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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娜·琪琪亞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夢遊記】
女/6歲/135cm
童話繪本《小瑪麗娜的夢遊日記》中的主人公。
善良天真的小女孩,與老奶奶相依為命生活在一座無人的山林中,從未離開過,因而對外面的世界充滿好奇和想象。
繪本由一個個小故事組成,講的都是小瑪麗娜在夢中世界的各種奇遇。
屋簷下住著的一窩燕子,在夢中的世界成為了小瑪麗的好友和同伴,一同遊歷。
立繪:雷七郎
楊柳岸
未设置称号
讖號:風流夢中人
其人不知真名實姓,所生何方,自稱楊氏十三,取字柳岸,客寓燕京城外禾園西大夢湖畔戲云臺,以寫戲填詞為生。因慣流連氍毹裡巷,與歌兒舞女為交,旁人謔之曰風月場居士。其筆墨眾多,皆為戲本詞樂之章,更擅度曲畫真,故為歌臺秦樓中人所愛。
其作風和逸清明,工麗曉暢,隨心落筆而自有方圓,逍遙面貌下似隱三分謹慎,而少灑脫放達之情。
今因夢中奇遇而欲為京師妓優之輩立傳著書。
詩曰:
語出妙奇連錦繡,
娼優爭逐賤千金。
文章但愛風流事,
筆下多生正道心。
賀新郎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喜劇演員,外貌英俊瀟灑,嬉笑怒罵下暗藏著高冷姿態,總是會帶著誘惑人的笑容與女性搭訕。
即便是在真愛的對象面前也是一副玩世不恭的輕浮模樣,說的甜言蜜語總是真假參半,讓人分不清到底是真情還是假意。
歡愉的狩獵者。
代表花:晚香玉(危險的歡愉)
文青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表情木訥,不多話,其實為人和善可親的平凡文學青年。
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很高,但從不故意顯露人前。
外貌乾淨簡單,是周圍人眼中的老實好男人。
對感情比較遲鈍,無論是自身的感情還是他人對自己的感情,但一旦產生這種愛情,就會如細水長流般,看似微小平淡卻延綿不絕。
在喜歡的對象面前會顯出一絲憨態。
代表花:荷
白飛星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星行紀】
女/27歲/172CM/中國
VLOGER,旅行作家與畫家,愛好廣泛,尤其是旅行和運動,有入伍經歷,能說多國語言。
在網上以“飛星遊天下”為名發表自己的各種旅行筆記、視頻等相關作品,很受歡迎。
熱情開朗,有很強的野外生存和動手能力。
因為常年外出旅行,皮膚已經曬成了健康的小麥色。
曾在邊疆服役,可能是因此,對祖國邊疆有特別的感情。
立繪:雷七郎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静默
ch3
这章可能有点长。我的废话太多了。本来应该在六千字左右时结束,但我不想这么多字里都没有写点什么正经的角色互动情节,所以这就是你们现在得到的。。。?
————
“该死的Michael Myers,这疯子。”Nea疲惫地坐在原木上,大声抱怨,“Jake在哪?”
“他刚刚去森林里了。”Laurie回答,“这是怎么回事?Michael做了什么?”
“Jake一开始就被发现了,那个混账把他挂上钩子后就在原地扎营了。”Nea气馁地说,“他就这样守着直到Jake死为止。这家伙一定是精神错乱…”
所以Jake才会躲起来?Laurie没继续听下去,而是皱眉看向森林。
【啊这,这不能播吧。】
朋友们被刀捅进肚子里时的惨叫闪现在脑海中,而Jake幻想着那个罪魁祸首以满足自己的黑暗欲望,真是疯了。
我该怎么面对他们,尤其是Laurie。Jake瘫倒在地,绝望地想着。
“我觉得我们应该去找他。”Laurie提议道。
“找谁?”Jake从树丛里钻出来,拍掉头上的树叶。
“Jake!”Laurie喊着,“天哪,你还好吗?我听到他们说了疗程教室的事情了…Michael这个混账,他……”
“什么?谁说的,他们看到了什么?”Jake打断她。
“Nea说Michael一直守在你的钩子下……他还做了什么吗?”Laurie惊恐地问。
“没有!只是,呃…我被吓到了,但现在好多了。哦,那个,我去休息一下,一会儿见。”
他没敢看Laurie就飞快地躲进了自己的帐篷,掩盖事实的心虚感让心脏砰砰直跳。他没有说谎——和平日里杀手残忍的手段相比,Michael的行为的确算不上什么,但Jake依然怯于看到其他人关心的表情。
“我想说,我有点担心你……”Laurie看着Jake逃进帐篷,喃喃自语着。直觉不断向她发出“事情没那么简单”的信号。但Laurie最终还是没有再去打扰Jake的个人空间。
…也许我想太多了。
Jake没有太多时间来纠结,新的对局再次开始,如何活下来重新取代了混乱的想法。Jake头一次为听到丧钟沉闷的声响而感到庆幸,只要不是Michael就好。
他确实连着好几次没再见到沉默的杀手,但Michael仍时不时在他的耳边出现——闲下来的逃生者们总会聊起对局。Jake从来不是一个善于聊天的人,也很少会参与话题,可即使在营地的最角落,杀手的名字依然烦人地钻入耳朵。
当Claudette提出她的草药储备不太足时,Jake立刻就举起手,“我陪你去林子里采。”
只要能让他安静一会就行。
“Jake?多谢你了。”Claudette有些意外,但她很快就递给他一个篮子,“我们走……嗯?”
黑雾笼罩在她的脚边,Claudette忧愁地放下篮子,“看来只能下一次了。”
“没事,我认得那些花的模样。”Jake说。
Cluadette还想说什么,但聚集的黑雾没给她说出口的机会。
Jake把这当做了默许。
真正的森林并不如雾中一般死寂阴森,只有乌鸦在枝头凝视,尽管如此,它依然给Jake一种熟悉的宁静。Jake沿途搜索那些药用植物,它们中的有些十分不起眼,好在有Cluadette的事先教导。Jake折下几朵新鲜的花,放进篮子里。
乌鸦扑腾着翅膀从Jake不远处起飞,他顺着扭头看过去,没有人,但浓密的树木和雾气已经在提示他走得太远了。
——从第一天掉进这个地狱开始,Jake就尝试过穿越的森林,一开始还能辨别方向,但随着深入,雾气会逐渐填满视野,直到他彻底迷失方向,只能等待着被拉进对局,再从营地醒来。
Jake想起了Lampking巷摆放着废弃汽车的公路:某次对局中,Jake想要看看路的尽头,可不管是爬上灌丛还是站在屋顶上,围墙外依然只有被浓雾笼罩的树木。Jake环视四周——就像他现在看见的一样。
一只乌鸦降落在他脚边,Jake盯着它新生的蓬松的羽毛…
“Moonlight?”他不确定地喊了一声。
“嘎~”乌鸦叫了一声。
“你怎么在这!你不是还不太会飞吗?”Jake把它捧起来,乌鸦无辜地歪头,挥动翅膀歪歪扭扭地飞起来,没一会儿又坠落在远处。
“你就这样一直跟着我?”Jake小跑过去,“为什么?”
Moonlight往前蹦哒了几步,“嘎?”
我在和一只乌鸦说话,Jake心想,好吧,看来我真是疯了。
他捡起鸟儿,放进篮子里,“好了,Moonlight,我们该回去了。”
在Jake回头之前,他最后看了一眼森林,调转方向。Moonlight静静地卧在草药边上,雾气依然萦绕在Jake周围,他皱眉,按照他和篝火的距离,雾气应该不会这么浓才对。
也许是刚刚走的太远了,想到这,Jake加快步伐,但雾气却没有半点消散的迹象,篝火的亮光更是无影无踪。
见鬼,我走到哪了?Jake脊背发凉,他迟疑地换了个方向,小心翼翼地四处查看。
视线的远处隐约出现了不是树木的白色东西,Jake赶紧靠近,白色越来越高,他拨开树枝,意识到这是一段栅栏。
就像是某个街区的后院一样,高大的白色木栅栏,不知名的干枯藤蔓覆盖着一个生锈的门把。
这不是营地,这是什么地方?Jake深呼吸,心跳立刻加速,他不敢置信地摸上去。
到底是生路?还是一个陷阱?只有一个方法能一探究竟。
Jake转动把手——门没锁,藤蔓被拉动发出吱嘎的声音,几乎和他的心跳声一样响,门推开了。
Jake探头,眼前有一条公路,这是他最熟悉的公路。即使没有发电机,没有钩子,没有那些废弃汽车和闪烁的警车灯。房子也不是在对局中那副将要被拆除的模样——没来得及撤下的万圣节装饰点缀着街道,门窗完好无损,没有那些破洞。路灯照在安安静静的马路上,就像一个普通的70年代街区。
Jake喉咙干涩,不敢想象他来到了什么地方——Lampkin巷。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Jake挤进来,这就是Laurie的家原本的模样吗?
他靠近一栋房子,厚实的窗帘挡住了视线,但可以确定里面没有灯光。他回到门前,试探地推一下,门没有锁。Jake走进屋里,摸索着按下开关——灯光瞬间刺痛了他的眼睛。
有电?!他不敢置信地小声赞叹,在屋内四处探索。
屋内的陈设很普通,家具都还在,只是所有的抽屉和橱柜都空空荡荡,就像刚装修好的样板屋一样,但Jake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兴奋感和好奇心。他跑上楼,推开卧室门,一张床出现在他面前。
Jake放下篮子,小心翼翼地坐上去,柔软的感触完全不同于营地那简陋的帐篷,他躺倒在床上,没想到自己还能有如此怀念床铺的一天。Jake盘算起把被褥抱走的可能性,营地可太需要这个了。
即使身体尖叫着想要多休息会儿,Jake还是强迫自己起床。把被子带走可能有些不切实际,但Jake不搜刮一番就不是Jake了——拆下被套,卷起床单,再抓起一个枕头…不行,再贪婪一点,两个!Jake终于心满意足地抱着一大堆东西走下楼。
Jake回到栅栏门边上,艰难地试图空出一只手拉门,Moonlight突然受惊般地尖叫着起飞,在月光下盘旋。
Jake感觉血液几乎凝固了,有人来了!
不…他怎么会忘了,Lampkin巷不只是Laurie的家——它也是Michael的家。
他扭头试图找到引起乌鸦注意的面具杀手。但不管他怎么看,都找不到任何的异常。乌鸦还在盘旋着,是杀手还在隐藏自己吗?也可能只是Moonlight不愿待在篮子里。
但Jake不敢再多作停留,门一拉开,他就以最快的速度挤出来,往森林里逃去。不知道已经离开那地方多远,确认了没有人跟在他身后,Jake才注意到Moonlight停在他面前的树杈上,乌鸦拍打着翅膀发出类似于嘲笑的尖叫。
“是真的有杀手在我背后,还是你存心吓唬我”Jake咕哝着抱怨道,“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篝火暖色的微光已经在不远处,Jake也没指望乌鸦真的回答他。
至少他收获十足,Jake不自觉地嘴角上扬,往营地里走去。
“你去了哪?!”Laurie抓着他的肩膀摇晃。
“我从没有在林子里看到过这种东西。”Dwight翻着自己的笔记本说。
“你根本没有自己去过林子里。”Meg揭穿他。
“这只有我自己的时候,我可是在林子里摸索过很久的。”Dwight忍不住反驳。
“够了,够了!重点是,如果Lampkin巷能在森林里找到,那钢铁厂、废车场和其他地方呢?”Nea越说越兴奋,“我们可以在那去收集更多的物资,农场里面可是真的有肉和玉米呢!”
“那些是腐肉。”Min吐了吐舌头。
“Lampkin巷能变新,农场的食物说不定也能复活。”
“可万一杀手在那!”
“Jake不是说了没有遇到杀手嘛。”Ace一挥手,“为什么不赌一把?”
“这只是一次偶然事件。”Jake坚持道,“赌徒精神也许不是个好主意,我没看到Michael不代表他真的不在那。也许他在对局中呢?”
“不,他们遇到的是Trapper。”Claudette说,“天知道其他杀手们会在哪。”
这是个好问题,Jake也不知道。一只未成年乌鸦真的可以作为判断杀手现身与否的证据吗?毕竟没人知道,如果他们在对局之外遇到杀手会怎么样。
“投票吧,同意去森林里探索的人举手。”Bill按灭了刚抽一半的香烟,率先举手。
Ace和Nea立刻举手,Laurie犹豫了一会儿伸手,“不管怎么样…我想看看我的家。”
这样就是四个同意了。
“你怎么觉得,毕竟那地方是你发现的。”Bill看向Jake。
做决定并不是他的特长,尤其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他身上时。Jake久违地感觉到了曾经想要逃离的社交压力。
刺骨的寒冷爬上他的脊椎,Jake低头,黑雾已经淹没了他的双腿。同样被黑雾包裹的还有Bill,Claudette和Laurie。
“等回来再说吧。”Jake拉起围巾避开那些目光。
Lampkin巷出现在Jake眼前,Jake不由得自嘲地摇摇头,搞什么?他才刚从这回来!
但现在不是研究命运玩笑的好时候,Jake警惕地环顾四周,Laurie在他不远处,他赶紧叫住她,往有地下室的房子里走去。
“我感觉很不妙。”Laurie忧心忡忡地接电线。
“是他吗?”Jake并不怀疑Laurie与杀手之间的神秘联系,她似乎有种独特的第六感。
Laurie沉重地点点头,Jake的心跳一紧,这么多杀手里,他最不想遇到的就是Michael。
即将修好的发电机愈来愈大的噪音填充了两人之间的沉默,终于,随着清脆的巨响,柔和的灯光照下来。两人刚松了一口气,Claudette的哭喊却毫无征兆地从远处传来。
“我去救她。”Jake立刻和Laurie说。
Laurie点点头,“我去找发电机。”
两个人匆匆分头,Jake往钩子跑去。Claudette了无生气地挂在钩子上,Jake赶紧把她放下来。
“是Michael。”Claudette捂着流血的伤口低声说,“他往主宅去了。”
果然是他,Jake不安的感觉变得极其强烈,“你先离开这里,伤口…”
“我带了医疗箱。”Claudette虚弱地回答,“还有一些草药。”
Bill嘶哑的喊叫突然从远处传来,好像情况还不够糟似的。
“我来替你包扎,这样快点。”Jake扶着她到屋后,又打开医疗箱。
Jake刚给Claudette止住血,Bill的惨叫又一次响起来。
太快了,这样下去可不妙,Jake心想,必须做点什么。
马路上,Michael扛着扭动怒骂的Bill往钩子走去。Jake抄了个近道,赶在他前面取掉了固定钩子的关键零件,铁钩砰一声掉到地上,Michael立刻转身另一个钩子走去,Jake急忙追上去,可两人的距离还是不断拉大。
突然,一道在黑夜中依然明亮的天蓝色影子抢在Michael面前——Laurie拎着工具箱,抓着扳手松开了零件,钩子再一次掉落,Bill也看准机会从Michael的肩膀上挣脱下来,Michael发出恼怒的哼声。
“好配合。”老兵在逃跑之余还有闲情夸奖一嘴,尽管Michael不久就恢复过来,想要追上他也是不太可能的。Laurie也赶紧拉开距离,远离Michael的视野,不给他补充力量的机会。
Jake往后慢慢退,躲在灌丛后偷偷观察着杀手的动向。Michael盯着Laurie远去的方向,突然间,杀手漆黑的眼洞转向了他的位置,那儿什么都没有,但Jake无端觉得自己被发现了。他手脚冰凉,喉咙发紧,留在这一定是个坏主意。Michael朝他走了一步,Jake不敢犹豫,飞快地跳起来离开藏身处,他再回头时,Michael已经不见了。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但Jake依然感到后怕。
有脚步声在逐渐靠近棚屋…Jake下意识地就要逃开,Laurie赶紧轻声喊道,“是我!他没跟着我。”
“也没跟踪我。”Jake疑惑地扬眉。
但两人没有可浪费的时间了,Jake按下自己的怀疑,着手修理棚屋里的发电机,Laurie则在他的对面,紧盯着窗户和Jake背后的门。
发电机开始嗡嗡作响,Laurie心不在焉地捏着电线,火花呲地炸开,发出爆炸般的巨大噪音。
“该死,抱歉……”Laurie捂着被灼伤的手,道歉的话才刚出口,她睁大眼睛,“他来了!”
Jake松开手,但已经来不及了。Michael如鬼影般跨过窗户,眨眼间就到了两人面前,没有表情的面具正对着Jake,厨刀的寒光一闪而过,Jake闭眼,准备应付杀手毫不留情的刺伤。
但那痛苦却没有降临,Jake扭头看,杀手径直从他身边略过,刀落在躲闪不及的Laurie的肩上,猝不及防的女孩哀嚎着跑远了。Michael还站在原地,视线从未从Jake身上移开,就好像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看Jake的反应一样。
如梦初醒般地,Jake挪动僵硬的四肢,往另一个方向奔跑,Michael甚至懒得做出驱赶姿态,直接沿着Laurie的血迹继续追逐他的目标。
为什么放过我?Jake的心脏狂跳,明明我更近,更容易伤害,为什么要那样看着我,明明Laurie,Michael一直以来痴迷的对象就在边上。
尽管面具阻碍了一切企图读懂Michael的想法的可能性,Jake却无法欺骗自己没有感觉到,在杀手的凝视下,不仅只有恶意,还有更多的东西,在那一刻几乎把他钉在原地。仿佛在幽暗的森林里与野兽发光的饥饿双眼对视一样,不,Michael所做的并不是简单的狩猎,他放过Jake就像猫放过老鼠一样,只是为了再次享受猎物的逃窜。
Michael想要什么,害怕,绝望,还是想要Jake因为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崩溃?正如……他对待Laurie一样。
Jake咬着手指,他意识到,他才是那个特殊的血祭品,Michael的痴迷对象——这不可能是真的,所有人都知道Michael的目标是……
Laurie的惨叫打断了他的想法,显然这场追逐已经结束,Bill还受着伤,大概率会去找Claudette汇合,现在只有Jake能去救人。
到了钩子边,Michael已经不见踪影,Jake赶紧把Laurie解下来,替她处理流血不止的伤口。
Jake用纱布包裹她的伤口,还在思考着杀手的痴迷对象的问题。Laurie突然开口,“我感觉不到他了。”
“什么,Myers吗?”
Laurie点点头,“对,所以我才能在一开始知道是他,但就在不久前……”她紧张地四处张望,“我很讨厌这个…但这可以帮我躲开他,可是,我和他之间的联系消失了。”
“也许……”没有消失,是转移了,Jake张嘴,他缠上我了,而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放弃了?”Jake还是没敢把那些话说出来。
“可能吧,说不定他终于玩腻了。”Laurie自嘲地摊手,“我被他杀了那么多次,还有什么好怕的。我得去把棚屋的发电机修好……”
出口的附近应该还有台发电机,和她分开后Jake沿着边缘绕行,发电机就在花园里。Claudette和Bill刚刚修好了一台发电机,Laurie在棚屋,比其他地方要安全一些。Michael会在哪,他到底想要做什么?Jake思索着,发电机的突然加大的噪音把他又拉回现实,他急忙捏住电线,防止爆炸。
别想了,专心一点。Jake呼气,强迫自己专注在发电机上。Michael不会让他们这么舒服地完成工作,很快Claudette再次被他挂上钩子。太远了,她没法撑到Jake赶过去。Jake估算了一下Bill和Laurie的位置,决定留下来完成自己的工作。
Bill被Michael找到并第一次挂上钩,Laurie借机把Claudette救下来。Jake也终于完成了修理,发电机的灯光让他短暂地舒了口气。现在他得动身赶去解救Bill。
杀手不在钩子附近,Jake刚把老兵从钩上放下来,Laurie被打伤的尖叫就紧接着响起。
Bill的表情严峻,“小姑娘撑不了多久的,我去主宅修理发电机。”
“你的伤……”
“哼,这些算不上什么。”Bill的嘴唇发白,却坚定地拒绝了包扎,“我能应付的了,还需要两台发电机运作,没有时间了。”
Laurie说过她去棚屋修补杀手破坏的发电机,她可能还没来得及完成它,Jake决定去顶替她。
棚屋的地上还留着干涸的血迹,发电机的三个活塞都已经开始运转,Jake赶紧完成最后的工作。很快,Laurie倒地的惨叫,让他的心脏越发沉重。发电机终于开始平稳的运作,Laurie还挂在钩子上,Jake一边祈祷她能再坚持,一边以最快的速度跑去。巨大的尖爪出现在视野里,其中一个已经逼近了金发女孩的胸口,Jake立刻冲过去把她抬起来放下。
赶上了,Jake感觉自己的指尖都有些发抖,他扶起Laurie,“我们找个地方,我帮你治疗。”
Laurie握着他的手点点头。血从伤口处涌出来,染在Jake的衣袖上。
两人又回到了一开始一起修理的房子里,Jake用最后一点止血胶布覆盖住伤口,勉强算是急救。“Bill在主宅,Michael不会放过他,我们是不是该去帮他一下?”Laurie担心地问。
Jake也是这么想的,“我们走。”
主宅的楼梯上还残留着一些血迹,只有二楼被破坏了的发电机发出滋滋的噪音,Michael肯定是来过了。Jake和Laurie蹲在发电机边修复杀手的暴力损坏。
突然,两人都感到心跳在一瞬间变得沉重,像是在和某个压抑的旋律应和——Michael的邪恶力量已经达到了最大。
老兵被抓住的惨叫戛然而止,Jake几乎已经想象到那把厨刀捅进内脏的痛感。很快,Claudette也被找到了,发电机的第四个活塞已经开始缓慢运动,可心跳不断的加速提示着杀手已经逼近,Jake寒毛卓竖,但活塞运转得越来越快,Laurie和他都不愿意放弃。沉重的脚步从楼梯慢慢传来,Jake咬着唇,不敢有一丝分神。
握着刀的杀手已经踏上了二楼,刺耳的警笛终于响起,灯光照亮了Jake和Laurie,也照亮了全身染红的Michael,被血浸湿的厨刀闪着恐怖的冷光。
“你快走!”Jake大喊着,狭窄的房间并不足以让两人一起出去。Laurie第一时间立刻往楼梯跑去,给他让路。
但Laurie一口气来到公路上时,才发现破坏者并没有跟在身后——“Jake?”
血几乎渗入了地板,Jake艰难地翻过身,想要阻止伤口里不断涌出的鲜血,Michael给他的那一刀几乎给他捅了个对穿,每次呼吸,他都能感觉铁锈味从喉咙涌上来。他暂时还没死,缺血的晕眩甚至麻痹了疼痛,生气正从体内逐渐流失,和地上大滩的鲜血一起冷却。月光斜着照进屋子里,Jake脑内却还是刚刚的情形。
他为自己骗Laurie先走而感到抱歉,但他们两人之间一定会有一个被Michael留下。并且当时杀手的目光锁定在Laurie身上。
Jake在那一瞬间冒出了这个疯狂的想法,他也说不清自己是怎么了,从没有在对局中放弃过的生存主义者头一次没有跑,像块木板一样挡在杀手和跳下楼梯的Laurie之间。Michael在他面前停住了,面具的眼洞正对着Jake,无可争辩的杀戮欲望让Jake甚至屏住了呼吸。
一秒,两秒,三秒,Michael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Jake的心跳响得吓人,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该说什么?该有所动作吗?在一个杀手面前放弃抵抗,这是疯了吗?
终于,Michael不再一动不动,他伸手手抓在他的肩,紧握的力道让Jake下意识地退缩,锐利的反光照进他的眼里,接着是胸口的剧痛,他几乎控制不住尖叫,但发出来的却只是沙哑的嘶鸣,
Michael松开手,Jake立刻摇摇晃晃地倒在地上。
我在想什么,这也太荒谬了。为什么你会因为杀手一时的无视而觉得自己可以阻止他?Jake自嘲地笑起来,结果却只是咳出了更多的血。Michael居高临下地看着他,Jake很想问他为什么还不走。
他没有那个力气问出口,但不知为何,Michael没有继续去追逐金发女孩,他看起来根本不在乎马上就要打开的大门,也许Jake现在的惨状更让他感兴趣?Jake抬起颤抖的手臂,挡住了Michael的脸,失血让这个简单的动作变得无比艰难,只是他更不想让Michael继续看着自己。
可这个简单地动作却像是再次打开了杀手的开关,Jake感觉自己的手被抓住移开了,Michael不知何时蹲了下来,Jake还没来得及疑惑,Michael又把手放到了他的脸上,熟悉的动作让Jake下意识蜷缩起来,不!不要再来了!这一切就不能简单地结束吗,他们之间不可能有杀与被杀之外的关系!
动作压迫到伤口,Jake哼了一声,强撑着看向摸了个空的Michael,你到底要做什么。只可惜眼神无法传递话语,面具杀手又一次歪头,再次出手抓住Jake的后衣领,把无力挣扎的Jake抓了回来。Michael的另一只手从他的腰边穿过——他没有拿着刀?Jake还没有想完,杀手的体温就包裹了他。Jake的脸紧贴着Michael的胸口,几乎能感觉到Michael的心跳,浓烈的血腥味让他更加头晕。杀手很多次把他粗暴地甩到肩上,造成他伤口的撕裂,Jake已经习惯了,但那不是现在的情况,他被杀手抱在怀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晕乎乎的Jake慌乱地伸手撑着Michael的手臂试图逃出来,这样虚弱的动作当然没法阻止Michael把他像个超大号泰迪熊一样紧紧锁在手臂和胸膛之间。Jake每推一下,都会让Michael抱得更紧,Jake吃力地喘气,他不敢再动了,难道在失血休克之前他要先因为这种荒唐的亲密接触而被挤死吗?这也太尴尬了!
警笛第二次响起,地面上开始蔓延出刺目的红光,出口已经被开启了。Michael依然蹲坐在原地,Jake听见了他长而平稳的呼吸,胸膛的起伏和温度都提醒着他,在这犹如魔鬼的面具之下是个活着的人。但面具之下的人真的是他吗,那个长相宛若天使的男人怎么会有着如此纯粹邪恶的内在。杀人对他来说是什么,Jake对他来说又是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整个地面都仿佛摇晃起来,但Jake脑子里混乱的想法逐渐被困倦取代,维持意识变得困难,甚至耳边Michael的呼吸声都变成催眠音,倒计时的警笛在他的感知里变得无比遥远,Jake颤抖了一下,可怕的寒意从骨头里渗出来,让他昏昏沉沉地想要靠近身边唯一的热源,他从很久以前就发现了,时常被说“冷血”的Michael,体温似乎比正常人要高一点。篝火也很温暖,但靠近篝火会被灼伤,靠近Michael却不会。
好困,我是要死了吗?Jake想要打起精神,但思维还是不可逆地滑入无穷无尽的黑暗。
他着迷地看着眼前苍白的面具,呼吸声,一,二………
视野变黑了,Jake闭上了眼。
作者:【十三招】洛秋谣
评论:求知
--灵感来源于艾维里奥斯月夜双子,但是无关--
--改好了!我的短篇结尾总是写不好,这次已经尽量让结尾看起来不太突兀了--
那孩子睁开眼,他看得到整个世界,他看得到身边的草丛,看得到头顶的白云,看得到远处目力所不及的蓝天,看得到一只蝴蝶,慢慢向他飘来。
他伸出手想去触碰那只蝴蝶,碰不到,但是好像摸到了什么东西冷冷的。
他的瞳孔骤然收缩。他的双手握成拳,去敲打面前透明的屏障。他的身体在挣扎。
但是这种徒劳耗光了仅有的氧气。他很快安静下来。
镜头拉远,我们能看到,他被困在了一方水晶棺里。外面是广阔的、美好的世界。
--
这副画面让我感觉很有意思,每一次我都会盯着看。
但是我不觉得这是美或者艺术。我唯一欣赏的艺术就是我的糖果屋,建在森林深处。
一般情况下我花很长很长时间把屋子建好,然后屋子会被小孩吃掉,我就停下手中的活,给小孩造一副水晶棺。
这之后我再花很长很长时间把屋子建好。
我已经习惯了,屋子被破坏的时候也不像一开始那样生气。相反,我开始享受这个过程,因为如果不是一次又一次地投身于艺术的重建,我活了这么长时间,都不知道要干些什么。
而且我说过了,看着他们在水晶棺里苏醒、挣扎再到无力很有意思。
--
现在我正在为我的屋顶封上最后一片硬糖。我没想到的是,这次来得这么快。
我从拐棍糖梯子上爬下来的时候,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定定地盯着我看,目光顺着我的身影从屋顶落到地面上。
“你们好。”我说。
“你好,女巫。”他们问,“我们能吃一点你的糖果屋吗?我们很饿。”
“不能。”最近我又叫女巫了?至少比妖怪或者魔王好听。
“好的,谢谢。”他们走了,身影消失在树林里。
真有礼貌,如果不吃,我是不会对他们做什么的。
但是晚上,冰糖窗玻璃消失了。
--
第二天,我推开姜饼门,那两个孩子站在门口,还是定定地盯着我看,目光顺着我的身影从屋内转到屋外。
“你们好。”我说,“是你们吃了我的窗户吗?”
“你好,女巫,我们没有吃窗户。”他们问,“所以我们能吃一点你的糖果屋吗?我们很饿。”
“不能。”他们两个看起来红光满面,似乎也不像很饿的样子啊。孩子们永远只知道吃。
“好的,谢谢。 ”他们还是走了,身影消失在树林里。
真有礼貌,但是我感觉很疑惑。
晚上,巧克力台阶消失了。
--
第三天,我从空旷的窗格里探出头,那两个孩子站在窗户下面,还是定定地盯着我看。
“你们好,”我说,“不能吃。”
他们走的时候,我已经决心晚上不睡觉,看看到底是谁或什么东西动了我的糖果屋。
我其实已经有猜测了,所以看到那两个孩子从咖啡糖壁炉里爬出来拖走我的软糖地毯时,我一点都不惊讶。
但是我没有阻止他们。
--
第四天。
“吃吧,反正它也已经被破坏成这样了。”我用力把门板拆卸下来,先掰下一块门把手递给男孩。
他显得很高兴,那个女孩也显得很高兴。但是令我费解的是,他们居然没有马上欣喜若狂地把门把手填进无底洞似的嘴里。
“谢谢你,女巫姐姐。我叫汉森,这是我的妹妹格雷特。”
“谢谢你,女巫姐姐。你的糖果屋真漂亮。”
真漂亮,而不是真好吃吗。我心里升腾起一种活到现在都未曾有过的感动。
但是,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好吃应该是优先于好看的吧。在我施舍他们食物之前,他们也没有给过我这样的赞誉。所以,水晶棺才是最适合他们的归宿。他们待在那里面应该高兴才对啊,因为他们其实早就在那里了,被某些看不见的屏障束缚着灵魂,自以为离世界很近,其实很远。外面的蓝天、白云、青草和蝴蝶,都不属于这样的孩子啊。
没关系,等你们把这座房子吃完的时候,给你们的水晶棺就差不多做好了。
--
“但是你知道吗,女巫姐姐,我们见到过一个比你这个好看一百倍,一千倍,不,一万倍的糖果屋哦。”
嗯?
虽然这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我不认为有人能做出比我的糖果屋更漂亮、更美、更接近艺术的糖果屋。
但是我想去看看。
“如果你们愿意带我去看看,你们可以吃掉整座糖果屋。”
“好耶!”汉森叫道。
“好耶!”格雷特叫道。
“等我们吃完了,我们就带你去看!”
他们顺走门把手、扛起门板,飞快地消失在了树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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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我会给你们做大一点的水晶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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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硬糖屋顶被拆走了。
第六天,奶糖墙壁消失了一面。
第七天,太妃糖枕头和棉花糖被子也不见了。(说实话,我不希望它们被拿走得这么早。)
第八天,第九天,第十天……
直到连拐棍糖梯子都不再属于我。
说实话,我很少这么长久地离开我的艺术创作。两口水晶棺已经造好了,被我搁置在隐蔽的地方。剩下的时间里我感到十分寂寞,想着我原先的糖果屋——我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的一版。
那些我费尽心思雕琢的细节,那些我彻夜不眠一点点实现的构想,那些……属于我的痕迹……我的思想,我的生活,我的一切。
大概是完全进了他们的肚子吧。
但是天底下怎么会有比“我的”糖果屋更完美的作品呢。如果说糖果屋就是我的水晶棺,那我可以不要草丛,不要白云,不要蓝天,不要任何一只蝴蝶,不要美好的世界。
我情愿在其中窒息而死,这样的死亡于我而言,就像回归了世界本身。
因为我的糖果屋就是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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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们又出现了,面带微笑。
“走吧,女巫姐姐。”
“走吧,女巫姐姐。”
“那可是世界上最棒的糖果屋哦。”
“那可是世界上最~棒~的糖果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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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普通,明明就很普通,没有任何让我感到满意的设计。
我在房间里走着,冷眼审视着这间被吹得天花乱坠的屋子,两个孩子在我耳边喋喋不休,我只觉得这声音杂乱刺耳。身边甜腻的气味虽然熟悉,却无端地让我有些头晕。
这不是我认知里的糖果屋,更无从谈论艺术与创造。
我这么想着,慢慢停在了咖啡糖壁炉旁。
这个倒是可圈可点,我觉得……呃,看起来好像有些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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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脑袋里有一只蝴蝶,晃晃悠悠地停留一瞬,让眼前模糊的意象变得条理清晰。
他们说没有吃掉过我的窗户,其实所言非虚。厨房门口看上去像玻璃屏风的东西,大概就是取自于我的冰糖。这间糖果屋,是他们用我的材料拼凑成的作品。
这么说来,承重柱的巧克力是从台阶变化而来的,软糖则变成了沙发。
席卷我的不是发现带来的惊喜,而是从头到脚的冰冷和隐忍的愤怒。
在我看来,这些材料是完完全全被糟蹋了。
而这个壁炉则完完全全是照搬了我的那一个。
我想早些结束我的拜访了,我想着把那两口棺材早点拿出来。我还特意用了紫水晶,比起纯粹的全透明,他们躺在里面的时候,透过紫色的滤镜,会感觉到世界扭曲的告别。
现在看来有些多余。他们不像是能理解这用意的孩子。
他们应该也不会理解我用咖啡糖做壁炉的缘由。火焰在壁炉里面燃烧的时候,咖啡香味会飘散在整个客厅里,但他们不理解,所以用各种不同的糖做了客厅饰物,让味道变得又杂又混乱。
我凝视着壁炉里燃烧的火。我感觉他们站在我身后,但我不想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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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姐姐,这间糖果屋怎么样?”
“女巫姐姐,这可是世界上最最最最棒的,我和哥哥的糖果屋!”
我突然笑了。
“那么,它一定很好吃吧。我有点饿了,就用这块壁炉上的砖来招待我吧。”
我从壁炉上掰下一块,伸手送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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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后背受力,脚下重心不稳。
我感觉周围很烫,然后慢慢失去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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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很久我睁开眼,我看得到整个世界,我看得到身边的草丛,看得到头顶的白云,看得到远处目力所不及的蓝天,看得到一只蝴蝶,慢慢向我飘来。
我伸出手想去触碰那只蝴蝶,碰不到,但是好像摸到了什么东西黏糊糊的。
我的手停住了,然后我只能笑。
这不是水晶棺,这是曾经的冰糖窗户。我曾经透过它满怀喜悦地去观察窗外的世界,现在对我来说,它的作用是一样的。我会透过它满怀喜悦地去观察我将离开的世界,就好像最后一刻,我仍旧躺在我的糖果屋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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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拉远,我们能看到,两个孩子站在我的棺旁。
“哥哥,我们要修一下我们的壁炉。那是我们的壁炉。”
“我知道,格雷特。你觉得我们的糖果屋怎么样?”
“它很厉害,是世界上最最最最美的糖果屋。”
他们嘻嘻嘻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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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的糖果屋,看起来也不过是一口水晶棺的大小。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光速滑铲中,建议写完再看!orz
三月初,整个湘南县被裹在一层灰蒙蒙的水汽里,两排筒子楼把天挤成一条缝。麻将馆里稀里哗啦的洗牌声一天响到晚,混着打跑胡子的吆喝和劣质的烟味、槟榔壳味,一股脑涌到街上。一辆改装的红色嘉陵70停在修车店门口,车身擦得锃亮。店老板姓刘,五十来岁,正蹲在门口拧一台幸福250的链条,抬头瞥了他一眼。
“下班咯,还在这里搞么子。”
明志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白沙叼在嘴里,含糊说了句“没到时候”,趿着人字拖走进店里,把半瓶没用完的链条油放回架子上。
“你那个车三天两头擦,擦得比脸还干净,讨堂客啊?”
“擦干净跑得快些。”
一头黄毛的长发青年洗干净手,又换了身衣服,吊儿郎当地出来,对着摩托车后视镜拨了拨额前那几绺长得快遮住眼睛的头发,露出眉尾一道淡得几乎看不见的旧疤。
“晚上打字牌去不去?”刘老板终于把扳手放下,拿抹布擦了把手,“老地方,你老娘今晚不在那桌,听说她们约了桥头那家。”
“不去。”明志把烟灰弹在地上,“晚上有事。”
“你一个单身汉有卵个事。”刘老板没反对。
“走了。”
他跨上那台嘉陵,把车子发动起来,拖着引擎声风风火火驶出了街口。
从店里到县一中,骑车只要一刻钟。路边摆地摊卖凉粉的认得他,蹬三轮拉货的也认得他。有人抬手打招呼:“志拐子,晚上江边上跑一圈?”他头也没回,只抬了抬下巴算是回应。他在县里三教九流没有搭不上话的,麻将桌上的婶子、修车铺的师傅、录像厅的混混、跑摩的的下岗工人,他都能递根烟聊上两句。
“又去接你妹妹啊?”
“哎哟,还能接哪个。”
“明珏好福气嘞,有个这样的哥哥。”
明志把摩托停在树荫底下,熄了火,靠在座椅上等。他今天换了件干净的格子衫,袖子卷到小臂,手腕上那根细细的红绳贴在突出的腕骨上,是很多年前明珏拿编中国结剩下的线给他缠的,他一直戴着,偶尔用来绑一下头发。校门口陆陆续续有学生出来,穿蓝白相间的校服,背着书包,三五成群。有人往明志这边看,那辆红色嘉陵和那头黄毛在一中门口确实扎眼。他也不在意,自顾自地撇在一边抽烟,目光越过人群去找那个熟悉的影子。
一个剪着齐肩短发,身形清瘦的女孩出现在视野里,一左一右围了两个同学,聊着今天的数学卷子和明天要交的英语作文。她没有参与,走出人群几步路后,先停在了路边,朝那两个人挥手。
他把烟灭了,从路的这头开过去那头。
“等好久。”
“没好久。”她熟练地跨上后座,身体微微往前靠,找到一个已经坐过无数次的姿势。
骑车驶出校门口那条梧桐道拐上解放路,两边店铺的灯多数已经关了,网吧和麻将馆的招牌倒还亮着。经过桥头的时候楚江上的雾更浓了。这个时间邓萍估计正在旁边哪一间房里打麻将。明珏侧着头看江面上的雾,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事。
那时候她还在上小学,明志上初中,每天放学不是他来接她,而是她去找他。她背着小书包,站在县中初中部的教学楼门口,等他下课。他那时候头发还是黑的,刘海规矩地梳到一边,眼睛里有一种她到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刺眼的光——好像世上所有问题都终究会有一个答案,只是藏在某本参考书的某一页里,而他只需要足够的时间、足够的信息就能翻到。
“你们考试了?”
“嗯。”
“怎么样?”
“管闲事。”
她想起下午邻座的女生用恳切的目光向她求教,想起她每次要扭头拒绝时,总有个身影闪过脑海。模仿、学习,然后理解,接着她就会一次次地意识到,沿途的风景对她来说可以有多开阔。说话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方式、跟人相处的方式,全是跟同一个人学的。如果是哥哥会怎么做呢?所有人都在夸明珏优秀——老师夸她聪明冷静,同学夸她靠谱,亲戚夸她争气。每一次被夸的时候,她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名字都是明志。但现在这个名字在别人嘴里变成了另一个样子:街上的人说起他总是“可惜了”“以前几聪明的”,老师提起他也总是作为反面教材,连邓萍都时不时在饭桌上来一句“别学你哥”。
她不喜欢听这些话,好像所有人都在慢慢忘记他曾经的样子,只有她一个停在过去的时间里出不来了。一想到这里,她心里就憋着一股火,忍不住踹了他一腿。
“骑车穿拖鞋,不怕摔。”
“今天没跑远,就接你一趟。”
“摔了别搞到我。”
“摔倒地壳里去我都给你垫在下面。”
“你还晓得叫地壳,没忘光。”
“必须,你哥我是哪个嘛。”
两兄妹回到家的时候,老陈刚从厨房出来,他的调料摊今天收得晚。菜市场门口的下水道堵了,市政的人来修了一下午,等修好了再挪回去已经比平时晚了两个钟头。桌上摆着两碗刚出锅的青椒瘦肉粉,窗户玻璃上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
陈和除是个瘦小寡言的中年男人,下岗之前在县农机厂的食堂做帮厨。厂子垮了之后,别的工友有的去了广东有的蹬起了三轮,他舍不得扔下那点做饭的手艺,就用攒下那点钱在菜市场盘了个小摊位卖调料干货,顺带在家给人做点腌菜泡菜补贴家用。他这个人话少,心思却细,用别人的话说就是只有他这种温吞的男人才能忍了邓萍又忍明志,一忍就是那么多年,嘴里还要念着老婆儿子的好。
明珏随便扒了几口,就起身拎着书包钻进自己房间里。她的房间是家里最小那一间,一张单人床,一个书桌,一个简易衣柜,就把空间占满了。她坐到桌前,从书包里抽出那张印着成绩排名的条子,盯着自己名字前面的数字看了好一会儿,把纸对折压进了英语课本的封底,趴在桌上,不知道是叹了口气,还是松了口气。
客厅里传来邓萍的声音。在县城里像她这样打牌营生的女人不止一个,但做到像她这样理直气壮、心态极好的也不多。她打牌有天赋,敢抢敢放,手气好的时候赢来的钱能占家里开销的一半强,所以她说自己不是打牌消遣,是赚家用,混关系场。至于洗衣做饭带孩子,那是老陈的事。她刚进门就风风火火闯进明珏房间:“听你们班主任讲,你上次模拟考排全县第三?我今天打牌碰到你们学校李老师他老婆,她说湖南今年分数线可能要涨——不过你肯定是莫问题的,第三嘛。就考长沙的大学,离家近,毕业了也好找工作。”
第三还不够,还有更好的地方可以考去。
她没说出声,尽管这几天已经在心里想过了很多次,可每一次都只在喉咙里打转。
“怎么,不开心?有压力?”
“没,就是在想……”
明志捡起邓萍随手丢的钥匙和烟盒,放在玄关架子上,又看了一眼妹妹的房门。邓萍被说愣了一下,烟灰落在书桌面上也没注意到。
“一个妹子拐,跑那么远做么子?你以为有那么好混,你老子那个摊一个月挣几个钱你是不晓得?考去长沙还不够你好,我们省最好的大学了。再高的分你也只是在县城拿得出手,一下不着用神,马上就跌下来了,你看看你那个老哥,现在像什么样子。”
“我哥他……”
“本本分分,毕业回县城找个好工作,我们也好照应你,不然哪天你给人拐了都不晓得。”
“妈,”明志打断了她,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夹克衫往身上一套,拉链没拉,从茶几上抄起摩托车钥匙就要出门,“我出去了。爸你今天收摊晚早点睡,碗我回来洗。”
明珏听到自己头顶传来一声咂舌。背后的门被甩上,她低下头,扯出两张纸,默默擦掉了桌上的烟灰。
“你一个月挣的好多,全烧在网吧里了?”
“你管我好多,又不跟你要。”
老陈从厨房出来,围裙还没解,站在两人之间,拿着块抹布擦了擦手:“后生家嘛,玩一下正常,他又不偷不抢。”
“你屋里的男人家全是窝囊废。”邓萍坐回沙发上。
“你也是这屋里的。还有少在明珏房里抽烟。”
“滚去你的网吧去,一天正事不做,答腔你就会。等下把买烟的钱都败光了,别来问我要,省得你在你老妹面前抽烟。”
明志没有理她,摩托车的引擎声在巷子里响起来,过了不久就听到街那边有人吹口哨。邓萍也是气不过,摔下门又走了。
静不下心来。明珏把笔放下,看了眼桌上的小闹钟,已经过了一点钟。她起身打开房门,出去洗了把脸,又返回来。家里空荡荡的,老陈早就睡了,她看了一眼隔壁,明志房间的门虚掩着,门缝里面一片黑。她犹豫了片刻,然后推开了明志房间的门走了进去。
她没有开灯,抹黑走到他桌前,拉开窗帘。今天夜里难得雾小了些,月光透过窗子照下来。明志的床铺得很整齐,枕头边还放着一本笔记。
她摁开了台灯,开关的地方很光滑,显然经常有人用。夜晚是安静的,人对时间流逝的感知也变得迟缓。不知道过去多久,她把笔记本合上,长舒一口气,站起来走出了明志的房间,轻轻带上门,回到自己的书桌前。她重新摊开写到一半的数学题,没有拿起笔,盯着台灯下笔杆的影子看了很久,直到书页上的墨迹被水滴晕开,才轻轻把它收起来,抽了两张纸巾。
“明珏你呀,就是看起来冷冰冰的,其实还蛮好心的嘛!”
明珏叹了口气。反正翻来覆去都只是他们对自己的想象,哪边都是。两个人从书店出来的时候一人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本新到的习题和一本英语作文范文。邻座的女生翻着那本范文啧啧感叹里面的单词量,明珏在一旁偶尔应两句,眼睛看着前面的路。
“哎呀,忘了个东西,你等我一下。”她把塑料袋往明珏手里一塞,一路小跑着回去。明珏刚想开口,就见她撞上了一个高大的背影。
“哎哟!对不起,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有用,还要警察做么子?”
无聊,尽是些浪费时间的插科打诨。这几个人一看长相就不是善茬,明珏走上前,想拉着她赶紧走,却被那个带头的拦下。
“不道歉就想跑呀?”
如果是明志,这个时候会怎么做呢?她不由自主又开始想起来,压下心里那团火气,拉着旁边的同学,又朝他好好点头道了个歉,可惜圆滑的话从她嘴里讲出来实在有点困难,邻座女生的手早就在她手里吓得发抖。
“哎哟,仔细一瞧,你不是一中那个学霸吗?明珏妹妹对吧。”他的语气不算特别冲,但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熟稔感,好像他们已经认识很久了一样,自顾自地开始翻她的袋子,“听说你成绩特别好。怎么样,帮我个忙呗,我有个表弟要中考了,你给他补补课?钱好说。”
明珏把卷子放回塑料袋里,声音很平静:“不好意思,我没空。”
“没空?周末也没空?别这么小气嘛。”他又往前走了一步。
她叹了口气,果然有些东西是学不会的。
“我们道过歉了,再不走我要报警了。”
那人愣了一下,随即笑起来:“你弄谁呢——”
话音未落,明珏已经拽着人转身跑了。她们跑出几步,听见两面都有脚步声追上来,那男人骂了一句脏话,一伙人团团围住她们。
冷静,沉住气,不要慌,要思考,动脑子,总有办法的。明珏在脑海里重复着哥哥的陈词滥调,现在不止她一个人,旁边的女生吓得六神无主,她不能想着只顾自己一个的方法。她越是思考,周围的说话声和惨叫声就越是嘈杂,响得她脑子发疼。
一阵更响的引擎声从街角轰地炸开。骑车的男生看起来十八九岁,用发胶抹了个刺头,颧骨很高,穿一件黑色皮夹克,脖子上挂着一根银链子。他把摩托直接骑上了人行道,横在明珏和那伙人之间,熄了火,站起来的时候比那伙人足足高了半个头。
“刚好,我也对补习有点感兴趣。给我个面子?”
对面那人脸色变了一下,对他点头扯出一个笑来,几乎眨眼的功夫就溜了。他扫了一眼面前的两个学生妹,像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一样,摆摆手也走了。
在公交站把同学送走后,明珏停在站牌前,默不作声,等了几秒,后面的人果然开口了。
“原先就听说明珏妹妹聪明,还有点犟。”
“你也不赖。”
“明志今天要值班,叫我来看着点他妹妹。”
“就知道探闲事。”
“你就讲个次算不算是探闲事嘛。”
沉默了一会,明珏再次开口。
“你觉得他人怎么样?”
“你哥?”刺头从站牌背后出来,站在明珏面前,想了想,“是个好人。好得有点蠢。”
“是啊,大蠢材。”
“哈哈哈哈!”他大笑,用手一指路边上的车,“明珏妹妹,要不要去兜个风?”
明珏瞥了他一眼。
“怎么喊你。”
“楚江。”
“江哥。”她没有对这个名字发表任何评价。
“以后别跟他说太多话。”
“你管我。”
“他是好人,但不是什么正经人。影响你在学校里的评价。”
“你也不是什么正经人。”明珏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居然翘了一下,转身就上了楼。
背后的楚江笑得眼泪都要掉了,明志转身朝他就是一拳。
“把我嘴巴打掉了,你还怎么听你妹妹跟我讲了么子。”
“走。”他上车。
两个人在江边的夜宵摊子上坐下,楚江把白天的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明志端着啤酒的手停在半空中,面前的一碟田螺没怎么吃,放在碟子里来回拨。叛徒,他在脑子里消化这个词,甚至想象得出妹妹说这话时是什么样的表情。念高中的时候他就老惹得邓萍跟他斗气,内容无非是他逃自习去网吧又被抓到了,他考试睡觉交了白卷,他成天跟那帮开摩的的后生一起打牌,他在街上又跟哪家的拐子斗架了。邓萍嫌家里被他搞得晦气,没出息的老公又只会和稀泥,一气之下就把明珏送去寄宿了。那时明志居然松了口气。好几个月他甚至不敢看向他妹妹的眼睛。他对老师一套说法,对家里一套说法,对外面的人还有一套说法。人在极端情绪影响下的决断是不理性的,冲动代替思考,话语的逻辑就不必有多严密。只有在面对明珏的时候,他不知道究竟要给她说哪套,说真话还是假话,如果是假话,又要用哪套假话。
“大哥不说二哥,你不也是个混江湖的。”明志笑。
“个猪脑壳,脸皮比你家的墙还要厚了。滚出克!”邓萍抄起他的摩托车钥匙,连着他人一起扔出家门外面。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阙西东只记得眼前铺天盖地的血色和阴霾,此后就是眼前一黑,再睁开时,依旧是窗纸外摇曳的青绿,姐姐斜靠在矮凳边,正在擦刀。
“……姐姐?”她有些拿不准方才是做一场梦,还是真的躲过一场浩劫。“妹妹,”阙停云难得没笑,严肃起来便十足带上点压迫,“你也从那儿回来了。”
两人没有细说,但彼此都知晓之前广运潭盛会所见所闻并非虚幻,而时间又重新来到三日前——集市买到新衣的包裹还未拆开洗濯,五颜六色的彩绢也没缠绕上刀鞘,准备在大慈恩寺售卖的花灯香烛零零总总堆在桌案墙角。
比起将这些事情重新做一遍,查明为何会发生这样的怪事似乎更为重要,但又从何查起?进行过的日常已经索然无味,经历过的时间在头脑中混杂,阙西东这日从早到晚都浑浑噩噩,倒是阙停云看上去没有那样不适,只是说高低不太平,还是莫要出门。
这可能就是练武的好处吧,虽然她做河灯也需要长时间集中注意力,但是遇到怪异还是感觉需要调整,或许姐姐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已经见过无数的腥风血雨,于是面对离奇也能做平常心看待。
暮色降临,阙西东总算感觉舒服些,就去点亮槐树上的莲花和兔子灯,昏黄温暖的光洒在院内,风吹拂灯下缀着的流苏,炊烟四起,安然静谧。
姐妹俩一日未出门,草草用完晚饭,稍作歇息便准备就寝。
“明天要做什么呢?”阙西东多少有些忧虑,因为对于她来说,这样的日子或许和很多时候没有不同,但难得阙停云出镖回来的大好休息,平白浪费似乎过于可惜。
“怎么,倒是你先嫌闷啦?”阙停云调侃,“确实,战战兢兢也不是个事……”她接着道:“我明天先去街上打听打听消息,看看有没有异常,也说不准还存在和我们一样的人。”
阙西东点头应声,很快就沉入了梦乡。
之前去过的乐游原草甸,这个时候最是花叶繁茂,走累了直接就能坐在地上,嫩芽有些微扎人,但总体毛茸茸的。
毛茸茸的草丛里有粉紫白黄的小花,摇晃着,发出阙停云的声音:“西东!妹妹!你快醒醒!”
毛茸茸的,怎么会,好吵——阙西东再次睁开眼,面前是一只粉紫白黄夹杂的小鸟,豆粒大小的喙正开合:“可算是醒了,你再这么躺着,我可真要吓到。”
迷蒙眨眼,阙西东的意识还在乐游原没有回笼,手已经率先伸出去捋了两把,毛茸茸的小鸟蓬松柔软,之前也试着做过绒花卖,这和刚做完没有完全理顺的丝线绒团,好像差不多,五颜六色,还在发出姐姐的声音……
不对。
“毛茸茸的……姐姐?”阙西东的手有些不解地挠头,却在半路摸到硬质并一样蓬松柔软的手感。
不对。
“比起讨论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倒是觉得让你照铜镜看现在的样子更为重要一点。”五彩小鸟还是一如既往地不着调,阙西东听到姐姐惯用的语气,在确认身份之余也松了口气,消掉不少对突发状况的紧张。
她依言揽过案上铜镜,就着皎洁月光在模糊镜面里看到头上几根高耸的羽冠,缀着纯白绒球。
“这形状,好像我们前些日子去参观的西域禽类展里,那个叫‘孔雀’的鸟吧。”阙停云即使外貌小得没有巴掌大,依旧不消停,张开翅膀飞到阙西东肩膀上,“不过那个是青绿的,妹妹你这颜色不一样。”
阙西东再次叹服于姐姐对什么都适应良好,居然飞翔降落顺溜如早做过半辈子鸟。她对镜伸手搓搓头上绒球,倒是手感还挺好,实在新奇。
“别光顾着搓头,你还有尾巴呢。”阙西东转首一看,巨大的尾羽洁白散开一地,在月色下泛出流光溢彩绸缎般光泽。
“妹妹,你要不看看能不能和那西洋鸟一样,好像是叫什么,开屏?”阙停云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嬉笑道。
阙西东试着努力下,对姐姐严肃道:“好像不行。”
“我随口说的,你倒是真照着做啊!”阙停云哈哈大笑,到后面发出如真正雀鸟般啾啾啾声,五彩绒团在肩膀手臂上蹦跶来去,羽毛抖动,阙西东不禁又想上手摸几下。
“别的不说,妹妹,这可是要紧事。”阙停云笑够了,声音也跟着严肃起来,“你要不看看身后。”
作者:杨生煎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无害的失踪。
关于世界末日的流言应该是人们在世纪末的独特消遣。世纪进行到尾声时,人们就开始从各个文明的神话预言里找到关于世界终结的只言片语,用来证明这个世界无法正常运行到下个世纪。这样的事进行过很多次,距今最近一次的世纪末,依然有形形色色的末日预言,新的世纪也如期到来。这个新世纪的第一天有一次月全食,这是可以预测的天文现象,也有许多人观看新世纪的第一次月食。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和往常的月全食时一样,从一个缺口开始渐渐变小,最终消失。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月亮没有重新出现。
月亮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失踪了,像借着月全食挡住了月光,在黑暗中逃走了一样。自古以来月亮总是女人逃亡的最终目的地,而这一次月亮逃走了。也和女人从家逃往月亮、自此失踪一样,月亮的失踪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海水照旧涨落,植物照旧生长,就像家里少了一个人,但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可时间久了以后,少了一个人的家就会显露出问题。起初是鸟不再在夜里鸣叫了,一些古诗词里描写过的月夜鸟鸣不再能看见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是诗人们写不出诗歌了,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诗人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里最不重要的人,诗歌也是文明火种最先烧完的部分;再后来渐渐的,画家对着画布无从下笔,作家写不出一个字,也渐渐没有了新的电影、电视剧和游戏。从古以来月亮都是艺术的源头,人看见月亮,自然而然地就发明了音乐和诗。月亮的失踪抽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艺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他们认为艺术是好的,但偶尔也妨碍人过踏实的生活,月亮除了是艺术的源头,也是疯癫和癔症的化身。
但再后来,人们不再相爱了。情诗总是在月下写出的,情歌总是在月下弹唱的,月光会柔化人的轮廓和棱角,月光让人爱上另一个人。月亮离开后,再也没有人能容忍另一个人未经月光修饰的棱角,再也没有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月亮的失踪终于真正影响到了世界的运作,世界末日的预言似乎终于应验。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并没有就那样走入一个温和的末日,反而是像Lisa李这样的人得益于月亮的消失,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月亮消失之后,人们想过很多方法来弥补它的空位。最早的想法是发射一个人造月亮卫星进入月亮的轨道,但每个国家都想按自己的意愿设计并发射这款新月亮。没有月亮是不行的,月亮太多也会坏事,于是大家各自妥协,签订了不率先发射月亮协议,人造月亮卫星的计划就不了了之。之后又有一些制造人工天穹屏幕播放月亮的计划,但因为成本太高,工期太长,也没有了下文。最终获得成功的是发条月亮,一种简易便携的小型人工月亮,能够自动悬浮在地面以上二米左右的位置,原理和机械手表相似:拧紧发条,它就会开始发光并缓缓升起,随着时节变换圆缺,如果在室外使用,还可以用稳定的速度跟随它的主人行走。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月亮,关于月亮款式的纷争也就停下了。月亮再次升起在每个人的房间,月光重新开始照拂人类,房间里的人工月光和自古以来照拂山河岁月的月光没什么两样,人们又重新获得了诗歌、绘画、艺术和爱。
Lisa李的职位叫做“月亮工程师”,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在流水线上组装人工月亮。面试时的表格要求填写英文名,她就随手写了一个Lisa,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被人称呼为Lisa李。制作发条月亮是一种精致的、充满艺术性的工作,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和月亮一样精致,尤其是负责最终组装月亮步骤的人,所以必然不可以用吴桂丽之类的名字,而必须改为Sherry吴。如果制作月亮的人缺乏艺术感和爱的能力,发条月亮的月光就无法带来艺术和爱,如果制作者身上有更多其他杂质,月光就会让人写出怪异的文字,甚至变得疯癫。
是以最适合在这些月亮工厂里工作的,就是像Lisa李或Sherry吴这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大多出生于平和普通的家庭,接受过教育,在同辈中成绩优良,每个人都至少有一个艺术或文学类的学位。她们正满足了人们对月光的全部需求:月光是柔和的,不像日光那样富有攻击性,不会随着时间变换出诡谲的光影,在那温柔的微光后隐藏着深厚的艺术和爱的积淀。
天空中还有着真正月亮的时代,Lisa李这样的人是没法获得这样好的工作的,她们之中的一部分也许也不能接受到现在这样好的教育,最多在办公室里谋得一个茶水间附近的职位。她们的职称里带着“工程师”,听上去受人尊敬,虽然工作很辛苦,又总是需要加班,但薪水也相应地抬高,足以让她们在平时过得相对宽裕,或是积攒下不错的积蓄。
Lisa李就和她的同事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里,深夜下班后她们总是结伴骑着自行车回家,夜晚空旷的马路上,凉风吹拂她们年轻的脸,那时一整天里唯一轻松的时间。
这些月亮工程师们很少使用发条月亮。人们都喜欢月亮,月亮是神秘而美丽的,但把神秘拆解至一个一个螺丝和连杆,神秘就不再神秘了,她们眼中再也看不到神秘美丽的月亮,只能看见机芯和卡槽。生产浪漫的人总是感受不到浪漫。
组装月亮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往左边的半球里安装机芯,校准时间,装上发条,最后将两个半球合在一起,其中唯一精密的部分是用镊子小心连接机芯的每个接口。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流水线旁,把一个一个零件组装成小小的月亮,再送上流水线,送到商店,送去每个人的房间。Lisa李过去二十年里学习的历史、文学、美学和哲学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也用不上,但那二十年里学习的内容却又是获得这份工作所必须的。
Lisa李也尝试过想象,从自己手中组装起来的小小的月亮,是否会被哪个诗人买走,悬浮在诗人铺满稿纸和书本的房间里,让诗人写出浪漫的句子,在读者心中燃起爱的微火。可是人为什么会产生爱,她却想象不出来。
Lisa李有时也会思考,几百年前的纺织厂里,也有这样日夜不休运作的流水线,也是年轻的女人在流水线旁一整天一整天地工作。月亮的失踪改变了她这样的人的命运,又似乎没有改变什么。
年轻的月亮工程师们和Lisa李都很相似,思考的事情也很相似,常常会产生和Lisa李相似的苦闷。这种时候,年长的前辈就会来拍拍她们的,让她们从库房里带一个发条月亮回家。在工厂里对于Lisa李那样的苦闷有着相当简易的解决方案:拿一个发条月亮回家,放到房间里,在月光里感受爱这个世界的冲动。尽管年轻工程师们不怎么热衷于沐浴月光,但月光的疗效仍然很有用。唯一要谨记的守则是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
这条守则是Lisa李上岗培训时学的第一条守则,在季度培训和每年的考核时也会被不断地重新提起,但培训老师从不解释为什么不要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为什么强调不要独自使用,Lisa李也从未听说过因为使用了自己制作的月亮而发生的事故,就好像全世界的月亮工程师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这条规则绝不越界一样。
Lisa李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氛围让她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遵守规则。这一天下班,她打算去库房里领一个月亮回家。发条月亮整整齐齐码放在货架上,没有上发条的月亮只是一个个黯淡的凹凸不平的球体,是仿照人类曾经拥有过的那个月亮做成的外壳,看上去既不浪漫也不神秘,但正是这些小小的球体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作。
Lisa李像往常一样取下了一个月亮,却忘记了检查制作者的名字。很难说这是一次失误,还是Lisa李潜意识中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那条守则的氛围。这一天没有同事和她一起回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凉风照旧吹拂她的脸庞。她把发条月亮放在自行车的前框里,骑着自行车,忽然之间想要让月亮照着她回家的路程。于是她停下了车,给发条月亮拧紧了发条。
小小的月亮闪烁着发出微弱的光,缓缓地升了起来。在月亮离开手掌的瞬间,Lisa李在署名位置触摸到了一个熟悉的“L”,她的心猛然地跳动了一下,但月亮已经悬浮到了她前方,嵌在无月的夜空中,仿佛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一样。于是Lisa李不再去思考守则,她踩着自行车,继续往前驶去。夜风把她的头发向后吹去,小小的月亮稳定地维持着在她前方数米的距离,她像在追逐着月亮一般。
Lisa李想起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月亮失踪的时候Lisa李,或者说李小娥还很年幼,不知道要珍惜那所剩无几的人类拥有月亮的时光。即将逃走的月亮沉默而慷慨地把月光铺洒到她身上,铺洒到每个人身上。年幼的她只知道一首描写月光和故乡的诗歌,她在心里想,明月光是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啊,没有比明月光这三个字更加简明清晰的描述月光的词语了。于是她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源于月光。
这是Lisa李在别人制作的月光里从有过的感受。发条月亮的月光让诗人重新开始写诗,月光的作用那么显著,却从来没有一个月亮工程师成为诗人,好像制作月亮的人自动就会失去创作的愿望。而就在刚刚,她自己的月光照耀到她身上时,Lisa李突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她为之学习一切的理由,并不是为了人类文明延续,并不是为了给艺术家奉献灵感,并不是为了给人们输送爱的能力,而是为了她自己在月光下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感受的狂热冲动。
她凝视月亮,月亮也凝视她。这无理由的狂热让她想起在更久以前,那些对着月亮吠叫的野兽,一些在月下游荡的疯人,一个爱上月亮、自此发狂,宣称要摘下月亮的皇帝。这明明是她制作的一颗机械月亮,由Lisa李这样的年轻女人来制造发条月亮,正是因为她们和平温顺,不会在月光里混进让人发疯的杂质。她从不知道人造的月光里竟然也会让人产生这样狂热的感情,但这好似又合情合理:在几百年前疯癫,癔症和歇斯底里本来就是专属于女人的疾病,怎么到了发条月亮工厂里,偏偏就只有女人制作的发条月亮是温顺和平的呢?
她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要凝视自己制作的月亮。她忽然觉得,也许过去亿万年天空中本来就没有月亮,月亮是人类共同的幻觉,人只不过从月亮里看见了自己。人凝望人自己,人爱上的也是人自己,人坠入自我的深渊,于是就会发疯。她凝望自己的月亮,她凝望她自己。
这一天回家的路仿佛长得没有尽头,Lisa李也希望它不要结束。她追逐着自己的发条月亮,在无人的马路上前行。在无穷无尽的路上,她的小小的机械月亮越升越高,她为了追逐月光,也一起向上升去,向着月亮的方向驶入夜空,和过往的故事里那些逃往月亮的女人、从夜空逃往虚空的月亮一样。
第二天的太阳照旧升起了,月亮工厂照旧运作着,把月光送到人们手中,没有人记得Lisa李,会有新的Lisa徐或Lisa张来代替她。新的月亮工程师们进到工厂,开始学习第一条工作守则:
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发条月亮。
——END——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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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评论要求:随意
Die Krähe(乌鸦)
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家境还算殷实,且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继续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姓氏与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的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都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再由他们执行。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成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啊。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被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英雄主义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人,为了荣誉和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大学生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毕竟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当你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每天都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大多数时候,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纯熟,何其残酷!您曾见过鹰隼捕猎吗?它们从空中凝望地面,以一种集中得骇人的眼光注视着自己的目标——之后俯冲到地上,干净利落地拧断脖子,将指爪插进猎物的肋间。我们与这群动物的唯一区别即是杀人不为肉食。当他的枪旗举起时,每个人都必须找好即将刺穿的对象,一片未经保护的胸膛或一张轮廓分明的、素不相识的面孔;而当其再次落下,数十秒之内,你所选定的那张脸便会在马蹄轰鸣中送到你的枪尖底下,那表情往往令人胆颤。他如此将敌军的阵列撕开一条条口子,一次次地令人将一切丢在身后,重新列队,踏着一地残躯烂肉冲刺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贯穿和劈砍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里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常常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零星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这一军种的训练成本之高昂;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诱人踏进陷阱,或把自己作为其他危险行动中的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规划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这会儿已经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背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经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被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经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震撼地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屑和军服外套诱捕了几只鸟,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际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得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用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屑也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被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让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说实话,我仍对此心里发怵。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具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着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贯穿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蓝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他轻轻地说,“…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候呀。
我坐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蜷成一团,眼睛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头的铁架是连在木板上的,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双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德语。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哭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和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休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响,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我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适合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二十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
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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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