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的早上八点钟,早间新闻刚刚开始播报的时刻,多嘉山夫妇就早早准备好热气腾腾的吐司与牛奶,母亲上楼敲了敲儿子死气沉沉的房门,得到了一两声含糊的应答。
“爸爸妈妈去上班了哦,小纪。”她柔声说,“早餐就放在桌子上了,记得吃掉。”
温纪从鼻腔里发出几声意味不明的哼鸣,隔着门板听不真切,但因为再过不久就是通勤早高峰,母亲只好放弃推门而入的想法,转而警告似的敲了敲门板:“不要睡到中午还不起哦,早餐要趁热吃。”
然而事实上,房间的门早在一个小时前就被温纪反锁,青春期少年的欲望总是来势汹汹,而多嘉山更不是个会难为自己的人。
他缩在被子里只敢发出含混的单一音节,是因为怕一开口就是一连串令人面红耳赤的气音,拜房间的隔音很好所赐,他厚厚被子下“电动玩具”的嗡嗡声并没被母亲听到,然而与一墙之隔毫无察觉的母亲对话这种play对他来说还是太超过了,几乎是楼下的大门刚刚落锁,他就在自己与震动棒的双重作用下达到顶端。
很俗套,但又不可否认的,他在那一刻眼前闪过白光,等回过神来眼泪已经淌了满脸,在锁骨处汇聚成一滩小小的水洼。
静静喘了一会儿粗气,他平复下来呼吸,才在初春仍旧寒冷的空气中伸出一节裸露的手臂,拿过正在工作着的摄影机。
该如何解释呢?
是的,他是个福利姬。
或许是在对自己目前古井无波的生活做出反抗,又或许是一个刚刚踏入性萌动期的少年在大胆地向自己的性向提出质疑,他在国中时期成为了一名...女装coser。这样确实刺激,在追求反叛的少年心里这几乎可以称之为一场别出心裁的行为艺术,多嘉山的骨架不大,国中生的小孩子又几乎不处在发育期,那时喉结与身体线条并不明朗的他竟然也能以假乱真那么一段时间,只是这种快感就像一场短暂的自我抚慰,在稍纵即逝的沉迷过后,一切就又开始索然无味起来。
他其实时常在漫展上被认作真正的女孩子,尽管照平均身高来看,多嘉山这样的“女孩”是走在路上会被刻薄的女生偷偷叫“东京塔”的类型。他在努力贴合人物的同时,其实也在苦恼:怎样才能不在每次去男厕所的时候碰见一脸幻灭表情的死宅。
不过幸运的是,他很快找到了新乐子。
多嘉山是个不吝于展现自己身体的人,或许跟小时候的慷慨有所关联,毕竟妈妈常说:“我们小纪一向是个乐于分享的孩子。”,而在做福利姬这点上,他简直无师自通,可能是因为“男人永远最懂男人”,他总是知道屏幕对面的粉丝们最想看到他穿着谁的cos服摆出怎样的姿势。
“屑”应该是天生的,他尽管沉迷于粉丝们对自己身体的疯狂迷恋,但仍然会在心里窃窃地嘲笑:“对着穿裙子的男人打飞机什么的,真的是只有变态才做得出来吧?”
不过不论他再怎么瞧不起那些摸不到女孩子或男孩子小手而只能把自己当做性幻想对象的肥宅,他仍然把自己经营成了色情网站势头正足的超人气新星。
刚刚那场匆忙的性爱正是前不久粉丝要求的福利,在镜头前自慰不是第一回,可以预想到,粉丝们看到他这样借着被子遮遮掩掩会怎样调侃。于是他拧着眉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能就这样敷衍了事,粉丝们每月花钱订阅他的频道可不止是为了听他裹在被子里呻吟,作为男性,他还是很懂屏幕对面的他们最想看什么。
于是,他慢吞吞直起身,露出赤裸的胸膛。
房间里没有开暖气,是因为昨晚入睡前多嘉山怕第二天的空气太干燥。他用被角围住自己赤裸的下半身,重新布置好相机,调整出一个既不会拍到脸,又能将上身的景色尽收眼底的姿势。
他凹陷下去的乳头在寒冷的空气里慢慢挺立起来,甚至不需要多嘉山去伸手拨弄它,就已经乖顺地含苞待放了。他的皮肤很白,常年不见阳光,透过那层皮肉好像可以看见淡青色血管中泊泊流淌的血液,乳头透着肉粉色,看着像朵孱弱的花苞,可这朵花苞却又在手指的玩弄下重新焕发生机,变成艳红的颜色,在雪地中热烈地盛放起来了。
多嘉山咬着下唇,细细地呻吟起来,男人们最喜欢这种欲拒还迎小猫式的叫声,似乎这样更能激起他们旺盛的征服欲,多嘉山对此当然心知肚明,于是尽管自己玩弄乳头并能没体会到多少快感,他还是做出了一副“太超过了,再这样下去我就要提前高潮了”的样子。
被扔到一旁的遥控器重新获得宠爱,被主人握在手里,翻来覆去地摆弄。
三个档位硬是被多嘉山玩出花儿来,被子里传来沉闷的嗡嗡声,他毫不怀疑这点暧昧的声音会被摄像机忠实地收录进去,于是他像一个经验丰富的演员,在镜头前更加诚实地展现自己身体的每一个情动的细节了。
他的手指细长,骨节不大,却仍然分明,指尖是微微的粉色,是猫咪肉垫的那种粉。这样具有情色意味的手指和柔软却坚韧的乳粒纠缠在一起,更让他昏暗的房间里充斥着浓郁的情色气息。
仿佛不经意间,他从被窝里探出一截白皙的小腿,欲说还休,他早就剃了腿毛,毕竟再变态的粉丝也接受不了自己关注的女装少年腿上黑森林肆意生长,除此之外,他的踝关节、膝盖竟也透着粉色,这样的颜色让多嘉山有信心认定这段视频的点击率一定不错,不过,这些带有浓烈性暗示的薄粉当然不至于天生如此——他提前在腿上打了腮红。
多嘉山真的很心机一男的。
他尽职地在镜头面前表演,时不时摆动两下纤细腰肢,露出一点殷红的张开的嘴唇,舌尖间或微微探出来一点,泛着亮晶晶的水光。
凭借着从A片和G片里看来的知识点,他很快驾轻就熟地攀上顶峰,眼泪含在眼角,要掉不掉,可惜这样的景色注定无法被镜头收录,观众们只好在手淫时盯着他的舌尖与嘴唇瞧,这群可怜人恐怕只有依靠幻想才能看得到多嘉山在他们身下婉转啼鸣的样子,可惜谁也不能断言,他们脑子里那些加了柔光滤镜的下作幻想与此时此刻,究竟哪个更胜一筹。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多嘉山即便不去做推特上的福利姬,也完全可以做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博主,他镜头的摆放位置十分巧妙,春日的阳光透过树叶和窗子的缝隙探头进来,被切割成锋利的碎片,投射在多嘉山这张雪白的画布上,橙黄与白色交织,碰撞出一副情欲的画卷。
多嘉山小声哼鸣着,摆动腰肢,哀怨地小声抽泣,向他忠实的观众们发出带着哽咽的邀请,在街道汽车的鸣笛声、熙熙攘攘的交谈声中,高潮了。
他关掉摄影机,疲惫地蜷缩起来。
刚刚那段视频会和第一段剪辑在一起,作为付费内容上传到他的频道里,不过,那也是他睡醒之后的事了。
Jesse死在四年级的夏天。
May从电话里得知了这件事,她没有哭,只是觉得不可置信,一句轻飘飘的“节哀”就能宣判另一个人的死亡吗?她根本不信,直到她给Jesse打了第十个无法接通的电话。
Jesse为什么不接电话呢?
May甚至有点费解,死亡,多大不了的事,巫师的寿命很长,又有13次可以重来的机会,他们从小就知道自己的与众不同和优越性,与凡人相比。
死亡,死亡。
......太遥远了。
这时,May好像才记起来,Jesse是个凡人。
死了就是死了,干脆利落,没有重来的机会,用肉体与钢铁抗衡,用肉体保护肉体,撒旦在上啊,怎么会有人做出这种蠢事?May会在意他曾眼睁睁看着一个孩子在他面前死亡吗?May会因为他没能救下一个鲜活生命而对他充满怨恨吗?
她想起刚刚那通电话里的人说Jesse是个值得尊敬的小伙子,他挽救了一个孩子的生命,于是“公正”的上帝就用他自己的性命与孩子交换么?好像今天伪神必须得带个人上天堂似的——
天堂。
撒旦的子民是到不了那里的。
正如阳光照不进黑暗,或许,May死后也见不到他了。
分别是必然的事,巫师和凡人,在寿命的长度上就截然不同,May曾想过,她和Jesse会分手吗?抑或等到死亡将他们分开?第一次恋爱的小姑娘,总是胡思乱想,原先“分别”是多么难以接受的词语,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也并不是那么难,至少从刚才起,May一滴眼泪也没掉,只是心脏在“砰砰”跳动,像杂乱无章的鼓点。
谁都没想到,这段恋情竟会戛然而止,生活的琐碎没有分开他们,此时May倒希望他们的恋情终止于相看两相厌,可是每个具有悲剧意味的宿命总是会让最美好的停在高潮,接着,所有阴暗丑恶纷至沓来,洪水一般淹过。
May甚至想学会遗忘,可是,她注定铭记。
新学期的第一天,Lacey见到了May。
她的装束自从跟...交往以来就大变样了,原先是利落的单马尾,高高束起,跑动时会随着动作摆动,发尾像一簇绿色的火焰。
现在披散下来,看起来倒更加娴静了,不过在这个时期,这样的打扮就看起来有了令人感伤的意味。
——Jesse说过,May把头发披散下来更可爱。
不过除此之外,May看起来就没有什么异常了。
她相当平静,乃至她的所有举动都看起来怪异得过了头,Lacey自从知道这个消息以来,就很担心她,可是当看到May没有自己预想中那样难过后,Lacey却并没松下口气。
果然,她不详的预感成真了。
May在大厅等待永远不会出现的Jesse。
一连几天,May都在等待,她的等待那样专注、期盼,仿佛总有一天,她的男朋友会出现在走廊尽头,牵起自己的手。
但这样的等待注定是漫长、枯燥、且无望的,Lacey陪着她一起等待,一直等到黑夜侵蚀白天,夕阳被月光浸染,May才转过头,失落地说:“他又放我鸽子了。”
Lacey看着May的脸,像逃避什么似的别过头,哑声道:“或许,他只是有事在忙。”
May没发现好友的眼眶有点红,她像是接受了这个说法,脸上漫起一层红晕,嘟嘟囔囔地说:“兴许吧......可他连一条信息都不给我发。”
Lacey不作声,她一直沉默。
李芽是个来自中国的女孩子,住在201寝室,May的隔壁。
或许是因为语言不通,她看起来总有点怯生生的,听说目前在努力学习英语,不知道进度如何。
May回寝室的时候,正撞见这个女孩正笑着抱着只黑色的鸟,和她的室友Lacco说些什么。
Lacco看见May,笑着打声招呼,May却很心烦意乱的样子,李芽笑盈盈地转过头,在视线越过May的肩膀时一顿,脸色骤然僵硬起来。
这女孩缩着脖子,有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很灵动,正看看May的脸,又瞧瞧她身后的走廊。
May觉着奇怪,却被Lacey叫进屋里。
“学长今天有和你去约会了吗?”她漫不经心地摆弄窗台那盆风信子,蓝色的花瓣在她指间碾揉,她似乎没注意这些可怜的花朵正在冒出汁液,直到May从她手里抢救下它们。
“没有。”May忧愁地叹口气,“他最近总是很忙,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他是不是厌烦我了?”
“怎么会?”May兴许没发现Lacey笑得有点勉强,她兀自沉浸在纷杂的思绪里,倚在窗边望着花坛的方向失神,Lacey有点紧张地随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却只看见一片空旷。
“刚刚那个女孩,她叫什么名字?”李芽磕磕绊绊地说。
“怎么了?”Lacco看她一眼,向来没精打采地眼皮破天荒稍稍抬上来些许,这姑娘的脸颊肉肉的,有圆润的弧度,总是看起来很困倦的样子,李芽很喜欢和这个室友亲近——她总觉得Lacco像个大型的人形抱枕。
李芽闭紧嘴巴,没敢说话:就在刚刚,她看见May身后跟着个身影,远远地坠着,看不清面容,但应该是个男人——并且,看其他人的反应,她们看不到这个灵体。
按中国的说法,李芽是天生的阴阳眼,猫眼象征通灵,她从小就可以窥破三界屏障,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因为这个,小时候经常邪祟缠身,动不动就发高烧。最凶险的一次,是她的邻居太太病逝,老婆婆仙逝于凌晨两点多钟,阴气最盛,她生前没有子孙,于是很喜欢李芽,把她当亲孙女看待,魂魄刚刚离体时是最糊涂的时候,老婆婆喜欢李芽,就遵从本心,来将李芽带在身边。
那时李芽还小,以为这是婆婆要带自己去新地方玩耍,于是傻乎乎跟着她走,当家里人发现的时候,李芽小小的魂魄几乎快要走到黄泉了。
因为在这上面吃过苦头,李芽向来对这事讳莫如深,在中国,活人身后跟着魂魄不是什么好兆头,她于是神神秘秘地摇头,模棱两可地说:“没什么,只是,你以后跟她保持距离吧。”
在晨课上,May困倦地眯着眼,她昨晚睡得很不好,在梦境里,她总是不可抑制地梦见尖锐的刹车声、孩童刺耳的哭叫、软绵绵的毫无生气的尸体,和,和被鲜血浸染的马路。
这是什么意思?她做了一场预知梦吗?接连几晚梦见这种东西,对巫师而言显然不正常,脑子很痛,这使得她一整天都没有什么精神。
Lacey在问起她糟糕的脸色时,她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隐瞒了自己怪异的梦境,但这样下去仍然不是办法,或许某位老师有办法解决这件事?可是,她潜意识里却在排斥讲述这样的梦境。
茶室里空无一人,或许除了学校里那些看起来都严肃得像教授的古板英国人,没人会频繁地来这儿待着。
May从前经常和Jesse在这里喝下午茶,热恋中的情侣待在哪都能甜蜜得起来,只是自从开学以来,May却再也没等到过男友的身影。
她有点生气,又很难过,泡好的红茶已经很久不再冒热气了,被她心不在焉地一圈一圈搅出来年轮似的漩涡。
水流形成的圆圈像是深邃的暗流,她停下动作,低头盯着漩涡中心,像是在与深渊对视,这时,May似有所感,面无表情地抬头望去,窗外枝叶繁茂的大树下,白色的人影一闪而过。
与所罗门这个张扬肆意的人一样,这位战队的老牌打野自从在维克康尼青训营起就秉承着一贯的激进派打法,虽然在战队配合上稍显吃亏,但观众却很吃这一套。
而他也确实很有资本,出道第三年连胜五场,直逼冠军赛。
维克康尼属于老牌战队,实力强劲,今年人员改动并未引起太大波澜,所罗门与他在青训营里就亲密无间的伙伴adc配合上不出问题,可要适应他想一出是一出的打法,对队友来说就稍显吃力。
维克康尼的教练加纳·冈特是退役下来的职业选手,和所罗门的惯用打法截然不同,他更偏向老成稳重的配合战,所罗门觉得他古板,他觉得所罗门过于个人英雄主义,两人处在互相看不顺眼的阶段。
甚至,加纳在盛怒的时候曾说出过“有他没我,有我没他”的狠话。
不过由于加纳·冈特看哪个队员都不顺眼,俱乐部并没把这话当回事。
雷伊作为ADC很能适应所罗门的冒进,他和这位“狼性”打野的配合亲密无间,是在青训营就与所罗门合作的队友,他几乎相当于所罗门的专属辅助,虽说走的Center路线,可日常比赛时把关注度放在打野身上是常有的事。
团队合作是所罗门的短板,而雷伊在这方面似乎也不太擅长,他俩刚出道那段时间,由于这两匹孤狼顾前不够后的独立式配合,再加上时不时在走位上的先遣操作,使得队伍里的辅助选手经常因为配合不当出现操作性的失误,这也就直接导致冈特教练不得不花费更多时间去指导辅助适应他们的打法。
或许加纳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看他们不顺眼的。
就这么磕磕绊绊地磨合了三年时间,辅助位逐渐适应所罗门鬼魅式的走位,已经能很好的在他冲出家门时缜密地在他身后扫除障碍,并且配合他收下人头。
可是很快又出现了新问题。
打野是需要游走的灵活性多变位置,而所罗门又惯用刺客型英雄,需要经常从野区赶往其他路线上帮助队友Gank敌方英雄,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所罗门开始频繁地在下路游荡,即便雷伊只是在与敌方正常对线。
加纳针对他这个臭毛病训过很多回,可是就跟ADC身上有什么吸铁石似的,他清完野要去下路游走看看,收下敌方打野人头后也要在下路欢呼似的转上一圈——在做完这些后,他们总能收获到加纳铁青的脸和他毫不掩饰的白眼。
在加纳组织了一场队内对抗赛,并且把所罗门和雷伊分在了两个阵营之后,他终于发现了问题的症结。
“所罗门。”他黑着脸说,“你跟我来。”
大家忐忑不安地摘下耳机,齐刷刷地看向面无表情的加纳和满不在乎的所罗门——这人甚至能在经过雷伊时,轻佻地冲他抛个媚眼。
教练办公室厚重的木门被掩上,很快,里面传来了毫不掩饰的怒吼与咆哮,队员们听出那是加纳的声音,看来这次的确是动了怒,他平常虽然也会在训练时时不时阴阳怪气地刺上他们一两句,可发这么大火仍然少见。
雷伊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几次想冲进去,都被队友们拦住。
加纳·冈特最忌有人挑战他的权威,如果雷伊这时候闯进去,吃苦头的就不单单是所罗门一个人了。
这时屋内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众人心里具是一惊,一个年轻气盛的明星选手和一个毒舌、刻薄的恶魔教练,会动起手来也不奇怪。
但仍然没人敢进去看看情况,而雷伊却挣脱队友紧握住他胳膊的手,毫不犹豫地拉开大门——
屋内一片狼藉,办公室里那张厚重的书桌歪倒在地,看来刚刚惊心动魄的响声正是它发出来的,加纳站在窗边,所罗门则站在书桌旁,低着头看不清神色,双手紧攥着,青筋暴起,不过看到他身上没什么明显伤痕,雷伊仍然松了口气。
“滚出去。”加纳背对着他们,头也不回的说。
所罗门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大步流星地跨过地上散乱的,原本被摆放在书桌上的零碎物件,在出门时牵起雷伊的手,拐进空无一人的厕所里,锁上了隔间的门。
雷伊抬手拥住大男孩初具规模的宽阔臂膀,像给某种大型犬类顺毛似的,无声地安慰他。
所罗门将脸埋进猫咪蓬松柔软的颈毛里,闷闷地说:“他发现了。”
雷伊张开嘴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叹口气:“太明显了......”
所罗门是个在比赛中容易兴奋的选手,向来是杀红了眼就不管不顾,管他什么战术打法,看见红色血条就往上冲,可是刚刚组内的对抗赛,他却在兴奋状态下一次次装作看不到似的,拒绝前往对面雷伊的所在路线配合队友击杀雷伊,这直接导致边路连下两塔,中路英雄在支援时中路失守。
“凭什么不让恋爱?”所罗门嘟嘟哝哝地说,“他自己之前不是也队内恋爱过?”
的确,加纳没退役时,玩的竟是辅助位,与他配合的是当时俱乐部唯一的女选手芙露尔,女打野,很难想象加纳这样刚愎自用的人会心甘情愿地给谁作陪,他们这些刚出道没几年的毛头小子都没真正见识过当时惊才绝艳的芙露尔,因为早在他们出道之前,这颗璀璨的明星就陨落了。
她死于先天病,并且,当时加纳已经和她订婚,两人只差两个月就要步入婚姻殿堂。
雷伊想起刚刚被所罗门拉走前看到的最后一幕,加纳逆光站在窗前,左手无名指上的银戒熠熠生辉,他的腰挺得笔直,仿佛一颗风雨中的松柏,但他瘦弱的肩却无力地塌陷下去,仿佛上面担着重逾千斤的孤寂。
“总有一天,”所罗门说,“我要亲手把冠军奖杯捧到你面前,让他好好看看,到底是谁因为恋爱影响训练。”
“好。”雷伊不禁微笑起来,“我相信你。”
当晚,雷伊从梦中惊醒,墙上的时针指向三点钟,他一摸自己身旁的床铺,是冰凉的。
他穿上拖鞋下楼,训练室里只有一台电脑是开着的,白色的光源映出一头张扬的红发,他默不作声,拉开椅子,开机,登录游戏。
所罗门没管他,或许,他已经料到这个发展。
他在用小号打匹配赛,队里是四个路人,此时比赛进入后期,对方中路仅剩一塔,边路各剩两塔,自己这边也不容乐观,因为路人队友无法配合所罗门这样不管不顾的猛冲式打法,容易跟着他冲上去攻击敌方,却丢失后方资源。
所罗门此刻很明显已经处于兴奋状态,呼吸声很重,眼睛里含了一团熊熊的火焰,在没有开灯的训练室里亮得吓人。所幸,尽管只有他一个人carry全场,但由于技术过硬,操作娴熟,他的电脑屏幕上仍然跳出了大大的“VICTORY”。
他摘下耳机,额头沁出了汗,像狗狗从水中上岸甩干身体那样甩了甩头。
“你怎么来了?”他的热情还未消退,脸上布满被汗水蒸腾、或是由于过度兴奋而发散出的红晕。
雷伊微微一笑:“我陪你。”
所罗门一怔,随即咧开嘴笑起来:“你还记得?”
当然记得。
在青训营时,所罗门常常因为他的冒进打法吃苦头,或是被教练加训,雷伊和他是同期生,很早就注定要和他加入同一个队伍——维克康尼,俱乐部的王牌战队。
这两名未来的明星选手还没成为朋友之前其实没怎么说过话,只有那一回,所罗门又一次因为队友配合不了他而挨训,年轻的男孩心里憋了一股气,在训练室待到凌晨两点,正当他冲电脑里的角色发泄怒火时,旁边有人拉开椅子,他转过头,是队里向来稳扎稳打的ADC。
那时候他一肚子气,说话就难免有点冲:“你来干什么?”
雷伊没有恼怒,只是目光沉静,深蓝色的头发在黑暗里看起来像一潭死水,可是底下有多少凶险的暗礁、暗流未有人知。
“我陪你。”他说。
很久以前,有对夫妻总想生个孩子却一直没有实现。
他们屋后有个高墙围着的花园,里面住着一个女巫。有一天,妻子站在屋后的窗户看向花园,里头长着绿油油的莴苣,那莴苣看起来多鲜嫩,多清脆呀!妻子很想吃它们。可是,那是女巫的莴苣,她会很多法术,从没有人敢去她的花园。
妻子吃不到莴苣,日益憔悴起来,她对丈夫说:“如果我吃不到女巫花园的莴苣,可能会死的。”丈夫心疼妻子,就偷偷溜进女巫的花园,偷出了一颗莴苣。
妻子吃了莴苣,很快恢复了健康。可是第二天她又想吃莴苣了,而且要吃昨天的两倍。
当丈夫再次溜进女巫的花园,刚好被女巫逮个正着。
“好啊!”女巫说,“竟敢到我的花园来偷莴苣!”
丈夫连忙说:“我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抱歉,可是如果我的妻子吃不到这里的莴苣,她可能会死的!”
女巫听了他的话,说:“我可以让你在我园里采莴苣,但是你要把你妻子生下来的孩子交给我抚养。”
于是没过多久,妻子生下一个男婴,女巫当即抱走了他,并给他取名叫:“Garner Gaunt.”
Garner Gaunt渐渐长大了,当他长到十二岁时,女巫把他关进了一座高塔。
这座高塔既没有楼梯也没有门,只有一扇窗户。女巫想进去时,就对着窗户喊:“Garner,Garner!把你的长发垂下来吧!”
Garner就把他淡金色的长发放下来,让女巫顺着它爬上来。
Garner总是一个人呆在高塔上,无聊时就用熬魔药来打发时间。一天,一位英俊的王子路过高塔,嗅见了淡淡的魔药味,他于是等啊等啊,等到了Garner走到窗边倒掉魔药的那一小会儿,他立刻就被塔中人给吸引了,于是想爬上高塔,却怎么也找不到高塔的门。
从此以后,王子每天都要到高塔下看Garner熬魔药,一次,他正在欣赏Garner的容貌,远远地看到女巫走来了,就躲到一边。王子看到女巫冲着塔顶喊道:“Garner,Garner!把你的头发垂下来吧!”Garner于是立刻垂下他的长发,女巫顺着它爬了上去。
第二天,王子学着女巫的样子在塔下喊道:“Garner,Garner!把你的头发垂下来吧!”很快,淡金色的头发就像缎子一样垂下来,他顺着头发爬上去。
Garner看见钓上来的是个陌生男人,大吃一惊。王子和蔼地说:“我是Lancelot,是本国尊贵的王子,我被您深深吸引了,才爬上来见您,请问您愿意跟我离开高塔吗?”
“可是,您不是和邻国公主有婚约吗,我的殿下。”Garner泫然欲泣。
“只要您能跟我一起走,我马上就请求父王退婚。”
Garner非常想跟王子一起走,可是他却有难言之隐,于是他背过身去,眼角滑下几滴晶莹的泪珠:“不是我不想跟您走,殿下。我被女巫关到了高塔之上,您要想放我自由,就只有带来她的头颅。”
王子已经被爱情冲昏头脑,他冲动地应下,在深夜躲进了高塔里,直到女巫到来。
“Garner,Garner!把你的头发垂下来吧!”女巫站在高塔下,喊道。
Garner把他长长的头发垂下去,没一会儿女巫就爬了上来。
“我的好孩子,我给你带来了你要的书,一本《魔法药剂与药水》。”女巫和蔼地说,从她臂弯的篮子里掏出来一本精美的书籍,“你还有什么想要的吗?我下次可以给你带来。”
Garner却并不去接她手里的书本,只是背过脸,默默地淌眼泪。
女巫不明所以地绕过去,看着Garner苍白的脸,问道:“我的好孩子,你哭什么呢?是这几天看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吗?”
Garner却紧闭着眼,绝望地叫道:“您还在等什么呢!”
于是,王子从窗帘后跳出来,大喊一声,把最锋利的匕首刺进了女巫的心脏。
“你终于自由了。”王子牵起Garner冰冷的手,深情地说。
“不,并没有,我并没有真正地自由,殿下。”Garner却这么说。
他站起身,在窗前深情地吻住王子,在月光下,他淡金色的长发熠熠生辉。
“只有摆脱了您,我才算真正自由了呀,我的殿下。”他苍白俊俏的脸上浮现出冰冷的神色,在王子耳边留下这么一句呢喃过后,毫不留情地把王子推下高塔。
可怜的王子爱上了一条毒蛇,于是总要付出些代价。
做完这些,Garner脱下繁复华丽的裙子,找出准备好的长梯,离开了这座禁锢了他十多年的牢笼。
在逃出森林的路上,他精致的脸被荆棘划破,衣服更是破破烂烂,所幸,当他淌过第三条潺潺的小溪时,他遇到了正在打猎的猎人。
“好心的猎人,请您发发慈悲吧!”Garner哭着跪倒在猎人的马前。
猎人也被他蛊惑,动了恻隐之心,于是把他扶上马,带到了都城里,最后,Garner在都城的集市里开了一家药剂店,富足地过完了一生。
父亲深深地看了Garner一眼,冷淡地让这个长子跟随自己来到书房。
原本他以为这孩子是只只会依偎在母亲怀里躲避风雨的幼兽,可现在看来,这只幼兽竟不知什么时候羽翼渐丰,长出凶猛锐利的獠牙,竟已经有了置人于死地的力量,Gaunt家一贯的冷漠残忍在他身上被展现得淋漓尽致,这张画布,原来早就悄悄滋生了额外的颜色。
他为这孩子成长的迅速感到惊叹,或许,在这样一个傍晚,他心中的决策已经有了改变。
“你对你表弟这件事怎么看呢,Garner.”家主坐在他宽大的沙发椅上,背后是整扇玻璃,可以看到约克郡广阔的田野连绵,一直通往天边。
此刻太阳已呈颓势,呈日薄西山之相,仿若一个王朝的落幕,权利的更迭,它身边万丈红霞,是鲜血染就的残败旗帜,看起来声势浩大,可这衰败之相早有预兆,一切只不过是,大宇中倾罢了。
Garner垂下眼,他还这么年轻,甚至可以说是年幼,他等得起,当然等得起。
他眼睛一眨,上下两片眼皮一碰,那颗琉璃一样空彻的眼珠就被晶莹的泪水覆盖,慢慢地顺着眼角落下。他很快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鼻子眼眶通红,语无伦次地说:“是...是我的错,父亲,是我没有看好他......我多希望,现在那样痛苦的是我呢?”
家主一错不错地盯着他,与他如出一辙的冰冷眼睛里看不出什么明显的悲痛情绪,Garner感到自己被一条毒蛇盯上,猎食者毫不掩饰的眼神令人毛骨悚然,可绝不会让他惧怕。
因为,他与这条正值壮年的毒蛇,本就是同族的血脉呀。
Garner低下头,掩去自己眼中的讥诮神色。
或许是在自己幼子脸上看不出什么明显的破绽,家主终于收回自己探究的视线,似乎意味不明地笑了笑:“那,真的是他要你带他去骑马的吗?”
“是的,父亲。”Garner仍在哭泣,但他的语气却像个听话的下属般恭敬,且有点格格不入的悲痛:“虽然十分自责,但是,的确是表弟要求的,父亲。”
他顿了顿,痛苦地合上眼:“我应该...应该阻止他的,是我的溺爱害了他......”
“没事了。”家主终于点点头,站起身朝窗外远眺,“多去陪伴你的母亲吧,Garner,她的心肠很软,多去安慰安慰她。”
他转过身,露出脸上刻意的哀伤:“你的母亲......一直都不肯原谅我,但你要知道,父亲是这样的深爱你们母子,永远。”
Garner似乎受宠若惊,家主知道,每个孩子都渴望一个美满的家庭,这孩子实在太像他的母亲了,原本他认为这不是件好事,可现在看来,或许他的性格并不存在缺陷,而对母亲的过度依赖对他来说未尝不是把趁手的武器。
果然,他看到长子的眼睛里又蓄满了泪水,露出明显的感激神情,这孩子抽噎道:“我...我明白的,父亲,我会帮您劝劝母亲的。”
家主既没拒绝也没同意,只是落寞地笑笑,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叹息道:“你走吧。”
Garner恭敬地离开,在掩上门的那一秒,书房的景象一点点与他隔绝,家主没有注意到,长子眼里真挚的情感在一瞬间消弭殆尽,眼角流下的泪水也冰冷起来,仿佛那些上一秒还蕴含着滚烫情感的泪水,只是些毫无生气的宝石。
不知道是不是姑母的讲述勾起了母亲尘封的梦魇,她又开始做起噩梦来,并且Garner再也想不出什么让她高兴起来的方法。
在整日笼罩着Gaunt宅的灰暗阴云中,传来个令人震惊的噩耗。
Garner的姑母,那个冰冷强大的精致女人,在她如今暗无天日的房间里癫狂起来了。
或许正是这十年来无边的痛楚与孤寂逼疯了她,之前那些冷淡自矜只不过是她的外衣,又或许儿子的悲惨遭遇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在Garner的姑母、家主的妹妹,和她内心火热的不伦的爱恋之前,她首先是个母亲啊。
或许儿子与兄长的相似使她把内心满腔火热的爱恋统统倾注到儿子身上,如今爱情的结晶碎得像儿子的腿骨,她在这场战役中一败涂地。
回顾这几十年的人生,多么寒冷孤寂,无边的寂寞包裹着她,或许,撒旦是总要她在疯癫与死亡之间做个选择的。
佣人在向Garner报告这个消息的时候,惊异地发现自己面前这个向来慈悲柔弱的少爷嘴角竟然噙了一丝笑意,他不敢细想,转身匆匆离开。
Garner向母亲报告了姑母的结局,在她面前强忍笑意,结局已定,他和母亲,是真正的胜利者。母亲虚弱地坐在窗边,垂下眼,握着儿子冰凉的手,轻声道:“Garner,你去为我泡一壶茶来吧。”
Garner乖巧地退出去,去柜子里取出母亲最珍爱的那套茶具,又取出些来自遥远中国的英德红茶,泡好一壶,端到母亲的房间里去。
在他看来,这着实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
可当他推开门,将红茶放到桌几上时,却惊异地发现,母亲在对着窗边默默地流泪。
他于是默不作声,轻手轻脚走到母亲身边,屈膝跪在柔软的地毯上,像他幼年时那样把头颅枕在母亲膝间,任由母亲温暖的手抚摸他柔顺的头发。
“Garner,Garner......”母亲用她干涩的声音喃喃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给你取这个名字吗?”
这是他们第一次提及这个话题,Garner有些诧异。
“Garner意味以一颗母亲的心对待所有人,我的主要我爱世人,要永远慈悲,可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囿于这样广阔的爱里,要做到这样太难了,太难了......”母亲低垂的眉眼像是教堂里的圣母像,而这样圣洁庄严的塑像却正在垂泪,泪珠从她眼角溢出,瀑布似的挂在她雪白的脸上,“或许我并不是个虔信的教徒,竟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可妈妈给Garner取这样的名字,本就不需要你这样慈悲,只是希望你...温柔又强大罢了。”
或许是母亲在窗前久坐受了风,又或许是姑母和表弟的遭遇使她惊吓,自从那天他们谈过话后,母亲便病倒了。
娇弱的凡人躯体的确难缠,又或许是心有郁结,Garner的母亲病得来势汹汹,却在床上躺了很久都不见好。Garner忧心母亲的身体,守在母亲的床边,可她最深沉的梦魇仍然按时光顾,好多回,她从梦中惊醒,看见床边的Garner时,都会把自己最亲近的孩子认作她梦里的恶魔,发出惊恐的尖叫。
但当她缓过神,看见儿子与自己相似的神情与举动,又会将Garner与魔鬼的形象抽离,愧疚地、痛苦地将他揽进怀里。
分不清梦境与现实让她恐慌,可Garner既然得知了她长达十四年的噩梦内容,就总有应对的法子。
在他眼里,“父亲”形象的反义词显然就是“母亲”。Gaunt家主冷漠、残忍、自私,而母亲是与他截然相反的,她拥有世界上一切高洁的品质,如果父亲是罂粟,那她就是朵娇艳的白玫瑰。
可是,即使Garner竭尽全力地使自己的形象向母亲靠拢,母亲的病情还是不见好转,甚至愈发严重。
同时,性格的错乱感也使Garner日久年深地痛苦起来,母亲的灵魂和自己的本能交织在一起了,鲜血淋漓,恶狼伪装成绵羊,可嗜血的本性无法掩盖,它藏进羊群里,因为胸中深入骨髓的痛苦用利爪将自己的皮服生生剖开,锋利的牙齿深深嵌进肉里。
Garner开始用利器划破自己的手臂,仿佛只有亲眼看见鲜红温热的血液流淌出来,他才会生出那么几分“存在”的真实感。
在一个晴朗的午后,Garner与表弟结束了他们的课程。
他们在庄园里散步,阳光暖融融地照在身上,道路两旁摆了长椅,此刻树木已呈枯败之势,干黄的叶子堆积在长椅上,他们拂开叶子,Garner垂下眼,盯着自己的长靴,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们要不要骑会儿马出去散散心呢?”
那天真的孩子白了脸,怯生生地说:“可是,我害怕......”
“Gaunt家族的人应该无所畏惧。”Garner冷淡地说,随后又春风化雨地温柔起来,抚摸着表弟毛茸茸的脑袋,柔声道:“有哥哥陪着你,有什么可怕的呢?”
这还是Garner第一次在他面前自称“哥哥”,这孩子为自己和Garner的亲近小小的雀跃着,抿着嘴微笑起来,又在心里天人交战了会儿,才犹豫地点了点头。
Garner于是微笑起来:“乖孩子。”
他牵起表弟的手,向马厩走去,庄园内有人将这一幕尽收眼底,Gaunt家主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Garner和弟弟相处得很好。”
“是呀,他们毕竟是血脉相连的兄弟呢。”姑母似乎意有所指,她娇艳的红唇意味不明地勾起,白嫩的手臂蛇一样柔弱无骨地攀上兄长的胳膊。
表弟紧张地揪住马缰,小脸儿被吓得苍白,浑身僵硬,马儿一旦有点幅度稍大的动作他的脸就更白一分,看起来快要哭出来似的:“哥哥......”
“别怕,别怕。”Garner一边帮他安抚马儿,一边哄他:“没什么可怕的。”
“可是,可是我怕掉下来。”他噙着泪说。
“那,表哥帮你紧紧马镫好不好?保证你不会掉下来。”Garner扬起脸说,金发在阳光下折射出炫目的光彩,他的皮肤瓷器一样洁白,眼尾狭长,微微一笑,便牵动狐狸似的眼睛,使这张油画般的脸蓦地活色生香起来。
表弟一错不错地盯着他,愣愣地点了点头。
Gaunt庄园出事了。
那位远涉重洋来认祖归宗的表少爷,在和Garner少爷骑马嬉戏时出了意外,同样是马儿打滑,他却没有Garner少爷那样的好运气,由于马镫系得太紧,脚被卡在里面,当场扭断了他纤细得像只鹭鸶似的腿,留下了不可逆的伤害。
这孩子一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生活了。
他被一匹成年母马压在身上,内脏被压破,下半身的骨头几乎碎成了渣。据说仆人赶过去之后,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没人敢捧起他瘦小的,软绵绵的身体。
Gaunt老宅一连几天都笼罩在惨淡的阴云里。
那匹该死的马被盛怒的家主下令处死,它的肉被分食给了庄园的每一位下人,甚至连马倌也被迫承受了这个男人的怒火,施以中世纪的巫师酷刑,下半生成了个废人。
短短的时间里,接连两位尊贵的少爷因为骑马而发生意外,从此以后,Gaunt家再也不许出现马儿的身影,也再没人能被获准骑马。
Gaunt夫人的那匹雪白的马儿也被“流放”到地里去干些农活,但她来不及伤心,那可怜孩子的遭遇也使这个善良女人的心狠狠颤动,她曾准备给Garner和那孩子一人绣条手帕,可手帕还没完工,就出了这样难过的事。
“Garner,Garner!”她哭得像个泪人,无数遍地质问起儿子来:“你怎么会想到带这么小的孩子去骑马呢!”
Garner总是沉默不语,眼里很快也盛满泪水,哀伤几乎要满溢出来。
“母亲!”他哭着说道:“如果可以,我多希望遭受这一切的是自己啊!”
他的言辞如此恳切,又如此悔恨,以至于Gaunt夫人也不敢对他过分苛责,只好哀伤地把这个脆弱的孩子揽进怀里。
他们去看望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的表弟,在他的床边遇到一直守在孩子身边的姑母。
这个往日里精致强大的女人如今憔悴得不成样子,脸颊深深地凹陷下去,双眼蒙上一层厚厚的阴翳。这场突如其来的灾祸让她起码苍老了20岁,而整日整夜的哭泣更让她的嗓音嘶哑,沧桑得不成样子。
她看见门口面无表情的Garner,双眼骤然猩红起来。她站起身,双腿因久坐而无力,身子歪歪斜斜,却依然坚定地扑过来,尖利的指甲堪堪划过自己亲侄儿的脸颊,枯瘦的手指一把揪住他的衣领。
“你这个......你这个该死的杂种!”她尖声嘶叫道:“你是不是,是不是全知道了?你是不是在冲他发泄?!真是毒蛇一样狠毒的心肠,他是你的弟弟,他还那么小......”
Garner并不回话,只是用一种洞悉一切的眼神静静看着他。
这样的眼神似乎刺痛了她,姑母愈发疯狂起来,枯草似的头发凌乱地披散着,眼眶通红,因愤怒而充血,看起来十分歇斯底里。
或许她早就疯了,十多年来一直生活在异国,生活在对兄长隐秘的爱恋里,她早就疯得彻底了。
“别对孩子动手!”平时柔弱无比的母亲此刻却突然地强硬起来,她用力分开姑母紧攥着Garner衣领的手,碧绿的眼睛里噙满了泪,但还是毫不犹豫地将儿子护在了自己怀里。
她听到了姑母嘴里的话,里面显然蕴含着不同寻常的意味,但她无暇细想,手指颤抖着,拂去Garner不知何时已淌了满脸的泪。
姑母似乎突然被抽去了力气,委顿在地上,她的裙摆花一样皱皱巴巴地盛开着,正如她的心,在医生一次又一次“不太乐观”的推诿中被狠狠揪起,再也无法恢复原样。
她突然低低地笑起来,用梦呓般的语气说道:“你知道你是怎么出生的么?你以为,你的父亲真是因为‘爱情’才把这个该死的凡人娶回家的么?”
她的语言里充满了怨恨,是对加纳的怨恨,对Gaunt夫人的怨恨,对哥哥十年来不闻不问的怨恨,和对自己最深切的怨恨。
Garner的确是个杂种,她盛怒之下的发言说得没错。
Garner的母亲还是个少女时,就与她的“丈夫”相遇了。只不过这次相遇对她来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噩梦,她和Gaunt家主相遇的第一天晚上被这个醉醺醺的强大的男人侵犯,第二天,清醒过来的Gaunt家主察觉这个凡人的肚子里正在孕育Gaunt家的血脉,于是花言巧语地试图使这个可怜的女孩儿相信他们的结合是出于圣洁的爱情,并且巧妙地说服了Garner的外公外婆把他们的女儿交到自己手上。
结婚后,丈夫家的一切都与这个女孩儿从小接受的教育背道而驰,她的家里世代是上帝虔诚的信徒,巫师的世界又犹如充满着罪与罚的地狱,处处充满不堪入目的亵渎。
再加上,她无论怎么努力,仍旧无法忘记那天发生的一切,虽说结婚后丈夫就不再碰她,可她仍然会在看到丈夫的脸时瑟瑟发抖,在每一个深夜里无助地失声痛哭。
她的神教导她要爱世人,可她却没能遵从神的指示,她对丈夫深沉的恨意永无止境,可——
“爱”。
她连伪装都做不到。
在这样异教的环境下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虔诚,可怜的女孩儿无数次地祈祷,在窗前没日没夜的念诵圣经。
这个可怕的村子是Gaunt家的领地,巫师不允许伪神的一切出现在自己的地盘里,她于是连倾听教堂整点时圣钟的声响都做不到。
在这样高压、无望的环境下,Garner出生了。
产后抑郁几乎要了这个凡人的命,丈夫的冷漠,小姑子的剑拔弩张,下人的针对让她愈发痛苦,但她仍然顽强地活了下来——为了Garner。
母亲的哀求和劝阻没能阻止姑母讲述的决心,在听到自己的身世后,Garner竟出奇的镇定。
他并不感到愤怒,只是哀伤,浓重的、深切的哀伤。
他转过身,母亲泪眼婆娑地望着他,一错不错地,仿佛生怕从她最深爱的孩子眼里看到厌恶或是责备。
可Garner没有,他只是将母亲拥入自己怀里,而后深深地,深深地,将脑袋埋进母亲的颈窝里。
在一片混乱中,威严的家主姗姗来迟了,他让下人带走姑母,又把那张与Garner如出一辙的脸转向那位抱着孩子默默哭泣的母亲。
他冷淡地皱着眉,说道:“你为什么要带着弟弟去骑马。”
Garner不做声,甚至疲于应付似的闭上眼,他对父亲本就没多少感情,现在得知了母亲梦魇的真相,对他就更加厌恶。
空气尴尬地沉默着,家主皱起眉,他从不允许有人挑战自己的威严,这时,却传来一道沙哑的声音:“是我让哥哥带我去的。”
表弟躺在床上,木偶一样死气沉沉,他毫无生气的眼珠直勾勾地望向半空中,张开苍白的、干涸的嘴唇,轻飘飘地又重复一遍:“是我主动提出,让哥哥带我去骑马的。”
“芽芽,改日我去给你聘只狸奴如何?”
在春日里的某一天,张椿突然这样说。
西市口的那只母猫下了一窝小崽,如今刚满月,正是好玩的时候,多少人都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只圆滚滚、肥溜溜的猫崽子,再不下手,恐怕张椿就只能聘那只凶悍的母猫了。
说办就办,李芽喜欢这猫,于是张椿就很把这事当个正经大事来操办,他们先去街口鱼铺子买了二尾黄鱼、二尾鲢鱼、二尾草鱼,拢共六尾,讨了个吉祥如意的好彩头,又郑重其事地找到那只做了母亲的狸花猫,将“聘礼”双手奉上。
趁母猫站起身去嗅闻那几条散发着新鲜腥气的鱼时,张椿忙压低声音道:“看上了哪只,快去选,等它看完‘聘礼’,心里有了防范,这事就成不了啦!”
李芽被他如临大敌的模样逗得直发笑,那几只团在一起“咪咪”叫着的小猫崽她都很喜欢,它们又全是狸花纹的小家伙,挤挤挨挨地窝在一起,一时间真看不出什么差别。
张椿一直在她背后催促,李芽干脆心一横,随便拿了只最大的抱在怀里,小东西闭着眼,却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用脑袋蹭人了。
“嗳呀......”
这只小猫崽又娇又软,看得她心都要化了,奈何还没等她和这只肚皮鼓鼓的小狸奴亲近亲近,张椿就火急火燎地拉走了她。
李芽觉得好笑:“你干嘛呀?‘咪咪’是我明媒正娶聘过来的,又不是做贼,你心虚什么?”
“你把人家的亲儿子带回家了,几条鱼就想打发掉吗?这母猫平日里有多凶悍,你又不是不知道。”张椿接过李芽怀里叫声尖尖细细的猫咪,捧在手上,翻过它的肚皮瞧了瞧:“——哦,原来这是个姑娘。”
“姑娘、姑娘,那就更金贵了。”张椿暗自嘟哝着,下定了决心,已然有了几分像模像样的责任感了:“我们要看好她,决不能被外头的坏小子哄骗着得了手!”
李芽更觉得好笑:“她才多大呀,你就开始关心这个?”
“须得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他嘟嘟囔囔地说,用袖子把小猫遮起来,仿佛怀里揣了什么宝贝。
“哦——”李芽拉长了声音笑他:“不许外头的混小子把咪咪骗回家里,你倒是用两只大雁从我爹娘那把我给骗走啦!”
张椿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稍稍降下了些。
他们江湖儿女向来是漂泊的浮萍,可家里一旦有了只娇娇软软的活物,仿佛二人就有了牵绊,好像这个仓促之下购置的小院子,真真正正像一个家了。
三个月前,张椿在草原上亲自捉了两只最神气最凶悍的雁送往苏州府,叮嘱了许多遍要将这雁好好喂养,务必全须全尾地将它们送到地方。
叮嘱完,张椿偏过头,冲李芽露出一个坏笑:“草原的动物凶悍,把这两只雁送到苏州去,吓他们一大跳。”
李芽也“吃吃”地笑起来,几乎想到哥哥看见这两只明晃晃的“下马威”时精彩的表情,乐不可支。可笑着笑着,她却难过起来:“我...我有点想家了。”
江南儿女长在三月里,自小就向往塞外草原的风光,大马金刀,有最广阔的天地,但真当到了这,却又思念起家乡的景色了。
张椿就哄她:“没关系,苏州与塞北一来一回三个月,三个月后,你就见得到你哥哥啦。”
于是像每个待嫁女儿一样,李芽被苏州水土养出的白皙皮肤上,透出一抹不容忽视的、好看的红。
清晨起来,李芽去羊倌那儿买了碗生羊乳,端回屋里,分出一小碗,煮沸了,搁在屋外晾凉,倒进咪咪的小食碗,又把剩下的煮了,加上杏仁、茉莉和糖块儿,盛在白彻透亮的瓷碗里,淡黄的羊乳散发着杏仁的苦味和茉莉的香气,热腾腾地冒着白烟,在塞北初春的寒冷空气独具诱惑力。
这是典型的江南做法,李芽小时候不爱喝羊乳,阿娘就这样煮给她,又香又甜,热乎乎的,驱散了梅雨天的潮气。
张椿一大早就出了门,带了佩剑,去草原练武,李芽起得晚,醒来时院子里已经空荡荡了,所幸有咪咪陪着,也不觉得无聊。
她鼓起嘴巴,吹散蒸腾的热气,一点一点趁热将羊乳喝了,一整碗下肚,肚皮鼓鼓的,圆溜溜。咪咪也喝完了它那一小碟,嘴边的小胡子被奶水湿润,粘连成一簇一簇,肚皮也被撑得鼓起,溜溜圆。
李芽越看越觉得它可爱,把它抱起来团在怀里,怎样都爱不够。
这时门外嘈杂地热闹起来,这在这个边陲小城里是罕见的景象,她匆匆放下咪咪,好奇地推开大门,探出个毛绒绒的脑袋。
是一队车马经过,浩浩荡荡的一大群人,抬着用红布包裹的箱子,人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他们在院子前停下,队伍中央的轿子上却下来个脸色发黑的富贵公子,脚步虚浮,脸色惨白。
他抬头看见正探头探脑的李芽,登时眼含热泪:“芽芽!你瘦了!张椿那厮是不是没对你好?!”
......不,哥哥,现在看起来是您更瘦一点。
李叶的大嗓门引得邻里都往这边看,李芽脸上火辣辣的,从前不觉得,现在看哥哥怎么看怎么丢人。
这时张椿拎着剑慢吞吞地走回来了,右手提剑,左手拿着糕点——这是他昨晚答应李芽给她捎回来的栗子糕,刚出炉,还是热乎的。
李叶看见张椿,像见了什么杀父仇人,双眼通红,但到底还要脸,没在众目睽睽之下冲上去给他一拳。
“当初你把我妹妹带走时是怎么说的!”李叶咬牙切齿:“这就是你说的‘我一定会把芽芽当妹妹照顾’?”
他从怀里掏出张纸,摔在地上。
张椿并不着恼,弯下腰把纸捡起来,掸去灰尘,展开一瞧——是他随着雁寄过去的婚书。
他咧开嘴一笑:“大舅哥。”
李叶险些被他气昏过去,哆嗦了半天才憋出个:“你他妈的瞎叫个几把!”
太污秽了!
这哪是未出阁的女孩儿听得了的话,李芽拿眼剜哥哥,又羞又气。
张椿更加从容了,李叶怎么看他怎么碍眼,洋洋得意耀武扬威,活像戏台上奸邪的小人。
“啊呀。”张椿故意假模假样地惊叫一声,指着李叶身后一抬抬的箱奁惊讶道:“这......这就是岳父岳母送来的嫁妆吗?如此看重,小婿三生有幸,劳烦大舅哥千里迢迢又走水路又行山道地护送过来了!”
他不提还好,一提李叶就要想起来这一路上的苦难,因着水土不服和路途颠簸,他几乎瘦得脱了相,喝口水都忍不住吐个干净,更别提吃食。
李叶脸色青白交加,额上青筋暴起,忍了又忍,终于没控制住,“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李叶这次来并不是为了找张椿的茬,实际上,双方父母对这门亲事都很赞成,李家让家中长辈卜算了几个吉日,递到张椿这准新郎面前,让他去选。
张椿毫不犹豫地选了最近的日子。
面对李叶仇视的目光,他无辜地摊手:“夜长梦多。”
梦多什么梦多!李叶带妹妹回家的心都有了。
日子被敲定,其他的事情便也提上日程了,婚期选在一月后,塞北渐渐暖和起来的季节,因着张椿的一句“夜长梦多”,他们准备的时间便骤然缩短起来,好在喜服都是现成的,李家请了全苏州最好的绣娘置办这身衣裳,霞帔用了百余颗珍珠,喜服上的刺绣掺杂了金线,阳光下池水波光粼粼,鸳鸯交颈,栩栩如生。
他们临时置办的小院也在下人的布置下有几分“家”的样子了,处处焕然一新,廊下那株被养死的兰花换成了新的植物,目前只有绿油油的叶子生长着,没有开花,因此尚且看不出这究竟是株什么。
苏州的喜婆来不了塞北,他们就只好在这小城里寻了个有经验的婆妇,送亲迎亲都出自他们购置的小院儿,实在是有些滑稽,可这场昏礼仍然热热闹闹,敲锣打鼓,张椿骑在马上,煞有介事地带着迎亲队伍绕着小城转了一圈,额上的红痣几乎要与喜服一个颜色,少年的脸意气风发,新郎官如此俊美,貌若好女,叫人好奇新娘子又是怎样的国色。
李芽伏在哥哥的背上,兴许是这宅子终归不是自己从小住到大的家,倒真没有想哭鼻子的意思,反倒是李叶,鼻涕一把泪一把,临走到门前还在苦口婆心:“呜呜呜呜呜呜芽芽,呜呜呜呜你要是想反悔......呜呜呜呜呜呜还来得及......只要你一句话,哥哥立马带你回家呜呜呜呜呜呜啊......”
“......”
“呜呜呜呜呜呜芽芽,咱们回家吧,哥哥给你盖个绣楼,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把你藏进去...管他什么张椿王椿,都近不了你半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于是,李芽硬挤出来的泪意又憋了回去。
新娘子上了花轿,就算是正式出嫁了。一个女郎的前半生和后半生被这小小一顶轿子割裂开,进去时仍是个羞怯的少女,出来后,就是个忐忑的妇人了。
迎亲的队伍摇身一变成了送亲的队伍,吹吹打打又是一圈,轿子停在小院门前,按照习俗,新郎官要踢三脚新娘子的花轿,给个“下马威”,以示警戒。张椿翻身下马,那三脚踢得简直像小猫睡梦中挥动的爪子,蜻蜓点水般挨了挨轿门便作罢了。
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巨大的“嘘——”声,男人们哄堂大笑,嘲弄张椿惧内,这喜气洋洋的新郎官也不恼,竟不顾流程,钻进花轿横抱起新娘,大笑着跨过火盆:“便是个悍妇我也认了!”
笑声中夹杂着李叶恼怒的大吼:“你说我妹妹是悍妇?!”
李芽盖头下的脸悄悄地红起来:张椿知道她胆小得不敢跨火盆呀。
新娘一路被新郎抱到堂前,象征性地拜了天地,又一路被抱进新房。
张椿接过喜秤,挑开新娘子的红盖头,旁边的稳婆见缝插针,拍拍手,笑道:“挑盖头,落头红,好一个玉凤配金龙!”
李芽天不亮就起来上妆,或许塞北与江南风格不同,新娘子的脸上被扑了厚厚一层白粉,惨白的脸,血淋淋的唇,彤云密布的胭脂,浮翠流丹的人,一点看不出来李芽平常的灵动狡黠了。
这种连李叶看了都忍不住别过脸的妆容,张椿却面不改色,笑盈盈地赞道:“好看!”
这时李叶倒不得不承认,他们两个之间,或许真的是张椿更狠一点。
李芽信以为真,红了脸,羞答答垂下了头,喜婆见缝插针往她嘴里塞了个丸子:“生不生?”
李芽下意识嚼两口,“哇”地吐出来:“生的!”
众人便都揶揄地笑起来。
可惜的是,张椿并不能与他的新娘温存太久,大舅哥铆足了劲就等这一天,下定决心要让张椿出丑,这是男人间的博弈,酒过三巡,互有胜负,但粗略看来,好像是张椿胜场更多一些。
起码他能强撑着走回新房,而李叶,李叶又吐了一地。
烛火明灭,似乎连李芽惨不忍睹的脸都在这烛光中显得动人了许多,她真的相信了张椿的鬼话,觉得张椿爱她这身装扮,硬生生顶着满脸白粉等了半个晚上。
张椿看她一眼,“哇”地一声吐了满地。
或许新娘真的是悍妇,总之,新郎官当夜没能进屋。
偏房睡着也很舒服。张椿在大舅子的鼾声中这么安慰自己,窗外月明星稀,疏风朗月,他与李芽看过很多这样的景色,可却也没看过很多这样的景色,不过时间足够,日子也长,他们总有好时光。
Garner十四岁那年,他定居国外的姑姑造访了这座老宅。
与Gaunt家主极其相似的女子身穿黑裙,遮阳帽宽大的帽檐遮住了她苍白的脸,不过就算她不摘下帽子,Garner也能猜得出来她长什么样子:淡金头发,冰蓝眼睛,鼻子又高又挺,面部线条锋利,神情肃穆又傲慢。
——这几乎是Gaunt家通用的长相。
Garner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过她,那时他四岁,那时她还没出嫁,仍然居住在Gaunt庄园里,直到一个冬天,河流冻成冰的季节,她不知怎么结识了一个国外的巫师,与他坠入爱河,于是千里迢迢地远嫁过去。
现在十年过去了,巫师死于意外,她也成了寡妇。
她这次回来,带来的不止成箱的行李,姑母出现在村口时,大家都看见她手里牵了个淡金发色,神情傲慢的小男孩。
那是她的孩子,Garner的表弟。
表弟毫不意外地继承了Gaunt家族的一切基因,并且长得极像他的母亲,身上没有一点父亲的样子。
Garner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表弟没什么感觉,不过他这时候已经学会如何更好地掩盖自己骨子里的冷漠,于是扮演了一个热情、尽职的表哥形象。
而不知道是不是本意,这位素未谋面的表弟对Garner却极其依赖,大约是小男孩总喜欢缠着年长的哥哥,很快Garner的身边就多了一个无处不在的小拖油瓶。
姑母在这座腐朽的庄园里居住下来,她出嫁前的房间被人收拾干净,与十年前几乎分毫不差,据表弟说,她搬进去的那天,忍不住伏在那张乔治一世时期的四柱床上失声痛哭。
当时Garner正沐浴在约克郡的阳光下,胯下是他那匹温顺的小马,表弟也骑了一匹安达卢西亚马,只不过毛色并不如Garner那一匹漂亮,他刚学会马术没多久,看着约克郡一望无际的田野总有些跃跃欲试,Garner对他不感兴趣,对自己的那位姑母也并不感兴趣,于是只是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在他们骑着马越过一条田野中的小小溪流时,不知道是Garner那匹马性子太过跳脱,还是那只蜜蜂干扰了它,总之它的前蹄踏空,惊恐地嘶叫一声,向侧边倒去。
事发突然,Garner的视线里出现表弟惊惶的神色,眼看着马儿即将倒下,连带着他也即将重重地摔在地上。情况危机万分,Garner急中生智,双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借力向旁边的花丛中扑去。
锋利的小石子划破了他的手掌,等疼痛反馈给大脑时,他也听见了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
表弟慌张地奔过来,他还很小,遇见这种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急得只是哭,说不出话来。
哭了一会儿,他苍白的脸又涨红,惊天动地地咳嗽,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因为是早产儿的缘故,他一向孱弱。
“别哭了。”Garner感到自己的腿骨好像摔断了,一阵阵钻心的疼痛使他直冒冷汗,但为了让自己的腿不就此废掉,他只好强忍着安抚面前这个惊慌失措的孩子:“快去叫人来......”
因为这次意外,Garner在床上躺了很久。
母亲每天都陪伴在他床前,给他念书,或是从楼下花园里摘来几朵娇艳欲滴的白玫瑰摆在他床头,表弟也常来看他,只是这孩子似乎把这场意外的所有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每回只敢站在门外怯生生地看,从不敢进来,也不敢和Garner说话。
直到母亲柔声安慰他,而Garner也表明这完全不是你的错后,他才坐在Garner床前,怯生生地陪他聊天。
当日Garner的惨状似乎给他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他再也不闹着要出去骑马,在路过约克郡的田野、尤其是里面的小溪流时更加害怕,总要让看顾他的仆人带着他快步离开。
不过这孩子也占据不了Garner更多的时间,他通常只能过来一会儿,因为一视同仁的Gaunt家主也给自己妹妹的孩子高薪聘请了一位家庭教师,他现在每天有四分之三的时间都要上课。
与Garner截然不同的是,这孩子有举世无双的天赋,他无疑是被撒旦宠爱的孩子。
不被撒旦宠爱的这一方在听闻这个消息时,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绪波动,这使得那些庄园里的碎嘴婆妇们格外失望。
不过,她们又很快地为Garner的无动于衷找到了新的理由:毕竟隔着一层血缘关系,只要Garner那些不怎么看重“天赋”的科目仍旧优异,只要Garner康复,不会做个瘸子,那家主的位子仍然属于他。
很快,Garner的伤势被养好,他能下地行走了。
母亲似乎担忧他受那些闲言碎语影响,总是尽力安慰弥补他,却对“天赋”的事绝口不提。
在她的印象里,Garner一直是个争强好胜的孩子,她害怕Garner会因为这些流言而难过,甚至怨恨起自己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大家都说,是因为她的血脉稀释了Gaunt一族优异的血统。
Garner并没能察觉到母亲的心态,他对自己的天赋没什么感觉,对自己那位表弟也没什么感觉,仿佛世界上不会有他在意的事,而且,尽管对权利不感兴趣,他仍然不得不承认家主的位子终究属于他。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下着大雨,狂风呼啸地拍打着窗户,雨滴飞溅在玻璃上,留下一道道哭泣似的水痕。
Garner从睡梦中惊醒,恰好一道闪电划过夜空,照亮了漆黑的房间。
他害怕这样恐怖的夜晚会加深母亲的梦魇,于是掀开被子,翻身下床,推开门,在漆黑中向妈妈的房间走去。
走廊里伸手不见五指,他手中的烛台只能照亮前方的一点点道路,Garner并不感到惧怕,呼啸的狂风也阻止不了他的脚步,可当他转过一个拐角时,他听见男人的低吼、女人欢愉的喘息。
是庄园里的仆人在偷情吗?
他厌恶地皱起眉。
于是他调转方向,朝着声源处走去,如果让他揪出这对野鸳鸯到底是谁,他一定会连夜将这对恶心的男女赶出庄园。
可是离声源愈近,他却愈发觉得不对劲——这声音传来的方向,是姑母的房间。
Garner不动声色地吹熄了烛台,在狂风与暴雨中扶着墙壁,慢慢地,慢慢地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他沉默地站在姑母的房门前,里面暧昧的喘息透过薄薄的木头传到他的耳朵里,他犹豫再三,还是伸出颤抖的手指,推开了房门。
黑暗中他看到那张华美的四柱床上有两具交缠的身体,白花花地扭曲地纠葛在一起,女人的脸因为情欲而扭曲着,但仍然可见她标志性的金发。
这时一道惨白的闪电划过夜空,黑漆漆的雨水尖啸着拍打在窗户上,房间里短暂的明亮让Garner也看清了男人的脸:是他的父亲,Gaunt家主。
他站立在黑暗里,身形单薄,却有不容小觑的力量。
房间内的男女没发现他,他们接吻,发出黏腻的水声,在对方耳边诉说着爱语。
在攀到顶点时,姑母流下泪水,紧紧环抱住兄长的臂膀,低声说:“这十年以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您......”
显然,他们这段禁忌的关系并不是突如其来,Garner的表弟也不是什么早产儿,这个说法只是为了掩盖他不正常的降生时间罢了,他的孱弱与先天病,是源于自己生父生母肮脏的交媾。
Garner掩上门,将一切罪恶与不伦都紧紧阻隔在里面。
Garner Gaunt很小的时候,并不是个幸福的孩子。
Gaunt是个古老的家族,居住在位于约克郡的庄园里,乡下有漫山遍野的青草地,每到夏天,草地里总会开满黄白的野花,远远看去,像是夜空里的星辰。
Gaunt家世代居住在这儿,祖产庞大,于是庄园修得也气派。高耸的尖顶直入云霄,威严地耸立在约克郡碧蓝的天空里。这里有英国最好的天气,虽说逃不过阴雨连绵,但晴朗的日子总要比其他地方更多一些。
这儿的农民嘴里最大的谈资除了天气外就是Gaunt这一家子,庞大的成员,丰厚的祖产使他们津津乐道,每当庄园里的某一位老爷骑着匹神气又漂亮的骏马毫无顾忌地穿过麦田时,他们总要直起身子,叼着烟,望着马蹄扬起的滚滚烟尘感慨上好半天。
当然,老爷们的出行并不依靠这些被养得膘肥体壮的马儿,从前的交通工具对现在的贵族们来说只不过是消遣的玩意儿罢了,他们修建了马场,在晴朗的日子里,总会神气地换上骑装,三五成群地牵着马儿去约克郡的草地上遛弯儿。
Garner九岁那年,也收到了一匹雪白的马儿。
出生没多久的小马驹意外地柔顺,怯怯地跟随在母亲身边,用晶莹澄澈的大眼睛端详着每一个靠近它的人类。
它的母亲是一匹好马,属于Garner的母亲,Gaunt夫人。母亲领着Garner来认识这位新朋友的时候,就指着这匹小马,解释了它的身份,Gaunt夫人是位不折不扣的美人,她拥有灿金色的头发和碧绿的眼睛,和Gaunt家族世代的淡金头发冰蓝眼珠全然不一样。
在灿烂的阳光里,她蹲下身,仰视着儿子面无表情的小脸,快活地说:“你瞧,小马驹总要跟随着妈妈的,Garner也一样,对不对?”
“可是,”Garner冷淡地说:“您总会死掉的,就像这匹小马驹总要离开它的母亲。”
“人终有一死呀,我的孩子。”在讨论这样的话题时,她意外的并不忧郁:“死后,妈妈会一直等着你,直到我们再次相逢。”
Garner张了张嘴,又沉默地闭紧了嘴巴。
他很想说或许根据教义的不同,母亲将要升上天堂,而Gaunt家族世代都是虔诚的撒旦子民,在出生那刻起,Garner的灵魂就永远的归顺于地狱君主了。
——没错,Gaunt夫人是位虔诚的基督徒,她是个凡人。
可惜这样的话题在Gaunt家永远都是个禁忌,于是Garner思虑再三,最终只是露出一点浅淡的、讽刺的笑意。
Gaunt夫人牵起Garner的手,慢慢地走回花园里。
花园位于庄园后方,紧邻着城堡潮湿的墙壁,里面种满了娇艳的白玫瑰,这样格格不入的花朵在Gaunt家自然无人染指,这是母亲亲手种下的。
——约克郡的郡花,她曾这么解释,但谁都知道这样洁白的花朵源自这娇弱的凡人对伪神的崇拜,不过她地位高崇,是家主唯一的妻子,因此没人敢置喙些什么。
正值夏季,花园里的玫瑰们盛放着,母亲坐在树下的长椅,Garner依恋地偎在她散发着阳光与青草味道的怀抱里,他们翻开长椅旁倒扣的书籍,母亲用她洁白修长的手指翻过一页,垂下眼,将指尖抵在文字下排,轻柔缓慢地念诵起来。
这是Garner学前教育的必读书目,里面充满了不堪入目的亵渎,然而让Gaunt夫人如此明目张胆地表现出她异教的信仰是家主最后的底线,Garner是独子,他绝不会放任Gaunt未来的主人跟随这样扶不上墙的母亲去学些什么肮脏、虚伪的旁门左道。
甚至为了堵住悠悠之口,他还要Gaunt夫人去亲自教导Garner这些巫师的知识,这对神经脆弱的母亲来说无疑是场折磨,她在读完一页后便将书本合上,闭紧眼睛,苍白的嘴唇不住地哆嗦着,低声念叨着:“罪过。”
Garner疑惑地探头去看,母亲的眼角溢出了一滴晶莹的泪水。
英国的天气变化无常,没一会儿乌云就占据了天空,母亲几乎是松口气,迅速地收拾好书本,带着Garner回到了屋子里。
Garner的学前教育结束,母亲在茶室泡好一杯散发着热气的红茶,又从柜子里取出套她珍爱的茶具,替Garner斟一杯暖暖身子。母子俩站在窗边,Garner沉默着看向远方碧绿的草地,他的眼珠十分浅淡,像面镜子,忠实地映出万物,可万物却永远到不了他冰冷坚硬的心里。
母亲则忧愁地看向花园里,她真心实意地为那些娇弱的白玫瑰祈祷着,期盼着它们能捱过这样一场残暴的骤雨。所幸,这些看起来纤细的花朵要比他们想象中的坚强许多,每一次,它们都能挺过暴雨的摧残。
Garner十二岁那年,他美丽的脸庞就已经初具雏形了,然而可惜的是,他长得并不像妈妈,遗传学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Gaunt家上百年来都是这样如出一辙的长相,不过由于他的长发和神态,他仍然看起来更肖似母亲一点。
在母亲身边被带大的Garner的神情举止都像极了Gaunt夫人,但过于像个妇人般优柔寡断也不是作为一个家主要具备的特质,尤其是当大家发现这个血脉不纯的孩子并不是他们想象中那么天赋异禀后,这位年幼少爷的地位就骤然尴尬起来。
甚至有人说,家主正在准备培养下一个继承人。
母亲似乎并不受这些流言的影响,她仍然保持着Garner每日的学前教育,面庞在被树荫切割成碎片的阳光下恬静安然。但Garner却发觉,她似乎又开始整晚地发梦魇,醒来后也再不能入睡,只是在窗前静坐,默默地流泪。
Garner不知如何才能让她开心起来。
母亲并不在乎权利,他也不在乎,可这样差的睡眠状态令母亲很快地形容枯槁起来,她金色的发丝暗淡得像枯草,碧绿的眼睛也不再明亮。
不过尽管搞不清楚母亲这样憔悴的原因,Garner还是找到了让她开心起来的法子。
在礼拜天的清晨,一个玫瑰上还沾着泪珠的时刻,他们从马厩里牵出那两匹洁白的马儿,向着隔壁村子的方向疾驰起来。
同样是母亲和儿子,它们一路上经常嬉闹在一起,Garner的那匹小马总是试图驮着主人依恋地偎在母亲身边,但更为成熟一点的母亲却会轻轻嘶叫着,斥责似的把它赶到一边。
母亲看着它们,露出了这些日子以来唯一的一抹笑容。
她在清晨被儿子叫出来,就这样不清不楚地踏上一场旅途,却毫无怨言。
那些甚嚣尘上的流言虽没使她放在心上,却勾起了她心底最浓重最黑暗的记忆,她甚至会在午夜梦回时讽刺地想:那些被“丈夫”加诸在自己身上的行径,如今会由另一个女孩儿来承受吗?
在天边泛起鱼肚一样的颜色,太阳渐渐露出头顶的时候,Garner终于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他们来的时间刚刚好,圣钟敲过十二下,教堂内响起唱诗班稚嫩的声音。
母亲惊诧地看着碧空中洁白的穹顶。
片刻,她翻身下马,不可置信地向前两步,却又近乡情怯似的停下,在唱诗班的歌声中跪倒在地。
教堂里的白鸽被从鸽笼中放飞,拍打着翅膀直上云霄,仿佛是一团团流动的云彩。
母亲置身于流动的云彩下、庄严的圣歌里,她的头发在金灿灿的阳光下熠熠生辉,她闭着眼,潸然泪下。
张椿回来的第一天,张家为这个孩子举办了盛大的派对。
长辈们似乎总觉着小辈在国外呆久了,就喜欢这些洋不洋的玩意儿,中国道家近一半的小辈都来了上海,虽说大家都不晓得“派对”是个什么玩意儿,但仍然很给面子。
宴会厅里大家热热闹闹,颇有人气儿,张椿却厌烦。说是给自己接风洗尘,交新朋友,谁知道各人都抱着什么心思呢?
他与同辈小将们敬完一轮酒,说说笑笑,却不动声色地远离了人群中心,躲到了外头的花园里去。
他松松领口,那口堵了一晚上的气儿这才吐出来。时值深秋,花园里那些娇艳的玫瑰早成了枯枝子,不过张椿也不在乎这个,点了支烟,透过袅袅的白雾饶有兴致地端详枯黄的玫瑰花藤,也不知能得出什么趣儿。
这时,旁边窸窸窣窣地传来脚步声,张椿以为是长辈派人来叫自己回去,一拧眉,闪身躲进黑暗的角落里,预备等人走了自己再出来。
谁知道佣人没等到,脚步声却正好在自己附近停下,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来:“你玩疯了是不是!”
“哪能啊,哪能啊我的祖宗,现在是能说走就走的光景么!”说这话的是个男人,听起来很没办法的,即便不看,张椿也能想象出来他愁眉苦脸的样子。
先前说话的女孩子这就带上了哭腔:“你答应我的!我参加这劳什子派...派对,你就带我去吃那家小馄饨!早知道你反悔,我何苦来这破地方!人又多又挤,上来打招呼的我全不认识!”
张椿听得连连点头,深以为然,要他说,他也不乐意来这破地方露脸,可谁让他是主角呢?
李叶是真对这个妹妹无可奈何了:“我也没说不带你去呀,芽芽,你听话行不行?”
李芽一听这话,险些“哇”的一声哭出来:“可是你再不领我去,人家就该收摊啦!”
李叶当然也想陪她去,他深知妹妹今天要是吃不上馄饨,能接连对自己生一个礼拜的气。可他也没法子,凡是聚会,就要有人情,有应酬,他是李家的长子,妹妹可以不应酬,他却不行。
张椿听得直想笑,又听到自己熟悉的名字,心神一动,慢慢从藏身处走出来,笑道:“怎么了这是?芽芽可别哭呀。”
李家兄妹止住话头,齐齐回过头来盯着他看,直到张椿从黑暗中走出来,暴露在月光与灯火下,才松口气。
李芽眨巴眨巴眼,像只鸟儿一样飞到他身边,仰着头,娇声娇气地告状:“张椿哥哥也在这?你看我哥,说话不作数!”
两人许多年没见了,她倒热络,自然得仿佛二人中间这些横隔的光景,只不过是蝴蝶的一次振翅,眨眨眼,便过去了。
张椿张张嘴,笑道:“芽芽也是大姑娘了。”
是了,的确是大姑娘了,他出国这几年,李芽好似是抽了条的小树,不要命的疯长,一年一个样子,眉眼间长开了,已有点少女的清丽样子了,衣着也是现下时兴的模样,穿着小洋裙,白嫩的,藕节似的小腿在月光下玉一样光洁。
似乎是又想到了什么,李芽眼睛一瞪,一对猫儿似的眼睛睁得溜圆,怒气冲冲地瞧着他:“我过来之后,张椿哥哥还一句招呼都没打呢!”
“嗳呀。”张椿一拍脑门,忙冲她赔罪:“实在是不知道芽芽妹妹也这么给我面子,竟然从苏州赶过来,要早知道了,我一开场就来找你玩。”
李芽心气这才稍微顺了些。
张椿与李家兄妹说起来算是旧识,同属道家,同是小辈,严格算来,倒也称得上是幼时玩伴,只不过自从张椿留学,三人便再也没联络过了。
先前他还担心这么久不见,李芽同他生疏,不过后头见她仍然熟络,笑嘻嘻地同他撒娇,才放下心。
“那家的馄饨,哥哥什么时候带我去?”
话说着说着又绕回来,李叶没有办法,只好推脱道:“去是一定会去的,只是哥哥也走不开。”
李芽又肉眼可见地不高兴起来。
张椿灵机一动,说:“要么我带芽芽去吧。”又低头,冲李芽笑道:“你带路,我让人开了车,咱们一起去。”
“好呀,好呀!”李芽拍着手笑道:“麻烦椿哥哥啦!”
——才只是带她吃顿饭而已,就从“张椿哥哥”变成了“椿哥哥”。李叶心里怪不是滋味儿,瞪她一眼,推脱道:“这太麻烦了......”
“有什么麻烦的呢?我在这里待得乏了,正好一晚上没吃什么东西,胃里难受。”张椿截住话头,笑着说。
话都说到这份上,李叶也没什么借口了,他于是勉强地点点头,说:“芽芽,你可别太麻烦人家。”
张椿看出他的勉强,笑着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道:“把芽芽交给我你还不放心么?我们吃过东西就把她全须全尾地送回来。”
李叶心道就是因为交给他才放不下心,倒不是怕张椿做些什么,而是着实担心李芽,他了解这个妹妹,怕李芽跟着他,见色起意,做出些痴缠丢脸的事。
可事情显然没有转圜的余地了,他只好看着两人的背影渐行渐远,李芽甚至回过头来,冲他做了个鬼脸,把李叶气得心口直痛。
张家的老爷车也是新购置的,为着张椿回来,特意买了代步工具,不然依靠张家的做派,只会乘轿子出门。
张椿给李芽拉开车门,将手挡在车上,看着她弯腰钻进去,才转到另一边,开了车门坐上去。
李家是和张家一样的古板做派,李芽从前在家里没见过这个,新奇极了,一会儿摸摸屁股底下冰凉的皮子,一会儿又叩叩玻璃车窗,掀开帘子看窗外的景色,打定主意等回了苏州,也要央着爸爸给自己买一辆。
张椿觉得好笑:“从前没坐过汽车?”
“没有。”李芽终于安分下来,诚实地摇头。
张椿看她打扮得时髦,以为这也是个新女性,哪知还是个被家里护起来的小姑娘。
“等你出了国,满大街上跑的就全是这个了。”他柔声说。
李芽好奇地睁大眼睛,似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面前坐着的这位是个海归学子,于是追问道:“国外好玩么?是不是全是洋人?他们说话,你听不听得懂?”
张椿摇摇头,道:“出国可不是为了好玩儿,是去学本事的,至于听不听得懂——多说,多听,自然就懂了。”
李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没一会儿车就开到了地方,李芽下车时还在感慨:四条腿的钢铁怪物就是要比两条腿的黄包车夫利索,下一秒就被迎面吹过来的冷风教做人,结结实实打了个喷嚏。
张椿见她穿得单薄,把外套脱下来给她披上。
张椿的一切都是新奇的,苏州不如上海花样多,李芽从前没见过像他这样打扮的男子:穿着小西装,配着怀表,头发向后倒梳着,露出额头,身上还香喷喷的——那叫什么来着?古龙水儿?
李叶在家里穿惯了长衫,来到上海换身行头,也是身笔挺板正的西装,把李芽逗得直乐,说他是深山里的猴子成精,非要给自己披上身人衣裳,看起来怪模怪样的。但张椿这么一穿,她却不觉得怪了。
李芽仔细一琢磨,暗道应该是衣装靠人,张椿长得真叫漂亮,所以才不显得怪。
她十分自来熟地挽起张椿的胳膊,在摊子上坐下。摊子设在小巷里,正在昏黄的路灯底下,此时街上已没几个人了,这样狭小的巷子里就更显凄凉,张椿真觉得怪,李芽才来上海几天,怎么能找到这么偏僻的馄饨摊。
李芽听了很是得意,猫儿一样的大眼睛圆滚滚,乌溜溜,很灵动,斜他一眼,又看向别处,张椿不敢说这是娇媚的一眼,太过不尊重人,李芽是清白的好姑娘,不过这一眼,真带了钩子似的,颇有些意趣。
李芽点了碗馄饨,又给他要份清汤面,此时食客不多,就他们二位,于是东西上得很快,没一会儿两个热气腾腾的瓷碗就端上来,李芽的碗里十数个馄饨堆在一起,粉红的馅料被半透明的面皮包裹着,浸在金黄的汤汁里,白嫩嫩的,俏生生的,上面撒上翠绿的葱花,喷香扑鼻,足以入画。
而张椿这碗呢?说是清汤,却不缺荤腥。猪油点汤,汤又是拿最肥嫩的母鸡熬成的,黄澄澄,金灿灿,不需要太多佐料,就已经鲜得很了。白玉一样的面条有序地排列着,浸足了汤汁,已然入味,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把张椿看得食指大动。
这摊子果真不错,张椿先喝了一口汤,清淡却不寡淡,热热地顺着食管流下去,很熨帖。而李芽面对着自己的那碗同样诱人的馄饨却显得兴致缺缺,小口小口地抿着,拇指大小的馄饨,她三口才吃一个。
张椿心里疑窦丛生,李芽和哥哥吵架也要出来吃的馄饨,如今看来对她的吸引力却没这么大,他闷头苦吃这么久,差不多吃完了自己这份,但李芽那碗却还剩下许多。
这时,他眼尖地看到原本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慢慢走过来个人影,穿着长衫,羊绒围巾松松地搭在脖子上,十分清瘦。
那人摘了帽子,又取下围巾,一撩衣摆坐在小矮凳上,很文雅地说:“老板,还是老一套。”
老板也笑眯眯地招呼他:“尚老板,下戏了啊?”
——原来是个唱戏的。
再看李芽,腰背挺得板直,乌黑的眼睛似乎又亮了一个度,一错不错地盯着那个什么“尚老板”,胸脯急促地起伏着,很是心绪难平的样子。
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呀。
这年头,捧个戏子实在算不得什么,张椿不由得失笑,凑近了,压低声音问她:“你这样大费周章,原来是为了他呀?”
李芽红了脸,眼睛在灯光下亮晶晶的:“张椿哥哥,你瞧他好不好看?”
张椿略笑了笑,顺着她的意思说:“好看。”
李芽仍盯着那人,呼吸越发轻,唯恐把人惊走了似的:“尚先生扮上后那才叫一个好看呢!只可惜自从我到上海以来,凡他的场总是人满为患,我根本抢不到票呀。”
说到这,她又有些得意:“大家都喜欢他的戏!”
张椿更觉得蛮有意思,灯光下李芽真挚的脸,看着也格外可爱,只不过十分失落,可怜巴巴的,有点碍眼。于是他不知道从哪来的壮志豪情,像个幼稚浪荡的公子哥儿似的,大拍胸脯,向她许愿:“芽芽放心,他下一场戏什么时候?哥哥一定让你进园子里看。”
“真的呀!”李芽那双猫儿眼再次睁大了,好似两颗桂圆籽儿、黑葡萄,眼睛眨巴眨巴,又狡黠,又神气。
到这份上,张椿已是骑虎难下,不过他并不觉得勉强,反倒乐呵呵的,坚定地打包票:“自然是真的,张椿哥哥连这点话都不作数么?”
于是他满意地看到李芽的脸因为欣喜而红扑扑的,眼睛里满是期待:“那我就等着哥哥请我看戏了!”
李叶如果在这,只怕会更加痛心:这才多久,张椿的称呼就从“张椿哥哥”变成了“哥哥”?恐怕再过几天,李芽眼里心里就真的没有他这个货真价实的亲哥哥了。
天底下有谁抵挡得住这样的攻势?在回去的路上,张椿几乎比李芽还要高兴,整个人轻飘飘的,面上却一派老成持重,将人安全地送到了李家兄妹下榻的酒店。
李芽下了车,像只快活的小喜鹊般翩然飞进大堂,不多时又飞回来。张椿摇下车窗,下一秒,嘴巴里被强硬地塞进来个硬邦邦的糖块儿,咂摸咂摸,是薄荷味儿的。
李芽眼睛弯弯地笑起来:“回礼呀。”
分明是从前台随手抓的一把糖果,忒不走心,可在回去的路上,张椿却郑重其事地把它含在嘴里,没嚼碎,就这么一直裹在腮帮子里,直到化开。
“到了国外,有什么事,一定要去找你张椿哥哥,知不知道? ”
在登机口前,爸爸第无数次地叮嘱李芽。
张椿是正一教龙虎山一脉的子孙,据说从小就天赋异禀,出身又高,血统纯正,再加上张家家教森严,从小管得严,是以一直是大人口中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几年前家里人将他送出国,让他不要囿于国内这一小块天地,也该出门去瞧瞧洋人术法,便远渡重洋,到维克康尼通灵学院就读。
——至于究竟学到什么没有,谁也说不准。
关于张椿这人,在他们这些小辈之中流传着很多浪漫的传言,说是他打从生下来眉间就带着枚嫣红的眉心痣,家里长辈看了,说他是大富大贵,无病无灾的面相,眉心那点不偏不倚的红痣正是枚菩萨痣,于是又有了个“小观音”的外号。
小时候李芽应当是与他见过的,虽然二人的关系隔得像龙虎山与茅山这么远,但道家每年开坛设法期间,大人总会带着小辈过去,李芽远远见过张椿几回——兴许也说过话,但她不怎么记得了——只觉得这个哥哥怎么这样高,眉心的痣也红,可怎么不点掉?妈妈说她脸上的痣等长大了就要点掉,女孩子家家,不能有太多痣,不好看。这个哥哥怪像女孩子,又漂亮又白净,为什么不去点痣呢?
只是那时胆小,不敢上去问他,不过就算说了话对方也不见得理她,那个年纪的男孩子都爱与同龄人混在一起,不爱理她这种小姑娘,就像哥哥,一见到朋友就把李芽扔在一边,也不管妹妹会不会生闷气。
“找他干嘛,我又不认识他。”李芽嘟哝着说。
“多说说话不就认识了吗。”爸爸不以为然:“现在中国道法界上下,须得团结一心,你们作为下一代,更要亲近,国内小辈出国的不多,你们又就读于同一所学校,出来就是校友,毕业就是同事,再说,你小时候还见过他呢,不记得了吗?”
这都是哪年哪月的陈芝麻烂谷子了,她怎么可能记得。
李芽嘟着嘴不说话。
“真不记得了?”爸爸不死心地问:“你小时候还叫他木头哥哥呢。”
怎么可能——!
李芽脸涨得通红,正欲反驳,脑子里却不合时宜地涌现出一段老早就被她扔进角落的记忆,是了,之前的确是说过话,她从小就喜欢漂亮的东西,小时候父母忙,请了保姆照看兄妹俩,她偏不要有经验的阿姨,就爱选白净的小姑娘,张椿这么一个极其符合她审美的人,是不可能被她“冷落”的。
当年在龙虎山天师府,她的确是上去问了这痣为什么不去点掉,张椿似乎很惊讶,但很快就缓过神,笑眯眯地说:“我这痣是不能点的,爷爷说这痣影响气运,点了,我就要走下坡路啦。”
李芽听得云里雾里,不过十分上道,那时虽还不会让帅哥哥留个联系方式给她,但已经能无师自通地问个名字了。她学着张椿的模样,神神秘秘地说:“那你叫什么呀?”
张椿兴许是真觉得这小姑娘怪有趣儿,便摊开李芽的手,伸出食指在她手心写自己的名字:“我叫张椿,是弓长张,木字春,记得了吗?”
可惜他那时根本不懂这么大年纪的小姑娘是识不得几个字的,李芽任由他在自己手心乱画,一笔没记住,只觉得痒,就嘻嘻地笑起来。
张椿着实疑心她究竟有没有记住,可还未等他考证,那边就来了人,唤他过去认认长辈——他还没来得及礼尚往来,问问这小姑娘叫什么呢。
“你叫什么名字?”张椿急匆匆问她。
可惜李芽那时也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只是家里人都叫她“芽芽”,于是她猜想,自己应当是叫这个。
“芽芽?”张椿皱起眉:“哪个芽?是雅雅,还是丫丫?”
他说的这两个名字李芽一个也不认得,便皱着眉吭哧起来。
“算了,那你告诉我,你是哪家的小姑娘?”
李芽尚没有“茅山李家”的概念,只好告诉他:“我姓李。”
姓李?姓李的人家可多了去了,正一、闾山、茅山、全真的李姓少说也有百十家,这可怎么找呢?可实在来不及了,张椿一个小辈,总不好让长辈们傻站着等他,于是只好急匆匆地让师兄们带小姑娘去找家眷,他自己去大殿里见礼。
正一教的师兄们顺利带她找到了家人,父母都去了正一宗坛,李芽是跟着哥哥的,那时候李叶正以为自己把妹妹给丢了,慌得六神无主,直到妹妹完好无损地被送回来,才松口气。
后来爸妈知道了这一遭,李叶没逃得了一顿臭骂,在他挨训的空档,妈妈偷偷问李芽到底去哪了,别是去了龙虎山禁地,闯了祸才被正一弟子送回来的。李芽早忘了漂亮哥哥叫什么了,他说了这么多,李芽只记得最简单的一个“木”字,于是就说:“我去找木头哥哥说话啦!”
李家父母原先还惊疑不定:是在撞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可龙虎山是道法渊源,天底下至清的地方,绝不可能有妖邪作祟,后来仔细问过对方形貌后才确定,原来是张家的“小观音”。
——这就是李芽与张椿曾有过的那段渊源了。
说实在话,李芽并不喜欢这段故事,显得她又蠢又笨,好像女流氓的养成全看小时候打下的基础。要是能回到过去,她才不会重蹈覆辙,傻乎乎被美色所惑前去现眼。
况且从那以后,爸爸就总要提起张椿,他的符咒学到哪了,法诀掐得如何,风水学得多好,卦象算得多准,总要一五一十讲给孩子听,李芽倒还好,李叶因为与张椿年纪相仿,常常要成为他的对照组。——对这兄妹俩来说,张椿哪是小观音,分明是小修罗。
李芽想想就来气:从小到大张椿害自己多了多少符要画,可偏偏他又不是有意,甚至可能根本不记得自己这号人,真是有火也发不出来。
她决定不再听爸爸絮叨,借口买水喝,一溜烟跑掉了。
李芽跑到厕所洗了把脸。说实话,过了这么些年,她已记不清张椿的样子了,那时她还小,只是朦胧地觉着谁好看就乐意亲近谁,但她那时候哪见过真正好看的人呢?说不定自己只是被他眉心的红痣晃了眼,才硬要觉得这是个好看的哥哥。
退一万步说,就算张椿是真的好看,可过去了这么久,谁知道他有没有长歪?
李芽硬生生给自己洗脑,才终于有了点面对张椿的勇气。
可实在尴尬,这么些年不见了,况且原本就不熟,怎么就能一见面就熟络得如同亲兄妹一样?李芽脸皮薄,决计干不出这事。
离登机还有半个小时,估摸着该去检票了,她才慢吞吞拎着刚买的咖啡回去。
再一看刚刚自己的座位上哪还有位置,分明地坐着个陌生人,她心里暗自埋怨哥哥怎么只顾玩手机不帮自己占下位置,那人却心有所感似的,回过头看她。
李芽先是与他对视,直直望进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睛颜色格外浅,雾蒙蒙的,在阳光下更是澄澈,好像眼波带着克朗克河*的波光,又像是他眼里含了一轮金灿灿的太阳。黄种人说是黑发黑眼,其实大多是琥珀或板栗色,仔细看并不够纯,虽然颜色普遍不是真正的黑,但像他这么浅的,仍然少见。
李芽的视线移开,这才发现他实在生了一张令人拍案叫绝的脸,眼睛是上挑的凤眼,睫毛很长,却也好像被眼睛里的雾气湿润,粘连在一起,显得眼尾格外长,他的眼睛是一看就知道继承自其母亲的眼,稍显女气,可脸颊却带着少年人独有的锐气,颇具硬朗的雏形了。这样两两抵消,却使他独具一种锐利的美感。
嘴唇不厚,颜色也淡,这使得他的五官看起来像是宣纸上晕染开的墨色那样浅淡,眉心的红痣是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像毛笔蘸足了朱砂点就的红日,是咄咄逼人的红。可这点红又把他这张飘飘欲仙的脸蓦地拉下神坛,仿佛万丈的红尘,全在他这点痣上了。
他们正对视,对方却突然笑起来,叫她:“芽芽妹妹。”
*:加拿大育空河的分支,河床下有一处矿脉狭长,几乎与河流重合的金矿,在河水冲刷中,经常会有一些小金粒从河床中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