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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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哒。锁落下的声音。
这声音并没有带给她什么好回忆,咔哒一声,一种结束,一种开始,宁静驶离港湾,铁锈味的交合从砖缝扩散,器物撞击皮肤崩开的脆响,充血的呐喊,痉挛般的恸哭,隔着塑料门——简陋的混响——糊作一团,谁与谁的尖叫和嘶吼在感官过载的世界里其实并没有分别。
她摸索着走出家门,坐在狭窄的楼梯间,用皮肤碰触风穿过天井的呼啸,短暂地与房内不断发生的噩梦剥离。楼道里弥留着烟草、焦灰与油渣的气味。她感受到楼下灯管传出暖意,硬纸牌被噼里啪啦摁在木桌上,大铁门吱扭着开了。
“放晚课回来啦。”
“欸!”
唉。
身后的房门突然放开,刺开蒙在她鼻腔外的纱,混杂着腥臭追着缠绕上来。一块湿黏的肉体牢牢捉住她的手腕。
“回去了。”
她试探性地抚摸着铁锈味粘液包裹下的皮肤,“妈妈,痛不痛?”
沉默,拖拽,背后传来弧形路径的无形推力——砰。
“去洗手。”
沉默,对抗,相持。
“你想干嘛?”
“妈妈,我想去上学。”
“……她这么说的。”
另一阵缓而沉的声音,在她跟前来回徘徊。
“上学,你?好啊,说说,你要上什么学。”
“能教我的学。”
于是她就去上学了,特殊教育学校。父亲送,母亲接。
校园的声场十分开阔,风透过广场上方建筑的空隙静静拂着人的皮肤,隐隐约约可听见一拨一拨人群的交谈。她听见听障人士交谈时发出音节难辨的咿咿呀呀声:这些人很兴奋,那些人却很紧张。发现这一点,她就会发自内心幸福地微笑,她从未跟这么广阔空间里的这么多人建立起联系,她的世界没有如此丰富过。
“你能听出他们的意思吗?”领着她的林老师问。
“听不出,但我知道他们的情绪。兴奋跟紧张,振动是不同的。”
于是她壮着胆子上前搭话:“发生了什么好事?”
显然,她忘了这群朋友只能咿咿呀呀地答复她。林老师牵着她的手离开,穿过一条长廊,又走过一个拐弯,进了一个最安静的房间。
哒、哒、哒,林老师的鞋跟在地上敲出清脆的响声,自顾自地开口介绍起这位新同学来。这时,她面前这片空间才开始骚动起来。她按照林老师的安排,安置好自己的物品,与这片空间里的人一同学手艺,学盲文。多亏她旺盛的好奇心,第一次放学也来得飞快。
几位同班同学推推搡搡地上来搭话,哪个也先开不了口。她凑上前去,下意识把嘴角肌肉调整成微笑的样子。一个同学小声问:“你是不是歧视听障学生啊?我……我听一个朋友说的,你一来学校就那个、呃……”
“不,不,我没有!我是无心的,我只是——”她刚想摆手,又记起他们也和自己一样看不见,只好刹在半路无力垂下来,互相紧紧捏住。
“嘘——”其中一个同学向前搭住她的肩膀,“小声点。没有就最好啦!像我们这样的,大多对这类东西很介怀的。”
起初一个月还算平静。林老师夸她有悟性,总愿意多教她一些,还说要带她摸摸点字机,用来打盲文的——当时还不多。母亲还要半个钟才到,她想多感受一会课室里的气流。告别了同学,她吹着风坐在座位上,用指头哒、哒地,敲“点字机”一样,点着桌面。门口传来三三两两的脚步声,她回过头问:“怎么了?”
空气的温度从那时就开始不对了。她能感受到自己与来人之间冷寂得异常的气氛。门口传来咔哒一声,他们抓住她的领子,把她推到角落,咿呀呀呀地大叫。无数个不同朝向的力撕扯着自己,惊声尖叫刺进其中裂缝,鼓膜要破了,鼓膜要破了!她害怕自己下一秒就四分五裂,也跟着咿呀呀呀地喊叫,几乎要榨出泪滴来。
哒、哒、哒。
咔哒、咔哒。
咚、咚、咚。
“门锁了?谁在里面——”
“林老师,林老师!是我!”
也许是见了她拼命向外挥手,身边的学生们一激灵,唰地拐去打开另一边门溜了。
“走吧,我们换个地方。”
林老师的声音略微颤抖,又一次牵起她的手,走过一条走廊,上了两层楼,拐了四个弯,打开一扇门。她嗅到了阳光晒过的尘埃在开门的一刻四散飘飞。
“遇到麻烦,记得及时报告。来,我们打扫一下,以后在这里等我吧。”
有了点字机,她就可以把更多东西记下来。林老师说,除了誊写盲文书籍,也可以自由写些其他的,机器是越用越熟的,还能锻炼表达。她鲜有朋友,没什么能写给他人的东西,大部分都是自己感受外界的观察日记。即使没有人与她说话也很好了,因为她已经充分感受到了外界每天流动的能量,不再固着在那个气息逼仄的小屋子里。对了,如果给林老师写点东西呢?她耐心地引导自己,自己也该为她写点什么。然而她想来想去,想到她带着令人平静的波长的嗓音,想到穿林而过的沙沙响的、颗粒感的风,想到松软潮湿的泥土下一粒骚动的种子……
轻轻的,咔哒一声。她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来,胡乱挥舞着手也扶不住桌沿椅背,啪地摔在地上。
高跟鞋的声音轻柔地靠近,温暖柔软的双手把窘迫的她重新架起来。她闻到一阵木屑的香气,于是问:“林老师?”
“对不起,还是吓到你了吗?看来,下次只把门掩上就好了。”
她连忙把展开的思绪都揽起来,想说句没关系,我认得出您的气息、您走路的频率。
“今天开始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们可能要暂时分别了。”
“您要走了吗?”
“别担心,只是暂时……我要去迎接宝宝出生了。”
宝宝出生!她想,原来是这样呀,泥土、森林、一粒骚动的种子……她在孕育生命,不仅用语言,而且用身体。她聆听着林老师身上些微较常人活跃的律动,第一次触碰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她隆起的皮肤上,感受芽的振动。
“我为您祈祷,老师,祝你们母子平安。”
“谢谢,我很开心。”温柔的手掌摸了摸她的头顶。
不久,林老师休产假了。
她已经知道,地方人口流失,这块地方几乎都是许久不用的老教室,她在的那间就是林老师第一次教课的地方。放学时学生几乎都找楼下的地方,这里少有人来,能让她静静地听点字机的按键声,远远地隔着混响感受这片环境。即使这段时间没有人指导,她也已经习惯了放学后来这敲一会点字机,尽管没有人看她的这些作品。
说不定等林老师回来了,就会夸奖她的进步,更加开心,更加喜欢她。
咔哒,她的手刚离开点字机时,听到不属于它的按键声,在不属于它的方位响起。她极力克制住弹起来的冲动,不安地向着那团逐渐压缩的空气问:“……林老师?”
很快她就知道了,那不是林老师。
一只粗糙的大手捂住她呼吸的通道,另一只钻进她的衣服,黏在她皮肤上扭曲地摩挲、蠕动,寻找着可以盘旋的起伏,可以入侵的缝隙。她惊叫着,想要呼吸、想要叫喊,一切却推进得如此沉默。她听见背后传来野猪粗重的喘息声,刚硬的体毛和胡子刮擦着她的皮肤,肥厚的唇舌吞吃着她的血肉。她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变得燥热,血管猛烈地张着,意识像电流脱离身体乱窜。
“你是第一次吧?”
不要、不要,不要!她在捂出一层油腻汗液的掌心里用力张合着嘴巴,用力摇着头要甩开。未成年的姑娘比起身躯庞大的禽兽来说太瘦弱了,漆黑的油状物掰扯着塞满她的嘴巴,也塞满其他的缝隙,钻进血管里,流进肺泡里,冲击着脑髓,也填充着心脏。她使出全身的力气伸缩挤压,却只能绝望地感受着它们迅速凝固,剖开自己的身体。失重感顿时涌进了整间教室——那是她对死亡本能的恐惧。
“安静点,别乱动!妈的,身体太凉了,别紧张——”
不要,走开,滚出去,别啃我了,我还不想死!她发力,用牙齿磨着它的毛皮,要咬碎那撑破身体的漆黑。它吃痛地嚎叫了一声,抬起裹着皮的蹄子用力踢了她两脚,扯下一条绸布做的东西绑住她的嘴。漆黑的浓稠扩张着、凝固着,挤兑着她所剩无几的意识,她只好承认自己快要死在这里了。
她听见拉链拉合的声音。那人用手凑过来探她的气息,见她吐了一下,便解开锁走了。
活着、还活着……或者,已经变成鬼魂了?她不知道,说到底刚刚来的到底是人还是野猪她都不知道。从前她总是隔着一层混响听锁落下后的世界,尖叫、嘶吼、敲打、对抗,也曾身临其境地扛过咿咿呀呀的嘈杂声。然而,当死亡真正迫近自己的身体时,却那么寂静,寂静得让她听不清样貌。等血液重新流回她身体的末梢,她才终于闻到一股馊臭的咸腥味。她伸手向下摸了摸那处裂开的伤口,血已经流下她的大腿了。
自那以后,她总是找借口不去学校,不是身体不舒服,就是精神不好,最后索性说:“林老师走了,我也不想去了。”
“还上什么学,你上林老师家去得了!问问她要不要你这个孩子,愿不愿意做你妈。”
她靠着这样硬捱了一个多月,可没有永久的办法,她知道迟早有一天要坦白,做衣服的布是包不住水的,何况是有色有味的血液。一个极其寻常的晚上,父亲饭后去楼道里点烟,母亲边叮叮当当收拾着碗筷,边问她:“都有好久了,你还没来月事?”
“我、我……”
“啊?怎么回事?又怎么不想去上学?”母亲忽然放下碗筷,步步紧逼地追问。
不由自主地,她的肉跟骨头都颤栗起来:“我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他是谁……”
她不说话了。她听开门声,关门声,还有落锁的咔哒声。
“我早说了,那些鬼学校一个都不能信!你一个瞎子,天天自己待在里面?去上学?”
“乖,别听他的。咱们转学、咱们转学,到别的地方去,大不了搬去个好城市、更先进的地方……”
一叠纸币粗糙地压在桌上。“先陪她去打了吧,明天就去。这事要趁早。”
“报警,要去报警!”
“你认得他是谁么?最多找到学校去调摄像头,有没有结果的,你敢赌那畜生就是想不到这点?——她又偏偏是个瞎子!”
“那……再商量一下,再找人打听个好医生……”
“这孩子多活一天,她心里就多慌一天,也多——算了!反正,明天一早进市区吧,妇幼保健院,三甲医院,更有保障。多出点钱没事。”
沉默,她的老朋友,沉默时才更能听清别人的波动,听见情绪,听入幽微,听得忘记发出自己的声音。
“打了”就是流产,人工流产。她会痛吗?那做工的人呢,也会痛吗?
——好像是有麻药的。打了麻药,她就不痛了,可是有没有给他们打的麻药呢?
直到躺上手术台的那一刻,她仍然是恍惚的。这些天她能感受到,一团混沌的生命寄生在她体内带来的同频与紊乱。她在和这团注定埋在阴影里,过早走向终结的物质共生。然而此刻麻药已经生效,她与它的联结淡化、淡化,直到什么也不再剩下,手术开始了。
或许是仪式感使然,她闭上了眼睛。没有任何痛感,也没有任何反应地,那团肉被剥离了她的身体。等到其他感官开始恢复,她再次睁开眼时,手术医师的气息跟屠宰场杀了几十年猪的老板一样平稳,她想也是,就算是人身上拿下来的肉,杀习惯也就没有波动了。她说要摸一摸,感受它断离养分后临终的缩动。它体积很小,血肉十分模糊,她感觉自己的手好像要融化进去,又悲哀,若想疏通这阻滞她自身生命流动的祸源,就必须牺牲另一团混沌的生命。恍惚中她好像听见咔哒一声,门锁又打开了,门也终于又打开了。
她退学了。家人虽然守口如瓶,流言却是无根的风。她不关心别人怎么看,只是一切的一切,都无法与她言说。她不敢见林老师,也不愿用这幅身体去面对一位生育的女人。母亲却跟她说,林老师好像没再回去那个学校了。有人说她男人经常打她,她受不了离婚了,也有人说她难产死了,总之已不在这座城市。
离婚?难产?有可能死了?巨大的罪恶感席卷全身,她却对此无动于衷,只是拼命掩饰着自己异样的窃喜,窃喜她们都在一样地痛着,她也并未给那个男人生下小孩。一阵暖流穿过她的小腹,浸湿了她的内裤。
她的月经恢复了。
后来,直到她找到工作,也没有再见到林老师。
她天生对声音的频率敏感。工作单位的琴行老板给她介绍了一个中年女房东,叫做阿珠,为人踏实可靠,说一不二,家里有栋结实的矮楼,一楼自己开小超市,当老板娘。阿珠丈夫死得早,雇了个叫阿莲的年轻姑娘当帮手。阿莲看白班,老板娘看夜班。阿莲喜欢她的纯粹,夜晚下班回到店里,阿莲总带着她的份一块做晚饭。有一天开始,阿莲开始走得早了,晚饭也变由老板娘做,说是阿莲结婚了,继续待这里吃晚饭不合适。她略感寂寞地回房,总觉得身后缠有异样要趁虚而入,头晕脑眩,瑟缩了好久,耳边就要响起来,咔哒、咔哒,许久都没有听见咔哒一声。
她忘了,这里的房门早就没有锁。她摸过去,摸到一只男人的手,急促、戏谑的气声打在手臂。她的体温迅速冷却,手脚冰凉而僵硬。她想起遍身粘稠的液体混合物,想起那团脆弱缩动的模糊血块,想起老师身上的木屑香味,四肢僵直得连禽兽也撕咬不开。
哐当一声,他重重倒在地下。
鞋跟的棱角在地板上沙沙响着划远。楼下店面的卷帘门乓地关上了。在她头脑一片空白的时间里,一双满是老茧的、残留着些许油烟味和洗洁精味的手抚上她的肩头。她如梦初醒,吓得瑟缩进老板娘的怀里,触须一般伸出双手,摸索着救命的稻草。她触呀,触呀,把手攀上她肩臂上的凸肉疤痕,把手抚上她腰侧蜈蚣似的缝合口。
“阿珠姐,你有过孩子?”
“我割过阑尾。”
她们紧紧、紧紧地抱在一起,她尝到落在唇间的一滴清澈咸湿的泪。
作者:高以谰
评论:随意
*已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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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身着一袭白裙端正地坐在窗前背光处,光滑馥白的瓷瓶在她臂弯安稳如睡婴。平淡的灰色空气纱一般笼罩她的脸、她的全身。一片静默里她的嘴唇动了动……这不仅仅是瓷瓶,她的声音轻柔、温和、坚定。她说:凭借它我可以逃脱死亡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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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位前辈,早早结婚但从不回家,据说他家里有个疯女儿,你不如去采访她吧。罗南的眼睛藏在金丝镜框后面,连瞥我一眼都不肯。他刚刚吃完一盘绿沙拉做晚饭,现在正在服用补剂,我注意到他皮肤保养得很好,很明显精油和其他种类的昂贵护肤品在他皮肤表面与侵蚀一切的岁月做了许多英勇斗争。二十一岁那年他曾经和我一起宿醉飙车将租来的车冲下山崖,那次我们都因骨折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我想,如果二十一岁的罗南发现自己后来成为了一个每天按时吃保健药物、精挑细选各种保险和理财产品的成功人士,他会气疯的。
…早就不写了。我嚼着一大口烧鸡腿肉,金色油滴溅上褶皱的白衬衫。写了也发表不了,写了也没用。我现在的人生目标是酗酒、磕药,以期早早在梦里魂归西天。生活拿我一点办法都没有,罗南。我望着他剃的干干净净的下巴有点嘲讽地笑起来。我和你不一样,你的房地产契和银行账户余额早晚会像藤壶一样爬满你灵魂再将它拖进地狱,现在的你甚至没法对你老板比个中指。天啊,罗南,我话语里全部的震惊和失望都是真心的。你怎么会变成如此软弱的人?
你个不识好歹的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傻逼,米克斯。难道你在等谁给你颁个“永不妥协”纪念奖杯奖励你矢志不渝贯彻自己年轻时的信条?罗南的声音里毫不克制地展露一种既同情又不屑的轻蔑,可我还能想起,想起它并非如此冷酷而是兴致高昂、充满热情的许多瞬间。我们早就不是二十一岁了,罗南说,答案就这么简单。要不是看在黛娜的面子上,我才不管你会不会饿死或者喝酒喝到吐血。
我沉默了一会,因为门齿要和鸡腿骨上的肉质纤维顽固分子努力搏斗,不知为什么上面一小簇肉有点血红,就像生的。我要点一瓶最贵的酒再打包一瓶。我将输得干干净净的鸡腿骨丢在瓷盘上。反正你请客。
过量的酒精和油脂会腐化你的内脏,罗南叹了口气,你是要有多迟钝,才会从来都感觉不到害怕?他收起装补剂的小瓶子,招手叫来服务员,就在那瞬间,我一不小心在银餐叉的背面瞥见自己扭曲变形到难以辨认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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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南总是会打点好一切,这让事情变得稍微简单。我敲了敲门,一个看起来长期劳累、心绪不宁的女人出现在我面前,她身上有种让人怀疑下一秒她就要骤然倒地或者歇斯底里地尖叫的气质。米克斯先生,快请进吧。出乎意料地,我注意到即使疲惫不耐烦至此,她话音里也有一种残存的贵气。抱歉,真是打扰了,我迈进大门,整个走廊泛着一股冷肃的灰——当门在我身后合拢,最后一缕斜觑的光也随之被掐灭。
女人将我领进一扇门前,就在我要推门进入时,她叫住了我。我的女儿已经疯了,彻底没救了。她的声音既平淡又冷静,像是陈述某种公理。某种已经尘埃落定的事实。我不是来治疗她的,我连忙回答,害怕她误解了什么不切实际的期望,这只是一次采访而已,我会尽快完成,不给您和女儿添麻烦。不等她再回话,我用最快的速度推开门钻进屋里,门外脚步声迟疑着远去,我一回头,看见在窗前背光处端坐的女孩。
您好,米克斯先生。女孩说。她的神情平和、自然,除了怀里抱着一个大约与她上半身一样长的鹅颈瓷瓶外与普通女孩别无二致。她的眉眼很像她妈妈,但是毫无疑问更轻松、更舒展、更美。嗨,我清了清嗓子。这时我才发现在我醉生梦死的岁月里曾经学过的采访技巧好像都从被酒精泡发的大脑里漏出去了。你为什么抱着那个瓷瓶?最后,我干脆直接询问她。
因为我想长生不死。女孩眉眼弯弯,笑了。
呃……必须承认,这个回答让我感到困惑。死亡和瓷瓶有什么关系?
只要瓷瓶不碎掉,我就不会死的。所以我会永远怀抱它,不会让它有任何闪失。我已经不去上学了,哪里都不去,我觉得那些在死亡面前都无足轻重,米克斯先生。我只想要永远怀抱这个瓷瓶,永远活着。
她这一番神神秘秘的话语彻底把我搞糊涂了。这个瓷瓶什么来头?为什么说瓷瓶不碎掉你就可以永远活着?何况,即使这是真的,你把它放家里一个安稳的角落不就行了,何必一直抱着它呢?
米克斯先生不会相信的。反正,您只想要一个故事而已。女孩仍然端坐着,眼睛眨呀眨,她皮肤那样白,简直和瓷瓶一个颜色,甚至看起来也一样冷,只是或许质地柔软一些。如果我把瓷瓶放在家里,妈妈会立刻将它打碎的。她恨我。她恨我没有死,死掉的是我弟弟。她太爱他了,太信任他了,那天她本来想让我去搬两个瓷瓶,可是我弟弟缠着她也要搬一个,于是妈妈就给了他一个。他失手将瓷瓶摔碎。如果是我打碎了瓷瓶,妈妈会直接杀了我,她之前亲口对我说过如果摔碎瓷瓶就会死——但是,她却笑眯眯地对弟弟说没关系,还递给他一支冰淇淋,甚至没有让他打扫碎片。弟弟拿着冰淇淋欢天喜地地跑出去,横穿马路时就出了车祸。我在那瞬间明白原来打碎瓷瓶就会死是真的。那么被宠爱的、从出生开始就一切顺遂的弟弟不也死掉了?那么,不打碎瓷瓶不就可以永远活着吗?从那时起我就什么也不做了。我下定决心不会让我的瓷瓶碎掉。米克斯先生,您也觉得这故事荒谬吗?女孩平静地笑着,光从她背后渗进来,我望着端着瓷瓶的女孩,她光滑的脸,她纤细的胳臂,她垂地的裙摆沾染了一点灰。这一切在我眼前组成一幅意义不明的油画。我一时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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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上一个故事。我想,这女孩根本也没疯。她只是和普通人认知不大一样,又有点莫名其妙的固执,仅此而已。也许这就叫疯了?我仔细想了想,还是拿不准。反正我觉得她没有。她身上没有那种歇斯底里的气质——要说她妈妈有,我还相信。当我从屋内出去的时候,她妈妈正在走廊尽头的窗边吸烟,烟雾缭绕下她侧脸的轮廓极美,一种尖锐的、憎恶一切的美丽。注意到我走近,她转过脸,旁若无人的美丽在褶皱里潮水一样褪去,裸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我女儿是不是说了她弟弟的事?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沙哑了,但仍然很好听。我点点头。她重重哼了一声。
疯子。是非不分的疯子。我上辈子真是欠了这一家的。我从未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但从某一天开始她就是疯了,什么都不肯做,哪里都不肯去,学也不上了,成天抱着个瓷瓶我拿她根本没办法。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的小儿子死了,大儿子离开了家,唯一的女儿发了疯,丈夫每个月寄回一张支票,和大儿子一样从不回来。米克斯先生,你能告诉我这一切是为什么吗?为什么这样的事发生在我家?发生在我身上?她狠狠将烟头掐灭,像是同时还在努力掐灭别的什么东西一样。我还是说不出话,脑神经对酒精的渴望倒是越来越强烈,我想找个借口溜掉,回去告诉罗南我写不了,让他失望了。反正我们都对彼此失望过不止一次,多一次也没关系。就在我打算脚底抹油的时候女人开口留我吃个午饭。免费的饭不吃白不吃,我偷偷瞟了一眼橱柜,还有几个酒杯呢。其实我想麻烦你去见见我大儿子,她递给我一支烟。我一去找他他就搬家,何况照顾这个女儿我已经够累了,还有一堆家务要做。了解一些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或许对你的采访也有帮助?她将我带到厨房餐桌上,摆了几盘熟食,倒了杯啤酒。我答应下来。她又露出了那种疲惫的笑,提高音量叫她女儿吃饭,这次她换了一种既压迫又严酷的语气,让我想起农夫赶鸡回鸡舍时会用的那种语气,在这种语气中她声音里仅存的贵气已经烟消云散了。我抿了一口酒,努力将这个讨厌的比喻从脑子里驱逐。
我来到女人给我的地址,比对着纸条上的门牌号。我得承认自己有点醉了。我大按喇叭,叫着女人给我的名字,迈可,迈可,小迈迈!好蠢的昵称。我正在心里偷笑,对面廉价公寓的百叶窗迅速开合,门被砰一声踢开,似乎伴随一声短促的女人惊叫。
够了!来人看起来正式二十岁上下,他继承了母亲那种有攻击性的美貌,将其升级一步成了足够支撑其傲慢的俊美。现在,他看起来对整个世界并不按照他的期望运作而非常生气,我还是想笑,因为想起自己年轻时也有这样的时候。因为我明白他不久以后就会对生活缴械投降,放弃怒火,成为普通人。而现在他全部的愤怒矛头都暂时调转回来,指向了我。我早说过我和那个疯人院一样的家一刀两断,怎么她又找人来!搬了三次家了还要我怎样!你快走吧!男孩咬着牙,好像很努力才忍住了一个滚字。他没有关门,我趁机往屋里偷看,地上有几个好像刚搬家还没来得及拆的箱子,几个家具乱七八糟地堆着,一个破沙发,一个柜子,柜子上堆着几个风格各异的小花瓶。一个年轻的女孩怯生生地往外看——当她目光碰到我的目光时她哆嗦了一下,不小心将一个花瓶推倒在地上。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或许,是酒精让我的反应变得迟钝了,总之,有几件事好像同时发生一样——我的眼前忽然闪过黛娜年轻时的脸;迈可怒吼着向那女孩奔去大骂晦气;我的眼前闪过我和黛娜第一次拿到合租公寓的钥匙她微笑的脸;我扑过去抱住迈可;我的眼前闪过黛娜第一次在我面前流泪的、心碎的脸;你谁啊关你屁事你他妈有病吧迈可的拳头雨点一样朝我的脸砸下来我的鼻梁骨好痛;我的眼前闪过黛娜离开我时冷漠的脸。女孩还在尖叫。
疼痛的时候,一切好像都变得缓慢。我忽然想起好多事,太多了,它们多得甚至可以随着我鼻腔的血流溢出来。我的眼前闪过血沫一样的幻影,滚烫,脆弱,一文不值。我的眼前闪过罗南、黛娜和我的高中毕业舞会,灯光特别明亮、音乐震耳欲聋,我们一直跳舞,一直跳啊跳啊跳啊跳啊跳,那时我们都坚信自己和酒精都永远无需节制,我们都坚信希望和明天都不会有尽头,我们都坚信自己会永远活下去唱下去跳下去,我们无所畏惧,我们永生不死,我们会永远永远永远永远,永远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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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认。我承认其实我隐瞒了一些事。遗漏,删改,隐藏。记叙者的特权。通过这些我们可以夺走许多其他的东西,真相,人们知道真相的权利,还有巴拉巴拉别的什么。如果我声称这是我后来被一些事情教会的,人们会说这是狡辩。你应当学习一些更高尚的东西,比如保持诚实。
但事实就是这样。二十一岁那年,我和罗南是学院里成绩最好的学生,我们决定做一件大事。我们收集线索,找到校长的情妇。我们顺藤摸瓜。我们查清了一些不应该被查清的腐败。我们感到胜利的血液在头脑里乱撞,我们动笔写了洋洋洒洒的详细的调查报告,我们将它们打印并分发。我们得到其他学生们的崇拜和赞美。我们被抓到校长办公室。我们被痛骂。我们被曾经为我们献上鲜花与掌声的人嘲笑、讽刺。我们被扫地出门,没拿到毕业证书。我和罗南把自己灌得烂醉,开车从高速路的护栏边上翻了下去,在空中的零点几秒我隐约听见罗南说我们永远不要恐惧我们永远不要投降,那短暂的片刻里我们好像长出翅膀、真正在飞。我没想到我能再睁开眼睛,当我再次醒来,黛娜告诉我罗南已经转院。我和黛娜短暂同居了一段时间,可是我找不到工作,很快她离开了我。当我再见到她,她挽着罗南的手臂,罗南将自己塞进昂贵的西服。
我知道这还是像狡辩,毕竟我的拳头曾经挥出去,打到过无辜的人。有段时间我拼命地踢呀打呀拽呀咬呀,像疯了一样。我对空气宣战,对黛娜宣战,对生活宣战,对自己宣战。你不能就这么把我全部相信的都夺走,我说,你没有那个权力,我绝不给你那个权力。那时候我早已不是二十一岁了。我开始酗酒。
我得说,当我抿了一口那女人递给我的酒时,我真的想只喝一杯的。但是我一不小心,真的是一不小心,又多喝了一杯。然后又多喝了一杯。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我看着女孩从屋里出来,怀抱着她的瓷瓶,我想起她逻辑漏洞百出的、令人费解的所谓信念。她抱着瓷瓶落座,她母亲一边亲手将饭菜喂到她嘴边,一边用最恶毒的话语辱骂她。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她们其实都不讨厌现状,在这种扭曲的境况里,她们都得到某种满足。女孩在辱骂里安静、乖巧地张开嘴,吞咽饭菜,她的喉管蠕动,如蛇腹缓行,瓷瓶和她胳臂之间由一根细细的深色阴影隔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我还是这么做了。我站起了身。
女人好像对我的行为并不惊诧。也许因为她自己做过同样的事,也许她看别人做过,也许她每时每刻都在幻想自己能够这样做。她收回喂饭的手,转过脸去,那个方向只有一堵空墙,既无窗子也无装饰。我伸手去夺女孩怀中的瓷瓶——我喝得有点多了,酒精在我脑血管里飞速奔流,发出让人同时联想到生命和死亡的声音——或许,我是想知道,她到底相信到什么程度。相信很重要。当你相信,你就赋予了事物伤害你的权力。要么承受伤害,要么放弃吧,我想这么说,但我只是踢倒女孩的椅子,尝试抢夺她的花瓶。女孩倒在冰冷的瓷砖上,双臂将花瓶裹得更紧,整个人蜷曲起来在阴影里像一只青灰色的虾子。女人仍没有转过脸,女孩抱着瓷瓶无法起身,一片狼藉里我没有道歉,夺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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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罗南打电话,说我写不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没有想象中失望,很平静。那就算了吧,罗南说。你还有别的事吗?
这样真的好吗?我问罗南,为了扳倒你公司里的竞争对手,你在利用我,这没什么。可是你同样利用文字,而你曾经对它们宣誓忠诚。你从来不愧疚吗?难道你从来不会做梦,梦到你的……我们的二十一岁?
罗南轻轻笑了,他好像在赶路,电话另一头不时传来杂音。米克斯,这就是你最大的问题,你总觉得别人想要从你身上夺走点什么,你总觉得你有什么东西值得被夺走。你总觉得你得对抗整个世界,但事实是,就是因为你一次一次宣战你才会一次一次输。为什么不想想这也许真的是件两全其美的好事?
不,这是构陷。我反驳,这是操弄文字,煽动舆论,揭露伤疤。
错,这是陈述事实,展示真相,你个无可救药的大白痴。但是无所谓,我已经赢了。他是卷铺盖走人的那个,我升迁了,我和黛娜要搬到别的城市去,我们不会再回来。再见,米克斯。别真的把自己喝死了,保重。罗南挂掉了电话。他没给我他新的地址。
我环视我的屋子,这里只有灰尘、失望和乱七八糟的空酒瓶,和我一样。我感觉自己的身体无比沉重,为了向这种感觉宣战我赶紧又开了一瓶酒——毫无预兆地,这一次当酒精淌过我的五脏六腑时它们忽然全都扭绞粘结在一次,凝成一把尖刀在我体内用力旋转,我头晕目眩,可一切仍然寂静无声。所有空酒瓶沉默地望着我。那场二十一岁时的坠崖此刻在我体内重新上演一次,而我依旧什么都抓不住,只有疼痛在膨胀,膨胀,膨胀,像要从我体内破土而出的小行星系。眼前泛白时我似乎看见端坐在光里的女孩——只要相信,她的嘴唇在动,她说,只要相信就好了。我捏紧酒瓶,手指骨节因为巨大的承力而泛白。不要碎掉,求你了,在一片平白的痛苦里,我如此对着空酒瓶祈祷。
END.
意义不明的剧情,看个感觉得了(喂)
每日一问(并没有):她他它牠祂,分别都是谁呢?
————
马车嘎吱响,笼子咔哒摇,
孩子悄声哭,贼人笑声响。
眼皮一塌,看,世间只有她他它牠祂。
他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里,冷漠的看着蒙住笼子的黑布,上面的一个破孔漏了一点天光,一个明晃晃的亮斑招在他脚尖附近,告诉他现在的时辰。
他将自己缩紧了些,一身衣裳只剩了里搭,白衣染了不少污渍,斑驳的痕迹不知是血还是泥,藏在腰带里的小刀还硌着他,在孩子们的抽噎声中,只有它的冰凉叫他冷静。
和其他孩子不同,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是被拍花子拐来的孩子。爹妈死在战事里,作为唯一的嫡系,被旁支夺了权,又被旁支的某对夫妻卖给了贩子。
贩子转手将他丢给了另一个贩子,摁着脑袋洗了脸,觉着这张脸不错,刚好缺一个,便买了下来,打算将他送进宫里当下人。
到此为止,他似乎就是个身世凄惨的孩子——如果是,也就没有后话了。
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他叫夏遥旭,刚满8岁,被一对畜生夫妻药坏了身子,听他们说命不久矣,每日眼睛一睁一闭只是等死。
傻子丫鬟会送粥来,喂他。他笑丫鬟傻,被人骗来,给自己当下人。丫鬟笑回去,乐呵呵地说外面来了个方士给少爷你看病。夏遥旭脸上的笑容冷了些,被拴在家具上的手脚不能动弹,只一口口吃傻丫鬟喂来的粥。
谁知道呢,他们装模装样找来的方士是个人贩子,摸摸他的手,看看他的命,就要买下他收徒。
“红猫儿”这个名就是那方士给起的,他特不满意,但没反抗。傻丫鬟最后一次送他粥时终于把他要的东西带来了:只是厨房的一把小刀。
夏遥旭走之前给她自己的全部钱财,劝她离开这里,去别家当丫鬟。傻子没听,说着夫人要找她办事便往外头跑。她没看见“少爷”在她背后歪歪脑袋咧开嘴的神情,没听见他轻轻从胸腔里呼出的气,也没看见他手里,由自己亲手递过去的刀。
夏遥旭乖乖和方士走了,他敢打赌那对夫妻当天晚上就办了宴席——谁家灯火半夜通明?自然是最富的那家。方士揣进兜里的干食自然也是他们给的,就为了他能把自己带出这个城,最好永远别回来。
方士对他不好,不给饭不给钱,不过医好了他的身子,他自己养活自己:猎兔子、偷鸡、摸人口袋、抢人钱财……揍过不少人,连乞丐都被他抢过。
学了几年几招,夏遥旭听到方士要把自己买了,他还是没反抗。
交易谈得很快,两拨人喝着酒吃着菜,就说好了价钱。夏遥旭冷冷地从门缝偷窥,听到自己的价钱不低。当晚,他去院子外一颗槐树下摸出了自己的刀。
交货的前一天晚上,他摸进方士房里,趁他睡着,剐了他的心,挑了他一对招子,把鼻子削平又将耳朵割掉,剥皮太难了,他不会。最后还去拿了斧子,跌跌撞撞的把方士的脑袋砍了下来,帮他摆成他挂着嘴边的菩萨模样,将脑袋放在了他手心。
一只眼睛塞在他嘴巴里,另一只就在嘴唇外面;两只耳朵放在空空的眼窝里;鼻子放在脖子上。那些血就随便洒在地上,没被他放在心上。
第二天人贩子来领货就看到这么个场面,吓得六魂无主,口吐白沫。
交易品“红猫儿”在隔壁房阴恻恻地笑,沾血的衣服和刀子斧子早给扔进井里了。
夏遥旭装作一无所知的模样,好似一个正常小孩似的,吃了对面递过来的糖,上了他们的车。
“红猫儿”还是他的名儿,那些被拐来还不安分的蠢小孩嘲弄地叫他这贱名儿,夏遥旭笑眯眯地一个个应过去。后些天,一个被戳瞎了左眼,一个被砍了两根手指,最后一个被马踩死又被车轮碾过身子。
夏遥旭推的,那蠢货本就是个菜人。
过了几天,他就腻了,杀小孩还是没意思,他开始找机会听消息,知道了明日的山路有山贼出没,便晓得机会来了。于是现在他一个人呆在笼子的角落,半睡半醒地算着时间。
人贩子不值钱,但一起走的车队值钱。山贼或许不会抢人贩子,但他们一定会抢车队。车队走在前面,连着人贩子也得一块包了。
被马踩死的那小孩的骨头被他顺来几根:死了的人能当菜,干净的肉割掉煮来吃,骨头削削能当刺、针或者刀。人贩子不爱带这些,觉得晦气,是他半夜偷跑去刨了那蠢货本就很浅的坟,收了骨头自己磨。
这会儿倒要谢谢方士心血来潮教他的几下功夫了,一根骨针飞出去,戳进山贼眼睛里透了他的头骨,那人就软软的倒下去了,血洞让头发盖住,其他人一看,一抹,已经死了。
弄死山贼后果然引起了混乱,他算准了这群人贩子不会看着笼子,注意力全在山贼哪儿,毕竟他们惜命只惜自己的,现在就是他溜出去的最好时机。
人贩子没活下来,那群小孩被商人的车队一起带走了,夏遥旭跟着山贼去了他们的窝。
山贼问他怎么不跑,他说跑不了。
又问他怎么不和车队一起走,他说那车队的食物被你们抢走了,和他们走的小孩只是粮。
山贼头子点头让他留了,他和山贼混一起,杀人不用躲,吃饭全靠抢。
年纪小的山贼都不要和他抢饭——上一个搞红猫儿的人尸体被挂在最高的树上喂鸟。于是他现在每次都能吃饱了。
日子过得不快,两年很快过去。夏遥旭每天练字,写的不错,但写来写去也就那几个字。写得最多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用墨写衣服上,再也没洗掉过,不过那件衣服太旧,后来被他剪碎了烧了。
夜深人静,他蹑手蹑脚溜了,偷了一匹马,拿走了偷抢攒一年才够花的铜子儿。
他去报官了。
报的名字是红猫儿,可怜兮兮的说自己被人贩子丢给了山贼,每日吃不饱穿不暖,喝口水都得被欺负,实在活不下去了跑出来,求官大人救命。
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张脸又俊俏,特意抹的灰被故意浸水的袖子擦掉,勉强打理过的红发也不是一头乱毛了,他悄悄在心里犯恶心:那官爷眼睛居然直了。
红猫儿脸上哭得更带劲了,泪水直掉。
几天后,他看着山贼被剿掉,仓库的守卫被他抹脖子干掉了,有正常饭菜也不必剐心割肉,他拿了不少财宝,回城里时拐了个傻子当哥哥帮自己买房,养着他当傀儡。
官爷不是好货,剿了山贼拿了功还嫌不够,要他洗干净了穿女衣去陪床。
夏遥旭不乐意,不过红猫儿看人干过这事儿,方士只刚开始把他当人,这种事也不避着他,装装样子还行。
他以年幼为由拖了两天,只睡了觉,没干事儿。第四天晚上丫鬟送他来时看到官爷上吊的尸体,吓得尖叫昏倒,夏遥旭扶着丫鬟假装害怕。红猫儿又在笑了。
到此为止,他就是个没良心不正常的坏胚,但好人不偿命,坏人遗万年。
查案也没查到他头上,何况那官人的儿子只盯着官位,不在乎这个老子是谁杀的。没人管他了,他寻思就这么慢慢淡出人群,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算命的瘸子逮住了。
那瘸子力大无比,把他整个人当小鸡仔提溜了起来。不分由说就往他两耳戳了两针,疼得他差点把刀子拔出来给他脖子上来一下!他忍了,不能在大街上弄他。
“你个瘸子!干什么!”夏遥旭用脚踢他,以前那群小孩被抓起来就这么蹬的,有些不敢,一般不敢的人受苦少点。
瘸子嘿嘿一笑,眼疾手快地抽了针,又往他耳朵上挂了点东西,贱兮兮地笑道:“给你挂个长命锁呀!”
夏遥旭还没说话,瘸子就把他甩了出去,他摔在黄地上,杀心起了一半,不知怎么地,又不想杀他了。
两手撑地起来的时候,看见从脸侧垂下来两条带子,摸着像布,但里面缝了纸。红纸黑墨,画了看不懂的线和字,像是个符,但哪有这么长还挂在耳朵上的符?
“这什么?”他爬起来,问瘸子。
“保你平安的!”瘸子胡说八道,又从背后拽出一根不粗不细的红绳来,往前两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他脖子上一套,手指翻飞就这么系了个结,夏遥旭反应过来时已经结束了,他五指成爪去挠瘸子的下巴。
叮铃铃~
瘸子给他系了个铃铛!一直响!
“嘿哟喂!这么凶?”瘸子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摔在地上,摔一次不够,摔了仨次,直把夏遥旭摔得头昏脑花,眼冒金星。
“死瘸子!我弄…!呕!”夏遥旭刚要骂,那瘸子就往他喉咙里塞了个玩意,奇苦无比,叫他五官都皱成一团。
“怎么骂人呢臭小孩!都是好东西!”瘸子拍他脑袋,晕晕乎乎的夏遥旭接连吃瘪已经升不起心思,铃铛也不响了,呕了几下,闭上嘴不吭声了。
瘸子在他家蹭吃喝,赶不走也打不过。夏遥旭每次想杀他,都被那铃铛搅了事儿,一起杀心就响,这时候,瘸子就会过来把他抓起来往地上掼,力道很重,毫不收手。
夏遥旭终于学乖,收了杀心开始和他好好说话。
“你干嘛的。”他才问出声,瘸子就一巴掌拍他脑袋上。
“怎么叫的?”瘸子用手指指着自己,皱纹脸上贱兮兮的笑:“叫一声师爷听听。”
“什么师爷,我可没有师父。”夏遥旭条件反射想摸刀,铃铛响了一声,他立刻把刀放回去了。
瘸子眯了眯眼,放过了这一声铃音:“你再好好想想。”
“……那个方士?你是他师父?”
夏遥旭噗呲一声笑出来,往事在他脑子里过了一遍,红眼睛溜过一圈,阴恻恻盯着他:“徒弟是个畜生,你这师父当成这样?”
“我徒弟不也收了个畜生?”瘸子笑嘻嘻的抓了茶杯往嘴里倒,喝完砸吧砸吧嘴:“世上不是人的人那么多,再来几个也无妨吧,怎么,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我?”夏遥旭用长袖子掩住半边脸,红发披散,双眼弯弯,哼笑几声:“好人就会被打、被杀,我不当好人,我宁可当个坏人。”
“那不就得了!”瘸子大手一挥,抬手给自己倒茶:“这声师爷你叫不叫?”
“我不要比畜生小,你当我师父,我给你送终。”
“计较这个干什么……成成成!”
夏遥旭在水里看到了自己耳朵上挂着的东西,看着像长命锁,生父母给他挂过,后来被卖了自己的夫妻夺走给了自家儿子。这两个格外小,比拇指都小,挂着那么长的两条符,却不算重,叫人怀疑这是假的。
瘸子身上也挂着一个,他挂脖子上,那个有拳头大,银里泛着红。他不问,因为瘸子不会答,问就是问过,瘸子答:天机不可泄露。于是也只好继续挂着。
瘸子当了他师父,除了教他本事,也教他写字,还教他一些外族语言,听他说,他在外族的地盘呆过两年,也学会了那边的语言,寻思着这便宜徒弟迟早被通缉,说不定用得上。
夏遥旭翻了个白眼,学了。
过了四五年,瘸子忽然死了。
那天他本接了工作,要去林子里给人找人,然而起了还没出发,就听见街边在说瘸子死了。
夏遥旭找过去的时候人已经咽了气,这人安静的躺着,一双眼睛还没闭上,脖子上留着伤口,据说是被狼咬死的,手里还攥着挂在脖子上的长命锁,有人想抢,却扒不开手指。
有人带着个小孩来找他,说是为了救他家小孩,一看,讶道:“你是他养的小孩?”
夏遥旭瞥一眼小孩,又瞥一眼大人,不理后边那句话,哦了一声去收尸。碰着那抓着长命锁的手时,皱巴的五指忽然就松了。他顿了顿,把长命锁挂脖子上。
那户人家来帮忙,他又瞥了一眼他们,同意了。
葬礼和埋尸是他一个人办的,没有酒席也没有仪式,埋尸的坑挖得挺深,这样阿猫阿狗挖不出来。墓碑是个木牌子,他不知道瘸子的名儿,只能写某某人之师。
这个某某该写谁呢?
他想了半个晚上,半夜起来在蜡烛下用木枝练字。练完了字,开始掰那拳头大小的长命锁。
瘸子比他高,他平时也看不见这长命锁的顶儿,现在东西在他手上了,他才看见顶儿上的一个洞,形状眼熟,他摸索着摘下右边耳朵的长命锁,对准了,手指一顶,进去了。
里面调出来一张纸,用诡异的红色写着……
“偿”。
背面用黑得发青的墨写着:徒弟畜生是我教导不当,人命债师爷替你还了,下半辈子当个好人。
……
第二天清早,他拿出那把随身的、已经卷了刃的刀子,在木牌上刻了字:夏遥旭之师葬于此。
中午时分,他把傻子招来,让他把房子卖掉,又摁着傻子的头叫他在井边一块方砖的位子挖土,让他拿走了里面的钱财,叫他去别处人家找份工作。
傻子问他去哪,夏遥旭给了他脑袋一下,让他别管这么多。
傻子又问他耳朵上的长命锁怎么少了一边,夏遥旭默了默,还是那句话:
“别管那么多。”
末了,又补上一句:
“自己活好了。”
不要当好人,好人不长命。
作者:逸途
评论:随意
天在三伏,暑气噤下一山的声。鹤守在门外,摔了瓷坛,把师父的药倒撒个干净,门内恍若受惊,气若游丝地喊起来,他并未在意。
“鸿……鸿!”
“师父啊,没有鸿了,是鹤。”
鹤起身拍了拍袖子,不急不缓地整肃了袍子,语气恭敬,面目无波。可见此徒弟很是不孝。但他也能自诩孝顺,毕竟他那师父,自己也不肯喝药,鹤也顺他的意思,不必叫他长活。
师父叫作乌,背剑而立,诸君称其残江一影,好不威风。二十年前开坛收徒,只收七岁以下,也不知如何看的根骨,武众听闻纷纷捧来娃儿,万里挑一,只挑了他师兄。
他呢,捡来的。
今朝那个好威名的剑客,已经不复风光了,神志不清,只记着那个背信弃义的师兄,不管不顾袒露他的病容。
师父染的疯病,再也不见此人悠然有余的城府沟壑。 剧烈咳嗽让他的背脊几乎永恒地佝偻颤抖。鸿,还是被深切地偏爱着,武功,剑气,心法,计谋,到了如今,连注视都没有自己的份。
鹤沉默着,没有开门见师父一面。雨停了,雨起了。身后,门里,还只叫着鸿,很快便无声了。
鹤被鸿带大,一切都是师兄教的,他们兄弟很像。万千恩义一浮云,也很像。鸿当年背出师门,执着地为杀一个人,他也该学。
鹤背身离开,要去拿一柄剑,想了想,若能遇见,不如就杀他的师兄,遇不见,他活他的。
秦楼,是秦楼楚馆的那个,依字看来,干的是直白的卖姑娘行当。鸿住在此处两个月,流连过许多姑娘的屋子,没有喝一杯花酒。他睡得梁上榻底,不理腌臜风月,吃得宴前席后,不徒玉盘珍馐。偶尔宰一宰客,吃姑娘们剩饭,日子过得极好。
姑娘们宰钱,为苟活她们的命,他不一样,他宰命,为活他的扁钱袋,实际算是同一个行当。鸿,他现今算是个刺客。
这行当许久不做,如今将将重拾。
他需要拿回一柄剑。它是黑的,至少,是沉色的。此剑,夜行良物,不能照月,一剑无霜,性命起落。何曾竖断久流水,横斩万贼头。
他会在八月十五丑时三刻将其刺出,断送一人性命。
秦楼池娘,是他旧识,收好了这一柄剑,并不还他。当正地藏在楼子正中,镇着最高的那座灯盏,夜里人群往来,视线汇处,日里收在池娘房内,他取不得,也不急取得。秦楼灯盏众多,一月一换,内含题字,谜底大多是姑娘名字,供客人猜个风雅名号,猜中的,才好见彩头。好歹是老情人,相看两厌,见钱眼开。池娘絞着帕子和眉头,容此人流连梁上,替她收拾些客人与恶人,有门道的,五五分成。
她从不见他,他也从不见她。每到月十五,池娘换灯,鸿猜了她的迷题,宰客。他们就按这迟来的默契,狼狈为奸,依利往来。要问做什么这样麻烦,说来那是话很长,总之二人闹狠的时候曾立毒誓,死生不复相见。他们江湖人,向来很讲誓言。
晨光从木隙里照来,鸿揉了眼睛,打算飞身下梁,今朝七月十五,要先死一人,他干劲足得很。
今日的人还不及杀,先听笃笃二声,是池娘倚门望他。
“要死啦!我说了不看你的脸。”鸿倏地翻回梁上。
“你可还活着?”池娘忙了一晚,这才歇业,闲来查看鸿的死活,打了个哈欠。
“池姐啊,我皮糙,没得死。”鸿翘回他的二郎腿,仰望漏光的木顶,幽幽道,“我死了说话的是谁。”
池娘照例喂狗,给他放了一碟吃残的糕饼,笑道:“自然是饿死鬼……你做什么直瞧着灯?”
“我看我的剑,下月十五来拿。”
“你看,慢看,无要忘了领你的活。”
池娘婷婷袅袅地远了,鸿悄望一眼背影,她今朝着了烟水纱。
他挪开眼睛,先行取了点心,叼到嘴里才去翻身取谜,灯下笺上,书一句——无情春色,去矣几时逢?
鸿呸了一声,吐了糕饼。
池娘原是好人家的女儿,闺名正是春逢。
哪个刺客会在光天化日下行刺?自然是聪明的。
池娘和他是同一个行当,她是最聪明的。
鸿要取剑杀人,先过她尸体。
“你江湖人,重誓,我却不是。这剑你拿了便走,我去哪里养一只新鬼。”
这年头,大抵只有鸿还惦记那所谓江湖,不杀侠义,只斩腌臜,而今挡着池娘的性命,有亲朋的人命值钱到他头上,他只好不惦记。
他要杀的那人呢?师父病时与他约了,满月高照,他要拿回乌交给女儿池娘的一柄好剑,赶在他死前,要用这炳剑来杀他,从此鸿就是残江一影,多么飒爽。
八月十五,鸿终是拿到了剑,回山启开竹门,乌已去了,鹤未给他收尸,不知到哪里去了,放任这老疯子先去死。留一具死尸作了剑架,约定,他没遵循全,只将剑锋卡进那人肋骨。
作者:绿鲤
评论:随喜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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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户人家准备换车了。
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是孩子上学时六万买的二手,如今已经开了十五年。其实从一年前父亲就在想着换车的事,只是可以动用的存款买不起什么豪车,也养不起太好的车,必须得好好考虑一下性价比。尽管他们早就想好了新车到手后旧车给直到这几年才考了驾照的儿子没事开开练手,但光是考虑新车到底要买油车还是电车就纠结了半年,半年里三天有两天都在饭桌上开着○音听汽车博主分析这个那个,得儿子无奈又怜爱地看上一眼说“这条已经播了六遍了”才舍得关掉吃饭。
他们从A牌的甲系列研究到B牌的乙系列,本地的车展也看了七八回,试驾也十好几辆了。总是前儿说好了要买电车,隔了一周又说要油车。车展看到第四个,又说要混动的。从动了念头起拖过来这么久,总是反反复复地推翻之前的决定,儿子每次听到“这次一定要买了”,就能预见到他们的主意突然就改了。在这来来回回的拉扯中,他都没把父母说的“换车”这件事当回事。单位的考核在即,搞得像高中似的兵荒马乱,他要专心看书备考才行,什么都别的挂心不上。
但考完那天他买了卤菜回到家想小小地庆祝一下,才到桌边,就听见端菜出来的母亲神神秘秘地跟他说:“我跟你爸刚刚买了一辆新车,是电车。”
“啊?”儿子就那个猫视频上的猫一样的表情,愣了一下。随后他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俩会拖延半年年突然一夜之间做下决定了。
“从这个月开始,国家有政策,可以把旧车报废换补贴,有两万呢。”
“哦,那还不错啊。”儿子这么附和着,进厨房去拿全家人的筷子。买新车是好事,但小伙子没那么高兴。
他从没想过要报废旧车。
他在这辆车的接送下考上了高中、考进了大学,如今自己也工作了,虽然驾照是去年才考的,也没开过几次,但听说要报废旧车,他突然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像这个夏天的暑热一样长久地漫上来。
他知道所有的生命都有寿命,而所有的物品都有使用寿命。无论是他养的猫,他玩的塑料玩具,还是载了他十几年的车——总有一天会死,会氧化到一折挂在○鱼都没有人要,会被市场淘汰连维修件儿都找不到——前年父亲因为不记得是引擎还是什么的问题去修车时,修车师傅已经说过有些零件都停产了,有钱的话买辆新车得了。
他想过这车可能会被再次转手到别的人家,唯独没想过会在自己看得到的时候报废。晚饭后他走到院子里,看着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好端端地停在院子里。
除了车皮上有点儿不知什么时候多出的划痕在诉说着它已经服役多年,香槟色的小轿车就像过去好多年那样停在这老家的院子里,他看着总有点于心不忍。
夏夜安静,但到处是虫鸣。
他走到车边上,摸了摸副驾驶那一侧的后视镜。
“你不开心啊,小豆儿。”车先吱声了,它从他小时候就听大人这么叫他。“今天不是考完试了吗?”
“考完了。”
“感觉考得不好?”
“考得很好,肯定能过。”
“……家里要换新车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闷闷地回答,不知该怎么跟车提这种“为了换一辆新车要报废你”的决定,车却很平淡地接下了话。
“嗯,我知道,要把我送去报废,可以领补贴换新车。你爸爸这几天开着我跑来跑去,一直在办各种手续,我都知道。”车突然有点乐了。“你因为这个不高兴?”
“那可是要把你送去报废诶。”
“所有车最后都是要报废的。”
“你知道报废车子是什么样的吗?”
浏览记录里那么多解压视频,他总是从开头盯着看到最后,从刮太空沙到捏碎肥皂,各类题材无所不包,但少数几次看到以报废车辆压缩回收钢材为主题的视频,他总是在一片“好解压”的弹幕里连滚带爬地逃出去。在他看来这个可不兴爽,总会让他联想到“粉身碎骨”“万劫不复”之类的词汇,那压缩的机器就像是什么鬼门关似的,拆得只剩骨架多少看着还有一口气的物品进去了,出来就是“尸体”,是“永别”了。
“还能用的东西会被拆下来,比如椅子、轮毂、引擎、雨刮器这些,送去给别人修车用,拆完剩下来的钢架送进机器里,然后就没了。”车轻快地报着他父亲和别人谈论这事时听到的内容,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明天要送他去上学,最后笑了一声:“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在二手车市场上看中的是另一辆黑色的车,你爸爸再怎么说我是当年的顶配,你也没那么喜欢我呢。”
“接送我上放学的是你,又不是那辆车。”年轻人靠在车边上,皱着眉看着驾驶座。
“哎哟,重情重义的小豆儿。”车“但是有新车是好事,我也跑了很多年了,引擎开始怕潮了,空调总也修不好,后车窗也不灵光了。这下可以休息休息了。”
“下辈子你来做人,我做你的车。”
“哈哈,将来要是那辆新车也必须报废了,你不得再把下下辈子也许出去呀。还有小猫呢?娃娃呢?几辈子够呀?别人都是悲天悯人,你倒悯起车来了。”
“我们和人不一样,下辈子是属于人的,我们车没有。”车悠悠地说。“不要觉得亏欠我,小豆儿。人就是这样活着,亏欠不过来的。”
他俩都沉默了很久,随后车慢慢补了一句:
“这件事肯定也是你爸爸去办,你不用送我去。”
“我也不想亲手送你去报废。”小豆儿眼眶子蓦地一热“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吗?”
“明天再给我洗一次车壳吧,好多东西报废的时候要拆下来,不值当洗了。把外壳冲冲,干干净净上路。”
“这可是真的上路了。”小豆儿哭笑不得,而车更讨打地嘴了他一句“怎么,走的那天你还要给我放点哀乐么?”
“我爹会打断我的腿,我还是给你放点《大悲咒》吧。”
“别吧,轮回六道不是六车道,没有一条是留给车的……你这个人咋想着超度车呀!你要真想放点什么,就放那个听起来很有夏天味儿的《心经》吧。你坐车上的时候放过,那首好听的。”
“好。”
第二天小豆儿找出了母亲买来浇花却总被父亲用来洗车的水枪,在一旁外放着那首有吉他伴奏的《心经》,把香槟色的小轿车仔细冲洗了一遍。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这么拿着水枪帮父亲洗车,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也是这样,二十多岁回来了也是。扬起的水花在夏天的阳光里亮闪闪的,车的外壳也闪着一层金沙滩一样的碎腻珠光,车属于这个家的每个夏天都是。关了水后,他在父亲“儿子非要费这遍水是不是有点傻但姑且放任了”的目光中拿毛巾把车擦干净,拍拍副驾驶的后视镜,站在太阳地里把手头的这一遍音乐放完。
“那就,一路顺风。”
父亲开车去报废的那天他在上班,他没有亲自去送。等下一个星期五他回到家的时候,门口的鞋柜上已经放下了新车的钥匙。听父亲说,那是一辆黑色的小车,外观挺酷的,已经停在家里的车位上了。父母问他怎么不去看看,他说反正总要去看的,也不急现在。
“当年第一次买车的时候你不是就喜欢黑色的车吗?”
“嗯。”
他先想到的是,现在已经没有那样一辆香槟色的车了。
他应该怎样去认识这辆新车呢?新来的车没道理承受前辈留下的“影子”。不然二十年后他再跟它聊天的时候,怕不是它也会说“当年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不是很喜欢我呢。”
现在父母不再叫他的小名了,新车多半也不会再叫他小豆儿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瘪瘪嘴,觉得更需要被超度的是他自己。但还是按照车说的,再次打开播放器,放起了那首夏天味儿的《心经》。
他总要去看那辆新车的。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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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二宫小姐,不是王家卫那个宫二小姐,她爸按现在的话说是个精日,给她上户口的时候本来想叫二宫苗子,结果派出所不给上,所以就叫苗二宫。原因不论,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很喜欢。
二宫小姐是我在奶奶家大院里的几个小伙伴之一,小时候我和爸妈隔周周末去我奶奶家,爸爸们在客厅股票足球红塔山,妈妈们在厨房皮蛋青菜红烧肉,孩子们去院子里沙包弹珠捉迷藏。跑的最野的那个女孩就是二宫小姐。我们在大院里撒丫子跑到了93年,那一年我们上了小学,她爸妈离了婚,大院里再也没见过二宫小姐的身影。
又见到二宫小姐是大二的时候。我一个高中好哥们跟我说,他家里有个远房亲戚的女儿今年考上了我们学校,女孩子家家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万一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希望我能照顾照顾。我播了同学给我的手机号,女孩声音有点耳熟,三聊两聊越听越觉得不对,我说我靠你是不是二宫啊,她说我靠你是不是孙兔啊。
小时候我没觉得二宫小姐有多漂亮,现在长大了再看……就还挺好看。二宫小姐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我校某世界排名靠前的专业。我一开始以为她变成了一个那种爱学习的乖孩子,后来我发现她也不是乖,就是聪明,聪明的人干什么都厉害。我拉她来我们电影社团,本来只是想给她认识几个朋友,没事可以过来玩,没想到一年后她已经能靠写伍迪艾伦的深度影评来赚稿费了。她拿到稿费我俩就去吃好吃的,我俩的消费习惯极不健康,我家里月初给我打生活费,我把手机话费和买电影杂志的钱留下来,剩下的钱跟她出去大肆挥霍,等我钱花完了她就带我吃食堂,因为她有直接打到校园一卡通里的奖学金补助,虽然没法提现,但能让我俩在食堂吃的很好——那时候我和二宫小姐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了,首先我没法拒绝一个才貌双全又有共同经历共同语言的美少女把我上了而且还是互交一血之后跟我说要不咱俩搞对象吧这件事,其次我喜欢她。
我和二宫小姐甜甜蜜蜜腻腻歪歪。我大她一届,大四的时候打算考研,这样能多陪她一年,但是学校给她提供了一个去日本深造的机会,一去五年。她爸希望她去,然后留在日本,我跟她说你去吧,这次机会确实难得,对你以后的职业发展也是好事,至于你要不要留下,可以再说。那天早上我5点多起床,从一起租的房子把她送到机场,给她拎箱子,帮她整理一些没法带走的东西,目送她过了安检。她就像平时出去玩那样,普通地走了,然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
(我……)
考研当然是没有考上,我在当地找了个平面设计的公司上班。
(房间太安静,太空旷了……)
放弃考研是我割断校园生活脐带的最后一刀,我在贴吧里交到了一些兴趣相投的新朋友,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我好想她。)
新的朋友又培养了我新的兴趣,我用两个月的工资攒了一架性价比挺高的自行车,每周日和朋友们结伴骑行成为了新的生活仪式,这能让我从设计行业的繁重压力中短暂解放出来。
(为什么不联系。)
骑行团里有一位皮肤黝黑的女孩,是我之前考研目标学校的研究生,大家都叫她小黑。小黑笑起来很好看,不笑也很好看。她会跟我讲三岛由纪夫,我会给她讲希区柯克,后来我们渐渐就不再跟团骑行,而是二人私下单约。
(为什么不联系呢。)
小黑是本地人,周日到周四会跟家里说住宿舍上课方便,其实是来我这里过夜。有一天她跟我说,能不能告诉爸妈她在谈恋爱,我哈哈大笑,我说你又不是中学生了怎么还怕早恋啊,她愣了一下,也跟我一起笑了起来。
(她已经忘了我了吧……)
第一次去小黑家里时,我笨拙地在熟食店买了很多烧鸭烧鹅烧肘子。小黑的妈妈和爸爸都很热情,招呼我多吃点,我积极要求洗碗,小黑陪我一起洗。饭后她父母回到房间里睡午觉,我在她的房间里亲吻她的胸部,她用颤抖的气息小声说别这样,万一被看到怎么办,然后用双手轻轻抱着我的头。
(我该忘了她了吧……)
我妈坐飞机来看我之前我跟小黑吵了一架,原因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本来说好了她跟我妈我们三个人一起吃个饭,结果她跟我说导师有事找她走不开,无论如何也走不开,我妈在这里的整个一星期都走不开。
(我该怎么忘了她……)
这个事情让我很生气,我和小黑分手了。朋友们一致觉得这件事上是我傻逼,我傻逼就我傻逼吧,总之事已至此,来来来喝完下一杯还有第三杯。很久以后我和小黑恢复了友善的朋友关系,骑行团的活动也不再互相避讳。小黑的新男朋友不会骑自行车,但这不耽误俩人最后结婚生子过上了幸福生活,这些都是后话。
(我好想她,我想见她。)
骑行团的楚哥拉我出来创业,搞门户网站。我对互联网那些东西似懂非懂,但是楚哥给我开两倍工资这事儿我懂。我们一开始的办公地点在郊区一个民宅里,楚哥是CEO,嫂子是会计,我是美术,还有俩程序俩产品。人少事多,事多,事巨他妈多,我周末骑行的次数越来越少,忙,真的忙。一直到我们融到了第二轮,手底下有了几个小弟,我才稍微轻松一些。此时低头一看,腰间已有了一圈赘肉。
(我常常会想象某天晚上在一个酒吧跟她偶遇的场景,我该说些什么?她会说些什么?)
楚哥把公司卖了,带着我们几个核心开始了又一次创业。我拿分到的钱买了两套房,把我爸妈接了过来住一套,我和学妹住另一套。学妹是我大学的学妹,有次回学校那边撸串,她和舍友也在那,我跟她们本来也不认识,结果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奇妙误会,我帮她们赶走了几个小流氓,她觉得我人挺好,我觉得她人挺好玩,我俩搬进这房子的日子是我们在一起的两周年纪念日。
(她会想我想她这般地想我吗?若是如此,这也太难受了,但若是她不想我,忘了我,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吧。)
学妹毕业后,楚哥给她在大厂里找了个游戏文案的工作。我爸妈一直催我们赶紧把证领了,她妈妈对我比她大好几岁这事儿耿耿于怀,害怕我骗了她女儿。
(说到底,没有谁会如此执拗于一个人这么久吧。我到底是想她,还是在患得患失,还是只是因为老了,开始怀念从前的生活了呢。我是真的想她吗,还是只是陷入了一种执念……)
楚哥第二次创业赚到的钱远超出我们所有人的预期,但是没多久楚哥查出了白血病。几个骑行团的老朋友参加了楚哥的葬礼,吃饭的时候我跟他们坐在一起。我们说还好小黑的女儿没继承她的肤色,小黑跟我们一起哈哈大笑,她现在胖了不少,笑起来还是很好看。
(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我应该是哪里做错了什么吧。她爸嫌弃我穷,没出息,我爸妈也看不上她爸,我们心照不宣地默认了那时候的分离就是我和她之间的休止符。现在她应该已经过上安定的生活了吧,她的面容在我心里也变得模糊……)
(我还是想她。)
我在公司里位高权轻,又在股市大赚一笔,于是踌躇满志辞了职出来创业。但是我的运气好像用完了,最后我的财产只剩下最初买下的两套房子和一辆车。
(我会像打喷嚏一样,随时随地毫无理由地开始想她。我想象在骑行中经过的车窗里意外发现她,于是加速靠上去并着她骑,她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说你有病吧。我摘掉风镜和头盔跟她笑嘻嘻的说,苗二宫。她左看右看忽然认出我来,然后我跟她相谈甚欢。我想象春节回老家的时候在候机厅里有人拍了一下我的左边肩膀,我往左一看没人,再往右看,是一个长发的女孩喊我的名字,她说孙兔,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我说我去,野生的苗二宫刷新了,然后我跟她相谈甚欢。我想象……)
(我没有办法想象相谈甚欢了些什么,我只是想她。)
在我最膨胀的时候,学妹因为受不了我出轨而离开了我;在我变得落魄了之后,学妹原谅了我,回到了我身边陪伴着我。我俩结婚了。
(我想起夏天的步道上她走在我的前面,微风用她的发梢挠得我脸痒痒;我想起她趴在自习室的课桌上小睡,醒来后发现半边侧脸印上了书上的油墨;我想起有一次我们晚上在阳台做,我坏心眼打开了窗户,她害羞地拼命捂住自己的嘴不敢叫出声;我想起她爸在饭桌上毫无遮掩地羞辱我,她直接泼了她爸一脸茶汤,抓起我的手起身就走;我想起临走之前最后一夜,我从身后抱着她,用手抚摸她的胸部,她说我今天不是很想,我说好,那早点睡吧,等下还要早起;我想起她走后我一个月没有换床单被套,因为舍不得洗掉她的气味……)
我和二宫小姐不期而遇。
儿子跟他妈在看大夫给我家狗洗澡,我从商场出来抽根烟。一个长头发女的掀开门帘从商场里走了出来,她闻到烟味往我这里瞥了一眼躲了一下,我把烟掐了往前走了两步追上了她。
我说,苗二宫?
她回过头来看了一眼,说,孙卯!我天,孙兔!我靠我靠……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我说,真巧嘿,你怎么跑这附近来了?
她说,我跟朋友出来吃个饭。哎你怎么在这儿啊,我以为你后来回老家了呢。
我说,没,我留这儿了。
她说,我天这太巧了……哎那什么,我叫的车到了,回头咱们联系哈。
我说,行。你慢点啊,前面那地上结冰了。
她说,嘿嘿没事儿,我走了哈,拜拜!
我冲她招了招手,她关上出租车门,出租车拐过一个路口,离开了我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