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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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
文:艾连
关键词:【将死】
文体:小说
标题:《献给科恩》
正文:
埃里克·科恩教授老了。
他的头发早已花白,皮肤松弛,戴起了老花镜,爬上二楼都气喘吁吁。
他拄着拐杖在楼梯拐角处停了一会儿,从小圆窗里和邮递员挥了挥手,看着对方敏捷地跨上自行车绝尘而去,心里生出几分难以言喻的羡慕。
这是六月的早晨,暑气尚未聚积,微风拂动花园里的忍冬,带来一阵阵清香。保姆已经出门了,助理还没起床,两层小楼安静地伫立在薄薄的雾气中。
科恩教授来到二楼的书房,摊开笔记本,拆开一封刚刚从邮递员那里接到的稿件,准备开始上午的工作。他退休以后,还担任几份期刊的审稿人,却很难再像从前那样集中精神,找他审核的稿件也越来越少了。尽管人们总是恭维他:古董越老越值钱啦,老马识途啦……他会很识趣地笑笑,可是回过头来,只有自己知道不再年轻的感觉。
年轻,他把这个词在舌尖上过了一遍,脑海中闪回的是他读博士那会儿,为了刘维尔问题夜以继日地思考演算的日子——堆满稿纸的书桌,从上午到黄昏、阴天和晴天不同光线下的办公室,小圆桌上激烈又琐碎的讨论,最关键的灵感光临时晨跑的路线,甚至是得知自己的解答只是一种特例后那种懊丧的情绪。那时他正在智力和野心的巅峰,想想看,一个还在读博士的菜鸟,竟然敢(冒着没法毕业的风险)挑战刘维尔问题!这个问题从三百年前被刘维尔提出以来,无数数学家前仆后继地向它挑战,然而从未有人能够使这座堡垒陷落。它是如此棘手,以至于只是给出一个特例下的解,也足以使埃里克·科恩名声大噪,并得到一个不错的教职了。而他甚至还不满意,之后又多次向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发起进攻,却总以失败告终。
如今他不再主动去挑战了。时光消磨的不仅是肉体,还有意气,这点科恩已经心知肚明。有时候他会悲观地想,自己有生之年恐怕看不到刘维尔问题的解答了。这成了他心中无法弥补的一个遗憾,他只能叮嘱几个熟悉的编辑,如果有看到相关的稿件,务必知会他……
噢,稿件。教授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沉浸在回忆里有一会儿了,打开的钢笔戳在纸上,晕出了一块黑斑。他漫不经心地想,上了年纪似乎就是会喜欢回忆过往。
教授把注意力集中到这篇稿件上,扫过语焉不详的标题(“某某方法的新应用”),在作者栏停了一会儿。
A·斯米尔诺夫。老天,这年头居然还能看到只有一个作者的文章。科恩教授挑了挑眉,就连当年他的博士论文,发表时都写上了好几个合作者的名字。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要么是独行侠,要么就是十成十的门外汉。
摘要只读了两行,科恩教授就皱起眉头——不管斯米尔诺夫到底是不是门外汉,他的英文水平实在是有点感人。文章不长,他很快就把正文通读了一遍,觉得用狗屁不通来批评都说轻了:作者完全不解释他的思路,从头到尾几乎只是在不停地构造、构造、构造。那些纠缠的流形在他脑子里糊成一团糟,牵扯不清地互相倾轧覆盖。他一边思考编辑为什么会把这种文章寄来,一边准备在笔记本上写下拒稿的意见,余光突然瞥到结论中的几个字:“……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即将落下的笔尖停住了。这几个字像被打了聚光灯一样勾着他的视线,让他不由自主地坐直了。
他好久没有看到这几个字了。怎么没早点看到呢?按道理应该先读结论的,今天怎么忘了呢?不过还好看到了……科恩教授的心情转了几转,又想起文章里大量出现的那些生硬的语法、让人哭笑不得的搭配,不禁怀疑起来,这个作者真能把刘维尔的问题说清楚吗?那可是刘维尔问题!还有,他居然没有把它写在标题里。教授有点生气地想。
那可是刘维尔问题。
他带着这一堆想法嫌弃地思考了片刻,走神间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催促他:“再去看看,再去看看。”他一个激灵抬起头来,四下里空无一人。他自嘲地想,听力也开始有问题了。
科恩教授的目光落回桌上未完成的工作,就是否应该重新读一遍稿子挣扎了十秒钟——那个虚幻的声音在十秒钟后胜利了。
教授捏着鼻子,又开始从头看文章。文章当然没有变化,他读到的还是似乎毫无章法的构造,然而在某一行公式中,他察觉到了熟悉感。
这是……
他把那个式子重读一遍,立刻认了出来:这和刘维尔问题的一个关键公式太像了。如果它们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对应关系!
科恩教授的手有点哆嗦起来。久违的震颤席卷了他的心灵,在疾风骤雨的思维过程中,他像怒涛中的水手艰难地睁开双眼一样,死死地抓住灵光一闪的思路。
就是这样,一定就是这样!他急切地回到正文的开头,开始第三遍阅读。这一次,一切事情似乎都明了了。每一个对象都在刘维尔问题中找得到对应,每一步推导都有明确的目的,隐藏在符号中的思路如同海上的朝阳一般逐渐露出它的光芒,最终刺破了夜雾。
教授激动极了。他再次来到那个让他感到熟悉的公式时,简直想放声大笑:真是太巧妙、太有想象力了!所有的铺垫都在这一刻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前文庞杂的推演在这一步汇成结果,直指刘维尔问题的核心。他顿时理解了那个古老传说里,阿基米德为什么会一丝不挂地高喊“尤里卡!”了——他现在就恨不得昭告天下,世界上有这么精妙绝伦的思想!
他激动得从书桌前站起来,一不小心带翻了桌上的墨水瓶。“哐当”声把他稍稍拉回现实,他扶起墨水瓶(幸好盖子是盖紧的),又回味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刘维尔问题还只是被作者用一种全新的视角阐述了一遍。他应该继续读下去——不知道后文会不会给再他带来什么惊喜。
科恩教授一口气读到结尾。他惊呆了——按照这个思路,作者完全能够给出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他已经走了九十九步,只要再动一下脚,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到达那个多少代人苦苦追求的目的地,而他只是在结论中轻描淡写地加了一句:“这个结论可被用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骄傲,太骄傲了。科恩教授想。不过他无疑有骄傲的资本。年轻人总是这样。
教授胸中激荡的喜悦逐渐平静下来,忧虑开始冒了头:自己在刘维尔问题中浸淫几十年,尚且第三遍才读明白这篇文章,其他人恐怕没有几个能看得懂吧?这不行。这么优秀的成果要是被埋没,那将会成为数学的耻辱。
科恩教授的忧心忡忡被“笃笃”的叩门声打断了。他转过头去,看到来人轻车熟路地推开书房门,对他眨了眨眼睛:“早上好,科恩教授。”
看到这个年轻人,教授的表情稍稍舒展开来,慢吞吞地回他:“早——把你的嘴擦擦,路易斯。”
这是教授曾经的博士生、现在的助理,路易斯·戈德曼,一个聪明、讨人喜欢、胸无大志的小伙子。他走到书桌前抽了一张纸巾,一边擦嘴一边含糊不清地问:“今天有什么新闻吗?”
科恩教授指了指桌上的稿件:“刘维尔问题。”
路易斯的手顿了一下。“真的?”他看到教授靠在椅背上,用下巴点了点桌面,于是拿起稿件来,同样在第一眼看到了作者栏,“哈,斯米尔诺夫!”
“你们认识?”科恩教授捕捉到他不同寻常的语气。
“嗯……本科的同学。很久没联系了。”路易斯一边看稿子,一边回答。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怪人……典型,典型的他的风格。”路易斯飞快地把文章看过一遍,得出了跟教授初读时一样的结论,“恕我直言,教授,但这跟刘维尔问题有什么关系?就因为他在结论里写的那句话吗?”
教授心一沉。果然,果然大部分人都会是这样的反应,连他自己带出来的学生也一样。他斟酌着开口:“那要是我告诉你,它的确和刘维尔问题相关呢?或者不如说,它就是刘维尔问题的解答……”
“这不可……”路易斯惊讶地看着教授认真的神色,把说了一半的话吞回去,“好吧,也许是这样,但就算他把剩下的二十个希尔伯特问题全都解决了,这种程度的英文也不可能有期刊刊登的。他的毕业论文还是我帮忙修改的,否则他连学位证都拿不到。”
教授笑了笑:“这点我同意。所以我们应该帮他不是吗?”
路易斯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搁下了这个话题,来到书房另一侧打开电脑,为教授查收邮件。第一封就是编辑发来的其他审稿人的意见,路易斯大声念出来:“A·斯米尔诺夫《库克里方法在代数问题中的新应用》,其余两位审稿人给出的意见都是‘建议退稿’。”他转向教授,摊了摊手。
教授嘟囔道:“啊哟,啊哟……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你能帮我给他回一封邮件吗?”
路易斯点点头:“您说。”
科恩教授口述完邮件内容,心里升起一点宿命和怅然若失的情感。就在刚刚,他还在为自己没能解决刘维尔问题而遗憾,谁能想到下一刻,一份答案就出现在自己眼前呢?并且,他还要为这个答案的命运去战斗——尽管这份答案并非出自自己的手……
嗐。科恩教授宽慰自己,我们这样的老家伙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该让位给年轻人啦。
他又把视线投向稿件的作者栏。
A·斯米尔诺夫。
教授现在非常想见他一面。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一定是个极其有趣的人。
他问路易斯:“这位斯米尔诺夫先生的名字叫什么?”
“安德烈,安德烈·斯米尔诺夫。”
第二天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收到科恩教授的来信时,正在出租公寓里发愁。
早上房东敲开他的房门,第三次问他这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能交。安德烈觉得被打搅了,颇为脾气不好地朝房东嚷嚷:“我会给的!”最后两个人吵起来,房东气呼呼地对他说,要是这周他交不上房租,就马上找人来赶他走。
房东走后,安德烈渐渐消了气,开始觉得自己干了件蠢事。他恼怒地抓乱头发,恨恨地自我谴责起来:房东先生是个好人!圣母玛利亚,我房租已经拖了两个星期,他好心让我欠账,我居然跟他吵架!他今天居然还没有直接把我赶走!可是这些话他永远只是在心里想想,无论如何也没法说出来。
出租屋的天花板低矮逼仄,压得安德烈越发憋闷。他坐在床上困兽似的转来转去,最后思绪回到两周来每一次类似的思考的终点——都是约尔当的错。约尔当那个庸人,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有价值的工作,就是靠着嘴皮子拿到了升迁。那个位置本来应该属于自己!要是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约尔当竟然还公然讽刺他,说什么“总比某些话都说不清楚的家伙强”……他气得跟约尔当差点打起来,当天就拒绝了老板礼貌性的挽留,卷铺盖辞职了。
正值毕业季,两周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他发表的成果太少了,也找不到什么有力的推荐人,很少有研究单位会接受这样的申请。但他不觉得后悔,他只是恨透了约尔当,此外也有点恨自己。要是他早点开始好好学英语……
不过眼下显然有更要紧的事,他得想个办法把房租应付过去。不能全职研究数学也没关系,去找个临时工做一做,就像上学的时候那样。
他这么想着时,听到门外房东没好气的声音:“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有来信!”
他弯着腰走出去,讪讪地道了一声谢,从房东手里接过信。
安德烈看了看寄信人,不是哪家他投过申请的单位,而是一个私人地址,感到一丝疑惑。埃里克·科恩这个名字倒是有点熟悉,但他也想不起来这是谁了。
他拆开信封,坐在床边读起信来。
“亲爱的斯米尔诺夫先生:
“我是期刊《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审稿人埃里克·科恩,收到您有关刘维尔问题的来稿,深感惊喜。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稿件的行文方式和词句还需要大面积的修改和润色……”
安德烈看到这一句,一股无名火从胸口升起。他妈的!一个约尔当还不够,还要来个埃里克·科恩,是不是明天大街上的乞丐也能嘲笑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了?他想起来了,埃里克·科恩,不就是几十年前给出了刘维尔问题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解的那个人吗?特殊情况而已!瞧把他得意的!
他忍着怒气继续读:
“为了避免阅读过程中的误解,我试着将您的思路整理如下:
“……
“这部分思路与您的想法是否一致?如果您发现任何问题,能否来信告知澄清?另外,我强烈建议您将刘维尔问题作为文章的标题和主题写作,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非常愿意帮助您修改文章。……”
安德烈难以置信地读完了信。他知道自己文章写得糟糕,所以看到科恩准确无误地指出了他的逻辑时,他惊讶极了。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是怎么偷窥到我的思想的?这种惊讶很快又被毫无道理的鄙夷盖过去:好嘛,挺厉害的,既然都看懂了,那你去写吧!您文字能力强,您逻辑清楚,那就您去写吧!反正只有你们那些漂亮话才能发表,什么学术圈,就是这么一回事!你们玩去吧,我不配,我明天就去刷盘子,再也不跟数学发生任何关系!
“操!”他骂了一声,把信纸丢在地上。然而下一秒他就改了主意——不行,去他妈的……去他妈的数学!……但除了我谁也不能写这个。
他撕了一张草稿纸,把科恩的地址和名字抄在正面,在反面写上回信:
“科恩教授:
“非常抱歉,我的文章是一个月前提交的。它已经不重要了。你也不需要费心去明白文章的思路,因为作者已经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了。一切都与你无关!
“不是你的
“A·斯米尔诺夫”
安德烈无师自通地在倒数第二行的“不是”那里换了大写字母,之后又重重地描了两遍。然后他把这张信纸胡乱一叠,让它兼了信封,风似的卷出门寄信去了。
在路上,他想象着埃里克·科恩收到回信后,被气得吹胡子瞪眼、顺便再把自己的稿子撕掉或者扔进火炉的情景,心里满意极了,甚至洋洋自得地哼起了小曲。就该这么办,我写得再烂也是我的,别人都见鬼去吧!
可惜他没有看到科恩收到信的样子。教授没有发怒,更没有撕掉稿件——安德烈的那份稿子已经被他收进了一个文件袋。他沉思一会儿,确认自己理解了这封回信的意思,叫了一声助理:“路易斯。”
“怎么了,教授?”被叫到的年轻人从屏幕前扭过头。
科恩把老花镜摘下来,一边擦一边说:“如果你很想帮助一个人展示他的才能,但他自己却无所谓……甚至抵触,你会怎么办呢?”
路易斯一下就明白过来——这天保姆放假回家了,下午的信是他帮忙收的,安德烈那个粗制滥造的信封实在太过显眼。他反问道:“斯米尔诺夫又胡说八道了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教授坚持问他。
路易斯站起来走向科恩教授的书桌:“这要看情况。”
教授笑了:“对,看情况,你肯定会这么说。你从来不犯错误。”
“我能看看吗?”路易斯指着桌上那封信。
科恩把信递给他,路易斯皱着眉读完,毫不留情地评论:“他真应该去读读小学。”
教授喃喃道:“我如果执意要帮他,是不是违背他的想法了?”
“您别想那么多了,他不过是在置气。我说了这人很怪。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路易斯把信放下,拿起茶壶往门口走去,“我去泡茶。”
“他为什么说‘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你知道吗?”科恩叫住他。
“噢,这个啊,”路易斯在门口停下来,“他好像……最近经济不太宽裕。”
“好像?”教授重新戴起老花镜,视线越过镜片上方,看着路易斯的背影。
“道听途说。”年轻人重新迈开步子,“我去泡茶。”
路易斯从厨房回来时,就看到教授已经换好了衣服,即将出门:“我准备去拜访一下斯米尔诺夫先生。”
“什么?”
“不一起吗?见见老同学。”科恩拿拐杖在空气中画了个小圈。
下午五点,安德烈坐上回公寓的公交,整个人像棵打蔫的草。他刚刚结束辞职后投的最后一份研究工作的面试,没有通过。尽管已经和他上学时待过的餐馆老板说好了,晚上开始去打零工,但是这周的钱怎么也不够他交房租。除非他能说服老板预支工资,否则他至少还得再找一份工作。
安德烈郁闷而恼怒地想,如果不去教书或做研究,一个数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生想要谋生,甚至都和高中学历的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该死的数学——我要是读的不是数学就好了!
公交到站了,他一边无声地发着诅咒,一边下了车。刚刚走了几步,他就被一个人拦住了:“劳驾,请问西伯利亚公寓怎么走?”
西伯利亚公寓(瞧这个倒霉名字)就是他现在住的地方。安德烈狐疑地看了这人一眼,觉得他莫名其妙地眼熟。他用手一指:“这条路,直走,然后左转,然后直走,就到了。”
后面一个老人跟了上来,对问路的人问道:“怎么样?”
那个人追问:“在邮局边上那个岔路口左转吗?”
“是。”安德烈等着他说“谢谢”,然后就可以赶快走掉,他想早点去餐馆跟老板谈谈。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眼尖地发现后面的老人手里拿着一个熟悉的信封,他叫出来:“喂,等等。你们是谁?”
这大概出乎问路的人意料之外,他愣了一瞬间,才开口:“我们是来拜访住在这里的一位……”
他的话被安德烈的动作打断了——安德烈从老人手里抢过信封,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笔迹:“这是我的信。它怎么会在你们手里?”
接着他就看到了信封上的邮戳。
问路的人惊讶极了:“你的信?噢……你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可真是太巧了。”
安德烈这时也反应过来了,表情变得十分复杂:“你是埃里克·科恩?”
“我是埃里克·科恩。”后面的老人接话道,“你就是斯米尔诺夫先生吗?”
这个名字让安德烈十分不愉快。他竭尽全力保持着在老年人面前的素质,但仍然相当恶劣地回应:“我说了你不需要费心搞懂我的文章,不用就是不用,我自己写出来的文章,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用其他人来改它!”
“嘿,安德烈,”最开始问路的年轻人语气稍稍沉下来一点,“可别这么说。想想你的本科毕业论文。”
安德烈听到这句话,立刻想起来这个面熟的人是谁。“噢,原来是你,”他愈发烦躁,脱口而出道,“你用不着特地跑到这种地方来当面羞辱我。”
“谁告诉你……”路易斯简直被气笑了。
安德烈并不想让他说话,一只手把信封在空中抖得哗哗响:“我也没有时间听你们扯淡,现在我要去餐馆刷盘子了,谁也别想让我再碰数学一根头发。”
“一分钟也没有吗?”科恩走到前面来,不紧不慢地问。
安德烈看着他的脸,试图找到一点居高临下的优越气息,但是没有。教授的眼神非常平静、坦然,就好像他毫不怀疑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安德烈即将迈开的脚迟疑了一下,停在原地。
科恩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的文章是我今年读过的最奇妙的一篇,这项工作非常出色,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能通过它看到你的潜力。你这样的人要是离开研究领域,那对你和这个学科都是莫大的损失。”
“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安德烈不太强硬地回了一句,“我如果再不找个工作来挣房租,房东就要赶我走了。”
“工作我可以给你介绍,”科恩教授热心地说,“还可以在我家附近给你租一间房子,这样我们讨论问题也会方便得多。刘维尔问题三百多年没有答案,现在你手里有了一份地图,只有你最清楚这份地图该怎么看。你不希望把这件事告诉全世界吗?”
安德烈动摇了。科恩教授似乎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人,而且……还有介绍工作和临时住处。他那摇摇欲坠的自矜像被热牛奶泡着的黑面包,一点点变得软塌塌的。最后他妥协道:“我会考虑一下。”
教授听了,大概也就不再打算继续劝说,从内兜里拿出一张名片:“这上面有我的电话,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安德烈接过名片,一言不发地走了。他来到餐馆,和老板争论了一番,最终也没能让老板同意预支工资,心烦意乱地工作到餐馆打烊,拿了今天的报酬,准备回公寓去睡觉。
然而安德烈失算了。
他刚到公寓楼门口,就发现事情不对:好几名租客提着大包小包站在楼下,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安德烈走过去:“这是怎么回事?”
一名租客瞥了他一眼:“我们被查封了。非法群租。”
安德烈皱起眉头,飞快地跑上楼,看到房东正和两个穿制服的人说着话。他大声问:“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一个穿制服的转过来解释道:“你们的住房人均面积、公共设施人均数量都没有达到标准,属于非法群租,房屋署按照规定查封这处出租屋。抱歉,但请您另找住处吧。”
安德烈目瞪口呆。另一个制服人面无表情地说:“你最好趁房子还没被贴上封条,赶快去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如梦初醒地走进房间,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打包起来,拎着一个袋子走出了公寓楼。
半夜里的街道空空荡荡,那几个人的说话声显得格外响亮。安德烈听着他们讨论去哪里借住,发觉自己举目无亲。他鲜少感到孤独,此刻却觉得自己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像零散的、无助的细线,正在一根根地断掉。
一阵夜风吹过来,激得他狠狠打了个喷嚏。他把一只手揣进兜里,摸到了一张卡片。
卡片。
安德烈把卡片掏出来,借着路灯光,看清了上面的字:埃里克·科恩,住址,电话。
“……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两分钟后,安德烈的脸面彻底败下阵来。他拎起袋子,走向公用电话亭。
六个小时之前,和安德烈分开后,路易斯陪着科恩教授在附近散了会儿步,又找地方吃了晚餐,才乘公交往回走。在车上,科恩教授好像不经意地说:“你对那一片挺熟悉的。”
路易斯同样不动声色地说:“不是有地图嘛。”
教授的目光在他脸上扫了两个来回,看得年轻人忍不住伸手把自己的脸摸了一圈。然后教授狡黠地笑了:“承认吧,路易斯,你昨天下午出门就是来的这儿吧?‘道听途说’,那也得走对路才能听到想要的东西。”
路易斯一阵尴尬。
“这有什么可瞒着我的……”老人像是自言自语,絮絮叨叨开来,“我还不了解你吗?‘本科同学,很久没联系了’,你对他印象肯定不浅。他是跟你不一样的那种天才,是吧?你当年没有继续做研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遗憾,但是斯米尔诺夫的事让你上心了,你是希望我帮他的吧?”
路易斯沉默了一会儿,扯出一个苦笑:“我看您才是从来不犯错的那个人。”
教授摇摇头:“我犯的错可不少。最严重的一个就是一直没有认真带学生,要是你顺利读完博士,现在可能都在做副教授了吧?”
“那不是您的错,”路易斯反驳他,“我本来就不适合做研究工作。是我自己要读研究生,读出心理问题不得不休学也是我自己的事,您已经帮了我很多了。这件事是谁的错也不是你的。”
科恩教授无奈地看看路易斯,许久才说:“帮助年轻人是我应该做的。我的脑子没有从前好用了,也就能做做这种事……我只是怕你们有别的想法。”
他说的是“你们”,路易斯知道另一个人是谁。他说:“安德烈不会的,他跟我不一样。他会坚持学术上的追求,不管他自己是不是意识得到。他比我更像您……”
也更值得您的青睐。路易斯这么想着,却下意识地没有说出来。
教授笑起来:“噢,这点我不同意,路易斯。你是我的学生里跟我最像的,虽然你自己一直不想承认。”
“您说是就是吧。”路易斯无所谓似的说。
“你还在和自己过不去。”教授目光如炬地看了他一眼,路易斯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心虚。
夜色从车窗外渗进车厢里,明明灭灭的路灯光照得科恩教授的面容仿佛也在闪动。
“该过去了,路易斯。”他好像下了不小的决心,开口说道,“我也是一只脚踏在坟墓里的人了,之后你怎么办呢?”
路易斯的心脏好像轻轻缩了一下。他满不在意地回道:“总能找到工作的,卖保险应该不错?噢对,我听说华尔街的老板都喜欢数学系毕业的大学生,说不定我能去碰碰运气,没准弄个百万富翁当当。”
“只要你不后悔。”教授的语气不怎么严厉,路易斯却觉得它像一把戒尺,在他手心敲了一下。他没想出来该怎么接话,幸而这时公交即将到站,于是他说:“该下车了,教授。”
他们回到教授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科恩教授在书房看了一会儿报,就回了卧室。
路易斯一直待在书房。科恩教授在车上的那些话说得他十分不安——他死后怎么办呢?他在电脑上建起一个文档,在里面毫无条理地写下自己所有可能的工作,并在后面附上他的想法。
十二点钟过后,他终于暂时结束了这项工作,正准备去洗漱,楼下客厅里的电话铃突然响了。他疑惑着谁这么晚还打电话来,下楼去接起电话:“你好,我是路易斯·戈德曼,埃里克·科恩教授的私人助理。”
路易斯等了一会儿,对面没有说话。他接着说:“教授已经睡了,请问有什么我可以代为转达吗?”
“我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头说。
路易斯整个人暂停了三秒。那头似乎也很体贴地给了他三秒的反应时间,才继续说:“我有可能今天晚上,到教授那里借住一夜吗?”
一个星期后的早晨,安德烈震惊地发觉自己仍然住在科恩教授的家里。早餐时他愧疚地表示自己应该搬出去,被教授答非所问地回绝了:“噢,我当时说要给你在附近找个住处,但我最近太忙啦,你看,实在是没时间。要不你就继续住在这里吧,反正房子够大。”
科恩教授确实变忙了。现在他除了一般的日常工作,还多了一件事:和安德烈一起讨论文章。
安德烈最初对这件事相当抗拒。头一天下午,他勉强看在科恩教授让他留宿了一晚上的份上,同意和教授一起把信上写的思路再整理一遍。教授从书房角落里拉来一块白板(耶稣基督,到底什么人家里会有这种东西?),像给学生上课那样一边在白板上演算,一边解释。安德烈——尽管可能永远不会承认——渐渐对教授清晰的表述感到一丝欣赏,同时心中又升起不平来:他怎么能说得比我还要好?那明明是我的东西。
除了这个不太配合的学生,教授的演讲一直进行得很顺利,直到他突然在一个地方停下来。
“怎么了?”安德烈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
教授从面对白板的方向转过来:“这里有问题。”
安德烈的语气一下变得紧绷起来:“什么问题?”
“你看,为了证明能够继续推进,你导出了这个式子……”教授在白板上找了一会儿,然后圈出一行字,“对,在这儿。但它的成立的条件和你下面用到它的地方不太一样。”
安德烈皱起眉头看了一会儿,反驳道:“但加上这个条件完全不影响。”
“不,我在想,这里也许确实不影响,但后面呢?这一步的条件制约着后面所有的证明,你能够保证后面所有的证明都不受影响吗?这可能是个致命的问题。”
一阵堪称惊恐的战栗袭击了安德烈。他下意识地自卫:“这不可能。”
“噢,在你给出证明之前,这当然是可能的。”教授颇为不同意地回答。
对一些数学家来说,证明就是他们的生命——安德烈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仿佛是求生本能的驱使,他的脑子开始飞快地运转,思维在一片公式定理中左突右冲,试图证明教授的质疑是不合理的。
然而几乎在第一分钟里,他就隐约意识到:科恩教授大概说对了。一环套一环的证明就像河内塔,想要移动最底层的大圆盘,必须把上面的小圆盘先移开,而小圆盘上方又有更小的圆盘……穷尽这些圆盘所花的精力远超他的想象。他的思考渐渐力竭,每一个方向上似乎都被黑色的、细密的、铺天盖地的巨网所阻挡。他就像陷进泥沼的人,每一次挣扎都让自己陷得更深,直到最后不得不放弃。
“好吧,我承认,这也许是……致命的。”安德烈相当艰难地咬出这个词,然后立刻准备开始新的战斗,“但我会解决它的。我能借一些纸吗?”
安德烈一直到晚饭时间才舍得从草稿纸中抽出身来,迅速而心不在焉地吃完晚餐后,又奔回书房去继续演算。晚上九点半,窗外的余晖完全消失时,他终于在纸上看到了曙光。
他猛地抬起头,却发现教授已经不在书房里了,只有路易斯·戈德曼在书房另一侧的电脑前。他问:“科恩教授在哪?”
路易斯扭头看他:“教授去睡了。他有点发烧,你最好别去打扰他。”
安德烈仿佛被泼了一盆凉水:“哦,好吧。”
“也许你可以跟我说说?”路易斯试探着问,“我们先讨论完善一遍,再拿给教授……”
“我知道怎么跟人交流。”安德烈打断他。
路易斯无奈极了:“嘿——你根本不知道。你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社会生活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你。”
安德烈说不出话。
“你太戒备了。如果觉得所有人都敌视你、针对你,那他们就会真的敌视你、针对你。你该学着放松一点。他人并不都是地狱——你难道从来不跟人合作吗?”
“我不需要。”安德烈生硬地说。
“天哪。”路易斯低声感叹,随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问,“那这一回你也不打算写合作者的名字了?”
“谁?”
“当然是教授啊!”路易斯大呼小叫起来,“你是要把他对你的工作的贡献都独吞了吗?”
安德烈语塞了一会儿,给出了一个自以为很圆满的回答:“刘维尔问题可以让他自己写一篇文章,库克里方法这一篇是我的。”
“这简直不可理喻。”路易斯扶额,“教授肯定不会答应的……如果要就刘维尔问题新写一篇,你又不肯一起署名,他一定会把唯一的作者让给你。你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吗?他会失去把自己的名字和刘维尔问题的最终解答联系在一起的机会。他找这个机会找了几十年。”
安德烈本来想习惯性地脱口“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却在刹那间想起科恩教授说到“只有你最清楚该如何解释它”时眼中的光芒。那光芒似乎有种感召力,让他不由自主地住了嘴。
于是他强行换了话题——安德烈拿起草稿纸:“我们讨论一下这个。”
其他的事情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安德烈住在这里的第三天晚上,他向教授提出:“我觉得我们可以就刘维尔问题合作写一篇文章。”
教授闻言惊讶地说:“你真是这么想的?”
“我确实……没法独立完成它。你知道的。”安德烈说。
“噢,不是我烧糊涂了吧。”教授开着玩笑。
安德烈认真地回答:“不是。”
旁观的路易斯忍不住笑出来。
第五天,安德烈和科恩教授的合作文章遇到了第一个瓶颈。
路易斯向来是这栋房子里起得最晚的人,一般他吃过早饭来到书房时,科恩教授和安德烈已经把白板写满至少一遍了。他照常向教授问候:“早上好,科恩教授。”
教授回答他:“早,路易斯。”
安德烈和以往一样一言不发,但路易斯还是觉察出气氛不对:“怎么了?”
他发现白板几乎是空的。教授说:“我们遇到了一个……小问题。”
隔天下午,这个问题被路易斯解决了。安德烈听完他的办法,感叹道:“天哪,你怎么这么强。”
路易斯:“你不用担心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
安德烈无视了他的话:“你为什么没有在研究所工作?你肯定会干得比约尔当那个家伙好一百倍……呃,你不知道约尔当吧?”
路易斯避开他的视线,看到教授颇有深意地朝他笑笑。他有些恍惚地自问:我真的不合适吗?
第十天是周末,路易斯反常地早起了,在餐桌上遇到了安德烈。他们几乎同时说:“早。”
然后两个人都吓了一跳——路易斯觉得安德烈肯定没睡醒。安德烈一开始也这么想,然而他很快就觉得,这件事(跟别人说“早上好”“中午好”,哪怕自己一点都不好)好像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困难。
路易斯吃完早餐就出门了,安德烈溜进卫生间,对着镜子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早上好?”
下午他来到书房,试着若无其事地打招呼:“下午好,教授。”
“你好像在说‘您的罚单’。”科恩教授笑着说,“你如果不习惯可以不说,安德烈。不过如果能习惯它的话,这是好事。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会喜欢。”安德烈说。
“确实,人总得时不时说些没意义的话。”教授说,“但不用强迫你自己。”
第十五天的晚上,路易斯在科恩教授离开书房前把安德烈支走,问教授:“我能向您要一封介绍信吗?”
“喔?”教授从书桌前抬起头,“你要申请什么?”
“一个博士后职位。”路易斯说,“不是全职的,我可以继续做您的助理。”
“你终于准备试一试了?”教授颇为欣慰地说。
路易斯别过脸,故作轻快:“只是试一试。”
路易斯·戈德曼在读本科时,数学学院里流传着不少类似这样的笑话:“抽象代数学家的世界级难题:1、刘维尔问题;2、找到工作。”那个时候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一天同时直面这两个问题。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他除了试着找工作,还目睹着刘维尔问题在科恩教授和安德烈的手里渐渐瓦解。
开头是困难的。他们似乎被奇怪的陷阱缠住了,每走一步,就会在下一步产生新的问题,并且走出每一步的方法都是不一样的,似乎没有任何规律。安德烈只用一个下午和晚上就找出了第一步的走法,但之后的每一步都要花费两三天或更多的时间。没有规律是可怕的。路易斯数过,从第一个瑕疵出现,到安德烈整个证明的终点,还有二十九个环节,如果每一步都会出现问题,又没有一个能够一以贯之的方法,他们相当于要解决二十九个问题,而其中的每一个都可能让整个证明彻底失败。
到七月初,连路易斯都感到了疲惫。有人向他问起科恩教授:“他最近在做些什么?”路易斯回答:“他试图杀掉一只下金蛋的鸡,但现在发现它可能是条恶龙。”刘维尔问题虽然从未得到真正的解决,但一代代数学家在研究它的过程中,开拓了许多重要的新领域,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它的确是“下金蛋的鸡”。路易斯想,也许他们真的错了……也许刘维尔问题就不应该得到解决。也许解根本不存在呢?
科恩教授的健康状况也时好时坏。他断断续续地发着低烧,又因为增加的工作减少了休息时间。他仿佛被什么催促着,要尽快把未完成的事情做完。
路易斯一度后悔让科恩教授帮助安德烈。他本来可以过得更平静、更舒适的,拼命工作是年轻人的职责,老人在从前完成了自己的份额,就应该安享晚年了。可是如今,他过着跟安德烈差不多的作息,不知疲倦地耗尽着自己。
七月中旬时,他们的工作似乎终于度过了漫长的绝望之谷。在解决六个问题后,规律从杂乱的事实中显现了出来。证明的进度突飞猛进,不到两个星期,他们就走完了剩下二十三步中的二十二步,只差最后一步。虽然最后一步又让他们停滞不前,但安德烈和科恩教授都颇有信心——它一定是对的,否则怎么解释那些规律呢?
也许是因为工作进展顺利,一直困扰着科恩教授的低烧也消失了。路易斯战战兢兢了一个多月,至此终于稍稍舒了一口气。科恩教授决定给他放个小假,他问道:“那我的助理工作怎么办?”
“那个啊,安德烈可以暂时代替你。”教授说。
路易斯故意挑挑眉毛:“听听,等我回来大概就可以‘永久代替’了吧。”
科恩教授不和他争论:“假期愉快。”
路易斯·戈德曼放假的第二天,安德烈照例和科恩教授在书房讨论刘维尔问题的证明。
这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阳光从东南面的窗户照进来,所到之处一切都变得懒洋洋的。
科恩教授放松地靠在椅背上,看着安德烈在白板上写写画画:“所以这就是你昨晚想到的。”
“是,”安德烈说,“这一步和前面的那些有结构性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前面的规律在这里失效了。”
“嗯……这没问题。我觉得这个不同之处很熟悉,你觉得呢?”
安德烈看着白板想了一会儿,突然没头没尾地说:“原始形式。刘维尔问题的原始形式。”
仿佛咒语出口,他们同时想到了什么,两双灵光一闪的眼睛对视了一瞬。科恩教授直起身子,从书桌上拿起笔,安德烈也从白板前大步走过来。
这时楼下传来邮差的喊声:“科恩先生。”
“噢……”安德烈气恼地长叹一声——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来呢?他只好跑下楼去替教授收信。
除了信件之外,这一天还到了一个包裹。邮差从包里拿出那个大号信封,对安德烈说了一句什么。安德烈一门心思全挂在刘维尔问题上,十分敷衍地点头应了一声,拿过信件就准备往回走。
没想到邮差叫住他:“先生!您还没……”
这位邮差大概不是本地人,说话的口音让安德烈很不习惯,以至于后面的话他都没有听清。他意识到自己变得焦躁起来,做了几个深呼吸,转过去问:“抱歉,你刚刚说什么?”
两个人交涉了几分钟,安德烈才弄明白,他忘了签字。这几分钟里,他的大脑一刻不停地在沿着科恩教授刚刚指的方向探索,挖出的内容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
我必须,马上,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安德烈想着,感觉他的头盖骨里火花四溅,几乎就要到达爆炸的临界值了。
他飞快地签过字、把单据交给邮差,往回走到一楼门口就迫不及待地拿出笔,把那个最大的信封按在墙上,在信封背面演算起来。他有种强烈的直觉:他们今天也许能成功。
安德烈的呼吸变得紧张起来,现在他完全沉浸在抽象的世界里了。那些思想从他的笔尖急切又流畅地喷泻而下,仿佛冥冥之中,神明的手在背后推动着他。他断定自己的方向一定是对的,甚至能看到那层薄纱之下的神像的轮廓。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这个让全世界数学家追求了三百年、又把他和科恩教授折磨了两个月的谜题,就在他手中那一张小小的纸片上,慢慢卸下它的最后一件盔甲——
演算完成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仿佛被静音了。和他想象的一样完美——完美无缺。
一股热血直冲安德烈的头顶,他激动得从地上跳起来:“我算出来了!”然后手忙脚乱地捡起地上的信,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楼:“科恩教授!我算出来了!”
安德烈极度兴奋地冲进书房的门,准备接受教授的赞扬,却在进门的瞬间安静下来——
书房里很暖和,教授似乎是累了,靠在椅背上打盹。安德烈胸口一跳:他怎么没醒?
他又叫了一声:“教授?”
仍然没有回应。
安德烈呆呆地看着科恩教授的侧影。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灰尘在空中飞舞着,和老人的银发一样烁烁生辉。
他无知无觉地扔下手里的东西,快步走到书桌旁,看到教授的胸口已经停止了起伏。
桌上摊开的笔记本里写着几行字,和他刚刚写在信封背面的相差无几。
后来他才看到,那个信封装着的,正是他即将登在《纯粹与应用数学》上的文章的校样。那篇文章的署名作者只有一个。
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本来决定一生单打独斗,这一次却在文章的开头加上了别人的名字:
献给埃里克·科恩教授。
end
备注:文中的数学名词大部分是杜撰的:刘维尔问题是假的,库克里方法也是假的。但刘维尔这个人是真的,他是《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创办者,不过他更为人(指我这种物理专业大学生)所知的成果是刘维尔定理。
主角都是虚构的。在刚开始构思的时候,故事框架参考的是《费马大定理》,后来才发现随手抓的刘维尔跟《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关系(捂脸)。
如果想看更多关于原型人物(?)的梗,可以移步我的LOFTER http://hhhhhhelene.lofter.com/post/1f239c1e_1c7344358
评论要求(都是参考,不一定要涉及,因为很长所以只要能看完给个评论的都是大善人(?
1、因为发的前两篇都是很飘的东西,这一篇决定写得现实一点,所以想要知道大家对故事的合理性有什么感觉;
2、写大纲的时候没有路易斯这个人物,是后来因为不想让他过于工具人才加了一条副线,想知道这条副线加得是否自然;
3、一开始没有想到会写得如此长(……),因此没有具体地做人设,想知道人物前后的一致性如何,尤其是安德烈;
4、开头是刚看完一些翻译的东西写出来的,后面拖了一个月才写完,想知道前后文风有没有脱节;
5、其他比较关心的方面:节奏控制,段落过渡,数学细节会不会太多(……)
mode:求知 笑语
作者:巫念桃
评论要求:随意
a的师傅是一位民间乐人,眼盲,a便抱琴跟在师傅身侧,分给师傅一只眼睛。二人走街串巷,并无固定的落脚之所。师傅年轻的时候,尚弹得一手好琴,有一些矜持的架子,常常出没于当地一些达官贵族、富庶之家的清宴,a在一旁闭眼作壁上观——一个清秀洒逸的大瞎子和一个可爱的小小瞎子,往往能勾起妇人小姐们的恻隐之心,获得更多的酬劳。现在年纪大了,师傅腿脚也不甚便利,饮宴上另换了一批俊秀风雅如夏竹的乐师。如今师徒二人什么红白喜事婚丧嫁娶,哪里有活儿就往哪里跑,也不拘于琴,什么都干,a甚至听过师傅吹唢呐。
a长年累月地跟着师傅跑,并没有被熏陶出什么音乐才能,故事倒是天南海北地听了一堆。后来的后来,在某个下午,微风拨动帏幔,室内还带着一股冷意,望着满室沉沉的春光,a想起某一次师傅带着自己长途跋涉,路遇饿殍,师傅停下来,取琴,调音,弹奏安魂曲。又取出唢呐,把脸吹得涨紫,乐音也似乎有点走调。a取出包裹里备着的纸钱猛地一抛,盯着圆圆的白色纸钱被高高撒出,又飘飘然落在尸体旁。就是这样,就如这满室圆滚滚、飘飘然的光。简单的仪式完毕后,二人对着尸体长长鞠躬,往南方去了。
师傅说自己以前梦想成为一位有名的乐师。a问,为什么不是天下第一有名的,师傅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子道说,我听过更美丽轻盈的琴声——乐声引来百鸟,催发百花。也见过更刻苦钻研的乐师,十年闭关方成一曲。这些年走南闯北下来我深知自己论天赋、论毅志也都不过尔尔,弹琴,只是因为自己习惯了琴,混口饭吃罢了。有名的琴师,能带着你吃到更好的饭。如今呢,我只希望自己能平平安安地老死。你呢,能找到一个混饭吃的营生。
可惜就像师傅没能成为有名的乐师一样,他也没能平安老死。起因是一位荒淫无度、暴虐无道的皇子听腻了宫廷宴乐,下令召全城乐师三日内入宫,无论年龄、乐龄、知名度,入宫即奏乐,一直到皇子满意为止。
这个消息传到师傅耳朵里时,已经过了一天。第二日,师傅院落里坐了一整天。a道,要不我们逃吧?师傅摇摇头,又能逃去哪?第三日,a起床时,师傅已经不在了。a起初以为师傅逃了,却并不感到难过。后来看见师傅的琴还挂在墙上,后知后觉地松下身子舒了口气。但转念又想,师傅不如逃了的好。a细心地调试师傅的琴,随意拨了几下——难听。清扫院落,对着花花草草讲故事,讲到红艳如鸽血夕阳铺满天边,师傅回来了——带着他血淋淋的断掌:“思来想去,我实在不想违背自己的良心,替——那样的家伙弹琴奏乐。只是我这么做,连累了你。我拖人算了一卦,你现在取琴赶去宫城,还有活路。”
a是最后一个抵达宫城门口的,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月亮高高挂着,真是风清月明的好天气。眼泪已经干了, 在脸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膜,有点痒。
a听到悠悠的乐音,却见不到任何一位乐师。抬头,传闻中荒淫无度又暴虐成性的皇子正站在宫墙之上、月光之下,年岁不大,面若好女,一袭白衣松松拢着,乌黑的头发披下来,远远看着,当真是愿随月华流照君。
“你来晚了。”声音也与女子无二。
a一路背琴疾走,此时觉得十分疲惫。遂把琴在一旁,自己蹲坐下来:“敢问——他们呢?那些先我而来的乐师,他们去哪儿了?”
“死了。他们演奏的都是些庸俗不堪、呕哑嘲哳的乐曲,扰乱人的情感、折磨人的耳朵、增添人的烦恼。你呢,你要为我演奏什么呢?”
a只好诚实地说自己并不会弹琴,只会讲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讲故事,很多故事。大概会比乐曲来得有意思。”
于是a暂时留在小皇子身边,像一千零一夜里的山鲁佐德,给小皇子讲千奇百怪的故事,什么南海有鲛人泣泪成珠、其油可练成长明灯啦;大陆的南边有日光之城,城内人均无影子啦;天上有十个太阳,后羿射掉九个给嫦娥串项链啦;讲牛郎忘恩负义剖开老黄牛的皮最后在过鹊桥时掉下去摔死了啦……偶尔a也会讲自己和师傅走南闯北见到的人和事,讲饿殍遍地、讲易子而食,讲自己刚入宫时那夜,夜空中飘荡着的乐师幽魂,他们在月夜下奏曲高歌。a发现,小皇子的民生认知连稚子都不如。他从未出过宫城,虽身为皇子,却并未接受任何王道教育。
小皇子拜见老皇帝时,a也跟着,停在层层叠叠的纱幔后面。
只见小皇子散着长长的头发跪在老皇帝面前。“父王。”“你又忘了。”老皇帝放下茶盏,盯着低眉敛目的小皇子。小皇子从善如流地改口叫“阿君”,伏在老皇帝膝前。他的脸朝着a的方向,透过层层叠叠的湖蓝云纹软幔,像一轮新月倒映在水中,朦胧皎洁的样子,披散的长发恍若水中藻荇。
a低下头,想起关于这位皇子的一些传闻。这位被老皇帝当作女性使用的皇子,有着乌黑茂密的长发,披下来的时候,像极了他已故的母亲姜姬。这位著名的美人在将死之时,隔着厚重的帷幔与她的老皇帝告别。声音躲在帷幔后面,如珠玉在壶,有种空而脆的质地,她请陛下离开。姜姬重病已久,憔悴非常,自她病重以来,就再未与老皇帝相见。如今离去之时,又谢绝老皇帝再见一面的请求。三个时辰后,姜姬贴身宫女带着泪痕走出来,跪下,高高举起手里捧着的枯萎的芍药花瓣。据她所言,这些花瓣是姜姬所化而成。老皇帝遂把疆域内所有的芍药都移植到宫苑之内。
老皇帝曾派人去寻找与姜姬相似的女性,或眉眼、或鼻梁、或唇齿、或背影、或笑貌……这些姜姬的手办被收入后宫,很快就落灰了。这个只有有三分像。那个有五分。有更像的吗?有更像的吗?这个有七分。那个九分。没有更像的吗?没有更像的吗?……终于,老皇帝把目光放到了姜姬留下的孩子——一个日渐长大的小皇子身上。小皇子还小时,他尚且留着一分自己的模样。但随着年岁渐长,他愈渐像姜姬。
起初,老皇帝只是每日召见小皇子,聊以慰藉。偶尔,皇帝会讲一讲姜姬。姜姬喜着素服,佩简饰,善琴善舞。姜姬会哼唱异域小调。姜姬纤弱美丽。姜姬总是低头。姜姬姜姬。姜姬。姜姬。姜姬成了小皇子心中朦胧的符号。小皇子怀着一种忐忑又孺慕的心情,颔首低眉恭坐一旁。他不被允许抬头,因为他的眼睛比姜姬更圆润明亮,少了雾一样的哀愁。渐渐的,小皇子被要求饮食减半,他按照女子的食量进食,服用药物,生长得比同龄人更缓慢,也更瘦弱,他的双眼也笼上了同样的哀愁。此时,老皇帝已经无从分辨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谁。小皇子穿上已故姜姬的旧服、佩戴姜姬生前留下的发饰出现在老皇帝面前。最终,他替代了他的母亲。他沿袭了母亲的美貌与宠爱,却没能继承母亲的琴艺,并不像母亲一样温和仁善,反而逐渐荒淫暴虐。
直到他当上皇帝。老皇帝暴毙那天早晨,仅有一人小皇人在跟前侍奉。老皇帝虽死的突然,却并不意外,他年老体衰,浑身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死在什么时候都似乎很合理。小皇帝并没有相衬的管理天下的才干,因着过去那些变态经历的缘故,比起治理国家,他在酷刑与折磨上更有天分。a一如既往地讲故事,间或想念师傅。a不确定断掌的师傅能否在这已然失去秩序的社会生存。
某一日,a一如既往前去给皇帝将故事,讲到嵇侍中血一事。在王师败绩、百官溃散之际,只有嵇绍端正冠冕,为晋惠帝挡住雨一般的飞箭。小皇帝很喜欢听这个故事,于是a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嵇侍中的血染红了晋惠帝的衣服。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如嵇侍中一样吗?
a没听清。皇帝又问了一次——果真发生,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并不想掉脑袋,只说:若您是晋惠帝,会立刻洗净衣物吧?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喃喃,我胆怯又卑劣,无法杀死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我懦弱又无能,既说不出此举是忠君,又无法对宫墙之外的哭声视若无睹。我只是无法承担、也不愿、不想承担任何重要的责任。a选择饮下毒酒自尽。
小皇帝没等到讲故事的人,等来了起义军的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写到一半发现还有另一种结局,也可以看看: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小皇帝又要听故事。a再一次讲了嵇侍中血。小皇帝说:这个我听过了,听腻了。a回答:您之前问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小皇帝问:你想到了吗?a摇摇头:说实话,我不知道。a既没有用毒酒鸩杀皇帝,也没有用毒酒自尽,反而把酒倒掉。a向皇帝请辞。
连你也要离我而去吗?
a看着小皇帝的眼睛道,我很久没见到师傅了,我想念我的师傅了。
小皇帝放a离开。没几日,他站在宫墙上——好几个月前他站在这儿,站在月光下,下令斩杀了无辜的乐师,那些来了的、没来的。他等来了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作者:天髓无
评论:随意
其它:为了一碟醋包的饺子,本质上是自割腿肉吃点occp饭,设定、逻辑和背景切勿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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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往昔的壮观与繁华,被时光的毒手损坏、埋藏;
我见过高耸的塔楼倾塌,不朽铜器毁于浩劫之下。
我见过太阳照常升起;
无论这是第几颗。
大地早已干涸。
在文明时代彻底终结前,不同的声音曾借着媒体如同彩色的雪花漫天飞舞。
从未有人见过政府宣扬的敌人在何处,从未有学者解开它们与人类敌对的手段,从未有政客揣测出它们的目的;军备一日日紧张,资金如洪水灌入军工和矿业。生活指数下降,快乐越来越少,收获却只有电视里播放的新闻:西伯利亚钻洞深度达到25355千米,创下世界最新记录;多国联合勘探队深入马里亚纳海沟,未发现敌人的身影;亚洲东部三日内出现大面积自然资源枯竭,疑似敌人所为……
“敌人”。一个模糊不清的指代,它深埋地下,真容未曾显现,影响是森林的焦黑、油田一夜之间的枯竭或是沙漠蠕虫般迅疾而可怖的前进。地面的生命力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减退。
“一场战争。”联合国的宣告由一位面容沉静的年轻人念出,“一场我们和地下的战争。”
铜钟配合着铿锵有力的宣言敲响。
疑问只多不少。
然而,在战争进行到现在这个程度时,已经没有人去质疑一大笔一大笔的军费到底用在了哪里,也没有人去质疑令整个文明都如临大敌的地下敌人是否真的存在。国家的消亡像是多米诺骨牌,第一个倒下,紧接着是一连串。资源的枯竭速度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人们不得不相信地下确实有无名的存在在偷取这个星球的生命。政府匆忙地将科学家送上天空,在那里建造起坚固的基地。
无论是逃命还是反击——据他们所说的——对地下的战争总要从天上开始。
不必问我为什么现在在这里,或许是天空上的位置已经坐满了。那是天真的理想主义者和学识渊博之人去的地方,对战争和科学一窍不通的人——比如我,和被勒令不准登空的人——比如托拜厄什,只能坐在研究所里面面相觑地打发日子。我相信世界上只有这两种人没法去探究天上发生了什么,因为研究所里只剩下两个人了。
一个是通讯员,一个是登天研究员的家属。
这是我们两个人在研究所里共度的第两百天。
在两百天前,这个研究所尚且算得上热闹:一共有三百多位研究人员和一百多位工作人员,家属的数量在五十左右;作为一个军事化的核心技术研究所,这里多的是人内部消化。然而随着周边城市的失联,物资的短缺逐渐变得显眼。人们开始组织探险队向外探险,而一些研究员则听从安排前往大气层外的基地。
当然,他们都没有回来。回过神时,偌大的基地就只剩下了我和托拜厄什两个人。他们留下的物资足够我和他两个人吃穿不愁地过上好一阵子,因此我们近来谁也没出去过哪怕一次。
“你知道吗?”托拜厄什·坎贝尔是个闲不住的年轻人,二十五六岁,绿色眼睛,黑色卷发扎成小辫,他百无聊赖地和我搭话,“之前联合国发表宣战讲话的代表是我哥。”语气有点嘚瑟的意思。
“我知道,刚发表那会被骂惨了。”我说的是实话,“范海德·坎贝尔。我现在收的文件都是他发的,逻辑很清晰,指令很简洁,挺有文采。你们兄弟还真不太像。”
托拜厄什不反驳,而是轻快地绕着我转了一圈:“那你觉得他说得怎么样?”末了理所当然地伸手,笑嘻嘻道,“给我看看我哥都写了什么呗,都好久没见了,他又不许我上去。有没有提到我?”
我把文件藏到身后:“加了密的,不能看。”我的手指擦过被我印好的封条,确保它安然无恙,“说得挺好的,都是事实,你看现在外面那样就知道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活人。”
“给我看看,给我看看!”他不依不饶,玩闹似捉住我胳膊伸出手,“他们在上面肯定看得到——你还没说呢,有没有提到我?”
我极力躲闪:“再这样我就告诉你哥!他——他提到你了,叫你多吃点菜,不要惹事。”
托拜厄什把手收回去了,歪着头看着我。有句话我其实说错了:他们兄弟这点上还是很相似的。我见过范海德·坎贝尔,他们看着人的探究目光几乎一模一样,叫人根本摸不透。
而我知道我撒谎了。
他很快地重新露出那懒洋洋的、带着些兴味的笑容:“知道啦。”那嬉闹的热情顷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摆了摆手,回身一蹦一跳地离开。在离去时,他短暂地停下了脚步,我也随着他的目光看向窗外。
日出。灿金近白的光线从窗口钻入,一直游到托拜厄什脚下,将他的眼睛也染成了金色。近日日光愈发炽热耀眼,自天外的热量将大气层撕扯得越来越薄,玻璃已经无法抵御巨大的温差。我们已经商议好搬去地下了。
这可能是我们短期内能看到的最后一次日出。
要搬走的东西很多:日用品堆成一堆,一些脆弱的文件和设备也要搬下去。托拜厄什不知道从哪里收来一堆的鸡零狗碎,搬起来很是费事。不过我们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我先将东西整理好,用推车推到地下,然后返回来去取最重要的通讯仪器和记录。长期的二人生活轻易就磨灭了我的警惕——这个时候如果有小贼才是让人欢欣鼓舞的事情。我未曾对我的文件多加保护。
因此当我发现那些加密文件丢失了一部分时,我尚且没有怀疑到托拜厄什身上。它们失踪得不少,毫无规律,让我不禁怀疑是否是被我搬家时弄乱了。其实此刻保存它们已经没有意义,没有人会因为我泄密而把我送上军事法庭。我想保存它们只是出于人类的群居性本能:那些按时发来的讯息让我知晓研究所并不是孤岛。
正当我正在寻找那封被我加密过的文件时,他出现在了我背后。无声无息地。
“嗨,我想我得上去一趟。”托拜厄什语气轻快地将那叠文件交给了我,就像只是去上个厕所。他一派轻松,碧绿的眼里闪烁着狡黠的光,“一道?”
“不了。”我顿了一下,还是自如地接过文件,耸了耸肩,“我受不了上面的失重感,地面更适合我。你自己去吧。”
托拜厄什的手背在身后,脚尖踢了踢地面:“至少帮帮忙嘛。”
加密文件的封口已经打开了,始作俑者毫无掩盖之意:他有一千万种办法去满足他的好奇心,同样也有一千万种办法去抹去留下的痕迹。他的狡猾有目共睹,倘若罪证仍在,那只能证明他对此已经失去了掩盖的兴趣。这不奇怪,就算是孩子玩捉迷藏也得有人找才有意思,他已经厌倦没人来找他的日子了。
我有些舍不得他,在这日益荒凉、失去希望的研究所里只有我们两人相依为命了,就像是亚当和夏娃——虽然我们都是男的,然而多亏他我才没有陷入更深的绝望,那一点无所谓的好感倒也理所应当。这就像是一段夏令营时光,我们可以依偎在一起无话不谈,但假期结束了就要分开。他家教很好,哪怕没有人催也知道该回家了。
登向天空的发射舱还剩下一个,连同电梯通道一起被沙子淹了快三米。我们趁着晚上挖了好几个小时才清理出入口。天亮前,托拜厄什便已经穿戴整齐,黑色的卷发在透明的面罩里晃动,就像是黑羊的绒毛。白色的防护服把他裹得像一个圆形的炮弹。
在弯腰钻进去之前,他回过头蹦了蹦,学着文明时期的宇航员登月前对我挥手。我站在研究所的地下通道门前同样用力地挥动手臂。那个面罩后露出一个快活而明亮的笑容,他冲我挤了挤眼,像是赶着回家的孩子一样关上了门。
研究所里终于只剩我一个人了。
“致留守者,
我们的资源正在被耗空,那微小的缺口在往日不过是抬手就能解决的问题,现在我们却不得不倾尽全力、不择手段地去解决它。床单、枕头、牙膏之类的日用品是最先被投入的,没人对此有意见,或者我们只把这点微末的能量当成一种祈福,希望从什么地方能发现新的能量来源来补足这点缺口,大头还是维持人们舒服生活的电器。它们数量庞大,缺口被补上了一些。但依旧不够。
然后是对外探测的仪器。随着它们落入焚化炉的是多余的返回舱。他们商量了一下,觉得回去时也没有必要那么声势浩大,可以一个一个来。
毫无疑问,这些是绝对不够的。我们开始向焚化炉里扔入书籍和衣物。我们互相嘲笑,想象落地后将是何等的狼狈模样。
然后是食物。
起因是负责检测地面的人发了疯。他跳进了焚化炉,在那之前他把自己的所有食物也扔了进去。在看过地面检测记录之后,我们赤身裸体地沉默了很久。
接下来是除了主武器部分的所有设备。那个缺口仍在,直到拆无可拆。我们赤着手,知道这里只剩下一种资源。
检测仪上的城市已经不再闪光,那是第一个投炉者的故乡;但我注意到在一些角落还有零星的光芒,有些移动,有些稳定。故而我判断事情还没有到最坏的境地。我本想将这个结论告知同僚,并做好了说服他们的准备,但我意识到这是没有必要的:他们接受了截然相反的现实,并已经决意以愤怒投向地面。
现有的技术不足以转化投入物质的全部能量,但它是够用的。假使再多一个人,那么它的力量便不可阻挡。之前这里曾有过一阵骚乱,关键设备受损,转化因此而受到阻碍,一次性投入过多只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会是一个漫长而残忍的过程。但它够用。
我带有一些私心;在所有人之中,我是唯一仍存有不切实际之希望的。我将是最后一个进入的人,并将持久地期待着地面有转机出现。但我仍会详尽地告知你这个周期。星球每自转一周便会投入一名研究员,我们一共一百六十三名研究者。研究所里有记录自转的设备,但我仍恳请你记录日夜更替的次数。到第一百六十三次时,带托拜厄什躲入更深的地下避难所,并告知他我们暂时被困在上面,正在竭力寻找返回的方法。
致托拜厄什·坎贝尔
如果是你看到了这个,那就来吧。我在等你。”
我回到研究所。文件被我再次通读了一遍,在收起它前,我看了眼台面上的笔记本,那上面是我一笔一划记录的日子。
今天是我收到文件后的第一百六十三个自转日。数小时前,我和托拜厄什共同见证了收到文件后的第一百六十三次日出。
这里已经没有人了。他们在天上,犹如瓦尔基里的英灵以赤红的金目注视着我。
大气层早已变得稀薄,宇宙将一切浸入漆黑的冰水之中。然而此刻,在我爬出地下的时候,我看见久违的朝霞。苍穹被蒙上化纤塑料壳一般的背景,在呼啸的风中逐渐寂寥,闪烁的群星在无穷无尽的光芒中合上双眼。远处废墟上的雷达仍在转动,这场天地之间的战争已经走到尾声,它将会是最后的记录者。
我盘腿坐在沙丘上,不管它随着太阳的升起而变得何其炙热。太阳正在膨胀,如同银色的蠕虫在盘起自己的身躯;大地正在搏动,地脉早已被蚕食殆尽,人类斗争数百年而不见真容的大敌感受到了迫近的危机,生存的本能让它在地层下翻涌。
光芒越加耀眼,地面升起热气。骇人的怒火在那张天空的巨口中聚集。它越来越亮、越来越亮,如同涨潮的水面淹没地下回环的暗穴,照亮天上地下所有的骸骨,点燃原野上数以百万计的亡灵;它浇灭一切的起源和终结,孕育它的罪恶和子宫;它将犁开地面,在焦土上留下永世无法痊愈的伤疤,而后冲破真空的桎梏,成为百万光年外被观测到的一颗超新星。
我将是见证这无人胜利的最后一人。
【琥珀眼中】
第一百八十二次作业【挫骨扬灰】原创《琥珀眼中》
文:绿鲤
关键词:挫骨扬灰
背景:架空偏西幻
属性:BL
文体:小说
BGM:《悲しみ雪に眠る(instrumental)》
01
风停了,山庄的屋顶压满了雪。
山庄的主人身下是汗透的床单,背靠着高高的枕头,嘴唇干裂,身体发烫,金色的眼睛却不减锐利,在床前的医生拆开绷带检查伤口时,尤其像壁炉里的木炭上吹来了风。一位少年守在床边,双手握着他的手,与他一同屏息看那些触目惊心的伤口。医生给虚弱的男人换过药后,直起身摇了摇头:“阁下,恕我直言,如果您坚持一直佩戴琥珀眼戒指,这伤不但好不了,还可能恶化。您也知道,只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承受得了这东西。请您听我一句吧,摘下琥珀眼,这样您才能……撑过这个冬天。”
“我会考虑的。”他的声音依然威严,收下建议后反过来给医生以叮嘱:“关于我的病情,一个字也不要透露出去。”说话时那双金色的眼睛里点着莹莹的光,被注视的医生微微打了个冷战,点头以医神之名答应了,接着便留下了内服用的药,向山庄的主人告辞。
“安比亚,送格雷曼医生回去。”
被叫做安比亚的少年起身结了出诊的费用,送医生下楼,到庄园大门口时向对方抱歉地一欠身:“这样的大雪天还请您专程过来,实在是给您添麻烦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医生也向少年一欠身:“罗蒙子爵一直不肯摘下琥珀眼,也难为你一直在身边照顾了。”只要与那双眼睛对上目光,就好像有什么极为危险的东西透过那层冰冷的金色在看着自己,没有挣扎和反对的余地。传说琥珀眼的佩戴者能让注视的对象下意识地服从,第一次来看诊时他就见识到了,但至今也没能习惯。
“他对我特别好。”少年垂下眼腼腆地笑了笑,再抬眼时笑容里便带了些酸楚:“这也是我应该做的。”
这一点不错,折磨罗蒙子爵两个多月的伤口,正是为了营救他才留下的。是他什么都不知道就想去猎一只琥珀蛛跟对方凑一对的琥珀眼戒指,又在命悬一线时被那位无比宠爱他的子爵赶来救下的。
淡金色卷发,碧绿的眼睛,少年立在那儿就像春天的化身。如果说那个像网中央的蜘蛛一样掌控着这一带的男人心里,还有哪里留存着人类的柔软的话,恐怕就是安比亚所在的地方了。
医生轻轻叹了口气,告别了少年,登上了送他回去的马车。
“希望那孩子能劝他摘了那戒指。”
“他的话一定比我管用。”
02
安比亚刚一关上门,罗蒙就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放任整个身体瘫在了靠枕上——维持刚才的气势对现在的他来说消耗太大了。他摩挲着手上的琥珀眼戒指,即使闭上眼睛,他的眼前也会浮现出那颗近乎血色的,蜘蛛的眼睛。里面凝着一个青年健美的身影。
“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
琥珀眼——辛西娅琥珀蛛的眼珠,浸入冰酒灭活之后佩戴在身上,能够让佩戴者变得更加有力且敏捷。而其中映入了猎人身影的琥珀眼,还能让持有者获得那仿佛魔法的注视。
几年前,刚刚继承爵位的他势单力薄。为了摆脱掌控和打压,他雇佣了年轻勇敢的猎人,组成队伍去猎杀琥珀蛛,获得了这颗成色极好的琥珀眼。于是年轻的罗蒙子爵就戴着那枚琥珀眼制成的戒指,将获得的眼珠分批灭活制造出的昂贵琥珀眼,分配、交易给他想要发展的盟友、想要控制的势力,在几年时间里成为了这里实至名归的领主,并圏下了这座栖息着琥珀蛛的山不让人进入。
与他见过面的人都记得那双金色的眼睛,明亮、锐利、不容拒绝。当他心意已决,即使持反对意见,也很难向他说出反驳的话。盘踞在死亡中的蜘蛛从他的眼中窥视着生者的世界,替他驯服他的属民们。
而受到雇佣去猎杀琥珀蛛的年轻人们拿到了大笔报酬,过上了好日子,却接连在三年之内死去了。人们说那是被金钱诱惑的恶报。
只有罗蒙知道他们死亡的确切原因。
某位老猎人告诉他:杀死辛西娅琥珀蛛的时候,一定要蒙住蜘蛛的眼睛,否则猎人的影子会留在蜘蛛的眼中。到冰酒灭活的时候,伴着生命力被解散那“嘶”的一响——影子的主人也会死去。
很可惜,这位老猎人在那场狩猎之前就离世了。
只有他,只有他,把这个狡猾而危险的秘密揣在左胸的口袋里。智谋、力量、加上一点点琥珀眼的魔法……他披着年轻猎人的影子,周旋于各个势力之间,一步一个血红色的脚印,才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这件血淋淋的好宝贝唯一的副作用是会让持有者像那些凶暴而对猎物格外挑剔的蜘蛛一样,对雄性产生额外的兴趣。夺去蜘蛛性命的,蜘蛛也将断绝其生命延伸的道路。无论直接还是间接。
但他不在意。
从他口中说出的一切都可以是假的,唯有对安比亚的爱,他深信不疑。在安比亚之前他也有过许多可爱的宠物。他们也很美丽,美丽得他很快就会腻烦,然后他们就会被丢弃或处理。
唯有那个孩子是不同的。
当他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下看见那个男孩的时候,他几乎以为是春天的化身站在了眼前。
少年抬头轻嗅洁白的苹果花,小小的花瓣洒在他阳光般的卷发,注意到他的视线回过头时,碧绿的眼中闪过小鹿那样的惊惶。最后他对他报以有点心虚而腼腆的一笑,背在身后的手向他交出了在那个花园里折下的花。
罗蒙曾自认在情场上纵横潇洒,直到遇见安比亚。他忽然觉得自己从前并不知道何为爱情。
是爱情让他对那只小鹿念念不忘,也是爱情让他动用了琥珀眼的暗示去蛊惑他的天使,同样是爱情,让他无法承受摘下琥珀眼的焦虑——哪怕只是想一想,忽然涌上来的慌乱都会让他拼命摇头驱散这个念头。
这座庄园,这些财富,这群盟友,这一众追随者,这心爱的天使,这一切都是琥珀眼带来的。在他受伤休养的这段日子里,他一点点像蜘蛛一样用丝网联结起来的一切,都随着中央的自己迟迟没能痊愈而发酵出了摇摇欲坠的危机感。其他的东西他都不在意失去,他有在伤愈之后一样样寻回并再次拴牢的自信。唯独安比亚,唯独安比亚,如果摘下了戒指,无法延续那魔法的暗示……不行只有安比亚不可以一丝一毫感情消退的危险一个冷淡的眼神他都不能承受!!
仅仅是动了一下那样的念头,关天闭地的窒息便涌上来。失去了大半力气的手紧紧抠住那枚琥珀眼戒指,罗蒙将头仰过去,让身体向着柔软枕被沉没,努力去呼吸。
“罗蒙?罗蒙你还好吗?”
当缺氧的感觉逐渐退潮,他睁开眼睛看见他的天使回来了,正张开双翼俯身于他。于是呼吸也回到了他的身体里,他伸出双手相迎,深深拥抱这份随时都像是要崩溃的安全感。
安比亚过去最喜欢把脸颊靠在他的胸膛上,但现在他不敢。他知道,隔着一层衣料,男人的身上开着一座玫瑰园。小鹿把下巴搭在他肩上,湿漉漉的呼吸像是哭过一样卷过他的耳轮:
“罗蒙,把这戒指摘了好吗?”
“安比亚,我不能……”身体的脆弱已经渗透到了他的精神里,即使是他的天使提及那个举动都让他微微抱紧了对方。而他天真的小鹿用柔软面颊蹭着他的鬓角,不解的语气听上去那么委屈:
“为什么?戴着它你的伤就好不了,两个月了,一点儿要愈合的迹象都没有。它在消耗你的生命力,罗蒙……医生说你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
安比亚的重量小心翼翼地压上来,他感觉到鬓发里滴进了什么温热的东西,正滑进他发丝深处。耳边的呢喃打着颤,那气音像是叹在他心头上:
“罗蒙……我感觉我就要失去你了。”
“不会的,安比亚……”罗蒙侧过脸去吻小家伙的脸颊,却无法继续说下去了。他说不出那些他无法兑现的承诺。诸如“即使戴着它我也会好起来”、“一定会没事的”,他深知自己早就应该摘掉琥珀眼,可现在他已经在恐惧的恶性循环中朝着破灭的方向走了太远了。
这一切,这一切,都是拜它——那颗盘踞在他手上他灵魂里的琥珀眼所赐。
在罗蒙子爵用死去的蜘蛛驯服他的属民时,死去的蜘蛛也在驯化他。
他并非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是身体健康而意志强大的时候,年轻的子爵觉得自己能够掌控一切。蜘蛛已经是亡魂,不能撼他毫分。在这样盲目的自信之下他落入了蜘蛛的网中,想要挣脱时却害怕起“挣脱”本身。
在长久的沉默后,他悄悄向这能致他死地也能拉他复生的小情人吐露了心声:
“安比亚……我怕,摘下这戒指,我就要失去你了。”
然后他听见他近乎绝望地笑着一叹:“你是不是发烧了在说傻话?”安比亚撑起身,红着眼圈问他:
“还记得你告诉我琥珀眼有什么用的那天,你是怎么跟我说的吗?”
03
那是一个焦糖色的秋日,庄园外的山林洒下金屑,在林间铺出一面蜜湖,然后宁静就被一阵蹄声打破了。
庄园的主人拼命蹬着马刺,领着一队卫兵骑马踏碎那面蜜湖闯进林中,一路冲向山路尽头密林的深处。马匹无法继续前进,他便呼喊着“安比亚!”,下马向树林里冲去。即使有着普通琥珀眼的加持,卫兵们也跟不上心急如焚的主人。
安比亚的名字从阳光照得到的地方回响到阳光照不到的地方,罗蒙穿行在巨树丛中,不断环视着周围,寻找着他的小鹿的踪迹。慌乱的呼吸中他在心里无数次痛骂自己,为什么要对安比亚隐瞒琥珀眼的能力?为什么绝口不提琥珀蛛的危险性?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一个人带着武器从庄园溜了出去,只说要去猎一只琥珀蛛。
“他什么都不知道!”
在那怪物面前他才是猎物!
罗蒙一直顺着有人走过的痕迹搜寻,直到一声惊叫给他确定了方位。当他扬起一路落叶赶到,他的天使正在腐败的植物中匍匐着,努力爬出那庞然大物的攻击范围。
树冠的阴影里琥珀蛛屈起的腿在蓄势,刃状肢高高扬起,血红的六眼紧盯猎物。那八足的怪物猛地伸出了利刃飙向小小的人类,安比亚甚至还没看清赶来的是谁,就在一阵飙风和一阵闷痛中被吹了满身的落叶,
琥珀蛛就在离他不到半米的地方,透明的螯牙在刺进他脊背之前的一霎被一杆投枪生生拦下。
“跑!!回庄园去!”
那一枪罗蒙回想起来都感到后怕,只要有一点偏差,他的小情人就会被他亲手钉在地上,变成蜘蛛的晚餐。
而那时安比亚看见那个男人的轮廓镀着清清的光出现在不远处,勇气和力量好像都回到了这小小的身体里,他拼命蹬掉缠在腿上的蛛丝,从地上挣扎起来朝罗蒙的方向跌跌撞撞地跑去,却不防被劈下的刃状肢再次砍倒在地。
幽暗林间忽然开出了玫瑰色,密林的上空忽然惊起群鸟,没能追上的卫兵们也听见了那声响彻山林的怒吼。
“那是人类的声音吗?”
也许那一刻罗蒙已经不是人类了,透过金色的眼睛,那里已经没有理性存在。
只一瞬,人形的野兽掣出佩剑向着那狰狞的怪兽迎了上去,一手举起剑鞘挑开另一侧斩下来的刃状肢,一手提剑直刺向蜘蛛的头颅。
伏在地上的安比亚的视野因为背部伤口的剧痛而一阵阵发暗,当他终于挣扎着睁开眼睛,看到的东西让他彻底清醒过来——罗蒙的背上像是扬起了一只昆虫翅膀,华贵长衣变成了散乱的布条,伤口在他的身体上结成了彼此粘连的网,血腥味浓郁得仿佛这里的空气都是红色。
少年捂住了嘴——那从他后背高高支起的是琥珀蛛被斩断的刃状肢,深深扎在他的血肉里。他的剑不知什么时候脱手了,十字墓碑一样斜刺在蜘蛛的背上,却没能把它送下地狱,剩下的那一边刃状肢和透明的螯牙亮在空气中如明晃晃的刀子,随时准备收割了人类的性命。那个男人却完全没有退意。
身后是安比亚,他不会退。
眼中的世界忽然被折射得四分五裂。
安比亚站起来,咬着唇圆睁着眼睛,不让泪水淹没视野。他用还能使上力气的那只手把地上的投枪拔起来,缓缓举起,举过头顶时身形微微一滞:
“罗蒙!接着!”
少年用尽全力投出去的那杆枪被握进男人手里的瞬间,那双金色眼睛后面的人类的意志又回来了。而后枪身翻转抵住了刃状肢的关节,一拨一挑再向要害处拼死一刺,紫血喷了男人满身。琥珀蛛抽搐着抬起了半个身子,被捅烂了基部的两条腿掉在地上,失去平衡而转了大半圈。罗蒙趁机握住刺在蜘蛛背上的佩剑,就着那怪物转身的动势给那庞然身躯开了一个狭长的口,紫色的血和黑色的内脏随他收剑而从伤口里汩汩地淌出来,蜘蛛发出凄厉的尖啸,在地上沸腾般翻滚,让整片密林都颤抖。
罗蒙拉起安比亚的手,向着来时的方向跑去。
快点跟卫兵汇合,就能逃出生天。
眼看着黄昏的光辉已经穿透树隙,洒落在近在咫尺的地方,但尖啸声突然贴着后颈响起,攥紧他们的呼吸。
“趴下!”
安比亚只听到罗蒙那么说,然后就被护在了那破碎战旗一样的身体下。蜘蛛的螯肢从那个身体的边缘露出来,在眼前抽搐了一会儿之后终于不动了。佩剑从下往上贯穿了琥珀蛛的头颅,代价是用不执剑的手臂抵挡刺下的螯牙。
安比亚抱住浸透在血里的罗蒙,声音都像被身体里的旋涡卷了下去,说不出话。罗蒙只是放开了剑,撩开挡住他眼睛的头发,说:“不用怕,它已经死了。”
它死了,每一只眼睛里都映着他的影子。
“对不起,安比亚。我会把一切告诉你的……我早该告诉你了。”
无比抱歉地,力竭的罗蒙让安比亚把蜘蛛的眼睛都挖出来,嘱咐他好好收起来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在看着言听计从的小家伙颤抖着手把这些血淋淋的圆球装进包里之后,才安心地靠在了他怀里,等着卫兵赶到,将他们带回庄园医治。
在病榻上,罗蒙把关于琥珀蛛的一切告诉了安比亚。比如一定要把蜘蛛的眼睛带回来藏好的原因,比如若不是有着琥珀眼的加持他们可能都会死在那里,包括曾经害怕他胡思乱想而隐瞒的那个副作用。
这才是他的小情人最在意的一点。安比亚听完后垂下了眼,背上和心上都隐隐作痛,让他的声音带着叫人心疼的颤:
“也就是说,你选择了我,可能是因为……”
罗蒙躺在安比亚身边,血痕未净的手握着他的手,在别人眼里关着蜘蛛亡魂的金色眼睛,在他眼下融成一片温柔的蜜湖。
“我是凭着自己的意志选择了你的。”
“对。”在这覆着深雪的隆冬,面对久久没能痊愈的虚弱的男人,安比亚红着眼圈儿露出笑容:“我也是凭着自己的意志选择了你。”
“所以我们才会做那么多傻事。就像我想要一枚跟你成对的戒指,就像你冲进森林里来救我。”
“所以罗蒙,你一定要好起来。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还有很多事情想跟你一起做。”
“我们还要在春天回到相遇的那个花园,那棵苹果树下;我们要在夏天玫瑰盛开的时候举行婚礼,不需要任何人或神来祝福,我们要在一起;我们要在秋天的林场里打猎,还要一起在结冻的湖面上滑冰……”
“我还有一生想跟你一起度过……”
少年的手握着男人的手,十指相扣。掌纹重合的时候,高傲的子爵也红了眼圈。
“罗蒙。”他说。“摘下这颗琥珀眼戒指,活下来,让我给你戴上一颗新的,在无名指……好吗?”
他也想在春天和他一起回到那棵开花的苹果树下,想在玫瑰盛开的夏天与他交换戒指,想一起去打猎滑冰,想这余生都与他一同度过。
他点了头。
而后他的天使向他俯下身来,额头轻靠着他的额头。就像每次亲吻之前那样,他们闭上眼睛,安比亚拉着他的手,轻轻捏住了那颗琥珀眼戒指。
“我们倒数3个数,然后就好了。”
少年说:“3——”
戒指离开了他的指根,留下的浅浅勒痕感觉到空气凉凉的。
男人说:“2……”
戒指划过了他的指节,身体好像卸下了负重,变得轻盈起来。
少年说:“1——”
戒指离开了他的指尖,一直盘踞在他心头的什么东西消失了。琥珀眼真正离开了他的身体,先前的恐惧和担忧有了正式成立的前提。而在他的慌张形成燎原之势前,少年的声音轻轻呢喃着:
“我爱你。”
然后一个吻安抚了整个世界。
04
那个夜晚罗蒙子爵睡得格外香甜。
当他从酣眠中醒来,他的天使穿着睡衣蜷在他身边,睁开惺忪睡眼,笑着向他道早安。
“感觉好些了吗?罗蒙。”
“好多了。”
“还怕吗?”
“怕什么?”
“昨天你还怕得连命都不要。”
少年调皮一笑,翻身起床,钻进了衣帽间。罗蒙也笑着看他离开视线。
年轻的子爵感到自己好多了,也许再一周,不,三四天,他就能下床,跟他小鹿一样顽皮的小情人在庄园里散步了。
这么想着,他看见他的小情人戴上了昨晚刚为他摘下的那枚戒指,抱着一个漂亮盒子走出衣帽间,放在窗边的桌子上。那是存放着那只蜘蛛的眼睛的盒子——是他亲手杀死的,眼中映着他影子的那只琥珀蛛。
“安比亚?”
安比亚只是不紧不慢地打开窗,从窗台的积雪里抱进来一只银壶。春天一样的少年来回偏转着手腕,看着戴在了自己手上的琥珀眼戒指问他:“这颗琥珀眼是哪儿来的?”
“安比亚,你在做什么?”罗蒙感到有点无力。
“回答我,罗蒙。”少年碧绿如春芽的眼睛含着笑意看着他,透过那双绿眼睛,有什么更加危险的东西注视着他,不可反抗,无法拒绝。
“几年前……我雇佣了一批猎人,让他们去猎杀琥珀蛛。”
“没有告诉他们平安回了家也会送命,对吗?”
罗蒙无法回答。他怔在那里,全身的血液都仿佛结了冰。
“那你知道这一颗映着谁的影子吗?”天真的面孔配上仿佛能够致人死地的眼神,强烈的违和感让他不寒而栗。
罗蒙推开被子,挣扎着想要下床。他不知道他的小鹿这是怎么了,但他又好像知道为什么。
他的小鹿,他的天使,他的小情人,春天的化身,好像突然离他远去了。
他的脚踏在了地面。他走向他心爱的人,但周围的一切都好像在向着他坍塌下来。他头晕目眩,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倒在了地上,或者跪着爬向对方。他像是隔着水声听见,他的天使问:“现在你还认为你是爱我的吗?”
被爱情救活的男人脱口而出:“爱……”
在那个音节飘出舌尖的时候,他好像全都明白了。
他看见他的挚爱打开那只装着琥珀蛛眼睛的盒子,将那些映着他影子的眼珠,一颗一颗地,倒进了在雪中冰镇过的银壶里:
“我不会忘记你的,不会忘记我是如何失去挚爱的。”
随着那一串此起彼伏的“嘶”,罗蒙子爵,庄园的主人,这一带的领主,那令人脊背发寒却只为一个叫安比亚的少年而温暖的金色眼睛,熄灭了。
春天一样的少年看着那个男人倒毙在自己脚边,深深吸了一口气,停了许久才呼出来。他垂下眼,将那枚戒指举到唇边。
柯瑞尔,现在可以安息了。
那一年他爱慕的猎人从山林中回来了,带着累累伤痕和丰厚的报酬。在他们最喜欢的那棵苹果树下,他说要在玫瑰花开的盛夏带着他离开这里,用诗人们喜欢的那个词,叫“私奔”。他们要在山中的湖边建一座小房子,在那里养一群羊。在秋天去林子里打猎,还要在冻结的湖面上滑冰,在二人的家里,一起度过余生。
美丽而不切实际,只有少年才被允许那样放肆地幻想。
但是年轻猎人的死讯很快传来。人们说那是恶报。他不信。
后来,在子爵游览花园的时候,安比亚站在了那棵苹果树下。
罗蒙戒指里的影子,他绝不会认错。
罗蒙,尊贵的子爵大人。
睡在你身边的时候我可以亲手割断你的脖子,但我没有。
这种死法比他经历的更痛苦。但这样不够。
把你引到琥珀蛛面前的时候我可以转身逃走,但我没有。
你所受的伤比他重三倍有余。但这样不够。
你的伤口久不愈合我可以纵容着你衰弱而死,但我没有。
你的精神承受了漫长的煎熬。但这样不够。
既然柯瑞尔的爱也随着琥珀眼的魔法渗透到了你的身体里,就让你为别人的爱而失去理智、为爱人的背叛而享受那深情和绝望的风暴吧。
这是你罪有应得,对吗?亲爱的罗蒙。
安比亚走近了子爵的尸体,纤细的脚从睡衣下摆里探出来,如小鹿试探河冰,小小的脚掌踩向那饱受折磨而消瘦了的脸颊。
然后停在空中,又收了回来。
安比亚深深呼吸,忽而再次红了眼圈,这一刻铺天盖地而来的,是挣扎般的心跳。
“我爱他。”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序
那是圣诞节的前夜。
屋子里弥漫着食物的气味。老北京过着这样富有西方味道的节日,分明得不搭调。
有些温柔的东西在空气里散开,似乎之前藏在角落里喋喋不休的违和,在一瞬间就散去了。
画面像老旧电影般闪着雪花……
他坐在亮着灯的大厅上。
桌上摆着亲朋好友串门带来的礼物。糖果食物被放在食盘上,五颜六色堆成一堆。“我想吃红色的糖。”耳边传来小孩软答答的声音。
“换奶糖好不好?”他看着眼前的人宠溺得笑了笑。
“不要,我喜欢那个红红的。”
“一会给你买。”他伸手揉了揉小孩的脑袋,软软得毛发,温柔而让人眷恋的触感,一如一件无价的宝物。
信号中断。
1、
我不知道这样得日子还要持续多久,然而这样微妙情况让我一定程度上有些抓狂。
现在是下午3点40分。
我的母亲在书房的阳台上喝下午茶。这是她每日必备的活动。
我不清楚这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但在这段时间,我绝不会去打扰她。我曾经在她喝下午茶的时候推开书房的门进去找她。下一秒,她声色俱厉地将我推了出来。
那双眼里带着压抑的恨意和愤怒,让我这辈子不想再看第二遍。
从那之后,她便每次都讲书房上了锁,我也不再提及打扰。
然后她又变回那个爱我的母亲,而我也将继续当她的好儿子。
然而近来事情的问题却不在这里。
欧阳子昇,我的名字,带着旭日初升、蓬勃而上的意思,是我父亲当初文艺病发作在笔记本上排列组合出来的名字。
我一直觉得在我有生之年,世界上都不可能出现第二个和我名字一样的人。
同样姓欧阳,同样取了这两个别扭的字。
这多奇怪。
然而,在见到那个人的那一刻。
我右脚踢在了洗漱台上,撞倒了身后所有得东西。顺便伴着碎裂的瓶瓶罐罐,我的惨叫和铁质手环划过玻璃砖的尖锐声响,刺得我耳膜发麻。
这是千分之一还是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不知道。那时候得我只是僵硬得倒在地上,看着镜子里的【东西】面无表情得靠了过来……我看着他嘴角勾起两个和我一样的梨涡,然后……对我SAYHI。
一样得外貌,一样得声音。一样的欧阳子昇。
世界万分之一的可能性。
我觉得我疯了。
-
“欧阳,你今天精神不太好啊。”店长把今天新进的材料放下,拍拍我的肩膀。“你照照镜子看看,黑眼圈真明显哦!”
他半调侃得关心着我,我闻言感激得点点头,应了句。“恩,我今晚会早点睡的。”
说罢,咧出一个大一些的笑。
因为天生脸上有两个梨涡,只要笑的开些就会露出来,似乎就会显得意外让人亲近,这是一个很便利的特征。
从去年开始,我就辍学回了家。
父亲在去年年初和母亲办齐了离婚手续,自此彻底两不相干。
我不知道我父亲对近来情况如何,但这件事对母亲的打击来的很大。她时而开始变得有些神经质。每个人都会有不安全感,而她更纤细敏感了许多。
于是,我在家附近找了一家面包店工作当做是陪她。
镜中人出现的第一天,我去找了我的半吊子心理医生。
他叫王旻之,是我的学长,大学主攻应用心理学方向。
他把我的情况定位成了臆症。
癔症的表现形式很多,包括痴呆,双重甚至多重人格。我觉得这和我估计没有多大的关系。至少,我觉得我并没有如他所说的,异常狂躁,缺失记忆,或者是听觉和嗅觉。
而我却没有,唯一不同的,只是多了一个人。
——哎哎,你能不能把电视转过来一点,我这角度看不见。
——你玩手机的时候能不能戴个眼镜,要不我只能看到你的脸看不到手机屏幕。
——你脸上长了俩痘,挺大的你不挤挤?
“你能不能闭嘴!”
“……对……对不起,我说错什么了吗?”
回过神来,同事正一脸惊恐的看着我。反光玻璃杯里,始作俑者对我伸了伸舌头假装四处看风景。
“对不起,我刚刚走神了。”我深吸一口气,找了块布把眼前的玻璃杯盖上。
世界上存在疯子,一部分人是被别人逼疯的,另一部分是被自己逼疯的。
我想,我是后者。
-
镜中人出现之后的一周,我开始试着把家里所有关于玻璃的东西都收了起来。
然而收效甚微。
世界上能映出你样貌的东西不止镜子。而是所有的反光物。这个道理放在这小王八蛋身上同样适用。只要有反光的地方,就会有他的影子。而且有一个规律,如果是远远的玻璃,他的声音就会很小。如果是很近的镜子,他的声音就几乎在耳际一样。而且根据反光物成像的效果,似乎动作迟缓度也会改变。
于是,你可以在全世界看到一张和你有七分相似却又完全不同的脸。
——我想要那个玉桂狗。【声音来自反光玻璃
——它很可爱,买它!【声音来自玻璃摄像头
——买它啊——!不行你走过去让我再看一眼啊啊啊啊!!【声音来自路边小水洼……
“老板,我要那个。对的,白的,耳朵贼大的那个,给我包起来。”被同样毫无波澜却不带喘气,复读机式攻击折磨了将近五分钟之后,我走进店里,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玩偶。
我的家连接着附近商业区,再后面有一条夜市,入夜依旧人迹不绝。
每日我都会习惯来这里逛逛,也并不买东西,只是总希望能在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哪怕被挤着,推搡着,衣服上沾满烧烤摊的油烟味也无所谓,这样总让我觉得有种还活着的真实感。
——哦,好可爱!你靠近玻璃给我看看。
软乎乎的玩偶被抓在手上,我低下头,那东西大大的耳朵上还有一个标签。
下一刻,我面无表情抓着公仔耳朵作出要扔的动作。
果不其然听到一声惨叫。“哇——!你干嘛!买了怎么还要丢哇——!”
我目光瞥向玻璃窗,心情莫名得好了一点。
身后人潮往来,镜子中的一切一如往常。而唯一的异常,是本该映出的我的身影被一个不同的“自己”给取代——他趴在玻璃那头,几乎把脸压扁在玻璃上,企图看清我手上的玩偶。
说起来,镜中我和我有些不同,模样似乎小我两岁。说话的腔调不像是本市,倒有些往南的强调,叫我名字的时候尾音还会微微上翘,听着软糯,却不让人讨厌。
他和我折腾了三天,成功得把我烦到同意他才是世上唯一的欧阳子昇。
然后我在他的面前彻底失去了本名,只剩下两个字——阿昇。
——阿昇,你怎么了?
玻璃里的人忽然抬起头,有些错愕得看着我。
我摇摇头,脚下忽然有些发软,感觉心跳开始加快。“没事。”身体不由自主向后倒了几步,眼前的一切事物扭曲在了一起。太阳穴在突突得跳跃着。
看来是有事了。
——喂,阿昇!阿昇你怎么了?!
来不及思考究竟是这家伙的出现害得我睡眠不足,还是什么其他不知名的原因。那天夜里,我脑子里最后的画面是头顶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还有一只白色的玉桂狗从天而降,砸了我一个满怀。
2、
我一直以为,我20岁之后的人生会过得平平静静。
却没想到,有些事情在一朝一夕之间就改变了。
比如说,镜中的自己。比如说,恶性案件。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清晨,窗外刺目的光照在不远处的镜子上反光一片,还有忽远忽近的鸟鸣声。
屋子的主人正站在逆光里看着我,让他的身子浸泡一片似有若无的纯色中。
那干净的模样和记忆里初次见他的样子很像。
“王旻之?”
“你昨天昏倒了。”语调平稳,不带多余的感情。
“你把我搬回来了。谢谢。”
“大概吧。”
王旻之在里算是个风云人物,当年专业成绩数一数二。
在我的印象里他总是一副高人一等的模样。我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会有一天脸色苍白却平静得对我说。
“欧阳,我可能要死了。”
那时,冬日的阳光暖暖得落在这座单元房内。
不算大的屋子里,摆放着满满的书记和散落的笔记。
我撑着还有点疼痛的大脑,坐着起来。王旻之蹲在我的床前,他平日总是一副运筹帷幄神情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他咧开嘴露出白白的两个虎牙,眼里漆黑一片。
-
王旻之高我两届,我大二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在市立各大科室实习,我一直以为他之后的事业会平步青云,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一年后,他在完成实习项目后,销声匿迹了小半年,最后出现在我附近的卫生院里。
我一直以为他是得罪了什么人。
然而他嘴里吐出的一个故事,却让一切朝着我难以接受的方向狂奔而去。
“我在精神病院见到她的时候,只是被安排给她做一些心理辅导。”
他端了两杯茶,递了一杯给我,床边坐下。屋子里没开暖气,温度低的渗人。那是一个深度分裂的精神病人。主人格与后继人格已经完全换位。
在一系列的判断之后,医院给出的方案是,为了决定为了主人格的安全,摧毁后继人格。
“第一次实习见到这样的案例太具有吸引力的。我瞒着所有人给她进行了一次深度催眠。
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但在最后一次催眠中,出了问题,原来院内一直判断出错,那个所有人打算摧毁后继人格才是真正的主人格。”
“什么?”我抬头诧异地看着他。
“后继人格是主人格的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她逻辑清晰,拥有独立思想,并且完全符合一个正常人格的存在。而主人格却不是,她长时间在沉睡,甚至因此出现了大量记忆断层——为的是保护一个秘密。”他看伸手敲了敲自己得脑袋。“一个牵扯极大的恶性案件的决定性证据。就在她的脑子里。”
“不是,王旻之,你确定,那不是那个精神病人随口的胡言乱语。”我觉得有些可笑。“还有什么恶性案件,多恶性,爆炸案,杀人案,还是……”
“命案。”王旻之眼神中透露着强烈的疲倦。
“当初她因为精神问题不得作为人证出庭,但是一直被监视着。所有人都以为那个证据不存在,包括监视她的人。可是,我引导她说了出来。于是一切从这里全部出错。”
他深吸了口气,似乎想让自己看上去平静些。然而他毫无血色的嘴唇却将他的恐惧暴露无遗。“那个女孩身上有监听器,而治疗的全过程被窃听了。”
“那些人以为你找到了那份证据?”滚烫茶水的高温透过瓷器表面烫的我双手发疼。
“不,是我一直在努力让他们相信这一点。”他似乎想让我平静些,拍了拍我的背。“一个知道秘密的死人永远比活人来的让人安心,然而如果这个人手上握着决定性的证据,他就有资格让自己活着。”
“可是你根本没有找到对吗?”我急着反问道。
果不其然听到一声苦笑。“我只是在治疗过程中听到一些零星的片段。当时主人格的精神很不稳定,我进入治疗的过程主要能获得的只是一些场面和提示。那是几个地点和空间。我甚至不能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可你为什么会选择在现在告诉我这些?”趋利避害的本能让我下意识做出判断,这不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情。
王旻之缄默了这么就,为什么忽然在这时候把这么危险的事情告诉我。“是他们最近做了什么吗?还是说,他们怀疑你手上藏有证据,所以开始试探你了……”
“因为他们看上你了啊。”
他微微侧开身子看着我,眼里露出一种无奈。“欧阳,并不是我把你救回来的。是你被人放在我家门口,你是他们送给我的一个警告。”
大脑被这些突如其来的信息逼得我有些短路。所以,我昨晚的昏迷,根本,不是一个意外?
他眼神带着歉意。“我没有父母,毕业后,我大部分人都断了联系。如今,在我的交际圈里和我联系最多的,很不幸,似乎只有你了。”
“大概要表示不老实就会对我身边人不利吧。”王旻之踌躇了几秒,还是开口。“我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会出事。所以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让你知道,至少让你获得主动权,如果……如果我真的死了,万一他们祸及到你,那时候你还能有谈判的权利。”
“你想让我找到证据?”
“他们目前还觉得你是局外人。我被监视着,有些东西我没办法亲自去找。但你可以。如果找到证据,没准,你还能救我。”他像个长辈一样拍了拍我的头,却又无可奈何得说了一句对不起。声音低沉,像是一只受伤濒死的野兽。
冬日的风吹进窗子,意外凛冽。我低头握住他的手,感受对方皮肤的冰冷和难以抑制的战栗。
这是真的吗?
可明明早在前一秒前,我还觉得死亡似乎离我们很远。
3、
入冬的凉意从空气皮肤渗透进四肢百骸。
打开灯的时候,屋子里空荡荡的,母亲早已经睡下。
手里攥着从王旻之给的的资料,我最终还是跌坐在门边。截止目前,我对一切都没有实感,大脑里全是王旻之的声音。“真是……开什么玩笑。”
然后抬起头的瞬间,玻璃窗上的巨大鬼脸吓得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小孩,你要死啊!”
——哈哈哈哈。
一阵肆意的笑声传进耳际。
一路上回来,小孩都没有说话,我一直以为他被刚刚的对话吓到了。结果看着他勾着梨涡笑的正欢的模样,心里竟莫名其妙得安定了下来。
“小孩,别闹了。太晚了。”我把声音放轻,免得吵醒母亲。
——说了要叫我名字的,你怎么耍赖皮啊!
“……”我偏过头没理他,坐在沙发上,看起那叠资料。
档案用简单的棉线钉孔绑在一起,照片上是一个白净漂亮的女孩。柔顺的长发和薄薄的平刘海,嘴角的笑很温暖的模样。姓名苏南。
心因性精神分裂。临床表现属于单纯形抑郁倾向。资料上对于病症的描述并没有太多,看来王旻之也知道,我们专业不对头给再多资料给我也是白搭。
——你真的打算帮忙找证据吗?
“恩。”毕竟关乎王旻之的生死,不是什么值得开玩笑的事。
敲了敲镜面让小孩老实些,我开始翻阅后面的资料。几张简单的病例报告后,附着王旻之的治疗记录。这些记录比起专业记录更像是日记。想来事刚刚实习的王旻之,对这样的实战治疗十分兴奋才写下的。
几乎能想象到对方神采奕奕的模样……
我叹了口气,接着看下去,自觉跳过了那些专业术语,直到医疗记录出现他们第四次见面,也就是王旻之开始给第二次苏南秘密治疗。
王旻之第一次见到了主人格。
【主人格性格特征阴沉忧郁,在深度昏迷中有几秒钟的情绪失控。】
【有些后悔,我是不是太自负了?】
王旻之在那次治疗中右手受了伤。也确实,很难有人会去相信,这样一个人格会是本体。然而就是那次,主人格在深度催眠下,报出了一串坐标数字。
抓过电脑,我试着输入坐标定位……
最后坐标地址最终显示的位置却让我大吃一惊。“商业中心?”
这坐标的位置竟然离我这么近,我有些惊讶。伸手快速得翻阅后面的资料。
果然,记录里,王旻之开始通过描述坐标地点的相关环境和特征,为女孩进行系统暗示。几乎像连环扣一样,出现了大量坐标指示,我皱着眉翻出城市地图,在电脑上输入所有坐标后,在地面上一一标注。
……全在本市?
我下意识皱眉看着手上的地图——此刻大大小小,各种红点密密麻麻,没有规律得出现在地图上。简直像是伤口撞击后渗出的血斑。
——这小姐的脑子里装的是旅游指南吗?
我愣了愣,看见小孩透过桌面的玻璃在里面指了指。
——喏,连你今天带我去的商业街都有。阿旻是不是把苏南脑子里的旅游攻略给暗示出来了。
“确实,倒像是一个人的日常活动区。最远的也不过是开车几小时的路程。可是她分明不是本地人……”忽然,我眼睛一咕噜转了一圈,意识到了哪里不对。“阿旻……你倒是挺自来熟的啊。”
“那不然呢,本欧阳子昇可是比你这个冒牌欧阳子昇平易近人得多。”镜子里的小孩又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摊摊手。想来是在和我对话的时候知道了王旻之的名字。真好笑,明明和对方都说不上话,还要故意这么叫来拉近距离。
我不去理他,继续研究手里的资料,意外得,上面有大量关于苏南的生活资料,包括兴趣爱好,喜好的食物,书籍。
看来王旻之和病人闲扯淡的时间也是花了不少。
“总之,过几天把这些地方都转一遍吧。”看资料忙到将近凌晨三点。我靠在沙发上,把头深深陷进靠背里。
小孩似乎觉得无聊也已经睡了。
我转头看向那个上锁的书房,想来今天母亲应该也在那呆了一个下午。这件事我不打算同她说,毕竟,她的精神状态不适合再接受任何具有波动的事件了。
褪去解谜的兴奋感后,是一阵袭来的疲惫和心慌。
我用力吐了口气,像是把肺里的气压光似得,脑子里渐渐变得空白,慢慢回忆着看到的资料,终于还是抵抗不住睡意闭上了眼睛。
然后,这天夜里,我似乎梦到了一个人。一身白衣在烟山云雾里走着。我努力睁大眼睛,却始终看不清她的模样。
4、
那天之后,我向店里请了一周的假,开始遵循着标记点寻找证据相关的东西。
不过是家小面包店,人手毕竟不够,从店长有些无奈的眼神里我大概也能想到,如果过两天找到合适的人,我就一周假期就会成为用久假期了。我在思考我这倒霉催的是不是都怪王旻之。
后来想了想。
我能容许王旻之从我生命中完全消失,也许是互相背叛,老死不相见;也许是分隔两地,逐渐疏远,但是却对不是以这样的一种形式。
-
清晨,雨后的生态公园泛着一股青草泥土的香气。这个生态公园占地1.2公顷,光是走一半都快走断腿。说起来算是这个城市郊外最大的一个天然公园,也是苏南的标注地点里,最远的一个地方——孤零零得标注在地图的东北角。
物反则妖。
这也正是我选择它的原因。
“救命……这地方真是大的离谱。”走了一个上午,我的脚几乎发麻,小孩在镜子里看风景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想让我绕个远路看看。
正午的太阳出来了,我摘下围巾躺在一张长椅上喘气。小孩叽叽喳喳闹了一会,终究是觉得无聊了,老实了下来。
——你确定要这么找下去吗?
“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碰碰运气,下午再去其他地方逛逛吧。”我抬起手上的镜子看着他,对方拨了拨有点长的刘海叹了口气。
——这么大一个公园,人家都是一家子来郊游,哪里像你一个人闷声走一天的。
“等等……”我下意识提高了音量。“你再说一遍!”
——这么大的公园,人家,一家几口来郊游?
——我说错了吗?
小孩有些迷茫得看着我。
我却笑了起来,回忆起昨晚王旻之给我的资料,某些奇怪的感觉冒了出来,但我觉得可能是对的。
直接伸手播了王旻之电话,不久对方懒懒而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王旻之,你记不记得苏南资料里曾经提过她的老家。”
“确实提过。”对方似乎很疑惑我的提问,想了一会开口道。“苏南的老家只是个很普通的村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怎么了吗?”
“那个村子里有什么习俗吗?无论是哪个人格,有没有和你提过,她家乡有什么风俗特征。”阴天,隐隐约约透过云层的紫外线让人不由自主眯起眼睛。
打开地图,我找了个树荫处把上面的标注一个个看了过去。“无论什么,都可以随便说。”
“风俗……”王旻之的声线低沉好听,他似乎思考了好久,久到我看完所有的地图。他才慢慢开口。“水井。”
“水井?”
“恩。苏南曾经对我说,家门口有水井在她们那里寓意着阖家安康。所以每家门口几乎都有一个,有些甚至只是做出水井的模样,每年年初会在井前许愿,类似辞旧迎新……这算不算?”
我接着电话看向公园的标志,笑了起来。“当然算。”视线里,地图正中心的广场右边,一个红色的圆点明晃晃得标注这三个字——许愿井。
——一个大理石砌成的水井。
半径大约三米。
是给游客许愿专建的许愿井,并不是很深。
我探头下去。倒霉催的,正逢雨后,井里水位比往常高了许多。
但可以看到一排爬井用的铁质扶手,顺着井沿一节一节没入水中。
咽了咽口水,我脱去外套和围巾爬了下去,扶手冰凉粗糙,转头可以看见井壁生长着青绿成簇的苔藓。脚底下的水面上映出一张被水波扭曲的小孩脸。他喊:欧阳子昇你疯了,不要想不开啊。自杀不犯法,污染水源就没准了啊!!
不过因为不是镜子,声音也是小的可怜,惹得我不由想笑。
双腿没进水里,意料之外的凉。
我在祈祷一会没有公园保安过来怀疑我要跳井自杀,深吸一口气将整个身子没入水中。四周瞬间只剩下咕嘟咕嘟空荡荡的回声。睁眼借着隐约的光线辨认着井里的一切。一排排扶手顺着越累越弱的光线隐没在黑暗的井里。
好冷……
冬日的水温比我想象中来的可怕,不过一会双手已经开始发麻,我凭着触觉顺着扶手的纹路,一个个摸了过去。大部分扶手都有铁锈,如果不是下过雨,这些扶手大都应该暴露在空气里。但我知道,离我要找的地方应该不远了。
顺着扶手继续往下,估量着肺里的空气应该还足够。然后,终于在某一个光滑扶手的末端。触到了一个塑料环扣。这扶手一般应该淹没在水里,触不到空气,这么说来,仔细摸索了一下,果然。
一把钥匙。
开心得几乎要把嘴里的氧气笑出来,然而,在低头的一瞬间,心脏几乎被整个炸开——离我不到几寸的视线里浮现出一张脸。
那张脸在水里泡的发白,纯黑的瞳孔注视着我,如果没有认错,是苏南的脸。
“咕——!”
我的双手脱开扶手,肺里的空气被吓得全部挤了出来。
身体失去依凭,四肢在水里胡乱挣扎,耳边全是被我拨乱的水声。大量的水呛进我的气管里,我几乎整个人在水里痉挛。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得下沉,耳边挣扎传来的水流声渐渐消失。我知道寒冷开始吞噬我得意识,然而却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一切,只能静静看着越来越远得水面……
“欧阳!”
5、
《创世纪》曾记载,人有灵而存,因为灵体的存在记载着意识与记忆,人的一切行为皆发自灵魂。当灵魂附着与一个新生的肉体,人将得到重生。
那被附着的肉体,残旧的灵魂,死否也就意味着死亡。
惊醒般睁开双眼,我听到自己大声吸进了一口气。
脖颈还残留着窒息的感觉。
大脑疯狂运作着。就在清醒前,我清楚记得苏南面目狰狞得掐着我的脖子。
“欧阳,你还好吧。”头顶传来王旻之带着担心的声音,下一秒是小孩的。
——阿昇,你终于醒啦!
我使劲转过头,桌上的铁质钥匙在阳光下泛着冷光,松了口气。
王旻之的屋子依旧是一年四季处女座整齐的模样。迷迷糊糊间他伸手蹭过我的眼角,湿哒哒的痕迹,我才意识到自己哭了。
“王旻之,苏南的钥匙。”声音意外沙哑,大概是被冷水冻得不轻。
逆着光,我看不清王旻之的模样,只听到他叹息一样的声音,幽幽说了一声谢谢。我只觉得头疼欲裂,又不敢再睡过去,只好开口道。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保安发现的你。刚好打了你通讯录里最近的一个联系人,我就被叫过去了。”
“原来是这样。”我点了点头。
那我昏迷前听到的那声欧阳……算了……
大概是幻觉。
-
因为溺水的原因。
我在家高烧了几天,寻找证据的计划暂时搁浅。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睡得迷迷糊糊,却老是梦到苏南的脸。这个女孩说不出不漂亮,但是在井里产生了那样的幻觉,总让我有些抗拒。
我没去打扰母亲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后,决定去街上买药,有了药,多多少少一觉到天亮,倒也不会在梦里瘆的慌了。
买完药已经是傍晚,商业街人来人往。天空上晚霞已经染红了半边天,映照着鳞次栉比的建筑,镀上一层橙红色,路上全是学院区放学回家的孩子。
——阿昇。
“怎么了?”我紧了紧围巾看着他。
——我记得王旻之有提过语言引导,你不试试吗?
语言引导,大概就是通过语言再现情景的一种催眠模式。王旻之曾经建议对我进行引导催眠,让我与苏南的思维相融合,更利于找到证据。可惜,他的如今大多数活动暴露在监视下,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你说现在?”我有些疑惑得看着他。
——在阿旻在和苏南的记录中层提到过,她小时候喜欢在傍晚到街区散步。
“你是说?”
我望了一眼四周,引导的环境确实很符合,可是,我看着这比王旻之还要半吊子的小孩,内心是在信不过。而且,不得不说,我对见到苏南是很抗拒的,可证据的事情毕竟不能再拖了。犹豫了一下,我拨了王旻之的电话。
“闭上眼,首先想象你脑海里构建一个空间轮廓,不用太清晰……”王旻之低低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我闭上眼,试着去遵循他的指示调整呼吸。四周开始变得安静,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意识开始剥离。渐渐的,内心有个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像一阵柔柔暖暖流动过的水流,眼前黑暗的画面开始渐渐染上色彩……
视线里,橘红的夕阳下,苏南远远得站在街上。
来来往往的人潮从她身边经过。她攥着书包带四处张望着。那人似乎来迟了,苏南站了很久,直到天色变得昏暗,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然后,她穿过人潮视线忽然定格住。忽然,眼底像被点亮了一样。
她笑了?蹦蹦跳跳得靠近我,然后……拉住我的手?夕阳的余晖将她眼眸映照得流光溢彩。她的眼眸温暖得注视着我,胸口汹涌流过不知名的情绪。下一秒,几乎下意识抬脚跟了她的脚步,那双小手拉着我穿过一条条小巷,就像脑海里闪过千遍万遍的画面一般。
“欧阳?欧阳??!”
——阿昇,阿昇你听得见吗?!
清醒的瞬间,我已经站在一家小店门前。我抓着门把手,玻璃门里映出小孩慌乱的神色。
“欧阳子昇,你没事吧?”电话里王旻之的声音透着一点着急。
“我?”呆呆得低下头,指尖似乎还带着苏南握着我的温度,柔软纤细的手,曾经紧紧握在上面。“我怎么了……”
“……”电话里传来一阵低低的呼吸声,王旻之似乎在压抑着什么。过了一会,对方平静的声音传了过来。“你现在在哪里。”
“一家……二手店?大概。”我下意识推开店门走了进去。店里的光线并不好,老旧过时的装饰品有些还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王旻之……我……”双脚径自走到一家玩具钢琴面前,我挂断了电话。
拆开钢琴底座的电池板。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一块没有规则的羊皮纸。
——居然……成功了?
手机那头通话已经挂断,我握着手里的羊皮纸,发现自己整只手竟然在抑制不住的颤抖。
——阿昇?
“小孩……我好难受……”转过头看着镜子里的小孩,我捂住嘴蹲在地上难以抑制得抽搐了起来……
6、
两天后,我搭上前往C市车的时候正好是晚上10点。
车窗外映照出一闪而过的光线,这辆夜间的火车正以它最平稳的速度向前行驶。王旻之在我身边睡着,车厢蔼蔼灯光打在他眼睑上投下一层浅色阴影。两个小时前,这个人逃过了监视,包的严严实实得到了我家楼下,把我生拉硬拽上了最后一班火车。
而列车的终点,是苏南的老家。
这些日子,或多或少从苏南留下的坐标里找到了一些东西。但都是一些破损的羊皮,上面标注着地标。一切又开始变得毫无头绪。王旻之却忽然提议,不如去苏南的老家看看。虽然要了解苏南,更好的是进一步进行催眠对话,但苏南现在完全被隔离开来甚至禁止与外人接触。无论如何,直接去医院的行为都无异于找死。
我打开镜子,小孩竟然意外得睡着了,他身后的场景与我相同,但看动作他似乎躺在床上,毛茸茸的脑袋靠着玻璃。看着他的样子,我脑子隐隐的不安愈演愈烈。
其实从内心底里,我就很抗拒这次旅行,或者根本不算旅行只是自救心动罢了,但是最近甚至在寻找苏南留下的坐标时,我的内心都带着一种强烈的厌恶感。
我甚至没有告诉王旻之,从那次引导催眠后,我开始愈发频繁得梦见苏南。
我看见她近在尺咫的脸。一双眼睛注视着我,明明是一张笑脸,内心的恐惧而厌恶感却如泥沼间伸出的一只只触手扼住我的脖子。
那到底算什么。
“我睡了多久?”转过头,对上王旻之悠悠转醒得脸。
“半小时而已,睡吧,到了我叫你。”伸手掖了掖他身上的薄毯,王旻之神色很疲惫,我甚至很难把他和我记忆中的人联系在一起,记得当初见面和他是在一场跨系辩论会上,他作为裁判朝我抛了个赛后奖励的胸花,“刚表现不错啊!”
穿着西装的王旻之,那时候眉目间还带着一种熠熠生辉的神采,那似乎,是我和他成为朋友的契机。
“欧阳,你会怪我吗?”疲惫不堪的人静静看着我。
我以为他问的是不是把我牵扯进来的事,然而他眼底里闪过一些难懂的情绪,像是有些藏匿于深海的秘密渐渐翻滚交织着,让我没来由心头一颤。
“快睡吧,到了终点站,我们还有很多要做的事。”我想笑着安慰他,却发觉心里的不安让我连提起嘴角的力气都没有,只能避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入夜的车窗外,寂静一片,只有偶尔村落亮起的一闪而过,又遥远的灯。
-
苏南的老家在一座小山坳里。后山是一片翠绿的竹林。即使是入冬的日子,依旧有大片苍翠劲竹于林中毅立。村里大部分人都出外工作,留下的都是些老人孩子,苏南的老家就在这片竹林之中。
还没歇息多久,一下车小孩就醒了。
此刻在镜子里喋喋不休,似乎根本不是来找线索而是真的来旅游的。
——阿昇阿昇,这里和我老家好像啊。
“是吗?”我垂首在苏南抽屉里翻着。两分钟前,我和王旻之成功点满了溜门撬锁的技能点。翻墙之后,成功把小门上的锁给砸了。标准的私闯民宅,好在苏南家与四周隔绝,否则这么大的动静,王旻之费尽心机才躲开那些人的监视,下一秒估计就要被警察叔叔给监视上了。
屋子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苏南上学之后,就全家搬迁到了市里,老家这里几乎没有再住,我草草翻了几下并没有太多发现。但可以断言,苏南对家乡的印象极为深刻。
刚刚进屋时,门口就有一口水井,而最初找到的钥匙也在水井之中。
风吹过竹林发出苍老低沉的声响,像是远远的邀请。
——我们去竹林看看吧。
我点了点头,几乎没犹豫。
山中竹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和王旻之决定分头行动。他留在原处,而我去附近找找有什么特别的建筑。
一片竹林很大,不过远处有一个标示性的哨塔到不至于迷路。
一路无聊,我开口问了个憋了很久的问题。“小孩,你说你的老家和这里很像?”
——是啊。过年我会回来这里。对了,转头,不对,退后两步,对,就是那个。
“砍了……一半的竹子?”
——我老家也是这样一片竹林,我14岁的时候,曾经砍了一棵作为纪念,时间久了竹子的会形成一个孔洞,看来苏南家的风俗和我家很像。
“平行世界?”我吐出一句藏了很久的猜想。
——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是真的。”
——我当然是真的。
看着对方有点炸毛的样子,不由得想笑,我看着四周开口。“毕竟一个人,就算人格分裂对一个人的记忆知识储备没有影响。两个人格即使再不同,也不可能拥有超出本体固有的知识和记忆。
就像刚刚一样,我不可能知道你家乡拥有的习俗,况且砍竹子当纪念这种事我也从没听过。更不可是潜意识的记忆。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你和我都是真实存在的,只是因为某种原因,彼此见到了。”
——哦,那既然是平行世界,为什么我会比你小这么多啊。
“平行世界并不是绝对而是相对的。
你听过一个理论吗,所有时间并不是完全平行的两条直线,而是错综复杂得交织在一起,人往往因为一个决定而改变了未来,而在这个决定的时间点就将分出两个平行世界。
即A与B。在A世界的分叉口便是通往B的大门,但扭曲的时间线,使得你可能接通的B世界是A作用后的的任何一个时间点。所以你见到比你大了几岁得我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么说,我甚至可能是决定你未来关键的决定因素哦!
镜中人像是听到什么值得自豪的消息,扬起了下巴。
“也许吧。”我笑了笑,本打算再聊聊关于更多那个世界的事。
然而下一刻,我的双手双脚都开始冰凉。
——不远处的视线里,一个女孩真从竹子后探出头来对我笑,那双眼空洞洞得漆黑一片。
苏南!
7、
——阿昇!你怎么了!忽然跑什么呀!?
双手双脚不是自己的,我感觉整个背脊开始密密麻麻得爬上一阵冰凉。
大脑却明显做出了完全不同得反应。
耳边全部是风吹过竹林的声响,悉悉索索响成一片。
我不由自主得朝着那个影子所在的方向狂奔而去。视线里,少女白色的身影宛如鬼魅一样消失在竹林后,下一刻出现在更远的地方,却依旧回头望着我。
内心那种恶心厌恶的感觉翻涌起来,整个胃都在搅动。
停下来……
停下来,停下!停下!为什么停不下来!?
——阿昇!你回答我啊,不是,危险!
小孩得声音变得很慌乱,然后渐渐得变得模糊不清,连一点声音也没有留下。四周安静得只剩下我的呼吸。抬头,远处得苏南正朝我伸手,女孩的嘴角微微上翘着,像是一种温柔的邀请。我听到心跳在耳边鼓噪,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经站在这里。
前面一个白色的身影在前头跑着。
那是苏南的记忆?
手心里的冷汗越来越多,我紧紧攥着镜子。
即使我看到镜子里映出的根本不是小孩的模样,而是一片空空如也。
所有镜像都消失了,这不正常,我努力分离着自己的意识,至少除了身体以外,我的精神不能崩溃。然而,随着身体朝着竹林深处迈进,远处的哨塔的轮廓在眼前越来越清晰。我的五感开始变得迟钝。包括视线,听觉。
我跟着那片白色的影子一路向前,走进了一间漆黑的屋子,无数的台阶一层连着一层。
我的四肢都在机械得往上爬,脚步声,呼吸声,水滴声,楼顶上传爱女孩子玩耍的嬉闹声,像是魔咒一样在脑子里回荡着。像是被鬼魅魇住一样。
我咬着牙让自己保留自我意识,只觉得额头冒出了一排细细的冷汗,随着呼吸声和双脚的攀登,正慢慢流下来。直到踏上最后一级台阶……
视线豁然开朗——
视线里,巨大敞开的窗子前,白衣少女的身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光线,在阳光里回过头。
她的眼里褪去了灰暗,像是被身后照进的白色光线点上了色彩。风吹起她柔软的头发。
【过来这里。】
她朝我伸出一个怀抱,像是即将飞起得鸟儿。就像着魔一样我慢慢伸出手,指尖触碰,像是触碰到了某个时光里的记忆,心脏用力骤缩,喜悦、悲伤、还是懊悔,所有情绪在心头呼啸而至,我下意识得拥抱了她!
“子昇!快停下来!”
一阵桌椅倾倒,砸在地面的巨大声响。
惊醒的瞬间,我发现自己倒在一个人的怀里。
意识还没有恢复,我只能依稀辨认声音的来源。“王旻之?”
我听到头顶上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吸。他紧紧圈着我,我试图转头,却在视线恢复的瞬间惊出一身冷汗。将近二十米的哨塔,此刻,我正跌坐在一扇下边框离地不过20厘米的窗前,一只脚已然悬在窗外。
只差一步,我就会粉身碎骨……
“你刚刚差点当着我的面跳下去……”他的喘息地厉害,似乎还心有余悸。
双手双脚已经失去了力气,我只能用仅剩的力气紧抓着王旻之的手免得我滑出窗外。
——阿昇……你快吓死我了!我刚刚叫你,我一直叫你为什么都不回答我啊……
小孩带哭腔的声音也从镜子里传了出来。
我张了张嘴,发现喉头沙哑得几乎说不出话,只能示意王旻之把我拉回去。可他也被吓得没太大力气,最后我们两个人几乎从窗户边上爬了回来。
我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大脑里某个声音从刚才就开始喋喋不休,我咬了咬牙,很久,开口道。“学长,天花板。”
“什么?”
“苏南留的东西,在天花板上。”我的声音冷的自己都吓了一跳。视线却仔细盯着他的表情,几乎不敢错过一丝一毫。
内心一个答案几乎就要破土而出。
“我刚刚,看到苏南了。她藏了一个东西在天花板上。拿下来。”
我看不见自己的神情有多可怕,但我却明白我此刻的想法有多卑鄙。屋檐狭长,正好遮住部分光线。
然而不出意料得,王旻之站在阴影里,慢慢点了点头。几乎毫不犹豫得翻上天花板,薄薄的尘落了下来。落进我的眼里,刺目的疼。
8、
在苏南指示的哨塔顶端找到的是一大块羊皮,上面是蜿蜒的水路和地形,却被挖出了很多小角。而从坐标地点离找到的羊皮,正好标注着地点。
如果没有猜错,凑齐羊皮的那天,我们就能找到那个所谓证据藏匿的地点。
回程的途中,我和王旻之几乎没有对话。
窗外呼啸而过的光影和来的时候别无二致。小孩的模样隐隐约约映在玻璃上,他似乎也被吓坏了,累的又睡了过去。
我知道,王旻之在这趟列车到站的瞬间,就要再次进入那个被监视的屋子,每日受着即将死亡的折磨。
我甚至觉得自己藏着这样的想法很恶毒,然而那个念头在大脑中却盘踞扎根剔也剔不掉。
内心那个藏了许久得声音愈演愈烈。
人总是这样,当他在相信一件事的时候,便会用无数的理由加以搪塞,即使那些理由蹩脚得毫无依据。反之亦然,当人开始怀疑一个人的时候……那些情感就像大雨淋过的濒死藤蔓,在一夜之间密密麻麻得爬上内心所有的角落。
“王旻之。”我侧过头装作不经意般吐出一声疑问。“你是在哪家医院遇见苏南的。”
然而等了很久,回答我的只有王旻之沉睡般,平静有序的呼吸。
-
我记忆里关于王旻之这个人的了解只多不少。
印象里,他对他的专业到了几乎痴迷的地步。
他曾经说笑似得和我谈论过一些著名的心理实验。其中有一个有趣的案例。
曾经有人以15美元雇佣了20个学生。分成两组分别扮演“守卫”和“犯人”的角色。“守卫”对“犯人”有绝对的约束作用。
最开始,两方都没有经验,守卫与犯人之间并没有太大的等级区分。而到了后期,在这样的模拟不断进行的过程中,犯人在反抗过程被守卫粉碎之后,渐渐进入了一种消极的情绪。这种消极的情绪随着日子的推移与日俱增,犯人对守卫开始由最开始的反抗到唯命是从。甚至在实验的后期,面对守卫的虐待,犯人也习以为常。
心理学的主要力量不是控制和修改,而是大量的潜移默化……
他告诉我这句话的时候,眼里闪着的我极少看到的光彩,两个虎牙露出来,像是在讨论世界上最美的事物。
——阿昇,你休息一下吧。
“我没事。”
——你黑眼圈很严重了。
“托你的服,我看不到啊。”我转头对上小孩担忧的眉眼,笑了笑。“我可先说,你别为了让我看到黑眼圈,给你自己弄两个啊。”
——算了吧,我才不要。
嘴角勾了起来,露出两个梨涡,我看着他,像配合似得,扬起了嘴角。
从苏南回来后,我对坐标地点的寻找并没有停止。相反,我加快了速度,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寻找苏南留下的地标。
母亲似乎有些担心,不过好在她似乎从某个时刻开始,就不再过多阻止我的私事。
之后的事情来得很顺利,甚至可以说顺利得几乎可怕。
不过三天,我找到了7块碎片。图标剩下的地点只不过最后三个,地图上的标志也越来越清晰……
与此同时,我开始疯狂得梦见苏南。几乎整晚的梦境里,都是苏南的影子。我在梦境里走过所有她曾经去的地方。苏南喜欢红色,喜欢在傍晚在街道上散步,喜欢荡秋千,喜欢吃红色的糖果,喜欢听人弹琴……
苏南就像是一个种子,在我心中落下,满满用我的血液灌溉成一个越来越清晰的轮廓。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自己就是苏南。或者说,欧阳子昇就像是一个即将被替代的肉体,苏南的灵魂开始慢慢得驻扎了进来……
——阿昇,你不是不爱吃糖吗?
小孩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低头看着手里那颗红色的糖果。
那是在找地标的时候,被某个店老板强迫买下的,红色的,苏南爱吃的糖。那一秒我觉得我就像个监狱里的囚犯,手里被抛进一块烧红的烙铁。
“是啊。”
我转头看向玻璃窗里的小孩,声音冷静得不带一丝感情。“是苏南的糖。”
9、
没有人可以阻止一个疯了的人。我的大学导师半开玩笑说王旻之是个学术分子。可惜没人告诉过他,欧阳子昇就是因为和他疯了半斤八两,所以才成为了他的朋友。
我花了三天时间,开始全面调查王旻之这个人。从接触这场“杀人案”以来,我的思维和行动力第一次达成了最高度运作。我查到了他所有的实习资料,包括联系了大学期间的导师。毕业论文,实习期间的所有报告。分析了所有苏南可能出现的医院,最后开始逐一排查。
王旻之料定我不会这么做。
毕竟,如果真的存在所谓的监视者,我着手调查苏南的行为会立刻引起他们的注意。甚至导致王旻之告诉我秘密的事情直接曝光。
没人愿意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但是,王旻之算错了一点。
苏南的存在已经迫使我成夜成夜失眠,哪怕偶尔入梦中,我也会见到苏南的脸,一脸微笑的掐着我的脖子,直到我窒息地从梦中惊醒。这样的过程在梦境里循往反复。让我已经开始我分不清幻觉还是现实,高度的精神紧绷,让我渐渐失去了对现实世界死亡的恐惧。
于是我在想,如果因此王旻之死了,那我就陪他一起。是我欠他的。
然而世界似乎不允许我这么做。
从最后一家医院出来的时候,冬日的太阳打在我的身上。
刺目的阳光,照得我天旋地转。医院档案科护士的声音还在我耳边清晰可闻。
【对不起,我们这里并没有叫做苏南的病人。】
你看,王旻之,世界都不让我一起陪你死。
我一直以为当这个猜想被证实的时候,我的内心会崩溃。
然而,我发现自己十分冷静,没有所谓的监视者。没有所谓的证据。更没有所谓得杀人案。王旻之的命正好好得握在他自己手上。
——心理学的主要力量不是控制和修改,而是大量的潜移默化。
——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做一次这样的实验。
从王旻之告诉我苏南的存在开始,我便觉得有些东西一直说不通。包括他刻意规避的细节,在此刻一瞬间暴露无遗。
如果说王旻之的治疗过程被全程录音。那为什么监视者没有第一时间杀掉他,而是让他拥有了寻找证据的时间。外加苏南根本不是本市人,然而她给王旻之的所有坐标都是本市。
一个精神高度分裂处于崩溃边缘的人,在脑海里藏得不是模糊的地点而是精确的坐标,这本身就让人不可思议。
唯一的可能是王旻之故意在治疗报告里添加了这些坐标。
他甚至捏造了苏南这个人。那么目的又是什么?从我第一次在水里幻想出苏南险些溺水,到后来险些跳楼,王旻之都在第一时间并救我了,他为什么会那么快赶到?
在哨塔上,我特意告诉他,我看见了苏南。用的是看见这个词。他却完全没有表现出诧异,就好像我能看见苏南是他意料之中的事一样。
那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他全程都跟在我身后。他了解我的全部状态,了解苏南这个人格对于我精神的侵蚀到了什么地步。
从到到尾,被监视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我就像一个实验体一样被王旻之监控着。而目的只有一个,构建出他手上那个名为苏南的人格。
从头开始,我一心想救王旻之,为了争取时间一直在他的暗示下行动。他用人最恐惧的死亡麻痹了我的内心。包括心理暗示、包括回到苏南的家乡。他是一个足够合格的心理师,在他的暗示下,我了解了苏南这个人,在大脑里构建了苏南这个人,却又因为他而不得已继续深入下去。
那么直到我完全找完所有坐标的时候会怎么样呢?
是不是,就如他所愿,完全变成一个名为苏南的,成为世界上那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他果然是一个很棒的心理师,有趣的实验,他几乎成功得杀死了欧阳子昇这个人格。
我应该给他鼓掌吗?
——阿昇……
——阿昇,你别这样,我害怕。
“阿昇。”我看着天空,空洞的蓝,一望无际。“你叫我,阿昇……”
双腿像是失去力气一样跌坐下来,眼前是一片空白,我只隐隐约约听到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那声音越来越弱,最后染上哭腔。
“对啊……我是阿昇,我不是苏南……我是欧阳子昇……我不想变成苏南……”
——阿昇,你怎么了?
“我很好……我还活着,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我看着镜子里的小孩。几乎绝望得笑了起来。直到泪水呛进我的嗓子,变成撕心裂肺的咳嗽。
10、
入夜的市立医院,来来往往都是人。
消毒水的味道,急症室传来的嘈杂人声。三甲医院的基础设备一向完善。包括中心的大医院离我家和王旻之租的那间小楼都很近。
车程大约只要十分钟,这却是我这辈子过得最艰难的十分钟。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从最后一家医院回来的。
等我意识清醒的时候,我已经站在王旻之家门口。
那扇门半掩着,和往日一样,只是没有开灯。
我那一路上一直想着,要怎么把全部的资料甩在王旻之脸上,要怎么狠狠给他两个拳头。然后风从门缝吹过,我闻道了一股古怪的铁锈味。
那味道引起人下意识的厌恶,直到我进门打开灯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不是铁锈,而是血。
整齐的屋子此刻满地的书页和杂碎的玻璃。王旻之平日充满光泽的眼睛空空得看着天花板,白色衬衣和身后的地面已经被血液染红。
他脖颈处裂开的口子,血液顺着地面蜿蜒成一片大红,染湿了地上的研究资料。我冲上去捂住他伤口的时候,那张染血的脸上眼睛动了动。我才意识到他还活着。
“学长?!学长你别说话,我帮你叫救护车。没事的,你别睡,你看着我!”双手都在颤抖,血液染红了手机屏幕,到处都是红色。
我用左手用力握着右手手腕压抑住自己的颤抖。几乎要咬碎我的后牙槽,然后有什么东西滴滴答答滚烫得流了一地,和血液滚烫得混合在一起。
那一刻,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感觉到绝望,是真正的绝望。直到那双带着温暖血液的手轻轻搭在了我的头上。
他气若游戏得说着什么,我只能把耳朵贴近他得嘴唇,王旻之几乎已经没有力气了,我辨认了很久,隐隐约约听明白了一句话。
“……别报警。”
然后,我就这样捂着他脖子上撕裂的伤口,血液从我的指缝间漏出,像是没完没了了一样。在救护车到来的那几分钟,我一直抱着他,感受血液慢慢离开那个我熟悉的人的身体,渐渐变得冰冷,好像我的心脏也随着他一起慢慢被掏空。
-
王旻之没有父母,他在外省的舅舅在第二天终于赶了回来。
那个男人抓着我冲过来问我究竟发生什么的时候,天花板上的等忽然闪了一下。我转头看向那张带着痛苦和愤怒的脸。一股强烈的恶心从我的胃里升起。
之后的事情,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唯一记得的是,我全身带血得跪在医生面前求他救人的时候,全世界响起了一个声音。
——你害死他了。你害死王旻之了。
那天,我回到家胃里翻江倒海,我把自己关在洗手间,将所有吐的不能吐得全部一股脑呕了出来,到吐出胆汁,到最后什么都被请了个干净,只有一阵有一阵的干呕声。
我抬头看见镜子里的人,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狼狈模样,只是从小孩崩溃惊恐的表情里,我读到了一种名叫恐惧的东西。
之后的两天,我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
大脑放弃思考,我不知道王旻之是死了还是活着。我更不敢问。
脑中画面都是最后一眼见到他时,王旻之勾着我的手,用已经睁不开的眼睛注视着我,然后被快速推进手术室。
而我全身上下都是他的血,鲜红的,滚烫得,几乎要刺穿我的皮肤。
我不想再想了,苏南也好,王旻之也好,欧阳子昇也好,或者也好,死了也好。无所谓了。我成功用最卑鄙的心揣测了王旻之,用最卑鄙的方法证明了苏南不存在。
那又如何呢,王旻之真的死了,鲜血淋漓躺在了我得怀里。
屋子里一片黑暗,侧过头一点点微弱的光从窗子缝隙里漏进来,却丝毫打不到我的身上。
不知道我是不是哭了,还是眼泪被恐惧代替早已经留了个精光,我只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尸体一样,静静看着天花板上的纹路。
我想,要是真的有所谓的监视者要来杀我,就来吧。杀了我,给王旻之偿命多好。
我欠他的。
或者把我的命拿去把他换他回来吧,杀了我吧……
11、
“喏,拿着。”
手上被搭上一条干净的毛巾。
睁开眼的时候,眼前是个舞蹈教室,有着正午的阳光和四面反光玻璃。一个穿着白T的少年笑着看着我。少年翘起嘴角。那是个面容好看的孩子,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刚刚运动完,白净的脸上还残留着汗水。
“真是快累死了,一会训练完我们吃火锅怎么样。”白衣少年笑起来,阳光落在他眼里泛着光。看的我有些发愣。
“怎么啦,心里有事儿?别这么盯着我,瘆的慌。”似乎被我盯得不自在。少年忽然张开双手朝我扑了过来,对着腰窝用力挠了两下。
我自认为平日是不怕痒的,一时间竟然整个人笑的缩成一团。
“快停下啦!”我胡乱推着眼前的人。
“喂,你们俩别闹了,改属猴了吗?”
“嚯,我亲爱的儿砸你回来啦!”
一瓶矿泉水被砸了过来。“徐沐洋,真一天天给你欠的!”
阳光里,来人穿着一件运动背心朝我们走过来。湿哒哒的刘海贴在额头上,熟悉的眉眼被阳光打的几乎模糊。
心脏在一瞬间被擭紧,我几乎在一秒不管不顾将那人狠狠抱住。“王旻之!”
“……你还在……”把头埋进他的脖颈,黏糊糊的汗水贴在脸上,胸膛是他清晰的心跳。“太好了!你还活着!王旻之。”
“喂……喂阿昇……阿昇?”他有些无措得推开我。“你怎么了?”然后转过头看向另一个少年。“沐洋,阿昇怎么了,我就出去了一会,你对他做什么了?”
“我冤啊。不是,阿昇,你怎么了?”
阿昇……
我转过头看着他,少年眼里闪着关切的神情。下意识退了两步,眼神扫过王旻之。熟悉的眉眼,熟悉的声线,却隐隐透着违和,他的模样,不对,太年轻了……
——阿昇?
我转头看着身后的镜子。我们三个人站在明亮的屋子里。而我穿着件灰色短袖,却是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暖暖的阳光照在那两人的身上,刺目得让我眯起了眼睛……这里到底是哪?
——阿昇,阿昇?!你是不能听得见我?! 你醒醒!
心电图滴滴答答的声响,双眼被阳光刺入视线渐渐变得清晰。透明的输液管,滴滴答答的吊瓶。我听见耳边头发蹭过枕头的声音。还有玻璃杯里的小孩。
“我,现在在哪儿……”试图抬起手,骨骼却酸麻得使不出力气。
——你胃出血被送来医院了。
对上小孩的脸,他的模样有些模糊,声音却是清晰的。光影在面前旋转了好几分钟,我才迷迷糊糊对上他的视线,小孩似乎也憔悴了不少,此刻见我醒来,眼里盛着泪。一瞬不瞬看着我,让我心里莫名有些难受。
将近一分钟后,他有些缓慢却不大的声音透过玻璃杯传了过来。
——你完全是在自杀你知道吗?
大脑像是生锈的机器开始艰难得运作。我转动眼珠,试图寻找一些关于他所说的事情的记忆。
我记得我只是躲到了王旻之家里……
——连续3天滴水不进,阿姨找到你的时候都快疯了。
我皱起眉头,脑海里隐隐浮现出一些画面。
我只记得似乎躲开了所有人逃到了王旻之家里。然后,看着他得屋子发呆,我只是不想见任何人,也不想动,直到后来……原来,我是在自杀吗?
——欧阳子昇。如果你再做这样的事,我宁可自己先把你掐死。
我听到他几乎从牙里挤出一句话,却逼得我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
我下意识吸了口气,红着眼转头看着身边,空荡荡的病房一个人都没有。
——阿姨照顾了你好几天,刚刚只是有事就出去了。
他似乎知道我最想知道的是什么,叹了口气,说道。
——王旻之还活着。
“什么?”我听到喉咙发出磨刀石一样的声响,目光却紧紧盯着小孩。
——听说是伤口虽然危险,但所幸没有伤到大动脉,还是抢救回来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大脑里消化了好久,深呼吸试图让自己冷静一些,却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王旻之还活着,他还活着。
太好了,太好了……
我喉头几乎哽咽,在休息了许久后,脑中有些奇怪的情绪冒了出来,我转头看向杯子了的小孩。“我,我想问问……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徐沐洋的人?”
不出所料。
镜子里的人忽然睁大眼睛,像见鬼一样看着我。
——他是我的朋友,你在哪见到他的?
12、
许多人总会在绝望或失意时幻想着,世界上也许能有一个平行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他们铩羽而归的人生将重获希望。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也许死灰复燃,甚至开花结果。
“你们在跳舞。”我偏过头,看着玻璃杯里的小孩。
“我看见王旻之在那儿好好的,能蹦能跳。徐沐洋一把扑上来拥抱我,他叫我阿昇。”
“真好。”
我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终究是见到了他们。我伸出无力的手在眼前展开,像是要握住什么,却又什么也握不住。
只是有些眷恋地垂下眼睛。
“那里太阳好亮。照透了整间屋子。”
-
一天后,我申请把自己的病床挪到王旻之的旁上。
因为,王旻之的舅舅不能长期留在本市,母亲时不时来照顾我,也顺便能照顾到王旻之。
于是,那画面,愈发让我们像一对难兄难弟。
只不过,大部分的画面都是——我吊瓶,王旻之昏迷,我吃药,王旻之昏迷,我和小孩聊天,王旻之继续昏迷。
我想着,如果某天王旻之醒来,发现自己置身在一间空荡荡的病房里,而身边唯一的人正抱着镜子傻乐,内心应当是会很复杂的吧。
只可惜,大部分时间,他都在我身边睡着。冬日阳光偶尔从窗外漏进来,屋子里尘埃被染上暖黄,在屋子里浮动,慢慢落在他的鼻尖。
安静得,像一只冬眠得动物。
一周后,我被母亲接回了家。
因为胃部损伤,母亲开始限制我出门活动。
我大部分时间都吃着些流质食物,她不允许我出门,甚至阻止我工作。我只能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溜出去,寻找苏南剩下的几个坐标线索。奇怪的是,我不再能看到苏南。她就像在我身体里死去了一样。
好在这对我的寻找羊皮碎片并没有造成太大影响。
她的记忆就像是某种物质融进了我的血液,并不难找。只是,每当想起来的时候,脑子都会难以抑制得疼痛。这使得我花了将近比原来多出三倍得时间,才把最后得碎片拼凑完成。
——那是一张地图,我看着上面的图案,像是走过了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无力得倒在地上喘气。
是苏南得老家。
兜兜转转,我又被指引向那个地方。我翻过羊皮地图,后面画着一个刻着鸟兽浮雕的老式立柜。那是当初搜查苏南屋子的时候,后院屋子里立着的东西。只不过,我负责的是另一间,而这间屋子,却是王旻之负责的。
——你一定要去吗,阿昇,你现在的状态不好。再等等吧,等到阿旻醒过来。
“不用,没事的。”
身体陷进柔软的皮革里,过去发生的所有不可思议的一切像走马灯一样一幕幕间歇不断在眼前闪过。其实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想,即使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再怎么渺小得活在这个世界上,也终究有它要背负的东西。更何况是人。
我终究不是什么强大的人,什么杀人案,什么心理实验,什么找到证据救人于水火,都是离我太遥远的事。我能做的终究也只是去维护眼前能触碰的东西而已。而从王旻之昏死在我怀里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从此之后,关于王旻之的一切,我都摘不出去了。
他一直要我知道的,是什么?
始终费尽心机希望我找到的那个“证据”又是什么?我想,我有义务去弄明白。
不是为了别的——
我只希望,下次见到他的时候,不必再怀着辛酸愧疚垂头落泪,更不必再带着那样卑鄙的心里去揣测他对我的所作所为。一只蚂蚁有了在乎它的人,也终究能昂起头活下去。
而我,终究也要为我所做过的一切去背负责任了。
窗外,冬日的晴朗的傍晚漏尽了一地斜阳。
我睁开眼睛,对上小孩柔软的目光。
“你会陪我吗?”
我们面容别无二致,透过薄薄的玻璃,就像两个世界在悄然对峙。
时间慢慢从我们身边流过。
直到,夕阳攀上他皱起的眉眼。我看到他缓慢而坚定得点了点头。仿佛两个世界终究交织在一起,连城一条清晰绵长的红线。
13、
C市的天空总是带着一种湛蓝。
纵使在这样寒冷的冬季,依旧有娇嫩柔软的花开在枝头。伴着远山缱绻而来的风,和与这个时节不同的温情脉脉。
两天后,我遵循着王旻之的方法,在深夜乘坐了最后一班火车来到了C市。
阳光穿过花身晕上一层浅色的黄光,手里拿着羊皮卷,远处雾霭森森的竹林间视野可见度不过几米。我估摸着如果顺风顺水,傍晚可以赶上车回到家里。
“……”
——你又头疼了?
“没事。”用力按着太阳穴摇摇头,心脏跳得比往常都快。
我抬起头,茂密的竹林顶端隐没在薄薄的雾气里,阳光从上面漏下来,虚幻的光晕看得人不真实。
“雾气没散,连哨塔的位置都看不清了。”
我一路走着,几乎找不到一点可以辨认方向的建筑物。
——这样即使有地图也没用了。要不我们等两天,这天气来这也不利于找东西?
耳边传来电流一样的兹兹声,我勉强睁开半只眼。“走一步算一步吧。”
穿过雾气缠绕的阡陌纵横,像是被投身至野兽腹内,茫无目的却有种森森的阴沉。吸一口气,让肺部被冰冷的空气充满,大脑也变得清醒了一些。我试着回想着当初被苏南意识控制时候的画面,希望找出一些能辨别方向的方法。
这些日子,我常常呼唤的苏南的名字,希望她能在我脑子里活过来。至少我一直不相信苏南真的在我身体里消失了,就算是死了也不可能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那些无从安置的经历与记忆,曾真真实实存在大脑里。如若不是子虚乌有,那它们一定曾经属于某一个人。不是苏南,那么又会是谁的呢?
双脚迈进树林深处,耳边是竹叶沙沙声响。雾气中冰凉的水汽开始渗进皮肤,忽然我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这种感觉?我下意识抬头,果然远处晦暗不明的光线里。
隐约浮现出一个黑影……
身体最快反应过来。那个人影离我不远,几乎几步就能追到。可它却像个引路人。每当我靠近的时候又消失出现在更远的地方。山林间冰凉的雾气刺进皮肤,脸颊和鼻尖都开始变得冰冷。穿过一条条竹林密布的小路,顺着青石板铺成的小径一路而下。水汽渗进我的脊梁,耳边只剩下我越发粗重的喘气声。渐渐得,我离它越来越近……
——阿昇小心!
脚下一空,下一秒我五脏六腑都被搅在一起,身体撞上密集的树干,手脚不知道被撞到还是挂到,一阵阵发麻。
等撞击停止之后,我只能感觉眼前一片漆黑,缓了很久我才恢复视觉和听觉。
“哈——!咳咳!”撑起身子大口咳嗽,肺里全是铁锈的味道。
——你没事吧?
寒冷的空气刺激着肺叶,我仰头看着映入眼前的景象,苦笑道。“呵……咳咳咳……她,她怎么来爱折腾我……”
一幢孤零零、古老的屋子在竹林间伫立着,树林间落叶被风吹起的声响席卷而来,枯黄的叶子在空中打卷又晃悠悠落在庭院门前,寂寞而萧条——苏南的屋子。
我又回来了。
-
——一定要进去吗?
“你觉得,都这样了,我还能走么?”笑了笑,我轻车熟路翻墙跳进了院子。
院子里小门上的锁依旧是当初我们破坏后的模样,摸上去已经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推开门进去,昏暗的大堂,穿过天井,耳边有隐约的水声。大脑里传来的疼痛伴随着兹拉兹拉的电流声,走马灯一般一闪而过的零星片段,伴随着诡异而模糊不清的声响刺激着我所有感官。
——再走五步跨过门槛,是内院,向右转是饭厅,向左走是楼梯,往前十步,是后堂……
内心像有个声音响了起来。在这瞬间,仿佛我就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在几年前甚至十年前,正慢悠悠走过石板铺成的地面。
随着身体下意识得前进,直到我睁开眼视线里映入一个落满灰尘的雕花梨木柜子。
——是地图上的那个柜子。
“恩。”我打开羊皮卷,点了点头。
鸟兽虫鱼,和羊皮卷上的图案完全相同,我抬起手慢慢抚摸着上面的纹路。手微微用力,上面的灰尘扑簌簌落了下来。
拉开把手,伴着一声刺耳的嘎吱声,我看见里面静静躺着的一个白色保险柜。
“我记得王旻之家里也有一个类似的。”
如果不出意外,王旻之最终想让我找到的就是这个。
心脏里忽然用力跳了一下,膨胀恶心的感觉几乎让我吐出来。我咬了咬牙,从朝包里翻了翻,摸出一个冰凉凉的白色钥匙,那把在井里发现的险些要了我的命的钥匙。
——阿昇!
后堂里一个落满灰尘的大镜子,映出小孩的模样。我侧过脸看着他。
——要不……我们先把保险箱带回去,等回去再说。
我和他的距离不过几丈远,隔着镜面上薄薄的尘埃,我竟看不清他的模样。“为什么?”我一瞬不瞬注视着他,嘴角勾出一个略带无奈的笑。
“王旻之教你这么做的吗?”
其实,我并不想带着这样尖锐的口气与他对话。只是我没有力气去猜测为什么了。
为什么从王旻之出事之后小孩总是似有若无在阻止我继续找碎片?为什么在我睡着的时候,他会稔熟得请求王旻之快些醒来?为什么一路下来王旻之对我的引导里小孩也占了大部分?包括最初,建议我听从王旻之的语言催眠。
——阿昇……
“我累啦。”我伸手将保险柜取出来,冰凉的金属表面意外冰凉。“已经不敢再随便猜测了。我的一次错误让王旻之差点丢了命。我没胆量再试第二次。”
——阿昇,我没想过骗你!
——只是,可不可以不要现在。至少,等王旻之清醒之后!
“该结束都快点结束把。”我看着他勾起嘴角。“是死是活,都是我该承担的。”
钥匙塞进锁孔,可以听到钥匙抬起锁芯的圪垯声。就像是一间古老破旧的屋子,在多年的风云飘摇后,终究打开了尘封的大门……
14、
漫天的鹅毛大雪缓缓得落下,明亮的路灯下和往来路人,白色围巾被染成温暖的颜色。白雪覆盖的深夜,透过窗子隐约闪过人影。空气里弥漫着晚餐的味道。那是个沿着长长地铁线赶回家的人,打开门,屋内暖气融化了一身风雪。
【阿昇出门吗?记得把围巾带上。】
【好。对了,妈,为什么家里全是奶糖,你明知道他不喜欢这个】
就像在看一场老旧的电影,我看见那个人整理好衣服,关上大门,门外有雪秫秫落下,夹杂着风吹起漫天白色。
……
【你们谁是病人家属!病人需要输血!】
“兹拉——!”
救护车车轮和地面磨出尖锐的声响。来来往往的白色的人,是医院?有个女人跪在急救室前面哭。满地是血液被车轮碾过的痕迹。那个人是……妈妈?!
谁出事了?妈,告诉我谁出事了!妈,你看看我,到底谁出事了!
……
【你看到了什么!】
我?
【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雪……好大的雪……满地都是红色的……还有医院……都是人……
【还有呢?】
屋子里……有个保险柜,保险柜里有东西……
【里面是什么。】
不……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告诉我,里面是什么!】
……报告……是死亡报告!
【上面写着什么。】
我不知道……求你……别问了。
【上面写着什么,念出来!】
死……死因,失血过多引发呼吸衰竭。年龄——4岁。姓名——欧阳……
——阿昇,你看着我!你清醒一点!
【死因,失血过多,肾脏衰竭呼吸衰弱。死亡时间,凌晨2:45。年龄四岁。】
“唔……我……我……杀——!”
——阿昇,你说什么……你看着我,你想说什么?我?
【千玺,他已经走了。】
“我……呃——!要——!”
——你冷静点……阿昇,你看着我,你要说什么……
【确认死亡。】
“我要杀了你们!!”
-
那年暑假,再次见到王旻之的时候我已经住院将近一周。
他穿着一身白大褂一副称职医生的模样。
那时候正好是晚上,窗子外的银色月光镀在他精致的侧脸上,他漫不经心问了一句。“听护士说,你不肯配合治疗?”
“把我的束缚带解开吧……”喉咙干的像被火烧一样。为了让他放心,末了添了一句。“他们给我注射我镇静剂了,王旻之,我只是手疼……”
然后那张不算太过熟悉的脸靠了过来,头顶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挣扎过多麻木的双手无力垂下。那是我一个月来第一次解开手铐入睡。他守在我的床边。
“你说算不算好笑,我的实习对象,竟然会是我的学弟。”
入秋的风呼呼从窗外吹进来,我听见他的呼吸平稳而缓慢,如同我的心跳一样,渐渐归于平稳。
从一年前开始,我就不再做那个梦。
梦里是纷纷扬扬的大雪,有个人拉着我的手在前面奔跑着。忽然他松开我的手,漫天的红色落了下来,手指感受到了冰冷的温度,鲜红的雪在皮肤化开,身体倒进一个鲜红的水池里。
那个人在我不远处昏迷着。
我挣扎着将他的下巴托出水面,冰冷的血水里,他皮肤惨白,我哭着喊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血水顺着他紧闭的眼睑留下宛如血泪。我就这样在水里挣扎着,直到失去所有力气,直到我和他双双沉入水底。
我想,我把自己留在那儿了。
-
——阿昇!你给我清醒一点!!
刺目的光线扎进我的眼底,恢复知觉的视线里。那张与我别无二致的脸离我不到半米,大半张脸隐没在碎裂的镜面下,血液渗进缝隙里,像是一张巨大的红色蛛网。我的拳头一下一下砸在玻璃上,正发出一声声闷响。
——你要杀了我吗!
——杀了王旻之之后,你还要杀掉你自己吗!
像是缺氧的鱼狠狠吸了一口气,肺里撕裂一样的疼痛。机械的拳头在半空中停住……
视线里,小孩双眼通红得注视着我,慢慢得像一只孤立无援的动物一样蜷缩起来。
我咬牙松开拳头,渗血的手掌触上他低着的脑袋,我听到他近乎绝望的啜泣,鲜血顺着镜面蜿蜒成长长的红线。
——阿姨只剩下你了……她只有你了,别这样,求求你……求求你,阿昇,我求你了……
我看着他,张开嘴,发不出任何声音。牙尖划过皮肉感觉不到一丝疼痛,我重新握紧拳头,全身开始颤忪。
在多少个年月里,我的世界曾经有那个人的陪伴。
所有喜悦孤单,所有的温柔。我想等着,等到他长大,等他变得有我这么高。等他开始喜欢上女孩子,等他离开学校,等到我们都垂垂老矣,我还能听到他喊我的名字。可我怎么忘了……树木失去了枝干终究要死亡的,即使它多想支撑住他枝干鸟巢里那个柔软纤弱的生命。
终究,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小穆死了……?”
小孩抬头看着我,眼里大滴大滴的泪水顺着脸颊流进衣领。我开口,语调平静,像在问他,又像在问我自己。
“阿昇,我弟弟没了……?”
——阿昇……
“小孩,我弟弟没了。”
古老的植物终于摇晃着倒下,露出破败的根系和苟延残喘的腐烂内里。
我颓然跪下,用鲜血密布的手捂住眼睛……
破碎的镜子混杂着血液碎在我面前,我看见漫天大雪得,雪地上溅落了密密麻麻的血迹和红色糖果,我抱着那个人,感受他满身是血身体在我怀里一点一点变冷……
【哥哥别怕,穆穆不疼……】
“呐……谁来救救他啊……”
喉头的呜咽声越来越大,我跪在地上,像是耗尽最后一丝希望般一遍一遍问着。
“谁来救救我弟弟啊……小孩,求你告诉我……谁能救救穆穆啊……”
那是我最想忘记的圣诞节。
有永远下不完的大雪,有满地散落的红色糖果,有尖锐刺耳的警笛声。热闹非常……
那是一个我近乎忘记的噩梦。终于在此刻,混杂着我深藏多年的愧疚与绝望,爆发成了溃不成声的嚎哭。
15、
一场漫长的告别。
-
这是我第二次来这间医院。
精神类疾病需要心理辅导和药物镇静。
比起上一次,我这次来的平静了许多。
满身是伤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一把把我抱进怀里痛哭不止。然而失去了王旻之的专属监护,我觉得来医院接受治疗是更好的选择。第一次是王旻之把我保出来的,我求他覆盖我脑子里关于小穆的所有记忆,然后他放弃了难得的留院机会,来我的身边做我的辅导医生,我至今都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坏的决定。
在治疗期间,某些被刻意遗忘的片段慢慢浮现了起来。
我终于记起在那个夜里,我是是如何用椅子砸裂王旻之的后脑,又是怎样用钢笔割破他的喉咙后,面无表情得洗干净了双手,转身离开。我从小穆死后开始有伤人和自残的倾向。甚至在后期,情绪失控时会出现记忆断层。我想,如果不是我在大门前忽然恢复了神智,王旻之为了我葬送的不止有他大好的前程,还包括他的命。
——其实,第一次你在阿旻家醒来的前一个晚上他就发现我了。
——你没见到他的表情,我都不知道是哭还是笑,整个表情扭成一团。
——他说你一直处于一个崩溃的精神边缘,如果强行恢复记忆,可能造成人格崩溃。那时候的我可能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礼物吧。和你完全相同,却是一个精神正常可以扮演一个健全人格来引导你的角色。
我靠在病房的落地镜前,脑袋贴着镜面。
小孩靠过来,我们就像靠着一个普通的镜子一般,做着同样的动作。我闭着眼睛,听着他说话,感受着药物镇静带来的一丝丝困倦。
——那时候我还没决定是不是要帮他。
——只是看着他那天晚上一夜没睡,翻箱倒柜找了一堆资料,删改,打印。应该就是为了创造一个叫苏南的人。
“不错的计划。只可惜,他低估了我对正视小穆消失了这件事的抗拒。也没想到我真的会去查苏南这个人。”对于王旻之来说,编造一个故事,其实并不难。
以我的治疗记录为骨架,我遗忘的记忆的皮肉,创造出一个名为苏南的人格。
其实以他的能力,完全能做得天衣无缝。只是小孩出现的太过突然,而我的情况也日渐糟糕(删除记忆后的一年半,又开始出现自残行为)。这才是他露出了破绽,也因此,记忆混乱的我激发了第二人格,险些害了他。
其实,回想起来,一切又是这么得有迹可循C市的老家,我们全家出游的生态公园,他爱吃的红色糖果,我陪他玩过的游乐场,甚至‘苏南’将东西藏在哨塔的天花板上,都我和小穆过去的小秘密。
心理学如何神乎其技,也不能那么完美得塑造出如此完备得记忆。
除非,那些记忆,根本就是属于我的。
“嗳,小孩。我一直觉得王旻之有点傻。可没想到这么傻。”
——阿旻不傻,只是个太过在乎罢了。
是啊,称职,直到危及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在考虑我这个病人的安危。让我不要报警?究竟我是疯子,还是他是疯子?
“小孩”看着窗外孤零零的枯树,我吸了口气。
“在你的世界……王旻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阿旻……
一阵很轻的笑声——他是个超级烦人精诶。
“啊?”我扭头看着镜子里的人,小孩嘴角勾了起来,露出两个梨涡。
——阿旻比我和沐洋大一岁嘛,就老想管着我们,跳舞动作不对啊,表演的时候太紧张啊,反正成天絮絮叨叨的。可出了事,他又总是第一个挡在前面。所以我们一边嫌弃他,又一面靠着他。只不过呢,我们那的阿旻可比你们这的爱笑多了,很经常笑的和个叉烧包似得拦都拦不住。
“那倒是,我真没看见王旻之在我面前笑过几次。”
回忆里,那个所谓的时空,充满阳光的屋子里,王旻之嘴角带着笑容走进屋子。胸膛清晰的心跳,眼中自信的光彩,好在在那个世界里,他们都没有受到悲伤的侵害。
我闭上眼睛,眼皮透过一点橙红色的光线,犹豫了很久,像是温吞烧开的水,在脑子里细微翻滚了一阵,终究忍不住,轻声发出一丝声响。“小孩,你的世界里……有小穆吗?”
——有啊。
轻柔的声音,像在讲述一个令人神往的世外桃源。
“小穆他……现在怎么样了?”
——他呀,已经会叫哥哥了。
——不过,他叫不清,都叫我锅锅……
“真好。”像是错落时光里延伸出的一点温柔触角,轻轻在心头一点。嘴角不由得勾了起来。我感觉整个眼睛在发烫,有些氤氲的水汽冒上来,沾湿了眼角。
——阿昇,我困了……
“睡一觉吧,我也困了。”我轻轻脸颊贴在镜面上,窗外阳光落进来。屋子里流动着温暖的浅金色,似乎来自遥远世界的另一头,却柔柔得落在了心里得每一个角落。
-
之后的几个月,我的情况得到了基本控制。而小孩却开始频繁得入睡。
镜子里,他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才知道,在他的世界里,只有入梦的时候才有可能见到我。
——最近好几次睡着了也见不到你了。
小孩耷拉着脑袋,像是有两个小触角蔫蔫得碰着地面。
“要好好工作啊小舞蹈家。”我坐在医院花园里抱着个小镜子笑着。“天天睡觉,小心表演出岔子。
”
我笑着打趣他,看着他气恼的模样,两人最终不自主得都笑出声。
其实,我和他都知道,离别的时刻,也许快要来了。
如果说,小孩的世界影响着我的世界。也许,正是我濒死的精神触发了我们之间的联系。
那如今的我,除去最初的药物镇静,现在已经进入治疗尾声。由于逐渐接受了小穆过世的事实,我的一切混乱记忆开始趋于正轨。
如此一来,恢复健康的同时,也意味着我和他之间相互影响的力量也将渐渐消失。
渐渐得大多时间,我又变成了一个人。
小孩在镜子里睡着。有时候他会忽然变了个模样出现。据说是在赶比赛还是什么之类的。特别某次那小孩忽然顶着一个爆炸头,笑的我在病床上打滚。我和他变得越来越像,或者说,我的精神开始不断恢复。
出院回家的那天下午,我第一次请求母亲让我进书房看看。
在一年之前,为了害怕我崩溃,母亲将所有关于小穆的东西,都放在了这间小小的屋内。这屋里,是所有有关小穆的一切。是他曾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好证明。
我想象着无数个下午,我的母亲抱着小穆的照片,在书房里垂泪的模样。屋外是她疯了的大儿子,在更远的地方,是她已经离婚远走的丈夫。
“妈,我想弟弟了。”
逆光里,母亲用她并不宽厚却十分温暖的双臂,用力抱着我,一股温热顺着我的脖颈染湿了衣襟。我仰着头,感觉在某个遥远的国度,有只暖暖的小手正触碰着我的脸颊,那温度很熟悉,将我的心脏都变得柔软,我笑着看着他,直到一层滚烫的雾气模糊了双眼。
永别了。永别了。
尾声
“您所乘坐的X0622次列车已经进站。请还未上车的旅客抓紧时间。列车将在……”
“诶,妈,我知道了。东西都带了。齐了齐了,放心。”我夹着手机一用力终于把行李放上行李架。揉了揉快要麻掉的腰,找到位置坐下。
“阿昇,记得去学校报到的时候找陈导员,他会帮你安排宿舍的。记得不要吃辛辣的东西。你胃不好,要多喝粥。调理的中药也记得定时去药店开知道吗?”
“知道了妈。”我哭笑不得。“我又不是新生报到,只是复课而已。你儿子这么大了,会照顾好自己了。”
“那一定要记得,不能吃辛辣的,到学校就给我发消息。那你在车上睡一会,妈妈先挂了啊。”
“恩。好的,您快去休息吧。”
呼了口气,我把身体陷进靠背里。
我转过头,将手伸进眼前的阳光里,皮肤已经褪去了病态的白色。这半年时间里,我开始老老实实健身,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都好了很多。
身边一个女生推着行李,投来求助的眼神。
我下意识站起身,将行李塞进头顶的行李架。
“谢谢。”女孩在我身边坐下。“回学校吗?”
“是啊。”我点了点头。
“终点站?”
“恩。”
“这么说你是A大的学生?”
我想了想,B市比较知名的大学似乎真的只有A大了。也难怪。“同校?”
“今年大二。”女孩看着我,对我投来友善的笑容。顺长的头发绕过耳际,露出光洁白皙的侧脸。我透过她的脸,似乎看到盛夏校园里充满生机的花草和清新的空气。
嘴角不自觉勾了起来。“欧阳子昇,今年大二。”
列车终于缓缓得前行,整个车身微微震动后,平缓得加速。窗外的光影景色被拉伸成模糊的浅绿色。我靠在椅背上,看着窗户上模糊的剪影,女孩在我身边已经沉沉睡去。我看着自己模糊的模样,那双眼睛干净温和,和小孩有几分相似。
半年前,我在某个早晨,我洗完脸抬起头。镜子中的人,脸上的水珠顺着侧脸慢慢滑落,我眨了眨眼睛。看着镜子里的人回报我相同的动作。那双眼睛带着生命的神采,那么陌生,却也那么熟悉。直到很久,我终于慢慢开口说了一句。“嗨,好久不见。”
那是只有少数人知道的秘密,在某个我们都触不到的世界里,有个叫欧阳子昇的小孩正好好得生活着。他身边有他信任的朋友,有他亲爱的弟弟。
我还知道那个的小孩,曾经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曾与我并肩,同我微笑。那些清晰却不真实的记忆在我的大脑里,被阳光打上了温暖和模糊的颜色。
手机微微颤动。
划开屏幕,一条短信不期而至。阳光反射着液晶屏,将上面的文字映得模糊不清。我仔细辨认着上面的文字,慢慢得一字一字在心口默念,直到有些滚烫的情绪顺着嘴角攀爬成笑意。
【等你回来。】——王旻之。
时间给予里大把光阴。在这些呼啸而过的年岁里,藏匿着太多难以忘却的故事。
也许梦境里斩破黑暗的勇气。也许在无数绝望时凄楚的咆哮。
也许是寒冬里握住你的双手。终将化作时光的的馈赠。
在记忆里打上暖光的时间残像。
我看着窗外的光影,闭上双眼。
有什么温暖的东西在心口晃动着。伴着将来的梦沉沉睡去。
——远方之人,感谢你来到我的世界。
——由此相遇,不胜感激。
——若能白首,毕生不渝。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备注:同人同人
1、
他从影子里醒来看见自己断掉的手臂和身体,叹了一口气。
心想:这算不算报应。
-
白晓生喜欢雁回,这件事情他很早就知道。
冬天的时候草木枯萎,他曾经一个人无聊得在伏阴的识海里看一群死掉的燕雀,那些东西真的很脆弱,被幻化出不消片刻便脆生生地死了个透彻。
这些年伏阴的神识中总是寸草不生,白晓生经年累月看那片黑洞洞的穷山恶水,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回人间看看。
他想要自由,想去那山水之间走上一遭。
影族本就是个生命力极强的种族,以影为本,幻化出的人形若是毁了,只要影子尚未消散,就可以重新生出身体来。
白晓生碎烂烂泡在伏阴识海里的时候心想,那条龙如今浑身都是稀烂的皮肉。
他是听说世间灵龙二十年前是曾经被抽筋拔骨的。
所以天曜原身并不算利落,密布疤痕,永州城他硬撑着将他们所有人带走的时候,白晓生就坐在那龙尾上,下意识碰了碰那伤口。
当时他心中毫无波澜,想着如此,这千年灵龙如今只有龙骨龙角,确实不容易帮他得那幽冥赋。他便想着让这龙多拿两样身体回来,到时候实在不成了,威逼利诱。
毕竟,他白晓生为了活命,没有什么做不出的。
天生恶童。
那是村中人通过卜术为他安排的命。
盖棺定论由不得他争辩的天命。他逃不掉,也不懂得如何去逃。
幼时的他成日成日不见天日被锁在屋子里。屋内的烛灯,发霉的稻草,角落吱吱叫的老鼠,肥硕落在他怀里却成了他能感受的唯一温暖。
而他每天最开心的时候,是母亲开启上锁的门,给他送吃食,他会乖巧露出笑,那个梨涡陷入,轻声喊一声“娘。”
那声娘还是屋外玩耍的孩子喊母亲是他偷学的,笑的乖巧,叫得听话,娘亲就会爱他。
这是他为了活下意识学会的本质。只可惜,他在努力都躲不过他的命,都说他将给村中带来灾厄,都说他是祸世业胎。
于是到头来,他的母亲也能亲手将他送上山去,交给伏阴。
他杀掉她之前,吃掉了她的梦。
梦里,那个从小到大对他并不算温情的女人,的的确确曾回到山上找过她。
只是她来得太迟,迟到她自己都知道她的孩子已经凶多吉少。
于是她终于来得及在他留下的拨浪鼓面前,在尘埃落定的他的死亡面前,流露出她多年不敢释放的母爱。嚎啕大哭。
她说孩子,对不起,对不起。娘对不起你。
她爱他,她也恨他。
他爱她,当然,也恨她。
他们是一对母子,果然合该如此相似。
于是他杀了她,也杀了还相信那世道温情的自己。
-
没有被抛弃过的人,是不知道那些恐惧的。
他曾和许多死在他手上的人说过这句话。
他遭受过背叛,自然信不得人,谁能受伤之后还有良心,谁能被抛弃之后还能心神清明。
你们不恨吗?
你们谁能不恨。
可他没想过,世上也有赤忱之人。
比如雁回,比如,灵龙天曜……
“他配不上你。”
白晓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认真的。那时候的雁回,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一道光。
光就该高高悬挂于天上,该受万千爱戴,该无忧无虑,该永远灿烂。他要那道光永恒,让他站在人间,沐浴在拿道光芒之下,哪怕一瞬,活着也是痛快。
他在伏阴识海里待了太久了,见过了太多黑暗。
一点光芒都是他的命,是他活下去的命。
白晓生是贪婪的,是自私的,是狠毒的。
而那只千年灵龙,他是活该。
他却没想过,那个人会来救他。一身残破鲜血淋漓,劈开了伏阴的幻境。
赤焰龙牙为世间至纯,斩灭黑气,烈焰焚烧伏阴识海本该也将他被囚禁的残身烧灭。
那熊熊烈火却只烧毁了禁锢他的锁链。
他的真身被伏阴制成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划开一道口子,就如同在他身上划开皮肉。赤焰龙牙却腾起了伏阴识海中的黑泉,他碎裂的身体从黑水中被烈火托起。
“白晓生!”
他用他仅剩的半只眼睛看他,心想,你托我水里的残魂有什么用。
你有本事把伏阴身上我的真身扒下来。
结果下一秒,赤焰龙牙烈焰如白虹贯日,直插伏阴识海深处,生生将白晓生的本体钉在了地面上。伏阴闪身化作黑气逃窜。
那瞬间,白晓生感觉自己被烈焰穿心,但也不过一秒,他的身子被人揽住肩。
他侧头一看,天曜近在咫尺的脸上一道上开口正在渗血。
而后灵龙像是提着最后一口气,搀着他喊了一声“回!”,赤焰龙牙悬浮在他们身边,白晓生本体的长剑被贯穿后燃烧的烈焰熄灭。
留下一身几乎完整的真身。
他笑了笑,不错,倒是比他平日被伏阴割破的伤口可小多了。
可直到他残破的身子接触到本体的瞬间,白晓生都没有实感。他的身体早在当年献祭后,便被做成了一套影袍,恶童真身,隔绝阴阳,是伏阴的一道防身利器,若非赤焰龙牙不可破。
却不曾想,如今是赤焰龙牙救了他的真身。
而他只剩下的半只手的身体被黑衣一点点吞噬,那瞬间,他像是进入了一片熟悉的海洋中,冰冷又温和。渐渐,他被砍去的另外半只眼睛恢复了视力,双手双脚被本体一点点修复,只有腹部一道被赤焰龙牙贯穿的伤口还隐隐作痛。
而后,他听到了一声。
“龙鳞加覆,百病离身。”
温润的灵力春日的大雨席卷而下,伤口生出新肉。
等白晓生恢复意识的瞬间,只看见了灵龙昏迷前微睁的双眼,那双眼像是破碎的粼粼湖面,像是一道光砸进他的怀中。
他下意识抱住对方,听那人说了句。“雁回……有危险……”
-
辰星山前玄霄真人亲传弟子雁回,叛出师门勾结妖邪,后于陨星台受百道雷劫剔除灵脉。
当夜,妖龙天曜现身,破阵救人而去,天雷滚滚,锁妖塔上鲜血淋漓,残垣断壁。
等白晓生找到雁回的时候,少女蜷缩在一片血淋淋的草木间,怀抱着一颗龙蛋。
灵龙天曜,死了。
传闻龙为不死不伤之体。
而事实上,被剔除龙心龙筋的天曜,本就是残身。换命咒一起,毁是他神魂,灭的是他灵躯,唯一剩下的一道神识裹挟着即将消散灵力闯入伏阴识海,救出一个白晓生,早已经所剩无几。
那银色布满龙纹的龙蛋里究竟剩下多少稀薄的灵力。
亦或者,还究竟能否复活一个天曜,谁也不得知。
白晓生醒来看见疯狂的少女,看她毅然决然坠入黑河。
他原身已得,早就不受黑气控制,这自由的身体本该是他遨游天地看日出云起的归宿。
如今却被道道禁锢,他发觉自己走不了了,无论是因为欠了人一条命,还是为了他的心上人。
白晓生很少哭,却看着托入妖道被黑气侵蚀的雁回落下泪来。
他低头看着怀中那个雁回千交代万交代的龙蛋,只觉得那冷冰冰的空壳里其实什么也没有。
他不知道雁回见到的天曜如何。
他只记得扛着那个当初自己利用的,不满又厌恶的人一步步出了伏阴识海。
来到迷雾森林,日光一现,他怀中浑身是血的天曜像是一道雾气消散,手脚碎裂,脸颊破碎,他伸手去捞,捞到一片空荡荡的风。
灵龙天曜。
“天曜。”
他轻声喊了喊这个名字。
像是要从那冰冷的空壳里去寻找一点希望。
会回来吧?
那只不知生死的,千年灵龙。
2、
青丘三日后迎来一位黑气之主。
这位黑气之主一袭黑袍,却生了个众人皆熟的面容——正是当初辰星山险些陨星台的前弟子雁回。
于是玄妖双方势力更迭,青丘王宫九尾狐一族和黑气之力,生生将剑拔弩张的玄妖局势逼向了另一个方向。
灵龙救人当日,辰星山广寒门决裂。
凌霄真人剑指戒律堂长老素娥,生死之际被素影真人救下带离广寒门。
玄门内部乱作一团。
于是,一方黑河尽头,白晓生抱着一颗龙蛋在青丘古树上晒太阳的时候,显得有点安逸得过分。
“阿龙啊,都几天了,你也该出来了吧。”
雁回从黑河下现身时,两界震动,众人皆以为是什么大妖出世。
乱哄哄往黑河边上赶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团将散未散的凛冽妖力。
但黑河乃黑气归息之地,万物不载,偏却载得了一丝生机——灵龙天曜的生机。
雁回携着白晓生和天曜来了青丘,片刻又杀去了陨星台。
只因尘意国主的那句——龙魂消散之地,没准还有天曜残存的魂魄。
于是陨星台接连受到了千年灵龙和黑气之主的两次重创,一片狼藉,近百八十年想必是不能再用。
而那冷冰冰的龙蛋里,终于是多了一丝灵气。
那灵气由青丘的千年巨树温养着。日复一日,又用清晨光曦照着。
雁回刚成为黑气之主,识海黑气不稳,需时常由尘意大国主协助调息。
于是晒蛋的任务就掉到了白晓生身上。
一只影妖,喜阴,偏得每日照着太阳,怀揣一团龙火,像是个时刻要坐化的得道高僧。
白晓生自觉此生从未如此离谱过。
只是那灵力在他怀中日复一日温暖炙热,暖暖得烧着他的心口。
怨愤的影妖忽然又撇撇嘴说了句“罢了。”
也对。罢了罢了,他因这灵龙重获真身,那便等上个一两日吧。
却不想某日他打着呵欠要去雁回屋子里带天曜蛋去晒太阳的时候。
刚走到门口,一团龙火从门内窜出,惊涛拍岸似的将他炸飞了二里地。
——灵龙活了。
-
天曜重生那日,青丘王宫附近的腾云阁里鸡飞狗跳。
最惨的便属白晓生,刚从二里地外赶回来,被一团火球正面轰了一脸。
好在这次他有了准备,结印并用真身挡了回去,于是那火球生生撞进他怀里,带着一团爪子鹿角似的东西将他撞到了青丘古树的树干上。
轰隆隆,一片树叶坠落,烈焰烧灼他身体,他从那团火里看到了一只盘旋的小龙。“天曜!你冷静点!”
他真身被灼烧,但因为被伏阴炼化过,除了疼倒也没有太多伤口。可求生本能让白晓生下意识想下杀手,片刻又回神逼着自己收了力。
“天曜!”雁回飞身而来,黑气团团又引得白晓生怀中灵龙杀意大盛。
白晓生觉得自己要被烤化了。“你们一个个别光看着啊!想办法啊!我要熟了!”
最终还是青丘大国主用了清心咒和青丘的浮幽幻境才让灵龙安定了下来。
而后烈焰熄灭,只剩一个安睡的人形倒入白晓生怀里,他低头看见了天曜闭着眼熟睡的侧脸,目光往下。
哦豁。
他心想。这下这位龙主该要丢人了,赤条条在青丘众人眼里露了个来回,等着他醒了他一定要用这件事气他一气。
殊不知,白晓生那算盘打得咔咔作响,却是他噩梦的开始。
-
龙,乃天地灵龙。
吸收的是人间清气。
当年天曜生于洛川龙谷,化形前受天地灵力召唤已经有了神识。
千百年镇守一方也是端得稳重。
但这次孵出来的不同,灵龙陨星台一场重创本就魂魄受损,灵台混沌,
凤千硕又出了个主意,把蛋给敲了,敲是能敲,就是出来得早,心智未开,宛如稚子。
白晓生想过自己要孵蛋,但万万没想到他还要奶孩子!
雁回的黑气与龙火相克,一旦触碰宛如火灼。
那日天曜醒来之后,就逃了,一群人在青丘翻了个底朝天,最后是在冷泉找到了人,浑身上下没几个好地方都是划伤。
雁回给人涂药,涂了一半,自己手烧伤了大半。
白晓生看不下去了,抓了药膏把那龙拉怀里来上药,那龙在他怀里挣扎,他骂了句:“小白眼龙!也不看看谁给天天晒太阳孵出来的!”
小龙鼻间蹭着他胸口,像是嗅到了什么熟悉的味道,一双大大的眼睛滴溜溜看了他一眼——不动了。
他帮那龙涂完药,抬头看了眼雁回,少女只是静静看着他们,有些寂寥的目光落在天曜身上,她小心伸手对方摸了摸发尾。
“他不怕我们了。”
白晓生低头看着有些困倦的灵龙,对方手搭还在他腰上,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如此和眼前的两人这样相处。分明和他身材差不多的人,正乖巧靠在他怀中。而他的心上人也近在咫尺。夜风里吹来山茶花淡淡的香气。
天上一轮上弦月。
“会好的。”他扬起嘴角,看着雁回。“都会好的。”
个屁。
-
龙是第三天开口说话的。
在此期间烧坏了半个屋子,还差点把毛笔精的密阁库给烧了。
但这是龙主,言先生含泪送走了灵龙天曜,并指着他身后的白晓生后脑勺大喊:“你是如何看顾龙主的!”
白晓生一个带着杀意的眼神转回去,用拇指抹了下脖子。“有本事,你来带!”
也是,整个青丘,灵龙天曜最听的就是雁回的话。
另一个就是白晓生,大概是每天晒太阳晒熟悉了气味,他在白晓生身边还是听话老实的。
但雁回同龙火相克,平日又闭关要压抑黑气,白晓生就成了青丘溜龙专业户。
而小龙崽子年纪小自然是什么都好奇的。
看见一只蝴蝶要去抓,撞到脑袋哭唧唧对着石头喷火,顺便烧到密阁库这不是在所难免吗?
他白晓生都知道要看顾看顾孩子,这毛笔精气量竟然这么小,干脆杀了得了。
思及此处,白晓生愣了愣。
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心,觉得似乎有哪些地方不对劲,抬头,却见一张熟悉的脸近在咫尺。“阿生。”
灵龙天曜生的一张清俊的面容,如今不过稚童心智,一双眼总是亮堂堂睁着,那双眼睛此刻落了一个白晓生。
“……说了不要叫我阿生。”
白晓生下意识有些慌乱退后了片刻,小龙眉目一皱透出几分无措的疑惑。“不喜欢?”那双眼雾蒙蒙似乎顷刻要下雨。
白晓生默了默。“……爱叫,就叫吧……”
那是他母亲常叫他的名字。
太过亲昵,却又带着不好的记忆,疼痛又温柔得在他心上仿若锉刀锉着。可刚孵出来的小龙懂什么,他只懂得这个天天陪着他的人,是除了雁回以外同他最亲近的人。
他弯起眉眼蹲下来,靠近白晓生,摊开手,于是龙火“噗噗”跳了片刻。
青焰和黄焰交织的龙火在掌心跳跃。
下一刻飞出两只透亮的蝴蝶来,那蝶由焰火而成,却轻盈明艳,升腾在白晓生身侧,顷刻间又消散了,轰隆隆剩下一片难舍的暖意。
白晓生睁大眼睛:“你……”
“蝴蝶,给你。”
灵龙天曜如今的声音真挚宛若少年。“笑一下。”
他见过的天曜,从第一眼对他就怀揣敌意。他过去总觉得此人心思过重,不好骗,难对付,却忘了这只龙遇见他时,早已经被抽筋拔骨。那样的人,警惕又敏感。
可倒头来,那人还是劈开伏阴的识海救了他,哪怕是为了雁回。
他都差点忘了,这灵龙本质上,赤忱又好骗,陪他晒几天太阳,逛几日青丘,便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变来给他。
“阿生。”
“嗯?”白晓生歪歪头,有些无奈朝他笑。“你又要做什么,晒太阳还是……”
一个拥抱落了下来。
白晓生倒坐在草地上,被这拥抱往后一带险些不稳。“雁回说,不开心,就抱抱。”耳边传来一个声音。“阿生,要开心。”
他登时像是被定住一样,呼吸停滞。
见鬼了。白晓生那时候想。
他遇上这只龙,这辈子,真是见鬼了。
3、
为了让天曜早日恢复记忆。
不日,雁回便打算带着天曜往铜锣村去。
只是这一路上,除了白晓生,还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凌霄。
那个亲手在陨星台上将雁回识海打碎的人。
如今尘埃落定,很多事情也浮出水面,当初陨星台上,凌霄毁雁回识海是为了保全她性命,毁护心麟是受了被伏阴控制的清广所惑。
而今知道龙火是克制黑气的唯一办法,秉承着道义和对徒弟的歉疚,自是一路跟着。
这一路上,白晓生对这位“道貌岸然”的仙人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毕竟白晓生为人简单,对他来说伤了就是伤了,害了就是害了,他心上人九死一生,他身边这龙崽子到现在还一路追着云玩,那都是那群玄门伪君子的错。
他巴不得将他们杀尽了好,奈何没那本事。
于是他开始忽悠天曜和他一起同仇敌忾。“你知道那是谁吗?超级大坏蛋,他以前打过你,他还抽了雁回鞭子,差点害死了你们俩!”
于是龙崽子恶狠狠对着凌霄喷火的时候,白晓生有种不愧是我养出来的龙的自豪感。
凌霄自然不能同他们计较,脚下一登,先离开片刻暂避风头。
而那日入夜了,雁回却始终闷闷不乐。
篝火边烤着白晓生打来的三条鱼,插在边上滋滋冒着油。
白晓生走过去,蹲下身。少女只是摆摆手靠在树干边,她望着凌霄离开的方向,说:“我知道我该原谅的,就是有点做不到。”
“哼!”白晓生鼻子一皱。“有什么好原谅的,你看那天曜。”不远处龙崽子坐在石头上,弯着眉眼着看他俩。“那傻子,到现在连识海都没开呢,这都怪谁,还不是怪他们!他说他是受骗了,是有道理,可你们被害的就活该了吗?”
白晓生越说越气。
雁回却看着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发现你现在和天曜越来越像了……”
白晓生懵了。“我……我和那条龙?”
“都和小孩子似的。”篝火跳跃得映在雁回眼里。“白晓生,我知道,你这个人啊不坏。只是你把事情想得很简单,喜欢也简单,讨厌也简单……就像你说你喜欢我一样。”
“我喜欢你是真的!”白晓生一下跳起来。
“我知道的。”雁回朝他笑起来。“就像我曾经也觉得我师父是全世界最好的师父一样。那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想法,我觉得我崇敬我师父,可我连他真正背负的是什么,心里想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是一个影子。”雁回抬头看着白晓生。“我们不了解的影子。”
她朝白晓生道。“记不记得当初幽冥赋第一关的时候,你背了那么多我的喜好,但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白晓生怔住不知如何作答,少女又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天曜。“你知道天曜现在在想什么吗?”
“他饿了。”白晓生目光落在对方捂着肚子的手上,这龙每次都这样,饿了就捂肚子。
“你瞧,你现在对我的了解,还没有对天曜的多。”白晓生没说话,身边雁回却站了起来,拍拍自己的衣服。“所以我想通了,其实一直以来,只是我幻想太多。凌霄没我想象得那么好,但也没有那么坏。可我们的喜欢虽然简单,但也很珍贵。我也没打算去否认它。”
她叹了口气。“所以,我决定原谅他了。”
“雁回……”
少女拍了拍白晓生肩膀。“虽然是原谅吧,但还要一点时间吧。我也没那么大度。”
白晓生站在原地,看见少女提起衣摆走向不远处的灵龙,他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像漏进了一阵风。
“影子。”他心中嚼着那两个字,像是在他简单人生中的爱恨情仇里,寻找一点可以与之抗衡的反驳,最后却恍恍然落在一片迷茫里。
-
铜锣村民风淳朴,热情好客。
三人赶了几天路,刚到的第一日,就被一群人刀枪棍棒堵在了村口。
铜锣村附近不知为何黑气肆意,还常有村民伤人,白晓生进入村落附近时就察觉到了一些熟悉的气息。铜锣村人为了安全,几乎不让外人进入。
但好歹当初那不靠谱的婶婶认出了天曜。
雁回探查回来,也确实发现附近黑气与她所属的并不同源。
只是,她回时身后还带了一个人——凌霄。
灵龙识海未开,想要变回当初的天曜,除了寻找记忆,还要重新练习功法。雁回教不会,还得凌霄来。
天曜和白晓生自然是不愿意的,但是也拗不过雁回。
于是灵龙日复一日跟着凌霄学心法,开了识海,调息之间,身上灵气也渐渐恢复。
只有白晓生闷闷不乐。有句话也许雁回说对了。
白晓生的确是个过于简单的人,他的前半生被困在恶童的罪名里,没有朋友,没有感受过爱。所以他对所有事物都遵循着伏阴灌输的那套生杀掠夺——对喜欢的他用尽手段,对厌弃的他挥刀斩杀。
他不知道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
他肯定自己对雁回的情感是真的,但又不够透彻,于是被对方的一句影子堵了回来。
手足无措。
孤独的影妖几天几天生闷气,铜锣村依山傍水,他干脆躲在深山老林里也不回去了,毕竟他没打算去看那只“叛变”的灵龙去找他们的“敌人”凌霄学心法。更不知道怎么面对雁回。
只是某日,他感觉不远处一阵地脉颤动。
下一刻,一道赤青交织的龙火像是流星落进山中。“天曜!?”白晓生飞身而去,却发现四周山石坠落——龙息,威压一般震碎了周遭峭壁,直挺挺往山中的灵龙身上砸去。
“傻龙!你疯了!躲啊!”
他手中数百道影刃拈诀飞出,山石的黑影撞击中击碎四散,他坠进那片龙火里,抬手开起屏障,碎石宛如大雨坠湖,在屏障上砸出千百道波纹。
直到四周烟雾散开,他回头去看天曜。
灵龙迷茫地站在原地。“……我要杀雁回。”
他像是心口痛,抓着衣襟大口呼吸,整个人跪下去。“我要杀她。”白晓生一把将人托住。。
“喂!你怎么了?!”
龙没有说话,他觉得奇怪,却发现龙在掉眼泪。“我是坏人……我要杀她。”
白晓生皱眉,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你……记起来了?”
铜锣村时期,白晓生并不在,他其实并不知道那时候的天曜和雁回究竟发生了什么。但那时候灵龙只有一缕龙魂,雁回怀揣护心麟,想要杀了雁回取护心麟可能性很大。
“阿生,我好像,忘记了很重要的东西。”
明明还没有长大的人,此刻目光沉下去,眼泪砸在影妖的衣袖上,又晕开。那神色让他想到了曾经的天曜。
“你的确是忘了很重要的东西。”
白晓生叹了口气。“但我不知道你记起来究竟是好还是不好的。”
如今的天曜过于无忧无虑,重生后的骨肉是完整的,身上鳞片也不再疤痕累累。他被他们在关心里被捧出,除了不记得过去,好像过得倒是痛快。
可此刻那人目光里却是迷茫的难过。“雁回说,我曾经很厉害。他们说,我是龙主,当初庇佑……庇佑很多人。我记不起来,就回不去。就没办法保护他们。”
“可那些记忆让我害怕,我害怕我记起来又变成那个不好的人……”
“呵!”白晓生冒出一声冷笑。“灵龙天曜。”
他说着四个字的时候,像是在嚼着某种毒,恶狠狠得带着不屑。“你连赤焰龙牙都握不住,还谈什么责任。”
他也不清楚自己这点愤恨是何处来的,只是一只手攥着怀中人的手腕,几乎要捏碎人骨头。
“你怎么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你能保护什么,抓蝴蝶都费劲,认路都认不清,你才活了几天。活着就不容易了,路走不回走又想着跑了,灵龙天曜,你究竟是个什么不想活的东西?
安生两日就想着把自己剥皮拆骨献祭天下了?你好一个大善人,那不如把你的龙筋龙谷,龙鳞铠甲给我,我也求个功力大增长生好了。”
“你……想要吗?”
他以为天曜会生气,怀中的人却顶着疼,一头冷汗得看着他,灵龙眼里只有询问,甚至没有布满和恨意,好像他说要,这条龙真的会考虑把鳞片给他。荒唐!
他轰隆隆一片疼痛,那感觉几乎要将他逼疯。
忽然远处一片黑气席卷而来。
那黑气和雁回身上的明显不同,带着他熟悉的杀意,天曜虚弱,四周盘旋黑气如此密集,伏阴没准早就知道了。
遭了!
白晓生开起屏障,下一刻却被那股黑气直接撞碎,整个人砸在身后的峭壁上。“天曜!快逃!去找雁回!”
小龙却不管不顾,他张嘴吐火,想要摧灭黑气,那黑气却滚滚如一阵黑云倾天而下。幼小的灵龙在波谲云诡的漫天黑气中宛如蚍蜉撼树。
不行……白晓生看着朝他奔来想替他当攻击的灵龙,下意识想撕下自己的真身。
那龙却更早得抱住他。“以我龙魂……”
什么……白晓生睁大眼睛,看见身边天曜泛着赤金色的双眸。“我之鳞甲,请唤昆仑不死地!开明大阵!护!”
诸天结界撑开,漫天金光中,白晓生听到了一阵剑鸣,那声音混杂着风声似由千里外呼啸而来。
刹时,烈焰如风,漫天黑气被火光焚烧一片片震碎消散。
身边的灵龙发出痛苦的闷哼,白晓生紧紧抱住天曜,只见消散的黑气中一道火光落在他们身边,化作一把利剑——赤焰龙牙。
那把黄金阎狱后就不知所踪的,灵龙天曜的佩剑。
“你,回来了?”
他明明记得……赤焰龙牙是守护之剑。
白晓生几乎下意识伸手去够,那柄剑不认他,却没有伤他。当初他最恐惧的龙火,此刻渐渐熄灭,剑沉沉坠地,将白晓生的身子也带着一晃。
“天曜……”他低头看怀里的人,忽然心头一凉。“天曜!”
4、
召唤出佩剑的灵龙睡了整整三日。
其实在白晓生和天曜遇到攻击的那日,雁回和凌霄在铜锣村也遇到了黑气侵袭。
那日不少邻村人因黑气入体失控攻入村子,幸而深山中天曜的龙火冲散了天上的黑云,凌霄于村中施阵,雁回吸纳了大量黑气,才让附近村落都恢复了安宁。
天曜清醒那天,才睁开眼,见到雁回便抱着人不停说“对不起”。
他的记忆恢复了一些,可惜大多是铜锣村最初同雁回尔虞我诈的日子,心中自是惶惶不安。
雁回只好笑着捧着他的脸,对他说并不是那样的。
白晓生看着腻乎在一起的两人,不想去打搅,便到了屋外长廊上。
屋外午后春风阵阵,他看着凌霄迎风而立的背影,想了想,还是走上前去。
这几日,天曜和雁回,一个灵力耗尽,一个因吸收大量黑气内息不稳,全靠凌霄一个人救治。若是换寻常人倒也罢,但这两人一个是千年灵龙,一个是黑气之主,所需灵力和耗费的心神并非常理可估量。
白晓生看在眼里,便也没再对他说重话。
“听说你要走了?”
凌霄点点头。“不日我将回辰星山加固伏阴封印,哪怕多拖住一日是一日。”他目光落在白晓生身上,又看了看身后的屋子。“伏阴如今力量愈发强盛,若有朝一日,我也阻挡不住,他二人便是救世的关键。好好保护他们。”
白晓生挑眉一笑。“玄门大仙人,我是一只影妖,眼睛看不到你说的天地世间,但雁回是我最重要的人,至于那傻龙,我和他多少也有些交情,我若要护,也根本不必你来交代。”
凌霄闻言,笑了笑。“如此,确是我多虑。”
雨后水天一色,春风正盛,白晓生靠在走廊柱子上,眯着眼吹着风。
片刻,他听凌霄问。“若一切尘埃落定,你们有何打算?”
白晓生知道他是想问问雁回。
他只道。“他们,想必是回龙谷吧,毕竟那是那傻龙的老家。”
“至于我……”白晓生伸了个懒腰。“看看山水,游历人间。”白晓生走至凌霄身边同他并肩。“我曾经被伏阴关了那么多年,世间万物,我想无拘无束看一遍。本来,我想着最好带上我的心上人一起。”
白晓生回头看了眼身后紧闭的门,自嘲地笑了笑。“如今想来是没法带了。到时候,也只能有我一个人。”
“那样挺好。”
“是,也挺好。”白晓生释然地笑了笑。
本以为凌霄是在安慰他,却不想,凌霄目光沉沉,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他轻声道。“大厦将倾。”“为此我,万死不辞。”他白发飘散在风中,好似冬雪扶风而去。
后来,他听闻凌霄为抗衡伏阴,殒身于手可摘星辰。
而在此之前,青丘与玄门爆发了一场大战。
-
灵龙之火能克制黑气,这消息在凌霄上手可摘星辰加固封印前,已经通过密令传给了各大门派。其中自然包括广寒门。
但白晓生和天曜雁回攻山雪山之巅时依旧遭受了攻击。
目光傲然的女修早已疯魔,但她眉目不改,嗤笑道:“灵龙如何,伏阴我会杀,至于你们,今日将葬身此处!”
白晓生心中碎碎念这女人真的是疯了。
回头趁着雁回和天曜攻击的空档,揣上已经急得发疯的烛离,在影穴间游走成功闯入正殿。
到的时候,陆慕生已经差不多要没了。
散碎的阵法在地面,将他禁锢在方寸间。
烛离救了幻小烟,白晓生蹲在地上看着那个要死的男人,随手捡起地上的珠子。
“幻珠。”白晓生拿着珠子笑起来。“你老相好还挺会算计啊,她是想用这珠子和仙壤重塑你的躯壳吧?今年种下一个你,明年收获千万个你,围城一圈还能给她唱情歌呢?”
“把珠子给我。”陆慕生几乎快要失去意识,却依旧死死盯着白晓生的手。
“干嘛,你真的要给她当种子啊。”
陆慕生摇摇头。“不,我要杀了她。”
“你别闹了!”烛离扛着幻小烟,一阵焦急。“你一个凡人,怎么杀素影!那是仙门大宗师,哪怕你捅了她一刀都伤不到她分毫!你快和我们一起走才是!”
“不,我可以的……你,将那珠子给我……”
白晓生沉默看着他,许久,他神色一变,抽出一丝灵力打入陆慕生体内。他抬手招来地上一把长剑,连同幻珠一起放到陆慕生手中。“的确,这世间,也许只有你才能真正杀了她。”
地上的男人喘息着笑了起来,他起身举着手中的长剑,颤颤巍巍起身。“我之因果。需该我了断。”
“你还爱她吗?”
影妖看着眼前濒死的男人,后者静默片刻,摇摇头。“我爱云曦。”
“可你明明记得她。”
白晓生是影妖,他窥得了人心,自然也看得到幻珠中陆慕生的记忆。
“是,我记得。”陆慕生回望他,目光平静。
“可她已经疯了。我爱过她,却也恨她,恨她当我的面杀死云曦,断了我同她唯一一条路。
她苦苦执着,却不愿承认,我早已从生死之地走过一遭,是云曦救了濒死的我,此后我的命便已是她的了。爱又如何,恨又如何,爱不可相守,强求成恨。
是我辜负了素影,可我更负云曦,云曦一心待我,却因我而死。这笔账,我该替她清算的。至于我欠素影的,我死后入阎罗地狱,一笔一笔,再还她。”
陆慕生眼中充满绝望的笑意。“是爱是恨,哪有那么多道理?白晓生,你若爱过,便该知晓,只此一刻,最不愿伤害的,才是至爱。”
说罢,他彳亍提剑朝门外走去,广寒门外大雪纷飞,风吹起他猎猎衣摆。“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
“我本孑然戴罪身,且愿同卿去……”
“他如何杀得了素影?”烛离扶着幻小烟看着他远去的身影。
“杀人,何必用真刀剑。”白晓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想起当年鲜血淋漓的影村。他从另一边,扶住烛离扛着的幻小烟,轻声说了句。“诛心罢了。”
-
那日,陆慕生用一把长剑刺穿了主素影的后心。
幻珠破碎,得知真相的素影心神崩溃。陆慕生临濒死前,让求灵龙将自己真身烧化,素影真人心死当即以灵力自戕。
在死之前,她归还了灵龙天曜分离二十年的一颗龙心。
那日广寒门千丈峰龙气大作,龙火肆虐,几乎瞬间吞噬了身为黑气之主雁回。
白晓生护送烛离幻小烟出门的瞬间,只来得及扑身而去,以真身护住了被烈焰焚烧的少女。
他抱着雁回,只消回头看向正忍着疼努力朝他们伸手的天曜。
——要救下来。
——雁回不能有事。
他心中闪过一个声音,便连同雁回一起消散在赤青交织的大片火焰中。
——否则,那傻龙一定会伤心的。
5、
白晓生觉得自己泡在一片冷冰冰的水里。
意识到的时候,他又回到了曾经关着他真身的那个铁笼中。好不容易逃脱的真身再次被控制,只是这次白晓生并不想过去那么痛苦。
他轻车熟路挣脱了自己的真身,将影子化成一片原型逃出了自己的识海。
果不其然,伏阴的世界依旧是那样黑不拉擦的模样。
雁回静静躺在不远地面上,他忙落下去将人抱起。
想来也是,雁回作为黑气之主,黑气自然会保证她不受龙火攻击,而如今最安全黑气最盛之地,唯有伏阴识海。
“雁回!雁回!”怀中的少女闭目不醒。
白晓生忽觉一阵古怪的寒意从头而下,抬头瞬间与半空中的伏阴四目相对。“你以为你还能做什么?”
兜兜转转,他竟把自己当成一盘菜送回了伏阴手上。
不行。
白晓生手中口诀一变,将准备攻击的影刀改为召唤影穴。他的真身被禁锢的瞬间,白晓生就明白他今日八成是出不去了。可雁回必须走。
下一刻,一股黑气却打进他的眉心,他双眸发出古怪的暗光,神识抽离。
“这次,你将成为我的影子,白晓生。”
-
浓稠的夜色。
泼墨而下的大片血迹流淌过地面,吸收浸泡出蜿蜒的痕迹。
身披黑袍的少年人踏上泥泞的血路,周遭的房屋倾塌,碎裂的墙壁,从缝隙中露出残缺的肢体。
“阿娘……”少年人下意识想要寻找自己的母亲。
忽然有什么滚烫的东西低落在他脖颈上,他侧头伸手一摸,手心便染上一片红色。
“阿生……”他抬头,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被囚禁的那间屋子。
不同的是,这次被鲜血染湿的茅草屋顶破碎不堪,缝隙中露出影族残缺不全的尸首,他有些害怕了。“阿娘!你在哪儿?!”
他下意识到寻找记忆中的那个女人。
脑子里混乱一团只剩下一个年头——救她。
【救谁】
“谁?!”少年人回头,朝着身后不知何处的声音望去,回程的道路雾蒙蒙一片,不知何处而来的黑气倾塌而下,他脚下一绊,跪趴在一具尸体面前。“娘……”
他的母亲睁着眼睛,苍白的脸已经被血迹染红,少年人赶忙扑上去,他发抖着用袖子去擦女人脸上的血迹。“不要……”
“阿娘……”女人脸上的血迹越擦越多。
“为什么……”他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擦不干净……阿娘……”
泪水在女人毫无生机的脸上滑落,流出了一道血红色的水痕。
【你哭什么?】
【明明是你亲手杀了她。】
“你是谁!!?”少年人脸上露出恐惧,他死死抱住怀里的女人,下一刻,脑海里闪过一把影刀砍过女人面容的画面。影村凄厉的惨叫,万千影子如刀锋过境,血色漫天。
【你瞧,是你杀了她,整个村子都是你杀的!他们都是被你害死的!】
白晓生登时脸色苍白,他一低头,怀里的母亲忽然变成了一个沉睡着的少女,她一袭黑衣,脸上白净却没有一丝血色。白晓生瞳孔放大,像是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杀了她!你害死她了!】
“不,不是!”他下意识想要将怀中尸体推开。但下一刻又紧紧抱住。“不会!不是不是!不会死……不是我做的,阿娘没有死,雁回也不会死!”
他的脸颊紧紧贴着少女的面容,眼泪第一次不受控制往下落。
我错了。
他心想,我错了,让她们活下去,不要杀她们,我错了。
【白晓生。你天生恶童,与你有关的人都会被你所害!】
【放弃吧,不要挣扎!】
【杀了你自己,舍弃神识,成为我的影子。】
天开始落大雨。
成年的影妖慢慢抬起头,落下的血雨打在他惨白的脸上。他眉目悲戚,看了看毫无生机的少女,慢慢伸出手凝一把影刃。
他闭上眼,想到小时候摇着拨浪鼓数数字,一,二,三……
我早该死了,他想。
于是这一次,他跳去了中间所有的数字,直接数到了最后。“一百……”
【白晓生!!】
天上响起惊雷,劈开一片白光消散了漫天黑雾。
地面在震颤,大地裂开巨大的口子,无数碎石房屋逆向朝着天上飞去。
雨水倒流,像是漫天碎珠子。
怀中的少女像是被一股力量卷走,升腾起来,他慌张伸手去抓住。
可脚下大地碎裂,他站不住了,地下岩浆翻腾,那瞬间舍不得雁回也掉下去,于是松开了手,笑了起来。“不拖累你了……”
他即将坠入深渊,一只手稳稳握住了他。
“白晓生!!”
赤青交织的焰火刺目扎进世界。
影妖睁开眼,对上一双带着满满关切的眸子。
那瞬间。他好像又回到了伏阴的识海里,然后在一片黑水里,被赤焰龙牙的火焰托起他支离破碎的身子。
幻境消散,迷雾森林里黑气也被龙火驱除,发出爆裂的声响,像是听到自己心脏疼痛又滚烫的撞击声。
“……天曜。”
“白晓生。”灵龙的声音带着关切却稳健有力。
不是那条傻龙,是真的灵龙天曜回来了——从素影处获得了最后一部分躯体,终于恢复了当初的记忆。白晓生笑了笑,像是认命似的砸进对方怀里。“又被你……救了一次。”
-
伏阴的识海连接着迷雾森林。
他控制白晓生,让他回到迷雾森林修复入口,却恰好成了灵龙天曜寻找雁回的最大助力。
恢复意识的白晓生听从天曜的计划,利用影穴将灵龙天曜带入了伏阴的识海。
在此之前,他趁其不备,将伏阴身上自己一部分真身撕扯下来给雁回披上,以隔绝龙火。
于是灵龙在确认雁回安全的瞬间,白晓生开启影穴,赤焰龙牙携焰火席卷至伏阴识海。
曾经那个漆黑一片,连燕雀都活不了片刻的无息之地,被青红色烈焰卷天而起。
跳跃的亮色,映在白晓生瞳孔中。
他看着烈焰中挥舞长剑的灵龙飘扬的发尾,不知怎么心下冒出一股快意。
他忽然笑起来,朝天曜的大喊了声。“阿龙!火开大点!”
他知道对方听不见,却还是固执朝他喊了一声,转头带着雁回从影穴离开。
那天辰星山结界中,凌霄看见封印中龙火蔓延,灼灼燃烧着青色光焰。
像是终于在这天地间烧出了一片希望。
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伏阴身已死。
天地灵龙以龙火救世,分离许久的恋人最终相遇拥吻。
白晓生的真身隔绝着黑气和龙火的夹击,在树木的阴影里蜷缩了一下身子。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身体的疼痛可以忍受,只是想到那一刻发生了什么,心口却莫名还是生疼。
“你啊你啊。”他躲在青丘那棵千年古树的树洞里,叼着根草。“不是都说好了吗?人家两情相悦,历经万难在一起了。没你什么事儿了,你不痛快个什么劲儿?”
白晓生提着手里的那盅梨花酿。
龙主龙珠夫人归来,青丘庆贺,一群人热闹凑在一块,他借口刚拿回真身需要休息,躲到了青丘的万年古树这儿来。
月光晒在影妖身上,将他整个人泡在一片暖融融的皎白里。
他将酒壶抱在怀里,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和当初一样,在抱着天曜的蛋晒太阳。
那时候小小的龙虽然什么都不懂,但还挺好照顾。吃东西什么也不挑,塞什么就吃什么。但似乎比较喜欢蔬果生菜,喂鱼虾的时候还会皱鼻子,可只要咳一声,对方就会老老实实吞下去。
哦,还会变蝴蝶给他玩,挺乖的。
“……灵龙天曜……”白晓生下意识喃喃。
“找我?”
白晓生回头,不由愣住。
月光如水,龙主白衣烈烈,白色发带随风扬在夜色里。
白晓生心头一颤,像是做了什么坏事被发现一样。“阿龙,你怎么来了?”
天曜没说话,他看着眼前的青丘古树,那巨大的树木擎天而上,镂空的腹腔形成一个孔洞,此刻坐着一个长发飘扬的影妖。
他脚尖一点,便落在白晓生身侧。找回龙心的天曜神识早已清明,此刻却垂眸看着白晓生,有些茫然地张了张嘴。“不知道。”
白晓生才意识到,对方似乎醉了。
虽然模样和往日无差,但目光却有些恍惚。
来人俯身拿走白晓生怀中的酒壶,微微一晃坐在了他身边。一黑一白的身影并肩坐在巨树之中。
空气里传来淡淡的酒气。“听说,你当初抱着我在这里晒太阳。”
白晓生侧头看他舒了口气。“可不是,差点没因为你被这青丘的大太阳晒死。”
“辛苦了。”天曜的声音很轻,像是揉在风里一吹就散。
白晓生回头看他,后者却自顾自提起白晓生喝剩的半壶饮下。白晓生笑了笑,把人酒壶扯过来。“你怎么回事,酒宴不去,跑来我这里抢酒喝。”
天曜也没用力,随意任他将酒拿走,他目光落在不远处,伸出手,好像要去摘一片月色,下一刻,噗得一声,明亮的龙火从他掌心飞出,像是一场大雪,飞出了无数明亮的火星。
透亮的夜色,灵龙眼里像是落进了三月的水,他转头看向白晓生。
影妖静静看着他,眼神中带着一种思考和无措。
“阿生。”天曜的声音很轻。“送你。笑一下。”
他知道眼前的是灵龙天曜,而不是他一路带大的小傻子,这个天曜心思沉重,对他不算友善,但他曾经在九死一生时救过他的命。也曾在伏阴黑气肆意的空间中拼命护住他,为了他复生后第一次召唤出赤焰龙牙。
——守护之剑,护的,多少该是重要之人。
淡淡的酒意散发在呼吸间。
白晓生像是着了魔,微微垂头,倾身吻上眼前的唇。轻轻触碰将有酒的香气还有勾人的柔软,他伸手将人后颈按着,微微深入,却不敢用力。
不知多久,他感觉怀中一沉,熟悉的身子倒进他的怀中。相交的颈间传来温热又匀速的呼吸。
白晓生静静看着粼粼湖面,手在空中顿了顿,将人抱住。
他整个心泡在一股酸楚的情愫里。
影子好像忽然明白了那些去而复返的不甘和心痛来自何处。
过去,他总以为自己需要一束光,遇见了,便盲目渴求着。没人教过他什么是喜欢,该怎么喜欢。
他从不在乎那道光需要什么,只希望她能永远挂在天上,照亮他的路。
后来,他意外捧着一片月,在他怀里护着,他心怀着不甘和无奈,只巴望着某天那月亮能回到他曾经的地方。
而今,那月亮回去了,不再由他捧着了,他却忽然明白什么叫舍不得。
千年灵龙泽被一方,照耀万物,包括他,却又不只属于他。
而他是一片影子,却想要亲吻他。
“傻龙……”他呼吸间带着颤抖。“我大概是疯了。”
6、
雁回收拾包袱去辰星山的时候,白晓生正在捯饬他的旅行计划。
倒霉的影妖觉得自己前一天晚上做了一场噩梦,才闲来无事把一只龙给啃了。
那龙当夜醉酒,倒在他怀里后被他送回了屋。
白晓生自己则去冷泉坐了一晚上。
他一脑袋扎进冷泉里,觉得自己快要被冻死,咚咚咚听着自己心跳开会。
第二日被泡的瑟瑟发抖的影妖想开了,觉得无论如何,自己这一团心思自己也搅不明白,干脆天高海阔,去外头人间转悠上个百八十年算了。
于是灵龙回了龙谷,雁回回了辰星山,而白晓生去青丘外的古城遗迹挖挖宝。
离开那日,天地间一片清明,秋风高远。白晓生怀揣着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还没到最近的迷途岭,忽然感到心口一片巨痛。
他回头,却见一片黑气盘踞在北面仙山。
视线中,连绵的山脉成了一片死寂的黑色残垣,像是无数呼啸的死气从地府而来。
尽数映在影妖震惊的瞳孔里。
上苍好像给这个脆弱的人间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
伏阴复活了。
当日辰星山掌门凌霄自爆仙体,殒身于手可摘星辰。
黑气之主雁回于辰星山险些入魔,白晓生赶过去的时候,黑气已经将整作辰星山包围。
他用灵力下意识探查,却发现在周遭感受不到一丝生机。
难道……辰星山整个仙门……
他恍然想起那日凌霄烈烈而起的白衣。【大厦将倾,万死不辞】
他从未想过,世界上,有如此多的傻子。
他听见雁回凄厉的哭声,想要救人,却被伏阴击倒在地。
影妖挣扎着看着眼前的一切,却无能为力。一股难以言喻的痛苦弥漫上心头。直到一片龙火从天而降,而后灵龙天曜献身辰星山,驱散伏阴,救下众人。
而那日开始,人间成为了炼狱。
-
谁也没想到,囚禁伏阴多年的识海真身,原来才是他最后的封印所在。
他炼化自身为黑气之主,却没想过幽冥赋的那句【空无所空,空所悟空】,是指放弃实体,而寄存天地,自此后他将与黑气同消同往。天地间阴暗面不死,伏阴不灭。
龙谷成为了人间最后一道屏障,大多数人被黑气吞噬成为遗骸一片。
天地间黑气肆虐宛如幽冥。
白晓生看着幸存者一日日被送来,忽然意识到那天,凌霄口中说的“挺好”是什么。
是还可以去爱,可以去看天地太平,可以去苦心中的一丝爱恨和不甘,可驻足人间听风赏月,可看世事万物。所爱不得又如何?天地还清明。
你还有心去遗憾。
而如今大厦倾覆,人间浮屠,谁又能置身事外?
灵龙赴迷雾森林,以至纯之体,抗击黑气,一次次斩杀伏阴复生的灵体。雁回作为黑气之主,投身人间,吸纳黑气,试图救下更多的人。
所有人都在拼命。
但所有人都明白,到头了。
黑气斩杀不灭,黑气不消,伏阴便能一次次复活。灵龙的灵力强大,却没有护心麟与内丹,总有耗尽的一日。
黑气之主雁回救下的人日复一日减少。这世间还有活人吗?
还能,还能再救下一个人吗?
白晓生置身于此,看着周遭人群,抓住自己的心口忽然感觉到一丝疼痛。
他说不出是什么,就像是那些万千死者,用命在他仅有的世界里开出了一条万劫不复的路。
他不敢踏过去,却又必须踏过。
终于那日,龙火由天坠下。
——灵龙恶战伏阴,灵力耗尽,真身坠于龙谷之外。
雁回带着众人携龙火驰援。临走前,白晓生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了一段话。
这段话无关风月,无关遗憾。
他只觉得好像回到了过去,自己从那间关着他的小屋子走了出来,屋外母亲正在晒衣服,回头看他,她说:阿生。
人间多是不平事,不如放下。
穷尽人事,为天地求一丝生机,也为他人求一丝生机。
他回头看了眼墓碑,朝记忆中的母亲笑了笑。
影妖抬起头,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天空落下的那团火焰。
他明白,那是天曜想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用龙火护他们周全。
灵龙天曜在最后一刻也想护着人间,而世间众人,也想在此刻,护他一命。
——星火四起,仅存的人潮推着他随人群走向奄奄一息的灵龙。
时间上诸多痴傻人,为爱为恨,为生为死,到头来,也能为了他人殊死一搏。白晓生将灵力注入龙火,又将龙火输进天曜身体中。
他想倒也不错,他从伏阴的识海里走出,遇到了喜欢的人,明白了什么是倾慕,明白什么是求而不得,什么是成全,什么是不愿苟且偷生。到最后,他才明白了什么是,拼尽一切他人求得一丝生机。
傻龙,我要死在这里了,你要赢啊。
黑气铺天而下,影妖见雁回化身屏障挡在众人面前,灵龙被黑气囚困,天地萧索一片。
想来,那是白晓生看到的,世间末日的最后一景。
-
后来按记载,伏阴一战中,黑气之主雁回利用护心麟将黑气炼化为龙火。
阴阳相生,互相转化。
来自死地的黑气被护心麟转化为了至纯至洁的龙火,雁回灵龙携龙火斩杀伏阴。
天地一场浩劫终得幸免。
那一切记载都源于白晓生在天曜识海里看到的最后画面——雁回将自己一部分黑气炼化为了赤青火焰,护心麟归位。少女像是扶摇而上的一阵风,携带千年灵龙冲天而去。
灵龙烈焰里,灵龙呼啸,层云叠嶂,噼啪作响的烈焰在半空中与黑气接触的瞬间,带来万千华光,像一场全新的黎明。
被肢解破碎的千年灵龙带着所有人幸存者的灵力,与少女所炼化的护心麟,裹挟漫天火焰席卷黑气。消散,转化,他怒吼呼啸,如神明降世,而他身后雁回张开双臂像是一双翅膀。
一场浩劫最终度过。
白晓生恢复意识的时候,只来得及看到满天还未消散的火星。
那火星像是拥有着生命,散发着温暖的光。
“……白晓生……”
“雁回?”影妖愣住片刻,伸手握住那点消散的萤火,像是听到一点微弱的呼声。
“救救他……”
他下意识开启影穴寻找雁回和天曜的位置,几经周折,才找天曜。
四周是无数消散明亮的萤光,他几乎狂奔而去,却来不及阻止,灵龙一头黑发开始变白,从发尾开始不断蔓延。
灵龙在自觉将自己的灵力散掉,他不想活了——一如当初万念俱灰的素影一样。
白晓生只得将拼命自己的灵力往他身体里送,不够……
“天曜……天曜你醒醒,睁开眼睛!”他几乎掏尽了识海全部的灵力,可没有用。灵力杯水车薪般向天曜身体里注入,却阻止不了对方的头发一寸寸变白。
白晓生人生里第一次感觉到了绝望,怎么办……他要死了……谁来……
雁回……他看了一眼四周的萤光,忽然道:“天曜!你醒醒,睁眼看,雁回她还在,雁回没有死!她还在!你快看!她还在!”
他是白晓生,一个恶人,满嘴谎话。他自私自利只会骗人。
他失去了母亲,失去了雁回,最后一个人,他要留下。他要天曜活。“幽冥赋会救她!她只是消散了!还在这人间,我们得去找她!”
像是终于恢复了一丝意识,眼前头发尽白的天曜抬起头,眼泪从他眼眶里掉落。“……雁回,死了……”
他嘴角带着血迹,颤颤巍巍吐出最后两个字,像是用光了他全部的力气。
白晓生捧住天曜的脸,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看着他。“没有,天曜。雁回还在。我是影妖,我能感应到灵体,这周遭的萤火还有藏有神识,她是不是不见了,却没有死,天曜。”
他捧着天曜的脸,感受到那些滚烫的眼泪从他指缝滑落,却不知道他自己也已经泪流满面。“你相信我,你相信我一次好不好。不要死,她会回来的。”
“会……回来……”眼前的灵龙好像又成了当初那个傻傻的孩子,一字一句重复着白晓生的话。他刚复生时总是下意识信任他,白晓生说山是绿的,水是蓝的,人心是热的,说什么他都会信。所以白晓生一遍一遍重复。
“她会回来,所以,天曜活下去,我求求你活下去。她一定会回来,我知道的,我知道……求求你,不要死!”
“……好”灵龙张了张嘴,像是找到了最后的依凭。
他一把栽倒进白晓生怀里,被人用力抱住。灵龙滚烫的眼泪顺着紧贴的皮肤渗进白晓生脖颈。
白晓生忽然觉得心口万千疼痛,像是被一只手擭住,狠狠扯开,但他不敢喊疼。
他怕他喊疼了,天曜会更疼。
他舍不得他疼。
“活下去……求求你了……为了雁回,天曜,你要活下去……”
从前,那只影妖一出生就被恨着。
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他本以为喜欢是需要,是占有,他遇到一个少女,便不顾一切跟着;后来有人告诉他,喜欢,就是怕那人疼了,于是他在风雪肆虐的雪山上,看到一个书生为了爱人奔赴死地。
后来他得了一个吻,才发现喜欢就是双手轻轻护住,连触碰都怕碰坏了。
他想,喜欢是战战兢兢,是放手,是某天醒来,睁眼第一眼见到他就心生欢喜。
是把人放进心里,千回百转,最后吐出了,自己血淋淋的骨头。
别怕,我陪你找她。
后多年,影妖陪着灵龙四处寻找,终于在某日寂静之地找到了一个散碎的魂魄。
那魂魄被人间清气裹挟,在一方泉眼中生长。
那魂魄残缺不全,又清澈干净。
灵龙喊了一声“雁回”
那点灵气慢慢悠悠落在他手上。
“将她投入轮回井,百年之后,会有一个完整的魂魄。”
天曜回头看着影妖,影妖伸手想碰碰那魂魄,后来又收回手。
“需要我陪你吗?”影妖问。
灵龙摇了摇头。“这次我想从头开始,陪着她找回她残缺的魂脉。”他静静看着手中魂魄,又说了句。“白晓生,谢谢你。”
影妖生了个懒腰。“谢什么。你们这对媒还是我组的,不得善始善终吗。”
“好了。”他拍了拍天曜肩膀。“这下我要真的去过自己的日子了,希望你顺利,百年之后,有缘再见。”
灵龙看着他,终究点了点头。
黑色妖气消散在空中,天曜低头看着手中的魂魄,眼中再容不下其他。
只有身后的影妖回了半晌目光,身后层云万丈,他的心落在了身后,却不愿再捡,也许百年后,他的心也会再长出一颗。
但此刻,他将心交出去,留在一个永不会被回应的地方。
像一颗种子落在土壤里。
他想,也许长不出参天大树,好歹,能开出一朵花。
-end-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但希望批评的话尽量委婉一点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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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只要一根羽毛?”
疑惑,不信任,还有即便努力抑制但仍然从声调中大片溢出的焦急。
面前的天使蹙着真正被上帝精雕细琢过的眉毛,带着几分不自觉的催促逼问着眼前突然冒出的奇怪人类。
“是真的哦!真的只要一根羽毛而已,”带着单片眼镜的男人携带着有些轻飘飘的笑意,他不紧不慢的摸了摸下巴,带着足量的真诚对着面前有些狼狈的大天使长开口说道。
“一根您的羽毛,天界现在所面临的一切困境都会迎刃而解,这是笔划算的买卖,不是吗?”
男人张了张手指,装模作样地做了一个“全都一扫而空”的夸张动作,大概是为了让安斯艾尔放轻松。
一根羽毛……
安斯艾尔的眉毛没有任何想要舒展筋骨的意思。
今天已经是天界陷入战争的第13个天历周了。
刚刚从前线中退下的大天使长勉强维持着站立的姿态,压抑着小口的喘息平复着自己的疲倦,犹疑的眼神来回扫视着面前古怪的人类。
“额……忘记自我介绍了!”那突然冒出的男人用着过分上扬的语调,“您好,我叫空喑!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在确认了那突然冒出并自说自话的家伙不会对自己造成危害反而面对自己的攻击只会一边逃跑一边大声哀嚎以后,安斯艾尔不由得陷入了短暂的回忆——
自开战以来,天界的天使数目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不断锐减着。
参战的标准一降再降,从一开始的四翼天使作为主力,到所有两翼天使都要一齐上阵,再到现如今连光环都没有稳定下来的孩子们都被推上了战场……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用噩梦二字也难以囊括这其中的荒谬。就连百年之前与魔界的征战都没有产生过如此庞大的伤亡量。
这场战争毫无疑问地正在逼迫天使逐步走向死亡。
战争……
这个词用在这里实在是有些太自以为是了。
安斯艾尔的心脏回响着发苦的轰鸣。
准确的来说,今天为止天界所经历的一切……不,是这片大陆上所有种族所经历的——只能勉强算得上是一种猎人刻意延长时间以便更好享受的屠杀。
尸骸成为了装点全世界的常见装饰品,鲜血让土壤都愈发饱和,痛苦和绝望成为了生活的主旋律,秩序不受控制的从根部瓦解。
谁能想得到这一切仅仅只是由一个【人类】造成的?在那个黑发黑眼的家伙面前,就连恶魔都会自惭形秽的吧。
没人知道那家伙是怎么做到的,毁灭这件事对他来说如同呼吸心跳一般得心应手。无法探究运作的机理,无法理解背后的目的,仅能获取信息的只有一个又一个不同的种族传来的噩耗,而噩耗们却又总是令人麻木的相同。
灾难来临的丧钟或许其实早就已经敲响,但当钟声响起之时,又有谁会觉得这是为自己而鸣的呢?
也因此,在收到了精灵,矮人,兽人等等种族相继灭亡的消息后,现在天界所经历的一切,也不过可以荒谬地归结成简单的三个字:
轮到了。
仅仅只是轮到天使这个种族了而已,所以天界理所应当的陷入了难以理解的苦战中。
而现在,面前的这个自称空喑的流浪商人,不合时宜的装扮,不合时宜的出现,还说仅仅只需要一根自己的羽毛就可以让天界抵御这单方面的屠戮?
安斯艾尔敛了敛自己的眼睛。收束在身后的六片翅膀随着主人心意轻轻的晃动了两下。
天使的翅膀和羽毛跟的灵魂直接相连,以这种东西作为交易货币简直就是对天使赤裸裸的侮辱……换在平时,这种会进行灵魂交易的恶魔走到离他十天尺处就已经身首分离了……
但,如今这项完全被荒谬和续集填充的提案,却真真切切地被提上了安斯艾尔这个大天使长的优先第一顺位。
安斯艾尔的沉默显然有些太久了。空喑笑了笑,他继续用他那有些让人感觉到违和和不适的高昂音调进行积极而友善的宣讲。
“……我知道的,您有顾虑~”穿着有些怪异的黑白服饰的男人一副我懂你的经典商人做派,他指了指安斯艾尔脚边掉落的羽毛,“这样如何?我只要您脱落下来的一根羽毛……对于天使们来说,脱落的羽毛就没有与其原本灵魂的联系了吧?”
今天七次接连不断的袭击已经让面前尊贵的六翼天使疲惫不堪了。尽管经过了简单的梳理,翅膀上的羽毛仍然显得有些凌乱。粉色的伤口被主人努力的隐藏在了布料和羽毛之间,散落在地上的羽毛能算得上是难得的疏忽。
即使掉落在地上,那根属于天使的羽毛仍然保留着温润的光泽,圣洁的气息足以让每一个注视着的人心生平静与安宁。
“让我思考一下……目前的定价是:一根羽毛抵御一天界日袭击~当然这意味着以后如果敌人的攻击更加猛烈的话我们会加价,但是这很合理!因为商品价值提高了吗!”空喑笑着看向安斯艾尔,受伤了伤的天使闪耀着名为高傲的光芒,那光芒透过空喑有些杂乱的黑白发丝,让他忍不住眯了眯眼,“怎么样呢?一根羽毛,换全天界的一日安全,超级划算吧?简直是超级甩卖跳楼价啊!您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一根脱落的羽毛,就能够守护住天界各位同僚的幸福。
廉价到可笑的代价,古怪到虚假的商人,一切明目张胆的张贴着【有问题】的标签。
本应该立刻拒绝的,可是——可是自己难道真的能在这种情况下放弃唯一的希望吗?
如果毁灭是最终的宿命,也希望这样的结局无论如何都晚些到来……至少,让我能在最后好好的看看大家,不留下遗憾吧。
反正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不是吗?
装模作样的进行了交易内容的确认,不靠谱的商人却出人意料的娴熟地讲述着关于交易细节的种种。面带严肃却心不在焉的听着了冗长的赘述,尽管努力试图分析着利弊,但心神早就已经被仍在战场奋战的各位分去——
这样的不负责的行为,又怎么称不上是一种懦弱的逃避呢?
“啊!对了,虽然已经到了这个时候……但是没办法呢,还是应该跟安斯艾尔酱说清楚的!”男人带着过于单纯天真的笑容,灰色的浑浊瞳孔让他的表情显得反常而扭曲。
“安斯艾尔,你一定会对跟我交易这件事情后悔。”
空喑摇着自己的手指腼腆地笑着。
“我们之间的交易并不会改变事物的节点,节点不会被改变,结局也是如此。”空喑认真的看向安斯艾尔的双眼,将天使怔愣的情绪尽收眼底,“即使如此,您也确定要跟我进行交易吗?”
那个时候……自己心中的想法是什么样的呢?
用“仅仅只是试一次而已”粉饰自身行为的不忠,下意识逃避结局是最坏的可能性,即使在大难临头前也保持着过于天真的自信,总是觉得自己会是最特别的那个……
如果这家伙也找了别的种族……不,他说过我是他的第一个交易对象。
但,把这种诡异的家伙的话当真的自己才算得上可笑吧。
“……我确定。”
安斯艾尔低声作答。
故作坚定地作出了判断,但是任谁都能看出来自己的软弱与犹豫。
恐怕在对面的那个家伙听来,自己的音量已经低到了可笑的程度吧。
“好耶!业绩达标!感谢您的购入~”空喑拍了拍手,他看上去倒不怎么在意,简直能称得上是没心没肺……牵住天使不知所措的双手狠狠地摇了摇,一边道着别一边欢快地预备离开。
“……最后一个问题。”
痛苦的天使叫住了转身离开的流浪商人,那人的脚步一顿,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一样微笑着回身等待着安斯艾尔的发问。
“……为什么,为什么呢?”已经走上不归路的天使努力抑制着嘴唇的颤抖,发出了最后的疑问,“为什么所有人都会被杀掉,为什么那个人要这么做呢?为什么他一定要杀光所有人才住手呢?”
空喑把手拖住了自己的脸,皱着眉头有些苦恼的发出了长长的哎呀声。
“虽然很想用他其实被你们很多种族都欺负过,还有类似于土到掉渣的父母双亡孤儿复仇之类的话来敷衍过去……”空喑侧着身子摆弄着自己的麻花辫,“但是毕竟刚刚成交了一笔大生意,怎么能这么对待我们忠实的大主顾呢?”
“因为他是玩家嘛!”
男人笑眯眯的回答。
安斯艾尔的瞳孔一瞬间放的很大。
什么?
他在,他在说什么?
“因为是主角,所以当然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咯。”
“这次的话,大概就是想着:【啊试试看把所有种族的大家全都杀掉会怎么样呢?】之类的话而很果断的大开杀戒了吧?确实呢,这种情况下也很没办法吧?”
男人那责怪而理所当然的语气从安斯艾尔的鼓膜上缓慢地滑过,直至耳蜗深处才发出迟钝而剧烈的爆鸣。
那算是什么……什么古怪而荒谬的理由?
什么玩家?什么主角?
因为超出了自己的理解范畴反而显得稀松平常了。安斯艾尔呆愣地站在原地,而空喑则是一幅没办法的样子耸了耸肩。
“啊……总而言之,到了明天就能够看出来我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了吧?”黑白色的商人没事人一样的欢快地对着僵直的天使挥着手,“如果觉得还算可以,欢迎您及时续约!”
“明天的这个时间,我也依然会在这个地方等待着您的哦。”
空喑就这样轻飘飘的敲下了约定的木槌,一同他莫名其妙的出现,他同样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只留下了安斯艾尔站在原地。
他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掌心——那里曾经停留过一根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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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我擦!六月底有期末考所以交的迟了一点……是写的自己家oc,完全只是写了一个开头的程度啊……可能大家完全看不明白但是我很努力的写了【目移】如标题所说是拐小孩现场!也没有很仔细的修饰过语言总而言之能有人看就很好了!!
别的还有什么呢?希望自己下个月多写一点吧!!呃呃总而言之非常感谢点进来的你。
今天的份也努力擦完了!
二编【其实不只二编了】:修改了一下错别字和努力的试图让语句更为通畅了一点点,非常困,下次再见~!
免责:随意
写在前面:
同人
cp:广陵王*孙权(无差
原作:代号鸢
但FF14pa
在奥罗尼部的传说中,一个人的命定伴侣会被他称为“我的月神”。
在某个那达慕大会后,一位长者预言通过兄弟斗技成为部族长兄的孙策会在不久之后寻找到自己的天命之人,彼时孙权对此不屑一顾,甚至嗤之以鼻,但那天他因为太阳太过亮眼在帐篷里没有出门,消息还是妹妹孙尚香咋咋呼呼地跑进来分享的,也不知道掺杂了多少水分。
他当然不相信这个所谓的预言,部族的这位长兄是他的血缘兄长,他从小仰视并决心要超越的对象,他从未想过要寻找自己的月神,一心只想带领奥罗尼部成为更强大的部族,在每一届那达慕大会上取得优胜——这样的兄长会需要他的月神?可别说笑了。
可当那位自称游商的娇小女性来到奥罗尼部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她是在草原上几乎见不到的晨曦之民,站在帐篷里的时候,鳞片会泛出淡淡的白光,像月亮一样,孙权在心里这么下定义;明明体格和姐姐们几乎没有什么差别,但她看起来格外纤细柔软,像月神思念时落下的最宝贵的眼泪。
孙权第一次见到兄长那么紧张,他甚至有些语无伦次,面对她提出来的要求几乎都不作想就想要点头——
”抱歉,这个条件我们奥罗尼部不能够答应,我们只能保证我们部落,不得干涉其他部落的运转。“孙权上前一步,打断了已经笑得满面开花的兄长。
她微微侧身,视线流转到孙权身上,又很快转了回去,她对着孙策浅浅笑了起来:”孙策族长,不介绍一下这是谁吗?“
孙权站在她身侧,看着她面上的假笑,不知道为何,只觉得心头火起。
他磨了磨后槽牙,面上却不动声色,理智地保持沉默,如他所料,他的那位兄长迫不及待地为远行者介绍:“这是孙权,我的亲弟弟。”
孙权看兄长几乎都要手舞足蹈起来,在游商面前拼命称赞着他,他并不为此感到高兴,相反地,他揉了揉眉心,正色再一次打断自己兄长的孔雀开屏:“长兄,是否有些太怠慢贵客了。”
孙策一拍脑袋,抓抓后脑勺,笑了起来:“抱歉啊,一时激动,让你听了这么久,先坐吧,我们坐下聊。”
晨曦之民微笑着说着没关系,轻飘飘的眼神落在孙权身上,同他对视又一触即退,但哪怕只是一刻,孙权也看清了她那双不带一丝笑意的眼,他又听到她说,我很感兴趣,谢谢你。
他忍不住低下头去,视线正巧落在她随着行动摇曳的长袍下露出的鞋上,那双鞋繁复得不似行商会穿的,而更像是什么格外精美的特供品。
你是谁?
“……叫我大乔便是。”孙权听到她这样笑着同兄长说,兄长顺势而为,叫她叫自己的名字,两人谈得宾主尽欢,只有他在一旁冷眼旁观。孙权选了她正对面的位置坐下,视线微微垂下,并不看她的脸,他几乎没有再说话,只觉得自己化为了奔涌的河流中心的一块冷硬的顽石,在沉默中注视着欢跃的水流向下去,偶尔、只有很偶尔,他会抬起头来,从兄长的笑容里看见她毫无笑意的眼。
大乔一行轻松地得到了借住在晨曦王座的权限,孙权一开始还会为在草原上遇到白鳞敖龙感到轻微的不适应,但他因为眼睛的缘故在夏日本就不太出门,故而他微弱的反对声音被毫无疑问地镇压,当然,也许除去反对之外还有些被他按捺下去的欣喜,她呆在晨曦王座最好不过,正方便他抓住她的马脚。
她很忙,听尚香说她总在同各个部落沟通行商的可能,兄长虽同她以之连结,可这份连结显得脆弱不堪,孙权有时候见到兄长为此沮丧(当然是偶尔所见),会忍不住想,长兄将她视作他的月神,只可惜娜玛太忙,竟来不及为太阳落下一滴泪来。
尚香也格外喜欢她,老跟着她跑来跑去,只有孙权几乎不同她接触,可耳边总听到她的名字,躲也躲不开,几乎成了一个魔咒,连梦境都被诅咒缠上,那身银鳞落进梦里,成了一地月光,而那双无情的眼,化作了月下最润泽的海洋。
她提出离开的那天,刚好是孙权收到她的身份讯息的日子,她是广陵一地的王者,外临帝国之祸内有请神之灾,来草原是避祸也是除害,她在草原扮作行商联系盟友,同时号令手底下的人进行大扫除,想来成效不错,不然为何急着要走呢?孙权心里涌上莫名的怒气,奥罗尼部是这届的草原霸主,可她竟从未想过同奥罗尼部结盟,她分明知道的,分明知道长兄倾慕她、将她视为人生唯一的伴侣!
他大脑一片空白,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骑在马背上冲了出去了,这天的阳光很好,他迎着阳光眼睛都快要睁不开,疼得都要流下眼泪来,他随意抹了两把脸,袖口的蓝染上更深沉的颜色,又在太阳和风下一瞬消弭了。她才刚辞别不久,孙权自小养大的白虹马又是难得一见的宝马,故而带着主人很快便追上了辞行的一行人。
“殿下想要结盟,何不考虑奥罗尼部呢?”孙权坐在马上,看着同样骑在坐骑身上的敖龙族女性,抚平自己的气息,正色问道。
女人看起来有些惊讶地挑了挑眉,又毫不在意地笑了起来:“小仲谋,你追上来就是为了问我这句话?”
孙权一时热血上涌——被气的,仲谋是他的乳名,而此时称呼乳名的确是过于轻佻,更显得他少不更事,他几乎就要恨上面前这个人了,可到底还是冷静下来,语调冷硬:“殿下,您是要拒绝奥罗尼部的友谊吗?”
这个像月亮一样柔和的女人轻轻笑起来,眉眼如刀,她挺直了脊背,以几乎是俯视他的角度——敖龙族女性身材娇小,这也还是他第一次被女人俯视呢,在这个时候,孙权却不自觉地走了神——掷地有声:“你又有什么资格放话说奥罗尼部,凭借你那不成熟的武艺吗?这些话你兄长来同我说我且不惧,更何况是你?”
她下了坐骑,向他走来,她身边有人想要阻止,又被她一个眼神逼退,她走到孙权身边,抚摸着白虹的马鬃,对他以从未想过的温柔语调说话:“况且,你们长兄所求的,我不想给。”
他愣在马上,不知道该如何动作,心脏却砰砰跳起来,振聋发聩,她背过身去,挥了挥手,留下一句:“回去吧,我给你留了离别礼物。”
回到部落的时候,孙权迎面撞上了孙尚香,她凑上来,直接问他:“仲谋,方才你突然跑到哪里去了?”
孙权没有回她,孙尚香不依不饶地补充:“你眼睛怎么了?有点红,你刚刚哭去了?”
这下可不得不回了,孙权闷声反驳:“被太阳照到的,眼睛好痛。”
孙尚香噢了一声,又绕回去:“我说仲谋,外头天色这么亮堂,平日里你可不会到处乱跑,今天怎么了?吃错药了?”她这么说着,还伸出一只手来探向孙权的额头,似乎是要看他有没有发烧。
孙权后退一步,警惕道:“离我远点,你又想干什么?”
孙尚香笑嘻嘻地贴近他,从背后摸出一个盒子递到他面前:“喏,大乔姐姐的临别赠礼,你对人家不假辞色,可人家还记得要给你留一份礼物,下回再这么失礼兄长一定会教训你的。”
孙权感觉自己有些口干舌燥,他不自觉地咽下一口唾沫,他觉得自己好像突然变成了什么木头,动都动不了,孙尚香见他一直不接,还以为他还是不想解释大乔的好意,拉过他的手把盒子塞到上面。分明是很轻的一个盒子,但孙权却觉得它像有千金重一般,沉得他没法动作,接触到盒子的地方好像被火燎过,传来滚烫的触感,可他却不自觉地抓紧了那个木盒,感觉喉咙酸涩,发出的声音也有些奇怪:“你没有礼物吗?”
孙尚香斜瞥了他一眼,眼神鄙视,孙权被这一眼瞥得回过神来,像被迎头浇了一头一脸的冷水,又听到孙尚香说:“当然不啦,她给好多人都留了礼物,不只是你我,大哥也有,还有好些人呢。”孙尚香说着,从腰间摸出一个符牌来,在他面前晃了一下,“大乔姐姐送的是这个,大哥也一样,我去问了母亲,她说这能在黄金港的绣衣楼换一大笔钱呢,行商就这么赚钱吗——好羡慕大乔姐姐啊!”孙尚香说到后头也没再看孙权的表情,她大叫了几声,蹦跳着上了房,开始她的每日娱乐去了。
被留下的孙权方才还滚烫的手心一点点发凉下来,几滴水珠落在盒上,砸出几片水花,孙权掩了面逃进帐篷之中去,只留下一句“太阳晒得眼睛疼”的嘟囔在空气中消散,也不知道他是说给了谁听。
这天晚饭孙权没去吃,不过他本来也没太多人关注,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尚香都没来骚扰他,叫他安静的在帐内与那个盒子对坐一天。
盒子看起来平平无奇,看起来就像随便找了个什么东西敷衍他的一样,他有些恶心思地构陷想象里的她,不过大家都有,想必太贵重的话亏损会有些太多,他又忍不住为她解释,是啊,当然是这样。盒子是被红绸扎起的,在绸缎尾规整地写上了三个字,“二公子”,落笔藏锋又清隽有力,这是她亲手写的吗?他忍不住这样想,知晓她的身份后,这些事不叫她亲手去做才是常态,可观字见人,他忍不住期冀这是她亲手送出的礼物——哪怕同他人一样也没关系,如果是她亲力而为的话。
他又忍不住想起先前那声“小仲谋”,在奥罗尼部的这些日子里,虽然只有偶尔被她窥视到自己警惕的观察,但她从不心虚,甚至在他眼里看来有些挑衅,她会直接走到他面前同他打招呼,唤他“二公子”,哪怕她同兄长互相称名、哪怕她同尚香业已姊妹相称,但她在他面前总是疏远又守礼的,她从不在他身上浪费力气,伪装出一副伪善可亲的模样。我总有一天会把你的皮给扒下来的,孙权在那些“二公子”的呼唤中吞下这句话,却被一句轻佻的称呼打得落荒而逃,他几乎不敢再想下去,那些被隐藏在怒火底下的迫不及待地跃出来的东西是什么?
他几乎都想要砸掉这个盒子,却又在快要碰到桌子的时候收住了手,虚虚地掠过盒子上方的空处,垂到落下来的红绸上,那红绸如同火焰般在他的手心里燃烧起来,他细细摩挲着红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外头的热闹已经不再,室内更是静得落针可闻,他轻轻地叹了口气,叹气声落在地上,比火药爆炸的声音还要响,惊得他终于回了神。
他掀起门帘,捧着盒子走了出去,今夜月光很好,月神娜玛平静地拥抱着他,就像他出生的那夜一样——曾有人这样说过。银辉照耀着大地,纤毫可见,他看向月亮,余光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知道那是谁,分明不曾发生过任何,但他突然觉得有些不知何处而来的心虚,他避开了那个人,换了个方向,走到了草原上去。
草原广阔,世界上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敛容整理自己的装束,又看向月亮,无声地说了什么,终于打开了盒子。
里面除了那枚人人皆有的符传外,还有一副由墨晶制成的眼镜。
他立在原地愣了很久,眼泪又落了下来,这次他没法迅速地找到新的理由,再想起她,却只记得一双多情的眼,像月亮落下的眼泪一样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