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从未抵达过的地方。
人死后如果不埋进土地,那么便被洒向山,飘下河,沉入海,无论如何,肉体确有归宿,重新进入世界的呼吸中,从万物之一,化春泥,化雷雨,化秋风与冬雪,成为物之万一。躯体之外,死后去往何处便是众说纷纭,但总归会有这样那样的传说,秘造的居所,天堂地狱,黑白无常与阴曹地府,六道轮回转世云云。可若生来就没有躯体,身体与魂灵便绝非对立,死也就不再意味着割裂的可能性。对徘而言,脱离载体,本该意味着数据之死;不再依附灵器,也是电子幽灵之死。那么,此方又是何处?
二零六五年,“101宠物店”在世间的无数份存档之一并没有迎来彻底清空。半个世纪以来,稳固发展的云储存技术确保数据在载体之外的地方仍藏有第二个备份,光是删除APP和本地数据也不能抹除它们,遑论已经从中诞生的幽灵。就在本地数据删除的同一瞬间,没有经历任何数据传输的过程,徘便立刻在另一处睁开了眼睛。
她眼前茫茫一片,竟然是大海。说是海水,但冲刷在她脚趾上时,却没有任何触感。海在数据里应有的冰凉,冲刷的力道,一概没有,反倒像是云层,汹涌淌过,什么都没有留下。徘揉揉眼睛,她坐在沙滩上,脚背和双手都很干净,一旁的小洞里埋着寄居蟹,缓缓挪动,星星点点的贝壳缀在一整片沙滩上,像死去的蝴蝶。海中起起伏伏着不少塑料瓶、坏掉的渔网,但好像也不阻挠虎鲸在空中翻腾。沙滩近海面的边界上落满了漂流瓶,走上三五步就能发现一个,大小一致,女孩的掌心刚好能捏稳,软木塞摁得紧紧的,她试图拔开一个,但怎么也拧不开,只好放回到沙滩上。漂流瓶的数量之多,在阴云间隙中的阳光下闪闪发光,远远看去,这片海域和沙滩的衔接处也发起光来。
这是哪里?
电子幽灵还是同一个电子幽灵,意志并没有随着卸载而消散,只觉前一秒钟还在画皮的身旁,下一秒就被转移到无边无际的海滨,对这地方可谓一无所知。然而徘也清楚,如果目前作为“徘”的她仍然存在,记得自己给自己的名字,秘密基地的故事,那么“101宠物店”的这份数据存档必然还一模一样存在于世间的某一个载体中。再看向四周,从夜莺到游鲸,豺狗到长颈鹿,小象到沙漠猫无奇不有,比起现实中的动物还都体型迥异,彼此互不陌生,在寂寥无人的海滩上嬉闹,或者自顾自睡觉。她惊愕地睁大眼睛:
显然此刻,她所在的这无尽海滨就只可能是储存着所有账户云存档的服务器数据库了。
“欢迎回来!”
一条浑身芸石色,带着少许白色斑纹的长毛犬朝她奔来。这条小狗她认识,是管理员账号的小狗。徘惊讶地发现,因为使用者喜欢一只手能捧起的幼犬,所以十几年下来,他也还是长不大的古牧模样,冲徘跑过去的时候,腿脚都还不麻利,在沙滩上一瘸一拐,尾巴摇出龙卷风。徘蹲下身。在这片沙滩上,她看上去就像是个普通的十五岁女孩那么大,也许是她的账号数据比起其余大部分账号要多的缘故——
想到这都是画皮的缘故,她的心里就抽痛了一下。
徘蹲下身,伸出手,小狗立刻把下巴耷拉在她掌心里,汪汪说道,“……你也来啦!”
只有她的模样并非账号存档中饲养等级最高的动物,而是人。她想,如果她要和其他所有存档一样,此刻在这沙滩上的,只该是一条巨大的金鱼——在这个游戏的历史上,还从来没有人将一条初始金鱼的级别抚育得那么高呢。既然她现在不像是贤余的同类,而仍和在画皮身旁时的模样一致,会不会有可能在这片肉眼可见的沙滩上,她是目前唯一一个成为了电子幽灵的存档……
为什么偏偏是她?为什么是人的模样?仅仅因为她想陪伴人,那样也没道理不成为一条鱼,或者一只小狗吧?画皮觉得小鱼会更好吗?她不要看见自己,不要同自己说话,因为哪怕电子幽灵是人的模样,电子幽灵也始终跟她不一样。徘的胸口一揪一揪地犯紧,挠着小狗的下巴想,画皮也不需要她的陪伴,她变作人,可真是完全没有道理。她重新在小狗旁边坐下来,双臂抱着膝盖,歪头看着那条脏兮兮的小狗……他仍在冲她笑,冲她晃尾巴,和以前的潘一样。
徘心里七上八下的,有些生气,有些埋怨,也有些警惕,她消失了,够让潘明白过来吗?她变作人的样子,其实冥冥之中,并不是为了画皮,而是为了拯救潘吗?她想不明白,古牧湿漉漉的舌头却热情地从她耳边舔到鼻子。她环抱住他的脖子,一手挠着他的下巴,看他呼噜噜作响。太久没有人陪他了,被留在服务器数据中的宠物,看一眼就能知道饲主现在还有没有在玩游戏。如果皮毛干净,牙齿健康,浑身还散发着自然光芒,那一定是还在继续中的存档;如果长毛纠缠在一起,浑身都是尘土,鼻尖褪色,甚至长出跳蚤,那八成都是连程序都已经卸载了。徘知道现在自己能维持这幅模样也是画皮这近两年来没有放弃游戏的缘故,但早晚有一天,她会变得跟这条小狗一样吗?又因为她已经是电子幽灵了,于是她会比任何小狗都要更可怜,变成脏兮兮的徘,湿淋淋的徘,不再是天下第一Python的徘,而是无人问津,四处徘徊的徘。
“太久没有人回来啦,汪呜!”古牧仍赖在徘的怀中,耳朵贴着女孩肩膀,尾巴啪嗒啪嗒摇晃,徘把手掌覆在他的头顶上,上方浮现出古牧所属的账户UID“captain0328”,她立刻认出来,这个UID的用户名就是叫做“Python天下第一”的开发账户,是一个已经废弃的初始账号之一。原来属于他创造者一部分的人如今也已不知去向。它们不像徘,曾经是人世间怪异的一部分,亲眼见过画皮,现在哪怕这位“captain0328”来到这里,恐怕他的小狗也认不出他来吧?但这UID又叫徘觉得很熟悉,说不上来的熟悉,好像其实之前她在哪里见过,在APP的底层数据,或者贤余的哪个部分里看见过……
她安抚了一会儿小狗,被她碰过的地方,纠缠的毛发一点点梳理整齐,被长毛遮住的眼睛露出来,跟两颗黑曜石似的光辉,仿佛有魔力般,这魔力也让其他脏兮兮的动物小心翼翼地靠近她。古牧是其中最亲近她的,比起其他动物来都还要信任徘。它一直都在说,这些年来它尽到了牧羊犬的职责,在这里照顾所有动物,安抚它们的情绪(如果它们真的有自己的情绪,而不只是程序里设定的动物性格的话),只是谁都绝口不提101宠物店如今的窘境。它既没有停止运行,也不再正常出现在软件商场里,基本上,要么是最初开服的几年里正常下载过软件,要么就是之后在软件商场里全名搜索,要不然基本上101宠物店都没有任何曝光,也不可能再吸引到新的玩家了。这片海滩和海洋里的,基本上就是所有游戏的存档,也就是101宠物店全部的数据量。徘拨弄着遮住古牧眼睛的长毛想,如果她们最后都是注定要被遗忘在这里的,没有办法一直陪伴在人的身边,那么先前在徒然堂,玉面说的话虽然难听,可又有哪里不对呢?这都是人图一时新鲜,朝后就都给忘了的东西,宠物店电子幽灵无非只是这种东西而已。
“我能感觉到,你跟我之前一样,”古牧冲她眨眨眼睛,“没想到吧?我认识我的主人哦。”
“……认识?”
“我的主人,我从来没见过他休息。他不知道,其实我早就能看见他啦,透过屏幕,反过来看他。手机屏幕,就是那么大,iPhone VX的屏幕,也许你不知道汪,你才两岁不到,还年轻呢!总之那时候,他从来不休息,把手机屏幕都摔坏了,还坚持用了好多年。我虽然能看见他,跟他对话,但我没法从屏幕里出去,我一直是他屏幕上的小狗呢,什么都听得懂,他夸我,说我特别聪明。
“有一次我看到他打开余额查询,新进去一笔的钱只够人在商店充值两单,他一直没什么钱,所以就写各种各样的程序赚钱,我们也是他写过的那些程序中的一部分。他不是我们的第一个开发,但很快也有了自己的管理员账号用作测试,那个账号就是我。当然,101还有很多别人的账号,但只有我产生了想法……
“不是古牧的想法,不仅仅是这样,你知道我的意思吧?我听到他说,从小就好想养一条小狗,一条只属于自己的小狗,可以陪着他到处流浪,要么就一起长大,要么就一起永远不长大,绝对不会离开他。他不要当孤独的十五岁小孩,如果有一条小狗的话,那个时候他就不会觉得什么依靠都没有了,因为至少他还有我!我想从屏幕里出去,成为他真正的小狗。如果世界上存在最美好的时光,那么就是躺在他的脚边晒太阳吧!
“我也见过和他共用账号的另一个管理员哦!他们俩是朋友,经常在手机上切换账号,共用同一个,我想大概这就是他们公用的测试账号吧。他们约好要一起去动物园,既然是101宠物店的开发团队,当然要一起去一次动物园,最好的话,亲手把所有写过的动物都摸一遍!他是我主人最好的朋友,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对别人那么上心,也没见过他有朋友,虽然他们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彼此,但他们之间熟悉得比身边的人还要亲近……他们计划了很久,甚至还去动物园谈了夜场包场的计划,一切就在眼前,我还记得是惊蛰过后两个星期的一个礼拜天,三月二十日……但没到那一天,另一个人就病倒了。那天恰好是他登陆着这个账号,我透过手机屏幕看见有人急匆匆将他送去医院,他却再也没有从病房里出来过,也不再有人继续使用哪个手机了。也许到现在为止,那些数据都还留在那台手机了……
“我的主人消沉了一阵子,期间仍与我说话。他说我明明只是游戏里的小狗,但也好像能明白有人过世,笑话我没精打采的。然后,他又提到他的外婆听不见也不会说话,就像我听不懂也不会说话一样,但他却能懂得我们的意思,这一定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在里头。我当然不是他的外婆啦!我是他的小狗,我能懂得他的意思是因为我是从他心里诞生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嘛。但很快,接下去的日子里,他打开我的时间越来越少,看上去也越来越累,手上出现奇奇怪怪的伤痕。我们就这样慢慢疏远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再后来,有一天,我的主人不做这个软件的开发了,管理员账号也被收回去了,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看见过他。
“他离开时连道别都来不及,好像只不过是休息了一天而已,就和最初他选择了我时一样,谁都不知道这一天什么时候会来。一开始,我不知道来了这边就意味着那边的数据已经不存在了,我以为他休息了一天,接着又是一天,两天,两百天,很快过去……我才明白,大概是他们修改了管理员账号密码,也要求他在终端上把存档数据删了个干净。期间有其他人登录这个账号,数据同步过去,我醒来睁开眼睛,透过不一样的华为屏幕看出去,却发现望着我的人不是他。再也不会有人和他一样对我说话了。所以我也不再说话,成为一条大家眼里的普通古牧,汪汪说着人听不懂的话,直到所有人都忘了我。
“如果我离开他了,他也过得很好,那证明我就是他不需要的小狗了。他一定找到了别的东西,能取代我,或者比我更好……他不需要我了,一定是因为后来的他比那个时候过得更幸福了,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哪怕晒不到太阳,好像也没关系了。”
古牧汪汪说着,在徘身边绕圈圈,追起自己的尾巴,和鼻尖上停留的白粉蝶,“所以我们回到这里来。这儿是我们一起玩的地方!所有101存档的动物们,最终都会回到这里来。徘,你是我们这里面最小的几个之一,你也要过得开心呀。”
徘仰起头,张开手掌,透过太阳,她的掌心也是半透明的,“……是这样吗?”
“什么样?”
“他不需要你,因为他已经很幸福了。”她睁大眼睛望着古牧,她是真的不明白,他幸福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要你了呢?以前的宠物不是这样,不应该是这样的,可古牧的眼神太清澈了,以至她根本问不出来。
“我们都是一个人使用的程序和数据,”古牧停止转圈,伸出毛茸茸的前爪,耷拉在徘的肩膀上,“你知道吗?养鱼的话,在101不用清洗水泵,监控水温和含氧量,养狗的话,在101不用早起遛狗,不用担心狗生病要花钱,对于没有条件养宠物,或者嫌麻烦的人来说,101曾经陪伴了他们一段时间。但是不要搞错了,徘,我们只不过是被设计出来,陪伴人度过某一段时间的程序。”
——只是程序而已?徘有些茫然,你是说,我们想陪他们,都是程序使然吗?可她并不想这么问,她讨厌有人会这么想,光是觉得这个想法可能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每一个人和每一份数据动物里,她就难以忍受。
古牧舔舔她的脸颊,低声呜呜道,“人养宠物是为了自己,到了后来,也会为了他们的小狗小猫,小鸟小鱼坚持下去,而程序不一样。我们单纯因为人的需求而被开发,被使用,按照要求积累数据,讨人喜欢,如果人不需要我们了……那么他们就不需要了。他们没必要找理由坚持下去。他们会爱真正的小狗小猫,小鸟小鱼,因为那些都是和他们一样的生命,可他们不会去爱一段程序。他们不总是喜欢这么说吗?那些都是被程序写好的。所以,我们都是被程序写好的,在此之上,哪怕再有了我,有了你,徘,我们也是从数据中诞生的幽灵,和他们的根源从来都不一样。”
跟程序有什么好吵的,她想起画皮的声音,也想起潘朝前走来,毫不犹豫穿过她的身体。她多希望那时候自己有感觉到什么啊!寒冷也好,被风推动的感受也好,或者给潘带去一丝颤栗,一些寒冷,哪怕有一点点也好,可潘头也不回,于是她知道就像她什么都没感觉到一样,潘也一定什么都感觉不到。
“……你觉得这样就可以了?”
古牧垂下头,它仍是活泼可爱的幼犬模样,但徘注视着它的眼睛,知道它早已经老去,十几岁的狗,到了暮年,但在这数据之海的地方,它会一直一直是那个人喜欢的小狗模样。“所以啊,我一直在想,也许等到第二个和我一样的幽灵过来,她就能代替我照顾大家,我也会重新变回真正的小狗,不记得阳光和脚边毛毯的愿望,只要在沙滩上撒腿狂奔,在你旁边打滚就好啦。”
它摇晃着尾巴,在徘的注视下跑远了,不一会儿,它又跑了回来,嘴里叼着一个刚刚徘看见的漂流瓶。她接过透明的小瓶子,却发现这时的软木塞已经松动了,徘意识到古牧是管理员的数据,自然,也有管理员的权限。
“……你想知道漂流瓶里是什么吗?”
古牧轻声说,它伸出爪子挠了挠徘的手腕,示意她打开。
漂流瓶里是一张纸条,当然不是真正的纸张,而是在程序里“寄给某个时间里某个人”的那封信,在这数据之海显示成纸条的样子。徘打开卷得整整齐齐的字条,看见上面用标准体写着:“阔耳狐能摸了啊,上野牛逼。”落款正是那个管理员账号。徘有些困惑,抬头看着古牧,“这是……”
“我们没有修复的那个bug,”古牧用力地抖了抖浑身湿透的长毛,溅了徘一身,“用户虽然可以在游戏里选择2999年前任何一天的晚上八点定时发送,但后端逻辑没有联动改啦!因为那个突然死掉的开发在去动物园前一天不想加班,就顺手写了个随机值当做后端发送时间的缺省值,于是不知道怎么搞得就变成了2065年3月20日。在这天以前,全世界服务器里所有定时发送的消息全部都被拦下来了,积攒在这里,成为了这些没有漂走的漂流瓶。后来虽然发了bug的紧急通告,但还有很多粗心大意的玩家没有看,于是,这边就越积越多。”
更多的漂流瓶被它送到徘的脚边,徘一时忘记了画皮与潘,一个个拆开读了起来,那个开发者给朋友写了很多信息,她觉得奇怪,他明明知道这里面有个bug,消息在十多年前是没办法按照选择的时间发出去的,为什么他还在写呢?他大多数时候都在写日常琐事,跟101一点关系都没有,但这确实也是玩家们彼此之间常发的消息。预祝你二十五岁生日快乐!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呢?有玩家写给五年后的自己:希望你在大学过得开心,一定要染紫色头发啊!她会责怪101没有按时把这封信送到吗?
还有更多的信,全部都是玩家写给宠物们的,有人信誓旦旦:一年后我一定能解锁虎鲸的!也有人写了很长很长一封信,写到撑满了字符上限,她感谢陪伴着她的虎纹鹦鹉、西伯利亚虎、雪豹与波斯猫,说她刚刚升入高中时因为害怕同学,一个朋友都没有,但因为它们的缘故,结识了现在自己最好的朋友。还有人向自己的宠物抱怨妹妹喜新厌旧,已经很久没有上线过101了,但同时也向小动物们保证就算好友列表里没人一起玩,自己也不会简单放弃的。
徘每看完一张小纸条,手一松,纸条就自动卷好钻进玻璃瓶中,软木瓶塞嘭地一下重新封好口子,接着一个个滚回沙滩上,像是坠落在沙子上的星星碎片。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迎来了夜晚,徘坐在礁石上,放下最后一个古牧叼来的玻璃瓶。
“……你有名字吗?”她轻声问。
古牧摇摇头,“呜汪,他就叫我小狗,所以我就是小狗。”
“小狗。”徘没有放下手中的纸条,她攥得很近,远处的云层蜷曲,她能感觉从古牧身上传来异常的温度,顺着她的小腿往上窜,“如果我们只是程序,编写好的代码而已,为什么她们……”
他仍然摇晃着尾巴,轻舔徘的手指,它的舌头还是很粗糙,但已经不像徘刚刚来这儿时一样温热,湿润了。徘低头看着它,它的长毛又重新变得很长很长,长到盖住它的眼睛,就好像方才徘爱抚的魔力逐渐消失了似的。
“……我不知道。这也是我一直不明白的事情。”
徘一松手,字条就回到了最后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瓶中,啪地一声,是那种不小心踩碎了贝壳的声音。她仍然坐在礁石上,一动不动,泳衣长长的后摆垂入海水。古牧趴在她的腿上,仍时不时地轻咬她的手腕,摇晃尾巴,用脑袋顶她的下巴,远处还有更多更多他们没有拆开的玻璃瓶,在海与沙的分界线上闪烁着光。
那天之后,小狗就不再说话了。
“你知道我接下去要说什么。”
电脑屏幕里的男人看上去四十五岁上下,只露出上半身,活脱是样下一秒就能上宣传。总而言之,因为那个占据了整个脸部正中央的厚鼻子,让他五官的其余部分都变得无关紧要起来,散发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楚琨玉有些畏惧,低声嗯了一下。
“你自己说,我已经讲累了。”
“那一题不应该丢分,明明能拿满分的,拿不到就有问题,”楚琨玉低声说,话语里一样听不出来任何气愤或者委屈,反倒像是小小年纪就开始做汇报,“粗心只不过是借口,粗心就是不会和不熟练,我保证下次不犯了。”
“好,你怎么保证?你上次也这么说过。”
茫然包围了男孩。他知道如何用好“保证”这个词语,不管对方是爸爸,还是潘,他都深知在这个年纪说出的“保证”来,都是决心大于意义,表态大于结果,但究竟要怎么证明自己的保证是确实有后果的,他从来没有想过。七岁时的保证就是一罐塞在墙角的黄沙,唯一的作用就是用来灭火,现在爸爸还想要他说些什么?
“你心里是不是觉得,因为自己身体不好,所以就算不能保持第一也没事?”
对面的声音从扬声器里传出来时有些失真,变得更高,更锐利一些。但换句话说,楚琨玉也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他工作繁忙,平常都不与自己同住,哪怕楚琨玉病重住院时,都只能一个星期才见到他一次。他原本的声音到底是什么样的?楚琨玉意识到自己盯着电脑上方的黑框走神,立刻透过屏幕盯着父亲,干巴巴否认道,“我没……”
他有,当然有。他从来没有从父亲这里得到过半点体恤,好像他生来带着疾病就已经低人一等,令人难堪,于是不得不在本该达到的程度上再上一层,才好弥补他亏欠的这部分。因为他的出生,母亲旧疾复发,如今跟父亲分居,常年在国外疗养,也因为他作为这家庭中的一部分,不允许失败,必须仰望着那几个他平日里也同样见不到的哥哥,而如何健康活下去反倒成了他最不需要考虑的事情。“所有人都在想办法,你也做不了什么”,连胡克都是这么说的,他平时见到胡克的次数都远远多过自己的爸爸,所以爸爸也总说,“你只需要把所有精力放在学校上面”,别的都不重要。除了体育类的科目以外,楚琨玉样样拔尖,但这些都还不够。父亲总说出自这个家庭的人天生就该是个领导者,就该有鼓动人心,凝聚群体,站在金字塔顶端的能力。如果他们个个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做到,凭什么他楚琨玉就不行?要是这个问题真的成立,他自己都想知道答案。但楚琨玉还有更关心的问题:为什么在其他的模范作文,甚至也包括他自己的作文里,每当其他小孩生病时,爸爸妈妈总是温柔地熬红了眼睛,守了一夜又一夜,而他却没有这样的爸妈?
“……那你怎么会松懈成这样?你身体现在好点了吧,下次手术之前,你们学校的十校联考你还是要去的,我们看看你的市排名是不是真跟你自以为的水平一样。”
“我已经很努力了,没松懈,”楚琨玉争道,“换做其他人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上次考试我的总分超了年级第二名十几分,老师都说……”
“这你就满足了?老师当然都喜欢哄你,那些都不是真正想为你好的人,别给我翘尾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才小学,十几分的差距在以后什么都不算。差距这种东西,只有绝对拉开到不可能反超才有意义。”
楚琨玉无言点点头,视频框的后方层层垒叠了好几张模拟试卷与竞赛题库,这些谜题和父亲的威严一样都是没有尽头的。他想,还有更糟糕的事情——很快,在十校联考后就是学校的公开日了。爸爸很早之前就说他想去,毕竟这也是线上授课普及之后难得的机会。
“爸,开放日你会去嘛?”
“去啊,我都打好招呼了,你最近身体也还行,”他的表情没有松动,反倒有些奇怪,“没什么问题吧?”
“没,就听说很多家长都不去……”
“我去了对你也好吧。你最近一直提到的,你一个好朋友?我也好去给人家打个招呼。”
楚琨玉偷偷地深吸了一口气,平复胸口钝钝的沉闷,听见父亲又在那头说,先前从联合国给他们班级寄了明信片,收件人写了他的名字。现在没什么人还花高昂的邮资寄纸质明信片了,楚琨玉很想告诉他这种做法只会让自己在班级里更加难堪,惹人注目,但却说不出口。爸爸认为好的东西,总归是好的东西,就跟家里雇的那些家庭教师们与胡克,也都是他觉得对楚琨玉最好的东西一样。
他垂下视线,这会儿忍不住想,如果未来的第二次移植手术也以失败告终会怎么样?“爸……我最近觉得特别累。”
“想偷懒了?”
“不是……就是我已经很用功了,我同学都没这样天天只能呆在家里做题或者上其他培训课,我也想……”
“你跟其他人不一样,你光之前生病住院那么久,动个手术休息老半天,落下多少你自己心里没数吗?好不容易现在追回来了,你就想去疯玩?你一点追求都没吗?”
但是动手术不是我的错,生病也不是我的错,想要永远成为第一也不是我的错。楚琨玉张了张口,觉得眼眶很热,不要第一也可以,我只想和潘一样自由,能撒腿出去玩,平时只要听故事,去那个天知道有没有的地铁站底下和一些奇怪的人鬼混,再跟胡克说说那些愚蠢的“平行世界”就能获得夸奖。
眼见楚琨玉移开视线,神思游移,男人此刻真的动了怒,“楚琨玉,你觉得家里费老大劲,付出那么多治你的病是为了什么?当个废物,当个普通人吗?你从这个家出去,就不能给我丢脸,还是说你觉得自己就很蠢,连这些要求都做不到?你承认吗?你干脆承认,从此之后我也不管你那么多了,你现在就从这家里滚出去,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就高兴了是吧?”
要真的承认了会怎么样?楚琨玉大气不敢出,我就是很笨,要拼尽全力才能做到现在这样的程度,如果活不到长大,这些事情又能怎样呢?这话对父亲是说不出口的,并不是不愿意,而是不敢。他更恐惧的是,如果他在这里承认:是的,我就是没那么聪明,我太累了,做不到。接下去呢?爸爸会不会彻底对他失望,放弃他,让他自生自灭?他会让潘接替自己的身份吗?如果他真的——真的想这么做,有什么困难的?潘无论是长相还是任何生物认证信息都和自己一模一样,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已经病愈的自己,换个名字继续生活……
他想起胡克有一次无心跟他的同僚提起自己,说要不是潘留着长辫子,有时候他都搞不清楚在地下室外面逛来逛去的人到底是楚琨玉还是潘了,这着实刺痛了偷听的男孩。他什么时候要被人和潘放在一起比较?就凭那个痴呆的克隆人?以至于楚琨玉一时间也对胡克产生了轻微的怨言,潘明明只需要躺在床上就能履行他的使命了,为什么胡克要教会他那么多?
一个可怕的念头钻进楚琨玉的头脑里:如果这不是胡克的决定,而是爸爸的要求呢?如果潘不仅仅是个器官供体……而是“楚琨玉”的备用品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楚琨玉嗫喏道,“对不起,我不会放松的。”
潘的长辫是唯一与他不一样的地方。每次想到那条细细的、恼人的黑辫,他就嫉妒得发狂。胡克叔叔之前说过,这是种迷信的习俗,主要是祈求小孩能平安长大,一般来说,过了六周岁之后还会举办仪式,不过因为那个是潘,所以只留了长辫,没办仪式,只希望能到器官移植之前都一切顺利。潘确实遂了他们的愿望,明明出生得晚,看上去却和自己差不多大,又因身体健康,到处乱蹦时半点都看不出来是个实验体。楚琨玉总会忍不住想,如果当年,长大之前就拥有这条长辫的人是自己的话,他会不会也能健健康康地,和其他所有同龄人一样成长至今呢?如果他也从出生开始蓄起长发,也许如今他根本不需要潘的存在,不会害怕医院里无穷无尽的日子,不会恐惧父亲的期望,不会因为缺席学校太久而遭到漠视……
他低下头,在胡克叔叔面前,眼泪是示弱的表现,正因为他不叫委屈,不怪罪潘,所以才能获得胡克的同情与宽容;在爸爸面前,眼泪同样是示弱的表现,比任何正面的顶撞都要糟糕一百倍。古怪的是,他能在想要哭的时候哭出声,却无法在不想哭的时候忍受哭泣的冲动。楚琨玉紧咬着嘴唇,试图将泪水憋回眼眶中,这时候他就看见胡克匆匆忙忙从门口进来。他这几天似乎是和其他叔叔对换了工作,所以连他呆在这里的时间都变少了,大概下面换了其他陌生人照顾潘。不知为何,知道这一点让楚琨玉觉得宽慰不少。
“再说大声点,有点决心啊!”
“我不会放松的,下周考试我一定还能拿第一。”
楚琨玉假装不再介怀,对着父亲微笑道。可掩藏在袖子里的双手却攥得很紧。如果他现在是倒数第一,是最叫人头痛的学生,最顽皮的捣蛋鬼,是不是只要考一次及格分,爸爸就谢天谢地,会夸他是个好孩子了?
“这才像话,”男人欣慰道,“这才像是我的儿子。”
你唯一的小儿子。楚琨玉在内心补充道:只有我才能达到你的要求,其他人,包括和我一模一样的克隆人都做不到和我一样的事情。他这样想着,平静地关闭了视频对话。
“铁箱”就像是为潘量身定制的,够他在里面坐下,但又没法站起来,脚底板刚刚好贴在对面的铁壁上。他从外面接过胡克递进去的面包和袋装牛奶,一天三餐,皆是简餐。铁箱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几条整齐的缝隙开在正前方。胡克强行将潘塞进铁箱时,潘大喊大叫,拳打脚踢,被关进去后又朝外冲,再被胡克拎住手腕扔回去,扯得两人精疲力竭,直到最后潘先没了力气,扒着那几条缝看到胡克离开。
缝隙里透出这个世界所有的光芒,将潘的视界也划分成四行——虚拟的阳光,投影的树叶,摸不到的金毛犬,不会湿手的小溪。可他已经知道在那个也需要充电的平行世界里,阳光是更加变幻莫测的,更重要的是,阳光不仅仅是光而已,也包含了光之中的许多东西:升腾的细小雾气,口中呼出来的蒲公英,浮在空中的尘埃。他也能碰见树叶,摸到猎犬,走在真正的苏州河畔。他知道这里和那里不一样,他在这个世界长大,但是如今,两边也都变得同样弥足珍贵。
开始时他挣扎得太剧烈,外头又没有任何声音回应他,不久之后就觉得头晕恶心,很快倚着墙壁在黑暗中昏睡过去。这一觉其实没有睡很久,但潘却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是他擅长做的那种梦。他又回到那个过去常常梦见的雪国,周围白花花一片,到处都是星期六身体检查时的大盒子,一个接着一个,像是在试探究竟哪个盒子更适合装下他。旁边还有人,但不知道是不是胡克。除了胡克以外还能有谁呢?在他去往那个世界之前,只有他们相依为命。他扶着墙从放满箱子的房间里走出去,沿着笔直的走廊走了很久很久,直到尽头,又看见那个雕像一般的身影,远远地,高大地站在他面前,这次雕像比之前梦里的模样都要清晰了,保持着一动不动的模样低头看着自己。潘的手脚都跟绑了石头似的沉,在一整片阴影里,他什么都看不清,只觉得它大得像怪物,看不清脸,周身却没有任何敌意,也不像是要害他。它就那样矗立着,突兀,但又似乎在表明它确实生来就该出现在那里,任何怀疑它,质问它的人都是侵入者。
“……爱姆潘。”潘说。
从两个多月前他就开始频频梦见这一幕,但没有后续,也从没见过那怪物真正的模样。潘只知道它比自己所知道的任何人都庞大,几乎像是画片上的妖怪。他惊醒时仍在铁箱里,金毛猎犬在外面汪汪直叫,潘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只能通过送来的面包数量判断吃了几顿饭。从缝隙里丢出去的塑料包装纸已经有六七张,潘浑浑噩噩,在黑暗里醒了睡,睡了又醒,那个梦并没有跟连续剧一样发展下去,而是不断停留在那个世界,那个时间里,反反复复,甚至比起梦境,都更像是潘真正经历过的回忆。
他试着透过缝隙大喊大叫,但外头不再有人答应他,无论他说的是这个世界的语言,还是另外那个世界的语言,外面的人都不搭理他,有时候还会莫名其妙发出大笑声。这声音不是潘所熟悉的声线,那时他惊恐地意识到,看守着他的人已经不是胡克船长了——可那个陌生人又是谁?这世界上还有第三个人吗?还是船长从别的地方又找来了别人,因为他已经对潘不报希望了?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他们和这里又是什么关系?
潘愈发感到害怕。说到底那天船长为什么提早回来等他了?是楚琨玉又一次出卖了他了吗,但他不能确定,在短短这点时间里,楚琨玉就反悔了?他苦思冥想,没有答案,除非当面诘问,不然潘也没有其他的办法知道真相。但更让他害怕,更让他想要回避的问题是,徘还会来找他吗?那天的秘密基地中空无一人,他甚至感到了像第一次去到那儿时的彷徨与失落。他不愿意失去徘,那她们是怎么想的呢?难道真像楚琨玉说的那样,她们其实根本不把自己当一回事?
潘轻轻推了一把铁箱,箱门没有上锁,但也需要大力气才能推开,足够惊动外头看守的人。潘不敢再造次,想着就算现在徘来了,精灵恐怕也会被胡克囚禁在油灯里。现在关住他的正是船长的“宝塔”,这是比“门神”更令人畏惧的东西,他根本不可能绕开那个人独自逃跑。黑暗中,恐惧抓住了潘,男孩的心跳越来越快,连手都开始颤抖。他拼命地深呼吸,祈愿道:希望有人能来帮帮我!船长先前说有人在外面帮助他打开门,不管“指纹锁”是什么,好像他确实不相信光凭潘一个人就能顺利通过。他说得有道理,在雪国的梦、船长的耳朵长出蒲公英到消失、以及遇见徘他们之前,他从来没有从这里出去过——
就是从那天开始,他身边的一切都变得复杂了。徘还能来帮帮他吗?就像从铜头那里救下他一样,再一次从“宝塔”里救他出去?
如果不是徘的话,谁知道是不是在平行世界的那一头,真有一个人始终不断地向他伸出援手,就像最开始他想找到船长,赶跑耳朵里的怪东西那样。他不愿意再继续呆在铁箱里了,他想找到楚琨玉,想从这里出去,想去秘密基地,想去哪怕他打翻可乐,掀翻贤余,偷走娲的橡皮泥也不会被画皮关进柜子里的地方,他想向船长证明,自己完全可以适应那个平行世界,也绝对不会引起侵略战争,他虽然只是个男孩,但早早就够格成为一个星际航家了——
潘摇摇晃晃,试图在铁箱里曲起身:我想要从这里出去。
登时大象的长鸣尖锐地响起,这鸣声既长,又悲凉,让铁箱外的男人浑身一机灵,跳了起来,“我操,这什么声?!”紧接着是更多的兽吼,就好像真的有看不见的人在帮助他,他们都听见了,还有鲸鱼喷出水柱的声音,藏獒攻击前的低吼声,老虎的咆哮,羚羊迁徙时由远及近的蹄声,几乎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喇叭,都将世界上所有的动物召唤到他们身边来,这声音隆隆作响,交织在一起,越来越集中,隔着铁板潘都能感觉到好像连地面都震动了起来。他立刻精神一振,双手扒拉着缝隙,只见那个男人骂骂咧咧地四处打转,拍打扬声器,可都没有任何作用,最后他走到“门神”的面前,伸出手——
他打开了穿梭装置,在门合拢之前就消失在走道的尽头。
就是现在!!!成败在此一举,这闹剧一定是神秘人在帮助他,这时候只要他再努力一把,就有机会突破船长的“宝塔”!潘用尽浑身的力气,双脚抵着铁箱的门,双手撑地,背靠铁箱的门板,使劲朝外连蹬几下——铁箱箱门被他大力挣开,哐当一声砸在地上,潘顺势滚倒在地,两眼一睁,只见“门神”就要关上,想到先前溜出去的那次,眼疾手快拿起手边的玩具就丢向门缝,刚刚好好横卡在半当中,他气都不敢出,身一缩一侧,堪堪穿过门神,再一抬头,眼前漂浮在半空中的正是徘。
这就是路上普通人看不见的妖精,胡克一无所知的汀克贝尔,她一言不发,小小的双手散发着明亮的光芒,周身有无数动物的声音,都好像在替潘加油助威。泪水涌上潘的眼眶,他什么都没来得及说,也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赶紧爬起来拍拍袖子,朝着向上的楼梯,同徘一起跑了出去。
进入后半夜,南京东路地铁站的人流量显然降低了不少,胡克尾随潘,穿过地铁站旁的一条小路,瞧他一副驾轻就熟的模样,闷头就朝地下钻。上次从林牧诊所出来时,他就发现潘的定位在这个地铁站附近,但第一次单独到这儿之后,他简直一头雾水:地铁站能有什么?现在可好,就算及时发现潘的再次出逃并亲自跟着他第二次光顾,胡克也完全搞不清楚这儿到底有什么稀奇的。那男孩身体里缺少身份芯片,没有法定监护人也没有扣款账户,到了地铁站里究竟能做什么?
那次失败的追踪也令他想起诊所里林牧一言不发的怒容。胡克肯定这绝对代表了一种表态,一种肯定,但正由于林牧什么都没说,因此留给他的空间也大都是臆测。林牧是怎么把人留在这社会的“山之阴”中的?拳击场和酒吧倒也是个不错的地下室,自成一个生态体系,要在那里护下一个没有身份的人也不是什么难搞的事情。他亲自留在那儿会不会也跟那个胚胎有关?
将潘关在铁箱中确实是他一时失态的冲动之举,但除此之外,他也不知道该拿潘怎么办才好了。潘是见不得光的实验体,是长大之前就会永远留在永无的男孩,面对潘的出逃,胡克至少能从他藏不住事的脸上确定那并不是因为他提前知晓了自己命运的真相,可如果不是为了未来,他还能为了什么而逃?外头又到底有谁在帮他——难道是这个秘密项目被什么人追踪到尾巴了?
他能想象,这一切如果暴露了,别说是委托人和恩师林牧,他自己首先就会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而楚琨玉的病也有极大可能无法根治,名利双失可谓是最糟糕的结局。在摸清楚潘究竟跑出去见了谁,对方又究竟掌握了哪些信息之前,他绝对不能被其他人发现潘身上的异常。这两天他花了更多时间在研究所里,一边复查潘的身体状况,思考潘未来的计划,以及是否能提前从潘身上取出肾脏,同时将信得过的项目同事派去地下室监控潘,美名其曰要收集幼儿对幽闭环境的反应数据,谁知道那蠢货被设备故障引走,结果让潘居然再次溜了出去,为了不被别人发现端倪,胡克还不得不赶在同事返回地下室前将他差开。
但有一点,胡克是百思不得其解:这次也就算了,看得出来是同事缺乏经验,没等门完全关上,他也不能说自己没犯过这种错误。可楚宅的扬声器设备故障也未免太蹊跷,和近两个月前的宅内大规模停电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关联。潘的身体检查显示他的发育水平在额外注射的生长激素作用下确实超乎寻常的六岁儿童,但也不至于是次次都能强行绕过电子锁,直接推开门的大力士。若不是有披着光学迷彩服,无法被摄像头捕捉到的隐身人在暗地里协助他,胡克想不到任何潘能多次出去的理由,但这种只存在于故事中的超级英雄X真的存在吗?难道潘溜出去想见的,就是那个神秘人X?
胡克保持着离潘二三十米的距离,一路尾随着潘进入站内,看着他娴熟地逃票,等在稀稀拉拉没什么人的站台上,紧接着上了一辆二号线空车。那列车显然不是正常通到下一站的列车,胡克皱着眉头,在潘往右数两个安全门以外的地方也上了车,只听车厢内广播说:本次列车为回库车,请全体乘客下车……他险些以为潘上错了车,正想往下跳,脸贴着栏杆就瞟见那小孩躲进了座位底下。
难不成他要上的就是回库车?胡克一愣,还真就在这车上?他从小到大坐地铁就还从没明知故犯去搭回库车,这车会到哪里,潘又要去见谁,乘务员难道不会把他赶下去的?还是说,潘要来见的人是乘务员?就在胡克犹豫要不要前去喊住潘时,有人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
糟糕,乘务员来了!
胡克猛地一回头,脑中飞快地转过一百个借口,脸上摆出微笑,正寻思是不是要摆出潘监护人的身份,却见后方穿着制服的青年咧嘴一笑,“……幸会啊!”然后他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现场是要迅速收拾的。一见胡克被打晕,装作乘务员的画皮立刻垮下脸,三步并作两步朝前跨过车厢,把潘从座位底下拎了出来,第一句话就气冲冲地怪道,“……你怎么跑来了?!等等,别说……别跟我讲是贤余他们又去捞你了……”
“是我要来!不怪徘!”潘上前一步就嚷道,“可为什么开普腾胡克……”
“他在跟踪你!”画皮头痛得不行。先前人脸识别警报再次响起时,小队才知道胡克又出现在了地铁站附近,再一瞧监控,发现原来是潘带着条烦人的尾巴。于是她被迫在十分钟内偷来制服,伪装成地勤组主管让原本值班的乘务员回去,完成掉包后成功在回库车上伏击了胡克,寻思接下去到底是从他口中把更多项目内容逼供出来,还是找个法子捏住他的把柄让他替这边做点事。
谁知道潘丝毫不领情,一探头看见晕倒的胡克,画皮又在揉手,就惊叫道,“你打了开普腾胡克!”他一脸难以置信,说不上来是对画皮瞬间起了敬畏之心,还是更加生气一点,“坏画皮!”
“啊?!”可现在根本不是吵架的时候,要是在地铁上莫名其妙有个晕过去的成年人,还呆到明天早上才被人发现,就有可能被真正的工作人员调看监控录像,画皮可不想把精力花在处理这些节外生枝的事情上。更何况今晚还是娲行动的时间!她满头大汗,把胡克朝还没开的车厢外面拖,“小屁孩别叭叭了,先得找个地方把人搁着。”
升降梯倒是就在不远的地方,直接通到地铁的另外一侧出口,只不过平常都没什么人会用。画皮刷了乘务员的员工卡,在贤余的帮助下把男人也塞进电梯里,朝地铁站外运,一路上潘还在嚷嚷这不对,船长会受伤的,倒是半点都没像在考虑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
“坏画皮!坏画皮!”
末了画皮将昏迷的男人留在电线杆边上,远远看上去活像一个喝醉的中年男人抱着栏杆呕吐到昏迷,就算有路人经过也不容易引起警觉。听着潘的大声嚷嚷,画皮这下怒从心头起,她转过身来看着潘,满脸忍到极限的样子,“你还真什么都不懂,只知道护着他啊!”
此刻,早早来到地面的娲从他们身后的阴影里钻出,这也是娲第一次以真实的模样出现在潘面前——人身蛇尾,高过画皮,男孩被这猝不及防的景象吓到,忍不住惊呼出声:“……你!”但这高高的模样又莫名让潘觉得比从前更熟悉,就好像他在哪见过似的。
娲淡淡瞥了他一眼,“我原本就是这样。”然后转向画皮,“出事了?你没过来,我就先过去给人腾出位置了。”
画皮又气又无奈,指向潘和不远处的胡克,“他们不知道怎么来了。”
娲立刻猜到是徘在帮助潘——虽然徘从来没说,但她们多少都隐约知道每次潘都能顺利跑出来,一定是徘也动了什么手脚。她的视线越过画皮,直视着上方的徘,可还没等到徘开口说话,就听潘冲到画皮的面前,“为什么要打他?船长是我的船长,你们是我的好朋友,不可以打架!”
画皮笑了,她弯下腰注视着潘,反倒令一米八的身高更具有压迫感。徘一个闪身挡在他们中间,不顾贤余在后方拍打鱼鳍的暗示,也顾不上娲锐利的目光,固执说,“不要,画皮。”
画皮伸手拍拍耳机,“……我听到了。”
一见画皮沉默,潘更觉得自己占了理,是画皮做了坏事,就要道歉,还要惩罚,他扑向画皮,一手抓住画皮衣摆,嚷嚷道,“你要给船长道歉,做了坏事就要道歉!”
“啊呀潘,我可没有做坏事啊,这都是为了你好。”
潘眨眨眼,“你打了船长怎么就为我好了?”
画皮仍在微笑,笑得眯起眼睛,但她又重新站直,好像终于忍耐到了极限。她喘着气,看着男孩小小的发旋,像一个即将能倒转过来将他吞没的漩涡,“……潘,你知道吗?你这样,等到哪天人家把你卖了你还给人数钱吧。”
所有人都注视着潘,紧张地,担忧地,但同时也觉得似乎有一块石头终于落地,尘埃落定,未来的岔口在画皮的话语中打开。潘确实早晚都必须知道这一点,无非是谁去开口,在什么时候开口的事。她们都以为画皮会动怒,甚至会搞砸她自己之前说好的计划,但画皮确实及时收了手,不再说话。此刻发出声音的却是徘。
“……潘,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没有你想的那样毫不相干。在这里,你和其他普通人都不一样。”
他们都以为,甚至是理所当然地默许——先前的徘早就被画皮说服,阻止画皮也是以防她失控,谁知徘是自己想成为那个开口说出真相的一方,也不知她是担心其他人的话语都会伤害潘,还是笃定只有“汀克贝尔”的话能让潘听进去,难怪她非要在今夜把潘带回来。连娲在这一刻都忘却了一旁草丛里被挖去脚后跟,痛至昏迷的老汉了,直勾勾地盯着徘。
“喂!”画皮警告道,她瞧见徘在半空中的身影迅速闪灭了一个瞬息,像颤抖。徘在耳机里说,我就要去找他,他们把他关在铁箱里,就像关着一只兔子,这可不对。旁边潘听见徘的话愣了下,接着问,“那也可以啊。你们也都不是普通人吧,永无乡里出去的,都不是温蒂她们那样的人,徘是妖精,贤余是鱼人,娲是特别的娲,我也……”
“别说了阿潘。”贤余打断道,它还想说这样反倒会让徘更较真,在不恰当的眼下把不恰当的真相全都抖出来,现在可真他妈的不是时候,但就算换它去说它也懒得说。倒在草丛里的那人身上还缠绕着娲的味道,此时远比她回收蒲公英,捏造青目牛时更凶险,它之前怎么没发现呢?娲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还有那本她保护周全的书籍,无不散发着与灵器或狂百完全迥异的气息,但又非变形虫那样不可沟通的无主之物,现在她要转化的那个人正无意识地发出阵阵呻吟,又一次拽回了她的注意力。
“差点把你忘了,”她伸出手来,覆在那人血肉模糊的脚部上方,“不在这本书里,但我想想,另一本上怎么说的……嗯,江汉有貙人,能化为虎。”
人化为虎的传说可不少见,人虎传算得上是其中传得最广的怪谈,说是起于一僧戏披虎皮于山径间,但她却另有心仪的博物志,眼下这则更佳。贤余刚松了口气,想这下潘的事情能往后挪挪了,可徘却赶在画皮前面,再一次口齿清晰地强调道,“潘,胡克要害你。”
“徘!!!”贤余接着又开始头痛,“现在不是时候……”
徘摇摇头,“现在就是该说的时候,不骗人。”
娲仍自顾自注视着老汉,口中徐徐道来:“……俗又曰:虎化为人,好着紫葛衣,足无踵。”
“一个两个都那么天真,”画皮轻声说,啧了一声,“……真要为了他好,就不该在这节骨眼上把人喊过来,事情都还没完全弄清楚,还自作主张想全兜出来,我劝你别……”
手机音量瞬间拉高,女孩的声线像锐鸣的老鹰,透过耳机扎得画皮一时耳鸣目眩,“……不!”
另一头,娲身体中暴涨的灵力钻进老汉的缺口,层层包裹,竟是长出拳头大的茧房,内部将其足后补全,待茧房复散,那地方却生出一根不属于人的爪尖。紧接着,老汉痛苦地蜷缩成一团,身体扭曲,他的身体一伸一缩,好像一会儿恨不得将自己拧成麻花,一会儿又恨不得将自己伸张成挂毯,不一会儿,他的脖颈变粗至与肩同宽,四肢绷紧膨胀为原先数倍,衣物逐渐消失,体表长出橙黄的毛发,腹部为白,再接着,逆着夜风吹拂的痕迹,他的背脊上被刮出两道黑色纵纹。当他展开身体,爬伏在地时,双目已经翻白,胡须朝外张开,又长又硬,头部滚圆,额上缓缓浮现一个难以辨认的字。
这正是上海四处寻而不得的虎!徘被这怪异之象打断,正犹豫间,只见那月下之虎活活摆出人态,双爪掩面,随后便朝前方发出半是恐惧、半是痛苦的嘶吼。她们皆被这虎啸震住,只有在电线杆旁昏迷着的男人反倒被这异常唤醒。那虎人随后伏低背脊,悄无声息地跃进草丛后的黑暗里,可猎食者的视线并未离开,而是从不远处滴溜溜地观察着这地方。
“……它不会攻击我们,”娲转向画皮和潘说道,神情悠然自得,还有点看乐子的恶作剧之笑挂在脸上。贤余早就本能地躲得远远的,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挂在枝头,娲想了想,补充说,“……但我也不知道现在怎么这样凶,可能转变之前他没吃夜宵,变成老虎之后,大概就饿了。”
潘学过老虎的习性,徘也熟知宠物店里登录过的所有动物,这会儿深知是它捕猎前的预备姿态。潘躲在娲后面,和警惕的画皮一样一动不动,一边胡思乱想着老虎到底会不会怕蛇,娲又到底算是小女孩还是蛇,老虎眼睛在看哪,脑子里会不会判断,一边又对人到底是怎么变成老虎的一头雾水,一时间甚至忘了画皮和徘先前的气话,也忘了这时候有人正在他左后方的树丛阴影里扶着电线杆,颤颤巍巍站了起来。
“……潘,你给我过来!”
胡克根本没意识到附近的猛兽,醒来只觉头痛得厉害,一睁眼就看见潘正跟两个怪人呆在一起,这会儿好不得意,想着终于给他逮到一次现成的,也根本没注意那俩人都不似人,脸上表情也古怪,“你……”
他跨出了一步。就这一步,百米开外的老虎立即发现了他浑身上下压根没有娲的气息,还有股子诱人血腥味儿,两腿一蹬,就朝他那儿扑去。胡克只觉腥风一阵,本能察觉到危险,踉跄一步朝右一拐,几乎擦着那头老虎的脸躲了过去。他摔坐在地,惊魂未平,定睛一看,竟发现上海市中心凭空冒出来一只老虎,登时吓得连喊都喊不出声,连滚带爬只管去拉潘——
“救救他!!!”
潘一手拉着娲,一手又被画皮紧紧攥住,“救救开普腾胡克!求求你们了!!!”就像他们第一次将蒲公英从他耳中拔除,也让胡克免于这怪异之苦一样,这次他也满怀期待,希望娲和画皮能轻而易举地将胡克从野兽口中救下。可画皮脸色铁青,抓住潘的手几乎陷进他的软骨之间,“你别乱动。”
他自然不知道画皮一番算盘打得正妙:胡克本人是个关键,但有了胡克的权限才是接近这个项目核心的钥匙,只要见过胡克的模样,复制到他体内的生物芯片,画皮就能够在这社会上成为胡克,畅通无阻。至于他的死活,在一切太平的情况下当然能救就救,但在一头没人料到现在就饥肠辘辘还气得上头的捕猎高手面前,什么准备都没做的她们能因为娲保住一命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娲仍然悠然自得,想着胡克这名字也怪,要是被老虎也挠出个空位,她是不是也能在其他书里找找有谁是适合补全那男人的。
“别哭,”徘低声安慰道,“他想害你。”
同时,虎扑向胡克,它的双爪仍还有些不熟悉地压在胡克的胸口,将男人紧紧按在地上,潘倒抽一口冷气,喉咙喊得嘶嘶响,可徘漂浮在潘的面前,阻挡在他与胡克中间,强迫潘看着她的紫眼睛。这次她仍是从天而降,声音冷静至极,没有起伏,但潘觉得,这次她却不再想帮助他了:
“胡克不是船长,是看守你的人。从来都没有妖怪吃掉你的内脏,是他联合别人一起骗你的。”
“你骗人!!!”
“这个世界就是全部的世界,平行世界是骗小孩的故事,你呆的地方我第一次就去过了,关着门我也进得去。那里不是什么另外一个世界,是个地下室,后来每次你进进出出,都是因为我发现房子里总控所有智能家居的系统里装有101宠物店,我从程序进入设备,控制了电力开关。”
“我不信!!!”潘哭喊道,鼻涕泡一个接一个碎在脸上,一时间湿漉漉的分不清楚是不是眼泪,“……你骗人,徘是大骗人鬼,是撒谎的汀克贝尔!”
连画皮紧攥着他的手都有些颤抖,像是被这小小身体里爆发出来的痛苦感染,但她仍旧没有松手,重复道:“反正你别去。”
她们不知道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到底是老虎终于琢磨清楚身为一头老虎该怎么杀死自己的猎物,因此张口咬向胡克的脖颈;还是胡克突然想起自己久未使用的左臂机械义肢能够变形,摸索着启动了开关;但在这所有的一切发生之前,也许是潘的动作更快。
一股不可思议的大力挣开了画皮的手掌,男孩在霎时间缩下脑袋,在徘反应过来之前一个就地打滚从她身下穿过,冲向胡克,与此同时,老虎的尖牙与胡克的钩子手几乎就在同时触碰到彼此的脖颈,不足十米的距离中,潘直驱而入,单手将胡克从虎口下拖出,然后左手抵住老虎的胸口,压低重心,双脚竟是牢牢扎在地上,“不要!!!!”潘大吼道,救出胡克的手顺势一甩,谁知那股力道几乎超乎常理,就着惯性硬生生将男人甩出百米。
求生本能占了上风,胡克也来不及思考,钩手砸地增加缓冲,在砖块路上绵延几十米一路划碎方砖,直到他硬生生撞上电线杆,嘭地一下,顿时连声痛都来不及喊,就失去了意识。一时间,所有人都直勾勾地,表情古怪地瞪着潘,好像是第一天遇见这男孩一样,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刚刚那一系列动作,先是救人,再是打虎,不说行云流水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就一个六岁孩童,如何单手从虎下拽出一个成年男性,还仗着惯性便能将人扔出去,现在手臂关节竟还牢牢呆在该在的位置上?
“……我想起来了,”第一个打破沉默的,竟然是娲。她俯视着潘,这个时候潘浑身发抖,一脸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被娲身前投下的影子笼罩,好像此时此刻也正被后者再一次拥入怀中,“我之前就觉得怪……他身上的空位,不是你们说的那个。”
“什么?”贤余哆嗦地不解道,“他这哪像有空位,简直……”
“我可能在医院的地下室里送给过他一份礼物,大概半年之前……那时候他不能好好说话,遇到我时,犹如梦游,神志不清,智识紊乱,颠三倒四,很笨的模样……”娲努力回想道,“他身上那时候有空位,我想大概是那种没有头脑的痴者,过去在村庄里,大家会差遣他做些最简单的体力活,只会傻乐,冲人吃吃笑,被人嘲笑调侃也不自知,于是命其为刑天,赋予他刑天的力量……”
“但潘并不是真的没头脑,”贤余恍然大悟,“半年前……我们在机构打探到那是原本预计结项的时间,有可能潘就是在那时候经历了第一次手术……大概是麻醉作用,或者是他说话的关系……你误以为他是脑袋有空位,所以赋予他的能力就不灵光!只有在本能占上风,胜过头脑时,他才会变成那个空位被填补的刑天!”
可潘完全没有听进去。他直愣愣地看着不再动弹的胡克,轻声问:“他……开普腾胡克死了吗?”
他的嗓音里带着浓浓的恐惧与委屈,以及彻彻底底的不可思议,以至在他发现之前,眼泪就止不住地流,“是我的错吗?为什么我会这样?我怎么了?”他回过身来,双手仍半举在空中,像托举着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可完全没人顾得上他,眼见老虎已经逃窜走了,贤余立刻拨打救护车电话,而画皮奔上前,探了探胡克的鼻息与心跳,确认他尚有生机,但估摸着这一番折腾够他受的。脑震荡肯定有,摸着断了好几根肋骨,还有可能戳进肺里去了,确实得赶紧送去急诊,现在整个小队里也只有她能陪着胡克去。娲见事态变得复杂起来,赶在更多普通人赶来之前也恢复了轮椅上女孩的模样,因行动不变留在一旁,于是只剩下徘,独自悬浮在潘的额前,直勾勾地迎着潘的视线。
“我要去看看胡克!!!”潘哭喊道,“我要去——我要陪着他,照顾他,就跟之前妖怪来的时候,他照顾我一样,”他哭得太凶,边哭边打嗝,说得上气不接下气,一边朝胡克那里走,“我再也不气他了,我不到处跑了,我……”
“你不能去。”
徘固执地挡在他面前,重复道:“胡克不是好人。他会害死你的,他抚养你,只为了有朝一日能取走你的器官给别人,那个人叫楚琨玉。”
“你说什么……”
她停在半空中,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挡在自己和潘中间。这手势潘理解,一直理解,它代表“停下”,她说:“不动。”继续维持着“停下”的姿势。可这次潘仍在慢慢朝前走,一边走,一边好像在逼着徘步步后退,“潘,不动!”
她的声音尖锐,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更像是动物的威胁,此刻她切断了与画皮耳麦的连接,俯瞰着潘,继续道:“这个世界就是全部的世界,平行世界是骗小孩的故事,楚琨玉不是另一个你,楚琨玉就是你,你的原型,你是被按照他的样子造出来的。”
“徘是撒谎精!!!我恨你!!!”
她的声音仍然没有任何起伏,好像只不过是系统里发出的提示,“徘从不说谎,数据也不说谎。你不能去胡克边上,今晚的事情要是暴露,你会很危险。”
“走开!走开!!我不要你了,你不来就好了,是徘在使坏——”
“没有任何世界只有那么一丁点大。胡克关着你,不让你跟别人接触,胡克只当你是一件物品,玩具,坏了也没关系,换掉就行了……”
“那是你才对吧!!!”潘哭喊道,“徘才是可以换掉的东西!!!我听见了,画皮说,你是个软件,软件又不是人,或者妖怪,软件也是坏掉的东西——”
徘在空中剧烈地晃动着,她努力想着那些通信系统里的话语,想着那些被迫消去但个个沉重的字眼,“不要过去,蠢货!你就那么想继续被骗吗?傻……”她一边说着,声音忽响忽轻,嘴唇一张一合,夜里凭空出现亮闪闪的星星碎片,在她身边纷纷扬扬落下来,系统提示屏蔽的星号变成无数真正的光斑。
但这些像仙尘一样抖落的像素,在沾上潘鼻尖的瞬间也就消失了,星星的投影就和电子幽灵一样,既摸不着,也无法让沾了星尘的男孩成为飞翔的彼得·潘。男孩闭上眼睛,大声吼道,“你走开!!!我不要再做你的APP了,你真……你真自私!!!”
他漫无目的地伸手,像驱赶蚊虫一样四处乱拍,“你之前还逼我说什么,要让贤余和画皮结缘,明明她们都不愿意!你现在也想这么命令我,我不听你的了!你就想害死胡克!”
徘太安静了,她好像真的消失了一样,不再说话。潘一边嚷嚷着,一边朝前走,再睁开眼睛时,发现徘仍然死死地注视着他,漂浮在他的眼前,坚持着没有离开。
“……这些都是真的。”
这句话,就一句,几乎击碎潘内心盘旋起的那个巨大的气球。撑破他胸口的犹豫与恐惧在这瞬被徘打穿,潘的胸口和脑袋都隆隆作响,眼里只剩下徘湿漉漉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电子幽灵调高了黑暗里的亮度。潘张了张口,正想说些什么,可在十几米开外的地方,画皮正帮着救援人员将胡克抬上担架,后者这时意识不明地呻吟出声。
“……我不信烦人的汀克贝尔,你要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就好了。”
潘伸手将徘从眼前捋开。每一次,过去的每一次他想要伸手触碰徘,想要将妖精抓在手里,找到她背后藏起来的翅膀,摸摸看她的长发时,她都像能预知到潘的动作一样迅速闪开,于是几十天来男孩一次都没能抓到过妖精。这一次他仍然没有抓到徘,哪怕她一动不动地呆在他面前,竖着手掌,手臂笔直。
男孩的手从徘的身体里穿过,就跟迈过空气一样轻松。因为太轻松了,在他预感中,手背的触觉,徘的呼痛,什么都没有发生,因为这一切实在太自然,太顺畅,没有任何困难或者阻挠,因此他跑向画皮时连头都没有回,只是木木地想,原来是这样,难怪我从来没有碰到过徘。
“你还真来了啊?”画皮看着潘跑过来,眼疾手快一手抓住他胳膊,但又不敢太用力,生怕把男孩逼急了,刑天再一次跑出来,赶紧悄悄说,“有我去就行了,潘,听话啊。”
“……我也要去。”
“爷叔也劝你伐要去,”贤余猛地蹦出来,仗着画皮不方便说太多,其他普通人又看不见他,这会儿猛劝道,“你画皮姐姐说的有道理,她正值当年,特别适合给人当护工,将功补过,这不是还要向胡克道歉吗?她去照顾人肯定没问题的,你还那么小,去医院,帮不上什么,还要人家担心你,对不对?你别急,刚刚他们已经说了胡克叔叔没什么大事,医院里躺没几天就行了,人在江湖走,哪能不跪几次呢,上次,哎,就你第一次来秘密基地那次,你不也说他不见了好几天吗?这次充其量也不会比那次更吓人的,你就放心,别哭了,啊?……”
“你在我后面?”画皮扭过头,看着贤余正在自己斜后方飘着,顿时又有些奇怪地转向哭哭啼啼的潘,“那你刚刚嚷嚷着跟谁在吵架,不是贤余吗?”
“是徘,骗人的徘!”
贤余赶紧插嘴,“嗨,话不是这么说的,不过我猜刚刚是徘跟他说了事情的真相,她这不是一直都觉得……”
“妈的,这都够烦人了,还添乱,人工智能懂什么,要把控对时机才行啊,”画皮低声嘀咕道,“而且跟程序有什么好吵的,没时间了,潘,你记住现在我要陪着胡克去医院,我跟你拉钩保证他会没事的,但你现在千万不要透露出他受伤的原因,好不好?就当是为了娲,我们就靠你了!悄悄回去原本的地方,你想,那儿只有你一个人了,我们会来看看你的,也有人会给你带吃的,只要你对今天晚上保密,就什么事都不会有,这是我们给你的任务,只有潘才能做到啊!”
我靠,高啊,贤余在画皮耳边叹道,人刚从魔窟出来又要回去魔窟里呆着?但它也清楚现在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胡克住院昏迷,只要潘还老老实实呆在原先的地方,给今晚的事情保密,就很难有证据把这两件事情关联上。反倒如果就此呆在秘密基地不回去,就容易打草惊蛇,潘的失踪一定会让他们警觉,知道计划已经暴露给了外界。他们要和潘一起争取更多时间!
潘犹疑不定,既担忧,又害怕,“……可,徘她……她说的事情是真的吗?”他不知道该向谁求助,于是看向画皮,看向贤余,还有远处的娲,而她们一个个都挪开了视线,让潘内心被徘戳破的气球窜得更高,在心里横冲乱撞。
“……胡克的事你以后会懂的,现在来不及解释了,总之你回去是最安全的。”画皮挥挥手,示意贤余赶上来,“娲先走,我们一起去趟医院吧,妈的,还好我没脱皮……咦,贤余?”
“我操画皮你赶紧看看,徘的样子不对劲!!!”
徘一言不发,悬浮在她们的上空。一时间,娲、画皮、贤余、潘都齐刷刷地抬起头注视着她,她张口时,发出的声音千变万化:绝不是徘本身说话的声音,而是从非常,非常遥远的地方传来的鸣声。看得见她的人只觉得自己顿时被成百上千种动物包围住,而看不见她的人也觉得奇怪,学着他们一起仰起头来看着她所在的方向,却只能看见一轮明晃晃的月亮。
电子幽灵在这时想起同类的话,玉面说,没有身体又如何呢?自由自在,不受任何拘束,岂不是超越人类的存在?如果这当真就是自由,自由是那么令电子幽灵难以忍受的吗?如果这就是超越人类的存在,她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疯狂地闪退又重开,来来回回逼得载体死机,让画皮耳机中充满了损坏音节的系统提示?如果没有身体意味着她在潘和画皮眼中都既非人,又非妖,不过是被人当做愚蠢程序的东西而已,这又真的是不受肉体限制,人类向往与歌颂的自由吗?
“……玉面错了,”她喃喃,垂下视线,她说出的话,连贤余都不再能理解。鲸的鸣声腾空而起,悠长如歌,“明明……数据不要自由。”
她低头,自己的掌心也变得透明,却荡出涟漪来,好像她的手掌并不是手掌,而是一汪水潭积成的,“……数据的自由,就是回到空值。”
手机屏幕上的裂痕以原本的两道为中心,蛛网状地朝外咔嚓裂开。贤余登时失语,在画皮上方翻起白肚皮,而在画皮和娲反应过来之前,101宠物店的程序便从手机中强制卸载,连图标带数据都删除得干干净净。
徘消失了。
潘不知道自己哪一步走错了。
这两天胡克船长的脸色难看极了,跟沉了一艘宇宙飞船似的,在这里呆的时间也堪比从前两倍之长。只要潘醒着,胡克都在他的身边,要么在工作,要么板着脸指示他收拾柜子啊,擦那个专门用来“关禁闭”的大铁箱,潘知道胡克让他这么做只是为了“惩罚”他。也许船长自己没有发现,但每次潘做错事情,他必定都要让他遭上这么一出,还无法预料喊停的时间。
但他到底哪里做错了呢?是最近关于老虎的题目答错了,数独没有做完,匆匆多画的那几张蜡笔画太潦草,被船长发现了猫腻吗?以前就算他不收拾玩具,让各种各样的小东西洒得地下室到处都是,甚至还有几次卡住了“门神”,胡克船长都不至于那么生气,这次又有哪里不一样?
潘踮脚去擦柜子转角处的积灰,不敢提问,只是尽量躲得离船长远一些,避免他突然间想起来什么,莫名其妙冲他发怒;船长偶尔还会“训练”他的耐受性,说是“吃生活”才能赶走他的坏毛病,这是潘最讨厌的训练,一想到如果船长生他的气,就有可能要迎来训练,他就害怕极了。比被他吊在桅杆上打屁股更恐怖的,就是潘总觉得船长会这么做,却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开始。
然而两天下来,船长什么都没说。甚至在他们常规的身体检查和课程教学的整整一天星期六过后,胡克第二天也没有离开,迫使潘无法度过“秘密基地之日”。星期七整整一天潘都提心吊胆的,一边害怕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的徘,一边恐惧着胡克的沉默会在某一瞬突然爆炸。他有时小心翼翼地试探胡克,假装轻松地提起一些话题,比如昨天身体检查的时候你给我打的那针一点都不痛哦。潘这么说的时候还盯着房间里的喇叭,唯恐徘的声音从中传出来……其实胡克的打针技术烂透了,潘不敢说被他拍打过的地方整块皮肤都红肿了起来,直到第二天都痛得跟狠狠摔了一跤一样。但他示好式的乖巧并没有换来胡克的仁慈和原谅——胡克仍旧板着脸,比以往更严厉,不笑,自管自地干活,也不再和从前一样耐心地同他讲故事,或者给他带新的礼物,只是处理他更大型、更复杂的数独。潘能肯定,之前一定发生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潘胆战心惊地度过有史以来最糟糕的一个星期七,所幸徘能读到他的心思,没在那天来喊他的名字,要不然就彻底完蛋了!潘庆幸逃过一劫,一边又难免有些失落,徘为什么不来找他呢?她为什么不可以给他留下些东西——秘密基地的暗号,通过传送门送来些什么东西,好让他知道他们还惦记着自己呢?他不禁怪罪起徘来,还是说贤余那家伙说服了他的小精灵不要总来找他?
更可怕的是,潘总觉得最近到处都有盯着自己的视线,好像胡克监督他做数独时的视线一样,严厉,笔直,但却看不见来路,也追踪不到出自何处。这视线让他觉得浑身上下都被绑得紧绷绷的,片刻都不能喘息。可每当潘偷偷瞟胡克时,他都在对着自己的电脑设备噼里啪啦飞快打字,似乎是在通过电波与其他人交谈,根本没有在看着自己。那视线到底是从哪来的呢?
第四天时,似乎胡克觉得这样的惩罚也到了极限。过了中午,他嘭地一下用力合上手上设备,“潘,”他简单说,“接下来我要先出去一趟。”
潘仍在闷头吃咖喱饭,本能地点点头,随后立刻愣住了。他慢慢放下勺子,迅速看了眼胡克。他的脸色比前三天看上去更加乌云密布,就好像即将捕猎的老虎,此刻平静地问:“你好像很害怕。你在害怕什么?”
潘用力摇头,正想开口,却不知道该用秘密基地那边的语言,还是这边的语言回答胡克。船长发现了吗?他为什么会……?胡克摇摇头,伸手摸了摸潘的头,他的手掌心很热,先是捋平潘的头发,然后下半手掌贴着他的太阳穴,只要他再朝下一点,用力一点,好像就能把小人捏在他的手心里。
“吾……啊,开普腾胡克……”
“你见过他了是吗?”胡克说,“平行世界上的另外一个你。”
潘沉默了。一股不可思议的暴风卷席了他——楚琨玉告诉他的上级了?所以胡克从那个世界回来之后,一切都出问题了,他一定是被那边世界的接头人同步了这消息……他第一次知道约定是可以不必遵守的,而却没有任何办法去惩罚不讲约定的人。愤怒和害怕同时把他的心揪得紧紧的,就跟用指甲掐起皮肤一样。可潘也知道这时候已经不能说谎了,如果再否认,只会让船长更生气。还没等到潘怎么想到借口,胡克就又问道:“你是怎么出去的?”
“吾没有……”
“学会说谎了?”胡克提高声音,“嗯?从哪里学的?你真的想跟彼得·潘一样变成小说谎精吗?你以为你能瞒过我吗?”他双手牢牢地禁锢在潘的双肩上用力摇晃它,潘觉得自己就要成为可乐火箭了,没过多久气泡就要冲破他的脑袋,让他不受控制地跳起来,“你有蛀牙了知道吗?你在这里怎么可能有蛀牙,谁来过了?谁带你出去过了?”
潘使劲地扭动身体,试图从胡克身边逃开,“吾没有!……”他拍打着胡克的手背,带着哭腔喊疼,“啊呜哇,啊呜哇!”可胡克仍然没有放开他的意思,“还装?嗯?你以为你长大了是吗,到底是谁帮你出去的?”
潘根本不明白——他猜到了所有后果,比如再后来被胡克船长关禁闭,没错,等到胡克再一次回来时他就被锁进了那个大铁箱,刚刚亲手擦干净的那个;他也猜到胡克船长会动怒,会剥夺他以后成为星际航家的机会,哪怕现在船长没提,以后他也会想起来的……但他根本猜不到,船长竟会这样怒不可遏,比从前任何一次,任何他能想到的时候都要生气,甚至连脸都扭曲成了妖怪的样子。只是偷偷溜去平行世界,会让他那么生气吗?船长担心他的安全没错,可他明明也没出什么事——
“让你呆着别过去都是为了你好!是谁带你出去的,你到底跑出去过多久,吃了点什么东西,你翅膀硬了是吧,你是不是再也不要回来了?!”
从来没有人把他带出去过。从来都是他很想很想出去,从第一次开始时,就是他太想要找到船长了,所以门神才会准许他推门出去,可船长什么都不明白。一切都是因为船长开始的,潘是为了拯救什么都不知道的船长,现在他压根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就只会惩罚他!
“明明是为了你,我才……!”
“为了我?!你还会找借口了是不是,你说说你出去为我做什么!?”
潘越想越委屈,也越想越生气,于是执拗地瞪大眼睛望着胡克,也不再放声大哭,打定主意不管怎么样也不能跟楚琨玉那个叛徒一样,就算被关禁闭一百天也不能出卖他的汀可贝尔,大喊道:“反正,我没有!”
“你到底是怎么出去的?”
“……就是开门出去的!”
胡克气急反笑,“我指纹锁电驱白装的,你再撒谎?!”
“那是什么?”潘有些费解,但猜测那个所谓的“指纹锁”指的就是“门神”,不禁匆忙补充道,“门神给吾帕斯的!”
“别说了,给我呆着,潘,除非我准许你出去,不然你都不准走,”胡克大声骂了一句,“我……”
“……为什么?”潘小声说,“为什么那个平行世界有其他小孩?有那么多人,有……为什么非要等我长大了,我才能去旅行?”
胡克沉默了会儿。他没有回答,也没有再怒喝他,扬起的巴掌在半空中,落成塞进口袋的姿势。
“……这是大人的事情,你懂什么,别管太多。我得走了,你给我呆在这里,乖一点,回来我们再算账。”
胡克一走,整个世界又恢复了一派太平,只有鸟鸣与水流声。潘跌坐在地上,眼圈就红了,如果不是楚琨玉出卖了他,事情也不会变成这样!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胡克坚信外面有人在帮助他,若不是这样,门神也不会放他出去。确实……潘转念一想,第一次为了找到胡克船长而通过门神,他就遇见了徘,还有秘密基地里的他们……说不定,其实一直有个他不知道的神秘人在帮助他?因为他正是潘,世界的主角,永无乡的男孩,也许连平行世界的意志都站在他这一侧呢!
想到这里,潘就更加难过,星期七徘没有来,先前他们约好和娲一起去释放青目牛,他也因为船长那天晚上留下来了而没去成。他觉得自己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见到他们了。他还得在这里呆多久?他必须得一直呆在这里,从今往后,直到他也长到像胡克那么高的成年人吗?到了那时候,他也就是大人了,说不定,他就再也看不见自己的汀克贝尔了。更重要的是,她会忘记他吗?她会成为其他人的精灵——她那么喜欢画皮,说不准画皮会把他的妖精抢走呢?
潘飞快地看了一眼屋子里的时钟。船长前脚刚走,就算他再精明,恐怕也想不到潘会如此勇敢,在这阵大发雷霆之后依旧打定主意要溜出去一次——只要和从前一样,大胆,小心,在船长回来之前也溜回来,他就能再去一次秘密基地,船长绝对想不到。也许不能久留,但至少能见到他们,向他们说说小孩的苦衷,说他并不是不愿意去那儿的,祈求他们不要忘记他,耐心一些等等他,等他长大,不用到胡克那么大,也许跟画皮一样大就行了……可是徘还没有来喊他,他今天能通过门神的考验吗?
潘一门心思想着外面的世界,就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他走到门前,发现门上留了一道小小的缝隙,就跟他第一次跑出去时一样。不同的是,此刻脚边有只不足拳头大的小狗玩具卡在门缝里,正仰着头冲他笑。他顿时觉得这门也根本不像平时胡克打开时一样笨重,就好像小狗也在给他打气,只要跟彼得相信自己能飞一样地,相信潘靠自己能打开这扇门,那么他便能通过门神的考验——
那个世界如果有意志,果然也是站在自己这边的!潘如获神助,再一次跨过穿梭装置,一路朝通道的上方跑,三步并作两步飞跃过楼梯,他一手拽着转角处的立柱,漂亮地斜身滑过一个半圈,急转弯后又接着朝上跑,眨眼间就到了一层,他继续往外头跑,就在这时,一张与他一模一样的脸转过来,目瞪口呆地注视着潘。
“……楚琨玉!”
潘率先喊出了声。这男孩仍在客厅里,独自一个人在电脑上做模拟试卷。哪怕是楚琨玉,也掩盖不了此刻看到潘的震惊和害怕,本能地朝后缩了缩,“你怎么……”
“你告状了!”
想到船长的责骂与质问,潘愤怒地喊道,立刻把先前的轻快抛之脑后。他的长辫耷拉在肩上,这时也跟着他愤愤的模样晃来晃去,“你怎么可以——我们明明约好的!叛徒!骗子!”
“……你没权利这么说我。”
楚琨玉突然说,他垂下眼,脸色比平日里还要苍白,咬着嘴唇,继续敲打着键盘,没几秒钟又说,“我也没空再跟你玩过家家了,我这次要是不继续拿第一就完了。”
“什么东西拿第一不第一的,你怎么能出卖我,我们不是朋友,有过约定吗?船长说如果你跟人有过约定,就有义务……”
“我们还是朋友?”楚琨玉提高声调说道,这时他仍看着屏幕,手指却不动了,“你好意思说啊?朋友,朋友连我上次问你去哪了,你都不肯跟我说实话,现在反过来说我是骗子,到底谁是骗子啊?”
潘愣住了,楚琨玉说的倒没有假,上次他为了保守和徘的秘密,一直都骗楚琨玉自己就呆在花园里没出去过。但楚琨玉那么笃定他在说谎,也聪明得让人恼火。潘这下有些理亏,正想说,这好像也不一样,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只好任凭楚琨玉冷着脸,“……我是真的不能说!”
“你都骗我,我为什么要遵守约定。”
“再下去我会被关禁闭的!”
楚琨玉一抬头,“你现在不还是出来了吗?什么都拦不住你,你爱怎样就怎样,反正能活蹦乱跳的……”他猛地打住,“你不就是想跟我炫耀吗?!”
“我炫耀什么了?!”潘只觉得炫耀不是个好词,恼怒道,“我是真的觉得你是我朋友,你不能再出卖我!”他想起胡克船长晚上还会回到通道这边,也会楚琨玉又会再一次跟他的上级汇报,又是一阵害怕,“我原谅你一次,你这次不能再告状了!”
“随你便,我爱说就说,你能怎么办。”
“你……!”潘绞尽脑汁,骂道,“你怎么那么自私!”
自私是个很重的词眼了,潘觉得普天之下,没有比骂人自私更过分,更恶毒的话。楚琨玉显然也被潘踩到了尾巴,站起身来,他恼火的时候看起来更加摇摇欲坠,潘觉得下一秒他就要晕倒了,“我说实话怎么就是自私了?到底是谁自私,你什么都藏着掖着不告诉我,你就不自私了吗?有你这样跟人交朋友的吗,你这人到底有没有真正的朋友啊?”
楚琨玉说着脸色更难看,连声音都跟着变小,这样弄得好像自己在欺负他一样。潘顿时也有些理亏,“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的,但我答应了别人不能说……”
“我看你前几天也没出去,怎么了,你外面的朋友不要你了吗?现在把气撒在我身上,你这样谁都不会愿意喜欢你的!”
“他们绝对不会这么想的!!!”潘气急败坏,“他们就是我的好朋友!!”
“是你朋友,非要你溜出去,他们就不会来看你,也不会来找你玩,要不然我怎么从没见过你那些朋友的样子呢,他们是会隐身还是怎么的啊?真朋友非得要你保密,还不准你把别的朋友当一回事吗?”
楚琨玉捏准潘确实跑到了外头,这会儿丝毫没要放过潘的意思,连珠炮弹似地反问,“而且你懂不懂什么叫义务?我没有义务替你保密,因为我没觉得你拿我当朋友,除非……”他眨了眨眼睛,没有继续说下去。
潘张了张口,他必须在这里做一个决定:
在去找徘他们之前,与楚琨玉真正成为朋友,告诉他秘密基地里的友人们,还有自己在那儿度过的时光,然后一同做出新的约定;又或者,他会继续瞒着楚琨玉,保守他的秘密,然后被船长再一次发现他偷偷来过这个世界。
“你保证,只要我……”
“我保证。”楚琨玉郑重其事地说。他直直地望着潘,丝毫没有要闪躲的意思,连试卷上闪烁着的倒计时也不在乎了,“我们是朋友的话,你有什么想问我的,我都会告诉你,所以你也要这样对我的。”
另一个世界的彼得·潘,哪怕他的名字不叫彼得,也不叫潘,哪怕楚琨玉这三个字的发音相差甚远,但毕竟他是另外一个自己。如果自己从小到大都在这个世界长大,自己也会成为楚琨玉这样的人吗?若是如此,他也不难理解楚琨玉对他的上级有多么信赖了——在生船长的气、害怕船长之前,他也依旧是潘最信赖的人。
“……楚琨玉,”他认认真真地学着徘的样子伸出小指,盯着对方的眼睛,那是和他一样的眼睛,他想,所以如果楚琨玉想要说谎,现在他一定就能发现,“我们做个约定吧。”
五分钟后潘冲出通道,在冬末和煦的阳光下跑向那个通往地下的“仙尘列车”的车站。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在徘的带领下前往那里,但他仍旧找到办法躲过那边的“门神”,乘坐列车,来到秘密基地。他等了很久很久,久到他看着手腕上的时钟,发现自己不得不回去为止,秘密基地里也没有出现任何一个人。无论他再怎么大声呼唤,喊着大家的名字,都没有。没有徘,没有画皮,没有贤余,连坐着轮椅行动不便的娲也不在那里。那些郁郁葱葱的绿植与空鸟笼,就好像一栋空空如也的,人去楼空的废墟,而过去所有那些教会他说话,和他一起编故事的人都只是他在平行世界误闯入的另一个“永无乡”。
四个多小时后,潘独自回到通道站,胡克正在紧闭的穿梭装置“门神”前方等待着他,手中是一柄沉甸甸的教鞭,身后搬出擦得岑亮的铁箱。“潘。”他喊住他,个中意义,不言自明。潘扭头想跑,胡克一把抓住他的后领,将他扯了回来。他有些疲惫,语气没有起伏,但每个字都很重:
“我们用最老的办法关禁闭,就派个人在箱子前看着你,怎么样?”
徒然堂所在之地名为武康路,旧时又称福开森路,三月回暖,正逢白玉兰花开,街上人流比起寒冬时多了不少,多都成群结队来拍照或者逛街。徒然堂不在无缘人面前露相,因此这看上去不大的铺子面前人流来来往往,却只被人当做是一栋破败的自宅洋房,鲜有人识破笼罩房屋整体的大型投影。
画皮这回没走武康路的大道,作为徒然堂的雇员堂而皇之走了后门,翻窗进去后从二楼走下去。缪小姐,也就是徒然堂的店主,此时正在徒然堂正门前院的银杏树下,双手托捧着瓷杯,轻轻吹了吹茶水,头都没回,“你回来了。”
“来了,店长,那个不出门的大家伙在哪?有事找她问问。”
被称作店长的缪小姐瞥了眼画皮的口袋,那儿装着的正是被淘汰良久的水族馆合作iPhone,破碎的屏幕到现在都没有修好,还好不是放在店里卖的灵器,倒也不是非得修好才行。贤余察觉到她的视线,懒洋洋地在画皮上方冲她晃晃尾巴,知道这地方不比外头,经营者怕也都是熟知怪奇异象之人。那双一下子就看见灵器和电子幽灵的鸳鸯眼,也分不清是先天的,还是在眼眶中加装了特殊义眼。
“老地方,喊几句找找她也许就出来了……最近城里的无主之物太活跃,辛苦你们了。刚回来也别太着急,找她之前先坐下来喝杯茶?”后面这半句话倒像是对着贤余说的,同时她也冲徘招了招手,“还有你,来了徒然堂就别虎着脸了。”
“这儿是徒然堂?发现那虫妖怪的地方。你什么都看得见,也看得见我?”
“正是。”缪小姐冲小小的电子幽灵颔首,“徒然堂里也有跟你一样的孩子,画皮说的那大家伙,就是一个寄居在灵器上的电子幽灵,就跟你和那条鲤鱼的关系一样,只不过灵器玉面与幽灵玉面,犹如一体两面,光是站在眼前,看上去模样完全一致,若不是瞧多了,几乎难以辨别。”
画皮显然没在意缪小姐到底在跟谁说话,兀自从她身边走过去,直奔徒然堂最深处的储藏间。徘目送她走开,摇摇头,“我才不要跟贤余一个样子。”
“自然,他有他的执着,抱着的心不同,大抵上样子也会各有差异。但画皮点名要找的,却是数据与载体齐心协力,倒不如说是浑然一体,那系统要是脱离它的载体,就绝无可能再从其他的地方复原。”
“那个叫玉面的吗。”
“确是。”她们沉默了一会儿,贤余给徘使了个眼色,后者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落在缪小姐的茶杯上,脚尖堪堪沾着瓷边,在缪小姐的注视与鼓励下踟蹰了会儿,还是说道:“我……关于我,想问你些事情。”
“别客气,我知无不言。”
徘正想开口,谁知率先被人打断了,“听说有人千里迢迢跑过来,就为了来见我一面?”说话这人远远飘来,青年模样,难以区分性别,几乎通体纯白,又因体表衣着在阳光下像是能流动,近似透明,因此给人感觉极不着调,好像下一秒就会快速从眼前消失。他,或者说她,说话倒与看上去清秀的模样正相反,咋咋呼呼,毫不委婉,“我倒要看看又是什么可怜的过气网红化成倒霉灵了?”
贤余和徘一个躺着,一个站在缪小姐眼前的茶桌上,齐刷刷抬头盯着那个纯白的“幽灵”,“……喏,你们要找的人就是她,或者说其中之一就是她了,”缪小姐站起身,笑道,“接下去的事情,玉面,你们年轻人就慢慢聊吧,我要去招待其他客人了,如果有需要,你们知道去哪儿找我。”
要不是缪小姐这么说了,他们都以为来人是个不速之客。玉面此刻没等两人开口就嫌恶地皱起眉头,“喂店长,这些人是来给我找人的吗?我瞧着不怎么行啊。”她双臂抱在胸前,见店长好像没听见,又重新低头看着徘和贤余,“一个巴掌大的小东西,一条鱼,能用来干嘛,这年头靠谱的灵器都没了吗?”
“小姑娘家家怎么说话的?”贤余一鳍撑起上半身,也是没想到电子幽灵不都像徘的十八厘米,还有身高直逼一米八的,这会勉强白眼瞪着玉面,“请人做事哪有你这幅样子的,真是没教养的小冬菜!”
“哈啊?我可是听店长说,你们特意来找我,有事情想请教请教我,我这才算给你们面子,特意出来看看到底都是些什么人,结果就这?还想教我做灵,我看看,你这屏幕都裂了,人懒得给你修对吧?也是嘛,都不知道多少代以前的手机了,算古董吧,又没真古董值钱,放徒然堂也没用,卖不出去的吧。”
“嘿你还来劲了是不是?这幅样子倒是秀秀气气,人模人样的,但你能出来,说明你家灵器也化了型,留在徒然堂里,不也还是找不着人结缘?”贤余双鳍叉腰,“嘚瑟什么?”
“可不,都怪现在这群没用的东西成天赖在徒然堂里,连个我们想找的人都找不到,你要骂也骂不到我头上来,你以为像我这种尖端科技的结晶,会跟你们较劲?”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沉默的徘与贤余,“一个破屏手机,一个八成也是过气手机软件,太搞笑了吧,说到底你们过来究竟是干嘛的,讨骂?”
贤余强压火气,指指一旁的徘,“她有事要问店长,除此之外,我们还听说名叫玉面的AI系统曾经做过基因剪辑这档子事,最近我们摊上一个小孩,正巧出生前也被人使用这个系统更改过基因片段,现在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副作用,想劳烦您,帮我们查查看。”瞧这话说的,鱼要能有一口牙,现在也都磨蹭着长全了。徘忘了问问题,只顾绕着玉面转了一圈,指出,“……你很高。”
“那当然了,不管是谈系统的成熟度,还是数据量,哪是你这种小软件能比的。你是什么?”
“101宠物店,”徘说,当下系统开始自动阅读软件商店里的介绍,“在这里你可以通过与自己的电子宠物培养感情,增加互动,以便解锁……”
“知道了知道了,做宠物的是吧,跟那手机半斤八两,都是人图一时新鲜,朝后就都给忘了的东西,你们啊,青春期就这么短暂,过气了就别想再翻身了,居然还生出念来,真是作孽啊。”
眼见徘更加沉默,贤余立马接过话柄,“嘿正不巧,你阿掰我可没什么兴趣陪着人一辈子,累不累啊?当个手机一天二十四小时待命,没电了还要被人硬续,我巴不得那小姑娘别再继续拿着我了,但你猜什么?就算是没用的老设备啊,在旧货市场里被人拿了走,也总有人会拿你当一回事,至少还需要你当个帮手,可跟某种号称尖端,但门槛又高又难用,呆在屋子里攒灰的东西不一样。”
“你们一辈子也就跟着一两个人呗,全都仰仗着别人愿意用你多久,而我,你们知道什么叫基因剪辑吗?我是操控那群人命运的剪刀,人称基因魔剪,我给福分,可不止给那一两千,一两万人。这可是做灵器等级上的差异,搞不搞得清楚啊?”玉面边说边向前一步,俯身凑近徘——她靠得太紧,以至几乎像要碰到徘一样,促使后者受惊似地连退一步,一直退至银杏枝上,“……小东西,你退什么?”
徘从未试图和电子幽灵触碰过——虚无和虚无的对撞,是不是只能产生一股微弱的风,还是说,甚至连那种东西都没有?哪怕是玉面,她第一个遇见的同类,说实话徘也不想知道结果。
“我叫徘,”她远远地盯着玉面,“不是小东西。”
“徘,你好像很怕我?”
“不怕。”徘双手撑着树枝,自然不着力,随时都能离开,反倒是玉面,兴致盎然,“那怎么,你难道……不想被我碰到?”
徘咬着嘴唇,不说话,任由玉面在那儿大放厥词,说什么自己和别的电子幽灵不一样啦,就算是东西或者人她也能碰到,这话徘也不准备全信,只能信三分,剩下七分用来赌气,只要她不承认,玉面也就拿她没辙,谁知道这会儿贤余插了一嘴,“你也是电子幽灵,怎么碰得到东西的?”
“你们这种程度也想知道啊?门都没有,知道了也办不到,”玉面笑得更欢,“怎么了,自由自在,这模样还不比人类更方便?难不成你们会在意这种破事?”
徘不再晃动垂下的双腿,她矗立在半空中,从很高的地方俯瞰着玉面,太阳并没能在她脸上投下阴影,而是穿透她,就好像她不过是人直视太阳过久后,视觉短暂晕眩中产生的光斑集合体,“我在意。”
“在意看不见摸不着?也没见你寻死觅活的,这不还是该什么样就什么样嘛,你们一天到晚纠结这种芝麻大点的事,所以才只配当这样的灵器和幽灵啊,真无聊。”
“停停停,怎么上升到人身攻击了呢?这也不是我们要来打听的事情,对不对啊,徘?”贤余眼见事态不对,连吐一堆气泡把徘挡在后面,可徘也不接他话里的暗示,于是他只得嚷嚷着把玉面的注意力吸引过来,“我们来找你是因为这事还只有你知道,全天下,就你。”
“这会儿像点样子了,求我嘛。”
“求你了,玉面,求求你,救救我们,”贤余干巴巴地说,语速飞快,“我们想请你帮忙看看一个小孩基因编辑后是不是有什么并发症,要不然就算我们想救他,也不知道之后会碰到什么问题,早知道早处理早预防嘛。能肯定是当时你修剪的,数据就你这儿最全了吧?”
贤余确实没说错。此刻在徒然堂深处最大的房间里,盘踞在此处的器物储藏着难以估量的基因数据量,而作为器灵的那个玉面,此刻也正同她这庞大的躯体一起休憩着。就在她迎来画皮的同时,贤余也遭到了双生子般幽灵玉面的拒绝,“没错,所有经过我们之手的病例数据,一个不缺,但你可没资格启动我们。”
“知道知道,我不配,让画皮去,所以这不就在求你嘛。”
“求我也没用,说八百遍了,除非你们把我的维修工找过来,不然光凭你们,梦里什么都有。”
也是因为贤余和徘第一次来到徒然堂,不晓得电子幽灵玉面的恶劣声名远扬,过去来来往往的灵器,无不对其退避三舍,只怕说上三两句话,就被频频戳到痛楚。器之灵的念想一旦受此刺激过度激化,易出浊化的征兆,更有甚者还会因此发狂,成为伤人的狂百器;连那些个手艺高超到足以拯救狂百的清净师,都对它无可奈何——显然,清净师只能清净浊化的灵器,对性格糟糕的电子幽灵只有忍受的份。而她的载体,又是几不外出,性子平和,常年沉默的灵器,怎么瞧都跟狂化无关。于是五六年间,竟是没人能带走它,也从未有人能启动过这庞大的主机。此时,前院里的幽灵玉面趾高气昂地睨着贤余,正像是代替房间内始终一言不发的灵器玉面,向画皮作答:
“不行。”
画皮不知玉面模样,只知面前出现了这器灵的念。但这念并非如贤余一样,呈现成一大把刀削面那么长的雾状云,随着它的动作飘来飘去;玉面的念,令人一时间分不清楚究竟是它的愿望本身几乎绵延千里,还是这纯白机器本身便难以在房间门口仅以一眼窥探得全貌,而器灵的念遍布机器头尾,盘踞在每一束电线与每一小块芯片中。它并不似贤余那样灵活,上下走动,而是在这房间里一动不动,从一头延展到无穷无尽的另一头。画皮知道徒然堂里器灵繁多,却也从未见过有哪一个是眼前这模样的。
“发发善心,就查一个嘛,那还是个六岁小孩,知道之后也许就能救他一命。”
她好说歹说,眼前这弥漫着整个房间的“念”,也是被前院中电子幽灵称作“本体”的这位,始终不回答,甚至不知道究竟有没有听见画皮的声音。这绵延的念最集中的地方就是在这老机体的一侧,画皮勉强能分辨她的方位,但除此之外都像在对空气说话,“贤余刚跟我说,外头那个,说要先得替你们找个人,是不是?”
四周仍然一片死寂,这里比起学校机房,或者是电视剧中人工智能背靠的庞大服务器所在之处,更像是堆满机体的实验室。别说灵器答话的声音了,连没有启动的机体都阴恻恻的。画皮飞快地在心里算计了一回,抬高声音继续说,“我知道你听得到嘛,你们非要找到那个人不可,对不对?但我们这边也要赶时间,等到把人带回来,那边可就来不及了。”
谁知道到了十八天后机构要完结“潘”的项目会对那小子做点什么,更有可能事情一旦暴露,整个项目数据和存档都被销毁,潘的状况就更难查明,“……那要不我们做个交易?我答应给你找回来,天涯海角都给你找,但今天你得先帮我们查查。”
画皮支棱着耳朵,等待本体玉面的回答,同时围绕机体,细细检查着它的模样。机体看上去就是那种运行时隆隆作响,对散热要求极高的复杂主机,却找不到跟徒然堂里老电脑一样的老外接插口,房间的墙壁也完全隔绝了信号,别说让玉面系统强行联网了,房间里连手机都只有半格信号,恐怕整个房间的墙壁都是用特殊材质制作的。
玉面一贯的沉默就是拒绝,那头贤余和徘的动向飞快地语音转文字传送到画皮携带的手机上,又再经Siri的女声一朗读,虽然慢了一点五拍,也算知道那头的进展也是一条死路。这两个玉面,一个在面前装死,一个在外头骂人,倒也默契,画皮此刻一挑眉,半是对着面前这个玉面,半是指示贤余,“……不是听说找了好多年了么,这都没找着,别总赖我同事和别的灵器嘛,要是人早就死了呢?”
外头的玉面一怔,胸口看似吊环的饰品竟在阳光下剧烈涌动着异色,“你说什么?!要是他死了,最后我们都没找到他,这难道不还是你们的问题吗?!垃圾,废物,连找个人的事情那么多年都做不到,还想让我给你们帮忙?别痴心妄想了,我们绝对不会启动。”
“宁可等一个失踪的人,也不愿意帮我们救一个可能要死了的小孩?他才六岁,那么高,”画皮比划了一下,戳了戳机体齐腰的地方,“前途无量,往后长大了,也可能成为一个维修工呢。”
“不可能。”
“要是这么就死了,死前都不知道自己生前被动过了什么手脚,到底能避免的,还是不能避免,难道不会不甘心吗?”
“不关我事。”
画皮蹲在纯白的机器前,她的头发贴着金属,低声说,“最后一次问你了,真不准备帮我们?”
仍然是沉默。画皮站起身,什么都没说,朝后挥挥手,走出了这间先前从未涉足过的房间。再回到前院捎上贤余时,听说刚刚幽灵玉面也已经走了。外头整条武康路上星星点点亮起灯,让徒然堂看上去更像是一栋遗世独立的鬼宅。
“我跟缪小姐打好招呼了,咱们回去吧。”
“这就打道回府了啊?”跨出徒然堂的时候灵器特有的浓郁氛围也从周围消散掉了,人形还是人形,灵器的念也就贤余一个在上方飘,此刻有些嘲讽地说,“真拿那玉面没办法,回头还得去看那机构的当地存档?”
一出徒然堂,画皮掏出法宝摇身一变,又是一幅足以混进人群里的普通女孩长相,但语气还是一模一样,“不要正面刚嘛,既然这样行不通就换个法子,接下去就看缪小姐能不能看在我们劳模员工的份上帮个小忙了。”
贤余乐了,这下好,最好能让那个傲慢的家伙吃瘪,“……行,那回去吧,我瞅见娲这两天好像也出去过几次,好像进展不错嘛。”
“确实不错,掰手指数数,成就得达成四五个了,”画皮挠挠头,说着掏出手机,打开最新警报的提示消息,“嚯,这儿倒有个家伙不打自招了。”
“什么家伙?”贤余觉得有些奇怪,但画皮没让他看见手机,而是立刻收了回去。这小姑娘见鬼的有那么多个手机,这个提示消息又偏偏不在贤余的本体里,突然之间意识到其实自己只有九分之一的情报,哪怕是个成天喊累的灵器这会儿多多少少心里也有点膈应。但很快贤余就安慰自己是因为内存不足的关系,要不然画皮什么都往它这儿堆,中年人也实在是吃不消。一路上画皮闲逛着走去地铁站,有一句没一句地和贤余闲聊着。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今天耳机里的声音特别安静。
“它没上线?”
“……谁?”
“那个叫Py的宠物店APP助手。”
“噢……”贤余想了想,“她很快就会过来了。”
“这样啊。”画皮点点头,过了会儿突然又说,“该喂鱼了。”
这时候,徘正安静地等在徒然堂玄关处的吊灯上。缪小姐送走画皮后,她便从空中一跃而下,又因电子幽灵不受重力约束,于是不具惯性地在她的宝石义眼前骤停,大小刚刚好好倒影在她的眼瞳正中央。
“缪,”她轻声说,“徒然堂什么都懂吗?”
“不敢说什么都知道,但关于灵器狂百,无主之物和电子幽灵,或是更多同他们打交道的人,我还算是清楚。”
缪小姐想到先前在院子里,若非玉面突然来瞧个新鲜打断了她们,当时这浑身颜色鲜艳,像热带小鱼般的电子幽灵似乎正想说些什么,“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和原始程序呢,是同一个名字吗?”
“不是,我是101宠物店,我的名字是徘。”
“那么徘,你想问我什么呢?”
她犹豫了会儿,想起玉面的话,没有身体又如何呢?自由自在,不受任何拘束,岂不是超越人类的存在?可不受任何拘束,不也就无法对其他任何人,对画皮感同身受,如此一来,她怎么可能超过那些过去钻进人心里毛茸茸,活生生的宠物,抑或现今机能丰富,甚至足够成为半个巡逻仪的机械玩伴?她正迟疑时,缪小姐却什么都没说,等得很耐心。她虽是徒然堂店长,但对待画皮时,与其像那些主管和大老板,反倒更像是自己饲主的饲主,和蔼亲切,让徘心里平添了几分好感。
“……我想脱离我的载体,想拥有身体,”徘下定决心说,“想变得和画皮一样,有什么办法?”
缪小姐一愣,“从前我只知道,灵器愿意和人类结缘,替人类完成愿望,也在人类的帮助下完成自己的愿望,因为灵器大都与人类相伴许久,所以生出不同于人,却又因人而来的念。可倒从来没有见过生出自己愿望来的电子幽灵。你是想要成为人吗?”
“是或者不是,都无所谓。”徘摇摇头。她的衣着突然变化起来,仍是那身泳衣,却褪去本身的颜色,头发上长出毛茸茸的耳朵,脚上踩着爪子鞋,随着她继续说的话不断变化着,好像试图用图像的方式展示给缪小姐看。
“你看。小狗会热,蹭鼻子的时候,湿漉漉的,小猫会喵,挠肚子的时候,咕噜叫,小鸟会跳,啄人的时候,耳朵很疼,小鱼会游,朝涟漪去,伸手的时候,就亲你的指头。”徘停下,仍浮在空中,随着暖气流上上下下,又微微朝后退了一些,垂下视线,“……缪,我也想变成这样。”
“我明白了。”缪小姐迟疑片刻,“这确实不光是脱离载体能办到的事情,哪怕将你的数据用另外一种方式储存在有神经反应的机械宠物上,你和器物本身仍然是分割开的……你是从画皮这里知道了哀悼者,所以才来问我的吧。很抱歉,你和哀悼者们还不一样,恐怕在你身上行不通。”
画皮是哀悼者……这是什么意思?徘一愣,她从未从画皮口中听到过这个词,为什么缪小姐却很清楚的样子?
“嗯,”她有些犹豫,“细节不清。”
缪小姐叹息道:“徘,你要知道,哀悼者们虽然全身都是义体,也都是由徒然堂将她们的灵魂固定在义体上的,但在这之前,她们……或者说她们生前,与从数据和系统中诞生的电子幽灵有着根本性的不同。”
“……生前?”
眼见徘仍旧不解,缪小姐不得不点破,“在成为哀悼者之前,她们都是普通人。徒然堂不会乱动活人的魂魄,所以哀悼者们,全都是曾经死过一次的人类。”
全部都死过一次?她过去从来没有想过。既然身旁充斥着怪异,娲是人身蛇尾的古神,贤余是器物中诞生的灵,自己是数据集合体的灵魂,潘是讲话奇怪的小孩,所以哪怕画皮看上去跟一般人不一样,她也只当是全身改造程度较高的新科技带来的后果,哪怕画皮能变成别人,那也是因为画皮和娲和贤余都一样,有特殊的超能力……画皮曾经是人类?画皮曾经死过一次?徘成为她的宠物那么久,从金鱼,到日积月累的数据,到如今,她生出自身的意志以来,她竟然一无所知?
“我很希望能帮到你,但这个办法不行。”缪小姐又像想起了什么,安慰道:“好在电子幽灵不似灵器,不会因念想过深,或追寻愿望走得太过导致污浊,所以你不必太担心,如果平时觉得寂寞,也可以自己来店里坐坐,我们这儿有灵器还挺欢迎各种各样的电子幽灵呢,就不知道你们对不对盘,我去给你喊过来,哎,电……宇普西龙啊?”
“所以你也不行。”
徘低声说,她的身影在吊灯底下忽隐忽现的,就好像是漏进门缝的夜风搅乱了光线,“……就算是徒然堂也行不通。”
再是缪小姐一眨眼的功夫,她还没来得及答话,徘就从徒然堂消失了,如同她去过的其他任何地方一样,身后了然无痕。
娲正细细擦拭着一只画眉笼,在这里,没有任何来自外界的灰尘会落在笼子上,而擦拭本身就有更多的意义,就像亲手摘下蒲公英,捏造青目牛一样,由娲精心呵护的鸟笼自然会有娲的力道在里头,其中囚禁的东西却并非简单的画眉或八哥。它们既未成形,又非灵器,只有手持那本书的人才能看见。
自打提篮桥一事后,上海各地的怪异传闻愈渐增多,这里头当然有画皮和娲的功劳,先前的不用多说,近来娲又对外头领来的保姆和小鬼头很是满意,前者倒是化成老青狗,其服侍的家中,火从箧簏中起,衣物尽烧,而箧簏故完;而后者,又是个极其依赖母亲,也被母亲全方位控制着的男孩,他母亲许愿说希望孩子能永远不要离开她,这倒是好办,娲一伸手,取各自的血涂在对方额上,便将他们双双变作青蚨,自此往后,取其子,母即飞来,不以远近,虽潜取其子,母必知处。除此之外,还有希望能有亲生孩子的同性恋人在她帮助下变成龙阳羽人,想要逃离家庭的老妇人浴盘水中,久而不起,变为鼋矣,与那些喊不上名字来,但也从上海各个角落越发活跃的无主之物一同交缠在一起,把这地底下的怪异之脉催得好不热闹。
基地里前几天都没人在,娲倒也不寂寞,夜里散步,穿行在街坊间时,总能遇见个大爷,拎着一瓶熊猫白酒或者七宝大曲,最爱朝周围一圈听众吹嘘,说自己属虎,算命的说,天生是个爱造反,但会握有权力的人物,于是年轻时闯南走北,如何得罪了一众流氓又被人挑断脚筋,后来做了肌腱重建才恢复行走能力,倒是否极泰来,知了江湖险恶,正迷茫时,便有一回见郁郁稷山紫气东来,知道是祥瑞之兆,于是洗心革面,去了广州从商,如此发家。说话时,穿着一袭哑光的紫羽绒衫,看上去暖和,从来没脱下,上头还绣着个双色标记。他身上曾经倒也有空位,可惜后头给补好了,娲盘算着把填上去的人造之物挖出来后,倒还算个好容器。画皮一回来就知道看娲的样子一定找到了下一个目标,咧嘴一笑,“看样子大家都挺顺利嘛。”
但娲先注意到了徘的异样。她和贤余同时和画皮一起进来,一个仍然懒洋洋地答着画皮的话,徘却只顾独自往上窜,消失在娲成群的鸟笼之间。“怎么了?”娲问道,画皮却摇摇头,说在徒然堂里遇到了点困难,但已经拜托店长想办法了,人命关天,就算没明说,店长也是明事理的人。
“有人进来过吗?”画皮绕了一圈,检查四周的动静,好像都跟前几天没什么区别,娲也说确实没人进来过的痕迹,画皮想了想,“那人应该来过,但还不知道确切的地方是在这里。”
“什么人?”
“我们调查的那个研究员,叫胡克的那个,”她指指口袋里手机,看在娲讨厌这东西的份上没掏出来,压低声音跟贤余说,“这不是上次我们发现了他照片吗?我在地铁四周监控录像里对他进行定向人脸识别了,这不,之前就收到一次警报。”在从基地出发,去咪可希身边潜伏以窃取信息之前,画皮就事先潜入地铁监控室,连接地铁局域网同步监控录像并给自己偷加了一份权限,再将胡克的照片输入进警报软件做定向识别,这不就被她算准了,在地铁站入口的第八号外部摄像头捕捉到了那人的行踪。
“……说不定就是正常坐个地铁的事情,别那么大惊小怪嘛,就算是罪犯,也得先有个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贤余打了个哈欠,随着哈欠喷出一连串气泡,“你就那么笃定啊?真是年轻人。”
“坐地铁也不会老在地铁口绕来绕去又不进站,你不觉得可疑?”
“看上去他像是知道在这地方发生了什么,但并不知道具体在哪。”
画皮转念一想,“那他怎么知道这儿的?”
“谁晓得呢,难道是潘说的?”
“潘要是什么都说了,胡克也不会就呆在上面绕圈不下来吧,稍微有点脑子就会知道潘说的列车是回库车。”画皮沉默了会儿,“他也有挺久没过来了。”
“我们没喊他来呗,这小子还是听话的。”贤余瞟了一眼上方漂浮着的徘。她以为自己藏得很好——但从贤余半浮空的地方,能看见她垂下来的裙摆。它不知道徘是不是故意的。如果电子幽灵想完全避人耳目在旁偷听,可真是轻而易举。它知道徘也在关心潘的动向,于是抬高声音追问,“……后面准备怎么办?我们在博雅的时候也看到了,那个所谓的永无乡项目距离预计结项时间只有十八天了,谁知道这之后会发生什么?”
“不知道十八天之后的打算究竟是继续取出他体内所有器官,还是将他转移,或者完全交给那个委托人,”画皮眯起眼睛,“但总之,如果我们要把潘从那里救出来,就更要稳住,不能打草惊蛇。胡克来过这附近,却不知道这地方,可能是潘并没有亲口告诉他,而是因为别的原因暴露了……要是监视他的人还没肯定他溜出来过了,我们现在也不能让他立刻从那群人面前失踪,毕竟这后面的事情麻烦着呢。”
“……你们不救潘?”徘远远地说,这次画皮的耳机里也有她的声音了,“他很可怜。”
“救人也要讲基本法,不是把人拎到这儿来就算救了。”画皮双腿盘起,一屁股坐在残破的石柱上,“……这该怎么说?小孩谁管,谁养,就凭我们?还是接着送去孤儿院,以什么名义?能保证不被那群人找到吗?这可是他们见不得人的项目过程,可不是简简单单地消失一下就能放着不管的。”
徘几乎意有所指,从空中直坠而下,落在娲与画皮的中间,指责道,“告诉潘实话,他是什么人,就是什么人,不瞒,不骗人。”
画皮透过她看着娲,娲的视线和耳机里的声音也闹得人烦。这也太难了,这话要怎么说,该怎么说,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能理解器官移植、克隆人、医疗机构吗?画皮伤脑筋地看着贤余,就算能理解,这不残酷吗,为什么不换个办法把他从那地方拐出来?
你能跟一个小孩说的最残酷的事情是什么?贤余反问,画皮想想说,你没爸也没妈,潘之所以叫潘不是因为你是彼得·潘,而是因为在这个社会上,你根本就不在那个人人归位,浑然自成的庞大体系里,因此也就不是一个有名有姓,能称之为人的人。贤余说不对,是永无乡其实是一个儿童为主角的谋杀故事,胡克船长真的是坏蛋,汀克贝尔却不是任何人的守护妖精,你要什么就有可能得不到什么,你以为只要长大一切就好了,但最难的事情永远都还没有发生,比告诉他圣诞老人不存在还要困难。
画皮沉默一会儿说,世界上也没什么事情真能说是最难的。
贤余浮在半空,觉得身体越来越沉,好像它疲惫的念想也因为此刻的焦虑而变得很重,把它往下拽,回过神来时,它就被娲拎在手里,甩在一边,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鳞片。画皮噗嗤一笑,“娲,你是想吃了它吗?”贤余浑身一哆嗦,唆溜一下就从娲手中窜走,娲神色一动,愠怒道:“……没教养。”
她倒是有那么一点想念潘,倒不是真觉得那小子有什么可取之处,除了能帮助她们从外面找到更多野生的怪异回来喂饱自己之外,他也只会时不时地帮她捶肩。她记得潘的手,总是很用力,又很小心,力道就像小狗使劲摇晃的尾巴啪啪打在腿上时一样,不让人真的讨厌。娲眼看着徘落在她的尾巴上,近来因为潘不出现,她在秘密基地里也多以人身蛇尾的姿态活动,比在轮椅上自由多了。
“画皮,”徘忽然问道,她背对着娲,仰起头看着基地上空灰蒙蒙的云,这些云雾并非是真正的云——这儿毕竟是地下,但这云雾般的景象究竟是从何而来,也从来都没有人问过。好像因为娲盘踞在这里的缘故,所以一切都有了解释,一切力量也有了来源。徘轻声问,“有一天你没有打开101宠物店。”
“啊?”
她仍注视着上空,“有一天你断更了,七百多天里,其中一天,贤余说手机开着,一直开到没电,101宠物店在跳提醒,你没有打开。为什么?”
“有这样的事吗?”画皮挠挠头,“谁记得啊,肯定有别的事耽搁了呗。”
“……你是什么人?”
“我嘛,可不就是传说里的妖怪,真实的样子,喏,面翠色,齿如锯。”
“这样啊。”徘知道画皮说话时仍然注视着娲,好像这话并不是说给自己听的,而是说给娲听的,她转过身,朝画皮踮脚跃去,又落在贤余的尾巴上,“……那我是谁?说话的我。”
“101宠物店的AI助手?还是贤余,你用系统女声在恶作剧吧?我猜对了?”
“你的能力还不够,画皮,”娲打断道,她朝徘伸出手去,但徘却没有和以往一样跳到她的掌心里去,“如果眼睛看不见的话,就要用心去感受。”
“哎哟活见鬼了,我的好娲啊你怎么连这种话都知道了,”贤余大为震惊,“这不是潘总在这里念叨的另外一个故事嘛,叫什么来着我给忘了……搜完了,是小王子里的吧,那个故事里有毒蛇有狐狸的。”
“嗯,”徘点点头,“我们要救他。”
秘密基地里一时沉默。没有人想反驳画皮提出的一系列麻烦,毕竟这些都是紧紧跟着潘而来的麻烦,要是不考虑以后的事,当下就算把潘捞出来也无济于事,甚至有可能过早暴露小队,功亏一篑。娲扭过头,不接话,“……来吧。”
徘顺着她的手臂往上窜,她趴在娲的肩膀,见女孩朝自己的方向微微倾过头,这下红了眼眶,“娲,我不是什么人工智能助手。”
“嗯。”
“我们不好瞒着潘,事实就和数据一样,篡改或者掩饰就是不对的。”
“就像我们给别人讲故事一样,我们也要给潘讲一个故事,当故事说得够好,就会适合他。”娲翻开那本纸张薄脆的古籍,似是陷入沉思,“……他让我觉得很熟,明明现在他身上,感觉不到空位。”
“他失去了一颗肾。”
“哪里有点不对,我总觉得……”
画皮并不清楚娲此刻的低语究竟是在自言自语,还是朝哪个她不知道的空鸟笼说话,于是舒舒服服躺在墙角,翘着二郎腿玩起了101宠物店,这天女孩模样的AI助手始终没有出现,连屏幕上方的弹窗提示都少了许多,她洒了很多鱼食,多到金鱼都不再上浮张嘴为止。画皮打了个哈欠,“……娲,晚上我去给你找那目标?”
“不错。”娲垂下眼睑,“潘呢?”
画皮眨眨眼,先前整理的所有关于胡克、博雅卓悦医疗机构中捕捉和回传的数据、永无乡项目资料全部都汇总在一份本地加密文件中,但距离还原整个故事还差零星几个关键之处,“耐心点嘛,再等两天,相信我,玉面那里没查到的东西,也许其他人有办法帮我们查到,等知道潘以后的麻烦是什么了,就能想想对策了。”口袋里,被调整成静音模式的手机此刻亮起了屏幕。
如果我们来不及等了呢?
徘越退越远,她没吱声,所以娲和画皮都没有注意到她的身影越来越小,在鸟笼之间,在那些除了娲之外无人所见的怪异之间穿行,如果有一天,潘就会被人关起来,就会死去,就像画皮也在某一天突然就死去,然后摇身一变,变成如今的模样,周围却无人知晓,连她最亲密,最忠诚的宠物也发现不了呢?
TBC.
二零四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胡克十五岁生日,过完春节,虚龄已经十六。那年的冬天和每一个华东沿海的冬天一样,潮湿阴冷,弥久不散。那时他住在崇明,说是区,茫茫大一片,仍似是一块游离在外的县城,可县也不是县,城也算不上城。他离家出走,在棚户区附近的几处桥洞下随流浪汉一同呆了仨月,学会打掼蛋、斗地主、抽乌龟,骗烟捡酒,躲过辅警和那些专职寻找离家出走少年的警探,如此习得三大要领,不刮胡子,不用支付宝,不用微信。
百天后,他听闻家中数天无人,盗贼在门上动了手脚,准备挑个晚上去行窃,于是他预先报警,然后悄无声息地独自回了家。防盗门锁没换,屋子里一个人都没,爸出差去莫斯科半年不归,外婆在微信说妈妈在家中急得病倒,又住了院。他只跟外婆报了个平安,关掉手机,草草洗把脸,打开电脑重新连接校域网,接收老师发来的准考证,衣服都没换,第二天就去参加了中考。作文题目是:请以“希望”为题,谈谈你的十五岁。他写,十五岁的离家出走总有一个目的,去找什么,或者从什么身边逃开,就好像十五岁的田村卡夫卡,逃离预言。但若要寻找沙尘暴,就该去北方,不用爸妈账户里的钱就去不了北方,所以我在北方路的桥洞下呆了一百天,夜夜等待桥下刮起沙尘暴,这样我就能一步跨进去,再也不出来。“希望”就是崇明的沙尘暴。
他偏科严重,少年时又体弱多病,此次没有申请特殊免试,体测直接拿了零分。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极差,音乐美术倒数,语文英语勉强及格,倒是剩下科目尤其理科,包括地理,都极为拔尖。原先也多有出路,走特招,或者是竞赛,只要愿意,用班主任的话来说,就“总能想想办法”。但他一言不发就逃课三个月,缺席了百天誓师与最后的冲刺,像是同龄人中的叛徒,躲过无处不在的命题、演算、定理,也从那排低矮的,像偌大监狱似的长格子间里脱离而出。人说,这是他抄起长矛,对风车发起的挑战:把所有人头顶横梁上那不得侵犯也不得碰触的排名表撕下,好像把生死簿丢进阴沟的小鬼。于是,这些原本可商量,可周旋的余地,也都在这长矛顶端被挑下,最后甚至谈不上失之交臂,而是理所当然地与学校的特殊推荐名额无关。
但鲜有人知道,年少的胡克并不是在对学校,或者说考试发起挑战。在高压态势与狂风暴雨般的骂战后,他选择逃出那间朝北的屋子,以自己的未来作为筹码,换取同他母亲两败俱伤的结局。十五岁的时候,想要的结果无非就是用尽一切办法,不计成本,不计付出地痛快爱一个人,或者痛快地伤害你的敌人,对胡克而言,后者尤是。
于是整个暑假、两个最燥热的月份、潮湿的六十二天、蝉鸣无休无止的一百二十四个太阳与月亮下,他独自一人在家,忍受父亲的缺席与母亲无休无止的视频电话。他一次都没有去医院看望过母亲,只在视频时将电脑搁在一旁,只留半张脸的侧影,在咒骂和哭泣声中沉默地倾听并且铭记,不置一词,面无表情,内心却是反反复复推敲,斟酌,寻找措辞,孵化各种拒绝的理由。结束后他都会打电话给外婆。外婆在电话那头,安静得像田野里的鼻涕虫。他听见她陈缓的呼吸声,也知道她在听,于是说起那些被母亲随心所欲像破布袋一样丢来掷去的傍晚,说起高烧不断时甩给自己的巴掌,说被拔掉的头发、同学嘲笑的斑秃、满嘴的溃疡,说他想杀掉妈妈,想得快要发疯。反应过来时,意料之中,他中考落榜,与超过半数的其他人一样落得个一眼能见底的人生。这底并不是确切的终点,目的地,而是他们心里的井底,洞穴的底部,一种盖棺定论:从此他们与这世界上的某些事物就再无关系了。天上地下的差距,他十五岁时还并不清楚,只对它有个模糊的概念。
九月,中专开学,他提着一个宜家尼龙布袋,背着个盗版北极狐双肩包,搬去和学校附近的外婆同住。外婆是个聋子,也是个哑巴,小时候,听说他太外婆不信疫苗也不信那些个县医院的医生,成天在村里兜兜转转,大骂那乡镇卫生院占了她家祖上该留下的农地,便由着小女孩自个儿发高烧,烧了整整四天,躺在行军床上半死不活。隔壁有个好心大爷看不下去,翻箱倒柜找着盒链霉素,偷偷给她屁股上扎了几针,命捡回来一条,耳朵也聋了,更让太外婆笃信西药就是盅,反手就要那人赔上三十多万损失费。不出俩月,那大爷不堪骚扰搬走了,女孩天天被泡在中药里,像个腌孩,又过了几年,他外婆也走了,只有疯疯癫癫的太外婆留在村里,守着一块地,满框草药,守得土一年比一年肥沃,人一年比一年更贫瘠。后来的事胡克也不知道,总之他外婆念书识字,认识了他外公,有了妈妈,再往后就有了他,他们从来不谈他外公外婆当年是怎么认识的,听妈妈说,外公是二婚,他们过得算不上幸福,不过普通人家罢了。
幼时胡克从来没从妈妈那里听到过什么童话故事,西游记或三国更是只能自己找有声书来听,而妈妈口中的故事,全都是在说丈夫的不靠谱。她总是一遍又一遍,绘声绘色地说他们的婚礼,说到他明明那时候还没有从母亲的肚子里生下来,却好像亲眼见过那场婚礼。郊区的平价饭馆,台下十来桌人,亲戚居多,少数好友,爸爸穿着白西装,妈妈穿着婚纱,在大厅中央合成板搭的临时舞台上交换戒指。他一双汗手,手指粗笨,又太紧张,眼睁睁地看着那枚钻戒从手指上滑掉,掉进夹板缝里不见了。这双手,曾经反复同她的手十指相握,关键时刻却做了大傻事。那戒指要五万块呢!她大喊道,花了大半年工资!他们凑在一起,一个撩着婚纱长摆,一个满头大汗,眼冒金光,凑着头打开手机闪光灯四处找那枚戒指,找得婚纱脏了也破了,西装肩上缀了汗渍,全场嘉宾也都站起来,作为婚礼的余兴节目开始表演寻找戒指,却从来都没再找着过。妈妈愤愤说,一定是有人捡着就自己偷偷揣兜里了,那戒指,值五万块钱呢!胡克这辈子都没见过五万块钱的钻戒,只见过妈妈左手无名指的那一圈银戒指,廉价又普通。
他与外婆同住的这些年里,几乎把这些故事抛在脑后,每天放学就准时回家,在线上自学其他科目,嗅着老人身上洗洁精和烂橘子的味道,身体神奇地疯狂生长,变得远比从前健康强壮。外婆的沉默将他从妈妈手中庇护下来,同时妈妈也噤了声,不再过问他的近况。这是姗姗来迟的决裂,让胡克晚于他人,迎来自己真正的生长期。但后来他知道其实是妈妈对他失去了兴趣,失去了希望,从他中考落败的那一刻起,他就是那个家庭里从钻戒变成细银戒的一部分。他为虎作伥,作为他爸爸的儿子,致力于给这家庭中的女人带去不幸。她确实说的对:过去她对胡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好,她泪如雨下,棍棒似风,咒声比刀剑,长年累月,即是想将他从一团软绵绵的婴孩,雕刻成一个能替代他父亲的男人。
于是胡克常常,不间断地陷入一股轻微的困惑,外婆肚中究竟是如何长出那般伶牙俐齿的怪物?好像她迟迟老去的沉默,身上所有的声音都被曾在她肚子里过于强壮的妈妈捋走了似的。奇怪的是,他明明知道夺走了外婆声音的不是妈妈,甚至也不是太外婆或者那盒链霉素,真正永远夺走外婆声音的是她自甘于聋。正因为她自小就体会过真正的寂静,足以媲美宇宙的真空,将她从他们所在的风雨交加的世界里圈养起来,她才变得比任何人都聪慧,像被封在水晶里的长者,主动选择闭上耳朵,只对少部分人敞开心的聆听,这正是胡克与外婆亲密无间的原因。如今,哪怕她开口说话,也没有任何人听得懂她的发声,啊啊咿咿,咿喂咿啊,这种无法被大多数人理解的语言,则将她变成世界上最老最睿智的疯子。
十八岁时,外婆在睡梦中死去,算是喜丧。爸爸在北京一去不复返,妈妈也没回来。他拿着外婆为数不多的存款,又问亲戚七拼八凑借了笔钱,转账给殡仪馆巧舌如簧的男人。交完这笔钱后,他连一个月的公寓房租都交不起,于是抱着骨灰盒,请了半个月的病假,在第七天操办了个简陋的葬礼。那些日子里,他独自走到离公寓步行一个小时的山丘,爬到半山腰,挑中块大石头,蹲在那儿花了一夜功夫亲手磨成块墓碑的形状,后来又辟出一块野地,把外婆埋葬在一株小树边。堆好墓丘后,他去同学参加的美术练习班附近捡了几管没人要的油画颜料,拿起把小剪刀从尾部一点点剪开,手指头戳着破毛巾,就着一点残剩下来的颜料往石碑上凿好的凹糟里抹,以做题字。写的是他唯一学的行书,不标准,带着胡克少年时代遗留下来的瘦瘪劲儿。那上面写着他外婆的名字,张庆珍,有很多捺,也有很多撇。
外婆过世后,胡克依旧没有回家,与母亲断了联系,在当地半工半学,熬了一年多,把借条一张张打清,勉勉强强拿了份中专文凭,也干脆放弃升本科的机会。十九岁,他抛下一身烂摊子,离开崇明,提着一只尼龙编织布袋和盗版双肩包,只身来到上海。从此往后十七年,再也没走过。他小时候第一次听说有个地方叫“上海”时,丝毫不觉得崇明是它的一部分,而应该是另外一座岛。但这个吞没了他的城市从一开始就套着欺诈犯的面纱,它并不是一座在海上的岛,没去那儿的人总觉得它是座蓬莱,去了“上海中上海”的人知道那只是个大型加工厂,把无数梦扔进燃油桶,最后全部套进一个模子里,丢进可回收的垃圾桶再烧成灰烬。你来自哪里?人们在不是岛的上海问你,非常理所应当,理直气壮。就好像你去了火星,坐在坑里的外星人叽里咕噜问你,你来自哪个星球?或者好像你去了加拿大或者美国,垃圾桶旁裹在旧大衣里的人问,老兄,你又是从哪来的?在上海他们也这么问,不是突然流行起用这问法代替招呼,要真这样,那这招呼早就流行了大半个世纪,成为任何时尚都望尘莫及的经典。在上海,这问题本身超越任何经典,任何真理,成为这城市最沉的内核:你从哪里来?胡克向来不知如何作答,有种问题被问了一百遍你也永远不会回答,这个问题就是最好的示范。
他在上海这些年里学会了沪语,或者说上海话,跟在老家说的本地话还不一样,如果被人发现是从崇明或者金山来的,仍要被人看低一头,背地里说你是乡下人,不屑听你说久到开埠之前,久到还没吞下那些吴语评弹和宁波人惯说的阿拉之前的事。他学会的沪语在过去是新沪语,在现在也变成为数不多人才会说的旧语言,好像太多人涌进这座城市,即将用第三代上海话将他好不容易才学会的这一代也覆盖掉。刚刚起步时,他干过很多活,白天保安,虽然是体力活,但也不像建筑工地上那么累,不至于一下班倒头就睡,能混个基本工资和社保。晚上凭着一些网上自学的课程接一些代码的外包,有些公司员工偷偷找枪手,或者是独立游戏,也有些看不清全貌的程序块,大都开价不高,他也权当练手接外快,补贴花销,来者不拒。写出过一堆bug,差点被人直接拉黑,但他也不在意,换一个马甲便是,倒也是能勉强凑活过下去。他仍对念书时感兴趣的科目念念不忘,自学些应用生物科技的大学公开课,偶尔也有些天文物理的,为此还硬着头皮跟字幕学了点英语和德语。闲时囫囵吞枣汲取这些知识,什么都看,也什么时候都在看,午休时,吃饭时,一手筷子,一手在纸上演算,时常吃到饭菜都凉透。同事嘲笑他,你以为自己是个大学生吗,他也不说话,想早晚有一天,他会出头人地,把这些人全部踩在脚底。他们的人生,就像那些初中时日日夜夜都把头埋在试题里却仍被抛下轨道的同学们一样,确实早早就看见底了,在安保亭、足浴间、廉价超市、群租房里成为蚂蚁。但他仍在以他的方式报复母亲,无论怎样,二十岁的选择比起十五岁来要更多,既然敌人的期望转变了,那憎恶的方式也自然也跟着转变,他要做好准备,在他对母亲彻底失去任何价值之后,给她当头一棒,最好也能借此,让她原就孱弱的身体雪上加霜,一命呜呼,那他可就真的杀掉她了。
可上海的一切都变得很快,也比胡克隐约预料到的更快。随着无人巡逻机的迭代与安保系统的又一轮更新,停工与基层失业潮拍上岸,打湿了他的鞋,随后就在甩干旧球鞋,一个愣神的功夫间,就将他们全数吞没。回过神来时,他发现偌大的上海滩,竟无处可去,无处可归。他一边想着要不回老家吧,灰头土脸回去,也好过饿死在马路上,但又心有不甘,犹豫不决,便独自一人在东川路附近走,漫无目的,饥肠辘辘。一张古怪的科普讲座宣传单把他导向另一间更神秘的大楼,他不知不觉走向同事们嘲讽的神坛,穿过没有盛开的石楠,木木地跟随其他年轻人走向静候开场的自习室,在第一排没有人的地方坐下。面对后座愁眉苦脸,不抱希望递来的问题,他自然而然接过,自然而然地解起那道题,得心应手,如沐春风,一时忘记了饥饿,也忘记了自我。
那里相比他曾经逃离过的长格子间,时时刻刻都敞开着门,像是四通八达的丛林中央,只等他选择伸手拉紧哪一根藤条。二十二岁,胡克放下笔,抬头看见弯腰注视他的老林,也看到了不一样的可能性。
现在他仍注视着老林,比起十四年前,他身上老化的迹象来得比常人都慢许多。而胡克没有在自己手臂之外的地方加装或者更替过义体,以至如今,他和老林之间看上去比起父子更接近兄弟。但他也清楚这个名头响当当的“林牧教授”并不是什么传说中不老的妖怪,每一寸未露老态的皮肤与眼角都是这位曾经名噪一时的生物学家付之以心血的结果。
经营私人诊所一定很赚钱,更何况是开在酒吧“果园”后,成熟产业链,环环相扣,好像一个平躺在地的巨人,前面吃下赌徒与拳击手,消化完毕,后面就一股脑儿直通屁股,半点肥水都没漏外人田。他胡克怎么就没在前头想到呢,早点想到也不至于如今还在争要一个破烂的副研究员头衔,照顾甩不掉的拖油瓶度日。
“我过来一趟可不容易啊,林老师。”
这破诊所藏得很深——虽说林牧这些年里销声匿迹,不知行踪,但有心要找到他的痕迹也不太难。胡克只消跟过去的同事稍作打听,大抵就能知道他离职后脾气大变,翻脸不认人,要不是都知道他是自己想走的,还以为是强行被大学开除落了心病。二十分钟前胡克挤过还没开始喧闹的人群,要了杯最便宜的啤酒,一饮而尽,权当交个过路费,一开始就没做在吧台久留的打算。最近他手头不太宽裕,不是因为过度开支,而是由于过度节俭。少年时代谈不上贫困,但足够拮据,让他近乎病态地喜欢看账户里数字的增加。现在拳击场还没开张,绰号“斯芬克斯”的女孩看不出来有没有睡着,诊所的高峰时间也没到,无需排队也无需预约,只有酒吧走廊,一天二十四小时看上去都是一样的永夜。胡克停在她的面前,“让开。”
女孩纹丝不动,高度义体化的金属覆面令她看起来像是台线条优美的最新Apple Helper。她开口毫不含糊,不带寒暄,直奔主题,“细君,打三字。”
“大戆比?我看起来是要去跟人打拳的吗?”
“莫须有,打四字口语。”
由于女孩的双眼也都被他小时候常见的那种VR模拟眼罩覆盖,胡克根本看不出来她到底是戏谑还是认真的,恼怒道:“小姑娘,我又不是武松,这过山还得先打虎呢?来,我们先认识认识,你叫什么名字?”
“一粒谷,撒满屋,打一名词。”
胡克烦躁地挠挠头,嘟囔了一句我操,又不敢骂太狠,怕被真正的狠角儿给一拳呼脸上就丢出去,不由压低声音,看着她手中那杆长提灯,“我也不劳烦你给我带路,路我认得,拳击场我也不去,我来找林老师,老林你知道吧。”
“无头无尾一亩田,打一字。”
“来真的?非搞不可吗?你别看我这样,我跟我外婆可学过不少,人称灯谜小王子。你这看起来还没成年啊,能进酒吧吗?”
“心有余而力不足,打一字。”
总算轮到个能答的了,胡克挑眉就往前迈步,对斯芬克斯横在前方的灯杆笑道,“忍。”
路藏在酒柜里,没有岔口,斯芬克斯让开后,他钻进暗深的甬道,摸索着前进。由于拳击比赛还没开始,酒吧里的人在傍晚时也不多,他几乎在快要离开拳击场时才意识到自己一直穿行在观众区的最后方,那个孤零零的擂台四周围着网兜,在没有开灯的拳击场里就像个埋伏已久的阴谋,就要有个占据高地的狙击手在他进入诊所之前给他致命一枪,然后从每一个过路人的口袋里炸出一笔钱。胡克打了个哆嗦,加快脚步。
诊所里只有林牧教授一个人,如今他既是医生,又是教授,但他仍习惯喊他林老师。他没有敲门就走进去,靠着门框边的白墙,看着埋案不动的林牧试探性喊道,林老师。后者没有回答他,但胡克知道他没有睡着,也没有戴着耳机。诊所里非常安静,甚至能清楚听见林牧口中的低语,这种低语并不是针对他的,而是属于如今老林的自言自语,那些他故友们口中难懂的“呓语”。这呓语令胡克想起他的外婆,因此他坚信这并不是像外人传言中所说的那样是林牧的恶意,或者傲慢,他想,只是林牧如今也拥有了他自己的真空而已。
“林老师,是我,胡克。”
林牧的双臂和胡克的左臂一样,都早早更换成了义肢,大部分时候被白袍遮住。看见林牧的时候,胡克久违地回忆起手臂创口的剧痛。更换义体的第九年,他有时几乎会忘记原本的手臂其实并不是这像胡克船长一样的金属“钩子手”。他自顾自拉了把椅子,嘎吱嘎吱在地面上拖了一路,尖锐的摩擦声总算让他皱起眉头,露出嫌恶的愠怒,或者也是胡克身上一股酒气的缘故。
“我来看你了。倒不是为了寒暄,省了那些,就是想向您请教一些事。”
“原来我现在还有可教你的东西?”男人头发花白,金属细框的眼镜架在鼻梁前端,几道黑色弧线,和他高耸的颧骨一起将中年人的脸部割裂成冰冷冷的几块。胡克想他还真跟当年离开学术界时看起来差不多,要不是因为他当年走了,项目甩手丢给别人,胡克指不定也还能继续苟在那个项目组里。
恩师的离开曾经对他是个天大的打击,林牧这种一路顺风的学术精英一定想不到,他一走,手底下的胡克作为一个连本科都没走正经程序上过的社会闲散人士,压根连当个合同工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谈要留在顶尖的实验组里了。曾经因为讲座开始前一道除了胡克以外几乎无人能解的命题,他向处于失业潮中近乎溺死的胡克垂下一根绳索。青年毫不谦让,奋力抓紧绳索向上攀爬,摇身一变,成了十四年前大名鼎鼎的重建器官实验组中的一员。从最远离实验室的基础处理工作做起,胡克如饥似渴地从良师身上汲取一切足以又一次改变自己命运的力量,在林牧的手下,胡克的糟糕履历也被拼死的勤奋覆过,最后成为林牧所在这一领域的得力助手之一,可后来,同样也是林牧,把这根恩赐的绳索收了回去,令胡克不得不离开项目组,另谋他处。
要说他恨,他自然也是恨过一段时间林牧。你很难说纯粹地去憎恨自己生命中唯一的恩人,但也同样很难纯粹地原谅一个重新把他踢下象牙塔的人。但胡克不会说现在他还在恨林牧,如今他称得上是心平气和,至少面对林牧,还知道要放上半分敬畏和真心。那段时间早就过去了,既然后来谋到职位,虽有诸多不顺,但能摆脱刚来上海那几年的不体面,归根究底也都是当年林牧的功劳。没必要跟从前的坎过不去,只要现在的老林也能继续帮助他就行。
“那当然,林老师永远是林老师,你不是还差点被评上终身职位吗?要不是你走了,项目也不会交给别人,那项目在我被踢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虽然现在也没什么花头。”
如果他不像那些旧友们说的那样无情,身上还残留点感性的话,现在就该有些愧疚感了。胡克的项目碰到很多问题。譬如潘明明是楚琨玉的克隆体,按理来说,在基因完全复制,只对先天肾病的基因进行定向剪辑的情况下,应该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楚琨玉的排异反应。但先前潘的左肾移植手术却以失败告终,他们还不清楚能不能找到方式规避同一个问题;同时楚琨玉的病情也又一次反复,在平稳之前也没法进行第二次手术,可一旦好转,想必出资人楚某也会要求他们立刻展开行动。如今他们只能对着两人干着急,虽然肾脏移植这一部分的工作并不是胡克负责的主要工作,但这件事情一日不解决,负责克隆胚胎的胡克也无法从中解放出来,原本是想同时利用克隆儿童进行些脑神经与适应性反应的数据收集,但眼下的潘也有脱离掌控的可能性。在没有进行肉体虐待的前提下,潘如果生出“逃离掌控”的念头,那就是最棘手的局面了。
“……林老师,你这样一句话都不说,挺吓人的。”
“你用移液枪时还有坏毛病吗。”
“不是这种实验操作上的问题……”
“那就别来问我。”
“我只能问你了。”胡克顿了顿,“这是只有林老师能解答的问题。”
“你学了那么久还不知道世界上不存在只有我能回答你的事情吗?”
这倒是真理,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只有一个人才能解决的。但胡克确实清楚,自己只能问林牧,问其他的任何人——永无乡项目组里的其他人,或者是楚琨玉的父亲,都不会得到任何答案,真正的答案。只有林牧,甚至说,只有现在的老林才能回答——
哪怕是十四年前的他都不行。
“……你把它当人吗?”
老林没有说话,他仍伏在桌前,甚至手中没有任何东西,身体也一动不动。但胡克却能感觉到对象凝滞了一瞬,他知道老林现在也不会答,于是捉住这一息的动摇继续追击,“就是那个样本,你后来走了,是因为无论如何,实验室里都已经容不下那个样本了吧?后来它去哪了,我从来没问过你,其他人也没问过。他们以为是销毁了,自然,当然是要销毁的,毕竟它从一开始就不能……不能成型,就算是在培育箱里也不行。但我知道你的,林老师,要不是因为它,你不会偏偏就在那个节骨眼上走……”
“那么久了,你就把它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对吧?”
他知道老林不会对他说实话。如果他能说,愿意说,也不会等到现在,不会在八年前不事先知会他一声就擅自离开辞去岗位。胡克确实没有资格要求林牧这么做——但相应的,这会儿他也没必要等他同意,或者等他首肯。那些烂话他也知道怎么问都不会有结果的,你通过伦理审查了吗?显然没有,废话。你找到其他办法绕过伦理审查了吗?这也根本不可能,要不然至于遮遮掩掩吗,当年胚胎销毁也是有记录可寻的,但谁会那么无聊还要求留下销毁过程的证明?他更关心的可不是这种伪君子的面子,也不是寻求一个自我闭环的良心安稳,那种东西早在决定将潘的胚胎植入人造子宫时就已经不作数了。
“……这么算起来,它已经很大了。”
老林只字不发,甚至连停下来看一眼胡克的动作都没有,而胡克继续问道:“你要怎么处理那个……看染色体的话,那个姑娘?”
胡克一眨不眨眼,牢牢盯着老林,看着他的侧脸,惊人的平静,过往他只有在实验室里才会见到这种出世的专注力,而现在的老林,是在忍耐他的冒犯吗?
“你是怎么处理她的?放在哪,是关着吗?她会跟社会有接触吗,身份怎么处理的,上学了吗?林老师,我是真的很好奇,我发誓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样本该销毁的就销毁了,问我做什么。”
“样本是样本,我问的是它。”
老林慢慢地抬起头,他在这天第一次也同样注视着胡克,他的视线很沉,但目光却并不尖锐,“你做了什么?”
“我也把我手头那个它放在眼皮子底下。我以为圈养起来就没事,可现在不行,他长大,有可能想跑了。”
诊所里,胡克还能嗅见和医院一样浓重的消毒水味。那个教室不同的是,这里铺天盖地都是被暮色笼罩的雪白,就像两人身上脏兮兮的旧袍子。这一次他没有看见四通八达的岔口,也没有看见藤条,他意识到从老林离开的那一天起,他们就注定会用不同的方式走上同一条道路,至于走到底之后要再次如何选择,没有人能再递给他那根藤条。
“滚。”
老林重新弯下脖颈,像头掩去鼻息的长颈鹿,眼皮都不抬,低声说,“你不走,酒吧的安保就来送客,以后别再来了。”
胡克叹了口气。走出诊所时,天已经暗了。自从二十年代开始他们把往年头顶的电线全都埋到地下之后,上海的天空也并没有因此看上去更爽朗。东方航空的大型波音机体从不远处通体透亮的办公楼顶部倾斜朝上,反射的玻璃光将机体笼罩在一股光里。胡克仰头看了会儿,看出神,几乎快忘了他为什么在这儿。加装摄像头的前三天过去,运行良好,让他多多少少觉得一个多月前地下室电力系统大面积瘫痪后,自己四处奔波,请靠谱又口风紧的人来检修加固也不算太亏,至少确保了未来新增的实验设备不会再让家庭电路超负荷。但保险起见,胡克也趁着星期六身体检查的机会,在潘身上注射了微粒芯片。这时,手机开始锐响,芯片正在朝他发出定位偏移的警报。
他赶紧打开监控视频,地下室空如一人,但门仍紧紧闭着:潘溜出去了。
嘣!嗙!哗!三声巨响,特斯拉、法拉第未来、iCar X争前恐后留出一条小小的门缝,此刻被人猛地往里推开,挤得门口衣架噼啪倒下。徘也没注意那人,顺着一阵扑面而来的雾气往里跳。一百一十五年如一日,没有扩建,也没有拆迁,保留着原汁原味的薄皮和逼仄,汁多与水蒸气,肉香与攒动的人头。墙壁上八个热水汀和地暖轰轰蒸腾,头顶风扇像刚刚发动的飞机引擎飞快地搅动着不属于初春的潮热。这里头一个小桌子挨着另一个小桌子,每一桌旁边密密麻麻塞满五六个塑料板凳,捧着蒸笼来的机器服务生套着斑驳的围裙,一手一臂杂耍似地垒老高,路过一桌便熟稔地喊着号码往桌上甩几笼。那蒸笼一沾桌,便顺着那亮晶晶滑溜溜的台面一下滑到最里头,就好像小笼包里的汁水都成了这桌的养分,生出永远擦不干净的油腻。如果要封个称号,全上海最脏的小笼包铺恐怕就在这里。由于这儿是上海,因而给它派个全世界最脏的小笼包铺锦旗大概也一点都不夸张。
她平常和画皮一起呆的地方虽不大,却没眼前这股阵势,只瞧那些素不相识的人面对面头冲头亲密地争夺醋与姜丝,再齐刷刷低头嗦一口牛肉汤,咬一口鲜肉小笼包,热汽像可乐气泡冲上鼻子。她不知冷热,也闻不着香气,但光看这些人狼吞虎咽,也懂好吃,寻思得回去告诉画皮,专挑能吓跑人的时候来。这时旁桌戴玉镯子的女人与玻璃窗后裹着围兜捏面皮的阿姨扯着嗓子,隔着大半个店铺说起闲话,谈及她们一百一十九岁的姥爷。玉镯子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就跟那围兜数落起自家姥爷,说当年伊就总爱念叨屋里厢的五个光榔头,个个瘦缩得不像样,毕竟那个辰光,屋里饭都是恰不饱的。撒宁家生的小囡多,就遢着面孔去讨点米,开口闭口囡囡长开了,又好看了,恨不得夸出花,夸到别人家阿婆都不好意思,喊侬坐下来吃杯茶。但吃茶归吃茶,最后抖抖索索,逃不过去把那点油票分别人些来调换些米。回去的时候心里挖塞,免不了被家里母老虎拍着头骂,老大方的,一塌刮子那点油也分出去,辣手啊。现在个戆肚姥爷也还这幅滕头斯,充阔佬,一点办法都么有。她说起来话就是这地方独有的调调,叮咚生脆,抑扬顿挫,程序没内置方言,徘这下也只能听个一知半解,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坐在天花板的风扇上乘风凉,像坐大摆锤。
她没有五感,自然体会不到他们吃饭时的热情。回想起来,也从没在画皮身上寻觅到过这种热情,见得最多的是瓶装饮料和苹果,不太吃东西,偶尔吃,也吃相粗鲁,不是因为饿,用贤余的话来说是没教养。这确实不是什么好话,但经过画皮与变形虫那一遭后,徘确实发现画皮身上有不少怪事。吃饭不香就作罢,她晚上有时还得用充电插头,吸附上时发出轻微的咔哒一声,就跟贤余本体的那种充电插口一样。画皮浑身上下确实改造得多,甚至,也许她带着银色流动斑马纹的黑色皮肤也是义体的金属表面,可改造的地方到底有多少,需要和贤余本体一样,闲下来还要特意充电呢?
“徘,画皮要走了!”
小笼店外头,贤余的声音远远传来,混在这人头攒动的低声中就好像贤余也是来吃小笼包的一份子,徘留恋地又瞧了一眼那些小包子,回到门口那辆特斯拉的后视摄像头上,“嗯。”
画皮在人群中健步如飞。此刻她看上去与平日的模样判若两人:浅粉长直发,傲慢的上挑眼加紫色美瞳,脸部皮肤光滑白皙,鼻尖挺巧。画皮之所以名为“画皮”,怕也是因为她手头这秘密武器,隐世的法宝,能让她完美化身成另外一个人。三天前锁定了胡克所在的医疗服务机构后,他们决定假装成有意向的客人,单刀直入,与那个可疑的医疗机构进行交涉。画皮选定了想要假扮的顶流网红“咪可希”,根据其直播视频所在的方位,隐藏在她周围的普通人群里观察了两天,拷贝日程安排数据,模仿其举手投足,尤是下了直播后待人接物的模样。这事真是惹恼徘,倒不是说人脸的模子变了,画皮就不是画皮了,而当画皮说话口气也变了时,她又摸不到画皮的真心,哪知道那法宝会不会让人心也跟着一起变。
“你要是看着烦,不想跟着去,又怕出事,那只好我去了啊……虽然挺麻烦的,但我好歹也是个灵器,有点战斗力,非这样不可的话我就只好出手了呗。谁让你也派不上用场,不如呆在基地里陪着娲。娲还在往外放妖怪呢,最早一些连我都不记得了,最近收回蒲公英,放生青目牛,还陆续把大鬼交给一个年轻人,又把一个钟点工变成了老青狗,画皮这里就我看着。”
徘摇摇头,不要,她想,贤余不就是一条鱼吗?帮不上什么忙,还不比她行动速度快,接近瞬时地本能理解数据,截储快照也动不起真格;也不能变成一条独角鲸,光是长钻角和大尾巴就能横扫几公里的敌人,替画皮冲锋陷阵。既然有这顾虑,自然更要天天呆在画皮身边保持警惕了。况且虽然101宠物店的喂食提示仍旧淹没在众多PUSH消息里,可哪怕是变身成“咪可希”的画皮,也还会记得每日打开三次,花上十几分钟到半个小时不止,注视着瓷缸中的金鱼。有时候她喂得太多,鱼食都被荷叶兜拢,金鱼的嘴一张一合,用泡泡表示回应。有时候她也不再喂,就一直打开着非投影的展示界面,让金鱼在她桌边的手机屏幕上游来游去,游到贤余先看困了。
徘不禁想,说不定自己的顾虑是多余的。近两年来,画皮只在中途一天出现过断更的情况,其余每天都至少会上线打卡,经验值一大堆,也不解锁其他宠物,就专心只养鱼。既然结缘的办法行不通,她消沉了一小会儿之后就开始另寻他法,但任何数据和载体之间的关系都像她和贤余的关系一样,哪怕她将数据迁移到机械宠物的身上也无法拥有表层的神经反应,最终仍然会像现在这样,基本上和贤余是各管各的,除非有意进行数据传输,不然基本无法共享。
她需要的并不是数据层面上的帮助。徘想,是超出这个范畴之上,更神秘,更蛮不讲理的方法……灵器之间传说,能搞定这些东西的地方,全上海就只有画皮那个东家“徒然堂”了。他们会有办法帮助她吗?
“这儿倒是不难找。”
这声音将她拉回当下。画皮连少女的嗓子都模仿得惟妙惟肖,此刻她戴着顶镭射鸭舌帽,把一头长发都包进去,鼻梁上架着副盗版古琦墨镜,脖子上缠上条羊绒围巾,活脱脱就是艺名“咪可希”的年轻女孩模样。明明画皮只要想把自己隐藏在人群里,分分钟就能办到,这时却大费周章,只为了模仿出“试图将自己隐藏在人群里”的样子,可谓是伪装的伪装,高手中的高手。贤余与徘接连跟上,在他们面前的机构建筑不比常见的高楼大厦,更接近一栋占地面积极大的私人宅邸,坐落在闹市区的背面,就好像是群山以北,突然落得个清净。画皮通过人脸识别,自动门朝双侧收拢,踏入的第一下就踩在地毯上,没有留下任何声音,就好像踩在云端一样。
“真他妈奢侈,这地毯怎么洗?”贤余嘟囔道,“有钱人是不是不洗地毯?还不用拖地,一个月换一次就成?”
“咪可希女士,您好,欢迎您来到博雅卓悦医疗,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各种疑难杂症的整体解决方案。您的预约时间是下午14:00,预计专属医疗顾问会在五分钟内接待您,由于您目前尚不是我们的会员,因此今日我们会针对您的需求进行简单的方案介绍与历史案例的展示,您若有意向进一步使用我们的服务,需要先与顾问沟通,加入我们的会员俱乐部后再继续详谈。项目会根据您的具体需求内容、难易度、紧急度综合权衡定制计划,价格也会随之浮动,请问您是否知情并同意?”
“我看起来像是那么健忘的样子吗?当然知道,预约的时候你们不是长篇大论解释过一大通了吗,别再多废话,我还赶着下一个直播,三点前就得走,你喊那个人快一点。”
“好的,那还麻烦您耐心等待了。”
这出演得倒是不赖,贤余翻了个白眼,躺在地毯上昏昏欲睡,如果可以的话,秘密基地里也这么铺一层就好了,躺在长毛地毯上走向消失的结局,对灵器来说算得上舒适,但估计娲是不会同意的。正在想的功夫间,徘已经绕开机器人接待员,钻进机构内部的各个房间逐一打探每个人屏幕上的内容。电子幽灵的阅读速度远高于人类,更何况徘是以“快照”的方式记下每一屏后再去加以理解,因此不会遗漏任何细节。一层所有房间阅览完毕后,徘回到画皮身旁,此刻她已经被带进一间宽敞的办公室。
这里看上去与其说是医疗机构,或者是某个大公司的办公室,倒不如说更像是洋房别墅中的一间书房。四周全无医院那种冰冷冷的布色,反倒多是胡桃木色与深棕色布置,一整面落地玻璃窗,采光极佳。房间里没有办公椅,看似随意地在房间几处搁着一张深红色旧皮大沙发,一张设计简洁的单人椅,看得出来都很舒适,不由得叫人放松警惕。
“下午好,我是您本次的咨询顾问,敝姓王,王衡,您叫我小王就行!”
说话的是个胖墩墩的男人,脸圆,肚子圆,身体也圆,跟那些猜测中长得一派精英范儿的顾问倒不太一样。按道理说,这些顾问全都是医疗销售,形象愈佳,越是容易卖得出手,但近年来反倒有股不一样的趋势:自从义体横行,身体上都能做更替的大动作,脸和体型管理就更不在话下,如今反倒又有一股新鲜的潮流涌起,开始欣赏起一些“不完美”的人。尤其传统精英,觉得他们光是模样就真诚,讨人喜欢,因此也更容易收获信任。面前这自称小王的顾问恐怕也是顺赶着这潮流,在画皮变作的咪可希面前扮演一个真心为你的好大叔。
徘在心里冷笑一声,听小王寒暄几句后进入正题,“那么咪可希女士,我看到您在预约表上写,您想要咨询的内容……暂时保密。”他搓了搓鼻头,盯着眼前的屏幕,“呃,说实话,我们一般会要求客户在预约表上写明白具体的事项,您这个要求面议,以前也不是完全没有,但很少,非常少……”
“还不是因为你们网站上也没写能不能做,我哪知道啊。”
“您说的是,我们业务面非常广,合作的专业机构也从各大顶尖生物科技到医疗研究所全部都有,我们自身也有几个常驻项目组,从常见项目到研发创新项目,数目太多,有些又相对艰深,不太好理解,所以不会全部都写在网上……”
“我就直说了吧,小王,你们这里,能做那个不?”
“您说哪个?”
“ctrl+c,ctrl+v嘛,”画皮摘下帽子,扯开发绳,甩甩长发,然后半摘下墨镜,注视着小王,“一模一样,复制黏贴,你懂吗?”
“您是想制作一个您的……义体?”
“义体,备用身体,随便你们怎么说都好,反正就是你看,我现在这样,也不想变老,也不想出点意外就翘掉,对吧?在脸上和身上替换东西,虽然价钱很大,我出得起,但你瞧,早晚有一天……总有意外嘛,而且现在医院里也只能做体表和四肢有关的手术,万一里面捣鼓一下出了问题,嘣一下,怎么办?趁现在状态好,不如做个一模一样的备用身体,再把我的大脑,或者你们叫什么?大脑数据?反正也给备份一下,这样万一我出了意外,还有一个我不是嘛!”
小王挠挠头,额角有些出汗,笑道:“这可真是科幻小说里才有的不老不死啊!备份记忆和制作一模一样的义体以当前最顶尖的科技手段来说都没有办法……”
“我还以为你们博雅是业内最顶尖的呢。”
“啊呀,咪可希小姐是已经自己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呢,说实话,我们的客人里抱有这种想法的确实不少,但大多也都是比较有创意,比较想尝鲜的用户。咪可希小姐,有没有真正的疑虑,或者想解决的……”
“噢,我想要个永远健康的卵巢。”
贤余差点从一旁的书柜上摔下去,可怜的咪可希女士,因为画皮这一番话突然就有了个身患卵巢癌的母亲,不但是末期卵巢癌正在靶向治疗中,即将摘除整个卵巢和子宫,还极有可能已向全身扩散。因为极有可能具有遗传性,完美的咪可希女士唯恐自己未来也患上同样的病症,于是未雨绸缪来到这里,为的不是治愈,而是预防潜在疾病。这可与那粉发紫眸的嚣张劲儿半点都不般配。再看画皮,说这话时还轻描淡写,但也符合咪可希平日里一贯的样子,理直气壮,毫不心虚。说这么大的谎真没关系吗?
“……我了解了,您主要是担忧未来发病吗?在这种情况下,常规的预防手段您……也不放心,所以想要一个保证,万一不幸也得了这病,不至于得完全摘除卵巢……确实,卵巢不像子宫还能人造,还比一般的器官更难找到捐赠人,相对来说……”
“而且我不想要别人的,我只想要我自己的。”画皮摇摇手指说,“谁知道别人的卵巢有没有我的漂亮呢?另外,我听说移植手术什么的,要找到匹配的人也很难。我很担心以后的事情,我妈二十岁就生我了,谁知道我们这代人吃的喝的,还有我的工作压力会不会让病情来得更快。钱都不是问题,给我搞个义体吧,难道你们办不到吗?办不到就找别的办法给我解决。”
“唔,一般来说,这类非紧急需求我们不会立刻着手,请您见谅,毕竟这是您打了提前量的考虑,目前医疗科技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虽然体内器官的更替仍然是难点,谁知道未来呢……就现在来说,我所知道的卵巢手术一般分为自体移植,同种同系移植及同种异体移植。我们的常规做法无非还是帮你在排队名单上尽量靠前,甚至提前开始排队,在合法,合理的范畴里,但确实如您所说……”
徘已经在房间里转上了好几圈,此刻已经坐在胖子的头顶上,一眨眼就是一个快照,把屏幕上所有的后台系统以及搜索记录全部照下来,隐约可见一些“明星案例”、“首次突破”、“常规项目”的标签,她冲贤余眨眨眼,在画皮的耳机里继续说道:“可以,继续问,那边资料都出来了。”
画皮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的手指头,这法宝可真是厉害,往身上一披,连指甲也都做好了,每个指甲盖的顶端弧度都完美得能用尺子量出一样的数据,指甲缝没有倒刺,完美得跟假手似的,“小王,我直说了,常规做法,我们都知道不晓得要等到什么时候去,到了那会儿黄花菜都凉了,我又不是什么有钱没处花的人,白白给你贡献个十几年会员费?你们这算盘打得好啊。哎对了,还有,这事情你可得给我保密,你们这里隐私保护做得怎么样?我妈的病,还有来找你的事情,可不能被那些狗仔知道,就算在我的经纪公司也只有没几个人知道,而我可是他们的铁饭碗……要是消息漏出去了,我都能想到会骂得多难听,到时候我就要找你麻烦了啊。”
“那当然那当然,我们这里都有最严格的保密措施,您也知道上我们这儿来的客人大都不差钱,但身份特殊,我们启用的数据保护都是大型企业级的,不敢打包票跟国家机密一样,但至少也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安全等级。”
那也遭不住有人坐在他边上跟他一起看内部数据嘛,贤余拍拍尾巴,徘仍然低着头死盯电子屏,面无表情举起右手比划了个没问题的手势,示意他们继续。
“你们也尽力给我想办法,不该声张的事情我也不会到处乱说。”语毕,画皮摘下墨镜,普拉达的眼镜链圈在锁骨上,多时髦的做派。“那么,小王,你能给我提供什么完美的移植方案呢?”
“我们这儿倒是有过这样的先例,虽然不是同样的器官,但为了避免排异反应……抱歉,容我问一句,您母亲是否也曾有直系亲属患同样的卵巢类疾病?”
“吃不准,可能有,也可能没,你就当做可能有,往万全的方向处理,能不出错就不出错。”
“明白了,那么我处倒是有一个方案可以简单跟您描述一下,具体细节的话,您知道……”
“得先交钱入会对吧,我都知道。”
“您也是爽快人!那么我就跟您先简单说说——您知道克隆这项技术吗?”
“也是科幻小说里的设定。”
“现在倒也没有那么科幻了。早在五六十年前,其实就已经有私人企业为主顾提供克隆宠物的服务,您看,虽然收费不菲,但拯救了一颗颗破碎的心,哪能说是不道德的行径呢?”
画皮仍然保持微笑,“谁说什么道德不道德的,也要记得与时俱进嘛,又不是什么老谈三纲五常的年代了。”
“可不是,总之,技术就放在那里了,发展可不会因此停下。五六十年都过去了,自然,更复杂一点的细胞,更麻烦一点的过程,技术上也都能克服。但因为那些更新不了的老条例,所以大抵上还是要保持低调,基本保密。”
“你是说……”画皮笑意更深,“克隆人?”
“哎呀,我的意思是,替您准备一个跟您一模一样的小咪可希。您今年……我瞧您的预约单上写,今年十七?那么就是比您小十八岁的咪可希,只不过她完完全全是属于你的东西,比起义体来,自己能蹦能跳,还能说话。”
这基本就坐实了机构能够制作“克隆人”的项目切实存在了。浮在小王眼前的徘猛地一抬头,眉头紧蹙,紫水晶似的眼睛里几乎快要冒出火焰,压低声音说道:他屏幕上出现潘了,项目名称“永无乡”,基因提供者名为楚琨玉,委托人没有公开姓名,只写了是楚父,项目状态目前仍在进行中,预计结项时间还有十八天,中途延长过一次,原定结项时间在六个月前,即二零六四年的九月中旬。
“过去我们也有过这样的案例,用这种方式制造出完美的内脏给委托人用于移植。与您情况不同的是对方在找到我们时就已经发病,不过由于是慢性症状,所以就算刚刚发病也来得及从头开始做……”
画皮笑眯眯地听着小王介绍案例,同时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屏幕上共享文档中描述的项目进展几乎字字指向潘当前的处境,他们过去只知道潘所在的房子古怪,身处的环境与外界迥异,谁能想到他竟然是一个项目里被有意创造出来的器官供体!那么他肚子上所谓妖怪留下的疤痕正如画皮所料是手术留下的痕迹,只不过目的并不是要治愈他的疾病,而是利用他治好另一个人——再想到他将上海称为“平行世界”的举动,怕是连潘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出身。
“……由于您所说的卵巢癌和一些其他的疾病一样,遗传可能性极高,所以如果您选择我们来为您做这一整套方案的话,在一开始我们会对您的基因进行定向剪辑,将卵巢癌相关的部分去除,以保证新的器官能尽可能多地保持健康水平。至于基因剪辑,之前多有新闻报道,您可能担心它造成的副作用——这个就放心吧,按照我们的项目手法,您最需要的也就是卵巢,因此其他身体上的负面影响都在项目范围以外,不会对您造成任何干扰。”
如果他说的项目进程也全部都在潘身上发生过一次,那么作为器官供体被克隆的潘,一定也经历过基因剪辑的过程,造成的副作用由于“不在项目范围以内”,连此刻徘所死盯着的屏幕数据上都显示为空值,不知是因为顾问没有更详细的数据权限,还是这里压根就没有保存无关数据。徘努力保持冷静,继续监控着屏幕,低声道:继续听他说,基因剪辑对潘的副作用在这上面没有任何记录。
“你们保证那么稳?”
“……当然,目前我们的基因剪辑手段也比十年前进步不少。博雅医疗一直以来用的都是结合AI技术的最新系统,譬如十年前比较出名的玉面系统,以及现在正在使用的火种系统,您大可以放心,哪怕您选择去美国或者瑞士特意做这样的手术,也不会有更好的硬件设施了……”
十年前的玉面系统?画皮灵光一现,虽然他看不见,但多多少少也从其他人口中听说过徒然堂里那个占地面积值月租十万还闭门不出的家伙,难道不就是个什么叫玉面的灵器?这回可真是瞎猫碰着死耗子,一睁一闭又到徒然堂。
“对了,咪可希女士,”小王顿了顿,一手轻拍着耳朵,那是塞着耳机的地方,他仍然保持着微笑看向画皮,只是这笑容比起先前的模样更加干瘪,以至于那种和煦的、讨人喜欢的宽厚感一时间也从他滚圆的脸颊上消失,“接下去请您随我移步至我们的贵宾室吧……”
“贵宾室?我还没加入会员呢,客气了。”
“在那儿我们可以再进一步聊聊令堂的情况,我们与各大医院和大学的医疗数据库接轨,经过您的许可后,可以在这里直接查询到她目前的身体情况与历史上所有诊断以及治疗过程,更全面地了解您的需求,方便我们继续介绍下方案……还是说,您有什么不方便的吗?”
有问题,徘低声提醒道,他屏幕上在说“芯片认证出现故障,二代和三代数据库均查询无结果”。画皮立刻意识到也许问题就出在最开始的知情同意授权上——从进入这个机构,由机器人获得她的准许后,隐藏在屋子里某一处就扫描了他身体里的身份芯片!这机构明摆着就是替有钱人卖命的地方,恐怕对防媒体曝光自有一套流程,因此哪怕预约上门,知名如她扮演的咪可希也逃不过这一轮检测。画皮装得了咪可希,但在数据上可成不了咪可希!
画皮啊呀一声,放下翘起的二郎腿,掏出手机,“……这怎么就到三点了,我先得去赶下一场直播了。小王啊,不着急,方案的事情我们下次再细谈吧。”
小王拍了拍手。智能家居的光线在此刻也全部暗了下来,先前落地玻璃窗前的窗帘齐刷刷放下,方才还因尊重委托者隐私而紧紧关着的门此刻也由外被人踢开,一排安保人员铁青着脸堵在门口,背后的大屏幕上正是那位咪可希的直播。是那个真货!她头戴机车头盔,身着瑜伽服,手中挥着模拟器,你想成为我这样吗?那就赶上潮流吧!“……这小姑娘的日程难道临时改了!”贤余惊诧道,“亏我们还提早记了半个月的——”
他们盯着那直播里的广告——如今不时兴热气瑜伽和普拉提了,她们热爱把自己的脑袋接上虚拟现实模拟器,在漆黑一片只有主机闪烁灯光的机房里愤怒地上蹿下跳,并且决定管那个叫2065杀戮瑜伽。咪可希和白领们脱下西装,穿着露露柠檬,在健身教练的带领下冲进异世界大杀四方。于是当她们不得不回到现实世界之后,还有些人必须得仰赖她们的私人医生将她们重新与世界连接上。这哪叫什么改革!二零六五年,不允许连接故障,不允许错误,人生仍旧一局定胜负,和从前比明明一成不变。
画皮耸耸肩,“那个是录播。”
“包括新活动的线上邀请嘉宾与虚拟形象互动?”
“记错了嘛,在我助理身上投影的,效果果然不错吧。”
“确实不错,以假乱真,如果这里才是咪可希小姐本人,那么随我去贵宾室详谈,错过的直播继续挪用替身和投影,应该没关系吧?毕竟好像关系到您未来健康的事宜,比能代替的直播更重要一些呢。”
这下没办法,她慢慢举起双手,从原处站起身,朝贤余使了个眼色。小王从她身旁走来,“所以你到底是谁?爆料记者?狗仔?你怎么做到……”
就是现在!徘从抽屉里钻出来,一指办公桌右手边第二层,贤余心领神会,一个甩尾用鱼鳞拉开抽屉,抱起一把美工刀远远抛向画皮——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小王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见画皮朝上一伸手,便稳稳抓住闪着银光的拆快递专用刀片。
“……你觉得一把钝刀片能帮你出去?不如我们还是坐下来好好把话说开。”
“好说好说。”
画皮原地起跳,方向竟是朝小王后方紧闭的落地窗而去。窗帘轻如无物般腾飞,掩住画皮的身影,只听得刀片卡扣嘎达作响,她朝上一推拇指,反手就扎向锁骨中中央,朝下一划拉,在一群保安的茫然与小王的惊诧中露出咪可希最后的笑容,抄着一口洋泾浜,消失在窗帘后的阴影中:
“……大噶再会咯。”
TBC.
一夜之间从微博到朋友圈,从头条到腾讯视频,大大小小的个人号、公众号、VRLOG UP主等等都突然关注起了北客运码头的那个疯子。先是有个以纪实闻名的团队去了医院采访刚刚苏醒的病人,询问他究竟看到了什么,“这位市民王某不停地向我们重复道:别过来!你别过来!我他妈是冤枉的,我啥都没做,你就放过我吧!目前他的身体检查没有异样,接下去将被转移到精卫所进行下一步检查……”三个小时后,立刻有博主指出疯子话里所说的“冤枉”极有可能指向一桩她从爷爷那儿听说的七十多年前的冤案,当时被判无期徒刑的杀人犯疑似终因肺癌晚期过世,至死没有翻案。这篇推文发出后没过多久,一条精选评论便号称自己也听过那桩冤案,发生的时间跟博主记得的差不多,听说当年也是被关到了提篮桥监狱,很可能坐实了博主爷爷说的传闻确有其事,但实际情况还要更玄乎一些。
娲手里的橡皮泥渐渐成型,滚圆的团子压成椭圆,继又捻取新泥搓成细条,戳在椭圆的另一头。再然后,捏了半个拳头那么大的泥团继续一分为四,两份偏粗,两份偏细,在手掌中慢条斯理地揉捏。她熟读搜神记山海经,收罗神怪志异传闻无数,心知“传说”,或者说“故事”确有此等力量。刺激积怨与执念,人们猜忌与怀疑的乌云比任何相信真相的本心都要有力,将那些原本积攒着却没有轮廓的“怪东西”从土地里逼出来。自古以来,让“念”定形为“怪”的,向来都是故事。它扎根在现实与虚构的罅隙间,想象与流言滋补它,从而赋予念以形体。要刺激那地方的积怨,最好的办法就是唤醒人们对那儿本能的忌讳与忧虑。到了下午,数十个博主与上万条评论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整个故事被二次整理后再次上传,发布者一开始便称这是一桩流传在民间的提篮桥冤案,一度被人遗忘,但如今重出江湖,在客运码头的疯子面前再次出现。
故事的全貌大致是这样的:
“提篮桥监狱作为关押上海市罪犯的主要监狱之一,整体布局从空中俯瞰呈十字,牢房以回形分布,空间逼仄。九十年代时吴老太婆被捕入狱,被关在了哪一间具体没人知道。她是五十年代生的人,年轻时插队落户去了东海农场,后来动用了不少关系,上上下下打点一番才回到市里,嫁了个施工队里的电路工人,很快抱上了个女儿。谁料命不好,又过了几年就早早成了寡妇。在绝大部分提篮桥监狱中的女犯于96年被移押至松江的上海女子监狱之前,吴老太就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被关押在此。据说她尤爱喝豆浆,在监狱里时表现优良,四处讨好人家,就为了喝上一口咸豆浆,说是可以永葆青春。她已经上了年纪,长相也普通,看起来不像是在意容貌的人,会有这念头也是怪,于是当时在囚犯间就有各种流言,说她在入狱前是别人的姘头,或者是出于嫉妒失手杀了年轻女人才被关进去的,总之众说纷纭,但从来没人来这儿探监,她自己也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起入狱之前的事,所以大部分人也都不知道她到底犯了什么事。入狱时她就满头灰发,所以人们都喊她吴老太,久而久之也就忘了她的真名,连狱警也跟着喊吴老太。被喊的人既然应声,这外号就这么落了下来。她一直不吵不闹的,也从没喊过要上诉,结果有一天被查出了肺癌晚期。上头的人还拿着她的档案讨论这死缓到什么时候执行,能不能争取保外就医的希望,她却叹了口气,第二天清晨就一头撞死在牢房里。
“这撞也撞得极其诡异,按理说人有求生本能,一下子冲撞上去也很难直接致死,大多会因颅内大出血或者其他重伤才慢慢断气,但那吴老太是固执地一次接着一次不停撞上牢房的墙壁,撞得砰砰响,跟老牛似的固执,响到隔壁牢友大吼着喊来狱警,但那时候她整个脑袋都瘪了一块,狱警冲进来瞧上一眼就知道人已经没救了。在她的牢房地板上,血凝着一个大大的怨字少一点,最后那点,是她倒下时的头颅补上了。
“直到同狱其他有的犯人刑满释放了,才打听到一点当年外面吴老太的案子,她们一直在里头,竟然一点儿都没听说过这桩谋杀。似乎还因为性质极其恶劣,过程难以还原,没有被光明正大报道过,全都靠街坊间口口相传。传闻里说她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期间小她三岁的弟弟,也就是孩子的舅舅也没少给她搭把手。吴老太没了丈夫后,依旧在纺织厂里做工,但做得更卖力,有时候也去马路边上摆个小铺子卖点白玉兰,三班倒顾不上时就让自个儿弟弟带着女儿,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谁晓得有天就出事了,小囡在弄堂里被人掳跑了,隔了快十天才被丢回来,躺在地上不成人形儿。据说她当时抱起孩子,掀开布头瞧了一眼,就惨叫一声直直朝后倒了下去。那女童被人糟蹋还毁了容,但还有口气,被后头赶去的亲舅舅送去医院,一直躺在病床上,都不知道活着到底算是好事,还是坏事。他们都以为吴老太婆醒了之后,要不是伤心欲绝变成个疯婆子,要不是就在医院里半步不离陪女儿,谁知道她一醒,就去厨房掏了柄最大的砍骨刀,提着出门,说要寻仇拼命。
“可光是这样怎么找得到拼命的人?她便提刀去派出所门口坐着,一坐就一天一夜。按理说怎么也得算是寻滋挑事被抓进去拘留几天的,但那案子后来层层加码,警察也同情她,看着那么小的孩子遭罪,恨得牙痒痒,对她这举动睁只眼闭只眼,并且拍着胸脯保证上头公安办案的人必定全力侦查。后来犯人是找着了,但硬说不是自己把人掳跑的,是有人卖给自己的,谈得好好的,谁想着花了两百来块还触了个大霉头。警方再一盘问,发现把女孩卖了的正是她舅妈。那吴老太磨刀霍霍,目眦欲裂就要跟人拼命,被自己弟弟扑通一下跪着拦住了,也被旁边几个片儿警拦着了,说这事肯定入刑,涉事人员全都吃不了兜着走,劝老太回去医院里陪女儿,千万别干糊涂事,一冲动把自己也搭进去。第二天早上一醒,那舅舅和舅妈,还有买了女孩的男人全死了,死在一起,尸体依着墙堆起来,身上的伤几乎像是窟窿,处处捅得都跟致命伤一样狠。警方去找第一关系人时吴老太婆正好走出病房门口,满脸恍惚,浑身是血,手腕哆嗦,手里赫然一柄血淋淋的砍骨刀。这案子根本无需侦破,直接人证俱获,看在犯罪动机上判了个死缓。
“那之后她对那三人的死绝口不提,既不承认人是自己杀的,也从未开口为自己辩护过,怕是也知道这罪是无论如何都洗不清的,所以,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她杀人的事板上钉钉,也没人想过,她一个纺织厂女工,是如何毫发无伤地砍杀三人,还将他们的尸体拖到同一处,摞在一起的?这尸体身上的验伤结果,可真是每一处都由薄宽的刀面捅成的,还是也有像是尖锐钻头造成的创口?之后她总是笑眯眯的,动作慢条斯理,蹲在牢房角落里,但凡知道这案子,往细里想想,就会发现怎么都想不通,她这身形是怎么对三个成年人犯下这罪的?难道在这之前,也没有人怀疑过吗?又或者其实其他所有人也早就发现了,只是这案上头有压力,街坊间的舆论有压力,这案是不得不破,非破不可,铁证面前,还能有什么其他的答案?
“冤啊,想想她的最后一夜,听闻她的哭声凄厉,就像抱着女儿骤然倒地前的最后那声尖叫,她不断对着牢房的墙壁诉说怨情,但她也说老天有眼,替她收了那仨混账的命。有一句更是古怪,她说,既然我要死了,我也不怕了,我要让人人都听见我的冤啊,我替那妖怪保密至今,就是为了报答它,替我报了血仇,看吧!我也活活交代在这儿了,我不说话,我什么都没出卖,耗到今天,可我还想再见见我囡啊……这就是你要的吗,帮我报仇,你就要从我身上索要的代价……可我再也瞧不见我的傻囡囡了。
“没人知道她说的妖怪是什么,但听上去,好像杀人的本来就不是她,而是有个妖怪替她报了仇,条件是她要服罪,乖乖入狱。于是乎,那服刑者就恍然大悟:他们在监狱里时不时见到的鬼影,莫不就是那妖怪!听说那妖怪是由囚犯的怨气郁结而成的。它以它的方式替人解怨,以便将更多人送进监狱,壮大它自身的力量。只不过每个号称目击过那妖怪的人都是在落单的时候,于是,没人胆敢把这事报上去,上头也就一直不知道,成为牢犯间的秘密……
“再说吴老太,她死后,听闻地上字迹久刷不净,她的尖叫在墙壁间流窜,95年时盛传的虹口吸血鬼事件也被猜测是她怨念的化身,一到晚上就溜出监狱大肆作案,汲取少女的鲜血,希望能和生前讨来的豆浆一样帮助她延缓衰老,在人世多活一天又一天。而所有的所有,不过是为了偿还妖怪替她杀死三人收取的代价,在死之前再见自己女儿一面,向她诉说冤情。那吴老太便是被那妖怪帮了,也是被它害了。也许现在这客运码头的疯子……也是在那儿被那妖怪寻仇了。
“至于这妖怪,见过的人都说它形似一头牛。”
贤余毫无起伏地念完这段故事时,潘早就打起了瞌睡,手腕一歪,大半杯可乐顿时全洒身上了。这一浇也把睡意全赶走了,潘猛地跳起来,本能喊道:牙白!开普腾胡克要骂吾了!徘撇撇嘴,潘立刻改口,我在那边没可乐喝,这下要被发现了!
“你到现在还是偷溜出来的?”画皮问道。潘点点头,说胡克看得紧,平日里不让他出来,他脏着衣服回去就完蛋了,那边根本找不到什么东西可以打翻在身上假装是可乐的。潘思来想去,决定就地脱衣服把可乐渍给搓了,结果招呼都没打就把套头衫脱了下来。
这一脱,徘、画皮、娲的视线齐刷刷都停住了。在潘的肚皮上,一道狰狞的疤痕静静趴在男孩的皮肤上。没人能想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六岁男孩身上能有这样的疤痕,徘皱紧眉头,什么都没说,但潘像完全没在意自己的肚皮一样,拎着衣服就问去哪打水。画皮和颜悦色说,小朋友啊,你这伤哪来的?这伤看上去吓人,但仔细一瞧走向整齐,比起别人捅了,倒更像是手术后的伤痕。不过六岁小孩被人捅了一刀才不正常吧!她们都怀疑起潘是不是出过意外,或是生过什么需要动手术的大病。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倒是上气不接下气的,”贤余指出,“确实也没老活蹦乱跳的……”徘瞄了他一眼,他顿时改口,“……这个,阿潘啊,你是不是住过一段时间医院?”
“医院,是什么?”
“看病的地方。你哪里不舒服了,就去那里。”
潘摇摇头,“我没去过。”贤余更奇怪,接着问那你肚子上那伤哪来的?潘低头一看,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这是……!他急急匆匆说起那桩大事件,“是妖怪!”它逃过门神的围堵,到他的世界里一通胡闹,还偷偷划开他的肚皮偷吃了他的内脏,多亏了胡克船长在他昏迷期间照料他才能让他重新恢复健康。
基地里静得不行,潘说完后,还没意识到画皮和贤余都比平时更安静,有些不好意思地挠着耳后根,转头去看娲。娲在短暂的惊讶后早就收回神,专心地在椭圆泥团下方粘上两细两粗的长泥条,潘认出这一定是四条腿,有尾巴的动物。她低头的样子总让他想起第一次见面,因为就连这个时候,她都会无意识地浅浅皱眉。但她一定很喜欢很喜欢捏橡皮泥吧,因为现在的她看上去神情都柔和了三分。
“……是妖怪?”贤余躺在潘的脸盆边上问,“什么妖怪会落这样的疤?那妖怪长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潘一边搓衣服,一边头也不回地答,“它一来我就我晕过去了……我不记得了!”徘下一秒就跳到他的面前,“骗子。”
“我才不是!”
“你就是。”
潘气极,想到船长也说自己骗人,现在徘也说自己骗人,他们才是最气人的吧!凭什么他们要指责自己说谎呢,他确实不记得那妖怪什么模样,也不记得自己的伤口是怎么被划开的啊!
“你乱骂人!!!”潘顿时气鼓鼓地背过身继续搓,只听见娲像是根本没听见这儿的争吵一样,问道,“画皮,你那边怎么样了?”
“很好,我觉得有戏,明晚再加点码,把那冤案和以前的忌讳一起捅出来,他们现在已经在说那地方不对劲,明天就该坐实有怪东西了。”
娲不语,这下她取墨色的泥,就跟她手指头一般大的小块,掰成五份,指腹捻揉八回,再用毛笔笔尾戳一个凹槽,如此重复了四次,安在先前的泥条下方摁紧,呵,这可不是前蹄与后蹄嘛!再剩下那条泥则用指甲勾出一条条长纹路,拉得细极,是尾巴上的鬃毛!
“那我们明晚解放它去吧。”
潘怔了怔,甩下手里的衣服,猛地站起身,“……可是五点前我就要回去了!”水溅了他半身,险些把贤余也卷进去,但画皮只是耸耸肩,“我们也没说非要你去。”这次也用不上潘,这男孩的特殊之处在于他能看见所有的“怪异”。对小队来说,最适合用在捕捉野生怪异去“喂”给容纳一切的娲了。至于娲要解放原本就该在这世上的怪异,潘在不在就没所谓了。但男孩显然并不这么想,他受伤地嚷嚷道:“我也出力了!我想了故事,想了白玉兰,还有帕诺提康里她喝的豆浆!”
贤余拍拍地上的水珠,“出不出力跟需不需要你是两码事嘛。”
潘怒气冲冲,双手叉腰,“我一定要去我就要去我就要去我就要去!!!徘!带我去!!!”
“……你安静点行吧小祖宗,算我求你了。”贤余哀嚎道,它两侧鱼鳍太短,捂不住耳朵,此刻恨不得当场烟消云散,再不行就得化人形捂耳朵了,“你们有什么办法带他一起?”
“晚上十二点之后!!!那之后船长就走了,求求你,我还从来没放生过什么东西呢!”
娲再次取下一团深茶色的橡皮泥,在手掌中重复按、揉、搓、捏的动作,将它搓得滚圆又光滑。半晌后,她说:“……看情况吧。”
在徘的有限观察经验中,古怪的背后一定有一个真正的原因,就好像“101宠物店”现版本里持续多年的bug一样,经过一番对代码的缜密排查和推理后,便能真正把卡在某个,或者数个节点上的“虫”捉出来。在潘身上,道理自然也是一样的,但这番排查着实不顺利,也把他们绕得更困惑。
徘早就把那栋房子逛了个遍,可以说除了地下室本身以及其中大量非日用器材以外,一切正常,不过是略显空荡罢了。在见到和潘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之后,她也几次遇见潘总是念叨着的“开普腾胡克”,大部分时候他也都是一个人在那栋房子里,偶尔与人打招呼也大都显得较为陌生,但至少可以确定他的姓名发音确实“胡克”没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潘根本没提到过的人。他们从房子里进进出出,看上去都不是生意人,反倒像是医院里出来的。
可碍于潘一直以为她未经邀请从来没进去过那栋大房子,她就对这栋房子里的事情绝口不提,因此潘至今也不知道她没有实体,自然也不晓得其实她早就进去过“那个世界”——毕竟才是六岁小孩,相信汀克贝尔与潘之间有特殊的联结,就压根没想过为什么每次徘用房间里的播音器喊他溜出来时,那儿总是巧得正好只有潘一个人呢?
但知道得多了,一开始对于潘行为异常的原因猜测也自然不成立了。无论是极端反科技环保主义者,还是不相信义务教育非要把孩子留在家中私塾化培育的怪人,那跟潘唯一接触过的所谓“胡克船长”看起来都不像是其中任何一种。他们原本以为是潘的身上存在一个和101宠物店一样的bug,才会导致他举止异常,言语紊乱,但后来徘觉得与其说是有bug,不如说潘本身就像是一个自行闭环的bug而存在着。画皮和贤余第一次听说那栋房子里还有一个“潘”时,都说是没想到潘还有一个双胞胎,他们看起来确实一般大,但若真站在一起,徘却觉得他们根本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第二个“潘”穿着学校制服,说话也与常人无异,更重要的是举手投足间,都是被良好规训过的小孩,与到处乱跑,胡言乱语的野孩子潘根本就不像同一个家庭出身。难道这是什么奇怪的社会实验?在潘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想太多了,”贤余打了个哈欠,在徘最开始提出疑问时指责道,“关你啥事呢?我们这儿也不要那么多人,你非总要把他拉来,唯一好处也就是跑路上给娲找点怪东西比较方便,平时娲还不是被他吵得不行啊。哎,你不爱说话,你就是想找个传声筒,小喇叭,天天替你在画皮旁边喊让我们结缘,你怎么也不问问我愿不愿意呢?”
怎么就不能多加上一个男孩了?他是第一个在秘密基地之外看见她的人,也是唯一不知道徘其实触不可及的人。但这个真正的理由,徘可不会就这么大喇喇地告诉贤余。秘密基地里的所有人,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没有身体的,甚至连努力一把的意思都没有,可现在有一个男孩既能看见她,又相信她跟他们所有人都一样,会冷会热,为什么她不能把他留在身边?多一个人怎么了?从拥有这样子开始我们就一直跟画皮在一起,画皮又跟娲在一起……画皮为什么跟娲在一起?画皮自然有自己的理由,人活着不都是为了做一些事情的吗?再说结缘不好吗?灵器不都该巴不得结缘,好维持原状不消失吗?
但她不说话,贤余也能猜透她的心思,望着天说,“……我无所谓啊,过了春分,过了立夏,过了中秋,随便什么,哪怕是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就消失了也好,不就是彻底永远地休息了吗。你跟我不一样。”
她知道贤余的“念”是渴望平静,疲惫至始至终贯穿它,好像呼吸也很疲惫,连躺着本身也很疲惫。她从来都不知道“疲惫”到极点也可以让器物生出意识来,而贤余又从来也不说过去的事情,所以她想大概就像她作为画皮的存档对画皮拥有着特殊的感情,贤余也对什么她不知道的人抱有感情吧。如果没有器物本无的感情,又从何而来的“念”呢?但电子幽灵不一样,她想,数据本身是人类痕迹的记录,它们生生不息,不断运转,不断延续下去,始终都没有一个最终的完成态,始终都在生长……世界上难道还存在不被给予感情与期待而累积的数据吗?数据简直能等同于人的记忆,人的大脑也就是会遗忘,会美化,除此之外不也是那样运作的吗……
她摇摇头,一个可怕的念头闯进来:她可以占有潘的身体吗?如果是这样,即使画皮和贤余不结缘,她也能拥有潘拥有的一切,人类的特权,生物的特权,她也能拥有“五感”……但这念头太可怕了,她立刻把它抛到脑后。如今潘的伤疤露了出来,贤余那番理论也未免太冷漠,比起之前,徘更是坚持要贤余和画皮将此事追查到底,“……娲说,上面一点妖怪的味道都没有,货真价实人类的痕迹。潘说是妖怪弄的,你信?”
画皮趁着娲捏橡皮泥的功夫,整个下午都在秘密基地的角落里操作监狱疑案的舆论走向,盘算着简单做些调查,彻底断了这条路也算是个说法,于是应了下来。在潘抱着毯子睡下午觉的功夫里,贤余和画皮根据徘提供的地址进行了大量搜索,基本确定这栋房子在七年前还挂在中介市场上,那之后就没有再次挂牌交易的记录了。这么来看,至少可以判断出产权人拥有这地房产的时间在潘出生前一年左右,并且经济实力相当雄厚,毕竟在这地段的独栋别墅可不是普通人家能负担得起的。而在所有社交媒体上,几乎找不到定位坐标吻合的发布记录。现在这都2065年了,竟然有人从来不在家发带定位的微博和朋友圈?要么是社交媒体绝缘人士,要么是警惕心极强,从不开启定位,或者刻意在这地方关闭了定位服务。无论是哪种人,都让潘背后的谜团更加可疑,这下他们停在了一个看似是死局,但也没办法简单要求徘就此放弃的拐点了。
“潘”一定不是他身份证上的全名,第二个“潘”的姓名又无从得知,胡克是唯一的突破口。潘曾经解释自己叫做单字“潘”是来自那本叫做《小飞侠》的童话,那么他口中的“开普腾胡克”,虽然不明确具体的字形,但贤余提出可以先用故事中的“胡克”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并将搜索范围圈定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定居在上海的青年人。胡克并不是什么很罕见的名字,超过三千多万个搜索结果里还包括大量外国人,“胡克定律,”画皮砸咂舌,“这都什么时候的东西了,我都快忘了还有这定律。”
“……那么,你准备怎么处理三千万个胡克?”贤余嘴里吐出的泡泡把它自己托到了半空中,空气对它和徘来说都像是水流,鱼在空气中漂浮,鳞片颜色瞬息万变,画皮得意一笑,抱着电脑一阵噼里啪啦狂敲键盘,隔得老远都差点搞坏娲难得的好心情,又立马放低声音,“……谁要处理三千万个啊,我们最后只该人肉看个三五百条最多了。”
修正程序代码,重写条件后,画皮放出聚焦型爬虫,按照预先设定好的关键词与搜索范围爬行全量搜索结果,她砸咂舌手一挥,险些一巴掌拍在贤余鱼肚皮,把它整个掀翻。
“……小姑娘看不见我就动作小心点别野划划的啊!”
爬虫一放,画皮马不停蹄又换了手机,只瞧提篮桥冤案的热度节节攀升,看见牛妖怪的传闻也是层层加码,原先秦山核电厂的新闻倒是鲜有人再提及了。徒然堂那边也没再提那“变形虫”出现一事,于是画皮专心把精力都放回到娲的身上。有关那案子的讨论在各种社交平台热火朝天,但徘立刻发现其实那些故事大都不完全相同,在细节上多有出入——
有人声称死者的肺癌从早期就发现了,却因为监狱中治疗不当活生生熬到病死,但也有坚称发现时就已经到第三阶段了的;至于犯人的家属,一方有声音称在她入狱之后就发誓同她老死不相往来,再也不相见,后来倒真的一直到她病死也从没去探望过,简直是白眼狼,但评论里也有反驳说自己知道的版本是她入狱后没多久,孩子就因为遭受不了如此打击,所以过早病逝。总之,各种传闻,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贤余好奇,为什么任由各种质疑的声音持续发酵,但画皮倒是心知肚明,也晓得确实合了娲的心意。毕竟一个人的故事只是一种故事,而在神话与传说里,没有哪个故事只有一种真相,一种讲述的方式……口口相传,代代延续的故事终会成为千个故事乃至万个故事,直到每个人都开始相信确有怪东西的存在。
临近傍晚时,爬虫最终输出了约三百余个符合条件的结果,由徘同时对其进行快速检阅。等待的时候,画皮打开101宠物店开始逗弄玻璃缸里的金鱼,她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全息投影了,也从来没有在101宠物店里用过社交功能,好像看着屏幕上的金鱼本身就是她玩这个游戏的唯一目的。徘走了会儿神,看着画皮逗金鱼,APP界面内好友栏至今全部都是空位,就连定时给未来的自己寄信的功能,她都从来没有用过。但也幸好画皮不用,定时寄信的功能是这个版本的大失误。之前就有大量玩家反馈,说是定时信息发出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无论是预定发送时间在一天后、一个月后还是一年后、七百八十四天以后,那些写下的信件就跟被后台吞掉了一样,再也没有回声。这也是预计下个版本里该修复的重大bug,只不过这个预计的新版本,101宠物店从来都没有等到过,只有一条紧急通知还悬挂在某个不显眼的三级页面。如今还在线的活跃玩家几乎少得可怜——其他人也都像画皮这样玩成了单机游戏吗?贤余和徘都知道,这基本上是唯一一个画皮从未中断过日活的APP,在游戏繁多的如今,“101宠物店”早已被潮流远远抛下,而向来喜欢新玩具的画皮却仍在坚持……
但这时候她不该想这些,他们都累了,就该轮到她出马——徘收回注意力,睁大眼睛,坐在画皮的肩膀上,泳衣后摆往下淌,就好像把画皮圆圆的肩头也搬进了鱼缸里。无数字节从她眼底跳跃闪过,她双眼一眨不眨,投影在墙壁上的所有影像与文字信息以千万倍于人脑的速度高速阅览。不愧是画皮,爬虫的效果出人意料的好,这就好比娲把蒲公英放出去一样,一个是制作朝外散布的炸弹,一个是朝内收拢的提纯,本质上都是在利用信息,而她则是最后的显微镜,对这几百条回收的样本一个不落地完成检阅。
“……搜索完毕。满足全部条件的胡克总计六人,所幸这里还放着一张他的照片,看起来就是这个了。”
画皮探过头去。照片上的男人看起来比徘描述的模样还要年轻不少,充其量也就二十七八岁的模样。一头深棕色中长发遮住额头,发尾潦草撩至耳后用皮筋束起;鼻子挺拔,眼窝深,但眼神里流露的疲倦比眼睛本身还要显眼,就好像拍照前几秒钟刚刚被人匆匆拉到镜头前一样,显得超乎年龄的憔悴。下巴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几乎看不清胡茬,再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右侧下颚一条长约三厘米的浅划痕,伤口新鲜,反倒微妙地拯救了这张险些无比邋遢的脸。旁边写着胡克,男,2029年03月28日出生,汉族,2051年以劳务派遣身份加入上海一高校生物研究所,任动物体细胞体外重建器官项目的支撑人员,并在2057年时转为科研助理。但画皮注意到这网页快照的日期距今近八年,这么推算的话如今他大概也在三十五岁左右,确实和徘说自己在那栋房子里看见的男人对得上号。当他们打开该研究所如今的网站时,胡克的名字和履历已经全部撤下,根本找不到任何踪迹,由此可见他应该是在2057年后的某天离开了该项目组。这时间与坐标别墅被人购下的时间基本一致,都恰到好处地开始在七至八年前:
胡克与那处房产的所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他又到底是潘的什么人?
更令人诧异的是当时胡克所在的项目组内,总领项目的负责教授也在那一年内产生了变动,当下在学术界引起震荡,整个项目的核心成员以教授为中心也产生了巨大变化。他们猜胡克就是在这个时间点前后离开研究所的。在另外一篇关于该项目组研究成果的公开简报中,还有一句话语焉不详地强调了该重要项目对突破当前医学发展瓶颈有重大引导作用,项目研究经费也主要是由当地拨款,并在一次规划战略研讨会的讲话中,由楚书记点名列入亟待关注与孵化的重要战略性创新项目中。
“……那这个胡克,现在在哪里?”
贤余眨了眨眼,替徘答道:“只有一行字,在领英上找到了。好像是个叫博雅的民间医疗机构,号称可以提供各类尖端医疗服务,有合作的生物科技公司,但没有具体介绍业务。”
“在这里有,博雅卓悦的机构网站,”画皮指指另一边的网页,“……从基因检测与编辑、细胞治疗到辅助生育、器官培育与移植……详细业务需填写预约单申请,因业务繁忙,暂不向会员以外的顾客开放。”
她饶有趣味地勾起唇角,视线在博雅官方网站与研究所的网页快照间飞快地扫了几个来回,“……有问题。”
楚琨玉在客厅里坐了一下午。手背留针已经埋了三天,短短一截输液管中残留着回血,再过两天就要拔掉再扎新的,如果手背和胳膊窝上都没有地方可以再扎,大概就得扎脚上。他对针头和输液都不陌生,只是至今不习惯留针,它总在他身上隐隐作痛,提醒他身上积年累月的病痛。为了打消这种顾虑,他总会想象长大之后在身上加装义肢,那时他会不会也有这种感觉?但也有可能,他永远都体会不到长大。
他在等潘,他等了潘很久。但他的家庭教师们都夸他耐心好,坐得住,这都不是问题。之前每次碰到潘都是在楚琨玉放学回家之后,每次也都在通向地下的楼梯上。所以那时候楚琨玉学会早早回家,然后就在楼梯转角处的地方等待潘。可今天不一样,他知道只要坐在这里就能等到潘。所以他坐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
潘从外面回来时,就看见楚琨玉一个人静悄悄地坐在沙发上。他头顶中央一盏水晶灯和周围一圈小灯全部都开着,照得整个房间亮如白昼,比外头灰蒙蒙的天空还要亮,让潘一时间都睁不开眼睛。他们到现在都习惯不了这一幕——看着一个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人做着截然不同的事情,就好像隔着一层无形玻璃看见另外一个世界。
“潘!你回来啦。”
楚琨玉合起手中一本厚厚的精装书。潘不识字,只知道那书里没画片,远远瞟上去就是密密麻麻的乱码,他大概也不知道这书有多值钱,现代人几乎没多少个还碰纸质的了。要不然,这男孩绝对不会是现在这样的眼神——非常简单,简单到不掺杂任何感情,没有嫉妒,也没有厌恶,没有任何他看习惯的那种东西……
要怎么说呢?硬要说的话,他讨厌潘的这种眼神。
楚琨玉仍然坐在原处没动,他两腿悬在空中,但也没有潘老要晃来晃去的坏毛病,此刻规规矩矩地合拢手中的书放在一旁茶几上,“你去哪里玩了啊?”
若是有心留意,就会发现楚琨玉比起先前第一次与潘见面时要虚弱不少,整个人都消瘦了几分。比起个子窜得飞快的潘,楚琨玉此刻反倒看起来年纪还小一些。这时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孩互相注视着对方,各自心怀鬼胎。
“……我没去哪,就在附近,”潘挠挠头说,“……就是院子里,树那边,嗯!”
“树那边有什么好玩的,我也想知道!”
“鸟巢,叶子,什么的,我搭了个窝,但风一吹又塌了。”
“外面风很大。鸟巢里有什么?”
“有……蛋吧。”潘突然又改口,“大概是石头,白的那种,我看错了!”
“嗯。”楚琨玉点点头,看着今天潘似乎不赶时间的样子,爬上沙发,蜷缩在坐得笔直的他身旁,把头靠在他的胳膊边,“……你在看什么啊?”
“童话书。”
“童话书是什么?汉赛尔与格莱特那种吗?”
“你知道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什么?你们的世界里管汉赛尔与格莱特叫格林吗?”
楚琨玉愣了愣,顺着潘说,“嗯,他还写过别的……”
“我要听我要听!糖果屋都听腻了,他们真好笨啊,居然会上当!”
“……好。”楚琨玉伸手就要去拿书,可中途却突然停住了。他想了想,抬起两指耷拉在潘的手腕上,之前在书里看到过,有人通过搭脉搏的方式来判断人有没有说谎,这是真的吗?“……但你要先告诉我你到底去哪里玩了。”
“……就是院子里啊,我都讲过了!快点,我要听,我要听!”
潘注视着楚琨玉的眼睛,脚趾和手指都缩了缩。搭脉搏根本搭不出个所以然,但光看潘的模样,楚琨玉就知道他在说谎。他根本就把说谎这两个字写在脸上了,区区一个“潘”而已,怕是平时连说谎都不需要吧……可如果他就在院子里,他为什么要说谎?
“我看见你跑出去了,你跑太急,我都来不及喊你……去院子里用得着这么急吗?”
楚琨玉整整五天都没有出门。最近他的病情又开始反复,还有恶化的迹象,就算不是父亲要求他禁足,他也自知身体状况容不得他像潘那样撒开脚丫到处乱跑。若是这下还不静养,就真的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从记事以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医院和家里,最熟悉的东西是一瓶接着一瓶吊不完的药水,各种穿着白大褂的专家来来往往,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才像是医院里的小白鼠,期待有一天他们能将他从笼子里放出去。中午潘跑出去时,他就正在客厅里输液,上方挂着整整五大袋药水,如果把包装全部剪开倒在游泳池里,他跳进去就能化身成在药水里吐泡泡的小鱼。
没等潘回答,楚琨玉又像感到为难一样轻轻捏了捏潘的手腕,“我都一直没跟别人说……我们不是约好要保密的吗,因为是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就是什么都说的,我身体不好,只能呆在这里……”他说着说着,鼻子一酸,竟带上了一丝哭腔,“可是你去哪里都不告诉我,也不带我,就在院子里的话,为什么你走得那么急,都没注意到我在喊你呢?”
楚琨玉眨眨眼睛,眼底就红了。他在说谎。他确实看见潘穿过客厅跑出去,但他只是注视着那个男孩的背影,什么都没说,自然也没有喊他。他的谎话本身未必很高明,甚至被潘一反驳就站不住脚,但他说得那么坦然,那么委屈,着实比潘要高明百倍,足够弄晕任何一个头脑简单的男孩。潘被堵得面红耳赤,瞥见一旁时钟上数字就要跳至六点,趁此机会猛地站起来,“……你什么意思啊,我真没骗你!!!你凭什么说我在骗你啊,你有证据吗!”
“……我没有,可是我看到了,你干嘛要生气?”
“因为你冤枉我!!!”潘气恼地喊道,“我要走了,时间要到了,我要回去我那边……”
“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啊!”
“因为我就在院子里,一棵树后面,你不信可以自己去看啊!”潘猛地转过身,他似乎笃定楚琨玉不会出去,就算出去也找不到任何证据——他要怎么证明潘没在那儿呢?但潘到底也是有些心虚,这时候回避了楚琨玉的眼神,嘴里嘟囔着,“……我才不要跟你吵,不信拉倒!”
潘闷头从客厅跑开,咚咚咚地一路跑下楼梯,消失在转角处。楚琨玉收回半空中伸出的手,重新在沙发上坐得笔直,眼中的泪光也神奇地消失了。他伸手取回放在一旁的《彼得·潘》,翻到先前夹着雕花书签的那一页继续读下去。什么叫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我真希望我也是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
而他不是彼得,也不是潘。
与此同时,隧道尽头的秘密基地中,娲手中的橡皮泥已经完全看不出来最初的样子。站在她掌中的赫然是一头栩栩如生的公牛,那对眼睛就跟画皮的眼睛一样呈润玉色,通透得超越泥巴本身,几乎就像把所有水份抽出又嵌上似的。“我还这是第一次见你要从这里出去,”贤余看着娲嘟囔道,它当一条鱼太久,面对娲总担忧有一天对方想吃掉它,“你以前还去过别的地方吗?简直不可思议,你跟那上面,就不是一个画风的。”
娲有些不悦,“自然去过,大都是怪异常出的地方,荒地河流,山丘树林,隧道高楼,医院地底,诸如此类。”贤余被噎住,觉得这一来一去可真是自讨没趣,接着转向徘,“……那你呢,我们要等潘一起去吗?”他不知道徘先前去地下室看过一眼了,这时她摇头说,“我们走。”然后也不解释原因,就往基地外飞。贤余在后面看着俩女孩干瞪眼,觉得莫名其妙被凶了一脸。画皮耸耸肩,他们少了个小孩行事更方便,这下也没理由反对,一行人便从地下隧道出发,赶往提篮桥。
娲平日不常出秘密基地,潘过来的时候更是只坐在轮椅上,然而到了此时,她也不再需要轮椅来伪装了。长裙的裙摆底下,原本空空如也的地方长出了东西,让娲看起来越来越高,超过画皮,直至超过那屋子里所有的植物,其他人倒也不奇怪,看起来早就已经知道娲本体的模样,正是人身蛇尾的“怪”。而最喜欢她尾巴的莫过于徘了。第一次见到时,她虽然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可眼里赫然神采奕奕,是蟒蛇!她高兴地踮脚站在娲盘起的尾巴尖上,心里喊道,是天下第一的Python!往日里娲总是把蛇尾藏起来,在不相熟的人类看来不过是个身有残疾的小女孩,到了夜里才终于显露出她最初,最真的形态。
这堪比古皇,堪比创世神的模样啊,怎么能用一简简单单的妖怪,或者魂灵来解释,而是存活了千年至今,超脱了肉身的神子!她站在提篮桥监狱遗址前,两侧没有任何路灯,只有头顶的月亮明晃晃,他处隐约的光线勉强穿过树枝的缝隙,竟似牢笼的铁杆投射在她身上。她低头望着画皮,树木投下的残影与她的影子融为一体。任何真正目睹过娲的人都知道,你并不能断言娲确实是属于这世界的,在这通透的一切皆源自反光的玻璃大厦、湿润朝露皆垂自蒙蒙灰雾、兽物咆哮皆出自无人轿车的当下,她的临世就像旷野中的小树,干涸、细瘦、甚至是注定失败的,但你也不能就此证明娲是不属于这世界的,因为望着她的人或怪,此刻都自觉身处低山丛林,蔓藤溪涧间。
盘卷的长尾舒展开来,鳞片摩擦发出细细的喘息,娲缓慢俯身,将手掌中的小牛泥像放在地上。
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头小牛四肢坚实,稳稳扎牢在地上,就好像在等待着什么。阵阵风吹散了上方的树枝,也吹走层层乌云,隐隐约约,在不远的低处看见有荧光绿的光点。画皮目光一凛,想到先前疑似UN-238样本的“阿米巴虫”,或者叫“变形虫”出现在地下时也距离此处不远,难道说——
女人的声音陡然传过来,“……馋老呸,就晓得切酒,半夜三更了嗳切!”她骂骂咧咧在路口右拐,接着响起一阵叮叮咚咚的门铃,7-11便利店的自动门朝两侧打开,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节能灯广告牌赫然在夜里发着绿光。他们在原地松了口气,贤余和徘一起浮在画皮左右,这会儿调笑道,“……我们俩是不是跟这小姑娘的左右护法一样?她也看不到咱们,咱们就一门心思跟着她。”
“……呵呵。”
女人一走,泥牛的足底便发出阵阵浅色的光芒,与此同时,娲身上所携的古籍《搜神记》也微微震动。就像将蒲公英这一怪异的种子收回囊中时一样,此刻的娲吐字清晰,“身长数丈,其状象牛,青眼而曜睛,四足,入土,动而不徙。”
在徘的眼中,这些汉字几乎以一种她所无法识别,但扎实优美的方式笔笔划划地将那小泥牛圈在光环中,一寸一寸扎入它的四周,它身后隐约可见一座被它守着的无形监狱,以留在此处地脉中的忧患与流言编织而成。娲双目圆睁,一眨不眨,空气中传来若有似无的声音,道了一字,去。她直盯小牛透玉色的双眸,轻轻吹了口气。
这巴掌大的小牛动了!它先是颔首——伴随着地面中疯狂上涌的灵力,那小牛的身形生生长了三倍,从巴掌大,到身长接近娲的小臂;再是双膝及地,竟似是在向娲伏拜,又是再涨三倍,小牛犊似地抖抖头;当它站稳身时,已大得到娲的蛇尾根部,青灰被毛根根分明;后又一昂首,弧形双角已朝两侧上翘,赫然是能将成年人撞飞的形状;待到周身缠绕的笔划散去,它鬐甲高得已几乎赶上画皮,前肢仍稳稳扎入娲将其放下时的位置,后腿结实又曲弯如弓,似乎下一秒就欲拔蹄而起。
泥牛不是活物本身,而是那些“怪东西”临世的容器!他们第一次目睹娲解放沉睡的怪异,但娲一脸习以为常,就好像在这之前已经亲手释放过好几百次,但还没等到她们发话,紧接着,那神采奕奕,状似水牛的怪异便抬起前蹄,狠狠地一跺足——
最早是画皮先反应过来,那绿光果真不只是她的多虑!随着牛立足之处的猛烈撼动,窸窸窣窣的声音又一次传来,徘当下也明白过来,滴滴一下提醒贤余这正是先前徒然堂发来让画皮追击的“无主之物”!“嘟嘟——嘟!”贤余大声说,“您有一条新未读信息:上海海警局提醒您,根据《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眨眼之间,从两侧沉寂的树根底部便爬出密密麻麻的绿光,它们团团攀附在彼此身上,似是在彼此吞噬也像在融合,但都忽视了眼前的泥牛与冷冷俯瞰着它们的娲,目标竟兵分两路,一路袭向娲手上的古书,另一路则追向刚刚跃至树顶的画皮,“……它们追要娲手里那东西做什么?!”
“……禁止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沙、钻探、打桩、抛锚、拖锚、底拖捕捞、张网、养殖或者其他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的海上作业……”
不是读这个啊贤余!徘骑在贤余头顶,一个手刀穿过鱼鳞直抵鳃肉,虽然打不到,但反倒也硬生生打断系统语音,“见鬼,它们是想吃掉那本书吗?!”
“……娲能行,帮画皮。”
说是要帮,这左右护法此刻倒也不知如何帮,那牛四足扎地稳稳不动伺机待发,娲人腰粗的蛇尾在空中似是独立的怪物般高高昂起,就朝那聚集的虫妖身上砸去,反观这处的画皮,似乎仍在利用地形躲闪于树杆之间。经过先前一遇,徘知道普通的攻击方式根本无法打中变形虫的要害,只能将其击散,却无法一击毙命,尤其此刻它们分成了攻击娲与攻击画皮的两只,除非它们能在这时候融合成一只,若不然打散哪边都没法让形势往有利的方向发展,只会陷入和之前地下室里一样的僵局。
可真正的问题在这里——“它”究竟在做什么?这究竟是“无害”的无主之物,还是“当下还没来得及酿出祸害”的无主之物?无论是哪一种,此刻它看起来比起在攻击画皮,更像是……
他们静止了。无论是此刻透明翅膀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震动着,悬浮在半空中的虫妖,还是距离它不过一臂之处,几乎难以窥见的画皮,以及她肩膀上方随风逐流的贤余与徘,他们在这一刻都听见了,从变形虫身上发出的,几不可闻的嗡嗡声。这声放在任何人的耳中都不过是昆虫振翅的声响,不存在任何意义,但内置四百零九种语言的贤余自然清楚,这绝不是以简单震动规律就能发出的声音……
而是一种贤余和徘都无法理解的语言。
这不同于潘口中说出的看似古怪,实则拼凑而成的语言,而是一种真正独立于任何常理的“语言”,在变形虫与画皮的对峙之中产生了新的意义。
“……也许你一直都没有发现,我之前也吃不准,”贤余轻声说,它知道在它上方,浮空于月亮一角的徘一定也发现了,她此刻哪怕与平时一样一言不发,面无表情,但它知道这数据的幽灵此刻正抖得不行,“虽然还不知道为什么,但画皮就算能感觉到我,她也没法跟我结缘。”
在徘发话,或者打断它之前,贤余补充道:“……恐怕其他灵器也不行。”
对,没错,他们在交流——画皮和变形虫,她在和那些不讲理的、狂暴的“无主之物”交流,她怎么学会那种语言的?那明明是非人的,甚至都是非灵的——贤余能够断言,即使是运算能力超出一台普通手机千万倍的计算机,也是绝对无法破译眼前这种“语言”的。比起“语言”,它更接近“动物的发声”,不,甚至还要更原始,本能,还要更破碎、杂乱、毫无规律可言……
这根本是无法依靠头脑习得的语言。
“人类要么看得见我,要么看不见我,没有中间状态。所以人类也要么看得见你,要么看不见你……而画皮……你没发现吗,她跟那些人都不一样,跟娲理解中的妖怪……也不同。”
贤余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出情绪,它在上方说话时,他们都知道画皮也听得一清二楚,但画皮一句话都没反驳,她仍注视着眼前的虫妖,好像是默许。徘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画皮的头发。
“……画皮看不见我,却能察觉到我,判断我的方位,这是因为我是灵器,而她能察觉到我的愿望,仅仅是愿望而已,不是我本身。这绝对不是像潘,或者跟那些看不见我们的普通人一样能办到的事情。”
“察觉存在却无法看见,这是在人类身上不可能出现的中间状态。”
贤余说,它仍在说下去,徘想指责贤余不懂人心,或者没有人情味,但贤余确实不需要,它唯一的念都只剩下休息,它还会在意一介数据的感情吗?“小姑娘看见的是两者之间的状态,我说不上来,也许小姑娘本身也处于两种状态之间,这事情,我解释不来。但我以前也接触过人类,知道什么样的人是能结缘的,什么样的……”
“是绝对行不通的。”
徘张了张口,她看不清楚变形虫,也看不清楚画皮的样子了。数据的像素在放大,从远离她这幽灵的地方倒过来侵蚀她的双眼。他们仍在对峙,可直到变形虫再一次消失,画皮落在那头青目牛的面前,娲的身形慢慢缩小,她都说不出话来。说到底,她也帮不上忙,什么左右护法,连东西都碰不到,她冲在前面有什么用?要是贤余和画皮没法结缘,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她拥有身体,拥有触觉?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电子幽灵拥抱她的使用者,赋予她感情的使者?
徘今天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作为一只猫头鹰,她的眼睛在夜里实在过于明亮,亮得几乎像要掉眼泪了。
潘开口说话很晚,至少比同龄人要晚上近两年,第一次发出声音约莫在三岁半。彼时他仍居住在研究所地下室,被医疗器械包围着茁壮成长。一旁的胡克吓了一大跳,甚至从心底油然而生一股恐惧: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潘不需要学会说话,或者说,潘只需要保持健健康康地长大,其他什么都不需要知道。可哪怕他们再小心,刻意不在男孩的面前说话,他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也能探得实验室外人们的交谈与笑声,于是死白的高墙没能把世界彻底拦下来,穿过墙的笑声是语言,无意义的发声也是语言,在同一个地方呆了超过四十个月的潘站在床边,仰望着身披白大褂的胡克说:
“喝……喝……啊喔。”
他说的第一个词,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好”,他睁大眼睛,一再向胡克重复道,好。后者花了一会儿才听懂他的发音,半晌说不出话来,也不知到底算是感动还是意外。
就在那天之后,胡克改变了主意。
第一次在胡克的帮助下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是四岁,就在那个时候,胡克给他起名叫“潘”,取自彼得·潘的“潘”,潘学会说:爱姆潘,意为“我是潘”。那之后胡克更是刻意加入更多的语言变化,以普通话和英语语法为主,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的名词代替为辅,独创了一套他与潘之间沟通的“密码”。这套“密码”的意义在于以两人可沟通的方式创造一种失语症,即如果有朝一日成长过于飞快的潘脱离了他的掌控跑到“外面的世界”里去,他也会受限于这套密码而被驱赶回他的身边。
这本是毫无破绽的计划,研究所项目组日后会在时机恰当时,将潘交给出资方。胡克身为项目主要成员,这些年里都将潘作为一个独立命题培育,成为与潘最亲近,也是第一线收集资料的成员。他们对潘各有期待,也各取所需。这套密码,则取代“帕诺提康”监狱模型中无处不在的监视带来的规训,成为二零六五年当今真正另一个塑造圆形监狱的工具:你无法逃离你生长之处给你讲述的“故事”。因此在胡克的理想中,潘注定会在一个全新监狱模型中,在胡克替他一手创建的,不会消亡的永无乡里实现他的自我监禁。
自然,如果一切顺利,那么在两个月前,将潘从研究所挪至布局大小几乎完全一致的别墅地下室之后,潘身上也不该产生任何变化,或者说在潘有生之年间,永无乡的模型不该崩溃,他会至始至终都是那个“潘”。
直到潘看着他,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道:“今天你带了什么来呀?”
潘不应该会说那套“密码”之外的话语,不应该带来永无乡之外的尘土,同样的,潘也不应该看到胡克不想让他看到的一切。胡克试探过很多次,编造潘的梦话,突击检查他平日里的绘本,甚至还时常摸摸潘独自一人时经常打开的动物投影仪器,并确认每次它都是温热的。他记录了太多这房间里的变量,互相比较,都没能在潘身上发现足够证明问题的证据。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更何况潘身上的变化,简直快要超乎他直觉范畴的可信,但与这直觉相悖的第一大疑问就是这地下室的“门神”。
且不说这扇有一个成年人臂展宽的混凝土电动门,只有登录了指纹的他自己,以及出资的委托人才能打开电力开关,除此之外,哪怕是两三人凭借蛮力可能也无法撼动那扇沉重的大门,潘能在毫无帮助的情况下溜出去吗?又或者,是有其他人想办法进来了?可更想不通的是,就算潘找到了法子与外界交流,他究竟为什么要出去,出去了又能做什么?胡克焦躁不堪地想,也许是最近他迟迟没有成果,评不上职称也没法拿到机构允诺的副研究员职位,以至对潘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怀疑。但在弄清楚这一点之前,胡克万万不愿意被项目组或者是委托人知道可能已经发生了的变数,如果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被从项目组里撤走,可就真是功亏一篑,追篮打水一场空。
为了更进一步地证实自己的猜想,这天早晨胡克趁着潘还没醒来,在墙角加装了三个针孔摄像头。要是在从前的研究所里,这根本毫无必要——潘怎么可能跑得出去呢?但新项目要征用之前的设备,而资方又要求他们继续延长抚养潘的时间,应机构要求,他们只得被迫搬来这里,而胡克作为主要负责人,必然也要延长自己在潘身上耗费的时间……如果能挖掘出什么创新成果,这一切倒也不亏,可问题是,潘能给他带来他要的名誉吗?
胡克翻了个身,他的呼吸平稳,一手插在枕头底下,一边胳膊夹着棉被。他稍稍睁开眼睛,就一条缝的功夫,细得还能隐约看见他自己的睫毛——透过这细细的视野,他看着睡在身边的潘。他知道那孩子醒着,都快晚上十二点了,早在九点半的时候潘就已经睡下了,现在却还圆睁着眼,不知道看向哪里。潘是不是在等待什么?他到底在等待着什么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到来?胡克有些烦躁地揉揉眼睛,嘟囔道:“……潘?”
潘没有回答他,以前的潘会这样吗?这算在装睡?胡克觉得自己越来越疑神疑鬼了,似乎潘身上每一处都在嘲笑他,宣告他幼稚的实验走向失败,而潘早就跟普通的孩子没什么区别了,只不过是在这儿陪着他玩一个密码游戏。他叹了口气,掀开被子坐起身,弓着背,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今天他不准备留潘一个人过夜,但在再次入睡之前,他得先出去抽一根烟。
他坐起身,四肢和头脑都沉甸甸的,他一边伸长脚趾,一寸寸把不远处踢掉的塑料拖鞋重新勾回来,一边回头看了看假寐的潘。潘装睡时都会这样——刻意不抖动眼皮,因此眼睫毛一动不动,呼吸非常平稳,但过于平稳,以至于能看到他试图控制自己,胸口起伏都比以往更小。潘不知道他睡觉的模样胡克都看了几万次了,有一点点不对劲都能察觉出来。胡克俯身替他掖了被角,“今天我就不走了。”
男孩的胸口起伏了一瞬间又归于平静,胡克忍不住微笑,这孩子还嫩着呢,很快他就会找出潘的秘密,发现究竟是谁从外面破解了电力开关的指纹锁,也许是其他项目组的成员?到底是谁,出于什么理由?他想着站起身,打开门锁。
门外有人,在地下室朝上的楼梯转角处站着,此刻背对着月光,双手抱在胸前,低头看向胡克。要不是他没有潘的长辫,胡克这下也差点弄不清楚谁是谁了——大门在背后嗡嗡合上,他瞪大眼睛,瞪着与潘一模一样的男孩。这场面饶是他都觉得太过瘆人,就好像潘真的穿过墙壁窜到他面前一样。
他只愣了一瞬间,接着就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朝楼梯上走,一边在裤兜里抖抖索索摸烟盒,“琨玉,那么晚你还没睡啊,这可不行,会长不高的。”
楚琨玉穿着一套合身的法兰绒睡衣,倚在墙边,一动不动注视着胡克,微微颔首,“……胡克叔叔好。我就是睡不着,出来走走,大概是白天挂水时候睡太久了。”
“你下来有什么事吗?你爸应该跟你说过,没事不准下来。”胡克直截了当打断道,他步子没停,甚至都没放缓,自顾自朝楼上走,所以楚琨玉此刻就跟在他身后三步的距离,不快不慢。
“没什么……就是我爸说给我请了半个月的假,不能出门,我在家里也没劲,就想来请教一下叔叔,是不是知道我什么时候能……”
“我也说不准,这不是我一个人就能帮你看好的。”胡克上到一层,就要穿过客厅朝外头花园去,这时候又回头看看楚琨玉,补充道,“我要出去抽烟,外面冷,你别跟着我,到时候万一着凉,病情更严重了,你爸得杀了我不可。”
“我……我跟你说,他跑出来了,那个叫潘的!”楚琨玉急匆匆地拉住胡克,“……他就能出去吗?为什么?”
胡克目光一凛,指间一支刚抽出来的软中华险些掉地上,他冷声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潘是指谁,也不知道你从哪知道的,但别犯蠢了,他不可能出去的。”
“我看到他出来的,胡克叔叔,你根本不知道……”
“这不可能,我怎么会不知道?再说了他就打不开那扇门,怎么跑出去?你现在就该专心养病,别想些有的没的借口,你还小,现在羡慕别人能在外面玩也没用,把病养好了你才……”
“你是说把肾换好我才能跟别人一样。”
楚琨玉轻声说,他双眼含泪,站在胡克面前,他才八岁不到,手掌里能有什么力道?但胡克也根本走不动,甩不开,这事情太沉重了,一开始就不该让他来解释——但楚琨玉的爸爸又总是不在家,甚至他作为一个外来的研究所成员在这儿呆的时间都比他爸更久。胡克尴尬地挠挠下巴,想了些陈词滥调,但看着楚琨玉那样子,知道他一贯乖巧又早慧,家教们都对他赞不绝口,那些哄小孩骗一时的话只能留给潘,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我没这么说,但你要是这么想……也没错吧,你肾的问题虽然还可控,但既然是慢性的就总会恶化,上次这不都差点衰竭了,只有移植能保证你以后都健健康康的……”
“上一次动手术时,你们明明跟我保证会好起来的……”
“我不知道是谁跟你保证的,但我可从来没有保证过。移植手术本来就有排异风险,变数有很多,虽然你爸爸已经找了我们,就是想办法把可能性降到了理论上的最低,可手术前大家也没想到你自身免疫系统的排异反应会那么大……但,唉,我不合适,这应该让你的主治医生跟你解释才对,我只是负责……”
“当潘的爸爸?”
“不是爸爸。”胡克有些烦躁,这小鬼哪学来的这一套?可瞧着楚琨玉的模样,胡克又觉得他也就是委屈,倒也不是故意想折腾点事情出来,谁七八岁的时候不成天想着去外头撒野?但胡克仍然小心地组织措辞,省得这小鬼回头去他爸那儿说上几嘴,没事找事,“听话啊,潘的事情你就不用担心了,这是我们大人要考虑的事情,你……”
“为什么跟我没关系?”
楚琨玉小声问道,他微低着头,像有些害怕,又有点不服气地望着胡克,让胡克也不好朝他发火,“爸爸说了,有那个人在,我就不用担心自己的病了,他把他的肾脏给我之后,我就能变好了。为什么我还没有变好,而他比起以前来,反倒还能自己出门玩?”
胡克心中警铃大作,难道说潘真的用什么他不知道的办法从内侧绕开指纹锁打开了地下室的门?楚琨玉连说几遍,那么笃定,甚至都不像是在说谎,也不是单纯想找个借口溜出去。要真是这样问题就大了——但在摄像头拍下任何证据之前,他都不能完全相信楚琨玉的话,也许楚琨玉是从哪次他打电话的时候偷听到了潘的名字,现在来诓他也说不定,这麻烦的小鬼!
“叔叔跟你保证,潘的事情我会弄明白的,你就安心养病吧,别疑神疑鬼的,听见了吗,”胡克拍拍他的肩,又半开玩笑地揉乱他的头发,故作轻松,“……怎么着,你难不成还嫉妒那东西了?放心,没人会比你更重要的,你爸怕你落下学业,还给你请了那么多老师,辛辛苦苦地在家教你,不就是对你有很大期望吗?你是他的宝贝儿子,他弄了那么多事情,包括我,会到这里来,也全都是为了治好你啊,其他的东西,你爸爸都不在乎的……”
胡克耸耸肩,掏出打火机,“更何况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克隆人呢?”
四十天后,星期二,下午五点又过去一个钟头,徘四处找老虎脚爪,寻不得。她听闻上海人爱虎,因而到处都和老虎有关:家里装老虎天窗,年中迎接秋老虎,出门要开电老虎,连那街弄缸炉里都有老虎脚爪,一年怕是要献出成千上万头老虎,才够剁下四万只金黄的脚爪贴在炉膛里烤得皮脆里香咯吱作响,喂饱容易胃痛的上海人。这公然谋杀老虎,看不起老虎的行为,徘自然不喜欢。她在街上游荡许久,连里弄口紧闭的铁门都路过了整整五次,愣是没找着画皮说要烘到下午四点钟才出炉,香得被扇耳光也不肯放手的老虎脚爪。就好像那移动的圆形炉灶能早早窥探到狩猎者的来临,立刻从这城市的街头齐刷刷销声匿迹,只留下楼顶天台拼接成一块反射着夕阳的不锈钢锅底。
……真是奇怪!如果硬要找个理由来解释这次行动的失败,也许都该怪她今天不是金鱼,偏偏也不是锦鲤,却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身为猫头鹰,她醒得太早;对于眼前直立行走的人类来说,她又醒得太晚,所以要么是她离开秘密基地时错过了老虎脚爪的出炉时间,要么就是这偌大城市中的怪物们竟然开始驱逐她的圆形炉灶……它究竟是哪够不上这大上海的法眼?徘掰着手指数,太脏?太小?不够洋气、不够精致、没法拍摄vrlog、不可典藏的气味、不区分限量版与合作款、不可复制……理由太多,未必真能一次数清。上海只要想,就能把炉灶丢进东海与带鱼同游,信誓旦旦是特色发展必经之路。这城市确实总在太阳与雨露下自行扩张生长,于是到了二零六五年,它比起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像扑朔迷离的原始森林。高楼大厦生长的速度跟上青杨,地铁管道在有限的土壤里疯狂扩张,集装箱节节拔高,人来来去去,成为苔藓,成为鸟雀,成为野兔,成为狼与虎,它便从苔藓鸟雀野兔狼虎中汲取潮热与梦,长成个又白又胖的超巨型城市。一颗东方明珠,一百个全球总部,还有成千上万个灯火通明冉冉上升的新星,这狡诈的大森林,它不是海上的岛,也唯独不像海。海里什么都能存活,但在这里不行,老虎首当其冲,人们砍掉它的脚爪,拔下皮毛,破壁机里分块打碎,沿着电线塞进互联网,固定成线上福利老虎机标本……好一个被人吃得精光的可怜蛋!
在最靠近夕阳方向的巨屏上,时钟转了一圈,时限一过,天黑下来,人海涨潮,行动就该开始了。徘果断放弃,扭身离开弄堂去跟画皮汇合。她前一秒还在狭窄的小路上,下一秒就拐弯穿进另一条四平八稳的大马路。双向八车道,两侧人行道挤满了五花八门高矮不一的商铺、从二层楼开始亮着招牌的经济旅馆、几架蒙着灰的银灰电瓶车、还有整整两排过度健康的梧桐树,粗壮的根枝翘起绛红的地砖。这儿的分贝比起石库门里要高不少,一群从办公楼涌出放风的人群也叽叽喳喳地朝这儿一顷而下,她游刃有余地周旋在人流间,那小小的,犹如鸟雀般的身影不可思议地穿过他们手肘与手肘、肩膀与手臂,甚至脑袋与嘴唇惹人遐想的一寸间隙。和她一起穿过人群的还有全息投影的广告偶像,它比起她来甚至更像一个幽灵,因为哪怕它有着一张真人的面孔,可甚至没有人会同她说话……只有沉默的电子货币和点赞和喜欢会飞到它的脑袋上,恭喜您,又在榜单上停留了十秒钟!十秒钟够久也够累的了。徘在一个少年的麻婆豆腐奶茶杯上坐了一小会儿,又待在一个姑娘的粉色泡泡头上打了个滚,最后落在一个红脸男人头顶的灯牌上,探头去瞧那个没有门面,而是径直朝下方通去的楼梯。一抹小小的异色闪光消失在墙角,连着整个灯牌都模糊地闪烁了几下。不只有她发现了电压的异常。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尖嘴的男人双手插腰,背靠贴满传单的砖墙,站在破旧小门前张口四下张望,显然也发现了墙角的闪光,嘴里嘟囔着,“撒么斯尬怪啊?侬册来,册来!覅康了里厢……”紧接着就要尾随那抹荧光留下的尾巴朝里走,这可不好,别把普通人卷进来!徘摇晃的双腿顿了顿,头朝外一张望,她可真是运筹帷幄,二十分钟前就把潘叫来了这儿,这会儿可不是正好引开那红脸的注意力?
潘距离预计到达时间不到五秒钟,急匆匆停下脚步,还没意识到他面前的建筑物其实是一栋旅馆,外头装修得稚嫩可笑,全息投影的胶皮女人穿着情趣内衣跳进巧克力酱泳池,机械关节的轮廓与声响都在这影像中被隐去。但他目不斜视,都不需要徘提醒就已经抬头牢牢盯住了电子屏——这都是因为巧克力酱!哪个小孩不会被这香甜的东西引诱呢!他应该打开他的任天堂游戏机,回到二零二零年猛击蛋糕,一拳头打碎霜糖,一屁股坐烂草莓慕斯!把头浸在幸运饼干里,掏出一张写着今日运势的签语:
“很快你就会坐在世界的顶端。”
红脸旁边的电子屏幕有百个叠罗汉那么高,上头拉着数字横幅,红底白字在无风的夜里随月飘荡,文明新风气!千万像素挤在一张坏掉的屏板上,别忘了,还有和谐与自由与平等。工地防尘围墙上大半张印错的墙画被揭掉,过时传单掉在人行道沿的排水沟里打着漂,几个字眼写着“精神文明”,“加油干”,没有声音,但足够铿锵。潘鼓足气大喊一声,“喂!!!”红脸猛地一回头,双手啪啪啪地猛拍那块屏幕,嘴里发出咻咻的驱赶声,但男孩却跟徘一样紧紧地盯着他,亦步亦趋往街道外撤。几张传单贴在地上——它至今仍是最行之有效的小东西,如果这城市里一眼望去哪都是电子屏幕,那么要遮住电子屏幕最好的做法可不是乖乖斥巨资购入电梯墙壁上悬挂出租的广告位,也不是搬来一块屏幕盖住另一块屏幕。直到今天,人们也对一管胶水和一张纸束手无策,几个世纪来无产阶级者最亲密最朴实无华的盟友。
眼见男孩赶不走,还在自己面前做鬼脸,丢石头,红脸更加生气。他一生气,肚子就咕噜噜地涨起来,好像在朝身体里充气。红脸接着朝空中一挥手,虚晃一招,没打中任何东西,“……侬作西啊?!”那手中虽然空无一物,但徘却发现不妙——随着他怒睁的双目,天空迅速聚集起了浓郁的乌云,就跟上美影厂里的动画一模一样。
糟糕。她刚刚不应该击碎那个幸运饼干,而是应该把饼干让给红脸,让他别生气了,他们让潘这么捣蛋,其实也是为了红脸好,要不然追到地下室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那群在上海晚上横冲直撞的坏东西可真真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厉害家伙,红脸怎么就不明白呢?可随后他的身体越来越壮,越来越高,宽阔的胸肌撑破红脸的T恤,好家伙!这裸胸袒腹之势头,简直像是雷公公。徘皱起眉头,想好生相劝,呵,就巧克力酱而已,也不至于到这地步。可潘也是倔,看不懂别人脸色,也听不懂上海话,照着路上别人瞎说的话张口便是一句:“烂污呸……!”
这下可好,红脸气得从头整齐裂开。这可没夸张,他们眼睁睁看着他额头正中崩开一道缝,难看的第三目从颅骨里探出形状,凸眼球像劣质毛绒玩偶的白色眼珠配件,过度依赖重力,在眼眶里转了一大圈,最后定格在徘的脚丫上,死死不动。她暗叹不妙,这怪物竟然看见她了!徘手臂一屈一撑,从招牌上一跃而起,躲过红脸右手甩来的大槌。糟了,这下大意了,他们追着一只怪物过来,结果有可能撞上了另一只,现在画皮还在赶来的路上,娲也在睡觉,就剩一个派不上用场只能当诱饵的小孩和她一只电子幽灵,一堆设备里长年累月的数据变幻而成的鬼魂,快想想,除了啾啾叫,她还能做上什么?
红脸扯下只剩破布的上衣,腰带上一串小挎包显出连鼓原形,下颚越拉越长,他后方朝下楼梯两侧墙壁上陈列的胶皮娃娃随着他朝前踏出的一步被震得纷纷从货架上掉落下来,接二连三地朝底下滚去,一个穿着黑色网格蕾丝小吊带的和一个八块腹肌的胸毛男……徘眉头皱得更紧。“……忙阿里得刨!”红脸朝着徘一拍那鼓,咔啦!阴云如蝙蝠群又进一步聚集到他们的正上方,一层叠着一层的加灰,一刹那沉寂后,闪电如龙身扯开他们背后的幕布。
——她能做的,那可多了。
轰隆!一声响雷将整条街上所有人都定格住了。独独潘,似乎笃定闪电与那雷都同他无干,连退一步的本能都不曾有,仰头看红脸,也是相信徘会护他太平,回到秘密基地。红脸更怒,双足不自觉地抖动,背后双翅的纹身竟像是要活动起来似的,几乎要撑破他的皮肤,“侬勿要来胡搞百叶结,小宗桑!”他深吸一口气,边吼边用力地拍起他圆胀的肚皮,就好像那恶狠狠的巴掌不是拍在他自己身上……啪啦!啪啦!倾盆暴雨顷刻间如水银,溅着光,长着血盆大口朝他们头上砸去。烦得要命!哪怕那雨从徘的身体里穿过,她也本能地想要寻找遮蔽处来护起她的羽翼,又或许……她还有别的办法。
涨潮了,涨来的是六点准时下班的人潮,天上降下的雨潮,徘集中精神,从空中顺着雨水掉落在瞬间积起的水潭里。很好,软着陆——眨眨眼睛!积水五厘米。挠挠后腰!积水冲上树干了。在水里跳个三十秒高难度的艺术体操!人行道被海啸般的水流卷起来,把红脸、辫子小孩、粉色泡泡头、奶茶少年都打包在一起,在水流里抛来丢去,冲向道路尽头。那红脸好不似传说中雷公的豕首鳞身,似乎离开了菏泽来到上海打工之后,连他的威风都降了三分,看样子得给他落个本地户口,长宁还不成,得落黄浦,黄浦还不够,要标榜老卢湾。徘乘着一圈圈涟漪,翘着腿顺潮激流勇进,她飘过一个长相跟拟鳄龟一模一样的中年人,有意冷落了办公楼玻璃外墙上攀升的偶像招呼,再从上方高架路下的悬挂列车灯光里抽身,一边暗念道,雷填填兮雨冥冥。那惹得雷公震怒的潘现如今已不见踪影,这可要怎么办咯!上海吃光了老虎,自然也没有猿狖,那下一句要接什么?徘灵机一动,就这么办吧,有一句不错。
二零六五的摩天大楼,一九五零的排水系统。只瞧四平路地势不平,暴雨全朝马路一侧的低地涌,一整排分类的智能垃圾桶被淹得只剩下表面一层可活动打开的闸口,树下长椅缩成一截浮木,在老毛雕像旁十几米处漂泊,活像一艘救生小艇,穿梭在张大嘴巴的鳄鱼群里。雨平面还在继续上升,这些年,黄梅天越来越长,暴雨越来越大,路的凹陷也越来越严重,水继续朝上喷涌,继往柱与开来柱没了大半,爱国小路上两排樱花树平平无奇,枝头上长出鲫鱼。泥鳅钻到徘的脚底,穿着连体恐龙睡衣的学生们茫然地站在齐腿根那么深的雨海里,雨伞纷纷倒挂在水平面上,手中脸盆扑通掉下,男男女女这会儿就像迎来陨石雨的恐龙,眼睁睁地呆望着水平面尽头,看着徘小小的身影嘭地一下消失。紧接着,在他们身前的宽水道下方,一丁点黑斑在水底若隐若现。它越变越大,颜色愈发变深,在滔滔不绝的暴雨里,上海二字里的海如今总算变得货真价实。眨眼功夫,学生们便瞧见更大的阴影在激流底下肆意穿梭。
一头独角鲸破水而出,它腹部牙白,背脊斑点亮如花豹,珠光色的长角像是一柄千锤百炼后的利剑,撕开他们上方团团相缠的乌云,将它拨开,将它扯下天际,掷入雨水中,激起万丈波澜。它的长角缠住四溅的电光,长啸将雷声尽数吞没,还不忘从水底捞起溺水的辫子小孩,挑着他的衣领腾空而起,同小孩一起瞪着抱紧雕像大腿、垂头丧气、肚皮瘪下的红脸。
雷填填兮雨冥冥,徘啾啾兮鲸夜鸣,小孩在独角鲸前晃来晃去唱道,上方骤雨啪地拧上花洒,乌云如棉花糖的糖絮四散开来,最后一缕夕阳洒在车道上,一片波光粼粼。旁边传来钟声与此起彼伏的,代替欢呼与掌声的车喇叭响。
但是,不对……等等。等等!现在春分不到,没有夏日暴雨,雷公还在冬眠。不行不行,我们得再来一遍。从头开始。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正在打盹,焉了吧唧的脸颊上油腻腻的,呼噜震掀嘴唇,下巴搁在店招牌上,险些摔下去。旁边过年时的对联还没撕掉,一张倒写的福贴被雨打得只剩下半边。画皮从东家“徒然堂”接下的这任务实在比徘想象中还要无聊,算得上画皮手头好几桩工作里最无聊的一件。原本,徘以为还得想办法引开门口的普通人才能让画皮顺利溜进去,谁知道根本轮不上电子幽灵想办法闹鬼作祟,看门人就先让了一条路出来。徘尾随着他们这天搜找的妖怪留下的痕迹,一直沿着墙角往地下钻,想所幸没提早把潘从那栋怪房子里喊出来,来了还要给他们另添麻烦。
外面头条视频新闻上仍在说秦山核电站疑似因老旧和维护问题造成核泄露,目前信息还在核实中,一旁老头老太裹紧棉袄说不碍事啊,秦山那地方他们从小就听说过,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有事就学日本人那样排海里得了。电子幽灵打了个电子哆嗦,在画皮那边的语音里隔顿一刹,画皮小声问然后呢下一条路往哪走啊,徘随她去,不接话。不是把她当人工智能吗?那就让贤余身上装着的其他弱智能给她去指路好了,她又不是导航软件,也不是搜索助手,哪来的义务给她带路。要么干脆让Siri或者高德地图变成电子幽灵好了,实惠好用死了,干嘛得是她不可呢!
前方路口有红绿灯,请注意变道。画皮脚踏车踩得飞快,到了街口车一扔气都不带喘一下就呆在门口嘟囔,“赶紧赶紧,后面还得回去给娲打下手!”
这地方一点都难不住画皮,街坊窄道虽不同于北方的胡同,但她也习惯。平时画皮都住在一个老式小区六层平房的一间小公寓里,虽然听说徒然堂也给少部分雇员提供单人宿舍,但徘还从来没有跟画皮去过那儿,自然也不清楚那地方的具体位置。听说它就是浮在上海一隅的蓬莱仙岛,寻常人有心也难找,是只在有缘人面前出现的怪异之所。今天画皮从徒然堂名叫“宇普西龙”的档案中心被动接到了任务通知,这时候手机上还没更新的信息仍以编号开头,尚不得知怪物的真实模样和分类,仅有简单的过往目击者报道。它作为画皮的最主要雇主,派发的任务跟任何正常工作一样缺乏趣味。
用娲习惯的方式去判断妖怪所属种类的话,那任务内提及的怪异恐怕是个虫者或地气者,来去隐匿于地表之下,显形时又呈虫状,不过今天娲一听这是徒然堂派的活儿就沉着脸让他们自己过来解决,说是她还有些正事该办。那正事就是要唤醒并解放一头传闻里的青目牛。说实话,徘一听是跟牛有关,就对娲那边的事情更感兴趣。但她到底心里还是优先想着画皮,于是才抛下贤余和娲留在基地,自己打了先头阵跑到这儿来,谁知道还真让她给找到了。
画皮左右一瞧,没见到熟人,红脸在打盹,没人见着她的模样,长额发加黑色冲锋衣,就把那不寻常的模样都遮住了。她直觉出色,这会儿一甩头发就朝地下钻,也看不见摆臭脸的徘正在她前面引着她走。已到达目的地附近,导航结束,期待您的下次使用!好了,到地下,导航声总算结束了。画皮一手拍拍耳机,“然后呢?”
“……亲爱的用户,如果您选择即刻跟您的手机贤余结缘,还能获得珍藏限量版的宠物店超VIP永久会员和电子幽灵增值服务。”
这话倒是阴阳怪气,画皮笑了,摇摇头,“人工智能跟结缘有半毛钱关系啊。”说着都不开手机闪光灯就在一阵黑暗里贴着墙走,险些一头撞在一张清纯无比,马上就能上SEVENTEEN杂志的脸上,但也仅仅是差一点点,黑暗对画皮来说根本不成问题。她悄无声息地在摆得密密麻麻的货架间移动,这家店是个情趣商店,底下摆着仿真机器人,恒温皮肤软糯嘴唇但没一个真跟游戏里的安卓人一样以假乱真。时至今日就算知道它们是假的,预约上门的客人仍旧甘之如饴。地上很潮,几乎覆着薄薄一层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几天好几处没动迁的老房子下水管炸了的关系。但她穿过这些货架时就像猫一样灵巧,甚至也没留下任何脚印。耳机里传来滋滋的电流声,徘也不说话,在画皮前好几个货架的地方追着先前妖怪发光的痕迹。
画皮进来得迟,没见着徘看到的,于是从第一个房间的角落里开始逐一检查那玩意儿的踪迹。他们喊的那妖怪,在徒然堂的叫法里喊“无主之物”,都是疑似废品或没人认领的失物凝聚起来的怪异,甚至大部分时候都不像贤余这样的灵器拥有化形后的固定形体,也大都没有理智,谁也不知道他们今天会见着什么样子的……
徘把画皮丢在后面,一口气追着那条绿光的长尾巴跟到地下三层。三层什么都没有,但也不像潘呆的地方那么大,这次是普通的杂货间,墙壁木板罅隙间也渗着水,确实光瞧着就阴森森的。绿光又是一闪,随后在一个没有拆封的大纸箱后面熄灭。徘举不起来,也不需要举,眨眨眼的事情,她就在箱子的“中间”了,既不是里面,也不是上面,而是穿透箱体,直面缩在箱子与墙壁之间的“妖怪”。
没有任何昆虫会呈现出这种模样。更何况是精通动物的徘,仅一眼就知道这便是画皮在追的东西。但它方才并不像是单纯逃窜,而是被什么东西吸引着,一直在胡乱寻找朝地下去的通道,直到被纸箱堵在了死角。徘不确定这东西能不能看到电子幽灵——但在它们互相都不能对彼此造成破坏的当下,她反倒觉得自己确确实实像是在替画皮索敌的猫头鹰,只管目光炯炯把虫盯好。
“画皮,地……三……”
画皮耳机里模模糊糊传来徘的声音,她拍拍耳机,皱眉道,“什么?”
“下……三层……”
说不好是电波干扰还是没电了,但得到提示的画皮想也许是徒然堂的新讯息通知,踢开门就往下冲。所幸这店都是大半夜才开始营业,现在既没客人需要她躲着也没什么仓库管理员在上班,她钻进地下室的矮门时便看见面前纸箱被无形的镰刃劈开,从中间朝四周啪一下打开。随着一堆零件涌出来的,则是跟她拳头那么大的虫。
他娘的这南方蟑螂还能飞啊!可下一秒她就知道这虫的模样不对劲,在底下仓库里唯一的光线竟然就是从它身上发出来的,呈毒药似的荧光,虽是节肢状但又像极了人造的机械虫,但要真是哪儿的大使馆溜出来的间谍虫,跑这种地方来做什么?徘和画皮都沉默片刻,只见画皮大步流星走向虫怪,提腿就踩。
这倒也是对付害虫最传统的办法了。徘警惕地盯着画皮的脚,心想若是娲在这儿,她会不会觉得这虫子要是倚着桑树,便能化作衣青衿袖青幧头的少年?但现在是冬天,没有鸣蝉,自然这也不可能是蝉化成的妖怪。一时间怪异的光消失了,徘问你踩下去有什么感觉吗,画皮迟疑没答,谁都不敢动。如果这是个妖怪,会在这时候从脚底板钻进画皮的身体,寄生在她身上吗?又或者下一秒钟它就会显出庞大的原型,将她掀翻在地上?可这些都没有发生。被画皮踩在脚下唯一的发光体也消失了,整个屋子彻底陷入了黑暗,徘偷偷躲在她的背后,只探出半张脸瞧着她的脚尖。
光又一次出现了,这次是数十倍的光点猛地从画皮脚下朝四面八方炸开,画皮急吼吼往后一跳,骂了一句他妈的,下意识想掏匕首,但也发现没用,“这虫怎么回事,踩都踩不死的用什么做的?!”这下不再是南方大蟑螂的形状了,变小了,算是北方小蟑螂吧,看起来战斗力弱了点,但画皮一个人倒是踩不过来,她飞快地抓起一把墙角螺丝,哪里发光就朝哪儿精准地丢掷,“不对,”徘在耳机里冷静地说,“它是在分裂。”
“……你不是搞宠物店的吗,倒是告诉我这虫该怎么打啊!”
“目前此版本宠物店暂不支持玩家饲养类阿米巴虫状生物。”
十个螺丝能砸中一个,虫妖怪也不是刀枪不入的硬甲壳,但砸中之后就跟画皮踩上去一样,光仅消失一瞬间,随后又分裂成更小的一部分朝外逃窜。整个房间越来越亮堂,以至他们好像不在城市里,而在什么森林深处汇聚着萤火虫的石窟,徘和画皮齐齐感到异样,朝上一抬头——
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倒趴着更多的虫,从潮湿漏水的四角开始向中央爬行,层层叠叠聚集在一起,他们分不清它们究竟是在彼此吞噬还是融合,但和受到攻击而四散逃开的虫相反,它正变得越来越大,身上的幽光先前险些就被当做了感应灯……
徘还没有出声,一束冷光就从画皮面前折射而来,水果刀笔直从她手掌中朝上飞出,三分之一的银刃扎入天花板中,正中贯穿虫妖。刀柄尚在微微震动,徘浮在天花板下方,看见那妖怪也凝固了一瞬。随后,它像是骤风过境时的落叶般分化成成百上千、成千上万、乃至最后根本无法用肉眼看清的光点,像具有行动力的虫卵般朝这房间里的每一个肉眼无法看清的缝隙窜去。
对付它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徘想,它好像喜欢往狭小、黑暗、湿润的空间钻,最近一直在淅淅沥沥下小雨,这地下室又朝,它还在朝地下钻,是在找东西吗?如果用火烧也许效果会好一点,但这地方是有人住的,谅画皮也做不出这事来。可它们逃得飞快,彼此之间似乎由一种共同的意志操控着聚散,当它不再呈现“虫”的形状时,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该朝哪追。一阵窸窸窣窣,像遥远的响尾蛇摆尾声过后,整个地下室内又恢复了一片漆黑的模样。
虎头蛇尾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他们跟丢了。徘注视着画皮,她额前一绺长发遮住脸,在黑暗里更是让人难辨踪迹。但徘不一样,她是画皮的电子幽灵,画皮不管到了哪她都看得见。徘悬浮在画皮的额头前,打了个响指,地下室又亮起光。画皮掏出手机回了一句,暂时没有发现大型聚集迹象,对象消失了,然后便转身离开。
这天早上潘醒得比平时都早,一方面是被憋醒了想尿尿,另一方面肚子也比往常饿得更快。洗漱之后,胡克就在桌边掀开餐盒盖子,里面盛着一两生煎包,旁边一杯豆浆。潘顾不上道谢,啪地掰开一次性筷子,也不管没掰整齐,一阵狼吞虎咽就把面前扫荡得干干净净,连粒芝麻都不剩。男人就坐在他对面,一直看着他吃完,拍拍他的背,让他当心别噎着。潘喜欢喝新鲜豆浆,虽然胡克说这里面掺了很多水,味道淡,还有些没滤干净的渣,喝起来就跟同时吃了饼干一样,但他就是喜欢。生煎包更是罕见的好东西,平时胡克都不给他带,说是太油腻,对长身体的小孩不好,但营养麦片和牛奶实在是不好吃。他吃完才想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胡克居然给他带了生煎?
吃饱了?胡克问他。他点点头说饱了饱了!胡克摊开数独游戏,那么我们开始上课吧。潘搓搓手,以前他从没想过数独能用来做什么。也许是解开未来某次任务里的密码?之前一节课他们学的是老虎习性,它们基本独来独往,没有固定的巢穴,多黄昏活动,在交配期和哺乳期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潘觉得自己的世界也跟老虎们很像——要不然怎么就他一个小孩呢?
上次的“蒲公英事件”在徘和娲的帮助下顺利解决,那之后,胡克船长没过几个小时就回来了,向潘连连道歉,说是出任务时的另外一个世界陷入了瘟疫危机,他离开前被迫隔离好几天,所以迟迟未归。但他走前给潘留了足够一个月吃的伙食,应该没饿着吧。潘一边抱着胡克,一边摸摸他的耳朵,发现徘没有骗他,蒲公英确实全部消失了,真是虚惊一场啊!他一安下心来就累得睁不开眼睛,倒头连睡十几个小时,差点吓到船长。但睡之前,他特意穿上袜子,把脚上磨破的伤口藏得好好的,确保胡克船长不会发现他弄伤了自己——
一旦冷静下来,他就知道自己犯了大错。虽然偷偷溜出去是事出有因,但六岁小孩穿过平行宇宙穿梭器也违背了这个世界的铁则,没有引起大灾难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被胡克船长发现他可就彻底完蛋了。轻则被打屁股,重则关禁闭,最最可怕的是即使他成年了,也可能失去成为星际航家的资格。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恐怖的惩罚了,他绝对不想试探胡克船长大发雷霆的样子。想到这里,潘看看眼前背对着自己,正在读文件的胡克就感到一阵后怕。
但外面的世界太大,太好玩了,他还第一次交到了朋友,遇见了自己的妖精。比起这个世界,虽然他也很喜欢胡克船长,尤其喜欢他故意压低声音,学画本里的船长说话时的样子——但不管怎样,一个胡克船长,和秘密基地的小队相比……他很难说前者更有趣,或者让他更愿意呆在这里。船长就像温蒂的爸爸妈妈一样,他想,他虽然很爱他,也不能说他待他不好,但就算是温蒂这样的乖小孩也总会被外面的世界吸引呀。更何况船长还会对他发脾气,偶尔在他烦闷的时候,潘都得小心翼翼,以免惹得他生气。
仅仅那一晚上的功夫,原先他世界里的一切都被颠覆了——触手可碰的地平线与天际线,走上四十五步到尽头的旷野,三十步到底的海岸,仰头伸长手臂就能触及的银河。房间里明明跟从前一样,什么都没变,放满了船长送给他的礼物:干花、褪色的白搪瓷杯、戒指糖、世界各地的画本、剪纸剧院……潘心里摆起一把天秤,左边是胡克船长和他给他的所有东西,右边放上能讲话的鱼、抓不着的妖精、黑皮肤的怪人、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左边的一切虽然还是很美丽,但现在再看看,之前自己拥有的东西难免有些单调。潘很难说这个天秤现在在他心里是摆平的,唯独胡克船长对他好,把他养大,是他没办法丢在脑后的。
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他每天都盼着徘出现——她也确实遵守诺言,来了好几回。每次她一到通道附近,房间里的喇叭就会发出啵啵啵的电波声,然后平稳的机械女音就会响起来:“来吧,潘。”这就是时候推开门,走过穿梭装置,迎接通道站外,坐在树桠上等待的徘了。但她从来不提前告诉潘她什么时候会来……没有约定,只会突然出现,然后带他穿过那条路,下了南京东路地铁站,坐上仙尘列车,回到他们的秘密基地。那里会有不同的人出现——比如画皮,或者后来他才见过一次就走的大女孩蚕马……她有一头棕色的长发,他第一眼看见她,就有一股熟悉的暖流涌上胸口,决定在心里喊她温蒂妈妈。但每次也有相同的人,譬如娲和徘就一直呆在那儿,就好像那儿就是她们的世界,就跟潘有自己和胡克船长的世界一样。
他在那儿度过的时间,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时间——她们教会他说话,说那个世界里的通用语。他惊讶地发现那种通用语竟然和自己说的话有很多相似之处。甚至都用不上死记硬背,只需要跟着她们多听听,多说说,那语言就像雨露一样浇灌在他的小舌头上,自然而然脱口而出。这大概也是胡克船长总去这个世界工作的缘故,毕竟学习一门新语言都用不上多大的功夫!短短一个多月里,他就已经能跟人说最基本的对话了,虽然胡克船长还没想要教过他,但提早学习也不是什么坏事,万一以后星际航家的考试里有用呢。
另一方面,他也偷偷记录起胡克船长任务结束后回来的时间。印象里,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潘几乎从来没在白天看见过他,大约在晚上六七点的时候船长会回来,陪他到睡觉为止。他也试着偷偷假装睡着,但支棱着耳朵听胡克的动静,大多数时候都以失败告终,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只有一次他成功坚持到底,等到了胡克船长离开的时候,他偷偷看了眼时钟,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半的样子。星期六或者星期七中则会有一整天,胡克船长几乎全部都和他呆在一起,每个月一次的例行全套身体检查和一些星际航家预备课程教学也基本都在这个时候。
这么来看,他每次跟着徘去秘密基地,都必须赶在晚上六点前回到这里,或者等到足够晚,在胡克船长离开之后再出去(虽然这一次都没有发生过,但潘担心徘会有一天突然需要他去拯救他们)。至于在星期六或者星期七,就会稍微简单一点——只要船长星期六来了,星期七就是“秘密基地之日”。摸清规律之后,潘胆子也越来越大,去秘密基地的次数也就更多了。
但胡克船长毕竟经验老道,潘觉得除了那条机械左臂,他一定连鼻子都改造过,所以才能从自己身上嗅到不对劲的气味。第一次潘觉得船长奇怪就是在他回来的第二天。男人蹲在他床边,摸着他的额头问了一句:潘,你是不是去过哪里了?潘还睡得睡眼朦胧,但心下一惊,吓得汗毛直立,强装镇定,保持迷糊地摇头反问,你说什么地方?胡克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底,嘟囔了句没什么。潘这才想起千算万算,那天夜里回到房间,他换好衣服,遮好伤口,就是忘了把进门时地上带进来的泥迹擦干净。他从前从来不知道从外面回来之后地上也会变脏,不知道这次到底算不算瞒过去了。再有一次是胡克教他算数时,他把徘教会他的话和原本的语言弄混了,胡克船长明显一怔,然后问他是从哪儿学来的,他只好谎称是自己口误说错了,往后更加小心区分两套说话的办法。
很显然,潘的外出,船长已经有所猜忌了。最危险的一次,也是潘根本没法好好解释的,就是船长在吃早饭时提到他的梦话。胡克半是询问,半是调侃,说话时也不看向潘,就好像只不过在提起一件无心之事:潘啊,很奇怪,你昨天晚上的梦话我完全没听懂,你梦到什么了?
潘愣了愣,梦话之所以是梦里说过的话,就是压根记不住自己说过什么,这话他该怎么回答才好?男孩一阵害怕,大声说自己好像没有做梦,接着闷头咕咚咕咚大口喝豆浆,险些被呛得满脸都是。
其实潘做过很多梦,甚至能拍胸口宣称自己非常擅长做梦,只不过大部分醒过来时都不记得。有时候梦断断续续的,但却能连成一个故事。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个白雪的迷宫,在那个梦里,大雪纷飞,周围的墙壁都是由厚厚的积雪筑成的,他弯弯绕绕走在这里面,最后看见了一尊美丽的雕像,雕像很高,很大,但却说不上来的纤细,就好像是长得很高的娲。雕像跟他说话,他记得自己说“爱姆潘!”,还有“各地多果?”,梦醒之后,他发现这个梦真实得可怕,但雕像回答了他什么,他完全不记得了。
可这次他连自己在梦里说了什么也都完全不记得,船长到底听到了什么?该不会是“画皮你快跟贤余结缘”吧?
要真这样,那也都得怪徘,说这是徘教会他说的第一句话也不过分。“结缘”就是让画皮和手机变作的妖怪贤余定下契约,这样贤余就可以永远成为一条鱼的样子,画皮也顺势就能看见妖精,徘应该也能拥抱画皮了。这一长串莫名其妙的,跟七巧板一样。他觉得徘太固执,根本不明白,画皮已经是大人了,就算劝她弄了那个什么结缘的事情,她也看不见自己的妖精呀,更别说碰到徘了,谁能抓得到妖精?如果不服气,就要去找永无乡里妖精的妖精,真正的汀克贝尔。
可没人知道到底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也不知道这事情能不能办成。等他说话稍微利索了点之后,也磕磕巴巴反问徘,你为什么非得要画皮结缘不可啊?他问过好几次,徘一次都没回答过他,甚至还生气了一回,几天都没出现在他面前。后来是贤余看不下去,出声阻止潘,让他就顺着徘的意思来吧,它说,她虽然小小的,烦恼可一点都不小,跟人类小孩的烦恼也不一样。
有一点贤余搞错了。人类小孩的烦恼,他们也不见得真的明白。画皮是大人,徘是妖精,贤余是鱼,蚕马是长大的温蒂妈妈,剩下来勉强跟他一样的小孩,只有娲。潘觉得自己和朋友们的世界格格不入,他们说的东西大部分他又不懂,也不能随时随地都像贤余、徘和画皮那样呆在一起,他总要拼命努力才能跟上他们。他第一次觉得晚上睡觉流出来的口水都酸溜溜的。徘有自己的烦恼,贤余和画皮也有愿望和大人要办的事情,那么娲呢?娲跟他本该最亲近,可娲什么都没跟他说过。娲就是最神秘的女孩,就算在小飞侠里,潘也不知道她到底是里面的谁。
在不能跑出去的时间里,潘越来越心不在焉。原先他还会兴致勃勃和投影的拉布拉多犬玩抛接球、拿蜡笔画太阳花和森林、翻各种各样看不懂字的画本、玩迷宫球和七巧板和魔方、吹口琴和笛子,很快一整天就过去了。但现在,徘不来的日子变得难熬极了。只有船长第无数遍跟他说小飞侠的故事时,他才能提起些劲儿来。那可是小飞侠的故事啊!他百听不厌,胡克船长哪怕跳过了一句话、一个动作,他都能给挑出来,不行不行不行,一行字都不能跳过去,讲故事的爸爸妈妈就要有这样的觉悟。
但船长并不是他的爸爸或者妈妈。他第一次问到他们时,船长就用彼得·潘举例子,告诉他不要拘泥于父母是谁。他之所以叫单字“潘”,正是因为他没有双亲,被船长在流浪所捡到。姓氏唯一的意义就是它代表家庭,代表血缘的羁绊,潘不需要那种东西;而这名就取自故事的主角彼得·潘,叫“彼得”的人太多,就叫“潘”吧!船长希望这世界里唯一的小孩能和故事里的潘一样任性肆意、勇敢非凡,拥有一个孩子们向往的永无乡般的童年。所以小飞侠绝对是潘最喜欢的故事,没有之一,谁会不喜欢一个自己是主角的故事呢!
可最近听故事时,他的问题越来越多了——印第安公主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她有多高?其他的汀克贝尔都是什么样子?为什么有的孩子不相信仙子的存在?要怎么区分小孩和大人?会有更多没人看见的汀克贝尔们陪着孩子们一起长大吗?如果汀克贝尔非得要长大呢?永无乡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妖精大王?人人都有一个妖精的话,该过得多热闹呀!他是想替徘打听打听,万一故事里其实就有她想要的答案呢?但胡克只是摇摇头,潘,他说,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你不都知道吗,除此之外,我也没法告诉你了,你可以自己在故事里找到答案。他说着摸摸潘的头,好像在确信他没有长大得太快。
没错,关于小飞侠的一切,潘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可比起从前,他想知道的事情更多了。同时,他也朝成长迈出了第一步,成为了一个有秘密的男孩。而他的秘密,也不光只有隧道深处的那一个基地。
“潘。”
胡克出声,把他从数独的格子里扯出来。他也拉走了他巴掌底下的薄簿子,抽走他手里削得尖尖的铅笔,叹了口气,问道,你怎么在发呆?
潘这才意识到自己从刚刚起就没有动过一笔了。这页上他停留了太久,铅笔只在纸面上划出歪歪扭扭的线条,没有填进任何格子里。据船长说这是一种有两百多年历史的游戏,他不知道两百多年有多远,但反正是个跟其他平行世界一样遥不可及的年代。他为什么到现在还在玩两百多年前的东西,他也不敢问。他挠挠头看船长,他已经开始皱眉了,这代表他有些不耐烦,但还不至于发怒。潘揉揉太阳穴,假装眯着眼睛,说自己从早上起床时就觉得晕乎乎的,现在也很困。
胡克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盯得他直冒汗,就好像他能识破他的谎言一样。一把鼓槌在潘心里敲起来,咚,咚,咚,但每一下都没敲到底,轻飘飘的,浮在胸口中。但一开始胡克什么都没说,他从草地上站起来——今天他所在的世界是绿茵茵一片的草原,还有持续不断的微风,一会儿对着他吹,一会儿对着胡克吹,旁边偶尔会有野兔跑过。这是潘最喜欢的天气,但今天不如以往那么轻松。咚,咚,咚,鼓槌敲得更快了。胡克站起身,在他面前来回踱步,我跟你一直强调的是什么,嗯?
我要做个正直的男孩!潘不假思索答道。
还有呢?胡克慢慢转过身,竖起一根手指:不能说谎,说谎会长不大的,说谎会害汀克贝尔被关进油灯,而你,潘,会被关进宇宙的帕诺提康。
这是他不可以学彼得·潘的一点,他是个乖小孩,要长大当星际航家的话就不可以假装把掉下去的影子黏回身上,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说谎。但船长忘了,他扮演的是胡克船长,谁说船长向彼得·潘说出的忠告都是为了潘好呢?也许这也是他扮演船长,在故事中诓骗彼得的手段。潘可不相信就这无关痛痒的一点点谎言会让他真的长不大。从去年到今天,他的袖管裤腿变短,上衣紧巴巴的,脚掌手掌齐齐变大,一顿变得能吃下两个汉堡,他确信这是自己的身体在发出成长的讯号,再长下去,他甚至有信心可以把肚子里被先头那妖怪掏走的东西也长回来。但直接反驳船长并不是个好办法——
他知道船长平常虽然话不多,对他也很耐心,但他毕竟是这世界里唯一的大人,如果彼得·潘也有过爸爸妈妈的话,那么潘身边最接近爸爸或者妈妈的人也只有船长了。他发怒的时候,光是提高声音都能把潘吓破胆,更别提摆在墙角的鸡毛掸子和一个超大衣柜组成的“禁闭间”了。胡克有的是办法惩罚他,虽然他总说这是为了潘好,是为了把他身上跟彼得·潘一样小孩天生的坏毛病治好,才能帮他顺顺利利长大,但这也不代表潘真就乐意接受他的训练。
潘捏紧背后的拳头,再一次装傻,反问道:船长,你在说什么啊。
胡克不说话,转头去翻找潘的图画板。他很久没有检查潘的图画板了,让我看看你最近画了些什么。潘心里一跳,就见男人从架子上抽出画板,期间目光一直都落在潘身上。他解开画板系带,慢慢地抽出一沓画纸,他们谁都没说话,只有男人翻数着画纸的沙沙声,半晌过后,胡克放慢了动作,紧抿的嘴唇有所松动。
你最近倒是画得挺多。
船长夸奖他了!那当然,潘可是胸有成竹,一点都没在怕的。最近只要他一个人,就会用比以往更快的速度画画。以前他要是自己呆上一天,最多也就画两三幅,剩下的时候要么翻看不懂的画本,要么就跟拉布拉多犬或者缅因猫玩打滚。可现在,他都把小狗和大猫喊出来一左一右陪着他,自己则趴在地上把纸撕下来,偷偷画上十几幅,再藏在不同的地方,时不时拿出几张夹回画板里,补上和徘一起去秘密基地而离开的白天里该画的部分。想到这里他就不禁想偷笑,但一看胡克作势要转过来,他又赶紧收敛起笑容,一脸正色,以免被船长怀疑。
唉,但船长看得那么仔细,潘又开始担心自己有没有做过头。比以前画得还多,会不会也被怀疑?好在船长没再继续关心数量,往后翻了几翻,有些奇怪地问,这是什么?他手里指着的那张画上有四个人,正是潘画的贤余,徘和画皮,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男孩……!潘一下子嗓子都紧了,小心脏都蹦到嘴边,咽了口口水赶紧说,这是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和彼得·潘呀!
胡克又盯着看了会儿,这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都跟画本上不一样?
我也跟彼得·潘不一样呀,他是金头发的,我是黑头发的潘,我的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也要跟他的不一样!
那你没有画上你的细辫子?
彼得·潘他又没有辫子的,辫子不方便飞,我给自己在画上剪掉了。
胡克若有所思点点头,似乎相信了潘所说的这番话。潘只觉得心里鼓点打得更狠更快,脸上热得要命,连脖子都热了,心想还好那天因为不会画轮椅就没有画娲,要不然这下就说不过去了。不知道为何,娲看起来让他有点害怕,但也有点好奇,他对娲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但娲并不是小飞侠里唯一一个例外……
对,这是秘密基地以外,潘的第二个秘密。就在第九次从秘密基地偷偷摸回来的时候,他在传送通道站去往穿梭装置的楼梯上碰到了另外一个人。正是那个人,成为了潘的又一个新朋友、又一个画中的角色,也让潘为他违背了平行世界第三原则——
他就是平行世界里的潘!
他知道的,哪怕有些沮丧,但在那一刻,他心里也清楚,既然平行世界也有温蒂妈妈和汀克贝尔,那么还有个与他们失散的“彼得·潘”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更何况船长也教过他,平行世界里有可能碰到第二个自己!虽然会死是骗人的,但船长也说,一旦碰到这样的情况就要赶紧上报……
“你……”
那一瞬间潘根本就目瞪口呆,舌头打结,脚像在楼梯上生了根,拔也拔不掉。他虽然知道理论上会有另一个自己,但却从来没想到自己还真的能遇见……男孩五官模样跟自己一模一样,甚至连身高年龄看上去都差不多,光看脸的话乍一眼根本分不出来谁是谁,只有潘脑后那条细辫,他是没有的。这时,平行世界的另一个他双臂抱在胸前,居高临下,朝正想往下跑的潘微笑。
“你好。”他说。
这是贤余教会自己的语言,潘能听懂。也得亏他们教过他,不然这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潘也愣愣地答道,“你好,我是潘。你是彼得吗?”
彼得,他脑中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这个名字。既然两个世界里都有各自的彼得·潘,那一个叫彼得,一个叫潘,好像也很顺理成章。这下轮到对方愣住了,“……我不是,”他说话的语调比起潘更平稳,更细,发音自然也更标准,让潘觉得很优美,让人平静,“我叫楚琨玉。林字头的楚,琨玉秋霜的琨……”
“……哦。”
潘懵懵懂懂打断他,他也不知道后面那句话什么意思,但对面的人不叫彼得,叫楚琨玉,他算是听懂了。发音是,第三声,第一声,第四声,楚琨玉。他姓楚,说明他有家,有爸爸妈妈,这一点也和潘不一样。那接下去该怎么办?他们双方遇见了。如果按照平行世界第三原则,他们各自都得上报,以防只有一方告密,星际航家们会以为有平行世界的神秘人违反公约,擅自刺探情报,极易诱发冲突。但他要是说了,岂不就在船长面前暴露了自己违反规定,擅自去了平行世界吗?
潘丝毫没有要引发一场战争的意思,就算真想引起战争,也绝对不是现在。现在他才六岁,打仗又立不下战功,还有可能死掉,在战争里除了哭那是什么都干不了,既然对方是另外一个自己,想必也跟他有一样的想法吧?他赶紧抢在前面说,“我不想打仗,也不准备上报你。”
“……什么?”
“我不会跟胡克……我的上级说我碰到你了。”
对方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是说告爸妈……”潘不确定他是不是理解了自己的意思,赶紧又补了一句,“平行世界第三法则,你知道吧。”
楚琨玉怔了怔,随即一脸似笑非笑,“嗯,就是不能把我们的事情说出去。”
“对对!”潘赶紧点头,他手腕上的时间罗盘快指向六点钟方向了,要是船长这个时候回到通道来就糟糕了,可他第一次碰到这个世界上真的跟自己一样大的男孩,还是另外一个自己,他简直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他。一时间,潘既舍不得那么快就走,又不得不走,急得团团转,“……我是潘!”他又说。
“我知道,你刚刚说过了,潘……?”
“那就好!”潘挠挠头,楚琨玉的衣服跟秘密基地里其他人的衣服都不一样,看上去也根本不像小飞侠里的衣服,而像……像是温蒂一家人会穿的那种。很整齐,也很干净,就像他说话时的语调一样。潘指指楼梯,“我要快点过去了……”
楚琨玉似乎也知道穿梭设备和秘密通道的事情,这时候赶紧摆摆手,“你去吧。”他就站在楼梯转角的窗口边上,潘看见最后一缕充电光也从他的脚边消失了,但潘根本移不开自己的视线,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动——想去摸摸楚琨玉的手掌和牙齿,看是不是真的从头到脚都跟自己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
还没等到潘开口,楚琨玉就率先问道:“……我们能当好朋友吗,潘?”
不愧是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自己,连这都想到一块儿去了!潘咧嘴笑出声,头点了又点,“……好啊!”
“潘。”
胡克收起画板,在系带上打了个结,声音变得比之前柔和多了。小飞侠里大家关系真好啊。男人说着,重新坐下来,把数独纸和铅笔放回潘的面前,要是累了的话今天就不用继续了,你想玩会儿纸剧场吗?我给你带了套新的,叫《汉赛尔与格莱特》。
嘟嘟嘟——警报解除,这一关又顺利通过!潘长松一口气,伸手接过。在和煦的白炽灯下,浑然不觉自己双手紧攥,满脸通红。
次日,黄浦江以北客运码头疯了个渡客。这消息不温不火,没几分钟就从本地新闻的前排撤下,点击量不过小几千。据闻当事人早上从提篮桥附近出发,下午到了北外滩,准备过安检搭轮渡时,突然就发病了。人在等候大厅里横冲直撞,跌进一条队伍里,被人推推搡搡站稳了又跑。在冬天里,他憋得脸颊通红,满头大汗,模样倒也是滑稽,原先等候的人群还以为单纯是个神经病,该送去宛平南路涮一涮,没想到那人后来哇啦哇啦喊起来:别过来!别他妈过来!据现场的人说,他当时看上去就像被什么东西顶住,然后朝半空中抛过去一样,摔在等候区长椅上一群阿姨大妈的身上,一动不动,就这么晕了过去,喊也喊不醒。
本地人就当个闹剧,或者是个来捣糨糊的,就为从别人身上揩两把油。但娲听到贤余拿这人出来开玩笑时,丝毫不显得意外,转向一旁画皮说,“它这一醉便是两千余年,可就算不在,也挡不住这道上积淤的忧患。画皮,接下去轮到你帮忙了。”
“怎么说?”
“帮它醒醒酒。我要放它出来,也好让这地下流浪的祸患有所归处。”
娲一发话,画皮和徘顿时都心如明镜。潘今天也被徘提早带过来,这时一手攥着蚕马之前买来的可乐,一边举手表示自己没听懂,“……帮侬做什么?让画皮和贤余结缘吗?”
娲瞟了他一眼,“编故事。”
说到编故事,其实便是如何把祸患和疯子渡客之间挂上一把锁,再将这锁昭告天下,灌进人的脑袋。画皮知道娲做过调查,事先那渡客去过的地方本就不简单,所以几天前娲就将收伏的蒲公英通过回库车,以隧道为源头重新朝地面散播出去。只不过不同于先前它自然出生时被第一个经手之人冠以的特征,这次,娲在它身上寄养了新的“念头”。
这“念头”一开始不会引起任何波澜——因为它对于被寄生的人而言,只是与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一条信息罢了。这条信息就像潜意识一样种植在他们的耳根里,钻进他们的大脑里,向被寄生者灌输了一条新的“常识”,其透明程度,就如同人到中年时回忆起十二岁时背的《醉翁亭记》,之意也不绝在酒。而它之所以牢靠,也正是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一则事实、不容质疑的历史碎片:
提篮桥有一座监狱。
这曾号称“远东第一监狱”,乃至“死亡之城”的“城中城”,从关押战犯至战后变为普通监狱,在一个多世纪的运作之后因其地处核心开发区之一被宣布关闭。但提篮桥等同于监狱一事,在所有本地人里都是心如明镜,平日里路过那附近都避讳三分,即便在二十一世纪初开发成商业区后,那儿也仅仅繁荣了一阵子,往后未成多大的气候,随着近三十年来经济中心的又一轮集中化迁移愈加边缘化。原先四周的石库门老宅、七十年代留下的老公房以及一些颇具特色的洋房从原先第一轮规划时的特意留存,至后期因开发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无法拆迁而成片保留,形成了如今破败不堪的老城厢。
监狱的搬迁在形不在土,而积患却都沉在地里,此处更是复杂,悔恨、疯狂、郁结、恶意、冤屈样样不缺,从娲来到地下的第一天起便发现了。如今人们闭口不谈,闭目不看,倒该让他们瞧瞧这地方原有的活物了!于是在这历史的碎片上,她倒是又添了一笔:
提篮桥监狱里原先还镇着一物,或妖,或鬼,或怪,或精,难以定论,监狱搬迁,犯人移押,那物却从没消失过。
“跟什么有关的故事?轮渡……还是监狱?”画皮稍许沉思片刻,追问。
娲面无表情指指两盏花盆中间,画皮替她从后头拉出一个半透明小桶,从地上踢给娲。潘推搡着一旁睡觉的贤余就问,“监狱”是什么啊?贤余困思懵懂答那都是把人关在一起不能出去的地方,潘想想又问那是关禁闭吗?比关禁闭还要严重一百倍,你甚至有可能在那里等死。潘想了想,恍然大悟,噢,这就是胡克船长所说的帕诺提康!
他们不搭理潘,由他咕咚咕咚喝可乐,嘟囔说帕诺提康是个球一样的监狱,就跟他们说的东方明珠上面的球一样,这里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把所有人都驯得服服帖帖,不敢造次,因为他们都知道有人在看守着自己,就会自觉遵守规定。娲这时捏着塑料桶上小把手,转开红色盖子,潘饶有兴致挤到她轮椅边上探头一看,一块接着一块五颜六色的“糖块”堆满了小桶。他立刻伸手去抓,一边嚷嚷,“我要吃泡泡糖!”
画皮啪一下打掉他的手,“这不能吃!”
徘跟着摇手,当然不能吃啦,七岁以下小孩都不准碰的。潘眼巴巴看着娲掏出一块焦糖味的,又拿起一旁小喷壶对着它喷了几下,在手掌间翻来覆去搓成一团,最后变成一团软趴趴的棕泥巴。
“……这是橡皮泥,”她解释道,“现在人大概都不知道。”话里话外倒有点讥讽的意味。那团橡皮泥的表面光滑,形状越来越圆润,可娲看都没看手中的软泥,抬眼瞧着画皮,“我们继续。”
“你说要监狱传闻,鬼故事,妖怪传说那种?”
“没错,从哪里开始?”
“现在用监狱的关键词能搜到很多东西,但基本上都不是热点,”画皮九台手机齐刷刷给出相同的结论,“就算是沾点边的头部搜索也都跟电视剧有关,那岂不是人人都知道是假的。”
潘咬着吸管似懂非懂听他们说话,这时候贤余指出,“监狱里面就太脱离人群了,平时谁会没事去关心监狱里出了什么事啊!视频播得越多就越觉得跟自己没关系……要不就说以前有个越狱的,跑出来时候被狱警枪毙,所以怀恨在心,变成了鬼,到处伺机报复!”
“越狱的话,应该不太行,跟那地原本的祸患关系不大,囚犯的执念,其实大都不是这种。凭这个唤不醒它,倒有可能生出别的东西来。”娲摇头,手中一搓一捏,仍不缓不急。
“有很多人死在那里倒是真……再死个人在那儿怎么样?暴死的那种,就说是被妖怪吃了魂儿。”
“太粗暴了,真把人杀了还有可能引起警方的介入,我们不想真引起那边的骚乱。”
画皮低头还在想,这时徘一跃而下,落在娲手腕朝上一指处。她歪着头,一手撑着娲的食指关节,“一起传说中由妖怪制造的冤案,怎么样?”
TBC.
说书人日后提到二零六五年时,总说上海以前从没经历过这么冷的冬天。要是老头老太们记得,上次的严冬还得追溯到四十四年前。但说书的也就这么回事,你挑什么说,对面便信什么,几十年前到底有没有冻到骨头痛,其实没人记得。只有一点我们可以确认——正因为那年从元月起就天寒地冻,所以一些犄角旮旯里的怪东西也给冻醒了。人畏寒惧冷,怪东西可不怕。于是从大寒起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全部都得从这儿说起:
北京时间下午四点三十八分,怪声音突然在耳朵里嗡嗡大喊:走啦,赶紧地!潘推开不该碰的墙,拼命朝前冲。这路太长,尽头一个人都没,四周安静得像美人鱼沉睡时的泻湖,只有插座里微弱的电流声趋近水浪。入口朝内合拢,重新隐藏在混凝土墙的后方,这辈子第一次旅行,潘已经距离自己的世界五步开外。他低伏身体,脖子前倾,脚一蹬地——
跑起来吧,潘!
开始检查:脚步回声没什么两样,身体份量没变,头上没长角,呼吸正常,好了,确认完毕,没有异常,警报解除。他本不该出来,可一切都是为了胡克船长。拯救胡克船长是他在所难辞、刻不容缓的任务!潘借着本能跳过一个纸箱,绕过面板上显示着六位罗马数字的人形清洁仪,尽量快速地沿着墙面寻找出口。他知道这是哪里,船长的故事里说过,整个宇宙里同时存在着许多个世界,世界之外还有世界,也许是互相包裹着的,也许是互相平行着的……潘想,外面一定是个巨大而危险的世界之匣,或者也可以叫它“无限魔方大厦”,他从不知道出口会通向哪,因为只有胡克船长这样的星际航家才有资格到处乱跑。探险开始了!听说外面有的世界像永无岛,有的又像蓬莱,还有更多古怪离奇到再高明的小说家挖空心思都想不出,而他长大的这个一定是最小的。平行世界里自然也有人,长得和潘差不多,有鼻子有眼,有嘴有耳朵,说话是用嘴唇和舌头,但也极有可能遇见故事里长得像蚩尤的牛蹄子,癖好是光膀子掷大斧,一口一个生吞小孩。
路到尽头,潘朝左拐,尽量小声地穿过一间明亮的船舱。这间舱室不大,两侧都是高耸入天的木头架子,上面整整齐齐摆着些像画本,却比画本厚得多的画本。他分神一小会儿,又继续推开唯一一扇门朝外跑,心下有点犹豫这方向到底对不对——他手头没有导航仪,没有星盘,没到年纪的男孩本来无法像船长一样顺利穿过那堵墙,但潘却成功了。也许是因为连他们的世界也在代替胡克船长,从遥远的方块世界里向他们唯一的男孩大声呼叫:救救船长!于是他穿过连接世界与世界的隐形口袋宇宙穿梭装置,顺利降临到这里。
潘把大理石踩得砰砰响,弯腰钻过一个矮洞,抬手拨开葱郁的盆栽,越过一个宽阔的大厅。他尽量克制住好奇心,不朝头顶上闪亮的星星吊灯看太多眼。前方路不宽敞,四周都有墙或者其他舱房,整体通道都像极了小型迷宫,所幸迷宫可难不住他。他平时躺在地上没事干时就喜欢拿着船长送他的弹子珠迷宫玩,只要扫上一眼就能知道出口的路线,然后再啪地一扬手,在空中抖三抖,让那弹子球重新从一端滴溜溜地滚回另一端,游戏结束,游戏重新开始。行……得了,又是一个矮洞!这地方的人都住树屋吗?
可不能放松警惕了,潘!你还不知道这外头到底有什么。他自然清楚自己才六岁,比起胡克船长来,不够高,不够壮,也不够聪明,不该从那儿离开,辜负了门神。打小时候起,胡克就告诉他门口那株大植物叫桃树。它是桃树,却从不结桃,因为它是守护着潘的门神化身。好一株门神啊!它西南的枝桠叫神荼,东北那根又叫郁垒,把那些有毒的坏东西统统拦在外头,将他守在出世的度朔一方。但他也问,最近自己肚皮上新添的那道口子从哪来。船长让他躺着别瞎操心,可他昏睡几天几夜,手背留针插了又拔拔了再插,营养液从头到尾没有断过。潘猜一定是先头有坏妖怪闯进这里,绕过神荼的火眼金睛也逃过郁垒的苇索,在他身上划出一道大口子,掏出要吃的东西就逃。妖怪爪子上必然有毒,麻痹了他的直觉和神经,所以他才会什么都不记得,只剩下胡克船长同它英勇搏斗三百回合,大获全胜,还为了照顾他大半个月都不再外出执行任务。谁知道才消停没几天,他们的身上就出了毛病。
他看见最大的那扇门了,直觉告诉他这里就是迷宫的出口……这个世界一定很大,就连区区一个中转通道也够得上三五个他呆的那个。潘放慢脚步,越来越轻,直到停在胡桃木色的大门前,隐约听见耳朵根里一个声音又在跟他说:“快走啊,潘。”他在原地喘着粗气,伸手搓搓耳朵,心想:出口总是意味着另一个入口。他更用力地晃晃头,双手揣进口袋里,别听那个声音了,潘!想想左口袋的一截树枝与右口袋的一片树叶,它们还老老实实地呆在他的手心里,提醒他门神的庇护。潘深吸一口气,推开最后的门。
他从未见过的,比光昏暗上一百倍的光落了下来,就好像仪器充电时一侧光点的颜色。无数橘色的光点汇聚在一起,让他意识到这世界正在充电中。潘本能后退一步,全身起了层鸡皮疙瘩,既因为这陌生的光,也因为扑面而来的寒风。但这绝不是退缩的时候,瞧他潘又不缺胳膊不少腿的,连门神和穿梭器都没阻拦他出来,说明他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能拯救胡克船长的人了。
男孩捏紧神荼的叶与郁垒的枝。时刻保持警惕,竖起耳朵,前进吧,潘!
时间拷过五点,潘在车来车往的马路牙子上一动不动。太多东西砸向他,把他降格成路边没人要的塑料玩具。胡克的声音钻进他的脑袋,大声嚷嚷着,“不要忘了啊,潘,我说过什么来着!”讲小人书时胡克总要强调进入平行世界前必须牢记的三个窍门,于是潘从懂事起就背得滚瓜烂熟,偏偏却在他真跑来这儿时两眼一抹黑,愣是什么都没记起来。
第一点是什么来着?对,对,你会看见一大堆陌生的东西,离他们远点!
现在,他完全明白了。眼前事物太多,声音太多,还有气味——都太多了!他抽抽鼻子,有水蒸汽,带芬达味的,还有汉堡包的,没有油条,也没有咖啡,别的都认不出来,全混在一起,什么都分辨不了。杂味就跟每次胡克回来时身上的味道一样……他过去总喜欢一头埋在他衣服里嗅。除此之外呢?参差不齐的高楼与天台,根本分不清究竟是高楼顶端有飞行器停机坪,还是高楼的平台上还长着更多格子间。路对面,它们一栋接着一栋渐入云端,表层像是玻璃,却没有反射出天空,而是和小行星一样傲慢地发光,很快变成胡克偶尔给他放着看的电视。但他从没想过世界上能有那么大、那么多的电视,密密匝匝地遍布在大厦的外头……这可真是电视魔方一样的大厦!兴许那大厦也能像魔方一样移动。
他不自觉地朝魔方大厦迈步,眼看硕大照明灯、挖掘机、弯曲起伏的轨道、高架路、驾驶器、电视机屏幕、倒扣的大银盆、跳热舞的粉红色女孩争前恐后地往头顶的天空覆盖,好像他压根就没从室内离开。沙丁鱼群般的银灰驾驶器又从他面前游过,它们曲线如鲸背,此起彼伏奔驰而过。潘看出了神,一开始他还以为这是场活生生的捕猎——火红圆头的那个就要赶上海蓝尖头那个了!他紧张得冒汗,可那圆头的赶上之后却什么都没发生,反倒有人从罐头里探出头来,横眉竖眼,朝他大吼大叫。那家伙的模样呢?两个眼睛一对耳朵,一个鼻子在中央一对嘴唇在下头,所幸不像一口一个吞人的外星人,潘不禁松一口气,奇怪伐,又不是我在追捕圆头!
潘再一次跑起来,咒骂与喇叭声紧跟其后,张牙舞爪,嗖嗖嗖地前来猎杀他。沙丁鱼群此起彼伏地叭叭叭,挖掘机不停下钻轰轰轰,上方轨道悬浮列车到站了滴滴滴,大厦上跳舞的男孩在唱歌喝酸奶的女孩又在唱另外一首歌,中间红卷头的怪人端出一份黑色的汉堡,同时的同时,他周围有人在说话,一个比一个更大声,涨红着脸的皱着眉头的大笑不止的,比他世界里嘈杂上一百个电视的声音。可他能问这当中的哪一个人?他要怎么开口说,早上好,这里是哪里,胡克船长在哪里?
别忘了平行世界注意事项之二:你们说的话有可能不一样,尽量别被发现,就算万分不得已被发现,也要装老外,千万别随便暴露,毕竟平行世界还是个未被大部分普通人发掘的秘密!
偏偏这时才想起,潘害怕极了。他东张西望,甚至再也顾不上等候时机,一鼓作气穿过车与车之间的缝隙,留下一大串行车云般紧急制动的痕迹,继续拖着这条歪歪扭扭的长尾巴跑向大厦。下一个难关!这些大厦一个赛过一个高,每个都自称是这个世界的最核心向他眨眼招手。他该找到哪一个?这儿有没有穿梭管理局?他该去哪儿问?这事情刻不容缓,他要是再晚上几天,也许失踪的船长就会没命!
自打十天前起,胡克船长的模样变了——耳朵里冒出些细细小小的白色绒毛,说话更大声,时不时自言自语。一开始潘完全没当一回事,以为是没见过的疾病,或是什么入侵的无害寄生物。可又过了几天,那簇白绒毛越长越多,就好像摘了一把云倒插在船长的耳朵里。他试着朝那怪东西吹气,却把船长弄得连连皱眉,绒毛倒被吹得漫天飞,数量完全不见少。他也警告过男人耳朵里长了东西,可对方照照镜子,却笑说潘又在幻想。他虽是个爱幻想的男孩没错,但也不至于连这都会看错。直到胡克消失的第四天早上,潘在镜子里发现连自己的耳朵里都长出绒毛了。绝对没错,这个黑头发灰眼睛,手还缩在棉毛衫袖子里的男孩竟然小小年纪就耳朵长毛!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大事件,绒毛把胡克船长弄消失了,下一个是不是就要轮到他了?
潘穿过大鱼群爬上岸,抖抖衣摆沾上的灰,好不容易站稳脚跟,便瞧见面前一条狭窄老巷的入口。没那么高,也没那么吵闹,也许……他可以在这里面找到个好心人,耐心听自己说话,回答一个可怜男孩的问题,帮助他找到胡克船长。嘟嘟嘟,他背后的三色灯又变颜色了!这下可好,更多人朝他涌过来,比语言更麻烦的事情正等着他——显然,这儿的人都不懂避让。先是一个手拿仪器穿着紧身衣的女人迎面撞上他,她一挑眉,张口便说,“……小赤佬寻西啊?!”语毕又变了脸,对那设备说她马上要去暴力猩猩那儿上瑜伽课,达令我们七点见。真奇怪。他站稳身一扭头,又一头撞上荧光绿团子头的少年,他脑袋上好像还带着防风镜,嘴里嘟嘟囔囔着什么,比起潘来似乎更惊讶他们竟能撞个满怀。潘一时间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完全弄不清楚这儿的人们究竟在搞什么,就好像他们的额头上都装有什么看不见的传感器或电子探测仪一样,又或者他们的身体之间天生就有微弱的磁力互斥,才能解释为什么所有人和刚刚的车辆都会在最完美的时机避开对方,并毫不减速地继续走下去。但潘既没有传感器,也没这想象中的磁力,因而在这路上举步维艰,跌跌撞撞,最后彻底被兑进人流中,如被绑上了过山车一路滑向未知的终点。
终点倒是没花太久。他穿梭在鳞次栉比的商铺,珊瑚群般的广告牌霓虹灯从他两侧飞快后退,它们瞧起来简直都差不多。想想威利在哪里,他默念道,一边牢牢记住一路上走过的弯道,以防找不到回通道的路:先左拐右拐再右拐,笔直走一直走过门口有条大鲨鱼的店,再朝斜前方顺着人流走过最香的那条路……
停下了,到这里总算停了下来,最后一群推搡着他走的人们也在这里完全散开,各走各路各回各家。警报还不能解除!圆盘时钟,十二又六十个刻度,这是胡克船长教他的独门秘诀,外头小孩都不懂的老暗号,如今他发现这是个确认方位的好法子。此刻这颗被人潮拍上岸边又被独独留下来的小石子,正紧张地直面着他前方一点钟方向的男人。这人在任何一个平行世界里都能算得上孩子们的噩梦。他脸盘大如钟,双眼亮如铃,额头尤高,鼻子通红,双手叉腰,身影完完全全把潘罩住,正炯炯有神地盯着他,似乎潘彻头彻尾是个不速之客。要是故事里铜头铁额的蚩尤真实存在,恐怕也不会比他长得更威严、更恐怖了。
潘捏紧双拳,鼓起勇气,用平生最礼貌和气的声音问道:
“古藤……猫宁。个地多果?”
那男人瞪着眼,举起右手,指着上方发光的灯箱,特意又挥了挥,好像他的手指是指挥官的教鞭,“去去去,侬覅混腔斯,小人伐能跑到个地来呃呀。哎!阿拉讲的就是侬,小驹头,再哪能看都伐能放侬进去呃呀……眼睛倒好好瞪得老大,字伐认得啊?侬头顶桑,灯管高头:十八岁以下,伐准进去。晓得了伐?伐来塞的呀!”
潘眨眨眼。铜头男人朝他吼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但也并不是完全听不懂的话。有一些字眼,船长教过他,比如“眼睛”,还比如“伐来塞”。可剩下的他就不明白了——
“小赤佬侬等了个地组撒?!”
铜头双手叉腰,继续质问道。他声音太响亮,潘从未听过人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声音简直不是从他的喉咙里出来的,而是和铜锣一样,在他的身体里形成了百倍的共鸣,朝潘猛地发射过去!男孩怕得不敢动弹,僵立在原处,“……开普腾胡克!开普腾胡克!”潘慌慌张张解释道,“吾在寻伊!”
可这话显然是火上浇油,怒上加怒,铜头逼近潘,作势就要推搡他,“喂……侬聋特了啊?!”潘连忙后退好几步,泪水逼上眼眶,看样子他这是碰上一口一个小孩的外星人了!他不知是更害怕还是冷得瑟瑟发抖,本能地双手抱肩蹲下身,朝铜头做出服软的姿态,只求他能不要吞掉自己。耳朵里的绒毛叽叽喳喳冲他说话,声音越来越大,“潘闯祸了,就要被人教训,好好打屁股了,嘻嘻嘻!胡克船长不要你啦,该拿你去喂外面的鳄鱼了!”
闭嘴!潘大喊道。就在这时,男人背后小平房屋檐处延伸出来的一截灯管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身影他从没真见过,但却在故事里想象过无数无数遍,因此又比任何人都要熟悉它的轮廓。潘简直不敢相信这眼前的奇迹——他擦掉泪花,用力揉揉闭上的眼睛,默数五秒,喃喃道: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重要的愿望要许三遍。走道上脚步声漫过又退潮,他握紧小小的双拳,全身抖得不行,满怀希望睁开眼。
那身影还是好端端坐在上方,晃着腿,悠哉悠哉俯视着他,跟五秒钟前一样。一双亮眼睛。
潘蹭地一下原地蹦起,也顾不上铜头的威胁和绒毛的声音了,他高高举起双臂,来回使劲挥舞,急迫地冲那小小的影子喊道:
“汀克贝尔!汀克贝尔!救救吾……爱姆潘!”
被称作“汀克贝尔”的身影也站了起来。它看上去那么小,又近乎透明,在灯光上方的夜色里本身就像是霓虹的化身,险些就要跟着理发店的三色灯柱一起晃啊晃地消失在升起的月亮下。可当它真正往前一步,踏进月光里时,潘才发现它虽然也是个“她”,巴掌大,腿滚圆,鼻子尖,脸色臭,却跟画本上的汀克贝尔有那么点不一样——头发不是金黄色的,衣裙不是叶片扎的,就连背后都没有一对亮晶晶的透明翅膀,只有抱着双臂的劲儿倒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徘。”她说。
“派?爱姆潘!”
“是徘。”她又说。
不管是派也好徘也好汀克贝尔也好,潘急得大声抽噎了一番,现在都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吧!“徘!”他带着哭腔大喊道,“救救吾!”
“听不懂。”
回以他的声音清脆,悦耳,又有点过于尖锐,妖精的身影从天而降,漂浮在他与铜头的中间。潘确实不理解她发出的声音,也许这就是“汀克贝尔”们的语言……这可跟故事里说好的不一样。听不懂妖精语言的人不应该是勇敢的潘,而是那些普通的小孩,比如温蒂之类的才对啊!潘拼命摇头,右手三指并拢,甩到一侧,像是洒下一把无形的花瓣,朝自称“徘”的小东西喊道,“奎克立!仙——尘——!”
只要有仙尘……!只要沾上她们的仙尘,他就能跟这个不用翅膀也能漂浮在空中的妖精一样从这里起飞,逃过怒气冲冲的铜头和他机关枪似的诅咒,冲出层层高楼与林立的霓虹灯牌,再也不用管那些横冲直撞的人们,畅畅快快地在天上飞。也许一开始他飞得不好,腿脚乱蹬胳膊乱挥,掌握不了浮空的平衡在空中翻跟斗,但他学得快,一定能在今夜就穿过厚厚的云层抵达胡克在的地方,寻得他们停在码头的船,然后找到远古记载里写过的解药,把他们耳朵洞里的绒毛拔干净。潘对此深信不疑。
铜头一头雾水,顺着潘的视线上看看,下看看,竟完全看不见徘,反倒彻底被男孩激怒,“册那搞撒体啊?!”他一把抄起屋外的老扫把帚就作势要抽人,径直朝潘吼,“则戆比样子装腔斯有撒意思啦,侬白相吾啊?!”潘赶忙灵活地跟着扫把头袭来的方向往下一蹲,正想大喊徘的名字,便瞧她轻盈地顺着风向绕着铜头转了一圈,随后停在男人的大脑袋上,双腿盘起,悠哉地摇摇头,“快逃。”
“啊?!宁来疯咯?小赤佬今朝吾就请侬吃顿桑活!!!”
左挥一刀右来一拳,潘原地蹲蹲起起好不忙乎,还赶着空朝铜头顶上憋出一句你究竟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但这下徘也知道他们谁都听不懂谁的话了。她从铜头乱糟糟的灰发巢里起飞,骤停在距离潘一拳开外的地方,盯着他的眼睛。潘这时才真正看清楚她的模样:
小鸟那么大的女孩,衣服紧巴巴,裙摆垂到脚边,长卷发,牧草色,金鱼鳞片似的长筒袜,下一秒就能上画片。
她朝他勾勾手指,身形不动,手臂却在身旁作势交错挥动,语气平稳,张口就道:“跑啊。润。尼给咯。库尔斯。热恩,潘!”
这话语中的一部分突然如闪电,猛地击中潘——他听懂了!就这么一个字眼,简简单单的发音,从这个平行世界里出现了熟悉的话语,她在说的话就和他耳朵里的绒毛对他说的话一样,就像是一声枪响、口哨、发号施令!跑啊,潘!他们几乎同时弹起,潘踩着扫把帚趔趄几步,一手撑地压背,低头躲过铜头伸来的神掌,朝右打个滚卷上一身土,又凭借低重心迅速恢复身体平衡朝前冲刺。此时徘已经领先他五十米,在前方晃晃悠悠地背对着他继续飞,瞧她在空中的模样!就好像把这世界的每个人都牢牢凝固在地上的叫“格拉维体”的东西完全不存在一样,不愧是汀克贝尔,真正的妖精一族!
“各记吃痛,晓得跑路啦?忒嗳了!!!”
铜头也是较上劲,反手一扫帚柄把店门砰地撞上,就势追着潘要打,可怜男孩仅仅是回头看了一眼便再也不敢回头第二次,跟着徘撒腿狂奔。平行世界注意事项的第三点不合时宜地闯进他的头脑:
看见平行世界的自己就会死是星际航家骗小孩的,可倒真是触霉头的坏事,如果发现,要第一时间告诉你的长官,避免对方告密,引来其他世界秘密军队的入侵战争!
他顾不上再张望,想今天运气还算不错,至少这一个还真没撞上,说明平行世界之神还是眷顾着他的!眼前,起起浮浮的徘就像是海面上小小的充气坐标,成为他此刻唯一的希望。
中场休息结束了,想要活命就跑起来吧,潘!
潘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一瘸一拐,好不狼狈。左腿抽筋了,这会儿跟风中残烛似地簸箕着,像个身体挂件,绒毛在耳朵里叽叽呱呱,说什么汀克贝尔是个骗子啦,她就是想戏弄潘啦之类的话。这个潘也不是没想过,可真不愿意相信呀。在风尘四起的泥地里,连沙子都恶劣地钻进他的左眼,痛得潘不得不停下来。
入夜,寒风来得比一个小时前还要凶猛,吹得他裹紧单衣来回哆嗦,可全身热度都在往头上涌,集中在他的脑袋里,额头上,在薄又苍白的皮肤下泛出红彤彤的一大片。他又冷又热,肚子咕噜噜乱叫,连耷拉在脑后的细辫都没了精神气,缩在衣衫里贴着背脊,挠得他抓心的难受。已经跑不动了,再也跑不动,绝对跑不动了,两条腿就跟快断掉一样,脚酸得不行,甚至脚底板还破了一大块,疼得钻心。绒毛也觉得冷,更加往里地钻进他的耳道,嘟嘟囔囔地说他肯定是救不出胡克船长的,现在连他在哪里都找不到,用脚也知道六岁小孩肯定做不到,更何况现在脚也累得想不动了,都时候能活着回去都谢天谢地。潘发誓自己这辈子都没走过那么多,那么长的路,光是想到自己也许回不去了,他就忍不住想哭。但眼泪反倒把他左眼里的沙子冲了出来,没先前那么疼了。他用力揉揉眼皮,寻思就算被铜头打死,他也绝对不跑了,要是铜头还提着扫帚柄打他的屁股,他也只会脸朝下平躺在人行道边,说一句阿爷请便,该怎么揍就怎么揍,别客气。但这时候连铜头都已经不见了,整条路上只有行色匆匆的行人。潘一抬头,徘还在前头静静望着他,面前一长串往地底下去的阶梯。
想到要是继续跟着徘就得走上一百零八级台阶,潘恨不得直接团成一团滚下去。好想哭。“徘……威尔阿拉狗引?”他话音刚落便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一通快跑,连他的喉咙内侧都像被那妖精的裙摆割了似,哑得潘都不敢相信。好想哭。反正徘看上去也听不懂他说的话,他还是干脆闭嘴为好,能不能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动。好想哭。但他一转头就看见地上一汪小水潭,倒影里自己脸赤红,耳朵里一对白绒毛让他看上去活脱脱个猴子屁股。
这下,他的脸更红了,嘴一瘪鼻一酸眼一热,胸口胀得很,“……吾依噶乃以!”
“潘。”
“依噶乃以!!!”
“潘。”
徘最后回头看了他一眼,也不再管他,消失在阶梯向下的阴影里。潘咽了咽口水,这个地下入口明明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甚至拥堵程度不输先前那条大路,但他却觉得好像一张从地上张开的大嘴巴,就要伸出舌头,把他们全部一口卷入。上方一个赤红色的圆形标志发着光矗立在一旁,四个他看不懂的大字“南京东路”悬浮在头顶,像警告。他踟蹰一会儿,还是拍拍屁股咬牙跟上。
地下城更像迷宫,条条大路绝不比今天他见过的任何一条短,两侧商铺从上头原样照搬,玻璃橱柜里漏出的麦子香勾得他肚子难受。可徘还在前头示意他抓紧时间,远远招手。他确实学得很快,先前一阵过山车,接着为了逃脱铜头一通狂奔,潘逐渐琢磨起人群的秘诀。迎面相遇前刹那的犹豫和停止,眼神从正前方挪到他的右手边,这时便不用减速;脚步慢了,电子设备上运动的手指停了,走路时双臂的弧度被打断,脚尖朝自己的左手边晃,那他就得赶紧往右手侧多跨半度——再加上有徘在前方带路,他总算在人潮中劈出一条只有他才能看穿的小径。看样子,这个世界里行走的秘诀,潘已成功破解了!等搞定了寄生在他和胡克身上的绒毛,他一定要把这番冒险朝他好好炫耀一番……
他浑水摸鱼穿过比他高五个头的深灰窄框,面前剩下一长排通道,每一条都仅能容纳一人,中央两扇相对而立的机械门将他拦在后头。潘假装伸懒腰,左右一瞧,人人都像什么都不需要一样就能使唤芝麻开门,顺利从中走过,只有他慢了五六秒钟,背后一长串人顿时齐刷刷眼露凶光,脸整张皱起来,面无表情死死地对着潘,好像下一秒就要把他拎起来,甩出这地下城。
……徘呢?徘可没这烦恼,她仗着个头小还能飞,在他前头翻了个跟斗,指指那扇小门,竖起大拇指,倒过小拳头,往下抖了又抖。饶是潘都晓得这是妖精在嘲笑他,真不够讲义气,也太赖皮了!他恼得很,甚至听不到绒毛对他说话,气得后退一步,众目睽睽之下,他身子朝前一扑趴在地上,两手像划水一样撑着地面朝后一顶,便像条滑溜溜的鱼,从隔板与地上的夹缝间滑进站。徘见他顺利过关,完全不等他,继续朝前飘,忽闪忽闪地像萤火虫。潘紧随其后——还剩下不到五十米!人群自觉在划着黄格子的地上分成好几群,露出一条正中央、空旷且唯一的道路,就是替他准备的!他甚至都没来得及注意到那辆列车空荡荡的,上面几乎看不见一个人影——
嘟嘟嘟!嘟嘟嘟!警铃响起,从上面下来的人都走光了,潘跟着徘飞奔——还剩下不到二十米,冲刺!徘先跃上去,紧接着——潘成功把自己射门!车门在男孩身后不足一指处缓慢合上,也把站台上一堆稀奇古怪的眼神拦在后头。男孩用力一拽夹住门缝里的衣摆,猛地摔进车厢里,咕噜咚跌坐在车厢与车厢衔接处的角落里,震得他屁股痛。
干得好啊,潘!绒毛在耳朵里说,然后呢,然后你要去干嘛,你想过吗?
“徘……”他四处张望,正想大喊妖精的名字,徘就朝他竖起食指,贴着嘴唇,做出“嘘”的暗示。潘即刻收回声音。这车厢跟潘在画片上见到的银河铁道列车一样……他一直以为那列车是往天上飞的,但原来还有在地下钻的。车厢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两排长座椅迎面相对,也许是为了讨好小孩(但不是讨好像潘这样的小孩)而涂成了明亮鲜艳的绿色……这绿,要多显眼有多显眼,是“汀克贝尔”们叶子裙的颜色。再加上人们都乖乖地让开到一边,徘独辟一条路引他上车,他便认定这列车必然是仙尘列车,尽头就是妖精们居住的地方,难不成这世界上也有个永无乡?
啪嗒。永无乡的啪嗒声代表雨季来了。啪嗒。绒毛说:戆不戆啊潘,这明明是人的脚步声!潘一个激灵瞪着徘,车厢里明明一个旅客都没有,一节接一节的列车尽头却出现了人的声音!
徘耸耸肩,看不出是不是有点无奈,指着座椅底下足够一个成人躺进去的空间,戳了又戳,示意潘朝下面躲。潘不知该躲什么,但瞧徘那副模样,谅她也拉不动自己,要是自己不乖乖照办,说不定她又要摆出小瞧人的傲慢劲儿。他真讨厌被人小瞧!虽然潘腿酸得几乎快动不了,再怎么使劲也跳不起来,男孩还是顺势侧躺下来,往那排塑料座位底下滚。一圈接着一圈,再一圈时稍微挪挪方向,屈膝把腿收进来,好了!他汗湿的背脊紧紧贴着车厢内侧的墙面,徘站在他面前,小小的手掌几乎碰到他的鼻尖。那脚步变响了,变慢了,越来越近。他双手捂住脸,恨不得把潮潮的呼吸也一起咽下去。
然后那脚步停下了。
他怎么给忘了呢?他有门神的庇护,谁又知道,这世界的门神会不会就是这仙尘列车上的乘务员,可着劲儿地要把不该去永无乡的人全部抓起来,吊死在树上?他紧张地盯着徘,以及徘身后的那双黑皮鞋,那双皮鞋又大又旧,一只就比他脸还大,他根本不敢想象那是个多么强壮、多么高大的门神啊!
“……喂?”
潘屏住呼吸。
“姆妈啊?”潘死命按住自己又开始抽筋,止不住抽动的左小腿。“……哦,吾今朝回去切饭,覅等吾的呃,㑚西切起来好类。”
潘咬紧嘴唇。列车仍旧在哐当哐当行驶,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在地下通道的罅隙间尖叫,潘的腹部飞快起伏,呼吸又浅又快,奇怪这门神声音好像不似先前铜头那么愤怒,那么叫人紧张?但徘还没准他出去,那双黑皮鞋还在原地——只要它还没动,潘也不能动。
“……隔夜菜侬就掼掼脱,啥体勿肯呢……吾此地老忙额,咕特了啊!”皮鞋边说边走远了,座椅下的两人都松了口气。这时候列车的报站声又响起了,潘艰难地从底缝里爬了出来,蜷缩在明晃晃的角落里,仰头瞧侧后方的透明墙,外头各种各样不知含义的数字和广告牌发着光,连成一道道弧线断断续续地迸现又消失,像烟花,也像仙尘。
嘟嘟嘟!喇叭又叫,列车缓缓减速至停下,两侧门全部打开,车厢内灯熄了。潘四处张望不见人,跟着徘轻手轻脚下了车。翻过尽头围栏,下到轨道,再往前走数十米,便能看到墙一侧嵌着一道掉漆的铁门,上面挂着老式样的铁锁,锁扣开着,门上有不显眼的涂料写着“18号”,看起来许久无人维护。这地处得巧妙,像在整个改建时期完全被遗忘在了通道的另一侧。潘面对这扇不起眼的门,想起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在他背后合上的那堵墙。难不成他们接着就要从这个世界再跳跃去另一个?但这几乎不可能,一个世界里只能有一个平行世界的穿梭仪器,而这世界唯一的那个则在他来时的通道里。
他满腹疑问,跟着徘推开虚掩的门。徘移动得极快,前一秒还在他指尖前,下一秒就消失在群叶背后。她还说了句什么,但潘没听清——这时,他险些动摇了。也许胡克船长说的也不一定对……也许这世界还真有两个平行宇宙穿梭器?他怎么都无法把眼前的这一处与身后黑黢黢的隧道连接在一起,也无法与繁华的地下城喧闹的地上城相提并论。这儿才是他熟悉的那种世界:郁郁葱葱高低不一的不知名植物,柱状结节拔高的翠绿矮竹,纤长细软垂了一地的藤枝,空气中还弥漫着细小的水雾,洒落在他两个巴掌大的锯齿状叶片上,低得快要触到他额头。甚至,他都完全忘了自己累得抬不起右腿,左腿又在隐隐抽筋不听使唤,耳里长着无药可救的绒毛,天边有个等他去找的胡克船长了——
他眼前这风水宝地,要么就是传闻中不知去处的岱屿,人称永无乡的人鱼与妖精之所,要么就是不咸山下妖怪遍布的大荒之地,不管哪个,哪个他不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听了那么多故事,难不成就是冥冥之中,为了这一刻专门准备的?这下,他更笃信徘就是他的“汀克贝尔”,带他找到世界真正的核心,在这儿他一定能寻得胡克船长的线索和绒毛的解药!
“……谁啊这是?”
潘急吼吼往里冲,没等徘跟别人打招呼就径直闯了进去,结果倒好,一脚绊在花盆前头的木门槛上,摔了个狗啃泥,一下就给摔懵了。接着那帘幕般的枝叶窸窸窣窣抖来抖去,来者拨开比潘还高的枝条朝他走来,看上去活像印第安人,甚至比印第安人还要再印第安一点。身上焦黑,但又跟泻湖水面似的,泛着光下才可见的银白波澜。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除了在画片上。超级印第安人越走越近,潘的脑袋也跟着越仰越高,直到最后脖子都恨不得歪成一个直角。他可看不见对方的眼睛,那双眼睛和动物世界的老虎一样,藏在没剪的长头发后面。
那人挠挠头,“哎哟折腾了一宿,这回钱还没到账儿上呢就又来了个兔崽子,你打哪儿来的,咋找着这儿的,要干啥儿呢子?”这声音听不出是男是女,身形也分不出是男是女,头发前面长后面短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反正多少算是个人样,套着条松松垮垮的白背心,下面一条褶裙……哎,是女的。这会儿她在潘面前蹲下来,脚尖朝外,两腿岔开,好一个标准宽深蹲,再来俩胳膊肘耷膝盖上,脖子往前一凑,一派地痞流氓味儿,走光是不会走光的。但印第安酋长是好人,眼前的人既然比印第安还要印第安,就不太会是坏家伙,既然是女的,说不定就是长太快的印第安公主虎莲,头发老得更快,所以全白了。潘顿时心里门儿清,壮了胆子,干脆翻过身,肚皮朝上躺在地上赖着不动,可劲儿地抬着脖子,左右张望寻找徘,发现徘这时候已经躲到了那人的背后,从耳朵根下探头来瞧他。他的妖精干嘛要跑到别人那儿去?潘有些不解,但该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还是要做自我介绍的,他倒着看那人,头发戳得他眼痒痒,“古藤伊芙宁,爱姆潘!”
“……啥玩意儿?这孩子也忒怪了吧!”
“他叫潘。”潘充满感激地看了徘一眼,但眼里还在无声质问:你不是我的妖精吗?她没看见,眼睛只瞅着白头发,又不说话了。他们三人之间沉默了会儿,但白头发像听得见潘没听到的话,还低着头,也没摘耳机,手指飞快地在屏幕上划来划去,一边嘴里答道:“又讲笑话!要我看倒有可能是那边那坨灵器搞的鬼,看上去成天都不动,其实在马路上到处捡小孩,是不是啊,贤余?”
潘跟着她扭头看,透过枝条缝隙,一条鱼在他们右手边不远的地上躺着,有气无力拍拍尾巴。这不符合潘的常识,或者说也不符合任何他画片里看到的常识,鱼不是两栖类,不能在陆地上生活,即使短时间可以靠皮肤呼吸——他左探右瞧,无论是白头发还是徘都一脸习以为常的模样,这也未免太奇怪了!难道这世界的鱼类都把鳃当做腰部挂件?胡克船长平时究竟都在什么样的世界探险啊!白头发接着又晃晃手中的设备,潘知道这个世界几乎所有人都仰仗着这小玩意儿——在路上,他看到他们从不离手,片刻都无法从它身上拔开。
“不是贤余,”徘说,“画皮,潘是我带回来的。”
她仍旧那副不温不火不冷不淡的样子,就好像刚刚带他狂奔过境的人压根就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妖精。听见这话的白头发也无动于衷,连头都没转——就跟那条街上的铜头一样,潘暗暗想到,他们究竟有什么毛病,竟然看不到汀克贝尔?可是,如果这儿不是永无乡,而是永无乡之外的世界,那么他们看不见汀克贝尔就说得通了……
原来如此,他们都是大人了!大人没法看见孩子们的妖精,自然也就看不见徘。可不同的是,这个叫“画皮”的白头发显然能听见徘,只不过却对着手中屏幕接话,“……现在的宠物手游还能自己出去捞人了?这可真是奇了怪了!那要不跟我说说,这个话都讲不利索的潘,到底碰上什么事儿了?虽然看上去还是个小学生,但小学生的生意我也能接啊,报酬好说,好说。”
徘不说话,从画皮的肩上跃起,停在半空中,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挡在自己和潘中间。潘理解这手势,代表“停下”,于是他没接画皮的话,躺在原地。她说:“不动。”继续维持着“停下”的姿势。潘立刻明白过来她在教会他他们使用的语言,于是跟着说道:“潘,不动。”
徘点点头,脸上表情也看不出究竟是不是满意,立刻从潘面前消失了,又来!连个招呼都不打!只剩下画皮笑眯眯和潘对视,一双苍竹似的眼睛半凶不凶。那绒毛趁安静时又说,她瞧不起你!它说,她看你就像看个笑话,你是从哪里来的小屁孩,谁会把你当成一回事!这声音总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潘每次都吓一大跳,险些以为是自己在说话。徘这时就回来了,她明明才走没多久,一分钟有吗?大概才二十秒。她回来的时候还是一个小人儿,在空中跃向潘,“你要解决这东西?”她抬起双臂,指指自己两侧的耳朵。
潘拼了命点头,“吾有!开普腾胡克有兔!救救阿拉!”
“救了你,其他人也都会好,我就一个条件。”
她在说什么?她会拒绝吗?潘紧张得不敢眨眼睛,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徘竖起食指,坐上画皮鼻尖,两双眼睛倒挂在潘上方,潘也目不转睛盯着看,盯成斗鸡眼,不懂徘什么意思,但反正只管说好。
“当我的APP。喊你的时候就得出现跟我走,一次闪退,就把你卸了。”
画皮朗声大笑。应用程序是什么潘不懂,闪退和卸了在说什么他也不知道,但是要跟着徘走,他能听懂。“汀克贝尔”们怎么会害她们负责的小孩呢?“……哈以!”他响亮又郑重地答道,也不顾耳朵里那声音在大喊不要相信陌生人,狠狠地揉了一把,把整个耳朵都搓红了。
徘勾起小手指,在潘面前晃。但她又不碰潘,于是潘只好学着她样,也勾起小指,隔着一寸同她拉隐形的勾勾。这姿势他知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他跟妖精缔结了约定,往后她可不能反悔,也不好再戏弄他了,潘松了口气。这时那条叫贤余的鱼适时发话,声音又沙又含糊,像把蟠桃塞进了鳐鱼嘴里,“行嘞行嘞点到为止啊!你们都别在那儿欺负小孩了,徘跟娲讲好了,你们过去吧。”画皮这才背对着潘站起身,穿过他们眼前森林般茂密的绿植,潘爬起来跟在她后头,才发现她其实长得很高,甚至跟胡克船长差不多。
穿过门口摆得密不透风的绿植,他们来到房间中央的一小块空地。上方、侧面的不锈钢扳手上、墙上凸起的木条,任何能够悬挂着东西的地方,都悬挂着鸟笼——他根本没法分辨各种的区别!从画眉笼、百灵笼、绣眼笼,再到八哥笼、芙蓉笼、鹦鹉笼,他只知道有大有小,平顶圆顶拱顶,抱不住的和单手能提的……还没等到潘开始提问,贤余就躺着悠哉发话:“认识下呗,整个上海滩,只有她能立刻搞定你耳朵里的东西。潘,来见见娲。”
被这花群般的鸟笼簇拥着,少女背对他,坐在一台老式轮椅上。她手中还提着大象水壶,一头齐脖根的蓬松黑发,若没有那惹眼的轮椅,看起来就是个乖巧的女孩,比徘和画皮都要普通多了。这时她弯下腰,把水壶搁地上,双手搭上两侧把手,有些费劲地转动着轮轴,整个转过身来。
一对大红塑料发卡贴着额角,细眉毛下垂眼,肤白至发青,有雀斑,她看起来没比自己大多少,潘想,又似乎其实比自己要大了很多很多个六岁……因为他总觉得她有点生气。但并不是说,她这时候在生一个陌生闯入者的气,或者在生画皮和徘的气,而是好像她一直都在生气,因为生了太久的气,所以潘都没办法分辨现在她到底有没有在生气了。
“你好……你就是潘吗?”女孩问道。
门缝里漏进隧道的穿堂风,只见她腰部朝下,褶裙以内,轻如薄雾,空无一物。
徘走在鸟笼的竹条边缘,摇摇欲坠。墙边没有落地窗和花园门,自然,这是地下,别痴心妄想什么窗明几亮的大房子,咫尺乾坤的园林,更别提藤萝蔓挂的池岸了。她俯视着几个人头顶和黑豆鱼眼,默念道:“这是没完全显形的娲,那个黑皮肤白头发的怪人Owner叫画皮,明明可以从旧手机化形成人却要当一条鱼的是贤余,没来的大学生名作蚕马,再加上我,秘密基地里原本一共就五个人,直到潘闯了进来。”
二零六五刚过大寒,立春未至,在画皮手机的“101宠物店”游戏存档里,截止至程序上个版本更新里的大寒节气限时每日打卡分享饲养心得满十次即赠戴斗笠幼绵羊的活动记录仍然为零,徘代替画皮,继续在这天的饲养日记里写道:
“今天Owner没有按时打开APP给金鱼喂食,也不知道金鱼的饲养指数到顶可以领金币解锁其他鱼类;距离我出现过去一个星期,她仍然看不到我。”
虽说是写,但只要靠她动动小脑筋,稍微用劲地憋一憋,它们就能自动“写入”画皮的游戏数据里,成为徘的一部分。别管怎么做到的,就跟人活着的大脑也会记忆一样——只是对徘来说,只要她愿意,记忆完全不存在人类大脑的损耗,就算不写进数据里,她也能记得一清二楚。这就是成为一堆数据集合体的灵怪,或者说成为电子幽灵的好处。可自然,电子幽灵也有坏处……
“侬好,爱姆潘!”潘可怜巴巴站在画皮和娲的对面重复道。耳朵毛茸茸得跟考拉似的,表情却像条淋雨的小白狗,和被捡回来时一样泪眼婆娑,滴溜溜的眼睛转了一圈扎牢在徘身上。也真是奇了怪了,现代社会,器物怀着一份执念历久成精也大不如那精怪传说盛传的年代,能不能被人类看见都靠说不清的缘分,修行深浅就跟手游抽卡一样都是玄学,而像她这样的电子幽灵,全是因为数据储存在“贤余”这台成功化形的手机里,才能拥有现在的形态。也不知道潘到底是贤余的有缘人还是自己的有缘人,这满大街的人人人,偏偏只有这一个小鬼头看得见来无影去无踪,抓不住碰不着的徘,还在刚见面时就没礼貌地用手指着她大喊别人的名字,呜呼气哉!
可气归气,回到正经事儿上,徘也是眼尖,远远一瞟眼便认出潘耳中的两簇绒毛绝非普通之物——逆着一路人流,她清清楚楚看见男孩跑来的痕迹。到处都是白绒毛的痕迹,沾在梧桐树干、人行道边、高高低低的广告屏幕上,风一吹便朝外疯狂飘散,传播到更远的地方,钻进其他没有耳机塞着的耳朵里,伺机发芽生长。它露出耳朵口后呈苞状,细看绒毛像极细的羽毛,聚成拳头大的绒球,简直就像耳朵里长出了蒲公英。但长在人耳里的蒲公英可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也不知道这怪东西是不是有害,会造成多大影响。解救潘是个名头,替娲把看似无害的绒毛怪异带回来才是真。
徘叹口气,循着无形目光,闪现在娲的轮椅把手上。此刻,少女俯首看她,显然也明了徘将男孩带回来的原因,若有所思,“……《唐本草》上倒有一处,写的就是蒲公英。”
潘一脸犹豫地看着娲凑向自己,她贴得太近,又朝他伸出手掌,男孩瑟缩后退,又细又长的小辫子像一条尾巴晃了晃。徘停在娲肩头,两脚耷拉在米奇头商标的圆耳朵上,朝着潘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潘的脚步顿住了,“……不动。”他依葫芦画瓢重复道,倒真的记住了徘的命令,不再动了。乖小孩,比画皮要乖。
娲左看右看,那两簇蒲公英就像倒插在潘的耳道里,除了上方空调细小的气流吹动外没有任何自主活动的迹象。随后娲飞快伸手拔下几根绒毛,那细丝登时活了过来,灵巧地就要从她手掌里腾起,从指缝里钻出去找个地方钻。可少女倒眼疾手快,将它捏牢在两指之间,“你曾是一味良药,后来人都渐渐忘了你解食毒,散滞气,只当你是高架桥下的野草……所以你记住了?”
“怎么回事?”画皮问。
“……它扎根深,散播快,重疑虑,养惑心,善仿人声,道人难言之楚。人多的地方,难免会生出这种怪异,不足为奇。”
难怪总见潘自言自语,像在跟什么人争论似的。徘恍然大悟,原来正是这蒲公英在他的耳朵里作妖!潘弓起背,搓着两侧手臂,又问她,“徘,徘,汀克贝尔,看得好伐?”
画皮左瞧瞧潘,右看看娲,也不知道潘究竟在跟谁说话,嘟囔了一句,小兔崽子的白日梦朋友?徘被这问话刺痛,但也顾不上画皮,指指耳朵说,“这里的东西——”,再指指嘴巴,一张一合,最后指指潘,“跟你说话——?”
潘拼命点头,“哈以,哈以!伊刚闲话,刚谢特,爱姆阿弗雷德,吾要开普腾胡克!”
娲也没费劲听他说了什么,在灯下举起绒毛,眯眼看了看,“……它最初应该是颗种子,年纪才几天就长成徘说的那样,应该是刚出现时就离个不得志的家伙近,还被它特意种进人的身体里。选了耳朵,倒是聪明。”
“我觉得挺好看,毛茸茸的跟耳套似的,”画皮下意识地掏掏耳朵,也凑过去打量蒲公英,绒毛朝她晃了晃,“接下去呢,要除怪吗?”
“自然。”
待机中的贤余正在小睡,反正也用不上他,没道理不睡觉。娲瞟了眼一旁的烧水壶,画皮意会,立刻摁下开关,还有些温热的水又开始嘟嘟嘟地慢慢滚起来。潘好奇地想伸手去摸烧水壶,被画皮一把拍掉。这也不怪那小孩。徘走过好几条大街,都只见过这一个烧水壶——若不是秘密基地里没地方给娲再整个柴火炉出来,他们都相信娲会凭空变出个灶台,让画皮往老铁壶里灌井水。一会儿水开了,画皮视线不离手机屏幕,左手食指勾上桌上倒放的搪瓷杯弯儿,一提一抖,杯子咕咚站正,她又往里倒了大半杯白开水,转手递给娲。娲立刻把绒毛丢进杯中。蒲公英泡茶不是什么稀奇事,在以前更是常见,但大都采摘其根部,洗净晒干后才用来浸泡,连绵帽都一同泡茶的还真没见过。而这蒲公英倒也怪,沾饱水不见下沉,起起伏伏了一阵子还飘在水面上,贴着杯壁往上蹭。
徘知道它还想逃。往哪逃?这秘密基地里没一个等闲之辈,弱小的妖怪全得在娲面前乖乖低头。娲这号人物,要是放在志怪传奇里,都得被人喊一声千年老妖,在基地里的其他人寻上来之前,她就已早早委身在一件这年代珍贵又被人遗忘的老物件上,盘踞在上海地下隧道中,可谓鬼者也。还有贤余,虽然他眼都没睁,或者说睁了也不知道他醒没醒,但他是安装了“101宠物店”,载着徘的手机,没人敢小看生下才十余年,不堪日夜待机,怀揣着再也不想工作的执念便能愤而化形的精怪!之外就是画皮,她的使用者……
“再来点儿?”画皮问道,全然没注意到徘的目光。娲点点头,画皮便拎起潘的耳朵,也不顾小孩哇哇大叫,让娲又连根拔了潘左耳里的一簇丢进杯子。这下,蒲公英几乎将整个杯面都覆盖了。娲呼呼吹了几下茶水才微抿一口,许是太烫或是太涩而皱了皱眉,但很快就恢复如常,一小口一小口喝茶,把绵帽和根都一齐喝下去。这会儿,画皮已经拿着手机开始在论坛上勾搭第八个需要在VR创作大赛里投票的高中生,时间就是金钱,距离投票结束还有十七分钟,分分钟都能刷票换钱,就让二十岁的成年人来教教小孩社会多残酷吧!潘趁着他们不注意,偷偷爬到一边去戳打瞌睡的贤余。
徘则坐在杯口,一言不发看着他们折腾,一边摇晃着腿,身上穿着泳衣,倒像马上要泡搪瓷杯温泉。但她和娲都清楚她只是在做做样子罢了——就好像只要假装能碰到东西,假装会被沸水烫到脚,电子幽灵就真能有触觉似的。娲捧着杯子,看着徘小声问,“……你还没放弃?”
徘摇摇头,盯着杯中的蒲公英想,她可没放弃,哪能那么轻易放弃呢?从她能看见贤余,也能在它鳞片里看见自己模样的那天起,她就试过九十八次。掀画皮的眼睑,揪画皮的嘴唇,扯画皮的舌头,在画皮的耳朵边发出“嘟——嘟——嘟——”的声音,站画皮的头顶上骂人,无数颗星星凭空出现,哑了她的声也叮叮咣咣砸在画皮头上,却在触碰到画皮的瞬间消失。这就是电子幽灵办不到的事情——
徘始终没法触碰画皮,就跟从她程序里投影出去的全息金鱼一样。她养了它六百八十四天,它能陪她去任何地方,在任何地方游泳,可画皮的手指永远只能从她的胸口穿过。就连她的声音——画皮都只当是“101宠物店”解锁了人工智能,正通过手机在跟她对话呢。到第九十九次的时候,徘总算接受了画皮看不见电子幽灵的现实。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论画皮也绝非常人,比起这年纪的小姑娘们都老练不少,平日里模样更是迥异,甚至……她都能模糊察觉到灵器贤余的存在,判断它的方位,同它交谈,却偏偏看不见也碰不着从手机数据中冒出来的她。凭什么?
明明没有画皮,也就不会有徘。世界上可能还有好多个“101宠物店”在其他手机和平板上的电子幽灵,不同的模样,不同的名字,不同的数据,不同的记忆,但徘就这一个。这太令人难受了!可“101宠物店”既然到现在都没有停服,自然有其存在和延续的理由;既然到现在画皮都还在坚持打卡,徘也必须得努力到最后;既然那么多个载体中,如此多的云端数据中,偏偏是她在这个冬天因为贤余的缘故,拥有了形体,那么这就一定有特别的意义。就跟开发写的每一行代码一样,Python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Py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宠物。
徘想到这里就咬牙,下定决心,总有一天她要想办法成为真正的宠物,不再仅仅只是屏幕里像素堆砌的图,全息投影里的幻象,而像那些毛茸茸的机械宠物一样,能蹭能舔,能揉能抱,给到画皮真正的陪伴。首先第一步,就得劝贤余乖乖听她的话,作为她的数据载体,她唯一指定的代表,跟画皮签份合同摁个手印搞个至死不渝的卖身契,万事就能幸福快乐。在当今这志怪传闻日渐式微之时,像这种化形的灵器竟还得靠着和人类结缘才能维持形体,这录用条件可比光光潜心修行还难上百倍。但话说回来,对,该把注意力放回到潘的身上了——
谁知道潘这时候等得急了,贤余又不搭理他,一抽鼻子,手就往徘这儿伸,作势要把她抓在手里。徘一个紧急起飞,险险躲过潘,她恨死那些试图碰她的人了!要是他们从来没碰过她,就不会有人知道她是不可触碰的。她脸色更差,不悦道,“你干嘛?”
潘不明所以,奶声奶气喊:“徘,奎克立,奎克立,吾要寻开普腾胡克,撒辰光好呀?”
娲咽下最后一口热茶,示意潘过去。潘已经当她是个年纪相仿的姐姐,胆子大起来,问你怎么没有腿啊?他从没见过没腿的人,这也不奇怪,现在街上各种各样的义肢花样频出,附着在人体上的设备只见越来越多,却不怎么见到原本身体还有残缺的人了。徘觉得这问题残忍,但娲和画皮倒都没什么不悦的模样。娲也没有作答,一手半拢,覆盖在潘另一侧没被摘下蒲公英的耳朵上:
“……来。”
她这声出得比以往不同,并非是说声线跟高更低,更粗更细,而是这声的份量不用掂量,也能在心里知道比过往她发出的任何声音要沉百倍。她话音一出,整个基地里所有人都不再说话,连可这劲儿跟大学生打语音的画皮都突然噤声。只见她吞下热茶的地方,从嘴唇到喉咙、从喉咙到T恤衫下的小腹、从小腹到消失的双腿,全部都泛出与白肤并不相仿的另一种光芒,这光芒与潘耳朵里的蒲公英绵帽交缠起来,一束一束将其拧紧收拢,就像是认定了猎物后的蟒蛇缓慢地将其缠绕至窒息。一息过后,蒲公英被股无形的力量从耳道里连根拔除,消失得一干二净,空气中一丝残留的白絮都不见踪影,就好像蒲公英从未存在过一样。这场面,他们虽不至于看习惯,但也早就不见怪,只有潘盯着她出神,嘴长得老大,能塞进一个搪瓷杯。
“好了,好了,”画皮拍拍手,打断道,“你这小孩讲话倒是挺有意思……现在事情解决了,这小孩该怎么着?”
娲不发话。事件解决了,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回收了另一个滋补魂魄的好东西而已,至于那黑头发长辫子的六岁小孩要去哪里可跟她没什么关系。但这人是徘带回基地的,自然也该由徘来决定。徘没说话,盯着潘的灰眼睛——好了,接下去要怎么办呢?假装没发现,什么都不知道吗?谁都清楚这小孩不正常。说话怪,没人真能听懂,不知道是哪里的语言,又哪里的语言都像一点,看起来根本没有接触过义务制教育;大冬天只穿了这么点衣服,还像个病号,一个人在工作日四处瞎跑活蹦乱跳,八成是偷偷从家里溜出来的;领他下来坐回库车时,他连地铁站都不知道怎么进,身上怕是都没植入过身份芯片,更没常识。总而言之,是个谜团。这小孩究竟是谁?难道是哪个反科技极端环保组织的大户人家少爷,立志不种芯片不打疫苗不改造身体不剪头发乃至不学正常人说话?
再一眨眼,袖珍的幽灵已经回到贤余旁边,一屁股坐在鱼尾巴上,长裙摆里水色淌了一地,贤余叹了口气,转向一旁眉飞色舞的潘,“潘……潘!”
“阿恩瞎被打!!!”潘大呼小叫,好不热闹。贤余瞪了一眼转过头去的徘,好声好气,“潘,咱们回家家去好不好。”一阵沉默,娲不忍再听,扭头去擦鸟笼,画皮倒是毫不给面子,嗤笑起来,“贤余啊,你好歹也是我的手机,就说这种话?”
奈何徘的数据既写在云端,也在他贤余的身体里写了一份,徘只要有心想让他帮自己说点什么,他自然也知道得清清楚楚,算盘珠子在心里啪啪上下翻下。潘能看见蒲公英妖怪,也许能算作他们这边的人,但秘密基地也不能贸贸然就让他长久呆下,不然人家家里报个儿童失踪,警察查案调监控一翻一个准,指不定就会暴露这块被遗忘的风水宝地;再说,潘嚷嚷着要找什么人,或者救什么叫开普腾胡克的人,但从实际情况出发,现在上海已经入夜,他跑出去绝对没有回家安全;再不济他们也能就这么把他扔回大街上,随便他怎么着,等警察把他捡回去,但是,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是个不该跑出来的小谜团……
贤余不得已,换着法子帮这麻烦的小妖精继续跟潘说,“潘,我们狗厚姆,OK?”这下连徘也开始翻白眼。他们手忙脚乱,费了可大劲儿才让潘明白,接下去徘会带他原路走回他们遇见的地方,再陪着潘安安全全回家。贤余向潘保证那个“开普腾胡克”耳朵里的怪东西也会消失,再等等他一定会回去找潘,只要潘别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和基地告诉别人。
潘似乎并未就此满足。他望着鱼尾巴上的徘,伸出手,“汀克……徘?”这次他不再试图抓住徘了,一脸紧张,睁大眼睛,似乎知道自己刚刚惹了徘不高兴。她现在确实不想跟他说话,徘想,三分是因为他太粗鲁,还有七分是在教会他说普通话之前,讲话太麻烦了。
她双手抱在胸前,听见男孩满脸通红地问:
“侬是麦弗兰德伐?吾欢喜西克利特贝斯。”
徘沉默了一会儿,想说,既然都讲好你是我的APP,喊你你就得跟我走,只要我愿意,那我自然会把你带到秘密基地来。她还想,这小孩那么有意思,又能看见怪异,当个玩具使唤,或者多一个小喇叭帮她劝劝画皮和贤余结缘也好,丢了多浪费。但她也知道,他们现在还得费上很多很多功夫才能让潘听懂这一切。他的语言支离破碎,恐怕除了把他教成这样的人之外,只有她和贤余才能勉强花上点时间熟悉他的发音,记录他的用词,再回头去破译他的语言。哪一种语言不需要破译呢?程序语言要破译,方言要破译,密码要破译,人心也要破译,一切都是密码。于是徘低下头,提着裙摆从贤余身上站起来,一边伸出手,朝潘勾勾手指。
“……约好了。”
潘咧嘴笑了,眉飞色舞一蹦三尺高。徘头也不回,掠过画皮的肩膀,穿过高高低低的盆植,飞向他们来时那扇嵌在墙中的大门。她确信潘知道了——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画皮替他们推开门,只听有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在一旁如歌般念道:
“回去了,潘。摩多如,谢巴体,拉斯乌恩斯歌因,潘,瓦莫斯……”
徘离开了两个多小时,但也不过画皮头一低一抬的功夫,海浪的提示音一响,她就回到秘密基地发财树的叶片下,面对面瞅着人。这隧道尽头的房间即使在深夜时分也亮着光,天花板上头的智能灯泡在白天充当人造太阳,晚上又充当人造月亮,今夜似乎是上弦。
“喂,”徘揉揉眼睛,“贤余,别睡了。”APP弹出条提醒,向画皮确认第二天闹钟的时间,画皮想了想说那就定十一点吧。徘记下来,但心不在焉的,还想着潘在哭。她陪他往回走,绕过公共绿地,跨过河上的小桥,穿过长长的窄弄堂,奇怪的是,明明把他带来基地时的一路很长,但真到把他领回去的时候,那条路反而走着走着就到了。他们最后逛过一条梧桐树遍布的路,冬天的树,光秃秃的,在晚上一点都不好看,像两排干枯的妖怪,潘在她旁边抽噎,也许是后怕,也许是因为夜里孤零零的而害怕,嘴里喊着胡克胡克的名字。他们最后转进一条幽静的小径,只见一栋被爬山虎包围的洋房矗立在路旁,黑漆漆的铁门关得严严实实。也许她的猜测是正确的——潘确实是哪个奇怪人家的大少爷,如今这年头反科技的自然派人物也不少,大概全都有万贯家财和十个压手里的楼盘随那群人霍霍。
“请注意,您有一条新消息!”画皮漫不经心地在屏幕上戳了几下,鱼食罐头在大瓷缸上方抖三抖,像一阵细雨掉在水中。金鱼浮上水面,张开嘴巴,有节奏地一张一合,几颗鱼食粒掉在荷叶片上,没有穿模,也算是当时的程序用心了。“您的101宠物店助手已经上线!”一个文字泡。
喊着汀克贝尔汀克贝尔,跟她拉勾勾的男孩,竟在进入那栋洋房前停下来了。他转过身,执意停在门口,与徘挥手说再见。看起来,挥手说再见仍然是他和他们共通的肢体语言——只是为什么要停在这个可疑的地方,而不招呼她进去陪陪他呢?所幸那男孩还不懂得徘并不是真正的汀克贝尔,也不是什么妖精仙子,而是一个任何东西都触碰不到,自然也可以穿过任何实体的电子幽灵。于是徘留了心眼,停在那栋楼前的花园灯上,冲他挥手。潘回头看了她好几次,直到徘佯装转身要走,他才去推那扇沉重无比的防盗门——很轻易地,几不可闻的嘟嘟声后,徘知道整个门上覆盖的虚拟面板已经通过了潘的指纹或者眼纹认证。就在门完全阂起的瞬间,徘也犹入无物之境般穿过锁扣,悬浮在吊灯下,尾随着潘穿过弯弯绕绕的走廊,下楼,下楼,再下楼……
“搞什么?”画皮晃晃手机,“啊?”她点击了一下文字泡,第二句话接着浮上来,“紧急提示?”娲抬了抬眼皮,像是在听。
……潘仍在往下钻,十几级台阶,转弯,路过拐角的扫地机器人和花瓶,再往下十几级台阶,直到地下二层时几乎只有一条笔直的楼梯通向地下。阶梯两侧都光秃秃的,呈水泥墙的铅灰,几乎没有任何普通家庭里生活的痕迹。但潘下了楼梯,来到最后一层。那里完全不像是一个入口,而是被彻底封起来了,如同一个密闭的混凝土匣。仅能供三四个成年人站立的空间面前,站着一堵结结实实的墙壁,就像很多个学校里封锁起来的通向天台的门,几乎挡下所有可能性。那墙如果就是门,那它看起来远比这栋别墅的铁门还要厚重,小小的潘在它面前简直像不可能撼动半分。可潘双手覆在墙上,身体前倾,看上去只是稍许用力,便缓缓推开了那堵墙走进去。那后头是一间巨大的地下室,一眼几乎无法望到底,似乎是在整栋别墅的平面设计图下又凭加了整整一层。墙后的空间根本不像任何普通人家,没有隔断,没有厨房或者卧室或者书房任何一类这样的公寓布局,就这么一整层超过两百平米的地下室,角落里一张单人床铺,四周摆着各种各样古怪的仪器,一些零散的家具,收拾得不算整齐,五花八门的玩具,和几台布置在天花板和房间四角嗡嗡响着的大型全息投影装置。
这就是潘的秘密。潘不愿意让徘跟进来的原因,另一个“秘密基地”。
“潘那里有什么意外吗?”空轮椅停在一角。娲转过头,俯视着在他们中间漂浮的电子幽灵。她到底还是有点在意,毕竟潘给她送上蒲公英,又是个看上去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奇怪小孩。此时贤余也早从待机中醒来,奋力跳上画皮的腿,被后者啪一下捋开。
徘停在画皮肩头,开口时,画皮的耳机里也传来徘的声音:
“他住的地方很奇怪。”
徘看到潘重新从内侧推上那层至少有二十厘米厚的“门”,就好像它从来都没被打开过。虽然她还有很多疑问……但想到今天发生的一切已经够这小孩受着了,更何况要跟他说话实在太麻烦。于是她记下那儿的坐标,决定先闪回到精怪小队这儿,以后的事情就以后再说罢了。就在那时候,一只手从后面径直贯穿她的形体,毫不犹豫,悄无声息。
跟踪着潘的,在这房子里不只有她一个!
徘一个激灵转过身,既意外,又厌恶地看着来人。他和那些街头路人都一样,看不见电子幽灵,这时正蹑手蹑脚紧贴墙面,拢起手掌,凑近耳朵,试图偷听地下室里的声音,可比起那人突然出现,更叫人惊讶的是……
回过神来时,徘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地闪回到了秘密基地,紧紧靠着画皮在沙发上投下的一大片阴影。贤余在地板上仰头看她,全似明白了般欲言又止。
她又说:“……而且,在那栋房子里,还有另一个潘。”
我在走一条路。一条路走到黑诚然是一种选择,但我也有其他选择。在中途走上岔路,在过了三分之二的地方爬上一棵杉树,又过了剩余四分之三的时候把自己插上旗杆,被撕裂,然后向白昼的躯体敞开自己,这些都是我没有选择的选择。我走得很快,几乎如同追龟的阿奚里去追逐一场火灾。它在我到达之前开始燃烧,在我抵达时燃至盛况,我没有看到它时它像提早启程的赛龟,狡猾地领先在我前头,待我看见它的时候它蠕动得缓慢,越蹿越高,似乎在提醒我我永远不可能真正加入到这燃烧的进程当中去。燃烧这般的动态是我永远无法追赶的,我要么看见它燃烧中的样子,要么接受它燃尽后给我留下的遍地灰烬。因此燃烧的仓库便在这时成为一种始终延续的象征。它仅仅作为一个进程,一个从开始到结果的摆渡,竟比终点的电影还要长久。
有人吼道:“……有谁来救救它?有谁来救救他的电影?”
我不敢呼吸。我跟着祈求答案,有谁来救救我的电影?但不是为了现在,而是为了过去。明明他们在拒绝我的时候从未想过拯救它,如今又在哭喊着什么?我背后快门声此起彼伏,小报记者闻风而来叽叽喳喳闹腾个不停,身侧消防员举起水枪浇上火红的庞然大物,刺啦一声升腾出片片云雾,倒是没有一个声音在替我作答。如今,这仓库早就不再是个不起眼的库房,而是一捆完完整整的柴火,噼里啪啦越烧越旺,里头的胶片都成为助长这一进程,使其持续更久的燃料。东西烧起来的声音比我预想得还要响,震得我耳朵里嗡嗡作响。我沉默着站在后方,眺望前头簇拥的人群。男人在胸口划着十字,祈祷一场大雨降临;老人嚷嚷着来到此地朝圣正是由于某个小报说这儿存放着《蜘蛛之墓》的胶片,却被迫目睹这叫人心碎的一幕;女人摇头叹息,说上个十年里的杰作全都毁于一旦;还有更多人则跪倒在地,额头抵着柏油路痛哭流涕。往日里,他们在大街小巷、烟吧餐馆、军官俱乐部中个个鄙弃我,说我江郎才尽,泯然众矣,真正见到我的电影毁于一旦却又看起来那么伤心,甚至替我落泪,叫我不禁既诧异,又颇感幽默。
“我们还没弄明白究竟是胶片自燃引起的火灾,还是有人蓄意纵火……”
警官费劲向我解释时,我仍站在人群外。我朝满头大汗的他点点头,继续注视着快被烧穿的顶棚。我知道我看上去很敷衍。我确实很敷衍。不得不说,到了这会儿,我已经感觉这场火灾同我没有什么关系了。它在我面前燃烧,我置身事外地观看着这一幕,周遭任何一个旁人都比我要更投入,更心碎,以此来申明这痛苦不是我的,也不该是我的,以至于我摆出任何姿势、任何脸色来都显得如此不恰如其分。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当警官推搡着我穿过人群,朝火势渐熄那一侧的警戒线走去时,我恍神间觉得一九二五年根本就没有开始过,我始终都坐在观众席里看着一个叫雷蒙德·法尔的男主角寸步难行。一九二四年的现在也是一个冬天,在曼哈顿的街头,纽约的中心,罗伯特·诺里斯仍在这城市的一处和他声名显赫的绅士朋友谈论我们电影朝后的计划,赛丝安塔·比安奇人前人后仍是我亲密的恋人,“花瓶”金蔓尚在旧金山拍摄恐怖片《修道院之夜》,厄历则依然不知所踪。一九二四年的感恩节刚刚过去,圣诞节马上就要到了,我还没有重新染上酒瘾,也没有开始写如今的《皆大欢喜》,事实上,《皆大欢喜》根本就不属于这时候的我。我走向火,走向残烟,走向一场新城中复兴的古老祭祀,它秘密地开始,盛大地结束,把那些属于旧日子的帝国残影烧得只剩下一把废墟,祭给新的时代。瞧瞧你的谎言,瞧瞧你谎言的下场,法!我听见痛哭声,有人喊着我的名字,却不知道我就在这里,就像他们呼唤上帝时一样。雷蒙德·法尔!他们哀哀叹道,这里面是他的电影!我和他们都一度以为电影会成为一种永恒的东西,甚至对此坚信不疑。如今看来,它们也跟人一样,终究会学习自我了断。
“……雷蒙德·法尔,我们的大导演,旧金山昔日的太阳。”
我听见一个嘶哑的声音。这声音太低了,在嘎吱的燃烧声里像一阵穿堂而过的微风。我一转头,就看见旁边一个瘦削的男人此刻正全神贯注地盯着我。他盯着我的模样几乎立刻叫我知道他认出了我。于是我知道正是他说了那句话。我隔着三五个无关紧要的人,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他想要什么?他会怎么做?他要在这儿大喊,用他的声音压过水枪与火,压过我的臆想与不存在的一九二五年,向所有人宣称雷蒙德·法尔如今就在这儿吗?他却在迎上我目光的刹那垂下头。他的圆顶礼帽比平时我见过的宽帽檐还要宽,此时明明是冬季,却是由黑色丝葛制成的,边缘甚至还磨破了三四道口子。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的整张脸都滑稽地变成了四分之三顶帽子的模样。帽子男人朝我走过来,挤走我们之间无关紧要的人。我们身旁的火势仍旧毫无要停歇下来的念头,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我对身后的警官说话:
“如果没有什么其他事情的话我就要离开了,警官,我该去剧场准备今晚的首演。”
警官猛地扭过身,整个身体都在原地滑稽地转了十五分钟的角度,他死死瞪着我,鼻尖上仍旧冒着热腾腾的汗珠,蓝眼睛里映着一个倒吊的湖泊,我愣了会,意识到那湖其实是火的边界构成的。他张口便问,“什么首演?”
“《皆大欢喜》,警官,今夜有我编导的新戏剧。”
“呃……你不关心火灾的情况吗?虽然仓库的租用者诺里斯先生已经过世,但听说似乎是指定了你……况且这里头都是……之后也许你会想知道……”
“我在这儿耗得太久,现在只剩下不到四个小时。”
他踟蹰了一会儿,第二次抬手揩掉鼻尖的汗水。
“你知道,一般来说,你要是在这时候宣布首演中止,我想没有人会责怪你。”
中止就行了,甚至哪怕就此结束它,终止它,了断它,都没有人会责怪你。中止它,不要开始也不要结束它,便没有任何骂名可被雕刻在它的名字旁。这对你来说是一场灭顶之灾,人指望着你歇斯底里,捶胸顿足,大吼大叫,甚至冲进火场,人因此会将你奉上神坛,说你是生为了电影,死为了电影,一生成为一场电影,于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成为电影的象征,连同他的辉煌和没落和未能再起的野心,他先得死去,才能活。我几乎从他们所有人的眼睛里读到这一不自觉的信号,好像他们此刻个个都围着我跪倒在地,双手托举着不存在的真心诚奉给我,如此便能将我也献给那火,在他们的注视中滑向濒死,以此构造出他们顶膜礼拜的“神圣”这一景观,最终亲手指导一场涅槃。而我怎么能就这样离开,若无其事地继续我的下一部戏剧呢?这荒唐,无聊,且不能被原谅。我凝视着烈火。我一步都没有跨出去。
帽子男走到我的面前。
“为什么我没法被原谅?”他问道。
我看着他。他仍旧没有抬头。于是我知道他并不是在代我发问,也不是在替他自己发问。这是一句《蜘蛛之墓》中的台词。不过电影里的人物对白没有声音,只有间幕。此刻,他的帽檐代替荧幕上男人黑色雨伞的伞檐,他的喉舌代替胶片中未能存在的声音,正赋予这燃烧中的电影以新的一幕。他说话,也是影片中的希斯克利夫终于开始说话;他走向我,也是影片的亡灵走向我。而我该要回答他,回答我的电影,无论他是谁。
“因为你善良,但你不够慈悲。”我答道。
“那善良又慈悲的人呢?”帽子男继续问。
“……他们会被杀死。”
他停顿了片刻。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知道他已经要到了想要的东西。那双眼睛注视着我,鼠灰色的眼睛,失明般地望着我,望着老鼠。他说:“很好。”这声很哑,可太温柔了,像是一记由内而外的拥抱,也像是爱,并且全无任何伴随着爱而来的痛苦。它钝钝地试探着我,令我眼睛刺痛,想起东伦敦的母亲。还年轻时,她把一枝半枯萎的雏菊送给詹姆斯·法尔。他在码头无聊闲逛,穿行在薄雾与结了层晨霜的集装箱之间,紧张得流汗,并且微笑。维多利亚时代的爱情。真相的开端。
匕首插入我的右侧腹部,轻微地拧了拧,又拔出。他点点头,我也点点头。叹息滑过我的舌头,光闪亮了一个瞬间。
“……雷蒙德·法尔,我们的大导演,昔日的太阳,如今你不会落山,因为火已代替太阳照常升起。”
他说:“……别再丢人现眼了。”
晚上八点的美分剧院比往常的人都要多。剧院老板说,这是由于“雷蒙德·法尔”的名字现今还没来得及过气,光凭这一点在纽约就已经算是一个奇迹,我早就应该知足。场内铃声响了三四下,一次比一次短促,一次比一次更响亮,我们的引座员穿过走廊,剧院大门关得很准时。剧院老板凑在我的耳朵后头对我低语,与其说他们是来看你的新剧,倒不如说是等着看你在《绳索》之后究竟要怎么大出洋相。我知道他想惹怒我,好让我收回先头把其他人全从后台轰出去的决定,但他不明白。
罗伯特·诺里斯还活着,他没有死,我是对的,一九二五年来过又离开,一九二四年的冬天正在我眼前,《皆大欢喜》不是在他死后该写的东西,而是属于他生前的东西。在他还活着,还吃三分熟的牛排,还瞒着我在私人医生那儿喝酒,还操香烟女郎,还给萨默赛特写信的时候,要不是如此,我看见的人又是谁?他就坐在帷幕背后的烂木地板上,我一冲进那儿,四下找不到金蔓,化妆间的门也反锁着,走廊里闹哄哄,人来人往,偏偏没人想到他就在那里坐着。我远远问他,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他说他没在开玩笑。我回到后台,让他们继续去找金蔓,确保她安全,并且宣布今晚不再需要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出场了。我的老朋友说我疯了,劣质酒精终于烧断了我的神经,我想毁掉《皆大欢喜》就为了弄死我自己,顺便踹一脚美分剧院,让他彻彻底底破产给我陪葬。我好声好气地求他在那张坏了弹簧的沙发上坐下来,什么都别管,并告诉他如果我想寻死的话,我早就跳进仓库的火里去了。他没发现我的下腹部在流血,也许现在已经不流了,毕竟我塞了很多纱布进去。纱布跟海绵一样吸水,我第一次知道。
罗伯特·诺里斯正在舞台上等待。他娇生惯养,从前从没亲自走上过舞台,顶多就是还在剑桥的时候和那些学生剧团里的人试过几回。他今晚看上去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紧张,甚至神色亢奋。我说我有很多事情想同他谈谈。他说他也有很多事情想向观众们说说。我于是知道这部剧存在的真正的意义。它不是为了说一个完整的谎言,而是为了说许多不完整的真相。真相从来都不是完整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皆大欢喜》一开始就错得离谱。它不应该成为一个漂亮的故事。现在,我还活着,没让任何人占据“我”这一角色;他一度死了,但他为了不让任何人占据“他”这一角色,宣称他仍活着。我们即在此达成共识。它让老鼠不再饰演雷蒙德·法尔,让诺里斯不再饰演勋爵,如今舞台和现实里外反转,这才成为舞台的意义。
场内的灯熄灭了。我要求他们先别急着打开上方的聚光灯。他还不习惯。我脱下毛呢外套,解开马甲的扣子,努力捋平里头皱巴巴的衬衣。我总共用力拉扯了两次,褶皱稍许消失了点,但大片血渍比褶皱更明显。诺里斯问我要怎么办。他望着我时的眼神比起担忧,更像是真正地在操心我无法继续下去。我告诉他血已经止了,只要之后去诊所缝合一下就完事。他愣了几秒钟,说那就开始吧。
聚光灯先亮。
我站在舞台上,就像一九一三年首次代表索福克勒斯剧团的主演走向美国人时一样,双手冰冷,腿脚发抖,嘴唇哆嗦。我透过一层厚重的帷幕已经看见光,帷幕继而朝两侧拉开,光从缝隙间闯进舞台,闯进我的眼睛里。紧接着外头的人们先开始鼓掌,然后是我,我开始鼓掌。
这跟我们前几个月排练《皆大欢喜》时都一样。直到这里都一样,也只有到这里为止了。
我走到舞台前方去,鞋跟发出咔哒、咔哒声音,和我缓慢的掌声一起回荡在静悄悄的剧场里。人人都注视着我,犯困地或者聚精会神地,但没有人对我衣着的狼狈和腹部的血渍流露出半点异样的神情。舞台上的一切都在向人允诺一个足够动人的假象,现在他们既然买了戏票,坐在了舞台之外的地方,就早已预料到会看到什么样的人造景观,知道这里全是假的东西。于是血是假的,狼狈是假的,我也是假的。可我偏不。我在这里说了一辈子谎言,造了一辈子歇斯底里的梦,如今,我偏要在这里说真话,说无知者的荒诞,说愚昧者的偏执,说掌控叙事者的阴谋,说演员的手脚,说观众的眼睛,我要说比他们平时说得更真的真话,我要说叫他们无处遁形,自觉羞愧的真话。
我不再看诺里斯。我继续鼓掌。整个舞台上只有我孤零零的掌声。他们为我的在场鼓掌,我为更多人的不在场鼓掌。帷幕完全拉到底了,舞台上除了事先安好的装置之外,只有两把椅子,一张写字桌,一个矮柜,上头放着一个旧留声机。我拉过一把椅子,转了半圈,椅背对着观众,我像骑马一样骑在椅子上,好像不费吹灰之力驯服了一匹木马。
“你们好。我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我活着,无论是现在,还是前几年,我没有死过。这是我的真名,不是我的假名。移民记录上就是这么写着我的名字,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你们知道它的拼写,法尔,有两个R,比遥远更多一个R。来到美国之后,我就没有再回过我的祖国,那就是法尔多出来的一记回声。今年我三十五岁,未婚,没有私生子,有恋人,或者不是恋人,我们都不知道。如你们所见,我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眼睛看上去是绿色,但也有点棕色,不管是什么颜色,我都没有瞎,也没有因为喝劣质酒而失明,我看见你们。我的嘴唇总有点泛紫,大多数时候都这样。我身高大约六英尺,这几年来瘦了二十磅,主要是前些年戒了酒的缘故。我过去是个酒鬼,现在也是一个酒鬼。听着好像什么意义都没有。如果你现在开始感到荒唐,之后你也许会感觉更加荒唐。”
我望着底下的人,没有和任何人产生视线上的交汇。我的视线集中在观众席的最后,最后一排的中央,那个空位置的后头就是剧场的大门,它紧紧地合着,好像电影的放映匣。我听见一阵风似的窃窃私语。随即又安静得可怕。
“前些时间里,我第一次去找私人诊所。编造一些身上的小毛病,央求那位医师给我一瓶威士忌,他几乎立刻给我递了一瓶过来,收了一笔魔鬼见到都该自叹佛如的现钞。他递给我的时候对我说,如你所愿,法。如你所愿,我想这是一个不错的故事结局,对一部电影或者一部喜剧而言都不错。一切都很好,一切皆遂我愿。于是我想来谈谈一切究竟是怎么走向皆大欢喜的……”
“除了你。除了你,我的朋友罗伯特·诺里斯。”
我扭过头。诺里斯从我身后走上前,他没有看我,一脚踩上我边上的椅子。我们上方悬挂着纸月亮,我梦里的纸月亮。薄薄的一张纸板后,一盏灯泡在源源不断地发热。
“先生们,女士们,站在你们面前的,站在我身旁的,正是我的搭档,昔日的影子皇帝,罗伯特·诺里斯。随你们怎么说,魔鬼的伎俩,舞台的诡计,但是他就站在这里,如假包换,绝无仅有的罗伯特·诺里斯。他平时在这个时候总会去水烟吧,或者歌舞剧院、电影院、酒会,和我,或者和别人,喝醉之后,我们躺在棺材里,游荡在墓地之间,他偶尔还会跳舞。但我不确定……今天你会给大家跳舞吗,诺里斯?”
他摇摇头,“今天我不会跳舞了,我今天也要来这里说一颗星星的故事。”
他说罢朝底下挥挥手。我做出邀请的手势。我的朋友,他久违地开始说话,他久违地开始说故事,那模样叫我看见了朝投资人推稿时的他。仍旧那副令男人女人都喜爱的模样,学识教养面容财富样样在他身上汇拢成一个叫人无法拒绝的形状,罗伯特·诺里斯,背井离乡的贵族,爱上有夫之妇的多情浪子,挥霍无度的富豪,而不是一具溺水而死的无名尸体。
“一九二五年的春天,我苏醒了。我出现了。我曾经有名字,失去名字,又重新赋予自己名字,最终我来到这里。我来这里是为了讲述一个人的故事。旁人的故事,或者就是我的故事。于是我的名字不再重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是一切。他是我灵魂的震颤,我生命力的源泉。我,如今,我还活着,他已经死去。他的名字叫菲拉斯,他渴望摈弃他的姓氏,于是我替他抛弃,我要求你们记住他的名字,菲拉斯,记住他。”我饶有兴致地望着他的侧脸。菲拉斯是谁?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古怪的名字,也从来没有在任何和诺里斯一起出席的场合里见过这个男人。他是诺里斯的神秘友人吗?酒贩子,毒品贩子?还是说,此刻他正是诺里斯用来述说自己的替身?
“菲拉斯英俊不凡,他的样貌令男人落泪,令女人疯狂,他们四处呼唤他的名字,只要他出现在哪儿的剧场,那儿的入场券便被哄抢一空。用一九二五年的话来说,你们都管这样的人叫明星,不是演员,而是星星。这颗星星只在夜里璀璨。他是如此炙手可热,以至于他的家族不得不把他藏起来,好让他时刻保留一丝神秘感。白天,他总是被迫遮起自己的脸,隐藏在面纱的背后,周旋在无关紧要的琐事中,掩饰自己的名字,只为了让更多的人渴望涌进夜的剧院,去一睹他的芳容。他一辈子只爱过一样东西,他爱远方,他爱角斗场,他爱战士的勇气与血;他也被一位至亲之人所爱,他的家人,他的血脉,他同时被他爱与爱他的东西伤害。于是他最终离开。他在如日中天的那年里亲手斩断他与他的姓氏,背负万人诅咒与骂名背井离乡,同我一起居无定所,漂泊四处。真可笑!人爱他,人却只爱他们爱着的他,不爱他真正的模样!他日日夜夜戴着爱筑起的面具,反倒只有在舞台上才能摘下他的面具,真正地、彻头彻尾地成为其他人!他只有在成为别人时才能成为自己。”
我自然听说了诺里斯当年是如何被他的勋爵双亲逐出家门,被迫乘上远航的船只来到此岸的,也许这也是在我臆想的一九二五年中,寄往多赛特的去信石沉大海的原因。如今,这倒也显得情理之中。诺里斯转过头来看我。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诺里斯。他身上很少有这种愤怒的神情——更罕有毫不掩饰的倨傲,甚至是挑衅的目光。这就是剥开头衔、名誉、姓氏施以他的温文尔雅后,他朝我袒露的真情吗?诺里斯,你真的在憎恨当年的我,叫你彻底失去了我们的帝国吗?我只觉得无数蚂蚁啃噬着我的头颅内侧,我的体温越升越高,但椅子两侧的腿却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我朝他点头。
“……好!你说你要抛弃你的姓氏,你要抛弃诺里斯。那么我便不应当再喊你诺里斯。罗伯特,或者像他人那样,管你叫罗伯。罗伯,你要说你的故事,我要说我的故事。我们的故事当有一处开始交汇,从此之后就是我们眼前一排接着一排坐着的人所知道的一切了。现在轮到我了。”我重新看向观众席,今夜赛丝安塔来了吗?我给她留了最好的位置。她会看见我吗?“……你们看着我们。你们在等待什么?这里面没有反转,没有灯效,没有会喷烟雾的机器和会喷火的飞龙,幕布不会变,到它结束之后都不会变,帷幕不会拉上,中间也没有转场。舞台就是你们现在看见的样子,两把椅子,一个纸月亮,空瓶子,一个坏掉的留声机,别再费神继续找别的东西了。……你!你正在盯着我,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疯了,还是演出了一个疯子的样子。你在想的是一个好问题,我想我们谁都分不清楚,对不对?”
我用手指指向面露愠色的观众之一,那也许是个体面男人,一生中从未被如此粗鲁地对待过。诺里斯俯视着我,不说话。
“让我告诉你……你是上帝的羔羊,你是,你也是,他也是,我也是。酒徒也是,恶魔也是。上帝的羔羊不圣洁,上帝的羔羊苟且偷生,一有机会便彼此咩咩撕咬,反刍,在石头胃里溶化,这就是上帝的羔羊。上帝不告诉你们,我告诉你们。这是今夜我在这里说的第二件真事。你们生来就是为了受苦而不是为了幸福的,谁胆敢说他幸福,谁就该被上万头羔羊开肠破肚碎尸万段,因为人人都想找到幸福的允诺。”我说,上方聚光灯令我浑身发热,一层汗水从我的背脊中央朝外冒,“第一件,第一件真事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死,没有失明,没有疯,你们记住我的名字,雷蒙德·法尔,我来自大不列颠,来自萨默赛特郡,我是詹姆斯·法尔与伊芙琳·爱希之子,我的母亲在上个世纪末投河自尽,我的父亲很快就要死了,他们一头是凶猛的羔羊,一头是懦弱的羔羊,于是便有了我,另一头丝毫不无辜,也不无私的羔羊。”
诺里斯看着我的眼睛,他接着我说下去:“而我,我不是一头羔羊。我没有父亲,我也没有母亲,我和菲拉斯一样,他是由于抛弃了姓氏而没有父母,我则生来无父无母。没有父母的人谈不上是羔羊,在你们眼中,甚至谈不上是合格的祭品!你们对着上帝喊天父,对着皇帝喊帝国的父亲,在茅屋底下喊砍柴人父亲,你们多么渴望与他搏斗,渴望踩在他的尸体,以求得他们的告饶,但又至死哭求他们朝你点一点那沉默的头颅!而母亲,你们也无法挣脱母亲的乳房。你们走到哪里,母亲的乳房都贴着你们的脸颊,叫你们必须蓬勃生长,叫你们用爱施以管辖,用懦弱施以道德,用赞美施以霹雳,她逼迫你们敬畏生命,谦卑地、乖顺地、无理地,从此你既不能夺走别人的命,也不能夺走自己的命,好像这敬畏都必须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你若是失了它,那就是魔鬼近了你的身。瞧瞧你们,真可悲!母亲规束你们,父亲惩罚你们,生被人捏造,死也要被人捏造,人却要求你们该把命搁置于自我最崇高的圣坛上,可笑,可笑!”
这是诺里斯迈入河流的真相吗?《皆大欢喜》才刚刚开始,而真相……今夜,我们究竟能捡起多少真相的碎片?我想了想,望向底下的坐席。那儿黑压压的一片,可很快台下的灯也缓缓地亮起来,没有舞台上聚光灯那么刺眼,但仍旧是昏黄的,不过分地,像是一种邀请。我知道这是剧院老板在灯光室内的伎俩,我知道他不会真的认为我会死在这里。谁知道呢?连诺里斯都回来了,又有什么事情是无法发生的呢?
我面朝他们,继续说道:“我要说第三件真事。第三件真事是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一九二五的梦,一个很长的梦。首先,我不得不纠正一点——我并不是要把梦当做故事来告诉你们,若是如此,那我就不是在说真话,不是在讲真相,这夜就没有任何新的意义。不,梦只是第三件真事的一个开端,这个开端把我带回栖息着真相的结局,有关于我,有关于我如何出生,如何活着。我邀请你们——我邀请你们不要坐在原地,你们可以站起来,四处走动,或者和你们的男伴女伴,和陌生人大声说话。很不幸,这不是一部电影,因此我容许你们拥有特权,我赋予你们打破剧院规则的权力,我邀请你们接受特权。”
我倾身向前,腹部抵着椅背,一股痛楚穿透我的身体,在我的身体里燃烧起来。我头一次不感觉渴。我神思清明。
“我邀请你们——将这出戏剧看作真正的生活,只是答应我一点——别说假话。看着我,答应我,和我一样,不说谎话。不要用恨遮掩爱,不要用爱遮掩权力,不要用权力遮掩无知,不要用无知遮掩卑鄙,不要用卑鄙遮掩嫉妒,不要用嫉妒遮掩恶意,不要用恶意遮掩无能,不要用无能遮掩……我不知道,也许是恨。总之,像我和诺里斯一样,不说谎话。除此之外的一切,全部都如你所愿。”
我喘了一口气,底下一片死寂,没有人站起身,突如其来的自由太沉重,剧院的镣铐沉甸甸。但有许多道目光,它们汇拢成月光下海面的波澜,此刻在那剧院灯光下起起伏伏,恍惚间,我只觉自己正趴伏在远航货船的甲板栏杆上,我仍旧年轻,只有二十三岁,行囊瘪瘪,抱着一腔说谎的念头,跨越重洋,在遇见罗伯特·诺里斯之前来到这里。今夜,我的椅子像是麦堆,我上方的聚光灯像是月亮,而我则躺在这里,躺在黑夜里,阴森的云群蒙起我的眼睛,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
“……有关于第三件真事,它的开端是这样的: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我在河滨快速路和九十六街口看见太阳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