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同人企划,原著的平行世界(20世纪的英国魔法界)。
每一期是一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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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晚宴开始前-提前到达了的布斯巴顿场合】
“唔呀,这就是霍格沃茨——”皮埃尔塔·埃布尔凝视着长而古朴的走廊深吸了一口气,原地转了一个圈,摆了一个夸张的姿势站定,“我想,还是优雅细腻的布斯巴顿比较适合我这样的淑女,你说是吗,皮埃尔忒?”
“说得对,姐姐,虽然我觉得跟你比起来,还是我比较适合’淑女’这样的称号。”皮埃尔忒提了提裙摆,回应道。
皮埃尔塔闻言以手掩唇,用眼角睨了过去:“呵,别勉强自己了,我皮埃尔塔·埃布尔身上所散发的光芒——代表美丽、正义与优雅的光芒——可是独一无二的,而你,我的小妹妹皮埃尔忒,你只需要站在我的身后仰望我的光芒就可以了。”
皮埃尔忒不甘示弱地扬起脑袋用下巴看人:“说什么傻话,姐姐,我只比你小一分钟而已,何况那些传说故事,比如《三兄弟的故事》里,活到最后的,总是最富有智慧、最理智、最善良,同时又是最小的那一个,你不觉得这说明了什么吗?”
这对金发绿眼的姐妹一自说自话起来就要没完没了,已经走到她们两个八十英尺(相当于24米多一点)开外的楼梯口的阿祖拉·奥克塔维亚斯叹了一口气,回过头说道:“你们两个,不要拉下了。”
皮埃尔塔与皮埃尔忒瞬间站定,动作整齐划一地敬了一个礼:“遵命,长官!”
作为队长的阿祖拉的担心确实很有道理,霍格沃茨的楼梯和布斯巴顿的不同,会不定时进行无规则的变动,一旦走失很可能就会迷路——她可是听说连本校学生都时常会在学校里迷路呢,更何况她们初次到来的外校生?
“怎么一个人都没有……”皮埃尔塔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最后因为一无所获而失望地叹息了一声,“我还想看看霍格沃茨的学生是什么样的……”
一直没有出声的迪丽雅·昂里笑眯眯地推了推眼镜:“学生都还没有来吧?等到晚宴的时候就可以看到他们了哦,小埃塔。”
皮埃尔塔挺了挺胸:“没问题,到时候我一定会迷倒众生的。”皮埃尔忒笑了一声。
要说为什么迪丽雅能够分清这两个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少女,就要提到她们俩细微的不同之处了,这姐妹两个都有一颗泪痣,但是姐姐皮埃尔塔·埃布尔的泪痣在右眼旁,而妹妹皮埃尔忒·埃布尔的泪痣在左眼旁,她们刘海的方向也是不同的——虽然她们有时候会故意往另一边梳刘海来捉弄人。不过,今天她们有了比以往更明显的不同,她们的头发被整齐地打理好,编成了发辫,向各自泪痣方向盘了起来。这么精致的打扮——显然不会是这她们自己的功劳,事实上就在迪丽雅帮她们盘发的时候,她们都在强调“就算没有这个发型我也一定会是最亮眼的”,虽然还是乖乖地被打扮了就是了。
她们踏上楼梯之后不久,楼梯果然移动了起来,埃布尔姐妹俩拉着扶手新奇地看着原本通往楼上的楼梯调转方向延伸到了一楼,前方有一扇小小的拱门,好像不是她们进来时走过的地方。
四个人走下楼梯去拱门那里看了一下,看清之后她们两个异口同声地喊道:“广阔的草地——前面还有湖,是我们在来的时候的马车上看到过的那些!”她们看向对方单手相握在胸前,“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迪丽雅笑着轻咳了一声,示意她们队长还没有同意。
埃布尔姐妹俩转过身,裙摆随着他们的动作微微摆动,她们一手放在胸前另一只手向后扬起,右脚向前点地,鞠躬行礼,动作整齐划一得好像经过专业训练的舞蹈队,然后她们抬起头,用一模一样专注的眼神凝视着阿祖拉,向前伸出手:“亲爱的奥克塔维亚斯小姐,我可以邀请你到湖畔走走吗?”
阿祖拉看了她们一会儿,轻叹了口气:“真拿你们没办法,走吧,但是可别忘了我们来霍格沃兹的主要目的。”
“耶!”埃布尔姐妹举起双手与彼此击掌,然后一人一个牵着阿祖拉和迪丽雅向湖边走去。
+展开·我很不要脸的把之前写的一点点东西稍作修改就拿出来骗分了(…………)大家不要打我ry真的超级古早,大约是暑假和八九月份的东西了…………前后可能还有很微妙的风格差别
·我就是很想把桑莱斯这碗心灵馊汤端出来给大家瞅瞅
·本文除开以上部分4678字,没有凑到5000我真的真的真的好难过,以及……有人能教教我起名字这件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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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莱斯从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为了“喜欢”这件事情困扰。
对于天生患有眼疾的他来说,面对比平常人更无趣、更拙劣如同三流小说一样的人生,必须用这幅羸弱的身体攥紧双拳比谁都还努力地活下去。
活下去,仅仅是这样都已经用尽全力。连自己都无法照顾好,这样卑微又弱小的存在,连喜欢别人的权利都没有被赋予。
不会喜欢别人,也不会被人喜欢。如此这般便好,只需要顾及自己,不用替他人担心。因为不管有多喜欢、有多依赖一个人,到最后都会走向被背叛的结局,如同母亲那样。
明明她那么喜欢那个人,愿意将自己的一切都交付给那个人,最终却因为那样无聊的理由而被抛下。不知是该说母亲太过善良还是该夸赞她的一往情深,只要那个人一句道歉,母亲就能放下过去种种和他重新开始。
自己这一点倒还真是和母亲很像呢,桑莱斯这么想着。
“母亲”两个词对于他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他是知道的,自己不被母亲所宠爱。从六岁时他抱着母亲最喜欢的鲜花跌跌撞撞地朝她跑去,企图从这个美丽的女人那里获得一丝怜爱,却因为不小心摔了一跤,雪白的衬衣粘上了带着露水的嫩草便被母亲一脸嫌弃地叫人带走。
也许母亲是在对生来便不健全的自己感到懊恼吧,毕竟是这样子的自己。
那日母亲嫌弃的表情一直在桑莱斯脑中挥之不去,人是脆弱的,只要被抛弃一次,那他到死都是个弃子。他经常做同一个梦,他六岁,一次又一次满怀期待地抱着满捧的鲜花跑向母亲,然后一次又一次地被人带走,带进一个华丽的、空荡荡的大房间。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照射进来,格外刺眼,于是他将窗帘拉起来,四周一点点暗下去,令人恐惧的黑暗将他包裹。而他仿佛一个孤儿,孤零零地待在黑暗之中,没有人可以依靠。哦,或许不该说是仿佛,谁说不是呢?自出生起便从未见过的生父和明明生下了自己却不愿见到自己的母亲,这样的状况下的他,的的确确就是个孤儿。不过两者相较之下,他却无法讨厌母亲。没能健康地出生,好像本就是自己的错。更何况,母亲将所有的爱都给了那个人,连零头都不剩。
他无法讨厌母亲,一如母亲不会憎恨那个人。
然后,他只是一个人待在长久的黑暗之中,渐渐地,黑暗带给他的不再是恐惧,而且安心。
一个人挺好,他也不会觉得孤独。不知从何时起,桑莱斯不再向他人乞求温暖。
怀疑自己喜欢上了安纳的念头在脑内闪过的瞬间,桑莱斯觉得自己简直蠢爆了,同时又有些害怕。在他看来,喜欢上一个人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大脑会被那个人慢慢占据,开始操心他的大小事情,像是出于本能一般地对他好,同时也会偷偷希望他能喜欢上自己。然后自己 会慢慢变得不像自己,就想母亲那样。这让他感到害怕。
“也许我是真的累了”桑莱斯自言自语道“竟然会思考这样荒谬的事情。”是的,多荒谬,连亲生母亲都不曾多看自己一眼,这样的自己是没有资格喜欢上别人更不会被别人所喜欢的。
桑莱斯轻声对自己说道“晚安,明天一切都会恢复正常。”他闭上眼,然后,睡意向他汹涌袭来,夹带着令他安心地黑暗。
少年在空无一人的寝室里,陷入了睡眠。
桑莱斯·维利尔斯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自己家的大床上,而他明明记得自己正在霍格沃兹上学,趁着下午没课一个人在寝室里补觉。这真是太魔法了,他这么想道。
他拉开窗帘朝外面看了看,刺眼的阳光照进房间里,原本冰冷黑暗的空间瞬间就温暖起来。阳光明媚,对于英国来说似乎是个很难得一见的气象,相较于地处澳大利亚北部的老家来说,英国的气候是唯一能让他喜欢上的东西——他不太喜欢阳光,准确来说是畏光,不仅仅是因为眼疾,他是真的觉得自己是属于黑暗的,太亮的地方会让他感到不适应,当然人多的地方也是。
柜子上的日历显示现在是八月份,三号上还被打了个红圈。八月三号,母亲的生日。桑莱斯站在镜子前比划了下身高,突然发现自己脖子前比平时多了一条项链,如果他没记错这个项链是母亲送给他的,后来被弄不见了。他的直觉告诉他,也许自己回到了那一天。
随后佣人送来了今天要用的衣服,让他肯定,自己一定是回到了那天。这是做梦吧?桑莱斯这么想着捏了一下自己的脸,一点也不疼,果然是在做梦。
“嘛,既然是在做梦就没有什么了……不过这样令人讨厌的经历还真是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有人能把我叫醒。”不会有那种人的,他在内心里回答道。对于孤僻的桑莱斯来说,基本上连个可以好好说话的人都没有,怎么可能会有把自己从噩梦中叫醒的人呢。
之后的事情发展和记忆中的一样,换好衣服后全家除了母亲以外唯一愿意和他交流的玛莎婆婆替他把长发绑成一个麻花辫,还不停夸赞他今天很帅。这让桑莱斯感到很不好意思,他只好一边揉着头傻笑一边一个劲儿地说着“谢谢”。今年圣诞节因为重感冒而没有回家,不知道玛莎婆婆和母亲过得好不好,久违地想家让他心头用一股温暖。
“小少爷,夫人有事找您。”门外传来了新来的年轻女佣有些紧张的声音,想也知道是在害怕自己,毕竟他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不像哥哥姐姐那般讨人喜欢。
“好的,我知道了。”桑莱斯回应道“那婆婆我先去找母亲了,就麻烦您替我收拾下房间了。”向玛莎婆婆鞠躬表示感谢后,他便走出了房门,尽管他知道母亲没有找他,找他的只有那对拽上天的兄妹和其他喜欢看自己笑话的熊孩子。
大老远就能看见一个穿着白色洋装的少女朝自己走来,赫蒂·浮士德,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姐。
“嘿,小盲蛇你今天看起来不错”赫蒂上下打量着桑莱斯“我喜欢你绑头发的丝带,把它给我可以吗?”
桑莱斯没有说话,对于这对兄妹他一向采取无视政策,今天当然也会是这样。于是他装作没听见朝前走去,却被赫蒂拦了下来“瞎子我在跟你说话你没听到吗?你不是耳朵挺好的吗?”她戳着桑莱斯的肩膀大声说道“还是说你没有听懂?我让你把丝带给我,现在你懂了吗?”说完便伸手想要扯掉桑莱斯头发上的丝带,不料却被他抓住了手腕。
男孩子的力气到底还是比女孩子要大些,赫蒂拼命想要挣脱反而却被抓的更紧“浮士德小姐,你的唾沫星子都喷到我的脸上了。我并不是没有听见,我只是不想搭理你而已,以及我希望你以后说话能注意些。”桑莱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说道。
“你、你放开我!你弄疼我了!”赫蒂喊得愈发大声,一张精致的小脸涨得通红眼角甚至挤出了眼泪。桑莱斯当然知道她这么卖力表演的原因——他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应该是赫蒂的哥哥,安德鲁·浮士德。
安德鲁原本正向他那群小跟班炫耀自己的学识,却听见了妹妹的喊叫。当他赶到案发现场后看见继母带来的小杂种正抓着妹妹的手腕,这使他认定了一定是这个小杂种在欺负自家妹妹“杂种你在干什么!放开赫蒂!”说着他揍了桑莱斯一拳,事实上他想这么干已经很久了。从桑莱斯来到浮士德家那天起,安德鲁便看他不顺眼,但毕竟是名义上的弟弟平时做些恶作剧已经十分有失风度,打他更是免不了责罚,而现在终于给他逮到机会了。
“哥哥!他、他欺负我!”赫蒂趁着这个功夫带着哭腔跑向安德鲁,做出无限委屈的样子。
所有人都盯着桑莱斯,但桑莱斯没有开口解释,他知道这些人只相信自己看到的,所以他选择保持沉默。
“嘿这小子不说话了,肯定是心虚!”
“竟然欺负女孩子,真是不要脸!”一个棕发的男孩子冲上去摘掉了桑莱斯的眼镜,扔在地上踩碎“哈哈,你这瞎子看你现在还怎么嚣张!”
不得不说,一群人里这个孩子是最聪明的,桑莱斯的视力天生便不太好,如果没有眼镜肯定连还手都做不到。接下来的剧情便有些无聊,如同众多小说中一样,被欺负的孩子被群殴,然后扔进了暗冷无光的储物间。
“我们这么做会不会有些过啊?”
“说什么呢是这个杂种先欺负我妹妹的!”
“居然欺负赫蒂,这个小盲蛇真是活该!”
“不该叫他盲蛇吧?盲蛇可是单性繁殖的生物,只有雌性。”这时候还不忘卖弄自己学问的安德鲁一脸不屑地说道“真不懂这样的杂种怎么会被分到斯莱特林!”
一旁的赫蒂补充道“有什么关系?你们看看,他真是有够娘的!绑辫子就算了竟然还戴了项链!”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还真是,娘炮!”不知是谁这么说着,上前扯掉了桑莱斯挂在脖子上的项链。
也有人发出了“他不会死了吧”的声音,但是引起一阵哄笑。事实上桑莱斯听见了刚才的对话,他只是不想做出些什么反应,反正只是做梦而已,何必那么累。
又过了一会儿安德鲁带着他的妹妹和小跟班们离开了储物间去参加晚宴,哦他当然没有忘记把储物间的门给拴上。
吵闹的小鬼们离开之后,储物间瞬间安静下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却让桑莱斯感到十分安心,果然还是这样的环境更加适合自己,他这么想着。身上被殴打过的地方传来剧烈的疼痛感,真实得让他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做梦。
“该不会就这么死在梦里吧?”他小声地说道,语气里带着嘲讽。
如果自己真的死了……母亲大概会很伤心吧,但是声称自己很爱母亲的继父一定会好好安慰她,然后过了几年母亲就会不去在意,也许偶尔还会看看自己的相片,也许连相片都不会想看。因为他知道,母亲没有那么爱自己。玛莎婆婆呢?可能玛莎婆婆会挂念自己吧,逢年过节给自己扫扫坟之类的。
硬要说有什么留恋的话……大概就是自己活了十一年却对人生无可留恋这件事让自己感到很遗憾吧?
对桑莱斯来说,没有那种抛下他独自死去会感到愧疚不安的对象,也没有人会因为失去自己而发狂。对这样的他来说,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的,是奢望。
而且他认为,对他来说,一定永远都是如此。因为他永远也不可能成为讨人喜欢的角色,毕竟自己是生活在黑暗中的人,这是从出生起就注定了的事情。更没有人会成为他的光,拉他一把。
眼皮有些重,那些伤口也不再像刚才那样疼得厉害,他突然感觉很累,想就这么睡过去。
虽然不知道在梦里死了会发生什么,不过就算真的死了也不会给任何人造成麻烦吧……一定是这样的,他这么想着。
然后他安心的闭上了眼睛。
“维利尔斯!”
“维利尔斯!”是谁啊?能拜托你看看氛围吗?
“桑莱斯·维利尔斯!”被大声呼喊自己全名,桑莱斯对此感到有些不适应甚至烦躁,他明明刚决定要好好睡一觉哪怕再也醒不来也没有关系。
“你给我起来!桑莱斯!”然后他就被拉……不,扯起来了,连人带被子。
他睁开眼,房间内布满了刺眼的光线。一如既往的,床帘被暴躁得如同老妈子一般的室友安纳托利亚·劳伦斯给拉开了。想想也很是佩服,这个人每天都要以“多晒太阳才能长高”拉开自己关得严严实实的床帘。尽管没过几分钟桑莱斯就会把床帘再给拉回去,但是他依旧会乐此不疲地再次将窗帘拉开。一开始桑莱斯还会反抗一下,后来便放弃反抗自己钻进被窝、床底、衣柜等看不见光的地方——可惜每次都仍旧会被拉出来。
“有事吗,安纳?”
“下课后就没看到过你,你果然又躲在寝室里了”安纳托利亚说着,明明应该是很温柔的一句话,却被他说得如同桑莱斯是在躲债而债主就是自己一般“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于是我决定把你叫起来吃晚饭!”
桑莱斯被他的理由震惊得哑口无言,这个人果然很烦……说是这么说,他其实还是有些小感动的。会不厌其烦不知疲倦地来管自己的人,这世界上大概也就只剩他了。
“谢谢”桑莱斯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说道。
“你刚才说什么?!”安纳托利亚觉得自己听到了些什么却又不敢确定,于是一再追问。
“没什么,我是说我不太饿,你自己去吃饭吧。”
“那可不行!饭得好好吃!”说着桑莱斯被粗暴地从床上拽起,一路拖向了食堂大厅。
极其难得地,桑莱斯这次没有反抗。这甚至让安纳怀疑他那一向阴暗叛逆的室友是不是病了,事实上他最近一直都有这种疑惑。然而桑莱斯只是没有功夫反抗而已,他的脑子里一直在思考另外一件事情——方才安纳把他扯起来的时候,他有一种错觉,他觉得安纳像是一束光,而且还不怎么刺眼——一定是因为他刚才恰巧站在窗子旁边,一定是他恰巧背光站立,他在心里这么辩解着。
然而即便如此,他的心里还是很乱,并且他觉得这样下去会非常不妙,他可能需要去找坎蒂丝谈谈,那个小姑娘看起来非常擅长解决这类问题。
+展开>4276
丁一是个私生子。
他长在中国东北的一个富庶家庭之中,他娘是一个漂亮的很的江南姑娘,独身来到大东北当教师,结果和他爸爸谈上了恋爱。
谁料丁他爸是个有家室的风流男子。
所以当丁他妈死于病痛和指责,丁一在丁他爸的带领下来到丁家老宅,丁老太太看到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就是你外面的小野种?”
三岁的丁一还不知道野种是什么意思,所以这个词在他脑袋里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包括老宅响起低低的令人噁心的嘲笑。
丁一记得自家娘亲给自己说,“给你取这个名字,是希望你始终如一。”
于是丁一立刻决定讨厌丁家这一大家子——包括那个置自己娘亲于不顾的混蛋老爹。
丁一长得像极了他娘,细致的眉眼就像那个从烟雨缭绕的江南水乡中走出来俜俜袅袅的姑娘一般,笑起来温柔得能够滴出水来。然而丁他爹的正牌老婆恨死了丁一他娘——这也包括了长得特别像他娘的丁一。
丁一四岁那年知道了“野种”是什么意思。
他在幼儿园和一群熊孩子狠狠地打了一架,因了那群孩子不知道打哪儿知道了丁一的事情,耀武扬威地嘲笑他是个“打小没了娘”、“娘不要脸儿子也一定不要脸”、“世界上没人会爱”的“名不正言不顺的丁家杂种”。
丁一被领回家的时候一头一脸的伤,他低着头不出声,只听到老师愤怒的声音敲击着耳膜,他老爹与正牌老婆不断的道歉,直到老师终于肯放这对可怜夫妇一条路。
正牌老婆待老师走后,瞥了丁一一眼,恨得牙痒痒的,也不顾丁他爹在场,咬碎了银牙便挤出一句“野种”。
而丁他爹还没反应过来,丁一已经气沉丹田,骂出了在他这个年纪,相当于GRE词汇的一句话。
“我操你妈!”
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正牌老婆愣了一下,当即尖叫起来,她歇斯底里地嚷着“丁翰飞!!你生的好野种!!”——丁翰飞是丁他爹的名字——然后张牙舞爪地就想扑上来。
却说时迟,那时快,正牌老婆身边的花盆爆炸了开来,她被无形的力量拱到了天花板上,惊恐地挣扎起来。
而丁一在底下蹦来跳去,像个复读机一样指着正牌老婆尖叫着“你麻痹”,一时场面混乱得不像话。
幸而还有个正常人在。
丁他爸弯腰夹起丁一就跑,也不顾他老婆在他身后嚷嚷着「丁翰飞你该死的还不来帮我!」,一路狂奔出了家,到了一间茶馆才把丁一放下来。
这时候丁一也才委屈的哭出声来,挥舞着小拳头不痛不痒地揍他爹。他爹一把抱住丁一,半晌没说话,最后才低低地说,“你和徵音一样,也是那里的人吗?”
楚徵音是丁他娘的名字,人如其名,丁他娘唱歌特别好听。
丁一这还哭着闹着,听到他娘的声音也不哭了,哑着嗓子愤怒地揍他爹:“不准你喊我妈的名字!”
楚徵音死的时候35岁,她是个中国出生却打小在英国长大后报效祖国投身教育事业,长相漂亮,唱歌好听,弹得一手好琴的音乐老师。丁一不会忘记楚徵音在家里圈着他,用着温婉的声音跟他说着奇奇怪怪的咒语,然后小花儿就从楚徵音手里蹦了出来去,煞是惹人怜爱。
谁也没想过这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是个巫师——就像小说里一样。
7岁那年,丁他爹决定把丁一送去英国,跟着丁他舅一起——丁他爹说英国才是徵音的家,也才有人能正确指导丁一;丁一想这个老家伙势必是要赶走自己了,不吭声。
临登上通往伦敦的船前,丁翰飞叫住了丁一。他将一个阴阳造型的头绳给了丁一,说是当年楚徵音给他的定情物。
丁一默不作声地收下了,并看着他爹等下他爹说下一句话。
丁翰飞看着丁一,最终抿了抿唇,伸手揉了揉丁一的头发,而丁一并没有抵抗。
“记得回来过年。”他说。
“………”丁一点点头。
“至少,”丁翰飞看着小男孩儿,顿了顿,“至少,我还是你爸。”
丁一看着他爸,七岁的男孩儿却仿若成熟的可怕,他一字一顿的说,“你不是我爸。我从来没有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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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在英国住在伦敦。
他刚下船的时候吐了个天昏地暗去,指天发誓再也不坐船回去——而就像他发誓的一般,他那之后整整好几年,再也没回去过中国。
丁一简直就像外来物种侵袭一样,迅速的在他住的街区里祸害起了邻里来。这直接导致了该街区小朋友与隔壁街区小朋友打架时,张口就是一句特别正宗的“我日你!”,隔壁街区前的英国土生土长小朋友们自然是不知道这博大精深的中文,只好话不多说,撩起袖子就是揍。
而丁一的语言学习能力大抵也是不错,他见着骂中文对对方起不到精神污染的效果,潜心学习后终于在十一岁那年的某日冲突上,将他爹给他的阴阳头绳把他留海扎成了一个冲天炮,掐着腰气势汹汹指着对方的鼻子就用一口正宗伦敦英腔怒骂:“你个傻逼狗屎蛋儿在泰晤士河上炸成一朵烟花照亮你家冷清清的圣诞火炉了吧你!”
对方一愣,何时受过如此委屈,哭嚎着告了家长。
从此丁一一战成名。
丁他舅是楚徵音的哥哥,有着在中国小清新二流小说里男主的名字,叫楚君洛。这在他老了以后没少被丁一嘲笑过,说老楚你在这本小说里又瞎了,你在那本小说里被车撞了,嚯!你还搞大了人家小姑娘的肚子!直把老楚气得上窜下跳。
他在丁一七岁的时候得知了自家妹妹的小鬼在那个辜负自己妹妹的混蛋的手中,打了个飞的就去了东北。而正好丁他爹的正牌老婆与丁一的战况升级,丁他爹就顺理成章地把丁一交给了丁他舅。
丁一一战成名之后的好几战,臭小鬼迎来了小学毕业择校,彼时丁一还比较怕楚君洛,没敢喊他老楚;而因为用英语翻译粗口攻击别人的技能上天入地神乎其技,带领一众小鬼挑衅对方街区致使邻里关系破裂,没有一所学校愿意收丁一。
终于在某次对方小鬼告状那天晚上,对方爹妈杀上门来把丁他舅骂了个狗血淋头。
晚上丁他舅和丁一秉烛夜谈。
“阿一,你干嘛骂人家啊。”
“谁让那家伙上次往米歇尔书包里灌饮料!”
米歇尔是丁一快乐的小伙伴——就是发育不太好,瘦瘦小小的看着就可怜。
“那上次你、你说人家麦克是个英国百里挑一的傻卵又是怎么回事。”
“他本来就是个傻卵!他上次把艾克的轮椅搞坏了还把他外套丢沟里!”丁一据理力争。
老楚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阿一,你是个好孩子,但是可千万别再骂粗口了。”
丁一点了点头像是要答应,老楚满意的摸了摸他的脑袋,下一刻丁一却猛地跳起来,盯着窗户那边使劲儿地拍他舅脑袋,嘴里喊着:“卧槽!卧槽!舅你快看!!”
老楚颇是不满,他边转过头边说:“不都跟你说不能讲粗……卧槽!!!”
窗外,一只猫头鹰正轱辘转着眼睛盯着他们,用爪子挠着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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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就这通知书来看,霍格沃茨应当是个初高中一体的全日制寄宿学校,老楚那么判断。
老楚本还是想着这是不是什么诈骗团伙的新型行骗手段——他和他妹打小一个在中国一个在英国,便是不知道他妹曾经上过魔法学校的事,被丁他爹托付时他一直以为是去寻找什么英国神棍——丁一却早已兴奋的蹦下椅子,冲着他舅说,“我要去霍格沃茨!”
魔法诶!酷毙了!
丁一说一不二,脾气倔得很,理都不理他舅。
所以现在他坐在前往霍格沃茨的火车上,兴奋得像打了鸡血。
然后他遇到了林凯一。
其实丁一不皱眉头闭着嘴不讲粗口的话,看上去还是个蛮听话的孩子的,毕竟生的也是个清秀俊朗。他一个人乖巧的坐在只有他一个的隔间里,摆弄着自己的魔杖想明白自家老妈是怎么变出花儿来的——此时三年级的林凯一推门进来,丁一一抬眼,便看到扎着红色头带的林凯一。
“……我靠,旋风快打!”这是丁一对林凯一说的第一句话,中文。
彼时的林凯一还没现在长到180,也只是个个头小小的孩子,他甚至没到变声期,说话还带着稚嫩的童音,上海人的他开口便是吴侬软语,糯软地用普通话问道:“中国人?”
熟悉的腔调在丁一耳边乍现,小鬼张了张口,对林凯一说了第二句话。
“……妈!?”
我知道我很帅,可至少该是爸!?这是林凯一第一个的反应。
林凯一是个功夫少年,人称上海李小龙。
他十一岁那年漂洋过海来到英国,就为了帮人干架,也得亏了签证能过。刚出海关游历了一趟大英博物馆,他就操着一口七零八落的英语上门踢馆去了。
人说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然而林凯一的生活似乎总是高于艺术。就他挥舞着双截棍把人位于英国伦敦郊区的武道馆的代表打趴下,还未来得及说出“老子不是东亚病夫”这句台词时,一只猫头鹰啪的就撞上了武道馆的门,带来了一封录取通知书。
林凯一对武打的造诣很高,但这份天赋并不在阅读没见过的单词之上有所帮助。
于是他找人帮忙看了这封信,随后给他远在上海的师傅打了个电话,说,“师傅,有个叫霍格沃茨的道士学校叫我去他们那儿。”
“踢馆吗?”
“这,我看不懂。”
“那就去吧。”师傅显然很不负责任。
没想到这一去就去了七年。
在道士、哦不,魔法学校读书第三年的时候他遇到了丁一,这并不是他在霍格沃茨遇到的第一个中国人,但是看这位还未分院的小学弟的表情,自己定是他的第一位;于是林凯一当仁不让向他安利说格兰芬多有很多中国人,你可以来格兰芬多,感受下魔法唐人街的盛况。
丁一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丁一这个人说一不二,分院仪式上在分院帽戴到他脑袋上的那一刹那,分院帽只听到排山倒海的“格兰芬多”向自己怒涛一般地涌来,颇有反向洗脑之势。于是这顶帽子一个哆嗦,喊出了格兰芬多。
丁一甚是欢喜,他摘了帽子三步并作两步撒丫子就往格兰芬多那儿蹦,冲着林凯一就要张口喊妈。幸而林凯一遇到中国人便特别的会来事儿,他一伸手打断了丁一的话,道:“叫我林学长。”
丁·格兰芬多新生·一立刻改口,点点头就乖乖的喊了林学长。
林凯一这才注意到了丁一袍子里头的衣服——新生没有校服,那是一件大红色的运动服,胸前扎眼地用粗体写了“中国”俩字儿,林凯一万分不能接受这个违背他美学的东西,于是耐着性子说,“你明个儿起里头要穿校服,晓得了伐?”
第二天早上,林凯一见到丁一的时候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
丁一的校服好好穿着,外面套着他的大红中国运动服,长袍被系在腰间,正和一个一副随时要哭出来的长发小姑娘说话。而丁一着急着跳脚,他一手拽着小伙子的袍子,嘴里不断重复着“你是不是傻,啊?你是不是傻!”
富有学长责任感的林凯一立即把那件扎眼的大红运动服的事儿给放到了一边,他走上前揪了揪丁一头上的小揪揪,丁一恶狠狠的扭过头来正想说“我靠哪个傻逼”,看到是林凯一就咽了回去。
“你怎么欺负人家小姑娘?”林凯一偏了偏头,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丁一急眼了,拽着对方的袖子道:“这是我新室友!他不是小姑娘!”丁一俨然一副这人和我一个寝室是我小弟的模样把人护在身后,“他把课本落寝室啦!没时间去取这都要上课了!”
林凯一伸手就往丁一头上招呼:“那你也不能说人家傻啊,你就不能跟人家共用。”一句话给丁一指点了迷津,丁一转头就对小姑娘,哦不,小伙子道:“布莱克你早餐吃饱没?”对方怯怯地点了点头,“啊,吃完啦?走咱上课去昂。林学长,bye。”说完丁一就拽着布莱克的手腕风风火火地走了。
林凯一看着两个新出炉学弟远去的背影,这才想起要提醒丁一不好好穿校服,小心被诺拉教授抓到的事儿。
呃,算了。林凯一想,拿起书包准备去上课。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