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归顺者的狂欢,这是一场反逆者的葬礼;这是笃信者四散福音的时期,这是怀疑者一往无前的时期;这是高歌者脱颖而出的年代,这是肃静者死不得其所的年代。一九一五年至一九二三年间,他们称我作“恐怖的电影机器”。
而这绝非谬赞。
我并不是特意在此自夸我的个人魅力,或是我曾经拥有何等荣耀。我愿意向您坦白,我既不虔敬谦卑,也不严肃诚实,抑不勤勉节俭。我不拒绝冠冕,也不拒绝淤泥。我想我一定是上帝最想要的那种人,因而神父总是屡屡前来规劝我,邀我重回到信仰的怀抱中。我也向神父这么坦白过。我年轻时曾试图向您远在萨默塞特素未谋面的兄弟忏悔,请您原谅我。我如此说道,请您原谅我。我们隔着一层看不见彼此的城墙,谎言和忏悔从城墙的凹槽中互相射击,我往后再也发不出声。您听到过那时候我的忏悔吗?
曼哈顿的神父点点头,我听到了,我听到上帝的孩子向我兄弟的忏悔了。听罢,我笑了,那你一定也知道我就是你仁慈的主了。我说,我和你的主一样,希望人们对我保持虔敬谦卑,为人严肃诚实,生活勤勉节俭,以便人人微笑待我,不与我开些旧金山泛滥的福特车笑话,并且将更多的杜松子酒留给我。他从此再也没有来敲过我的门。我告诉诺里斯,这位神父先生一定同意我是上帝,所以才不再来我这儿向我面对面祷告。诺里斯却捧腹大笑,骂我是个疯子。
我不知道我那时到底是不是个疯子。但我知道我那时拥有的身体与现在的没有区别。我的眼球依旧嵌在硬邦邦的眼眶中,在镜子里呈现出青绿与海蓝混杂的丝蕊,鼻梁依旧粗鲁地把脸庞一分为二,嘴唇亲吻食物和美酒和人。我依旧拥有一具躯干,身上的东西和别人比较起来,不多也不少。这具身体怎么瞧都不像是那些庞然大物,日日夜夜势在必得,奔腾着筑造起把这国度碰上神坛的数字——三千万车辆堆出一场泛美公路会谈!便是这具与现在并无不同的躯体,在那些年里与诺里斯一起将旧金山的电影工厂运转得无比顺畅,足以支撑我们以一年两至三部的速度制作电影长片。你也许会说比起那些一年两百五十部电影短片的制片厂来说这都算不上什么,但若是你去纽约街头问问一九一九年谁的电影能在放映厅里停留最久,得到的答案毫无疑问,定是我们的名字。
自从诺里斯创建了我们位于加州的电影工作室后,我便不再独自包揽所有工作,逐渐专注于剧本撰写与执导,指挥摄影,剪辑关键帧,除此之外基本不沾任何杂活。诺里斯便不一样了。他负责找到好些人来运转其余所有工作与琐事,好像他身上有种神奇的天赋,能够帮助他将所有人丢进正确的箩筐中,几乎每发必中,从未有闪失:正确的服装设计师、正确的化妆师、正确的摄影助理、正确的技师、正确的乐团、正确的学徒、正确的演员,正确的可以让他带上床的女演员。他那时候换女演员就跟之后他换香烟女郎一样频繁。谈到女人,我猜您自然也知道,诺里斯并非是个完美无缺的情人。有时候,我还不得不替他给女人写决裂信。他恨得抓耳挠腮,说他供养了那婊子三个月,可她却在外头包养别的情人。我真心诚意地替他感到抱歉。他绝对称得上英俊倜傥,举止得体,口音迷人,从没尝过这种羞辱。我写了所有他希望我替他写下来的话,譬如,“我犹记得那日我们在镜头前亲吻”(我也记得,因为我就坐在镜头后方的椅子上,提醒他们正在浪费乔治·伊士曼先生的胶卷),“我们只求在现在的道路上获得一种至高且完美的爱情,我自然知道这不会是结局,你总有一天会像一阵清风,走过果园”(不,诺里斯,在此之前你并不知道)。但其实信中更多的都是些咒骂和审判。它们无处不在,穿梭在潦草的笔尖下头,顺着字母的轮廓铺满整张信纸。这对一个绅士而言称不上体面,但我,作为区区执笔人,明白他的决裂信不是为她而是为自己所写,他咒骂她是在向我希求共鸣,他审判她是为了让自己不必受审,这难道不是世间所有决裂信的本质吗?一旦明白这一点,我便不得不承认我在信中稍微添油加醋了些。您或许会说我言辞粗鲁,做派称不上正当,但……这又如何呢?即将收到这封信的对象是一个背信弃义,将我的友人当作一本钱夹的薄情人,谁敢说她是头纯洁的羔羊,不应受审呢?我决定不坦白这自私的行径。诺里斯瞟了眼我写的信,大夸四方,非说要不是为了女人两腿间那玩意儿,男人总是和男人心意相通的。讽刺之处在于,男人之间唯一的心意相通通常也是出于两腿间那玩意儿的共识。我要找个女人!它们一直就这么喊着,跟个十几岁的愣头青一样,如雨后春笋般不经意地冒出头。更糟糕的时候,它们会毫不妥协地咆哮,我要找个东西吻我!有人找女人,有人找男人,有人找自己……而我,我找烈酒。我一直都在追求烈酒的陪伴。我唯一的愿望便是在萨提儿歌队中高唱山羊之歌,作它的喉舌,以便到我真正要去的地方。
这一切本该好好地继续下去。我向您保证,在那个年代,我们确实真切地相信着这一点。罗伯特·诺里斯说,从他第一次撬开我的门,溜进我寒酸的公寓,一把挂掉正邀请我前往旧金山电影工厂的电话,扫翻我桌上一沓投资人的晚宴函时,他就向自己发誓,从今往后,雷蒙德·法尔要拥有自己的电影工作室,而罗伯特·诺里斯会成为那个帮助他实现一切的人。……哈!听听!我没喝醉。我那时没喝醉——也许是我罕见清醒着的时候。我现在也没喝醉。我要成为谁?我要成为电影的皇帝。从一个无名小卒成为皇帝,真是激动人心的革命!一九一五年时,它听上去太可笑了——我刚从索福克勒斯剧团中离开不足半年,为此弄丢了本该与我踏入婚姻殿堂的未婚妻,几乎陷入一无所有的困窘。诺里斯却因为夜晚电影院里试映的那部寒酸影片找上门来,说《石缝里的便士》那四卷胶片必定会名垂千古。他说得没错,那之后没过多久,它便误打误撞地出现在大街小巷,一举成名。罗伯特·诺里斯乘此机会宣称要在旧金山打造一个我们的帝国。帝国——帝国对我来说是个非常熟悉的词语。帝国属于我们尊贵的维多利亚女王陛下,我们了不起的日不落帝国,它从这海直到那海,日神永永远远地悬挂在它子民的上空。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它会属于我。法尔的帝国。他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大河直到地极,人人只要谈及电影,便永远无法绕开他的名字。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这名字本身便是多么伟大的谬赞啊!在如今,您也许觉得这番话同一九一五年时听上去一样可笑,我承认您有理由发笑;但曾经,曾经有那么几年,那么一段时间……所有人都认为我们的狂言妄语即将成真。所有人都相信我们将会切切实实建立起属于我们的电影帝国。可它并未成为一个帝国,您现在一定发现了,诺里斯也发现了,我也发现了。谁都没想到,法尔的帝国仅仅是一场过长的盛会罢了。您参加过盛会吧?您知道盛会是什么样的。人们盛装出席,人们彼此寒暄,人们兴高采烈,人们纵欢饮酒,人们翩翩起舞,人们寻欢作乐。人们永无餍足,因此人们都以为这一切会继续下去,从这夜直到那夜。而我们,我们是这场盛会的主人,比起他们来,我们早早地知道交响乐队何时停止演奏,宴厅的水晶灯何时熄灭,花园里的夜莺何时停止歌唱。您瞧,您点头了,我打赌您也经常是宴会的主人,您一定知道这是什么感觉——恋恋不舍,您想要叹气——并不是出于落寞,而是在一切结束的时候,您总会多多少少地感到些虚情假意的惋惜……唉,可别太快否认!我们都一样,您比宾客们抢先一步知道放纵不羁的夜晚会结束。这结束并不像夜晚的结束是慢慢消逝的、慢慢变亮的,有时候你甚至无法察觉夜晚真正消失的瞬间在哪一秒;宴会的结束和夜晚的结束是不同的,宴会的结束是暴力的终止,是所有嗓音被掐断,所有裙摆都垂下,所有乐器都被塞进棉花,酒杯空了,有人站在中央说,宴会结束了。
……您打断我了。正是时候。您说什么?“我不是你的心理医生。”您说的对。我得承认,您确实不是我的心理医生,但我相信诺里斯也绝对不是个安静的病人……我为什么要说这些?噢,医生,我只想告诉您,我们绝不是因此才开始喝酒的,这之间并不像你猜测的那样。早在那些纷纷淹没我们的盛赞一哄而散,判词与讥讽从四面八方赶来判决我之前,我便知道它的到来同维多利亚女王的过世一样,总归是板上钉钉的事。我想诺里斯心里也明白。就在一九二零年一月,一夜之间,第十八号修正案代替电影海报贴满大街小巷,从此所有人记住伏尔斯泰得这个发音。他发起一场清教徒同酒神教徒间的战争。我身在其中,提着酒瓶,看最后一滴琼液落入我的喉咙……你瞧,伏尔斯泰得法案便是盛宴的终结者。闪光灯与道德的口诛笔伐对准我,将酒神从我的身体中剖离,那些自顾自诞生在我脑中的光怪陆离的世界自此无影无踪。那之后我们想了各种正当的法子来替代,没错,我的烟瘾便是这么染上的……总比海洛因要好,是不是?但您和我都心知肚明,区区烟丝无法完全替代另一样东西,这完全符合道理,不然哪还有现在这些上不了台面的勾当呢?总之,过后几年,我用事实证明了一个先前无人知道的小秘密。一个剧作者五年内囤积的剧本足够撑多久呢?唉,答案那么简单——两年,它只支撑了我两年,一切便将我打回原形。
啊呀,您不耐烦了——您对这个不感兴趣,我发现了。我看到您翘着二郎腿,手上的笔在写字板上划来划去,不得不说,您这样看上去有些装腔作势——虽然彬彬有礼,但仍装腔作势。从前没人告诉过您吗?……可别误会了,我喜欢您的诊所。像你们这样的医生几乎没什么人会光明正大地在有大落地窗的地方接待如我这样的病人。看样子即使是为了威士忌,诺里斯也不会屈尊前往脏兮兮的小诊所。……抱歉,您刚刚说了什么?今天太阳很好,我有些走神。对啦!您说您想知道那封我替罗伯特写的决裂信后来如何了。噢,我会说的,您别那么没有耐心——可这真的重要吗……?你非得知道的话……我写完信后用诺里斯的铭章封了口,他站在我旁边,忽然不说话了。我发现那会儿他的额头皱了起来。他碰到难题时,屡屡露出这样的表情:眉毛溜进一缕金发下,眼角更加耷拉,脸庞看上去活生生地短了四分之一,丧气得像一颗放在蛋杯上煮裂了的鸡蛋。算了。他夺过我封了口的信封,揉成一团塞进他昂贵的西服口袋里,算了,我可不会在那女人身上浪费更多时间。这决定着实令我吃惊。说来也奇怪,正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他是真正爱着她的。
请原谅我,我可以在这儿抽烟吗?喔,不行。好吧,我可以再忍忍,医生,再忍一小会儿。诺里斯会在这儿抽雪茄吗?……他要是愿意以五倍价格向您购买威士忌呢?我们都知道这些威士忌从哪儿来的,光是医用的可不够我们这些醉鬼灌的,是不是?要我说,你们才是真正革命者。地下医生、黑帮、非法酿酒者,你们都是勤恳的劳动者,解放我们,叫我们不再对那荒唐的法案和上帝的戒训逆来顺受!真是荒唐!原以为到了新大陆,我们便像那些淘金者一样四处打打砸砸,挖到些不一样的东西,但十年之后我们发现,我们背后那块古老陆地所经历过的一切摇摆在它身上依旧要重新上映一次,时代精神必将摇摆在国王与教会、科学与迷信、法律与道德之间,直到每个人都暴露出其最乖戾和最悲惨的一面。您瞧瞧,电影远没有让我们找到自由、新大陆也没有让我们找到自由,故乡在我们身上沉淀下的每一寸力量都在这里卷土重来。
……我来这儿到底是做什么的?您问了个好问题,医生,一个好问题。我来这儿是为了向您讨些威士忌的。没错,我又开始喝酒了。我有什么理由离开它呢?它给了我一切。我拥有它的时候拥有一切,我失去它的时候逐渐失去一切。我知道如果我再次拥有它,我就又可以去到我想去的地方了。您说您不相信?唉,您又猜对了。我想同您谈谈诺里斯。我是来这儿同您谈谈罗伯特·诺里斯的。您刚刚告诉我,他来您这儿有大半年了……他喝得太多,以至开始寻找世间不存在的东西。他在找什么?他找到了吗?您不知道,好吧,我假定您没有理由对我说谎……我的话让您生气了吗?难道您确实在向我说谎?您可别真的生气,我是在同您开玩笑,在开玩笑这个技艺上,我可远远不如诺里斯……我为什么要到现在才来找您?您看,今天是几月几日来着?正好有一份纽约时报,您怎么也看这些为迪比克的老年妇女们准备的东西……让我翻翻,五月三十日。噢,原来诺里斯已经死了四个多月了。您没去他的葬礼,想必您也不知道确切的时间。唉,医生,您听我说:我又想拍电影了。我郑重其事地告诉您:一九二五年五月三十日,失去罗伯特·诺里斯的第四个月,我又想拍电影了。我发誓我再也不会写出跟《绳索》一般糟糕的对白了。这次不在剧院。这次回到你们熟悉的放映厅。只要你给我些威士忌,给我些诺里斯的故事就成。既然他不喜欢那个关于我的剧本,那么我便要写他,这将是我的报复,这将是一部关于罗伯特·诺里斯之死的电影,它将拥有声音,它的名字叫皆大欢喜。
罗伯特·诺里斯死去后大约十天内,警方草率地以没有任何谋杀的迹象与证据为由迅速结案,干巴巴地向我宣布这只是一场令人遗憾的意外事故。尽管他失足时的地点被推断为一个几乎无人涉足的河滩,以至最初,警方也怀疑这可能是一场精心谋划的自杀,但他们之间似乎没有人愿意将一个衣食无忧的花花公子同这个词儿联系起来,到了最后,这个微弱的可能性就跟那天遮住纽约上空太阳的阴影一样很快消失。自然,我也不认为罗伯特·诺里斯会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说,我并不愿意这样相信),但关于他落水地点的推断却成为了一个我无法解开的谜团。他为什么要去那儿?他甚至从来都不是个爱在哈德孙河边上散步的家伙。这个谜团困扰了我许久,于是在诺里斯死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做着同一个梦。我们肩并肩靠在他宅邸中那个一九二零年维克多留声机柜子改装的酒柜边上,上头悬挂着一个发光的纸月亮,月亮表面坑坑洼洼的,它在风里转圈时墙上就会出现不同的剪影。有一个酒瓶单独倒置着放在酒柜上,仅以一个不比硬币大的瓶口险险竖立着,透过纸月亮的光,酒瓶里看上去似乎在下雪。有一个搁在我们脚边的留声机,每天晚上,它播放的都不是广播里诺里斯钟爱的片段《漂泊的荷兰人》,而是播放着我们在旧金山工作室内为《堪萨斯的遗嘱》录制的配乐与对白。由于留声机无法让在场的所有观众听清声音,我们最终并没能成功将它搬去放映厅里,那也是我们最后一次尝试了录制的方式将影片的声音记录下来。于是每天,我的梦就从《堪萨斯的遗嘱》的第一句对话开始了。“那时候,我知道我就快要死了。”这个声音模模糊糊的,时不时被锐意的电波声撕开,我有时觉得它像是诺里斯说的,有时觉得像是我说的,偶尔会清楚地知道它其实应该来自荧幕。荧幕上是我们的金发女郎在说话。看来我分不清楚的东西有很多,大多数时候,也分不清醉酒与梦境。人们告诉我,你在梦里时不会知道自己在梦里,你在梦里时也听不见任何声音。听上去,梦就是当今所有导演以西西弗式的顽强渴望搬上荧幕呈现出来的东西。但我却和他们说的不一样。我知道我在梦里,我只是无法醒来。
“……我想要些私人时间,医生,好让我给我的先生写一封信。您会的,对吗?您是个有同情心的好人,您会帮我寄给他的,是吗?”
我又被那该死的录音打断了。女人的声音过高,戏剧感太强,剧团出身的人多多少少都能明白这里头关于发声技巧的毛病。我拧紧十指。从诺里斯的古董镜子里看,活像是两对公鹿长角的分杈绞作一团。这不是一个好电影。诺里斯直到死去也在对我说这句话。我盯着我们上空的黑暗与旋转的纸月亮,反驳道:这会是个好电影的,诺里斯。在电影的一开始所有人都会知道,你死的时候,月亮把太阳遮住了,白天变成晚上。你在棺材里拉开幕布,嘎吱嘎吱拖把椅子,踩在上面,把一个刚刚剪完的纸月亮挂在横梁中央,开始讲述你的故事。人们会喜欢这部电影的。
“我亲爱的丈夫:他们说这种病完全能治好,今天拿来的碗还有些烫手,他们说因为给我们的碗都是沸水消毒过的。但是现在,我在这儿的时间就要结束了……”
诺里斯一动也不动。他脸孔皱巴巴的,皮肤比往常更苍白。他简直像是那栋宅邸的装饰品,看起来永远都是同样的角度,同样的侧面,说话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小动作。你没法拍我的故事。我是活生生的,我是你的朋友,而你是个魔术师,你用电影说谎,你给人们虚构的故事,这就是你曾经做过而现在停滞不前的全部了。可我的眼睛,你的眼睛,我们看见的东西都是真实的东西,我们看见的人都是真实的人,没有人能够用剪辑的幌子骗过一场一镜到底的人生。你用谎言打造了雷蒙德·法尔,你要继续用谎言打造一个罗伯特·诺里斯吗?
“我想我并不相信上帝,到了这个时候,我是因为自己不是一个圣人而饱受折磨的吗?”
……这该死的录音,金蔓小姐,你见鬼的声音。
醒来之后我有时会发现自己摔倒在阳台的角落里,有时则蜷缩在抽干水的浴缸里,也有非常偶尔的时候,我会发现自己孤零零地站在街道的拐口旁,打翻了一个报摊,摔在未清理的过期故事里,好像每次睁眼闭眼都会是一场冒险。夜游症在这种时刻仍旧紧紧跟随着我,用我母亲的诅咒扎紧我的骨头。今天是我的幸运日,我在自己的床上醒来了。但无论我在哪儿醒来,我都不记得梦里我究竟如何回答了诺里斯,也不记得他是否每个晚上都在用不同的方式向我复述这番话。古怪的是,诺里斯生前并未同我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梦的源头便是我们的大脑和记忆,那么也未免太荒唐。睡上十四个钟头的喜悦感总会在这时一滴不剩,我感到疲惫,几乎起不了床。窗户没有合拢,漏进来的风很暖,我在床头靠了一会儿,想起今天已经进入六月。今天的太阳和昨天,和两个星期前一样生机勃勃,让纽约的天气也开始变得有些像加利福尼亚。但有酒味的阳光就跟前几年我们戒酒时的阳光不同了,更烈,更暖。诺里斯那张改装酒柜被安置在我卧室的另一个旧衣橱旁边。我继承了他的酒柜,还有他的酒,其他绝大多数东西我都没有要,也不关心那些警察是如何处置的。这是诺里斯的谎言,我用它来帮助自己记住如何继续向人说谎。
外面传来一阵嬉闹声,听上去是几个孩子,后面传来一个相当无助的制止声,我猜测是他们的母亲。我仍没有爬起来,主要是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当我在曼哈顿时,我过得就像个普通的失业中年男人。自从我把书桌也一并挪到我的床架对面之后,我几乎可以在卧室里过完整整一天。现在桌上还散着些没有付钱的账单,我希望它们不至于立刻过期;还有些稿纸,都是关于诺里斯的片段,它们最终会变成什么样我也不知道;最下面压着我给多赛特诺里斯勋爵寄去的第四封信。信里内容自然不如我替诺里斯写的决裂信精彩,无非是以他友人的身份告知那对夫妇发生在一月的噩耗。只是我至今仍不敢肯定他们究竟是尚未获悉他们小儿子的死讯,还是不屑于向我回信。又过了会儿,直到我几乎快要再次睡着时,我感到脖根窜过一股冷冷的酸痛,于是才决定起床。
我的公寓正对着九十六街道,下午时行人稀少,适合披着睡袍在阳台上点一根烟。通常我会点第二根和第三根。白日很长,长到我可以盯着一群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从我楼下走过,那是群年轻人,一个打着宝蓝与鲜红色细条纹领带的走在最前面,方头皮鞋油光锃亮,搂着一个穿着玫瑰色连衣裙的姑娘,她按着那顶草帽,低头同他说说笑笑。我隐约听见他们在谈论晚上的电影,听说那是个浪漫的爱情故事。电影。我回过头去看我桌上的稿纸,过去的我是如何把我脑中的东西变作一卷又一卷的胶片的?时间拉得太长之后,我甚至怀疑在这间公寓里,电影这个东西几乎快要被我清理出去了。或者说,我基本上被电影给踢出局了。这个概念、这个映像、这个集合还属于我吗?当它属于我的时候,我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拥有它,驾驭它,统治它,当它决定不再属于我的时候,我只能成为它的奴隶吗?那些剧作里的字母、草图、摄影机的摇摆、胶片的剪辑……我过去究竟是怎么完成它们的?我目送着年轻人们急急忙忙地走开,说得赶上下一班地铁,不禁感到阵阵说不出的可笑。他们离开后街上又重新变得安静,我趴在栏杆上,抽完了两支烟,决定在傍晚来临时再动身去曾经常去的地下酒吧。街上只剩下一排杏树和几只鸽子,没什么好看的了。我又去厨房找了几块吃到一半的巧克力,磨了些咖啡豆,点燃玻璃虹吸壶下的酒精灯,等了一会儿,水面开始冒泡,过了几秒钟,水全部涌进上壶,我倒了新鲜的咖啡粉下去,搅拌三十多秒,挪开酒精灯,耐心地等咖啡倒流回下壶。我以往谈不上是个耐心的人,在片场时常常因为急躁而朝其他人大吼大叫,因此,连如何正确地煮咖啡也是诺里斯教会我的。他总能提醒我,贵族与普通人之间最大的鸿沟往往不是祖上的财富,而是他们借着财富坚信成功倚靠积累,因而习惯性地以一种不缓不急的态度处世。我在拥有了一个贵族朋友后才明白,这种不缓不急绝非是一场革命能跨越的东西。但我现在开始有大把的时间浪费在一杯咖啡上。它如今对我来说不再仅有片场里功能性上的意义。我盯着玻璃壶看了一会儿,透过双层硬物,我的木头架子也不再呈现出原本的样子。我看见自己的脸被无限放大,那只眼睛——那只眼睛代表着我和以往一样并无不同的身体——也在盯着我面前的玻璃壶。我在此时忽然明白过来——诺里斯的答案是错的。我不是魔术师。剪辑也不是魔术。从来都没有人能够真正一镜到底地看清所有东西。正因如此,剪辑在某种时候才是真实的。电影的剪辑让你成为上帝,当它溜上荧幕时只不过是在呈现罢了……它呈现故事就像我们度过生活一样,永远都必须建立在蒙太奇的基础上……全世界无数个人,无数场一镜到底的影片,我们大脑中关于他人的那些帧永远都饱受着剪辑和拼接的诡计!关于诺里斯……关于诺里斯我又知道些什么呢?我所知道的绝非全部,我仍在收集那些落在别处的胶片。我不是在说谎,我只是从未谈论真相。电影是虚假的魔术?那生活也是虚假的魔术。一切都靠着我们大脑本能的联想与想象力进展下去。差别仅仅在于,我们只知道有人在背后剪辑胶片,却鲜少知道有人在剪辑你的生活、你看见的东西、你的感受!你看见的永远都不是全部真相,你一镜到底的人生绝非全知全能。为此,你们崇拜上帝,也崇拜我。上帝会因为你们崇拜我而将你们打入地狱,我会因为你们崇拜我而被你们打入地狱。……我恨你们!我憎恶你们!我能想象诺里斯若是听到这番话,一定会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臆想中的笑声让我觉得有些胃疼。我倒了满满一杯咖啡,端着瓷杯,拿着一小袋掰碎的巧克力回到卧室的阳台,扯了一把木椅,斜放在抵着门框的地方。我一边抽烟,一边往嘴里塞巧克力,吃得很慢,烟灰掉在我的拖鞋上,然后风吹走它。时不时有一两个画面冒出来,不成气候,于是我便没有写下来。我吃完巧克力的时候咖啡已经凉了。我把剩下的小半杯一口气喝完,看了看房间里的钟,时间才刚刚过去两个多小时。天还很亮。我决定先洗个澡,刮一下脸,换身衣服,五点时再动身离开公寓。
我可以说,一天接着一天度过是很快的。散步在街上时,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当我被迫脱离酒精时,我曾试着把自己绑在片场的椅子上,告诉自己不写出下一场的情节就不能从那儿出去。直到第二天工作室里的临时工女孩打开大门,惊恐地看见我仍旧坐在原处,瞪着墙上,数着那上面该有几个霉点,面前一沓空空如也的稿纸,双手抖得像风向标。灵感这东西就像东伦敦的鸽子,精明得紧,你不喂给它它要的东西,它便恶狠狠地报复你。我想灵感对我最大的报复是将我在荧幕上说谎的能力抽走了。这本该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我仍旧拥有着和一九一五年时一样的身体,不多也不少,我靠这一点逼迫自己写剧本。现在我有酒了,就算诺里斯把老鼠的剧本和他一起送进了棺材,我也仍然得写下去。但我首先得承认,我和那时候的我已经不同了。
在海诺德广场遇见厄历时我仍在思考这一点。我和诺里斯过往常去的酒吧早在数日之前便已经被查封。我站在门口犹豫了会儿,不知道该向谁打听我们那位老板去了哪。一张摇摇欲坠的纸张贴在门框上,上面的墨痕被不知道何时的雨水泡得发烂,但没人在意这一点,因为已经没有任何一个曼哈顿人会仔细看它第二眼。人人都知道那是禁酒令。这时候有人走过来,揭下了这张人尽皆知的布告。我转过头,就看见那个女孩。我不得不说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想起来她的名字。她先认出了我,法尔先生,她说。话里话外我察觉到一样的踟蹰。她背着一个比起她身形来说有些过大的布挎包,穿着松松垮垮的套头衫,长过膝盖的咔叽布裙,耷拉在肩膀的头发垂在脸边,束成短短一扎稻草般的辫子。她看上去没精打采的,我想,难怪我第一眼没有认出她。我勉强记得这张脸,再稚气一些,再精神一些,可不是在曼哈顿的夜里,而是在旧金山的太阳下,她应该属于那个场景里就像希斯克利夫在《蜘蛛之墓》里一样理所当然。我的男主角希斯克利夫在《蜘蛛之墓》之外的地方就不再是希斯克利夫了,而是一个极其类似“希斯克利夫”的存在;当这女孩不再出现在我们的电影工作室之后,她也就是个极其类似当时“那个学徒”的存在。她的出现令我吃惊,同时,我从她的脸上读出不多不少同样的愕然——掩饰得很好,只怪我们这样的人过于擅长解读表情,在这种时候总是难免叫人恼火。我承认,其实在那个时候,那个瞬间……我仍然没有记起她的名字。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是诺里斯在片场里做的事情。我只需要记住穿什么颜色衣服的人要替我做哪些事情便可以。但我确信我记得她。我记得她是因为……她不像个女孩。不像个女孩应该有的样子。她不涂红嘴唇也不画浓眉毛。我甚至不记得她究竟多大了,但当时……她应该成年了。她成年了吗?见鬼,那是诺里斯该管的——反正她当时是成年的现在自然便也是成年的。但她不像成年女人。女人不都想成为我母亲幻觉中的那类人吗?可她不是。她的脸干巴巴的,胸脯也干巴巴的,双手与其说是竭力在消磨生活的工作中保存最后一丝矜持,不如说是从一开始就放弃了那种努力。我看着她……她不像是女人,也不是男人,已经褪去了女孩的生涩,也全无男孩的顽劣……那时候她在哪来着?……对,她被我丢去了剪辑室,淹没在加州已婚妇女与一个星期工作六天的计时临时工堆里,不停地拿起胶片又放下胶片。我说那就是女人在电影工作室该呆的地方。我那时候这么认为。可我因为她第一次亲手拿起胶片时的眼睛而记住了这张脸、这副神情。她令我想起我。我这么说是因为在看见厄历的时候我就想起老鼠。并不是因为她会吱吱叫。不。不是。说来荒唐,她令我想起我。
晚上好。我说。我记得你。但是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
噢。她说,……厄历,法尔先生,我是厄历。
厄历。我知道,我知道。你在我的工作室里呆过。真遗憾我们不是在旧金山重聚的。……你想喝一杯吗?我现在迫切地想要喝一杯东西。
我不喝酒。厄历说。
她说得对。她手里还有那张皱巴巴的禁酒令,这让我的邀约显得危险异常。但我有更多的原因。我觉得有些尴尬,并不是因为在未料到的地方遇见了没有预料到的人,而是更实际点的原因,我确确实实有求于她,当我看见她的时候我就明白她也是一个部分,一段时光的象征,但我不确定……
我过去待她怎样?我也不记得了。
“我想跟你聊聊。”我说,“主要……主要是关于诺里斯——罗伯特·诺里斯,如果你还记得他的话。”
当然。厄历说,于是我们一起往梅西百货的方向走。上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人们在那儿举办了全球商展会,往年诺里斯总会和他那群狐朋狗友还有约会中的女友去那儿大肆挥霍。很遗憾,在我清醒的四分之一时间里我都忘记了这件事情,直到我的好邻居把过期传单塞进了我的信箱,我才记起我又失去了搜罗一个诺里斯碎片的机会。事情是这样的:当诺里斯还活着时,我从未想过要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去观察他;诺里斯死去之后,我意识到唯一把他搬上荧幕的方式就是以旁观者的冷漠去描述他。我不知道我得出这个结论是不是因为酒精又一次把我的神经烧断了,但至少这感觉不坏——我知道我要做什么,一股没理由的动力驱赶着我要去做什么,这动力就跟老鼠的饥饿一样真实。我想起神父的声音: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厄历仍然没说话,她像一个小小的圣人走在我边上,叫我别去喝酒。我认为她是在思考关于诺里斯的事情,于是我决定再推一把。
厄历,我说,我知道这很突然,但我想拍一部关于诺里斯的电影,跟我谈谈诺里斯吧,我什么都想要知道,我什么都需要。
她显得有些诧异。我不知道她诧异的地方是在于我想要拍摄一部人物传记,还是我想要拍摄诺里斯,还是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惊讶于雷蒙德·法尔竟然还活在美国的一个街头,准备他无人问津的下一部电影。我仍不知道这些年里她究竟在做些什么,是否还在找关于电影的工作(但现在她在曼哈顿了,我质疑这一点),是不是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在茶余饭后讨论我那些不再受到待见的新作。她离开旧金山的时候我的电影帝国仍一如今日的美国蒸蒸日上,对我们而言,弄丢一个学徒不是什么太要紧的事。学徒,我仍习惯这个词儿。跟诺里斯喜欢挂在嘴边的其他新潮词儿不一样,我至今仍然惯于使用习艺所里的那些说法。比如,“学徒”,比如,“师傅”。恭恭敬敬,等级森严,光是这发音,你便能想象到对面的人必定手中拿着木头戒尺,噼噼啪啪地打在你的掌心,旁边放着铁桶与冷冷的冰水,你每天都要按时站上舞台,化上丑陋的妆容,放大嗓音练习发声。如今的人们也许很难想象,一开始习艺所里的人们是这么形容我的,“浑身上下裹着多余的羞怯”。我并不能说这女孩给我的感觉是“羞怯”的,就像我也从不认为我幼时是个真正意义上“羞怯”的人。但在表演以及表演相关的这个行当里头,一旦同那内里真空几块横板搭建起来的纸舞台沾上边,你对羞怯和乖张的定义总是和其他人不太一样的。从我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教会唯一一个不可违逆的纲领:你要大声,你的动作要夸张,简而言之,你不能演一个普通人。舞台高于平面,舞台高于人们惯常的视野,没有人想在舞台上看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像我们这样的贫童剧团,至少需要打败狗熊、火圈杂耍和红鼻子小丑才能赢得门票钱。而我那时候太像一个普通人了,以至我看上去没有继承我母亲身上除却说谎之外的任何一点:脸孔肢体嗓音无一不僵硬干涩,活脱脱一个断线木偶。于是我的师傅用戒尺与绳索告诉我:当你饰演老鼠的时候你就是老鼠。吱吱吱。你首先得相信自己是一只老鼠,四脚着地,鼻子栽进三天前的稀汤。二十年后我在旧金山有模有样地学起来:除了戒尺和冰水桶,除了把花脸女孩赶上舞台叫她大声喊吱吱吱,我想我学会的是另一种关爱,我母亲将我送去习艺所时的关爱,我父亲将我再次送去寄宿学校时的关爱;我懂得关爱的两种方式,它们一个是将我摆放在舞台上的手,一个是将我推向捏造谎言的手。于是我转而将厄历从我身边打发走,我将她送去剪辑室,因我相信女孩天生便只适合做这种杂活;我任凭诺里斯差使她跑腿,想那大约能代替戒尺和冰桶,叫她习得坚韧。她偶尔见缝插针,从别处溜进片场,手里捧着速记本,以为我并没有瞧见她。我想这就对了,厄历。当你饰演导演的时候你就是一个导演。咔咔咔。你首先得相信自己是一个导演。
她和我一起走在街道上,有时候顺着人潮,有时候不知不觉逆着人潮,我不知道是没有方向的我让她下意识地跟着我走了,还是我下意识地跟着没有方向的她走了,还是说我们其实都没有方向,只是花了很多时间在漫游这件事情上——如果这是她在我们的工作室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我想那多少也算是一种不轻的收获。这时她开始说话了,百老汇的演出通常也在这个时候开场,八十家剧院摆出一股通宵达旦的气势,前赴后继发出声音。
“罗伯特·诺里斯先生很英俊,那个时候,工作室的女演员也会议论他。他向来喜欢邀请她们出去喝酒。他邀请过很多人。他没有邀请过我。
“我喊他诺里斯先生,他说他不喜欢,但是除了诺里斯先生之外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法尔先生,这是我的毛病。
“他对金头发的女人有特殊癖好。唯一拒绝他邀请的是金蔓小姐——那个去工作室拍了好几次电影的金蔓小姐,我记得在拍摄遗嘱之前她就来过工作室了。她喜欢恐怖故事,或者是鬼故事,诺里斯先生说他对神秘的传说也很有兴趣,于是工作室里其他人偶尔会被一些故事吓到……噢,当时您没有让她试镜。具体的原因,我不记得了。
“也有人喊他罗伯,片场里大部分人都喊他罗伯。罗伯可以搞定一切,那时候人人都这么说,我不知道他具体做了什么些事情,但每日的时间表和中午一点的面包都到得很准时,我们没人饿过肚子。
“他也很慷慨,时常请许多人去喝酒。有时候他会招待一些其他洛杉矶来的人,我们都不认识。我们会议论,但大多数时候……您知道,我多数时间都在剪辑室里。
“他在片场煮咖啡。有时候道具和轨道把场内弄得乱七八糟的,他还会拿着酒精灯和一上一下两个玻璃壶放在地上,坐在桌子上等水慢慢煮沸。我看见了全过程,我没有喝到咖啡。
“他们都说工作室里缺了谁都行,只有诺里斯先生是不能缺的。当然,您也不能缺。剪辑室的女人们说,她们见多了其他电影工厂里合伙人的争吵,从没见过那么合拍的搭档。她们说,我们的工作室会成为旧金山第一,会成为美国第一,会成为世界第一。
“一开始,决定面试我的人是诺里斯先生。他面试了工作室里几乎所有人。……面试的时候您也来了,您什么都没说,但是点头了。诺里斯先生说,现在可好,我们又要把一个好端端的女孩扯进这潭浑水里了。这不是浑水,这是我想要的。
“他很耐心,有人不会挂幕布,他断断续续教了好几次。他看上去很好接近,但其实真正同他长久交往的人并不多。也许只有您,我也这么觉得。……法尔先生,您为什么要问我关于他的事情呢?”
见鬼,因为他有事情瞒着我。他擅自染回了酒瘾,他擅自带着我的剧本,他擅自寻死,我都不知道原因。我们来了曼哈顿之后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拍档,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认识真实的罗伯特·诺里斯,我认识他是不是就和别人认识他一样单薄。更重要的是,我问不到答案,因为他已经死了。我这时候想起我还没有告诉过厄历这件事:我询问你,是因为罗伯特·诺里斯已经死了。
我摇摇头,“因为我在写关于他的剧本。”
“是您先前说的那个新电影?”她的语气。她的语气很正常,过分正常了。她甚至有些高兴,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我确保这里面没有讥讽的味道。没有——竟然没有。
“……没错。”
她仍仰头看我。她仰头看我的时候我产生一种古怪的感受,就好像我们仍在旧金山电影工作室里一样,她在热情的太阳底下逆着阴影的线条溜进片场的一角,站在一隙交错里,仰头看我训斥别人。那时候我觉得人的仰望是理所当然的。而现在……而现在不是。可我仍和那时一样假装没有注意到这样的眼神,我仍旧看着前方,余光瞥见她视线的方向。
“你呢……?离开我们的工作室之后你都在做些什么?”我询问道。我此刻想要的答案并不是关于她,而是关于我自己——我迫切地渴望着一个同我一样糟糕的答案,好让我此刻可以感到不那么虚张声势。追求你的电影之梦?不,千万不要——告诉我你被别的事情绊住了、告诉我你只是一时兴起、告诉我你知道独自拍摄电影是个天方夜谭、告诉我你,一个凡人,不过就是找到一份家庭餐厅里洗盘子的零工,每天都想着能多收几美分小费,你不被美梦欺骗。
“……我在生活。我想拍电影,法尔先生。”
厄历说,我想拍电影。那女孩不说“我想当一个导演”,她说,“我想拍电影”。她面试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吗?我不知道诺里斯那时候回答了什么。宝贝儿,你会成功的。或者是,也许你应该去试试镜,只不过长相太像个小子,多少有些寒酸。接着便对海那边约克的主教座堂与内维斯迈尔的赛马场侃侃而谈,好让对方相形见绌,知难而退。这让我想起一个曾来片场试镜女配角的小家伙,十六来岁,演技拙劣极了。她满怀希望来到旧金山,存的钱只够她在那儿游荡两个星期。我想两个星期,足够成为她悔恨一生的冒险了。人们是如此热衷于阴谋论,热衷于讨论战争中的种种的博弈与欺瞒,却对生活施以他们的真正阴谋视而不见。它用梦想诱拐你,用金钱收买你,可她却不这么认为。我真羡慕你们这些人。她对我说,你一定很久之前就想当导演吧。她说话时充满了希望。我由此猜测那其实是她来旧金山的第一天。我迎合她的期待,鬼使神差般地点头,像传闻中那样念着评论家在电影人速记上所写的滥情话:雷蒙德·法尔一定向来都知道他会成为一个导演,命运指引着他在那年离开索福克勒斯剧团,独自拍摄了那部成名作。
但我不知道。三十年前,我甚至不知道导演这个词儿意味着什么,他跟车夫、男仆、园艺工有什么区别吗?他能掌控别人的人生吗?她说“像你这样的人们”,我被迫意识到她将我和其他人都放在了一起,女演员、音乐家、作家、艺术家,她说,“像你这样的人们”,短短半句话,就把我和她之间划分得干干净净。往后我明白这种划分是有协约的,从此人们对你们的期待就和容忍一样多。一旦我拿出了第一部电影,我同他们之间便签下了一份没有盖章没有指印的契书,上头写着既然他们自愿支付十五美分走进放映厅观看我的电影,我便总得想个法子令他们觉得这十五美分不是打了水漂,至少要比一场马戏精彩。我仍回到最初那个小小贫童剧团的舞台上,用夸张的四肢和夸张的声音打败马戏团狗熊,逗他们开心。说实话,这简直难以理喻——见鬼,收起你们的美分,从我的地盘里滚出去!我在工作室里大喊大叫,我在梦中大喊大叫,我在地下酒吧迷离的灯光下大喊大叫,我在街巷的醉意间大喊大叫,滚出去!滚出去!滚出去!!!我的放映间是我一个人的放映间,我的胶片是我一个人的胶片,其他所有人,其他所有人都只不过是我的工具,我用胶片塑造一场生活的工具,我不允许,我绝不允许——
——你为什么就不愿意拍别人的本子?你难道不知道这些问题都出在你的剧本上吗?一九二三年,诺里斯曾在帝国瓦解前夕质问我。噢诺里斯,你这愚蠢的商人!剧本和影像的关系究竟是什么?精彩的剧本被拍得稀巴烂,十三流的剧本在大名鼎鼎的导演手中化腐朽为神奇,这是你想在我身上看到的东西吗?它们从来都不应该被分开,至少在我之中,至少在我的电影之中,它们不应该分开。它们要么一起走上神坛,要么一起陷进泥沼,彻头彻尾我的东西。我不允许我拍摄他人落在纸上的胃和肠子,光是想一想就叫我恶心!我的电影只应该是我的电影,我一个人的电影。
你知道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说法对吧,雷?
我不知道。
你知道除了你之外还有许许多多人为此付出……
我不知道!
你总得要其他人的帮助,你别急着否认我!就算是现在,你也在接受其他人的帮助——你不可能像最早的时候那样——现在早就不是光凭《石缝里的便士》就能抓住人们眼球的时代了!你不可能一个人操控所有的摄像机从各个地方同时拍摄,一个人找到你真正想要的那几帧胶片,你不可能亲自给所有人的衬衣溅上泥巴和血,你也不能同时成为一个男主演和一个女主演和一堆群演,你不可能……
我不允许!我失控地朝诺里斯咆哮,这也是我们唯一一次真正的争吵:滚出去!我说,你,还有其他所有人——
你们都该滚出去!!!
我们的工作室分崩离析,一夜之间从旧金山销声匿迹,他们都说我失踪了,没过多久,处理完烂摊子的罗伯特·诺里斯也走了。剪辑室里的女工去了其他电影工厂,我们的演员们去了其他电影工厂,片场里其他人也都去了其他电影工厂,只有我们,只有我们在旧金山呆了七年,最后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这时厄历的脚步停下了。我们路过好几家百老汇剧院,晚上的霓虹已经陆续亮起来。我不记得厄历还说了什么有关诺里斯的事情了,我们最后一场争吵在我脑袋里闹闹哄哄的,仿佛老轿车的发动机,拖拖拉拉地来回碾压。我迫切地想要独自去找秘密酒吧要一杯龙舌兰,或者干脆整瓶威士忌。喝完之后我抽烟,沿着酒瓶瓶口抖烟灰,烟灰掉进酒瓶里,如果动作够快地把酒瓶倒转过来扣在桌上,我就能看见梦里的画面,看见酒瓶在下雪。这时我的余光真的瞥见了雪花。现在是六月,六月不该下雪。我仰起头,发现我们面前是一座连锁放映厅的招牌,莹白灯管内由上至下地划过光,暗下,亮起,再一次由上至下地划过招牌,由此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你要去看电影吗?我问。不,厄历说,我在攒钱买胶片。我只是想去看看电影的贴画报。我沉默了。我们都知道那些大电影制片厂包揽了绝大多数市面上的柯达胶片,我曾经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对于一个在曼哈顿的年轻女孩来说,它甚至远远比一辆二手福特还要奢侈……她不知道我公寓里仍有许多。如果在这个时候我变得仁慈一些,变得更像一个曾应该成为她的指引者一般的人,我此刻大概会脱口而出:我有足够多的胶片。你拿去吧。尽情地拿去拍吧。拍你的电影,厄历,从我这个老去的枯枝上跨过去吧。这次,让我来指引你——不,我不再能指引你了,我们谁都不需要指引,你只需要你需要的东西,就像一九一四年时的我,坚定不移,只求那必须的东西。但我说不出口。我此刻比往常任何一个时刻都清楚自己只是老鼠。
我想拍电影。不是“我要成为一个导演”,而是,“我想拍电影”。她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她离开我们的工作室,就像当年我离开索福克勒斯剧团。你听见了吗,诺里斯?这是我当时就该对你说的事情,她说得比我要好。
我想拍电影。多悦耳啊,她说得真好。我发现我嫉妒她。我嫉妒她。这真是令我热泪盈眶。
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我在河滨快速路和九十六街口看见太阳消失。这天曼哈顿很冷,警官带我小跑穿过街道,去认领一具存放了好几天的尸体。我往掌心呵气,用力搓着手指尖都不见暖,一声咒骂在此起彼伏的惊叹中无处着地。古怪的事情在于无论是警官还是我,谁都没把太阳的消失放在心上。我跟着他朝前走,费劲地从激动的人群中挤过车道,只听他仍在絮絮叨叨地描述三天前鉴定尸体的法医是如何朝他们发脾气,把手提箱甩在他的桌上逞威风,砸得一时尘风四起,零散纸张飘了半晌。他边说边无力地朝路人挥手,像驱赶鸽群的孩子。我拨弄着口袋里怀表的银链,猜想他表格上填写的内容无外乎这些:姓名未知,男性,身高接近六英尺,体型偏瘦,发现尸体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四十六分。这不是个发现案情的好时间。法医和警官们都被迫加班,这也是他们并没有好好对待那具尸体的原因之一。不管怎样,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听上去并非是罗伯特·诺里斯想象中最体面的归宿。
对我来说,诺里斯的失踪已经接近半个月了。这算不上罕见,如果放在平日里,我猜测他八成是去了其他地方旅行。美利坚对他来说太崭新,也太庞大,横在他算不上漫长的人生里,突兀得像城堡里永远来不及拆开拾缀的集装箱。但他从来不是个会爽约的人。我们预定了二十三日晚上八点,在四十街口大都会歌剧院附近的达邓餐厅共进晚餐,但他迟迟没有出现,也没托人给我带个口信。第二天早晨我打电话去他的公寓,电话局那儿的家伙们也没能成功让我与他说上话,只有我指尖下面一个旋转的红色按钮仍旧蠢蠢欲动,回以我一阵阵无法接通的沮丧。曼哈顿的警官正是在这时候找上了门,盘问我近期是否见到过一个叫罗伯特·诺里斯的男人。我摇摇头,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警官便告诉我三天前他们从哈德孙河捞上来一具尸体,身上没有任何能够说明其身份的证件,唯一一封信也被水完全泡烂了,无法分辨字迹。如今,他们合理推断这个人就是一桩市民报案中疑似失踪的罗伯特·诺里斯,而在他电话机旁的记事本上潦草写着原定要在二十三日与我共同商量电影剧本,而我恰巧又正是他联络薄上的第一个人。
讽刺的是,第一个找上警局说诺里斯可能失踪了的人并不是他的那些女友们,也不是我,而是他的私人医师。这年头究竟是哪些人需要去所谓的“私人医师”那儿按时报道已经是个人尽皆知却秘而不宣的共识。我点头,花了两分钟找到我的钥匙,随后锁上门,跟着满脸烦躁的警官走出公寓,试图表演出一个身处纽约常见的中年白人男子应有的模样:那通常是忙碌的,里面有一丝丝恰到好处的傲慢,未能跻身更好街区的遗憾,与面对对方尚可自处的坦然。我成天见到这些人,要饰演这样的角色也并不难。更重要的一点则在于,委身于这样的角色可以很好地掩饰我平日生活里难以告释的空白。
警官半拧过头,一口焦黄的牙齿,我注意到他在说话,街上的人比往常多了许多,他说,快跟上,我可不想在一个八成是醉鬼的人上头浪费更多时间。我从这时开始隐约感到愤怒。愤怒代替先前的空白,从我的胸口滋溜一记,滑出一滩难堪的痕迹。眼前,我的警官显然也很恼火,在他的辖区里竟然出了这样的事,还不得不劳烦他来敲我的家门。我们的愤怒像两簇不一样的火焰,各自燃着。这反倒敦促我收紧下巴,老老实实地跟在他身后,祈祷不要让我的邻居看见这足以令人误解的一幕。
你也许会说我没有良心。在这时,我确实表现得过于镇定,以至于显得有些冷漠。但相信我,这股滋味大多是由于一种被背叛的愤怒。这股愤怒和警官的不耐无关,也和诺里斯的失踪或者疑似死亡没有任何干系。这是我不得不强调的一点。饶是如此,我也花了一整路的时间来解剖我的愤怒。如果你也是个导演,或者是个剧作者,你便知道很多时候我们并非栽在灵感的头上,而是栽倒在人皆有之的感情脚下。纽约和伦敦没什么两样,伦敦和巴黎也不会有什么区别,人都在毫无意识地欺骗人,也都在毫无意识地欺瞒自己。我愤怒的是我叫诺里斯失望了,所以他才会独自去见他的私人医师吗?我愤怒的是诺里斯擅自离世了,抛下他在异国他乡唯一的挚友吗?我愤怒的是直到诺里斯死了,他也没有再看到过一部真正属于我的电影了吗?还是说,我仍旧在愤怒其他的东西呢?我与警官的背影忽远忽近,甚至顾不上感叹阳光是如何在白日里彻底消失的,只是不断按捺并质疑着这种来得匆忙的愤怒,以至它同我的担忧、迷惑、划不清边界的孤独感搅和在一起,最后只让我也想一头扎进诊所,抢走所有高价处方背后的劣质酒精。
对了——
到了。警官说。他完全没有发现自己打断了一个真相的萌芽,一瞬间,几近燃起的信子就被紧紧捏住,又被他微微震颤的腮帮捻灭了。我走进警局,迟迟地发现我愤怒的原因其实是诺里斯这一次没有想过要带上我一起。我愤怒的是他独享了某一件东西,在每一个昏聩的夜里,在每一个我难耐得撕咬自己虎口的时刻里,我的友人却在他的豪华公寓里安然地灌下一杯又一杯威士忌,指间燃烧着永不熄灭的粗雪茄。
我攥起掩在袖管里的手。我已经戒酒一千零一天了,我不该有这个念头。
后头就是临时停尸间,就那一具尸体,躺在桌上。警官领我到门口,不再进去,眼睛至始至终都盯着我的脸。他的脸全被帽子投下的阴影遮住了,声音压得很低,甚至飘飘忽忽的。我能感觉到他很困。因为我困倦的时候也是这样,更多的还有些不耐烦。说来也是,又累又困,步履不停,暴躁不堪,简直是曼哈顿的代名词。我想。
是他吗?警官问,他是不是罗伯特·诺里斯?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句话我没有回答出来,在这个时候,任何脱口而出的答案都是可疑的。然而,这位曼哈顿警官带我来指认尸体之前并没有猜想到一个可能性——或许我会认不出诺里斯。河水把他泡得肿胀起来,皮肤发烂,却在冬末的空气里透出一股冰块冻结后的颜色。我不知道,我想,我只是先嗅见了气味,在我看清楚他的长相之前我先嗅见了他的气味,这并不是诺里斯常用的那些香氛的气味。苦橙、葡萄柚、香根草,不是!罗勒、雪松、檀香,不是!广藿、胡椒、肉豆蔻,不是,不是,都不是!我嗅见的是雨后合欢树下淤泥里翻倒出蚯蚓的气味。烧焦的烟草味。喝下一杯灌在没有洗过的咖啡杯里的凉水的酸涩味。在雨里燃起的火柴味。
我不知怎地抬起胳膊,用手背揉揉右眼眼角,往前走了几步。我眨眼,黑屏,恢复光,又黑屏,残留的白炽灯落在我视野里的黑暗中,覆了一层变幻莫测的光影,不规则的形状,然后才是一张脸。世界上最凄凉的死相。尸体,双眼上头微微鼓起,嘴唇全白,双手堆叠着仍旧泛着湿气的褶皱,就像套上了戏团里拙劣的皮囊。我回过头去,警官仍旧注视着我,用眼睛继续问我:是他吗?
他是一个吹着口哨的独行侠。罗伯特·诺里斯有过一头深金色的长卷发,碧蓝的眼睛,过于透明而泛着血丝的皮肤,习惯性微抿的薄嘴唇,耳朵有些尖地朝后削出一道不太自然的弧线,圆下巴上的胡茬和鬓角总是推得干干净净。而如今,这典型英格兰人的模样都被河水毁于一旦。闲话里诅咒他终将死于梅毒,可谁都没想到最后会是河水带走他的。一切都把他冲刷得干干净净,甚至过于干净了。身上一些划痕令他脸上的皮肤看上去前所未有的脆薄,以至让我想起博德利图书馆中的珍贵书籍。我从没触碰过那么昂贵而古老的纸张,但我猜测也不过就和此时的诺里斯一样了。如果我再继续掀开旁边桌上一顶软趴趴的毡帽,一件件褪下他身上的衣物,一个个翻开他的口袋,逐个展现在我眼前的会是从多塞特寄出的来自勋爵夫妇的问候,每半年来一封的信上总是一模一样的寒暄,一笔足够普通纽约人生活上二十年的“资助金”,我,一个与他同样都来自英格兰的外乡人,从这个时候起学会应该称呼他叫罗伯特·诺里斯阁下。继续朝下翻,象征着新大陆与新时代的物件会慢慢变多,我们忘记伦敦街头失去工作徘徊数日的贫民,找到一架哈因利费·艾尔莱蒙产的大口径相机,一柄做工精致却缠着一绺红发的拆信刀,一枚巴斯的罗马古钱币,还有一本我猜测原本是我放在他那儿的剧本。算不上厚的一百多张稿纸,上头密密麻麻的铅笔字迹什么都看不清。比起其他任何东西,这剧本此时都显得太笨拙,太沉重了,放在他昂贵的物件之间格格不入,总该被清整出去。
我盯着那叠浸透后风干的稿纸愣了一会儿。它们不再是我熟知的模样,而是自顾自地蜷缩起来,像枯死后一碰即裂的干花。我看了一会儿,也许很久,警官都等不及了。我猜想是我的表情太古怪,愣得太久,让他开始怀疑这场原本被认定为失足的意外死亡活像是场有预谋的谋杀案。
外面的天完全黑了。灯亮起来。我忘记了什么。对,我依旧在对诺里斯生气。我比走在路上时更愤怒了。我的愤怒令白昼如夜。见鬼的、该死、你这肮脏的小人、诺里斯,该死!你不能就这么溺死在这条河里!如果你非得淹死在那儿,你也得先把我的剧本从你的口袋里掏出来,恭恭敬敬地用石头压好,放在河滩边上有人的地方——或者,诺里斯,也许你就该把剧本完完整整地留在你那套能塞下一百个人派对的大宅子里,亲自给我个电话,叫我去那儿取一趟!你要是非得去死,不得不死,有一百个不毁掉剧本的方式——还是说,还是说,还是说……还是说……
警官狐疑地看着我。你还好吗,你看上去很糟糕。他接着愣了愣,语调更迟钝,眉头皱得紧紧的,身上紧绷的衬衣随着他举起手臂的姿势一同冲我龇牙,你是不是……?
他知道我的名字。从他敲开我公寓大门的那一刻起就知道,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先生吗?我趿着一双旧鞋去开门,看见这个警官一脸麻木,口中喊着我的名字,于是我知道他不认识我。曼哈顿这儿没那么多人认识我。这是好事,这是好事。这里不是旧金山,不是我们的电影工厂,不是索福克勒斯剧团,也不是我第一次踏上美利坚的土地时走进过的美分剧院。他不认识我,他最好永永远远都别认识我。
我迎着他的目光,用同样困惑的口吻反问,我是谁?我的后手掌紧压在捧着诺里斯遗体的那具木板桌边缘,看着警官移开了视线。还是说,罗伯特·诺里斯,你是如此憎恨和鄙弃我的剧本吗?你是如此难以启齿将这一真相告知于我,以至你不得不,你必须,你被迫带着它去死,而后才能不动声色地毁掉我的剧本、我的下一部电影吗?
我吞了吞口水,我怀念酒精灼烧食道的刺激。我怀念很多此刻我知道我不该怀念的东西,温暖的胃袋,昏黄的飞影下乍见跳跃的动作,眼神,手指,抖动的小腿,醉酒之后什么声音都没有,一秒十六格的慢速映像,夸张的细节,电影,电影就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没有规规整整的剧本,没有挑拣重组的对白,电影,或者说悲悲喜喜的闹剧,就是在这些时刻从我的手中出现的。我杀死K先生。我试图抠出石缝里的便士。我被困在城堡中。
警官问道,所以说这到底是不是罗伯特·诺里斯?
我们就在荧幕里,诺里斯,我们置身在那片黑暗中唯一亮着光的地方上,我们滑稽地喊人放慢动作,张大嘴巴,说出没有声音的唇语,直到间幕把那些令人尴尬的、夸张的、莎士比亚式俗气的话语砸在人们的眼前,把不会说话的声音描摹出来,而我们藏在物景之中,直到一切落幕。
我扭过头看着警官,“是的。”我说,“它曾经是罗伯特·诺里斯。”
第二天,曼哈顿上空太阳消失的故事上了纽约时报的头条,有人在上面写到,月亮来得既不准时,又不在轨迹上,遮住太阳的时间晚了四秒钟。我卷起报纸,把它同那沓字迹模糊的稿纸一同丢进废纸筐。
现在,让我们把时钟拨回去。拨回到一九二五年开始的时候,这一年我三十五岁,我的朋友罗伯特·诺里斯三十一岁,我还活着,而他很快就要死了。但是当我在试图谈论他的时候他还没有死。简短地用一句话概括说:我们都不是什么和蔼可亲的男人。以至十多年前我们都在旧金山电影工厂里那会儿,所有人都猜测我们是一同被英格兰那些女王册封过的什么什么勋爵家庭出生的纨绔子弟,跨越大洋来到新大陆试图洗刷过往的耻辱。这标准的概论确实适用于诺里斯,但却不适用于我。不过从我所站的立场出发,我一贯没有什么动力用干巴巴的事实去终结谣言,毕竟漫天飞舞的谣言创作了过多信息的泡沫,过多的泡沫形成神秘的同义词,而神秘,则是你在这个年代立足的根本。但现在不一样。诺里斯,在谈论你之前,我先得向你说说我自己。
与您,高贵的罗伯特·诺里斯阁下不同,我出生在一八九零年的初冬,十一月份时在萨默塞特郊外的地方乡绅家中坠地,着实是一部传记电影的开头。我出生的时候没有声音,如果后人知道——如果让那些好事的八卦者、那些写得天花乱坠的记者们、寥寥无几的真实批评家们知道,他们恐怕一半人会说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从出生起就是个沉默的婴儿,没有啼哭也听不到呼吸,注定会成为一个默片的演员或是导演;另一半人会说我就该永远地陷入沉默,并最终早早夭折为好。沉默。在生命的一开始,沉默是一种令人恐惧的东西,它一旦落在婴儿的头上,大抵上就可以代表死亡本身。
但婴儿的我迟迟地发出了一声喘息,虽轻,但也从此茁壮生长起来。我的父亲詹姆斯·法尔是个体面且普通的男人,通常来说,这一类人在任何年代中都只能缓慢地朝下滑去,由于不懂得抓牢时代的机遇而逐渐失去声音。他也并不拥有什么特殊的才能或天赋,在十九世纪的末尾同整个法尔一家呆在被猫头鹰与狐狸的啼鸣所包围的农地边,逐渐走向不被重视也未被完全忽视的境地。
此时打破这股沉寂的人正是伊芙琳·爱希,我的母亲。她是个典型的下层女子,当时伦敦东区常见的歌女,徘徊于码头工人与流窜至此的外来移民之间。她的梦想,和绝大多数如今纽约家庭餐厅里的服务生,以及倒闭酒馆里的香烟女郎们一样,不外乎是那些歌唱家啦、女演员啦之类的幻象。我之所以称其为幻象并不是出于我如今三十多年来的判断力,亦或是身为一个多多少少还算闻名的导演所积攒的经验,而是我母亲和这些人其实都一样,打心底里也认同这些无非是悬在眼前永远无法抓牢在手心里头的重雾。即便如此,她们也绝不会承认自己断然不可能成为那被选中的万分之一。我猜测,这是由于一旦否认了梦想,她们也同时失去了用以解释她们被围困在油腻的厨房间,簸箕与沾着污垢的啤酒杯林中的唯一借口。
自然,往后头说,当我的父亲由于事务关系前往码头,第一次遇见我的母亲时,一切就从一个漫长平淡的家族没落史转向一个相当落入俗套的流行故事,恐怕比简·奥斯汀笔下的情节还要更荒谬和现实一些。我的父亲对我的母亲一见钟情,这通常代表着某一方觊觎起了另一方的美貌或者才华,在我母亲身上,我时常认为前者占据了多数。与我的父亲恰恰相反,我的母亲是个相当聪明的女人,拥有着她这个阶层常见的小聪明与罕见的意志力,击败了我祖父母的竭力反对,令我的伯父伯母反目成仇,成功脱离那些狭隘拥挤的街道,跻身于多多少少算得上小富有的阶层,从此摇身一变,几乎就要把过往所有寒碜的口音和局促的动作一齐从自己身上洗刷掉。
那会儿我的父亲和刚刚出生的我都不曾知道在她身体里面,更深的地方,存在着一种怎么都无法抽抹干净的东西。一开始,当我长大至约莫六七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和我都一度以为母亲是在效仿从前那些贵族人家的太太们,装作身体孱弱,脸色苍白,浑身上下柔若无骨,以便博得同情和喝彩。至少在她头脑清明的时候,这模样看上去还饶有架势,叫人不得不严肃对待。几年后,我们逐渐发现伴随着那种柔弱而来的还包括没日没夜的哭泣、哀哀干嚎、高声责难,她用那双蓝绿色的眸子——每当我看向水盆里镜面般的湖色时我总能看见同样的眼睛——仇恨地瞪着我,责怪我的父亲将她从伦敦带走,从此她便再也无法成为一个歌唱家了。甚至在某些时刻里,天生的癔症令她坚信自己在考文特花园剧场里获得过万众喝彩,而被迫嫁给父亲令她不得不放弃在伦敦的一切。那从未抓紧过的梦想穿过重雾,将她紧紧裹在其中,变成了她的现实。直到这时,我的父亲才发现她就跟祖父母们所说的那样,向来都是个满口谎言的骗子。她的双亲从未在霍乱流行时过世,也从未将她独自留在街头。他们至始至终留在东区拥挤的棚房里,等待着离家出走的少女有朝一日归来。甚至,谁都不知道她原本的,真实的,不光彩的名字究竟是什么。她几乎欺骗了她生命中的所有人——她的父母、她的丈夫、她自己。她唯独没有欺骗我。她没有欺骗过我。她在癔症发作的时候是真实的,她在平日里也是真实的。她告诉我总有一天我也会这样,歇斯底里症在我身体里就跟在她身体里一样顽固,带着她血脉中的诅咒,肮脏地贴着我的血管和我的头颅内侧,迟早也会把我变成她的模样。为此,我也将不得不去欺骗他人,以便让自己也获得一个容身之处。
那是我第一次接受了自己实际上有可能生而便不健全的事实。我询问她道,那父亲的爱是真实的吗?她的爱是真实的吗?我们都知道父亲深爱着她,以至愿意为了她同家中决裂。她告诉我说她从未真正欺骗过父亲。父亲爱着她那具躯壳,于是她也用那具躯壳去爱他,那之外便不能再多了。爱恋从一见钟情的第一秒起便有了固定的形状,固定的容器,那之外,他们第一次都没有考虑过爱情的方式。这对九岁的我来说实在太复杂,以至我陷入了轻度的困惑。但我想,我之所以后来成为剧团中的一员,成为一个剧作家,成为一个导演,一定跟那时候我的母亲脱不了干系。我的母亲告诉我她之所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说谎,我是她的儿子,她唯一的儿子,她唯一的血脉,于是我自然也就顺着我的血脉,编造更宏大的谎言。
再往后,一切倒也顺理成章。父亲再一次爱上了其他女人,她出身良好,是伦敦西南郊外萨里郡的怀特一家最小的女儿,拥有着同她赫赫有名的珠宝商外祖母一样体面的名字。他们的结合让我的祖父母也终于原谅了父亲离经叛道的这十年,接纳了詹姆斯·法尔和他的第二任妻子爱丽丝·法尔的回归。而我的父亲也就这样被迫成为了时代中的重婚者。可但凡是任何一个见过爱丽丝·法尔的人,恐怕都会说连上帝都会原谅我父亲的选择。我的继母是个堪称完美的女人,比起我的生母,她实在是过分完美了。这令那才华不出众又生来伴着癔症的可怜人相形见绌,无路可退,眼见就要落得个千夫所指的下场。于是她瞒着我父亲,把我从他的身旁带走了。出人意料的是,我实际上并不记得离家的那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和任何一个孩童一样,对我的母亲怀有一种天生的毫不质疑的信任,这信任让我的记忆在这种时刻,无法去记住一些我并不想记住,或者我在那会儿压根无法理解的事情。后来从他人的回忆中,我得知她连夜将我送去几十英里开外的贫民习艺所,谎称我是一个伦敦东区的孤儿,把尚还一无所知的我留在那儿。到别处去吧。她说。雷,光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光是这样活着是不够的。她注视我,紧紧贴着我的耳边说。与这亲密的耳语相反的是,她松开了牵着我的手。站在这里,不要动,雷。她说。我的好男孩,听着,把我刚才的那句话重复一遍——光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光是这样活着也是不够的,你必须记得清清楚楚的。然后她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八个月后,圣诞节前的数十天,我的父亲辗转多处,托人到处打听,最终和我的继母一同找到我。我迟迟得知我的生母,那个自称伊芙琳的女人已经死了。她在偷偷带走我后独自回到萨默塞特,当着我父亲的面发下毒誓,说要让他为他的背信弃义付出代价,随后便投河自尽了。谎言让她得到一个说谎的家庭,癔症让她得到满堂欢呼与喝彩,但这两者始终没有帮助她弄明白,她的自杀让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这恐怕算得上她并不长的一生里做过的最果断的一件漂亮事。
我再也没有问过父亲究竟是否是以不同的方式爱着爱丽丝的。我想无论他是和对我母亲一见钟情一样地爱着那个人,还是以其他的方式爱着那个人,这都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他们的结合给我带来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我与她并不亲近,事实上,当我被伊芙琳送去习艺所之后,“法尔”这个姓氏也开始变得像是别人的东西了。在我人生中,有八个月的时间里我都被叫做“老鼠”。老鼠是我第一次在儿童剧团里得到的角色,只有声音,没有形体,吱吱吱,吱吱吱地,从后台的左侧跑到右侧,又从右侧跑回左侧,吱吱吱,吱吱吱。我用不同于真正老鼠一样响亮的声音喊道,演技拙劣,嗓子半哑,跑得满头大汗,可背脊上都是凉的。舞台背后,我站在剃了头发的孤儿群中,面对着手持木板的老师,一字一顿,用我所能坚持的最标准的发音高声说,我不是个孤儿,我是伊芙琳·法尔和詹姆斯·法尔的儿子,我的名字叫雷蒙德·法尔。他们嗤笑我同我母亲一样得了癔症,是个天生的撒谎精,就缺少一些结结实实的教训。看样子,我不但应是个孤儿,还不该有雷蒙德·法尔这个名字,我就是一只谎话连篇的老鼠,在他们口中,倒是刚刚好好地应证了我母亲的预言。在那八个月里,我打心底里坚信着我的名字就叫做老鼠。雷蒙德·法尔是一个漫长的谎言,我的父亲不是我的亲生父亲,我自以为的母亲也不是我的亲生母亲,他们是我臆想中的双亲,是从不存在于这世上的人,我是老鼠,我生来就该被人人喊打,只配在舞台后头东窜西跳,吱吱吱地叫个不停。
往后,无论是当我不情愿地被从习艺所带走,直到第二次离开法尔家,被不知如何是好的父亲送去男子寄宿学校,还是摆脱了贫童剧团,跻身于伦敦真正的剧团之中,我都久久地饱受着这种矛盾的侵扰,以至不同于母亲的癔症开始在我身上发作。夜游症于我而言并不危险,却像是一副圣露西亚的面具,依附在我拉长的脸庞上,掀开半闭的眼睑,在如墓的黑夜里支配着我,表演着我的默剧。它同样地帮助我从一只老鼠开始进入一度在伦敦闻名遐迩的索福克勒斯剧团,并阴差阳错地早早踩准了时机,跟着剧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便远渡重洋,来到美国。于是我,带着我并不真实的名字,成为了留在这片新大陆移民记录上的一员,自此往后,直至如今,一九二五年,便再未离开过。
诺里斯总是管我叫雷·法。大多数熟稔的人也都会这么喊我,雷,或者是法,非常简单的单字节发音。从事我们这一行的人多多少少总会有个漂亮的艺名,有时候和本名完全没有任何关系,也有的时候会玩一些小小的文字游戏。但不管是在剧团中作为配角、还是作为索福克勒斯前导演的学徒、抑或是在旧金山真正成为我自己电影的导演时,我都在使用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这个名字。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对我来说,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从那八个月之后便已经成为了我的艺名。我真正的名字叫做老鼠。这就是我真实的名字。剧团里的人是这样说的,我们从来都不拿真实的名字去告诉我们的观众。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懂得在错误的地方里,正确的话也会成为谎言;反而言之,如果在正确的地方,谎言也能成为正确的话。前者对我而言便是那习艺所,而后者,便在日后成为了我的电影。正是我的电影,让无声谎言成为万众瞩目的珍珠。
诺里斯,这些你都读过了吗?我所说的这些。我所说的这些都是我从未告诉过你的事情,也是那些大批评家们一无所知的事情。你说这会不会成为一个好电影?这些便是我写在那份被淹没的剧本上的全部内容了。没错,它并没有一个结尾。往后……往后我也不知道该如何书写。我的一切从来到新大陆之后才重新开始。而我的前半生,我的前半生就像一场来势汹汹的霍乱一样,最终也便无声无息地过去了。
“这不是个好电影。”
罗伯特·诺里斯躺在棺材里。我站在我谈不上是至交的男人灵柩旁,把来自巴斯的古钱币偷偷盖在他的左眼上,看着它在那浮肿而苍白的气球脸颊上滑稽地凹陷下去。他的家人们没有来纽约替他送行。恐怕他们在遥远的海岛上也松了一口气——就像我的母亲溺死时,所有人也都松了一口气似的。对他们来说,你究竟是什么人呢,罗伯特·诺里斯阁下?他们会亲昵地喊你叫罗伯,就像我的家人喊我叫雷一样吗?还是说就同你轻描淡写用一句话同我讲述的那样,你的家人们,多赛特勋爵与勋爵夫人,视你为耻辱,因此用那世袭贵族们城堡底下取之不尽的金钱把你打发到这块咆哮着的野蛮陆地上来?
这不是个好电影。
我听见诺里斯的声音。他会这么说。我想,他一定会这么说,不然他没理由带着这份剧本淹死在河流里。这不是个好电影——就跟他往常好多次都这么告诉我一样,信誓旦旦,笃定得很。我耳边仍旧响起他不断絮絮叨叨的声音。跟其他很多人说的一样,你后来的电影彻头彻尾全是无聊的货色。你从前默片里那些叫人啧啧称奇的灵艳都消失了,《杀死K先生》里光怪陆离的多重曝光,《石缝里的便士》中长达二十秒钟阳光落在硬币上眩光的挪动,《蜘蛛之墓》中群鸦般从上空闪现的黑色闪电,这些都不见踪影了。只剩下《城堡》的间幕上冗长而古怪的对话。没有声音,只有一小段一小段令人尴尬的对白。评论家和批评家们有一百个理由来欺骗我。谩骂和故弄玄虚并非他们的职业病,而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本能,因此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抵得上一个末流的创造家。而你,诺里斯,你从来都没有理由欺骗我,你是真诚待我的,我相信你只会同我谈论真相。但我仍旧有不明白的东西。我向你发问——他们究竟试图从电影里看见什么?无线电里的全国广播,巴拿马运河,泛美公路,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期待,死亡进展中的达达,电影院中的交响乐队,冒着尾气奔腾咆哮的未来。是这些吗?诺里斯,我给他们呈现出来的东西还不够吗?
你能回答我吗?
这不是个好电影。诺里斯说,这充其量不过就是掌握了间幕的手段,就匆匆忙忙把一辆突突作响的豪华轿车开上了五美分剧场的舞台,自以为和往常不同就能掀起一股更高的狂潮。但这绝不是你的电影。
什么是我的电影?
我问他。我想,这些年间,我同时在问纽约时报,在问北美评论,在问那些稀稀拉拉徘徊在剧院门口倒喝彩的人,在问撤掉资金的旧金山投资人,我在问,但实际上我并没有开口在问,我也没有在听。我仍在找寻一个正确的答案,我知道这是我需要自己去找到的东西,递来的答案太轻易了,从来都不是真相。可我仍旧想问,我不停地在发问。
我只知道什么不是你的东西。诺里斯说,堆砌。他说,把所有东西都堆在一起,刷上一层漆,这就是美利坚。但不是你的电影,我的老伙计。
是我的,不是我的,我弄不清楚。我说,你到底想看谁的电影,诺里斯?
诺里斯在那口棺柩中冲我眨了眨眼睛,好像在说其实我是知道答案的。但是我不知道,诺里斯,你、他们、纽约、美国……究竟想看到什么?是老鼠的电影?还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