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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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作者: 尘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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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鳞初见芳菲的时候,芳菲还只是棵很小的树。
细嫩的枝,稀疏的青叶,并不像棵会开花的树。
不过白鳞那时也未修炼成精怪,还留存无数对世间的天真。
芳菲说她会开花,白鳞就坚定不移地相信她会开花。
但生长在悬崖峭壁间的树是很不容易的,白鳞想,这大概就是芳菲始终那么小的缘故罢。
百岁的时候,有只鹰妖不知怎么想叼走芳菲。
我会保护你的,白鳞轻轻用尾巴尖推芳菲,生怕把她压折了。
虽然修为相差不大,但天生克星确实难对付,白鳞受了很重的伤。
芳菲抖着枝子情绪低落,忽然道,白鳞,你摘我的叶子吃吧!
在出来游历前,我娘说我们是疗伤的圣药。芳菲讲来颇自豪。
白鳞最终还是在芳菲万般保证绝对不会损修为后照做,毕竟如果死去就不能履行诺言了。
之后奇迹般的,见骨创痕半个时辰便完全愈合。
我会保护你的,白鳞把芳菲圈起来道。
芳菲晃起来,似乎在笑,却没有声音。
九百岁的时候,白鳞要出外寻仙山灵药以备千年渡劫。
这不就有现成的嘛,何必外出寻找?芳菲略带不满。
芳菲近千年并没有长多少,白鳞却已身长十数丈。
盘踞不下芳菲的山头,他在石缝间探出身子对她道,这儿不适合我。
这段日子你要保护好自己,他垂首用额头触下芳菲的树梢。
芳菲窸窸窣窣道,放心罢,我也有九百年道行啊。
白鳞沉默地看了会芳菲,转身驾云离开。
九百五十岁的时候,白鳞渡劫失败。
寻到仙山谁想内有嫉妖如仇的一位道人,他只能提前渡劫一争。
逆天而行,他总有千般能耐也是不成,索性巧合下道人走火入魔,被他绞杀。
伤痕累累的白鳞乘云回去窝在穴里养伤,知道自己只剩五十年可活,也不可能成仙了。
芳菲在外面喊他,他也不应。
然后芳菲托一只蝶妖给他带话,说再过五十年自己就可以开花了。
白鳞闭着眼盘踞在阴暗的穴中,没有答话,只是轻轻摆动下尾巴示意。
芳菲是棵会开花的树,他一直知道。
等他死后,芳菲一定也不会寂寞,毕竟她是棵会开花的树了。
千岁的时候,白鳞如九百岁时般在石缝间探出身子,安静地看着芳菲开花。
一簇簇柔美的粉色慢慢在枝头上舒展,恍若多少个昼夜交替时的烟霞。
白鳞,芳菲笑着说,你看我开花好看嘛?
嗯。
那你亲我一下?
白鳞停顿半晌,终于垂首。
一道粉色的光开始环绕在他身侧,芳菲晃起来。
我渡劫失败啦,她说,不过白鳞你呢,是一定会成功的。
说罢那满树美丽的花朵便迅速枯败了,枝干也开始萎缩干枯……
仙童不知道自家仙君为什么每天能看盆栽那么久,明明千百年来那丑枝也没长一寸。
它到底会不会发芽开花啊?仙童撇撇嘴暗道。
白衣乌发的仙君似听到他心中所想,转身莞尔:
“她是棵会开花的树。”
如画眉目刹那的柔和吓了见惯平素仙君冷漠样子的仙童一跳。
“她是棵会开花的树……”
白鳞仙君呢喃着,轻触那根一炷香长的枯枝,似乎生怕把它压折了。
作者:旬夜
“它掉进去了。”
“什么?”
“我的隐形眼镜。”
“掉进我眼睛里了。”
“隐形眼镜难道不应该放在眼睛里吗?”
“但它现在没在该在的位置。”
“它在哪儿?”
“不知道。”
“别担心,也许是你没注意,它掉在地上了。或者你可以再买一副新眼镜。”
“不可能,它就在我眼睛里。”
“你凭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它在说话,从昨天晚上就开始喋喋不休。”
“它说什么了?”
“‘太黑了,我看不见了’‘这是哪儿啊,黑洞洞的我一个人害怕’。”
“哦,那是在一个陌生暗无天日的地方人是会害怕。但你怎么就那么肯定它在你眼睛里呢?也许它掉进你衣服里了,还你衣服褶皱的缝隙里。那儿也看不见光。”
“不,它一定在我眼睛里。”
“你为什么会这么肯定呢,你肯定到让我有些怀疑。”
“因为只要它一开口说话我的眼睛就会开始疼。”
“你会疼?”
“当然。”
“好吧。”
【沉默】
“……先生……”
【沉默】
“先生。”
“怎么了?”
“你能帮帮我吗?比如,帮我找找我的隐形眼镜?”
“哦……我觉得,可能……”
“我觉得您可以。”
“你忽然过分礼貌了小姑娘。”
“(笑)我的妈妈告诉过我,在请求别人帮助的时候要有好的态度。”
“那你可真是有一个好妈妈。但你让我在你的眼眶里找一块透明的黏糊成一团的隐形眼镜,这似乎有些困难。”
“先生,那您知道把大象放进冰箱有几步吗?”
“啊?”
“把冰箱打开,再把大象放进去,然后关上冰箱门。”
“嗯……我知道这个冷笑话……但大象可能没你想象中那么老实。”
“可我老实啊。”
“……”
“我会配合你的,比如说你快找到我的隐形眼镜的的时候,我眼睛可以不动,我们合作。”
“合作?”
“对,就像最佳拍档那样。”
“最佳拍档,我们?我们认识了不到五分钟。”
“可我妈妈说过,在困境中遇到愿意帮助你的人都是值得尊重,这样的人你要交付给他绝对的信赖。”
“看来你的母亲将你教育得不错。”
“是的,她还告诉我,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不要怕麻烦。因为人活着总会遇到困难,你帮助过别人,那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也一定会有人帮你。”
“就,像现在你这样?”
“对的,就像现在。”
“你很爱你的母亲吧?”
“当然,本来这周末我要回去看她的,她还说好给我煮我最喜欢的炖菜。哎,只可惜我错过车了。”
“可车明天还会开。”
“是的……车明天还会开……谢谢你先生。”
“人生总会有些遗憾……啊,对了,至少我们还有隐形眼镜。(笑)”
“先生?所以您是愿意帮我了吗?”
“……”
【沉默】
“先生?”
“好,可以——(叹气)首先,让我们先看看这个大象,啊不是,眼睛。”
“是眼镜。”
“好的,是眼镜。”
“小姑娘,你眼睛生的真大。”
“谢谢。”
“你这样会疼吗?”
“……还好。”
“这样呢?”
“……疼。大概吧。”
“那我轻点。”
“没事,您可以大胆些,毕竟我需要的是隐形眼镜。”
“但眼睛也是很重要的,毕竟你的眼睛很漂亮。”
“但我的眼睛已经没有用了,你可以把它挖出来。这样好找些。”
“但我也许可以在保留你眼睛的情况下把它找出来,只要你不要乱动。”
“我不会动的先生。”
“……我想也是。”
“我们是拍档。”
“好的。我拿到它了。”
“太好了,一会时候可能你要帮我一个忙,可以吗?”
“什么忙?”
“警察一会会发现我的尸体,到时候请把这镜片放回我的眼眶里。”
“那眼球需要一起放回去吗?”
“不用的,乌鸦先生。只需要这片镜片。那个杀死我的路人用两只手按着我的眼珠,所以那片镜片里,应该会留有他的指纹。”
和这么多血液混在一起……还能留下来吗?
乌鸦歪歪头,没说出心中猜测。“好。”它爪子轻盈得落在破损的黑色垃圾袋上,低头在女孩黏糊的发顶上碰了碰。
清晨的阳光落在垃圾投放点。
“乌鸦先生,我太困了,我可能要睡觉了。”
“那你还会做梦吗?”
“……应该会……”
“那希望能是个好梦,梦里也许还有你错过的那班车。”
“那或许您可以乘坐那班车,去到我家,吃吃我妈妈做的菜。”
“她不会赶走我吗?”
“不会的,您去吧。我妈妈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你要去见她,可惜我太困了,要睡了。”
黑色的乌鸦仰起颈,一声鸣叫。它将女孩的眼珠放在不远处她的手心。
“好的。晚安了。我漂亮的小姑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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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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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妈昨天就说要吃掉我了。
我很烦。
毕竟我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如果她要吃了我,这属实算是回收利用。
倒也不算太过分。
反观我自己。
如果作为食物,其实我并不算太可口。
体脂含量略高,吃起来也许有些许油腻。
她吃我时,我是建议香煎的。先用油猛炸,将多余的油脂逼出来,之后再用八角桂皮香叶花椒之类的调料打碎,然后加酱油,蜂蜜之类的味道炖煮,只要煮的够久,或许也能将将成为一道还算可口的肉菜。
但如果在她吃掉我之前,我先死了呢。
我思考这种可能性时,又产生了一种疑惑。
或许,我可以活的相对久一些,不到死前最后一刻,绝不撒手。譬如,当猪在进入屠宰场之前,被挂上放血台之前,它们都是会蹬腿的。
猪都不想死,那我为什么又要提前死。
可去观猪,后者的苦恼也许比我少一些。
毕竟猪在死之前是不知道自己要死的,每天欢快地吃食,顺便睡得浑天暗地。农场主是不屑于同它耍心眼子的。它觉得农场主是个投食机器,它是个欢快不愁吃穿的……“自己”。
哦,猪,也许是不知道自己是猪的。
而我母亲要吃我的决心很明显。
她要吃我之前,将我喂养长大,喂食地很好。
将我养的白胖足够称斤之后,又想让我用其他方式给她换取利益。
但想来我也是不够本事的,否则,她也不会打消去让我用脑子的决定,转而又想吃我的肉。
她用刀丈量我脖子的时候,态度是虔诚的,眼角挤着眼泪,露出老态龙钟的模样。
像是冬天的猎人在山里守猎时,抱紧他的羊毛毯子。
那羊毛毯是羊皮毛做的,当初猎人手起刀落的时候,对羊也是不够温柔,抱着羊皮毯子的时候却那么紧贴,那一瞬间,羊皮毯子成了他寒冷冬日里的唯一希望。
此刻,抢了,或者弄坏羊皮毯子,是会有一个猎人同你拼命的。
所以猎人爱羊皮毯子吗?
我曾妄图去采访羊皮毯子。后来才意识到,羊皮毯子已经不是羊了。
它不能咩咩叫,也不能蹬腿,它只能提供暖和。
而我从未阻止我母亲对我的进食。
前两年,她只吃我的脚。
脚这个东西,我平日也不常用,若是不出门,想必也是不会死的。
我母亲将我的脚卸下来的时候,还给它们做了一个马杀鸡,玫瑰精油大搓百来小时,搓得我皮肤泛白,如同泡水的馒头。
而后她将我的一部分腿烹制得酥香软糯,并让我尝了一口。
自小我是喜欢她做的菜的。往日不常吃,但那日吃着还是当年的味道,如此熟悉,练这些年她退步的厨艺都在那一刻回来了。我愿称之为菩萨保佑。
后来想想,那是我的腿,我的一部分,自然是我熟悉的味道。
我又如何吃不惯。
只是剩下那些部分,我的母亲是如何吃的我便不知。是红焖,清蒸,切片过桥,还是称斤转手卖于他人,她未曾与我说。
我是没有腿的,无法出门察看。
但她定是会将我的腿好好处理的人,毕竟她自己都没准吃不够。
-
近来我的身体部分变得越来越小。
但我的母亲似乎并不满足于我的现状,她拎起半个我在空中晃悠,妄图挤出和我当年完整身体里一样多的血。
可事实证明,当液体的浓度不变时,体积变小,所含物质也会减少。
于是事情开始麻烦起来。
母亲开始急切地上蹿下跳,好像地上都是碎玻璃渣子,刺的她不跳动两下就会发疯。
我呆若木鸡开始怀念我的腿。
怀念有腿刺啦啦疼是个什么感觉,我现在的体积如同回到了婴儿时期,我适合被一个母亲抱在怀里,嗷嗷待哺吸取乳汁。
而那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吃着我的血肉的模样,一如当年我吸取她的奶水——我们都在求存。
而我的母亲只是在收回她当初给我的东西罢了。
只可惜,她不该给我脑子。
脑子这个东西会动,一动就连带着不甘心和痛苦,愤怒与愤恨,咬牙切齿和恋恋不舍。
终于。
她揭开了大锅,锅里有热腾腾的蒸汽。
在它的中心放着一个精致的蒸笼,底下铺了几层被蒸得柔软的纱布,就像是初生婴儿的襁褓。
她落泪,恋恋不舍又自我厌弃地将我放在锅的正中心。
此时我的千克数和我出生时一样——6点2克。
她盖上锅盖,使用最传统的清蒸做法。
我看着盖子上的盖子,就好像回到了曾经她的子宫。
我忘记我出生在这世界上的第一眼是如何。
隔着羊水和血液,还是来不及睁开就已落入她的怀抱。
而此时,我的香味开始散发。
身子下咕噜咕噜沸腾的热水,将用蒸汽将我蒸煮得骨肉分离入口即化。
我的脂肪开始溶解,肌肉松散,水分即将充足,汁水将丰盈。
我将被分成几份,我将落入谁的口。
明日太阳何时初生,草长莺飞,四季轮转。
他们踏青,享受口腹之欲。
而我想轮回转生成一只羊,或一只猪。
浑浑噩噩生,浑浑噩噩死。
-
而现在。电磁炉一声“叮”响。
上菜。
-END-
作者:尘灯
2015年的夏天尤其热,阳光炙烤着每一寸油柏路,焦糊味儿在车后座熏得杨亦远快吐了,他实在受不了扒拉着座椅说:“我认输了,求求了祖宗,开空调行不行?”
“不行!开空调耗油!”宋女士理直气壮地拒绝了,她在三十六个小时之前,刚激愤的与杨亦远父亲离婚,离婚证攥在手里还热乎着,她便怀着满腔的悲愤拐上十七岁的杨亦远离开了繁华无比的伤心地——上海。
“我是真的要吐了!”
“有塑料袋!”
“呕...”
————
杨亦远就是这么晕乎乎到南城的,下车的时候他几乎是滚下来的,口干舌燥,头晕眼花,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有点中暑,但是宋女士丝毫没有停下脚步。她从后备箱里拖出来行李箱,看了一眼面前六层楼高刚粉刷了外墙的老旧公寓楼回头冲杨亦远喊道:“搬东西!快!”
这房子里应有尽有,家具齐全。就是灰有点重,而且看上去有些年头没住人了。
杨亦远顾不得其他,在水龙头下洗了个脸又漱了漱口,感觉头晕稍微好一些,这才撑着碎瓷砖装饰的洗脸池感觉活过来了。
宋女士像个不能停下的八音盒舞女,她抖弄着防尘布,将桌子茶几擦拭干净,又一遍一遍洗干净地面,把窗户全部打开,扬尘在阳光下如同成群的蒲公英,耀眼的日光在瓷砖上弹跳。
————
“亦远,过来帮我套被子!”
“来了——”
杨亦远拖拉着脚步,不甚情愿地垂头走过去。捏住被子两个角,用力抖动,夏天的被子薄,因此不算费力。套完之后,宋女士指使着他去把空调擦干净。勉强收拾完屋子,太阳快落下,傍晚的小城镇吹来舒适的晚风。
“晚上吃什么?”东忙西忙一下午,杨亦远早就饿了。
“你自己去买点儿吧。”宋女士对着墙上那副难看古早的装饰画摸了摸下巴,思索寻个什么东西替代。
“顺便买点花回来吧。”宋女士道。
“什么花都行?”杨亦远问。
“难看的不要。”
“什么叫难看的?”
“你自己不会分辨吗。”
“好吧。”
杨亦远擦了擦脸,换了一件中袖的酒红色衬衣,从鞋柜上拿下钥匙。
————
晚饭的点,左邻右舍都开始做晚饭,楼底下也聚集了一群群打牌下象棋的老大爷,小孩儿三五成群的在墙根处玩儿游戏,大声嚷嚷像是要叫破喉咙。某层楼的窗户刷的被拉开,中气十足的声音穿透街道喊着某人回家吃饭,便有一员脱离人群,依依不舍地往某个楼栋走去。
宋女士不会做饭,她成天忙于艺术展,大概是中世纪宗教与女性自由一类的主题,跟杨先生离婚是她一路顺遂的人生中唯一一个大坎。她尖叫着说,可是你出轨!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居然出轨!大概从小锦衣玉食受人追捧的宋女士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不顾形象歇斯底里。
她是个顶有艺术情怀的人,南城是她与年少的朋友约定好老了就来悠闲度日的地方,也是她最后的黄金乡。
所以杨亦远猜她回来这里是想找回年少的尊严,而他则像是必须被携带的一件行李,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随之漂泊。
算了先不想这个。花店,他需要找一间花店。
在这里杨亦远没有代步工具,他打开导航显示最近的花店在三公里以外。南城的城建风格比较混搭,不过房屋楼层都不算高。杨亦远在阴凉下走的稍慢,仔细看着每一家的阳台,有人种菜有人种花,有人阳台上堆满杂物,有人阳台上单调的放着一把藤椅。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相同,杨亦远想起自己以前在上海那间房子里的阳台,好像常年都架着宋女士的画。松节油的味道,萦绕不散。当然也有他的画,他也画油画,宋女士从小培养的。
别人还在用十二色的水彩笔和蜡笔时候,宋女士就抱着他让他调油画颜料。油画颜料不要钱似的泼在宽大画布上,没有图形,只是肆意流淌,宋女士便高兴地夸他色感极佳。宋女士爱艺术,便笃定杨亦远也爱艺术,最好笑的是——他的确爱。
但与生俱来四个字让他恶心。
又走了十来分钟走到那家花店门口,幸好是开着门的,带着花发夹的店主看见有客人便迎了上来,她长得很清秀,一双纯粹的眼睛笑盈盈地看着杨亦远。
“先生您好,请问是要买花吗?”
杨亦远转了一圈,将满天星尤加利那一排都指了一遍,“一样一捧,哦,还有这些。”他转身又把雏菊那一排也指了一遍。
“确定都要吗?”店主有些惊讶,很少有人一次买这么多花。
“对,不用点缀...要不你拿个篮子给我装一起就行,我只要花。”杨亦远想了想,宋女士无非是自己插花摆着好看或者写生,应该不需要什么包装。
“我们这里没有花篮,我还是几束几束给您包起来吧,可以吗?”店主说话很慢很温柔。
“可以。”
“那你坐一下。”
杨亦远坐在高脚椅上,看了一会儿店主包花,她包的不快但是包出来很漂亮,认真的神情像是这是天底下头号大事。
这让杨亦远想起宋女士画画的时候可以一整天只吃两片面包,仿佛是某种艺术女神附体在她身上,催动她的胳膊作画。宋女士觉得这里是所应当的,所以杨亦远幼年好动,在画板面前坐不住的时候,她还一度认为他有多动症。
杨亦远他转了个面,坐到店主左前方。他就这么看着店主包花,小雏菊、萱草、黄菊花...
一丛丛短暂而艳丽的生命被包裹起来,在漂亮的包装纸里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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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很多,杨亦远两手捧抱着慢慢往回走,浅紫蓝的云从他头顶慢慢盖过去,因南城污染不重,所以可以看见淡淡的星子点缀在天边。
南城被一条江横穿而过,跨江大桥上猛烈的江风把杨亦远的T恤吹鼓起来。
他走了一会儿发现桥洞底下貌似有个棚子,大红色的棚顶破漏处被防水塑料盖着,看起来像是某个无家可归之人的藏身所。
杨亦远走下去,里面空无一人,只是摆放着很多毛毯,棚子四周散落各种塑料碗还有一些不锈钢的,里头有不知道谁吃剩下的肉。杨亦远转了一圈,捕捉到几声猫叫,他抬头去找,三只狸花猫站在棚子顶上,与他对视。
“喵。”杨亦远捧着花叫了一声。
回应的却不止一声,这里像是流浪猫的聚集地。
天色暗下来,深蓝色的布兜头盖住了南城,视线所及之处都笼罩着蓝。江水拍打碎石岸,水声漫长,杨亦远席地而坐,他怀里是花束,左侧卧着一只慵懒舒适眯起眼睛的橘猫,他们一起看江。
直到有个人骂骂咧咧地提着一袋子鸡胸肉和猫粮踉跄从坡上下来,那橘猫才灵活地跳起来。
杨亦远闻声扭头,天暗的只能看见轮廓了,有个人影从深蓝色里浮出来,慢慢填充色彩,出现在他面前。
“以前没见过你。”那人蹲下来,猫咪全部聚集在他跟前,撒娇打滚,蹭他的腿。
“今天搬来的。”杨亦远终于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碗了。
每个碗都被猫咪围起来,那人徒手从袋子里掏出猫粮,平等地一只碗放三把,再加一把鸡胸肉。
“哦。”他应了一声,声音被猫叫淹没了,那大概有二十多只猫。
“不给它们做绝育的话,会越来越多的。”杨亦远看着满地的尾巴,花色不尽相同。
“那有什么不好吗?”他无所谓地耸肩,抬眼看向杨亦远。
杨亦远顿了顿,他答:“新闻上都说流浪猫是鸟类杀手,越来越多会破坏生态平衡,而且流浪猫不绝育,发情会很痛苦,等到怀孕了也只会生下一窝新的、有上顿没下顿的、无依无靠的小流浪猫。这样又有什么好的呢?”
那人似笑非笑地睨他一眼:“喂,你未免太认真了点。”
“因为你们从来不考虑后果。”杨亦远感觉一股酸涩的热气从心口散发出来,他憋着气,用很慢的语速说,“小流浪猫会想,为什么我要被生下来跟着父母流浪。”
“你......”那人提气,又重重泄出来,“你家住哪,我送你。”
他把猫粮分完,在江边洗了洗手,很不讲究的往裤子上一抹,“走吧,天黑了。”
摩托巨大的轰鸣声和呼呼风声之间,杨亦远捧着花,花瓣飘飘遥遥在他身后落了一地,风里都是淡粉色玫红色。
路灯之间隔得稍远,每经历一片暖光,杨亦远便觉得自己离曾经的生活远了一些。
END
备注:最开始这个故事叫没有名字的故事,就是为了写一种孤寂抑郁的感觉。后来挑了个线,大概是作为父母附属品的孩子,顺从一切安排表面下对自我和家庭深深的厌恶。因为想合赞雪不露雪,所以故事写的很平淡,那种文字里透出的压抑与痛苦才是我想要的,希望有写出来。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暮夜
评论要求:随意
1.
我是关茗。
我已经死了。
光是想起这个名字就花了我三天时间,而后我又用了半个月才大概有了些零碎的回忆。
最开始我总是茫然地坐在阳台望着楼下一整天发呆
我做鬼时才发现世上原来哪都有鬼,但鬼与鬼之间并不打招呼,一天坐下来,只有这家的小橘猫总是朝我喵喵叫,最开始我没有搭理她,后来她常常在我身边睡懒觉,我终于忍不住摸摸她。
我小心地碰碰她的耳朵,尽管我的手指并无法真正触碰到她,却还是有种温暖而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时我才想起我的名字,我叫关茗,但我还是没有能想起猫咪的名字,所以我喊她“咪咪”,她似乎能知道我在叫自己,总是能慢悠悠地晃着尾巴过来。
我知道,咪咪是我的宠物,这地方是我的家。
于是我第一次走进这个家,这时我才感觉奇怪,为什么我之前一直都没有到家里看看呢?
这个问题在我脑海里轻飘飘地飞过,自从变成了鬼我的注意力总是很涣散,我很快就被家里的场景吸引,桌上有桌布,地上有地毯,阳台上也都是大把大把的枯枝,家里有很多相框,但都倒在桌上,我没能回忆起这个家以前的样子,只能将眼前破败的景象深深刻入脑海,唯有地板上凌乱的猫脚印给这个家增添了一些活力,但咪咪为什么独自徘徊在家里呢?
其实咪咪并不总是待在家里,她也会跑到外面去,但自从我有意识以来,她就没那么爱出去,我总觉得她是为了我,心里难过之余不知是否该庆幸我回来了。
我只好摸摸她,叫叫她的名字,咪咪总是很配合地把脑袋凑上来,发现好像没有真的蹭到后又会看着我,看起来好像有些不满,但她总是一次又一次锲而不舍地想要蹭蹭我,最后发现怎么都蹭不到就会干脆地离开。
咪咪还会在走的时候回头看我,希望我摸摸她,我心里隐约记得这样的场景似乎很经常出现,生前我总心软要去摸摸她,现在我反倒希望咪咪能够找个新主人。
2.
或许是我的心愿实现了,后来咪咪跑了出去,再也没有回来,这个家又只剩下我。
这时我才回忆起,我原来待在这里是要等一个人。
3.
我又回归了大部分时间坐在阳台上发呆的生活。
我知道我要等人,可我不知道是谁,家里的房间上了锁的房间进不去,没上锁的房间我徘徊过很多次,却还是一点记忆也没有,因为实在太闲了,我开始哼着歌在家里跳舞,变成鬼之后可以跳着跳着飞起来,还可以把自己的头扭下来,发现这一点是因为有一回跳得太猛烈把头都弄断了,虽然看不见自己的脸,但总算是看到了自己的样子,穿着碎花裙子,高高瘦瘦又白白净净,好像并不是临死前的样子。
我看自己的身材猜想我肯定是个美女,想到这又觉得开心起来。
在漫长的等待期间我开始试着把相框拿起来,起初毫无动静,后来竟然真的立了起来了,只是我太激动,它一下子又倒了下去。
虽然只有短短一瞬间,我看到了照片上是结婚照,虽然我没有看清上面的脸,但我知道那是自己,这时我又有了一些隐约的回忆。
我想起有个男人脸红红的,叫我关小姐,然后我笑着说老古板,你怎么要结了婚还这么叫呀,然后他摇摇头又点点头,握着我的手好半天,才喊了一声老婆,我捂着嘴笑了好久。
我还是没能回忆起他的样貌,他的名字,却回忆起他的手包裹住我的手时的温度,回忆起那时我的脸上也泛起热气,我的心因为那句称呼而小鹿乱撞,我现在好想再看看他,再叫他红脸,而后我要亲亲他的脸叫他更不好意思起来,我还想再多问问他,工作怎样,睡得好吗,有好好吃饭吗……
我好想再见见他。
虽然我还是不明白我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回到这里,但我知道,我一直在等的人就是他。
那一天我坐在阳台,一直到第二天天明,我想起我生前也会这样期待着他工作回来,只是这一次不一样,他还会回来吗?
我又想起咪咪,突然觉得或许我被遗忘也很好。
4.
我蜷缩成一团睡在阳台上,直到被开门的声音吵醒,鬼魂其实不需要睡觉,但打发时间也很无聊,最近我越来越喜欢闭上眼睛放空,也常常放空着放空着就真的睡着了。
我就坐在地上,咪咪扑进我的怀里,理所应当地扑了个空,但咪咪还是躺在满是灰尘的地上露出自己的肚子撒娇,我摸了摸她肚子,感觉她看起来又瘦了。
“咳咳”
像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胡斯文咳嗽了几声,记忆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我本来什么都没想起,却在听到这个声音时回忆起了大部分记忆,我停下撸猫抬头看胡斯文,他充满血丝的双眼下是黑青色的眼圈,胡渣倒是记得刮了,手里还揣着一束玫瑰,只是头发有些长了,人也瘦了一大圈,颓废得像老了十多岁。
我想起他向来在意自己形象,还有些小洁癖,又有鼻炎,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想着想着我就开始掉眼泪,但胡斯文看不到我,我只好自己抹眼泪,又轻轻地摸摸他的脸。
我知道我碰不到他,我只是尽可能地贴近他,隔着一层难以跨越的障碍,慢慢地摸摸他。
真是瘦了呀,咪咪瘦了你怎么也瘦了呢?
还好胡斯文没有动,他呆呆地像个木头,过了很久才蹲下身喊猫咪。
“……咪咪”胡斯文用沙哑的声音喊着猫咪的名字,咪咪看了一眼没有搭理他。
我想,原来它真的叫咪咪呀。
“想妈妈也不要老背着我来,我可以以后多带你来逛逛,别老弄得一身灰回家,你奶奶要念叨的。”我印象里的胡斯文话并没有这么多,他蹲下身但又不被猫搭理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可爱又落寞,我忍不住笑起来。
咪咪看我笑又朝我走来,胡斯文会错了意想摸摸她,咪咪昂着头躲开了手,我拍拍胡斯文安慰他,虽然我也知道他并不能感受到一个女鬼的安慰。
但胡斯文大概想起了什么,脸上也有了淡淡的笑意,这又与我印象里的他一样了。
5.
胡斯文花了很长时间打扫这个家,也换上了新的花,桌布地毯之类的没有办法一下子洗净,我看他愁眉苦脸过后一下子将其全部扔入洗衣机时险些想打他,但最后家里好歹能见人多了,咪咪也被他抓住洗了个澡,还好他回车里拿了猫包毛巾和吹风机,不然这家里也不知道积了这么久的灰还有什么能用。
我叹了口气,这男人真是叫人放心不下。
后来胡斯文打开了那扇紧缩的房门,我也跟了进去。
原来那里是我和他的房间,和外面似乎也没什么不同,只是更温馨些,房间摆上了不会枯萎的干花,有很多精致又可爱的小挂件在床头,都是因为我喜欢才摆上去的。
我还蹲下身摸摸桌上的小熊猫,想起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缠着他买的东西,还想再回忆更多,胡斯文却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回头看他,发现他本来还算平静的脸上布满了阴霾。
我直到现在也没有很多回忆,我记不起自己是怎么死的,也记不清自己是怎么来的,我已经等到了我要等的人,胡斯文却要保留着满满的回忆等永远等不到的我。
我看着他开了门却又没有走进这个房间,他像是在门口生了根,脸色苍白得跟石雕似的,只是脸上的眼泪不住地流下。
我走过去想帮他擦眼泪,但我擦不掉。生与死的距离是那样绝对,我只能也跟着他掉眼泪。
我们俩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哭就是一下午。
6.
晚上平复了心情的胡斯文收拾了房间,咪咪睡在客厅里,她岁数也大了,没那么爱活动了,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她前阵子回家时撞东西脚折了,胡斯文带着她去医院忙活了好一阵子才好,但精神头也不如以前了。
胡斯文躺在床上,对着床头我的照片絮絮叨叨地说这些最近发生的事情,他说咪咪最近总算又能跑啦,爸妈身体也很好,不需要我太担心,家里都很好,一切都井井有条,却偏偏不提自己。
我坐在床边听他说话,时不时点点头接话,他好像个小孩子,讲着讲着又红了眼眶,但疲惫沉沉地压在他的眼皮上,他说着说着声音就渐渐低起来。
“………老婆,我现在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
[说谎。]
“只是…我总感觉能听到你的声音……”
[嗯,因为我在说话呀。]
“或许是我太累了吧,你这样容易寂寞的人,想必是会怨我的,怨我半年了才回这里。”
[笨,我怎么舍得怪你。]
“……唉,你总爱说我笨。”胡斯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口气似乎用光了他全部的力气,他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斯文,你就是老这样,说你笨又不改,遇到事情就憋着,我才会担心你到又回到这里来。]
唉,我也叹了口气。
[怎么就瘦了呢,我费了好大劲才让你胖点,咪咪也从小猪咪瘦成小竹竿了,你们一个两个的,怎么这么皮呀?]
胡斯文没有回应我,他只是静静地闭着眼睛,但只是这样我也觉得有些满足。
[斯文,我最近常想我为什么要回来,你也看不见我,这值得吗?]
我慢慢地躺在了他的身边,摸摸他的脸,听说灵魂有8克的重量,他能够因为感受到我的重量而安心吗?
我不知道。
我只能继续有一茬没一茬地说着。
[但现在我想,还好我回来了,听说人在睡着时反而更容易听到鬼怪的声音,我知道你一定能听见的,你要好好听我说呀。]
[斯文,我已经死了,但你还活着,咪咪和爸妈也还活着,所以不要太挂念我,我心胸很开阔的,就算是你找别的女孩子我也不会难过的哦。]
[我只是很担心,我现在也才回忆起来,那天我被车撞了之后,我就在想,你要怎么办呢?你又爱逞强又不爱说话,会不会照顾不好自己呢?]
[可斯文,你其实做得很好呀,今天也没有忘记要刮胡子了才过来,衣服也很衬你哦,我记得你以前不太会给咪咪洗澡的,但现在不也能上手了吗?]
[斯文。]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睡眠中的胡斯文并不安稳,他的眉头依然紧皱,于是我伸出手,抚平了他的眉头,他表情也舒展了一些。
我现在才想起,我一直待在阳台是因为这是第一时间能够看见他回来时的地方,我一直在等他回来,是因为那一天是我初次见面的周年纪念日,我等不及地下楼准备去附近快递点拿礼物,却没想到……
他知道我爱漂亮,死前还让人帮我化了妆,穿的也是我最喜欢的裙子,我也知道他舍不得我,我就想我一定要回来看他。
[斯文。]
我又念了一遍他的姓名。我其实已经很满足了,我想我该走了,斯文并不是那样脆弱的人,他以后也会有新的人生,即便没有我,他也能过得很好。
[我知道的哦,你肯定是怕回来家里想起我,所以才和爸妈住一起的,对吧?]
回答我的是胡斯文平缓的呼吸声。
[斯文,要好好照顾咪咪,她也很爱你的,爸妈家里要记得封窗,别老让她出来晃,太危险。]
[也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老熬夜,应酬少喝点酒,家里不爱摆花就别弄了,周末多出去晃晃……]
沉睡的胡斯文好像真的听到我在说什么,露出了淡淡的微笑,我轻轻吻上他的额头。
[晚安,亲爱的。]
再见。
7.
胡斯文睁开了双眼,或许是因为这间屋子有关茗的气息,他意外地睡得很好,这几乎算是是自从关茗走后他睡的第一个好觉。
胡斯文正想起床,却发现咪咪不知何时窜了进来睡在他枕头旁边,房门明明昨晚已经关好了,现在却敞开着,就像是有人走了忘了关门一样。
胡斯文若有所思地摸摸咪咪,小橘猫难得地乖巧任他顺毛,胡斯文好似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
“咪咪,你知道吗,我昨晚梦见你妈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