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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翚走进房间的时候,Jade已经等在那里了。房间当然是郑翚开的,她只是随便订了一家,没细看环境陈设,此时此刻,她看到这就是个普通的房间,除了墙壁是蓝色的,窗帘是深酒红,这两种颜色一衬,把这屋子里一切,特别是那妓女,都衬得廉价伧俗。
Jade坐在床前一张靠背椅子上,头靠着膝盖,看她。两个女人彼此细看。Jade长了张吉娃娃似的小短脸,嘴唇微凸,涂得鲜红,露出两颗兔牙。金发是染的,瞳孔的蓝灰色倒货真价实。她身形圆钝娇小,胸分量惊人,看不出是真是假。真丝蕾丝白睡裙堆在大腿根,被粉红色的脚踵踩住。郑翚,是纯黄种人,当然;头发黑亮且直,垂到屁股,黑西装黑色长裤,裤脚露出高跟鞋极其尖细的尖头。在亚洲人里她算掉进人堆找不见的脸,只有异国的人才觉得那眼窝、鼻梁的柔和有几分美感。
“对不起,”Jade跳下椅子,走过来握住郑翚的手,接过皮包放在桌上,整套动作颇似一只松鼠。“所有顾客我都接待,但之前服务过的女客不多,但你放心,她们给我的评价比男客还高。我们是……”
她轻轻挠挠郑翚的手心。她的声音低沉,吐字模糊,想来是要故意营造出多情缠绵的听感,但郑翚听着就稍稍吃力。郑翚摇摇头,说:“不用着急。你来之前洗过澡了吧?”
“当然了。”
“那先到床上去,把衣服脱掉,让我接触一下你。”
酒店的床低矮,坐在床边扭手扭脚,最后,郑翚靠在床头,女孩坐在她张开的腿间,头抵在她的肩上。她慢慢地试探着,先是捏了捏Jade的上臂,然后是小臂,手掌。过程中,Jade不断发出小小的气声,好像郑翚真对她做了些什么。手腕圆白丰腴,捏起来手感尤其好,上面还盛开了一枝彩线勾勒的马蹄莲,只是线条洇散,大概是瘦的时候纹的,胖了后就被撑开了。
郑翚揉捏女孩的脖子。用手掌包裹住,轻轻挤压,手指下血管搏动。她没有碰胸口又或者什么地方,她从来没触碰过一个女孩。这是头一回。她依然不能够确定,自己到底想不想。
“亲爱的,”她贴在Jade的耳边,朝妓女的耳孔里吹气,连带小耳坠子都摇晃起来,“你以前有和亚洲人在一起过吗?”
Jade点点头,在郑翚怀里小小腾挪了一下,是出于怕痒的闪躲。“有过几个。亚裔,或者是像你一样的。”
“他们怎样?”
“不错,他们都不错。”女孩翻过身,凑上来要亲吻郑翚的嘴唇,郑翚马上推开她。“……先把口红擦掉吧。”
屋子里的气氛一时间沉寂了,直到Jade擦掉口红,重新回到床上,她俩接吻的时候,气氛才又流动起来。Jade吻的方式,是很外国式的,唇舌都利用很多,几乎让郑翚厌倦了,似乎女孩和男孩没什么区别。接下来到了脱衣服的阶段,感觉还是一样的,她支起两条腿,让女孩用熟练得无趣的舌头竭力取悦她。除了大腿夹住的,是长长的金发,而不是短得刺人的发茬,有些还有胡子。脏辫也并好不到哪里去,黑皮肤的情人们牙齿很容易磕到她,虽然过度刺激并非那么不愉快。昨天中午,她让一个韩裔把她推到桌子上。郑翚一般不会选择亚洲人,但她喜欢那个人的放肆。Jade的身上没有放肆。或许,事情应该反过来,由郑翚来取悦Jade。可是她并不想。
床头柜上,电话突然响起来。是明杰。郑翚让Jade先停一下,帮自己拿来耳机。如果直接接听,或许会让Jade听到他的声音。
“对不起。”他开宗明义道,“我不知道我妈给你打的那个电话……”
他用中文说,她也用中文回答道:“你知道又能怎样呢?难道要她给我道歉吗?”
他噎住了,不说话。如果面对面,他一定又要怔怔地望她后面的墙,仿佛是在课堂上被老师问住了的学生。其实全然不是那回事。他从小到大,到现在,在课堂上从来都是对答如流。好像她问的问题比量子力学还高深。他在他妈面前是不是这样?他把她俩区隔开,谨慎小心,俨然奥利奥饼干中的奶油夹心。她最讨厌奥利奥,甜得腻味,苦得平凡。
Jade的牙齿也磕到了她。是故意的。她紧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喘息声。Jade一直往里吃进去,像虫子钻进无花果里,她隐隐颤抖,竭力听他还说些什么。
“我们等当面说吧。”仿佛那会有些改变。“画展怎么样?”
“不错。”郑翚平平地说。画展是人体展,在她双腿之间盘踞。“你要不要我给你拍几张照片?”
“不,不用了。你知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胡话。他不知道他看过这个展,比她还熟稔,要不是他,她也看不上。“这个周末,你来我这里吧,好吗?甜心。”
郑翚的下腹有什么东西沉重地坠着。子宫充血,又或者什么。紧绷着,高扬着,在最高点倏然绽放开,她的意识有片刻陷入了混沌。她对那边喃喃:“嗯,好的。晚安。”晚安。也许你在那里看另一场画展,甜心。
她随手把耳机扔到床头柜上。Jade柔若无骨地贴上来,被郑翚推开。她不愿意品尝自己的味道。片刻之后女孩从卫生间漱完口出来,和她分享了一个生冷的自来水味吻。吻着吻着,她翻身,把女孩压在床上,鉴定了一下胸的真假。接着,出乎郑翚的意料,她察觉到Jade湿哒哒的,像一摊高温下的史莱姆。婊子真情,客人假意,这太不好意思。所以,郑翚也着力奉承了Jade一番,身临其境地听着那些小声音,戛然而止的,连绵不绝的,软绵绵的,高亢的,好像Jade是把任她演奏的乐器。她只用了手指。在这方面郑翚只有过和自己的经验,好在结果还可以。
完事后两人都去上了厕所,在一起洗了澡。起先并没怎么动手动脚,Jade自告奋勇帮郑翚洗了头发,堪称爱惜地给洗发水打泡泡,把泡沫抹到长发上。后来冲洗干净泡沫,她跪在郑翚搭上浴缸两侧的腿间,再度俯身下去,白背弓起,点点深浅不一的雀斑好似蛙卵,郑翚双手不由得抓紧浴缸的时候,朦胧动荡热气蒸腾,蛙卵都成了蝌蚪摇曳。湿漉漉的金发是水草,舌头是鱼尾,郑翚成了心不甘情不愿的礁石,Jade是条倒置的人鱼。
郑翚先从浴室出来,关上灯,不管Jade还在那里涂什么。两次高潮让她身与心都很累,情欲落幕后反扑的恶心更为剧烈。不好说这份恶心是为了什么,是因为Jade卖身,还是因为Jade是女人。但她竟意外睡得很熟,Jade什么时候从浴室出来,什么时候上床,她都无知无觉。第二天早上她醒过来,枕在Jade的手臂上,手里还扪着Jade的一边胸。她把Jade留在那里,自己进了洗手间,出来的时候Jade却已经起来了,貌似还很清醒,笑着问:“要再来一次吗?”
“不,不用了。”
明杰没给她发消息,倒是有一个白人——yellow fever最严重的那种——想约她出去。拥抱过女体后,郑翚此刻非常需要一个男人。正犹豫间,洗手间开了门。放下手机时Jade恰好走到她身后,问:“我来帮你梳头怎么样?因为你早上不想搞。”郑翚忽觉得松了口气,这才意识到自己总觉得买卖不划算,即使花的不是她的钱。她暗笑自己,明杰并没求婚,她当什么主妇?
Jade的动作很稳,很轻柔。好像郑翚这头长发是她所宝爱的,慢慢从头顶通到下背部,全程没有一下拉扯感。很多男人都爱她这头长发,但大多数不会给她梳头,会给她梳的,手也没有这么细致。她最讨厌他们的手拉扯她的头发,有一次为了这个,半夜和一个男人大吵一架,把他的手机从四楼扔了下去,他冲下楼捡手机时,她趁机走了,一边按楼层一边气得发抖——那人后来也并没找她要钱。但她却想要拉扯Jade的金发。想要掐Jade的脖子。逞欲。她厌恶卖身的女人,她让她以为自己有权力。
Jade放下梳子,又笑着说:“让我给你化个妆,怎么样?我学过一段时间,在化妆品专柜做过柜员。”
“我脸色看起来不好吗?”
“不是的!我只是……有一段时间没给别人化过妆了。我有点想念那种感觉。”
郑翚微微后仰,点了点头。她让Jade给她的脸上粉底,定妆,描眉,拿出一盘眼影,一色的哑光,灰粉紫色调,在她眼睛上戳涂。唇膏里加了细闪,由手指转移到嘴唇上。一般而言,欧美人给亚洲人化妆,很少化得漂亮的,但是郑翚不太在意好看与否,既然Jade是好意。而且她的手温柔而娴熟,她的目光很专注。
效果实际上很好。并不是什么太浓的妆,只是让她的脸亮了一度,眼线细细的,不压眼睛,睫毛膏把眼皮抬起,让目光更有情些,嘴唇有种化工的多汁可口,在初晨灯光下粼粼闪烁。郑翚对着镜子左右端详,对站在一旁的Jade说:“谢谢你,我不怎么化妆,不过这真的很漂亮。”
“你喜欢就好。”Jade一笑,转身去收拾东西,“给别人化妆让我觉得很好,大约就像……擦洗士兵的盔甲一样。不过都是美丽的盔甲。”
郑翚穿戴整齐出门时,Jade冲她送了个飞吻,大约是例行程序。在门口,郑翚的角度可以把Jade领口里面看得一览无余。她没道别。既然擦了唇膏,她干脆也没吃早饭,径直回明杰那里去。天气很好,一色的蓝空,太阳还看不见,但不吝送来明朗。
直到回到明杰的住处,看到了明杰,她才从Jade的氛围里脱离出来。明杰还没起来,半靠在床头刷着手机,她走过去,他翻身起来吻她,不是在嘴唇上,而是在太阳穴上,嵌合进那弧度里。
“你化妆了?”他略带惊讶地问。
她看着他。希望他能看出点什么,因为她是从来不化妆的。或许希望他看出来这妆容的相似之处。最好大吵一架然后跟她提分手。那样他认输了,等于他妈也输了,因为她儿子的临阵脱逃。
“好美。”他喃喃,凑过来吻她闪亮的嘴唇。
fin.
备注:感觉我确实有点太喜欢加颜色或者……描写某个状态啥的了?最近词不达意是常态有点。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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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克莱尔议员的妻子生产这天,他觉得自己第一天认识女人。
尼古拉斯·蒙特克莱尔参过军,上过战场,见过不少死人——而且荣耀而归。但是,亲眼见到瑞亚嚎叫着,挣扎着,无意识地紧握着他的手,像要把他的手指扭断,他使不出力气来,同时也一片茫然。他能做什么?他机械地喃喃了几句祷词,尔后倒身跪在床边。
尼古拉斯对瑞亚很陌生。反之亦然。他娶瑞亚,是为了得到岳父的财力扶持。瑞亚父亲把她许给他,是看上他家的贵族头衔。新婚没过多久,他就奔赴战场,回来的时候,瑞亚生下的一个男性死胎已经埋葬了两个多月,他成了一个丧子的父亲,尽管连儿子的面都没见过。平心而论,她是个美人,色泽极浅的金发,一双透澈得总是仿若失神的淡蓝眼睛,淡如日出前的晨空。可他喜欢活泼伶俐、爱说爱笑的女孩,最好比他小几岁,她则和他同龄,有礼而冷淡,她的美丽没法在床上使他激情澎湃,反而打击他的信心,让他整个儿萎缩下去。
他从不知道人可以这样嘶叫。助产士用命令的语气指示他妻子用力、呼吸,尼古拉斯有一瞬间想,这人怎么敢用这种语气对她说话?瑞亚似乎也根本不听。尼古拉斯觉得这屋子里忙碌的人,以及他这个毫无用处的白痴,之于她都并不存在。他低头亲吻她绷得骨头要探出来的残酷手指。她像一只猫科动物咬住猎物般猛烈甩头,额头的汗珠溅到他的白衬衫上。接着,她突然咬住嘴唇,发出一声哀戚又压抑的闷哭。几乎同时,婴儿的哭声响起。
他有了一个女儿,像他一样,头发和眼睛颜色都很深,几乎是黑色。瑞亚没有意愿也没有力气抱孩子,只在尼古拉斯臂弯里看了一眼女婴,将她命名为“蕾拉”,意思是黑夜。婴儿的奶妈早已提前雇好,安置好新生女儿后,精疲力竭的产妇可以休息。这次可怕的经历就到此为止了,尼古拉斯是这么以为的。
第二天,瑞亚开始发高烧。
医生说是神经热。尼古拉斯的岳母不买账。“您就照实说吧,”她说,“我不像男人那样没经历过生育,信您这些傻话。”最后他吐露实情:这种发热没什么很好的治疗方法,瑞亚的生死存亡只能看上帝。
阿斯特夫人听完他吞吞吐吐下的判决,顶着一头的雪,先去看了女婴。女婴情况还好。再去看了女儿。瑞亚昏迷不醒,脸烧得粉红。她并没对女儿做什么亲昵表示,只是坐在床边,看着仆妇们用冰水擦洗瑞亚的脸。她或许心里责怪尼古拉斯:第一个儿子是死胎,第二个女儿又让母亲濒死。这小子把瑞亚害到了如此地步。
尼古拉斯并不自觉有罪。不如说他自从昨天瑞亚分娩后,一直都惘然若失。对于蕾拉,他也毫无作父亲的感觉。或许是自己结婚太早——他知道大多数男人在二十八岁之后才结婚。但是瑞亚的痛苦并不让他觉得愉快。
仆人说午饭已做好,来请他们吃饭。在餐桌上再看到阿斯特夫人的时候,她已经换上了家常便服。她用银叉叉起一块肉,突然说道:“以防万一,我想,最好是在这个时候,把瑞亚的财产分配讨论一下。”
尼古拉斯立刻知道了她没说出口的话:以防你将来另娶,你有了儿子,你和你新人的孩子会不会争夺小蕾拉的份额。话还应该说得再明白些,当时把瑞亚嫁给尼古拉斯,本来就是希望将两个家族联合起来,瑞亚是独女,阿斯特一家没有其他孩子。如果瑞亚死去,她不再能够承担这一联合的职能(虽然,老实说,尼古拉斯并不觉得她生性是一个乐于联合的人),他们两个家族又该怎样?
这是重要的话题,但他在此刻却不想讨论。他回答说:“事情不是毫无机会……”他想到了瑞亚钢铁般的手指,说:“她很坚强。我相信这种事情我们总可以之后再讨论。”
阿斯特夫人没逼迫他。尽管,他看着她那双眼睛,总觉得她看穿了他这个女婿的怯懦。或许她只是想等待,等瑞亚父亲的干预。瑞亚的父亲还在东印度群岛。尼古拉斯知道,有一段时间,瑞亚也生活在那里。
稍后,她又把蕾拉抱给他,让他搂着自己的女儿。尼古拉斯觉得蕾拉比昨天漂亮了些,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他俩和蕾拉一起去看瑞亚。尼古拉斯轻轻摇晃着蕾拉的包裹,在床边跪下来。“这是妈妈。”他对女儿说,“蕾拉,这是妈妈。妈妈很快就会醒过来的。”
阿斯特夫人在一边看着,什么话也没说。
深夜,仆人来叫醒了尼古拉斯。他询问瑞亚怎样了,得到的回答是:“您去看一下吧,您看一下就知道了……”
在门外他就听到了那声音。瑞亚的声音。他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推开门,蜡烛将整个房间映得恍若白昼,床上的瑞亚由一个女仆半扶半抱着,她额头上的发丝被汗水湿成一绺一绺。她扫视着这一片蜡烛略带橙黄的光,光在她的额头上、脸颊上、脖子上闪烁流动,在她玻璃般无神的双眼中跳跃。她好像是机械地张开嘴,不断吐出那些连绵不绝的、轻柔如烟的字句。一种新的语言。但是,那些语句似乎本身就自带情绪,每一个音节都有抑扬,仿佛对面的听众听到每一句话都在点头或摇头。瑞亚的脖子无力地压在女仆的肩膀上。她谁也没认出来,甚至可能根本没有清醒。她只是狂热地、低柔地、像被魔鬼附身一般地,对着烛光倾吐这些如歌一般的陌生词句。
尼古拉斯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不知道她究竟是沉浸在怎样的幻觉中,以怎样的情绪说出这些话的。无法判断。他差点以为她是个女巫。他走到她身边,接替女仆搂抱住她。他用嘴唇挨擦她滚烫的额头,干燥的嘴唇沾染上湿漉漉的咸味。然后他亲吻她。不管怎样,她在他的怀抱里时,都曾被他亲吻过。他想唤起那个自己臂弯中女人的模糊记忆。他想驱逐她身上的魔鬼。他想要这火炬一样滚烫的女人再度冷下去,用那细腻的灰烬覆盖自己的全身。
她在打一场一个人的仗。女人们在打的仗,永远是让人活着。男人们在打的仗,永远是让人死去。如果她胜利,她是比他更光辉的战士。
他当然不爱她。但是他不愿意她给他爱上别人的机会。
那如烟的言语终归还是停息了。阿斯特夫人,像来迎接外孙女的降临时一般的姗姗来迟。关于瑞亚的胡言乱语,她说,自己也不知道女儿在说什么。
“反正是那些土人的语言吧。”阿斯特夫人说,“你也知道瑞亚在那里生活过一阵子。”
但是她说的到底是什么呢?她又为什么会在这时候,说了一大堆非母语呢?
没人能告诉尼古拉斯答案。哪怕是瑞亚本人,也不行。哪怕是他真好像把魔鬼从她身上驱逐出去了一样,她奇迹一般地退烧,有了力气把蕾拉抱在怀里。离开母亲子宫许多天的蕾拉已经变成个相当漂亮的婴儿,健壮,不太爱哭,一到母亲怀里,似乎是犹犹豫豫地去找乳头。瑞亚对于孩子很不熟悉,立刻把婴儿抱开给奶妈。她高热时期说的那些话,瑞亚说自己“忘了”。她还补充说,自己的语言天赋并没那么好。
她还应该再给尼古拉斯生个儿子。但是从高热中冷淡下来的瑞亚,不似温柔的灰烬,而只似一块冻得更实的坚冰。一个死胎和一次高烧让她和尼古拉斯分床睡觉。
一个晚上,尼古拉斯偷偷溜到瑞亚的床上。瑞亚已经入睡。他扳过她的肩膀想要亲吻,把她惊醒过来,带着睡意的眼睛一看到他,她就立刻抽身坐起:“你……”
她清醒过来,脸上现出厌烦。她说:“尼古拉斯,你想找谁就去找谁,你跟外面谁在一起我都不介意。只请你别到我床上来。”
尼古拉斯光着身子,只穿了一条短裤。他参过军,也一直不想让自己变成某种大腹便便的臃肿中年男人,又年轻,一直以来身材都不错。他低头看看自己,又抬头看看瑞亚。她睡衣松散未裹紧,借着没熄灭的一支蜡烛,他能从领口隐约窥见她不曾喂过奶的胸脯。
“瑞,”他轻声说:“我想要你,这不是肯定会发生的事吗?我们总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吧?我不希望别人来玷污我们的婚姻。而且我们只有蕾拉一个女儿,不是太孤独了吗?我不明白,我们以前也睡在一起过,为什么现在……”
他突然知道了为什么。这一了悟让他瞬间把目光从她胸乳上移开,转而去看她的眼睛。那依然是一双坚冰未化的眼睛。他俩对视着。她看出了他的了悟。他进而了悟到,原来在这几年的婚姻里,掺杂着参军时日的沙砾,诞生了一个男性死胎和一个女性婴儿,这假惺惺的空虚日子里,这一刻,他才谈得上对她有些了解。
在这张华丽的婚床上,穿着中国进口的丝绸睡裙的她,被烛光照得格外像一个穴居人。一个雌性野兽。他也坐起身来。
瑞亚平静地说:“若你想要儿子,私生子我也不介意。但你要知道,他绝无法得到我的分授财产。财产将独属我们的女儿。”
尼古拉斯哑口无言。他心想,假如我真有了情人,有了私生子,那么我还有机会再回到你的床上吗?既然你如此倔强,如此不逊,当初怎么还会听从你父亲的命令嫁给我?我能像你父亲一样压制你吗?或者我能接受只有一个女儿做继承人吗?
“那么你呢?”他问道,“你会不会有情人?”
“不会。”
他先是考虑了一下几个有可能的情人人选。女仆。女儿将来要请的家庭教师。女演员。再是想了一下若有私生子,他该把自己财产的哪一部分给他们。最后他转头看着自己的妻子。“瑞,我知道有种避孕的方法很有效。用肠衣。再不济,你也可以吃药,我知道一些方子……”
尼古拉斯当然不怎么虔诚。但是她必定也不怎么虔诚。他劝诱她说:“我知道我的财产跟阿斯特家比起来当然不算什么,而你父母的财产也会是你的。但是,有总好过没有,不是吗?现在,我的议席是要指望你爸爸的助力,但是我有头衔……我不会侮辱我自己或者侮辱你。瑞,要是蕾拉可以有尽可能多的爱,你何必要拒绝呢?”
他没指望她答应他。 但他也不指望自己会死心。即使她不是蜡烛的灰烬,而是埋没城市的火山灰。
假如蕾拉夭折了,尼古拉斯有可能得到一个儿子。自然,也有可能得到一个女儿,不过不管怎么说,总归有50%的概率,不像蕾拉那样是一个百分百的女儿。但是已经有了一次死胎和一次高烧,第三次分娩很有可能也不会平安。况且尼古拉斯知道,瑞亚并不像他需要她一样的需要他。她也不是一个愿意让已做的都成为无用功、愿意从头再来的人。她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忍让他,但程度的界限不可逾越。
蕾拉平安长大了。她和她婴儿时期一样的健壮,声音洪亮。随着年龄增长,她的眼睛和头发颜色更黑,更像父亲。蕾拉也和父亲更亲近。她的勋爵父亲喜欢她身上不同于母亲的充沛精力,或者说,一股闹嚷嚷的劲儿,不像个贵族女性。蕾拉不爱受拘束。她父亲有点溺爱她。她母亲就是给她拘束的人。这种拘束不是对她严加管教,而是只要母亲在,就有一种蕾拉不喜欢的安静严肃的氛围。其实母亲的行为,在蕾拉看来,有时候也是大胆放纵的。
小时候,蕾拉时不时要和母亲一起去看望住在外郡的外祖母。外祖母阿斯特夫人,她的名字是蕾拉的中间名。外祖母对蕾拉才是严加管教,格外注意她的安全,不许她到这里去,不许她到那里去,更不许蕾拉“坐船去看外祖父”。据说母亲还是少女时,不仅坐船远航过,而且还在东印度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后来因为到了婚龄才回国。那里的人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眉骨鼻骨低,眼睛不凹。蕾拉渴望能到那里去。在她看来,大海万分神秘,极富诱惑。
长大之后——尽管还没那么大——她就和父母一起住在首都,去航海的可能性更小了。她总疑心首都的空气是否都是污浊的。蕾拉懒洋洋地坐在案前,听家庭教师给她授课。蕾拉的家庭情况和别人不同。蒙特克莱尔家不缺仆人,因此这位女教师无需担任女仆的职能,只需要专心教导蕾拉,不知是否因此,她对待这项事业极度卖力,功课查问得简直叫蕾拉不堪其扰。此外,这位女教师父亲是名医生,她自己也懂得一些药剂配制,一些诊断。蕾拉自己倒更情愿女教师教些医理。女教师确实有时候会教她,因为蕾拉缠得太厉害。母亲知道这事后对蕾拉说:“难道你想去当护士?你有颗善心是好事,但那是下等女人的营生。”如果是在父亲面前,蕾拉就要说:“下等女人的营生,又怎样?下等女人也是女人。”但这是母亲,蕾拉只好说:“我学着玩玩而已。法语太无聊了。”母亲看了她一会儿,说:“觉得学语言无聊……等你大一些,或许可以和你那些小姐妹们去办个姐妹会。”
姐妹会并不让蕾拉特别兴奋,但比起说法语来,是还不错。她正想得出了神,突然眼睛一溜,看到窗外,楼下,门口有辆租赁马车。有不认识的人来看望吧!是谁呢?
直等到下课后,她去盘问母亲的贴身女仆。女仆告诉蕾拉,来人是一对母子,自己也不知道他们的身份。蕾拉先看到了那个儿子。他和她年纪差不多大,整个人像蒙了一层灰尘,看起来风尘仆仆。他发现了蕾拉,脸上露出一个笑。这个笑又让他不那么灰暗了。蕾拉也对他点点头。他像是被这一点头给引动了,走过来,向她自我介绍。从他的大胆,蕾拉知道他出身不怎么高。
也确实如此。他叫雷奈,他母亲叫乔安娜。令蕾拉惊喜的是他俩是刚刚回国,之前一直在海外,在东印度群岛。雷奈的父亲现在还在那里,是名医生。雷奈的母亲乔安娜,也就是他们来拜访的原因,她是蕾拉母亲的朋友。更准确地说,是因为给蕾拉母亲做女仆兼女伴才成了朋友。说到这里雷奈脸有点红,蕾拉冲他鼓励地笑了笑。
“蕾拉!”
母亲不知何时突然出现。她身边就是乔安娜,这人与雷奈的母子关系是肉眼可见的。两人都毛发浓密,皮肤被晒得黝黑,眼睛生气勃勃。乔安娜也冲蕾拉露出一个笑。“蕾拉,”她用字正腔圆,标准得一听就是外国人的法语说:“你妈妈说你会法语,你名字的意义是什么啊?”
“黑夜。”蕾拉也用法语说。
“对,对!”乔安娜咯咯直笑,空出来的手拍打着被她挽住的母亲的手臂。“瑞亚,”她不用法语了,“你的女孩子真可爱!”
蕾拉立刻就喜欢上了她。
“蕾拉,”母亲吩咐说,“这是乔安娜·贝拉米,是我的朋友。我们打算到湖上去逛逛,我派人告诉你的老师,你今天不必再去上课了,来给我们划船。”
蕾拉精神一振:“好!”
“这是我儿子,雷奈,我想你们已经见过面了吧?”乔安娜说。她态度很放松,全然不似一个女仆。她又对雷奈说:“你也来一起划船好了。”这正中蕾拉下怀。
天气相当好,春末夏初,日光普照,迎面吹来的风都裹挟着水汽。岸边绿草丛生,野花也零零碎碎开着。湖平静而莹澈,没人要求船划快些。蕾拉的母亲指示两个孩子把船划到对面,两位母亲要在那里散步。接着,她便和乔安娜聊起天来,蕾拉从不知道母亲还会这种语言。
乔安娜和瑞亚一下船,蕾拉就问雷奈:“她们说的是什么话?你能听懂吗?”
雷奈说了一个奇怪的名字,然后说:“这是当地人的方言,我只能听懂基础的一些词,对话就没办法了。”
“你妈妈还会法语。她真厉害!”
“她还不止会法语呢。以前她在澳大利亚待过,后来才去了东印度,在澳大利亚的时候,她学会了好几种语言。”
他说澳大利亚的时候,有意地看了蕾拉一眼,意思是“你知道吧”。蕾拉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澳大利亚,罪犯的流放地。如果是乔安娜犯了罪,她恐怕不能再回国。那么,说不定她是犯人的家属。但蕾拉不在意这些。如果她能从澳大利亚逃出来,那蕾拉只有钦佩她。
“那你们回国是为了什么?”蕾拉只这么问。
雷奈叹了口气。“爸爸不想回国。”他盯着湖水说,“我还有四个弟妹。他们暂时还跟爸爸待在那里,是我觉得不能让妈妈一个人回来。早先,爸爸非常反对我妈妈回来,说实话,我心里也很忐忑……没想到,蕾拉,你妈妈待我们这么亲热!”尔后,他解释说:“我妈妈其实不太喜欢我们生活的地方。太能让她想起大海了。她,我想,可能是因为航行给她的感觉……一直都不太喜欢大海,不太喜欢动荡。她连水都不太喜欢。”
“她不喜欢水?”蕾拉惊奇道。在船上,乔安娜一直和蕾拉的母亲聊天,丝毫没表现出任何不适应。何况如果是不喜欢水,她又怎么能支撑过航行呢?
“我妈妈有抽搐病,是溺水的后遗症。”雷奈说道,“她年轻时,发生了一次溺水事故。我妈妈说是溺水,我爸爸却总说是被人推下去的。就是因为这次溺水,她才和我爸爸结了婚,因为我爸爸是她的医生。”
这全然是蕾拉未曾想到的。她梦寐以求的航行,竟然有人——还是经历过的人——不喜欢。以及,一个经历过这些的,如此神气活现的人,竟然有溺水的后遗症。她不禁问:“那么,贝拉米夫人她这次回来,不要紧吗……”
“现在已经不怎么发作了。”雷奈说,“其实,我六七岁的时候,她跟现在差不多。她是因为后面生了杰克生和玛丽,症状才又加重的。我们这次拜访,除了来看望瑞亚夫人之外,就是因为我妈妈想办一所学校。”
“学校?”蕾拉不禁问,“培养护士的么?”
“当然不是。”雷奈好奇地瞅瞅蕾拉的脸,像是在说,你这一辈子,难道会跟护士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会问出这种问题?“她想办所走读学校。寄宿学校太难管理了。我说过,我妈妈语言天赋很高,教起拉丁文来像模像样。我们只是缺少资金,回国就已经是笔不小的开支……”
“我懂了。”蕾拉说,“我看,你可以放心了。我父母一向对慈善事业很感兴趣,既然是办学校,我妈妈不会不支持的。”她心里有点失望,举起桨,轻轻一划,船歪斜了一下。
“那真是太好了。”雷奈说,然后,他换上了法语:“我和我母亲对您母亲的感激,实在难以言表。”他说得很认真,反而把蕾拉逗笑了。她也换上法语问:“那你呢?你也要当老师吗?”
“我接受过我父亲的培训,我想我会当一名医生。”
“嗯。”蕾拉点点头,“真巧,我也接受过一点儿医生的培训。”
他惊奇地看着她,她笑了。接下去,两人不时交换着医学知识,蕾拉告诉雷奈本国的情况,雷奈向蕾拉描述她外祖父所在的那块土地。最后,蕾拉一时兴起,要雷奈教她,那种外语中他懂的几个词。他教了她“湖”、“鸟”、“春天”,到“春天”的时候,遇上麻烦了,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好,找不到舌头摆放的准确位置。
雷奈思考了几秒钟,问:“你介不介意……?”
他向她凑过来。蕾拉也让他凑过来。他的一根手指,伸进了她的口中,触碰她的上颚,抵住她的舌头。“就是这个位置。”他压低了声音说,“你要稍微从鼻腔中发音……”
“春天”这个词,振动了他的手指。
“对。”雷奈低声说,笑了笑。蕾拉看到他微微红了脸。他把那根手指放到湖水里。蕾拉挥动桨,将这片清莹的水划开。
她已经可以听到群鸟的鸣叫,天空烘上一片暖金色的光,傍晚来临了。
他们靠了岸。雷奈起身的时候,蕾拉摇摇头,要他留在船上。她更愿意一个人去找母亲和乔安娜。
她上了山坡,在树林中看见了她和雷奈的母亲。二人谁也没有发觉蕾拉的来临。蕾拉看到的,是她在她父母身上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她悄悄离开,准备在那艘小船上,和雷奈继续聊,反正,她还有很多想知道的没有问他,他也还有很多需要向她请教。直到夜晚来临,那时候,在黑暗里,没人能看到谁在做什么,我们只知道彼此。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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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下雨,湿气浸得人腿疼。每个清晨,监狱长爬上青苔浸染的台阶时,总忍不住要抱怨几声。这该死的天气。然后,他就收拾起在漫长时间里被消磨殆尽的对犯人的恶意,继续去对付这帮卡莱辛人。最可恨的卡莱辛人,据说,他们所有人都有控制天气的能力。
在手臂上纵割一刀,深入血管,接着插进一根麦管,看血潺潺滴落,到滴满一小杯,将伤口妥善包扎起来。据说,这种放血疗法就可以克制卡莱辛人的能力。从前线战场带回的这批卡莱辛人,身穿他们传统的白袍,手脚都上了重镣。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像鸟雏一样挤在一起,向所有阿耳戈人投以警惕的目光,一点也看不出他们在战场上的凶狠。其中有一个,上唇像猫嘴一样突出,眼皮也怪异地突出肿胀,显得眼神羞涩敛缩的,尤其具有亲和力。他懂得阿耳戈语,跟狱卒也搭话,虽然往往只是短短几句。在其他卡莱辛人跟狱卒起冲突的时候,他也要过来劝解,或辩驳,结局就是挨打。挨打了他也不会生气,只会笑。这种情况下他会引起注意是当然之理。监狱长看得出,有的士兵看他的眼神。卡莱辛人阴险狡诈,这些年轻人恐怕要吃亏。
怕什么来什么。一进大门,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微弱的男性体液味道。监狱长顿觉不妙,示意守门士兵不要发出声音后,他放轻了步子。沿路上的卡莱辛人还在睡觉。这是放血后虚弱的产物。窸窸窣窣的黏腻声音越来越近。走到尽头时他圆睁双眼,暴喝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一个年轻狱卒正把猫嘴卡莱辛人裹在身下耸动。猫嘴不挣扎,不叫喊,因为两人的嘴巴正忙着纠缠。这一声喊叫震醒了睡梦中的卡莱辛人,狱卒抬头看到监狱长更是魂飞魄散,从猫嘴身上滚落下来,慌得裤子都提不上来。猫嘴倒是镇静,随手抓起自己的白袍遮盖住重要部位。监狱长甚至觉得他是在笑。卡莱辛人发出怪叫,朝狱卒和监狱长做着意味不明的手势。冥冥中似有天意要让这一切更乱似的,守门人飞跑过来:“大人,国王陛下和兰德里克二王子殿下来了!”
靴声橐橐,什么都来不及隐藏,就已大白于众。
监狱长惶恐中先欲屈膝请罪,被国王做手势阻止。他垂头不敢作声,只能看到王子的黑靴向外迈出,腰际一轻,王子抽走了他的佩剑。隔着一道铁障,狱卒跪在地上,还在努力跟裤子搏斗,不过是瞬息之间,剑尖入喉,人倒地,一声闷响。铛啷啷,剑也坠地,王子扫过剑上鲜血,眼神中闪过一丝嫌恶。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王子的声音正正好响起:“把门打开。”
猫嘴边早已没了笑影。他的手脚比狱卒快多了,好好穿在身上的白袍看不出错处。他抬头,只瞥了王子一眼,又欲低头,但王子已死死掐住他的下巴,看到猫嘴残留着情欲红肿的嘴唇时,脸上肌肉微微抽动,猛然挥开他。
“父亲,就是此人。卡莱辛匪首之一,米尔卡。他们入城那天,我看见这人的脸,就觉得面相熟悉,他的父系有东方人的血统。”
兰德里克指认完犯人,迈过狱卒的尸体,走出门来。国王转头问监狱长:“他每天被放多少血?”得到与其他人一致的回复后,国王指示道:“提高成三倍。难怪最近天天下雨,以他的能力,放这么点血根本不够。把他带到审讯室。”
兰德里克在一旁轻声道:“卡莱辛人统一装束,匪首与普通人原本就难以区分,理应让所有卡莱辛人都放三倍的血。”
监狱长犹豫片刻才说:“……陛下,如果真让所有卡莱辛放三倍的血,那这些人恐怕活不到冬天。”
兰德里克这时才看一眼监狱长。监狱的昏暗光线里,他的眼神淡漠非常,不像看一个活物。少年的双唇鲜红光润,有水果的色泽,如同女孩般秀美,但说出的话却刀子一般:“让犯人仍有能力为非作歹,现在更在光天化日之下肆行淫秽,监狱长也难辞其咎。”
国王不置可否。直到监狱长已面无人色,他才缓缓道:“主犯已死,监狱长罚薪三月,这事到此为止。先给他们放血……不,不必了,直接把米尔卡带到审讯室去。我要亲自审问。兰迪,你跟我一起。”
在审讯室里,不意味着不放血。囚犯被固定在十字形铁架上后,脚边即放了一个铁桶。血啪嗒、啪嗒滴落,引得他低头看那层薄红。空气里血腥味慢慢重起来,兰德里克先是让侍从去烧薰衣草,不顶用,他又让人去取了一个香球来,凑在鼻端,眼睛还盯着囚犯。
国王看着他。他不能不开口了。
“米尔卡。”兰德里克道,“你我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变成这么一个——淫棍。”
否认自己身份的最好时机已经过去了。何况米尔卡一直知道,自己的混血面貌在人群中有多显眼。他轻笑:“我的好朋友……”
“称呼我殿下。”
“……监狱里这么冷,这么潮湿,难道找一点慰藉也是罪过?”
兰德里克重重靠回椅子里,鼻翼翕张,用力呼吸着幽微的香气。心火才下去半截,他将话题拐回正道:“花言巧语,确实是你的拿手把戏。你在七年前就精于此道,阿耳戈人已经领教了你的利口。编造谎言,煽动叛乱,你承不承认?是否悔改?倘若悔改,”他的声线柔和些许,“或许能饶你不死。”
“死!”米尔卡失笑,“你拿死来吓我吗?殿下?不过是短短几个时辰,我熟悉了的脸就已经扭曲了,蒙上灰土,这样的事情我见过多少,你知道吗?你叫我们卡莱辛人。我们只是奥根人,我们只是想守护奥根而已。”
兰德里克几乎要跳起来,又强行按捺住自己。他转而征询一边的父亲:“血已经放够了,是否可以用刑?”得到父亲首肯,他就示意兵卒动手。
第一道皮鞭甩下去时,他险些掉落手中的香球。这不是他第一次参与审讯,也不是他第一次指挥兵卒动手。是人不一样。浸饱了人类血液的黝黑鞭子电光一闪,在米尔卡浅棕色的身体上撕开一道血路,肉皮卷起时,他的胃也缩成一团,苦楚地蠕动。第二鞭就会好得多。这是兰德里克的经验。
第二鞭没有更好。他恶心了起来。偏偏米尔卡还不叫。混蛋,为什么不撬开他的嘴?米尔卡不叫,那兰德里克代替他发声。“如果不是你妄言扯谎,卡莱辛人现在会安稳地活着。你掀起了战争,现在还委罪于人?可笑。”
每一次鞭子挥动,米尔卡的身体都尽力要缩起来,固定住他手脚的铁链铐都被带得响个不住。鞭子像雨线,雨是酸雨,冷而辣地划过每一记,在他身上交织成鲜红粉红的一张网。香球碰到了兰德里克的鼻尖,他深深地呼吸,眼睛只盯着米尔卡发青的脚尖,和流到脚尖的血痕。四周不知何时安静下来,他才意识到,哦,这一道刑罚过去了,暂时。
他抬起头,问米尔卡:“你改悔吗?”
米尔卡垂下的头一点点抬起来。即使是卡莱辛人,蟑螂一样的种族,贱民,受了伤也还是会痛。“我……”他一开始说话慢而无力,“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真话。字字属实。兰迪,你也心知肚明吧,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你。我亲眼见到,国王卢卡斯,杀了奥利维亚王后!……”
“住口!”兰德里克猛然立起,吼得几近破音。“这里是什么地方,容你大放厥词?”他匆匆向父亲投去一眼。父亲的脸是一道寒冰的城墙。“继续用刑!”他睁大双眼,狂乱地扫视整间审讯室,突然尖厉地说:“拿烙铁来!烙他的脸!”
在真正烙到皮肤上之前,兰德里克又问了一遍犯人要不要忏悔,犯人仍抵赖说自己句句属实。先是小腹,再是胸口,然后是脸颊。这次,他一直叫到痛昏过去,然后一桶盐水泼下去,他又抽搐着醒来。
国王走了,大概觉得这种顽固的小子身上找不出什么乐趣。香球里的香,在烤肉香气的压制下,只能说聊胜于无。兰德里克还是一直嗅着。他走到米尔卡身边。米尔卡浑身沾着盐粒、洇开血丝,鞭痕交错,三个乌黑丑陋的烙痕,毁了那张脸,那具早上还在享受欢愉的身体。兰德里克越是呼吸,越觉得头昏目眩。
“米卡。”他呼唤道,“你改悔吧。认输吧。只需要你一句话——只要你说你当年撒了谎,立刻,卡莱辛和阿耳戈就能和平。”
被烫得变形了的皮肉牵动一下。米尔卡口齿不清地问:“和平?只要我说,一切都是假的,奥利维亚先王后是正常死亡,就能停战吗?”
“对。你们所有人,都可以回家。”
囚犯被烙的胸口也震动起来。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动。囚犯吃吃地笑,乌黑的烙印被牵扯得崩裂,溢出鲜血时,兰德里克也看到了他那对东方的眼睛里,淌下两道泪水。
“兰迪,以前我只是一个送菜进宫的小杂役,你对待我像我也是高贵的人。现在的你怎么变成这样?”
兰德里克让香球落在地上。
“那么你不肯悔改……”他下了结论。所有的兵卒都望着他,望着他抬手,拭去犯人污浊的脸上的泪水。米尔卡的脸烫得像火。
“你们卡莱辛人确实屡教不改。占据奥根如此富庶之地,你们也不过就是一群蛀虫。蛀虫不想着滋养国民,反而借势生乱,果然就应该被灭绝。”他转头示意,“继续。用刑。”
剩下的用刑场景,兰德里克没有再看。他先去看了那个他亲手杀死的狱卒,吩咐给死者家人一笔丰厚的安葬费。这件事还没了结,因此不能去见父亲。母亲薇薇安王后那里大概率会遇见不想见的人,可他无处可去。一个王子是太高贵了,当然不能如私生子一般,去什么厨房、马槽。
兰德里克的猜想没错。一进门,他哥哥戴安王子抽抽鼻子,就叫道:“好弟弟,你身上怎么一股尸臭味儿?腥味儿?”他母亲薇薇安王后坐在一边绣花,身边一个侍女也无。儿子来了她也依然是绣花,她做侍女时也这样,她是不会享受的。兰德里克怀疑她跟父亲睡觉时,不能动针绣花,恐怕也忙着分线。
见兰德里克不回答,戴安没趣地说:“我知道,你去审犯人了嘛。听说还杀了个狱卒。兰迪,你可戒戒你的杀人癖吧——何况,犯人不就是你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小卡莱辛吗,你忍心杀了他?”
“要是你真这么关心,就应该和我一起去审问,”兰德里克盯着他说,“长子的职责。”
“停!”戴安做手势表示认输,“好弟弟,妈妈被封为王后,咱俩合法化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现在一样高了,做了这么多年的私生子,我难担国之大事啊。”实际上,他才比兰德里克大了两岁,又发育得早,如此而已。
兰德里克不接他的话,和王后一样沉默了一会,才问:“奥根有新动向吗?”
“能有什么新动向,相持而已。卡莱辛人骨头多硬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过,你那个小杂役被抓,影响估计不会小,毕竟卡莱辛人的最大优势就是控制天气,他是能力拔尖的那几个之一吧。”
“即使是这样,时间也太长了。”兰德里克皱起眉头,“已经花了七年的时间……我听说,奥根那里的植被经不起气候变化,这几年树木接连死去。再这样下去,就算战胜卡莱辛人又有什么用?奥根会被毁掉的。”
这块土地不能被毁掉。它是阿耳戈的国王连续几代来的梦想,好不容易,卢卡斯才通过和奥利维亚结婚获得了声称这块土地的权利。
他暂时忘记了监狱里关押的蟑螂,以及审讯室里特别的那一个,只一门心思想着这场已经让百姓厌烦疲倦的战争该如何结束。但是戴安一直是一个讨厌的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问他:“我倒忘记了,听说,你早上和父亲一起去监狱的时候,撞见了……”
兰德里克一把推开他。戴安吃了一惊,转头对着薇薇安王后叫道:“母亲!你看兰迪!他这么对哥哥!”
薇薇安王后的声音又轻又细,毫无王后的威严:“兰迪?对哥哥道歉。”然后她又低下头去,继续手中的绣活儿。
兰德里克当然不会道歉。他起身就走,把戴安留在那里叫骂。骂他神经不正常,难不成是嫉妒那个死人可以和小杂役睡觉,满嘴胡吣。
连续几天,他都觉得手上发烧,像卡莱辛人的眼泪有什么杂质。囚犯仍然不肯忏悔。兰德里克没有再去看。不过他向父亲提议,只审讯米尔卡一个,米尔卡当然可以尽情逞英雄,不如也把监狱里的那些其他蟑螂物尽其用。一个个在米尔卡面前碎割过去,米尔卡改口了很好,不改口也没有损失。
国王同意了。只是这样行刑人过于劳累,得给他们加些俸禄。
这几天实在冷得要命,又下雨。戴安要议婚,事务繁杂,不大到薇薇安这里来,兰德里克得以在看望母亲时毫无妨碍。说是看望母亲,更像坐化为母亲桌边的一尊人物塑像。母亲抽针引线时噌噌的微弱声响,和雨线敲窗的沉闷密声一起,旋转个无止无休。
母亲突然问:“戴安说,奥根人成了鱼饵。”
哥哥总是这样。播弄唇舌,给自己找是非。但是,很少开口的母亲开口了,兰德里克不能回避。“是。”
“兰迪,”母亲很少说话,因此她的话总那么直愣愣的,没有迂回,没有旁敲侧击,“做点好事吧。”
她的潜台词似乎是:做点好事吧,别和你爸爸一样。你怎么这么像他?你也会亲手杀死妻子吗?你也会强迫女人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生下私生子吗?你也会把女人折磨成这样一种死灰槁木,连对着儿子也说不出话吗?
可她是凭什么?像父亲——难道孩子不能像父亲吗?难道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像谁吗?难道不是父亲把你抬举成了王后,把你的私生子抬举为王子、将来的阿耳戈人的统领?
“我做的是正确的事。”兰德里克咬牙说道。“我是在为阿耳戈人着想!战争必须尽快结束。我是阿耳戈人的王子,这是我的职责。”
是吗,母亲的眼睛这么怀疑。“你小时候,和米卡是朋友啊。”她也还记得米卡。米卡。
他和米卡第一次见面,他还是国王的私生子。奥利维亚王后生不出继承人,按道理来说他和戴安应该受到看重,但他俩一直以来都是“父不详”的侍女之子。好在母亲那时候是奥利维亚王后的得力女官,两个孩子的境遇并不糟糕。所以他没有想到会有人这么大胆,敢在他一个人坐在花园台阶上出神的时候,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
“猜猜你后面这个人是谁?”那人用气声发问。他猜是戴安。那人说不是。最后他生气地说“放开我”,那人才笑着松手:“对不起!我只是从来没在宫里见过和我一样大的人。我叫米尔卡,你叫我米卡就可以了。你叫什么?”
“兰德里克。妈妈和我哥哥戴安都叫我兰迪。”
那时候,兰德里克非常、非常寂寞。他敞开心扉接纳了这个混血孩子,对方和他一样的没有父亲。米尔卡不觉得做私生子有什么坏处,或许应该说,在他们奥根人眼里,不存在私生子这一回事。甚至男女也都没什么区别,他们是极其自由放纵的人。因此在米尔卡身边,为自己的身份而忧愁的兰德里克得以放下一切。他可以纯然地欣赏对方那双暗色的东方眼睛,像要藏起什么似的,在太阳下眯得很细,眨动时眼皮的褶皱优美地展开,像王后手中的羽扇。也许私生子毕竟不是百分百的坏事,如果米卡的父亲带给世界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米卡看着他笑,只看着他,他感到整个东方在此刻独属于自己。
米卡是给王室厨房送菜的小杂役。他还有个师傅,他俩穿着样式相同的白袍,他师傅推菜车,米卡帮忙搬菜。他师傅也很英俊,他俩相处得很好,像父子。兰德里克应该嫉妒米卡有替代性的父爱,可他并不。反过来他嫉妒米卡和他师傅相处得那么好,对他师傅笑得那么开心,东方再次距离自己那么遥远。
有一天,他看见米卡笑着对他师傅挥手,一时冲动,把米卡从台子上推了下去。兰德里克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怎么了。他甚至都没有去扶米卡,只是自己跑开了。米卡摔昏了,摔破了额角,他好几天后才知道,因为那时候米卡才来找他——这之前,米卡的腿也摔得有点瘸,所以没法来送菜,只能在家休息。
米卡质问兰德里克,为什么要推自己,兰德里克回答不上来。并且坚持不肯道歉。兰德里克想的是:如果你要和我决裂,那就在这时候决裂好了。
可是米卡瞪了他半天,很无奈地说:“兰迪,你真是坏孩子!你怎么这么倔?像头驴!你见过驴吗?”
兰德里克没见过,只能摇头。
“算了。”米卡气呼呼地道,“原谅你这一次……但你得给我到花园去采草药,”他指指包着白布的额角,“要不然会留疤的。”
在米卡的指挥下,兰德里克去采了一种紫色的野花,这种花名叫飞燕草,有一片又长又尖的突出的瓣。采来花,米卡让他用从厨房偷出来的石臼捣烂花朵,用水淘去颜色,然后把烂花酱敷在额角伤口的痂上。他特意嘱咐兰德里克不要采到叶子,叶子有毒。
不过兰德里克从小到大没做过重活,有一次还是不小心混了叶子进去。那天下午,米卡偷偷溜进他的卧室,把午睡中的他推醒。
“我真要被你害死了。”
卧室分隔出两间,外间是薇薇安和戴安的,里间是兰德里克的,此时薇薇安睡在外间,所以米尔卡放低了声音,唯恐吵醒谁:“你是不是把叶子混进去了?哎呀,以后还是我自己来吧!中午的时候我头上血一直流,止都止不住,幸亏师傅带我去找了王后陛下,她那儿有止血的好药。”他揭开伤口处的白布,伤口涂着一层薄薄的黄色油状物,一股药气。兰德里克受不了这味道,听到他说师傅,说王后陛下,更觉得讨厌,一把推开他的脸,哑哑地低声道:“好难闻!”又说:“叶子那么可怕吗?”
“对你来说没事。对我不行,因为我是奥根人。王后陛下也是奥根人,她人真的很好。”
“那么,阿耳戈人不够好?”兰德里克并不太知道两种人的差别,这句话也只是接着米尔卡的话问的。米尔卡出乎意料反应很大:“不!”又意识到外间还睡着薇薇安,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小小声地说:“不是的。兰迪,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私生子和婚生子,平民和王室,奥根和阿耳戈……这是师傅告诉我的。”
他躺在兰德里克的身边。药气还是那么重。但是兰德里克又困了,而且米卡躺在身边的感觉很好。米卡一躺下来,兰德里克就把一只手搭在他身上。啊,药气还是好浓,如果不是这股难闻的味道,兰德里克可以钻进米卡的怀里。
“兰迪,我觉得你将来一定会继承爵位,成为贵族的。”
“胡说。”
“是感觉而已啦。但是兰迪,如果你将来真的成了身份高贵的人,你也要做一个为平民着想的高贵的人,可以吗?”
我答应你——兰德里克忘记有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然后,东方离他而去。
然后,奥利维亚王后死去,米尔卡的师傅被士兵剁为肉泥。兰德里克听着米尔卡告诉他的,国王杀了王后,事情太过惊世骇俗他反而给不出反应,他只来得及叫米尔卡换上自己的衣服,谎称自己要去外祖母家,送米尔卡出宫,逃跑。
米尔卡走的时候,额角的伤疤依然没褪色。他没为师傅而哭,整个人都是受惊过度的样子,坐在马车上,最后一句话是:“兰迪,对不起。”
他对不起自己什么?兰德里克从来不知道。他的伤疤长好了吗,兰德里克没有特意去瞧,现在应该也看不出来了。从来兰德里克都尘封这段回忆,永远不愿去回想。然而此刻,雨声与针线声里,像某种呕吐反射,记忆不由自主地反上来。
“妈妈,你到底要我怎样?”兰德里克脸颊肌肉抽动,在一股无可遏制的愤恨下脱口而出。“好事,好事——我一直以来都在做好事!好事不是只有让谁活下去!有些人死了才是好事。有些人死了才能让更多的阿耳戈人好好活着!”
“你是王后。只知道绣花的王后!你们所有人都告诉我,甚至在我没合法前就告诉我,我应该为了所有的百姓考虑。这就是我现在做的。我甚至不是长子。但既然我成了阿耳戈人的王子,我希望阿耳戈人和平——为什么你们在我接受某件事后又要我推翻这件事?妈妈,你想要一个仁慈的儿子,那为什么你选择了一个最残忍的男人?”
母亲不回答他。雨声与绣线穿梭布匹的声音仍然回荡在这房间里,仿佛无穷无尽。
由于犯人始终不肯忏悔,最终被判以轮刑。秉着“与民同乐”的宗旨,国王、王后、两位王子都将与民众一起观看。
行刑日,天气终于晴朗了一回。犯人身穿崭新的白袍,袍子是特制的,布料粗粝,磨破了伤口,透出红色来。他乘坐囚车被带到刑场。一路上人们对他进行了各种各样污言秽语的辱骂,烂蔬菜水果都扔到他身上。不知谁扔了一块狗屎,屎粑粑飞溅,激起一片咒骂。
但人群中也有几个觉得这犯人可怜。他的脸被烙坏了,发炎感染,却仍能勉强分辨出五官是清秀端正的。个子不矮,却干瘪萎靡,一股腐坏的臭气,从他身上送至看客的鼻端。
兰德里克王子宣读审判后,犯人被剥脱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裸体,由兵卒绑缚到轮辐上。绑缚完毕,兰德里克上前去检查。
米尔卡的手臂上仍可见放血的痕迹。脸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了。他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没有那天早上淫乐的、欢欣的味道。兰德里克忍耐着这股恶臭。
一切都没有不妥。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最后他问道:“米尔卡,你走的时候,对我说对不起。到底是为什么?”
苍白的、被血污染了的、猫似的嘴唇微微动了几下,然而没有回音。
他不说话,那么,由兰德里克来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你告诉我,飞燕草的叶子对你们卡莱辛人来说有毒。我让父亲在那些剩下的蟑螂身上做了实验,确实有效。以后作战,我们会在箭头上涂上飞燕草叶子的汁液,你们的能力不再能够克制我们。”
猫样的嘴唇反而笑了。尽管在那张脸上,已算不上一个笑。
又像回到了那天审讯,血腥气中,竟错觉杂有一丝薰衣草的香味。
兰德里克走开,回到自己父亲的身边。
薇薇安王后只露了一面就回去了,兰德里克则较早退场,至于戴安,他一向认为,轮刑中锤碎犯人的手臂、大小腿、脊椎的部分,只是纯粹的暴力抡锤子而已,观赏性不大,只有在犯人的四肢躯干骨头都被打碎,软踏踏如水母,然后被编织到辐条上的那一部分才精彩,因此也就直等到那一部分他才姗姗来迟。从头看到尾的便只有国王一人。国王全神贯注,兴致颇高,自然要归功于兰德里克告诉犯人的那件事。连大儿子来了,也没得到国王的一个眼神。
戴安跟他弟弟不同,他喜欢坐舒适的椅子。而他弟弟的那把椅子,华丽冷硬有余,柔软安逸不足。但现在他弟弟不在,他父亲不管他,他又觉得自己的位置视野不够好。犯人全程一声不吭,他再看不到细节,岂非白来一趟?戴安王子忍受不了,便起身,换坐到了弟弟的椅子上。
这把椅子冰冷,硬邦邦。为了坐得舒坦,他握住扶手末端镶嵌的大块宝石,想往后伸伸懒腰,却摸到了一些湿濡的东西。
是血。坐过这椅子的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手握得太紧,被未经雕琢的红宝石割破。
后记:一个三流作家观看了这场刑罚全场,将其记载在他的一本叫《异闻录》的小书中。或许是因为受刑者是卡莱辛人,但更有可能是因为这桩异事:整整四天四夜后,反叛者才死去,但悬挂的尸首一直没有鸟儿靠近啄咬,也没有生虫。在尸首自然腐烂一个月后,从烂穿的下巴里,掉下了一个塞着薰衣草的银质香球。
Fin.
作者注:Huckleberry Friend出自歌曲《Moon River》,大约意为童年时期的好友,发小。机翻:让人想起一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充满希望,温柔友谊的人。田园诗般的流浪者和梦幻般的惊奇者。与他们共享阳光灿烂的青春。引用:“当梅塞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在夏天他经常去采摘黑果木(很像野生的蓝莓),对他来说黑果木就是通往他无忧无虑童年的连接,而且也照应了马克吐温笔下的角色(哈克贝利-费恩Huckleberry-Finn)。”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9.14修改
正文:
河流如线,吊热气球一般吊住大海,线太细,于是海动荡不安,连海上吹过的风都是惊惶的,像解脱了绳子冲撞的长毛犬。
风声里,三个人出现在海滩上。统一的藏青水手服,两女生并肩而行,背后男生拿着相机。她俩个子高,步子迈得大,男生比她俩略矮一些,步幅就急些,女生中矮点儿的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他追上没有。走到一处,橙红色的夕阳刚刚碰着一点儿海水,点了一道淡开的血痕,男生喊道:“就在这儿拍张照片吧!”两女便停下,他摆相机,她们调整姿势。
矮一点点的长脸长眉,两岸青山相对出似的开阔,肉鼻头,眼珠湿漉漉的黑,气质充盈。高一些的眉峰锐利,双眼皮褶皱宽宽抹开,满蕴精光,嘴唇却薄而苍白,有种肉食动物的倦怠。矮的要搂她的肩,她扭了下身子,不肯就范。那只手收回去,到了腰际,被她一把握住,男孩正好摆弄完相机,跑过来站定,就势揽住较矮女孩的肩膀,三人面对闪光灯绽放微笑。咸味的空气里,还游走几缕长发上的檀香。
微笑放下去,较矮女孩道:“要是小晃的乔伊也在就好了。”这话仍有笑的余韵。小晃,大名晃代的女孩眉头一皱道:“他来不来都不重要吧——而且他也不爱拍照。”“我还以为美国人更喜欢拍照呢。或者,基督徒有什么教规……”晃代突然截住话头:“爱生,别再说这个了。他说音乐让他没办法定在那里拍照。”这没来由的解释回护,好像爱生在咄咄逼人,给她噎了一下。她们是同窗兼同桌,同吃同行,数年密友,了解彼此如同手掌,骤然哑口,好脾气的爱生片刻才补起一个笑:“只是想让大家留个纪念,如果以后见不到了的话。”爱生的男友,给他们拍照的砥绵规裕是本地人,乔伊却是个浪子艺术家,家又在美国,明天此地一场风暴,谁知他卷到哪里?
规裕走过来,问两女:“这么晚了不走吗?我家招待烤鱼,现在的鱼籽最饱满了,爱生喜欢吃鱼籽吧?”
规裕家里开了个烤鱼店,从小耳濡目染,说起烤鱼就像招揽客人,晃代听了一歪头,眼光跳到爱生脸上。“我还想再看看海。”这句话分外高雅,“爱生,你再陪我一会吧。”
她发话了,规裕只好先走。他不觉得海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大片的水,漂浮若干食材,一大盏色泽诡异的生鱼汤。但是他莫名有点怕爱生,好像他俩都是客人,她却替他排队,拿人手软一样。
岩岬突进海中,背后滩涂,空无一人。夕阳渐溶,天色暗蓝,海鸥划道白弧逃走。晃代两手揪住呼扇的裙子,拢平坐在岬头。爱生看她坐得那么边缘,未免害怕,没在她身边坐,蹲下来,手绕过她肩上,慢慢攀纽在一起。晃代两只脚套着棕色皮鞋,从岩石上垂下来,偶尔摇晃一下。半天的静寂后她说:“真羡慕你,嫁在烤鱼店,天天吃烤鱼的日子可是不错呢。”
爱生用一个笑容,软化了话里的暗刺:“我只是觉得,砥绵爱生听起来很好。”
晃代垂了头:“美国呢?你觉得美国怎样?”
海激荡着,像是身周围裹了一层层嘶哑的小风。爱生收紧手臂,声音轻轻的,几乎溶开在这海的低语里:“是要和乔伊一起吗?他求婚了吗?”
“他想要一个日本式的新娘,”晃代淡淡道,“他觉得现在的日本人太美国了。他心里的日本式,是像艺伎那样满头插着花簪,后脖子留两道不涂白,穿着黑留袖嫁给他——他不知道那叫黑留袖呢。”
“那么,美国也没什么好的。”
“也许是结婚没什么好的吧。”
“但是,人终究要结婚啊。男人不重要,孩子是可爱的。”
晃代的手像草丛中的蚱蜢忽然跃起,拍在爱生的手上。“那,只要孩子不就好了吗?很多人不都是这么长大的吗。我们不都是这样长大的吗。”她转头,急迫地寻找爱生的眼睛。
晃代的父亲是士兵,死在了海外。他渡海的时候妻子正怀妊,在满心对男孩的期待中,起了“晃”这样的名字。生下来了,却是个孱弱的女孩,死人也无从知晓,只好由外祖母改名为“晃代”。
“那怎么可能?”爱生睁大眼睛惊讶地笑,“我小的时候见不到爸爸可想他了,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要我对着菩萨祷告,要我好好睡觉,快快长大,长大了就能到四国去,把爸爸接回来。”
晃代的眼睛轻轻眨动一下,像萤火虫收敛翅膀,微光熄灭。四周降下透明的黑,海潮翻动。
晚上,她们还是在规裕家吃到了烤鱼。晃代先一步离开。三天后,她失踪的消息在当地人中弥散。
她想:“现在我活着。”
千千万万人山呼海啸:“你现在活着。”
于是她有了头颅,她抬起头颅,余下的体块一一垒起。千千万万人团团围住她,无一不手执利刃,挥砍劈剁,刀刃与肢体齐落。背后忽地绞来一只手,几根瘦骨撑开黢黑干皮,像一只大蜘蛛灵动地钻进眼眶,眼珠清脆地脱眶而出,在地上弹了几弹。主人也随之瘫倒在地,无数躯体淹没他。不知哪里又扯了老长一团白花花的肠子,疾奔的人来不及站定,被绊得踉跄跌倒。她下意识地大力挥手,那人的脖子平平裂开一道缝隙,正好和肩线平齐。头颅向后仰倒,裂口处圆而小的骨面探头,一小半血肉勉强维持住头和背的连接。原来,她的手里也握了把刀。那道雪亮跃进眼里只一瞬,脚步声放大,头颅摇摇欲坠的那人身子前扑。脚掌跺在他背上,踩上他甩到地上又反弹起来的头颅,鼻子嘴巴在地上摩擦挨挤,新的人借力飞起,她脖颈一凉,从脖颈处爆出血线来。没觉出痛她便又一挥手。刀没有刀把,只有刀刃,深深嵌进她的手心里,直剁到对方的骨头,从刀刃上震进她的骨头里。抽刀再刺,从右颊进,半边刀刃捅穿左边嘴角,她发力收刀,右边脸颊的肉整块断裂,白色尖齿在颊肉里亮亮地一闪。然后她的胸腹凉彻心扉,低头看去,不知何时已被一刀豁裂,内脏正混着血丝脱出。她终于倒地。
再醒过来时,她站在一条铁灰色的河里。周围笼罩灰雾,有几个人形影影绰绰。河水重重压在她的脚背上,滑腻地漫过去。她抬脚,有奇怪的阻隔感。
灰色的河面上,无数细小白色的蛆钻进钻出。河水是糜烂的血肉泥浆,搅合尖利的碎骨。血泥缓缓流动,血拖不动的那些肉糜,便沉降至底。流动的血肉沼泽里,她无思无想,只机械地拔出腿脚,又再度将腿脚夯入其中。
终于走到对岸了。她迈步上岸,听到“咔嚓”一声。她腿脚的血肉已悄悄消融在灰河里,只余细瘦的腿骨脚骨,支撑不了肉身,就这样轻巧折断。她伸手,徒劳抓到一把灰雾,便堕入灰河里,无尽的血沫蛆虫覆盖上来。
“我还活着。”
一个念头在空寂中滋生,一瞬间,她再度坐起。她是完好的,完整无缺的。她站起身,只看见四周一片青光,晶亮刺眼。头上似胡须长垂无数青白的尖锥,脚底下的地面涩滑硬实。
好冷。冷得眼皮都眨不动,牢牢粘在眼球上。
地面是大块剔透的冰,冰层太厚,往下看去,所见只有一层又一层的深冻,以及照映出的自己的形影。紫淤的胴体,横亘道道冻裂的深沟,仿佛是先被宰杀分解冰冻再把死肉粘在骨殖上的。窸窸窣窣的,在耳边不断,是皮肤在深寒中片片开裂。她整个人像一朵不断绽放盛开至零落的青莲。
她依旧往前走去。
脚掌落地,即被冰粘住,再生生撕扯开,留下两行殷红脚印。
“我还活着。”
在一波又一波的意识涣散里,她的思维像春蚕吐丝,抱定这一个念头,把它牢牢包裹起来。
沿路绽放一簇簇的青莲,与红莲。
满大街的女人都对她侧目而视。她们穿的都是花花绿绿的时新料子,叫裁缝比对着外国杂志上金发蓝眼的洋女人做成的时尚新衣,这女人却显自己独特似的,一身板正的黑留袖。她身形既修长,眼睛又发出宝石的火彩,丝毫不因服饰的黑而损减光辉。穿的是和服,但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慑服于她纯日本式的高贵。
有意无意的目光织成一张网,被黑留袖女子轻软地冲破,踏在脚下。她也扫视行人们,在正午的阳光下,每张脸都是太平无事的行色匆匆。
走下窄街,横穿马路,看到的即是朱红圆柱,飞檐灰瓦,捧出一面绿地金字的匾额:照得寺。阳光炽烈,金字却灰,灰得像雨中的海面。门口守候的小和尚,一看到黑留袖女子就跳起,跑来道:“您怎么称呼?住持已经等您很久了,这边请。”
“Iris。”黑留袖女子淡淡一笑。她口音十分标准,那笑也就坦然。因此小和尚只能操着蹩脚的发音称呼她“Iris女士”。住持也是一样。今天寺里不接待,专为迎接这位贵客,希望从她手里多掏出几个钱来。住持引着Iris参观诸佛,心里庆幸寺并不大,和服拘束下迈出的小小步子周转得来。
那些平常佛像,住持估计Iris不感兴趣,天气又热,Iris来得晚,恐怕耽误了她的午饭,先领她看寺里的宝物缅玉卧佛。平常这尊佛像都用黄幡围起,不准游客靠近。Iris比住持要高,佛像虽卧,也比她高出一截。她抚摸佛身,触手生凉。佛殿本就宽绰,凉幽幽一屋子的檀香,玉佛还要更凉。
随后去看千佛塔。住持算一个老实和尚,本意只想引Iris看看寺中各处,她捐多少款子等于最终考核,自己不过尽人事听天命。然而,他们绕着那一千个小佛像转圈时,他偷眼觑她,暗道不妙:Iris那一张小巧精致的脸上,平平展展并无一丝意绪荡起。脑筋急转,他便请她去看藏经阁,那里清净,凉快,后院还有金鱼池。住持想,她是美国人的遗孀,美国大概没金鱼吧?就算有,也比不上他精心伺弄的品种。
Iris在藏经阁里依然了无意趣,听到金鱼,笑了笑,更像惊讶于住持的异想天开。看金鱼要从后门出去,临出后门,她却忽然停下脚步,折返到后门边,那里用玻璃蒙着一张画卷,画卷半卷半展,展开的部分上,横分成数个区域,各画了青蓝皮色的小小人群。
“这画的是什么?”
住持一看女施主有了兴致,赶忙殷勤趋奉:“这是地狱图像,是五年前,一个画师捐给寺中的,说是他家祖传……”
“我能看看么?”
她尽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于是卷起的部分也摊开来。全是各种名目的地狱,怀毒害想,手执各种刀剑,更相斫刺的是想地狱,因为㓟剥脔割,想谓为死;冷风来吹,皮肉更生,寻活起立,自言:“我活。”余众生言:“我想汝活。”寒冷至极冻至皮肉开拆如莲花的,据颜色的不同分为青莲地狱、红莲地狱、见骨的白莲地狱。受业火焚烧的,是无间地狱。其余还有灰河地狱、黑绳地狱、叫唤地狱、堆压地狱等等,用笔很细。能想出这么多折磨人的所在,又有人能如此细致地画出来,简直如梦一般了。Iris看得出神。看完后,住持让小和尚收拾画卷,正要和女客去看鱼,Iris却说自己想去看横三世佛。
是看,而非拜。这里香气最重,住持唯恐女客不喜欢,Iris倒没说什么,只是走到三座佛下,看他们一个个低眉垂目,这便是慈悲相了。她转头,住持和小和尚都站在阶下,Iris本来就高,这一下更是高而又高,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
她想起一个女孩,穿绀色水手服,头发熏得香气缭绕,好温柔洁白的一张脸,这佛座下的鸽子,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Iris说要去吃午饭,住持强留不住,给她雇了车。他心里七上八下没有底,只好自己去看鱼了。
Iris去的是家烤鱼店,要的是盐烤鱼配鲜切柠檬片。她一进来,所有人都偷眼看她。老板娘圆圆脸儿,也很秀丽,笑问道:“您是哪里人?”
这美人也笑道:“您看我是哪里人?”
她说日语时,咬字总显得有些迟疑,好像她很久没有开口说过话一样。
老板却说:“我看嘛,您就是这里的人。我原籍不是本地,所以我最会看人。”
“你猜对了。”Iris一笑,“也许我以前还来过你家吃过烤鱼呢。”
“那不可能。”老板娘转身端菜嘴里还说着,“像您这样的美人我怎么会不记得呢?”
Iris不做声了。有食客笑道:“美裕,上次你说这次要请我喝清酒,记不记得?”
老板娘爽脆地回过去:“请你喝海水才对吧!”一众人哄笑起来。又有人问:“美裕,昨天好像在照得寺那边看到你了,你不是十五号去吗?”
“照得寺今天有事情不接待,纪子告诉我的。”
“还是你哥哥的事?”
玻璃门又开了,进来两个女生。穿一样的吊带连衣裙,肩带连接处镶嵌大扣子,只有颜色不同,一个草绿,一个粉红。两人提了大手袋,一望而知是来旅游的。老板娘迎上来,问两人吃什么。两个女生点完菜,坐在Iris旁边,偷扫她几眼,叽叽喳喳起来。草绿说:“想不到四竈先生的故乡竟然是这样!”
“说是他家人已经全部搬走了。”
“那肯定的吧,毕竟是被人举报的……”
两名女生一起骂了几句那举报者“狼心狗肺”“禽兽不如”“该下地狱”。粉红说:“如果能见见四竈先生的女儿就好了。他在四国的那个儿子,我去年见过。在这里的女儿只听说叫爱生,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草绿说:“我倒听说……”她凑过去在粉红的耳边密语了些什么,粉红骇道:“啊?”声音大了些,周围的食客都看过来,她赶忙放低了声音:“男方那么薄情吗……?”
“局外人看来会觉得是正常选择。”草绿才说了一句,老板娘端着她俩的菜过来了,她便接过道谢。老板娘且不走,笑道:“两位小姐看起来不是本地人?”
“听说这里的鱼很好吃,我们特地来吃鱼的。”草绿眨眨眼睛。
旁边有个年轻的食客,嘴里还塞着鱼就插嘴进来,急着在女孩前出风头:“我们这里的海鱼好吃,那是有缘故的。听我说:多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八月,有一个女学生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位女学生在我们这里可是有名的美人,名字叫作永井秋夜……”
“永井秋夜?”经过的老板娘问,“我怎么记得是贯井呢?”
“贯井,贯井。哇,老板娘,你记性果然好啊!”
老板娘睨他一眼:“你们小年轻记性太差才对。”随即对草绿粉红两人说:“他接下去就要说,这人叫秋夜,是个预言,因为她最后一次被人见到就是在要入秋的夜晚。还有人说,在一家新娘珠宝店见过她,所以我们这里的人都叫她秋夜的新娘。据说她要和人私奔,结果被男的抛弃,就跳了海,从那以后,我们这里的鱼都特别好吃。其实以讹传讹的多得很,她名字的汉字,也不见得就是秋夜。我们家还和这个女人沾点关系呢。”
“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老板娘朝问话的客人飞去一眼:“你自己想吧!”
草绿粉红两人已经埋头吃起来。Iris吃了不过一半,望着门外来往行人出神。粉红见她抬头,瞄一眼,贴过来问:“您也是来旅游的吗?”
“不,我之前在美国住,这次回…家乡看看。”
“就您一个人吗?”
“其实我这次回来,就是因为我丈夫去世了。”看粉红脸色一变,Iris又安抚她道:“我想这个结局,他大约也挺开心的,他是个虔诚 的基督教徒。太虔诚了,我想,比起人世间,他更喜欢天堂呢。”
其实Iris这个名字就是教名,只是她自己并不虔诚罢了。
“您有孩子吗?”
“两个。也都和他们的父亲一样。太像他了,所以都没有留住。”
她谈笑自若,没什么伤心的样子,穿的还是黑留袖,这样结婚的礼服,令女孩们惊讶。直等她出门,她们还回头看着她。Iris头上插的珠花颤颤巍巍,正面时被她的眼睛压制住,倒看不出什么,看背面时,珍珠亮得炫目,给粉红的眼睛刺了一下,急忙转过脸去,再去看时,她已不见了。
翌日,住持收到Iris的支票,数额令他欣喜若狂。不过她另有嘱咐,要他在佛前供奉三个牌位,一切所需信息附上。三人都是外文,只有名字。
我还活着。
但是,或许,我早已成了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之中,用无数的色受想行识,消磨我的恶业。
那么,我的恶业是什么?那让我转生为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中的,一切未尽未出先世所造的恶不善业?
我一件也不记得。也许我曾经在哪一世间投生为人趣,和错误的人结了婚(他现在,大概投生在了大号叫大那落迦中吧,因为他从来没有真正清醒过,“饮酒生于号叫处,斟者生于彼近边”),害了我和他所生的孩子,可能也害了他。也许我做人趣时受到的惩罚都一文不值。
但是我永远不会为了逃避那落迦的痛苦,就妥协于增上生和决定胜的空谈,不论这一起心动念又要让我增寿量多少年。
也许我马上就会躄地不起。
然后,一个念头,我就又活转来。
不过,我还是站在那落迦中,一动不动,做一棵冰柱。
我开始听到奇怪的声音。先是一个人在唱歌,牠的声音又尖又细,背景似乎伴随着流沙下坠的声音。然后是炸耳的聒噪声,群鸟振翅,长鸣。有什么东西深深吸气的声音,始终没有吐气。有虫子窸窸窣窣的摩擦音。有金属敲击。有笑声。水滴声。有我在聆听的声音。有莲花绽放。傍生趣被磨榨。沸腾。嚎叫。鸽子拍打翅膀……
一个声音说:“晃代,是你吗?”
我等着余下的声音,但再也没有了。我也不能发出声音。我的喉管已经僵硬,如同一支骨笛。我的嘴唇动弹不得,我的舌头已在口中断裂为数块。
这个声音继续说:“乔伊的歌,我已经听过了。虽然是晚了很多年。你过得幸福吗?不需要一直都幸福,我想,没多少人有那种福气,大体上平稳就很好了。你应该很幸福吧。在乔伊的歌里,那个‘头戴花冠的日本新娘’是不是你?”
我可以回想起那首歌。她在月光照射的大海上,头上的珠花和月色融为一体,诸如此类的描写。换了别人也一样,谁都可以买下一整套昂贵的艺伎头饰,穿上和服,和他一起私奔到美国——只要她有钱。
所以我会说,那不是我。
但是,在一切有情中,能够说出这句话的人,只有贯井晃代。如果我还是贯井晃代,我会告诉她,那顶花冠是用一次举报换来的,举报对象是一个政治犯,很早就逃到四国的罪人。因为犯下了这一次罪,贯井晃代的一生都成了罪业。
“我希望是你。”她说,“但是,如果不是你,我也能接受。如果你正在哪个地方腐烂,也不要紧,有一天,也许明天,我也会腐烂。”
我的牙齿打颤。我的喉管咯咯作响。我发出细小的呼气声。我感到我的头颅、四肢、肢末、躯体,都不断地被酸液浇淋。肥大的雨珠打透我的全身,与血水融汇,在地上流淌。
“我——我很后悔。我后悔对你说,我们一定要结婚。还有,孩子很可爱。其实,我都不怎么认识我爸爸。有些人说他伟大,还有些人说他罪大恶极,但是这和我本应该没什么关系。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活下去。为什么仅仅因为一个我不怎么了解的男人,我的生活就完全变了?”
不再下雨了。我全身也不再剩下多少皮肤,突然来临的赤焰裹住了我。火焰刺穿我的血肉,在我血管筋络中游走,我听到骨髓与神经噼啪熔断的声音。奇异的肉香味飘溢在鼻端,下一刻,我整个人如同一支硕大无朋的红烛,爆燃起来。火焰在我全身燃烧。我不复存在,只剩下这一团火。我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火焰在四面八方蔓延的声音。我被烧得通透,毫无间杂。
然后,我想:“我还活着。”
现在我活着。
这一个念头空空荡荡,没有回声。
fin.
后记:本文中描写的那落迦(泥犁、地狱)场景来源:《瑜伽师地论》卷四、《长阿含经》卷十九、网络搜索等。咱佛经其实非常朋克,看了之后想把全天下佛教徒or有宗教信仰者全烧了。Just kidding。bgm:Playing Dangerous——Lana Del Rey。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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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电话在中午,言悟父亲打来的,老家那边要给她介绍一个对象。人家是开酒店的……话没说完,言悟打断道:“把他生辰八字给我。”她要看看和这个人合不合适。第二件事才是要照片。
中午吃简单的饭菜,晚上才是重头戏。言悟和仲光一起,把仲光带回来的紫河车料理干净。仲光姐姐生了个女儿。据仲光说,两家四个大人都没有不高兴,毕竟是头胎。下一胎兴许是儿子,但言悟未必知道,那时候她不一定还和仲光住在一起。紫河车给了丈人,没给丈夫,大概他们确实很爱这个女婴,觉得有必要补偿一下仲光家了,仲光从母亲那分得半斤,刚好够他们两个吃一顿。
饺子奇香异气的,仲光没吃多少,言悟吃得倒有点撑了,消化完后欲望膨胀。她的欲望并非来自于据说紫河车里丰富的雌激素,而是来自于自己吃掉了仲光姐姐的肉这一事实。胎盘是母亲的肉还是孩子的肉,暧昧不明,而仲光姐姐因为能生产这一块肉,不能成为完全的“手足”,同样的地位模糊。所以言悟要吃这个男人。也给这个男人吃。
第二个电话在他们互相蚕食饱足后的深夜。那一头是彤云,言悟从小到大的朋友。彤云告诉言悟,她被人猥亵了,想报警,她要言悟陪她。
只是猥亵,就要报警,实在有些小题大做。或者说得不偿失,白折腾。言悟自己在胸部发育时期被父亲的朋友摸过。以及在公交车上,手抓着把手,有个老头在她腋窝以下肋骨以上也就是说侧胸的部分拍了一把。言悟从来什么也不说。跟父母更加不必说,公交车上那天,言悟穿的是件抹胸,要是跟父母说了,得到的回复必然是谁叫你穿抹胸。可是父母能说的话,作为朋友不能说。做朋友的人,跟朋友处在同等位置上,那个人是父母的朋友,一个中年男子,朋友眼里他也是个中年男子,没有父母那么多的“顾虑”可作借口,两个都是赤手空拳的人。所以言悟只能问:“怎么回事?”
“那个人是个老头。”彤云声线平直,绝无抑扬顿挫,像AI的朗诵。言悟立刻感同身受。能做出这种事情的绝不会是好看的人,能爱他的恐怕只有他那个一样丑的妈妈。但是,老头还要可怕得多,言悟被老头摸过,她最清楚。这句话激起的同情,足以让她专注地听完彤云的叙述。第二天她就去陪伴彤云,那则是出于朋友的责任感。
彤云说,那个老头向她问路,她带着他去了,毕竟是城市里她没有预感到危险,后面他动手时,她先是叫喊,但那时候刚好没人,后面于是动手推他,打他,终于像驱赶流浪狗一样把他赶跑。说到后面她带了小小的哭腔。彤云不是惊魂未定的哭,或者对于更糟糕的事情没有发生的感恩的哭,她是切齿痛恨的哭,她恨自己没带把刀。
而言悟听了,想到的还是自己和那个老头,以及那似摸非摸的一把。那时候,她没有反应过来,就这么看着那老头下了车。可是她又能做什么反应呢,因为那老头没有真正摸到她的胸,那毕竟只是一个擦边球而已。他没有拍她的背,没有拍她的肩膀,那时候他在想什么呢?她永远不会知道,她所记住的只是那种不洁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彤云所遭遇的简直成了一张赎罪券,只要言悟愿意去买,那么她可以免于那种不洁,那种别人只在你的池子里蘸了蘸手指,于是你任何抱怨都成了小题大做的感觉,中国人管这个就叫哑巴吃黄连。
言悟请了假,先和彤云一起去了X市的公园。所谓公园,就是对自然景观的拙劣模仿。中午她们去吃了烤肉,在彤云的出租屋里睡了午觉。下午言悟看着彤云打电话。她们一起去了警局。
这件事,彤云又要说一遍。那天下午两点。我坐xxx公交车,上车。我是在始发站上的车。警察打断:“那对方什么时候上的车?”彤云一顿,说:“他是和我一起上车的呀。”警察不耐烦了,说:“那你怎么不早说呢?”言悟差点笑出声来。她又想到自己那个判断,只是猥亵就要报警,那太过小题大做,太浪费警力了。言悟是正确的。但是此刻她们已经在此。她凑过身去,握紧了彤云的手,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那言悟只能拿出自己的对抗心态:你不是嫌我麻烦吗?那我就麻烦你到底。
其实彤云倒不像言悟这样旁观者清。她素来是迟钝的人,打一巴掌第二天疼。她只是把这事说出来,增添更多细节。好在警察只对那个老头是怎样对她的最感兴趣,彤云奇怪他们何以问得这么详细,换一个人来必定要羞耻——她觉察到言悟紧紧抓住她的手,差点想要推开。她也想把这事说得像本黄色小说一样,以验证是否这就是他们想听到的。
实际上,她不愿意让他们知道,在始发站等车时,上车之前,那老头叫住她,请她帮忙搬行李。彤云不知道如何拒绝,只好这么做了,其后,他又掏出手机,问一些智能手机操作方面的问题。这是彤云的软肋。平时不管对谁,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她都是个木头人。彤云自己也诧异,她似乎也曾经是父母怀中的小精灵,她一直是父母漂亮的女儿,何以会变成这样一具木头人。只有对老年人例外。她总要看到他们是如何被这个世界排除在外,她总要对这一点心存恻然,她总要伸出手尝试把他们拉回这个世界中。
因此,彤云细细解答他的问题,也许对一个陌生人来说过分细致了,以至于后来她逃到地铁站,在电梯上,一个人向她搭话,他和她坐了同一班公交,以为他俩是同行人。如果你和他不是同行人,为什么对他这么尽心呢?要是他这么问,彤云只能哑然。
“他把手放在你的胸部。时间多长?”
彤云回答:“记不清了。”
不知怎的,这个问句别具一格的微妙。不知怎的,回答自己记不清时,彤云觉得自己那么的呆板、面目可憎。一瞬间这种恶意笼罩住了她的心。在警察问她“真的记不清了吗”的时候,她终于崩溃地大叫起来。歇斯底里。她一直要自己不要哭,不要显得像一个拿眼泪博同情的弱女子!但是她还是哭了。她被关在头脑的暗室里,声音重叠激荡地翻涌。言悟紧抱着她,不要她倒下去,彤云模糊地想,自己太高了,真对不起。
一直坐在边上的女警察来安慰她。情绪不要激动,这都是必要的程序,你要相信我们,好吗?言悟说:“遇到这种事,谁都会情绪激动。”女警察说:“这样解决不了问题。”彤云不知不觉中站了起来,她俩又扶她坐下。笔录还是要接着做。
等一切都做完了,整件事情告一段落,彤云和言悟到蛋糕店里去买了甜点,因为吃甜食心情会变好。言悟买的是开心果巧克力蛋糕,彤云买的是山楂月饼。言悟第二天就要回去了,彤云给她买了一串朱砂的手链。
这串手链言悟一直戴到了圣诞节的时候。父亲介绍的那个人,看八字似乎还可以,但她跟父亲说两个人八字不合,推了过去。仲光姐姐怀上了二胎,仲光说要回去看看,这一看就杳无踪迹,言悟打算搬家,但也只是嘴上说说,一直没有成行。戴着这串手链,圣诞节她又回去见彤云,两人一起去逛街。
X市没有很浓重的圣诞节气氛,两人去的偏偏还是最冷清的商场。逛了一会儿,难奈凄凉,又逃到大街上。言悟突然拐拐彤云,示意她看行道树旁边站着的女人。
那女人身形高大,扎个马尾,皮毛一体大翻领夹克,牛仔裤马丁靴,看起来很利落。彤云不解地转头看言悟,言悟小声说:“是那个警察啊,你忘了?那个叫你不要哭的。要过去打个招呼吗?”
彤云想了想,竟然点头答应。她俩一起过去,由言悟开口道:“你好!你记不记得我俩?”
夜色里女警的眼睛是火石一般的质地,在她俩脸上硬硬刮过去。“饶彤云。”两人都吃了一惊,没想到她还记得。于是只好略带尴尬地互换姓名。言悟。女警叫楚忍冬。彤云说自己有话想单独问问忍冬,忍冬答应了,她俩又绕到商场里去。言悟暂时在外面,手有点冷,她买了杯热奶茶喝。一杯奶茶喝完,彤云和忍冬还没出现,她有点担心,给彤云发了条消息,彤云没回。
言悟仍决定再等一下。她又给彤云点了杯奶茶,店员在做,她看到窗外飘起了小雪。隔着层玻璃,冷清清灰黑色的街上,人影的亮色也没精打采,她开门走到门口,没有人雀跃,也没有人要拍照,毕竟不是初雪了。
突然有人在她右肩膀拍了下。言悟往右一转,左边顿时爆发出笑声。她狼狈转过来,骂道:“靠!”当然是彤云,笑得脸圆圆的,红口白牙。“你怎么站在外面,不冷啊?”“不冷,我出来看看雪。我给你点了杯奶茶,进去喝吧。”
彤云说她想看部电影。两人买了票,从奶茶店出来,走向电影院。言悟才问:“那个警察呢?”彤云说:“走了。”“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言悟其实更想问,有什么可说的,因为那天她就知道此事不会有任何结果。而且她一直知道,那天不过是印证落实。
彤云吸了一口奶茶,路灯下雪在她的黑发上是片片云母,几乎像个薄纱材质的王冠。她用手摸摸头发,看到自己的指甲又成为蜡质的灰紫。我原谅了她——这话说出来,自己会成为一个善良的傻瓜。可是傻瓜就是傻瓜,一个努力遮掩的傻瓜更不聪明。徒劳无功,雪终归要融化,何必还要下雪?
都是因为太冷了。
“没说什么。”她轻快地说,“你知不知道,这个商场这么偏僻,竟然还挂了槲寄生,我和她接吻了。”
言悟手里是有彤云的八字的,八字上可并没显示彤云是个同性恋。她和彤云一起长大,也根本不知道彤云是个同性恋,一时间震惊得默默无语。又想到更为可怕的可能,那便是彤云被那件事骇得转了性向,这她更难以接受。那么她自己在朋友眼里,岂不是也有了变为伴侣的潜质,这个想法使她不敢沉默了:“她是百合吗?”
“我不知道,反正她没抗拒。”彤云说,随后又撅一下嘴,“希望她没男朋友,我不想亲和男人接过吻的嘴唇。”
这句话足以令言悟放心。她问:“她亲起来感觉怎么样?”
感觉只是一块会动的肉而已。彤云知道自己不喜欢女人,所以这个吻没有激起她的丝毫情欲。但是她也知道,这种没有任何情绪的感觉,反而让她喜欢。
“她火气很旺,这种天气还出汗。”彤云嗅到了她的汗味,皮革味、一点点的酸味,然后扑来浊热的奇异的香气。女人的味道。
彤云小时候,她妈妈穿一件红色条纹贴身针织衫,把她抱在怀里睡觉。彤云嗅到一股香气,问妈妈为什么她的衣服有香味,妈妈睡眼惺忪地闻了闻,口气敷衍地说:“哪有?这是汗味,好了,睡觉吧。”然后彤云把鼻子埋在她的熏满了汗味的红衣里,伸手去够她的乳房。不会有任何一个男人任何一个人觉得妈妈的身体好看的,她哺乳后的乳房干瘪松弛垂吊如风干的果实。但是彤云深爱那触感,柔软的,没有弹性的,绵密可爱。她绝对忘记了一切。她忘记了更小时候的自己……
更小时候,她和妈妈一起坐公交回家。那是个喝醉了酒的男人,纠缠着她妈妈,看到她妈妈抱着个女童,硬要让她妈妈坐下。她被吓坏了,她妈妈安慰地笑着说,叔叔醉了。满车厢似乎都笑了。有人下车后有了座位,他自告奋勇要帮妈妈带孩子,把她抱了过去。妈妈坐在前面他坐在后面。这个醉汉探手,伸进亮亮的香槟色小裙子里,揉捏女孩的胸。彤云没哭——她被吓得只有沉默。然后车到站,她妈妈,抱着她回家。
他把手放在她胸部多长时间,她不记得,孩子没有时间观念,十分钟像一辈子一样漫长。
因此,彤云可以向忍冬解释,那个案子没有下文,她再也没接到警察局的电话,不算最要紧的,有些事一开始就已经太迟了。甚或可以说,既然她已经出生,一切都已经太迟了。在她懂得想念之前,值得怀念的事情就已经只剩回忆。虽然她是受到了刺激,才想起这件事来。
“我能做的实在很少。可是,”忍冬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一直都记得你。”彤云答:“……谢谢。”那时候她看到,外面开始下雪。她对忍冬说:“下雪了。”又说:“好像有点暧昧。”最后她看着槲寄生——仿真的——说:“特别是槲寄生。我都想问能不能接吻了。”忍冬的瞳孔缩了一下,看着她。最后,她们做了这件事。
彤云想说:你记得我,难道不是因为我的名字本来就难以忘记吗。彤云在冬天出生,她名字的寓意就是下雪前的密云。你为什么要记得我呢——这个问题有如安眠药的苦味,压在她的舌根。彤云不是那个父母怀里的女儿,她和母亲一起安稳沉睡于羊水中时,已注定她体内的温热,会一寸一寸结成冰。八字也是那么说,那些星星也是那么说,彤云多么希望自己没有聆听的机会,可是也许她的出生就是一场必然的雪崩。多么遗憾,她对那些星星一样的卵子,那些注定不会来临的兄弟姐妹们低语。多么遗憾,可能你们也是我,我们是大同小异的我们。
雪越下越大了。言悟说:“再走一会儿,真要被雪淹了,咱们跑过去吧!”彤云点点头。风很大,很冷,在灯光下,飞舞旋转的雪光里,她们开始奔跑。要一直跑到电影院里去,浏览一切的声音,光影,然后回到家里,沉睡,做一个自己成为一颗星星的梦。
fin.
Notes:待修改(呃其实可能不会修改,不过这也难说,而且这三个字需要加粗)
标题来自于“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Aimee和J曾经是一对。Aimee是谁?Aimee就是我。绝世放浪婆娘,哈哈。J,一个喜欢绝世放浪婆娘的人,你可以想想他是什么人。别名J伯爵先生,他说自己是伯爵后裔。可能类似于萨德侯爵。也许我在妖魔化他,他只是个平常男人,就像我只是个平常女人,我俩都没什么骇人听闻的兴趣,我确实尝试过一些多人啊,手铐,sp..ank之类的,但都不是很喜欢——仅仅是尝试而已。至于J,他更加温文了,我俩唯一的共同爱好就是成..人视频(简称AV,为了方便,我下文都会这么叫)。并非是通过AV认识的,虽然也差不多,我无意中看到了一个很野生的小视频,那个视频的记录者兼男主是J线上的朋友。
说到这里你一定想知道,我到底想说什么吧。不耐烦而又有点好奇。可我一开始就说了,Aimee和J曾经是一对,这就意味着现在已经完蛋啦。一对已经完蛋的情侣——你真没什么需要好奇的。我到底想说什么?我只是随口一提而已。很多话本来就没什么意义,都是信口发出。随口一提,在房事前,我们经常一起看AV助兴。从这里就能看出我们对彼此的兴趣其实没那么大,更像是被唤起的欲..望需要一个出口。我确实是一个绝世放浪婆娘,我知道这一点,所以我向来认为:对我不感兴趣的男人,多半是肾亏。J不肾亏,可他确实有问题。他对我,我想大约一开始是很感兴趣的,后来这份兴趣里掺杂了很多知音之情。那是因为,我俩的阅片口味是一样的,一样的可笑:我们追求真实一些。
我是个现实的人,虽然这份现实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知道,想要真实,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自己来一次,或者加上镜子,或者旁观别人。随口一提,这三样我都做过,但是,做过,不足以满足我的需求,我仍然想要真实,就像即使我自己生了一个孩子,我依然会在乎影视剧里一些可笑的孕产环节——这只是比喻,不管是真孩子还是假孕产我都不在乎。你得懂,你不能当真,不能不懂装懂或者反之。
但是J,他很细致。也许将来会成为一个AV导演。他指出,女演员们的叫声和喘..息,都太假了。叫声太娇太尖细,喘..息太连贯太粗重。一听就是假的。
“那还不是男演员太没用?”我诚恳地表示。哎呀,随口一提,我精通娇..喘低吟和假高..潮。我的好些男伴都知道,不仅知道,还会主动要求我叫得骚一点呢。所以,我结合自身经验,做出这个回答。
“……这是演员素养问题。”J说,“不仅仅是素养……”
“干嘛要求素养?你知道有些专业的演员哭戏都会失手。”
“我说了不仅仅是素养!拍摄和实际做..爱不一样,这不是男演员的问题……”
“是你的问题吧。”我捏了捏他。“真的,我们在床上,本来是要做什么来着?然后在这里谈论什么问题?谁的问题?”
半小时后,他承认是他的问题。
别责怪我,这种废话,你平时能说一百遍,床上能说一千遍,他自己也没当真,该说是置之度外。
下一次他又抱怨了。他说,即使是素人,是情侣,这些性..爱看着也很刻意。
“这种骚话——”他作势欲呕,“真是没创意。”
“等等,”我说,奇怪自己怎么真要和他讨论了,“没创意?天啊。”我真想说,你咋不看看你自己呢,又放了些什么好屁?确实,没有“叫爸爸”之类好似在cosplay某种东北亚舍友的,也没有对性器官的某种奇特昵称(bibi、bangbang,诸如此类仿佛韩语歌词的东西),但是“我真想把你的x像冰淇淋一样舔着吃了”也绝不是什么很性..感的话。我说出口的是:“这种话,大家都是看AV,看黄..色文学学的而已嘛。”
“所以啊,如果性..爱这种东西还需要学的话,就不能说这不是刻意了。”他的手指慢慢地、若有所思地搓着。“这种话应该是自己说出来的,我不相信在没有书、没有视频时大家都不说骚话。”
“对我说一句吧。”我转移话题。幸好他回应得很快,眼睛真挚地盯着我的胸口。随口一提,我穿的是一览无余的白色真丝睡裙。他凑上来,在咬嚼的间隙用妥协的语气叫道:“妈妈。”
以防你忘记,我叫Aimee。Ai-Mee,这个Ai当然不是AI,Mee当然也不是Me,我是我但不是me。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因为很像Aimer。他叫J——只是代号,他也可以叫ABCDEFG。这也只是顺口一提而已。你知道我的名字,并不会改变什么。Aimee接下来还是要说更坏的部分。
那天,J很狂..野。就如同瓢泼大雨,我是土地。完事后,我陷入了往常的那种贤者时间里,看着这个男人,略带厌恶,意识到我没那么爱他——或许根本不爱他吧?——这样的话似乎又太重了一些。J的脸带有某种“不接受美丑评判”的气质,这股不妥协的气质让我此刻对他更加厌恶,而他就一定要这时候开口:“我们看的那个视频,你觉得怎么样?”
“嗯?一如既往的不错。”我发出赞叹。
“那就对了。”他侧过身,腿伸..进我的腿间,手搭上我的胸口,我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睛宛如阳光下的纽扣般闪闪发亮:“那是偷拍的。”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也许我也被偷拍了,他也一样,但是我不在乎。
“我想,只要有摄像头介入,人就会表现得和平时不一样,所以,只要演员知道摄像头的存在,那无论如何都不会表现得真实。”
“但是,”我一边提醒,一边打开他的手,从床头柜拿了杯水,早先是冰水,现在已完全化开。“如果没有摄像头,怎么调度镜头?怎么切换角度?怎么拉近特写?要让AV里的角色们不知道摄像机,那视频就只能保持在一定距离之外,模糊,声音听不清,没法自成一体地尽善尽美。而且,既然你想要真实,我不得不说,角色们对有摄像头这件事的不知情,就是最大的弄虚作假。”
“我没有要一切都真实。如果一切都真实办不到,那我愿意退而求其次,选择我想看到的部分真实,最重要的真实。
“而且Aimee,想象一下吧,一对夫妇在家里某个角落里安装了监控,这本来是为了防止小偷进门的,但是他们或许习惯成自然,渐渐忘记了这件事……这也是真实。”
“然后被真实的人真实地偷出来发到真实的网上。”
“我是说真的。”J坚持,我也知道。但是,这感觉就像你问,抽屉里面有什么?对方回答,请拉开抽屉。你拉开抽屉,看到里面还有一个尺寸刚好套进去的小一号抽屉(不巧这里的抽屉是后空的那种)。于是你继续拉,直到拉到最后一个火柴盒大小的实心木块抽屉,于是你明白了:抽屉里的东西就是若干小抽屉。摄像头介入不够真实,于是就让它对某个人,或者是所有人,是未被知晓的……
“好吧。”我平心静气,转过脸去,想看看他有没有打开手机摄像头什么的,就这么手一滑,把那杯水打翻在地板上。“哦。”我说,“地板——真实。绝对的。”
我知道我说过我不在乎我们之中的谁被偷拍了。这种废话,你平时能说一百遍,床上能说一千遍,我自己也没当真,该说是置之度外。
那次性..爱很棒——这只是顺口一提。不久后,我们就分手了。我想看到的抽屉里的东西,并不是若干小抽屉……对我来说,抽屉里是若干小抽屉,这等于说,抽屉里是空的。而抽屉里不需要那么多小抽屉才能是空的。
或许也可以说,我不想要哪天醒过来,发现我在某个色..情网站上,热情洋溢,丝毫不刻意,真实得像七月份海滩上热辣辣的阳光。也不想成为AV导演的女友——或许J真的做了导演,但是,我跟AV导演试过,我真的不喜欢。我不喜欢那些摄像头之后的人,他们一个个全都置身化外。唉,Aimee和J曾经是一对,随口一提,我并不惋惜。早就跟你说过了,这都是信口发出的话,而我是Aimee,同时J可以是ABCDEFG,这是个代号,你需要记住的只有Aimee。
fin.
后记:一个半小时多一点写完的,写这种水文就是快哈。没怎么修改。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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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凯想要保家卫国。想要成为英雄。其实女孩子们不懂这些,对这些也不感冒,他仅仅想成为男人中的英雄。不管怎么说,能真正地去做什么,已很可敬,虽然要足足织三天,才能看清你所绣之物的轮廓。
命运对凯并不好,那时候没人能看清这一点。那时候有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战役。凯的国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国力不十分强盛,却也不至于让人蹂躏。它三面环海,在陆上受到了邻国的入侵。已经不能叫邻国了,而应该叫敌国。时间紧迫,仅仅十天的训练后,凯就入伍,射死第一个敌人之后仍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第二个也是那样,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那样。
上司。凯习惯这样称呼上级军官,因为他入伍前是个大学生,如果不是战争本该工作。上司是个女人,名叫玛尔法。她比毒蛇本身还要更像一条毒蛇。他们开拔到Z省去,路遇一小撮敌兵。是凯先发现了他们,那面那张抹着油彩的脸上,转出一双黑眼睛来和他对望。也许是这个人开了枪也许不是,反正第一个倒下的是凯身边的一个战友。凯立刻拔枪反击。射空了子弹后,他又去抓摸死人的枪。希望自己不要死,所以手忙脚乱地拼命残杀敌人。己方死了三个,敌方逃走了,没人想掩埋尸体。凯跪在战友身边,突然后脑勺一阵剧痛,是玛尔法给了他一枪托。
“节约子弹。”玛尔法从地上拾起战友的空枪,冷嘲着说。
战友衣兜里有八块五毛钱,那是借了凯的,还没来得及花出去。也许他想在下一个小镇嫖妓?还是买杯珍贵的咖啡?那钱并没有被血染红,还可以花出去。
凯把它送给了安迪,作为路费,安迪想逃出去。
安迪像个女孩,那种理想之中的女孩而非现实中的女孩。他两条腿瘦得皮包骨头,他俩鸡奸的时候,凯甚至摸不到他的小腿肚。军队里很多人都鸡奸,这很正常。他们有真正的女人——玛尔法。但是没人敢碰玛尔法。玛尔法像笼罩在他们头顶的飞翔的女巫。
安迪参军是被父亲逼迫来的,比起一个活着的、被人捅屁眼的儿子,他宁可要一个死去的英雄。英雄!真是纯美的想象,只有男人才有这种浪漫,浪是热浪,是橙黄色阳光下仿佛有实体在掀动的恶臭的气浪,伤口的血腥发酵混沌,配上长时间没有洗头、洗脸、洗澡后从腋下和裆部散发出来的酸腐气息。漫是绿头苍蝇在漫步,绚丽的色泽刺眼,在血肉模糊的伤口上产卵生蛆。问问哪个英雄肯要那么一身衣服,粗糙而脏污,横七竖八地被膨胀青肿的尸体撑起来,这种景象凯见多了。其实我们并不互相仇恨呀。有时候凯很希望让对面的敌军把他打残,或者打死。只有一个时刻他对他们的恨还跟没参军时一样,那就是掩埋尸体的时候。那种味道无法忍受。
把他们的枪都收到手,安迪站起来,眯着眼睛望着天际,扶了扶帽檐。凯也站起来,拥住安迪的肩膀。
“要是被抓住了怎么办?”
凯说的是逃跑。安迪的头斜靠在他肩上,很亲密似的。
“你得给我祈祷啊。”安迪凑在他耳边小声说。空气里都是血肉腐败的味道,凯嗅不到他的口气,仅能感受到潮热的气流。安迪露出细小的两排黄牙微笑了。“玛尔法,这个贱娘们。我受不了她。她让我喘不过气来。你不觉得吗?”
受了蛊惑一般,凯点头。“她比北方人还可恨。”他用气声说。
“这个娘们会不得好死的。你等着看吧……等战争结束了,不,等你能写信给我的时候,你知道我在哪儿收信吧?把她的死相写给我看……我觉得她要被北方人强奸的,先奸后杀。她会死得像一条母狗。”
他和安迪干了一整天的重活,那天晚上,他睡得人事不知,格外的香。半夜突然被人推醒,他一下子惊坐起来。月光下,玛尔法的眼睛黑得像两个弹洞。他吃了一惊,立刻行礼,在对方的噤声手势下低声说,长官。
玛尔法命令他跟着她到小树林里去。凯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走的时候,他没有带枪。走进了小树林几百米,她停下。“挖个坑,把他埋了。”
啊!凯险些惊叫出声。地上躺着的是安迪,不知道为什么这张脸一时间不太能看出来。铲子就在旁边的地上,应该是玛尔法带过来的。他一动都不想动,单凭着勉力驱使,才让手握住铲把。
新鲜的泥土也有自己独特的味道。沙沙地,从铲子上滑落下来。凯间或偷瞟两眼安迪。他仍有几分侥幸,或许是自己眼花看错了……可是他把安迪拖进坑的时候实在不能再这么认为了。他知道那张脸为什么看上去那么异样,他看清了地上原来散布着几小粒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安迪的牙齿。牙给打掉了。他把安迪瘦骨伶仃的身体窝进那个坑里。黄土淅淅沥沥地盖上了衣服。后来,他隔着泥土,在安迪的身上跳跃,把土踩实。
“逃兵的下场就是这样。”玛尔法的口气镇静无比,“凯,你明白了吗?”
凯点点头,身上发冷。夜风很厉害。玛尔法递给他的一小叠纸币在风中摇摆。
“这是你今晚的报酬。”
这叠钱一共是十二块零四毛,里面还有凯的八块五。
在下一个城镇,凯把这些全部花了出去。
这种时候,战争开始变得像一场大型祭典,死人统统可以归类为人牲。不知道是哪一项神秘的要害触动了神明的心,前线捷报频传。或许是因为这个吧,玛尔法也变得温和许多。也或许是因为别的,因为凯一改往常懒懒散散的样子,事事争先起来。
对于安迪,再也没人提起过。对于军队里的鸡奸事件,凯也一概不再参与。凯忙着照顾别的。一个下等兵,按理说没什么能用得着他献殷勤的地方。可是凯对玛尔法,连其他人都看得出来情况不一般。凯干活儿干净利索,服从玛尔法的命令,倒好像她是个将军。其实人人都怕她,服从她,可只有他,态度柔顺,心悦诚服。
玛尔法把这些殷勤不置可否地接收下来。也包括凯用那十二块零四毛换来的好烟叶。凯说那是从妓女手里买到的,用薄荷熏过,味道更柔和更适合女士,也更适合这燠热的鬼天气。那天,玛尔法换了一身打扮。她的头发编成了两条辫子,身上绷着一件有点缩水的白地黄花连衣裙,丝袜高跟鞋,空气里漂浮着她玫瑰味的香水气息。她卷了两支烟,让凯抽一支。随后她自己也叼上烟,没用打火机,而是凑在凯点燃的烟头上,他们一同看着火星亮起,眼神相碰,清脆地,有玻璃碎裂的声音。
“今天你高兴吗?”玛尔法靠在沙发背上说。
“高兴。”
“为什么?”
“战争结束了我就能回家了。”
“那最好是一开始就别来。有战争你照样可以在家呆着。”白色的烟雾上升,玛尔法仰头看着。
“您高兴吗?”
“我?我不。现在局面是不错,可是牌局还没完呐,得接着打。等真正胜利那天我就高兴了。”玛尔法嫣然一笑,“接着你会发现,没有战争,世界还是一样,卑劣又无聊。你记不记得,你刚来这儿的时候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参军?你告诉我,是为了保家卫国。啊,是这样吗?是为了保护这个世界吗?不如直白一点,说你喜欢玩闹。——保家卫国,也是玩闹。”
“我现在已经不那么想了。”没有喝酒,凯仿佛被薄荷烟的清香熏醉了。“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我什么都做不到。”
“你是好样的。”她冰凉地说,“你杀敌勇敢。战争结束就回家吧,带上一枚勋章。”
他想象自己抓住的,是一只白皙柔嫩,细软如鱼肉的手。实际上那只手硬邦邦,就像戴了橡胶手套。可是他依然像面对一枚勋章那么热切,抓住就不放。
对方慢条斯理地探过另一只手。好像要像合壳的蚌一般咬住他的手。实际上,她是要把那根香烟在他手上摁灭。他痛得当即把手松开。灭了的烟蒂被玛尔法随手丢在地上。她单手撑住下巴,望着他的眼睛里三分好奇七分倦怠。
“我以为你只会搞鸡奸呢。起立。十公里。请在一个小时后回来。”
他回来时,玛尔法又成了戎装的玛尔法。烫伤的伤口没妥善处理,红肿化脓。他用舌头舔舐咸津津的伤口表面。
胜利不会让尸体的味道变好闻,也不会让开枪时的厌烦稍有减轻。不过凯收到了一叠家里来的信,出于恐惧未知的心态,他选择先阅读最新的。
家里没什么事情发生。明尼结婚了。(凯几乎想不起来明尼是谁。)爸爸妈妈都很想念。很担忧。自豪,骄傲。希望能够快点回家。潜台词是希望战争能够尽快结束。
其实只要人还活着,战争就永不会结束,或者换句话说,当下就死去,可以立即结束战争,对吗?
凯有太多东西可以描写了。晴空之下的腐臭味道,从脸上滴下的汗粒跌进即将干涸的血池里,杀人与被杀——前者是后者的一种演练。他埋头在那张信纸上,尽量东拉西扯,在纸上留下一行行被拉长了的极富弹性的字迹,字母与字母依依相连。他害怕自己一旦说出什么实在的话,那就会变成对父母的指控:你们送儿子去杀人,鸡奸,强奸。不如说凯自己被强奸了。不如说他害怕的其实是控诉变为罪证。
他们插入沙漠之中。
沙漠里有狐狸,有士兵打着玩儿,没别的作用,只是单纯取乐。玛尔法不打狐狸,她打的是鹰,天上飞的鹰。用枪打鸟,她也只是为了好玩,鹰从空中摔下来,沙漠中不知道掉到了哪里,捡都捡不到。
广播里听到的是期盼已久的好消息。北方佬的运气越来越差。他们内部起了争斗,互相倾轧。一派主张继续作战,另一派主张议和。尽管八字还没一撇,队伍里似乎也是一片喜气洋洋,只有玛尔法还是原来那样,脸色平和,看不出情绪。
“不管怎样,我们总要穿过这片沙漠。”
她瞄准那只在天空盘旋的鹰,随后看着它坠落,脸上挂一丝淡淡的笑。
话虽如此,气氛仍然轻松下来。晚上士兵们交换一瓶酒,嘴对着瓶口轮番品咂,恰好轮到凯时酒瓶空空。他把瓶口朝下,也倒不出一滴,沮丧地往背后一扔,随后站起身,去找玛尔法。
月亮大极了,又大又清晰,让人不敢抬头去看,害怕这面昏黄的大镜子里会照出他们的脸。远处起伏的沙丘上,一个黑影慢慢走近,到了近处才现出玛尔法头发的色泽。他想问“你去哪儿了”,低下头,发觉她手里提着一大块不明物体,原来是头黑鹰。
玛尔法看到他,似乎也很意外,不过什么也没说。他跟着她,一路来到她的帐篷里。借着灯光,他看到那只鹰的眼睛没闭,似乎还活着。
“战争结束了,你会去哪儿呢?”
玛尔法动手拔鹰的羽毛。鹰微弱地挣扎着,喙似乎也微微张合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听到凯的这句发问,她抬起头来,对他笑了笑。
“我无所谓。”
这句话鼓励了凯。
“你无所谓的事,对我来说总是很重要。……”
他喃喃地述说,玛尔法作战是如此英勇,他看了又是如何的钦佩。他描绘玛尔法的英姿,把她说得像圣女贞德。然后他绕来绕去地说他有多纠结于自己内心的情感。不,他不觉得她是他姐姐,也不认为她是他的导师,虽然在很多方面她都担任着这种角色……她也不像他母亲。她也不像一个朋友。有时候事物的轮廓不是直接看到的,而是在四周暗淡的云霭之下衬托出来的。所以她是……
“所以,”玛尔法脸上带笑,打断了他的话,“你恨我,对吧?”
刚好,鹰一只翅膀的羽毛已经被她拔净。玛尔法抬头看了看他的脸。那脸上的神态,没什么特别之处,她在死人脸上已经见过了许多回。憎恨,厌烦,可怜巴巴,祈求饶恕,好像她是个可怕的死神,他们向她祈祷。
玛尔法几乎要原谅他了。不过,想到此时灯光暗淡,那枚看不到的烟疤,她的心又平静下来。像那天一样,她给自己卷了支烟,但没给他卷。她很喜欢这股薄荷的香气。
“我爱你。”
他的声线像火星一般闪烁不定。她细而硬的手搭在了他肩膀上,以不可抵挡的力量迫使他坐下,坐在鹰的尸体旁。
然后她摸了摸他的裤裆,发出一声狐狸般的笑。
你得给我祈祷啊——突然,凯又听到安迪这么说。他本来应该给安迪祈祷。为什么要对着玛尔法祈祷?
她要被北方人强奸的,先奸后杀。她会死得像一条母狗。安迪恶狠狠地说,凯,你曾经说过,为什么你不给我祈祷?
“鸡奸这种事情,谁都能做,只要有个鸡巴。”玛尔法的声音里也充斥着薄荷的香气。“不过,有些人除了鸡奸,对别的一切都是有心无力。”
她会死得像一条母狗。安迪说,你为什么不给我看看呢?
在他能做什么之前,玛尔法抢先一步绞住了他的脖颈。她的手肘有如铁环,紧勒不放。他眼冒金星,扑扇着手,想要抓住点什么,随之抓住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鹰,安迪说。薄荷香气忽远忽近。玛尔法的手肘实在太紧了,就像安迪或者是他自己的屁股一样。他的血管似乎已然崩裂,他听到啪的一声。灯光不再。一切平息下来。他遗忘一切。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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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琬琦和锺曙是在楼下的一个小店上认识的。小店由母女二人经营,卖烧饼、油条、素面、油灼灼的煎饺,热腾腾的饭菜香气被早上清凉的空气一激,半梦半醒的头脑就禁不住要驱使着身躯,走到灰扑扑的店面里,坐下来,淹没在半是人声半是静寂的早晨中。客人中有学生,如锺曙,也有家庭主妇,如蓝琬琦。她白天属于一岁大的孩子,晚上属于下班归来的丈夫,只有这昼夜的交替处,才是她自己。
这家店和锺曙,都是在蓝琬琦新搬来未久时被她发现的。晨色熹微,蓝婉琦给丈夫做好路上吃的早饭,趁孩子还未醒,下楼去用二十分钟吃点东西。如此反复的三天后,她就弄清楚,是在早上六点,锺曙单肩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悠闲地在店门口出现,叫一盘煎饺,等待的时间里从书包里抽出一份英文报纸;吃完煎饺,擦擦并不油乎乎的嘴唇,把报纸装回书包中,悠闲地从已发亮的门廊上离去。
这过程中,蓝琬琦用筷子抽挑着盘中的素面,大约每吃七八口,她就抬起头来,用探究的眼光细细地照过锺曙,扫到门廊,再继续盯着眼前的素面。锺曙安然地坐着,浏览手中的报纸,有时,他会突然抬头,回望蓝琬琦。对于锺曙来说,蓝琬琦也是一篇英文的文章——不自然的,需要翻译的。翻译如下:
大约三十岁 像个妈妈 娴静 有文化 来得早 裙子 眼睛
翻译到眼睛时,他心里一顿,仿佛吞下了一粒纽扣。
这种探究和翻译,几乎谨慎得旁若无人。蓝琬琦不和别人打招呼,从搬来那一天就是如此。锺曙大多时候只顾着看英文报纸,以此显示自己无暇也无意应付别人的打扰。等他一完事,离开,蓝琬琦便吃完素面,站起身,穿过游移着无数人的城市中街道的一段,这一瞬间,她想起那个在这城市中工作的丈夫。他在日光下,纸灰般的片片飞散,等到了阴暗的楼道里,已经所剩无几。
她按下楼层,等待电梯,这时间再看一眼一楼走廊,望到尽头。他既有可能住在这里,也有可能住在二楼、三楼,直到最高层,只是那些走廊她没有机会去望罢了。最没有可能的是六楼,也即她住的那层。蓝琬琦飘然走出电梯,把锺曙的记忆如雨衣那般叠起来,搁在家门口,等披挂上阵的早晨。
这时间,锺曙也并不会想起她。他坐公交车到学校,打开报纸早读,因为吃早饭时已经通读过,所以读得相当顺畅。读完了这三十分钟,就是第一节课,往往是语文或者物理。物理老师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他慢慢地踱着步子进来,神气活现地环手捋髭须时,学生们往往对视窃笑。老师见此,气得吹胡子瞪眼道:“嚷嚷什么呢?!还剩多久就不在这里了,还笑呢!”
诚然,他们这一级已经快要高考,届时就将星散,离开这里,离开家,大多数是远去另一个城市。锺曙执笔,在物理练习册上记道:唤起窗前尚宿酲,啼鹃催去又声声。于是他想起父母,想起标注他们存在的一楼的家,楼下的小店,与小店中三十多岁、娴静微丰的女人。他的鼻端涌现出煎饺油香的饭菜味,门外的曙色尚且朦胧,欲明未明,纸色不新鲜,她那双眼睛也给熏旧了,仿佛已十数年没有照过太阳。面对它们是无话可说的,顶多只有又一个悄默的早晨。但日历总有一天会撕光的,一切都需要眼睛与耳朵,否则这些过去了的日子,统统都是囫囵吞枣,食不知味。
再见时,锺曙与蓝琬琦都从容许多。到来成为一种默契,冒犯变为施受双方的各自忍耐。他俩借助父母或者饭店老板知道了彼此的姓名、年纪、职业,一个觉得锺曙这名字念起来不响亮,写起来却文雅,另一个觉得蓝琬琦这名字最末的字是败笔,叫蓝琬最好听,最清脆。对彼此的相貌早已了然于胸,于是有一天,蓝琬琦换下了常穿的针织鹅黄裙子,换上了新买的蓝色花苞裙。而钟曙相应地开始更换报纸,有时候甚至拿的是书。他以一种等待有谁来问的拿法,把书竖立在饭店用久了的桌子上,但却只有眼光在书背脊与手指上萦绕。不过,他对那眼光心满意足。
当蓝琬琦回家后,在照顾儿子的空隙中,她在网上搜索那本书,买了一本回家,把它看完。对于这种举动,她没有去想太多。她三十岁,这年纪对于男人们来说,仍是可踌躇满志的年纪,但女人们却已有了萎落的征兆,首先表现为情感上的事不去想太多。心带动身体,而非头脑。
她丈夫比她年纪大两岁,仍是踌躇满志的,但头脑则要敏锐多了。他也看到了那本书,先是认为这是消遣,继而觉得这是寂寞。他从没有想过什么别的方面的事,只是这事情的了结却是靠的他敏锐的头脑:他终于升职加薪,要去别的城市。在蓝琬琦与锺曙真的做出什么事情来之前——其实这倒是无关紧要的。如果他俩能在同一家饭店里聚上三年,那么,也无非是从对方身上获取一些有关对方的信息,而这些信息甚至有可能连本人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如此而已。
蓝琬琦收拾行李:婴儿衣物,尿布,奶瓶,奶粉,安抚奶嘴,等等等等。夫妻俩预想能声势浩大地从这栋楼里搬离,但却并没引起甚至是一个陌生人的注意。蓝琬琦从猫眼里向外看了看,打开门,仍把雨衣堆放在那边,抱着婴儿,身边跟着丈夫,去往搬家的货车。
电梯到一楼时,她再次往那边看了一眼,仍是下意识的无心举动。并没有人从那片幽暗中来应召唤。她和丈夫都嗒嗒地出去了。
直到第二天早晨,锺曙看到,她没有来,第三天第四天,情况也是照旧,他问了父母,才知道蓝琬琦已经搬走。
事情到这里结束,本该是件好事。锺曙虽然这么想,却仍然走进了去往六楼的电梯。六楼到了,他走近门口,不知不觉中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仔细看时,却空无一物。
锺曙扒着猫眼,从外向里看了一看。时为夜晚,廊灯暗淡,空荡荡的房间里,只能听见满屋的风。云阶月地依然在,细逐空香百遍行。他把眼睛从猫眼上移开,一直走到走廊的尽头,那里有扇窗户,他就在那儿,俯瞰往来不绝的车流。
Fin.
备注:嗯。嘿嘿嘿。。。。。。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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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几年前的某一天,我注视着父母逐渐衰老,记忆力衰退,对话失去逻辑,家庭中年轻的我作为唯一的儿子,地位逐渐攀升。我独立了,收入颇丰,身份是有地位的医生,比起做护士的姊姊,当然更有底气与父母对抗,只不过他们自知年老,率先示弱,我们的关系竟渐渐平和了。
我回到家乡,提着行李箱,爱人不进去,坐在驾驶座上,撅起嘴唇,朝我要一个吻。我虽然呆傻,反应总是缓慢,但自从和现任在一起后灵透许多,当即弯腰贴上他的嘴唇。没有伸舌头,我的家乡是闭塞的小镇。吻毕,爱人驱车离开,我向他挥手。
姊姊隐芳早已到家,我嗅到了她身上的一股猫味儿。她侧躺在自己房间床上,正眼也不瞧我。母亲从厨房出来,接过我手中的行李箱,里面放了我给父母买的一些补品中药,我的换洗衣物,当然,还有静音的按摩棒。父亲在卧房里,短视频的声音传过来,他听力不佳,声音总是摁到最大。母亲叫了他几声,他才从卧房里走出来:“隐西,回来了?”
隐芳却一直不出来。直到要吃午饭,她才出现。我已经太长时间没见过这个亲姊姊的脸,实话说倒也没有想念。母亲问她,她新交的那个男友为何不带回家,随后看向我,说:“正好,你弟弟还没见过呢,让他见一见多好。”
“梅隐西的对象都不带回家,我带回家干什么。”隐芳意有所指地说。
“隐芳!”母亲剜她一眼,我镇定地舀了一勺汤进嘴,然后笑道:“你攀我吗?我跟你不一样啊,我不着急——我还年轻。”
隐芳的脸青了。父亲的目光在我和隐芳之间转动。母亲怒道:“隐西,你说什么?”随后便是隐芳急躁的接口:“你跟我不一样?哈哈,哪里不一样,带回家来的人不都是——”“能不能好好吃饭,吵些什么,让别人听见了不丢人现眼吗?”父亲的怒吼迫使她住了口,我知道她没说出口的话是什么,隐芳和外人没什么区别,都眈眈注视想揭我的短罢了。我冲她露出一个挑衅的冷笑,随后便是她那碗米饭冲我直飞过来,我一偏头,碗飞撞上墙,碎片四溅,趁其他人的注意力被碗的碎裂声吸引之际,我撑着桌子,狠狠扇了她一个耳光。她一愣,随后尖叫起来。我从桌边退开,无视她尖利的哭叫和父母的吵嚷,转身离去。
在我的卧室睡了一个午觉后,门外的吵闹声终于消停。我打开反锁的门,隐芳的房门还开着,房里空空荡荡。父母的卧室门半开半闭,他们的说话声低低的,像怕人听见一样。
“你算了吧。隐芳找着了对象,你就得谢天谢地了。你就别管你儿子了,事情闹大了你是不是就愿意了?”母亲嗔怨地说。
“我这是什么命!一个两个的生下来都是气我来了,我家祖坟哪里风水不好吗?”父亲的怨气令人发笑。
“是!都是你家祖坟风水不好。”母亲冷漠地说,“你这话说得还算有点良心,总算不怪罪我没给你们姓梅的生出好孩子了。”片刻后,她又叹道:“隐西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啊!你记不记得,他上大学的时候,和玉涟的事情?”
片刻后,父亲说:“解家的玉涟?”我心里一动,他续道:“他早忘了吧。”
“不啊!哪能?他那时候和那女孩子玩得真好。我那时候也觉得这个女孩子真不错,老彭人就不错,这个女孩子跟老彭性格很像,大方外向,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父亲只是沉默。他再说话时,声音更低了。“她没有了。”
“没有了?”
“找不着了!”他肯定地说。
我想起了那个女孩,爱说爱笑的嘴唇柔软嘟起,眼睛大得让人疑心合不上去,睫毛浓密硬直得扎手心。她在她家里是最高的一个,腰上的脂肉白皙丰裕,解玉涟,这三个字她写得大开大合,潇洒似男孩。
“就是在那年她和隐西玩得挺好的时候。读大学的时候找不到了。警察调查,调监控,也什么都没发现。”
母亲笃定地回答:“我不信。以老彭那个性格,玉涟没有了,她不会去找吗?”
父亲抬高了声音:“你这人怎么这样呢!没有了她怎么去找?她能找着?”
正门豁朗一声响,隐芳进来了。她双眼红肿,一见我即逼视。我即刻从门旁退开,父母听见了这响声,不多时,也从卧室出来了。没等他们叫我,我先回了自己的房间。
晚上吃过晚饭,我拿出我的按摩棒,躺在床上,一个人享乐。按摩棒在底下嗡嗡作响,我斜倚床头,思绪游移不定,最后落到“玉涟没有了”上。
我们认识的时候,我从我的大学逃回家,原因是我的恋爱。我爱上了我的同班同学。当然,他是个男的,还是个小人,我的告白遭到他拒绝后,我恳求他,不要告诉别人。他嘴上答应得好好的,但不久后,我的性向私隐便在私下里小小传扬开来,我质问他,反而被他侮辱,无可奈何,学期末考试完,没放假就逃回家里。玉涟是我邻居的大女儿,也在大学读书,但比我大两岁。她的学校放假比我们早,我回到家时她已经在家待了几天。我窝在家里,情绪低落,是她先找上门来,说手头有两张表演票,本来一张给她,另一张是留给她的弟弟玉涛的,但玉涛要补习不能去了,问我去不去看。我性格比较内向,不太想和不熟识的人一起出去,但母亲害怕我在家憋出病来,几乎是把我推出去的。她性格很开朗,一路上没冷场,不停给我递着话头。我注意到她的美丽,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无礼念头:要是她做了我的女朋友,一切不就迎刃而解了吗?要是我有了一个女朋友,一切恶意的流言不就……
女人我一向是看都不看一眼的,但有的人就喜欢这种冷淡。玉涟就是这种人,我不擅长那种热火朝天的交谈,她似乎反而为能够掌握话题走向而高兴。我们聊了些什么,我已经忘记了。那场表演的内容,我也全部忘记了。可是,有些事情,是无需回想,就能使你牢牢记住,并且在记忆中仍显得那么鲜活的,你的大脑是块画布,别的东西一经落笔,是那么粗糙、欠缺细节,这些过往却栩栩灵动,如一尾悠然游曳的红鱼。你发现自己可以是如此有天分的画家,你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为了记住这些过往才出生的。那场表演的主持人声称自己要送出一些礼物,观众可以在台下接,一瞬间人头攒动,玉涟也推我说:“咱们也去吧!”
我没去。从童年开始,我就是那个抢喜糖都羞于上前的孩子。她去抢了,并且幸运地抢到了。回家的路上,我忘记了我问了她什么,也忘记了她如何作答,只记得她满含迫不及待的兴奋声音:“我给我弟抢了一件T恤!”她弟弟名叫玉涛,和她父亲一样的沉默寡言。我们那个时候,一胎是女孩,可以生第二胎,我就是第二个弟弟。我和隐芳的关系坏得令人不解,或许不是令人不解,只是这关系烂到为它稍作思考都是浪费时间。隐芳与我表哥的关系格外亲厚,她不是讨厌弟弟,只是讨厌我这个弟弟罢了。我却厌烦一切姊姊。玉涟的欢呼雀跃,她对弟弟的爱,也一样的厌烦。这是怎样一种爱呢,我不擅长给爱命名,父母对我的爱,我一样艰于描述,那大概是种务于控制的惯成之爱。她对玉涛的爱大概是纯然的手足之情。不过,手足之情,那其实是骗人的。我是个医学生,我见惯了人的肢体,累累然堆叠拥挤,忙不迭地彼此践踏以争得通天之途,踩在别人的残肢断臂上,你就是伟大的,被别人踩在脚下,七零八碎,你就是群氓之一。千万不要把人类想得多么高尚……我知道的,她的爱,也只是一种习惯罢了,一种优美雅致、为人推崇的习惯。
我和隐芳之间的习惯则是不被人推崇那种。我们从小关系就不好,偶尔靠近一点下次恶化得会更剧烈。母亲身上有一半的我,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潜意识里都把她视作一团雾气,一团飘着光屑、可以溶解于我的雾气。而隐芳则要神秘得多。女性每个月流一次血,家里准备着粉色包装的卫生巾,小时候我偷偷拆开一片,它洁白得暧昧,刻印小小的花纹。我把它随手丢进黑色的镜柜后。这种洁白和隐芳格格不入,她是一个热衷于黑灰色调的女人。我的脑海中存留些许对她的好印象:她的手指干燥温暖,莫名的香皂气味;她少女的乳房饱胀像膨起的面包,和母亲干瘪的乳房大为不同,我不敢去触摸。(而母亲的乳房,正因其干瘪垂吊,扪在手中时触感是令人眷恋的没有弹性的柔软可亲)只有她的衣服,那黑色的丝绸衬衫,那层层褶皱的黑色纱裙,那脚后跟脱出得极轻易的灰白单鞋,那阴湿的令人不快的霉气,她的衣服上摞了长年梅雨的残垢,我一嗅就清楚,我一穿就一身的凉意。
是,我时不时穿隐芳的衣服。在我年纪还小的时候,我父母把这个视作他们期盼的儿子无伤大雅的小小玩笑,可随着儿子长大这行为仍然不改,不知道从哪天起,他们觉得可怕了起来。儿子问他们,自己穿上这衣服,像不像姊姊的时候,他们尴尬地干笑着,姊姊恼怒地斥骂着。没有用。家里不会没有女人的衣服的。没有女人,就没有我,正因如此我才觉得可怕,原来我是一个仰仗别人才能存在的人。
没有隐芳,或许也没有我,不过我既已存在,一切已成定局。
我的家乡有座小山包,是我爬过最好爬的山了。山顶有座小小的红亭子。下午接近傍晚,玉涟来叫我,两人一起去爬那座山。花了大概一个小时,我们就爬到了顶。玉涟从顶上俯视山下鳞次栉比的房屋,我则看着那团将要沉没的红日。有人给她打电话,我不知道是谁,但她接了起来。我一时无聊,想逗逗她,于是吹起了口哨。玉涟忽然一笑,对电话那头说:“你问我旁边是谁吗?”
突然之间,我掰下她的手,捏尖了嗓子大声:“你是谁呀?我们在外面爬山呢!你怎么不一起来爬?”我尖着嗓子说话时,声音很像女孩子。电话那头还没做声,玉涟一瞬间笑起来了,笑得极为放肆,有如一盆水当头泼下。她笑得那么欢快,好像是真的被我逗笑了,真的很开心,好像我父母第一次看到我穿姊姊的衣服一样——我出去时,那些老女人们,说我像个日本娃娃。她对电话那头的人说:“是我邻居家的一个小嫚!好了,不跟你说了!”说完便挂了电话。
她的笑声仿佛还在空气里振动。我决定就在这时候开口:“玉涟。我们在一起怎么样?我……喜欢你。”我说“喜欢你”的时候脸在发烫。因为我说了假话。
玉涟嘴角抽动着,苹果肌凸显了几下。她在憋笑。我的第二次告白也没被认真对待。这有什么好笑的?“对不起。”她看到我的表情,轻声道了个歉,于是之后的笑便肆无忌惮了起来。“隐西,我也喜欢你。但我只想和你一起聊天,一起玩,再没别的了。你很好,真的。和你在一起特别开心。”
太阳落下去了,红光在天边敷得极薄,一看就知道,一会儿就脱去了。我脸上的热度也被风吹冷了。我说的是假话,但我的屈辱是真的。玉涟轻声对我说:“天要黑了,我们走吧。”
我极亲热地一把攥住她的手。我想说点真话。假话,都是逻辑严密的,一环扣一环的,我的真话反而寥落零碎。“但是我需要你。”我对她说。她的手安分地待在我的手心里。“我……我……”
我可悲地说不出来。吞吞吐吐地,所说出来的不过是:
“你不用对别人承认也可以。但是,你能不能,在我同学面前,扮演一下我的女朋友呢?他们都不认识你,之后我就会和他们说我们分手了,你只需要假装一下。好不好?我……拜托你。”
她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可是她答应了。刚好玉涟开学日期比我迟几天,我们约好我先到学校,她随后来。她愿意被我拥抱,或者亲吻,在我的同学面前,就那么一次。
假期结束,我回了学校。那些恶毒的谣言还是如影随形,我甚至不太愿意出门,只一心期盼着玉涟的出现。等了三天,她没有人影。我开始嘲笑自己,为什么犯蠢,觉得她会来。她自己能从这件事里得到什么好处?我吃了别人的这么多亏,怎么到现在还像个仰仗别人指路的瞎子一样,四处碰壁,头破血流,却还心存希望?
可是第五天,她竟然真的到来。事先没通知我,而是叫门卫叫我出来,用的借口是“我是梅隐西的女朋友”。
从床上爬起来后用最快的速度洗了个澡。冰水劈头盖脸地浇下来,我清楚记得那时候我都来不及高兴,身子一擦脸一抹我就穿上新衣服跑去见她。玉涟那天穿了一件黄白格子相间的吊带裙,背着小包,活泼快乐。她率先牵起我的手。
那天我们在校园里互相依偎。手拉着手,脸贴着脸。她的皮肤光滑而细腻。我们甚至还互相亲吻。她亲我的脸,我亲她的嘴唇,当然是不伸舌头的那种。她涂了口红,亲完后,我去洗脸,她坐在台阶上补口红。快乐像水一样清凉,流过心间抚平焦躁,悠游恍惚,我几乎怀疑这是我躺在床上做的一个梦。
那么,我同学因此停止了他们那些恶毒的谣言吗?
笑话。
那些恶毒的谣言只在班级里小范围地传扬,我的名声还没臭遍整个学院。和玉涟亲吻遍整个校园又有何用,再者说,难道我还能够和玉涟在所有同学面前接吻抚摸吗?就连最早传播我的性向的那个男学生,都根本没有看到我们接吻。
我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不知为何,我和她亲吻时,的确快乐得毫不造作。阳光在我们的皮肤上剧烈燃烧,她的手臂在我的手心里渐生湿意。
这是一次无人知晓的隐秘约会,却足够充实快乐。直到下午,我才送她离开。不巧的是我们坐的出租车堵在了半路上,等不及,本打算下车先凉快一下,但旁边有一座小山,山脚下有个小卖部,那里是给来爬山的游客提供饮料的,我给她买了一瓶冰红茶,已经冰成渣了。她说想到山里走走,我们便一起往山后走去。
山没什么漂亮的,说来只是绿而已。似乎也没多少游客,一路走来,我们一个人也没见到。只有偶尔几只蝉哑哑地嘶叫几声,时至今日我听到这种力竭的鸣叫,都觉得它是不甘心自己即将死去。
“知了叫得真烦啊。每次听到知了叫,都恨不得拿竹竿把它们全部粘下来。”
“哎,反正它们在地底下待了那么多年,你就让它们多叫叫吧,也就这么一个夏天而已嘛。”玉涟忽然笑起来,“其实小时候我和我弟弟经常去粘知了的。买那种绿色的,小手形状的,‘粘手’,我现在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我也粘过。”我说着,慢慢握住她的手。拿过冰红茶的手,冰得吓人。她像痒一样笑起来,也同样缓慢,然而坚决地抽回去。我有点吃惊,抬头去看她的脸。那是一种奇怪的神色,我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人对我露出这种表情。同学,老师,父母,姊姊。眉毛皱起,嘴角微微下撇,不是发怒,她的眼睛是灰的,像要下雨了……好像她要哭了。那漫天的雨水,好像是为我而汇聚的。但我手里却没有伞。
“你肯定知道啊。”玉涟说,“你小时候,我们不是一个学校的,但是我看见过你。几次吧。隐西,你小时候,真的特别漂亮,我爸妈这次跟我说起你的时候,我以为我听错了,我想,你不是妹妹么?——当然了,你现在也很漂亮。”
“你才漂亮呢。”其实,我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只是觉得应该打断她。我匆匆地再扫视她一眼:黄白格子的吊带裙。一双穿白色单鞋的大脚,脚背青筋暴起。她是美丽的,我一开始就说过。我低头就能看见自己的脚,那也是一双大脚,踩了双黑色凉鞋,还能看见晒出的印迹。“干嘛这么谦虚啊。”这句话我不得不平缓地吐出来。这只是开玩笑的话,没意义的话,我是在暗示她,我们就继续说这种没意义的话吧。——真的,我已经不耐烦尝试让别人理解我了。理解我的人永远都会理解我,第一眼看见我就会理解我,不理解我的人永远不会的。甚至不配得到我的解释。
你能理解吧?
在那条林荫道上,那条平坦的、离河流不远、蝉鸣阵阵的小路上,她是这样说的:“隐西,你是个好人,我觉得你很勇敢,所以我想见见你,我没有别的意思。”
她漂亮,所以说我漂亮。她是个好人,所以说我是个好人。她太谦虚了,只是不大诚实,明明每一句话都是弦外之音,却非要说自己没有别的意思。
女人就是这样。她们太好了,世界上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我低下头,以认罪的姿态说:“你都知道啦?……”
她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抚慰地摸上我的手臂。我再去牵她的手,手指卡进她的指缝。玉涟没有抽回。
亲爱的、亲爱的姊姊。她肯让我吻她。让我拥抱她。让那瓶冰红茶掉落在地上。她是个女人,一时软弱的女人,使我也软弱起来,我的手握紧时使不上力。这应该吗?
我是个勇敢的人。我一手拽她的头发,另一手推她的肩胛,大力地将她的额头甩撞在山崖上。只需要一下,那声音从骨头里一路清脆地震上来……第二下顺手得多,在头顶,因为她整个身体已经软了,操使她的身体更容易了些,她的头顶凹陷进去,像裂开了的西瓜,尽管黑发里看不出血迹,血是在山崖上,地底下,溅洒开来,我一松手,她就委顿至地。然后我走开。
不知道多远,反正不是很远我就找到了一块大小合适的石头。我走回去,她是否有挪动,我看不出来,也不太重要。
先被我捣碎的是眼珠。确切地说,连续几下后,还包括大部分眼眶骨。
鼻子嘴唇和牙齿不太重要。骨头总是很坚硬,皮肉总归有韧性。没人想浪费时间把舌头砸碎,哪怕它已经暴露得差不多。
没人路过,从我们来的一路上,到她在我的怀里,衣服上血迹斑斑,我得小心看着她摇摆的、粘稠的那团脑袋,不要让头发贴到了我的身上留下血迹……没有人。
吊带裙子脱起来不太困难,因为是比较宽松的。她的内裤是白色的,于是此刻她整个人都是洁白的,只有头颅,是一团黑色、白色、红色的乱七八糟,要想亲吻,根本找不到下口之处,分不清亲的是哪里,也没剩多少可以亲了。
我便把她推入河中。河水没多少血腥味,我用河水洗了脸、脖子、腿脚。我的衣服是黑色的,没太多血迹,也看不太出来。
她的包我带了回去,用火毁灭。她的裙子,我穿在了身上,我的衣服下面。那裙子有一股淡淡的香气,我穿着它,发觉自己的心跳得那么大声,搏动那么剧烈:
扑通。扑通。扑通。
但那天晚上下起了暴雨。我坐着公交回了学校,下车后被淋得如同水鬼,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什么香气都消失了,闻不见了。我不知道自己发了烧,我只觉得浑身酸痛,仿佛哪里的骨头都开了裂,躺在床上时忍不住地要呻吟,病痛之中我几乎什么都忘记了,却奇迹一般支撑着不是特别难看地走到了辅导员的办公室。我乞求、威胁她解决一下关于我的流言,我哭了,闹了,尖叫,哀告,下跪,乃至于要打开窗户从这里跳下去。她们上来拦阻我的时候发现我的皮肤是那么烫,才惊恐地把我送到校医院。我病得差点死掉。
醒来时,流言就消失了。和玉涟消失得一样干脆。我就这么顺利地读下去了,直到毕业、工作。我在学校待着,很少回家。即使回到家,我也不乐意出门。我担心谁会给我打电话,但是没人,除了近年来我的男友。我从没听说过什么女尸的事情,我的意思是,女尸确实有很多,但都不是裸体与毁容的。裸体与毁容,女尸,这太难听了。她叫解玉涟。美丽而活泼、爱说爱笑的,那是解玉涟。为了给弟弟抢到一件t恤而欢呼的,那是解玉涟。聪明细心、善良温和的,那是解玉涟。裸体的、毁容的、不知道在何处慢慢腐烂、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子的……这就是解玉涟。
在我胸腔里彭彭的撞击声,这就是解玉涟。亲爱的、亲爱的姊姊。连母亲都没有去寻找她。仿佛不去寻找她她就永远活着。她是永远活着了,母亲不会衰老吗?她在哪儿呢,母亲难道不会这么暗暗地询问自己?这念头缭绕如一柱青烟,雨天里,烟气浓得熏人。现在倘若她还活着,应该有小孩了,美丽活泼的小女孩,和朋友们一起去粘知了,善良得长大后会为这些无害的小孩行径而忏悔。母亲或许是这么想的吧。我不知道。我终究不是女人。我躺在床上,在按摩棒的嗡嗡声中射了出来。把这根玩意儿抽出来,用酒精湿巾随擦了擦,就随手扔在了桌子上。
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了,我早就淡忘她了。听到父母谈论她的消息时,才一并想起来。我想起那天在林荫道上、在河边、在奔逃回学校的路上、在大雨中,我恐惧吗,后悔吗?或许吧,但是这些感受我尽数遗忘了。那个包里有身份证,火车票,零零碎碎,我全部毁烧。她在我的梦里也没出现过,或许高烧也把她从我的梦中烧去,尽管我曾经这样承诺:终我一生,直至我也死,无论怎样死,我将永志不忘。
囚犯姓名: 伊然多
罪名: 抵制法案
判罚: 终身监禁+每月一篇小说,篇幅≥短篇
入狱年數: 3年
交稿类別: 小说
人物简介:虽然读者们更偏好她的小说,但是她总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诗人。崇尚捷才和童心,认为只有孩童们才具有诗歌的天赋,为了保持童心、纯洁与孩童充沛的精力,应该抱元守一,也即禁欲。看到描写情欲的文学作品她会觉得是在玷污文学。为了不丢失自己的元阴,她选择佩戴假阳具,用这种办法来发泄自己“不该存在”的情欲。特别推崇孩子们没有性能力和性欲的身体。(因此在发现孩子也有性快感时非常失望。)
正文:进了局子已经有三年,这三年里伊然多的长进,有,但是不多。
第一年她扎根床上不动窝,耍起了五十万的脾气,每个月一篇小说卡着死线交,那质量,就跟入了秋的西瓜一样烂,于是手腕脚踝差点被电秃噜皮。但都这样了,她还是发扬烈士精神,不怕严刑拷打,专心务于摆烂。
第二年情况好点了,她还是扎根于床上,但现在的根浮于表面,不再那么稳固。收拾收拾从床上爬起来,坐在电脑前,伊然多觉得自己整个人干巴得像榨过汁的橙子,什么也挤不出来。那没办法,也得硬挤,挤出来的已经不是甜美的橙汁,而是苦涩的橙皮汁了。
第三年。现在,伊然多虽然还不是大众翘首盼望的那种饱满圆溜、甜嫩多汁的橙子,但她学会了往橙汁里面兑水。反正伊然多也不喜欢橙子,她喜欢水分足够充沛的西瓜。在写作小说的间隙,伊然多重又想起了自己的初心:当个诗人,写让人醍醐灌顶的好诗。何谓醍醐灌顶?不,不,不是指大嘴鸟过来衔你的头看看吞不吞得下去……醍醐是酥酪上凝结的油,浓缩的才是精华,诗也是这样,和伊然多现在的兑水橙汁无疑是背道而驰。要说兑水,她也没加什么好水,比方说,描写一下文字狱中的环境,伊然多起手写的将是:
文字狱里有什么?有监狱长,神秘莫测,大概就像鸦科动物。有船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精准预测每天刮的什么风。有七号监察,据说有杀人嫌疑,说不定随身携带利器。有L-A行刑官,不知该叫怹挨嗷诶行刑官呢,还是该叫挨嗷杠诶行刑官呢?有LP系统,人称老婆系统,伊然多却偷偷叫她流啤系统。有戴着监视器的囚犯。有餐厅、游戏厅、运动场、泳池、图书馆、展览馆、放映室、植物园、动物园、海洋馆(监狱方声称是真实海洋景色,鬼才信,大家都知道那就是造景而已)、菜园子、果园子、耕地、养殖区。动物园新来了几只capybara,中文名水豚,这种大号天竺鼠在监狱里掀起了一股叠橘子热潮。还有狗。……
从伊然多记事起,家里就养狗,伊然多也喜欢狗,但这条马犬犯了伊然多的一个大忌讳。
当时伊然多在抚摸它,顺着毛轻柔地捋。马犬的皮毛光滑硬实,是它身体健康的表征之一,但不是伊然多喜欢的手感。伊然多摸它,只是因为她喜欢狗,而它站在那儿威风凛凛,可爱极了。马犬一动不动,彬彬有礼地任由她撸。伊然多先弹了弹它的耳朵,再摸它的头,然后是揉搓它的粗脖子,最后是一路摸下去,从脊背到尾巴。就在这时,它裆下那管口红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伊然多的视野,让她立时发出一声尖叫,猛然把马犬推开。马犬被摸得正舒服,很是不解,耳朵都塌了下去,眼神委屈地盯着伊然多。伊然多正处在对那管口红的愤怒和厌恶里,对它吼道:“滚开!”马犬身子一缩,哒哒哒地跑去别人那里求安慰了。
狗也有阴茎,人人都知道这一点,没阴茎的动物大家才会觉得奇怪呢,有性器官是正常的。在伊然多的脑海中,关于那些狗的记忆逐渐暗淡模糊如云烟,她只能记住她最喜欢的几条,剩下的都是一些零零散散、分不清出自哪里的记忆碎片。其中一块,是她看到了小公狗下身的一小条软肉,就像乳胶手套吹气鼓起的小手指头,顶端还长着一撮长毛。伊然多好奇地用手去捻,这一小嘟噜肉软乎乎的,手感极好,她当时从没看见过一根阴茎,后来看到了人类的阴茎长得也和这玩意大相径庭,因此即使后来意识到了那是公狗的阴茎,也很难把它和阴茎联系起来……那撮长毛的功能却独特且难忘:那是用来导尿的。朋友家曾经养过两条小公狗,后来不得不送走,全因它们明明是同胞兄弟还都是公的却有一个坏习惯,专爱侧躺在地上,这个的头对着那个的裆,那个的头对着这个的裆,各将彼此的下体含入口中,跟含着母狗的乳头似的,津津有味呢。却不知道它们含着兄弟小龟的时候,会不会觉得那撮长毛碍事扎嘴,咬住它撕个干净,场面岂不就像火腿肠胀破了皮。从这两例来看,狗有阴茎这回事,伊然多早就亲眼目睹了,要是在那时她看见马犬的口红,反应一定不会这么激烈。但她人大心大,在入狱前一年,刚刚发现了自己的志向,是做一位诗人。别的诗她都兴趣平平,只想写出天真、活泼、精力充沛的诗歌,简而言之,有童趣的诗歌,而如大家所知,孩童跟性之间有一道鸿沟,只能用年岁来填满,现在伊然多为了写诗,一心返老还童,又没办法把这些年岁刨去,再挖出一道鸿沟,当然只好禁欲。除了禁欲之外,若要保存童心,当然得像孩童那样对待自己,孩童哪能看到勃起的阴茎,所以伊然多才会大为光火。
在监狱待的这几年里,虽然生活颓废,伊然多始终不忘初心,从来不写和淫秽色情有关的文字,也从来不观看有关于情欲的生动作品,就像一个童女似的捍卫自己的阴精。偶尔成年人的邪火实在压制不住,她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向监狱官方进行申请,买了一个假阴茎。这假阴茎不仅巨大,而且外表奇特,做成了一个恐龙的模样,用阴茎的前半截取代了恐龙硕长的头颈,下半截就全是恐龙了:前肢,后腿,粗尾巴末梢带着尖。伊然多让这恐龙后腿立在自己胯间,头部骄傲地昂起,当作一支火枪一般,向四周扫射想象中的烈火炮弹。伊然多用四根手指挠挠它,好像这只恐龙是只小猫。她用皮绳把它紧缚在腰上,给自己做了几分钟的心理建设,打开门,深呼吸一口气,迈了出去。
无巧不成书,空无一人的走廊上,尽头处,蹲坐着的正是那只马犬。伊然多冲它挥手,它见了似乎有点犹疑,但还是站起身,小跑了过来。伊然多左顾右盼,见没有人,想了一想,吐了一口唾沫在手心里,探向马犬的后面。
监狱里的囚犯之间寂寞难耐的事情是有的,因此他们被禁止进入彼此的房间。但草狗这种事情(严格来说,草这个字算错别字,因此本文在文字狱是不可能通过的),是从监狱建立以来从未发生过的,这就直接导致了就算文字狱的人工智能系统,一时间也没有鉴定出这是在干什么,人与狗与恐龙?马犬从第一次发情的时候就已经绝育,就算没被绝育,这在它看来,也不过是一种骑跨行为,表示这个人的地位比自己高,是自己的头狼。这种想法错得不能再错,它是狱卒,而伊然多只不过是个囚犯,但狗或许没有这种思想,也没有受过相应的训练,因此它一开始并没有太大反应,直到,一个湿滑的异物,顶上了它的屁眼,在那儿跃跃欲试……屁眼被推挤,恐龙头刚被顶进去,狗屁眼处传来一阵剧痛,它大吼一声,转过身来,只见那个裹了薄薄一层伊然多唾液的恐龙头闪闪发光,还在空中摆动,它兽性大发,对着恐龙头就是一口,牙齿落处,恐龙头应声而断,而伊然多被它一扑,也倒在地上。
伊然多看着它咬着断了的恐龙头,狂奔而去,坐在原地喃喃道:“哇,好纯洁啊……”
虽然LP系统识别不出什么是草狗,但马犬与犯人的动向它全程掌握。马犬疑似袭击囚犯后逃走,它得出这个结论后立刻通知了安装有兽医、训犬员、医生、看守插件的智能机器人,封锁走廊以免打扰到其他犯人们的写作。一行人赶到现场后,看到伊然多胯间的半截恐龙,顿时满头雾水,检查过她发现没有受伤后,决定先把她关押起来,再去寻找马犬。
伊然多被带走时,嘴里一直喃喃着:“真是最纯洁的……哇……哇……难道这种纯洁只能通过在青春期绝育来达到吗……哇……为什么人类这么擅长让别的动物保持纯洁,但是自己却肮脏无比……”智能机器人虽然有录音和语言识别功能,但对囚犯们时不时地发神经见怪不怪,接受良好,只当没听到,把这些多余信息一并扔进系统回收站。
经过控制马犬查验以及管理层亲自审问伊然多后,他们总算搞清楚了事件始末。管理层对于伊然多的讨论伊然多一概不知,反正她罪名是无期徒刑,只是草了一秒钟的狗,还不至于上升到死刑吧?可伊然多一想到自己因为反对法案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就觉得这种事情实在说不好。自己要学习一下如何接受死亡吗?伊然多思考了一下:接受无期徒刑这件事,自己花了两年时间,那接受死亡怎么说都需要四年时间以上吧——问题是,自己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来接受了。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件事,她就觉得好笑。但最后,她没有受到什么太严重的惩罚,只是在监禁室被关了三天,同时被勒令不许再草狗,必须友善对待狗,还要向狗道歉。
其实,草狗的事伊然多不会再做了,她短暂地、热烈地爱上了那只狗。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伊然多还在想着那只狗,内心深处涌起无尽的安静甜蜜。啊,虽然身体是污浊的黑色,思想却像雪一样纯洁。
作者:伊西多
文体:同人小说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cp:金秋天/金敏知,斜线有意义
建议BGM:Polaroid Love——ENHYPEN
彼时敏知正盯着那个女孩跳舞。她很会甩头,一头的黑金长发在空中一个飞卷,只是下肢力量弱些,总觉得重心不稳。
Hanni在背后拍拍她。
“干嘛总盯着人家看啊?”把敏知拉开一段距离后她才开口,“你认识她?”
“她是谁?”
舞蹈其实并不是能让敏知佩服的水平。但那个女孩有双温柔的、轻渺的眼睛。
“她比我们还大两岁呢,得叫她姐姐。秋天姐姐。舞社我认识的学长说,最好别得罪她。”
“为什么?”那么温柔的,含笑的眼睛,敏知想不出不亲近她的理由。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没和她说过话,不过她看起来就那样。”Hanni总结,“漂亮是漂亮,但是愣愣的,就是个木头美人。”
这话叫敏知心里有些不好受,但最终也没开口。到了她们的舞室,其余几个人等在那里,音乐响起,敏知微微俯下身。
一直把这支舞过了十几遍,敏知才能回家。日日如此,下了课,哥哥骑着摩托车来接她。走廊上偶尔她能撞见秋天,长发披散,或者高马尾,和几个她不认识的漂亮女孩并肩而立,温柔微笑着,敏知的眼睛情不自禁吸在她身上,她笑起来,上嘴唇却是向上弯的,像笑得不尽意,绽放得不充分的一枚花苞。
哥哥刚当上警察,事务繁杂,下班的时间和敏知回家的时间一样晚。听说是因为本地的黑帮混混。敏知自然也被要求了最近小心,晚上别出去乱窜。
但先来的反而是一群女孩。敏知和其他几人一起练舞时,门被推开,她们就这么大剌剌走进来。
“你们是新来的?”
Hanni见她们来势不好,连忙笑道:“我们……”
为首那个一把把她推倒在地。敏知连忙扶起她,转头怒问道:“你们想打架?我们惹你们了吗?”
“你叫金敏知是吧?”那女孩嗤笑道,“你还真狂啊,仗着自己长着张漂亮脸蛋,进了舞社连学姐都不认得?跪下啊,我要你跪下给我道歉!”
敏知一时愣在当地。要说打架,无非是打了别人或者被人打,对方人多势众,她也不怕,自己被打了也无所谓。可是,Hanni和其他人还在这儿,让朋友受连累,她实在不愿意。
那么难道真要跪下去给她们道歉吗?
犹豫间,她已经微微屈膝,却突然听见门口一个低柔的声音:“这是在干什么?”
秋天走了进来。敏知一眼注意到,她剪短了一头长发,显得更小。站在对面,像那女孩的学妹。
那女孩说:“秋天,你干嘛多管闲事?我教训一下学妹而已,连声学姐也不知道,现在的学生真没礼貌!”
看样子她俩是同年。秋天慢吞吞答:“什么啊,你说我多管闲事?敏知——”
她的双眼看过来。短发上也没个夹子,因此两人眼神间,还阻隔了几绺散落的发丝。
敏知福至心灵:“秋天姐姐。”
“这就对了嘛。”秋天微笑起来,顺手把发丝掖在耳后。“不仅是你的学妹,也是我的学妹。她只是一时的疏忽,其实还是很乖很听话的。你这个姐姐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跟她过不去了。”
那女孩咬牙道:“照你这么说,难道我今天就白来一趟了吗?”
秋天牵住敏知的手。她虽然是姐姐,个子却比敏知矮上不少。她站在敏知身前,笑道:“你来这一趟无非是要惩罚她。不劳你动手,我替你罚,我也想管教管教妹妹。”
一行人终于浩浩荡荡离去。秋天对Hanni和其他人说:“今天你们先走吧。”随后把敏知拽走。
“……”她走得不快,可是左手拽了敏知的右手,敏知在后面走得别别扭扭,想了想终于还是开口问道:“秋天姐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要罚你。”秋天的语气中还带笑,带她上了二楼,拐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拿起桌上的板擦,对她道:“手伸出来。”
“姐姐……”敏知想说自己没错,为什么要打,可是这种撒娇般的话,和才认识的姐姐说,会不会太亲密了?但秋天见她不伸手,自己拎起了她的指尖,一板刷打下来,掌心顿现一条红痕。
“痛吗?”
敏知摇摇头。其实是痛的,虽然秋天明显放轻了力度。秋天又是五下打下来,抬头看看敏知,这个女孩紧盯着自己摊平的掌心,眉头向上拱起,圆钝的眼角,乌溜溜的眼珠,像极了一只受委屈的小狗。她掌心已是一片红了,但打得不重,半小时后也就缓过来了。秋天放下板擦,道:“好了,罚完了,你走吧。”
“姐姐……为什么要帮我?”敏知背过手去,掌心一片火辣辣的,手指搓上去都没了直觉,她出声询问,却有些不敢看秋天的眼睛。
“因为我是姐姐嘛。”秋天笑着,语气软绵绵。
她看着敏知说了声“姐姐再见”,消失在门口。手机铃声响起,有人给她打电话。
对面那个人说:“我今天不能去接你了,你自己回家吧。”
秋天心想,我又没让你来接,一开始是你自己非要来接我的。打乱了我的生活,你倒是理直气壮。她开口:“出什么事了?”
“反正有事要处理。”
“也不需要你亲自动手吧?交给下面的人也可以吧?”
“我得善后。你别管了。”
“好。再见。”
她下楼,又自己一个练了一遍舞。末了出门,却意外看见敏知还站在门外。
“你怎么还在这儿?”
“姐姐?本来是我哥要来接我的,今天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来。我给他打电话也没接通。”
“这样啊。”秋天点点头,“但是已经这么晚了,再迟点,舞社都要关门了。你看这样好不好,你给你哥哥发条消息,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吧。”
“姐姐!”敏知吃了一惊,秋天又补上一句解释:“我会骑摩托车哦。走吧。”
她拉起敏知的手,那手心还是滚热的,秋天问:“还疼吗?”
“不。”敏知说:“谢谢姐姐。”
路上两个人停下,敏知进超市买了点伤药。鬼使神差地她又买了条蓝色的缎带,她是打算把这根色泽漂亮的发饰送给秋天的。要问为什么,大概是因为秋天明明有头盔,却不戴,头发都撩在敏知的脸上,有股奶香味,絮絮的烦人。
要怎么说呢?非常简单,说:今天谢谢姐姐了,这是我送给姐姐的礼物。可不知为什么,这些话,敏知就是说不出口。直到她到了家,下了车,跟秋天说了谢谢。
回家之后,她发现家里空无一人。手机上有三个来自父母的未接电话,她打回去,才知道哥哥出了车祸。
电话那头母亲在哭,但仍然说:“敏知啊,今晚你就先一个人在家吧……我和你爸爸没办法回去。”
“哥哥呢?”敏知焦急地想知道哥哥伤得怎么样?到底为什么会出车祸?
“还在抢救。”母亲压抑着声音说。“突然打了电话过来,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医院的时候你哥哥还在昏迷中。敏知,听妈妈的话,你别管这些了,先去睡好吗?”
这天晚上,敏知从睡梦中惊醒。她疑心自己听到了石头砸窗的声音。她小心翼翼地溜下床,随手操起桌上的台灯,把住了窗帘的一角。
掀开时,她眼前闪烁过哥哥,和血红的画面。
楼下似乎有黑影闪过。路灯仍静寂地矗立。敏知放下窗帘,回到床上,睁着双眼,迷迷蒙蒙的不知何时睡去。
第二天她才见到了哥哥,是活的、会笑的、能说话的、疗养后无大碍的,敏知顿觉轻松,几乎整个身体都瘫软下来,坐在床边,给哥哥削一个苹果。
警察正在调查,但哥哥说,估计很难了。他出车祸的那条小路没有监控,他也没看到对方的车牌号,只是隐约感觉出那个肇事者下车看了看他的情况。不过人没事已经是万幸。
但敏知出去买午餐时,却突然看到病房门上贴了张纸,上面是个大大的笑脸,黑色马克笔粗狂的字迹,眼睛是两个大叉。
父母和哥哥看到这张纸也愣了愣。母亲说:“可能是哪个小孩恶作剧贴的吧。”
这段小插曲只给敏知的心中增添了一点阴影。吃完午餐,她自己一个人去舞社,想要继续练舞。
顺带……送给秋天那件礼物。
她只身走在路上,正拿着手机,想到自己还没有秋天的电话号码。路边却突然转出了一辆黑色轿车,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
敏知加快脚步,它也跟着快。敏知停住,它也停住。
敏知盯住车窗。车窗缓缓摇下,里面的黄毛男人对她吹了声口哨:“呀,看起来你还很有心情啊?”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她往车窗里面看去,心突然一惊。仿佛有马克笔的字迹搁在副驾驶上。可是没等她细看,黄毛的身体就挡住了她的视线。对方凑出大半个身子,使得敏知只能后退一步,听见他用轻佻的语气说出哥哥的名字:“你是他的妹妹吧?没想到啊,这么漂亮。”
“你为什么会知道?你是谁?”
对方哈哈大笑,坐回车里飞驰而去。敏知只来得及打开摄像机匆匆拍下那辆车的几张照片,这才发现车根本没挂牌号。但这无伤大雅,不久她就又看见了他,连带那马克笔的字迹:十来个戴着白色面具、眼部打叉的男人,在舞社一角围住了她。为首的正是那个黄毛男人,她听出是他的声音说:“把你手机放下,别想着报警了,你哥哥还在医院躺着,你还想给他拉两个陪床的吗?”
随即探过一只手来,对着手机就是一下,但敏知眼疾手快地躲了过去,使他扑了个空,男人群里响起稀稀落落的几声笑。
“你们再过来,”敏知扫视四周,看看可有什么趁手的物件,“我就喊人了!这里是舞社……”
她退到桌子边,退无可退。黄毛嗤了一声,他背后某个人说:“别挣扎了,丫头,一个娘们儿,还想学你那个哥哥吗?他那么爱犟,现在又有什么下场,嗯?”
“我哥哥……他跟你们有什么仇?”
那人才要回答,敏知背在身后的手一翻,她在背后摸到了一个不知是什么的方块形物体,将它狠狠砸到了黄毛的脸上,在黄毛应声而倒时,拔足飞奔。背后有只手来抓她的外套,她仓皇回头,瞥见那个方块原来是一个电子钟,大概是哪个老师留在这里的。黄毛还倒在地上,被她砸破了头。她从外套中溜出去,把衣服留给那个男人,接着冲了出去。
没撞见任何人,也许还是幸运。可敏知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足以让她寒毛直竖。她跑下一层楼,再拐下楼梯时,拐角的门突然打开。秋天从门里伸出一只手,把她拉进了房间。
她把她塞进柜子后狭窄的空间里,随后走出去,咔哒一声,锁上了门。
她去了哪里?她去跟那帮人汇报自己的行踪了吗?敏知不好乱动。片刻后,她摸索起自己的手机,随之绝望地发现它大概和外套躺在一起,自己的衣兜别无他物,除了右口袋里的一根蓝色发带。
就在这时门又开了。
秋天压低了声音对她说:“他们还在找你,先别出去。”
“姐姐,能借用一下你的手机么?我想给爸妈打个电话,顺带报警。”
秋天把手机递给她。敏知先给父母打了,大体把这些事说了一遍。她不肯让他们来接她,只说自己会报警,等警察来了再说。之后她才报了警,说完事件、地点,挂了电话后这才放松下来。
“他们为什么要缠着你,你知道吗?”
“大概是因为我哥哥吧,他是警察,可能无意之中得罪了这帮小混混。我哥哥他,昨天出车祸了。”见秋天蹙眉,敏知又连忙补充道:“还好,他现在已经没危险了。”
“那你千万要小心。”
“我知道的。”
或许是由于刚刚逃离魔爪,敏知的神经还很是兴奋,她没有了之前的瞻前顾后,就这样径直开口:“还有这条发带,是我昨天就想送给你的。”
秋天一怔:“谢谢,敏知。”
你知道我的名字?即使是在焦灼中,这件事也在敏知的神经上带起一阵震颤的兴奋。“我替你扎起来吧。”她没把发带递给秋天,却这样提议道。
秋天点头答应了,只是她的一头短发将将才能扎起来,短得像根燕尾巴。不过,即使这样,也不妨碍她的漂亮,甚至那双黑眼睛更温柔了。
敏知心中一动,抱住了她。
“姐姐,姐姐。”她埋在秋天的肩头,低声喃喃。即使如此,秋天也没推开她。
敏知的唯一一个接吻对象是Hanni。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对方抽到了“亲吻你最好的朋友”的卡片,二话不说,扳过敏知的头就亲吻,敏知只能听见周遭一片的起哄声。事后Hanni问她,是不是生气了,敏知说,没有,只不过太突然了,她希望能再吻一次。第二个吻比第一个更像玩笑,更轻柔,更紧张,最后Hanni率先把头撇开,笑着说有点痒。她们走在夜晚的路上,没有注意路边的植物,以及Hanni花粉过敏。
这个吻和那两个截然不同。敏知的感官由于信息过多而滞后了刹那,回过神来时在心底感叹了一声秋天绝佳的吻技。她毫不怀疑秋天拥有能给樱桃梗打结的灵巧舌头。但是她俩挨挨挤挤、温热新鲜的肉体互相碰撞黏连吸引,相依的唇舌,充其量是起伏的肉体海浪中偶然一闪的鲜红波光。敏知感觉到秋天的手毫不犹豫地攀到她的腰际,摸到大腿,再往上行至那蓬勃的中心,直到此刻敏知才觉察到那里不同寻常的热和潜伏着的痒。而那只手像一只窥觊猎物的蜘蛛,挑开她的**,缓缓行入。
敏知所能做的仅仅是牢箍住秋天的肩头。
突然**深处一阵剧痛,紧跟着就是手指的抽离。秋天被从她身上拖开,揪着头发一把摔到地上。
黄毛面具男就站在两人面前,敏知被吓得一时连呼吸都忘了。她似乎听见他沉重的呼吸声,下一秒秋天就扑了过来,挡在了他跟前。
“别动她。”秋天温软的声音斩截地请求。
清脆的一声响,她的身子猛地歪了出去,随即又直回来。发带掉落,她的短发散开。她仍然坚持道:“你说过的!只是善后,这是你说过的!事情就该到此为止了吧?我求你,求求你……”
秋天跪在了地上。黄毛骂了声“你这贱人”,敏知几乎以为他还要打她。但他把她从地上薅起来,毫不犹豫地推到墙上,拉下**,扯下她的**。
他们不断地发出声音。********,********,很久很久,久到敏知也**********,*****,************。直到她用沾湿的手捡起那根发带,无视那仍在纠缠的两人,走出门去,一路畅通无阻。
你好~
敏知能够想象出那个姐姐笑眯眯地对她打着招呼。她打出:你好哟,秋天姐姐。
好久没看见你了
其实是我搬家了哈哈哈哈,我哥哥也换到了这里的工作单位
那不错哦
是的,不错
对面沉寂了一会儿。就在敏知以为对方不会再回复的时候,那边又发了信息来。
不好意思啊,你送我的发带,找不到了
对不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找不到了
敏知回复:
啊,是为什么不见的啊
不清楚呢,说不定是在来舞社的路上,因为没有戴头盔什么的
还加了几个哭哭的表情符号。姐姐在说谎。姐姐一直在骗我呢。想这样回复的敏知,最终发送了像是示弱的话。
我可以买新的寄给姐姐
不用了不用了,哈哈哈,那样就太麻烦敏知了
而且我本来也不是因为想要新的发带才跟敏知联系的啊
嗯……可是,我想说
姐姐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的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不是吗
很对不起,那天就那样丢下姐姐跑掉了
不想再兜圈子了,敏知干脆直接挑明。那边果然再次沉默了,但很快又继续回复:
不要说对不起
他是我的男朋友
完蛋了,感觉需要跟你道歉的事情又变多了
姐姐是在说谎吧?
没有回复。
在等待秋天回复的这一小段时间里,敏知想到了Hanni的话,她说秋天是具木头美人。她说的对。敏知感到秋天的每一句话都在她的肺部震动,粗粝如木屑,梗结作团。而敏知的话就像抛出的石头,闷声地反弹回来,而木头上始终只有生长的波纹。
姐姐没有在说谎。
对面突然显示“正在输入中”。敏知攥紧了手机,不带有一丝好奇心,只是无法控制地发抖。骗子,骗子。
如果姐姐愿意一直说谎,就太好了。
备注:之所以建议这首bgm只是因为我听过觉得很好听并且听着它写完了这篇同人文而已~写到后面禁不住用了点韩语翻译体。歌真的很好听对吧,明知道爱情很庸俗,还是无法抵抗身心的真实感受。当然这些和本文无关,本文只是在拉娘罢了。
有**是我在writeas上发然后被骂spam网站于是良心发现了。。。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那两封信都没署名。常见的淡黄信纸,由于年深日久而发硬变脆。其中一封上还染有一角乌黑污迹,粘着一小团东西,大概是某种尸体。
信里说:
“我在想我能说什么又能做什么呢……我没错。大概吧?天堂和地狱在哪一边,我不知道,岔路口太多了。是否只要参与其中就是罪过?所以我不愿意叫出你的名字,而其他的称呼,我又没有资格……”
“我的心在对我窃窃私语什么呢?美丽的你。毫无疑问地美丽的你。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话语在这种时候一点用都没有。为什么我会因你而痛苦?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也发生在那么多人身上。难道仅仅因为我见过了你?我是不是错估了自己的重要性,是的,我怎么能说‘仅仅’,既然我们这么渺小,那就应该重新衡量重量。”
“我只能说你是美丽的。我只能惋惜。”
都是些看不懂的内容,百合花只略翻了翻就放回桌上,转而拿起那柄黑蕾丝扇子。试着扇动,灰尘飞舞,毕竟锁在这无人的庄园里太久了。
提醒她的,还是她少年时期的女伴,雏菊。她们分离已很久,联系断断续续,直至今年,雏菊想办一场舞会,为了自己的小妹妹,于是邀请百合花来。路太远,信上便添了很多旧事,在百合花记忆深处,雏菊的确如此,温柔的,善于笼络,偏偏只是坐在一边,水汪汪的眼睛里漾着笑。
“你还记得吗,那柄西奥多送给你的象牙扇子?上面重重叠叠,缀满了黑色蕾丝,挖了两个杏核状的孔,缝上皮边,刚好可以露出你的两只眼睛。非常精巧,那个男孩当时对你十分用心。你知道吗?他退役了。我跟他见了一面,是在博伊家的舞会上,想想还真奇怪,对吧,曾经我们也是舞会上跳舞姑娘们的一员,如今我的身姿已然不灵巧了。
“言归正传。当时,我托人把那柄扇子送给了你,可是你不住在阿什利庄园了。后来我也忘了这件事,还是问了妈妈,她提醒我说,我把扇子送回了阿什利,而不是你现在住的孔雀河。想一想吧,也许那柄扇子还在阿什利,已经烂了,就像我们的青春韶华一样。我请你来,百合花,请你在来的路上到阿什利去看一看那柄扇子的结局,最好的情况下,把它带来。
“你的忠实的
雏菊”
雏菊是如此忠实,就连她的记忆也比百合花可靠多了。百合花几乎想不起这柄扇子。达到了她的目的:某时某刻她曾命令自己忘记西奥多。这男孩是个小角色,是刚刚入门的射手才会以为难事的野兔。
两天后,百合花到了雏菊的乡下宅子。雏菊出来迎接她,还是像当年那样,脸颊红润,眼睛水汪汪的。雏菊的妹妹和女儿外出添置衣服去了,两位旧友独自在花园里游荡了一会儿,叙了叙旧。百合花的丈夫是军官,常年在军中,两人至今也没有孩子。雏菊的丈夫五年前就已去世。
“传染病,你知道的。”雏菊低声说,“我决定不结婚了。”
百合花知道是什么传染病。是作为雏菊的丈夫,相得益彰的病症。
她还未回答,雏菊忽然对她身后喊道:“长春藤!来吧!”
长春藤?百合花听到这名字时,反射性地全身一震。她转过身,眯起眼睛,审视来人。
来人穿着一身淡绿色的纱裙,小腿上有几道似乎是野草划出来的血痕。棕色卷发披散,不是已婚妇女的打扮,直到看到她的脸,百合花才知道自己不必多做挣扎,毋庸置疑,这就是自己认识的那个长春藤。
“好久不见。”她主动开口。
长春藤紧盯着她。那种直愣愣的眼神,不同于百合花经常感受到的来自于男性心醉神驰的注视。更像是婴儿,诡异得可怖。
“百合花?”长春藤开口,突然又看向雏菊。“怎么回事?雏菊,你是在耍我吗,百合花,真的是她?为什么……”
“百合花刚刚赶来,我好说歹说,她才同意来这儿一趟。否则不知还要多久我们才能见面,从分别开始已经这么久了,百合花嫁去了孔雀河……”
没等雏菊说完,长春藤就截住。“孔雀河,那可太远了。”百合花仍能感觉到长春藤的目光,但长春藤的语气已经平和下来,“是啊,我以为你疯了,只为了一场舞会,就把人从孔雀河叫到了这儿来……辛苦了,好久不见了,百合花。”
百合花只来得及点点头,雏菊已转移话题道:“比起那些来,长春藤,你的腿是怎么回事?我们去客厅吧,我给你上点药。”
“你的花园很有野趣。”长春藤回答。
她还是个野丫头。一模一样。
雏菊自备了很多药,因为她一向多病,难得的是尽管多病,精力却仍然不错。像百合花一样,长春藤有神经衰弱的毛病,雏菊要她俩睡前沐浴时在洗澡水里加上进口的香精油,再服用一点儿医生推荐的安眠药水。藉此她们谈起这几年来各自身上的病。长春藤最健康,却也不像分别时那样茁壮。雏菊说:“最妨害你的病不是别的,就是你的虔诚。”
长春藤嘴唇蠕动,似要说什么,被雏菊截住了:“真的,你有时候太虔诚了,对上帝太用心了。你不是曾经对我说过吗?忘了吗,你小时候——年轻的时候,你说,你不怕上帝的惩罚,上帝让你诞生,就像让异教徒诞生一样,想让别人敬畏的上帝毫无可敬之处,就冲他那颗假如存在就只想让人战栗、畏惧的心。”
“你也知道,那是我小时候。”长春藤说,“现在我明白了,上帝并不只是让我们畏惧的。”
“那是为什么呢?”百合花问道。
“啊。”长春藤转头盯着她,“我希望你不会懂。”
“虔信的教徒,尤其是在我的庄园那里,都不会说这种话。好像单从自己的得失喜怒出发考虑似的。”
一旁的雏菊甜甜地一笑。“但百合花你却并不是一个虔信的教徒吧。”
百合花也莞尔一笑。诚然,从她们认识起,就没有一个人如何地虔诚过。
“让我看看你的手。”说着,雏菊就拿过百合花那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无名指上戴枚嵌满细碎钻石的戒指,光华流转。
“你的丈夫,你和他怎么认识的?”
“能怎么认识,不过是家里安排的。”一个平常的贵族子弟,身在军中,沾了些军官习气。“比我大了七岁,收入倒是还可以。”她淡淡地说。
“我加上一点:他一定是个虔信的教徒。你的虔信的教徒。”
这话说得何等之笃定又是何等之熟悉。只有雏菊才会这么说,因为她们三个熟知百合花是怎样的人。因为她们三个都知道西奥多那可怜巴巴的追求。尽管和百合花每日见面,他仍然要日日给她送信。尽管和百合花每天见面,他仍然把目光局限在她整个光辉灿烂的形象外,顶多只让眼神掠过她洁白飘逸的裙裾。
“他简直把你当神看。”雏菊这样提醒。
“可怜人。”百合花说。于是雏菊又对着百合花的脸看了又看,直至她能确信自己看到了百合花低垂下来检视衣扣的眼睛上方,两弯浓黑的睫毛正在微微颤抖。
“如果神也快乐,就安慰安慰他吧。”
但是百合花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做。即使知道,也不情愿。神是不会快乐的。自然她不是神,可是她要做一个神。既然没有得到过,当然也就不会知道那损失有多大。
直到他对她说出来。那使得他成为她第二个爱过的人。直到她按捺着自己犹豫了十五分钟再接受。第二个虔信的教徒,与真正的神不同,百合花有选择教徒的权利。直到她发现……
发现自己已出神良久。雏菊和长春藤正在讨论雏菊的病。这病她们三人都知道,所以彼此之间并不避讳。雏菊又要百合花介绍几个医生给她。
“最幸运的就是我的玛丽安娜没有感染了。”
这方面的病的医生百合花并不知道太多,但由于想到雏菊,听到的也都会记住。百合花说,长春藤随手在旁边抽了张纸记下来,写完了,给百合花看看有无错误。长春藤又要雏菊也说几个治疗失眠的方法给她,百合花央她给自己也抄一份。
照雏菊的说法,舞会办完,她想抽空去百合花那里一趟,顺带看看医生。她的病症已不甚严重,却迟迟无法痊愈。每天她都要吞服药片、涂抹药膏。三人又聊了几句,不知不觉已是夜晚,仆人送来了晚饭。饭桌上有一道菠菜乳酪焗生蚝,雏菊只劝两位客人吃,她自己竟不动刀叉,只是随便挑了点清淡的菜。百合花看出,她的病没那么重,但也不像她自己声称的那么轻。
从那时起,雏菊就在鬼混。
然而鬼混的是她们三人,不只雏菊一个。只不过她和长春藤没有不定期地挑选陌生男人,而只是绑定在一个人身上。
西奥多。想起他送自己的扇子,百合花先打开了行李。
扇子在里面,与此同时,还有两封信也锁在里面。大概是女仆给她收拾东西的时候,把信也收拾了进来。
百合花又打开,读了一遍。仍旧是那么的晦涩难懂。“天堂和地狱在哪一边我不知道。”
“缬草精油一滴,薰衣草精油两滴。”
像一道闪电照彻她不那么明晰的头脑,她放开手指,任凭信纸飘落在书桌上,转而抓过长春藤手抄的那一纸药方。蜡烛光打下来,一模一样的倾斜角度,一模一样的用笔方式,就连y字母收尾的那个小勾都相仿。
匿名信出自长春藤之手。
也难免。百合花想,她恨我?
因为我们曾经爱过同一个人。因为我们都曾做过让他爱上自己的努力,只不过我成效卓著而她徒劳无功。因为她一直给他写信而他却一直寄信给我。因为他那么慷慨地把那些她的信件交给了我,啊,我应该看出他的卑劣不是吗?他想自抬身价,标榜他的高贵,尽管那些高贵在我面前不值一提。
我和他分手是正确的。毫无悔意。
但在分手之前,我看到她怂恿他告白。或许她终于认清了现实,知道他们两个不可能更进一步?谁知道,但那天的舞会,我想起来了,我终于想起来了——就是这把扇子,我罩着它走进舞会现场,找到角落里的她,走到她面前。我一直盯着她看,直到她不堪其扰地回望我,随后我缓缓撤下面扇。
仍然盯着她。到她转过脸去。
我的骄傲和自尊得以弥补。
和他跳了最后一支舞,那个晚上我们便分手了。当时我只是不愿意要别人推到我怀里的东西,时至今日看来不止于此。
就是因为这个,她恨我吗?
百合花霍然而起,走出房门。
其实她并不知道长春藤的卧室所在,但误打误撞靠着灯光指点还是一索即中。她推开房门,长春藤不在灯下。而是穿着睡袍,靠在床上,闻声看来,显然吃了一惊。
“百合花?”
她警惕的眼神让百合花想要抓住点什么来防范,随后意识到自己带来了扇子。那柄朽烂的扇子。未经思考,她将它罩在自己面上,嗅到一股陈旧的气息,她穿过房间,来到长春藤面前,一时间无话可说但逼着自己说下去:
“那两封信是你写的吧?寄到阿什利的匿名信?”
“天堂和地狱在哪一边,你不知道。”
话刚出口,百合花已经后悔。她直起身退后一步,想离开这房间,但为时已晚。
长春藤抓住她的手腕,拉下她的面扇。
“看到你的时候我还以为我在做梦。然后我才知道可怕的事情并不只是做梦。是的,是我寄出那两封匿名信的,因为我以为我是在写给一个死人。”
“在我的记忆里,你已经死了,已经死了很多年了。你得了绝症,比雏菊还重的病,别人告诉我说,你无法接受你自己的病,因为你太美了又太年轻了,你的父母甚至不敢跟你谈论这件事。”
“那我们爱的那个男孩呢?他怎么办?他是怎么做的?你分手了吗?我时不时就会想起这件事。他会忘记你的,他会遇到新的人。可怕的是即使是对我来说这也太可惜了,因为你太美了又太年轻了!我忏悔,而我甚至不知道我在忏悔些什么。”
“你这幽灵。你这不该出现的幽灵。我思来想去唯一的解释就是我混淆了梦境与现实,我梦到你得了绝症……然后我以为你死了。但是我曾经那么真诚地进行毫无意义的忏悔,百合花,告诉我,你真的不是我又一次忏悔,在忏悔中想象出来的幽灵吗?”
“还是说这一切都是真的?你真的有生过病吗?你是真的吗?我好像有点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了,告诉我,百合花。”
她攥得百合花手腕生疼。百合花用力甩开她,径直离去。
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她又拿出了那两封信,再读一遍。她的手控制不住地发抖,血液在血管里突突乱撞。她发现自己根本无法静下心来,因此读懂那信上的文字更加变成了不可能的事。“天堂和地狱在哪一边,你不知道。”什么是天堂,什么又是地狱?Heaven,heaven,heaven。
Ivy,也许你说的都是假话。
她把那两封信都丢在蜡烛芯上,任信纸卷上火舌,燎黑舒展,片片零落。
干脆把扇子也丢上去。是有点大,所幸羽毛易燃。黑蕾丝烧黑了也不显眼。掸去灰烬,只剩没变色的象牙白骨。百合花将罪证丢在抽屉里。
一晚安眠。
第二天一早,百合花在客厅里见到了玛丽安娜。是个秀美安静的孩子,很像她的母亲,金发碧眼,一个健康的小天使。雏菊的妹妹把她抱在膝上,两张亲密、红润的面孔。
雏菊让她们两个穿上新买的裙子,给自己看一下。百合花感叹道:“你妹妹都长得这么大了。”
“永远有人十六岁,不是吗?”雏菊微微一笑,随后说:“嗐,但舞会有可能推迟——长春藤说她有点儿不舒服。现在她还躺在床上,我已经叫人请医生去了。”
百合花无话可说。
“对了,”雏菊端起一杯红茶,抿了一口。“正好趁现在问问你,亲爱的,我写给你的信,请你给我带那把扇子来,你还记得吧,带来了吗?”
她那双笑盈盈的眼睛,还是如同少女时期一样,促狭而带着些许不自然的病气。
百合花听到自己镇静地回答:“扇子?我在庄园里找了找,可惜没找到。如果不是你提醒我,我都把它忘记了,实话说,即使是你提醒我了,我也实在想不起它来了。”
备注:写得有点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