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瑰拉第一人称视角!!!
*本剧拍摄过程中没有任何花草受到伤害!
*双方均无精神病,只是日常习惯。
今天新送来的洋桔梗很漂亮,鲑鱼粉的花瓣在店内暖橙色的灯下透着光,柔软、和煦,这样惬意的时刻,叫我生出了些许困意。
趴在堆满羊皮纸与绿植的桌案上,墨水的清香与芬芳花草总是让人无比安心,睡在这里会很舒适。
我本可以好好享受,利用它做个美梦或者安稳的一觉到天亮。可正当我阖上眼时,店门却被打开了。
门口破损的铜制铃铛发出清脆声响,在这种时刻就好像石子击落了鸟巢,雏鸟掉在地上被摔断了翅膀,被罪魁祸首捡起,不知命运的结局是悲是喜。
“晚间愉快呀瑰拉小姐——好久不见~”
来人是我的旧相识——尤金。熟悉的音色以及那一头橙发毫不客气地撞入室内的暖色,好吧,诙谐的令我恼火。
寒寂城的雪夜,刺骨的冷混着霜花砸下来,尤金这一路走得定为艰难,他的鞋面和帽顶还有未融化的雪花,发丝被打湿,裸露着的地方尽染上一层红,耳尖和鼻头尤为严重,浑身上下无一处称得上干爽。我想,如果此刻站在我眼前的是我的爱人,那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冲上去抱住他,哪怕他湿凉的外套会弄得我打寒颤。
可惜了,不是什么爱人,是你。
“哈~尤金先生,您巡护兵的工作涉猎范围这么广吗?都管制到我的花店来了?”我对待他的方式一向是用笑脸捅刀子,确切的说,这是我们二人之间共同的相处模式。我将稿纸理好,放在一边,再次看向那家伙,他正在糟蹋我心爱的绿毛球。
翠色毛须被他揪起然后随手扔在地上,我的视线紧紧跟随,这才察觉到他所经过的地方都留下了脏乱的脚印,泥水与花混在一起,我认为这里的一切都被玷污了。
“你弄脏了我的店。”
“那太抱歉了瑰拉小姐,该怎么赔罪才好?要收走我的一只眼珠吗?”
听到这儿我突然憋不住笑了,想到他额前碎发下的左眼眶里空空如也,用什么来填满?虚无、寂寥还是空洞?不关我的事情,我也不想要他的眼珠,那未免会显得太过残暴。
没有任何语言上的回应,但尤金听出了我笑声中包含的嘲弄。随后,他也跟着笑起来,不明原因,不过我并不感到奇怪,因为认知里他一直和患了失心疯没区别。拉扯的时间太久,我已经有些不耐烦,于是顺手抄起了手边不值钱的瓷花瓶向他砸去,他没躲开,反而精准的接下,放置在了身后的木架上。
“啊呀~瑰拉小姐,您何必发这么大的火?不过是几朵花和一块本就不洁净的地,况且我都说了,我会赔给你。”他边说边向我走来,那本就熟知的面容在记忆与目光里愈发深刻,繁琐的衣着、苦橙与皮革的味道、刺伤过我手腕的尖牙以及那只漂亮的因微笑而半眯着的眼睛。“您怎么总是不依不饶?”现在我想我又有了新的了解,他左手掌心的温度,掐上我脖颈时用了多重的力道。我都在一点、一点的逐步消化掉。
氧气逐渐变得缺稀,窒息感伴着耳鸣让我头晕目眩,看着他渐露张狂的笑颜,我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还能揪住他的衣领试图反抗,半晌才从嗓子眼儿里挤出来一句:下流的疯鬼。
忽然,他手上的力道减轻,虽没有彻底放开,但我还是抓紧时机大口喘气。在这期间,尤金就一直看着,看我像极了潮红的脸、看我溢出眼角的生理泪水、看我狼狈、看我愤恨。他最擅长用猎手打量猎物的眼神来对待我,就好像已经卑弱到可以随时被吃干抹净。我最讨厌这种偏见。
“小豆丁女士。”他唤我最不接受的绰号,左手绕到我颈后,抓住那些披散的白发向后扯去,“这些时日没了您在我身边,好没趣。”
好痛。眼泪也让我蒙羞、耻辱,但我不想就这样输掉。“瞎子……这么惦念我,你喜欢上我了?”
这话没能在他耳边讲,有点遗憾。
……好痛!找到了?原来这就是痛点吗?是哪个字眼呢?瞎子?还是……喜欢?尤金,我好痛苦呀!所以你也一定是恼羞成怒了对吧!
在那之后,我们几乎下了死手,痛呼着在这间贩售美好的花店里制造暴力的狂欢。他捏着我的手腕向身后的木桌倒去,那瓶美丽的洋桔梗被打翻,各色花瓣散落一桌,愤怒使然,我也便抓起一把玫瑰用它们的花茎将他划伤,粉粉红红掉落满地。
这算什么?喜与厌的针锋相对?到处流窜着被装点绚丽的狰狞,似乎撩开红色的画布就会露出其后怪诞丑陋、不堪入目的作品。
这里已被汹涌分不出爱恨的情意攻陷。
“菲拉斯会是个好主人的,但你可不能用这种眼神看他。”朱塞佩拍了拍白发血仆的脸,几乎是轻快地说道,“托你漂亮眼睛的福,他认为可以忍受你小小的冒犯,但我可不想过两天听见你教养不好惹毛主人的死讯,影响我的生意,乖一点,嗯?”
他捏住厄里斯的嘴,娴熟地用布条勒住了血仆的牙齿,在她脑后打了个结,免得厄里斯把血沫啐在自己脸上。
“好了,那么再见了。”朱塞佩难得地给了她一个笑脸,像是丢了个累赘,厄里斯只觉得作呕。
她懒得去想被卖给了谁,这不是她第一次被卖出去,反正寒寂城的血族不过是如朱塞佩一般,将人类当做猪羊一般看待的货色。
我生来就是要这样活下去的吗?厄里斯在年幼时萌发出这样的疑问,而在见过了无数带着伤痕的血仆、被食尸鬼袭击的受害者还有惨死的父母的遗骸之后,答案已经在她的心里蔓生。
他们或许活得长久、力量强大、地位尊荣,但只将人类当做一个摆件、一只宠物、一道佳肴。血族给人类带来的不过是千千百百年的苦难和折磨,那他们随性而为的圈养和恩赐便不配她顺从,不配她尊敬。
厄里斯说不明白她究竟渴望怎样的生活,期待怎样的关系,她根本没得选,但她明白在这里,做一个乖顺的血仆绝不是她想要的结局。
“其实菲拉斯大人并不会为难我们,别太紧张。”她第一时间并未见到这位新主人,替她解开束缚的是一位满面微笑的人类女仆,她看上去比厄里斯大不了多少,“我是安妮,你叫做什么呢?”
“……厄里斯。”白发的血仆有些迟疑地低声报出自己的名字,自以为不动声色地用目光打量着安妮。
她和厄里斯见过的所有人类都不一样,双颊丰润,眼神明亮,富有光泽的褐发打着卷,翡翠色的眼眸像是盛满阳光的绿荫。
寒寂城的冬风里如何能长出这样的春之女神?厄里斯不明白,她半点抗拒都做不出地被女仆拉去洗了澡,上了药,换了新衣服。安妮拿了块柔软的毛巾来擦拭厄里斯滴水的头发,看见异瞳女孩晕晕乎乎的茫然神情,女仆忍俊不禁。
“别害怕。”她柔声说,轻轻握住厄里斯涂着冻伤药的双手,翠色的眼睛像春天的湖,“先生并没有什么可怕的爱好……你会喜欢这里的,厄里斯。”
菲拉斯宅的血仆不多,都是有着美丽眼睛的女性,厄里斯被领着去见这位“主人”。
在厄里斯看来,她并未尽信安妮口中好心先生的描述,但实际见到菲拉斯,她还是为女性的偏颇而感到哑口无言。
月光下的血族男性有着一副好皮囊,但美丽的容貌掩盖不住他冰冷的神情,有着冰蓝色眼睛的血族盯住她,让厄里斯有些汗毛倒竖。
朱塞佩只会苦恼地、烦躁地,像面对一只不听管教的宠物,他会侮辱她、鞭打她,用厄里斯的屈辱和疼痛取乐。而面前的菲拉斯看她则如同看一件死物,像是检查一只买来的花瓶是否有瑕疵,他不关心面前的人类脑袋里在想什么,只皱着眉头,眼神略过厄里斯裸露手臂和小腿上的伤痕。
厄里斯觉得自己就要冻死在这房间里了,她避开血族冷得让人打颤的目光,视线落在了墙壁上。
这是一间相当巨大的画室,颜料的味道充斥着房间,墙面挂了大大小小的画框,她并不是很清楚怎么评定一幅画的好坏,但看起来这些作品画得并不赖,它们让她感到了更深一层的寒意——这里绝大多数都是人物画,凝固在画布上的人影栩栩如生,让人觉得发毛。
“她还不行。”菲拉斯说,“头发分叉,身上有伤,营养不良,眼睛有血丝……安妮,过一段时间再带她来。”
带她来的女仆低了低头,柔声说:“好的,菲拉斯先生。”
异瞳的姑娘有些警惕地听着他们一唱一和,血族似乎发现了她的防备,维持着古井无波的语调:“这种糟糕的样子只会浪费我的画布。”
这家伙蛮讨厌的,真想砸烂他的脸,厄里斯捏紧了拳头。
但平心而论,面对这个臭脸的主人比起待在朱塞佩的农场还是好得多,这座宅邸的侍从不多,没有多余的人手来照顾血仆,她们得负责自己的饮食起居,打扫卫生,有时还兼顾一部分日间的工作。厄里斯和安妮一间屋子,给人类住的屋子没什么奢华的装饰,菲拉斯看来也不是个有情趣娇养人类宠物的血族,安妮把屋子打扫得很干净,窗台前的桌上放着折来的野水仙。
“早上的时候我听说有人要来,所以特意把床上的被子重新晒了晒,很舒服哦。”
厄里斯被她拉着坐在了那张属于自己的床上,陷在柔软的、蓬松的被褥上,笑盈盈的安妮趁机凑近看了看她,“厄里斯其实现在就很漂亮了,菲拉斯大人可能吓着你了,不过他是个画家,对自己的作品要求很高,对模特也就多有挑剔。”
“不过真的,他没有什么可怕的癖好,虽然经常有传说他会挖人眼睛来做收藏。”女仆眨了眨眼,“我才被带进来的时候哭了好几个晚上,之后发现才不是那么回事……”
“好像睡前不应该说这么多,那么今天好好睡一觉吧。”安妮笑了笑,回到了自己的床边,“晚安,厄里斯。”
“……晚安。”厄里斯心里升起一种奇异的感情,这句话她许久没有能说的对象,再次说出口竟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觉。不怎么大的屋子安静下来,月光从窗帘的间隙飘落下来,她愣愣地盯着那片白光坐了一会儿,褪去外套衣服,钻进了被子里。柔软的布料还带着些微暖意和阳光的气味,这一天她经历了不少事,疲惫潮水般涌来,厄里斯把被子向上拉了拉,几乎埋进去大半张脸,她最后一次带着些迟疑地打量了房间,终于闭上了眼睛,陷入沉睡。
“早上好,安妮。”这是厄里斯来到这里的第三个月,她的伤疤结痂脱落,留下浅淡的痕迹,剪过一次的头发渐渐长长,有了光泽,身高抽条了一截,高到连不算矮的安妮都只能仰着脸望她,高到那些围墙的边缘都变得触手可及。那些伤疤仍然留存着,但在能晒到太阳的庭院里,曾经的痛楚雪一样在日光下消融。
厄里斯仍然不怎么喜欢菲拉斯,她已经被获许进入画室,这位血族确实没有什么额外的不良爱好,但他依旧用望向器物的眼神注视着人类,时刻提醒着厄里斯他傲慢无情、漠视一切的本性,他不训斥她们也不关注她们在想什么,更不会用血仆来取乐,只是因为,你能从一件装饰品、一份食物上索求什么更有价值和意义的东西吗?
或许厄里斯对他的厌恶还有自己也没有察觉到一点,安妮喜欢他。那是某个夜晚,整个下午厄里斯和安妮都在修剪庭院里一片长势张牙舞爪的灌木,狼狈的安妮撑着巨大的园艺剪从灌木里爬出来时,月亮已经行到了半空。厄里斯正想伸出手把她拉起来,就看见褐发的女性似乎看见了什么,眉眼弯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她顺着安妮的目光看过去,黑发蓝眼的血族站在二楼的窗边,正望向她们所在的位置。
厄里斯很难形容那刻安妮的神情,那样轻柔的甜蜜和芬芳,像是蝴蝶落在花上的那一瞬间……她竟被容光所慑,怔了片刻,而与此同时菲拉斯的神情没有丝毫的变化,那样古井无波的、冷酷至极的平静眼神。
回到房间的时候厄里斯想要开口,但她的同住者像是松了口气似的、羞涩却又平静地弯起嘴角,比了个不能说的手势。“他可以初拥你……你不是他最喜欢的模特吗?”金银异瞳的姑娘困惑不解地问道,“安妮……这是寒寂城。”
这是寒寂城,人类如何可以和血族相爱?厄里斯也见过一些血族和人类在一起,被家族所不容,而且通常都是人类死亡为结局,于吸血鬼而言,只是一个小小的错误,而对人类却是一生。
但成为血族,真的是对的吗?厄里斯心里仍旧感到不舒服,抛却自己的身份,去认同更强大的一方、去被允许……真的是对的吗?但如果是安妮……如果是安妮,厄里斯想,她就像是姐姐一样,无论她做什么样的选择,或许我都会帮助她,无论是追逐不可触及的梦,还是翻过围栏去过新的生活。
“不,厄里斯。”安妮像是被她逗笑了,“菲拉斯先生继承了先王在世时某个旧贵族的产业……他们不乐于见到他拥有子嗣,而他也对此毫无兴趣。”
“最短即最长,青春不同于生命,在凝固的生命里它仍旧会走向凋谢。菲拉斯先生问我,永恒不灭的美究竟如何存在,我不清楚……但不会是被初拥,因为没有人会被月亮照亮。”安妮的神情在月光下显得模糊,而厄里斯记住了她湿润的绿色眼睛。
初春的时候,菲拉斯宅迎来了一位新的成员,白发红眼的恶魔。
“菲拉斯先生并不擅长经营,所以委托我来打理他的财产。”名为兰格的恶魔这样说,他有着一张昳丽的面孔,似乎是把角掩盖了起来,看起来更像是普通的人类青年,“当然,如果你们想的话,我想在音乐方面也可以做一些指导。”
他说话慢条斯理,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才能,正午的光打在他的脸上,映出一片晃眼的白,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场景,面对着微笑的恶魔,厄里斯却有股莫名的不安。
他像是介于人与非人之间,充满一种奇异的隔阂感。不过随着恶魔的到来,似乎菲拉斯宅的财政确实好了不少,懒得和其他人打交道的艺术家主人更加深居简出,新的画作却用上了宝石制成的颜料,甚至血仆们的饮食水平都有所上升。兰格隔个几天就会去克洛西集市一趟,似乎在其中做了什么事,惹得血仆农场的主人相当不快。
“朱塞佩先生吗。”银发的恶魔从账本里抬起头来,把一张潦草的书页展示给帮他整理东西的厄里斯和安妮,“他用一个令人惊奇的价格把厄里斯卖给了菲拉斯先生。”
安妮露出了不忍卒读的神情,厄里斯对着那一串0有些犯晕。
“所以我给他留了点小小的提醒。”兰格把那页纸夹回账本里,亲切甚至愉快地说道,“以感谢他对我工作的支持。”
变化更多的则是菲拉斯,他本就是一张死人脸,和恶魔契约之后更显得冷气森森,但最重要的是,他开始在日间作画。
厄里斯远远坐在庭院另一边的石阶上,看着安妮有些茫然地按照兰格的指示做出动作,最后恶魔点了点头,也退到了厄里斯身边。
这要怎么画?厄里斯捋了捋长到肩下的头发,突然间睁大了眼睛。面对着安妮的那面墙壁爬满了藤蔓,郁郁葱葱的枝叶之下,那些阴影变得更加深邃,它们流动起来,不再按照原来的姿态静止不懂,而如一片涓涓细流。
“它们会帮助菲拉斯先生完成他的作品的。”恶魔今天似乎相当有闲情逸致,手上拿着一把鲁特琴,听说在他和菲拉斯契约之前曾是一位吟游诗人,厄里斯第一次看见他拿着乐器,那场面稍有些违和,毕竟兰格看起来并不像是那些街头卖艺的乐手。
厄里斯听过朱塞佩组织的宴会音乐,有时候高墙外的熙熙攘攘中也会有流浪乐手倚着墙卖唱,其中不乏动人的曲目,但她从未有过开口歌唱的冲动,也像是她看菲拉斯的画作,品鉴不出到底有什么精妙所在,所以她更不理解费这么多周折在白天绘画的意义。
“艺术本质是一种表达,它趋向于某种纯粹的愿望。”仿佛从厄里斯的神情上读出了疑惑,恶魔随意地拨了拨弦,“没有想要告知于人的,倾诉与人的事情和感情,自然就没有表达的欲望。而诗人捕捉自己和他者的愿望和生命编织成故事,演奏成乐章……”
他鲜红色的眼睛转向厄里斯:“或许现在和你谈论艺术的意义还有些太早了,你还没有体验过……但今天是适合歌唱的日子,请欣赏吧。”
诗人笑着低下头去,弹奏了起来,他唱起歌来声音并不高亢,随着和缓的乐声传进厄里斯的耳朵:
“As the deer panteth for the water
我的心爱慕你
So my soul longeth after thee
如鹿爱慕溪水
You alone are my hearts desire
唯有你是我心所爱
And I long to worship thee
我渴望来敬拜你
You alone are my strength my shield
你是我的力量我的盾牌
To You alone may my spirit yield
我灵单单降服于你
You alone are my hearts desire
唯有你是我心所爱
And I long to worship thee
我渴望来敬拜你”
哪怕隔了数十年,厄里斯仍然记得那个午后,回想起那首歌,几乎美丽到不可思议的、登峰造极的安妮的画像,和关于艺术的悲剧。
厄里斯察觉到府邸怪异的变化,菲拉斯在夜晚也开始休息,进食的间隔时间随着他不定期的醒来被拉长,因此索求的鲜血量增加了不少。他开始描绘人们从未见过的血红色天空和漆黑的海,还有些根本看不出是什么的混乱色彩,偌大的画室即使燃起壁炉也驱散不了寒冷和沉默,最后连那微弱的火光也不再需要,沉寂得如同海底的墓。
“希望您不要太过沉迷于此,无光的睡眠虽然精彩无比,但停留的时间太长,会沾染无法控制的东西。”恶魔在画家某一次长休结束后这样告诫他,轻松得似乎只是一句寻常问好,他的主人也并未对这话有什么反应。于是兰格替无动于衷的菲拉斯整理了袖口,厄里斯看见阴影似的东西落进恶魔脚下的影子里。
“我看见了黑色的潮汐,兰格,那是什么?”血族冰蓝色的眼睛里没有半分动摇。
“……”恶魔意味深长地微笑,反常地没有回答。
“安妮?”厄里斯快步打开门,把脸色发白的安妮扶了进来,她颈边深深的两个血洞刺痛了异瞳血仆的眼睛。
“你会死的!”她忍不住提高了声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样的失血量、这样的……稍微再过分一点,安妮就再也没法睁开眼睛了。
逃吧,我们逃吧!无论去哪里!她无法忍受那双眼睛永远闭上的样子!厄里斯突然在这时理解了兰格的话,剧烈的情感驱使着她,厄里斯想要尖叫和咆哮,那样迫切的、滚烫的愿望几乎要灼伤她的喉咙,要从她的舌尖迸溅出来。
但是当她望向安妮的时候,她又猛地抿住了唇,把那些巨大的声音困在方寸之间。褐发的女性像是看透了她的想法一般,温柔地展开双臂拥抱了厄里斯。
“不要太生气……我明白你的想法。”她说,“曾经我在下城区有一间屋子,从花园的门出去,向南走上一段路,去下城区的乌鸦街,最里面的那间小房子就是我的,在河边上,春天会有很多漂亮的黄水仙长出来……虽然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但我还留着钥匙。”
她解下脖子上的项链,吊坠上挂着一柄简陋的金属钥匙,给厄里斯戴上。
“……但菲拉斯先生的画还有最后一点就要完成了,那是我的画像……第一次有人为我画像,也可能是唯一一次,我想要看到它完成,厄里斯。”她的眼睛依旧明亮有神,厄里斯迎着她柔和却又不容悖逆的目光,那些应该脱口而出的话艰涩地卡在了口中。是了,安妮总是很体贴的、无私的、乐于倾听的,人们无意识地优容她也依赖她,但她自己需要什么呢?厄里斯的行动甚于唇舌,她从不吝于帮助安妮,却讷于当面表达和称赞。
我甚至没有为她递过一枝花呢……她恍惚地想。
“当然,如果情况真的坏到了这样的地步……你一定要先去那里给我开门?”安妮眨了眨眼睛,摸了摸她的脑袋。
“你和我是不一样的。”安妮将头靠在了她的肩膀上,“你还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厄里斯,我有时觉得我带坏了你。我将你当做姊妹,而或许本来你本可以更勇敢、更自由、更坚定……菲拉斯先生的画室或是庭院并不适合你,寒寂城不需要人类的斗士,离开这里或许能找到你自己的路,但我总想着,那是多么痛苦和艰辛的一条路啊,现在这样,至少菲拉斯先生从不虐待他的仆人,至少我们可以在庭院里欢笑直到死去,啊,我是否把我的软弱也带给了你呢……”
“不。”厄里斯听见自己的声音,“我答应你、如果到了那样的时候,我会的……你没有做错什么,安妮。”
“我想唱歌了,你愿意听吗?”她第一次说出这样的话,带着一点很难得的迟疑和微不可闻的胆怯,谁能想到硬邦邦的经常摆出一副臭脸的厄里斯也会有惴惴不安的时候呢?盖着被子的安妮点了点头,坐在床边的厄里斯深深吸了一口气,低低地哼起了歌。歌词她已经不再记得,只依稀想起那曾经是母亲将她拥在胸前哄她入睡时所唱的歌。
她的声音断断续续,因为记忆有些久远,在一些段落会有些模糊,安妮苍白的脸色稍稍和缓,她闭上眼,聆听着歌声,18岁的血仆厄里斯哼着歌,第一次体会到音乐同样是一种她也可以拥有的力量。
我一无所有,但我将我的承诺和歌送给你。
比安妮的画像先完成的是厄里斯的肖像,模特本人凝视这副肖像时,感觉到一种难以形容的别扭,虽然这位画家并不对模特本人有多于艺术创作之外的感情,但从前没有人为她这样记录过。
画框里的女性穿着一袭黑色的长裙,银发披肩,一金一银的异瞳在画中烛火的照耀下熠熠发亮,几乎也燃起火来,隔着画框都能感受到她冰冷秀丽面容下暗藏的愤怒。
“你就是这样看着我的。”画家本人毫不客气地指出她相当差劲的态度,“虽然令人不悦,但也算是不错的素材。”
看吧,这人就是这样。他什么时候才能不那么讨厌?厄里斯又有些拳头发痒,余光望见了一旁的画架,那是安妮的画像,还有脸部特别是眼睛没有画完。
菲拉斯随着她的视线看去,他专注地凝视着那副画,似乎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之中,看起来心情不怎么样。
主人需要独处的时间,善解人意的恶魔带着厄里斯离开了画室,关上了房门。
“你不觉得他状态不对吗?”厄里斯觑了兰格一眼,她对恶魔没什么了解,但这位事事体贴、话很多的恶魔在雇主发神经的时候一言不发,实在是相当奇怪。
“我自然不能违背他的命令。”恶魔和缓地回答,“这些小小的影响不至于让菲拉斯先生出大问题,一些无伤大雅的小小影响而已。”
难以理解的恶魔工作逻辑,厄里斯摇摇头离开了。
菲拉斯再次醒来是两天后,听说他对未完成的画像有了新的想法,厄里斯目睹安妮走进了画室,她莫名觉得有些不安。
她独自坐在床边,望向窗外,风把庭院里的花草吹得簌簌作响,她意外见到漆黑的天幕上悬着一轮血色的月亮,厄里斯忽然觉得心如擂鼓。
哪里不对?哪里不对?她环视四周,找不出寒意的来源,匆匆起身去厨房拿了把刀,利器给了她些许安慰,厄里斯奔向画室。
她的褐发铺散在地板上,柔软的裙摆像凋谢的花,苍白的皮肤让她更像是一尊石雕而不是人类,那双翠色的眼睛还未闭上,但生机早已散逸。咬住她颈脖的是谁?那样罪恶的黑发,那样无情且迷狂的冰蓝色眼睛。
行动比意识更快,在大脑空白的瞬间,她野兽般地扑了上去,从吸血鬼的嘴下抢出了安妮的身体,握着刀右手腕向前刺出,可这把刺向菲拉斯的尖刀却被恶魔拦住了,被握住的手腕传来剧烈的痛楚。
银发的恶魔露出了真诚的喜悦和遗憾,他微微俯首,厄里斯怀里那具失去了气息的美丽尸体滑落进了阴影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被他制住的女孩发出了近乎凄厉的咆哮声,但阴影缠绕着她,将她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厄里斯的耳畔骤然嘈杂了起来,呢喃、嬉笑、怪异的吟唱、细碎的低语声们潮水一般灌进耳朵,声音简直剥夺了她对身体的掌控,一切感知都被排在“倾听”之后,她毫无知觉地瘫软在地,睁大了眼睛、张开了嘴巴,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叫不出。
还剩下一个,兰格微笑起来。
“为什么您总是对她索求无度,而对厄里斯兴趣缺缺,为什么最后一副画难以进行……您不知道吗,菲拉斯先生?”在昏昏沉沉之中,兰格含笑的声音穿透可怕的嘈杂声。
“她在哪里?她在哪里!”她从未听过这样狂躁的菲拉斯,“……她死了?”
“因为人类的愤怒从不足以撼动您的傲慢,您记录厄里斯的眼睛,但甚至不屑于回以同等的愤怒……但如果爱呢?”恶魔没有回答他的疑问,继续说道,“你察觉到了吗?凝视着另一双眼睛的时候……”
“什么是永恒不灭的美……你明白了吗,菲拉斯?”兰格低低地笑出了声,“你记得她死前拥抱你的样子吗?你的画无法写下的名字是什么,无法描绘出的眼睛是什么?如果只是单纯的、无望的、无足轻重的爱,又为什么久久不能动笔?”
如果不是把安妮当做特殊的存在,又怎么会在窗台凝望她的身影,又怎么可能会去和血仆讨论“什么是永恒不灭的美”这种话题呢?
“你还记得她最后见你的眼神吗?当你明了这感情,回应这感情的瞬间,它便独一无二,你便触摸到了它……但生命和青春也正是如此,你无法阻止世界的生长和凋谢,感情的变化和消失,美只在于瞬间,你握住的那一刻便终将失去,你失去的那一刻便永远得到,爱即是死,永恒不灭之美只在于那一刹那的凝固,是你画中的人像,是你眼中的回声,是永远无法持有又无法得到的瞬间。”
骗子!骗子!骗子!!!厄里斯想尖叫,但稍微减弱的音浪只让她获得了模糊摇晃的视野,而直到她的神志重归躯壳,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她倒在地板上,身上竟覆着一层白霜。
颜料打翻在地上,屋子里一片狼藉,到处是狰狞的暗红色尖锐冰柱,一支巨大的血冰柱刺穿了恶魔的身体,几乎把他钉死在了墙上,厄里斯甚至不能判断他有什么脏器是没有毁坏殆尽的,近乎恶鬼一般的菲拉斯像是受了什么重挫,他没有明显的伤口,但皮肤不断地渗出血来,滴落的血珠在地上绽出温度极低的冰花。
“还给我。”他嘶声道。
“但您的愿望已经达成了,你向我要求,解明何为永恒不灭的美,菲拉斯先生……我们都知道的。”兰格仍然在笑,即便他看起来早就应该死于可怕的冰柱穿刺,但令人毛骨悚然的,这披着薄薄人皮的异质生物还活着,甚至维持着稳定的声线,“你听见了吗?红色月亮下黑色的潮汐。”
“去见它吧。”恶魔说。
地面变成了黑色的海,血色的冰也再无立足之地,菲拉斯沉了下去,他的怒吼被寂静淹没,而厄里斯也失去了意识。
厄里斯醒了过来,她不知道昏迷了多久,除了寒冷和疼痛,麻木的饥饿感也逐渐翻涌上来,她在一间熟悉房间里。
臭着脸的朱塞佩似乎正在和什么人说话:“我再也不想看到这家伙被退回来了。”
她捂着头……安妮、塞拉斯、兰格,那些事情她都还记得,最后究竟……
她喉咙发痛,还是勉强地发出了些声音。
朱塞佩蹲下来,拽着她的头发上提,让她的脸露出来:“之前说过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你应该还记得吧?”
“还有什么想说的吗?”还是老样子,无奈的、厌烦的、令人憎恶的嘴脸,那些淤堵在胸口的情绪终于冲开了堤坝。
我生来就应当如此吗?人类生来就应当卑微如尘吗?花在冬天凋谢,落在雪上连印记也留不下。
“去死啊——”她声音嘶哑地怒吼起来,再一次向吸血鬼挥出刀具。
那只挥刀的手被折断了,朱塞佩大笑着指出血族和人类存在的巨大差距,他嘲弄地盯住厄里斯:“这很让人绝望,不是吗?”
“既然你不想活着,那就去死吧。”红色头发的农场主敛去笑容,宣判了她的死刑。
厄里斯在剧痛的昏迷里听见只言片语:“……有个血宴……把它丢过去。”
她被扔进一间马车上的囚笼,没有任何治疗,醒转的厄里斯用着完好的那只手撑着靠在了车壁上,这是送“货”的车,她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衬裙,脖子上空空如也。
安妮的……我的项链呢?她像是生了锈的大脑运转起来。
“我的项链呢,喂!我的项链呢!”她对自己将被送去哪里一无所知,但顾不上其他,厄里斯攥住栏杆叫起来。
沉默着的侍从给笼子盖上布,一言不发地拉出了农场,来到了某座豪奢的宅邸。
“我在下城区曾经有一间屋子……河边长着黄水仙……要给我开门啊,厄里斯?”
我要死了……安妮。她在地狱一般的宴会上被展示,被折磨,被侮辱,她的眼睛一片血红,血从无数伤口里流出来,和其他尸体一起被抛去寒寂城的野外。痛却无法昏死过去,手脚冷得像是坏死但头颅却热得发烫,荒野的风再次割裂她的伤口。
有人踩着野草向她靠近,厄里斯睁大眼睛,她的一只眼睛似乎是坏了,只有单眼能够视物,她看到了熟悉的衣服下摆。
“你活下来了,厄里斯。”仍然是那一把熟悉的声音,是兰格,“真是一件好事。”
她望见银发红眼恶魔的面容,他活着,甚至完好得若无其事,悠闲得和在菲拉斯宅的每一个下午一样。
“或许你会认为都是我在搞鬼,但如果菲拉斯先生在契约时换一个更朴实的愿望,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恶魔猩红色的眼睛笑得眯起来,“因为世界正是如此混沌,不少人索求真理,但真理……真的存在吗,只要菲拉斯发自内心地认同了我的说法,契约就能够完成,而不需要任何额外的验证。”
“任何人都可以定义的东西……可见这是多么的蛮不讲理,无序又混沌的规则。”兰格感慨,“你是很有意思的人类,其实安妮也是,但她的选择让她走向死……你看,一场意外就可以让一个好人消失得无声无息,而加害者不会获得任何惩罚。”
“这样的故事在寒寂城太多了,人和血族的关系在这里千百年来未曾改变,因而悲剧从不断绝。”
“她走向她的道路,而你的道路还在迷雾之中,你是不愿被血族定义的人类,会走向更痛苦、更贪婪、更孤独的一条路……”恶魔自言自语,“因为公义无法被伸张,邪恶无法被消灭,受残害的仍被折磨,被奴役的无法脱逃——就像你一样。”
“但也不一样。”他的手停在厄里斯的眼眶边,“你的遭遇和她的死会萌生出愤怒和勇气……还有遥不可及的理想,那会让你痛苦万分又渴求终生的愿景,陷入永无止境的追逐之中。”
“而你和安妮不一样……筹码已经落在你的手里,力量,还有可憎的长生。”
“我已经见到了。”兰格说,“指引你的人正向你而来,祝你好运,厄里斯。”
将死之人实在不知道他是来做什么的,却见恶魔朝着前方颔首,满怀恶意地说道:“谢甫恩的牧师,替我向【】问好。”他飘然而去。
厄里斯无暇去顾及他要做什么,她的神智已经开始模糊,却在这时听到了陌生的抽气声,接着一个清朗温柔的声音急切地响起来:“小姐,我现在先帮你治疗!”
一脸担忧的、穿着牧师服的年轻男性出现在她的视野里。
离去的恶魔看起来心情很好。
我在这里拨响命运的弦,在多久之后才能从那双眼睛里得到故事的回声呢?
总的来说:20岁时你会把安全套好好放在口袋里,但37岁你只会想把它叼在嘴里再和人跳交际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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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人们最期待的那种人生是永远不可能存在的。
我在说永远不可能真实存在的那种人生: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换运动服去晨跑,回来后洗澡,穿着浴衣给自己煎鸡蛋、培根,煮新鲜的咖啡,然后开着车去公司上班,大谈特谈股市和汇率,午休时和一群人挤在洗手间里聊国际形势,下午回到电脑前整理扭曲成环形枢纽状的Excel表格,直到凌晨一点下班回家、面对失眠,最扯淡的是循环一般的,第二天你依旧要在五点钟醒来。我说的是这种人生,另外包括坚持不懈的健身房DLC和离谱的健康水平外挂。
这种人生是不可能存在的。什么自律有才又多金,还要生理和心理一样健康的人生就他妈像是死了的人又复活一样,每时每刻都有人谈论和试图实践,但从未成真过。37岁的生日宴上,在喝了一整座香槟塔后,我趴在乔诺瓦肩膀上向他炫耀自己的聪明才智,把这惊世箴言的真理第一个告诉他。
他说让我滚开。
老实讲,那还挺伤人心的,尽管人们不承认我会“伤心”。我留给大众的印象从来都是“过于早熟”,比我父亲撒手人寰时留下的几百万负债还他妈逼真,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刚上高中那阵我开始和其他人一样,努力让自己尽早脱离处男的队伍,可过了五个月后才发现,学校里每一个女生都愿意和我约会、牵手、实践时下最流行的法式热吻,但没有一个人愿意跟我上床,因为我太——成熟了。她们中最仁慈的那个充满遗憾地如是对我说:抱歉弗朗索瓦,你太好了。但对我们来说,你也太老了。那时我首次体会到了妄图口吐鲜血、当场死亡的自杀冲动究竟为何物,再加上年轻人没经历过任何风风雨雨,看人从来是用鼻孔,自尊心厚得垫在脚下就能爬上珠穆朗玛峰的种种特性,导致的结果便是高中毕业时,我成了所有毕业生里唯一一个处男。当然没人会傻到真的去统计这件事,但我知道,我就是知道,即使后来上了大学我也没能如愿以偿地和同龄人滚到一起。荒诞故事的结局是我被托付给了一名从利物浦来的老师,她教我们统计学,也确实把我照顾得很好。
如果你37岁时去回忆自己20岁的事,你会觉得幸福;如果你20岁时去回忆自己12岁时的事,你则会觉得不幸。又打开一瓶家酿葡萄酒时,随着软木塞旋出的声音在耳边逐渐被放大,我情不自禁地在姑且还能或者和座无虚席的歌剧夜相比算“稀疏”的人群里寻找艾斯的身影。
然后我才想起来——哦,今天也算是他的生日。
回忆幸福的20岁,不仅有俱乐部狂欢、狩猎季、大胃王比赛、考试月,还有金头发的男孩儿女孩儿、棕头发的男孩儿女孩儿、鼻子上有雀斑的男孩儿女孩儿、把莫名其妙的英文大写字母纹在身上任何一个位置的男孩儿女孩儿。最后一种如果你不要命地去问他们字母的含义,最羞涩的人甚至能把它胡说八道成自己名字的缩写。没猜错,我就是在由男子会操刀的“癫狂-20岁!-操他妈所有人-喝到呕吐物蔓延到罗马否则你死定了”生日派对上听到这屁话,然后转头就把嘴里的啤酒喷得到处都是,像你8岁时最爱玩的后院里浇花专用洒水器。每个人都疯了,扭得和他妈花园鳗一样恶心诡异,我只记得自己前面有个缀满银色闪片的屁股,在我夸张地“喷水”时那人转过身来抓着我的下巴,给了我一个二十年来体验最棒的深吻。假如我们有后来,即使分手了我也一定要找人订座奖杯,当着全校人面前颁发给他,只可惜也和其他所有人一样——陌生人也拒绝和我做爱。
第二天,我是在学校的化学实验室外醒来的,通宵的研究生满怀恨意地用板砖厚的报告(作废版)把我脸扇红,可恢复意识后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却是:靠,我确实从没考虑过自己的性取向问题。投票箱里出于种种利益计算,我是兄弟党无可厚非的“铁哥们儿”,但在世界地图某个不存在的角落,我坚持维护无性别厕所的推广。所以当然,在我看来,任何人都可以有一个闪闪发光的银屁股。
20岁时重新探索自己的性取向是美好的,快感赛过手淫、初夜还有和性有关的一切体验;37岁时再思考自己的性偏好则无比痛苦,因为你只会发现自己早被税务问题、人际关系还有和社会意义上的“生活”摧残至性功能永久性障碍,到了连晨勃都成了值得庆祝一整天的处境。
有段时间我看心理医生频繁得像喝水,害得乔诺瓦不得不跑到诊所来向我汇报工作。我躺在柔软的沙发床上,像尸体一样把手交叠着放在胸口,他还什么都不知道,一个劲安慰我说男人一生中过不去的坎儿总是这个那个、还有前列腺。我没理他和答案八竿子打不着的废话,透过窗户直勾勾地看到艾斯站在路边抽烟。那天巴里下着细细绵绵的小雨,空气里弥漫着反胃的鱼腥味儿,他穿着一套风格完全不适合他的棕色格纹西装搭配浅蓝色衬衫,每一颗扣子都在它们应该在的地方被拴得很好,但领带还是不翼而飞。他抬手时会露出沾满血的袖口,还有暗红色的凝固物卡在边缘缝隙里的指甲,我觉得他那时肯定也看到我了,因为在眼睛因酸涩眨动的一瞬间后,他便消失不见。
我一直很好奇他怎么没想起来把我杀了。不用大费周折,深夜摸进卧室把一旁的枕头拿起来摁在我脸上就行,他要处理的挣扎估计也不会比一根手指的颤抖多。但是他就是没这么干,甚至再回忆起来,我会错愕地发现中间早过去了十年。我没有兴趣跑到他面前说:嗨!你好吗,祝你生日快乐,顺便问一下我27岁郁郁寡欢的时候你怎么没顺手把我杀了。是个人都会觉得太蠢了。
20岁时我们谈论死亡会很酷地敞开嘴,把铺天盖地的交通事故、枪击事件、政治谋杀、吸毒过量放在里面大嚼特嚼;但37岁后你会发现,不必定义和重组,死亡早已成为我们人生中的一部分、一篇坑坑洼洼的长篇小说里随处可见的part A。
艾斯当我面杀过人。那屌人吸了他妈太多五颜六色的东西,脖子还没有一根筷子粗,但还是选择从楼洞里冲出来给他一刀。艾斯肯定了他的勇气可嘉,然后反手割开了面前比纸还薄的喉咙。黑色的血不合常理的粘稠地流着,像一条条蛆在地上爬。当他走向我,面颊被溅上的血迹已经被雨水掺合着沿着下巴迅速滴落、逃离。是的,那天也他妈下雨,感谢地中海,感谢圣母玛利亚。
站定时他身上那件价值几千欧的外套已经变得和抹布无异,我对他说:你技术真烂。他朝着我脸就是一拳。我还在原地、纹丝不动,亲自证明了即使一个星期只去两次健身房也是有成效的,但是我哭了,因为没有哪个健身房有针对泪腺的硬拉训练。我能感觉到自己冰凉的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拼了命地往下淌,和每个寿终正寝的意大利老人回忆自己短暂的人生一样——总是无休无止的雨。
他还是来到了我身边,总是这样。在茫茫人群里我找不到他,必须是他主动到我身边来才行。今晚艾斯穿了套还算适合他的深蓝色条纹西装,搭配跟千层面一样繁复的花领衬衫,他左手握着只装满威士忌又没有冰块儿的杯子,似乎下一秒就要把它砸在谁头上。
大概是看穿了我的想法,他白了我一眼,喝了一大口酒作反驳。
“倒点你的酒给我。”我突然想到个好主意,把一只刚喝干净的空杯子递到他面前。
“不。”他干脆地拒绝。
“想看乔诺瓦出丑就赶紧给我。”我提出了他绝不可能拒绝的诱惑,果真被接受了。艾斯十分大方地倒了三分之一的琥珀色液体进入和它格格不入的高脚杯,然后看我随手从路过的服务员托盘上拿走一瓶啤酒,把它们混合在一起。
他咧开嘴。“我要跟你一起去。”他说。
我们一前一后地跨过半间大厅,中途又和四五张根本不认识的脸打了招呼才找到躲在柱子后面忙着调情的乔诺瓦。看到两个瘟神过来,他条件反射的就要开骂,但被我递过去的酒杯和艾斯说的话给堵了回去。“离席之前我们想专门敬你一杯,感谢这几年的工作,希望我们之后依旧合作愉快。”他模仿起我平时那副假的要死的做派起来实在是太有模有样,乔诺瓦毫无还手之力,在我们一唱一和的连哄带骗下喝下了一整杯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我建议下次万圣节艾斯直接装扮成我的样子。
之后我们遵守诺言,离开了宴会厅。音乐在沉重的木门后久久回荡着,太阳出来以前绝不会停止。为了符合主题的“怀旧”,走廊里没有开灯,而是模仿中世纪城堡的风格插满了燃烧的火把,光亮彻底成为朦胧不清的东西。我们就这样沉默又默契地乱走,好像走廊永无止尽,可以一直走下去,偶尔拽一把快撞到旁边墙壁的对方是唯一的交流。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刺眼的亮光从缝隙里出现了几秒后又匆匆消逝,空荡的廊道里满是某人响亮的步伐和止不住的呕吐声,激情宣告着永远不要把蒸馏酒和发酵酒放在一起喝。我们张大嘴努力不出声的同时释放狂笑,像屁股后面在着火那样急匆匆地往楼上跑,逃离该死的命案现场,直到进入安全的客房。磕磕绊绊地倒在地上的过程并不值得一提,更不用说期间我们的额头好几次撞到对方的门牙,可这都不能阻止快乐的肆意增长,就像在停下来后我的腹部也因受到强烈的伤害止不住地发痛——这就是快乐的代价。
我们面对面地躺在地上,假正经的西装外套早不知道在拉扯中被丢到哪儿去了,鼻尖间只有大概5厘米的距离。我想起16岁的暑假,他第一次被父亲派去杀某人的儿子前对我宣誓而和我接的那个吻,当时按照“规定”,我必须要僵硬地捧着他的脸,和他紧紧贴住足足一分钟,现在被稀释得所剩无几的记忆只剩下我们两个和夏天一样干燥龟裂的嘴唇互相僵持时微妙的摩擦感。那一分钟里,我们在接吻,且谁都没有闭眼。那种距离你是看不清任何人的,但就是没人闭眼。
他晚上10点整坐马车出发的(真他妈见鬼了这个年代还有马车),第二天中午在所有人正吃饭时从客厅的窗户爬进来,除了身上多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污渍外没什么不同。自那以后父亲就开始叫他艾斯·贝尼尼。这个家里只有我知道他恨这个名字恨得要死。
我们鼻子的距离只有5厘米,滚烫的呼吸交叠在一起,过分私密。
在我恍惚地入睡前,他忽然用胳膊肘撞了撞我问:你在想什么?我呆滞了片刻,然后诚实地说:我在想我们12岁时参加的那个夏令营,墨西哥。我当然记得了,他说,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能忘了吗。我继续说:我在想我们一起做饭,把意大利面夹在可颂里,试图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那回,你问我怎么做意大利面才好吃,有没有什么名门贵族的独家秘方,我说有,秘诀就是‘多加番茄’。番茄越多,肉酱越好吃,意面就越好吃,这是铁一样的定律。
艾斯哼哼了几声作为回应,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困了要睡了,但回忆的阀门一旦打开,我的倾诉就像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继续说:我还记得我去自助食材区那里拿了太多了番茄,真的太多了。我甚至把运木材的三轮推车偷来用于运它们。然后我在路上遇到一个女孩儿……完全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她是俄罗斯人。她先是对我的行为报以尖叫,接着酸溜溜地说,如果用不完记得把剩下的食材留给她做罗宋汤。我说那玩意就跟魔鬼的洗澡水一样难喝,她转头便去告老师,害我的食材都被没收了。
但我们做的不错,他说,反正我是觉得我们做的不错,除了你最后在上面加的那两块儿菠萝容易引来杀身之祸外,别的都很完美。
我知道,我就是故意的。
我知道你是故意的。黑暗中,他用那双被月光照得亮晶晶的浅色眼睛看着我说,我那个时候、12岁的时候就知道了。
我一时间哑口无言,被混乱的情绪瞬间席卷。艾斯伸出手来同时抓住我的鬓发和耳朵,把拉扯的痛发挥极致。别哭,他用和动作完全相反的平静语调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一哭我就没办法。
滚开。我虚弱地骂道。
你的问题在于你太抑郁。他用另一只手撑着脑袋,把自己的上半身支起来。
对,你有什么好建议吗?
多吃意大利面,尤其是不是奶油蘑菇的口味。他打了个气味儿几乎不可言喻的酒嗝,让我不得不朝他猛踹上一脚,但在黑暗里他还是躲开了。于是我叹息着笑起来,抱着胸口稍微蜷缩了一些,假装自己是没有壳的寄居蟹、海马。今晚……我就在这里睡了。我把头在地上蹭了蹭,硬得像铁的太阳穴也紧贴在上面降温。他把手用力地插入我的头发,用不可抗拒的力道向后划去,直到将发顶歪扭的手绳扯开才带着潮热的余温缓缓退出。
那你还记得16岁时的事吗?
你是说杀人,还是老爹叫你贝尼尼的事。
后面那个,你不想知道为什么我讨厌吗?
说来听听。
如果我是艾斯·贝尼尼,我就是一个完整的人了,有名有姓的代价就是背负姓氏、家庭的责任和义务,这个我没说错吧?所以我不想成为艾斯·贝尼尼,因为我没有责任心,也不是乐于助人的慈善家,我只想做‘艾斯’这个概念,牢牢抓住属于自己的第一名。直到某天被人顶替前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我是艾斯,就可以完全的属于某个人、尤其是你。
这就是我和乔诺瓦刚刚说的,过不上的生活。我说道。
我从不对艾斯再做过多的解释,因为从古至今印证的例子比比皆是且十分不幸、据我所知,艾斯在大学整整选修了四年世界历史。事情一般都是——你想嫁给王子,但却是条美人鱼。要么你是个国王,可一心只想成为最优秀的开锁匠。这两个看似毫不相关的故事中残忍的关联性是:最后主人公都付出了惨烈的代价。 所以现在再被十三四岁的孩子在街上拦住说要加入月亮湾时,艾斯会说“走开”,而我会说“不要折断那把意大利面”。
他看着我,在月光下美得像一座钻石雕像,让我冒出一股冲动,像那种加速过几百倍后植物生长的记录视频那样,冲动从胃里破土而出,疯狂生长的枝节一直顶掉我鼻腔深处最脆弱的地方。我想抱住他号啕大哭,虽然艾斯说他最受不了这个,但我知道他也并不介意。大多数时间里,我始终无法理解人类社会对于性行为道德规范的程度。有人奋斗整整十年十五年给一个在地下室里操摩托车的人辩护,更多人却坚决不能接受即使是在双方性同意的情况下你和你的兄弟姐妹打炮。所以基于以上种种我只好回到20岁,凭借早熟的饥渴做挡箭牌去吻他。房间里的座钟发出12整点报时,对他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生日快乐。
END
关键词/出题人
1 随便/舞舞纸
2 手术刀/四戎
3 无机/喵哩
4 吉光片羽/鹤野
截止时间:9月30日晚21:00
“哎呀!不好意思,因为我早就想喊这句了,吓到你没?吓到了?对不起啊夏小爷。”橙色头发的青年满面笑容,语气里却毫无对“夏小爷”的尊敬,不过夏遥旭自己曾经也喜欢用这个称呼自嘲自讽,倒也不介意自己被小小冒犯一下。
毕竟这个自称宋柳城的成年人,算是他的半个恩人。
夏遥旭昏迷了三天,但昏迷前的事还记得清清楚楚:在列车站爆炸前,绿眸的伊娃就是跟着宋柳城后面去接的列车,那时他穿得全副武装,但发色辨识度很高,爆炸前几秒,他确实看到了宋柳城手中向他飞来一道光芒,之后他在废墟里醒来,没有当场死亡,大概率就是因为宋柳城出手救了他。
念及此处,夏遥旭抬眼安静地看着宋柳城,熟练地摆出等待下文的模样。
宋柳城扔给他一套衣物,迎着他疑惑的目光说道:“总之,我们先离开这里呗?真正的官方调查组就要来了。”
见夏遥旭没动,他咋了下嘴,哎呀一声,从兜里拿出终端划出一个报道凑到他脸前:一张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广丽城的俯瞰照片。
夜色下,灯火通明的城市看上去热闹而美丽,颜色各异的晶能灯混杂在一起框定出高楼与道路,那些光线甚至冲淡了矗立在城市边缘的高墙带来的逼仄,仿佛能够向身后无限延长。
但这不对,他的记忆力,这座城市受到了重创,许多人被夺走生命,这里的建筑应当倒塌,能源应当切断,它应当有一处巨大的空洞,黑暗里会有星星点点的白色灯光寻找废墟里的幸存者,而不是这么生机泛滥的模样。
夏遥旭瞪大眼睛,意识到了事情的古怪:“广丽城……”
照片被划到下一张,只见一辆列车正完好无损地停在轨道上,但列车站里,包括工作人员却一个人都没有;下一张应当是列车站周边,开张的店铺、摆着食物的小车、路边的地瘫……但唯独没有人的身影,就连鸟兽都没有一只。
夏遥旭稍微向后仰头,意思是看完了。
“别急。”宋柳城按住他的肩膀,划出另一组照片:
破碎的城市和烧焦的尸体,还有那轮从地底冉冉升起的太阳,这组照片更加应和他的记忆,不过上面的笔触告诉他,这其实是一幅画。
最后还有一张新闻截图——“疑似原阳教信徒:[照片]”
而照片上被打码了半张脸的,赫然就是夏遥旭本人。
他张了张嘴,一瞬间有许多情绪出现,却一句都说不出来,然后心中涌起疲惫,如潮汐冲掉了纷杂的念头,最后归结为一句“行吧”回荡在脑海里。
终端投影后,是宋柳城意味深长的表情。
这人十分欣慰,因为不用他再开口催促,夏遥旭已经开始解病服扣子了。
等夏遥旭换衣服的期间,宋柳城又接了两个电话,他听完之后脸色不太好,一直用眼神催促他赶快收拾,估计是官方调查组迫近了。
时间不够,两人没去通知费奥多尔,不过走的时候伊娃看到了他们的身影,这姑娘知道就相当于费奥多尔也知道了。
上了车,扣好安全带,宋柳城这才稍微放松了些,对着后座的夏遥旭说:“有什么想问的没,到了地方可就没机会问了。”
“你老板是谁?”
“伏虺,也是伏氏集团的老板。”
夏遥旭在脑海里搜刮了一下信息,一时居然找不到这个人的脸,于是装作知道的样子问了下一个问题:“我们去列车站?能不能不去?”
“你觉得呢?”
夏遥旭在心里撇嘴,确实,如果不能洗脱原阳信徒的身份,他除非跑到荒野上,不靠近任何晶矿区,在危险的封锁区之间当个土匪,不然压根就躲不过官方的追捕,而且不说抓不抓他,估计现在他的人生履历都被扒了个干净。
一股难以言喻的荒谬从他心里升起,可很快他又不担心了。
只要调查进行到他去墨珏城三年失踪和四月二十八号回归,失踪三年,他的时间就停了三年,原阳教也没能耐进封锁区传教,这嫌疑自然就能洗脱。不过这就很难解释宋柳城要带他走的行为了,把他当好人的话,难不成调查过程会出问题?
我一个良民能有什么……他忽然抿了抿嘴,目光游移。
夏遥旭往后视镜里看,后面一辆车都没有,一盏盏路灯垂头注视他们通过,有些闭了眼睛,有些断了脖子。
他问道:“列车站复原,是出现了什么意外吗?”
宋柳城眼睛往后一瞥,回道:“没错。按照原阳教的计划,那里应该成为一片废墟,他们制造的太阳影响会在短时间内逐渐扩大,直到把整个广丽城烧成废墟,整个广丽城都会成为献给太阳的祭品。
不过或许是主祭出了意外,仪式成功了但没完全成功,‘制造太阳’这个结果现在处于一种奇妙的叠加态,暂时呈现出无人区的样子。而目前只有三个人记得地底太阳升起时的惨状。”
他松开一只握着方向盘的手,分别指了指夏遥旭和自己,以及前面空旷的车道:“你、我,还有个运气好逃过一劫的公民,叫李黎历。
根据我老板——哦现在也是你老板了——的推测,只要我们三个人活到事件解决,一切都会有正确的结果。”
我老板?夏遥旭直觉这句话里不会有任何询问他本人意愿的可能,他只能先放在一边,追问道:“事件不会自己解决,而外界察觉不到异常。所以你这是要带我进异常区?”
“夏小爷挺聪明啊,没错,我们现在就得进异常区,越快把事件解决越好,不然一拖再拖,时间久了,等地底太阳真的升起就来不及了。”
“别叫我小爷。那你老板怎么知道的,为什么喊我们去,他自己不去?”
“原本我过去接你就是奉旨行动,老板有老板的消息路子,我一打工人哪晓得这么多,工资不要啦?”
“既然外界察觉不到变化,为什么我还会被疑似原阳教徒?”
“简单。”宋柳城划开看了眼终端,又稍稍加快车速:“当然是有人想害你。”
废话。夏遥旭发现自己被这人感染地有些放飞,赶紧闭上嘴巴将这句话咽了回去:“谁?”
“第三方?你有多少仇家我哪知道啊,你去问老板嘛,他肯定知道。”
“那也得是在事件里的……算了。”夏遥旭闭目,眼球往上一翻,又睁开,这时候他脑海里记起那个吊坠,不过都说了“算了”,他还是自己悄悄寻思吧。
过了一会,他坐直身体开口问道:“我妹妹呢?”
夏溦霖也同样身在异常区,而且还活着,现在自己被当成原阳教的信徒嫌疑人,夏溦霖作为幸存者以及自己的妹妹,很可能也会遭到盘问,而按照东域的风气,针对异能者的调查会更无情一些。
夏遥旭握紧了刀,眼神不自觉地锋利起来,把宋柳城惊了一下。
这个家伙吊儿郎当地拍拍胸脯,玩儿似的说:“怪不得老板说带你进去,李黎历一家老小都被烧死,他都没勇气进去和原阳信徒拼命。现在这个问题我回答的你不满意,你是真打算砍了这车啊!噫、年轻人杀气不要太重哦。”
却见夏遥旭右手搭上刀柄,宋柳城嘀咕了什么“开不起玩笑”说道:“又不是所有人都会记得。好哥哥别瞎操心了,你妹妹比你干净多了。她不记得地底太阳事件,伤也不重,只是脑震荡而已,已经回家养伤啦。”
“哦,看来你也查过我和小妹啊。”他眯了眯眼,从后视镜里看到宋柳城挪开的目光。
“这不是……了解合作伙伴么!”
“……”
夏遥旭第二次望向后视镜,沉默了片刻,问出第三个问题:“怎么解决?”
宋柳城轻松道:“全部干掉。”
夏遥旭一时没反应过来:“?”
干掉?干掉原阳信徒就行了?这么简单?
宋柳城道:“在举行仪式的中途被我干掉了,仪式虽然中断,但主祭没有当场死亡,卡在了一个不上不下的阶段,不然你也活不下来。
“我的异能,能够压缩火焰和热能,单独发射或是配合枪械都非常好用,和你算是一个系的。”他摆了摆手,意思是不要多问。
“……行吧。”夏遥旭再没接着问,毕竟异能者的异能是什么这种问题非常隐私,非表演异能者都靠异能吃饭,确实不好太详细的说。
“夏小爷,你不思考一下为什么我们现在去解决事件,就能一劳永逸吗?”
夏遥旭愣了愣,刚想开口询问细节,忽然从后视镜里看到宋柳城明显是故意挑衅的眼神:不会吧不会这都想不到吧。可能是刚心虚过,他忽然就有点火大,把刀往怀里一裹,自己思索起来。
地底太阳事件由原阳教信徒引发,宋柳城的老板说进入异常区干掉所有信徒就能结束事件,方法简单粗暴暂且不论,根据正确的记忆,那片城区应当已经成为废墟,而现在却表现为未被摧毁的样子,却唯独没有人,或许是说明所谓献祭已经付出,要不回来了。
异常区的看上去仍然正常,应当是内部的时间倒退在爆炸后的不久,结合宋柳城所说“时间久了”“等地底太阳升起就来不及了”,意思是异常区内部并非完全停滞,而是被延缓了时间流速,仪式应该还在进行着。至于干掉事件的引发者:原阳信徒,就能从源头掐灭地底太阳升起的可能?
夏遥旭微微睁大眼睛,脑中浮现章行文纠正他时间认知的时候——难不成?
他拿起宋柳城的终端,没有划开,而是留在了显示时间的隐私投影上,白蓝色的线条迅速排列成一行日期与数字:四月二十八号6时52分。
夏遥旭舔了舔嘴唇,看了眼似乎在认真开车的宋柳城,将自己的想法讲了出来,立刻就得到宋柳城夸张的掌声:
“不愧是经过三年时间停滞震撼的夏小爷,就连看到日期倒退都如此淡定!”
“好好开车!还有不要叫我小爷!普通人也能想到的东西就不要这么夸张了。”夏遥旭又翻了个白眼,没忍住加重了语气。随后又想起在地下诊所时那医生问的问题:“可那诊所里的时间没有问题啊?”
宋柳城耸耸肩,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老板的合作人,她自然有自己的特殊之处。往普通了想,调时钟显示时间谁不会啊。”
夏遥旭无语,也懒得和他扯,安静下来,整理了一下脑子里的信息,单手撑着侧脸,看着窗外漆黑的景色,很快开始放空自己胡乱发散思维。
这是他的小习惯,每当需要他去做什么重要的事情时,他就会让混乱的思绪填满脑海,以免焦虑如海啸般将他淹没,这种强行无视情绪的做法不是很好,受其影响,夏遥旭要么会察觉到记忆里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要么会将记忆糅杂搞混,但在找到其他方法前他还是会继续保持这个习惯。
夜路漆黑,路灯也时有时无,好在一路都很顺利。就是宋柳城刚开始想和他唠嗑,被他踹了一脚椅背后才消停不少。
路到中途他们下了车,换了一辆货车,夏遥旭一个人躺在无灯的车厢里玩火,他把火焰揉扁搓圆,有时掐一根细丝绕在手指上瞎甩,看它画出一个圆面,有时雕几只动物,让大的“吃掉”小。
他让它们悬在空中,或托在手里,火焰温顺地贴合在他的皮肤上,顺着他的心意飞舞又聚合,从一个样子变成另一个样子,过程轻松写意,没有一点生涩。
刚开始是为了稳定情绪、屏蔽杂念,后来则是为了哄夏溦霖开心,为了保证不点着东西,他废了不少劲练习火焰的操控。
宋柳城打开车厢的时候,正看到夏遥旭坐在角落里盘着腿放烟花。
他很惊讶,紧接着有很复杂的情绪从脸上闪过,但很快他又回到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揶揄道:“放烟花呀?夏小爷好浪漫哦~”
“别叫我夏小爷!”夏遥旭让火焰聚在手心里,接着握拳翻掌,再展开时火焰便消失不见了,如同魔术,这是夏溦霖最喜欢的收尾。
他叹气起身,随意应和道:“这不是所有元素异能者都能做到的事情吗。”
宋柳城嘴角的弧度更大了,却显得那笑容很假,他深深地望了夏遥旭一眼,忽然应道:“是啊,只是时间长短,从一秒到一生应有尽有。”
夏遥旭站在车厢上,闻言冷冷地看着他,宋柳城分明看出他想解释反驳什么,可一秒后,他跳下车厢,表情冷淡:“与我无关。”
作者:喵哩
免责Mode:随意
“亲爱的雨,我知道这次突然的出差会让你更加生气,但此时此刻,我确实不想就这么结束我们三年的婚姻和十年的情感。也许是长期的两地分离,让我疏于对你的照顾,但工作之外,我的世界就只有你了。
现在我刚结束我的第一个值班,在休息舱给你留言,我不知道这封信有没有机会到你的手上,也许我永远不会把它发出去,但是有些话我觉得写下来会比在脑子里空想更有用。
就像你说的,我的工作只是收垃圾,为什么读了三个博士的我要去做一件如此可笑的事情,应该有更多的地方可以发挥我的长处。但我确实喜欢我的工作,我想如果你对它更了解一点,也许你也会喜欢上它。
行星轨道垃圾回收系统(POWRS)顾名思义回收的是太空中的垃圾,而我现在所处的盘丝洞II号是我们正式测试平台。你一定会觉得奇怪为什么要用盘丝洞这个名字,这与我们收集翼采用的主要材质有关,真希望有一天可以带你参观我们的实验室。当盘丝洞完全展开的时候,它几乎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一层层的三角形收集翼像玉米的苞片似的裹在我们的核心舱上,遵循斐波那契数列排布。
每一个收集翼的结构都是那么的精巧,无数仿生蛛丝从钛骨架中喷出交织成层层叠叠的密网,小到一颗螺丝,大到破碎的太阳能板都可以轻柔的捕获收纳……“
突然弹出的警告窗口挡住了林光敏的输入界面,他同时收到了来自同事、空间站和这座测试平台的通知。
“张工,怎么回事?”林光敏接通了内线,同时点开了两条内部通知。
“林工,国际卫星管理机构通知我们有一颗商业卫星发生了不明故障,失控偏移了它的既定轨道,正在往国际空间站的方向飘去。”
“我就过来。”林光敏几乎立刻从平板上获取了相同的信息,并且带有更详细的失控卫星的信息。
X-E27号卫星属于一个商业运营系统,是用于导航通讯的简单功能卫星,直径0.8米,质量两千克,本身几乎没有多少动力辅助装置,同类型的卫星价格低廉数量巨大,几乎塞满了低空轨道。
相同的故障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林光敏不止一次听到同事谈到这批垃圾应该早点报废。然而怎么回收它们也是个大麻烦,毕竟发射和回收的成本都不低,没什么商业公司愿意为此掏腰包——至少在造成巨大的危害之前不可能。
他大步的走进了控制舱,盘丝洞II号的控制舱是纺锤形的,控制舱位于空间站较宽的那端,银色的收集翼在收纳状态像昆虫的翅膀那样折叠着贴附在流线型的舱壁上,当有需要的时候才会展开收集轨道上路过的垃圾。
控制舱里所有人都已经就位了,盘丝洞号上一共有四名员工,除了船长老周,主驾驶张工以外,其他都是技术人员,比如负责机械的林光敏,负责工程的艾奇。
“我们得到的命令是必须保护国际空间站的安全,尽量阻止失控卫星进入到空间站的运行轨道。”张工把最新的通知打开,上面已经有了国际卫星联盟的授权和国家航天总局的批准。
“那可是个大家伙。”船长挑了挑眉,盘丝洞的收集翼设计的最大承载量是三千克,这颗出了故障的卫星已经很接近上限。
“是的,我们必须调整轨道,在合适的位置接住它。”张工在操作台上快速的计算着,计算机很快给出了合适的变轨路线。
“根据计算,我们至少要用掉三层蛛网,才能改变和消减它的速度到一个安全的值。”林光敏检查着同事传来的数据,飞船正在旋转着改变飞行的轨迹,要想在太空中接住一个高速飞行的目标,不亚于骑着摩托车用电蚊拍去拍特定的一只蚊子。哪怕他们拥有的电蚊拍比一般人的要大的多。
“我们需要全部展开收集翼,提高捕获的成功概率吗?”艾奇是船上最年轻的工作人员,他还没有见过盘丝洞实战的样子。
“也许不用,如果那颗失控的卫星能够维持完整的外形……”仿佛为了印证老周的乌鸦嘴,国际空间站发来的最新消息是,失控卫星在无序飞行的过程中发生了解体,目前最少裂成了四个较大的碎片,更不要说那无法观察到的微型垃圾了。
“我感觉整个人都裂开了。”张工小声的嘀咕着,老周认命的调整了捕捉计划。
“我们的飞船不会怎么样吧?”原本应该休息的艾奇此刻不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只好站在林光敏的旁边,看能不能帮上忙。
“放松!这事就和平时的垃圾清理工作一样的简单,前方展开的收集翼本身就是我们飞船主体的保护屏障,当收集翼受到冲击后,柔性蛛丝材料会延展吸收动能,飞船的自传可以同样转换和消减这种冲击。而当单层的收集翼被破坏后,第二层的收集翼会继续以柔软的姿态接收碎片,起到进一步缓冲的目的,直到把所有的碎片都粘连吸附在收集翼上。”
空间站在震动中缓缓移动,从视窗上可以看到地球位置的改变。监视器上,显示失控的卫星碎片距离这里还有十分种左右。
在这样的距离是无法通过肉眼看到卫星碎片的,但远处细微的反射光可以偶尔证明其存在。
“报告控制中心,盘丝洞已就位。”老周在空间站抵达了正确的轨道后,向远方的基地发送了报告。
“祝你们回收成功。”控制中心的负责人神情淡定,似乎和老周一样的从容镇定。他们的放松的样子让艾奇也定下了心,安静的欣赏空间站所有的收集翼打开的模样。
通过飞船的外置摄像头,可以看到环绕在空间站核心舱周围的三条螺旋形轨道依次打开,一片片银色的钛合金骨架仿佛叶脉一样在太空伸展,阳光照射在骨架之间,细如发丝的纳米蛛丝从喷头瞬间挤出,形成一张致密的蛛网,又像是透明的莲花花瓣。
每一层都有三片半透明的水滴型收集翼,一共有九层,每层之间间隔一米。巨大的收集翼完全展开之后,仿佛一朵漂浮在深海的银色水母,美丽又神秘。
“目标已经在可视范围。准备收集,倒数,10、9、8、……”随着老周淡定的倒数,空间站感受到了几次轻微的震动。张工调整着引擎,修正空间站的轨道。而林光敏则不断的观察卫星碎片对于收集翼的损坏程度。
情况比预计的要好,最大的一块碎片在撞破了四层收集翼后终于被蛛丝裹了个结实。
“一共有7片收集翼受损,修复工作正在进行。”记忆金属和纳米再生技术保证了这些收集翼在轻微损伤的情况下可以自动修复。
“很好,看上去卫星的所有者并不打算回首这堆垃圾,我们可以进行无害化处理了。”老周拍了拍控制台,指着最新受到的通知。
“不是吧,我们这是无偿给他擦屁股吗?好歹是个国际大公司。”张工不满的抱怨起来。
“那哪能啊,但这个问题就不是我们来解决的,我们只要把他们这团垃圾打包丢进大气层就行了。”老周安抚的拍了拍搭档的肩膀,对另外两个本该去休息的同事挥了挥手。
“加班结束了,你们回去休息吧。我想应该会有奖金的。”
回到自己的休息舱,林光敏重新打开了之前的文档,想把今天的小插曲也写进去。
“你想啊,要是没有我们的存在,今天的卫星碎片万一砸到了国际空间站,那是多大的损失啊?所以我的工作其实挺有意义的,一样都是扫垃圾,但我可是在维护国际空间飞行安全啊。”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大概是一个小小的实验。不知道效果好不好。
*夜色将近啦,傍晚。*
*我们两手空空。*
小万半躺在床上。廉价的、不太柔软的,或者可能也不怎么干净的,我的床。屋子里挺拥挤,地面堆着啤酒罐和空披萨盒。尤克里里支在床头,我拿过它,小万抬起头。
“我为你写了首歌,”我说,“你要听吗?”
“必须要啊。”小万把身子倾向我,眼神特别真诚,“我喜欢你的歌。”
我看着她,微笑。
小万这样真诚的眼睛,成年人中很少见。人们总是说违心话、做违心事,鄙夷或奉承,对诚恳弃若敝履。这些年来我遭了不少白眼,而小万是特别的。她在乎别人的灵魂。
小万让我想起我的初恋。
大眼睛,小个子,长头发像一团蓬松的云。四肢很细,胸口平薄。总咧开嘴笑,露出两颗虎牙,显得天真烂漫。我教那个女孩弹吉他,她一直没有学会,笑笑地说:你弹得好听,我光听你弹吧!我无法忘记她看着我时发亮的眼睛。
十几岁那会儿,我想象不出女朋友三十岁的样子:三十岁的女人,大笑起来难免像个泼妇,怎么还能笑得可爱呢?我当时觉得这很残酷,女人会变老的;直到我也三十好几,我才知道被时间残忍对待的远不止女人的笑容。
小万看起来还算年轻,也许是她没有生育。她确实已经是我记忆中“三十岁的老女人”了,但她的笑容仍然好看,甚至带有少女般的幼稚。说来古怪,我的心因此被轻轻牵动。
我坐到床边。我开始唱了。
*傍晚带来一支枯萎的烟头。*
*谎言燃尽,谎言燃尽了。*
事实上,小万跟我的初恋并不一样。她们都喜欢我的音乐,她们的喜欢却也是不一样的。小万懂音乐。小万是我的知己。
我们在酒吧遇到。我的乐队在酒吧里唱歌,小万来到台前,说她喜欢我的音乐。我们喝了一杯,她告诉我说她是独立音乐人,做了很久名气还是很差。
“我们名气不那么好,但也还过得去,”我说,“你愿意的话,下次我们演livehouse可以给你做宣传!”
小万笑了,笑得迷人。
*我们再见一面吧,*
*别等夜晚变得——*
*太冷。*
床垫支撑了我们。
小万陷进棉被里,抱住我的肩膀。我把头伏得很低,去衔她的嘴唇。她的睫毛刷过我的脸,她的体温滚烫、柔软、缠绵。我抚摸着她的头发,抚摸过耳朵,脖子,胸脯,腰和腿。我把脸埋进她侧颈,那儿带着股甜稠的温暖的味道。小万略显急促地呼吸着,手臂隔着T恤滑过我的背部,身体轻轻晃动。我不由得搂住她,贴近她。我被感受淹没,我想要她——
这时我顿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的下体仍然是软的,像一根熟透了的面条。
*这是一场洗礼,一场磨难。*
*夜色将尽啦,深夜。*
*你会跟我走吗?*
“你喜欢吗?”
小万用力点头:“特别好!”她出神了一会儿,又问:“这是完成品了吗?”
“对。下次livehouse我想演出这首。”
“真的吗?”小万的笑容更大了。
“真的。不是也要帮你做宣传吗?”
“啊!”小万跪坐起来,眼睛闪闪发光,“那我想跟你们一起演。”
我有点惊讶,没考虑到她会提出这个要求。实话实说,我很愿意为小万写歌,但我私底下觉得她的演出欠缺火候。否则她为什么做不出名堂呢?她的音乐不够好。我张了张嘴,想要拒绝,又无法拒绝。因为这是我“写给了她”的歌。
“那好。”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小万跳起来,用力抱住我。她的笑容诚恳、坦然、生机勃勃。她在房间里跑跳,碎碎念着什么东西。最后她坐回床边,郑重地对我说:“我想在中间一小部分,加入我的笛子。”
我皱起眉头。
*踮起脚逃走吧,*
*别让灯光刺破你的皮肤!*
我们站在舞台上。小万从后台的阴影中迈出两步,手中捏着那支笛子。
大部分编曲没有改变,前奏正常进行。第一段主歌由我唱一半、小万唱一半。我略侧过脸,尽量对小万微笑。
“唱吧!”我还是对她说。
台下观众认真听着,主歌的调子轻缓干净,在场内荡开。我心中为笛子担忧。摇滚乐加笛子,可不是随随便便就适合的。我担心听众会讨厌这首歌,担心小万毁掉这首歌。
鼓声加快。小万拿起笛子。我的视线再次落在她身上,而小万没有看我。笛子吹响了,与此同时我感受到场内空气的变化,观众的情绪改变了,不是糟糕的那种改变。氛围凝滞了,或者说是被牢牢地吸住。我感觉到视线,聚精会神地凝视着舞台,谈话声消失了,取而代之一些悉索的响动:好些人开始对舞台录像。
小万放下笛子。所有人都被她吸引了。小万开始唱歌,我为她合声。音乐照旧进行,空气重新松弛。歌曲尾声,小万再次拿起笛子,吹了最后几个音调。演出结束,全场沸腾。不是礼貌性的鼓掌,而是激烈、持久、狂热的欢呼。
我知道一切改变了。
*这是一场洗礼,一场磨难。*
*夜色将尽啦,夜色将尽啦。*
小万在互联网上一夜爆红。
人们说她是被埋没的巨星,是失意的才子,是低调的艺术家。人们讨论她之前为何从未被人发现,进而探讨独立音乐人的处境艰难,更甚而强调女性天然的艺术天赋和创作才能。四处能看到她吹笛子的视频,四处是夸赞、议论。
我的乐队也增加了些粉丝,但远不如小万那样多,甚至可以说是被遗忘了。小万不参与的部分被剪辑,人们不断传播的只是那支带来“神之声”的笛子。
那分明是我的作品!如果没有我的作品、我的乐队,她根本不会成功!
我用力把易拉罐扔进墙角。
网络评价愈发疯狂。人们注意到了我的乐队,可他们转而开始骂我。他们翻阅我多年前发布的博文,说我侮辱女性。他们说我虚伪、无能、惺惺作态,说我毫无才华还故作忧郁,说我无法到别处获得认同,才留在一个“边缘”的领域,好维持我脆弱的自尊。
他们说我是靠小万才红的。
颠倒黑白!荒唐!好笑!可恶!无耻!
是她靠我红的,借助我的能力,我的资源——她没想过要偿还我么?什么天才,什么艺术家,她就是个婊子。她红了,然后杳无音信。我以为我们彼此相爱,结果她只是个婊子。她上过其他人的床吗?不,除了我根本没人要她,她就是交了狗屎运,我被她利用了——婊子,婊子!
*这是一场洗礼,一场磨难。*
*这是一场洗礼,一场磨难。*
前阵子我收到了小万的讯息。她说最近忙没联系实在抱歉,马上开演唱会,邀请我去听。
“而且我想唱你送给我的那首歌。”小万附言。
我没回复,假装忘了这码事,继续在酒吧里演出。
“你能唱那首歌吗,就是小万的那首?”酒吧老板问,“最近很火啊。”
“那不是‘小万的’歌,那是我的歌。”我说。
我们演奏那首歌。演完了,没有更多客人进来,也没有客人抬起头来听。
“你们快演那首歌吧。”老板说。
“刚才演的那个就是啊!”
“笛子呢?”
我瞪他。
“去你妈的笛子!”我说。
我买了提啤酒回家喝得烂醉。我把啤酒瓶砸到桌上墙上和窗外去,出租屋真的他妈的小。我喝完昏睡过去,醒来时到傍晚,手机嗡嗡直响。我晕乎乎的看了好一阵,才意识到是小万打的,她今晚要开演唱会。我想接起来骂她,但电话响了太久自动挂断了。我把手机也砸到床上。
我躺在地上,手脚绵软。可我的脸越来越热,热气将晕眩蒸腾一空,剩下亢奋的暴怒。我变得精神勃发,我翻了翻身,最后从地板上爬起来,一把拉开门走上街去。
*夜色将尽啦,黎明。*
*我们两手空空。*
我从后台进去会场,坐在小万留给我的位置上。她每唱一首歌我都要嘘她,她唱到我写的那首歌时,我就站起来骂她,爬上台砸烂她的吉他、捅烂她的鼓,更重要的是,摔烂她的笛子。我如此下定决心。
小万走上台,扭着她那没看头的身板,头发梳成丑得要死的脏辫,在台中站定了。她拿着那支笛子,像站街女拿着杆烟枪,暗示她能给任何人吹,只要往她逼里塞够钱。
她往台下扫了一眼。我正瞪她,她看到我了,咧开一个明艳的笑容。音乐响了,是我写的那首歌。
小万马上把笛子支到嘴边。她在歌里加入了更多笛子的演奏。吹过一段,她把立式麦克风取下来,看着我。我还瞪着她。她把麦克风抛到我怀里。
“唱!”她说,继续吹起笛子。
我想用这个麦骂她。音乐在笛子声引领下慢慢推进,我张嘴,结果只是唱起了歌。我重新陷入晕眩,我的酒劲一定是又上来了,我产生奇妙的幻觉。天旋地转,我的感官延伸,我听见鼓、弦,电子磁片的振动,电流的微响,气流在一个个空洞里打转、跳动、飞驰,环绕舞台和观众席,升高、升高……所有细节都配合得那样好,完美无缺,钻进我耳内,膨大、爆炸。我的皮肤也感受到它,我的双眼看到它,我嗅到它,我尝到它。会场也要被它震成废墟,而每一枚毁灭的碎片都会记住这他妈的荒谬的曲子。美妙的、先锋的、难以形容的丰沛的音乐。
那一刻我忘了小万的过于讨好的笑容。
*黎明带来一支潮湿的野花。*
*我们飘散,我们飘散了。*
后记:写歌词写得感觉自己是个绝望的文盲。“这是一场洗礼,一场磨难”鸣谢僵尸文学对本文盲作者的支持。僵尸原文:是一场洗礼、一场磨难、生命。
努力表达了,但不确定表达出了多少。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你好,作为一个天使却对人类过敏,这给我的工作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和难度。
在这个星球上,最多的生物就是你们人类,自然最多的死亡也同样。
像是微生物或者说一些你们讨厌的昆虫,或许数量上并不比人类少,但是存在感却相对稀薄。
我走在街道上,穿过甲乙丙丁熙熙攘攘的灵魂,就像鲶鱼在沙丁鱼群里游泳,或许你们会感到乍然一惊获得启示,或者痛哭流涕后悔前尘。但是最终谁都会走向被引渡的时候,就像我总要走向天堂汇报工作情况。
为什么你的业绩又是这么不堪入目?我的搭档前搭档和前前搭档无一不问过这句话。众所周知,每个摆烂的员工都会有一个兢兢业业的工作狂同事,以覆盖因为其人落下的内容。但升迁不会找到他们,更不会找到我,毕竟在引渡人类的时候,我过敏严重。
你们对花过敏会打喷嚏,对猫毛狗毛过敏会起疹子,很不幸,我的症状是掉毛。
天使为什么非得那么大的翅膀?我一边扇动翅膀,一边洁白长羽稀里哗啦往下飘。人类的灵魂大张嘴巴,为死后初见的神迹赞叹,殊不知这只是我的疾病表现。
于是我对搭档说,不行啊,再干几票我就要飞不起来了。走地天使,那还叫天使吗?
那当然,神的意志会与你同在。搭档很无情地回答。
你见过神吗?我摸着斑斑驳驳的大翅膀子,很是肉痛,对搭档的虔诚感到困惑。
对方稀里哗啦摇动着本子,那上面是本月引渡的灵魂数量,会随工作而不断自动增减。这难道不就是神的证明?他语气里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的自然。
是的,神说要引渡灵魂,而我们就是跑腿打工仔,至于什么恩泽从来没见过,只有报业绩时殿堂上光辉灿烂,扎得我眼睛生疼啥也看不清。
如果说有什么印象深刻,大概是曾经遇到过一个羽毛过敏的灵魂。
传闻在人死的时候会有天使来接引,伴随圣光同圣乐,他们有巨大的双翼,就像神一样拥抱所有尚带遗憾的灵魂。
阿嚏!……确实很遗憾,你可以不掉毛嘛,阿嚏!我真的过敏。那个灵魂一手捂口鼻,一手立起拒绝我靠近。
可是这样您就死不掉了啊?我感到有些困扰,就像为工作困扰一样。
之前是很期待去世,毕竟为这刻实在等待太久。他表情很痛苦,我只好又往后倒退几步。比之前更早,就在想如果真的有天使,到底该怎么面对了。
这点我倒是和他惺惺相惜,毕竟难兄难弟,如果这世界上没有过敏该多美好。
因为羽毛过敏,我花好大力气推广自己制作的合成羽毛制品,等它们变成爆款,我就不至于在大街上对男女士们的装饰大打喷嚏。他颓唐抽出手帕濞两把鼻子,虽然躯壳已然离去,但灵魂的记忆却在被引渡前都不会消失,这也多少算是种惯性。
是的,后来您就获得了和平奖,毕竟为世界的动物保护做出了宏伟的贡献。这份无私对于我们天堂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我抽出搭档给的笔记,开始念接引台词。
等等,可是你没听到那只是因为过敏吗?他的五官再次痛苦扭曲,天堂都是像你这样的天使吧,我真的会死的——虽然已经死了。
但是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啊,您不相信神吗?我抬头,有些诧异又在情理之中,确实有不少预定被引渡的灵魂压根只是听说我们工作体系的存在而毫不感兴趣。
他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是长叹一口气,转而问,就非得要上天堂吗?
呃,也可以下地狱,但流程会有点复杂,或者你想一直游荡也行,申请又简单点。我在脑内努力搜刮现有规定,所以说我们这个活的意义到底在哪,其实完全无所谓吧。
他又长叹了一口气,所以你们天使都掉毛吗。
不,只是我过敏比较严重。我有些羞愧。
过敏?他抬头,我面带职业微笑,洁白长羽在风中翻飞,扑朔迷离折射彩色光晕。
是的,人类过敏。
算了。他沉默后道,所以天堂也是那样的吗?
是啊,是那样的。我不知道他在问什么,但又怕回答不是,还要被询问更多详细解释,估计也答不出来,而且对这个病症来说业绩太难了,有一个是一个吧。
我想,我们都是那样的吧。我合上手上的引渡词,抖抖已经所剩无几的翅膀。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玛丽莲在棕榈树下呕吐。温热的带着颗粒的稀糊从她的食道流出来。她咀嚼向来不太用心,刚吃下的巧克力威化饼干化成的碎屑现在盖在一丛不知名的植物上。
在她身后,一锅浓汤散发出腐烂的味道,侧倒在火堆上,扑灭了火焰。蒸气升腾,臭味越发浓郁。
玛丽莲转身飞起一脚,锅子滴溜溜地滚下山去。只是空气依旧难闻,她用脚尖拨开沾湿的木头和灰,准备一会再收拾。
她突然听到背后有声音,回头看去。
一位二足行走的毛量稀少以至于披着皮的裸猿正趴在地上伸出舌头。
他要去舔她的呕吐物。
玛丽莲看向一旁,飞船的暴力着陆如巨锤碾碎了山壁。飘散的树叶落在上面,显然不能作为伪装。
野蛮人的舌头沾起黑色巧克力碎屑收回嘴里,就像蛇在饮水。
她打开调查装置,眼前确确实实是一位野人。他的头上赫然浮现着“可食”二字。她刚才就是被这两字误导将某种植物烹制,最终却在植物的内部发现腐烂了一星期的无法分辨来源的肉类。
玛丽莲第一口吃下还以为这植物是种奇异的香料,却没成想是种带料。
野蛮人舔干净了地上的黑色碎屑,抬起头来却看见眼前有位怪物。它比黑夜更黑,亮处却比太阳更亮。它是他从没见过的事物。自然界见不到大片的黑与白的交错。他脑子搜索着他所见到的一切,比冰、比雾、比火,都更奇怪,什么都不对,什么都不对。
深邃的恐惧在他的心上蔓延。
然后玛丽莲的手抚上他的头。
与其安安静静地等到烂肉被吸收消化,肚子翻天倒海,倒不如直接吐出来。
野蛮人漂浮在液体中。玛丽莲坐在前面,盯着屏幕。另一个肉体正在生成。
与其让他回到部族,观察十年几十年的影响,不如简单地让旧的记忆进入新的身体,没有见到玛丽莲,没有吃掉巧克力威化。
玛丽莲从另一台玻璃水槽里拖出那具新生的身体。身体的左腹有道长长的伤疤,那是野蛮人幼时游戏留下的。尖锐的石头划破了他的肚子,他幸运地没有死去。部族的女人为他找来草药,堵住了那道凄惨的伤口。虽然他此后变得些微谨慎,但身体的伤口还是越来越多。这具身体上还在结疤的伤口就有九处之多,多数并没有让他留下印象。
野人的记忆流过玛丽莲的脑子。他的记忆里只有对事物的认知,短暂的感情。
完整的句子没有在他的脑海里出现过。
玛丽莲为他披上那张兽皮,然后拖在地上摩擦。泥土灰尘粘上那具身体。接下来只要找个不太陡也不太缓的坡把他滑下去,等他醒来,就会自己跑回部族。他会与原来的他一模一样,不过他亲密的人应该会奇怪他怎么变得又脏又干净,然后他会说:“我掉进了河里,又从山坡上滑下来了。”
他不会说话。玛丽莲突然想到。不过无所谓,总有交流方法的。
天上乌云滚滚,雷霆轰鸣,似乎已可以不用考虑。
玛丽莲挽住他的双臂,从山坡上放下去。身体磕磕碰碰滑到山脚。
她靠在树上,等着他爬起来,迷惑地四顾,然后向部落跑去。在拖这个身体的时候,她的心思又变了,接下来的数十年也可以有事可做。
他回到了部落,先与一位女性交流了这次的经历。那位女性抚了抚胸口表示惊吓。她并不是野人的母亲,只是部落女性中的一位。若说有哪里特殊,那就是她对草药的理解相较于其他人更深,那是她过世的母亲所教。她的母亲救治了幼时重伤的野人。
野人之后将醒来后搜到的野果放到了部族的中央。这是个人人为公的时代。而玛丽莲却看到了其中的裂隙。
他爱她,她爱他,他拥有力气与个性,她甚至还拥有知识。他们或许并不认为这是特殊,但选择就会制造差异。
这人人为公的时代已是摇摇欲坠。
玛丽莲拿起巧克力威化饼干吃下。她并不需要进食,只是嘴馋而已。
野蛮人仍然漂浮在液体里。他与他究竟是不是一个人呢。玛丽莲没有心思去想这回事。
只是现在空间里只漂着一个身体,倒是有点奇怪了。要不要索性成为收藏家,将这些空间填满呢?
人类、猩猩、海豚、恐龙,把这世界一些比较有趣的生物毛走。
然后与他,与他们,一起到宇宙的尽头。
作者:亱煌绯
评论:随意
黄昏,法卡拉瓦。
当阿久推开“玫瑰岛”酒吧的大门时,乐队正唱到法卡拉瓦的经典怀旧曲目。舒缓而悠扬的曲调让她一度误以为自己走入了咖啡厅。
“不像其他酒吧……”阿久环视四周小声嘀咕道。
这里很安静,酒客三五成群围坐在一起小声交谈,空气中有着淡淡的海洋的清新气息。与阿久对法卡拉瓦刻板印象中,那些海盗集聚,臭气熏天,吵得要命的酒吧完全不一样。
阿久收起手中的地图册,在不时投来的好奇而隐蔽的目光中,在一众高大魁梧的男人们间,径直走到吧台前。
“一杯古典鸡尾酒。”她撑着半人高的吧台椅子借力蹬上去坐好,顿了顿,又补充道:“麻烦多加些糖,谢谢。”
调酒师略显怪异地看了她一眼:“我们不为未成年顾客提供酒精饮品。”
阿久礼貌性地扯了下嘴角:“通过身高来判断别人是否成年是非常失礼的行为,尤其是对身材娇小的女性。”
这也怪不得调酒师认错。在人均一米七以上的法卡拉瓦,像阿久这样身高不足一米六的家伙,都会被默认为“小孩”。
调酒师微微愣了一下,仔细地打量起面前的灰发女性,讪讪笑道:“抱歉,美丽的小姐,请容许我为自己的莽撞赎罪。作为补偿,这杯酒就由我来支付吧。”
阿久没有推脱,轻轻点了下头。她偏着脑袋自顾自地研究起手里的地图,悬空的双脚随着音乐的节拍微微晃动着。
片刻,酒被推了过来。
“谢谢。”阿久平淡地说道。
“您似乎不是美尼亚人。”
“嗯。我从苍卫来。”阿久将酒杯凑近唇瓣,浅饮一口。
强烈的酒精刺激混合着清新的柑橘香在口腔中回荡着。不知是否是酒精的原因,高脚杯空出半杯时,阿久竟难得的情绪高涨起来。
忽然,有只不安分的手溜上了她的左肩。阿久偏头瞪去,那是个魁梧的陌生男子,身后还跟有三两个相比之下显得较为瘦削的跟班。
魁梧男子不正经地笑着,带着浓烈而糜烂的酒味将头凑到阿久的脸畔。“小妞,什么价格?”
“这位先生找我,是有什么要事么?”阿久皱皱鼻子把腿伸直,踩着地将椅子转过来面对着他,又不动声色地将自己从那只手中解脱出来,眯了眯眼睛,蔚蓝的眼眸中闪过不明的杀意。
魁梧男子肿大的鼻翼不断翕动着:“我是在问你,你,多少钱一晚上?”他边说边抬起手,想要抚摩阿久的脸颊。
后者歪头避开,不怒反笑。魁梧男子忽然感觉脖子一凉,浑身鸡皮疙瘩立起。战斗的本能告诉他,自己被强大而危险的猎手盯上了。
阿久缓慢而不惹眼地弯起右臂:“好啊,我现在回答你。”话音随肘击一齐落下,男子捂着脖子连连倒退,再抬起头时,眼中已满是杀意。他愤怒地咆哮起来,提起硕大的拳头,像只野蛮的公牛,直直撞向阿久。
阿久在脑内迅速计算好躲闪路线,正准备弯腰躲避,敌人却猛地跪倒在地,双膝撞击地板发出的重响吓了她一大跳。
她愣愣地看向四周,发现一名穿着无袖T恤的瘦弱青年正一屁股坐在方才对她出言不逊的混混身上,身旁还站着一位戴着金丝眼镜,此刻正蹙着眉,显得十分头疼的男人。而一旁的调酒师似乎早就料到魁梧男子的下场,从打斗开始就一直专注着为别的顾客调酒。
“酒醒了吗?还是说你活得不耐烦了?”青年用手戳戳魁梧男子的脸,低声冷笑道。
魁梧男子还想反抗,扭头正准备破口大骂的时候,不经意瞥到了一旁戴金丝眼镜的男人,顿时打了个寒颤:“韦布斯特?!”
韦布斯特撇嘴翻了个白眼:“我才刚下班……”
“他的意思是:‘你他妈能不能给老子省事点,自己找个阴暗的角落一头撞死,造福一下社会啊。还敢在老子的地盘挑事,我看你是真的不想活了。’”青年笑嘻嘻补充道。
韦布斯特半眯着眼盯了青年好一会,从腰间甩出副手铐给后者,转身走出酒吧。
青年轻嘘,卡好手铐,拽着混混站直,这才同阿久打招呼:“你好,美丽的小姐,没有受伤吧?”
阿久捂着胸口,故意作出惊魂未定的模样,摇摇头:“我没事……”
“没事就好。”青年爽朗地笑着:“我是加德纳·奥利特,能麻烦你跟我们去治安局做个笔录吗?”
风的呼吸
作者:魇
免责mode:笑语
我叫坎哈,在我们的语言中,这个名字的含义是“风的呼吸”。我的祖母为我起了这个名字,据她说,我出生的时候,她听到了风的呼吸声。
风眷恋着我,如同我眷恋她一样,在我打猎时,风帮我掩藏我的行踪和气味,在我回家时,风推着我让我走得更轻松。我喜欢站在山顶,和风一起扩张和收缩胸膛,风带着我的视线,让我的心升得又远又高。
那一天,就是事情发生的那一天,我也在山顶和风在一起。忽然风带给我一些草木烧焦的味道,我看过去,有几头鹿从那边窜出来,接着是几头奇形怪状的四轮怪兽,通身闪着金属光泽,有伴着黑烟的闪光从怪兽上爆发,鹿倒在了地上。我嗅到风中越发浓郁的血腥味道,决定从另一边下山,去通知聚落里的人们,小心森林里的新怪物。
聚落外停了更多奇怪的金属野兽,我想回到山里去,却被金属野兽边上的人围住。我看到了祖母和母亲,她们被绑住了双手,只能大喊着让我快走。我张弓搭箭,接着后脑一痛。
我被冷水浇醒,一个穿着奇怪的人——他的肤色倒和我们很像——用生疏的语言跟我说,我从今天开始,要时时刻刻侍奉小姐。我侍奉天空、树林和海洋,我不侍奉任何人,我想,然后对那个人吐口水。
他给了我一巴掌,我身后的母亲哭了出来,她让我听他们的话,好免于受皮肉之苦。
“小姐”是一个皮肤苍白的女孩,比我高一点,但瘦得可怜。她教我念她的名字,艾丽莎,感觉轻飘飘的。我教她念我的名字,被旁边的“老师”打了一巴掌。我记下了“老师”对我咆哮的发音,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句话的含义是“住口,野蛮人。”
我从此开始住在毁掉我居住的聚落的人们的聚落里,成为了艾丽莎的仆人。
平心而论,艾丽莎对我不错,甚至会央求她的父亲也给我做一些同样的衣服,当然了,她被拒绝了。她叫我“贝妮”,因为她一直想要一个叫贝妮的朋友。贝妮白天会陪她玩耍,在她无聊的时候会跳舞给她看,晚上会给她讲睡前故事,她睡着后则会施展魔法,把白天弄乱的东西都放好。我这样做了,但我没有魔法,艾丽莎睡着后,我会被派到厨房去,准备第二天的食物,有时天蒙蒙亮才能回去睡觉。我的祖母和母亲也在厨房忙碌,所以我还算喜欢去那里。
我睡在艾丽莎的储物间,那里有很多东西,但我一件都不能动。艾丽莎会给我东西,但我不能私藏,只能先收好,再上交。
月亮再次圆起来的时候,祖母死了。母亲没有哭,只是偷偷塞给我一把切土豆用的小刀。当晚人们要她把祖母拖出去埋掉,母亲把祖母放在一领草席上,拖着走了。天亮了,母亲没有回来,之后又过了好久,我确定母亲不会回来了。
我并不是很想去找母亲,虽然现在她和祖母的活儿都要我来做,我不得不每天都忙碌到很晚,但“老师”开始允许我保留一点艾丽莎给我的东西了,甚至还允许我把艾丽莎剩下的食物吃光。我长高了,还胖了一些,老师给了我一套新衣服,跟她们一样,裙子很长,穿起来很费力,但转起来时像花朵一样。虽然我不被允许随便转圈,可我在深夜时偷偷在镜子里瞧见过,真的很漂亮。
艾丽莎也长高了,我们现在每天都要上课。有时为了刺激艾丽莎,老师甚至会夸我的发音标准。艾丽莎不会生气,因为她的家庭作业是我在做。我学习他们的说话方式,学习他们小步前进,学习他们挽起裙子但不能露出脚踝。所有人都说我做得很好,艾丽莎都很佩服我。
又来了好几个孩子,我成了“贝妮主管”。我每天忙得团团转,好几次都忘了把母亲给我的小刀藏好,好在已经没有人会找贝妮的麻烦了,所有人要么无视我,要么巴结我。
艾丽莎十四岁了,我们为她准备了盛大的宴会,蛋糕有六层,我在上面精心装饰了糖霜。 艾丽莎很高兴,她吃了蛋糕,跳了舞,临睡前她告诉我,第二天她的父亲会带她去树林里打猎。我求她带上我,毕竟我已经很久都没去过外面了。她拒绝了我,如果野蛮人贝妮跑掉了,谁来服侍她呢? 谁在她无聊的时候给她跳舞,帮她做家庭作业呢?
我给艾丽莎讲了睡前故事,在她睡着后去了厨房。我吃了很多剩下的蛋糕,把复杂的衣裙内衬割成适合奔跑的长度,用切下来的布料包了不少食物,又把它们都紧紧地缠在身上。我将会让人睡着的草药粉掺在宴会剩下的食物中,给守卫送去,看着他们吃掉后睡着,然后绕过睡成一团的人们,跑进了树林中,甩掉了转圈时像花朵一样绽开的长裙。
我跑到山顶,展开双臂,再一次听到了风的呼吸。我没有停留太久,我会继续跑下去,直至找到母亲,我不孤独,风在陪着我呼吸。
我叫坎哈,我没有别的名字。
青山遮不住
评论请随意~全篇一万六千字,还挺长的,但我觉得很好看!(自信)
作者:米琪雅
(上)
晨钟响过三下,不乱海的浪潮起伏如同呼吸。
枕云负手往港口望去,常人目力难以看清山脚的景况,他只扫了一眼父亲派来接他的船只,因为距离遥远,显得脆弱如苇叶,轻易可被催折。
他沿着六年来踏过千百遍的台阶往山门外走。碧庾山常年潮气浓重,湿滑青苔心机十足地粘附在石板上,每年都能绊倒几个心急的。他下山脚步很稳,却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犹疑。迢川若在此,大概能立刻猜到他心里的期待吧。枕云的嘴唇翘了翘,涩然笑意迅速从眼里消散,变回往常惯做的散漫模样。
碧庾山坐落于不乱海东侧,一年有十日开启山门,弟子入山修行,弟子艺成下山,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他还记得当年父亲送他来此,彼时他只有十六岁。碧庾山入山弟子的名额背后涉及多少名门世家的勾心斗角,但既然父亲不欲多说,他便当真假作不知,只暗暗心里发誓,若能留下,不管是玄心道骨还是慧眼武魂,他一定要得到一份神通不可。他心里瞬间浮动起若干影像,母亲混沌不清的面目他已遗忘大半,对她的印象里,除去她逝后家里久久不散的衰朽气息,他只记得她细瘦的影子映在火烛对面的墙上,而她持续细碎地念叨:宝儿,你一定会出人头地。
他颇为厌恶这个小名,而今想来,大概只是对母亲厌恶之情的延伸。但母亲偏执的念想和父亲几乎不存在的期待在他心里燃起了奇特的野心之火,便是不为任何人,只为自己,他也要搏一搏红尘中的熙熙攘攘。
碧庾山是出世之地,偏偏却愿意为此世培养入世之人。不论人间几度征战杀伐,各国政权换了几番,不乱海东的碧庾山依然坚若磐石,每年十日,自开山门。据说入山弟子会在灵山赋名中得到此后数年行走碧庾的名讳,而随着唱名会被赐予的,则是一份常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夺取的神通:有人得到无晦玄心,可一望而知对面心声,清晰如执烛迎鉴;有人得到演法道骨,可体悟天地五行,摘叶飞花,皆成利器;碧庾山每年诸多弟子下山返红尘,各国各世家穷尽办法,也无法得知此类神通如何可让其他人习得,偏偏各类神通或许有相似之处,但能力范围和使用效果均有不同,竟是千人千样,导致碧庾山的弟子归返后,无不成为声名大噪之人。
当然。枕云淡淡地想,琥珀色眼睛里是一闪而过的轻蔑:如果有人甫一下山就死了,那也没有机会名声大噪了。
碧庾山弟子除了习得神通之外,自会在山上研习君子六艺,也可根据个人喜好挑拣一两门功课,大多弟子会选择习武强身,毕竟神通只是神异,人本身依然和普通人一样,会生病,会中毒,会疲惫,会死。只要有心针对,想要杀死一人,即使是碧庾山的弟子,也不算太难的事。
他已经走到石阶的尾端,不乱海的潮声越来越响,而他等的人终究没来。
他父亲的心腹恭敬地站在港口,躬身迎接他,唤他公子。枕云甚至为这许久未曾听到的名词恍惚了一下,他扯起一个毫无破绽的笑容,向对方颔首:幸不负所望。
船摇摇晃晃地启航,枕云看着青蓝色的海水被船身劈开白色的长痕,他想,离开碧庾山以后,还有谁会再唤他枕云君呢?
此念刚起,他便听到风中传来清冽的呼喊。
“枕云君——”
他猛然回头,只见已渐行渐远的碧庾山,常年被云雾笼罩天阴如雨的碧庾山,须臾间竟有明媚阳光自天空破云而出。那一团耀眼的红色人影,一边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从山道间奔驰而下,一边高声呼喊着他:枕云君!
那是他过去六年再熟悉不过的身影。纵然此刻他没有慧眼,对方的面容也在他心里清晰可辨,她笑起来如云破日出,不笑又如碧潭千尺,她是枕云此行上山最大的变数,也是他最不想为人知晓的隐秘心事。
“霁山……”枕云轻轻念着她的名字,面上神色不变,隐在袖中的手指攥紧。你特意来相送于我,是不是有一丝可能……
少女携风雷之势一路奔至山门处,枕云心里知道,若她想,这区区不乱海的波涛根本阻不了她,她却立刻止步不前,只含着笑容远远看着行舟,露出饶有兴味的样子。随后只是又喊了一声枕云君的名字,也不再多说一句话,轻轻点头,便转身重新往山顶走去。
枕云感觉胸口那一口浊气轻轻提了上来,瞬息崩散无踪。他露出了有点无奈的笑容,将刚才瞬间心里的几番打算全部推翻放下。她果然还是那个霁山,她此番相送,八成也只是兴之所至,远远看一眼,对她来说已经足够。
枕云第一次见霁山,正是六年前初来碧庾山的夜晚。
那时他还不叫枕云,那时她已经叫霁山。
他刚死了母亲,是无人在意,也绝无继承权的卑弱小儿,被久未见面的父亲从不知道哪个角落扒拉出来,恩赐他来碧庾山寻道的机会。他此前对碧庾山的了解只限于乡野传说,也不明白父亲为何竟将此事投注在自己身上,但他也并不太关心,人利用我,我亦利用人,既然被推到这个位置,就没有不争的道理。
他们的船行进时不慎触了暗礁,幸好父亲安排的人手都很有经验,没有造成船毁人亡的惨剧,但他也因此迟了半天。暮色四合,除他以外的人白天已陆续上山,等他开始爬那道长满青苔的石阶,天色正从迷茫的紫色一路黯淡下去,他持着灯笼,回身望了一眼,送他来此的行舟正悄悄离岸。
此后数年,碧庾山外,不再有他能归去的所在了。
他扬了扬眉,调整了下自己的表情,露出有些散漫的笑容,他琥珀色的眼睛像小狗一样湿漉漉的,无论说什么都让人下意识觉得是真的。他早在很久之前就形成了这样的性格,诚挚无比地欺骗所有人吧,只要能为我所用的,我什么都可以做。
在他行至半山腰的地方,有什么引起了他的注意。在月光无法直射的阴云下,本该漆黑一片的山道上,竟有幽幽的银色辉光在生发,他仔细观察,确认那是碧庾山上曾流传到外面的一株奇花,传闻在正当满月却云层遮蔽之时,极偶然的情况下才能见到此花生长,如昙花一样在深夜绽放,开至极盛立刻枯萎,枯萎后凝成的白色果实,传有肉白骨的神效。
他视线顺着花朵往上移了一移,立刻又看到一位稚龄少女,她一身红色衫裙,手脚处均绑缚妥帖,此刻她倒悬在旁边一株老树上,极其专注地凝视着正在缓缓生长的花朵,这景象诡异又绮丽,那身红衣被奇花和他手中灯笼的微光映照下,也多了几分讲不分明的压迫感。
他不由得放缓呼吸,停下了脚步。
夜露深重,他站在这里不知几时,衣衫的下摆已浸得濡湿,而少女全程都一动不动,如果不是她的衣带会随着偶然经过的风轻轻起伏,他简直会疑心这是一尊精心雕刻的偶人。终于,那朵花开到辉光最盛之际,少女像鹰隼一样轻盈地弹起,须臾间,她已信手摘下那花朵。无声无息。
她对未能等到果实成熟一事毫无所觉,只管伸手用心整理自己的仪容。她两只手将脑后乱掉的长发漫不经心地束了束,那只仍在发光的奇花被她咬着茎噙在口中,温柔的光照得她面庞莹白如玉。而后她将那支花插于自己发侧,稍作整理,脸上有满意的笑容盈盈一闪,少女便悠然同一旁静观多时的来者擦肩而过,未曾回头。
只是片刻,山道既无辉光,亦无旁人,寂寂无声,湿重露气如细雨,引得他手中灯笼微微摇颤,他试探着往前迈了一步,刚才所见一切如同幻梦一场。
数日后,在碧庾山已熟悉日常生活各项必要,与他少年时有交情的一些朋友均不在此,但也有知晓他父亲的其他人试探着与他交往,他来者不拒,礼数周到,偶尔又恰到好处地显出少年的莽撞,很快便有人和他结伴出入,其中一位少年天生视力不佳,时时佩戴一副水晶眼镜,有时午睡醒来摸不到眼镜,便会十分慌乱。他出手替眼镜少年半开玩笑地挡开一些隐含恶意的为难,也不动声色确立了自己在碧庾山弟子中的地位,旁人只觉得他热情又知进退,就算有心想压他一头,也不敢在灵山赋名前多惹是非,只有眼镜少年有时看他种种举动,感激之余又有些欲言又止。
他不以为意,栽无心柳,能得善果自是好事,没有也无所谓。
碧庾山规矩,开山门最后一日,众人皆沐浴更衣,于晨钟敲响之际齐聚山顶,众人列队齐整,依次向前,将携带的玉板置于祭台,会有一只异兽停在祭台,它会细细打量上前来的众人,如果它对来人毫无反应,转身就走,那此人便不得入碧庾山,即刻要收拾下山,而如果它对来人略感兴趣,便会在来人手指上轻轻咬一口,血液滴入玉板,所得之名,即为灵山赋名。
今年在祭台的小兽,形貌娇小,和历年所传均有不同,白毛玄尾,尾分三节,脸长且黠,像一只稍微抻长的猫,连叫声都像是在喵喵叫,背生两对肉翅,此刻老老实实地收敛起来,尾巴不耐烦地点来点去。
碧庾山众人大多是少年,都觉得此景很是有趣,只有他面上虽然带着笑容,心里已经紧张到翻江倒海,到亲眼目睹有数人不被异兽认可,甚至有玉板被小兽尾巴直接扫出,他连呼吸都重了几分。毕竟,其他若干事都可以早做准备,认真应对,唯有这件事,不被选中就是不被选中,没有任何办法。
突然,他的袖子被人拽了拽。
他稍微一愣,扭头看去,就先落入到一对清冷的眸子里,少女瞳色黑白分明,像刚被墨细细染过。正是上山当日,在山道所见摘花的少女。一旁维护秩序的前辈弟子见状就一愣,对她躬身行礼:霁山君。
他便知晓这该是她的名字。
他犹豫自己是否有称呼对方霁山君的资格,笑着问她何事。
霁山脸上淡淡,没有表情,她伸手指着他腰间悬挂的玉板,对他说:我喜欢这个,能给我吗?
前后看戏的弟子便微微躁动,想看是何人这么霸道,竟在赋名前夺人玉板,这不是断人前程?
少女说罢似乎才觉得哪里不妥,她微微皱眉,有点不耐烦,从自己怀里又取出一枚玉板,递给他,道,我和你换。
他不知为何心里一动,声音比脑子更快:好。
对方立刻露出笑容,和她摘取花之后插花的姿态一样,她好像只是自己随心而来,想要,就伸手讨要,得到了,便快乐自在。他看着这种笑容,隐隐有点羡慕。
而原本心里堵住的若干紧张不安,也消去很多。
霁山夺了他的玉板,也不和他多话,施施然离去了,那块玉板在她手指间绕来绕去,像是一枚玩具。几年后他和霁山谈到此事,她一脸茫然,完全不记得,可能早被她信手丢在碧庾山不知哪里的水潭里。就像那枚价值千金却随意摘取的花朵一样,到了清晨光芒散尽,她就将它掷在阶前,一任旁人将它踩踏成泥。
待到他上前,那只小兽原本不屑地围着他的手掌绕了两圈,看起来似乎就想将头扭开。他心里一急,将手指往前略伸了伸,小兽便睁开眼细细看了看他的手掌,低头又去看那枚玉板,半晌才好像不情愿地在他手指上咬了一口。他指尖一痛,心里却大松一口气,眼见得殷红的血液滴落到玉板上,瞬间光芒大盛,待光芒散去,玉板上已端正镌刻着金边红字:枕云。
这一天起,他成为了枕云君。
枕云后来每每想到这一日,都会有些许困惑,如果不是霁山与他换了玉板,是否那一日他便无缘留在碧庾山?
眼镜少年也顺利通过灵山赋名,被唤作迢川。二人赋名前的数日相交已有几分熟悉,到确认都能留在碧庾山,迅速在他人眼里成为密不可分的小团体。
他们一同山间习武练剑,研读诗书,在饭堂和其他弟子闲扯些前辈的八卦,猜测明年的灵山赋名会是什么异兽主持,同为少年人,纵然一开始对碧庾山的数年光阴惴惴不安,也飞快适应了这种规律的生活,非要说有什么不满,恐怕只有碧庾山终年不散的湿重雾气,让衣服总是晒个没完没了,一摸还是有潮气。
大家在碧庾山的最初三个月,除了互相打闹着唤彼此的名字,还有就是神秘兮兮地分享彼此得到的神通,迢川早早就高兴地告诉枕云,自己竟然得到最想要的慧眼神通,据他所说,这种神通可称作“破妄”,不论将物品藏于箱奁还是隐于衣袖,均能被识破。语毕枕云便一扬眉,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迢川初时还未解他这一眼是何用意,醒悟过来立时苦笑:又不是随时使用!难道我很稀罕看别人的裸体吗!我可以看我自己!然后他自己又自言自语道,但如认真凝聚精神,确实五脏六腑至于骨骼均能一览通明,我若学医,大概能在此大有作为。
枕云笑笑,他早知道迢川没什么大的志愿,即使学得更厉害的神通,也只会第一时间想到民生百工,如果不是迢川本就对学医有兴趣,或许他还会认为自己适合去考场监考,保证秋毫无漏。迢川也早知枕云心中野望,他觉得这位新朋友从灵山赋名之后,身上矛盾之处便越发重了,和众人聊天不论三言两语,总让人如沐春风,无处不妥帖,但空闲下来细细思量,又仿佛和人隔了千里万里。
他自察觉到枕云的野心,便不向他追问他的神通,神通一事,有些人很乐于告知他人,有些人则讳莫如深,如果一直被追问,也有人会随便编了谎言敷衍过去,不论如何,碧庾山上不得滥用神通,也不许弟子私斗,如有违者,会废除赋名收回神通,即刻驱逐出山,人类是最喜欢钻空子的生物,偏偏这方面千百年来至今没有找到可钻的漏洞,大家只能老老实实收起挑事的心思。
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如此。
除了神通和赋名两件事之外,大家也免不了传一传前辈弟子的八卦,讨论讨论每年下山后在人间崭露头角的人里有多少出身碧庾山,关于霁山的事,枕云就是在这些讨论里断断续续拼凑了七八。碧庾山的女弟子也有一半,所以霁山引人注目之处并不是性别,而在于她竟是出生在碧庾山的孩子。
碧庾山弟子间一直谣传她是越殊老师的孩子,越殊是一位面有病容的女士,她教导众弟子抚琴,枕云曾见她如枯枝般的手指间流泻出滑润清澈的琴音,自然知晓这位老师于琴道造诣颇高。霁山从不上越殊的琴课,但所有人都知道她对越殊极亲昵,也曾在课间休息时看到她撒娇地把头枕在越殊的膝上,而老师面色温柔地轻抚霁山的长发。
也有弟子仗着和老师感情交好,旁敲侧击地问老师此事真假,越殊否认,只道霁山是她在十五年前在山涧捡来的孩子,但观老师神色,她似也不介意众人继续当霁山是自己的小孩。
碧庾山自灵山赋名之后,只允许在山上最多修行至十二载,若修行期间自忖已无可再进一步,也可自行申请下山,下山之后便不得归返,众弟子无论将碧庾山所学用于什么争斗之中,碧庾山一概不管不问。当然,也有人痴迷于碧庾山的修行之中,实不愿离开此地,便可申请考试,成为碧庾山的施教老师,每年这么多弟子,即使只有数人愿意留下,也足以应对。
霁山也不能例外,她灵山赋名时间只比枕云和迢川他们早两年,在此之前,越殊和其他老师都只叫她:阿蛮。
她仿佛碧庾山石头缝里冒出来的山精野怪,虽然被越殊精心抚养长大,性情却古怪,一度曾被人怀疑心智有失,她对人从来不做掩饰,喜欢的事便笑颜相对,遇到不喜欢的事,会稍作忍耐,但面上神色会立刻显现出来,所以十五年来碧庾山上弟子换了又换,大多对她持以浅显的怜悯,总觉得是个不知父母的痴儿,即使有什么因她不谙世事而起的冲突,也大多很快平息。
而除了她奇特的来历,古怪的性情之外,还格外引人注意的,便是她的美貌。霁山生得极美丽,虽然现在年只十五岁,她笑起来如太阳初升,格外热烈,不笑的时候,面上便清冽如水,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瞳轻轻从你身上扫过,就好像被碧庾山湿重的雾气缭绕一身,她在众人瞩目里自由自在地生长成如今的样子,也不知日后是否再变成别的模样。
枕云有几次课上与霁山同处一室,对方看到他,也只是笑笑颔首,并不像是认出对方是谁的样子,如果拉着她询问课业的问题,她也愿意回答,多了就有点不耐烦,露出“为何偏偏要问我”的神色,枕云试了一次,就打消了用这个方法和霁山套近乎的想法。他虽然对霁山有那么些兴趣,倒也不想一直讨人嫌。
迢川不解为何枕云对霁山这般关注,虽然有灵山赋名前的那点来往,他私下对枕云道:霁山君此人,传闻她是没有神通的。
怎么会?枕云的惊愕不是作假,凡能得灵山赋名之人,赋名之刻起,所谓神通,众人心中自有知觉,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得到赋名却没有神通一事。
迢川耸了耸肩膀,谁知道呢?我凑了凑她的课表去看,也没有什么章法,确实是霁山君的风格,随心得很,但她天赋很好,剑道老师曾说她若潜心于此,前途无量。只是她确实没有武魂神通。说罢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自己试着看过一回,我竟然不能看她。
枕云又是一惊,什么叫不能看她?
迢川揉了揉眼睛接着说,字面意思,我的慧眼看不了她。我觉得,可能其他神通对她也是无用的。
枕云琥珀色的眼睛闪了闪,他舒展了一个闲散的笑,击掌道,不愧是霁山君。
虽再没有刻意接近,大家日常起居学习都在一处,终究还是会熟悉起来,在同一年上山的弟子之间总是更亲近的,而霁山作为弟子中的异类,后来也偶尔会主动和枕云说话,她像小兽一样有着敏锐的直觉,知道哪些人对她是无害的好奇,哪些人则抱有叵测的心意,她愿意接近枕云,让枕云也有些不可思议,他看她眼神就知道,她心里清楚枕云存了利用她的想法,可她反而不甚在意。这种不在意,比起别的什么更让枕云意识到两人心态上的差距。
无欲者无敌,无欲者无求,枕云叹叹,这就是他永远求不到也不想求到的,所谓自由吗?
这种纯澈让他想到就有如被蚂蚁噬心,细密的微小痛苦,却密密麻麻无法消退,他察觉到自己对霁山同时存了不该有的妄念和嫉恨,不由敲击自己的眉心,学得不好啊枕云,他自己对自己说,世间一切只是石中火,隙中驹,只是得不到的就做此丑态,也太难看,太可怜了。
他有些害怕再见到她,又期待着再看到她。枕云,迢川和霁山,三人在山上度过了平静无波的第一年,不咸不淡的有些来往,枕云以为以后彼此关系也就只到这一步了。
在山上的第二年,越殊老师去世了。
时值深秋,霁山捧着老师的骨灰坛,一身麻衣,徒步登至碧庾山北侧一座高岭,枕云和迢川刚下课,迢川一眼看到霁山远远往北侧去了,就给枕云指了指那边的方向,枕云想了一想,决定跟上她。
那里天气较碧庾山主峰更为寒冷,主峰半山依然郁郁葱葱,高岭处却见黄叶萧萧,高树顶端甚至覆压了些许未融尽的残雪,此处云层也更为厚重,天阴之下,有风长长穿过山岭,吹得落叶纷纷,重叠出山林的长吟。
气氛几有肃杀之感。
枕云远远便看到霁山赤足站在顶端的一处平坦坡地,旁边是悬泉飞瀑,她不知从何处寻来一座两人高的铜鼓,她手握鼓槌,沉凝许久,突然一气呵成地将双手一扬,十分潇洒。
枕云眼看得她开始击鼓,眼神变了一变。
这是送魂鼓。
他不知碧庾山如何会有这些仪式的记录,但他家乡确实有此习俗,只是时代久远,这等古礼的记载已失落大半,他最后一次见到送魂之礼,是来碧庾山之前,父亲为母亲操办的仪式。
霁山的麻布大袖灌满了风,而敲击的鼓声厚重,在瀑布玉崩珠碎之声中,和穿林长风之声互为相和,让旁观者听了心中也一时为之沉静起来。
魂魄归来!无远遥只。
魂乎归来!无东无西,无南无北只。
枕云听得霁山的鼓声,将身上大袖长衫解下,只着白色中衣大步向前,送魂古礼,并不是只有鼓声而已。他从长衫斩出一条白布蒙眼,仰面望天,手中擎出自己的长剑,向着风肆意舞起,应和着鼓点声,旋身而上。霁山的鼓声细密,他脚步便轻而飘忽,霁山的鼓点迟重,他脚步便端方有力,两人此前从未有过这般鼓舞合作,此时竟默契得如同已演练过数次。
迢川慢慢合上了张大的嘴巴,他虽出身不如枕云,对送魂古礼也是知晓的,他从怀里掏出一只陶埙,一并加入了演奏,埙声一起,鼓声则缓和几分,变成濛濛细雨一样的密密微响,埙声弱,则闷声的鼓点立刻又转为数声重击,三起三落,霁山的鼓声不绝,枕云的魂舞不停,而迢川的埙像是最终给了一点悠长的尾声,在最后,三人不约而同停下了各自的动作,飞瀑和长林也像是同时被这段送魂鼓止住了声息。
没有人打破这段突如其来的安静。
枕云犹豫着要不要解开面上的白布,却突然察觉霁山朝他气势汹汹地快步走来,他一时拿不准霁山此时的想法,是气他自作主张加入到了仪式之中,还是觉得他多管闲事十分讨厌?直到他被霁山带的脚下一空,而耳边是迢川的惊呼,他才恍然,他竟被霁山拉着一起从高岭沿着悬泉飞瀑直坠深潭。
下落的那几秒过得极快又极慢,直到他耳边轰鸣一声响,彻骨的寒冷沿着他背脊迅速爬至全身,他这才扯下了眼前的白布,在幽深清澈的寒潭中,他看到霁山的眼睛明亮如星,被洗濯得清可见底。他想,霁山她,刚才是哭了吗?
他不知道。
待两个人都浮出水面,枕云看到霁山披着湿漉漉的长发,走到满是鹅卵石的岸边,对着山顶的方向,跪下,叩首,然后她起身,带着少见的笑容向已经游到岸边的枕云伸出手来。
“我那天听到你们讲话了。”她语气轻快地说。
枕云便想起来她说的是哪件事。大概一周前,几个同年的弟子就在山头那座高岭处赏飞瀑美景,击鼓传花,饮酒取乐。当日霁山也在,但花落到她手她便毫不顾忌地喝酒,酒喝得越多眼睛就越亮,出来玩最怕遇到霁山这种浑然不醉的莽汉,大家便笑嘻嘻地为难在场的其他人,迢川被小灌了几碗,枕云自然也没被放过。
喝酒就要有彩头,有人喝多了便指着瀑布下的潭水说,下一个不愿喝的,我们就罚从这里一跃而下。霁山对这种惩罚是浑然不怕的,她只怕巴不得自己立刻跳下去看看是什么情况,但枕云则立刻皱了皱鼻子,自称做不到,太深了,他摇着头,就算被人嘲笑是胆小鬼,我也认,我不跳。
后来带头起哄的那人被多说了几句撩起火来,他自己愣愣地跳了下去,结果不慎撞到潭下的异石,受了重伤,听说要养个数月才能好全。这件事之后,当日参加聚会的众人都被叫去训诫,其中一位严格而著称的师长,尤其冷漠地看了枕云许久。
受伤那人曾与枕云有隙,在公开场合也一度闹得很不愉快。
枕云人前自觉问心无愧,有什么好怕的,若有疑心是他设计,那便查好了,但他听到霁山这样讲,深深看了她一眼。
这一眼他就知道自己想错了,霁山并没有要把那件事翻出来讲个清楚的念头。他抓住霁山的手,由着她把自己拉出潭水,心里纷繁杂乱,像是一树梨花被用力摇晃,落英簌簌落了一地,惹得心头有点痒。
他想,霁山大概只是想确认清楚,自己到底是哪种人。眼前有深潭一汪,众人笑闹着说要跳下去,霁山是会跳下去的人,因为她好奇,枕云则是斩钉截铁拒绝跳下去的人,因为他无法衡量后果。即使他确有保全自己的能力,若要冒他觉得不值得的风险,那就不做。
至于这件事到底是不是他设计,枕云笑了笑。人总是很会钻漏洞的。
从这件事之后,霁山开始和枕云走得越发近了,初雨长阴,浓重雾气,霁山枕云二人在石阶上错身而过,互相颔首致意,夜雪习剑,秉烛长谈,迢川支着下巴在一旁昏昏欲睡,抬眼还能看到这两个人聊个没完,三人也曾在难得清朗的白日一同在树荫下,谁也不说话,抱着腿坐着,任落叶带着绿青虫掉到脑袋上,再被霁山一脸嫌弃捉着移开。六年的山上求学岁月,说长也长,说短只是弹指,那些只道是寻常的虚度时光,在他后来的人生中频频浮于梦里,霁山脸上的神色,或笑或颦,或魅或凛,都能让他最后怔怔看呆,她眼里黑白分明的流转明亮,是枕云不敢或忘的绝色。
他有时也产生众多疑惑,心想他们三个原来竟这么要好吗,不知不觉,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我想,我可以下山了。”到那一年,枕云揣测着,这样对身旁两人说道。
迢川没有多少犹豫,他的九妙岐黄秘术配合他的破妄慧眼,已经学成,他最近的大半年除了进一步研读医典,已没有更多需要精研的内容,他早已产生下山归去,以所学济世人的想法。
霁山则微微仰起头,看了看枕云的脸。
她露出明亮的笑容,对枕云说:“枕云君,祝你心愿得偿。”
枕云看着她这样说,微微垂下眼睛。
他多少怀有一丝妄念,以为她会说,“那我便同你一起去。”
枕云始终有自己的骄傲,霁山既然这样说了,他便笑着对她点点头,说:霁山君,承你吉言。
(下)
霁山下山的时候,山上众多师长弟子大感震惊,越殊去世的那年,有人猜她要走,她没有,枕云和迢川下山的那年,有人猜她要走,她也没有。
反而是枕云下山四年后,她突然决定下山。
但她既无神通,也无牵挂,在碧庾山上,大家震惊后,反而纷纷祝福这位久仰大名的师姐一帆风顺,她虽然不耐烦应对这些人情世故,此时心情极好,一概迎着给了笑脸,于是碧庾山众人又是一呆,才知道传说中这位有点喜怒无常的前辈,甜甜笑起来竟然这样好看。
于是又有人悄悄传言,霁山君这次下山,是要去寻早已下山的枕云君。至于为什么隔了这么久才去寻,自有人诌出来一堆胡说八道,什么霁山君卜算之术精妙,算出枕云君此行有一大劫,于是下山为他化解。
霁山听不到这些谣言,但她又不是笨蛋,自然知道众人这些乱七八糟的猜想。她越想越觉得好笑,扶着腰对着一株花树笑了半天,然后摇摇头,自顾自地下山了。
非要说当年不下山的理由,只不过是,她还不想走。
现在想走了,就走了。
这么简单的理由,大家不愿意相信罢了。
在山上最后四年,她倒是没太想起过枕云,她总觉得这个人过得很不真诚,但他却很会骗人,骗得自己都信了,于是旁的人也都信了,她见不得他这样,但是又好奇怎么会真有这种人,于是按捺不住总去看看他。
但,她也不能骗自己。她确实非常喜欢枕云君。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歪着头开始想,是老师去世之后他赶来陪她一同送别吗,是后来听他讲山外那些奇闻异事吗?还是说,只是因为喜欢和他一起喝酒吃饭,习剑读书的那段时间呢?她把握不住,想不清楚,老师说,如果自己不能想明白,只怕做出来的事情会伤人伤己。
但她又想,那又如何呢?我不怕。
她记得一些枕云君完全不记得的事情,正好,枕云君也记得一些她完全不记得的事情,她每次回忆起这些奇妙的错位,都感觉人可真有意思,在意的东西差距竟然可以这么大。
她对枕云特别有印象的那次相遇,是越殊还活着的那一年。那年她脾气不知为何变大了很多,有时会突然和越殊吵架,即使老师和过去一样只是柔声细语地给她细细分辨,她心里总有不安的火焰,让她不想做一个温顺的弟子,亦或者说,女儿。她和老师吵完架就有些后悔,却又不想直接去认错道歉,索性逃了两节课,一个人在无人的凉亭里独坐,从宿舍里摸出来一大包零零碎碎的吃的,坐在那里像一只气鼓鼓的松鼠。
她下山后在人间游历才知道,多数人在十五六岁时都会如此,大抵是成长必经之路,总对师长的言语有诸多不耐烦,她知道这件事后就想起枕云君,枕云君可曾有过这样肆无忌惮的时刻?她觉得应该是没有的,那个人,总是无事不妥帖,无事不仔细,笑起来清风霁月,让人看得就有点讨厌。
这个她觉得很讨厌的枕云君,在她愤愤狂吃零食的时候,悄然走过层层台阶,等他走近亭子,才像是发现霁山也坐在此处,他愣了一下,似乎觉得转身就走不好,于是索性坐在霁山的旁边。
霁山抬头刺了他一眼,她是不喜欢枕云对她用这种全力以赴的态度演戏,这个人肯定很远就看到她坐在这里,却还要把这全套演完。就算他心里本身有两分犹豫,到这个份上,那就全是虚情假意。
神奇的是,大多数人若被拆穿心里虚伪的那一层,或多或少要羞恼起来,霁山不加掩饰地戳过几次枕云的所作所为,枕云居然对她并无更多情绪,只是虚心认错,但死也不改。
是怪人吧,霁山想。
霁山这样想着,脸上就会带出几分这样的神色。枕云君看到也明白,却还是朝她伸了伸手。
“能给我分一点吗?”他轻轻道,“我小时候也曾经很喜欢吃这种果丹皮。”
他一说这话,霁山就想起这包零食也是越殊给她整理的,顿时把剩的果丹皮全抓出来,一股脑推给枕云,两个人一个敢给一个敢接,就在空寂的凉亭里对着吃了半个时辰的零食,凉亭外似乎飘起了绵密的细雨,树上大朵的白色山花被静静打下一两片,像鸽子一样在空中轻盈地飘落。
然后霁山就忍不住歪头去看他,看他习剑而生茧的手指,瘦而秀气的面颊,像小狗一样湿漉漉却显得真诚的琥珀色眼睛。
枕云君一直默默地低着头,明知道她在看,却没有回过身和她对上视线。
霁山心气突然就平了,她快活地把最后一点芝麻糖送进口中,有点恶作剧地戳了戳枕云的脸。
“枕云君,心里老想这么多事,不累吗?”她笑盈盈地讲完自己想讲的话,转身就跑回去找越殊了。
霁山觉得枕云是一定记得这件事的,但是被自己问到就会推说不记得。所以她索性不问。越殊去世后,她和枕云迢川逐渐亲密,甚至被人说形影不离,她自己心里知道背后可能有枕云的一些推波助澜,但她对这些不在意,枕云君这个人,想要的东西太多太多,可是他不像她,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总是势在必得,枕云呢,总在即将得手的时候产生犹豫,仿佛犹豫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想这么做,又仿佛惶恐这么做之后自己会不会后悔。
多累啊,霁山叹了口气。她这次下山之后,碧庾山自然是回不去的,所以找了个港口租了个小船,晃晃悠悠地漂泊到了寥落汀,花了点铜板搞清楚红尘的物价,听姑娘唱点儿小曲,跟小孩子打听点消息,有人来惹她她就把人惹回去,一不小心事情好像闹大了怕麻烦拔腿就跑,这么悠闲潇洒,比那些累死累活勾心斗角的事要快活很多。她借着几个前几年下山的师妹的名头,找了个帮忙押镖的活计,杀点小毛贼,吓唬吓唬没事找事的过路山匪,到站了吃香的喝辣的,时不时还感慨一句山下果然好玩。
走镖自然会听到黑白两道的消息,她听了一耳朵,扔了半耳朵,枕云在山下没有在用枕云这个名字,但是她听了一些行事做派,就知道一定是他。
她此行有一段行程要坐船,她们舟分三支,顺着宽敞水道顺流而下,是与不乱海不同的风情,她坐在船舱里听桨声阵阵,脑中突然浮起一行字:碧庾山上星落雨,不乱海上漫天花,她听说南方夏日,有些海滨小镇有放烟花消夏的习俗,她在山上从不知夏日可以这样炎热又明亮,让烟花也成为夏天独有的美妙期待。
她在山上也看过如烟花一样美妙的事物。
那是迢川和枕云要下山的那一年夏日,教他们观星的老师说,这十天前后,夜间会有流星雨。霁山观星学得很差,她志不在此,但很喜欢听老师的天气预报,老师既然说是这十日,那便一定是这十日,她问枕云和迢川要不要熬夜,两人都有兴趣,一起在最容易看天空的高崖搭了小小的床榻,三个人跟猫一样把喜爱的东西一样一样搬到山顶,头三天睡眼惺忪地熬了半夜什么都没看到,就知道今晚无了,于是各自打着瞌睡回去睡觉,第二天还要故作勤奋地起来上课,霁山倒是干脆,未来十天的课表全部填了请假。
第六天的时候,终于让三人熬到了。当第一颗流星拖着长尾滑过夜晚的天空,三个人一起发出小声的惊呼。碧庾山山上常年多云,能遇到可以观星的日子极少,听说老师中曾有人有可以驱使云雾的神通,会在某些时候请众人一览天空,但这种好事听听就算,就算没有看到流星雨,看到这样星辰闪烁的天空,已是非常值得。
枕云看她这样快活,嘴角也扬起,不知是为了炫耀什么,小声给她说如果在山下,会在夏日的夜晚燃放烟花,到那时星子璀璨,烟火华彩耀目,是和山上迥然不同的热闹快乐,如果。他顿了顿,似乎在斟酌这样说是否合适,如果你与我一同下山,我请你看一场这样热闹的焰火,好不好?
霁山抬起头,一下子看到他的眼睛里,深潭一样盛出自己的影子,那样小心翼翼,好像有蒙蒙飞絮被风吹落在其中,一霎时涌起看不清的波纹。她好像第一次看到枕云不带任何目的地向她承诺什么事,就只是低声地问,这样好不好?
她也不由得凑更近去看他,直到听到他呼吸都重了几分,才眨了眨眼睛,轻轻点头。
“好,那就说定了,待我下山,你要请我看最好看的焰火。”
她听到枕云有一丝如释重负的轻松,她不太明白,但是心里有几分开心,她抬头望着天空,看一道道安静划破长空的流星尾,在心里默默描绘想象中绽放天空的花火,她突然觉得似乎知道枕云那一刻心里的想法了,仿佛对方悄悄伸出了一只手,和她的另一只手无声相握。那是一种孤独被悄悄抹去的快慰,枕云得到这样缥缈的约定,已经胜过千言万语。
她从回忆里抬起头,听着船舱外面突然安静,她笑着抬起头,掀开帘子起身迎了出去。
“枕云君,别来无恙。”她听到自己的声音这样平静地说。
眼前是已经不再被人称呼为枕云的枕云,习剑而生茧的手指带着代表权柄的扳指,瘦而秀气的面颊被河道的灯光映出几分阴影,只有像小狗一样湿漉漉却显得真诚的琥珀色眼睛,还和四年前,十年前,或者更久以前一样,是她知晓的枕云君。
是那个想要泼天富贵倾世荣华,立万代功业的枕云君。
枕云君露出笑容,和过去一样,明明知道她在此处,却还是露出惊讶的样子,说:“霁山君,好久不见。”
霁山轻轻摇着头,心里在想,我为什么要下山呢?
她凑到他身前,无视他身后众多持剑的侍卫,其中可能不乏有早年下山的碧庾山弟子,枕云君,即使不考虑他的天赋神通,只凭他的心机隐忍,建立不世功业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霁山心里突然懒洋洋了起来,感觉过去四年积累的疑惑有些消失了,有些却没有。她细细地看着枕云的眼睛,问他:“你曾答应我下山之后,请我看烟火,而今我来了,那你的话还作数吗?”
枕云君看着她,点了点头。
他向她伸出手,就像当年在潭水一侧,她向他伸出手的样子,她轻松地握住,就像已经握住过千百遍一样,她由着他带她到岸边街道,路上行人甚多,河边诸多花树,已过了花期,只剩下绿油油的叶子,整条街灯火点点,明亮璀璨,是清寂的碧庾山从未有过的景象,两个人并肩而行,脚步悠闲,看到有人在岸边往河里放花灯,油纸折成莲花的形状,又涂了粉彩,花蕊稳稳地立了蜡烛,在河道里随着水流缓缓漂远,霁山觉得心里前所未有的安乐,她开心地扯了扯枕云的手,张嘴想问他什么时候能看到烟火,就听到远处一片喧嚣哗然,随着数声炸响,天空便骤然升起明亮绚烂的花火,瞬间如巨网,把夜色笼在喜气洋洋中。
霁山大喜,呆呆地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时不时会轻轻拧起眉毛,好像在疑惑,何以碧庾山下的天空,竟然能被映出这么多重艳丽的颜色。
在烟火的喧闹声里,她笑着笑着,微微侧了侧头,突然问了枕云一个问题。
“我一直不知,你的天赋神通,到底是什么?”
枕云回望她,像是不想多说,霁山立时露出一丝过往的不耐神色,先阻止他演戏。
“那我换个问题。”她轻声继续道,“你来这里做什么,为了劫我要保的东西吗?”
她觉得枕云也早该知道她已经下山。
枕云点点头:“溟楼有一枚小印托在你这里,希望你送抵西京,我想拿到它。”
霁山看着他,越看越稀奇的样子。
“为什么你就是死也不肯承认,你只是想来看看我呢?”
枕云一时有些无语,他心里甚至有点放弃地喟叹了一句,霁山果然还是这么,还是这么霁山,换做自己是她,万万讲不出这种信心满满的话。
偏偏他心里也知道,霁山说得倒也没错。
“我下山之前,有些老师跟我讲了一句话,他说你的天赋神通,大概与惑情有关。”霁山漫不经心地继续讲。
“我之前隐隐有些猜测,枕云君,你是不是觉得,世间与你相交的所有人,最后不过是被你天赋神通所诱,甘心供你驱使,所以你不信其他人,因为你觉得他们不过是吊线的傀儡,不管他们表现得对你有多信赖,你也觉得虚假。是这样吗?”
“你在山上的时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那么周全,做什么事情都让人觉得无处不好,那怎么还会有人与你交恶呢,甚至那些不喜欢你的人,都说不上来是为什么突然讨厌你,我当时对这些事情并不在意,但只要细细想过,也能猜到可能是你的自行设计,世界上不会真有完美无缺的人,你既需要练习那份过于虚幻的神通,又不想被人猜出其中的关窍,既然惑情之术可以得到他人的信任与好感,那么得到他人的厌恶和不满也不是什么难事。”
霁山站在一树垂柳下,细嫩的枝叶拂过她的衣摆,她笑着看向枕云,继续道,“但你以为我是例外,因为迢川跟你说,他没有办法对我用破妄慧眼,对吗?”
枕云沉默不语。
霁山也不等他的回答,她靠在柳树上,自顾自地继续说:“枕云君,你怕我也是因为你对我发动了神通,所以才会喜欢你的吗?又或者,你坚持觉得我不会被神通所惑,所以我绝对不会对你产生特别的好奇,是吗?”
她大大地叹了口气。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就应该直接来问我啊,枕云君。”
她黑白分明的瞳仁里有少见的柔软,她往前走了一步,看着枕云道:“我为什么要下山呢?因为我突然,非常想要见你。”
“枕云君,我花了四年想通这件事,我很喜欢你。”
枕云微微睁大了眼睛,向后退了一步,他想要否认霁山刚才抛出的话题,却怎么也不想将听到的话抛至脑后。
“可我想通这件事之后,就陷入了另外一个巨大的苦恼中。”霁山歪了歪头,露出真的十分苦恼的样子,“我无论怎样告诉你这件事,你都绝对不会信我。”
她了解他,也许比他以为的要更了解得多。
“所以我要用另一个办法证明这是真的,枕云君,我无论如何不能忍受你质疑这种心意,你总是在想要抓住的时候犹豫不决,那我就代你抓住那份肯定吧。”
她靠近枕云轻声地问他:“枕云君,你想死吗?”
枕云看着她的眼睛,突然明白她要做什么了。
他也十分了解她,因为他曾经用尽一切办法想要吸引她的注意,想要成为最靠近她的那个人,想要知道怎样才能像她一样只为微小如芥子一样的快乐而真正的快乐,在他多疑不定的心田里种下一颗真的种子。
他笑了起来,笑容十分哀伤的样子。
“我不想死,霁山。”他非常肯定地回答。“我想要泼天富贵、倾世荣华,立万代功业,想要做万人之上,想要被人真心爱慕。”
我想要的东西太多太多,霁山,迢川只知道一部分,而你竟然能知道这全部。
霁山笑着点点头。
“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她得意的眼神慧而黠,“所以,如果我是因为你的神通而屈服于你的意志,我便绝无可能杀你,因为这份意志会凌驾在我的意志之上。”
她将自己刚刚表白的爱人拥入怀中,给他一个缠绵的吻。
“我希望你知道这份心意只来自我的真心,所以——”
我会杀了你。
枕云的头颅整齐地从脖颈处分离,切口平滑无比,枕云最后的念头里,他竟然还在感叹,当年碧庾山的老师说得不错,霁山的用剑天赋确实天下无双,一人可当万人敌。
他的血液自体腔喷洒而出,尽数淋在霁山的身上,她的脸上可怖地被他的血液染红,她的眼神却带着浓烈的爱意和怜悯,她紧紧拥抱着枕云的头颅,和她毫不犹豫斩断枕云的脖颈一样的慎重小心。
这便是我下山的理由。她小声地对着枕云说,我想明白了,我便要得到。这就是我啊,枕云,我就是这样的霁山。我想要你知晓我的真心,我就没有第二条更好的办法。
她猜想着枕云最后一刻心里闪过的想法,她和他在那六年里,上山来回反复的石阶上,看过恼人的飞絮,嗅过袭人的桂花,见过山中如烟的山岚,见过四季不息的悬泉,原以为即使下山,也或许相忘于江湖,但枕云低估了自己,而她则看错了自己,她是碧庾山的女儿,是不谙人心,只凭直觉行事的阿蛮,是霁山,也是枕云的霁山。
不管曾经幻想过多少漫长岁月会带来的彼此情感的消磨和幻灭,一切已全部止步于此。
那最终的告别好像在梦里,枕云与霁山约定第二日一同看山涧的红麟小鱼,他跟她约定要在那处山泉等待,然而次日,霁山没有赴约,从红日初升到月落乌啼,她始终没有来,枕云则在那里久久地寻她,夜露深重,他衣衫的下摆已浸得濡湿。
迢川下山后便极少见到枕云,他们每隔大半年或许会约定在某处喝酒见面,互相叙说最近的心烦之事,再讲讲江湖新起的乐子,他听说霁山下山了,便向枕云放了邀约的信鸽,想着他现在手眼通天,信息大概比自己还要快几个月,随后便将这件事放在脑后,只等日子到了去老地方和朋友一见。
他当年上山就没抱着什么建功立业的心态,老老实实只想安稳度过一生,他的慧眼对他的医术的确帮助良多,倒也时常被人用怪诞神色看待,他知道世人对此有些不妙联想,但心知这也不能怪别人。他还记得刚和枕云成为朋友的时候,被他嘲笑“既然如此没出息,何必求上碧庾山”,迢川也只能摊手笑一笑,他最早甚至没想过会通过灵山赋名,以为早在那里就会被刷掉,收拾行囊回家去。
迢川心想,这次或许可以再问问枕云,他那个神通到底是什么,记得曾有一次两人都喝醉了酒,枕云仿佛想要借着这个机会讲清楚这件事,但最后也只告诉他,他的神通叫做“空空”。
在迢川看来,这名称十分不祥,但枕云不愿多说,所以他也不再问了。
迢川在两人常在的酒楼里等着,那是一处临河的小店,他们二人的位置在二楼,正好能看到旁边的江景,他正想唤小二来热一热酒,便看到江边奇特的雾气层叠,让整个江岸都显得雾气蒙蒙,连小二也连连奇怪道,好大的湿气,客官您稍坐,我这就去给您烫酒。
迢川待小二跑下了楼,突然抬头朝江面看了一眼。他看到一条乌蓬小舟从江面倏然而至,船舷边坐着一位红衣女子,她斜靠着一座酒坛,两只脚自在地泡在江里,怀里抱着一盏曲颈琵琶,随意地拨了拨弦。
迢川立刻站起身来,他当然知道,这是霁山君!
霁山远远地看着他,懒洋洋地将食指放在嘴前,做出一个噤声的姿势。然后对迢川拱了拱手,那只小舟就径自朝远处开走了。
迢川皱着眉,想起三人在山上最后的那段日子,一起熬夜看老师说有流星雨的那几个夜晚。终于看到的那一日,他支撑不住早早睡去了,待醒来,就看到霁山支着头,很专注地凝视着沉睡的枕云,留意到迢川醒了,也只是悄悄做了这样噤声的姿势,仿佛怕他惊扰了枕云。
他思索了片刻,不解其中意,只是他破妄慧眼自行发作,霁山照旧是看不到的,可是他这次看清了霁山身旁的酒坛。
他大惊失色,忙从酒楼追了出去。
江面茫茫,已经只剩湿重雾气,再也寻不到霁山君小舟的踪影了。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雪下得很大,恩维什缩在自己刨出来的雪窝里,细碎的雪粒缀在他的睫毛上,慢慢融成冰凉的液滴。
眨眼。
今年是百年一遇的寒冬,集落的老人都说是那群外乡人惹得薇托老母发怒了,所以草原上才刮起白毛风。恩维什不太关心那群外乡人,他只想在彻底没法出门前猎到足够家里过冬的食物。
不远处有悉索的踩雪声响起,少年猎人收敛呼吸,静心等待。
正是冰弧圆满的日子,清冷的光照足够恩维什看清设置的陷阱而不至于暴露。动物在积雪里行进的脚步声渐渐靠近——两轻一重,偶尔有拖拽。恩维什对这脚步声再熟悉不过,他已经追踪这头雪狼四天了。
雪狼是雪原的精灵,是冬的孩子,它们的皮毛洁白不染一点异色,它们的足踏过雪像踏在空中。它们的血碧绿,传说那是薇托老母的眼眸反映的颜色,是凛冬之后才会来到的春日。
恩维什观察着这头三倍于他体重的野兽用着三条腿行走,缩起的右后腿不时蹭到齐膝的积雪,关节处的长毛被染成深绿,打着结纠缠在一起。这处伤口是他前天瞄准了整个日落才射出的弩箭的成果。
猎物靠近诱饵,这是恩维什从另一头雪狼嘴里抢下的自己家的牧羊,被啃吃了一半,暴露出的内脏的腥味足够掩过被兽油擦拭过的钢夹的气味。
只需等待,等到雪狼对食物的渴望压过本能的警惕。
雪渐渐变小了,气温却格外冷下来,恩维什紧张起来,气温的突然改变往往不是好事,会为狩猎带来意外,他把上好弦的弩慢慢从盖住他的白熊毛皮下伸出来。
雪狼维持着安全距离绕诱饵走了两圈,又找到一截树干叼着甩到诱饵上,恩维什的经验起了作用,钢夹设置得紧贴诱饵,且要足够的重量才会触发。
大约是耐心耗尽,雪狼开始靠近诱饵,猎人紧盯着它迈出前腿,在雪地上轻探几下,最后还是踩在理想的位置。
陷阱触发了,蓄势已久的弹簧发出清脆的声响,兽夹的两侧利齿击碎积雪跳出,咬住了猎物的前腿。
雪狼接连呜咽,拖着前腿后退,但布置时恩维什将连接的钢链用钉子敲进了冻土固定。拉扯了几番,意识到短时间没法脱身,雪狼又蜷缩下来,舔舐着伤口。
一切都和计划相差不大,这头雪狼是独行,没有呼叫同伴的行为,只需等待剧痛和失血渐渐消磨它的体力,猎人就可以瞄准它的脖颈送出最后一箭。
但意外还是来了,就在恩维什觉得可以出手的时刻,他听见一声刺耳的尖啸。
那是一支很朴素的箭,尾羽甚至不太齐整,箭头已经观察不到,整只箭正钉在恩维什瞄准的地方,碧绿的血沿着箭杆滴到地上,绽开几朵鲜丽的花。
一个——生物,从树林里走出来,她皱着鼻头,两边的脸颊缀着点雀斑,鲜红的短发顶着一些碎雪,显得乱糟糟的,乍看完全是少女模样。但恩维什没法不去注意她的头上张扬的分杈角和毛茸茸的耳朵。
她轻巧地走到已经无力站立的雪狼旁蹲下,抚摸了两下它的后颈,又将额头贴在中箭处念叨了几句,接着从腰后抽出小刀干脆地刺进了它心脏。
恩维什看着眼前这像是古怪仪式的一幕,思维仍然被那一箭撕开的空气的悲鸣冲撞得乱七八糟,直到那非人的少女转身看向他。
对视。
少年先是注意到她额前染上的碧绿血迹,接着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被发现,只好从雪窝里慢慢站起身来,举起双手以免也被在脖子钉上一箭。
事实证明他做得没错,少女审视的目光在他的脖颈和眼睛来回扫了两下才把握在手里的木弓背回背上。
“为什么要等?”少女一边绕着猎获转圈一边问。
恩维什看着她逐渐接近布设的另外两个兽夹,正纠结是否要提醒,就看到她拿着先前雪狼叼来的树干把夹子全部触发,只好回答:“等什么?”
“你在让你的猎物受不必要的痛苦,”少女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选择措辞,又接着用带着小卷舌的奇怪口音说,“现在的猎人都只会这样不光彩的狩猎了吗?”
“我只是在等待时机。”恩维什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做错了。
“你们的萨满就这么教你们的?这种狩猎可取悦不了山灵。”少女找到合适的角度,蹲下开始利落地分解猎物。
“我不关心山灵,我只关心我的阿姆我的阿妹能不能活过今年的白毛风。”
“这样。”少女似乎懒得再讨论,她已经剥下了雪狼的皮毛,转而剖开腹腔清理起内脏。
恩维什站在一旁有些手足无措,直到听到少女半惊讶的感叹——“她怀孕了。”
少女从血肉之中捧出一小团黏糊糊的东西。
一个胚胎,发育似乎已经接近完全,只是还没生出毛发。恩维什看着这个幼体赤裸地躺在少女的手心,无法分辨那微弱的起伏来源于生命的搏动还是少女的动作。
“它还活着吗?”少年干涩着嗓子发问。
“还活着。”少女肯定地说,她的脸上带着微小的喜悦,但马上又皱起鼻头来,“可我没法养她。”她思索了一下,抬头看向恩维什,“喂,你。”
“我是不会养它的,我们的牧群才被狼群祸害过。”
“你不是想要猎物吗,她归你了,连带着这个孩子。”似乎是有些不满于要把猎获让出,少女轻轻踢了踢地面。
恩维什在心里盘算着拿到猎物之后就把这狼崽扔掉,点了点头。
“那接着。”
少女把这团小东西放在他的手心。
触感第一时间反馈回让人生厌的粘液,接着是不可思议的温热,最后,恩维什感受到这个小生命活着的证据——微小的、规律的搏动。
站立在风雪之中,少年几乎感觉自己无法捧起这搏动,他的双手不自觉地向下沉了些许。
恩维什抬头,他看见浑圆的冰弧从雪与云之间探出头来。
呼,吸。
战栗之中,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同样的规律,但又带着年轻的鲜活。
两种搏动共鸣,这力量甚至传递到了他脚下的冻得无比坚硬的土地。少年的目光从夜空下落,他注视着远处起伏的山脉,在那里似乎有激烈的崩裂正在发生,巨大的鸣响穿越距离,刺得他耳膜生疼。
恩维什从这接触中回过神来,少女已经不见了踪影,一切似乎都只是一场梦,他整理了自己的猎袍,把狼崽放在靠近自己心脏的位置,低下身收拾起有些狼藉的猎获。
拖着母狼往村落返程时,恩维什回身望向雪原,有一道流星似的轨迹长久地停留在他的视野中。
————摘自《狼王恩维什传 序其一》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
哨向设定,还是属于只写了个开头的中篇【你怎么老喜欢写这种】
要素:追妻火葬场,真香警告,没头脑不高兴,狗鸟一生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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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啊,我狗毛过敏。”
第二十一次被各种疏离客套且毫不留情的理由拒绝的喻文海一边假笑着麻烦了麻烦了一边黑着脸把自家的大型阿拉斯加从房东门口一点一点拖走。
“彭——!”
好,又是一声果断到让人咬牙切齿的摔门声。
刚踏出楼道门,原本还算得上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就彻底地垮了下来,喻文海拖着因为自己心情烦闷而变得燥动不安的狗子大踏步前往下一个租房地点。
狗毛过敏……
喻文海黑着脸牵着吐着舌头哈哈喘气的阿加一言不发的大步向前。
上上次是被咬过有阴影,上次是害怕拆家,这次是狗毛过敏……天杀的,全世界的大型犬讨厌者全都在一夜之间变成了自己的房东预备役。
“啊是啊,还是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唉哟我去!宝宝我刚刚旁边有一个好吓人的男的啊,他牵着一只好大的狗特别特别的凶……”
……
听着旁边路人来回打量的警惕眼神和对着电话小心但不小声的清晰吐槽,喻文海的心情成功地再次突破了最低点。
**的!这个操蛋的世界!
还没等喻文海作出什么反应,右手便传来猛地拉扯感——趔趄着抬头,就看到一只毛色眼熟的胖狗一边摇着尾巴一边汪汪地冲向了路边的烤肠摊,伴随响起的还有烤肠摊摊主的惊呼和烤肠架打翻的巨大响声。
“哎呀!!哪里来的狗啊!!怎么不看好啊!!来人啊!!”
“摊主被烤肠砸脸了!!快看看他怎么样了!!”
喻文海:……………………
一阵兵荒马乱之后,喻文海带着比死了三天的咸鱼还臭的脸色打了满嘴香肠的阿加好几个大逼斗,看着面前的一地狼藉和黑着脸的摊主,下意识地掏出手机开口:“……我来赔——”
话音刚落,喻文海就立刻皱起了眉——
自己的卡刚被爸妈停了两张,唯一留下来的那张只有不多的余额——自己还没找到个新住处,各种东西还没置办,已经没有什么挥霍的余地了。
但顶着店主和旁边围观群主那怒气冲冲的眼神,喻文海原本落在付款的手指僵了僵,还是转回去把金额从100改成了300。
【叮~支付宝到账~三-百~元!】
伴随着支付宝到账的提示音,喻文海拖着沉重的步伐和沉重的阿拉斯加从目光如炬的围观群众中突围而出,留下一大串指指点点的嘈乱声。
退出支付界面,他沉默地盯着自己的手机,上面显示的和妈妈的聊天记录还是停在两周前。
【妈:小海,妈妈真的对你很失望,你现在都已经成年了,怎么还能像个孩子一样跟妈妈赌气呢?】
【妈:*未接来电*】
【妈:喻文海!妈妈电话都不接了是不是!】
【妈:*未接来电*】
【妈:*未接来电*】
【:妈,别给我打电话了,我不会听你们的去跟一个不认识的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男人结婚的。】
【:我真不懂了妈,都什么年代了还搞包办婚姻一套,我告诉过你了,我要找到自己喜欢的人!真心喜欢才会有未来的,妈!】
【妈:……可是你也不能连见人家一面都不见啊!都约好了见面了,你不仅不去,还对你孙姨那么粗鲁,真是一点礼貌都没了!】
【:你别管我了,我迟早会证明自己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个人的!不需要您二老操心!】
【妈:我看你这小子就是日子过得太舒坦了,真是翅膀硬了!】
【妈:我和你爸商量了一下把你卡给停了,你在给你孙姨道完歉之前就别回来了!】
紧锁着眉头看完之前的聊天记录,喻文海叹了口气,看着身旁还在不断舔着嘴唇回味烤肠滋味的傻狗,喻文海恨铁不成钢地揪着它的肥耳朵咬牙切齿地说:
“……不是说我是s等级的哨兵吗,为什么你这么傻啊?真的是我的精神体吗?”
阿拉斯加跟他大眼瞪小眼,片刻后结结实实地把他的脸连鼻子带眼睛地舔了个遍。
没错,喻文海就是传说中百年难得一遇的顶级哨兵,他旁边的这只尾巴摇成电风扇的傻狗就是他的精神体。
在这个世界里,有两种极为特殊且稀少的人群。人们分别用向导和哨兵来代称这两类人群。
他们通常在精神和体能两个方面有着超强的天赋,并且有着属于自己的动物形态的精神体。除此之外,他们在各个领域基本上都有着极高的发展上限,维持着社会的高速运转。
一般而言,精神体对哨兵来说就像是自己的另一个半身一样,情绪记忆和反应大多都是互通的,并且可以自主收放精神体。
然而喻文海却做不到。
也许这就是过高的天赋所带来的限制,喻文海几乎无法掌控自己所拥有的能力,也不能与自己的精神体产生正常的精神联结。
对他而言,身旁的这只酷似阿拉斯加犬的银狼跟一只普通的狗没什么差别,他与自己的精神体更像是两个分离的独立的个体,无法沟通,无法收回,也无法使用隐藏在自己身体中的能量。
s级别的等级意味着他的症状比寻常的哨兵更难消解,也更难找到合适的向导作为自己的伙伴或是伴侣,即使匹配度过高,也无法保证隐藏在喻文海体内的能量无法暴动。那些门当户对的高等级向导压根承担不起这个风险,毕竟谁也不想因为承受一个哨兵的暴动从而把自己的精神之海给会毁掉。
至于什么和孙姨从下定下的娃娃亲……
喻文海眯了眯眼睛。
简直放屁!听说对面是个连精神之海都没有的比普通人还废物的向导,那种家伙走大街上被车闯了自己都不会看一眼。
老子对相亲和包办婚姻过敏……!!!喻文海在心底咆哮。
比起那些歪瓜裂枣,还是狐狸或者猫和自己更配一些……喻文海严肃地思考着自己的未来伴侣的类型,毛茸茸的耳朵之类的……
回过神来,好不容易把阿拉斯加那肥硕的脑袋从自己的面前挪走,看着阿加的圆滚滚的小眼睛,喻文海叹了口气,迟疑地把手放在阿加的脑袋上试着感受。
回应他的却只有毛茸茸的触感和随着呼吸一耸一耸的温度。
……
还是什么都感受不到吗?
喻文海沉默了一会,虽然他早就知道答案,但反复的验证和不变的结果依然让他的心情感到十分地焦躁。
他重新起身,带着阿加,迈着有些愤懑而沉重的部分往已经能看见屋顶的双层小洋房走去。
喻文海打量着眼前有些破旧但是被打理的井井有条的木质建筑挑了挑眉。
有些意外,但更多是失望。
经过这几天的奔波,原本缺乏生活常识的大少爷就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一个东西的价格不贵,质量又好,交易又爽快,那就肯定有什么坑等着自己踩。
之前就发现了,这栋房子的房主貌似不着急外租,仅仅只是找了一个就近的房屋中介简单挂了一下。租金确实不高,但是房主并不整租,而是要求合租。
合租的对象还必须是学生。虽然告示上没提,但是中介那的老板隐晦地提了一嘴这房主貌似对房客的生活习惯要求蛮高的,有些洁癖。
再加上这房子的位置确实是有些偏远,学校的学生一般都会有更好的选择。所以一开始租金比这稍微贵一点,这么多天没租出去也就稍微下调了一些。
对租客的生活习惯要求蛮高的。
还有洁癖。
哈哈,完美的四足生物讨厌者候选人!
喻文海也当然知道自己能成功租到房子的可能性渺茫,所以理所应当的把这栋房子放在了自己的选项末置位。
然后……额,坏消息,前面的二十二个选项的房主全都是大型犬讨厌协会的成员。
这也没办法,毕竟大型犬就是租房的第一大炸弹,天生就是被人拒绝的命。
喻文海有些怨念的看着身旁一无所知的傻狗,又看了看近在咫尺的门铃,他深吸了一口气,挂上已经有些僵硬的假笑按响了门铃——
更坏的消息是:他恐怕就要见到这个协会的会长了。
【您好,我是来看房的租客,我有大型犬,请问您对狗毛过敏吗?】
喻文海在心底模拟接下来的对话,
【您好,我是来看房的租客,我有大型犬,请问您对狗毛过敏吗?】
很好,就这样,礼貌一点,被拒绝记得不要在门口大喊大叫,否则会被保安赶出去。
门开了。出现在喻文海面前的是一位身着米白色毛衣的青年,他皱着眉打量着喻文海。
当青年的目光扫射到喻文海身边的阿加的时候,喻文海的假笑像保鲜膜一样锢得他的脸扭曲变形,他脱口而出——
“您好,我是来看房的大型犬,我有狗毛,请问您对我过敏吗?”
面前青年的脸色顿时变得十分精彩。他看了看因尴尬脸红得像马上就要掏出拳头揍人的喻文海和他身边吐着舌头哈气个不停的阿拉斯加,有些迟疑和奇怪的回答:
“嗯……原本可能是不过敏,现在我认为我可以开始过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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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好不容易算是写了!还是只写了个开头的样子,写了一直以来很想写的脑洞,大概是一个看似追求自由但是一直都不自由的狗狗和一只自由的小鸟的故事,我就喜欢臭脸受!!!急了,我就喜欢臭脸受!!还有一点点天才×废柴的要素在,不过大家实力都很相当的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不住校,确实哨兵和向导的宿舍是二人间而且很豪华,但是同样也是因为大型犬的因素不受控,别人都能收回去就喻文海同学收不回去,也有家里人想逼他回家认错的意思……
总之应该会挺好玩的,有机会写完就好了!我不太常写暴躁类型的角色感觉把握不是很好,不过还是很开心的,谁说我没有一颗写耽美的梦想心在身上的
OK!那就是这样了,以上!
今天的份也努力擦完了!!我擦我擦!!
作者:四戎
评论:无声
触摸不到人类,也许是我的诅咒。
每当那一刻,我大喊出来:“”不要那么做!“ 不会有任何结果,因为我喊的再大声也不会有人听见。
我能预知未来,也许这是幸运的。
但没有人类能听见我的声音,也许这是万分不幸的。
就像现在,我站在一位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士旁边,她正在去为女儿买蛋糕的路上。我努力挡在她面前,因为我不能让她去。她如果选择这条路,她的未来是在5分钟后的马路上被一辆疾驰而过的车撞飞。然后她穿过了我,走上了她一定会走下去的路。然后,展现在眼前的就是那被既定的她的未来——死亡。
就像刚才,我站在一位正要去游泳的孩子身后不停地拉住他让他不要出门,因为10分钟后如果他出门他就会连他父亲最后一面都见不上,这是一定会令他悲痛的事情,
我很难受。能明白那种无力感吗?所有的一些发生我都能清清楚楚的知道,我知道所有一定会发生的悲剧,我知道我永远无法产生任何改变。
我该做出什么选择?每次都知道结果,然后装作我不知道,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事情按照命运规划的那般发生?还是,每次都知道结果,然后每次都上前做出阻拦的动作,然后没有一个人类能看到我,然后即使我做出了改变,所有的事情仍然按照着我什么都不做那样发展。如果这样,我的所有选择过后的行为有什么意义呢?
触摸不到人类,也许是我的诅咒。对我天赋的诅咒,对我存在的诅咒。
也许我想放弃了。
这就像几年前我想和人类交朋友,然后我尝试了几年,我放弃了一样。从前用这样疏离的眼神望着人类,现在仍然只能用这样疏离的眼神望着人类。我不想是现在这个样子,我想变成人类。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所以我想变成人类。
我还在世界漂泊,直到我看见了一个人类。虽说我知道那是一个人类,但ta一定是我见过的所有人当中最不像人类的一位人类。混乱的作息,说着毫无逻辑的话语,走路姿势摇摇晃晃,每天只会在脑中幻想着什么,然后在ta丑陋的电脑里打着什么字。我凑上前,一个字一个字数着,不多不少,也就几千字。我试图明白ta在写什么。
为此,我花了很多时间在观察ta上面。Ta打字时手会抖,脚也会抖,就像是身体在唱什么歌一样,或许这有助于大脑的活跃。Ta好像并不需要正常人类的作息与生活,ta只需要沉浸于ta那个无药可救的脑子。
非常有意思,我想与ta交流,没啥特别原因,就是我觉得也许这会是一个大的突破口。可能可以打通我与人类的某种沟通途径,也也许这就是我向人类更靠近一步的契机。
我该做什么呢?我记得在此之前没有一位正常人类能看到我或是发现我的行为。那我该做什么呢?哦对ta喜欢说奇奇怪怪的话,那我也说奇奇怪怪的话好了。我来到ta面前,张大嘴,学着ta每天表达自己那样说着胡乱的话语。我尝试了很久很多遍,但似乎毫无一点能改变的迹象。也许这不是个好办法,我不知道。我还是没有与人类建立联系,就这样吧。
有一天,我觉得我机会来了。从来没有想到过,我没有早一点去读ta在写什么,ta的脑中到底有什么。我看了,那不就是我吗?ta是在写我吗?我存在了吗?我能触碰到人类了吗?我伸出我的手尽力去靠近他。我还是穿过了ta。难道又是就这样了吗?不,不可以。我一遍又一遍反复读着,那一瞬间,我觉得我被看到了。我被看到了。只有我能触碰人类吗?人类不能触碰我吗?哦对,人类不能,可是ta是我见过的最不像人类的人类啊。你可以吗?我靠近ta,等着ta来触碰我,用ta的键盘,用ta的脑子。
我成功了。我出现在ta的文档里,我确信那就是我。被碰到了!被碰到了!我和人类第一次有了联系。一个形象,一个声音,一段描述。
是的,我不再抱怨命运了。我明白了,也许我从来都无法成为人类,从来都无法触碰人类,但我可以被人类拥抱着。我有机会被他们看到,然后被他们紧紧抱住。当然也许这只是我天真的猜测,命运是我的诅咒,命运也是我的宝藏。
评论要求:笑语
杰西卡已经失联三天了,纵使科利尔万般不接受,高层也已经默认了她的死讯,就和他们对前面十七位飞行员的态度一样。
至此,c计划全面流产,计划书将被封存。未来他们的后代是否还能看到这份计划书尚不得知,但是如果真的有那一天,他们定会铭记这份壮举——十八位飞行员,自愿献出生命,带着他们最引以为傲的科技与文化,飞蛾扑火一般去寻找那个至高无上的存在并试图与之对话。
最初,那只是一艘失联的殖民飞船。
然而这样的事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深空遥远而危险,他们早有预期,一艘飞船的损失尚在接受范围内。然而紧接着是第二艘,第三艘……紧接着是第一个沦陷的殖民地,第二个,第三个……
如今,这是他们已知的最后一个殖民地,也是他们最后的家园。不久之前,连他们最早也是最初的伊甸园也失去了联系,至此,他们已经是这片茫然星空中,他们这一族的末裔。
激进者开始上街抗议,他们打出标语,为了下一代,要求政府给出他们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要么保护好这一方最后的家园,要么困守这个地方,要么趁早将所有人全部移走,至于去哪,不知道,这是政府该搞清楚的事情。
哪怕因为资源枯竭,这个星球上已经很久没有能活到成年的孩子了。科利尔知道新生儿当然还在诞生,虽然很少,但总有父母在尝试,然而自从那阵从天而降的大雾之后,孩子们至多只能活到青少年,就会莫名其妙地夭折。
移民支持者中不乏称其为天罚的人,他们认为就是频繁的移民活动触怒了上帝,上帝才要夺走他们的同胞与后代,以此警示剩下的人。
如今科利尔打开社交媒体就能看见这些论调,这之中甚至有那位传奇宇航员杰森——他在一场近乎不可能生还的殖民飞船事故中幸存,经历了漫长的漂泊最终回到故乡。
现在科利尔只要随便刷刷,就能看见移民支持者们引用他的言论,他的演讲视频,他的经典理论:神一直就在这片深空里,我们一直都能观测到它,它此前从未对我们下手是因为它没有发现我们,如今我们的殖民活动就是在向它告知我们的存在。
而下方的高赞回复:他有几个师?给神看看我们的文明是多么先进。
但也许这是一个解答思路,不然为什么有的科学家提出了c计划,他们称之为对话上帝,如果那个未知的存在真的存在,那么也许会为他们的诚恳网开一面,至少放走他们的移民飞船。
这一举措短暂平息了所有激进者的抗议,除了那位宇航员。他叫嚣着他们应该直接离开,而不是继续惊动那位至高无上的存在,很快大众视他为小丑,拥趸者们离去,他的评论区只剩下嘲讽。
然而那时他们还不知道真正的小丑是自己,老宇航员发出的不是胡言乱语,而是预言,十八位飞行员,十八艘飞船,他们只带回了一句话,那是其中一位在失联前惊惶的尖叫,其他人,都在汇报看到了光之后,就悄无声息地失联。
至于带回消息那人,科利尔认得,他们是同期,天生的反社会者,这个特质让成为他们当中心理测量分数最高的人。
这个人,在失联之前绝望地尖叫着:“那家伙!它存在!它是真的!”
宇宙中的确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存在,一个又一个扑杀了他们的飞船与殖民地。每一次那些宇航员都兴高采烈地汇报着,他们发现的新星球蕴含了丰富的光与食物,下一秒就音讯全无,只有忙音回荡在通讯频道中。
但是科利尔想不明白,如果那个东西真的至高无上,那么它杀死他们到底有什么用,他们的资源对它来说微不足道,他们的存在对它来说也太过渺小。
这是最后一班移民飞船。
他们已经无暇顾及这个举动是否安全,只知道如果再不离去,整个星球的资源都会消耗殆尽,如果离开,也许还有一点希望。他们催眠此前离开的飞船联系不上是因为已经找到了乐土,只不过太过遥远,超出了通讯器的范围。
飞船缓缓启动,科利尔想起杰西卡,如果早知这一切,直接逃走,她会不会活下来。
然而下一刻他们的飞船就撞上了地面,或者说,星球撞上了飞船。
天空中一片漆黑,原本的光辉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一颗巨大的星球,在科利尔目光对上它时,星球发出一声嘶吼,吹出的巨大冲击力将飞船死死钉进地面。
科利尔认得它,那是这片星空中的未解之谜,这颗星球从他们文明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于这片星空,他们只知道它会按照一个特定的周期做规律的运动,但是这运动中的原理他们无法推测,万幸此前它对他们并无威胁,因此天文学家也只把它当做一个古怪但无害的存在。
但如果这就是那个他们一直在苦找的至高存在呢?它一直在那,所以他们才会忽略它。每一艘飞船都会经过它身边,也许这就是它注意到他们的契机,那么它扑杀飞船也就解释得通了,c计划的确成功了,他们与上帝取得了沟通,十八艘失联的飞船就是它的回应。现在它要正式对他们下手了,不为资源,只是单纯的杀戮。
飞船已经快要解体了,巨大的大气压压在他身上,星球发出一声模糊不清的嘶吼,连续数个音节有规律地排布着,那似乎是来自更高纬度的某种语言,这些音节成为了科利尔意识里最后接收到的信息:
“为什么这儿还有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