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书拟人的企划。
来自不同时代、承载着不同思想的书化为人形。
“我想……看到世间所有的思想。”
“酒瓶上漂浮着逝者亡魂。”
他原本不是这样的人,他才不会犯这样的重复累赘的语病,他有清晰的思路,有流畅的文笔,一抬手仿佛就能写出世界。
但他现在整个人都醉醺醺的,他拿着高脚杯,手悬在半空中,眼神迷离地盯着面前的大肚子酒瓶,然后他说,“酒瓶上漂浮着逝者的亡魂。”
我摇了摇头。
他融在一圈人之中,他们说今夜要轮番讲述童话。
“从前,从前……其实也就是不久之前……”
他说了一个絮叨的开场。
已经有听众离场了。
“有位诗人居住在街角的二层楼上,每天每天,除了花在窗边的时间,他都在写诗。”
更多的人离开了,耐心被手中摇晃的酒精淹没。
“诗!诗使他的容颜布满了哀愁,像苦涩的Espresso,黑色的汁水总是堵塞着他的喉咙,他几乎不会说话。”
最后的听众也起身离开了,这个角落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我看到他的眼中泛出光芒。
“讨厌的家伙们终于离开了,”他对我微微一笑,“让我们开始今晚的童话吧。”
“从前,在一个落满了雪的小镇上,有一个女孩儿,她有位父亲,一位嗜酒的父亲,她从小就与那些玻璃酒瓶生活在一起。玻璃酒瓶有着很多的样式,大肚子的、长脖颈的、优雅小巧的、笨重粗大的、透明色的、泛着厚厚的棕黄色的、冷冰冰的深绿色的,女孩儿总是将这些玻璃瓶擦洗干净,收拾妥当,最后塞到阁楼顶上的大木箱中。”
“有天晚上,一个下着大雨,电光如白昼的夜晚,她窝在被窝里,两只小脚冻得冰凉,忽然,她听见头顶上方,阁楼顶上有人说话的声响。于是她裹着她的小被子,赤着双脚踩过吱呀作响的木地板,一步一步地走上楼去。她没有点灯,所以只能透过不时打响的电光往阁楼上瞧去。”
“那只放着玻璃瓶的大木箱不知怎的被打开了,一只只玻璃瓶在夜色中竟发出微微的亮光。凭借着对它们的了解,小女孩儿很快就认出了它们。那只透明的酒瓶,她称呼他为Oak,因为他的瓶身上的广告被磨损得只剩下这三个字母了;旁边那只绿悠悠的酒瓶,她称呼他为338,因为这是他瓶底印着的编号;最左边,那只胖乎乎的棕黄色酒瓶,她称呼他为Sunrise,因为透过他她能随时随地把太阳还原到日出时刻的颜色。只有这三个酒瓶注意到小女孩儿了,因为平日里她最喜爱这三个瓶子,对他们也关照有加。于是他们蹦蹦跳跳一路脆响地到了小女孩儿的跟前,跟她聊起天来。”①
“‘在变成酒瓶之前,我是一个优秀的水手,从遥远的东方而来,渡海三年,终于在二十场风暴后活了下来,我知道椰子和沙滩的味道,灿烂的阳光锁在我的体内,这让我时刻记着生前我还是一位水手。’Oak这样说道。‘我和你不一样,’338说,‘我原本是位牧场主,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我拥有一大片的牧场,牛羊成群,我的腹里有最为深红的血液,牛羊饮过我后肉质更加甜嫩。’Sunrise等他们都说完,顶了顶他的大肚子,缓缓地对小女孩儿说:‘我没有他们二位那样可以诉说的过去,我就是这条街上的人,你知道的,住在街口拐角,你路过时我还常给你坏得没那么厉害的苹果吃。’”
“‘我知道你,’小女孩儿开口,她有一些疑问,‘请告诉我,难道世界上的人死去之后,都会变成酒瓶吗?’”
“‘你说得不对,不过也差得不远了,’Sunrise回答道,‘我们不是变成瓶子了,我们只是作为亡魂悬在酒瓶瓶口罢了。’”
“‘那我能在这些玻璃酒瓶里,找到我妈妈吗?’小女孩儿问道,她已经不想再和酒鬼父亲一起住下去了。”
“‘我们可以试试看,孩子。’338鼓励她。‘是的,我们也可以帮你一起找你妈妈。’Oak提出了一个绝佳的建议。”
“于是他们在阁楼上行动着,外头雷雨交加,可这并不妨碍他们在阁楼上温温暖暖地寻找悬着女孩儿妈妈的酒瓶。但他们找了整整一晚,翻遍了整个大木箱,问遍了其中所有的酒瓶,也没能找到。”
“他们没有放弃,相互约定明天一早,等这场雷雨过后,他们就一同去镇上的酒馆继续寻找。可第二天天亮了,他们找遍整个小镇都没有任何关于女孩儿妈妈的线索,所有的酒瓶都说他们不认得有这样一个女人。他们只得作罢,338安慰女孩儿,他们决定等女孩儿再长大一些,就带她去更远的地方寻找妈妈。”
“他们似乎忘了些重要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超过十三岁的女孩儿就不会再见到这些神奇的东西了,女孩儿长得很快,十三岁的生日一过,她就再也看不见那些亡魂了。不论她怎样擦拭玻璃瓶身,不论她怎样敲击玻璃瓶底,不论她怎样吹响玻璃瓶口,她的朋友都不再回应她了。”
“女孩儿很伤心,可日子还在继续,女孩的长大是很快的,转眼间她就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家庭,也历经了一番磨难。”
“就这样,平稳但消磨人的日子转眼就过去了二十年,女孩儿也已经衰老。在一个夜里,她独自一个人坐在厨房里,昏暗的房里,楼上睡着她的两个孩子,一个因为青春期的生长痛而在梦里呻吟,另一个因为少不知事而在梦里吮吸自己的手指吮得香甜。她的丈夫不在家里,或许他正躺在两个街区外另外的某个女人身边。于是女孩儿只好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没开灯的厨房,她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不是什么出名的酒,也就只是街角自家酿造的酒。”
“忽然她看见了约莫三十年前才见过的光景,有人影缓缓地出现在酒瓶口,一脸安详,发丝静静垂在锁骨边,她认出了那就是她曾经一直寻找的母亲。”
“她没有说话,只是这样静静地看着她的母亲。她的母亲闭着眼睛,神情像极了那画上的圣母,完全放松的脸颊上,尚未干透的泪痕还暴露在空气中。”
“她不知所措,只得低头饮酒。忽而想起她曾经的朋友,那名叫Oak的水手,和牧场主338,还有街角给她苹果的Sunrise,她疯狂地向见到他们,想回到过去,但她早已不知道那些酒瓶们去哪儿了。她只好再次低下头,一言不发地喝着杯中的酒。”
“所以,故事就这么结束了?”我不甘心地问他。
“结束了,不是个好故事吗?”他反问道。
“不,毫无疑问,这是个好故事……”我还在组织语言想要夸奖他,忽然他就蹲下身放声大哭起来。
“这不是我的故事,”他一边哭一边说着,“这是他的故事,我只是在酒瓶上见到了他,所以我才讲的。”
他抬起他惊恐的眼睛,望着桌上的那瓶酒。
“看呐,他就在那里,有他黑色的鬈发,打着漂亮的小卷,有他那被打弯了的鼻梁,有他那深深的绿眼睛。看呐,他就在那儿!就在那儿啊!”
他很激动地挥起了手,我想他是想要打破那酒瓶,好让那亡魂消失,我只好从后面抱住他,让他安静下来。
他睁着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说了这个晚上的最后一句话。
“他死了。只有亡魂才会在酒瓶上悬着。”
他说得对,心碎者总是在酒瓶上见到令他们心碎的亡魂,我只好扛起他,把他送回了家。
①Oak=长岛冰茶,因、由长岛橡树滩客栈(Oak Beach Inn)的酒保发明;338=BIN338解百纳梅洛红葡萄酒,适合搭配牛肉,所以只后说他曾经是牧场主;Sunrise=墨西哥日出。
超级喜欢这个E组,希望我写的还算童话…………
傍晚五点半,太阳还未从河上落下的时候,蒙帕纳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中自杀了。
/
在这世上,蒙马特可以放下一切,但他就是放不下他哥哥蒙帕纳斯。有一个哥哥是件多么美妙的事啊,你不必去艰难地寻找,就拥有了一位年长的带领者。或许有的人会不满于自己必须踩着兄长的脚步亦步亦趋地前行,但蒙马特从不这么想。
跟着前人的足迹继续前行何尝不好呢,这使他有足够的时间从后向前仰望他最崇拜的蒙帕纳斯。
像之前一般,那时他们还住在哲学家的假肢旁的公寓楼里,他坐在临街露天咖啡馆,由下往上望着,他看见蒙帕纳斯那头柔软的黑发出现在对街二楼的窗户前。他举起咖啡杯,Espresso的热气带着苦涩地气味,蒙马特便躲在那雾气后看着蒙帕纳斯。
兄弟真是世间一件奇妙的珍宝。
他痴情地看着那与自己相似的面庞,他知道那一样,每一样,都有它们与他们有关的故事。那眼睛,那绿色的、夹杂着苦涩,浓度极像面前这杯Espresso的眼睛;那与他相似,但又有着不同的,凝练着整个世界的眼睛;永远看向远方,带着期待和眷恋的眼神,直直地穿过一切建筑,看向西边。他曾经问过蒙帕纳斯究竟在看着什么,巴黎,对方这样回答着。我在看着巴黎,看凯旋门,看塞纳河,看着那里街道的拐角、咖啡杯中泛起的颗粒的苦涩和大路上露出又白又长细腿的女人。
还有蒙帕纳斯那本应高耸的鼻梁骨,在眉心下方的位置轰然坍塌,蒙马特知道那是在监狱中被打断的。直至今日,在湿度突然增大的那几个日子里,他还常常看见蒙帕纳斯愣愣地坐在长沙发上,只点上一盏灯,默默地任泪水流淌。你在干嘛,你为什么哭,蒙马特这样问他。因为疼,他愣愣地答道,自他从监狱回来后就常常这样魂不守舍,鼻梁……一疼,我就,就想起那儿的事。于是在这样的夜里,蒙马特就常常挤在他的床上,在蒙帕纳斯熟睡时,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那块塌陷,他缓缓地摸着,一直想把那留在皮肤上的疤痕抹去。
因为这伤害,他与蒙帕纳斯长得更为不一样了。旁人看他,觉得他是有金色卷发,高耸鼻梁,眼神欢快的放浪少年,大家还觉得他是孩子,当然是那种美丽又讨喜的孩子。而蒙帕纳斯在外人眼里多半是个神经质的青年,患有精神疾病,一头乱糟的卷发下,被打歪的鼻梁骨使得原本就无精神的一张脸更加扭曲,绿眼睛隔着玻璃,病态地看着经过的一切。准确点说,没有人喜欢蒙帕纳斯,除了蒙马特。也只有蒙马特执着地相信他与蒙帕纳斯极为相像。他看着对面蒙帕纳斯的脸,我也有着眼睛,他在夜里喃喃自语,这眼睛看过我看过的东西,但看得比我更深更痛;我也有这头黑发,但我的放肆让它被低廉的染料染色,泛出廉价的金光;我也有着眉心,我只是没能好好紧皱它;我也有这鼻子,但某个混蛋,该杀千刀的混蛋将它的原本毁了;我也有这唇,这惨白的皮肤,这沉睡的鼻息,我有着蒙帕纳斯有的一切,我们和我们,并没有什么差别。
咖啡杯口溢出的雾气让那之后的蒙帕纳斯看起来湿淋淋的,蒙马特想到对方的黑发。那黑发打着卷儿,一绺一簇,卷成一个圆。这不是圆,蒙帕纳斯辩解过,它有缺口。那时他还尚未入狱,一身傲气未除,总是若隐若现地萦绕在身上,没有颤抖,没有眼泪,没有呜咽入眠的日子,很久很久的过去。但它足够拥有神学上的意义了,蒙马特记得自己那时的回答,事实上,就算那什么都不是,缺乏一切可以歌颂的深意,他知道他还是会爱它爱得要死,只因为蒙帕纳斯是他发疯的所有理由。
蒙帕纳斯用他薄薄的、毫无血色的唇在喃喃自语。蒙马特猜他正反复读着巴黎,巴黎,巴黎,急切,用能够融化岩石的热度,用能够蒸腾水滴的热度,用他爱蒙帕纳斯的热度,急切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巴黎,巴黎,巴黎,巴黎!自那口中吐出的,是蒙马特爱的一切,他不止一次幻想自己能够代替巴黎的地位,有朝一日让蒙帕纳斯也这样重复着自己的名字。蒙马特,蒙马特,他自己这样读了两边,好像确实不如巴黎来得急切而富有象征意义。不过蒙马特并不在意什么象征意义,他是实实在在的,不是幻想的巴黎,或许这就是他输的原因。
比起实际存在的物体,蒙帕纳斯钟情的是虚无的象征。就像红唇象征性欲,绿眸象征深渊,鬈发象征着佛教意义上的禅,蒙马特知道蒙帕纳斯看到的一切都与实际不相同,他知道的。他明明是知道的。
哲学家的假肢一如其名,在高台上发表演讲的也多半都是些怪人。蒙帕纳斯有时会在蒙马特的陪伴下去那儿坐坐,但多数时候他只听到半程就手攥紧拳浑身发抖,蒙马特只得半搭半搂地带他回家。
蒙马特知道他这辈子做得最大的错事就是没能及时地化解蒙帕纳斯的牢狱之灾。当他风尘仆仆地从伦敦赶回来时,一切已成定局,狱中的痞子头头第一天就打断了蒙帕纳斯的鼻梁,蒙马特前去探监时只看见蒙帕纳斯满头的白纱布。从那个时候起蒙帕纳斯就已经变得脆弱,准确地说,是变得颤抖了。他不论做什么事都带着轻微的颤抖,像是帕金森患者,一切都是不稳的世界。蒙马特二话不说地退了学,去他的大学教育,拯救不了人的知识有了再多也是无用。他前后奔走,大笔地取出家中的积蓄,终于换回了他的蒙帕纳斯。当然,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蒙帕纳斯,但他终究是蒙帕纳斯,蒙马特的爱恋也不会因此而改变。人类的爱情有时候真的沉重得可怕,蒙马特趁着放风的空档,当淋漓大雨落在监狱的绿草地上时,他狠狠地捅了那个混蛋一肚子血,他看到一向眼神凶恶的恶霸捂着自己的肚子,血像分娩时分一般从腹中涌出,但产下的只有名为死亡的遗腹子。杀死那混蛋的那天晚上,全身湿透的蒙马特回家见到了同样湿透了的蒙帕纳斯,后者现在天井下,透过玻璃在二楼看着蒙马特,眼中透出些许可怖的快意。蒙马特这才意识到那还是蒙帕纳斯。还是那句老话,虽然不是那个蒙帕纳斯,但那终究是蒙帕纳斯。蒙马特进屋拿着长毛巾给蒙帕纳斯,一头擦干蒙帕纳斯头上的雨水,另一头擦干蒙马特自己头上的水,他用额头抵着蒙帕纳斯的额头,就像儿时一般,洗过澡后他们拥抱着倒在床上。我杀了他,蒙马特开口,蒙帕纳斯并没有回答,他的手又开始颤抖,喉咙中发出呜咽声,蒙马特这才认识到没有钞票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死亡还无法磨灭的恨。
搬离哲学家的假肢是蒙马特改正他人生中第二大错误的唯一方法。蒙帕纳斯有一天从家中走了出来,穿着他的长睡衣,用早上才勉强为蒙马特打好领带的颤抖双手扶稳高台,强撑着现在那高处。他开口了,哲学家的假肢静悄悄,暴虐的……焦灼,他说,暴虐的焦灼,在我的……头顶,将,将死亡的……黑旗,在我头顶——插上!人们七手八脚地爬上高台,连喊带叫把他送去了看守所。
领回蒙帕纳斯后蒙马特做得第一件事就是搬家。离开哲学家的假肢,离得远远的,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再让蒙帕纳斯见到那儿。搬家后的夜晚蒙帕纳斯用更多的呜咽将其填满,蒙马特睡在他身边,伸出手缓缓地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政府送来一纸协定,蒙帕纳斯不再被允许出门,总有人不想听贤者的疯言疯语。
问题接踵而至,蒙马特白日在咖啡厅中听姑娘小姐和绅士地痞们打趣,回家将这些都说给蒙帕纳斯听。起先蒙帕纳斯总是安静地听着,绿眼睛不时的眨着,一声不吭。到很快的,蒙马特发现蒙帕纳斯逐渐不再愿意倾听他的诉说,他发现蒙帕纳斯时常显得心不在焉,眼神忽闪注视着写字台。
蒙马特拉开写字台,在一叠整齐的棕黄信笺中,夹着几封白底金边的信纸,打开来后娟秀的字迹飞舞在纸上,玫瑰红的墨水称呼来信者为玛利亚小姐,信纸上写了许多酒吧趣事,生动得让蒙马特立刻断定这位玛利亚小姐一定也出现在他常去过的咖啡馆。
蒙马特怒不可遏。他可以忍受象征将蒙帕纳斯从自己身边夺取,那毕竟是美的象征,可这,这位玛利亚小姐,吐着脚踩的毒蛇信子,硬生生地夺走了蒙帕纳斯的心。他不能忍受,一丝一毫都不能。他不敢想象蒙帕纳斯与这玛利亚小姐的结合,他拒绝这个结果,不行,不行,他不能让这个女人就这样夺走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蒙帕纳斯。
他开始四处打听这位神秘的玛利亚小姐。每个咖啡厅,每个吧台,每个座位,皮质的、布艺的、藤编的,每个她理应出现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身影。她宛若鬼魅,栖身在咖啡升腾的烟雾中,每日都与蒙马特打过照面,蒙马特却始终分辨不出她与前日的雾气有何不同。
他渐渐减少了与蒙帕纳斯的交谈,就算有所诉说也显得心不在焉。咖啡厅的趣闻可不能化解他心中的苦闷,最终他在吧台上找到了答案。
酒。很多很多的酒。酒真是个好东西,在酒里他能看到他很多他渴望的东西。年轻的蒙帕纳斯还英气逼人,板着脸坐在桌前跟他讲分解文法;天气好得实在不像话的日子里,蒙帕纳斯会带他去与他同名的高地,站在高处俯视整个巴黎,吹着风听蒙帕纳斯读刚写的新诗。在恶之毯上,三倍大的撒旦——他听蒙帕纳斯读着,听着听着就睡在了阳光草地和蒙帕纳斯的怀中;夜里,当他因害怕风暴而钻进蒙帕纳斯的被窝中,将双手抱紧蒙帕纳斯的肩膀,细细地摸着对方的蝴蝶骨时,蒙帕纳斯皱皱眉,尽管不乐意却依旧隐忍着没有开口……所有名为过去的场景都回到了蒙马特的身边,他不再要考虑什么,向后一仰就能倒入蒙帕纳斯熟悉的怀中。
可这景象不长久,只一会儿,酒杯见底,蒙帕纳斯也就一溜烟的不见了,只剩下蒙马特一个人趴在湿漉漉的吧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酒嗝。
放荡生活中唯一使他稍微安心的事就是玛利亚小姐的来信大大减少,从原本的两三日一封到一周一封,再到最后的半个月、一个月一封。内容也逐渐变得单薄,不再有街区趣闻,转而写满了一些无意义的短词。
蒙马特不得其解,安心了半个月后,他忽然想起当年蒙帕纳斯教给自己文法时说过自创的暗语集。于是他在储物室翻箱倒柜一个下午,终于在厚灰尘中发现了那本酷似密码解谜本的小笔记本。翻来第一页,蒙帕纳斯熟悉的字体再次出现。因为颤抖,蒙马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蒙帕纳斯写字了,而眼前发黄纸页上刚劲有力、断点清晰的字体明确地带他回到了少年时期。他迫不及待地翻来笔记本,拽过玛利亚小姐的最后一封来信,那是一个月前的事了,一一对照起来。
“衣柜”,爱情;“账本”,性交,“无妄之黑”,我;“片段的光芒”,你;“巴黎”,爱; “巴黎”,爱; “巴黎”,爱; “巴黎”,爱!
蒙马特拿着信纸的手开始颤抖,他瞥见蒙帕纳斯现在他身后,伸手要夺去那封肮脏的信。
“不!”蒙马特大吼到,“不!我绝对不会把你交给这女人,不,绝不!”
蒙帕纳斯张口,面色通红,只喘出几口粗气。
“别想!你别想!你是我、我的哥哥、是我的蒙帕纳斯,而这女人,这该死的女人,竟然想跟你进行那肮脏的结合!”
“爱?呵呵,爱,爱啊!你应当给予我爱,而不是给她!”
“现在!现在我就要把她毁给你看!让她一辈子当她的处女去吧!你只能爱我!”
蒙马特一口气说完一长串,伸手从后裤带中摸出打火机,毫不犹豫地升起火苗,“哗”地一下,信纸从角落开始变软变黑,一下变消失不见了。
“这些!还有这些!”蒙马特从抽屉中拽出剩下的一大把信纸,“我都要毁掉它们!”
“不——!!”蒙帕纳斯尖叫着,飞扑到那燃着火焰的信纸堆上,玫瑰红化在火色之中,金边花饰最后一次上翘,随即化为灰烬。
/
傍晚五点半,太阳还未从河上落下的时候,蒙帕纳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中自杀了。
他现在雕花木椅上,将脖颈伸进那白色的圈套之中。
巴黎,巴黎。
他踹开木椅。
与此同时,蒙帕纳斯的卧房中,死死地趴在蒙帕纳斯床上的蒙马特从充满了蒙帕纳斯气味的枕上睁开眼,一阵椅子倒地的振动,带动着一瓶墨水从五斗橱顶坠落地面。
一朵玫瑰红盛开在这小公寓中。
巴黎,巴黎。蒙马特轻声呢喃着。泪水缀满了他的眼眶。
巴黎,巴黎。
爱。爱。
爱。
思考再三还是觉得以自己现在的精神状况恐怕不足以走完整个企划,所以就先写了一个两兄弟最终的故事。对所有关注着这两兄弟的人说声抱歉,是我没用,写不出想要的东西,抱歉。
(突然に興奮する作者:这篇写得超爽的——!!!玩梗玩儿得飞起XDDD欢迎来找!两个人物的设定都好喜!!!如果读出了一些太宰老师的味道的话窝就再高兴不过啦!!!——字数3138)
◆津岛洋三篇◆
一直以来,我过着华族少爷的生活。
华族,或者说是虚张声势的华族,更为确切。那就如同与人比试剑术的时候,一招一式都大声地呼喊出来,心里却像被掏空了一样恐惧。并不是害怕被人刺中,事实上,我情愿穿着二重回打扮得惹眼在街上乱步,我想用尖锐的语调在礼堂与人辩论,我站在空旷的公园中央等待着被人射杀——那样总比被别人的短刀刺进了胸膛,那人却惊异地“啊”地叫了一声,这感觉怎么竟像刺进了枯木,不,是刺中了女儿节的雏坛上的偶人吧,所谓的华族,原来就是这样外强中干的东西呀,然后露出了受骗一般的失望的神情,要来得愉快得多。有一种说法,叫“诞生的烦恼”,世人总以为生在衣食无忧的富裕家庭是没有烦恼的,其实恰恰相反,仅仅是有这样想的世人的存在,就叫我寝食难安。
世人的可怕,在于对他人的痛苦完全的无理解。(虽然,我以为自己也得算在此范围内。只看到我的外表,就想将我全部了解是不可能的吧。与此同时,我也对他人一无所知。)曾经,我还是个任性的小少爷,不知不觉地,便成了这个世界的弃子。我独自住在广场东北侧的公寓六楼房间,称为“仙游馆”之处。和式房间,桌子对着窗口,可以眺望“玻璃之眼”公园的小树林。门旁边的墙上,有一幅不知是谁写的字。内容有些熟悉,仿佛在哪里听说过似的:
悠々なる哉天襄、
遼々なる哉古今、
五尺の小躯を以て比大をはからむとす、
ホレーショの哲学竟に何等のオーソリチィーを値するものぞ、
万有の真相は唯一言にしてつくす、
曰く「不可解」
后面似乎还有内容,然而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我坐在桌子前,用手支着脸颊,想了好久,也想不起下一句应该是什么。想不起来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我的过去和将来,倒也不急于一时。那么,不如去外面转转,看看有什么收获。打定主意,我站起身,走出了房间。
咔噗。
一声轻轻的锁响。我竟正巧和住在对面的人同一时间走出了房间。那人是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绅士”,这个词忽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果然,他很友好地帮我按下了电梯,然后回过头向我示意。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他的门牌。
「津岛 隼。」
这个姓氏令我在一瞬间感到,仿佛看见镜子里一丝不挂的自己一般羞耻。为什么……他会和我同姓?他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走马灯的画面从我的眼前一闪而过,我却看得非常清楚,像是一下就做完了几十场噩梦。
“你好,我是住在你对面的津岛隼,从今以后请多关照了。”隼的脸上带着笑容。起初,我为那友善的笑容感动得几乎流泪,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所有人都是那样的笑容,宛如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这就是所谓的作为商人的“职业的微笑”吧。不知为何,我竟对那种打折促销的贱卖的微笑,产生了生理的排斥。
然而那个时候,我却是老老实实地脱下帽子,态度恭谨地报上了自己的名字——津岛洋三,然后和他一起走进电梯。狭窄的电梯里只有两个人,我,和他。
沉默了几秒,我便已经无法忍受这种沉默了。在这个封闭的空间里,比起忍受一秒的沉默,我宁愿接受十年的徒刑。于是,我讨好似的对他说:“隼君,怎么样,有空的话去喝一杯吧?”
隼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我感觉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了,虽然只有一秒钟,可我的脑海里的打算却已经如同放起了四国的烟花,如果被拒绝,又该怎么办,怎么填补这急剧地空白的空气,我的喉咙里像要伸出手臂,从这盒子里扒出一个窗口,哪怕外面就是大海,我也可以闭着眼跳下去。
“……好。”他的喉咙里似乎是发出了这样一个声音,一个非常短促的音节,听起来奇妙而又不真实。可那对我来说,是久旱逢雨的救赎。我竟一不小心就眼眶湿润了,为了不被发觉,我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偏过脸去。
◇津岛隼篇◇
我会写下去。我会写下去。把我的一切皆交予主。我的主唷。当我跪在您的面前的时候,我希望我可以拿出这篇手记,毫不羞愧地说,我已经把所有真实的想法都写在了里面,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都任由您的裁决。
是的,我很冷静,也很清醒地在写这篇手记。我有偶尔小酌一杯的习惯,然而喝了酒之后,我是不写的。喝了酒,我就改不掉这个夸夸其谈的毛病,要是写下了什么自己也以为是真实的谎言就不得了啦。骗得过别人,却骗不过自己的谎言,我是不认同的,那样的谎言太过低劣了。可是,把自己给骗了,却骗不了您的谎言,那可是死一般程度的羞耻。要是出现了那样的纰漏的话,您还是直接让我去地狱吧!正因为我比任何的基督徒都要敬爱您,才不能够忍受这种情况的发生。
请允许我,从头开始说明吧。我叫津岛隼,是一名商人。商人是非常不受人欢迎的职业。您一定知道犹大•伊斯卡利特吧?对不起,我又开始胡说了,您是无所不知的。让您回忆起不好的事情来了,真是万分抱歉。这或许就是商人天生背负着比普通人更深的原罪的原因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隐隐约约地意识到了。“商人”,和“虚伪”、“贪财”、“庸俗”等等词语是很亲近的,几乎是肌肤之亲的程度。而且更为可笑的是,人们喜欢钱,却也喜欢把钱说得一文不值。请看那些人们津津乐道的劫富济贫的故事吧,难道身为有钱人本身就是一种罪过吗?穷人总认为自己很苦,而我以为商人才是世界上最辛苦的职业!当我读到《新约•马太福音》的那一节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灵魂在颤抖,一种莫名其妙的悔意令我泪流不止。我真是丑恶啊,丑恶到了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丑恶的程度。像我这样的人,就算是缢死在耶路撒冷的城郊,也死不足惜。
好的,好的,我不再哭了,一个哭得不像话的中年男人的样子实在是目不忍睹。对了,我正要写的是我在广场东北侧的公寓六楼的住处对面的邻居的事情。他叫做津岛洋三,这是我早就从他的门牌上得知的,作为商人,需要懂得观察。可我那时候还没有见到过他本人,可能是他生活的节奏跟我不太一致的缘故。
巧合的是,今天下午我遇见了他,在我的房间外,在我正准备下楼的时候。他穿着二重回,系着浅蓝色的围巾,戴着一顶圆礼帽,举手投足间,透着一丝忧郁的气质。那个时候,我觉得这一定是个相当有情趣的人。虽然身为商人,我却自以为自己非常能理解“精神家”,总是乐于和那些人为友。因为我觉得那些人很美,和我这种俗人是不一样的,他们的眼眸还未遭污染,像孩子一般无欲无求。倘若他们可以允许我呆在旁边,在必要的时候伸出一点援手,我也觉得像是得到了神子的眷顾,灵魂或许还有救也未可知。
我主动地和他打了招呼。后来我一直在想,是不是那个时候的态度太过于谄媚,以至于令人感到虚伪。啊,我一定是刚一开始就把事情搞砸了。我被他讨厌了,那个人从来就没有对我有过任何的好感,只有我像个傻子似的毫无怨言地照顾、体恤着他。
他在我的面前脱下帽子,弯下了头颅,用非常郑重地语气说道:“初次见面。我是津岛洋三,今后烦您多多指教了。”
这个人在说话的时候,总是喜欢加上毫无必要的郑重语,还有,带着含羞的微笑。可能他自己都未曾察觉,那种含羞的态度,就是他放出来消除别人的警惕心、吸引女性的烟雾弹,他是个欺骗别人任劳任怨为他献出一切的高手!我天生有着敏锐的嗅觉。虽然我也觉得那是因为我的灵魂低俗的缘故,并不喜欢这样,但我确实具有一眼看穿他人弱点的洞察力。
即使如此,我却觉得他很可怜,很值得同情,这也许并非出自他的本心。每次想到这里我就觉得我应该去拯救他。我和他登上了同一架电梯,我想,要是能和他成为朋友就好了。
就着这个时候,他突然对我说:“隼君,怎么样,有空的话去喝一杯吧?”
虽然有些别扭,可是,他竟将我称为“隼君”,我感到心脏如遭浪潮冲撞一般,忽地眯起了眼睛。我被忽然到来的幸福弄昏了头,差一点不知所措。沉默了几秒钟之后,我才勉强稳住心神,点点头答应了他。
他却沉默着偏过了脸,好像很嫌弃似的。我的主唷。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太过分了,总是故意把我当傻子玩得团团转,他根本不配做人!没错,我很清醒,想得很清楚了,我全部向您坦白,从第一次见到那个人开始,我就讨厌他。
字数:4081,发布时间:9/12 22:45
最近被梦100那个小妖精迷上了,绝赞颓废中❤
津岛隼×津岛洋三绝对是我写过的最爽的CP,我已经飞了(。
依然没有什么san值,请小心食用。
◆津岛隼篇◆
我远在天边的仁慈的父,托您的福,我竟然真的和那位津岛洋三成了朋友。宽恕我吧!我这可怜的约伯!(典出:约伯记2:11-13)就算给我三个朋友、三百个朋友,不,三万个朋友,也只是徒增痛苦。而我最终醒悟了,我除了能够向您忏悔以外,一无所有。
是的,我接下来要写的事情,就是我所做的一件恶事。但是,即使到了您的面前,我依然要说,如果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回到那个时候的话,我还会做出同样的恶事。我的选择并没有错,错的只是结果,我为那个结果深深地忏悔,然而,我不会为那个动机而忏悔。因为,我只是像您一样,做了为他好的事情。
自从认识了洋三之后,我就不再独斟独酌了。说实话,在喝酒方面,我还是蛮喜欢洋三那小子的。我能在他身上,看到十分坦率的对酒的喜爱。虽然他也常说,戒酒,戒酒,不过一次也没有实行过,时不时地,拿着酒杯露出带着一丝负疚心的羞赧的笑容。我看着他的那副模样,就仿佛照镜子一般,看到了自己。
不过,洋三一直都是那个样子。一旦进了商店,他那歌德一般的整张脸就变得像纸一样惨白,战战兢兢地对店员说着话,如同从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农民忽然觐见了王子殿下,不仅常常被坑,甚至失神到了忘记拿走买到的东西的地步。真是个完全没救的人。我看着他买回来的东西,心情简直无法用痛心疾首来形容。
“……洋三君,这把伞你花了多少钱买的?”
“……三……三百……”
洋三垂着头,躲避着我的目光,用蚊子一般微弱的声音回答道。
“你被骗了啊。”我指着伞柄上的价格标签,然后把伞往他手里一塞,“下次要好好看清楚价格再买。快去找店家说明情况,把钱退回来。”
“……”
洋三紧咬着嘴唇,一动不动。那苦恼的表情,仿佛他多收了别人三百元,正十分过意不去似的。
我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不论是多少钱,到了他的手上,很快就花得无影无踪,可是若问他,是在哪里、怎样花的,却完全答不出来。他若是那种穷奢极欲的少爷,反倒好了,可他并没有因此过上安逸的生活,也没有买到什么东西。而常常捉襟见肘,债务缠身。
我决意多多少少,叫洋三领教一下“生活”二字的含义。虽说他那种长不大的孩子的天真气是吸引我的所在,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和洋三一起出去玩乐的时候,我总是主动地把持了经济大权,洋三乖乖地跟在我的身后,不敢做任何多余的事。而我享受着这种控制权,以为自己已经稳稳当当地把洋三变为了掌中之物。
然而有一天,当我们散步路过玻璃之眼的时候,洋三忽然放慢了脚步。他望着那水幕中的雕塑,略带忧郁的眼睛低垂着,毫无征兆地说道:
“呐,隼君。你说,为什么会有人甘愿为了达成艺术而死呢?”
我的胸口猛烈地一震。我赶紧看向洋三,这样说也许有些奇怪,因为他本来就是在我的视野内的,可是,这句突如其来的话语,却仿佛把我推到了百米之外。洋三从来也没有变得这样陌生、可怕过,甚至我要极尽目力,才能再次锁定他的身影,即使他此刻就在我的身旁,不超过两步的位置上,我却感到近乎绝望了——我也许可能攀上世界第一的高峰,却不可能攀上另一个人心头的篱墙。
我忽然就明白了。像洋三那样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家,根本是不会看得上我这种满身铜臭的商人的。即使和我并肩而行,他可不曾像我考虑他的事情那样考虑过我的事情!他始终是高居于天上的神之子,偶尔装模作样地对我表露出好意,我就为之神魂颠倒,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一切了。其实我并不了解他,也不知道他为何时常作出一副希望被人杀死的姿态。我仅仅是仰慕他而已。对,对了,他说过什么来着,“所谓朋友就像两条毛色相近的狗”,是吧?我只是一条走街串巷的野狗罢了,他打心眼儿里就瞧不起我。
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他会背叛我的。他会彻底地醒悟,发现我就是一个俗不可耐的人,然后觉得索然无味。我咬紧牙关,咯吱咯吱,为了这可怕的未来拼命祈祷。我的主唷!是我祈祷得不够虔诚吗?您为何要让那一天降临!
现在,我要动笔描述那可怕的一天了。天哪,您瞧,我的手在不住地颤抖。既然决定了要把它写出来,就希望您能认真地看到最后。是的,我保证下面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清醒的。我是您悲哀的门徒,请千万不要怀疑我的虔诚。
洋三已经好几天没有约我去酒场了。那天,我酒瘾发作,敲了敲隔壁的门,没人应,于是就一个人晃晃悠悠地去了酒场。时间有些不巧,酒场里已经满是人了,我来回走着,寻找位置。忽然,在一个角落里,我竟看见了洋三。
“洋……”
我生生地把这个名字咽了回去。因为,我立刻发现,在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女人。
完了,一切都完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念头猛地击中了我,并在我的脑海里回旋不去。我感到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可是我表面上却平静得不可思议。我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从背后接近了他,就像接近一只狡猾而又凶狠的猎物。正当洋三对那个叫做简的女人举起酒杯的时候——我的手准确无误地拍在他的肩上。
他的手一晃,差一点把酒泼了出来。
我却假装偶然路过的样子,很自然地坐在了他的旁边,和他们打了招呼,然后端起一杯酒慢慢地啜饮起来。
那种姿态,我现在回想起来,都感到害怕。我像一条蛇,悄无声息地蛰伏在这对伊甸园的男女身边,静静观察,伺机而动。不,这里绝不是伊甸园,是地狱,地狱。
因为我发现了,他发出的声音、他的眼中的色彩,全都透着某种前所未有的异样,我顿时就明白了!他那微显潮红的脸颊,浅泛泪光的瞳眸——啊,真讨厌!这件事,光是说出口来都令人难堪至极!
他,肯定是喜欢上对面的简小姐了。危险啊!他终于还是走到这一步了!果然,他也就是个俗物吧?靠着那种含羞的态度博得女人的同情和爱怜,然后用所谓的恋爱自欺欺人,演不下去了就逃离她们,或者不负责任地一死了之,啊啊,全被我看穿了,真是受够这种人了!
我的心中忽然燃起一阵憎恨与愤怒。这个人,眼前的这个男人,把我心目中的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之子全都毁了。他果然要背叛我了!然而,我啊,真是懊恼得很!我懊恼到恨不得抓胸挠肺!为什么我没有早点发现端倪……不,还不晚,还没有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我暗暗下定决心,要把洋三从地狱里拯救出来。
酒意渐渐上来,我歪着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说:“不好意思,我要去一趟洗手间。”然后使劲向洋三使了个眼色。洋三果然急急忙忙地跟了上来。我颇有些得意,就带着他一直走到了回廊上。
“洋三君,你挺厉害的嘛。才几天没见,身边就有女人围着。看来你的魅力不小。”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也许是酒精让我的头脑不清醒了,也许是怒火让我丧失了理智。其实,我本来是打算好言好语地规劝一下洋三的,谁知一开口便无法自控。莫非是由于我嫉妒了吗?正当我感到有些无地自容的时候,我看到洋三又偏过脸,露出了一副仿佛受难者一般的神情。
对,就是这个神情,忽然令我怒不可遏。这个人究竟要怎样才会醒悟?!他既不激烈地反驳我,又不爽爽快快地认错,只是露出一副仿佛在替人受难似的神情,又想蒙混过关。
“玩弄女人的恶魔,可是会下地狱的哦!”我恨恨地对他抛下了一句类似于诅咒的话,就转身离去。是的,您看,这样的人如果不下地狱,世间还有没有道理!我一转念,又产生的一个可怕的想法:反正这个人最终也是要下地狱的,那么不如由我来将他堕落。我从来没有见过洋三这么特别的人,我想我是被他彻底迷惑了,我有时恨他恨得入骨,有时又衷心地爱慕他。我绝对不会让任何人毁掉他,就算要毁掉他,也只能是通过我的手。
我返回席上,一边喝酒,一边构思着计划。一个就算不能击溃他们,也能给他以警告的计划。以我对洋三的了解,他最近经济上尤其吃紧,平时喝酒只喝些啤酒或者清酒之类,可是今天却点上了排场很大的红酒和威士忌,真是得意忘形。我敢打赌,他绝对付不起这一桌酒钱。
那么,就从这里下手吧。
让这个天真烂漫的小少爷,了解一下人间疾苦吧。了解一下,一直以来我们这些在泥土中匍匐的老百姓们,是如何为了一两枚小钱而竭尽全力地挣扎!
我的计划,成功了。洋三望着自己钱夹里的三枚小钱,一动不动,黯然失神了很久。而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毫无复仇成功的快感。
倒不如说,我毫无从痛苦中解脱的感觉。入夜,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辗转难眠。我不断地企图说服自己,应该高兴起来,洋三这样绝对会和简小姐分手了,自己成功地让洋三悬崖勒马,这当是一项大功德,就算到了神的面前也能面无愧色地陈述。
我并不是嫉妒。谁能理解我对洋三的苦心呢?不,即使没有人理解我也无妨,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直的爱,不是为了证明给谁看的,纯粹的爱。
想到这儿,我才稍稍安定一点,困意也涌了上来。就在这时——
隔壁忽然发出了一阵猛烈的响动。
我不禁噌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这个人究竟还要给左邻右舍添多少麻烦!!
已经是深夜两三点钟了,来自隔壁的魔音却此起彼伏,我焦虑地在屋子里来回踱步。不行了,忍无可忍。我感觉自己像个正在被加热的温度计,水银泡呼地一下就冲上了极值。我拉开大门,寒风带着噪音哗地涌了进来,敲打在我的脸颊和胸膛上。我冲到了洋三家门口,开始敲门。然而,从屋里传出的撞击声仿佛在和我对抗似的。我愈发地狂躁起来,开始拼命地踢门。愿神宽恕!我那个时候的表情一定丑陋极了,像个完全的疯子。是的,我一定是疯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疯人的作为!那么再疯狂一些也没关系。我恨不得杀死洋三,然后我也死。
终于——咔嚓一声,门锁断了。
洋三的房间,猝不及防地闯入我的视野。
那是一幅怎样的景象啊。抽屉和柜子的门全部参差不齐地敞开着,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房间里几乎没有容人站立的地方,仿佛刚刚遭人洗劫一般。洋三衣衫凌乱,无助地跪在地上,出神地望着墙壁。他的面前是一片玻璃碎屑和水渍,几条金鱼在地板上跳动着。月光安静地洒了进来,映照得洋三的头发也泛着微弱的光环。他那孩子气的眼眸里,还含着闪闪发光的泪水。
一种神奇的力量使我平静了下来,刚才那个疯狂的我,已经重新受洗了,不复存在了。我的主唷,如果人间真的存在被称为天使之物的话,那么,就是眼前的这个人吧。我要向您忏悔!诚心诚意地忏悔!我差一点就杀掉了如此美丽之物。我竟用庸俗不堪的常识去衡量他,企图纠正他的谬误,其实我才是大错特错。他正是如此特别,才能成为神之子啊。
我怀着虔诚的心情,一步一步地向他走去,直到在他身边蹲下。他的身体微微地颤抖着,如同祭坛上那无罪的羔羊。
不由自主地,我默默祈祷。
愿乞主怜,并宽恕我们。
字数:4022 发布时间:9/4 21:42
这段有点长,既然企划主说延期一周,那隼篇下次再发咯XD窝去肝秋活……
◇津岛洋三篇◇
从那以后,我就时常约隼去喝酒。酒,不知何时就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喝酒的人,看着豪饮者,一定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吧。人不可貌相,酒量也不可貌相。喝清酒,再喝啤酒,然后喝清酒,如此反复,却还不见醉的迹象,啊啊,那些被他饮下的液体都去了哪里呢?是变成了血液的一部分吗?我常常想,说不定我的身体里的大部分血液都是由酒构成的,所以我才会如此地与酒亲近。
我从小就喜欢画画,在学校里也喜欢涂一些滑稽的漫画给同学看,逗他们发笑。然而我最擅长的其实是油画,比起风景画来又更擅长肖像画。现在,我正是靠着画画来维持生活——说是维持生活,也不尽然,更确切地说,叫做“换取酒资”。我犹如憧憬中的工薪族(salaryman)一般每日通勤——早晨九点背着画夹去公园写生,下午三点则下班休息(基本就是去酒场消耗掉比画一天能赚到的多得多的钱)。话说回来,酒可真是个魔物。
我也想过戒酒,可是时机总不能成熟。有的时候刚刚下定决定摔掉酒杯,就收到了朋友一起去喝酒的邀请,要拒绝别人,对我来说比戒酒还要难上千百倍;有的时候散着步,不知不觉地就走到了酒场门口,若不向老板打声招呼就忽然不来,也不太礼貌……总之,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两三杯下腹,七分醉上头了。
但是,请相信我。我从未为了享乐而喝过一杯酒。我之所以每日比电车还要准时地出现在酒桌上,是因为我一次也没有忘记为他人服务的使命。酒能使人健谈,能让言语变得轻松。我常常在席间滔滔不绝地讲着笑话,仿佛在表演落语,一团欢乐气氛。而我的心中却绝不轻松,宛如是一生悬命的马拉松奔跑,又像是抢救着危急病人的医者,在与死神作着殊死的搏斗。
“搏斗”,我想说这是一个十分贴切的词。第一个创造出它的人类,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呢?我一直在“搏斗”,有时是和自己,有时是和所谓的世人、思想的敌人、还有女人。隼也很擅长“搏斗”,而且是我永远也学不会的那种。隼的职业是商人,所谓商人,是一种最擅长与金钱打交道的族类。他有着天赋的精明头脑,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可以理智地做出最经济实惠的选择。自从我和隼认识了之后,我就能放心大胆地把钱交给隼,让他带我去玩乐或者买东西,再也不用担心上当受骗,反正他总能让每一块钱发挥最大的效用,讨价还价的本领也令我叹为观止。我的“搏斗”就没有那么顺利了,倒不如说一败涂地,就像幼童去和彪形大汉玩相扑,结果是必输无疑。即使如此,我还是常常不得不站在彪形大汉的阴影下,带着连自己的影子也将被吞没的恐惧,却只能发出哀蚊一般弱不可闻的叫声。 咕咚!就被打下了地狱。地狱一定特别浅,从上面掉下去用不了一天的时间。
早晨,我在公园写生的时候,遇见了简小姐。那个时候的简小姐,穿着一条蓝绿色的长裙,褶皱间如同藏了碧波万顷。她那只属于异人的红发,此刻正安静地绾着,被压在一顶精巧的、蓝紫色的帽子里。我该如何描述简小姐的模样呢?我想,最合适的语句应该是,那是一道恰好可以入画的风景。
我像位绅士一样和她打了招呼,询问能否为她画像。简小姐虽然有些害羞,还是答应了,并且似乎对绘画艺术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我让她站在喷泉边,做出微一回头的姿态。然后,我拿起画笔,迅速地画了起来。
这幅画是这样的:微笑回眸的简小姐捧着一束盛放的百合花。简小姐见了,稍稍有些惊讶的样子。
“可是,这附近并没有百合花啊?”
“是没有。不过,我觉得百合花的纯洁非常适合小姐,既然没有办法将鲜花送美人的话,那便只好送给画中人了。”
简小姐的脸颊透出一点点绯红。她仔细地欣赏着画布上的百合花,似乎非常中意的样子。
“谢谢。我很喜欢这幅画,可以把它卖给我吗?”
“不胜荣幸。小姐喜欢的话,就赠给小姐好了。”我毫不犹豫地说。
“哎呀,那样怎么……”简小姐露出了为难的神色,“津岛先生是以作画为生的吧?给您报酬是应该的,况且,我认为这幅作品有这样的价值。”
刹那间,我像被什么击中了一般,眼泪差一点夺眶而出。眼前的这位娇小的女性,是第一位说我的画有价值的人。虽然我也给杂志连载过漫画,可不知不觉之间,我总是在拼命地迎合着、讨好着编辑,仿佛不那样做就会被冷冷地一脚踢开一般。汗流浃背的服务。我还曾经为了钱,去复制过春画,在酒和药物的麻痹下,做着令人作呕的工作,然后在终日后悔和自暴自弃中把赚来的钱转手又换来了酒和药物。啊啊,真是悲惨,目不忍视!
可是,一种奇妙的自尊在我心中作祟,既然我说了要送,怎么好意思再收钱呢。尽管我最近经济上吃紧得很,几乎是从喉咙里伸出手的程度的需要钱。
简小姐像是读懂了人心似的,又开口说道:“如果津岛先生坚持送给我的话,至少让我请您去喝一杯吧。今天晚上您有时间吗?”
我本来是可以彻底拒绝的,可是,一来我不擅长拒绝女人,二来我不擅长拒绝酒——莫不如说,我正是被它打动了。那个时候,我还对简小姐怀有莫名的感激之心,我甚至感到四肢发轻,如同踩在云里雾里。我第一次明白了“期待”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它能使时间变得更慢、更慢,但不是在痛苦中煎熬。如果说从我诞生以来,有哪段时间是真正感到轻松、毫不痛苦的,那一定是和简小姐在一起度过的时间。
我答应了。并且步履轻快地回了房间。假如我能够预知到,那种轻快的来源并不是简小姐或者是某种被称作“期待”之物,而是因为我正在坠向地狱的途中的话,事情会不会不一样呢。
夜晚如约而至。
出现在酒场的简小姐换上了晚礼服,不再掩饰的长发垂落在肩头,比起白天似乎更加美丽。说是单纯的美丽也不尽然,换言之,淑女,并非酒场里美丽的女招待,而是像社交场里的名媛,有一种落落大方的气质。
简小姐点了红酒,我点了威士忌。正当我们准备举杯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出现了。
“呦,洋三,好久不见啊。”
是隼。他拍了拍我的肩,然后就很自然地加入了我们。
“隼先生,晚上好。”简小姐依然非常优雅。
虽然也不是第一次和隼一起喝酒了,可是觉得如此的“违和感”还是第一次。说不清是哪里出了差错,但我微微地忧心起来。也许,这是一种危机察知能力吧。
酒过几巡,隼忽然在桌子下捅了捅我,然后站起来对简小姐说:“不好意思,我要去一趟洗手间。”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愚钝如我,也明白他的意思了,连忙站起来说:“我也去,我也去。”就追着隼跑到了没人的走廊上。
隼的眼角漾着笑意:“洋三君,你挺厉害的嘛。才几天没见,身边就有女人围着。看来你的魅力不小。”
虽然隼是笑着、用半开玩笑的口气说的,我却感觉他的目光正将我看穿。唯独被隼这样取笑,我感到异常的羞耻。我偏过脸,小声争辩着:“不,没有这种事……”
“玩弄女人的恶魔,可是会下地狱的哦!”隼留下一句话,就丢下我去了洗手间。我恍恍惚惚地回到了席上。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我竟记不清楚了。我只是一杯接着一杯喝着闷酒。人就是如此奇怪,明知道酒杯也不可能给予救赎,还是寄希望于一醉消千愁,可我偏偏又是不容易喝醉的人,仿佛是命运开的大玩笑一般。越是喝酒,我越是加倍地意识到自己的清醒,那清醒的意识在变本加厉地磨损着纤细的神经,发出咯咯吱吱的骇人的声响。那可怕的声响令人疯狂。
终于到了酒会结束的时候,简小姐起身去结账,隼却忽然站起来,抢了几步,将简小姐拦了下来,又露出了他商人的微笑。
“简小姐请留步。交给洋三去买单就好。”隼朝我使着眼色,故意用责怪似的口气对我说道,“洋三君,难道你要让这位小姐替你买单吗?”
“我……”我从椅子上弹起来,脑袋忽然嗡嗡作响。那一刻我仿佛身不由己地上前拦住了简小姐,“我、我来付。”
说着,我就打开了钱包,向里面看了一眼。瞬间,我的酒意全消。
里面只剩下三个硬币了,估计连换一小瓶啤酒都不够。
我呆立在当场,一种从未体味过的屈辱感涌遍全身。简小姐只轻轻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说:“还是我来付吧。”就转身离去了。我看着她的背影,感到我将永远失去这份还没有萌芽便已经死亡的恋情。我已是残兵败将,今后即使还能见到简小姐,也只能落荒而逃。那一次被蛰痛的伤口,再也不会愈合了,它在每个深夜,沉默着流血。
我一个人坐在仙游馆里,望着墙上的字迹出神。月光照在墙上,我没有丝毫睡意。“玩弄女人的恶魔,可是会下地狱的哦!”那句话不知为何,不断地回响在我的耳边。不,我没有玩弄女人,但是,地狱……地狱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小的时候,乳母越野常常带我去寺庙,给我看《地狱极乐图》。图上有人正被烈火灼烧,有人身陷血之池、刀之山,惨叫之声几乎透过图纸传来。越野恐吓我说,如果做了不道德的事,死后就会被投入地狱受苦。可是,到如今,地狱是什么我还是不知道,但我却知道什么是痛苦。
(死去的人如何告诉活人地狱的痛苦?活着的人有谁见过地狱的景象?这是借用了人类的想象,而想象源正是现实。)
(所谓的地狱,难道不就是人世间吗?)
无法忍受了。太过于痛苦了。我捂着几乎窒息的胸口,开始翻箱倒柜地寻找止痛的药剂。没有,没有,还是没有,这种药会致人上瘾,所以格外难搞。但是我不能没有它。我把所有的东西胡乱扔在地上,每一次呼吸都在将我的身躯扯得四分五裂。我几乎发狂,用头撞击着柜子,又用胃去顶住桌角,突然,哗啦一声,我把桌子上的金鱼缸碰了下来,碎在了地上。玻璃变成了一块一块长满了尖角的碎片,反射着月的寒光,而金鱼黏在地板上,在徒劳地挣扎着。
正像此时的我。我忽然静了下来,目光落在墙上的字迹上,一个念头突兀地挤进了我的脑海,那如同的某种启示、灵光闪现,我想起了那段文字的后续是:
我この恨を懐いて煩悶、終に死を決するに至る。
——这不是,非常简单的道理吗。怎么可能会忘记。
砰砰砰。
我仿佛才刚刚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存在,意识到有人刚才一直在剧烈地砸着我的房门。正当我打算有所响应的时候,一声巨响,房门已经被对面砸开了。
是津岛隼。
他的脸上还带着睡眠被打扰以及久无人应的愤怒,然而在看到我的一瞬间,似乎就变成了一种担忧和惊慌的神色。房间里的景象,令他瞠目结舌了许久。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踏着混乱不堪的物品走了进来,在我旁边蹲下身,问道:“你……没事吧?”
“……”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往后缩了一下,眼泪就止不住地又流了出来。
注:文中用的那段“墙上的文字”是藤村操的《巌頭之感》,有兴趣的可以自行去百度:)仔细观察的话,生田斗真版的《人间失格》电影中仙游馆的走廊上就写着《巌頭之感》。
曾经在剧院舞台上见过的芭蕾舞首席女演员光着脚,踩着碎瓦残砾朝我冲过来,用口型大喊道,“你怎么还在这里呀!”
我听不见她的声音。除我之外的世界一片寂静,而我的神经、我的血管与我身体之内的一切在寂静中发出阵阵轰鸣。
是了,数分钟之前一颗炸弹就在我们近旁爆炸,现在我除了耳鸣之外什么都听不见。
应该赶快逃跑,毫无疑问。我自动跑了起来,披肩一角掀动着划过视野的角落。黑白相间的花纹映入眼帘的那一瞬间,莫名的恶心感浮上来,五脏六腑好像都胀住了一样。心脏加紧泵出血液,我在平缓的下坡路上持续奔跑,皮肤表面的温度不断升高,我在无声的世界里几乎脚不沾地地奔跑,好像在期待什么,又好像没有什么可以期待。
一个地势低下的广场里挤着许多人,大约聚集了几个街区的住户。中产阶级模样的男女三五成群地围在一起,神色如常地交谈,或者打着手势激烈争论。
广场中心随便搭了一堆帐篷,走过去依然是一路下坡。周围的人群陆续开始轮流高举手臂形成人浪,当我钻进帐篷时这一活动已经变得极富秩序。
帐篷里是另一位为观众熟知的女演员,担任过许多歌剧的主演。我在离她不远不近的地方席地坐下,专心盘算着如何向她索要一个签名或者几页原始台本。这里有纸笔吗?我不经意抬起头,看到她手里攥着一张纸,上面已经写好了一个名字。
太幸运了,我想。
……等等,那是我的名字。
我的名字,和……一个被揉皱的六芒星。
她接住我惊讶的视线,勾起唇角报以一个微笑,然后不再看我。
不知什么时候我的听觉已经恢复,人浪的动作开始伴随有节奏的叫喊,从外面压迫着这个小小的帐篷。一股深刻的恐惧攫住了我,使我动弹不得,我徒劳地盯着她修剪好看的指甲,心里什么都没想,只有血液在冲击般地奔腾,合着人声的节奏,咚、咚、咚……
咚、咚、咚、咚、咚。
肩膀到指尖一片冰凉。
大脑还没能理解视网膜上映出的天花板。
我迷茫地抬起一只手,注视了好一会,这只手的影像和刚才那个记忆尚鲜明的画面交替出现,交叠几次之后终于固定下来。
没有圆润的长指甲,也没有泛光的指甲油,周围的空间里只有自己,和一双极其普通的手。
认识到这件事之后,全身慢慢地放松了。心脏还在卖力地跳着,塞回被子里的双手开始回温。阳光从天鹅绒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给室内铺上一层均匀的薄光。看得出天色已经大亮。
人类意识之海的深处沉睡着恶魔。恶魔不属于人类本身,它是一团巨大的蛛丝,缠入人类诞生以降各种黏黏糊糊的人际关系的沉淀,以基因以外的方式被代代继承。仇恨,战争,血与火,无论自己有没有类似的经历,它们都会在梦里不断闪现。就像刚才的梦境,虽然十分凌乱,但它所象征的事件一定真实地发生过。
那样的恐惧,甚至更深刻的恐惧,也一定真实地发生过。
在历史的某个节点,或者说,所有的节点上。
刚才的噩梦持续了多久,一个小时还是三秒钟?
恰好在大脑提出这个问题之后,将要开始思考答案之前,抓住那一点停顿的时机,潜意识向空白的大脑抛出了一个名字。
“奈特妮丝……”
无意识的呢喃几乎把自己也吓了一跳。
奈特妮丝是谁?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是昨天早上,不是从别的人那里,而是来自自己脑海中的声音。虽然昨天因为早起而低血压,脑子一整天都不大清楚,但今天一回想,立刻意识到其中包含的意义。
作为神秘体验而言,“脑海里响起不属于自己的声音”实在太典型、太明显,与小概率事件的巧合不同,既明确地超出了常识范畴,又在客观上留有怀疑余地。在现实世界中——当然不是说现实中不会发生超自然事件——也有其他看起来更科学的理论可以聊作解释。
无意识中的沉淀极其广袤。比个人无意识更深层,两者深度好比地壳与地幔。我们所称的“自我”,即人类,都浮在地壳之上,过着我们井然有序的日常生活。我们所称的潜意识像大地一样,是肉眼所不能及的混杂,源源不断地向地表翻上资源。而在此之下,视野之外,炙热的岩浆蠢蠢欲动地翻滚,酝酿着彻底的毁灭之源,也酝酿着炽烈的热情之源。无意识之火在所有艺术中跃动。
这就是集体无意识的领域。
无论是广为人知的神话原型还是微小的意象碎片,多少都会在世界文化中留下蛛丝马迹,恐怕奈特妮丝这个名字也是。这样如果查阅一些古代文献,说不定能找到它的出处,从而从相关背景出发,尝试解释自己潜意识的部分活动。
一边漫无边际地想着这些事,宴拉开窗帘看向外面,发现今天也有几位邻居在公园闲聊。阳光这么好,一会儿出门散散步吧,说不定会遇到一两位学识渊博的先生与小姐,能够一起探讨一下这些想法呢。
……
不过另外那种可能性就是,真的有什么超自然的事情正在发生。
--以上正文--
OMAKE:
“请诸位不要迷茫……”
(现在唯一让我迷茫的就是这个谜之天之声。)
“请诸位勤于思考……”
(现在最值得思考的只有这个谜之天之声究竟是啥。)
*一切逗比吐槽与失败的装逼属于中之人。
【疑惑與一決勝負】
下午三點的商店街安靜,但富生氣。要說有甚麼其他讓人不快的,就是咖啡店裡很擠這件事。蒙太古這麼想,他喝咖啡的時候不經意地抬起頭看了眼對坐的女人。當然,他不認識那位小姐,那位小姐顯然也不認識他。
然後不知怎麼回事他像那個似乎是東方人的少女搭起訕。對方端著白瓷製的半月,下了個結論:“你是個消防員。”
“是,我是,你是如何得出結論的,從我的獨眼嗎。它是在以前燒掉的。”蒙太古打趣道,為自己的小缺陷做了個介紹,“我一般叫它沒用那隻。”
“不。”少女的表情幾乎看不出多少感情的波動,但蒙太古知道她在皺眉,少女抿了口茶,“抱歉,但我想不是它,不是沒用那隻,確切來說,它有用吧?先生。只是旁邊的皮膚被燒得變形了。”
“哦?何以見得?”
“若是您獨眼了,消防隊會勸你退役的;當然這並非重點,你的左右手看起來粗細相差不大,甚至左手要更強壯些,但你拿杯子的時候用的是右手。你的慣用手是右手,但顯然在火場上你用左手用得更多,若你的左眼目不能視,就顯得不大合情理。”
“哦?但你仍沒回答我的問題,你是怎麼看出我是消防員的。”蒙太古嘟囔著,看向咖啡杯裡打著旋的液體,一圈,兩圈,咖啡店墻上掛著的鐘的鐘擺在麻褐色的液體上亂晃,攪亂了視線,三圈,四圈,窗外因雨水而形成白矇矇的一片。間歇,他抬起眼來,看向對坐的少女,對方像是他曾見過的
“身材,燒傷,和焦味。”
“真不錯,很厲害,你是做什麼的?偵探?”蒙太古將後背靠在椅背上,可他知道自己的身體還緊繃著,放鬆不下來,“我可以出題考考你嗎?”
“如您所說,請吧,若只是消磨時間的話。”
蒙太古環視四周,看向咖啡的收銀台之後:“那位做卡布奇諾的小姐吧。”
少女轉過頭去,看了眼檯子後的女人,蒙太古注意到少女的雙眼中帶著種奇特的紫光;它們在午後昏暗的咖啡店裡亮得如同寶石。
真是奇特的人。蒙太古想。他想起一個跟眼前的少女差不多大的孩子,可那孩子的名字他不記得了。很久以前曾有個古怪的女孩子和他說過話,她問他有沒有嘗過雨水——那又是多久前的事了呢。蒙太古思考著,忽然,少女回過頭來了。
“她是個學生,暑假打工是全職,或許下個學期就不去上學了,她有兄弟姐妹,我想是異性的可能性比較大,而且他……或他們和她年齡相差比較大。”少女說著,攪拌起自己的茶,“先生,你去問問吧。”
蒙太古聳聳肩,他走過去,向那位似乎暫時閒下來的女侍應問道:“你是學生嗎?”
對方看到自己先是僵了一會兒,隨後點了點頭,末了又補充句:“明年就不再上學了。”
“你有兄弟姐妹嗎?”
“有。”女服務生歪了歪頭,“您為什麼要問這些,先生?”
“只是閒聊,可以嗎?”蒙太古問她。
“也不是不可以……”
“你的兄弟姐妹有多大?”蒙太古又問道,“我沒有能交談的孩子,我是獨子。”
“您是怎麼知道的呢?我確實有幾個哥哥……我暑假的時候打份全職工賺零花錢。”
“原來如此。”蒙太古感到心裡沉了塊石頭,他又和那女性談了幾句,然後回了座位。
少女撐著腮看了蒙太古一眼。
“你說的對。”他歎了口氣,把咖啡喝了下去,“來吧,說說你是怎麼知道的,我很有興趣。”
“我看到她的膝蓋,那是年輕人的膝蓋,臉可以靠化妝品偽裝,膝蓋的樣子不行;她裡面穿的那件衣服款式是幾年前的,曾流行過,是男款,我想是兄長不要的衣服,這要感謝這家店對員工的紀律很鬆散,還有她脖子上掛的吊墜,那是黃色的水滴,不像戀人買的,無論是形狀或顏色都不符合,僅此而已。”
“全職?”
“店門口有招聘廣告,只招全職。”
這個人,該怎麼說呢。蒙太古想著,他看到對方摩挲著一本古老書籍的書皮,從裝幀上來看像是幾世紀前的。若說這世界本身是舞台的話,那少女就是站在觀眾席上,也能將台後看的一清二楚的人。僅僅透過外面演員的表象,就能看到裡面的東西。
明明是任何人都能發現的事情,可是這個人擁有能把一切連在一起的能力。
這就是偵探嗎?
蒙太古看著咖啡杯的杯底,液體的殘渣殘留在白瓷上,好像純白的鵝卵石上撒了黃褐色的細沙。
“您真是個古怪的女孩。”蒙太古道。
對方抬起頭來,好像默認了他,那雙紫水晶似的眼睛透徹得能看到底,被那雙眼注視著,蒙太古知曉自己被看透了。
“不,對不起,失禮了,我並不是說這不好。你很古怪,古怪是特別,特別是好的。”蒙太古喃喃著,看向對方的臉,少女的臉上第一次露出了些微困惑似的神情。
“古怪嗎……特別是好的,這樣的觀點有些新奇呢。”
蒙太古聽著那幾近耳語、自言自語的聲音,笑了出來。
“我叫艾登,艾登•蒙太古,您?”
“我是蝶野光。”
“原來如此,很高興能和你見面,蝶野小姐。”蒙太古站起身來,向對方揮了揮手,隨後走了出去,他再回頭時,看到少女向著他默默鞠了躬。
真是奇怪的孩子。他想著,不知為何感到有點好笑。公園裡,哲學家的假肢正向著某處伸出去,好像要抓住什麼似的。
奇怪是好事,好事不應該被制止,只有在不同的思想聚集在一起時,才能誕生出更為完美統一的思想。艾登•蒙太古是這麼想的。
他走上電梯,按下自己所在的那層,在電子設施緩慢地移動中用盯著按鈕發呆打發時間,隨後,他到了。他用指紋打開門,然後走了進去。
家中那隻機器獵犬聽到有來人的聲音,便翻動著八條腿跑了過來;蒙太古蹲下身去,摸了摸那隻不具備生命的生物的腦袋,隨後他躺在船上,看向潔白的天花板,玩弄起了打火機。
三面電視墻如往常般,靜靜放著無趣的人像。
【這個故事有2146字;它是我和reen初次試著用“三題故事”來進行互動而出世的,我們的題目是“疑惑、一決勝負、學姐”(我捨去了學姐)寫得有些粗糙,希望自己沒有OOC太多……還請大家期待reen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