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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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在三伏,暑气噤下一山的声。鹤守在门外,摔了瓷坛,把师父的药倒撒个干净,门内恍若受惊,气若游丝地喊起来,他并未在意。
“鸿……鸿!”
“师父啊,没有鸿了,是鹤。”
鹤起身拍了拍袖子,不急不缓地整肃了袍子,语气恭敬,面目无波。可见此徒弟很是不孝。但他也能自诩孝顺,毕竟他那师父,自己也不肯喝药,鹤也顺他的意思,不必叫他长活。
师父叫作乌,背剑而立,诸君称其残江一影,好不威风。二十年前开坛收徒,只收七岁以下,也不知如何看的根骨,武众听闻纷纷捧来娃儿,万里挑一,只挑了他师兄。
他呢,捡来的。
今朝那个好威名的剑客,已经不复风光了,神志不清,只记着那个背信弃义的师兄,不管不顾袒露他的病容。
师父染的疯病,再也不见此人悠然有余的城府沟壑。 剧烈咳嗽让他的背脊几乎永恒地佝偻颤抖。鸿,还是被深切地偏爱着,武功,剑气,心法,计谋,到了如今,连注视都没有自己的份。
鹤沉默着,没有开门见师父一面。雨停了,雨起了。身后,门里,还只叫着鸿,很快便无声了。
鹤被鸿带大,一切都是师兄教的,他们兄弟很像。万千恩义一浮云,也很像。鸿当年背出师门,执着地为杀一个人,他也该学。
鹤背身离开,要去拿一柄剑,想了想,若能遇见,不如就杀他的师兄,遇不见,他活他的。
秦楼,是秦楼楚馆的那个,依字看来,干的是直白的卖姑娘行当。鸿住在此处两个月,流连过许多姑娘的屋子,没有喝一杯花酒。他睡得梁上榻底,不理腌臜风月,吃得宴前席后,不徒玉盘珍馐。偶尔宰一宰客,吃姑娘们剩饭,日子过得极好。
姑娘们宰钱,为苟活她们的命,他不一样,他宰命,为活他的扁钱袋,实际算是同一个行当。鸿,他现今算是个刺客。
这行当许久不做,如今将将重拾。
他需要拿回一柄剑。它是黑的,至少,是沉色的。此剑,夜行良物,不能照月,一剑无霜,性命起落。何曾竖断久流水,横斩万贼头。
他会在八月十五丑时三刻将其刺出,断送一人性命。
秦楼池娘,是他旧识,收好了这一柄剑,并不还他。当正地藏在楼子正中,镇着最高的那座灯盏,夜里人群往来,视线汇处,日里收在池娘房内,他取不得,也不急取得。秦楼灯盏众多,一月一换,内含题字,谜底大多是姑娘名字,供客人猜个风雅名号,猜中的,才好见彩头。好歹是老情人,相看两厌,见钱眼开。池娘絞着帕子和眉头,容此人流连梁上,替她收拾些客人与恶人,有门道的,五五分成。
她从不见他,他也从不见她。每到月十五,池娘换灯,鸿猜了她的迷题,宰客。他们就按这迟来的默契,狼狈为奸,依利往来。要问做什么这样麻烦,说来那是话很长,总之二人闹狠的时候曾立毒誓,死生不复相见。他们江湖人,向来很讲誓言。
晨光从木隙里照来,鸿揉了眼睛,打算飞身下梁,今朝七月十五,要先死一人,他干劲足得很。
今日的人还不及杀,先听笃笃二声,是池娘倚门望他。
“要死啦!我说了不看你的脸。”鸿倏地翻回梁上。
“你可还活着?”池娘忙了一晚,这才歇业,闲来查看鸿的死活,打了个哈欠。
“池姐啊,我皮糙,没得死。”鸿翘回他的二郎腿,仰望漏光的木顶,幽幽道,“我死了说话的是谁。”
池娘照例喂狗,给他放了一碟吃残的糕饼,笑道:“自然是饿死鬼……你做什么直瞧着灯?”
“我看我的剑,下月十五来拿。”
“你看,慢看,无要忘了领你的活。”
池娘婷婷袅袅地远了,鸿悄望一眼背影,她今朝着了烟水纱。
他挪开眼睛,先行取了点心,叼到嘴里才去翻身取谜,灯下笺上,书一句——无情春色,去矣几时逢?
鸿呸了一声,吐了糕饼。
池娘原是好人家的女儿,闺名正是春逢。
哪个刺客会在光天化日下行刺?自然是聪明的。
池娘和他是同一个行当,她是最聪明的。
鸿要取剑杀人,先过她尸体。
“你江湖人,重誓,我却不是。这剑你拿了便走,我去哪里养一只新鬼。”
这年头,大抵只有鸿还惦记那所谓江湖,不杀侠义,只斩腌臜,而今挡着池娘的性命,有亲朋的人命值钱到他头上,他只好不惦记。
他要杀的那人呢?师父病时与他约了,满月高照,他要拿回乌交给女儿池娘的一柄好剑,赶在他死前,要用这炳剑来杀他,从此鸿就是残江一影,多么飒爽。
八月十五,鸿终是拿到了剑,回山启开竹门,乌已去了,鹤未给他收尸,不知到哪里去了,放任这老疯子先去死。留一具死尸作了剑架,约定,他没遵循全,只将剑锋卡进那人肋骨。
作者: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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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周围漆黑一片。这通常应该伴随着潮湿,但事实上,这里是一片沙漠。风呼啸着刮过尼莫-班尼的圆脸,侵袭着他的身体,钻进他的衣领,把他的汗水蒸干。
他不得不深入到炙热的黑暗中,将在孕育村庄的伟大母亲洞穴的怀抱中腐烂成养料。他是村庄的异类,这个年轻人只想活下去。
他需要水。
尼莫舔了舔嘴唇。
尼莫漫无目的地想,热量的来源,绝不可能是他手中的油灯。那盏蚕豆大小的灯,摇摇晃晃,摇摇欲坠,单靠它自己是无法保证抵挡住洞穴里的热风的。他还得担心油灯会熄灭--让他在黑暗中煎熬。
风、空气,它们干燥、凝滞、充满恶臭。他简直又要怀疑,山洞里会不会真的像母亲说的那样有一条圣河。但流淌的声音是不会作假的。
他提着油灯,背着沉重的大背篓,里面装着备用的水桶和绳索。他穿过一个蜿蜒向大地深处的山洞,那是他们村子的圣地,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尼莫知道,他冒犯了伟大的洞穴之母,打扰了死者的安眠--村里的死者会在生者的吟唱声中被长老送入洞穴。但他没有时间忏悔或害怕。村里的干旱已经夺走了太多的生命。如果他最终要去这里,为什么不早一点呢。
他抚摸着岩壁,仍在向前探索,幻想着能触摸到泉水,痛饮那狂喜的潮湿。可惜,他能享受到的只是脚步的空虚,疲惫不堪的他把额头靠在岩石上。水声曾让他魂牵梦绕,可惜潮湿和清凉是他永远无法触及的现实。他用力将头撞向岩石,疼痛或许能熬过他精神枯竭的坚持。他用手指抹去干涩眼睛里宝贵的泪水,想把它们送到嘴里,尝到的却是咸味。
突然,他听到身后 "咔嚓 "一声。他扭头一看,从背篓的缝隙中依稀看到了妹妹。他顾不上眼前的雾气,解下那个硕大的背包,把自己埋进背包里,然后往回跑,试图寻找她的任何细微痕迹。
什么也没找到。他重重地跪在地上。
在长老们的诵经声中,无数人被扔进了黑暗的山洞。当村民们还活着的时候,他们吃的是圣地的食物,而当他们贫穷、衰老、死去的时候,他们的身体理应成为他们伟大母亲的食物。长老们说: "洞穴会让他们回归大地的怀抱"
他们的母亲把圣地编织成美妙的睡前故事 用向往的语气告诉他们 圣地的河流把他们死去已久的父亲带到了绿洲上。
有人在后面小声说 "嘿,尼莫,你不该来这儿"
带着稚气蜜意的风钻进了尼莫的耳朵。那桅杆就是她,他用尽全身力气呼唤着她的名字,绝望的喜悦在他疲惫的身体里翻腾。
不幸的是,微笑的风瞬间消失了。
他呼喊,无人回应。喜悦,无声无息。
阳光无法穿透,然而洞穴里仍有异常灼热的风嘶嘶作响,他那锈迹斑斑的油灯里的火苗吹得人心旷神怡。他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将最后一根绳子紧紧系在岩石上方,将另一端攥在手里,确保自己不会迷失方向,然后艰难地继续迈步,向洞穴深处走去。
神圣的洞穴里流淌着潺潺的水声,也许是河流,也许是他想拥有的任何东西,也许是他想遇见的任何人,这些都只存在于他的幻想中。然而,有了水声,就有了生命,他甚至可能得到蘑菇、苔藓或水草。这给尼莫带来了希望,生的希望弥漫在伟大的洞穴之母的黑油油的恶臭中,让尼莫动摇了。他别无选择,只能紧紧抓住绳子继续往下走,绳子是他唯一的现实。
他们的村庄让位于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中间点缀着难以走出的崎岖山路。田野在季节性的河流中蓬勃发展,这足以让他们过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但在这样的岁月里,当雷电呼唤干旱的时候,他们却无路可走。尼莫安慰自己:决定来这里寻找水源的人不一定只有他一个,也许没有人敢说他们进入了圣地,与死人共享水源。他们不会说出来的。
亡灵。
尼莫被这个词困住了。他可以继续前进,找到水,得到食物,然后呢?他的家在干旱中坍塌了,没有人会再为他的生存而欢欣鼓舞,也没有人会再为他的死亡而哭泣。
如果此时还是没有水,那么他就应该回家,空荡荡的家,奄奄一息的家。
伟大的洞穴之母听到尼莫发自内心的愿望在她耳边回响,伴随着一声叹息,又一个希望升起,他从绝望的悬崖边挣扎起来,抓住绳子和希望,拼尽全力求生。
但为时已晚。油灯破碎了,翻滚着,一切本应是黑暗的,但他很快就看到了光明。它从一个洞穴里逃了出来,从它狭窄的分叉处,从石头的缝隙里,从深处,从远处,那里传来了充满希望的流水声。
他看见天使,玫瑰色的脸颊被描绘成了金色,手曾经冰凉、瘦骨嶙峋,如今却丰满起来,握住尼莫的手,带他走向湿润的绿洲。绿洲虽然臭气熏天,但至少鲜花环绕。
这是尼莫最后的想法。
圣地,他们的洞穴,提供了清凉的、永不枯竭的圣水。村民们一边感谢神灵,一边虔诚地掏出简陋的采矿工具,向下钻,向下钻。直到那一天,当她黑乎乎、散发着恶臭的体液像凝胶一样弥漫在村庄的视野中,庄稼不再生长时,人们仍然对那些燃烧着的黑色流金心存感激。他们在地下火焰的干渴中死去。
矿工们留下的油灯碎了,留下一粒火星、一滴水珠,滚落到海里,黑水被点燃,在地下燃烧了一百年,把村庄塌陷成大地的怀抱。
……
篝火噼啪作响,吉德-贝内特热情洋溢的讲述被一阵鼾声打断。瑞克的昏昏欲睡让吉德滔滔不绝的鬼故事提前结束了。
"好吧,简而言之,村民尼莫因干旱失去了所有家人,绝望之下,他来到山洞寻找传说中的水源。山洞是村里人用来埋葬村民尸体的神圣圣地,而,传说是什么?将死者送往黄金河边的绿洲?这里真的埋藏着秘密,只不过是充满了有机可燃液体。”
"哦,这是你们村的传说,还是一个被人煽风点火的真实故事?似乎是个老套的故事,需要,呃,不要过度开发?" 瑞克从发呆中清醒过来,又一次打断了这位健谈的向导,在这个过程中,他胡乱地梳理着自己年轻而浓密的头发。
"谁知道呢?吉德回答道。
"非常奇怪。" 杰米博士的眼镜片反射着篝火的光芒,他转向丹尼尔。领头人默默地拨弄着篝火,嘴唇弯弯地捋着林立的胡须,仍然一言不发。杰米挑了挑眉,耸了耸肩,补充道:"古代的资源开采总是犯不够科学的错误。"
即使吉德的故事是真的,火焰也已经烧尽多年了。
"谢谢你的故事。我们会珍惜明天的旅程。" 丹尼尔拍拍身上的灰,起身回到营地,准备睡觉。他向向导保证,向导低下头,火光掩映下,失去了他的微笑。
作者: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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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l压身刚开头其实假期慢慢补补(跪
人生而非广,观山海自知其微,笃学志后有勇谋。微勇以何连转,知微耻而后勇励。满而束足,缺而通途,故以微耻为至福,励广其身,去其苦。
少病者先作苦吟,沉疴者后诉无声,就苦以多寡相嫉,行乐以贵贱相攀。乌云黑山煎迫我等。乌云散,乐者乐作苦;黑山死,苦者苦作乐。
旧时烟云攒满一屉,六十三年,乍见此书。
文武场热闹起来。
陈生老了,眼花,悠悠一晃眼,只觉见着了那年月。
烟雾缭绕间,有木桌戏台同二椅,皆未来得及斑驳起红漆来,可人得很。桌上的乌龙茶依旧滚烫着,妄图以坎坷的白瓷杯底印下一圈完满的水渍,而后这茶即随少年心性一同翻倒在并不怎么贵重的茶馆子里,将顺世事浮沉东西南北流去了。
“哎呦,老爷子把茶翻啦!”
茶汤颤巍着湿了衣衫,那哆嗦的长衫老头却浑然不觉似的,笑了——无齿又痴傻,好像高兴自个儿这枯树皮样式的手,能在茶汤光耀里,多生些丰润青苍。
台下,男人女人清气浊气爱恨情仇皆连成了叫好的一片——或是唱衰的另一片。
叫什么?唱什么?
老爷子要聚精会神地继续看去,没成,有人挡着。
打仗那几年,好几个土灰里扒拉出的泥娃娃认了他做爹,战火里外前后死了几个,活了几个。后来找着了和平,孙子曾孙辈的都长大了,能陪他来戏楼看戏了,此刻正手忙脚乱地找着茶巾,那老爷子却只顾着眯眼往戏台上瞅,他伸长了脖子直张望,却被那傻愣的大块头二孙子挡着了视野,急得拍几下桌子,无奈地喊一声:“看戏!戏!娃娃别挡着 ,别吵,别吵!”
陈生吹了吹胡子,想自己真是发了好大的好心,养着一窝闹心的东西。
他打算在这咿呀咿呀里摇头晃脑一番,享点脑袋糊涂的天伦之乐。谁知今天这出选得不好。
“你道国在哪里……”
哎,比他还掉牙的老戏,满口家国唱得鸳鸯蝴蝶,美其名曰以小见大,实则老生做媒婆,还不如他从前唱得好嘛。
“爷爷,这可是您在家里常唱得,家国……家国的!。”
“你们爷爷要说家国,放当年那可是个笑话。”
陈生嘘了一声,再望台下,眼睛里忽然装进了太多光亮,他拍了拍扶手,昏昏沉沉地倚上了靠背,光亮灭了,他毫不遮掩,呼呼大睡去了。
二孙子挠了挠头,此老寿星好没阴晴,来听戏,挑这挑那闹的也是他,订上好座包厢,睡的也是他,醒来翻了杯茶,又给睡下了,怪哉。
……
陈生是个戏子,人如其名,三十年代唱老生的。偶尔乐得离经叛道,也跑去唱旦,竟尤其叫座,大抵是物以稀为贵,钱到手,他也不算叛道。
没什么天是老大他老二,此人还是五六岁娃娃时便自诩是老天的爹。天要下雨他敢朝天放炮。这是管不了什么用。娘要嫁人,他咬死也不肯。这更管不了什么用。实乃一位苦情又没用的爹。
陈生不肯他娘为养他卖了自个儿,只觉她要嫁去老财主家,那就是做奴才,死生由人。他好心的舅舅远道而来,为他找了个包吃包住的戏班子,陈生便也听话,不肯卖娘,干脆把自己卖了。
原是那财主也晓得自己养不熟这便宜儿子,便宜美色贪也一时,她儿子借题来闹,那可是一世。于是作媒的舅舅翘一翘烟斗来了。此人两句巴掌三颗糖,白纸黑字下红章,钱罐罐一晃见响。院门一关,陈家娃娃断了锈骨头,要上大台场。
他再能回家,没见时常与他写信的阿娘,只有舅舅住了他们的房子,带了眼镜,好似又作什么先生,文绉绉、黑洞洞地俯身与他讲:“小东西,你哪知道。有人可由,可是妹妹天大的福分。”
晚巷尾敲了三更的锣,当年他爹还在,他跟着秀才开蒙,要嚷嚷考状元,学堂先生吱吱呀呀的课业,便够他烦得张牙舞爪。此人也隔着厚镜片,手板一敲眼一斜,疼得他三更不能眠。
他阿娘嫁走了,此人……此女是个漏风的花棚子,两条出路美满,堵她的口,从头至尾,她只是花团锦簇地哀哀,无能也无力,一言也不发。
……
郁郁不得志,此为一苦。流浪身千疮,此为再苦。三苦再三苦,不过人苦,诉诸笔下,才子佳人一双两好,王侯将相义薄云天。
可敬诸君纷见义,你也家国,我也家国,多笑家国。
作者: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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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铲个设定先,极谜语人有缘再细写)
“最终确认,是否加入共同体计划?”
一群双眼紧闭的瘫痪者一起重复着这句话,一遍又一遍,他们没有毛发,包括脸部在内,全身萎缩得皮包骨头,丝线状的军规吸取血肉,注入嘴唇,把他们吊在半空,丰满且鲜红地蠕动。现在的状况诡异过头,好在你不用硬着头皮就能忽视这一点。
你长久地注视我,时间加速里无尽的重复让你疲惫到失去思考,依照惯性与我协同。军规恩赐你,连接我,让你作为新生的细胞加入士兵,成为我。
“我确认,敌人将我们的故乡埋进泥土,用钢铁的热度融化我亲人的骨头,我需要加入!请让我加入!”你这样回答他们的最后一次提问,你的确认,一遍又一遍,逐渐模糊,早先你猜想这是一次意志力的考验,诺母的缠绕使你懒怠且萎缩,那些嘴唇在你眼前缭乱,你不自觉跟随他们的韵律重复:“最终确认,是否加入共同体计划?”
时间加速停止了,确认也停止了。
你失败了?你成功了!你成为了我!
「概念删除完成」
军规丝线缠绕着新的茧,嘴唇们,我的宣传机关落定在地面上,皮肤逐渐充盈,眼睛开始微笑,美丽地大声欢呼:“我!”
……
我和我碰了个拳,嗤嗤地笑了,踢开了脚边乞讨的我。我隔街注视,我正无动于衷地背过身离开,天知道我今天又打算闹什么反叛。
我的座右铭,和平在我之内,因为战争在我之外,走向胜利的效率指向我的生存权欲,排序第一。
计划实行第三百年,我作为子单元出生时,已经取下了自己的认知模块,成为我。
共同体计划开始时,军规还未具现为详细的丝线,只是简单取消了子单元的名字、代号与除了“我”以外的人称使用,并将对子单元的新陈代谢与自愈行为,阐述为科学的,真理性的认知,消除可能存在的病变。
封闭的共同体系统中,在以上军规完整实行,分别基本消失的那一天,所有的子单元,被落实为特殊材料的丝线相互连接,子单元在恩赐下平等,这是思考机关与执行机关的成果与荣耀。
成果,荣耀,由于这些未清除的私利,这些功能机关得以保留,无法践行各单元可相互替代的一致性原则,好在我加速了新陈代谢,以新鲜血液的更换弥补了这一点……好吧是的,我的进化还没结束。
摘除认知池里造成距离的一切因素,我就能进行最亲密,最高效的智能利用。除了还未完成进化造成的形态差分以外,我的子单元是无法被分辨的,据说旧年代里还有审美差异社会等级等内耗概念的存在,如今也不再有意义了。
为了胜利,我摧毁自身内部的伦理,清理质疑,进行利益一致的完全团结,将痛觉与报废废物统一收缴再利用,不惜利用新陈代谢机能的残暴,不惜子单元资源的丰富消耗,祭拜算法之神,得出最优解的我一定会胜利——
我的确胜利了,至少在我的记忆里。
我虽然诞生于战争,但自我取得完全胜利以后,敌人已经安静了很久,好些子单元没有见过战争,我想敌人已经被消灭干净了。
人闲就爱多想,喜欢自我质疑,我每天都这样跃跃欲试。可惜从来没成功过,毕竟这里每一天都在执行逻辑自洽的和平,和没云的老天一样平静得碍眼。好吧,毕竟我是我,一个完全的利益共同体,和平一百万年好了,没得停也没必要停。
无论这些冒头的茬子是恶性或者良性,我不需要意念相左,这是共同体的军规,我的职责。为了战争,和平一往无前地先行,于是战争停止,我还得继续和平。
话说早了,我在前排一阵骚动,我又该新陈代谢了。
今天的反叛出现在眼机关,这可以理解,我当然会着迷于失去千万只眼睛时的清晰。
不对,我不可以理解。
前排的我忽而抬起头喊到:“你要自洽了!”
你?
我只能是我,我一旦动摇,就会意识到——,若——未受到良好的控制,——概念会出现于认知池,这将是对“我无可救药”的重大警戒。
“实验结束。”宣传机关瘫软着四肢,头点了点,嘴唇们受到信号,转向我,遗憾地道,“你好。”
无数的四肢,无数的瞎子与聋子,涌上来,推搡着,说笑着。
我开始尖叫。皱纹和新生的皮肤从三千一百八十件四肢上共同滑落,神经远离你,你终于能吐出喉咙中的多姿多彩,再也不用同时体会死时的叹息与生时的啼哭——这一瞬间,短暂,独立,你满意了。
我扬起手宣布:“士兵再次成立,我仍然有权发言。”
我对我嗤之以鼻,望了望天。
嚯,看不见,我乌泱泱的。
连锁着详细的丝线,我首尾相结,紧密而遥远,相互叠加而不可摧毁,构成和平的圆。
作者:逸途
评论:笑语
谢罪:庞贝旅游指南捏造版,肉眼可见的死亡滑铲(中学生应试作文
历史学家与考古学家在历史遗迹中苦苦寻找历史线索,而意大利的庞贝根本就是独一无二的历史化石。公元79年,苏维威火山爆发淹没了沉睡中的庞贝,火山灰遮蔽时间的视野,意大利的庞贝从此在梦中沉睡了两千年。这座城市不幸在自己的时代过早死亡,定格于最后一天,但它的文化幸运地存留得更加久远。
二十一世纪的庞贝是一个全世界闻名的旅游景点,也是一座因为灾难被刻成史书的城市,总体呈现长方形,建筑与街道因为被火山灰掩埋而保留完整,静静等待人们的阅读,它用建筑、雕塑、壁画、文字甚至于它不幸遇难的人民的躯体,慷慨地向我们展示自己,让我们身临其境地体验庞贝人民的日常生活,窥见一个淡去2000多年的罗马城市。
地理位置决定了这个景点所拥有的丰富内涵。公元一世纪,庞贝还比邻着海岸线。作为气候温暖湿润的海边城市,这里物产丰富,港口优良,贸易发达,人来人往,并且远离政治中心,这一切使这个城市与它的人民呼吸着慵懒和平的空气,足以让他成为一块歌颂罗马辉煌文明的化石。
庞贝因它盛大的灭亡而闻名,游客们更感兴趣的却是庞贝人民如何活着。当人们来到庞贝,面对鬼使神差地被火山灰覆盖并留存的建筑与街道,我们很容易沉浸入这座城市被定格的日常,庞贝遗迹中的蛛丝马迹能够为我们拼凑出一位鱼露商人的一天。当然,这只是基于遗迹的猜想。
公元79年的某一个清晨,面包师还在面包上印着自己的指纹,随后将其递进烤炉。富有的奥卢斯从不必前往面包店,他打着呵欠睁开他的眼睛,差使奴隶制作他们家的早餐,同时,他的妻子正在为与他同名的长子整顿行装,奥卢斯走过来看着他们,为自己足够供给孩子上学的富有感到骄傲。他坐下来,随口与儿子谈论起露天竞技场上角斗士克拉迪斯的英姿,并且期待下次假期前往大剧院观赏最新的刺激剧目,他的儿子小奥卢斯对老套的剧目不感兴趣,急忙将面包揣进从市场上购买的麻布口袋,他即将前往圆形剧场边的连廊学习,迟到将使他挨老师的一顿痛打——通常会被斜吊起来。
清晨应当感受家庭的温情,下午该是庞贝男人们谈论金钱与政治的时光。在市中心东侧的欧玛齐娅楼交易市场,奥卢斯与竞选者普利斯库斯达成了一笔交易,他购买了一大批斯考卢斯工坊出品的极品鱼露,普利斯库斯是个慷慨的主顾,奥卢斯盘算着在主干道的墙上写公告,呼吁人们为他投票,从而获取未来官员的投资,宣传标语至今留在别墅外墙上“请选举盖乌斯·普利斯库斯·潘萨为市政官,他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慷慨。”。这时他的儿子回到了家,于是他们结束了今日的营业,奥卢斯需要前往城市正中心的露天浴场,洗去身上的鱼露味道,小奥卢斯跟着他的父亲,百无聊赖地在浴场门口的墙上用尖的石头涂鸦--一个面目狰狞,四肢细长的方脑袋小人--这同样存留到了二十一世纪。日晷已经旋转到祭拜神明的时间,,他们穿过庞贝高出街道一大截的人行道,前往商业之神墨丘利的神龛。天空下起了雨,把街道冲刷成了河堤,向神明问好是一件重要的事,他们从来不肯耽搁。
夜晚点灯会耗费珍贵的灯油,奥卢斯在黄昏的恩赐下亲自清点了他们的货物,与妻子相拥着早早入睡,地面时有振动,但比不上十七年前的大地震,精通地理的智者们已经断言维苏威是一座死火山,他皱了皱眉头,没有费劲往窗外看,于是他无法发觉,维苏威火山已经在月色下戴上了硫磺气味的皇冠。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爆发,滚烫的火山灰将日常定格为苦难与恐惧,早在公元62年,火山之神伏尔甘(Vulcan),就用一场大地震警告了庞贝,但富人们仍然随意差使奴隶,不够尊敬自然,甚至将公众建筑修建得更加糜烂与慵懒,庞贝的人民似乎因此受到了神的惩罚。
游客们前来庞贝遗址,参观庞贝人风化的欢愉与苦难。注视一段历史,通常会换来对现实的珍惜。不是每个文明都能像庞贝一样留存,游客们来到这里体验,来到这里反思,自己应该如何看待生命,敬畏自然。
公元一世纪的庞贝还在沉睡,公元二十一世纪的人们应该醒来。
作者: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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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啊,渴啊,人得给太阳热熟……管他,熟了也好,没准过路人遇着他,能把他拆拆搬下山去,他落叶归根,路人也吃几顿荤。
正是三伏天,柳三背着个沉甸甸的大篓子,艰难地迈步往山下走,重就算了,反正他背后的划痕与茧早就习惯,日头实在毒得很,炎热成了一堆无形的滚烫的沙,简直要压死了他。鼻子里嘴里都干得要裂,该流的汗也给蒸没了,一股子冒烟的干臭快把他整个人腌入了味。他干脆把自己想成了块老肉,阳光和土地再怎么两面烤,他也是没油可冒的。
他转头,依稀在背篓缝隙里看着了他前些年饿死的妹妹柳絮儿,从前这小丫头总缠着他上山,又总恨不得离他几尺远,篓子也耍赖不背,搁那双手捂鼻子,嫌他味大还是怎么的,实在气死个人。
小丫头就埋在这山上,他们穷了,山就把她吃了。
柳村给高低的山环成了个看不见外头的小圈,人都出不去,他们柳村世代靠的就是山,山上瀑布山下河,现今一气儿干了。像这样雷公招了大旱的年头,他们也没人能找别的去处,这也是山,那也是山,还是靠山过活。
入目的山头皆是光秃,热死的都是能吃的肉,干死的都是能卖的柴,拾山是关乎活命的事情,柳村人都是争着抢着的,谁都没闲功夫去管别人,低点的山头快没东西拾,就得越爬越高,时候到了,一头栽在山上就成,再也用不着下来。
越高的山头越是冷清,路上已经见不到人。
脚下的地是脆的,踩得重了就会碎成干土渣,柳三低着头看着,一路走着,一路想着,“爬不完了。”
他一脚踩空,背上的东西哗啦一下散得四处都是,有些挂着山坡,有些直直滚下去。险之又险,柳三好歹是回了神,扯住了扎着根的枯木。
那树皮糙,扎根也深,倔得很,连柳三那崎岖厚实的手掌心都被它狠狠挫开了一道大口子。他一看,吓呆了——渗出来啥?不是红彤彤的血,都是黄惨惨的沙。
他挣扎着,黄沙从他手掌心的口子里涌出来,顺着手臂一路流着,他的脚怎么也踩不着实地,脚下也是沙土的河,攒动着,要吞了他,柳三那些个微不足道的,用来活命的心气被一下戳漏了去,脚底踩不上实落,土块散架,树枝散架,他觉得自己也该散个架算了。
勤快的来早,懒汉们来晚,差不点儿离,饱死的饿死的,吃的可不都是满肚子黄沙吗。
柳三睁不开眼,分不清是炎热里的风沙,还是脚下的沙,倏然埋没了他。
……
这多凉快啊。
柳三做了梦一样,想着自己一脚落空,得是踏回了一千年前,山洼里还没有蚂蚁窝一样的柳村,只有稀拉的茅草屋子装着稀拉的人家,山泉还没给一大群村人当妈喂奶,流成了溪河,又远又长。
他摸不着头脑,也就摸不着头脑地照样活着,比起做渴死的黄沙口袋,实在是乐得很了。
渴了饿了,这山里可是什么都有,转两圈能就吃饱,有力气了,他也不再做山里的独来独往的野人,拾掇拾掇就在山洼里圈了块地,给自个盖房子还种米粮,邻居看小伙健壮肯干,于是柳三找着了邻家的女儿做老婆,后来生了娃娃,做了爹爹,娃娃又生了娃娃,做了爷爷。
再下去又是怪了,柳三在他这梦里成了老柳,村人当他是个神,都传他这老不死的柳三爷活了三千岁。老柳眼见山洼洼里的人越发多了,垦的地、开的山也愈大,他人老得没力,却也没见要死,每日就窝在新打的圈椅里等着吃粮,甚至闲得慌,辗转学了个文词儿叫顺理成章。
这些天热得很,祖宗碗里的米粮都见了少。他家小辈问候这神异的老祖爷,问地里不长庄稼了该怎么办,老柳想了半天,没答上来。年轻时候的事情,没必要记得多清楚嘛。
“吃咯!”
老柳摇头晃脑,举起他那只精致还画花的白瓷碗,眯着眼端详,山包正正好合上碗边,黄麻麻的山好像被装进碗里,他觉得很高兴,把山看作米粮,碗满了,肚子也会再满的。
他说:“问山呗,咱们靠山吃山。”
小辈们聪明,挖了换了山上肥土,用来种粮。
又满意地填饱了肚子,老柳躺在床上,听见窗外轰隆隆的,好大动静,有一片天,黑压压地倒下来了。
作者: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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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坐在一张长椅上,一瞬不瞬地望着画框里的橱窗。
我随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那或许是一副画,悬在商业街转角,无依无靠、冷冷清清地悬挂着,就挂在从墙根向上数,第二百三十六块与第二百三十五块墙砖之间,直直冲向海威尔街的箭镞上边,随风摇晃。
这副画作以构图微妙的斜角露出几块墙砖,这是颜料块在拟态他们街角的同类,仿佛这家店铺本就该在街角,画框只是悬浮在空中的后现代主义装饰品。只需转过一个角度,橱窗就会消失,露出背后空荡的墙。
我承认悬挂这副画的人十分有巧思,但在这个经常出现古怪行为艺术的时代,其实没有什么驻足的必要。
我问她看了那么久,在看什么,她微微低了一下头,面颊埋在雪白的毛绒领子里,梦幻一样羞涩地笑了笑,抬起一只手,指着那副画。
她轻声说道:“有人在里边呢。”
我觉得有些古怪,走过去仔细端详,这画其实算不上精细,只是橱窗、墙砖与糊成一片的光,现在是夜晚,那就是烛光。
不过仗着这是一幅画,店主我行我素地古旧着门面,不用担心生意,更不用不害怕倒闭,毕竟它并非跃然于现实,商店中暖黄而寂寞的光穿透橱窗玻璃,那是永不熄灭的烛火,由画家精心构造,昏暗与龃龉不在词典里。
“亲爱的,这只是一个橱窗,画作里的橱窗,哪里有人呢?”
“请你坐过来,看着它,等一等。”
我不太想相信自己眼拙,凝固的烛火倒映在我的眼底,她眼中的却正在晃动,栩栩如生跃动着比真实更为绚烂的光影,带得我的好奇心也飘起一点火星。
“究竟哪里有人呢?我没有发现。”
“一位先生马上会在橱窗玻璃上倒映自己的影子,他来为妻子挑选礼品。”她打了个小小的哈欠,转头与我对视,补充道,“但他亲爱的妻子或许会对这家店铺的风尚不太满意,这家店铺在售卖舞会礼服,只不过是三四十年前的风格。”
流光在她的眼睛里一转,橱窗里的模特都穿着上繁丽的过时衣裳,没有头的脖颈上挂着夸张的大礼帽,高低错落地乱人眼睛,如果城市里没有人举办古典舞会,这种商店就一定会生意惨淡,不过话又说来,这样的礼品店向来卖的不是礼物,是心意。
“那真是可惜。”
“他是一位资深的法律专家,法律专家们极其偶尔会有闲钱,大部分时间不太懂得审美。”
“哦,是的,我赞同你的一部分发言。真巧,我的丈夫正是一名法律专家。”我撑着下巴想了想,一下笑出了声。
她晃了晃双腿,捂着嘴偷笑着附和道:“是的,我知道,是这样。太阳快要落下去,路灯快要亮起来,下一位客人是时候来了,或许您能告诉我一些关于这位客人的事。”
我站起身,对着那团开始有些模糊的橱窗光晕端详,暖黄之间是排列整齐的书本,胡桃夹子列队在书籍封面之上,魔法施放于摊开的油墨香味之间。
“让我看看……橱窗倒映出了一位女士,她走出商店,夹着一本童话书匆匆走过。她与丈夫都有繁忙的工作,常常不能陪伴她的女孩,她认为童话书可以暂时代替他们。”
“不能!”她站起身,柔软的辫子甩出了一个弧度,气鼓鼓地双手叉腰。
我牵住了她的手,尝试做些找补:“好吧,好吧,我很抱歉,我知道当然不能,我还以为女孩们一定会喜欢童话书。”
“那要看情况,就像我,对于成为被王子吻醒的蝴蝶结缎带蛋糕这种事,我可没什么兴趣。”她又一屁股坐下,朝我吐了吐舌头。
“真是聪明的女孩。你介意我在你的生日蛋糕上点缀蝴蝶结与缎带吗?”
“那可太好了!”长椅在微微摇晃,她晃起了小腿,看上去心情不错。
我深深地看了一眼这虚假又真实的商店橱窗,不能说不感谢它。
这样不存在于现世的商店就像是一首诗,只有用心而不是用眼睛观看的人才能知晓一点意味,繁杂的思绪里总该留有些幻想来往的余地,管它是回忆的载体还是什么呢。
我的女孩是爱丽丝的后辈,我十分乐意保有她漫游仙境的天赋。尽管热爱幻想的常被认作怪人,幻想既然存在,就不能说它没有意义。
十二月,外头很冷,但很庆幸没有落雪。
“我美丽的女士们,真奇怪,你们为什么并排坐在这呢?”
我转过身,我们的法律专家穿着他古板的工作套装,带着他木纳却温和的微笑站定在我的身后。
“您看,有人在里边呢。”
我们相视而笑,异口同声地说道。
作者: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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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粒二十一世纪新鲜出炉的灰尘,也是一个灵魂。
我是一个人,曾经是。从倒地到成盒一气呵成,死得很突然也很干脆。
可谁知道呢,我死掉、被烧成灰、被埋在地里以后,居然还有办法思考。
突然死掉也就是嘎巴一下,想起这事也就是伤心一下,接受死亡也就是痛苦一下。
而那时的我身处黑暗,不再能控制身体,没有触觉,但我还能听见虫子爬行和植物生长的声音,猜想自己并没有完全失去五感。我无法以现有的浅薄知识解释这种状况,死亡,焚烧,葬礼更像是是一场梦,我仍能满怀希望地等待自己的苏醒。
我等了很久,很久很久。
我向来觉得自己喜欢独处,不过也仅限于人的尺度。我算是懂得了群居性的动物永远拥有不了真正的空旷和寂寞,从古至今我们就没法只靠自己活着。
说什么人活着活着就有尽头,死亡也没什么不好接受……唉,没有意识就可以忍受一切,我有,我忍不了这种黑暗的奢侈泛滥,人确实该怕死。
黑色的梦魇让我的思考逐渐嘶哑,用意识不断地重复“救命”和“让我出去”也会叫我麻木。
又过了许多个很久很久,还是没多久呢,我不知道。
砰!
总算是天崩地裂石头开花,阳光普照我和新家。
谢谢你,炸穿我坟墓的家伙,您真的一点也不缺德,真的,我由衷感谢你。
如果你是抱着开箱补贴家用之类的目的,那么真抱歉,我这里除了泥巴、盒子和自己,什么也没有。
看见阳光的那一瞬间,我已经遗忘了惊喜的情绪该如何表现,缓了好几个昼夜交替,重新拥有“正常”的人类意识之后,我发现自己被风卷上了半空。
不协调的地方有很多,但我懒得再纠结什么了,能再次看到这个世界,已经是我最大的幸福。
可以漂浮,可以附着,视觉里有巨大版的熟悉之物,现在的我或许是一小片人类的骨灰,灰尘大小,就算作一粒灰尘。
我以为人类的身体是足以让我们引以为傲的精密仪器,这么细微的结构,怎么能容纳下人类的视觉听觉味觉呢。当然这种状态超越了我的认知,一切奇异都可以被理所当然地接受。
一粒灰尘,除了随风而动、增加空气密度和地面厚度外,基本什么也做不到。
我在光里起伏摇晃,落下又被卷起,朝未知的方向远行。
我落在水泥地上,陷进了自行车轮的花纹,时间并没有推进多少,希望我还能在随波逐流里回到自己的家。实话讲我有点咻自行车,特别是轮子正在飞转的。我不太愿意,但不得不藏在飞翔的自行车轮里,随后一头撞进泥坑,成为浊黄泥水中的一份。这感受很稀奇,我能够借助水,把天空倒映在怀里,光盯着浊黄色,不太能发觉天色的暗,泥坑的干涸来得酥脆而缓慢,咔擦声包围着我,奏乐似的,我很享受。
落入沙堆,就乘坐沙砾。
落入晨雾,就依傍露水。
落入炭火,就烧成焦灰。
我以一粒灰尘的身份,变换着、加入着各种不需要思考的物质形态,看着人,看着世界,看着其他的灰尘,飘摇的视角繁多而少见重复,不亦乐乎。
这种无脑的愉快又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我落在巷子里的那天。
巷子里有一只白色流浪猫,正在生产。我喜欢猫,那只猫,她的眼睛,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仿佛与我视线交汇,她发现了我。
这种敏锐,因为“她正在制造生命”么?
我很兴奋,有种已经不存在的心脏再次跳动的错觉。
……不对,不是错觉。
我再次落入黑暗,同时感受到三秒在挤压与腥味里窒息的痛苦,我的意识被什么吸入,走失了。
一,二,三。
接下来的时间,我应该是作为猫生活,而后死去了。
至于为什么是应该?我是猫,人类的意识就进入沉睡,三秒后是“苏醒”,我的身旁有一具猫的尸体,而我的思想仍然是人类。
我的视线蒙上了猫的阴翳,猫的色域不像人类,许多颜色在我眼里成了灰色,听觉和嗅觉也出乎意料的灵敏。
之后,我又开始飘浮,失去猫的感知,重新拥有人的感知。
我开始察觉到随波逐流的无聊,猜想并在碰上合适机会时实验,尝试将其证实成了我崭新而几乎唯一的娱乐。
“撞见拥有思考能力的生物诞生躯体,把本能也划入思考领域,抢在其萌芽前,对其母体或是其本身的生命进行强烈的兴趣与关注,就会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她、他或它”
那么这样的我应该不止是个人类,曾经也拥有过类似灵魂的状态,不过再以前是什么,我是一点记忆也没有。
为什么我的意识属于人,而不是别的生物?
唯物主义者们不一定就不会相信人死后会上天堂,行为本身是否是具有能量与质量的物质。
把“我”当做一段可复制、可保存、可屏蔽、可编辑、可同化的,类似脑电波的物质,它的默认设置会是某个思考能力复杂的物种,对我来说就是人类,附着于残余躯体中的某个可移动微粒,比如躯体灰尘。
把所有与我相关的,存在过的东西——打过的喷嚏、想过的事情、屁股上的沙发印,诸如此类——全部拿来计量,然后把这些玩意儿的积累当做空白载体,扩容、续写我自己。
总得有个从无到有,姑且归功于大自然。也总得有个聚少成多,我是不是以单细胞生物……以及我未曾知晓的,更微小的姿态存在过成千上万次呢?
如果说生物体的衰亡与诞生对其中的灵魂而言就是下车、换乘下一部,购买车票的货币就是积攒这些可成为载体的存在。
话又说来,做人和做草履虫都得专心致志,不能既当人又当草履虫,这种专心致志就像崭新的颜料抱好自己的精确定义,成为陈列在货架上,带有“红色”“蓝色”“黄色”标志的商品。
渐变色比单色混乱,有时好看,有时不好看。一个生命流淌向下一个生命,就像一种颜色混合入另一种颜色,同样的中间态,同样具有诱人的未知性。
死亡之后是轮回转世。躯体、灵魂,这些物质无论有机无机,有形无形,都会回归转圆,每次生存与死亡,“我”们都在无限延长,积攒,积攒,积攒,终将抛弃默认配置以适配下一种更加高等精密的躯壳。
要是包括我在内的生物,自始至终都在作为这种渐变色存活着,万物算不算都在永生。
现在我无法证明。
我又是一片快乐的灰尘,还在飘着,不太想成为别的什么。
作者: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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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内,我接了三通电话,同一个号码,只有八位,符合家庭座机的号码公式,属于我老婆刘妹仔的外婆。
我挂断了这一通,把座机听筒重新拎起来。拨号前的提示音不慌不忙,像一团平静的愤怒,以一种特定的频率敲击着电话机红亮的塑胶壳,它流出来,爬出来,死咬着我的耳膜和良心,根本无法被阻拦。
「嘟……嘟……」
妹仔还在一瞬不瞬地看我,眼里空得只剩下血丝,我不敢看她,郁闷啊!
叹口气,我丢下听筒,任它四脚朝天地摇晃,我自己则陷进沙发,仰头看天花板。
放空脑袋,好像就什么都不用管了。手边正好有遥控器,于是我打开了电视。
妹仔也转头去看新闻联播,总算不再死死盯着我。
还是得和她说一声。
“我……把听筒斜着放,老太太就打不进来了。”
妹仔挺直着腰背,没有回头看我,把松软的沙发坐成了硬条凳。
电视上的新闻播报声越来越远,我们两个都没有说话,我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
良久她掏出手机,按了我家座机的号码。
——「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是啊,多好,多清净。”
她看上去松了口气,某种破罐破摔的如释重负让她耷拉下红肿的眼皮,她抬手抹了一把脸上微波样式的细纹,站起身低喃一句:“头疼,我睡一会儿。”
我望着她的背影,胸口有点闷。
她什么时候这么憔悴干瘦了?
她脸颊的皮肤怎么就变得黄黑而不肯回弹了?
电视柜前摆着我们以前照的照片,我们自驾去看海,蓝天白云沙滩,好像都成了上辈子的事。我老婆那时算是个白胖的女人,不知不觉就这样干枯下去……
怪她家那个中了风的老太婆!
中了风的老太婆。
唉……
愤懑的火升起来一小半,就被摁熄,成了死灰。
我追上去,揽住了妹仔的肩膀。
“老婆,我们不可能一直这样陪她。不如告诉二舅,他……”
“别提那个没良心的,我要睡了。
妹仔挣脱我,逃向卧室,掩上门,上了锁。
“妹仔!你别这样!”
我冲过去拍了两下门,她没理我。
我好像门里好像有一点哭声,又好像没有,我没把耳朵贴上门板,我自己也想哭,这样根本没意义。
我转头回了客厅。空空荡荡,电视看也不入眼,我拖着脚步,瘫回沙发,把电视关了,和天花板上的蜘蛛大眼瞪小眼。
好啊,没良心的,现在我们也成了没良心的。
「嘟……嘟……」
失去新闻播报的遮掩,这电话机又开始嚎叫了。
我原本都没打算装这台电话机,妹仔装的,说摆着好看。但我知道,妹仔和她外婆感情好,她外婆会打电话过来,那时差不多是一周一回,聊工作、聊孩子、聊生活,一聊就得按小时计,妹仔总是笑得很开心。
妹仔的外婆九十八岁,她的生命只剩下那么长,想多听听外孙女儿的声音也是无可厚非。
她二舅几年前投资失败,欠钱还跑了老婆孩子,拿着刀上门大喊大叫,逼妹仔外婆——自己年迈的,溺爱他六十几年的母亲——拿出当年修老房子用的三五万欠款,我家的座机通话里的笑声便少了。
现在欠款填了,二舅和外婆也住在一起,照顾她,不管目的是什么,好歹面上算是改过自新,他们那老房子也被拆迁,还分了两套好地段的新房,二舅正乐颠颠地忙着装修,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走。
只是外婆她实在太老了,两个月前中了风,二舅又不见了,是丈母娘和我们照顾了一段。
她人过了鬼门关,却落下了魂,痴傻了。她清醒的时候给自己糊了一层康健乐观的裱纸,她是精明的,尽量只聊好、不说坏,知道露出了背后怯懦痛苦的浆糊,便少有人会拥抱她——现在她忘了,忘了遮掩。
她还是记得给外孙女打电话,却不记得自己打过电话,我们在电话里一遍一遍地和她说现在是好生活,她也会记起来,但很快又忘了。
每一次通话都是以她的哀哀哭泣收场,她那无齿的啜泣根本是一种宣告式的高喊,把我们昧着良心刻意忽略过的都摆在我们眼前。我们无能为力,现实明明已经好了,被改善了,她却被困在过去,看不见现在,也到不了多远的未来。
现在妹仔已经不敢再接电话了。这么两个月,孝心成了同情,同情变质成耐心,耐心被耗尽了,我也没想到紧接而来的会是……恐惧,违背良心的恐惧。
她的电话,我们偶尔接,偶尔不接,可能下一次会打来,也可能永远不会再打来。
至少没有截断电话线。我知道这是一种自欺欺人,想来听筒就这么放着也没事,反正这年头除了老太太,谁也不会拨通我家座机的号码了。
表盘的数字写她未定的卒年,听筒的圆弧扮她荒芜的坟丘。她还没有去世,却好像已经进了这四方形的,红色塑料外壳的,响着忙音的坟墓——冷冷清清,四四方方,只有她。
说出来怪好笑,但我确实在恐惧一部电话机。
「嘟……嘟……」
它是活的,活的荒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