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书拟人的企划。
来自不同时代、承载着不同思想的书化为人形。
“我想……看到世间所有的思想。”
津岛洋三
未设置称号
年龄:27岁
身高:176cm
体重:55kg
原著:《人间失格》
性格:表面上是个幽默、彬彬有礼、爱照顾人的公子,尤其擅长花言巧语,带着含羞的微笑,很招女人喜欢。
实际上因为持有异于常人的认识世界的方式,对世人既爱又心怀恐惧,非常任性,但是又很胆小。
其他:贵族出身,在家中排行末尾,不受重视。年少时有很多难以抹消的黑历史。不会理财,好酒,药物依赖者。
住在教堂旁边东北方宿舍的六楼
费尔南·兰波
未设置称号
年龄:17
身高:176
原著:《地狱一季》
角色简介:
·中二【自己没察觉到
世界尽是谎言与伪善【←like
·偏执
·轻微的过度敏感
·骨子里不信任别人
·有点悲观主义
“酒瓶上漂浮着逝者亡魂。”
他原本不是这样的人,他才不会犯这样的重复累赘的语病,他有清晰的思路,有流畅的文笔,一抬手仿佛就能写出世界。
但他现在整个人都醉醺醺的,他拿着高脚杯,手悬在半空中,眼神迷离地盯着面前的大肚子酒瓶,然后他说,“酒瓶上漂浮着逝者的亡魂。”
我摇了摇头。
他融在一圈人之中,他们说今夜要轮番讲述童话。
“从前,从前……其实也就是不久之前……”
他说了一个絮叨的开场。
已经有听众离场了。
“有位诗人居住在街角的二层楼上,每天每天,除了花在窗边的时间,他都在写诗。”
更多的人离开了,耐心被手中摇晃的酒精淹没。
“诗!诗使他的容颜布满了哀愁,像苦涩的Espresso,黑色的汁水总是堵塞着他的喉咙,他几乎不会说话。”
最后的听众也起身离开了,这个角落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我看到他的眼中泛出光芒。
“讨厌的家伙们终于离开了,”他对我微微一笑,“让我们开始今晚的童话吧。”
“从前,在一个落满了雪的小镇上,有一个女孩儿,她有位父亲,一位嗜酒的父亲,她从小就与那些玻璃酒瓶生活在一起。玻璃酒瓶有着很多的样式,大肚子的、长脖颈的、优雅小巧的、笨重粗大的、透明色的、泛着厚厚的棕黄色的、冷冰冰的深绿色的,女孩儿总是将这些玻璃瓶擦洗干净,收拾妥当,最后塞到阁楼顶上的大木箱中。”
“有天晚上,一个下着大雨,电光如白昼的夜晚,她窝在被窝里,两只小脚冻得冰凉,忽然,她听见头顶上方,阁楼顶上有人说话的声响。于是她裹着她的小被子,赤着双脚踩过吱呀作响的木地板,一步一步地走上楼去。她没有点灯,所以只能透过不时打响的电光往阁楼上瞧去。”
“那只放着玻璃瓶的大木箱不知怎的被打开了,一只只玻璃瓶在夜色中竟发出微微的亮光。凭借着对它们的了解,小女孩儿很快就认出了它们。那只透明的酒瓶,她称呼他为Oak,因为他的瓶身上的广告被磨损得只剩下这三个字母了;旁边那只绿悠悠的酒瓶,她称呼他为338,因为这是他瓶底印着的编号;最左边,那只胖乎乎的棕黄色酒瓶,她称呼他为Sunrise,因为透过他她能随时随地把太阳还原到日出时刻的颜色。只有这三个酒瓶注意到小女孩儿了,因为平日里她最喜爱这三个瓶子,对他们也关照有加。于是他们蹦蹦跳跳一路脆响地到了小女孩儿的跟前,跟她聊起天来。”①
“‘在变成酒瓶之前,我是一个优秀的水手,从遥远的东方而来,渡海三年,终于在二十场风暴后活了下来,我知道椰子和沙滩的味道,灿烂的阳光锁在我的体内,这让我时刻记着生前我还是一位水手。’Oak这样说道。‘我和你不一样,’338说,‘我原本是位牧场主,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我拥有一大片的牧场,牛羊成群,我的腹里有最为深红的血液,牛羊饮过我后肉质更加甜嫩。’Sunrise等他们都说完,顶了顶他的大肚子,缓缓地对小女孩儿说:‘我没有他们二位那样可以诉说的过去,我就是这条街上的人,你知道的,住在街口拐角,你路过时我还常给你坏得没那么厉害的苹果吃。’”
“‘我知道你,’小女孩儿开口,她有一些疑问,‘请告诉我,难道世界上的人死去之后,都会变成酒瓶吗?’”
“‘你说得不对,不过也差得不远了,’Sunrise回答道,‘我们不是变成瓶子了,我们只是作为亡魂悬在酒瓶瓶口罢了。’”
“‘那我能在这些玻璃酒瓶里,找到我妈妈吗?’小女孩儿问道,她已经不想再和酒鬼父亲一起住下去了。”
“‘我们可以试试看,孩子。’338鼓励她。‘是的,我们也可以帮你一起找你妈妈。’Oak提出了一个绝佳的建议。”
“于是他们在阁楼上行动着,外头雷雨交加,可这并不妨碍他们在阁楼上温温暖暖地寻找悬着女孩儿妈妈的酒瓶。但他们找了整整一晚,翻遍了整个大木箱,问遍了其中所有的酒瓶,也没能找到。”
“他们没有放弃,相互约定明天一早,等这场雷雨过后,他们就一同去镇上的酒馆继续寻找。可第二天天亮了,他们找遍整个小镇都没有任何关于女孩儿妈妈的线索,所有的酒瓶都说他们不认得有这样一个女人。他们只得作罢,338安慰女孩儿,他们决定等女孩儿再长大一些,就带她去更远的地方寻找妈妈。”
“他们似乎忘了些重要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超过十三岁的女孩儿就不会再见到这些神奇的东西了,女孩儿长得很快,十三岁的生日一过,她就再也看不见那些亡魂了。不论她怎样擦拭玻璃瓶身,不论她怎样敲击玻璃瓶底,不论她怎样吹响玻璃瓶口,她的朋友都不再回应她了。”
“女孩儿很伤心,可日子还在继续,女孩的长大是很快的,转眼间她就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家庭,也历经了一番磨难。”
“就这样,平稳但消磨人的日子转眼就过去了二十年,女孩儿也已经衰老。在一个夜里,她独自一个人坐在厨房里,昏暗的房里,楼上睡着她的两个孩子,一个因为青春期的生长痛而在梦里呻吟,另一个因为少不知事而在梦里吮吸自己的手指吮得香甜。她的丈夫不在家里,或许他正躺在两个街区外另外的某个女人身边。于是女孩儿只好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没开灯的厨房,她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不是什么出名的酒,也就只是街角自家酿造的酒。”
“忽然她看见了约莫三十年前才见过的光景,有人影缓缓地出现在酒瓶口,一脸安详,发丝静静垂在锁骨边,她认出了那就是她曾经一直寻找的母亲。”
“她没有说话,只是这样静静地看着她的母亲。她的母亲闭着眼睛,神情像极了那画上的圣母,完全放松的脸颊上,尚未干透的泪痕还暴露在空气中。”
“她不知所措,只得低头饮酒。忽而想起她曾经的朋友,那名叫Oak的水手,和牧场主338,还有街角给她苹果的Sunrise,她疯狂地向见到他们,想回到过去,但她早已不知道那些酒瓶们去哪儿了。她只好再次低下头,一言不发地喝着杯中的酒。”
“所以,故事就这么结束了?”我不甘心地问他。
“结束了,不是个好故事吗?”他反问道。
“不,毫无疑问,这是个好故事……”我还在组织语言想要夸奖他,忽然他就蹲下身放声大哭起来。
“这不是我的故事,”他一边哭一边说着,“这是他的故事,我只是在酒瓶上见到了他,所以我才讲的。”
他抬起他惊恐的眼睛,望着桌上的那瓶酒。
“看呐,他就在那里,有他黑色的鬈发,打着漂亮的小卷,有他那被打弯了的鼻梁,有他那深深的绿眼睛。看呐,他就在那儿!就在那儿啊!”
他很激动地挥起了手,我想他是想要打破那酒瓶,好让那亡魂消失,我只好从后面抱住他,让他安静下来。
他睁着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说了这个晚上的最后一句话。
“他死了。只有亡魂才会在酒瓶上悬着。”
他说得对,心碎者总是在酒瓶上见到令他们心碎的亡魂,我只好扛起他,把他送回了家。
①Oak=长岛冰茶,因、由长岛橡树滩客栈(Oak Beach Inn)的酒保发明;338=BIN338解百纳梅洛红葡萄酒,适合搭配牛肉,所以只后说他曾经是牧场主;Sunrise=墨西哥日出。
超级喜欢这个E组,希望我写的还算童话…………
傍晚五点半,太阳还未从河上落下的时候,蒙帕纳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中自杀了。
/
在这世上,蒙马特可以放下一切,但他就是放不下他哥哥蒙帕纳斯。有一个哥哥是件多么美妙的事啊,你不必去艰难地寻找,就拥有了一位年长的带领者。或许有的人会不满于自己必须踩着兄长的脚步亦步亦趋地前行,但蒙马特从不这么想。
跟着前人的足迹继续前行何尝不好呢,这使他有足够的时间从后向前仰望他最崇拜的蒙帕纳斯。
像之前一般,那时他们还住在哲学家的假肢旁的公寓楼里,他坐在临街露天咖啡馆,由下往上望着,他看见蒙帕纳斯那头柔软的黑发出现在对街二楼的窗户前。他举起咖啡杯,Espresso的热气带着苦涩地气味,蒙马特便躲在那雾气后看着蒙帕纳斯。
兄弟真是世间一件奇妙的珍宝。
他痴情地看着那与自己相似的面庞,他知道那一样,每一样,都有它们与他们有关的故事。那眼睛,那绿色的、夹杂着苦涩,浓度极像面前这杯Espresso的眼睛;那与他相似,但又有着不同的,凝练着整个世界的眼睛;永远看向远方,带着期待和眷恋的眼神,直直地穿过一切建筑,看向西边。他曾经问过蒙帕纳斯究竟在看着什么,巴黎,对方这样回答着。我在看着巴黎,看凯旋门,看塞纳河,看着那里街道的拐角、咖啡杯中泛起的颗粒的苦涩和大路上露出又白又长细腿的女人。
还有蒙帕纳斯那本应高耸的鼻梁骨,在眉心下方的位置轰然坍塌,蒙马特知道那是在监狱中被打断的。直至今日,在湿度突然增大的那几个日子里,他还常常看见蒙帕纳斯愣愣地坐在长沙发上,只点上一盏灯,默默地任泪水流淌。你在干嘛,你为什么哭,蒙马特这样问他。因为疼,他愣愣地答道,自他从监狱回来后就常常这样魂不守舍,鼻梁……一疼,我就,就想起那儿的事。于是在这样的夜里,蒙马特就常常挤在他的床上,在蒙帕纳斯熟睡时,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那块塌陷,他缓缓地摸着,一直想把那留在皮肤上的疤痕抹去。
因为这伤害,他与蒙帕纳斯长得更为不一样了。旁人看他,觉得他是有金色卷发,高耸鼻梁,眼神欢快的放浪少年,大家还觉得他是孩子,当然是那种美丽又讨喜的孩子。而蒙帕纳斯在外人眼里多半是个神经质的青年,患有精神疾病,一头乱糟的卷发下,被打歪的鼻梁骨使得原本就无精神的一张脸更加扭曲,绿眼睛隔着玻璃,病态地看着经过的一切。准确点说,没有人喜欢蒙帕纳斯,除了蒙马特。也只有蒙马特执着地相信他与蒙帕纳斯极为相像。他看着对面蒙帕纳斯的脸,我也有着眼睛,他在夜里喃喃自语,这眼睛看过我看过的东西,但看得比我更深更痛;我也有这头黑发,但我的放肆让它被低廉的染料染色,泛出廉价的金光;我也有着眉心,我只是没能好好紧皱它;我也有这鼻子,但某个混蛋,该杀千刀的混蛋将它的原本毁了;我也有这唇,这惨白的皮肤,这沉睡的鼻息,我有着蒙帕纳斯有的一切,我们和我们,并没有什么差别。
咖啡杯口溢出的雾气让那之后的蒙帕纳斯看起来湿淋淋的,蒙马特想到对方的黑发。那黑发打着卷儿,一绺一簇,卷成一个圆。这不是圆,蒙帕纳斯辩解过,它有缺口。那时他还尚未入狱,一身傲气未除,总是若隐若现地萦绕在身上,没有颤抖,没有眼泪,没有呜咽入眠的日子,很久很久的过去。但它足够拥有神学上的意义了,蒙马特记得自己那时的回答,事实上,就算那什么都不是,缺乏一切可以歌颂的深意,他知道他还是会爱它爱得要死,只因为蒙帕纳斯是他发疯的所有理由。
蒙帕纳斯用他薄薄的、毫无血色的唇在喃喃自语。蒙马特猜他正反复读着巴黎,巴黎,巴黎,急切,用能够融化岩石的热度,用能够蒸腾水滴的热度,用他爱蒙帕纳斯的热度,急切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巴黎,巴黎,巴黎,巴黎!自那口中吐出的,是蒙马特爱的一切,他不止一次幻想自己能够代替巴黎的地位,有朝一日让蒙帕纳斯也这样重复着自己的名字。蒙马特,蒙马特,他自己这样读了两边,好像确实不如巴黎来得急切而富有象征意义。不过蒙马特并不在意什么象征意义,他是实实在在的,不是幻想的巴黎,或许这就是他输的原因。
比起实际存在的物体,蒙帕纳斯钟情的是虚无的象征。就像红唇象征性欲,绿眸象征深渊,鬈发象征着佛教意义上的禅,蒙马特知道蒙帕纳斯看到的一切都与实际不相同,他知道的。他明明是知道的。
哲学家的假肢一如其名,在高台上发表演讲的也多半都是些怪人。蒙帕纳斯有时会在蒙马特的陪伴下去那儿坐坐,但多数时候他只听到半程就手攥紧拳浑身发抖,蒙马特只得半搭半搂地带他回家。
蒙马特知道他这辈子做得最大的错事就是没能及时地化解蒙帕纳斯的牢狱之灾。当他风尘仆仆地从伦敦赶回来时,一切已成定局,狱中的痞子头头第一天就打断了蒙帕纳斯的鼻梁,蒙马特前去探监时只看见蒙帕纳斯满头的白纱布。从那个时候起蒙帕纳斯就已经变得脆弱,准确地说,是变得颤抖了。他不论做什么事都带着轻微的颤抖,像是帕金森患者,一切都是不稳的世界。蒙马特二话不说地退了学,去他的大学教育,拯救不了人的知识有了再多也是无用。他前后奔走,大笔地取出家中的积蓄,终于换回了他的蒙帕纳斯。当然,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蒙帕纳斯,但他终究是蒙帕纳斯,蒙马特的爱恋也不会因此而改变。人类的爱情有时候真的沉重得可怕,蒙马特趁着放风的空档,当淋漓大雨落在监狱的绿草地上时,他狠狠地捅了那个混蛋一肚子血,他看到一向眼神凶恶的恶霸捂着自己的肚子,血像分娩时分一般从腹中涌出,但产下的只有名为死亡的遗腹子。杀死那混蛋的那天晚上,全身湿透的蒙马特回家见到了同样湿透了的蒙帕纳斯,后者现在天井下,透过玻璃在二楼看着蒙马特,眼中透出些许可怖的快意。蒙马特这才意识到那还是蒙帕纳斯。还是那句老话,虽然不是那个蒙帕纳斯,但那终究是蒙帕纳斯。蒙马特进屋拿着长毛巾给蒙帕纳斯,一头擦干蒙帕纳斯头上的雨水,另一头擦干蒙马特自己头上的水,他用额头抵着蒙帕纳斯的额头,就像儿时一般,洗过澡后他们拥抱着倒在床上。我杀了他,蒙马特开口,蒙帕纳斯并没有回答,他的手又开始颤抖,喉咙中发出呜咽声,蒙马特这才认识到没有钞票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死亡还无法磨灭的恨。
搬离哲学家的假肢是蒙马特改正他人生中第二大错误的唯一方法。蒙帕纳斯有一天从家中走了出来,穿着他的长睡衣,用早上才勉强为蒙马特打好领带的颤抖双手扶稳高台,强撑着现在那高处。他开口了,哲学家的假肢静悄悄,暴虐的……焦灼,他说,暴虐的焦灼,在我的……头顶,将,将死亡的……黑旗,在我头顶——插上!人们七手八脚地爬上高台,连喊带叫把他送去了看守所。
领回蒙帕纳斯后蒙马特做得第一件事就是搬家。离开哲学家的假肢,离得远远的,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再让蒙帕纳斯见到那儿。搬家后的夜晚蒙帕纳斯用更多的呜咽将其填满,蒙马特睡在他身边,伸出手缓缓地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政府送来一纸协定,蒙帕纳斯不再被允许出门,总有人不想听贤者的疯言疯语。
问题接踵而至,蒙马特白日在咖啡厅中听姑娘小姐和绅士地痞们打趣,回家将这些都说给蒙帕纳斯听。起先蒙帕纳斯总是安静地听着,绿眼睛不时的眨着,一声不吭。到很快的,蒙马特发现蒙帕纳斯逐渐不再愿意倾听他的诉说,他发现蒙帕纳斯时常显得心不在焉,眼神忽闪注视着写字台。
蒙马特拉开写字台,在一叠整齐的棕黄信笺中,夹着几封白底金边的信纸,打开来后娟秀的字迹飞舞在纸上,玫瑰红的墨水称呼来信者为玛利亚小姐,信纸上写了许多酒吧趣事,生动得让蒙马特立刻断定这位玛利亚小姐一定也出现在他常去过的咖啡馆。
蒙马特怒不可遏。他可以忍受象征将蒙帕纳斯从自己身边夺取,那毕竟是美的象征,可这,这位玛利亚小姐,吐着脚踩的毒蛇信子,硬生生地夺走了蒙帕纳斯的心。他不能忍受,一丝一毫都不能。他不敢想象蒙帕纳斯与这玛利亚小姐的结合,他拒绝这个结果,不行,不行,他不能让这个女人就这样夺走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蒙帕纳斯。
他开始四处打听这位神秘的玛利亚小姐。每个咖啡厅,每个吧台,每个座位,皮质的、布艺的、藤编的,每个她理应出现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身影。她宛若鬼魅,栖身在咖啡升腾的烟雾中,每日都与蒙马特打过照面,蒙马特却始终分辨不出她与前日的雾气有何不同。
他渐渐减少了与蒙帕纳斯的交谈,就算有所诉说也显得心不在焉。咖啡厅的趣闻可不能化解他心中的苦闷,最终他在吧台上找到了答案。
酒。很多很多的酒。酒真是个好东西,在酒里他能看到他很多他渴望的东西。年轻的蒙帕纳斯还英气逼人,板着脸坐在桌前跟他讲分解文法;天气好得实在不像话的日子里,蒙帕纳斯会带他去与他同名的高地,站在高处俯视整个巴黎,吹着风听蒙帕纳斯读刚写的新诗。在恶之毯上,三倍大的撒旦——他听蒙帕纳斯读着,听着听着就睡在了阳光草地和蒙帕纳斯的怀中;夜里,当他因害怕风暴而钻进蒙帕纳斯的被窝中,将双手抱紧蒙帕纳斯的肩膀,细细地摸着对方的蝴蝶骨时,蒙帕纳斯皱皱眉,尽管不乐意却依旧隐忍着没有开口……所有名为过去的场景都回到了蒙马特的身边,他不再要考虑什么,向后一仰就能倒入蒙帕纳斯熟悉的怀中。
可这景象不长久,只一会儿,酒杯见底,蒙帕纳斯也就一溜烟的不见了,只剩下蒙马特一个人趴在湿漉漉的吧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酒嗝。
放荡生活中唯一使他稍微安心的事就是玛利亚小姐的来信大大减少,从原本的两三日一封到一周一封,再到最后的半个月、一个月一封。内容也逐渐变得单薄,不再有街区趣闻,转而写满了一些无意义的短词。
蒙马特不得其解,安心了半个月后,他忽然想起当年蒙帕纳斯教给自己文法时说过自创的暗语集。于是他在储物室翻箱倒柜一个下午,终于在厚灰尘中发现了那本酷似密码解谜本的小笔记本。翻来第一页,蒙帕纳斯熟悉的字体再次出现。因为颤抖,蒙马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蒙帕纳斯写字了,而眼前发黄纸页上刚劲有力、断点清晰的字体明确地带他回到了少年时期。他迫不及待地翻来笔记本,拽过玛利亚小姐的最后一封来信,那是一个月前的事了,一一对照起来。
“衣柜”,爱情;“账本”,性交,“无妄之黑”,我;“片段的光芒”,你;“巴黎”,爱; “巴黎”,爱; “巴黎”,爱; “巴黎”,爱!
蒙马特拿着信纸的手开始颤抖,他瞥见蒙帕纳斯现在他身后,伸手要夺去那封肮脏的信。
“不!”蒙马特大吼到,“不!我绝对不会把你交给这女人,不,绝不!”
蒙帕纳斯张口,面色通红,只喘出几口粗气。
“别想!你别想!你是我、我的哥哥、是我的蒙帕纳斯,而这女人,这该死的女人,竟然想跟你进行那肮脏的结合!”
“爱?呵呵,爱,爱啊!你应当给予我爱,而不是给她!”
“现在!现在我就要把她毁给你看!让她一辈子当她的处女去吧!你只能爱我!”
蒙马特一口气说完一长串,伸手从后裤带中摸出打火机,毫不犹豫地升起火苗,“哗”地一下,信纸从角落开始变软变黑,一下变消失不见了。
“这些!还有这些!”蒙马特从抽屉中拽出剩下的一大把信纸,“我都要毁掉它们!”
“不——!!”蒙帕纳斯尖叫着,飞扑到那燃着火焰的信纸堆上,玫瑰红化在火色之中,金边花饰最后一次上翘,随即化为灰烬。
/
傍晚五点半,太阳还未从河上落下的时候,蒙帕纳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中自杀了。
他现在雕花木椅上,将脖颈伸进那白色的圈套之中。
巴黎,巴黎。
他踹开木椅。
与此同时,蒙帕纳斯的卧房中,死死地趴在蒙帕纳斯床上的蒙马特从充满了蒙帕纳斯气味的枕上睁开眼,一阵椅子倒地的振动,带动着一瓶墨水从五斗橱顶坠落地面。
一朵玫瑰红盛开在这小公寓中。
巴黎,巴黎。蒙马特轻声呢喃着。泪水缀满了他的眼眶。
巴黎,巴黎。
爱。爱。
爱。
思考再三还是觉得以自己现在的精神状况恐怕不足以走完整个企划,所以就先写了一个两兄弟最终的故事。对所有关注着这两兄弟的人说声抱歉,是我没用,写不出想要的东西,抱歉。
(突然に興奮する作者:这篇写得超爽的——!!!玩梗玩儿得飞起XDDD欢迎来找!两个人物的设定都好喜!!!如果读出了一些太宰老师的味道的话窝就再高兴不过啦!!!——字数3138)
◆津岛洋三篇◆
一直以来,我过着华族少爷的生活。
华族,或者说是虚张声势的华族,更为确切。那就如同与人比试剑术的时候,一招一式都大声地呼喊出来,心里却像被掏空了一样恐惧。并不是害怕被人刺中,事实上,我情愿穿着二重回打扮得惹眼在街上乱步,我想用尖锐的语调在礼堂与人辩论,我站在空旷的公园中央等待着被人射杀——那样总比被别人的短刀刺进了胸膛,那人却惊异地“啊”地叫了一声,这感觉怎么竟像刺进了枯木,不,是刺中了女儿节的雏坛上的偶人吧,所谓的华族,原来就是这样外强中干的东西呀,然后露出了受骗一般的失望的神情,要来得愉快得多。有一种说法,叫“诞生的烦恼”,世人总以为生在衣食无忧的富裕家庭是没有烦恼的,其实恰恰相反,仅仅是有这样想的世人的存在,就叫我寝食难安。
世人的可怕,在于对他人的痛苦完全的无理解。(虽然,我以为自己也得算在此范围内。只看到我的外表,就想将我全部了解是不可能的吧。与此同时,我也对他人一无所知。)曾经,我还是个任性的小少爷,不知不觉地,便成了这个世界的弃子。我独自住在广场东北侧的公寓六楼房间,称为“仙游馆”之处。和式房间,桌子对着窗口,可以眺望“玻璃之眼”公园的小树林。门旁边的墙上,有一幅不知是谁写的字。内容有些熟悉,仿佛在哪里听说过似的:
悠々なる哉天襄、
遼々なる哉古今、
五尺の小躯を以て比大をはからむとす、
ホレーショの哲学竟に何等のオーソリチィーを値するものぞ、
万有の真相は唯一言にしてつくす、
曰く「不可解」
后面似乎还有内容,然而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我坐在桌子前,用手支着脸颊,想了好久,也想不起下一句应该是什么。想不起来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我的过去和将来,倒也不急于一时。那么,不如去外面转转,看看有什么收获。打定主意,我站起身,走出了房间。
咔噗。
一声轻轻的锁响。我竟正巧和住在对面的人同一时间走出了房间。那人是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绅士”,这个词忽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果然,他很友好地帮我按下了电梯,然后回过头向我示意。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他的门牌。
「津岛 隼。」
这个姓氏令我在一瞬间感到,仿佛看见镜子里一丝不挂的自己一般羞耻。为什么……他会和我同姓?他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走马灯的画面从我的眼前一闪而过,我却看得非常清楚,像是一下就做完了几十场噩梦。
“你好,我是住在你对面的津岛隼,从今以后请多关照了。”隼的脸上带着笑容。起初,我为那友善的笑容感动得几乎流泪,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所有人都是那样的笑容,宛如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这就是所谓的作为商人的“职业的微笑”吧。不知为何,我竟对那种打折促销的贱卖的微笑,产生了生理的排斥。
然而那个时候,我却是老老实实地脱下帽子,态度恭谨地报上了自己的名字——津岛洋三,然后和他一起走进电梯。狭窄的电梯里只有两个人,我,和他。
沉默了几秒,我便已经无法忍受这种沉默了。在这个封闭的空间里,比起忍受一秒的沉默,我宁愿接受十年的徒刑。于是,我讨好似的对他说:“隼君,怎么样,有空的话去喝一杯吧?”
隼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我感觉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了,虽然只有一秒钟,可我的脑海里的打算却已经如同放起了四国的烟花,如果被拒绝,又该怎么办,怎么填补这急剧地空白的空气,我的喉咙里像要伸出手臂,从这盒子里扒出一个窗口,哪怕外面就是大海,我也可以闭着眼跳下去。
“……好。”他的喉咙里似乎是发出了这样一个声音,一个非常短促的音节,听起来奇妙而又不真实。可那对我来说,是久旱逢雨的救赎。我竟一不小心就眼眶湿润了,为了不被发觉,我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偏过脸去。
◇津岛隼篇◇
我会写下去。我会写下去。把我的一切皆交予主。我的主唷。当我跪在您的面前的时候,我希望我可以拿出这篇手记,毫不羞愧地说,我已经把所有真实的想法都写在了里面,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都任由您的裁决。
是的,我很冷静,也很清醒地在写这篇手记。我有偶尔小酌一杯的习惯,然而喝了酒之后,我是不写的。喝了酒,我就改不掉这个夸夸其谈的毛病,要是写下了什么自己也以为是真实的谎言就不得了啦。骗得过别人,却骗不过自己的谎言,我是不认同的,那样的谎言太过低劣了。可是,把自己给骗了,却骗不了您的谎言,那可是死一般程度的羞耻。要是出现了那样的纰漏的话,您还是直接让我去地狱吧!正因为我比任何的基督徒都要敬爱您,才不能够忍受这种情况的发生。
请允许我,从头开始说明吧。我叫津岛隼,是一名商人。商人是非常不受人欢迎的职业。您一定知道犹大•伊斯卡利特吧?对不起,我又开始胡说了,您是无所不知的。让您回忆起不好的事情来了,真是万分抱歉。这或许就是商人天生背负着比普通人更深的原罪的原因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隐隐约约地意识到了。“商人”,和“虚伪”、“贪财”、“庸俗”等等词语是很亲近的,几乎是肌肤之亲的程度。而且更为可笑的是,人们喜欢钱,却也喜欢把钱说得一文不值。请看那些人们津津乐道的劫富济贫的故事吧,难道身为有钱人本身就是一种罪过吗?穷人总认为自己很苦,而我以为商人才是世界上最辛苦的职业!当我读到《新约•马太福音》的那一节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灵魂在颤抖,一种莫名其妙的悔意令我泪流不止。我真是丑恶啊,丑恶到了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丑恶的程度。像我这样的人,就算是缢死在耶路撒冷的城郊,也死不足惜。
好的,好的,我不再哭了,一个哭得不像话的中年男人的样子实在是目不忍睹。对了,我正要写的是我在广场东北侧的公寓六楼的住处对面的邻居的事情。他叫做津岛洋三,这是我早就从他的门牌上得知的,作为商人,需要懂得观察。可我那时候还没有见到过他本人,可能是他生活的节奏跟我不太一致的缘故。
巧合的是,今天下午我遇见了他,在我的房间外,在我正准备下楼的时候。他穿着二重回,系着浅蓝色的围巾,戴着一顶圆礼帽,举手投足间,透着一丝忧郁的气质。那个时候,我觉得这一定是个相当有情趣的人。虽然身为商人,我却自以为自己非常能理解“精神家”,总是乐于和那些人为友。因为我觉得那些人很美,和我这种俗人是不一样的,他们的眼眸还未遭污染,像孩子一般无欲无求。倘若他们可以允许我呆在旁边,在必要的时候伸出一点援手,我也觉得像是得到了神子的眷顾,灵魂或许还有救也未可知。
我主动地和他打了招呼。后来我一直在想,是不是那个时候的态度太过于谄媚,以至于令人感到虚伪。啊,我一定是刚一开始就把事情搞砸了。我被他讨厌了,那个人从来就没有对我有过任何的好感,只有我像个傻子似的毫无怨言地照顾、体恤着他。
他在我的面前脱下帽子,弯下了头颅,用非常郑重地语气说道:“初次见面。我是津岛洋三,今后烦您多多指教了。”
这个人在说话的时候,总是喜欢加上毫无必要的郑重语,还有,带着含羞的微笑。可能他自己都未曾察觉,那种含羞的态度,就是他放出来消除别人的警惕心、吸引女性的烟雾弹,他是个欺骗别人任劳任怨为他献出一切的高手!我天生有着敏锐的嗅觉。虽然我也觉得那是因为我的灵魂低俗的缘故,并不喜欢这样,但我确实具有一眼看穿他人弱点的洞察力。
即使如此,我却觉得他很可怜,很值得同情,这也许并非出自他的本心。每次想到这里我就觉得我应该去拯救他。我和他登上了同一架电梯,我想,要是能和他成为朋友就好了。
就着这个时候,他突然对我说:“隼君,怎么样,有空的话去喝一杯吧?”
虽然有些别扭,可是,他竟将我称为“隼君”,我感到心脏如遭浪潮冲撞一般,忽地眯起了眼睛。我被忽然到来的幸福弄昏了头,差一点不知所措。沉默了几秒钟之后,我才勉强稳住心神,点点头答应了他。
他却沉默着偏过了脸,好像很嫌弃似的。我的主唷。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太过分了,总是故意把我当傻子玩得团团转,他根本不配做人!没错,我很清醒,想得很清楚了,我全部向您坦白,从第一次见到那个人开始,我就讨厌他。
字数:4081,发布时间:9/12 22:45
最近被梦100那个小妖精迷上了,绝赞颓废中❤
津岛隼×津岛洋三绝对是我写过的最爽的CP,我已经飞了(。
依然没有什么san值,请小心食用。
◆津岛隼篇◆
我远在天边的仁慈的父,托您的福,我竟然真的和那位津岛洋三成了朋友。宽恕我吧!我这可怜的约伯!(典出:约伯记2:11-13)就算给我三个朋友、三百个朋友,不,三万个朋友,也只是徒增痛苦。而我最终醒悟了,我除了能够向您忏悔以外,一无所有。
是的,我接下来要写的事情,就是我所做的一件恶事。但是,即使到了您的面前,我依然要说,如果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回到那个时候的话,我还会做出同样的恶事。我的选择并没有错,错的只是结果,我为那个结果深深地忏悔,然而,我不会为那个动机而忏悔。因为,我只是像您一样,做了为他好的事情。
自从认识了洋三之后,我就不再独斟独酌了。说实话,在喝酒方面,我还是蛮喜欢洋三那小子的。我能在他身上,看到十分坦率的对酒的喜爱。虽然他也常说,戒酒,戒酒,不过一次也没有实行过,时不时地,拿着酒杯露出带着一丝负疚心的羞赧的笑容。我看着他的那副模样,就仿佛照镜子一般,看到了自己。
不过,洋三一直都是那个样子。一旦进了商店,他那歌德一般的整张脸就变得像纸一样惨白,战战兢兢地对店员说着话,如同从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农民忽然觐见了王子殿下,不仅常常被坑,甚至失神到了忘记拿走买到的东西的地步。真是个完全没救的人。我看着他买回来的东西,心情简直无法用痛心疾首来形容。
“……洋三君,这把伞你花了多少钱买的?”
“……三……三百……”
洋三垂着头,躲避着我的目光,用蚊子一般微弱的声音回答道。
“你被骗了啊。”我指着伞柄上的价格标签,然后把伞往他手里一塞,“下次要好好看清楚价格再买。快去找店家说明情况,把钱退回来。”
“……”
洋三紧咬着嘴唇,一动不动。那苦恼的表情,仿佛他多收了别人三百元,正十分过意不去似的。
我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不论是多少钱,到了他的手上,很快就花得无影无踪,可是若问他,是在哪里、怎样花的,却完全答不出来。他若是那种穷奢极欲的少爷,反倒好了,可他并没有因此过上安逸的生活,也没有买到什么东西。而常常捉襟见肘,债务缠身。
我决意多多少少,叫洋三领教一下“生活”二字的含义。虽说他那种长不大的孩子的天真气是吸引我的所在,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和洋三一起出去玩乐的时候,我总是主动地把持了经济大权,洋三乖乖地跟在我的身后,不敢做任何多余的事。而我享受着这种控制权,以为自己已经稳稳当当地把洋三变为了掌中之物。
然而有一天,当我们散步路过玻璃之眼的时候,洋三忽然放慢了脚步。他望着那水幕中的雕塑,略带忧郁的眼睛低垂着,毫无征兆地说道:
“呐,隼君。你说,为什么会有人甘愿为了达成艺术而死呢?”
我的胸口猛烈地一震。我赶紧看向洋三,这样说也许有些奇怪,因为他本来就是在我的视野内的,可是,这句突如其来的话语,却仿佛把我推到了百米之外。洋三从来也没有变得这样陌生、可怕过,甚至我要极尽目力,才能再次锁定他的身影,即使他此刻就在我的身旁,不超过两步的位置上,我却感到近乎绝望了——我也许可能攀上世界第一的高峰,却不可能攀上另一个人心头的篱墙。
我忽然就明白了。像洋三那样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家,根本是不会看得上我这种满身铜臭的商人的。即使和我并肩而行,他可不曾像我考虑他的事情那样考虑过我的事情!他始终是高居于天上的神之子,偶尔装模作样地对我表露出好意,我就为之神魂颠倒,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一切了。其实我并不了解他,也不知道他为何时常作出一副希望被人杀死的姿态。我仅仅是仰慕他而已。对,对了,他说过什么来着,“所谓朋友就像两条毛色相近的狗”,是吧?我只是一条走街串巷的野狗罢了,他打心眼儿里就瞧不起我。
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他会背叛我的。他会彻底地醒悟,发现我就是一个俗不可耐的人,然后觉得索然无味。我咬紧牙关,咯吱咯吱,为了这可怕的未来拼命祈祷。我的主唷!是我祈祷得不够虔诚吗?您为何要让那一天降临!
现在,我要动笔描述那可怕的一天了。天哪,您瞧,我的手在不住地颤抖。既然决定了要把它写出来,就希望您能认真地看到最后。是的,我保证下面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清醒的。我是您悲哀的门徒,请千万不要怀疑我的虔诚。
洋三已经好几天没有约我去酒场了。那天,我酒瘾发作,敲了敲隔壁的门,没人应,于是就一个人晃晃悠悠地去了酒场。时间有些不巧,酒场里已经满是人了,我来回走着,寻找位置。忽然,在一个角落里,我竟看见了洋三。
“洋……”
我生生地把这个名字咽了回去。因为,我立刻发现,在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女人。
完了,一切都完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念头猛地击中了我,并在我的脑海里回旋不去。我感到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可是我表面上却平静得不可思议。我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从背后接近了他,就像接近一只狡猾而又凶狠的猎物。正当洋三对那个叫做简的女人举起酒杯的时候——我的手准确无误地拍在他的肩上。
他的手一晃,差一点把酒泼了出来。
我却假装偶然路过的样子,很自然地坐在了他的旁边,和他们打了招呼,然后端起一杯酒慢慢地啜饮起来。
那种姿态,我现在回想起来,都感到害怕。我像一条蛇,悄无声息地蛰伏在这对伊甸园的男女身边,静静观察,伺机而动。不,这里绝不是伊甸园,是地狱,地狱。
因为我发现了,他发出的声音、他的眼中的色彩,全都透着某种前所未有的异样,我顿时就明白了!他那微显潮红的脸颊,浅泛泪光的瞳眸——啊,真讨厌!这件事,光是说出口来都令人难堪至极!
他,肯定是喜欢上对面的简小姐了。危险啊!他终于还是走到这一步了!果然,他也就是个俗物吧?靠着那种含羞的态度博得女人的同情和爱怜,然后用所谓的恋爱自欺欺人,演不下去了就逃离她们,或者不负责任地一死了之,啊啊,全被我看穿了,真是受够这种人了!
我的心中忽然燃起一阵憎恨与愤怒。这个人,眼前的这个男人,把我心目中的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之子全都毁了。他果然要背叛我了!然而,我啊,真是懊恼得很!我懊恼到恨不得抓胸挠肺!为什么我没有早点发现端倪……不,还不晚,还没有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我暗暗下定决心,要把洋三从地狱里拯救出来。
酒意渐渐上来,我歪着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说:“不好意思,我要去一趟洗手间。”然后使劲向洋三使了个眼色。洋三果然急急忙忙地跟了上来。我颇有些得意,就带着他一直走到了回廊上。
“洋三君,你挺厉害的嘛。才几天没见,身边就有女人围着。看来你的魅力不小。”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也许是酒精让我的头脑不清醒了,也许是怒火让我丧失了理智。其实,我本来是打算好言好语地规劝一下洋三的,谁知一开口便无法自控。莫非是由于我嫉妒了吗?正当我感到有些无地自容的时候,我看到洋三又偏过脸,露出了一副仿佛受难者一般的神情。
对,就是这个神情,忽然令我怒不可遏。这个人究竟要怎样才会醒悟?!他既不激烈地反驳我,又不爽爽快快地认错,只是露出一副仿佛在替人受难似的神情,又想蒙混过关。
“玩弄女人的恶魔,可是会下地狱的哦!”我恨恨地对他抛下了一句类似于诅咒的话,就转身离去。是的,您看,这样的人如果不下地狱,世间还有没有道理!我一转念,又产生的一个可怕的想法:反正这个人最终也是要下地狱的,那么不如由我来将他堕落。我从来没有见过洋三这么特别的人,我想我是被他彻底迷惑了,我有时恨他恨得入骨,有时又衷心地爱慕他。我绝对不会让任何人毁掉他,就算要毁掉他,也只能是通过我的手。
我返回席上,一边喝酒,一边构思着计划。一个就算不能击溃他们,也能给他以警告的计划。以我对洋三的了解,他最近经济上尤其吃紧,平时喝酒只喝些啤酒或者清酒之类,可是今天却点上了排场很大的红酒和威士忌,真是得意忘形。我敢打赌,他绝对付不起这一桌酒钱。
那么,就从这里下手吧。
让这个天真烂漫的小少爷,了解一下人间疾苦吧。了解一下,一直以来我们这些在泥土中匍匐的老百姓们,是如何为了一两枚小钱而竭尽全力地挣扎!
我的计划,成功了。洋三望着自己钱夹里的三枚小钱,一动不动,黯然失神了很久。而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毫无复仇成功的快感。
倒不如说,我毫无从痛苦中解脱的感觉。入夜,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辗转难眠。我不断地企图说服自己,应该高兴起来,洋三这样绝对会和简小姐分手了,自己成功地让洋三悬崖勒马,这当是一项大功德,就算到了神的面前也能面无愧色地陈述。
我并不是嫉妒。谁能理解我对洋三的苦心呢?不,即使没有人理解我也无妨,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直的爱,不是为了证明给谁看的,纯粹的爱。
想到这儿,我才稍稍安定一点,困意也涌了上来。就在这时——
隔壁忽然发出了一阵猛烈的响动。
我不禁噌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这个人究竟还要给左邻右舍添多少麻烦!!
已经是深夜两三点钟了,来自隔壁的魔音却此起彼伏,我焦虑地在屋子里来回踱步。不行了,忍无可忍。我感觉自己像个正在被加热的温度计,水银泡呼地一下就冲上了极值。我拉开大门,寒风带着噪音哗地涌了进来,敲打在我的脸颊和胸膛上。我冲到了洋三家门口,开始敲门。然而,从屋里传出的撞击声仿佛在和我对抗似的。我愈发地狂躁起来,开始拼命地踢门。愿神宽恕!我那个时候的表情一定丑陋极了,像个完全的疯子。是的,我一定是疯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疯人的作为!那么再疯狂一些也没关系。我恨不得杀死洋三,然后我也死。
终于——咔嚓一声,门锁断了。
洋三的房间,猝不及防地闯入我的视野。
那是一幅怎样的景象啊。抽屉和柜子的门全部参差不齐地敞开着,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房间里几乎没有容人站立的地方,仿佛刚刚遭人洗劫一般。洋三衣衫凌乱,无助地跪在地上,出神地望着墙壁。他的面前是一片玻璃碎屑和水渍,几条金鱼在地板上跳动着。月光安静地洒了进来,映照得洋三的头发也泛着微弱的光环。他那孩子气的眼眸里,还含着闪闪发光的泪水。
一种神奇的力量使我平静了下来,刚才那个疯狂的我,已经重新受洗了,不复存在了。我的主唷,如果人间真的存在被称为天使之物的话,那么,就是眼前的这个人吧。我要向您忏悔!诚心诚意地忏悔!我差一点就杀掉了如此美丽之物。我竟用庸俗不堪的常识去衡量他,企图纠正他的谬误,其实我才是大错特错。他正是如此特别,才能成为神之子啊。
我怀着虔诚的心情,一步一步地向他走去,直到在他身边蹲下。他的身体微微地颤抖着,如同祭坛上那无罪的羔羊。
不由自主地,我默默祈祷。
愿乞主怜,并宽恕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