身着属于东湖书院试玉台黑色院服的少女蹲在并不高的石柱上,这是东湖书院山下的门,往后几尺造型干练简洁的衡门上悬挂着写着“东湖”二字的朱红色牌匾,沿着青石阶梯再往上,才能到书院的正门。
她双手托腮,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来来往往的人群,这石柱窄小,她却纹丝不动、稳如泰山,甚至目光和上半身还一直随着人群移动,生怕错过了什么;而在她身旁的,是一名和她面容相似的少年,他手里拿着一幅画卷,展开来看,上面是一幅栩栩如生的学生画像,少年收回目光,又侧头看了她一眼:“要不你先回去休息?”
“没事,我不累,何况我还没见过呢。”少女继续在人群里寻找着,“万一到时候他们书院的人也跟着来了,我们比赛又遇见,这也是个提前打探对手的好机会。”
话音未落,少年已经露出怀疑的目光,等她说完,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道:“穆忆,你其实就是想看漂亮姐姐吧?”
被他称为穆忆的少女听了这话丝毫没有表露出被拆穿的窘迫,无辜地眨了眨眼睛,语气堂堂正正:“怎么了?不可以?穆余,就算你是我哥,你也不能阻止我看漂亮姐姐!”
作为亲哥的穆余似乎也早就习惯了她这模样:“……随便你。”
“我们是不是来太早了,不其山的那几位怎么影子都没见着……”许是蹲太久不再舒适,穆忆重新站起来,轻盈地落地,“我记得名单上不其山的武试候选提交了三位,一年生里的应江月,三年生里的奚文玉,四年生里则是奚衡序,这后面两位可实在出名,那毕竟是奚家十剑,倒是关于论道的比赛,只填了一个未曾听过姓名的华鸢。”
“也许只是因为低调?”
“倒也不无可能。”穆忆又道,“我记得台首把领路这差事交给你,是让你带不其山的学生领队去签到,林元兴……我怎么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
“你当然耳熟。”穆余笑了下,“她出名的时候,我都还没入学。林元兴是上一届三院论试个人赛的武试冠军,按照规矩,五年生不能参加比赛,所以她现在是领队而非选手。”
“上一届魁首的不是熙和吗?”
“那是因为她觉得没意思,后面的比赛都没参加了。”穆余耸耸肩,“我倒是能理解,但是没想到她真的就这么做了……啊,来了。”
穆忆看过去,尽管之前已经记住了画卷上的模样,但亲眼看见这位曾经的冠军,还是免不了有所期待。
林元兴停在他们面前,因为离开不其山,不用再穿书院的院服,她穿了一件显得人极瘦的圆领对襟长袄,衣摆边缘用金线绣着连绵不断的云纹,腰间配了一把纯黑色的长剑,靠近时,穆余与穆忆同时察觉到自己佩剑的骚动——一种同为神兵利刃间的感应。
东湖书院做庄,不其山远道而来,怎么也该虚与委蛇一番,可眼前这位气质清逸绝尘的领队,浑身上下都透露出一股冷漠。
“不其山武宗,林元兴。”
“东湖试玉台,穆余。”穆余朝前一步,“这位是我妹妹,穆忆。”
“你好。”穆忆朝她挥了挥手,笑得甜美,“我是穆忆,和我哥一样是试玉台的学生。”
“还请林姑娘随我来。”穆余抬手,示意她跟着自己上山的,“我二人带你去签到处。”
林元兴点头表示明白,却又道:“稍等。”
说完,她转身走到再远一点的旗台旁,旗台上立着三根高度相同的旌节,最中央代表东湖的旗帜从未降下过,而因为熙和书院清晨便来了,此刻属于他们的旗帜早早便派人来挂在右侧,更因为完成了签到,那面纯白色印有院徽的旗帜被金色的光笼罩着,仿佛一道保其风雨不侵的防线。
穆余与穆忆追随她的身影看去,在他们谈话间,属于不其山的旗帜竟然已经升起。
从左往右看去,黑、红、白三色书院专属旗帜迎风猎猎作响,无疑是一种无声的昭示——三院论试即将正式开始。
负责升旗的是一名绿衣少女,她的背后背着一把几乎要比自己还高的长枪,林元兴和她交谈了几句,两人一齐回到穆余穆忆兄妹二人面前。
“不其山武宗,应江月。”
她生了一张极为英气的脸,眼角上扬,眸若清泉,虽然话也和林元兴一样少,但却在见面时便抱拳行礼,缓和了不少冷漠。
穆余与穆忆再度自我介绍一番,领着二人往山上走去。
东湖书院的正大门,入眼便是一座恢弘气派的琉璃牌楼,牌楼选择的是典型的三间四柱式,丹楹刻桷,雕栏玉砌,正午的阳光下,光彩夺目,气势仿佛高出云表。而其上堪称鬼斧神工的匾额,则是当今皇帝亲自题下的“天下英才出东湖”。
从正门走进去,穆余与穆忆又把她们带到正门广场的传送阵,径直将四人传送到云雾缭绕的山顶。
从此处俯瞰,当真是应了书中那句“一览众山小”,隔着层层云雾,抬手似乎就能触碰到天空,一切都变得渺小而不清晰。
走出传送阵,前方的微云台上,立着三块高大的石碑,最右边的那块,明显是被人用刀刃刻下“熙和”二字,行云流水,入木三分,如游云惊龙,一眼便能看出刻字之人实力雄厚。
石碑旁站着一名束发的青衣男子,双手负于身后,山顶的风呼啸穿行,他整个人却纹丝不动,就连他的宽大披风都未被撼动分毫。
听见动静,他转身瞧见这几人,同为首的穆余点头示意,后者同穆忆几乎在同时朝他行礼:“行誉先生。”
“来了。”行誉颔首,侧身退了半步,让林元兴走上前来,“签到完便回去休息吧。”
林元兴道:“明白。”
她快步向前,停在最左边的石碑前,只一瞬,她甚至未拔剑,山顶惬意悠闲的气氛突变,而在腰间的那把长剑在一声低鸣后瞬间飞出,这是一把从剑柄到剑尖都是纯黑色的剑,此刻却又因为她注入了自身真气,泛起耀眼却寒意十足的银光。
和她来自同一学院的应江月似乎早有准备,长枪感应到主人的召唤,旋转着落到她手中,作出防御姿势:“诸位,请小心。”
行誉反应迅速,在她注入真气的同时一挥手,绿光从天而降护住在场的另外三名学生,同林元兴荡开的威压狠狠相撞,扰得被折断的草木乱飞。
林元兴甚至没有真正意义上出手,只是泰然自若地立于自己掀起的风暴之中,随意地抬起手,食指中指并拢,在空气中写下“不其山”三字,黑剑便听从她的指令在石碑上刻下了同样的三个字。
每落一笔,火光四溅,风云变色,林元兴却全程未变丝毫脸色,随着最后一划的落成,她收回手,剑立刻飞回剑鞘中,安静得仿佛未曾出鞘。
而山下的旗台,在她书成的一瞬,金光从地底一跃而起,将属于不其山的黑色旗帜团团裹住,昭示签到成功的钟声自旗台荡开,传遍赤城的每一个角落,惊飞树梢上停歇的麻雀。
作为领队的任务完成,林元兴退回自己方才的位置,同应江月对视一眼,一同朝行誉行了礼便离开了,全程没有多说一个字。
行誉这又看向作为东湖书院领队的穆余:“该你了。”
穆余却看向身侧跃跃欲试的穆忆,无奈地叹了口气,又看回行誉:“可以吗?”
“当然可以。”行誉笑着看向穆忆,“上来吧。”
“多谢先生。”穆忆回以一个堪称完美的微笑。
穆忆拔出自己的佩剑,走到属于东湖书院的那块石碑前,双手执剑,剑尖指向天空,她闭上眼睛,将真气注入剑身,明明是晴空万里,她的剑刃上却映出一片漂亮的星空,与此同时,整个天色都跟着暗了下来,云层背后,竟然也隐约透露出月亮和星星的模样来。
下一秒,穆忆睁开眼,后退一步,足尖再一点,整个人一跃而起,竟然就这样滞在空中,一个字一个字写了下来,剑凿进石碑间迸射的火花统统被她的剑吸收,转换为更灿烂的星光,在背后的月亮的姿态也愈来愈明显。
很快,穆余写完,迅速收手,负剑于身后,在空中转了一个圈,稳稳落下,留下铁画银钩的“东湖”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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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脚下,林元兴在石碑上刻下所属书院名字时,书镜、陈诀和奚衡云三人突然一同停下脚步,一同看向后方风云巨变的山顶。
“半步登仙。”陈诀几乎是在听见剑鸣的一瞬间就得出判定。
“清晨已经来了这么一出……”奚衡云还在观察着,又见属于不其山的旗帜亮起,“还真是声势浩大。”
书镜却愣了下:“这是即见的剑鸣……林元兴今年居然来了?”
“你熟人?”陈诀已经没再关心书院山顶传来的动静,“很厉害?”
“比你‘现在’厉害。”书镜看向他,“她可是上一届冠军,就算没听过人,你应当听过她的剑。”
“难道是那把‘即见一出,神佛辟易’的‘即见’?”虞真有些惊讶,“我听斋主夸过,说是一把很特别的剑。”
“确实特别。”书镜点头道,“我曾经见过一次,这句形容绝非虚言。”
陈诀没说话,似乎在思考什么,书镜笑道:“怕了?”
“怕?”陈诀笑出声,“你也说了,是‘现在’的我,我为什么要怕?”
“可是我又不了解你。”书镜表情不变,“我怎么知道?”
“你会了解的。”陈诀笃定道。
“林元兴是五年生。”顾绛霄突然打断二人交谈,“按照规矩,她不会参加三院论试,看这情形,她应当是这一次不其山的领队。”
“哎呀。”书镜做作地开口,“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啊?”
联想到之前她对自己说的关于自己的推测,想也知道是在挖苦打趣自己,顾绛霄翻了个白眼:“滚!”
“你也太容易生气了。”书镜往前走,“作为补偿,我送你件礼物如何?”
顾绛霄狐疑道:“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书镜走到几人最前面,回头笑了笑:“跟我走就好。”
“所以你来这里……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想调查你姐姐的死?”故事说完,书镜才另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她以前是书院的学生?”
“按照大姐告诉我的,她曾是试玉台的学生。”奚衡云讲故事的水平虽然很差,但却讲得格外清楚,“我去找过台首,但她也不甚清楚,何况我也不了解二姐离开家之后的事情……”
“我知道了。”书镜道,“如此看来……那个奚衡雪想杀你果然有别的因素。”
“你说你弟弟叫奚衡风,那你之前提到的奚衡序又是谁?”顾绛霄突然问。
“他是我父亲的弟弟——我叔父的儿子。”奚衡云回答道,“他应当就读于不其山,在我的印象中……他的剑术很厉害,那把水漩鹏风是我父亲亲自赠予他的。”
“你走的那一年……”虞真想到了什么,欲言又止。
可奚衡云却听明白了她没说出口的话,点了点头:“我来书院之前,我母亲离世了,父亲带我和大姐去百里家的时候……被拦在门外,我没有能见她最后一面。”
虞真低下头:“抱歉。”
“没关系。”奚衡云摇摇头,“自从我母亲离世,父亲的行为愈发极端了,所以我这位……二哥做的事情也不一定是瞒着他做的。”
陈诀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现在解决他恐怕来不及了。”
奚衡云一愣,虞真及时补充:“过不了几天,三院论试的选拔就要开始了,没记错的话,你和陈诀都报了名。”
按理说关于此种家族秘辛听起来实在令人震惊,甚至有违人伦常理,偏偏在场的另外四人表现一如往常:抛开书镜和陈诀这样整个大陆在自己眼前毁灭都还能安稳喝完最后一壶茶再离开的人外,顾绛霄的表情不仅称不上舌桥不下,更像是勾起了什么不愿想起的回忆,整个人都阴沉起来。而虞真,她甚至比这三人还要淡定,在途中还起身给大家泡了茶,似乎再让人惊讶的事实都不会惹得她露出别的表情。
就像此刻,她还在提别的,根本没把这些当回事。
“下个月不其山和熙和书院的学生就要来了。”顾绛霄站起来,“名义上人更多了,方便有人混进来,可也因为人多,有不少高手,要害你反而更难了。”
“何况这次失败,他定有所察觉。”陈诀也跟着准备离开,“短时间内不会再轻举妄动了。”
虞真看着他:“走吧。”
几人一同离开医馆,往渌水池的方向走,各自回了学舍。
东湖书院的大部分学子都住在名为金银台的建筑里,虽然名为“金银台”,但这其实是一座共有四十层的楼高楼,每层约有四十八间房,从高处俯瞰,配合起正中心广场的雕塑,仿佛是人的瞳孔。按照规矩,分配住宿时,若是已经有共住的人选,是可以同管理食宿的人员提前报备,等结果出来后,只需要拿到自己所在房间的钥匙,站在悬挂着铸金牌匾的大门踏道之上,将钥匙放进踏道扶手处的龙头雕塑口中,便会被送至相应的楼层。
虽然是同期入学,但几人甚至没在一个楼层。书镜住十八楼,虞真同顾绛霄皆在二十三楼,奚衡云和陈诀倒是一同住在七楼的同一间二人间。
比试结束,身体恢复后,意味着休息时间也结束,三院论试正式开始之前,所有人都得继续上课,何况奚衡云最近遇到这么些事,总归要冷静下来外好好思考一番,因此几人也没多停留,吃完饭后互相道别,都径直回了房间。
顾绛霄有三名室友,眼下都不在,其中一名和他一样来自小重山,不过对方选择修习律法,似乎这学期赶上一门隔三差五随堂考的课程,眼下多半还待在藏书阁,另外一名则是松下清斋的学生,他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还没下课。
他在单独的房间里温习完课程,室友还没回来,在藏书阁的那位突然传音来拜托他帮忙带本书去,顾绛霄没拒绝,正好他学得累了,也想出去走走。
等他从踏道上下来,发现书镜正站在门口,她瞧见他,又看见他手中讲律法的书,微笑示意:“去藏书阁?”
顾绛霄停下来,总觉得她这个笑别有用心:“替室友送书。”
“正好我也有事要去,一同走吧。”书镜又道,“而且我也有事想问问你。”
顾绛霄愣了下,疑问还没说出口,书镜示意他该迈步了:“走吧。”
二人并排往藏书阁走去,这段距离不算远,但也称不上近,何况书镜与他走得都不快,只是这一路上,她跟忘了这件事一样一句话也不说,快要走到藏书阁时,顾绛霄最终还是没忍住:“你到底……”
“之前我就想问了,但一直没有合适的时间,眼下周围也没有人了,是个好机会。”书镜打断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天空,“我们入学那天,不是你第一次来东湖书院吧?”
顾绛霄脚步一顿,看向她时脸色已经变了,那是一种人被触及到逆鳞时才会有的愤怒和隐忍:“什么意思?”
“你以前就来过。”不过书镜并未显露出半分畏惧,“而且很熟悉,尤其是试玉台。”
顾绛霄没说话。
“而且我还有一个推测。”书镜步步紧逼。
“是什么?”他的眼神暗下来。
“你认识院长。”
听见这句话,顾绛霄紧绷的情绪在瞬间松懈下来,他干笑一声:“谁不认识院长?”
“你知道我的意思。你认识院长,她也认识你,你还认识一些……别的人。”最后那三个字,她放轻声音,却没有直接点破,“不过你放心,我并不在意。”
顾绛霄又再度皱起眉。
她继续道:“我只是觉得,如果你知道真相,你应该告诉他。”
“不过这也只是我的意见……虽然不清楚到底发生过什么,但想必你和他都是受害者。”谈话间,两人已经走到藏书阁门口,书镜脚步不停,头也不回,“我就先走一步了,明天见。”
顾绛霄停在原地,直到她的身影消失,这才急忙进了藏书阁,找到室友,把书带给他后便离开了。
回学舍的路上,他绕了远路,经过一片竹林,熟练地找到一处偏僻的山洞,顾绛霄走进去,观察起粗糙的石壁来,许久未有人光顾,抬起头便能瞧见凌乱的蛛丝,它们缠绕在一起,如同某种错综复杂的图案,最后他的目光停在低处,那里有人曾用剑刻下两个歪歪扭扭的“正”字。
顾绛霄伸出手,掌心碰上那处刻痕,与掌纹密切贴合,随后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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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书院的某处塔楼,有人将三院论试的安排传到大陆的另外两端去。另外两所书院内,收到消息的人立刻召来另外几人商讨起来,又再度施展传音之术。
不其山的演武台上,手持红缨枪的少女一枪将对面人挑翻在地,银光乍现,枪尖堪堪停在喉咙处,再收回时,她意外收到了传音,怔愣了半秒,她侧头看向右侧看台上穿着一身黑的长发少女。
后者腰间别着一把剑,站在人群中,不论样貌还是气质都极为突出,目光交汇,少女朝她点了点头,转身便走,她甚至来不及行一个比试结束后表示感谢指教的礼,丢下一句“抱歉”,立刻追了上去。
熙和书院的某处树林,白色劲装的少年停在树下,一跃而起,翻身落于树上,如一只灵巧的猫,他小心翼翼地将枝头受伤的麻雀护在怀里,带着它落回地面,他正准备离开,忽闻有人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少年回头看去,不远处站着一男一女,见他发现,齐齐朝他打了个招呼,女生一个响指,一封关于三院论试的书信落在他面前。
而在东湖书院旁人似乎寻不见的山上,释轻舟弯下腰,将一束白色的花放在无名墓碑面前,发出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又抬起头道:“难得见你出门。”
在她身后巨大的石头上,约莫十六七岁少女模样的人盘腿坐在其上,她穿着略显宽松的男装,一手托腮,嘴里还叼着一根狗尾草,随意极了。闻言少女笑了笑:“院长大驾光临,我还得说一句有失远迎。”
“你是要提醒我什么吗?”
“天机不可泄露——”她伸出手,竖起食指模仿着什么盘旋而上,“但是看在院长允许我混吃混喝这么多年的份上,我来送一句话。”
释轻舟转身看着她:“哦?”
少女收敛起玩世不恭的态度,以一种古老而沙哑的声音低声道:“勿入星文。”
“因为越海楼?”
“我没看到。”少女道,“但我看到如果你执意前往……你会死。”
“我不怕死。”释轻舟笑了,“但是我怕没有机会报仇,死不瞑目。”
“释轻舟!”
“一个两个都这个态度。”她摆摆手,准备往山下走去,“放心,我会晚死几天的,毕竟在三院论试结束前,我都不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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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过去的流程,三院论试期间,所有学子皆处于停课状态,即使是选择不参加的人,也能拥有一个假期。等到另外两方书院的参赛学生到达赤城,论试才正式开始。
三院论试总共分为两大流程,个人赛与团队赛,前者又分了论武、论道、论技三种选择,顾名思义,自然是针对武生、文生与技师,而其后举行的团队赛,则是面向所有学子,自行组队,人数控制在二至六人即可,进入由当年举办论试的书院老师所画下的大阵里,找到任务物品,再将其带回。乍看简单,可谁也不知道大阵里会有什么。
按理说,明天开始不其山与熙和书院的参赛学生就该进入赤城内部,如果是报了名有心参加的学生,此刻应当很是紧张,就算是临时抱佛脚,也会选择尝试再努力一把。
偏偏这间活动室里的六个人,没一个看起来有这般想法。
不算狭小但也绝非宽敞的房间里,虞真正在泡茶,奚衡云在给她帮忙,她的动作讲究而细致,水声过后,馥郁的茶香氤氲四周,弥漫到一张四四方方的牌桌上。
牌桌的东面是翘腿靠着椅背的书镜,她手里握着的牌仅剩两张,轻轻盖在桌上,手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桌面,表情惬意,似乎胜券在握;南面是神色紧绷的顾绛霄,整个人身体前倾,死死盯着手中展开的九张牌,甚至有汗水自额头滑落;西面是坐姿随意的陈诀,一手拿牌,一手托腮似笑非笑地看着顾绛霄抓耳挠腮,他只有三张牌,一点也不着急;而北面,则是一名盘腿而坐的少女,她穿着蓝色的院服,几乎长到小腿的头发扎成两条辫子垂下来,因为是坐着的,甚至快要碰到地板,她握着手里的五张牌,皱着眉,一幅完全不理解的表情。
顾绛霄犹豫再三,最后视死如归般甩出两张牌:“对五!”
陈诀散漫地开口:“过。”
双辫少女立刻丢出两张:“对七!”
“哎呀。”书镜故意发出惊讶的语气,将自己手里唯二的牌一同丢到桌上,“对九,我赢了。”
顾绛霄愤怒地把牌全部扔在桌上:“不玩了!今天就没赢过!”
陈诀与少女不约而同地笑了一声,也跟着把自己剩下的牌丢进牌堆里。
书镜在顾绛霄洗牌的时候看向少女:“少司前辈还要再试试吗?”
“不玩了,我玩不过你们,尤其是你。”她摆摆手站了起来,“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们都没有报名参加三院论试么?这么闲?”
书镜漫不经心道:“除了我和顾绛霄,他们都参加了。”
顾绛霄看她惊讶,不等她提问,主动补充说明:“能赢的怎么都能赢,赢不了的这么几天也找不到办法赢,还不如开心点。”
起初刚恢复的奚衡云倒是还想继续练习,结果一迈进教场,铺天盖地的挑战书袭来,就算他想接受,因为先前大战而消散的真气也不足以支撑他继续,被顾绛霄二话不说拉着跑了。
左右都这样了,干脆就来打牌了。
能开设这么个不靠谱的差点就要被取缔的社团,想必也不是什么不靠谱的人,听见他的说法,少司倒是一点也不惊讶,而是笑道:“年轻真好。那……我替你们算一卦吧。”
她说完,根本不给拒绝的机会,抬起手,空中浮现出一张巨大的半透明八卦图,又在瞬间落在众人脚底,泛着浅浅的金光。少司闭上眼睛,以手掐诀,再度睁开眼,目光扫过五人:“下卦为艮,上卦为坎,坎为水,艮为山。”
书镜观察着脚下的八卦图道:“水山蹇。”
“这卦不好?”奚衡云问。
“不好。”虞真摇摇头,“下艮上坎,异卦相叠,这是第三十九卦,下下卦。”
“多谢前辈。”顾绛霄朝她示意。
“无妨。”少司似乎并不惊讶他们中有两人还掌握了这方面的知识,道别完准备离开,走到门口时突然回头,目光落在其中一人身上,“及时止损,急流勇退。”
待她走了,顾绛霄仍没琢磨透:“她在和谁说话?”
“谁知道呢?”陈诀颇为无所谓地笑了,“是谁都无所谓不是么?”
书镜看着少司空出来的位置:“还打牌吗?”
“不打了。”顾绛霄连忙摆手,“再也不想和你们打牌了。”
“那我们干什么?”
“吃饭?”
“吃饭吧。”
“所以少司前辈的那一卦,到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让你好好做人,谨言慎行。”
偏宅靠近一处假山的庭院,名字叫铸金阁,十八十九曾住在这里。
奚衡雪早几年前也和十八十九接触过,虽然称不上熟悉,但好歹算是认识,知道这二人和自己两个弟弟关系不错,也知道他们后来离开的事实。
成年前最后一次出门游历,奚衡风给她写了一封信,托她去十八十九的家乡找人。
因为和奚家沾亲带故,十八十九的家并不算太远,收到信的时候,奚衡雪刚好在回家的路上,正巧在那附近的城镇歇息,何况这是自家弟弟的请求,她没有拒绝,当即起身出发。
奚衡风对姐姐的回信倒背如流,他记得她说那是一处适合度假的好地方,光景无边,山清水秀,说不上有多少偏远,却又有种桃花源的气息。
硬要说的话,十八十九与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奚家宗族庞大,堪称错综复杂,绕来绕去总归是沾亲带故。本家于十八十九这样的人而言,更多的像是夫子和说书先生口中提到过的那些传奇人物,多得是一辈子见不着的人,所以奚衡雪登门拜访时,他二人家里的人都很意外。
十八与十九外出还未回来,奚衡雪被请进家门喝茶,泡茶用的茶叶的品质比她想象中还好,闲聊中奚衡雪得知现在十八与十九皆选择了从商,凭借聪明才智与一副好口舌,也算是堆金积玉不少,虽比不上真正的富商巨贾,但也足够一家人吃穿不愁,甚至能在当地称一句朱门绣户。
她印象中这两个孩子剑术造诣深厚,却在见面时发现他们已经彻底放弃了学习剑术。
多年未见,十八与十九越显态度生疏,即使是提起奚衡云与奚衡风,也是小心翼翼避开怀旧的话题,奚衡雪起初只当是因为太久未联系,关于朋友的印象已经消退。十八与十九领她去商铺参观,为她介绍时不慎碰落花瓶,按理说,习武之人反应迅速,即使出现这样的意外也能及时补救回来,可偏偏他们谁都没来得及,得亏奚衡雪出手才幸免于难。
奚衡雪就是在这时发现十八与十九被人挑断了手筋,下手之人显然技术高超,这样的方式并不会太大地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但是却足以让剑客一辈子也无法拿剑。十九注意到她的目光,笑了笑说,让小姐见笑了。
她明白这是拒绝她提问、更是拒绝回答的意思,没有固执追问,本想回家再去查,担心他们是在离开奚家后遇到了别的仇家,可奚衡雪却又在无意间看见两把保存得尚好的、断掉的剑。
剑对于剑客而言到底有什么意义,奚衡雪不会不明白。她一眼认出那是十八与十九的曾经的配剑,它们断得彻底,断得干脆,不像是因为打斗被迫牺牲的,更像是被主动抛弃的。
但她不愿意往那个方向想,借口在这附近有事要办,对方理所当然地挽留邀请,奚衡雪顺理成章地留了下来。
终于试探出结果的那天,十八与十九都喝得烂醉,两个人摘下树枝,在庭院里舞剑,表情如痴如醉,又极尽痛苦,最后她看着他们扔掉它,跌坐在地,大笑起来。
笑到最后,十九说,二小姐,有时候我们真羡慕你;十八说补充说,羡慕你们,因为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奚衡雪把他们一一扶回房间,留下告别信,当晚就离开了。
距离她的生辰不到半月,奚衡雪没在信里写后续发生的事情,而是迅速赶回了家,来到了奚衡风的院子。
那天奚衡云也在,奚衡雪风尘仆仆推门而入,目光沉沉地看着自己年纪最小的、仍旧需要坐在轮椅上的弟弟,声音沙哑而疲惫:“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我没有证据,只是推测。”奚衡风似乎从她进来的一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看来我的推测已经被证实。”
奚衡雪痛苦地闭上眼睛:“你应该在此之前告诉我。”
“可我只是猜出他们经历了什么,但却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奚衡风表情依旧平静,“他不会觉得旁系是自己的威胁,这其间必定有我们从未察觉到的秘密。”
“……他不该是那样的人。”
“二姐。”奚衡风因为她这句话冷笑出声,“不要自欺欺人,我比你更了解他,从我记事起我便清楚地知道他从来都是这样的人。”
不等奚衡雪回话,他又道:“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把他这般举动的原因挖出来。”
“我会亲自去查。”奚衡雪重新睁开眼,“你等我消息。”
奚衡雪风风火火地来,又风风火火地走,一反常态地没有带来以往会带给自家兄弟姐妹们的礼物,甚至没有和奚衡云寒暄几句,在和奚衡风打完哑谜后,没有任何留恋地转身离去。
“到底怎么了?”奚衡云问。
“三哥。”奚衡风的目光落在他的剑上,“你觉得父亲是什么样的人?奚家十剑又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
奚衡云皱起眉认真思考起来,可还没得出个结论,奚衡风发出轻到不可思议的笑声,打断了他的思路。
他听见他感慨万千般说道:“过不了多久……一切都会在明了,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仿佛是为了应证他的话,奚衡雪生日宴前夕,奚梦晓与他们兄弟姐妹几人聚餐的时候,二姐在餐后突然发问诘难。
“在父亲眼里,奚家十剑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奚梦晓抬手示意所有的下人都离开,门被关上后,他才缓缓道:“是奚家的象征,亦是传承。”
“那到底是剑重要,还是人重要?”奚衡雪不依不饶地问。
奚梦晓避而不谈,用不满的目光看着她:“以前你不会问此种无聊的问题。”
“是吗?”奚衡雪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的父亲,声音颤抖着,“难道不是因为父亲心中早就有了定夺?”
奚梦晓不动声色地扬眉道:“是么?”
“您是我的父亲,我曾经敬重您、钦佩您……”奚衡雪死死地盯着他,“可我从来想过,我的父亲会是这般残忍无情之人!”
“残忍?无情?”奚梦晓的态度依旧泰然,“这就是你对我的看法吗?”
“铸金阁里的那群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父亲,您敢告诉我吗?”
提到铸金阁,奚梦晓终于稍稍变了脸色,奚衡雪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神情激动,继续道:“十八与十九的手筋是被何人挑断?剑又是被何人斩断?为何他们失去了真名只用代号?父亲,您敢堂堂正正地回答我吗?!”
奚梦晓却在她的一声声质问越来越从容,好似这根本不是什么足以如此兴师动众的事情,而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当然可以。”
奚衡雪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整个人摇摇欲坠,一句话也不出来,几乎就要站不稳。
也就是在这时,奚衡风的笑声回荡在整个房间,穿透房梁,越来越大声:“我说过了,二姐,他就是这样的人,他从来都是!”
“我从来没有掩盖什么,这是奚家一直以来的传统。”奚梦晓的声音毫无波澜,“铸金阁里生活的,是本家剑主的下位替代品,若是你们中有人在绶剑后因为意外死亡,便会从那群孩子里挑选出最合适的一个来接替你们的剑和你们的名字活下去。十八十九离开,是因为他们违反约定与你们接触,挑断手筋,斩断配剑,是因为离开奚家,他们此生不能再练剑,这是规矩。奚家十剑的传承代表了太多,不仅是整个家族,所以绝不能断。”
“传承比人命更重要,是么?”
“四大家族从来如此,你以为,其余三家没有相似的约定么?太天真了。”奚梦晓看着她,“你让我失望。”
“失望?”
奚衡雪几乎要笑出声,她猛地掀翻原木桌,还未来得及被收拾的餐具掉在地上,清脆的响声后摔得粉碎,她看着奚梦晓,一字一顿道:“您,才是真的让我失望。”
随后她转身推门离去。
奚梦晓并未太在意,而是招呼门外的下人进来收拾,他看起来平静得出奇,全程都未改变脸色,只是在最后看着奚衡风,瞳孔中终于多了几分复杂:“你很像我。”
奚衡风正推着轮椅往外走,闻言停下来,回头看他:“所以我也是最恨你的。”
那天之后,甚至没给他们什么消化的时间,奚梦晓把他们几个本家的兄弟姐妹召集在一起,把代表家主身份的寰琅玉拿出来,提出要从现在开始挑选下任家主。
奚衡雪也来了,听见他的决定,她没有当场提出质疑,只是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但奚衡云知道,当晚她去找了父亲,因为他那天亲眼看着姐姐的背影消失在黑夜中。
可具体发生了什么,奚衡云至今未知晓,但也就是从那天起,奚衡雪留下盈枯剑,离开家,再也没回来。她偶尔会给奚衡晴写信,再由奚衡晴转交,自那次争吵之后,奚梦晓似乎又忙了起来,一年到头都见不到他几面,而百里疏风的身体也每况愈下,因为需要调养,几乎是谁也不见。
几年后,百里疏风与奚梦晓爆发了剧烈的争吵,奚衡云的记忆里,他们最近这四五年来经常有争吵,和过去不同的是,这一次看起来已经不仅仅是他们夫妻二人的事情了,因为百里家派了许多人来。
在冷战与对峙中,奚梦晓难得败下阵来,最后百里疏风带着奚衡风回了百里家。
又过了一年,奚衡雪的死讯传来,在花园里练剑的奚衡云如遭雷击,难以置信,他慌乱地去找父亲,却发现本该在百里家的母亲竟然出现在了父亲的院落里,即使隔着一段距离,他却能辨认出他们是在争论什么。
这是奚衡云最后一次听见身体虚弱的百里疏风同人争执,对象是她的丈夫、他的父亲。母亲太久没有出现,奚衡风离开后也再没有和他联系过,他一时间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是被不知道何时出现的奚衡晴带走的。
奚衡云思维混乱,甚至没办法出声询问,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奚衡晴难得看出了他的心思,她道:“回去吧。”
大姐的声音里带着遗憾与叹息:“如果可以,你还是早早离开这里吧。”
“离开?”他不免有些错愕。
“阿雪说她离开家后去了东湖书院,还认识了很多有意思的人。”奚衡晴看着他,“你的年纪刚好够入学,何况你不是一直想见识轻舟剑么?去东湖吧。”
“大姐不也一直想去见识见识?”
“我?”奚衡晴笑得落寞,抬手揉乱了他的头发,“我有必须留在这里的理由。”
奚衡云不明白她的意思,只是隐约觉得很多东西都在变化,有的发生在他眼前,有的在潜移默化中被影响。
离开家的那天,只有奚衡晴一个人来送他,这时候奚梦晓已经从铸金阁里挑选出他满意的接班人,如他所说,这个此前奚衡晴与奚衡云从未见过的少年手持盈枯剑,成为了“奚衡雪”,让这个已经打出了些许名头的名字与这把剑继续活了下去。
“我会查清楚二姐的死因的。”奚衡云郑重道。
奚衡晴无奈地摇了摇头:“你能按照自己的心意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他挥别奚衡晴,挥别自己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带着琨玉秋霜,独自一人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开始了新的生活。
“三台五马樟柯奚,载酒问字须百里,红炉烧烙虞一言,细韵长流悬梁音”——这是皇城内不知何时兴起的一首儿歌,作词不详,作曲不详,但却流传了许久,久到第一批牢记它的人已经作古,广泛到几乎大街小巷的每个小孩都会唱。
奚衡云也是那群孩子中的一个。
在学会这首儿歌之后,二姐带他去了奚家祠堂。祠堂门口有一株参天古木,四季常青,树冠如云,奚衡雪停在那棵树前,问他知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奚衡云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对此,姐姐笑了笑:“这是很久很久以前,定光帝杜照宁赠给奚家先祖的一株樟柯树。”
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故事,年轻的开国皇帝和助她建立王朝的臣子,这棵逐渐长为参天大树的樟柯树,是情谊和地位的证明,也是一种庇护。
“为什么是樟柯?”他记得他曾这么问过。
奚衡雪拍了拍他的肩,记忆里的声音无比温柔:“因为樟柯树是国树。”
随后她又道:“今天我教你奔星十式中的第三式。”
奚梦晓和百里疏风成亲后,一共有四个孩子,奚衡晴,奚衡雪,奚衡云,和奚衡风。
相比于过于冷漠寡言、却又心直口快的大姐奚衡晴,体弱多病、一年到头都看不见几次人的四弟奚衡风,在奚衡云的记忆里,他总是和二姐奚衡雪更亲近些。
她总是知道很多事情,八岁悟道,十一岁得了盈枯剑,不管是剑法、人文历史还是为人处世的道理,就他而言,奚衡雪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存在。
在认识奚瞬、拜他为师之前,奚衡云是从二姐那里学来奚家的奔星十式的。
起初是大姐奚衡晴试着教他,可她实在没什么耐心,更是不会教人,丢给他一本剑谱,剑法也只演示了一遍,就认为奚衡云就能学会。发现他并没有如她所愿掌握,说不出什么好话,只是用那双幽深的眼睛注视着他,似乎觉得他愚笨,不能理解,想看出个所以然,很小的时候,奚衡云甚至被她吓哭过。
第一次路过的奚衡雪发现自己的姐姐和弟弟拿着木剑在院子里大眼瞪小眼,只当是正常情况,没有在意,结果第二次路过时却听见了奚衡云啜泣的声音,她走过去,看见奚衡云手里的剑谱和剑,又看清双手环抱在胸前一脸郁闷的奚衡晴,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
她把奚衡晴拉到一边:“他年纪太小,听不懂你说的话。”
奚衡晴依旧不理解:“我在他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学到第五式了。”
“要不,我来教吧?”她问。
奚衡晴同意了,却也没离开,而是搬了凳子坐在院子里旁观。
对比起完全不知道如何教人的奚衡晴,奚衡雪仿佛有无限的耐心,一招一式讲得比剑谱还清晰,只是虽然语气温柔开朗,却是一点水都不曾放,严格得和平时判若两人。
“手还要再抬高一点。”奚衡雪矫正他的姿势,轻轻拍了拍他的背,“背要打直。”
奚衡云只觉得自己腰酸腿疼,红着眼眶可怜地看着她:“二姐……”
就连一旁坐着当观众的奚衡晴都看不下去了:“阿雪,要不让他休息会吧?”
“不行哦。”奚衡雪笑眯眯地看着他,又看向自家大姐,“练完才能休息。”
奚衡晴默默地把凳子往外搬了段距离表示不再打扰,奚衡雪继续盯着他,直到日落西山才结束了今天的训练。
三人结伴回住宅的路上,奚衡雪道:“过几天本来应该一起去见小风的,但我和晴姐有事要随父亲出门,到时候得拜托你一个人去了。”
奚衡晴问:“所以你才如此苛责?”
“原来晴姐觉得我苛责?”
奚衡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妹妹的温柔刀,她移开目光:“阿雪,你误会了。”
那时候他刚刚学会奔星十式的第三式,四弟奚衡风的身体也刚刚有了气色,他体质虚弱,从小就没法习剑,因此缠着自己的姐姐与兄长,要看他们展示,可正好奚衡晴与奚衡雪都有事,这重担便落在了他的肩上。
按照约定来到奚衡风住的院子,还没进去,奚衡云却发现院墙上趴着两个年龄相仿的陌生孩子。
他们穿得不算朴素,但也说不上精致,奚衡云本来不甚在意,却又瞥见他二人腰间的佩剑,明明是同龄人,他们却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剑。
两人打量着奚衡风的院子,小声嘀咕着什么,奚衡云离得近,听了个一清二楚。
“那就是风少爷?不是说他身体虚弱不能走动吗?”
“听说是最近调理好了一些,十八,你也看够了,我们能回去了吗?”
“别着急,手拿开,我还没看清楚呢,话说十九,你消息怎么这么灵通?”
“那当然是——”
名为十九的小少年没能话说完,因为他已经发现在一旁站着的奚衡云了。
因为奚衡云出现得有些突然,十九被他吓到,一个不小心从墙上跌落,一旁的十八因为他的反应也注意到了墙边的奚衡云,在瞬间变得惊慌失措,奚衡云甚至来不及开口说话,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二人随着一声惊呼脸着地摔得浑身是土,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奚衡云走过去:“……没事吧?”
十九迅速从地上爬起来,拍掉灰尘,又伸手拉了一把一旁的十八:“多谢关心,我……我们没事的。”
奚衡云从怀里拿出平时随身携带的药膏递过去:“这是我平时用的,药效很好,送给你们。”
“谢谢你。”十九有些受宠若惊,抬头看他,“我叫十九,她叫十八。”
“你们是来找我四弟的么?”
“当然不是,我们是练剑练累了,偷偷溜出来透气的。”随后十八突然发现了哪里不对,说话不由磕磕绊绊起来,“四、四弟……你、你是……”
奚衡云一愣,没明白过来她为什么反应这么大,又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自我介绍,立刻道:“我叫奚衡云。”
话音未落,两人一同朝他行礼:“云少爷!”
十九道:“惊扰了少爷,实属抱歉!”
十八道:“我二人不是有意为之,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还请少爷原谅。”
奚衡云看着神色大变的十八与十九,目光落在他们的剑上,突然问:“你们学的什么剑法?”
十八与十九齐齐抬头:“……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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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宅靠近一处假山的庭院里,住着一群奚衡云不认识的孩子,他们是奚家远亲甚至是义亲的孩子,从小被送来这里习剑,十八与十九就住在其中的一间院子里的。
他们年纪与奚衡云相当,每天的日常除了练剑就是练剑,很少有机会出门玩,但与之相对的是,他们的剑法精湛,在寻常年纪里出类拔萃。
得知他们学的也是奚家的奔星十式后,奚衡云把十八与十九带到奚衡风的院子里,三个人一起为他展示。
十八性格爽快,直来直去,十九则是妙心巧舌,能说会道极了,两人在奚衡风的院子里待了一下午,到底都是同龄人,这样相处下来,也没了一开始那种局促不安的情绪,高不可攀的本家少爷也不过是个缺少朋友的小孩,分别时十八与十九对两人约定,有机会一定还会再来玩。
自那之后,十八与十九总会抽空前来,那段时间身为代理家主的奚梦晓忙着处理朝廷的事务,而百里疏风自从卸甲归田后,身体每况愈下,更是没有精力管理奚家,几个孩子维持着这样的关系,直到奚衡云十一岁。
十一岁时,因为在剑术上展露出的惊人天赋,父亲奚梦晓将琨玉秋霜赠给他,更是让刚刚出关的饮冰剑奚瞬亲自教导他。
也就是这一年,十八与十九渐渐来得少了,奚衡风身体还是不好,但终于能下地走路、大声说话了,问起两人的原因,他们只道是课业与训练的难度提升,实在没有空闲。
秋天的时候,奚衡云与奚衡风按照约定的时候在院子里等他们,等来的却是奚梦晓本人。
奚梦晓还穿着朝服,颇有睥睨万物、纵横驰骋的气势,他用波澜不惊的语气道:“那两个孩子不会再来了。”
不等他们提问,奚梦晓又道:“他们回家了。”
似乎是怕他们不信,他拿出两封信递给他们,确实是十八与十九的字迹,信上说他们最近才得知家里有事,走得匆忙,来不及道别,末了还表示认识他们很开心。
从那之后,会来奚衡风院子里的人少了两个,奚衡风曾拜托奚衡云偷偷溜去偏宅看过,确实找不到十八与十九,他又寻来负责管理那边的管家问,对方也回答说他们确实是回家了,奚衡风不置可否,却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因此奚衡云不疑有他。
一年后,奚衡云十二岁,奚衡雪十六岁,奚家有个规律,十六岁之后,本家的孩子必须选择从政或是从武,奚衡雪拒绝入朝为官,因此年初时她便离开奚家,独自一人闯荡江湖。
她的旅途似乎很顺利,逢年过节回来,总会给他们姐弟三人带一些小礼物。
他给二姐写信,写他每日练习的日常,提到自己继承了奚家十剑之后跟随奚瞬的日子,被他某位关系还不错但性格乖张的表兄瞧见,对方打趣道:“你写得这么无聊,你姐又这么忙,她有空回你吗?”
盈枯剑初入江湖,名声打得响亮,但见过的人实在是少,各式谣言都有,奚衡云想,二姐不回也是情有可原,可奚衡雪竟然真的给他回了一封又一封的信,从十六岁离开,到十八岁回家举办成人礼,这期间她从未怠慢分毫。
奚衡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自记事起,他崇拜奚衡雪,佩服自己这位二姐,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够成为和她一样的人。
可第一场变故偏偏就发生在奚衡雪十八岁生日宴前,改变了她,改变了自己。
在那段时间里,奚衡云终于明白什么叫人生陷入了混沌。
些许吃活鱼描写,些许恐怖。
正文18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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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要从三年前开始说起了。
彼时我娘子刚生下我家大郎,因生产过程艰难,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眼见着便要油尽灯枯。我听乡里说海上有鱼仙神药,可医死人肉白骨,一咬牙便携着已病得不省人事的妻子驾船出海。
未行两日,海上忽而狂风大作,顷刻间乌云层叠,暴雨如注。滔天的巨浪将船一把掀翻了,我怀抱着妻子坠入海水中,心中想的是对不住未足周岁的大郎。
但令人意外的是,我并未葬身海中。再次醒来之时我已安全地躺在海岸上,身旁的娘子也醒着,康健如常人。
我顿时热泪盈眶,朝着大海的方向磕了好几个响头,感谢鱼仙儿的慈悲。
我本以为这是悲剧的终末,谁想到,这只是另一串怪事的开端。
归家之后,妻子又患上了厌食症,我为妻子做了许多她爱吃的饭食,但她一筷子都没动。一连三日,她只喝了几口水,我心里着急,却也无计可施。
一天半夜,我被猫叫声惊醒,发觉枕畔的妻子不在身边。睡眼惺忪间朝窗外看去,见到的场景却让我惊出一身冷汗:只见惨白月光的照耀之下,妻子正蹲在放鱼的木盆前,用手捧着还在挣扎的鱼儿,一口一口地撕咬它的血肉。
红色的液体顺着她皓白的手腕滴落,掉回木盆的水中,发出滴答滴答的脆响。
发觉我在看她,她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盯着我,脸上一片血肉模糊。气氛冷到极致,寂静之中,她咀嚼的声音清晰可闻。
此后她总是会偷偷盯着我看,当我看向她时,她便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装作无事发生。
甚至我半夜从梦中惊醒,也总能看到她那双睁着的眸子,在深夜中如审视猎物般审视着我。我心中不由得生出一种想法:在厌倦了生鱼的滋味之后,她是否会将我生吃入肚?
当她用同样的眼神打量我们刚会走路的大郎时,我心中的不安感再也控制不住——逃!必须要带着大郎逃走!
这个想法一经萌生便控制不住,我私下里偷偷收拾细软,自觉已做得足够隐蔽,但还是被她察觉到。我解释说家中的杂物好久未收拾了,近来得闲拾整拾整而已。
我不知她是否相信了,但我决计今夜趁她睡着便离开。
入夜之后,我假装睡着,实则等待她入睡。我背对着她,总觉得芒刺在背,那双月夜下冰冷的眸子一直在我脑海中闪烁,此刻她或许就如那般从身后盯着我,我拿不准。
我僵硬地挨到后半夜,才敢试探性地翻身,从眼缝中看她是否醒着。她确实在熟睡,对着屋顶平躺,脸稍稍朝向外侧,姿态放松柔软,胸口缓慢地起伏着。我松了口气,这半夜都惊心动魄原来都是我在自己吓自己。
我蹑手蹑脚地爬下床,从柜中拿出行囊,又轻轻抱起大郎走出房门。还未行多远,便见她也从屋子里走出,情急之下我躲进了附近的一件柴房中。
她四处游荡寻觅了一会儿,喊着我的名字。我当然不会应她。我看着她的身影从柴房的窗前来回经过,一颗心仿佛要跳出喉咙,所幸大郎未醒,她也没有发觉我们。
外面许久不再有动静,我觉得她困乏了,回去休息了。刚放下一颗心,她的身影便径直映照在窗上,十分婉约地在门上敲了两下,轻声细语地问道:“官人,你是在这里吗?”
我觉得有无数的蚂蚁爬到了我的身上,它们行经之处,我的皮肤变得僵硬,血液变得寒冷。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心却跳的愈来愈烈,仿佛马上就要像春节时的炮竹般从我的胸膛跳出、炸开。我明明未应她,她却仿佛笃信了我在其中一般,敲门的力道越来越大,呼唤声也越来越急切。
正在我手足无措之际,大郎被这声音惊醒了,他面对陌生的环境无助地大哭起来。这是直接向她揭露了答案。
她的动作从敲变为砸,仿佛巨锤一般一下有一下砸在门上,也砸在我的心上。原本美妙动人的声音逐渐夹杂了一些怪异的哀嚎,如鬼魅般凄厉尖锐。
“你在里面!你明明就在里面!!”
“你为什么不说话!!”
“你要带着大郎去哪里!!!”
“不准走,都不准走!!!!!!!!!!!”
我感觉我的心正逐渐变冷,我的灵魂已经逃出我的身体,从半空中俯瞰着我呆滞地模样。我已经再无力操纵我的躯体,恐惧甚至让我生不出反抗的念头了,我大抵是要死在今夜了。
……
……
“那你后来死了吗?”
解红臾神情凝重,认真地问道。
讲故事的渔夫也郑重地点点头:“没错,我死了。”
在解红臾就要倒吸一口凉气之时,渔夫摆手打断了他:“嗨,逗你玩儿的。我娘子说了,这都是仙药的后遗症,过了半年就好了。我们现在过得可幸福了,嘿嘿,我告诉你,再过三个月,我家二郎就要生了。
“本来我说她,都有身孕的人了,别到处乱跑了。她不听,非要上白岛感谢当初搭救我们的鱼仙儿去,我拗不过她,这才陪她一起上的白船。喏,你看,那个就是我娘子——”
解红臾顺着他的指向,果真看到一个身怀六甲的美妇人,正牵着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孩童,倚着舷墙看海。
如有所感,她回过头来看向解红臾,含笑的眼中……似是充斥着一种评判货物的审视感。
——大概是后遗症还未尽好吧,解红臾心想。
传说前朝时,有货船出海遭遇风暴。船倾覆而沉,幸存者仅十余人,皆随木桶、货箱漂至岸边。
其中一年轻男子,名唤魏生,事发时不堪负重,为保命将随身佩剑投入水中。数年后,魏生途径此地,想到沉船旧事,心中起念,欲重新寻回当年坠入海底的宝剑。此剑虽不算绝世名贵,也常随主人出生入死,意义非凡。
寻剑之事若广为人知,自己恐怕要被称作痴物疯人;魏生只租来一叶小舟,便独自出了海。行至沉船上方,时而撒网打捞、时而潜水寻物,七天七夜,一无所获。将要放弃时,忽见一大鱼绕船而行,背鳍立于水上,状似噬人之鲛,魏生大骇。不多时,又见一女子自海中探出上身,观其后尾,方知这是遭了鱼仙。
魏生行过礼,询问仙子,有无见过一柄长剑,形貌几何。鱼仙闻言,立即潜入水中,再浮上海面时,携来宝剑一柄,交予魏生查看。此剑粗略一看,正似当年遗失之物。但细细观来,剑柄剑鞘皆以金银装钿,珊瑚贝珠镶嵌其间,出鞘一试,剑身流光溢彩,颇有云霞之色。轻握在手,则微微振动,竟呈乐音之声,啼歌婉转、如泣如诉,已全然不似人间之物。
曾有樵夫落斧于潭,潭中仙人先后以金银试探;因樵夫为人真诚,仙人将金、银、铁三斧皆数赠还。念及此事,魏生将宝剑递还鱼仙,说自己丢失的只是一把普通佩剑,并无这般色泽与本领。鱼仙答道,此物的确出自凡俗,经世外滋养,方才脱胎换骨,有了仙气;方才一席话,便知来龙去脉,你若诚心讨回,定然物归原主。
魏生见鱼仙如此义气、且爱惜此剑于自己更甚,这才说:既然一度为我遗失,又被再次奉为珍宝,只当这一切都是缘分;我愿成人之美,且替我拿着便是。鱼仙点头,赠歌一曲以示感谢,便消失在水中。此后,当地人虽不见鱼仙,却常闻欢歌笑语自海上传来。魏生则继续积德行善,一世无病无灾,年至百岁方才寿终正寝。
你骗的是栖梧派第二十七代掌门的钱!
正文14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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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阴沉了半个月的天终于舍得放晴,让地上的凡夫俗子得以重见天日。至柔至悯的橘红色夕晖映着薄暮的残雪,显得这天地都没那么冰冻了。
解红臾端着刚煎好的药汤推门而入,见到前几日还病得难下床榻的师父正坐在堂中擦剑,不由得面露喜色:“师父,今日可是觉得身子好多了?”
白发老者含混地应了一声,招手让他入座,然后继续专注手头的工作。
解红臾没有再出声打扰,静静地坐在一旁注视老人。
解九洲大病半载,身形变得佝偻了,动作也变得迟缓了,名为衰老的毒虫仿佛已经要把他吞噬殆尽,只剩下一副枯骨撑着一张干瘪的皮囊。
用白色的软布细细拂去剑上的灰尘,再上以剑油、来回擦拭。一炷香后,解九洲打量一番光可鉴人的剑身,满意地将剑归入剑鞘之中,将它同另一柄短剑一同推向解红臾。
解红臾惊慌地站起身来,快速摆手道:“师父,我不是为了……”
这两把剑,一把名曰“远山”,一把名曰“静水”,是栖梧派的镇派之宝,也是它曾经辉煌历史的最后见证。
纵使烜赫一时,几百年过去,栖梧派也只剩下十几名门徒和山上的几间老宅,唯一值得人记挂的就是这两把绝世好剑。
半年前,三师兄想要偷取这两把剑,失手杀死了师娘,而后重伤逃逸。遭此事变,师父心灰意冷之下遣散了所有弟子,从此大病不起。
当时二师姐和五师兄也表明了要留在山上照顾师父,却被强硬地赶走,只留下了解红臾一个人。不是因为他偏心,而是因为解红臾无家可归。
解九洲抬手止住了解红臾接下来的话,缓缓道:“我知道你不是为了它们留下的,但你看,眼下也没有其他人在了,难道还真要让栖梧派的传承断了不成?”
长时间的咳疾让他的声音变得喑哑虚弱,但那语气和蔼可亲一如往昔。
解红臾道:“我可以交给其他师兄师姐!大师兄,二师姐……他们学得都比我好,也比我更有能力……”
解九洲摇头道:“他们有自己的路要走,无暇分心照看栖梧派。只有你,从小生长在栖梧山,把这里当家,我对你最放心。难道你不愿意肩负传承栖梧派的重任?”
再度把剑塞到解红臾手中,老人像是终于完成了一件大事般,畅快地长舒了一口气。
他继续道:“小时候西山的牛鼻子给你算命,说你命中有劫,把你的名字改了,就是为了让那劫难找不上你。但若是红尘因果沾多了,劫难还是会找上门来。
“我本以为,让你在山中安度此生即可,但如今我要走了,以后就没人陪你了,终究还是得下山去的。
“下山,倒也不必太怕。心地险恶的人有,值得肝胆相照的人也有,总归是比山上有趣得多。
“若是遭劫难之前,发现了些个良才美玉,可带上山来继续清修。若是没发现,也不必强求,最重要的是自己活得开心咯。”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向解红臾的眼神愈发柔和:“你要知道,人不是为死而活的,而是为活而活的。”
终于意识到他在交代后事,解红臾的眼眶刹时变得通红,哽咽道:“师父……”
解九洲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太用力,以至于接连咳了好久才平下气息。他的脸上并无哀戚,反倒是有一种得偿所愿的解脱之色。
他拍着解红臾的手,宽慰道:“孩子,何必这么伤心呢?我有预感,你师娘她会来接我的。”
说罢,他转头望着窗外,再次呢喃:“她要来接我了。”
似是在回应他的话语,山中忽起大风,簌簌雪落声传入明灯的屋舍。
然后生命的火光熄灭于老者浑浊的眼中。
解红臾失声痛哭,跪倒在他身前,长拜不起。
……
……
解红臾在栖梧山中独自住了几个月,在师父师娘合葬处的附近布置了一些机关,又将山中的古屋都修缮了一番。
后来无事可做,他便独自练剑,从日出练到日落,不厌其烦。
春雷乍响时,蓬头垢面的山中隐者割掉脸上的胡须,收拾起自己为数不多的物什。
二月廿三,剑客出山。
*一些关于挽妹土哥的过去补充
(一)
一夜之间,兄长突然从濒死的状态恢复过来,健康得和常人无异,而整日沉默着、以泪洗面的母亲因为得而复失终于在这一刻放声大哭,被压抑了数日的悲恸震耳欲聋,在门口的唐挽看着母亲,最后还是没有走上前。
病榻上,穿着单薄、只一件单衣的少年面色虽仍旧苍白不见血色,却没有病人应有的隐忍痛苦的神色,唐竹看见她,露出一丝微笑,唤道:“阿挽。”
自己和兄长的关系并不差,今日之前,她也同母亲一样,因为大夫定言的不治之症而落泪,按理说此刻应该喜极而泣,扑过去和儿时那样亲密地说上几句话,可偏偏在看见少年朝自己自己招手的时候,唐挽迈出的第一步悬在空中,犹如被仙法固定石化,怎么也落不下去。
哪里不一样了。
可到底是哪里?除去不再孱弱的身体,眼前的人分明和兄长没有半分不同,就连唇角微笑的弧度也如此流畅,没能让她寻到丁点的破绽。
是错觉吗?是因为不敢相信吗?她本已经做好和兄长诀别的准备,事情却突然有了不可思议的转机,这是令人欣喜若狂的事情,她应当高兴,应当庆祝,可为什么她却觉得有东西在悄无声息间带走了真正的唐竹,留下一个待填补的虚无的壳子,用他们的回忆作二次填充,再构筑出这样精心的、飘忽不定的幻想。
“哥哥。”
她走过去,握住兄长冰冷的手,试图从往昔的回忆里捕捉他的漏洞,她死死盯着他的眼睛,妄想找到躲闪和思考的痕迹,可少年只是用那双温和的、平静的眸子静静地回望,对一切问题对答如流。
完美的,和记忆里没有任何区别的兄长,唐挽同他告别,回到自己的房间,夜深露重,她看着窗外垂下皎洁光芒的月亮,反复告诉自己只是想多了,一切都和过去一样。
(二)
父亲和母亲带着贵重的礼物,带她和兄长去了隔了几条巷子的杨府。
大人们在交谈,唐挽实在不喜欢那样的氛围,盯着面前还冒着热气的茶盏。茶香氤氲着,缭绕着,她想到那些自己陪母亲前去拜访的寺庙里久久未能散去的白烟,好像也是这样,带着诉求和代价来,渴望着有一天能够还愿——她听见母亲颤抖的声音和反复的感谢。
在她出神怔愣的时候,父亲叫了她的名字。她抬起头,不知何时,厅堂里多出了一个人:在她面前的少年约莫与她同岁,穿着精致而繁琐的衣物,他站得端正,皎如玉树,惊才风逸,行礼问好时亦雍容不迫。
父亲夸赞的声音响起:“令郎可真是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少年露出恰到好处的腼腆,作出回应,表示惶恐,从他们的对话和表情中不难看出,父亲很欣赏他。
笑声过后,她看见少年父亲抬起手:“承圭,带唐小姐出去逛逛吧。”
于是那少年走过来,在这之前他们分明素不相识,他看起来早就认识了她,态度熟稔,像她真正的兄长那样——他甚至知道她的名字,叫得亲昵,好像他们是从小玩到大的玩伴。
“唐挽妹妹。”他边笑着,朝她伸出手,“我带你去看看池塘的鲤鱼吧。”
彼时唐挽尚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不明了他那颗乍看鲜活的心里面都是各种漆黑粘稠的东西,她只是下意识厌恶每一个试图套近乎的人,她躲开他的手。
可杨承圭并不尴尬,只是慢慢收回手,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声音依旧温柔得如化雨的春风:“还未自我介绍,我姓杨,杨承圭,与你兄长同岁,你亦可以把我当作你的兄长。”
他们离开厅堂,来到杨府的花园,假山旁的池塘里,鲜艳的鲤鱼游动着,唐挽看着他,一字一顿、极其认真地纠正他:“你不是我兄长,我只有一个兄长。”
杨承圭如无暇白玉般天衣无缝的笑容终于在此刻有了些许的松动,可唐挽只看见那裂缝一瞬,很快被填补,崭新如初。他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
没关系,他接着又小声道,对我来说,一切都无所谓。
这便是她与杨承圭的初遇,她态度恶劣,语气强硬,在所有人夸奖他的时候不屑一顾,可杨承圭无动于衷,只是看着她,那目光里有她看不懂的艳羡。
(三)
那之后,不知道大人们达成了何种协议,两家开始有了频繁的交流。一开始只是生意上的往来导致对方屡次出现在唐府,再后来,杨承圭住了进来。
起初他也试图邀约唐挽一起看书、逛灯会,偶有出门,更是会给她带上一些小物件回来,但她通通拒绝,毫不留情,就连母亲的指责也没能劝动她。
或许是因为处在同一屋檐之下,时间久了,他们的关系渐渐缓和,若是没有刀术课程和其他要紧事,唐挽会同意他的邀约,也开始接受他送给自己的礼物,并且思考该以什么回礼。她送过不少墨宝,除此之外未曾想到有什么合适,偶有一次提起,杨承圭只道,不必费心去思考,哪怕是同类的礼物,只要是阿挽送的,我都很开心。
唐挽只觉得他奇怪,干脆要他自己挑选想要的礼物,可杨承圭却固执地重复着她以前送过的那些物件,且累教不改,于是她只能作罢。
后来唐挽发现,他和兄长的关系不错,有时候他们甚至会一同出门。在外人看来,他们似乎是同一类人,她从下人那里无意间听见过相似的评价,内容有些无聊,多是些讨论外貌和性格的话语。但是,“杨小少爷真是个好人”,这句话的出现频率太高了。
不可否认,杨承圭是个“乐于助人”的人,具体体现他会帮助每一个向他寻求帮助的人,再麻烦的事情都会尽心尽力去解决,也因此收获了不少的称赞。
在不知道多少次目睹他为了答成别人的请求累苦累活忙得焦头烂额,唐挽拦住他:“你就不知道拒绝吗?”
杨承圭听见她的话,抬起头,重复着她的话:“‘拒绝’?”他笑着反问,那笑容竟然透露出几分诡异来,“是啊,我怎么不拒绝呢?”
唐挽跟了他一路,看着他从邻家的小女孩帮到集市的摊贩,她终于确定一件事,杨承圭是个不知疲倦地帮助人的疯子。
“你当真是疯了。”她道,“如果你不愿意拒绝,你可以让我帮你拒绝。”
杨承圭先是一愣,随后笑道:“没关系的,阿挽,你对我真好。”
(四)
发现杨承圭不对劲的那天,他也是这么笑着,用这样温柔的语气对她说,阿挽,你对我真好。
彼时杨承圭刚同意了他人堪称无理的请求,随后他回了房间,唐挽在那一刻终于确定,他或许不是一定要帮助别人,而是因为他无法拒绝。他病态地完成着所有人的委托,不管合理与否,不管会对自己造成如何影响,仅仅是因为他无法开口说“不”,而那曾几何时无意间泄露出的她无法理解的神情,那是来自于杨承圭对她的羡慕,羡慕她有说“不”的能力。
要他帮忙的人似乎是拿准了杨承圭无法拒绝,要求被同意后露出小人得志般的狡猾笑容,唐挽忍无可忍,走上去拽着对方的领子质问对方为何如此厚颜无耻,却得到一句“可是他同意了,除非你让他亲口拒绝”的回答。
她松开对方的衣领,转而怒火朝天地往杨承圭的房间走去。
透过门缝,隐约能瞧见里面人的背影,唐挽实在过于生气,以至于忘记了所有的礼节,未曾敲门,就这样猛地推开门,冷声命令道:“你现在就跟我出去,把那人赶走,再也不准——”
这命令的声音戛然而止,她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失去了声音,愣在原地,睁大了眼睛,接着就要尖叫起来:“杨——”
“嘘。”
冰冷的食指贴上她的嘴唇,杨承圭跌跌撞撞起身,脸上难得露出慌乱的神色,此刻二人凑得太近,放大了数倍,因此格外清晰,就连眼角眉梢都有藏不住的情急。
嘀嗒——唐挽低下头,发觉红色的液体落在自己的衣摆,于瞬间绽开成一朵花的形状,还有几滴落在她的脚边,轻易将地毯染上了颜色。她死死地盯着他的另一只手,浑身都颤抖着,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只能用眼神询问。
在她推门而入的瞬间,杨承圭正拿着一把匕首,对准自己左手的手腕,面无表情、毫不犹豫地切了下去,就像是在处理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
他的声音里带着几近祈求的语气:“阿挽,不要告诉别人,好吗?”
“……等、等等。”唐挽慌乱地撕下自己的裙摆,想要去为他包扎,又怕动着他的伤口,“我……我先给你包扎一下。”
杨承圭轻轻地“啊”了一声,他就像没有痛觉、没有感知那样后知后觉地抬起手臂,任由她处理。
在小心翼翼包扎伤口的时候,唐挽注意到,他的小臂上林林总总留下了不少的伤口,她沉默着、一言不发地处理完毕,再抬头看他,意识到他已然是惯犯。
“不痛吗?”她问。
“其实还好。”杨承圭低着头。
“杨承圭,你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什么?”他的声音轻得快要散在风里,“是啊,为什么呢?”
唐挽道:“迟早有一天你会死的。”
“他们都不是真心喜欢我的,只是因为我能提供他们想要的。父亲也好、家中的弟弟妹妹们也好、还是这座城镇里的其他人,大家都是因为有利可图才态度亲切。”杨承圭却答非所问,“阿挽,我来到你家这么久,只有你不需要我,只有你讨厌我,只有你关心我……只有你是真心的。”
他的胸前还留着大片大片被染透的红,杨承圭微笑着抬起头,认真而固执地看着她,唐挽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里瞧见了一个心慌意乱的自己。
“阿挽,你对我真好。”他的声音如同蛊惑人心的魔咒,引诱着她坠入深渊,“这么多人里只有你是真心在意我的,只有你。”
*虽然很少但是有寄生虫的描写,在最后面
1110字
“真要坐这儿吗?”
“就坐这儿吧,不是想看真亮一点吗。”
“我怕血崩我一身。”
“别废话了快看吧待会儿结束了。”
不知道还以为菜市场有人问斩呢,其实是圆子和侍应(他自称)出来透透凉气。
避开人多的地方,再吃点,呃,凉的东西。
岸上再怎么热,也影响不到水里,甜瓜放井水里镇一镇又解渴又美味。再就是地窖里存的酒,应付亲朋好友来玩耍游戏,就是容易喝太多。
可惜现在身在他乡,这两样都没有,圆子想去周边找找能拿得动的带回去,难得出来一次总不能空着手啊。
所以他现在得坐在最前面看人切鱼了。
客栈里一点也不凉快,甚至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地说个不停,有人说拿刀的师傅师从某个酒楼名厨,被他取卵的乌鱼扔回水里还能游动如常;有人说他那把细长尖刀是用极北之地的罕见金属打造,一出鞘便带着丝丝寒气,鱼生怕热,什么不怕热啊,反正新片下来的鱼肉放进嘴里鲜活得好像能在嘴里活过来一样。讲乌鱼的那个八成是烦了,一巴掌把正说话的这个手里攥的小报打掉,让他别照着念了。圆子听得刚有点意思,只能把目光聚焦在砧板上,刀他不认识,鱼就更不用说了,只记得鲤鱼比鲫鱼大一圈,草鱼和鲤鱼站在他面前,他能直接拉着它俩结拜兄弟。
眼前这条鱼还算仁慈,给他看见白的那面,白的那面是肚子,黑的是后脊梁。刀顺着鱼头“哧溜”钻进鱼皮和鱼肉的缝隙中间,没见一滴血。
“哎你看,没崩我身上。”他冲侍应努努嘴,侍应回给他一个绝望的表情。
他没看见盛着鱼血的盆子就在鱼头边上,在旁边俩人吹牛的时候悄悄把岗占了。
这个眼神确实不能再搁开封写邸报,漏点啥内容臭骂一顿都是小的。好在鱼血腥,圆子闻见后有点不好意思地闭上嘴,继续看杀鱼。前一条鱼的脊梁骨囫囵个地从鱼嘴里掏了出来,方才还热衷于分享小道消息的看客顿时觉得小报索然无味,眼珠子恨不得贴砧板上,好窥得其中奥妙。下一条皮肉分离,肥肥的肚肉如纸薄——圆子说的绝不是邸报的纸,那纸放在鱼肉前还要自愧不如。一条又一条的鱼经过砧板,圆子也渐渐瞅得有点乏了,他想,切鱼的人天天切,是不是也乏了呢。
临走前他让侍应帮他买那条细长如裤带的鱼,“剁成段放点油炸一炸就很好吃了,刺在脊梁和两侧一共三条。”杀鱼的驾轻就熟地说,指着另一个黝黑的人:“钱给他。”说完又包了点鱼生问他吃不吃。
圆子毕竟也生在有水的地方,觉得鱼生没什么味,只拿着带鱼走了,用油炸过果真鲜美,不配小菜都吃了好几碗饭。不久后他听说有人吃了有虫的鱼生,肚子里翻江倒海痛得要死,大夫从嗓子里钳出几条棉线似的虫子依旧上吐下泻,听得他一阵后怕。
“那这人之后怎么样了?”
“似乎是吃了白岛来的仙药,啪地一下就能下地蹦跶了。小伙子有兴趣不,再给十文就接着讲哦。”
老头把手伸到圆子面前。
圆子没少听噱头全压在前面的故事,觉得十文钱也买不到什么压箱底的东西,摆手说不了不了,遂从顺水客栈出去。
她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
她知道人类是这么称呼幼年人类的,孩子,女孩,男孩。她已经对人类社会的规律和语言有所理解,比如人类皆有爱美之心,他们对所有他们所能见的事物都做出一番评判,美与丑,喜欢或厌恶。如果按照人类的标准,无疑她是非常美丽的。像是这个女孩,如果她像她摆弄宽大华丽的尾鳍一样舞动她轻盈的衣裙,人们一定会对她送出称赞。
现在这个美丽的女孩倒在沙滩上,耀眼的阳光在她乌黑的发丝间流淌,阳光穿透她紧闭的眼睑了吗?是否已经温暖她弱小的身躯?她伸出手想要抚摸她的脸庞,忽然指尖的温度将她吓了一跳,而女孩也因此惊醒。
女孩还活着。
她不知道尾鳍拍起的水花有没有打湿女孩的衣衫,当她再次悄悄浮出海面时人类女孩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知道这种眼神。
你很美。
每个用同样的目光看向她的人都这么说。感情在他们的眼波中流转,早在她理解人类语言之前便已经能读懂人类的眼神和表情。在这方面或许人类和鱼仙别无二致。
她们对视了片刻,忽的,女孩的脸颊上浮起一丝红晕,她抬起手用衣袖遮住自己大半的脸庞,将目光瞥向了别处。
“抱歉……”
她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女孩对自己的某个举动或者想法感到了愧疚,为什么呢?因为她不觉得她很好看?
“我觉得你很好看,”她乘着岸边的浪花来到她身边,伸出手去,即使女孩因此躲闪也没有停下,从她的指尖传来的是陌生的温度,炽热而温柔,“你是谁?”
她以前从没有机会询问那些尸体的身份。
女孩终于再次抬起她浅灰色的双眸,“菁菁,”她说,声音比海底最小的气泡破裂的声音还小,“我是尔菁菁。你呢?”
她也不知道。这是个比今晚吃什么还要困难的问题,她不愿回答,便问她另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我……本来和奶娘一起乘船出游,但天有不测,船翻了……”说到这里她的身体前倾,“请问鱼仙可看到过她?她年纪比我大得多,长得也很漂亮……”
她摇摇头,“你家很有钱吗,听说很有钱的人类才能坐船。”她知道钱的意思,人类用各种金属做成不同的形状,有的还能用一张草木做成的纸片变出一堆金属,用这些金属人类就能换到各种各样的东西,这些金属就被人类称作钱。
“……你想要钱吗,我爹爹很有钱,如果你帮我回家我爹爹可以给你很多钱。”
“我不要钱。”有的鱼仙为了能得到人类那些精致的玩意儿会需要钱,但她并不需要,“我想和你说说话。”
比起没有回应的腐烂尸体,这个可以说话能回答问题的活生生的女孩要有意思的多。
“和你说说话,你就能帮我回家吗?”
“我从没去过岸上,你回不去了,”她抓住她的手,尔菁菁全身颤抖了一下,“陪我说说话不好吗?反正你也没地方去。”
被她抓住的手向另一个方向稍稍用力,但却无济于事。尔菁菁是个十分瘦弱的女孩,瘦弱到如果她掉进海里一定会被浪卷到她闻所未闻的遥远的大海的另一边。或许这就是她和她的奶娘分开的原因。
“不要……”水珠从尔菁菁的眼眶边缘滚落,淌过她温暖柔软的脸庞,从她尖尖的下巴滴下,“不要……我要回家,我要奶娘……求求你,鱼仙,我想回家……”
没有意思。
她不喜欢和哭泣的人类说话。于是她尾巴一甩,由乘着退去的浪潮回到了海中。将女孩和她低低的啜泣声抛在了岸上。
穿透海水的光芒逐渐褪去,只剩下柔和的光线四散在浪花之间,她请浪潮再次将她带至岸边。尔菁菁,她在心里重复这个名字。她不懂这个名字的意思,无论怎么揣摩,她只能从读音中品出一丝可爱来。她喜欢这个名字。
现在女孩应该已经不哭了,因为月亮已经升了起来,白天到夜晚,浪潮涨了又褪,时间过去了很久,大抵足够女孩停止哭泣。
女孩很瘦弱,没有什么力气,而且也不知道怎么回家。她应该还在原地,她想。而当她浮出水面时躺在原处的尔菁菁的身影印证了她的猜想。
尔菁菁已经睡着了,她凑到她的身前,从她身上感受到了非比寻常的温度。如果人类的体温对她来说算是炽热,那尔菁菁的体温称得上是滚烫,就好像她全身的血液都几乎要沸腾起来。不过至少她还活着。
她将手放在尔菁菁的肩膀上,过去这么久女孩的衣物仍然十分潮湿。在触碰和摇晃中尔菁菁缓慢地睁开眼睛,但这次她没有像白天时那样坐起来,而是躺在原处,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她几乎要完全伏在她翕动的唇边才能辨别出她吐出的字句。
“鱼仙,”尔菁菁说,“我想回家……”她仍然重复着这句话,只是不再流泪,似乎她的体温也将她的泪水蒸发殆尽。
“可是我没办法帮你回家,”她捻动她落在沙滩上的一缕黑发,“而且你看起来快死了。你的身体好热好热。”
尔菁菁不再说话了,只是从口鼻呼出微弱的气来,浅灰色的眼眸倒映着月光,直到其中的光芒越来越模糊。
“你是不是快要死了?可不可以等一下,我还想和你说说话,这片海滩从来只有死人飘过来,我很无聊。”
她握住尔菁菁的手,奇怪的是尽管女孩全身滚烫,但手却像沙滩上的沙砾一样冰冷,甚至她的手要更温暖些。像是从她那得到了些许的温度,尔菁菁终于又睁开眼睛。
“我不想死……”女孩说,“爹爹和娘亲在家里等着我……”
她知道那两个人是生养了尔菁菁的人。人类似乎非常在意这种关系。
“还有林郎也在等我……”
这是个新名字,勾起了她的好奇,“林郎是谁?”
“他是……我的良配……”
“良配是什么?”
忽然,尔菁菁笑了起来,这更叫她摸不到头脑。
“鱼仙,你知不知道结婚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起生小孩的意思。所以这个林郎是要和你一起生小孩的人。”
然而尔菁菁的表情忽然变得古怪起来,她的视线转向了另一边,过了半晌却仍缓慢地点了点头,“鱼仙,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他……不是因为父母之命或是媒妁之言,我真的……好喜欢他……”
“这个林郎也长得同你一样好看吗?”
“比我还要好看。”
“他家也很有钱?”
“和我家相差无几。”
这下她便可以理解尔菁菁为何喜欢这个林郎了,他长得好看,家里有钱,她无数次听过岸上的人类女子如何诚心地和鱼仙求一段和这样好的男人结婚的愿望。想到这里她有些替尔菁菁惋惜,她有多少女人求而不得的可以结婚的好男人,而且她自己也很好看,家里也很有钱。很多人类也希望自己有钱。
“不过,鱼仙,他的名字不是林郎。”
“那他叫什么?”她问。
“他的名字是……”
她匍匐在沙地上,双腿扭动着,似乎它们的主人不知道如何使用它们。她先试着蜷缩起双腿,而后双臂用力支撑起上半身,她抬起头,沙滩的远处似乎延伸出一条小径,小径的尽头被夜幕吞没,几颗星星在深夜中游走。
这次她向前挪动双腿,接着用手攀住地面,双腿在沙地上摩擦出细碎的声响,好在沙子又细又厚,她并不感到疼痛。过了一会儿,她蜷起双腿,弯曲自己的脊椎,让脚底贴紧地面。她像一只刚刚出生的动物,摸索着起身的诀窍。
她的身体摇摇晃晃,却能凭借四脚着地维持重心。她借着双臂的力量先活动双腿,但身体却不受控制地向一旁栽去。远处的星星越来越近了。这次她重振旗鼓,现在她已经熟悉了四肢着地的感觉,她不再执着于四肢行走,而是双腿用力,她的脊柱缓慢地直立起来,让她的身体能够站立。
尽管她仍不太会走路,但至少她可以迈着摇摇晃晃的步伐向那些星星走去。
跟着那些星星的是人类的声音,不是女人,是几个男人。他们在呼唤着一个名字。她知道的名字。
“尔菁菁!”
她记得这个声音。她知道这个声音。她应该记得这个声音。这个声音也向她而来了。
被装在纸做的笼子里的星星被赶来的人们提在手中,驱散了笼罩着这片沙滩的夜幕和海浪的声音,在最前面的青年看起来十分疲累,他将手里的星星交给其他人,迈着毫不迟疑的步伐走来张开双臂抱紧了她。
他的温度并不炽热,只是温柔地温暖着她。
“菁菁……我就知道你会没事的……”他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些啜泣,他在哭泣。
但这次她觉得很有意思,青年的眼泪为尔菁菁而流,以前从未有人为她流过眼泪。她也抱紧青年,“嗯,”她说,她知道他的名字,“我知道你会来的,因为你是我的良配,我的林郎。”
你是尔菁菁的林权。
*感谢维因大人让我拉小北伶伶当背景板!
提笔在信笺末端落款,杨承圭将笔轻轻搭在笔枕一侧,谨慎又小心地把信叠起、收好,在信封正中央写下已经不能再熟悉的名字。在这之后他才缓缓起身,拿起信,往楼下走去。
已是闷热而潮湿的时节,土润溽暑,大雨时行,又因此地沿海,靠近码头,故那股如熏蒸般的湿无论如何也无法散去。好在杨承圭并不在意,即使穿着繁琐讲究,他看起来也与平日无异,没能被气候影响分毫。
在美人榻上小憩的年轻女子晃动着手里的绣花团扇,同从客房出来的杨承圭对上目光,他朝她笑笑,后者亦回以礼貌的颔首。杨承圭自是知晓她身份,此间老板娘,姓徐,往来房客都称一句“徐娘子”,近日正是码头最热闹的时节,徐娘子与此时正坐在厅堂的说书先生一唱一和,为来往入不敷出的游客提供了赚钱的法子,因而整个厅堂也跟着笙歌鼎沸起来。
杨承圭走到徐娘子身边:“劳驾,徐娘子可知这附近的驿站在何处?”
琼花玉貌的女人稍稍坐起,朝外边指了一条道:“如此这般,公子便能瞧见驿站了。”
他并非初来乍到,却是第一次在这个时间点赶上撰写这封信,朝徐娘子告别,杨承圭正欲前往,却在这空前盛况中瞥见一抹极其熟悉的身影。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忘记自己姓甚名谁、忘记如何迈步,忘记自己的过去和所有经历,近乎魔怔地盯着不远处人群里持刀而立、身着劲装的年轻女人。
鸠车竹马曾经处,屈指可数的能够被带入坟墓的回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寄出却从未收到过的回信;那双冷漠的、冰凉的、固执的、忽视一切、无论如何也不肯落在他身上的眼睛——
本是如此珍视、容不得半分褶皱的信从他手中滑落,封面正中央是字迹工整的四个字:唐挽亲启。
唐挽在这里。
这个认知让杨承圭感到恍惚。
自唐挽离开唐府,背井离乡独自前往西南,他们约莫有四年未见。四年,她却和杨承圭记忆里的模样所差无几,又或许是他对于这个名字和身份的执念太盛,如经久不衰的烈焰,那通天的火光终是惹得老天垂怜,在重逢的这瞬予他这恩赐,让他在人群中一眼发现了唐挽。
她将手里的东西递给面前身着绿色褙子的少女,又同少女身旁的男子道了几句话,不难推测出是捡到了对方遗落的东西。说话的时候,她未曾露出片刻的笑容,就和杨承圭记忆里一样,平静如无波的湖面,瞧不见半点心绪,又偏偏在那少女露出好奇的表情时,他注意到她右手细微的变化,几乎是在少女靠近询问的同时,她右手的食指抽动了一下,擦着衣摆一晃,接着恢复到常态。
那是他铭记于心的、唐挽从小就有的小动作。
杨承圭再次确信,这个人就是唐挽,于是他第一次如此失态地跑了过去。
客栈的人群里里外外围了许多人,凑热闹的、表演的、各怀鬼胎的,杨承圭穿过他们,顾不得平日展露的教养与风度,近乎急切地想要再快一步。
越过一个人、又一个人,忽地传来巨大的欢呼声,他因移动的人群而被迫停下脚步,发现追逐的身影已然不知去向,只余下那对关系亲密的男女还在原地。
哪里还有什么唐挽?
于是那句本就没能说出口的“阿挽”也这样一同融进了这沸反盈天之中。
浓云铺天盖日地吞噬了天空,雷电穿空而过落下一摸刺眼的光,又在炸响间掀起巨浪,拍在夹板上。方才在码头所见的巨大商船此刻在海浪间宛如一片落叶,轻易就可以倾覆。
“大人!”船员早已经被雨水糊了满脸,并无多用地抹了把脸,朝着记忆里那人在的地方大声喊道,“风暴太大了,船坚持不了多久的!”
几声咳嗽在风雨里模模糊糊地传来,又很快被浪涛淹没。船员急得快要跳海,手拉住一边勉强稳住身形,竖直了耳朵想等咳嗽声的主人说句什么。半晌对面似乎终于喘上气来了,遥遥地飘来一句:“莫慌,有...咳咳...来了!”
什么玩意来了??
还没等他来得及再问,船身就猛烈地向他扒着的那一侧倒去,船员慌乱地惊叫还没有叫出声,就被一个青绿色的东西连同自己下坠的身体一下拍回了去。心脏卡在嗓子眼里不上不下地狂跳着,再缓过神来,整个船好像被什么力量强行托住了,已经恢复了平衡。
风雨未歇,惊魂未定,船员刚探头看向船下,又被溅起的浪花扑了一脸——不过问题不大,他早就被暴雨浇透了。等他真的看清这个青绿色的救命恩人,方才被压住的叫声直接冲了出来:“鱼...鱼仙!!大人!是鱼仙!”
少女模样的鱼仙双手拉着船栏,看着眼前人这副模样不解地歪了下头,她明明记得自己在人类的画本里应该是送仙药而来的仙人,不是吃人的凶兽吧?
折扇打开发出的脆响混入雨声,红衣男人快步走过来让人把这丢人现眼的家伙拉到边上去,恭恭敬敬地对少女俯身作了个揖,说:“多谢鱼仙出手搭救,在下感激不尽。”
少女抬起头,雨水顺着白皙的下颚滑落勾勒出优美的脖颈,丝毫没有和男人客套的意思,说:“帮我和我的朋友找个人,我们要把我们的心托付给他。”
男人身上红衣浸透了雨水,好像一团凝固的鲜血,衬得那张病态的笑脸愈发苍白。雨滴顺着油纸的扇面滑落留下一行湿痕,消失在骨节分明的指缝间,男人轻轻晃了晃手腕,说:“当然可以,不过是有价格的。”
少女皱了一下眉,说:“我们救了你,拿你的命做交换难道不够吗?”
“我的命可不值钱得很,”男人仿佛听到什么笑话一般笑得连连咳嗽,缓缓说道,“仙家如果诚心想做,怕是也不会吝啬这一星半点的东西吧?”
少女思考了一下,用不解和好奇的目光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说:“明日午时,到这片海域附近等我们,我们会带着你想要的东西来。”
“一言为定,明日在下必准时前来,”男人又一次恭恭敬敬地俯身作揖,细长的眼睛躲在墨镜后含着一副既得利益在手的笑意,“那还请仙家再送我们一程,多谢,多谢。”
少女不想再理这个让鱼看不懂的人类,双手一松,整个人向后倒去。青绿色的尾巴在空中一滞,带起满天水珠又落下,精准地砸了男人一身。
男人挑了挑眉,他好像是...被报复了吧?
算了,赚到钱就行。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歌台上黄衣的清倌埋首拨弄着琴弦,凄凄切切地唱着。也不知是何人点的曲子,周围的喧闹在这歌声里忽地静了三分,一切都柔和了起来。
景颐舒推开轩窗,目光落在台上人身上,回头给身边的侍女递了个眼神,然后将注意力收回到同桌的二人身上。
商陆懒散地靠在椅背上,手上轻摇的纸扇多年未变,描的是翠竹松月的景,听他曾经提起还是哪个客人送的名家之作。他抬手端起茶盏抿了口,续着那歌念起词来:“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 ,闲池山盟虽在,锦书难。”
“...鲛绡,”朝晖对宋人的诗词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只能对着曾经看过的书对上那么几个词,“这也是说染了鱼仙云彩的布料吗?”
“谁知道呢?”商陆借着扇面遮掩住挑起的薄唇,说着看向对面的景颐舒,“不过话本里的鲛绡是鲛人所织就,入水不濡。鲛人的描述又和鱼仙像极,再加上‘云彩’的传闻...啧啧。”
景颐舒不动声色地吃着盘中的糕点,只觉得今儿樊楼的莲花酥甜的有些过了,吃了半块便方向一边,拿帕子擦了手和嘴角,才缓缓开口:“前些年去岛上还愿有幸见过一二,若是商陆你有兴趣,我可以搞到一些。”
经年累月的陆上生活,让这只上岸的鱼仙儿与当初相见已是大不一样——商陆早就猜到一二,从那日那个刚刚定了亲的小姑娘找上门讨鱼仙心时,他就有了些猜测。毕竟他可以那个送心的人,其间种种他自然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
而且...商陆看着那双深蓝如海般的眸子,十几岁的姑娘的眸子里不该是这般沉寂如渊。欢喜和情欲在她身上成了难寻的存在,只剩下她模仿身边的异族人留下的一副副假面,对待不同的人便用上不同的,让人难辨之下的意图。
每次望向她眼底,商陆都好像回到了那个暴雨夜,摇晃的商船和青绿色的鱼尾,被霹下的闪电在脑海中照亮。那鱼尾自然是亮眼,亮眼地让人只想起求救的希望,却忘了被搅动起的风云。
商陆笑着摇摇头,轻咳几声说:“那东西价格自然昂贵,做个贵重的东西送人倒是不错,还是不如仙药来得实在...咳咳...白船没几日又要来了,夫人可准备好了?”
“船队的补给都已经采买完了,家父那边今日又给了些人手,”景颐舒井井有条地说,“齐家这几日我也会安排好。这次希望可以多结一些‘善缘’,也好多报答一些恩情才是...”
“颐舒姐姐真是虔诚啊...”朝晖感叹道,说着冲着商陆捏了捏拳,自信地笑道,“先生放心,我这次也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哦对了,先生这几日也不要偷懒多出去晒晒太阳吧,对身体有好处呢!这样你也不容易再在路上生病了,先生要是愿意,我也可以天天陪先生到处走走...”
商陆听见“出门”俩字就自动对着朝晖闭上了耳朵,自顾自的喝着茶,不管对方没完没了的唠叨。方才离开的侍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又回到了景颐舒身边,和她低声耳语了几句。景颐舒“嗯”了声,起身冲一个装聋一个话闸子受不住的同伴福了福身,脸上仍是淡漠柔和的模样,说:“官人一会也要回家了,我要回去了,有事让人捎话给我便是。”
景颐舒说完就往外走去,走到那个又聋又瞎的边上敲了敲桌子,不管他听没听见,说:“前几日的茶钱都是我付的,该你了。”
“哎呦!”提到钱商陆这耳朵突然就好了,刚想说几句景颐舒已经快走几步下了楼,商陆哭笑不得,直觉好像又被鱼尾浇了一脸水。
“罢了罢了,”他摇摇头,拍了拍没完没了的朝晖,说,“去吧账付了,再给楼下那台上的仙家打点赏,别太寒酸了啊。”
“啊?”朝晖只觉他这一句话里问题太多,“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商陆打断道,抬脚就也往楼下走,“快去,我在外面等你。”
“哦...”
过路神仙
某地有孤儿行乞,救童于道旁,护送归家。
杨氏豪富,得人送还幼子杨显鹤,杨乐公感恩戴德,留下孤儿与幼子作伴,衣食住行皆比肩幼子。两人膳同进,枕同裘,感情之深厚就连杨显鹤真正的兄长都比不上。
至杨显鹤十三岁那年大寒,杨氏骤然生变,上下一百六十七口,一夜之间死于非命,官府差人入杨氏府邸,惊见一百六十七座无头冰雕四下倒伏,可见当时慌乱奔逃之像,院内积血甚厚,地面结冰三寸,晨光下映射满铺红光,入目宛如火焚。
唯有杨显鹤与孤儿逃出生天,至杨家人头七,孤儿买纸马香蜡,猪头酒水,两人在道旁祭拜,发愿为杨氏复仇,因多出三炷檀香,两人随手插至地中。
有一客路过闻之,与两人言,他愿授艺与杨显鹤,但其艺不凡非常人能学,须以孤儿项上人头礼之,以见杨显鹤决心。两人愕然,客又道,他明日此时仍路过此地,届时可答复他。言毕,客即去了。
两人都认为他说的是真的,于是半步未离,晚上吃贡品酒水充饥。
孤儿道,我愿以头礼之,你就能拜师学艺,手刃仇人。
杨显鹤拒之。孤儿又许他。杨显鹤又拒之。
杨显鹤骤然痛哭,孤儿问,你家上下都死了,这不是血仇?你不想报仇?我现在同意了,为什么你不乐意?
再三逼问,杨显鹤哭道,你看我的名字,就知道我自小饱读诗书,若无灭门之恨,我定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这是我可以做得到的。但用你的头去拜师,我做不来。学艺的苦,我也吃不了。我虽然想听你的话,也知道这是个好机会,但我并没有这样的能力,还是你来告诉我,我应当怎么办吧?
孤儿默然,又过了一阵,问道,能报仇的话你会欢喜吗。
杨显鹤道,当然。
又问,你自己确实做不到吗?
杨显鹤道,然也。
三问,我替你报仇如何?
杨显鹤道,甚好。
孤儿遂与杨显鹤共饮,至杨显鹤酒醉,割其头。
次日客至,责骂道,你是外人,如何能代杨氏复仇?
遂以杨显鹤头礼之,叩首道,杨家大兄杨公平,次子杨显鹤,今我改杨姓,三郎也。可代兄复仇了。
客跺脚叹道,我早知命中是你,也罢。
于是携其而去。
听闻五年后,某地亦出了满门命案,死状与杨氏相同,但没有人知道是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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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
元符二年冬,有五恶人应召聚庙,因各不相服,遂定尽述生平恶事,最后以首恶为众人龙头。
一人道,吾自幼家贫,能发死人财。将低劣纸马高价卖与白事家,因新丧至亲哀痛,价高亦可卖出。事后再跟踪其埋骨地,偷坟掘墓,有明器倒之,如有美尸艳体则起出与人结阴亲,可得数百两。
一人道,吾好赌,无所不精,专使人入套烂赌,如以妻女抵债,玩赏后转卖给牙婆可小赚。家破人亡者不知凡几。
一人道,吾差也,不如各位,但远近皆知吾名,见吾则避,亦可算得小有恶名吧。
一人笑道,如是,吾行恶必为首,吾乃本地通判妻舅,去岁通判挪用银两之法是吾传之,今水患无银可治,伤亡过万也。
前三人无不欣然赞同,齐呼大哥。
余下一人还未发言,即驳斥道,吾召集尔等前来,尔等未明吾之恶事,为何如此武断?
四人道,愿闻其详。
召集人道,此事机密,尔等近前来说。
四人不疑有他,聚拢聆听,召集人一刀横斩四人喉咙,吾恶也,服未?
遂留四尸身,长笑而去。
武林中人皆道,此事是锦常仙所为。
*为了两边都搞到分数拆成两个发,属于是居心叵测了
*前篇:http://elfartworld.com/works/9377510/
*又名:我的兄弟不可能是个女的
客舱的灯静悄悄亮起来,甲板上的人们便知道,到了该就寝的时候了。皮良先前在甲板上吹风,恶心的感觉减轻不少,这一进了室内就又觉得闷,只想赶快休息,便拉了宋慧随意找了间房住下。宋慧看看床榻,稍稍面露难色,皮良以为她嫌床榻窄小,不愿就寝,便劝说道:“我看这床睡下咱们两人还有富余,总好过去外头挤通铺吧?”说罢不管宋慧作何感想,脱了鞋袜上床,合眼准备睡了。
说来也怪,皮良本来觉得身体不适,本以为难以入睡,没想到很快便睡着了。梦中光怪陆离,恍若隔世,皮良朦胧中想,毕竟这是在白船上,做何种梦境都再正常不过。他于梦中听到一阵窸窣响声,便努力睁眼去看。眼皮艰涩睁开,室内一片漆黑,只有两道金光在空中闪烁。皮良困倦不已,眨眼再看,才发觉那两道金光实为一对金瞳,就像猫儿的眼睛,灼灼地闪着金光。
那道金光就悬在床榻之上,未向皮良这处投下一丝目光,却像是蝮蛇一般,将一旁的宋慧紧紧缠住。皮良心想,这或许也是梦吧,不然,为何他见到一条鱼尾,一半人身?他合上眼睛,金光不见了,遂又沉入梦境里。
这漫长一夜悄然而过,皮良再醒来时,将昨晚的梦忘了大半,只记得那一双闪着金光的眼睛。他还没来得及细想那究竟为何物,便听见一旁已经醒来的宋慧轻声嘀咕道:“怎么觉得脸上有点儿痒?”
皮良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或许是猫吧?昨晚我好像看到一双会发光的眼睛……”他转头看向宋慧,不由得呆住了。眼前的这位“宋兄”披散着头发,衬着那对于男人来说过于秀丽的面庞,竟活脱脱是一位女子!皮良大惊,说话都结巴起来:“你,你是女人?”
宋慧冷汗直流,她本该比皮良早些起床收拾妥当,才好以男装示人,可没想到一觉睡到这个时候。若是平日倒也罢了,可昨夜与他睡在一处,那可是万万不妥,绝对不能让皮良知道她是女儿身!可到了这个地步,她还能怎么办?
宋慧只好在皮良惊恐的眼神中压低了声音,硬着头皮说道:“皮,皮兄,其实我是天生的男生女相,你看我,就算是扮个女儿身,旁人也,也看不出来吧?”
她本来没指望皮良会相信这番胡话,但皮良却作恍然大悟状,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道:“原来如此,宋兄你原来是男生女相,怪不得面容生得如此秀气呢!你要是不说,我还真以为你是女儿家,可吓坏我了!”
“哈哈,皮兄说笑了,我当然是男人了!”宋慧颇有气势地笑了几声,有欲盖弥彰之嫌,但好在皮良心思单纯,毫不怀疑,这事便这么悄悄揭过去了。
“对了,你说的猫是什么?”宋慧想起昨夜之事,又问道。
“昨晚我好像看见一双金色的眼睛,就像猫在夜里的眼睛那样发着光,所以我说是猫。”
“这么说,有人把猫带上船了?”宋慧眨着眼睛,“猫最爱吃鱼了,不知道鱼仙喜不喜欢它们?”
“这个嘛……”皮良摇摇头表示不知道。短短一夜,他仿佛梦见许多怪事,他依稀觉得,若是将昨夜之梦记载下来,那也会是个不错的故事,但现在他一点儿也想不起来,未免有点可惜。
皮良所不知道的是,在这一夜之中,白船上暗流涌动,心怀鬼胎的鱼,披着人皮的鬼,全都游走在这条神秘莫测的船上。那些人和鱼的故事,还真不知道有多精彩呢!
*随写随发,本来想讲鱼笑话,想了半天:谐音梗,扣钱!
雷雨一连下了数日,皮良的心情也阴雨连绵。白船不来,见不到鱼仙,就要等到明年,这让他怎么等得了?可这白船是否能来,没人说得准,他也只好安慰自己,这鱼仙岂是说见就见的?为了见到鱼仙等上几年的可大有人在呢!
这一夜皮良早早睡下,窗外雨声阵阵,反倒让他好眠。睡到半夜,皮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又听得楼上楼下人声一片,好不热闹,连忙披了衣服去开门。来人是客栈里的小二,欠身道:“白船来了,徐娘子叫各位客人前去。”
“白船来了?这就来!”皮良喜出望外,连忙换了衣服,拿上行李,手忙脚乱地出了门。
客栈里点了灯,一路照到门口。门外雾气茫茫,水汽灌进鼻子里,总给人一种奇异感。穿过雾蒙蒙的夜,皮良远远见到一艘大船,那船通体洁白,在夜雾里仍旧不显黯淡,仿佛发着光一般。皮良混在人群里上了船,好奇地到处查看。他此前可从未坐过这么大的船,更别提是在夜间行船远航了,加之他见了白船之后,就更加笃定此次一定能见到鱼仙,因此心情极为激动,当即掏出纸笔记录所见所闻。
只是他的好心情未能持续多久,船才刚刚启航,皮良便觉得头脑发胀,肚子里翻腾,只好趴在船舷上呕吐。
“呀,皮兄这是怎么啦?”宋慧不知从哪里跑来,热心地趴在一旁关切。皮良有些丢脸,只好抹了抹嘴讪笑道:“我从前没坐过船,让宋兄笑话了。”
“哎呀皮兄你真是的,这有什么可笑话的!”宋慧摆了摆手。她的头发松松垮垮地扎着,看样子也是走得匆忙,顾不上收拾,此时发髻随着她的动作摇摇晃晃,看起来甚是俏皮。皮良仍不知宋慧是女儿身,只暗中觉得有趣,未做他想。
宋慧指着一边的人群道:“刚才小祁哥讲了个好有趣的故事,皮兄可有听到?”
皮良摇头,于是宋慧如此这般地复述了一遍,照例用的是她那套不顾听众死活的讲法,皮良听得一知半解,心说此后再找祁先生打听打听,才好解答他的疑惑。
“不知道白船路上会不会遇到精怪,我还真想见一见!”宋慧兴奋道,她倒是一点不怕祁钰说的什么战船沉海,让她见一见传闻中的精怪就满足了。
皮良也难掩兴奋:“至少我们肯定能见到鱼仙,徐娘子说她总坐这船,必然不会骗人,她还得做生意呢!”
两个未经世事的半大孩子对视一眼,都知道此行定是一场奇遇,自己能参与其中,实乃天大的幸事,心中雀跃写在脸上,无需多言。皮良思绪一转,笑着说道:“我们这次真走运,来的正好是白船前来的码头!我从前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一商人听说白岛有奇珍异宝,就想去岛上一观,结果一年因为路遇劫匪错过了时日,一年于码头苦等而不得,第三年他特地请来算命先生为其卜卦此行吉凶……”
“然后呢?”
“算命先生说,他此行必能见到鱼仙。此人深信不疑,动身前往,结果白船仍旧没来。商人十分失落,又觉得算命先生骗他,恼怒不已。商人同行的朋友见他心情不佳,特地请他去酒楼吃饭,头一道菜就是清蒸鲈鱼,商人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忍不住大加赞赏:‘鲜!’这才知道,那算命的竟然真没骗他!”
皮良刚刚讲完,宋慧就大笑起来,头顶的发髻也跟着乱颤:“鱼仙,鱼鲜!不是这个鱼仙,是那个鲜,哈哈哈,这个鱼可真鲜啊!”
皮良看她笑成这样,也跟着一同笑了起来,讲故事最快乐的便是有人肯听,若是有人为它哭为它笑,那讲故事的人也更开心。
已是深夜,甲板上的人仍未散去。许是受了感染,人人都讲起自己听说的奇闻异事,叫皮良大开眼界。他边听边记,自己也讲了个画中仙的故事,大致是画上的鱼仙走到画外来,又将人带到画里去,听者兴致寥寥,显然是听出这故事多半胡编,不像是有真鱼仙参与其中。
皮良悄悄去看宋慧反应,只见宋慧抿嘴偷笑,嘴里嘀咕着什么。皮良侧耳一听,说的竟是:“嘿嘿,鱼鲜!”
皮良汗颜:怎么还惦记着这个啊!
黑色背景镶嵌彩色玻璃的的穹顶笼罩在巨大的拍卖场上方。
洛克西集市,三层包间。
被拍卖的艺术品大多被洛克西集市调教的很好,与宅邸中乖顺听话的血仆没什么两样,刻板的性格设定和失焦的眼睛让兰斯洛特提不起兴趣。他兴致缺缺的叩击着桌面,发出有规律的“笃笃”声。
主持人突然提高嗓门,他抬起眼,隔着薄薄的纱帘,看着展示台上的压轴“艺术品”——一名二十几岁的青年,面容清秀,身材纤细。
那青年似乎没受过调教,眼睛里有异样的光彩,甚至被用了药物还有力气摇晃笼门。
他来了兴趣,以一个极高的价格将青年拍下来,带回宅邸,让血仆带他换了衣服,又做了点儿人类能吃的东西。
宅邸。
那青年警惕心很强,起初不肯吃饭,眼见着虚弱的快晕过去,兰斯洛特有些不耐烦的将几滴血弹到青年身上,逼着他吃了些。
后来的几天,那青年安分了许多,每日安静的蜷缩在房间里,也不知道在做什么。他这几日忙着处理食尸鬼,顾不上青年,刚回到宅邸就发现青年巧妙的利用血仆送饭的时机向外传递消息。
“德里安”他道,视线轻飘飘的从对方的脊背骨到足再到那还没完全掩盖住痕迹的手,兴意盎然地欣赏了片刻对方僵住身子,人类受到惊吓时,瞳孔会猛的缩小,肌肉会格外僵硬,显然,哪怕再不逊的人类,也是有着相同的特点不是吗?兰斯洛特想,欣赏够了德里安的颓态,即使这十分短暂,几乎是下一秒,德里安就掩盖了这份失态,事实上,他做的足够好了,可惜,还是太弱,兰斯洛特轻笑一声故作讶异“血猎卧底?”
德里安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他的话。
他不再等待,猛地向兰斯洛特扑去,身姿矫健,动作利落,十足的出彩,在兰斯洛特遇到的人类中可以算是前三。
刹那,银光乍现,一把银制匕首即将刺入兰斯洛特的左眼,血族优秀的动态视力让他轻而易举的看清了德里安的动作,兰斯洛特稍一侧身,旋即单手握住对方那只握着匕首的手,轻飘飘抬手一扭,就将对方的胳膊反剪在身后。
匕首掉落在地毯上,发出一声闷响。
兰斯洛特笑吟吟的声音再次响起“何必这么心急,我可没虐待你。”
德里安沉默着,见他不答,兰斯洛特也不恼,控制着德里安一步步走向他,抬手轻轻抚摸着德里安的后颈,沿着头发一缕一缕的往下顺,感受着跳动的脉搏,笑吟吟的看向德里安的眼睛。“你看,你要杀害我,我只是有那么一点点生气了,才会拧住你的手,你……是叫德里安是吗?我很喜欢你。”
德里安想偏过头,躲过兰斯洛特的视线,可在控制下,任何反抗都是徒劳,他有表达愤怒的权利,可兰斯洛特想要的,也不过是这种,将猎物一步步驯服的感觉。
越是张牙舞爪,蛮横不逊的人类,才越是有趣。
“我知道的,人类总是对我们有许多的误会。可你看,我,我是不一样的,这些天你吃的用的穿的,可都是我精心为你准备的,因为啊,我喜欢你,特别是你这双眼睛。”兰斯洛特伸出手摸上德里安的左眼,轻道“你当血猎不适合你,不如留在我在儿。”
德里安内心嗤笑,狠狠闭上了眼,不去看兰斯洛特,至于这个吸血鬼说的鬼话,他是一句也不信。
兰斯洛特笑了笑,手顺着对方眼睛落到他的颈前,缓缓收紧,剥夺着对方身体中的空气,人类的身体很脆弱,多用一分力就会可怜的失去生命,兰斯洛特想,真可惜,本来德里安或许不用经受这些的,可也这样,才算是“有趣”吧?兰斯洛特想,直到德里安挣扎的幅度变得极小,才恰到好处的松开手。
“那么,下次见,小先生。”
德里安猛的咳了起来,再来不及做出什么反抗。
门,又关上了。
德里安意以为自己会葬身于此,但兰斯洛特只是将他关回房间。
门窗都被锁死,只有缄默的血仆送来一日三餐时,房间里才会透进一丝光,他试着冲出去,被高大的侍卫抓回来,但始终不见兰斯洛特。
他似乎惹恼了他,也或许吸血鬼本就是这样。
暗无天日的房间内,时间似乎成了一个形容词,最该折磨人心的不是刑罚,也不是惩戒,合该是这样,不知时间,没有交流的孤独。德里安也仅仅只能从送饭的频率中推测自己来到了第几天的囚禁。
第十一日,他决定赌一把。玻璃杯磕在桌角,变作锋利的片状物,他拿着碎片向侧颈划去。
血液流失的感觉明显到令人恐惧,时间被痛感拉的很长,生命随着颈间的艳红流逝,直到他即将晕过去的时候,门才被人推开。
“别折腾了”兰斯洛特的声音平静如水,居高临下的看着蜷缩在毛绒地毯上的人“伤好了放你走。”
六日后。
兰斯洛特看着他的藏品迟疑几秒,警惕的后退,和他拉开一段距离,随后毫不留恋的转身跑走。他只能无奈的轻笑一声。
以后的日子还长,这有趣的人类必定会再次落到他手上,须知,放养,也是驯服的一种手段。
再见。
“沃伦科特·德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