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30字
- 来不及我先发一半
- 我也不想这么gay的
- 错字请当做没看见
混乱的秩序,嘈杂的人声,人们都跟着说着“相信自己”的导游走向了地狱深处,最后红色头发的导游抱着红色头发的明星说:“我在海底等你们。”看起来不像是自杀,却怎么看都是疯了,但即使不疯,这艘价值六十五万美金的豪华游轮,也会在今天沉入海底,就像是现代的泰坦尼克号,不同的是没有救生艇,没有组织救援的人,只有疯狂的导游和即将沉入海底的一船无辜或者不无辜的人。
相信,不过是背叛也不要有所怨言,都是戏言。
算了,反正跳也是沉入海底,不跳也迟早要沉入海底,直觉告诉莱斯,不是导游疯了,就是海底有着什么,眼前的情况他除了赌后者,倒也没有的选择了。
“那么老师,跟我一起下地狱吧。”
站在船尾,莱斯看向身旁那个多管闲事救了他,并教了他电脑知识的男人,要说的话飞鸟也不算是好人,也并非恶人,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但是这样的人,一定会被自己拉着下地狱的,因为天堂什么的,莱斯知道自己是肯定去不了的,只有一个人去死的话,不是太孤单了吗?
飞鸟一瞬间恍了神,看着莱斯看似自暴自弃又非常认真地“提议”,似乎思绪飘去了很久以前,但又很快恢复过来,目光温柔地看向自己引以为傲的学生。
“好啊。”
他这么回应道。
在因为即将沉没而混乱的船上,没有人注意一对师生就想着步着疯狂导游的后尘,互相簇拥着,一同跳入了深不可测的大海中。
冰冷的海水包裹住身体,比想象中的还要冰冷,因为肺部逐渐减少而呼吸不过来,逐渐失去了意识,朦胧中看着已经昏厥的老师,努力抱紧了他,莱斯不知道回答他“好啊”的老师是真的相信他,还是自暴自弃回应了学生的任性,莱斯此时已经没有力气了,可能他们真的要死在这片深海,眼前的一切已经都被黑暗吞噬,唯独不肯放开抱紧老师的手。
不想死,也不想变得一个人,所以……
一起坠入海底,诅咒这倒霉的人生,并祈祷着我们都活下来吧,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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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布莱奥是出生在美国一个偏远小城镇贫民窟里妓女的孩子,在妓女行业经常会生出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的人,带着孩子也不好接客,理所当然这种小孩所受到的待遇也不会很好,他们甚至可能都不会有户口。
莱斯的母亲对他还算是好的,至少不会把他扔到大街上,或者关到小黑屋里,但莱斯的母亲也不算是有钱人,为了生计同样也会克扣给他的食物,如果哭着祈求还会被挨打,在对莱斯拳打脚踢的时候还说着“为什么会把你生下来”一类的话,莱斯甚至不觉得自己是可怜的,觉得世界就是如此,心已经麻木,身体上的疼痛,忍一忍就好了。
后来他和贫民窟同样的孩子们,一起偷窃或者进行诈骗,莱斯靠着他的小聪明,能简单地偷窃到别人的信息,然后靠着这种本事在孩子堆里占了一席之地。他们领头的是一个叫做汤姆的孩子,是个黑人,贫民区比起美国人也有很多黑人,即使黑人受到一些歧视,他们很能干,或者很能打架也是事实。
汤姆对每一个他们队伍的孩子都很好,会把好不容易得到的干面包分给每个人,当然会有多劳多得的潜规则在,如果是队伍中的弱肉强食,他也不会用心去管每一件事,毕竟要活下来都很困难了,能带起让每个孩子都保持最低生存水平的队伍,已经很了不起了,这里的大人很少有人会管孩子们是死是活,都是活着就活着,死了也少一个吃饭的嘴的态度,所以孩子们对汤姆的管理方式都是默认接受的。
莱斯讨厌晚上,在夜晚母亲总是会带不同的男人回来,如果他们看到莱斯,运气好的会给他点钱轰他出去买烟买酒,顺道给他些小费,运气不好的就会打莱斯,母亲从不会干涉这些事,只是在可能打死的时候劝上一句,让人还记得她是个母亲,莱斯不会感谢她,但同样也没有恨过她,因为他不曾知道母子之间其他的相处方式。
久而久之,莱斯就会时不时的跑到汤姆他们的“基地”躲上一晚,到凌晨才回家,下午母亲带新的男人回家之前,又跑了出去。
莱斯以为之后他也会这样过活,直到成年之后自己能独立出去为止。
但是某天早上,莱斯回到家的时候,平时此时在呼呼大睡的母亲却不在家,家里值钱的东西也都没有了,让他以为家里遭遇了窃贼,这时候莱斯感觉到身后有一个黑影靠近自己,那个人粗暴的抓住了莱斯的手,是这一片有名混混的马仔,虽然莱斯已经是十四五岁的孩子了,却因为营养不良长的很瘦小,像是十二三岁一样,自然抵抗不过成年男人的力气。
“臭小子,老实点!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的货物了!要怪就怪因为欠我们钱把你卖掉的那个婊子吧!”
男人说的这句话,让莱斯终于理解到了事实——他被自己的母亲抛弃,并卖掉用来还债了,在这里也算是常见的事情,所以作为卖掉的一方,要么认命,要么就只能想办法逃命。莱斯自然不想认命的,谁知道会被卖到哪里,他有本事自己养活自己,凭什么认命。
莱斯猛的咬紧牙关换,抬脚就给了男人下半部重要的部分来了一脚,然后猛的撞开他拼命往外逃,混混大喊之后终于反应过来莱斯要逃跑,喊了几句,旁边等着的两个男人便向逃跑的莱斯追了过来,但在小巷子里两个大男人的速度自然比不过身手敏捷的莱斯。
只要跑到大路上,混到人群里,那帮混混暂时就不会明目张胆的抓他了,但就在即将看到胜利的曙光的时候,莱斯猛地撞到了一个人,因为速度很快,两个人都被撞倒在地。
“Demned!”
不自觉的骂出了口,定神看向身后,追来的人已经快到了,很明显对方也理解了莱斯的想法,想在引起别人注意前抓住他,莱斯啧了一声看向眼前的男人,像是个旅客,暗自抱怨如果不是这个人碍事,自己就能钻进人群中逃跑了,不过对他这样的人只要装个可怜就能得到一定的帮助,眼看着就要被抓住,莱斯也没有时间多想了,仿佛拼命的抓住了那位游客的衣角求助。
“先生,拜托救救我。”
莱斯倒是没真的这个萍水相逢的男人真能帮助他解决什么问题,只要拖延时间就够了,没想到那个游客当即拉着莱斯就跑出了小巷,然后两个人一起进了附近的一家服装店。
古川飞鸟在大学放假期间,闲的没事干,就独自来美国旅了个游,他家还算蛮有钱的,对飞鸟来说,来美国旅游就是办个签证的事,他没请导游,毕竟导游带的大众性的旅游景点对飞鸟没有任何吸引力,倒是他想知道美国的信息技术具体到了什么样的先进程度。
当然他可没有上来就想黑个电脑什么的,那种没头没脑没钱赚的事情,飞鸟肯定不会去做。
今天他突然很想随便走走,走着走着就走进了一个小巷,然后被撞了个满怀,撞他的人就是莱斯,此时他看起来是个十二三岁,红发,瘦小的男孩子,就在他还不明所以,打算批评这个小鬼走路不看路的时候,对方突然拽着自己的衣服说救救他。
飞鸟抬起眼看了一眼这个小鬼的身后,倒是很快理解了现在的状况,有两个五大三粗面相凶恶的男人追着一个小孩子跑,小孩子还在求救,就算什么都不知道,也能明白现在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于是他起身就拽着那个小鬼的手,离开了这条小路。两个人跑到大道之后,飞鸟拽着他身后的莱斯,躲进了一家服装店,飞鸟没有顾及上来询问需要什么的服务员,直接躲进了一个试衣间里,两个男人追进了服装店,但是他们两个不敢在公共场合明目张胆的翻找,在服装店里转了一圈搞得客人都紧张兮兮的,最后无果,讨论了一下,两人就从服装店的后门跑了出去。
两个躲在试衣间的人没有敢立即出去,就窝在这里过了将近十分钟,真的没人来了,才松了一口气走出了对两个人来说狭小的试衣间。
“已经没事了哦,小朋友。”
飞鸟对莱斯这么说,引起了他的不爽,没有了刚才可怜兮兮的样子,莱斯一脸冷漠的看着此时好像是担心他的外国游客。
“喂游客,遇到你算是你运气不好,赶紧爱去哪去哪总之离这附近远点,我已经忠告你了哦!”
然后就没有再理他,直直从服装店的正门走去,只留下愣在原地的男人,看着走出服装店之前,老板叫住他,莱斯好像是和老板认识的,两个人好像是吵了几句,最后莱斯啧了一声不服气的往老板的手上塞了几张美钞,才被老板放行了。
“哎呀,真是不可爱的小孩子。”
虽然飞鸟救了莱斯一命,但是莱斯不但没感谢他,还在用完他就直接甩了,但是飞鸟也并没有生气,就在他这么感叹了一句准备听从忠告离开的时候,服装店的老板却突然向飞鸟走了过来,老板是个已经有些发福的中年男性,但从气势上还能看出一丝凌厉,飞鸟有些不解的看向这位老板,思考着刚才确实给这家店添了麻烦,于是他开始迅速在脑内组织怎么解决这件事的语言。
“Hey游客,虽然帮助人是好事,但是要小心自己的钱包哦!”
不知道为什么会被突然这么提醒,不过人是一旦被提醒就会去下意识的关注的,飞鸟就下意识的想去掏他的钱包,然后才想起自己今天出门并没有带包出来,刚觉得自己可能过于神经质了,可再去摸另一个兜的时候才发现了问题,自己为了以防万一带的刚从兑换点换出来的美金,全都消失不见了。
钱被偷了,飞鸟沉默了一下,回想了一下和自己近距离接触的人,也就只有刚才自己救下来的莱斯,小跑出服装店,结果发现哪里也没有红发小鬼头的影子,意识到一切已经迟了,飞鸟决定放弃,他是不可能在陌生的异国他乡,寻找到已经失去踪影的一个当地人的,好在他只是随便出来逛逛,没有带钱包,钱丢了只能自认倒霉了,身无分文的飞鸟只能选择步行回旅馆。
“有这些的话,暂时不回去应该也能过了。”
走出服装店,拿着手中从那个游客身上偷来的钱,数了一下,又有些不爽的揣回了兜里,那个店的老板詹姆斯——就是那个有些发福的中年大叔,据说老板年轻的时候做过猎人,后来退役后开的毛皮时装店,在这里也定居了很长时间,自然是知道莱斯这种小鬼的。
在有人闯进时装店,并且后面还有两个一看就是来“找”人的家伙进来,也一直很淡定,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后者他们目标的下落,是因为通常这种时候帮助被追的人隐瞒,通常可以得到一些小费,莱斯就是被狠狠地这么坑了一笔,好在就算是给了詹姆斯一些钱,还是剩下不少,够莱斯一边躲藏一边过活了。
“啧,那该死的大叔还真是要了不少。”
但他知道这等于没有第一时间暴露他的行踪和没有第一时间举报他偷了那个游客的钱的小费,既然被知道了,那就不得不给,否则可能要去警局吃几天牢饭了。
来美国的旅客钱都很好赚,因为就算被偷了,也没有办法查到是谁偷的,毕竟他们这群孩子大多数都是没有户籍记录在案的,小偷小摸的行为根本没法查到具体某一个人的身上。
反正不会再见面了,他才不需要知道对方对自己的行为是不是会生气。
本来这么想的莱斯,再次见到飞鸟是在一处教堂旁边的路上,他们这群孤儿每周礼拜日都会来教堂,倒不是他们是多么虔诚的信徒,只是在好好礼拜之后会得到一天份的食物,教会施舍的食物也没有说多高级,但是就算是最普通的面包,对他们来说也代表能让他们少饿一天,有时候遇到节日,还会得到烤肉和水果。
这些都是生存必备的知识之一,但很显然那群混混也知道他们这种底层的孩子们的这种习惯,好像是打算在教会前捉住他,不过美国有很多基督信徒,就算是混混也没有敢进教会闹事的勇气,所以他们这次多派了几个人,把通往教会的必经之路都截住了,好在有一些只有他们这群孤儿才知道的路,就算悄悄溜进教会拿到食物再溜出来,也没有什么问题。
不过这大多数是当地人才知道的事,一般来说游客不会特地来异国他乡的教堂专门做礼拜的,但他却看到了那天和自己撞了个正着的男人。
古川飞鸟好像是来教堂参观的,那群混混好像是看到了他,莱斯能隐约看到那天追自己的两个人也来了,正和其他人讨论着什么,而异国他乡的来客还不知道他此时已经被盯上了,莱斯本来是不想管这件事的,毕竟他不但没有道谢,还偷了对方的钱,没事往枪口上撞可不是什么明智的做法。
他打算没看到飞鸟,直接趁着那帮人被飞鸟吸引了注意力的时候,先溜进去拿一些食物,之后只要适当的对神祈祷一下,就可以偷偷离开了,如果汤姆他们在的话可能还要打一声招呼,说自己之后可能要躲一阵子了,就连莱斯的母亲都出卖了他,在这个世界上能相信的也就只有他自己和手上的美钞。
就在准备溜进教会的时候,莱斯看到和飞鸟争吵的几个男人,正逐渐把对方逼进小巷,可能那群人真的觉得飞鸟知道些什么,总之没有人真的会热心去管当地人和外地人的争吵,只要没有引起警察的注意的话。
只能怪他自己倒霉,多管闲事,和自己无关,莱斯这么对自己说。
飞鸟觉得这两天霉倒大了,前两天戏剧性的救下了一个要被抓住的小鬼,还被偷光了身上的现金,然后今天只是想参观一下当地人的礼拜,而前往了附近的教堂,就被一群混混模样的人堵了路,对方一副很“友好”的样子,邀请飞鸟去谈话,飞鸟不打算跟他们纠缠,但对方那么多人,自己好像也打不过,最后只好跟他们进了一旁的小巷子。
“所以有什么事,说完的话,我这边还有事要做。”
飞鸟也没有害怕,倒不如说他天生情绪就没什么起伏,就算被救下的孩子反咬一口,他也没有真的生气,不过被莫名其妙的围堵,心情难免有些不快。
“那天你带走的孩子,说,到底被你藏到哪里了!”
最先沉不住气的是站在飞鸟左侧的那个人,他语气凶狠,看样子想要威胁飞鸟,让他感到害怕,不过这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作用,飞鸟还是想了一下,好像他们是说的自己救了并且还偷了自己钱的莱斯。
“抱歉,我不知道。”飞鸟有些语气不善的回答,这也是实话,毕竟只是萍水相逢,之后莱斯自己跑掉了,飞鸟也没有去找过他,“我还想问你们是不是在拍电影呢,以为我是帮了那孩子结果反倒被那孩子偷光了钱,该说美国民风淳朴吗?”
看到飞鸟这种反应,混混们之间互相看了一眼,看样子飞鸟是真的不知道莱斯在哪里,但是他们好像还是不肯放弃,好几个男人围着飞鸟胡乱讨论了一通,飞鸟能从那群人明显的美国强调的英语中听出一些关于买卖和交货的一些黑话,还有找不到莱斯就会造成什么损失的话,这让飞鸟开始有些在意,难不成是莱斯真的在逃跑吗?而不是他们配合着演了一出戏?
“你们到底找那个孩子有什么事情?”
这时候混混们好像才刚想起来他们还堵着飞鸟的事情,看飞鸟的样子好像听得懂他们说什么话,这让他们有了一些警惕,为首的混混警告了一下飞鸟。
“我劝你识相一点,想活着回到你的国家就不要掺和进这种事情。”
“就是,外乡人少多管闲事!那小鬼可是我们花钱买过来……”
有个小弟看样子想出点风头,威胁一下飞鸟,却突然被为首的那个人瞪了一眼,只好闭了嘴,没有把后话喊出来。但他说出的话却已经让飞鸟听到了,飞鸟皱了皱眉,他没想到二十一世纪的现代还会有人口买卖的事情。
“有意思……这年头的人口买卖还真是复古,那我就不打扰你们找人这就告辞了。”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是怂掉的飞鸟,想要从人群里溜出去,悄悄装作自然而然的样子打算当做什么也没发生的走掉,但是装作大家都没看到让飞鸟离开,那是明显不可能的,其中一个混混拍了拍飞鸟的肩膀,两个人互相尴尬的笑了笑,混混直接把飞鸟推到墙上,硬生生磕到墙上的感觉,生疼。
“少给我耍滑头!你以为听到了这些事情还能放你跑吗?!”
真是命不久矣,就在飞鸟觉得免不了一顿毒打可能还会丧命的时候,小巷的路口突然传来了一声喊叫声。
“警察先生!这里有一帮在神圣的教堂前做坏事的人!”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黑人小鬼指着他们这边,一位警察来了的一帮混混瞬间混乱了起来,带头的那个听到之后传来的脚步声啧了一声。
“啧,算你走运,但我劝你一句,不要多管闲事。”
放下这句狠话,带着混混们从小巷的另一边撤离了,以为总算得救的飞鸟,在那个鸭舌帽的黑人小鬼旁边,看到了戴着兜帽出现的莱斯,没想到这家伙偷了自己的钱,还敢回来,看样在这次还是他救了飞鸟。
“我帮你办成事了,hey,谢礼呢,莱斯。”
“算欠你一个人情,汤姆。”
这么说着的莱斯从兜帽衫的兜里掏出了十美金的钞票,放到了叫汤姆的黑人手里,在美国,这些钱已经可以够填饱一段时间肚子的了。在汤姆拿着钱走掉之后,莱斯双手揣在兜里走向飞鸟,一副嫌弃麻烦的眼神。
“多管闲事的外地人,早就忠告你远离这里了,不过这样我就不欠你的人情了。”
TBC
+争吵+
“我是不是和你说过,千遍,万遍——”刹那的屋内满地狼藉,在她的恼怒之下打翻的珠宝和瓜果凌乱地洒在地毯上,“这个国家不缺你一个人。”
“可是,这是一个能证明我的机会!”多罗迦也挥舞着他的双手,“你不希望吗!那可是真正的机会,我还是领队,你知道领队——”
刹那都没有听完他慷慨的解说,就捡起脚边的手镯又朝着多罗迦砸了过去:“是,你现在可是龙骑士了,还是领队。啊多罗迦大人,高高在上呢,自然是不会再听我这个平民说的话了。”
“女人真是……”他皱着鼻子露出了烦躁的神情,面前这个女人的无理取闹借题发挥和小心眼儿都是从小就领会过了的,如果现在还顶着来的话接下来就会下令叫她的那几个壮硕奴隶,尤其是前段时间刚买下的塔立格,将自己整个丢出去。对,就丢在大街上,盯着众人的目光丢出去。
但是多罗迦又是谁,一个两个都是顺着自己脾气惯了的人,用任性来形容都过于柔和,应该是被称作独断吧。他只觉得所有女人啰嗦又烦人,还擅长撒谎,骗人,作妖,哪怕是自己的老姐也是这个模样,只是他还在勉强忍受。是了,刹那她怎么会理解自己的信仰,明明这是个对古时信仰更感兴趣的一个女人。
“你打的仗,还不够多吗,那些都不算作是机会吗?那个人,那个人说让你带队去别的国家你就去了吗?”因为是药剂师,刹那很清楚多罗迦的身体状况,哪里有疤痕,哪里有未曾治愈的暗伤,如果是在境内还好,她随时都能抓住这小子强制给他上药疗伤,但是一旦离开了她视野所及的范围,她也无能为力。
无助感渐渐淹没了她——刹那深吸一口气,用脚尖将地面上的耳饰拨开,露出可以下脚的地方,一步一步地走进多罗迦。
“我只说最后一遍,你想好了,从这里出去以后。”
“你要是敢去瓦哈蒂亚。”
“你死在外面,死在荒漠里,死在海洋里,死在天空上。”
“我也不会去找你。”
“就让你横尸野外,被狼咬被鹰啄。”
“再不相见!”
+准备+
龙骑士一旦聚集在一起就会造成强烈的压迫感,他们多数身着闪光的盔甲,骑着颜色相近的飞龙聚集在空中,在即将出行前准备着自己的行头。
“喂——多罗迦,好像有人找你。”从后排有人上前,拍了拍多罗迦的肩膀,“是你姐姐吧?那个美女药剂师?”
“你说的是刹那吗?”他摸着手腕上的坠子,随口地回应着,自从上次吵架以后他们根本没有见过面,连来自仆从的传话都没有。
“嗯,是吧,那不是你姐姐吗?”那位略歪了一下头,“就是你经常去的那个药屋里头的那个美女,有这么好看的姐姐真是羡慕,还是说多罗迦你们一家都长得挺好看的。”
“嗯?我们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喊老姐是因为习惯。”多罗迦将龙头调转前往了那人指着的方向,“怎么说,女人真的是麻烦的让人头疼,换做我老姐的话那可就是十倍的麻烦,十倍的头疼。”
+远行+
从远处就能看到侧坐在山师上的那个人影,站在了塔楼的最高处向下望着,灰色的长发被风卷起在空中舞动着。
从远处看,或许真的是美人吧,多罗迦十几年来第一次这么想到。
巨龙煽动的翅膀卷起更强烈的风,吸引了刹那的注意力,她穿着和平日不同的正红色衣装,取下了面纱,露出她那一张被人称赞为美丽的脸颊。
“嗯——我们的龙骑士领队,多罗迦大人愿意来见我这个小平民我可真是太幸运了啊。”刹那嘴上这么说着,却伸出手捏了一把青年的脸颊。腕间的饰品和他额间的金饰碰撞发出了清脆的响声,再然后加重语气说出了下半句,“总之,你总该知道这些该怎么用,这样还死在外面的话我真的真的不会再和你见面。”
说完,从腰间解下了一个布袋,拉开多罗迦胸口的衣服就往里面胡乱地塞进去,也没有管到底他接受不接受,就这样任性地把自己所有的不舍都藏进了心里,用带刺的语言和他道别。
狠狠地推了一把多罗迦的胸口,再也没有任何的话,转身就骑着山狮离去。
“去吧,你的天空……”
“是该比这里更宽广。”
我的男孩离我远去。
———
是个打卡!!!姐弟感情挺好的就是因为天天打架天天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