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已定下,魏蓉自然也不再多做犹豫,三步并作两步,护着张东流滑进这浅坑底部。要知这坑中木刺不长,枯叶更是不多,只是所幸他不过是个小娃娃,且即便是魏蓉喂了这些时日,张东流的个人仍旧是瘦瘦小小的。若是卧躺在这坑底,在他身上铺洒上一些枯叶,若不细瞧确实是很难分辨出这里藏着个人。
她蹲下身,将张东流安置好,轻声嘱咐道:“你且乖乖呆着,听见什么也莫出声。待晚些,先生便来寻你。”说着她抬头看了看天色,又补道,“若是待到傍晚我还未来,你便自己出来。不要去找夫子,去城里,找先前送你来的那个大哥哥——锦云乐。”
张东流咬紧了牙,盯着魏蓉的双眼认真地点了点头,硬是强迫自己松开了手,并听话地蜷了蜷身子,将自己尽量缩小一些,能够显得更不明显。魏蓉见他这般行为,心中也是定了定,便从周围四处寻了一些枯叶撒在坑中。正也如她所料,幼小的张东流藏于叶下确实不甚明显,若不细寻当真是瞧也瞧不见了。
她即刻站起身来,将这土坑周围的痕迹细细抹除了,又将自己行经的痕迹加深了一些,这才放心离开此处。
只是魏蓉在树林中兜转了两步,心中还是放心不下。一时觉得该远远跑走,既能用痕迹将人引开,又能远离这莫名其妙的是非;一时又觉得自己应当回去看看那锦云乐的情形,他虽有些功夫,但那杀才实在也有着几分横练的力气,且又是个不要命的主,这万一有个好歹该如何是好?
她思前想后,心中忐忑,最终还是决定绕个圈子回到住处去。魏蓉心中也明白,这一番是非是锦云乐将孩子送到私塾,这才引来的杀身之祸,但毕竟他是出于善心和无奈,并非有意害人。她始终还是觉得不该留他一人在那儿面对杀手。
正当她下定决心,回转过身时。突然一只手轻轻拍上了魏蓉的右肩。
寒毛直竖。
魏蓉只当是那人伤了锦云乐又追了上来。她几乎是出于本能地迅速攥住了这只手的手腕,像是蟹钳似的死死扣住不撒手。脑子里电光火石闪过无数自己可以反击的可能性,但就在她即将将自己所想实施之时,就听见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魏先生?”
魏蓉紧绷的神经立刻就放松了下来,手上的劲也松了下来。
“是你……我不是说过不用叫我先生,叫魏蓉就是了。”
她松开了那只攥过锦云乐的手并将它背到了身后,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赶紧连珠炮一样地问起问题来:“对了,你既在此,那杀人的家伙呢?可伤到你了?现下是什么情况?”
锦云乐倒也不觉得不耐烦,顺着她的话慢慢回答:“你们走后没多久,三修便领着官兵到了。这伙人打家劫舍又干过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府衙盯上他们已经有些日子了。那次将孩子救下,大部分人已经被抓进了大牢。然而就这人逃脱了追捕,我随着捕快寻了他多日,就怕他会再伤人。果真他还是顺着线索摸来了这里。所幸我来的是时候,没叫他伤到你们。”
锦云乐在说话时,眼中有些愧疚,这叫魏蓉瞧了心中有些歉意,毕竟就在刚刚自己还在犹豫要不要折返回去救他。她咳嗽了一声,掩盖了自己的尴尬。锦云乐忽然像是又想起了什么,问道:“那孩子呢?”
魏蓉一拍双手:“呀!我将他藏了起来,既没了危险,我得赶紧叫他出来了。”说完也没等锦云乐,便自己大步向着张东流所在的方向跑去。锦云乐微微愣了一下,才笑着跟了上去。
两人跑去出去几步,来到了魏蓉刚刚离开的那个小土坑。锦云乐瞧着这片地方,有些不解,想不出那孩子究竟能够藏在哪里?就在他的注视下,魏蓉轻巧地下了土坑,将坑中的枯叶扫掉一些。一个孩子的身影就在土坑中显现出来了。
锦云乐瞠目结舌,一面心中暗叹她高明,另一面又实在忍不住觉得好笑——这实在有些像是从野外烧烤浅坑中挖出个烤土豆来——一身土色的张东流更是像极了小土豆。
不过锦云乐也注意到了这孩子比送来时要壮实了许多,甚至有些圆了,这才有些像那土豆。心中这样想着,面上有些忍不住笑意。
魏蓉面上有些羞恼,虽然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却多半是和她现在做的事情有关:“你笑什么?”
“没什么……”锦云乐抿着嘴否认,但是笑意却压不下去。许是魏蓉这样的反应,反而让他觉得更是有趣,原本没有那么好笑的事情,却越发让他忍不住发笑。
魏蓉一边给张东流拍身上的灰,一边又气又恼地看着锦云乐。
张东流被拉起来,还有些懵懵懂懂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都是因为那个人,叫先生生气了。他看了看魏蓉,又看了看锦云乐,鼓起勇气大声说道:“不要笑先生,先生是救命的好人!”
魏蓉手里的动作一顿。
看着张东流还灰头土脸的样子,却还是在梗着脖子为自己辩护,突然什么气啊恼啊都没有了,心情立刻轻快了起来。她一把抱住张东流,大声笑起来:“你这傻孩子呀。”
死寂这个词,如果魏蓉曾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此刻也能全身心体会了一遍了。
张东流,维持着逃跑的姿势,头以一个尴尬的姿势扭着,视线向下看着那人;那家伙,僵硬地维持着笔直的姿势,光溜溜白亮亮的大腿露在,小腿上的腿毛还迎风摇曳着;魏蓉趴在地上,僵直地抬起头,手中躺着那条罪魁祸首腰带。
死寂,仍旧是死寂。
那人在魏蓉和张东流的注视下,默默拾起了自己的腰带和裤子,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自己的裤子穿好。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仿佛像是过了永恒一般。但至少在他系好腰带后,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恢复了原状。
只是那人此时最想杀之人已然不是张东流,而是趴在地上还没完全起身的魏蓉——至于是什么原因,显而易见。魏蓉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说,虽知自己不想死亦不该死,但又觉得如若是自己经历这些必然也是羞愤难当的,似乎就也觉得自己并不太无辜了。
他气愤不已,手中刀剑已然转向对着魏蓉,正要劈下。
张东流突然大喝一声:
“你要杀就杀我!不许你杀先生!”
说着便向这边冲来。
这一声喝得,叫这人与魏蓉都给惊住了,毕竟这声音量之大,着实出乎人意料。而对于魏蓉来说则有更深一层的讶异。因张东流这孩子,这些日子虽开朗了不少,但经年习惯总是难以改变,话语中总透着三分他自己都不易察觉的小心,说话声也总是又轻且柔,极少高声喧哗,更不用提像现在这般大声呵斥他人。
想至此,魏蓉不由得心中一暖。
而那人正要对魏蓉下手,却又被张东流大声一喝,手中的动作难免便顿了片刻。而这片刻,瞧着便是个时机。魏蓉自然不会放过,人利索地从地上爬起来,只是人却未完全躲着刀剑走势,而是矮着身擦着那人身边向张东流跑去。
这空档她未用来让自己逃命,而首先想要保全张东流这孩子的性命。这些时日中,已对对方有了深厚感情的,又何止是那孩子一人?
魏蓉早已顾不得这许多,一把将张东流拉进自己的怀中,几乎将他整个人都包住。那人的刀式落在她眼中,魏蓉心中早有计较。她躲过了这一下,抢过了这小崽子在怀中,那家伙的下一式必然是躲不得的,少不得要狠狠吃上一记。但或许对方一击得手会有片刻的松懈,便有迹可循,能叫二人逃出生天。
只是不知这一下,自己现在的身板是否能还能吃得消。
张东流被抓进魏蓉的怀中时,似乎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先生想要做什么。一瞬间心中充满了恐惧,几乎顾不得魏蓉的动作,拼命挣扎起来,想将魏蓉从自己的身上推开,口中惊呼着,却只会重复“先生”二字。
魏蓉一边使着劲试图将张东流固定在怀中,一边在心中暗骂这小子真是不懂事,再乱动下去便不止是她一人受伤,而是两人都活不了。只是她心中同时也知道这孩子此时的挣扎是因为什么,暗暗地又有些欣慰,这几月果然没白养这崽子。
思绪万千如须臾,动作变换却不过刹那。
魏蓉霎时感到背后袭来的刀风,便知刀剑将至。眼睛不由得闭了起来,并将张东流抱得更紧了些。
当。
清脆的击打声在魏蓉的背后响起,那凌厉的刀势转瞬即逝。不知哪来的暗器,竟生生将那人的大刀击开,使得魏蓉和张东流逃过一劫。
那气势一卸,魏蓉立刻眼睛一亮。她不由分说,将张东流打横抱起,拔腿便跑。哪里还管是谁出的手,阻了这来杀人的家伙。此时此刻,哪有逃命重要?那人既能用暗器破刀式,那必定比她二人来得有胜算的多。这水里快淹死的,何苦去担心那还没落水的。
她脚下步子不停,立刻向那林子中钻去。在此处已住多年,这林于她来说早如家中后院,何处不好走,哪里又小路笔直,心中早已计算到了。魏蓉脚下飞快,那些衣袂翻飞和武器击打声,不消片刻就被隐没在林中叶间了。很快她只能听见鸟鸣与溪水潺潺声。这般宁静平和的声音,叫人觉得仿佛刚刚那一场生死争斗仿佛都不曾存在过似的。
这份平静却并未让魏蓉放松半分。她心中时刻思索着能安全安置张东流的地方:私塾那处必然是不能再去了的,难料那里是否有那人的同伙已经在埋伏了,若此时出现,就怕是自投罗网;别的地方虽稍安全些,但是整个村子不过一方小地,易于被人察觉,且来往村民又互相相熟,在性命攸关的情况下,谁知他们是否会愿意帮助一个与自家毫无关系的陌生小子呢?
想来想去,恐怕还是林子更安全些。
寻常的藏身处自然是不行的。况且此地地处南方,说是树林,实际不过是个小丘中的一隅小林罢了。看上去能藏人的地方,熟手只消片刻就成推断出到底有几处,寻起人来再简单不过。魏蓉不知那人是否有这等能力,但是也不愿拿张东流的性命来冒险。
她心思飞转,脚程也不慢。沿着山间溪流行了一段后,正到了一方山亭。
此处是村中居民郊游常来之地,又因不远处山中有古寺,也常有周边城镇居民造访。这处山亭便是大家聚会歇脚之所,一旁自然是辟了几处,给众人安置烤炉等器具,坑坑洼洼。坑中又常年铺叠了一些干草和枯叶,以及简易的木刺,为防止林中动物在此筑窝。否则等到郊游时节,大家岂非无处吃喝,只能瞧着动物出出进进,岂非抓心挠肺?
魏蓉扭脸一瞧,心思便动了。
——在陷阱中藏人,岂不正好?
作者:源源汪
自给张东流起名之后,这孩子就像是刚破壳的雏鸟一般认准了魏蓉。刚开始没有得到准许时,他跟在魏蓉身后还是小心翼翼的,无论说什么都很是不安的样子,话总也是说一半留一半。直到魏蓉心软同意他来找自己玩耍,他这便日日放课后,像是来报道似的来到魏蓉的破草屋子等着她。
不过这孩子虽总来,但在魏蓉身边倒也从不催着缠着,更不拘着玩什么,反正只要魏蓉能理他,他就满脸写着高兴,笑得像个小傻子似的。她就算是讲一篇他听不懂的太白诗篇,他也能乐乎乎地听,但是瞧着他亮晶晶却又迷糊的眼神,就知他定是不懂的。
魏蓉觉得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但也着实不舍得将这孩子赶走。这一日日的,又是起名,又是陪玩,倒处出几分感情来了。况且那日起名后,给孩子好好拾掇了一番——人也不难看,就是有些干瘦,显得没什么精神气罢了。这段时日好吃好喝喂着,瞧着是长了几两肉来,竟是不知从何处冒出来几分英气了。
且在魏蓉处,张东流也从不遮掩他那一双异色的眼睛。许也是心情好,他的眼神也活起来。她心中并不介意这怪异,反倒觉得那蓝眼睛与黑眼睛互相辉映,煞是好看。
要知书塾的孩子虽也亲她,但是也极少跟到屋子缠着玩的。大多孩子放课后,还要去帮家人忙一忙农务,课后闲谈已经是奢侈了,哪里有闲还跟到家里来。也就张东流,无父无母的,又只敢与自己亲近。
因此这段时间,魏蓉的案头突然多了个小不点认真地趴在她书桌的一旁。有时又像是婴儿学语般,重复着她的话。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魏蓉哑然失笑:“你怎么学我说话呢?”
“先生说什么,我就学。”张东流和魏蓉熟了之后,孩童天性自然流露,天真烂漫得很,“我也要和先生一样有学问。”
“呆子,先生才不叫有学问呢。”魏蓉给张东流的脑袋上敲了一下,“世上大家不知几何,我不过一个乡下穷教书的,实在算不得什么。”
张东流眨了眨眼睛,似懂非懂:“什么叫大家?我觉得先生就是很有学问。先生知道好多诗,还知道好多好多故事。”
“那也只是因你年少,往后你见多了,便知道先生浅薄了。”
“可是,可是……”张东流很久没这么着急想说什么了,一时有些口吃,“先生就是有学问!我就算见到再多人,先生也、也是第一个有学问的!”
魏蓉发笑,这孩子卸下了小心翼翼的面具之后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傻乎乎的。
但是罢了,也正是这样,才叫人放不下。
而越是好时光,越如指间沙,再长的日子也过得像霎那间。转眼,四五个月便过去了。
平日里若是有课,张东流总是一放课便去找魏蓉,听她讲诗说故事,直到书塾住所的宵禁时才会匆匆跑回屋子去。第二日更是一大早就守在门口,待魏蓉同去书塾。若是没课,则是要端坐到魏蓉打开大门才行,就这么乖巧地在魏蓉身边消磨一天才肯离开——这倒叫魏蓉自那之后,再也不敢睡懒觉了。
张东流的性子这段时间渐渐放开了些。虽在他人面前仍显得腼腆怯懦,但也能正常交流了。魏蓉也早习惯了这个小跟屁虫,倒是觉得日子分外多姿多彩了起来。
是日,魏蓉正赖在床上享受难得的睡眠时间。要知道张东流这几月越发养得好了,小孩子恢复力强,小胳膊小腿的居然也结实了不少,精力更是越发旺盛起来。每日不到宵禁必不肯走,第二天又早早来。
要说魏蓉虽也是年轻力壮的年纪,但是到底比不过小孩子那仿佛十二个时辰不用睡的精神劲儿。日日如此下来,她竟然开始觉得休息奢侈。
她还在梦境里吃着许久没吃过的美味,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上吵醒了。
“谁啊?一大早的。”魏蓉揉了揉眼睛,眯开了一条缝。她看了看窗外天色青白,显然时辰早得不是一星半点,口气中便有些不耐烦:“招魂呐,这么急?你不睡别人也不睡啊!”
只听门外敲门声顿了一下,停住了。魏蓉心中正暗叹太好了,正好再回去睡一个回笼觉。这村子里能有什么催命的事儿需要她这个教书先生去帮忙的?真是不知道哪个傻子敲的这催命门。
话不可乱说,谁知也不可乱想。
魏蓉思绪刚断,只听“砰”的一声,她那个本来也就没什么大用的木门,就变得粉粉碎了。
“要命啊!”
魏蓉吓得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瞌睡虫别说是没了,被这一吓,差不多是直接翘辫子了。还好昨晚她太累合衣而睡,不然现在岂非尴尬。她赶紧坐了起来,定睛看去。
门为何会破?那自然是被人击破。而那些击破了门的人,现下站在了魏蓉这破草屋子里了。这人身穿玄色衣袍,面容凶狠,看起来就不像是个好人,更何况他手里还拿着一柄长剑,正指着魏蓉的方向。
“这、这位侠士,我没给你开门,也不用、不用杀人吧?”
那人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对方会这么说。原本想说的话被噎住了,顿了片刻才道:“呸!什么玩意儿!我问你,那妖怪在哪儿?”
“什么?”魏蓉被这猛地一问,很是莫名其妙,“什么妖怪?”
“装蒜什么算!那姓锦的小子特意将妖怪送到你处,自然是你养着的,你会不知道?”
“大哥,您不能不讲道理啊!我真不知道您在说谁!”
“臭娘们儿!少说废话,快把那异瞳妖怪交出来!”
其实在那人说出妖怪二字时,魏蓉就意识到或许这人所指正是张东流那孩子。而瞧着此人来势汹汹的模样,想来将孩子交给他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况且就是一条狗子养熟了也有三分情,更妄论张东流这个活生生的孩子了。因此只片刻间,魏蓉就打定了主意,人是必定不能交出去的。
——而且这些日子自己将这小傻子养得这么白白胖胖,可不是为了有朝一日给人宰的。
但这一时她也想不出什么有利的对策,只有先趁机装傻,以待后机。
她心中暗想着对策,面上却按捺着不动,只是装着害怕的样子。
那人见魏蓉不回答,即刻不耐烦了。但谁能料到这人竟也是个粗人傻子,不耐烦之下竟问也不问,二话不说几步上前,大刀阔斧地就举剑劈向魏蓉。
原本还在思考着对策的魏蓉顿时一骇,反射性地往旁边躲去,幸好是角度刚好堪堪躲过了这一剑,不然此刻她已然在黄泉路上喝孟婆汤了。她看着床上被劈出的剑痕,心里头直骂这该死的家伙,别人不说难道不知道先威逼利诱一番吗?二话不说就动手,还讲不讲道理?有没有脑子了?
这时也顾不上狼狈不狼狈了,她再一侧翻,直接整个人从床上翻跌下来。口中还不忘装被吓得没了神智一般啊呀啊呀地叫着往外跑,期望这能叫那人放松警惕。能逃出去自然最好,虽然这人瞧着蠢,但想来也不至于蠢到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罢。
那人自然也怕魏蓉跑走,见状不好,便一剑劈向门口。他虽脑子不灵光,武功也稀松平常,看来只会不过几招,且都是大开大合的路数,但是他之所以被派来就是在于一个好处——手上动作极快。
这追来的剑锋甚快,比魏蓉更早一步砍在了门框上,将逃路斩断。她如何能知道这人的底细?心中忍不住又暗骂,这家伙看着脑子不太灵光,反应倒很灵光,真是气煞人了。魏蓉被这一阻,就算是想从剑下钻过也晚了一步。
逃路已断,此时无路可走,魏蓉瞥了一眼旁边的窗户。在与跳窗逃跑同一时间跳入脑海的竟是,门已坏,再弄坏了窗就真没钱修了。这想法在脑中一闪而过,完了又在心中骂了自己一声,真是穷疯了。她暗道,若是这次能活着,必定要找那锦云乐好好讨一笔钱。
这一多想,那人身形即刻逼近,魏蓉是真的没了退路,眼见那人手中的刀剑就追着来了。
“你、你这坏人!……放了先生!!!”
这稚嫩的暴喝声响起,叫那人和魏蓉都一下停住了。
那人扭头看去,已是一脸狂喜,魏蓉的心里却咯噔了一下。
这孩子今日怎的来得这样早!
只见张东流小小的身子举着一把和他身形相差极大的扫帚,一双小手不知道是因为举不起这大家伙还是因为害怕,在微微地颤抖着。他也不敢向前来,但是也不愿意离开,只能强撑着气势,用自己知道的最凶狠的口气呵道。
可这又能吓到谁呢?
见自己前来寻找的人已经出现在了面前,那人此时哪还会在意魏蓉?她这种小人物,是死是活本就不打紧。于是他立下抛开了魏蓉,伸手便去抓张东流。
糟了!不能让他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魏蓉脑子里转过了好几个想法。
但是在她的脑子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先行动了。
“东流快跑!!!”
她伸手去拽那人,只希望自己的拉扯能暂缓那人的身形。她的草屋前面就是林子,只要张东流能跑入林子,以他这几日天天来往这林子的熟悉程度,未必就能被这外人给抓住。
魏蓉这手伸出去够,但是那人自然也没当回事,身形不停地向前奔去。他身法也不慢,衣料擦着魏蓉的指缝漏了过去,竟没抓住!而她全心都放在拽住那人这事上,一身的力气都使了上去,谁料没能抓住,反倒让整个人都因惯性向前扑去。
她心道不好,双手挣扎着希望减缓这力道。
结果她的指尖还真的勾到了什么。不由得她多想,手掌紧握,就当抓住了根救命稻草似的死死不撒手。只可惜这根稻草最终还是没能让魏蓉减缓自己的身形,她扯着这东西就直直地扑倒在地。
就在她跌倒的瞬间,三人同时都听见了什么东西崩断撕裂的声音,然后才是魏蓉整个人扑倒在地的闷响。
原本喊打喊杀的人顿时都安静了下来,周围瞬间变得静悄悄的。
嗯?
魏蓉直觉,哪里不对,但一时又说不上来。她心知自己的拉扯明明是没有抓住那人的,但是这静悄悄的样子似乎又像是确实拦住了——甚至不仅仅是拦住了人,似是让那人的攻击都消解了。
这下她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似的。人还趴在地上,只是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双手:一条黑金色的腰带此刻正躺在她的掌心里。魏蓉突然意识到这静悄悄的情形是如何来的,顿时即庆幸又尴尬。
她庆幸着不论如何,这杀人的攻势算是停住了,在这片刻之间,张东流尚无性命之忧;至于她尴尬的内容,这握在手中的黑金腰带还不能阐明她此时的心情吗?
这该死的腰带,怎的这么差?
魏蓉缓缓抬起头来。此时面前那个家伙手中拿着剑,保持着向前冲的模样,却整个人停在了原处,仿佛被人点了穴似的动也不动。魏蓉除了从她倒地的角度看不见他的面色之外,别的倒还瞧得清楚——那人上身的姿势还摆得好好的,只是他的下半身……
正大剌剌、光溜溜地展示了个精光。
魏蓉心如死灰地闭上眼睛。
这要命的家伙怎么衣裤质量这样差!!!
作者:源源汪
魏蓉再醒来的时候,已经不在酒楼中了,但隐约觉得还带着些尚未散去的醉意。她迷迷糊糊地坐起来环顾四周,视线所及都是些熟悉的东西,用自己还清醒的一部分脑子分析,自己应当是已回到了居所中了。
睡意中尚夹杂着些醉意,使得魏蓉一时间脑袋仍旧有些空白。她空在床上坐了半响才想起来,昨日有个家伙找上门来坚称自己救过他的命,是来报恩的。自己虽想推脱但是最终还是跟着这人去到城中酒楼吃酒。不料两人相谈甚欢,自己三番五盏下来居然喝醉了,竟是醉得连怎么回来也不记得了。
堪堪回想起来昨日种种,魏蓉整个人仍旧是有些发愣的。毕竟这番事情想来,多少有些不真切,听着倒七分像是戏文里唱的奇遇,哪像是她这样的人会遇到的事儿?
直到魏蓉整着自己的衣衫时摸到了怀里那六两银子,这才敢确定那是切切实实发生过的事。
现下想来,魏蓉才有些后怕起来——那锦衣公子才不过是见了一面的人,并不是什么知根知底的朋友亲人,怎么头一回就能在人前喝醉呢?万一被卖了也没处说理去——当然她此时的想法还是带着些酒气的。毕竟谁见过拐卖人口什么话都还没说,先给对方一打银票的?退一万步讲,拐骗一个村头的女先生,蒙头一棍就完事儿了,何必投入这么多呢?
但胡思乱想又哪管得了那么多?又瞎想了一阵,魏蓉才掏出怀里的碎银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心中暗忖,这沉甸甸的银子是挺真切的,摸着手感真好。要说这人穷久了,蓦地掉下几两银子来,比起担心到底还是愉快多了些。说不得还是有些美滋滋的。
至于那些胡七八糟的事情,不管怎样都已经发生。既然多想无益,那就不如不想。魏蓉这么在心中如此安慰着自己,便将那些事抛诸脑后了。
回头过两天,正好能去城里书斋买几本有趣的书。要说这村里头的学塾毕竟只是大家筹钱办起来的,并非官家学堂,不过就是用来教教孩子最基础的东西罢了。平日里头她也就是带着孩子读读《三字经》与《百家姓》,再多的也没有,不过是学习识字罢了,也不是冲着考功名去的。况且小孩子哪里受得住这日日的枯燥,倒不如买几本杂记同他们讲讲,权当是长些见识。
算来算去,除去这些,这六两银子剩下来的还够她吃好几顿大酒。也省得每回去赵家姐姐的小饭馆吃菜,还总被人家笑话抠门。
这一番思索的美景更是让魏蓉顾不上想昨晚种种,甚至日后花钱时都没想起锦云乐半分。而自那之后,她仍旧是照着往常的习惯,三日一去私塾地教人读书写字,一切似乎都如往常,毫无变化。
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着,又是一个季度过去了。
魏蓉早将此事忘得干干净净。这六两银子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按照她的设想再加上日常花销,这么花下去也很快就没了。与那位锦云乐吃酒的一日也自就被当作是黄粱一梦,唯有拿着书本与孩子讲那杂记时还能忆起片刻罢。
只是谁能料到,突有一天,私塾的老夫子带了个孩子过来见魏蓉,说是有个姓锦的公子付了一大笔银子让先寄养在学塾里。老先生说完了还给了魏蓉二十两银子,说是那个公子给的,叫她多照看些。
魏蓉听完很是不明所以:“哪个锦公子?”
老夫子奇道:“那人叫做锦云乐,他说你俩相识……难不成竟是寻错了人?”
“锦云乐……”魏蓉又细细咀嚼了一遍这个名字,才想起来究竟是谁,“不是,怪我怪我,是我记性不好。许久没见,一时没记起来罢了。”
这一番话反倒叫夫子起了疑心:“你们可确是相识?怎的瞧来并不相熟。别是……”这话说到这里就停住了,但魏蓉听得出这没说出口的话。
这突如其来的,有个外人过来留了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叫人照看,本就不合礼数,原是看在是魏蓉熟人的份上才接收的。现在看到她这支支吾吾的样子,必是心生疑窦,怕是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魏蓉心中暗忖,她与这锦云乐虽然有过一次相谈,也甚是投缘,但是到底之后是没什么交集。这突然有事,只怕不仅紧急且也不是小事。若不是没有更好的选择,恐也不会特来麻烦她。
既是大事,又与个孩子有关……
魏蓉不再多想,赶紧往回找补:“夫子莫多想,这人乃是个世外方人,不常与人来往,又鲜少有事托我,因此我一时没想到罢了。想来这次是有急事要走,才只与您留了口信。”
夫子犹豫了半响才半信半疑地点点头:“如此最好。”
魏蓉从眼角余光中见到一个少年的身影藏在不远处的拐角后,正偷偷看向这里。只见夫子向那个少年招了手,示意让他过来。少年则愣了一愣,立刻用手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头发,才小跑着步过来。
夫子说道:“这就是那孩子。既然稍后讲堂就要开了,就由你领过去罢。”
“谢过先生。”魏蓉端端正正作了个揖。
待到夫子施施然走开,魏蓉才低头去看这少年。尽管他跑过来之前努力整理过了,但是一头黑毛还是乱糟糟的,大片的刘海几乎完全将眼睛遮没了,也不知这样他怎么看前路。这少年一直像是害羞似的低着头,魏蓉自然看不清他的长相。唯一能看清的就是他脑袋顶上一个大剌剌的发旋。他身上的衣服很新,但是略微有些不合身。魏蓉猜测是锦云乐给他买的,但是因为赶得急加上不了解孩子的身量,就随便抓了一件给他换上。
这少年局促地不断搓揉着衣袖,站在魏蓉身边一言不发,似乎对现在这样的状况很不安却又努力地不表现出来。
魏蓉想了想,蹲下来平视少年:“我叫魏蓉,是这家学塾的教书先生,以后也是你的老师了。你可以叫我先生,但是若是不想也可以不叫。”她作了个小揖,看上去怪好笑的,似乎是为了调和两人之间略显紧张的气氛,“你叫什么?能告诉先生吗?”
少年的脑袋稍稍抬起来了一些,魏嵘在那一堆杂乱的额发后看见了一双闪烁不安的眼睛。他张了张嘴,似乎有什么字词在他的口中形成,但是在脱出口的最后一瞬间又消散了。他只是无力地发出了一些不成词的声音来,然后沮丧地摇摇头。
魏蓉了然地笑了笑,也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只是向少年伸出了手:“我带你去讲堂罢?”少年并没有对这句话做出什么回应,只是看起来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看着魏蓉伸出来的手和投过来的目光,紧张地搓了搓手指,却没有握住对方的手,反而犹豫再三后小心地拽住了她衣衫的一角。
魏蓉如有所思地看着少年,迈着既轻又慢的步子向讲学处的方向走去。
两人就这样沉默着走到了讲堂。魏蓉本还想按照过往的习惯向学生介绍一下这位突然出现的少年,没想到少年到了学堂后立刻往距离所有人最远的最后排角落处跑去坐下,一言不发地跪坐了——他习惯性低头弓背,显得像是缩成了一团。几个顽皮的学生马上投去了好奇的视线,见到他这样胆小瑟缩的奇怪样子立刻窃窃私语起来。
魏蓉站在讲堂前面全都看在眼里,却并未说什么,也不好说什么,只得先按照原本的安排讲起了《三字经》。一堂课中,所有学生都心不在焉,时不时转头去看那个少年,却又害怕先生责骂不认真听课而不敢正大光明地盯着。而魏蓉心中也想着少年的事,十分心思有三分也在那孩子身上,讲堂中的小动作也便视作无物了。
课毕之后,她如同往常一般被孩子们缠住了讲故事。刚开讲,她向少年的方向瞥了一眼,正见到少年如蒙大赦般地跑出了屋子。魏蓉原是想着课后能与他细说,但转念一想这不过是第一日,少年看来本性敏感,交谈也并不急于一时,便并未理会,白让这一日过去了。
第二日她放了课,又准备去寻少年,谁知刚收拾停当就发现他早已没了踪影。往后第三日,第四日也是如此。魏蓉竟是连着数日都没能和他搭上一句话。
每日魏蓉往往要到开课时才能见到少年带着书本与笔墨急急地赶来,而结束之后他便立刻匆匆跑走。原本没将少年的事太过放在心上,这一番下来,倒反叫魏蓉上了心思,心说今日必要抓住这个小兔崽子好好说道说道。
待到这日结了课,魏蓉打定了主意要逮着这个少年。于是即便如同往常一般被几个学生缠住玩闹了许久才得以脱身,她却也并不着急回家。既然少年不愿见他,那自己便上前去。
她缓步向夫子的住所走去——为了方便管理学塾,夫子就住在学塾后不远处,只需穿过一片小林便能到达。而少年由夫子安排了住处,找他询问最合礼数。
她走到夫子的屋前,刚准备敲门,却正听见不远处的林子里有打闹的声音。因为此处的林中有时会有野鸟来此筑巢,有些顽皮的孩子会趁老夫子不注意时过来掏鸟窝,算作游戏之一。魏蓉想着许是几个家伙又不长教训,过来骚扰那些无辜的鸟儿了,于是大步走去准备将孩子赶走,免得又遭夫子责骂。
不过走近了之后,她却停下了脚步。因为距离林子边缘尚有两三步处,里头的动静也听得更清楚了。
“撕拉——”
那是书本被撕碎的声音。
魏蓉放轻了脚步,身子向前探去,透过稀疏的树枝看见了里头正在发生的事情。五个孩子正把那个少年围在了中间,领头的小女孩正在将少年的书一页一页地撕毁,其他孩子则是像是好玩似的用脚不轻不重地踢着少年。少年瑟瑟发抖地捂着自己的脑袋在地上缩成一团,根本连抬头都不敢。
那女孩儿又继续撕了两页,见少年没有反应,无趣地将书丢在了少年的身上:“什么啊,怎么连这样都不说话?难道真是个哑巴?”说着她走近了少年,用手指使劲地戳着少年的头顶,“你倒是说话呀,齐家哥哥明明说你说过话的。”
然而少年只发出了不成词的呜咽声,浑身都在发抖,像是见到了天敌的小动物一样。
“而且你遮遮掩掩的到底是因为什么呀?跟我说说呀。”女孩满脸的好奇,既没有气恼也没有不满这样的负面情绪,只是单纯的好奇。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少年的手拉开,让他没有办法再低着头遮盖他的脸。
处在这样的情形下的少年变得惊慌极了。他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用力地挣扎过,一时间几个孩子几乎按不住,差点滚成一团。男孩们抓着他的肩膀给了他脑袋一下才让少年停止了挣扎:“别动,我们又不是要干什么,就是想瞧瞧你的脸。”说着伸手抓住了少年的脑袋并把他一直遮住眼睛的额发往后捋去。少年害怕地几乎发不出声音,嘴微微张着颤抖着似乎要说什么,却只是发出像是受伤小兽一样喘息声,一双眼睛惊恐地盯着掀起他额发的男孩,泪水几乎要夺眶而出了。
那是一双异色的眸子。
左眼是与常人一样的深棕色瞳仁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右眼却是如同最纯净的湖水般透明的蓝色。阳光照进被泪水盈满了的眼中,那眼底的蓝色仿佛是真的湖水似的在潋滟。
所有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惊慌地松了手。
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并颤抖地叫道:
“妖、妖怪!!!”
作者:源源汪
魏蓉再醒来的时候,已经不在酒楼中了,但隐约觉得还带着些尚未散去的醉意。她迷迷糊糊地坐起来环顾四周,视线所及都是些熟悉的东西,用自己还清醒的一部分脑子分析,自己应当是已回到了居所中了。
睡意中尚夹杂着些醉意,使得魏蓉一时间脑袋仍旧有些空白。她空在床上坐了半响才想起来,昨日有个家伙找上门来坚称自己救过他的命,是来报恩的。自己虽想推脱但是最终还是跟着这人去到城中酒楼吃酒。不料两人相谈甚欢,自己三番五盏下来居然喝醉了,竟是醉得连怎么回来也不记得了。
堪堪回想起来昨日种种,魏蓉整个人仍旧是有些发愣的。毕竟这番事情想来,多少有些不真切,听着倒七分像是戏文里唱的奇遇,哪像是她这样的人会遇到的事儿?
直到魏蓉整着自己的衣衫时摸到了怀里那六两银子,这才敢确定那是切切实实发生过的事。
现下想来,魏蓉才有些后怕起来——那锦衣公子才不过是见了一面的人,并不是什么知根知底的朋友亲人,怎么头一回就能在人前喝醉呢?万一被卖了也没处说理去——当然她此时的想法还是带着些酒气的。毕竟谁见过拐卖人口什么话都还没说,先给对方一打银票的?退一万步讲,拐骗一个村头的女先生,蒙头一棍就完事儿了,何必投入这么多呢?
但胡思乱想又哪管得了那么多?又瞎想了一阵,魏蓉才掏出怀里的碎银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心中暗忖,这沉甸甸的银子是挺真切的,摸着手感真好。要说这人穷久了,蓦地掉下几两银子来,比起担心到底还是愉快多了些。说不得还是有些美滋滋的。
至于那些胡七八糟的事情,不管怎样都已经发生。既然多想无益,那就不如不想。魏蓉这么在心中如此安慰着自己,便将那些事抛诸脑后了。
回头过两天,正好能去城里书斋买几本有趣的书。要说这村里头的学塾毕竟只是大家筹钱办起来的,并非官家学堂,不过就是用来教教孩子最基础的东西罢了。平日里头她也就是带着孩子读读《三字经》与《百家姓》,再多的也没有,不过是学习识字罢了,也不是冲着考功名去的。况且小孩子哪里受得住这日日的枯燥,倒不如买几本杂记同他们讲讲,权当是长些见识。
算来算去,除去这些,这六两银子剩下来的还够她吃好几顿大酒。也省得每回去赵家姐姐的小饭馆吃菜,还总被人家笑话抠门。
这一番思索的美景更是让魏蓉顾不上想昨晚种种,甚至日后花钱时都没想起锦云乐半分。而自那之后,她仍旧是照着往常的习惯,三日一去私塾地教人读书写字,一切似乎都如往常,毫无变化。
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着,又是一个季度过去了。
魏蓉早将此事忘得干干净净。这六两银子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按照她的设想再加上日常花销,这么花下去也很快就没了。与那位锦云乐吃酒的一日也自就被当作是黄粱一梦,唯有拿着书本与孩子讲那杂记时还能忆起片刻罢。
只是谁能料到,突有一天,私塾的老夫子带了个孩子过来见魏蓉,说是有个姓锦的公子付了一大笔银子让先寄养在学塾里。老先生说完了还给了魏蓉二十两银子,说是那个公子给的,叫她多照看些。
魏蓉听完很是不明所以:“哪个锦公子?”
老夫子奇道:“那人叫做锦云乐,他说你俩相识……难不成竟是寻错了人?”
“锦云乐……”魏蓉又细细咀嚼了一遍这个名字,才想起来究竟是谁,“不是,怪我怪我,是我记性不好。许久没见,一时没记起来罢了。”
这一番话反倒叫夫子起了疑心:“你们可确是相识?怎的瞧来并不相熟。别是……”这话说到这里就停住了,但魏蓉听得出这没说出口的话。
这突如其来的,有个外人过来留了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叫人照看,本就不合礼数,原是看在是魏蓉熟人的份上才接收的。现在看到她这支支吾吾的样子,必是心生疑窦,怕是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魏蓉心中暗忖,她与这锦云乐虽然有过一次相谈,也甚是投缘,但是到底之后是没什么交集。这突然有事,只怕不仅紧急且也不是小事。若不是没有更好的选择,恐也不会特来麻烦她。
既是大事,又与个孩子有关……
魏蓉不再多想,赶紧往回找补:“夫子莫多想,这人乃是个世外方人,不常与人来往,又鲜少有事托我,因此我一时没想到罢了。想来这次是有急事要走,才只与您留了口信。”
夫子犹豫了半响才半信半疑地点点头:“如此最好。”
魏蓉从眼角余光中见到一个少年的身影藏在不远处的拐角后,正偷偷看向这里。只见夫子向那个少年招了手,示意让他过来。少年则愣了一愣,立刻用手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头发,才小跑着步过来。
夫子说道:“这就是那孩子。既然稍后讲堂就要开了,就由你领过去罢。”
“谢过先生。”魏蓉端端正正作了个揖。
待到夫子施施然走开,魏蓉才低头去看这少年。尽管他跑过来之前努力整理过了,但是一头黑毛还是乱糟糟的,大片的刘海几乎完全将眼睛遮没了,也不知这样他怎么看前路。这少年一直像是害羞似的低着头,魏蓉自然看不清他的长相。唯一能看清的就是他脑袋顶上一个大剌剌的发旋。他身上的衣服很新,但是略微有些不合身。魏蓉猜测是锦云乐给他买的,但是因为赶得急加上不了解孩子的身量,就随便抓了一件给他换上。
这少年局促地不断搓揉着衣袖,站在魏蓉身边一言不发,似乎对现在这样的状况很不安却又努力地不表现出来。
魏蓉想了想,蹲下来平视少年:“我叫魏蓉,是这家学塾的教书先生,以后也是你的老师了。你可以叫我先生,但是若是不想也可以不叫。”她作了个小揖,看上去怪好笑的,似乎是为了调和两人之间略显紧张的气氛,“你叫什么?能告诉先生吗?”
少年的脑袋稍稍抬起来了一些,魏嵘在那一堆杂乱的额发后看见了一双闪烁不安的眼睛。他张了张嘴,似乎有什么字词在他的口中形成,但是在脱出口的最后一瞬间又消散了。他只是无力地发出了一些不成词的声音来,然后沮丧地摇摇头。
魏蓉了然地笑了笑,也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只是向少年伸出了手:“我带你去讲堂罢?”少年并没有对这句话做出什么回应,只是看起来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看着魏蓉伸出来的手和投过来的目光,紧张地搓了搓手指,却没有握住对方的手,反而犹豫再三后小心地拽住了她衣衫的一角。
魏蓉如有所思地看着少年,迈着既轻又慢的步子向讲学处的方向走去。
两人就这样沉默着走到了讲堂。魏蓉本还想按照过往的习惯向学生介绍一下这位突然出现的少年,没想到少年到了学堂后立刻往距离所有人最远的最后排角落处跑去坐下,一言不发地跪坐了——他习惯性低头弓背,显得像是缩成了一团。几个顽皮的学生马上投去了好奇的视线,见到他这样胆小瑟缩的奇怪样子立刻窃窃私语起来。
魏蓉站在讲堂前面全都看在眼里,却并未说什么,也不好说什么,只得先按照原本的安排讲起了《三字经》。一堂课中,所有学生都心不在焉,时不时转头去看那个少年,却又害怕先生责骂不认真听课而不敢正大光明地盯着。而魏蓉心中也想着少年的事,十分心思有三分也在那孩子身上,讲堂中的小动作也便视作无物了。
课毕之后,她如同往常一般被孩子们缠住了讲故事。刚开讲,她向少年的方向瞥了一眼,正见到少年如蒙大赦般地跑出了屋子。魏蓉原是想着课后能与他细说,但转念一想这不过是第一日,少年看来本性敏感,交谈也并不急于一时,便并未理会,白让这一日过去了。
第二日她放了课,又准备去寻少年,谁知刚收拾停当就发现他早已没了踪影。往后第三日,第四日也是如此。魏蓉竟是连着数日都没能和他搭上一句话。
每日魏蓉往往要到开课时才能见到少年带着书本与笔墨急急地赶来,而结束之后他便立刻匆匆跑走。原本没将少年的事太过放在心上,这一番下来,倒反叫魏蓉上了心思,心说今日必要抓住这个小兔崽子好好说道说道。
待到这日结了课,魏蓉打定了主意要逮着这个少年。于是即便如同往常一般被几个学生缠住玩闹了许久才得以脱身,她却也并不着急回家。既然少年不愿见他,那自己便上前去。
她缓步向夫子的住所走去——为了方便管理学塾,夫子就住在学塾后不远处,只需穿过一片小林便能到达。而少年由夫子安排了住处,找他询问最合礼数。
她走到夫子的屋前,刚准备敲门,却正听见不远处的林子里有打闹的声音。因为此处的林中有时会有野鸟来此筑巢,有些顽皮的孩子会趁老夫子不注意时过来掏鸟窝,算作游戏之一。魏蓉想着许是几个家伙又不长教训,过来骚扰那些无辜的鸟儿了,于是大步走去准备将孩子赶走,免得又遭夫子责骂。
不过走近了之后,她却停下了脚步。因为距离林子边缘尚有两三步处,里头的动静也听得更清楚了。
“撕拉——”
那是书本被撕碎的声音。
魏蓉放轻了脚步,身子向前探去,透过稀疏的树枝看见了里头正在发生的事情。五个孩子正把那个少年围在了中间,领头的小女孩正在将少年的书一页一页地撕毁,其他孩子则是像是好玩似的用脚不轻不重地踢着少年。少年瑟瑟发抖地捂着自己的脑袋在地上缩成一团,根本连抬头都不敢。
那女孩儿又继续撕了两页,见少年没有反应,无趣地将书丢在了少年的身上:“什么啊,怎么连这样都不说话?难道真是个哑巴?”说着她走近了少年,用手指使劲地戳着少年的头顶,“你倒是说话呀,齐家哥哥明明说你说过话的。”
然而少年只发出了不成词的呜咽声,浑身都在发抖,像是见到了天敌的小动物一样。
“而且你遮遮掩掩的到底是因为什么呀?跟我说说呀。”女孩满脸的好奇,既没有气恼也没有不满这样的负面情绪,只是单纯的好奇。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少年的手拉开,让他没有办法再低着头遮盖他的脸。
处在这样的情形下的少年变得惊慌极了。他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用力地挣扎过,一时间几个孩子几乎按不住,差点滚成一团。男孩们抓着他的肩膀给了他脑袋一下才让少年停止了挣扎:“别动,我们又不是要干什么,就是想瞧瞧你的脸。”说着伸手抓住了少年的脑袋并把他一直遮住眼睛的额发往后捋去。少年害怕地几乎发不出声音,嘴微微张着颤抖着似乎要说什么,却只是发出像是受伤小兽一样喘息声,一双眼睛惊恐地盯着掀起他额发的男孩,泪水几乎要夺眶而出了。
那是一双异色的眸子。
左眼是与常人一样的深棕色瞳仁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右眼却是如同最纯净的湖水般透明的蓝色。阳光照进被泪水盈满了的眼中,那眼底的蓝色仿佛是真的湖水似的在潋滟。
所有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惊慌地松了手。
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并颤抖地叫道:
“妖、妖怪!!!”
作者:源源汪
这一路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大约花了半个时辰,马车就到了城里的酒楼门口。一路上魏蓉和青年断断续续少聊了两句,没料到居然觉得甚是投缘。这青年想法有些奇特却很是有趣,为人也直率。唯一叫魏蓉觉得有些好笑的就是,他似乎有些不通礼节。从见面到现在竟也没想起来介绍一下自己,魏嵘七拐八绕地聊了好一会儿,才像是做探子似的套出了他的名字。他似乎还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叫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锦云乐。魏蓉在心中暗念了一遍他的名字,锦城云乐,他这姓名倒是与他的行事风格很是相衬。如此看来,他的父母倒是相当有远见。她想着,转头又瞧了两眼锦云乐,忍不住嘴角微微扬起来。
车夫驾车又稳又快,不多时,他们便到了酒楼门口,两人一同下了车。这车夫看起来也非常得了解主人的行事风格,待魏蓉和锦云乐两人都站定了,也不需多的吩咐,便自行扬鞭驾车去向酒楼的后院停靠。
车夫便轻呵了一声,扬起了手中的鞭子在马屁股上抽了一下:“驾!”
魏蓉正站在一旁,刚巧偏头瞧见他这一扬鞭,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也就这片刻的时间,锦云乐已经进入了酒楼,也已与小二说完了话。他转头正想搭话却没见到魏蓉,就见她若有所思地看着车夫的方向,并没有跟上来。于是他立刻招呼了魏蓉一声。她这才反应过来,口中称歉赶紧跟了上去。
这边的车夫却毫无所觉,轻车熟路地拐进了旁边的小巷。
这锦云乐是小二常见的人,是个贵客,小二自然是没有怠慢的道理。跟在锦云乐身后的魏蓉他虽从未见过,但他心中自然也是有个自己的算盘——和贵客一起来的客人自然也是贵客,就算穿着打扮朴素了些也要好生伺候。要知道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的心思最是难懂,一时兴起想换个粗布袍体验生活想必也是有的。
小二心里这么想,自然也是对着魏蓉点头哈腰,直称小姐。
但这一叫,只叫得魏蓉面上羞赧起来。毕竟自己这一身的粗布衣实在是太粗了些,别说是小姐了,就是别府小姐身边的丫头也穿得比她体面得多。就算是知道小二在客气,也实在是叫人觉得不好意思,赶忙致谦。
但小二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不想暴露身份。说着将两人往二楼包间里引。
锦云乐在前,魏蓉在后。这处酒楼她从未来过这里,便向四周望了望。
这家酒楼装修看似朴素,实际上往仔细里瞧,这里的摆设、桌椅、甚至墙壁用材都极好,显得十分华贵却不招摇,非要是懂行的人才看得出来端倪。就连屋顶梁柱上都雕着精美的图案。魏蓉从远处并瞧不清到底是什么画,但是阴影深浅和色彩却瞧得出精细,可见设计这家酒楼的人花了多少心思。
不仅如此,在此间坐着的客人也多是着装讲究,像魏蓉这样穿着粗糙布衣的人根本没有,这叫她越发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早知道要来这样的地方,她出门前一定换一身更好的衣衫,哪会像现在这样窘迫。
这份窘迫就算是进了包间,离开了众人的视线也没得到多少的缓解。魏蓉绷直了身子坐在桌边,眼神不知道放在哪里才好。就连手也无措地搓着衣角,明显是不太自在。
就算是再不会观察的锦云乐,此时也看出了她的不安,笑着为她斟了杯茶:“先尝尝杯香茶罢。这间的茶最是有特色,其中入了香却又能不夺其真,入口清香也不酸涩。与顶好的香茶比,味道自然是不见得有多出众,却仍旧值得一试。”说话间他也一同在桌边坐下,将锦袍撩起了个角搭在一旁,坐姿随意就像是在自己家中。
“好,好。”魏蓉知道自己的尴尬被人察觉了,反而更是紧张,但见对方也没有点破的意思,却也不好说什么。心中暗忖,明明是自己提议让对方请客吃饭,如今到了地方再开始不好意思,实在显得小家子气,也叫人家下不来台面。这样想着在心中瞎安慰了自己两句,魏蓉便状似坦然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
“我方才先让小二上了些我平常常点的菜,您若是有什么想吃的,到时他上来,再与他说就是了。”锦云乐笑道,“这间酒楼的菜肴价廉物美,就是全尝一遍也值得。”
魏蓉听着,瞥了一眼房间角落装饰用的瓷瓶——这一只的价钱多半就能抵她一年的租子钱,再听锦云乐轻描淡写的那句“物美价廉”,心中实在忍不住又是羡慕又是妒忌地暗嗔了句“该死的富家少爷”。
她摆手道:“随您就好,吃食这些东西我从来是不挑,也没有什么偏好。”说完顺手端起锦云乐斟的茶抿了一口,眼中立刻一亮。这香茶果然如他所说口中生香。除了茶叶本身的味道,还另有一股清香掺杂在其中,如深山竹林中那飘散在空中的一缕袅袅青烟,因此并不夺了茶之本味。这香轻且易散却满是山林之味,清静幽雅,另有一番意趣,叫她不由地脱口而出感叹道:“好茶。”
锦云乐听见他赞了茶,面上稳重,眼睛里却亮晶晶的都是笑意:“瞧,我没骗你。”
“这是自然,我何曾将锦公子的话做了假?”魏蓉忍不住笑意扬了扬嘴角,右手轻扶酒盏,抬起示意。
锦云乐也抬盏回敬:“什么公子,你直呼我本名就是。名字生来便是用来叫的。旁人互不认得也就罢了,你既是我恩人,叫我锦云乐就是了。”因他本就好这一口,这杯茶对他来说极是受用。一杯下去,顿觉通体舒畅,瞧人的眼神也是炯炯的。
魏蓉那边的拘束他这边却并不觉得,本都是一样的人,穿粗布还是丝绸,人也是一样的人,不会平白比别人多些什么。也正是因为他出生好,却又不是家中嫡子一直养在外庄,不得家中严规拘着,所以才有这样的想法。
“你救我性命,我请你吃茶,今日便算作认识了。”
他笑着说道,一双如黑曜石般的双眸就这样直直地看向魏蓉。
魏蓉本无意与他结识,但听了这话,张了张嘴想要推辞。但是对上对方赤忱的眼神,就怎么也说不出口了。别人既然一心结交,自己在这儿一再推辞也显得过于矫情,反倒不美。于是她也将举杯示意,将盏中茶一饮而尽,放于桌上。
“好,那你也莫叫我什么先生恩人,我姓魏,贱名一个蓉字。乡下村妇,爹娘早逝,不过凭着自己一些浅薄的学识教孩子识个字读个书,算不得有学问。孩子们受教于我,尊称我为先生。若他人也跟着叫,我实在是承受不起。知识今日蒙您不弃,将我当个朋友,小女感怀于心,日后若有用得上的地方,必定尽心竭力。”
“客气。”锦云乐说话声音并不大,并不咋呼,但是人很是直爽单纯,心里想什么都摆在了脸上。这时更是一脸的高兴。魏蓉见了心里也觉得暖,对锦云乐的好感便又多了三分。
小二恰好进来上菜了,两人也就捡着这个空隙说起了些常话。
要说这好酒好菜,最是叫人舒心。觥筹起落,一顿茶酒饭菜入肚,两人便越谈越欢。天南地北,想到什么便说什么,而出乎意料的是,这乱七八糟的话题对方竟也能自然而然地接住话茬,并谈将开去。别说锦云乐这样娇生惯养的,就是魏蓉自小也没遇上过这样的人,一句话接着一句话地聊着,不由得两个人就都喝得多了。
酒过三巡,魏蓉这脑袋便有些迷糊,胆子也大了许多——毕竟酒壮怂人胆的话也不是平白说来的。她有些晕晕乎乎拿不稳酒盏,可咬字却还清楚:“锦兄,我瞧你倒是有一副好心肠。”
锦云乐到底还是比魏蓉更常喝酒,现下也有些醉意,却没有她醉得深:“怎么说?”
魏蓉抬起手中的筷子,筷子上还沾着一片菜叶。她看了看,不知为何有些好笑,但是还是抬起来指着锦云乐说道:“今日进门前,我就瞧见你车夫的六指了。”
“哦?”锦云乐一挑眉,手里端着酒杯的动作就顿了一下。
“我方才出去净手,同院里休息的小二聊起,他还说那车夫是你捉的妖怪。他六指是因为化型不熟练,正是他妖怪的铁证。那小二一脸郑重且煞有介事,故事说得活灵活现仿佛他本人在场似的……哦,还把你夸了一通,说你是什么捉鬼的天师,方圆百里最是有神通。”
锦云乐的声音平静,言语间的醉意似乎少了许多:“你信吗?”
魏蓉这厢醉着也没听出他的口气,兀自笑道:“我信吗?我信他个大头鬼。这胡话谁信谁傻,难道你瞧着我像傻子?孔圣人尚且说‘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些个最爱说这妖妖鬼鬼的,哪个真的见过?都不过是自己的臆想罢了。成日里想着有鬼有怪,心里就觉得连风吹雨打的声音都像是妖怪在吃人的响动。
“我原识得一人,身上也曾多过些与常人不同的东西。只因这,人人都说她这是妖异之相,只怕是魑魅投胎,必能通晓阴阳异术,将来也定会为祸世间。但说这话的人,无一人曾与她说过话,甚至见过面的也少之又少。只从他人的只字片语中,就认定了这妖怪的身份,全不管这说法几分真假。你说是不是极好笑的?”
魏蓉正说到兴头上并未发现,锦云乐听到这些话,刚刚严肃的表情才松了下来。这才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酒。
“与世人不同已是大罪,能扯上鬼神,就更是罪上加罪。小到邻街的娃娃生病,大到城遇天灾,那便都是这些‘妖人’的错了。谁还管你是什么人,在何处长大,做过什么事情?沉默即是默认,解释则是狡辩,无论怎样必定是你错。皆是唯恐避之不及。谁若与之为伍,必定也是自甘堕落的混账,人人得而诛之。
“这样的人无论什么样的出身,都不能叫好。运气好的,顶好不过是被藏着掖着见不得人,就养在家中,绝不能叫出去抛头露面;若是运气差的,那才是真的惨,才刚来这世上见了见天光,便又要去找阎王爷报道咯。就是那侥幸活下来的,堪堪长大成人了,家中无人管顾又或是没有几分薄钱,怕是要找个像样的生计养活自己都找不到,苦得很哩。”
以话就酒,最是醉人。魏蓉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面色渐红,吐字开始有些囫囵起来,但话却没停。
也兴许是这黄汤的作用,她说得话也有些放肆了起来:“因而我才说你心肠好,旁人是断断不愿靠近生有异相之人,更何况是雇为车夫?要说虽是世间自有行事之法,我却瞧不懂,多根手指如何?少根手指又如何?还不是都是爹生娘养吃白米长大的。就算真是精怪鬼神,难不成就整日想着害人不成?人也吃鱼吃肉,也没见着闲来无事就杀鸡宰羊日日存着宰肉取乐的心,神怪怎的就有不同了?你是比鱼鲜美了,还是比肉美味了?我瞧着那些专做鸡鸣狗盗的人,比这些所谓的妖怪更值得叫人发愁才对。”
这一番话,说的人是醉得糊里糊涂,也不知是想说什么。但是一旁的锦云乐听着却觉得很是合乎心意。他抿了口酒缓缓说道:“说得极是。我早先游历时便见过这样的,家里孩子生下来双瞳异色,一只眼睛是碧蓝色的。父母心中害怕,觉得是妖鬼转世,但毕竟是亲身骨肉,而且不过是个襁褓中的稚子,从未有犯过杀孽,不忍杀死。于是本想藏匿在家中,就这样养到成年,放他归去。却不巧,孩子长到六岁时被那村村长发现,第二日便被从家中抢走,硬生生推进河里去了。”
魏蓉听了觉得气愤,立刻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大声呵道:“这不就是害人性命吗!这孩子才多大,怎么就……这世上以讹传讹的事多了,怎么就能……嗝。”说到一半打了个酒嗝,再强的气势也一下子就没了。因为拍桌子的声音吓得进来查看的小二看了,也有些不知所措,于是只是憨笑了两声,趁着没人注意退了出去。
“确实不能,所以我后来偷偷叫三修,就是我那车夫,把孩子捞出来了。”
“干得好!真好!”魏蓉竖起了大拇指笑道,“果真是有副好心肠。”
酒气氤氲,她双眼明亮,笑意在她眼中像是湖中涟漪一样荡开。但这笑容只在她面上停留了片刻。
她像是似乎想起了什么,觉得自己话说多了。魏蓉面露窘色,凑近锦云乐小声说道:“我今日怕是酒喝多了,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若有冒犯之处,你莫介意。”
锦云乐听罢只是笑,却没说话,但从那微弯的眼角也能瞧出他的好心情。魏蓉醉醺醺的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也只能不好意思地跟着笑,嘴咧得大大的,摇摇晃晃地挠着自己的后脑勺。
两个人就这么笑着笑着,魏蓉的笑声就小了下来。她眼睛微眯,突然打了个嗝,就这么人一斜倒在桌子上一动不动睡着了。
对于魏蓉这突然的行为,锦云乐不由得一愣。
紧接着,他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作者:源源汪
“午时已到!”
黑云压城,菜市口前围满了百姓。熙熙攘攘的,却没有一个人在谈笑,只是都静静地站着,静静地看着。
监斩官旁的士兵瞧了身旁的时刻,时辰一到,立刻尖声呵道。
“行刑!”
随着这声尖利的宣判,几个身材魁梧,脸上又长满了络腮胡子的刽子手一齐拎起了身边的酒坛,灌下了一口烈酒,向举起的大刀喷去。即使是在这样的天气中,这些个杀人斩头的刀也泛着骇人的银光,像是在这样阴霾密布的天气中,它的光芒反而更闪耀。
他们将行刑台上的老老小小背后的签子摘去,被双手握住的刀都高高举起。
在不远处,一个身子瘦小且脏兮兮得分不出男女的小身影趴在一个高个子男子的身上。孩子紧紧搂住男子的脖子,不易察觉地微微地颤抖着。二人周围没有太多的人,但是即便是旁的人瞧见了这孩子,也只当是害怕砍头,并不做他想。
但若是细细去看,就会发现这孩子正死死地咬着男子的肩膀,像是害怕自己哭喊出声来似的。孩子的那一双眼眶是干干的,眼睛胀红,竟是一滴泪水也没有。只是每听到行刑台上的一点动静,这孩子就会忍不住地瑟缩。
“筝儿。”男子拍了拍咬着他肩膀的孩子后背,沉声说道,“走吧。”
他话虽这么说,目光却也没有从台上移开过,脚下也像是生了根似的,仿佛只要从这块土地上移开,脚下的根就会就此断裂,再无生息。他眼中闪动的情绪像是平静海面下的波涛,隐隐地在内里滚动着。
“我不。”
孩子从咬紧的牙关中漏出几个模糊不清却又坚决的字:“我不走,彭叔。”
“我……我不是妖怪……我爹爹在,我娘也在……菱姐姐……”
那孩子听见了刽子手喷酒举刀的声响,终于有些扛不住了。从哽咽的声线中中终于可以隐约分辨出,这是个小姑娘。
“彭叔……我不明白……菱姐姐,为什么……为什么要让她换走我……”
“这不是你的错。是因为我欠你爹一条命,而你是你爹的独女。”被叫做彭叔的男子静静地说道,这才看清,他的目光一直落在了行刑台上一角,某个蓬头垢面的小女孩身上,“你菱姐姐是我的孩子。她太懂事了,是我教她知恩图报,是我教她要尊敬长辈、要守护弟妹……是我对不住她,是我,怪只怪她此生不幸,竟然生作了我的孩子。”
他的眼神与台上那个小姑娘对上了。那姑娘愣了一下,面对着举起的大刀却居然面无惧色,反而对着他露出了笑容来。那一抹笑容就宛如沉沉的夜中,只在那一瞬盛开的昙花。单这一笑,叫他心中产生了不该有的私心。
若是菱儿自私一些,任性一些,不愿意牺牲自己……
……该有多好。
手起刀落,头颅落地。
那些血刽子手端的是这行中好手。一家上下人,整整一十八颗头颅就在这片刻之间落下了。
这一杀,便让那鼎鼎大名的大将军卫国公魏永正一家,从这个世上,永远地被抹去了。
————————————
后接: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80473/
作者:源源汪
前承:引子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80550/
——————————————————————
魏蓉眨了眨眼睛,困惑地反问道:“实在对不住,您方才说了什么?”
“来谢您的救命之恩。”门前站着个衣着颜色朴素但是料子一眼看上去就连魏蓉这个穷教书的都看得出来相当华贵的青年一脸平静地回答着。这理所当然的表情让魏蓉觉得是不是自己忘了什么时候在隔壁山里的小树林里救过什么小狐狸,人家现在修炼成精变身过来报恩了。
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青年,长得五官端正,虽说不上是貌比潘安,但细看久了确实叫人觉得怪好看的。不过气质相当清朗,不像是戏文里会魅惑人心的狐狸精。
当然,这一切不过是她的胡思乱想。魏蓉盯着他的面容思索再三,并没有印象自己在何时替一个富家公子出过手——自己不过是一个穷教书的女先生,且先不论自己有没有救人于危难的这份高尚品德,就说自己身处的这个小村子一共就那么几户人家,今年最大的危险也就是东家的狗吓到了西家的鸡并追着它跑了三里路。难不成不是小狐狸,而是那天闯进自家院子的大公鸡吗?
魏蓉收回自己已经偏离了的想法又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并再次打量了一番面前的人,忍不住干笑道:“这位……少爷?您怕是认错人了吧。”
“不当如此。”那青年皱了皱眉头,他的眼神太过清明就连眼中一点点的困惑都能让人看得一清二楚,“约六月之前,您曾将一重伤之人送去医馆,难道不是吗?”他说完环视了一下四周,指着院角的一处栅栏说道:“我记得这处缺口,木桩朽了,断了一半,六个月前就是这样的。”
魏蓉不由得尴尬了一下。这处破损不大不小,本来三五日就能修好。但是在这乡野村庄里,大家都互通底细,鸡鸣狗盗之事极少,自己一个教书的也不养鸡鸭过活,一处破损并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因此这栅栏坏了她也懒得去修,一日拖一日竟已经拖了六月有余,居然突然被一个陌生人点明了,叫她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重伤之人?医馆?”她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喃喃地重复了几遍那青年的话,忽然之间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停顿了一下,“等等……”
这个词似乎触发了魏蓉的什么记忆。她的脑中忽然闪过了一些片段,再看面前的人的容貌,居然隐约间在那眼眉找到了一丝熟悉感。这时魏蓉是真的想起了什么,但是看着青年端正的面容又实在不敢确定,再次眯着眼睛盯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说:“难道你是那个欠我医馆钱跑了的大胡子……?”
听了这话,青年先是稍稍有些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眼角一下弯起了一个弧度,笑意立刻就爬上了眉梢。这一弯倒像是春色压弯了柳枝,叫看着他的魏蓉不由得心头一颤,反应慢了半拍。过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说得话有些不礼貌,连连摆手道起了歉:“对不住,对不住,我没有别的意思……”
“不必介怀,我当时确实狼狈。”似乎是因为照顾魏蓉的情绪,青年面上的笑已经褪去了,但是眼中却很难藏住东西,魏蓉还是从他的眼中看出了两分笑意,“当日事出紧急,不告而别。今日特来拜访,拜谢救命之恩。”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打被包好的什么东西,递给了魏蓉。
“不用这么客气……哎哟!”魏蓉刚想谦虚两句以表自己施恩不望报的高尚情操,却被塞进怀里的这个布包给搞懵了。她疑惑地看看青年,想也没想就径直打开了包着的布。于是一打银票就这么露了白,把毫无防备的魏蓉吓了一大跳。她反射性地把布料按了回去,似乎多露一份这一打银票就会不翼而飞了。她抱着包裹的手都抖了起来:“这、这是什么?”
“银票。”青年直白地回答。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是银票!魏蓉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我自然知道这是银票,我的意思是这一叠银票……是什么意思?”
青年眨了眨眼睛,似乎不太明白魏蓉的意思:“我来谢恩,这些自然是报酬了。”
魏蓉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手里的东西。虽然刚刚打开包袱就瞧倒了一眼,但是这银票的面值却看得真切。这一张张的,面值可都不小,而且用手捏一捏这厚度,里头少说也得有一千两吧。虽说魏蓉为了给他结清医馆的钱确实花了两个月的工钱,着实让她肉疼了许久,但是从天而降的千两银子拿着也太烫手了,心里头实在不安。
当下她就立刻把东西塞回了青年手里头。
“这我要不得。”
“为何?”
“这报酬太重了,我不能收。”
“你救人性命于危难之时,我心怀感恩想要酬谢于你,不过是一些银票,怎么就收不得?”
这家伙一脸的不解让魏蓉真是有苦说不出。
老实说,面对着这上赶着来白送的银子,你要说她一点儿都不心动那绝对是假的。那可是一千两银子啊,她一个穷教书的,不吃不喝干几年才能攒够这么多钱。但是拿着银票的时候,魏蓉脑子里总忍不住想到当时遇上这人时的场景,突然给这么多钱她心里实在是不踏实。
当时在河边见到他时,这人一身的血污,头发和胡子都结成了缕,也不知道几日没有清洗过了。他破烂脏污的衣衫上的裂痕一看就是刀剑割的,说不好就是被什么危险人物追杀而导致的,更搞不好他自己就是个危险人物。要是个行走江湖的侠客也就罢了,要是个官府通缉的罪犯那就糟糕了——况且就算是个侠客,说到底也是个混黑的,也是个惹不起的主啊。
当日就犹豫了许久要不要救他,生怕惹上什么大麻烦。但是后来围着这人转了八圈,还是觉得良心上过不去,不想见死不救,于是将他背去了村上的小医馆里,拜托了大夫救治他。
尽管三日之后这人就不告而别连账都没付坑了自己五两银子,魏蓉确实心疼了,但是其实走后数日之后也没人再来找事儿,自己也着实松了一口气。
现在看他收拾得干净整洁,一身衣服的料子光用看就知道不是平常人能用的,而且一出手就这么阔绰,搞不好真是做什么不法生意的,之前那次也是被人追杀所致。这一叠钱不知来处,魏蓉捏着实在觉得烫手。
她这种小人物可惹不得这种人。
“您瞧,我不过是将您送去了医馆,真的救了您命的还是大夫。”魏蓉眼神飘忽,努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虽说我确实替您付了医馆的钱,但也就是出了个钱,实在也算不得什么。就算当日不是我在场,便是换个人也一定是一样的做法。”她说着瞧了一眼面前的人,见这人仍旧要将钱往自己这里推,于是立刻话锋一转:“若是真的过意不去,那将五两银子还我便是,多的我可不要。”
这话让那人的手顿了一下,面庞上立刻浮现出了清晰的困惑和为难。
“这不好……”
魏蓉未免他说出更多婉拒的话,即刻打断了他:“这样吧,我再加一两。您还我六两算是酬谢,多的我是真的再不能要了。”
那人面上的困惑愈浓,估计是没见过收白送的钱还讨价还价的。然而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似乎再多做争论也显得过于刻意了,他轻轻地笑着叹了口气说道:“好罢。”于是招手叫来了自己的随从,从他那里拿来了六两碎银,交到了魏蓉的手里。
“多谢多谢。”魏蓉诚惶诚恐地接过了银子,原本瘪瘪的荷包一下子就被装满了,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再抬头去看,刚巧撞上那人略显失落的眼神,这让魏蓉忽然又有点儿不是时候的心软。要说人长得好看就是占便宜呢,现在魏蓉看着青年这副表情,居然觉得自己刚刚的做法有点儿不上道。说到底那些担忧也都没什么根据,这再三地推拒了,等于是在人家的热情上连泼了三四盆凉水。细想想,是有点儿不识好歹了。
“哎……”魏蓉突然招呼了一声,“这钱我收着有愧,但人总是要吃饭的。要您还是觉得过意不去,请我吃顿便饭,这事儿就算了结了,您看如何?”
青年眼睛忽然亮了,立刻答道:“好。”这一瞬叫魏蓉看得又是惊讶又是好笑,居然这么一个小提议就让这青年人的情绪由低转高,还真是没有料到。
刚刚进来送碎银的随从早在马车旁候着了。青年带着魏蓉上了这架马车,随从就机敏地立刻扬起了鞭子,让马车动了起来。魏蓉也是第一次坐这样高级的座驾,又是软枕又是华饰,叫人忍不住感叹有钱人果真不愧是有钱人。刚欣赏完一圈,想起来忘了说去哪里吃更好,正准备说村口赵姐姐的小饭馆就很不错,便见那青年对着赶车的随从吩咐道:“去城中我常去的那家酒楼。”
“好叻,少爷!”随从的回答响亮又干脆。鞭子一甩,马车就飞奔了起来。魏蓉随着惯性向后靠了一下——已经多少年没坐过马车了,这车夫骤然一加速,她扶着车窗居然一时没反应过来。甚至连一句回绝的话都没说出口,魏蓉就要被马车带出村子了。
身边马车窗户上的帘子刚巧被风吹起来了,赵家姐姐的小饭馆就从外头一闪而过。
作者:源源汪
我的苹果手表自杀了。
就在我把它安安全全地放在床头柜上的时候自杀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我洗完澡回来它就已经在地上了,从外屏的边角开始碎裂,一直蔓延到整个屏幕。每一道细纹都像是蜘蛛网一样细密,从表面一直延生到内里,如同一幅白骨附在了它的显示屏上,看着让人觉得又心痛又恐怖。
第二天,我将破碎的它交给了第三方维修的机构。师傅说,这手表碎得太彻底了,外屏碎得很深,内屏也一起伤到了。能够提供的选择就那么几个,要么还是送回苹果专门店交1800换个新的,要么就他来修,不过最好的情况也是把外屏轻轻剥离,换一个新的,但是接触永远也不会有那么好了。师傅叹了口气继续说,最坏的情况就是在剥离外屏的时候,内屏也一起被损坏了,这个手表就直接报废了。
我震惊,天呐,这个手表怎么这么脆?为什么我可以这么惨?
这个手表我买来一个月都还没有到呢。
我花了大价钱将它买回家,一个月都还没有用满,它居然就自杀了,太让人生气了。老实说,本来我是有机会选择性价比更加好的手表,但是还是屈服于它的外貌,谁让我是个外貌协会的呢?况且一个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就是要让大家都看见的,不好看我要它干什么呢?
当然了,我承认它的功能很不错,确实也值这么多价,但是同样功能的别的牌子功能不也差不多吗?人家价格便宜了不止一倍,虽然难看了一点,功能也不那么流畅,但是胜在续航强啊。老老实实地工作可以持续一周,也不需要管它,多么任劳任怨啊,哪像苹果这个手表又贵又那么娇贵?
买来回家就是来服务我的,怎么反而还是我伺候上它了呢?
唉,你们说说,伺候也就罢了,它居然还给我自杀。
我买回来也知道它娇贵,所以官网上说什么可以下水啊,不怕冲击啊,我都不信。又是买保护屏,又是买保护壳的。而且坚持不带它下水,洗澡也不带着它,稍微危险点的活动都不带着它去,就生怕它一时想不开坏了。这不都是为了它好?为它着想吗?
所以晚上洗澡就把它放在了床头,谁想到回来它就自杀了呢?
我对它那么好,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不开。我难道还没有做到一个主人该做的事情吗?
于是我开始和维修师傅开始讨价还价。
五百多的维修价我是肯定不能接受的,三百最多了,而且要保证给我修好了。我看就是外屏碎得厉害了一点,但是这种摔碎的手表多得是,怎么到我这里就修不好了?是不是师傅你想要讹我的钱?我跟你说,我是不会那么简单就上当的,我又不傻。
师傅一脸无奈地看着我,继续耐心地和我解释着这个手表的问题。确实是很难调整到买时的状态了,而且确实不好维修。你看起来只是外屏碎了,但是实际上你看边角最深的地方,实际上外屏的碎片已经扎进了内屏里,就算来修也不一定能修好。这个破坏是一个既定事实。
我还是不信,这个苹果手表官网上说得那么好,防水防摔,怎么可能就是从柜子上掉到了地上就碎得这么不可修复了呢?要么就是师傅你想骗我钱,要么就是苹果骗人。
师傅叹了口气,将手表递还给我说,要是不信也没有办法,在他手里确实没办法修成原来的样子了。
他甚至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我接过手表,正好对上他的眼神,那可真是气死我了。不过就是一个维修师傅,怎么一点服务精神都没有?被我识破想讹我的套路后,居然还敢给我这样的眼神,是不是看不起我?果然无奸不商。
我揣着我的手表离开了第三方维修店,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来来回回地踱着步,想着师傅的话。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交给师傅去维修,毕竟都说了很有可能直接报废。我花了那么大的价钱买的东西,不到一个月就报废了,我可不乐意。
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走进了苹果专门店。
一千八就一千八吧,毕竟还是换了个新的。我这么想着,毫不留恋地把破碎的手表交到了苹果店员手里。
不一会儿,店员拿出来了一个包装崭新的手表,交给了我。
我喜滋滋地点了点头。
走出门,看着手里的手表,心里想道。
原价加上这换新的价格,可真是太贵了。这块手表可真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但是怎么看怎么是个赔钱货。毕竟是换来了,谁知道是不是别人用剩下的东西?麻烦的电子产品,这次它可一定要争气。
绝对不许再自杀了。
-fin-
备注:
1. 文里的手表确实意有所指。
2. 笑语/求知
作者:源源汪
每一天,今天的我必须杀死昨天的我,我的人生就是这样来的。
从我记事起就每天都经历着这样的事情,每天睡醒就会看到今天的我躺在床上,于是昨天的我就知道自己到了该去死的时候了。每一个我都只能活一天,但是“我”却这样过了二十多年。当然也曾经有过昨天的我不愿意去死,而反杀了今天的我的事情,活了几周,但是没有人能防一辈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每一个今天诞生的我都是带着杀气的,而活着的昨天的我就渐渐被磨平了棱角,最终还是被今天的我杀死了。
后来,昨天的我都认命了,知道这是最后活着的一天,就会乖乖呆在家里享受,看一看自己想看的电视剧,或者一本自己很久没有读过的书,反正在今天,都是今天的我去上班工作和交际,没有人会打扰昨天的我。等到今天的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的时候,昨天的我会开开心心地把今天看的东西都告诉今天的我,然后平平静静地去赴死。
“死不疼吗?”突然有一天,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今天的我把手放在昨天的我的脖颈上问道,“为什么你还能这么平静呢?”
昨天的我笑了:“都是这么过来的,到了明天你就懂了。”
这好像是什么显而易见的事情似的。
今天的我一点点收紧手里的空间,扼住昨天的我的喉咙,然后看着昨天的我渐渐因为窒息而涨红了脸,表情也从平静变为惊恐,但并没有过多的挣扎,最后即便想挣扎也没有力气挣扎了。
“明天就会懂了吗?”今天的我看着还留有昨天的我体温的双手,喃喃道。
今天的我将昨天的我的尸体摆放在床的另一侧,然后换上睡衣躺在了她的身边——都是自己,就算变成了尸体,好像也没什么恐怖的——况且明天醒来看见的就会是活着的我了。
不论怎样,所有问题到明天也都会烟消云散了。这瞬间我似乎有点明白昨天的我为什么对待死亡那么平静了。
睁开眼睛,我看到身边昨天的我的尸体消失了。今天的我正在厨房准备今天的早饭——她们永远这么精力充沛。
我挠着后脑勺,连头发也没梳就走了出去。
今天的我正在吃做好的早饭:鸡蛋火腿三明治。
我抬头看了一眼时间。哦,快要到出门的时间了,怪不得做得那么简单。
“诶,昨天的我,”今天的我一边嚼着三明治,一边迅速地往我的背包里胡乱塞着东西,“冰箱里快没有吃的了,待会儿你去买点儿呗?”
“可是手机在你那里啊,我又没有第二部手机?”我有点不满意,昨天我也看到冰箱有点空了,但是也并没有麻烦昨天的我出去购物。共用所有东西让很多事情都变得很麻烦。
“用现金去菜市场就好了嘛,真的只剩下两个鸡蛋了,拜托啦。”
今天的我对自己远不如对外头的人那么客气。
不过也是理所当然的,都是“自己”。
我叹了口气:“……好吧。”
“谢啦,钱你知道在哪里的。我先去上班啦!”今天的我掏出了手机看了眼时间,赶紧抓着包飞奔出了家门。
我抬头看着餐厅的时钟:这个时候出门肯定要堵车,今天的我估计要迟到了。我心中为她双手合十祈祷路上不要堵车,然后默默地坐在了餐桌旁,稍微有点无所适从。
虽然我是昨天刚刚出现的,但是脑子里的记忆却是二十多年的。
真是好久没有这么空闲的日子了……
上一次这么悠闲好像还是大学快要毕业的那会儿吧?我认真思考了一会儿。
尽管距离现在才几年的时间,却觉得过了好几十年这么久了似的。就算每天都会杀死昨天的我,疲惫感却似乎一点都没有减少。
于是我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餐桌边,什么也没做地发了一个小时的呆。
我看着面前的桌布,好像是两年前买的?在网上看见了这个图案,很简单,但是配色看着特别舒服,质量看起来评价也还行,没看到什么差评,就下手购买了。买回家之后也没觉得有多好用,配色也越看越习惯,渐渐也就习惯性地无视了。有多久没注意到它了呢?
餐桌上摆着今天的我放三明治的浅蓝色餐盘。这就更没什么特别的了,去宜家凑热闹的时候随手放在篮子里带回家的。主要是因为便宜,而且那一阵子特别喜欢纯色系的东西,看上去简洁干净。这个餐盘用着倒是很顺手,盘子大,做一人份的食物一盘就能装得下。只是七个月前备考证书,一边看手机一边拿盘子的时候没拿稳,在桌沿上磕掉了一小块,有些可惜。
屋子里到处都是我随手放着的衣服和杂物,就算每天都有昨天的我呆在家里,但是没有一次想着要收拾的——反正晚上就要死在今天的我的手里,那就是她的活啦,和我有什么关系呢?这么想着也有个好久了,果真每天的我都是懒癌晚期。
想到这里,我有些想笑。脚在晃悠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小不锈钢碗,发出了清脆的叮当声。
——那是我三年前捡回家的猫的饭碗。
我捡回家的时候给这家伙喂了吃的,把一身的脏毛都给洗过了,还带着打了疫苗和各种预防针,顺带自己也打了一针,还买了一大堆吃的用的东西。又叮嘱下一天的我要怎样照顾它,宠物医院又怎么说,每次杀死过去的我时千万不要让它看见。但是这家伙可能还是从哪里察觉了每天的我都有些许的不一样,每天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但是就是养也养不熟,动不动冲上来就是一狠狠一口咬上来,最后只能送去动物收容所。志愿者姑娘安慰我说,可能是因为流浪猫领土意识太强了,总把你当作敌人,不是你的问题。但是总觉得是它察觉到现在的我并不是当时把它捡回来的我了。
猫咪虽然智商不高,但是总是挺敏感的。是吗?
屋子里一样样东西我都记得,甚至还记得当时买它们时候的心情,触摸到它们时的手感,尽管我是昨天才诞生的,可是这些都那么真实地存在在我的脑海里。
昨天的我在家里的时候,也产生了和我一样的困惑吗?
“到了明天你就懂了。”昨天,不,前天的我说的话反反复复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可是就算是到达了“明天”,又这么来回地想着这句话许多遍,我却仍旧觉得自己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我该懂什么呢?
我看了一眼时间,快到中午了。想着街上的人应该不会有那么多了,我从抽屉里的小夹包里翻出几张纸币揣在裤子兜里,又抓了个塑料袋就出门了。
菜市场就在门口八百米左右的地方,特别近。不过每次都是开早市,我早上起不来,晚上又回来得晚,所以很少能有机会去这里买菜。
现在是上午十一点,正好是早上大爷大妈们抢过一波菜之后的时间。人三三两两的,并不拥挤,菜摊老板和老板娘们都不太起劲,倒是旁边的早餐小吃店很是红火。
“来一块饼,咸的,要热的啊。”
这家饼店是我最喜欢的。开了好多年了,口味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又酥又软,咬一口就掉渣,油乎乎的芝麻落得到处都是,满口都是咸咸葱香味,别提有多满足了。
我手里拿着热乎乎的饼,心里似乎也高兴了起来,开始在菜市场里散步,顺便带几样东西回去。
“喔唷,小囡啊。”我抬头一看,是隔壁栋的一个阿姨。叫什么我不记得了,也没见过几次面,但是这个阿姨人热情得很,每次见我都一口一个小囡叫,就是嘴有点儿碎,经常碰到了就要八卦周围邻居和小区工作人员的事情给我听。
“阿姨好。”我恭恭敬敬地向长辈打招呼。
“唷,不要这么客气的呀。今天怎么没上班啊?”
“哦,有点不舒服,请假了。”
“阿要紧啊?不舒服么就在家里休息了呀,不要出来乱跑叻。”
“谢谢阿姨。我还好,已经躺了好几个小时了,觉得好多了,想吃点菜。”
“吃菜啊,是要吃菜的,生病了要补充维生素的。”阿姨从自己的袋子里掏出来两根那么粗还沾着水珠的胡萝卜,“这个给你,回去用胡萝卜炒点蔬菜吃。我昨天看到微信上的文章,对身体好的。你们年纪小不要不当回事情哦!少熬夜。”
“不用了阿姨,我自己可以买的。”
“不要跟阿姨客气了呀,拿着拿着。”阿姨假装气呼呼地把胡萝卜塞到了我的塑料袋里去了。
“……那就谢谢阿姨了。”
“客气什么呀,我跟你讲哦,你去哪家买菜,菜新鲜一点。这家不要买,不好……”阿姨一把拉过我的手,就开始给我介绍菜市场里的每个菜摊。絮絮叨叨,居然把每个摊子都涵盖了。我一边觉得好笑,一边又觉得稍稍有些开心,像是刚刚晒过太阳,有点暖洋洋的。
经过几个小时和阿姨的“搏斗”,我带了两大袋蔬菜回家,甚至还有一块从阿姨家带回来的腌肉。我猜今天的我要气死了,蔬菜保质期短,又买了这么多,在吃完之前肯定一大半要坏在冰箱里了。不过看着阿姨这么开心的样子,我觉得也挺值的。
回到家里,坐定喝了两口水,再看看时钟,居然已经下午三点了。
我看着移动的秒针忽然有点后悔。
有部很想看的电视剧,我今天居然一集都没看。
我想着收拾完蔬菜是不是可以坐下来开始把这部电视剧给补了,但是看到好久没整理的家,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把家里都收拾一下。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来的动力,明明都放了这么久了。
不过既然要做,那就事不宜迟。
一件件穿脏了的衣服都先丢进洗衣机里开始滚,然后开始收拾干净但是乱铺在外头的衣服。有些放着变得皱巴巴的,我赶紧再用便携熨斗给烫平整了,再一件件挂回去。猫咪的食盆这么久都没用了,也卖不出去二手,干脆就把它丢进了垃圾袋里,包括几个被磕破了的碗。
说起来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小事,但是放着音乐,慢慢收拾着,居然也收拾到了今天的我下班的时候。
“……?”今天的我踏进门的时候有些发愣,我明显感觉得到她一犹豫。
“我趁着今天把家里都收拾了一下,顺便把坏了的和用不上的东西都丢了,反正你也是我,我就擅自做主啦。另外衣服我也都整理好了,冰箱里装了好多蔬菜,你慢慢吃,实在一下没控制住自己买的心。”我把手里最后一点东西收整好,看了一下手表,“啊,我还没吃晚饭呢,正好你也没吃,要不点外卖一起吃了?”
“……”今天的我有些发怔,好像还没从干净的屋子里回过神来。
“顺便可以把剧看个开头嘛,最晚十一点我也要被杀……死了,至少让我看个开头嘛。”
我在说“杀死”两个字的时候打了个结巴,今天的我这时才醒过神来。
“哦、哦哦……好啊,吃什么?”
“你定吧,没区别。”
“OK。”今天的我在手机上操作了几下,点上了单:“40分钟送到。”
“好,”我应道,拉着她坐到了餐桌边,“时间还早,要不看两集先?”我把ipad从架子上拿下来,熟练地打开了视频软件,开始播放那部我一直没看的电视剧。她什么也没说,就坐在了我身边。
我们两个肩靠着肩依偎在一起,听着片头曲激昂的旋律响起。我忽然觉得,好像我们从来没有那么亲密过,从来没有那么平和的时候。平日里的安静并不是平和,两个人之间似乎总有一种浮躁和焦虑漂浮着,所有的说笑都像是带着刺,每一声都扎在自己身上。
“你今天工作怎么样呀?”我用不掩盖住电视剧里角色的声音问着她。
“……没什么。”她也轻声回答我,但是似乎停顿了一下。
我几乎可以想象到为什么她不说,无非就是那些琐碎的小事情。并不是不愿意说,而是没必要说,我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没有必要多做解释我全部都能够理解。
我轻轻地搂了一下她的肩膀。
“谢谢。”她的回答声音更轻了。
我笑了:“那晚点杀死我的时候,记得要温柔一点啊。”
她顿了一下才回答:“好。”
我把脑袋靠在她的脑袋上,开始继续看电视剧。这下我们两个就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直到手机响起,外卖小哥打电话来,说小区不让进,叫下来拿外卖。
她伸了个懒腰说道:“我懒得跑一趟啦,你去吧。”
我不置可否:“也好啦。”
于是拿着手机和门卡就出门了。
“记得给个好评哦!”
“一定一定!”
我笑着挥别了外卖小哥,拿着两人份的外卖,玩着手机往回走。
回到家里,却见到家里并没有一个人。
“人呢?”我忽然有些不安。
像是某种预感,我突然在此刻抬起头看向了窗外。
正和今天的我对上视线。
她此时正在下坠。
-fin-
备注:笑语/求知
作者:源源汪
玛丽娜睁开双眼。她正与他坐在村庄前的斜坡上。
那是一个平静又安逸的小村庄,就在他们坐着的斜坡上,正有一群孩子互相追逐着,疯狂地撒丫子奔跑着并大笑着的样子像是没有明天会到来似的。
她双手撑在地上,青草尖顶着她的手心,它们像是在用自己小小的身躯支撑着玛丽娜的手掌似的。风一掠过,青草尖就像是玩耍般地搔着手心,那微妙的触感似乎是真实的,又有些模糊,像是透过镜子触摸自己,碰到了某种物体但是那冰凉的手感感觉到的却并不是自己。
「……?」
玛丽娜觉得自己应该在思考什么,但是大脑却似乎停止了转动。
在到达自己之前她在做什么呢?现在坐在这里又是要做什么?
“——”
玛丽娜的大脑还没有弄清自己的处境,她的身体却自顾自地行动了。
她张开了嘴,说了话。
只是声音从她的口中发出,却似乎并不是从她大脑中发出的指令,声音也没有到达她的耳蜗。
「——我说了什么?」
“怎么了?”他听见玛丽娜的声音转过头来看着她。
阳光顺着他扭头的动作,从他的发间漏出来了一些,滴落在玛丽娜的面颊上。那明亮的光没有想象中那种柔软的温度,却像是从眼眶中溢出的泪一样冰凉,从玛丽娜的眼角一路落到了下颚,最后滴在了草地上。
就在那一瞬间,玛丽娜突然想起来了——他是一直陪伴着自己的战士。
作为路过的冒险者,玛丽娜接受了村庄长者的委托去讨伐一直危害村庄的怪物。但是怪物比想象中要更危险也更难对付,她第一次的对战以失败告终。她受了不轻的伤,一直携带着的长剑也折断了,但是侥幸留下了性命回到了村庄。村民虽然很遗憾怪物并没有被讨伐,但是还是很感激玛丽娜的付出,于是提供了住所让她修养。但是玛丽娜却不想就这样放弃,等到伤好了之后,与村民们商量了许久并取得了大家的同意后,由几位自告奋勇的村民和玛丽娜一起,再次去与这个怪物战斗。
他就是那其中的一个。
他不是最强大的,但是却坚持得最久。有些村民受伤离开了,有些村民逃走了,只有他一直站在玛丽娜的身边。他似乎可以成为任何他所需要成为的,像是一把短剑,或是一面盾牌;是一个火堆,或是一片树荫。
玛丽娜在战斗,他只是在那里。
他像是她贴身的短剑,或是保护着她的盾牌;是寒冬深夜里、面前唯一燃烧着的火堆,或是炎夏正午里唯一投下的那一片树荫。
「对了,他问我怎么了。」玛丽娜愣了愣才想起来,「太阳好大。」
玛丽娜清了清喉咙,这才回答着他的话。
“我不想醒来。”
醒来?是的,醒来。
她早该察觉这是梦境。
冒险者?战斗?怪物?
她的大脑每一秒都在嘶吼着告诉她,这是一场梦。
可是她却充耳不闻,直到现在。
但是,那又怎样呢?
“我不想醒来。”
玛丽娜又重复了一遍。
他好像早就料到玛丽娜会这样说,笑得安静又包容。他看她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耍脾气的小孩子,问道:“为什么?”
玛丽娜撑在草坪上的双手稍稍攥紧了一些,青草连同着泥土一起被抓入了手里,但是玛丽娜却感觉不到它们应当带来的触觉。这些感觉一遍遍地提醒着她,这里是梦境。
「我不想醒来。」
玛丽娜看着他,想将他的容貌都记住。
那黄铜色的头发在阳光下泛着一种更浅的金红色,如同刚刚在火焰中灼烧起来的黄金;他的面孔很秀气,但是并不纤细,也不是那么好看,要更普通一些;他的眼睛,他的眼睛……
玛丽娜眨了眨眼睛。
阳光越来越耀眼。
「……等等,他的眼睛是什么样的?」
她喉咙有些干涩,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声音也有些发哑:
“为什么?”
“因为醒来我会忘记你。”
“我会忘记你的名字。”
“忘记你的样子。”
“忘记我和你一起做过什么。”
太阳越来越大了,好刺眼。
玛丽娜快要睁不开眼了。
“不要害怕。”
他只是微笑,但是玛丽娜却渐渐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他的轮廓。她眯着眼睛,努力分辨着他笑容的弧度,想要将这一切都记下。只是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声音却还是很清晰。那是一种泉水落在水潭中清脆的声响,冰凉的水珠落在她身上,凉意催促着她站起来。
“就算我们永远不会再相见,你会忘记我的名字,忘记我的样子,忘记我们经历过的一切。”他只是静静地说着,“你也不会忘记这一刻的情感。”
“玛丽娜。”
他第一次叫了她的名字。
他停顿了一下,声音里包含着某种微妙的情绪,终于不那么平静了。但是玛丽娜却看不清楚他的神情,只是隐约分辨出他的笑容颤抖了一下。
“不要害怕。”
他又重复了一遍。
“不要害怕,玛丽娜。”
阳光吞噬了两人。
而玛丽娜睁开了双眼。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