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
水铜萨克斯管的共振还没散尽,淼风临就着金属余音冷冰冰的暧昧,给了女伴面颊一个温热的吻,吻的不轻不重,恰到好处。
“再跳一曲?”饱经风月的女伴被这西洋温存浪漫做派逗得咯咯直笑,干枯玫瑰似的心被撒进了鸳鸯蝴蝶的池塘。
“累啦累啦,”淼风临挑着嘴角,那颗痣也俏皮,“下次万国饭店办舞会,咱去那跳,他们小提琴拉的好,不吵耳朵。”
女伴葱尖似的手指若有若无在他胸前划了划——“你要是没完没了跳下去,我还苦恼,”她惯于撩拨,知道什么时候该,怎么样说,才能让男人生出那一丝微牵肠挂肚的嫉妒来,“梨花楼今晚唱戏,有雨蔷薇的戏——他扮女人稍微逊色我一点,可他本人真是俊俏。”
淼风临皮笑肉不笑地打了个哈哈,女伴满意地看到了自己的成果。
淼风临就着春寒打着哈欠上了车,没来由感觉到些困意。那丫头片子是让他妒忌了没错,可完全搞错了方向。
“老郑,”他闷闷不乐地吩咐司机,“今晚不去梨花楼了。”
“少爷,今晚有雨老板的战宛城,当真不去啦?”司机有些诧异。
“算啦,不去啦,”淼风临意兴阑珊道,“老爷刚回来没多久,我不好天天往戏院跑,也不想再跟这女的碰上——小蔷薇戏那么好,能红个五六年没问题,我也去了后台送过不少赏,少看一场没什么,改天约他出来吃个饭得了,今儿个不去就不去吧。”
司机应承一声,载着少爷打道回府。晋城靠北,三月天看似平朗温和的日光里夹了毒似的寒意,一滴滴渗进骨子里,梁间乳燕出生的早了,冻死在了这片太平世界里,蔷薇花挂着化不去的寒霜,将痛苦绽开地惹人怜爱。可淼风临比这晋城的春寒更为料峭——他看似一杯西洋的汽水,入口甘甜,还有着二十啷当岁年轻人的活泛与生气,可这些都是潺潺春水上的浮冰——他面上吻着姑娘,心里却把她扔进阴沟里,签下让人血本无归的合同,面上也是笑着的。这看似卑鄙的特性加诸他的身份后却并不令人意外——他的养父是1919年清帝逊位后唯一把握晋城的实权的水老爷,他是水府的大公子,也是老爷的左右手。
可无论他的长袖再怎样善舞,心思再怎样深沉,乃至交出他所有的金钱、权利,他都换不回这个看似平常的午后,换不来那场他错过的《战宛城》。
三月十五,一顶红色花轿毫无预兆,像是被割下来的血淋淋头颅,在飞快,错乱的唢呐锣鼓声中滚进了水府。
路人在捡了喜钱之余又添了几句议论,水老爷娶这四姨太并不奇怪,可这敲敲打打为什么这么赶?谁都没风声,就又过门了个老婆。
谣言越飘越难以入耳,还有说轿里坐了个狐狸精窑姐的。
淼风临从厚厚的账簿里抬起头了,这小半个月他都是在帮水老爷理账中度过的,戏院也没去,甚至都没来的及打听新过门的小妈是谁——虽说是养父,但水老爷与他不过差个十几岁,如今刚过四十,喊声哥都不过分,他就不太爱打听老爷的罗曼史——水老爷对女人的品味他实在不敢恭维,前三房姨太太全都是心眼子比头发还密的花瓶,除了算计和扯头花,没一个真能操持起水家的,这次娶的仓促,怕不是会从轿子里下来个大肚子孕妇。
花轿吹吹打打进了门,淼风临揣着手站在门廊下面看热闹。出乎意料,媒婆从花轿里拽了好几把,拽出个乞丐似的黑泥球来。
饶是淼风临善于装蒜,这茬也把他吓得不清,难不成新娘子随便绑了个乞丐扔进轿子里逃婚了?可那媒婆却一点也不讶异,对着“四姨太”几乎是又掐又踢:“四姨太,正儿哥,您就别难为婆子我了,老实点,这堂不管你拜不拜,你生死都是水老爷的人了!”
“别叫我四姨太!”黑泥球乞丐一张不忍卒睹的脏脸上只有一张红润润的猫唇略微吸引人,此刻吐出中气十足的扯嗓子大吼,也教人怜爱不起来了。
淼风临揉了揉眉心,觉得老爷疯了,不仅要娶个男妾,还从街边搞了个乞丐来。
他在德国留学的时候见识不少,知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些人会有些令人难堪的癖好,爱恋尸体的,爱恋残疾的,特别是那些压力大的人,更是如此,可是老爷是个体面人,怎么会……怎么会……找个又脏又丑的……他颇为看不起这个“四姨太”,冲他大大的翻了个白眼,不去看小乞丐脸上的愤怒和这一院子鸡飞狗跳,回屋理账本去了。
座钟响了三下,院里也早就平静了,看来这乞丐被摆平了。淼风临舒展了一下,起身往后园走,大家都在前厅忙前忙后,后园安静。
花园寒气未去,里只有腊梅开的满枝,淼风临穿过寂寥的花色,蓦然看见一个穿着长衫的身影鬼鬼祟祟的试着翻墙。
淼风临自忖有三两下功夫,一般毛贼伤不了他,放轻脚步,走到上下跳脚的那人背后,一把掐住了那人纤长的后颈,一手捉住那人腕子别到身后。那人猝不及防被偷袭,却很快反应过来,灵巧地翻身,拳头携风砸向淼风临鼻梁,又堪堪停住。
“是你,”那人似乎认识他,收了拳头,一张周正柔美的面孔带着嗔怒,口吻带着些恨恨的意味。
淼风临上上下下打量这少年半天,终于看着那瓣红润润粉糯糯的猫唇反应过来,这如美玉似的少年公子,是这水府新晋的四姨太,也是那个泥地里捞出来的小黑煤球洗干净的样子。
怪不得老爷要娶他进门。
四姨太胸口剧烈地起伏着,看起来恨不得跟他打一架似的,圆溜溜的眼眸甚至闪了些水光,指着他鼻子就连珠似炮地骂了出来。
“淼风临可是好些时日没见了啊!你三番五次往我后台跑,指天画地跟我表忠心,说什么仰慕说什么天地日月,甜言蜜语我都快信了,还以为淼风临是个看得起我的体己人!谁知道啊————搁今你们水家强取豪夺,你倒是热闹看的快活!我是猪油蒙心了,以为,以为……”说道这,他竟哽咽了,“我还以为,你会把我当个人看……”
淼风临的身体从头顶开始一寸一寸凉了下去,手也抖了起来,最终抓不住那人的衣袖,无力地落了下来。
每次戏一唱完,他就急不可耐地钻进后台来说那些甜蜜屁话,可他从没见过卸了妆的雨蔷薇。
雨蔷薇被他那一个凉薄的白眼伤到了何处?他说不出一句为自己辩解的话,像条被摔在岸上的鱼,徒劳张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来。
“你要是还念那么一点情,”雨蔷薇咬牙切齿地说,“你就当没看见我!”说罢,他狠狠回头,又去爬那堵院墙了。
“你干嘛,要去哪?”淼风临反应过来,一把拉住了雨蔷薇。
“我跑!”雨蔷薇像个愤怒的小狮子低低怒吼,“他娘老子的,我们班主二百大洋把我卖了,可我不认这个命,我是唱戏的,我要唱戏,我马上就能唱出来了——我不能呆在这!”
“不行,你不能跑!”向来巧舌如簧的淼风临此时竟也词不达意起来,“很——”
他该说什么呢?水府外护院有三层?街上巡逻当差的都是水老爷的人?他逃不出晋城,逃不出水老爷的手掌心?
可他的阻拦却是最后一根悠悠飘落的稻草,雨蔷薇响遏行云珠圆玉润的嗓子如今因为情绪太过激动嘶哑尖锐了起来,他压抑不住地喊:“你放开我啊啊啊——”
这一闹腾,终于惊动了前院的人,媒婆和家丁颠三倒四地冲了进院来,七手八脚把雨蔷薇摁到了地上。
淼风临这才看到,雨蔷薇长衫袖下,手腕上触目惊心的粗糙红痕和利刃划过的血痕。他是用尖锐的瓷片擦断绑缚的麻绳,试图逃跑的。
雨蔷薇恨地心里滴血,被压在地上头发散乱,仍是冲着淼风临骂声不绝,媒婆揪住雨蔷薇的头发,唯恐得罪少爷,咬牙切齿地像扇牲口一样狠狠给了新娘子两个打耳刮,让一下他失了声,吩咐家丁用铁丝把四姨太绑上,把脸擦了扔进房里,等待吉时拜堂。
淼风临站在原地,感觉离这场鸡飞狗跳很远,远的像一场噩梦。
天色向晚,水老爷早早换了吉服,春风满面拱着手在前厅与来客寒暄。在晋城,能登水府门的,无不是达官显贵,甚至还有外地商旅官绅,为了巴结这位晋城王,专门赶来喝这杯喜酒的。厅堂里红烛高照,随礼流水价地泄进来,泼天的富贵镶金鑚玉,幌昏了来客的眼,男人女人老的少的,都恨不得能从这尊水府金佛上刮一片金箔下来。此时,这位晋城的无冕之王刚握上市长的手,不经意递给侍立一旁的管家成大一个眼神,成大心领神会,悄悄退了出去,不一会,带了淼风临进了堂,淼风临在踏进喜堂那一刻便一扫阴霾,眉梢一扬,神采奕奕地与众来宾寒暄,像只花蝴蝶似地穿堂而过,十分自然地从水老爷手里接过了市长夫人的手腕,父子二人一唱一和地将市长夫妇请进席里,再各自去应酬旁人——错身时水老爷多看了淼风临一眼,便已是对他迟迟不上场的责罚——旁的没有了。
淼风临面上风轻云淡,乃是跟了水老爷在政商两届打拼多年的修为,此情此景堪称极乐,对他却正如冰炭置肠。当时他眼睁睁看着雨蔷薇被绑进了屋子,拉着媒婆问了个清楚。
原来这雨蔷薇,虽然在前台一时唱出了个名堂,可卖身契还在梨花楼班主手里,俗话说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班主唱了大半辈子戏,抵不上开蒙不过三年的雨蔷薇轻飘飘几下魂步,这梨花楼的麻雀窝便容不得雨蔷薇这只金凤凰。雨蔷薇台上做杨妃,台下做紫姑——朔九寒冬被赶去挑大粪洗衣裳,蓬头垢面没个人样,只有要他上台才能光鲜片刻,不仅如此,班主还不让他吊嗓子,不让他练身段——人嫉妒起来,连捧到眼前的金银都能不要,当真可叹。
便是此等情况下,雨蔷薇还是被水老爷看中了,水老也跑了三趟戏楼,第四次,也就是前天一大早,拿了三百大洋,跟梨花楼班主买下了雨蔷薇,班主对这事又恨又怕——他不舍得卖了会下金蛋的鸡,又不敢得罪水老爷,可转念一想,戏班子里出去做姨太太的女戏子命好的生个一儿半女,命不好的被赶出门去,只能做妓。做男妾的命更糟,男人皮实耐操,常常被夜里玩个半死,玩的多了屁眼松了,往往熬不过三年五载就不明不白的死在高墙大院里,想到这里,班主阴暗的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欲拒还迎地应了,还多敲了几个子。可雨蔷薇是这么好命,有正值壮年,一表人才的“晋城王”来娶他,自己却梨园空老,于是班主更嫉妒了,把一切能作践雨蔷薇的手段都用上,让他一身污秽地嫁了出去。
雨蔷薇本人生活如何,淼风临虽然在意,但并不多。如若平常日子听闻他的雨蔷薇原来没过过一天人过的日子,他必定加倍怜爱。可此时水老爷横刀夺爱的恨梗在心头,梨花楼里的惨事便像蜻蜓涟漪。说来这憾事竟是淼风临自己造成的,水老爷上次行商回来,淼风临在早饭闲聊时提了一嘴雨蔷薇,水老爷便想他要了一张票,过后再没提过——怎就忽地一下暗度陈仓,把人娶进门了呢?自尊心与占有欲在不断灼烧着淼风临,让他还没开宴,便一杯一杯地灌起酒来。
血红的夕阳无力坠入阒黑的地平线,喜烛便燃了起来。来宾纷纷入席,翘首以盼,想看能让水老爷猴急忙慌娶回家的到底是何等天香国色。水老爷站在红烛前,轻松写意地与有幸坐在首席的来宾调笑,烛火和洋灯映明他城府与俊朗和合的面容,他正当壮年,保养的像是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可他油锅里炼出来的眼睛和舌头,却衬得他像个妖精。三个姨太太里只有大太太出来“意思意思”,屁股只沾了椅子边,艳丽但没什么辨识度地坐在那里,看来是打算喝一杯喜酒就溜号——过门的居然是个男妾,真是她们三人莫大的耻辱,永恒的敌人。
新娘子入喜堂的那一刻婚礼达到高潮,唢呐锣鼓敲敲打打,一身艳彩的冲天辫小童涂了白地红颊的一张脸,炸哄哄地冲进门来,挎着篮子扔了一路喜糖与粘了金箔的花生,身后跟着两个老妈子,半拖半拽着一个带着花花绿绿手枷口“苏三”进来,苏三嘴上还衔了朵金牡丹,看着又艳丽,又色情,仔细一看,原来是个戴了个口枷,花茎插在里面的——水老爷只管娶人,婚事操办都由内眷着手,可这男妾进门该穿什么婚服,大太太就想了个主意,这雨蔷薇不是唱戏吗?男人进门全家面子上不好看,那就让他扮成台上那样,穿着大红戏服拜堂,即便是宾客知道这是个男人,水老爷的行径也并不荒诞——专扮女人的戏子,算不得男人。大太太很为自己的手法击节赞叹,特别是听见下午那小男旦被押着换喜服时撕心裂肺的大喊、咒骂、摔缸砸盆,再到被老妈子打的巨响时。
“给他找个手枷来,他们戏台子怎么涂的,跟着涂涂画画给他戴上,又能让他老实,又能凑成一套,”她嗑着瓜子嘱咐下人,“还有,这拜堂了可不兴大喊大叫的,找个东西让他闭会嘴——我看沈老爷送的那朵些金花很合适。”
宾客们都为这样的别出心裁沸腾了,知情人向大太太拱了拱手,以表敬佩,大太太含笑举杯照单全收了。水老爷面上也没看出任何不妥来,任由老妈子强压着雨蔷薇走到他面前。
席里有人起哄:“雨老板,给咱唱一嗓子,过了今儿就再也听不着了!”有人闻言回敬他,“你也忒不长眼了,没看雨老板嘴里已经含上水老爷的东西了吗?”“嘿!这还没到晚上呢!”堂内一阵哄笑,连水老爷都很给面子地笑了两声,只有雨蔷薇一个人怒目而视,不顾仆从压制地挣扎。
“诸位老爷太太,这从今往后,咱可不能再喊雨蔷薇或者雨老板了。”台上的司仪看时候差不多了,一扬声把场面拉回正轨。
“鸿鹄游鸳池,今喜佳偶成!燕尔新婚聚,缘起日月恒!今天作良辰,地赐吉日,有尹家公子飘零日久,水府悯其孤苦,特纳府内。从今往后……”
台下人不明地细的人窃窃私语起来,雨老板原来姓殷,就是不知道叫什么。
旁人嘿嘿笑着摇了摇头,道是这殷老板昙花一现,流星过眼,芳名为何,如今都是水氏,我等旁人再不可知了。
台上司仪喊拜天地,就见那“新娘子”抵死不肯屈膝,水老爷垂眼看着他,背着手掐了三个数,立时有几个大力的家仆上来,七手八脚地给他摁跪下,水老爷这才扥扥长衫,体面地跪地下拜。喜堂三拜,来客均听闻“新娘子”硬头壳往地上砸的三下闷响。
淼风临碰倒了酒杯,对身边被酒溅到的市长夫人发出的惊叫声充耳不闻。
作者:狐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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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陆历0020年,夏 地表
沈青尘挣扎着扑腾了几下,睁开了眼睛,棺材一样低矮的屋板顶提醒她,她已离开了“南陆”,夏贞在狭窄的床上努力离她远些睡,此时眉头也是习惯性地紧锁着。
沈青尘本能地伸手想把她打成死结的眉头揉开,但犹豫了一下,终究没这么干——好不容易有人能睡个安稳觉,随她吧。
窗外是灰洞洞的夜,窗棂上不知是谁贴了份南陆要围剿流亡使女的告示,这种骇人听闻的东西自从使女制度成立以来每天都会在各个角落出现,后面附上走私飞船的联系方式——如果哪个流亡使女信了,掏高价上船,以为能被送到还有一丝希望的北方,但最后极大的可能是被卖去其它星球,命运只会更悲惨。
她缓缓吐出一口悠长的气,脑子里飘过她的梦。
她这是数不清第几次梦见自己从女子义务教育学院出逃的过程了,每次梦到都是相同地肾上腺素飙升,那些刺激的环节她现在分不清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梦里虚构的,但她清楚地记着,自己抱着包从三楼跳下来,带掉了“稳定、光荣、责任”霓虹灯校训里的荣字,电线也被她扯坏了,这玩意没在她高速坠落中带走点她的什么,万幸万幸。
她清楚地记着那个场景,她潜出了“温室”,跑出了led光板做成的湛蓝天空吊顶,她跑入了“温室”外的无尽暴雨里,身后带枪的守卫和拿电击棒的教养嬷嬷带着大狗在后面怒吼着追她,她除了看一眼那个被她破坏后可笑的标语之外,再没回头过,她跑着,尽情地跑着,像是要冲散厚重的铅云,去捧那轮她年幼时曾见过的月亮。枪在她身后响了,一声声地威赫着,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中弹,她觉得那时就算她被打碎了脑袋,她也会像刑天,像夸父,跑出这片南陆。她找到了自己藏在路边排水渠里的动力滑翔翼,搏了命地助跑拉开功率调到最大,她飞了起来,轻巧又惊险地越过了高压电线围绕的二十米高墙,跃起那瞬间她感觉狂风吹袭她就像吹飞一张纸,雨水重重砸在她的脸上,又在高空的低温里快速结出了冰碴子,她抱紧了怀里的包,那个轻飘飘的小玩意好像是个护身符一样,她执拗地没有闭眼,觉得自己下一秒就会被吹到高压电网里烧成火球和灰碳,她要好好看看这片围墙外有云的天,看向北方,哪怕就是一秒。
但她活下来了,唯一差点要了她命的是跳楼途中被荣字金属板割伤的大腿和相应而来的感染,但她当时没什么痛觉,也没机会包扎,只能任凭伤口大敞着,露出薄薄一层脂肪和割伤的肌肉,血被雨水冲淡了,把白色的学院裙染成了玫红色,她偷了警卫停在外面的摩托车,一路风驰电掣地赶去“南陆”边缘,去撘那班偷偷运行的“电梯”,她知道,夏贞一定在那里等着她。
她激动地嘶吼着,像条小狼——脖颈上的电击颈环被她破坏掉了,她想逃,想笑,想大喊的思维也再也不会招致电流折磨——她更想哭,从她选择从女子义务教育学院楼里跳下来的那一刻,她就彻底从安城,从九大家除名了,没有一个家族会承认一个拥有子宫功能却拒绝履行生育服役义务,拒绝确保家庭繁荣的女人,她将成为安城,成为沈挽倾的耻辱。
那是班空的送货梯,把培育出来的水果蔬菜畜类从中层的“蜂巢”八个小时内沿着高速电梯垂直运到高耸在对流层顶里的“南陆”供九大家及其附庸享用,她要搭乘这个无人的货梯,逃进“蜂巢”再想办法躲过蜂巢的生产监督队,逃到地面,和顾清鸣汇合。
三四米高的电梯口黑洞洞地大敞着,四周回荡着机械待机的滴滴声,这一切还是和她想的不一样,她是安城的嫡女,从没离开过南陆,更本不知道“电梯”长成什么样。她跨着摩托车在门口绕了两圈,压低声音喊夏贞的名字。失血让她眼前有些发黑,要是再找不到夏贞,她可能真的会死在这。
电梯里突然闪出来两道白惨惨的光,沈青尘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被发现了,眯眼一看那是台几近淘汰的高达MS,它安静地垂手坐在那里,如同死去的巨人,锈迹像是黄铜色的花,腐蚀了一半它洁白的外甲。
高达前视镜的光很快就熄掉了,转而机体上一些部件亮起了闪光灯,沈青尘跟着闪光的指示灯,艰难的爬上了高达头部,她敢肯定她刚进舱就晕过去了,因为再有意识的时候,明显感受到电梯在下降。
夏贞给她包扎好了,她如往常一样,简单问了问沈青尘感觉,没多余的话。夏贞头发乱了,衣服脏了,却不似她这般去了半条命,不是生活在“温室”里的人,特殊情况下就是比她更灵巧些。黑洞洞的机舱里只有一排排仪表闪着红光或绿光,沈青尘一边眼晕着,一边努力思考这架高达的型号——近十年产的高达都是全息屏操作,这种纯机械的画风恐怕年代很久了。
“功勋高达项王号,参与过第四次星际战争和‘大辐射’救援,本来放在博物馆,南陆历时代开始后就很少被拿出来了,渐渐地,大家都忘了它,”夏贞小声地说着,仿佛怕吵醒沉眠在钢铁中的精灵。
夏贞比沈青尘年长些,她少女时代酷爱这些钢铁机甲,镇日泡在维修厂和资料室,研究它们的构造,她在图书馆仓库里帮工的时候真的找到了古早的“项王号”资料。在《联合家族法案》通过后,在成为使女,遭受恒河沙数地折磨后,她命运般地偶然知晓了“南陆”要偷偷在把项王号送到蜂巢销毁的事,才有了这个狂妄却又漏洞百出的计划。
“包呢?”沈青尘忽然惊觉,“我把包跑掉了吗?”
夏贞赶紧把放在驾驶座上血迹斑斑的雏菊花小包拿给沈青尘,看她长舒一口气,像吐出了自己的灵魂。
“他们强迫我们都要站在绞刑台下看处决过程……她在上刑场前,都还以为嵩山能替她求来特赦……你知道吗?她年龄好小,真的对死没概念,一脸茫然的站上绞刑台了才开始哭,念叨着好些个她认为在她生命里很重要,以为会来救她的人,其中也包括我哥哥,还有尹陆离 。”沈青尘失血太多,手上无力,很艰难地拉开了包链,一盒碎掉的粉饼,一盒只用了淡色的眼影,一只缺了壳子套着纸套的口红……这些个遗物上都刻了朵简单的小花,她看着小花,胃里一阵翻腾,差点没吐出来,可她嘴上仍兀自不休地说着,“我站在下面,听见有人在笑,我旁边的守卫在笑,他在欣赏,在嘲笑她花痴,嘲笑她……下贱……可她做了什么?她什么都没干,她只是说出了她的愿望。”
夏贞断然地收走了小包,罕见地打断了沈青尘的话。她翻出些防水布来给沈青尘盖上,电梯要走四个小时才能到蜂巢,沈青尘需要的不是宣泄,缅怀,而是休息。
夏贞套上防护服,爬出驾驶舱,耐心地一寸一寸检查项王号机体和线路,拆掉所有安在上面的定位仪和爆破器,“项王号”渐渐地从一个被绑满炸弹,即将被分尸的废铁,变成了她,她们的最大财产,变成了一位倾盖如故的朋友。
她回到机舱,沈青尘已经睡熟了,她缩在驾驶座上,尽量离沈青尘远一点,怕熏到她。
使女的义务准则之一,就是27岁之前,为所服务的家族生出三个孩子来,未能完成任务的,则变为30岁前四个孩子,33岁之前五个孩子……生育是社会公认的女性价值和惩罚手段,年龄则像丧钟,敲打着年华易逝,子宫易老的使女们。
夏贞不是适合生育的体质,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几乎要了她半条命,第二个孩子给她留下了永久的伤害——盆底肌松弛,她会漏尿,这个毛病让她的“服务”对象兴致全无,而夏贞自己也很清楚,遵守使女的规则,她迟早有一天会脸上盖着白布从产房里推出来。
她并不是全然缺乏母性,她也觉得自己的一儿一女足月后怪可爱的,可这背后又是要命的机制在震慑她,她的求生欲压过了母性,便不再惦念他们了,她成了众人口中没人性的妈妈,缺乏道德的女人,直到今天,她选择从安城逃了出来,跟着她的座驾,和地上躺着的“大小姐”,一起流亡天涯。
顾清鸣则是另一个不甘的故事,她在夜城原本打算安安稳稳接师父的班,结果被查出来仍能生育——真的很有可能是医院故意拿错了单子,她自己又去检测了无数遍,都是染色体异常无法怀孕,可这个结果九大家不认——她等于在政治斗争里败北,被李玄燹送去了一所女子义务教育学院,只不过她是名利场里走出来的人,手腕多些,逃的也更早些,已在地面落了脚。
项王号在夏贞的精准操作下躲开了红外装置,从蜂巢的货运接口逃了出来,无声地飞掠过铁灰色的山川和盆地,远方哑铃状直通云霄的建筑渐渐远了,她们在寻找藏在山谷,丘陵中的地表城镇,顾清鸣会在606号城等她们。
地表辐射太重,夏贞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沈青尘留在项王号里,她把项王号藏进山谷,穿上伦琴隔离服,潜入606城,在最大的赌场门口找到了顾清鸣,她穿着一身艳丽的旗袍,在用尖头高跟鞋闲极无聊地踢石子,顾清鸣刚打过伦琴针,体内高速的新陈代谢能驱散辐射影响,但相应地,长期使用伦琴针的地表人,一般活不过40岁。
顾清鸣带来了一大盒青霉素,又假托客人的名义买了一大扎纱布和酒精,地表城市管理松散,她们逃出去并不困难,青霉素及时救了沈青尘,虽然她不得不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忍受缝针。
她们在地表藏身了半个月,沈青尘负责养伤,夏贞照顾她,顾清鸣则因为伦琴针的效力还在,负责起了外出搜罗食物。
期间尹陆离独自前来过一次,带来了北方起义军的满满两车炮弹和微型核反应堆,他几乎是哀求沈青尘加入起义军——他接手了星际海盗刀把子的舰队后和刀把子的儿子起了冲突,带着一些个不愿长久漂泊在宇宙里的海盗往返于星际与地球之间,积蓄力量,在北方和很多人一起筹措,秘密打算推翻九大家——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尹陆离跟九大家半数以上家主有交集,再加上起义军力量不值一提,南陆上层也都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沈青尘点头,她们困境可解,尹陆离甚至还能偷偷送沈青尘去见沈挽倾。沈青尘微笑着拒绝了,尹陆离送来的装备虽然都被磨掉了标号,但她仍能认出来这是安城的东西——沈挽倾默许尹陆离“拿”了这么多东西来,还让他来见自己,就是给了她“选择”,偷偷被送回安城躲风头,还是彻底离开。
她已无法信任庇护了,哥哥再爱她,在九大家的铁律面前,也只能在离谱又荒唐的差中选一个好来,把她送去个文明一点的教育院,可这哪里是好呢?南陆与北方,看似是禁锢与自由,可无论南陆北方,都拴不住她,她看过更好更圆的月亮,使女准则并不能洗掉那些关于自由的印记,她是军舰鸟,南陆北方,只是她展翅一隙,她终将飞向更远的地方。
沈青尘伤快好时就镇日拄着拐杖在装备区跳来跳去地改装武器,她小时候偷偷和沈挽倾一起学机械制造,在各种热兵器领域,她甚至比沈挽倾还要出色的多——当然,这一切也就停止在被送去使女学校之前。
尹陆离匆匆离开了,他也有自己的“great good”,他犹豫再三,给了沈青尘一个绝望的拥抱——他们在抵抗同一个东西,打同一场战役,却各自面对死亡,他们也许相爱,但在瞬息的生死破碎面前,情爱渺小地不值一提。
沈青尘从遗物里挑了支口红,做成了个吊坠送给尹陆离,她没有告诉尹陆离这物件主人的死讯,只是让他收好,她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方式既能不让尹陆离自责,也能寄托死者一片纯真美好。
南陆历0015年,夏
她们在一个沉静的夜晚起飞,无人相送,项王号屹立在枯槁的地平线上,像是将要追逐太阳的人,前视镜红白光交替闪烁着,清空航道的飞鸟,核反应舱粒子碰撞,巨大的能量驱动重达十二吨的脱离地心引力高速升空。机舱内三个女人背靠背面对各自仪表盘,顾清鸣领航,夏贞掌舵,沈青尘监视,正式开始鲁莽又恢弘的冒险。飞出去,她们脱离女人的身份,卸下使女的责任,成为宇宙黑暗丛林里的野兽,她们很可能会死,死于某次宇宙粒子冲击,死于某次海盗帮派火拼,死于九大家舰队通缉……但她们能活着,相互陪伴,聆听欢笑地活在太空里。
那个雏菊小包后来被她们三个做成了个微型卫星,依靠太阳能和微型反应堆能绕着地球飞上八十年,填进包里的还有顾清鸣的一块“长命百岁”玉佩以及很多年前沈青尘与之同游嵩山派夜市时无意间拍下的合照,照片上还有沈挽倾,尹陆离和严家兄弟等人……彼时少年此刻风流云散,而她将会成为夜空中一颗看不见的星星,默默环绕,见证并守护着她曾经爱过的人,八十年之后,它将准确降落在北方最大的内陆湖里,迎接彻底的长眠。
作者:狐獴
评论:随意
江湖人可以没喝过陇地“一碗楼”里最烈的酒,但不会没听说过“无曲剑”的名号。
有人说他至少已成名三十年,还有人说他只是个弱冠少年,传言纷纷,但有两件事人人笃定。
一、“无曲剑”的美,二、“无曲剑”的正直。
首先,人们通常不会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似乎是用一个一文不值的优点掩盖他的人格的光辉,用赞美来轻贱,但这个形容在“无曲剑”那里是醒目的,更何况他还有第二个优点以衬托他的美。若说一个人正直,江湖人也不会太信,毕竟江湖是血的江湖,是天真愚钝浇灌泼洒出的江湖,是背叛的江湖,但正如人们笃信他的美,人们近乎天真地笃信他的正直。一个人若有了这两样,那他便是神。
项秋生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对这两点也深感认同。
夕阳溅血,京城荒郊半人高的枯草也溅血。
夕阳的血是大盗宏星子溅上的,她与项秋生交手了半柱香的时间,力竭亡于秋风刀下,被窃六年的神通玉现在正静静躺在项秋生怀里。项秋生并未舒展神情,只因此处还不停地溅血。
是雄狮的血,是豺狼的血。
人迹罕至的荒郊,此刻竟聚集了十几个人,错,应该说是十三个人,和一个人。
十三个豺狼虎豹般的白莲教人,一个铁骨铮铮傲然屹立的“无曲剑”郑武曲。
郑武曲的衣袍早已染红,虽是神情傲岸,可显然已撑不了多久。
“今日北镇府司指挥同知郑武曲在此,尔等伏诛”
他的声音已不像往日一般恢弘,但目光仍是睥睨。
换做别人,白莲教众会觉得他可笑,可面前的无曲剑说出这样可笑的话,他们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他们吼出声,扑向已气空力尽的无曲剑。
刀锋过处,秋风横扫,杜鹃声断,命消蒲苇。
郑武曲诧异地垂下剑锋,打起精神整顿衣袍,向项秋生一揖。
“素闻‘一诺无生’大名,今日一见,果真古道热肠,郑某佩服。”
“你却和传说中的不大一样。”项秋生打量了几眼郑武曲,抄着手和他扯闲篇,“有人说你年龄很大了,我看并不见得,都说你很美,那倒是真的。”
郑武曲的确很美,面相略带阴柔,气质却没那股子忧伤地矫揉造作,躯干线条流畅,筋骨分明,站在荒郊的枯草地里,无损亦刚亦柔的超越性别之美,男性和女性的优点都聚拢在一处,不得不说是造物奇迹。他年龄并不大,看起来可能刚过而立,这样年轻就能享誉江湖盛名,令人艳羡。
“郑某只是食官禄,尽臣职,受国恩的一介武夫而已,”郑武曲并不介意别人怎么说他,“江湖朋友人抬人,抬举多了就失了真。”
“你这人很有意思,”项秋生哈哈大笑,“不是江湖人?不知道上个月被你杀了的‘血满天’和‘鄱阳鹰’听到这话作何感想?被你缉回的韩王宝藏又该如何评判?”
“郑某只是奉令诛杀滋扰百姓,目无法纪的匪患,断不会因私人恩怨涉入江湖事务。”
“怪不得你这么神秘。”
“‘秋风刀,一诺无生’名头也足够响亮,世人传扬你一诺千金,为了完成诺言死不回顾,也绝不会背叛朋友。”郑武曲把话头引到了项秋生头上。项秋生不置可否,嘿嘿一笑“江湖上的人通常会这样褒扬自己,看你信多少了。”
郑武曲也笑了,笑的风清月朗,那股子官家“端着”的劲也没了,整个人平易近人了起来。
“那我说我也不会背叛朋友的,你相信吗?”郑武曲含笑问他。
项秋生点了点头,“一个人做官往上爬,终究会变成很多人嘴里的恶人,但你却还是所有人口中的君子,你这种人,不是大奸大恶,就是大能大善,为了相信世上还有好人,世人还没昏聩,我选择相信后者。一个正直的人,不一定不会背叛朋友,但一定不会背叛道义。”
郑武曲松散随意地陪项秋生坐在茅草堆上,解开飞鱼服,慢慢包扎身上的伤口,不远不近地跟他闲聊,他虽不在江湖,但对江湖事了若指掌,谈吐风趣得体,让人很难不爱。
待他包扎完毕整好衣衫,二人便要分别,项秋生思忖一下,从怀中取出一物抛给郑武曲,道,“你是刚杀了人的官,我是刚杀了人的匪,为了无曲剑下能活命,这东西交你了。”
郑武曲接过拿物件一瞧,脸色就变了,像是扔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丢在茅草堆上,起身疾声问道:“你从哪里搞来的这邪尊玉!”
项秋生莫名其妙,这玉是刚从宏星子手里缴下的,宏星子六年前窃走了前朝丞相墓里的宝贝,就属这件最珍奇,郑武曲怎么可能不知道。
郑武曲沉声道:“这宝贝可能确是你说的神通玉,但已然沦为了邪教招引符。你看这玉一面是无生老母,背面是修罗鬼母,正面主生,背面主死,这种双面相,就是我家乡白莲教人信奉的天尊相。”
“邪教玉符,那至于怕成这样?”项秋生疑惑道。
“这不光是邪教玉符的问题,”郑武曲脸色煞白,眼角略微抽动,“是一个传说,传说白莲教天尊斩下恶鬼头颅,挖出碧色鬼眼,雕成招引符,于大劫之时附身其中。天尊降世,必有一生一死,天尊功德圆满之时,必带百万教众横扫世界”
项秋生摇摇头,“神鬼之说不足为信,有可能是前朝人为了保护丞相墓,放出的流言。”
“流言与否,我不知道,但据我所知,天尊玉符在这六年里已杀了不少人,只要有人遇到天尊降世,那无生老母所面朝之人能生,修罗鬼母所朝之人会死,没有例外。”
项秋生不言语,看向神通玉。暗淡枯黄的茅草堆上,碧绿的神通玉被暗淡的月光照耀,闪烁着邪恶的绿光。
云过雾遮,所剩无几的月光也消失了,可神通玉却绿得更肆意了赴,仿佛在嘲笑官家人和江湖人的胆魄。
“对不起,你说的这些我很难相信,”项秋生摇摇头,“也许你经常要剿灭白莲教,对这些掌故了解较多,但我不信神不信鬼,玉便是玉,你若不收,我自拿去当了换酒。”
郑武曲看着项秋生拾起神通玉,表情变得更难看了。
“你能不能……”他犹豫再三,终于张了嘴,可话说到一半,突然哽住,瞪大了眼睛。
血!
神通玉不知何时,染上了鲜血,可让郑武曲失声的并不是这个。
夜已深,雾更浓。项秋生拿着神通玉,猛地打了个哆嗦,就看见郑武曲腰间飞鱼服颜色深了一大片,下一瞬间,潇洒优美的公子人便如一滩烂泥一样倒了下去。
项秋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低头一看,他指尖挂着的神通玉,无生老母一面正朝自己,雕绘地栩栩如生的无生老母笑容邪恶,而另一面持杵的修罗鬼母正朝着倒下的郑武曲,杵上还犹然滴着鲜血。
天快要亮了。
“轻歌明月上,山河入高楼,不念故乡远,旧友到西洲……”
留仙花已贵为赤水镇第一楼的留仙楼老板娘,决计不会像五年前那样轻易露脸登台给食客们献唱,可今天来了个有趣的家伙。
说是有趣的家伙,也是晦气的家伙。
那人不甚高大,满身伤痕,脸上也被划掉了一大块肉,可那家伙喝的酒比今天其他所有食客喝的酒加起来都多,都烈,纵使留仙楼迎来送往,赤水镇上也没遇到过这么神奇的人。
更何况他还带了一口棺材。
是的,一口不错的棺材,打眼一看就知道是梓木,那人把棺材抗在肩上,大摇大摆地进来叫酒叫肉。留仙花一曲歌毕,满堂喝彩,他却似浑然不觉。留仙花冷哼一声,翩然下台,姿态万千地坐到了那人对面,棺材旁边。
留仙花问:“客人是从哪来,来我们这小镇做什么?”
留仙花问:“客人带着这棺材里,可是葬的有人?”
从没有人会三句话不理留仙花,故而留仙花两句没问出个声响,第三个问题就陡然尖锐了起来。
留仙花问:“客人带的棺材里,可是客官杀的人?”
项秋生木头似的表情终于动了,被削去一块肉,结了厚厚一层黑茧,已经皮肉扭曲脸泛出一丝叫苦笑的东西。他对留仙花轻轻说,“是我杀的,也不是我杀的。”
一诺无生,一诺无生,会杀了朋友,也会自杀,可他总会信守诺言,决不背叛,他来到了郑武曲的家乡,赤水镇。
(tbc、挺喜欢这篇写出来的风格,应该会继续写下去)
【强盗】 真戏假戏
盖世上做强盗者有二:或被官司逼迫,怨气无伸,遂尔遁逃;或是盛有才力,不甘下人,倘有一个半个怜才者使之得以效用,彼必杀身图报,不肯忘恩矣 ————李贽
隆庆三年,晋城王氏大院突遭灭门,贼人一把大火,烧的城里走水声喊至天明。王氏在晋城不算龙头大户,但王老爷搜罗的奇珍异宝不比其他巨贾少,如今身死人手,少不得流言蜚语甚嚣尘上。都说是流窜到晋城的剪径强人“延川虎”觊觎王老爷收藏的《骷髅百戏图》,便下此毒手。
延川虎本人表示:啐!
小来不言语,把下火的苦丁茶从暖炉上拿下来,塞进他手里。
延川虎本姓杨名细,曾是京城瓦舍戏栏名噪一时的台柱子,尤工临川曲。后据说是献戏改词,触怒圣上,便带着戏班仓皇出京,可他是个死脑筋,沦落至此仍不愿把针砭时局的曲词换掉,终引来莫须有的官司。一路戏班死的死,散的散,只剩跟包来姑娘和三五个戏子还不离不弃。杨班主彻底失了营生,好在他一身本事,更凭家传三十六路杨家枪法,一把红缨枪竟在绿林上杀将出一条道来,盘踞在陕地,得了个诨名。
“定是晋城本地大匪怕我们抢了生意,屠户放火,再传出消息,要引官府来剿。”小来虽是姑娘,可自小江湖走跳,脑袋灵光,从京城到延川,从吃饭穿衣到库银参管,杨细从来依仗小来,二人名是主仆,情同姐弟,“说到底,班主,您放着延川生意不做,定要带弟兄来晋城,到底是图什么。”
杨细哼哼两声,却不正面回答,小来心知问不出什么,只能沉沉叹了口气。
“前两天抓的那几口羊,不是供出来今晚他们要走批货吗?收了!”杨细突然把茶水一放,起身就要去点人。
“诶?班主!风声这么紧,您可收收这莽性子!”
小来劝不动杨细,在炕上忧心忡忡魂不守舍地坐了一夜,等到东方露白,才见寨子里的人拥着杨细大摇大摆地回来。
“三十箱!”寨子里的伢子眉飞色舞,“寨主刚扑上去,那群走镖的就吓走了,咱弟兄把货扛回来都费了老鼻子劲。”
小来越发觉得这是陷阱了,可当着神采飞扬的众人的面又不好提点杨细,着急的不得了,杨细打发她把劫来的财宝入仓,她只能为这份不开化恨恨地瞪了一眼。
这次劫来的财宝当真不少,小来从白数到黑,等她头昏脑涨地从库房出来,已是星河在天万籁俱寂,却看寨子大堂灯火亮着,小来不明所以,便去大堂一观,还未进门,便听杨细兴高采烈的声音。
“……没成想我去那撂地的摊子一听,好家伙,那武生唱的是真够可以……”
小来心知班主身在绿林,心在梨园,前尘种种,顽固不化,奈何不得。她咳了几声,推门入内,只见堂上除了杨细,还有个俊雅书生。那人一见小来,连忙起身作揖,小来惊愕着回了个礼。
“何三爷,您怎么找到这来……”
来人姓何,字雪诚,是鲁地大族何氏子弟,但性格风流放诞,当年入京城曾一度流连瓦舍,听得一出琵琶记,惊为天人,一度对之穷追不舍。没想到时过境迁,杨细易了梨园花名换回本名,仍被这痴心人找上门来。
小来脸色极为难看,今非昔比,落草为寇的最怕不相干的人知晓寨子方位,可这书生竟能独自摸到了寨子里,她愈发不安起来。
班主还心大地跟他聊戏!
“来姑娘毋需担忧,在下绝无加害之意。”何雪诚发觉了小来的担忧,温言相劝。
“何三爷的为人寨主信得过我便信得,可为了我等安危,还请坦诚相告,班主改名易姓出逃,京城离晋城千里,三爷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小来给何雪诚奉了杯茶,装作诚恳的样子。
“来姑娘可还记得一个叫腊红的?”
果然是他!小来暗中咬牙,腊红本是戏班的人,也一直跟着班主,在延川日久,忍不了提心吊胆的日子,潜出寨子不知所踪,这也是班主决定离开延川的原因之一,这小子竟然逃跑后还将班主的名号过往都传了出来,殊为可恨。
“那小子偷盗杀人,被忻府衙门抓了,把你们就这么供了出来,好在忻府知县是在下旧友,知道在下对杨老板念念不忘,便私下讲于在下,杨老板身在梨园,却有铮铮铁骨,殊是难得……”
等何雪诚与杨细依依惜别,隐于夜色,小来终于爆发了。
“班主!风紧!扯呼!”小来一急就开始撕手帕,“咱已经被这么多人盯上了,您多想想跟您混饭吃的弟兄!能有一个腊红在延川卖了我们!就有下一个!不然何雪诚怎么找上我们的?迁寨吧!查查还有没有内鬼作祟。”
杨细也收了那副热络亲善的面谱,垂眼吃着杯底一点残茶。
“不了,先不迁寨。”他不知道怎么想的,仍是如此执拗顽固“五日后还有批大货,劫了,再做计较。”
小来气得杯盏不收,捂着额头奔了出去。
五日后,杨细点了二十几个信得过的“老勺”,三申五令不许伤人,派了出去,这帮人不仅带回来马匹背不动的金银细软,还五花大绑回来个人。
小来还没看清来者是谁,杨细就似箭一般弹了出去,狠狠一拳揍的那人一个趔阙,五官缠扭着,用喝断当阳的嗓子吼了一句:“你死哪了!怎么才来!”
“杨老板,你再这么用蛮,咱二人可要地府见了。”被揍的那个苦笑又似欣喜,“白驹苍狗,杨老板风姿一如往昔,程凤心满意足矣。”
Tbc
(虽然花心思了但是一个月碰不到电脑真的写不完QAQ,随便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