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恋爱解谜企划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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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小时紧急恋爱(上)
关键词:先婚后爱
雨潇潇 饰 雨潇潇
沈如夏 饰 沈如夏
(如果ooc就是演技)迫不得已,只能打卡了,希望能够有五十分……非常对不起企划组,明明这么棒的企划我却因为生活中一些原因不能全身心投入进来……这是这个剧本的前面一部分,希望大家喜欢,剧本未完成的部分我之后会补全的!写这个的时候我居然在想,如果两个人并不在伊甸,而是生活在正常的世界里,或许说不定真的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故事(当然要抛开一些并不现实的剧情)……
正文字数2860
*** ***
(一)前世咒
事物的发展轨迹总是相关于它的内在与外界对它的影响。外界的因素会对内在的塑造产生作用,而内在的迸发又会使外界的环境产生变化,二者交织纠缠,世间的真理尽在于此。拿人来说,一个人出生的家庭,地域,国度会使得他拥有一些特征,这既是馈赠也是束缚。他拥有的这些特征会让他在之后的路途上与其他各种各样的人产生羁绊或碰撞,这也就让他对周围产生了影响。人总是在追求着内在与外界的和谐统一,却因为两者互相影响而永远无法达到最终的目标。过去决定了现在,现在创造了未来,可是人能够掌握的过去,只有自己已知的那部分,而面对更多的未知却无能为力,因此人所能决定的现在并不稳固,从而创造出的未来终究无法确切预测。并非完美的事物徒劳追求完美的道路,雨潇潇把这称之为命运。
正因为命运拥有着难以预料的特性,从而多数人都对它充满畏惧。为了阻止变数的发生,人们默认地采取了相同的措施,他们将多数人的行为模式记录保留下来,谓之曰“传统”,祈求以不变来对抗命运的多变。如此确实行之有效,内在与外界逐渐停滞,命运也就变得可控起来——直到变数发生。并非所有人类都畏惧命运,总有人试图突破传统,他们的努力会一丝丝重新转动命运的齿轮。围绕人类的命运,试图让其停滞或者运动起来的斗争,雨潇潇把这称之为历史。
雨潇潇自认不是遵循传统的多数派,却又不愿做突破传统的少数派,恐怕也得算是个站着穿长衫喝酒的人物。左右为难,迟疑不决,时间就这么一晃而过,雨潇潇终究败下阵来。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只是草草与对方谈了些家庭条件,雨潇潇就这么结了婚。对方名为沈如夏,两家父母算是旧相识,只是沈雨两人并未有过交集,最多只是闲聊时提到的朋友家小孩的地步。
夏雨潇潇,恰逢时节而已,他想。
从前学语文的时候,雨潇潇并未想过有一个成语能用在自己身上,叫做“相敬如宾”。婚礼办完第一天,雨潇潇与妻子回了新房,他借口自己喝了酒头晕,去了隔壁房间睡觉,这之后就顺理成章的分而治之。夫妻两人晚上隔房睡,白天各忙各的工作,直接成了合租舍友。转眼到现在,居然也有一个月了。一个月来,两人关系熟络了不少,但依旧只有夫妻之名,未有夫妻之实。他们俩是落得自在,两家老人急得不行。一个月了,咋没动静啊?
没多久,赶上农历二月十九观音生日,小夫妻俩被家里老人撺掇着去庙里烧香,雨潇潇虽然背地里行“大不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事,平日里倒很尊重长辈,连连答应下来。沈如夏生性随和,也没啥意见,两人就在当天去了当地最大的观音寺。
因为被家长千叮咛万嘱咐,两人凌晨五点就已经到了寺前。即使如此,寺里也已经有了众多的香客,燃香之胜,薄雾缭绕,灼眼刺鼻。雨潇潇熟练地掏出两副口罩,一副递给沈如夏,另一副给自己戴上。他不紧不慢地踏着寺庙大门前的阶梯,没有对周围的乞丐给出丝毫的怜悯。
“你好像常来嘛。”沈如夏看潇潇轻车熟路,便说道。
“嗯,我妈怀的第一个孩子流产了,后来怀我的时候求了观音,说要是能顺产下来年年还愿。”
“原来还有这么个故事……”
“我倒是不信什么神啊佛的,从来不是烧香才有钱,而是有钱才烧香。人们只是期许一个愿望,而它恰好实现了而已。”雨潇潇就这么在佛门阐述者自己的理念。
“我倒觉得有些事情,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沈如夏毕竟天桥下给人算过命,先不管她自己信不信,一定不能让别人觉得自己不信。
“或许吧。”雨潇潇拉起沈如夏的手,“别跟丢了。”
冬去不久的初春凌晨,空气中透着阴寒,观音寺香火旺盛,也不能阻挡分毫,但雨潇潇的手心里,一直传来柔和而细腻的温度。
烧香拜佛的任务完成之后,雨潇潇看了看表,也才八点多钟,这个点回去也没事做,又不是饭点,商议一番两人决定在寺里再逛逛。
这座观音寺在早年就是当地香火最旺的寺庙,后来因为时代缘故经历了一番损毁,整个寺几乎只剩下些许墙壁,后来有僧人发宏愿要修复寺庙,历时二十年,终于得偿,也算是有些故事。雨潇潇一路上把自己所知与沈如夏一一分享,不知不觉就踏入了一间大殿。
前脚刚进门,雨潇潇就察觉出一丝异样,观音生日,寺里人头攒动,这间殿里居然除了自己和沈如夏没有一个游客。他打量起殿内的金像,只见这菩萨左手持锡杖,右手持法印,面目平和,眉间露怜悯之色,断然不是观音菩萨的法身。雨潇潇知道侧殿里一般会供奉些其他的菩萨,但他来了这观音寺这么多次,对这个菩萨却没有印象。他抬头望向菩萨上方的金匾,上面书了六个大字——“大愿地藏菩萨”,菩萨左右两侧的对联则写着“阎浮提众,动念举心,无非是罪;波罗蜜多,因圆果满,成就不空”。
“原来是地藏菩萨?”雨潇潇心中暗道,只是往年他来参拜,并非没有见过地藏菩萨像,眼前这尊,似乎和印象中的对不上号。
或许只是记岔了吧,他没有多想,因为自己以前也从未认真关注过地藏菩萨像是什么样的。
这时,大殿的角落里传来了宽厚的声音。
“施主,此来何求?”
雨潇潇这才注意到原来殿里还有别人,他循声望去,竟是一个老僧。奇怪的是,平日里见到寺庙里的老僧人,一般地位较高,衣服穿得也相当鲜艳华丽,而这个老僧却只穿了一件土黄色的僧衣,连袈裟都没有,他又仔细端详了一番,发现僧衣上甚至还有补丁。
“阿弥陀佛。”老僧也不避讳,只是双手合十念了一句。
“求个姻缘。”鬼使神差地,雨潇潇居然说了这么个话。
都已经结婚了,还求个屁的姻缘啊!
雨潇潇偷偷望向沈如夏,生怕看到一张愠怒的脸,没想到的是,沈如夏的表情依然如旧。
“呵呵,”老僧的声音再度响起,“要知今日果,须知前日因,施主你来到此殿,皆是一个‘缘’字啊。”
雨潇潇听罢,戳了戳沈如夏,悄声跟她说:“你同行?”
沈如夏掐了一下雨潇潇的手:“听人说话。”
“施主,你与这位女施主的姻缘,要从前世说起……”
雨潇潇听完,瞪大了眼睛:“你是说我们前世姻缘未成还被下了咒,这辈子如果不能诚心相爱,最后两个人也会死?”
老僧点点头:“施主如若不信,可以伸出手来。”
雨潇潇将信将疑地把手伸了出去。
老僧取下项上的念珠,置于雨潇潇和沈如夏手上,另一手立于胸前,念起梵文来。
雨潇潇只觉得天旋地转,前世的些许片段一幕幕闪现在他眼前,数量不算多,恰好能让他理解到一定程度。
做法完毕,雨潇潇一脸紧张:“还有多久。”
老僧掐指一算:“只剩三天了。”
雨潇潇谢过老僧,拉着沈如夏就往殿外走,没过一会又火急火燎地赶了回来:“算今天吗?”
老僧摇摇头:“不算。”
潇潇再次作揖:“多谢方丈,多谢方丈。”
回到家中,两人马上开起了会议。
“你也看到了,前世?”雨潇潇问道。
“嗯。”
“怎么个法子,如果我们不能相爱的话,马上就要死了。”
“还能怎么办,那就爱呗。”
“你爱我吗?”雨潇潇人生中第一次向沈如夏提出这个问题,居然是已经结婚一个月的现在,如若有不知情的旁人在场,恐怕要以为是夫妻俩闹矛盾了。
“你觉得呢?”沈如夏反问。
“我觉得不爱。”
“那你呢,你又爱我吗?”
“我觉得不爱。”
雨潇潇又思考了一会:“我想我们两个应该都还不想马上就死掉,所以一起努力一下。”
他发言的语气就像是在做员工动员大会。
“总之先同居吧。”
“我们这不就是在同居吗?”
雨潇潇脸红了起来,声音小了很多:“我是说睡……睡在一张床上。”
沈如夏哈哈大笑。
死线战士!小学生作文!
因为太摸结果来不及排版……
然后在发表之前我看了一波果果的,只能说是超级棒棒糖了。
还是提醒一句我的剧本只是个童话故事,只是个童话故事哦。
字数约5100字
关键词 宫廷秘闻
剧本名《皇宫中的金丝雀》
出演 舒果·福克斯(饰 金丝雀)
雨潇潇(饰 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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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词:
春天是适合冒险的季节,
夏天是适合哭泣的季节,
秋天是适合离开的季节,
冬天是适合回忆的季节。
在大雪覆盖的平原上,
在温馨暖和的火炉旁,
孩子们簇拥着慈祥的婆婆,七嘴八舌地嚷着,
“讲个故事吧!”
婆婆悠悠晃着摇椅,
“今天要听什么故事?”
风儿说:“讲个远方的故事。”
雪儿说:“讲个洁白的故事。”
小火苗说:“讲个暖洋洋的故事。”
刚诞生的小雏鸟们叽叽喳喳地说:“讲个飞翔的故事。”
被大家吵醒的小鼹鼠揉揉睡眼说:“我想念我的朋友小夜莺了,当我在田里挖掘块茎的时候,她总是用她的歌声滋润我的心房。婆婆,讲个关于歌声的故事吧。”
婆婆笑着摸了摸头上的发簪,那发簪雕着琉璃,镶着玛瑙,流苏碰撞,清脆作响。
她要讲一个故事,从未有人听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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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 从西方来的鸟儿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传说中有龙栖息的国度,那里的皇帝与龙签下契约,从而获得了无尽的财富与智慧。
因此,无数的人们来到皇帝面前敬献礼物,希望能够得到皇帝的恩赐。
敬献的东西越来越多,皇帝就下令建了一个巨大的花园,将所有礼物都收入其中。
随着一代代皇帝的积累,整个帝国境内和周围的国度已经无法再敬献出新的礼物了。
这时,从西方来了一位精明的商人,他带着自己的礼物,自信满满, 觐见了皇帝。
此时的皇帝是一名女性,虽然如此,她也和历史上任何一名称职的皇帝一样能干。
商人将自己的礼物运到了大殿上,那是个巨大的钟形物体,被整个用红布覆盖。
“伟大的陛下!英武的陛下!仁慈的陛下!宽容的陛下!请允许我,一介小民斗胆向您敬献我从日落的西方为您带来的礼物——能唱出世上最美妙歌声的金丝雀!”
女帝不为所动,她知道一切词句在见到真实面前都是虚言。她微微颔首:
“掀开看看。”
红布款款落下,那钟形物体原是一个精致的鸟笼,它的每一根栏杆都用纯银打造,穹顶雕刻了精美的纹样。
但这和皇帝的花园中众多的礼物比起来,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艺术品。
因为商人的礼物并非鸟笼,而是笼中之物。
“尊敬的陛下!高贵的陛下!明智的陛下!博识的陛下!请看哪,这便是那只金丝雀了。”
商人每次都用四个不同的词语来形容女帝,希望恭维的言辞能为这场交易增加哪怕一点点的筹码。
他偷偷抬头用余光窥过去,却不能在女帝的面庞上读出一丝感情。
天子,喜怒不形于色。
女帝只是在静静观察着“金丝雀”。
这金丝雀并不是鸟,而是一个女孩。
她被关在笼中,既没有慌乱,也没有颤抖。
她身着商人为她准备的华贵服饰,就好像一名异国的公主——也许并非好像,而正是一名公主。
她的国家被战火吞噬,而自己也被囚禁沦为玩物——见了她这身装扮的人都会不禁这样想。
只是她琥珀色的眼睛坚定澄澈,没有亡国的哀愁,没有蒙尘的痛苦。
“这一定是一名公主!”
女帝的宠臣悄悄对女帝说。
在女帝开口提问之前,没有人胆敢说话,只有他拥有这样的特权,他认为他有必要向女帝提出看法。
女帝不置可否,她凝视着“金丝雀”的眼睛好一会,终于说话了。
“她显然很会唱歌。”
商人心中一喜,他准备听听女帝接下来会给他赏赐什么。
“商人。”
“天佑的陛下!至福的陛下!慧眼的陛下!贤能的陛下!”
“你为我带来了珍贵的宝物,理应得到奖赏,我将赐予你最为期盼的东西,我将赐予你黄金和白银,我将赐予你香料和美酒,我将赐予你骆驼和马匹,收下它们,商人,这是你应得的。”
“光荣的陛下!威严的陛下!正直的陛下!慷慨的陛下!”
而后,女帝向宠臣眨了眨眼睛,宠臣马上领会了她的意思。
“然而,你也犯下了三条罪过。”宠臣发话了,“其罪一,大殿之上,未经允许偷窥圣颜,是为不敬。其罪二,多以饰美之词赞美陛下,然心中所思皆为贪念,是为不忠。其罪三,买卖人口,夺人自由,是为不义。不敬不忠不义之徒,当斩。”
商人两腿发颤,双手无力,几乎要软瘫下去,他现在一口“陛下”也呼不上来了。
女帝摆摆手,便有侍卫从商人身上搜出钥匙把“金丝雀”放了出来。
商人被拉至菜市斩首,他的随从带着给商人的赏赐离去了,“金丝雀”则被留了下来,住进了皇帝的花园。
君心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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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幕 笼中的金丝雀
自打“金丝雀”住进花园已经过了三个月,女帝终于从繁忙的政务中抽出空来,前来观赏自己的珍藏。
“小巧的‘金丝雀’,现在你可以为我唱歌了。” 然而“金丝雀”只是低着头。
女帝并没有发怒,她招来负责金丝雀饮食起居的宫廷侍从问道:“这小小的人儿可曾说过话?”
侍从摇摇头:“陛下,我已经使用了我所知晓的西方任何一种语言与她交流,却都没有得到回应。”
女帝点点头,她知道这位侍从通晓世界上的一切语言,如果“金丝雀”不说话,那便是她不愿意说话。
女帝又问:“饮食如何?”
侍从答道:“陛下,按照您的吩咐,我为她准备北海的雪莲熬成的粥,南海的荔枝腌成的脯,东海的银鱼炖成的汤,西海的葡萄酿成的酒,这都完全符合一名公主的标准。”
女帝拥有真龙赐予的智慧,她稍加思索,便明白了问题所在。
“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我的花园自然已经配得上这妙人儿,可饮食却没有满足。这个世界上有的是公主,但真正会唱歌的‘金丝雀’却只有这一个。侍从,我要你去西海的更西边,去那月亮安眠的地方捞起永恒泛光的珍珠为她磨粉;我要你去东海的更东边,去那太阳升起的地方摘下转瞬即逝的花朵为她泡茶,我要你去南海的更南边,去那人鱼流泪的地方寻来透明无壳的虾蟹为她做羹;我要你去北海的更北边,去那烛龙独照的地方钻取亘古不化的臻冰为她润喉。”
侍从花了三年的时间,终于取回了女帝所要求的东西。这之后又过了三个月,女帝又一次来到自己的花园。
“美丽的‘金丝雀’,现在你可以为我唱歌了。”
然而“金丝雀”依旧低着头。
女帝还是没有发怒,她招来侍从问道:“你已经按我说的去办了吗?”
侍从叩首,回答道:“陛下,她已经用臻冰融成的水湿润了喉咙,用透明虾蟹做的羹柔顺了肠胃,用一瞬之花泡的茶浸泡了舌头,用月光之珠磨的粉洗涤了牙齿,您可以从她的面容看出我并非虚言。”
女帝端详着静默不语的“金丝雀”,侍从没有说谎。三年前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公主,而现在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居住在悠久森林中的精灵。三年前只有女帝敢断言她是真的能唱出世界上最美的歌,而现在大臣们也会这么评价了。
可是,美丽的“金丝雀”为什么还是不愿意唱歌呢?
女帝拥有真龙赐予的财富,她稍加思索,便明白了问题所在。
“佛本无尘,却要金塑其身,玉雕其体,时时拂拭。妙人儿已经具备了唱出世界上最美歌声的条件,却没有与她相称的衣物。侍从,我要你去寻访最洁白细腻的蚕丝,最心灵手巧的织娘,最珍惜罕见的染料,最别具一格的裁缝,找到这些,来为她缝制衣裳。”
侍从花了一年时间在江南寻得了蚕丝,花了一年时间在西域访得了织娘,花了一年时间在漠北求得了染料,最后请来了为女帝设计衣裳的宫廷裁缝。这之后又花了三个月,终于将“金丝雀”的演出服完成了。
女帝再一次来到了花园,她已经不似前两次那般从容,真龙给予了她智慧和财富,却没有给她永久的时光。
“你可以唱歌了。”
女帝语气中带着些疲惫,她的霞冠掩不住白发。
然而“金丝雀”还是低着头。
换上了华丽的演出服,“金丝雀”比三年前更加耀眼。三年前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精灵,而现在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天上司掌音乐的仙女。三年前聪明的大臣们会看出她能唱出世界上最美的歌声,而现在没有人会怀疑她了。
“我已经给了你这世界上最豪华的住所,最珍馐的食物,最华贵的衣物,为什么,你还是不愿意唱歌呢?为什么,你还是不愿意唱歌呢!”
女帝不愿意继续等待下去了,她已经等待了六年又九个月,她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了。
“三个月后是元宵节,我会举办盛大的庆祝晚会,如果在那一天你还是不愿意唱歌,那么我只能将你处死了。”
言毕,女帝转身离去,不作停留,她没有时间和死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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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孤独
“园中珍奇皆失艳,唯有伊人桃花面。”
书房,一名显贵装扮的男子搁下笔墨,对自己刚刚写下的东西望了一会,摇了摇头。他叹了口气,将整张宣纸揉在一起,扔进了旁边的小火炉。
“进来吧。”
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应声进入了书房。
“太子殿下。”
“都准备好了?”
“是,都备好了。”
“那好,你退下吧。”
侍卫离开书房,阖上了门。
被称作“太子殿下”的男子解下衣物,躺到了床上,却没有闭上眼睛。
约摸过了一个时辰,他忽然起身,束起披散的淡蓝色头发,快步走到书桌前。
“身栖金阁却无言,小雀本是云中仙。”
他在很早之前就知道女帝的花园中住着一只“金丝雀”,一只从不说话,从不唱歌的“金丝雀”。
他曾得空偷偷去过女帝的花园,在那让人忘返的美景里,立着一位小姑娘,她的背影单薄而痛苦,他却不敢靠近一步。
她在哭。
那是她的悲伤与孤独,不属于任何人物。
而他也有着自己的无奈与束缚。
那天终于来临了。
正月十五,华灯初上,万民同乐,阖家欢喜。
“金丝雀”的故乡并没有这样的节日,但在东方的国度过了七年,她也知道这一天到处都会张灯结彩,那是代表着喜悦与欢愉。
那么她呢,她会感受到那红灯笼里洋溢着的感情吗?
她会想起自己曾经的家吗?
没有人会知道,因为这七年里她未曾说过一句话,她所有的感情只能自己承担。
她又在坚守什么?
也许今天之后就不会再有人知道了,因为她将会在这天死去。
近了,近了。
侍从带着她,缓缓行至女帝面前。
一步,又一步。
而她绝不会开口。
人群嘈杂了起来。
偌大的舞台上,忽然飞来了众多的鸟儿,它们用各自的嗓音唱着不同的歌,独特而又协调。有百灵的,有山雀的,有飞燕的,有画眉的。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欣赏着这稀世罕见的场景。
鸟儿们合唱完毕,又一只一只进行了独唱,直到最后一只唱完,它们才又一起离去。
“陛下,百鸟已替她唱了这世上最美的歌。”
从大臣群中闪出了一人,正是此前被侍从 成为“太子”的男子。今天他身着一身朝服,在喜庆的节日之中显得极为郑重。
女帝看着他,这场别出心裁的表演确实让她的尊严得到了挽回,但“金丝雀”的命运,还要看接下来的“表演”。
“辛苦潇儿了。”
“陛下,儿臣记得小时候因为文章写得好被陛下表扬,说可以索要一件礼物当做奖励,儿臣当时心顾学习,年龄尚幼,害怕玩物丧志,并未向陛下索求。”
他跪了下来,将上身伏下,直到额头碰到地板。
“今日可否将这‘金丝雀’赐予我呢?”
一时间,鸦雀无声,连女帝的宠臣也不敢说话。
女帝用她的目光扫向四周的大臣。
“各位爱卿,你们怎么看?”
还是没有人说话。
又过了许久。
“准了。”
女帝满意了,她乘上御轿,离开了晚会现场,身后跟着文武百官。
太子这才起身,回首去看“金丝雀”。
这是他第一次与她双目对视。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有感激,有疑惑,有委屈,还有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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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幕 遥不可及的远方
“金丝雀”离开了女帝的花园,搬入了太子的府邸。虽然换了一个地方,可她依旧不愿说话,也不愿唱歌。
但太子并不在意,他还时常来到“金丝雀”身边与她聊天。说是聊天,因为“金丝雀”不愿意说话,所以只是太子的单方面倾诉罢了。
太子和她讲了这东方国度的每一个城市,讲了这个东方国度的悠久历史,讲了各位王公贵族与大臣的故事,有时也会讲起自己写的诗。
她逐渐明白,太子也是孤独的,这辉煌的金銮殿中,没有谁可以绝对信任,没有谁可以托付初心,他与自己一样,是被困在皇宫中的金丝雀,如果不去歌唱,就只能迎来死亡。
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从出生开始就在笼子里,这里就是他的家,他也一辈子无法逃离,只有永远地孤独下去。
就这样,时间又过去了三年。
太子从朝中回来,找到了“金丝雀”。
周围的仆人正在忙着收拾东西,而太子身穿的服饰也换了一套崭新的模样。
他现在不是太子,而是皇帝了。
“小巧的‘金丝雀’,你并不属于这里。我的母亲把你当做珍贵的凤凰,但你只是一只喜爱森林的金丝雀!”
皇帝这么说着,带着惋惜,不舍与失落。
“曾经的我没有能力说出这句话,但现在可以了,我要对你说——快离开吧,向往自由的小小鸟儿。”
他要趁着自己还留有同情的心,作出这项决定。如果拖下去,或许因为私心,或许因为无情,或许因为无法一人忍受孤寂,他就会将“金丝雀”永远地囚禁。
小小的鸟儿扑了上来,给了皇帝一个温暖的拥抱。
皇帝却只是在内心默念:这样就足够了,这样就足够了,这样就足够了。
他慢慢推开小鸟的双手,眼睛却不敢再注视她。
“我的小小鸟儿,你要回到人间了,答应我,你要为辛劳的农民唱歌,你要为戍边的将士唱歌,你要为垂危的老人唱歌,你要为生病的小女孩唱歌。你要把歌声传遍五湖四海,让所有人都听到这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
小鸟用力点了点头,往太子府邸的大门跑了起来,她越跑越快越跑越快,终于飞上了天空,她的双手化作了翅膀,变成了一只真正的金丝雀,飞向了皇帝遥不可及的远方。
————————————
尾声 这只是一个童话故事
“故事讲完了吗?”
“金丝雀最后飞到哪里去啦?”
“皇帝呢,他有寻找新的金丝雀吗?”
“花园里还有些其他什么宝物吗?”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问着。
“再讲一个故事吧,婆婆!”
“再讲一个吧!”
而婆婆只是浅浅笑着,琥珀色的眼睛就像两汪泉水。
“该睡觉了,孩子们。”
紧急上垒,由于主要是单人剧情以及和米哈伊尔的互动因此其他涉及角色就不响应啦。
才疏学浅,还来不及修稿,见谅。
紫薯5938
考虑到有直接复述的rp内场景描写,俺觉得该算5500字。
雨潇潇与少女隔着不长不短的距离,一前一后往回走。
从两人出门到现在,少女还未和潇潇说过话。
或许是害羞,或许是警惕,又或许是她讨厌自己?
潇潇漫无目的地胡思乱想。
他甚至还不知道少女的名字。
他并不敢问。
如非必要,潇潇绝不会主动向陌生人开口。
他害怕遭受拒绝。
***
并未前进多久,少女与潇潇便遇见了人群。站在人群前引路的,是一名红发的青年男子,他身穿一套很容易辨认的神职人员服饰,身材十分高大。
在他的身边,还跟了一只黑色的小羊羔,看上去十分乖巧。
亦或许人群才是真正的羔羊。
潇潇犹豫了一会,走过去与人群站在一起。
身旁有人三言两语的和神父交谈,神父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话,看上去似乎并不难接触。
稍加判断后,潇潇鼓起勇气问了神父一个问题。
“请问……这里是教会吗?”
没有回应。
潇潇咽了咽口水,思前想后了半天,没有再问第二遍。
人群就这样一路被神父引导着回到了小路上,再接着,走出了森林。豁然开朗的前方,有一座巨大的白色建筑,有着非常明显的西方风格,潇潇贫瘠的建筑知识不能帮助他辨认出这具体是哪一种风格,他只觉得这个建筑庄严肃穆,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地方。
“这里应该就是教堂了。”潇潇想。
神父继续引领着人们进入了这巨大的建筑。
走进去之后,潇潇看到先前这里已经有了不少人,粗略看过去,潇潇认出他们是此前顺着森林小径一路前进先行抵达的人们。
再一细看,潇潇注意到这里的人群也有着引导者,那是一名金发的美丽女性,她的身后伸展出翅膀,头上的光环散出柔和的光。
这家教会蛮会玩,又是穿戴翅膀又在头上顶LED灯。
在这名“天使”身边,还有着两位穿着女仆服饰的女性,她们一者相貌伶俐,一者相貌和蔼。潇潇来不及细看,因为她们很快就都转过了身。
在这几个人的引领下,人群通过走道一路来到了一片巨大的红色幕布前。
路上的光景潇潇在匆匆中大致观察了一下,像是剧场的后台的样子。
“这里莫非不是教会?”
“天使”转过头,对人群说道:“请过来舞台的这边吧。”
人群一片骚动。
“总感觉像是小学毕业典礼,难道咱的人生也已经毕业了吗……”
“我们要在这里表演?可是,我不会……”
“你打算跟他们进去?这里太怪了,什么神什么天使的……莫名其妙。”
潇潇不明就里。
他们在说什么?什么表演啊神啊天使啊,到底是什么情况?
一会,潇潇发现自己已经在大脑混乱的时候跟着人群不知不觉走上了舞台。
刺眼的灯光过后,潇潇至少明确了一点。
这个建筑不是教堂,而是一个巨大的剧场。
之后他的思绪便停滞了。
因为他看到了,台下成百上千的观众席上,并非人类!
恍惚中,他只听得见只言片语……
……人类。
……审判。
……爱。
以及最终的如同咒语般吟唱出的声音——
“表演吧!”
***
雨潇潇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原先居住的地方了。
他也不记得自己现在为什么和一群人聚集在广场上。
在人群中前方,依旧站着一名“天使”,潇潇辨认出这并非是此前在剧场的那位。
他的左手拖着一个大袋子,不知里面装了什么。
“被选中的人们呐,享受这来之不易的时光吧。先来看看神的恩赐。”
“天使”从袋子里摸出一个苹果,继续他的宣讲。
“在餐会开始前,我们将以两人一组为单位赠与你们礼物。为什么是两人一组?因为哪怕这一个苹果……都拥有昂贵的价值……”
餐会?
潇潇这才想起他还没吃饭。
“天使”继续他的工作,他开始念分组名单并赠予礼物。
潇潇觉得这是非常诡异的事情。
他怎么会知道我们的名字?
不过想了想从醒来到现在发生的事情,似乎也并不是非常奇怪。
潇潇,放弃了思考。
……
“下一组是诺瓦·科萨卡与舒果·福克斯。”
黑发有挑染的少年和粉色头发的少女走上前去。
他们的礼物是一对小章鱼香肠挂饰。
“原来她叫舒果·福克斯。”
雨潇潇暗暗记下,自己不是和她一组,潇潇有些可惜,毕竟现在这么多人里,只有她和自己算是有认识。
算是……吧。
“天使”继续点名分组,直到广场上还剩下两个人。
对方是一个高大的外国人。
“最后万众瞩目的幸运儿是——”
广场上明明已经没有别人,“天使”却依然这样念白,就好像——
就好像有无数双眼睛在注视着这里。
“雨潇潇与米哈伊尔·别洛夫!”
地道的俄罗斯名字。
出于历史渊源,雨潇潇对俄罗斯人有天生的好感。
对方快步走过来,伸出了手。
“你好!”
他的声音让人快活。
他比潇潇高出一个头,约摸有一米九的身高。他的手掌很大,手指却很修长。
“你好。”
他长得真好看。
潇潇看着他蓝灰色的眼睛想到。
***
“天使”递给两人一个项圈。
带绳的。
一片沉默。
“两位要去哪里?可以去野餐桌,餐厅或者游艺室,无论哪里都有提供食物。”
“朋友?”
米哈伊尔把选择权交给雨潇潇。
“游艺室吧。”
如果都有吃的,但其中一个地方有东西玩,对于潇潇来说,选择是不言而喻的。
玩游戏也是舒缓心绪的一种方式。
两人结伴往游艺室走去。
“这里是教会吗?”
潇潇问道。
“你为什么这样认为?”
“因为有人打扮的像天使一样,还说着什么神的恩赐之类的话……”
“或许吧。”
“说不定我们已经死了。”
“或许吧。”
两人沉默地走了一会,潇潇想起手上拿着的项圈。
“话说这算是怎么回事?”
他把项圈递给米哈伊尔看。
去往游艺室的路上没有路灯,不过米哈伊尔能看到金属片反射出的破碎月光。
“不知道,我家乡倒是有养狗,但这里不太像是有狗可以用的样子。”(作者按:还真有,可惜在野餐桌当野餐。)
潇潇摸了摸下巴,他想起好像一组收到的礼物是一只口球:“这该不会是用在什么奇怪的用途上……不过我想我们两个应该是用不着……吧。”
他抱持非肯定的态度。
米哈伊尔摇摇头:“不管怎么想都太奇怪了。”
“确实,”潇潇点头表示肯定,“不过倒也挺有意思,我有点想起《小王子》里的小狐狸了。”
“哦!”米哈伊尔发出感慨,“好像在小时候我妈有给我读过……那具体是讲什么来着?你看起来很有文化的样子!”
“谢谢,我知道俄罗斯人也很爱看书。狐狸爱上了小王子,所以它希望小王子能够驯服它——当然他们之间并不需要项圈这种东西。不过项圈却可以是这种爱的具象化,要说的话,就是隶属于一个人的证明吧。”
米哈伊尔显然没料到他的同伴会发表这样的言论。
“呜诶……隶属这个词,从你这样的人嘴里说出来,感觉怪怪的。”他撇了撇嘴,“我是不懂啦——而且也只有我妈会逼我看这种书那种书,我本人还是更喜欢运动。”
“随你处置啦,这种东西。”
米哈伊尔把项圈抛给潇潇。
雨潇潇想了想,把项圈塞进了衣服口袋里。
“每个人都会遇见自己的画地为牢,甚至愿意自己戴上项圈。到了那时,或许你会明白。”
***
潇潇和米哈伊尔是最后一组,当他们到达游艺室的时候,其他人已经在游艺室玩了好一会时间了。
潇潇观察了一下,乒乓球桌上摆着食品,供人任意取用。靠墙角摆着几台游戏机——但已经都有人在了,只有飞镖盘还没有人。
“我还想着能有电子游戏玩嘞。”
潇潇稍微有些失落。米哈伊尔却不以为意。
“飞镖也很好玩的,准头怎么样,要试试吗?”
潇潇对飞镖并不感冒,但也并非了无兴趣,再者米哈伊尔的俄语听着十分悦耳,他自己也不喜欢弗人意。
娱乐活动除了本身的娱乐性之外,与人的互动交流也是娱乐的一部分。
“我觉得可以,不过我还从来没玩过飞镖,你可以教我吗?”
“没问题,站在我前面我来教你投,我们身高倒是也合适。”
米哈伊尔用手在潇潇脑袋上比划着。
他的语气总是欢快又干脆,像圣彼得堡一团热烈的火。
雨潇潇盯着他柔软的棕黄色头发,心里想着肉松蛋糕。
毛茸茸毛茸茸的。
“两腿分开与肩同宽,保持平衡,深呼吸——”米哈伊尔摆弄着雨潇潇的姿势,“你有讨厌的人吗?可以想象他的蠢脸就在你面前。”
可惜和平主义者雨潇潇还没有什么讨厌到要用飞镖刺杀的人。
“那么我把他想象成美国总统好了。”
“美国总统……?这可真是,没想到,同志……”
米哈伊尔咧嘴笑了笑,潇潇无法判断出自己的小幽默是让他会心一笑了,亦或只是他的客套。
雨潇潇凝神静气,掷出一标。
一环。
“好消息是我把它扔在了标靶上而不是谁的脸上。”
潇潇语气带着无奈,这并非他的长处。
“虽然是在标靶上,但……”米哈伊尔伸出手试图摘下潇潇的眼镜,“是因为这个?”
雨潇潇倒也不拦着,任他把眼镜摘下来再回答道。
“但这样的话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我甚至看不见标靶在哪。”
“我知道——我知道——果然是有点视力的问题……”米哈伊尔把眼镜还给潇潇。
“不是有点。”
潇潇内心小声吐槽。
“你刚才还说要打电子游戏来着?少玩点吧,”他突然一把勾住潇潇的肩膀,“你可以陪我去森林转转,我们一起,冬泳!”
他说冬泳这个词的时候就像他拍打潇潇的背部一样用力,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
雨潇潇是精致旱鸭子。
“还是不了。我实在是不会游泳,这大概是我人生中最难学的东西之一——”潇潇顿了顿,“话说该你了,让我看看你飞镖的准头。”他不动声色地戴上眼镜。
米哈伊尔从篮子里拾起一只飞镖,摆好架势,用力地投了出去。
飞镖直直地扎进了标靶,标靶被震地跳了跳。
“八环!”米哈伊尔似乎对结果颇为满意,“……毕竟平时也会用刀飞苹果,这个,不算什么。”
“不过,”他推了推雨潇潇的眼镜,“飞镖看来是玩不好了,你想试试别的?”
雨潇潇没有拒绝这种有些过分亲昵的举动,他向来如此。
“别告诉我是电子游戏。”
潇潇是想玩电子游戏,但游戏机上装载的是拳皇。
他不会打拳皇。
小时候在游戏厅,他无数次在别人身后看着他们操控着角色潇洒格斗的样子,也从未想过自己上去玩一把。
于是他把目光锁在了另一个地方。
抓娃娃机。
娃娃机里的娃娃并非市场上常见的那些,因此异常吸引人的注目,游艺室多半的人都聚在那里,想玩或许还要排队。
可若是再除开这个,似乎就只剩下打地鼠了。
“这个好像很好玩哦,要不要试试”潇潇指向抓娃娃机。
“……小玩偶?如果你想的话就试试……希望这个摇杆不要像靶子一样脆……”
米哈伊尔话音未落,原本明亮的房间突然陷入了黑暗。夹娃娃机诡谲的白光从房间角落里渗透进你们的视野,跳舞机和格斗游戏机在雪花屏幕中来回闪跳,因为鼓掌而卡壳的背景音乐变得鼓噪不安,打地鼠机器则不停地有肥胖的小人从“地洞中”来回跳跃。
而在格斗游戏机的屏幕上,排名第一的“DAAAAAARKNESS”字样来回闪烁着……(作者按:想了半天,决定照抄。)
一片漆黑的状况下,雨潇潇只是悄悄抓住了米哈伊尔的手。
肉眼逐渐适应黑暗的半分钟里,一片寂静,没有人发出声音,所有人都在试图弄清楚发生了什么。
米哈伊尔最先发现了异常。
在场中,多出了一个人。
“你看到了吗?!刚刚的……”
他用力扯了扯潇潇,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
潇潇也看了过去,那才不是多出了一个人。
那不是人。
它的上半身生长着过多的肢体,乃至于看上去像是一棵树,可即便在黑暗中看不真切,潇潇也能确信那分明是人类的手腕。更加令人疯狂的是,潇潇用余光瞥见在其他地方也有着类似的生物,他们看上去就像用破碎的尸体随意拼接而成的,扭曲,恶心,让人憎恶。这绝对不会是自然的造物,绝对不是。
尽管下午已经在剧场见过了众多非人,但潇潇并未近距离接触过相貌如此邪恶的存在。在短暂的陷入空白之后,潇潇的大脑才收到了恐惧如暴雨般敲打而来的信息,他抑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本能地发出叫喊。
而后很快就被一只手掌捂住了嘴巴。
是咸的。
“别叫了!”
米哈伊尔紧紧捂住潇潇的嘴巴,在他耳边快速有力地低语。
潇潇的后脑勺靠着米哈伊尔的胸口,感受到他的心脏在急速地跳动,这反而让他冷静了下来。
他用手轻轻拍了拍米哈伊尔的手,示意自己已经清醒。
向后退了两步,他开始观察屋内的状况。
人群也从最初的惊讶中缓了过来,有些人开始窃窃私语。
“它是在找什么吗?”
“这东西难道看不见我们?”
有胆大的人竟走上前去打招呼,但马上被同伴拉了回去。
可是无论是之前潇潇的失声大喊,还是别人的其他举动,这些怪异的生物都不为所动,它似乎有自己的目的一般,在屋中缓慢巡游。
恢复了状况的潇潇顺着自己的第一反应用能让大家听见的声音小声说道:“总之女士们都先离远一点!”
尽管刚刚失态最严重的就是自己,但现在不是考虑这种事情的时候。
正在这时,屋内某处传来了一个奇怪的声响。
那并非是地球上任何一种生物所能发出的声音,这声音尖锐而又破裂,如果此时有人类的好友,狗在场的话,一定会对着声源发出狂吠。尤其是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声响让人匪夷所思。
雨潇潇觉得这听上去像是橡皮鸭被人捏紧又突然松开的声音。
不知为何,这声音却如同钟声一般,奇怪的生物在这之后就离开了游艺室。
又过了几秒,室内恢复了电力,光线再次洒在房间里,驱赶了压抑,恐惧与黑暗。
“武见先生……”
“啊,试试他有没有听力而已……”
人群中传来低语。
看来暂时安全了,潇潇缓过劲来,差点倒下去,他还没吃东西。
“你没事吧?”米哈伊尔稍有担心。
“我没事,我觉得我们得去看看其他房间,他们会不会遇到和我们一样的情况?”
雨潇潇第一时间还是担心大家,他说着便向门口走去。
米哈伊尔皱了皱眉,拉住了潇潇的肩膀。
“……你可以,先把你的小玩偶抓了再去确认别人。”
他不由分说地把潇潇往抓娃娃机的方向推过去。
“你也看到了我们并没有遭受危险,所以说不用那么着急!~”
“喂,喂~”潇潇没法和这个高大的男人比力气,就这样半推半就地被送到了抓娃娃机前面。由于刚刚的突发事件,大家终止了之前的行动,雨潇潇就变成了排在最前的人。虽然刚才的景象过于诡异,但众人却没有做出过大的反应,在这样的氛围下,潇潇觉得自己只是反应过激了,“好吧,那我就玩一下,只玩一下。”
“好好抓,抓到了你可以送给我弟弟,或者我抢过来也可以。”
米哈伊尔交叉着双臂,半正经半开玩笑地讲道。
众所周知,抓娃娃机虽然有着所谓的技巧,但大部分情况下和钓鱼没有太大区别,一切全凭娃娃的意愿。只有当它回应了你的内心时,才会从娃娃机里蹦出来,来到你的手上。作为一名游○王玩家,雨潇潇对此深信不疑。
这一次,就仿佛是真的回应了米哈伊尔的要求一般,一只小龙玩偶出现了。
“搞定了。”因为一次就抓到了小龙玩偶所以内心十分得意的雨潇潇装作波澜不惊的样子一脸平静地把小龙玩偶塞给了米哈伊尔。
“你玩这个很有一套嘛……”米哈伊尔看向雨潇潇,稍稍瞪大了眼睛。
“一般啦,一般。”雨潇潇还是忍不住露出笑容,如果自己是匹诺曹,他觉得自己的鼻子这时候已经戳破了房间的天花板。
“……还挺可爱的……给它戴上这个!”米哈伊尔顺手从雨潇潇那里摘下眼镜给小龙戴上。
雨潇潇已经习惯了米哈伊尔的捉弄,他毫不介意地一起跟着开玩笑:“草,他现在看上去像一只博学的龙了。”
米哈伊尔耸耸肩,似乎因为没能见到潇潇慌张的表情而有些失望:“……而且我敢说它扔飞镖的准头也比你好。”
“确实,”雨潇潇苦笑道,“我实在不擅长那种东西。”
“这个,真的给我了?”米哈伊尔迟疑着,又一次确认,“没关系吗,毕竟是你努力赢来的……”
雨潇潇摇摇头:“这条小龙不是给你,是送给你弟弟的。这不是你说的吗?”
“哦!”米哈伊尔笑了,“……他肯定会喜欢的,在那之前我帮他保管,我会把这个送给他的,如果能从这里回去……”他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小龙。
“是啊,如果能从这里回去的话。”
***
星月阑珊下,人群三两结群离开了游艺室。
字数2989,悲!!!
*含有少量可能令人不适的血腥描写。
张天佑确实是一个很漂亮的人。
这样的人要去做演员,也是理所应当的。那一张脸上五官精致,眉毛锋利浓重,天然神情肃穆,正适合做主角。
这是左夺对他的第一印象。左夺面试时莫名郑重,四五个面试官一齐盯着他打量。张天佑坐在对面桌台的边角,气质出众。面试官和他介绍:“这位是天佑先生,是……”
左夺赔笑:“大明星。一看就知道。”
张天佑也哼了一声:“承你吉言。”
左夺的养女曾被星探发掘,结果短暂的演艺生涯和公司闹出许多不快。但女儿颇有些天赋,也有兴趣,左夺索性去做了经纪人培训,预备之后自己经手各种通告,也好安排。
女儿去世之后一年,他被朋友拉出来工作,称是亲戚的儿子准备进军演艺圈,需要个经纪人,名挂在亲戚公司下面,保证稳定,待遇丰厚,五险一金。
他一开始推脱:“我没多少经验。”
朋友拍拍他,说:“他们就要没经验的。”
莫名其妙,但也再找不到理由拒绝。先做一套测试题,几天后,左夺如约来到面试地点——一栋很漂亮的大楼,某个耳熟能详的公司,这个城市最贵的一片cbd。
左夺漠然地想:对方走这条路或许本就顺利得不需要他做什么。
之后的一切好像也证实他的猜测。面试官人数虽众,看起来也都是一副精英面孔,却净是问他一些简历上都写明了的问题,他如实作答,只像走个过场。问够了十分钟,几个人便都看向张天佑。
张天佑面无表情,指了他一下,徐徐比了一个“ok”的手势。
面试官们却好像有些惊讶地回头,最中间座位的人说:“恭喜你!左先生。你被录用了。你近期忙吗,什么时候可以入职呢?”
左夺没有抱任何期望,此刻也有些惊讶,喃喃道:“随时?”
张天佑也站起来:“那现在跟我去取车。”
张天佑已经出门了,他慌忙地站起来跟着。面试官没有阻拦,在后面远远地说:“办手续的时间我们之后和您电话联系!”
他小跑着艰难才追上大步流星的张天佑,张天佑没有回头,说:“忘了问了。”
左夺心中一惊:“什么?”
“手动档自动挡都会开吗?”
左夺点头:“都学过。”
站在电梯里,左夺终于忍不住问:“这就结束了?”
张天佑抱着手:“啊。”
“我还以为会很长。”
“之前是的。”
电梯门开了,到地下车库。张天佑走出去,左夺站在他身后:“之前来过很多人?”
张天佑回头看着他,脸上不太高兴:“很多,出乎你的意料。”
左夺也走出去:“我没有那个意思。”
“你觉得草率。”
“我只是觉得自己并不特别。”
张天佑首次主动停下脚步,以半带揶揄的目光打量他。
他走近了,几乎贴着左夺的面孔,却对着那双眼睛里的倒影整理起头发来。左夺觉得不自在,又不好活动,只好僵直地站着。
张天佑理完头发,后退一步,很得意地笑:“你喜欢我。”
左夺闭上眼睛:“我们今天第一次见面。”
“所以你确实特别。”张天佑耸耸肩。“随你怎么说。”
听见解锁的响声,张天佑站在一辆看上去很贵的黑色车旁,把钥匙扔给他:“有导航,熟悉一下到我家的路。”
左夺轻微地笑:“这也是面试的一部分?”
“是工作。”
左夺没在问开车的事,不过他还是握住钥匙。张天佑坐副驾驶:“我看路,开慢点。安全第一。”
左夺发动汽车,现在天气冷,要先温一下发动机。两个人坐在车上,左夺又问:“这是你的标准?我指喜欢你。”
他迟疑了一下:“不是说我承认了。”
“是我的标准。”
“听起来极具个人感情色彩。”
张天佑冷笑了一声:“我不是意气用事的傻子。不理解我的魅力,我不信能做好工作。”
他抬下巴指着左夺:“你该看看你的眼神。”
左夺盯着后视镜看,并未觉得有何不同。女儿死后,他辞了工作,离群索居一年。前几天接到面试消息,才打理一下外表,只是黑眼圈及苍白的脸色一时很难修复。
他本来也不算容貌出众,看上去更是憔悴。
张天佑看他发呆,打了个响指,说:“看我。”
左夺看过来,张天佑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面随身镜举在眉心,又说:“看你。”
左夺看到一双非常湿润的眼睛。
他抬手把镜子合上,说:“好吧,你说得对。我们走吧。”
张天佑又很得意地笑。左夺开着车找车库出口,随口问:“你多大了?”
“二十一岁。”张天佑敲敲额头。“马上二十一岁。”
小孩,左夺心里想。
车开上大路,安全驾驶,要走大概二十分钟。张天佑好像觉得无聊,又闲聊起来:“当然,也不全是因为你喜欢我。你的试题答得很好。能看出你是个很聪明的人。
“有人写想把我打造成多栖影星,然后附图是刘O华。认真的吗?”
张天佑笑出来,左夺也跟着笑。路经红灯,他突然解开安全带,整个人伏在张天佑腿上。
“门没关严。”他说。
张天佑不动。等左夺起来了,他挑着眉毛看向指示灯:“没看出来。”
左夺又发动车,他说:“是吗,那是我弄错了。”
他直视着前方,语气很温和:“您身上真好闻。”
张天佑抱着手,皱着眉头点评:“老套且拙劣。”
左夺垂下眼睛:“我说的是实话。这香味很少见。”
他噤声了,没有说出下半句。
如此甜美的、肉的香气。
左夺会永远怀念血的味道。
回过神来,他已经站在鲜血淋漓的尸体前。
那是一副很娇小的、瘦弱的身体。他拿衣服抹了抹眼镜,四周光陆流离,像要通过装满水的瓶子去审视这个世界。
这是我的女儿。他茫然地想着。
养女本来就有遗传病,拖到最后,治无可治,左夺把她接回家里,最后过一段舒服日子。
他这天早上起来,女儿已经死了。
这是个很慢长的过程,像以一块奶酪做绳索,解救一个坠崖的人。随着时间流逝,这绳索扯得越长也越细。左夺抓着一头,还是要假装这一切并没有发生。
他有点麻木,想起外面的桌子上还放着他取出来温着的蛋糕。最后几天,女儿已经不能进食,他还是每天要购买一块。
他很模糊地想:今天这块又要我来吃了。
他其实并不喜欢蛋糕。
再回过神来,女儿的内脏已经所剩无几。
他像切蛋糕一般很规整地划开了女儿的腹腔。里面陈列着很小巧的内脏,几天只有饮水,肠道及胃里都很干净。许多器官都暗沉沉的,泛着不健康的、衰竭了的颜色。
他嘴里弥漫着血的甜味及内脏微微腐败散发的苦味。
他坐在血泊里,掉起眼泪来。
他把女儿的腹腔合拢,仔细清洗,重新套上她最喜欢的衣服。殡仪馆的人尊重他的意思,没有多动,连着衣服一起火化。
没人发现他的恶行,这是一件很寂寞的事。
突然,张天佑弹了一下左夺的脑门:“开过了!“
左夺如梦初醒,导航已经结束,他挑一个头,绕回到小区正门。这一带地价很贵,都是新建的房子,四周稀稀落落有一些卖场,价格昂贵,品牌高端,不知该说是繁华还是僻静。
他将车开进车库,车位位置很好找,离出口也近。停好车,左夺拿出钥匙,张天佑说:“你收着吧。”
他跟着张天佑去电梯。电梯停在很高的层,总也不下来。张天佑嘴里哈出白气,缩着肩膀:“等会我换件衣服,我们去吃饭,我请。毕竟以后就是工作伙伴了。”
左夺把自己的手套给他,暴露出伤痕累累的手,他把它们藏在身后。
张天佑并没太注意,他戴上手套,站得稍微挺直了一些:“你能吃辣吗?”
左夺摩挲着双手,上面都是他的齿痕。他依旧很温和地笑:“我很喜欢。”
张天佑很满意地点头:“那好!我喜欢川菜。”
他又说:“感觉你性格软得很,不会是骗我吧?要是会不舒服,也要告诉我。”
他拍了拍左夺:“合作坦诚第一。”
黑色喜剧。
一年前,左夺带着女儿骨灰去海边,一路走一路撒。撒完了,他去路边的小摊子吃东西,加了很多辣椒。
一般食物,他大多觉得食之无味,有辣味反倒比较好入口。
他一边吃一边想:仁香最不能吃辣了。
他接着想:我要是吃了她的舌头,我会不会也吃不了辣了?
多吸引人的一句话!举一反三,他吃完后回到旅馆静静坐着,等待身体的任何部分来响应自己的想法。
好像她会伴随他活着。
他……
左夺闭上眼睛。他很遗憾地说:“可我们都知道,我是一个诚实的人。”
fin.
初次探索篇,标题意义不明。
紫薯2263。
意识消散的速度如此迅速,以至于雨潇潇还未来得及思索“草,我要死了”就陷入了黑暗之中。
醒来之后的雨潇潇对此作了一番反思,认为这是惯性思维的危害,显然被车撞和死亡并不是完全挂钩的,事实上也有被车撞了之后安然无恙的案例发生。
虽然但是,被车撞了之后会被传送到某个陌生的屋子里,这也并非符合常理的。
正常来说,如果被车撞了没有死,一般醒来不都该在医院吗?
雨潇潇环顾四周,以他并不丰富的人生经验,他判断这里并不是医院。
不会有医院会在病房准备火炉吧。
把快不行的病人直接丢进火炉当燃料之类的。
在面对未知状况的时候,雨潇潇脑海里经常冒出这样的玩笑,用以缓解内心的慌张。
他是一直生活于常理之中的人,即使爱好志怪幻想,但从未相信过那些是真实的。
当前的状况让他无所适从。
屋内整齐摆放着的生活用品说明这是有人打理来供人居住的,在本应有人的地方却没有人,这更让雨潇潇内心增添了一丝不安。
并非没有人。
房间是用一张帘幕隔开的,此时传来的对面的脚步声。
潇潇吓得屏住了呼吸。
脚步声一路往门口走去,逐渐离开了帘幕的遮蔽范围,脚步声的主人现身了。
是有着一头粉红色头发的小巧女生。
她穿着白色卫衣,兜帽遮住了面庞,潇潇只是通过走路姿势与垂下的长发来判断那是个女孩子。
“她是这个屋子的主人吗?”潇潇想。
眼下她正打算出门的样子。
“请问!”潇潇出声问道。
对方停下了脚步,似乎也愣了一下。
“是你救了我吗?”
对方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指指向了门外作为回答,随后就一步跨出了屋外。
出门就能找到原因的意思吗?
潇潇这么想着,也跟着出了门。
“嘎吱。”
脚下的声响让潇潇吃了一惊,居然是雪。
潇潇记得自己醒过来之前的地方还是夏天。
我已经睡了好几个月了?
潇潇感到疑惑。
环顾四周,他发现自己刚才呆的屋子并不是唯一一间,周围有许多类似的木屋,三三两两形成了聚落。看来像一个村庄。
他站在远处窥探了一下其他木屋的构造,和自己住的完全一致,与其说这是村庄,不如说是个乡村风格的大型旅馆。
视野尽头是一片森林,哪里都是。
思索期间,潇潇看到小个子女生已经走出去很远,于是他也加紧了脚步。
前行了没多久,雨潇潇发现了这里还有其他人的存在。
他大致数了数,估摸有三四十人,这让他松了口气。
不过他仍然保持着和别人的距离,尽量保持自己低调,也不和别人主动交谈,只是静静观察着。
有活跃开朗的人已经开始做着自我介绍,有人在询问这里是哪里,甚至还有人在这里碰到了熟人。
看来所有人都摸不清楚现在是啥情况。
过了一会,有闲不住脚的人提议到视野所及的一间洋房去看看,一部分人同意了,还有一部分人选择在原地留下来堆雪人,真是优哉游哉。
潇潇原本打算跟着一起去洋房看看,但他注意到之前和自己在一个房间的小个子女生正慢慢往森林走去。
出于担心与好奇,潇潇边咀嚼着现有收集到的讯息边跟了上去。
周围的人们从相貌就能看出来自不同地方,口音也是,但神奇的是不管他们说了怎样的语言,雨潇潇却发现自己全都能理解。
雨潇潇认为这样的情况有三种。
一,雨潇潇在做梦。
二,雨潇潇被车撞了之后穿越到了二次元。
三,雨潇潇死了,或许灵魂之间的交流没有语言隔阂。
按常理,第一种情况是最有可能的,但现状并不匹配。
如果说这是梦境,雨潇潇应当想要什么就会出现什么,但这并没有发生。
而第二种怎么想也太过于异想天开。
第三种呢?雨潇潇不敢下判断。
并非是无法接受自己的死亡,而是不敢确信,真的有死亡之后的世界吗?
灵魂不过是意识,意识在肉体的毁灭之后便会随之消散。
一直以来他都是这么认知的,而这认知现在遭受了动摇。
可若说自己已经死了,室外空气中包含的植物气息也过于真实了。
雨潇潇又推敲了一会,觉得还有第四种可能。
即自己已经死了,却又被某种神秘力量复活了。
按照这种发展,他们等会应该能找到一个黑球,被要求和其他人一起穿上黑胶衣服去和外星人作战。
恰在这时,去洋房探索的一些人回来了,他们似乎也注意到了穿着白色卫衣的小个子女生,亦或只是单纯想要探索,有人喊道,“我们去森林看看吧!”
森林与平地的接壤处有一条相对较宽的小道,大家纷纷选择沿着这条路前进。
小路上有着各类动物的脚印,以及……人类的鞋印。
如果不是有人在这之前已经探索过了森林,说明这个地方除了摸不清状况的一群人,还有其他原住民居住。
当雨潇潇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他觉得这似乎是无用信息,毕竟房子都有了怎么可能没有人。
然而这其中其实是有一个逻辑断层的,有房子的地方不一定有人,人类可能很久之前就离开也说不定。
不过现在这也无关紧要了。
潇潇继续观察着地面,他看出那里除了人和动物留下的痕迹,还有一种非自然的拖拽痕迹,这让潇潇原本消失的不安又冒了出来。
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潇潇甚至不敢说那一定是生物。
他抬起头,又看到之前的小个子女生离开小路往森林深处去了。
做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潇潇继续带着担忧尾随了上去,并在沿路折下树枝留作记号。
在未知的地方作出远离人群的举动是要冒风险的,何况这还是不知会有什么东西出没的森林,再者说,原本现在的状况就已经很奇怪了。
胡思乱想着,潇潇一路跟随。
小个子女生也没有回头,仿佛不知道潇潇跟在身后一样。
不知走了多久,渐渐听不到人群的嘈杂声,潇潇的裤子与外衣上已经挂了不少不知名植物的枝条与种子,那名女生也一样。
但她似乎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又继续前行了一会,一路上也没有遇到什么动物,只是周围越来越发寂静。
潇潇觉得不能再继续前进了。
“喂!”
他大声冲前面的白卫衣喊道。
“回去罢!”
他有些怀疑那女生会不会听他的劝告。
让人惊喜地,她回头了。
女孩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嵌在白皙的皮肤上,她浅浅笑着,算是对潇潇的回应。
天空渐渐蒙上了灰色。
紫薯1309
雨潇潇不姓雨,也不叫潇潇。
雨潇潇只是他给自己起的名字而已。
“故人惜别石板桥,君心难忘赠步摇。眉锁浓愁不见泪,风萧萧也雨潇潇。”
他从自己写的诗里取了自己的名字。
雨潇潇认为自己是个浪漫主义的人,或者说他希望自己是个浪漫主义的人。
因为他自己的人生选择,只能以乏味两个字来形容。
重点小学,重点初中,重点高中,再是一个叫得出名字的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建筑工程师。
他的人生就像一只蚂蚁,一切只是遵循蚁后的命令。
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不需要有自己的想法,只要按部就班地前进就行了。
倘若挣扎,名为爱的蛛网就会越捆越紧,勒住面庞,手心,大腿,屁股。
身体上的痛苦可以很快忘却,内心的痛苦却会一直徘徊。
他想要逃,一直在逃,却永远逃不掉。
直到有一天,他不再想要逃了。
雨潇潇发现小时候的自己由于思想与阅历的限制,并没有彻底地思考过这一困境,一味地逃跑,却从来没有面对它。
现在,他总算可以正视这一问题了——原生家庭的苦难。
雨潇潇的外公出生于一个地主家庭,从小锦衣玉食,上的私塾,在当时已算是一个文化人。然而变故突生——尽管那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伟大的解放——外公家中拥有的一切,转瞬烟消云散。生活的巨大落差,会让一个人的性格变得乖戾,而他的妻子,也就是雨潇潇的外婆,更是加剧了这一状况。她反复不断地训斥外公无能,抱怨自己为何加入了这样的家庭。潇潇的妈妈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出生了。于是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每天都要在自己父母无止境的争吵下生活,直到弟弟出生了。外公外婆为了照顾他们的宝贝儿子,就把妈妈送到了妈妈的奶奶家生活。而潇潇的妈妈在向潇潇讲述自己这段回忆时形容和外太婆在一起的日子是“小时候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重男轻女的外公外婆为了省钱给弟弟读书,在妈妈上学到小学毕业便要她辍了学。才十四岁,妈妈就开始出去打工了。吃过怎样的苦,受过怎样的累,遭过怎样的罪,潇潇不得而知,潇潇只知道从那时起,妈妈就暗下决心,永远不要让自己的孩子遭受这样的苦难。
这却是潇潇另一种苦难的开端。
潇潇知道自己的妈妈是一个坚强,勤劳,美丽的女性。可同时,她也是一个严厉,刁蛮,不近人情的母亲。
尖叫,呵斥,责骂,否定,巴掌,棍棒。
潇潇对于童年的记忆里甚至没有一句真心的表扬,或许是因为痛苦太多,将那些少有的温暖悉数淹没。
潇潇知道妈妈希望他不要重蹈自己童年的覆辙,但妈妈不知道这已经让潇潇卷入了另一苦难的旋涡。
时至如今,已经工作的潇潇即使不再和妈妈共同生活,还时常会在梦里梦到自己被训斥的场景,醒来时满心酸楚,想哭却流不出眼泪,只好默默苦笑,“怎么又是这个梦”。
这种苦难是一种毒液,它会蔓延一个人的全身,持续人的一生,乃至于下一代。
潇潇决定战胜它。
战胜痛苦需要耐心与时间,也需要爱与原谅。
在潇潇还小的时候,他还不懂原谅。
那时和妈妈吵完架,妈妈总是泪流满面,潇潇很不解,委屈的明明是我才对。
现在想来,也许妈妈内心还是那个被包围在外公外婆的争吵声中的小女孩,当生活中的状况失去了控制,她就会回到那个残破,贫苦,充满悲伤的家。
她哭得很伤心,就像很多年前她躲在房间的角落里。
原来并不只是潇潇一个人无法逃离。
自那时起,潇潇想要成为一个温柔的人。
他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许多人,遭受着类似相同的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