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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透,刘诚就醒了。他躺在床上,听着院里陆续响起的动静,东屋孙木匠的咳嗽,西边张家媳妇倒水的声响,还有院中那棵老槐树上麻雀的叽喳。他静静地躺了一小会儿,才摸索着起身。被褥已经发凉,盖了十年,棉花已经结成了块。
他穿好那件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动作很慢。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板门,外面天色灰蒙蒙的。他用木盆里昨晚存下的水抹了把脸,水很凉,刺得人精神一紧。然后他走到墙角那个小土灶前,点燃几根柴火,把昨晚剩下的一点粥坐上去煨着。
粥还没热透,柴火就烧完了,他也没继续加柴。着一点咸菜疙瘩,直接吃完。碗筷洗净,放回原处。做完这些,拿起放在炕头那张小方桌上的腰牌,挂好,带上门,走了出去。
京城的大街醒的很早,挑担的、推车的、赶驴的,人声混杂。刘诚贴着墙根走,不和任何人搭话。他从一条小巷拐进另一条,脚步和他的人一样,没什么声响。
他工作的衙署在一个不起眼的院子里。进门,穿过前堂,进入一间大屋,里面摆着十几张长条桌案,这里是他们这些书吏抄录公文的地方。屋里已经坐了几个人,都和他一样,低着头,没人交谈。空气里有陈年纸张和墨锭的味道。
刘诚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他的桌子靠窗,但窗纸太厚,透进的光线昏沉,起不到什么采光的效果。他先从墙角水瓮里舀了点水,慢慢研墨。墨圈均匀,不急不躁,这是他做了二十年的事。磨好了墨,他取过一叠裁好的桑皮纸,抚平。然后,他从一个上了锁的木匣里,拿出今天需要抄写的底稿。
第一份是皇帝昨日起居注,“卯时御门听政”、“召见阁臣议事”、“午时于文华殿讲读”。许多套话,不用进脑。刘诚提起笔,蘸饱了墨,开始抄写。他的字是标准的台阁体,横平竖直,每个字都差不多大小,排列整齐,像一队队沉默的士兵。笔尖在纸上划过,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接着是几份官员的谢恩折子,还有一份关于漕运粮食的例行汇报。他都一板一眼地抄着,手腕稳定,呼吸平缓。抄好的纸张被轻轻移到桌子一角晾干。他的世界,此刻就只剩下这笔尖下的方寸之地。
下午,他拿到了新的奏折。最上面一份,是南方某个巡抚呈上来的。他先快速浏览一遍,这是规矩,免得抄错关键。奏折里写着,该地连日大雨,江河暴涨,冲毁了堤坝,淹没了田舍。
他的目光扫过那些地名,都是陌生的。直到,“东木镇”三个字,跳进了他的眼里。
他的笔顿住了。
笔尖上那滴积聚了一会儿的墨,没能控制住,“啪”地一声,落在了那个“木”字上。墨迹迅速晕开,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污点。
刘诚僵在那里。屋子里其他的沙沙声好像瞬间消失了,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腔子里一下、一下,沉重地撞击着。污损奏章,是过失。虽然不大,但记录在案,足以影响他本就微薄到可怜的俸禄,或许还会引来管事吏目的一顿斥责。
他放下笔,手指有些发颤。他深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然后,他伸出手指,极其小心地碰了碰那处墨污。纸面湿漉漉的,墨还没完全干透。
他没有立刻处理。他就那么看着那个被墨迹覆盖、几乎认不出的“木”字。
东木镇。
他离家那年,也是下着雨。母亲送他到镇口的石桥头,往他怀里塞了两个还热乎的菜团子。她身上的蓝布褂子被打湿了,颜色深得发黑。她反复叮嘱:“在京城里一定要注意啊。”眼神是那么不舍。
镇子边上有一条河,夏天水大的时候,他们一群孩子会去河里摸鱼,摸上来的鱼是极好的食材。母亲会用那种两指宽的小白鱼,配上豆腐和院子里种的葱,熬出奶白色的汤。汤很鲜,有一点腥气,但喝下去,喉咙和肚子都是暖的。
他后来再没喝过那样的鱼汤。京城的鱼,要么是运河来的大鲤鱼,肉质粗些,要么是冰窖里存着的冻鱼,滋味不一样。他偶尔也会买点小鱼煮汤,但总不是那个味道。
二十年了。他从未回去过。路费不菲,假期也短。开始时还托同乡带过几次口信、捎过一点铜钱,后来那同乡没了音讯,联系也就断了。他就像一颗被投入水中的石子,沉在这京城的底部,再没泛起过涟漪。他每日抄写着万里边关的战报、千里之外的水旱灾害,那些地名对他而言,只是笔画和字符,引不起任何波澜。他甚至没想过要去看一眼近在咫尺的皇宫红墙,那与他无关。
只有这个“东木镇”,不一样。
天色暗了下来。同屋的书吏们陆续收拾东西,起身离开。有人招呼了他一声:“刘诚,还不走?”
他抬起头,含糊地应道:“嗯,就走,还有点尾。”
书吏们也没等,屋子里彻底安静下来。他点亮了自己桌角的那盏小油灯。豆大的火苗摇曳着,把他的影子拉长,投在斑驳的墙壁上。
现在,他必须处理那个墨污了。他从一个旧布袋里拿出小刀,刀刃薄而锋利。他俯下身,凑近灯光,对着那个墨点,用刀尖极其小心、极其轻微地刮了起来。动作必须轻,重了就会刮破纸张,那罪过就更大了。他屏着呼吸,全神贯注。
刮下的细微纸屑,在灯光下像金色的粉尘。他刮得很慢,一点一点,磨了二十年墨的手指,此刻稳定得不可思议。汗水从他的额角微微渗出,他倒也没去管。
不知过了多久,那个墨点终于被刮掉了,纸张变薄了些,但总算没有破。他松了口气,直起有些酸痛的腰背。接着,他重新研墨,这次磨得极淡。他用笔尖蘸了一点点,对着原来那个“木”字的位置,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依照周围字的笔画粗细,一点点地描补上去。
当他终于把那个修补好的“木”字,天衣无缝地嵌回原处时,窗外传来了梆子声,已经是二更天了。他早已错过了下衙的时辰,偌大的衙署里空无一人。
他放下笔,一股浑身像散了架一样疲惫猛地涌上来。他吹熄了油灯,屋子里,只剩下墨香,和窗外清冷的月光隐隐探头。
第二天,他把抄好的公文交了上去。管事的吏目接过去,随手翻了翻,点了点头,便放到了一边。没有人注意到,在那份关于南方水灾的奏折抄本上,有一个字,曾在昨夜死里逃生。
刘诚回到自己的座位,像往常一样,打水,研墨,铺纸。新的奏折又送来了。他提起笔,继续抄写。沙沙声重新响起,平稳而均匀。
Vol.248「银杏」《树》
作者:白岛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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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有一天我也会变成树吗?”
路严猛然惊醒,将面罩上已经在滴滴响的滤口取下,从挎包中取出了新的滤芯装到滤嘴上,旋转卡扣。
“咔”的一声后,面罩上闪烁的红光变成了稳定的绿色。
做完这一切,他深吸一口气,有些无力的靠在身后的大树上,抬头看向零星点点从茂密树冠中逃逸的阳光。
风穿过这片茂密的树林,哗哗的声响不绝于耳。
路严从怀里掏出了个本子,拿出卡在上面的碳笔,翻过前面大半本的研究,数据,吟语,一直翻到后面的白纸,看着眼前的大树开始画了起来。
十年前,没有什么陨石坠地,也没什么奇怪的实验泄露,一切都悄无声息。
人们发现了自己能变成树。
并不是因为身体受挫,并不是因为老去,没有任何原因。
用那些天价仪器的检测也没有任何异常,那些从人变成的树,就是树,没有任何的不同。
看到新闻的那天夜里,妹妹蜷缩着她那瘦削的身体躺在我的怀里轻声问:“哥哥,有一天我也会变成树吗?”
我紧紧而又小心的抱着她说:“不会的。”
妹妹用那世界上最漂亮宝石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而后闭上了眼睛沉默着没有再说一句话。
那时候的我好像什么也不懂,就像是现在的我,依旧什么也不懂。
如果人是主体,用着视觉感官审视除却自己以外的一切——被称之为“客体”的世界,那么这一切是不是都可以是我的“臆想”。
我不止一次问自己,这会不会是我的“臆想”。
第二天,妹妹不见了,只有一棵在房间中央病恹恹的小银杏树,在这片霓虹闪烁的水泥丛林23层房屋中的一棵银杏树......
连房顶高都不到,根须长在地板上。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是怎么凿开混凝土,不知道怎么跟楼下邻居吵的架,不知道是怎么开的车,不知道是怎么把这银杏树栽下去的。
妹妹失踪了,她那瘦弱的身体就算是离家出走也跑不远,但是我没有去找警察,没有去贴寻人启事。
我在这棵小银杏树旁边住下了。
我在想,那天妹妹问我的那句话,是在害怕自己变成树吗?
还是在期待着能变成树?
害怕因为自己的身体拖累了他?
害怕着这个世界?
对他不能理解她的失望?
......
他想不明白。
有研究报告说他们开发出了一种仪器,这种过滤器只要带上就能不变成树。
城里面很快成立了很多家搬运公司,主营业务都是帮助城市居民搬运大树。
路严被从那片树林中赶了出来,戴着高帽的人说这里会被改造成“安宁林”,里面的一切树都会被转移出去,当然他也可以选择花一些钱将树留下来,北坡光照好,西坡靠水,都是好位置。
路严只好回家把房子卖了,再回到这个已经被称之为“安宁林”,里面已经一棵银杏树都没有了。
那个戴着高帽子的人早已经去到下个城市视察那里的试点“安宁林”了。
接待他的是一个神情麻木的中年人,工作服上沾满了泥土和草屑。
“银杏树?”
“银杏树跟银杏树在一起,松树跟松树在一起,柳树跟柳树在一起,你去找吧,也许还在路上。”
银杏跟银杏树确实在一起。
路严站在山头,银杏树从山的北边一直延伸到最南边,金黄一片,高低错落不同,但好像长得都差不多。
都是树。
漫无目的地找了一整天。
路严只好回去,继续他的工作,吃饭,睡觉,第二天继续工作。
新的宗教成立,新的法律颁布,新的孩子出生......
还活着的人们适应着世界的变化。
渐渐的,人能变成树这件事,就像习以为常的一样。
太阳渐渐下沉,路严仔细盯着自己那蹩脚的素描看了看,跟眼前的树没有半点相同,低矮而瘦削。
他还是有空都会来这片银杏林转转,他依旧没有再找到他的那颗树。
银杏林变得更大了,当初创建安宁林的人已经坐了监狱,那些创建搬运树木的公司倒是变成了个稳定的产业。
心理学,哲学,法学......诞生了不少跟树相关的研究,但都研究了些什么东西看起来也都似是而非。
路严在想自己为什么不能变成树,就像是同样无法想明白妹妹是怎么变成树的,无法证实亦无法证伪。
路严拍了拍粘在裤腿上的碎屑站了起来,风穿过这片茂密的树林,哗哗的声响不绝于耳。
无数的叶片被风吹落,像是翻飞的金色蝴蝶。
于2025.11.29
新人练笔试水Orz,最近新书卡文翻白姥爷视频发现链接遂申请加入
文/米琪雅
标题:扫晴娘
评论:随意(这次很短!)
——唐天宝中,处士崔玄微洛东有宅。
随手翻到这一页,韩意的书上落了一滴雨。
这几天是春假,韩意在家呆了一天之后,彻底厌倦了宅在家发臭的惯有模式,决定把剩余的两天消磨在学校里。虽然放假会封锁教室,但是整个校区仍然随处可见来散步的闲人。韩意在篮球场随便打了打球,又去实验室门口发了会呆,最终还是来到了西南角的“玄微亭”。
说起来,刻在亭子旁边的名字到底是不是玄微也看不清了,只知道是早年校友捐钱造的这么一个亭子,位置太偏,鲜有人来。
韩意某次晨跑的时候误打误撞发现了这一小方天地,便很喜欢往这里跑。学校里绿化做得相当到位,置身在一片树林中其实非常惬意。他可以在这边的长椅上看书听歌,偶尔打个盹。当然,有时候也会发生一睁眼就看到身上吊了条虫子这种事故。
韩意盯着落在书上这滴雨水看了看,叹了口气,兴味索然地戴上了耳机,顺势躺到长椅上,用书盖着脸开始小憩。
这几天不知道为何一直阴沉沉的。按说早该是晴天了,天上的云却腻腻歪歪拖延许久,就是不肯散开。每天睁眼都能看到一大团灰黑色的云覆压在头顶,时不时飘点淅淅沥沥的小雨,弄的人不干不湿,一点也不爽利。
虽然韩意并不讨厌这样的天气。
长椅有点凉。
雨水并不会打湿他的衣服,只是间或飘一两滴到脸上,他耳机里流动着Agnes Obel 的Riverside,慵懒迷人的嗓音带着一点雨天里锈蚀的无可奈何感,他听着,慢慢阖上了双眼。
在朦胧的睡意里徘徊了不知几许,将他的意识从旋律里脱离出来的,是一个明亮的女声。
“小梨,一定在这附近啦,再找不到我可就只能回去求人帮我了。”
听起来是满困扰的事情,她的声音里倒没有丝毫的苦恼忧虑。
音质非常温暖明亮。
韩意几乎瞬间在脑海里勾勒出了她的样子,微卷的棕色长发,落落大方的神色,永远给人一种“很可靠”的感觉,说不定一直会是学生会长之类的角色,大概嘴角永远挂着不急不忙的笑容。
“但是,但是,我昨天就来这里找过了啊……”
是另一个女孩子,比第一个声音要尖一点,还带着点怯生生的软糯,每个词里像是躲着点懊恼和歉意,“对不起九姐姐,都是我贪玩,不然早就……”
“没事的,这才多大点事?不过是拖了几天没放晴罢了,难道上面那批人还敢接着关我不成?”第一个声音听起来仍然是信心满满,有条不紊。随着一阵窸窸窣窣,韩意能感觉到有人朝这边走了过来。
放晴么?
回想着他听到的内容,忍不住好奇起来。韩意虽然假装自己睡了,眼睛却开始努力朝盖住脸的书页下方看,试图从这一点点空隙里能看到点什么。结果一不小心,头轻轻地晃了一下,那本书丝毫不给面子地滑落到了地面上。
“九姐姐!”那个听起来嫩一点的小女孩像是才发现这躺了个人,忍不住轻轻地叫了一声,随后又立刻压低了声音,“这里有人在诶。”
韩意紧紧闭着眼睛,如今再爬起来太尴尬了,干脆假装一直在睡着好了。他轻轻调整了一下呼吸,让胸膛平稳地起伏,仿佛真的深陷梦乡。
“哦?”那个明亮音色的少女别有用意地拖长了这个字的发音,尾音带着点俏皮的狡猾意味。韩意在黑暗中感觉到她朝自己走来。
脚步又稳又轻捷。
她站在韩意的身前,慢慢弯下了腰。韩意能感到她的发丝有那么一绺垂到了自己的额前,某个瞬间,他甚至怀疑他感觉到了她的呼吸。
而在这个瞬间,他自己情不自禁屏住了呼吸。
“啊啦,这个人在看《酉阳杂俎》呢。”充满怀念意味的感叹,韩意面前这位他无法看到的少女似乎只是弯腰捡起他掉到地上的书而已,她信手翻了翻,轻轻笑了起来。
“想不到还有人会看这些东西,我以为现代世界早就不屑于去翻看古人用经历和妄想描绘的,掺杂虚妄与真实的故事了呢。”她把书翻开到某一页,然后转身招呼身后的另一位少女:“看,就是这篇哦。”
——是日东风振地,自洛南折树飞沙,而苑中繁花不动。
——绯衣名阿措,即安石榴也;封十八姨,乃风神也。
“这是阿措的故事哦,还有十八姨,过了这么久,十八姨的性子倒是丝毫没变,有空倒是想找阿措喝喝酒了。”充满期待的声音。
“呐,小梨,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人写我们的故事呢?”说着,她把手中的书放到韩意的身旁,拍拍手,对身旁的少女示意,“小梨小梨,你看那边那个,是不是我的扫帚?”
“是的!九姐姐,都是我不好,我把你的扫帚乱放……还害你被骂了……”
结果她们在这边找了半天只是找扫帚而已么?
韩意心里冒起了疑惑泡泡,可是他鼓了半天的勇气,竟然还是不敢睁开眼。
“说什么傻话啦,这种事也没什么好道歉的,毕竟又没丢。”停了一停,声音明亮的少女像是知道韩意心里想了什么一般,刻意补充似的继续说明:“没有我的扫帚,这天可永远放不了晴了哦。”
扫帚啊……韩意用自己全部的库存思考起来。蓦地,他想到了什么。
难道,她是扫晴娘么?
不知不觉间,这间小亭子陷入了奇异的宁静中,杳无声息。
韩意却听到了什么声响,猛地爬起身来。
他只看到这个季节最后一场大雨骤然而起。
第二天清晨,韩意来到玄微亭。发现整片的梨花都开了。
白而美,带着点微微的羞涩,花瓣还噙着一滴两滴的雨水。
此时天空明朗的碧蓝如此清澈,阳光也无比爽朗地洒满了校园。
是冬季之后,第一个晴天。
注:
1、“扫晴娘”的形象以一手提帚为多,亦有头上剪莲花、两手提苕帚的变体。元代初年已有,李俊民所作《扫晴娘》一诗写道:“卷袖搴裳手持帚,挂向阴空便摇手。”明清两代,扫晴习俗在民间盛行,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亦记载了此俗。实际上,这是一种民间止雨巫术活动,如同龙王像祈雨一样,为的是止断阴雨,以利晒粮、出行。
2、酉阳杂组中有一篇,讲崔玄微曾夜宴招待一群身着各色衣衫的少女,中途一位叫封十八姨的妇人到来,言行嚣张,名为阿措的红衣少女因被她泼污衣物与她冲突,之后阿措等求崔玄微庇佑,言诸女皆花精,而封十八姨 乃风神也。有兴趣的可以去找来原文看~
作者:贩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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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最近有个购物节的促销活动,我在网上买了一件植物。
好吧,其实是昨天晚上,我因为睡不着而打开手机,随便翻看购物软件的时候,看到的一件东西。
【居家植物安神草洛神花种子卧室安神陪伴睡眠】。至少,它的商品名称上是这么写的。而且仅需9.9元,对恰巧想在卧室床头放一棵小花,又常常被失眠困扰的我来说,它再合适不过了。
这是一次头脑发热必定后悔的冲动购物,我在快递拿到手里的那一刻就明白了这点。它被一层又一层的纸包装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当我扔下十几层的过度包装,打开最里面小小的白纸包,里面只有一粒干瘪的黑色的种子。
这就是我买来的东西吗?
心中产生了一丝疑虑,但我还是抱着一半侥幸一半好奇的心,郑重地把它种进我用手指在花盆挖出的浅坑里。埋上土,并郑重地开了一瓶全新的矿泉水来浇灌它。
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发芽呢?我还记得商品详情页中描述的植物的样子。
约莫一个礼拜后,花盆中长出了细长的叶片,跟商品详情页上植物的一点也不一样。这真的是我买下的那种植物吗?我心中升起强烈的不祥预感。但当我拿起手机,试图与商家联系时,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晚的交易记录。
现在,除了花盆里那棵刚冒头的野草,以及银行卡里确确实实地少了9.9元之外,再没有能证明我网购过一颗种子的事实。
我认为我遭遇了网络诈骗。
要我怎么做?向友人倾诉这次糟糕的购物体验吗?一帮损友必定是当场笑得天翻地覆人仰马翻,至少现在我还没有给他们递乐子的打算。难道要报案或者投诉,为了不足十元的一颗种子?我想更没有这个必要。
深知十元完整地打了水漂,除了在心里发誓“再也不冲动购物”之外,我倒是很想知道它究竟是什么植物。转而向网络搜索咨询答案,得到的自然是残忍的事实:洛神花实际是玫瑰茄的果实,安眠草自然也压根不存在。附带的多达几十条控诉各种网购植物货不对板的新闻更是令我希望破灭。即便我直觉告诉我,这只是一株不知名的,路边随处可见的野草。
真是彻头彻尾地被骗了。
我顺手把茶杯里剩下的水一口气全倒进花盆。
而在两三周后,我得到了我最糟糕的一个下午。
我不记得头一个倒霉事儿是由何开始,也不记得这霉运是如何推着今天所有的一切事情,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的砸向我,更不记得我是如何在半个身子湿透、伞骨折了一半的状况下湿漉漉的回到家。我只记得——
雨一直下。
夜里,风雨敲击着阳台,一次一次地扑向玻璃窗上不断发出“啪嗒啪嗒”、“哐当哐当”的噪音;不知是塑料袋还是什么,挂在防护栏杆上发出规律且令人烦躁的哗哗声。
惊雷声震耳欲聋。
又失眠了。在经历过一整个的糟糕下午后,这也是理所应当。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把头蒙在被子里,堵上耳朵来逃避外界的声响。一只羊,两只羊……我试着用数羊来催眠自己,但即便将羊从一数到一千再从一千数到一,也无法让我停止回想白天那成堆的倒霉事。“哗啦、哗啦”窗外的噪音在我脑子里加了一把火。
我受够了。
全都见鬼去吧。
我一个鲤鱼打挺掀开被子,拍亮床头柜上的夜灯。手指被放在床头柜上的草划了一下,但这并没有让我冷静下来。在彻底解决掉阳台外面声音的源头之前,我想我是无法停下来的。
我跳下床去,不一样的触感自脚底传来。湿润、凉爽的植物轻微扎挠着我的脚底。我低头看去,那是一片草地,而我正踩在茂盛的带着露水的草上,草下是松软肥沃的泥土。
不知名的野草覆盖了房间所有的地板。这很奇怪,按常理来说,愤怒、惊慌、恐惧、尖叫逃跑都是我理应出现的行为。而我却没有。我的心里只有平静。所有的强烈情绪像是被扑灭了一般,四周静悄悄的。我一时间忘记了自己想做什么。草从房间蔓延到客厅,再到房子的每一个角落。藤蔓与苔藓逐渐爬满墙壁,占领房间。
一切都非常安静,平和。自然在生长。
叶片不断地轻扫着我的脚踝。奇怪的是,我完全没有穿鞋的打算。客厅已经完全的被草木吞没。我的房间连接并成为了自然的一部分。在这样平静的氛围中,我终于感到了困倦。
遵循内心回到床上,把自己塞回温暖的被窝。湿润的带有青草气息的空气让我仿佛是躺在自然的温柔的怀中。
一夜安眠。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雨早已经停了,阳台外传来小鸟欢快地鸣叫声。
大约是因为睡了个好觉的缘故,我现在精神百倍,心情也出奇的好,昨天所有的不顺心都烟消云散。房间里的一切都与往常一样,地面没有野草生长,墙壁也没有藤蔓蔓延。我无法确定昨晚的一切是否真实,或者只是一个梦境。
只有床头柜上的那株野草,那株价值9.9元,昨晚还生长茂盛的,割破我的手指的那株野草,已经完全的枯萎了。
而自那以后,我的睡眠依旧时好时坏,但我再未做过那样的梦,一次也没有。
备注:
_(:3」∠)_写一半开始跟自己打架。纠结逻辑问题。
_(:3」∠)_这样写真的对吗。说的通吗。可行吗。
_(:3」∠)_跟关键词对的上吗。有联系吗。
_(:3」∠)_愿望是顺畅的如呕吐一样写出一整篇文。
_(:3」∠)_并且放一些写之前的胡言乱语在这里。
关于野草。
首先想到的是朴树的歌词。【人如鸿毛,命若野草。无可救药。卑贱又骄傲。】然后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一个。少年杀手?用命去谋取一个大多数人更好的未来。他失败了死了倒下去。有更多的野草站起来。
但这也太内啥了。会变成我不喜欢的方向。所以不如。来点擅长的。我种下一株不知名的草。在夜晚。他长满了家中所有房间的地板。我踩在湿润的带着露水气息的草上。草之下是肥沃的泥土。自然的声音。与气息。风轻轻吹。月光。草叶。疲惫一扫而空。睡在草地上。安稳地。第二天醒来。一切如故。我做了一个梦。再去看。草死了。
不要买宿迁花种。
明朝就。【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银杏就很适合。讲一个爱情故事。或者是秋天。或者是持续千年。看到这个题目时候。楼前的银杏落了一地黄叶。非常秋天。
而新年快乐。
可能是夏天。或者任意一个非新年时间段。
可能适合夏洛特和木之下。
“新年快乐!”他高举双手欢呼。
而此时。远处响起的。一两声不合时宜的烟火的声音。也正如某人所宣告的开始。
作者:落水
免责MODE:无
第一章 野草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老话,”医生对肖郎问道,“叫做闲得发霉?”
“但霉是真菌吧?”肖郎还是忍不住去挠自己的胸口,“我这里是草啊。”
“多数人确实是伴生真菌,少部分会像你一样伴生草本植物,非常少见的情况下,连木本植物都会出现的,”医生仔细解释道,“总之,虽然结果上是皮肤发生异变,但这是心理问题导致的生理变化,所以通常归类在精神科,而不是皮肤科,明白了吗?”
“好吧,”肖郎点点头,接受了医生的解释。
其实他还有些不明所以,但已成习惯。
“所以要怎么治?”肖郎再问道,“定期过来谈话吗?”
“这个当然,”医生点头,“定期的检查是必要的,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生活方式需要改变,这方面我也会根据情况给你一些建议,具体就要你自己抉择。另外,这个症状对生活的影响很小,临床上也没有发现危害,所以部分患者会无视它,或者尝试与之共存,原则上我们不建议这样,但确实有这样的选项,你可以考虑一下。”
“不能手术移除吗?”
“这很困难,不论是真菌还是野草,它们的根系已经在你的身体里蔓延开了,你可以理解为癌症的扩散,就算把看得见的部分切了,剩余的部分也还会再长出来,有时候切掉一根,可能会长出两三根来,情况反而更糟,只有情况过于严重的时候可以考虑适当移除一些,缓解病症。
总体而言,我们还是需要通过改善生活习惯的方式,让你的心理问题解决,反过来影响你的生理状态,使你的身体不再适宜它们生存,到时自然就解除掉了。”
“这样……”
最终,肖郎在精神科待了半个多小时,离开时,医生又给他递来一张纸条,上面有一个二维码。
“这是本地的病友群,你可以加加看,人数不少,他们的意见或许对你有帮助。”
“好。”
肖郎把纸条夹进诊断书里,与医生告辞,随即离开了诊室。
门外已有五人等候,其中三个人看不出来,或许是“普通”的精神问题,另外两人则相当明显。
一个从脖子旁长出一支兰花,开得正艳,似乎有着良好的照料。这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有什么精神问题的样子,面带微笑,神色轻松,肖郎刚从中走出,他就点头致意着从旁走了进去。
另一个则从手背上生出一株灵芝,已有拳头大小,神色忧郁地坐在长椅上,低头不看人。
肖郎多看了他一眼,好一朵肉灵芝,他如此想道。
此后,他再没有回过这个地方。
在返程的网约车上,肖郎忍不住再次打开诊断书,看着里面的内容,心绪起伏不定。
伴生综合症-草本植物型-结缕草。
患者生活乏味,节奏单一,缺乏激情,长期持续后因心理异变引发伴生综合症……
这些评价是医生仔细了解过肖郎的情况以后给出的,他刚刚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现在看,却莫名有些说不清的不适感。因为被医生用医学化的术语,将自己的人生描绘为乏味、单一且缺乏激情,就颇有种盖棺定论的意思。
所以,无论自己的感受如何,他过的都是一种科学定义下的无趣人生吗?
为什么?
就因为自己的胸口长了一蓬草吗?
结缕草?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他不忿起来,却也知道这于事无补,如果不认可这种判断,就该去做点什么。
“师傅,我换个目的地可以吗?”
“app上修改就行。”
“好。”
十五分钟后,酒吧,肖郎点了一杯自己过去常喝的酒,目前感觉……一般。
差不多在工作了以后,他就会定期到酒吧喝上几杯,基本不喝醉,只是在微醺时离开,然后徒步回家。除此以外还有定期去看电影、定期去吃火锅等类似的事。
过去的他常常做这些事,那当时对这些事应该是感兴趣的才对,他应该是在享受生活的,那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项一项地就不再做了?
他实在回想不起来。
按照医生的说法,他是长期生活乏味才会从胸口长出草来,先不论自己是否认可这个乏味的定义,仅从常识来讲,在定期会离开家门到外面做各种娱乐活动的时候,他的生活应该是不“乏味”的。
虽然现在不知为何,以前喜欢的酒感觉没那么好喝了,但为了改变这个乏味的现状,他也应当恢复这样的习惯才好。
包括其它各种各样的习惯,定期去做些什么,就当是定期服药了。
至少先除掉这根草。
几口酒下肚,胸口变得更痒,他不耐烦地挠了几下。因为总挠它,从胸口冒出来的那部分草茎早已被挠烂,但又长出一些来。
长得真快啊,肖郎这么想着,第一次用这种角度体会到了春风吹又生的含义。
再喝几口,他又有些迟疑起来,一个尖锐的问题浮现——既然他早在很久前就不再做这些事了,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自己不再能从这些事之中找到乐趣,那继续再做这些自己感觉无趣的事,难道就能变得不“乏味”了吗?
面前这杯酒不就很乏味吗?
重新发现它们的趣味?还是去寻找新的趣味?
我都奔四了,为什么还是非得去开发新的兴趣不可?我什么时候报名过人生兴趣班吗?
熟悉的酒缺失了熟悉的口感,但酒精带给了他熟悉的感性,思绪既混乱,又在细枝末节上较真,几口把剩下的酒喝完时,他已做出决定。
拿出诊断书里夹着的纸条,扫码,添加。
先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吧。
第二章 九爷
九爷是个开朗的短发女人,最大的特点是头发,染成墨绿的短发间还夹杂着一些柔软的长条形草叶,两者搭配在一起,形成一种颇有风格的发型。
“这是韭菜哦,”九爷并不避讳肖郎的视线,反而主动露出头顶,“每天要用柔软剂打理,不然会立起来,好麻烦的。”说着又笑起来,“所以他们叫我韭爷,就是韭菜的韭。”
她是病友群的群主,扫码以后加的不是群,而是她的微信,要肖郎先发自己的诊断书验证以后才能加群。进群之后,她就私聊肖郎,问他要不要到活动室里看看,这是病友群公用的地方,先来熟悉一下。
于是肖郎就来了。
也许是些许酒意的影响,来之前他没什么感觉,而在赶来的路上,那一小杯的酒精已经代谢一空,此刻就莫名拘谨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肖郎干巴巴地回了一句,视线开始向周边转移。
好在九爷没打算就这个话题聊太久,既然是带人来熟悉环境,更重要的还是介绍情况。
“这里原本就是一家书店,”九爷带着肖郎向里走去,“十几年前的老书店了,后来经营不下去,打算卖,我就包下来了。多数书都留着,定期还会进一些新书,你看,咱不少病友就经常到这来看书,你可以随便看,借回去也可以,登记一下就行,有想看的书可以在柜台那找,没有的也可以登记一下,我们进新书的时候也会参考大家的意愿。”
肖郎又看了九爷一眼,她看上去还很年轻,大概30左右,想不到这么有实力。
这间“活动室”的位置不算很好,稍有些偏僻,但也算是在商场周边,地铁、车站都挨着,空间也很大,占地几百平不说,还有两楼。
而且茶水、零食都免费供应,除了书以外,还单独隔出几个小房间,有会议室,也有棋牌娱乐之类的,听她的意思,完全是自己独立支撑着开销,而且毫无压力的感觉。
“说是活动室,其实基本上就是看书、喝茶的地方,也方便跟病友们交流,”大概逛了一小圈,九爷总结道,“咱们这种病嘛,普遍来说,看书就是最有疗效的法子,特别是现在的人很多都不爱看书,但又都认同看书是有意义的事情,看得越多,好像就越有价值,有的人看着看着病就好了。”
她没把话说完,如果是熟人的话,她会补上一句“其实都是狗屁”。
这里的书她看了一大半,头顶的韭菜是越看越旺。
而且在“生活节奏单一、乏味、枯燥”的这种人群里,喜欢阅读、绘画或写作的比例确实要比一般人要高许多,所以病友里的“书呆子”并不少,看书真那么有用,他们一开始又是怎么病的?
这间“活动室”其实也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休闲场所,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活动,在这里看看书、喝喝茶,不时跟人聊几句,是大部分病友都能接受的选择,九爷维持着这么个地方,也就只是给大家一个走出门的理由而已。
不说对病情有没有好处,起码多点社交活动,多认识些有共同爱好的人,对整体的心理健康总归会有些好处。
当然,看书看多了,病忽然就好了的人确实也不少,但在她看来,这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病,也就没有所谓治愈的说法。
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三两句说不清楚,她也不会跟新来的病友讲太多。
先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好,”肖郎点点头,朝旁边随便一指,“那我先去那边看看。”
“行,有问题可以找我,不用太拘束,”九爷摆摆手,往另一边走了。
肖郎随便逛着,很快发现一本颇有兴趣的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
九爷远远地看了一眼,满意而放心地离去,植物组又加一员新人,确切地说是草本组,她还是挺高兴的。也不知道肖郎会选择治愈还是共生,她个人希望是共生,这毕竟不是什么要人命的“病症”,至少大部分时候不是。
正准备离开书店时,另一个管理员小刘快步走了过来,神色凝重。
“九爷,廖毅那边出事了。”
“啊?”九爷一愣,廖毅那边……她忽然猜到了发生的事情,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是菌锅吗?”
“是,”小刘苦着脸,“食物中毒,听说有十几个人,现在已经送医院了。”
“操,”九爷没忍住爆了一声粗口,她早提醒过廖毅很多次,要注意安全,没想到还是出事,“你留在这里,注意群友情绪,知不知道是哪家医院?我过去一趟。”
问清地址后,九爷快步离开,往医院里赶去。
菌锅,又是菌锅!
真菌共生派的这些家伙!
第三章 菌锅
廖毅今天很高兴。
真菌,或者说蘑菇,本就是他最爱的美食,而在罹患伴生综合症之后,他又有幸参加病友群里的菌锅活动,进而发现了新的世界。
从此,他就成了群里对菌锅活动最为热衷的人之一,一开始只是积极参加,后来慢慢就自己组织,现在已经俨然成了真菌共生派里最活跃的人。
不过之前的几次菌锅活动,有几个病友之间闹过几次不愉快,使得大家近期都有些抗拒,不太愿意参加。
经过他一个多月的沟通和疏导,终于又有十五个病友同意,今天就在廖毅家里办活动,现在时间已经差不多,他就提前把桌椅和电磁炉、锅底等都搬到院子里,还有搭配的肉和菜、作料等都一一备好,就等群友们到达即可开动。
在他调整着桌椅的时候,三个人各自提着几包不同种类的菌子走进院里,大家都已经熟悉环境,院门没关,他们就直接进来了。
“老廖,都忙完啦?”
“廖哥,还有没有要帮忙的?”
其中两人熟络地跟廖毅打了招呼,另一人则是生面孔。
“不用,都弄完了,就等你们来,来坐,”老廖招呼了几句,看向不认识的那位,“你就是张阳吧?”
“对,是我,”张阳伸出手来,“久仰大名,初次见面,廖哥好。”
他是新人,只在群里跟大家聊过,线下碰面还是第一次,能参加这次活动,他还有些兴奋。
“什么大名不大名的,都是朋友,”廖毅与他握手,因为对方是新人,就顺便问道,“你的应该能吃对吧?”
“能,”张阳笑了,“我这还有检测报告,我一起带过来了。”
“不用,”廖毅按住张阳的手,又把对方另一只手里的袋子接了过来,“来,菌子都给我,我处理一下,冰箱里有啤酒饮料,都自己拿啊。”
“好嘞。”
廖毅高兴地招呼着人,没过一会,十几个人就齐了。
因为人多,拢共分出两桌,都是一样的菜,不过既然是菌锅,主要还是各种菌子。
种类上来说,来了多少人就有多少种菌子,这个活动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每个人带来的都是他们自身所伴生的菌菇种类,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搭配。
实际上,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几个同样伴生真菌的人因为聊到偶尔会把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做成菜,味道意外地不错,于是决定几个人一起用自己身上的菌子来做菜,又慢慢吸引到更多人,才逐渐形成的不定期活动。
这种事在伴生草本植物的人身上也很常见,完全不足为奇,因为很多人伴生的本就是蔬菜类的植物,或者可以做药的类型,例如九爷的韭菜。
伴生真菌的话,最麻烦的就是毒性,但在确诊伴生真菌后,不论患者本人有没有意愿去食用、或让他人食用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毒性检查都是必定要做的环节。
因为真菌的毒性不会只停留在“蘑菇”上,很多时候这些菌子产生的孢子也是有毒的。
对于伴生着有毒真菌的人来说,要么是过敏,要么不小心的话,也可能会在日常活动中在手上沾染孢子,或者孢子落入杯子、饭菜里,都可能导致中毒事件。
所以只要检测出伴生了有毒真菌,基本就没有共生这个选择了,必须想办法将其治愈。
这部分病友不会参加以上活动,也就保证了活动的基本安全。
但即便安全,这些真菌毕竟是从人身体里长出来的,自己吃也就罢了,让别人来吃就不免有种异样的感觉。
其一是,这人的皮屑、油脂等会不会进入到菌子的褶皱里,难以清洗干净?其二则是,这会有一种吃掉他人身体的心理暗示,特别是在参与者里有男有女的情况下,更是会有一种潜在的性暗示。
于是就导致之前的菌锅活动里不时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状态,乃至于女病友被骚扰,进而爆发矛盾的情况。
所以现在就需要避免使用大家身体里长出的菌子,而是用购买同种菌子作为替代的方式来进行。
对廖毅来说颇为可惜。
就好比人工种植的菌子,味道和口感几乎无法与野生采集的菌子相比拟,野生的菌子实际上也比不上从人体里长出的菌子。因为人体的环境不同,提供的营养也不同,比野生的就要多一些特别的风味,少数时候会有点怪,但多数情况下都极为好吃。
廖毅最开始参加的就是“人工菌锅”,现在吃不上了,也不可能私下单独找人去要,那样实在太怪了,也就只好选择用普通的菌子来代替。
其实他真正的打算是用无害的小活动来过渡一下,先降低大家的抵触心理,以后再慢慢物色一些合适的病友,比如性格、观念相近的,或者全员男性,同时对人体伴生的菌子抵触心理较低的群体,做一些小范围、人数较少的菌锅活动。
他想得很好,可惜事与愿违,事情的走向终究还是脱离了他的掌控。
当他意识到情况不对时,火锅已经差不多吃完了,先是有人头晕、腹痛,然后快速进展到不受控制地呕吐,在场中有多位经验丰富的人,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并要求尚未出现异常的人催吐,以避免中毒,或者减轻中毒的程度。
然而,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接连不断地出现中毒反应,剧烈的头晕下,又没人能够驾驶汽车。
之所以要在廖毅家举办这个活动,是因为他住在郊外,家里有大院子,足够让容纳数十人,但相应的,最近的医院也在十几公里之外。
所幸周边还有邻居,廖毅强撑着叫开了隔壁老杨家的门,请求协助,老杨又叫来更多人,终于在事情无可挽回之前,把众人送到了医院。
其中一人吃得较少,中毒反应更弱一些,经急救后,约半小时就清醒过来,只是仍未完全脱离中毒反应,还需要继续治疗。
在此之后,九爷才接到出事的消息,匆匆赶来。
当晚,病房里,廖毅脱离危险状态,并稍微清醒了一些,九爷来到病房里,长久地看着他,不发一言。
“对不起,”廖毅避开了九爷的视线,“我没想到会这样,大家都是买来的,不应该……”他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是不是那个新来的,那个张……张阳?”
“不,他是正常的,是你们其中之一买到有毒的菌子,具体是什么情况还要化验,然后是谁买来的也还不清楚,”九爷抱着臂,冷脸看着廖毅,“除了道歉,你就没别的想说的了吗?”
“那还有什么,”廖毅再次低下头,“运气不好呗。”
“这不是运气问题,”九爷不耐烦地用脚掌敲了敲地面,“如果你们都在正规的店里买菌子,大概率不会出问题,而你作为组织人,就该把好关,或者自己亲自去买,这次只是没出人命而已,还有几个人还在昏迷,你就管这叫运气不好?!”
廖毅沉默了。
“除此以外,你真没什么想说的了?”
“我不知道你想让我说什么。”
九爷叹了口气,“那我就直说了,你的病早就好了对吧?”
廖毅仍不松口,“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邻居知道你伴生真菌,送你们过来的时候跟医生说过,医生当时不确定你们之中是不是有人伴生了毒性真菌,保险起见就顺便对你们所有人做了检查,”九爷冷冷地看着廖毅,“然后发现你的病已经痊愈了,你到现在还想装不知道?”
廖毅没说话,但默认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九爷质问道,“既然已经痊愈了,为什么还待在病友群里,还组织活动?你们之前的活动给的教训还不够吗?”
“不生病又怎么了?”廖毅抬起头来,怒问道,“我只是请大家到家里来吃顿菌子火锅而已,我犯法了吗?”
“你想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有数。”
廖毅再次移开视线,“没别的事你就走吧,既然我已经不是病友了,那你这个群主也管不到我。”
“好,好得很,”九爷冷笑一声,转身离开,但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忍不住问道,“你知道我最气的是什么吗?不是你组织活动搞出事,也不是你病好了还瞒着我,是你真的在治病,就是说你也当这是病对吧?”
九爷揪了揪头发,却从头发里扯出几根断裂的韭菜,神色愈发恼怒,她从不愿把这件事当做病来看待,今天却亲口承认这是一种病,而且说了很多次。
“你一直是共生派的人,社会上对我们的歧视和偏见你最了解,你也知道大家有多努力地想要把它当做生活的一部分去共存,而不是某种心理疾病。”九爷怒视着低头不语的廖毅,“而你呢,你是怎么拉得下自己的脸,去跟他们一起吃自己身上长的东西的?你不是把它当成病了吗?吃别人的病灶,你不恶心吗?”
廖毅莫名笑了,自嘲般笑道,“玉米感染真菌以后会变成乌米,比一般的玉米更好吃,你不知道吗?”
闻言,九爷惊讶到几乎说不出话来,“你怎么敢说这样的话……”
随后便再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步离开了。
廖毅苦笑着拉上被子,蜷缩起来。
好羡慕啊,羡慕那些仍在生病的人们,至少他们还能从自己身上获得美味的菌子,而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记得在治愈派里有一个人,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但对那人的事迹记忆犹新,据说他原本伴生了剧毒性质的真菌,努力治愈之后,又因为生活的变化,再次患病,而第二次伴生的居然是鸡枞菇。
因为生活的缘故而患病固然可惜,但还是好羡慕啊……
没有人会故意搞乱自己的生活,即便是廖毅,即便是为了吃也不行。
也不知道那个人最后治愈了没有,据说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胸口会在一夜之间长出一米多高的鸡枞,真的真的……好羡慕啊……
第四章 共生
“方便的话,能说说你是怎么患病的吗?”
小刘和肖郎坐在书店二层的饮品区里,九爷离开之后,他继续在柜台看店,而肖郎在店里逛了几圈之后,就找他来主动询问病友群里聊到的一些东西,特别是所谓的“共生派”和“治愈派”。感觉站在柜台边聊这些不太合适,小刘就找人帮自己看一下,带肖郎来到二楼坐下聊。
这是新人常有的疑问,他倒是也习惯了,只是想先了解下肖郎的情况再说。
“我也说不清楚,我自己没什么感觉,前几天忽然感觉胸口有些痒,拉开一看长草了,等到周末就去医院里看,然后就被介绍过来了。”
“这样啊,”小刘点点头,这也是常有的情况。
从普遍的情况来看,这种病确实可以说就是“闲得发霉”,宽泛地讲,就是当一个人的生活太过清闲,无所事事,也没有太多想要实现的目标,浑浑噩噩地活着的时候,其心理状态就可能让身体内的环境发生变化,使其变成适宜某种真菌生长的状态,然后接触到某种真菌,实现伴生。
而一般环境中最为普遍的真菌就是霉菌,所以是字面意义的闲得发霉。
更多类型的菌子属于小概率事件,植物型伴生就更是稀有,而且这种病的患者很多时候都喜欢宅在家里,不爱出门,他们甚至完全不记得自己在近期接触过这些植物的生长环境,就有一种屋顶积水之后,忽然发现积水中长出几条小鱼一般的莫名其妙感。
这就是大自然啊,小刘常常如此感叹。
“先说说治愈派吧,”小刘收回发散的念头,说明道,“这一类中大部分是现实所迫,不得不治愈的类型,譬如感染了有毒真菌的情况,不治愈的话就会有生命危险,那还是治愈的好。”
“嗯,”肖郎点头,“可以理解。”
“另一部分则是个人的观念,譬如说对自己身体里长出异物感觉恶心,无法接受的,或者认为这有损形象之类的,虽然伴生的真菌或植物完全无害,对健康没有影响,甚至于有益于健康,也还是想要治愈的,这样的人也不少。”
肖郎再次点头,这仍然可以理解,说实话,目前的他就有些接近这一类,不是很多,只有一点点,但确实有些膈应。
特别是胸口总是痒痒的,这着实烦人。
“最后的一部分就是对心理疾病和生活状态这两者比较敏感的人了,”小刘长出一口气,对这类人群颇有些遗憾地说道,“因为这被归类为‘心理疾病’,所以就认定自己应该治病的,或者说因为医生说过,是因为生活状态有问题,导致心理疾病,又再导致患上这些病的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确实存在问题,就会积极寻求治疗,改善生活方式。”
肖郎隐约察觉到,小刘的观念似乎与此不同。
“你觉得这么想不对吗?”
“不好意思,”小刘反应过来,有些歉意地笑了笑,“作为管理员,我应该保持中立的,特别是还不清楚你的情况之前,不该对这个有批判性的倾向。”
“没关系,我就是想听听你们的看法,”肖郎摆摆手,不在意道,“我之后还会去问其他人,要不然你就以病友的身份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也行吧,”小刘点头,“那我就说说我们共生派吧。”
“请讲。”
“这么说吧,我们首先就认为这不应该被称作是一种病,病这个词是很重的不是吗?只要沾上这个字,就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几乎所有人都会这么想,但这真的对吗?”小刘摇了摇头,“我觉得不对,当然,对于部分运气不太好的病友来说,他们可能伴生的是有毒性或者刺激性的真菌或者植物,或者本身对伴生物过敏,这种就不得不去治愈,但这种情况和感冒、发烧没什么区别,就是身体健康出现隐患,不得不去解决,仅此而已。”
说到这里,小刘不由得叹了口气,喝了口茶才继续说道。
“关键在于,一旦认定这是一种病,也就认定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是错的,这才是最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就以我来说吧,我大概是在大学的时候伴生草莓的……”
肖郎下意识地看向小刘的右肩,他穿着短袖,右手的袖口处和领口附近,确实冒出了几片叶子,小刘见状干脆拉起袖口,让肖郎看个仔细,但此时没有花也没结果,如果他不说的话,肖郎也看不出这是草莓。
“继续哈,”小刘放下袖子继续说道,“现在我已经毕业5年了,毕业之前我就常来这里,毕业之后工作一直不怎么顺利,九爷就问我要不要来帮她看店,我就来了,8年了,我从没觉得我的生活有什么不对的。是,我确实不会积极地出门去社交,不去做那些常人喜欢的娱乐活动,没有特别的目标,就只是上下班,吃饭,喝水,洗澡,睡觉,但这又怎么了?我有在工作,我自己养活自己,如果遇到合适的人,我也会恋爱、结婚、生子,很多病友也是这样的,除了身上长出草或者菌子以外,和别人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不过是安静一些,生活单调一点罢了,但这有错吗?”
小刘几乎忍不住质问道,“就因为生活单调,就要认定我们有病吗?难道生活就一定要有某种特别的意义才行吗?所谓无意义的人生就不应该存在吗?说到底,真的有什么人生是无意义的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普普通通地过完我的一生,不犯罪,不伤害他人不就够了吗?为什么还要被人用病态这种词汇去描述、去看待?”
一时之间,肖郎不由得有些难以呼吸的感觉,有些被小刘这几句话给镇住了。
“不好意思,”小刘摇摇头,“我有些上头了,只是我真的很认同九爷的观念,不管我们身上长出什么来,不管别人说了什么,只要不危害健康,怎样的活法都是正确的,都是有意义的。用她的话说,在被人当成菜来吃之前,难道韭菜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吗?”
肖郎笑了笑,没想到面前这个小子比自己年轻不少,看待生活的方式却似乎比自己成熟许多。
“堂堂正正地活下去,认可自己的生活,就是认可自己,”肖郎笑道,“是吗?”
“没错,”小刘也笑了,“这就是我们共生派的理念。”
“这样啊……”
“那么……我叫你肖哥可以吗?”小刘认真地坐直身体,“肖哥,我刚刚说的这些所有的类型里,你更认同哪一种?”
“现在我还说不上来,而且听完你说的这些话以后,我其实还有一个疑问。”
“请问吧。”
“我假定你说的是对的,那我可不可以这么想,很多人生病,就是因为在心理上无法认同自己的生活,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对,这不一定是自己有这种感觉,也可能是社会、环境的因素,周围的人所说的话,或者他们隐约散发出一种氛围,一种虽然不需要明说,却能让你感觉到自己哪里做得不对的气氛,慢慢地,人就病了,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吧?”
“嗯,我懂。”
“那么假设这个人变成了共生派,他开始理解自己,接受自己的生活方式了,也开始认为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那他不是应该就此痊愈了吗?”
小刘愣住了,肖郎继续追问道,“为什么还能继续共生?”
“我也不知道,”小刘苦笑道,“其实之前是有解释的,大概是说生病的原因错了,不是因为心理的异常而导致生理变化,而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本身,就可能让身体变得容易与真菌或者植物共生,但后来还是发现不对,因为你说的情况确实发生过,真的有人什么都没做,只是跟我们聊过之后认可共生派的理念,然后过一段时间,不知不觉就痊愈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这个该怎么解释,但我知道的是,不论如何,不该这么简单地把它归类为一种病,然后开始否认自己,认可自己的生活方式,认可自己习惯的、喜欢的生活方式,这绝对不是什么错误的选择。”
“我明白了,”肖郎点头,沉思片刻后微笑道,“你说服我了,至少目前为止,我确实更偏向共生派,或者说,我希望我能像你们一样去看待自己。”
“那太好了,以后多来,多交流吧,九爷应该会很乐意跟你聊这些。”
“我会的。”
肖郎喝了口茶,向后靠在椅子上,忽然感觉松了一口气。
某种莫名的压力已经不知不觉间消散一空,良久过后,他才意识到胸口已经不痒了,拉开一看,结缕草仍然铺展在他的胸口,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似乎……看上去更鲜艳了些许。
几分钟后,肖郎离开书店,刚走到大门口,就见迎面走来一个少年。
“你好,请问一下,”少年有些拘谨,“这里是伴生综合症的病友活动室吗?”
“对,没错,”肖郎有些好奇地看了看对方,“你也是病友?”
“我不是,我……”少年连忙摆摆手,“是我太爷爷……”
“这样啊,”肖郎点头,暗中松了口气,如果这个年纪就开始认为人生没有意义,未免过于浪费大好的年华,“那你是来找你太爷爷的吗?我带你进去?”
一边说,肖郎一边还在想,没想到有如此高龄的病友,但刚刚在里面似乎没看见。
“没有,他不在这里……”少年的脸色愁苦起来,“他已经不在了。”
“啊?”肖郎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我太爷爷他……”少年的手和眉眼都纠结着,最终还是抬起头,对肖郎问道,“请问你也是……病友是吗?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是这样的,”少年一边回忆,一边阴郁地说道,“我太爷爷他人挺好的,对我很好,对家里人也很好,但前不久感冒以后忽然身体就垮了,然后住院,然后……三天前就过世了……唉……其实家里人差不多也猜到他可能挨不过去,私下里都说,其实不错了,太爷爷他90多岁,一生无病无灾,家庭圆满,年轻时的事业也很好,家里人也没有矛盾,就算这么去了,也算是喜丧,应该高高兴兴的。他自己……”少年吸了吸鼻子,“他自己清醒的时候也这么跟我说,说不要难过,他只是年限到了,他该去下辈子继续享清福了,要我高兴一点……”
少年明显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稍微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道。
“但在他过世之后,他头顶开了一朵花……”
肖郎的呼吸凝固了。
“医生说,这是伴生综合症,是一种心理疾病,”少年抬起头来,直视着肖郎,“所以太爷爷其实走得并不安详,不是吗?临死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自己这辈子过得没有意义,才会生这种病不是吗?”
“医生跟你这么说的吗?”肖郎凝重地问道。
“没有,他们没直说,但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肖郎实在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能给出答案的人已经离世,但看着少年的脸色,他猜到少年或许想问的是别的问题。
“你仔细想想,除了这个问题以外,你是不是其实还有别的问题要问?比如……自己?”
少年眨了眨眼,又想了想,随后点头,又摇头,“我也说不好,就是……如果太爷爷那样的人,一辈子过得顺风顺水,到头来也会觉得自己一辈子没什么意思,那我得活成什么样子才行?”
“我明白了,”肖郎放松下来,这倒是可以回答的问题了,“这样,你往里走,就在柜台那里,有个小刘……不是,你叫他刘哥就行,他应该能解答你的疑问。”
“好,”少年对肖郎点点头,“谢谢你。”
“没关系,去吧。”
肖郎摆摆手,看少年走进书店里,心里莫名有些奇怪的感觉。
此时的他也说不好自己该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共生派那样,接受这一切。
但努力吧,努力就好。
完(后续可能会续写,但近期无此计划)
mode:随意
作者:蓁煌
想到银杏这个词的时候,人尚且在学校。学校的一切都不是那么的好,比如重口味的食物,干燥的空气,四处扬起的灰尘,每天晚上都会反出地面的污水和堆肥味,以及酒厂的酸醪糟。
但要说我喜欢学校什么,我大概还是会说,我喜欢学校的银杏。
当时的宿舍的楼下有一条林荫道,路的两边种满了银杏树。那就是能见得到的最近的风景。看银杏一定要在路上看。从宿舍楼下看去,就没有那种令人期待的如火炬般的美景。大概因为这条路的尽头种了些梧桐。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记得那是种四季常青的树,当然落叶也没那么好看就是。我是个不常出门的人。只是有时下午放学走在路上会见到这样的林荫道。那时的阳光即将落山,也就不再那么地耀眼。暖黄色配合着落叶的银杏,从树梢到人行道。就这样,整条路在变冷的某一天,突然换上了更加明丽的颜色。温暖地让人无法忘怀。
或许这样的文字不够形容出那样的景色。但如果再让我描述一些,又只能想出“风中木叶纷落如金... ...提力安城墙边瑁珑树煌煌蓁蓁... ...”这种理所当然不是我能写出来的句子了。大概是在去那个学校之后,我就不太爱再写一些风景。谁知道是不是因为写风景的命题作文最不容易得分,不太想写了。不过除此之外,大概还有一些其他原因。
古人会说,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我想这应该是真的。秋风起时,学校里种的桂树传来花香,这味道会让我立刻想到家。所以如果再闻到那白果如同幸运深色长条的臭味,大概又会开始思念学校的林荫道。人就是这样的——应当说无可救药吗?每年总有那么几天,都有那么几种植物,那么几种风向,那么几场雨提醒着我回忆起过去的好事,或者坏事。
只是人事有代谢,花却是岁岁年年地相似,始终在变化的只有我的生活而已。当我指名宿舍楼下的银杏树时,我一定想不到我见到关键词时我在哪里。但我知道我一定会会回想起那天,我走到阳台上,拉开窗帘想要再看一眼那漂亮的银杏。哦,但那天夜里下了雨,那些树叶全都飘落枝头,又被打湿沾上了尘土,没能赶上为这些树叶留念。
现在住的地方似乎不常种银杏这样的树,他们更爱常绿的香樟。今年的秋天来得特别晚。直到现在都没有前些年那样的凉意,甚至我还穿着短袖。这里在我上学的那几年被推平了。或许曾经,我希望那些环境中的一切都不要再提醒我的过去。但当我生活的地方终于还是消失的时候,又觉得十分惋惜。
到结尾我大概应该说点什么,比如我现在在做什么,又让我有什么感触。大概这是所有命题通用的总结方式。不过我什么想法也没有。有人说人最好是不会思念过去的生活,因为怀念只能说明现在过得比过去更差。或许有这个原因,谁知道呢。
Vol.248「银杏」《那个园子》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当你一眼扫过这个园子再闭上眼睛,只会有两样东西在你的脑海里留下印象:一颗巨大的银杏树,和一片漫无边际的野草地。
之后在仔细观察下你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细节,隐藏在叶片下的跳虫蚱蜢,落在草地上的银杏叶,偶而还有食品包装袋或饮料瓶子。但它们终究会消失在你的视野里,唯有银杏树和那漫无边际疯长的草地,我想它们是不变的。
在我还是个半大孩子的时候,这里就像一个终点站,适合在任何时候来到这里。无论是躲避父亲将要落到后脑勺上的巴掌,还是在和临街的二狗打架之后。一头扎进这个园子,就能把一切抛到脑后。
我会熟门熟路地挤进银杏树那暴露在地表的盘虬卧龙得根部之间的空隙,哪里刚好能蜷缩下一个我这样半大的小孩。后背紧紧贴着粗糙坚硬的树皮,把脸埋在膝盖上,闻着略带清苦的草味和阴湿的土味。头顶上,银杏密实的叶片、闪亮而不刺眼的太阳光斑乃至天空中的云朵,一层层遮盖下隔断了一切外界的影响。尽管外面汽车驶过道路 人敲响地砖的声音 总会传来,但那不过是过客匆匆的烦音 不会冲进这个小小的园子。这使我安心。
与我分享这份安心的只有一名上了年纪的老人家。小时候的我对与人的交流总抱有一种怯意,尤其是当一个人面无表情站在我面前时,对那没有显露出来的情绪中可能存在的不满,我是心怀恐惧的。初次撞见那名老人时,我就处于那样的一种恐惧下:或许我进入了别人家的园子,进入到了一个不允许进入的地方。他穿着一件略微泛白的白衬衣,手里拿着一把竹编的大扫把,仔细地打量着我。那位老人木讷的脸庞似乎已经开始驱赶我离开园子,我也几乎要先一步逃离这个不再安全的地方。
“这个地方挺好。我就喜欢在这里坐坐,给园子里扫扫落叶。”说完这句话的老人便自顾自的扫除地上的落叶去了,而我也不知为何从那句话中找回了那种安心的感觉,放弃了离开的打算。我花了点时间才从我那笨拙于社交的脑子中想明白这是老人一份亲近的好意。
将园子作为庇护所的日子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那银杏树的根系承载不了我疯长的个子。当我最后一次蜷缩进去,不再有过去感受过的舒适,只有以一种卡在树根之间的别扭感;当我摸着脑袋打量这个似乎变得陌生的“座位”,我第一次清楚地意识到“变化”的力量。
我不再是一个蜷缩的“逃难者”。我开始在园中漫步,成为一个更仔细的“观察者”。我认识了酢浆草的三颗心形叶片,寻找其中珍贵的幸运四叶草;我摩挲着银杏的树皮,体悟纵裂纹路不变的流动性;我也看清了老人沉默的劳作:他的动作很慢,在几次扫帚或一次弯腰之间,总会停顿一下。我曾经近距离偷看一眼,发现老人的手掌粗糙如同树皮。
升入高中后,我成了寄宿生,关于园子的记忆便开始远去,越是成长,越是将之抛在脑后。细细想来,我从没有仔细看过园子的春夏秋冬,将它们记录在脑海中,只是作为少年时代的一段经历的背景板,将一个简单的概念印象留在脑中:一颗巨大的银杏树,一片漫无边际的野草地和一位木着脸的和善老人。
如果不是这一天我回到家乡,无意间路过园子。
园子还在。
银杏树维持着记忆里的苍劲,它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一段尘封的记忆。野草们随着晚风起伏,和我在各地遇见的草地没有什么分别。我没有看到老人,这个时间吹着的冷风不适合老人的活动,我只看到那根大大的扫帚还有同样竹编的箩筐,里面塞着一半的落叶,剩下的一半还在地上呢。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再试试银杏树根盘桓间隙的那个位置,想试着坐回那个位置,最终还是自己放弃了。我放下背包,解下外套,将领带塞进衬衣内,抓起扫帚开始扫动地上的落叶。扫中的竹柄被磨得温润,顶端也比记忆中的更光滑。扫帚触地的声音在黄昏里格外清晰,其实小时候我一直想要试试使用这杆大扫帚,可终究没有说出口。
待到泛黄的银杏叶装满箩筐,把扫帚放回原处。我学着记忆里老人的样子坐在草地上,眼下已是黄昏,秋分正冷。但记忆里午后的阳光斜斜照进园子,把人包裹在暖金色的光里,适宜的温度唤醒血脉的流动。
那种感觉,想来是很好的。
END
写于25.11.24
(写这个关键词给我一种高中时候写作文的感觉,虽然我高中时写过什么一点都不记得了。这篇文就是在这种感觉下写出来的)
作者:凰
评论:笑语
*可以看作《蓝星盛放的七日》的孪生篇。
有人说,遗忘是比死亡更加可怕的事。他已经记不清是从谁那里、在什么时候听到这句话的了,但还是会想这样,在某个与往常别无二致的夜晚被某些事物触动——也许只是一阵晚风、某只跃出草丛的昆虫、渐低的气温,又或者只是寂静的夜晚本身,让他不自觉地想起了这句话,随之也想起了那个被他挂在脖子上、紧贴着心口的吊坠。
那是个仅有一指长的、冰水晶纤维制成的圆柱体密封管,琥珀帮他定做的,他在里面封存了一枚狭长的种荚,种荚里包裹着一串小小的黑色种子,每一颗都带着一束纤细蓬松的白色冠毛。种荚成熟裂开后,当天气晴朗时,这些种子便会四散开来,乘着风飘去它们将要扎根的地方。
他曾经见过这样的景象,就在即将奔赴战场的前一天,在避开身边的所有人、独自回到那个被蓝星花海包围的小屋时。花期过后,那片总会摇曳在窗外的蓝色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漫天遍野飞舞的白色绒毛,在风中升起、聚集、回旋又落下,宛如一场专为等待他到来才开场的告别演出。
这场花种组成的大雪里,他不得不在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后拉起面罩挡住口鼻,用力眨了眨眼睛挤出两滴生理性泪水,然后穿过变得如野草一般的花田,走向了那间已经不会再有任何人守候的小屋。
上一次从这里离开时,这个星球还未进入夏天,而现在已经是盛夏。小屋里并没有多少灰尘,所有的陈设都和他最后转身前看见的一样,他甚至能回忆起当初那个躺在自己身边的人是如何与他一起靠在床上,指点着屋里的家具和装饰,向他一一解释这样摆放的缘由。
我希望你能在早晨一睁眼就看见我为你摘来的新鲜花束,对他自称“十一月”的人这样笑着说道。因此他们的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据说是十一月“亲手制作”的奇形怪状的玻璃花瓶,床尾的飘窗上是一个野兽大腿骨磨制的细长花瓶,正对着床的墙上挂着猪笼草形状的木刻花瓶,餐桌、书柜、进门的转角桌也一样,屋子里到处都摆着完全不同的花瓶,好让十一月可以每天都随心情在里面插上各式的鲜花。
他也还记得那些花,总是在他苏醒前就出现在家里的每个花瓶中。色彩各异的花瓣是刚醒来时模糊的视线里最清晰的亮色,有时这些花还伴随着浅浅的香气,于是他总会忍不住深深吸气,在这点似有若无的气味中又闻到厨房里面包的香气。
他们在这间小屋里共度的时间一共只有七天,然而每一天早晨醒来时,发自内心的轻松与安宁感都会让他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还身处于梦中。战争的脚步不为任何人停下,时刻逼近着他们的伊甸,他清楚十一月和自己一样,都不想让这片蔚蓝的花海被践踏成泥,但他们别无选择,效忠于对立的组织的两个人最终还是只能推开彼此的怀抱,从残留着对方体温的衣襟夹层内掏出武器对准面前的人。
分别前的那场争斗最后没能得出让谁满意的结果,时至今日再想起那天发生的一切,他还是会一阵恍惚。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时隔两个月后,他又悄悄回到了那个地方,回到那个不剩下任何与十一月有关的物品的小屋里,只为了带走一枚蓝星花的种荚,好让自己随时都能有用来回忆的东西。
而现在,他又一次不自觉地陷入了一瞬的回忆,就这样迷茫地站在夜风中,看着即将彻底暗下去的天空笼罩着被风吹动的草丛,突兀地觉得自己似乎不该在这里。
这是自他将匕首抵在十一月的喉咙上,逼他离开这个星系的第四年。距离反抗军发动反攻还有不到两个小时,距离他从大火中救出一个红发的女孩还有两个小时五十一分,距离那场噩梦一样的公开处刑还有五年零八个月,而距离他们取得最终的胜利还有整整六年。
他已经鲜少再想起那个人阳光般耀眼的金发和落在自己额前的那些温暖的吻,可一旦想起,就总是感觉贴在胸前的那个吊坠一下子变得滚烫,烫到他难以呼吸,密封管中的种子仿佛要在他心口生根发芽,将储存的能量都化作热度爆发了出来。
但他知道,这不过是错觉。无论再查看多少次,那枚种荚都不会展现出任何变化,它只是在真空中完美地保持着被封进去时的样子,棕绿色、一头尖细、表皮覆盖着细小的绒毛,已经彻底成熟、完全准备好裂开外壳散播种子的模样,却因为被他摘下封存了起来,便再也不会拥有开出新的花朵的那一天。
“那边的花就要开了。”身旁突然传来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回过神来,察觉到自己的手已经隔着衣服按在了胸前的吊坠上,下意识松开了手,转头看向说话的人。
银发少女站在他身边,空洞的双眼远远望着敌营的方向。他顺着这双实际上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眼睛的视线,也看向远处延伸到天边的那片草地,在他眼里那不过是一片野草,但银却吸了吸鼻子,再次开口说道:“我能闻到即将成熟的花粉的气味,可惜分辨不出那是什么花。”
她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后就回头盯着他,突然间又沉默了下来。那双盲眼仿佛能看透他心中所想,带着一丝探究与关心直直地盯着他,却也没有再追问什么,只是放轻了声音说:“琥珀让我来找你,她说‘他一定是又躲到哪里去胡思乱想给自己不必要的压力了’,这是原话。”
他笑了一声,连自己也听出这笑声的勉强,于是点点头回答道:“我知道了,这就去找她,你也跟我一起回去吧。”
银不出声,也并不打算跟着他挪动脚步,她用那双无法聚焦的眼睛继续打量着他,像是犹豫要不要把话说出口,于是他叹了口气,决定替她打开这场对话。
“你想对我说什么吗?”他问道。
“你在担心那片即将被烧毁的花丛吗?”她反问。
“那只不过是片野草,”他压低了声音,“只要根还在,即使被烧光了,第二年的春天也还会再长出来的。”
“我以为我们就是要连根也烧毁。”银轻描淡写地说道,声音轻得几乎被夜风吹走。
他不再接话了,牵起少女变得冰冷的手,转身带她向抵抗军的营地走去:“走吧,我带你回去。要是你在这种时候着凉的话琥珀会训我的。”
银没再说什么,只是跟着他顺着来时踏出的小路穿过草丛,回到了他们的营地。在那里,上千名战友正清洗打磨着各自的武器,等待着号令响起的那一刻。
九十三分钟后,火光将染红漆黑的夜空,点燃被埋在敌营附近的火药,击破寂静的爆炸声便是冲锋的号角,抵抗军的刀刃将划破无数敌人的动脉,鲜血将喷涌而出,洒入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亡者的灵魂也将随着星星点点的灰烬飘落,陷进被大火烧尽生机的土地。
到那时,他们将夺取第一次逆转局势的胜利,而他也将在敌军试图同归于尽的负隅顽抗中被冲击波掀进火场里,看着那个封存着种荚的吊坠落入火焰。冰水晶在高温中炸裂,种荚脆弱的外壳也瞬间裂开,白色的种子挣扎着想要借着热气升起,却立刻就被火吞没,一瞬间便真正失去了继续成为生命的可能。
不过现在,对于将要发生的这些事,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因此他还可以走回同伴身边,与他们一起等待一场即将燃尽野草的夜火。
作者:蓝天
评论要求:求知
气温下降得毫无征兆,对我这种不爱看天气预报,全靠每天起床的体感穿衣的人来说是当头一棒。我也才毕业没多久,独自搬到这陌生的城市,找工作、租房,刚刚安顿下来,既没来得及去街上的服装店淘过冬的衣服,也还没让家里寄些来。我在衣柜里一通翻,拽出仅有的一件毛衣,又套上件保暖背心,裹上风衣,总算有了出门的勇气。
单休的周末在家躺了一天没出门,街上的景色和前天上班时所见大相径庭。秋冬的肃杀气氛俨然已经降临,天空灰蒙蒙的,空气质量恐怕好不到哪儿去。风刮得我耳朵生疼,但把注意力集中过去只会让痛感不减反增。深谙此道的我缩着脖子,把手死死地塞在口袋里,东张西望起来。
早餐铺的蒸屉冒着热腾腾的白雾,伴着发面馒头的甜香、油条下锅的焦香,就像零成本的宣传那样吸引着路过的每个人。有个戴着红领巾的中学生脱下手套,被烤红薯的甘甜烫得手忙脚乱,又舍不得放过一丝烟气,眼镜也熏得糊成一片。我不禁略微偏转行走路线,让自己能经过早餐铺范围的边缘,被蒸汽烘得暖和些。然而我方才在家已经用昨天点外卖的剩菜应付过早饭,上班打卡的时间也不允许我久留。遗憾之下,我只得加快脚步,盘算着明天早上来买个酸豆角包和牛肉粉丝包。
转过街角,从小巷来到大路上。路边栽种的两排银杏不知不觉间变得金灿灿的,一阵秋风就能摇下满眼缭乱的黄叶。先前路过时,树上还是旺盛的绿色,加以地上被踩烂的白果散发的气味,让我不乐意靠近。那段时间,我总是想着“为什么要在路边种满这样难以打理的植物”,但银杏本身又有做错什么?它只是遵守着自己基因里刻着的节律,履行着身为裸子植物的使命罢了。
没错,数亿年来都是如此。银杏,一支残存下来的独苗,就这样孤单地开枝散叶、传粉播种,一代代延续,或是它本身留存至今。一株银杏的寿命轻易就能达到几千年,也就是说,整个人类文明,说不定只是两三棵银杏的生命长度。一棵银杏历经几千次绿叶转黄,树下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都与它毫无关系。这样一想,我倒觉得有些挫败了。对于饱经风霜的银杏来说,让我如临大敌的考勤时间是多么微不足道的烦恼啊。把我自己和七八十亿人对比,把这一个早上和45亿年对比,那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小事。
那么,银杏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寒潮逼得无路可退吗?几百万年前的冰河时期,在愈加寒冷的环境下濒临灭绝的银杏,会有那样的危机感吗?给植物冠以“思想”不切实际,更何况那时候恐怕连现代意义上的“人”还没有形成,我们也只能从化石里推测出蛛丝马迹。
这个思路陷入了僵局,我只得后退一步,换个考虑的主题。从时间的尺度,人类文明就是个瞬息万变的短暂片刻。若是将地球经历的时光比作人生,那么用指甲刀一锉就能让人类有记载的历史灰飞烟灭。唉,那我今日这样大脑不断发出信号,肌肉规律地收缩舒张,后肢交替着运动,又算些什么?
一片银杏叶飘下,我在混乱的意识中伸手接住,仔细端详。已经完全变黄的叶子失去了叶绿体的作用,被枝干抛弃,但其上仍保留着银杏经典的二叉脉序。就像那经典的进化树一样,总支、分岔……直到最后,叶脉的末端,是未完待续的空虚。
即便是银杏也无法预知下一步该怎么走,至少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强过它的。
我知道我要去开始这漫长而无聊的一周,知道在办公室落座后要打开电脑先检查邮箱,知道晚上该给千里之外的家人发消息让他们寄来棉袄,也知道明天的早餐要花四块钱。
丢下银杏叶,把手放回口袋里。公交车缓缓驶入铺满落叶的站台,我挤进充满暖气的车厢内,伸长胳膊刷了卡。那中学生在我后面上车,他已经吃完了烤红薯,嘴边还沾着已经冷却的残渣。他灵巧地钻入人群,找到同学开始攀谈。年轻人才不会想那些有的没的,多令人羡慕。
汽车发动,路边的金黄色连成长长的带。车轮碾过地上的银杏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还是人类文明好啊。
我不想告诉你这俩人的名字所以名字是化名,这是两个欧洲人
世界观有魔法设定
冬日的太阳极大,照在身上带来一股寡淡的温暖,并不热,还让人直嫌它晃眼。稀疏的、秋黄色的野草干燥地铺在这块土地上,再远方是枫树林,已经过了季节,现在既不红,也不好看。偶有疲惫的风刮来,只吹了两阵就停下。整一处风景就像一段又长又难听的纯音乐,因为节奏缓慢舒缓,让你容忍了很久也没想起来要去切它。
s有点后悔出门了:他只听说今天有一次远足,类似于踏青野餐,和朋友一起出门去充满植物与阳光的地方坐下来享受负离子以及难得的片刻宁静。但他不知道他的朋友,也就是这个叫他出门的女人,根本没计划过要在哪个山头做哪些事,她只带了一个烧烤炉、一个帐篷、收音机和几套碗具,烧烤炉还是二手店里淘来的。然后他们花了将近一个上午都在这片原野上闲逛,寻找风景过得去的地方。感谢梅林,魔法让他俩不需要亲力亲为地扛着这些行李走,但这个散步的过程还是很无聊,而且令人感到麻木。终于他俩都不想再走了,这处原野的每一个地方从任何一个角度看过去都是一模一样,于是他们决定就地休息,并开始搭建这些帐篷和烧烤炉还有别的东西。
s负责帐篷。这事不能直接用魔法,你不可以往自己还不知道如何搭建的东西上面直接扔一个魔法,那只能让一堆原材料变成另一堆原材料。所以他是完全按照说明书、一步一步来的。这个帐篷是全新的,l从超市里买来它后从来都没有拆开过,仔细闻还能闻到崭新的塑料味。在原野上漫步时,s觉得自己的头脑很放空,以及他的双腿已经不想再迈出一步。而现在搭建帐篷时,s在繁琐的、基本上是重复性的每一步中再一次得到了头脑放空。
等他完成这个帐篷时他才发现这个帐篷的尺寸大的吓人,完全足够六个人在里面开周末派对。很明显l在挑选帐篷时唯一的要求就是“够大”,而且她完全没考虑过“够大”和“太大了”之间的区别。这倒也不算什么坏事,只是给这场失败的远足增添了一丝幽默。
然后他走出自己刚完成的堡垒,看到这片长满野草的荒芜原野。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他从早上到现在没吃任何东西。
l在烧烤炉旁边——躺着。她给自己搭了一张躺椅,不知道从哪里来的,s很确信早上和她交流行李时没看到这个椅子。烧烤炉已经搭好了,用魔法烧着如同冬天一样浅蓝色的火,上面摆着一些鸡肉串,从温度来看想吃到熟食还需要很久。s想问问她为什么不烧炭,然后注意到这个烧烤炉是插电使用的。
她的躺椅正对着日光的方向,真是慵懒。s本来觉得没有人能享受这种莫名其妙的远足,现在看来世上总有高人,或者说有些人就是格外擅长发现生活中的美。然而s没法学习她的好心态,首先他俩不是同一类人,其次这儿只有一把躺椅,他也不想睡在草地上接触大自然因为那看起来会很像一个智力低下的流浪汉。他走过去,看到l闭着眼。
他不记得自己在那个帐篷上花了多少时间,一个小时?这足够有的人用三分钟搞定烧烤炉并睡一觉了。
“你睡着了吗?”他说,语气冷冰冰的。
l没回答他。颜色偏暖的日光照在她脸上,光靠视觉讯息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温暖惬意的自然午后,但s就站在这儿,所以他知道现在很冷,他还知道周围的环境丑到像刚被围猎过。
“我建议你下一次远足租一个木屋,那样房东会给我们准备好一切。而且我猜测价格会比买这个巨人帐篷便宜——便宜非常多。”
寡淡的风绕过他俩。
“这个帐篷在商店里有销量吗?你是不是第一个买它的顾客?他们在商品广告页面写着‘救救战争中的儿童’所以你才买了它吗?还有这个烧烤炉——你为什么特意拿来一个要充电用的二手货,它和一个大理石柜有什么区别?噢——区别是大理石柜不会被魔法烧坏。”
他自顾自地说了一通,天空很安静,周围的景色几乎没有一点儿变化。显然一直到下午四点这个地方都会保持同样的宁静,然后太阳就会下山,他俩得进这个足够六个人开家庭派对的帐篷吃一些难能可贵的鸡肉串。s希望她带了派对玩具——虽然行李里没有,但她的行李里也没有那个躺椅——在无聊的大自然中玩点双人游戏度过这一个晚上。
他正要去检查一下鸡肉串,l仍然闭着眼,她开口:
“s,睡着的人是不会回答你的问题的。”
作者:【十三招】栖鸦
评论:笑语
(结尾有点仓促,大概是因为篇幅太长了……我没想写这么长的!改着改着莫名其妙多了起来!)
二狗其实并不叫二狗,二狗只是他的诨名。
但由于他的大名太过于拗口,我也随着认识他的人一起叫他“二狗”了。
二狗最满意的名字叫陆砚辞。砚,砚台,辞,文辞。“实在是高雅啊!”“有你这样尽心的娘,这小子之后定有一番出息!”那算命先生想出这名儿的时候,围在旁的人们都鼓掌庆贺。至于这围的人是不是捧哏尚未可知,可为了这好名儿,牛婶奉献了她攒了一个月的鸡蛋和和过年都舍不得吃的肉,又颠颠地走了四个时辰的路才得了这两个字。牛婶看到这算命先生周围热闹的景象,心里想:“老乡果然没骗我,这名儿啊,起得不孬!”
有人问牛婶:“花这么多钱起个名儿,值吗?贱名不花钱,还好养活哩。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算命规矩!”牛婶笑得憨厚:“直哩,算算总是安心的,这可是俺头胎生下的娃!”
按理说,有了这名,人们都该叫这娃“砚辞”。可是,村里人又嫌这名太拗口,不爱叫。再加上他出生时,有两只野狗在门口大声吠叫。那两狗跟牛婶家养的看门犬似的,赶也赶不走。人们大为惊异,于是,屋里那个刚刚见到新世界的大胖小子就这样在人们的笑声中痛失大名。
二狗这人,跟他出生时守在门口那两条野狗似的,死倔。他不爱让别人叫他二狗,和他的大名一比,这小名就显得忒俗气了点。可实在是拗口,大人们都喜欢叫他诨名。自从二狗有了分辨之后,他一听人叫他二狗就不高兴。一不高兴呢他就喜欢用肉乎乎的手打人,偏偏幼童的手又没啥力道,软绵绵的,打在人身上挠痒痒似的。
大人们哈哈笑着,把二狗一把子抱起来,拿手来逗弄他。这时候二狗就不再打人了,开始用肉乎乎的手推着讨厌的有胡子的大人的脸。这个时候,大人们总在笑:“真是个狗娃子!”
后来二狗发现没用,也不再打人了,就那么用一双清凌凌眼睛瞪着可恶的大人。他的诨名也从“二狗”变成了“狗娃子”。
“根本没变多少嘛!”二狗这样想着,转头就蹲自家田里揪野草去了。他一生气就喜欢这样做。小小的孩子就这样缩成一团蹲在田里拔草,更像狗娃子了。
二狗揪了草也没闲着。他跟着村里的大人们学会了编草,用痛失大名的代价。可获得的回报是如此甜美——编织起来的小物件可以跟着大人们的货一起去卖——虽然大多数时候不太能卖出去,但得来的几个铜板儿是二狗自由支配的零钱,大人们也高兴二狗拿着这钱买点小吃。
狗娃子渐渐长大,小小的一团抽了条,长成了细细矮矮的一个。他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执拗地一个人去揪地里的野草。只是他依旧不喜旁的人叫他“二狗”或“狗娃子”。村人呢,也只会在开玩笑的时候这样叫他,这时候的他就会干笑两声,又拿话挡回去。
他早就已经不再是那个瞪着眼睛谴责大人的小孩了。
二狗不是个当读书人的料,应当说,当不了读书人的天赋是祖传的。村里祖上也曾做过有族人能一飞冲天,去了外面做大官,回来免了全族的田税,顺便带动全族鸡犬升天的梦。于是,在族谱不知道更新了多少代的时候,终于举全族之力供出了个老举人。
可老举人也没那么争气,在艰难地过了乡试之后,老秀才看着自己已经开始沾染霜雪的两鬓,终于回到了家族,不再做那个“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大梦。族里也渐渐没了捧出大官儿光宗耀祖的心气,只是开了族学,心里想着——落魄的举人老爷好歹也是举人,兴许能教出那么一两个有天分的孩儿来呢?
二狗的课业是老举人教的小孩里最差的一个。当然了,他也是老举人教的最早的,也是最后的一批小孩。
老举人是个老古板,张嘴就是之乎者也。老举人在孩子们的眼里也很有本事——二狗晚上从不像在课上睡得那样香!
但是,二狗听村里最有资历的老人说,这老举人原本也是个混世魔王,上树掏鸟,偷摘西瓜……啥破事都干了一遍。
于是二狗想:“这小老头咋变成这样的呢?”
二狗来不及得出这个问题的回答了。他发现了更好玩的事。
他又一次爱上了地里的这些草,并开始真正探索起那些草的不同。
老举人最先发现了二狗的变化。
二狗不再上课睡觉,一双眼睛咕噜噜地到处找好玩的东西。他只是手里拿着那些草,那些野草——在手里玩着,比所有他见过的玩具还有吸引力。
举人惆怅了好多天。终于在下学时把二狗留了下来。
“二狗啊,你喜欢这些草?”
“对啊,我喜欢!”
“……”
“你想不想当大夫?”
二狗惊讶地看着举人。他不知道为什么话题跳跃得这么快,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跳到大夫上去。二狗知道大夫的职业在别人的嘴里并不光彩,可是举人列出来的好处又实在令人意动——有一个副业比没有要好得多,至少有个头疼脑热的不用因为找不到大夫而掉眼泪。
二狗心动了。真正打动他的倒也不是上面这些这些未来的好处心动。只是他觉得,原来这些野草能换来比编织物件更多的钱。而代价仅仅是免费的读书。
于是在举人的推荐下,二狗又去了一个赤脚大夫那里。这下,村里人都在笑牛婶当初找算命先生算的批文准:“二狗当初起名叫砚辞,那可不是注定当不了读书人嘛!”牛婶也跟着笑:“当不成就当不成嘛!他会种地,有一把子力气,现在又会医,指定是饿不死的!说不定我也能跟着沾沾光呢!”
赤脚大夫比老举人好玩得多,虽然背不完方子,认不出草药,整理不好器械……还是要挨板子,但二狗依旧固执地认为赤脚大夫依旧比举人好玩很多。
赤脚大夫和二狗一样喜欢野草。不过他不仅喜欢草,他还喜欢和谷物有关的一切东西。他喜欢去田间地头找那些特殊的稻谷,然后用几个铜板买下来那些种子,宝贝似地养在自己的田里。又在收获的时候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拿着镰刀收割。“你是个农家孩子,不可以不喜欢粮食”赤脚大夫和二狗割稻子时常这样说,“粮价有时贱有时贵,但只要有粮,你就饿不死。”
二狗知道饿是什么感觉。乡下人家只有两顿,一次牛婶回来晚了,二狗的午饭就没吃上。等牛婶回家的时候,远远的,二狗就坐在门槛上等着牛婶。牛婶见了二狗,第一句话就是:“饿了吧?我带了包子回来,热热准备开饭。”晚饭的时候,二狗吃了他儿时记忆里最香最大的两个包子。
于是二狗第一次知道,肚子咕咕叫,胃里有灼烧感,这些感觉叫做饿。
可二狗并不知道饿很久是什么感觉。他也没尝试过饿很久。他向来不太爱亏待自己——牛婶也不会允许的。至于饿死,那更是想都不敢想——饿一中午就那样难受了,饿死又该怎样忍受呢?
不过,二狗很快就知道了。
旱灾之后还有蝗灾,若官府无力治理,那大灾之后必有流民。如果这群流民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又会变成什么呢?
二狗的家乡当然也不例外。躲过了天灾,又如何躲得过人祸?他们终于拿着自己的全部家当上山里去了,在二狗20岁的时候。
念旧的宗族终于抛弃了生养自己的故土。
所有的生气好像一夜之间从这个村庄消失了。带不走的被埋在了地里,带得走的被一群人背在肩上,拉在车里。山是畏惧的源泉,也是生的希望。
灾年啊,大家都饿啊。山上的兽饿了,山下的人也饿了。山下的人饿极了就会吃山上的兽,山上的兽饿极了也会吃山下的人。
二狗死了,死在山上的兽的嘴里,死前还攥着一把“野草”,那是他给高热的孩子找的药。他的死大家都悲伤——再没有人为族里指路了。牛婶也死了,儿子死后她就成了疯婆子,于是,她被扔下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族里的人们含着泪用一个装着石子的袋子换走了牛婶的粮食。
疯癫的牛婶以为那个袋子里装着的还是粮食,竟然生吞石子死去,死前还念着自己唯一的儿子。赤脚大夫也死了,死前紧紧抱着他那一罐子的宝贝——是他这些年收集的种子。那些流寇不知道为什么这老犟种把这罐种子看得这么金贵,只是在大夫死去的那一天,首领美美地吃上了一碗大米饭。
老举人死了,他是饿死的,死前还在念叨着二狗——那是他最调皮的一个学生,也是他最期望的学生——可他怎么就死在野兽的嘴里了呢?
他怎么能死在野兽的嘴里呢?二狗不明白,老举人也不明白。只是在十年之后,宗族里的人们分散在各地。他们拥有了一张新户籍,又开始重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他们中的老人仍念着宗族,仍念着当年的牛婶,二狗,老举人,赤脚医生……只是受困于床榻的时候,他们举起的手因无力支撑而骤然落下,儿女们听见的最后两个字,仍是“回家”。
回家啊,回家……人如野草,但不同地方的野草,还是同一种野草吗?
这些二狗都不知道了,他早已成为了山林中的一捧土。死了的人能成为活着的人心中的念想已经足够幸运。更何况,二狗还死在离家不远的山林中。在这个世道里,又怎么会有野草一样的人敢肖想更多呢?
vol.248「新年快乐」
《归零》甄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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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了,野丫〞
“你说我是唯一飞出去的人,但如果你知道我回来的第1件事情是是奔赴一场可笑的相亲,你会不会很失望?”
“我想你了。”
明朝坐在咖啡屋的玻璃窗前,目光游离地盯着外面飘落的雪,一阵风吹过,早先落下,又积压在角落里的雪花忽地被吹上天空,飞向她看不见的方向。
一如她的人生——看似飞扬,实则无根,终将落回某个肮脏的角落里。
“抱歉,我来晚了。”
一声带着喘息的抱歉,将她的思绪从窗外拽回。
“没关系。”
她站起身,伸出手简短地握了一下。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男人匆匆拿起纸张擦了擦汗,又将羽绒服搭在椅背上。
“你好〞明朝笑笑,坐姿挺拔。
男人招了招手,试图唤服务生过来。
“我已经点过了,她家的银杏拿铁很不错,不知是否合你口味。”
“我什么都行。”
气氛突兀地陷入沉默,明朝在心里叹了口气,无论她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那种对于气氛安静的恐惧,那种谨小慎微的本能仍旧刻在心底。
“想必野先生来之前已经听家里人介绍过我了吧。”
“是的,百闻不如一见,明朝小姐比我想的更好”
“谢谢夸奖”明朝露出一丝恰当的笑容。
之后是再次沉默,直到服务生端来两杯银杏咖啡。
明朝盯着咖啡杯里渐渐舒展的银杏叶,有些愁——她实在不知如何开口,她的人生干瘪、空泛,没有任何值得拿出来说的,也没有兴趣爱好之类的谈资,像千千万万个大山里走出的农村女孩一样,除了努力活着,她找不出有什么她坚持做过的事情。
而且说实话,除了谈生意之外,明朝都只喝最便宜的冰美式,并非是她不喜欢,或点不起高端的饮品——在外拼搏了十几年,她早已实现所谓的财富自由,只因为她只有通过那种苦才能确定过去的真实和当下的存在。
“如果之后需要再次联系的话,请加我微信吧,我想你应该有的。”
明朝犹豫再三,终于决定结束这一场闹剧,起身离开。
身后的男人会有怎样的表情,她已经不在乎了。
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迎面是一阵凛冽的风,夹着细碎的雪花打在她的脸上。
“乡下的空气就是好啊”
她顿时感觉神清气爽,贪婪地大口呼吸着。
“这才是活着的感觉。”
明朝跟着飞雪走在小镇的路上,路过某家打着特价的咖啡店时,明朝顿了顿,转身走了进去,推开门是不大的小屋和一位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服务员,服务员有些眼熟,大概率是以前同一个学校的学生,毕竟这个镇和附近的乡村加起来也只有那么一个初中。
她点了一杯冰美式,一饮而尽。炸裂的苦涩,冲刷掉唇齿间甜腻的余味。
服务员淡笑着询问她是否需要续杯。
“好,谢谢”
她牵起嘴角,是一个练习过千万次的、弧度精准的笑。眼里却是一片荒原。
走在回乡的路上,明朝捧着第2杯冰美式慢慢品尝,在雪天里喝冰美式,那种透彻的凉意,让她想起小时候的冬天——趴在被大雪掩盖的玉米地里不敢回家的时候。
也让她想起了更小的时候,她就用童年的单纯换来了一眼看到人生尽头的觉悟,也让她为了无论如何都想要逃出的家而疯狂的学习,用数不清的夜晚和摞起来比土墙还高的书本争来一个滚出那个泥潭的机会。
她高兴的要发疯,可是追求自由的结果,却没有像她日夜向往的那样,反而令她似被风吹起的积雪,短暂的飞起后坠入了更黑暗的深渊。
一个一点依托都没有的女生是怎样在如大染缸一般的社会中立足的呢?时间不断流逝,她早已淡忘一切,只记得向前。
渐渐地,她眼睛里只有前方的道路,在一点一点磨砺中甘愿沦为时间的奴隶,也是所有加诸在身上的目光与期望的奴隶,更是自己的奴隶。
她以为自己会一直这么一往无前的走下去,永远不回头,但她还是停下来了,因为小时候最好玩伴的离去。
那个逃离失败,走上能够一眼看到尽头人生的女孩,离开了困住她20多年的地方。
这也许是一件好事吧。
踏着雪花走在回去的路上,明朝低头想着应该如何答对她那帮亲戚,她已经能想到,当她推开门回到家之后,要面对的是怎样久违的浪潮。
但都无所谓了,她来相亲,不为找伴侣,也不为应付谁,只是想体验一下另一种活法,短暂的体会儿时玩伴的人生。
她曾经是怎样生活的,她会有怎样的心事?她也会像自己一样空洞、麻木吗?向前与退后,离开与留守,职场与婚姻,究竟哪一个更胜一筹呢?
站在村头的树下看向整个村子,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明朝走过了十几年,终于站在了她的身前——满目素白的屋子里少有前来吊唁的人,亲朋也大多在外屋坐着聊天。她孤独地躺在廉价而简陋的容器里,和平日没有什么区别。
“我回来了”
明朝开口,不知道是说给谁听。
“让你失望了,你在信里说羡慕我会飞,但我过得很不好,我以为出去会不一样,但我现在才知道,无论走得多远,我都没有真正逃出去过”
明朝抬头,直视相框里女人的眼睛。
透过那双和自己一样的眼睛,明朝好似看到了自己。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姐姐”
声音从身后传来,是明朝上午相亲的那位男士。
姐姐总和我提起你,说你是她最想要的人生。”
明朝猛地抬头。
“你说什么?”
“姐姐走之前跟我说最放不下你,他临走之前拜托我照看你。”
原来是这样,原来并没有什么相亲,也并没有另一种人生,一切都是早已安排好的,亦如她们的命运。
空气再次陷入沉默,这次明朝主动选择不回话,心里却意外的踏实。
第2天一早,他们就去了山脚,朋友的墓穴和她的父母紧挨着,好像在说,无论去哪里,最后都只有一个归宿。
泥土砸在棺木上,发出沉闷而规律的咚咚声,像倒计时的钟。每一声,都将她记忆里那个鲜活的玩伴埋得更深一点。在这原始的送别仪式中,她感到一种诡异的平静:无论她们选择了怎样看似不同的道路最终都在这片土地里殊途同归。她们都是命运的奴隶,一个被乡土禁锢,一个被自由放逐。
“再见”她轻声呢喃
下山时,明朝没有回头。
这次送别朋友,虽然并没有什么领悟,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感悟,却总有一种解脱的感觉,像是借着朋友的身体送别了自己。
短暂停留几天之后,明朝选择提前回去,回到那个那个遥远的,发达的,那个她没有根,却仍旧可以茁壮成长的地方。
火车开动了。明朝掏出手机打开了公司的工作群,她开始打字,安排下周的会议。屏幕的光映在她毫无波澜的脸上,像一片被冻住的湖。窗外,新年零点的烟花在远空中炸开,转瞬即逝,没有一丝光能照进她的车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