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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的同学,她的爸妈,或者说她认识的所有法鳞来说,莱丝汀即使是在他们这样宽容的社会中也足够得到“乖僻”这个形容了。不光是“乖僻”,可能还有“怪胎”、“过于冷漠”、“危险分子”,总而言之——“不正常”。
她隐约地知道自己那份“不正常”,但好像也没想着应该改变它。在人生中的前二十年,法鳞社会对于“不正常”的宽容度反而让她失去了拥有矫正意识的唯一机会。她在法鳞的社会中都很难称得上是正常,而在出了家门以后面对数量庞大的人类更是如此。
莱丝汀有点惆怅地看着她还相处不久的新同事们(脸上却和戴了面具一样一块肌肉都没有动),三个人类男性,没有一个和她种族或性别一致的,天呐,以后的日子或许会被狠狠排挤。
刻板印象往往产生在对某种东西一知半解时。因为一直以来对整个智慧生命群体的无视,她对于人类的刻板印象深重,其中非常顽固的一条是他们都会排除异己。莱丝汀完全不在乎人际交流的事儿,毕竟她也并不特别希望和没茸毛也没漂亮鳞片的生物交朋友——但是狼群也告诉她工作中的合作关系至关重要,这倒是让她犯了难。军主和优泽以及其他的神祇在上,难不成她要从现在开始学习怎么假装当个正常法鳞?
她看看左边的拉克斯劳夫,穿着黑衣带着面具,整个人透露出要在地狱门口散步的气息,并且什么时候走进去都不奇怪。她看看右边的林恩,像一只开屏会很受欢迎的孔雀,但是平静的面容下隐隐透露出胆战心惊。而队长呢?她在这几个人里抬头抬得脖子痛,正好被训话中的队长点到名:“……你们只需要听话就行了——法鳞,你也一样。”
她起初还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在遥远的过去欠了谁的债和他有关系,亦或者是他的家破人亡有她一份而她并不记得,但现在看来只是队长天生脸就有这么臭。她用手指安抚着口袋里暴跳如雷的诺诺玛,清脆地开口:“是莱丝汀,队长。”
——好吧,看起来并不是大家都很正常,至少有两个人是早已经被排挤过了的。莱丝汀不为人知地松了口气。
其实她这些天也不是没试过假装正常这件事,在付出了微小的努力问林恩要不要帮忙守夜之后对方略带惊恐的警惕眼神让她放弃了这个做法。虽然原因其实是她暂时还不太清楚这边的职场规则,即在鲜血骑士团友善的态度才是最不正常的,可她下了一个错误的——也许没错的——结论:“我的队友都是怪人”。
而在这个队伍里怪人和怪人之间竟然达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就像跪着飞奔的马*。这种微妙的平衡缺了哪个人都有可能需要重新调整,而看上去除了队长的两位人类男性都很容易死的样子。命途多舛,想要寿终正寝估计得付出一些努力。而无畏的莱丝汀不太感到害怕,只是深深地觉得有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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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头飞起来的鸽子,总之用了这样的方式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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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关键词创作!“假装正常”
耗时三小时滑铲的胡言乱语哈哈哈……怎会有人第三章才写完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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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恩·诺伊出生的时机非常不巧妙。具体来说,大概有他未来将聊以居身的村落再加上周围六个聚居点(含一处隐居地)的所有人,以及他们的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出生时候都没能遇上过的不巧妙,那么不巧妙。
这让这种不巧妙或许也可以被称之为一种巧妙了。毕竟这是一个众神看顾……好吧,至少我们确定有一个神会看着这儿的世界。
不过公正地说,在他十二岁以前,包括他的父母在内都从来没人发现过这份不巧,毕竟那时候一切还未显端倪,事情还止步于住在湖边的猎户家里又多了一个小孩;而在大概五年年后,当有人需要他去干点跑腿活计的时候,才会想起来问问那个小孩到底叫做什么,然后说:喔,老诺伊的第三个林恩,这个村子的第随便几个林恩,去帮我搞点东西来。
这个名字的意思是“住在湖边的人”,这个村子是离湖最近的村子。
在往后的人生里,他发现这帮他规避掉了一项所有世界通行的重症,他不会在被人念起全名的时候感到紧张或者焦虑,因为在十二岁以前如果有人想准确地喊住他,那就非得喊出全名不可。那时候林恩已经明白所有坏事也都是好事这个道理很久了。
但故事还是得从他十二岁的时候讲起。
那天是瑞姆克尔北部最寒冷的季节。越是恶劣的地方,人们就越会有一套自己的生存哲学-有时候会缩略成单纯的哲学,当然后者不是那么受欢迎和实用-总之,这个年纪的林恩总结出的哲学里大概包括了‘衣服盖着比穿着更保暖’、‘缩成一团比伸开手脚更保暖’、‘再渴也不能直接吃雪’之类的;在别的家庭里这些东西或许会被称为传承的经验,你妈妈的智慧什么的,但鉴于这是他的家庭,而又千真万确是他自己总结出来的,所以按北地人的习惯,多少可以算作是他的哲学。
而且它们具有哲学最基础的一条要素,即,揭示些什么。
但哲学的另一条要素是,如果它能很清楚地揭示出什么,那它就不是哲学了。
“林恩·诺伊!”
有人喊住他。他转过身前在脑子里猜这回会是什么事儿,这是一种小乐趣,如果你住的地方冷硬到土地很难被一泡体液融成泥,你也不想在室外把你的手从大概是手套的玩意里伸出来,你就会自主地探索一些只用动脑子的乐趣,这可能也是北方盛产哲人和类似于哲人的疯子的原因(也可以说类似于疯子的哲人,它们都是通顺的)。
他转过身,然后开始失望。因为一些原因,他更喜欢远一点的活,但鉴于村子实在人丁稀落-林恩能数到十,有一次他的乐趣是数出这个村子有几个十那么多的人,答案是三个十多一点-所以他的活计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渔夫、革匠和猎户中间打转。当然,这些称谓只说明他们是这方面手艺最好的,因为这儿的人实在太少了,离分工精细化的那一步中间至少隔着珂旭再爱上人类那么远。
老实讲,第一次听到珂旭抛弃人类的故事的时候,他没忍住点了好几下头-伪装成冷得打抖了。
这完全不能怪他吧?三岁以前他觉得他的家人是些石头,三岁以后他发现是石头是他的家人。当然,石头的种类就像人一样多,打比来说,当你母亲以及她往上数三代人都是猎户的时候,你就不能对她熟识人类的行为有所期待,也就是你要习惯她像对待小鸡崽子一样对待你,对你最大的期望是活着和活着,最好还能下个蛋……这有点难了,那就有用点。
而他的父亲呢,老诺伊是个铁匠,叮叮当,哐哐当,一块石头举着锤子敲别的石头,敲出耙子,锄头,镰刀。
总之,他认为珂旭的行为完全情有可原。光他的家人就已经让他老想往外跑了,珂旭可是得看着那么多人呢!
他把思绪拉回来,等着听他的小妹妹要说什么。
然后那天他实现了他长久以来的愿望:离家远一点。
也可能是远很多,内丽,他的小妹妹(和他妈妈共用一个名字),让他回家一趟,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一直在眨,让他不由得问了问她是不是眼睛里进了什么东西,答案是没有,好吧,那就回去吧。回家一趟也不能说是一件完全的坏事,至少家里从肉体层面上,仍然是他最温暖的地方。
他牵着内丽的手,防止她摔进哪个雪堆而他没有发现-他有一个弟弟还是妹妹来着就是这么死的-回到了家里。
家里有一块石头-他父亲在家,还有一个陌生人,爸爸叫那个人‘商人’,内丽说。
商人,商人,他听过这个词,意思是买走什么或者卖来什么的人,据说以前这里是会来旅行商人的(意思好像是到处闲逛的商人?),但反正他从来没见过,他见过的外人只有隔壁村子,隔壁的隔壁村子,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村子,还有走错路的。说不定这个商人也是走错路。
毕竟他们这儿哪里有东西值得买走,或者买得起什么东西呢?他听过他妈妈抱怨她打来的东西在镇上只值那么一点(说的时候她比划了一下)钱。
这个怎么样?
他老爹在说什么?他顺着环顾了一圈。
噢。他们在看着的是他。
后来林恩研究过为什么是自己-毕竟他还有六个兄弟姐妹-在有空的时候,拼凑出了一个比较值得信服的答案:他出生的时机真是有够不巧妙的。更大一点的吃过更多饭,卖这个价格有些不值当,更小一点的呢,对他的买主就没什么价值了。
他的买主是一名非常具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小心行事大胆作风的未来优秀商人。
具体来说,就是当他,商人听说过太多‘商人被雇佣的护卫见财起意惨遭不幸’的故事后,对自己未来或许会拥有的财富和生命产生了极大的担忧,由此产生了一个非常智慧的念头:养一个小孩,在他真的拥有值得让人见财起意的财富以后,这个小孩也会成为他一手养大的好护卫。
从这个念头的智慧程度上,我们完全能够得出他应该不会拥有那么多财富了的结论,但蠢货的行动力有时候真是没得说呀。
总之,他翻山越岭(大概),终于从一个足够穷的地方买来了一个还不错的,不是很大(太大就不会记得是他一手养大的这事了),也不是很小(他的财富可等不了那么久)的小孩。
原谅这名没有亲手养育过孩子的商人吧,他的智慧显然也不会很够他正确衡量一个孩子的年龄意义。
话又说回来。
当然,当然,他们走出去了,这导致了如果林恩曾经对生活的看法是一间季节神殿,十二个小泥人儿差不多大小(可能长得也差不多,这些手艺人真的尽力了)地列成一排,那现在么,那个代表军主梵的小人“砰!”地涨大了好几倍,还把其他小泥人给挤扁了,啊呀。
这桩关于世界的事实让他切实地难过了很有那么久,毕竟如果你住的村子,镇子和城市都要依循着军主的法则,那你想做个铁匠,打些好玩的东西出来的理想,就会变得比较像秋收之前的麦子了。
不过瑞姆克尔有很多种打断这些小孩儿愁思的办法,高雅一些来说也叫命运:他分到的是一棍子,字面意思上的一棍子。
具体起因涉及到前文并未能提到的部分,即蠢货往往和耳根软这项特质深深地挂钩在一起,他的买主也理所当然如此,他对待林恩的态度大半取决于他最新得知的驯养奴隶小妙招倾向于哪种流派;不过这一棍子的来历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我们只要知道,这记敲在他头上,让他昏死过去整一天的棍子——刚好发生在一桩重要的事情之前。
——那天又是个寒冷的日子。
他从忘了是什么的东西上坐起来以后,脑袋里还像灌了水一样响,而又过了几分钟后,他才意识到他脑袋很响的原因是因为外面真的很响。
吵哄哄的,闹哄哄的,其中掺杂的一点铁器和惨呼声断绝了他直接拉开门的念头,可见有时候人被敲了脑袋也不能作为做蠢事的理由。
然后有人开始在他的门外对话。
现在林恩是完全一点儿不记得他醒来在什么样的地方了,但从这点上可见应该不是个会让人觉得有人在的地方-否则瑞姆克尔这个世界就会显得有点蠢了。
总之,在这点地利下,他被迫旁听起来:
找人?不是很糟。
鲜血骑士团?有点糟。
在找这儿的主人?这个他倒是……
在他想明白自己想做什么之前,他已经站到了那个地窖的入口前面,他没想到的部分则是,那里面已经有两具尸体在等他了。
他在微暗的光线中打量他们。
一个是他的主人,当然。另一个呢,他仔细地又看了看,发觉上一次他见到这个人的时候是在打铁,上上次也是,其间的区别只有上一次的时候这个人正在打造着一些刀啊剑啊的东西,显得颇有些快乐;而上上次呢,则在打着耙子,锄头和镰刀,像一块石头敲着别的石头的样子取代了这个人真正的样子留在林恩的印象里,让他上一次一点儿也没能认出来。
他大概想明白了一点自己被卖掉的钱被用到了哪儿去。
于是理所当然的,一些情绪,一些应当是情绪的东西从他的肋骨间挤出来,但那一棍子好像凿断了他脑袋里的什么东西,说不清楚,他意识到了那些东西是情绪,可把情绪分到它们该去的格子里的那条路好像完全丢了踪影,他想回忆,结果回忆里的那些路也像落进水里的盐块一样融化了。
在头顶上隐约又乱糟糟的脚步声里,带着可能被凿断了哪里的脑袋,他开始做一件正常的事。
如果鲜血骑士吃过羊头或者什么头,他们就该知道他确实付出了努力。至少在重量上。
他拖着那两个温热的,曾经是他父亲,和试图成为他父亲的脑袋对骑士们说,我把他们的死献给梵。
——林恩·诺伊出生的时机非常不巧妙。
但他刚好出生在了这一年,而这毕竟是一个战神梵看着的世界,所以,这种不巧妙或许也可以被称之为一种巧妙了。
字数:1007
“要是太阳不会落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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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织成绵绵阴云。
善女龙王今日或是怠惰,仅松散地将这阴雨布的网随手一抛,透过灰云隐约可见碧空。
天空是如此情态,雨水自然也绵软得很,蒲公英似的顺着风向丝丝飘落。若是夏季,这场雨定是如纠缠不休的前妻般恼人,但此刻冬季,它便轻盈些、锐利些,不那么叫人心里发腻。“接着就要下雪了。”男人推开窗,伸直胳膊接了几滴雨。一点儿凉意沁入他因情事而燥热的皮肉,又被他抹到女人赤裸的脊背上,惹得后者野猫儿般缩成了团直往被褥里躲。
唉,他全然是为女人盘算的,虽想打消她冬日出门的念头,但也见不得她受冷,立即把她抱了满怀,煞有其事道,“纱洋,你连凉些的雨水也吃不住,这么冷的天去什么东京?”
女人——池间纱洋——贴在他身上,她受了捉弄,但并未因受了凉而冷硬起来,语调和身段都比细雨更软绵,“您不是给了我十足暖和的好围脖么?去哪里也够了。”
“这哪里够!”男人的嘴谦虚着,面容已显出得意的样子。她既念他的好、他该再多说说那皮毛是自己如何得来、又如何找了城里的好织工来做了送她,可纱洋不待他把那故事再讲三四五六遍,又感慨说:“若有副好手套想必更好,我手脚都容易冷呢。”
这个天气,可没有商户会再来偏僻乡下贩皮料了。
男人没搭腔,纱洋也不傻等,她把散乱的头发拢起来,探一只手在被炉边摸索,塞了只小小的橘子到他手里,“前日想着你要来,就多买了些。尝尝甜不甜。”
“点心屋主人挑的橘子怎么会不甜。”男人将橘子放在手心滚了又滚,“我说纱洋,你原本就是从东京来的吧。我听说你有个哥哥在那……你这回是要去寻他?”
听到他这么讲,纱洋露出一个细微的笑来。
“你也想见他吗?”
“这、算了、算了吧,我可不敢见武士大人。”
“但你敢睡武士大人的妹妹呢。”
“这怎么一样……!”男人瞪着眼睛要同她争辩,但见她细细的眉眼难得弯着,又垮下肩去了,“嗨,我不过是想问你去东京有没有地方住——我有几个亲戚在新桥那里开了店,生意好得不得了,写信说已经置办了铺子。”
新桥。
纱洋的手抖了抖。她垂下眼,“我不去新桥。”
光冷冷地说上一句似乎还不够,她连腰带也顾不得系,在男人小臂拧了小半圈,找到了他那些衣服,一件件地丢给他,“男人去新桥寻欢作乐,我去那儿又做什么呢?”
“哎哎、别生气哪!我不是要把你和那些女人放在一起讲,正好他们店就开在那儿,我想着去哪里也方便嘛……”
“——你记好,我是不住新桥的。”纱洋说。
可,明治二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的夜半时分。
她终于还是站在新桥入口了。
字数: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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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边康正死了。
丝毫挣扎也无,这个说“如无亲族父兄可依靠,女子多半沦为玩物”的巡查部长便抛下幼妹死了。
他死得太过轻易、太过仓促,不但不像武士故事里那样勇武,甚至不如身负重伤的田端先生撑得久。
纱洋未见过这样玩笑般的“死”。她接触的大多低贱,死前眷恋的也不过数百枚钱、随便养大的小儿或并不貌美的妻,但即使只是那样,人们也是要挣扎一番的。
惨叫、痛哭、发狂……苟延残喘。
连害了病、全身都烂得不像样的游女也会喊上十几日救命,渡边却是一下便倒在地上。若非他向来是个一板一眼的人,她险些当他在戏耍不告而来的人们。
这死是在人们掀开箱子上的符咒后发生的。没人看得懂那些符,也没人想得到这方正的箱子会是柄杀人刀,谁想渡边会因此在片刻间丧命。
纱洋想,渡边大人或许不是人,而是类似扶摇阁活偶那样的东西。无论在听闻上司田端先生命悬一线或谈论相好的小冬音太夫不死平常时,他反应都万分冷淡,丝毫没有兔死狐悲之意。若他生死也有异于常人,这不把人当人的样子就十分能说通了。可无论她如何尝试,那些符纸都像已凋零的花叶,无论如何也无法回到花盘上了。
渡边康正这便死了?
【我以为,花街是任游人将花朵采颉、亵玩的地方。游人不再,花自然能更自在地开放了。】
——是我们掐下了这支花吗?
可盒子里没有什么诅咒物品,仅有一块损毁得厉害、刻着“康正”之名的木牌罢了。
她跪坐在箱边,远远望着渡边的眼耳口鼻像失了皮肤般冒血、痉挛着呕出许多碎肉。音岛照政在他身上搜寻针对恶疾的药物,衣服下襟很快就染得通红。渡边赠予他的佩刀被丢到一边,捆扎华丽的刀柄上全是原主人咯出的血。曾有力握持过这柄刀的手徒劳张了数下,什么也没握住便僵硬了。
那块牌子也在他停止呼吸时碎成了碎片。
密室里静得可怕,直到突兀地响起一声轻笑,人们才有纷纷商量起要如何收场。纱洋忽然觉得手心疼得厉害,低头一看竟出了血。她木然地擦擦,又抬头往密室门口看——空无一人
——渡边朝颜以后该怎么办呢。
她和她们生来不同。
渡边康正不把贱籍的女子当人,即使有肌肤之亲又极难见到的小冬音太夫,从他说来也不过是“昂贵些的商品”。他既付了游园费做了赏花客,认定这些花纵使生得再美也脏得厉害,理所当然该规矩地任人攀折至烂死园中。
【倘若被赎身、被归还自由,这些植株坚韧地长到了外头呢?】
【那也是盆栽,怎么可能做回人。】
【就算偶尔也好,您养了株漂亮的花,一点也不会想它的过去将来吗?】
【与我无关。】
他会说小冬音是“会因新玩偶而欣喜的小姑娘”,但纱洋很清楚,如果有人说“那和朝颜一样”,他必然是会大为光火的。不必说她也知道,渡边不许朝颜问花街的事,会教她“贱籍与良籍自然不同。花街之事是脏耳朵的东西”。
这小小的武家女挑剔极也正义极了,她性子被养得傲,嘴上嫌着这个俗、那个脏,却又很记得要关心众人惦挂朋友,会珍惜把一看就想到可怖尸骨的友人遗物收好。
昨日纱洋送荷包给她,她还提醒她小心安全。
纱洋问:“那你呢?”
小姑娘挺起胸膛,极是自豪:“有兄长在,小女自然不用担心。”
多叫人羡慕哪。有人结结实实地为她撑着天,叫这株小牵牛花无忧无虑地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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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洋望着渡边。
他的血肉已开始萎缩,就如先前所有的死者……就好像,那并不是一具人偶,而是活生生的渡边康正的身体。
可她仍说:“将渡边大人带去找鹭之宫大人吧。说不定将这符贴回去……他便好了。”
他若不好,渡边朝颜又该攀缠何处呢?
字数: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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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真是好。
地上的泥都干了,刚刚干的,在这样的泥地跑起来肯定很舒服。可惜我走得好累,脚都抬不动,肚子也咕噜噜、咕噜噜地蝉一样叫。也怪我,我早点时间看到草堆里有人的手脚探出来,老忍不住叫着往前窜,芒草在我腿上割了好多口子,虫子闻到了就咬我,拿我的血吃大餐。
不知道阿妈怎么还能走得这么快。
“阿妈!阿妈!我饿了!”我扯着嗓子喊,阿妈根本头也不回。还好我喉咙难过,咳出来的声音很大,阿妈这才想起来回头看我。她的脸绷得好紧,我一下就明白她要问我是不是病了,赶快抢在她前头说:“阿妈,我渴!”
阿妈的肩膀这才垮下来,走到我身边来。大概是因嘱咐了我太多话,她喉咙也干得厉害。
我本来就很怕要习字,阿妈还吓唬我一路都在讲“蜻蜓,你过去了一定要听话些!机灵些!贵人们喜欢会插花、会茶道、会读书写字的,你学会了就能过好日子,想吃什么吃什么!”弄得我不停在咽口水——主要是紧张的,只有一点点是馋。
我哪里学得会!
我知道一种红色的小花芯子里有甜味儿,有种细且白的草嚼久了有清香,但我又不知道它们叫什么……到了城里要从哪里找到这样的花来做插花?再说了!花折下来马上会软趴趴地焉掉,根本支棱不起来,又要怎么摆得好看呢?
茶道就是泡茶吧?这倒简单,往茶壶里添水罢了,傻子都会,也不知道有什么好学的。
读书写字就太可怕啦。
为什么要学文字呢,能按手指印不就可以了吗?那么小的纸上全是更小的横横竖竖,意思还都不一样,变一划就是全然不同的东西,健康人看着都要眼睛疼,而且我没和阿妈说,我早看不清楚了。白日还算好,可到了暗的地方就跟瞎了一样,更糟糕的是在水里,眼睛瞪得再大我也只能模模糊糊看个颜色,可是蚌和石头都待在一起,压根分不出来。
以前不是这样。以前我分得出好细小的鱼苗、蚌张口吐泡了也是我第一个瞧见,都是去年得红眼病以后才这样。我害怕,我不敢和阿妈讲,那阵子她老是说“蜻蜓,苦命的蜻蜓,眼睛坏了谁会要你哪!”还好我眼睛渐渐不红了,但大半年了还是没法再看到蚌壳上的纹路,只有凑近摸上去了才晓得,可能以后再也不会好。
阿爸阿妈可能还是看出来了、因为这样才卖我。
可恨的红眼病!我手脚比哪个兄弟姐妹都长、游水也快、眼睛又尖,本能做个采珠的好手,现在却要去习字了!
那条路好长好长呀,我数了十个十、又数了十个十……之后就不算了,只记得太阳落下去了整两次。当它第三次往房子后面藏,我们到了一个特别好看的地方。门头像大船的船杆一样高,气派极了,而且不知怎么弄的竟是比鱼鳞还好看的红色。我伸着头往里看,道路两边有好多鱼笼一样的栅栏,但漆得极为精细漂亮,里头有许多穿着彩衣、面色粉白的女人。明明该到做饭的时候了,她们却一点儿也不忙碌,都在那猫儿似的或坐或躺,也没人像赶猫那样催她们去做事。
真好,要是我能去那里就好了。
我猜栏杆和门头都是掐了无数多花汁染的,因为不仅颜色好看,这门里还有特别香的味道,可惜阿妈不许我细看,埋头拉我又走了好久,走到香味儿都没了,终于绕到一个窄窄的走道。这里的房子就好亲切,灰扑扑的,七拐八弯隔出好多间、住了许多人,地上有被踩扁了的小鱼,猫猫鼠鼠还有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都贴着墙根走。
嗨,也是,那些好地方都是给漂亮小姐住的,能买我的么——应该就是这家卖鱼的铺子吧。
果然阿妈把我带了进去。
她和老板说了几句,接了个沉甸甸的袋子。袋口没扎紧,我一眼认出来里头都是钱。这一袋满的……我竟值那么多!
我满心欢喜,阿妈却要哭不哭、一遍遍用力揉我的脸,“蜻蜓哪,蜻蜓……听话,机灵些!”像我以后不回去了似的。
我捏住她的手悄悄说,“我会很乖的,等老板答应、我就回家看大家!”
我喜欢阿爸阿妈,喜欢阿兄阿姐,最喜欢小阿妹。阿兄有点儿愣、个儿矮,做不来卖力气的活,阿姐嫁了,妹妹还小,自然只有我最合适。阿妈平时也说家里就数我最听话最聪明,可疼我了,这好地方定是她费大力气找着的。就算老板不给吃食,这么大的地方也够我翻到人家不要的饭。再说我本来也杀鱼,去鳞也不是没干过,勤快些一定学得会……不习字就行。
我赚到钱,一定不会丢下家里跑掉的。
阿妈一步三回头地走了,老板叫我洗了脸擦了手脚,还教我重新编了头发。
然后你猜怎么着?
他又把我带回那些漂亮的房子啦!
我被交给一个浑身香味儿的夫人。她有些嫌我,说“黑乎乎的,像个猴子。”
鱼店的老板帮我争辩,说,“养养就白了,她手脚细长,眉眼长得秀气哪!没准能成太夫。”
那夫人听了这话,笑了,轻声细语地看着我说,“这得有九岁了吧?我一眼看得出她是什么水准的货。”
不知怎么的,我一下听出来了——她是嫌我年纪大。
她不要我吗?我的心一下提起来了。
“我可以学呀、夫人!习字泡茶乐器插花我都可以学,我、”我迎着她的眼睛,有点儿心虚但还是说,“我学得很快……”
夫人又笑了。她把我领走,说我不必学这些。
她带我进了漂亮房子,地上头上都是全未被水泡过的新木,踩着有些滑。夫人走起路一点声音也没有,我想和她一样,于是踮着脚一步一步地挪。我太慢了,那些漂亮猫儿转头看我,她们贴在一起,把小半张的脸藏在袖子下面,只有眼睛弯弯。
夫人说:“蜻蜓太便宜了,你以后叫沙羊。”
“沙羊是什么?”
“蜻蜓。”
“哎?”
“沙羊就是蜻蜓。”
我竟问了这么笨的一个问题,真是想哭!
可夫人说,
“这样很好。
“你就一直这样吧,沙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