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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掉的手指,是会重新长出来的。”
手机放在床沿上,开着免提。仍然戴着那副手铐的梅原靠在床边,眼盯着屏幕,原本蜡黄的脸孔两颊微微泛红——兴许是因为之前说了太多话。黑发孩子跪在床尾,很入神地听着。白发孩子双手环抱在胸前,靠在象牙白的衣柜边上。自从那群乌鸦审视过自床底下推出来的那具躯体、也不去啄食就一只接一只地自窗口离开,她大抵也明白了那实在不是一具尸体;梅原拨通杜的电话以后,她更无话可说了。于是拧着眉毛和另两人保持距离,像是在生闷气。
黑发孩子把脸凑到手机屏幕边。“我没见过人的手指切掉了还能长出来呀,杜老师。指甲倒是会长的。”她伸出自己的手,对着窗外的光端详。“而且,就算活人的手指还能长出来,死人的也总不可能吧?您明明说,您的未婚夫已经死在车祸里了。”
“小兔崽子。”杜的嗓音自话筒里传来,显得格外喑哑。“你是那个黑头发的。布兰卡总喊你作她的小狗。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白发孩子——也就是布兰卡——眉头的纹路更深了。仅看她眉眼之间,几乎能把她错认成一个半老婆子。黑发孩子答道:“我叫千夜。”
“姓什么?”
“我姓花江。”
“好,花江。你去打开床头柜从上至下数第三个抽屉。”
千夜伶俐地站起身来,拉开抽屉。布兰卡偷偷往边上跨一步,踮起脚尖去看;梅原只是有些失神地望着她的背影。
杜的声音继续从听筒里传出来。“看到那个木匣子了吗?”
“看到了。”千夜把匣子端起来,有些困惑地在双手之间倒腾,举起贴在眼前逐面逐角地检查。“这个匣子,怎么没有可以打开的地方?”
“是这样的。”杜说。“我原来没打算再打开它。——你把它砸碎吧。”
“砸碎?”布兰卡高声质疑道——梅原注意到她似乎总在质疑。“千夜,别听她的。谁知道里边装着什么——”
千夜回头看了她一眼,眯着眼笑起来,把木匣子举高到头顶,然后放手。布兰卡跺了一下脚;木匣子的角碰撞地面,木片纷纷碎开来。原来这匣子就是薄木片粘成的,并不牢固。千夜掀开地板上的碎木片,露出一叠背面朝上、四零八落的小尺寸照片。
布兰卡走过来,俯下身去帮千夜捡照片。梅原坐在原地,看着她们。
布兰卡慢慢把照片叠成整齐的一摞,再翻过来。
每一张照片都是相同的构图:一具躯体端坐在画面正中央,双手平放在大腿上。背景几乎都是些曾有人迹、现已荒芜的地方:废弃的医院、泳池、展馆、游乐园……身体上穿的倒是干净的寻常衣服,其中衬衫和T恤居多。相同背景、相同衣着的,统一都是两张,原本应当是连续放的,刚才匣子一摔才散开了。照片该是胶片冲洗的,右下角打着橙色泛光的日期,从四年前到今年内,同背景同衣着的都是同一天内拍摄,而不同场景之间隔了数周到数个月不等。
这些连续两张的照片之间,唯有一点显著的区别:
一张里,双手是完好的。
另一张里,双手都只剩下右手小指:其他的手指,全都在第二指节的尽头干净利落地断开。切面处理得漂亮,没有糊状的混着血的肉渣,骨肉皮之间的分层清晰可见。
“这些都是他的照片。”杜的声音像是美杜莎冰冷的蛇发,湿淋淋地缠绕在屋里三人的耳畔。“看到了吗,他反复生长和凋落的手指?”
他们沉默。梅原感到窒息:缓慢的、溺水般的窒息;离初始的向死念头逐渐远了,悔恨从水底浮上来,此时再笨拙地扑腾四肢为时已晚,死亡的前兆像铅一样从指尖和趾尖灌入血管,沉重的……他想起他见过的溺水者的浑浊的双眼。他想起父亲缓缓合起的眼睛。
“不。”千夜说。
一阵尖锐的笑声爆发出来,像雀鸣。那笑声来自布兰卡薄薄的胸腔:她的肋骨振动。她捂着胸口,几乎是歇斯底里地笑出来,前仰后合。
她伸出手:颀长、苍白、柔软,像患白化病的鲶鱼,她的手指掐住一张照片,拇指指在照片中央那张脸下边。她胜利般地举高了照片,手臂在空中快活地摇摆。
“杜老师,杜老师,”她咯咯笑着,“我看到了什么?”
梅原从她手里夺过照片,放到眼前看。
方才布兰卡的拇指指向的位置,死者的脸上有一块不自然的凸起;在那凸起之下,露出一小撮红褐色的毛发。
“人皮面具?”梅原缓慢地发声,“这不是你的未婚夫,杜老师。”
布兰卡掩住嘴,又扑哧一声笑出来。千夜凑过来看,也了然地微笑。
“这不是人,太一先生。”她抬起头,注视着梅原。
“这是一只猩猩。”
TBC
他偷溜进来时可没人告诉他这里四通八达容易迷路。
好吧,这是第五个一模一样的路口了。夏遥旭避着月光,悄咪咪推开第二十个房间的门。
白狼神女在上,他总算找到今晚的目标了。
据说这面具是神殿的仪式用具,名字叫“云端弦月”,一年只雕一副,一副只用一次。到了年底,就得另雕一副一样的用于年祭。
而这用过的面具,就从月狼族里抽签赠送给一位幸运儿,寓意着一年的好运和神明的眷顾。
抽到过的人没份——长生种嘛,得让他小辈。
前两日参加婚礼时看见的:那东西帅极了,谁带着都好看,可惜没能近距离观赏。
但他仍然感觉不爽:该死的,月狼族已有快七十年没人结婚了,偏挑他和白秋夜的休息日,原本约好的饭和街全部打水漂了!
他可期待月狼族的城市与小吃,白秋夜的空闲少又短,就这么被占了!
晃了晃脑袋,甩脱那些有的没的和幽怨情绪。夏遥旭颇为新奇地拿起放在纯银支架上的夜云遮月。(自从来到盖西林斯,他一直保持着这种好奇心旺盛的状态,也许也因为他终于一身轻松了)
这张半脸面具有着明显的手工痕迹,额头部位镶嵌着一枚正圆的白月玉,这种玉产量稀少,是月狼族中为数不多留存下来的古产物。
面具整体像凸起的弦月,戴着时只遮住上半张面孔,两侧垂下流苏和玉珠,面颊部位还坠着森白的骨牙;特殊绣艺让上面的十二月相随视角闪烁星空般的墨色。
“想戴?”白秋夜不知什么时候在他身后,穿着一身吊颈长裙和黑色的短披肩,身上的金饰丁零作响;白发原本是挽起的,现在被她放了下来,带着一些弧度垂在颈侧。
此人没藏好尾巴(是的,生理层面的尾巴,他仍然不习惯自己的变化),尾尖蹭到了些许月光,于是白秋夜结束洗浴便来找到了他。
夏遥旭被她惊了一下,有点做贼心虚地抬了抬手中的面具,要将其放回纯银支架上:“嗯,第一次见,有点想戴。”
“戴吧。”白秋夜一句话让他顿住。
随后他瞪着眼转过半个脑袋,红发都被甩过肩膀,垂在胸前,像是凸显他的震惊:“这不是很重要的仪式用品吗?”
是可以随便让外人戴的?!
白秋夜没什么表情。她一直都没什么表情,就算刚刚抓住一个乱碰重要物品的冒失鬼也一样。
对,夏遥旭是溜进来的,抓住得被赶出神殿,白秋夜倒是能保住他,就是免不了一些小麻烦。
或许是压抑得久了,此人在来到盖西林斯后,内心深处属于小孩的幼稚和玩心越发复苏。常常失踪不见或是偷溜进各种地方“探险”,偏偏谁都打不过他,神官们为此焦头烂额,打得过他也管得住他的人叫白秋夜,而她则没有下限地为他四处开绿灯。
至于流言蜚语,她当然知道族人们都称呼夏遥旭为“神女的童养媳”,长生种嘛,看谁都是小孩。而月狼族的性别观念浅淡,“童养媳”这个词甚至是中性词。
夏遥旭更不用说,在人类里也是个小孩。所以,所有人都小看他,同时,所有人都让着他。
谁会和小孩置气?尤其是这小孩还特别天才特别聪明,时常嘴甜,平时也没什么心眼,就当个四处好奇的街溜子,还会帮你的忙。往大了说,他也算族群的半个救命恩人,带神女归族的代价是他数十年无法返回故乡,多宽宏大量?
对此现象,白秋夜乐得所见。返璞归真?谁知道呢?反正对他来说是好事。
她接过面具,忽然瞧了夏遥旭一眼,一点狡黠地光芒从里面露出:“我雕的,我想让谁戴就让谁戴。”她将面具抛回去,不像是好整以暇地看他:“戴吧。”
这一下倒是让夏遥旭紧张起来了。他不想戴?不,他想。但在白秋夜面前戴?他有点不情愿,或者叫,害羞。
这种别扭的感情和“就这一次机会错过没了”的想法冲突碰撞,夏遥旭在三秒内经历了剧烈的心理搏斗。
“你、你闭眼。”他最后这么说,出口就后悔——这说的什么话!
但是白秋夜真的闭了。
他也不好食言。
小心翼翼将这面具戴上,接触皮肤的地方传来短暂的温凉,尺寸刚好,甚至不会硌着额头偏上的龙角。雕的时候就是均款?
额头嵌玉的地方似乎是可活动的,并不需要压着额头的皮肉,也不会留下压印。
他刚刚睁眼,就和白秋夜的双眼对上视线。
那人的嘴角分明是平的,眼底却弯起一些,分明是在笑。
她故意的。瞅准了时机和他眼对眼呢。
夏遥旭戴了几秒就不自在了,说到底这东西根本不能也不配叫他带上,立刻要把面具摘下来。
但他刚掀起一点,白秋夜便上前两步抚正面具,气息离得很近,让他忍不住屏息。
她打量着夏遥旭,变出一面小镜子,状似平静地问道:“喜欢么?”
瞧着镜子里的自己,夏遥旭不得不承认:这面具真帅啊!
说白了他也才二十岁,根本还是个小孩。当然会喜欢看着帅的东西。而且别说,这面具长在他审美上,还叠了一层异世界的buff。
他向来不和白秋夜撒谎,但偏偏他在某些地方是个拧巴的人,开口时磕巴了好几个音节,庆幸面具遮住了脸,因为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心脏也跳的飞快。
“挺,挺喜欢的……”
“是吗。”白秋夜眉毛扬起,这下谁都能看出她的高兴了,但现在只有夏遥旭能知道。
白秋夜问他:“想要吗?”
“这不是抽签送的么……”
白秋夜打断他,双手抱臂,竟难得显出任性的模样:“我雕的,我送的。”
意思是,没人敢有意见。
“但是,我不是月狼族。”夏遥旭很是不自在,不配得感像春笋一样冒头出现,总是如此。
说着,他就要把面具摘下来。
白秋夜阻止了他的动作,两个拇指摁在面具眼孔下方,剩下的手指贴着他的耳朵,极其近的距离,他看见白秋夜的耳尖有些红晕。
这人就这点不好。分明不会在意各种眼神目光,却又以各种理由搪塞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敢拿,想要的东西不敢说。
有人问了便笑,回答又是尖锐刻薄的:死了又拿不走。
好像他准备好死掉。
白秋夜心情其实不好,她刚刚开完会,雷厉风行地定下了年祭的时间和流程,接下来还要去王庭商讨对外族的交互倾向,免不了一顿鸡飞狗跳。
所以她现在其实是十分暴躁的,容不得任何人拒绝她。
她不悦地凑近夏遥旭,金眸闪躲一下又坚定注视回去,而夏遥旭已经呆住,木木地从面具眼孔内回望过去,属于普通二十岁青年的清澈眼神从中露出——这是一个很愚蠢的表情。
“……”她难得有些迟疑,说出来的话又直白又隐晦:“这东西是一年雕一个,抽签也是惯例。前提是,雕它的人自己不想留它,也没有指定赠送。
物以稀为贵。年轻人们都用它当见证信物,婚礼上会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我前两天带你参加婚礼时你就注意到了,不然不会现在溜进这儿近距离观赏。
想想,我送你的东西,哪一样没有企图?怎么离了家,反而笨了。”
白秋夜松开手,食指指腹小力推了推他的鼻尖,颇为鄙夷却真心实意地骂了句:
你这傻子。
本文为扭曲仙境jamikali同人文
一条土路,出发前记得用黑加仑灌满你的酒壶——【不期而遇】
在临近放学的时间突然下起了雨,jamil有点懊恼,因为他是没有带伞的。座位后面的女同学们在窸窸窣窣地讨论什么,随后她们当中的一个人像是被当成代表派了出来,大声喊jamil的名字。他只好转过头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刚开始下雨的时候。“那女生的手指着窗外,”你在捻窗外的花,结果被雨水打了。被吓了一跳的样子很帅呢。“
她们这样说着又开始聚着脑袋嬉笑,jamil完全没听懂她们到底在高兴什么。
他便在不解中挨到了下课,那群女生——jamil现在怀疑她们只是为了取乐子而说点胡话,她们追逐打闹着跑出去了,到最后都没有一个好心人来告诉jamil她们到底为什么说那些话,真是过分。jamil也收拾了书包往教室外走,外面的雨已经下得有一点规模了,倒没有大到能给人洗个澡的程度,如果要描述的话,正适合拿去煮汤,就是这样大的一场雨。
这样的天气适合打起一把水蓝色的伞,躲在下头忧郁的阴影里拿出随身听放潮湿的歌。不过jamil手上不仅没有伞也没有随身听,能起挡雨作用的只有卫衣自带的兜帽。兜帽是暗红色的,jamil拉上兜帽挤入打伞的学生之中,从上往下看,他就像一条有点呆板的鱼,在雨水拍打的池子中避开了路上所有的浮萍往前走。
他一路走到学校旁边的车站。jamil的书包里有一个硬币,他可以用这个硬币来坐公交车,也可以到附近的便利店借一下公用电话打给老爸说“我没带雨伞”。不过家里人不一定有空来接他,而且,咳,怎么看都是“下雨天戴着湿漉漉的兜帽沉默地回家”比较酷吧?有时候青春期的儿子一言不发地淋了场雨并不是因为他的心情不好,而是因为他觉得那样更加帅气哦。这样想jamil就有点想去便利店买泡泡糖来嚼着等车,可惜jamil只有一个硬币。
一个硬币可以用来乘车、打电话、买泡泡糖、和kalim玩猜正反游戏,两个硬币可以买一条水手巾、租公共雨伞、在网上下载一首喜欢的歌,三个硬币可以送潮湿的衣物去洗衣店,五个硬币可以进旁边的电玩店躲雨,十个硬币可以买一把雨伞,二十个硬币可以打车。
车站上方挂着的电视广播正在放今日新闻,jamil抬起头看向屏幕,男主持人神情严肃地念诵稿子,其后方则是在播放类似于现场播报的视频。
“……近日受到台风的影响,未来几日将多地连续数日出现中大降雨,居民出行前注意查看天气预报……“
jamil要坐的车是特快专线,从学校门口出发绕过大半个城镇直达居民区,其中会路过asim公园。这班车是几年前新增的,只有在初中放学的日子开放。它快速便捷的特性让jamil节省了不少回asim家的时间,听说这班车是某个大人物在背后推动建立的,其目的是让自己的儿子可以在休息日更早地见到他的朋友。至于这班车到底有多快呢——它还没有到站,来接jamil的专车就到车站了。
jamil并没有认出来那辆黑色长轿车是来接自己的,直到它在车站前停下,贴了防窥膜的车窗慢悠悠地降下来。在车窗被摇下的过程中jamil想里面坐着的人的发型有点像kalim,这个人的眉眼也像kalim,他的表情也像kalim,原来里面坐着的人就是kalim。
“下雨了。”kalim边说边从里面递出来一把伞,“我就坐车来接你了。”
周围的学生便一齐看过来,jamil在万众瞩目下放弃他原本斜倚的广告墙走向kalim坐着的车。雨天的阴郁心情突然就一扫而空了,jamil其实有点尴尬,毕竟有这么多人在看着他,kalim拿着雨伞的手还停留在半空中,jamil把那伞带手一起推回去:“你直接开门让我上车不就好了吗?”
“噢,我想你说不定会需要用伞——”
kalim从里面打开车门。然后,也许是习惯性的动作吧,jamil也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kalim在推开车门后从里面钻了出来,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和jamil不同的是kalim可没有戴兜帽,这下真的需要打伞了,jamil只好又去拿kalim手中的那把伞。伞是新型的设计,打开时需要从顶端用力按一下,kalim生怕jamil不会似的,积极地伸手想帮助他打开雨伞。伞身上本来有有点湿,一通折腾后两个人都被雨水扫了一脸。
原来你这样着急地想见我。jamil忽然想。
我为什么要这样麻烦地打伞呢,直接教这家伙坐回去不就好了吗?jamil又想。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浓稠的夜,腥黄的雨,没有月亮。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越织越密、越下越紧,宛如蛛网一般的黄雨。
黑色的树影在雨中扭曲地私语,嘈嘈切切,切切嘈嘈。细耳去听,那树音也是扭曲的、嘶哑的、如鬼魅般听不分明。
倏忽一道闪电——
世界快速闪灭。
在那惨白的一瞬间,坟地里的衰草绷直着向上、向上,此刻它全然没了草的纤弱,硬挺着如不甘的僵尸的手,恨不能死死拽住那闪电,叫它照亮一切,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它是唯一的荧光。好教周遭的梦里的梦外的人都看看,看看哪——透过离离衰草,透过黄泥石沙,透过蛇虫碎卵——地底下尸首的胸腔,那被河水泡得饱胀的鲜红心脏正渴饮着渗透下来的雨,发出有节奏的咚、咚、咚的音律。
咚、咚、咚。
咚、咚、咚。
我从床上惊醒时,下意识看向客厅的方向。
有人在敲门。
“给您放门口了——”
传来遥遥的呼喊,我也提亮嗓门应和了声,这才松下身子,汗津津地倒在床枕上,好一会儿才神形合一。等到梳洗完毕,走到门口,先是通过猫眼往外小心一探——什么也没有。我暗笑自己被一个梦吓到了,打开门,忍不住惊呼一声——鞋柜上放着一大捧玫瑰,深绿色的包装纸,外罩浅绿色的纱网,中间用浅黄色缎带打上一个纤细精致的蝴蝶结,衬得玫瑰愈发娇艳。满怀欣喜地将其抱起,好沉!玫瑰中间插了一张喷了香水的粉色卡片,捻起来,低低地念着——
遗憾情人节当日不能陪你左右,特买玫瑰聊表心意。
脸不住地发烫。
咬着下唇,做贼似的左右看看,幸好正是午睡时分,走廊外没有人。这么一大捧玫瑰,太招摇了,若是让左邻右舍看见,指不定明天传成什么样。又略遗憾,没人路过,这捧花只能自己欣赏。单身女子被人送花,虽容易招致风言风语,但总归是件荣耀事。
将它抱回客厅,窝在沙发上,脸贴着花束,蹭着柔软的花瓣,好似接触到情人亲昵的抚摸。馥郁的玫瑰花香幽幽地钻入身体,熏得身体都泛出美妙的红。
忍不住埋怨起来,百货公司就这么忙?情人节也不叫人放假?只顾着自己的业绩去了。又想,怎么买这么大捧,有九十九朵么,实在是浪费——小小一束足以。只恨自己第一次恋爱,不会养花,拿这捧热烈的浪漫束手无策。
我从中抽出一朵最艳丽的修掉刺剪去一截茎,在镜子前对着头发比划,最后简单扎了个丸子头,将其插在侧面。左欣右赏,会不会太招摇了?却又暗自得意。一切收拾好后,我前去上班。
一路上都是挨挨挤挤的情侣,手挽着手肩依着肩,遇见这样的,我加快脚步从旁傲然穿过,不屑露出半分羡慕,长他人士气。也有吵架的,女子背过身去,男子不耐地哄着,我便一步分作三步偷偷旁听——两手空空,活该被骂,女人真该擦亮眼睛!
平时不过十几分钟的上班路程,今日竟走了快半小时。踏进百货公司,冷气从头罩下,我的心也一下子空了。说不羡慕是假的,无论吵也好甜也好,总归是两个人在一起。哪像我,男友是百货公司的经理,我又在百货公司下属的饰品专柜做销售,两人忙到一块去。他所在的办公室在三楼,我在一楼,偶尔他会出来倚着走廊的扶手,看向我的方向,我在下面朝他笑,这隐秘的见面令我感到欢喜。
我们的相识简直是浪漫小说里的情节,雨天借伞,一来二去便相识相知。他是我理想的男友类型,光是一双多情的眼睛就令我心跳不已。更不消说我们在文学上有许多共同话题,我爱尤瑟纳尔的故事集,那神秘清隽的想象与戛然而止的故事令我神往不已,可每当我将其推荐给其他友人,得到的无不是敷衍着的“有空再看”。唯有他不仅读了,还与我爱着同一个短篇。在收到送回的书本,看着里面写着批注的便利贴时,我的心流淌了一地。此后我便主动出击,追到男友。因此,当我得知男友比我年长许多时,我虽惊讶(我以为他至多比我大五岁),却也很快接受。当他低顺着眉眼,用那一汪秋水的眼睛望着我说“我在这里无亲无友,你给予了我不少慰藉”时,我的心酸得发皱。这个可怜的、英俊的大龄男人!我迫不及待去爱他。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不敢相信。
刚到柜台,同事小朱便眯着一双翘眼,指着我头上别着的红玫瑰,也不说话,只是娇伶伶地笑。瞧她那样子,说什么都藏在眼里了!我作势要拧她的脸,她才挥挥手变回正经样,擦拭展柜的玻璃去。只是眼睛是时不时往我这儿瞟。我受不住,朝她矜持地点点头,小朱立刻露出“我就知道”的表情。见她马上要开口问个没完,我立马假作要清点库存溜之大吉,随她怎么想去,我有更要紧的事。
时钟已经走到六点五十七分。我在盯着分针,心里跟着熟着:五十八、五十九、七点!
我满怀期待地看向柜台对面,那是一家临广场的咖啡厅,通体的落地玻璃,能无遮拦地看见里面忙碌的店员,柜台里摆放着精致的蛋糕切件和妙龄女郎风姿绰约的背影。没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店门。门上的电子铃都会响起好听的音乐,咖啡混着甜点的香气从开合的门里散溢出来。我看着她靠近柜台,微微倾身跟店员点单。那位店员是个年轻的毛头小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靠近弄得面红耳赤。我想她一定是笑着的,红润的唇角微微陷进去,那是一个迷人而危险的弧度,就像陷阱中的红苹果。
我透过玻璃凝视着。
那位笨手笨脚的店员再次开口——“您要喝点什么?”
——意式浓缩。我想象着她开口的样子。
她每周三七点都会来这家咖啡厅,点同一杯意式浓缩,接着坐在靠窗的位置,也不喝,就这么消磨时光。来这里的女郎多得是,她美得独具一格。永远梳得饱满的乌黑光丽的秀发,搭配一身旗袍——她似乎格外偏爱绿色,墨绿的旗袍贴在身上,幽幽的绿光随着身体的幅度摇曳,使那轻薄的布片活过来似的,人人看它,它也看着人——丛林深处的绿蜥蜴一般滴溜溜地盯着你——一种令人呼吸一窒头皮发麻的美。所过之处一片辛辣潮湿的植物气息,地上仿佛都蜿蜒出一苔藓。
我曾暗自猜过她的姓,徐姓太俗辣,陈姓太中庸,叶姓太轻薄,配不上她那有分量的美。自那一天——我清晰地记得,或许很多人也同我一样清晰地记得——那是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七点整她推门走进咖啡厅,那时我正在给一位顾客介绍耳环,目光却越过展示台、透过落地玻璃落在她的侧脸、她的背影、她纤细的脚踝。我看着她坐在窗户边,周围的人的目光隐隐如鬼火罩在她身上。
那时我刚认识男友不久,见到这样的人,第一眼便自惭形愧。真是奇怪,我因为一个陌生女子感到自卑,或许是因为和男友的进展太顺利,又陡然遇到这样美丽的人,心里便忍不住泛起疑虑,他身边没有这样的人么?他为什么会和我走得近?越是想,眼睛越不自觉地追逐着她,渐渐地脑海里竟然不再是男友,而全是她的轮廓。我向来唾弃追着人看的色迷迷的男人,但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这让我面红耳赤。此后每个周三七点,或早一些或晚一些,她都如约而至,周而复始。我想应当姓周,周女士,zh——ou——周——我在心里念着,嘴里念着,越念越觉得是了,以至于我同她第一次搭讪,不小心将“周女士”脱口而出,惹她讶异。
“你知道我的姓?”
我大窘,只觉得有火星子从耳朵烧到心脏。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晚上八点左右,闪电突至,滚滚闷雷紧随而来,不消一会儿,大雨倾盆。她坐在窗边看外面形形色色狼狈躲雨的人。间或有人上前,手里拎着散,似乎是在询问是否要一同出行,她摆摆手把那些人打发走了。我只看了一眼便忙于眼前的工作,因下雨,不少人趁着躲雨的空档顺便看看耳环项链等首饰打发时间,只有我和小朱两人,忙得团团转。当晚的成交量不少。直到我忙完了,再望向咖啡厅的方向——那里已经开始打样,灯只留下在她周围的几盏。此时她显得格外寂寞。
雨还在下。
等我将一切盘点完,咖啡厅已经打样,她静静地站在玻璃外面看雨。百货公司里的灯也暗了下去。她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
我让小朱先走一步,自己攥着伞上前——
“一起走吗,周女士?”
“你知道我的姓?”
她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得柔和,带着一点讶异,好似暖风熏得游人醉。我几乎无所遁形。
我们一起走到车站,交换姓名,此后便是沉默,只有雨声、风声和来往车辆的轰鸣。黑暗把一切感官放大,我能嗅到身侧传来的暖烘烘的香气,她喷的什么香水?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想问问,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偶然碰上随即分离的肩膀,如春柳拂水,泛起涟漪。
在我所等的公交即将到来时,我将伞留给她——“你用吧。”
她叫住我。
我回头,头发在风雨中凌乱,并不能看清她的身形。
香气扑面,脸上的发丝被拂去,我下意识屏住呼吸,顺着她的动作仰起脸——她靠得极近,我被她黑夜中依旧明澈的双眼摄住了心魂。直到眼下传来尖锐的疼——短短一瞬——又很快变为轻柔的抚摸——
“我今天一见你,就觉得你像极了我的……妹妹,”她顿了一会儿,声音发飘,“你让我感到格外亲切。”
指尖向下,一直到我的手腕处,她拉过我的手,一声轻微的细响,手腕被冰凉的金属贴上。 “这是我妹妹的手链,一直保管在我这里。你和它有缘,它是你的了。” 我素来没有戴饰品的习惯,陡一戴上,手腕觉得有千钧重。
旋即,那股香气连带着指尖的温度离开了我,她已经轻飘飘地后退。冰凉的雨滴落在我发烫的脸上。“车来了。”
公交车灯照亮了她的脸,美丽的、苍白的、惊心动魄的。
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我匆匆忙忙投币上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窗上倒映着我的脸,雨水打湿的头发被她抚到耳侧,眼下有一枚弯而锐利的指甲印。
回到家,打开灯,对着灯举起手腕,那串手链在灯光下泛着银光,好似她雨中的一双冷瞳。我竟生出了被她牢牢注视着的错觉,这让我脸热心跳。
到下一个周三。从早上开始我的眼睛就时不时地看表,看一次在心里算一次距离七点还差多久。我从未觉得一天如此漫长。 越接近七点,我越是感到焦虑,小朱用手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戏称“你的眼睛都快长在钟表上了!”我惊觉自己似乎着了魔,悻悻然低下头,心里祈祷着最好有客人来,让我分散注意力。只是在服务客人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咖啡厅那边瞟去,看看她今天来了没有。我强迫自己回神,打足十二分精神应对眼前的客人。
等到我休息时,她已经施施然落座在以往的位置,身边斜架着长柄伞——是我们上次一同使用的伞。恰巧她也回头,在她看我的瞬间,我第一反应是躲避她的视线。我多么像一位猥琐的男客啊!好一会儿我才肯抬眼,发现她还看着我,嘴角如同鱼钩一般微微凹陷,我是那甘愿上钩的鱼儿。
今日是情人节,她一个出人现在咖啡厅。她的男伴呢?她的男伴也抛下她为工作忙碌奔波吗?她有男伴吗?她也同我一样感到寂寞吗……我顾自陷入思绪,却不知何时她走到我所在的柜台前,她似乎有些近视,微微弯腰,细细地看着展柜里的耳环。带着卷儿的长发从一侧垂下,她用手撩着,一幅合宜的仕女图。
“这一款红宝石耳坠很衬您今天的旗袍。”
她抬眼,并不看我手中的耳坠:“你别着的这朵玫瑰好看。”
她的手虚虚地伸过来,轻纱罩面一般停在我耳侧,迟迟没有落下,我的心随着她的动作兀自快了许多,说话也磕绊起来:“这是男友送的……你的男伴肯定也为你准备了比这更美丽的花束。”
她收回手,抬头望上看了一眼——
“他今天忙,”神色意味不明,“我收不到了”。
我为她打抱不平,这么重要的节日他居然缺席,继而开始嫉妒这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男人,他拥有这么好的女友,却不肯为她从工作中抽出身来,甚至不肯送她一捧花。这是何等鱼目的人!
她开口,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笑:“他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你见了就会知道的。”字如毛绒滚珠,从我手臂滚过。
我将玫瑰取下来送到她面前。她将脸往旁边侧了侧,我顺势别在她耳畔。
“你男友送的,不要紧么?”
“家里还有很多,”我差点咬了舌头,“……你值得更好的,我是说,希望你不要寂寞。”
她仿佛才看到我手中的耳坠,捻起来对着灯光看了看,说:“帮我戴一下吧。”
她比我略高一些,我走到她身侧,请她坐在转椅上。 我将她的头发撩至耳后,冰凉的发丝从我手背滑过,如幽幽的蛇吐着信子。用手拈起耳坠——不知怎得,小小的耳坠几次从我手里滑落,我感到窘迫极了,脸也开始发烫,不敢呼吸。她的香水与上次那个雨夜是同一款,使我仿佛置身于雨林,被野蛮的香气熏炙着。我握着耳坠的手微微发抖,半天也没戴好。她的手覆上来,很自然地从我指间顺走耳坠,也不看镜子,就这么戴了上去,尖尖的勾子穿过她的耳洞,也穿过我的心。
她站起来买单欲走。我叫住她,却不知该说什么。
“下周这个时候,你还来吗?”
真是一句废话。
她从随身拎着的小包里拿出香水放在柜台上,推给我:“谢谢你的玫瑰。”
走前,她看向我的手腕,似乎只是闲闲一问:“今天没带那串手链?”
我下意识捂住——我怀揣着连自己也说不清的心思日日佩戴着手链——她既然送我,我又喜欢,为什么不能戴?可到底是怕被她发现,每此她到店时,我都忍不住将手背到后面去,生怕被她发现了,又要回去。这很没道理,没道理东西送了人被要回去,可我就是忐忑,做贼似的。
我便跟她讲起昨天的梦。这是很不应该的,甚至有些冒犯,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相谈论梦境的地步——这比同睡一张床还要私密,意味着精神上完全向对方打开。但鬼使神差地,我讲了——梦里那样的夜晚,那衰草离披,那凄凉坟地。那梦境令我头晕,以至于早起时疏忽了床头放着的手链。
她静静地礼貌地听着,头微微侧着,我一边讲一边想,她会想些什么呢?这个梦实在是没头没尾,她会觉得无聊么?会害怕么?我应该讲些别的令她高兴才是。
她走后,我拿起香水做贼似的躲进休息室,往脖子上喷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包裹着我,给人以耳鬓厮磨的错觉,想到这,我又慌忙把香味打散。我搞不懂自己的心了,我说什么、想什么全然不由我自己决定,好像有什么茫茫然之物摄住了我的心魂。在这最不该的时刻,我想到了男友,许许多多的事情如万花筒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旋转变换,越不去想越是要浮现,好像水上飘着的塑料球,怎么也按不下去,令人神晕目眩。就这么昏沉着昏沉着,我已然回到家,窝在沙发里,手里把玩着那一小瓶香水。香气浮沉中,男友突然开门,我下意识把香水塞进沙发缝里,抬头看他。望着他下巴处青色的胡茬——他曾经有过胡子么?再细回想,却只能想到磨砂玻璃似的脸,我竟然已经对他的脸陌生了。
男友走近,我下意识往旁边坐。
“你买香水了?”他往日低沉而温和的声音在此刻变成了水中的鹅卵石,寡淡无味。
下一个瞬间,我面前的这位英俊的男人的脸一下子变了——那是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见到的怯懦到有些丑陋的表情,顺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了藏在后面的香水的一角。
女人的第六感真奇妙,在一瞬间我便想通了很多事情。
原来她感到寂寞是因为我。这样的想法既令我感到痛心,又带着一种奇异的滋味——一种短暂的头皮发麻的欢欣。紧随而来的是愤怒,对面前男人的愤怒,我盯着眼前的男人,我盯着他,他一句话不说。那一刻我明了,他并不打算向我解释一切,只是低垂着眼睛,像无数次使用过并得到奖励的婴儿一样滥用自己的脸蛋,企图令女人心软,以此逃脱自己的罪责。他依旧是英俊的,但这样的英俊如画皮,而我,有那么一瞬间依旧为这画皮而晃神。他是懦弱的,我也是。
我请他离开。他走时,还停留在门口回头望。在电灯的点缀下,那真是一双多情而莹润的眼睛。我毫不客气地关上门,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最终脱力地蹲坐在门口。他也曾用这样的眼睛望过她吗?她又是如何回望这双眼睛的?想到她——她是否还沉溺在这双眼睛中?可他背叛了她!她期盼着他回去吗?我想到她灯光下寂寞的身影, 一阵冷一阵热,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会怎么看我呢?在他与我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怨憎过我吗?一想到她可能因此而对我产生怨憎,我就想把自己卷起来,缩到最小,再变成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脑袋。现在他回去了,她的寂寞会消失吗?她之后还会去咖啡厅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这些念头如大字报在我的脑海里旋转跳跃,放大缩小,令我头昏眼花,气力尽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在门边睡着了,第二天去工作也心不在焉,擦拭饰品时险些把它砸在地上,好在小朱及时从我手中抢救下这些“受害者”。她看我状态不对,勒令我去坐着休息。我真想把时钟拨到周三。
分针与秒针像棍棒,缓慢地熬着时间这一大锅麦芽糖。我是掉进去的老鼠,被煎熬得皮滚毛裂。
我望着咖啡厅来往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不是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冲进那个人的办公室,质问他人在哪里。
我怕她不来,又怕她来,更怕她不是一个人来。
她一个人走进咖啡厅。依旧是意式浓缩,依旧坐在窗边,依旧很寂寞。她的爱人——可以这么说么——回到她身边,但她的寂寞却比已往更甚。往日丛林的繁茂与生命力被黑色的长裙吞噬,远远看去如夜色下的衰草。
为什么她不高兴?为什么她感到寂寞?我走上前,脚步越来越快——
临近却又慢了下来。
我是以什么身份去问?问到了又能怎样呢?我想做什么呢?我问的这些真的能帮到她吗?
但还是开口,话转了个弯:“你是他的——”
她伸出左手,我看到左手无名指根处的一截皮肤略白。
心下了然,随即问:“他成功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不高兴吗?”
她看着玻璃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以为我会高兴。在我跟他结婚时,我也以为我会高兴。”她的眉头蹙起,似乎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你呢?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高兴吗?”
我摇摇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婚?”
她笑了一下,一下子锐利起来,两眼灼灼,带着一丝不甘心:“为了得到他我付出了太多。”
我想了想,跟她讲沉没成本,企图劝她及时了断脱身。她只是听着,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到我口干舌燥,停下来时,她才轻轻地、轻轻地咧开嘴,声音似雪:“你不知道我付出了什么。”
说到这里,她朝我勾勾手:“跟我来。”
她叫了个的士,去距离这里七公里开外的一座山。那是这里有名的坟山。
下车,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这几天一直在下小雨,进山的路湿软泥泞,两旁的野草有半人高,争先恐后往路中间挤。此时天色已晚,阴风阵阵,野草在夜色中张牙舞爪,时不时能感受到皮肉被草隔开的细痛。我不识山路,走得跌跌撞撞,她却如履平地,一袭黑衣似幽魂游荡,直直往坟墓边飘去。要不是她是活人,我简直要怀疑自己被鬼魂精怪所引诱,要骗去肉体凡胎。我叫住她,问我们去哪儿。她的声音被风从远处送来,她说去见她妹妹。
不知走了多久,在我即将坚持不住要放弃时,她说到了。
夜里我什么也看不清,只凭借感觉,感到自己被野草包围。风声渐紧,草与草撕咬着,发出刷剌剌的声音。
“你跟她长得真像。”黑暗里,一双冷手猝不及防抚上我的脸,指尖在脸上逡巡。我下意识瑟缩,却没有躲开,只是屏息等待,“就在这儿,她这儿有一颗小痣。已经消了啊。”我眼下一紧,那道指甲印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细细簌簌的声音,聚拢精神细看,是她蹲下来拨开野草抚摸面前的墓碑。
“我的妹妹先爱他——”她缓缓开口,“接着我也爱他。他只能属于一个人,怎么办?”
“怎么办?”
“他这样一个懦弱的人,用一双眼睛骗了我们,在我们之间犹豫不定,我只好逼他一把。我的妹妹死了,可他却跟我说他心里放不下我的妹妹,真是搞笑。”
“妹妹是怎么……” 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拧紧了声音。
又是一阵沉默。直到云层褪去,一轮薄月探出头来,月光下,她的背影格外瘦削,声音也细骨伶仃——
“溺亡。”
“你说她一个怕水的人为什么会去河边,又为什么会溺亡?没有人救她吗?怎么会有人忍心不救她?”她抬头看月亮。旁边的野草在她脸上形成的阴影,像一湾黑色的泪。
她并不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寥寥数语讲得不清不楚,我听得不明不白。我想她或许只是想跟人说说话。
“我为什么从来没有梦见她?她不肯见我么?”
她没有等我的回答,自顾自站起来离去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咖啡厅出现,我也没有再见过她。打听了一下,在百货公司就职的男人也已经离开了。
某个晴朗的一天,我去花店让店员帮我包了一捧适合祭拜的花,搜寻记忆里的路线,再次来到梦里的那座坟前。到那里时,我看见坟前已有一大捧郁金香,看样子是这几天刚放的。我蹲下来,看了一会儿,起身准备走时,起风了,坟墓周围新长出来的草发出刷剌剌、刷剌剌的声音,好似从地下冒出的雨。
感情真是奇怪,我到现在还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黑夜里伶仃的身影,想着想着,夏天到了。
作者:【十一招】周秀霞
评论方向:笑语
光明洲的名字出自那位避世不出的暗精灵。
或者说,无限光明的,只要不离开海边的灯塔,光明洲就永远是一片乐土。
“我就说你戴着那东西很容易被雷劈吧,多少也相信一点我的话。”
创世的女神在自己的世界里被雷劈了:这事说出去显然令人忍俊不禁。笑也笑了,后面藏着的该解决了——世界的底层逻辑出了问题,本来用于抵抗其他神明干涉的防御机制开始反噬创造者的权能。
他抱膝蹲在软皮座椅上看着玛拉忙前忙后,趁她经过伸手摘掉了那圈高高翘起的头饰。对方忙着从厚得像小山的笔记中翻找修复漏洞的方法,懒得搭理他的胡闹,他只好自讨没趣地收手。
根据玛拉的说法,这是她创造出这个世界的第一百年。她问了许多从小世界登上来的神,东拼西凑地写出一份创造万物的方案,又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给他们栖息地,忙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用一节指骨做过一个试作品,这才把他唤醒了。
——那为什么叫上古妖精?这个世界的历史不够称作上古吧。
——因为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以后,从世界诞生之初就存在的你无疑就是来自上古时代。而且我的朋友成神之前就属于这个种族,在那边也叫上古妖精的。
——显得我像个老头子。
——……好吧,我去问问哥哥。我是没有想象力的母亲真是抱歉。
——我没在怪你,不要这么委屈……上古妖精就很好,真的。
按照清醒的时间来算,他那年刚好十分上古地五岁半。
玛拉最终把怎么都修不好的东西打包丢进了一片裹着云的梦境。那之后的百年里,她没有太多事情可做,每天下午完成“神明”的工作从塔顶下来,拉着他去塔外面扫扫雪。那其实是挥挥手就能完成的事情,可她依然乐此不疲。
他不理解这样的行为,赖在塔里不愿意走,她喜欢扫就让她扫好了,外面那么冷。然而从第五十年起,不知道是被缠得受不了了还是偶然兴起,他终于戴上厚手套,和玛拉一起拿起了扫帚。
如果他知道从今往后所有的雪都得他来扫,真的,那么他绝对不会踏出大门一步。
虽然降生时就拥有神格,可她刚拿到创世的权力不久,权能用得不熟练,对自己的身份也还没习惯,和子民的距离近到连他这个试作品都比她像个神。
不过,大家都挺喜欢她的。
有时候他和玛拉一起捡冻成冰块的贝壳,会撞见下船的渔人抱着一个桶。他们都不需要进食,可对方还是会塞来几条水产——玛拉只好找了一块透亮的宝石,打成水缸,把几尾鱼养在塔里。
那些人热情惊喜地喊着女神,然后兴高采烈地叫他的名字,显然对他的出现很是新鲜。似乎每个人都早就听说过他,一直期待着一场见面。他疑惑的目光投向玛拉,后者则是若无其事地扭过头去。
那时塔所在的还只是相当平凡的小镇,除却紧邻的城镇和族群,甚至还没有人知道神明的存在。大约是镇子领导者的男人敲开了塔的大门,对他表明自己的来意:众生未经神启,滞步不前,应该让他们明白生命的真谛和此世的真理。一番话砸下来叫他稀里糊涂地点了头,信仰命运女神的教会很快有了雏形。
后果是,几个月之后玛拉跑来问他什么时候成了命运教会的枢机主教时,他看着母亲惊讶的神色足足愣了半分钟。
“……你相信我,这件事我自己也不知道。”
自打他一觉醒来成了命运教会的主教后,原本悠闲自在的生活就一下子变得忙碌起来:编写圣典、总结教义、收集女神的伟大事迹……闷头写作了三天三夜,望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空白纸张,他索性做了张问卷压在玛拉的工作台上。
“他们……哎呀,这……”对方拿着那张问卷翻来覆去地想破了脑袋,“不能过几百年再填吗?”
“他们的寿命没那么长。在普通人的视角看来你已经非常棒了,抛下羞耻心尽情自我夸奖吧,反正是以我的名义。”
“这件事尤其困难。”玛拉像个刚解冻的贝壳似的趴在桌面上,捏着笔虚空比划了两下:“给我点时间,我要拿出小时候背神界条例的动力了——你为什么跟哥哥越来越像了?明明没见过面。”
“有吗?哪里像?”
“盯着我完成工作的时候非常像。可能这就是梅菲他们讲的隔代……这也不是隔代啊。”
直至母亲被日积月累的巨大悲伤击垮的那天,他方窥得所谓「命运」权能的深意之一角。一切都发生在初生的世界被填补完整的瞬间。
作者:大馍头
在瓦赫兰的西南部倚靠阴雨连绵的纳阿山脉,一年中难有几个日照。不足千余人口的小城镇,布曼,卡尔·艾薇花光了身上仅剩的钱才辗转来到的地方。她一到,先是去当地的披萨店逛一圈,出来时手上多了一块未被店员清理的火腿披萨。接近深秋的夜晚,地上湿漉漉的,道路并没有多少行人和车辆,教堂沉重的钟声回响在雨后的余韵里。一个穿着破烂连帽外套,内搭露脐的工字背心,酷似背包客的女人懒懒散散靠在街角的大树旁,嘴里叼着披萨的一角与守旧的城镇格格不入。她甩开背包,还未凝固的芝士顺着边滴落在麦色脐腹上,女人粗糙地用外套衣摆擦掉食物残渣,连着外套拉链一齐拉上。艾薇从背包里掏出一本巴掌大的册子,再次确认,随后按日记上写的地址,走到一栋房屋面前。
她攥住背包带的手紧握,稍稍整理一下仪容,敲响门,大约半分钟后有个妇人打开门,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后,温和地将她迎进去。
逼仄的入厅走廊澄黄灯光昏暗,右边墙上悬挂着一对硕大的鹿角,尽管她在尽量压制自己的探头探脑,但注意力仍然被那对栩栩如生的鹿角所吸引,角的顶端看似尖锐且锋利。
“那东西对独居的老人很危险对不对?但你祖母十分爱惜它们。你...”妇人边解释着,一回头发现艾薇正在伸展身躯。“我一路走过来有些腰酸,伸展一下比较好。”扭头往前走的脚步不停,带着艾薇直径从客厅旁的楼梯走到二楼。“尽头的房间就是奥蒂利亚住的,隔着她的右侧房间是留给你的。”
“奥蒂利亚现在情况怎么样?”艾薇将裤子口袋里的东西往下压了压,忧心忡忡地跟在她身后,急急走在前面手已经搭上房间门的妇人听到问话,撤回做出一个祈祷手势。“不太好,半年前还能正常走路,现在要靠轮椅了。”
“哦...这可真是...”艾薇费力地想了想才说道:
“我要是能早些来见她就好了。”
妇人推门进去,一位坐在窗前的白发老人呆呆地看着窗外,门口边摆着一辆轮椅。
“我相信她会理解的,这是我的号码,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以打客厅的电话联系我。以往都是我和另一位护工玛格丽特在照顾奥蒂利亚,但玛格丽特在上周失踪了,新的护工还没那么快到岗。”
“我明白,邮件里提到了。那关于她的健忘症...?”
“这正是我要说的,她时常会认错人,已然叫不对任何人的名字了。”妇人安慰般地拍拍她的手背,继续说:
“但应该也还记得一些事的,她偶尔会跟我说起你的事。”
“...哦?”
“是的,虽然你们见面的次数不太多,但她还是记得你从小就喜欢大自然,想登山冒险...”
“看来祖母跟你说的话应该要比跟我这个孙女说的更多。”艾薇像是点评陌生人般,反而截住妇人喋喋不休的话语,气氛一时有些尴尬,艾薇摸摸鼻子。“不好意思,我不太会说话。”
“没事,也到我下班的时间了,我还要赶去做祷告。”妇人看上去没将艾薇的话放在心上,仍然温和地笑着嘱咐了一些其余事项并交出钥匙后离去。
艾薇走到老人身边,尝试和老人聊两句,老人依然呆呆地望着窗外,对她的话没丝毫反应。她也没急着继续交谈,拎起卸下来的包回房,将门锁好,时隔半个月终于能躺在柔软的床铺上。
她并没有入睡,直到教堂的午夜钟声再次敲响。艾薇听见房外过道的木板嘎吱作响,似乎有什么东西从地板上碾过去了。
艾薇轻手轻脚地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类似装快餐的油纸袋,将右手伸进去,对准门口。
“谁在那?”
苍老的声音在半分钟后颤颤巍巍地响起。
“什么?玛格丽特!是你回来了吗?我为什么没看见你在哪?”
“不!不是玛格丽特!是塞拉!”
艾薇贴在柜子边松了一口气,她快步走过去打开房门,门口却空无一人,尽头的门是关着的,走廊的灯也还亮着,她仍警惕着,拖鞋边滚落着一枚银色长条的方块,她蹲下身捡起,映着光银块闪烁着的字母,定睛一瞧,写着的是姓名‘玛格丽特·琼森’。艾薇心下一惊,再抬头,灯骤然灭了。她的视野一黑,还未等按下扳机就被重物击晕在地。
醒来时视野还是一片漆黑,艾薇的后脑勺隐隐作痛,身体被绳索束缚住。但这些都不是最该注意的事,她确定自己闻见了潮湿腐烂的腥气,以及来自周围,人群的低诵声,遮盖住她眼睛的黑布被取下,她花了十几秒钟适应光线,周遭的景象差点令她呕吐起来。
巨大的石墙中央吊着一个烂肠破肚、表情极度惊恐的女人,在艾薇身旁低颂,身着白袍的人们正在如同野兽般轮流啃咬那个女人的身躯,脸颊上洋溢着崇敬满足的笑容。女人的身后用鲜血描绘着扭曲的太阳图案,中间画着五芒星,而五芒星的内部还涂着一个奇怪的符号,艾薇曾在日记里见过这个符号,那是一个试图掌控恶魔的古老邪教组织,而这本日记就是塞拉的。她是在一次旅途中和塞拉相识,一见如故,相知相爱,在一起长达一年有余。两人长相有四分相似也是她们结识的起因。塞拉在死前给她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和日记以及身份证。请求她将自己的祖母带走,据她描述,她的祖母因阿尔兹海默症状日益明显,迟早会被邪教献祭。
他们想要召唤魔鬼,需要先找到祭品以及容纳魔鬼灵魂的躯体。
当然,艾薇来这儿的目的也不是出于单纯为情人照顾她的亲人,原因很简单,她没钱了,塞拉告诉她可以在她祖母房间找到金额相当可观的现金,现金已经拿到了,而她的保命手段,就是来源于身份不对。她顶替塞拉的身份来到小镇,而献祭必须要特殊的日期,时刻,以及祭品诞生的日期,反之,惩罚将会降临在举行仪式的人身上。
饶是有心理准备,还是被眼前的一幕恐慌到瞬间惊出冷汗,她心跳如鼓想尝试发出声音却吓得不敢动弹。那个被吊在石墙上的女人是不是就是玛格丽特?
“求求你!”
石墙上的女人被解开了勒住口鼻的布条,她朝着艾薇的方向发出凄厉的哭喊,但艾薇不认为她的目光是落在自己的身上,而是身后。
“我不想死!求求你!”
随着哭喊,艾薇察觉到一个穿着白色袍子的人从她的身后走了出来。低诵的人们纷纷停止吞吃的动作,那是一个头戴着骇人羊头的人,羊头的内里连着眼球一起被掏空,遗留下的只有外皮毛和羊角,黑洞洞的眼眶看不见内里人的眼眸。
“玛格丽特,你直到现在还没死,正是神的力量。”
“不过,也该死了。”
冰冷、男女难辨的声线明明是不曾听过的声音,艾薇却莫名的熟悉,兴奋的人们将石墙中央的女人托起,由羊头人高举起手中的木槌对准女人的头部,玛格丽特在绝望中发出最后的叫喊。
“塞拉——!”
艾薇的心沉到了谷底。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9.14修改
正文:
河流如线,吊热气球一般吊住大海,线太细,于是海动荡不安,连海上吹过的风都是惊惶的,像解脱了绳子冲撞的长毛犬。
风声里,三个人出现在海滩上。统一的藏青水手服,两女生并肩而行,背后男生拿着相机。她俩个子高,步子迈得大,男生比她俩略矮一些,步幅就急些,女生中矮点儿的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他追上没有。走到一处,橙红色的夕阳刚刚碰着一点儿海水,点了一道淡开的血痕,男生喊道:“就在这儿拍张照片吧!”两女便停下,他摆相机,她们调整姿势。
矮一点点的长脸长眉,两岸青山相对出似的开阔,肉鼻头,眼珠湿漉漉的黑,气质充盈。高一些的眉峰锐利,双眼皮褶皱宽宽抹开,满蕴精光,嘴唇却薄而苍白,有种肉食动物的倦怠。矮的要搂她的肩,她扭了下身子,不肯就范。那只手收回去,到了腰际,被她一把握住,男孩正好摆弄完相机,跑过来站定,就势揽住较矮女孩的肩膀,三人面对闪光灯绽放微笑。咸味的空气里,还游走几缕长发上的檀香。
微笑放下去,较矮女孩道:“要是小晃的乔伊也在就好了。”这话仍有笑的余韵。小晃,大名晃代的女孩眉头一皱道:“他来不来都不重要吧——而且他也不爱拍照。”“我还以为美国人更喜欢拍照呢。或者,基督徒有什么教规……”晃代突然截住话头:“爱生,别再说这个了。他说音乐让他没办法定在那里拍照。”这没来由的解释回护,好像爱生在咄咄逼人,给她噎了一下。她们是同窗兼同桌,同吃同行,数年密友,了解彼此如同手掌,骤然哑口,好脾气的爱生片刻才补起一个笑:“只是想让大家留个纪念,如果以后见不到了的话。”爱生的男友,给他们拍照的砥绵规裕是本地人,乔伊却是个浪子艺术家,家又在美国,明天此地一场风暴,谁知他卷到哪里?
规裕走过来,问两女:“这么晚了不走吗?我家招待烤鱼,现在的鱼籽最饱满了,爱生喜欢吃鱼籽吧?”
规裕家里开了个烤鱼店,从小耳濡目染,说起烤鱼就像招揽客人,晃代听了一歪头,眼光跳到爱生脸上。“我还想再看看海。”这句话分外高雅,“爱生,你再陪我一会吧。”
她发话了,规裕只好先走。他不觉得海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大片的水,漂浮若干食材,一大盏色泽诡异的生鱼汤。但是他莫名有点怕爱生,好像他俩都是客人,她却替他排队,拿人手软一样。
岩岬突进海中,背后滩涂,空无一人。夕阳渐溶,天色暗蓝,海鸥划道白弧逃走。晃代两手揪住呼扇的裙子,拢平坐在岬头。爱生看她坐得那么边缘,未免害怕,没在她身边坐,蹲下来,手绕过她肩上,慢慢攀纽在一起。晃代两只脚套着棕色皮鞋,从岩石上垂下来,偶尔摇晃一下。半天的静寂后她说:“真羡慕你,嫁在烤鱼店,天天吃烤鱼的日子可是不错呢。”
爱生用一个笑容,软化了话里的暗刺:“我只是觉得,砥绵爱生听起来很好。”
晃代垂了头:“美国呢?你觉得美国怎样?”
海激荡着,像是身周围裹了一层层嘶哑的小风。爱生收紧手臂,声音轻轻的,几乎溶开在这海的低语里:“是要和乔伊一起吗?他求婚了吗?”
“他想要一个日本式的新娘,”晃代淡淡道,“他觉得现在的日本人太美国了。他心里的日本式,是像艺伎那样满头插着花簪,后脖子留两道不涂白,穿着黑留袖嫁给他——他不知道那叫黑留袖呢。”
“那么,美国也没什么好的。”
“也许是结婚没什么好的吧。”
“但是,人终究要结婚啊。男人不重要,孩子是可爱的。”
晃代的手像草丛中的蚱蜢忽然跃起,拍在爱生的手上。“那,只要孩子不就好了吗?很多人不都是这么长大的吗。我们不都是这样长大的吗。”她转头,急迫地寻找爱生的眼睛。
晃代的父亲是士兵,死在了海外。他渡海的时候妻子正怀妊,在满心对男孩的期待中,起了“晃”这样的名字。生下来了,却是个孱弱的女孩,死人也无从知晓,只好由外祖母改名为“晃代”。
“那怎么可能?”爱生睁大眼睛惊讶地笑,“我小的时候见不到爸爸可想他了,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要我对着菩萨祷告,要我好好睡觉,快快长大,长大了就能到四国去,把爸爸接回来。”
晃代的眼睛轻轻眨动一下,像萤火虫收敛翅膀,微光熄灭。四周降下透明的黑,海潮翻动。
晚上,她们还是在规裕家吃到了烤鱼。晃代先一步离开。三天后,她失踪的消息在当地人中弥散。
她想:“现在我活着。”
千千万万人山呼海啸:“你现在活着。”
于是她有了头颅,她抬起头颅,余下的体块一一垒起。千千万万人团团围住她,无一不手执利刃,挥砍劈剁,刀刃与肢体齐落。背后忽地绞来一只手,几根瘦骨撑开黢黑干皮,像一只大蜘蛛灵动地钻进眼眶,眼珠清脆地脱眶而出,在地上弹了几弹。主人也随之瘫倒在地,无数躯体淹没他。不知哪里又扯了老长一团白花花的肠子,疾奔的人来不及站定,被绊得踉跄跌倒。她下意识地大力挥手,那人的脖子平平裂开一道缝隙,正好和肩线平齐。头颅向后仰倒,裂口处圆而小的骨面探头,一小半血肉勉强维持住头和背的连接。原来,她的手里也握了把刀。那道雪亮跃进眼里只一瞬,脚步声放大,头颅摇摇欲坠的那人身子前扑。脚掌跺在他背上,踩上他甩到地上又反弹起来的头颅,鼻子嘴巴在地上摩擦挨挤,新的人借力飞起,她脖颈一凉,从脖颈处爆出血线来。没觉出痛她便又一挥手。刀没有刀把,只有刀刃,深深嵌进她的手心里,直剁到对方的骨头,从刀刃上震进她的骨头里。抽刀再刺,从右颊进,半边刀刃捅穿左边嘴角,她发力收刀,右边脸颊的肉整块断裂,白色尖齿在颊肉里亮亮地一闪。然后她的胸腹凉彻心扉,低头看去,不知何时已被一刀豁裂,内脏正混着血丝脱出。她终于倒地。
再醒过来时,她站在一条铁灰色的河里。周围笼罩灰雾,有几个人形影影绰绰。河水重重压在她的脚背上,滑腻地漫过去。她抬脚,有奇怪的阻隔感。
灰色的河面上,无数细小白色的蛆钻进钻出。河水是糜烂的血肉泥浆,搅合尖利的碎骨。血泥缓缓流动,血拖不动的那些肉糜,便沉降至底。流动的血肉沼泽里,她无思无想,只机械地拔出腿脚,又再度将腿脚夯入其中。
终于走到对岸了。她迈步上岸,听到“咔嚓”一声。她腿脚的血肉已悄悄消融在灰河里,只余细瘦的腿骨脚骨,支撑不了肉身,就这样轻巧折断。她伸手,徒劳抓到一把灰雾,便堕入灰河里,无尽的血沫蛆虫覆盖上来。
“我还活着。”
一个念头在空寂中滋生,一瞬间,她再度坐起。她是完好的,完整无缺的。她站起身,只看见四周一片青光,晶亮刺眼。头上似胡须长垂无数青白的尖锥,脚底下的地面涩滑硬实。
好冷。冷得眼皮都眨不动,牢牢粘在眼球上。
地面是大块剔透的冰,冰层太厚,往下看去,所见只有一层又一层的深冻,以及照映出的自己的形影。紫淤的胴体,横亘道道冻裂的深沟,仿佛是先被宰杀分解冰冻再把死肉粘在骨殖上的。窸窸窣窣的,在耳边不断,是皮肤在深寒中片片开裂。她整个人像一朵不断绽放盛开至零落的青莲。
她依旧往前走去。
脚掌落地,即被冰粘住,再生生撕扯开,留下两行殷红脚印。
“我还活着。”
在一波又一波的意识涣散里,她的思维像春蚕吐丝,抱定这一个念头,把它牢牢包裹起来。
沿路绽放一簇簇的青莲,与红莲。
满大街的女人都对她侧目而视。她们穿的都是花花绿绿的时新料子,叫裁缝比对着外国杂志上金发蓝眼的洋女人做成的时尚新衣,这女人却显自己独特似的,一身板正的黑留袖。她身形既修长,眼睛又发出宝石的火彩,丝毫不因服饰的黑而损减光辉。穿的是和服,但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慑服于她纯日本式的高贵。
有意无意的目光织成一张网,被黑留袖女子轻软地冲破,踏在脚下。她也扫视行人们,在正午的阳光下,每张脸都是太平无事的行色匆匆。
走下窄街,横穿马路,看到的即是朱红圆柱,飞檐灰瓦,捧出一面绿地金字的匾额:照得寺。阳光炽烈,金字却灰,灰得像雨中的海面。门口守候的小和尚,一看到黑留袖女子就跳起,跑来道:“您怎么称呼?住持已经等您很久了,这边请。”
“Iris。”黑留袖女子淡淡一笑。她口音十分标准,那笑也就坦然。因此小和尚只能操着蹩脚的发音称呼她“Iris女士”。住持也是一样。今天寺里不接待,专为迎接这位贵客,希望从她手里多掏出几个钱来。住持引着Iris参观诸佛,心里庆幸寺并不大,和服拘束下迈出的小小步子周转得来。
那些平常佛像,住持估计Iris不感兴趣,天气又热,Iris来得晚,恐怕耽误了她的午饭,先领她看寺里的宝物缅玉卧佛。平常这尊佛像都用黄幡围起,不准游客靠近。Iris比住持要高,佛像虽卧,也比她高出一截。她抚摸佛身,触手生凉。佛殿本就宽绰,凉幽幽一屋子的檀香,玉佛还要更凉。
随后去看千佛塔。住持算一个老实和尚,本意只想引Iris看看寺中各处,她捐多少款子等于最终考核,自己不过尽人事听天命。然而,他们绕着那一千个小佛像转圈时,他偷眼觑她,暗道不妙:Iris那一张小巧精致的脸上,平平展展并无一丝意绪荡起。脑筋急转,他便请她去看藏经阁,那里清净,凉快,后院还有金鱼池。住持想,她是美国人的遗孀,美国大概没金鱼吧?就算有,也比不上他精心伺弄的品种。
Iris在藏经阁里依然了无意趣,听到金鱼,笑了笑,更像惊讶于住持的异想天开。看金鱼要从后门出去,临出后门,她却忽然停下脚步,折返到后门边,那里用玻璃蒙着一张画卷,画卷半卷半展,展开的部分上,横分成数个区域,各画了青蓝皮色的小小人群。
“这画的是什么?”
住持一看女施主有了兴致,赶忙殷勤趋奉:“这是地狱图像,是五年前,一个画师捐给寺中的,说是他家祖传……”
“我能看看么?”
她尽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于是卷起的部分也摊开来。全是各种名目的地狱,怀毒害想,手执各种刀剑,更相斫刺的是想地狱,因为㓟剥脔割,想谓为死;冷风来吹,皮肉更生,寻活起立,自言:“我活。”余众生言:“我想汝活。”寒冷至极冻至皮肉开拆如莲花的,据颜色的不同分为青莲地狱、红莲地狱、见骨的白莲地狱。受业火焚烧的,是无间地狱。其余还有灰河地狱、黑绳地狱、叫唤地狱、堆压地狱等等,用笔很细。能想出这么多折磨人的所在,又有人能如此细致地画出来,简直如梦一般了。Iris看得出神。看完后,住持让小和尚收拾画卷,正要和女客去看鱼,Iris却说自己想去看横三世佛。
是看,而非拜。这里香气最重,住持唯恐女客不喜欢,Iris倒没说什么,只是走到三座佛下,看他们一个个低眉垂目,这便是慈悲相了。她转头,住持和小和尚都站在阶下,Iris本来就高,这一下更是高而又高,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
她想起一个女孩,穿绀色水手服,头发熏得香气缭绕,好温柔洁白的一张脸,这佛座下的鸽子,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Iris说要去吃午饭,住持强留不住,给她雇了车。他心里七上八下没有底,只好自己去看鱼了。
Iris去的是家烤鱼店,要的是盐烤鱼配鲜切柠檬片。她一进来,所有人都偷眼看她。老板娘圆圆脸儿,也很秀丽,笑问道:“您是哪里人?”
这美人也笑道:“您看我是哪里人?”
她说日语时,咬字总显得有些迟疑,好像她很久没有开口说过话一样。
老板却说:“我看嘛,您就是这里的人。我原籍不是本地,所以我最会看人。”
“你猜对了。”Iris一笑,“也许我以前还来过你家吃过烤鱼呢。”
“那不可能。”老板娘转身端菜嘴里还说着,“像您这样的美人我怎么会不记得呢?”
Iris不做声了。有食客笑道:“美裕,上次你说这次要请我喝清酒,记不记得?”
老板娘爽脆地回过去:“请你喝海水才对吧!”一众人哄笑起来。又有人问:“美裕,昨天好像在照得寺那边看到你了,你不是十五号去吗?”
“照得寺今天有事情不接待,纪子告诉我的。”
“还是你哥哥的事?”
玻璃门又开了,进来两个女生。穿一样的吊带连衣裙,肩带连接处镶嵌大扣子,只有颜色不同,一个草绿,一个粉红。两人提了大手袋,一望而知是来旅游的。老板娘迎上来,问两人吃什么。两个女生点完菜,坐在Iris旁边,偷扫她几眼,叽叽喳喳起来。草绿说:“想不到四竈先生的故乡竟然是这样!”
“说是他家人已经全部搬走了。”
“那肯定的吧,毕竟是被人举报的……”
两名女生一起骂了几句那举报者“狼心狗肺”“禽兽不如”“该下地狱”。粉红说:“如果能见见四竈先生的女儿就好了。他在四国的那个儿子,我去年见过。在这里的女儿只听说叫爱生,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草绿说:“我倒听说……”她凑过去在粉红的耳边密语了些什么,粉红骇道:“啊?”声音大了些,周围的食客都看过来,她赶忙放低了声音:“男方那么薄情吗……?”
“局外人看来会觉得是正常选择。”草绿才说了一句,老板娘端着她俩的菜过来了,她便接过道谢。老板娘且不走,笑道:“两位小姐看起来不是本地人?”
“听说这里的鱼很好吃,我们特地来吃鱼的。”草绿眨眨眼睛。
旁边有个年轻的食客,嘴里还塞着鱼就插嘴进来,急着在女孩前出风头:“我们这里的海鱼好吃,那是有缘故的。听我说:多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八月,有一个女学生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位女学生在我们这里可是有名的美人,名字叫作永井秋夜……”
“永井秋夜?”经过的老板娘问,“我怎么记得是贯井呢?”
“贯井,贯井。哇,老板娘,你记性果然好啊!”
老板娘睨他一眼:“你们小年轻记性太差才对。”随即对草绿粉红两人说:“他接下去就要说,这人叫秋夜,是个预言,因为她最后一次被人见到就是在要入秋的夜晚。还有人说,在一家新娘珠宝店见过她,所以我们这里的人都叫她秋夜的新娘。据说她要和人私奔,结果被男的抛弃,就跳了海,从那以后,我们这里的鱼都特别好吃。其实以讹传讹的多得很,她名字的汉字,也不见得就是秋夜。我们家还和这个女人沾点关系呢。”
“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老板娘朝问话的客人飞去一眼:“你自己想吧!”
草绿粉红两人已经埋头吃起来。Iris吃了不过一半,望着门外来往行人出神。粉红见她抬头,瞄一眼,贴过来问:“您也是来旅游的吗?”
“不,我之前在美国住,这次回…家乡看看。”
“就您一个人吗?”
“其实我这次回来,就是因为我丈夫去世了。”看粉红脸色一变,Iris又安抚她道:“我想这个结局,他大约也挺开心的,他是个虔诚 的基督教徒。太虔诚了,我想,比起人世间,他更喜欢天堂呢。”
其实Iris这个名字就是教名,只是她自己并不虔诚罢了。
“您有孩子吗?”
“两个。也都和他们的父亲一样。太像他了,所以都没有留住。”
她谈笑自若,没什么伤心的样子,穿的还是黑留袖,这样结婚的礼服,令女孩们惊讶。直等她出门,她们还回头看着她。Iris头上插的珠花颤颤巍巍,正面时被她的眼睛压制住,倒看不出什么,看背面时,珍珠亮得炫目,给粉红的眼睛刺了一下,急忙转过脸去,再去看时,她已不见了。
翌日,住持收到Iris的支票,数额令他欣喜若狂。不过她另有嘱咐,要他在佛前供奉三个牌位,一切所需信息附上。三人都是外文,只有名字。
我还活着。
但是,或许,我早已成了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之中,用无数的色受想行识,消磨我的恶业。
那么,我的恶业是什么?那让我转生为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中的,一切未尽未出先世所造的恶不善业?
我一件也不记得。也许我曾经在哪一世间投生为人趣,和错误的人结了婚(他现在,大概投生在了大号叫大那落迦中吧,因为他从来没有真正清醒过,“饮酒生于号叫处,斟者生于彼近边”),害了我和他所生的孩子,可能也害了他。也许我做人趣时受到的惩罚都一文不值。
但是我永远不会为了逃避那落迦的痛苦,就妥协于增上生和决定胜的空谈,不论这一起心动念又要让我增寿量多少年。
也许我马上就会躄地不起。
然后,一个念头,我就又活转来。
不过,我还是站在那落迦中,一动不动,做一棵冰柱。
我开始听到奇怪的声音。先是一个人在唱歌,牠的声音又尖又细,背景似乎伴随着流沙下坠的声音。然后是炸耳的聒噪声,群鸟振翅,长鸣。有什么东西深深吸气的声音,始终没有吐气。有虫子窸窸窣窣的摩擦音。有金属敲击。有笑声。水滴声。有我在聆听的声音。有莲花绽放。傍生趣被磨榨。沸腾。嚎叫。鸽子拍打翅膀……
一个声音说:“晃代,是你吗?”
我等着余下的声音,但再也没有了。我也不能发出声音。我的喉管已经僵硬,如同一支骨笛。我的嘴唇动弹不得,我的舌头已在口中断裂为数块。
这个声音继续说:“乔伊的歌,我已经听过了。虽然是晚了很多年。你过得幸福吗?不需要一直都幸福,我想,没多少人有那种福气,大体上平稳就很好了。你应该很幸福吧。在乔伊的歌里,那个‘头戴花冠的日本新娘’是不是你?”
我可以回想起那首歌。她在月光照射的大海上,头上的珠花和月色融为一体,诸如此类的描写。换了别人也一样,谁都可以买下一整套昂贵的艺伎头饰,穿上和服,和他一起私奔到美国——只要她有钱。
所以我会说,那不是我。
但是,在一切有情中,能够说出这句话的人,只有贯井晃代。如果我还是贯井晃代,我会告诉她,那顶花冠是用一次举报换来的,举报对象是一个政治犯,很早就逃到四国的罪人。因为犯下了这一次罪,贯井晃代的一生都成了罪业。
“我希望是你。”她说,“但是,如果不是你,我也能接受。如果你正在哪个地方腐烂,也不要紧,有一天,也许明天,我也会腐烂。”
我的牙齿打颤。我的喉管咯咯作响。我发出细小的呼气声。我感到我的头颅、四肢、肢末、躯体,都不断地被酸液浇淋。肥大的雨珠打透我的全身,与血水融汇,在地上流淌。
“我——我很后悔。我后悔对你说,我们一定要结婚。还有,孩子很可爱。其实,我都不怎么认识我爸爸。有些人说他伟大,还有些人说他罪大恶极,但是这和我本应该没什么关系。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活下去。为什么仅仅因为一个我不怎么了解的男人,我的生活就完全变了?”
不再下雨了。我全身也不再剩下多少皮肤,突然来临的赤焰裹住了我。火焰刺穿我的血肉,在我血管筋络中游走,我听到骨髓与神经噼啪熔断的声音。奇异的肉香味飘溢在鼻端,下一刻,我整个人如同一支硕大无朋的红烛,爆燃起来。火焰在我全身燃烧。我不复存在,只剩下这一团火。我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火焰在四面八方蔓延的声音。我被烧得通透,毫无间杂。
然后,我想:“我还活着。”
现在我活着。
这一个念头空空荡荡,没有回声。
fin.
后记:本文中描写的那落迦(泥犁、地狱)场景来源:《瑜伽师地论》卷四、《长阿含经》卷十九、网络搜索等。咱佛经其实非常朋克,看了之后想把全天下佛教徒or有宗教信仰者全烧了。Just kidding。bgm:Playing Dangerous——Lana Del Rey。
作者:绿鲤
评论:随喜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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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户人家准备换车了。
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是孩子上学时六万买的二手,如今已经开了十五年。其实从一年前父亲就在想着换车的事,只是可以动用的存款买不起什么豪车,也养不起太好的车,必须得好好考虑一下性价比。尽管他们早就想好了新车到手后旧车给直到这几年才考了驾照的儿子没事开开练手,但光是考虑新车到底要买油车还是电车就纠结了半年,半年里三天有两天都在饭桌上开着○音听汽车博主分析这个那个,得儿子无奈又怜爱地看上一眼说“这条已经播了六遍了”才舍得关掉吃饭。
他们从A牌的甲系列研究到B牌的乙系列,本地的车展也看了七八回,试驾也十好几辆了。总是前儿说好了要买电车,隔了一周又说要油车。车展看到第四个,又说要混动的。从动了念头起拖过来这么久,总是反反复复地推翻之前的决定,儿子每次听到“这次一定要买了”,就能预见到他们的主意突然就改了。在这来来回回的拉扯中,他都没把父母说的“换车”这件事当回事。单位的考核在即,搞得像高中似的兵荒马乱,他要专心看书备考才行,什么都别的挂心不上。
但考完那天他买了卤菜回到家想小小地庆祝一下,才到桌边,就听见端菜出来的母亲神神秘秘地跟他说:“我跟你爸刚刚买了一辆新车,是电车。”
“啊?”儿子就那个猫视频上的猫一样的表情,愣了一下。随后他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俩会拖延半年年突然一夜之间做下决定了。
“从这个月开始,国家有政策,可以把旧车报废换补贴,有两万呢。”
“哦,那还不错啊。”儿子这么附和着,进厨房去拿全家人的筷子。买新车是好事,但小伙子没那么高兴。
他从没想过要报废旧车。
他在这辆车的接送下考上了高中、考进了大学,如今自己也工作了,虽然驾照是去年才考的,也没开过几次,但听说要报废旧车,他突然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像这个夏天的暑热一样长久地漫上来。
他知道所有的生命都有寿命,而所有的物品都有使用寿命。无论是他养的猫,他玩的塑料玩具,还是载了他十几年的车——总有一天会死,会氧化到一折挂在○鱼都没有人要,会被市场淘汰连维修件儿都找不到——前年父亲因为不记得是引擎还是什么的问题去修车时,修车师傅已经说过有些零件都停产了,有钱的话买辆新车得了。
他想过这车可能会被再次转手到别的人家,唯独没想过会在自己看得到的时候报废。晚饭后他走到院子里,看着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好端端地停在院子里。
除了车皮上有点儿不知什么时候多出的划痕在诉说着它已经服役多年,香槟色的小轿车就像过去好多年那样停在这老家的院子里,他看着总有点于心不忍。
夏夜安静,但到处是虫鸣。
他走到车边上,摸了摸副驾驶那一侧的后视镜。
“你不开心啊,小豆儿。”车先吱声了,它从他小时候就听大人这么叫他。“今天不是考完试了吗?”
“考完了。”
“感觉考得不好?”
“考得很好,肯定能过。”
“……家里要换新车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闷闷地回答,不知该怎么跟车提这种“为了换一辆新车要报废你”的决定,车却很平淡地接下了话。
“嗯,我知道,要把我送去报废,可以领补贴换新车。你爸爸这几天开着我跑来跑去,一直在办各种手续,我都知道。”车突然有点乐了。“你因为这个不高兴?”
“那可是要把你送去报废诶。”
“所有车最后都是要报废的。”
“你知道报废车子是什么样的吗?”
浏览记录里那么多解压视频,他总是从开头盯着看到最后,从刮太空沙到捏碎肥皂,各类题材无所不包,但少数几次看到以报废车辆压缩回收钢材为主题的视频,他总是在一片“好解压”的弹幕里连滚带爬地逃出去。在他看来这个可不兴爽,总会让他联想到“粉身碎骨”“万劫不复”之类的词汇,那压缩的机器就像是什么鬼门关似的,拆得只剩骨架多少看着还有一口气的物品进去了,出来就是“尸体”,是“永别”了。
“还能用的东西会被拆下来,比如椅子、轮毂、引擎、雨刮器这些,送去给别人修车用,拆完剩下来的钢架送进机器里,然后就没了。”车轻快地报着他父亲和别人谈论这事时听到的内容,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明天要送他去上学,最后笑了一声:“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在二手车市场上看中的是另一辆黑色的车,你爸爸再怎么说我是当年的顶配,你也没那么喜欢我呢。”
“接送我上放学的是你,又不是那辆车。”年轻人靠在车边上,皱着眉看着驾驶座。
“哎哟,重情重义的小豆儿。”车“但是有新车是好事,我也跑了很多年了,引擎开始怕潮了,空调总也修不好,后车窗也不灵光了。这下可以休息休息了。”
“下辈子你来做人,我做你的车。”
“哈哈,将来要是那辆新车也必须报废了,你不得再把下下辈子也许出去呀。还有小猫呢?娃娃呢?几辈子够呀?别人都是悲天悯人,你倒悯起车来了。”
“我们和人不一样,下辈子是属于人的,我们车没有。”车悠悠地说。“不要觉得亏欠我,小豆儿。人就是这样活着,亏欠不过来的。”
他俩都沉默了很久,随后车慢慢补了一句:
“这件事肯定也是你爸爸去办,你不用送我去。”
“我也不想亲手送你去报废。”小豆儿眼眶子蓦地一热“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吗?”
“明天再给我洗一次车壳吧,好多东西报废的时候要拆下来,不值当洗了。把外壳冲冲,干干净净上路。”
“这可是真的上路了。”小豆儿哭笑不得,而车更讨打地嘴了他一句“怎么,走的那天你还要给我放点哀乐么?”
“我爹会打断我的腿,我还是给你放点《大悲咒》吧。”
“别吧,轮回六道不是六车道,没有一条是留给车的……你这个人咋想着超度车呀!你要真想放点什么,就放那个听起来很有夏天味儿的《心经》吧。你坐车上的时候放过,那首好听的。”
“好。”
第二天小豆儿找出了母亲买来浇花却总被父亲用来洗车的水枪,在一旁外放着那首有吉他伴奏的《心经》,把香槟色的小轿车仔细冲洗了一遍。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这么拿着水枪帮父亲洗车,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也是这样,二十多岁回来了也是。扬起的水花在夏天的阳光里亮闪闪的,车的外壳也闪着一层金沙滩一样的碎腻珠光,车属于这个家的每个夏天都是。关了水后,他在父亲“儿子非要费这遍水是不是有点傻但姑且放任了”的目光中拿毛巾把车擦干净,拍拍副驾驶的后视镜,站在太阳地里把手头的这一遍音乐放完。
“那就,一路顺风。”
父亲开车去报废的那天他在上班,他没有亲自去送。等下一个星期五他回到家的时候,门口的鞋柜上已经放下了新车的钥匙。听父亲说,那是一辆黑色的小车,外观挺酷的,已经停在家里的车位上了。父母问他怎么不去看看,他说反正总要去看的,也不急现在。
“当年第一次买车的时候你不是就喜欢黑色的车吗?”
“嗯。”
他先想到的是,现在已经没有那样一辆香槟色的车了。
他应该怎样去认识这辆新车呢?新来的车没道理承受前辈留下的“影子”。不然二十年后他再跟它聊天的时候,怕不是它也会说“当年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不是很喜欢我呢。”
现在父母不再叫他的小名了,新车多半也不会再叫他小豆儿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瘪瘪嘴,觉得更需要被超度的是他自己。但还是按照车说的,再次打开播放器,放起了那首夏天味儿的《心经》。
他总要去看那辆新车的。
作者:亱煌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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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澈总是太善良,他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净土。即使是最穷困潦倒之人,亦值得拥有尊严。
闲暇间,他常望着门前那棵歪脖子树沉吟:“愿天佑苍生,愿魂归各宿。”
我不清楚他此前经历过什么。若不是我偶然得知他的身世,谁会想到一个御医世家的子弟会亲自跑到贫穷落后的山沟沟里,走进四面漏风的茅屋,为被疾病所困的穷人免费看诊,配药,甚至亲手服侍他们……呵,开什么玩笑,任谁听了都会觉得这是白日做梦。
“扶贫济困”、“救济苍生”,他总爱将这些挂在嘴边,也这样做了。
我尚且记得那年,与他初识不久。我两结伴同行,偶然路过一个小村庄,途中听闻他的一位独居的老年患者逝去后,长年不见的儿子将老屋贱卖给了别人。新主人那日刚好搬家。他便借着帮忙的由头,跟新主人进了老屋。
屋里头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除开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之外,就像是老人家还住在这一样。
他站在那个被岁月侵蚀得不成样子的老屋里,目光紧紧锁定在那些被新主人随意翻动的遗物上,眉头微微蹙起,眼中满是忧伤,他的每一次呼吸都显得格外沉重,喉头鼓动着,将不舍深深咽入肚中。
新主人对那些遗物并不感兴趣,他随意地翻动着,口中还念叨着:“哟吼!没想到这老头还蛮整洁的呵。”他的目光在那些破旧的香囊、磨损的木簪上徘徊,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值钱的东西。“还有几个破瓷器,应该挺值钱。”他自言自语地说着,然后开始将这些他认为无用的东西随意丢弃。
宋澈急忙抬手阻拦,语气中带着一丝哽咽:“兄台。这些老物什你若不要的话,我能不能拿走一些?”
“行啊。随便拿。反正我也打算丢掉了。”新主人随口回道。
“那就多谢了。”宋澈礼貌回道。
他小心翼翼地拾起一个从梳妆柜里被扔出来的小木匣,仿佛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那并不是个什么名贵的木匣,甚至称不上好看。他低着头,指腹轻而缓地拂过木匣的表面,捧着手心仔细摩挲。
他带走了老人珍藏的小木匣——他已经听老人家如数家珍般,说起里面的每一件物什的故事听了不下百次。尽管岁月已经抹去了他大部分的记忆,唯独这小木匣里装着的记忆,随着木匣的每次闭合,被隔离在时间之河外,永远保持着最初的模样……
他后来同我说,他看着老人家的遗物,有些恍惚——那被父亲常挂在嘴边称赞的儿子,连父亲的遗物都没整理,就将老屋随意贱卖出去了。
他还记得,那位老人曾经多么珍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物件。每当夜深人静,老人总会小心翼翼地打开那个小木匣,一件件地抚摸着,眼中闪烁着对往昔岁月的怀念。那些破旧的香囊、磨损的木簪,还有那些瓷器,每一样都是老人生命中的一部分,是他与这个世界剩下的,唯一的联系。他不想老人家再一次被遗弃。
彼时我安静坐在他面前听完了这个故事,漫不经心地回了他一句:“宋清泽,天下苍生有数不尽的苦,你这般的良善之辈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他点点头,“可医者当仁心,清泽自无影。”
良善之辈啊,良善之辈。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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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苏醒于土地之上,土地之中,土地之间。天是一片灰暗的混沌,云纵横交错。云交织在天的皮肤上。
神见天地晦暗,就使一把冷的闪电,将天划开了。
天的皮肤裂开口子,从世界的一头裂到另一头,光与空气自裂口中流下。神见世界已经敞开,又从天外传来雷鸣,要赐我们以启示。
可我们还愚钝。土地之上、土地之中与土地之间的生民听见雷声轰隆,纷纷恐惧地向地里藏去。神于是厌烦了,离开了天上,并将光也带走了。神走时,无人敢探出头来,因而无人见过神的样子。
我们便生活在敞开的天穹下。土地莹白肥沃,土上可以漫步,土间可以穿行,土中可以挖掘洞穴,休憩安居。凡有土地的地方,我们便能生活,生活到了年岁,又能繁衍。很快,土地就已拥挤不堪。
这日,生民们在地上漫步时,一年长者站出来,说:
“盲目的人们啊!你们每日只知低头,抱怨身子挨着身子、脚踩着脚,可曾有人昂首望过天上?我问你们,这天是为何而敞开的呢?”
这人便是头一个先知。对先知的话,生民们面面相觑。他们尚未开智,因着无人见过神的模样,也无人信神。便有人说:
“天是闪电划开的;天敞开来,只因为有闪电。”
“那么闪电又从何处来呢?”先知又问。
人们摇头,不知闪电从何处来。先知说:
“我不责备你们无知,因你们苏醒得晚,眼上还蒙着土间的尘灰。可早在你们尚无知觉的年月,早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我就已擦亮我的双眼,见神运作这个世界。是神将你们置入这世界,又将天空包裹起来,为使你们沉睡;又是神使那闪电划出裂口,为给你们空气,使你们繁衍得遍布大地。而神如今不来照望你们,是因祂已留下三个清醒之人,要教你们听懂祂的教诲。这启示是我睡梦中听见雷鸣而悟得的。而我要教你们的第一项教诲便是:神敞开天,是叫地上的民到天外去。”
人们听了先知的话,起初茫然,又捧腹大笑。他们嘲笑先知,反说他痴愚:
“天那么高,你又未生翼翅在你的背上。你的腿与我们一般短,身躯也与我们一般小,倘若不是发痴,怎会觉得我们皆能登上天去呢?”
先知见人不信,便带领在地上的民到世界边缘去。世界的边缘即是土地与天相接的地方。天有九千个人高,将生民围在世界上;另有九千个人深,埋在土下,将土地笼在世界里。灰白的云纵横交错在天上。
先知向云上踏出一足,云便托着他的足;又向上攀,云便挂住他的身。先知向天上登去,云也不坍塌,直登到四千五百人高,这便是第一个神迹。
先知攀在天上,对地上、地中与地间的民说:
“自我之后的人,必能与我一样,在天上攀登。攀在天上的人,又必能到天外去。”
攀到九千人高的地方,又将尚未传授的事告予我们,说:
“雷鸣必与光一同来,雷声来了,便是神来看视祂的土地与祂的民。”
说罢,从天的裂口边消失不见了。
这就是我们认得神的那一日。从此,世上便分信神的人与不信神的人。信神的人结成群,群又结成队,向天外攀去,方知世界之外有还有八个世界,或遍布黄土,或遍布细白土,人便在其中繁衍。或有遍布黄色巨石者,人不能住,就将消息捎回天底下来。
当神的民已遍布世界与其他各世界,神便来了。祂来时,光将九个世界都照亮,光芒刺目,从此人们便知神不可直视,见神时应是低下头的。神降下启示,雷鸣竟比划开天幕那日更加贯耳,使土地也微微震动。神降完启示,命祂的化身作一柄巨叉状从天的裂口中降下来,潜入土地中,使世界震荡,底下的土地与生民升至上层来,上层的翻至底下去。从此,我们明白神教我们迁徙,并常常变换土地中的住所。
神做完这一切,又带着光离去了。神的民中,无人听得懂启示的雷声,天底下的生民遂各从其类,按已有的教导繁衍生息。神感到满意,从此常来照看,另八个世界的民却见不得神的面。各世界的生民碰面时,黄土界的民却说神的化身也降在黄土之中,不教人迁徙,只变作一道冷的、白的弧壁,作碑似的插在土里。其余各世界的民听了,应声附和,有说神是五个巨大的孩童,皮肤黑黄,身子灼热,头上覆薄甲,背上遍栽一人高的幼树;有说神是两道三人高的矮壁,巡游于各世界之外,将无家可归的民载在矮壁的沟壑中。
各世界的民各自说出神的样貌,却各不相同,且都不真,因他们的心已变了,神不降于不真心信祂的生民中。他们嫉恨天底下的民得神照拂,遂编出谎言,想使天底下的民不记得神的样貌,又相互怨怼,竟因他人与自己所说不同而打斗起来。自此,各世界再不遣人来,天底下也再不遣人去;世界便又只有一个了。
神的民从此只生活于天底下。神的民繁衍,莹白的土地就拥挤,便把不信神的赶到天外去,教他们去不信神的民中生活。不信神者离开后,神则更常降临于天上,以雷声降下启示;神的民却怠慢了。自先知离去后,神初次降下雷鸣时,人为此惶恐,因无人听懂这启示,也无人能执行神的谕令;神第九次降下雷鸣时,人已怠惰了,无人再揣摩神的意思。
神于是暴怒,要治民的罪。神将整个世界提至光中,令祂的民双眼刺痛,只得藏进土地之内;又让巨叉似的化身弯折,缠一透明的弧壁降下,将许多土地与藏在其中的生民一同取走,再不使其回来,并落下三颗白色半圆的巨石,石里发出瘴气,闻者皆恐慌逃窜。生民惊骇,地上与地下遍是哀嚎,从此便知神给予民土地,也能将土地收回;神给予民生命,也能将生命收回去。如此受了三次罚,神的民再不敢怠慢神的言语,仍无人能懂雷鸣的意思。有人便说:
“我们尚愚钝,未到开悟的时候。而神既能知我们怠慢,必也能知我们的心意...再渺小卑贱的造物,也应寻寻四周,看有何物是可回报给神的。”
这人便是第二个先知。他教生民为神祭祀,先用土地间的粉尘,团为小块,于雷鸣时运至巨石上,神却仍发怒,使土地少了许多。世界复又拥挤,而天底下的东西除土地外只有生民,便将因神发怒而不信神的杀死,也排在巨石边。神再没有来,人们便知这祭品是好的,平息了神的怒火,从此便常常祭祀,每到拥挤时便在巨石边奉上杀死了的祭品,且再不用揣测雷鸣中的谕令了。第二个先知得了敬重,众人在世界边缘为他与他的子孙划了土地,使他主持祭祀的事与其他各种事务,并所有帮忙、执行祭礼的也一同得了土地。从此,世上便又分有地的人与没有地的人,懂祭礼与不懂祭礼的人。第二个先知死后,他的儿子就是祭司;儿子死后,孙子就是祭司,并创造文字,修了祭礼典。我们如今的祭司就是第二个先知的血脉。祭司传到第五代的时候,有地的人愈来愈多,没有地的人则愈来愈挤,也愈来愈不信神了。神得知这件事,使祂向第一个先知传达启示时的法子,让雷鸣入祭司的梦,叫他明白祂的意思。祭司便将神的谕令告诉众人:
“那不信神之人,你必取下其头颅、胸、腹、肢、足,眼搁在胸上,头颅放在腹里,肢插在腹四周的土地上,足垫在身下,搁在巨石周边;另剖出肚肠,抹在世界边缘与巨石相对的地方,各对其主人的躯干。这其中,头颅的壳不可破一点,肚肠抹好前也不可使气断了。凡祭祀,都要守这礼。否则凡地上、地间、地中的民,长子与长女都必死;凡守礼的,则必有福泽降在你们身上。”
众人便杀不信神之人,按神所命令的,将头、胸、腹、肢、足、肚肠各自摆好,神果真又没来过。这便是第二个神迹。
生民从此更加信神,敬重祭司,又为祭司划肥沃地,不信神之人也愈来愈少了。一些年月后,神却觉祭品不够诚心,又发起怒,取走许多土地,再降下三块巨石。众人便又取不虔诚之人做祭品,取食土过多之人做祭品,取无土地也无家室之人做祭品;仍有不足,便取孩童祭祀,因孩童身躯白嫩,与土地相近,可为土地的替品。祭品见多,神仍发怒,便有人在神的民中散布道:
“神降罚,必是有事出了差错。我们虽祭祀,却仍不懂神谕;虽繁衍,却从未使神嘉奖过。神降罚时,只取上面的土地,可见神愿祂的民待在地下,不愿看见人的身躯在土间穿行的模样。”
然而神的民仍是愚钝的,竟有一半之众受了蛊惑,与其站到一边。祭司叫人封了他们在底下的土地,他们便扰了仪式,拆毁圣坛,将执行祭礼的人钉在巨石边上。神的民与其厮杀,断足与死了的躯干都横在土地上。莹白的土地染成黑的那一天,神降临,天外传来震耳欲聋的雷声,尖得像刺,却再没有化身降到地下来,也不降罚到祂的生民头上,因这地上都是祂的祭品,残毁的圣坛中也盛满异教徒的血肉。这一切蒙神悦纳,人们便明白:那不信神又扮作信神的人,竟使神的一半生民蒙上了眼。众人听祭司号令,将扰了祭礼的人全作了祭品,摆在土地的面上,以为事情就这样办好,便各自回去,安居乐业了。
“然后呢?”我问,“世界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呢?”
一个孩子从我身边游窜而过,速度极快,白皙的身躯在强光下闪耀着,掠过时简直像一条白线。在他的足下,土地的每一块颗粒都被照得洁白而近乎透明,前所未有的灼目光芒泛滥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已分不清是从何处透进来的。地上乱七八糟。红棕色的陨石,整个尸体,祭品的残肢,巨石,祭坛的碎片,张皇逃窜的同族的腿。我从未如此清晰地看见这一切。而向上望去,那裂了口的天穹已被削去大半,只余一座山的高度,无数人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着,深色的后背遍布在云层间,像白底溅上的棕色斑点。
我揉了揉眼睛,不愿相信自己刚刚成年,刚刚从地下钻出来、拥有新的意识,就面对一个这样的世界。只有两条腿的老太太则用她颤抖的声音接着说:
“然后——然后。唉。不知谁又惹了神发怒——又或者祂从未对祂的造物满意过——祂再次把世界升到光中,使世界震荡,将表面摆了祭品的土地全都取去,再用那划开了天穹的闪电,将天切去了一半——并从比天更高的地方降下灾厄,让陨石重重地落在地上。”
“陨石,”我说,“红棕色的,开裂的,有时带细枝子的那个吗?”
“无论是谁闻了那陨石的气味,必会发疯逃窜,逃窜完则必死,”老太太说,“因神发怒了,人们要治祭司的罪——祭司则说,这是神要让我们攀到天顶上,就像第一个先知那时一样。为了作证,他亲自踏在云上,向上爬去。”
“快要爬到天顶时,从天空之外果真伸来两根顶端覆甲的触须,将他接走了,想必是神的肢体——人们于是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登,希望能不必与世界一起死去。可惜我爬都爬不动了——神要把世界和我一起毁灭掉了——唉,唉...”
她叹着气,无论我再问她什么,得到的都只有一样的回答:“唉,唉”——我于是向她道别,漫无目的地在地表散步,一边避开那些红棕色的玩意,一边思索着眼前发生的事。许多同族从我身边飞驰而过,陨石的气味则熏得我头晕脑胀、视野昏黑;不知不觉地,世界边缘的云幕已经到我眼前了。神的那对触须就守在我的头顶上方,接走了一个个攀到顶端的人,却使更多爬了半途的人扑簌簌地落在地上。因太久没与外界来往,绝大多数人已忘记怎样攀爬天空,足也不再抓得牢云层。我浑身无力,一点也不想爬那玩意,就伏在一颗大些的土粒上,冷眼望他们像雨点一样落下。意识与视觉一起渐渐暗下去了;我看见一道银色的闪电,将天幕又裁得矮了些,却不确定是不是幻觉;紧接着,天边又传来雷鸣,像三个不同的声音在交谈。神应该只有一个的,我迷迷糊糊地想。照第一个先知所说,先知倒该有三个;第三个先知又在哪儿呢?现在,倒是我的前足和我的触角成了一边三个。地有三个,天幕有三个,神的触须也有三个了。当三个重影熔化在一起,我陷进一片黑暗里时,那雷鸣于我竟像说话一样了。我听见其中一个问:
“快死光了吧?”
另一个答:
“还有好多在米底下。”
又有另一个说:
“等下翻一翻就好了。”
“我再撒点花椒。”第一个说。远处随即传来陨石落地的声音。
“我不相信只有这么点,可我抓住的确实都已经在水盆里了。”
“还要再剪矮点吗?它们爬得好慢耶。”
“...”
祂们七嘴八舌地聊着,其中许多词我并不理解,却因听懂祂们说话而感到幸福。很快,我的意识已沉到地底;彻底消散在虚空中之前,我听到其中一位说:
“...下次搬家换个密封米桶吧。”
免责:无声
原本想写的写一半不知道咋写了,完全死掉,所以还是无声吧
“您好,这是您借阅的书,一共六本,还书期限是一个月,到期前您可以续借一月,祝您享受阅读。”我将手上的书做好记录后递给站在面前的借阅者,后来者看起来有些着急,差点没撞到前一个人,他慌忙地道歉,声音有些大,让不远处书架前挑书的路人都回头看了他一眼。
“您好,在图书馆请尽量保持安静哦。”
“好的,非常对不起。”他鞠躬,大声道。
感觉我好像做错了什么。
我叹了口气问来人:“您好,您需要什么帮助呢?”我抬头看到他的脸,愣了一下,他必然会找到我们这样的图书馆,而我则是第一个被他找到的,我改口:“我想您可以去Z区42号架看看,也许有您想要找的东西。”
其实Z区没有42号架,我只是想让他等到我下班。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疑惑,但看起来像是本能一样地接受了这个指引,往馆内走去。
很好的品质,希望接下来也能保持。
夏天的下午总是清闲得叫人犯困,我坐在电脑前忍不住想起那个突然的客人,像都市传说一样,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些人想要追求某些也许在人类理解之外的知识,而这样的人会被妖精所收藏的知识吸引,在无意识中找上门来。我从小听到这样的故事,但成年到现在已经两百年,我、我的朋友,我们这一代人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类。也许人类已经满足于自我所探索的世界,不再需求不被认同的未知了吧?我曾经这样想过。
但我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就认出了他,怎么会认不出来呢?他被知识吸引的时候,我当然也会被他的所执所吸引啊。
夕阳西下的时候人影寥寥,我没有见到他出门的身影,想来是在书海中找到了方向,在送走最后一批阅览者之后,我拉上了阅览室的门,往里走去。
我见到他睡在靠窗的座椅上,枕着一部厚厚的影印,那是一本心经的手抄本。我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在他面前,这一动作显然吵醒了他,他睡眼朦胧地抬起头看我:“你……尾巴露出来了。”
“都说了那不是尾巴,是翅膀!”我下意识反驳,然后看到他的表情突然反应过来,无奈地低头,这位客人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笨,看,我这不就把尾巴送给他了吗?
我看他稍微眯起眼睛,有点满足地笑起来,向我伸出手:“女士,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周破顽,怎么称呼?”
虽然没有尾巴,但我都听到了我的尾巴在地上拍来拍去的声音,我握住他的手,闷声道:“我是歌,称呼随意。”
“很高兴认识你,小歌女士。”他收回手,把原本拿来当枕头的那本心经推了过来,“其实我没有找到Z区,我在路过O区的时候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它看起来和其他的书完全不一样,和我见过的另一本书给我的感觉很像,我都看不懂,于是我想,也许我真的找到了地方。”
我很想问他那个“我都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我拼命忍住了,我想他可能也并不聪明,只是运气够好。我听到我自己问他:“另一本书?”
不出我所料,那本书是他求索的源头。在周破顽的家族中,一直有一本无字书被祖祖辈辈流传下来,这本书的存在被他所知的所有人视为寻常,没有人想知道这本书到底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人对它被保存被供奉提出过怀疑,仿佛这本书自然存在在那里,所有人就应该对它顶礼膜拜。但为什么?他从小就不解,为什么自己不被允许随意翻看那本其实一个字都没有的书,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祖先们的注视下发誓会为这本书的保存做最大的努力,他一开始以为是自己作为小辈所以无法理解长辈们的情怀,但就连他的弟妹们也那么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件事,他在家族中是格格不入的那个人。
“所以你就把它偷了出来?”
“我只是让它和另一本空白的本子换了个地方。”他狡辩道,“那些人没有一个能认出来我把它掉了个包,可见他们的虔诚不过是虚伪,而我对它难道不能称得上一种忠诚吗?”
“但你不也看不懂这本书吗?”
“但我应该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看懂它的那个人了吧?毕竟我找到了你啊,小歌女士。”我不知道周破顽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我却无从反驳,我想他一定不是轻松地踏入这座图书馆的,毕竟他虽然衣物俱存,但细看就能看出这些织物已经被浆洗过不知多少次,他全身上下都泛出破旧的痕迹,面上也被不符合他心气的沧桑掩盖,但那份执念无论如何都无法被遮挡,它就这样引领他来到人类之外的世界。
“那么,如你所愿,请把你的那本书拿出来吧。”
那本无字书在破碎,它越接近那本心经,就越扭曲,一直到成为一个黑洞,周破顽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他甚至将手探进去,脸上还在笑。
太阳落了下去,我的面前什么都没有。
作者:八千鸟
犯完病我爽了,请携带适量脑子观看。人还是亲友企那几个人,但不了解也完全不影响阅读,因为他们全部都被我架着刀ooc了。cp混乱如早上八点的首都机场,纯爱的地狱,对混邪来说也是地狱。
关于评论:暂时关闭一下,正在大修此文中
Ho1:秦归
【你是秦归,一名刚刚炒了自己鱿鱼而失业的前黑帮老大,你的xp是干净的男孩子,你的雷点是和好兄弟抢对象。】
今天对于秦归而言,是有点不平凡的一天,因为几个小时前,他刚刚辞职了,不干了。
昏昏的灯光,晃晃的月亮,空无一人的街道,和滴在街角水洼里的血。让他不禁去想,是不是每一个黑帮老大金盆洗手的时候都这样。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夜间营业的药店,守夜的医生是个披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进门的动静把在昏昏欲睡的他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这人有点爱大惊小怪。他这样想着,把一只胳膊伸过去,及时堵上了那张即将尖叫出声的嘴。
“绷带,膏药,随便什么都行,你有没有办法先把我血止住?它好像流得有点久。”
Ho2:陆思非
【你是陆思非,一名药房医生,因为实习工资太低迫不得已和一群可疑的人大院合租。你的目标是在这个全是男同的世界防止被gay,最好还能和女神搭上话。】
陆思非是个医生。妙手仁心的医生,慈悲为怀的医生,从大学入学就把医德二字铭记在心的陆思非有着即使面对血肉横飞的场面也能镇定救治的心理素质,病人安心是他的宗旨,家属放心是他的口号。但无论一个医生如何专业,当你在大半夜看到一个一米八多的人披头散发、满身是血、一路的血脚印弄脏了你同事下班前刚拖的地,还是不免做出些人类常见应激反应——不是因为他怕鬼。正当他准备尖叫一声然后给自己一拳以重新回到安全的睡眠中时,一只滴答着血的胳膊还好死不死地横过柜台捂住了他的嘴,幸好属于人类的理智声音及时传来他才意识到这是顾客。
“咋伤的啊?”刚问完他就后悔了。在这异国他乡遇到的同胞一般只分为两种人,良民和混的,而眼前这哥看着就不适合前一种。
店里陷入了恐怖的沉默。清创,上药,包扎,正当陆思非哆哆嗦嗦地想着遗产给谁和怎么跟太奶解释的问题时,对方终于开口了。
“你有没有地方住?”
“啊?”
Ho3:覃苛
【你是覃苛,你是一名男同但你不相信爱情,你什么也不相信,爱情是一盘不用风吹的散沙,但你想找到一名你可以相信的固定约炮对象,要求身体健康,且品貌优良、不谈感情者优先。】
人生就像一辆地铁,不仅在于坐久了会重新回到起始站,而且还会在途中遇见各种操蛋的事,比如被人偷钱包或者退休后遇到前上司等。
这是沈暮今天早上拿勺子搅豆浆时想出来的哲学。
“又或者在吃早饭的时候被强行拽到阳台上。”覃苛接到,试图逃脱拽着他后衣领上的魔爪。“你这到底改了个啥啊,小心让沈黎安看到你这幅嘴……”
密码正确。背后的手一松,覃苛被精准丢入旁边的另一张椅子里。
“唉,你有没有觉得他最近不太对劲?”沈暮忧郁地45度角俯视对面的厨房,从这个角度嘎刚好可以完美地监视在厨房忙碌的他弟。
“你这么闲还不如下楼去把碗洗了。”
“怎么能这么绝情呢覃苛苛?我可是只把这些事情告诉了你,要是你不跟我聊的话,我就只好憋死在你房门口,你明天早上起床就看到一具尸体抠着你的门框,而这都是因为你今天……”
“沈黎安相关问题收费。”
“来聊五块钱的。”
覃苛熟练地进入人机模式,人最忌讳的就是和钱过不去。
“我昨天倒是碰到他出门了,说是出去找人。”
“他会不会发现了什么?最近他总试探我认不认识当时在场的人。”
“纸是包不住火的,要不你还是尽早主动招了吧?”
没聊两句,大门吱一声被推开了。
“咦,陆思非旁边那谁?”
Ho4: 沈暮
【你是沈暮,一名前黑帮大哥,你暗恋自己的亲弟弟,为他和哥们闹掰金盆洗手后惊觉他好像被渣男pua了。你空闲时的爱好是调戏你的钢铁直男室友,同时狠狠地向他秀恩爱。】
“好了到了,你要不先在客厅沙发上凑合一下吧,我先去补觉了——”陆思非一进门就打出个巨大的哈欠,“客厅在那边,然后这里是厨房,你饿了看看厨房有没有人说一声。”
说完他就逃也似的溜进自己的房间,留下秦归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他刚刚说和厨房里的人打个招呼是吗?
朝着厨房的方向,果然有个身影在忙碌。这个人,怎么有点眼熟?
“你看他干什么,有想法?”
秦归闻声看去,意外地看到了熟悉的脸和满眼的醋意,他默默地在心里扇了自己一巴掌,朋友妻不可欺,只有人渣才会看上兄弟的人。
“你怎么在这。”
久别逢旧友,沈暮下意识地想掏根烟,摸到裤口袋才想起那些烟早就被他泡了水丢垃圾桶了,咬咬牙把这个想法在脑海里掐灭,“我在这怎么了,我住这儿啊。”
“为了他?”秦归往厨房的方向瞥了瞥。
“什么嘛。”沈暮就像一只被挠了下巴的猫,口是心非地摆出一副我爽死了再多说说的表情,“这是我弟弟,和我一起住不是很正常。”
他把“很正常”那几个字咬重音了,秦归想。一些成熟的黑帮老大会有一些直觉,前黑帮老大也一样,他现在就有那种不太好的直觉。
自古以来结义的人好像就得是三个,当年他们在江湖上快意恩仇的时候,领头的除了老大秦归,还有桀望和沈暮。可惜世事难料,兄弟塑料,不久前沈暮突然离开了组织,问其原因只说是厌了倦了,想去过平静的生活。即使明显另有隐情,但道上混的是不应该多费口舌的,按照国际惯例他们打了一架就放人了。
“你呢,怎么回事?”
“我……”秦归不知道怎么说,他本来就不擅长说话。
他要说什么,因为发现和好兄弟桀望喜欢上了同一个小弟于是心理上接受不了落荒而逃?说出去就很丢面子,道上混的本不该这么婆婆妈妈,于是他也找了个借口,和桀望打了一架后离开了。
“和你一样。累了。”
两人心照不宣地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沈暮先开口。
“其实吧,一个月前,那个不小心闯进来的人就是我弟弟。”
Ho5: 沈黎安
【你是沈黎安,在被所谓的英雄救美后你义无反顾地陷了进去,你的苦恼是亲哥哥是一名弟控,你更大的苦恼是你追的对象似乎也是一名弟控。】
在厨房里的沈黎安打了个喷嚏。看来天气转凉了,要勤加点衣服。
对,“天冷了记得加衣服”,这不是又有理由出门去找阿门德了么。沈黎安心情很好地收拾完厨房,边吃小馄饨边思考今天怎么甩开他哥。
说起他和他哥为什么最近闹的这么不愉快,其实是一段非常烂俗的故事。一个月前他莫名其妙遭遇了黑帮,一片混乱中救下他的人就是阿门德。当他拐进那条巷子里的时候,阿门德和其他几个人也被堵在那里。现在抢劫都这么明目张胆声势浩大了吗?总之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黑帮的人已经都跑了,是阿门德挂着彩问他没事吧还把他送回家。
而令他心生芥蒂的就是在那一片混乱中看到了他哥的身影。
很明显,他哥一定是知道点什么,但不管怎么追问,沈暮就是一口咬死他只是路过的。
相比之下,阿门德就好太多了。他似乎对这些帮派小混混们很熟的样子,并很真情实感地把他们挨个骂了一遍。看起来他被针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想到这里,沈黎安不由得又同情又愤怒。可每当他和哥哥提到对方时,他哥却黑着脸说这人多半自己也有问题,这算什么理,受害者有罪论?
他哥真是难以沟通。
备注:感觉还能再犯一倍的病,反正人物还有很多,可以一个个迫害,话说这换行格式怎么不按我写的来,随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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