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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娜·琪琪亞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夢遊記】
女/6歲/135cm
童話繪本《小瑪麗娜的夢遊日記》中的主人公。
善良天真的小女孩,與老奶奶相依為命生活在一座無人的山林中,從未離開過,因而對外面的世界充滿好奇和想象。
繪本由一個個小故事組成,講的都是小瑪麗娜在夢中世界的各種奇遇。
屋簷下住著的一窩燕子,在夢中的世界成為了小瑪麗的好友和同伴,一同遊歷。
立繪:雷七郎
楊柳岸
未设置称号
讖號:風流夢中人
其人不知真名實姓,所生何方,自稱楊氏十三,取字柳岸,客寓燕京城外禾園西大夢湖畔戲云臺,以寫戲填詞為生。因慣流連氍毹裡巷,與歌兒舞女為交,旁人謔之曰風月場居士。其筆墨眾多,皆為戲本詞樂之章,更擅度曲畫真,故為歌臺秦樓中人所愛。
其作風和逸清明,工麗曉暢,隨心落筆而自有方圓,逍遙面貌下似隱三分謹慎,而少灑脫放達之情。
今因夢中奇遇而欲為京師妓優之輩立傳著書。
詩曰:
語出妙奇連錦繡,
娼優爭逐賤千金。
文章但愛風流事,
筆下多生正道心。
文青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表情木訥,不多話,其實為人和善可親的平凡文學青年。
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很高,但從不故意顯露人前。
外貌乾淨簡單,是周圍人眼中的老實好男人。
對感情比較遲鈍,無論是自身的感情還是他人對自己的感情,但一旦產生這種愛情,就會如細水長流般,看似微小平淡卻延綿不絕。
在喜歡的對象面前會顯出一絲憨態。
代表花:荷
賀新郎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喜劇演員,外貌英俊瀟灑,嬉笑怒罵下暗藏著高冷姿態,總是會帶著誘惑人的笑容與女性搭訕。
即便是在真愛的對象面前也是一副玩世不恭的輕浮模樣,說的甜言蜜語總是真假參半,讓人分不清到底是真情還是假意。
歡愉的狩獵者。
代表花:晚香玉(危險的歡愉)
白飛星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星行紀】
女/27歲/172CM/中國
VLOGER,旅行作家與畫家,愛好廣泛,尤其是旅行和運動,有入伍經歷,能說多國語言。
在網上以“飛星遊天下”為名發表自己的各種旅行筆記、視頻等相關作品,很受歡迎。
熱情開朗,有很強的野外生存和動手能力。
因為常年外出旅行,皮膚已經曬成了健康的小麥色。
曾在邊疆服役,可能是因此,對祖國邊疆有特別的感情。
立繪:雷七郎
佩德罗·霍利伍德
未设置称号
作者:【一招】浅间
评论:笑语、求知
校园恋爱的好处是见面格外容易,坏处是当你不想继续恋情了,想避开对方,就变得很难。
简短不及时的消息回复,过于频繁的“有课”,一连好几个周末,他都毫不掩饰自己对独处的向往和对二人世界的不期待。她不可能没发现他的敷衍,但却视而不见地依然表现得温柔体贴。
他看着面对自己又一次临时爽约,却在微信里乖巧回复“好的”,并附上可爱表情包的“现女友”,心态着实复杂——果然分手还是应该直接提,而不是听从室友们“刻意疏远冷暴力”的馊主意。
一鼓作气下定决心,他约她周六中午在学校美食街见。又抱着“分手还是别整太寒碜”的心态,选了一家新开的融合菜馆。
她回复很快,说她老早就想去试试那家,但一个人去或者约女生去又觉得怪怪的:“你能约我真是太好啦!”
他听着她发来的语音消息,上扬的尾音带着格外真实的欣喜。
他想不出要怎么回复,拖到屏幕暗下去即将息屏,才打字回了一个意义不明的“嗯”。
他提前了5分钟,她却比他还早。
先去前台换了团购好的二人餐,他才坐到她对面开口:“我觉得,我们还是分手吧。”
女生愣了一下,却没有疑惑质问,她咬了咬下唇,有点无奈:“这种话,可以放到吃完饭之后再说嘛。你这么突然,我得想一想——要不,我们先吃饭?”
他看着她清亮的眼睛败下阵来,只好点头。
就像她向他告白的那一天。
那天之前他对她没有什么印象,却在部门例会后被她拦在了走廊。
她说:“你好,我是XX系XXXX级的XXX——我很喜欢你,你能做我男朋友吗?”
“反正你现在也没有喜欢的人啊——你没有吧?”
“我长得也还过得去吧——你喜欢我这种长相吗?”
“大学不谈个恋爱不就白读了吗——你都大三了时间可不多了!”
“和我试试呗——万一你会喜欢我这款呢?”
她就像突如其来、高高扬起的巨浪,用一连串的追问重重拍向他。由此将他无从抵抗地推向未知——就像现在这样。
他准备了很久的分手发言被她的“先吃饭吧”当场打断,只能将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漂亮饭上。
但很遗憾,这顿用来分手的漂亮饭并对不起哪怕是团购的价格:话梅排骨有点柴,咖喱大虾不入味,海鲜烩饭调味太重,鲜榨的果汁太粘稠……唯一过得去的只有牛油果金枪鱼沙拉,沙拉酱和金枪鱼罐头虽然是超市档,但牛油果还算新鲜。
他看她浅尝即止地搁了叉子,耳根微微热了起来,想说点什么,她却已经抬手叫了店员:“虾没什么味道,烩饭有点咸,能帮忙处理一下吗?然后麻烦拿两个杯子装点冰和水过来吧,果汁有点浓,我们自己兑一下。”
她干脆利落地交代完,很快,一桌“很不咋样”的菜就升级到了“凑合能吃”。
“你真的是,一直这样啊……”全程围观的他深深吸了口气,放下用不惯的刀叉,“我并不是觉得你这样不好,或者说,我觉得你这样很好。那些你自然而然做到事情,大部分我都做不到——但对我来说,谈情说爱应该是更委婉的事情,我不能适应你的节奏。”
“你可以按你的节奏来,我会配合你的。”她说得简单直白毫不委屈,他反而忍不住抿了抿唇。说不清胸口里突如其来的憋闷是因为她干脆利落的表态还是毫无原则的迁就,但在想明白之前,他已经忍不住开了口:“你没必要为我改变,没必要迁就我。你大可以找一个和你更合拍更匹配的人——毕竟我们甚至,刚认识不久不是么?”
他以为她会继续处变不惊地给出答案,但意外的,女生沉默了相当长的时间。
“那是……那是、在你看来。”她声音里带着难得的躲闪与窘迫,他看着她,看浅薄的嫣红渐渐漫上她整张脸。
“我喜欢你很久了……”她声调不算稳,态度却坚决,仿佛只要能说服他、留住他,她就可以无所畏惧地一往无前,“哪怕你还没有喜欢我,但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至少你想要喜欢谁的时候,会优先考虑一下我,不是吗?”
“爱情不是先到先得的东西啊……”
“可是近水楼台就是有机会先得月啊!”
“被爱的人当然可以体面,不怕输,也不用丢脸。”她看着他,目光灼灼,“可现在是我先喜欢你了——我已经没办法,只是安静等待着被你爱上了。”
——
写得不是很顺畅……
果然太久不写就会变废……
尽量争取多写写吧,社畜不易,牛马叹气
作者:蓝天
评论要求:求知
我把锅里卤好的牛肉捞出,搁在漏勺上等它沥干水分。我是不擅长做菜的,往日里没少因此被前夫念叨,这回难得捡漏买到一大块牛腱子,现在和我同住者又爱吃卤味,我便照着网上短视频的教学,尝试了“有手就能做”的配方。
就算是久违的开荤,午饭也不能是清汤牛肉面,总得加两道菜。最近没发生什么特殊的喜事,但过日子嘛,要有些添头。我俩没机会一块儿出去下馆子,偶尔在家来上一桌、喝点儿小酒,也能让平日里总是紧绷的情绪放松放松。
我把卤汁倒进瓶子里备用,正洗锅呢,门铃忽然响起,给我吓了一跳。
“快递!”外头传来年轻的男声,听着耳熟。虽然我不常网购,但小区的快递员嗓门大,加上这老公寓楼的墙壁在隔音方面形同虚设,倒也对他的声音有了印象。但以防万一,我还是先从猫眼朝外头瞧了眼。昏暗的楼道里确实只有那一个小伙子,抱着快递盒,没做什么可疑的举动。我这才放心地开了门。
“请问是‘俞娇娇小姐’……吗?”快递员看看手机,又看看我。
“呃,是。”
“您的快递。” 快递员与我顶多是时常在小区里擦肩而过的缘分,自然没法把脸和名字对上号。他把快递盒塞到我手中,摆弄着手机匆匆离开了。
我抱着这词典大小、却不算重的快递盒关上门。快递单上的收件人是我的名字,一字不差,地址也是我家,可我从不记得自己买过什么“显年轻碎花长裙”。
角落的小房间门冷不丁地开了,头发乱蓬蓬的女人没精打采地探出脑袋。我朝她摆摆手里的快递:
“罗织,你拿我的名字买的?”
“哎,原来这么早就到了。”
“怎么不提前告诉我声,让我至少有点心理准备。”
“我寻思着物流没恁快,想等快递员发了短信再跟你讲呢。这不,我把手机关机落客厅了,忘了这茬。”
她接来快递,拉着我坐在沙发上,又伸手拿起茶几上的手机。那台机子屏幕上满是裂痕,性能也如苟延残喘,摁了开机键后硬是等了三分钟才迟迟出现锁屏界面。还没等罗织输密码解锁,画面里就弹出一条又一条短信,如同翻动的书页般无休无止地涌到她的手指下方。
她当然是不会点开的,即便其中一条是重要的快递信息,剩下的无数条仍是铺天盖地的催款、讨债、警告、质问。那些她都看腻了,也对此无力回天。
“阿鹏有消息吗?”手机熄屏了,她却没有移开目光,只低着头问。
“没有。他这么长时间也没联系你吗?”
她摇摇头,客厅里又是一阵沉默。
话题忽然转到儿子或许有些奇怪,但事实上罗织来到我家的那天起,武鹏也失踪了,这两件事有着显而易见的关联。
之前每年过年,罗织她们一家会来拜访。我们设宴款待,罗织总是坐在武鹏右手边。自从武鹏长成一个大小伙子后,虽然没继续读书,但在社会里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他在餐桌上高谈着今年参与的项目,拉到多少投资。我看得出来,罗织附和他的时候眼里满是羡慕,也在为他喜悦。
现在想想,罗织是被武鹏拉进去当了下线。毕竟她那时候正为丢了工作的事发愁,急着找个挣钱的活计,武鹏又把那“项目”吹得天花乱坠。我尝试劝过他们别碰传销,却被他们循循善诱地反过来教育,最终还是认清了现实,借着离婚的由头没再怎么与他们来往。
我的出租房里没有电视,或许是大数据使然吧,那天平常从不关心时事新闻的我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了传销组织暴雷的消息。此时联系罗织或武鹏显得落井下石,加上我与他们没多亲近,便没看完视频,滑到了下一条去。
谁知第二天晚上罗织敲响了我家门。她挎着两个蛇皮袋子,憔悴地望着我,恳求我收留她。几年不见,春节期间那喜气洋洋的神情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我从未在她脸上见过的沧桑。我于心不忍,引她进了屋,又收拾出存放杂物的小房间给她休息。她睡觉时,我还是鼓起勇气拨了武鹏的手机号码。七遍,都没接。我打开微信,找到联系人里的武鹏,点进朋友圈,最新一条是一周前他给那组织打的广告。待罗织醒来,我作出声色俱厉的样子问她发生了什么,她一下子哭出来,反而让我不知所措。
“讨债的已经上了门,我们没办法住在家里了……”她抽噎着从蛇皮袋里掏出一个包,“出事当天我们就找不到阿鹏了……幸好我在家里藏了点现金。高铁没法坐,他们应该想不到我会连夜包车跑到这儿来……这些钱,应该够当作借住在你家的房租……”
钱真不是啥大事,只是我看不得她掉眼泪,又抱着当初没能劝阻她的几分愧疚,稀里糊涂地应了下来。名义上的舅妈与外甥女同住一屋檐下,又是因为这种原因,恐怕全世界仅此一家。
我不敢动用她的现金。离了婚后我独自在外漂泊,收入本就不算可观,跑去存大额现金实在可疑;近年电子支付又日趋发达,现金购物也叫人奇怪。我和她都不介意在吃上节省些,便以我一人的工资掰成两半花,生活勉强过得去。罗织平日里没法抛头露面,我怕惹麻烦,又不让她在外头打工挣钱,她就只能偶尔在夜里帮我出门丢垃圾。
“我记得你爱吃卤味。以前过年上我家来吃饭的时候,每次你转餐桌的转盘都是为了夹卤菜。” 我看看时钟,现在去菜场还赶得上午市。
“你还记得呢。”
“我做了卤牛肉,中午你尝尝怎么样。”我从沙发上起身,“你还有啥想吃的不?”
她又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你没必要这么考虑我。”
“我们是亲人,互相帮助才是正常的。”
“那阿鹏——武鹏呢?他害了我,害了你,还害了那么多人!”罗织大叫起来。
“他已经和我们没有关系……”
“我身上流着的血,和他有一部分相同;你也与他有一部分相同。可我们呢?我们两人的亲缘关系甚至没有跟武鹏的近!”她又像个孩子一样哭起来,“我已经没有未来了。要是那天我和武鹏同时来到这里,你肯定会选武鹏吧?”
我无话可说。一方面是这种情况下说什么都无济于事,另一方面是,我可能真的会这么做。
她也反应过来自己情绪失控,压低了哭声,对着在玄关换鞋的我来了句:
“我想吃一次超市里卖的榴莲千层。”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想吃榴莲千层。是无意中在网上看到,还是之前就吃过?但她一定不知道榴莲千层在这还不是什么时髦畅销品。我轻车熟路买完菜,跑了小区周边两家超市都没买到,干脆坐了几站公交到大润发,终于在冷柜里找到了榴莲千层。天气暖和了,生鲜食品没法像前几个月那样悠哉游哉地拿回家。我提着战利品紧赶慢赶回到小区,却见着那年轻快递员慌张地骑电瓶车迎面过来。他看到我,面色瞬间变得煞白,险些撞上石墩子。
我才听见小区里吵吵嚷嚷的,拉住快递员:“发生啥事了?”
“有人……有人跳楼了,俞阿姨。”他断断续续地讲,“是在你那栋……穿着……碎花裙子,我……我不认识……”
“那是我外甥女!”我丢下手里的东西跑过去。
看着眼前的莉莉娅,朴素亚麻色的衣服,皙白的皮肤,还有那金色灿烂的长发,手感顺滑,令人爱不释手。轻轻颤动的睫毛,稍稍晃动的眼皮,不知道在做着什么样的梦。
身着灰色长衣的男人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就那么安静的看着躺在床上的莉莉娅。他并不惊动这个沉睡中的小姑娘,而是任她睡着,直到小姑娘再次翻了个身,睁开双眼,并因面前突然出现的这个人而惊叫。
啊!!!
莉莉娅的尖叫声响彻房间,若非窗子关着,恐怕也能传出去很远。
“您好,初次见面,让您吓到了。”
灰色长衣的男人听到惊叫声并未惊慌,而是轻轻点头,向莉莉娅问好。
大概十几秒之后,莉莉娅的尖叫声才在房间中消失,她惊慌的眼神也渐渐变得冷静,有些好奇地看向坐在床边椅子上的灰衣男人。
“你是谁?”
“小姐请不必惊慌。”灰衣男人起身行礼,然后又坐下,“在下乃是一鸿,刘一鸿,幸会。”
男人说着从旁边的盘子上拿了一个苹果,递给坐在床上瑟瑟发抖的莉莉娅。
莉莉娅并没有回答他,只是盯着那个苹果。她眼神中的困惑、不解、怀疑,均被男人看在眼里,但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将苹果放到了床边的柜子上,柜子与床同高,大概三十厘米宽,两个大约十几厘米宽的抽拉小盒子,盒子上均按着拉环,方便拉出。
“你在这个屋子里面不会受到行动限制,有什么需要可以跟她说。”刘一鸿拍了拍手,从屋外走进来一名身穿嫩绿色短打麻布衣服的姑娘,脸微圆,头上梳着两个圆形的发髻,扎着黄色的头绳。进入屋内之后,这名姑娘没有说话,只是微微欠身,而后便退了出去。
“她是阿翠。”
莉莉娅依旧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刘一鸿说话,放苹果和阿翠的进出。
“你先好好休息。”刘一鸿从椅子上站起身,转身就向外走,“过两天我再来看你。”
直到刘一鸿的脚步离开屋子,莉莉娅紧绷的身体才稍稍放松,她双手抱膝,窝在墙角,闭上了眼睛,将头低低埋了下去。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到了这。
该怎么离开这里?
这个问题出现在她的脑海中,却暂时没看到答案。思考着这个问题,她的心情稍微平静一些。她观察着这个屋子,大概是个十五平的屋子,棕色的木墙将屋子分成两个部分,外面是待客用的客厅。
客厅中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支白色的蜡烛。燃烧的蜡烛将整个屋子照的通亮,烛泪滴到托盘上,形成一个微小的泪堆。桌边还有几张椅子,几个书架靠在墙边,月光透过窗户洒落地面,给这个房间带来一丝额外的明亮。
莉莉娅所在的床放在屋子里面的那个空间,也就是寝室之内,黑色磨石地面贯穿房屋的两个部分。铜盆放在木头的盆架上,还有一条白色的布巾搭在盆架的长背之上。
几分钟之后,她慢慢从床的角落爬下床,看到自己的鞋子好好地摆在床边。穿上鞋子下床,她能够感受到鞋底传来的微凉,这凉意很快就被脚底的热量冲淡,消失在安静的行动中。
拉开窗子,晚风的微凉穿过窗子进入屋中,莉莉娅拉了拉自己身上的毯子。她的衣服还在,身上没有其他的东西。爬上窗子,她却被一道无形的墙拦住前进的行动,用手推了推外面,那是一道透明的空气屏障,坚硬且结实。
房间中几道窗子她全都试了试,均是一样的情况,坚硬的透明屏障,没有一丝一毫的空隙。她默默返回床上,躺下,眼睛看着床顶的木板,她的脑中思考着现在是什么情况,也在确认这是什么情况。
昨晚她躺在床上,很快就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就看到了这个奇怪的中年男人,跟自己说了一些奇怪的话。不过看上去那个人又一副很有礼貌的样子……
爷爷曾经说过,不能被一个人的外表欺骗了,还要看这个人的内在,伪装不会伪装很久。
嗯,先这样吧,看样子还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只是不知道伊桑尼亚和迪亚特的情况如何了。他们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找不到自己的话,会不会焦急,会不会寻找自己呢?
脑海中晃悠着这些奇奇怪怪的问题,莉莉娅缓缓又睡了过去。
阿翠走入房中,将午饭放在前厅的桌上,她走到寝室的隔扇之外,撩起搭下的粉色帘子向里面看了看。熟睡的莉莉娅在床上躺着,没什么反应。她没有去叫醒这个睡着的小姑娘,而是转身离开了屋子。
桌上的午饭缓缓飘着热气,是一碗用虾和鱼肉煮成的海鲜粥,煮粥的米是刚刚从伍夫沃运来的新米。而在旁边盘子放着的是几个素菜的包子,葱苗与白色石蜥蜴的蛋做成的馅。阿翠相信这些对这个小姑娘的肠胃会好一些,便从有间客栈定了这些食物,通过厨房的食物传送阵拿到了这些食物。
刘一鸿踏出小巷的秘密住所后,转头又看了看身后的房子,他深吸一口气,攥了攥拳头,心里有些紧张。饶是见过大场面的他,此时也免不了心中的理想能够迈上那么一小步而激动。
他的记忆中,刘家一直在寻找着曾经盘踞在这个国家的皇祖的后人,而如今,终于让他找到了。在他们家族中一直流传着一副美丽女士的画像,莉莉娅的样子跟画像上的一模一样,在她睡着的时候,他用家族里一直流传下来的法术替她做过检查,所呈现的魔法波纹跟也跟那名画像的美丽女士一模一样。
是的,在他们家族的祠堂里,一直保存着那幅画像上所画美丽女士留下的魔法波纹。
“一鸿,你要记住,魔法波纹是独一无二的,若非与这位尊贵女士有血缘关系的人,是无法具备类似的魔法波纹的。”
在他还未成年的某一日,被刘家当时的现任家主带到了刘家的家族祠堂,看到了这幅画像。
“可是,爷爷,不,尊敬的家主……”看到爷爷眼中透露出的严厉眼神,刘一鸿连忙改口道,“我不明白,为何要寻找这位女士的后人?”
“这位女士的后人可以帮我们实现家族的梦想。”
“梦想?”刘一鸿看着祠堂中放着的祖先牌位,似乎并不太明白。
“改变……这个国家。”
“改变这个国家?”
“等你有资格的时候,你自然会明白的。”家主双手合十,而后伸手捻香,在旁边的烛火中将香头点着,双手持香,向着灵牌三拜,而后将香插在那个大大的青铜香炉上。
跟着爷爷的脚步,刘一鸿沉默的离开了祠堂,只是今天的这段谈话一直留在他的脑海中,直到——
“恭喜您,孙长少爷。”
在他即将年满十八岁前某一天的一大早,他刚刚苏醒,正躺在床上思考事情,突然听到房门轻响,旺财的声音从外间屋传来。
转头看去,便看到从小跟自己一起张大的侍从旺财手里端着盘子走进来。
“怎么了?你在恭喜什么?”
他从床上坐起,穿好靴子,又将挂在床边的黑色短褂披在身上。
“今天早上,太老爷刚刚跟大老爷说要开始准备继承仪式了。”
“……”刘一鸿听到这个词,心里一沉,继承仪式,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此时此刻他并不想继承这个家族。父亲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他心里有答案,但却不知道该怎么跟父亲回答。
没有得到回答,他的父亲只是看了看他,留下一句话,“你没得选。”
没得选吗?
他不知道自己要不要选择逃离,但他很想知道爷爷曾经说的那个问题的答案。而在他的心中也知道,要想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需要继承家主之位,而继承仪式正是确认下一代家主的候选人。
最终他乖乖听从爷爷的安排参加了继承仪式,并且打败在仪式中的竞争对手,直到从上一代家主,也就是他父亲的手中得到了这个位置。
父亲死的时候,也就是他继承家主之时,而在父亲死前,交给他一封信,是他爷爷的亲笔信。
“鸿儿,”这是父亲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么叫他,“这是上代家主的亲笔信,说是留给你的,但一定要等你当上家主的时候才能看。”
“谢谢,父亲。”刘一鸿在父亲的手中接过信,又看着父亲闭上眼睛。
忙过葬礼,按照老家的规矩,要在坟前守灵三天。
刘一鸿让其他人都回去各自做事,只有自己身着一身白孝呆在父亲的坟墓前,一张一张将纸钱丢进面前铜制的火盆,看着它们化成纸灰。曾经的曾经,他跟父亲一起在这里待过三天,而那一次是爷爷被埋在这里。
“你爷爷经常跟我说,‘论通透,你不如一鸿,以后家族里的事情多带着一鸿走走,让他好好跟你看看。’”
“……通透。”
“有些事情上你会看的比我明白,这也是你爷爷一直对你很有信心的地方。只是……他并不满意你在继承仪式之后的那些行为,经常同我念叨,还曾经说过要剥夺你继承人这样的话。”
“……”
“不过,你没有错,也不用想那么多。”
嗯,他记得那次谈话的最后一句回答的就是这个。
父亲说的那个行为他还记得,并且至今不认为他做的是有什么错。
盆中的火焰带来炙烤的热度,传到他的脸上,驱散夜晚和墓地带来的阴凉感。
他用指尖挑开信封的封口,拿出里面的信纸,展开,爷爷的蝇头小楷相当的漂亮,一列一列排布在乳白色的纸上,信的开头写着——吾孙一鸿:
“见字如面。
看到这封信之时,想必你已经坐上家族的家主之位。
你曾问过我一个问题,为何要寻找那位美丽的女士,我回答你了。但对于你的另一个问题——改变这个国家,现在你想明白了吗?”
看到这个问题,刘一鸿陷入了沉默。
在继承仪式之后,他便离开了家,到了其他的城市,将自己打扮成逃难的叫花子,隐藏了自己的姓名,沿街乞讨。每天蓬头垢面,破衣烂衫,在街上找到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讨钱,算不上收获颇丰,总起码可以保持底线温饱。
这样的日子他过了一两年的时间,见过了周围的点点滴滴,这些一直深深刻在他的脑海中,却无法跟别人提起,他不知道该怎么把那些在生死一线上苦苦挣扎的人们的状况同家族中的人讲起。
他所讨饭的那个地方,生活的大多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们,他们弯着腰,低着头,将农作物的种子或者种苗插进那些从黄沙中抢出来的土地上,一辈又一辈,他们靠着天吃饭,靠着地吃饭。
这些人也是淳朴的,当他走村串镇,向这些人乞讨的时候,得到了他们最大的帮助——拿出了他们所能提供的食物,让他可以填饱肚子。
“你们就没有想过离开这里?”他端着手中棕色的粗瓷碗,用两根树枝削成的筷子将苞谷粒送进嘴中。
“离开?”给他拿来一碟子重盐腌菜的老乡咧嘴笑了笑,“走不了啦,几辈子都在这。”
老丈搓了搓自己粗糙的手指,风沙与劳作早已将表皮打磨成坚固的壳子。
“世世代代都这么生活,俺们也不会别的营生。”
“可是……这地方黄沙漫天,植物怎么活下来的?”
“拿谷子换。”
看到他不明白的眼神,老乡又给他解释了一通,“需要的时候,我们会去县府请求法师。”
法师,在芙莱姆国内为数不多的存在,大部分被联议,也就是联合阁议所掌握,他们听从联议的安排,去往全国各地,使用自己所擅长的术法解决百姓所请求的事件。大部分的事件在他们抵达时就会找到方法,而有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过无功而返的结果。
“请法师来,是要花钱的……”刘一鸿认真回想着家里曾经请过得法师。
“是啊,你说的没错。”老乡点点头,“所以在咱这,不到走无可走的时候,不会请法师来。请一次来,连吃带喝,加上给法师的善缘,差不多得咱村这一年的收成。”
“……”
“嗨,咋就跟你聊起来了,”老乡笑了一下,“快吃吧,咱这没别的吃的了,晚上给不了你。”
刘一鸿点点头,拿起了手中的碗继续吃着。
日子虽然苦,但胜在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还算舒心,直到有人找到他,打断了这一切。
某一日的清早,突然有两名身着白衣的人走入他栖身的庙中,看到他躺在庙中的一角,直直走到他的身边,单膝而跪。
“……”刘一鸿看了他们一眼,没有说话,而是翻身让自己的脸向墙。
“孙少爷,太老爷派我们来接您回去。”
“你们去告诉爷爷,我不回去。”
“孙少爷,请不要让我们为难。”
“哪那么多废话,不回去就是不回去。”
“一鸿!别那么任性……”在他的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苍老的声音,还伴随着不时的咳嗽。
“……”刘一鸿听到身后传来爷爷的声音,叹了口气,翻身坐起,“爷爷。”
“看起来你还没忘了我。”在他的身后站着一名老人,头上带着员外巾,身上穿着员外,底衣长褂,手里拿着弯头拐杖,一节一节的竹制。他坐在椅子上的身影被一颗蓝色的珠子投在空气中,蓝色的珠子被拿在其中一名白衣人的手中,老人再度缓缓开口道,“在外面这么长时间,还不想回家?”
“……”刘一鸿只是低着头,并没有回答爷爷的问题。
“回家才能改变一切。”老人只说了这么一句,随后便消失在空气中。
听着爷爷的话,刘一鸿只是沉默着,并不说一句话。庙中很安静,除了刘一鸿的呼吸声,别无他音。大概过了几分钟之后,他无奈的叹了口气,站起身,整了整衣服,昂首道,“走吧,我去见爷爷。”
“是。”
“你想明白了吗?”
重新看到这个问题,刘一鸿脑海中的回忆打不住的旋转,他知道爷爷所指,而现在他也能够回答,明白了。不止明白了,他也正试着去做些可以改变的事。
“有些事你应该知道,从几代前开始,我们的祖先就想要改变芙莱姆国的现状,只是……到了最近,才有可能成功的机会。拥有足够的财产,拥有足够的人员,拥有足够的机遇。”
爷爷的信上大部分都是在讲家族的发展史,家族的祖先从卖肉的屠夫白手起家,经过苦心经营,一步一步发展成客栈经营。这些家族史大部分刘一鸿都听父亲讲过,因而大部分匆匆略过,直到——
“那位美丽的女士乃是一位巫妖的后裔,叫伊克塔娜。”
巫妖?这个词引起了刘一鸿的注意,而到此时他才知道曾经在家族祠庙中见到的那名美丽女士之名——伊克塔娜。
“在芙莱姆国久远失传的历史中记载,这个国家曾被一名贤明的国王统治,那时候百姓也很富足,魔法在这个国家流传很广。可是不知为什么,国王突然被人杀害,国家因此改朝换代。”
这段历史,刘一鸿从来没有听人讲过,他继续看下去。
“虽然没有以前富足,但百姓的日子还算过得去……”
“叮铃铃。”
显影通话突兀的声音在他的桌上响起,把他的沉思打断。轻轻触碰球体,赵忠的身影显像在桌上。
“什么事?”他问道。
“老板,那位莉莉娅小姐想要见你。”
“知道了,”他点点头,“我现在立刻过去,至于营生上其他的事情,交给你了。”
“明白。”赵忠略一行礼,消失在空气中。
莉莉娅找我?
刘一鸿的心里转了几道心思,起身拿起帽子离开了房间。
抓住门环,推开黑色大门,刘一鸿走入院内,身后的门也随之关闭。他进入二层小楼,径直走到二楼的房间外,轻轻敲了敲门。屋内马上有人给他开了门,是阿翠。
“老板。”
“嗯。”
“莉莉娅小姐正在等您。”
“我知道,下去吧。”
“是。”
“啊,是刘一鸿先生啊,请进请进。”阿翠转头看了看莉莉娅,正在吃苹果的小姑娘突然笑了笑,点了点头,“去吧,顺便再帮我拿点苹果来。”
“是。”
得到莉莉娅的允许,刘一鸿走入屋内,微微笑了笑,坐在桌旁。
“莉莉娅小姐看样子精神了不少。”正如刘一鸿所言,莉莉娅的脸上满是笑容,跟第一天到这小楼中的慌张差别很大。
“那要多谢你的招待,还有阿翠的陪伴啦。”莉莉娅脸上笑容灿烂,“虽然不知道你找我干什么,但是看上去我没啥危险,对吧?”
莉莉娅说的没错,被软禁在这小楼的半个月里面,除了有人送来的物资之外,并无什么人前来打扰。而除了阿翠之外,她也没见过其他的什么人。
“想知道我找你做什么吗?”
“想,所以刘先生找我做什么啊?”莉莉娅的脸上满是好奇。
“莉莉娅小姐想知道的话,就跟我出去转转,怎么样?”
“好啊,好啊,在这都快闷死了,我们什么时候出去?”
“现在。”刘一鸿正说话的同时,阿翠从门外拿着水果盘子进入屋内,“阿翠,替莉莉娅小姐拿出门的披风。”
“是。”阿翠走入内室,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一件粉色绣花滚边,用羊毛包裹边缘的披风,将它搭在手臂上,然后又关闭了柜门。
“诶呀,这衣服真好看。”莉莉娅从凳子上跳起来,拿过阿翠手中的这件披风,左看右看,脸上笑嘻嘻的。自从到了芙莱姆国之后,衣食住行都跟她在米尼恩所见的不同,也让人充满了好奇。
她将披风系在自己的身上,手从披风中伸出、缩回,又伸出,“好方便呀!跟我们那的披风还蛮像的。”
“走吧。”
刘一鸿带着莉莉娅走出了这栋二层小楼,莉莉娅并没有遇到空气中的那道阻拦透明的墙。
“我们要去哪啊?”莉莉娅快步走到门口,推了推门,却没有推动。
“到了之后,莉莉娅小姐就知道了。”刘一鸿在黑门前停下了脚步,招了招手,阿翠手中拿着一根黑色的布条走到莉莉娅的边上。
“莉莉娅小姐,要冒犯您了。”阿翠拿着黑布条,“需要把您的眼睛蒙上。”
“这样啊,好哦。”莉莉娅点点头,随即闭上双眼,“可以,可以。”
阿翠走到莉莉娅的身后,将她的眼睛蒙了起来,并且系好,又用手指在莉莉娅的眼前晃了晃,确认并不能看见后向刘一鸿点了点头。
刘一鸿带着被蒙住眼睛的莉莉娅走出大门,登上一辆早已等在外面的马车。马车沿着街道行驶,转过街巷,最终停在一间灰色仓库的门外。随后他们都从马车的车厢中走下,进入仓库的门内。
一路牵着莉莉娅的手,刘一鸿带着身后的女孩子从已经打开的翻板门走下楼梯,在进入之前,他还提醒道,“小心,这里有台阶。”
“谢谢。”
他带着莉莉娅继续向下走,直到楼梯的尽头,棕色的木门后面,隐隐约约传来什么人的呻吟声。但他没有着急推门进去,而是将莉莉娅眼睛上的布条先摘了下来,接着他对这个看上去并不明白什么的小姑娘讲道,“接下来看到事情,可能会让你受到些惊吓,所以请勿惊慌。”
“好。”莉莉娅用眼睛打量了一下自己所在的这个房间,石头堆砌墙壁,气温有些低,她用手将披风裹在自己的身上。墙壁上还装着一根根燃烧的火把,房间空荡荡的,其他只有他们面前的这扇门,门旁边还有两名站着的白衣守卫。
“开门吧。”
“是。”
听到刘一鸿的吩咐,两名白衣守卫点点头,将木门推开,更多的呻吟声从里面传了出来。
“请。”
莉莉娅小心翼翼看了看门的里面,走了进去。
作者:[十三招]吹吃
评论:随意
备注:看到关键词后想到了以前看过的一个短篇故事,遂模仿写作一番。
机密
此文件已经过书记员处理,按照上级要求去除了部分内容,如需阅读,请遵守以下规则:
1、切勿携带任何形式的货币。
2、保持裸体。
3、阅读者没有任何形式的信仰。
结论
不知名实体确认死亡,遗体已回收。
当地警察局档案内容:
1、不知名黑人女性于‘模范家庭’诺莫尔之家门前遭杀害。
2、有许多居民对死者有印象,却没有一个人能够指认死者身份。
3、尸体表面无明显伤痕,衣物也无破损,表情平静,尸检报告称解剖后仍无法确认死亡原因。
4、有人试图偷走尸体。
5、诺莫尔家族所有成员接受审讯。即费尔·诺莫尔、瓦娜·诺莫尔、巴德·诺莫尔、尹内森斯·诺莫尔与宾·诺莫尔。
6、尸体周围到处长满郁金香,闻起来像是发霉的洋葱。
7、几周后,尸体仍没有腐败迹象。
8、除了年迈的宾,诺莫尔家族的其他成员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惊诧。
询问记录:
费尔
1、是的,我是费尔·诺莫尔,36岁,一家之主。如假包换,假一赔十。呃……抱歉,我想这个习惯可能再也改不了了。
2、是的,我认识她,但我对她也知之甚少。
3、我是尽情放纵有限责任公司的金牌销售员,应该说曾是。我摸不透现在的年轻人都想要什么,所以就和公司里所有的过时玩意一起被淘汰了。总之,当时我正把收拾好的东西往车上搬,无意中看见了她——她躺在一辆凯迪拉克的发动机盖上不省人事。我一向很冷静,立刻拿起手机想要报警,可她忽然出现在我旁边,在我发愣的时候伸手挂断了电话。
4、我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是早上十点。她央求我收留她一天。
5、是的。我看她衣着破破烂烂、一脸疲态,同情心发作就把她带回了家。很奇怪,我平常可不这样。
6、请不要误会,先生。问题在于——我在上车前就发现了异常,我当时后退了一步,瞧见车子的后视镜明明正对着她,里面却什么都没有!一开始我以为是错觉,经过反复确认过之后,我明白自己肯定遇上了一个不寻常的玩意。
7、没有,我别有所图。您知道我之前的工作相当特殊,再加上现在这世道诡异的事情可不少见,多数人觉得这只是扰乱生活的烦恼,而在拥有智慧与资源的人手里,那就是妥妥的机遇——我过去的客户里就有一个对这种超自然生物颇感兴趣。在我的眼中,她就是一次反败为胜的机会。
8、我不清楚。我到家后把她介绍给家人,说她处境困难,需要在家里呆一天,他们接受得很快。中午我出了门,和那位客户聊起生意来,聊到晚上下午六点,一切都谈妥了,只等第二天对方赶来确认货物。我觉得我的生活有救了,不如好好休息会,就去了酒吧,可能有些太放纵了,第二天早上才回家。
9、我不能放弃这个机会,就算会坐牢。
瓦娜
1、这些您不是知道吗?就写在这儿呢。费尔很可靠,我和他结婚十一年了,只有头两年需要工作。
2、不。我对他的工作不感兴趣,对此我无话可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
3、是呀。他带了个可怜兮兮,流浪汉一样的男人回家,我吓了一跳,但他看起来真的很可怜,我觉得呆一晚上也没什么关系。
4、我给他准备了点食物,还拿来一身费尔的衣服让他换上,他很……英俊,简直和电视明星一样。
5、好吧。该从哪开始说好呢,对了,他和费尔的性格很像,能言善辩,但有一点不一样,我也说不上是哪。他说自己其实是一位救世主,他有很多事情要做,要将世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要为西边的王带回圣杯、要为东边的王找到长生不死药、要收回圣城、还要消灭世界上所有的女巫之类的,总之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话,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却既浪漫又异想天开,还十分性感。
6、是呀,我喜欢他,我的孩子们也喜欢他。就连最近总是闹别扭的巴德也一直盯着他不放。
7、有。在大概是晚上七点半,当时在我收拾一间空屋子准备给那个男人过夜,一眨眼,他就坐在床边上!他说他有些事情想和我聊聊,能不能关上门。我说可以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他请求的时候,我完全没法拒绝。
8、他在发光,真的。他的眼睛、嘴、耳朵、皮肤下的每一条血管,甚至是,呃,私处都在发出耀眼的金光。简直就像神迹,我不信教,可当时我的心中无比虔诚。不过之后他没有说什么神神叨叨的话,而是用那样神圣的模样哀求我,他说我的丈夫背叛了他,如果我不伸出援手,他就会被制成标本钉在墙上。他泪流满面,不断向我靠近,低声细语,恳求我和他一起离开,就在今天早上。那副模样真是太惹人怜爱了。
9、是的。只不过是一点罪孽罢了,我心中一点负罪感都没有,只觉得遗憾。
巴德
1、你不是说过了,我有权保持沉默。
2、别骗我,我知道你们不是警察。那面墙肯定就是单向透视性镜子对吧?后面肯定还有人在看着,我猜你们是某种神秘组织!专门调查超自然现象,捕捉非人生物的那种吧!
3、我才不信!他都告诉我了。他说有人在追他,还让我不要说出他的秘密。只要我答应,就能让我也变成超级英雄。
4、没问题,他都死了,我为什么还要再保密?可以让我加入你们吗?
5、我要牛奶糖,谢谢。我只把这些消息告诉组织成员哦,还有单向玻璃后面那些,仔细听好——他其实是个火星人!就是火星猎人那样的火星人,全身绿皮肤,尖脑袋,红眼睛,有一大堆超能力,只穿着披风和紧身衣。
6、他说了一大堆,什么温室效应、穿越、时间线、位面、现实、裂变、宇宙起源之类乱七八糟的。我完全听不明白,就让他简单概括一下。然后他说世界末日快到了,会有大洪水、磁场颠倒、战争和瘟疫、一个大怪兽将从地心里孵化出来,会像吹气球一样把地球撑爆。啪的一下!所有人类就完蛋了。
7、他看起来有点紧张。
8、是呀,你们怎么知道的?他说我天赋异禀,是被选中的人,能在不远的未来拯救世界。如果我愿意,他希望能够和我一起离开地球,就在今天早上。在同意之前,我的朋友们来叫我出去玩,所以我和他说——让我先考虑一下。
9、当然重要!不能称心如意玩耍的每一天都是世界末日。
尹内森斯
1、它说我不够资格,不会带我走。我也不想离开,我爱我的家人们。
2、当时是晚上九点。我在看书,我喜欢故事,什么类型的故事都爱看。爸爸不喜欢讲故事,他说故事都是假的,什么也带不来。妈妈从来不反驳他,她有时会给我讲些故事,她在别处撞见的男人的故事。哥哥说我看的故事都太幼稚。奶奶故事讲得最有意思,里面有神、恶魔和怪物,可她好几年前就去世了。爷爷的故事截然不同,他说的都是老家那些邻居亲戚的事情。它坐在我旁边,说自己也想讲个故事。
3、它赤身裸体,只披着兽皮,皮肤有三种颜色,绿色最多、黄色其次,剩下的全是蓝色。它的头是一个巨大的河蚌,上面嵌着数不清的玻璃珠,玻璃珠里面有些东西,看起来是小小的人类。它的脖子上挂着一块金子和一颗钻石,右手始终抓住不放。一条郁金香尾巴在身后摇晃。两条纸一样薄的双腿上纹了很多名人的头像,我认出了乔治·华盛顿、亚伯拉罕·林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
4、它说——它的王国早在一百七十万年前就已成型,一个由贝壳、石斧、毛皮堆叠而成的国度。如果不经过它的允许,多余的食物会腐烂,武器破损无法修复,居所很快倒塌崩溃。它的统治持续了很久,直到它的子民从大地中开采出黄金,白银和铜,经过对比,他们惊讶地发现它是如此廉价与不可信,于是发起暴乱将它推下王位。它在留下终会回归的诅咒后被放逐,隐藏在人群里,四处流浪,直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在荷兰创立后卷土重来。
5、是的,它狡诈又阴险。人类再一次开始毫无节制地依赖与获取它的恩泽,向它献上黄金、白银,以及各类宝石。它并不满足于此,它意图变本加厉地控制世人,于是诱惑智者来替自己想出办法,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它爱上了一个人类。
6、他是个苏格兰人,一个古老家族的继承者,男人们叫他浪荡子约翰,女人说他是俊俏的劳。他精通算术,玩弄概率,意气风发。他们在伦敦的街道上相遇,事情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在蛊惑与魔力下,约翰为它决斗并枪杀了对手,不得不逃离家乡,流浪于各个赌场,不过有它的陪伴,每次约翰都能大获全胜。
7、别急。在它的引导,还有漫长的等待后,约翰去到了法兰西,备受关注,他们之间的爱却已经走到了尽头,它决定回归最初的目的——它利用约翰的智慧吹起一个巨大的泡沫,一个外表璀璨瑰丽,实际上脆弱不堪的幻想。它善于此道,在上一次吹起泡沫时,人们称他为永恒的奥古斯都。
8、之后它就离开了,寻找更为容易操纵的凡人。直到昨天,这个恐怖的魔鬼还坐在我身旁,它的王国又一次崩溃了,想要再次卷土重来。
9、什么?这个我还没想好——不,呃,是它没说完。是的。这样的怪家伙就是喜欢吊人胃口不是吗?
宾
1、宾·诺莫尔,今年51岁。
2、我今天早上一早就开车进了城,七点左右到了儿子家门口。那玩意就在门口放着,我一看觉得不对劲,赶紧报了警。
3、从没见过。
4、不是,我的眼睛好得很。
5、不,我根本听不懂您在说啥,警官。
6、没有。没有什么古怪的地方。
7、我过得很好。
8、我每个月的十五号我都会来城里看看孙子。
9、我敢发誓——那绝对就只是一袋钞票,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
询问结束。
作者:杨生煎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无害的失踪。
关于世界末日的流言应该是人们在世纪末的独特消遣。世纪进行到尾声时,人们就开始从各个文明的神话预言里找到关于世界终结的只言片语,用来证明这个世界无法正常运行到下个世纪。这样的事进行过很多次,距今最近一次的世纪末,依然有形形色色的末日预言,新的世纪也如期到来。这个新世纪的第一天有一次月全食,这是可以预测的天文现象,也有许多人观看新世纪的第一次月食。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和往常的月全食时一样,从一个缺口开始渐渐变小,最终消失。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月亮没有重新出现。
月亮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失踪了,像借着月全食挡住了月光,在黑暗中逃走了一样。自古以来月亮总是女人逃亡的最终目的地,而这一次月亮逃走了。也和女人从家逃往月亮、自此失踪一样,月亮的失踪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海水照旧涨落,植物照旧生长,就像家里少了一个人,但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可时间久了以后,少了一个人的家就会显露出问题。起初是鸟不再在夜里鸣叫了,一些古诗词里描写过的月夜鸟鸣不再能看见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是诗人们写不出诗歌了,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诗人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里最不重要的人,诗歌也是文明火种最先烧完的部分;再后来渐渐的,画家对着画布无从下笔,作家写不出一个字,也渐渐没有了新的电影、电视剧和游戏。从古以来月亮都是艺术的源头,人看见月亮,自然而然地就发明了音乐和诗。月亮的失踪抽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艺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他们认为艺术是好的,但偶尔也妨碍人过踏实的生活,月亮除了是艺术的源头,也是疯癫和癔症的化身。
但再后来,人们不再相爱了。情诗总是在月下写出的,情歌总是在月下弹唱的,月光会柔化人的轮廓和棱角,月光让人爱上另一个人。月亮离开后,再也没有人能容忍另一个人未经月光修饰的棱角,再也没有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月亮的失踪终于真正影响到了世界的运作,世界末日的预言似乎终于应验。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并没有就那样走入一个温和的末日,反而是像Lisa李这样的人得益于月亮的消失,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月亮消失之后,人们想过很多方法来弥补它的空位。最早的想法是发射一个人造月亮卫星进入月亮的轨道,但每个国家都想按自己的意愿设计并发射这款新月亮。没有月亮是不行的,月亮太多也会坏事,于是大家各自妥协,签订了不率先发射月亮协议,人造月亮卫星的计划就不了了之。之后又有一些制造人工天穹屏幕播放月亮的计划,但因为成本太高,工期太长,也没有了下文。最终获得成功的是发条月亮,一种简易便携的小型人工月亮,能够自动悬浮在地面以上二米左右的位置,原理和机械手表相似:拧紧发条,它就会开始发光并缓缓升起,随着时节变换圆缺,如果在室外使用,还可以用稳定的速度跟随它的主人行走。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月亮,关于月亮款式的纷争也就停下了。月亮再次升起在每个人的房间,月光重新开始照拂人类,房间里的人工月光和自古以来照拂山河岁月的月光没什么两样,人们又重新获得了诗歌、绘画、艺术和爱。
Lisa李的职位叫做“月亮工程师”,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在流水线上组装人工月亮。面试时的表格要求填写英文名,她就随手写了一个Lisa,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被人称呼为Lisa李。制作发条月亮是一种精致的、充满艺术性的工作,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和月亮一样精致,尤其是负责最终组装月亮步骤的人,所以必然不可以用吴桂丽之类的名字,而必须改为Sherry吴。如果制作月亮的人缺乏艺术感和爱的能力,发条月亮的月光就无法带来艺术和爱,如果制作者身上有更多其他杂质,月光就会让人写出怪异的文字,甚至变得疯癫。
是以最适合在这些月亮工厂里工作的,就是像Lisa李或Sherry吴这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大多出生于平和普通的家庭,接受过教育,在同辈中成绩优良,每个人都至少有一个艺术或文学类的学位。她们正满足了人们对月光的全部需求:月光是柔和的,不像日光那样富有攻击性,不会随着时间变换出诡谲的光影,在那温柔的微光后隐藏着深厚的艺术和爱的积淀。
天空中还有着真正月亮的时代,Lisa李这样的人是没法获得这样好的工作的,她们之中的一部分也许也不能接受到现在这样好的教育,最多在办公室里谋得一个茶水间附近的职位。她们的职称里带着“工程师”,听上去受人尊敬,虽然工作很辛苦,又总是需要加班,但薪水也相应地抬高,足以让她们在平时过得相对宽裕,或是积攒下不错的积蓄。
Lisa李就和她的同事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里,深夜下班后她们总是结伴骑着自行车回家,夜晚空旷的马路上,凉风吹拂她们年轻的脸,那时一整天里唯一轻松的时间。
这些月亮工程师们很少使用发条月亮。人们都喜欢月亮,月亮是神秘而美丽的,但把神秘拆解至一个一个螺丝和连杆,神秘就不再神秘了,她们眼中再也看不到神秘美丽的月亮,只能看见机芯和卡槽。生产浪漫的人总是感受不到浪漫。
组装月亮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往左边的半球里安装机芯,校准时间,装上发条,最后将两个半球合在一起,其中唯一精密的部分是用镊子小心连接机芯的每个接口。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流水线旁,把一个一个零件组装成小小的月亮,再送上流水线,送到商店,送去每个人的房间。Lisa李过去二十年里学习的历史、文学、美学和哲学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也用不上,但那二十年里学习的内容却又是获得这份工作所必须的。
Lisa李也尝试过想象,从自己手中组装起来的小小的月亮,是否会被哪个诗人买走,悬浮在诗人铺满稿纸和书本的房间里,让诗人写出浪漫的句子,在读者心中燃起爱的微火。可是人为什么会产生爱,她却想象不出来。
Lisa李有时也会思考,几百年前的纺织厂里,也有这样日夜不休运作的流水线,也是年轻的女人在流水线旁一整天一整天地工作。月亮的失踪改变了她这样的人的命运,又似乎没有改变什么。
年轻的月亮工程师们和Lisa李都很相似,思考的事情也很相似,常常会产生和Lisa李相似的苦闷。这种时候,年长的前辈就会来拍拍她们的,让她们从库房里带一个发条月亮回家。在工厂里对于Lisa李那样的苦闷有着相当简易的解决方案:拿一个发条月亮回家,放到房间里,在月光里感受爱这个世界的冲动。尽管年轻工程师们不怎么热衷于沐浴月光,但月光的疗效仍然很有用。唯一要谨记的守则是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
这条守则是Lisa李上岗培训时学的第一条守则,在季度培训和每年的考核时也会被不断地重新提起,但培训老师从不解释为什么不要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为什么强调不要独自使用,Lisa李也从未听说过因为使用了自己制作的月亮而发生的事故,就好像全世界的月亮工程师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这条规则绝不越界一样。
Lisa李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氛围让她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遵守规则。这一天下班,她打算去库房里领一个月亮回家。发条月亮整整齐齐码放在货架上,没有上发条的月亮只是一个个黯淡的凹凸不平的球体,是仿照人类曾经拥有过的那个月亮做成的外壳,看上去既不浪漫也不神秘,但正是这些小小的球体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作。
Lisa李像往常一样取下了一个月亮,却忘记了检查制作者的名字。很难说这是一次失误,还是Lisa李潜意识中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那条守则的氛围。这一天没有同事和她一起回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凉风照旧吹拂她的脸庞。她把发条月亮放在自行车的前框里,骑着自行车,忽然之间想要让月亮照着她回家的路程。于是她停下了车,给发条月亮拧紧了发条。
小小的月亮闪烁着发出微弱的光,缓缓地升了起来。在月亮离开手掌的瞬间,Lisa李在署名位置触摸到了一个熟悉的“L”,她的心猛然地跳动了一下,但月亮已经悬浮到了她前方,嵌在无月的夜空中,仿佛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一样。于是Lisa李不再去思考守则,她踩着自行车,继续往前驶去。夜风把她的头发向后吹去,小小的月亮稳定地维持着在她前方数米的距离,她像在追逐着月亮一般。
Lisa李想起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月亮失踪的时候Lisa李,或者说李小娥还很年幼,不知道要珍惜那所剩无几的人类拥有月亮的时光。即将逃走的月亮沉默而慷慨地把月光铺洒到她身上,铺洒到每个人身上。年幼的她只知道一首描写月光和故乡的诗歌,她在心里想,明月光是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啊,没有比明月光这三个字更加简明清晰的描述月光的词语了。于是她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源于月光。
这是Lisa李在别人制作的月光里从有过的感受。发条月亮的月光让诗人重新开始写诗,月光的作用那么显著,却从来没有一个月亮工程师成为诗人,好像制作月亮的人自动就会失去创作的愿望。而就在刚刚,她自己的月光照耀到她身上时,Lisa李突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她为之学习一切的理由,并不是为了人类文明延续,并不是为了给艺术家奉献灵感,并不是为了给人们输送爱的能力,而是为了她自己在月光下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感受的狂热冲动。
她凝视月亮,月亮也凝视她。这无理由的狂热让她想起在更久以前,那些对着月亮吠叫的野兽,一些在月下游荡的疯人,一个爱上月亮、自此发狂,宣称要摘下月亮的皇帝。这明明是她制作的一颗机械月亮,由Lisa李这样的年轻女人来制造发条月亮,正是因为她们和平温顺,不会在月光里混进让人发疯的杂质。她从不知道人造的月光里竟然也会让人产生这样狂热的感情,但这好似又合情合理:在几百年前疯癫,癔症和歇斯底里本来就是专属于女人的疾病,怎么到了发条月亮工厂里,偏偏就只有女人制作的发条月亮是温顺和平的呢?
她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要凝视自己制作的月亮。她忽然觉得,也许过去亿万年天空中本来就没有月亮,月亮是人类共同的幻觉,人只不过从月亮里看见了自己。人凝望人自己,人爱上的也是人自己,人坠入自我的深渊,于是就会发疯。她凝望自己的月亮,她凝望她自己。
这一天回家的路仿佛长得没有尽头,Lisa李也希望它不要结束。她追逐着自己的发条月亮,在无人的马路上前行。在无穷无尽的路上,她的小小的机械月亮越升越高,她为了追逐月光,也一起向上升去,向着月亮的方向驶入夜空,和过往的故事里那些逃往月亮的女人、从夜空逃往虚空的月亮一样。
第二天的太阳照旧升起了,月亮工厂照旧运作着,把月光送到人们手中,没有人记得Lisa李,会有新的Lisa徐或Lisa张来代替她。新的月亮工程师们进到工厂,开始学习第一条工作守则:
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发条月亮。
——END——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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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评论要求:随意
Die Krähe(乌鸦)
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家境还算殷实,且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继续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姓氏与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都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再由他们执行。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成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啊。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给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英雄主义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人,为了荣誉和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大学生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毕竟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当你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每天都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大多数时候,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纯熟,何其残酷!您曾见过鹰隼捕猎吗?它们从空中凝望地面,以一种集中得骇人的眼光注视着自己的目标——之后俯冲到地上,干净利落地拧断脖子,将指爪插进猎物的肋间。我们与这群动物的唯一区别即是杀人不为肉食。当他的枪旗举起时,每个人都必须找好即将刺穿的对象,一片未经保护的胸膛或一张轮廓分明的、素不相识的面孔;而当其再次落下,数十秒之内,你所选定的那张脸便会在马蹄轰鸣中送到你的枪尖底下,那表情往往令人胆颤。他如此将敌军的阵列撕开一条条口子,一次次地令人将一切丢在身后,重新列队,踏着一地残躯烂肉冲刺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贯穿和劈砍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里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常常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零星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这一军种的训练成本之高昂;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诱人踏进陷阱,或把自己作为其他危险行动中的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规划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这会儿已经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背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经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被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经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在震撼中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屑诱捕了几只鸟,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际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得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用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屑也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被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让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说实话,我仍对此心里发怵。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个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看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贯穿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他轻轻地说,“…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候呀。
我坐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蜷成一团,眼睛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头的铁架是连在木板上的,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双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德语。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哭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与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休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响,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我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适合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二十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
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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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