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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种】爱
作者:菲心
评论:随意
“神为人间带来火种,神救世人,我们信奉祂,爱戴祂。”
年轻的神父合上面前的书,身后为数不多的信徒也随之睁开眼,今日的祷告已经结束,信徒们陆陆续续的离开了教堂。在这个小镇上,小小的教堂和仅仅数个信徒组成了信仰。人们早已忘却年轻的神父是何时到来,只是在上任神父病逝后,这个年轻人自然而然的接过了圣经与教堂。
当最后一缕日光从教堂的玫瑰窗上滑落,神父仔仔细细的打扫着每个角落,直到一条蜿蜒的血路指引者他来到了教堂背面的灌木丛中。一柄沾血的匕首横在了他的咽喉,“帮我……”嘶哑的声音自身后传来,匕首闪着寒光,似乎只要他不答应就会立刻撕开他的喉咙。“好。”简简单单的一句回复让身后人愣了一下,但显然他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思索这句话的真伪,“敢骗我就……杀了你……”神父的肩膀一沉,致命的匕首掉落在地上,身后人彻底昏死过去。
再次睁眼时,耳边祷告的声音正好停下,“您醒了,布利斯先生。”布利斯闻声抬头,眼前的人戴着一副眼镜,黑发黑眸,身材瘦削,身上的衣服依稀能辨认出是圣职人员。“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布利斯警惕的看着他,全身肌肉绷紧像一头蓄势待发的野兽。
一张通缉令递到他面前,“布利斯,杀死一名并重伤三名警察,现已逃脱追捕,如若发现将给予一定赏金。”神父如同祈祷一样一字一字的念着通缉令,末了,他看着面前已经被妥善处理好伤口的人轻轻开口,“也许我应该将你交给警察。”
本来还是躺着的布利斯突然暴起试图掐住对方的脖子,然而对方只是不紧不慢的向后退了几步,身上的绷带渗出鲜血,疼痛迫使他未能碰到对方便滚落在地上。“您的伤口开裂了,还请您不要乱动不然会加重伤势。”
“你——”布利斯勉强支起上半身,眼前的人依旧站着,颇有些居高临下的意味,可偏偏说出的话却十分尊敬。“为什么救我?”布利斯看着他,这个人明明可以趁他昏迷时交给警察,但却没有这样做,而他一个亡命之徒救他也没什么好处。
“神救世人,作为祂的仆人,我听从神的教诲,若忏悔,便仍受神的庇护。”一本有些破旧的圣经递到他面前来,“要忏悔吗,罪孽深重的布利斯先生?”“我为什么要向你……”话还未说完,一张通缉令也递到他面前,神父眼镜后的眼睛平淡无波,但意图很明显。摆在布利斯眼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向这个神父忏悔保留性命,要么被交给警察必死无疑。
他接过圣经,跪在神父面前,拉起对方微凉的手,“我忏悔。”“你所犯何罪?”“我杀了一个警察且伤了几个。”“你为何犯下如此之罪?”“他逼死了我的父母,我只为报仇。”他低着头看不出任何神色。“你若诚心,神会原谅你,我的孩子。”一个同样微凉的吻落在他的额头,与此同时,一个小小的火苗形状的项链被戴在了布利斯脖子上,“神带来的火种将祝福你,布利斯先生。”
教堂外,几名警察早已围住这里,见神父出来,其中一人说道,“菲特神父,我们知道布利斯就在这里,还请您把他交给我们,他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您会有危险的。”菲特轻轻摇头,“他已经忏悔,神会注视着他。”几名警察面面相觑,还有人想说些什么,“我们相信您,神父,但是他确实……”“我以我的性命做保证,他将不再伤害任何人。”神父的眼睛依旧平静,阳光穿过他的发丝照进玫瑰窗,斑斓的色彩映在他深黑的衣服上。警察走了,他们选择相信神父。
“看来你威望还蛮高的啊,菲特神父。”仅仅一墙之隔,布利斯一句话也没有漏下。“你在说谎。”菲特直视着他的眼睛。布利斯身体一僵,“你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包庇我?”神父没有解释,只是将他扶到床上重新清理伤口,并为他端来了食物和水,“养伤,明天也要向我忏悔。”说完便走了出去。“奇怪的人……”布利斯想着,“不过这样也不坏,至少把伤养好再走。”
日子一天天过去,布利斯每天都编造一个谎言忏悔,而他依旧收获着微凉的吻和所谓神的祝福。身上的伤渐渐好起来,他开始策划离开这里,但是现在警察仍旧在限制他的活动,离开这座教堂没了菲特的保护,他无疑依旧会被逮捕。或许应该让菲特主动送他离开,这样看在菲特的面子上警察不会说什么。
于是第二天的忏悔,他跪在菲特面前,“我忏悔。”“你所犯何罪?”“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他拉住神父的手逐渐握紧,“我爱上你了,菲特。”他抬起头看着神父,可神父还是那副样子,“你在说谎。”他平静的看着他,“我没有。”“神会原谅你的。”神父俯下身亲吻罪人的额头,但这次罪人却抬起了头,一个炙热的吻终于让神父的眼神有了波澜,“你又何必如此。”他起身离开了。
此后每日的忏悔依旧在,只是省去了亲吻,而布利斯则每天帮忙打扫教堂并每天为神父献上一束玫瑰。一段时间后,神父主动找到他,“你可以离开了,他们不会追捕你的。”神父从一个牛皮袋里抽出一张纸,“或许你该清醒过来了,布利斯先生。”
那是一张病情单,上面详细叙述了他患有臆想症,而他并非什么逃犯,他是被人强行送进教堂进行治疗,这一切只不过是他的臆想罢了。
“可是我明明就……”脑海中一阵刺痛,一些画面快速的闪过,他昏了过去。再次醒来,他已身处废墟之中,身前的项链冰冷,他彻底想起来了。他的爱人,教堂的神父菲特丧身在一次意外引发的火灾中,而这片废墟便是曾经的教堂。
神将爱的火种赐予了他,又将他的火种收回,接受不了这一切的布利斯彻底疯了,他患上了臆想症,而如今他从一场大梦中苏醒,身边再无爱人的痕迹。他站起身离开了这里,他的菲特一定去了天堂,而他要去找到他,自杀者无法上天堂,但他等得起。
若干年后,曾经的废墟变成了一片玫瑰海,种花之人长眠于此,他去寻找他的爱人了。
免责:随意
JACK JEANNE同人,随便吧总之我OOC也是常有的事(。。
其实这里我有些地方为作区分用了不同的字体,但这边好像没法显示出来orz
蒜了
役目表:
AJ:立花希佐 饰 白蛇
JA:世长创司郎 饰 许生
JAN:白田美骑 饰 少青
J:织卷寿寿 饰 法海
J:凤京士 饰 许生之子
“许生,你且回去罢,此地你本不当来。”白蛇掩面,背过身去,不愿再继续说下去。
“可是……”许生伸出手去,又无力地垂下,“你我夫妻恩爱,为何你竟甘心留在此地,不愿随我一同出去?”
“我是妖魔之身,去往人间便是不应该的事情,那些过往情分不过是你我有缘,如今我明了,我们缘分已尽,我当自守此塔,度过往后时光。”白蛇表情在灯光下晦暗难明,她语气平静,甚至都不曾回过头。
“可这本是你我二人之间的事,你即使是妖魔又有什么关系!”许生转身,又不甘地回头。
“……好——停!”练习室随着这声口号恢复了寻常的气氛,两位主角骤然放松下来,看向发声的人。
“这场戏你们做得不错,不过还是缺了什么东西。”白田美骑没有打哑谜的习惯,他的评价向来精准而锋锐,像今天这样不够清楚的评价并不多见。这也让两位主角皱起眉头来,他们对视一眼,想要发问,白田美骑摇了摇头,有些犹豫地说:“我也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只是在我看来,这场戏是不够完整、甚至是有所欠缺的。”
“是这样啊……”立花希佐喃喃,点了点手背,看向自己的那位搭档。
世长创司郎表情肃然,他向白田道谢:“白田前辈,十分感谢你,我和希佐可能自己都没有发现,就忽视了一些角色本应该注意的东西,好在离公演还有一段时间,我们会好好想想的!”
“不要太担心了,世长,我也会帮忙的!”织卷寿寿在旁边大声回答,他想了想,又挠头笑道,“不过……我这次的角色好像也没有抓住……总之,我们三人一起加油吧!”
“哼哼,你们这三个笨蛋总是这样,都当了前辈了还是这么不靠谱,不能给后辈们做好榜样。”凤京士在一旁不咸不淡地嘲讽,“我也会一直监督你们的,免得得不到班级优胜才要后悔。”
练习结束后,天色已经暗下来,两位主役并肩走在路上,希佐抬头看向挂在夜幕上的月亮,一边开口问道:“呐,小创,你觉得,许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世长升上二年级后逐渐开始参与石英班的公演剧本创作,按照他自己的话说,大概是“虽然自己比不上根地前辈那样天才,但为了石英班,自己一定会努力的”,而这次白田所提到的“欠缺”,最易见的好办法大概就是两人一起把角色探个根底,找到角色没有抓住的特点是什么,再由此出发而努力。
世长和希佐显然有同样的想法,他点点头,自然地开口:“许生这个人,其实是有些懦弱的。对他而言,白蛇是他一见钟情的天上神女。在我们的剧本开始之前他就已经爱上了白蛇,他早就知道白蛇的身份,只是一直隐瞒不发,所以我们的开头,白蛇兴奋而带有紧张,这是因为她第一次来往人间而突然被打扰,所以是不安的,而许生则自然表现的应该是压抑狂喜和不可置信。……,我认为在我们今天所困扰的那里,可能也需要根据角色本身的动力而改变我们的饰演方法。希佐认为怎么样?”
“……哇,小创,好厉害!”希佐语调上扬,惊讶地拉住世长的手,世长原本运筹帷幄的样子一下被打破,他面红耳赤地想要说什么,但希佐马上接着说了下去,“小创说的许生是我没有想到的,在我的理解中,白蛇是一个天真的人,她虽然有必须隐瞒的事情,但内心却奇怪地并不抱有欺骗他人的压力或是愧疚,所以我无法理解这段剧情中我应该怎么去表现白蛇,是我没有抓住角色。”
“这样啊……”世长连脸红都忘了,他点点头,接了下去,“我认为白蛇的确是这样一个人,但也许我们有什么遗漏的东西,这才是白蛇更本质的特质,是决定演技的关键。”
我知道是什么,我应该提醒她吗?我能够提醒她吗?这是否会通向我不愿见到的那条路?
我所欠缺的究竟是什么呢?希佐躺在床上难以入睡,她翻来覆去地思索着角色的事情,又不自觉地想起自己的那位恋人,小创,你想要说什么呢?是我不应该听的、应该让你自己一个人考虑的事情吗?
她叹了口气,干脆坐了起来,夜半的感官格外灵敏,躺在被子里的时候还不觉得,坐起来只觉得万籁俱寂,只有——“下雨啦。”她打开窗户,发现一开始只是几颗大雨点砸在窗台上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之后愈发大起来,几乎成了暴雨之势。她狠狠打了个喷嚏,关上了窗户,但还是没有回到床上去,而抽了张椅子到桌子旁边,也不开灯,只是听着雨声肆虐。
明天会是个好天气吗?
下雨了。世长的宿舍里还亮着灯,初秋的夜晚里泛着凉意,大雨不客气地带走夏日的燥热,将整个世界冲刷成空白的一片。世长坐在书桌前,笔尖洇起一片墨渍,掩没了依稀可见的“爱”字。
他的桌上摆着几本关于白蛇传奇的书籍,一旁是这次的剧本,剧本上密密麻麻地写着小注。白蛇对人间、对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不可否认的爱,白蛇的爱……他伸手拿过剧本,划掉了这句话。
明天还会下雨吧。
“对不起——能不能先跳过这场戏?”希佐不好意思地提出请求,她被提醒之后终于再无法忽视那些突兀打断她的一切,甚至都不能将台词继续下去。
“可以,那今天就到这里,大家辛苦了。”出乎意料的,白田很爽快地点了头,“世长你留下来一下。”
“欸?小创?”希佐有些惊讶,“我不用吗?”
“是的,现在不用。”白田点头。
“希佐,你先回去吧,我可能还需要些时间。”世长对希佐笑起来。
“噢……好的。”希佐有些迷茫,但还是点了点头,去换衣服了。
“立花!”刚出练习室希佐就被织卷喊住,他似乎拥有着永远也不会被消磨和退却的意志和精力,即使在大雨时也能给人带来明朗之感。
“怎么了?寿寿君?”即使心情并不好,但和织卷对话的时候,希佐的语气中还是带有不自觉的笑意。
“要不要一起练习?”织卷笑起来,这样邀请希佐。
“嗯!”
……
“我是妖魔之身,去往人间便是不应该的事情,那些过往情分不过是你我有缘,如今我明了,我们缘分已尽,我当自守此塔,度过往后时光。”希佐流畅地说出了台词,在练习时内心的抗拒在和织卷搭戏的时候无影无踪,她内心惶然,甚至连后面织卷说了什么都没注意。
“立花?”
“啊……!对不起,我愣住了。”
“立花,你是不是并没有把世长认为是你的搭档?”希佐没有想到,织卷并没有在意她的发愣,而是直接问道。
是这样吗?我是这么想的吗?“怎么会这么说?”希佐并不明白为什么织卷会突然这么问,但不知为何,她却松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什么。
“我不知道,大概是直觉。”织卷笑了笑,又正色,“在我看来,你的白蛇并没有把她的感情传递给许生,她甚至都不恨我——我是说法海——法海打破了她的生活、揭露了她的身份,让她无法再在人间生活下去,但她并没有传递恨意给法海。在她和许生见面这段也是这样,她什么都没有传递给许生,可是她和许生应该是恋人的!”
希佐怔怔,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和织卷道别,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了房间,只是在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坐在房间内,天已经黑了下来,房间内一片漆黑。
有人敲门:“希佐?”
“啊?……小创?等等!马上就来!”希佐匆忙站起来,打开了灯,给世长开门。
“我能进来吗?”
“啊,当然可以。……。小创有什么事吗?”
“对不起,希佐……”、“对不起,小创……”面对坐着的两人同时开口,说的还是一样的话,两人同时刹车,看向对方,又异口同声:“要不小创/希佐你先说?”
到最后还是希佐无奈地笑了笑,先开口说道:“小创,我好像找到我没有抓住的白蛇这个角色是为什么了。我饰演的白蛇对许生并没有‘爱情’的存在,或者说,她对任何特定的人都没有‘爱情’,她的失落和颓丧完全是因为对人间的爱情幻想被打破了,所以在这段戏中和许生对话才会显得这么浑浊。”
世长面色变换,他叹了口气:“是这样吗……你意识到了啊,希佐。”为什么要道歉?你意识到了,你这么聪明,你果然意识到了。“我之前也隐约感觉到这一切,但我没有告诉你,对不起,希佐。”当然,你知道我不是为这个而道歉。
“是我给小创添麻烦了,我才要说抱歉呢,对不起,小创。”希佐也像是松了口气,对不起啊,小创,你没有说出口也是因为担心这个吗,可惜我没能给你想要的答复。
她面上的笑意在世长眼中看来也带着悲伤的气息,他几乎想要伸手拂去这一切,但最后只是举起杯抿了一口茶水。我什么都不能做。他借着这个动作调整了一下心情,再开口又是原本的样子:“希佐的话什么时候都不叫添麻烦的,我之前也麻烦希佐很多。希佐你能找到原因真是太好了!明天开始,公演一定会走向正轨吧,我也会加油的!”
“嗯!小创,我们一起加油吧!”希佐笑了起来,语气如常。
天气什么时候会变好呢?
雨季会结束吗?
vol.228「火种」《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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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叮的一声响起,一只涂着美甲的白嫩小手赶在大黑手之前迅速地地捞起不远处的手机,女人得意地朝大黑手的主人吐了吐舌头。
“如果用一样东西来物化你的恋人,你会用什么?”
是一条推送,左上角却是没见过的标识。“嘁,恋人那么鸡肋的东西,老娘不稀罕,无聊。”手机顺着漂亮的抛物线被扔回兵慌马乱的主人怀里。
“那我是什么?”男人小心翼翼地抱着手机不满皱眉,却又不敢大声反驳。
“你?大猪蹄子呗,还用问。”
女人翻了个性感的白眼,捋着乌黑长发扭身走向自己的衣物间,哼着不知名的小曲换上一身亮眼穿搭,踩着细长高根摔门而去。
半晌后,男人透过窗帘缝隙看到离开的保时捷屁股才长舒一口气,兴奋地抱着手机窝在沙发上,猥琐地嘿嘿笑着开那条推送。
手机弹出一个页面,男人迫切地输入帐号密码,问题的下方显露出两个选项,看到上面的文字,男人原本兴奋的神情僵在脸上。
“火种,青山?这都是什么破玩意,原本说好的赌注呢?老子的东西呢!”
男人气急败坏地大声叫嚷,大力地戳着屏幕,两张图片缓缓加载出来。
男人登时屏住呼吸,大睁着双眼紧紧地盯着屏幕,却在此时,来电铃声响起,吓得男人一个激灵,心跳都漏了一拍,连忙手忙脚乱地接起。
“喂!帝蛇你个王八羔子,吓死老子了!”
“当哥你别生气,弟弟我不是来给你报喜来了。”
隐约间传来谄媚的声音。
“喜个屁!那个怎么回事?说好的赌注呢?衣食无忧呢?阿!”
一想到女人的精致物件,名贵座驾,男人眼里像是要冒出火来。
“当哥您听我说,上老大听说您的大名,很是欣赏您的魄力,想找时间请您谈谈合作的事情,看,这不是先给您看看我们的诚意么。”
“有屁快放!”听到对对面的奉承,男人血红的双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之色,面上仍是凶狠异常。
“这都是为当哥您量身打造的阿,青山是让您大展雄风,一举胜过夏姐的秘诀,您看,有了无穷的力量,什么猎物在您面前不都是小意思?哪还用您像夏姐一样耐心布置陷阱,细心织作劳动?到时候,什么胜利的果实……不都是您的?”
男人渐渐松开紧皱的眉头,面上也露出久违的喜色。
“至于这火种嘛,就是让夏姐心甘情愿的臣服于您,让您永远高高在上的秘诀了!”
“哦?”男人心中狂喜,他早看女人不爽了!凭什么都是人,她却可以比自己想到更多捕捉猎物的方法,更快的找到水源?明明自己是先来的,明明地头蛇都对自己毕恭毕敬,传说中上老大也上赶子来和自己合作,而她,作为自己区区一条卑贱肋骨,打到猎物竟然敢独吞,都不知道要孝敬自己,还组建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母系氏族来侮辱自己,简直岂有此理!
“对阿。当哥您想,只要您把夏姐拉下母系氏族的神坛,为您繁衍后代播撒火种,她不就永远臣服于您,是您的掌中之物了?”
男人脑中幻想着未来的美妙,飘飘欲仙。
“切,你小子少蒙我,这里是二选一,哪有你说的那么好,要青山就只能辛苦捕猎,要火种……老子我可是花了大价钱的!”男人略有些尴尬地拖长了音,又故作凶狠地抬高了声调。
“哪里哪里,这都是上老大的意思,小弟怎么敢蒙当哥您呢。”另一边短暂地停顿,男人一颗心如在火中煎熬,急的直嘬牙花子。
“但是上老大说了,以当哥的英名,我们这次赔点倒没事,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男人尽了打出世以来最大的温柔,那可是跟在女人身后时都没有过的温柔音调。
“只不过为保险起见,上老大需要您的第一胎。”男人吊在嗓子眼的心咚地一声落回腔子,管他是个什么玩意,和老子没关系!又不是老子生,区区一胎怎么配和老子以后的荣华富贵比!
“没问题!”话音一落,手机屏幕上出现血红的恭喜二字,下面还带着不断跃动着的的黑色倒计时,男人却看都懒得看一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合作愉快!”电话另一边传来沙哑的声音,随即挂断,整个手机也直接黑屏。
“哈哈哈哈!老子以后就是这伊甸园的王!夏小妞,你厉害又能怎么样?你会捕猎又能怎么样!这下,看你怎么跑出我的掌心!”男人放下电话猖狂大笑。
当哥→亚当
夏姐/夏小妞→夏娃
地头蛇→诱惑的蛇
上老大→上帝
手机堵博选项→禁果
亚当和夏娃的第一胎→撒旦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缪斯的手指
当老爷将提议砍下小姐手指的庸医赶出家门时,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我家小姐年幼丧母,生下便失去了嗓音。但仿佛是神为了弥补小姐的不幸,小姐得到了缪斯的馈赠。她小小年纪便展现出音乐上的才华,如同一只琴弦上的精灵,振动翅膀便能撒下灿烂的仙粉,呼来春天的暖风,手指轻轻一抚,便能融化冰雪,苏生万物。
她五岁便在音乐界崭露头角,七岁便穿着金色的礼服在音乐大厅演奏,每当国家有重要使节来访,便会有大臣恭敬地向老爷递上一封白底金边的邀请函……
我因母亲聋哑学过手语,有幸成为了小姐的贴身女佣。我虽会手语,但最重要的工作却是保护小姐的手指。我每天都为小姐擦护手油,我用最顶级的动物油脂和玫瑰蜂蜜涂在小姐手指的每一寸指节,让她白皙的手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小姐如此完美,那必定有歹人心生妒恨,就像所有童话故事里的完美公主一样,小姐也遭遇了邪恶女巫的恶毒诅咒。
那是一场为底层穷人举办的慈善晚会,除了一般慈善会都会分发的食物和旧物,老爷们还心血来潮地为这些穷人准备了音乐。
小姐作为上流音乐家的代表,出席了这场晚会。她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完成了演奏之后,她便亲切地为穷孩子们分发起了糖果和点心。我与小姐专心于慈善,一时大意没有设防,突然,一只混进孩子队伍的矮小侏儒捉住了小姐分发糖果的手,在小姐那双涂满牛奶与蜂蜜的手上涂满了污泥一般的脏污。
我尖叫,冲上前去,想要扯掉那侏儒的脏手,但它如此用力地握住小姐的手腕,让小姐也疼得哭了起来。警卫很快赶到,拉扯起了两人,想把那侏儒和小姐分开。在侏儒的奸笑和警卫的呵斥间,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别弄伤小姐的手”。
我从未见过那侏儒一样的邪恶生物,它与小姐无冤无仇,却能毫不在乎地毁坏别人最珍贵的东西。警卫打断了那侏儒的双手,它不但不痛苦哀嚎,反而挥舞着断臂发出了刺耳的讥笑。我扶住惊魂未定的小姐,拿出手帕擦拭着她手上的脏污,那侏儒被警卫拖出了会场,但它却唱着诡异的歌,那歌声仿佛有魔力一样,不管那侏儒被拖出多远,都缭绕在我的耳边。
“你的好日子,你的好运气,到头了,统统到头了!”
啊,我的好日子确实到头了,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就是能服侍在小姐的身边,但今天小姐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遭遇了如此的不幸,她甚至因此伤到了她最为宝贵的手指,如论如何我都难辞其咎。就算回家以后老爷气得一枪崩了我,那也是我应得的。
我能活到今天,仍陪伴在小姐左右,全得益于小姐的仁慈。
小姐宽恕了我,并许我继续陪伴在她的左右,我仍给小姐擦护手油,但她的手却不再像以前那样洁白无瑕了。
她的手被那侏儒涂上了黑色的污泥,还被掐出了数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医生说她的骨头被捏坏了,污泥跟着伤口进入了小姐的皮肉里,小姐的手上永远都会留着几道黑色的印子。
那以后,小姐仍会练琴,但再没有出席过音乐会了。
门庭变得寂寥起来,不但请小姐演奏的人变少了,请老爷演奏的人也变少了。
老爷仍锲而不舍地寻找着全国各地的名医,不断地购买秘方膏药,家中值钱的东西被一一变卖,最后值钱的东西只剩下了小姐的那架名家手作的琴——但小姐早不再抚琴了,她的手被厚厚的药膏纱布包得像个沙包,根本无法拨动琴弦。
一个又一个的佣人因为说闲话被解雇,或者在被解雇前自己辞了职,等回过神来,家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佣人。
我的佣金被拖欠了一个月又一个月,但只要能与小姐和这个家共进退,那我也别无所求了。人不是只为金钱而活的,对我而言,长年累月与小姐共处的情谊,比佣人的佣金更加重要。
我最重要的工作仍是护理小姐的双手,但在小姐双手上涂抹的东西从香甜的护手油变成了刺鼻的药膏。那几道黑色的抓痕仍留在小姐的手背,我褪下小姐手上的纱布,忽然触到了坚硬温热的触感,我吓了一跳,这触感来源于指腹,绝不是指甲的触感,我一把撸掉了小姐手上的纱布,只见小姐的指尖变成了金色——那金色长在小姐的骨肉上,就像小姐的手指,是小姐的骨肉变成了金色的金属?是小姐的手指变成了金块?
我忙叫来老爷,老爷捉着小姐的手,却怎么都不能把金块从小姐的手上摘下。小姐手指在老爷的手里被掰折来掰折去,眼眶里渗出泪来。
老爷比谁都知道小姐的手的金贵,但小姐的手真的变成了金子,老爷却不再爱惜这双手了。
他穿着粗气,问我给小姐涂了什么药膏。
我哆哆嗦嗦地拿出药罐,他看了一眼,便披上大衣夺门而去。
他拖来了给小姐开药的医生,医生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姐金色的手指,发誓这决不是药膏的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医生还舀了一指药膏涂在自己的手上,他坚称自己的药没毒,还当着老爷和我的面舔了一口。
老爷陆续叫来其他医生,他们也坚称自己的药没问题,只教了按摩手法的医生倒是安逸,他们被老爷一股脑儿的叫来,只需说这是药膏的错就行。
其中一个医生,是略懂巫术的巫医,他见了小姐的手指,便咬定小姐中了诅咒。这种诅咒会一点点把人变成金子,最后夺人性命。
一听小姐会死,我忙问医生治病的药方,结果医生说这毒无药可治,只能将变成金子的手指切下,这样还能保全没有变成金子的肉体。
老爷将这庸医赶出了家门。
这是当然的,小姐的手指可不是一般的手指,它可是缪斯的馈赠,现在她的双手只是变成了金子,如果得到医治,肯定能取回这份馈赠,让这个家重振旗鼓;如果听从这庸医的处方,早早切了小姐的手指,那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老爷找到了琴的买家,用对折的价格将琴卖了。
他用卖琴的钱请了一个又一个懂巫术的医生,他们对小姐的诊断倒是一致,都说这是一种诅咒,不少医生还提到了同一个病症的名字——黄金症。
他们给出的处方,自然是将小姐的手指切下,当然也被老爷当庸医赶了出去。
小姐变成金块的部分一点点地向心脏蔓延,从手指蔓延到手腕,从手腕蔓延到手臂,然后她的脚趾、她的头发也变成了金子,医生说那是金子顺着血管到了这些地方。医生也不再提议切掉小姐变成金子的部分,改给小姐开了内服的药。
小姐的手脚都变成了金子,整日躺在床上。我也不用再给小姐护理双手,每日只需为小姐擦身、服药。
“你的好日子,你的好运气,要来了,就要到来了!”
我惊觉那是侏儒的歌,它是如此欢快,就像节日的乐曲,仿佛有一支庞大的节庆队伍,从窗下经过。我猛地推开窗子,窗下哪有什么节庆队伍?什么都没有。
老爷不再请那些无用的庸医。药也不再买了。
家里变得空空如也,不知何时起,宅邸的门口挂上了一块“待售”的牌匾。
小姐的手指还在手上,缪斯的馈赠却不在了。
我仍一日日为小姐擦拭双手和身体,她的腰背也变成了金子,全部变成金子只是早晚的事。小姐变成金子以后我会怎样呢?我是为了小姐才在这的,我的使命是保护小姐的手指,但现在小姐的手指变成了金子,小姐也快要不在了。
小姐能看见的血肉只剩下她的脸了。小姐出事后,我心中有愧,没敢对视过她的双眼。今天我鼓起勇气打量起她,发现她的脸就像戴上了石头面具一样了无生气。
小姐本就无法开口说话,所以一直安安静静。失去了手指以后,她无法动笔写字,也无法使用手势手语。我这才想起,自她出事以来,我就再没听她一个字。
她的耳朵变成了金子,我不确定她能不能再听到声音。我想用手语和她说些许话,却不知说什么好——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小姐的手指、小姐的性命、小姐的希望,早就不见踪影了。
我只能胡乱挥着手势,小姐的眼睛跟着我的手指左右移动,就像我曾经跟着小姐的手指一样。
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如果当时好好看好小姐的手指,就不会让那侏儒乘虚而入了。
我哭得如此伤心,甚至惊动了老爷。
老爷以为小姐没了,火急火燎地奔来,他发现小姐安然无恙,又把我训斥了一顿。
小姐并不是平躺在床上,她的腰背变成金子的时候,是靠坐在床上,所以她现在也以靠坐的姿势靠在床头,我的悲伤和父亲的焦躁,都被她看在眼里。
她咧开嘴笑了起来,然后变成了一尊快乐的金像。
一切都结束了。我失去了我的小姐,但心中却没有空虚和遗憾。
老爷结清了我的佣金,为了感谢我为小姐的付出,他给我的报酬相当可观,似乎是将卖琴剩下的钱都给我了。他对我唯一的要求是,为保全小姐的名誉,不可告诉别人她染上诅咒的事。
我离开了老爷的家,不久便找到了新的主人。我对小姐的忠诚似乎成为了一段佳话,新的老爷听到我的上家,二话不说地雇佣了我,为他热爱绘画和雕塑的聋哑儿子负责手语的翻译。
我在新老爷家中的工作非常顺利。
然后有一天,我在少爷交好的收藏家家中见到了一尊熟悉的塑像。
那是一尊做工精美的少女金像,她保持着靠坐的姿势咧着嘴笑着。
收藏家说这尊金像是他在拍卖场拍下的,因为这块金块的重量非常可观,竞争相当激烈。
他看重的是金块的纯度和质地。其实他不喜欢金像过于直白的表情,也不喜欢金像过于僵硬的坐姿,这金像只有发丝和体态的做工有点意思。他希望少爷能将它塑造成更加美丽圣神的姿态,令它能够配得上它的名字——《缪斯的手指》。
他就知道那些个药片不该吃的,原本就没睡好,要是陈吃了,现在就不是上下眼皮打架困的要死的程度了,而他到了房间还要收拾东西。
啧。
他有点烦躁,一瞬间甚至想放弃这个搬家计划了,可一旦想到夏溦霖从学校回来强颜欢笑的样子,和那对夫妻对他视若无睹的模样,他就只能叹口气瞪着满是血丝的双眼看着窗外发呆。
[打起精神,快到了。]
声音从耳边传来,模模糊糊的,他往对面看去,车厢里特地做了与司机隔开的隔板,他只能通过竖着栏杆的小窗口与对方说话,如果司机不转过大半个身子,他连这人的长相都看不见。
这两车是运人的,运的还不是正常人。
笑死,我是牢犯。
他来了点精神,就像被点燃的烛台,蔫吧却殷切的说道:“你什么时候来的?”末了他又自问自答:“算了,你总有那么多手段出现在我身边。”
[毕竟我很强?]
“毕竟你很强。”他笑的勉强而真诚,赞同道。
他还是看不清楚她的样子,但有那么几个词句组成了印象,所以他也从没想过看清她的样貌——白发,金瞳,纤细而不失力量的身躯。
他清楚这样的人不会在现实中成为他的恋人,因为他是个疯子,精神病。在那起事件发生后,他就知道,从今往后,他的生活完蛋了。
家人没有告诉他病情的严重性,他们喜欢捂嘴,不允许夏溦霖说,也不乐意送他去治疗;他和妹妹同为养子,在他被拘进去的时候也会用不信任的眼神看他。而他们自然没想到,他已经坦然接受了这个结果,并且清醒的堕落下去。
毕竟他们都很友善:夏迟暝喜欢讥讽他侮辱他,用他黑色的想法揣测所有人,也会在他不小心在外面睡着时保证他第二天不上新闻;白秋夜总是沉默少话,比他还不善社交,却能够在他幻觉快要让他崩溃时拉他一把,让他觉得第二天的太阳值得再看一眼。
美好地不存在于此处的白秋夜已经坐到了他身旁,他笑了笑,呢喃着说着不成逻辑的故事,都是幻觉展现给他看的东西,那么真实,就好像真的有那么个世界,只有他能看见。
司机摁了两下车喇叭,他被刺耳的声音震醒,下意识看向旁边的座位,那里没有人,也没有沙发被坐过后形成的凹陷和褶皱。
她走了。
他有些怅然若失,然而很快又开始期待下一次的见面。
司机已经下去搬东西了,这位老先生快要六十,可仍然身强力壮,也从不打听有关自己的事,实在是个合格的雇员。
他打了个喷嚏,身上衣服穿少了,不知道这两天捂一下能不能避免感冒,前几次感冒,药都是夏迟暝吃的,还喜欢留点药底子在舌头上,他一醒过来就被苦味刺激的五官都扭掉,还能听到一整天那二货嚣张的嘲笑声。
他先看到了一位粉色头发的女孩,端正漂亮的五官,算得上漂亮,似乎也是来办理手续的?
哦,不能和白秋夜比,太不公平了。
“您好,请问贵姓?”
“额……嗯……夏遥旭。”他努力抬头,还是没能看到对话方的眼睛,只知道对方在笑,大概是职业微笑吧,他感知情感方面还蛮准的。不过脑子一时宕机吐了两个语气词,他又遥远的听到夏迟暝的一声嗤笑。
“我姓傅,很荣幸认识您。稍等,我需要核对身份……明白了,您的房间号是3201,行李将由机器人帮您送入房间,需要我带您参观一下设施吗?”
“啊,不了…下次吧。”
“明白,如有需要,请使用房间内的机器人通知,使用说明就在房间内。”
“谢谢。”
穿着正式的先生为他指路,夏遥旭走出几步,直到彻底背过身去,才松开掐着食指的拇指:一个泛红的月牙留在了那儿。
他不会说,在他重影的视野里有只长着晶牙利齿的怪物正想把这位傅先生的头揪下来;也不能说他低着头,瞥到自己将手刺入腹部,在里面掏挖,血液和肠子若隐若现;更遑论高楼玻璃中那只巨大的、绮丽的蓝紫眼球,扭曲的透明的有色晶体构成了它,像是所谓“神明”,神圣而污秽的东西,它居高临下地监视着他。
不会有人信,除了他也没人看得到,所以夏遥旭正在学着屏蔽见到那些东西时自己恐惧的情绪,就像看到曾经那张病情通知书,面对哭泣的妹妹,而他却如同一潭死水,不知他们为何歇斯底里的时候。
重影砸在他眼前,而夏遥旭只能从里面找出一些人或物聚焦,不然他就会被那些奇怪的东西发现——他不想实验在幻觉里能不能死掉,也不想抱着解脱的心情迎接第二天照常升起的太阳。
看到阳光总会令他失望。
这里的设施倒是齐全,不拥挤也不粗糙,充斥着富裕的味道。
他不缺钱,那两位名义上的父母除了工作什么都不行,好在给了他达到经济自由的时间,他的财产就算是父母也不能碰。哦,夏溦霖可以问他要,上大学的女孩子总有想乱花的时候,不能告诉父母,就只能问他这个哥哥要了。
夏遥旭听到隐约的声音,他无视它们,边走边看。
有一位穿着体面讲究的先生在远处踱步,夏遥旭任凭思维发散:他猜那位先生是个商人,而且很成功,至少看上去是这样的。虽然自己不缺钱,但自己缺少关键的交流能力,因为幻觉,他已经很少同正常人说过话了。
一面旗帜总是显眼的,更何况是在这种非常开阔的地方,对方似乎是位活泼的人。他很难想象这样的精神状态,在他没有缺失的记忆中,几乎没有这样的时候,连丝毫印象都不曾存在。那面旗帜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如果不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几乎不会有人带着它到处走。
另一位先生有些眼熟,蓝发绿瞳,非常遥远的印象碎片。不是亲眼看见的那种眼熟,而是通过其他渠道见过照片的眼熟。他记不起来了,自从开始吃药,他就开始忘事情,在得到白秋夜的支持后,他擅自把药停了,家人大发怒火,却在他一个眼神下悻悻然闭了嘴。他看上去是个好相处的人,但经验告诉他不要相信表象。
我不靠第一印象交朋友。夏遥旭默默点头,要是被第一印象坑了,某个二货又要阴阳怪气他了。而且随便打量和揣测他人是不可取的,所以在得出猜测后他也会立刻打上问号,以免骗过自己。
重影愈发严重,他知道这次幻觉的发作躲不掉了,便收回视线,在心里叹了口气。
要是……这个想法只冒了个头,就被他摁了回去。
{当个傀儡多轻松啊,对吧。}玻璃里黑色的自己嗤笑着,与他并肩走着。
夏遥旭目不斜视,他看到了其他住户,习惯性不想与夏迟暝说话。
{毕竟你做出的决定只错不对,不如按照她的步调来,只少活着。}玻璃里的手钻出来,搭在他肩上,接着是他的整个身子。
“你知道,我和他只有一个能出现,幻觉。”夏遥旭握拳挥臂,像是活动肩膀一样抖开他的手,平静地张望其他地方,视线却未曾停留,也没有聚焦:“日记本还在我衣服口袋里,那么,你什么时候滚回去?”
{真让人伤心。杀人犯要他的记忆滚回去。}
“我没杀他,他只是轻微脑震荡。”
{你知道我在说谁,还是说他们哪个都没有告诉你?哦,也可能只是你不愿去想,你最擅长无视和遗忘了,不是吗?}
“你猜我会不会为了你怀疑他们?”
夏遥旭加快了脚步,可惜这是徒劳,幻觉总是如影随形,他真想把脑子摘了,让这个人闭嘴。
{好吧,真友爱。还有,你今天真无趣。}
“谢谢夸奖,你什么时候去死?”
{不必这么幽默,答案我们都知道。}幻觉背后就是深不见底的沟壑,那只眼球如此巨大,它仍然看着他。
幻觉背着身,倒下去,最后一句话却清晰地传达到了他的耳朵里: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你,而我说的才是真实?}
不再重影时,电梯门开了,被里面那位乘客疲惫的脸震到一瞬,总觉得能够莫名其妙地理解他的状态。
夏遥旭揉了揉眼睛,又敲敲耳鸣未消的耳朵附近,迈着勉强的步伐走进电梯按下楼层按钮。白秋夜的身影出现在他身边,陪着他撑着眼皮靠墙而立。虽然没有眼神接触,他却知道她的金瞳里有着担忧。
遗憾的是,他真的没力气朝她笑了,他困而累,头晕目眩,眼冒金星,十分熟悉的感觉,这经常在他吃过药后出现。
是谁让那位司机喂他吃药的呢。那对夫妻不会这么细心,他们在几年前就为他办过葬礼。
妹妹的脸出现在脑海里。夏遥旭勾了勾嘴角,把这件事抛之脑后。
作者:亱煌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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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时分,夏仲平轻巧地躲开巡查的士兵,往东边两里地的小山头跑去。
祁煜宏已在月光下等候许久。
“你终于想开了?不抱着你的酒瓶子混日子了?”夏仲平微喘着气,叉腰看向那个大半夜把他叫出军营的家伙,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我早就同你说了,看开点。看那位的意思,再过个几年你也能当上大将军了。”
祁煜宏摇摇头:“我已经不求那些了。”
夏仲平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宽慰道:“没事。你现在回家种田也挺好的。你这俊脸还真不少姑娘喜欢呢,铁定能娶个漂亮媳妇。”
祁煜宏郑重地看着夏仲平,一字一句说道:“我要去把卫将军救出来。”
夏仲平愣了一下,一把揪起祁煜宏的衣襟:“姓祁的你他娘的怎么就不明白呢?!”他快速扫视周遭,确认四下无人后压低嗓音道:“劫狱是死罪啊!你还他娘的还想劫天牢!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啊?!”
祁煜宏搭上夏仲平的手,语气平缓地说道:“我相信卫将军不会是起兵造反的那种人。”
夏仲平看着眼前人那淡然的神色,越看越火大:“现在不是你信不信的问题啊大哥,是那位不信卫将军的问题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百姓多爱戴卫将军。整难听点的,那就是功高盖主!现在那位要卸磨杀驴,你又给我搁这瞎掺和个啥劲儿啊?”
他越说越激动,揪着祁煜宏的衣襟猛晃:“可收收你那反骨劲儿吧。你四年前为卫将军上书的时候那位怒成什么样了都,现在他被捕入狱,那位要你替卫将军的位置,你从了那位又怎样?”
“卫将军被捕的消息刚传出去的时候,有个侍郎就是随口感慨一句‘可惜卫将军年少英才’,叫人听了去,告发给那位,现在已经在被贬去翠阴的路上了。你他娘的居然还告诉我你想劫……”夏仲平戛然止住了话语,紧抿起唇——祁煜宏神色坦然到让他一度以为自己在跟他聊的是晌午吃的什么饭。
他深知自己说服不了祁煜宏,啐了一嘴,甩开祁煜宏的衣襟:“死犟种,你一个人又能做得了什么?”
祁煜宏低头理着自己的衣服,语气平常:“你还记得几年前军中传的‘卫将军喜啖人血’一事?”
“第一次见你大发雷霆严惩部下,想忘都难。”夏仲平白了他一眼。
“昨夜,那位‘卫将军’和‘绯君’来找我了。”
夏仲平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祁煜宏凑到夏仲平耳畔,沉声道:“被士兵撞见在啖人血的那位‘卫将军’是‘玄鬼’。”
后者眉头一挑,迅速反应过来祁煜宏说的‘玄鬼’和‘绯君’是跟在卫将军身旁多年的两位亲信。“你是说,‘玄鬼’和卫将军长得很像?”
祁煜宏点点头:“确切来说,一模一样。‘玄鬼’想让‘绯君’在京城引起骚动,趁乱将卫将军带走,狸猫换太子。”
“就凭你们三?”夏仲平好笑道:“还不够那群‘苍蝇’塞牙缝的。”
“我有线报,苍影目前留在京城的不到七人,如果搭上这条命,我有信心能拉两三个垫背的。”
“你是有垫背的了,可你有没有想过你爹娘怎么办?你真忍心让他们白发送黑发啊?”
祁煜宏漠然望着夏仲平的眼睛;“有劳你了。”
“我都还没答应呢!”夏仲平急得音量高了几分。他扯着嘴角,抬手戳向祁煜宏的胸口:“好啊,大晚上约我出来交代后事是吧。这狱你爱劫不劫,总之不要连累到你的家人,还有我!”
“我自有打算。”祁煜宏按下夏仲平的手,长舒一口气。
晚风轻轻带起两人的衣角,祁煜宏抬头望向上方的银勾:“京城西郊有片芦苇地,我曾去那踏青过。芦苇清香,几乎有半个人那么高。我就是在那里遇见的卫将军……”
祁煜宏断断续续地说着他与卫晓的相识的那日。
夏仲平没有打断祁煜宏的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个从入伍开始就耀眼得刺的他睁不开眼的家伙。再没说过一句话。
……
他知道祁煜宏一遇到关于卫晓的事就会特别冲动,但他没料到两日后粮仓突然失火,祁煜宏为救军粮舍身冲入火海。他只在漫天灰烬中找到一具焦黑的尸体,一枚祁煜宏随身带着的玉佩。
夏仲平万分确信这场火就是祁煜宏亲手放的。他也万分坚信那具尸体是个障眼法,祁煜宏此刻已经随着‘玄鬼’和‘绯君’前往京城。
他帮不上他什么忙。
他不是祁煜宏那种会为了理想牺牲自己的人,他只是个普通人。
他只是按流程失火之事上报,将“祁煜宏的尸体”和那枚玉佩送回他们共同的故乡,交由他的父母安葬。
皇帝昭告天下,赞扬祁煜宏的美名,让史官把他写进书中,高颂他的品格。
狗皇帝。
夏仲平忍不住对着墙壁破口大骂。
他骂卫晓戎马沙场,征战无数,却被蒙心智,起兵叛乱。他骂祁煜宏不识时务,逞能好胜,葬身火海。
但也只是对着墙壁骂给自己听罢了。
共事过的都知道祁煜宏的为人,也知道卫晓的为人。谁也不敢将真心话说与他人听。
半个月后,夏仲平得到消息:天牢被劫,劫匪三人逃窜至城西芦苇地,一人被斩,二人逃窜。叛国贼卫晓已于被劫前饮下鸩酒,命不久矣。
夏仲平只暗骂了声“癫子”,随手将手中的酒撒进黄土。
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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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灵感来自某个午睡的梦境,可能会有些跳脱和意识流,请当它只是一场梦就好。
“——从这里出去吧。”一个声音从一无所有的黑暗中响起,他在混沌间醒来,左眼和右眼看见不同的风景。
他闭上一只眼睛,让五彩的拉旗在剩下的眼睛前纵横交错,将夜幕分割成许多块碎片。脚下的冰海暗沉如深渊,他站在一个突兀地立在海中央的木质平台上,像天地间最后一个有意识的存在被丢进了不会做出回答的世界之中。
平台下被海浪冲击而磨碎的冰沙显现出耀眼的红色,如火焰般燃烧着冻结的海面,他感到眼睛被刺痛,再次抬起头看见旗帜在风中飘扬着,而他听不见风声更听不见旗子被吹动的声音。
这是从哪里来的?他想到,我看见了什么?又为什么无法听见?这风从哪里吹来,在我眼前吹动了什么?
“你知道自己听见了什么。”那个声音再度响起。
随着这句咒语一般的话落下,他的鼓膜从一片寂静中瞬间被切入了无数的声响里,他听见了一切。呼啸的风从笼罩着视野的夜空的每一处渗出,在每一面旗帜间穿过,又旋转着流向不同的地方,此刻他意识到空间的存在,意识到自己处在一个广阔的、无法探寻到边界的世界之中。
“你选择看见这边?”那声音突然又问道。
他愣了愣,一时间并不知道那是在问什么,但他睁开的眼睛开始在风中感到酸涩,于是他眨了眨眼,再睁开时又一次透过一双眼睛看见了不同的风景。
我也想去看看另一边,他在心中说道,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甚至没有去想自己在哪里,那个声音是什么又来自哪里,只是仿佛理所当然一般这样去做了。
于是他闭上另一只眼,去到了隔壁的世界。
苍白的天空在他头顶降临,湿润的风变得无比干燥,将沙尘带起,摩擦过他的皮肤。金黄的沙漠生长出各异的曲线,从他的脚下游走向视线无法触及的远方,他站在一个沙丘的顶端,觉得自己仿佛并不站在这儿,而是站在别处。
这里有那么多的沙丘,他又想到。这些沙丘中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但对他来说,似乎哪一个都可以,站在这座沙丘上与站在另一座沙丘上并没有任何区别,因而在这里,他可以去到所有自己能想到的地方。
这样想着,他睁开闭着的那只眼睛,再一次像刚刚拥有意识时那样,看见了不同的风景。
“握住我的手。”那个从他醒来时便在对他说话的声音轻轻响起,近得仿佛就在他的耳边。
他深深吸气,看着左眼中广无边际的冰海与右眼中绵延不绝的沙漠,在半空中伸出手,凭着无关于思考的直觉摸索着,奇迹般地触碰到了真正的温度。
一只手的形状在他的掌心逐渐变得真实,他紧紧握住了那块被骨骼撑起来的柔软,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似乎下一秒就又会失去这真切的感觉。
而就像是要让他感到安心,那只手在他手中稳定了下来,紧接着熟悉的声音在他身边真正响起,他回过头去,看见女孩的短发在风里扬起。
“嘿。”少女向他笑了起来,但他并不能看见。他看得清少女黑色的短发,发丝在空中起伏,根根分明,也能看得清她仿佛来自幻想世界的奇异装束,像飘着光一般萦绕在她身边,然而偏偏,他看不见少女的面容。
就像是被无形的障碍阻隔了一般,又像是他的双眼都没有接收到这部分信息的能力,少女的脸成为了两个世界中他唯一无法看见的存在。
但就算如此,他还是能知道她正在对自己微笑。
于是为了让这一点成为更加无法动摇的事实,他尝试着依次闭起又睁开两只眼睛,发现少女在不同的风景中都实实在在地站在自己身边,握着自己的手。
“嘿。”他在心中回应道,不知道自己还能想些什么。
“你看见了?”少女仍在笑着。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被这样问。我要看见什么?我左眼中与右眼中截然不同的风景不是我所看见的吗?还要看见些什么?
他想不明白,于是便没有做出回应。而沉默对少女而言似乎也是一种回应,她笑着拉起他朝前跳跃,同时落在冰沙上与沙丘的底端。
“尝尝这个,”她又说道,从冰沙下方的某一处用指尖沾起了一点放进嘴里,示意他也跟着这么做,“再告诉我你感受到了什么。”
我们可以去吃它吗?某一刻这个想法从脑海中闪过,他愣了一下,学着少女的样子用舌尖舔了舔指腹上的冰沙。如那耀眼的颜色一般的火的味道在舌面上蔓延开,上万个味蕾辨别出无数种滋味,他尝出沁润的的甜与生涩的苦,感受到灼烧般的热与让人打颤的冷。
“怎么样?”少女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他。
“很复杂。”他吐了吐舌头,在火顺着食道将自己从内部焚烧起来之前弄干净的自己的口腔。
“不用那么慌张,”少女的笑容扩大了,“你知道它不会真的让你烧起来。”
我知道吗?他稍微想了一下,在发现没有结果之后便放弃了这个疑问,跟着少女在海面与沙丘上轻盈地跳起来,一跃腾空,在夜幕和白昼下跃向某个远方,接着迅速地下坠,坠入了松软的沙子之中。
他仍然睁着眼睛,看见在另一半的世界里他们正漂浮泛着荧光的冰海下游动,而在无数粒砂砾组成的海洋里,他们同样遨游着,就像是本就可以这么做一样。
如同将不可战胜的大海劈成两半,沙粒在他们面前流动着向两旁退开,在平静的表面下涌动,为他们让出一条路。他看着沙子下的碎石与死去的生物残骸在身边擦过,然后在某个时间跟着少女跃了出去。
强光让他不得不闭上了眼睛,而耳边的声音在这时又响起了。“回头看看。”少女说道。他像刚刚苏醒时那样睁开双眼,却看见漫天星辰倒映在海底的沙砾上,冰层裂开漏下无数道光线,不同的风景出现在了他的两只眼睛里,他同时看见了两个世界。
少女仍旧和他牵着手,一起踩在海底漫步着,掀开深沉的海水,穿过落在身上的光,在沙地上留下一个个脚印。他伸出空着的那只手,在水中转起小小的旋涡,目不转睛地看着光线在自己指间变换的样子,忽然发觉了什么。
他的视线仿佛某种无形的媒介,将他所看见的自己躯体和意识连在了一起,心脏的鼓动带着逐渐升起的热度从这回路间蔓延到每一个神经末梢,他感到自己像被自己包裹着一样温暖与安宁,不自觉地在水中深深地呼吸。
真奇怪,我还能呼吸,他想到,转头望向了身边的人。少女的脸依旧模糊不清,像从未拥有过因而无法读取的信息,但他还是知道她依然在笑。
“你看见了吗?”她问道。
“我看见了。”他微笑起来,松开了她的手。
就在这个瞬间,伴随着同时得到应验的预感,世界消散在他的视野里,而他闭上双眼,将所见到的一切融入了自己终于要苏醒的灵魂之中。
作者:青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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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看到火种脑里都是梅梅,忍不住下床爬出9k的告白信,虽然主角是银色泪滴和阿褪,但其实都是为了梅梅。
2.世界观属于老贼,设定部分来源于银色泪滴废案,维克废案,叛律者废案,其他设定都是私设,ooc预警。
3.哑巴阿褪,不方便用第二人称,使用了男性龙祷出血流的设定。
1.
迪克达斯大升降梯旁的赐福,阿褪正沉默地擦拭着自己的猎犬长牙,盔甲上覆盖着繁复的雕花,在暖黄的赐福下泛着冷冽的银光。冷酷无情,暴戾恣睢。在大赐福里的各位都是这么评价阿褪的,只有罗德莉尔摇了摇头,捏着自己红色披风的衣角,她初来乍到,不敢大声言语,却在这件事上出人意料地坚持着,“阿褪大人,是一个很好、很温柔的人。”
阿褪听到一定会很感动,他正好下了几个墓地采了不少墓地铃兰,送给罗德莉尔精进她的调灵技巧正好。但如今他正在和阿什米在脑袋里争论不休。
“大人,我的大人,梅琳娜大人是不会为了这件事停下她的脚步的,即便我告诉了她夏波丽丽葡萄的事情,她也没有回应,你又何必耿耿于怀?”
“阿什米,你没有看到吗?那个火焰能够使人癫狂,我在里面看到了绝望和火焰,黑色和黄色交织在一起,他们好像在侍奉它——癫火。”阿褪一面回忆着自己在颠火村的经历,想到自己被目含黄焰的大老鼠咬死,想到自己看到那村民入魔般跪伏在黄焰之下,自己的脑浆也随之燃烧起来的经历,就不免发怵。
“我知道的,大人。但交界地还有更多可怕的事情,你知道盖利德吗?那里被猩红腐败所控制,一旦踏入你的血肉就会逐渐腐败,最终变成行尸走肉,游荡在那片土地上。”阿什米冷静地劝说着,阿褪在利耶尼亚捡到了她,她说自己刚从地底逃出来,希望能放自己一马,作为回报她能够增强力量。
当时的阿褪刚击败了满月女王,拿到了第二片大卢恩,还没决定之后去哪,见她没有恶意,也就答应了。阿什米融入了阿褪的身体里,也意味着她能够听到阿褪说话了。阿褪也开始可高兴坏了,拉着阿什米从烤陆生海鞘的味道到魔法学院里的螃蟹打人超疼说了个遍,多亏阿什米不是人,不然早被烦死了。
阿什米常常在阿褪身体里注视着他,知道他最喜欢去探索地图摸箱子,最宝贝他的猎犬长牙,知道他全神贯注的时候会下意识咬嘴唇;知道他怕黑,知道他最讨厌墓道里的小怪兽,每次都得先给自己身上上几个圣防御。
他哪是冷酷无情,他只是太孤独了。
直到那一天,那个粉发的女孩在赐福边现形,她留着贵族样式的过肩卷发,右眼是浅淡的金色,左眼之上却横亘着一个爪样的诅咒。她没有看向阿褪,而是看向了自己,杀意乍现。
但少女只是沉吟片刻,“……你的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人吗?我没有从中感受到恶意,就交由你判断了。你好啊,另一个你,我名为梅琳娜,正在和这个人一起旅行,我们可能得共同度过一段时间了,很高兴认识你。”
阿褪虽然面上还是不苟言笑,内心早就在放烟花庆祝了,“阿什米!木头终于跟我说话啦!她在关心我欸!你听见了吗?呜呜她人真好。”
阿什米第一次觉得这个家伙好吵,不去理他,而是朝着少女微微点头,“你好梅琳娜,我是阿什米,很高兴见到你。”
梅琳娜闻言只是微笑,配上旅行者套装的她此刻就像是涉世未深,背着家族跑出来冒险的单纯贵族小姐。但她现在却和自己类似,半透明的身体散发着微弱的蓝光,是不得不依附阿褪存在的灵体状态。
“今日时间不早了,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早点睡吧,晚安阿什米、托雷特和阿褪。”
“欸……!”随着梅琳娜消散在夜空中,黄金树的树叶如雨般飘落,像是碎落的黄金,两人眼中皆是一惊。
“她居然能听到你说话!”
“她居然能听到我说话……”
“这真是……”“我很抱歉。”
“太好了!”阿褪此刻正咬着唇,那双有些龙化的竖瞳里多了一些以模仿他人而存在的仿生泪滴看不明白的情绪,但她能感知到他现在很高兴,几欲落泪的激动,“她能听到你说话的话,我就能和她说上话了,我有好多好多事情告诉她,白金村和白金之子的事情,那个盲女的事情,还有那些黑夜骑士。”
“我真替你感到高兴呢,大人。”道歉的话没能说出口,不知为什么,意识到自己和阿褪有所不同的阿什米心里闷闷的,像是被菈妮的暗月魔法冻住了,怎么也化不开。
2.
见阿什米不愿再说,阿褪只好泄了气般向后倚在满是黄金树树根缠绕的墙壁上,盔甲发出一声脆响,有个小袋掉了出来。
那是指痕葡萄。
在他即将离开魔法学院的时候遇到了那个盲眼女巫海妲,她说还需要指痕葡萄就能看到神的指引了。之前她便拜托过自己收集所谓的夏波丽丽葡萄,被黄色妖火灼烧过的眼球,但她似乎并不知道,说那是甘甜美味的葡萄。
很怪。
随之便是在颠火村后,阿褪发现山上还坐落着一座教堂的废墟,教堂一般都会有好东西,于是阿褪骑着托雷特就朝那赶去。半路却被迫下马,红灵入侵,那人眼中迸溅出的黄焰和癫火如出一辙,黄色的颠火划空而来,火星飞溅,脑袋被火星砸到后剧痛难忍,像有什么要顺着神经和脑髓长出来似的。
阿褪只好持盾躲闪,红灵借机逼近,那人耍得一手战矛,对着盾牌又戳又踹。阿褪之后收了盾朝后翻滚,一面与之周旋,一面悄然在曲折如犬牙般的长刃上涂上带着火伤的油脂,在对方向前戳刺的空档,跳起横劈,红色的火光与战矛相接,金鸣铿锵。那人被火焰灼伤,朝后退了几步,手中闪现出黄色的印记,一朵黄色的火焰便腾空而出。
“小心!”
阿褪躲闪不及,只能举盾防御,但撩起的火焰还是几乎把他掀翻在地。不对劲,阿褪看向这个陌生的红灵,自己不是第一次被入侵了,但是这个红灵,或者应该称他为“灼烧指痕”维克,他攻击模式很是单一,没有使用战技,远处用癫火偷袭,近了就是战矛,不像是褪色者,更像是徘徊在交界地不得往生而失去理智的本地人。很快,阿褪便用盾反让对方一个踉跄,趁机抓着龙饗印记腾空而起,手掌幻化成亚基尔的头颅,随着吼叫吐出岩浆一般的烈焰。破防的维克很快抵挡不住,消散在原地,随机在原地留下了那颗指痕葡萄和那把战矛。
带着指痕烫伤痕迹的眼球,汩汩流出金黄色的泪水,似乎能听到痛苦的悲鸣。那把战矛也浑身布满了灼烧的痕迹,自内而外的燃烧着。阿褪不禁倒吸了口凉气,这到底是怎么一种恐怖的火焰,竟然蕴藏着毁天灭地的能量。
“大人,没事吧?”阿什米关切地声音响起,“对不起,我似乎无法在这里出现助你一臂之力。”
“我没事。”胸前和手臂上的盔甲已经有所融化,滚烫的金属烙进了皮肉,但他还是故作轻松地摆了摆手,拾起那把战矛朝前方的教堂走去。
“那个维克似乎是不想让我们接近这里。”一觉踏入倾圮的教堂,就发现原本塑着玛丽卡石雕的位置旁,一个指头女巫扮相的少女低垂着头颅,胸前和身下都满是血污。血的气味已经有些发臭,但是浓稠的血液还未凝固,在地面上泛着白光,意味着她其实刚死亡不久。
“即使引导早已破碎,也请您登上艾尔登之王。”阿褪喃喃道,他鬼使神差地想要触碰少女的面颊,苍白的,甚至有些发青,头发一丝不苟的束拢在帽子里,除胸前外服饰还很整洁,手里还握着圣印记,似乎临终那刻都还是神最虔诚的信徒。
悲恸在身边蔓延开来,尝起来像是亚人的血,腐朽的棺椁和金属的味道。阿什米意识到这似乎是她的大人第一次为陌生人悲伤。但她真的是陌生人吗?他似乎在透过她看着某个人,死那个在风雨交加的夜里,周围满是尸体的王侯礼拜堂里的女巫。
每一个褪色者都会遇到属于自己的女巫,他们会一起旅行,一起冒险,一起成为艾尔登之王。但是大人的女巫一开始就死了,他亲手用她的血染红了立誓布,他从一开始就是孤身一人。哦不对,陪伴着他的还有托雷特,牛与马的混血种,以及那个名为梅琳娜的虚弱灵体,虽然能行使女巫的职责,但无法在赐福以外的地方出现,更别提大人无法言语,更多的时间里只是梅琳娜向阿褪诉说着这片土地原来的故事。
“大人……”阿什米不禁出声,“她似乎是自杀的。”
“嗯,她握着这把匕首捅向自己胸口的,但是为什么呢?现在能拥有女巫的褪色者已经屈指可数了,她的褪色者怎么不在身边?”
“或许他已经失去了赐福,永久地沉睡在某地了吧。”现在的褪色者大部分已经看不见赐福了,那个指引他们前行的神之恩赐,这也意味着他们失去了重来的机会,为了保命只能碌碌无为的在交界地游荡着。
但阿褪这次没有回应她的话,而是握着那把自燃着的战矛若有所思。
3.
在进入王城之前,阿褪答应阿什米,帮她打倒了碎星,当然也有为了菈妮的私心。阿褪或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阿什米最喜欢他在红狮子城庆典的样子,阿褪和狼人布莱恩、战士壶亚历山大,以及很多很多慕名前来的褪色者、英雄们齐聚一堂,推杯换盏,引吭高歌,壮士出征的离歌雄壮而哀伤,似乎是在为交界地最后一位将军所唱的挽歌。
盖利德的战场上满目疮痍,四处都是倾倒的战旗和零落的盔甲武器,无一不昭示着这里曾发生过一场鏖战。碎星将军拉塔恩与女武神玛莲妮娅在这里打了一战,碎星下身被腐败侵蚀失去理智游荡在战场上半死不活,玛莲妮娅身受重伤下落不明。
于是大家在红狮子城给这位曾经深受民众爱戴的将军举行了庆典,引来交界地最英勇无畏的战士来击败碎星。那天阿褪破天荒的喝了很多酒,战场上血残阳如血,黄沙漫天间碎星大箭破空而来。
“当心!”阿褪按着阿什米向前扑倒,那只带着陨石重力的大箭就擦着头皮飞过,“我来引敌,你们就上前痛快一战吧。”
阿什米能闻到他的颈间还残留着酒的味道,通过盔甲的细缝,那双龙眼似乎还有些迷糊,但是他已经进入状态。碎星似乎认出他会是最终与他决战之人,一开始就针对阿褪出击,身边不断有战士向前冲去,又被碎星一刀斩于马下。阿褪的身形本来就很娇小,但在碎星面前简直是芝麻和西瓜的区别。但即便如此,阿褪一刀劈下龙首的能力也不容人小觑。
血染红了黄沙,阿什米虽然能够模仿阿褪的能力和武器,但是人的理解毕竟有限,这把猎犬长牙在阿褪的手里像是活了一般,向着敌人露出狰狞的獠牙,砍劈切割无所不能,鲜血随着动作在黄沙里开出灿烂的红花。
而碎星似乎修习外神的能力,一颗颗巨型陨石从天而降,把地面砸得千疮百孔,无数人葬送在这招之下。只有亚历山大勉强能用自己坚实的外壳硬抗下这一招,阿褪和阿米什只能东躲西藏,以免被砸成肉饼。
“阿什米,用圣之防御!”
“可是大人!”你不在这里面啊!
随着一道刺目的圣光,碎星挥舞着大剑的手一顿,身后跃起一个小小的影子,奥桂尔的咆哮震彻天地,大家都不得不捂住耳朵缩在阵法里抵抗着。碎星身子一僵,但很快恢复过来,扭头大剑随即向后挥去,却被巨龙吐出的腐败气息喷了一身。
碎星痛苦地嘶吼,大剑朝阿褪一砸,地下瞬间多了一个深坑,阿褪虽然用龙头卸了部分力,但是这一剑还是实实在在砸在了他胸口上,喷薄而出地血液撒满了银甲。只差一招碎星就将自己置之死地,但是随着燃火的刀刃一击侧劈,本就染上猩红腐败的碎星就像是一座岌岌可危,满是蛀眼的木塔,被这根火柴轻易地点燃。
随着碎星不堪其负地倒地,随即被其他人围上前去围攻。和自己张得一模一样的阿什米扛着还在滴血的猎犬长牙,朝着自己伸出了手,自己嫌重穿着的轻甲在她身上镀上橘色,背后的披风随风飘动,英姿飒爽。
当晚的庆功宴上阿褪喝得醉醺醺的,说要拔狼哥的毛给她织毛衣,阿什米只好暗暗现形拉住他不安分的手。一旁的布莱泽还不知道他旁边的阿褪打起了他的主意,还在邀他吃酒。
“阿什米,今天我很开心。”大家都醉得七倒八歪时,阿什米和阿褪坐在观星台上俯瞰那片战场,远处一轮明月伴着潮水送来湿气,天上重新出现的星子明暗晦涩。
“大人,我也是。”
“我是说,和你并肩作战,我很开心。”
“大人啊……有没有人说过,你其实很温柔呢。”阿什米知道阿褪不会再回应,因为他已经累得睡了过去,阿什米悄然显性,让他枕在自己腿上,仰头望向重新流动的繁星,“真美啊,原来这就是真实的星星啊。可惜……”
4.
阿什米原本以为在希夫拉河底的诺克隆恩就是他们诀别之地。在那之后,大人将成为艾尔登之王,而她将会统治地底世界,成为永恒之王。
但未曾想到阿褪会因为要前往树根底层重返地下,导水河边他俩再次相遇。王是不能相见的,两王相遇必要拼个你死我活,阿什米本有自信击退所有来犯者,但那是她的宿主大人,那个她拼尽一生想要模仿的对象。
“大人……太遗憾了,我们之间不能共存,这一次我将……”阿什米的声音止不住地颤抖,她在恐惧,她在悲伤,无论结局如何,都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阿什米,在战斗之前,我想和你说个故事。”阿褪没有出手,只是把他的剑重新背回背上,他又换了件铠甲,后背是厚重的毛毡一般的披风,似乎有点像是布莱泽穿着的那套。
“你还记得我们在镇静教堂遇到的那个入侵者维克吗?我在雪山的准王监牢里遇到了他,他已经疯了,盔甲上都是被指痕溶解的痕迹,就和那个红灵一模一样。但是他却没有使用颠火的祷告,而是古龙的龙雷,传说中的龙王兰斯桑克斯是他的朋友。他是最初圆桌厅堂里的英雄,是最接近王的人,但是他自甘堕落授赐了颠火,变成了这般不人不鬼的模样。”
“是么?”在离开阿褪的这段时间里阿什米学会了独自思考,虽说连智力都是模仿而来的,但这一次强烈地感受到阿褪话里的不自然。
“你也不相信对吧。”阿褪轻笑,“我也是。我在雪山入口遇到了夏波利利,他说不要烧了那个可怜的女孩,我才是那个火种。”
“巨人大锅的火焰,原来需要火种才能点燃啊。”阿什米并不知道这段秘辛,只能随声附和道,“你是说,那个维克也是为了烧树而受赐癫火的。”
“对,癫火是混沌的力量,能够将世界的一切化为乌有。”
阿什米心中一凛,抬头与阿褪的目光相接,金色的眼眸里有火焰在跳跃,似有燎原之势。阿什米喉头一紧,干巴巴地开口:“大人你、受赐癫火了,你怎么能抛弃这个世界的生命?你怎么能?!难怪呢,梅林娜已经不在你身边了。”
阿褪没有回话,而是躺倒在瀑布旁的礁岸上,导水河的上空是绚烂的繁星,虚假的星空呈现出瑰丽的紫色,给地底世界的人民带来一丝重返陆地的期盼。
“你和阿梅说了一样的话。但是如果我不成为火种,那么要烧树的人只能是阿梅。旅行的终点,就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伴在面前烧死,这像不像是玛丽卡跟我们开的玩笑。”阿褪有些自嘲地说,但笑容里却遮掩不住的落寞,“然后我就明白了,维克一定是知道了这件事。他不想让他的女巫牺牲,于是选择癫火。但他又过于愚蠢,没有三指女巫的教导,穿着衣服就接受了三指的拥抱,最后才沦落成如今这般自甘堕落的下场。”
“所以你成了癫火之王。”
“是啊阿什米,我已经成不了艾尔登之王了。终有一天我脑袋里的这玩意就会顺着我的眼睛,我的耳朵里爬出来,侵占我的身体,驱使我的行动,那都不是我。”
“是癫火借你的躯体降临,是神降……”阿什米轻声吐出最后的结论,交界地已经有多少年没有神降?破碎战争之前?巨人之战之前?还是拉达冈成为王夫之前?那都太久太远了。诺克一族便是以造神的名义将她创造出来,但却招致了无上意志的愤怒,将他们砸入了地下百年。
无上意志尚且如此,更别提以混沌为最终目的的癫火之神。不行,绝对不行!她绝不允许交界地变成一片火海。
“我想请你帮个忙。”阿褪朝着阿什米伸出手,“杀了我,我烧完树之后,如果失去了理智,你就把我杀了吧。如果癫火很棘手的话,可以找阿梅帮忙,她说过,再见到我的时候一定要给我送上命定之死。”
阿什米望着那双被指痕灼伤的手,背过脸去不愿面对,“我的大人啊,你又何必如此……”
5.
梅林娜即使在赐福处也不常出现,似乎是徘徊了太久而导致的灵体虚弱的缘故。但是阿什米没跟阿褪说过,她其实看得见梅林娜的灵体,淡淡的蓝色身影,和阿褪面对面端坐在赐福前,像是一起旅行的同伴那样。
梅林娜有时候会和阿什米搭话,她离开赐福的大半时间都在沉睡,无法及时给阿褪提供帮助,于是她时常会询问阿褪的近况。他们又旅行到了哪里,阿褪今天都下了几个墓地和洞穴,和大赐福的同伴们相处得怎么样,还有帕克过得好吗——那个亚人裁缝,她似乎很关心他。不,应该说她很关心阿褪身边的一切。
那股被冻住的感觉又来了。她一直能感受到作为宿主的阿褪的感受,一开始她还会天真地开口问阿褪,为什么你看到墓穴就有夏亚果实那种又酸又甜的味道,为什么你被黑夜骑士揍趴下的时候内心有股火星蝶烫烫的感觉。
阿褪也是好久没人和他说话了,于是也絮絮叨叨地回答着。我看到墓穴既高兴有宝藏又害怕藏着什么恶心人的坏东西,所以说是酸酸甜甜的,是吧托雷特,就跟你喂你吃的果干一个味啦。黑夜骑士那个混蛋有什么好说的,天天骑个马用铁棘扎我屁股,不讲武德,火大,十分火大!
原来这是失落的味道啊。阿什米这么想着,继续和梅林娜说着阿褪的事迹,梅林娜听得很认真,赐福的暖光熏得她面颊有些发红,时不时评论几句,这一夜就这么过去了。当阿褪睁眼之时,她便悄然离去。
阿什米曾问过原因,梅林娜没有明说,她呢喃着她的记忆和使命,似乎格外的重要。现在阿什米明白了,梅林娜害怕与阿褪有过深的羁绊,就像是褪色者和他们的指头女巫那样,生死相依。她太温柔了,害怕阿褪伤心,她从到来那一刻起,就知晓自己牺牲的命运。
人类可真是迷人,银色泪滴一族自从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起便要求模仿强者,学习他们战斗的方式,学习他们御敌的思想,这一切都是为了挽救永恒之城。但是她在阿褪身上学的最多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学习怎么成为一个人。他随手撒落的火星,都在秋风过后燃起了熊熊大火,让邯郸学步的她几乎要在这片浓烈的感情之火里焚烧殆尽。
于是她再次和他踏上了旅程,去到雪山之巅,巨人大锅边上。巨锅深不见底,俯瞰似乎能看到风雪在锅里肆虐,巨锅的边缘绵延数十里,抬眼便能看见璀璨的黄金树。可以说这里是除建立在黄金树下的王城罗德尔外,最接近黄金树冠的地方,也难怪玛丽卡要出征前来打败巨人,封锁巨人大锅。
阿褪牵着托雷特走了许久,北风把他的斗篷吹得猎猎作响。不知过了多久,他停住了脚步,前方有一簇小小的赐福,幽黄的光辉在皑皑雪地里显得如此单薄。
“到了。”阿褪取下了猎犬长牙,摩挲着这把陪伴他最久的老伙计,“这把刀就送给你吧。碎星那一下,帅呆了!”
“嗯……”
“对了,我攒了不少锻造石,不知道你们黑夜武器能不能用得上,用不上送给铁匠吧,他巴不得800卢恩全收了呢。”
“好。”
“还有这些依灵墓地铃兰,你现在不是灵体了,还能用吗?我还有几个骨灰大哥大姐,你如果用剩了就拿给他们,别浪费了。”
“还有……”阿褪絮絮叨叨说了不少,几乎要把托雷特的木箱给掏空,托雷特一脸嫌弃地嚼着干草,似乎在想自己主人发什么神经,对着空气说些什么。
离开了地底只能作为灵体存在的阿什米微微一笑,“我知道了,大人。我一定会给你带到的。”
“好……”
阿褪深吸一口气,向大锅探除了手,只见一条火舌从锅底窜出,瞬间攀附在阿褪的手臂上将其点燃,随之而来的是整个上身,再到脑袋,阿什米只觉眼前一黑,两人便坠入了大锅的深渊里。
6.
耳畔是风声,阿什米再次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天地间亮得惊人,周围盘旋着飞龙和龙卷风,巨石破碎形成的断垣残壁竟飘浮在风暴的中心,比建筑矮数百倍的阿褪整艰难地在其间跳跃着。
“大人,这是哪里?”
“大人?大人!”
但阿褪就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一样,穿梭在倾斜的建筑里,同那些凶狠野兽们斗争着。虽然用癫火引燃了黄金树,但似乎神降未如期而至,她的大人还在这里,真是太好了。
“阿什米,要是你能看到就好了。”阿褪翻过了屋顶,站在一处庭院里,那些繁盛的花朵和精致的雕像无一不显示着这里曾经的辉煌,镀金一般的植物就像是自己的故乡那般。
“大人,我在看呢。”
阿褪卸下了头盔,想要在这里休整片刻。却不曾想红灵再次入侵,是“叛律者”贝纳尔,他的铠甲像是一头公牛般雄壮,胸口刻有小型野兽群的花纹。扛着的两蛇交错如锤的吞食权杖也绝非凡器。
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不是在火山官邸里吗?
但是阿褪还是没有注意到敌人的逼近,被火烧过之后他似乎复活就变得十分困难,伤口恢复的速度也变慢了许多,以至于他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
“大人!小心啊!”护主心切的阿什米像是受到了神的感召,就这么凭空出现,替阿褪扛下来那一下跳劈。身后的阿褪随即召唤出龙雷径直投射出去,霹雳雷惊,贝纳尔吃痛地以手撑地。
“你烧了树,你竟敢……烧了自己的女巫!”贝纳尔悲痛地呐喊出声,“你这个叛徒!连自己女巫都保护不好,和那些盲从黄金律法的废物一个样!”
我听不见,看不见,也不会感到迷惘,只会朝下定决心走的路前进。贝纳尔所穿戴的聚兽铠甲如是说。阿褪力竭躺倒在地,阿什米也维持不住身形,只能重新回到阿褪的身体里,好在他两又能对话了。
“废物……”只听阿褪心里这么感叹道,“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我呢。”
“大人,贝纳尔应该是具有成王资质的人,他是初代圆桌厅堂的成员吧。”
“是,他是其中之一,而且他烧了自己的女巫,但黄金树却没有燃烧。之后的他便背弃了黄金律法,转而投靠亵渎君王拉卡德,以屠杀褪色者为己任。”
“听不见也看不见,真是很无赖的做法。”阿什米见阿褪掬起一抔黄土,将贝纳尔就这么埋葬在这处远离交界地的天空之城,“火种不能是无辜的少女,只能是我啊……”
阿什米听到了阿褪话中那点命中注定的使命的意味,一如那日梅琳娜单薄的身躯蜷缩在赐福前,少女的脸庞一如既往的波澜不惊,话语却是那么坚定不可动摇,“那是我母亲给予我的使命,现在也是我想要去做的事情。”
本是同伴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选择牺牲自己成为火种,以保全另一个人。无独有偶,交界地也曾有两位褪色者这么做了,一人烧了女巫,一人受赐了癫火,但都无济于事。因为只有梅琳娜才是火种,才是燃烧黄金树的命定薪柴,也只有同时被二指和三指选中的阿褪,才能成为艾尔登之王啊。
“前方已经没有阻止我们的人了,”阿褪弹了弹身上的尘土,重新站了起来,瘦小的褪色者在巨大的圆顶庭院里有些摇摇欲坠,“阿什米,我们再来一次,释放命定之死,然后杀了王。”
7.
死亡是什么感觉呢?在遇到阿褪前阿什米其实感觉不到的,作为人造生命,感情其实是弱点,诺克斯人曾想剥夺这一切以求创造出能够弑神的人选。
她不允许害怕,不允许去畏惧死亡,她是最终要成为王的人。她曾对那些贪生怕死的褪色者嗤之以鼻,但她在阿褪体内却见到无数的死亡。为宿命心甘情愿而死的罗杰尔,为使命慷慨赴死的菲雅,为理想爆体而亡的亚历山大壶,还有不屈服命运战死到最后一刻的狼哥布莱泽、米莉森。他们处于本能的畏惧着死亡,却能在最后死亡到来的那一刻甘之如饴。
人类真是有趣的生物。
恐惧……像是穿过安瑟尔河的阴风,带着腐败生灵的刺鼻气味,让人生厌。但当在石舞台上真的感受到的时候,阿什米不由自主地双腿发颤。
前一秒还在和她弹冠相庆的阿褪,下一秒就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痛苦跪地,阿褪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呜呜地悲鸣,黄金色的泪水从他指缝中流出,溅落在地便成了黄色的、扑不灭的癫火。
“阿什米!杀了我,快!”
“大人,对不起,我做不到……”阿什米感觉自己被恐惧抽走力气,全身上下如灌了铅般沉重,只有泪水是自由的。在被模糊的视线里,看着她的王在逐渐消失,那股来自异世界的灵魂失去了赐福的庇佑,被癫火取而代之。午夜梦回,阿什米时常想起那股幽怨的味道,她从未胆怯过自身的死亡,而是在恐惧阿褪的离去,那些美好愿景在那一刻里分崩离析,尽数破碎。
火烧起来了,火舌和热浪虎视眈眈着石舞台中唯二的薪柴,黄金树的内部发出绝望的呻吟,要塌了,要塌了,整个世界要被付之一炬。阿褪的盔甲被融化了,取而代之的是耀眼的火焰燃烧着的头颅,内部扭曲缠绕成诡异的符文,似乎多看一眼便会被抽取灵魂。
“阿什米,辛苦了。”有什么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夺人的黑炎从身边掠过,撩起一阵凉风。阿褪,现在应该是癫火之王的胸口多了一把黑刀,象征着死亡的黑炎喷涌而出,与癫火纠缠在一起。她身前的粉发少女还是一袭旅行者套装,风尘仆仆像是匆匆归来的旅人。
对面的癫火之王没有理会,而是燃起手中的火焰朝四周播撒,在顷刻间膨胀了千百倍的癫火面前,那把短刀小的可怜。但梅琳娜只是在身边升起了护盾,将自己和阿什米保护起来。
阿什米艰难地控制着自己的双腿站起身来,一旁的梅琳娜粉发飞扬,宵色眼眸似是故人归来。只见癫火的左手缓缓伸起,握住了那把短刀,黑红色的火焰灵巧如小蛇般窜上手臂,又被另一只满是癫火的手在途中拦截。
两股力量在一具身体上扭打了起来,盔甲早已在烈火的进攻下融化,只能勉强看出之中的人形。交界地的民众曾为了追求死亡,祈求让亚基尔的龙炎灼烧他们的身体,但即使身体与焦炭枯骨无异,他们的灵魂还是无法解脱,只能靠灼烧理智变得麻木。
癫火之王无力地跪倒在地,癫火里包含着愤怒朝着黑炎进攻,但黑炎就像是泉水一般源源不断地从刀口流出,每走一步就浇灭一簇火焰。
梅琳娜缓步走出结界,她的斗篷散落,很快被火舌吞没。她无视那股使人陷入癫狂的火焰,紧握住那只左手,就像是他们在赐福前做了千百次的动作那般,将卢恩化作力量,更强的火焰迸发出来,像是开了闸门的水库,黑炎将两人笼罩在其间。
“永别了,褪色者。”
End
Vol.228「春山」《不忍视》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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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晨光透过竹林,将明媚洒落石碑。桓灵道神情肃穆,在氤氲之上的山顶,摆出春祭的祭坛,奉上酒二坛,三牲一副,五谷一捧,帛一束,甜丸玉碎,线香符箓。
末了,他解开缠在腕部的衣袂,挥开衣袖,带着妻儿一起叩拜下来。
亮起火星的烟香扶摇直上,盘中的符箓无火自燃。
“你今年来得倒晚了。”
“祖父于月前谢世,宗族内一时动荡,耽误了时候。”桓灵道直起身子,看向那卧在石碑上的虚影。
“…如此…无炎也已去了么。”那影子面容寡淡,看不出悲喜。
“祖父临世还想再来拜见前辈,遗憾此山高渺,祖父早已上不来了。”
“上来干什么,就是他上来了,我也不见。”
桓灵道不由失笑:“当年前辈就说了,最看不得皱纹,只让年轻的上到山顶来。”
“不错不错,我这山里本就冷清,要再来些老态龙钟的,只怕更是暮气沉沉。”虚影探手扯下牲祭的一条后腿,作势递给桓灵道,后者只能苦笑着摆手谢绝,虚影撇撇嘴,拿过猪蹄,却只是放在身侧,并不下嘴。
桓灵道抹了抹眼角,自嘲道:“再过些年,在下也免不得多增皱纹,到时候只怕也见不到前辈了。”
“哼,你好好照我教的修行,怎么也能比常人多保三十年的青春。”
“那道书在下只看到第三层便难以寸进,想来是欠缺仙缘。”桓灵道探手摸了摸身侧的孩童,“将来便叫这孩子年年来拜望您。羽儿,莫要害羞。”那孩童身子半缩在自己长辈身后,两人谈话间却不住地把好奇眼神递过来。
虚影瞧了孩子两眼,点点头:“唔姆,倒是个有灵气的,我知道了,你们去吧。”
桓灵道与妻子相互搀着站起身,领着孩子沿石阶向下,身影渐渐隐没在竹林云海之中。
虚影望着云海与远处的红日,沉默几许,突然招来酒坛,一掌劈开泥封,仰头便倾倒下来。晶莹的酒液如银河倒悬,穿过张开的朱唇与华美的衣服,直直淋在石碑与泥地上,玉珠四溅而起,顷刻间酒坛便空了。祂只一抬手,祭祀的酒肉连带那条猪腿便飞入林中,几头灵兽一哄而上,争抢一番又各自散去。
祂忍不住嗤笑一声,手一挥,空了的酒坛翻滚着落下云层,悄无声息。
只有一声叹息幽幽:“还是年轻的小崽子可爱一些啊。”
三
那甲胄上带着刀劈剑砍的痕迹,饱经风霜的脸带着风尘,眼角也密布皱纹。祂收回目光,不再看那个跪在半山道的老人。
“老祖宗……”一旁的少年小心地凑过来。
“什么老祖宗,我又不姓桓。”
“那,老神仙?呃,老前辈?”
“桓灵道,你一定要把我往老了叫是吧。”祂在石碑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算我教你的,碰到年龄比你大的就喊哥哥姐姐,年龄小的就喊弟弟妹妹,一万个的不会错。”
在山下只学四书五经的桓灵道从没听过这样的道理,踌躇着试探着喊道:“神仙姐姐……”
回答他的是一顿张狂的大笑,祂一个翻身滚下石碑,伏在地上又笑了半天:“诶哟喂,神仙姐姐,哈哈哈哈……”
刚刚被送上山的桓灵道一时不知所措,实在不知如何面对这位传说中的神仙中人,更没想到这所谓的神仙毫无半点仙气。
“你爹就没跟你说过我的事吗?”得到否定的答复后,祂倚着石碑坐好,指点道;“以后可不能这样了,你们家的孩子都要尽早带过来让我掌掌眼,可不能像某人一样,都被下面的世界教成书呆子。”
“某人”指得大概就是祖父的事了,少年硬着头皮问道:“前辈,你真的不见祖父吗?”
似乎只要不加“老”字的称呼都是可以接受的,又或者是有人吸引了主要的火力,“谁啊,你祖父?我不认识啊,小灵你刚上山不知道,我这山里就不待见年过三十的人。哦,你说山道上那个啊,怎么脸上有这么多皱纹呐,留了胡须也不好好打理,一根根的,难看!啧啧,连头发都花白了,一大把年纪还爬山,老当益壮啊老当益壮,怎么手指还缺了两根!”
祂猛地站起身,平地卷起一阵风雷,竹林里惊起一片飞鸟,扑棱棱飞向远方。还没等桓灵道反应过来,祂已经坐回碑上,一闪而过的怒容仿佛从未出现。
祂转头看着桓灵道,嘴里念道:“当年你祖父下山,也没比你现在大几岁,不觉间已经那么些年了,想当初,他还是……”祂意兴阑珊地住了嘴,“你去告诉他,我虽是登仙失败的,镇守一地风水还是可以,只要他别忘了当年的约定就是。”
二
“你要下山!?”祂忍不住又重复了一遍,“你要下山?”
“是。”
“桓无炎,我不是在问你,我是通过这种语气强调我的愤怒,还有,我不许!”
“请云祖允许我下山。”面前的少年郑重地叩拜,请求。
“你父母送你上山可没说什么下山。”祂狠狠地瞪了山下那几十乘的华盖马车一眼,以祂的眼力,别说山脚下,就是千里之外的刀兵烽火,瘟灾蝗祸也是如观掌纹;世事轮转,本就有清有浊,有乱有和,和你一个小小道士又有何干,“你可想好了,你以为自己是去平乱济世,其实他们请你去,要的不过是一块招牌。你母亲若在,也不会答应的。”
“当日母亲说过,是去是留,一看我自己的心意,二凭云祖做主,求云祖成全。”桓无炎双手奉上帛书。
不用展开祂也知道契书上写的是什么内容,“你就这样把你的子孙后代给卖了?”祂忍不住恐吓道,“你下山去了,你的那些经书文卷,我看不过眼自然给你一把火烧了;你此去锦衣玉食,住的是广厦豪屋,你在山下的草庐少不得给你拆掉;从今往后,别说什么求道长生长命百岁,千灾百难在前,稍不注意就是刀兵加身,你可都想好了?”
桓无炎只是拜服在地,不加言语。祂也就不再言语,好像这是一场游戏,比谁先忍不住松口;想我驻世长存,有的是时间与你空耗,你不过一个凡人……
“好了,我知道了。终究是你的时间宝贵,你去吧……只是你这一去,我就再也见不到你。”
祂转过头不再看那个少年,不看他一步一俯首地退下山去。只是展开那卷帛书:……子孙后辈年年岁岁,向春山祭拜,永世侍奉云祖……
一
少年郎,何不随我修道?
修道?长生不老么。那孩子手捧竹简,抬头露出笑容,我连一十六都还未到,还离得老远呢。
那时候的那孩子,确实是青春灿烂,风华正茂
END
写于2024.3.26
(有时候也想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好像这文是它自己生成的。但是我这满心的惆怅啊,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我很抱歉女士。”医生从诊断室内走出,脱掉一半口罩,沉重地对我说,“您先生确诊了趋光症。”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意外,人类作死至此,有什么奇怪的病症都不稀奇。比起空气敏感症、水中毒综合征等等,趋光症好多了,只是不能晒太阳而已。
“没关系亲爱的,不能晒太阳而已。”丈夫贴着我给了一大口么么,“你就是我的太阳,贴你也一样。”
来时双手空空,走时我手里多了一把大号遮阳伞,还有一口袋缴费发票。
“其实我没有什么感觉。”丈夫举着伞,试探着将手指伸到阴影外。
“建议你不要——”还未等我说完,刺耳的“滋啦”声和烤肉糊掉的味道一起袭来。
我们又一次回到了门诊楼,这次挂的烫伤号。
“像吸血鬼。”等待叫号的时候,我听丈夫这样说。他仔细打量着自己黢黑还有些掉渣的手指,神情并无痛苦。
“亲爱的,你敢相信吗,痛感只有被太阳灼烧到的一瞬间。”他将已经开始长出新肉的手指举到我眼前,“然后就是愈合!”
这让我想到了一部电影的经典台词,“人类进步的本质是进化,而进化的终点是非人。”他确实有点儿像吸血鬼了。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变得爱喝血——他可是从来都不吃鸭血的。
“523号,2诊室。”
我拖着丈夫挤进诊室,医生只是扫了一眼丈夫还略带黑渣的手指,什么病症就一清二楚了。
“趋光症,很正常的反应。现在病症初期还没什么,等到中晚期了,会出现严重正趋光性。这点家属要注意。”
“正趋光性?”
“是的,趋光症患者九成都是正趋光性,负趋光性的患者不会尝试把自己暴露于阳光下。”
顶着医生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我愧疚的低下脑袋。对不起,我为自己的知识匮乏道歉。
“不需要治疗,现在已经愈合差不多了。”医生拿酒精棉把丈夫的黑指头擦干净,打发我们离开。“趋光症患者的恢复能力确实加强了,但这只是应对偶发损伤的身体自我调节,还是不要长时间接触阳光的好。”
我使劲点头,薅着我家大傻子离开诊室,再一次举着伞站在了门诊楼大门口。
“亲爱的,从今天起你坐后排。”副驾驶的遮阳贴膜比较透,还是后排的好一些。实在不行,还能打伞,或者换一边坐。
丈夫花一分钟说服自己接受失去副驾驶的屈辱,然后又花五分钟在后排安静下来。他脑袋靠在驾驶座后背上,委屈的很。
“我只是病了,又不是死了。”
“你要是坚持坐副驾驶,就真的要死了。”
“那我能拥有太阳老婆的一个么么吗?”
么么没有,白眼可以。
诸如此类“丧权辱国”的事情在丈夫生病期间发生了很多次。比如说,周末下午,我们难得有兴致打算下楼找一家咖啡馆,边品尝人生苦涩边欣赏春意盎然;但他不能靠近窗户,只能窝在角落里跟网友征战峡谷,并在黑屏的时候抬头看看他在户外晒太阳享受春天的老婆我。
“亲爱的,我感觉自己要长虫了。”
“所以呢?”
“晒晒太阳不长虫。”
“容我提醒你,亲爱的。”深呼吸,忍了又忍的我决定让自家大傻子清醒一点儿,“你的医保卡余额只有121块钱了。”
他苍白的皮肤衬得黑色眼睛很大,再配合他震惊的表情,我都怀疑他眼睛是不是要掉出来。
“怎么会?!”
“因为你每周都会把自己送进医院一次……”至少一次。
此时不过距离确诊趋光症才过去两个月,丈夫亲近太阳的行为越发频发,只要稍不留意他就会尝试晒太阳这一危险行为。
有时候,我是指,有时候丈夫路过窗户时,他看向太阳的神情有些像宗教的狂信徒。
只有最原始的冲动。
我开始有些慌了。我在网上搜索,也去询问医生,趋光症从确诊初期过渡到中晚期需要多久……
医生的回答是:三个月。
从确诊到晚期,从初春到夏初。
丈夫坐在地上,脑袋搁在我腿上,像只没有吃到罐头的大狗。“老婆,我有些冷。”
“给你暖暖。”
二十多度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但我知道,他说的不是身体。
没有关系,我会一直当他的太阳。
“我爱你,老婆。”
“我也是。”
这是他最后一次跟我说话。
第二天,我从熟悉的黑暗中醒来,下床,开灯。然后开门,准备去洗手间……
那一瞬,我被刺目的阳光晃到失神。
我的丈夫,我的大傻狗,他坐在床边,微笑着晒太阳。
他手里端着刚打好的豆浆,见我出来,伸手指了指桌子上的早餐。
然后,他化成了灰烬。
白色的豆浆撒在黑色的渣子上,消失不见。
说实话,我并不意外。
我了解我的丈夫,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他只是把所有的耐心都给了我。
我说,睡午觉就一定要晒着太阳睡才有感觉。
我说,晒太阳不长虫,补钙还长个。
我说,我是他的太阳。
“可是太阳不应该在黑暗中。”
于是他撕开了黑暗。
我将最后的尘埃收起,去医院定制成钻石,戴在无名指上。
我时常会坐在窗边,迎着朝阳,看钻石折射出的光。
“我爱你,亲爱的。”
作者| 绿鲤
评论| 请随意
备注| 信徒的歌词有部分来自余光中先生的诗歌《火浴》。
“你要做受难者的救主。”
“我要是受难者的救主。”
“你会赎去全人类的罪。”
“我会赎去全人类的罪。”
“你将走过地狱,将人们引向天国。”
“我将走过地狱,将人们引向天国。”
“你要为众生的苦而苦,当人们得安乐时,你就会安乐。”
“我为众生的苦而苦,当人们得安乐时,我才安乐。”
少年坐在水泉边,双手合十默祷着。修女们为他沐浴更衣,一捧清水顺着他的长发流下,一氅白纱披到他的肩上,遮住左腕内侧一片羽毛般的金红纹络。主祭从外面来,向他躬身行礼。
“问候您,我等年轻的主人,仪式的时间到了,请前往前广场吧——正有可怜人等着您的救赎。”
少年轻轻颔首,跟着主祭往外走,修士与修女手持着蜡烛在两旁等候。他在繁密的天使雕像之间穿过幽暗的石墙与长廊,穿过一道光明的门,走向小教堂外,被跪拜的人群抱拥的祭坛。
一名被疾病折磨多时的信徒已经等候许久,包裹在褐红色斗篷中的佝偻身体无法站立,跪伏在地上,因为痛苦而不断呻吟,像从卵中剥出的羽兽的幼雏一般,气息奄奄。跪在四周的家人们为这位可怜人争取到了火浴的机会,期望能通过他的手获得重生。
少年披着羽翼般曳地的白衣,赤足踏着洒成道路的红色花瓣走向他们。信徒的家人们诚惶诚恐拜伏在他脚下,请求他赐予可怜的亲人以新生。少年跪下在病人的身边,握住那皮肤松弛而骨骼分明的手,他说:“蒙主垂怜,让你的罪恶得宽恕,让你的痛苦得解脱。”
信徒被包裹着褐袍抬至祭坛上,涂抹上花药与香油。少年踏上祭坛,在信他而求拯救的病人身边跪下。
祭坛下堆满着各种香木,祭坛上摆放着香烛与花朵,天光洒落照亮他瀑布金发,让身上的长衣有如洁白的初雪。鬓角的红羽仿佛两簇火焰,那纯洁的面容无比肃穆,透出不属于十二岁的崇高与庄严,玫瑰色的眼珠却有着晚霞般的怜悯与温柔。
“我会为你火浴,火焰会带来疼痛,然后带来新生。你要撑过烈火,才能成活。在新生到来之前,我会一直陪着你。如果你痛,可以抓住我,请坚持到最后,好吗?”他柔声问怀中被疾病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求生者,对方颤抖着抓住他的衣袖,因溃烂而上泛的腐臭连香脂的气息也无法压住。他像一只羽兽张开双翼,俯身于那病躯之上,深深地拥抱他如怀抱着婴孩,在沁满冷汗的额头落下一吻。
“祂的爱子,我等的救主啊!请赐他火浴!赐他新生!”
“赐他火浴!赐他新生!”
“赐他火浴!赐他新生!”
主祭带着信众们呼喊起来,绚烂的火焰便从他们脚下徐徐绽开,一层层浸满油脂的香木在祭坛下点燃,吞噬了二人的身影。
烈火从少年神子的衣袍下滚滚涌出,浴火者放开他的袖子而攥住了他的手臂,虚弱的喉中发出绝望的喘鸣。那伤口被烈火灼成焦炭,破溃的皮肤之下露出血与肉,血与肉之下露出不净的骨。
“为解脱世上煎熬的灵魂
祂的爱子自火中降生
他蹈着烈焰,一步一个火种
从火中来仍回到火中”
祭坛下弥漫起焚烧的木香,人群跪拜着随主祭诵唱。祭坛上烈火焚身如千杖交笞的极刑,浴火者痛苦的声音贴耳钻心,攥住他的力量几乎要捏碎他的身体,覆身的烈火逼出冷汗。
“地上的罪人乃我等的兄弟
勿有恐惧,虔心忏悔
重生的门扉以火焰拱成
火比水更透明,比死更深”
少年只是更紧地抱住他,更坚定,更深,把痛楚顺着由火焰相连的神经引向自己,用沙哑起来的嗓音在对方耳边轻声呢喃:
“我知道……我知道很痛苦。”
“抓住我,不要放开。”
“我会尽快净化毁坏的肉体,带来新生。”
“我会带你走过死亡,带你回到人间。”
“用健康的躯体,回到你亲人的身边。”
“请你一定要坚持住。”
“请你一定要活下来。”
“永恒流动,永恒的烈焰
未拥抱死的,不能诞生
赐之火浴!赐之新生!
纯净的灵魂在烈火里永恒!”
颗颗火星盘旋着向上,在烈火的大幕外,人群依然诵唱。他们听见从火里传来一声始于混沌的咆哮,随着咽喉逐渐清明而化作高亢的尖叫。他们惊惧而喜悦,那声音便是被赦免回人间的证明。
那是烈火抚过的躯体走向新生,重新长出了没有病痛的肌骨,自健康的血肉上有新肤开始生长。焦炭在拥抱中层层剥落,化作苍白灰烬,在那之下新生的躯体开始复苏,因迅速的生长而战栗于喜悦的痛楚。
“赐之火浴!赐之新生!
纯净的灵魂在烈火里永恒!”
歌直唱到香木焚尽,大火止息,他们看到神子的长发在热风中飘扬着,他张开双臂如张开双翼,笑对怀中浴火之人。而先前在病痛中油尽灯枯的羸弱的信徒,则在喘息中不可置信地看到自己新生的躯体。没有伤口,没有溃烂,只有洁净的新肤,和不再沉重的呼吸,肢体久违地流畅且轻盈。此刻除了忍受疼痛残留的疲劳,他已摆脱了病痛的阴霾。
“过去的一切已得到赦免。”
“欢迎你回到人间。”
少年微笑着牵起他的手,领他从灰烬中站起来,高举手臂以宣告于众人。主祭宣布火浴完成,浴火者的虔诚通过了考验,经神子的宽赦已得到重生。
于是人们再次虔诚地跪伏,狂热地崇拜。感谢这份恩赐,感谢祂赐下祂的爱子来拯救世人。
家人们为新生的浴火者披上袍衣,低下头来,在主祭的面前重新受洗。修士们为少年戴上香木编织的发冠,披上一件新的纱衣,虔敬地送他回教堂深处的居所去休息。
少年回望向拜伏地人群,长发被汗水打湿,微笑着的脸透着苍白。污血的拓印盖在新纱之下,纤细双臂上缠绕着指掌形状的淤青,左腕内侧的羽状瘢痕更加蔓延开来。
他鬓角的红羽仿佛两簇火焰,玫瑰色的眼中依然满含肃穆与爱怜。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骂我请轻点】
或许需要避雷:某种意义上的r18g,但事实上并没有直接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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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的尸体现在已经随处可见了。
我有些苦恼,但更多的或许是庆幸,我的爱人以一种新的形式重新占据了我的生活。
在以前,他还具备一个可以描述的形状的时候,我总是眷恋地抚摸和拥抱他。但时间是残酷的,我的爱人从某一天开始逐渐变得破碎了。
一开始只是撕开了一个口子,我想这是我时常用指甲划走在他的皮肤上的缘故。
但很快口子就蔓延开来,在我爱人的皮肉上生长。我曾经试图用针线缝起他们,这曾经起到过一定的作用。见到重新变得完整的爱人令我十分开心,不过这只是饮鸩止渴,我用针线修补我的爱人的时候,反而创造了更多新的伤口。
我很清楚这一点,但是理智和欲望总是相互违背,我持续地试图修补,我的爱人的表皮上多了很多不属于他的组织,但是这些东西能让我的爱人重新以一种完整的形态存在于我的生活,我因此容忍了他们。
有的时候,我会将这些小东西视作我与他的情趣,有时我亲吻了错误的位置,我会认为他会因此责怪我。
总之,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的爱人已经变得更加破碎了。
他的皮肤从他的身体上脱落了。我非常困惑,我并不是一个肤浅的对象,我爱我的爱人,爱他的一切,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在平时的岁月里,我更多地是在和他的皮肤接触。我们相拥,我们亲吻,这一切总是那样的水到渠成,所以当我面对我的爱人内里的身体时——那是如此陌生,您能想象吗?
我曾试图将我的爱人重新赛回他的表皮里,但当我发现这么做只会让他的皮肤愈加破碎时,我停手了。我将他的外在和内在剥离,并一齐拥入怀中。我是个乐观的人,这份优良品质使我在我的朋友中广收好评。我很快接受这新的改变,并自得于我可以同时亲吻两份我的爱人,我收获了双倍的爱!这难道不令他人感到羡慕吗?
我一如既往地亲吻我的爱人。他的皮肤愈发脆弱了,可我总是很贪婪,我总是像我们最初认识那样亲吻他,这在外人看来可能有些野蛮,但是——去他妈的!我总需要迫切地表达我溢出的爱。
他的皮肤开始融化在我的嘴唇上了,我在一次深吻结束后的蹭弄中发现了这点。我舔了舔自己的嘴巴,原意是想要回味亲吻间的美好,但我却发现爱人身体上的一部分竟然真的停留在我的嘴唇上了!
我有些惶恐,但更多的是惊喜,毕竟我根本不怎么思考过我的爱人会离开我。
我把那层物质全都吞进了肚,如此贪婪,我渴求着我的爱人一切!后面这甚至成为了一种习惯。我们接吻,而后我吞下他的一部分——一切就像是梦境一般美好,我对此深信不疑。
后续的日子我不想多加描述。我的爱人总是温柔又体贴,他总是在等待着我。我因为生活所需曾经反复地转移过多次居住地点,但每次我都记得带上我的爱人。要带他通常是不太方便的,我总是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大袋子来把他和他的皮装在一起。我的伙伴曾对此产生过好奇,但我总是表现得很坦然——“这只是我的大型玩偶……上面有家的气味,他们能让我更快地熟悉陌生的环境。”
这副说辞百试百灵,而我的朋友也相当尊重我,他们只会调侃像我这样的人居然还会需要玩偶来陪我入睡。他们从不会真正打开我的袋子,自然也对我的话语深信不疑。但即使他们打开了袋子,恐怕也很难把袋子里的这些东西跟之前的我的爱人联系在一起。我不想责怪他们,毕竟这是我的爱人,自然只有我才会认得出他。
而事实上——我也的确陈述了大半的真相,我的爱人当然充满了家的味道。我们在一起才是家,没有了我的爱人的我,可能充其量算是某种孤魂野鬼吧。
总之,这样的事情并不常见,大多数时候,我白天出去工作,晚上则回来与我的爱人共处。有时白天也很清闲,我就把大半的时间全都用在我的爱人身上。亲吻,拥抱,抓挠,舔舐,无所不用其极,然后把他的一切紧紧地贴在我的身上——那是一种回归母体的平静感,有时我真为你们不能感受到这种喜悦而遗憾。
当然,我的爱人愈加破碎了。我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从床上收集他的碎片变成了我新的乐趣,他身上脱落的组织也不再是通过舔舐就能咽下的了,而是更大快,更细长的东西。
有段时间,我曾很害怕听到一种撕裂的声音,那意味着纤维又从我的爱人身上脱落了。
我的爱人从比我还高变得足够被我一手抱起了。我很庆幸这只是他的外皮的变化,他的内容物依旧和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一样挺拔,一切的改变只有上面如今早已浸满了我的气味。
从我的爱人的身上脱落下的组织愈发大块和整齐——什么?扔掉?上帝啊,我是绝对不会“扔掉”这些的。我将他们一一收集起来,放在床边,书桌上,或者随便什么我可以看到的地方。更大一些的小家伙则被我带到了工作地点。这绝对是一种恩赐,我以前曾一直苦恼着没办法随时随地和我的爱人接触,而现在一切都迎刃而解了!我可以随时拿出我爱人的一部分与之接吻,啃咬,抓挠——放在以前,这只是梦里会出现的场景!而现在这变成了现实……还有比这更美妙的事情吗?
大块的组织在我的“攻势”下很快就败下阵来。大多数时候,他们变成我嘴唇上薄薄的一层组织物而被我咽下肚;有时我也会将他们摆放在我的工作地点,这样我会感觉我被我的爱人一直注视着……我总应该贡献一点自己的隐私来满足伴侣的安全感,我乐此不疲。
洗澡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件易事。大多数时候,我并不常清洗我的爱人,要将自己的气味从亲自从爱人身上剥夺对我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然而,清洗总是必然的。最初的时候,我还能放心地使用一些洗浴用品,或者是毛巾之类的东西擦拭我的爱人,不过很快我就停止了这个举动……我总觉得,那些不知道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化学物质会腐蚀我爱人的皮肤,否则他为什么会在每次清洗完成后又变得更加轻薄?
于是我后来只选用最基础的清水和最柔软的毛巾。我的爱人实在是太过脆弱,一些轻微的揉擦就能将他的一部分带离我的身边。我自然可以选择从浴缸中收集那些无意间脱落的组织,但更多物质通常溶解在水中了。我曾因此而困惑,并尝试着将这部分液体用作日常饮水,不过在我的爱人在我的肠胃中跟我发了一些小脾气以后我就放弃这么做了。哦,一个合格的伴侣不应该因为这些小事来跟他们的爱人吵架,对吧?所以我也很快转变了心态。毕竟我跟我的爱人的相处时间尚长,我们的目光总应该放的更长远一些。
他彻底变小了。比一只幼猫还要小,剩下的纤维总是不那么听话,有时他们执拗地打成一团结,只露出几根调皮的顽劣分子露在外面。我总拿我耍赖的爱人没办法,强行解开他们可能反而会伤到我的爱人。我只能用更轻柔,更野蛮的方式来抚摸和拥抱着他们——我有时会感到一阵担忧,如果有一天,我的爱人真的如此决绝,他们真的选择离我而去,我该如何自处?
我看向那依旧完整的,我的爱人的内里。
我痴迷地抚摸着他们,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最近的消息是:我重新给我的爱人找到了一层皮,并把我的爱人塞了进去……一切又变得像我们初恋那天一样美好。现在我有了三份的爱,尽管这层新的皮面对我的触碰还是会显得有些胆怯和青涩,不过我总是很有耐心,我们应该给伴侣多点时间,不是吗?而以前的那层皮被我一如既往地拥吻着……直到他彻底破碎,一点也不剩下的那天。
不过我想这一点也不重要,因为我会把我的爱人全都咽下去。我的爱人与我在我的血肉中重逢,我们将在我短暂地一生中永恒地结合。
我对此期待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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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光化尘这个词语我并没有在百度上找到更加精确的释意,在这里,我使用了自己的理解。故事中的【我】追逐着【我的爱人】,直到爱人彻底化为虚无的那天,“追逐光直到光化为灰烬”,这是我的理解。
事实上,这篇文章并不完全是出于这个关键词写的,我第一次试着用第一人称写了一篇小短文,不知道这是否算是一个成功的尝试。这篇故事并不完全是虚构的,不过真实世界中并没有血腥与暴力。
本质上,我想试图营造一种平静的疯癫感,受最近在看的文章影响,我试着加入了一点点看上去像是在采访的视角,偶尔你可以看到这个故事存在一个“您”,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主人公在阐述自己的谵妄,这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我试图减少了主人公对爱人的第三人称代词使用,主角总是在强调【我的爱人】,我的,和爱人,他有一种绝对的独占欲,以至于他甚至难以忍受将【爱人】看作一个客体。
我不知道是否第一人称的阐述会让人感到出戏,如果有人能够喜欢这篇小短文我会很开心的。
这个月提早完成了任务,我们下个月再见。
二编:稍微增加了一些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