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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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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希望的宝物
我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了前一天煮好的米饭。
关上冰箱门后,我才想起我为什么打开冰箱。
我反省着,将装着米饭的电饭煲内胆放在桌上,再次打开冰箱的门。
白光亮起的瞬间,冰箱发出巨大的轰鸣。因为我的疏忽,浪费了不必浪费的电,机器重复开关,说不定也缩短了寿命,都是我的错,我的错。
我从冰箱里拿出了鸡蛋和猪油,然后看到了猪油罐边的西红柿,那是几天前买的西红柿呢?它被我彻底遗忘了,直到起了褶皱才被发现,我将猪油罐放在米饭旁边,取出这只不再光滑的番茄。它长萼片的地方已经长出了白色的菌丝,我毫不犹豫地将它扔进垃圾桶里,然后关上了门。
本来是可以做番茄炒蛋的。但我是不会做番茄炒蛋的。因为一个无关紧要的话题,我被人问及了番茄炒蛋中鸡蛋和番茄的下锅顺序。
我说我是把番茄切块拌进鸡蛋下锅的。
然后被丢来一句“呵呵,吃点好”。
就好像我不是先放蛋,就不配说话一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番茄炒蛋不先放蛋,就不配讨论家务劳动的价值,按照他们的思维,番茄炒蛋不先放蛋就等于不会做家务,不会做家务就不配主张家务劳动具有价值,那他们就会做家务了吗?那他们就配讨论家务劳动的价值了吗?照他们的说法,可以讨论家务劳动价值的就只有家政工作者和家庭主妇,他们会认为家务劳动没有价值吗?
但可惜,那次讨论的参与者里没有家政工作者和家庭主妇,而且我没有来得及反驳,屏幕就被字号字体字色不一的“呵呵,吃点好”占据了。
我将番茄从垃圾桶里拿出来,想把它往墙上砸去,但手臂悬停一阵后,就知道了这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我将长了菌丝的番茄重新放回垃圾桶,开始懊悔我为什么会买番茄。自那次讨论以后,我就没有再吃过番茄,至少没有再吃过完整的、新鲜的番茄。每次都想着切开生吃,但每次都下意识地无视了它的存在。我应该是不讨厌吃番茄的,我还记得生番茄汁水的清爽的酸甜味,每次将番茄放进菜篮的时候我都会想着,如果能吃一口生番茄,它也许能作为一种水果让我重新喜欢上它。但可惜,直到现在,番茄这个蔬菜也只能让我想到番茄炒蛋的人油臭。
我往锅里挖了一块猪油,白色的油脂在锅底融化生出白烟。我将鸡蛋磕在石头做的台面上,拇指掐开蛋壳,让裹着蛋液的蛋黄滚进锅里。
油星子“噼噼啪啪”地溅射开来。我将蛋壳丢进垃圾桶,将冷饭拨进了锅里。
锅里的油安分了下去。我用锅铲把结块的米饭和鸡蛋,一块一块地压扁碾碎。
炒饭的米粒就应该粒粒分明,粒粒分明的才是好炒饭。
人类也是一样,粘成一团的都像鼻屎一样咸臭黏滑,粒粒分明的才是好是人类。
我往锅里倒入半勺酱油,酱油烧干后,将炒饭乘出了锅。
酱油炒饭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和我往常做的酱油炒饭别无二致。
我将炒饭吃完,将锅碗丢进了水槽。
今天我报名了去河边捡垃圾的活动,如果去迟了,就只能拿到螺丝松垮的火钳。第一次去捡垃圾的时候,我就不幸拿到了最后一支火钳——那支火钳本身就是两件垃圾,我将这两支细长的垃圾收进垃圾袋里,还把垃圾袋戳出了一个大洞。
来捡垃圾的人都是一团一团的,至少一个大人带一个小孩,或者是结伴的青少年。我不需要靠捡垃圾修学分,但还是在签到表上写上了我的名字——这大概是这张表上唯一一个假名。
我将地上的烟头捡进垃圾袋,别过头躲开塑料褶皱中传出的尼古丁焦黄、苦涩、刺鼻的臭味。听说把针浸泡在尼古丁里,只要扎一下就能杀人,如果把这些烟头带回家萃取,我是不是也能成为杀手呢?真是可耻。我为了爱而来,却无端生出恶意,真是无药可救。
同样是捡垃圾,同样是捡烟头,为了学分而来的孩子们反而笑得活泼灿烂;他们为监护而来的父母也乐在其中,他们同样抓着充满尼古丁的垃圾袋,却耳聪目明、眼观六路,仙人指路般为孩子指出垃圾的所在,然后跟在一路小跑的孩子后面,及时为捡起垃圾的孩子递上垃圾袋与夸奖。
每个身上都洋溢着朝气,只有我好似一只冬眠未尽的熊。笨重、缓慢、迟钝,迷迷糊糊地碰坏了栖身树洞的掩体,暖春的花柳闯入我的洞穴,将我被抽走了一个冬天的冰冷残躯拖到了阳光之下。
编花环的、放风筝的、以捡垃圾的名义春游的……所有人都在迎接春天。唯有我不愿醒来,我希望能继续冬眠,然后是冬眠、冬眠、冬眠,冬去冬来,一直睡下去,希望春天永远不要到来。
上交了火钳和垃圾,我坐上回程的公车。贴着广告画的车窗将阳光滤过了一半,我抱着背包,为这个毫无意义的下午懊悔——如果拿这个下午来学习、看书……
我在懊悔中回到了家里。
我忘记买晚饭了。
我回家后也没有学习看书,只是坐着发呆、刷手机、浪费时间……
零点的闹钟铃响后,我抬起头,又浪费了一天。
人一生中只有短短两万多天。
而我,又浪费了一天。
毫无意义地浪费了一天。
我站起身,我想让这天变得有意义。
我打开窗,月亮已经去了我看不见的地方。
现在没有人看见,我穿过窗口,变成了魔法少女。
我的身体变得轻盈、有力,一个空翻,鞋跟落在水泥地上发出清脆利落的声响。
变成魔法少女的一刹那,我得了魔法少女的全部知识。
魔法少女的力量源于爱与希望。
魔法少女用能够带来爱与希望的宝物变身。
如果用来变身的宝物丢失了也没关系,找到新的爱与希望也能变身。
请为了爱与希望使用魔法!
加油!
变成了魔法少女后,我的头脑也变得无比清晰。
以往我要被难上一整天的谜题,现在我可以瞬间得到答案。
我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是爱与希望。
我抬头看向我家的窗户,那扇把我变成魔法少女的窗户。
那就是能给我带来爱与希望的宝物。
要爱人,就要先爱自己,现在我已经取回了爱人的能力。
接下去,就为了爱与希望使用魔法吧!今天才刚刚开始不是吗?
作者:诸子百
类型:都行
她穿着一条碎花长裙,不必凭靠黑夜中仅有的路灯光,我就能很远的地方就看见了她。她常在那里伫立,我常在这里等后,雨亭之下她常在那里徘徊,我常在这里注视。
不知道是哪天起的头,我无意间注意到了这位奇怪的她。
这是一座颇为偏远的车站牌,我坐着深夜十点十分的巴士下车离开,她就会起身。夜晚十点十分,我没有一次迟归,她也没有一次错过。时间久了我与她像是有了某种默契,仅两步远的距离不必言语,她抬头起身与我擦肩而过,她轻轻的点头算是今天相见的招呼。
她常携着一只书包来往,昨天的来时我才看清她包里的东西,是一本《苏东坡文集》,书脊处被缝了几道粗糙的针线,干干净净的书封上被反复阅读后磨得留下黄渍,我想要开口询问,可回过神来车与她早已离开。
有个胆大的想法跃然眼前,刚要放学的我,今天我没有选择坐往归家的巴士,而是去到了书店。我是一个不常去书店的人,心中莫名的跳动驱使着我进到文集区域,我虽然同是文学专业,却因为性格害羞而不愿跟旁人过多交流,平常日子里更有几个知心好友,甚至没什么交集可言,可..我想着能多了解她一点,哪怕只是一点。
鬼使神差下我带着一本苏东坡文集离开。硬壳的精致包装,封面我不舍得多抚摸,这是要送出去的礼物,不敢让手掌的汗水多沾。如此的迫切的期待着夜晚的十点十分。
天上不断坠下雨滴,我加急赶往公交站。阴雨细密如同心碎人一样啜泣淋下,我怕书被淋湿只好塞进外套里。我快走两步从高眺望远处,那抹明亮的碎花裙将雨帘掀开,我看到了她依旧在原处出现。她手里似乎攥着东西,无比珍惜的折了又叠。我的脚步声在雨天的柏油路下不断放大,急促的奔跑下溅起朵朵雨花。
雨亭不算大,不过够二人避雨。我没有跟她这么长时间的待在一起过,我的左手在外套里不敢动弹,转过身却与她的视线对在一起。她的眼神比我更快的躲避,“我..我..”
她率先开口,语气中充满犹豫与焦虑,似乎有很多话都堵在嘴边没有吐出,此刻她的包里有个白色的板砖在隐隐作响,或许我的视线太过灼热,她连忙将包遮住,这个举动让我感到她的惶恐局促,我试图转过脑袋不再看她。公交车站雨亭外的雨正在变大,万幸没有刮来大风,天气随着突如其来的季雨开始变冷。她的长裙与头发被这鬼天气带来的雨风不断吹动,我无比盼望公交车的到来,多来一分钟她就能保暖一分钟。
天空突然闪烁惊雷,她被这尖厉的声响吓得踉跄,手中的东西才露出一角,原来是一张绣有纹样的手帕,锁着金黄的蓝边,一看就宝贵的很。
她想要开口,天爷仿佛在跟我开玩笑因为我没有发觉到那辆公交的到来,并在雨夜中车缓缓打开了前门,见到此状她的头慢慢垂着耷拉下来,她在原地踱步像以往那样徘徊。
“柳回堂,接着。”
车门关闭之际,我脑子一空把书塞在她身侧的背包里,如此怪异的举动另她回头,她却将手绢抛了下来。车轰隆作响马上就要驶出,我感到恍惚,我不禁脱口而问:
“姑娘你为什么会知道的我的名字?”
车开始行走,她靠近车门努力张开嘴巴,“我..你!”
她见说不出口,她掏出那块白色的板板,上面好像印着什么东西,当我还没看清时 ,车加紧油门朝远处离去。
天逐渐亮起,雨也停了下来。过往的车辆逐渐川流不息,几位工人要抓着行人不多的空挡把眼前的工作加紧完成。眼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老式巴士车站,这里是路线中的最后一站。
“你知道什么是熵增定律吗?”
我的手停止翻动书籍,自那之后我依旧会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这座车站,哪怕挡风的雨亭被雨水浸毁,哪怕工人们将它拆下搬进运车上,撅起石板凳还拆个粉碎,我仍然还在。车站的文字开始变得破败难辨,车牌的终点似乎已经斑驳不清。我拿出那只留下手绢发呆出神,她新绣的柳枝条鲜活的能在这片土壤里长出新生的树桠,哪怕在土里埋着也是扎眼。
学校不在了,这座车站本不该在了。这是一座偏远的车站,没有人能注意到雨亭徘徊的她。也没有人再注意到一个每天十点十分准时到站的他。
她穿过学校长廊,窗外的柳条开始泛出新芽,鲜绿的芽头不断冒出春意的气息,带着几片柳叶飞进了她的眼前。她停在图书馆的座位内,拿出了那本崭新到发亮的《苏东坡文集》放在桌上,白色手机壳的小手机同样瘫在其中,手机旁是一本《长记注释》,上面除却长记作者柳长先生外,注释人那一栏清晰印有这样字样——柳回堂。
-end-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喂,你只要到山上,就能活下来。对岸的人提着灯,这样喊着。
这四面白茫茫黑魆魆的都是水,哪里有山?她浮在青萍里,发上眉梢被灯光染出一圈白。他们皆因为涉水轻易,而觉得谁都能上山。
又想起阿妈的纺锤了,棉纱线旋转着,她只是趴在桌边看那十根手指捻动,木杆上越缠越多、越缠越多……谁?她转身,有人轻拍她的肩,你是、你是谁?
啊呀,这又冷又长的弱水,谁能活着蹚过,我是你,我是谁,我们都是无知又无畏的鬼。她的发丝浸泡透了,一绺一绺在水面旁高低摇晃。提灯人再无回应,只是兀自唱着歌走远了。
她抬起惨白的手掌,边划水边用力击打水花,水花飞溅到半空,却骤然像失去重力般倏忽而下了,水面却没有扬起波纹,只是幽深地睁着眼,就像她看见自己如同伴一样。
囡囡啊,我抱过你,你要乖乖长大,然后长命百岁。阿妈的阿妈眉眼和蔼,她的眉眼垂得很低很低,像是要从眼袋的皱纹里长出一汪泉水。风吹啊风吹,燕子春天飞,穿花衣,年年回。千万不要回头,她说,灯又在远处浮起来了,我的一辈子啊,是蜡烛闪烁的火花,噼啪、噼啪,燃尽后的青烟飒沓。
烛台被丢进水里了,可她要的是灯。若是有一盏灯,水便不会拉着她,合上眼就能看见山,青如岫玉、黄如琥珀、红枫叶落满石砖,鸟有纤长的羽毛,兽有锋利的爪牙,一切都在晶莹的日光下——水寒冷、沉重,梦在睁眼时如雪花般纷纷扬扬地消融了。
疲惫。
别再呓语了,倒影的笑声窸窸窣窣。你知道有种昆虫在水面孵化,双翅薄到透明,纹理清晰。她曾听过的,那便是蜉蝣。短浅到让人发笑的寿命,摇摇晃晃飞离水。
我还听过鹏程万里。明明没有波浪,水却拍打她的肩膀,四面八方的青苔黏附到皮肤上,它们是否也会在山间生长?若是能长出翅膀,三两天,也很好。
其翼若垂天之云。她又想起一句。云落在别的地方就是水,正如水被阳光照耀也变成云。它们都在极高处。我担心这又是一个新的梦,明亮而具有欺骗性。她恍惚见着山间遥遥升起的朝日,华光万丈,所谓四天王天、须焰摩天、他化自在天。
如何?
图景被五彩描摹出来,她拍打水面的声音都变得温柔缱绻,阿妈的纺锤是她的陪嫁,十年、三十年、五十年,待到地母温柔摩顶,谁予我受记。阿妈的阿妈唱歌谣,竹编篮的轴承吱呦作响。
可是我想活下去。她不是自愿泡在阴森的水里的,她也不是自愿成为阴森的一部分,她状似无意地漂浮在那里,纠缠的发丝盘根错节,逐渐成为青苔和浮萍的墓地。
还能记得那些人说,要到山上吗?光渐渐熄灭了,寂静再次统治水面,也一并笼罩她。荧荧的磷光飘浮起来,触及她的前额,又四散开去。她看水摇曳,就疑心那是否来自阿妈深陷的眼窝,可是谁也没和她说过,怎样才能回家。
若在以后无数次后悔,同样也会无数次庆幸。可是后悔和庆幸都和水没有干系,这沉默自何处来,到何处去,就如哄孩童入睡的曲调般悠远而缥缈。
水粘稠、滑过肌理,底下是她游过时些微翻搅而起的淤泥。那畔约莫是一座桥的堤坝,绰绰灯影暖融融的,像有人伸手招呼,只要游过去攀附在生者上,她便能重新拥有失去的生命。
她听不到水里有鱼,就像听不到山间飞鸟的声音,包裹围绕的只有水,只有她自己的魂灵在划开水,那些想要去山间的时刻,并不存在于记忆里。阿妈的银针一点点绣着图样,绷子上是日日夜夜不停歇的布匹。她转首看她,食指搁在唇上——不要说话。
如果发声水便会吞噬一切。
可是那时她尚在人间,为何却已经感到水的冰凉?你本来就不需要灯,就像你本来就不必借此才能抵达山上。她长久徘徊在河岸边的蛰伏就像嘲讽。
小小的蜉蝣,轻飘飘跌落在青萍边沿,她沉没到水里。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尼姑,她在讲故事,从前有座山……那姑娘父母双亡,嫁做人妇生儿育女,儿女患病上山求药,失足跌进水塘底,翻过几日才捞起。孩童两命呜呼去,其夫无钱置薄棺,也无意喊人安葬,拿旧衣物一并裹住再次丢进山涧。
自此姑娘和人妇都再无人提及。
作者:余轻舟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海浪退却时总是不留情面的,只留下盐霜与裂开的贝壳。
那是大地业已结痂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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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驻足于断崖边缘,靴底碾过礁岩上斑驳模糊的纹路,高高束起的深红色长发随着他的思绪一同被吹进海风里。年轻的王子忍不住揣测,脚下那些与牡蛎和藤壶的尸骸混作一处的碎石,哪一块来自不见天日的海底,哪一块曾被砌于前朝的城墙上。
“殿下喜欢海?”
声音是从理查德身后稀薄的雾中浮出的。奥斯卡,年岁成谜的魔法师,正穿行过满地咸水侵蚀出的狼藉。他漫不经心地用魔杖尾端挑开一串粘连的海藻,将其甩进崖壁背光的阴影里。
而理查德以一段长久的默然作答。
奥斯卡走来的方位,海浪日夜拍打着的岩崖后方,被风雨尘土打磨得面目全非的城池残骸匍匐在缓慢逼近的暮色里。在落日的余晖之间,那片残败的轮廓更像是一条被抽去脊骨的巨龙。理查德能清晰地看出,巨龙的尾巴一直延伸至他所站立之处——一处港口,一处供来往船只稍作憩息的地方。
而如今,就连曾高扬着为航行者指示方位的旗杆也未能残留下半截枯木。白浪一扑,所有被历史遗留在时间的海滩上的,全都碎作一团难以辨别的乱石,混入纷杂的泥沙之中。
“也是,在你的家乡那边大概很难看到这样的景象。可爱的内陆小国家……”
奥斯卡走到他身边,自顾自地哼起一段不知名的小调。那曲调是来自一首异国他乡的陈旧歌谣,还是只是对方的一时即兴?理查德不清楚。魔法师本人同他带来的预言一样难以捉摸。
“有人传说,当王国覆灭,这处海港也沦陷时,那些还未入港的船便没了可以停靠的湾,只好漫无目的地航行在海上。
“直到今日还有人声称,曾在夜晚的海岸边睹见过船队鬼魅般的大片影子。”
日光减弱,拍打礁石的潮声却越发清晰可闻。大海落入深沉的黑色帷幕,只留下点点荧色浮于其上。理查德想,他在书里读到过这些,发着光的浮游或是追逐月光的水母,但却从未亲眼见过。
他知晓但未能一见的人与事实在太多了。那微小的、朦胧的光斑,当真能成为它们切实存在的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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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夜幕的色彩也晕染进良久的沉寂之中,年轻的王子才终于开了口。
“如果传说并不只是民间杜撰的奇异故事,那么我想,你要找的预言之子应当是个懂得航海之事的亡灵法师才对。”
月亮被飘忽的云层拢住。只有一点月光从间隙透出落到地面上,将二人的影子拉得细长。
“殿下好像在生气?”奥斯卡的语气同月光一样含糊不清,揶揄与严肃的分界线融化在冷冽了几分的晚风里。
“没有的事。”
理查德直视着奥斯卡幽蓝的眼睛。
“我只是想不明白。你从刺客的刀剑下大费周章救起我,却又——”
“却又只留下一个难解的谜,”蓝眼睛的魔法师装模作样地歪过头,神情像只狡黠的猫,“谜底还不一定是你的名字。没错吧?”
理查德沉默不语。半晌,他重新开口。
“但你总有个一定要带我出来的理由。”
“你很聪明啊,王子殿下。”奥斯卡眨了眨眼,笑了。
“因为我想你也该亲眼看一看海。”
当月亮终于摆脱了云层的束缚,将海岸边千百年来积攒下的疮痍明晃晃地照亮,潮水也开始退却了。最后一波翻涌的浪力不从心地撞上陡峭的崖壁时,理查德回转过头,审视起被月光渲染得过分苍白的城池废墟。
“但既然浪已退去,也就没必要站在干涸的岸边了。比起这个,我更希望你已经找到了今晚过夜的地方。”
”放心,不会亏待到你,“奥斯卡笑着转身,海风吹起他泛着细碎星光的深色长袍。
“不过潮水还会涌上来的,殿下。在那之前或之后,至少去听一听海浪的声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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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者总爱把一切宏大的问题说得过分简单,理查德想。一切都在后退,后退,只有大海一如往常。潮涨潮落,泛着白沫的浪头始终如一地扑向千疮百孔的崖壁,再以惊人的耐心将前人刻下的所有痕迹逐一抹平。那么千年以后、万年以后,这片曾被奇异之物包覆着的土地,所有的预言、故事、传说与歌谣,都会倒退回温暖海水的怀抱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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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王子下意识摇了摇头。夜晚的风把他的思绪吹得太远了,这可不太妙,在这样的环境里胡思乱想总是危险的。
转身离开时,他听见遥远的海域隐约传来几声奇异的回响,像是幽灵的恸哭,或是海鸟的鸣叫。
但他不再费神去弄清那究竟是什么了。
作者:【十二招】痛土豆
MODE:笑语/求知
手記封面如此寫道:可視。
...
漫季 112
在白樺中那個人教會書寫黑色的文字。佈滿她的文字,現在想到理應開始實踐這件事,即整理思緒,那時正經過似乎從未變化的樹林,枝條在月光下簌簌聳動,衣服上落滿了白雪。最開始是那把漆黑如血的獵槍對準了她,抱著往茅叢中放空彈的希望,按了扳機。她一言不發。唯識論大概是認識此処的唯一方法,有記載。知道自己該說話了,知道等人該說話了。
115
不想隱藏自己的所在。這大衣在雪地中很突兀,能看出來,但它們依然是一體。她的手放在額頭上,直往下劃,到嘴部為止。她拿出一支飛羽,一段黑藤,一條結繩,一塊肉。然後就離開了。
116
行走幾乎不會結束。胃在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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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這是一間草屋,不知道它的建造者是誰,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但要是讀到這句話,在此處歇息將不比野外更安全。它就這樣停下了。
310
拿回來。鹿的血、羊的血與猿猴的血,將其加以統一,適用於荒野的書法。進食然後進食然後進食。餘下的,保留一些,大部分依然在這裡。在成串的風鈴間,撞擊出癔病的嗥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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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喉嚨像被剝离,如同使政治權利失效。遊蕩於漫點之外的不止一個。視象及多倍母逐漸轉為混合物,開始頻繁進入純黑的地域,生身抹去而世界明滅之間,未有所稱呼。萬靈的潮漲猶如昏聵的月光,而號叫竟那般熾熱,明亮好似湖的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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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季 578
在雪山上迸發出長刀的閃光。但是那裡沒有任何人。想起初次與她見面時握著的那把刀,比如尖利的枝椏,比如硬潤的果實。此後再沒見過它,它們去了哪裡?它們都褪色了。在攀升,越过云梢,黑色的太空,黑阳与黑河。這是昨夜發生的事,靜聽火的天啟時,那燃起的活火隱去。極大的影響之中,寫有名字。
572
從地下挖出一把骨制的門加伐,未加涂漆,不染泥沙,光潔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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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無法忘記蔓生的造句。在多藻的水地有灰鼠出沒,看見他們又厚又長的眼睛。臉令其懼怖,舌令其惡厭,體令其哀慟。
396
然後來到一個終極的完善的牢不可破的想像,顯聖的河床劃定交流的界限,在崇高的博大的永不消亡的波紋推移前前後後,感召的長汀指出塗色的邊緣,而野蠻的遊蕩的徘徊不定的他人則頷首,佈告恒久的深遠的自意志在廣袤無垠的河邊。你控訴諸星辰的无衡,於是説謔談罷、攪渾罷,把他們都獻祭。確保準備好白晝的殘續,然後告知:此人蓬鬆的罪孽不必被摧垮,化為匕針的才華如雨般垂下,那傢肥沃的真實不啻於害蟲的同謀,美麗的碼數就仿佛倒海般洶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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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祂領著有角的魚翻越群山,祂頭頂穩定的三角,祂口述沿途的經過,祂穿著黑衣好似水在彼岸。新生的牧人不通讖文,將笛琴獻敬還未出殼,熟路的走者拉動帷綫,以手足請拜所剩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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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所受的苦待,所得的佳勉,現如今都變作掩面時的白氣,自指與指的黏連処噴灑,以為遭了襲擾或責難,衹是不語,他們並不猙獰。誰會懂得他們導授的?見過他,明瞭涼寒的道義,然後評批他,告訴願意的緊集未必有形。難以形容。
...
環季 453
在純白的寂靜里回到了故鄉。火車的軋嚮自地底下鑽出,整個國度在灰色的煙霧中不斷顫抖。背後就是混凝土厰房,多年來加以修葺後依舊昏暗無常。這些龐大的建築遮擋一部分磐石,紗質的幕布背面,有風使它飄動。河依然在這裡,徐徐流動,沒有冰期。行道旁的雪泥如牆壁般發黑,夜之黑河,濃稠的水漿在攪動中不斷氾濫,直到浸濕膝蓋,其間寬厚的波動包裹著傷口。已經不記得何時留下。那年屋室尚未瓦解,到處都是濃灰的煤煙,在身上的氣味散去之前,就已經沾惹閉死的門房。然而眾人浸泡在水中,隨垢印的減淡望向下游,閉上眼後血行汩汩,渾身如若在黑中沉浮。繼續進行,鞋底打磨在柏油路上,穿過住區与牢房,穿過歪斜的橋樑。
429
雪正在融化。彙聚入不息的河中。
...——————
附言:停笔停阅读一月有余的复健,各方面都显得十分生疏,语气、表达欲乃至思维的凝滞...就如在这个冬天书写时冻僵的手指。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是诗人!”
“诗人来了!”
一群还没膝盖高的萝卜头一窝蜂冲上来将我团团围住,他们拉着我的衣角,拽着往聚落中心走去。
“诗人你看看拉莱耶,它最近身体不太好。”
聚落中心并不是一片空地,泥土中有一株枝叶发黄且叶梢干枯的植物。
拉莱耶——生命之母。
“她最近过的不太好。”我蹲下身子,将手中木杖的尖头扎入土地,随后双手合十握住胸口佩戴的翠色宝石。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这首歌谣是何种语言,只知道那是遗落文明的很少一部分。
我跟很多孩子讲过,它的歌词大意是祈求大地给予养分,祈求天空给予水源,祈求飓风带走病痛。
随着《大地之歌》结束,拉莱耶的状态看起来好了许多,虽然还蔫了吧唧的,但枯黄的枝叶已经恢复了绿色。
“保险起见,我会多待一会儿。确认下拉莱耶的状态再离开。”其实我行程很紧,每个聚落之间都离得非常远,需要走很久才能抵达。
我通常将所有聚落走完一遍称为一个轮回,这个时间跨度不是我能走的最快的极限,而是拉莱耶们的极限。
小萝卜头们有些担心,但不多,更多的是喜悦——毕竟以往的轮回中我都是完成工作立即离开,这次多留一会儿,就意味着他们有故事听了。
索性在拉莱耶旁边席地而坐,我从背包中拿出一本笔记——这可是真的老东西。
“诗人诗人,这是什么?”
“这叫日记本。”我指着封面上的古老文字说,“这是用大地之歌的语言书写的,这叫日记本。”
“日记本是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不过通过内容判断,可能类似于古人记录的一种。
“就是日记本。”我含糊道,“有谁想听故事的?”
“我我我!”
“我要听上古五国第三次打仗的故事!”
“那多没意思,我喜欢听圣物博物馆的部分。”
“真可惜,都不是。”我哼哼笑了两声,“这次要讲的是大灾变之后的故事。”
古籍中记载,我们所生活的土地名叫地球,但在部分文献中它还叫蓝星。我推测名字的不同只是这颗星球上不同文明的文化差异,毕竟它现在叫拉莱耶。
在近乎百万年的进化中,拉莱耶上的文明覆灭过许多次。更久远的记录已经不存在了,得益于大地循环的停止,现存最完整的记录便是大灾变之后的。
当然,即使是这一部分,其实也没有多少。我手中的这本日记,还是在上个循环中捡到的。
没错,我发现了一个新聚落,在前往途中路过一片古遗址,日记本就是在那里得到的。
“大灾变的开始并没有征兆,”我翻开日记本,从第一页开始读起,“等人们意识到的时候,我们已经被抛弃了。”
“气候失衡带来了极端天气,狂风暴雨后紧跟的又是干旱。今年的供水政策又变了,每个成年人一天只能领取1L自然水,未成年人更是少得可怜。”
“毕竟今年只下了两场雨,要是再不节省一些,我们可能要等不到明年了。”
我清了清嗓子,翻到下一页。
“大灾变后的第7年,地球逐渐停止自传和公转,我们失去了白天与黑夜,只能用上班和下班来区分。”
“这天下班时间,阿兔突然从房间里跑出来,她手里还抱着我小时候的水晶球玩具,兴奋地拽着我往阳台跑。”
“‘爸爸爸爸!下雨了!’”
“我拉开窗帘,果然外面下起了毛毛雨。我蹲下亲了阿兔一口,转身拿了两个桶出来放在阳台上。阿兔开心地在阳台上淋雨转圈。周围的邻居也笑着互相打招呼。”
“这可是个好消息。希望雨能下的时间长一些,这样阿兔就能洗个澡了。”
“咳,这话说的,搁我小时候,好几个月不洗澡这件事简直可怕到不敢想,现在却成了真正的奢侈。”
一篇结束,我正准备翻到下一页,小萝卜头挨着我的腿边问,“诗人,什么是雨?”
“雨就是从天而降的水。”我又扯到大地之歌上,“歌谣里说过,天空能带来水源,而水源又是万物之始。
所以我猜,生命是从天而降的——虽然我们现在是由大地而生。
“我也没见过水。”
“我也没见过。”我耸了耸肩,“水在大灾变时期就消失了。”
“跟恐龙一样?”
“对,跟恐龙一样。”
“哇!那水是不是也长着羽毛!我诞生的时候,旁边的石头上有花纹,拉莱耶说那是羽毛的痕迹。”
“水也是石头嘛?”
“可是石头真的很不好相处,我不喜欢他们。”“没有谁是必须被喜欢的。”我打断萝卜头们的争辩,往后又翻了翻那本日记。
翻到我还没有看过的地方。
“好了,时间不多了,再听一下日记本的后面内容,我就该离开了。”
日记本其实很薄,但阅读古文字实在是太困难了,这让我读的很慢。
不过好消息是,自世界停止后,所有东西都永远的保留了下来,我不必担心它哪天跟拉莱耶一样逝去,可以慢慢品读。
“我希望那场雨是希望的开始。可世界不这么认为。”
“那是大灾变后的最后一次。”
“世界在褪色,逐渐变成灰烬。阿兔没有坚持很久,她太小了,没有水和食物很难活下去。”
“好吧,我们也没有坚持很久。”
“大灾变后第十七年,世界停止了循环。”
“我坐在阳台上,望着棕褐色的天空,等待炸弹的引爆。真可笑,即使世界末日也阻止不了人类打仗。真不知道他们要这片焦土干什么。”
“‘今天,会下雨吗?’”
小萝卜头们再次打断我,“之后的内容我知道!拉莱耶讲过的!”
“人类灭绝后,世界迎来了第一位拉莱耶意志的苏醒!”
我笑着点头,收起日记本,并从地上站起。
“是的,然后就有了我们——诗人。”
正如我吟唱的《大地之歌》,还有其他诗人吟唱的《天空摇篮曲》和《飓风号角》等等。
我们受命于拉莱耶,是它语言的化身,是这个世界生命的使者。
“我们终将迎来拉莱耶的复苏。”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注:克苏鲁题材小说,含有必要剂量的不可名状与故弄玄虚
一
于是奥斯瓦尔德在星期日的下午终于见到了那位马戏团诗人:第一眼注意到的是他臃肿肥厚的啤酒肚,然后是光秃秃的头顶。虽然天灵盖油光锃亮,但从耳朵上沿往下又长着长而浓密的红发。他的面色惨白,皮肤粗糙,下巴和脖子间有一层褶子,这特征与阿姆哈特街上的老醉鬼如出一辙。最让奥斯瓦尔德印象深刻的还是他的那双眼睛,在帐篷外瞥见他时,眼皮耷拉着,双目无神。而当表演开始后,准确地说,当诗人戴上来自东方的神秘戒指(奥斯瓦尔德才不信这套)后,他的双眼目光如炬,神情激昂,仿佛即将踏上远征的伊阿宋。诗人的声音洪亮而清澈,如雄狮怒吼,又如泉水甘冽,吟唱声回荡在帐篷中——
稻草,稻草,稻草
水银拖鞋长出海藻
毛发只有二十二根的小矮人说
“往花瓣上钉钉子吧,
只有这样酒才能造得更好!”
后排的吉普赛人用打了孔洞的铁罩子遮住煤油灯并快速旋转,让斑驳的光点缀神秘的舞台。诗人一边吟诵一边狂舞,舞步捉摸不定而延绵不绝,仿佛穿上了被诅咒的红色舞鞋。观众们被神奇地感染了,台上独舞的诗人变成了璀璨的明星,可笑的领结似乎变成了华丽的装饰,臃肿的体型似乎变成了可靠的身姿,就连滑稽的发型也似乎变成了流行的风尚。舞过一阵,伴随着号角声与铃鼓声,舞台边缘喷出火焰与烟雾,如此明暗交替短暂地夺走了人们的视力,待眼睛恢复后,观众们发现诗人已退场,在舞台中央留下一张巨大的羊皮纸,上面用大字书写着刚才诗人吟诵的诗句,主持人兴奋地登台介绍说这是来自东方三博士的神秘口谕,现在抽选几位幸运观众上台,能完成游戏留到最后的人就能获得这张被赐福过的羊皮纸卷。奥斯瓦尔德的未婚妻踊跃地伸出了手,这正是他们这趟马戏团之旅最主要的目的,自从未婚妻在朋友那里看到了这个羊皮纸卷,就喜欢的不得了,一定要拉着奥斯瓦尔德来看一次这个表演。
“你知道吗亲爱的,纸上的那些文字在暗处会发光!”
“这可能是他们在颜料中加入了硫化锌或者镭……”
“你会陪我去的对么亲爱的,陪我去马戏团看这位神秘的东方诗人。”
“好吧宝贝儿,让我看看日程表……我们下周日去如何。”
然而主持人并没有点中奥斯瓦尔德或他的未婚妻,羊皮卷最后被一位褐发雀斑的男士得到,他把奖品交给自己的儿子,小男孩兴奋地在原地大喊大叫。
无论如何,这场演出给奥斯瓦尔德留下了太深的印象,以至于周一早上他在凶案现场一眼就认出来死者就是这位马戏团诗人。
二
案情相当简单:当晚演出结束后死者来到了酒馆,喝了几杯烈性啤酒,然后离开酒馆来到了案发现场附近。案发时小巷内除了死者和两名凶手之外没有其他人,两名凶手从小巷两头进行包夹,试图抢劫钱财,死者尝试反击,但打不过二人,于是被抢走了钱财。在凶手之一尝试抢夺死者胸口的戒指时,死者进行了强烈的反抗,争斗中凶手殴打到死者后脑,造成机械性损伤死亡。整个过程被三人目击,他们分别是小巷尽头的住户、在附近乞讨的乞丐以及偶然路过的马车夫,三人口供所描述的情况基本一致。
凶手初步判断是克劳舍兄弟,他们在本地臭名昭著,像这样打劫落单的醉汉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但像这样杀害了最近在城里小有名气的公众人物,这两个爱玩火的人总算点燃了谷仓。
有一点引起了奥斯瓦尔德的注意,在施耐德跟马戏团班主说明案情时,这位班主比起死者的安危,更在意警察有没有在他身上找到一枚骨质的戒指。施耐德和奥斯瓦尔德都没有发现这么一枚戒指,班主恳求再三,但他们确实没找到任何像是戒指的东西。
“真的没有吗?能不能再帮我找一找,灰白色,硬的,像是骨头雕刻的一样……”
“先生,我们已经找过三次了,没有的东西就是没有。请在这里签字吧。”
“可是……如果找不到的话……如果找不到的话……”
“冒昧问一句,那枚戒指有很高的价值吗?比如……是象牙做的?”
“是是是……哦不不不,事实上我不知道那枚戒指是拿什么雕刻出来的,它看着像是象牙,但似乎又不是象牙……”
“那它有什么纪念意义吗?”
“没有,没有。但没有那枚戒指的话,就没法表演了……你们能帮我再找一次吗?求你们了。”
“如果我们发现了的话会告诉你的!请在这里签字吧先生!”
奥斯瓦尔德知道班主说的就是诗人演出时戴在手上的那枚戒指,但他不太明白为什么班主对这个小玩意儿如此执着。而当奥斯瓦尔德一边想象神秘的东方力量,一边在警医办公室掏出三明治时,外面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奥斯瓦尔德知道应该有什么不妙的事情发生了。直到赶到克劳舍兄弟的家中后,眼前的一幕使他意识到“不妙”是个极为委婉的说法。
屋子里各种气味混杂在一起:独居男人的体臭味,陈腐家具的朽木味,烧炉子的煤烟味,劣质白兰地的酒味,还有挥之不去的血腥味。留胡须的那位克劳舍倒在地上,血泊和呕吐物流了一地,从脖子到前胸被手指挠了个稀烂,隐约露出森森白骨,十个手指上的指甲劈裂的乱七八糟,指尖上血肉模糊,看上去是自己把自己硬生生给挠成了这样。
奥斯瓦尔德出去扶着墙呕吐了两回。没人嘲笑他,所有人都吐了,他们只会同情还要近距离调查尸体的奥斯瓦尔德,这样惨烈的现场有的警察一辈子都不曾遇见一次。另一名克劳舍被施耐德带走了,他是目击者,报案人,也是最大的嫌疑人,因为现场只有他和死者两个人。回到警察局后,同事告诉他另一位克劳舍的指甲里没有检查到肉片之类的身体组织,这样一来只有可能是自杀。
施耐德负责了小克劳舍的审讯。这家伙看上去已经完全崩溃了,屎尿流了一裤子,沾的审讯室里到处都是。据小克劳舍说,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昨晚居然打死了人,离开现场后直接当掉了抢来的赃物,买了白兰地回到家里,庆祝又可以半个月不去找活计。喝着喝着小克劳舍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他是被大克劳舍的叫声给吵醒的,他看到大克劳舍嗓子里发出嘶鸣,上衣被挣扎着用力扯开,两只手不断挠着自己的脖子和前胸,挠出了一道道血痕。他以为大克劳舍是被什么噎着了,尝试给他灌了碗水,但是大克劳舍全都喷了出来。小克劳舍做出各种尝试拦住大克劳舍自残,但被他一次又一次猛力甩开,最后只能看着自己的哥哥把自己的喉头挠了个稀巴烂,先是血,然后是带沫子的深色血,再然后是一下一下喷出来的血柱,最后大克劳舍倒在地上,呕吐物缓缓从创口流出。整个过程比想象中更快,因为平日二人的作风,邻居对他们房内的噪声敢怒不敢言,所以也没有人赶来帮忙,直到小克劳舍屁滚尿流地爬出房间求助,这才有人报了警。
“你觉得他说的是真的吗施耐德。”
“这个冷血败类的话我一句话都不相信,他绝对是害死他哥哥的凶手!”
“但是现场情况基本符合他的描述。”
“那也一定是因为这个混蛋在酒里下了毒!能帮我安排一下药物的检测吗?”
“我得去大学问问,顺利的话两天吧。”
“对了,你在案发房间里有没有发现字典、马蹄铁、羊皮或者门球?”
“没有,我只勘验了尸体附近。问这些干什么?”
“那个把屎拉在裤子里的混蛋说,死者最后扯着嘶哑的喉咙说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勉强记住了这几个词。”
从大学出来时太阳已经落山了。奥斯瓦尔德掉转了自行车的车头,来到了门可罗雀的马戏团帐篷前,他找到愁眉苦脸的班主,告诉他克劳舍兄弟曾去的当铺地址,然后才回家。
三
第二天奥斯瓦尔德赶到局里时发现已经炸开了锅,大克劳舍的尸体明明放在太平间里冷藏,结果今天早上准备移交给大学那边的时候,值班人员发现尸体被严重破坏,上面长满了菌类。太平间的冷藏设备没有任何问题,这些菌类像是从身体里从内而外长出来的,颜色古怪而斑斓,让整个太平间看上去有股不可名状的诡异。
虽然在此情况下,警方只能结案于自杀,但小克劳舍身上还有条马戏团诗人的命案,所以施耐德有机会逼着小克劳舍一句一句一遍一遍吐出事情前后的经纬,然而对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反复盘查后,施耐德仍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施耐德,你看这句供词,‘他亲吻了戒指,然后将它放入胸口的口袋’……”
“怎么了奥斯瓦尔德,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会不会是那枚戒指本身有毒,大克劳舍在亲吻时摄入了致幻物质?”
“这我到没想过!不过……有那种物质吗,会延迟几个小时后再让人陷入极度的痛苦或幻觉?”
“虽然我不知道,但也许有吧,总之我认为有必要对戒指表面进行化验。”
二人驱车来到马戏团。距离奥斯瓦尔德上一次来到这里已经过去了月余,这么长的时间,照理说要么马戏团觉得在本地已经赚不到钱了,要迁徙至其他城镇,要么在本地热火朝天准备新的演出剧目,但两人却只看到一片破败的帐篷,还有一位佝偻的看门老头。
老头说诗人死后的第二天班主就失踪了,到处都找不到人。马戏团一下子同时失去了班主与最受欢迎的艺人,其他成员陷入了无尽的相互指责与无意义的诋毁谩骂,最终作鸟兽散,留下了这一地残骸。
奥斯瓦尔德和施耐德进入了原本班主居住的帐篷,里面已经被翻的乱七八糟。二人快速地检视着帐篷里的物资,除了合理的物件之外,房间里散乱着异常多的纸张。奥斯瓦尔德随手抓起一页,上面写着:
秋叶打开网中三个人
迷路在水
忌日开始通风
往前走一双手
注视模糊的站务室
文字散发出淡淡的荧光,像是某种来自深渊的凝视。奥斯瓦尔德不太懂诗歌,他觉得这大概是胡乱写下的句子,因为每个名词前都带着中型冠词das,而非它们本来的冠词。施耐德对此也毫无头绪,至少他们都没有见过什么会刻意改变名词词性的德文诗歌。
看门老头说那天班主早早就出门了,遇见了正在从驴身上卸水桶的自己,两人打招呼时班主说要去当铺赎回诗人的戒指。之后没过多久班主就回来了,直接一头扎进了帐篷,合上了幕帘,这也是最后一次有人见到他。当天的午饭有人给他放在了帐篷门口,但第二天中午发现这些食物丝毫未动,于是人们走进了帐篷,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就这么又等了一天,班主仍然不见踪影,很多团员蠢蠢欲动,当晚直接偷了贵重东西悄悄跑掉了。
“为什么不报警呢。”
“哼,两位老爷们可不知道我们这里的情况有多混乱,有几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早想着跑了,哪还有谁想着报警。”
“那您为什么不跟他们一样离开呢?”
“瞧您说的,但凡我有个能去的地方,哼,现在还会留在这儿……”
“还有什么班主的线索吗?”
“对了,我把这个悄悄留下来了,省的被那群鬣狗给偷走。”
老头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正是奥斯瓦尔德想要寻找的戒指。戒指表面的化验结果很快被送到了警局,遗憾的是并没有检测出毒药或者致幻类物质,只有一些类似于真菌的物质。说类似于真菌,是因为实际上谁也不知道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
这天夜里,轮到奥斯瓦尔德和施耐德在警局值班,施耐德出去巡逻,奥斯瓦尔德脑子里一直在回想那天看到的表演。他越想越觉得奇怪,那场表演仔细想想其实没什么意思,甚至不如一些街头艺人的魔术,但为什么现场的观众的情绪都会那么高涨……
奥斯瓦尔德站起身来,去证物室的柜子里拿出了这枚戒指,对着光看了一会儿——
——然后将它戴在了手指上。
奥斯瓦尔德眼前出现一片幻境,好像左眼和右眼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他身处一片由蘑菇组成的密林里,一丝丝亵渎的月光从高耸的菌帽罅隙中透射在地上,像是芦苇一样到处嗅探着猎物。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要避开这些恐怖的月光,他要逃脱,要离开这菌海回到现世中。走啊,走吧,他发现自己无法移动,一股邪恶而冰冷的念头涌入他的脑海,写下文字,用文字去逃跑,那是自己唯一的生机。奥斯瓦尔德抓起笔来在证物室的笔记本上写到:
冬青叶跨过隐翅目大衣(绕开面前这道月光向前跑)
大象天赋下议院(跑进右侧的岔路口)
双黄蛋痛饮抛物线羽毛(减速,前面有月光,藏起来)
江户小提琴飞翔(现在跑到前面的空地)
雄鹿肱二头肌旁的马卡龙(走左边,似乎是安全的)
……
奥斯瓦尔德奋笔疾书,沾染到的孢子顺着笔尖洒在纸上,让文字在档案室昏暗的灯光中发出幽幽光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也不知道要跑到哪里才是安全的,只有内心中不明的恐惧促使他快跑,快跑,快跑。奥斯瓦尔德把名词都用上了中型冠词,这会让他的脚步更加轻盈,他趟过流淌着粘液的河流,冰冷的月光让他感到窒息,就像在南极冰川中投入硝酸甘油,干涸的井底爆裂的土坯,酒精如尿液般烫脚。双曲线,仰泳北大西洋暖流抚摸油灯,七粒松香斩断脊椎的下划线,宾格灵长类乙酰水杨酸虚拟悖论!
终于,奥斯瓦尔德逃了出来,离开了理性的牢笼,摆脱了常世的桎梏,回归了群星中属于祂的国度。而在光年之外的警察局里,证物室内空无一人,只有散落一地的纸张,和一枚掉落在地上的灰白色戒指。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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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完全忘记2月只有28天开始生死时速
桃树有灵,以缘为祭,可成人所愿。
她拂开挡路的野草。崎岖的山路早已让她气喘吁吁,锋锐的叶片割裂她未被衣服遮蔽的手腕,留下一道道血痕。
应当不远了吧……她在心里想。桃灵的传说存在已久,不是没人尝试过清出一条好走的路。只是被割去、烧毁的拦路植物总会在一夜之间恢复原样甚至更加茂盛,就好像桃灵为许愿者设下的考验。
传说桃灵会实现有缘见到祂的人的一个愿望,只是会收取一些代价。然而世间为所求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的人要多少有多少,爬山的考验也好,未知的代价也好,都阻挡不了他们的脚步。
但对她而言……其实并没有那么迫切的、想要实现的愿望。她天生体弱,常年缠绵病榻,大夫断言她活不过豆蔻。然而就在去年,一觉醒来之后沉疴尽消,过去二十年的痛楚像是一场梦。她无需他人搀扶便走出了房间,动作自如地走入阳光底下。耳边是亲人们惊喜又欣慰的泣声,而她忽觉得空茫。
又踏过一片草叶时,山雾忽然散了。
山顶空旷,只有那一棵桃树,冠盖如伞,疏影横斜。月色清冷,她眼中却绽出漫天桃红,明艳得给人一种燃烧般的错觉。
她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几息后才回过神来,然后便看到桃树下靠着个人,双目微阖,似是在小憩。
……难道世间真有桃灵?她按下心中不只是惊慌更多还是惊喜更多的情绪,放轻脚步靠近了那棵桃树。
大病忽愈,家里连请了几位医师,都直呼神灵庇佑,小姐身康体健必能长命百岁。虽不明缘由,但这也是好事一件。家中的喜气洋溢了很久,直到她在房中看到了件木雕的飞鸟。
“是弟弟买的玩具吗?何时落在我这里了。”她漫不经心地问侍女,却见到侍女惊诧的神情。
“小姐……”侍女欲言又止。而母亲恰好走来,笑着拿走木雕说是弟弟玩腻了便乱丢的小玩意儿。她了然,但侍女的神情却在脑中挥之不去。
“小姐似乎……真的完全不记得……”
“难道……是真的?”
“那病请了多少名医,都说无药可治……”
“……桃灵能实现人的愿望,代价是……”
“缘。”
手法并不精巧,打磨也颇为拙劣,街上的最便宜的摊贩都不会卖这么粗糙的玩具。
大致的轮廓如同展翅的幼鸟,向着窗外,向着天空。
母亲忽然令下人仔细收拾了一番家中。
幼弟哭闹时脱口而出的一句“我要哥哥”,可家中明明只有一子一女。
古书中记载,山有桃灵,以缘为祭,可成人所愿。
她难以入眠,终于在这一天循着传说踏入山中。
树下的人睁开眼。与人类无二的面貌,长发垂在身后,身上是单色的长袍,美丽得难以辨别男女。她俯身跪拜,将额头抵在指尖。
“你有什么愿望?”桃灵问,平静如深冬的湖面,“我可以实现你的愿望,只是要收取你与重要之人的缘为代价。”
她的声音颤抖:“敢问桃灵,何谓缘?”
桃灵似乎是笑了。她不敢抬头,却感受到桃灵的衣袖拂过她的肩膀,冰冷的手指顺着她的鬓发向下,落在耳后的位置。
“一个人的愿望,总是要很多人付出代价,愿望越大,要的越多。”桃灵按住的那块皮肤开始发烫。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桃花的纹路在那里浮现,而桃灵从中抽出一根红丝。
“为实现你的心愿,你的重要之人会付出对你的情感与记忆。这枚印记,便是曾为他人愿望付出的证明。”
红丝落到她的眼前,末端是被剪断的痕迹。
“你哭什么呢?”桃灵问。
她茫然地轻触湿润的眼角:“若我想……若我的愿望便是,取回对那人的记忆……”
“记忆不过是载体。遇到有缘之人,譬如亲朋好友,你会记住与他们相处的点滴,于心中留存的情感。但在街上擦肩而过的某人,你会在脑海中记下他的长相吗?”桃灵挥挥手,断裂的红线像是从未出现过一般消散,耳后也不再发烫,她却无端觉得生出红线的地方仍在疼痛。
“就算有人告诉你那是谁,把你们曾经的故事一一再为你讲述,甚至那人站在你面前与你谈话……”桃灵轻描淡写地说,像是见了无数次这样的场面,“你也不过会当那是黄粱一梦罢了。停下讲述便会忘记,移开目光便会再认不出,归根到底,那只是与你无缘的陌路人罢了。”
“换个愿望吧。虽然像你一般的人很少,但许下愿望后又后悔的人却很多。用一段缘换一个愿望,再用一个愿望换那段缘……人啊,总是这么贪得无厌。”
她沉默半晌,又开口:“那若我许愿……愿那人一生顺遂平安……”
桃灵轻笑:“你当真要许愿吗?用谁与你的缘为代价呢?”
她不再言语。越深重的愿望,便要越深重的缘去交换。她能付出什么?若有一日母亲视她如陌生人,她能承受吗?母亲又能承受吗?
而为她许愿的人,若那便是ta选择的代价……
长久的寂静之后,她再次一拜,转身下山。她起初走得很慢,后来步伐便快了起来。疲惫的喘息声与心跳声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她也未曾听见桃灵轻声的自语。
“况且,逆转生死这样的愿望,也不是你能付得起的。”
“桃灵在上,我的愿望是……让我的妹妹恢复健康,一生顺遂。”
“不为自己许愿吗?”
“生死乃天命……”
“你妹妹的生死,也是天命。”
“……人总贪得无厌。”与少女有着相似面容的青年失笑,然后虔诚地跪拜,“我知道我以将死之躯许愿多少有投机取巧之嫌,您要任何代价我都愿意……”
“代价便是你妹妹与你的缘。你本还有的一年寿命,你的妹妹对你的一切记忆与情感,我都会取走。”
青年愣了愣,露出释然的表情:“……这对我来说倒是好事。只是对不起父母幼弟……”
青年抬头,目光越过于月下盛放的桃花,落到不知何处的某处。
“……请您,收下吧。”
数月前的记忆自脑海中流过,桃灵看着少女的背影隐于山间,又回到树下。
祂已见过太多的人。像青年一般为他人许愿、在听到代价后又释然的,为自己许愿毫不犹豫献上代价的,在许愿后再度到来状若疯魔想要收回愿望的……还有像少女一般,在隐约意识到后又试图再度结缘的。
那少女回去之后,应该也会迅速淡忘此事,然后回到于她而言从未改变过的生活中吧。
桃灵伸手,指尖从耳后抽出一截断裂的红线,放在眼前打量片刻后又收回,然后闭上双眼继续休憩。山顶无风,祂却能听见枝叶摇曳的簌簌声。
“……人啊,总是如此贪得无厌。”
END
作者:【十二招】板栗
把它藏起来,不要让人看见,把它藏起来,不要发出声音,它是会吓到别人的怪兽,是让人眼睛生病的脏东西,它太血腥,会让人想起这是现实,它太纯粹,让人怀疑这份真实,于是我把它藏进身体里,每次取出来都会流血。
我用刀剪开血管,拨动五脏,因为我想看它适合在哪里。我把腿拔下来再接上去,关节受了很大的委屈才肯分开,可是我剪,因为它必须有个地方放。我把整个身体拆开,再围着它拼好,外表看起来和所有人一样,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的身体里都缝着它?是的,我用无数丝线牵制它,避免它越俎代庖地接管我,让我发出它的声音。它不是我的孩子,更不是我的伙伴。我不是人的孩子,更不是人的伙伴。每一次咳血都是我为了它忍耐痛苦,每一次瘫倒都是我为了去死而蔑视死亡。它问我有关快乐的待办事项,我说我的生命中有无数比快乐重要的事。
它没有恶意,和人一样,没有善意,和人一样,它守在我的身体里,陪我看一个一个重要的事不再重要,但生活没有变轻松。我只是不幸作为我出生了,没有恶意。举起双手投降的时候我没有恶意,跪下来认错的时候我没有恶意,接受礼物的时候我却只能做个敌人,怎么样,我性感吗?我穿件衣服就和你们一样了。它从来不说话,也不指责我,指责我的是我,我不该关起它,这个由内而外的哑巴。我是四肢健全的傻子。
连宠物关太久也容易生病,它不是宠物,比宠物伶俐、坚强,用智慧帮了我,借给我货币的一种,自以为明天我就可以和它一起过重要的开心。我却背了它一大摊债务,我欠它整个人生,我本该去死,任它自生自灭。但我活下来了,全因它的善良和我的软弱。它锋利的眼睛在我胸膛留下一个祈祷,讽刺的祈祷,我拖家带口般生活,想要照顾它,想要照顾这个世界上唯一必须由我照顾的家伙。我喜欢它,我想它永远永远在我的生命里。它和我一起呼吸,再困难也是,我们一起,永远永远,永不抛弃,坚定地守候,不畏惧短暂的背叛,因为每一次背叛都是为了再见,这样顽强的关系是不会分开的。我不咯血也说得出来,莫非是受到了它潜移默化的影响?会吓到你们吗,哈哈。
热闹的人们,我们都喜欢热闹的人们,它要凄惨一些,它在热爱的同时无法忍受热闹的人们。看!炽烈的光线!看!平庸的诗朗诵!看!它终于、终于喷发出了炽烈的火焰!我哭着跳着鼓掌,终于忍不住了吗?在我身体里烧成化肥了也不乐意喝水,不必补充水分,如果水不是它想要的。再旺一些,再旺一些!我跳!我跳啊跳,像原始人一样双手大起大落,呼唤它,围着火堆呼唤它出现吧出来指导我的肢体我的细胞我的毛孔我的汗液激情爱能量刻薄与节庆!它没有出现,因为它死了,我没有及时拣好足量的燃料。我喝水,咕噜咕噜,毕竟有人劝说,你现在多喝水,以后习惯了,就对少一点水都能感到愉快!
真的吗?人类真奇妙。它还是没有动。
其实它动了,只是我们太同步,视觉的小玩笑让我以为它没动,我搂着它像搂着一条火热的大虫子,大宗师虫子!资深虫虫。我吐了,我讨厌虫子,并且不得不开始分辨,我到底为什么讨厌虫子?宇宙无聊问题的答案没有尽头,这个问题本质上是我用来讽刺本质的,但我的确讨厌虫子,这是真的。
我喜欢吃饭,味觉是唯一好的东西,陈珊妮唱“如果有一件事是重要的”,我要说这件事就是吃饭,全天下最郑重的东西。最郑重、最浪漫、最值得打起精神认真干的,其次是做饭,再次是创作。很不幸,这三者我都喜欢,便成了一个容易开心的人。它干的。很不幸,我开心地复活了它。
有时我想观察它,就小心捧起来,当然,是在内部,我们的地位差距是家长和被监护人。“不许出去!!!!!”我尖叫:“NIHUISHOUSHANGDE!!!!!!”无事发生,因为我们双双被吓死了。啊呀,它反过来安慰我,你别管了。
我不管你谁管你!还需不需要我了?还爱不爱我了!我不是世上唯一能照看你的人吗!你在干什么,想想你的所作所为,你对得起我的付出吗?
它听话地偃旗息鼓地闭嘴地背过身地沉睡地悲凉了。
我粗粝地毛孔大张地惊惧地脚踏实地理直气壮地指。
你以为你指的是什么?它虚弱的眼睛刺痛我。我。我。我我指的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很可惜,从生命诞生,从星球伊始,我们共同的敌人就是我们。我们是谁?我无力分辨。它还在机关算尽,想把我和它刨到敌人范围开外。它和我一样有着不肯认输的精神,我感激它。我爱它。我拥抱它。
我们在寒冷的春天彼此取暖。我们想模仿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童话故事死去。这个最浪漫的家伙还想睡觉,你这个年纪你睡得着吗?睡得着呀,嘿嘿。
我们不再写诗了,我们不再相信美,不再相信看见的任何一种样子,但我们有着不重要的快乐和不想消失的想留给世界的礼物,我想这是它还爱着什么呢。我们舍不得开暖气也舍不得点外卖,在大哭地时候笑出来,我吃它的泪,呀,不好吃。这很坏了。它为我祈祷,我也为它祈祷。
自由——
自由——
还要什么呢?还想要太多,一一列出来就显得贪心了。
老祖宗说“知足常乐”,这话我其实不信。张悬唱一句“谁真的穷也只是不要你已经有了的”我就信了,因为这是我妈妈。老祖宗谁也不是,张悬谁也不是,我妈妈谁也不是。
但我——想要——自由——为了它。为了它是为了我。
独一无二的宝物,对它和我我们三个都是。
评论要求:无
委托人坐在椅子上,两脚晾在空中,眼睛望向了窗外。
"我有一件家传的宝物,如果你们找到它,卖出得利的十分之一可以作为报酬……"
她语气里有点不自信,让牧师也有些不自信起来了。虽说他魅力高,因此被推举出来谈判,但优柔寡断是他的缺点,无法做出决定,本质上只能起到一个造型上的作用。
战士敲了两下桌子,这是加价的暗号。
"……非常抱歉……现在还不确定你说的宝物的价格,十分之一,可能好不足以支撑我们行动的成本。"牧师笑着说着,看向了自己的行李箱。牧师的心中其实有些不愿,毕竟委托人可是相当的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打好关系。
战士看出了牧师的小心思,但也不好当面说,便翻起了白眼。
委托人咽了咽口水,主要是被白眼吓到了,立刻补充道:"我能保证你们不会空手而归……那是我们家族在开拓这片土地时,从北方精灵手上……交易……不……夺来的红淞宝钻。"
精灵……战士忍不住向后看了看,那位游侠队友和魔法师一起坐在他们身后的椅子上,此前并没有和委托人特别说明他们的身份。
"宝贝,怎么会呢?这世上没什么宝物能比得上你……"
游侠轻佻地抚住魔法师的脖颈,细润无声地轻吻了一口。照理说背上没长眼睛是看不见的,怎耐战士有力敏双休,还掌握着少量的盗贼技巧,无可奈何地通过声音发觉了。
该死的办公室恋爱。
战士垂下眼,按住了额头,什么也说不出来。就在委托人还在为战士的神情有些惊慌时,没有得到下一步指示的牧师终于下定决心,自作主张起来。
"没问题,就交给我们吧!"
"荒废的前代领主宅邸,受仍在世的黑女巫诅咒,存在大量的亡灵生物和异空间陷阱。过去曾有地区的圣骑士试图解咒,最终和自己的随从一起消失其中,音讯全无。"牧师坐在自己的行李箱上,顿了顿,补充道:"也是由于圣骑士失踪,此地的教堂荒废了,引致异端与异教盛行。"
"没事的宝贝,我会保护你的宝贝。"
"小笨蛋,你又没有幽灵抗性,先等我帮你上一个保护咒吧。"
"哎!"战士喊了一声。
"哎!"战士又喊了一声。
"哎!"战士最后喊了一声。
"没事的领导,我们在商量对策呢领导。"游侠冲战士眨眨眼,战士不由得握紧了斧柄。
"这样也行吧,我需要站阵中支撑神圣护盾,后方的防御就只能交给游侠了,身处后卫方便总览全局也可以接应前方。"
"是的呀。"游侠拍了拍腰间的双剑,自从开始谈恋爱后,他说话就会有一种奇怪的腔调。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过去常常不说话装酷,参与作战会议时也只是假装听懂地点头,字数最多的话是"我的双剑会划破长夜,带来曙光"之类的中二发言。
三十岁的精灵,其实也只是小孩而已。
牧师一直在想,魔法师算不算是恋童癖?毕竟她也已经是三十岁的成熟人类女性了。
石像鬼的身体碎裂,轰然倒塌,后花园上空的锁链也随之断裂,一副沉重的躯体掉了下来。
"你们终于来了。"
圣骑士满脸污垢与胡茬,眼中精光不减,即便盔甲蒙尘也难掩神圣光芒,牧师颔首行礼致意,战士见此情形,忍不住咕哝了两句"怎么这么帅啊",语气里除了羡慕还有几分嫉妒。
牧师察觉到了,自从队里有人开始谈恋爱后,战士就变得异常敏感,他也并非喜欢着他或她,只是心理失衡,也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那两位“突然两边关系变得比他更紧密”的朋友们。
这种莫名其妙的占有欲,牧师倒也并非无法理解。
“你们终结了此地的诅咒,我会向总教会申请一笔报酬……”
牧师并没有时间听圣骑士唠唠叨叨,只留下喜笑颜开的战士扭着屁股搓着手和圣骑士商讨报酬的多少。游侠哼哼唧唧地向魔法师展示自己膝盖的擦伤。无人在意的她拿起钥匙,插入了花园掉线之后的孔中,打开了密道的大门,这里就摆着此行的目的,红淞宝钻。
密道长而窄,终点的门后,这枚来自精灵一族的宝钻自顾生辉。牧师伸手将要取下宝钻,一丝阴影攀上了她的肩膀。
“这是我的宝物。”委托人轻声说道。
“原本就会交给你的。”牧师被胸前的银色匕首闪眼,不由得眨了眨眼。
“但这是红淞宝钻,蕴藏着强大的魔力……你们真的舍得给我吗?当初不管我怎么哀求,领主也不愿意让我看它一眼,就算被诅咒了,也想把秘密留到地狱里。”
哇喔,经典反转。
对于这样的情节,牧师在书里看过无数遍,接下来的剧情无非是反转再反转,最后好人得到了胜利,亦或是好人没有得到胜利,无论正还是反,故事都被讲透了。
于是,在黑女巫难以置信的目光中,牧师拉开了横在胸口的匕首,旁若无人地打开了随身的行李箱,里面是一个又一个人偶。与此同时,黑女巫连话也说不出口,四肢便萎缩成细木枝,像木桶一样倒在地上。异变没有就此停止,她精致的脸庞与小巧的身躯不断塌陷、碎裂,紧缩成一个鸡蛋大小的事物。
“真可爱啊。”
牧师捡起地上的人偶,脸上是止不住的笑意。
“这才是,我的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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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翚走进房间的时候,Jade已经等在那里了。房间当然是郑翚开的,她只是随便订了一家,没细看环境陈设,此时此刻,她看到这就是个普通的房间,除了墙壁是蓝色的,窗帘是深酒红,这两种颜色一衬,把这屋子里一切,特别是那妓女,都衬得廉价伧俗。
Jade坐在床前一张靠背椅子上,头靠着膝盖,看她。两个女人彼此细看。Jade长了张吉娃娃似的小短脸,嘴唇微凸,涂得鲜红,露出两颗兔牙。金发是染的,瞳孔的蓝灰色倒货真价实。她身形圆钝娇小,胸分量惊人,看不出是真是假。真丝蕾丝白睡裙堆在大腿根,被粉红色的脚踵踩住。郑翚,是纯黄种人,当然;头发黑亮且直,垂到屁股,黑西装黑色长裤,裤脚露出高跟鞋极其尖细的尖头。在亚洲人里她算掉进人堆找不见的脸,只有异国的人才觉得那眼窝、鼻梁的柔和有几分美感。
“对不起,”Jade跳下椅子,走过来握住郑翚的手,接过皮包放在桌上,整套动作颇似一只松鼠。“所有顾客我都接待,但之前服务过的女客不多,但你放心,她们给我的评价比男客还高。我们是……”
她轻轻挠挠郑翚的手心。她的声音低沉,吐字模糊,想来是要故意营造出多情缠绵的听感,但郑翚听着就稍稍吃力。郑翚摇摇头,说:“不用着急。你来之前洗过澡了吧?”
“当然了。”
“那先到床上去,把衣服脱掉,让我接触一下你。”
酒店的床低矮,坐在床边扭手扭脚,最后,郑翚靠在床头,女孩坐在她张开的腿间,头抵在她的肩上。她慢慢地试探着,先是捏了捏Jade的上臂,然后是小臂,手掌。过程中,Jade不断发出小小的气声,好像郑翚真对她做了些什么。手腕圆白丰腴,捏起来手感尤其好,上面还盛开了一枝彩线勾勒的马蹄莲,只是线条洇散,大概是瘦的时候纹的,胖了后就被撑开了。
郑翚揉捏女孩的脖子。用手掌包裹住,轻轻挤压,手指下血管搏动。她没有碰胸口又或者什么地方,她从来没触碰过一个女孩。这是头一回。她依然不能够确定,自己到底想不想。
“亲爱的,”她贴在Jade的耳边,朝妓女的耳孔里吹气,连带小耳坠子都摇晃起来,“你以前有和亚洲人在一起过吗?”
Jade点点头,在郑翚怀里小小腾挪了一下,是出于怕痒的闪躲。“有过几个。亚裔,或者是像你一样的。”
“他们怎样?”
“不错,他们都不错。”女孩翻过身,凑上来要亲吻郑翚的嘴唇,郑翚马上推开她。“……先把口红擦掉吧。”
屋子里的气氛一时间沉寂了,直到Jade擦掉口红,重新回到床上,她俩接吻的时候,气氛才又流动起来。Jade吻的方式,是很外国式的,唇舌都利用很多,几乎让郑翚厌倦了,似乎女孩和男孩没什么区别。接下来到了脱衣服的阶段,感觉还是一样的,她支起两条腿,让女孩用熟练得无趣的舌头竭力取悦她。除了大腿夹住的,是长长的金发,而不是短得刺人的发茬,有些还有胡子。脏辫也并好不到哪里去,黑皮肤的情人们牙齿很容易磕到她,虽然过度刺激并非那么不愉快。昨天中午,她让一个韩裔把她推到桌子上。郑翚一般不会选择亚洲人,但她喜欢那个人的放肆。Jade的身上没有放肆。或许,事情应该反过来,由郑翚来取悦Jade。可是她并不想。
床头柜上,电话突然响起来。是明杰。郑翚让Jade先停一下,帮自己拿来耳机。如果直接接听,或许会让Jade听到他的声音。
“对不起。”他开宗明义道,“我不知道我妈给你打的那个电话……”
他用中文说,她也用中文回答道:“你知道又能怎样呢?难道要她给我道歉吗?”
他噎住了,不说话。如果面对面,他一定又要怔怔地望她后面的墙,仿佛是在课堂上被老师问住了的学生。其实全然不是那回事。他从小到大,到现在,在课堂上从来都是对答如流。好像她问的问题比量子力学还高深。他在他妈面前是不是这样?他把她俩区隔开,谨慎小心,俨然奥利奥饼干中的奶油夹心。她最讨厌奥利奥,甜得腻味,苦得平凡。
Jade的牙齿也磕到了她。是故意的。她紧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喘息声。Jade一直往里吃进去,像虫子钻进无花果里,她隐隐颤抖,竭力听他还说些什么。
“我们等当面说吧。”仿佛那会有些改变。“画展怎么样?”
“不错。”郑翚平平地说。画展是人体展,在她双腿之间盘踞。“你要不要我给你拍几张照片?”
“不,不用了。你知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胡话。他不知道他看过这个展,比她还熟稔,要不是他,她也看不上。“这个周末,你来我这里吧,好吗?甜心。”
郑翚的下腹有什么东西沉重地坠着。子宫充血,又或者什么。紧绷着,高扬着,在最高点倏然绽放开,她的意识有片刻陷入了混沌。她对那边喃喃:“嗯,好的。晚安。”晚安。也许你在那里看另一场画展,甜心。
她随手把耳机扔到床头柜上。Jade柔若无骨地贴上来,被郑翚推开。她不愿意品尝自己的味道。片刻之后女孩从卫生间漱完口出来,和她分享了一个生冷的自来水味吻。吻着吻着,她翻身,把女孩压在床上,鉴定了一下胸的真假。接着,出乎郑翚的意料,她察觉到Jade湿哒哒的,像一摊高温下的史莱姆。婊子真情,客人假意,这太不好意思。所以,郑翚也着力奉承了Jade一番,身临其境地听着那些小声音,戛然而止的,连绵不绝的,软绵绵的,高亢的,好像Jade是把任她演奏的乐器。她只用了手指。在这方面郑翚只有过和自己的经验,好在结果还可以。
完事后两人都去上了厕所,在一起洗了澡。起先并没怎么动手动脚,Jade自告奋勇帮郑翚洗了头发,堪称爱惜地给洗发水打泡泡,把泡沫抹到长发上。后来冲洗干净泡沫,她跪在郑翚搭上浴缸两侧的腿间,再度俯身下去,白背弓起,点点深浅不一的雀斑好似蛙卵,郑翚双手不由得抓紧浴缸的时候,朦胧动荡热气蒸腾,蛙卵都成了蝌蚪摇曳。湿漉漉的金发是水草,舌头是鱼尾,郑翚成了心不甘情不愿的礁石,Jade是条倒置的人鱼。
郑翚先从浴室出来,关上灯,不管Jade还在那里涂什么。两次高潮让她身与心都很累,情欲落幕后反扑的恶心更为剧烈。不好说这份恶心是为了什么,是因为Jade卖身,还是因为Jade是女人。但她竟意外睡得很熟,Jade什么时候从浴室出来,什么时候上床,她都无知无觉。第二天早上她醒过来,枕在Jade的手臂上,手里还扪着Jade的一边胸。她把Jade留在那里,自己进了洗手间,出来的时候Jade却已经起来了,貌似还很清醒,笑着问:“要再来一次吗?”
“不,不用了。”
明杰没给她发消息,倒是有一个白人——yellow fever最严重的那种——想约她出去。拥抱过女体后,郑翚此刻非常需要一个男人。正犹豫间,洗手间开了门。放下手机时Jade恰好走到她身后,问:“我来帮你梳头怎么样?因为你早上不想搞。”郑翚忽觉得松了口气,这才意识到自己总觉得买卖不划算,即使花的不是她的钱。她暗笑自己,明杰并没求婚,她当什么主妇?
Jade的动作很稳,很轻柔。好像郑翚这头长发是她所宝爱的,慢慢从头顶通到下背部,全程没有一下拉扯感。很多男人都爱她这头长发,但大多数不会给她梳头,会给她梳的,手也没有这么细致。她最讨厌他们的手拉扯她的头发,有一次为了这个,半夜和一个男人大吵一架,把他的手机从四楼扔了下去,他冲下楼捡手机时,她趁机走了,一边按楼层一边气得发抖——那人后来也并没找她要钱。但她却想要拉扯Jade的金发。想要掐Jade的脖子。逞欲。她厌恶卖身的女人,她让她以为自己有权力。
Jade放下梳子,又笑着说:“让我给你化个妆,怎么样?我学过一段时间,在化妆品专柜做过柜员。”
“我脸色看起来不好吗?”
“不是的!我只是……有一段时间没给别人化过妆了。我有点想念那种感觉。”
郑翚微微后仰,点了点头。她让Jade给她的脸上粉底,定妆,描眉,拿出一盘眼影,一色的哑光,灰粉紫色调,在她眼睛上戳涂。唇膏里加了细闪,由手指转移到嘴唇上。一般而言,欧美人给亚洲人化妆,很少化得漂亮的,但是郑翚不太在意好看与否,既然Jade是好意。而且她的手温柔而娴熟,她的目光很专注。
效果实际上很好。并不是什么太浓的妆,只是让她的脸亮了一度,眼线细细的,不压眼睛,睫毛膏把眼皮抬起,让目光更有情些,嘴唇有种化工的多汁可口,在初晨灯光下粼粼闪烁。郑翚对着镜子左右端详,对站在一旁的Jade说:“谢谢你,我不怎么化妆,不过这真的很漂亮。”
“你喜欢就好。”Jade一笑,转身去收拾东西,“给别人化妆让我觉得很好,大约就像……擦洗士兵的盔甲一样。不过都是美丽的盔甲。”
郑翚穿戴整齐出门时,Jade冲她送了个飞吻,大约是例行程序。在门口,郑翚的角度可以把Jade领口里面看得一览无余。她没道别。既然擦了唇膏,她干脆也没吃早饭,径直回明杰那里去。天气很好,一色的蓝空,太阳还看不见,但不吝送来明朗。
直到回到明杰的住处,看到了明杰,她才从Jade的氛围里脱离出来。明杰还没起来,半靠在床头刷着手机,她走过去,他翻身起来吻她,不是在嘴唇上,而是在太阳穴上,嵌合进那弧度里。
“你化妆了?”他略带惊讶地问。
她看着他。希望他能看出点什么,因为她是从来不化妆的。或许希望他看出来这妆容的相似之处。最好大吵一架然后跟她提分手。那样他认输了,等于他妈也输了,因为她儿子的临阵脱逃。
“好美。”他喃喃,凑过来吻她闪亮的嘴唇。
fin.
备注:感觉我确实有点太喜欢加颜色或者……描写某个状态啥的了?最近词不达意是常态有点。
VOL239「珠宝」
作者:不死乡
mode:求知,笑语
仲里未梦弄丢过一个碎钻发卡。或许还弄丢了一串蓝宝石项链和一枚戒指,但是那些在后来也不那么重要了。总之,仲里未梦弄丢了一个碎钻发卡。
她知道自己丢到哪里去了,也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弄丢的。比较凑巧的是,她也知道有些东西就是找不回来了。就像是那一枚发卡一样,被遗落在了不存在的某段时间的角落里,随着那个黑夜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过了很久,她都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自己身边的人,或许有的事情早就应该说了,无论是在八月二十四日之后,又或者是在出版社的包裹寄到家里那天,还是在她再次在楼下遇到五月雨信也的那个下午……还有很多时候,或许都应该和真壁说清楚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
也许哑巴是会传染的。她选择了缄口不言和拒绝,而这么做的报应就是,在真壁再次在教堂拿出来那一枚戒指的时候,她要面对二选一了。一时间,她的脑袋里面闪过了很多东西,就像是走马灯一样,每一个应该告诉真实情的画面都从她脑海中闪过。
最后仲里未梦笑得灿烂,就像是在某个不存在的日子做过的事情那样,揪住了男人的衣领,告诉他,自己才不要跟他在一起,让他快滚,滚到自己看不见的地方去,她才不要跟这种嘴都张不开还不把自己当人的家伙在一起过日子。随后她就像是学着Pork Soda里面唱的那样,攀上峭壁纵身一跃,在没摔死的情况下往远离岸边的方向游去,就像是每一个寻死的人那样,要游到海水变蓝为止。如她所愿的,她死得不能再死,就算是邪教徒的祭坛也救不了死得像她那样透彻的蠢货。
等醒来的时候,仲里未梦回到了属于三个人的家里,手腕上圈着红绳,耳朵上钉着琥珀耳钉,窝在温暖的被窝里面打哈欠。她哪里清楚自己这一窝是怎么凑起来的。她只知道三个人都很倒霉,总是容易给对方带来血光之灾的情况下还要待在一个屋檐下,简直是嫌命长。
从被窝里面爬出来洗漱的时候,真壁就像是往常那样已经做好了早餐端到了桌上,招呼她和信也一起过去吃饭。信也在客厅给鱼缸换完水后洒了几粒鱼食,放下袋子洗完手之后也坐到了桌子旁边,笑容灿烂地问安,就像是每个清晨那样。
不过似乎是少了什么。仲里未梦咬了咬牙刷,目光在五月雨信也只剩下耳洞的耳垂上停留了片刻后就回到了洗漱间,吐掉了泡沫。抬起头的时候,她看见自己耳朵上的耳钉在灯光的照射下有些刺眼。
是啊。少了什么。她想了想,但是也想不通信也会把自己的琥珀耳钉弄到哪里去,明明平时也该是随身戴着的才对。
坐到餐桌上时,她想起来昨天晚上梦见的事情抬起头去看真壁。他投来的目光里面带着她熟悉的东西,投向他们的时候,那种盛满了笑意,不像是在看人类的目光。
或许自己在某一天已经不是人类了?为什么真会这样盯着自己看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边吃着早餐边看着真壁,直到对方露出不太好意思的神情,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才挪开了视线,就此作罢。
或许他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呢。想到这里,仲里未梦感觉得到自己身体里面似乎是有什么碎掉了,又或者是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又弄丢了什么东西。但是无所谓了。
她看着真壁笑了笑,不知道自己弄丢的那些,无论是戒指,还是项链,又或是碎钻发卡……也许这才是对的呢。不是所有东西都应该留下来的,她也不知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计较什么东西。也许只有像梦里那样真的死得透彻,才能摆脱这种现状才对?不然无论如何都会被纠缠,对方也从来没有打算听的话,说什么都失去意义。
她想起来了饲主那本书,至今为止它在五月雨信也的出版社仍然是畅销书,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年,但那个早就应该结束的故事或许还在继续,就像是当初她为这本书补的结尾一样。
只是期冀的安稳从来没有真的降临,反而是杂七杂八的事情一大堆,有点过于倒霉了。
客厅的沙发上,巨大的,叫塔克莉的熊玩偶也换上了裙子,柔软的触感让她都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在哪里买过这么大的玩偶,包括家里那一缸鱼也是。真壁不是一个喜欢活物除了人类以外的宠物的家伙,按理来说应该不会养这个才对,他不抓一只猫把鱼都吃了都算好的。
真奇怪。仲里未梦都怀疑自己得了什么健忘症,在不大的年龄,就要面对丢三落四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东西,真可怕。她窝在巨大的熊玩偶怀里叹气,想着五月雨信也也把耳钉弄丢了,干脆把自己的耳钉取下来,钉在了熊玩偶的耳朵上。
白色的茂密绒毛几乎要把耳钉遮住了,只有在阳光或者是灯光照射下,才会偶尔看见一点橙色金色的反光,或许不久之后,自己也会忘记这一茬事情。仲里未梦看着自己的“杰作”,托着下巴想着。
到那个时候,自己就会发现,自己又弄丢了一个琥珀耳钉,等某一天再摸到熊耳朵的时候,又会找到它。就像是小孩藏东西一样幼稚。
也许她就是不适合任何的珠宝首饰一类零碎的物件呢?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洞,上面的孔洞如果一段时间之后完全愈合,指不定自己还能弄丢一个耳洞,那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提前是自己以后不会再去佩戴什么耳饰,再打一个可就不是什么很有趣的事情了。
在五月雨信也第三次亲吻她的脸颊时,仲里未梦才是睁开了眼睛。她打了个哈欠,看见清晨的阳光照进屋里,五月雨信也看见她醒来,抱住了她。耳边的琥珀耳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她有点想不起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她回抱住信也,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背,说,「早安,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