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十二年了,那个噩梦一般的日子早已离我,离桃树、李庄和青山很远很远了。这是一个久到已经没有人再愿提起的故事,但对于每个生长在这片被城市喧嚣所遗弃的土地上的孩子而言,它都是雷打不动的睡前故事。
那一年,月巴克的咖啡还只要三元一杯;那一年,村口的葱饼店还贴着崭新的欧式瓷砖;那一年,洗剪吹焗烫染的技艺还不似如今这般高超,十厘米的高度便是师傅们的极限,我顶着那样一头比阳光还耀眼的金发,和我今世最爱的人在三个村子交叉口的臭椿树下,紧紧地拥抱。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
那一年,我还牵着小薇的手,顶着杀家的名,统领着这三个小城。
是的,我从不忌讳与别人提起自己,我就是杀家公认的杀马特之王,而我最亲爱的小薇,她那华丽的紫色挑染爆炸头,也为她自己赢得了杀马特皇后的美陈。我们曾经无数次在臭椿树下接吻,约定要成为彼此的唯一,一同统领杀家。总有一天,我们能够从杀马特情侣华丽转变为杀马特夫妇,一同用我们所拼命守护的非主流意识去抵抗这个世界的主流。我们笑得那么甜,那么美,忘却了哀伤。
但我们都忘了,杀家亦是一个沉浮场,一旦有所松懈便会被他人超越,而下坠的代价,就是灭亡。
战争是从李庄开始的,我早就知道李庄原本的杀马特首领强子在被我打败后心怀不满,他联合了三个镇上对我有所不满地年轻人,开始了他的反击。
随着强子拖鞋飞出的方向,那些由强子组织起来的,自称是“天堂清扫”的杀马特们用板砖围攻了我名下的理发店。李庄发廊失守的消息是在半个小时后才传入我耳中的,此时想要反击已然太晚,强子只给我留下了一间破烂的发廊,一地的碎玻璃和我心底那深深的恨意。
我当即下令三城联合剿灭强子,一时间许多未能理解杀家孤独忧郁之美的平凡人纷纷躲入家中,只因害怕被牵连。但我怎么可能放过这些疑点,我亲自带着人进家搜察,不给强子窝藏任何余党的机会。果然,他们被我英明的领导所震惊,料到自己即将被我消灭,强子竟狗急跳墙,拨打了镇上警察局的电话。闻风而来的警察将我手下众位贵族已私闯民宅的名义逮捕,而我则费尽心力地逃了出来。
看着这样的惨状,我不禁仰天大笑,强子啊强子,你行你有种,能把我逼到现在这个境地的人,你还是第一个!你已毁我杀家,我必灭你天堂!
那个夜晚,我去找了我的好友,打小就认识的矮波。他也曾经是杀家的一份子,但自从他接受了他们家祖传的小卖部之后,就变成了一个只会吆喝汽水给人找毛票的人了。我承认我曾经一度看不起他,但在如今这样的境况下,我觉得我唯一能够相信的就只有他了。
我去找了他,买了二两酒,就站在他家小卖部门前,咕嘟咕嘟地喝光了它。抹了抹嘴,我大喝一声,脱下上衣搭在肩上,向着青山最大的足浴中心走去,因为我知道,这是强子每次胜利之后都会去庆功的地方。
带着一股杀气,我大踏步地在夜色中走进了足浴中心。
负责的足浴小妹没敢拦我,我知道一来是因为她们原本就迷恋我着绝世的帅气容颜,二来是因为此刻我面带怒气,更突显出我骨子里那份身为王的气息。
没有任何人阻拦,我就这样站在了强子面前。
在陷害我一帮兄弟落入看守所,今夜注定只能与铁床硬床作伴的时候,他,罪魁祸首强子却如此自由自在地在这里洗着足浴!
我一声怒吼:“┭弓虽孓,亇既橪橄姠我殺ㄢ特徔迋ㄊが掱,憱棏苻绌葙應锝玳價!绌棶,我ィ门決⑴sí戰!!_/~↘”
他一声轻哼:“╰→憱ィ尔?扌↓敗將,挖單挑ィ尔竾呒妨!_﹏ゥ”
杀家的未来!就在今夜决定!
我们来到足浴中心后的空地上,互相摆好架势,深吸一口气,我攻了上去。
左推挡,右直击,拳头不停地落在身体上,发出震人心魄的声响,却无法分辨究竟是谁受到了伤害。直拳、勾拳、左右交叉拳,横踢、斜踢,回旋踢,各式各样的招式在我们身上展示,尽管只是在电影里观摩过,我仍旧是踢打得呼呼生风。我进攻得猛烈,强子那边防守得也十分到位,始终没有出现破绽,而我额上的汗水则是越积越多,那头曾接受过无数人艳羡目光的鸡冠头(我一直觉得那是我蓬勃生命和不屈精神的展现)也因夜晚缺少发胶及时的养护而有些倒蔫,出拳也逐渐变得力不从心,就在这时——一直向后退着防守得强子突然脚下一软,看样子他运气不好,一脚踩偏在石子上,正向后倒去!
好时机!我不敢放过这个绝交的机会,乘胜追击,漂亮的上勾拳,直接让强子用他的鼻血承认了我的强大!血液的承认无法反驳,那就是强子失败的最好证明!
看!我就是最强!这条街、这个城、这三个镇上最强的杀马特之王!没有人能够战胜我!没有人!
我喘着粗气直起身来,狂笑着看着狼狈地坐在地上的强子。但他非但没有惊慌,反而抬起右手,打了一个清脆的响指。响声在安静的夜里传出很远,我突然打了一个冷战。
因为强子那诡异的响指,更因为响指之后被绑来的小薇。
“天堂清扫”的成员扣住她的手腕,无法挣脱束缚的她只能大声地向我求救。
此刻,强子在我身后站了起来:“ヅ別ㄊか,尩尩尩。ィ尔喓是卟缃這囡ん涭饬,⒐乖乖嘚鐹徠。ぺ”
“〆萆鄙!宥尰沖我淶,莂働め也!ゾ”
“ぺ灬Θ可Θ可,徰絠此鐿。ル”
强子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不必再忌惮我的拳头,他很放肆地抓住了我的头发。不,那不仅仅是我的头发,那是我全部的生命、我的信仰!
“←¢彆説挖卑鄙呀,挖這僦放孒那囡仌,條件湜女尔従哯在幵始dоμ彆ㄊが,不嘫挖們僦傌㊤把ㄝ也抓迴來。☆”
我用轻哼来表示我的回答,事已至此,早已没有用杀家那高等语言与他对话的必要。
强子凑近我,掏出一支打火机,彩色塑料包装,村口矮波家卖两支一元的打火机。我咬咬牙。强子举起右手向绑着小薇的跟班示意,后者顺从地松开了手,看着小薇迈开逃向远方的路程。
就在同一时刻,强子“啪”地打响了打火机,火苗蹿起,在我的头顶舞动。
我痛苦地大吼着,被突如其来地热量和深深的自悔所包围,但我始终没有移动我的脚步,就这样看着小薇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我的视野中。
逃吧,小薇,就这样逃吧,最好逃到那谁也到不了的天堂,在那里等着我,去做彼此的天使。
那一夜,我被夺取了一切。
第二天,三城的杀马特首领易位,强子接替了我的名号,用卑鄙的手段成为了杀马特之王。
而我,一无所有的我,只能潜心修炼,在那臭椿树之下拜师学艺,跟随王师傅学习洗剪吹手艺。我自己已经无法拥有那份成为杀家人的骄傲,但至少,我希望能够凭借着这双手,将这份永不会消失的骄傲带给他人。
至于小薇,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或许她去了那传说中的大城市,又或许她真的去了天堂。
兄弟们很快便被释放,与强子决裂的他们在桃树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家族,重新分级,俨然成为与强子对立的一大势力。
还有矮波,他则一如既往地经营着他家的小卖部,只是现在,我多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了。
从天堂被推入凡间,这就是我的青春,而现在十二年过去了,不再有青年提起那段往事,或许他们早已听闻,只是不忍再叙。又或许,他们早已超越了当年的我们,走向了新的舞台,开始属于他们自己的那份新的历程。
带着那不曾改变过的骄傲。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烟,拎起手边的剪刀,走回发廊。
这就是有关我,王王王,青春和骄傲的,故事。
记一次突如其来的见义勇为
——一位报刊作家的贫民窟纪实
(本篇报道为本文作者佩奇•法连齐亲身经历,为还原当时情景,特请作者改变新闻写作手法,改用小说写作形式,以便能完整、直接地叙述他本人的这次惊险历程)
“怪物出现了!”
是的,你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上的物种被分为人类、犬类,以及怪物。而在这片人类唯一能够生存的中心大陆上,人人都以成为猎人或训犬师为荣。
很可惜,并非以上两种选项中的任何一项。老实说,我不过是一家三流报社里的一位不起眼的小职员,每天依靠着刊登桃色新闻以及寻人启事生存。报社所在的城市位于中心大陆的最南端,从此处跨越海洋直便可直达土域。位置虽不及与甘雨林直接接壤的西部,但由于近期掀起大陆猎人跨洋冒险的狂潮,报纸销量逐渐好转。而我们的老板,急切地想要转型,按人头数直接指派了人任务,要求每个人都要交出一篇有内容、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报道。为此我苦恼了半个月,眼见着截稿期就要到了,我的顶头上司,编辑部的莫尔先生——看在我曾经帮他截断了报社刊登的他与他情妇的桃色新闻的份上(为此我还被扣了两个月的奖金)——建议我到城东边的贫民窟去逛逛。
“人们不是都常说嘛,‘苦痛才是好新闻的真谛’,”他吸着口中的卷烟对我说道,“报道一篇贫民窟生活纪实,既提高了报纸的关注度,又体现了报社自身的情怀。佩奇,这篇文章你一定得好好写,年终奖金可就算紧攥在手里啦。”
我点了点头,奔赴贫民窟。
城东的贫民窟,说是贫民聚居的地方,但如若没有当地人提醒,第一见到时准会把那儿认成没有好好填埋的垃圾场。我见过很多学者作家都将贫民窟比作是一座弃城,其实不然,他们只看到了贫民窟建筑那破烂老旧的外表,却忽略了这里充满生活的气息。毫不夸张地说,贫民窟就是一座城市最富有生气的地方。这里亦然,我到的时候正是饭店,空气中弥漫着米饭的香气,配以呛人的柴火味,勾引着人食欲的同时也给眼睛带来了新奇的体验。还得留心脚下!道路崎岖不平,完全是顺着地势而建,这里一点凸起,那里一点坑洼,让人摸不清头脑。也有用废木板铺出的简易桥,横跨在排出废水的小沟之上,承载着一个人的体重,一踩上去便吱呀作响,令人胆颤。更糟糕的是路边遍布玻璃碴,我一边抱怨自己今天穿着的软底鞋不禁扎同时提防着手中报社提供的相机脱手,一边小心地避开地上那些害人不浅的小东西继续前进。
(配以一张贫民窟的远景照,以及对地上玻璃碴的特写)
正如所有城市中都必然留有贫民窟的印记,所有贫民窟中也都留有那么一间供外人到访或内部聚餐使用的饭馆。当然,此刻我正是向着那个方向前进的。一切都显得很平静,晚饭时刻的贫民窟是很平静的,至少是表面上很平静,打架斗殴赌博嗑药什么的,那是凌晨时分才会到大街上晃悠的事。
我走进饭馆,寻着个偏僻的位子坐下,就像世上所有的小餐馆应有的那样,油腻腻的桌板仿佛从开店那天起就没有擦干净过,用手刮刮都担心会有两层油皮粘手上。座椅同样的,看上去就让人觉得黏糊,我只得飞快地在椅面上垫上手帕,挺直身子坐了下去,其间不敢有任何大范围的动作,生怕自己坐偏,远离了那手帕的庇护。
我四下打量着这家饭馆,老板咋咋呼呼地向着几位老相熟聊着天,话题仍是近期骚扰频率不断提高的怪物们,真真正正的客人没有几位,饭馆里五张桌子还空余了两张。我再次细看,不但发现了客人中有一位藏着耳朵窝起尾巴的犬类,一旁同老板聊天的本地人群中,也不时地露出了一两天摇动着的尾巴,左晃晃右晃晃的惹人心焦。
(饭馆外部及内部的照片,这就是饭馆在那场骚乱开始前留下的最后影像记载)
我不禁举起手中的相机,对着那位正附身在饭桌上,探头听着远近八卦的犬类,“咔”地摁下快门,闪光灯突然闯入这间旧饭馆,显得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
我在心中暗叫糟糕,自责怎么连最基本的偷拍技能都给忘了,转念又想到了来意,便想仗着报社的胆子和对方好好解释一番。没想到那位被偷拍者,等他到了我眼前我才忽然反应过来,他的脖子上没有任何的项圈及标志。
这是一位流浪在外没有猎人或训犬师照料的犬类,按照“我们”这一边的叫法,那是一只——野犬。
或者,用更为直白的语言表示,那就是一只行走着的炸药包,保不定那天就在你身旁炸开,杀伤性还极强。
“你小子活腻了——城里人有个破烂玩意儿还偏要来这里炫耀,今天大爷我不揍你个满脸开花我就——”
他的威胁还未进行到一半便被人打断,我从他胳膊和腰腹间的空隙向外望去,那也是一只流浪在外的野犬,顶着一对上翘的棕色耳朵——现在它正因为剧烈的跑动而颤抖着——尾巴也为了保持快速跑动时的平衡而向上翘起,呼吸不匀畅的口中吐出了那句熟悉的话。
“怪物出现了!”
正是这样一句稀疏平常的话救了我的命,我对面的野犬听了这话忙回头讨问详情,我离得较远,只模糊地听见了“巨掌鹅”三个字,吓得几乎要跌在地上。这三个字像是个魔障,在我脑内盘旋,同时它还引出了更多的魔障——肉食性,暴躁易怒,喜爱群体出击,最可怕的还是那有四千两百磅的掌击——我粗略计算了一下,近乎三十个我的体重。一想到这些魔障过不多久就要尽数砸在自己的身上,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同样焦躁的并不仅仅是我一人,那一群熟客早闹开了锅,这个扯一句“快搬家当”那个扯一句“逃命要紧”,非但没帮上忙,反而将气氛搞得更加紧张。正在群龙无首之际,老板定了定神,用不大但足以让饭馆里的众人听清的音量对着那只翘尾犬——就是之前报信的那位——说道:“快,去找找附近还有没有能打的野犬?”
大家又是一阵忙乱,各自提起自己认识的野犬,但一会儿说不清楚是否在此地,一会儿又说担心他们敌不过巨掌鹅。翘尾犬总算是没有辜负大家期望,就在大家东拉西扯的当儿,他已经领来了几位野犬——这几位很明显是野犬,顶着各式各样但必定遮住了头顶双耳的帽子,大且长的披风算是身上最完好的衣物,直接垂至膝盖,将腰后那条柔软而蓬松的尾巴尽数包住,破破烂烂的裤脚和磨得褪了色的长靴直接宣告了他们无家可归。
正当大家因为救星的赶到而松了口气时,巨大的振动从店外传来,我看见饭馆中的所有人都同时一怔,动作整齐划一的像是训练过一般。接下来的场景,我无法清晰地描述了,野犬们的反应快过普通人,我只看见他们冲向店外,随及传来石板被击碎的声响。我脖子上挂着的相机此刻倒用它沉甸甸的重量提醒了我到来的初衷,我握紧相机,想象着它就是几个月之后到手的一叠叠钞票,顿时觉得心中充满了重量,连气都不必再吸一口,我就这样奔出饭馆。
迎接我的并非贫民窟受袭的惨状,也不是野犬们奋战怪物的英勇身姿,不知应该称之为幸运还是不幸,这场骚动的制造者此时正站在我面前,瞪着大眼睛看着我。
(一张因抖动而模糊不已的照片,基本上就是一团混乱的浅蓝色与白色,勉强能辨别出图片左上方有着锯齿状三角形物件,根据上文推断能够看出这是作者在慌乱之中拍摄到的巨掌鹅,而左上角应当是它尖锐的牙齿)
我异常吃惊,向后退去,巨掌鹅似乎不吃这套,它看上去异常愤怒,这或许是因为在刚刚的慌乱中我按下了那该死的快门,闪光灯刺激着这怪物,它扑向了我。我赶紧闭上眼睛,不愿直面自己死亡的那一瞬间,但是就在两秒钟之后,当我意识到我一切安好、巨掌鹅并未对我下口或拍打我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睁开了眼睛,急切地想要看看我的救命恩人究竟是谁——
我只看见了一件巨大的披风,我敢肯定那是当时被找来的野犬里的某一件,我看见那披风顺着风飘扬——就像你们曾无数次在影片里看到的那样——唯一可惜的就是那披风正挡在我脸上,以至于我无法看清之后的形式。
等我从披风的遮挡中退出,只看到了战斗的最末尾,有一位有着金色头发的野犬——我无法分辨其的性别,但从那英勇无畏的战斗身姿来看,我猜测这是一只雄性成年期野犬——飞在空中,而他面前仿佛有一道牢不可破的盾牌(当时的我猜测这就是救了我一命的武器,脱险后经过查证证明这是风系高地犬及其变种所拥有的技能,学名为“风墙”),他就这样依靠那一块盾牌的保护抵挡住了巨掌鹅反手的掌击,而后凭借着惯性,一鼓作气地推倒了体重远超过他本身的巨掌鹅,而身旁其余的野犬也没有放过这个好机会,及时出招,最终一同将巨掌鹅制服。
(图为巨掌鹅被众人制服的照片,巨掌鹅肚皮向上翻着白眼)
真是一场漂亮的战斗,事后饭馆老板将巨掌鹅做成晚饭提供给野犬们享用,我也凑了一份嘴,不得不说巨掌鹅虽然凶恶但肉质出乎意料的鲜美,鹅掌汤也被奉为南部沿海可遇而不可求的终极美味。
(左上角图为一口支起的大锅,可以清晰地看见汤中炖煮的是巨掌鹅的鹅掌)
(右下角是作者和一位野犬的合照,照片上的野犬留着金色的短发,豪迈开朗的笑容让我们猜测出这便是作者的救命恩人,在照片下方用着小一号字体写着这位英雄的名字——赫鲁•巴多夫)
(本文就此结束,取代完整的小说结尾的是本报的推销广告,艳俗的红色伴着亮眼的黄,巨大的“花城报”注册商标旁的文字写着续订八折优惠)
*文章中的众多不实内容及奇怪的语言使用方式,系模仿佩奇•法连齐手笔,请勿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