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万觉得那诡谲的厄运又悄悄缠上了自己。
那天他正下班回家,被一只猫吸引住了目光。那猫长得颇为有意思,浑身漆黑,脖子上却有一块状似领结的白色斑纹,他跟着走了两步,却看见了一间婚礼会所的橱窗,模特们身上穿着礼服靠在一起,红红白白的气球和丝带装点在四周。
他的脸一下子白了,快步离开这个地方,脑子里却挥之不去。
婚礼,鲜血,纱裙,尸体,枪声。
更糟的不在这里。
没过几天却又收到了某间会所寄来的信笺,拆开时他的手都在抖。半饷,才猛地把邀请函扔进垃圾桶。
是谁在恶作剧?这个城市有人知道我的事了吗?人们一旦知道就会开始谴责,哪怕逃的这样远,也无法逃离那里是吗?
……又或者,是凶手的戏谑?
如果他冷静下来,肯定能判断这一切不过是巧合,但这个男人此刻已经在恐慌的边缘,他猛地拉开衣柜,把寥寥无几的几件衣服往床上扔,又拿出皮箱和各类证件,准备连夜去往下一个地方,哪怕他都没有想好要去哪里。
就这么收拾了大半夜,外面不知何时开始大雨倾盆,雨点与阁楼窗框的激烈碰撞声让他清醒不少,斯万突然安静下来,抱着头坐在床沿,像一尊被抽去了灵魂的雕塑,雨声愈发响亮,没有人会听到屋内传出的呜咽声。
……
雨依旧下着,几公里外一个浑身湿透的男人正站在路边,似乎毫不介意,把玩着手上的一张纸。
很有意思,自己在此地落脚还未超过一天,只四处逛了逛,却于今晚收到了一份措辞诡异的婚礼会馆邀请函。
来到一个新地方,勒查查第一件做的事,便是了解当地婚丧习俗。出生、结婚与死亡,是人类总绕不开的生命纪念碑。对于他来说,没有比看到人类露出喜悦或悲伤更让他有活着的感觉了。
勒查查回味着上一次的婚礼,那是个郊外的小教堂,阳光很好,透过彩窗打在新人的脸上,在新郎的眼睛里闪烁,在新娘的脸蛋上流连。
然后他掏出了枪。
等十分钟后逃窜的人群散去,教堂大门敞开,只剩下他和尸体。彩窗的玻璃也被打碎了,白色纱裙被染的一块斑斓一块黑红,他才发现新娘也在死亡之列,旁边却没有看见新郎。
“太可惜了。”他轻巧地蹲在女孩的头边温柔细语。“新郎丢下你跑了吗?”子弹射中新娘胸口,她还保持着一脸惊恐。
尸体不会回答,勒查查最后吻了吻新娘没有沾染血污的额头,向她告别似的轻声祝福:“新婚快乐。”
婚礼是个美妙的词语,每次听到都会让他不由得从灵魂深处开始震颤,但世界上大多数人的爱情总是短暂又经不起考验,这就是勒查查不太满意的地方。
勒查查手一松,卡片顺着水流落进了下水道,变得肮脏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