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六号的沉重打击。上周末从成都返回后,不知为何很快病倒了,周二开始发热,周三开始发烧,凌晨跑了趟医院,吃退烧药后有所好转,然而嗓子依旧肿痛干涩,发声困难。原计划本周五周六去西安和橙轩墨雨做最后的告别,为了这次告别,本应在成都行结束、身体的疼痛疲劳恢复后就继续练习打艺的,可大病一场,别说打艺,就连预计中的今日出发也没能做到。好事是橙轩墨雨今天消息发得还挺多。
昨天凌晨四点,和父母一起从医院回来,烧还没退完,脑子只清醒了一些,正吃了药,老爹就说:你这个年纪该学着谈朋友了。我第一反应是回绝,不了不了,对这些没兴趣。心想他难道是疯了。老爹不理睬我,接着讲道,要谈个人品好的,陕西的,家庭条件不错的,别来个什么要奋斗的,那要奋斗到什么时候去。
我觉得他铁定是疯了,这世道哪来那么多好人,再说我什么条件啊,还给我挑上了,老爹异想天开、白日做梦的程度令他的亲女儿也就是本人我震撼不已。当然,我还继续搪塞着什么没兴趣,没时间,寡王一路硕博,自然也是违心的骗术了。众所周知(指每一个我),如今我正狂热地想把我一生的恋爱吊死在橙轩墨雨这里,后者以一种该死的完美姿态活跃在我的人生当中,地球上暂时还没有任何新的人类能让我从橙轩墨雨身上转移注意力。
嬴昀问我真的想和他谈吗,再这样下去你们谈上的概率还没有她网恋成功的概率大。我请求总座高见,嬴昀说,得一段时间不联系,再突然联系一下才行。
就是对你来说,你可能得疯。她补充道。
果然,我闻言就叫:这怎么可能,你放屁吧,这也敢乱教,别逼我抽你。
这个方法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充满了缺陷,唯一证据是她自己的一小段亲身经历,所谓孤证不立,一言顶真,鉴定为纯纯的歪理。不过她说我得疯,确实说得不错,要和橙轩墨雨有一段时间不聊天,光是想想我就觉得要死了。我已经在过去向橙轩墨雨确认过数次这样的事:我话太多了,我突如其来的玉玉太多了,我真的有很多话想说。橙轩墨雨说: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如此我才安心地又说起废话,这简直称得上是我的个人福利了。我根本舍不得不再联系他。
假设我现在开始阻断我对他过盛的分享欲,开始在小窗一言不发,过不了两三天,我就会后悔我为他带来了有可能使他怀疑自己的错觉,“明哲最近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我哪里有问题?”——嘿、拜托,这不是我完全的凭空想象,我们毕竟是那么好的朋友——在那之后,橙轩墨雨不再发消息,我会想死;橙轩墨雨发消息,我会恨我自己一辈子,居然学这种歪招伤害你最好的朋友。
聊回沉重打击,这事儿是他今日抵达西安居然去逛银泰了,并且还是和其他人一起去逛的。
他究竟和谁去逛银泰了?他在陕西怎么还有别的狗?不对吧哥们儿,我去成都你都不愿意带我去天府红,来西安居然同意陪别人逛银泰,虽然你在银泰很不适,我也不是要逼你去陪我逛天府红坐牢,可是……难道,难道,真的要不顾你的感受来请求、撒娇、索取?不不不,我真的不想这样做,也许因此正注定了我的失败,恋爱的本质是自私的,没有勇气自私的人得不到结果。
可是你是橙轩墨雨啊。难道我没有在请求、撒娇、索取吗?我在逼你陪我聊天,逼你为我产出情绪价值,逼你观看我日复一日而你毫不知情的悲喜剧。我已经足够自私了,为了在这个世界上还能看到你,还能听到你的声音,分别时再握一次手,碰一次拳,我已经很自私了。谢谢你还这么奉陪着当我最好的朋友。
我还要在每一秒都隐瞒着我喜欢你的事实。
这会成为我有史以来最多次用谎言掩盖的真心吗?
我想要痛痛快快地死,死成一朵奇葩,死得无比绚烂,死成行为艺术的艺术品,死到你们喝水时想起我的血水,睡梦里闻到我的尸臭,过年一放烟花,就看到我破碎的骨肉飞在天上。我学会的一切都用来准备我死的策划案,直到我能死得技惊四座,让人瞠目结舌。
长天水明你真是脑残吧,怎么有人想死都这么麻烦,一来你怕得要死,二来你缺乏动力,到死都写不出什么“死的策划案”,再搭配上你龟毛的性格与完美主义病,一个逃无可逃的求生闭环就形成了——你死不了那么好看,死不了那么精彩,你还打算死吗?你的死只是一段毫无新意的生命的结束,所有的生命都会结束,提前选择它对你有什么好处?我知道你,你刚学会如何融入人群就被甩了出来,你刚学会再次与人连结就失去了连结的对象,你也再难以回到过去那享受孤独生活的状态了。你花了四年挑战自己贫瘠的社交能力,收获了幸福的体验与新的朋友,你为此努力过非常多,我认为你的努力也获得了它的报偿。
社交是需要努力的,努力的方式近似于做功课的一种。因为我下定决心要做这件事,于是,在我还没有正式报道的时候,我就已经在翎动漫的迎新群里观察着那些话题。我在浏览器里一次又一次地搜索跑团,搜索TRPG,搜索日麻,一次又一次对聊天内容毫无头绪,直到我终于理解了跑团在干什么,终于找到了雀魂花了十几天拼命练习了怎么才有役怎么不胡段幺九。从一开始,我就对麻将几乎没有开心的记忆,因为我真的很少赢,又真的很难赢。我每天坚持在打,只是因为我想在下次有机会时,能说出“你们缺人的话可以带上我吗”这句话,并且不要总是段幺九惹大家烦。和前辈们见面那天,是听说食堂二楼里面有学姐在画画,那时候我仍然很笨,只是莫名自信于画画是自己的特长,或许能说上话。那天也没有看多久画,大概是只看了一会儿,就自惭形秽,坐立不安,无法腆着脸继续留在里面了。二楼外面有更多人在练宅舞,后来我在那里学会了《触摸天空》,寒假回家每晚偷偷拉伸,跟练一些基础的舞蹈节拍视频,再之后我又不敢跳宅舞了,可能是我与谁相比都相形见绌,也可能是BDF一年年越来越难,某天破防后,连宅舞部的群也悻悻然退了。室友里最初六人只有四个会化妆,和另一位本来也算是不化妆派的盟友,但当她突然学会了化妆并且开始游刃有余地出行时,社交的紧迫感又追上了我。稀里糊涂但心底暗含期待地,我也买了我的第一套化妆品,学习又一个陌生领域。
长天水明说这里仍然没有什么美好的记忆。
对化妆最为明确的印象是,某天自己化完妆,去令德二楼画画,或是玩电脑。晚上见到当时最喜欢的学长,他第一秒就问:“你眼影画太重了吧?”
非常可笑,简直毁灭了我的一小段人生,因为我学会化妆后自鸣得意,觉得自己确实好看了许多,我去食堂二楼画画的时候化妆,就是为了在人前显摆的时候长得好看点。我当时扣着卫衣帽子,闻言扶了扶眼镜,又把刘海拨散,试图遮住我的失败。非常可笑,那时候我觉得化妆不过如此,等我的技艺炉火纯青,我就有能力去争取一段恋情,洗刷我过去受人歧视的耻辱。而赤裸裸的失败就这样铺在我的眼前,吹灭我假想的复仇。到了深夜,我回到宿舍,那两截深红色的眼影突兀地挂在我的两个眼角,在门后的镜子上映得一清二楚。
我觉得自己非常可笑。
幸运的是,没过一年我们就要搬宿舍了。在搬迁过程中,我弄丢了一整袋行李,我的整套化妆品都随之消失了。
尽管在之后的生活里,陪伴了我三年的速写本也就此消失,我已经搬走,无法再去翻找那袋行李,确认速写本的行踪。但化妆品全都丢了。我心疼了十几分钟真金白银大几百的钱,再然后,我如释重负。
再回想这段记忆时也有颇有趣味的地方,比如那时我觉得,我正在显摆我会画画啊,如果我再好看一点,就该受人喜欢啦。现在想起化妆,心里只剩下哀求:我会学怎么化妆的,不要因为我长得丑讨厌我,不要用那种指指点点的目光看着我。最后一次参加百团大战时,我问室友可不可以帮我化妆,室友自费为我请了妆娘。也许他想鼓励我,既然都决定cosplay了,花钱化个最漂亮的妆,大大方方地去玩吧。但我一整天没有鼓起勇气看自己的脸,没有勇气集邮,没有勇气看镜头。我在被搭话时一次次感激地想,没丑到大家真好啊。这是已成定论的:我化妆从来都是为了取悦别人。
我对翎动漫的第一次番剧活动也记忆犹新。第一次鉴赏会选了四部老番,分别是《幸运星》《怪化猫》《K》《游戏王》,前两部我高中时看过,而我的斜前桌看过《K》,花了一个学期向我们安利并完全没有成功。我对《游戏王》的了解则仅限于B站2016年的拜年祭作品《打牌王》。在那天刚到教室的时候,我还颇有底气,毕竟算是对今天的内容主题都有所耳闻,我高中就很擅长在半懂不懂的情况下接话,衍化为在陌生情况下有听说过的东西出现就能让我安心,尽管是一种麻木且短暂的安心。说回那天,我的底气并没有支撑我哪怕一刻钟,随着一集《K》的结束,一股恐慌攀爬上了我的心脏:天呐,我高中为什么没看过《K》?如果那时候我吃了朋友的安利该多好?我为什么没看过《游戏王》?我为什么想不起来《怪化猫》更多的内容?我为什么没学会跳《幸运星》的OP?与之相类似的,《钢之炼金术师》也是我在入社前看到他们讨论,怕不合群才开始补的。《文学少女》也是第一次在社团卡套上看到,私底下连夜看的。有整整一个冬天,我不停地看轻小说,不停地搜那些被奉为圭臬的作品,与此同时还要搞明白什么是3A大作,有哪些经典的游戏必须要玩,我开始后悔没买游戏本,后悔我只会玩英雄联盟,我下了Dota2,捡起了炉石传说,手打了一遍fsn,用笔记本电脑挤在一起的上下左右键一遍又一遍地复健东方永夜抄,练习着从小就没学会的东方非想天则,关注着steam大促不停地找独立游戏。
这是成败混杂的一段日子,那时看的轻小说我都忘光了,大多数老番也只走马观花地听了名字,我还要上课、画画、玩手游、写同人文、学手工、跳宅舞,更可恨的是,还要打英雄联盟。我没有精力学Dota2,也没有精力深度学习在炉石天梯打出一个像样的分数,只玩一个fsn也远不能拿到月厨的入门券,我还分不出时间打更多的galgame,我仍然打不过永夜抄最低难度的B面。打则是有用的,我和新室友在搬迁完成后的第一次娱乐活动,就是坐在电脑前打了三把则。买了很多独立游戏也是有用的,玩《GRIS》的那几个小时我如同置身天堂。
我为社交做出了努力,我不相信有谁如果用心对待了这个课题还会交不到朋友。在第二年夏,我觉得我已经收获了梦寐以求的大家的友谊,我可以歇息了。我那时就想证明这件事:如果你想要朋友,就要认真去做。借口于自己内向、社恐而没有朋友,是懦弱与自私的表现。相当幽默的是,我高中刷QQ空间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过MBTI测试,大学在入学不久后的团体心理活动中也做出了相同的结果,就理所当然地开始了解这究竟是什么东西,那时的知乎说我这个人格很冷很孤僻,直到现在都让我的叛逆心理达到了一个巅峰。所以,尝到甜头的我还自信于证明这件事:少拿MBTI框我,我的可能性在我手里,祝你看到我的时候,多反思一下该不该把MBTI刻板印象用在活人身上。
尽管现在看来高兴得有点太早,但人生大抵就是这样,每次快乐都是一次没心没肺的半场开香槟。我栽跟头尤甚,要反思的甚至不止是在这个环节就开香槟合不合适,而是你根本没有钱,幻想那瓶喷涌而出的泡沫干什么呢?
长天水明,你让一个孩子收获了温暖!天呐,你哪门子胆子敢这么自以为是。别人还能半瓶子晃荡,你那半个破瓶子里充其量只有半瓶盖水,我们理论的巨人、实践的苍蝇,瞪着眼睛还晕头转向。但让我们先暂时离开这些未来的痛苦,长天水明,今天你还不用面对这些。今天是你第三天喜欢A-SOUL,可你不知道为什么你三个最好的朋友同时表达了对这个话题的反感,你主动说禁止这个话题吧,社长却说我们从来没有禁止过什么。你非常无所适从,争议正在你眼前发生,而你无能为力。
但尽情地感到无能并逃避吧,你还记得吗?这是一次成功的逃避。争论是会平息的,A-SOUL也会一直陪你,你会认识许许多多的一个魂儿们。这是你最快乐的时光。我们永远怀念。
谢谢你,长天水明,我感到在排泄文字的时候你的情绪有所好转。我很高兴看到你想出了玩笑。我们开香槟吧。
这是混乱的、与作者本人高度相关的文章。如果看到了任何现实的影子,请不要打扰影子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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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日夜里我又遇到了难题。我要毕业了,该死的,在这个时候。离开之前,我穿过学校一处偏角落的公园,那里树影稀疏,一鸟不鸣,让我的脚步声尴尬地落在石板地上。我穿越一座高大的横门,门上镶着一块旧牌匾,上写国立某某大学,一百多年前历史的一笔,如今在我头顶悠悠显示出尘封的得意。我爱这里吗,我无言以对;我对这里心存不舍,多半是因为我在这里爱上了什么东西。爱,爱是我的难题。
我的人生是一场漫无止境的求解,书本,小学课堂,经验常识,全都不是即拿即用的答案,我过于迟钝,对世界实感不佳,思虑重重,每行一步,问题多如繁星,且它们本应在几千年前熄灭。
到了这个年纪,我觉得我的心理疾病正在有条不紊地自愈。不过,我没有抑郁症、躁郁症,或者什么人格障碍的医学证明,大概率我只是一个误入泥潭的普通人。我积极求医,积极生活,重新向世界打开自己。可惜过去的事情仍令我头脑隐隐作痛,讲述似乎并不会让这些感受减轻太多。
但我还有爱,还有我生怕让朋友也觉得我是无法拯救的深渊,于是我开始在口头上放过自己。
我说:我这人,比较倒霉。这样大家就都轻松多了。大家开始说,我遭受这些,是我运气不好,有的事我就是无力回天。我一边点头,一边默默在心里复述:骗骗哥们儿得了,别把自己也骗了。倒霉不能是我人生的正解。我需要求证,我需要经验,我需要下次再让我遇见一次,重来一次,我一定要做出更好的选择。最优解一定是存在的,我知道自己已经比很多人幸福,比很多人有能力,如果我不觉得自己是个笨蛋,那么我一定能找到它。
“你有全能自恋。”我的朋友,试图解决我困境的海福听了评价道。
“我就是得先相信自己,所有事才有真的实现的可能。”我挣扎道。
我们坐在客厅里,米色的灯光非常温和,但在凌晨三点的黑暗小区中就显得刺目。
“这就是全能自恋。”
我无法否认,因为我真的希望自己是全能的。曾经写作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的自娱自乐,纸糊的舞台上,孩子或是孩子喜欢的孩子们笨拙起舞。她打着节拍,即将要满足了。然而一枚灵魂从她体内升起,瞥了舞台一眼,默然不语。她的笑容僵在脸上。她想起没听的课,揉皱的纸团,回收站里的废稿,买来不看的精装书,没报上的第一志愿文学系。她的一枚灵魂开始永恒惩罚她,再也不许有这样天真的自我满足。她还差得远。
“我要死了。”这次,她说。
好吧,好吧,我要死了。我交出了我的理性。幸好,最近我很讨厌理性,也没升起背叛康德的负罪感。尽管平日所说的理性与我讨厌的理性完全不同。为什么最近开始讨厌理性,也要怪我为了毕业论文非要去学什么精神分析,但实际上我对两者都非常不满。现在我的生活两头都是丑恶,真是左右为难,无所依靠——靠,我成功来到了主体漂浮不定的后现代。
她抽了我一巴掌,警告我:“不要再想你那遮羞布一样的哲学了。”
这就是加速的第一夜。如此,显而易见,我没睡好觉。
这不是个好消息。因为今天有很重要的客人。阿花通过男朋友说,想来我家里打桌游。我是在上周才知道,原来阿花非常喜欢我。
我和阿花认识很早,只是新校区建成后,部分学院搬迁,就分开了。我觉得阿花亮闪闪的,很多事都做得好,也非常可爱。我活得太粗糙,囫囵吞枣地把白天吃进肚子,晚上要么发癫,要么发病,危害互联网公共空间。阿花还没把我屏蔽,已近乎一个奇迹。这几年我和阿花最多的交集,就是她发自己的照片时我会认真地夸她,希望她看到我的评论会高兴。我躲在老鼠洞里探头探脑,得知她喜欢我,真是让我惊喜得不可思议。
我盘踞家中,久不待客,时间紧任务重,至少得收拾出像样的客厅。白天要不要补觉就立刻变得不重要了。我这人的优点是死线战神,做完不说,也永远能做到及格线以上。最起码前半生是这样的。等阿花到来时,我的狗窝已经收拾出了游戏,安排好座位,风扇角度测试也完成了,几套骰子躺在骰盘里,果冻饮料冻在冰箱,像个先天桌游店圣体。
我快累死了,但阿花笑了,我舍命陪君子的心气一下又涨上来。那天上桌打到半夜,我已经精疲力竭,喝着东方树叶,终于没有在阿花旁边丢人地睡倒过去。正值仲夏,她男朋友问我明天要不要来他们家玩时,阿花说有空调,吹着风扇快要晕过去的我立刻就同意了。
这个月很充实。写完论文后,我开始有时间重新打艺,因此重新见到了许多朋友。每当这时,我都时不时感到庆幸与罪恶,庆幸自己四年来没有站队,没有恋爱,没有分手,没有因为朋友间的纠葛失去任何朋友,所以在四年后,我仍然可以和每个人打招呼。罪恶便罪恶于我必须向很多人分别隐瞒。
我非常贪婪,并且壮志勃勃,相信自己能在这张大网中安然无恙。
还有一点明显起来:我越来越频繁地见到橙轩。打艺,饭局,排练,欢送会,景点旅行,橙轩忽然无处不在。我隔了几天才猛然意识到,不光我是所有人的朋友,橙轩也是。他是我活在这个学校里最为重要的存在,这话毫不夸张,我扭曲的逻辑使我选择了相当孤独自负的道路,直到我拙劣的心再也无力填补它冷漠的空洞。某天我一抬头,看到他走在前面,世界在他脚下,在他身畔,在他前后左右沿着和谐的音符前行。他为此付出了巨大努力。他也在寻找宇宙照常运转的最优解。
橙轩是个彻头彻尾的好人。我们俩的学院答辩时间很早,我的答辩早在上个月便尘埃落定,橙轩也在这月初感伤地结束了毕业论文。所以,当绝大多数学院在五月上旬的最后一天才同时开始了答辩时,我们的朋友几乎都会在这一天解放。海福早早地打了电话,让我陪她晚上下馆子,另有几个朋友也陆续来约饭,几个人互相认识,很顺利地凑了一大桌。海福在的他们文学院一下午答辩了几百人,等她出来,天估计已经全黑了。橙轩一小时前刚陪室友在那家菜馆吃了饭,出来后来了我家。他说:“那家菜馆人挺多的,不一定有位置,要不先去看看吧。”
刚陪过一桌的橙轩就这样踏上了陪第二桌的旅程,我们前去探路,菜馆里正好空出来一个隔间。橙轩说:“我走之前还碰见白菜他们也来吃饭,刚刚白菜他们就是在这桌吃的。”
“诶,好巧?!”我放下包,忍不住感叹那些几年前就认识了的名字再次被提起。
这顿答辩庆功宴大家都吃得过于饱了,离开饭店时感觉每个人都在晕碳水。阿宅的晚间娱乐活动是回我家一起打游戏,海福带了机子,家里这下共计有两台NS,六个手柄,还有这么多人。终于能玩四个人的分手厨房了。我们开始做饭,第五章第六章的难度简直逆天,合家欢游戏变成了大坐牢,玩到凌晨已经没人清醒。朋友们该回家了,告别环节进行完毕后,家里还剩下橙轩,海福和我。
我忘了我们为什么开始聊心理问题了。橙轩虽然在救我,但我觉得他自己也和我类似。他劝我的话也是进一步退一步,充满纠结与反复,有自我投射的影子。“你可以不做这些的。唔,但真不让你做的话你也不一定会开心……”坐在对面的海福听起来要被气死了,颇觉得我们改变不绝对,就是绝对没改变,什么屁话,简直在支持对方自我殉道。
海福说的也许是对的,我从我无力抵抗的社交漩涡中爬出来,沿着河岸走着走着又想下去,多少是因为又看到了橙轩。他怎么做到的?如果他能一直做到,我当然也可以。扭曲的、暴论一般的逻辑一把把我推下水,好在这次我比上次学会了如何不让自己沉下去。下次我说不定就会游泳了。
那天过后,橙轩和我因为打艺的缘故走得很近,市里有在大剧院打艺的组织,他发现我重新开始打艺后,便带我去玩。结束后,我们风尘仆仆地从大剧院赶回学校。我在校外租了房子,学校落了门禁后,橙轩通常借居在我家客厅。回家路上,某省会白日里就不熙攘,夜里早已只剩下一座座卷帘门。时间已过了深夜十二点,万籁俱寂,而街角的蜜雪冰城灯牌亮得夺目,雪王的身躯在夜色中格外伟岸。
几分钟后,橙轩喝着草莓啵啵说:“蜜雪冰城真是我爹。”
精疲力竭的第二夜,我没有做梦,故休息时间虽短,但还算安逸。阿花请我去她家里玩的时候到了,我洗了澡,换了新衬衫,眼镜又摘又戴,最终决定放在胸前的口袋里。我搭车去了阿花的小区,阿花来楼下接我。
独自做客一开始确实局促,但大家都是旧友,共同爱好也多,重新熟络并不费力。阿花家的空调实在舒服,中午吃好了饭,我缩在桌子上抵抗睡意,直到眼皮越来越沉。
我一头倒在桌子上,脑门磕出一声闷响。
“怎么了?”阿花和阿花男朋友同时回头看我。
我惊醒过来:“我……”
阿花和阿花男朋友都用十分关切的眼神看着我,让我紧张得眼珠乱转,话在嘴里滚了几圈,终于组织出来:“……我有午睡的习惯,可以在你们家睡个午觉吗?”
“当然可以呀。”阿花笑了笑,欣然允许我躺上床去,躺在她旁边。她的小桌板上摆着电脑,正在上课。阿花男朋友暂停了电视里的动画片,调小了音量,独自继续宝可梦肉鸽。我盖上被子,舒舒服服地睡着了。
我喜欢打艺,过几天还有节目,如果可以的话,我自己的学院晚会我还想再打。梦里我还在学新的火把技,是前几天瞥到的那个,名字很好听,叫娜露梅亚。
我打艺的细节不能被阿花知道。他们属于我先前所说的我的罪恶,我需要分别隐瞒的相见,即我和橙轩其实在和阿花的前男友学习打艺。橙轩他们组了企划,我去练习时,被他们抓去帮忙摄像,录到深夜,橙轩又要借居我家。“怎么有的人被喜欢的乐队成员捡走了啊。”于是,在阿花前男友无心的一句玩笑中,在那该死的一圈又一圈的光弧中,错乱的神思开始展开对我的质询,它劈头盖脸地问:你是不是喜欢橙轩。
这真是太可怕了。我试图使自己像一台严密的机器一样运作,而感情是不讲道理的,是复杂而具有毁灭性的。学会如何运转友情,都使我经历了不少磨难,我不敢想恋爱色彩的喜欢更是怎样的洪水猛兽。潘多拉盒子就这样被打开了。好在这午间小憩里,我还不用面对这个问题。阿花家的空调,阿花的小被子,阿花,都让我开心不已。从后数到前来,我无奈地发现,这是我数十天里唯一一次好觉。很快,我的生活就要被难题击溃,我要在从未踏入的窄门前挣扎。
海福不是我的救星。曾经她也和橙轩一起在深夜试图把我从黑洞中拽回来,也在压马路时说:“我喜欢单方面喜欢别人,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抽身了,我希望对方不要为我做什么或者太喜欢我。”
“我也同意。那我们这种互相喜欢的算什么情况?”我打趣道,“是我们互相喜欢但还没有到太亲密太冒犯的度吗?”
“对的对的对的。”海福连连点头。
她便是如此友善随和的一位强大女子。以前,放假见不到她的几个月里,我每次难过时也都会想她。我很喜欢她。
但这一天不对。这一天,她想要和我拍毕业照。我不会化妆,讨厌拍照,但我想和她留下回忆;她说她好紧张,我以为我们一样恐惧镜头。但这事出了岔子,她第一次给别人化妆,花了四个小时,再过不了多久,天就要黑了。我跟她说过,天黑我就要去打艺。我要和橙轩拼车去大剧院,橙轩七点多就来问我出发吗。我要陪陪海福,说我们在校门附近再拍一点,等下直接就走。橙轩说没事,我去取个快递。八点半,我和海福告别,坐上了出发去大剧院的出租车。深夜十一点钟,我收到来自她的消息。
“你以前总说那几个人对你很过分你都能忍了那么久,是不是我在你面前太没有脾气了你才这样?”
她不满意我八点半的离去,她认为她为我花了四个小时化妆,为我拍照,代表着她为我做出了巨大的付出。
大剧院的wota艺练习刚结束,一行人坐在露天酒馆外面的圆桌上喝蜜雪冰城,就看到我痛苦地叹息一声,身体在位置上蜷缩起来。
橙轩问:“怎么了?”
我声音颤抖,而试图借二次元梗诙谐地说:“我被重力展开了。”我一边感到恐惧,一边在海福的聊天框里不停地道歉。我知道我错在哪里,我不应该把日程安排成这样,我辜负她的心血。可我忍不住对橙轩说:“我下午五点就告诉她我晚上要去打艺了,她给我化妆化到六点半……我真的不喜欢拍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争辩,明明是我做得还不够好,于是声音渐渐弱了下去。
橙轩就在这时很坚定地说:“不是的,你没有做错。”
“她不能说这样的话,这太过分了,她不能用关系好来绑架你。”他顿了顿,略有一点哭腔,“她这样觉得,我从七点开始等的那一个半小时又算什么。”
白天,我照例前往阿花家里。今天是蟹柳滑蛋和土豆烧肉。阿花男朋友做饭太好吃了,我很久没有吃到人类正常做出来的饭了。午饭结束后,阿花主动说:“来床上躺着吧,你来用这个枕头。”
我感激地躺上去,窜进被窝。阿花今天不上课,躺在我的旁边。
“我听酒儿说你不喜欢肢体接触。”
“嗯。但我只是不喜欢不经同意的肢体接触。”小时候是完全不喜欢,现在已经好多了。我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我需要知道,是因为突然碰我的话,我可能会条件反射地打人,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如果是你的话,随便做什么都可以。”
阿花开心地张开双臂:“申请抱抱!”
我轻轻地抱住了她。阿花蹭了蹭我,好像要在我怀中睡着了。
我想我也该午睡了。昨晚因为海福的事照样没睡好。在阿花这里,我能什么都不用考虑地休息一会儿。我闭上眼,却想,啊,马上就到了百团晚会的日子了,要表演节目了。橙轩他……
“暗恋是一种自慰。”
第三夜,橙轩说着,瞄了瞄我手中的章鱼小丸子,看到只剩一枚,拿起签子的手便放下了。
“我同意。”我将盒子向他那边倾斜,“给,平分一人四个,这你的。”
“我看你好像比较饿。”
“没有没有,已经饱了。给你。”
我平静而不容拒绝地又把小丸子递到他面前,他只好说声好的,顺从地扎走了最后一枚丸子。我合上空盒子,里面还剩下许多木鱼花,如果是我一个人在家里吃,我应该会拿两根签子当筷子,把它们全部打扫进胃里。但在街上就不行了。这是一种规训,我可以匀出力气对抗,故意在零散几个行人的目光下吃起剩下的残渣,但我的力气如今供我活着都时时缺斤少两,想想便作罢了。于是木鱼花被我宣判为垃圾,塑料包装袋化为垃圾袋。橙轩咽下小丸子,把自己的签子放进我手中的垃圾袋里。说到底,木鱼花也并不是什么有滋有味的东西,只是些可堪一嚼的薄片,在盒中堆叠起来,被小丸子的热气吹动,又沾了点酱料,借着别人的光东拼西凑,假装出一副可爱的、天经地义受人喜欢的样子。这无味的家伙作为章鱼小丸子的一部分活得理所当然,久而久之,居然等到了我这种人出现,习惯了吃它,习惯它这不顾大局的枯燥口感。这让我想起了我的毕业论文,它讲述一些德不配位的东西的一种可能逻辑。
它很无聊。我瞬间大为光火,只想把手里这垃圾抛进它该下的地狱。十几步后如我所愿,街角处冒出了垃圾桶,路灯下,桶身欢欣地发出金属色光泽。
我端详着几个洞口对应的分类,选中了其他垃圾,将手中那恼人的东西丢了进去。
下地狱去吧,我心说。
桶里垃圾半满,它轻轻落下了。它的姿态非常无害。
我习惯性地在想事情时抬头。今夜是一轮半圆月,也许因为前一天下过了雨,月亮蒙上了一层雾气,被模糊的边缘脏兮兮的,蒙着灰盖进夜里。月光烦闷,如同油画体验课里拿不准画笔的我,把一花一草晕染得不合时宜。
“那么,你最近一次自慰是什么时候?”
我从垃圾桶旁走回橙轩身边,接续之前的话题。
“大二左右。”
橙轩思索着,很主动地分享起来。他那位暗恋对象是我们共同的熟人。他声称他给很多人分享过这段安静的不打扰对方分毫的自慰故事。见我认真地听,他说:“欸,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也惊讶,惊讶四年了,怎么还有这么多八卦绕着我走。
据他所描述的,他对她的暗恋,像是从玻璃窗里观看美丽的事物,即使触碰不到也会感到开心——也是他将其评价为自慰的原因之一。
静静地看着,静静地自我满足就够了。他说:“如果要接近的话,反而不会有那么喜欢。”
“我也很喜欢她。”我点点头,回想着那个女孩,觉得他说得挺有道理。“不过,虽然我也不知道怎么接近她,但看到她的痛苦,她的阴暗,我也仍然很喜欢她。”
那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很美,很惨,精神状态很差却活着,在诸多重压下坚强得超乎想象。
橙轩理解我,同时继续支持不接近。我理解他。
橙轩如今不再暗恋她了,在只言片语的讨论中,我们为她努力挣脱着禁锢而感到幸福。我喜欢我们的相似性,喜欢我们的喜悦会建立在他人的幸福、世界的和谐上,他欲望着成为一个善人,而我觉得应该有人来做这些。这话从两个大学生嘴里说出来,一万个人里有两万个都觉得可笑。所以我说他是我整个学校里最重要的存在,有些路一个人难走,看到橙轩也在路上的话,就相当于有一百个人的力量了。欲望和责任在出发点上又有何高下之分?无论如何,我们已选择了类似的准则,渴望观赏或引导事件发展至更为和平优美的结果,即使自己要进行更多的牺牲。可见这是效力相当的两个东西。何况它也并不非黑即白。
他批评我,如果你并非发自内心,那么你就会被不断地消耗,你会一直非常痛苦。
这话实在太好反驳了。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喜欢干这个,你就不痛苦了吗?
上节目要打的技,我练得只能说是依葫芦画瓢,有形无神,但打艺要有神,对基本功的要求太过扎实,不是一时半会能练出来的。晚上,我就去学我心爱的娜露梅亚,火把技就像解题,在合适的位置放上合适的圈圈,发力要比其他技好入门些。而且我喜欢理解这些圈圈的顺序和走势,木头经常夸我是火把技天才。
娜露梅亚作者发的教程很详细,我记住那些动作,跟练时双手拆分开学,分别转熟练后拼在一起,就能打出完整的三八拍动作了。
“根本就是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橙轩看着娜露梅亚的光圈评价道,“反人类的东西。”
橙轩学火把技很慢,对他而言,火把技真是槽点无数。我和木头最近都在学娜露梅亚,一般来说,大家应该尽量学更多相同的技,娜露梅亚真成了他的难题。
我如今今非昔比了,不再那么畏手畏脚,不会因为上个嘉年华晚会的节目就紧张到头晕眼花。然而在二审时,我们在路上遇到了橙轩的朋友,陌生的、很可爱的女孩子。
“你一个人出节目吗?”橙轩问。
“对啊。”女孩说。
“好勇敢,我们都只能成群结队地出节目。”橙轩笑了笑,带着我们和她一起走上了楼。
这是我不认识的人,我从未涉足过的社交圈,我一无所知的橙轩的一角。我脚下的地面突然消失了,空气被尽数抽走,我的心脏正在被撕扯,大脑将要爆裂,我意识到我在嫉妒、恐惧、无所适从。我第一次设想橙轩去谈恋爱,去交个女朋友吧,会发生什么呢?我心中汹涌的抗拒声将我淹没。不能这样,要是这样的话,我要去哪里呢?
那天橙轩的学弟发烧了。我们的节目审核结束后,我和木头坐在最后一排,橙轩来问有没有药,木头提议去楼下超市买药吧。橙轩说好。
我和木头收拾着东西,女孩上台了。橙轩在附近的椅子坐了下来。“等这个节目结束我们就下去。”
他掏出光棒,很认真地举着双臂挥舞起来。
我强忍着痛苦问:“你们朋友吗?”
橙轩点点头。
我转过身,也举起了自己的光棒。
台上的那个女孩,也太可爱了吧。
表演当晚,那女孩的节目被提到了我们前面。我很紧张,昨晚又没睡觉,白天只在阿花家休息了两小时,喝了咖啡,有些节目编排的事还想找橙轩确认,而橙轩哪里都不在。我胃里翻涌地难受,她的节目开始时,我正将头抵在椅背上,试图减轻身体的不适。
木头戳了戳我说:“哎,台下怎么有人拿着和我们一样的电棒啊?我去看看!”
我抬头看了看人群,一眼就看到那是橙轩新换的橙色电棒,木头只见过红色的那根,不知道橙轩买了新的。
我想喊住他,但木头已经冲出去了。
我远远地看着人堆里橙轩的橙色电棒,和二审那天一样,认真地为台上的女孩摇晃着节拍。
我在摊位上干呕了起来。
坐在一旁的海福拍了拍我的背:“你也太紧张了吧?”
我说:“确实啊。”我抬头看着傍晚那丑陋的灰黄色,“天怎么还没黑啊。”
我在白天回味着这段记忆,试图将自己抽离出去,但这种尝试非常失败。我二十二年里第一次品尝对他人亲密关系的嫉妒,我觉得我要坏掉了,我的系统出了问题,我没有搭载相应的模块,没有处理相关问题的经验。请问这是喜欢的一部分吗,请问这种扭曲的负面情绪对我有何益处,请问某个创造者为何抛弃我,如果连你也没有爱上过哪个人类个体,为何要给你的儿子爱上其他个体的能力。我是如此热爱知识,热爱每一份优美的解答,为何唯独爱之苦楚,要如此突如其来降下。我的答案又在哪里。
阿花还在我怀里静静睡着。白日漫长,白日漫长。
第四夜,我流畅地打下了娜露梅亚,准备开始细修光弧,让它能打出更美更流畅的圆圈。木头还没学会,他站在我身后说,怎么打的,教教我啊。
橙轩站在一边,好像已经放弃了。据海福评价,他的大腿肌是我们三人里最发达的,他打艺时比我们的发力都要好看。倒可以理解为,让他学火把技有点屈才了。
我甩了甩胳膊,在木头面前做好起始动作。“来来来,我教你怎么左手画圆,右手画方。”
我和海福分别前去唱了KTV,以这样的状态进KTV非常奇怪,我人生中听过的每一首曲子都让我想起橙轩,有些歌词唱出来真要把我撕碎。以前我唱这些,是为了纪念我死去的虚拟偶像,影视角色,游戏自机,如今居然是为一个活人,我肯定哪里出了问题。海福的事虽然将我重伤,但橙轩觉得她并非讲不了道理,还是建议我解释给她。果然互相说清楚了,互相原谅,很顺利地继续做了朋友。
橙轩后来仍然重复道:“有警报是好的。无论如何,你都要小心再被绑架。我还是提醒你,要小心。”
凌晨时分,海福回到宾馆,即将离开这里。我一个人穿过天桥,刷着手机,以为橙轩会去和其他朋友聚餐,但问了那边,又说橙轩没来。大晚上的,橙轩要是还在外面,就又回不去宿舍了。我家的钥匙,我室友白天喊他来帮忙搬东西时倒是给了他一枚,希望他无处可去的时候再来我家客厅吧。
结果半夜里他真消失了,他哪里都不在,难以想象,毕业季这样密度的社交活动,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他怎么能哪里都不在?我直觉上觉得他那边一定出了什么问题,可我没有任何立场去问。我就在担心与纠结中熬过一夜,从日出睡到大中午醒来,看到他凌晨五点都还在给我点赞。
“你怎么五点多还醒着?”我睡醒了,终于鼓起勇气问。
“气的。”橙轩说。
“下次气跟我说说吧。”我说。
于是我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位一直以来为这个世界,或至少是为他周围这个小世界尽心尽力的建筑师,与我面临了同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接班人。他的学弟自以为是,做了错事,却因为自己已经足够努力了,不想再听到他的指责。学弟最近几个月都在时不时捅娄子,橙轩比喻自己为地球的撬棒,每次有哪里歪了,他就想办法撬回去,而上面这群人还觉得世界安稳运转是他们自己的功劳呢。
顺带一提,我这边的同型号学弟也刚刚滚出我的生活。那家伙被别人训斥后,橙轩负责安慰他一个半小时,他向橙轩保证说没事,反手又跑来我的聊天框大骂他所受的不公。被我吼了之后,又跑去橙轩那里问,能不能帮他传达一下对我的歉意。橙轩坐在我旁边,扣了手机,说他累了。我说我帮你回吧。我说:现在这里就是明哲在看,你能不能不要把橙轩当什么很好用的大哥哥啊,说话之前能不能想一想橙轩看到会不会难过啊?
橙轩看了一眼,蔫蔫地说:你还不如上我的身直接回他呢。
这几个小东西横竖不觉得自己应该领受批评,觉得自己无比正义,有责任感,尽心尽力,所以你们怎么能指责我?没有指甲盖大的自省心真是令人汗颜。
好吧,好吧,你们受到了太多的不公。我和橙轩就是该的。
橙轩学弟出事的这晚,橙轩问他,是不是我说的所有的话,你都觉得我在高高在上地指责你,说教你,找你的茬?
学弟说,是的。又评价橙轩真是幽默。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我是不是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橙轩将头埋进膝盖,悲伤地责问自己,“我是不是一生就是纯纯的幽默?我是不是不该活在这里?世界怎么能这么运转?”
我坐在一旁,怒火中烧。你们这群该死的东西,怎么能把橙轩变成这个样子?!
第五夜,我无数次想伸出去的手这次终于伸了出去,揽住橙轩的肩膀,隔着一件白衬衫触碰他的体温。我每一秒都想拥抱他,如果我再让自己冲动一点点,我想抱着他让他在我肩头哭泣。但我的勇气最多至此,拍拍他的肩,拍拍他的胳膊。可我悲伤得好似五脏六腑都要被吐出来。橙轩很久之前曾说,不了解我凭什么说喜欢我。别人都罢了,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个人记得他说过的话,记得把他放在自己前面,哪怕是自以为是的,那也让我来吧,我会做到的。
我伤害过橙轩,我记得一些我使他难堪的画面,牵连着我的创伤性记忆。我必须谨记,谨记橙轩为我做过多少让步。我不会自顾自地说喜欢他,我不会为了我的欲望而拥抱他,我听到他抑制不住的哭声和我抑制不住的心跳重合,我为我的懦弱找到了借口。
“不是的,不是的,至少我希望你活着。活着就好。你已经做得非常好了。”
我从来没有真正擅长过安慰别人,我讲这一些老掉牙的、令人讨厌的无意义的话,我怕他生气,怕他不满,怕我帮不上他任何忙。我又抬头望天了,好像那些遥远的问题里有什么能来予我解答,而天上的星星沉默不语。我的语言系统要失灵了。
橙轩的崩溃还在继续:“是不是他们说喜欢我,都只是因为我会对他们好?”
我几乎要哭出来了。我眼看着他正坠向我去年已坠入过的深渊,那时包括橙轩在内的所有人都想办法拉住了我的手,所有人都在我无数次的自我质疑中说,不是的,不是的,不能怪你。这表述不够精确,一件漫长的坏事发生,我们一定都在其中做错了什么,所以我倾向于说,绝不能全怪你。绝不能全怪你——你凭什么要承受全部的惩罚,就算你真的有错,你已领够了该受的折磨,凭什么最后还要你扛下一切?我受够了独自一人领罚,被挂在悬崖上啄食心脏,我向他人求救,于是得拯救,但橙轩直至今日也曾不对世界呼号。所以轮到我坐在他身边了,我要替他质问这个世界:橙轩做错了什么?一如几个月前的橙轩看到失魂落魄的我。
“你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那时橙轩的口气令人痛苦。
这个世界不能这样伤害他,是世界的错,是你们的错,你们竟让这样的人想到寻死。我认识橙轩三年了,三年来第一次听到他说:“我是不是就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
我不想再问我是否喜欢他了,那没有意义,我现在需要的是爱的词解。我轻轻环着他的肩,认真而平静地说:“不是的,我从来都不止喜欢你好的一面,我喜欢你的全部,你的敏感,你的纠结,你的自我满足,你的阴暗,我全都非常喜欢。你所有的一切都值得别人喜欢。”
我会被这样的问题困住的:我要怎么才能帮你一点,我能不能被你需要,我希望你比我幸福。
橙轩说:你这样的人没有得到好报,让我非常失望。对世界失望。
橙轩说:难道你还意识不到,我们陪你陪到凌晨三点,和看你可怜没有关系,是因为我们真的关心你。
橙轩说:对不起,是我的错,完全是我的错,是我没有接收到你的意思。
橙轩说:啊?今天是你生日啊,那要不要我们还是下楼去准备点什么……
我想对橙轩说什么。
我又在阿花家里睡觉。今天来晚了,早已过了午睡时间。阿花和阿花男朋友都知道我最近日夜颠倒,精力岌岌可危,也都劝我还是早些睡吧。
昨晚我不到两点就睡了,但噩梦缠身,频频惊醒。我永远恨做梦。我很少做美梦,就算有美梦,那它也在醒来后转瞬即逝。而我一做梦常常就是噩梦,更可恨的是,在这紧要关头,噩梦还抓住了脆弱的我。
我梦见我们朋友去出游,橙轩发烧了,我叫不到车,就在他旁边陪着他,又不知是做错还是说错了什么,他忽然不再理我了。
我在梦里崩溃道:“我究竟哪里惹你了?”
他说感觉我在提防别人。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这四年里我都为世界的和谐而努力,我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我热爱人类,也尽力去做了很多很多事。唯独此事世界休想指责我分毫,唯独此事,噩梦借橙轩对我说出这样的话来,我觉得真是过分。
在阿花家睡觉已成必行事宜,我平日邋遢,但死要面子,出发前总是洗了澡涂香橙味的身体乳,衬衫洗衣液用三合一的,带香氛。每次我都使劲闻闻自己手臂,毫无味道,还以为这准备全数失败。但阿花鼻子比我灵敏多了。我躺在阿花身边睡一大觉,醒来后,阿花说,你身上好香,睡得半张床都香香的。转头数落起自己男朋友。
第六夜,橙轩说:我不知道你走后这些话我要对谁说。没有你我要怎么活在这个,在这群死小孩天天惹事的世界里。
第六夜,橙轩说:这个世界上能做到了解我并且喜欢我的,只有你和另一个人……我说这些是为了思考难道这样还不够吗,两个人还不够吗……不是为了让你感动!
第六夜,橙轩说:要不要来看看我以前的日记,我找几篇搞笑的给你念念。
橙轩说了很多。我第一次后悔自己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后悔自己没有录音的习惯。我的记忆力还不够好,我只能回想一些片段:没有像你这样……遭遇相似,能理解我为什么这样做……真的与我共情……
我还在寻求答案,我在体会它的无边无际。我在和他从深夜聊到太阳升起,我在想找到他时就能在学校里找到这么个善良的萌物,我在他需要时能赶到他身边,并且作为按他的别扭标准,能被他承认为喜欢他的人。在他身上,我看到自己折射出诸多可能形象,夸张地说,就像:让我试试同时做你最好的朋友,最恨的敌人,心理医生,精神导师,妈妈,同学,同好,随便什么东西。
有点像柏拉图,柏拉图说爱一个人是在使自己变得完整。
“我觉得你室友身上呈现出一种美丽的整体性,我非常喜欢。”橙轩的追求非常有趣,“还有你,你的行事逻辑呈现出了一个和谐的整体的美,你是内恰的——你只不过在过载的情况下崩溃一段时日,你本身仍然融洽,仍然优美——你是和谐的。”
“我们俩应该去做星神。”我笑着说,“你去当秩序星神,我去当同谐星神。几十亿年后,我们在宇宙再见。”
第七天,休息。我在午睡中得享安眠。午后,我的一枚灵魂升起,执笔写作。
-END-
写下时我在想,这是“我最喜欢的火把技、我也许最喜欢的人”
还是
“我最喜欢的人、我也许最喜欢的火把技”?
这是完全写给自己的文章,迷茫冲动的文章,交由情感驾驭的文章。
如果我有一天真正能让情感驾驭自己,我会更加幸福吗?
一张台,一套水彩笔刷,十二盒常见于颜料套装里的颜料,但黑色被换成青灰色,外加画家本人喜爱的温莎红、紫、那坡里黄和湖蓝四盒——这画家不喜欢黑色,也不是什么专业的画家,但我们正在呼吁艺术主体精神的觉醒,“人人都是艺术家”!便任凭这画家想用什么便用什么、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或者干脆不想画吧。一个戴着贝雷帽的男子坐在石板地上,这男子看打扮也会被认为是一名画家。
他确实是,他就是这些颜料的主人。
但他不是来写生的,这里没有画板,没有画纸。事实上,他和这些颜料根本不该在这里出现。
太阳还未升起。但越往东处,空荡荡的天顶已越从黑色向蓝色褪去,房檐砖瓦上凝出一层薄薄的寒意,园中竹叶深颤,松柳结霜,一缕风惊得院子沙沙作响。天地正酝酿一次日出。如果他走出这院子,就能看到东方的地平线上正泛起鱼肚白,太阳紧随着自这黑蓝天穹的角落向穹顶推开灿然的金色。这对太阳来说并不轻松,它必须先在几层低矮的云霞中穿行,让天色先是灼烧,燃起金火,复又盖上紫灰如夜色的灰烬。庭院几昏几明,明灭间刺破了这大地上如同夜晚的尾声般的凄静。
画家没有走出去。他认识日出,只需看到墙壁上不同的青色。或者说,他还没明白自己身处何处,无心去观赏一次九百年前的日出。
晨色渐起,一个孩童从正房的帘幕间窜了出来,骤然闯入他的余光,闯进画面,再闯出院子。
院门被孩子粗暴地拉开,“吱呀”一声,长长地响。
他惊讶地向那孩子看去,尽管他空洞的眼神表现不出任何惊讶的神色。他被这小孩子的身影吸引,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跑走后留下的那扇被打开的大门。因为他发现了那小孩子正是小时候的他自己。没有人会把自己认错,就像分不清双胞胎的可以是父母或朋友,但绝不会是他们自己。
然而他的小时候与长大后并不适用于这个比喻。在七岁到九岁的年龄段里,儿童会开始大量丢失三岁前的记忆,父母却记住了你的每一刻。他之所以能认出这孩子,是因为他曾在父亲的记忆里见过他。他反而以为自己天生就知道自己还是个稚童时的样貌了。
那孩子可以称作是他的幼时,但他不是那个孩子直接长大的。这不难理解——首先是那个孩子喜爱诗词,然后,做了一辈子的诗词,尤工小令,老了便死去了。接着,由他在词中复活,梦游至今——他是一个掉进历史缝隙中的幽灵,一个戴着贝雷帽的画家,白色衬衫,背带西裤,领口打着一枚细领结。而这是一零四四年的汴京,他在一个梦中突然来到这里,坐在当朝宰相家的房产上,眼前陌生的一砖一瓦,都是些九百年前的碎片。
小孩子七岁,他可以肯定。这是他的童年,尽管他对这个庭院——如今看来是他的家,考虑到他家在他幼时的富丽境况,更准确地说,是他的家的其中一个——几乎没有任何印象。他把这归因于那孩子,也即后来死掉的那词人的忘却。词人晚年寂寞困顿,活了七十多岁,让他的晚年显得有些长了。苛责这个老人记不得自己在上个世纪的童年里是如何幸福,显然是不道德的。更何况词人也只想把自己的一生系于美梦而已,现实的破碎,他一向不太关心。
那么,他将手撑在石板地上,准备起身。他心中萌生了一种焦急的欲望,既然上天、神灵或是随便什么东西,在给他机会观看这些,那么他确实想要知道更多。并非他有多么怀念他的童年,多么思念他的亲人。他这种欲望是被内化为本能般的,出自他是一个画家。尤其是像他这样格外敏感多情的画家,总是面对着一切欢欣如流沙在他指缝间溜走,总是要沉湎于或转瞬即逝或漫长却注定消亡的美梦,对渴望留存一些不该永恒的事物的愿望也就更为强烈。
他靠作画与做梦度日。
他想看看那个孩子,看看被词人与他所遗忘的那个孩子,小时候是怎样的无忧无虑。
而很快地,正房的帘幕被恭恭敬敬地拉起,宰相本人缓缓走了出来。
他对宰相要比对那个孩子熟悉得多了,但认知上仍将他当作迷雾般的角色。他想,孩子应该是跑不远的,便坐了回去,看向那服紫配金的宰相接过仆人递来的象牙笏板。摩擦声、马蹄声与鞍鞯马镫的碰撞声徐徐响起,直至在门外停下,代表仆夫已备好了马。宰相将公文和笏板都收在袖里,准备上晨朝去了。
他记得这个画面。这是他的父亲。这是他还在京城供职的父亲。他在京城学诗,在书房中翻找着父亲的旧词,模仿着父亲填出了他人生的第一首小令。母亲说他没个正经,不先作诗,父亲默默在桌前辨认他稚拙的字迹,无言轻笑。他被母亲训斥,觉得在理,委屈也并未争执。待晚课结了,父亲牵着他的手去院中坐下。那时燕子低低飞过堂前,父亲将他抱在怀里,笑盈盈地说,那是从海上来的。
“海,我知道!海是从东边来的!”他记得这段谈话。
“东边是海。”宰相轻轻纠正着。
“那莺儿是从哪里来的?”
“应该会从南方来吧。”
“乌鸦呢?乌鸦从北方来吗?”
“乌鸦一年四季都不飞走。”
“那西边会来什么呢?”
“会来西夏人。”
宰相说的不全对,燕子不从海上来。莺儿也并非候鸟,它们冬天藏在田塘中,用泥将自己裹成卵状,进入冬眠。也许宰相并不怎么了解鸟类。
他从回忆中抽身,看到宰相在上马前也望向那大开着的院门。
“小七!”那父亲说,“昨日的功课,不要忘了给先生补上。”
“知道了!”那小孩子的声音已经远了,他很诧异他居然还能听到他父亲温柔的嘱告,并做出了应答,“昨天梦里我都背过好多遍了!”
宰相笑了一声,翻身上马,目光温和地扫视过整个院落,也扫过他所在的地方。宰相似乎对他也笑了一下。但那一瞬间太过短暂,他没能捕捉完全。他也不敢确定。
马儿原地踏步着准备出发。
他站起身,追了出去,追那个离去的孩子。汴京的道路,他几乎不记得分毫,他赶在宰相之前离开了院子,冲出了宅门,在陌生的大街上奔跑。他的耳畔刮起了风,刚猛烈风将街上的一幕幕景物也撕开,虚化为一缕缕色带。在他身后,那一张台上,十六盒颜料非正常地倒在一处,不同号的十把笔刷从笔袋中掉了出来,在混乱的颜料中滚动,仿佛正徒劳地想将颜色描摹出条理,升华为画作。而它们没有时间。他离开的那个梨花院落,柳絮池塘,在大风刮过时轰然倒塌于一瞬。一切化作浓得散不开的烟尘时,风却停了。
宰相消失了。孩子消失了。他在白茫茫的汴京里天旋地转,停下了脚步。不一会儿,他又回到了那个清晨的院中。
几块断木碎石下,流出了一些难看的灰黑的浓浆。
这里没有什么美梦。
院中的燕子年年春来秋去,父亲的羽翼遮在他头顶,给了他第一场美梦。在父亲死后,他从来等不到美梦归来,无论是鸟儿,还是诗。
哇——
一只乌鸦站在残垣上,粗劣地嘶哑了一声。
在他头顶,有一只燕子飞过,落下了一根羽毛。
而太阳开始认真地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