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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汉尼
你好,看见这个故事的人们。
虽然我很想写一句“当你们看见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成功了”,但是出于谨慎我还是算了吧。谨慎是法师的救星。
在下耶梦加得,在我报出这个名字时你大概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关系,我知道那些记载。它们大部分都是正确的,至少这个记录员很负责,他写下的大部分都不带感情地正确。
这大概就是一个随笔,在我漫长旅程中漫不经心的一瞥,你可以把它当成一个片段,或是我无聊时随手写下的故事。甚至你不必将它当真。
芬里厄永远搞不懂自己的妹妹在想什么,仿佛她生来就和他们不一样。
如今他最小的妹妹海拉已经远去到死者国度不再回来。他和耶梦加得一个被锁在山巅,一个被锁在深海。虽是如此,他们竟然还能聊上天。
“我要回阿斯加德。”这是耶梦加得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芬里厄对于妹妹的天真想法不予置否。自从那位神王将他们锁住之后,他就断绝了再和诸神相认的念头,反正他们在阿斯加德时也没少受白眼,被赶出来之后芬里厄乐得清静,每天吃饱喝足就躺在山顶上睡觉好不快活。
“我要回阿斯加德。”世界之蛇在海水里喊着只有他们听见的话。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芬里厄被吵的不行,嚷嚷着回她。
“赶在诸神黄昏之前,我必须得回去。”
芬里厄在脑海中搜索了半天也没想到“诸神黄昏”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是听起来像某种仪式。于是他把这个词归到耶梦加得在他们还在阿斯加德时看来的古怪知识里。
那时他们还小,还没有变成巨狼和巨蛇,然而海拉却在出生时就拥有了半生半死之相,终生只能活在死者之国中。年幼时他们被父亲抱在怀里,走过重重长廊,月桂树的影子打在他们身上,父亲的笑容在阳光中模糊。
也许那个时候海拉的命运就已经预示了他们的,在接连变成了巨狼和巨蛇之后,被驱逐的命运同样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甚至比海拉的命运更加悲惨。
“你回阿斯加德做什么呢。”巨狼翻了个身,喘了喘气,“奥丁那老家伙说了我们回去就是格杀勿论。”
巨蛇的声音穿透海水传上来:“我要去见索尔。”
芬里厄思考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耶梦加得说的是那位雷神,这时他终于想起诸神黄昏是什么了。
“等到那一天你们会见面的。”
“那时就晚了。”耶梦加得可能是在海里翻腾,芬里厄能看见远处的海水翻起了巨大的浪花,“那个时候没人能救父亲了。”
芬里厄心里泛起一阵无名火:“那就是他们活该,他们所有人都该给父亲赔罪。”
耶梦加得可能又说了些什么,但是睡意涌上来,加上春日的风又是那么舒服,芬里厄只觉得眼皮沉重,便顺应本能沉入了甜蜜的梦乡。
梦中他们还是幼年的模样。
小小的耶梦加得抱着砖头般的书,跌跌撞撞走到父亲身前,用黏糊糊的语气求他念给自己听。然而芬里厄没他妹妹那么聪慧,听了几句就哈欠连连,再醒来已是被父亲搬到了沙发上,身上还盖着墨绿色的斗篷。
和众神格格不入的墨绿色,就像父亲虽贵为火神,却也被众神嘲笑为“邪神“,永远融不进他们之中。
他就好像他们的反面。众神强壮英武,浑身是壮硕的肌肉,父亲就是身材修长,姿态优雅,轻微的那么一点驼背也无损他的风度;众神崇尚武力,父亲就偏要把魔法锻炼到极致。
“那是他们不懂头脑的好处。”洛基放任耶梦加得自己去啃那些艰深晦涩的大部头,转而安慰起儿子,“不过你的确更像他。”
芬里厄想也许是指自己的另一位双亲。曾经有一段时间他们还住在洛基的寝宫里,偶尔芬里厄白日里睡多了半夜醒来,看见父亲倚在床头望着他们,表情是他从未见过的凝重。
这和他平日里见到的总是狡黠笑着的父亲不一样,他突然瑟缩了。就是这一下让洛基回过神来,他伸手给芬里厄掖好被角,重新换上白日里芬里厄熟悉的笑容:“睡吧。”
耶梦加得的确是他们中间最像父亲的那一位,她黑发翠眼,雪白肌肤,和邪神几乎如出一辙。而芬里厄却更像阿斯加德众神的后代,金发蓝眼,满身肌肉,连横冲直撞的风格都和他们有八分像。这为他在诸神面前比妹妹多赢得了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好感。
然而洛基始终没有开口告诉他们另一位双亲是谁,耶梦加得问东问西却从不问这件事,而芬里厄的简单脑子更不会想到这一层,洛基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也许他们真有可能是阿萨神和邪神结合的结果,但是显然洛基的巨人血统占据了上风,某一天洛基打开房门,看见的耶梦加得抱着一只毛茸茸的小狼崽。一个月后,房间里只剩下了一条蜷缩在被子里的小蛇。
流言开始四起,如果芬里厄的金发蓝眼还能勉强让众神相信他们三人是阿萨神族的后代,此刻他们的变形却成了讽刺。阿萨神可没有这么丑陋的血统,他们更像是魔女古尔薇格的孩子。
“他们是我的孩子!”
邪神在大厅里和诸神辩论,说是辩论更像是单方面的讨伐。芬里厄和妹妹缩在帘幕后面,透过缝隙看着群情激荡的神明,看着他们的父亲仿佛风中一棵脆弱的草,面对狂风暴雨也要强硬地挺直脊背。
邪神的银舌头一向九界无人能敌,但是即使他胜利了,也无法保护他的孩子们。
“……你放走了父亲。”
芬里厄优秀的听力让他听见妹妹的话。
“我不是放走他!是他自己逃跑的!”
西格恩,芬里厄想起来。洛基在阿萨神族的妻子,一个温柔贤惠却懦弱的女人。她嫁给父亲的理由仅仅是当时在宴会上,当时地位还算尊贵的邪神选中了她。
“我知道,我只是告诉你阿萨神族会如何看你。”
芬里厄嗤之以鼻。他们被锁住的地方距离奥丁关押洛基的石头千里之远,她的小妹妹真是把阿萨神那套虚伪的嘴脸学得十成十。
女人的哭声隐隐传来,芬里厄无心再听下去。翻了个身继续睡下去。
“你也要嘲笑我吗?”西格恩试图在悲伤之余为自己找回一点属于阿萨神的自尊。
“我有嘲笑你的资格吗?”巨蛇从海水中探出头,即使她曾经是个柔美的女孩,她的声音也因为巨大的体型而在海面上隆隆作响。
“因为我是个失败的神族,连自己都丈夫都看管不好!”西格恩的痛苦和她的眼泪一同漫上来,“他背着我有了孩子,甚至还在我的眼皮底下逃脱。”
“你知道没人能管住野火,连雷神的锤子都压不住他。”耶梦加得的声音听上去似乎是在冷笑了,“你们的傲慢和愚妄是最大的死穴,能拴住野火的只有他的心。”
“所以他的心并不在我这里。”
“你还算聪明。”巨蛇吐了吐信子,“看在你是他发妻的份上,趁早逃走吧,别管你的孩子了。”
西格恩瑟缩了一下。
“看看我们的结局,奥丁不会放过他们。”
“那是因为你们是古尔薇格的孩子,我的孩子是货真价实的阿萨神族。”
“但是他们也有一半巨人族的血。”蛇的表情看不出悲喜,“逃走吧,至少你是完整的阿萨神族。”
送走西格恩后,耶梦加得并没有沉下去。她将脑袋放在岸边,任由自己巨大的身躯漂浮。
崖边的阴影中走出一个人,他以粗糙的面具盖住面容,身材修长,姿态优雅,却带着一点点驼背。
“父亲。”耶梦加得探过头来,蛇信扫过来人的衣摆。
洛基走过来,看着耶梦加得脖子上的巨大锁链。
“假装被这东西锁住感觉如何?”
“不太方便。”耶梦加得意思意思翻了个身,锁链应声而碎。诸神丝毫没有怀疑他们制服耶梦加得时的顺利是这条巨蛇在耍弄他们的结果。
“下面要做什么,父亲?”
“唤醒苏尔特,再把你的妹妹带出来。”耶梦加得从洛基的话里听出了染着剧毒的仇恨,“所有他们欠我的,我要一并讨回来。”
“你没必要杀死巴德尔,诸神黄昏也没有任何意义。”
“只准他们囚禁我的孩子,不准我碰他们的孩子一下吗?”邪神听上去有些癫狂了,摸着自己的面具,“感谢他们用蛇毒和伤疤让我看清了,不论如何我都不能加入他们。”
耶梦加得没有说话,在洛基走后径直沉入了海底。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过西格恩,而奥丁处死那两个孩子的消息也远远传来。耶梦加得盘踞在海底,无声地为这两位素未谋面的胞亲哀悼了两天。她能感受到,在她头顶正上方的船上,洛基也正处在和她一同的静默中。
偶尔她也会通过海水潜回到阿斯加德的城墙下看看。可怜的阿萨神,只顾着防御天上和陆地,却没想到水面下还藏着他们亲手放下去的危险。
她趁着夜色偷偷把头探出水面一点,能够看清奥丁和芙蕾雅的宫殿,还有索尔和希芙的,她知道越过这两座宫殿,再往远去那座尖顶的宫殿就是昔日洛基的宫殿。极少数的时候那里会亮起灯火,火光中是一个壮硕的身影。她惊异于他们竟然还保存着它,在洛基设计杀死索尔的弟弟巴德尔之后。
她注视着宫殿中那一点摇晃的火光和影子,奥丁的渡鸦停在她的头顶,此刻他们进入了一种奇异的和平状态。直至天明时分,她看见那个影子和渡鸦一同消失在阿斯加德的方向。
你让你的渡鸦来试探我,为何不亲自来和我谈谈,奥丁?巨蛇在深渊中发出一声怒吼,蛇尾狠狠击打了一下海床,掀起的巨浪险些盖过了阿斯加德的城墙。
“父亲。”
洛基站在海拉的船头,耶梦加得自海面以下探出头。
“今天,我们就要让那些神明吃到苦头。”邪神依然没有摘下自己都面具,从面具的眼眶中,耶梦加得得以一窥他眼中的狂热、仇恨和愤怒,还有环绕着眼睛周围的红色伤疤,仿佛某种扭曲的虫子,环绕着她父亲漂亮的绿眼睛。
“你是想要以这种方式回去吗,父亲?”
邪神的眼神令她困惑,那是一种嗤笑愚者的迷惑:“我还能以什么方式回去?等着他们来接我吗?”
“现在收手还来得及,父亲。”
邪神突然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笑到了最后甚至开始咳嗽,无人注意到这里,或者说根本不糊有人敢注意到这里。
“我亲爱的女儿,从他们无故放逐了你们开始,一切就不能回头了。”
大战开始时耶梦加得就藏在海拉的船下。
芬里厄一马当先就冲了出去,就和当年他还是个孩子时一样。巨狼撞散了阿斯加德的军队,邪神在死神的船上召唤了漫天火雨,天穹仿佛坠落了下来,砸向阿斯加德。
耶梦加得在等,等那个人出来。她闻见血腥气、上好的金属、烧焦的肉体、碎裂的石块、海水的腥咸,头顶的海面渐渐被染红。终于在芬里厄死后她终于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提尔和芬里厄同归于尽后,索尔无暇去照顾友人的尸体,战况让他被束缚住了。海拉的士兵仿佛海啸一般涌来,饶是雷神,也无法快速脱身。
只听海水骤然升起,巨大的蛇尾拍在他身前,刚刚好压死了浪潮般的死灵士兵。索尔抬头,正对上一双翠绿的蛇眼。
“好久不见。”
索尔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抡起锤子砸去,耶梦加得无处可躲,只能张开血盆大口支起毒牙,将毒液悉数喷出以期待索尔会躲开。
她低估了索尔搏命的心态。
雷神之锤砸断了她的身子,而她的毒液也浇了索尔满身。
索尔在毒液中挣扎。耶梦加得的毒液除了深入骨髓的毒素,甚至还带上了腐蚀性。他能感觉到皮肤在被灼烧,变黑,就像壁炉里的碳火那样。
“我一直想告诉你,父亲委托我转告你的话。”他的耳边响起了巨蛇的声音,“我知道你会出现在父亲的宫殿里,我都看见了,奥丁也都看见了。”
“‘我没有背叛你,他们是你的孩子‘。”耶梦加得躺在血泊里,翠绿的蛇眼始终望着索尔,“父亲。”
雷神愣了愣,手中的锤子咣当一声砸在地上,他伸出手试图摸一摸这位长久不见的孩子,然而在那之前,黑暗就抢先一步吞噬了他,他还没能来得及从指尖感受到蛇鳞那粗糙的质感,便再也没有了感受的机会。
耶梦加得的时间比他稍微久一点。雷神之锤砸断了她的半个身子,但是她依然还保存了些许魔力。那是很久以前洛基对她的教诲,永远留一手。即便洛基本人可能已经在疯狂中忘却了这些,耶梦加得却始终记得。
她记得的还有更多,她一直是他们之中最聪明的那一个,不光是因为她从一开始就天资聪颖,更是这一切对她来说本就是无尽循环中的过往。相同的风景她看了一遍又一遍,连院子里的月桂树有几片树叶她都数得一清二楚。
她赶在自己还有意识之时发动了最后的魔法。时间回溯生效的时间有点长,在这个空档她开始不自觉地回忆。
那是更久远的时候,第一次轮回之时,洛基交于她的魔法。她是记得那是个阳光耀眼的下午,她被父亲堵在书房里,一遍又一遍地背着这个咒语,直到闭着眼都能默写出来。
那时他还不懂父亲眼中的忧伤究竟从何而来,直到她被放逐进深海,直到诸神黄昏,她从海中冲出,却正好看见雷神的锤子贯穿了邪神的胸膛,邪神的权杖也刺穿了了雷神的心脏。
“……我本是为了你。”
父亲英俊的面容被毒液和针线摧残得不成样子,只有那双眼睛让耶梦加得认出那还是自己的父亲。他躺在血泊中说完了这句话就闭上了双眼。
耶梦加得对上索尔的眼神。
那双和芬里厄相似的眼睛中,震惊、痛苦、悔恨、以及更多耶梦加得看不懂的情绪混在一起,最后呈现在她眼中的,是一位神明生命最后的对孩子的关爱。
雷神丢掉了锤子,耶梦加得低下头,让索尔的手覆在她的额头上。
“我想他应该教过你那个禁术了。”伴随着索尔的话语,耶梦加得能感觉到源源不断的力量涌进身体,代价就是英武的雷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衰弱下去,“阻止他……也阻止我们。”
耶梦加得能猜到索尔在想什么。他们努力了一辈子却依然无法跨越巨大的鸿沟,从阿萨神族到巨人族,从雷神到火神,或者说仅仅是从索尔到洛基。她依然记得在大书库里,她躲在窗帘后面看两人相拥时被抓出来一顿臭骂的场景,那时父亲摁着她一顿骂,雷神却笑着去牵父亲的手,告诉他别和孩子过不去。
我当时就是没和你过不去才让你长成这幅混蛋样。洛基反手一权杖敲在索尔脑门上。
芬里厄不会知道,她从不问自己的另一位双亲是谁,是因为在很久以前她就看过了真相。
神的生命漫长又短暂,漫长到能够看完一颗星星的生与死,却也短暂到连偏见也无法消除。
视线开始渐渐灰暗下去,耶梦加得知道自己即将开始下一轮的轮回。时间回溯就像是一场漫长又甜蜜的沉眠,梦中她会看见阳光洒满阿斯加德的神殿,那里没有纷争,也没有偏见,她会看见芬里厄在宫殿里奔跑,也会看见海拉在死者国度对着她们招手。那里还有他们的父亲,还没有被痛失爱子的仇恨和被背叛的愤怒折磨到失去心神、依然智慧又热爱恶作剧的父亲——
再次醒来时她可能会在柔软的床铺上,可能会在干燥的草甸上,也可能是冰冷的荒原,但她永远都会是耶梦加得,世界之蛇,邪神与雷神之女,为了改变终局而不断轮回的时间旅行者。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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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琳艾
“为什么我们要在这个黑白的房间里对话?”
=“因为有人说这样的环境更适合谈论爱情,管他呢。”
“你指用文字更适合?放屁吧。”
=“我也这么觉得,但毕竟那个不知名的人没有比这更好的环境让我们聊这些。”
“一把年纪了,还谈什么情啊爱啊,羞不羞。”
=“没办法,这么多年我就是这么喜欢你。你不想谈情爱,那么我谈条件也行。”
“?什么鬼东西。”
=“请你和我结婚,我的各方面条件在相亲市场还是很有竞争力的。”
“???我有被你吓到。”
=“距离你上一次拒绝我已经四年了,麻烦你说说这次拒绝我的理由。”
“我不喜欢只会在黑白文字里讨论爱情的人。”
=“那我用彩色的字体。”
“?”
=“开玩笑的。不过不管你举出什么拒绝我的理由,我都能想办法解决掉。”
“正常点,我害怕,咱们不是来这个房间里聊天的吗?”
=“唔,我只是偶尔换一换追求你的方法罢了,偶尔试试正攻法。为什么还不行?”
“那不就正好证明了我不是玩弄你的渣嘛。”
=“也没见过有能钓着别人这么多年的渣。”
“怪我咯?我才奇怪为什么你能喜欢一个人这么多年。”
=“为什么我不得不被本人问这个问题?还是别人经常问的,我都答厌了。”
“愿闻其详。”
=“和你说是浪费时间,你根本不懂爱情是什么东西。”
“你就知道了?”
=“比你知道,我可揣着心思希望你早点爱上另一个人,然后让那个人渣一渣你,这样你才会知道我是什么心情。”
“你说啊,我先学着也没关系。”
=“行,那你听好了,接下来我会开始大段独白。”
“因为很无聊的样子,我可以发会儿呆等你讲完吗?”
=“可以的,反正都是你没法理解的东西。……在我的理解里,我相信爱作为一个概念有其原型,而任何从其衍生出来的东西,都可以称为真爱。”
“我忍不住想用个表情包。”
=“问号很多的那个吧,我知道,别打断我。——所有美好的感情都可以源自于爱,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母子的关系。但爱情不一样。爱情与爱,是实体与倒影的关系。”
“小孩皱眉.gif”
=“爱情是爱站在湖面,望向湖里时所看见的东西。也是我对你抱有的感情。”
“嗯,果然完全听不懂。”
=“很简单,说白了我喜欢你就跟我喜欢我自己是一样的。你能理解人都是自利的生物吧,那么喜欢你就是喜欢自己,时间长点有什么关系?反正没有区别。”
“能不能说点阳间的东西?”
=“行啊,请你和我交往,实在不行炮友也行。”
“这个不行,我很单纯的。”
=“你真的好麻烦,我喜欢你也不行,想睡你也不行,考虑现实因素结个婚也不行,你到底要怎么样?”
“我想玩高达。”
=“我也想玩,我还可以给你买,甚至可以跟你玩,这个转移话题好生硬,不及格哦。”
“谈恋爱哪有高达好玩。”
=“你现在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被关到这种黑白房间里了吧,省得你说到一半去玩去了。
“我也可以装死。”
=“确实可以,但这样我就会开始对你读情诗,也可以吗?”
“……”
=“XX,看着我。”
“干嘛?”
=“没有,我就想看看你的脸。”
“这里是黑白的,你什么都看不到。”
=“但只要能感受到你存在于此,我的眼前就会有你的脸。真帅啊。”
“你的审美真的一直有问题。”
=“是你们一直都低估我有多喜欢你。”
“有多喜欢?”
=“你想听哲学的还是文学的?”
“……有什么区别啊。”
=“哲学版本:我有多爱自己就有多爱你。文学版本:我爱你。”
“就这么简单?”
=“你看不出这三个字有多少程度吗?”
“你就算换个黑体字也不行。”
=“看看,就是为了你们这些人,作家们才不得不把这简单的三个字演变成一段又一段的铺垫,换了一种又一种的比喻,去拼凑一个又一个哀伤甜美的故事。本来多简单一句话呀,要人理解就变得很难了。人类的共情能力实在是过于糟糕了,你就不能自己代入一下读过的所有和爱情有关的故事吗?把它们全部加起来,就是我爱你的意思。”
“我没怎么看过这种故事,真是对不起。”
=“没关系,反正我也很享受对你告白时,你每次都能找出新的转换话题,很有趣。”
“对啊,那我们从这里出去的时候吃点什么?”
=“吃点那些你不要的吧,反正也没有什么用处。”
“我不要的?什么东西?”
=“我的爱情。”
“我才不要吃啦。”
=“说的也是,走吧,和你聊爱没有什么意义,咱们还是离开这里去吃顿好的吧!”
“你就这样放弃你的爱情了?”
=“怎么可能,你想的美,我永远喜欢你。”
- END -
【糖組投票第一,作者獲得【糖心天使】頭銜。】
作者:绿鲤
咔嚓。咔嚓。
多余的枝叶和花蕾随着剪刀并拢掉落下来,嫩弱的断面向空气注下一缕缕植物清香。
武凯努斯家的园丁在晨露中修剪花园。在他身后的玻璃凉亭中,少年将剪下的花叶放进小小的水盆,却没有立刻给母亲送去。
少年站在那里望着他从累累繁枝中剪下一个个花蕾,原地站着。
看着他长大的园丁发觉了,隔段时间才回家一次的雷昂小少爷似乎有心事。即使脸上秉持“不给他人留破绽”的家训一如既往波澜不惊,园丁仍然能感觉到他的心里有杂草在生长。
是什么在困扰着武凯努斯家无往不胜的幼狮呢?
他笑着继续把多余的花蕾从枝上剪下来,然后,如他所预料的,少爷叫了他的名字。
“有何吩咐?少爷。”
“如果一名Verecca(葳蕤卡)结出了花蕾,是正常现象吗?”
原来不是因为对园艺感兴趣才找我说话的呀。
园丁为自己的自作多情笑了一笑,但完全不意外。
他知道少爷在学校的室友和自己一样,也是一名葳蕤卡族。自从那孩子跟少爷成了室友,少爷就一点点地变了。那位从容优秀、傲慢而冷淡的少爷,在这个年纪该有的活泼和皮,直到遇见了那棵小树才真正从坚硬的种壳中发出芽来。
在一年以前,园丁都没有想象过少爷会主动跟自己聊天。一个植物体质的边缘种族,原本入不了在焰灵中首屈一指的武凯努斯的眼。
但少爷总是在问葳蕤卡的事。比如“缺营养的话身体是否会变小”、“头发里长出的枝条有没有知觉”或者“和焰灵生活在一起会不会感觉很可怕”之类的。上一次回家,尊贵的少主人还问他该如何修剪头发里的枝条。
所以这一次是那个孩子要开花了吗?
"翠克好像在瞒着我关于花蕾的事。"少年心里有带刺的花枝在潜滋暗长。
他的葳蕤卡室友不喜欢自己的枝条太长,不时就会修剪。但是自己给自己剪枝是个技术活,如果你对着镜子给自己拔过白头发,一定知道有多麻烦。翠克曾经一脸不服地趴在镜子前给自己剪枝,而雷昂在为他剪豁了的发型大笑了好几次之后,最后还是向他伸出了手:“剪刀给我。”
从那以后翠克的枝条都是他修剪的,从一开始的剪完还要谢个幕交换一笑,到如今的习以为常,剪枝是两人之间喝水一样自然的事情。但是之前,雷昂回到房间时发现翠克自己对着镜子在剪什么,询问时,对方说“没什么”,接着便转移了话题。一开始雷昂不觉得翠克会向自己隐瞒什么事,让他真正起了疑心的,是后来垃圾桶里出现了尚未褪尽青色的花蕾。
——接连不断地。
几乎每天都有花蕾被丢在垃圾桶里,从一开始指节大小含苞欲放,越来越小,看起来就像刚刚冒芽就被掐了下来。
仿佛是与之对应的,武凯努斯家的幼狮发现对方在刻意躲开他的视线,好像那样自己的迟钝和疲惫就不会被发觉一样。
每当他问:“你没事吧?”翠克便向他扬起三月般的笑容:“我没事。”
“……”
“如果感觉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
“放心吧,我没问题的。”说了这样的话之后,翠克就一定会在几分钟内离开他的视线。
明明走到哪里哪里就氤氲起下过雨一样湿漉漉的气息——每一个被剪下过花蕾的伤口可都在向他告密啊。
翠克不愿回答,雷昂就不追问。
但不追问不代表他不担心。
翠克怎么了?长出花蕾正常吗?如果正常的话为什么要把花剪掉?是因为跟焰灵生活在一起才产生异常吗?不然为什么不告诉我?还一直躲着我?这是对我都不能说的事吗?这是我无能为力的事情吗?难道真的是因为我?
各种各样的猜测在少年的脑海里像气泡一样冒个不停,想去找他问清楚,又怕真的是因为自己的影响。不安的刺在心里疯长,终于开满毫无道理的恐慌。
——那个人,是不是就要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凋谢了?
园丁当然不知道自己眼中滴水不漏的少爷会有多丰富的胡思乱想,只是笑着说:“葳蕤卡开花是很自然的事,不用担心。在这个年纪,控制不住开花的心情也是正常的。”
然后他得到了小少爷投来的困惑目光:“开花的心情?”
“啊呀。”抱歉,那位没见过的同族小朋友,作为武凯努斯家的园丁,我要稍微出卖一下你了。
清晨的花园里,园丁在向少爷解释完葳蕤卡的花之后,看到少年的脸色一僵,而后那双眼睛突然亮了起来,紧接着他引以为傲的表情管理就全线崩溃了。
他抿嘴、咬住下唇、咬一点、咬全部、感到失态又用手将下半脸遮住,一只手不够再转过身去,都拦不住那疯狂上扬的嘴角了。
“不要让过于沉重的花蕾压断了花枝呀。”
将那心花怒放的样子看在眼里,园丁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回身继续工作,给少年周身盛开出来的喜悦让道。
假期的最后一天,浴室的镜子前,年少的葳蕤卡拨开自己的头发。一夜之间,遍布伤痕的枝条上果然又生出了花蕾。
从他第一次为那个会给自己剪枝的少年感到心脏重重一跳之后,这些花蕾便接连不断地从枝条上冒出来,如果没有剪掉,现在说不定已经开出累累繁花。
爱是藏不住的。
对葳蕤卡来说尤其。
当你的目光无法从一个人身上移开,当他看过来又下意识躲闪;当你开始在意两人之间的距离,无论是物理还是心理;当这个人从你身边离开了,就会出现在你脑海里;当你为旁人得不到的笑容而感到喜悦,当你为见者有份的温柔而失落;你的心跳好像不属于自己了,身体也开始不听使唤。
……你怎么拦得住这满枝的花想要盛开。
想让他知道,又害怕他知道。
如果哪朵花因为雷昂一个笑容而忽然开放,这份感情就藏不住了。翠克当然知道,自从跟身为葳蕤卡的自己成为密友,出身武凯努斯家的雷昂背后的讥笑声就从未断过。如果秘密真的败露,做朋友都尴尬已经是最微不足道的代价了。
让所有的花在能够开放之前消失吧。
翠克托起伤痕累累的花枝,举起了剪刀。
“别剪。”
剪刀掉落在洗手池里的声音紧跟在话音之后,转过身,少年的身影正好从门的画框里走来,被身后窗外透进的夕辉镀上一圈碎金。
“嗯、嗯?雷雷雷昂?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慌忙把花枝藏进头发里,年少的葳蕤卡紧急扯出一个笑容面对他。
他径直走向他,没有给他再转移话题的机会。
“为什么要剪掉?”
这么说的时候,那张风轻云淡的脸就像不知疾苦的天神一样向他低垂目光,淡金色的眼睛望进他眼底。
他们太久没有这样对视过了,那片金色几乎烫到了他,然而他却做不到躲开。
“我可是很羡慕你能开花的。”翠克听到他这么说,被深深藏起的花枝好像都有了痛觉,每一个被剪下过花蕾的伤口都委屈地哭了起来。
他几乎气息颤抖地反问过去:“你知道开花意味着什么吗?”
然后那一蔓伤痕累累的枝条便被从发间轻轻拨出来,二指小心翼翼将那小小的一芽托起。雷昂靠近了翠克,附在耳边对着嫩弱的花蕾说:“开花意味着‘我喜欢你’。”
翠克好像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听到了什么,但是就在雷昂眼下,细小的花蕾褪去青色翻出柔软的洁白,随着泪光在葳蕤卡的眼中浮起,一朵小花在焰灵的手中悄然盛开。
在决定这么做的时候雷昂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胡思乱想的千百个结局里也包括许许多多的拒绝,但现在他已经知道答案了。于是冷淡而不擅长表达情绪的少年无比爱怜地凑近那朵小花,说起最最真挚的悄悄话:
“如果我能的话,开出的花现在就能淹没你。”
而后他看见可爱的心上人含着泪抿住嘴、咬住下唇、咬一点、咬全部、最后还是放弃了拦住那疯狂上扬的嘴角。于是他也笑了,两人一起向喜悦投降,矜持和伪装都放弃了抵抗。
从他亲手修剪过的花枝上,葳蕤卡的发丝之间,一朵接一朵,累累繁花为他盛放。
- END -
作者:雷七郎
——听说组里有个姐儿勾搭上蓝河高的小子了?
——听说我们老大泡到一个道上的美姐当马子!
自某年某日始,蓝河町开始流行起这些谈资。
您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故事还得从开头说起。
话说这天底下有个蓝河町,蓝河町有个市立蓝河男子高校,号称少年侠客的热血战场,街头英雄的武林圣地。校训只有简单明了八个大字——心存正义,胜者为尊。
蓝河高有三大奇景:桌椅堆成的瞭望山,废器材划分的南北操场,山上的冷眼美少女和山下的看门犬……
对不起,这个少女和犬字都要加双引号。
兰乱,人人尊称一声兰爷,身高不出一米六,面容姣好似少女,留的长发隨便在脑后抓起一撮;据说是因为裤链坏了沒钱修,于是不知从哪兒捡来条女高中生的校服裙子围了遮羞;成天撐著把红雨伞蹲在废桌椅堆成的小山上愣神兒。其最广为人知的传奇便是初中时曾独自一人提着西瓜刀,跟帮派的一群喽啰从街头杀到街尾,并成功成为站到最后的那個,被十几辆呼啸的警车护送着光荣踏入少管所,三年后出来时正赶上樱花烂漫的高三开学日。
至于那蓝河“英雄”们口中的“看门犬”么……
蓝河高的二把手,兰爷最忠实的小弟,哪怕每天被从“山”上踹下千百次,也不改跟随兰爷一辈子的宏图大志。因为那张看着颇喜剧的脸,被起了个 “囧哥”的外号,至于他的真名,已经没人记得了。
阿囧每天跟在兰爷后边儿,从进校门,在校内,到出校门,逛夜市,甚至连上厕所儿的时候,祗要是能见到兰爷的地方,就一定能看到阿囧像条跟屁虫似地寸步不离。如此过了半年多,大家便祗知道兰爷身边的阿囧,而忘了那个在兰爷初踏校门之时,第一个迎头而上却险些被对方一脚踢烂脑袋,紧接着以脸着地给兰爷当了回擦鞋垫的前蓝河高老大。
遥想当初,正是年少气盛时,我自视蓝河高英雄,哪甘屈服于人。当天傍晚,斜阳夕照,红彤彤紫淀淀的天空之下,曾经的老大鼻插小纸团,手拖一根龙头水管,找到天台上如孤狼俯瞰天下般的兰。
兰只回头瞥了他一眼,就不再看他,只说道:
“我以前没见过你,你不是这蓝河町的人。”
“不错,我是邻镇转学来的。”前老大气势汹汹。
兰没回头,“我这辈子只知道千方百计想从这儿逃出去的,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自己跑来蹚浑水的。”
“说什么屁话,”前老大叫嚣道:“是男人就要争王称霸,当人上人。”
然而第二次的叫战之声未落,一只脚已踩在他脸上,送他的后脑勺儿与水泥板甜蜜撞击。前老大晕晕懵懵间祗觉得那只脚在自己脸上磨了又磨搓了又搓,眼神朦胧间似能看见,那脚的主人在用一个充满鄙夷的眼神为他的狼狈做了脚注——
“蠢货。”
“我不服!”前老大努力摆开了兰的脚,晃晃悠悠爬了起来,愤愤道:“老子从小就被人欺负,当年每个人都嘲笑我,如今到了这儿,好不容易才混出个人样儿,老子就不信,老子在这儿也只能被人踩在头上!”说着又是一拳上去,却被对方轻松一躲,自己反而滚了几滚,倒栽葱一样撞在天台的栏杆上,留下一脸的网印和哗啦啦止不住的鼻血。
“这蓝河町就是片沼泽地,一但踏入,就再抽身不得。”兰回头看他,眼神似乎带上了一丝怜悯,然后从衣袋里掏出一小瓶酒丢在他面前,道:“你不属于这里,干了这瓶酒,趁早离开吧。”
前老大仰倒在地上,看了看酒,又看了看他:“你这是在警告我么?”
“是朋友,便是忠告。”
“你当我是朋友?”
“这泥潭中已有太多的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你不一样,你还有别的选择。”
“如果我说,我是自愿沉沦呢?”
“何必。”
兰看了看他,转身要走,却还是停步,道:“只要还在这蓝河高,我就还能护着你们,到毕业之前,自己好好考虑吧。”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前老大躺在地上,望了望他远去的背影,低头看了看脚边的那瓶酒,抬手捞过那瓶酒,一饮而尽。
那些虾兵蟹将们自然不会知道他二人之间曾有过的这些对话。
总之,自此以后,兰乱的称呼就成了兰爷,蓝河高的前老大就成了兰爷身边的阿囧。至于阿囧过去那些呼风唤雨的嚣张日子,很快便成了历史的齑粉被众人彻底遗忘。
毕竟在这个江湖,拳头才是你存在的证明。
阿囧就这样跟着兰,做起了蓝河高的第二把手,而兰,永远是那副事不关己化外高人的模样,踩烂一颗又一颗送上门的卷心菜,并无视着本校喽啰们的顶礼朝拜和校外门派的忌恨。
仿佛真如坊间所传言的“手把红伞闯天下,提柄钢刀杀四方”那般。
于是在挺长的一段时间里,蓝河高上到三四五把手,下到虾米拌生抽,各个走在路上都自觉得高人一头——看世间孰敢惹我大蓝河男高?!
可江湖不会那么幼稚,再呼风唤雨的高中校草,也会遇到被社会拔苗助长的时候。
时间记作某夏某月某某日午后,天气阴,小雨,地点河堤旁。
是日兰兜中正巧有些宽裕,上午来找打的卷心菜乖乖奉上囊中物,让兰正午时得享一顿大份拉面,连面和卤蛋都要的双份儿,再倒上大半碗油泼辣子,配一瓶冰镇二锅头,真可说是爽极。
吃饱喝足,方出门就被一群大白菜梆子给包围了。
兰把伞尖往路边一插,仰头灌下整瓶二锅头,舔舔嘴唇,打了一个饱嗝儿,把空瓶子往边上一摔,哗啦啦一大片玻璃就碎成渣渣洒了一地。接着就是钢刀与铁棒同辉,砖头共酒瓶齐飞,雨滴滴伴着红花花四处飞散。
等兰把那群白菜都打烂在地,自己也早已浑身湿透,连袖口渗出的水都是红的。从屁股后兜摸出瓶四棱子,大口一闷,眼神就这么不经意地一飘——
真真是黑发如瀑,白裙似花,乌亮亮一双大眼,红艳艳两片樱唇。雨气沾湿薄裙贴在肉上,半透出一道丰腴曲线,几片片迷蒙肤色。落在白肩头白胳膊白腿儿上的水珠子正滑溜溜往下滴,一只手撑着他那把红伞,阳光透过伞面映在她脸上似擦了桃花粉一样。
兰刚干完一场硬仗,又闷了大半瓶,也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这酒劲儿终于上来了,祗觉得这一片雨浇得他口干舌燥浑身发烧,眼神直勾勾盯着那女人移不开半点地方。半晌,大概是那血是真快要流尽了,才开了口道:
“姐儿,你那沟子卖不?”
无论是不良少年对美艳少妇大胆出手,还是纯情男儿被帮派大姐诱拐玩弄,总之,蓝河高的王者——兰爷,这么样一个人物,他竟然谈起恋爱的事儿传遍了整个蓝河町。
于是我们终于可以开始说到这故事的两位主人公了。
话说那日兰醉酒对那个撑了他伞的女人出言不逊,那女人非但不怒,反而燕燕然一笑,说:“你若是招我喜欢,我倒是可以出钱买你。”
兰听了眼神就有些迷离,嘴角一勾,眉头一挑,踮起脚尖凑近她耳边,从喉咙里半含着传出一句:“你要是喜欢,我不要钱。”
相视一笑,女人把伞递还给他,他脱下自己被雨和血浸透了的外套披在她肩上,接过伞为她撑起,两人一道去了兰的住处。
说是住处,不过是废弃码头上堆着的一些老旧集装箱,早已锈透了,兰在两个不太大的箱子之间用砖头压了几块铁皮板当屋顶,这便算家了。
两人正是兴头,哪里管得什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潮声混着潮声,红伞映着红云,酒气血气混着云雨之气,搅出个痛快才叫一个爽气。
后来的一段时间,两人经常在这破棚子之下鬼混。有时兰在这里等一天也等不到人,有时从学校回来却会看到她在那柄红伞下等他。
“下次等我那儿没人的时候,你来吧。”某一天,女人把兰抱在怀里,在他耳边说。
“那我得带上门礼。”
“用不着。”
“不行,我就要送。”兰把头往她胸间又挤了挤,深深埋入,吸着她的香气。
“那这样吧,”女人抬起他的下巴,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唇,“我要这个。”
兰笑起来,爬起身来去舔,女人被他逗得有些痒,想要避开,却又被追上,忍不住嗤嗤笑了起来,道:“你这鬼头,真不知该说你是傻还是聪明。”
“知道你说的什么,祗是我身无分文,有的只这身上长的玩意儿了。”
女人捏了捏他的脸,红伞下更显一片嫣红,愈发觉得可爱得紧。
“姐姐跟你日子还长着,不急你这一时。”
兰听了,笑说:“姐姐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连名字也不肯让我知道。”
女人听了,自己也觉得有些意外,忍不住笑:“我们总是‘你’来‘我’去的,我都忘了自己还没跟你自我介绍。”
“那你叫什么呀?”
“aika。”
“aika……”兰把这个名字念了好几遍,问道:“这名字好听,要怎么写啊?”
“我要不想说呢?”女人微微笑着看他,兰觉得她这时候心里是带着些不幸福的,因为她眼中的光晕变得像是秋夜里寂静的迷雾,而失去了方才如春雨后伴着阳光闪烁的霓虹。
“为什么?”兰又问。
“我不喜欢那两个字,让我觉得自己好像要凋谢了一样。”
“那你自己想一个写法呗。”兰笑说。
“自己想的也能作数?”女人道,“像个假名一样,那也成?”
“你的名字,你自己要是不喜欢,有什么意义。”
女人被他惹笑了,“那我要是喜欢,每天换一种写法,你也愿意?”
“只要我知道那是你就成。” 兰摸着她的头发,“反正我记性好,就算你每小时换一个名字,我也能记得。”
“每一个都记得?”
“不信我跟你拉勾,不论你换过多少名字,我会记得你每个名字。”
女人收起了笑容,认真地想了想,然后伸出手指在兰的胸前比划了起来,“那我就要这两个字。”
——爱歌(aika)。
“以后在你面前,我就叫这个,祗要叫这个名字,我就晓得是你了。”
“哦?”兰一挑眉:“读音都一样,你怎么知道我叫的是这两个字,而不是别的?”
“因为我听得出来呀!”爱歌重又笑起来:“你叫这两个字的时候,感觉肯定不一样。”
“爱歌,爱歌……”兰半瞇起眼,把这个名字叫了很多遍,看着她的眼神似乎多了层朦朦胧胧的水雾,仿佛整条河的水都被他们的热量蒸腾了起来。
过了几天,兰不知从哪儿找来了张大红纸条,拿油性笔在上面写了“四十八愿”四个字,打算贴在篷子后边那个集装箱壁上。
“这个什么?”爱歌看了问道。
“门牌。”兰一边刷着浆糊,一边说。
“什么意思呀?”爱歌坐到旁边看着他忙活,又问。
“不知道。”兰拿起红条子往箱壁上比对着,“我字典里看来的,是个姓氏。我觉得看着挺吉利的,你觉得?”
贴好条子,兰回头看她:“怎么样?”
“好看。”爱歌走过来仔细端详着:“这几个字看着也好看,就是你写得难看了点。”
“切。”兰看了看自己的字:“大不了以后重写一遍。”
“那倒不用,”爱歌说:“我听说,愿望这东西不能重写的,不然算作弊,神就不会理你了。”
兰听了嘻嘻笑:“那我倒要把它写上很多遍了。”
“为什么?”
“因为那是我的愿望呀。”兰从背后抱住爱歌:“我的愿望,我自己把它实现才算是我的。”
“嗯……”爱歌想了想,推开了兰手臂,兰愣了一下,“你生气了?”
“没有。”爱歌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旋开来,用那一小管的油红在兰写的字上重重地描了一遍。
然后回头朝兰嫣然一笑:“我的愿望,我也要自己来实现。”
两个人就这样依偎在一起,仿佛这样的日子就是天长地久。就连天边的日头也似乎害羞了起来,被红霞染透了面容,要用海浪做的袖子来遮掩。
又快要入夜了。
那一夜的兰并不会知道,把蓝河町埋得严严实实的淤泥再持续不了太久。
数个月后,伴着时不时想起的警车声,拖着一把红伞,从蓝河医院的大门中走出的兰所看到的第一份报纸版头上,大大地印着四个黑体字——蓝河解放。
本文标题:《在不见天日的沼泽地里,我发下四十八愿只为与你唱一曲爱之歌》
注①兰 乱:读音為あららぎ みだれ(araragi midare)。
注②:あいかaika作為读音在日文中有很多种对应的汉字写法,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名字读音。蓝河、爱河、爱歌、秋华,等等均可读作aika。
作者:绿鲤
在大地之北的大水,住着一只名叫鲲的大鱼,日吹天穹混沌,夜浮苍茫北冥,偶尔寂寞,但也自在。
某天,鲲看见海边的山崖之上,无边无际的混沌之下,有一片雪似的白,慢慢如霜凝结,如花绽开。他在天穹晦暗的北冥第一次看到那么耀眼的东西,入目的一瞬寂静了天地。
那里诞生了一只大鸟,名叫鹏。
他去跟她说话的时候,白羽的鸟儿转向他的方向,眼睛却透过他注视着不知什么地方。
鹏的眼睛蒙着霜花似的雾,连自己的模样,都是偶然认识的鲲告诉她的。
鹏的世界一片黑暗,不敢四处走动,更不敢起飞。于是鲲便每日负她于背上,带着她遨游整个北冥,给她说他知道的一切。
他说远方有山有人烟,还有如北冥的大水在更远的南边,南冥之远,便是以北冥为尺也可以数千计。他说,鹏便听,听他说上八千年的神话,下八千年的预言,北冥之下沉睡的灵脉,混沌之上奔涌的天河。他的声音里有天遥海阔,万古洪荒,他的背上,有她对世界全部的幻想。
路过的妖兽看见大鱼背着大鸟游弋,告诉他们:鹏的眼睛看不见,只是因为在降生在这混沌笼罩的北冥,自出生以来眼里未进过天光。只要天光落进鹏的眼里,她就能看见了。或许等到候鸟来时,大鸟就可以乘那万里的天风飞出北冥。
“真的?”
“真的。”
那天鹏在他背上跑来跑去,扑着翅膀唱唱了一整天的歌。
她唱,鲲便听,听她唱得像是要整个北冥每一滴水都知道她有多高兴。她的歌里有他从未梦过的大梦,有他从未想过的妄想。在她身上,有照亮北冥的光。
那年候鸟来时,天风吹拂,大鸟和小鸟一起停栖在大鱼的背上,噼噼啾啾讲天南海北的见闻,一起呼啦啦地扑打翅膀,泠泠的笑声回荡在北冥之上。
长风卷起大浪拍在高崖,大鸟在大鱼的背上站起来,向着天风展开流云般的双翼,笑着问他:“听这风声!你说,世界要有多大才够他飞得如此迅疾浩荡?”
混沌天穹下,鹏迷蒙的眼睛里仿佛洒进了璃璃的光,洁白的翅膀向着天穹悍然扬起。候鸟们乘着风飞向天空,沙沙的扑翼声打在她耳中心上。她向前走,他向前游,鹏在鲲的背上一步步跑起来挥舞起翅膀,万里天风在她的羽翼下蠢蠢欲动。
即使什么也看不到,她感觉到自己想要向前、向上、向着无所依傍的空中踏出去、飞起来!迎着大风!遨游天宇!
随着那双脚踮起了脚尖,整个北冥都知道,有什么呼之欲出——
然后,就像天风依然脉脉涌动,这冲动还是无疾而终。
鹏放下翅膀,在漫天飞鸟的环绕下坐回到鲲的背上。
就像他背不起鹏的自由,北冥的风也托不起鹏的翅膀。
鲲从此成了一条有心事的鱼。
大鸟沉默着回到高崖之上,北冥没有了笑声和歌声,重归寂静。大鱼在高崖下悄悄游弋,把心事转成一圈圈涟漪。
终于有一天,北冥以南的荒原上燃起了大天火。天火所到之处一切化为灰烬,从荒原一路烧至北冥。
那天鹏站在高崖上,感受到从大水南边吹来的温热劲风,有如高浪升腾,在她心中鼓动。
忽然鲲温柔的声音在下方的黑暗里响起。
他说:这大风足以托起你的翅膀,你可以飞了。
“真的?”
“真的。”
不信你听。
她听见,动地狂风呼啸着在北冥腾起,卷起巨浪砸在高崖上,那风里的世界比任何时候都辽阔。
于是鹏张开翅膀,欣然跃下高崖,落在鲲背上。
白色的鸟儿一步步向前,奔跑起来,穿过无边黑暗,向前、向上、向着无所依傍的空中挣扎而去,迎着大风——
白翼击水,大鸟离开了大鱼宽广的背,扶摇在她的翅膀下狂舞,举她入万里的高空。终于,耀眼的白羽映亮北冥的天穹,喜悦的鸣声再次回荡在大水之上。
“去看一看吧,北冥之外的世界。”
“这一次等我回来讲给你听!”
于是南方的人们看见有大鸟怒振双翼,从北冥撼天动地而起,空濛之中三千里水声击击,每一扑翼都山鸣谷应,九万里扶摇吹开淡淡的水息。
白鸟拖着升腾的云气,在映成朱色的天宇中向南飞去。温柔倒影映在北冥波中,也映在大鱼温柔的眼里。
鲲在热浪中漂浮,注视着洁白羽翼离开了混沌的天空。在北冥沸腾之际,即使仿佛身受千杖交笞的极刑,大鱼仍含笑沉没在深深水底。
鹏带着北冥的水汽飞出了混沌,身后下起铺天盖地的大雨,灭了荒原上的天火。天光落入她的眼睛,溶去霜雪,于是这绚丽壮阔的世界让她一见钟情。她恨不得飞遍这人间的每一个角落,将一路上的山山水水,花鸟鱼虫,有趣的人和物,全都牢牢记住。等她回去,就像把整个世界都带回了那里,可以亲口讲给鲲听。
多年之后,当鹏看遍了人间的风景,她终于乘风北上,返回她出生的地方。可千万里的旅程之末,她却找不到那片浩瀚的大水了。那里明明有她熟悉的气息,却只有赤地千里。
不死心的大鸟在大地上四处打听,几经周折才终于知道,那时候的扶摇狂风之所以能托起她双翼,是因为鲲放任天火烧干了半个北冥。他本可以搅动大水漫上岸去,只是热风吹起时,他先想起了她。
“若是把火灭了,下一场能送她离开的大风,不知道要等几万年。”
曾经身为她的整个世界,又给了她整个世界的那条大鱼,再也不在了。
一路而来用万千风景填满的心忽然空了,北方的天空下回响起大鸟的悲歌。
鹏再次从干涸的北冥飞起,把为他而记住的山山水水,花鸟鱼虫,或人或物啊,都唱给无人回应的荒野听。
最后最后,筋疲力尽的白鸟坠落在那片曾经有大鱼游弋的大地上,含泪合上了眼睛。她的身体化作秀美的山岭,血液奔涌成河流,心跳声变作回音徘徊于山谷,泪水化玉埋藏在大地深处。那羽毛上残存的,北冥淡淡的水香,渗入岩石化作温柔的泥土,让葱茏万木拔地而起,百鸟百兽得以生生不息。
那只大鸟终于落下,还在那条大鱼的背上。
流连在羽翼下的风啊,也终于停了。
- END -
作者:多财
社褚救了一条受伤的流浪狗。
狗在宠物医院做过手术,痊愈后出院,紧紧跟在社褚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社褚感到惊喜。
这距离看似随意,实际上保持着标准的三步法原则。拥有训狗经验的人,一眼便看出这条狗受过良好训练。
社褚养过边牧,在他的训练下,边牧从普通的跟从到绝技“装死”都能完成,后来他出国前把牧羊犬送了人,回国后却一直没再养狗。
现在看着受训良好的狗跟在身后,不知怎么,社褚竟有些心痒。
回家要坐地铁,社褚走到地铁口。狗像是知道自己不能进去似的,在入口停下脚步。
它蹲坐在地,轻轻摆动尾巴,目送社褚离去。那样子仿佛在说:再见!
社褚已走进地铁站,回头看了一眼,竟又折返,而看到他的动作之后,狗起立即身,做出预备跟随的动作。
社褚一愣。他再次感叹这条狗的素质之高。聪明的狗拥有较高的自主意识,即使是流浪犬,也不会随便认主。
在社褚心中,让这条狗跟他回家的把握,也就从八成下降到了五成。
“你愿意跟我回家吗?”社褚自言自语。
他摸摸狗的后背。狗一身杂毛,从外观上看来并非名种,像是普通的土狗。
然而,像是对社褚的问题做出回应似的,它放低后腿,收回前臂,安静地蹲坐。
社渚感到奇特。相对于其他指令,蹲坐是一个带有“停止”意义的举动,所有指令的最后,无不回归于蹲坐的指令。
主动做出这个举动的狗,隐约透出拒绝之意。
社渚感到奇特。
莫非这只是巧合?
他看着狗,狗微微昂着头,黑眼睛里有水光。社褚向它发出翻滚、站立的指令,它配合良好。
社褚趁热打铁:“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他紧紧盯着狗,只见它垂下耳朵,再次蹲坐。
这下社褚几乎可以肯定,它是一条极通人性的狗。同时,他为自己被它拒绝的事实感到遗憾。
“唉。那我走了,你自己长点心,可别再和其他狗打架啊。”
这样对狗说着,社褚走进地铁站。
奇特的言行引来一部分路人的目光,社褚本人似乎毫无所觉,只管头也不回地往里走。
第二天,社褚走出回家上班必经的地铁口。
狗在出口蹲坐着。
还是昨天的位置,还是标准的坐姿,完美得无可挑剔。
它若有所感,往社褚的方向看来。而后,它极快地起身,摇了摇尾巴。
社褚愣住了。
他被出地铁的人撞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
“早啊。“
社褚迈开步子。
”你想一起走一段吗?”
他似乎有种直觉,笃定狗会跟上他的步伐。果不其然,三秒之后,身后传来狗小步快跑的声音。
社褚露出微笑。
一人一狗,一前一后地走到公司门前。
“我到了。”社褚准备进门,“再见!”
狗极快地摇了两下尾巴。
这时,从远处跑来一个人,看服饰是社褚公司的保安。
“那边的!”保安大哥喊道:“狗不能带进公司的!”
他气喘吁吁地靠近,认出了社褚。
“哦,是小褚啊!”保安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这是你的狗吗?”
社褚含糊其辞:“它不会进去的。”
“在门口待着也不行啊。”保安转头朝狗喊:“狗狗,去那边玩。”
“去吧。”
狗垂下耳朵。自由的生灵,看了社褚一眼,迈开四肢离开。
“唉。越来越想要它了。”
望着它离去的背影,社褚感到失落。
狗似乎有意亲近社褚。
工作日的每个早晨,它都会在地铁口等待社褚。除此之外,它并不做多余的事情,不向他讨要夸奖,也不讨要抚摸。
仅仅是沉默跟着他。
日子一久,社褚注意到它身上的新伤口。
小而多的伤口,像生的血眼睛,随着它的呼吸翕张。过几天,这些伤口渐渐愈合,覆盖上一层浅粉色的嫩肉。
这些伤口与它当初被送到宠物医院时的伤口相似,只是宽窄不同,几乎可以确定都是被兽爪划伤所致。
社褚开始带消毒喷雾和愈合敷料上班。然而再好的消毒与敷料,也无法解决新伤添加速度远高于愈合速度的事实。
他猜测,这很大可能是流浪狗进行食物与地盘的争斗导致的。
地盘的问题,社褚不予考虑,但在食物的供应上,社褚能给予一些帮助。
上班的早晨,社褚在狗面前放下一小罐打开的狗粮。
它闻到香味,看上去跃跃欲试的样子,然而却始终没有动口。
“……哦!”社褚恍然大悟。原来不下令,再怎么想吃,它都不会去吃。
他向狗下达指令: “吃吧。”
狗的眼睛黑亮。它呜呜叫着,不是平时那种短促的回应,而是更悠长的调子,像是狼激动时的长嚎。
十分神奇的是,即使它不会说话,表露的情绪却与人极其相似。
接下来,狗飞快地吃光了罐头。
看着这样的一副情景,社褚陷入一种难以名状的感动。
他说不出原因,仅仅为它的回应感到心动。
每天喂它吃东西并不花费社褚多少时间。喂养一周后,他鲜少在狗的身上的伤口看到新增的伤口,就连旧有的伤口也因为营养充足,逐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这让社褚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
狗原本瘦削。在狗粮、营养膏和肉罐头的滋养下,它的皮肉逐渐丰满,步伐变得轻快。
每天,狗跟跟随社褚身后,时间一久,社褚已能从极轻足音中辨认出它的状态。
它沉默的样子,也随着身体与精神的增高而渐渐褪去,当社褚再次将罐头放在它面前时,他的手掌上传来冰凉濡湿的感觉。它的舌头嫩红,亲昵地在他的掌心打转,犹如干涸沙漠里降落几滴珍贵甘霖。
社褚呆住了。
仅仅是轻柔的舔舐,他却像感到宇宙新生一般的意义与重量。
不只是信任。社褚想。它终于愿意给我偏爱。
他忍不住笑了。
这些天社褚满面春风,笑容可掬,引得同事小胖频频侧目。
休息时间,小胖抱着零食罐找社渚,一低头,看到了社渚桌面上的支出明细表。
“牛肉味?鸡肉味?“小胖垂涎三尺,”我的天,褚哥,你这个月买了不少零食啊。”
“牛肉味是狗粮罐头,鸡肉味是营养膏。”
“什么!这可怕的巨额开销,真是人不如狗。褚哥你养狗了?”
“没有。”
小胖醍醐灌顶:“我懂了!这一定是褚哥女朋友的狗。”
社渚一头雾水:“我没有女朋友。”
“我又懂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既然这不是褚哥的狗,也不是女朋友的狗,那么它无疑就是流浪在外、没有主人的狗狗。说实话,褚哥,没想到你是这么有爱心的人,我小胖感到十分敬佩。“
“啊……“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小胖这种旁观者的提醒下,社褚意识到了一些事情。
地铁口等待他的,是一条无主的流浪狗。他曾希望将狗带回家,结果却不如人意。
由于他仍对它抱有幻想,不知不觉之中,竟然过分地投入了资源与精力。
原本社褚以为这是一场单向的驯化,如同当年他游刃有余地驯服边牧,这一次也必定如此。然而从一开始,他被它拒绝,之后为了它绞尽脑汁,还因为它的一点亲昵感到无比满足。直到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场双向的驯化。
有一天他会训化它,到在那之前,或许它已将他驯化。他们之间真切地建立起了一种牢固的东西,不同于初逢之时,在彼此心中,对方的分量已大有不同。
他不甘心只有自己深陷于此。一股迫切想让对方被自己驯化的愿望油然而生,愈演愈烈,烧灼着社褚的灵魂。
机敏聪慧的生灵啊,想在它面前,再次发出同样的邀请。
想和它一起去更远的地方漫步,想被它更热烈地偏爱。
下一次见面,是在明天的清晨,在地铁站口,他与它即将再次相会。
明天明天,快快到来。
- END -
作者:香无妄
“回来啦?”靠阳台右边的上铺的老大探出一个头来,乱糟糟地头发根根直立,乍看倒像是被雷劈了一般。
唐秦点点头,将手里的外卖递给他。
“嘿,谢了!”老大接过外卖缩回床上,下一秒又伸过头来,“怎么觉得你心情不太好。”
唐秦叹了口气,摇摇头:“没什么。”
老大想了想,哦了一声,也没在意,将外卖摆上架在床上的小方桌,一边啃着小炒一边qwer。
半晌,他听见唐秦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唐秦说:”我怎么觉得,这世事,就这么......这么......”
“无常?”老大试探着接了一句。
“难料。”唐秦闷闷地吐出两个字。
此事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大四毕业生往往都忙碌异常,各种考试再加上被导师反复砸回要求修改的论文,无不哀鸿遍野。但唐秦不一样,由于大二大三连续发表三篇cssci,毕业论文早就不在话下,又加上已经被本校本专业最大的boss看中,保研保博,还有可能出国进修,相比于其他学生的忙不停歇,他反而轻松自在得多。
正是由于他闲时颇多,就被学生会的给瞄上了。十月的迎新晚会颇缺人手经费,而唐秦又恰恰深受学校领导宠爱,好多申请报告他去打一转比学生会的人说破口舌都管用。所以学生会主席大手一批,号召一群迷弟迷妹们天天蹲守唐秦,准备把他拉去学生会当劳力。
唐秦实在没办法,性子又温和,叫这些粉丝团磨多了,也勉勉强强答应了下来。借来了学霸一名,学生会肯定没舍得把他当牲口用,基本上也就是作为学生会的吉祥物,镇宅保平安。
如果不是姜笑笑的出现,他大概就会这样做吉祥物一直到大学毕业,好好地告别整个大学生活。
那天,他被杨悦这个小丫头片子磨去艺术团,替她们那些花枝招展的姐妹们拍照。唐秦很会照相,后期也做得不错,明里暗里的不少姑娘们都想给他当个模特,演绎几分小清新。杨悦是他现在的未来boss的女儿,性格豪爽,嘴里虽然喊着哥,可对他却没有个妹妹的样儿。一有机会就让他去她爸那边做挡箭牌。
等到了艺术团,瞧着一群姑娘们拿着扇子在跳爵士。为首的是一个穿着男式小礼服的姑娘,身形修长,身姿婀娜,礼帽遮住了她半张脸。但举手投足无不风流
唐秦便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儿,杨悦见他注意,便悄咪咪地跟他咬耳朵:“你们系新晋女神姜笑笑。”
姜笑笑这个名字,听起来挺耳熟的。
唐秦没有多想,摇摇头便被杨悦扯走了。
第二日,唐秦去图书馆借书,见时间还早便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还没来得及翻开书页,便听到一个娇柔清脆的声音:“这位置本是我先占了的。”只见一只莹白的手从他身后伸过来,点了点桌面右下角的位置:“喏,我特意留了便笺。”那地方果然有一方小纸,端端正正写着几个字“此处已占”。
唐秦微微一愣,回头望去,见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姑娘站在身后,一双水盈盈的眼睛格外引人注目。见唐秦回头,那姑娘突然笑了:“原来是你啊。”
不等唐秦回答,姑娘说:“你不就是昨天那个一来就让我们没法排练的学长吗?”
这可真不能怨唐秦,他长得又好看,偏生性子温和,但凡能够帮忙的倒不怎么拒绝。。一般来说女生都不喜欢自己的男友是个中央空调,但是若是男神性子温柔可亲,简直是粉丝们的福利。只不过唐秦又有点不解风情,女生们矜持的暗示一个都看不懂,人家羞答答地过来请他约会,他能直巴巴地带上自己寝室一票人来。
想想看,人家姑娘穿着特淑女的小短裙,羞涩而恬静,然后一看,唐秦身边那号称五散人的极品室友,不是冰块脸就是特能吃,然后再簇拥着她一块进了火锅店。什么氛围都没了。
见唐秦被自己抢白地发愣,姑娘微微一笑:“差点忘了,我知道你是谁,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呢。”
唐秦答道:“我知道,你是我们系大二的姜笑笑。
姜笑笑眼中闪过一丝喜意,却轻咳一声,她假装张望了一下周围,说:“咦,怎么没看见你女朋友?”
唐秦疑惑道:“女朋友?”
姜笑笑拢了拢耳边的碎发,强装镇定:“对啊,昨天你不是还跟她来了我们团了吗。”
“她呀。”唐秦恍然大悟姜笑笑说的是杨悦,却习惯性忽略了‘女朋友’这三个字,“没来。”
见着唐秦没否认,姜笑笑面上闪过一丝失落,旋即又笑了:“既然如此,唐师兄是不是应该补偿补偿我。”
唐秦望向姜笑笑,却见着她说:“第一,你占了我的座位,耽误了我宝贵的学习时间,第二呢,昨天你打扰了我的节目排练,第三嘛......”姜笑笑眼波流转,半真半假地道,“看见你这么个大帅哥却是名草有主,我自然是十分伤心,所以急需物质安慰咯。”
唐秦刚想解释一下名草有主这个问题,姜笑笑却道:“作为学长师兄,可不能小气推脱。”说罢,就拉着唐秦去校外喝饮料。
唐秦笑了笑,倒也跟着去了。
“喂,唐师兄。”姜笑笑鼓捣着杯子里的冰块,有意无意地开始打听,“你跟杨师姐什么时候认识的。”
唐秦想了想:“她呀,认识很久了吧。算是世交。”
“青梅竹马呀。”姜笑笑语气里夹杂着一点酸味,“我也算啊。”她后面那句话声音极小,唐秦没听太清。
唐秦“嗯?”了一声。姜笑笑笑着摆摆手,说:“没什么。”
两个人闲坐着也是尴尬,唐秦便换了个话题:“听你的口音,你是本城的?”
姜笑笑说:“老家不是,只不过我父母工作调动,我等于是在本城出生长大。”
唐秦便笑了笑:“说不定我们以前也是校友呢。”
姜笑笑看了看唐秦,话里就带了那么几分意思:“说不定呢。”
过了一会儿,姜笑笑又试探着问:“新生晚会,唐师兄会不会去。”
唐秦点点头,见姜笑笑笑得奇怪,不由纳罕:“怎么了。”
姜笑笑眨眨眼,顿了一顿,说:“唐师兄,帮我个忙可好?”
唐秦便问:“什么事。”
姜笑笑便将座位挪到唐秦身边,狡黠地眨眨眼:“暂时保密,但保证不伤天害理,不抹黑我们唐师兄的伟岸光辉。”
姜笑笑靠得极近,身上有股淡淡的甜香,唐秦不由自主地有些脸热。他微微将头偏开些,迟疑着道:“如果能帮得上忙的话。”
姜笑笑笑了:“当然。”
两个人毕竟没有什么交集,除了唐秦偶尔去俱乐部、学活楼这一类学生会场地能够碰见姜笑笑以外,两人私下接触并不多。唐秦发觉姜笑笑其实是个极为认真细致的人,很多时候他路过她们排练的场地,都会看见即使其他人都散了,而她一个人仍旧练得认真。
有的时候唐秦路过便路过了,偶尔也会见时间不早了,便叫她一块儿去吃点东西。
有一次唐秦忍不住问,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晚会而已。
姜笑笑手指无意识地转动着手里的吸管,眼神里透着唐秦看不懂的神色,她说,如果是她要做的事,想得到的东西,总是要做到最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姜笑笑那时的表情,唐秦一直记得十分清晰。
之后就发生了一件事。
此事说大不大,大约是艺术团里几个漂亮姑娘的勾心斗角。姜笑笑确实长得十分漂亮,女神范儿该拿拿,该放放,在学校里也是格外受欢迎。大约就是这么个原因,艺术团里原本被捧着的女神就不乐意了,私底下就跟姜笑笑交锋了好几次,偏偏又不是姜笑笑的对手。
再后来,这女神就使了点手段,叫姜笑笑发现了。
原本艺术团的姑娘争奇斗艳倒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私底下耍阴招就过分了些,这事一捅出来,大家显然是站在姜笑笑这边。只是没想到姜笑笑做得更绝,她家中颇有些政治背景,就此施压,逼着这姑娘退学。
一时间,这件事就有些变味了。姜笑笑霸道的性子也流传开来,叫人忍不住敬而远之。
唐秦回寝室的时候,老大几个正在学校论坛里兴致勃勃地看八一八。老三性子冷,倒没有参与,正坐在自己桌前刷剧。
唐秦正疑惑这几个家伙凑在电脑前瞧什么稀奇,就听见老三跟他解释:“有人在扒我系女神的官方背景呢。”
“世代高官,哥哥还是个恶名昭彰的富二代。”老四一句话总结。
“嗯?”唐秦正巧这段时间被boss抓去当苦力,自然不知道女神之间的风风雨雨。
趁着老大几个还在评论底下“哈哈哈哈”“楼主快更”,老三把凳子移到唐秦旁边,把这段时间的腥风血雨简单地介绍了一下。
老大闲暇之余,还回头感叹了两句:“难怪是姜瓜瓜的妹妹,下手就是不一般的狠。”据说姜笑笑还徒手把那个姑娘揍了一顿。
姜瓜瓜原先也是本校的研究生,虽然学识尚可,却是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与人冲突无数,又好换女朋友,靠着家里的关系一路保驾护航,平平安安混到毕业。
如今姜笑笑这样一出,原本对她抱有几分同情和支持的同学顿时夹杂了几分别的情绪。
老五也说:“看不出这么漂亮的姑娘,行事这么蛮横霸道。”
唐秦迟疑着说:“我觉得她好像,也还好吧。”
老大摇头道:“姑娘们在你面前有哪个不温柔可亲,善解人意的。谁知道私底下是个什么样。”他拍了拍唐秦的肩膀,感叹说,“幸亏我没有女朋友。实在是危险、危险!”
老二冷笑嘲讽:“幸亏,你难道不是找不到?”
老大脸上挂不住,吭哧了几声。
老三冷眼看了半天,才对唐秦说:“我觉得这位姜师妹,还是少招惹为妙。”
唐秦自觉自己与姜笑笑不过是普通的师兄妹关系,而老三几个在明里暗里地劝他不要跟姜笑笑关系过密。
第二天他原本要去俱乐部,想起老三几个人的劝告,又收回了腿,继续给自家boss当苦力去了。
boss下手极狠,每周都给他布置大量任务,朝六晚十二的日子唐秦几乎感觉自己连做梦都是在文献里游泳。好不容易有天boss出差,总算放了他三天假期。
好不容易可以睡上懒觉,唐秦简直感激涕零,谁成想不到八点就有人给他打电话。
他迷迷糊糊地把手机放到耳边,半睡不醒地“喂”了一声。接下来电话里说了什么他就不知道了,因为他又睡了过去。
等到下午一点,唐秦方才心满意足地醒了过来。寝室里那群人也不知道混到哪里去了,寝室里静悄悄得很。唐秦晃了晃因为睡太久有些混沌的脑袋,慢吞吞地从床上下来,拿上杯子,叼着牙刷进厕所洗漱。
刚刷了几下,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抓着牙刷默默地往后退了三步,朝着门那边望去。
就见着姜笑笑正双手抱臂,好整以暇地坐在老三的位置上望着他。
......
一时间,场面好像凝滞了一样。
“你......你怎么在这里。”唐秦飞速冲进厕所把嘴里的泡沫漱掉,又转身冲了回来。
“怎么,很惊讶?”姜笑笑嘴角挑着笑意。
“不是,男生宿舍,那管理员......”唐秦差点被自己口水呛到。
姜笑笑浑不在意地耸耸肩:“不知道啊,没人拦我。”
“那你怎么进来的?”
姜笑笑说:“我来的时候,你们寝室的都在,自然就进来了。”
唐秦说:“那现在他们人呢?”
姜笑笑说:“我来了,他们自然就走了。”
唐秦挣扎着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来了多久了?”
姜笑笑微微一笑:“早上给你打完电话就直接过来了。”
也就是说作为校园话题人物的姜笑笑,在无数男生的注目之下,走进了自己的寝室,还关上门跟自己独处了整整五个小时。
唐秦基本上已经预见到了学校论坛上的帖子数又要疯长一大把。
如果现在他跟别人解释自己睡了五个小时,会有人信吗。
果不其然,杨悦的电话适时打了过来,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激动:“听说姜笑笑找到你寝室去了,到现在还没出来!行啊你,这段时间你不是说被你家boss当劳工使吗,不声不响就把姜笑笑给泡上了?”杨悦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恨不得一问究竟。
唐秦呵呵了两声,按掉了电话。
罪魁祸首丝毫没有自觉,还可怜巴巴地看向唐秦:“我等了你好久,我都饿坏了。”
唐秦板着脸,不想说话。
姜笑笑又说:“我手机也没电了,身上也没钱,你不会真准备要我就这么回去吧。”说着,姜笑笑眼圈一红,架势马上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若是真让姜笑笑哭着从自己寝室里出去,唐秦几乎就能想象到过两天校园里会传出怎样的八卦。
“八一八那个吃干抹净不认账的渣男”“女神苦心痴念,缘何渣男不肯回头”
但若是两个人跟啥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一起出门。
“八一八五小时到底能做啥”“我校学霸与女神不可不说的那些事”
唐秦心好累,不想出门。
姜笑笑戳了戳他,说:“干嘛啊,你又没有女朋友怕误会。”前段时间杨悦跟另一个同门师兄交往,还让姜笑笑替唐秦抱了好一阵时间不平。
唐秦仍是扶额叹气,姜笑笑语气便有些硬:“我知道了,你就是嫌弃我,想避开我对不对!”
唐秦听了有些理亏,若说嫌弃,确实没有,但是远离姜笑笑这件事,他还真辩解不了。
见着唐秦的神色,姜笑笑便猜到了几分。她咬咬牙,说:“你们这些人,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什么情况都不清楚,就将霸道蛮横往我头上按。”
唐秦说:“我没有这么想。”
姜笑笑说:“对,但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做的太出格太过分?”
唐秦没说话。
姜笑笑怒道:“你们知不知道她到底做了什么,她往我鞋子里丢刀片!她划烂我的演出服,故意排挤我的节目,挖走我的人,我都忍了。这一步若是再忍,是不是下次她就该往我脸上泼硫酸?”
唐秦愣了愣,说:“我不知道。”
姜笑笑冷笑说:“你们有谁去真正了解过吗?每个人只知道我与别人不和,便逼着人家退学。但她若是什么也没做,我凭什么能做到这样。”
姜笑笑说:“你们不管她做了什么,现在只觉得我是胜利者,我毁了她的未来,所以我过分,我不讲理。凭什么受害者就非得宽宏大量放别人一马,我就是小心眼,我就是睚眦必报又怎么样!”
姜笑笑吼完了这几句话,显然余怒未消,胸膛一起一伏,见着唐秦发愣,不由说:“还有什么问题吗?”
唐秦摇摇头:“没有。”
“那还不请我吃饭去!”姜笑笑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魄力万千,唐秦一时头脑短路真就老老实实换衣服跟着出门。
等到了饭馆,才发觉其实出门也没那么难。见着姜笑笑笑得跟偷了鸡的狐狸似的,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唐秦说:“你假装生气?”
姜笑笑给自己夹了一筷子鱼,得意洋洋:“若不说得你理亏,你怎么会乖乖出来,再说了,你本来就理亏,别以为我看不出你故意躲我。”
唐秦就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他性子软,可在姜笑笑面前格外没脾气。
唐秦说:“我们这么误会你,你不觉得委屈?”
姜笑笑拨了拨碗里的饭粒,半晌冲着唐秦笑了笑:“别人怎么看我不管,你误会了,那我就亲自来跟你解释。”
说着姜笑笑又欲盖弥彰地补了一句:“我知道你跟别人不一样,不会因为我的背景就否定我这个人,对不对?”
唐秦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太一样了,好半天才慢慢开口:“你倒是把我看得格外好一些。”
“你本来就很好啊。”姜笑笑装作喝水的样子,漫不经心地说。
迎新晚会很成功,那天晚上唐秦坐在观众席上,看台上的姜笑笑跳舞。那不同于往日清爽娇憨的骄傲而妖艳的女郎,那饱满妖冶的身姿,迷人而野性。她蛊惑着所有的人,将热切而痴迷的目光投注在她的身上,如同一位倾倒众生的绝世佳人。
此时的姜笑笑,美得那么的直观而清晰。
第二日姜笑笑一大早地便打了电话过来,唐秦见到是姜笑笑的电话,兀地就清醒了。
姜笑笑声音清脆而欢快:“唐师兄。”
唐秦不由自主抖了抖:“有话好说。”
姜笑笑咯咯地笑了几声,说:“别紧张,不是什么坏事。”
不是坏事他也怕啊。唐秦稳了稳神,说:“你要不说我还真紧张。”
姜笑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我有些东西搬不太动,想请唐师兄帮帮忙。”
唐秦也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别的什么情绪,便道:“东西很多吗,要不要我多叫几个人帮你?”
话音未落,就听见隔壁床老大说:“下副本走不开。”
开什么玩笑,明显是小姑娘找理由约这根木头,他们今天敢去,明天就能叫姜笑笑手撕了。
老三跟着说:“今天有面试。”
老四:“补习班上课。”
老五:“我爸妈来了。”
老六急了,这群不要脸的把理由都说光了,气急败坏道:“医生说我心脏不好,需要静养。走开,我要静静。”
唐秦:“......”
姜笑笑在电话里笑得打滚,说:“看样子,只能劳烦唐师兄一个人多出点力咯。”
等到了姜笑笑那边,唐秦立马就跪了。只见大大小小十几个箱子摆在路边上,无不显示着“重”“超级重”的标签。
唐秦深吸一口气,饱含热泪道:“慢慢来。”
姜笑笑坐在箱子上,听见唐秦这视死如归的话,笑得差点摔下来,她道:“我请了搬家公司的呢,我只是要唐师兄陪我去房子里,一起清扫清扫。”
唐秦方才松下半口气,于是问道:“怎么,你没住宿舍?”
姜笑笑点点头,道:“原先租的房子到期了,又在附近新找了一个,所以要把这些东西先搬过去。”
说话间,搬家公司的人已经开着皮卡车到了,下来几个人把东西放到车上,唐秦姜笑笑两个也坐在箱子上,跟着搬家公司的一起被运到小区。
唐秦瞧着这些箱子不由咋舌:“是不是女生的东西格外多些。”对他而言,除了那些书以外,其他的东西收拾收拾一个箱子就能搞定。
姜笑笑笑道:“也不是,只是我平时喜欢自己捣鼓东西,所以买了不少电器。”说着她从包里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纸盒递给唐秦,道,“呐,辛苦费。”
唐秦半开玩笑地笑道:“就这么一小盒,就把我给打发啦?”他顺手拆开这个盒子,里面躺着五六枚形状可爱的绿豆糕。
唐秦对甜食好感度一般,但是姜笑笑做得绿豆糕不是特别甜,口感细腻柔软,入口即化,还带着冰冰凉凉的滋味,倒是十分好吃。他道:“看不出你倒是下得厨房,上得厅堂。”
姜笑笑就笑:“我会的还多着呢,下次给你瞧瞧我的手艺。”
等搬家人员将那些大大小小的箱子进屋子里,姜笑笑就开始边拆箱子边使唤唐秦去放置。从床垫被褥,到洗衣机冰箱,唐秦简直叹为观止。他忍不住道:“若是这屋子里没空调,岂不是我还带顺带点亮现装空调的技能。”
姜笑笑把电饭煲递给他,指了指厨房的位置,道:“不用,搬家公司会装。”
接下来就是烤箱、榨汁机、咖啡机这一系列乱七八糟的小电器,两人休息之余,姜笑笑还给他泡了一杯拉花咖啡。咖啡喝不出好坏,杯子倒是复古又好看,不过听见姜笑笑报了个价,唐秦差点没把杯子丢了出去。
眼看快到中午了,之前两人特意在超市随手带了些肉和蔬菜,姜笑笑便指挥唐秦负责把书籍之类的物件摆到书房去,自己则进了厨房捣鼓中饭。唐秦一边感叹女生东西庞杂,一边毫无怨言地当牛做马。
放书的箱子里还有好几个相框,大约囊括了姜笑笑从小到大的变迁情况,唐秦随手放到了书架上,正准备走突然又停住了。
那是姜笑笑的一张穿着初中校服的相片。稚气未脱的姜笑笑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头发也是普普通通的齐耳短发,端端正正的学生样子。蓝白校服上写了x市x中的字样。
还真是一个学校的。唐秦心想。
他笑了笑,继续把手里的书籍往书架上摆,姜笑笑恰时过来,见他还在放书,便道:“快点搞定,可以吃饭啦。”
唐秦便晃了晃其中一本书:“想不到你这里还有这个,借我看看呗。”
姜笑笑也没仔细看,随口应了。
姜笑笑手艺不错,四菜一汤的家常小炒,色香味俱全。两个人吃完,唐秦又替姜笑笑把电脑装好,就直接回去了。
等到了寝室,觉得时间还早,就把从姜笑笑那边接过来的书拿出来准备看看。
随手一翻,书页就自动停到夹有照片的那一页上。
照片上两个人他都认识,一个是他,一个是姜笑笑。
两个人都穿着X中的校服,姜笑笑整个人占了照片的三分之二,笑得极其开心,而他站在姜笑笑身后不远处,戴着耳机扭头望着走廊外面。
照片后面写了几个字,“世界上最棒的偷拍”。
正在这个时候,唐秦的手机就开始嗡嗡作响,接起来一听,果然是姜笑笑。
姜笑笑的语气带了点急切:“告诉我那本书你还没看。”
唐秦说:“怎么了?”
姜笑笑吭哧了半天,说:“你先告诉我看没看。”
唐秦慢慢道:“看了。”
两个人都沉默了。
好半晌,姜笑笑才哎了一声:“你怎么不说话。”
唐秦说:“不知道说什么。”
姜笑笑停了停,问:“你没什么想问的?”
唐秦呼出一口气,说:“我不知道怎么问。”
隐约便听到姜笑笑在电话那头气得磨牙的声音。
然后就听到姜笑笑说:“你下来。”
唐秦啊了一声。就听见姜笑笑说:“啊什么啊,叫你下来,我在你寝室楼下。”
唐秦踟躇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下去。刚开门,就听见床上的老大说:“嘿,又出去啊,记得等下把我楼下的外卖带上来。”
老大等了半天,也没听见唐秦答应,伸出头去看,见唐秦走了,不由纳罕:“欸?这人怎么回事儿?”
老三说:“没什么,估计脑子里的粥要熟了。”
老大愣了愣,说:“老三,有没有人说你笑话真的很冷。”
唐秦下楼的时候,见着姜笑笑在路边踢石子,他定了定神,便往姜笑笑那边走去。
等走到姜笑笑身边,姜笑笑便朝他伸手:“拿来。”
唐秦往兜里掏摸了一下,把照片递给姜笑笑。
两人又开始沉默。
沉默了一会儿,唐秦决定开口:“原来我们以前真的同校。”为了掩饰尴尬,他还笑了几声,随即在姜笑笑的面无表情下住了嘴。
半晌,姜笑笑才叹气道:“我以前的担心真是多余。”
唐秦:“嗯?”
姜笑笑望着唐秦道:“你没跟杨师姐在一起对吧。”
唐秦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姜笑笑说的杨悦,说:“当时我没想太多,后来忘记跟你说了。”
姜笑笑说:“也是,像你这种木头怎么可能找得到女朋友呢?”
唐秦愣愣地看着姜笑笑朝他逼近一步。
姜笑笑说:“你不要告诉我,你到现在还不知道我喜欢你。”
唐秦被这句话劈得顿时当了机,脑子里几乎听见咕噜噜沸腾的声音,他不自觉地紧张出一身汗。
唐秦我我了几句,却不知道说什么。
姜笑笑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现在你知道了。”她伸手拉住唐秦的胳膊,踮起脚亲了亲唐秦。
微微凉意而柔软的触碰,带着不知名的电流窜过唐秦的大脑脊椎直至心脏,那种无法抑制地快速跳动的心脏,和一涌而上几乎热泪的情绪让他分不清自己的心意。
仅仅是一触即分,姜笑笑退后一步,眼神不由自主避开唐秦的视线,她说:“你看,你没有推开我,你不讨厌我对不对。”姜笑笑低头勉强笑了一下,然后转身离去。
唐秦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几乎听不清姜笑笑说了什么,只是愣愣地盯着她,甚至连视线也是不聚焦的,他体内那些不知名的甜蜜而带着微微酸疼的情感,让他感到心疼。从未有过这样危险的不知所措的感觉,好像自己已经无法掌控自己的思想。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不由自主地慢慢抬手,缓缓拂过刚刚被姜笑笑轻吻过的地方。
不讨厌的。
甚至,还有些欣喜与感动。
接下来的日子,几乎叫唐秦抓狂。他第一次才发现就算在同一个学校,也能总是无法遇上你想见到的那个人。
去过学生会,说姜笑笑退了。
电话关机。
找去姜笑笑班上,同班同学也不太清楚姜笑笑的行踪。
去姜笑笑住的地方,无论怎么敲门都没有人应,甚至连房东大妈都出门警惕地望着他,大有下一秒就要报警以扰民处理。
按照老三地说法,这就是标准的撩了就跑。
连老大几个都给他出馊点子,说大不了向外放出风声,说他唐秦终于结束单身,姜笑笑肯定耐不住要出来一探究竟。
唐秦不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直觉地知道,若是这样做了,很可能姜笑笑就能躲他到毕业。
可是找不到人也终究不是办法,到这个时候他才发觉他甚至不知道姜笑笑有什么好友,有什么喜好,有什么喜欢去的地方。
他一直在被动地接受着姜笑笑出现在他生活的每一个地方。
唐秦不由哑然失笑,姜笑笑与他,在外人看来,或许他是优势方。但其实不是,无论唐秦怎么选择,爱与不爱仍旧是姜笑笑自己决定。姜笑笑那么骄傲,之前表现的有多卑微多殷切,只要她放弃了,想要收回了,唐秦没有一点办法。
他阻止不了姜笑笑的突然闯入,也拦不住姜笑笑的中途退场。
决定权,从来就不在他的手里。
即使想清楚了这么回事,唐秦也不觉得生气。毕竟,有这么一个人,在你不知道的时候,那么努力的喜欢过你。
又过了一个月,按照老大的说法,此时的校园都笼罩在一股子粉红色的气息里。原因无他,明天就是圣诞节来临了。
宿舍那群不要脸的开始下注开赌,猜姜笑笑会不会出现。
唐秦苦笑着问老三:“这赌有意义吗?”
老三说:“五百。”
唐秦说:“啊?”
老三说:“我下了五百。赌你脱单。”
唐秦:“......”
老大猛地爆出大笑:“我刚刚在网上算了一卦,算出我本月财运亨通。”说着还偷偷瞟了一眼唐秦。
老三十分善解人意地解释道:“只有老大一个人赌姜笑笑不出现。”
老大回头道:“你们懂什么,我这叫慧眼如炬。”
唐秦:“......”
恰时杨悦打了电话过来:“无忌哥,你忙吗?”
唐秦说:“没什么事。怎么了?”
杨悦声音便压低了些:“我准备挑件漂亮的裙子跟某人过节,借你直男的眼光来帮我看看。”
唐秦心里吐槽,好讨厌你们这些猝不及防就喂狗粮的人士。
与其在寝室里听那群家伙讨论自己的单身指数,说起来去看美女试衣服似乎是个更好的选择。唐秦便拿上手机出了门。
很快,唐秦就因为自己轻率的选择付出了代价。他从来不知道在他眼里完全一模一样颜色一致的裙子还会因为口袋的方向不一致有着非常大区别。
他无力扶额,听着杨悦絮絮叨叨,比如说这个裙子太勒不方便吃饭,那个裙子太宽松不够显身材,这个裙子颜色太深太老气,那个裙子太粉太老土。
等逛了十几家店,唐秦已经觉得腿不是自己的了。
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他要负责陪逛街,他心里无比嫉妒那个正在宿舍里浑然不知情享受着平静的某人。
唐秦沉沉地叹了一口气,正巧听见有人问:“这条裙子好看吗?”
唐秦正想敷衍地应两声,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
抬头却看见姜笑笑拎着裙子一角正笑着站在他面前,一身淡粉色的浅V连衣裙尤其显得她肤白若雪,明眸善睐。
只听见杨悦跟在后面笑:“能不好看吗,眼睛都直了。”
唐秦便斜了杨悦一眼。
杨悦立即道:“ok,我不说,我什么都没看到,我还有事,我先走了。”说罢提上包绝尘而去。
等杨悦一走,两人反而有些尴尬。
半晌,姜笑笑突然开口:“这段时间我哥带我去欧洲玩了。”
唐秦说:“是吗?”
姜笑笑说:“在国外手机没法用,我走的急所以忘记通知你了。”
唐秦淡淡一笑:“这样吗?”
姜笑笑声音越来越小:“我真不是躲你。”
唐秦就看着姜笑笑笑,笑得姜笑笑越来越恼,终于忍不住开口道:“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我的礼物呢?”
见着唐秦还在笑,姜笑笑恼道:“如果没有,那你就要补偿我。”
唐秦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匣子,递给姜笑笑:“你的。”
姜笑笑打开来看,里面是一对精巧的钻石耳钉。她有些惊喜地看了唐秦几眼,忍不住道:“你,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来找你。”
唐秦没说话,仍是温温柔柔地笑。气得姜笑笑忍不住抓着唐秦的手咬了一口。
番外
姜笑笑第一次唐秦是在篮球场上,彼时她还只是个每天按时规律上下学的初中生,跟同学既不生分也不熟络。
路过篮球场的时候听到一阵阵欢呼尖叫,连耳机都阻挡不了。她当时还颇不耐烦地取下耳机,准备往后丢一白眼以示鄙视之。
然后她就看见了唐秦。
唐秦刚刚进了一个球,正在和队友击掌庆祝,笑出一口大白牙明晃晃地刺激了姜笑笑的眼睛。
姜笑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怎么会有人笑得这么好看。
那在阳光下的笑容,爽朗而健气。如同一个被聚焦的镜头,周围所有的一切都模糊了起来。只有阳光,操场和唐秦。
之后她便竖起耳朵去听周边的八卦,知道了唐秦的名字,还知道唐秦好巧不巧在自己隔壁班——唐秦原来的教室由于漏水,所以他们便将教室移置了过来。
姜笑笑装作路过了好几次,常常看见唐秦桌前围了不少女生,面色羞怯地问题目问天气问新闻。姜笑笑私底下偷偷给唐秦取了一个外号‘太阳花’。
彼时,姜笑笑初二,唐秦高一。
那段时间,连姜瓜瓜都瞧得纳罕,感觉姜笑笑心情格外雀跃些。
姜笑笑的好友很快就知道了姜笑笑的心思,她戳了戳姜笑笑,一本正经地问:“人家高一欸,你不觉得老了些吗?”
姜笑笑白了她一眼:“我哥呢,你怎么不嫌他老。”
好友虽然嘴上嫌弃,心里却是为姜笑笑两肋插刀的,于是她就插了姜笑笑两刀,她从书包里倒腾出十几封花花绿绿的情书,吓得姜笑笑差点没把书包丢出去。
姜笑笑问:“这什么东西?”
好友说:“情书啊,这还看不出来。”
姜笑笑问:“我当然看出来了,问题是哪来的?”
“明天不是圣诞节嘛,我为你去侦察敌情。”好友便偷摸摸地跟姜笑笑咬耳朵:“从唐秦抽屉里偷出来的。”她一瞬间觉得自己万分伟大,为朋友违法犯纪。
姜笑笑心神崩溃:“你偷这玩意有什么用?”
好友便说:“将你的所有情敌全部扼杀在情书里。”
姜笑笑竟无言以对。
五分钟以后,好友被姜笑笑拖着书包带子,偷偷摸回唐秦教室塞情书。
好友负责望风,姜笑笑负责塞情书,无奈唐秦的抽屉里不仅仅有情书、教材,还有女生们塞的各式各样的零食。好友看得眼巴巴,问姜笑笑:“你说我偷拿一块巧克力,那学长应该不会发现吧。”
姜笑笑冷笑道:“想都别想。”
姜笑笑费了好半天劲儿,总算把情书塞进了抽屉里仅剩的缝隙里。还不等喘口气,就见着唐秦不知是想起了什么,转身回了教室。
一时间,三个人沉默无言。
唐秦试探着问:“有事吗?”
似乎是为了回应唐秦的问话,只听见哗啦啦的声音,那些成把的情书和零食从抽屉里倾泻而下,撒了一地。那五颜六色的零食和情书刺激得唐秦太阳穴一跳一跳的。
一时间,整个世界又沉默了。
好半晌,唐秦才憋出几个字:“同学,你还小,不要早恋。”
- END -
作者:琳艾
1.
黎睿铭从被窝里爬了出来,对身边的女人打了个招呼,后者并没有回应他,只是自顾自地穿上了昨晚丢在一旁的内衣。
“真冷淡啊。”
年逾三十的他依然好看得紧,挑起的眉毛仍有少年时桀骜不驯的影子,大概无论是谁,能在清晨看到这样一张脸,都是心情愉快的。
但陈可新看了他一眼,只是嗤笑了一声。
“怎么?一把年纪了还没做够?”
她说话永远刻薄而嘲讽,混在她那独特的烟嗓里。似乎打生下来之后就从不在乎面对的是谁,像极了曾经锋芒毕露的某个人。
黎睿铭不计较她的态度,毕竟一开始,他向她搭话的原因就是她那仿佛是强撑着的傲慢。但他也并非什么受虐爱好者,作为回敬,他伸手揽过正在扣扣子的女人,在对方的脸颊上印下一个做作的早安吻。
陈可新摆出露骨的厌弃,拿过他的衬衫擦了擦脸。
“做都做过了,倒是连个吻都受不了。”
陈可新没有再理会他的挑衅,穿上睡袍就走到酒店厕所开始洗漱,留黎睿铭一个人坐在床上,身边丢着皱成一团的衬衫。
他们相遇在酒吧,两个人都并非是因为寂寞而去猎艳,只是纯粹的去享受一个人的气氛。大概是在彼此的眼里看到了某种相同的默契,才会变成现在这样的关系。
谁也没有去详细追寻过对方的过去,只有初次相遇时作为下酒菜的寥寥一句。
“我喜欢过一个人,因为他没钱把他甩了,后来他成了大明星。”
“真巧,我也喜欢过一个人,后来她死了。”
当时陈可新含着酒浸樱桃,口齿不清地说了一句话,以为自己的过去会被对方当做段子来听,却没想到身边那个剑眉星目的英俊男人仅仅是点了点头,告诉她一个更像恶质段子的故事。
他们当下彼此相信了对方的真诚,或者换句话说,他们根本不介意对方是否真诚。谁都没有继续问对方“那之后”的事,但彼此都自顾自地开始揭开往事。
他们没有在对话,没有在交流,只是在倾吐,兴许是憋得久了,又或许是这些话,只能告诉一个深知对彼此毫无兴趣的人。
“我毕业后嫁了个有钱人,后来他去找他的初恋,净身出户。剩下的钱足够我过一辈子。”
“她死后我根本没有愧疚,也没有后悔,我和我的兄弟断了联系,因为他觉得我就是个禽兽。”
“哈?初恋算个什么东西?初恋只是一时迷惑,到了那个年纪还回头找初恋,只会被当做悲惨而失败的蠢蛋吧。”
“与其说我真的毫无感觉,不如说是我根本不配。不配为她的死负责,也不配为她流泪。”
“他跟我谈离婚的时候,我泼了他一脸的酒,他居然跟我说像我这样只爱钱的人不会懂什么是初恋。”
“我真羡慕我的兄弟,他敢说喜欢她,敢说忘不了她,敢说他的痛苦。而我就连说她的死因有我的份,都像是傲慢。”
“我该指着电视里放着的广告代言告诉他,上面那个男人是老娘的初恋吗?还是要我把那个人和他身后那个吉他手当年给我写的歌唱给他听?”
“我是不会为她忏悔的,绝对不会。”
是啊,初恋,算什么?
对他来说,她已成为海市蜃楼。对她来说,他已成为天空之城。
他们在他们的心中如同硬石,被层层包裹,不愿被人看见,也不愿自己触碰,那回忆到最后结成珍珠——于是,他们被剖开躯体,被取走了那粒珠宝,然后,他们大开躯体的壳,被丢弃在一边。
2.
黎睿铭离开房间时,女人正靠在窗边抽烟。他对她挥了挥手,对方也并没有给予任何的回应。
男人并没有留下来与陈可新一起享用酒店的早餐,毕竟,她是一位有钱的太太,可以尽情地挥霍人生,但他却仍然需要去单位工作。
他独自一人来到酒店大堂,结完了一晚的房费,他很清楚陈可新并不会继续在酒店里住下去。酒店的房间对她来说,更像是一种惩罚,警告,或者类似的象征。目的是为了要和至今为止植入大脑的纯洁概念割裂开来。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想多了。
黎睿铭轻轻扬了下眉,和普通人会在这时耸肩不同,他似乎在少年时期养成了这种独特的习惯。青春期总会给人留下一些鲜明的印记,尤其是对于他们这种人而言。
所以他可能是在无意之间,把曾经对叶欣的印象投射到了陈可新的身上。
那个被众人称为婊子的少女,聪明而骄傲,眼睛里盛满了干净的绝对。她在肉体受辱之前选择了自杀,明明这一切不是她的错,却决绝得一如她往常的态度。
而陈可新,这个四处游戏的,斗鱼一般华美的女人,大概也是真切地阐释了什么叫“我抽烟喝酒但我是个好女孩”。她自己估计不这么觉得,但黎睿铭对此有些执拗的偏执——她一定曾经相当的乖巧,她和他不一样,是真正的洁癖。
他曾在床笫之间这样对她说过,当时他的指骨正想扣进她的指缝,而陈可新当即收紧了双手,对着他露出了警惕的眼神。
看啊,就像这样,除了她厌弃的身体,其他的无论哪里都不愿意让他碰触。
“能不能有点职业操守?”
“拜托,我又不是鸭。”男人在她的上方暧昧地笑着,“但是抱歉,我会遵守游戏规则的。”
“真不好意思,你那张脸我一看就误会了你的职业,黎总。”陈可新在翻了个白眼,然后摊开手,把躯体暴露在他的视线中。她那不再年轻的身体仿佛是赠予他的礼物——除了她的指尖,她的眉眼,她的唇。
他们只做一同入睡的人,而不做恋人。他们的双手可以穿过彼此的外衣内衣,但绝不抵达心。
这就是两人一开始所约定的规矩。
黎睿铭整了整西装外套,迈进了办公楼的大门。
他没有成为一个法律相关的工作者,去向曾经逼死叶欣的红灯区做些像样的复仇。而是一切按照家里的安排,选了最普通的金融行业,他的人生如同他曾经那样顺风顺水,“学什么都会”并不是一句停留在学生时代轻飘飘的夸赞,他的成绩自是很好,而其他的部分,只要黎睿铭知道自己需要学什么,都能简单地掌握一二。当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之后,合理的推断自身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寻找最优解——情商这种东西,也完全可以依靠智商来掌握。
他受欢迎得理所应当,从前台漂亮的女孩,到搞卫生的阿姨,到隔壁部门的同事,到自己的下属,一律对着他点头笑到“黎总早”。这其中一半是对上位者的礼节,还有一半只是单纯对一个赏心悦目的男人发自本能地示好。
没人会知道现在的黎睿铭和十几年前那个源城职高自杀女孩的事,除了陈可新外,没有人再知道,就像除了他以外,没人知道陈可新与King’s乐队主唱曾经的事。
没人知道,没人关注,也没人在乎,包括他们自己。现代的社会是如此的纷繁复杂,几乎能够填补一切不能被缝合的孔洞。很偶尔的时候他们会感受到寂寞,但只要有金钱与美貌,他们总能找到愿意填充的人,就像这次他们找到彼此一样。
哪怕他们的关系比之前的所有人都要稳定,但在坚固的灵魂深处,谁都明白那绝对不是爱情。
3.
出乎黎睿铭的意料,他在下班的时候接到了陈可新发来的消息,她在大楼的门口等他。当他提着公文包出门时,就看到一辆漂亮的跑车,和那半开的窗里粉饰完美的女人。
陈可新把墨镜勾下了一点,瞟着黎睿铭。
“请个年假,一起去哪儿走走吧。”
黎睿铭拉开副驾驶的门,一低头就坐了进去,像个熟练的被包养的小白脸。
“陈太太,您应该知道我们这种级别,年假可不是想请就会有的。”副驾驶的座位刚好适合他的腿长,看来他上次坐过之后还没有载过其他人。黎睿铭慵懒地伸直了腿,轻轻用指尖敲着扶手。“你不是从来不和鸭开展户外活动的吗?”
陈可新最近的状态确实和平时有点不同,他能够明白,这个女人虽然嘴上刻薄的一如既往,但偶尔会露出防守的空缺,使他能捕捉到那硬壳之下的软弱。就像现在,本以为是富太太的心血来潮,但她好像真的有在失望。
“你最近是发生什么了?要不要……”他的后半句关心没有说完,陈可新已经一脚油门踩了下去,跑车发出性感的轰鸣声,他被惯性一甩,毫无形象地倒在椅子上,举起双手对那位易怒的女王投降。“我错了,我错了。虽然年假不行,但这个双休日我有空。”
车速缓了下来,但并非是因为他的服软,无非只是陈可新要开上道路,而她一直遵纪守法。
循规蹈矩的陈可新。他在心里想了想这句话,觉得有点好笑。
她从来不需要他多余的关心,和床伴有什么话可以多说的呢?只要一个消息,一个约定,到达一个地点就可以了。黎睿铭只需要按照约定安排好日程,等着她的指令就行。
只不过她从来没有让他来过这么远的地方。
只是一个短短的周末,就跨越大半个国土,特地到拥有海岸的D市看海。男人知趣地没有问她原因,只要单纯的享受这次假期就行,对方也是这么想的。
初春的海岸风还很大,在人烟稀少的滨海公园,陈可新紧了紧身上的薄大衣,嘴里叼着的香烟闪烁着,烟灰扑朔着落下。两人没有说话,哪怕其中一个在哪里坐下休息,另一个也会自顾自地往前走,这片天地之下,仿佛只有海浪与鸥鸣。礁石堆成高耸瑰丽的悬崖,透明啫喱一般的海浪扑打着岩壁,像一只天真而贪婪的野兽,像死亡一样淘气。
女人突然笑了起来。
“黎睿铭,你有没有看过《人间失格》?”
“看过,但没什么印象了。”他说谎,他花了很多时间去遗忘那部作品给他的感觉。“怎么?”
“我只是突然想起男主角第一次和情人跳海自杀,那个女的死了,他没死。”
“……”黎睿铭把视线也投向海面,“给我一根烟。”
陈可新依言从盒子里掏出一根递给他,没有用她漂亮精致的Zippo火机,而是凑近了他的脸,用自己的烟点燃了他的,呼吸之间他们分享着细腻的薄荷烟草。
“我知道死是什么,你别想。”
“谁想死?你?”
“我不想死。”黎睿铭耸耸肩,他保持着靠着陈可新的姿势,“只不过……”
“只不过我们也没什么好活的。”她率先答出了他想说的话,黎睿铭诧异地瞟了她一眼,咬着香烟扬起了跋扈的笑容。
“确实如此。”
4.
飞奔。
从公园踱步到酒店附近的海滨,三十余岁的成年人以少年少女一样的姿态飞奔了起来,像身后被什么追赶,像追赶着眼前的什么。
跑到酒店,穿过大堂,无视那些奇怪的眼神,迅速滑入电梯,再一路跑进房门。
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女人转身拥住了男人的脖子,黎睿铭热切地回应着她,亲吻陈可新的嘴唇——她曾经不允许他碰触的伊甸禁地。吸吮、啃咬、舔舐、探入、辗转,像是要用唇舌填补那个冰冷喉咙里说不出口的寂寞,像是要把自己的一切毁灭在一个永不停息的焚烧炉里。直到双唇都已经充血红肿,分开的舌尖挂下黏连的唾液,黎睿铭扬起脸,注视着被自己半抱在墙上的女人。
半褪的外衣,跑乱了的卷发,被他晕开的口红,眼角眉梢略微积累的粉底和疲倦都宣布着她与少女时代的永别,只有那双燃烧的眼睛里充斥着热情——不能再等候的热情。
“你在等什么?”
陈可新拎起他的衣领,用力向两边从扯去,精致的衬衫绽开纽扣,男人好看的锁骨暴露在她的攻击范围里,她毫不犹豫地咬了上去。那人并不躲闪,只是任由她留下绯红的痕迹,抱着她向床边移动,当她倦了这个标记游戏,就一把丢进柔软的绒被里。他侵身上去,与她十指紧扣,又给了她一个绵长的,甜蜜的亲吻。
对,就是这样,我们只要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沉浸在莫大的愉悦之中,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身体的欲望更易满足的东西——食与性,我们抓住这两件便已足够幸福了。我的心如此灼烧,但我仍然需要你的体温,我像鬣狗一样蚕食你的躯壳,哪怕你我都已被空虚占满坚硬灵魂。
相恋早已无法倾国倾城,那么此生此身便只用于尽情嬉戏。
两个身影交叠在一起,如同在炮烙的地狱里扭动,如同在天堂的云端上游戏,仿佛永无止境,直到黎明。
“我们这样真的好吗?”
在还未平复的喘息间,黎睿铭听到女人这样问道,她的问句里“们”轻不可闻,他听不真切。
没来由得,男人的心中突然泛起了一种巨大的悲悯。好像那无人踏足的宁静深潭,属于他回忆的一汪死水被人丢下了一颗荡起波浪的石子。
他从没哭过,他深爱的少女死后他没有哭,他被朋友绝交时没有哭,在他那顺风顺水的一生中更不可能哭泣,但就在此时,因为陈可新一句没来由的问句,黎睿铭突然在高级酒店的大床上,突然呜咽着流下了眼泪。
睡在他身侧的女人转过身来,没有吐露一句刻薄的话语,只是沉默地把他抱进了怀里。她的下巴抵着他的额头,那双从不让他碰触的双手轻柔地安抚着男人的背。被褥之下只有彼此的肌肤,黎睿铭哭得蜷缩起来,像个婴孩一样,被陈可新揽进臂膀,仿佛胎儿回到最安全的子宫里。
她也哭了,眼泪顺着脸颊上的法令纹滑落到他的眉心。
也许就是陈可新的眼泪让自己的那潭死水被惊扰了。茫然中,黎睿铭这样想着。叶欣封死的那一池深不见底的黑潭,是她让它活了过来——用的不是爱情,是同样的孤独,可以理解,却绝对不能分担的痛苦。
“我会陪着你的,我会陪着你的。”一遍一遍地,他们如此安慰道。
他们赤身相拥着,哭到身体麻痹,哭到失去力量,哭到沉沉睡去。
静谧的凌晨,还没有升起的朝阳,舒适温暖的床,两个依偎而眠的人,就像在镰仓相约赴死的大庭叶藏与恒子,就像任何一幕幸福的终局。
0.
他们什么都不缺,财富,地位,容貌,都多少有富足。
他们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爱情。
爱情也许会万岁,但是对他们而言,爱情就像是一缸被遗忘的,酿馊了的酒。那长久的放置不配被称作陈年,更别提万岁。
那酸苦的液体烂在心里,被孤独永久封藏。
- END -
作者:江橼
“深圳地铁三号线,时速一百公里每小时。”
一
打游戏有一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辅助要跟AD,即使这个AD并不需要他的辅助……
“程鑫啊,你是成心的吗?”周维维的“女朋友”躺在宿舍里,打着游戏爆着粗口,“这小子就是故意的吧?”即使她是电灯泡,也不能直接给拉灯卖了啊!她还说队里的重要输出呢!
虽说程鑫这手辅助玩的没毛病,开团先保住AD,但她就是心里有些不舒服。
“不,我是诚心诚意的。”麦里,程鑫的声音有些俏皮,感觉还像是孩子。
“我……你!”她气不过,扔了手机来扯周维维,非要她给出个公道话,“你男朋友欺负我!”
周维维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手一抖,收了四个人头。“你还是我女朋友呢,欺负回去。”她如是说道。
“……”女朋友僵了僵,松开手,又拿起了自己的手机。“得,这狗粮我吃了还不行嘛!”这俩人也不想想,没她,两人怎么可能认识!
说到周维维和程鑫两人的恋情啊,她这个女朋友还当真是最大的功臣。当初周维维在游戏里被一对情侣秀了一脸的恩爱,气得她好几天都没吃好饭,自己这才想了个歪招,说要也给她找一对象——虽然本意是游戏里的,但没想到两人直接跳转发展成了真实情侣……这口狗粮她吃的心甘情愿,不心甘也要情愿!
“对了,突然想起来,你今天是不是要去程鑫那边?”她记得之前周维维跟自己说过,去年是程鑫来找的她,今年是她去找程鑫——美名其曰轮换着来,实则是换着地方秀恩爱。
“对,半夜的飞机。”周维维这会儿看了眼表,下午三点,应该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机场了。在这个小城市里没有直飞深圳的航班,她必须先坐一个小时的火车去省会,然后再坐一个半小时的机场大巴到机场,再开始值机等待起飞。
运气好的话,能按时起飞,运气不好,估摸着就要等到凌晨了。
“那成,我送你去火车站。”女朋友听了,拿上车钥匙下楼去热车,等着周维维下楼。小城市哪儿哪儿都不好,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堵车。
等周维维告别了好友上了火车,这心脏才开始砰砰乱跳。“啊!又可以见到他了!”异地恋最辛苦的,莫过于两人无法天天见面,即使经常开视频打电话,也不如直接见一面的亲切。
程鑫,一个小自己两岁的大男孩儿,现在正在深圳高铁学院读书,预计毕业后会直接在深圳地铁就业。
要说老牛吃嫩草这事,周维维的确是有压力的,但她并没有太当回事,感情来了谁挡得住呢?谁规定的八十岁老大爷不能跟二十四岁的文豪美人约会呢?
“媳妇儿,你到哪儿了?”几乎每隔半小时,程鑫都会发消息来问,生怕自己的宝贝女朋友半道儿上迷路不知道被拐去了哪里。
“才上火车。”她提着并不多的行李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心不在焉的听着耳机里的歌,望着窗外,想让那些树风一样的往后退,快到连残影都看不见。
坐在她旁边的是一名穿着旗袍和羊毛坎肩的文艺老太太,她带着金丝边的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城市晚报上刊登着青年文摘的那页。
“小姑娘是去见男朋友的吧。”她温柔的笑着,递给了周维维一块菠萝蜜,“我也是去见我男朋友的。”
她差点把核一口气吞下去,咳了半天回过神来,道:“您的……男朋友?”
“对啊,我男朋友。”老太太好像就知道她会这么问,于是优雅的将报纸叠成小四方块,双手搭在腿上,跟蒙娜丽莎一样看着她,“一个从来都不听人把话讲完的固执老头。”
周维维听了,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笑,大概是想到了某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吧,“你们感情很好啊!”即使两地分居,还会如此走动——等等,两地分居?
她上下打量着老太太,这神情怎么看都不像是跟爱人两地分居的啊!
“我们感情一点儿都不好。”老太太本来是想跟年轻人说个话,解解闷,顺便跟这看上去书卷气浓厚的妮子聊一聊文学,结果自顾自的就讲起了自己的恋爱史。
所以说,人年纪大了就爱回忆过去和唠叨,这些老话都是非常有道理的。
“我和我爱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前连对方长得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她记不清自己为这事闹过多少回,离家出走又被绑了绳子带回来多少次,唯独就记得自己凤冠霞帔当日,牵自己手的那人是多么的小心翼翼。
生怕给自己磕了碰了,拽拉的时候都不敢用力。
周维维嘴里含着菠萝蜜的核,听得津津有味,甚至都在脑海里想象到了这老太太年轻的时候穿着绛紫色旗袍,手里挑着金烟杆子的模样——所以说电视剧害人不浅,满脑子都是“夜上海,夜上海~”
“我对他的好感,不过是停留了几秒钟,就彻底抛之脑后了。”老太太叫了乘务员,又要了一份水果,和周维维分着吃,“婚后我俩人就各种不对,生活习惯啊、金钱观念啊甚至是子女的教育想法都完全不同;为这事,年轻的时候我没少和他打架。”
她还攥了攥拳头,仿佛在说她的拳头硬得很,当初一个能打她爱人十个!
“可是啊,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欢笑过后总会想起一些悲伤的事情,周维维不知道这是什么定律,但并不能反驳,这话的确是对的。老太太和她爱人的婚后生活可以说是过得鸡飞狗跳、热热闹闹,谁也不服谁,却谁都不会离开谁。
一直到,生而为人,谁都过不去的那道坎。
“这么一说快十年了。”她摆弄着火龙果,有些咽不下去了。“之前我和我爱人还有小女儿一起住在济南,逢年过节的大儿子大女儿都会来看我们。直到我爱人过时,我们都搬去了上海,这才甚少再回来。”那栋老房子她还留着,寻思万一哪天自己老的走不动了,坐不了飞机火车了,她就回来住,也算是陪陪他,省的他一个人怪孤单的。
周维维忽然意识到自己提了不该提的水壶,慌忙道歉,但老太太却摆摆手,让她不必介意。“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他走的时候也没受罪,你用不着介怀的小姑娘。”
这话让她不禁想到了自己和程鑫,她的年纪比程鑫要大,那么按照自然规律,自己应该会先一步离他而去——尽管两人现在还只是情侣,但她还是忍不住想到这个问题。
“那小姑娘,礼尚往来,你也给我老太太讲讲你俩呗。”她眼睛忽然亮了起来,狡黠的如同小孩儿。
“我俩其实没什么好讲的……”她挠了挠脸颊,不好意思的开了口,“我俩就是打游戏认识的,一开始是在游戏里做情侣,结果后来打交道越来越多就发现‘哎,这人好像不错,还挺得我心的’然后就试着告白了。”跟老太太和她爱人的故事比起来,自己的简直就是个笑话!
本来还在想,现代爱情和老一辈的爱情本质区别究竟在哪里这一高深问题呢,就见老太太羡慕的拉住了她的手,“自由恋爱就是好!看上了就别放手,好不好的先占下再说。”
这话,听着就跟母亲和女儿说的一样!
“那你喜欢他哪一点啊?”老太太继续问。
周维维继续答,“就,我也说不上来,好像我也不讨厌他什么。”就好像这个人生来就是为自己而设计的,两人就像是两块拼图,放在一次严丝合缝的,没有半点出入。
这下老太太就更开心了,跟听到了上世界四十年代偶像八卦似的。
“那你有想过要跟他结婚吗?”火车突然报站,即将进入济南站台。老太太虽然还想继续听,可无奈自己要下车了。
正巧,周维维也是在这里下车,便扶着老太太一起往门口走。“想过啊,我此生——或者说是此时此刻——最大的梦想,就是和我对象一起,在他的城市定居。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刚好可以装下我们两个和一只猫一条狗,如果可以,我还想追加一个婴儿房。”周末能和他一起宅在家里看电视打游戏,出去遛遛狗,在路边的小吃店买一堆花里胡哨的好吃的,吃得圆滚滚的再回家。
如果这些都无法满足,那么她的梦想也就只有一条——每天醒来就能看见他,梦里的也都是他,足以。
“现在孩子的爱情哟~”老太太下了火车,被满嘴抱怨却满眼温柔的家人接走了,临走还不忘拍着周维维的手背,语重心长的说,“无所顾忌,敢爱敢恨。这就是最棒的。”
“妈,你到底在干什么啊!人家小姑娘多不好意思哟!”
周维维目送老太太离开,一个人站在出站台,吹着凌厉的春风,心思早就已经跑到一千八百五十三公里外的地方去了。
二
“我先走了,这周放假我就不回宿舍了啊。”闹钟一响,程鑫一个鲤鱼打挺起身,穿上暖呼呼的羽绒服就往外跑。
刚出了门,又折回来,顺走了衣橱里的一条围巾。
“这小子,干什么去了?”刚进门的问在屋里的室友,程鑫这一大早就火急火燎的往外跑,是要干什么去。
“还能干什么,见女朋友呗。”这小子也不知道哪来的福分,打游戏的情侣居然奔现了!天天搁宿舍里么么哒,亲爱的叫,听的他们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事实上程鑫还是很收敛的,顾及到满屋子单身狗的情绪,说情话的时候总是识趣的跑去外面吹会儿风。
他女朋友周维维的飞机果不其然晚点了,半夜起飞的一直等到了凌晨五点才动。现在七点还不到,程鑫就已经下了地铁,在机场等着了。他将顺手拿来的围巾塞在衣服里,试图将其捂得暖和和的,等自己媳妇儿一下飞机就围上。
“大哥,AG26航班什么时候到?”他也坐过飞机,知道那大屏幕上显示的时间从来都不是准的。如果它能准时一次,那当天不去买彩票绝对是亏了一个亿。
地勤大哥看了这小伙子一眼,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机,“快了,再等半个小时左右就降落了。”这一航班起步晚,但好在路上没耽误功夫,而且到这儿也刚刚好有空位,航站楼都给安排好降落的地儿了。
“你一会儿去十一出站口等着就行。”他指了个方向,让程鑫过去。兴许,去哪儿等着,能早点见到他想见的人吧。
“谢啦大哥!”程鑫扭头就跑,在光滑的地面上滑了好几下。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冷静,冷静,不能过于兴奋,不能喜形于色,不能……管他呢!今儿只要能见到自己媳妇儿,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在周维维心里,程鑫一直都是个可靠稳重的小胖子——即使他不是真的胖——偶尔会有小孩子脾气,气的人哭笑不得。
在飞机上没办法开网络,周维维就翻着两人之前的聊天记录,一点一点的看,一点一点的回忆,原来自己跟他都说过这么多话啊。
她从下往上翻,似乎怎么都翻不到尽头。这期间两人哭过,笑过,有感动,也有埋怨,可到头来,两人还是这样你记挂着我,我记挂着你。一想到对方的名字,心脏都乱了规律。
“有本事你咬我啊,反正你也咬不到~”看着聊天记录那话,周维维心道,自己这次可是有了报一箭之仇的机会了。近在嘴边,哪有不咬的道理?
她收起手机,第一万次的希望飞机快点降落,让她能快点见到那个生他养他的城市。
“啊,怎么还不来啊!”已经等了二十多分钟的程鑫终于坐不住了抑制在大厅里踱步,像蚂蚁一样的来回转圈,心怎么都平静不下来。他在脑海里模拟着一会儿见到周维维的样子,是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拥抱呢,还是站在原地等着她出来主动拥抱自己?第一种显得自己过于急切,可第二种他怕自己无法忍受等待。
就和所有第一次谈恋爱的大男孩儿一样,他手足无措的站在这里,急得满头大汗,双腿发抖,却抑制不住嘴角的上扬。
“真想快点见到你。”他们已经有八十天没有拥抱过了。环游世界也不过是八十天而已。这时间,太长了。
他忽然想起自己之前跟周维维说过的话,“我妈说,等我工作满一年,就准备结婚的事。这一年包括我大三实习的那一年!”换句话说,就是他大四的时候,就可以跟自己媳妇光明正大的住一起了!
等那时候,他可以过上每天公司、菜市场和家三点一线的美妙生活了。
程鑫好像从来都没想过两人会分开的事,一如他已经全然忘却在和周维维谈恋爱之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了。在他彻底搞明白女朋友和女性朋友、周维维和别人之间的优先顺序之后,他的生活里就只剩她一个了。
似乎,自己的生活从来都该如此,若是有一天两人不谈了,那他才是真的经历了世界末日,完全想象不出自己理所应当的生活是个什么模样。
或者说,自己真的想过吗?
“来了!”大屏幕上红色的数字瞬间清零,变成了降落状态!程鑫冲到最前方去,在围栏边缘张望,张望着那个穿着粉色风衣的宝贝。
“媳妇儿!”
周维维出来的那一瞬间,程鑫发现自己做再多的准备都是白瞎,完全凭借本能行动了。他的脑袋放弃了思考,二话不说的冲上去,抱住自己的大宝贝,开心的转了好几圈。
是啊,他们又拥抱了。
“你来多久了?”周维维再次落地,揽着他的腰往外走,看着程鑫鼓鼓囊囊的肚子就想笑,这是在里面塞了些什么啊?
“不久,几分钟而已。”他解开扣子,把那红色的大围巾拿出来,一圈一圈的套在周维维脖子上,将她捂了个严严实实,生怕她被南方的冷给冻着。
“几分钟?”周维维明显不行,但又不想揭穿他这小心机的谎话。心满意足的由他拉着往外走。
“我跟你说媳妇儿,你来这一周的观光计划我都写好了。”程鑫又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本,上面密密麻麻记载着自己跟班里同学取经加上自己不眠不休思考得出来的“和媳妇儿七天约会攻略!”
顺带一提,后面跟了四个叹号。
“第一天我们先逛逛深圳的景点,第二天我们去游乐园,第三天……”
周维维没收了他的本子,摆正他的脸,让他好好的看着自己,“别想那么复杂,我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像老太太说的那样,自由恋爱最好!因为只要两人在一起了,干什么都行。
“好!”程鑫顺势亲了自己媳妇儿一口,狂跳不止的心脏终于回归了正常频率。反正以后的日子还长,犯不着一周就全都享受完。
“那我们去吃早饭吧。”他将周维维的手塞在自己口袋里,百般呵护的攥着,“我知道有一家特别好吃的港式茶点。”
两个人的相处模式突然从热恋情侣变成了老夫老妻,一个说一个应,一个怂兮兮的言听计从,眼神里满是喜欢;一个嚣张到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却唯独看到了那离自己最近的身影。
刚好能挡住风的个子,刚好能撑起天的高度,周维维望着,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老公,你说我要是考研没考上怎么办?”她站在陌生的街道上,忽然有些后怕,怕自己以后再也看不到这样的景象。
“没事,考不上也不想考了,就毕业,到时候我养你。”程鑫说的理所当然,他其实从来都没想让自己媳妇儿如此辛苦,尽管他知道周维维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两人的未来。
可他就是看不得她受苦的样子,这样的人儿这辈子都不一定能在遇到第二个,自己不宝贝谁来宝贝?
“我会尽力去做你所期望的所有,但如果我有一天什么都做不到了,害你对我失望了,也请你记得,我不是变了。”他忽然弯下了腰,将周维维整个拢在怀里,“我只是还没想到能更好表达我爱你的方式。”
“所以,别怕,在这里你就是女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会一直等着。”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心有不安的女朋友,但他知道怎么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现在,是你在向着我靠近,等哪一天你累了,不想走了,就换我来,我会把剩下的路全都走完。到时候,我就一个百公里加速冲过去。”再次将她抱在怀里。
周维维仰着头,那额头去蹭他的下巴,问:“为什么是百公里加速?”
“因为深圳地铁三号线,时速一百公里每小时。”他是开地铁的,自然要用与之相关的内容来表达自己的内心啊!
就跟周维维是学生物技术的一样,天天研究怎么把他的骨头做标本,以求来表达自己爱意的深沉——以上,都是程鑫同学在见不到媳妇儿时的脑补。
“我们晚上去吃火锅吧!”烦心事聊完,两人又开始想一些让人满足的好事——周维维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但这话说的没错。
“成啊,我要吃鸳鸯锅!”她还从来都没吃过南方的火锅呢。
“到时候辣哭你可别找我。”他寻思着之前在山东吃的那火锅辣锅,又想到了本地的火锅辣锅,直觉自己宝贝媳妇儿肯定要被辣哭——山东那辣锅在他尝来,完全就是清水撒勒!
“那我去大街上随便找一个?”她指着路对面那在寒风中只穿了一个棒球外套的小年轻,眼神里写满了笑,亮晶晶像炸开了烟花。
“那你还是找我吧。”程鑫一撇嘴,搂得更紧了。用略带敌意的眼神目送那小年轻离开,搞得人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后脊梁发凉,直哆嗦。
三
“唔——”
和程鑫一起度过的短短七天,周维维每天都要被甜哭了。早上是在亲吻中苏醒的,醒来后两人老夫老妻的洗漱穿衣出门,甚至连打扮都变得随心所欲。
程鑫说生活要有仪式感,所以他每天都要找机会跟自己媳妇儿表白,什么“你选的我都喜欢”,什么“我爱你媳妇儿”,反正一天天儿的心里都跟涂了蜜一样。
坐在返程的飞机上,周维维闭着眼,脑袋里全都是他的影子。甚至又想到了之前两人一起去做蛋糕的事情,明明那才是昨天发生的,却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她小心翼翼的将这记忆装进盒子里,放在记忆深处,空出来一大片的空间,为以后更值得记忆的事情留出空缺。
“我已经开始想你了,怎么办?”
要说她去深圳最根本的目的,那就是给程鑫过他十九岁的生日。真真的只有在她亲自参与到程鑫的生命里,她才感受到时间流逝的差距。
在蛋糕工坊diy蛋糕的时候,她差点就哭出来了。正表演完整削完一个苹果特技的程鑫顿时慌了,手忙脚乱的不知道是该先拿张纸还是先将人拢在怀里。
“这是怎么了?”他没有办法,最后只能蹲下,仰望着低着头的周维维,伸出手去打算接住她即将掉下来的小水晶,好像那是什么宝贵的东西似的。
“没什么,就是有些懊恼。”她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怎么了,就是觉得不甘心。说着说着,她突然又不想哭了,将在冷水里泡好的吉利丁片捞出来倒进打好的芒果糊糊里搅拌均匀。手上力度不断加重,看的程鑫心惊胆战。
自己媳妇儿这到底是在给自己做蛋糕啊,还是像杀了他啊?
他认真而又诚恳的蹲在地上,回忆这两天自己有没有做错事情,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于是他决定向万能的好友们求助了。
程鑫悄悄的跑到一边,用手机偷拍了一模糊的照片,即使模糊,也还能看到周维维那杀气腾腾的气场,跟漫画里似的都扭曲外溢了!
“救命,媳妇儿突然心情不好了怎么办?”他把照片贴上,跟了一个生无可恋的表情,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在线等,急!”
不出一分钟,他的空间就炸了,除去前面五排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损友,后面的朋友是真的在支招——起码他们看上去都认真思考了。
朋友一:兄弟,想一下自己今天是不是没有表白?
这人就是跟他说,“爱情需要保鲜,喜欢就要说出来”的那个好友。
程鑫认真的回想了一下,自己早上起床的时候就表白了啊!应该不是这个的原因吧?
于是他跳过这条,接着往下看,“兄弟,你媳妇儿在做蛋糕,那你在做什么?”言外之意,你这小子不会是看着自己媳妇儿忙活,一点儿都不插手吧?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程鑫忽然顿悟,意识到自己不帮忙做蛋糕这事可能是让周维维想到了婚后生活——她从今以后就要勤勤恳恳的守着厨房做饭,做一个黄脸婆。
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程鑫同学缓了缓神,快步走去水池边洗了手,然后乖巧又怂兮兮的站在自己媳妇儿身后,道:“媳妇儿有什么我能做的嘛?”
咋一问她还想不到能让他干点什么,“那这样吧,你去把消化饼干压了,顺便再削一个苹果。”
收到命令的程鑫同学欢快的跑去把消化饼干压碎,然后塞进模具了,随后开了个小太阳放自己媳妇儿腿边,一脸讨好的削了苹果,一块一块的投喂。
等全都忙活完,两人守着需要凝固的蛋糕满意的拍拍手,扭头换了衣服就一头扎进了超市。今儿可是程鑫的生日啊,光一个蛋糕怎么能够?
周维维寻思着买点酒,程鑫寻思着买点烧烤,于是两人逛了好几圈,拿了两瓶rio,买了一大袋子烧烤,这才提着蛋糕往回走。
深圳的夜景很美,是和山东截然不同的美。如果把两个地方比喻成人,那么山东就是一个穿着青衫长袍的老夫子,他可以用几百年的时间去讲一个故事,用上千年的时间去铭记一件事情;而深圳就不同了,他就像是留洋归来的才子,可以用五十国语言说我爱你,可以三百六十五天不重样的向心上人展示自己。
而周维维和程鑫就是典型的山东人和深圳人,一个亘古不变,一个花样百出。
酒店里,两人面对面的坐在沙发上,欣赏着外面的灯红酒绿。程鑫自己抱着蛋糕,吃一口,喂周维维一口,容不得半点浪费。
“媳妇儿,今天,我想做一件最有仪式感的事情!”他举着rio起身,郑重其事的说。
“什么事啊?”周维维也端着酒站起来,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臂弯绕过自己的臂弯,那人笑盈盈的模样一下子就靠近了不少。
“我们喝交杯酒吧。”即使他记得全世界所有表达我爱你的方式,都不如最古老的那种。交杯,又称合卺,是说的他程鑫想要娶周维维为妻啊!
这是他十九年来,过的最棒的一个生日。
即使第二天周维维就要回去了,但他仍旧相信,离两人再次见面的时候,不远了。
都说了,环游世界也不过是八十天,去见她,不远。
“怎么办,你要是走了我想你了怎么办?”机场候机大厅里,剖开成熟和稳重,他也就是一个孩子,他拽着周维维的手不愿松开,又不得不松开。
“我又不是再也不来了。”她笑哈哈的从兜里掏出了一块水果硬糖,塞进他手里,“给,吃着糖想着我,很快我们就又见面了。”
直到周维维消失在机场大厅,程鑫也仍旧没舍得扒开那颗糖,生怕吃完了就想不住自己媳妇儿了。
“喂程鑫,你小子想旷课还是怎么的?”他正一步三回头的舍不得离开机场呢,室友催命的电话就打进来了,“赶紧的回来!”
“你就不能让我沉浸在媳妇儿离开的悲痛中嘛?”他冲着手机大喊,满心的舍不得。
“我呸!”电话那边的室友们不约而同的呸他。这小子说自己媳妇儿能不打奔儿的说上一整天,让他沉浸在悲痛之中?那谁来可怜可怜他们着群单身狗啊?
“你差不多就得了,又不是生死离别,麻溜赶紧的回来。”他们把程鑫衣橱里挂的藏蓝色制服和红色领带都给带上了。
有这儿感慨的时间,不如期盼这一年快些过去,这样两人就又能见面了。
回头程鑫一想,对啊!与其想着媳妇儿离去的这几分钟伤怀,不如想着半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到时候暑假他就又能带着媳妇儿出去玩了,岂不美哉?
“很快,就能见面了!”蔫了吧唧的程鑫再次满血复活,将那颗水果糖放进贴近心脏的口袋里,又按了按,这才拔腿往回跑。
数个小时之后周维维下了火车,再次踏上故土的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第一反应不是给女朋友打电话告诉她自己回来了,而是给个这一千八百五十三公里的那放在心尖儿上的人发条语言。
“老公,我回来了。”
程鑫几乎是秒回,“欢迎回来,媳妇儿。”
尾声
“啊——”考研复试出录取的那天,周维维从床上蹦起来,开心的大喊,“我考上了!”
她赶忙把截图发给程鑫,告诉他这个天大的好消息。“这样以后我在广西,你在深圳,我们就可以经常见面了!”
电话那边,程鑫也激动的手舞足蹈,差点连怎么好好说话都忘了,“天啊,祝贺你媳妇儿!”他强装镇定,正儿八经的回复。
大概,他现在可以彻底放心的考虑所能想到的未来最好的事了。
一个自己媳妇儿梦想中的大房子,再刷上蓝色的墙漆;养几盆花,一只猫和一条狗;把整个二楼留出来当卧室,如果可以他想要很多的孩子;到了周末就是和媳妇孩子一起,看电视打游戏,遛狗撸猫;晚上出去吃好吃的,吃到肚子圆滚滚再也装不下别的再回来。
每天醒来都能看到她在身边,晚上睡觉能将其切切实实的抱在怀里,梦里梦见的也全都是她。
这才是他梦想中最完美的未来。
“醒醒!你小子别开着开着地铁睡了!”室友话不多说,直接一巴掌拍在了程鑫的后背上,让他实训的时候睁大眼睛,别白日做梦。
“这可不是梦,”他义正严辞的纠正,“这是你们这群单身狗无法想象的美好未来。”
所以说,到时候要养什么猫和什么狗啊?哈士奇不行,太能拆家了,金毛比较温顺也能看孩子,但或许自己媳妇儿更喜欢小型犬?猫的话自己没什么研究,到时候媳妇儿看中哪个就哪个,不多操心……”
“还有什么是没想到的……”他捏着下巴沉思。
“你再不睁开眼,就真的撞车了!”
- END -
作者:伊西多
“你来干什么。”
水面上浮着的雪白的泡沫里,仿佛标本似的浸泡着一个陆辽。他偏过头望着裘玉琳,眼睛里什么都没盛,连瞳孔也像不存在。
“担心你自杀。”
陆辽在嗓子里笑了一声。“可别这么说。我还挺怕疼的。”
“之前那些……你不也应付得挺好么。”
裘玉琳一边说一边脱衣服。她把外套挂在衣架上,只穿一件紧窄的黑色吊带,凸起的乳头分外明显。陆辽扫了一眼:“你怎么连乳贴也不带?内衣也不穿,不怕下垂么。”
“反正已经有人要了。”
“那我可怜一下老宋。”陆辽半挂着笑懒懒地说,“到了手就不值钱了。”
“我为了他都去健身染发了。”裘玉琳坐在浴缸边,探手下去,捉住陆辽的一只脚,陆辽挣了挣,随她去了,“下垂一点算什么。”她把陆辽骨节分明而瘦削的脚放在浴缸边,下手揉捏着。“昨晚和覃誉之过得怎么样啊。”她慢慢地、很随便地提起这个人。
“个傻逼。”金纹的天花板落在陆辽的眼睛里,他不带任何感情地这么评价。“草了。本来以为七年之后技术能好点,还是那么个biang样。草。累死我了。”又忽然一笑,准确来讲不是笑,嘴角往上一挑而已,“可能也不怪他,怪我练多了。但我用鸡巴哪有用屁眼多啊?他不次次都用的屁眼么……”
“你怎么知道?”裘玉琳屈起手指,用力在陆辽脚底的穴位按揉。陆辽的腿微微一动。他的腿非常干净,这要感谢陆辽之前上过的一位娘炮公子哥儿,他嫌陆辽毛发旺盛,出钱送陆辽去做了全身除毛。陆辽一句话没说就去了,他在各个金主那里得到的好评有一项是共通的:敬业。
“猜的。”陆辽说,“我七年前草他,他看着挺开心,踹了我就不找人草了?谁信啊。”
“你嫌弃他么?”
陆辽又笑,无所谓、无内涵的笑。裘玉琳把他的脚放回水里,又搬起另一只脚。陆辽任凭她动手,眼睛盯着壁角,说:“裘玉琳,阿琳,琳琳。你来说说,我有什么资格嫌弃人家?别说啦,我现在要是和妓女结婚都要算高攀啦。比脏我不是……”
“陆辽!”
“好了。”裘玉琳虽然声音带着怒气,手上的动作却没停,陆辽照旧瘫在浴缸里,任由她按摩自己的脚。“好了。事情不就这样,老话不用提了。你要和我说,大家都这样。卖的人多了。不是睡的人多了就等于脏。不是卖屁股、卖鸡巴就等于脏。嗨。”他长出一口气,把按摩完的右脚缩回水里面。“放心。我不会去死。我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连人家怎么编排我的都不知道。知名男演员,什么什么什么什么奖获得者,谁谁扮演者,于昨日死于家中,死因为自杀。粉丝在网上喊什么悼念,黑粉说他不就是怎样怎样……我想想这些都觉得恶心。”
“大家都是要看电视的嘛。”他抬头看看窗帘。窗帘是鲜红的,罩了一层黑色蕾丝,一线光也透不进来。屋子里打着奶白色的光,是陆辽上一个金主给他推荐的灯,现在是上午八点。“然后,黄那个谁,刘那个谁,周那个谁,看见了,想起我来了:这我睡过的呀。怎么死了,有点可惜。”他咧嘴笑出声:“这……”
裘玉琳看着他。目光非常认真而专注,可以说,热切的姐姐打量新生的、哭泣的小弟弟时也是这么看的。下面的话,一下子变得说不出口了。裘玉琳说:“陆辽……慧慧,你别这么想好吗?你真的不脏。黄文杰、刘国涛、周浩脏吗?和你睡过的那些人,你觉得他们脏吗?慧慧。你为什么总觉得自己脏?付钱的高人一等吗?什么又叫脏呢?慧慧,干净的就是干净的。对于你来说,你已经不用和他们睡觉了。你干净了。你就没脏过。”
陆辽看了她好久。她相貌普通,但是他的确非常漂亮。他的一只膝盖露出水面如冰岛,肩膊光裸,水色浮动,月夜在雪地里走,低头看到的就是那样的光。他嘴唇丰满,一管统直的鼻子,眉头和长睫毛都欺压眼睛。眼睛没有别的可称道,只是黑白分明,对比异常强烈。他拍黑白照,也比彩色照片好看。怎么说呢,有时候陆辽觉得这是一种暗示。
“这话说起来怪矫情的。”陆辽说,“要是我说起来像自杀者求救就太好笑了。一群傻逼,自杀前还在网上放个消息,贱不贱啊。吸引注意力的吧。但是琳琳啊,也就你这么觉得。”
“你突然说这个,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裘玉琳轻声说,“你多大了?三十岁。要自杀,太晚了。只有二十岁之前的自杀才有美感。七十岁后也能达到这种效果,所以我劝你等一等。难道是覃誉之嫌你脏吗?”
最后一句话是故意的。和别人对比,陆辽就算自信也要装得不自信,只有和覃誉之对比,陆辽哪怕心虚也要装若无其事。果不其然,陆辽说:“他?他就算了。”
“我记得你说过,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处男。”
“pu——ssyyyyyyyyy。”陆辽拉长声音说:“是这个处男。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二十五岁了,还没做过的话是有多可怜啊。再说了,他多么有钱,如果说十四岁就被他爹雇用一名纯洁的十七岁美貌处女来给他破处,估计我也信。我是他的第一次,打五折的第一次。他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打五折,这一点我们扯平了,没办法,谁让他只拿屁眼睡我呢。”他成功被裘玉琳扯开关注点,又开始死气沉沉地毒舌。
裘玉琳听着他说,毫不顾忌地坐在地面上。为了看到她的脸,陆辽只好勉为其难拖着身子起来,两只手臂叠在浴缸边上,下巴枕在上面,低垂着眼睛,裘玉琳抬头看他时,感觉像在看一条人鱼。
“你说你们昨天晚上睡的不好。他态度怎么样?是很傲慢?还是……”
“不算傲慢。”陆辽说,“他给自己灌了肠,做了润滑,事后也是他清理的。”做0就是这一点麻烦。比起被插入,陆辽更喜欢插入,但他被插入的次数很多、时间很久,倒也渐渐麻木了,能让他抱怨的也就只剩下“麻烦”这一点。除了麻烦没有别的了,他是卖的那一个,钱货两讫,得拿出敬业的态度来,像演戏一样敬业,或者说实际上就是演戏,装叫床,装情动,装高潮,比gv演员好看,比gv演员认真。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要不然,他凭什么享那么大的名气、拿那么多的奖项、有那么多的粉丝?“没感情还能玩这么些花样,”他从专业角度评价,“见猎心喜还是上流玩法?不管哪一种,我自愧不如。”
“还是你和他做的不舒服?”裘玉琳知道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她也听到了“没感情”这三个字,老实说,她和他看法相当不同,而且认为他是当局者迷。但她毕竟是陆辽的挚友,而非覃誉之的挚友。
“那倒也不是。”陆辽没有起伏地说,“比他还不舒服的有的是。”
陆辽卖身已经卖了太多回,几乎可以称为一种惯性。即使他已经有了钱,有了地位,有了人脉,可以有骨气了,他也还是不知疲倦地和他们、她们睡觉。偶尔裘玉琳觉得这是一种亲密关系的补偿,因为陆辽和父母关系并不好,他出柜,又被出轨,几乎每见上一次面,他父亲就要拿这个来说事。所以他干脆不回家,每年往父母和姐姐的卡里打上一笔钱,完事。他姐姐已经结婚生子,到现在陆辽和他小外甥女也就见过一次面。
“有钱不赚是傻蛋。”陆辽强调地说。这句话是他的底气,他放荡的保证。这句话告诉他,后悔的才是傻瓜。“当年他要给我花钱,我不愿意,现在我三十岁了,看我二十三岁,太傻了。要是他给我花了钱,走了关系,现在我也不至于……”
这么脏。陆辽有些惋惜。假如他当时真的从覃誉之手里拿了东西,那他百分百会后悔。但接下来一切就都美好了。覃誉之会看出来,他和他那个纯净如钻石、耀眼如太阳的初恋(暗恋)对象没有丝毫相似之处。说不定他们会更快分手。自己也不用听什么“你和蒋晓骞如何如何像”的蠢话。最蠢的还是两人一分手,覃誉之就和蒋晓骞走到了一起,简直是一种无声的侮辱:像每一个女孩公认的,平替永远比不过大牌。
“你三十岁了。”裘玉琳叹了口气,“不考虑一下结婚吗?”
“太麻烦了。”
水已经凉了,裘玉琳走出去,坐在沙发上。过了一会儿,陆辽从浴室里出来,米黄色毛衣、牛仔裤。所有的房间都亮着灯,在灯光下,他看起来好像只有二十几岁。如果他想结婚,是可以的。如果他想生孩子,也是可以的。伴侣、孩子应该可以让他稳定,裘玉琳希望如此。她不在乎牺牲别人的幸福。何况,和陆辽结婚也不见得一定就不幸福。
“那考虑代孕吗?”裘玉琳问。陆辽撑着下巴,想了一想:“那更恶心了,和一个没见过面的陌生人生小孩,想想就觉得作呕。”接着他往沙发上一倒,说:“要不然这样吧,琳琳,我出钱买你和老宋的精子和卵子,等你俩生了小孩,就当是我儿子,给我养……”
“你发神经啦。”裘玉琳又好气又好笑。
“我是说真的啊。”陆辽说,“我跟我姐也提过这个想法……她把我拉黑了就是了。”
“干得漂亮,再说这个我也要拉黑你了。”
“这跟代孕也没啥区别嘛。”
“孩子不是你的!”
“我说了啊,我嫌和陌生人恶心。”陆辽慢吞吞地说,“谁知道那女的是个什么biang货色啊……反正你们是夫妻……代孕也是卖小孩,这个也是卖小孩,没差的。咳,要么说时代先进了呢,过去卖小孩,七万一个,现在七十万都不够。”他缅怀了一下过往,又说:“实在不行,我找个谁谁走个后门,领他三个。反正也养得起……”
“三个?你能照顾得好吗?”
“是你们要我养的嘛。”陆辽说,“反正我也有钱,雇保姆不就行了。”
“慧慧。”裘玉琳说,“你怎么总是把事情想得这么简单。小孩子不是动物。”
“行了,行了。”陆辽伸出一只手摆了摆,半笑着说:“你老是叫我慧慧(和某位覃先生太像啦,这一句他没说出口。所有亲密的人都叫他慧慧,但现在,除了裘玉琳,已没人这么叫他了)……以后再说吧。现在和覃誉之还一大堆破事理不清楚呢,要了小孩更完了。”
“既然那样,就不要和他睡觉。他能给你钱,对,你还缺钱么?他能给的有什么是你没有的么?”
陆辽没有回答。他站起身,关上灯,拉开窗帘。窗外有一棵很大的栗树,叶子一片一片低垂着头,在白茫茫的天空背景下,惨绿可怜,枝桠都在风里乱抖。他拉开一点窗,风声和雨声一齐萧萧乱飘进来。
接着他坐回到沙发上,说:“我也不清楚。就是因为不清楚,我才要和他睡觉。说不定就是一个开关呢,以草他始,以草他终,从今以后,”万顷波中去得他妈的自由!陆辽脑补道。这句话他没说出口,“我就得到了心灵的安宁。”
“该心灵不安宁的不是你。”裘玉琳说,“我还是这句话。你没错。慧慧,多少人和你一样啊。他们可没觉得自己脏,他们活得很好。慧慧,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不后悔。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选择。我做了我想做的,拿到了我想拿到的,被我瞒过的人有很多。我有钱、有颜、有身材,我是成功人士,明星里的上等。这些话随便哪句说出来都是对于裘玉琳的安慰。况且,也根本不是撒谎。
但陆辽说不出来。他有一种非常浓烈的无力感,于是他只能这么说:“你先回去吧。放心,我不是抑郁症,现在这日子过得还挺好,没必要自杀。”
叹气声。手隔着毛衣落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这时候陆辽有一点想要小孩了。软软的、汤圆一样的小女儿,手搭着他的肩膀。“要是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还有上次那个节目,有空了咱们和他们要聊一聊。”
他听到门响,裘玉琳走了。
陆辽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一声不响地开始脱衣服,直到把内裤都丢到地上。紧接着,他走到浴室里去,打开水龙头,放满一缸温暖的水,渐渐沉到里面去。
他想象自己坐在一辆公交车上,夏日的阳光热烈地照射进来,车上除了司机,只坐着他和另一个人。到了这里,这已经不再是想象,而成了回忆。他回忆那一个吻。公交车上的吻。覃誉之很有技巧,把他吻得几乎喘不过气。
他回忆他们的那两年。如同响着蒸汽波音乐的迷幻的两年。没有具体的什么事也不考虑将来只是见面、上床,快乐得像犯罪一样的两年。
他回忆他们的分手。没有任何场景可言也不被记住的分手。没有落实到海马体也没有落实到文字的分手。
他回忆他们的重逢。回忆覃誉之的追求。回忆他自己的反应。他在脑海里审核自己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他给自己打九十分,因为他很会拿捏分寸,没有表现出一分一毫的热情。不是一百分,因为他实际上还是输了,输了这七年,更不要提覃誉之想必猜想他还恨他。更有甚者,进一步猜想他还迷恋他。
水慢慢变凉了。
“怎么这世界上总有这么多自作多情的人?”他对着自己想象中的裘玉琳说,“覃誉之喜欢蒋晓骞还要来勾搭我,当年就已经够骚了,我呢……”
不能怪他。不能怪覃誉之。可悲就可悲在这一点。路都是陆辽自己选的,是他自己要做婊子,要做鸭子,要做贱货,要做用烂了的破鞋,覃誉之对此没有任何责任。
陆辽把水放光,熟门熟路从水龙头旁拿起一个木盒,从里面掏出一枚刀片和一块酒精湿巾。他撕开湿巾的外包装,仔仔细细擦拭那枚刀片,然后小心地用食指和拇指捏起它来。用中指帮着,他把刀片压在自己的腕侧,顺着手臂慢慢地、坚定地抵进去、划过去。鲜血顺着他的手肘滴落在洁白的浴缸上,他随手把刀片扔到地板上,举起手臂,舔舐自己的鲜血。他的脸上带着一种茫然的笑意。一会儿后,他从浴缸里爬出来,有点儿晕乎乎地去找药箱。
电话响了,听铃声是覃誉之的电话。
陆辽没有理会,但是电话锲而不舍地响着。他在药箱里面翻找创可贴,找到了对着比了比,又觉得太小,这次自己没把握好。绷带在他的卧室里,他先拎起一瓶碘伏来倒在伤口上,用手掌抹着。电话一顿,然后突然地哑了下去,仿佛一个自知理屈的人。陆辽松了口气,又向卧室走去。还没走到浴室那边,电话铃声又大作起来。仍然是覃誉之。
陆辽听而不闻。他走进卧室,找到纱布,开始包扎自己的伤口。这次伤的是右手,因为左手腕近来划过一次,还没好全。他笨手笨脚,好几次牵扯到伤口,疼得直皱眉。
等到他包扎好伤口,出去发现覃誉之给他打了六个电话。陆辽嗤的一声,还没来得及删除记录,第七个电话又打了过来。
他看了看时间:12:23。他把手机扔在沙发上。铃声穷追不舍。陆辽直接按了静音。
他走进卧室,钻进那一堆毯子被子里。蜷成猫似的一个球。“我不会挂你的电话的。”陆辽在睡意来临时这么想。清醒时他会记得这一个举动是对自己开的一个玩笑,是为了将自己与蒋晓骞作区分。因为他,覃誉之跟自己牵手又分手。覃誉之也像自己一样迷恋过。他也从来没有理解过覃誉之。但这些都无所谓,现在一切都无所谓了。困意袭来,覆盖了一切苏醒着的微妙的情感,爱意和恼恨,报复欲和无可奈何,雨声中他静静地陷没,像冰山融化,流淌入无尽的黑夜里。
作者:琳艾
1.
“想要什么圣诞礼物?”
“女朋友!”
“那我就想想办法吧。”
少年在聊天窗口发了一个问号便关闭手机,他完全不明白即将一同出去购买圣诞礼物的人,为何要特地在线上多此一举地问一句,而且女朋友这种礼物,作为发小的她又能想什么办法。
付桐从沙发上直起身,慢悠悠地穿上准备好的连帽大衣,计算着门铃响起的时机。
在他的手扶上门把的时候,谢梓恬正好按响了门铃。
“都说了你不按我也会出来的,门铃这么吵。”付桐打开门,少女火红的冬装就撞进他的视线里,“不要扰民啊。”
“仪式感很重要呀。”谢梓恬眨了眨眼,大片的雪花落在她的肩头和睫毛,即使两人的家只隔了一个街口,她还是冷得把自己的脸埋在长长的白色绒球围巾里,只露出了鹿儿一样的眼睛。“你快过来让我吸点热量。”
她这么说着,钻到少年的身后,把双手藏进他帽子与大衣的夹缝间,一边发出哆嗦的声音一边摩挲着手。
好可爱。
付桐不得不咬了咬下唇才把这句话咽回肚子里,好在对方在他的身后,看不到他此刻奇怪的表情。
“快走啊,你愣着干嘛?不会是在傻笑吧。”
“你怎么知道?”
他话音刚落,心里有已经咯噔了一下,完了,明明知道套话是少女最擅长的事,他还是每次都中招。
出乎他所料的,少女并没有取笑他,只是从背后用力把他推向人行道,边催促着快点快点。
对于高三的学生,学校在明面上自然禁止了任何的聚会活动,但是挡不住学生们的热情,秉持着严禁不如疏通,干脆搞了一次全校性的匿名交换礼物环节,所有人都可以准备礼物带到学校,再随机领走一份。本以为这种大锅饭可以避免一些没必要的小情愫,结果没想到反而传出了一些命运之人的传说,实在是让组织者哭笑不得。
付桐对此兴致缺缺,不管是从合理性上还是经济性上,哪怕是从仪式感上都不能理解这种活动的意义所在,付出和收获未必平衡,费时耗力,命运之人更是无稽之谈。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他来说,他想要的礼物肯定无法从这种活动里拿到。
不如说如果能在这个活动里拿到自己想要的圣诞礼物,他比起感谢上帝,更会质疑对方怎么会把那种东西放进礼物盒。
总而言之,虽然付桐不感兴趣,但不知道为何青梅竹马的谢梓恬兴致勃勃,甚至邀请他一同去商场挑选圣诞礼物。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此时会双手提着袋子,强忍疲倦站在人堆里的原因,毕竟新年和圣诞永远是商场最好的打折时期。
“明明是送给不知道谁的礼物,你也能这么来劲啊?你倒是每年给我准备时也这么用心啊?”
而且他手上提的东西好像大多都和学校用圣诞礼物没有什么关系。
“那是当然啦,礼物谁收到都一样。”她无辜地眨了眨眼,理直气壮地回答“重要的是可以有借口叫你出来一起逛街。”
“你就扯吧,不用这种理由你也拉我出来当牛做马。”
“说的也是。”她嘻嘻笑着,跳到他的面前用双手揪起了他的耳朵,像马一样折了起来。
谢梓恬的动作是如此的亲昵而自然,付桐突然想着,也许在别人眼里,他们就是一对因为圣诞临近而变得腻歪的傻瓜情侣吧。
谁也不会知道,这只是属于少年的漫长单恋。
2.
如果让付桐想一个能最简短表达谢梓恬这个人的词语,哪怕再顾及情面,他也会选择“心机婊”三个字。不知道是因为他从小看着她长大,或者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她的最大受害者,付桐极度难以理解学校里的男性同学没法看出她的真面目。
都是些只会说她可爱的,虽然她可爱确实是事实,但同时也都是假象啊!
当他这么反驳同学时,遭到了集体慈爱的注视。他们笑而不语地轮流拍着付桐的肩膀,露出一副“我懂”的表情。
“你们懂什么?”自取其辱是杠精最后的尊严。
“嗐,你费劲心思给人抹黑,不就怕自家白菜被人兄弟们拱了吗?但你最后自己也还不是一样觉得人家什么都好。”同学们嘻嘻哈哈地嘲他,“可惜她对你倒是还挺注意距离的,我看你是凉了。”
付桐在一片“青梅竹马没未来”的起哄中哽住了。
和欲哭无泪同样强烈的,就是感慨谢梓恬在外面披上的皮真是完美。虽然学校的女生们会同意她的“心机”,但关于谢梓恬和付桐的关系,她们也认为是毫无旖旎故事的单纯发小。当然,面对女生的这种评价,付桐仍然是不死心的追问到底,得到了对方的白眼与一句“就因为你会在这里问为什么。我要有那张脸和那手段,我选你?我有病?”。
毕竟一个是八面玲珑的社交美人,一个是说句话冰封十里的冷场直男。
当然,女孩子们开始也是对谢梓恬敬而远之,谢梓恬像是许多少女漫画里描写的女二号一样,因为过于受异性的欢迎,而成了同性疏远的对象。但她似乎根本不在意这些,哪怕对方冷脸对她,她也能熟稔地挤进她们的团体,久而久之,也取得了一部分的认同。
其实如果要问起少年,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个人的真面目的,他也说不上来。毕竟他的情商一直跟不上她的水平,只知道她总是比他受欢迎。不过渐渐从小学到初中,男生们会开始议论身边的女生开始,他注意到了其他人口中的谢梓恬和他印象中的好像有些不一样。
她有双无辜的小鹿眼,长得也不高,从下往上看人时可爱得很。——对,可爱归可爱,但都是刻意的,不调整好角度岂不是会像翻白眼?
声音软软糯糯,好像她提什么要求都可以答应。——是啊,但只要一得逞,她就会扬起下巴笑得像个小妖精。
而且看上去很像大家闺秀,感觉很清纯!——放屁。
付桐实在是坐不住,当场跳了起来,就她?每天不对他上下其手百般调戏就好像手痒的谢梓恬?
“她只是在学校里这个样子而已!”从初中到高中,少年无数次地重复这句话。
“说到底,你天天在外面喷青梅竹马是个心机婊,你自己又喜欢她什么啊?”
被兄弟们抢白的付桐根本没有犹豫,立刻吼了回去:我就是喜欢她那看得出来的装模作样,想要被人喜欢没有错,错的是你们这帮没眼力见的人!
3.
“从商场里出来好像变得更冷了一点……”哪怕做好了心理准备,十二月的室外还是迅速让温度从露出的皮肤上消失,付桐缩了缩脖子,而在他身后的谢梓恬几乎整张脸都缩进了帽子和围巾里。
“付桐~手借我。”谢梓恬撒着娇,自然而然地把手放在了他的手心,就像是在幼稚园里唱手拉手时一样随意,让付桐不知道究竟该用什么样的表情牵住她。
但毕竟她都不介意,他为什么要介意呢?
“喂……你和朋友也会手牵手吗?”
“为什么不会?”她不可思议地问他,听到他嘟嘟囔囔地“交往才行”的答案,她笑了,“同学,现在是几几年了?你也太单纯了吧?”
她只是会对这种事分的很清楚。和朋友牵着手,哪怕会心动,也是因为牵手这个动作本身,而不是因为那个朋友,他早就知道。
她已经在絮絮叨叨地转头教导他和其他女孩子牵手的时候可不能问出这种会让人伤心的话,付桐莫名焦躁地追问道:
“那我换个问法,你和其他人也会这样吗?”
她有些吃惊地睁大了眼,然后笑了出声。
“你笑什么啊!”
“不是,你看上去突然有点滑稽,哈哈哈,付桐你忘了?我的朋友并不多啊。”
明明挺多的。他自己嘟囔。
“你真是个好人啊。”大脑的CPU还没能完全处理完她的信息,她已经抛来了下一次攻击。
“……发好人卡?”
“你这算是什么表情?”谢梓恬伸出手捏了捏赌气少年的脸颊,“放心吧,我是不会给你发好人卡的。”
“你啊……这句话我该怎么理解才好啊?”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我是理科生,听不懂你们文科生的字面意思,我要求给我解答过程。”
“那么下面是谢梓恬的问答时间:请问这句话的正确意思是:A:谢梓恬觉得付桐不是好人;B:谢梓恬没有发好人卡的机会;C:即使有机会谢梓恬也不会发好人卡给付桐;D:以上都是。”
“三短一长选最长,凡事不会就选C,两条都符合了,就C吧。”付桐瞥过眼瞄她,“正确答案呢?”
“我翻一下习题册的最后几页哦,找到,答案为(略)。”
“谢梓恬你玩我!”
“你是第一天被我玩吗?”面对他的恼羞成怒,少女完全没有一丝的反省和开溜的意思,反倒是做作地歪过头嘟起嘴,故意露出一份天真无邪的可爱样子。
让她能这么肆无忌惮地利用这份可爱,付桐难辞其咎。
今天一定要找个机会报复她。
少年恨得牙痒痒,好像根本记不得他在心里这样决定的次数和谢梓恬戏弄他的次数一样多。
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谢梓恬在付桐公寓门口的路灯下停下了脚步。他已经不止一次质疑过为什么是由女方来送他回家,但每当这时,她就会故意露出严肃的表情呼吁性别平等,或者声称自己是他的骑士。
今天也一样。
“小姐,我已经确保了您的平安,就此告别了。”谢梓恬把手靠上胸口,对少年行了个骑士礼。
他突然心生一计,哪怕不能逗得谢梓恬和他一样五味杂陈,也至少能恶心她一次吧。
“如此平安圣夜,您不跟我吻别吗?先生?”付桐眨巴着眼睛,做出了可怜兮兮的表情。
“我的荣幸,请您闭上眼,小姐。”谢梓恬毫不脸红的挑了挑眉,熟稔到这个份上,这种戏码两人演得手到擒来,根本不被放在眼里。
付桐笑着俯下身子闭上了眼,等着谢梓恬如往常一样捏起他的脸颊回应他那些不着调的玩笑。在他准备开口嘲讽她是不是不敢了的时候,微张的嘴突然撞上了一个柔软的东西。
果冻一样的质地一触即离,但偏偏有黏腻的薄荷味唇膏粘连着,以至于她甚至舔了舔他的嘴唇。
“谢谢招待。”
付桐睁大了眼睛,看见她装模作样地做出绅士脱帽告别的姿势,和一脸挑衅的神情。他已经处理不了其他的信息,不管是她粉红的脸颊还是路灯的闪烁或者此地是何处。
他脑子被一个傻乎乎的想法彻底侵占了。
原来世上真的有圣诞老人。
4.
圣诞节的狂欢从不属于备考的学生,哪怕课堂钟声和试卷底下的浮躁呼之欲出,表面上也得把该做的事完成。不管周末的平安夜发生过什么,圣诞节从雪夜变成晴天,上学的日子仍然是一成不变。
付桐揉了揉眉心,在走廊上轻轻叹了口气。
今天的谢梓恬和平时毫无区别,来接他上学,在学校里保持着礼貌而合适的距离,然后就投身进文科班的学习里,以至于他都有些怀疑昨夜不过是他又一场春梦。
文科班的教室就在对面,下课时间,走廊上站满了晒太阳的女高中生。她们像早春的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地笑闹着,谢梓恬也在她们的一边淡淡的笑着。
他注视着她的侧颜,心电感应一般,少女向他这边转过脸,两人隔着不近不远的教学楼和云端洒下的阳光,沉默地对望着。
没有人发现他们俩的交流,甚至连付桐都怀疑谢梓恬有没有在望着他。
然后她扬起脸,对着他抛了个媚眼。
付桐当场摘下眼镜,仿佛什么都没看到一样转身逃了。
太过分了,太欺负人了,我为什么年纪轻轻就要被她搞出心血管疾病?而她倒是这么游刃有余?这不公平!
他在心里抱怨着,五官却因为控制表情的需要而皱成一团。心动和恼怒,混着隐隐的期待,他可以去向她确定平安夜的礼物不是梦吗?
思春期的少年琢磨了一下午,都没有想好最合适的刺探方式,毕竟对他的那个青梅竹马,好像任何的问题都会被看穿,也会被以玩笑的方式重新抛回来。直到晚自习两人照常在公共自习室一同复习,他对着满卷子简单的基础题型,憋出了一句话。
“谢梓恬,那道题的答案到底是什么?”
“哪道?理科题我不会。”
“就是昨天那个啊,好人卡的题目,答案为(略)的。”
“你怎么还记得,不会是昨天想了一晚上吧?”
“别打岔啊你……说真的,答案是什么啊?”
“……”谢梓恬的视线在他的脸上停留了一会儿,似乎在考量着什么,“是D,以上答案都正确。”
“原来你觉得我不是好人啊!”
看啊,你不是也连ABCD的顺序都记得。他没来得及抢白她,谢梓恬就已经在草稿纸上划下了几道选项。
A:我觉得你不是好人;B:我没有发好人卡的机会;
C:即使有机会我也不会发好人卡给你;D:以上都对。
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只是把名字换成了我和你,他的心跳就缓不下来。
“这里就让我来给你讲讲考点吧。付桐,你知道好人卡指的是拒绝告白吧?当时你没有在告白,我没有给你发好人卡的机会,所以B正确,如果以后有的话,我也不会发,所以C正确。如果我会拒绝你的告白,说明我已经非常非常讨厌你了,那个时候,你当然不是好人,A也是对的。怎么样,逻辑严谨吧?”
她的说明还是一如既往的乱七八糟,但她句子里的意思,付桐难得敏锐地捕捉到了。
“……答案不就是一句你拒绝不了我,你脑子里转的弯也太多了吧?就不能坦率的说你喜欢我吗?”
“我觉得你今天好像特别得意忘形了。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喜欢你?”
少女搁下笔,似笑非笑地挑眉看他。
付桐怔住了,仔细想想,他们的相处如此理所应当,甚至都不知道她这一套下来算不算对自己说过告白。
不至于吧,哪怕年少时跟着谢梓恬看过那么多的古老少女漫画,也没想到这老套的桥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没关系,不知道怎么防守的话,只要进攻就可以了,被她玩了这么久,这点基础还是要会的。
“怎么搞的谢梓恬,想白嫖我的初吻?你玩弄纯洁的少男心?”
“那你要我怎么补偿你?想要什么圣诞礼物直说啊。昨天就问过你了。”
她像是等待着这个反应一样狡黠地笑了,眼角堆起细细的纹路,那曲线一瞬间晃晕了他的眼。
他的发小才不会露出漫画女主角那样娇羞和纯真的样子,他早该知道自己的小小反抗永远都在她的股掌。
她是圣诞夜丢下礼物就消失不见的驯鹿,是万圣节又要糖果又要捣蛋的小恶魔,是他的一朝一夕,他的谢梓恬。
付桐叹了口气,用手挡了挡略微发烫的脸。既然昨天圣诞老人已经实现了他一个愿望,那他也应该会把爱的结局给勇敢的人。
“我想要你。”
少女的拳心轻轻捏紧,像终于等到了胜利。
“那我就满足你这个愿望吧。”
- END -
作者:浅间
发现彩虹的时间是周末的上午8点,不算早,也不晚。
三个室友里两个学渣还赖在床上,一个学霸早就去了图书馆,成绩中等的她含着一嘴的泡沫,站在旧旧的洗手池前洗漱。
咬着牙刷不经意看一眼窗台,室友种的薄荷后是雨后初晴的天空,一道七彩的虹光在窗棂里划出八分之一个圆,仿佛彩虹正从薄荷初发的新叶间生长出来。
她猛灌了一口水,“噗”一声吐掉,来不及换下拖鞋便急急从抽屉里翻出自己的破单反,出门一路向着天台跑——她想这会是她给他的,一成不变的蓝天或灰暗的云层之外难得的惊喜,她想得脚步急切、嘴角上挑,一口气爬完了平时要喘息很久才能跑完的楼梯——然后终于跑到顶楼却发现,通往天台的小门上挂了一把小小的锁。
她呼哧呼哧喘出一串粗气,背靠着锈迹斑斑的小门,缓缓蹲下身。
想笑自己像个傻瓜,嘴一咧,却忍不住先哭了。
她和他是同一个小区的邻居,但直到同乘上去同一所中学的校车,生活得如此接近的两个人才终于有了交集。
一开始是在等车的时候互相留意,然后发展到会笑着点点头打个招呼。后来某一天他发现她在看他挺喜欢的书,就此聊上了天。然后某一天她睡过头,拉着书包肩带一路狂冲,本来以为铁定赶不上了药丸药丸,到的时候却发现他扒着校车门,正拼命冲着她招手……
忘带钥匙或碰到没带伞的暴雨天,她会去他家小坐;寒暑假结束之前他总会到她的书房“赶工”;被放养的大小长假他们会约好在某一方的家里看碟拼饭赶作业;两家父母很快也互相熟识起来,变成了傍晚散步碰到都会打个招呼的朋友……
他是她的邻居和同好。
然后随着时光流逝,逐渐变成发小和挚交。
虽然同在一个中学但并不同班,高一下期分班他选理她选文,连教学楼都不再一样。
距离看似一步之遥,但总是触及不到,所以直到高二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被好朋友拉去大礼堂前排围观的她,才第一次见到他在人前的样子——
那只是小地方一所不知名高中的礼堂,舞台不大,灯光的颜色很俗,音响设备都很老旧了,报幕的时候杂音“滋滋”响个不停。
台下的观众多是学校初高中各班的女生,叽叽喳喳地边聊天边分享着一两块钱一袋的零食。可当台上穿着白体恤牛仔裤的男生,手拿着话筒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时候,原本热闹散乱的礼堂,仿佛被人按下静音般一瞬间鸦雀无声。
温润的声线在讲年少的爱,无所寄托的恋慕被少年唱成了摇曳人心脏的歌,没有华丽的技巧或者夸张的动作,台上的人却仿佛汇聚了全世界的光。
她站在台下仰望着台上的他,耳畔是他清澈的声线,和自己心脏砰砰的搏动声。
然后,他成了她喜欢的人。
后来的生活和之前别无二致,他们依然只有每个清晨一起等车的固定交集。
唯一的不同只是她不再能很自然地拍他的肩膀,却开始小心翼翼装作理直气壮若无其事地拉他的袖口——
“哎你们语文课讲到哪里了?”
“哎你这次月考准备得怎么样?”
“哎你看了XXX的《XXXXXX》没?我昨天一口气看到X点根本停不下来啊!”
“哎你们家这次国庆要出去玩么?”
……
第1367个“哎”的尾音上扬,甚至有点夸张到变调。
发声之后她沉默了好几秒,才强颜欢笑着补上下句——“你居然去XX音乐学院么?我还以为……你肯定会去X大的艺术系呢……”
然后毕业季过去,她在高中开学那天早早去到校车站台。
车来了,车开走了。
车上不再有她的位置,已经去X市报道的他当然,也不会在这里。
她当然有他的QQ。
能看到他更新动态、整理相册,也能看到他和朋友在说说下插科打诨。
偶尔的,她也会假装不经意地说些什么。
他会回她的每一条留言,只要她找他聊天他就会立马出现。
但,他从来没有主动问过她一声“在么”。
明明从未拥有,她却时刻活在总有一天会永远完全失去他的恐惧中——直到有一天,他评论她拍下的一张晴空,说:“真美,我好喜欢你拍的天空。”
她断章取义地看着那四个字激动了一整夜,抱着自己便宜淘来的二手单反,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她开始每周给他发一次她拍的天空,然后,两个人就此打开话匣,仿佛又一次,有了固定、长久的交集。
直到蜷缩在小小的通往天台的门前。
面对那把明明只是小小一把、她却无可奈何的门锁。
又一次失败在最最接近胜利的地方,她忽然觉得,好累了。
她发现她可能已经厌倦了,每天望着天空,期待能找到一点不一样的亮点。
更厌倦了,那么卑微的,拼命想要和他保持着一点点联系,却根本连一句擦边的话也说不出口的自己。
手机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她一开始以为是闹铃。
然后她想起来今天是周末,她的闹钟设置也不是这样的声音。
嗓子有点哑,她一边咳着一边拿出手机,却被显示屏上的名字震得头皮发麻。
手指先于脑子动作地按了接听键,男生温润的声音,带着点忐忑,又仿佛有点小开心。
“我现在,嗯……在你们寝室楼门口……嗯,今天有彩虹呢,你要出来,拍一拍么?”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