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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无妄
“回来啦?”靠阳台右边的上铺的老大探出一个头来,乱糟糟地头发根根直立,乍看倒像是被雷劈了一般。
唐秦点点头,将手里的外卖递给他。
“嘿,谢了!”老大接过外卖缩回床上,下一秒又伸过头来,“怎么觉得你心情不太好。”
唐秦叹了口气,摇摇头:“没什么。”
老大想了想,哦了一声,也没在意,将外卖摆上架在床上的小方桌,一边啃着小炒一边qwer。
半晌,他听见唐秦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唐秦说:”我怎么觉得,这世事,就这么......这么......”
“无常?”老大试探着接了一句。
“难料。”唐秦闷闷地吐出两个字。
此事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大四毕业生往往都忙碌异常,各种考试再加上被导师反复砸回要求修改的论文,无不哀鸿遍野。但唐秦不一样,由于大二大三连续发表三篇cssci,毕业论文早就不在话下,又加上已经被本校本专业最大的boss看中,保研保博,还有可能出国进修,相比于其他学生的忙不停歇,他反而轻松自在得多。
正是由于他闲时颇多,就被学生会的给瞄上了。十月的迎新晚会颇缺人手经费,而唐秦又恰恰深受学校领导宠爱,好多申请报告他去打一转比学生会的人说破口舌都管用。所以学生会主席大手一批,号召一群迷弟迷妹们天天蹲守唐秦,准备把他拉去学生会当劳力。
唐秦实在没办法,性子又温和,叫这些粉丝团磨多了,也勉勉强强答应了下来。借来了学霸一名,学生会肯定没舍得把他当牲口用,基本上也就是作为学生会的吉祥物,镇宅保平安。
如果不是姜笑笑的出现,他大概就会这样做吉祥物一直到大学毕业,好好地告别整个大学生活。
那天,他被杨悦这个小丫头片子磨去艺术团,替她们那些花枝招展的姐妹们拍照。唐秦很会照相,后期也做得不错,明里暗里的不少姑娘们都想给他当个模特,演绎几分小清新。杨悦是他现在的未来boss的女儿,性格豪爽,嘴里虽然喊着哥,可对他却没有个妹妹的样儿。一有机会就让他去她爸那边做挡箭牌。
等到了艺术团,瞧着一群姑娘们拿着扇子在跳爵士。为首的是一个穿着男式小礼服的姑娘,身形修长,身姿婀娜,礼帽遮住了她半张脸。但举手投足无不风流
唐秦便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儿,杨悦见他注意,便悄咪咪地跟他咬耳朵:“你们系新晋女神姜笑笑。”
姜笑笑这个名字,听起来挺耳熟的。
唐秦没有多想,摇摇头便被杨悦扯走了。
第二日,唐秦去图书馆借书,见时间还早便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还没来得及翻开书页,便听到一个娇柔清脆的声音:“这位置本是我先占了的。”只见一只莹白的手从他身后伸过来,点了点桌面右下角的位置:“喏,我特意留了便笺。”那地方果然有一方小纸,端端正正写着几个字“此处已占”。
唐秦微微一愣,回头望去,见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姑娘站在身后,一双水盈盈的眼睛格外引人注目。见唐秦回头,那姑娘突然笑了:“原来是你啊。”
不等唐秦回答,姑娘说:“你不就是昨天那个一来就让我们没法排练的学长吗?”
这可真不能怨唐秦,他长得又好看,偏生性子温和,但凡能够帮忙的倒不怎么拒绝。。一般来说女生都不喜欢自己的男友是个中央空调,但是若是男神性子温柔可亲,简直是粉丝们的福利。只不过唐秦又有点不解风情,女生们矜持的暗示一个都看不懂,人家羞答答地过来请他约会,他能直巴巴地带上自己寝室一票人来。
想想看,人家姑娘穿着特淑女的小短裙,羞涩而恬静,然后一看,唐秦身边那号称五散人的极品室友,不是冰块脸就是特能吃,然后再簇拥着她一块进了火锅店。什么氛围都没了。
见唐秦被自己抢白地发愣,姑娘微微一笑:“差点忘了,我知道你是谁,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呢。”
唐秦答道:“我知道,你是我们系大二的姜笑笑。
姜笑笑眼中闪过一丝喜意,却轻咳一声,她假装张望了一下周围,说:“咦,怎么没看见你女朋友?”
唐秦疑惑道:“女朋友?”
姜笑笑拢了拢耳边的碎发,强装镇定:“对啊,昨天你不是还跟她来了我们团了吗。”
“她呀。”唐秦恍然大悟姜笑笑说的是杨悦,却习惯性忽略了‘女朋友’这三个字,“没来。”
见着唐秦没否认,姜笑笑面上闪过一丝失落,旋即又笑了:“既然如此,唐师兄是不是应该补偿补偿我。”
唐秦望向姜笑笑,却见着她说:“第一,你占了我的座位,耽误了我宝贵的学习时间,第二呢,昨天你打扰了我的节目排练,第三嘛......”姜笑笑眼波流转,半真半假地道,“看见你这么个大帅哥却是名草有主,我自然是十分伤心,所以急需物质安慰咯。”
唐秦刚想解释一下名草有主这个问题,姜笑笑却道:“作为学长师兄,可不能小气推脱。”说罢,就拉着唐秦去校外喝饮料。
唐秦笑了笑,倒也跟着去了。
“喂,唐师兄。”姜笑笑鼓捣着杯子里的冰块,有意无意地开始打听,“你跟杨师姐什么时候认识的。”
唐秦想了想:“她呀,认识很久了吧。算是世交。”
“青梅竹马呀。”姜笑笑语气里夹杂着一点酸味,“我也算啊。”她后面那句话声音极小,唐秦没听太清。
唐秦“嗯?”了一声。姜笑笑笑着摆摆手,说:“没什么。”
两个人闲坐着也是尴尬,唐秦便换了个话题:“听你的口音,你是本城的?”
姜笑笑说:“老家不是,只不过我父母工作调动,我等于是在本城出生长大。”
唐秦便笑了笑:“说不定我们以前也是校友呢。”
姜笑笑看了看唐秦,话里就带了那么几分意思:“说不定呢。”
过了一会儿,姜笑笑又试探着问:“新生晚会,唐师兄会不会去。”
唐秦点点头,见姜笑笑笑得奇怪,不由纳罕:“怎么了。”
姜笑笑眨眨眼,顿了一顿,说:“唐师兄,帮我个忙可好?”
唐秦便问:“什么事。”
姜笑笑便将座位挪到唐秦身边,狡黠地眨眨眼:“暂时保密,但保证不伤天害理,不抹黑我们唐师兄的伟岸光辉。”
姜笑笑靠得极近,身上有股淡淡的甜香,唐秦不由自主地有些脸热。他微微将头偏开些,迟疑着道:“如果能帮得上忙的话。”
姜笑笑笑了:“当然。”
两个人毕竟没有什么交集,除了唐秦偶尔去俱乐部、学活楼这一类学生会场地能够碰见姜笑笑以外,两人私下接触并不多。唐秦发觉姜笑笑其实是个极为认真细致的人,很多时候他路过她们排练的场地,都会看见即使其他人都散了,而她一个人仍旧练得认真。
有的时候唐秦路过便路过了,偶尔也会见时间不早了,便叫她一块儿去吃点东西。
有一次唐秦忍不住问,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晚会而已。
姜笑笑手指无意识地转动着手里的吸管,眼神里透着唐秦看不懂的神色,她说,如果是她要做的事,想得到的东西,总是要做到最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姜笑笑那时的表情,唐秦一直记得十分清晰。
之后就发生了一件事。
此事说大不大,大约是艺术团里几个漂亮姑娘的勾心斗角。姜笑笑确实长得十分漂亮,女神范儿该拿拿,该放放,在学校里也是格外受欢迎。大约就是这么个原因,艺术团里原本被捧着的女神就不乐意了,私底下就跟姜笑笑交锋了好几次,偏偏又不是姜笑笑的对手。
再后来,这女神就使了点手段,叫姜笑笑发现了。
原本艺术团的姑娘争奇斗艳倒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私底下耍阴招就过分了些,这事一捅出来,大家显然是站在姜笑笑这边。只是没想到姜笑笑做得更绝,她家中颇有些政治背景,就此施压,逼着这姑娘退学。
一时间,这件事就有些变味了。姜笑笑霸道的性子也流传开来,叫人忍不住敬而远之。
唐秦回寝室的时候,老大几个正在学校论坛里兴致勃勃地看八一八。老三性子冷,倒没有参与,正坐在自己桌前刷剧。
唐秦正疑惑这几个家伙凑在电脑前瞧什么稀奇,就听见老三跟他解释:“有人在扒我系女神的官方背景呢。”
“世代高官,哥哥还是个恶名昭彰的富二代。”老四一句话总结。
“嗯?”唐秦正巧这段时间被boss抓去当苦力,自然不知道女神之间的风风雨雨。
趁着老大几个还在评论底下“哈哈哈哈”“楼主快更”,老三把凳子移到唐秦旁边,把这段时间的腥风血雨简单地介绍了一下。
老大闲暇之余,还回头感叹了两句:“难怪是姜瓜瓜的妹妹,下手就是不一般的狠。”据说姜笑笑还徒手把那个姑娘揍了一顿。
姜瓜瓜原先也是本校的研究生,虽然学识尚可,却是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与人冲突无数,又好换女朋友,靠着家里的关系一路保驾护航,平平安安混到毕业。
如今姜笑笑这样一出,原本对她抱有几分同情和支持的同学顿时夹杂了几分别的情绪。
老五也说:“看不出这么漂亮的姑娘,行事这么蛮横霸道。”
唐秦迟疑着说:“我觉得她好像,也还好吧。”
老大摇头道:“姑娘们在你面前有哪个不温柔可亲,善解人意的。谁知道私底下是个什么样。”他拍了拍唐秦的肩膀,感叹说,“幸亏我没有女朋友。实在是危险、危险!”
老二冷笑嘲讽:“幸亏,你难道不是找不到?”
老大脸上挂不住,吭哧了几声。
老三冷眼看了半天,才对唐秦说:“我觉得这位姜师妹,还是少招惹为妙。”
唐秦自觉自己与姜笑笑不过是普通的师兄妹关系,而老三几个在明里暗里地劝他不要跟姜笑笑关系过密。
第二天他原本要去俱乐部,想起老三几个人的劝告,又收回了腿,继续给自家boss当苦力去了。
boss下手极狠,每周都给他布置大量任务,朝六晚十二的日子唐秦几乎感觉自己连做梦都是在文献里游泳。好不容易有天boss出差,总算放了他三天假期。
好不容易可以睡上懒觉,唐秦简直感激涕零,谁成想不到八点就有人给他打电话。
他迷迷糊糊地把手机放到耳边,半睡不醒地“喂”了一声。接下来电话里说了什么他就不知道了,因为他又睡了过去。
等到下午一点,唐秦方才心满意足地醒了过来。寝室里那群人也不知道混到哪里去了,寝室里静悄悄得很。唐秦晃了晃因为睡太久有些混沌的脑袋,慢吞吞地从床上下来,拿上杯子,叼着牙刷进厕所洗漱。
刚刷了几下,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抓着牙刷默默地往后退了三步,朝着门那边望去。
就见着姜笑笑正双手抱臂,好整以暇地坐在老三的位置上望着他。
......
一时间,场面好像凝滞了一样。
“你......你怎么在这里。”唐秦飞速冲进厕所把嘴里的泡沫漱掉,又转身冲了回来。
“怎么,很惊讶?”姜笑笑嘴角挑着笑意。
“不是,男生宿舍,那管理员......”唐秦差点被自己口水呛到。
姜笑笑浑不在意地耸耸肩:“不知道啊,没人拦我。”
“那你怎么进来的?”
姜笑笑说:“我来的时候,你们寝室的都在,自然就进来了。”
唐秦说:“那现在他们人呢?”
姜笑笑说:“我来了,他们自然就走了。”
唐秦挣扎着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来了多久了?”
姜笑笑微微一笑:“早上给你打完电话就直接过来了。”
也就是说作为校园话题人物的姜笑笑,在无数男生的注目之下,走进了自己的寝室,还关上门跟自己独处了整整五个小时。
唐秦基本上已经预见到了学校论坛上的帖子数又要疯长一大把。
如果现在他跟别人解释自己睡了五个小时,会有人信吗。
果不其然,杨悦的电话适时打了过来,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激动:“听说姜笑笑找到你寝室去了,到现在还没出来!行啊你,这段时间你不是说被你家boss当劳工使吗,不声不响就把姜笑笑给泡上了?”杨悦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恨不得一问究竟。
唐秦呵呵了两声,按掉了电话。
罪魁祸首丝毫没有自觉,还可怜巴巴地看向唐秦:“我等了你好久,我都饿坏了。”
唐秦板着脸,不想说话。
姜笑笑又说:“我手机也没电了,身上也没钱,你不会真准备要我就这么回去吧。”说着,姜笑笑眼圈一红,架势马上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若是真让姜笑笑哭着从自己寝室里出去,唐秦几乎就能想象到过两天校园里会传出怎样的八卦。
“八一八那个吃干抹净不认账的渣男”“女神苦心痴念,缘何渣男不肯回头”
但若是两个人跟啥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一起出门。
“八一八五小时到底能做啥”“我校学霸与女神不可不说的那些事”
唐秦心好累,不想出门。
姜笑笑戳了戳他,说:“干嘛啊,你又没有女朋友怕误会。”前段时间杨悦跟另一个同门师兄交往,还让姜笑笑替唐秦抱了好一阵时间不平。
唐秦仍是扶额叹气,姜笑笑语气便有些硬:“我知道了,你就是嫌弃我,想避开我对不对!”
唐秦听了有些理亏,若说嫌弃,确实没有,但是远离姜笑笑这件事,他还真辩解不了。
见着唐秦的神色,姜笑笑便猜到了几分。她咬咬牙,说:“你们这些人,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什么情况都不清楚,就将霸道蛮横往我头上按。”
唐秦说:“我没有这么想。”
姜笑笑说:“对,但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做的太出格太过分?”
唐秦没说话。
姜笑笑怒道:“你们知不知道她到底做了什么,她往我鞋子里丢刀片!她划烂我的演出服,故意排挤我的节目,挖走我的人,我都忍了。这一步若是再忍,是不是下次她就该往我脸上泼硫酸?”
唐秦愣了愣,说:“我不知道。”
姜笑笑冷笑说:“你们有谁去真正了解过吗?每个人只知道我与别人不和,便逼着人家退学。但她若是什么也没做,我凭什么能做到这样。”
姜笑笑说:“你们不管她做了什么,现在只觉得我是胜利者,我毁了她的未来,所以我过分,我不讲理。凭什么受害者就非得宽宏大量放别人一马,我就是小心眼,我就是睚眦必报又怎么样!”
姜笑笑吼完了这几句话,显然余怒未消,胸膛一起一伏,见着唐秦发愣,不由说:“还有什么问题吗?”
唐秦摇摇头:“没有。”
“那还不请我吃饭去!”姜笑笑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魄力万千,唐秦一时头脑短路真就老老实实换衣服跟着出门。
等到了饭馆,才发觉其实出门也没那么难。见着姜笑笑笑得跟偷了鸡的狐狸似的,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唐秦说:“你假装生气?”
姜笑笑给自己夹了一筷子鱼,得意洋洋:“若不说得你理亏,你怎么会乖乖出来,再说了,你本来就理亏,别以为我看不出你故意躲我。”
唐秦就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他性子软,可在姜笑笑面前格外没脾气。
唐秦说:“我们这么误会你,你不觉得委屈?”
姜笑笑拨了拨碗里的饭粒,半晌冲着唐秦笑了笑:“别人怎么看我不管,你误会了,那我就亲自来跟你解释。”
说着姜笑笑又欲盖弥彰地补了一句:“我知道你跟别人不一样,不会因为我的背景就否定我这个人,对不对?”
唐秦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太一样了,好半天才慢慢开口:“你倒是把我看得格外好一些。”
“你本来就很好啊。”姜笑笑装作喝水的样子,漫不经心地说。
迎新晚会很成功,那天晚上唐秦坐在观众席上,看台上的姜笑笑跳舞。那不同于往日清爽娇憨的骄傲而妖艳的女郎,那饱满妖冶的身姿,迷人而野性。她蛊惑着所有的人,将热切而痴迷的目光投注在她的身上,如同一位倾倒众生的绝世佳人。
此时的姜笑笑,美得那么的直观而清晰。
第二日姜笑笑一大早地便打了电话过来,唐秦见到是姜笑笑的电话,兀地就清醒了。
姜笑笑声音清脆而欢快:“唐师兄。”
唐秦不由自主抖了抖:“有话好说。”
姜笑笑咯咯地笑了几声,说:“别紧张,不是什么坏事。”
不是坏事他也怕啊。唐秦稳了稳神,说:“你要不说我还真紧张。”
姜笑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我有些东西搬不太动,想请唐师兄帮帮忙。”
唐秦也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别的什么情绪,便道:“东西很多吗,要不要我多叫几个人帮你?”
话音未落,就听见隔壁床老大说:“下副本走不开。”
开什么玩笑,明显是小姑娘找理由约这根木头,他们今天敢去,明天就能叫姜笑笑手撕了。
老三跟着说:“今天有面试。”
老四:“补习班上课。”
老五:“我爸妈来了。”
老六急了,这群不要脸的把理由都说光了,气急败坏道:“医生说我心脏不好,需要静养。走开,我要静静。”
唐秦:“......”
姜笑笑在电话里笑得打滚,说:“看样子,只能劳烦唐师兄一个人多出点力咯。”
等到了姜笑笑那边,唐秦立马就跪了。只见大大小小十几个箱子摆在路边上,无不显示着“重”“超级重”的标签。
唐秦深吸一口气,饱含热泪道:“慢慢来。”
姜笑笑坐在箱子上,听见唐秦这视死如归的话,笑得差点摔下来,她道:“我请了搬家公司的呢,我只是要唐师兄陪我去房子里,一起清扫清扫。”
唐秦方才松下半口气,于是问道:“怎么,你没住宿舍?”
姜笑笑点点头,道:“原先租的房子到期了,又在附近新找了一个,所以要把这些东西先搬过去。”
说话间,搬家公司的人已经开着皮卡车到了,下来几个人把东西放到车上,唐秦姜笑笑两个也坐在箱子上,跟着搬家公司的一起被运到小区。
唐秦瞧着这些箱子不由咋舌:“是不是女生的东西格外多些。”对他而言,除了那些书以外,其他的东西收拾收拾一个箱子就能搞定。
姜笑笑笑道:“也不是,只是我平时喜欢自己捣鼓东西,所以买了不少电器。”说着她从包里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纸盒递给唐秦,道,“呐,辛苦费。”
唐秦半开玩笑地笑道:“就这么一小盒,就把我给打发啦?”他顺手拆开这个盒子,里面躺着五六枚形状可爱的绿豆糕。
唐秦对甜食好感度一般,但是姜笑笑做得绿豆糕不是特别甜,口感细腻柔软,入口即化,还带着冰冰凉凉的滋味,倒是十分好吃。他道:“看不出你倒是下得厨房,上得厅堂。”
姜笑笑就笑:“我会的还多着呢,下次给你瞧瞧我的手艺。”
等搬家人员将那些大大小小的箱子进屋子里,姜笑笑就开始边拆箱子边使唤唐秦去放置。从床垫被褥,到洗衣机冰箱,唐秦简直叹为观止。他忍不住道:“若是这屋子里没空调,岂不是我还带顺带点亮现装空调的技能。”
姜笑笑把电饭煲递给他,指了指厨房的位置,道:“不用,搬家公司会装。”
接下来就是烤箱、榨汁机、咖啡机这一系列乱七八糟的小电器,两人休息之余,姜笑笑还给他泡了一杯拉花咖啡。咖啡喝不出好坏,杯子倒是复古又好看,不过听见姜笑笑报了个价,唐秦差点没把杯子丢了出去。
眼看快到中午了,之前两人特意在超市随手带了些肉和蔬菜,姜笑笑便指挥唐秦负责把书籍之类的物件摆到书房去,自己则进了厨房捣鼓中饭。唐秦一边感叹女生东西庞杂,一边毫无怨言地当牛做马。
放书的箱子里还有好几个相框,大约囊括了姜笑笑从小到大的变迁情况,唐秦随手放到了书架上,正准备走突然又停住了。
那是姜笑笑的一张穿着初中校服的相片。稚气未脱的姜笑笑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头发也是普普通通的齐耳短发,端端正正的学生样子。蓝白校服上写了x市x中的字样。
还真是一个学校的。唐秦心想。
他笑了笑,继续把手里的书籍往书架上摆,姜笑笑恰时过来,见他还在放书,便道:“快点搞定,可以吃饭啦。”
唐秦便晃了晃其中一本书:“想不到你这里还有这个,借我看看呗。”
姜笑笑也没仔细看,随口应了。
姜笑笑手艺不错,四菜一汤的家常小炒,色香味俱全。两个人吃完,唐秦又替姜笑笑把电脑装好,就直接回去了。
等到了寝室,觉得时间还早,就把从姜笑笑那边接过来的书拿出来准备看看。
随手一翻,书页就自动停到夹有照片的那一页上。
照片上两个人他都认识,一个是他,一个是姜笑笑。
两个人都穿着X中的校服,姜笑笑整个人占了照片的三分之二,笑得极其开心,而他站在姜笑笑身后不远处,戴着耳机扭头望着走廊外面。
照片后面写了几个字,“世界上最棒的偷拍”。
正在这个时候,唐秦的手机就开始嗡嗡作响,接起来一听,果然是姜笑笑。
姜笑笑的语气带了点急切:“告诉我那本书你还没看。”
唐秦说:“怎么了?”
姜笑笑吭哧了半天,说:“你先告诉我看没看。”
唐秦慢慢道:“看了。”
两个人都沉默了。
好半晌,姜笑笑才哎了一声:“你怎么不说话。”
唐秦说:“不知道说什么。”
姜笑笑停了停,问:“你没什么想问的?”
唐秦呼出一口气,说:“我不知道怎么问。”
隐约便听到姜笑笑在电话那头气得磨牙的声音。
然后就听到姜笑笑说:“你下来。”
唐秦啊了一声。就听见姜笑笑说:“啊什么啊,叫你下来,我在你寝室楼下。”
唐秦踟躇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下去。刚开门,就听见床上的老大说:“嘿,又出去啊,记得等下把我楼下的外卖带上来。”
老大等了半天,也没听见唐秦答应,伸出头去看,见唐秦走了,不由纳罕:“欸?这人怎么回事儿?”
老三说:“没什么,估计脑子里的粥要熟了。”
老大愣了愣,说:“老三,有没有人说你笑话真的很冷。”
唐秦下楼的时候,见着姜笑笑在路边踢石子,他定了定神,便往姜笑笑那边走去。
等走到姜笑笑身边,姜笑笑便朝他伸手:“拿来。”
唐秦往兜里掏摸了一下,把照片递给姜笑笑。
两人又开始沉默。
沉默了一会儿,唐秦决定开口:“原来我们以前真的同校。”为了掩饰尴尬,他还笑了几声,随即在姜笑笑的面无表情下住了嘴。
半晌,姜笑笑才叹气道:“我以前的担心真是多余。”
唐秦:“嗯?”
姜笑笑望着唐秦道:“你没跟杨师姐在一起对吧。”
唐秦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姜笑笑说的杨悦,说:“当时我没想太多,后来忘记跟你说了。”
姜笑笑说:“也是,像你这种木头怎么可能找得到女朋友呢?”
唐秦愣愣地看着姜笑笑朝他逼近一步。
姜笑笑说:“你不要告诉我,你到现在还不知道我喜欢你。”
唐秦被这句话劈得顿时当了机,脑子里几乎听见咕噜噜沸腾的声音,他不自觉地紧张出一身汗。
唐秦我我了几句,却不知道说什么。
姜笑笑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现在你知道了。”她伸手拉住唐秦的胳膊,踮起脚亲了亲唐秦。
微微凉意而柔软的触碰,带着不知名的电流窜过唐秦的大脑脊椎直至心脏,那种无法抑制地快速跳动的心脏,和一涌而上几乎热泪的情绪让他分不清自己的心意。
仅仅是一触即分,姜笑笑退后一步,眼神不由自主避开唐秦的视线,她说:“你看,你没有推开我,你不讨厌我对不对。”姜笑笑低头勉强笑了一下,然后转身离去。
唐秦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几乎听不清姜笑笑说了什么,只是愣愣地盯着她,甚至连视线也是不聚焦的,他体内那些不知名的甜蜜而带着微微酸疼的情感,让他感到心疼。从未有过这样危险的不知所措的感觉,好像自己已经无法掌控自己的思想。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不由自主地慢慢抬手,缓缓拂过刚刚被姜笑笑轻吻过的地方。
不讨厌的。
甚至,还有些欣喜与感动。
接下来的日子,几乎叫唐秦抓狂。他第一次才发现就算在同一个学校,也能总是无法遇上你想见到的那个人。
去过学生会,说姜笑笑退了。
电话关机。
找去姜笑笑班上,同班同学也不太清楚姜笑笑的行踪。
去姜笑笑住的地方,无论怎么敲门都没有人应,甚至连房东大妈都出门警惕地望着他,大有下一秒就要报警以扰民处理。
按照老三地说法,这就是标准的撩了就跑。
连老大几个都给他出馊点子,说大不了向外放出风声,说他唐秦终于结束单身,姜笑笑肯定耐不住要出来一探究竟。
唐秦不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直觉地知道,若是这样做了,很可能姜笑笑就能躲他到毕业。
可是找不到人也终究不是办法,到这个时候他才发觉他甚至不知道姜笑笑有什么好友,有什么喜好,有什么喜欢去的地方。
他一直在被动地接受着姜笑笑出现在他生活的每一个地方。
唐秦不由哑然失笑,姜笑笑与他,在外人看来,或许他是优势方。但其实不是,无论唐秦怎么选择,爱与不爱仍旧是姜笑笑自己决定。姜笑笑那么骄傲,之前表现的有多卑微多殷切,只要她放弃了,想要收回了,唐秦没有一点办法。
他阻止不了姜笑笑的突然闯入,也拦不住姜笑笑的中途退场。
决定权,从来就不在他的手里。
即使想清楚了这么回事,唐秦也不觉得生气。毕竟,有这么一个人,在你不知道的时候,那么努力的喜欢过你。
又过了一个月,按照老大的说法,此时的校园都笼罩在一股子粉红色的气息里。原因无他,明天就是圣诞节来临了。
宿舍那群不要脸的开始下注开赌,猜姜笑笑会不会出现。
唐秦苦笑着问老三:“这赌有意义吗?”
老三说:“五百。”
唐秦说:“啊?”
老三说:“我下了五百。赌你脱单。”
唐秦:“......”
老大猛地爆出大笑:“我刚刚在网上算了一卦,算出我本月财运亨通。”说着还偷偷瞟了一眼唐秦。
老三十分善解人意地解释道:“只有老大一个人赌姜笑笑不出现。”
老大回头道:“你们懂什么,我这叫慧眼如炬。”
唐秦:“......”
恰时杨悦打了电话过来:“无忌哥,你忙吗?”
唐秦说:“没什么事。怎么了?”
杨悦声音便压低了些:“我准备挑件漂亮的裙子跟某人过节,借你直男的眼光来帮我看看。”
唐秦心里吐槽,好讨厌你们这些猝不及防就喂狗粮的人士。
与其在寝室里听那群家伙讨论自己的单身指数,说起来去看美女试衣服似乎是个更好的选择。唐秦便拿上手机出了门。
很快,唐秦就因为自己轻率的选择付出了代价。他从来不知道在他眼里完全一模一样颜色一致的裙子还会因为口袋的方向不一致有着非常大区别。
他无力扶额,听着杨悦絮絮叨叨,比如说这个裙子太勒不方便吃饭,那个裙子太宽松不够显身材,这个裙子颜色太深太老气,那个裙子太粉太老土。
等逛了十几家店,唐秦已经觉得腿不是自己的了。
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他要负责陪逛街,他心里无比嫉妒那个正在宿舍里浑然不知情享受着平静的某人。
唐秦沉沉地叹了一口气,正巧听见有人问:“这条裙子好看吗?”
唐秦正想敷衍地应两声,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
抬头却看见姜笑笑拎着裙子一角正笑着站在他面前,一身淡粉色的浅V连衣裙尤其显得她肤白若雪,明眸善睐。
只听见杨悦跟在后面笑:“能不好看吗,眼睛都直了。”
唐秦便斜了杨悦一眼。
杨悦立即道:“ok,我不说,我什么都没看到,我还有事,我先走了。”说罢提上包绝尘而去。
等杨悦一走,两人反而有些尴尬。
半晌,姜笑笑突然开口:“这段时间我哥带我去欧洲玩了。”
唐秦说:“是吗?”
姜笑笑说:“在国外手机没法用,我走的急所以忘记通知你了。”
唐秦淡淡一笑:“这样吗?”
姜笑笑声音越来越小:“我真不是躲你。”
唐秦就看着姜笑笑笑,笑得姜笑笑越来越恼,终于忍不住开口道:“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我的礼物呢?”
见着唐秦还在笑,姜笑笑恼道:“如果没有,那你就要补偿我。”
唐秦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匣子,递给姜笑笑:“你的。”
姜笑笑打开来看,里面是一对精巧的钻石耳钉。她有些惊喜地看了唐秦几眼,忍不住道:“你,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来找你。”
唐秦没说话,仍是温温柔柔地笑。气得姜笑笑忍不住抓着唐秦的手咬了一口。
番外
姜笑笑第一次唐秦是在篮球场上,彼时她还只是个每天按时规律上下学的初中生,跟同学既不生分也不熟络。
路过篮球场的时候听到一阵阵欢呼尖叫,连耳机都阻挡不了。她当时还颇不耐烦地取下耳机,准备往后丢一白眼以示鄙视之。
然后她就看见了唐秦。
唐秦刚刚进了一个球,正在和队友击掌庆祝,笑出一口大白牙明晃晃地刺激了姜笑笑的眼睛。
姜笑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怎么会有人笑得这么好看。
那在阳光下的笑容,爽朗而健气。如同一个被聚焦的镜头,周围所有的一切都模糊了起来。只有阳光,操场和唐秦。
之后她便竖起耳朵去听周边的八卦,知道了唐秦的名字,还知道唐秦好巧不巧在自己隔壁班——唐秦原来的教室由于漏水,所以他们便将教室移置了过来。
姜笑笑装作路过了好几次,常常看见唐秦桌前围了不少女生,面色羞怯地问题目问天气问新闻。姜笑笑私底下偷偷给唐秦取了一个外号‘太阳花’。
彼时,姜笑笑初二,唐秦高一。
那段时间,连姜瓜瓜都瞧得纳罕,感觉姜笑笑心情格外雀跃些。
姜笑笑的好友很快就知道了姜笑笑的心思,她戳了戳姜笑笑,一本正经地问:“人家高一欸,你不觉得老了些吗?”
姜笑笑白了她一眼:“我哥呢,你怎么不嫌他老。”
好友虽然嘴上嫌弃,心里却是为姜笑笑两肋插刀的,于是她就插了姜笑笑两刀,她从书包里倒腾出十几封花花绿绿的情书,吓得姜笑笑差点没把书包丢出去。
姜笑笑问:“这什么东西?”
好友说:“情书啊,这还看不出来。”
姜笑笑问:“我当然看出来了,问题是哪来的?”
“明天不是圣诞节嘛,我为你去侦察敌情。”好友便偷摸摸地跟姜笑笑咬耳朵:“从唐秦抽屉里偷出来的。”她一瞬间觉得自己万分伟大,为朋友违法犯纪。
姜笑笑心神崩溃:“你偷这玩意有什么用?”
好友便说:“将你的所有情敌全部扼杀在情书里。”
姜笑笑竟无言以对。
五分钟以后,好友被姜笑笑拖着书包带子,偷偷摸回唐秦教室塞情书。
好友负责望风,姜笑笑负责塞情书,无奈唐秦的抽屉里不仅仅有情书、教材,还有女生们塞的各式各样的零食。好友看得眼巴巴,问姜笑笑:“你说我偷拿一块巧克力,那学长应该不会发现吧。”
姜笑笑冷笑道:“想都别想。”
姜笑笑费了好半天劲儿,总算把情书塞进了抽屉里仅剩的缝隙里。还不等喘口气,就见着唐秦不知是想起了什么,转身回了教室。
一时间,三个人沉默无言。
唐秦试探着问:“有事吗?”
似乎是为了回应唐秦的问话,只听见哗啦啦的声音,那些成把的情书和零食从抽屉里倾泻而下,撒了一地。那五颜六色的零食和情书刺激得唐秦太阳穴一跳一跳的。
一时间,整个世界又沉默了。
好半晌,唐秦才憋出几个字:“同学,你还小,不要早恋。”
- END -
作者:琳艾
1.
黎睿铭从被窝里爬了出来,对身边的女人打了个招呼,后者并没有回应他,只是自顾自地穿上了昨晚丢在一旁的内衣。
“真冷淡啊。”
年逾三十的他依然好看得紧,挑起的眉毛仍有少年时桀骜不驯的影子,大概无论是谁,能在清晨看到这样一张脸,都是心情愉快的。
但陈可新看了他一眼,只是嗤笑了一声。
“怎么?一把年纪了还没做够?”
她说话永远刻薄而嘲讽,混在她那独特的烟嗓里。似乎打生下来之后就从不在乎面对的是谁,像极了曾经锋芒毕露的某个人。
黎睿铭不计较她的态度,毕竟一开始,他向她搭话的原因就是她那仿佛是强撑着的傲慢。但他也并非什么受虐爱好者,作为回敬,他伸手揽过正在扣扣子的女人,在对方的脸颊上印下一个做作的早安吻。
陈可新摆出露骨的厌弃,拿过他的衬衫擦了擦脸。
“做都做过了,倒是连个吻都受不了。”
陈可新没有再理会他的挑衅,穿上睡袍就走到酒店厕所开始洗漱,留黎睿铭一个人坐在床上,身边丢着皱成一团的衬衫。
他们相遇在酒吧,两个人都并非是因为寂寞而去猎艳,只是纯粹的去享受一个人的气氛。大概是在彼此的眼里看到了某种相同的默契,才会变成现在这样的关系。
谁也没有去详细追寻过对方的过去,只有初次相遇时作为下酒菜的寥寥一句。
“我喜欢过一个人,因为他没钱把他甩了,后来他成了大明星。”
“真巧,我也喜欢过一个人,后来她死了。”
当时陈可新含着酒浸樱桃,口齿不清地说了一句话,以为自己的过去会被对方当做段子来听,却没想到身边那个剑眉星目的英俊男人仅仅是点了点头,告诉她一个更像恶质段子的故事。
他们当下彼此相信了对方的真诚,或者换句话说,他们根本不介意对方是否真诚。谁都没有继续问对方“那之后”的事,但彼此都自顾自地开始揭开往事。
他们没有在对话,没有在交流,只是在倾吐,兴许是憋得久了,又或许是这些话,只能告诉一个深知对彼此毫无兴趣的人。
“我毕业后嫁了个有钱人,后来他去找他的初恋,净身出户。剩下的钱足够我过一辈子。”
“她死后我根本没有愧疚,也没有后悔,我和我的兄弟断了联系,因为他觉得我就是个禽兽。”
“哈?初恋算个什么东西?初恋只是一时迷惑,到了那个年纪还回头找初恋,只会被当做悲惨而失败的蠢蛋吧。”
“与其说我真的毫无感觉,不如说是我根本不配。不配为她的死负责,也不配为她流泪。”
“他跟我谈离婚的时候,我泼了他一脸的酒,他居然跟我说像我这样只爱钱的人不会懂什么是初恋。”
“我真羡慕我的兄弟,他敢说喜欢她,敢说忘不了她,敢说他的痛苦。而我就连说她的死因有我的份,都像是傲慢。”
“我该指着电视里放着的广告代言告诉他,上面那个男人是老娘的初恋吗?还是要我把那个人和他身后那个吉他手当年给我写的歌唱给他听?”
“我是不会为她忏悔的,绝对不会。”
是啊,初恋,算什么?
对他来说,她已成为海市蜃楼。对她来说,他已成为天空之城。
他们在他们的心中如同硬石,被层层包裹,不愿被人看见,也不愿自己触碰,那回忆到最后结成珍珠——于是,他们被剖开躯体,被取走了那粒珠宝,然后,他们大开躯体的壳,被丢弃在一边。
2.
黎睿铭离开房间时,女人正靠在窗边抽烟。他对她挥了挥手,对方也并没有给予任何的回应。
男人并没有留下来与陈可新一起享用酒店的早餐,毕竟,她是一位有钱的太太,可以尽情地挥霍人生,但他却仍然需要去单位工作。
他独自一人来到酒店大堂,结完了一晚的房费,他很清楚陈可新并不会继续在酒店里住下去。酒店的房间对她来说,更像是一种惩罚,警告,或者类似的象征。目的是为了要和至今为止植入大脑的纯洁概念割裂开来。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想多了。
黎睿铭轻轻扬了下眉,和普通人会在这时耸肩不同,他似乎在少年时期养成了这种独特的习惯。青春期总会给人留下一些鲜明的印记,尤其是对于他们这种人而言。
所以他可能是在无意之间,把曾经对叶欣的印象投射到了陈可新的身上。
那个被众人称为婊子的少女,聪明而骄傲,眼睛里盛满了干净的绝对。她在肉体受辱之前选择了自杀,明明这一切不是她的错,却决绝得一如她往常的态度。
而陈可新,这个四处游戏的,斗鱼一般华美的女人,大概也是真切地阐释了什么叫“我抽烟喝酒但我是个好女孩”。她自己估计不这么觉得,但黎睿铭对此有些执拗的偏执——她一定曾经相当的乖巧,她和他不一样,是真正的洁癖。
他曾在床笫之间这样对她说过,当时他的指骨正想扣进她的指缝,而陈可新当即收紧了双手,对着他露出了警惕的眼神。
看啊,就像这样,除了她厌弃的身体,其他的无论哪里都不愿意让他碰触。
“能不能有点职业操守?”
“拜托,我又不是鸭。”男人在她的上方暧昧地笑着,“但是抱歉,我会遵守游戏规则的。”
“真不好意思,你那张脸我一看就误会了你的职业,黎总。”陈可新在翻了个白眼,然后摊开手,把躯体暴露在他的视线中。她那不再年轻的身体仿佛是赠予他的礼物——除了她的指尖,她的眉眼,她的唇。
他们只做一同入睡的人,而不做恋人。他们的双手可以穿过彼此的外衣内衣,但绝不抵达心。
这就是两人一开始所约定的规矩。
黎睿铭整了整西装外套,迈进了办公楼的大门。
他没有成为一个法律相关的工作者,去向曾经逼死叶欣的红灯区做些像样的复仇。而是一切按照家里的安排,选了最普通的金融行业,他的人生如同他曾经那样顺风顺水,“学什么都会”并不是一句停留在学生时代轻飘飘的夸赞,他的成绩自是很好,而其他的部分,只要黎睿铭知道自己需要学什么,都能简单地掌握一二。当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之后,合理的推断自身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寻找最优解——情商这种东西,也完全可以依靠智商来掌握。
他受欢迎得理所应当,从前台漂亮的女孩,到搞卫生的阿姨,到隔壁部门的同事,到自己的下属,一律对着他点头笑到“黎总早”。这其中一半是对上位者的礼节,还有一半只是单纯对一个赏心悦目的男人发自本能地示好。
没人会知道现在的黎睿铭和十几年前那个源城职高自杀女孩的事,除了陈可新外,没有人再知道,就像除了他以外,没人知道陈可新与King’s乐队主唱曾经的事。
没人知道,没人关注,也没人在乎,包括他们自己。现代的社会是如此的纷繁复杂,几乎能够填补一切不能被缝合的孔洞。很偶尔的时候他们会感受到寂寞,但只要有金钱与美貌,他们总能找到愿意填充的人,就像这次他们找到彼此一样。
哪怕他们的关系比之前的所有人都要稳定,但在坚固的灵魂深处,谁都明白那绝对不是爱情。
3.
出乎黎睿铭的意料,他在下班的时候接到了陈可新发来的消息,她在大楼的门口等他。当他提着公文包出门时,就看到一辆漂亮的跑车,和那半开的窗里粉饰完美的女人。
陈可新把墨镜勾下了一点,瞟着黎睿铭。
“请个年假,一起去哪儿走走吧。”
黎睿铭拉开副驾驶的门,一低头就坐了进去,像个熟练的被包养的小白脸。
“陈太太,您应该知道我们这种级别,年假可不是想请就会有的。”副驾驶的座位刚好适合他的腿长,看来他上次坐过之后还没有载过其他人。黎睿铭慵懒地伸直了腿,轻轻用指尖敲着扶手。“你不是从来不和鸭开展户外活动的吗?”
陈可新最近的状态确实和平时有点不同,他能够明白,这个女人虽然嘴上刻薄的一如既往,但偶尔会露出防守的空缺,使他能捕捉到那硬壳之下的软弱。就像现在,本以为是富太太的心血来潮,但她好像真的有在失望。
“你最近是发生什么了?要不要……”他的后半句关心没有说完,陈可新已经一脚油门踩了下去,跑车发出性感的轰鸣声,他被惯性一甩,毫无形象地倒在椅子上,举起双手对那位易怒的女王投降。“我错了,我错了。虽然年假不行,但这个双休日我有空。”
车速缓了下来,但并非是因为他的服软,无非只是陈可新要开上道路,而她一直遵纪守法。
循规蹈矩的陈可新。他在心里想了想这句话,觉得有点好笑。
她从来不需要他多余的关心,和床伴有什么话可以多说的呢?只要一个消息,一个约定,到达一个地点就可以了。黎睿铭只需要按照约定安排好日程,等着她的指令就行。
只不过她从来没有让他来过这么远的地方。
只是一个短短的周末,就跨越大半个国土,特地到拥有海岸的D市看海。男人知趣地没有问她原因,只要单纯的享受这次假期就行,对方也是这么想的。
初春的海岸风还很大,在人烟稀少的滨海公园,陈可新紧了紧身上的薄大衣,嘴里叼着的香烟闪烁着,烟灰扑朔着落下。两人没有说话,哪怕其中一个在哪里坐下休息,另一个也会自顾自地往前走,这片天地之下,仿佛只有海浪与鸥鸣。礁石堆成高耸瑰丽的悬崖,透明啫喱一般的海浪扑打着岩壁,像一只天真而贪婪的野兽,像死亡一样淘气。
女人突然笑了起来。
“黎睿铭,你有没有看过《人间失格》?”
“看过,但没什么印象了。”他说谎,他花了很多时间去遗忘那部作品给他的感觉。“怎么?”
“我只是突然想起男主角第一次和情人跳海自杀,那个女的死了,他没死。”
“……”黎睿铭把视线也投向海面,“给我一根烟。”
陈可新依言从盒子里掏出一根递给他,没有用她漂亮精致的Zippo火机,而是凑近了他的脸,用自己的烟点燃了他的,呼吸之间他们分享着细腻的薄荷烟草。
“我知道死是什么,你别想。”
“谁想死?你?”
“我不想死。”黎睿铭耸耸肩,他保持着靠着陈可新的姿势,“只不过……”
“只不过我们也没什么好活的。”她率先答出了他想说的话,黎睿铭诧异地瞟了她一眼,咬着香烟扬起了跋扈的笑容。
“确实如此。”
4.
飞奔。
从公园踱步到酒店附近的海滨,三十余岁的成年人以少年少女一样的姿态飞奔了起来,像身后被什么追赶,像追赶着眼前的什么。
跑到酒店,穿过大堂,无视那些奇怪的眼神,迅速滑入电梯,再一路跑进房门。
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女人转身拥住了男人的脖子,黎睿铭热切地回应着她,亲吻陈可新的嘴唇——她曾经不允许他碰触的伊甸禁地。吸吮、啃咬、舔舐、探入、辗转,像是要用唇舌填补那个冰冷喉咙里说不出口的寂寞,像是要把自己的一切毁灭在一个永不停息的焚烧炉里。直到双唇都已经充血红肿,分开的舌尖挂下黏连的唾液,黎睿铭扬起脸,注视着被自己半抱在墙上的女人。
半褪的外衣,跑乱了的卷发,被他晕开的口红,眼角眉梢略微积累的粉底和疲倦都宣布着她与少女时代的永别,只有那双燃烧的眼睛里充斥着热情——不能再等候的热情。
“你在等什么?”
陈可新拎起他的衣领,用力向两边从扯去,精致的衬衫绽开纽扣,男人好看的锁骨暴露在她的攻击范围里,她毫不犹豫地咬了上去。那人并不躲闪,只是任由她留下绯红的痕迹,抱着她向床边移动,当她倦了这个标记游戏,就一把丢进柔软的绒被里。他侵身上去,与她十指紧扣,又给了她一个绵长的,甜蜜的亲吻。
对,就是这样,我们只要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沉浸在莫大的愉悦之中,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身体的欲望更易满足的东西——食与性,我们抓住这两件便已足够幸福了。我的心如此灼烧,但我仍然需要你的体温,我像鬣狗一样蚕食你的躯壳,哪怕你我都已被空虚占满坚硬灵魂。
相恋早已无法倾国倾城,那么此生此身便只用于尽情嬉戏。
两个身影交叠在一起,如同在炮烙的地狱里扭动,如同在天堂的云端上游戏,仿佛永无止境,直到黎明。
“我们这样真的好吗?”
在还未平复的喘息间,黎睿铭听到女人这样问道,她的问句里“们”轻不可闻,他听不真切。
没来由得,男人的心中突然泛起了一种巨大的悲悯。好像那无人踏足的宁静深潭,属于他回忆的一汪死水被人丢下了一颗荡起波浪的石子。
他从没哭过,他深爱的少女死后他没有哭,他被朋友绝交时没有哭,在他那顺风顺水的一生中更不可能哭泣,但就在此时,因为陈可新一句没来由的问句,黎睿铭突然在高级酒店的大床上,突然呜咽着流下了眼泪。
睡在他身侧的女人转过身来,没有吐露一句刻薄的话语,只是沉默地把他抱进了怀里。她的下巴抵着他的额头,那双从不让他碰触的双手轻柔地安抚着男人的背。被褥之下只有彼此的肌肤,黎睿铭哭得蜷缩起来,像个婴孩一样,被陈可新揽进臂膀,仿佛胎儿回到最安全的子宫里。
她也哭了,眼泪顺着脸颊上的法令纹滑落到他的眉心。
也许就是陈可新的眼泪让自己的那潭死水被惊扰了。茫然中,黎睿铭这样想着。叶欣封死的那一池深不见底的黑潭,是她让它活了过来——用的不是爱情,是同样的孤独,可以理解,却绝对不能分担的痛苦。
“我会陪着你的,我会陪着你的。”一遍一遍地,他们如此安慰道。
他们赤身相拥着,哭到身体麻痹,哭到失去力量,哭到沉沉睡去。
静谧的凌晨,还没有升起的朝阳,舒适温暖的床,两个依偎而眠的人,就像在镰仓相约赴死的大庭叶藏与恒子,就像任何一幕幸福的终局。
0.
他们什么都不缺,财富,地位,容貌,都多少有富足。
他们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爱情。
爱情也许会万岁,但是对他们而言,爱情就像是一缸被遗忘的,酿馊了的酒。那长久的放置不配被称作陈年,更别提万岁。
那酸苦的液体烂在心里,被孤独永久封藏。
- END -
作者:江橼
“深圳地铁三号线,时速一百公里每小时。”
一
打游戏有一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辅助要跟AD,即使这个AD并不需要他的辅助……
“程鑫啊,你是成心的吗?”周维维的“女朋友”躺在宿舍里,打着游戏爆着粗口,“这小子就是故意的吧?”即使她是电灯泡,也不能直接给拉灯卖了啊!她还说队里的重要输出呢!
虽说程鑫这手辅助玩的没毛病,开团先保住AD,但她就是心里有些不舒服。
“不,我是诚心诚意的。”麦里,程鑫的声音有些俏皮,感觉还像是孩子。
“我……你!”她气不过,扔了手机来扯周维维,非要她给出个公道话,“你男朋友欺负我!”
周维维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手一抖,收了四个人头。“你还是我女朋友呢,欺负回去。”她如是说道。
“……”女朋友僵了僵,松开手,又拿起了自己的手机。“得,这狗粮我吃了还不行嘛!”这俩人也不想想,没她,两人怎么可能认识!
说到周维维和程鑫两人的恋情啊,她这个女朋友还当真是最大的功臣。当初周维维在游戏里被一对情侣秀了一脸的恩爱,气得她好几天都没吃好饭,自己这才想了个歪招,说要也给她找一对象——虽然本意是游戏里的,但没想到两人直接跳转发展成了真实情侣……这口狗粮她吃的心甘情愿,不心甘也要情愿!
“对了,突然想起来,你今天是不是要去程鑫那边?”她记得之前周维维跟自己说过,去年是程鑫来找的她,今年是她去找程鑫——美名其曰轮换着来,实则是换着地方秀恩爱。
“对,半夜的飞机。”周维维这会儿看了眼表,下午三点,应该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机场了。在这个小城市里没有直飞深圳的航班,她必须先坐一个小时的火车去省会,然后再坐一个半小时的机场大巴到机场,再开始值机等待起飞。
运气好的话,能按时起飞,运气不好,估摸着就要等到凌晨了。
“那成,我送你去火车站。”女朋友听了,拿上车钥匙下楼去热车,等着周维维下楼。小城市哪儿哪儿都不好,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堵车。
等周维维告别了好友上了火车,这心脏才开始砰砰乱跳。“啊!又可以见到他了!”异地恋最辛苦的,莫过于两人无法天天见面,即使经常开视频打电话,也不如直接见一面的亲切。
程鑫,一个小自己两岁的大男孩儿,现在正在深圳高铁学院读书,预计毕业后会直接在深圳地铁就业。
要说老牛吃嫩草这事,周维维的确是有压力的,但她并没有太当回事,感情来了谁挡得住呢?谁规定的八十岁老大爷不能跟二十四岁的文豪美人约会呢?
“媳妇儿,你到哪儿了?”几乎每隔半小时,程鑫都会发消息来问,生怕自己的宝贝女朋友半道儿上迷路不知道被拐去了哪里。
“才上火车。”她提着并不多的行李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心不在焉的听着耳机里的歌,望着窗外,想让那些树风一样的往后退,快到连残影都看不见。
坐在她旁边的是一名穿着旗袍和羊毛坎肩的文艺老太太,她带着金丝边的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城市晚报上刊登着青年文摘的那页。
“小姑娘是去见男朋友的吧。”她温柔的笑着,递给了周维维一块菠萝蜜,“我也是去见我男朋友的。”
她差点把核一口气吞下去,咳了半天回过神来,道:“您的……男朋友?”
“对啊,我男朋友。”老太太好像就知道她会这么问,于是优雅的将报纸叠成小四方块,双手搭在腿上,跟蒙娜丽莎一样看着她,“一个从来都不听人把话讲完的固执老头。”
周维维听了,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笑,大概是想到了某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吧,“你们感情很好啊!”即使两地分居,还会如此走动——等等,两地分居?
她上下打量着老太太,这神情怎么看都不像是跟爱人两地分居的啊!
“我们感情一点儿都不好。”老太太本来是想跟年轻人说个话,解解闷,顺便跟这看上去书卷气浓厚的妮子聊一聊文学,结果自顾自的就讲起了自己的恋爱史。
所以说,人年纪大了就爱回忆过去和唠叨,这些老话都是非常有道理的。
“我和我爱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前连对方长得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她记不清自己为这事闹过多少回,离家出走又被绑了绳子带回来多少次,唯独就记得自己凤冠霞帔当日,牵自己手的那人是多么的小心翼翼。
生怕给自己磕了碰了,拽拉的时候都不敢用力。
周维维嘴里含着菠萝蜜的核,听得津津有味,甚至都在脑海里想象到了这老太太年轻的时候穿着绛紫色旗袍,手里挑着金烟杆子的模样——所以说电视剧害人不浅,满脑子都是“夜上海,夜上海~”
“我对他的好感,不过是停留了几秒钟,就彻底抛之脑后了。”老太太叫了乘务员,又要了一份水果,和周维维分着吃,“婚后我俩人就各种不对,生活习惯啊、金钱观念啊甚至是子女的教育想法都完全不同;为这事,年轻的时候我没少和他打架。”
她还攥了攥拳头,仿佛在说她的拳头硬得很,当初一个能打她爱人十个!
“可是啊,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欢笑过后总会想起一些悲伤的事情,周维维不知道这是什么定律,但并不能反驳,这话的确是对的。老太太和她爱人的婚后生活可以说是过得鸡飞狗跳、热热闹闹,谁也不服谁,却谁都不会离开谁。
一直到,生而为人,谁都过不去的那道坎。
“这么一说快十年了。”她摆弄着火龙果,有些咽不下去了。“之前我和我爱人还有小女儿一起住在济南,逢年过节的大儿子大女儿都会来看我们。直到我爱人过时,我们都搬去了上海,这才甚少再回来。”那栋老房子她还留着,寻思万一哪天自己老的走不动了,坐不了飞机火车了,她就回来住,也算是陪陪他,省的他一个人怪孤单的。
周维维忽然意识到自己提了不该提的水壶,慌忙道歉,但老太太却摆摆手,让她不必介意。“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他走的时候也没受罪,你用不着介怀的小姑娘。”
这话让她不禁想到了自己和程鑫,她的年纪比程鑫要大,那么按照自然规律,自己应该会先一步离他而去——尽管两人现在还只是情侣,但她还是忍不住想到这个问题。
“那小姑娘,礼尚往来,你也给我老太太讲讲你俩呗。”她眼睛忽然亮了起来,狡黠的如同小孩儿。
“我俩其实没什么好讲的……”她挠了挠脸颊,不好意思的开了口,“我俩就是打游戏认识的,一开始是在游戏里做情侣,结果后来打交道越来越多就发现‘哎,这人好像不错,还挺得我心的’然后就试着告白了。”跟老太太和她爱人的故事比起来,自己的简直就是个笑话!
本来还在想,现代爱情和老一辈的爱情本质区别究竟在哪里这一高深问题呢,就见老太太羡慕的拉住了她的手,“自由恋爱就是好!看上了就别放手,好不好的先占下再说。”
这话,听着就跟母亲和女儿说的一样!
“那你喜欢他哪一点啊?”老太太继续问。
周维维继续答,“就,我也说不上来,好像我也不讨厌他什么。”就好像这个人生来就是为自己而设计的,两人就像是两块拼图,放在一次严丝合缝的,没有半点出入。
这下老太太就更开心了,跟听到了上世界四十年代偶像八卦似的。
“那你有想过要跟他结婚吗?”火车突然报站,即将进入济南站台。老太太虽然还想继续听,可无奈自己要下车了。
正巧,周维维也是在这里下车,便扶着老太太一起往门口走。“想过啊,我此生——或者说是此时此刻——最大的梦想,就是和我对象一起,在他的城市定居。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刚好可以装下我们两个和一只猫一条狗,如果可以,我还想追加一个婴儿房。”周末能和他一起宅在家里看电视打游戏,出去遛遛狗,在路边的小吃店买一堆花里胡哨的好吃的,吃得圆滚滚的再回家。
如果这些都无法满足,那么她的梦想也就只有一条——每天醒来就能看见他,梦里的也都是他,足以。
“现在孩子的爱情哟~”老太太下了火车,被满嘴抱怨却满眼温柔的家人接走了,临走还不忘拍着周维维的手背,语重心长的说,“无所顾忌,敢爱敢恨。这就是最棒的。”
“妈,你到底在干什么啊!人家小姑娘多不好意思哟!”
周维维目送老太太离开,一个人站在出站台,吹着凌厉的春风,心思早就已经跑到一千八百五十三公里外的地方去了。
二
“我先走了,这周放假我就不回宿舍了啊。”闹钟一响,程鑫一个鲤鱼打挺起身,穿上暖呼呼的羽绒服就往外跑。
刚出了门,又折回来,顺走了衣橱里的一条围巾。
“这小子,干什么去了?”刚进门的问在屋里的室友,程鑫这一大早就火急火燎的往外跑,是要干什么去。
“还能干什么,见女朋友呗。”这小子也不知道哪来的福分,打游戏的情侣居然奔现了!天天搁宿舍里么么哒,亲爱的叫,听的他们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事实上程鑫还是很收敛的,顾及到满屋子单身狗的情绪,说情话的时候总是识趣的跑去外面吹会儿风。
他女朋友周维维的飞机果不其然晚点了,半夜起飞的一直等到了凌晨五点才动。现在七点还不到,程鑫就已经下了地铁,在机场等着了。他将顺手拿来的围巾塞在衣服里,试图将其捂得暖和和的,等自己媳妇儿一下飞机就围上。
“大哥,AG26航班什么时候到?”他也坐过飞机,知道那大屏幕上显示的时间从来都不是准的。如果它能准时一次,那当天不去买彩票绝对是亏了一个亿。
地勤大哥看了这小伙子一眼,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机,“快了,再等半个小时左右就降落了。”这一航班起步晚,但好在路上没耽误功夫,而且到这儿也刚刚好有空位,航站楼都给安排好降落的地儿了。
“你一会儿去十一出站口等着就行。”他指了个方向,让程鑫过去。兴许,去哪儿等着,能早点见到他想见的人吧。
“谢啦大哥!”程鑫扭头就跑,在光滑的地面上滑了好几下。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冷静,冷静,不能过于兴奋,不能喜形于色,不能……管他呢!今儿只要能见到自己媳妇儿,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在周维维心里,程鑫一直都是个可靠稳重的小胖子——即使他不是真的胖——偶尔会有小孩子脾气,气的人哭笑不得。
在飞机上没办法开网络,周维维就翻着两人之前的聊天记录,一点一点的看,一点一点的回忆,原来自己跟他都说过这么多话啊。
她从下往上翻,似乎怎么都翻不到尽头。这期间两人哭过,笑过,有感动,也有埋怨,可到头来,两人还是这样你记挂着我,我记挂着你。一想到对方的名字,心脏都乱了规律。
“有本事你咬我啊,反正你也咬不到~”看着聊天记录那话,周维维心道,自己这次可是有了报一箭之仇的机会了。近在嘴边,哪有不咬的道理?
她收起手机,第一万次的希望飞机快点降落,让她能快点见到那个生他养他的城市。
“啊,怎么还不来啊!”已经等了二十多分钟的程鑫终于坐不住了抑制在大厅里踱步,像蚂蚁一样的来回转圈,心怎么都平静不下来。他在脑海里模拟着一会儿见到周维维的样子,是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拥抱呢,还是站在原地等着她出来主动拥抱自己?第一种显得自己过于急切,可第二种他怕自己无法忍受等待。
就和所有第一次谈恋爱的大男孩儿一样,他手足无措的站在这里,急得满头大汗,双腿发抖,却抑制不住嘴角的上扬。
“真想快点见到你。”他们已经有八十天没有拥抱过了。环游世界也不过是八十天而已。这时间,太长了。
他忽然想起自己之前跟周维维说过的话,“我妈说,等我工作满一年,就准备结婚的事。这一年包括我大三实习的那一年!”换句话说,就是他大四的时候,就可以跟自己媳妇光明正大的住一起了!
等那时候,他可以过上每天公司、菜市场和家三点一线的美妙生活了。
程鑫好像从来都没想过两人会分开的事,一如他已经全然忘却在和周维维谈恋爱之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了。在他彻底搞明白女朋友和女性朋友、周维维和别人之间的优先顺序之后,他的生活里就只剩她一个了。
似乎,自己的生活从来都该如此,若是有一天两人不谈了,那他才是真的经历了世界末日,完全想象不出自己理所应当的生活是个什么模样。
或者说,自己真的想过吗?
“来了!”大屏幕上红色的数字瞬间清零,变成了降落状态!程鑫冲到最前方去,在围栏边缘张望,张望着那个穿着粉色风衣的宝贝。
“媳妇儿!”
周维维出来的那一瞬间,程鑫发现自己做再多的准备都是白瞎,完全凭借本能行动了。他的脑袋放弃了思考,二话不说的冲上去,抱住自己的大宝贝,开心的转了好几圈。
是啊,他们又拥抱了。
“你来多久了?”周维维再次落地,揽着他的腰往外走,看着程鑫鼓鼓囊囊的肚子就想笑,这是在里面塞了些什么啊?
“不久,几分钟而已。”他解开扣子,把那红色的大围巾拿出来,一圈一圈的套在周维维脖子上,将她捂了个严严实实,生怕她被南方的冷给冻着。
“几分钟?”周维维明显不行,但又不想揭穿他这小心机的谎话。心满意足的由他拉着往外走。
“我跟你说媳妇儿,你来这一周的观光计划我都写好了。”程鑫又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本,上面密密麻麻记载着自己跟班里同学取经加上自己不眠不休思考得出来的“和媳妇儿七天约会攻略!”
顺带一提,后面跟了四个叹号。
“第一天我们先逛逛深圳的景点,第二天我们去游乐园,第三天……”
周维维没收了他的本子,摆正他的脸,让他好好的看着自己,“别想那么复杂,我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像老太太说的那样,自由恋爱最好!因为只要两人在一起了,干什么都行。
“好!”程鑫顺势亲了自己媳妇儿一口,狂跳不止的心脏终于回归了正常频率。反正以后的日子还长,犯不着一周就全都享受完。
“那我们去吃早饭吧。”他将周维维的手塞在自己口袋里,百般呵护的攥着,“我知道有一家特别好吃的港式茶点。”
两个人的相处模式突然从热恋情侣变成了老夫老妻,一个说一个应,一个怂兮兮的言听计从,眼神里满是喜欢;一个嚣张到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却唯独看到了那离自己最近的身影。
刚好能挡住风的个子,刚好能撑起天的高度,周维维望着,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老公,你说我要是考研没考上怎么办?”她站在陌生的街道上,忽然有些后怕,怕自己以后再也看不到这样的景象。
“没事,考不上也不想考了,就毕业,到时候我养你。”程鑫说的理所当然,他其实从来都没想让自己媳妇儿如此辛苦,尽管他知道周维维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两人的未来。
可他就是看不得她受苦的样子,这样的人儿这辈子都不一定能在遇到第二个,自己不宝贝谁来宝贝?
“我会尽力去做你所期望的所有,但如果我有一天什么都做不到了,害你对我失望了,也请你记得,我不是变了。”他忽然弯下了腰,将周维维整个拢在怀里,“我只是还没想到能更好表达我爱你的方式。”
“所以,别怕,在这里你就是女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会一直等着。”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心有不安的女朋友,但他知道怎么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现在,是你在向着我靠近,等哪一天你累了,不想走了,就换我来,我会把剩下的路全都走完。到时候,我就一个百公里加速冲过去。”再次将她抱在怀里。
周维维仰着头,那额头去蹭他的下巴,问:“为什么是百公里加速?”
“因为深圳地铁三号线,时速一百公里每小时。”他是开地铁的,自然要用与之相关的内容来表达自己的内心啊!
就跟周维维是学生物技术的一样,天天研究怎么把他的骨头做标本,以求来表达自己爱意的深沉——以上,都是程鑫同学在见不到媳妇儿时的脑补。
“我们晚上去吃火锅吧!”烦心事聊完,两人又开始想一些让人满足的好事——周维维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但这话说的没错。
“成啊,我要吃鸳鸯锅!”她还从来都没吃过南方的火锅呢。
“到时候辣哭你可别找我。”他寻思着之前在山东吃的那火锅辣锅,又想到了本地的火锅辣锅,直觉自己宝贝媳妇儿肯定要被辣哭——山东那辣锅在他尝来,完全就是清水撒勒!
“那我去大街上随便找一个?”她指着路对面那在寒风中只穿了一个棒球外套的小年轻,眼神里写满了笑,亮晶晶像炸开了烟花。
“那你还是找我吧。”程鑫一撇嘴,搂得更紧了。用略带敌意的眼神目送那小年轻离开,搞得人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后脊梁发凉,直哆嗦。
三
“唔——”
和程鑫一起度过的短短七天,周维维每天都要被甜哭了。早上是在亲吻中苏醒的,醒来后两人老夫老妻的洗漱穿衣出门,甚至连打扮都变得随心所欲。
程鑫说生活要有仪式感,所以他每天都要找机会跟自己媳妇儿表白,什么“你选的我都喜欢”,什么“我爱你媳妇儿”,反正一天天儿的心里都跟涂了蜜一样。
坐在返程的飞机上,周维维闭着眼,脑袋里全都是他的影子。甚至又想到了之前两人一起去做蛋糕的事情,明明那才是昨天发生的,却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她小心翼翼的将这记忆装进盒子里,放在记忆深处,空出来一大片的空间,为以后更值得记忆的事情留出空缺。
“我已经开始想你了,怎么办?”
要说她去深圳最根本的目的,那就是给程鑫过他十九岁的生日。真真的只有在她亲自参与到程鑫的生命里,她才感受到时间流逝的差距。
在蛋糕工坊diy蛋糕的时候,她差点就哭出来了。正表演完整削完一个苹果特技的程鑫顿时慌了,手忙脚乱的不知道是该先拿张纸还是先将人拢在怀里。
“这是怎么了?”他没有办法,最后只能蹲下,仰望着低着头的周维维,伸出手去打算接住她即将掉下来的小水晶,好像那是什么宝贵的东西似的。
“没什么,就是有些懊恼。”她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怎么了,就是觉得不甘心。说着说着,她突然又不想哭了,将在冷水里泡好的吉利丁片捞出来倒进打好的芒果糊糊里搅拌均匀。手上力度不断加重,看的程鑫心惊胆战。
自己媳妇儿这到底是在给自己做蛋糕啊,还是像杀了他啊?
他认真而又诚恳的蹲在地上,回忆这两天自己有没有做错事情,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于是他决定向万能的好友们求助了。
程鑫悄悄的跑到一边,用手机偷拍了一模糊的照片,即使模糊,也还能看到周维维那杀气腾腾的气场,跟漫画里似的都扭曲外溢了!
“救命,媳妇儿突然心情不好了怎么办?”他把照片贴上,跟了一个生无可恋的表情,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在线等,急!”
不出一分钟,他的空间就炸了,除去前面五排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损友,后面的朋友是真的在支招——起码他们看上去都认真思考了。
朋友一:兄弟,想一下自己今天是不是没有表白?
这人就是跟他说,“爱情需要保鲜,喜欢就要说出来”的那个好友。
程鑫认真的回想了一下,自己早上起床的时候就表白了啊!应该不是这个的原因吧?
于是他跳过这条,接着往下看,“兄弟,你媳妇儿在做蛋糕,那你在做什么?”言外之意,你这小子不会是看着自己媳妇儿忙活,一点儿都不插手吧?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程鑫忽然顿悟,意识到自己不帮忙做蛋糕这事可能是让周维维想到了婚后生活——她从今以后就要勤勤恳恳的守着厨房做饭,做一个黄脸婆。
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程鑫同学缓了缓神,快步走去水池边洗了手,然后乖巧又怂兮兮的站在自己媳妇儿身后,道:“媳妇儿有什么我能做的嘛?”
咋一问她还想不到能让他干点什么,“那这样吧,你去把消化饼干压了,顺便再削一个苹果。”
收到命令的程鑫同学欢快的跑去把消化饼干压碎,然后塞进模具了,随后开了个小太阳放自己媳妇儿腿边,一脸讨好的削了苹果,一块一块的投喂。
等全都忙活完,两人守着需要凝固的蛋糕满意的拍拍手,扭头换了衣服就一头扎进了超市。今儿可是程鑫的生日啊,光一个蛋糕怎么能够?
周维维寻思着买点酒,程鑫寻思着买点烧烤,于是两人逛了好几圈,拿了两瓶rio,买了一大袋子烧烤,这才提着蛋糕往回走。
深圳的夜景很美,是和山东截然不同的美。如果把两个地方比喻成人,那么山东就是一个穿着青衫长袍的老夫子,他可以用几百年的时间去讲一个故事,用上千年的时间去铭记一件事情;而深圳就不同了,他就像是留洋归来的才子,可以用五十国语言说我爱你,可以三百六十五天不重样的向心上人展示自己。
而周维维和程鑫就是典型的山东人和深圳人,一个亘古不变,一个花样百出。
酒店里,两人面对面的坐在沙发上,欣赏着外面的灯红酒绿。程鑫自己抱着蛋糕,吃一口,喂周维维一口,容不得半点浪费。
“媳妇儿,今天,我想做一件最有仪式感的事情!”他举着rio起身,郑重其事的说。
“什么事啊?”周维维也端着酒站起来,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臂弯绕过自己的臂弯,那人笑盈盈的模样一下子就靠近了不少。
“我们喝交杯酒吧。”即使他记得全世界所有表达我爱你的方式,都不如最古老的那种。交杯,又称合卺,是说的他程鑫想要娶周维维为妻啊!
这是他十九年来,过的最棒的一个生日。
即使第二天周维维就要回去了,但他仍旧相信,离两人再次见面的时候,不远了。
都说了,环游世界也不过是八十天,去见她,不远。
“怎么办,你要是走了我想你了怎么办?”机场候机大厅里,剖开成熟和稳重,他也就是一个孩子,他拽着周维维的手不愿松开,又不得不松开。
“我又不是再也不来了。”她笑哈哈的从兜里掏出了一块水果硬糖,塞进他手里,“给,吃着糖想着我,很快我们就又见面了。”
直到周维维消失在机场大厅,程鑫也仍旧没舍得扒开那颗糖,生怕吃完了就想不住自己媳妇儿了。
“喂程鑫,你小子想旷课还是怎么的?”他正一步三回头的舍不得离开机场呢,室友催命的电话就打进来了,“赶紧的回来!”
“你就不能让我沉浸在媳妇儿离开的悲痛中嘛?”他冲着手机大喊,满心的舍不得。
“我呸!”电话那边的室友们不约而同的呸他。这小子说自己媳妇儿能不打奔儿的说上一整天,让他沉浸在悲痛之中?那谁来可怜可怜他们着群单身狗啊?
“你差不多就得了,又不是生死离别,麻溜赶紧的回来。”他们把程鑫衣橱里挂的藏蓝色制服和红色领带都给带上了。
有这儿感慨的时间,不如期盼这一年快些过去,这样两人就又能见面了。
回头程鑫一想,对啊!与其想着媳妇儿离去的这几分钟伤怀,不如想着半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到时候暑假他就又能带着媳妇儿出去玩了,岂不美哉?
“很快,就能见面了!”蔫了吧唧的程鑫再次满血复活,将那颗水果糖放进贴近心脏的口袋里,又按了按,这才拔腿往回跑。
数个小时之后周维维下了火车,再次踏上故土的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第一反应不是给女朋友打电话告诉她自己回来了,而是给个这一千八百五十三公里的那放在心尖儿上的人发条语言。
“老公,我回来了。”
程鑫几乎是秒回,“欢迎回来,媳妇儿。”
尾声
“啊——”考研复试出录取的那天,周维维从床上蹦起来,开心的大喊,“我考上了!”
她赶忙把截图发给程鑫,告诉他这个天大的好消息。“这样以后我在广西,你在深圳,我们就可以经常见面了!”
电话那边,程鑫也激动的手舞足蹈,差点连怎么好好说话都忘了,“天啊,祝贺你媳妇儿!”他强装镇定,正儿八经的回复。
大概,他现在可以彻底放心的考虑所能想到的未来最好的事了。
一个自己媳妇儿梦想中的大房子,再刷上蓝色的墙漆;养几盆花,一只猫和一条狗;把整个二楼留出来当卧室,如果可以他想要很多的孩子;到了周末就是和媳妇孩子一起,看电视打游戏,遛狗撸猫;晚上出去吃好吃的,吃到肚子圆滚滚再也装不下别的再回来。
每天醒来都能看到她在身边,晚上睡觉能将其切切实实的抱在怀里,梦里梦见的也全都是她。
这才是他梦想中最完美的未来。
“醒醒!你小子别开着开着地铁睡了!”室友话不多说,直接一巴掌拍在了程鑫的后背上,让他实训的时候睁大眼睛,别白日做梦。
“这可不是梦,”他义正严辞的纠正,“这是你们这群单身狗无法想象的美好未来。”
所以说,到时候要养什么猫和什么狗啊?哈士奇不行,太能拆家了,金毛比较温顺也能看孩子,但或许自己媳妇儿更喜欢小型犬?猫的话自己没什么研究,到时候媳妇儿看中哪个就哪个,不多操心……”
“还有什么是没想到的……”他捏着下巴沉思。
“你再不睁开眼,就真的撞车了!”
- END -
作者:伊西多
“你来干什么。”
水面上浮着的雪白的泡沫里,仿佛标本似的浸泡着一个陆辽。他偏过头望着裘玉琳,眼睛里什么都没盛,连瞳孔也像不存在。
“担心你自杀。”
陆辽在嗓子里笑了一声。“可别这么说。我还挺怕疼的。”
“之前那些……你不也应付得挺好么。”
裘玉琳一边说一边脱衣服。她把外套挂在衣架上,只穿一件紧窄的黑色吊带,凸起的乳头分外明显。陆辽扫了一眼:“你怎么连乳贴也不带?内衣也不穿,不怕下垂么。”
“反正已经有人要了。”
“那我可怜一下老宋。”陆辽半挂着笑懒懒地说,“到了手就不值钱了。”
“我为了他都去健身染发了。”裘玉琳坐在浴缸边,探手下去,捉住陆辽的一只脚,陆辽挣了挣,随她去了,“下垂一点算什么。”她把陆辽骨节分明而瘦削的脚放在浴缸边,下手揉捏着。“昨晚和覃誉之过得怎么样啊。”她慢慢地、很随便地提起这个人。
“个傻逼。”金纹的天花板落在陆辽的眼睛里,他不带任何感情地这么评价。“草了。本来以为七年之后技术能好点,还是那么个biang样。草。累死我了。”又忽然一笑,准确来讲不是笑,嘴角往上一挑而已,“可能也不怪他,怪我练多了。但我用鸡巴哪有用屁眼多啊?他不次次都用的屁眼么……”
“你怎么知道?”裘玉琳屈起手指,用力在陆辽脚底的穴位按揉。陆辽的腿微微一动。他的腿非常干净,这要感谢陆辽之前上过的一位娘炮公子哥儿,他嫌陆辽毛发旺盛,出钱送陆辽去做了全身除毛。陆辽一句话没说就去了,他在各个金主那里得到的好评有一项是共通的:敬业。
“猜的。”陆辽说,“我七年前草他,他看着挺开心,踹了我就不找人草了?谁信啊。”
“你嫌弃他么?”
陆辽又笑,无所谓、无内涵的笑。裘玉琳把他的脚放回水里,又搬起另一只脚。陆辽任凭她动手,眼睛盯着壁角,说:“裘玉琳,阿琳,琳琳。你来说说,我有什么资格嫌弃人家?别说啦,我现在要是和妓女结婚都要算高攀啦。比脏我不是……”
“陆辽!”
“好了。”裘玉琳虽然声音带着怒气,手上的动作却没停,陆辽照旧瘫在浴缸里,任由她按摩自己的脚。“好了。事情不就这样,老话不用提了。你要和我说,大家都这样。卖的人多了。不是睡的人多了就等于脏。不是卖屁股、卖鸡巴就等于脏。嗨。”他长出一口气,把按摩完的右脚缩回水里面。“放心。我不会去死。我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连人家怎么编排我的都不知道。知名男演员,什么什么什么什么奖获得者,谁谁扮演者,于昨日死于家中,死因为自杀。粉丝在网上喊什么悼念,黑粉说他不就是怎样怎样……我想想这些都觉得恶心。”
“大家都是要看电视的嘛。”他抬头看看窗帘。窗帘是鲜红的,罩了一层黑色蕾丝,一线光也透不进来。屋子里打着奶白色的光,是陆辽上一个金主给他推荐的灯,现在是上午八点。“然后,黄那个谁,刘那个谁,周那个谁,看见了,想起我来了:这我睡过的呀。怎么死了,有点可惜。”他咧嘴笑出声:“这……”
裘玉琳看着他。目光非常认真而专注,可以说,热切的姐姐打量新生的、哭泣的小弟弟时也是这么看的。下面的话,一下子变得说不出口了。裘玉琳说:“陆辽……慧慧,你别这么想好吗?你真的不脏。黄文杰、刘国涛、周浩脏吗?和你睡过的那些人,你觉得他们脏吗?慧慧。你为什么总觉得自己脏?付钱的高人一等吗?什么又叫脏呢?慧慧,干净的就是干净的。对于你来说,你已经不用和他们睡觉了。你干净了。你就没脏过。”
陆辽看了她好久。她相貌普通,但是他的确非常漂亮。他的一只膝盖露出水面如冰岛,肩膊光裸,水色浮动,月夜在雪地里走,低头看到的就是那样的光。他嘴唇丰满,一管统直的鼻子,眉头和长睫毛都欺压眼睛。眼睛没有别的可称道,只是黑白分明,对比异常强烈。他拍黑白照,也比彩色照片好看。怎么说呢,有时候陆辽觉得这是一种暗示。
“这话说起来怪矫情的。”陆辽说,“要是我说起来像自杀者求救就太好笑了。一群傻逼,自杀前还在网上放个消息,贱不贱啊。吸引注意力的吧。但是琳琳啊,也就你这么觉得。”
“你突然说这个,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裘玉琳轻声说,“你多大了?三十岁。要自杀,太晚了。只有二十岁之前的自杀才有美感。七十岁后也能达到这种效果,所以我劝你等一等。难道是覃誉之嫌你脏吗?”
最后一句话是故意的。和别人对比,陆辽就算自信也要装得不自信,只有和覃誉之对比,陆辽哪怕心虚也要装若无其事。果不其然,陆辽说:“他?他就算了。”
“我记得你说过,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处男。”
“pu——ssyyyyyyyyy。”陆辽拉长声音说:“是这个处男。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二十五岁了,还没做过的话是有多可怜啊。再说了,他多么有钱,如果说十四岁就被他爹雇用一名纯洁的十七岁美貌处女来给他破处,估计我也信。我是他的第一次,打五折的第一次。他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打五折,这一点我们扯平了,没办法,谁让他只拿屁眼睡我呢。”他成功被裘玉琳扯开关注点,又开始死气沉沉地毒舌。
裘玉琳听着他说,毫不顾忌地坐在地面上。为了看到她的脸,陆辽只好勉为其难拖着身子起来,两只手臂叠在浴缸边上,下巴枕在上面,低垂着眼睛,裘玉琳抬头看他时,感觉像在看一条人鱼。
“你说你们昨天晚上睡的不好。他态度怎么样?是很傲慢?还是……”
“不算傲慢。”陆辽说,“他给自己灌了肠,做了润滑,事后也是他清理的。”做0就是这一点麻烦。比起被插入,陆辽更喜欢插入,但他被插入的次数很多、时间很久,倒也渐渐麻木了,能让他抱怨的也就只剩下“麻烦”这一点。除了麻烦没有别的了,他是卖的那一个,钱货两讫,得拿出敬业的态度来,像演戏一样敬业,或者说实际上就是演戏,装叫床,装情动,装高潮,比gv演员好看,比gv演员认真。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要不然,他凭什么享那么大的名气、拿那么多的奖项、有那么多的粉丝?“没感情还能玩这么些花样,”他从专业角度评价,“见猎心喜还是上流玩法?不管哪一种,我自愧不如。”
“还是你和他做的不舒服?”裘玉琳知道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她也听到了“没感情”这三个字,老实说,她和他看法相当不同,而且认为他是当局者迷。但她毕竟是陆辽的挚友,而非覃誉之的挚友。
“那倒也不是。”陆辽没有起伏地说,“比他还不舒服的有的是。”
陆辽卖身已经卖了太多回,几乎可以称为一种惯性。即使他已经有了钱,有了地位,有了人脉,可以有骨气了,他也还是不知疲倦地和他们、她们睡觉。偶尔裘玉琳觉得这是一种亲密关系的补偿,因为陆辽和父母关系并不好,他出柜,又被出轨,几乎每见上一次面,他父亲就要拿这个来说事。所以他干脆不回家,每年往父母和姐姐的卡里打上一笔钱,完事。他姐姐已经结婚生子,到现在陆辽和他小外甥女也就见过一次面。
“有钱不赚是傻蛋。”陆辽强调地说。这句话是他的底气,他放荡的保证。这句话告诉他,后悔的才是傻瓜。“当年他要给我花钱,我不愿意,现在我三十岁了,看我二十三岁,太傻了。要是他给我花了钱,走了关系,现在我也不至于……”
这么脏。陆辽有些惋惜。假如他当时真的从覃誉之手里拿了东西,那他百分百会后悔。但接下来一切就都美好了。覃誉之会看出来,他和他那个纯净如钻石、耀眼如太阳的初恋(暗恋)对象没有丝毫相似之处。说不定他们会更快分手。自己也不用听什么“你和蒋晓骞如何如何像”的蠢话。最蠢的还是两人一分手,覃誉之就和蒋晓骞走到了一起,简直是一种无声的侮辱:像每一个女孩公认的,平替永远比不过大牌。
“你三十岁了。”裘玉琳叹了口气,“不考虑一下结婚吗?”
“太麻烦了。”
水已经凉了,裘玉琳走出去,坐在沙发上。过了一会儿,陆辽从浴室里出来,米黄色毛衣、牛仔裤。所有的房间都亮着灯,在灯光下,他看起来好像只有二十几岁。如果他想结婚,是可以的。如果他想生孩子,也是可以的。伴侣、孩子应该可以让他稳定,裘玉琳希望如此。她不在乎牺牲别人的幸福。何况,和陆辽结婚也不见得一定就不幸福。
“那考虑代孕吗?”裘玉琳问。陆辽撑着下巴,想了一想:“那更恶心了,和一个没见过面的陌生人生小孩,想想就觉得作呕。”接着他往沙发上一倒,说:“要不然这样吧,琳琳,我出钱买你和老宋的精子和卵子,等你俩生了小孩,就当是我儿子,给我养……”
“你发神经啦。”裘玉琳又好气又好笑。
“我是说真的啊。”陆辽说,“我跟我姐也提过这个想法……她把我拉黑了就是了。”
“干得漂亮,再说这个我也要拉黑你了。”
“这跟代孕也没啥区别嘛。”
“孩子不是你的!”
“我说了啊,我嫌和陌生人恶心。”陆辽慢吞吞地说,“谁知道那女的是个什么biang货色啊……反正你们是夫妻……代孕也是卖小孩,这个也是卖小孩,没差的。咳,要么说时代先进了呢,过去卖小孩,七万一个,现在七十万都不够。”他缅怀了一下过往,又说:“实在不行,我找个谁谁走个后门,领他三个。反正也养得起……”
“三个?你能照顾得好吗?”
“是你们要我养的嘛。”陆辽说,“反正我也有钱,雇保姆不就行了。”
“慧慧。”裘玉琳说,“你怎么总是把事情想得这么简单。小孩子不是动物。”
“行了,行了。”陆辽伸出一只手摆了摆,半笑着说:“你老是叫我慧慧(和某位覃先生太像啦,这一句他没说出口。所有亲密的人都叫他慧慧,但现在,除了裘玉琳,已没人这么叫他了)……以后再说吧。现在和覃誉之还一大堆破事理不清楚呢,要了小孩更完了。”
“既然那样,就不要和他睡觉。他能给你钱,对,你还缺钱么?他能给的有什么是你没有的么?”
陆辽没有回答。他站起身,关上灯,拉开窗帘。窗外有一棵很大的栗树,叶子一片一片低垂着头,在白茫茫的天空背景下,惨绿可怜,枝桠都在风里乱抖。他拉开一点窗,风声和雨声一齐萧萧乱飘进来。
接着他坐回到沙发上,说:“我也不清楚。就是因为不清楚,我才要和他睡觉。说不定就是一个开关呢,以草他始,以草他终,从今以后,”万顷波中去得他妈的自由!陆辽脑补道。这句话他没说出口,“我就得到了心灵的安宁。”
“该心灵不安宁的不是你。”裘玉琳说,“我还是这句话。你没错。慧慧,多少人和你一样啊。他们可没觉得自己脏,他们活得很好。慧慧,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不后悔。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选择。我做了我想做的,拿到了我想拿到的,被我瞒过的人有很多。我有钱、有颜、有身材,我是成功人士,明星里的上等。这些话随便哪句说出来都是对于裘玉琳的安慰。况且,也根本不是撒谎。
但陆辽说不出来。他有一种非常浓烈的无力感,于是他只能这么说:“你先回去吧。放心,我不是抑郁症,现在这日子过得还挺好,没必要自杀。”
叹气声。手隔着毛衣落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这时候陆辽有一点想要小孩了。软软的、汤圆一样的小女儿,手搭着他的肩膀。“要是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还有上次那个节目,有空了咱们和他们要聊一聊。”
他听到门响,裘玉琳走了。
陆辽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一声不响地开始脱衣服,直到把内裤都丢到地上。紧接着,他走到浴室里去,打开水龙头,放满一缸温暖的水,渐渐沉到里面去。
他想象自己坐在一辆公交车上,夏日的阳光热烈地照射进来,车上除了司机,只坐着他和另一个人。到了这里,这已经不再是想象,而成了回忆。他回忆那一个吻。公交车上的吻。覃誉之很有技巧,把他吻得几乎喘不过气。
他回忆他们的那两年。如同响着蒸汽波音乐的迷幻的两年。没有具体的什么事也不考虑将来只是见面、上床,快乐得像犯罪一样的两年。
他回忆他们的分手。没有任何场景可言也不被记住的分手。没有落实到海马体也没有落实到文字的分手。
他回忆他们的重逢。回忆覃誉之的追求。回忆他自己的反应。他在脑海里审核自己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他给自己打九十分,因为他很会拿捏分寸,没有表现出一分一毫的热情。不是一百分,因为他实际上还是输了,输了这七年,更不要提覃誉之想必猜想他还恨他。更有甚者,进一步猜想他还迷恋他。
水慢慢变凉了。
“怎么这世界上总有这么多自作多情的人?”他对着自己想象中的裘玉琳说,“覃誉之喜欢蒋晓骞还要来勾搭我,当年就已经够骚了,我呢……”
不能怪他。不能怪覃誉之。可悲就可悲在这一点。路都是陆辽自己选的,是他自己要做婊子,要做鸭子,要做贱货,要做用烂了的破鞋,覃誉之对此没有任何责任。
陆辽把水放光,熟门熟路从水龙头旁拿起一个木盒,从里面掏出一枚刀片和一块酒精湿巾。他撕开湿巾的外包装,仔仔细细擦拭那枚刀片,然后小心地用食指和拇指捏起它来。用中指帮着,他把刀片压在自己的腕侧,顺着手臂慢慢地、坚定地抵进去、划过去。鲜血顺着他的手肘滴落在洁白的浴缸上,他随手把刀片扔到地板上,举起手臂,舔舐自己的鲜血。他的脸上带着一种茫然的笑意。一会儿后,他从浴缸里爬出来,有点儿晕乎乎地去找药箱。
电话响了,听铃声是覃誉之的电话。
陆辽没有理会,但是电话锲而不舍地响着。他在药箱里面翻找创可贴,找到了对着比了比,又觉得太小,这次自己没把握好。绷带在他的卧室里,他先拎起一瓶碘伏来倒在伤口上,用手掌抹着。电话一顿,然后突然地哑了下去,仿佛一个自知理屈的人。陆辽松了口气,又向卧室走去。还没走到浴室那边,电话铃声又大作起来。仍然是覃誉之。
陆辽听而不闻。他走进卧室,找到纱布,开始包扎自己的伤口。这次伤的是右手,因为左手腕近来划过一次,还没好全。他笨手笨脚,好几次牵扯到伤口,疼得直皱眉。
等到他包扎好伤口,出去发现覃誉之给他打了六个电话。陆辽嗤的一声,还没来得及删除记录,第七个电话又打了过来。
他看了看时间:12:23。他把手机扔在沙发上。铃声穷追不舍。陆辽直接按了静音。
他走进卧室,钻进那一堆毯子被子里。蜷成猫似的一个球。“我不会挂你的电话的。”陆辽在睡意来临时这么想。清醒时他会记得这一个举动是对自己开的一个玩笑,是为了将自己与蒋晓骞作区分。因为他,覃誉之跟自己牵手又分手。覃誉之也像自己一样迷恋过。他也从来没有理解过覃誉之。但这些都无所谓,现在一切都无所谓了。困意袭来,覆盖了一切苏醒着的微妙的情感,爱意和恼恨,报复欲和无可奈何,雨声中他静静地陷没,像冰山融化,流淌入无尽的黑夜里。
作者:琳艾
1.
“想要什么圣诞礼物?”
“女朋友!”
“那我就想想办法吧。”
少年在聊天窗口发了一个问号便关闭手机,他完全不明白即将一同出去购买圣诞礼物的人,为何要特地在线上多此一举地问一句,而且女朋友这种礼物,作为发小的她又能想什么办法。
付桐从沙发上直起身,慢悠悠地穿上准备好的连帽大衣,计算着门铃响起的时机。
在他的手扶上门把的时候,谢梓恬正好按响了门铃。
“都说了你不按我也会出来的,门铃这么吵。”付桐打开门,少女火红的冬装就撞进他的视线里,“不要扰民啊。”
“仪式感很重要呀。”谢梓恬眨了眨眼,大片的雪花落在她的肩头和睫毛,即使两人的家只隔了一个街口,她还是冷得把自己的脸埋在长长的白色绒球围巾里,只露出了鹿儿一样的眼睛。“你快过来让我吸点热量。”
她这么说着,钻到少年的身后,把双手藏进他帽子与大衣的夹缝间,一边发出哆嗦的声音一边摩挲着手。
好可爱。
付桐不得不咬了咬下唇才把这句话咽回肚子里,好在对方在他的身后,看不到他此刻奇怪的表情。
“快走啊,你愣着干嘛?不会是在傻笑吧。”
“你怎么知道?”
他话音刚落,心里有已经咯噔了一下,完了,明明知道套话是少女最擅长的事,他还是每次都中招。
出乎他所料的,少女并没有取笑他,只是从背后用力把他推向人行道,边催促着快点快点。
对于高三的学生,学校在明面上自然禁止了任何的聚会活动,但是挡不住学生们的热情,秉持着严禁不如疏通,干脆搞了一次全校性的匿名交换礼物环节,所有人都可以准备礼物带到学校,再随机领走一份。本以为这种大锅饭可以避免一些没必要的小情愫,结果没想到反而传出了一些命运之人的传说,实在是让组织者哭笑不得。
付桐对此兴致缺缺,不管是从合理性上还是经济性上,哪怕是从仪式感上都不能理解这种活动的意义所在,付出和收获未必平衡,费时耗力,命运之人更是无稽之谈。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他来说,他想要的礼物肯定无法从这种活动里拿到。
不如说如果能在这个活动里拿到自己想要的圣诞礼物,他比起感谢上帝,更会质疑对方怎么会把那种东西放进礼物盒。
总而言之,虽然付桐不感兴趣,但不知道为何青梅竹马的谢梓恬兴致勃勃,甚至邀请他一同去商场挑选圣诞礼物。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此时会双手提着袋子,强忍疲倦站在人堆里的原因,毕竟新年和圣诞永远是商场最好的打折时期。
“明明是送给不知道谁的礼物,你也能这么来劲啊?你倒是每年给我准备时也这么用心啊?”
而且他手上提的东西好像大多都和学校用圣诞礼物没有什么关系。
“那是当然啦,礼物谁收到都一样。”她无辜地眨了眨眼,理直气壮地回答“重要的是可以有借口叫你出来一起逛街。”
“你就扯吧,不用这种理由你也拉我出来当牛做马。”
“说的也是。”她嘻嘻笑着,跳到他的面前用双手揪起了他的耳朵,像马一样折了起来。
谢梓恬的动作是如此的亲昵而自然,付桐突然想着,也许在别人眼里,他们就是一对因为圣诞临近而变得腻歪的傻瓜情侣吧。
谁也不会知道,这只是属于少年的漫长单恋。
2.
如果让付桐想一个能最简短表达谢梓恬这个人的词语,哪怕再顾及情面,他也会选择“心机婊”三个字。不知道是因为他从小看着她长大,或者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她的最大受害者,付桐极度难以理解学校里的男性同学没法看出她的真面目。
都是些只会说她可爱的,虽然她可爱确实是事实,但同时也都是假象啊!
当他这么反驳同学时,遭到了集体慈爱的注视。他们笑而不语地轮流拍着付桐的肩膀,露出一副“我懂”的表情。
“你们懂什么?”自取其辱是杠精最后的尊严。
“嗐,你费劲心思给人抹黑,不就怕自家白菜被人兄弟们拱了吗?但你最后自己也还不是一样觉得人家什么都好。”同学们嘻嘻哈哈地嘲他,“可惜她对你倒是还挺注意距离的,我看你是凉了。”
付桐在一片“青梅竹马没未来”的起哄中哽住了。
和欲哭无泪同样强烈的,就是感慨谢梓恬在外面披上的皮真是完美。虽然学校的女生们会同意她的“心机”,但关于谢梓恬和付桐的关系,她们也认为是毫无旖旎故事的单纯发小。当然,面对女生的这种评价,付桐仍然是不死心的追问到底,得到了对方的白眼与一句“就因为你会在这里问为什么。我要有那张脸和那手段,我选你?我有病?”。
毕竟一个是八面玲珑的社交美人,一个是说句话冰封十里的冷场直男。
当然,女孩子们开始也是对谢梓恬敬而远之,谢梓恬像是许多少女漫画里描写的女二号一样,因为过于受异性的欢迎,而成了同性疏远的对象。但她似乎根本不在意这些,哪怕对方冷脸对她,她也能熟稔地挤进她们的团体,久而久之,也取得了一部分的认同。
其实如果要问起少年,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个人的真面目的,他也说不上来。毕竟他的情商一直跟不上她的水平,只知道她总是比他受欢迎。不过渐渐从小学到初中,男生们会开始议论身边的女生开始,他注意到了其他人口中的谢梓恬和他印象中的好像有些不一样。
她有双无辜的小鹿眼,长得也不高,从下往上看人时可爱得很。——对,可爱归可爱,但都是刻意的,不调整好角度岂不是会像翻白眼?
声音软软糯糯,好像她提什么要求都可以答应。——是啊,但只要一得逞,她就会扬起下巴笑得像个小妖精。
而且看上去很像大家闺秀,感觉很清纯!——放屁。
付桐实在是坐不住,当场跳了起来,就她?每天不对他上下其手百般调戏就好像手痒的谢梓恬?
“她只是在学校里这个样子而已!”从初中到高中,少年无数次地重复这句话。
“说到底,你天天在外面喷青梅竹马是个心机婊,你自己又喜欢她什么啊?”
被兄弟们抢白的付桐根本没有犹豫,立刻吼了回去:我就是喜欢她那看得出来的装模作样,想要被人喜欢没有错,错的是你们这帮没眼力见的人!
3.
“从商场里出来好像变得更冷了一点……”哪怕做好了心理准备,十二月的室外还是迅速让温度从露出的皮肤上消失,付桐缩了缩脖子,而在他身后的谢梓恬几乎整张脸都缩进了帽子和围巾里。
“付桐~手借我。”谢梓恬撒着娇,自然而然地把手放在了他的手心,就像是在幼稚园里唱手拉手时一样随意,让付桐不知道究竟该用什么样的表情牵住她。
但毕竟她都不介意,他为什么要介意呢?
“喂……你和朋友也会手牵手吗?”
“为什么不会?”她不可思议地问他,听到他嘟嘟囔囔地“交往才行”的答案,她笑了,“同学,现在是几几年了?你也太单纯了吧?”
她只是会对这种事分的很清楚。和朋友牵着手,哪怕会心动,也是因为牵手这个动作本身,而不是因为那个朋友,他早就知道。
她已经在絮絮叨叨地转头教导他和其他女孩子牵手的时候可不能问出这种会让人伤心的话,付桐莫名焦躁地追问道:
“那我换个问法,你和其他人也会这样吗?”
她有些吃惊地睁大了眼,然后笑了出声。
“你笑什么啊!”
“不是,你看上去突然有点滑稽,哈哈哈,付桐你忘了?我的朋友并不多啊。”
明明挺多的。他自己嘟囔。
“你真是个好人啊。”大脑的CPU还没能完全处理完她的信息,她已经抛来了下一次攻击。
“……发好人卡?”
“你这算是什么表情?”谢梓恬伸出手捏了捏赌气少年的脸颊,“放心吧,我是不会给你发好人卡的。”
“你啊……这句话我该怎么理解才好啊?”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我是理科生,听不懂你们文科生的字面意思,我要求给我解答过程。”
“那么下面是谢梓恬的问答时间:请问这句话的正确意思是:A:谢梓恬觉得付桐不是好人;B:谢梓恬没有发好人卡的机会;C:即使有机会谢梓恬也不会发好人卡给付桐;D:以上都是。”
“三短一长选最长,凡事不会就选C,两条都符合了,就C吧。”付桐瞥过眼瞄她,“正确答案呢?”
“我翻一下习题册的最后几页哦,找到,答案为(略)。”
“谢梓恬你玩我!”
“你是第一天被我玩吗?”面对他的恼羞成怒,少女完全没有一丝的反省和开溜的意思,反倒是做作地歪过头嘟起嘴,故意露出一份天真无邪的可爱样子。
让她能这么肆无忌惮地利用这份可爱,付桐难辞其咎。
今天一定要找个机会报复她。
少年恨得牙痒痒,好像根本记不得他在心里这样决定的次数和谢梓恬戏弄他的次数一样多。
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谢梓恬在付桐公寓门口的路灯下停下了脚步。他已经不止一次质疑过为什么是由女方来送他回家,但每当这时,她就会故意露出严肃的表情呼吁性别平等,或者声称自己是他的骑士。
今天也一样。
“小姐,我已经确保了您的平安,就此告别了。”谢梓恬把手靠上胸口,对少年行了个骑士礼。
他突然心生一计,哪怕不能逗得谢梓恬和他一样五味杂陈,也至少能恶心她一次吧。
“如此平安圣夜,您不跟我吻别吗?先生?”付桐眨巴着眼睛,做出了可怜兮兮的表情。
“我的荣幸,请您闭上眼,小姐。”谢梓恬毫不脸红的挑了挑眉,熟稔到这个份上,这种戏码两人演得手到擒来,根本不被放在眼里。
付桐笑着俯下身子闭上了眼,等着谢梓恬如往常一样捏起他的脸颊回应他那些不着调的玩笑。在他准备开口嘲讽她是不是不敢了的时候,微张的嘴突然撞上了一个柔软的东西。
果冻一样的质地一触即离,但偏偏有黏腻的薄荷味唇膏粘连着,以至于她甚至舔了舔他的嘴唇。
“谢谢招待。”
付桐睁大了眼睛,看见她装模作样地做出绅士脱帽告别的姿势,和一脸挑衅的神情。他已经处理不了其他的信息,不管是她粉红的脸颊还是路灯的闪烁或者此地是何处。
他脑子被一个傻乎乎的想法彻底侵占了。
原来世上真的有圣诞老人。
4.
圣诞节的狂欢从不属于备考的学生,哪怕课堂钟声和试卷底下的浮躁呼之欲出,表面上也得把该做的事完成。不管周末的平安夜发生过什么,圣诞节从雪夜变成晴天,上学的日子仍然是一成不变。
付桐揉了揉眉心,在走廊上轻轻叹了口气。
今天的谢梓恬和平时毫无区别,来接他上学,在学校里保持着礼貌而合适的距离,然后就投身进文科班的学习里,以至于他都有些怀疑昨夜不过是他又一场春梦。
文科班的教室就在对面,下课时间,走廊上站满了晒太阳的女高中生。她们像早春的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地笑闹着,谢梓恬也在她们的一边淡淡的笑着。
他注视着她的侧颜,心电感应一般,少女向他这边转过脸,两人隔着不近不远的教学楼和云端洒下的阳光,沉默地对望着。
没有人发现他们俩的交流,甚至连付桐都怀疑谢梓恬有没有在望着他。
然后她扬起脸,对着他抛了个媚眼。
付桐当场摘下眼镜,仿佛什么都没看到一样转身逃了。
太过分了,太欺负人了,我为什么年纪轻轻就要被她搞出心血管疾病?而她倒是这么游刃有余?这不公平!
他在心里抱怨着,五官却因为控制表情的需要而皱成一团。心动和恼怒,混着隐隐的期待,他可以去向她确定平安夜的礼物不是梦吗?
思春期的少年琢磨了一下午,都没有想好最合适的刺探方式,毕竟对他的那个青梅竹马,好像任何的问题都会被看穿,也会被以玩笑的方式重新抛回来。直到晚自习两人照常在公共自习室一同复习,他对着满卷子简单的基础题型,憋出了一句话。
“谢梓恬,那道题的答案到底是什么?”
“哪道?理科题我不会。”
“就是昨天那个啊,好人卡的题目,答案为(略)的。”
“你怎么还记得,不会是昨天想了一晚上吧?”
“别打岔啊你……说真的,答案是什么啊?”
“……”谢梓恬的视线在他的脸上停留了一会儿,似乎在考量着什么,“是D,以上答案都正确。”
“原来你觉得我不是好人啊!”
看啊,你不是也连ABCD的顺序都记得。他没来得及抢白她,谢梓恬就已经在草稿纸上划下了几道选项。
A:我觉得你不是好人;B:我没有发好人卡的机会;
C:即使有机会我也不会发好人卡给你;D:以上都对。
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只是把名字换成了我和你,他的心跳就缓不下来。
“这里就让我来给你讲讲考点吧。付桐,你知道好人卡指的是拒绝告白吧?当时你没有在告白,我没有给你发好人卡的机会,所以B正确,如果以后有的话,我也不会发,所以C正确。如果我会拒绝你的告白,说明我已经非常非常讨厌你了,那个时候,你当然不是好人,A也是对的。怎么样,逻辑严谨吧?”
她的说明还是一如既往的乱七八糟,但她句子里的意思,付桐难得敏锐地捕捉到了。
“……答案不就是一句你拒绝不了我,你脑子里转的弯也太多了吧?就不能坦率的说你喜欢我吗?”
“我觉得你今天好像特别得意忘形了。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喜欢你?”
少女搁下笔,似笑非笑地挑眉看他。
付桐怔住了,仔细想想,他们的相处如此理所应当,甚至都不知道她这一套下来算不算对自己说过告白。
不至于吧,哪怕年少时跟着谢梓恬看过那么多的古老少女漫画,也没想到这老套的桥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没关系,不知道怎么防守的话,只要进攻就可以了,被她玩了这么久,这点基础还是要会的。
“怎么搞的谢梓恬,想白嫖我的初吻?你玩弄纯洁的少男心?”
“那你要我怎么补偿你?想要什么圣诞礼物直说啊。昨天就问过你了。”
她像是等待着这个反应一样狡黠地笑了,眼角堆起细细的纹路,那曲线一瞬间晃晕了他的眼。
他的发小才不会露出漫画女主角那样娇羞和纯真的样子,他早该知道自己的小小反抗永远都在她的股掌。
她是圣诞夜丢下礼物就消失不见的驯鹿,是万圣节又要糖果又要捣蛋的小恶魔,是他的一朝一夕,他的谢梓恬。
付桐叹了口气,用手挡了挡略微发烫的脸。既然昨天圣诞老人已经实现了他一个愿望,那他也应该会把爱的结局给勇敢的人。
“我想要你。”
少女的拳心轻轻捏紧,像终于等到了胜利。
“那我就满足你这个愿望吧。”
- END -
作者:浅间
发现彩虹的时间是周末的上午8点,不算早,也不晚。
三个室友里两个学渣还赖在床上,一个学霸早就去了图书馆,成绩中等的她含着一嘴的泡沫,站在旧旧的洗手池前洗漱。
咬着牙刷不经意看一眼窗台,室友种的薄荷后是雨后初晴的天空,一道七彩的虹光在窗棂里划出八分之一个圆,仿佛彩虹正从薄荷初发的新叶间生长出来。
她猛灌了一口水,“噗”一声吐掉,来不及换下拖鞋便急急从抽屉里翻出自己的破单反,出门一路向着天台跑——她想这会是她给他的,一成不变的蓝天或灰暗的云层之外难得的惊喜,她想得脚步急切、嘴角上挑,一口气爬完了平时要喘息很久才能跑完的楼梯——然后终于跑到顶楼却发现,通往天台的小门上挂了一把小小的锁。
她呼哧呼哧喘出一串粗气,背靠着锈迹斑斑的小门,缓缓蹲下身。
想笑自己像个傻瓜,嘴一咧,却忍不住先哭了。
她和他是同一个小区的邻居,但直到同乘上去同一所中学的校车,生活得如此接近的两个人才终于有了交集。
一开始是在等车的时候互相留意,然后发展到会笑着点点头打个招呼。后来某一天他发现她在看他挺喜欢的书,就此聊上了天。然后某一天她睡过头,拉着书包肩带一路狂冲,本来以为铁定赶不上了药丸药丸,到的时候却发现他扒着校车门,正拼命冲着她招手……
忘带钥匙或碰到没带伞的暴雨天,她会去他家小坐;寒暑假结束之前他总会到她的书房“赶工”;被放养的大小长假他们会约好在某一方的家里看碟拼饭赶作业;两家父母很快也互相熟识起来,变成了傍晚散步碰到都会打个招呼的朋友……
他是她的邻居和同好。
然后随着时光流逝,逐渐变成发小和挚交。
虽然同在一个中学但并不同班,高一下期分班他选理她选文,连教学楼都不再一样。
距离看似一步之遥,但总是触及不到,所以直到高二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被好朋友拉去大礼堂前排围观的她,才第一次见到他在人前的样子——
那只是小地方一所不知名高中的礼堂,舞台不大,灯光的颜色很俗,音响设备都很老旧了,报幕的时候杂音“滋滋”响个不停。
台下的观众多是学校初高中各班的女生,叽叽喳喳地边聊天边分享着一两块钱一袋的零食。可当台上穿着白体恤牛仔裤的男生,手拿着话筒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时候,原本热闹散乱的礼堂,仿佛被人按下静音般一瞬间鸦雀无声。
温润的声线在讲年少的爱,无所寄托的恋慕被少年唱成了摇曳人心脏的歌,没有华丽的技巧或者夸张的动作,台上的人却仿佛汇聚了全世界的光。
她站在台下仰望着台上的他,耳畔是他清澈的声线,和自己心脏砰砰的搏动声。
然后,他成了她喜欢的人。
后来的生活和之前别无二致,他们依然只有每个清晨一起等车的固定交集。
唯一的不同只是她不再能很自然地拍他的肩膀,却开始小心翼翼装作理直气壮若无其事地拉他的袖口——
“哎你们语文课讲到哪里了?”
“哎你这次月考准备得怎么样?”
“哎你看了XXX的《XXXXXX》没?我昨天一口气看到X点根本停不下来啊!”
“哎你们家这次国庆要出去玩么?”
……
第1367个“哎”的尾音上扬,甚至有点夸张到变调。
发声之后她沉默了好几秒,才强颜欢笑着补上下句——“你居然去XX音乐学院么?我还以为……你肯定会去X大的艺术系呢……”
然后毕业季过去,她在高中开学那天早早去到校车站台。
车来了,车开走了。
车上不再有她的位置,已经去X市报道的他当然,也不会在这里。
她当然有他的QQ。
能看到他更新动态、整理相册,也能看到他和朋友在说说下插科打诨。
偶尔的,她也会假装不经意地说些什么。
他会回她的每一条留言,只要她找他聊天他就会立马出现。
但,他从来没有主动问过她一声“在么”。
明明从未拥有,她却时刻活在总有一天会永远完全失去他的恐惧中——直到有一天,他评论她拍下的一张晴空,说:“真美,我好喜欢你拍的天空。”
她断章取义地看着那四个字激动了一整夜,抱着自己便宜淘来的二手单反,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她开始每周给他发一次她拍的天空,然后,两个人就此打开话匣,仿佛又一次,有了固定、长久的交集。
直到蜷缩在小小的通往天台的门前。
面对那把明明只是小小一把、她却无可奈何的门锁。
又一次失败在最最接近胜利的地方,她忽然觉得,好累了。
她发现她可能已经厌倦了,每天望着天空,期待能找到一点不一样的亮点。
更厌倦了,那么卑微的,拼命想要和他保持着一点点联系,却根本连一句擦边的话也说不出口的自己。
手机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她一开始以为是闹铃。
然后她想起来今天是周末,她的闹钟设置也不是这样的声音。
嗓子有点哑,她一边咳着一边拿出手机,却被显示屏上的名字震得头皮发麻。
手指先于脑子动作地按了接听键,男生温润的声音,带着点忐忑,又仿佛有点小开心。
“我现在,嗯……在你们寝室楼门口……嗯,今天有彩虹呢,你要出来,拍一拍么?”
- END -
刀組投票第一(並列),作者獲得【千刀萬剮】頭銜。
作者:雷七郎
<上篇·notitle>
(一)
《线上人生》其实是一款在线模拟生活游戏,只不过因为加入了许多诸如语音、VR等的外联功能,方才成了现今这般社交直播半天下的样子。
Jone热了份三明治,泡了咖啡,坐到桌前打开游戏,登陆,进入他在游戏中的“家”。
身为《线上人生》的内测玩家,Jone其实并不是个热衷在游戏中过虚拟生活的人,他的房子虽然看着很舒适,其实是直接从系统商城买来的成品。他玩这个游戏的初衷不过是因为当年他还是这个游戏公司的程序员,而如今依然坚持登陆游戏,则是因为游戏中还有些他关注的玩家在活动。
开车到这个服务器地图中最繁华的闪耀中心,沿着星光大道绕了一圈算作兜风,关注的那个直播歌手今天没有活动,Jone打算早点下线。
要说这个闪耀中心,一开始是几个玩家一起搭建的小舞台,后来参与的玩家越来越多,甚至成立起几个大公会,大家合力打造出了这个巨大的演出中心,那条通往闪耀中心的路也就成了星光大街,与夜空的星河相互映照。后来这个地方成了游戏一大景观,本服的,别服的玩家纷纷来此摆摊,旅游,甚至开启街头演出,为游戏吸引来了一大批新型玩家。
要说起这个游戏之所以会出现那么多在线主播,这个闪耀中心的建立真是功不可没——无论对一些玩家而言这是不是好事,对这个游戏公司而言确是一个大好商机,甚至还有玩家因在游戏中出了名而在现实中正式出道的新闻。
Jone在中心街道随意停了一会儿,听了听陌生玩家的街头演唱,随手送出几朵系统鲜花,便开车回了自己的房子。
Jone停好车,他懒得打理自己的房子,而是徒步走去自家隔壁——门牌48号,位于这个小区最靠近森林的位置,一座田园风格的花园别墅。
48号的主人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形象,ID很好听,叫作“四十八愿爱歌”,Jone的印象中她一直留着乌黑的长发,穿着纯白的裙装,简单而优雅的造型。她跟他都是内测玩家,不同的是,她对游戏很上心,总是把这个网上的小小家园打造得温馨美丽。
他们早已是好友关系,因此即使主人不在,他也可以自行进入这个房子。爱歌其实并不算经常登录,因此Jone每天上线都会来这里替她的花园浇个水,再顺便打扫一下。
花园中种了一棵大树,会有小动物在上面生活,树枝上还挂了一盏灯,人走到附近灯就会自动亮起,树下布置着藤椅和茶几,系统天气显示晴天的时候,可以坐在这里看星空——这个游戏优秀的风景和自然系统也是一个著名卖点。
Jone进了花园按惯例先要浇水,却发现系统提示他“今日无需再次浇水”,看来主人今天已经上线过,祗是他错过了。打开门进了别墅,果然也提示已经过打扫,然后又跳出一个提示,说是餐厅桌上有给他的留言。Jone去餐厅看了留言,内容很日常,只说冰箱里准备了一些茶点,谢谢他这几天帮她打理别墅。Jone便也写了一句“没什么,谢谢你的茶点”留在桌上。
其实这个游戏有很多社交方式,这种在对方的房中留下小纸条祗是其中最麻烦的之一。然而这半亲密半疏远的感觉,让Jone感觉很合适——毕竟他们祗是一个游戏中的邻居,他还没有跟对方直接交流的打算,对方大概也一样。
Jone没有去花园,而是坐在客厅里,打开留声机,里面只存了一首无标题的歌,是房间主人自己上传的。一个温柔的男声弹着吉他唱着大概是自己写的情歌,音质并不好,听得出是用廉价麦克风直接录好就上传的,却跟这个旧时代风格的留声机莫名地和谐。
48号别墅的主人有一段时间经常更换别墅的风格,从当代极简风格的几何式建筑,到奢华的古典贵族园林,最后到现在这个温馨浪漫的田园别墅,只有这首歌一直存着,放在每一个客厅的播放器里。
她一定很喜欢这首歌。
“叮咚”
这时却响起了门铃声,Jone有些意外,48号别墅的主人并不热衷于社交,也不知是谁会在这个时候前来串门。
打开门,门外没有人,只放着几个箱子——看来是主人在游戏商城买了东西后就下线了。这个游戏为了提升真实性,只会在房子有人的时候配送商品,如果主人不在,可以由好友前来代收。
Jone把箱子们搬进玄关,把它们一一打开,一个箱子里面装着十几张CD,都是些官方新买到版权的音乐或歌曲专辑。一个箱子里装的都是游戏新出的各种化妆品,可以给角色改变妆容,更换发型,有些是官方自主设计,有的是跟名牌商家购买的外观版权。最后一个大箱子装的是几套衣服和配饰,风格毫不统一,大抵是把商城新上架的外观都买了个遍吧。
Jone把CD在客厅的架子上分类摆好,鞋靴收进玄关的鞋柜里,把衣服和化妆品的箱子搬到楼梯口——二楼是主人的私人空间,主人不在时,即便是好友也无法上楼。做完这些琐事后,Jone就下线了。
(二)
Jone拿出钥匙打开友人的房门,一双鞋孤零零被扔在玄关,房间又恢复了一片狼藉,友人蜷缩在床上,看样子还睡得昏沉。那把老吉他就这么随意靠在床头,也没有琴包保护,破旧的红伞也依然被绑得整整齐齐地挂在窗台边。
Jone一把拉开遮得严严实实的窗帘,刺眼的阳光一下就闯了进来,友人呻吟了一下,有些困难地睁开眼睛。
“中午都快过了,你也该醒了。”
“哦。”友人动动头就撞到了吉他的琴箱,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声,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撑起身子坐起来,却仍躲在被子里。
Jone看了看吉他:“你最近还有弹吉他么?”
“……没有。”
“太久不弹手会生的。”
“嗯。”友人缩在被子里靠着吉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我没力气。”
“……”Jone没话说了,只能道:“我去收拾垃圾,你先把脸洗了,换个衣服,我有餐厅的优惠券,今天我请客。”
“哦。”
友人的房间不大,不过十多平,不过有个小卫浴,一个人住也足够了。Jone花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把垃圾都给处理了出去,又把地板大致清扫了一遍,一眼看去,除了角落那张简易的单人床,再没别的东西。
Jone洗了手出来,友人依然缩在床上,一副又要睡下去的样子。
Jone到如今早已习惯了,实在生不起气,径直走过去把友人一把拉起,把床角的衣服丢给他,“快点穿”,然后去浴室给他打洗脸水。
热水打好,友人总算披着外套晃晃悠悠走了过来,Jone拧了毛巾直接往他脸上胡乱一抹,友人大概是吃痛了,眼神总算清醒了一点,拿过毛巾,“我自己洗”。
友人在浴室慢慢悠悠地洗脸刷牙,Jone不再催他,自己坐在床角翻着手机新闻,好一会儿人总算出来了,却说:“你自己去吃吧,我不去了。”
“啥?”Jone皱眉:“说啥呢,你今天一天都没吃饭吧?”
“嗯……”过了好半晌,友人才开口:“我不想吃。”
“……就当帮我用个优惠券?”
“……哦。”又是好半晌沉默,“我没胃口。”
“那也得吃饭。”Jone站起来直接把他拉到门口,把鞋甩他脚边,“快穿,再晚了人多。”
听完某位玩家在闪耀中心的在线演唱会,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Jone又开车去别的地图转了一圈才回到自己的房子,最后按惯例去了48号别墅。
与前几日不同,48号房的灯正亮着——她难得地上线了。
Jone从窗户往里面看了看,主人并不在客厅,退后两步,发现二楼的窗户时不时显现出一个人影,看动作像是在打扫房间。Jone想了想,没有进门,祗是坐在花园树下的藤椅上看夜空。
系统天气显示的是多云,看不见星星,只有满屏幕的云在缓缓变换着形态。Jone让游戏中的自己坐在那里,然后在现实中好好洗了个热水澡,等回到电脑前才发现,48号别墅的灯已经灭了,只有那棵树上挂着的灯还在忽明忽暗。
茶几上放着点心和茶,可能是他离开得有点久,茶杯上的热气效果已经消失了。Jone翻了翻留言,除了系统公告和关注玩家的直播通知,没有别的消息——当然也没有48号主人的。
他又错过了。
但是转念一想,“她”还有在玩这个游戏,光是知道这点就觉得好受了一点。Jone把享用完的杯盘拿进厨房按下清洗键,然后在餐桌留下“谢谢款待”的字条,下线了。
(三)
Jone已经好几天没有上线了,或者说,他已经好几天都没能像样地休息一下。
先是公司系统出了问题导致连续加班,然后又要出差开会,连轴转了十几天,等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倒在久违的床上大睡三天,什么工作什么游戏什么电脑,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去。
等Jone终于能够放松下大脑想想其它事儿的时候,已经是大半个月后了。
登上久违的游戏,Jone躺在自己房子门口看星星,系统天气大晴,天空画面来自世界最大天文望远镜的实时图像,星河璀璨,搭配着夏夜清新的背景音乐,屏幕前的Jone靠着椅子半睡半醒。
不远处的教堂传来钟声唤醒了Jone,Jone揉了揉额头站起身,走到窗边看着远处的亮光才想起,快要过节了。重新振了振精神,回到电脑前,前往48号别墅,系统提示花园的植物们很久没浇水了,房间也很久未曾打扫。
Jone的眉头又皱了起来。选定了打理花园和打扫所有房间的选项,Jone看着屏幕中的“自己”开始勤劳地工作,系统提示的完成时间是30分钟。
“她”已经有十几天没有登录了。Jone深吸了一口气,丢下继续“工作”的“自己”,离开了家门。
“在家么?”打开玄关的小灯,隐约能见到床上隆起的人形,Jone走到床边,脚下跨过一个个废纸堆,见友人睡得深沉,安静的房中甚至能听到他细微的呼吸。Jone略微放下心来,将路上买到的点心留在窗台上,小心退出了房间。
手机响起,又是一连串加班。
(四)
“你好,我是48号别墅的新主人,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希望能多多来往哦!”
这是忙着加班而数天未曾登陆的Jone再次上线时,收到的唯一一条私信。
Jone愣了一下,然后跑到48号别墅,却发现那田园别墅早已变了样子,他试着去开门,却只得到一条系统提示:“您没有权限”。
Jone打开自己的社交关系,这才发现,48号房的主人早已消失在了他的好友列表。
他回到自己的房子,过了很久,才给那条私信写了回复。
“你是怎么搬进那套房子的?”
对方回复得很快,“当然是拍卖行啊,我是别服转过来的,准备在闪耀大街开直播唱歌,记得来捧场哦~”
……
“你花了多少金买的?”
“200呀。”
……
Jone知道,这是系统设置的最低价。
“那个房子之前的主人有自己上传过一首歌,你方便转给我么?”
“对不起不知道吔,我买到地皮就直接清空了哦。”
……
“是么,那算了,我只是问问。”
Jone觉得脑子和心里都乱了,他再没有心思去看对方要说些什么,像是逃难一般退出了游戏。
(五)
友人的葬礼只有Jone一个人参加。
从报警,打死亡证明,到联系丧葬服务,都只有他这个“外人”在忙前忙后。
Jone按着友人生前留下的纸条,从床底的箱子中去出他当年准备结婚时穿的白色礼服,又拿去附近的裁缝店好好熨烫了一遍,才替他换了衣服。从枕头下找到了友人的钱包,将其中他爱人的照片取出,小心翼翼放进他胸前的内袋。他把他抱起来放进棺材,正了正他的头,又整理了一下衣服,把双手折到胸前摆好。都完成后,Jone站在棺材边又看了看他,盖上了棺盖。
那棺材的大红色艳丽得像是他曾画过的玫瑰,又像他死前手腕中喷出的鲜血。
葬仪社的车把Jone和棺材一起拉到了火葬场,手续办得很快,买好了骨灰盒,葬仪社的人领他去道别室,棺盖被打开停在房间正中,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很快走完了一遍程序——鞠躬,道别,全程还不到一分钟,棺盖被重新盖上,然后推进了炉子。
工作人员示意Jone拿好单子和骨灰盒到另一头的领取室等,就忙着接待下一组去了。Jone看着外头稀里哗啦下着的雨,有些不知所措,直到下一队的人结束了道别哭着出来,他才醒过来,朝领取室走去。
今天烧的人不多,Jone并没有等很久。他把白色的陶瓷盒放到窗口,里面的人核对了一下号码,将一大盘骨灰推到了窗前,Jone这才知道,原来骨灰并不只是一堆粉末,还有一块又一块烧不掉的骨头。
里面的人用铲子将碎骨头一下下装进盒子里,然后端起盘子把剩下的灰烬倒进去,开口:“要干燥剂么?”
Jone点点头。
“封盖么?”
Jone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工作人员的动作很利落,封好了盒盖,用明亮的黄色绒布把盒子包好,在绑口处插上一小束塑料花,递还给Jone。
Jone接过骨灰盒,下意识地道了声谢,然后走出了领取室。
雨还在不停下着,丝毫没有晴天的意思,葬仪社的人正抽着烟等在外面,Jone走过去,坐上了车,把骨灰盒放在腿上,半晌说不出话。回到友人空荡荡的房间,Jone犹豫了很久,把骨灰盒放在了床正中,将窗台挂着的红伞摆在一旁,自己站了一会儿,才在床头坐下。
异样的气味从窗台上未曾打开的盒中飘散而出,渗入了上下左右每一个角落,冷风带着雨水的湿意吹进屋里,把整个房间又添染上一层潮味。他转身拿过吉他,才发现,弦早就断了。
【上篇·完】
<下篇·我在爱河深处为你歌唱>
(一)
你撑着一把红雨伞
出现在我的眼前
白色裙装披肩长发
好像绽放了满路鲜花
阳光透过你的红雨伞
照在我脸上
你的眼睛如此明亮
好像水面闪耀波光
我坐上你窗前石板
弹着生疏的吉他
车行过溅起水花
挂在我的琴弦上
我们走过大街的繁华
穿过昏暗小巷
老旧灯下
是人间的烟火香
我撑着你的红雨伞
望着夜空闭起双眼
你白色衣裙和乌黑长发
将天空也撒满了花
雨点打在你的红雨伞
落在我肩上
你的面容在氤氲那方
好像披着雾的纱
我坐在你门前檐下
弹着一把旧吉他
安静的街上
是雨点在滴滴哒哒
我走过霓虹闪烁的繁华
穿过五彩斑斓的灯光
云边探头的月亮
映在你给我的红雨伞
她趴在窗台上,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蠢的歌。”
“你喜欢么?”他抱着吉他靠在窗外,也笑起来。
“哼,我才不喜欢。你再唱一遍就行。”
“我偏不唱,我给你唱别的。”
“那你别唱了。”她伸手扯了扯他的衣袖,“外边冷,要不你进来?”
他看了看她,试图藏起忍不住的笑意,放下吉他,手一撑跳进了窗。
拉上帘子,让房间避开太阳的视线。她轻轻靠上他,解着他的一扣,一颗一颗,不急不缓。他紧咬着自己的下唇,不敢露出任何反应,害怕生涩的反应会令她嗤笑,又忧心焦躁的冲动会惹她厌烦。
她的脸贴着他,柔软的皮肤和发丝落在他脸和眼睑上,樱桃色的唇若即若离,吐息中混入了喉头干涸的渴求,汗液顺着额,滑过面颊的弧线,自脖颈蜿蜒而下,渗入衣襟,透出衣背,隐隐现出白色衬衫下的肌肤。
“你喜欢我哪里?”
“全部。”
“只能说一个。”
“那就……你的名字。”
“哪个名字?”
“你穿着白裙子,撑着红雨伞时告诉我的名字。”
枝头的鸟儿拍着翅膀唱起了求偶的歌,房中的人沐浴着春雨,窗外的吉他在享受阳光。
(二)
“你喜欢我么?”
“……嗯。”
“嗯是什么意思?”
“……你说呢?”
“……”
“那你呢?为什么选我?”
“没为什么。”
“你如果告诉我,我就告诉你是什么意思。”
“哈,那还是算了。”
“……”
“因为我也不知道。
那天在河堤上看见你,你周围躺着一群人,我觉得自己的心紧张得乱跳。”
“然后呢?”
“我听着他们在那里呻吟,混着自己的心跳声,仿佛那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在为眼前的人心动一样。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恋爱小说里写的心跳声是真实存在的。”
“……那我也告诉你。
我本来是去找死的,祗是那些喽啰实在太过没用。
……然后你就出现了。
我看你一直看着我,我觉得自己也移不开眼了。
我就想,如果我以后还能再看你一次……”
“那如果,我们在一起,可能会死呢?”
“你说他么?”
“他肯定会发现的,然后你会被杀的,我也活不了。”
“那我就先搞死他。”
“他有枪,你打不过他的。”
“那我也不会让他好过。”
“我不要你死。”
“真有那天,我会陪你。”
“我不要你死。”
“……你不喜欢我陪你么?”
“你是我的念想。
无论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想有个念想。”
“我懂了。”
(三)
“你醒了?”
“这是哪儿?”
“医院。对了,刚才有人来给你送东西,是一把伞,要现在给你么?”
“给我。”
“看上去很旧了。”
“给我。”
***
“她已经死了。”
“我知道。”
“根据她留在天台的遗书,遗体已经火化。”
“我知道。”
“她跳楼而死,死状凄惨,她在遗书中说,不希望被你看到她不堪的模样。”
“我知道。”
“那个男人救回来了,你该感到高兴。你还这么年轻,不要走偏了路,重新做人吧。”
“滚!”
***
“你是我的念想。”
你也一样。
(四)
“我们公司新出的游戏在找内测玩家,写内测反馈的话会有一点奖金,你也来吧?”
“为什么找我。”
“你就当帮我完成指标呗?反正你闲着没事干。”
“为什么找我。”
“……我工作忙得很,你给我每天上次线让我知道你至少还有口气儿行不?”
“……哦。”
***
“都一天一夜了,你号还没建好?”
“在捏脸。”
“……直接用系统脸型不好么,那个小白脸就挺像你的。”
“我建的女号。”
“……啥?”
“你们没有白裙子么?”
“啊?外观要在系统商城买……不是,等等,你该不会……你打算用她的名字建号?”
“是。”
“……你疯了?”
“是。”
***
“我怎么捏都捏不出她的样子。我是不是忘记她长什么样了?”
“……那是系统局限的问题,不是你的错,你别多想……”
***
“我们游戏新开了在线功能,而且可以公放给其他玩家听到。”
“哦。”
“说不定还能用来搞直播,你要不要试试在线唱歌?”
“不要。”
“你唱得挺好的,说不定还能出道呢?”
“我为什么要唱歌给别人听。”
“……行吧。”
***
“你又把工作辞了?”
“嗯。”
“怎么回事?”
“不想做了。”
“……那你打算靠什么吃饭?”
“我有收入。”
“……哪来的?”
“帮恋爱游戏写情书。”
***
“你最近还在给游戏写情书么?”
“没有。”
“不写了?”
“写不出了。”
(五)
“你是我的念想。”
你是我的念想。
……
可我找不到你了。
(六)
我在岸边向你歌唱
你坐着小船不曾回头
我逆着浪潮向你游去
波涛却将我打入旋涡
我在水底向你歌唱
你乘着鸟儿不再停泊
我拨开水草向你追去
深渊却将我撕扯吞没
我在雨中街旁为你歌唱
你在晴空伞下捧起鲜花
我在窗外花畔为你歌唱
你在窗内枕边道了晚安
我在月落堤上为你歌唱
你却展开双臂飞向远方
我在爱河深处为你歌唱
你在天国彼岸跃入晨光
他闭上双眼,鲜血在身下开出满园玫瑰,在火中化作灰烬,消散人间。
(后记)
《线上人生》的游戏官网更新了一条新闻,一名游戏玩家前日殉情自杀,其生前曾在游戏中上传过多首他为逝去爱人所创作的歌曲,在他去世之后,其友人联系到游戏公司希望能够保存他上传的作品。这位满腹音乐才能的年轻人未能绽放光彩便离开了人世,作为承载了其一段人生和思念的平台,《线上人生》决定将会永久保留他的作品,并将在闪耀中心为他举行一场追悼音乐会,希望有意的玩家们届时能够前往参与,记住这个年轻的生命在虚拟的网络中所留下的足迹。
Jone站在48号别墅之前,那个新晋玩家已经搬去了别的地方,这块地被游戏官方重新安置成了熟悉的模样。
许多人来到了这里,留下鲜花和蜡烛,静静地聆听房中传出的温柔歌声,然后离去。
房前的大树上依旧有松鼠和猫头鹰的家,树灯的光还在忽隐忽现地为宁静的花园和别墅带去淡淡光明。
他下意识地开门,却被系统拒之门外,才想起,他已经没有这个好友了。
【全文完】
(备注)
四十八愿(よいなら),本意为阿弥陀佛为救众生所发下的四十八个誓愿。
爱歌、爱河、哀歌,日语中为同音词あいか(aika)。
作者:浅间
【一】
森林深处有一片平缓的草甸。
草甸上有一栋小小的木屋,房前有清亮的湖泊,屋后则种着草药与果树。
木屋里住着一位小小的魔女小姐。
她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虽然无数次从高高的天际俯瞰遥远的城镇,却遵守“魔女远离人类”的守则,从未去过森林外的世界。
但这次,她有了充分的理由——魔女小姐的扫帚,最近不太好了。
那是魔女小姐妈妈的妈妈在妈妈十四岁那年亲手为她做的扫帚,而再过两天,魔女小姐也要十四岁了。
这扫帚是妈妈珍贵的宝物,所以哪怕它破旧非常、偶尔故障,魔女小姐一开始也并不打算换掉它。但在上一个满月夜,骑着扫帚漫天撒欢的魔女小姐亲身体验了从一千米高空翻滚下坠九百九十九米的惊险刺激——她觉得这样的刺激,一生一次就够了。
食物和水、换穿的裙子、妈妈给她的银钱币……
魔女小姐把小小的包袱挂在即将被淘汰的破扫帚上,摇摇晃晃的,飞离了她自小长大的家。
【二】
魔女小姐居住的森林很大很大,但那是在林中穿行的算法。
从空中飞越森林用不了太长时间,迎着温暖的晨光,魔女小姐很快就看到了森林外的城镇:红色的砖墙高高围成一圈,里面是高低不齐的房屋,穿着各异的人们在纵横交错的道路间穿行,像是一群井然有序的小动物。
魔女小姐绕城飞了两圈,最后被一片橙金的蔷薇花吸引,像鸟儿一样落上了城里最高的塔楼。
她晃悠悠停在半圆形的露台上,还没站稳就先听到了一声轻呼——花架下站着一个金发披肩的美少女,单手拿书的她身姿纤细、皮肤白皙,碧绿的眼瞳微微瞪大,像魔女小姐家门前的湖泊那样透亮明澈。
“你……是魔女吧?”短暂的惊愕过后,少女打量着魔女小姐,迟疑地开口。
“是……啊。”会到森林里寻求魔女帮助的,都是些阴沉的大人,魔女小姐这是第一次见到同龄的人类。花丛下的少女穿着白得发亮的衣衫和镶嵌了亮闪闪宝石的衬裤,金发上洒着暖色的晨光,美得仿佛随时都能从背后张开雪白的羽翼来。魔女小姐看看她,再看看自己皱巴巴的旧裙子,默默把破旧的扫帚往裙摆后藏了藏。
“我听说,魔女是不能随意接近人类城镇的。”少女看她动作拘谨,反而放松地笑了,她放下手里翻开的书本,带魔女小姐走近露台上的桌椅,体贴地替她拉开了椅子,“你到这里来,是有什么事么?”
【三】
铸铁的花园桌椅铺着被日光烘得暖融融、软绵绵的垫子,金发的美少女还用漂亮得不得了的杯子,请魔女小姐喝香甜可口得不可思议的茶。
被少女的美貌与美食蛊惑的魔女小姐轻易便放下了对陌生人的防备——从居住的森林到自己的出身和来历,她都毫无戒心地交了底。茶喝到一半,魔女小姐苦恼地说起了自己扫帚的问题,金发的少女认真听着,脸上慢慢露出了一丝担忧:“你……既然是第一次来人类的城镇,那大概不知道吧——扫帚可是非常非常珍贵的东西……你的钱够么?”
“妈妈给了我一些银币……”对人类城镇一无所知的魔女小姐掏出自己的小包裹,摸出来一只颇有年头的小钱袋,“这些够么?”
少女接过钱袋子只掂量了一下,便把它还给了一脸紧张的魔女小姐。她颇为遗憾地摇了摇头,起身带魔女小姐走进与露台相连的房间——柔软的巨幅地毯绣着好看的花纹,明明铺在地上,却纤尘不染。大理石的桌子上铺了手织的桌布,摆着比露台桌面上更为精致的杯盏与茶点。墙上挂着镶了宝石的剑盾,墙角精巧布置着罩了玻璃罩的纤细工艺品……这小小的房间无处不精巧、无处不璀璨,看得魔女小姐几乎晃花了眼。
金发的美少女指给她看餐桌上铺设的银烛台与餐具:“你看,在人类的城镇里,银是只能拿来做餐具和烛台的东西,你的这些银币大概只能换一副刀叉,像扫帚这样珍贵的东西,肯定是买不到的哦。”
魔女小姐站在从没见识过的华丽宫殿里,垮下肩膀,几乎要哭了。
她想自己没有钱买扫帚,很快就不能飞了,而如果她不能再骑着扫帚开心地飞舞,那她还算什么魔女呢?
【四】
“你也不用太担心。”金发的少女背着手,神色带了点紧张却又满含期待,“我看你这把扫帚也没有坏到不能用,试一试,也许我能帮你修好的。”
魔女小姐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你、你居然会修扫帚?”
“啊……你看,我们家在人类里也算是比较富贵的人家了,这……就是因为……咳咳,我家是历史悠久的……制扫帚世家呢……虽然我的手艺还不是很好,但只是修理嘛,多试几次肯定没问题。”金发的美少女眯眼笑起来,仿佛森林里某种魔女小姐从来抓不住的、拥有蓬松尾巴的尖耳朵小兽,“但是你看,不管是修理还是制作扫帚,都是很昂贵的——你总不能让我免费帮你吧?”
魔女小姐抱着自己小小的银币袋子,脸上的苦恼几乎要化作实物淌下来,而在她纠结了几秒后,金发的少女微微笑着缓缓开口:“其实你也看到了,我们家几乎什么都不缺。但是,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坐过魔女的扫帚——我帮你修好它,你带我飞到你的森林里看看,怎么样?”
在金发少女闪亮亮的注视下,魔女小姐感激地点了点头。
【五】
扫帚需要长度、粗细都适合的粗树枝做柄,然后要足够多的细枝做尾,还需要坚韧的草叶,把它们紧紧束在一起。
魔女小姐的扫帚柄明显用料极佳,几十年的使用非但没有让它破损腐朽,反而被磨得油光水滑。但做尾部的细枝就明显没有这么优秀了,一定要说的话,这几乎是把秃尾巴扫帚。
还好露台上草木繁盛,不仅有橙金的蔷薇,还有大丛的灌木。在金发少女大方表示可以随意选用后,魔女小姐蹲下身子专心挑选起心仪的枝条,而金发的少女则用镶嵌宝石的短剑利落劈砍——两人分工合作,很快就收集了足够的短枝。
之前用来捆扎的草叶大多都已经枯朽,锋利的短剑轻轻一划,便断成几段。金发的美少女蹲下身细细清理老旧的枝条,再用新枝把扫帚填塞成饱满的形状,然后用房间里翻出的精致绸带一圈圈扎紧。
她漂亮纤长的手指上沾满泥灰,白得发亮的上衣也满是枯枝败叶的痕迹,魔女小姐看着觉得抱歉又可惜,少女却表现得浑不在意。
日头渐渐升高,随着时间的流逝,古旧的扫帚在少女手中宛如魔法一样渐渐重获新生——魔女小姐看着一丝不苟为扫帚一圈圈绑上缎带的金发女孩子,觉得那些被人类歌咏的天使,一定就是这个样子。
【六】
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魔女小姐老旧不堪的扫帚已经焕然一新。
它驮着魔女小姐轻灵地起落,稳妥又伶俐。
在短暂的试飞后,扫帚载上两位少女,从高耸的塔楼露台上腾空而起——它把华丽的房间、明艳的蔷薇、高高的塔楼和城镇的围墙逐一抛在身后,向着广阔的森林一路飞去。
除了妈妈,魔女小姐从没和谁一起骑过扫帚——更何况,还是一把近乎全新的扫帚——每每有鸟儿飞过身边,或迎面吹来稍大的风,都让她的双手不自觉地用力抓紧扫帚柄,她紧张得全身紧绷,但身后金发的女孩子,却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扫帚在云端的颠簸。
明明是第一次坐扫帚,她却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紧张,一开始拉住魔女小姐裙子的手就捏得松松的,等到她们飞到森林上空,金发的美少女更是大胆地在扫帚上张开了双手。
“啊~~~~真棒呀~~~~~好像鸟儿一样在天上飞着呐~~~~~”
金发的美少女声音清亮,满满透着欢喜。魔女小姐本该警告她坐稳扶牢抱紧自己,可那一刻,仿佛遇见同类与同伴的错觉,却让她小小的身体里澎湃翻涌起难以抑制的欣喜。
魔女小姐松开一直紧握着的扫帚柄,也伸展开了双手。
高高天空上迎风飞翔着的小小的人影,仿佛翱翔的鸟儿那样自由。
【七】
魔女小姐带着她人生中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穿行在她自小长大的森林中。
她带她看山雀、泉水、小鹿和延绵的野花,也带她看狼群、苍鹰、不知年岁的洞穴和高耸的古树。
这是她自出生起第一次和另一个人这样亲密地结伴出行,她发现这样很快乐,快乐得让她一想到,很快就要和这个人分别,便觉得难过、不舍得。
当两人并肩坐在小木屋前的小湖畔,分享魔女小姐为远行准备的水和食物时,魔女小姐看着那双如同湖泊一样清碧的眼瞳,终于忍不住,试探着拉住了金发少女的手:“我……以后……还能去城镇里见你么?”
金发的美人儿愣了愣,然后从脖子到耳尖都涨得通红,先是手足无措地跳起来,然后郑重其事地双手合握住魔女小姐的双手,跪下了一边膝头——
“请原谅我居然把告白的难题留给了你。”
“但我的胆怯只是因为,担心你会看轻我的心。”
“你从蔷薇花上伴着晨光降落的样子,就像天使落在我的窗前。”
“若我有幸享此殊荣,我请求能用一生来珍爱你。”
魔女小姐看着眼前清亮的一双眼瞳,它们仿佛深夜里倒映着璀璨星空的湖水,一点点贴近过来,然后虔诚地合拢。
嘴唇上温暖又柔软,近在咫尺的鼻息轻得像云上微微拂面的风。
魔女小姐脑袋空空,嘴角却莫名浮起笑容。
她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好像乘着无形的扫帚飞得既高且远,那里温暖又柔软,安全又妥帖——让人不想思考,只想陷入其中。
- END -
刀組投票第一(並列),作者獲得【千刀萬剮】頭銜。
作者:小矮
S的意识在她的身体中慢慢聚拢。她不觉得难过或者疼痛,对之前发生的事情只有隐隐约约的记忆。她睁开眼睛。
她躺在一张华丽而陌生的床上。她爬起身,疑惑地看着身前躺着的另一尊庞然大物。环境阴暗,她只能清晰地听见那家伙在沉重地呼吸。一阵风将烛灯吹亮,在摇曳的火焰中,她看清了那是什么东西。毫无疑问,它是一头魔兽。它长着长脸、尖牙、利爪与尾巴,浑身布满鳞片,一大一小的畸形翅膀垂到身后的地面。
S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自出生以来都生活在和平的王城中。她对魔物的认知,只来自于一些书中的描述与图画,以及远征军回到城中时身负的伤口。她不禁向后退,尽量不发出很大声音,爬下床,退到窗边。
她侧头看了一眼窗外。她完全不认识这个地方。这里是一座城堡最高处的房间,外面的天空布满黑云,时不时有闪电劈在毫无绿意的荒野上。恍惚间她听见沉闷的吼叫声。即使再往远处眺望,也看不到一点希望的色彩。
这是个已死的世界。
魔兽的身体发出了骚动声。它就要醒来了。S紧靠在窗边,看着它起身。它睁开眼,睡眼惺忪地看对面的小女孩盯着它,小小的身体紧绷成要挣坏的弦。
魔兽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爪子,轻轻笑了。魔法的光芒包裹了它的身体,然后四处飞散,消失在灯光照不到的一切暗影中。魔兽变成了一个女人的样子,她身着闲适的睡袍,打了个呵欠,仿佛只是个刚睡醒午觉的普通贵族少妇。
你,你是什么?S不知该不该放下戒备,问道。
女人平静地看着她。我是魔王。她说。
魔王……你为什么要带我到这里来?她说,她的头有点痛,好像想起了之前的事。不知道多久之前,她好像正在和R在王城的街道上奔跑。R换掉公主的装束,像个普通孩子,和他们玩在一起。一如往常。然后,她好像在奔跑时没注意前面,撞进了某个路过女性的裙摆中。在那之后……
女性的手轻轻抚摸想抬头说对不起的孩子的背脊。
请放我回去。S说。她只是个弱小的孩童,她只能无力地发出如此请求。
你不必那么紧张。魔王说。我不会伤害你。但是,也不会放你离开。她露出仿佛没有任何恶意和蛮力的笑容来。你已经归我所有了。她向S伸出双手,它们细长又苍白。来,坐到我身边。我不会对你怎么样。
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从前从前,连讲故事的人都不知道是多久以前了。有一个世界,有一个王国,王国里有一位公主。她是个美丽又善良的公主,没有人不喜欢她。但和她关系最好的,是与她同龄的王国骑士长的女儿。
公主努力学习,想要成为优秀的女王。见习的骑士也努力训练,想要继承父业,堂堂正正站在女王身边。然后,她们想要一直生活在一起,在王城中度过和平的一生。她们原本就是这样想的,一切都很顺利。
直到,公主的成年礼来了。在仪式上,神司得到了对于公主的预言。预言中说,公主不仅无法成为好的女王,而且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存在。若在此时放过她的性命,这个世界在不久的未来就会因她而毁灭。
所有人都大惊失色,公主马上被囚禁了起来,等待发落。虽然大家都那么喜爱公主,但无法忽视这可怖的预言。国王在雨夜落下眼泪,他们决定处死公主。但在他们下手之前,骑士已经解救出公主,带她逃离了王城。
骑士带着公主一路流浪奔逃。她们势单力薄,又要对付魔物与追兵。骑士忠于自己的信念与感情,将公主严密地保护,自己扛下所有的担子。但没过多久,她就不堪重负了。受了太多伤,又在仓促的旅途中无法得到充分治疗的骑士,最终死在了公主的怀中。
而这个似乎促成了这一切的预言,其实也是真的。公主最终化为了魔王,向杀死她心爱的人的人们复仇,继而踏平整个世界。城镇倒塌,人们死亡,生物被感染为魔物,森林变为荒野。这个世界最终还是完全毁灭了。
站在荒凉的大地上,魔王感到孤独。她望向黑暗的天空,全身心地想念自己的骑士。于是,她打开了通往平行世界的门,在未知的世界里,骑士还一无所知,快乐地生活着。
……与另一位公主。
讲故事的魔王又落泪了。她轻轻闭上眼睛,让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但是,她感到一只温热的小手向她伸出,擦了擦她脸庞上的泪水。她睁开眼。坐在她身前的S抬头看着她,被她发现了,有些尴尬地轻轻笑了笑。
我只是想要和你在一起啊。魔王说。
我知道。S说。讲述自身故事的魔王,她的快乐、悲伤与孤独,小女孩都能感受到。而且,好像她也没什么选择权,毕竟她面对的是魔王啊。她跳下床,环视四周。那么,你是想让我和你在这儿生活下去吗?
啊,魔王说。
可是这里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S说。
魔王摇摇头,我不需要那些东西。
但是我需要,S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可是饿了。而且这里除了我们,一个人都没有,天也总是黑的,死气沉沉的。我不喜欢这里。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魔王说。
啊,我知道啦。我只是说,我们也许可以换个地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活人了吧。我在书上见过,我的世界里,有一个偏僻地方的小村庄。你就保持现在这个样子,不要露出魔王的模样,我们可以搬到那里去住。我们就假装是一对没有了其他家人的姐妹。那里有吃的,人不多,据说景色也不错。S说。
魔王偏了偏头,似乎在思考。
你觉得怎么样,"姐姐"?S故作轻松地询问魔王道。
哎呀!听到S的声音,本来边笑边跑在前面的R公主赶紧停下脚步,回头望。
她见到S撞进了一个女人的裙摆,于是也准备走过去,和S一起道个歉。但她刚迈出步伐,却看见S在女人双手的轻抚下,身体软了下去。在嘈杂的街道上,一个路人从她们中间经过,女人微笑着将陷入沉睡的女孩抱在怀中,看她的眼中充满宠爱。
你做什么!R急忙跑到女人面前。放她下来!
女人只是瞥一眼她,并没有听从的意思,反而R完全看不懂女人的眼光里想表达的东西。
这是命令,R严肃地说,我可是公主。只要我发令,卫兵马上就会将你拿下。
你是公主?女人笑了,你什么都不是。你连从我手里将她夺回来的力量都没有。她露出恶毒的一面来,快乐地看着公主变得气急败坏。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女人说,蹲下身子,将宝物保护在怀里,凑近公主的耳边。你是无法成为女王的。
相反啊,你会成为这大地上邪恶的化身,毁灭一切你热爱的东西。
你!公主发怒了,女人起身就要离去,公主伸手去抓她的衣裙。但在下一秒钟,女人消失不见。公主手中只留下一片裙摆的碎片,她站在人群中四处望,她召唤卫兵搜索整座城市,但也再没有找到那个神秘的女人,以及S。
女人说的话,在风中,一直回荡在她耳边。公主攥紧了那片衣料,紧皱眉头。
也许这就是那个村庄了……也许不是,她对书中的记忆总有差池,但是无伤大雅。
在村民看来,一对失去了家人的姐妹流浪到了这儿。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专门到这儿来定居其实有些奇怪,但他们也知道不应该多问。姐妹中的姐姐不常出门,自称会一些小法术,受伤或得病的人们可以在她那里寻得一些治疗。妹妹年纪还小,但很活泼,承担着家庭的重任,这个年纪就独自到森林里去捕猎了。村民不时将自己的物资分给她们,妹妹总是笑着收下,然后将自己的猎物也与他们分享。
S推开门,今天的她没有收获,身心疲惫。魔王从厨房里冒出头来,一眼就看见她身上多了不少伤口。她急忙跑出来,跪在S面前,为她施放治疗法术。
别用太多了,S说,将她的弓箭放在门后。愈合得太快会很奇怪。虽然她这么说了,身上的创口还是肉眼可见地很快愈合完毕。她只好笑了笑。
真希望我也能去狩猎。魔王说。
唉,谁让你只要一走进森林里,方圆几里的动物马上都跑光了呢。S说。
魔王放下施放法术的手,将S抱在怀里。啊,比起几年前刚得到她,她的身体已经成长了许多。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魔王不禁想象起她穿着骑士铠甲的帅气样子。
S抽出一只手来,摸摸魔王的头,像安抚一条大狗。她闻到了厨房里溜出来的气味。你又做饭了?她说。
邻居送了我们一点土豆。我试着做了做。魔王抬起头,哎呀,是不是煮过头了!她又急忙钻进厨房里去,一阵锅碗瓢盆的响声传出来。S笑起来,魔王比她还像个小女孩。像个公主。她慢慢站起身,虽然身体的伤口愈合了,但精神还是有些疲惫。她跟着走进厨房里去。
今天明明是个重要的日子,但见习骑士仅仅只能在城堡门外站岗。她取下头盔,张望月色。她望望背后城堡的高处,那里亮着璀璨的灯火,盛会正酣。她叹了一口气。
忽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她一个激灵。她回头看,是一位王宫的侍女,等等,她仔细看,是穿着侍女衣装的公主。公主俏皮地对她笑,将手上端酒杯的餐盘丢到一边去。
你怎么来了?骑士讶异又惊喜地说。
宴会无聊极了,公主说,不过是一些大人灌酒和大声嚷嚷。他们才不在乎我在不在呢。
那你也不能逃走啊,骑士笑起来,作为未来的女王,你总得习惯这种场合。
我没有逃,我只是来见你。你父亲明明知道我们关系好,却还在这个时候派你来守大门。公主撅嘴。
他可能,呃,不希望我们关系太过于好了。骑士说。
什么意思?公主皱起眉头。哦,哦。我懂了。去他的吧。公主用双手捧起骑士的脸,在近处直视着她,骑士有点脸红起来。
明天,我就成年了。一切我都做得很好,我会成为女王。到时候,谁都不能阻拦我,我要谁是我的伴侣,谁就得躺在我床上。他一个骑士长还能对我怎么样?
呃,拜托请不要开除我爸哦。骑士说。
你说不就当然不。公主笑起来,但你必须属于我。她亲吻了一下骑士的脸颊,然后放开已经很不好意思的她。
当然,我永远都属于你。从从前开始就是这样,必要时我会为你献出生命。骑士说。
别说那样的话!公主说,闭着眼扑到骑士身上。她们的笑声回荡在月色下。城堡上空亮起了团簇庆祝的礼花。
魔王在夜半醒了过来。她睁着发光的眼睛,看向天花板,然后转头看躺在身边的人。S,她睡得很熟。
这个时间,村庄就应该这么安静。但现在的安静,让她感到不对劲。她听到敲门声。是谁?她轻声问道。
某个她认识的村民在门外说,自家的小孩忽然发了急病,想请她去看看。她应了一声,披衣起床去开门。
她推开门,看见的是被推到一边的村民,和全副武装的王国士兵。士兵的剑朝她砍来,她稍微侧身,剑刃削下了她的半边臂膀。
平静又黑暗的村庄里亮起熊熊火光。一小支王国军队排列在屋子对面,严阵以待。年轻的公主站在队伍前头,身旁站着两位护卫。她挥挥手,让护卫朝魔王靠近过去。
魔王漠然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血肉从创口快速生长蔓延出来,重新组成身体。村民被吓得连滚带爬逃走了,这里也没人在乎。她也挥了挥手,一柄无形的剑将站在面前的士兵的身体贯穿。她将手收回溅上了血的披衣下,士兵的身体重重地倒在地上。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魔王远远地问R。
R张开手,手中是一片陈旧的衣服碎片。带有你法术痕迹的衣摆,R说。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和法术学会研究它。
纵使如此,你也花了挺久。魔王笑了笑。
R咬了咬牙。不要恐慌。不要小瞧她。准备战斗。她低声对自己的士兵说道。
双方一触即发时,从魔王身后,S冒出头来。发生什么事了?她问道,揉了揉睡眼,然后看到了站在对面的R。
就这样,平静被打破了。
魔王退后半步,一只手张开了法术屏障,用来抵挡敌方后排法师们的攻击;另一只手直接化为一片刀刃,将冲上来的卫兵砍成两截。在她无暇顾及之时,她身后的S钻过空隙,跑上战场,朝着另一头跑去。她被冲锋的士兵撞了好几下,有些失准的法术也掠过她的头发,她跑得跌跌撞撞的,但绝不停下,一直向前。在混乱的战场上,公主也在不久后注意到了她。于是公主也忘了自己应该呆的安全位置,跑下坡道,在法术雨下,在倒地的士兵身旁,她们终于重逢,紧紧相拥。
而魔王那边,激烈的交火很快停止了。魔王踹开堆积在面前的士兵的尸体,他们在魔王的利刃下不值一提。她吟唱黑暗的法术,让那些法师们陷入疯狂,将自己的头挠出血来,不久后便倒在地上。这些渺小的人类,魔王摸了摸自己新生的胳膊,她最终只不过染上点擦伤罢了,这还是因为久不经战才有的一点疏忽。啊啊,她身边的人不见了,去了哪里呀,她四处张望,抬起眼睛,看见惨淡的战场中央,一对年轻人正抱在一起。
那在魔王胸中引爆了一颗炸弹,超级痛的。
你怎么样,有没有……R抚摸着S的脸,而S握住她的手。我没事,没什么事。她说,她终于能由衷地微笑起来,然后她们俩一齐看向对面那孤独伫立的魔王。
魔王低垂眼睛,也见她们自重逢后手就紧握在一起。公主,魔王笑起来,你的作战已经全面失败了。你也会死在这里。
有我在,我不会让你杀死公主的。S向前一步,挡在公主面前,对魔王说道。
S,魔王低垂眉毛,哀伤地说道,我们明明也过得很幸福。
你明明也摸我的头,拥抱我,和我睡在一起。为什么事情还是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我只是觉得你很可怜。S说到这里,也有些伤感,但她选择握紧身边人的手。但我不爱你。
啊,是这样。又是这样。
魔王低吟道。我明白了。她看起来又像在哭,又像在哈哈大笑。她抬起手,像是将死之人一般无力地一挥,公主发出惊叫,无形的刺刃穿透S的胸膛。
下雨了。雨水将魔王轻薄的衣服和长发淋得湿透。她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抬起脚前进,跨过士兵的尸体,走到两人面前。
R抱着S,边哭边试图用自己学会的一点法术帮她止血,但是无济于事。嘘,S用呼吸说,攥住她发抖的正在施放法术的手。她支撑起头来,轻轻地亲吻公主,虽然弄得公主脸上也都是血了。然后她还想再说点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来,身体失去了最后的力量,倒在公主的怀抱里。
魔王冷漠地看着她们。公主哭了好久,然后抬起头,愤怒地对魔王施放了攻击法术。只是那一小团能量球被魔王轻松地攥在手中,一捏就没了。
有点味道了,魔王说,你的痛苦、愤怒与绝望。我说过了吧,你只有这一条路走。我们都一样。再见了。魔王说,打开传送门,回自己的城堡去了。
她记得那天夜晚也是风雨交加。她们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山洞能休息片刻。骑士几乎是在走进山洞的阴影里时就倒在了地上,由她生火,煮点热汤。逃亡了一阵子后,她对这些事情已经习惯了不少。
她只恨自己在王家时没有钻研太多医疗法术,以至于面对骑士日渐严重的伤势,只能做一些基础的包扎和止痛。自从上次为了摆脱追兵横穿沼泽,为了掩护她遭到毒物攻击,骑士的状况就再也没好转,马儿都是她在驾。马儿很累了,她也很累,但她知道骑士的身体更痛苦。
她回过神来,之前在篝火旁发呆,汤就要煮好了。这时她听见骑士在轻声呼唤她。又有什么地方痛起来了吗?她急忙靠过去,将脱掉了轻铠的骑士抱在怀里,听她说话。
公主啊……骑士说。
我已经不是公主了。她说。
R……辛苦……你了。
都是因为我,她说,流下眼泪。可骑士努力地抬起手,抚摸她沾湿的脸颊。不。无论……公主,是什么……我都会是公主的……
不是完全不相信预言,而是选择无论预言是否真实,都只站在所爱的人这边。
骑士死去了。然后,再也没有谁会那样爱她了。她是魔王,所有人都会恐惧她。她装作一个弱女子,有人会可怜她。但是没有人再会爱她,亲吻她,像是萧瑟中的一缕阳光了。
她在黑暗中沉睡,就这样相信了很久很久。
也许呢?也许还有希望。毕竟,这孤独实在难以忍受。
从回忆中拔出意识来,魔王在自己的城堡自己的大床上醒来。她看看自己,把自己又变回女人模样。她打开了搜索的法术,将距离较近的一切平行世界收于眼底。
有些世界自己踏上了相同的毁灭的道路,有些世界被别处来的魔王所干扰,当然,下场都差不多。有人死了,有人成为新的魔王。魔王们寻找着新的净土,新的一无所知的孩子们,当然,我也是一样。已经有许多光点又变成了黑色,魔王在法术地图上望了望,选中了一个比较遥远的世界。在那里,时间似乎还在更早之前。也许那里会有希望。想到某个人的笑脸,她不禁自己也微笑起来。
魔王再度启程。
- END -
作者:贩卖机
这是普通的一天。在普通的小区外一家普通的餐馆里,执在吃她普通的午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硬要说的话,也就只有作为餐厅招牌的咖喱饭今天格外好吃这一点吧。
执漫不经心的结好账,看向窗外。天色虽说有些阴沉,但还不至于马上就下起雨来。于是她安心的一边往门口走一边整理缠成一团的耳机,空出一只手把碎发捋到耳后。暗红的发色与她蓝绿异色的眼瞳一样,是在这里并不常见的颜色。
耳机线的杂乱耽误了她一点时间,等执整理完毕,歌单里的音乐也清晰的从耳机传入耳朵的时候,雨就下起来了。
“呜哇啊——怎么就下雨了,伞,我的伞哪去了?”执不得不慌乱地摸索包里的雨伞,还顺便给正要进门的食客让出门口的通道。经过这一番忙乱终于撑起伞、走下餐馆的台阶,专注想拉好背包拉链,又不得不分心关注手机和路人而完全没在看路的执终于发现一件事情。
这不是她来餐馆的路。
本来这个小区及小区外围区域都完全是现代化的普通水泥地面,现在却变成了踩进去落得一脚水的泥草地,草是完全没有修整过的样子,路更是完全看不出路的样子。说是完全不存在道路也不为过。
执下意识的往后退去,本以为会踢到台阶边缘的脚却什么都没有碰到。“诶?”她转过头去,刚刚才踏出的餐馆已经不见踪影,面前只有一片阴云密布的天空和……不知名的树木。再四下望去,环绕着她的自然也不是什么住宅楼和商铺,而是杂草石头灌木以及树林。
更准确点来说,执现在正身处一片森林之中。
不知什么时候起,雨已经停了。脚下的草和地面是干的,连下过雨的痕迹也完全消失。四周一片寂静,只有鞋子侧面略微潮湿的感觉让执勉强确定下过雨这件事,不是她吃的太饱而出现的幻觉。
并且突然出现在森林中央的空地也……应该不是。
该怎么办好呢?思考的结果是没有结果。
在还没能完全把握事态的执看来,也只剩下四处找找说不定能找到回小区的路这一个选项了。
于是她便自然而然愉快地决定随便沿哪个方向走走看。说不定就找到路了呢?毕竟她的运气一向很好。
执漫无目的的四处乱走,直到前方毫无预兆的出现一座巨大的建筑。建筑物的围墙年久失修,花园中未曾修剪过的树木从围墙的缺口里伸出头来。屋顶上生长垂挂着的藤蔓爬在墙上伸进房间,甚至有一棵小树顶穿屋顶从某个房间生长出来。一侧高耸的塔楼上竖着一个奇形怪状的避雷针。
等等这避雷针……
然后她才发觉那应当是断掉一截的十字架。
是教堂吗?这可比教堂的占地面积要大太多了。硬要说的话,它更像是城堡。执从并不丰富的中学未毕业水平历史和美术知识里无法猜出它的建筑风格。
在树林里的时候,这个方向……有看到过这个吗?
执第无数次的怀疑起自己的眼睛和记忆。
沿着脚下破碎到几乎不可见的道路再前进一段,转过围墙遮挡视线的拐角。出现在执眼前的,是随意的搭在两棵树之间的晾衣杆和晾晒在上面的大花裤衩。
难得的出现了点还有活人居住在这里的痕迹。越过品味奇异的大花裤衩,城堡的大门出现在执的面前。
执犹豫着伸出手去,还没碰到门,门就悄无声息的打开了。
出乎执意料豪华的宽敞大厅中央突兀的摆放着一张相对于大厅来说显得十分纤细的大型沙发。
“欢迎来到爱染教会。”有着明显异于普通人尖耳的金发少女半坐半瘫占据沙发的一大半空间,手肘撑着一边的扶手向执打招呼。另一边扶手上坐着个约十四五岁左右的少年,手里不住地揉搓着一个丸子一样的奇妙生物体。从他的力度来看,那家伙柔韧度和手感都相当不错。
在心里感叹“果然还是教堂啊”的同时,执不知怎么的就产生了一种“要被卖掉了”的错觉。
氛围有点不妙。
“迷途的羔羊啊……唔”一直倚着靠背存在感完全被散发着危险人贩子气息的尖耳少女盖过去的黑发男性成功的用一个苹果阻塞住了少女的中二发言。
“请不要介意亚历山德拉,我是豆丁,请随意称呼就好。请问你是?”唯一的正常人类向执发出充满了正常人应当有的成熟理智的问候语。
“我是执。那个,我好像迷路了,请问这里是哪里?到花园小区该怎么走?”抱了点死马当活马医的幻觉的执向这位看起来大概还算是靠谱成年人的豆丁先生发起求助。
“小区?那是什么哟?”戴着眼镜看上去安全度很高的男性适时出现,边说边顺手将门关上。“顺便我是苏诺哟,请多关照哟。”虽说这位眼镜男性带着个令人安心的微笑,全身上下也散发着一种温柔和信赖度极高的气场,但直接靠在门上的动作还是让执感觉有点不安。
不妙的氛围加倍了。
“啊是这样的,我今天看电视刚好看到一个做咖喱饭的节目然后就想吃门口那家的咖喱饭,然后我就……啊啊啊不对”由于一路上到现在为止经历过于令人迷惑而忘记重点在何处的执从出门前的场景开始叙述,讲了一大串毫无关联的废话之后终于想起重点“其实是这样的,我走路的时候看了眼手机结果就迷路到附近来了,但是我不知道回去的路,所以我是到这里来问路的。”
“啊对了,手机。”终于想起借助某万能软件的执拿出手机。无法开机。再按几次电源键结果也都是一样。
在回忆确认过出门时手机电量满格的事实过后,真相只有一个——手机坏掉了。
执不得不放弃拯救手机,又向豆丁叙述了一遍迷路的细节。
“也就是说,你从餐馆里走出来,一眨眼就出现在这里了。是吗?”“确实是这样的没错啦……不过也没有一眨眼这么快,起码要有个一分钟吧?”执点头确认,并且在奇怪的地方表达了自己的认真。
“喔。”吃完苹果的亚历山德拉换了个姿势继续瘫着。“也就是说,你是穿越了吧。”
“诶?!”执突然醒悟“对哦!是这样没错!”
随着啊原来是这样啊的后知后觉和豁然开朗,执终于察觉到好像很难回去以及说不定就这样回不去了的事实。
“等等?!”
- TBC -
作者:aikeye
我希望我醒来的话能够逃离一切。
——
我的眼睑就好像花瓣那样轻盈并且浅薄,还没睁开眼的时候,阳光就已经透过它使脑海中充斥着温柔和熙的光明。我想遮盖住光线的来处,把手抬起放在了那无限遥远的太阳的所在。但这只能遮住少数的阳光,而无法阻挡了那扑面而来的热度。风吹过了我的身体,顺着我的血液让四肢逐渐清醒。
开始是从末端开始抽动,然后随之身体的燥热也顺着散开。“嗯……”最后大脑也从混沌中苏醒了过来。
睁开了眼睛,眼前正是能匹配着柔和阳光的明媚世界。
我起身环顾四周,身下是柔软得好像绿色奶油的草地,周围满是香气扑鼻灿烂的花朵,鸟雀远处的鸣叫声,广阔无垠湛蓝的天空,天上的三个太阳正在缓缓转悠着,世界的一切都仿佛身处童话当中。
“?……”我完全空白的脑子,一下子接受了太多的色彩和信息,变成了一个彩色的漩涡。
我尝试站起身来,肢体就好像细细的藤条那样可以轻易的挥动,没有任何的酸痛或者不适。我从草地上站了起来,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世界。我觉得我这是第一次如此放松以及快乐,禁不住笑出了声。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我自己的声音,就好像夜莺寄宿在喉咙眼里面在代替主人说话,是清脆的鸣啼声。摸着自己的嘴唇,注意到了自我的存在。于是向着身体的方向看去,包裹着肉体灰色鸟羽般的贴身衣物,浮夸的表面衣饰,轻飘飘的裙底,就连自己也是童话般的产物。
一切就是如此的新奇而又不出乎意料不存在一丝的阴霾。就是如此,无知而又轻浮的快乐。
与此同时,在背后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拍我的肩,但那并不像是人类的手部的质感。转过头一看,真是不得了,居然是一个像人一样非常非常大的一只黄雀。
手上是黄色粗糙的皮,指甲好像猛禽一样,背后有一对巨大的盖着的翅膀,还有一双鸟足,鸟喙就好像那些小麻雀的嘴一样短短粗粗的又很可爱。“你已经醒来了吗?”虽然是鸟嘴但却吐出了人类的话语,带着亲切的语气向我打着招呼,让我心中止不住的鼓动。
就连这世界上的居民也如此可爱吗?真是太棒了!
我也想要像她一样温婉可人的跟别人说话,因为我身上也有鸟羽说不定她是我的同族,所以我一定也可以。
所以我充满憧憬的张开了嘴。
你好!
“啊、啊!”
那是宛如婴儿牙牙学语一般的声音。
啊?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第一次感受到这种难受而又尴尬的感觉,希望从口中陨落到了泥土中砸成了一个黑坑,我连忙又尝试了好几次,虽然起初听到的声音是没变,但只有不成语句的呢喃而已,不管怎么样我的舌头都无法如我所愿的那般自如的活动,得不到回应的憧憬只能在喉咙里一无济事在那上下翻滚着。
直到最后的结果我也只能发出这样不规律的音节。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明明比起眼前的黄雀来说我更像一个人类为什么我不可以……
我不会说话,我是个哑巴。
“看起来你还是不会说话呢……”黄雀这样说着,手上拿着笔记本不停的记着东西。她的手虽然皮肤很粗糙但却意外的非常灵巧,在纸上不停的写着。无视着挫败而又焦急的我。
好像说点什么,但是只能这样干着急,我尝试着用手去吸引黄雀的注意,但因为害怕打扰到她而感到困扰,额头分泌出细汗,如果再不说点什么,我是不是会配不上这个世界?这样的想法让我眼前直发黑,马上就要昏倒在地。
幸亏黄雀到了最后还是发现了我的异常。但她只是瞄了我一眼又斜视到了天边,然后继续盯着我看。
我好像一只被关在兽笼里面的小玩意,被人审视着决定下一秒的生死。而我只能不停的在那里颤抖。
我应该说点什么,我该说点什么,但我什么都不会说啊!
“说不定以后就有办法解决所以要继续努力哦。”
感觉已经是思虑之后才慎重说出的言语。说着它把东西给收到了腰间的皮革袋之中转身离开了。
它不在意,不在意,真是太好了。说着又马上陷入飘飘然的状态之中,浑然不知有人把自己拖走了。
“好了,继续继续,还远远没有结束呢!”黄雀伸了个腰扇动着翅膀飞向了远方,当察觉到的时候已经到了森林里面。
我被拖着走过了林间小路。直到被放到了森林中的一处吵闹的地方。当我想要回头看到底是什么人把我带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混入人群消失不见了。树都很高并且长得太过于茂盛导致一点点阳光也透不下来,但还是很明亮,这里就好像在开一个下午茶派对一样,有着很多特别的人在喝茶并且大声喧闹着。
突然之间,好多人啊。
不管往左看还是往右看都是奇奇怪怪的人。突然到了非常吵的地方来,而且全都是我不认识的人,到处都是。穿着奇装异服的动物,长得过于奇怪还会说话的东西,穿着可爱衣服的小姐们,大家要不在大大餐桌那里吃着我从未见过的食物,也会在附近跟着自己的伙伴聊天散步。精致的妆容和糕点是互相映衬的。
在生命充盈的森林里,光鲜的帷幕下,快乐而又愉悦的派对,如果这样自然的进行下去,一定是非常美好的,站在世界门炎边上的我突然又害怕了起来,因为我既不完整也不独特,他们是否会让一个哑巴融入进这个派对呢?繁杂的思绪混在我的脑海中,想不出一个所以然。
“第一次来吗?”在门的背后视觉死角处传来一阵声音,有手从地板那里伸了出来。
然后是第二只手,明明是正常的大小但却只能攀附地面,用手掌一点一点的往我这边靠近。
她的头出来了,她整个身体都在地面上没有区别。头发湿乎乎的,但仔细看的话她全身都是湿的。
接着是下半身……
她冰凉湿滑黏稠的双手握住我的手腕,下半身像是蛞蝓那样的软且在不断蠕动的身体盘延在地,全身上下满满的全都是粘液,虽然到处黏黏糊糊但这并不能阻止她的笑容和蔼可亲,头发的颜色也是柔和到不行的亚麻色。
听到声音,周围的人注意到了我,停止手与口,转过头来,把视线都停留我身上。
“来吧,朋友,现在可是茶会时间,快一起来喝茶吧。”
“你不需要害怕哦,不管是什么都不会伤害你的,有王国的骑士们在守护着我们。”
被拉到长长的餐桌旁边,摁在了座椅上,被热情的人们不停的塞桌上的甜点在口中。
这大概只是表示友好的一种方式而已。在口中就化为浆糊的食物顺着舌头滑了下去。
大家都是好人,一边咀嚼着口中的食物一边想着真是太好了。衣服上的羽毛被抚摸着,纤细的手,毛绒的爪,有什么东西在吮吸我的手指,用微尖的牙齿研磨着。停下头一看原来桌子下面有个巨狼。
“啊!”
这才是真的吓了一跳。
蛞蝓之前慢悠悠地行进过来,刚好这个时候他来到了我的旁边。“怎么了吗?”
我只能回答不稳的杂音。
“别怕别怕,他可是一只好狗狗呀~”蛞蝓揉搓着巨狼的头,那只巨狼放开手指后舔着蛞蝓的脸,一副毛发光滑人畜无害的样子。
看起来完全就是家狼嘛!
“话说你……是不是不会说话呀?”
我……
我只能点了点头。
然后蛞蝓抚摸着我的脸,就像轻柔地捧着水一样。
“没事,亲爱的,不需要为此感到害羞,你只是还没想好要说什么而已。”
善意,善意,像梦幻般的善意。我的心里就像是点心的味道。
到了晚上,天空逐渐阴沉了下来,天上的三个明日都落入了地平线之下,人群逐渐散去,我们没有所谓的寝宫,只能在森林里随意找一处地方睡眠,但幸好能够遮风挡雨的树屋以及其他一些地点,有床,但是大家好像都喜欢睡在地上一点。
蛞蝓是被人抱上来的,不然不知道她爬上来要多久,她可能是真的喜欢门后,餐桌下的那只狼蜷缩在了床下。
我躺在床上,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从刚醒来到现在,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不用担心未来会如何的甜美梦乡随着一声声互道晚安迎来开始。天上繁星给与迷茫的我们光芒,照亮黑暗中的道路。
晚安啦,世间万物,合上眼,忘记所有的一切,逃离俗世,前向远方。
——
“喂喂!快醒醒!”
有人在用那不是很重但也根本不轻的力度快速拍打我的脸,一边大呼小叫。
我明明睡得很死却被打醒了,醒来一看天还根本没亮呀。
怎么回事呀,我想着看看到底是谁把我叫醒了,结果那个女孩子掐着我的脸颊强行让我们面对着面。
映入眼帘的是她那一双睁大的双眼,她骑在我身上检查我有没有足够清醒,然后往后伸展了身子又整体巡视了一遍。然后就露出了笑容。
“我是来拯救你的桃乐丝!”
她刚开始是这样说的。
- TBC-
作者:舞舞纸
白血
卡米拉将突然找上门来的小不点领到了自己的房子里,这是她模仿镇上的人居住的地方造的,上次见到房子的内在已经很久以前,她有点担心这房子是否符合客人是否习惯。
卡米拉的房子里没有蜡烛也没有灯,只有爬满墙壁的荧光菇散发着冷光。为了方便对话,卡米拉在地上生出了两丛干草,又在干草间变出了一个大树桩。卡米拉用食指在树桩上点了一下,一朵朵白色的小圆伞从她指尖点下的地方漫开膨胀,一下铺满了整个台面。
“这些蘑菇很好吃,我一直都吃这些,没有毒,放心地吃吧,吃了就不会饿了。”
说着,卡米拉在草垛上坐下,掰了一小块蘑菇,放进嘴里,嚼了两口吞下去,告诉小不点这些蘑菇没有毒。
小不点学着卡米拉的样子坐了下来,掰了一块蘑菇塞进嘴里。她嚼了两口,吸下蘑菇破裂后流出的汁液,又嚼了几口,将伞帽彻底嚼烂,吞了下去。
“这样你就不会饿了,以后不吃东西也可以,总之不会再挨饿了。这些蘑菇你可以带回去,可以自己吃,也可以分给其他人,最好留一点埋进木头里,这样就能长出新的蘑菇。我知道现在没有太阳,你们的食物都无法生长了,这些蘑菇不需要阳光,吃了一朵就再也不用吃饭了。”
小不点嘴里塞满了蘑菇,腮帮子鼓鼓的,卡米拉抹干净她的脸,发现这是一个圆脸的大眼睛女孩,她洗干净她身上的泥和血,给她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一头杂乱的长发经过梳理变得通顺,卡米拉学着镇上女孩的模样,给小不点扎了两条麻花。
“这样就好看多了,外面很乱吗?你身上怎么有这么多血?你是逃来这里的?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还回得去吗?要不要住在这里?至少这里,没有你来的地方那么危险。”
卡米拉给小不点扎上头巾,她的房子里没有镜子,不过不管怎么看小不点都比之前的样子好看。
“外面都是吸血鬼,他们吸人的血,吃人的肉。”小不点咽下嘴里的蘑菇,“人们说这些吸血鬼是你变出来的。因为你们怕光,所以你弄灭了太阳。现在外面都是吸血鬼,他们的味道和你变出的蘑菇一模一样。”
小不点从树桩上摘下一朵完整的蘑菇,掰开它的伞帽。伞帽里渗出一点点的白浆,浓重的血腥随之溢出。
“这,不是我,这些蘑菇是用血种的,但我绝对没有做你说的那些事,我只是种了蘑菇,然后分给快要饿死的人,但熄灭太阳这种事,我从来没有想过。是,我是惧怕太阳,从一生下来就怕太阳,每当阳光照在我的身上,就和火在烧一样。我被人类遗弃,我被密林收养,但我从来没有怨恨过人类,我白天躲在没有阳光的林中,晚上还会去镇上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食物。我不但不怨恨人类,还对人充满了同情和怜悯,让他们远离死亡。”
“我不可能熄灭太阳,真的。”说着,卡米拉伸出刚才点在树桩上的食指,食指上流出的不是鲜红的血液而是白色的浆液,“再说了,我的血只能种出这样的蘑菇,再多也只能变出房子和干草来,就算我想弄灭太阳,我也做不到啊。”
“那太阳是怎么熄灭的呢?”小不点没有因为卡米拉眼角渗出的泪水动摇,“我想把太阳变回来,其他人也想把太阳变回来,如果你真的是一个好人,我希望你能帮我把太阳变回来。”
“这,我不知道。”
卡米拉低下头,太阳是她的天敌,她从来没想过把太阳变回来。
“什么都可以,是谁弄灭了太阳,有没有其他想让太阳灭掉的人,或者能让太阳变回来的人,我去找他们。”
“我,不知道。人们说太阳是这个世界的眼睛,畏惧太阳就是畏惧世界,畏惧太阳的人,像我这样的人,就不是人这一边的,我知道的就是这些。”卡米拉沉思片刻,“太阳熄灭,如果不是世界闭上了眼睛,就是有人把这只眼睛戳瞎了——如果是前者,你还能等世界把眼睛睁开,如果是后者,那恐怕——太阳再也不会回来了。”
“你和世界很熟吗?”小不点问。
“世界会注视每一个人,但我惧怕被注视。如果有一个人总是逃离你的视线,那你们注定无法熟络起来。”
“那你知道谁会戳瞎世界的眼睛吗?”
“那应该是,很厉害很厉害的,不是像我这样只会雕虫小技,是能够与世界为敌的人。”
“雕虫……小技?”
“就是小把戏。”
“好的,我知道了。找到那些比你更厉害的人,让他们把太阳变回来就可以了。谢谢你的蘑菇和裙子,还有头发,谢谢你。”
说完,小不点跳下草垛,整了整卡米拉给她变出的长裙,向房子外走去。
“等等,你要去哪?去找谁?”
“像你一样,又比你厉害的人,或者是世界。”
卡米拉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这个小不点好像觉得世界是一个人。
“带上这个吧,你不是要我帮你吗?我也只能给你一些吃的,再多的,我也做不了了。”
卡米拉变出一张布,包起了树桩上没吃完的蘑菇,又变出了一小截树桩,树桩的缝隙藏着一簇簇还没有冒头的蘑菇。卡米拉又变出一根草绳,系在树桩的两端,给小不点斜挎着挂上。
小不点没有拒绝,小声地说了声谢谢。
“我觉得,你还有件事可以帮。”小不点说,“好好待在家里,不要再出门了,外面都是吸血鬼。”
卡米拉心情复杂地向小不点挥手告别,等小不点不见了身影以后才想起来没有问她的名字。她不打算追上去,因为小不点让她好好待在家里。
她不知道太阳回来是好事还是坏事,无法给小不点加油,但她觉得这个小不点应该是比自己厉害的人。
小不点觉得眼前变清晰了。她觉得是那些蘑菇的效果,那些蘑菇能让人在黑暗里看清东西,所以吸血鬼不管在多暗的地方走都不会撞到东西。
她走到镇上一处空旷的好像广场一样的地方,将卡米拉给她的那包吃剩的蘑菇放在地上,用脚踩碎。
不一会儿,闻到血味的吸血鬼一个个冒出了头来。
小不点把吸血鬼都吃了,把踩烂的蘑菇也吃了,满意地搓了搓小手,去找更厉害的人了。
- TB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