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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贩卖机
评论要求:笑语
趁着最近有个购物节的促销活动,我在网上买了一件植物。
好吧,其实是昨天晚上,我因为睡不着而打开手机,随便翻看购物软件的时候,看到的一件东西。
【居家植物安神草洛神花种子卧室安神陪伴睡眠】。至少,它的商品名称上是这么写的。而且仅需9.9元,对恰巧想在卧室床头放一棵小花,又常常被失眠困扰的我来说,它再合适不过了。
这是一次头脑发热必定后悔的冲动购物,我在快递拿到手里的那一刻就明白了这点。它被一层又一层的纸包装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当我扔下十几层的过度包装,打开最里面小小的白纸包,里面只有一粒干瘪的黑色的种子。
这就是我买来的东西吗?
心中产生了一丝疑虑,但我还是抱着一半侥幸一半好奇的心,郑重地把它种进我用手指在花盆挖出的浅坑里。埋上土,并郑重地开了一瓶全新的矿泉水来浇灌它。
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发芽呢?我还记得商品详情页中描述的植物的样子。
约莫一个礼拜后,花盆中长出了细长的叶片,跟商品详情页上植物的一点也不一样。这真的是我买下的那种植物吗?我心中升起强烈的不祥预感。但当我拿起手机,试图与商家联系时,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晚的交易记录。
现在,除了花盆里那棵刚冒头的野草,以及银行卡里确确实实地少了9.9元之外,再没有能证明我网购过一颗种子的事实。
我认为我遭遇了网络诈骗。
要我怎么做?向友人倾诉这次糟糕的购物体验吗?一帮损友必定是当场笑得天翻地覆人仰马翻,至少现在我还没有给他们递乐子的打算。难道要报案或者投诉,为了不足十元的一颗种子?我想更没有这个必要。
深知十元完整地打了水漂,除了在心里发誓“再也不冲动购物”之外,我倒是很想知道它究竟是什么植物。转而向网络搜索咨询答案,得到的自然是残忍的事实:洛神花实际是玫瑰茄的果实,安眠草自然也压根不存在。附带的多达几十条控诉各种网购植物货不对板的新闻更是令我希望破灭。即便我直觉告诉我,这只是一株不知名的,路边随处可见的野草。
真是彻头彻尾地被骗了。
我顺手把茶杯里剩下的水一口气全倒进花盆。
而在两三周后,我得到了我最糟糕的一个下午。
我不记得头一个倒霉事儿是由何开始,也不记得这霉运是如何推着今天所有的一切事情,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的砸向我,更不记得我是如何在半个身子湿透、伞骨折了一半的状况下湿漉漉的回到家。我只记得——
雨一直下。
夜里,风雨敲击着阳台,一次一次地扑向玻璃窗上不断发出“啪嗒啪嗒”、“哐当哐当”的噪音;不知是塑料袋还是什么,挂在防护栏杆上发出规律且令人烦躁的哗哗声。
惊雷声震耳欲聋。
又失眠了。在经历过一整个的糟糕下午后,这也是理所应当。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把头蒙在被子里,堵上耳朵来逃避外界的声响。一只羊,两只羊……我试着用数羊来催眠自己,但即便将羊从一数到一千再从一千数到一,也无法让我停止回想白天那成堆的倒霉事。“哗啦、哗啦”窗外的噪音在我脑子里加了一把火。
我受够了。
全都见鬼去吧。
我一个鲤鱼打挺掀开被子,拍亮床头柜上的夜灯。手指被放在床头柜上的草划了一下,但这并没有让我冷静下来。在彻底解决掉阳台外面声音的源头之前,我想我是无法停下来的。
我跳下床去,不一样的触感自脚底传来。湿润、凉爽的植物轻微扎挠着我的脚底。我低头看去,那是一片草地,而我正踩在茂盛的带着露水的草上,草下是松软肥沃的泥土。
不知名的野草覆盖了房间所有的地板。这很奇怪,按常理来说,愤怒、惊慌、恐惧、尖叫逃跑都是我理应出现的行为。而我却没有。我的心里只有平静。所有的强烈情绪像是被扑灭了一般,四周静悄悄的。我一时间忘记了自己想做什么。草从房间蔓延到客厅,再到房子的每一个角落。藤蔓与苔藓逐渐爬满墙壁,占领房间。
一切都非常安静,平和。自然在生长。
叶片不断地轻扫着我的脚踝。奇怪的是,我完全没有穿鞋的打算。客厅已经完全的被草木吞没。我的房间连接并成为了自然的一部分。在这样平静的氛围中,我终于感到了困倦。
遵循内心回到床上,把自己塞回温暖的被窝。湿润的带有青草气息的空气让我仿佛是躺在自然的温柔的怀中。
一夜安眠。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雨早已经停了,阳台外传来小鸟欢快地鸣叫声。
大约是因为睡了个好觉的缘故,我现在精神百倍,心情也出奇的好,昨天所有的不顺心都烟消云散。房间里的一切都与往常一样,地面没有野草生长,墙壁也没有藤蔓蔓延。我无法确定昨晚的一切是否真实,或者只是一个梦境。
只有床头柜上的那株野草,那株价值9.9元,昨晚还生长茂盛的,割破我的手指的那株野草,已经完全的枯萎了。
而自那以后,我的睡眠依旧时好时坏,但我再未做过那样的梦,一次也没有。
备注:
_(:3」∠)_写一半开始跟自己打架。纠结逻辑问题。
_(:3」∠)_这样写真的对吗。说的通吗。可行吗。
_(:3」∠)_跟关键词对的上吗。有联系吗。
_(:3」∠)_愿望是顺畅的如呕吐一样写出一整篇文。
_(:3」∠)_并且放一些写之前的胡言乱语在这里。
关于野草。
首先想到的是朴树的歌词。【人如鸿毛,命若野草。无可救药。卑贱又骄傲。】然后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一个。少年杀手?用命去谋取一个大多数人更好的未来。他失败了死了倒下去。有更多的野草站起来。
但这也太内啥了。会变成我不喜欢的方向。所以不如。来点擅长的。我种下一株不知名的草。在夜晚。他长满了家中所有房间的地板。我踩在湿润的带着露水气息的草上。草之下是肥沃的泥土。自然的声音。与气息。风轻轻吹。月光。草叶。疲惫一扫而空。睡在草地上。安稳地。第二天醒来。一切如故。我做了一个梦。再去看。草死了。
不要买宿迁花种。
明朝就。【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银杏就很适合。讲一个爱情故事。或者是秋天。或者是持续千年。看到这个题目时候。楼前的银杏落了一地黄叶。非常秋天。
而新年快乐。
可能是夏天。或者任意一个非新年时间段。
可能适合夏洛特和木之下。
“新年快乐!”他高举双手欢呼。
而此时。远处响起的。一两声不合时宜的烟火的声音。也正如某人所宣告的开始。
作者:落水
免责MODE:无
第一章 野草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老话,”医生对肖郎问道,“叫做闲得发霉?”
“但霉是真菌吧?”肖郎还是忍不住去挠自己的胸口,“我这里是草啊。”
“多数人确实是伴生真菌,少部分会像你一样伴生草本植物,非常少见的情况下,连木本植物都会出现的,”医生仔细解释道,“总之,虽然结果上是皮肤发生异变,但这是心理问题导致的生理变化,所以通常归类在精神科,而不是皮肤科,明白了吗?”
“好吧,”肖郎点点头,接受了医生的解释。
其实他还有些不明所以,但已成习惯。
“所以要怎么治?”肖郎再问道,“定期过来谈话吗?”
“这个当然,”医生点头,“定期的检查是必要的,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生活方式需要改变,这方面我也会根据情况给你一些建议,具体就要你自己抉择。另外,这个症状对生活的影响很小,临床上也没有发现危害,所以部分患者会无视它,或者尝试与之共存,原则上我们不建议这样,但确实有这样的选项,你可以考虑一下。”
“不能手术移除吗?”
“这很困难,不论是真菌还是野草,它们的根系已经在你的身体里蔓延开了,你可以理解为癌症的扩散,就算把看得见的部分切了,剩余的部分也还会再长出来,有时候切掉一根,可能会长出两三根来,情况反而更糟,只有情况过于严重的时候可以考虑适当移除一些,缓解病症。
总体而言,我们还是需要通过改善生活习惯的方式,让你的心理问题解决,反过来影响你的生理状态,使你的身体不再适宜它们生存,到时自然就解除掉了。”
“这样……”
最终,肖郎在精神科待了半个多小时,离开时,医生又给他递来一张纸条,上面有一个二维码。
“这是本地的病友群,你可以加加看,人数不少,他们的意见或许对你有帮助。”
“好。”
肖郎把纸条夹进诊断书里,与医生告辞,随即离开了诊室。
门外已有五人等候,其中三个人看不出来,或许是“普通”的精神问题,另外两人则相当明显。
一个从脖子旁长出一支兰花,开得正艳,似乎有着良好的照料。这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有什么精神问题的样子,面带微笑,神色轻松,肖郎刚从中走出,他就点头致意着从旁走了进去。
另一个则从手背上生出一株灵芝,已有拳头大小,神色忧郁地坐在长椅上,低头不看人。
肖郎多看了他一眼,好一朵肉灵芝,他如此想道。
此后,他再没有回过这个地方。
在返程的网约车上,肖郎忍不住再次打开诊断书,看着里面的内容,心绪起伏不定。
伴生综合症-草本植物型-结缕草。
患者生活乏味,节奏单一,缺乏激情,长期持续后因心理异变引发伴生综合症……
这些评价是医生仔细了解过肖郎的情况以后给出的,他刚刚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现在看,却莫名有些说不清的不适感。因为被医生用医学化的术语,将自己的人生描绘为乏味、单一且缺乏激情,就颇有种盖棺定论的意思。
所以,无论自己的感受如何,他过的都是一种科学定义下的无趣人生吗?
为什么?
就因为自己的胸口长了一蓬草吗?
结缕草?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他不忿起来,却也知道这于事无补,如果不认可这种判断,就该去做点什么。
“师傅,我换个目的地可以吗?”
“app上修改就行。”
“好。”
十五分钟后,酒吧,肖郎点了一杯自己过去常喝的酒,目前感觉……一般。
差不多在工作了以后,他就会定期到酒吧喝上几杯,基本不喝醉,只是在微醺时离开,然后徒步回家。除此以外还有定期去看电影、定期去吃火锅等类似的事。
过去的他常常做这些事,那当时对这些事应该是感兴趣的才对,他应该是在享受生活的,那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项一项地就不再做了?
他实在回想不起来。
按照医生的说法,他是长期生活乏味才会从胸口长出草来,先不论自己是否认可这个乏味的定义,仅从常识来讲,在定期会离开家门到外面做各种娱乐活动的时候,他的生活应该是不“乏味”的。
虽然现在不知为何,以前喜欢的酒感觉没那么好喝了,但为了改变这个乏味的现状,他也应当恢复这样的习惯才好。
包括其它各种各样的习惯,定期去做些什么,就当是定期服药了。
至少先除掉这根草。
几口酒下肚,胸口变得更痒,他不耐烦地挠了几下。因为总挠它,从胸口冒出来的那部分草茎早已被挠烂,但又长出一些来。
长得真快啊,肖郎这么想着,第一次用这种角度体会到了春风吹又生的含义。
再喝几口,他又有些迟疑起来,一个尖锐的问题浮现——既然他早在很久前就不再做这些事了,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自己不再能从这些事之中找到乐趣,那继续再做这些自己感觉无趣的事,难道就能变得不“乏味”了吗?
面前这杯酒不就很乏味吗?
重新发现它们的趣味?还是去寻找新的趣味?
我都奔四了,为什么还是非得去开发新的兴趣不可?我什么时候报名过人生兴趣班吗?
熟悉的酒缺失了熟悉的口感,但酒精带给了他熟悉的感性,思绪既混乱,又在细枝末节上较真,几口把剩下的酒喝完时,他已做出决定。
拿出诊断书里夹着的纸条,扫码,添加。
先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吧。
第二章 九爷
九爷是个开朗的短发女人,最大的特点是头发,染成墨绿的短发间还夹杂着一些柔软的长条形草叶,两者搭配在一起,形成一种颇有风格的发型。
“这是韭菜哦,”九爷并不避讳肖郎的视线,反而主动露出头顶,“每天要用柔软剂打理,不然会立起来,好麻烦的。”说着又笑起来,“所以他们叫我韭爷,就是韭菜的韭。”
她是病友群的群主,扫码以后加的不是群,而是她的微信,要肖郎先发自己的诊断书验证以后才能加群。进群之后,她就私聊肖郎,问他要不要到活动室里看看,这是病友群公用的地方,先来熟悉一下。
于是肖郎就来了。
也许是些许酒意的影响,来之前他没什么感觉,而在赶来的路上,那一小杯的酒精已经代谢一空,此刻就莫名拘谨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肖郎干巴巴地回了一句,视线开始向周边转移。
好在九爷没打算就这个话题聊太久,既然是带人来熟悉环境,更重要的还是介绍情况。
“这里原本就是一家书店,”九爷带着肖郎向里走去,“十几年前的老书店了,后来经营不下去,打算卖,我就包下来了。多数书都留着,定期还会进一些新书,你看,咱不少病友就经常到这来看书,你可以随便看,借回去也可以,登记一下就行,有想看的书可以在柜台那找,没有的也可以登记一下,我们进新书的时候也会参考大家的意愿。”
肖郎又看了九爷一眼,她看上去还很年轻,大概30左右,想不到这么有实力。
这间“活动室”的位置不算很好,稍有些偏僻,但也算是在商场周边,地铁、车站都挨着,空间也很大,占地几百平不说,还有两楼。
而且茶水、零食都免费供应,除了书以外,还单独隔出几个小房间,有会议室,也有棋牌娱乐之类的,听她的意思,完全是自己独立支撑着开销,而且毫无压力的感觉。
“说是活动室,其实基本上就是看书、喝茶的地方,也方便跟病友们交流,”大概逛了一小圈,九爷总结道,“咱们这种病嘛,普遍来说,看书就是最有疗效的法子,特别是现在的人很多都不爱看书,但又都认同看书是有意义的事情,看得越多,好像就越有价值,有的人看着看着病就好了。”
她没把话说完,如果是熟人的话,她会补上一句“其实都是狗屁”。
这里的书她看了一大半,头顶的韭菜是越看越旺。
而且在“生活节奏单一、乏味、枯燥”的这种人群里,喜欢阅读、绘画或写作的比例确实要比一般人要高许多,所以病友里的“书呆子”并不少,看书真那么有用,他们一开始又是怎么病的?
这间“活动室”其实也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休闲场所,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活动,在这里看看书、喝喝茶,不时跟人聊几句,是大部分病友都能接受的选择,九爷维持着这么个地方,也就只是给大家一个走出门的理由而已。
不说对病情有没有好处,起码多点社交活动,多认识些有共同爱好的人,对整体的心理健康总归会有些好处。
当然,看书看多了,病忽然就好了的人确实也不少,但在她看来,这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病,也就没有所谓治愈的说法。
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三两句说不清楚,她也不会跟新来的病友讲太多。
先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好,”肖郎点点头,朝旁边随便一指,“那我先去那边看看。”
“行,有问题可以找我,不用太拘束,”九爷摆摆手,往另一边走了。
肖郎随便逛着,很快发现一本颇有兴趣的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
九爷远远地看了一眼,满意而放心地离去,植物组又加一员新人,确切地说是草本组,她还是挺高兴的。也不知道肖郎会选择治愈还是共生,她个人希望是共生,这毕竟不是什么要人命的“病症”,至少大部分时候不是。
正准备离开书店时,另一个管理员小刘快步走了过来,神色凝重。
“九爷,廖毅那边出事了。”
“啊?”九爷一愣,廖毅那边……她忽然猜到了发生的事情,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是菌锅吗?”
“是,”小刘苦着脸,“食物中毒,听说有十几个人,现在已经送医院了。”
“操,”九爷没忍住爆了一声粗口,她早提醒过廖毅很多次,要注意安全,没想到还是出事,“你留在这里,注意群友情绪,知不知道是哪家医院?我过去一趟。”
问清地址后,九爷快步离开,往医院里赶去。
菌锅,又是菌锅!
真菌共生派的这些家伙!
第三章 菌锅
廖毅今天很高兴。
真菌,或者说蘑菇,本就是他最爱的美食,而在罹患伴生综合症之后,他又有幸参加病友群里的菌锅活动,进而发现了新的世界。
从此,他就成了群里对菌锅活动最为热衷的人之一,一开始只是积极参加,后来慢慢就自己组织,现在已经俨然成了真菌共生派里最活跃的人。
不过之前的几次菌锅活动,有几个病友之间闹过几次不愉快,使得大家近期都有些抗拒,不太愿意参加。
经过他一个多月的沟通和疏导,终于又有十五个病友同意,今天就在廖毅家里办活动,现在时间已经差不多,他就提前把桌椅和电磁炉、锅底等都搬到院子里,还有搭配的肉和菜、作料等都一一备好,就等群友们到达即可开动。
在他调整着桌椅的时候,三个人各自提着几包不同种类的菌子走进院里,大家都已经熟悉环境,院门没关,他们就直接进来了。
“老廖,都忙完啦?”
“廖哥,还有没有要帮忙的?”
其中两人熟络地跟廖毅打了招呼,另一人则是生面孔。
“不用,都弄完了,就等你们来,来坐,”老廖招呼了几句,看向不认识的那位,“你就是张阳吧?”
“对,是我,”张阳伸出手来,“久仰大名,初次见面,廖哥好。”
他是新人,只在群里跟大家聊过,线下碰面还是第一次,能参加这次活动,他还有些兴奋。
“什么大名不大名的,都是朋友,”廖毅与他握手,因为对方是新人,就顺便问道,“你的应该能吃对吧?”
“能,”张阳笑了,“我这还有检测报告,我一起带过来了。”
“不用,”廖毅按住张阳的手,又把对方另一只手里的袋子接了过来,“来,菌子都给我,我处理一下,冰箱里有啤酒饮料,都自己拿啊。”
“好嘞。”
廖毅高兴地招呼着人,没过一会,十几个人就齐了。
因为人多,拢共分出两桌,都是一样的菜,不过既然是菌锅,主要还是各种菌子。
种类上来说,来了多少人就有多少种菌子,这个活动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每个人带来的都是他们自身所伴生的菌菇种类,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搭配。
实际上,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几个同样伴生真菌的人因为聊到偶尔会把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做成菜,味道意外地不错,于是决定几个人一起用自己身上的菌子来做菜,又慢慢吸引到更多人,才逐渐形成的不定期活动。
这种事在伴生草本植物的人身上也很常见,完全不足为奇,因为很多人伴生的本就是蔬菜类的植物,或者可以做药的类型,例如九爷的韭菜。
伴生真菌的话,最麻烦的就是毒性,但在确诊伴生真菌后,不论患者本人有没有意愿去食用、或让他人食用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毒性检查都是必定要做的环节。
因为真菌的毒性不会只停留在“蘑菇”上,很多时候这些菌子产生的孢子也是有毒的。
对于伴生着有毒真菌的人来说,要么是过敏,要么不小心的话,也可能会在日常活动中在手上沾染孢子,或者孢子落入杯子、饭菜里,都可能导致中毒事件。
所以只要检测出伴生了有毒真菌,基本就没有共生这个选择了,必须想办法将其治愈。
这部分病友不会参加以上活动,也就保证了活动的基本安全。
但即便安全,这些真菌毕竟是从人身体里长出来的,自己吃也就罢了,让别人来吃就不免有种异样的感觉。
其一是,这人的皮屑、油脂等会不会进入到菌子的褶皱里,难以清洗干净?其二则是,这会有一种吃掉他人身体的心理暗示,特别是在参与者里有男有女的情况下,更是会有一种潜在的性暗示。
于是就导致之前的菌锅活动里不时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状态,乃至于女病友被骚扰,进而爆发矛盾的情况。
所以现在就需要避免使用大家身体里长出的菌子,而是用购买同种菌子作为替代的方式来进行。
对廖毅来说颇为可惜。
就好比人工种植的菌子,味道和口感几乎无法与野生采集的菌子相比拟,野生的菌子实际上也比不上从人体里长出的菌子。因为人体的环境不同,提供的营养也不同,比野生的就要多一些特别的风味,少数时候会有点怪,但多数情况下都极为好吃。
廖毅最开始参加的就是“人工菌锅”,现在吃不上了,也不可能私下单独找人去要,那样实在太怪了,也就只好选择用普通的菌子来代替。
其实他真正的打算是用无害的小活动来过渡一下,先降低大家的抵触心理,以后再慢慢物色一些合适的病友,比如性格、观念相近的,或者全员男性,同时对人体伴生的菌子抵触心理较低的群体,做一些小范围、人数较少的菌锅活动。
他想得很好,可惜事与愿违,事情的走向终究还是脱离了他的掌控。
当他意识到情况不对时,火锅已经差不多吃完了,先是有人头晕、腹痛,然后快速进展到不受控制地呕吐,在场中有多位经验丰富的人,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并要求尚未出现异常的人催吐,以避免中毒,或者减轻中毒的程度。
然而,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接连不断地出现中毒反应,剧烈的头晕下,又没人能够驾驶汽车。
之所以要在廖毅家举办这个活动,是因为他住在郊外,家里有大院子,足够让容纳数十人,但相应的,最近的医院也在十几公里之外。
所幸周边还有邻居,廖毅强撑着叫开了隔壁老杨家的门,请求协助,老杨又叫来更多人,终于在事情无可挽回之前,把众人送到了医院。
其中一人吃得较少,中毒反应更弱一些,经急救后,约半小时就清醒过来,只是仍未完全脱离中毒反应,还需要继续治疗。
在此之后,九爷才接到出事的消息,匆匆赶来。
当晚,病房里,廖毅脱离危险状态,并稍微清醒了一些,九爷来到病房里,长久地看着他,不发一言。
“对不起,”廖毅避开了九爷的视线,“我没想到会这样,大家都是买来的,不应该……”他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是不是那个新来的,那个张……张阳?”
“不,他是正常的,是你们其中之一买到有毒的菌子,具体是什么情况还要化验,然后是谁买来的也还不清楚,”九爷抱着臂,冷脸看着廖毅,“除了道歉,你就没别的想说的了吗?”
“那还有什么,”廖毅再次低下头,“运气不好呗。”
“这不是运气问题,”九爷不耐烦地用脚掌敲了敲地面,“如果你们都在正规的店里买菌子,大概率不会出问题,而你作为组织人,就该把好关,或者自己亲自去买,这次只是没出人命而已,还有几个人还在昏迷,你就管这叫运气不好?!”
廖毅沉默了。
“除此以外,你真没什么想说的了?”
“我不知道你想让我说什么。”
九爷叹了口气,“那我就直说了,你的病早就好了对吧?”
廖毅仍不松口,“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邻居知道你伴生真菌,送你们过来的时候跟医生说过,医生当时不确定你们之中是不是有人伴生了毒性真菌,保险起见就顺便对你们所有人做了检查,”九爷冷冷地看着廖毅,“然后发现你的病已经痊愈了,你到现在还想装不知道?”
廖毅没说话,但默认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九爷质问道,“既然已经痊愈了,为什么还待在病友群里,还组织活动?你们之前的活动给的教训还不够吗?”
“不生病又怎么了?”廖毅抬起头来,怒问道,“我只是请大家到家里来吃顿菌子火锅而已,我犯法了吗?”
“你想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有数。”
廖毅再次移开视线,“没别的事你就走吧,既然我已经不是病友了,那你这个群主也管不到我。”
“好,好得很,”九爷冷笑一声,转身离开,但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忍不住问道,“你知道我最气的是什么吗?不是你组织活动搞出事,也不是你病好了还瞒着我,是你真的在治病,就是说你也当这是病对吧?”
九爷揪了揪头发,却从头发里扯出几根断裂的韭菜,神色愈发恼怒,她从不愿把这件事当做病来看待,今天却亲口承认这是一种病,而且说了很多次。
“你一直是共生派的人,社会上对我们的歧视和偏见你最了解,你也知道大家有多努力地想要把它当做生活的一部分去共存,而不是某种心理疾病。”九爷怒视着低头不语的廖毅,“而你呢,你是怎么拉得下自己的脸,去跟他们一起吃自己身上长的东西的?你不是把它当成病了吗?吃别人的病灶,你不恶心吗?”
廖毅莫名笑了,自嘲般笑道,“玉米感染真菌以后会变成乌米,比一般的玉米更好吃,你不知道吗?”
闻言,九爷惊讶到几乎说不出话来,“你怎么敢说这样的话……”
随后便再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步离开了。
廖毅苦笑着拉上被子,蜷缩起来。
好羡慕啊,羡慕那些仍在生病的人们,至少他们还能从自己身上获得美味的菌子,而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记得在治愈派里有一个人,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但对那人的事迹记忆犹新,据说他原本伴生了剧毒性质的真菌,努力治愈之后,又因为生活的变化,再次患病,而第二次伴生的居然是鸡枞菇。
因为生活的缘故而患病固然可惜,但还是好羡慕啊……
没有人会故意搞乱自己的生活,即便是廖毅,即便是为了吃也不行。
也不知道那个人最后治愈了没有,据说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胸口会在一夜之间长出一米多高的鸡枞,真的真的……好羡慕啊……
第四章 共生
“方便的话,能说说你是怎么患病的吗?”
小刘和肖郎坐在书店二层的饮品区里,九爷离开之后,他继续在柜台看店,而肖郎在店里逛了几圈之后,就找他来主动询问病友群里聊到的一些东西,特别是所谓的“共生派”和“治愈派”。感觉站在柜台边聊这些不太合适,小刘就找人帮自己看一下,带肖郎来到二楼坐下聊。
这是新人常有的疑问,他倒是也习惯了,只是想先了解下肖郎的情况再说。
“我也说不清楚,我自己没什么感觉,前几天忽然感觉胸口有些痒,拉开一看长草了,等到周末就去医院里看,然后就被介绍过来了。”
“这样啊,”小刘点点头,这也是常有的情况。
从普遍的情况来看,这种病确实可以说就是“闲得发霉”,宽泛地讲,就是当一个人的生活太过清闲,无所事事,也没有太多想要实现的目标,浑浑噩噩地活着的时候,其心理状态就可能让身体内的环境发生变化,使其变成适宜某种真菌生长的状态,然后接触到某种真菌,实现伴生。
而一般环境中最为普遍的真菌就是霉菌,所以是字面意义的闲得发霉。
更多类型的菌子属于小概率事件,植物型伴生就更是稀有,而且这种病的患者很多时候都喜欢宅在家里,不爱出门,他们甚至完全不记得自己在近期接触过这些植物的生长环境,就有一种屋顶积水之后,忽然发现积水中长出几条小鱼一般的莫名其妙感。
这就是大自然啊,小刘常常如此感叹。
“先说说治愈派吧,”小刘收回发散的念头,说明道,“这一类中大部分是现实所迫,不得不治愈的类型,譬如感染了有毒真菌的情况,不治愈的话就会有生命危险,那还是治愈的好。”
“嗯,”肖郎点头,“可以理解。”
“另一部分则是个人的观念,譬如说对自己身体里长出异物感觉恶心,无法接受的,或者认为这有损形象之类的,虽然伴生的真菌或植物完全无害,对健康没有影响,甚至于有益于健康,也还是想要治愈的,这样的人也不少。”
肖郎再次点头,这仍然可以理解,说实话,目前的他就有些接近这一类,不是很多,只有一点点,但确实有些膈应。
特别是胸口总是痒痒的,这着实烦人。
“最后的一部分就是对心理疾病和生活状态这两者比较敏感的人了,”小刘长出一口气,对这类人群颇有些遗憾地说道,“因为这被归类为‘心理疾病’,所以就认定自己应该治病的,或者说因为医生说过,是因为生活状态有问题,导致心理疾病,又再导致患上这些病的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确实存在问题,就会积极寻求治疗,改善生活方式。”
肖郎隐约察觉到,小刘的观念似乎与此不同。
“你觉得这么想不对吗?”
“不好意思,”小刘反应过来,有些歉意地笑了笑,“作为管理员,我应该保持中立的,特别是还不清楚你的情况之前,不该对这个有批判性的倾向。”
“没关系,我就是想听听你们的看法,”肖郎摆摆手,不在意道,“我之后还会去问其他人,要不然你就以病友的身份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也行吧,”小刘点头,“那我就说说我们共生派吧。”
“请讲。”
“这么说吧,我们首先就认为这不应该被称作是一种病,病这个词是很重的不是吗?只要沾上这个字,就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几乎所有人都会这么想,但这真的对吗?”小刘摇了摇头,“我觉得不对,当然,对于部分运气不太好的病友来说,他们可能伴生的是有毒性或者刺激性的真菌或者植物,或者本身对伴生物过敏,这种就不得不去治愈,但这种情况和感冒、发烧没什么区别,就是身体健康出现隐患,不得不去解决,仅此而已。”
说到这里,小刘不由得叹了口气,喝了口茶才继续说道。
“关键在于,一旦认定这是一种病,也就认定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是错的,这才是最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就以我来说吧,我大概是在大学的时候伴生草莓的……”
肖郎下意识地看向小刘的右肩,他穿着短袖,右手的袖口处和领口附近,确实冒出了几片叶子,小刘见状干脆拉起袖口,让肖郎看个仔细,但此时没有花也没结果,如果他不说的话,肖郎也看不出这是草莓。
“继续哈,”小刘放下袖子继续说道,“现在我已经毕业5年了,毕业之前我就常来这里,毕业之后工作一直不怎么顺利,九爷就问我要不要来帮她看店,我就来了,8年了,我从没觉得我的生活有什么不对的。是,我确实不会积极地出门去社交,不去做那些常人喜欢的娱乐活动,没有特别的目标,就只是上下班,吃饭,喝水,洗澡,睡觉,但这又怎么了?我有在工作,我自己养活自己,如果遇到合适的人,我也会恋爱、结婚、生子,很多病友也是这样的,除了身上长出草或者菌子以外,和别人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不过是安静一些,生活单调一点罢了,但这有错吗?”
小刘几乎忍不住质问道,“就因为生活单调,就要认定我们有病吗?难道生活就一定要有某种特别的意义才行吗?所谓无意义的人生就不应该存在吗?说到底,真的有什么人生是无意义的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普普通通地过完我的一生,不犯罪,不伤害他人不就够了吗?为什么还要被人用病态这种词汇去描述、去看待?”
一时之间,肖郎不由得有些难以呼吸的感觉,有些被小刘这几句话给镇住了。
“不好意思,”小刘摇摇头,“我有些上头了,只是我真的很认同九爷的观念,不管我们身上长出什么来,不管别人说了什么,只要不危害健康,怎样的活法都是正确的,都是有意义的。用她的话说,在被人当成菜来吃之前,难道韭菜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吗?”
肖郎笑了笑,没想到面前这个小子比自己年轻不少,看待生活的方式却似乎比自己成熟许多。
“堂堂正正地活下去,认可自己的生活,就是认可自己,”肖郎笑道,“是吗?”
“没错,”小刘也笑了,“这就是我们共生派的理念。”
“这样啊……”
“那么……我叫你肖哥可以吗?”小刘认真地坐直身体,“肖哥,我刚刚说的这些所有的类型里,你更认同哪一种?”
“现在我还说不上来,而且听完你说的这些话以后,我其实还有一个疑问。”
“请问吧。”
“我假定你说的是对的,那我可不可以这么想,很多人生病,就是因为在心理上无法认同自己的生活,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对,这不一定是自己有这种感觉,也可能是社会、环境的因素,周围的人所说的话,或者他们隐约散发出一种氛围,一种虽然不需要明说,却能让你感觉到自己哪里做得不对的气氛,慢慢地,人就病了,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吧?”
“嗯,我懂。”
“那么假设这个人变成了共生派,他开始理解自己,接受自己的生活方式了,也开始认为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那他不是应该就此痊愈了吗?”
小刘愣住了,肖郎继续追问道,“为什么还能继续共生?”
“我也不知道,”小刘苦笑道,“其实之前是有解释的,大概是说生病的原因错了,不是因为心理的异常而导致生理变化,而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本身,就可能让身体变得容易与真菌或者植物共生,但后来还是发现不对,因为你说的情况确实发生过,真的有人什么都没做,只是跟我们聊过之后认可共生派的理念,然后过一段时间,不知不觉就痊愈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这个该怎么解释,但我知道的是,不论如何,不该这么简单地把它归类为一种病,然后开始否认自己,认可自己的生活方式,认可自己习惯的、喜欢的生活方式,这绝对不是什么错误的选择。”
“我明白了,”肖郎点头,沉思片刻后微笑道,“你说服我了,至少目前为止,我确实更偏向共生派,或者说,我希望我能像你们一样去看待自己。”
“那太好了,以后多来,多交流吧,九爷应该会很乐意跟你聊这些。”
“我会的。”
肖郎喝了口茶,向后靠在椅子上,忽然感觉松了一口气。
某种莫名的压力已经不知不觉间消散一空,良久过后,他才意识到胸口已经不痒了,拉开一看,结缕草仍然铺展在他的胸口,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似乎……看上去更鲜艳了些许。
几分钟后,肖郎离开书店,刚走到大门口,就见迎面走来一个少年。
“你好,请问一下,”少年有些拘谨,“这里是伴生综合症的病友活动室吗?”
“对,没错,”肖郎有些好奇地看了看对方,“你也是病友?”
“我不是,我……”少年连忙摆摆手,“是我太爷爷……”
“这样啊,”肖郎点头,暗中松了口气,如果这个年纪就开始认为人生没有意义,未免过于浪费大好的年华,“那你是来找你太爷爷的吗?我带你进去?”
一边说,肖郎一边还在想,没想到有如此高龄的病友,但刚刚在里面似乎没看见。
“没有,他不在这里……”少年的脸色愁苦起来,“他已经不在了。”
“啊?”肖郎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我太爷爷他……”少年的手和眉眼都纠结着,最终还是抬起头,对肖郎问道,“请问你也是……病友是吗?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是这样的,”少年一边回忆,一边阴郁地说道,“我太爷爷他人挺好的,对我很好,对家里人也很好,但前不久感冒以后忽然身体就垮了,然后住院,然后……三天前就过世了……唉……其实家里人差不多也猜到他可能挨不过去,私下里都说,其实不错了,太爷爷他90多岁,一生无病无灾,家庭圆满,年轻时的事业也很好,家里人也没有矛盾,就算这么去了,也算是喜丧,应该高高兴兴的。他自己……”少年吸了吸鼻子,“他自己清醒的时候也这么跟我说,说不要难过,他只是年限到了,他该去下辈子继续享清福了,要我高兴一点……”
少年明显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稍微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道。
“但在他过世之后,他头顶开了一朵花……”
肖郎的呼吸凝固了。
“医生说,这是伴生综合症,是一种心理疾病,”少年抬起头来,直视着肖郎,“所以太爷爷其实走得并不安详,不是吗?临死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自己这辈子过得没有意义,才会生这种病不是吗?”
“医生跟你这么说的吗?”肖郎凝重地问道。
“没有,他们没直说,但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肖郎实在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能给出答案的人已经离世,但看着少年的脸色,他猜到少年或许想问的是别的问题。
“你仔细想想,除了这个问题以外,你是不是其实还有别的问题要问?比如……自己?”
少年眨了眨眼,又想了想,随后点头,又摇头,“我也说不好,就是……如果太爷爷那样的人,一辈子过得顺风顺水,到头来也会觉得自己一辈子没什么意思,那我得活成什么样子才行?”
“我明白了,”肖郎放松下来,这倒是可以回答的问题了,“这样,你往里走,就在柜台那里,有个小刘……不是,你叫他刘哥就行,他应该能解答你的疑问。”
“好,”少年对肖郎点点头,“谢谢你。”
“没关系,去吧。”
肖郎摆摆手,看少年走进书店里,心里莫名有些奇怪的感觉。
此时的他也说不好自己该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共生派那样,接受这一切。
但努力吧,努力就好。
完(后续可能会续写,但近期无此计划)
mode:随意
作者:蓁煌
想到银杏这个词的时候,人尚且在学校。学校的一切都不是那么的好,比如重口味的食物,干燥的空气,四处扬起的灰尘,每天晚上都会反出地面的污水和堆肥味,以及酒厂的酸醪糟。
但要说我喜欢学校什么,我大概还是会说,我喜欢学校的银杏。
当时的宿舍的楼下有一条林荫道,路的两边种满了银杏树。那就是能见得到的最近的风景。看银杏一定要在路上看。从宿舍楼下看去,就没有那种令人期待的如火炬般的美景。大概因为这条路的尽头种了些梧桐。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记得那是种四季常青的树,当然落叶也没那么好看就是。我是个不常出门的人。只是有时下午放学走在路上会见到这样的林荫道。那时的阳光即将落山,也就不再那么地耀眼。暖黄色配合着落叶的银杏,从树梢到人行道。就这样,整条路在变冷的某一天,突然换上了更加明丽的颜色。温暖地让人无法忘怀。
或许这样的文字不够形容出那样的景色。但如果再让我描述一些,又只能想出“风中木叶纷落如金... ...提力安城墙边瑁珑树煌煌蓁蓁... ...”这种理所当然不是我能写出来的句子了。大概是在去那个学校之后,我就不太爱再写一些风景。谁知道是不是因为写风景的命题作文最不容易得分,不太想写了。不过除此之外,大概还有一些其他原因。
古人会说,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我想这应该是真的。秋风起时,学校里种的桂树传来花香,这味道会让我立刻想到家。所以如果再闻到那白果如同幸运深色长条的臭味,大概又会开始思念学校的林荫道。人就是这样的——应当说无可救药吗?每年总有那么几天,都有那么几种植物,那么几种风向,那么几场雨提醒着我回忆起过去的好事,或者坏事。
只是人事有代谢,花却是岁岁年年地相似,始终在变化的只有我的生活而已。当我指名宿舍楼下的银杏树时,我一定想不到我见到关键词时我在哪里。但我知道我一定会会回想起那天,我走到阳台上,拉开窗帘想要再看一眼那漂亮的银杏。哦,但那天夜里下了雨,那些树叶全都飘落枝头,又被打湿沾上了尘土,没能赶上为这些树叶留念。
现在住的地方似乎不常种银杏这样的树,他们更爱常绿的香樟。今年的秋天来得特别晚。直到现在都没有前些年那样的凉意,甚至我还穿着短袖。这里在我上学的那几年被推平了。或许曾经,我希望那些环境中的一切都不要再提醒我的过去。但当我生活的地方终于还是消失的时候,又觉得十分惋惜。
到结尾我大概应该说点什么,比如我现在在做什么,又让我有什么感触。大概这是所有命题通用的总结方式。不过我什么想法也没有。有人说人最好是不会思念过去的生活,因为怀念只能说明现在过得比过去更差。或许有这个原因,谁知道呢。
Vol.248「银杏」《那个园子》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当你一眼扫过这个园子再闭上眼睛,只会有两样东西在你的脑海里留下印象:一颗巨大的银杏树,和一片漫无边际的野草地。
之后在仔细观察下你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细节,隐藏在叶片下的跳虫蚱蜢,落在草地上的银杏叶,偶而还有食品包装袋或饮料瓶子。但它们终究会消失在你的视野里,唯有银杏树和那漫无边际疯长的草地,我想它们是不变的。
在我还是个半大孩子的时候,这里就像一个终点站,适合在任何时候来到这里。无论是躲避父亲将要落到后脑勺上的巴掌,还是在和临街的二狗打架之后。一头扎进这个园子,就能把一切抛到脑后。
我会熟门熟路地挤进银杏树那暴露在地表的盘虬卧龙得根部之间的空隙,哪里刚好能蜷缩下一个我这样半大的小孩。后背紧紧贴着粗糙坚硬的树皮,把脸埋在膝盖上,闻着略带清苦的草味和阴湿的土味。头顶上,银杏密实的叶片、闪亮而不刺眼的太阳光斑乃至天空中的云朵,一层层遮盖下隔断了一切外界的影响。尽管外面汽车驶过道路 人敲响地砖的声音 总会传来,但那不过是过客匆匆的烦音 不会冲进这个小小的园子。这使我安心。
与我分享这份安心的只有一名上了年纪的老人家。小时候的我对与人的交流总抱有一种怯意,尤其是当一个人面无表情站在我面前时,对那没有显露出来的情绪中可能存在的不满,我是心怀恐惧的。初次撞见那名老人时,我就处于那样的一种恐惧下:或许我进入了别人家的园子,进入到了一个不允许进入的地方。他穿着一件略微泛白的白衬衣,手里拿着一把竹编的大扫把,仔细地打量着我。那位老人木讷的脸庞似乎已经开始驱赶我离开园子,我也几乎要先一步逃离这个不再安全的地方。
“这个地方挺好。我就喜欢在这里坐坐,给园子里扫扫落叶。”说完这句话的老人便自顾自的扫除地上的落叶去了,而我也不知为何从那句话中找回了那种安心的感觉,放弃了离开的打算。我花了点时间才从我那笨拙于社交的脑子中想明白这是老人一份亲近的好意。
将园子作为庇护所的日子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那银杏树的根系承载不了我疯长的个子。当我最后一次蜷缩进去,不再有过去感受过的舒适,只有以一种卡在树根之间的别扭感;当我摸着脑袋打量这个似乎变得陌生的“座位”,我第一次清楚地意识到“变化”的力量。
我不再是一个蜷缩的“逃难者”。我开始在园中漫步,成为一个更仔细的“观察者”。我认识了酢浆草的三颗心形叶片,寻找其中珍贵的幸运四叶草;我摩挲着银杏的树皮,体悟纵裂纹路不变的流动性;我也看清了老人沉默的劳作:他的动作很慢,在几次扫帚或一次弯腰之间,总会停顿一下。我曾经近距离偷看一眼,发现老人的手掌粗糙如同树皮。
升入高中后,我成了寄宿生,关于园子的记忆便开始远去,越是成长,越是将之抛在脑后。细细想来,我从没有仔细看过园子的春夏秋冬,将它们记录在脑海中,只是作为少年时代的一段经历的背景板,将一个简单的概念印象留在脑中:一颗巨大的银杏树,一片漫无边际的野草地和一位木着脸的和善老人。
如果不是这一天我回到家乡,无意间路过园子。
园子还在。
银杏树维持着记忆里的苍劲,它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一段尘封的记忆。野草们随着晚风起伏,和我在各地遇见的草地没有什么分别。我没有看到老人,这个时间吹着的冷风不适合老人的活动,我只看到那根大大的扫帚还有同样竹编的箩筐,里面塞着一半的落叶,剩下的一半还在地上呢。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再试试银杏树根盘桓间隙的那个位置,想试着坐回那个位置,最终还是自己放弃了。我放下背包,解下外套,将领带塞进衬衣内,抓起扫帚开始扫动地上的落叶。扫中的竹柄被磨得温润,顶端也比记忆中的更光滑。扫帚触地的声音在黄昏里格外清晰,其实小时候我一直想要试试使用这杆大扫帚,可终究没有说出口。
待到泛黄的银杏叶装满箩筐,把扫帚放回原处。我学着记忆里老人的样子坐在草地上,眼下已是黄昏,秋分正冷。但记忆里午后的阳光斜斜照进园子,把人包裹在暖金色的光里,适宜的温度唤醒血脉的流动。
那种感觉,想来是很好的。
END
写于25.11.24
(写这个关键词给我一种高中时候写作文的感觉,虽然我高中时写过什么一点都不记得了。这篇文就是在这种感觉下写出来的)
作者:凰
评论:笑语
*可以看作《蓝星盛放的七日》的孪生篇。
有人说,遗忘是比死亡更加可怕的事。他已经记不清是从谁那里、在什么时候听到这句话的了,但还是会想这样,在某个与往常别无二致的夜晚被某些事物触动——也许只是一阵晚风、某只跃出草丛的昆虫、渐低的气温,又或者只是寂静的夜晚本身,让他不自觉地想起了这句话,随之也想起了那个被他挂在脖子上、紧贴着心口的吊坠。
那是个仅有一指长的、冰水晶纤维制成的圆柱体密封管,琥珀帮他定做的,他在里面封存了一枚狭长的种荚,种荚里包裹着一串小小的黑色种子,每一颗都带着一束纤细蓬松的白色冠毛。种荚成熟裂开后,当天气晴朗时,这些种子便会四散开来,乘着风飘去它们将要扎根的地方。
他曾经见过这样的景象,就在即将奔赴战场的前一天,在避开身边的所有人、独自回到那个被蓝星花海包围的小屋时。花期过后,那片总会摇曳在窗外的蓝色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漫天遍野飞舞的白色绒毛,在风中升起、聚集、回旋又落下,宛如一场专为等待他到来才开场的告别演出。
这场花种组成的大雪里,他不得不在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后拉起面罩挡住口鼻,用力眨了眨眼睛挤出两滴生理性泪水,然后穿过变得如野草一般的花田,走向了那间已经不会再有任何人守候的小屋。
上一次从这里离开时,这个星球还未进入夏天,而现在已经是盛夏。小屋里并没有多少灰尘,所有的陈设都和他最后转身前看见的一样,他甚至能回忆起当初那个躺在自己身边的人是如何与他一起靠在床上,指点着屋里的家具和装饰,向他一一解释这样摆放的缘由。
我希望你能在早晨一睁眼就看见我为你摘来的新鲜花束,对他自称“十一月”的人这样笑着说道。因此他们的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据说是十一月“亲手制作”的奇形怪状的玻璃花瓶,床尾的飘窗上是一个野兽大腿骨磨制的细长花瓶,正对着床的墙上挂着猪笼草形状的木刻花瓶,餐桌、书柜、进门的转角桌也一样,屋子里到处都摆着完全不同的花瓶,好让十一月可以每天都随心情在里面插上各式的鲜花。
他也还记得那些花,总是在他苏醒前就出现在家里的每个花瓶中。色彩各异的花瓣是刚醒来时模糊的视线里最清晰的亮色,有时这些花还伴随着浅浅的香气,于是他总会忍不住深深吸气,在这点似有若无的气味中又闻到厨房里面包的香气。
他们在这间小屋里共度的时间一共只有七天,然而每一天早晨醒来时,发自内心的轻松与安宁感都会让他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还身处于梦中。战争的脚步不为任何人停下,时刻逼近着他们的伊甸,他清楚十一月和自己一样,都不想让这片蔚蓝的花海被践踏成泥,但他们别无选择,效忠于对立的组织的两个人最终还是只能推开彼此的怀抱,从残留着对方体温的衣襟夹层内掏出武器对准面前的人。
分别前的那场争斗最后没能得出让谁满意的结果,时至今日再想起那天发生的一切,他还是会一阵恍惚。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时隔两个月后,他又悄悄回到了那个地方,回到那个不剩下任何与十一月有关的物品的小屋里,只为了带走一枚蓝星花的种荚,好让自己随时都能有用来回忆的东西。
而现在,他又一次不自觉地陷入了一瞬的回忆,就这样迷茫地站在夜风中,看着即将彻底暗下去的天空笼罩着被风吹动的草丛,突兀地觉得自己似乎不该在这里。
这是自他将匕首抵在十一月的喉咙上,逼他离开这个星系的第四年。距离反抗军发动反攻还有不到两个小时,距离他从大火中救出一个红发的女孩还有两个小时五十一分,距离那场噩梦一样的公开处刑还有五年零八个月,而距离他们取得最终的胜利还有整整六年。
他已经鲜少再想起那个人阳光般耀眼的金发和落在自己额前的那些温暖的吻,可一旦想起,就总是感觉贴在胸前的那个吊坠一下子变得滚烫,烫到他难以呼吸,密封管中的种子仿佛要在他心口生根发芽,将储存的能量都化作热度爆发了出来。
但他知道,这不过是错觉。无论再查看多少次,那枚种荚都不会展现出任何变化,它只是在真空中完美地保持着被封进去时的样子,棕绿色、一头尖细、表皮覆盖着细小的绒毛,已经彻底成熟、完全准备好裂开外壳散播种子的模样,却因为被他摘下封存了起来,便再也不会拥有开出新的花朵的那一天。
“那边的花就要开了。”身旁突然传来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回过神来,察觉到自己的手已经隔着衣服按在了胸前的吊坠上,下意识松开了手,转头看向说话的人。
银发少女站在他身边,空洞的双眼远远望着敌营的方向。他顺着这双实际上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眼睛的视线,也看向远处延伸到天边的那片草地,在他眼里那不过是一片野草,但银却吸了吸鼻子,再次开口说道:“我能闻到即将成熟的花粉的气味,可惜分辨不出那是什么花。”
她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后就回头盯着他,突然间又沉默了下来。那双盲眼仿佛能看透他心中所想,带着一丝探究与关心直直地盯着他,却也没有再追问什么,只是放轻了声音说:“琥珀让我来找你,她说‘他一定是又躲到哪里去胡思乱想给自己不必要的压力了’,这是原话。”
他笑了一声,连自己也听出这笑声的勉强,于是点点头回答道:“我知道了,这就去找她,你也跟我一起回去吧。”
银不出声,也并不打算跟着他挪动脚步,她用那双无法聚焦的眼睛继续打量着他,像是犹豫要不要把话说出口,于是他叹了口气,决定替她打开这场对话。
“你想对我说什么吗?”他问道。
“你在担心那片即将被烧毁的花丛吗?”她反问。
“那只不过是片野草,”他压低了声音,“只要根还在,即使被烧光了,第二年的春天也还会再长出来的。”
“我以为我们就是要连根也烧毁。”银轻描淡写地说道,声音轻得几乎被夜风吹走。
他不再接话了,牵起少女变得冰冷的手,转身带她向抵抗军的营地走去:“走吧,我带你回去。要是你在这种时候着凉的话琥珀会训我的。”
银没再说什么,只是跟着他顺着来时踏出的小路穿过草丛,回到了他们的营地。在那里,上千名战友正清洗打磨着各自的武器,等待着号令响起的那一刻。
九十三分钟后,火光将染红漆黑的夜空,点燃被埋在敌营附近的火药,击破寂静的爆炸声便是冲锋的号角,抵抗军的刀刃将划破无数敌人的动脉,鲜血将喷涌而出,洒入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亡者的灵魂也将随着星星点点的灰烬飘落,陷进被大火烧尽生机的土地。
到那时,他们将夺取第一次逆转局势的胜利,而他也将在敌军试图同归于尽的负隅顽抗中被冲击波掀进火场里,看着那个封存着种荚的吊坠落入火焰。冰水晶在高温中炸裂,种荚脆弱的外壳也瞬间裂开,白色的种子挣扎着想要借着热气升起,却立刻就被火吞没,一瞬间便真正失去了继续成为生命的可能。
不过现在,对于将要发生的这些事,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因此他还可以走回同伴身边,与他们一起等待一场即将燃尽野草的夜火。
作者:蓝天
评论要求:求知
气温下降得毫无征兆,对我这种不爱看天气预报,全靠每天起床的体感穿衣的人来说是当头一棒。我也才毕业没多久,独自搬到这陌生的城市,找工作、租房,刚刚安顿下来,既没来得及去街上的服装店淘过冬的衣服,也还没让家里寄些来。我在衣柜里一通翻,拽出仅有的一件毛衣,又套上件保暖背心,裹上风衣,总算有了出门的勇气。
单休的周末在家躺了一天没出门,街上的景色和前天上班时所见大相径庭。秋冬的肃杀气氛俨然已经降临,天空灰蒙蒙的,空气质量恐怕好不到哪儿去。风刮得我耳朵生疼,但把注意力集中过去只会让痛感不减反增。深谙此道的我缩着脖子,把手死死地塞在口袋里,东张西望起来。
早餐铺的蒸屉冒着热腾腾的白雾,伴着发面馒头的甜香、油条下锅的焦香,就像零成本的宣传那样吸引着路过的每个人。有个戴着红领巾的中学生脱下手套,被烤红薯的甘甜烫得手忙脚乱,又舍不得放过一丝烟气,眼镜也熏得糊成一片。我不禁略微偏转行走路线,让自己能经过早餐铺范围的边缘,被蒸汽烘得暖和些。然而我方才在家已经用昨天点外卖的剩菜应付过早饭,上班打卡的时间也不允许我久留。遗憾之下,我只得加快脚步,盘算着明天早上来买个酸豆角包和牛肉粉丝包。
转过街角,从小巷来到大路上。路边栽种的两排银杏不知不觉间变得金灿灿的,一阵秋风就能摇下满眼缭乱的黄叶。先前路过时,树上还是旺盛的绿色,加以地上被踩烂的白果散发的气味,让我不乐意靠近。那段时间,我总是想着“为什么要在路边种满这样难以打理的植物”,但银杏本身又有做错什么?它只是遵守着自己基因里刻着的节律,履行着身为裸子植物的使命罢了。
没错,数亿年来都是如此。银杏,一支残存下来的独苗,就这样孤单地开枝散叶、传粉播种,一代代延续,或是它本身留存至今。一株银杏的寿命轻易就能达到几千年,也就是说,整个人类文明,说不定只是两三棵银杏的生命长度。一棵银杏历经几千次绿叶转黄,树下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都与它毫无关系。这样一想,我倒觉得有些挫败了。对于饱经风霜的银杏来说,让我如临大敌的考勤时间是多么微不足道的烦恼啊。把我自己和七八十亿人对比,把这一个早上和45亿年对比,那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小事。
那么,银杏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寒潮逼得无路可退吗?几百万年前的冰河时期,在愈加寒冷的环境下濒临灭绝的银杏,会有那样的危机感吗?给植物冠以“思想”不切实际,更何况那时候恐怕连现代意义上的“人”还没有形成,我们也只能从化石里推测出蛛丝马迹。
这个思路陷入了僵局,我只得后退一步,换个考虑的主题。从时间的尺度,人类文明就是个瞬息万变的短暂片刻。若是将地球经历的时光比作人生,那么用指甲刀一锉就能让人类有记载的历史灰飞烟灭。唉,那我今日这样大脑不断发出信号,肌肉规律地收缩舒张,后肢交替着运动,又算些什么?
一片银杏叶飘下,我在混乱的意识中伸手接住,仔细端详。已经完全变黄的叶子失去了叶绿体的作用,被枝干抛弃,但其上仍保留着银杏经典的二叉脉序。就像那经典的进化树一样,总支、分岔……直到最后,叶脉的末端,是未完待续的空虚。
即便是银杏也无法预知下一步该怎么走,至少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强过它的。
我知道我要去开始这漫长而无聊的一周,知道在办公室落座后要打开电脑先检查邮箱,知道晚上该给千里之外的家人发消息让他们寄来棉袄,也知道明天的早餐要花四块钱。
丢下银杏叶,把手放回口袋里。公交车缓缓驶入铺满落叶的站台,我挤进充满暖气的车厢内,伸长胳膊刷了卡。那中学生在我后面上车,他已经吃完了烤红薯,嘴边还沾着已经冷却的残渣。他灵巧地钻入人群,找到同学开始攀谈。年轻人才不会想那些有的没的,多令人羡慕。
汽车发动,路边的金黄色连成长长的带。车轮碾过地上的银杏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还是人类文明好啊。
我不想告诉你这俩人的名字所以名字是化名,这是两个欧洲人
世界观有魔法设定
冬日的太阳极大,照在身上带来一股寡淡的温暖,并不热,还让人直嫌它晃眼。稀疏的、秋黄色的野草干燥地铺在这块土地上,再远方是枫树林,已经过了季节,现在既不红,也不好看。偶有疲惫的风刮来,只吹了两阵就停下。整一处风景就像一段又长又难听的纯音乐,因为节奏缓慢舒缓,让你容忍了很久也没想起来要去切它。
s有点后悔出门了:他只听说今天有一次远足,类似于踏青野餐,和朋友一起出门去充满植物与阳光的地方坐下来享受负离子以及难得的片刻宁静。但他不知道他的朋友,也就是这个叫他出门的女人,根本没计划过要在哪个山头做哪些事,她只带了一个烧烤炉、一个帐篷、收音机和几套碗具,烧烤炉还是二手店里淘来的。然后他们花了将近一个上午都在这片原野上闲逛,寻找风景过得去的地方。感谢梅林,魔法让他俩不需要亲力亲为地扛着这些行李走,但这个散步的过程还是很无聊,而且令人感到麻木。终于他俩都不想再走了,这处原野的每一个地方从任何一个角度看过去都是一模一样,于是他们决定就地休息,并开始搭建这些帐篷和烧烤炉还有别的东西。
s负责帐篷。这事不能直接用魔法,你不可以往自己还不知道如何搭建的东西上面直接扔一个魔法,那只能让一堆原材料变成另一堆原材料。所以他是完全按照说明书、一步一步来的。这个帐篷是全新的,l从超市里买来它后从来都没有拆开过,仔细闻还能闻到崭新的塑料味。在原野上漫步时,s觉得自己的头脑很放空,以及他的双腿已经不想再迈出一步。而现在搭建帐篷时,s在繁琐的、基本上是重复性的每一步中再一次得到了头脑放空。
等他完成这个帐篷时他才发现这个帐篷的尺寸大的吓人,完全足够六个人在里面开周末派对。很明显l在挑选帐篷时唯一的要求就是“够大”,而且她完全没考虑过“够大”和“太大了”之间的区别。这倒也不算什么坏事,只是给这场失败的远足增添了一丝幽默。
然后他走出自己刚完成的堡垒,看到这片长满野草的荒芜原野。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他从早上到现在没吃任何东西。
l在烧烤炉旁边——躺着。她给自己搭了一张躺椅,不知道从哪里来的,s很确信早上和她交流行李时没看到这个椅子。烧烤炉已经搭好了,用魔法烧着如同冬天一样浅蓝色的火,上面摆着一些鸡肉串,从温度来看想吃到熟食还需要很久。s想问问她为什么不烧炭,然后注意到这个烧烤炉是插电使用的。
她的躺椅正对着日光的方向,真是慵懒。s本来觉得没有人能享受这种莫名其妙的远足,现在看来世上总有高人,或者说有些人就是格外擅长发现生活中的美。然而s没法学习她的好心态,首先他俩不是同一类人,其次这儿只有一把躺椅,他也不想睡在草地上接触大自然因为那看起来会很像一个智力低下的流浪汉。他走过去,看到l闭着眼。
他不记得自己在那个帐篷上花了多少时间,一个小时?这足够有的人用三分钟搞定烧烤炉并睡一觉了。
“你睡着了吗?”他说,语气冷冰冰的。
l没回答他。颜色偏暖的日光照在她脸上,光靠视觉讯息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温暖惬意的自然午后,但s就站在这儿,所以他知道现在很冷,他还知道周围的环境丑到像刚被围猎过。
“我建议你下一次远足租一个木屋,那样房东会给我们准备好一切。而且我猜测价格会比买这个巨人帐篷便宜——便宜非常多。”
寡淡的风绕过他俩。
“这个帐篷在商店里有销量吗?你是不是第一个买它的顾客?他们在商品广告页面写着‘救救战争中的儿童’所以你才买了它吗?还有这个烧烤炉——你为什么特意拿来一个要充电用的二手货,它和一个大理石柜有什么区别?噢——区别是大理石柜不会被魔法烧坏。”
他自顾自地说了一通,天空很安静,周围的景色几乎没有一点儿变化。显然一直到下午四点这个地方都会保持同样的宁静,然后太阳就会下山,他俩得进这个足够六个人开家庭派对的帐篷吃一些难能可贵的鸡肉串。s希望她带了派对玩具——虽然行李里没有,但她的行李里也没有那个躺椅——在无聊的大自然中玩点双人游戏度过这一个晚上。
他正要去检查一下鸡肉串,l仍然闭着眼,她开口:
“s,睡着的人是不会回答你的问题的。”
作者:【十三招】栖鸦
评论:笑语
(结尾有点仓促,大概是因为篇幅太长了……我没想写这么长的!改着改着莫名其妙多了起来!)
二狗其实并不叫二狗,二狗只是他的诨名。
但由于他的大名太过于拗口,我也随着认识他的人一起叫他“二狗”了。
二狗最满意的名字叫陆砚辞。砚,砚台,辞,文辞。“实在是高雅啊!”“有你这样尽心的娘,这小子之后定有一番出息!”那算命先生想出这名儿的时候,围在旁的人们都鼓掌庆贺。至于这围的人是不是捧哏尚未可知,可为了这好名儿,牛婶奉献了她攒了一个月的鸡蛋和和过年都舍不得吃的肉,又颠颠地走了四个时辰的路才得了这两个字。牛婶看到这算命先生周围热闹的景象,心里想:“老乡果然没骗我,这名儿啊,起得不孬!”
有人问牛婶:“花这么多钱起个名儿,值吗?贱名不花钱,还好养活哩。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算命规矩!”牛婶笑得憨厚:“直哩,算算总是安心的,这可是俺头胎生下的娃!”
按理说,有了这名,人们都该叫这娃“砚辞”。可是,村里人又嫌这名太拗口,不爱叫。再加上他出生时,有两只野狗在门口大声吠叫。那两狗跟牛婶家养的看门犬似的,赶也赶不走。人们大为惊异,于是,屋里那个刚刚见到新世界的大胖小子就这样在人们的笑声中痛失大名。
二狗这人,跟他出生时守在门口那两条野狗似的,死倔。他不爱让别人叫他二狗,和他的大名一比,这小名就显得忒俗气了点。可实在是拗口,大人们都喜欢叫他诨名。自从二狗有了分辨之后,他一听人叫他二狗就不高兴。一不高兴呢他就喜欢用肉乎乎的手打人,偏偏幼童的手又没啥力道,软绵绵的,打在人身上挠痒痒似的。
大人们哈哈笑着,把二狗一把子抱起来,拿手来逗弄他。这时候二狗就不再打人了,开始用肉乎乎的手推着讨厌的有胡子的大人的脸。这个时候,大人们总在笑:“真是个狗娃子!”
后来二狗发现没用,也不再打人了,就那么用一双清凌凌眼睛瞪着可恶的大人。他的诨名也从“二狗”变成了“狗娃子”。
“根本没变多少嘛!”二狗这样想着,转头就蹲自家田里揪野草去了。他一生气就喜欢这样做。小小的孩子就这样缩成一团蹲在田里拔草,更像狗娃子了。
二狗揪了草也没闲着。他跟着村里的大人们学会了编草,用痛失大名的代价。可获得的回报是如此甜美——编织起来的小物件可以跟着大人们的货一起去卖——虽然大多数时候不太能卖出去,但得来的几个铜板儿是二狗自由支配的零钱,大人们也高兴二狗拿着这钱买点小吃。
狗娃子渐渐长大,小小的一团抽了条,长成了细细矮矮的一个。他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执拗地一个人去揪地里的野草。只是他依旧不喜旁的人叫他“二狗”或“狗娃子”。村人呢,也只会在开玩笑的时候这样叫他,这时候的他就会干笑两声,又拿话挡回去。
他早就已经不再是那个瞪着眼睛谴责大人的小孩了。
二狗不是个当读书人的料,应当说,当不了读书人的天赋是祖传的。村里祖上也曾做过有族人能一飞冲天,去了外面做大官,回来免了全族的田税,顺便带动全族鸡犬升天的梦。于是,在族谱不知道更新了多少代的时候,终于举全族之力供出了个老举人。
可老举人也没那么争气,在艰难地过了乡试之后,老秀才看着自己已经开始沾染霜雪的两鬓,终于回到了家族,不再做那个“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大梦。族里也渐渐没了捧出大官儿光宗耀祖的心气,只是开了族学,心里想着——落魄的举人老爷好歹也是举人,兴许能教出那么一两个有天分的孩儿来呢?
二狗的课业是老举人教的小孩里最差的一个。当然了,他也是老举人教的最早的,也是最后的一批小孩。
老举人是个老古板,张嘴就是之乎者也。老举人在孩子们的眼里也很有本事——二狗晚上从不像在课上睡得那样香!
但是,二狗听村里最有资历的老人说,这老举人原本也是个混世魔王,上树掏鸟,偷摘西瓜……啥破事都干了一遍。
于是二狗想:“这小老头咋变成这样的呢?”
二狗来不及得出这个问题的回答了。他发现了更好玩的事。
他又一次爱上了地里的这些草,并开始真正探索起那些草的不同。
老举人最先发现了二狗的变化。
二狗不再上课睡觉,一双眼睛咕噜噜地到处找好玩的东西。他只是手里拿着那些草,那些野草——在手里玩着,比所有他见过的玩具还有吸引力。
举人惆怅了好多天。终于在下学时把二狗留了下来。
“二狗啊,你喜欢这些草?”
“对啊,我喜欢!”
“……”
“你想不想当大夫?”
二狗惊讶地看着举人。他不知道为什么话题跳跃得这么快,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跳到大夫上去。二狗知道大夫的职业在别人的嘴里并不光彩,可是举人列出来的好处又实在令人意动——有一个副业比没有要好得多,至少有个头疼脑热的不用因为找不到大夫而掉眼泪。
二狗心动了。真正打动他的倒也不是上面这些这些未来的好处心动。只是他觉得,原来这些野草能换来比编织物件更多的钱。而代价仅仅是免费的读书。
于是在举人的推荐下,二狗又去了一个赤脚大夫那里。这下,村里人都在笑牛婶当初找算命先生算的批文准:“二狗当初起名叫砚辞,那可不是注定当不了读书人嘛!”牛婶也跟着笑:“当不成就当不成嘛!他会种地,有一把子力气,现在又会医,指定是饿不死的!说不定我也能跟着沾沾光呢!”
赤脚大夫比老举人好玩得多,虽然背不完方子,认不出草药,整理不好器械……还是要挨板子,但二狗依旧固执地认为赤脚大夫依旧比举人好玩很多。
赤脚大夫和二狗一样喜欢野草。不过他不仅喜欢草,他还喜欢和谷物有关的一切东西。他喜欢去田间地头找那些特殊的稻谷,然后用几个铜板买下来那些种子,宝贝似地养在自己的田里。又在收获的时候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拿着镰刀收割。“你是个农家孩子,不可以不喜欢粮食”赤脚大夫和二狗割稻子时常这样说,“粮价有时贱有时贵,但只要有粮,你就饿不死。”
二狗知道饿是什么感觉。乡下人家只有两顿,一次牛婶回来晚了,二狗的午饭就没吃上。等牛婶回家的时候,远远的,二狗就坐在门槛上等着牛婶。牛婶见了二狗,第一句话就是:“饿了吧?我带了包子回来,热热准备开饭。”晚饭的时候,二狗吃了他儿时记忆里最香最大的两个包子。
于是二狗第一次知道,肚子咕咕叫,胃里有灼烧感,这些感觉叫做饿。
可二狗并不知道饿很久是什么感觉。他也没尝试过饿很久。他向来不太爱亏待自己——牛婶也不会允许的。至于饿死,那更是想都不敢想——饿一中午就那样难受了,饿死又该怎样忍受呢?
不过,二狗很快就知道了。
旱灾之后还有蝗灾,若官府无力治理,那大灾之后必有流民。如果这群流民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又会变成什么呢?
二狗的家乡当然也不例外。躲过了天灾,又如何躲得过人祸?他们终于拿着自己的全部家当上山里去了,在二狗20岁的时候。
念旧的宗族终于抛弃了生养自己的故土。
所有的生气好像一夜之间从这个村庄消失了。带不走的被埋在了地里,带得走的被一群人背在肩上,拉在车里。山是畏惧的源泉,也是生的希望。
灾年啊,大家都饿啊。山上的兽饿了,山下的人也饿了。山下的人饿极了就会吃山上的兽,山上的兽饿极了也会吃山下的人。
二狗死了,死在山上的兽的嘴里,死前还攥着一把“野草”,那是他给高热的孩子找的药。他的死大家都悲伤——再没有人为族里指路了。牛婶也死了,儿子死后她就成了疯婆子,于是,她被扔下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族里的人们含着泪用一个装着石子的袋子换走了牛婶的粮食。
疯癫的牛婶以为那个袋子里装着的还是粮食,竟然生吞石子死去,死前还念着自己唯一的儿子。赤脚大夫也死了,死前紧紧抱着他那一罐子的宝贝——是他这些年收集的种子。那些流寇不知道为什么这老犟种把这罐种子看得这么金贵,只是在大夫死去的那一天,首领美美地吃上了一碗大米饭。
老举人死了,他是饿死的,死前还在念叨着二狗——那是他最调皮的一个学生,也是他最期望的学生——可他怎么就死在野兽的嘴里了呢?
他怎么能死在野兽的嘴里呢?二狗不明白,老举人也不明白。只是在十年之后,宗族里的人们分散在各地。他们拥有了一张新户籍,又开始重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他们中的老人仍念着宗族,仍念着当年的牛婶,二狗,老举人,赤脚医生……只是受困于床榻的时候,他们举起的手因无力支撑而骤然落下,儿女们听见的最后两个字,仍是“回家”。
回家啊,回家……人如野草,但不同地方的野草,还是同一种野草吗?
这些二狗都不知道了,他早已成为了山林中的一捧土。死了的人能成为活着的人心中的念想已经足够幸运。更何况,二狗还死在离家不远的山林中。在这个世道里,又怎么会有野草一样的人敢肖想更多呢?
vol.248「新年快乐」
《归零》甄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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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了,野丫〞
“你说我是唯一飞出去的人,但如果你知道我回来的第1件事情是是奔赴一场可笑的相亲,你会不会很失望?”
“我想你了。”
明朝坐在咖啡屋的玻璃窗前,目光游离地盯着外面飘落的雪,一阵风吹过,早先落下,又积压在角落里的雪花忽地被吹上天空,飞向她看不见的方向。
一如她的人生——看似飞扬,实则无根,终将落回某个肮脏的角落里。
“抱歉,我来晚了。”
一声带着喘息的抱歉,将她的思绪从窗外拽回。
“没关系。”
她站起身,伸出手简短地握了一下。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男人匆匆拿起纸张擦了擦汗,又将羽绒服搭在椅背上。
“你好〞明朝笑笑,坐姿挺拔。
男人招了招手,试图唤服务生过来。
“我已经点过了,她家的银杏拿铁很不错,不知是否合你口味。”
“我什么都行。”
气氛突兀地陷入沉默,明朝在心里叹了口气,无论她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那种对于气氛安静的恐惧,那种谨小慎微的本能仍旧刻在心底。
“想必野先生来之前已经听家里人介绍过我了吧。”
“是的,百闻不如一见,明朝小姐比我想的更好”
“谢谢夸奖”明朝露出一丝恰当的笑容。
之后是再次沉默,直到服务生端来两杯银杏咖啡。
明朝盯着咖啡杯里渐渐舒展的银杏叶,有些愁——她实在不知如何开口,她的人生干瘪、空泛,没有任何值得拿出来说的,也没有兴趣爱好之类的谈资,像千千万万个大山里走出的农村女孩一样,除了努力活着,她找不出有什么她坚持做过的事情。
而且说实话,除了谈生意之外,明朝都只喝最便宜的冰美式,并非是她不喜欢,或点不起高端的饮品——在外拼搏了十几年,她早已实现所谓的财富自由,只因为她只有通过那种苦才能确定过去的真实和当下的存在。
“如果之后需要再次联系的话,请加我微信吧,我想你应该有的。”
明朝犹豫再三,终于决定结束这一场闹剧,起身离开。
身后的男人会有怎样的表情,她已经不在乎了。
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迎面是一阵凛冽的风,夹着细碎的雪花打在她的脸上。
“乡下的空气就是好啊”
她顿时感觉神清气爽,贪婪地大口呼吸着。
“这才是活着的感觉。”
明朝跟着飞雪走在小镇的路上,路过某家打着特价的咖啡店时,明朝顿了顿,转身走了进去,推开门是不大的小屋和一位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服务员,服务员有些眼熟,大概率是以前同一个学校的学生,毕竟这个镇和附近的乡村加起来也只有那么一个初中。
她点了一杯冰美式,一饮而尽。炸裂的苦涩,冲刷掉唇齿间甜腻的余味。
服务员淡笑着询问她是否需要续杯。
“好,谢谢”
她牵起嘴角,是一个练习过千万次的、弧度精准的笑。眼里却是一片荒原。
走在回乡的路上,明朝捧着第2杯冰美式慢慢品尝,在雪天里喝冰美式,那种透彻的凉意,让她想起小时候的冬天——趴在被大雪掩盖的玉米地里不敢回家的时候。
也让她想起了更小的时候,她就用童年的单纯换来了一眼看到人生尽头的觉悟,也让她为了无论如何都想要逃出的家而疯狂的学习,用数不清的夜晚和摞起来比土墙还高的书本争来一个滚出那个泥潭的机会。
她高兴的要发疯,可是追求自由的结果,却没有像她日夜向往的那样,反而令她似被风吹起的积雪,短暂的飞起后坠入了更黑暗的深渊。
一个一点依托都没有的女生是怎样在如大染缸一般的社会中立足的呢?时间不断流逝,她早已淡忘一切,只记得向前。
渐渐地,她眼睛里只有前方的道路,在一点一点磨砺中甘愿沦为时间的奴隶,也是所有加诸在身上的目光与期望的奴隶,更是自己的奴隶。
她以为自己会一直这么一往无前的走下去,永远不回头,但她还是停下来了,因为小时候最好玩伴的离去。
那个逃离失败,走上能够一眼看到尽头人生的女孩,离开了困住她20多年的地方。
这也许是一件好事吧。
踏着雪花走在回去的路上,明朝低头想着应该如何答对她那帮亲戚,她已经能想到,当她推开门回到家之后,要面对的是怎样久违的浪潮。
但都无所谓了,她来相亲,不为找伴侣,也不为应付谁,只是想体验一下另一种活法,短暂的体会儿时玩伴的人生。
她曾经是怎样生活的,她会有怎样的心事?她也会像自己一样空洞、麻木吗?向前与退后,离开与留守,职场与婚姻,究竟哪一个更胜一筹呢?
站在村头的树下看向整个村子,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明朝走过了十几年,终于站在了她的身前——满目素白的屋子里少有前来吊唁的人,亲朋也大多在外屋坐着聊天。她孤独地躺在廉价而简陋的容器里,和平日没有什么区别。
“我回来了”
明朝开口,不知道是说给谁听。
“让你失望了,你在信里说羡慕我会飞,但我过得很不好,我以为出去会不一样,但我现在才知道,无论走得多远,我都没有真正逃出去过”
明朝抬头,直视相框里女人的眼睛。
透过那双和自己一样的眼睛,明朝好似看到了自己。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姐姐”
声音从身后传来,是明朝上午相亲的那位男士。
姐姐总和我提起你,说你是她最想要的人生。”
明朝猛地抬头。
“你说什么?”
“姐姐走之前跟我说最放不下你,他临走之前拜托我照看你。”
原来是这样,原来并没有什么相亲,也并没有另一种人生,一切都是早已安排好的,亦如她们的命运。
空气再次陷入沉默,这次明朝主动选择不回话,心里却意外的踏实。
第2天一早,他们就去了山脚,朋友的墓穴和她的父母紧挨着,好像在说,无论去哪里,最后都只有一个归宿。
泥土砸在棺木上,发出沉闷而规律的咚咚声,像倒计时的钟。每一声,都将她记忆里那个鲜活的玩伴埋得更深一点。在这原始的送别仪式中,她感到一种诡异的平静:无论她们选择了怎样看似不同的道路最终都在这片土地里殊途同归。她们都是命运的奴隶,一个被乡土禁锢,一个被自由放逐。
“再见”她轻声呢喃
下山时,明朝没有回头。
这次送别朋友,虽然并没有什么领悟,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感悟,却总有一种解脱的感觉,像是借着朋友的身体送别了自己。
短暂停留几天之后,明朝选择提前回去,回到那个那个遥远的,发达的,那个她没有根,却仍旧可以茁壮成长的地方。
火车开动了。明朝掏出手机打开了公司的工作群,她开始打字,安排下周的会议。屏幕的光映在她毫无波澜的脸上,像一片被冻住的湖。窗外,新年零点的烟花在远空中炸开,转瞬即逝,没有一丝光能照进她的车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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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在透明的水杯之内,散出七彩微光。伊桑尼亚端着水杯站在酒馆的露台之上,眼看着两个略有些眼熟的人类和精灵在人群中穿梭而行,那人的一头红发很明显。
今天早上,他们几个人按照商定的计划在不同时刻离开方特家,各自去不同的地方进行调查,并约定中午在他此时所在的这个酒馆——瑞拉格酒馆见面。
“看到他们了吗?”他身后的桌上被放下四杯麦酒。
“嗯,某人的红发很明显。”
整个奥林镇的中心乃是一个圆形广场,广场的中心有一座白色的石制喷泉,水帘从空中飞落,落于水面,水花微翻,层层彩虹映照在水面之上,形成完满的圆环。
城镇大致分为四个区域,围绕圆形广场分布,西侧是贸易区,东侧是行政和教堂区,南侧是居住区,至于北侧……是大片大片满是青色的农作物,待到成熟之时,所得的收获便会被人收到仓库里,给镇里人留一部分,给圣城送去一部分,最后剩的部分便被卖去其他的城市。
而作为他们见面地点的瑞拉格酒馆,就在圆形广场的西方。
基于某些不知名的原因,行政与教堂区并没有人主动想去探查,而且他们也认为没有什么理由会让那些人带着巫妖的权杖去接近教堂,常理来说不可能,剩下谁去什么区域则是按照个人兴趣来了。
“所以谁要去那里?”伊桑尼亚看着在场的其他人。
迪亚特已经出发前往行政和教堂区办事,顺便看看会不会找到关于那队人的线索。在事情处理结束之后,他就会如同计划一样,出发前往圣城,若无别事。
“这里!”维克多和格里菲尔的手指同时放在摊开的地图上,而且指的是同一个区域——贸易区。
“……”伊桑尼亚与杜卡特同时看了看对方,点点头,而后一起向另外两人讲到,“好,那你们两个去贸易区,我们去居民区。”
“诶?”被分配的两个人同时看向伊桑尼亚和杜卡特,“为什么?”
“你们都想去贸易区。”伊桑尼亚点点头,同意杜卡特说的话。
“好吧。”虽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维克多与格里菲尔都没有反对这个决定。
“你们怎么比我们还快?”
维克多和格里菲尔推开酒馆的门,在老板的指引下沿楼梯而上,在二层走廊的尽头露台找到正等着他们的杜卡特和伊桑尼亚两人。
“居民区需要注意的事情不多,而且路程也比你们要近。”伊桑尼亚给两人的面前各自放上一杯麦酒,而后便默不作声,一副‘等听’的样子。
贸易区距离居民区有一段距离……
维克多一边喝着手边的麦酒,一边讲述他们的所见所闻,格里菲尔坐在旁边静听,在某些时刻插言进行补充。
在迪肯的引领下,两个人先绕行到瑞拉格的前面,然后从瑞拉格旁边的小巷子走入名义上的贸易区。眼前的建筑将空间压缩,不多的天光顺着建筑间的部分落下,让并不宽的小巷不至于漆黑一片。
密密麻麻的店铺,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充斥于空气中,店铺前大部分镶嵌着装设玻璃的橱窗,展示店内的商品。
“这城镇的物品上看去还不错……”格里菲尔停在橱窗前看向里面,橱窗用窄窄的木头做框,嵌着透明的玻璃,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摆在玻璃后面的角落,盒子呈打开状态,里面装着一枚由彩色玻璃拼成的小枚徽章,徽章的样子看不太清。
“是吗?”维克多兴趣缺缺地看着周围,似乎对另一侧的烤面包更感兴趣。
“…………”格里菲尔看着维克多,摇了摇头,走向另一处地方,那里的招牌上刻着装满货物的大篷车。而在店铺前面堆满了货物,大部分都是些日常用到的篮子、木板、绳子和水桶等等。
“这是什么……?”就在格里菲尔刚想离开这件铺子的时候,突然被身后的维克多拉住了衣服。
“什么让你大惊小怪的?”顺着维克多的手看过去,格里菲尔看到了一个三角形带分叉和把手的铁架子,铁架子上连接着两个圆形的轮子,而铁架子的中间位置有一个三角形的软垫,他还看到轮子之间有一条铁质的链条相连。
这是什么……他看着铁架子上的锈迹斑斑,还有被腐蚀出来的坑坑洼洼,认真想了一阵,却没有想出来是什么。
“也许是什么上古科技……我们还不知道的技术。”格里菲尔很肯定的点头,经过仔细搜索,他不得不承认在他的脑海中并不存在这种东西。
“两位想买点什么?”他们站在门前讨论的身影,早已被杂货铺的老板注意到,老板笑脸相迎,双手不那么夸张的搓了搓。
“额……”维克多显然略显尴尬,他挠了挠头,看向格里菲尔。
“有绳子和火把吗?”格里菲尔即答。
“当然有,你们要多少?”
“五根绳子,五个火把。”
“……”老板听到这个数字,稍稍一愣,随即恢复了正常,“好,三个金币。”
他转瞬即逝的表情并没有逃过格里菲尔的眼睛,只见精灵掏出了五个金币,将其中三个交到老板的手上,“给。”
老板看了看另外两个金币,转身去屋里拿来了五根绳子和五个火把。
“交给他吧。”格里菲尔指了指站在身边的维克多。
“诶?怎么就给我……”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的维克多,抱着怀里的火把和绳子一头雾水。
“看老板你的神情,好像对这些绳子和火把的数量有点熟悉啊?”格里菲尔笑眯眯的问着,同时把玩着躺在手心的金币。
“嗨,告诉你也无妨,前几天也有两个人来买了跟你们数量一样的绳子和火把。”老板倒是坦诚,“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满满一大马车。”
除了刚刚讲的那些,还有蜡烛、粮食、水、烛架,还有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大部分物品,老板给了好长一段物品名单。
“他们自己的马车吗?”
“不是,我将店里的马车借他们,在他们用过了以后,又给我送了回来。”老板笑了笑,“当然,还给了一些额外的小费。”
“那你知道他们将那些货物送到什么地方去了吗?”
“不知道,我没跟着去……”老板摸着自己的下巴,“不过回来的时候轮胎上有黄色的木漆,你要是想知道,可以找找看?”
“明白了,谢谢老板。”格里菲尔的眼睛在老板的身上转了几圈,又在店铺里转了几圈,最后将手中的两枚金币放在老板手里,“小费。”
“多谢惠顾!”老板的脸上像是开了一朵灿烂的花,大声喊着,目送格里菲尔和维克多的离开。
继续向前前行,两个人还看到了特别大的一片区域,人与人之间擦肩摩踵,而在人群的两侧,是一个又一个摊位,一辆又一辆摆满了瓜果蔬菜、不同肉类,叫卖声交杂在一处……
“快来看啊,快来看啊,新鲜的鹿肉……”
“这边有新鲜的蔬菜,来买哟!”
“伊桑尼亚大概会乐意来这里看看的。”维克多在一个摊位上拿起一个小小的,黑色的果实看了看,果实只有他指尖大小。他丢了一颗在嘴里尝了尝,酸酸甜甜的,感觉还不错。
“你在吃什么?”
“黑星星。”维克多将这小小的果实同家乡的那种果实对应上了,口感稍微有些差别,但味道没差别。
“黑星星?”格里菲尔有些困惑的拿起了那种小果实看了看,又尝了尝,“感觉还不错,买一些回去吧。”
“谢谢惠顾!”一旁的摊位老板在给另一位客人结账之后,手脚利落地将两人挑好的小果实装袋包好,并且收了对应的金币。
“黑星星?哦……黑星星。”杜卡特听到这个名字略显疑惑,随后便想起了什么似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维克多歪头看了看杜卡特,张了张嘴,最后也没讲什么其他的,只是从包里掏出了那包包好的黑星星。
“尝尝吧。”格里菲尔将包装打开,露出成堆的黑色小果实,果实就如他们所说,个个犹如手指尖般大小,散落在包装上似是散落在天幕上的星星。
“这是龙葵。”伊桑尼亚放下手中的杯子,拿起一棵丢进嘴里,“还不错。”
“龙葵……是这个植物的系统名字,被学术会记录在案。”他继续补充道。
“我们的情况就是这样了,你们那边有什么发现吗?”维克多不打算在这种小水果上继续纠缠,话锋转向去居民区的两人。
“我们……没什么好说的。”伊桑尼亚看了看杜卡特,对方只是沉默无语。
离开方特家,伊桑尼亚和杜卡特慢悠悠向南走去,几条主干道贯穿这个区域,无数分支小巷从主干道延伸而出,房屋节次鳞比排列在道路周围,一条条绳索系在两栋房屋之间,上面的衣物如旗帜一般随风摇摆。
路上的行人有的不急不忙向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有的脚下如风,快步从他们两人身边跑过,还有的头顶着篮筐走入家门,里面似乎是摆着可口的水果。
这里还真是平静……
伊桑尼亚感受着风中的味道,是香甜的葡萄干面包。
“小心!”
惊慌的提醒声撕破了这层在空气中存在的安静,吱嘎嘎的尖刺声同时在他们的身边响起。
两人同时循声望去,看到一个巨大的柜子用绳子在空中吊着,歪歪扭扭的滑轮摇摇晃晃,不堪重负。而在柜子的下方,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正笑着跑向自己的妈妈。
“啪嚓”一声,载着滑轮的支架突然断裂,柜子直直向小女孩砸了过去。周围的人大多惊叫且慌乱,不过更多的人则是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咚!”柜子砸落地面,声音顺着空气传出去好远,烟尘飞起。
“索菲亚!”小女孩的妈妈快步跑向柜子的掉落地点,“索菲亚!!”
“妈妈!”烟尘中传出了小女孩的哭声,而后一个不太高的身影从还未消散的尘埃中走出,怀里抱着那名白衣服的小女孩。
“谢谢你!这位……”小女孩的妈妈看到索菲亚被一名穿着皮甲的矮人抱着送出来,赶紧跑过去接过了自己的孩子,向对方道谢。
杜卡特摆了摆手,“快看看她的情况,不用道谢。”
“谢谢,谢谢。”小女孩的妈妈蹲下,将小女孩放到地上,擦了擦女儿脸上的眼泪,同时仔仔细细检查了一圈,没有任何的伤痕,“不哭,不哭,妈妈在这。”
“……”救了小女孩出来的矮人还想再观察观察母女俩的情况,却听到一旁突然传来压着气音的喊声,“杜…卡…特!快来帮忙!”
“!”杜卡特被这声突然的大喊惊醒,赶紧向身后的大柜子跑去。
刚刚在柜子掉下来的瞬间,他跟伊桑尼亚几乎是同时行动,他将小女孩带离会被衣柜砸到的范围,送去给小女孩的妈妈,而伊桑尼亚则用双手接住压下来的柜子,不让它倒下。但柜子很沉重,以他的力气也只能维持柜子保持原地不动,而无法再推开分毫,急需其他人的帮忙。
好在柜子的所在位置距离杜卡特并不远,在伊桑尼亚支撑的力气全部流失之前,杜卡特成功赶到,将柜子推正,不再倒向某一边。
搬运柜子的工人此时也赶到附近,拼命向他们道歉和感谢。
“最近家里在粉刷墙壁,大事小事不断,这次真的是太感谢了。”房屋的主人也赶了过来,向两人道谢。
“请小心一些。”伊桑尼亚摆了摆手,请主人家不用在意,“前两天也发生其他事情了吗?”
“是的。”主人家点点头,“石灰沙浆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送到,粉刷墙壁的染料被碰倒,木头梁架突然断裂……”她说了一些事情,听上去都是些损害不那么多的事情,只是很多事情都堆到了一起。
“原来如此,那请加油。”两个人向主人家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向前走,去探查居民区的其他地方。
“染料被碰到?”格里菲尔注意到这个细节,将自己的目光从酒杯上的图案移开,“那位主人讲了是什么颜色的染料吗?”
“黄色的。”一直沉默的杜卡特回答了这个问题,并且提出了新的问题,看向格里菲尔,“这跟你们在杂货店老板那里得到的线索一致。”
“就是这里。”若有所思的格里菲尔点点头,“车轮沾着黄色的染料,虽然不能完全确定,但至少是个方向。”
他喝了一口酒,缓一口气继续说着,“等下我们就沿着这条线去找,至少从他们买的东西来看,他们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
“那还等什么,我们快走吧!”维克多将手中酒杯置于桌上,沉沉地打了一个酒嗝。
自酒馆离开后,几个人先绕行去杂货店,据伊桑尼亚的说法是他有些线索要看——再次给杂货店老板一枚金币之后,他见到那辆送货的车,仔仔细细地看过车轴上挂着的车轮,约有四寸宽,用很结实的木头打造。
看过车轮之后,他还想老板询问那些人所购买货物的重量,得到准确数据后点点头,并向老板表示感谢。
“走吧,我们去找人。”他并没有等其他人的同意,便径直离开杂货店,向居民区而去。
二次轻车熟路,他们很快便来到那个柜子掉落的所在地。经过一番仔细寻找与观察,伊桑尼亚在一处打扫得很干净的土地浅层找到一些渗入土层的漆料,是黄色的。
“黄色的木漆,那辆车经过的地点很可能就是这里。”虽然是猜测的话语,但他很肯定。
“是的。”其他人点点头,在伊桑尼亚寻找黄色木漆的同时,他们也向其他居民进行了打听,确认最近这段时间,只有这一块地方被洒过黄色木漆漆料。
接下来的时间过得异常漫长,因已经过去两三天的时间,地上的痕迹几乎找寻不到,庆幸的是——天未下雨。
“在这里,”伊桑尼亚在花费近一个水时钟的格子后,终于在一处没那么多人经过的路面上发现他正在寻找的车轮印,四寸宽。
循着隐隐约约的车轮印前行,车轮印带着他们来到一座看上去破烂不堪的仓库前,这栋两层的建筑静静立在地面上。仓库的墙壁用普通的木板搭成,有些木头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腐朽断裂,四壁的窗户均被木板条封死,看不到内部是什么情况。转过一圈,他们没有找到除了大门外的其他入口。
伊桑尼亚刚刚把手伸到门把手的旁边,突然感觉到一丝不对劲,门在风的作用下轻轻晃动。
“……”略一迟疑,他闪身站在门轴一侧,反手慢慢拉开门,听了听里面的动静,然后才探头看向里面。仓库里面大部分是空的,只在西北角堆着一些装着食物、水袋、麻绳和其他补给品的箱子,还有一些空着的笼子,里面残留的毛发来看,曾经有几只羊和几只兔子被关在里面。
一扇活板门藏在它们组成的障碍物后面,拉开活板门未带起一丝尘土。
沿着活板门下方的石梯而下,几个人来到一间有着青石板砌成围墙的地下室,地面由灰色的长条石铺成。墙上装着黑色铸铁雕花的烛台,有很多棕色的锈痕覆盖在铸铁表面,上面的蜡烛安静燃烧,烛光另几个人足以看清这里的情景。
转头看向地面的几个人先看到以血液作为颜料画成的法阵,此时已变为黑色,几只宰杀后被放空体内鲜血的羊和兔子的尸体随意被丢在法阵之中,地上却没有很多血液残留。还有四具干瘪的尸体被羊和兔子围在中间,两个黑头发、一个金色头发,还有一个蓝色头发。勉强能辨认出的特征符合迪肯的描述——是肯特、拉特、卡尔所和阿雷斯,他们的脖子上都被割开一道长且宽的口子,伤口处的血液开始干涸。
法阵周围,就如同墓穴中一样,烧着焰色为黑色的蜡烛,一共六根,将圆形的法阵外围平均分为六等分。
“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巫妖法杖!他们走了,离开了!”格里菲尔锤着墙壁,手上的肌肉在力的作用下变得红肿。
“别灰心。”杜卡特拍了拍他的肩膀。
带着并不多的收获,格里菲尔沉默地跟在其他人的身后,他在思考衍生出来的一个问题:巫妖法杖大概率被冒险小队剩下的那人——芙力朵带走了,带到什么地方去了?
“啊!!!”突然传来的惊叫声迅速传遍整个奥林镇,而几个人也很快辨别出声音的源头,来自奥林镇的圆形中心广场,再不耽搁,他们拔腿向广场赶去。
广场的水池已然停止喷水,一名身着黑袍的人手拿一柄木头做的黑色法杖飘在空中,法杖的顶端是长有黑色羊角的山羊骷髅头,头部两个凹陷的窟窿中放着碧绿的光芒。
沙克塔拉…沙克塔拉…
阿多尔克抹迪凯……
黑袍人沙哑的声音传进每个人耳中,几秒前还在惊叫逃跑的人变得很安静,齐齐向黑袍人所在的地点走去,脚步缓慢,神情恍惚。人群越聚越多,形成厚实的人墙,所有的人都抬头看向那柄羊头法杖,张开嘴巴,双目无神。
“快打断他的法术!”格里菲尔向身边的其他人喊着,他们几个人是仅存的、未受到黑袍人咒语影响的存在。
……未图拉斯科克!
随着黑袍人的一声大喊,黑色的光芒以法杖为中心向外扩张,包住喷泉、包住四周的人墙,包住正跑向黑袍人的格里菲尔等人。最后,这光芒将整个奥林镇全包裹在其中。
……………………
飞着飞着,格里菲尔突然发现自己的背后空空,什么也没有。就在他错愕之时,他的身体开始向下坠去。
怎么回事?我的翅膀呢?
他并未来得及思考这个问题的答案,便被无数只爬上他身体的手臂——人的手臂拉入一个黑洞中。
……………………
杜卡特被一阵脚步声惊醒,他伸手抓住枕边的匕首。脚步声来到他所在的房间门前,随即门被一下又一下撞得晃动不止,随时都可能会倒下。
再见!
他背起床边的背包,推开窗户跳出,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掉落在一张大网中。
怎……?
连问问题的时间都没有,无数只手臂便把他拉入黑暗中。
……………………
维克多手握紧自己的巨斧,冲向正向自己冲锋的敌人,双方的对撞在一起,敌人倒着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而他自己也并不好过,在晕过去之前,他看到自己的身体上爬满了黑色的手臂。
……………………
人的叫喊声,水流的哗啦声,树木被炙热的火焰吞噬,所发出的噼啪声。
空气中的热浪拍打着伊桑尼亚的脸庞,他还在拼命将水泼向不断肆虐的火舌,却发现都是徒劳。
燃烧的巨木轰然倒塌,嘎嘎嘎嘎,木头与木头之间的摩擦声在伊桑尼亚的背后作响,正正砸向他所在的地方。
黑色手臂伴随火焰带来的剧痛,一并将他吞没。
糟了!晚到一步!
一点光亮在黑暗笼罩的范围内穿梭,快速移向格里菲尔等人倒下的地方,停下,检查。
失去意识了,不过还有希望,试试吧。
光亮将手中的木牌一一放在四人的手中。温柔的白色光芒将四人的身体覆盖,阻绝黑暗,伴随着祈祷。
醒醒!你们还有希望!
迪亚特的声音近乎同时在伊桑尼亚等人的心中响起,一阵柔和的光芒将他们从无尽的黑暗拽了出来。
睁眼,几个人同时看到正在祈祷的迪亚特,他向几人笑了笑,同时停下念诵。
“既然醒了,那就请来帮忙吧。”他从怀中掏出了圣徽,上面刻着至高神的标识——一只飞翔的鸽子。
万众之上的至高之神,
求祢赐予力量,驱散这黑暗,拯救众生。
祢忠诚的仆人向祢祈求,请给予祢的恩赐!
………
……………
他的话语并不多,一次又一次重复口中的祷词。
“……”
黑袍人注意到他的动作,直接用法杖指向他的这个方向,黑暗中传来“哒哒哒”缓慢的脚步声,听上去更像越来越近的雨点落地之音。
“保护迪亚特!”维克多抓牢从背后摘下的斧子,他没有离开其他人太远,只将靠近的僵尸清除出安全范围。
“别出光线范围。”格里菲尔召唤出几个明亮的光球,三不在四周,在这黑暗中形成一盏明灯,极为显眼。
“他们太多了。”诚如杜卡特所言,僵尸们铺天盖地向他们围拢过来,一层又一层,似乎并不在意自己的伤亡,也不在意疼痛,就如潮水般向他们涌来。
纵然如此,他们还是尽量在不造成致命伤害的情况下打晕那些僵尸,只是…这并不那么容易。
“嗖!”空气中悄然闪过一丝不那么引人注意的黑色丝线,丝线直接扎进迪亚特的心脏处,便消逝于空气中。他雪白的亚麻衫上渗出红色的血液,高举圣徽的那只手也同时垂下,人也倒在地上。
距离他最近的伊桑尼亚快步跑到他的身旁查看,“迪亚特!迪亚特!”
“还没死,”迪亚特摆了摆手,“仪式要继续,还需要继续念祷词。”他将圣徽慢慢塞到伊桑尼亚手里,不言自明。
“可……”
“按照我的词就可以,跟着我念……”迪亚特一句一句地让伊桑尼亚跟着自己复诵,虽不明白,但伊桑尼亚照做了。
他跟着迪亚特的声音复诵直到声音重合,手中圣徽的光芒重新亮起、扩散,驱散黑暗。
笼罩着小镇的黑暗被光明那个驱散,黑袍人失去了对僵尸的控制,那些僵尸都愣在原地,傻傻站着,不再攻击伊桑尼亚等人。
沙克塔拉……
黑袍人的声音再次出现,羊头法杖的凹陷处——绿光又一次亮起。
但是——
黑袍人可以成功一次,却无法成功第二次,杜卡特绕到喷泉的后面,爬上喷泉,踩着喷泉的顶端作为踏板,向上高高跃起,猛力从黑袍人手中将巫妖法杖抢在手中,落地时翻了几个滚,起身后立即向伊桑尼亚等人的方向跑去。
黑袍人在他的身后追赶,迎面却撞上一颗飞来的火球。红色的球体爆发出滚烫且足以灼伤皮肤的热量,黑袍人被整个裹入火球之中,衣服被烧成灰烬,皮肤被烤焦,人肉被灼烧的味道飘散在空气中,令人作呕,焦黑的躯体摔落在地,登时四分五裂。
杜卡特被身后的热浪掀飞,直接落在维克多的脚下,对方的斧起刃落,巫妖法杖断成两半。
呼呼呼……
在场的几人重重喘着粗气,坐在地上不想起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而迪亚特早已闭上双眼。周围的僵尸晃了几晃,纷纷倒地,砸出“扑通扑通”的声音。
并没有战胜坏人的庆功宴,也没有拯救了小镇居民后的欢呼。在教堂中幸存下来的神职人员和少部分居民匆匆赶来,将迪亚特救起,并且对整件事进行善后——救助陷入昏迷的居民,清点被杀掉的镇民们尸体。
次日,从昏迷中恢复意识的村民由幸存者口中得知是——迪亚特、格里菲尔、杜卡特、维克多和伊桑尼亚解决了这件巫妖法杖引起的事件。
该如何对待他们几个,却发生了分歧:一部分人要求解决他们为死者偿命,但被另一部分人拦住,认为他们是救了小镇的恩人,还剩下一部分则在观望。一时之间,几方僵持不下。
而这个风暴的中心,解决了这件事的那些人则在小镇消失了——格里菲尔与杜卡特带着损坏的巫师法杖在事件当晚就离开了小镇;维克多在酒馆睡了一夜,第二天在酒馆老板的掩护下,通过隐藏在酒馆下面的地道,从暴怒的镇民眼皮下溜走。
伊桑尼亚则护送受了重伤的迪亚特,驾着马车赶往圣城,希望可以通过那里的治疗保住这位老神父的命。
不大不小的奥林镇事件就这么落下帷幕,进入某位历史记录者的卷宗之内。舞台上的人回归幕后,各自出发,前往下一段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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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刑的那天,宦官赵敛秋在外面惨叫了整整一夜,可当朝皇帝心底却涌现出一股莫名的欣喜,枕着这声音,他终于可以睡上一个好觉了。
1996年四月,天上灰蒙蒙的,下着小雨。虽说江浙一带的天气总是如此,可这天却格外有些阴冷,路边的桃花早早地开了,却没料到突如其来的倒春寒,今早通通死在了地面上,又被便衣警察符萍匆匆踏过,沾染了泥水。符萍在一间古董店门口停下,拍了拍肩膀上积攒的水珠,然后才跨过看起来颇有年头的门槛,走进了屋里。
报案人是店里的老板,姓金。案子不大,只说有人偷了自家的东西。此时人正跟没事一样站在屋檐底下喝茶呢。一进门,符萍就闻到了一股挥之不去的烂木头味,又更加刺鼻一点,让她想起领导办公室里的墨水。
刚过八点,屋里还是有些昏暗,符萍摸索着打开了电灯开关,先前笼罩在店里的阴霾被扫去大半,她看见浅黄色的灯光下,各色器物摆件齐聚一堂,货架上摆不下的就挪到地上,不知不觉挤满了过道。符萍小心翼翼地往里走,生怕打碎了又要赔钱。在灯光照不到的地方,架子上一个白瓷烧制的送子观音正对着她笑,这笑让她感到心寒,她不由得捏紧了袖口。
接下来的工作无非就是和同事一起调查现场,清点遗失物品。刚开始时进展得很顺利,但就在符萍准备离开去调附近的监控时,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卷水墨画从货架高处滚下来,正好落进她的怀里,未干的墨水弄脏了她的衬衫,蹭了一身漆黑的污渍。
她哎呀了一声,想把它放回去,又怕打翻了别的东西,只好把画卷递给了门口的老板。后者接过去,随即笑着解释说可能是回南天的缘故,连画也返潮了。她也就没往心里去,这件衣服后来怎么也洗不干净,念在是婚前老公送的,虽然也再没穿出去,却也一直没丢,就这么在衣柜深处放着,直到第二年清明节,孩子出生时也没想起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孩子也日渐长大,按理说符萍本可以再磨蹭一两个月再回去上班的,可偏偏她又要强,不愿意老在家里待着,于是在秋天时就回到了岗位上。说是不顾家倒也太难听了,她只是养不熟自己这个儿子,仅此而已。学会说话前的婴儿和小猫小狗没有区别,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多半建立在语言的交流上,人们只通过书信来往就能成为很好的朋友,但不说话、不回应,只能发出野兽般呓语,凭借着最基础的生物本能行动的婴儿最多只能和母亲建立起饲主与宠物的关系。
据说有一些女人会在孩子懂事以后把他们当成丈夫来对待,但符萍目前为止离生出这样的想法还十分渺远。1998年冬天的时候浙江难得下了一场大雪,这场雪日后是否有人记得,又是否真切地改变了些什么,就无从知晓了。雪是从她从警局回来,进了家门之后才开始下的,她提着从外面买回来的快餐盒,一只手取下外套,丢在了沙发上。与此同时,第一片雪花从窗外掉下来,玻璃上也如实倒映出了她的脸。
符萍在这天做了一个梦,梦见无日无烛,只有明月阴冷而敞亮地悬在头顶,她站在被染红的雪地里,干燥、锋利的寒风割过她的脸颊,她听见积雪沙沙作响,而鼻腔内随着每一次的呼吸而刺痛。而除此以外再无任何声音。一滴温热的血落在雪地上,符萍这才发现,空气太干,太冷,让她开始流鼻血。
只听见那沙沙的响声近了,有什么东西在地上一段一段地拖着走。她环顾四周,却没注意到一只手忽然抓住了她的脚踝。那人披头散发,像个婴儿一样伏在地上,像是感觉不到冷一般,抑或是他早已死去多时。她小心翼翼地蹲下身,拨开那只僵硬、冰凉的手,手指却黏糊而软烂,掐住手腕拿到眼前一看,原来是那只手的五个指甲全都已经剥落了,指尖血肉模糊,都开了花,似乎已磨短了一寸,都是他在地上死命抓挠留下的。伸手扣进厚厚的积雪,将指甲嵌进地砖的缝隙里,指甲掀开了就换血肉填上,血肉磨光了就露出森森白骨。
既然如此,又为何不站起来走呢?符萍拔掉他倒插进肉里的手指甲,抬头望去,只见那人身后哪有什么双腿——早就被拦腰斩断了,身后只拖着一堆稀稀落落的,破拖把一样的肠子和五脏六腑,结上了黑红相间的冰霜,他是拼死命地用双手爬到她脚边的。符萍捧起那人的脸,拨开结成一缕一缕,掩盖住面容的长发,一双因怨恨而不自然地放大的,骇人的双眼正死死瞪着她。只有月光依旧照着,不分何年何月何人。
她从梦中惊醒。
窗帘死死地拉着,透不进一丝光亮。即便是冬天,屋里也像是门窗紧闭了七十年一般让人喘不过气来。她先前从未有这种感觉,现在却觉得自己的肉体已经融化在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只有梦中无比清晰的场面与她作伴。她确信那双充满血丝的死人眼睛正与她的精神重叠,以至于她渐渐能够看清自己的手——不,不,不是这双血肉模糊,指甲崩裂的手,换一双吧;那双修着圆圆的短指甲,学过开枪,有些粗糙,戴着结婚戒指的手哪去了?她再次闭上眼。
这一次她听见了有人在抽泣,由远及近,最后来到了她身边,所谓肉体的真实感回来了,符萍睁开她自己的双眼,只见墙上那盏小夜灯泛着苍白的光,哭声是从身边的儿子身上传出来的,连哭泣也不如其他婴儿般响亮,像是出了故障的音乐盒,断断续续的。她把孩子抱起来,手碰到他的那一刻反倒被吓了一跳,差点把他从怀里丢出去,符萍才知道这孩子发烧了。于是赶紧把丈夫推醒,把孩子交给他,自己起身下床去找感冒药,却感觉迷迷糊糊的仍在梦中。她先是拉开了窗帘。
雪还在下,雪地里泛着莹莹的光,有些发蓝,远处像是有个人形,但细看又只不过是树木的影子。她看得有些出神,直到丈夫看她不太对劲,试探着叫了声,把她从恍惚中拉了出来。感冒药放在衣柜的下层,符萍拉开柜门,蹲下身来,儿子微弱的抽泣声一直萦绕在她的耳边,像劳累了一天后挥之不去的嗡鸣。以至于她没意识到第一滴落在她身上的是什么,照常去取了装药的塑料袋,起身时就看见地板上已经汇聚了一滩深红色的血,符萍心里发凉,以为是自己算错了日子,被月经给偷袭了。慌忙起身时却看见那血是从衣柜上层流下来的。她把心一横,身子往里一探,就发现那件两年前在古董店弄脏的衬衫,如今正点点滴滴地往下淌血。
要拿出来吗?拿吧,也是时候该丢掉它了。符萍眼疾手快拎着衣架把它从漆黑的衣柜深处拿了出来,可哪还有什么血呢?只看见原来的白衬衫上,墨水像霉菌一样爬满了整件衣服,湿漉漉的,可返潮天还没到呢,于是她转过头问:“你也看见了?”
“看见什么?”丈夫看上去像被她的表情给吓到了,只是疑惑地把问题给抛了回去。
符萍只感觉鼻头发酸,把衣服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里。抹了把若有若无的眼泪后就拿着药去厨房冲了杯感冒冲剂,倒进奶瓶里,倒出去,又倒进来,像个技巧娴熟的咖啡师,直到棕色的透明液体变得温热——也许有些太凉了,才回到床边把孩子接过去,给他喂药。
第二次望向窗外时外面那个影子又近了一些,已经比树枝更个像人样了。她试了好几次,才向丈夫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话是这么说的:“你帮我把窗帘拉上吧,我不看了。”
丈夫照做了,她也暂时放松下来,长舒了一口气。可她怀里的孩子可就没这么走运了,喂到嘴里的药水就是咽不下去,从嘴角溢出来,呛得他直咳嗽,符萍慌忙抽了几张餐巾纸擦掉孩子脸上的药水,又把他扶起来使劲拍了拍后背,孩子仰着脸,不知看的是她还是谁。
这天夜里,夫妻俩开车带着孩子往医院赶,积雪反照着车灯的光,把四周照得很亮,可远处仍是黑暗。车胎碾过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雪花迎面吹来,遮挡住符萍的视线,又在下一刻被雨刮器扫下去。深夜里本就是容易生出无端恐惧的时刻,目不可及的黑暗里到底隐藏着什么,没人知道,只是从久远的先祖那里遗传下来的恐惧还在病态地折磨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在夜里,寻常事物也仿佛被附体了一般诡异,所谓草木皆兵正是来源于此。
汽车驶入一片凭空出现的浓雾,挡风玻璃前隐约笼罩出一片模糊的身影,随后是一声闷响,轮胎碾过血肉,一股粘腻的味道在车内扩散开来,符萍踩下刹车。孩子仍然断断续续地抽泣着,又从襁褓里伸出两只手想要在半空中抓住什么,有些东西不太对劲......符萍打开车门,步入幽蓝的夜色中,那血腥味若即若离,似乎在寒风中被吹散了,远不如车内那般浓郁,再难寻觅踪影。车后面呢?照不到血痕。那车底下呢?是梦里的那人又回来了吗?她小心翼翼地弯下腰,若与那张鬼脸对视上了,也不算太糟,但车底下却什么也没有。她的潜意识里冒出一个念头,让她小心抬头时撞上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唉,你到底是谁呢?让人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符萍一点一点地起身,抬头,雾已经散了,只留下一片白茫茫的雪。
作者:高以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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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后记存在与《欢乐夏光》(链接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492072/)相关内容(若未了解不影响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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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所有没能抵达明朝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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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丽卡伸出手,浅灰色真丝手套如此光滑、轻盈,如阴影裹覆她小臂。“茱莉娅特小姐?”别墅门口身着笔挺制服的少年眼神扫过她夹在指尖递来的烫金名片,转回时略显好奇地打量她。安丽卡颔首挥挥手臂,于是少年心领神会似的侧身,殷勤引她入场。“当然,茱莉娅特小姐!”他的声音听起来欢快而无知,“少爷一定等候您多时了,请跟我来吧。”
走廊灯光昏暗柔和,脚下的红毯踩上去十分柔软,安丽卡鲜红色的裙裾在地毯上拖行的沙沙声被细小空洞巧妙地消解。在一份理所当然的静默里,安丽卡听见自己内心的声音恶魔般狂笑……茱莉亚特!茱莉亚特!她的心用快要喘不上气的愉快声音讽刺她,天呐安丽卡,你可真是为自己找了个好名字。你当真觉得这名字比安丽卡更适合你吗?
真正的茱莉娅特比安丽卡稍微高一些,有一头浓密的波浪般的卷发,她生前身着这条款式时髦的红裙缀满金色亮片,行走间裙裾摇曳,如若真焰燃烧。她瞳色很浅、眼珠圆而明亮,像两颗洞悉一切的透明玻璃,血从额角处慢慢爬下来在玻璃珠上留下丑陋痕迹,继续流淌至她大张的、凝固的、再也不能发出咒骂或号哭的嘴角。小偷。她空洞的口型说,小偷、小偷、小偷……安丽卡双膝一软,跪倒在这张苍白如冤魂的年轻脸庞边呕吐不止,灰绿色的食糜漫进下水道,酒瓶碎片的反光如此尖锐,快要割伤活人的眼睛。不,我……胃酸在她体内剪出一道痕迹,安丽卡的舌根又泛起一阵酸苦,我只想要你的钱包,如果你不尖叫的话……如果我没有摸到酒瓶的话……如果……可是现在,该怎么办呢。安丽卡爬向一旁的黑色的真皮名牌包,十几分钟前当她试图从里面掏走其中半露在外面的钱包时和它的主人拉扯起来,安丽卡挥起酒瓶茱莉娅特倒下,然后她们一起来到此刻,冷僻小路边的死尸和杀人犯,茱莉娅特裙上掉落的金片割伤杀人犯的手掌。一片恍若永恒的死寂里安丽卡的头脑嗡嗡作响,那抹金红色如同尖锐耳鸣的最强音钻进她灵魂深处,钻得更深,更深,在连她自己也无所察觉的黑暗里有什么正缓慢地复活,某个早已远去、连自己也遗忘了的……
……那条红裙子。
五岁的安丽卡鼻尖贴在商店的橱窗玻璃上,呵气晕出一小团白。我以后一定要拥有一条红裙子,小小的她兴奋地拉拽祖母的衣角。橱窗里那条裙子的价格最为昂贵,面料泛着高级、绮丽的微光。祖母的微笑慈爱而疲惫,你现在太小了,等你再长大一点吧。拿到舞蹈比赛第一名吧。加入舞团吧。巡演拿到工资吧。好了,现在安丽卡已经是个大人了,那条红裙子早已被她扔进童年的角落,与其他无数个没能实现的愿望一起落灰。她的腿终于承受不住高强度的损耗,再也不能跳舞了,舞团将她扫地出门,办完祖母的葬礼后她身无分文,此后每个月都要卖掉几条裙子取支付房租。现在,小偷杀人犯安丽卡攥紧红裙的裙角像是抓住童年的虚影,柔软高级的面料在她掌心里团成一朵褶皱的花。好在这是一条人迹罕至的路。脑海里浮现的声音如此甜美如此冷酷,连自己都吓了一跳。安丽卡站起身,眩晕褪去后她牢牢站定了,红裙摩挲肌肤,安丽卡感觉自己变成了明亮火焰里冰冷的焰心。她将自己原本穿的裙子盖在茱莉娅特身上,请你吞下你的命运吧,那个甜美冷酷的声音对着尸体死不瞑目的脸说,就像我一直以来大口吞着我的那份那样……毕竟这样才公平,对不对?
安丽卡捡起黑包,包里钥匙梳子口红胡乱混在一起哗啦啦地作响,钱夹里果然有厚厚一沓钞票,此外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年幼的茱莉娅特身着精致礼服和一个男孩手牵着手朝着镜头微笑,那笑容像一粒洁白的灰尘刺痛安丽卡的眼睛。钱包里夹着张纸条,倾斜如苇草的字体写着:好久不见。我还在这里等你。后面附着地址,明显是一种邀请。安丽卡盯着照片里女孩一无所知的天真笑容看了几十秒,好久不见……好久是多久呢?手掌的血滴到笔迹上,在晕深之前她连忙将它抹掉,就在指腹抚过纸面的一秒安丽卡下定了疯狂的决心。也许是因为她真的需要太多钱,也许,头脑里那个甜美声音有点恶毒地笑起来,也许你疯了。也许你只是想让别人看看你穿着这条红裙子。这个想法浮现在安丽卡的脑海时,朱莉娅特那双空洞的眼睛仍然死死咬着她。
于是,此时此刻,安丽卡踩着略有些晃荡的高跟鞋在偌大的别墅行走,那些昏暗走廊简直像永远没有尽头似的,如果不是门童的脚步轻捷、熟练而笃定,安丽卡简直要怀疑他们是不是一直在兜圈子。您准备好了吗?终于他们到了一扇看不出特色的门扉前,门童停下脚步,回头望着她笑。什么?哦,当然——门童庄重地理了理制服的衣摆,用指节叩响门,叩门声像栗子一样滚落在地毯上。充满灰尘的干燥空气扑上安丽卡的脸,她屏住呼吸。
屋子幽暗、沉静,装潢透出一种古老的优雅。书桌后悬挂着一副巨大的挂画,她努力想看清画中人的脸,可惜只是徒劳。桌后的椅子空无一人,椅背上的金线似乎已经被灰尘覆盖、变得暗沉。不知道有什么不引人注目又值钱的可以偷走……安丽卡这样想着倒了下去。血从她后腰汩汩淌出,在衣裙上绣出一朵生机勃勃的玫瑰,它慢慢绽放得更深、更浓,变成一个吸收一切的黑洞漩涡,又仿佛不慎泼洒的佳酿痕渍,大口啜饮着主人崭新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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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所知的外行人,尼昂想,他将匕首抽出来,用手帕小心而完整地裹住。带一柄随身匕首总没有坏处,这是养父教给他的第二个道理。第一个道理是达成目标前一定要做好功课。如果这白痴女人在两条街外的地下酒吧稍微打听一下,就会了解到兰金府邸早在三个月之前就闭门谢客了,老兰金在与死神的交手中渐渐落了下风,他一生赢下过太多场逆风翻盘的战役,这一次却毫无胜算。勒安立提城收费最高的私人医生推开女主人递来的装满钞票的皮箱,说声爱莫能助后起身告辞。那时尼昂刚刚入职满一个月,从门童兼杂物工开始任劳任怨地干到现在,摸清了整个兰金府邸的构造,获得了主人家的信任和除主人家卧房外每一扇门的钥匙。今晚尼昂一眼就认出女人在说谎。她的微笑和她的高跟鞋一样摇摇欲坠而不合身,那条红裙子一定是赃物,对她来说它太闪亮、太浮华了,她强装配得上它的谨慎神情出卖了她自己。只消一刹那,尼昂就不费劲地想起这个从没人来的房间是个处理尸体的好地方——现在他还没来得及找到传奇的兰金钻石在哪里,但他将会保持耐心,并且绝不允许别人比自己先得到它。
找到目标,下定决心,然后笔直地前进。养父瘦削紧绷的侧脸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他视野边缘。如果有人碍事就都杀了。
养父是带尼昂入行的人。在解决第一个目标之前尼昂按照养父的指示跟踪了对方两周。家,地铁站,公司,偷情的旅馆,公交站,酒吧,家。在酒吧的后巷里,霓虹灯在血泊光滑的表面反射的辉光美不胜收,一切简单、顺利到不可思议,年幼的尼昂用颤抖的手指摘下死人脖颈上的金表,搜罗干净尸体全身上值钱的东西带回家中,然后被一拳打翻在地上。你就这样回来、没有处理尸体吗?至少要划烂他的脸吧?养父的教诲被尖锐耳鸣牢牢铭刻在牙齿被打落的牙龈处,肉洞汩汩冒着血,咸腥的温暖浸透味蕾在胃里引发一阵饥饿。第三个道理:处理线索比杀人本身还要重要。尼昂乖顺地吐掉嘴里的血水,明白这次是自己搞砸了,而养父几乎总是正确的。
女人的血迹很快被地毯饮干,尼昂很小心不让自己的黑色皮靴踩到浸湿血液的部分,尽管他几乎有百分百的把握这间房屋不会有人来,但处理尸体还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一辆餐车就可以轻松地运走尸体,而在厨房就算被看见血迹也很容易用切割厨余垃圾之类的借口蒙混过去了。自己绝不会像外行人一样犯低级错误,尼昂想。他轻手轻脚地虚掩上门,走出房间,漆黑的天幕早已将整幢宅邸笼得严实,月光被镌刻藤蔓图案的黑色窗棂切割成苍白而扭曲的形状,在地毯上结了层薄薄的冷霜。
如果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他会感到骄傲吧。尼昂握着空餐车的银质手柄经过走廊转角的一面镜子,光滑的镜面里自己衣着得体、面目模糊。毕竟自己这次的目标可是兰金钻石,比其洁净的克拉数更吸引人的是传说它具有替主人实现心愿的魔力,黑市上狂热的匿名买主为之竞相报出天价数字。养父总说目标如果不高远就没有实现的必要。但,如果他知道自己想要许下的愿望,那他会非常失望的……尼昂加快脚步,地毯上被餐车轮子压出的凹痕轻捷地回弹。你比我更有天赋。养父的语调仿佛在夸耀一柄心爱的价格昂贵的走私猎枪,于是尼昂的心脏便被一种愉悦的疼痛严酷地挤压,成为一颗标准子弹的形状。你只是太过缺乏野心。在这一行里,不是杀人就是被杀死……
可我不信。尼昂打断脑海里养父的话,只有你会死,而我会远走高飞。他略带戏谑地反驳养父,你不也从来没相信过我说的,早晚有一天酒精会要了你的命吗。
尼昂实在厌倦了养父无穷无尽的酒瘾、赛马结果和赌场胜负。
有人出价时,尼昂甚至没有犹豫太久。第一条,做好功课。没有人比尼昂更了解那位以神出鬼没著称的前杀手的生活轨迹。第二条,一柄随身匕首。这柄匕首是尼昂完成第一个任务后那人送给他的礼物。第三条,处理干净证据。尼昂只切了一根手指带给金主,金主哈哈大笑,眼里闪烁狡猾的精光——小子,我怎么知道这手指是不是你养父的?尼昂把匕首刺进他肩窝时那人立刻改口求饶,我会按照约定付款,还可以给你关于兰金钻石的情报,你也和黑市打交道,应当听说过它多值钱?传言它被收藏在兰金府邸……尼昂旋转一下刀柄再拔出,在对方捂着汩汩淌血的伤口大叫时熟练地割开了对方的喉咙。这并不像切开养父的喉管那样艰难,尽管后者当时烂醉如泥毫无反抗之意。烧毁一切前尼昂最后看了养父一眼,惊觉自己的影子竟已经能完全笼罩对方整个尸体,火光将一切炙烤得发烫,像幼时被扇痛的脸颊。
但,那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他只想找到钻石卖个好价钱,买个干净的身份,过普通的生活。餐车笔直温顺地前行,尼昂眼前影影绰绰地浮现一方因为朦胧而显得遥远的影像,明明尚未到达却蒙着怀旧的滤镜,那个美丽的地方没有一丝猩红,只有素雅的淡蓝、浅绿和金色永恒柔和地摇曳。尼昂沉浸在对平静未来的幻想里,走神了几秒钟——就在这刹那,倏忽地,一种鬼魅的轻盈覆上他脖颈,转瞬勒紧了。
餐车被乱打的手掌推出,惨叫着重重歪倒在地上。匕首裹附在手帕内里,一时抽不出来,挣扎中气力渐渐离他远去。濒死之际尼昂想起母亲的脸。尼昂从来就搞不懂母亲,明明自己的生活挣扎在苦闷泥泞中愈陷愈深,她却只是紧紧咬着嘴唇沉默,任凭养父暴烈的愤怒几乎要将她整个撕毁也不肯说出尼昂生父的名字。她为着某个毫无意义的目标奉献了自己一整颗心,这让年幼的尼昂感到困惑。妈妈!他在病床前叫喊着,可母亲没有转过头,最后时刻她的胳膊绷得笔直仿佛要抓住幽灵的衣角,整个人拉成一张饱满的痛苦的弓——
尼昂的手垂下来。他死了。苍白的死寂将他凝成一尊蜡像,流银的月光如泪一般地从他一个眼角淌到另一个,安静洗去男孩全部的茫然、渴想与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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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丝丝巾褶皱的淡青色尸体安静死在地毯上。季婀塔娜点燃一只女士香烟,用尽最后一丝力吸气,疲惫的烟雾均质地穿过她身体,镶着白玉珠贝的梳妆台镜中她金色的眼睛一霎被甜腻的烟灰迷遮了。大概有十几分钟她只是定定地坐在那里,突突钝痛的太阳穴被指节支撑着,一条腿压住另一条,脚踝搭扣在一起,整个人凝固成一种倾斜欲倒的动态,仿佛只需谁来轻轻一推便会立刻哗啦啦散成一摊飘飞的银灰色钞票——唯独那双目光炽烈金褐色的瞳仁违背了这趋势。在香烟羸弱的光点后面,那双虹膜金亮的眼睛没有落在丝巾、烟雾、梳妆台镜,抑或门外翻倒的空餐车旁边男孩被勒死的尸体上,沿着那笔直的目光刺出去是一幅油画,二十岁身着白纱的季婀塔娜站在积了灰尘的镀金画框中巧笑倩兮地回望她。颜料抹出的永恒灿烂金光中她挽着一个全身裹着黑色高定西装中年男人的小臂,画中他的脸已被割去,在新郎头部的位置只剩下一个纯黑的方块遥遥向她颔首。
——全然胜利!寂静的房间里,季婀塔娜脑海中回荡着兴奋的号角。终于有一天你所有的私生子都死在我手中——你的遗产再也不可能如你所愿落在别人手里了,兰金!季婀塔娜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别的女人床上捉到这个生性放浪的丈夫时他傲慢而鄙弃的眼神,一串几近疯狂的大笑从肺叶滚落至喉咙。哦,那愚蠢的女人以为自己不透露半点风声就能保护儿子一命,那可怜的男孩还以为自己当真被聘为门童,我点头给他工作时他那双漂亮眼睛里的奕奕神采简直就像是你年轻时的翻版。但事实就是:我赢了。胜利的背景音变得愈发激越昂扬,季婀塔娜狠狠掐灭烟头,得意地环视这马上将属于她的一切,然而目光一转脑海中的乐声乍然收束——
三十年。
你终于也到了我身边人的年纪了,可你曾经那么年轻,和我一样。季婀塔娜的目光被蛰了一般从光滑镜面上迅速弹开,刚好对视上画中女孩桃红色的唇,恍惚间她仿佛听见了二十岁的自己嘲讽的声音,而你居然认为这是胜利吗,亲爱的?那为什么你看起来那么疲倦、苍老,那么可悲?在心愿完成后时间忽地展现出令人惊愕的重量,在一片近乎恐怖的寂静里,季婀塔娜能听见庞然时间将疲惫从她骨缝里滴滴答答榨出时自己每个关节发出的哀鸣。
但那蜻蜓点水般的动摇只持续了一霎那。下一秒,勒安立提城第一夫人便对画框中年轻的自己展露出一个无懈可击的轻蔑笑容。可悲?有什么比蠢猪似地迷恋着一个没有心的人还以为可以与他真心相爱更加可悲?现在我拥有了你想都不敢想象的权柄、金钱与荣耀,并且还将拥有更多,说到底,早晚有一天你会变成我,何必为已成定局的事情浪费脑筋呢。太阳穴的钝痛愈演愈烈,她不耐烦地挥手将剩余的烟气驱散,虚影闭上嘴巴,乖顺地重新变回镶金画框中的普通人像。烦躁如一柄银色小刀嚓嚓刮着她的心,季婀塔娜习惯性地去摸药盒却摸了个空。自己竟然忘记及时补充镇定剂了吗?就在她心烦意乱地想着今晚恐怕又要一夜无眠时,门被安静地推开。
“晚上好,妈妈。”罗迪安手中的杯子微微冒着热气。“您的热牛奶,别忘了喝。门口的人……”他略显犹豫地回望了一眼地上门童的尸体,“该怎么办呢,妈妈?之前黑道上的线人在四个月以前就已经联系不上了。我不知道……”
“天呐,罗迪安,你但凡稍微有一点用处也不至于一无是处。”季婀塔娜刻薄地打断他的话,我真是把他宠坏了……她用指节压住乱跳的太阳穴心想。罗迪安作为她唯一的儿子继承了她的瞳色,此刻那双更年轻的眼睛有点不服气、又有点羞愧似地往下瞥。如果他的眼睛更像兰金就好了。如果他更聪明点就好了。如果他更有能力、更懂得随机应变而不是遇到一丁点小事就拿不定主意……季婀塔娜的指节移动到了眉心处,现在她整个头都开始痛了。“我会处理的,好吗?你把牛奶放下就睡觉去,走出去的时候注意不要被尸体绊倒就是。”罗迪安放下杯碟转身走出门去,随后门口传来笨重的一声,要么是他被绊了一跤要么是他踹了尸体一脚。季婀塔娜叹了口气,儿子的脚步趿拉着走远了。
终于,一切重归寂静。年轻的她为了躲避这种可恶的空荡宁可用大把钞票和宴会喧哗点燃无数昼夜,然而现在这种无所有的感觉竟然已经成为了一位随时登门拜访的老友,在几个特别难熬的夜里,季婀塔娜对于它的存在甚至萌生出一种亲昵的感激。疼痛在到达极点后淡褪了。桌上的牛奶散发出一种甜腥的气味,她盯着纯白色的液体看了几秒忽然生发呕吐的欲望,于是随手将其倒在房间角落的陶瓷花盆里。那个没用的儿子连自己不爱喝牛奶都不知道,她绝望而恶毒地想,他甚至没办法讨得自己母亲的欢心……但罗迪安毕竟是兰金和她唯一的儿子,那些数额惊人的遗产应该是他的,也应该是她的,她亲手确保了没人能质疑这一点。还剩下一半的夜色需要消磨,季婀塔娜意兴阑珊地翻阅起丈夫的遗嘱,兰金的律师早就被买通了,远早在他瘫痪在床、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之前。或许他现在已经彻底没用了。季婀塔娜从冰格里拈出一块冰慢慢咀嚼着,口腔里的刺痛融化、缩小,从喉咙滑落,她感觉自己的胸腔散发着寒意。
不知怎地,季婀塔娜忽然回想起她和兰金初遇的场景。一场舞会上她因家族生意出了问题心烦意乱而一连跳错几个舞步,一曲终了舞伴道了声抱歉便摇摇头走开。就在她站在舞池边缘欲哭无泪时风度翩翩的男子牵起她的手。对不起,你真是太美了……告诉我你的名字或者和我跳一支舞吧,拜托?他那么英俊声音那么温柔,季婀塔娜不禁微笑起来。那时她回应了哪个问题,又许下了什么愿望呢?三十年光阴坍缩成一声可疑的哀叹,她被灼伤的灵魂发酵着疯狂和毁灭。困意突兀袭来,季婀塔娜的双眼慢慢闭上,在金色画框里年轻的她永恒微笑的温柔注视中,疼痛凶猛而干脆地贯穿了她身体,季婀塔娜慢慢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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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了。”葳瑞尔端起桌上的空杯子,回头对她的双胞胎哥哥说。“被你的热牛奶毒死了——就像我们计划的那样。”
罗迪安站在门外,隔着地上的尸体看着自己的妹妹在被毒杀的母亲旁泰然自若地活动,他那双继承了母亲的纯金色瞳仁中一闪而过震惊和疑惧,很快又冷凝成一种残酷的喜悦。“太好了,我真没想到居然会这么顺利——哈!”不加粉饰的狂喜笼罩着年轻的、不成器的男孩的脸庞,他一甩头发,耳垂、眉骨和下唇的装饰环相互碰撞出金色的声响。“快把遗嘱拿给我、快点!”男孩颐指气使地对自己的亲妹妹发出指令。“我必须看看那个老东西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反正,不管是什么,现在都是我——”他眼珠一转,“我们的了。”
葳瑞尔放下杯子,轻轻挪开母亲那已经变得青紫的头颅,猫一般悄无声息地将遗嘱的纸页从母亲的臂弯下抽出来。比起母亲她面部轮廓更像父亲,眼神平静到令人有些捉摸不透。她很小心没有碰到地上的尸体,又顺从地将遗嘱递给门口的哥哥。“这样就可以了,对吗?”女孩的声音像植物叶子摩擦时发出的沙沙声,不远处陶瓷花盆里的泥土闪烁着不易察觉的潮湿的微光。“还记得你答应我的事吗——所有遗产都是你的,而你只需要出面取消我的婚约,再给我出一份徳里姆兰大学的学费。”
“嗯。我这么说过吗?”男孩漫不经心地拨弄着手中的纸页,贪婪地浏览其上的数字。这些足够他买到所有他想要的纯金或嵌宝石穿钉——而且是季婀塔娜一直严禁他穿戴的定制款。“你猜怎么着,我有个更好的主意——”转身时他的耳坠们碰出嘲讽般的叮当声,“为什么不干脆让你嫁过去呢?这可是妈妈的遗愿。”罗迪安耸了耸肩,“对不起,妹妹,要恨就恨那个死人吧——反正不是我做的决定。
“而你只是不想费力气打破它。”葳瑞尔跟在哥哥身后轻声说,看他将遗嘱握成卷捏在手心下了楼梯,走到倒数第五节楼梯时罗迪安察觉到了什么似地猛地转头,妹妹的眼睛反射月光,此刻正幽幽与他对视。“瑞,我是认真的……对方可是个前途一片光明的军官,拥有难得的好名声和不可小觑的家族势力。你会得到幸福的。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这样的说辞就能掩盖你的欺骗吗?”
罗迪安瞪大了眼睛。“说真的,”他的语气开始动摇,“你别——你别怨恨我。毕竟这也是为你好。”他努力地、惟妙惟肖地模仿着自己听过无数次的母亲的语气。“你不至于蠢到不明白这个,对不对?”
在楼梯顶端,葳瑞尔笑了。“不,我当然不恨你,哥哥。”她的笑容有如微风拂过树叶一般轻而模糊,一瞬间,府邸里所有盆栽中的花与叶似乎都几乎不可察觉地摇动了一下。“我怎么会?”
罗迪安看着妹妹的脸,回想起她从前安静而柔顺的样子,终于放下心来。“那么,晚安了。”他的鞋底在地毯上踏出咚咚的声音,楼梯嘎吱嘎吱响了几下,他浑然未觉——必须要小酌几杯。不,干脆把想喝的酒都喝干净好了,当他穿过大厅走向宅邸另一侧的酒窖时,巨响从天而降。
等到一切终于都安静下来时,葳瑞尔放下手中透明的机关引线,缓慢而舒展地走下楼梯,她步伐中蕴含的韵律令人联想到植物生长时优美的抽条。微弱月光下,她的手指在温热的血泊里拨开大厅中央的水晶吊灯砸下时迸溅的残片与在其下被冲击撞成碎沫的骨肉,罗瑞安死不瞑目的金色眼睛震惊地盯着她。“为什么……”把遗嘱从他掌心抽走时,他的手指在血泊中抽动了几下,但葳瑞尔的动作既轻捷又机敏,很快便完好无损地将那几张珍贵的纸从金红色的混乱废墟中抽了出来。纸张从死人掌心彻底脱离时摩挲出的响声像是一种怨恨的发问。你不是答应我不恨吗?你说谎了吗?葳瑞尔回以一个笑容,此时此刻她的笑容看起来依旧温驯、低调。“我真的不恨你,哥哥。你那么蠢、那么无辜,我为你感到可怜。”你连妈妈不喝牛奶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明白一直以来我注视着你背影时的心情?当你在母亲精心打造的聚光灯下,而我在阴影里,学习如何像花一般取悦宾客的眼睛,如何像室内盆栽一般安静地等待,如何像果实一样奉献再自然而然地被遗忘……葳瑞尔站起身来,点点血迹沾上她裙角。但葳瑞尔不是植物。她有头脑,有手指,可以将花盆里的植物连根拔起再扔掉,直到自己找到想要的位置。
现在,她感觉胸口有一团新鲜的能量生长、滚动、撞来撞去,虽然不太熟悉,但这大概是希望的感觉吧,葳瑞尔想。夜色已然滑过大半,她走进书房时顺手将灯按亮,猫一般舒舒服服地在沙发上蜷缩起来,翻动着父亲的遗嘱——她看得那么入神,没发觉自己裙角的血迹已经沾上了沙发,没听见微弱的脚步声,没注意到一个悄然淌到她脚下的阴影。
直到枪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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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汀将手枪放在书桌上,和被血与脑浆完全打湿的遗嘱一起,然后走出房间。他将书房中葳瑞尔的尸体抛在身后,绕过大厅中央的罗迪安,隔着门框瞥了一眼倒在自己梳妆台前的季婀塔娜,小心跨过尼昂和翻倒的餐车,没有注意到空屋内死去多时的安丽卡。他继续拾阶而上,最终推开一扇装饰纷繁复杂的门,里面的老人在嗡嗡作响的机器作用下艰难地维持着呼吸。“永别了,父亲。”克里斯汀说。他摘下老人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一枚款式极为普通的细圈钻戒后欠身向窗外望去——就在那个瞬间,第一缕白光从地平线渗出来,微微照亮了空无一人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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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克里斯汀曾经许下过很多愿望。那时兰金还没有那么忙,至少还会抽空参加儿子的生日会,当父亲将手搭在他肩膀上,弯下腰笑眯眯地问儿子许下了什么愿望时,病弱的母亲总是会微笑。克里斯汀知道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这个答案善良、安全、圆滑,足以让父亲哈哈大笑夸奖他的狡黠,但他喜欢这个回答的真正原因是它让人不知道他是否说了谎。这句话本身并不是一个谎言,但的确有某种欺骗的成分蕴藏其中,当年幼的克里斯汀假装顽皮地回答“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时,他就不必承认自己在吹灭蜡烛时也不相信自己许下的愿望能够实现:母亲的病会好起来,父亲会停止出轨。他只需要紧跟着父亲也笑起来,这个问题就可以被轻飘飘地揭过去。
所以后来他总是这样回答。那些不被相信能实现的的愿望也确实一个都没有成真。五岁时母亲的病变得极为危重,父亲带克里斯汀参加了一场舞会,在舞会开始前将无名指上的戒指褪下,硬塞进克里斯汀的手心里,他知道父亲要和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跳舞,但他只是默默接过了这枚戒指。“毕竟那一年我才五岁,”克里斯汀辩解,他又点起一支烟,逼仄房间里曾经色彩鲜艳的旧海报在烟雾后面倦怠地微笑着。“我能说些什么呢?”
“停——等一下。”茱莉亚特把食指竖起来,贴近自己的嘴唇。“那枚戒指就是传说具有魔力的兰金钻戒吗?”她不小心呛到了烟,支起了一条胳膊咳嗽起来,波浪般的卷发沿着手臂倾泄颤动。“不会吧?”
“他喜欢给自己的物件攀扯些故事。”克里斯汀耸耸肩,起身拍了拍茱莉亚特的背,狭窄的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后来有的故事失控了。它们变得越来越荒谬。”
“哇。”茱莉亚特终于停下咳嗽,感叹了一声。现在她上半身躺在床上,两条腿却柔软地垂在床边,蕴藏着一种下一秒就可能起舞或者离去的弧度。“那让我再猜猜——不会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场舞会吧?我在迷路时遇见了同样迷路了的你,你站在一扇门边,好像快要哭出来——我现在还记得你那时的表情!”她笑了,笑声清脆、动听、富有感染力。“我的钱夹里还有那天我们一起拍的照片呢。天啊,克里斯,”她轻轻感叹,手指轻抚上男孩瘦削脸颊的弧度,“那居然已经是十五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他还——”
女孩的声音猛然顿住了,她的脸颊浮现起代表着富裕者良心的尴尬。克里斯汀倒是没有在意,“那时候他还愿意在我身上花些钱。”他说。当然他不会告诉茱莉亚特那天他并非迷路,那扇门最开始并没有关紧,他顺着门缝看见了偷情的父亲。他也不会说对方就是后来成为自己继母、并通过几乎一切手段抹杀他生存空间的女人。身为兰金的亲生儿子,克里斯汀的大学学费是自己省吃俭用打零工攒下的,偶尔茱莉亚特会瞒着家里偷偷接济他。他知道茱莉亚特有多讨厌那个女人。这对你不公平,克里斯,你很好,我知道你有多好,只是因为母亲去世就要承受这一切对你来说太不公平了,她瞪着他而他只能息事宁人地微笑,这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他们必须向你……
“道歉。”茱莉亚特满含歉意地说,“明明是你的生日,却说起了这么令人不开心的事。”克里斯汀偏着头想了想,用手指卷起她一缕头发在烟蒂上打了个结,茱莉亚特立刻几乎是尖叫着笑起来,玩笑般不轻不重地将枕头拍在对方身上。“好啦,这下我原谅你了。”克里斯汀笑时清晰地听见自己头脑中有一个声音在说话,其实我根本不是很在意,茱莉亚特,你在我身边时我可以原谅一切,因为你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愿望都要好得多。他们又笑闹了一会,直到茱莉亚特柔软的身段从床上倏然而起。“该吃蛋糕了。”她一阵风似地离去,回来时将水果奶油蛋糕捧到他面前,是一块既不算太过昂贵、也不过分廉价的,刚好够两人份的小小水果蛋糕。女孩在奶油中插上两根蜡烛,拿起打火机,咔擦。
火苗映在两双年轻的瞳仁里。
“快许愿,”茱莉亚特催促他,克里斯汀听话地闭上眼睛轻轻吹气,细小的火焰跳动一霎,熄灭成一缕烟。“你许了什么愿望?”茱莉亚特边舔着叉子尖上的奶油边问,克里斯汀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温和地笑了。“你知道,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茱莉安。所以我不能告诉你。”
克里斯汀从回忆中猛地醒来。
天已经大亮了,金色的光与灰色的阴影驳杂地落在兰金府邸别馆所连接的一条极不惹眼的小路上,由于荒草丛生的缘故,灰色取得了更多的胜利。尽管并非站在太阳直射的地方,克里斯汀却仍然能感觉到空气中的热量正在一点一点地煎他的心。他又一次几乎是无意识地从外套内衬中掏出了茱莉亚特的信——不是一封而是一整沓,用皮筋套在一起,信封的侧面磨起了毛边。阴影落在信纸上,字就像浮在水中一样飘忽不清晰,但克里斯汀不需要阅读,因为他早就可以一字不差地背诵了。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开头的:亲爱的克里斯,我终于下定决心要从这里逃走……你能帮帮我吗?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背着整个世界挤在一个狭窄公寓里,怀揣着对未来的模糊预感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闭口不谈,直到它真正降临、撕碎一切。在吃完那块水果蛋糕的瞬间往后再数五年,茱莉亚特在家族的要求下远嫁他乡,婚礼那天几乎半个勒安立提城都飘着彩带,但克里斯汀没有出席婚礼。在信里他向她解释这是因为他没有收到请柬,很明显这是谎话。“你我都知道只要你出现我就会和你一同离开,但你为什么没有来?”她在信里这样诘问他,那一封信寄来时皱皱巴巴,几乎一半都留下了眼泪干涸后的褶痕,读信时克里斯汀几乎能看见眼泪从那双熟悉的眼眸中滚落的样子。“你放弃了我。我恨你。”后来她在信里写爱他和恨他的次数差不多一样多。他隔着信纸看她的心智一点点被独处异乡的寂寞打磨殆尽,时而她会吹嘘夸大自己的幸福,时而她意志如此低沉以至于会向他分享自己的死意,而他所能做的也不过是在落款前加上一句语意磨损严重的、含糊的爱。时间一年年过去,茱莉亚特虚构了太多次逃走,慢慢地自己不再相信了。但当克里斯汀终于攒够了钱问她要不要一起私奔时,她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日光正盛。克里斯汀将信笺放回,又摩挲起从父亲那里拿走的细圈戒指,幼时让他觉得沉甸的钻戒此刻看起来既轻飘又寒酸,细小的微光在切面一闪一烁,像遥远星系的恒星穿过漫长时间后抵达人眼底的光芒。他确信茱莉亚特知道这条小路,上大学时二人经常偷偷从这条路潜入兰金府邸偷酒喝,两个轻狂、放纵的小偷,把季婀塔娜恨得牙痒……她不可能忘记这样的日子,不可能忘记这条路,他想,随之心脏往下一沉。只有一种可能:她后悔了。写完信后她重新思考了一番,最终没有下定决心放弃现在的生活……她并不相信他。
克里斯汀眨眨眼睛,日光在视网膜上残留紫绿色的补色。在漫长的等待中钻戒那令人恼火的异物感愈发不可忽视,厚厚的信笺压着他胸口,透不过气。距离他们约定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小时……五小时……十二个小时……天色重新暗下。兰金府邸的阴影重新将他笼罩,像一种无法逃脱的命运。
但,是这样吗?
当克里斯汀返回兰金府邸时,死亡的腥气依然在那里盘旋不去,甚至膨胀得更为腐坏、黑暗。他屏息来到书房,拿起了手枪旁边那摞已经被染成红褐色的纸。尽管纸上字迹已经模糊但仍能让人判断出这究竟是什么。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克里斯汀忽然感到一阵晕眩。他听见自己的心被撕开一道口子,里面传来的声音震耳欲聋,它狂热地发问:如果有一天忽然发现镜子里的脸让自己觉得陌生,该怎么办?或者更糟:如果你其实一直都知道呢?如果你一直都知道哪些是美好的虚像,哪些才是沉重、恶心、不可回避的真实?
克里斯汀回想起自己在二十岁生日时许下的愿望。
那时茱莉亚特还在他身边,他们曾经那么快乐、幸福……他觉得只要这样就足够了。但当他闭上眼睛吹灭蜡烛后他心里却浮现出了一句截然相反的话,时至今日这句话仍然令他觉得恐怖:我想要把属于我的全都拿回来,包括那枚愚蠢的戒指。这并不是一个认真的念头,它存在的时间甚至不如生日蜡烛的火苗长久,但在内心最深处,他知道这才是他真真正正渴望实现的愿望,一个恶毒的、不正确的、本不应该存在也不会被实现的愿望。眼泪滴在干涸的血渍上又渗进纸张的纤维里。克里斯汀终于明白:与爱、自由、或者新生之类的词汇全无干系。这一切的一切,原来只是为了曾经一个错误的愿望所付出的代价。
后记
一个月后。
天边泛着懒懒的青色,与海之尽头暧昧地相接。渡轮的鸣笛声打断了一对依依惜别的情侣,“再见了!”女孩转过身拼命挥手,她瀑布般的卷发上跳跃着金光。岸上的克里斯汀一眨不眨地望着她。女孩笑起来,“怎么,不舍得我离开吗?那就和我一起——”克里斯汀终于说话了,现在他换上了一身昂贵但低调的装束,说话时却依然总是略显优柔寡断。“抱歉,借过一下。”他说。“麻烦让一让。”
船体划开水面。克里斯汀望着岸上的一切逐渐远去、模糊,且远去的速度愈来愈快了,风吹在他脸上令他的心恍然生出一种无依无凭、空洞自由的茫然。陌生女孩在不远处啜泣着,与背景里一片离愁别绪的哭声混在一起,几乎要将他的平静反衬成冷酷,这让克里斯汀觉得有点不安。就在克里斯汀犹豫着要不要将自己的手帕递给似乎下一秒就要撩起裙角擦眼泪的女孩时,他的耳边响起一个声音。
“终于可以离开了,”那声音质地冷脆,落在甲板上有如玻璃弹珠。“真是一个恶心的地方。”
克里斯汀猛然回头,目光被一双炯炯的绿眸轻轻一碰。尽管他们只对视一霎,克里斯汀很快将头别开,他却仍暗自疑心那个瞬间有什么刺进了他眼底,或许是枚不可见的玻璃碎片,或许是某种更危险的东西。就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莫里安已经走到他身边,朝他伸出了手。
“你也讨厌这地方,对不对?”克里斯汀有点惊讶地望着眼前这个年轻人,莫里安狡黠地一笑,此刻勒安立提已经被他们远远抛在身后、隐于迷蒙雾中。“我一眼就能看出来。相信我,这是我最不足称道的本事了——我是莫里安,你叫什么名字?”
“你好,莫里安。”克里斯汀略略思考片刻后还是握住了莫里安递过来的手。就在他伸出手的瞬间,在他苍白纤细的左手无名指上,一枚并不起眼的素圈戒指一闪而过细小的光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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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线
兰金
30 结婚- 冉雅 20
40 开始发迹 开始出轨
45 生子-克里斯汀(冉雅35 病重,一直未恢复)
50 舞会出轨 冉雅去世 兰金二婚- 季 20 (克里斯汀初遇茱莉亚特)
52 第二子-双胞胎 罗迪安&葳瑞尔
55 出轨 -私生子 尼昂
65 克里斯汀20岁 生日
70 克里斯汀25岁 茱莉亚特远嫁
80 现在
克里斯汀
5岁 舞会 父亲将钻戒给他,目睹父亲出轨 遇到朱莉娅特 拍照片纪念
20岁 同学 生日宴会 许了错愿望
25岁 含泪告别 写信 纠缠
35岁 下定决心 约好私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