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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是鸦青色的深夜,一轮圆月当空,清凌凌地把雪般的光洒下。月下一辆马车奔驰,马儿跑得有几分吃力,驾车的是个年约及冠的青年,他又喝了一声“驾!”马竭力又加快几分,但不久又气喘吁吁地放慢。青年骂了一声,车帘忽然掀起,露出一张少女的粉脸:“大哥,白兔跑不动了么?”
“可不是吗!”青年急道。“这儿离客栈还不知要多久!”
夜风凛凛,少女粉白如花瓣的额头上,却滚下一粒汗来。“那该如何是好……”话犹未了,她忽地眼睛一亮,叫道:“大哥你看!”
青年应声望去,顿时也是一喜。平原广阔,中央孤零零地蛰伏着一所宅院,被月色照得发白,身后却是长长的黑暗。
敲门久无人应,去推却是应手而开。灰尘簌簌,青年左手提一盏纱灯,右手扇了扇风,连呸几口。少女在后道:“娘,看着些门槛——好大的一所宅院!”
“就连咱们的娄府都比不上呢。”青年道,“但……似乎并无一人。”
“想是这户人家早就搬走了。”站在少女身后的中年男子道。他是圆脸,疏疏几缕髭须,头发也只勉强梳起一个髻来。“咱们就在这里留宿一晚吧。阿秩阿香,你们去看看这里的床收拾收拾能不能睡。夫人,我和你去马车上,拿些吃的来。对了,我还带了一坛酒,也搬来吧。”
阿香奇道:“父亲还带了酒?”
娄夫人叹气道:“阿香,快别提了!阿秩和你爹,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我说逃难还带什么酒,他硬说这是为你准备的好女儿红,要和你对酌呢!”
娄老爷笑道:“哎哟,夫人!咱们虽是要逃过那觊觎阿香、无法无天的臭小子,可今晚好歹是个佳节啊!走,咱们去拿!”
娄夫人嘴里虽还嘟囔着“追兵尚且不知追没追上来”,却还是和娄老爷并肩去了。阿香微微一笑,两道柳眉却垂蹙下来。她喟叹。
“阿香,咱们也走吧。”娄秩从后搂住妹妹的肩膀,探头瞧瞧她的脸。“你还发愁吗?”
他问得轻柔,阿香低头,苦笑道:“大哥,我在想……”
他俩朝宅院中的房室走去。
“……都是我的缘故。好端端的一个中秋,全家人却在外,就如被猫追赶的耗子般仓促奔逃。老妈妈留在家里,还不晓得那王家人会把她怎样……”
“别担心了。”娄秩道,“我小妹妹这么美丽,怎可发愁?女人皱眉太多,可要长皱纹。那姓王的小子,虽然嚣张跋扈,但论狠辣,还不至于对老妈妈下手。我们终究是诗礼人家,不是白身。中秋佳节,难道不是家人俱在就可以了么?等明日,咱们去投奔了姨夫,再速速地给你说一门好亲……”
“说什么呢?!”阿香听他越说越不正经,羞恼地笑了起来。娄秩嘴角一咧:“是实话呀!阿香,你看你表哥如何?还是说,你要找的夫婿,要宅子大过这所?……”
说话间,他们转过抄手游廊,迈进垂花门,蛛网飘摇,尘灰如雾。肥厚的青苔绣满了阶前柱脚,长长短短蒙络摇缀的野草野藤生长如死绿的湖。并无虫声。风声也无。就只有兄妹俩轻重不一的足音,淹没在两人的私语声中。
院中四棵树,三棵幼小的桃树,已经一并枯死,在野草丛中,几乎只能看见三个黑尖。独有一棵柳树,高大挺拔,依依袅袅,无风亦动。西厢房门上一把锈迹斑斑的锁,烂掉的窗户纸上浸出比墨还浓的黑暗。隐隐地,似乎还有一股臭味。东厢房门开了一道缝。兄妹俩一前一后地进了门,灯笼的火焰急促地跳跃了一下。在幽暗的灯光下,可以看见这屋子里一片凌乱,桌上的书烂朽,茶杯打碎,多宝格里的古玩灰尘积了一指厚。
似乎有无数的游丝,在这里牵萦。
阿秩手中的灯往多宝格边凑了凑,忽然有一只大青蛾从花瓶中飞出来,尽力往灯上一扑,灯纸都被撞得轰响。阿香惊叫了一声,阿秩连忙挥手赶它。青蛾踉跄飞往墙上,只见那里挂一张暗淡的旧画,墨色沉浊,是一个亭亭玉立的青衣女子,上题诗道:
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
床铺也是凌乱的,被子有一大块黑色污迹,污迹上长了寸许长的绿毛,但收拾收拾,却也还可以容身。
中堂北房与东厢大致相同,只有后院的房间,虽然狭小,却干干净净,空空荡荡。一架竹屏风,上嵌大块黄铜,打磨得光可鉴影。阿秩笑道:“阿香,你看这里,好做你今晚的闺房呢。”
阿香哼笑一声。“鸠占鹊巢罢了。大哥,你说,住在这儿的,难不成就是那位‘风欺柳’娘子?”
“我看这位画家,虽然笔墨老到,态度却庸俗。他笔下的女人,未必能如此精爽。”
“我们现在是寄人篱下,你当心祸从口出,主人见怪啊。”阿香趣他。阿秩连忙道:“不说了不说了,客随主便!”
他俩又朝后花园望了望。花园似乎极大,花木扶疏,中央一口小井。再没什么好看的,兄妹俩便拐进月亮门,却看见娄老夫妻俩正在院子里,一桌四椅,桌上一坛酒,炒米与酱瓜茄,摆得倒是整齐。娄夫人嗔道:“你们这两个孩子,去了哪儿游荡?我和你爹爹直着嗓子叫了你们也有十几声,你们怎么一声不吭?”
“可不是么,你娘还担心你们出了什么事情。我说,夫人不必着急,她还要来拉我耳朵!”
阿香噗嗤笑了。“我和哥哥都没听见,带累了爹爹了。倒是咱们这中秋晚宴,也忒寒酸了,连筷子也没有。”
“哎呀!是我疏忽了。”说着,娄夫人就要起身,阿香忙阻道:“娘别动,我去厨房找找。”
厨房在东厢南角,兄妹俩刚刚就只剩这里没找。阿香攥住光滑的门环,往里一推。她感到一股尖细的冷风,直吹到她的脸上。一张白脸,悬在半空,呆沉沉地瞪着不见瞳仁的眼睛,瞪她。
阿香骇得嘶叫一声,连灯笼也给丢到地上。娄老爷、娄夫人和阿秩也一惊不小,悉围上来,只见厨房里站着一个长身白面的女子,也是一脸的惊恐,又望见他们三个,短促地尖叫一声就晕倒在地。
这下子也不用喝酒,小厨房里就有干净碗筷,拿了茶壶里的冷茶给女子灌下去,半晌方醒。她自言姓褚,名雨朋,是这户人家的侍婢,主人远逃,独留她看家。阿秩连忙为擅闯向她致歉。雨朋摇头笑道:“公子太客气了!主人已走了多年,从没有一封信回来。我只是一介弱质,无力支持这么大一所宅子的妥帖,今年遇上中秋,就喝了几杯,没想到就醉了。娄小姐把我吓了一跳,让列位见笑了。不知道娄公子你们又是为什么离家?”
阿秩看了阿香一眼,答道:“我们是被一个奸人所害,想去投奔亲戚。”
“那我们真是同病相怜了。”雨朋笑道,“我们爷在家时,也常怒骂朝廷中的贪官污吏。我们老爷也是为人正直,终至于此。不知道他们几时回来……?”
阿秩见她蹙眉,连忙安慰:“会回来的,会回来的。褚姑娘,你看天上那轮圆月,就是个好意头。”
雨朋冁然一笑:“那就谢过娄公子了。”她转脸看见桌子上的吃食,讶道:“这些路菜,怎好充作家宴?我虽然鄙陋,菜倒还会做,就让我代主人们招待一下吧。”
娄家人连连推辞,雨朋才罢手,但仍然给他们端上了冷食的火腿月饼和香美好酒。她还想在旁端茶倒水伺候,被娄夫人硬拉上桌。众人聊天。雨朋又唱了只曲子:
“黄昏卸得残妆罢,窗外西风冷透纱。听蕉声,一阵一阵细雨下。何处与人闲磕牙?望穿秋水,不见还家,潸潸泪似麻。又是想他,又是恨他,手拿着红绣鞋儿占鬼卦。”
唱毕才笑道:“让列位见笑了。”
娄家人通听呆了,这时无不抚掌赞叹。阿秩道:“褚姑娘,你……好嗓子!简直是水磨的!”雨朋含羞一笑:“这只曲子还是大爷教我的,我已独唱许久了,幸而腔调还记得住。”
阿香忽地想起那幅画,便问道:“褚姑娘,动问你,我们进东厢时,看到那里挂着幅画,上题着一句‘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的,却不知是谁?”
雨朋脸色一凛:“褚姑娘,画上的人,已死了多年了。”
阿香呆了一刹,又问道:“那么,后院的那间小房,是哪位小姐……”
“我们家从不曾有什么小姐。”雨朋截断她的话。娄老爷打岔道:“阿香,你别这样的问东问西。大好的日子……我们且再听一曲,褚姑娘……”
曲终人散。娄老爷娄夫人就睡在正房,阿秩睡在东厢,阿香独在后院。她的寝具最好,躺下时却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月色浸窗,照亮屏风上的黄铜,清清楚楚是一个丽人独卧。阿香昏沉入睡,又卒然醒来。
手指上传来鲜明的湿热触感。有什么东西,温温密密,在她手上攒动。阿香闭着眼睛,一动不敢动,但她却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渐乱。
寂寂无声。连风也无。是妄想。是噩梦。是老鼠。是野猫。她不给自己反悔的机会,骤开双眼。
一团黑影踞在月光前。它抖动着,窸窣着,虚虚坐在阿香身上。
“……嘻嘻。你醒啦?”
黑影笑着俯下身。冰冷的呼吸,扑到阿香脸上。
阿香的心脏剧颤。一阵呼啸的悸动。她无意中朝镜子一瞥。青衣细腰的女人。是褚雨朋。
“……”
黑影的脸慢慢扬起。她嘴角挂一缕媚笑,回首懒懒地顾盼铜镜。
“我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重重在阿香手上一坐。浓稠黏腻的汁液,在阿香手上流下。她趴在阿香身上,完全无视阿香的挣扎与恐惧。攀附在阿香僵硬的身上,像蝉用自己细细尖尖的脚爪紧抓着树干。身体热情柔软地扭动着。脊背弓起,急促地呻吟一声。一股热液就随之喷溅到阿香手上。阿香发了一下抖,忽然手脚并用地把她推开。
“你在干什么?!”
她浑身发抖,下意识地在被子上擦拭着手指。“滚出去。快滚!我要喊人了!”
“呵呵。”
雨朋眯起双眼。“娄小姐,你难道不是并未反抗吗?”
她微微偏头,似乎仍是那个长身白面、眉清目秀的贤淑婢子。
“你并没推开我。你就这么受着了。娄小姐,要是你一点儿都不喜欢,为什么不反抗?还是说,你现在是为自己享受而恼羞成怒了?”
仅那么一丝微如蛛网的笑,还挂在雨朋的嘴角。月光点燃了她蜡一样白的脸。眼睛却是黑黢黢的,光漏不出来,也照不亮。
“你并没反抗啊。你是心甘情愿的。要么,也是半推半就吧。”
雨朋转过身,往门外走去。她的头一动不动,轻轻地飘出去。
镜子里,一身的青裙依依地飘出去。只是一身青裙。
毫无肌体。
阿香的喉间咯咯作响。雨朋停下脚步,后脑对着阿香。
“我总是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回首,对阿香嫣然一笑,嘴角直裂到耳根,层层叠叠的红肉簇拥尖利的长牙。
青裙委地。
阿香在这所宅邸中飞跑,至气喘吁吁。她踉踉跄跄地,身上只着了一件白夹衣。夜晚的风高高地呼啸,叶子窸窣颤栗。她头昏脑涨,涨红了脸,仿佛一个在渐渐升高的水中挣扎的人。
她想叫,却叫不出声。
她推开正房的门,跨进门槛时几乎把自己绊倒;从喉咙里挤出一句“娘……”
他们却不在床上。
阿香愣在原地,从手指处都发起抖来。她又想到哥哥,便打算至少先找到他。
冥冥之中,似乎真有什么匡助。
一回头,她父亲的头正悬在门上。不用绳索,不用胡须。他的头颅还勾连着一段脊骨。索索垂下,如同铁链。
血顺着下巴和颧骨流下,没入发髻。从发髻里,又滴滴沥出血来。嗒嗒落地,掉入地上她母亲的口中。接着从娄夫人光秃秃的喉管中淌出来,在地上漫成一条暗红腥秽的小溪。
阿香跑出门,直奔东厢。她的胃里好像有数只手在拉扯着。她实际上已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听不到,因此理所当然地忽略了四周的窃语。嘈杂细小的声音不断逼近,仿佛有什么在向她爬来。
雨朋在西廊下站着,青衣白面,长身细腰。她转身,迈进垂花门,直进后院。
床上坐着个一身白衣的娇小姑娘。脸小小如未放的花苞。她身后,一个蛾眉女子躲藏不迭。
“素娘,没事的。雨姐姐不是坏人。”小姑娘连忙安慰她。
“小姐。”雨朋反手关上门,道:“你可得拘着她些,万一被老爷和夫人发现,那就完了!”
“素娘很乖的。”
再走近几步,才能看出那蛾眉女子赤身裸体,下半身并不是腿,肥白嫩软,无数小小的虫足蠕动着,如同蛴螬。她拖着这条长长的虫尾,依恋地抱住了小姑娘。密密麻麻的细足飞快地挪动,将肥白的下体缠上了小姑娘的身体。
“草……莓……”她口里讷讷地说。
“雨姐姐你看,”小姑娘笑眼弯弯,“素娘在学说话呢!只是说得不大好,总是把‘小弥’念成‘草莓’。”素娘蛇一样盘在她身上,她反手,揉着素娘生着淡褐色花纹的体背,把素娘揉得嗯嗯啊啊,舒服得在她身上直蹭,像只粘人的猫。乌发荡来荡去,这么在灯下一看,倒显得素娘减了妖异,多了娇美。
据小弥说,她是在梁上看到素娘的,当时素娘还并没有人脸,只是一条肥大如蛇的巨虫,不知道怎么爬到了那里。小弥看她无精打采的像是饿了,就把每天送到房里的一碟果子掰碎了,喂给她吃。几天后它化形了,便对小弥亲近依恋,尤胜姊妹。
“这是雨朋,雨姐姐。雨-姐-姐-”
素娘抬头,看看雨朋。她黑定定的眼珠子,正是野兽那种窥伺的静默感。“雨-姐-姐-”
雨朋汗毛直立,禁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小弥却以袖掩口,笑得两肩都簌簌颤动:“她说话了!”她喜悦之下,竟然直接低头,在素娘仍一张一合、几近无色的双唇上亲了一下。
雨朋此来,本是为了提醒小弥和素娘稍作收敛,但此刻她觉得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原先的话,如今全成了不合时宜。她又搭讪了几句,就走出房间。
一到前院就被男人搂住,不断在她脖颈上脸颊上亲吻啮咬。他俩几乎算得上是一同长大,彼此早有情意,直到几天前才叫男人得手,可谓是干柴烈火。但雨朋今天却只是勉强相应。男人发泄过一回,滚下来扳着她的脸问:“你今天怎么了?累着了么?”
雨朋踌躇半晌,道:“大公子,”这个家里只有一位大公子,和一位大小姐,“你觉不觉得,大小姐近来有些不同?”
“她?”大公子轻蔑地反问道,“你提她干什么?”
“不过最近也是。”他回想道,“那丫头似乎有点儿人大心大的意思了。从前她喜欢在花园里面玩儿,母亲说她不守规矩,打了一顿,把她锁在屋子里,后来虽然放了出来,我看她一直有点木呆呆的,最近却似乎笑脸也多了点。既然你也觉得她古怪,不若我跟母亲说说,她年纪也不小了,早早嫁出去,大家清净。”
雨朋忍不住翻身坐起:“年纪不小?大公子,大小姐还不到十四岁呢!”
“十四岁?”大公子重复了一声,“我还以为她已及笄了呢。瞧把你给急的,既然如此,我不跟母亲说就是了。”
但雨朋却没想到,大公子嘴上说着“不跟母亲说”,却铁了心要把妹妹嫁出去。老爷对于女儿的事一概不管不问,夫人一向不喜欢女儿,也不知为什么。因此,她应答媒人倒是十分爽利。只是小弥终究是年纪太小了,大户人家没几个满意的,而那些中等人家呢,又觉得这女孩儿一定是金装玉裹的娇气,因此久久迁延。
小弥表现得若无其事,或者说,年少天真,不通男女之事。她对这件事既无愤恨,也无痛苦,只是一心饲养素娘。雨朋站在屏风后,看着她们如两条蛇一般交缠。小弥是细细小小的白蛇,手在身上肥软的女人蛇上游移。素娘难耐地扬起脖子喘息,尾巴禁不住砰砰地撞击床板。雨朋看不见小弥的手放到哪里了,她只能看见这个十三岁的少女炽热闪亮的双眼,火浪在其间荡漾,使她的瞳仁仿佛在流动。
直至八月,小弥的婚事仍没多少动静,于是大家还如往常过日子。其实算算小弥的生日也快到了,但往年都只不过是叫雨朋给她做一碗长寿面,今年自然更是如此。
小弥自被母亲申斥后,都不曾再去花园玩,可她所养的那条怪物开始结茧了,她整日看护那枚硕大的丝蛹。只有中午无聊,会趁着夫人老爷午睡,去花园玩一会儿,而问题正出在这里。
这桩事儿,雨朋并未亲眼看到,是大公子说给她听的。
“他一看到她,那眼睛就直了。嘿,简直是神魂颠倒啊!”大公子一边在她身上动作,一边似乎有点气狠狠地在她耳边倾诉,“他倒是一直都很赏识我的画,可就算是那画——不。就算是赵子昂的马,恐怕也不见得能让他 露出那种表情来。”
他俩入港已久,对彼此的身子已摸得稔熟,因此大公子虽动作稍嫌粗暴,所带来的快感却如骤雨。雨朋浑身酥软,搂抱着他,气喘吁吁地说:“那不是正好吗?你说他丧妻,如今孝期已满。又无子女,家里姬妾也少,我想他和大小姐……啊……”
“哼,也算那丫头有点福气,这下可算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大公子的额头上罩着密密一层细汗。他又重重动作了几下,才翻身下来,低声道:“也算我们家不白养她一场,这下,我明年科举算是稳了。”
雨朋知道大公子虽然可称千金之子,广有家财,但却始终认为,要想光宗耀祖,必得中举才好。他善画,却只把这看作是雕虫小技,上不得台面。他既然心心念念是此,总归算得上是上进,她当然也只想尽力帮助他。
小弥知道自己定亲后,脸上难得露出了厌恶之色。她穿着一身白衣,那么小小的一个人,黑发长长地散着,像什么不见人世的花妖月魄。雨朋环视四周,并没看见什么丝茧之类,不由大大松了一口气。她和婉地把这件事说给小弥听。
“你见过他,品貌是不是不错呢?何况又是这等泼天的富贵,我听你哥哥说了,他很喜欢你。老爷和夫人,也是为你着想……”
“雨姐姐。”小弥淡淡道,“我父母还曾为我着想过吗?”
这孩子真是可怜。雨朋的心里忽然微微一动。
“大小姐。”她叹了口气,“你明年也要及笄了,怎么还说这种孩子气的话?老爷和夫人哪里不是为了你着想?”一边说,她一边伸出双臂,意欲拥抱她。小弥却转过身去,抬手挡她。
看到小弥这幅情态,雨朋却禁不住想起了她和那个妖怪在这床榻上缠绵的模样,心便又冷下来。她轻轻说:“那我就先走了。”
第二日,老爷和夫人去姨太太家,大公子又带了小弥的未婚夫来。两人饮酒,雨朋在旁伺候,大公子吃得醉醺醺的,雨朋也被他强灌了几杯。她并没醉,只是有一点头晕,出来解手时,正巧看到那位准姑爷旁若无人,径直走向后院。她刚要拦,却又犹豫了。
踌躇片刻,终是回去伺候大公子睡下,躺在他身边。
雨朋是被叫骂声惊醒的。她睡下时并不难受,此时却头痛得几乎要裂开。她揉着太阳穴,起身循声赶到后院。却撞见大公子正揪着一团血糊糊的东西往后院那口井拖,嘴里正大声叫骂着。“婊子。”他一边说,一边又狠狠朝那一团东西踢了一脚。“你现在还叫得出来吗,嗯?贱人,娼妇,坏了我的好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私底下做了些什么营生?装什么贞洁烈女,毁了我你现在心里是不是畅快极了?小贱人,我现在就要了你的命!”
他抬头看到雨朋时,脸上还是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雨朋怔在当地,忽然矮身,朝那团血糊的东西看了一看。
“你把……你把大小姐给杀了!”
那一团不明物体就是小弥。很难再辨别出是她。她浑身的骨头,恐怕已同小孩把玩的七巧板般散乱。其实雨朋全是凭头发判断的。白衣已成血衣。雨朋几乎找不到她的眼睛,其中一只扁得就像纽扣,另一只全充了血,在一片血色中,看都看不出来。
她抬起头来瞠视着他,忽然扬手便扇了他一巴掌。大公子头顿时一偏,再正回来时嘴角流下一缕鲜血。他表情慢慢软下来,甚至可以说带了几分可怜巴巴。他累了。在约半个时辰的疯狂后,他也无法再亢奋。
“雨朋。”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全身溅了多少血,谁能想到这小贱人血有这么多?“这小贱人拿簪子捅了王爷!他说要毁弃婚约,接着就走了!我的科举怎么办?”
说到科举,他又感到愤恨在血管里奔涌。“我得让这小贱人还回来!”
雨朋道:“所以你就杀了她?大公子!她是你妹妹啊!你……”
“我宁愿没她这个妹妹。”大公子拖拽着这团小小的肉,继续往前走。雨朋拦住道:“你还要干什么?”
大公子挥开她,接着,像把一团破衣服塞进箱子似的,把那团曾经被称为小弥的骨肉头发的混杂物丢进了井中。
雨朋尖叫一声:“大小姐!”她扒在井边往下看。什么都看不见。大公子说:“你别叫了——她早就已经死了!”
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疯。只是一个忤逆的妹妹而已。不,哪儿还有什么妹妹?
雨朋直起身子,他看到她的脸煞白,心里也知道她有多惊多吓。但一时间也不知道能怎么安慰。
“我也不想的。”半晌,他没头脑地说,“雨朋……我只是,太气了……我们家难道就白养这么个女儿,还毁了我的前途……”
雨朋忽然冲进他怀里。卯足了劲儿,打他,拧他,咬他。泪水浸湿他的前襟,他一动不动,任她施为。她身上渐渐也染上了他的血腥气,他觉得心满意足了。
小弥这名字不再有人提起。她是一个私奔的少女,跑得毫无踪迹,想找也毫无头绪。有心人会在街边的肉铺或是门口的石狮子上看到一两张风吹日晒雨淋至发黄变脆的寻人启事,上面的名字漫漶,人物模糊。
雨朋也尽力让自己把这一切都忘记。老爷夫人和大公子,他们三位的生活一切如常,且还格外坦然舒畅。只有雨朋,她不能做到。她尽力避开后院,尤其避开那口井。她亲手擦净了那间小屋里的每一处血痕,于是晚上做梦时就时不时梦见自己在擦那间屋子。
什么都不会发生,只是不停地擦拭。
天知道,她,竟然会流这么多血。
白天醒来时她都觉得乏累。攥着抹布时,手也忍不住要去擦拭似的。她几乎害怕睡觉,害怕和大公子本应疲累却甜美的房事,害怕夜晚。
时不时她会觉得自己忘了些什么,可是她也害怕回想。要是想起那天,她担心梦里会增添新的内容。要是想起那个梦,她害怕那个梦会更长。
也许一辈子都要做这个梦。
中秋节那天,她总算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事情。当时,她正在收拾一条鱼,背后忽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
雨朋转身,看到一个个子高得快顶住门的女人,皮肤灰暗,眼睛朦胧。她头发扎也不扎,穿了件灰中闪紫的纱衣。雨朋不认识她,刚想开口,她却先发问了。
“雨-姐-姐-”她有如故意拉长声音地这么念着。
“小弥去哪儿了?”
是素娘。雨朋不知道小弥究竟把她藏在了哪里。但她如今回来了。且要找小弥。
“她……”
素娘朦胧的眼睛罩着雨朋。她实在长得太高了,看下来时如同睥睨。
“被老爷送去姨太太家了。”
“姨-太-太-?在哪?我要去找她。”
“几日后她就回来了。”雨朋补充道。
素娘看着雨朋。她的眼睛,简直就像是在你的眼前。
她转身走了。雨朋看着她的后背,她长长的赤脚。雨朋忽然觉得手里的刀如此实在。
或许大公子把大小姐……的时候,也是这感觉。
雨朋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就拔足狂奔,跑得香汗淋漓。那间小屋还是那么干净,她亲手擦过的,里面空无一人。
她来到井边,用一根长长的钩子探捞。每捞上几下,就抬头看看四周。
捞上来一大块微微腐烂的肉体。别无他物。
雨朋抱着那块肉,往厨房走。一路上什么人也没遇见。她走进厨房,把那块畸形的肉装进一个大桶里。她在原地定了片刻,忽然涌出了眼泪。双眼模糊地开始收拾肉。
加入大量的盐——肉已开始散发出臭味,必得这样遮掩——时,素娘进来了,那时屋子里只有鱼香。素娘如主人似的,四处巡看。她的双眼似乎更明亮了一点,雨朋只作不见。
素娘出去了,雨朋松了一口气。
肉腌了一部分,剩下的做成了月饼。除了小弥外,这家人没有喜欢吃肉馅月饼的,因此没有谁去碰。雨朋也没有吃,她没有想过以后要怎么处理。
大概只能等到坏了扔掉。
当晚,她和大公子又欢好一次。睡后又醒,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做梦。
只是窗外一轮明月清辉,勾勒出一个高脚伶仃的影子。
素娘在她床前蹲下身。就算蹲着,她也这么高瘦得吓人。
“雨-姐-姐-”她用气声说着,捧起手中小小的人头。井水洗净了它,不再有一丝的鲜血,两只眼珠也不见了,大概是烂掉了,只有眼窝里条条白色虫子蠕动着。嘴角原来一直被撕到耳根,干干净净的白肉相互贴着,露出一点退了红的齿龈。头发被撕掉一半,头皮上挂着根根水草。
“小弥在这里呢。你为什么要骗我?”
雨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只能摇头,发出咯咯的喉音。
大公子喝了酒,睡得如死。
“小弥和我说,月亮圆的时候,就是亲人相聚的时候。”
素娘的话已说得很流利了。
“你们为什么把她放在井里呢,雨姐姐?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为什么把她切开了呢?”
“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
素娘抬起头来,对着小弥被撕裂的苍白的嘴唇,深深地一吻,如凡人饮酒那样。
“啊……”她发出一个长长的、带着哭腔的极怪的声音。
她把头颅放在头顶上顶着,用两只手分别扳住上下颚,一使力,两颊的皮肉如纸直崩到耳畔。一层一层尖密歪曲的利齿,滴着唾液,从唇边直排到喉头。
阿香在地上翻滚。
夜风大作,烛光摇战。雨朋秉烛,从后院转出,蹲在她身边。
阿香两眼翻白,明显已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嘴张大到把脸都拉长了一倍。有什么东西,正从她嘴里挣扎着出来。
雨朋把烛光照近,细细地看。
一个绿色疙疙瘩瘩如蛙的头,没有眼睛,伸着爪子,艰难地探出。阿香的嘴角都快挤裂。似蛙的东西甚却如蛇,脊背泛绿,肚皮泛白,长长的一条,在阿香的呻吟中将自己拔出,一出喉头,就妄想逃跑。
却不可能。
它把阿香的胃也给拖了出来。原来那长在了它尾巴上,它的身体连着翻出的胃囊与食道,浑然一体。
它呱呱呱凄厉地叫着,用两只前爪在地上爬动。力气倒是很大,拖着仍在呻吟的阿香,竭力逃避烛光,向门跳去。跳动时,阿香的头与身体便不断在地上擦触摔砸。她不断地呻吟,意识犹在。
肉红色的食道与胃囊绷得紧紧的,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掉。
它在门口停下,叫声更大了。
门已锁。门前躺着一具男尸,和一具蛙尸。蛙尸拖着胃囊与食道,似乎是被石头砸断。
蛙惨叫着,避开他们。
它迷惘地、磕磕绊绊地行进着。
雨朋起身,又走到后院。
她走到井口,弯腰探身进去。一股死水的凉气扑到脸上。
“什么时候能完呢……”她轻轻地说。
里面的三张脸惊恐地做着尖叫的口型。她伸出手,把他们从水草肥厚的根上薅起来,津津有味地先吸食脑浆。水又是这么清了。
她一跃而下,沉到水底。她在水中长得又高,又长,又细,身上的鳞粉都给冲净了,露出了皮肤灰暗的底色。
然后她又蜷缩起来,像一条水蛇。她开始思念小弥。小弥教她的东西还是太少了,以至于她并不能很准确地描述这种感觉……像是灯下,又像是细雨。像是被小弥拥抱时,那种过分甜而温的热度。像是一个捉摸不住的下午那白而热的阳光。小弥不会回来了,因此她思念得十分安心。她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惆怅,有一种朦胧的渴望,那就是希望能说得更多。
无论如何,她马上就要睡去了。醒来后再伸展开那双翅膀,把如海的鳞粉洒向庭院和自己。但那是醒来时的事。现在她在思念,在浸着凉月的井水下,如梦般地思念。
备注:真的此生不愿再踩死线……
二
“秦公子,请。”桃花素手轻抚,推开了虚掩的木门。
年轻人挑了挑眉,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他轻快的走到了小屋前,进门前仔细打量了一下,这木屋结构纹理浑然天成,竟仿佛是从旁边的桃花树干上长出来似的,只额外加装了门扉和窗户。
那盏引路的油灯,此刻在唯一的桌子上摇曳着,蚕豆大小的火焰居然把不大的房间照的十分明亮,也难怪老远就能穿透迷雾看到。铜绿在灯盏底座上斑驳点缀,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只有浅浅的一点点油,灯信是一种淡粉色的棉线,烧的十分稳定,晚风吹拂过窗沿,火苗居然丝毫没有动摇。
一进到屋里,桃花和水汽的香味更加浓郁了,地板上氤氤氲氲的一层薄雾,人走过的时候被戴起一层层的烟波,若不是在这荒郊野外,倒是有几分仙境的韵味。
桃花站在桌前,不知道从哪里端出来一个托盘,上面是两只小小的青瓷酒杯,薄薄的杯壁,远山雾霭一样素淡的颜色。当碧清的酒液注入杯中,杯底更是荡起浅浅的波纹。虽然只有方寸大小,观之却如同一汪泉水,灵气流动。
“好香啊!”晴明轻轻的摸了摸鼻子,忍不住大声赞道。“如此美酒,居然有幸品尝,真是多亏我这一趟迷路啊。”
“山野之中,别无他物。小女子闲来收集这棵桃树的花蕊,用门前溪水酿造,在沉与溪水之中窖藏,三年而成。”桃花自己端起面前的一杯,见晴明只是拿着欣赏并不饮下,微微一笑也不在意,而是自己低头抿了一口。
“我有好些年头不曾离开山里,日日在此采药酿酒,失了礼仪分寸,让公子见笑了。”她姣好的面容上带着一丝苦涩,眼波低垂,欲语还休。
年轻人似乎有点无奈,但又不能不表示点什么,连忙把手里的酒一口喝了下去,辩解道:“没有没有,是我失礼才对。这酒香另人迷醉,我一时沉迷,想要多闻一会,舍不得就这么喝下去。”
桃花立刻转悲为喜,给他重新满上一杯。
“公子不嫌弃就多品几杯,我平日独自一人,喝了也甚是乏味。”
“恕我冒昧,姑娘为何一人在此深山采药酿酒呢?”晴明接过新的一杯酒,两根手指捏着在鼻子下缓缓的转动,似乎沉醉在酒香之中,不经意的问道。
“我本是隔壁山下陶家庄人士,祖祖辈辈开药铺,我从小和祖父进山采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桃花倒也不避讳,慢慢的说起了她的故事。
“这里的山川河流一草一木,我都特别熟悉。什么地方有什么药草,什么时候采摘效果最好,哪里有最甜美的野果,哪里有最鲜嫩的蘑菇我都一清二楚。”桃花看着油灯,唇边勾起一丝微笑。
“我在这里无忧无虑的度过了整个童年,后来稍微大一点的时候,家里人让我回去准备结婚。给我说了一门亲事,就在山对面的万家集。那时候我挺淘气的,就穿了我弟弟的衣服,悄悄的翻过了山头,到我未来夫婿的家乡去打探。想看看他是怎样的人品,若是个粗鄙之人,我宁可在这山里待一辈子也绝不嫁人。”
晴明见她说的专注,也不打断,只默默的品着手里的美酒,当好一个听众。
“但我没能走到万家集……那天,我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伙土匪,撞见他们杀人越货。土匪的狗发现了我,狂吠不已,土匪为了灭口,派人追杀我。我逃啊逃啊,慌不择路,摔下了悬崖。醒来以后,我就在这里了……”
桃花叹了口气,摸了摸身后的墙壁:“我当时摔伤了腰,挂在这棵桃花树上,每天只能吃点花瓣,喝点露水。过了好久,我才能动弹。等我可以下树的时候,我发现我怎么都离不开这个山谷。”
“既然走不出去,我就只好在这里住了下来,一日又一日,不知道过去了多少岁月。偶尔有迷路的人会路过这里,我就会像今天招待公子一样,请他们喝酒。然后恳请他们帮我送信给家里人报平安。”
“所以姑娘希望我也帮你送信吗?”晴明轻轻的放下酒杯,一脸诚恳的问道。
“是的,请帮我把这封信还有这瓶酒送到万家集万府,告诉他们我在这里。”桃花转过身,从墙上的浅柜里拿出了一份折桃花模样的信笺,还有一支细长的青瓷酒瓶。
“那么这么多年,有人来找你吗?”晴明接过信和酒瓶,淡淡的问道。
“……”桃花突然捂住了胸口,痛苦的喘息了一声,然后呜咽着回答,“没有……从来没有……他们忘了我吗?是忘了我吗?”
《潮》
文:鹤野
“潮”出现的第十年,世界总人口缩减至三十亿人。
起初只是一次怪奇事件。一名自由摄影师来到一座位于欧洲的小镇,发现这个小镇的人们全部像雕塑一样凝固了。他们表情或惊恐或绝望,肢体动作夸张但僵硬,而身体早已冰冷。
这样的“怪奇事件”开始在世界各地频繁出现。在餐厅里喝着咖啡的人会突然大叫,挥舞着双手,神情扭曲惊恐,然后张开嘴,发出某种带有特殊频率的声音,他身边的女人听到这声音,松开了抱着怀中婴儿的手,狂叫着舞蹈,口中发出一样的呼啸。这声音席卷了整个城市后,只留下鲜活的雕塑。
人类意识到这是一场灾难,一场难以抵御的灾难。“潮”出现的第四年,人类发现了“锚点”。
最初的锚是潮中的幸存者。幸存者虽然也受到了潮的影响,出现了精神错乱等症状,但最后似乎是凭借着强大的精神和毅力幸存了下来。仿佛是神依旧爱着世人,在末日来临前施舍了希望,人类中锚点的数量一点点增多,锚点成为了最后的稻草,成为了英雄和救世主,人们等待着破解锚点和潮之间的关系,等待着成为锚点的那一天。主观唯心的精神强度被认为是抵御潮的有力武器,重获希望的人们欢欣鼓舞,官方或民间自营的锚点培训班欣欣向荣,人类似乎又一次凭借着伟大又独一无二的灵魂抵御了天灾,这个种族将在宇宙中光荣地存续千年万年。
乐观主义在社会上盛行了一段时间后,被残酷的现实逐渐冷却、击碎。对潮的研究进度缓慢,锚点的数量起伏不定,而潮中的死者数量却一直稳定地增长。
潮出现的第十年,世界总人口缩减至三十亿人。
一座休眠舱停止了封冻工作。
安德烈从死亡的长眠中醒来。黑色的迷雾和细碎的白点漂浮在视野角落,有惨白的触手从雾中探出,牢牢卷着他的四肢。安德烈的双腿尚未触及地面,灵魂深处却已经发出一声叹息,好像幼儿离开温养他的母体,向着险恶莫测的人间发出第一声低哑的悲哭。
锚点计划和听潮人行动已经不再产生良性效益,人类正在灾难中逐渐走向灭亡,因为可用资源日渐减少,灯塔基地决定启用一批较为危险的人物,力求将资源最大化利用。
安德烈在复健室里做恢复训练,大汗淋漓地从长杆的这一边走到另一边。前方高悬着的屏幕上播放着最新死亡人数,主持人的声音像蚊虫一般从扩音口中飘飞出来,在空气里扇动着翅膀嗡嗡作响。底端的字幕无声滚动着一段牺牲者名单,他觉得自己的胃部钻进了一条蛇,冰冷鳞片摩擦内脏,密集的痛感促使他忍不住跪在地上,掐着喉咙干呕,他眼前有浓重的黑雾,喉中翻滚着铁锈味。有人冲进来,卡住他的肩膀呼喊他的名字,而他不想回应任何人的声音。
医生说他至少需要一个月才能恢复身体,投入听潮人的工作,但安德烈只用了半个月。他迫切地想要离开,迫切地想要去往某个地方,于是他将退役军人的身体潜能发挥到了极致,收拾了行囊,在一个阳光正好的下午坐上了越野车。
坐上车座,安德烈长长叹息一声,他转动钥匙,引擎启动的声音和另一侧车门关闭的声音叠在了一起。
安德烈愣住了。某种声音在他的脑海深处炸响,他只犹豫了一秒,就猛地转过头。一身黑衣的克里斯拎着背包坐上了副驾驶,目不斜视地系好了安全带,动作流畅神情冷漠,好像他是上了下属的车,连招呼都懒得打一个。
安德烈看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反而沉默了。他有很多话没有说,很多激烈的情绪没有发泄,而克里斯对旧友重逢的场景面不改色,好像他们只是各自旅行去了,他们之间也只是再平常不过的数年未见而已。
安德烈的沉默却是吸引了克里斯的目光,他转过头,灰蓝色的眼睛凝视着他。
别傻笑。克里斯说了见面后的第一句话。
做不到。安德烈说。他忍了许久,还是没能压住不住翘起的唇角。他捂着眼睛傻笑了好一会,笑到眼角流出泪水。
克里斯,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安德烈踩下了油门。
安德烈的驾驶风格说得好听叫一骑绝尘,说得实在点叫横冲直撞,他握着方向盘,在空荡的公路上将油门一脚踩到底,推背力把他死死摁在座椅上,克里斯无声骂了一句,他因为这熟悉的感觉而大笑起来。
狭长的公路上有一点光飞掠而去,如同闪闪发亮的滚珠困在人类的废弃机器中,循着管道,落进下一个生锈凝滞的组件。
越野车顺着公路开了几个小时,距离基地越远,被废弃的车辆和诡异的雕塑就越多。无主的车辆横在马路上或是缓冲带里,车里的尸体落了一层灰。
他们行驶进废城,凝固着扭曲的人类的城市,街道上像是摆满了橱窗模特。高楼的玻璃窗反射阳光,阴影中陈列着坏死的人体。
潮爆发的最初几年,人们尚有精力将尸体销毁,投入公墓,后来潮爆发的次数越来越多,人口越来越少,人们也越来越绝望和麻木,一座城市一旦受袭便完全变成空城,废城中塞满尸体,因为城市中很可能有潮的残余,所以除了流浪者和需要补给的锚点队伍,不会有人再光顾这座城市。
就像一座庞大的人类墓穴。
他们驾车驶过死寂的城市,在街边找了一间餐厅。门没锁,座椅上歪坐着尸体,克里斯搬开一具戴着厨师帽的尸体,检查是否还有可利用的食材。因为这座城市并没有完全断电,所以他们可以利用这里的厨房。
街对面就是商店,里面的速食食品还没有被路过的人消耗干净,他们其实可以用一箱食品和一个热水壶应付一顿,但是克里斯不同意。
克里斯是一个古怪的人。他对食物极其挑剔,只要条件允许就一定要亲手料理,但在环境恶劣的时候又对食物有极高的容忍度——他和安德烈在服兵役期间,后者不止一次对着前者面不改色挖虫子吃的画面叹为观止。
后来我才知道,你完全是因为自己就是魔鬼料理高手,才会那么快速地接受奇怪食物。安德烈摆出泡面盒,在桌子后正襟危坐。你如果再做出芥末拌菠萝海胆这种东西,我绝对会立刻转头吃速食食品的。
快餐店不会有海胆的,有也不能吃。我什么时候做过那种东西?
五年前你凌晨三点撬开我的房门、把我拽起来告诉我你的潮声分析报告突破瓶颈、并且打开我的冰箱做了一桌不正常的菜的时候。
克里斯最后端来了两盘简单的快餐,夕阳西沉,落日余晖从玻璃墙外透进来,饮料瓶上有冷气飘开,四下寂静,只有刀叉碰撞的声音和头顶风扇的呜呜声,这平静甚至让安德烈生出一种幻觉,仿佛他们不是身处末世,只是在工作结束后一同在街边解决晚饭,似乎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歪斜在座椅上的人神情平静,有说有笑。
他们决定在这座城市里过夜,安德烈表示想睡个好觉,如果再出了城他们就又要睡在狭窄的车座上,不如趁现在利用好城市资源。克里斯听懂了他的意思,带着他找到了一个家具店,安德烈如愿以偿地躺在展示区的软床上,陷入深眠。
他脑海中的声音一起一伏,他在混乱的梦境中听见了钟声。
【碎片之一,高楼。】
“著名的‘斯堪德小镇事件’让人类首次发现了‘潮’。”
“经过研究,我们发现潮是一种无法预测和预防的灾难,潮的发生没有时间和空间规律和限制,目前已知的表现是:被潮袭击的人会逐渐精神错乱,进一步引起神经坏死和脑死亡,最后肉体也会被影响发生硬化和腐坏。”
“潮的主要传播方式似乎是那种由人发出的特殊频率。在接近脑死亡的阶段,受害者就会发出那种诡异的声音。在受潮袭击时戴上阻断声音的装置是无效的,但将那种声音录下再播放不会致使死亡。”
“由此推测,决定潮的作用的是某种能量或物质,而不是被我们成为‘潮声’的那种诡异声音。”
安德烈趴在桌子上,讲授声中昏昏欲睡。几分钟后他抬起了头,凝视着身边一下一下敲着桌子的手指,再顺着手向上凝视身边人的脸。“停。”
敲击声依旧。
“停。克里斯。我说,停。”
“无趣。”他说。“太无趣了。”
“可是台上的人现在在讲的是你自己写的报告内容。”
“是我写的。而它无趣至极。”
“好吧。我猜你又要说‘研究者的基本精神就是把自己的文章挖出来鞭尸’那之类的话了。”安德烈没了睡意,坐起来。“所以有什么高见?”
“我们对它的了解太少了,少到一切都是没有根据的浮萍。”克里斯平视前方。“无法用仪器捕捉和检测,没有足够的幸存者,对解剖材料的分析也宛如笑话。人类的生物学和物理学发展到能完全破解潮的时间足够人类灭绝三次。”
“你这话还是别写在报告上了。悲观主义不过审。”
“上面什么时候能重视这种不过审言论,人类什么时候有救。”
他们不再交谈。课堂外的钟声响起,讲师宣布结束,听众逐渐离席。缀着水晶的顶灯渐次熄灭,行人的影子从左至右,投影仪机械重复播放着惊恐扭曲的人,面色苍白的男人动作渐缓,凝视着观众,张开嘴。
“你为什么不选择自己去演讲?”
“他们不会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们。让我站在一群不知思考为何物的人面前宣讲无异于羞辱我的人格。”
“你只是讨厌和陌生人交流。克里斯,你这毛病得改改。”
钟声。
“听潮行动已经确认开始。人们对这个构想众说纷纭,而我认为它是正确的,人类已经不能更糟糕了,我们需要更极端的手段。”
钟声。钟声。
“沉入潮声,听取潮声,成为潮的一部分。真是疯狂的行动。”
“嗯。”
“好危险啊,我是说,听潮人。”
钟声,钟声,钟声。
“我不会让你死的。”克里斯说。
——钟声停止。
安德烈猛地睁开眼睛。奇异的频率在他的大脑里冲撞,他把自己死死摁在床上,大口呼吸试图减轻胸口的闷痛,他偏过头,他的战友和锚点就站在床边凝视着他。
克里斯伸出手说。我们走吧。
听潮的过程乏善可陈。和世界上大多数的工作一样,听潮在听潮人眼中是一件再繁琐无聊不过的工作,要说和普通的工作有什么不同,大概是它还具备一定的主观唯心和直觉至上的成分。
听潮行动是一个异想天开的计划,它不再以现实科技为依仗,完全依靠特殊群体的“能力”来探测潮声。最初是因为灯塔发现有一些锚点对潮声特别敏感,在参与任务的时候往往会提前对潮爆发的位置产生排斥或者恐惧感,甚至出现幻觉,灯塔利用了这种情绪反应,让这些特殊的锚点进一步地沉入恐慌的情绪之中,试图以此突破对潮声的探测瓶颈。
这个计划构想遭到了许多质疑,而在经历了一番波折之后,被选出的特殊锚点通过特殊训练,竟然真的成功找到了潮的爆发点。
虽然成功的概率不到百分之十,提前的时间也短到几乎无法疏散人群,但人们还是受到了鼓舞。为了增加听潮人的安全感,计划中加入了锚点,以两人为一组,听潮人和锚点共同行动——一个疯狂的行动正式开始。
克里斯,听潮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扯淡的东西。安德烈开着车说。我们永远都是在追逐那种所谓虚无缥缈的感觉,早上你起床后出现了幻觉看见自己小时候摔倒在床边磕得满头是血,你在那一瞬间感受到的疼痛和惊恐会让你觉得自己听到了潮声;你在大街上听见模糊的喧哗声,看到一个人在街上横冲直撞,你在那一瞬间感受到的危机和恐慌也会让你觉得自己听到了潮声。神经紧张没完没了,好像热恋情侣一样情绪时刻高涨又提心吊胆,追着一个莫须有的幻影直到心力交瘁。
锚点的工作是无微不至的精神保姆。一边扮演普通人的英雄,一边时刻关注他们脆弱的神经,重点保护搭档的精神健康,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人类重要资源流失,背着一个沉重的责任四下奔走直到神经衰弱。
在科学家极力用科学破解潮的时候,所谓的救世主却如同神棍,依靠着玄幻小说一样的奇怪精神力拯救人类,还挺有趣的。
事实上锚点和听潮人的工作也存在一定原理。我推测,潮是一种能量,而锚点和听潮人则是可以接收这种能量的载体,就像一个病毒株衍生出的变种个体,这两者和周围的能量交换则可以分别达成安抚和探测的效果。
克里斯,你应该进入灯塔。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否正确,但我觉得你不做一个学者太可惜了。
越野车停在了郊外一座废弃的工厂。
克里斯站在墙边伸手一拉,扯出一张锈迹斑斑的铁床。安德烈瞟了一眼很是高兴。不错嘛,今晚不用睡车上了,记你一份功劳。
安德烈。克里斯站在墙边没有动,他说。墙后有两具尸体。
铁床堵住了狭窄的裂口,甫一拉开,就暴露出了墙后的空间。两具尸体坐在狭小的房间里,一具尚可见肉体轮廓,毛发稀疏,表情扭曲,另一具则已经高度腐烂,爬满霉斑的衣物下徒留白骨。两具迥然不同的尸体靠在一起,身上盖着一条落着厚灰的毯子。
安德烈轻轻翻出两具尸体口袋中的证件。他们分别是锚点和听潮人,他们是彼此的搭档。
左侧的尸体僵硬,相对保存完好,是死在潮中。右侧尸体的颈骨上有很深的刀痕,尸体腐烂严重,他是自杀。克里斯说。
他们之间短暂地安静了。听潮行动开始后,人类发现锚点并不是无坚不摧,死于潮中的锚点和听潮人逐渐增多,个别个体还会成为新的爆发点。人们绝望地发现他们再一次停滞不前。
安德烈摸着地上的尘土,这里无人经过,活动痕迹反而保存得很好。听潮人的尸体有些不自然,或许在他死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姿势,地面上没有拖行的痕迹,但有一些不甚清晰的脚印,那位锚点应该是在听潮人死后,将尸体带到这里,然后自杀了。
锚点为什么自杀?克里斯问。这座工厂虽然废弃,但各项设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房屋结构也很稳固,没有发生武装冲突的痕迹,排除受人逼迫自杀的可能;这里距离最近的城镇只有徒步一个小时的路程,资源补给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他为什么自杀?
安德烈沉默了一会。因为他的听潮人死了。
安德烈,我无法理解。克里斯说。我不理解为什么一个人放弃生命的选择和他已逝的搭档有关,人类的连结远没有那么亲密。
安德烈沉默了更长的时间。克里斯……克里斯,我无法向你解释。从我认识你的第一天开始,我就试图告诉你人类的感情远比你设计的任何一个物理模型要复杂。
寂静一层层压下来。
克里斯,他的听潮人死了。许久之后,安德烈轻声说。
我不会让你死的。
为什么?我们参与128战役,在树林里突围的时候你也说过这句话。为什么?克里斯,你明明不理解这种感情。
克里斯沉默了更长的时间。
七年前在防御工事里等待救援的时候,你说你的二十一岁生日愿望是好好活着。
他们没再说话,他们沉默地搬运尸体,在工厂旁边的一处荒地上小心地掩埋了。安德烈找来军用记号笔,在石头上写了两人的名字,缓缓插进土中。
太阳沉下地平线,星空从另一边攀爬而上,安德烈在工厂旁的空地走走停停,克里斯不远不近地跟在他身后,最后安德烈席地而坐,天幕中群星璀璨,星空翻转变换,漠视着人类自尚未开智的蒙昧走向无可挽回的陷落。
【碎片之二,坍塌。】
第三十二次听潮行动。巨潮灾难。
“主要负责测量的听潮人是顾,是新来的孩子。他的搭档叫萧,女性锚点。”
“十分钟后到达城市,已经向当地政府出示了国际证明的行动许可,一切顺利。”
居民在相对有序地疏散,但他们依旧恐慌。人类如同群居蚁,黑色的线条缠在街道上,他们挤在狭窄的通道里一点点排出城市。
闷雷,闪电。雷声压在云层中像是鼓点,在某个特殊的节点上组合成带着某种特殊频率的声音,轰、轰、轰。他们站在高处俯视着街道,我听到了一些声音。
“克里斯,不对。”
克里斯没有说话。
远处的年轻搭档在引导居民疏散,顾的动作僵硬了一下,他也听到了那些声音。
听潮人最相信直觉。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
“不对。克里斯,让他们回来。”
克里斯没有说话。
雷声再一次聚成鼓点,空气在膨胀,人群凝滞了一瞬,所有目光都朝着某个方向看去,在那个恐怖的零点一秒中,我听见了潮声。
——潮声。
我看见那双漂亮的黑色眼睛失去了神采,他是个出色的战士,他张开嘴,周遭瞬间安静,然后那个平衡的点猛然消失了。
“……克里斯!”
我感觉自己的手臂被拉扯着向后,我的身体中有熟悉的情绪在生长,空气又开始流动,耳边的声音骤然清晰,我看见萧举起了枪,短促的枪声被雷声碾过,潮的蔓延停顿了片刻——他们是出色的战士。
但为时已晚,撤离中的居民停下了,他们神情或麻木或亢奋,口中发出一样的呼啸。
巨大的浪潮卷过黑点,蚁群凝固在琥珀中。
第三十二次听潮行动,遭遇巨潮灾难。
听潮人成为潮的爆发点,潮的强度前所未有,人类锚点首次失效。
浪潮席卷大地,城市死寂,而后坍塌。
安德烈能感觉到他距离潮的中心越来越近。
他们离开一座城市,出城的高速路上停着很多废弃的车,七扭八歪地摆在路面上,安德烈不得不减缓速度,像玩赛车游戏一样一拐一拐地绕过路障。他们又开了很久,路过一个废弃的游乐园,一片早已枯死的花海,一座摇摇欲坠的古塔,最后在一座加油站前停下。
安德烈推开商店的门,发现这里还通着电,于是他从冰柜里拿出一瓶矿泉水,一偏头,看见克里斯已经坐在了餐饮区的椅子上,慢慢地剥开雪糕的包装纸。
安德烈问。雪糕还有什么口味的?
没有牛奶味的了,你喜欢蓝莓吗?
很遗憾,我喜欢柑橘。安德烈难过地翻找出一根蓝莓的雪糕,在克里斯身边坐下。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聊的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从基地的伙食到上层的古板老头,从锚点徽章到那把卡壳的枪。克里斯的颈间有光闪了一下,一块金属吊坠掉出外套,随着他前倾的动作甩出一道弧线。那是一块小小的方型吊坠,雕刻出的线条拼凑出锚的形状,
你的那块吊坠,是你自己做的?安德烈突然问。
嗯。在等待开会的时候借了物理实验室。克里斯说。
安德烈还想打趣,加油站外传来了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一个中年男人下了车,他看着坐在商店里的人愣了一下,然后骤然警惕起来。
安德烈猛地站起。“您好,我是灯塔基地的听潮人,不要多问,请立刻回答我,这附近有平民聚居吗?”
男人多少被他的架势唬到,下意识地回答了他的问题。“再往前两公里是还有人居住的城市,等等,你刚才说你是……那……”
男人意识到了什么,安德烈没有给他发散恐慌的空间,加快语速道:“我们会立刻上报,要求疏散居民,不要慌张,现在立刻告诉我方向。”
男人连忙点头,随后皱了皱眉。“你们?”
安德烈愣了一下,他转过头,身边的座位空空如也。
他暗骂了一声。没什么,事不宜迟我需要立刻离开,请你配合我。
安德烈动作迅速地上车,启动引擎,克里斯的声音从后座上传过来。别忘了先上报政府。
安德烈骂了一声。你跑得真快,和陌生人说话不会让你丧命的,克里斯。
越野车在公路上呼啸而过,细碎的声音攀附在安德烈的神经末梢上,缓慢地摩擦攀爬。他听见自己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一下一下地捶打着胸膛,钟声、枪声、爆炸声、尖叫声,一层薄薄的膜缓慢包裹缩紧,黑雾在角落里蠕动,他无助地大口喘息,喉间挤出破碎的悲鸣。
你很害怕。克里斯不知何时又坐在了副驾驶上,他的语气一如既往地冷淡,此时听在耳朵里却显得飘忽。
是个人都会害怕的啊。安德烈辩解。
安德烈,你为什么听潮?
为了你啊。安德烈勉强笑着。
你怎么不说话,你不信吗?好吧,这么说确实煽情了,我也是有为人类奉献的心的。安德烈瞥了他一眼。
确实是为了你啊,我们二十二岁那年兵役期满,恰好又撞上潮的爆发,你非要去研究那个,我生怕你这张嘴被同僚撕了,不远万里去给你当保姆。安德烈嘀嘀咕咕。
克里斯,你是个天才,你仿佛就是为了那种刁钻恐怖的难题而生的。安德烈紧紧捏着方向盘。
但是克里斯。你死了。
2053年7月12,死在潮声里。
为了你啊,克里斯。
安德烈喃喃自语。车辆在路上飞驰,副驾驶上的金属吊坠在忽闪的阳光中发着亮。
【碎片之三,冰封。】
“瘟疫,病毒,灾难。如果说锚点是拥有抗体的小白鼠,听潮人就是主动注射病毒的志愿者敢死队。”
“潮出现在这个星球上,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整个人类群体,人类和它共存之后,它在无声中改造了部分人类。他们在短时间内可以适应潮,但时间一久,潮的能量在他们体内集中爆发,他们会比寻常人类死得更加痛苦。”
“人类不是伟大的种族,救世主是病入膏肓的可怜人。”
“安德烈。”
“安德烈,你在听吗?”
我在听。
“不要把剩余的锚放在我身上,对我来说已经太晚了。虽然你也曾是锚点,但我们现在在潮的中心,不要浪费你的精神。”
……克里斯,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死。
“你不会死。我不会让你死的。这是契约。”
我会很难过。
“不要沉入潮中。”
克里斯。克里斯。
“我不会让你死的。安德烈,你会自由。在一切结束之后,你会自由。”
潮声吞没了克里斯。
“安德烈,听潮人,其搭档锚点因受潮声影响,于任务中死亡。”
“安德烈因为搭档的牺牲受到严重精神创伤,短时间内失去听潮人的工作能力,且有被潮反噬的可能。考虑到人类的生存情况不容乐观,且安德烈有可能成为新的潮爆发点,现将其列入危险听潮人名单,统一进入休眠舱封冻,以上。”
安德烈驱车直入城市。
车窗外掠过一张扭曲的脸,鲜明的影像映在他的视网膜上。
车辆横冲直撞,行人匆忙逃窜。安德烈停下车,站在混乱的十字路口中央,人群在血红色的夕阳中狂舞,猩红和黑色交错着在他们的脸庞上扭动,虚空中有一个点静止又膨胀,狂喊和尖叫停顿的一瞬间,那个点猛地爆炸了。
安德烈站在斑马线上,和他一线之隔的女孩神情恍惚。
她露出一个微笑,涂着淡淡唇彩的嘴巴微微张开,姣好的面庞覆着霞光的粉。
她笑着唱出一首毁灭的歌。她举起双手,于是人们也跟着她举起双手,他们张着嘴,潮声浩大,无色无形的潮翻涌着卷过城市,太阳坠落了,而他的锚点依旧稳固地扎在大地上,像是一座孤单的流动墓碑。
安德烈再一次从潮中存活。他倒在沥青马路上昏迷了三天,醒来时他极度饥饿,极度疲劳,但他的世界安静了。
盘踞在他脑海中的潮声消失了,连带着那坚固的锚也一并消失了。死寂的空间里有嗡鸣声被孕育,它撕开裂缝,破壳而出,他的神经叫嚣着恐慌和疼痛,而世界不予回应。
2055年,空前巨大的浪潮席卷了地球后,“潮”消失了。
人类在灾难中近乎完全灭绝,但依旧有残存的火种幸存了下来。国家溃散,政府解体,人类文明在一夕之间倒退回原始的聚落状态,蛰伏着缓慢前行,等待着新时代的开启。
而在那座死城之中,失去了潮的听潮人,人类最初和最后的听潮人,在尸海中停下了脚步。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低头在身上一阵翻找。他从衣襟里翻出一枚吊坠,然后把它囫囵地塞进了口腔。
金属吊坠滑过咽喉,在食道上划出血痕,在他的幻觉之中穿过身体的通道,落进潮湿的胃里。
作者:路人
早些年我去过一个南洋的小岛,具体叫什么已经记不得了。每到周末,岛上都会有盛大的烟火表演,听岛上的朋友说在过去这是吓退遮天巨浪的仪式,如今只是用来吸引游客。我要讲的故事和我一个朋友有关,他原本是烟花表演上类似于“祭祀”的角色。他家里几代人都是如此。
我到岛上的第一天被村长带到了祭祀家,说这段时间得寄宿在他家了。他叫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只记得我喊他黑哥。但其实也不黑,和岛上其他长期出海的小伙子比甚至有些白了。他还有少见的浅色眼睛和头发,至于是不是真的浅色呢?我其实也记不太清了。
黑哥和我说:“这岛上这两年外人来的少,你也算是少见的面孔了。”
我记不得怎么回的黑哥了,只记得那晚的烤鱼很好吃,拌着咸味的海风,特别有滋味。
我就这样在海岛上悠闲了些日子,偶尔看看书,拍拍照,骑着自行车环岛旅行,直到周五村长把我接出了黑哥家。他安排我在烟花表演广场附近的小旅馆先对付几天,说黑哥要准备仪式。
很快就到了周末,烟花表演前夕。黑哥带着夸张的面具穿着兽皮的裙子到了广场。广场中间已经搭起了高高的架子,人们一圈围着一圈的坐在地上。最外围是自制的几门烟花炮,但村长说其实早就不用土办法自制烟花了,那几门炮只是摆设。
天色刚刚暗下来,第一轮表演就已经开始了。烟花炸低了,不停的有火星子往下落,差些点着了旁边的茅草棚子。
第二轮表演开始,黑哥独自爬上了广场中间的架子,在上面跳着舞,他身上该是涂了什么油,时有时无的反射了些烟花的颜色。人群渐渐沸腾,有些离架子近的开始跟着黑哥也跳起来了什么奇怪的舞蹈。
第三轮烟花在天上炸开了,已经快后半夜了。越来越的人跟着跳起了舞,宣泄着什么在文明社会没法宣泄的东西。人群丝毫没有疲惫的意思,直到发生了意外。一颗火星子点燃了那些旧烟花炮,里面的土烟花正正好好射到了架子上,但四周的人似是看不见一样。依旧癫狂的宣泄着。
火势慢慢变大,甚至架子最近一圈的人也跟着烧了起来,我只看见那火蛇直冲云霄,熏得我睁不开眼睛。那些还在火力狂欢,我看见黑哥也隐约在火力舞蹈着。隐约的还能看见黑哥涂着油的皮肤反射着红的火光。
第四轮表演开始了,我认为我大概也是在这种环境下发狂了,竟也被身子带着跳起了舞。直到最后疲惫的昏睡在地上。
再醒来时我躺在一片灰烬上,身上披着一层焦土。但浑然感觉不到任何疲惫与痛苦。黑哥坐在没烧完的架子上,看着我。
我说不清楚那场狂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回到黑哥家里时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过了两天才好了些。
黑哥说他没其他人那么黑是因为小时候多读了几年书,出过小岛。但比起外面,还是觉得这有些与世隔绝的小岛要舒服些。岛上到处都是悬崖,只有南边有几处还算平摊的地方成了港口和社区。
黑哥和我说他年轻的时候见过几个年轻人,几个年轻的男人。他们关系一直很好,后来其中一个人出了意外,被发现死在了海里,下半身被鲨鱼咬的不成样了,但是岛周围少见有鲨鱼,只能说是运气不好吧?
我留在岛上的第二周,很多细节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好像是吃到了什么其他国家的冰淇淋,是黑哥拿鱼换的,鱼则是烟花表演的时候得来的,是一条罕见的大鱼,听说是什么神使,村里人不敢吃,才在最后轮给了黑哥。
村长那段日子一直嘀咕:“不妙啊,这个季节捕到神使,不妙啊。”
我还是在岛上骑着自行车环岛旅游,偶尔还能看见以前少见的海鸥,漫天的飞着,周五我又被村长叫着要搬去旅店,黑哥这次送了送我,帮忙搬了些行李。那天晚上后半夜下了大雨,风很大,广场周围的茅草棚子都被吹翻了几个,大风还带上岸了一头鲸鱼,我看见它的尸首被留在了南边的海岸上,到了烟花表演前才堪堪收拾干净。
烟花表演依旧顺利,我又在梦里看见了黑哥带着众人在火焰里跳舞,如果我当时再年轻个几岁,说不定会问黑哥是不是有超能力。
第二次烟花表演后,我慢慢的习惯了这种狂欢的生活节奏,周一早晨起来,已经没有上周的昏厥了,那天黑哥请我去了躺餐厅,说是餐厅的出了新菜,餐厅老板的儿子从外面回来接手了餐厅的生意。
所谓的“新菜”也只是某种新口味的煎鱼,但确实是没吃过的味道,听说是深海鱼,所以会比较少见吧?
我们吃到了很晚,餐厅快关门的时候,老板的儿子出来了。很年轻,留着山羊胡子,但也和其他从小出海的村民一样,有些黑。
黑哥和他介绍了我,我们聊了些这两天的见闻,但是更具体的内容我也记不太清了,只记得第二天我们仨一起帮黑哥搬了房子,他本来是住在岛的北岸的,那里烟花表演的广场近些。但是老板儿子说他在西岸有个房子......
请原谅,再后面我就已经记不清楚了,那个周末的烟花表演是我在岛上最后的记忆。那天晚上,黑哥一直没来,晚些时间他终于带着面具到了,但是穿的很厚也不说话。
烟火表演依旧照常举行着,只是到了一半突然起了大风,你可能不太清楚?那个季节是不会有风的,也不会有雨。我们在架子边上载歌载舞,黑哥跳到一半就体力不支了。火焰依旧吞噬了一切,只是这次黑哥没带着人们在火中起舞。第二天我离开了小岛,第三天小岛被海浪吞噬了。
“这就是我的故事。”老者说完,闭上了眼睛,床头摆着一张合照,上面是年轻的老人和他故事里的黑哥。还有几个人,不知道他有没有在故事里提到。这是我在老年医院当志愿者时听到的故事,他们说老人疯了,根本没那个岛。只是带着他碎片的记忆回忆着自己以前的某个朋友,某个兄弟。我去打听了下那个黑哥,说是四五十年前因为什么原因被人抓起来放狗咬死了,又有人说没死,但是后来自焚了。
我离开老年医院前的最后一晚,老人把我叫到了床边,说是想起来了,黑哥是被人打死的,所有坏人都因为吃了神使的肉遭天谴死了。那天他们只在土炮后面看见了两个刚刚满周岁的孩子,那孩子笑眯眯的,用火折子,点燃了土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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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四戎
评论要求:无声
(自娱自乐,没啥阅读价值...)
想要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应该选择一个好日子。那假如中途程序出错,我并无方式辨证它是个好日子呢?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瘫坐在那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这和我没关系。我有些一直以来需要去做的事情。上一次,是在酒吧里,心想醉了就好,谁知,灌了半天,我还是太清醒了,遂放弃;上上次,在荒芜无人区,登上了一座不知名的山,不巧,恐高意一燃起,身子一软,滑坐下去,短暂失忆;上上上次在海边,那天在涨潮,一波一波叠起来,冲上海滩去,越来越高,最后破碎成散开的浪花。潮过无痕,人记住了。觉得景太美,月太圆,想起回家便提起步子往回去。
从那后,我放弃了出门。我开始厌倦除我屋内的任何一处场所,尤其是人来人往的地方,人一多我就慌张,人一多我就嫌自己丢人。每每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强迫自己进入冥想。自然的潮征服了海滩,建立了和谐关系,那我便让我大脑中的潮征服我,让我跟从它走。在它们用力的冲撞下,我摇摇晃晃,欲跌欲撞。那么,下次,下次会是哪一天呢?我期待着。
我起身,走回床边,躺了下去。潮水冲撞着我,任由它带我去任何地方。我直视着天花板,那里粘着我的全身镜。我撩起衣物,露出长长的缝合线——从右下腹部一直爬到左胸口。因增生而狰狞,一股恶心的气味涌上心头。幸好是躺着,不方便吐,想吐也出不来。
倒是,怎么会有人觉得这个伤口好看?那日出门,这伤口被他人无意间察觉。我能明显感觉到来人的迟钝与惊讶,但他的反应瞬间改变:他笑着对我说,不丑呀,我觉得很有...嗯力量感,没关系的。我懂,他其实在害怕;我懂,我的伤口真身如何。事实上,我有多丑陋,它就有多完美。是漂亮的,是无暇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轻而易举征服我的。磅礴的巨蛇长驱直入,人身是最美的猎物。不过——我想要我的伤口里长出黄金,让我的黄金插翅直飞。带上我一起。这可比我就这么傻傻躺在这有趣多了。
除了这,还有的,我的手腕。一条一条,密集,有那么点韵律与节奏。有很多口,会闹会笑不会哭。有一天我看见他们张开了眼睛——
也张开了嘴,灵活的舌头舔干净了刚出生的新鲜的血液。他们这般年少便学会了该如何朝夕相伴。我很欣慰。
不久后,那里爬出了一颗一颗的糖果,像鸽血红,是值得被收藏的宝贝。要是经受不住诱惑上前尝一口,会是甜的,是那种挂在记忆上的,被串起的甜美。
根据守恒原则,甜极发酸,酸则继续发酵。那么,甜则是恶臭。
甜到天旋地转。甜到过往也经不住地发抖——我坐在急速退后的过山车上,头有点晕。又是一波新的潮流。
你说"不要啊——"
你们都在说"不要啊——"
可是为什么呢,我是在帮你拆定时炸弹啊。
我是在保护你们的。
我爱你们。
在我有记忆以来我的朋友曾对我说过,我对谁都是一脸笑嘻嘻的,不论初见抑或离别,很心安的感觉,也很舒适,适合交朋友。是个十分温柔的人,她擅自评价道,我猜你不缺朋友。
我心想,说的倒挑不出错,你们有事相求,我次次竭力相助,不惜自毁不惜自我牺牲。当然,这些,这一切都和我是否善良毫无关联,这仅是因为我不在乎。
失去与得到,我毫不在意。
就像朋友还是敌人,我也无所谓。
我不爱什么东西,反正也没人亲近我。尤其是虚无那玩意,一脚踹开我,猛烈地撞击,妄想踹飞我。他如愿也行不如愿也好。我不受什么影响。他开心了就是我的毁灭,他做不到,就净折腾我。我也乐在其中:怎样都行,怎样都好,随意,无所谓,胡闹吧,沸腾吧。
虽然这样,在这,我还是想提几个人。
爱丽丝玛利姆,一个好姑娘。这些天里我终日紧闭屋门,把自己锁在自己的天地里,她担忧极了,在我屋外徘徊。
哦,忘了说,我虽然快瞎了,耳朵也不好使——意思是哪怕我视觉极差,听觉也半斤八两。我的感觉向来十分锐利,时间削不动,现在也如此。听起来像扯淡,但我确切感受了她的气息,气息在担心我,气息总是忍不住想要闯入我的屋中,但每次便半途而返。而那种波动的频率仅仅是因为想看看我,瞧瞧我,或者和我说上几句话吧。这次,她放下了什么东西,往我的窗口望了望,欲言又止,接着是走了。我反思了一下,我对不住她的确实,但我瘫坐在此,全身酸痛,已无力发出什么人能听见的声音,更不必提起身做点什么。也因此,便随她这么来这么去吧。
还有一位是我的童年旧交,雷恩先生。我现在坐的桌前放置着的音乐盒便是受赠于他。那时是我生日,他听闻我喜这些虚里玄乎的东西,便将此做为礼物赠予我。这分明是毫无重叠...我不懂,笑着收下了,在家摆着也行吧。盒面上的光点会在阳光下跳舞,也会有那么一刻我心雀跃。这么多年过去我依旧没有想明白为何,为何会送,送来又是何意?关系好吗?关系...我不需要这种东西?印象里似乎就见过几面,只手可数,谈论的话题也无非是些毫无意义的生活垃圾。那么是为什么呢?会有特殊的含义吗,也说不准也就是和我一般生活太无趣找点乐子罢了。
音乐盒旁是我珍藏的刀,刀柄有花纹,起伏缠绕在会被握住的地方,硌着手。一把刻刀,早些年从拍卖会上竞得,平日里我便是用它来摧毁完整的结构体,供我闲来无事雕刻用,是我多年旧友。今日,我同样是希望我的旧友——它来结束这一切。我受够了,这早该结束了。刀锋闪着冷冽的光,仿佛有气丝连接在我身上,若有若无,却对上了交流的频率。它是我的刀,是我浑身上下携带着淬毒的“刺”,也是我的镜子——一晃而过的弯起嘴角微笑的魔鬼,露出了白惨惨的牙齿。我对此肃然起敬。
我举起刀,我又停住了。目光不争气,瞟到了什么。
等等,这是?这里怎么会有这件物品?我向来极简,若非生活必要之物,早见早扔之。除了些原主人非我,但却在我这安家的物品们,我不知如何处置,便放在那里规则地摆着。面上,我是个随便的人,实际上,这些物品的每一位原主人我都深深记着。我不知如何表达感谢,便收下了,存着,就当确实是有着那么点情谊吧。只是这件物品...我的确不知该从何开始忆起。
不可能的。我不会漏过每一件物品。是哪错乱了。想不起来...为什么?
我放下刀子,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无奈之下,潮流归于平静,我不愿再去想。就当是没有来头的不可名状的挑战吧,不问发起者,我会认真地去解开这个迷题。
不过也别轻易相信我说的话。真是麻烦啊,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竟会想,要不再多混蛋一天。莫名其妙,真是麻烦啊。我懂了,定是因今日并非是个好日子。
到此为止,我曾说过什么吗?记不得了。
总之,那时候,这时候,请你双倍祝福我。
下次,我会选择一个更好的日子。
---END---
是之前[桁架]关键词的文,写了一部分,改了改拿来混更。
评论:无声
作者:江
这个故事曾经发生过,但也可能从未发生,因为它是关于一些厌恶月亮的人的故事,这约等于讨厌诗人、乐手和画家以及其别的这类人物。理所当然的,在他们统治的年代他们的王国里绝没有这些东西,所以他们也没有自己的诗歌,画像和塑像,以及故事。
我知道这个故事只是因为最开始的时候这事儿和这些人并没有什么关系。
在这些人统治的时代,贫穷是一项普遍性的现象,普遍到每个你认为贫穷的人都没了解到过世界上还有一个词汇专门形容他们所处的状态,因此他们也不太清楚怎么看待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
这很糟糕,因为过得比他们好一些或者好很多的人多半都骄傲于自己在以正确的方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这些正确的方式大体上包括了诸如一个位置低的人绝不会比一个位置高的人更快乐,更幸福,更满足,而一个穿绸缎的人一定比一个穿粗布的人位置更高之类的。
至于一些罕见的、纯属偶然的、但不可避免会发生的,例如一个穿粗布的马夫正在微笑,但他的主人刚死了老爹之类的状况,对于这类情形,一个富有同情心的绅士或者淑女都明白他们应当先用怜悯的目光注视这名马夫,再对他的主人致以问候。
可怜的人,他的理智已经到月亮上去了。
我们要说的这名骑士正是一位这样富有同情心的好人。
总的来说,他具备许多美好的品质,比如仪表堂堂,骑着白色的高头骏马还有一套做工精良的银甲,又比如忠诚而且勇敢,谦卑而且有礼,如果一名淑女需要被他营救,那她被交还给她的父亲时看起来简直就像没被营救过一样之类的。
像这样的骑士,如果他没有去寻找冒险,冒险也会来找上他,有时他单打独斗,有时他被他最好的伙伴召集(或者反过来),还有些时候,例如现在,他需要帮手,但这趟旅途的目的正是拯救他最好的伙伴。
虽然我们都明白一个骑士应当不止有一位忠心的伙伴,但故事总是这么巧而又巧地发生了。
“……请容我向您确认一下,近五年来您的居所都没有窗子,对吗?”
“如果您认为我拥有这间牢房的居住权,那可太对啦。”
“那么您是名诗人吗?”
“虽说找诗人也该往这地方找没错,但太让您遗憾了,我不识字。”
“也就是说您也不会是个文学家或者哲学家咯?”
“可不是这样么。”
“如此,您对于音乐这项东西又……”
“您要是乐意把蜡烛和眼睛凑近些,准能看见我少了三根指头的手呢。”
“啊,那您就一定是我想找的那种明智的人了。”
无论怎么说,这位骑士都展现出了他的聪慧和公正,他不但完全明白该去哪里找一个好的侍从(牢房的屋顶总是比农户的窝棚严密的),还把这名肮脏而且残疾的囚犯释放出来,真的让他做了自己的侍从。而这名幸运儿一路上得到的对待么,除开要在月亮底下走路以外,以他原本的位置来说决计称得上是宽仁的款待了。
“我可真是从未见过像您一样无畏的人了。”
“唉,这,我真羞愧,倘若不是只有月亮出现时我才能瞧见它究竟在哪个方向,我也是决计不肯让自己像这样被它照着的。”
“而这正是我产生一些浅薄疑问的原因了,依我看,我们已经在月亮下走过了三又三分之二个夜晚……”
“啊,您是想问我,为什么我的头脑依然没有变化么?”
“就是这样,您真智慧,尊敬的阁下。”
“您终于问了这个让我提心吊胆的问题,可我该怎样向您坦白呢?您真是太会让我羞愧了……”
“噢,我猜,总不会是一位尊贵的女士用她的魔法庇佑了您吧?”
“像那样当然也很好,可……我向您尽数坦白了吧,并非是我的头脑有什么过人之处,只因为我正是要去月亮上找回我与我的伙伴的理智呢,唉……真羞人。”
说着,这位骑士迅速地抬起头打量了一眼月亮现在和他们的距离,又连忙低回去,比起三天前自然是要近多了,这叫他羞惭的心宽慰了许多。
“我想,阁下,又或许您会愿意宽容地再解答一个我无知的疑问也说不定。”
“这当然,您请说吧。”
“那么依您所见,您被拿走了理智以后,究竟有没有什么显而易见的改变呢?”
“啊!您又问了个着实令我无措的问题,可我已经承诺过向您坦白一切,我也只好如实说出来了。我变得脆弱,敏感又胡思乱想,每当想起让我友人抛下理智的那场哀恋,还有他发狂的面庞,我也不由得沉浸在莫名的悲伤里,甚至,唉,还会像现在这样,总想对人倾吐出我的思绪……”
“这听起来真是十分像一名正直而友善的人对不幸的正当反应。”
骑士感到他被这名伶牙俐齿的侍从冷冷地讥讽了,他不由得又十分地哀伤起来,而这种哀伤的感觉令他更为哀伤了,那无从捉摸的月亮真是叫他变得一丁点儿也不像自己了。
“您就尽情地嘲弄我吧,像嘲弄每一个不幸的人那样,我不止听着您的冷酷言辞,还要告诉您更多,看看能否叫您冰冷的心想起仁慈来!”
“我看,我保准儿找不出比您更体贴的好人物了。”
他们在争执中继续脚步向前,尽管伤感和愤怒占据了骑士内心的每一处,但他仍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
“——我变得多么陌生啊,当我看见那些尊贵的夫人时,我的念头中不再有纯然的恭敬,我总想扭头看看窗外的宫廷里有哪一朵鲜花更像她们;而当我看见那些整个家庭只有一条裤子穿的可怜人在月亮下围坐到一起,用他们被癔症侵扰的头脑彼此讲述那些荒诞不经的旧事,仅仅因此就能发出比国王更响亮的笑声时,我竟然不再感到怜悯和恐惧、
“您已经全然发觉到自己方才的残忍和冷酷了罢?我却还要告诉您更可怕的事实,我也要残忍地对待您了,我问您时您回答了我,那您一定是知道诗人的了,那些像他们爱慕的月亮一样无常又冷漠,热衷于将人的心揪出来冷冷鞭挞又信手丢下一朵火焰的恶人——这就是最可怕的事情了,我正是看见了一首诗,并将它用起伏的音调念诵了出来!
“……啊,我究竟做了多么可怕的事情……!您是决计不会明白,当我发现我不再能端正正确地履行我的位置时,那是多么的令人惧怕!”
他一边痛苦地大声讲述着,一边斜斜地去睨侍从的神情,但他同时发现月亮离他们已经近到了一个能够攀登上去的距离,这让可怜的骑士甚至不禁觉得自己已经好转了起来。他真是备受了这莫测的折磨。
“至少,唉,我这可怜可悲的家伙总算办到了我的使命。这里可真荒芜……”
“噢,真巧,我瞧竟然也是这样,但那儿看起来很不一样。”
“——您是说哪儿?……啊!您在做什么啊!您差点把我摔下月亮了,快些拉我回去!”
“可这倒是有点儿难办。唉,阁下,但遗憾就遗憾在这儿了,您的智慧叫您问了我所有问题,却还漏了一个呢。如果您记得问过了我的罪名,事情保准儿就不是今天这样了,我犯过的罪状大体上包括了我是一名不识字的诗人和文学、哲学家,一名缺少三根手指的乐手,还是在脑袋里想象月亮的癔病患者。”
“总之,向您致意,我要让您离开月亮了,如果您非得带点什么走那就带走这块石头吧,相信我,它比您的理智好上许多呢。”
死寂这个词,如果魏蓉曾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此刻也能全身心体会了一遍了。
张东流,维持着逃跑的姿势,头以一个尴尬的姿势扭着,视线向下看着那人;那家伙,僵硬地维持着笔直的姿势,光溜溜白亮亮的大腿露在,小腿上的腿毛还迎风摇曳着;魏蓉趴在地上,僵直地抬起头,手中躺着那条罪魁祸首腰带。
死寂,仍旧是死寂。
那人在魏蓉和张东流的注视下,默默拾起了自己的腰带和裤子,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自己的裤子穿好。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仿佛像是过了永恒一般。但至少在他系好腰带后,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恢复了原状。
只是那人此时最想杀之人已然不是张东流,而是趴在地上还没完全起身的魏蓉——至于是什么原因,显而易见。魏蓉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说,虽知自己不想死亦不该死,但又觉得如若是自己经历这些必然也是羞愤难当的,似乎就也觉得自己并不太无辜了。
他气愤不已,手中刀剑已然转向对着魏蓉,正要劈下。
张东流突然大喝一声:
“你要杀就杀我!不许你杀先生!”
说着便向这边冲来。
这一声喝得,叫这人与魏蓉都给惊住了,毕竟这声音量之大,着实出乎人意料。而对于魏蓉来说则有更深一层的讶异。因张东流这孩子,这些日子虽开朗了不少,但经年习惯总是难以改变,话语中总透着三分他自己都不易察觉的小心,说话声也总是又轻且柔,极少高声喧哗,更不用提像现在这般大声呵斥他人。
想至此,魏蓉不由得心中一暖。
而那人正要对魏蓉下手,却又被张东流大声一喝,手中的动作难免便顿了片刻。而这片刻,瞧着便是个时机。魏蓉自然不会放过,人利索地从地上爬起来,只是人却未完全躲着刀剑走势,而是矮着身擦着那人身边向张东流跑去。
这空档她未用来让自己逃命,而首先想要保全张东流这孩子的性命。这些时日中,已对对方有了深厚感情的,又何止是那孩子一人?
魏蓉早已顾不得这许多,一把将张东流拉进自己的怀中,几乎将他整个人都包住。那人的刀式落在她眼中,魏蓉心中早有计较。她躲过了这一下,抢过了这小崽子在怀中,那家伙的下一式必然是躲不得的,少不得要狠狠吃上一记。但或许对方一击得手会有片刻的松懈,便有迹可循,能叫二人逃出生天。
只是不知这一下,自己现在的身板是否能还能吃得消。
张东流被抓进魏蓉的怀中时,似乎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先生想要做什么。一瞬间心中充满了恐惧,几乎顾不得魏蓉的动作,拼命挣扎起来,想将魏蓉从自己的身上推开,口中惊呼着,却只会重复“先生”二字。
魏蓉一边使着劲试图将张东流固定在怀中,一边在心中暗骂这小子真是不懂事,再乱动下去便不止是她一人受伤,而是两人都活不了。只是她心中同时也知道这孩子此时的挣扎是因为什么,暗暗地又有些欣慰,这几月果然没白养这崽子。
思绪万千如须臾,动作变换却不过刹那。
魏蓉霎时感到背后袭来的刀风,便知刀剑将至。眼睛不由得闭了起来,并将张东流抱得更紧了些。
当。
清脆的击打声在魏蓉的背后响起,那凌厉的刀势转瞬即逝。不知哪来的暗器,竟生生将那人的大刀击开,使得魏蓉和张东流逃过一劫。
那气势一卸,魏蓉立刻眼睛一亮。她不由分说,将张东流打横抱起,拔腿便跑。哪里还管是谁出的手,阻了这来杀人的家伙。此时此刻,哪有逃命重要?那人既能用暗器破刀式,那必定比她二人来得有胜算的多。这水里快淹死的,何苦去担心那还没落水的。
她脚下步子不停,立刻向那林子中钻去。在此处已住多年,这林于她来说早如家中后院,何处不好走,哪里又小路笔直,心中早已计算到了。魏蓉脚下飞快,那些衣袂翻飞和武器击打声,不消片刻就被隐没在林中叶间了。很快她只能听见鸟鸣与溪水潺潺声。这般宁静平和的声音,叫人觉得仿佛刚刚那一场生死争斗仿佛都不曾存在过似的。
这份平静却并未让魏蓉放松半分。她心中时刻思索着能安全安置张东流的地方:私塾那处必然是不能再去了的,难料那里是否有那人的同伙已经在埋伏了,若此时出现,就怕是自投罗网;别的地方虽稍安全些,但是整个村子不过一方小地,易于被人察觉,且来往村民又互相相熟,在性命攸关的情况下,谁知他们是否会愿意帮助一个与自家毫无关系的陌生小子呢?
想来想去,恐怕还是林子更安全些。
寻常的藏身处自然是不行的。况且此地地处南方,说是树林,实际不过是个小丘中的一隅小林罢了。看上去能藏人的地方,熟手只消片刻就成推断出到底有几处,寻起人来再简单不过。魏蓉不知那人是否有这等能力,但是也不愿拿张东流的性命来冒险。
她心思飞转,脚程也不慢。沿着山间溪流行了一段后,正到了一方山亭。
此处是村中居民郊游常来之地,又因不远处山中有古寺,也常有周边城镇居民造访。这处山亭便是大家聚会歇脚之所,一旁自然是辟了几处,给众人安置烤炉等器具,坑坑洼洼。坑中又常年铺叠了一些干草和枯叶,以及简易的木刺,为防止林中动物在此筑窝。否则等到郊游时节,大家岂非无处吃喝,只能瞧着动物出出进进,岂非抓心挠肺?
魏蓉扭脸一瞧,心思便动了。
——在陷阱中藏人,岂不正好?
老杰克已经时日无多。
这是来自医生的死命令,杰克无法反驳。在这之后他的选择就只剩下了是要继续老杰克的治疗来满足他自己的良心,还是放弃治疗,满足他父亲的遗愿清单。杰克不图老杰克的遗产,因为那幢破旧的小房子还没他自己的值钱。很久以前,一个年轻渔民抛弃了他的渔船,他的渔网,还有属于他的潮汐,千里迢迢地来到城市里,把自己束缚进柏油路与狭小的房间,捕鱼织网的手做起了除此之外所有的事,海水的咸腥味变成了汽车的尾气。很难说这样的决定除了一个海洋学教授的儿子和一幢小房子之外给他带来了什么,也许他后悔了,所以在死前固执地想回到那个生他但是又没养他几年的渔村,去赴那个神秘的约定。
渔村如今也已经不是渔村,在杰克的行程单上,那只是一个到海边还有些距离的古怪度假村。技术的进步带来的结果是指用少数几个人捕鱼,他们的供应就足够全村乃至所有旅客享用。村民们享受着这份馈赠,却没能用好它。
杰克向学校请了很长的假期。
10月21日那天杰克带着老杰克带从纽约出发,飞机火车汽车最后换到步行,第三天的晚上他们终于穿过了群山和树林,站在这座泛着海腥味的偏僻小镇入口处,面前是歪扭的铁门。
暗红的锈蚀也掩盖不了铁门原有的精致和庄严,雕花盛放于栏杆上,连叶片都带着微风吹过的弧度。在没变成这样之前也许它们真的起到了保护入口的作用,但是现在不砸死行人已算万幸。杰克伸手去扯,在门之间扯出了一人宽大缝隙,他们从门之间狭小的缝隙里钻过,尽量不去触碰那两扇已经摇摇欲坠的铁门。
穿过门后拾级而上,甬道里的状况比他预料中的要好,没有碎肉,没有黏腻刺鼻的液体,石砖干燥整齐,连一点青苔都找不到。除了昏暗和寂静,这里什么都没有,他们的脚步声就是这里最大的动静。他仿佛一只撞进虚空的萤火虫,手中扑闪的灯火快要淹没在黑暗中。
甬道的尽头有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光,隐约可见一个坐着轮椅的人影。
“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上一个旅人还是三年前的事……”
引路人转着轮椅和他们并肩前行,嘎吱声混合着一种奇怪的低音回荡在空旷的街道上。稀薄的雾气飘荡在街头,街道上没有灯,连两侧窗户里的灯光也没有,幸好今晚还有月亮,不然真不知道要怎么找路。
“请问,这里的路灯……”
“坏掉了。”引路人的嗓音不比他那嘎吱的轮椅好到哪去,“但是也没什么,没有路灯之前我们也如此活着。”
杰克这才发现,那股古怪的低音,正是来自两侧的民居中。那些房子保持着近乎古旧的建筑样式,破旧,装饰乏善可陈,房子上所有的物件都有实际的用途。黑暗中似乎有无数生物裹着粘液蠕动,湿滑的咕叽声此刻听起来几乎是在撕咬着耳朵。他尽可能不去想那些紧闭的窗帘后面究竟有些什么。
老杰克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含糊不清的咳嗽,杰克轻轻拍打着父亲的脊背。
引路人的目光被老杰克吸引过来:"哦,这可真是……"
他在这里订了最好的旅社,但是看着眼前这幅样子,他很怀疑那个所谓的旅社能比汽车旅馆好上多少。
所谓的旅社在小镇西南方向,在这之前杰克只把它当成了某种宗教场,毕竟也不会有别的地方会有这种华丽的尖顶。门前的雄鸡风向标已经折断,要死不活地挂在半空中。引路人直接推门而入,迎面一股腐朽潮湿的味道撞过来,旅社大堂空无一人,只有前台一处小小的烛火,天花板上画着油画,人鱼乘着海浪,对着高塔中的王子歌唱。
引路人摇着轮椅吱嘎吱嘎地来到前台,不断按着铃。
很快一个长脸的侍者从后面的黑暗中走出,乍一看上去他似乎没了下巴,整个脸和脖子都连在了一起。
“这是新来的客人。”
侍者点点头,走上来从杰克手上接过了行李箱,领着他们从电梯上楼。酒店内部仿佛贵族的宅邸,复杂程度远超想象,大约在十分钟后,侍者在一扇门前停下,一把黄铜钥匙被递到杰克手中。
“楼下的餐厅和娱乐区随时都可以使用,祝您在这里过得愉快。”
隔天他一早就去了镇子上闲逛,旅途之后老杰克的状态堪忧。它只能独自先出去看看,顺便给老杰克打探一下去海边的路。
白日里的小镇全然没了夜晚的精巧与神秘,没了夜雾的面纱,杰克看清了那些蹩脚粗糙的花哨涂料与建筑装饰。他抬头,第一反应是自己是不是穿越回了某个维多利亚时期剧集的拍摄现场,不然面前这栋建筑顶上那华丽的的尖顶和墙壁上诡异又繁复的石雕外饰究竟是哪儿来的,然而橱窗里那些他在伦敦和上海旅行时都见过的纪念品暴露了它只是后人不得要领的模仿。
一群又一群捧着大束彩带的人走过,愚钝的脸上洋溢着同样愚钝又真挚的愉悦。整个镇子似乎沉浸在某种杰克不能理解的喜悦之中,就像是圣诞节。
想到这他再一次低头,深深看了一眼脚下的石板路。
他以为这种混杂了十八世纪西部淘金风和维多利亚风格的风格早就该没人看了。
他从镇子的租车行租了辆车。老板老得像块壁炉里的木头,走起来似乎都在掉木屑,和车的状态有的一拼。
“你再晚点我这里可就没车了。”老头塞给他一把钥匙还有一本旅游手册,“沿着路开到底就是海边。”
回到旅社的时候,老杰克已经清醒了,坐在窗子前看着灰蒙蒙的大海。从这里能望到遥远的海滩,阴沉的天空和灰色的海水,海鸥掠过天空,和行人抢薯条,这是杰克最熟悉的海洋。他们下午出发,沿着破烂的公路开出小镇,左边群山右面海水,远方的山崖上是废弃的城堡和高塔。云层难得破开了一个小口,在远处的海面上撂下一个光柱。
路的尽头就是沙滩,道路消失在沙中。老杰克的状态异常得好,他沿着沙滩走过去,杰克只能跟在他身后确保他不会一个激动跳海。然而老杰克只是找了初礁石慢慢坐下。
杰克摸了下衣兜才发现他把旅游手册带了出来。册子只有薄薄一本,封面是那副人鱼对着城堡歌唱的油画,里面几乎全都围绕着这个好似抄袭而来的故事:海岸上的王国,乘浪而来的人鱼,被庇护的后裔。
起海风时杰克意识到他们该回去,但是老杰克依然坐在礁石上,面对着汹涌的海洋。
"要涨潮了。"
"那只是其他时间,今晚例外。"老杰克依然痴痴望着海面,"今晚她会来。"
"那只是童话故事。"
"不,那是真的。"老杰克说,"她们从不违约,今晚他们也会来。"
"这里可不是丹麦。"
“那是人们在污蔑她,那些人总是得不到就要毁灭她。”海鸥停在老杰克身边,被他挥手赶走,“你真该去见见她,她会喜欢你的。”
"人鱼吗?"杰克从兜里摸出一支烟,“我为什么要渴求她,我又不会和一只猫性交。”
“很久以前她们还有很多,但是这些年只剩了她一个。”老杰克坐在礁石上,海鸥再一次停在他手边。
他们在那里一直坐到天黑。浪花一阵大过一阵,却始终没有到他们身边。
路的另一端渐渐出现许多只冒着光的眼睛,伴随着汽缸轰鸣声靠近,它们停下,打开腹腔,吐出穿得花里胡哨的老人们,然后就和来时一样离去。
杰克看见了那些老人,他们穿着打满彩色补丁的衣服,浑然不觉地向着海洋走去。
浪头突然涌起一块,上面露出一张脸,一张堪称是标致却僵硬的脸,浪花翻腾间杰克瞥见了她的鱼尾。
"那个王子没有娶她真是走了眼。"他喃喃着,搀扶着老杰克走过去。
涨潮时她就会乘着潮水而来,带着财富与食物,那时人们就会在礁石滩上等着她,这是他们的约定,从古至今,一代又一代传承下来的约定。
老人们伸出手,人鱼挨个抚摸过他们,每一个被她触碰过的老人都倒下去,很快就到了老杰克。
杰克听见他在呢喃:“您还记得我吗……”
人鱼像对其他人一样,对着他伸出了手,喉咙里传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老杰克抓着杰克的手,无视他的意愿递过去。
“……完美的牧者……”
接触的那一刻,她的声音在他耳边回荡,无序的咔嚓声化作了温柔的呢喃,意味不明的吼叫变为了清晰的语言。
“如此聪慧,如此矫健,两只劣等的牧者怎么会繁殖出这么优秀的品种……”
第二天,镇民们如期而至。他们来到海滩上,从老人们中间找到自己的亲人,将他们的尸体背上车,牧师已经在教堂中等待,人齐了之后他们就要开始葬礼。
最后一个背走了尸体的人回头看了看空无一人的沙滩,确定自己是最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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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夕阳褪去后,天转眼便黑了。
穿林风带来桂花的幽香。月亮升起来了,天下笼罩着银色的轻烟。
林间沙沙作响。
一袭蓝色长衫的书生拄着杖子从林中走了出来。在他后面,张开双臂的女孩正踩着两块石头来回跳动。
“宁儿妹妹,此处再去四里,便有一间安静的庙宇。到时就可以休息了。”
“回心哥哥,我没关系的。”叫做宁儿的女孩回应道。
回心停下步子,抬头望向月亮,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
“今夜的月亮可太亮了,我就好像吴地的水牛。”
风突然猛烈起来,冲向他的脊背。回心四肢都包裹在风里,他身子一晃。前面便是一处悬崖,回心差点投入月光。
“宁儿妹妹!山顶夜风甚大,一路上一定要小心。”他心中后怕,抚了扶胸口。
今晚月亮太亮,连远山的轮廓也看得清楚。山下的一面湖泊泛着银光。
强风依旧在山巅肆虐。回心小心地走着。
后方传来宁宁的声音:“回心哥哥,你为什么要到帝都去呢?”
“求学,然后做事。”
“北面又起战火了吧。收成也年年不好。”宁宁说到,“回心哥哥觉得自己能力挽狂澜吗?”
回心被风吹得有些腿软。他仰头回道:“尽人事,听天命。”
“要是这世道太平一点,我们也不用半夜走山路了。”宁宁叹了口气。
风吹过回心的后背,吹走了他的烦闷燥热。眼前的世界平静美好,和人人都传的乱世一点干系都没有。毕竟一个人也看不到,最多也只有浑身花纹的狐狸和豹子罢了。
“天下着暴雨,有谁能不湿了身子呢?再说天总会晴的。”
“哥哥,我听说啊,天下着大雨的时候,老鼠会逃进房子里来呢。”
“老鼠也知道哪里安全吗?”回心惊讶道。
“会的会的,我们那里每年都有几次会下大雨。老人们都说,那是鲲鹏过境了。”
宁宁的声音夹着几丝轻笑,让人听不出她有几分认真。
之前一闪而逝的花狐似乎鼓起了勇气,越来越接近这两个夜里赶路的怪人。它在灌木丛间跳跃窜动,银光照在它的皮毛上,竟找不到一丝不美。
这等皮毛要是被猎人看见了...回心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此等身怀美玉之物,不知今后将会如何?
花狐仰起头,正巧与回心对视。那眼里温柔似水,哪有半分迷茫。
也正是此刻,无匹的飓风来袭,拔起了回心双腿,让他飞到了天上。
身体颠倒之时,他再一次见到了明月。
大笑着的宁宁的声音不断接近。乘在赤豹上的她,衣服已荡然无存,替代的是薜荔与女萝,堪堪包裹住她的惹人部位。花狐乘风一跃,贴在了她的背上。
风吹着桂花,从林里飞出,花瓣展开在风里,好像一面旗帜。宁宁大笑着,赤豹四足抓在崎岖的山路上,猛地跃起。
月下是她明媚的笑。
回心没有坠落,反而混在风中,浮在天上,与赤豹一同飞了起来。
“小老鼠,你好像跑到屋子里来了。”
宁宁的声音说到。
回心看着自己的屁股,思考起自己与宁宁的相遇。那件事并不遥远,就在白天。我看她正被登徒子骚扰.....天,这等荒郊野岭,哪来的登徒子!
他如梦初醒,一切不合理的被忽视的点都浮上心头。但这时,他只能看着自己的屁股。
回心的四肢五官在风里溶解,意识更是不知道呆在了何处。此时他一转头,便可以看到自己的后背。
不过有一点好处,他朝下看就能看到宁宁的额头和晶晶亮的眼...还有胸前的沟壑和摆动的大腿。
赤豹抓住岩壁,开始下山了。宁宁从赤豹上一跃而起,窜入了风中。
两只眼珠在宁宁的肩膀上转着圈。她无奈地笑了。
“回心!我现在正式将你编入我生辰纲第一号!”
“我不在乎你在不在意!也不在乎司宴者怎么想!”
“你就是我的月下宴贺礼了!”
花豹从山上跃下。回心从风里看去,竟然看到了一些别的东西。
明镜般的湖面上,除了一轮圆月,几百张圆桌,也停在了湖面上,枝桠状的光迹悬在空中,作为一种装饰自由地变幻着。
按理来说也该脱离溶解的宁宁的身体,只是竖向拉长了一点,反而让她身段更加迷人。看着自己分崩离析的四肢五官,回心的嘴都沉了下去。
“山鬼~~”为了确切听到自己的声音,回心故意拉长了声音,“这才是你的名字吧。”
宁宁露出无辜的表情:“我是山鬼。但我不叫山鬼啊。你还是管我叫宁宁吧”
“月下宴,是什么?”回心问道。
“月下宴是妖精们的宴会哦。”宁宁说道,“月下宴的一条定则便是无尊无卑,所以人人都要带点贺礼。”
“司宴者只需要送出风信,备好桌椅就行。吃吃喝喝自有上门的妖精提供。”
“你看,你不就是一道吗?”
回心心头一紧,眼中溢满了泪水。自己已经变成“一道”了。
宁宁一点回心的眼睛,泪水便飙飞了出来。她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本不愿来。但这次的司宴者是我的长辈,所以才临时将你抓来。你不必恼,宴会收了自有你的好处。”
宁宁将手挥进风中。回心的心脏便化为一道流光落入了她的喉咙。
风逐渐停了。回心的四肢重新整顿,落在地上,又变回了蓝色长衫的书生模样。
他一回头,百米高的牌楼立在他的面前,竟然已经到了湖泊的边上。
“来,坐到我身后吧。”宁宁说道。
赤豹虽然行动矫健,但毕竟不是骆驼。回心靠在山鬼的背上,鼻尖萦绕着桂花香。
“你,一直都是这种香气吗?”
宁宁骑着赤豹走过了牌楼,“现在是秋天嘛。所以是秋天的花。”
赤豹的脚下只有月光。
几百张圆桌没有高低,仅仅只是随意排开。湖面很大,不过也有紧紧挤在一起的桌子,不知道是怎么安排的。
湖上已经来了不少妖精了。猴子、乌龟、巨人...
我早已不是会被青面獠牙吓到的岁数了。只是希望它们一会吃我的时候,能少些口水。回心在心里嘀咕着。
椅子似乎是不备的。有些大如高楼的便自己站着,有些不喜站立的就坐到桌子上。宴席间,有身手敏捷的例如猴子,有八风不动的譬如乌龟。妖怪间太没有统一性,与其说在宴席上,更像是走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回心偷偷看向身边的山鬼。桂花花瓣落在她的发间,香气依旧逼人。
她笑了一下,抬眼看向回心。
“你的心还在我的肚子里呢。说话小心点。”
悠长的钟声响起,宴会开始了。
上升气流包裹住回心的身体。宁宁牵住他的手,才不至于被吹上天空。漫天浮起的都是各色的贺礼,收入光柱中消失不见。妖精们停止低语,各自去找了位置坐下。
妖精的宴会到底什么形制?回心看着坐得歪歪扭扭的妖精们。
到现在也没有司宴者出现。
“月下宴没有司宴者,你看着就行了。”
飞鸟载着月光划空而来,落下的是一颗气泡。它慢悠悠地下落,在接近桌面的时候爆炸。回心闻到一股古老的味道。那或许是天上月亮的味道。桌面上浮起各种菜肴,似乎都在刚才的贺礼中见到过。瞬间菜肴的味道铺面而来。气泡的味道不用问,就连清冷的空气都被驱散了。妖们各自举箸,一时间竟然只有筷子与碗碰撞的声音。回心目瞪口呆,心想:这就是宴席?
巨兽的牙齿和筷子撞击的画面冲击力很强。回心轻轻夹起一片薄薄的肉。
既然山鬼没有阻止,那就意味我也能吃吧。
肉片带着炸的金黄的蒜末落在舌尖,咀嚼的同时味道也在不断变化,先是蒜香的咸鲜,随着不断地咀嚼,肉的鲜甜味渐渐涌了出来。牙齿撕碎肉的纤维,同时肉香也充满了口腔。
“好吃!”回心眼睛一亮,又朝桌上伸筷。糊辣、酸甜、鲜香、怪味......回心的舌仿佛经过了一场暴风。几百种味道接连登场亮相,却又能清晰地被分别出来。道道佳肴展现出来的味道变化,如同光分七色,自然纯粹得仿佛穷尽了味觉的一切可能。
吹开汤面的油脂,喝下最后一口肉汤,回心长舒一口气。
山鬼的枝蔓缠上他的脖子。回心转头看去,发现山鬼没有吃眼前的菜肴,而是将藤曼深入了一个气泡中。
回心变成了一只独角犀牛。他有着他从没见过的圆润光滑的独角。他烦躁地举起后蹄,尾巴一下下甩动着。
他的视界十分宽阔。山鬼小姐正得意地看着他。她的左肩上有一颗绿色的痣。
滚烫的鼻息冲翻了桌上的碟碗瓢盆。他的眼睛发红,转瞬又落下泪来。烦躁被抽离,留下的只有逐渐死去的寂寞。他被看不见的水流包裹,没过头部,最终窒息。
回心躺在地上,瞪大了眼睛。
“这是我刚才吃的肉吗?”
“当然不是,这是那边那个的记忆。”
回心一下子从地面弹起来,不远处正有一只独角犀牛举着前蹄在大吃特吃!
“可我刚才感到了死亡。”
“妖精就是知道死亡的物种啦。”
“那我吃的肉是哪来的呢?”眼前什么种族都有,吃哪种都觉得有些不对劲。
“你吃的是神的肉,祭神肉。我家长辈打赌赢来的。”
那只犀牛吃得狂放。酒从它的角上流入它的嘴里,喝确实喝到了,但也淌了一地。酒香回心也能闻到。
“它也会那样死吗?”回心问道。
“你在说什么笑?它已经那样死了。”山鬼笑了。
“妖精是这样一种存在:它们应时而生又应时而死,多时铺天盖地,少的时候全世界只能找到一指之地容身。”
“它们失去了‘时候’,现在只是靠着天地的怜悯留在这个世上操风唤雨。”
“操风唤雨都能做到,谁能挡住它们呢?”
“潮流方向不对,我们是赢不了的。”
一只熊直立身子,有三米高。它张口道:
“我们现在就是看戏的而已。”
飞旋的酒杯穿梭在气泡间,被触手、钳子、枝蔓丢来丢去。大熊往前走几步,就撞到了两三个气泡。它好像醉了,走路晃荡。它背后的毛发立起,爪子部分的毛却缩回去了。金黄的毛发缩回皮下,爪子变为五指,每一支都粗得像回心的手臂。熊头在一次嚎叫后,嘴越发长。它的头顶在月光下开始闪着银芒。
熊的变化并不是个例。好多妖精也在碰到气泡后发生了变化。只是离得越远,越看不清楚,越好像雾气一般。
回心拿起桌上的肉汤,喝了一口,还是热的。热乎乎的汤滚入食道让他全身都暖乎乎的。
一股清甜的果香突然击中了他。回心一看,那根源正在山鬼的手上,一壶酒。
山鬼用藤蔓挽住他的腰,把他吊了起来。
回心的胃里一时间有些翻滚。
“是去献礼的时候了。”
悬在天上的回心朝地上看去。妖精们并没有发生变化,气泡与雾气都好像没有存在过。他们用独有的,千奇百怪的礼节互相沟通。同时代的妖精们玩着他们熟悉的游戏。那大熊平躺在地上,原来早就睡着了。
妖精们的“欢愉”一直连到天边。回心认出了一些,心中一直在不停的大喊。无论是饱有圣名的,还是恶名昭著的,它们身上都留着那股飞鸟掉落的味道。那是一股古老的味道,或许是天上月亮的味道。
回心被直接扔在桌面上。他抬头看过去,前面是个青发的老头,旁边也是一个老头,一身白,只有脸是红的。
山鬼适时地把酒递到了他的手里。
回心仰头喝了下去。浓郁的果香入口化作一股涩意,只觉得舌尖皆麻。俄而一股甜香自舌根升起。液体顺利地流入喉咙。回心的心脏都加快了几分。
晴朗夜空下,清风吹拂,回心低头看月,竟忘记了月是在天上还是在湖里。
梦里,回心全身都化成了气泡。气泡被风吹散,散落在各处。
它化为了倾盆暴雨的记忆,脱离了古老的气味。
呱呱落地的记忆、第一次行走的记忆、第一次被爹爹罚离家在湖边嚼柳枝的记忆、街上散着臭味的女人被拖走的记忆。
妖精们仰起头来,看着气泡悠然下坠,落到它们的身边。
欢呼声如浪潮涌来。
翌日,回心从一间庙宇醒来。这庙宇虽然破破烂烂,但也能勉强借宿一晚。门外能看到翻滚的云彩,朝霞才刚刚染上。
门槛上坐着山鬼。她张嘴,红光便飞射出来。
回心摸摸自己的胸口,心脏大概已经回来了。他走到门边,往外看去。那面湖泊上生了雾气,月下宴的痕迹已荡然无存。
只是回心还隐约记着昨夜群妖们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
自己似狼似熊似龟似猴,在同一个人生里看了几百遍。
“所谓妖,是不与时俱进的东西。无论千载万世时间如何更改,他们也无法改编。世界变了,造物变了,他们不能理解,因此只能在边角生存。你确实是月下宴里最好的礼物。”
山鬼说道:“虽然山野无聊,但有两轮明月好看。还有小老鼠跑进来。哪还有什么不满呢?”
“倒是你,还愿意下山吗?”
回心想起昨夜的一切。群妖其乐融融的宴会和那欢呼高叫,好像梦一场。
他拿起竹杖,慢悠悠地下山去了。
妖精们长长的梦境像是蒙剑的布。
那剑刺破了布,因此天下起了大雨。
下山路陡,可是回心越走越快。竹杖从回心手里飞了出去,随意落在了一片密林。
回心落在平地上,回头看去,那庙宇已经看不见了。
灿烂的朝阳打在地上。
宽敞的官道就在前方。
文:旬夜
CP:簇邪
属性:BL
1.
黎簇靠在苏日格家外的木桩上,一眼黄沙漫长延续至天地间。明亮到刺目的蓝色天空,光线透过视网膜投射至眼底,灼热地像要融化一切。
"怎么,眼睛不要了。"
鼓噪的声音从喉间窜出,听着与柔和无关,像是老式音箱播放的磁带。
那是吴邪。
黎簇回头,他视线还留着直视强光后残留的阴影,却看清了身后拿着水杯的男人。
"喝两杯。"老奸巨猾的绑架犯对他扬了扬水杯。
黎簇视线掠过对方肋骨而下,落在微微弓着小腹上——那有伤。
"王盟不是让你再休息一天。"
"谁都跟你似得,脱水都能昏迷大几天。"
"就你厉害。"黎簇一脸不情愿地伸手抓过对方手中的水杯,手不经意蹭过指尖的皮肤,并不光滑,像是未抛光过的瓦瓷。
却带着属于人的温度。
并不讨厌。
-
【半晌偷欢】
黎簇曾瞧见过苏过万抓耳挠腮给沈琼写情书,不少,一张叠一张,浪漫到像是只耷拉尾巴的金毛狗。虽然到最后一封都没送出去。
但他这个没什么文艺细胞的人,却记下了这个词。
一如于那些点没有希望的日子里寻找着,或一点温情,或一点刺激,或爱情、血液,或那些大张旗鼓的暴力与疼痛。
与苦中作乐有点像。
虚耗着波澜不惊的时间,目之所及处是灼日的艳阳,盛夏的聒噪,数不清的飞虫和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未来。
在那些喜怒哀乐里日复一日耗尽一生。
那是黎簇曾经的日子。
-
只是人虚度的时光里,感官永远不灵敏。那时心脏的跳动和血液的温度只是客观事实,而非主观——你能感受时间流逝,感受死亡,但不能理解死亡的含义。
一如在并不长的过去里,濒死对于黎簇来说是遥不可及的。
血肉横飞的危险只存在游戏中。
按杀伤率和概率值降低的ph值,CG造就的残肢断臂。
伤不及自身。
至多来个肺疼气不顺。
可吴邪给了他一场游戏,在这鸟不审单的沙漠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一场生存游戏,没有复活点,输了就和黑白无常肩并肩。
按理说,他应该恨得他牙痒痒。
毕竟他也曾巴不得将吴邪从中间劈开,串成棵灯红酒绿的圣诞树。
-
“你是不是不需要我了。"
说这话的时候,大漠正扬起黄沙,将黎簇眼前视线吹得模糊不清。
"要不,你放我回家吧。”
说这句话时,将视线落在吴邪身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回答。
只是那时候,似乎时间和视觉都被放慢了无数倍。
他视神经投影着吴邪面部每一次肌肉的震颤。
像在等待着一场审判。
只是法官犯人皆不在场。
却让他胆战心惊。
直到,吴邪露出一点讳莫如深的笑,扬起嘴角"现在还不行。"
是去是留,有人给了他答案。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心脏忽然微微一动。
像是血液被拔掉栓塞滚滚而出,带来了几丝,浮动在那些光怪陆离悲伤痛苦之上的欢愉。
黎簇有些难过,又忍不住开心,开心什么,难过什么,他不清楚,只是那二者罗列站在他的心脏两侧,有人朝他大脑开了一枪。
——pong!
Congratulation.
-
"明天就要出发了。还不早睡。"
离开苏日格家的前夜。
黎簇被吴邪找到的时候已经夜深。
沙漠入夜的户外气温下降地飞快,风从沙丘掠过响起呜呜的哭声,沙漠一片铺天盖地的黑色,趁着栅栏边摇晃的一点灯火宛若孤舟。
黎簇抬头。
吴邪换回了原来的装备,就站在他身边。“小孩不睡担心长不高。”说着在他后脑上不轻不重拍了一下。
一场古潼京之行,沙尘暴让他们在苏日格家整顿了五天。
由于沙漠里没有专业的急救工具,他们被水感染的寄生虫都只能用穿衣针挑出,缝合的时候要将皮肉捏住一层一层穿透缝上。
很不巧,吴邪的肚子是黎簇亲手缝的。
那时候吴邪还没有完全清醒,针插入皮肉地时候还带着一些濒死的呼吸。
刺穿组织的渗出的血液就落在黎簇手上。他指腹紧捏着吴邪的皮肤,还能感受到上面肌肉的挣扎和跳动。
而此刻少年人翻出自己的手。
他有种恍惚,恍惚自己的手指上还有什么在跳。
“马日拉不在了,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去古潼京?”他问。
吴邪没说话,只在他身边坐下来。
摇曳灯光下的男人望着不远处目光出气地平静,少了白日里不知对谁起的那点戏谑刻薄。
他和黎簇并肩而坐,不像是绑匪和犯人,倒像是过分亲密的陌生人。
黎簇觉得这有些不对,却又说不出哪里一场。
腹部开始疼,像是和吴邪一样也被寄生虫感染生生划开一个口子。
那口子里张开一张嘴,露出一排排古怪又锋利的牙。
“把衣服脱了。”
“什么?”
吴邪扣住黎簇的手时,黎簇也愣了愣。
——男人的内衬被掀开了半截。
路灯投下光,照着那点裸露的皮肤还能隐约看见呼吸的起伏。
黎簇的手腕被扣住,他只好抬头看着吴邪。 “我……想,我看看你伤好了没。”
“小崽子,一道口子,有什么可看的。”男人手上的力道松了点。
“这我划的。”黎簇抬头看他。“我……要对它负责。”
当初对着吴邪大气不敢出的狗崽子,硬着头皮和他四目相对。
牙不敢露,爪不敢伸,眼神倒是厉害。
他听头顶吴邪噗嗤一声笑出来。“毛病。”
-
狰狞的伤口正横亘皮肉上,像是个顽固的不速之客,缝针的边缘凹陷下去,结痂的边缘还微微泛红。
蹭着袖口,烟草味透进鼻腔,让他浑身一颤。他低头咬牙,手却不知怎么地在发抖。
黎簇记得第一次感受到吴邪身上的烟草味,还是在那回下地宫。
东宫阴冷狭小的墓道激发了他的幽闭恐惧症,他崩溃的瞬间,有人伸手遮住了他的眼睛。
一片黑暗里,人的感官变得的极度敏感,那点烟草气味随着吴邪的声音一起占据了他全部的注意力。“别怕,你跟着我。”
那人拉住他的手,语气是少有的温和。
像是青面獠牙的怪物忽然穿上画皮成了个面容皎丽的女子。
吓得他恶心,又忍不住想多看两面。
吴邪。一个怪人。
一个变态。
时时刻刻嘴上说要杀了他,在沙漠里一次次救他性命的又是他。
心口蔓延出那诡异的感觉,像是剥开片片外壳后,苦苦哀嚎的穿山甲。
痛苦地蜷缩成一团,在地上蹭出粘稠的血肉。
鬼使神差地,黎簇低下头,对着吴邪腰上那道伤口吹了口气。
吴邪的身体僵了僵。“…小崽子,你干嘛。”
黎簇只是低着头一动不动。
“喂,黎簇。”
吴邪察觉不对劲,想把人拉起来,却发觉死活也掰不动。
没办法。
他只好按住黎簇手肘,卸了他手臂的力气,把人抬起的时候,小崽子整个眼眶发红,却咬着牙死活不肯掉眼泪。
——你知道斯德哥尔摩吗?
——就是犯人啊,爱上了绑架犯。
“我又没死,你赶着哭坟头呢!”
“谁他妈哭你。”黎簇声音哑的可怕,看着他眼里还有几分怨恨。
吴邪见过黎簇这样的眼神,就和对方刚被绑来沙漠时半斤八两。
可却有那么几分不同。
“谁他妈哭你……”
黎簇指尖几乎陷进肉里。
-
“放心,我再怎么伤,也不至于护不住你这小鬼。”
临近的烟草味像是一种讯号,窜入神经中枢,宛如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黎簇一把抓住吴邪的手腕,吴邪后背撞在栅栏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眼中漆黑一片像是两个黑洞洞的窟窿。身后大漠之上的夜风发出凄厉的声响。
——我老板啊,曾经有两个朋友。
——一个胖点的还有联系,不爱说话的那个,好像他也在找他。
在右腹部吴邪肋骨下两寸,有一道疤。
那是属于黎簇的疤。
却不过是吴邪人生中的那一小道。
而却是黎簇现在的全部。
滴答。
一滴血顺着袖口落了下来,砸在地面上。
-
“你们这年头小孩都什么毛病。”
吴邪被迫仰着头靠在栅栏上。
他脖颈上的皮肉被黎簇咬在嘴里,用力咬开,血液顺着皮肤一路而下。
就在刚刚攻击的瞬间,吴邪看见了黎簇瞬间转黑的双眼。
那不是正常的情况。
“黎簇……”他歪着脖子叹了口气。“喂,黎簇,醒醒!”
漫上大脑的血液渐渐消退,直到黎簇尝到嘴里的血腥味,猛的退了一步。
他有些震惊地看着对方。
吴邪偏过视线,摸了把鲜血淋淋的脖子。直盯着黎簇看,很久笑道。“不错。”
“什么?”
“你不是担心去不了古潼京吗?现在有办法了。”他说着,提起刚刚带来的水杯,慢悠悠得往屋里走。他得背影此刻有些消瘦,不如在墓道里那么高大,被夜风吹着,发丝微微扬起,似乎疲倦地厉害。
黎簇抹了抹嘴上的血迹,忽然喊了他。“吴老板。”
吴邪慢悠悠转回来看他。“怎么?”
“你有喜欢过谁吗?”
绑架犯愣了愣,出神片刻,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摇头道。“没有。”
少年人看着他,笑了起来。“是啊,我也没有。”
夜风扬起少年人的衣袂,他眉目间还带着几分少年气,眼神却层层叠叠得染了八苦。他脚步轻快,朝着不远处的男人快步走去。
身后大漠夜风发出呜呜的声响,掠过他们的头顶,及至更远的远方。
少年走到他身边,走到与他并肩的位置,露出人畜无害的眉眼。“吴老板,你说去古潼京的办法,到底是什么?”
男人侧头,朝他故作神秘笑了笑。“到明天你就知道了。”
他只说。“好。”
-END-
备注:改个旧文顶锅盖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我叫啊杰,上学不努力,工厂做苦力。
现在的这个电子厂是我干的第三个的厂,啥?你问我为啥是第三个,当然是因为,之前的厂那里不开心提桶跑路了啊!
进厂的第一印象就不好,没有看到漂亮妹子,不开心。
看来我即将迎来第3次跑路!
进到宿舍的第一眼,我的眼睛就差点跌落眼框了。
干净!干净!还是tmd干净!
感觉宿舍的地上我都可以打滚了!
此时宿舍里正在下棋,象棋。
我心中一喜,要知道我从小学就开始下象棋了!
家附近有名的臭棋篓子!虽说学习成绩不咋样,但是这象棋吗?还是有点小自负的。
天不生我小小杰,棋道万古如长夜。
嗯没错!我就是这么的自信,毕竟自信及巅峰!
啊!啊!啊!没有社交恐惧症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嗯嗯,好像串台了。
回过神来,才发现一个人已经输了。
灰溜溜的从床上站了起来,跑到一边去了。
周围的人哄堂大孝!
这人才几步棋就输了,真菜!
让我来肯定必胜!
我连忙坐上了那个男人的对面。
我才发现他穿个大大的t桖,脑袋上因为好长时间不洗头缩在一起的毛,满脸的痘痘,黝黑黝黑的皮肤。
我心里顿时大感胜利就在眼前!
我一直挺反感以貌取人的,但是好像受到了别人的影响(嗯应该是从同学孤立别人时开始吧,看来我已经不再是纯粹的我自己了……),不自觉的就有点瞧不起他。
我开始之前和他自我介绍了一下
免得他输给我之后难以开口!
我真的善解人意啊
我直接拿出来我的必杀之无敌奥义,此招我生平败敌无数,力压同学,独断校园。就算是职业选手也可以周旋一二。
在我17岁创出此招时,想过去打职业。
最终败于路费不够。
我的嘴角微微上扬,扮出一副云淡风轻,运筹帷幄的样子。
眼睛微闭,因为我知道他此时肯定在冥思苦想
唉!给他点时间吧。
“唉!同学,该你下棋了,有点困吗?要早睡早起啊!”
我猛的睁眼!放出光芒!
唉!非要输的这么快吗?
一小时后……
啊杰,还玩吗?
啊杰,这把我让你一个,一个象怎么样啊?
哦!啊杰你太累了啊,那你快睡吧。
……
我叫阿杰,这是我待的最长时间的电子厂。
原因无它,只因为这个叫小鑫的人,他用象棋打败了我。
成功的激起了我的兴趣,嗯!我发誓总有一天要打败他。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第一步了解他,这样才能更好的打败他。
9.10号早晨:
我发现小鑫每天都早睡早起,按时吃饭,嗯!或许这个也是他打败我的原因。要知道当时我不按时吃饭,营养更不上,脑子转不过来。
嗯!要偷偷学过来!
9月12号
我才发现每天晚上小鑫都去散步减肥,我问他,你既然要减肥,那为啥不跑步,跳绳呢!走路效率多慢啊!
他居然说走路是世界上最好的运动,比跑步,跳绳减肥的功效好多了。
我顿时无语,感觉好像他有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听不进别人的话啊!
我不知道这是执着,倔强,还是顽固不冷呢!
不过从他很少的朋友来看,大家应该是都明白的。
9.16号晚:
我发现小鑫有点油腻,一个星期才洗一次头,把这些剩下来的时间都用在了学象棋上了。我突然感觉我好像失去了超过他的机会。
这样可不行,我于是和他商量能不能每天洗头,换衣服(这样他就没有多余的时间看象棋了),表面关心。
谁知道他说,他有个很好很好朋友,也是和我一样让他每天换衣服和洗头。
我让他每天洗头换衣服,他很好很好的朋友让他洗头换衣服,我=他很好很好的朋友,。
哈哈,已经取得了他的信任,看来离战胜他已经不远了。
9:30号:
他好像确实有个很好很好的朋友,因为今天他那个朋友来看他了。
他们在外面说了好一会,回来的时候,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到他那个很好的朋友深深的发出了一声叹息,然后是无尽的沉默,最后只听见他说我请你吃鱼。
10.1号
工厂里的人还在继续上班,可是小鑫已经不见了。
他好像从昨天吃过鱼后就不见了,大家对此见怪不怪。
毕竟电子厂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每天都有人进来,又有人走。
有无数的故事在这里发生和消逝。
10.8号
我今天感觉棋艺又精进了点,于是就想着和小鑫下把象棋。
当我进了小程序在分享阶段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他把我删了。
看来我还是不是他的很好很好的朋友。
10.9
我今天去转了转宿舍。
知道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虽然不是很清楚,但大概还是可以明了的。
阿鑫大概还是一个悲催的人,他和自己的母亲有着很大的矛盾。
他曾经公开在工作群里发过自己对于母亲的抱怨,说自己好想杀了她。说自己的母亲从小因为离婚,把对父亲的怨恨发泄在了自己身上。
当时大家都感觉他的脑子出了毛病,他不是正常人。
在哪之后他也把所有人的信息给删了,好像要把自己隐藏起来,不让别人找到。
10.10号
我开始了又一次的提桶跑路,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寻找什么。
或许我只想在一次找到小鑫,和他在下一把棋。
作者:阿千
正文:
自人类征服了月球以来,由各个大国牵头的月球产业发展蓬勃,月球上培育的动植物也逐渐变成了各国的商品,虽然由于其昂贵的造价,月球产品目前还只是富人们的奢侈品。在这其中最为奢侈昂贵的是使用了被称为月轮特牛的MM品级牛肉。虽然所有在月球上培育的牛都被称为月牛,但是,不是所有的月牛都可以被称为月轮特牛。月轮特牛是由专业月球牧农在月球上的人工牧场里精心培育放牧,自小生长于低重力环境下,每日严格控制饲料营养注重体质控制,拥有最佳的肉质,最妙的肥廋比,精确到0.01%的偏差值,培育员们无情地筛选,万头牛中才能入选一头,一年中只有约十头合格品。只有人类中最有地位权势的人才有机会尝一尝。
而以月轮特牛为主要食材的月牛全宴多年来一直是为各个控制月球的大国最高领导人,在每年的MG10会议上供应的、象征着国家实力与权力巅峰的晚宴。
如今,这样的月牛全宴,普通民众也有机会一尝了——如果能支付三千万美金的人能算是普通民众的话。
罗瓦赛穿着燕尾服跟随着晚宴的宾客们一起走在宴会厅长长的走廊上,小声地哼着曲,这引来了身旁一位先生的注意,他有些局促地笑了笑,不再出声。引路的管家正在介绍这座公馆的历史,但是罗瓦赛对此并没有兴趣,只能百无聊赖地左右张望。
这座公馆是强尼·D·洛克菲尔——A国的大企业家——注资建造的。在上一次金融危机、A国经济低迷的时候,他斥巨资设计建造了这座占了一整个山头的公馆,提供了约一万个工作岗位,拉动了内需,还为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山城带来了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可以说他是在金融危机的时候拯救A国经济的大英雄。管家带着自豪介绍起整个公馆的占地面积、建筑数量和历史意义。
这次月牛全宴的主办方正是洛克菲尔集团,洛克菲尔集团以地产起家,自上次金融危机以来,逐渐占据了把握着A经济命脉的重要地位,月牛全宴也是洛克菲尔公司承办的。
虽然月轮特牛一年十头的产量并不算多,但是为一年一次,规模在20人左右的宴会提供食材已经绰绰有余。洛克菲尔先生看着剩下用不完的月轮特牛,大发善心,愿意“与民同乐”,搞了这次月牛宴——他们把“全”字去了,以显示这次宴会远不及原本的“月牛全宴”——这才让罗瓦塞,一个普普通通的亿万富豪,有机会一尝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顶尖美味。
管家引领着这次宴会的参与者们绕着场馆走了一圈,也许这次的宾客太过于尊贵,公馆的每一道门都有两名西装革履的保安看管着,除此之外,罗瓦塞还能看到三人一组在巡逻的警卫。可能这就是“月牛全宴”一样的待遇!罗瓦塞不由得觉得自己的三千万美金颇为值得。
他们欣赏完了仿古希腊经典风格的建筑,终于来到了宴会厅。打开沉重的金色大门,罗瓦塞看到了长长的宴会桌,左右各有十个的坐席,每个坐席之后都站立着两位衣着得体的侍从。侍从们整齐划一地向客人们行礼,随着客人们逐渐落座,他们一一为客人们拉开座椅。
负责罗瓦塞的是一个金发高个帅气男侍从和一个将头发盘到脑后的干练女侍从,男侍从小心翼翼地从罗瓦塞左侧伸出手,整理他的餐具,又从右侧拿起餐巾,为他铺到腿上。罗瓦塞被夹在中间有些紧张。说实话,罗瓦塞作为F国的石油大亨,他出席过不少正式餐会,但是他是穷苦出身白手起家,时常由于因为对礼仪方面不够了解而遭到一些所谓的历史悠久的“上流人士”笑话。这次的月牛宴,周围更是全世界各地的财阀富豪。这让他有些不安。这些都是他可以拓展的人脉和合作伙伴,他可不想给这些人留下一个不好的第一印象。
罗瓦塞友善地向他的邻座们笑了笑,他左手的黑发女士微微颔首回应,脸上带着客套的微笑,感觉难以接近,而右手边正是刚才在参观的时候注意到他在哼歌的绅士。这位绅士头发半白梳得一丝不苟,白色的领结干净精致绣着白色的暗纹。
他向那位绅士自报家门,绅士也礼貌地告诉他自己被称为格里高里公爵,是北欧哪个国家的皇室旁支。罗瓦塞经常和皇室打交道,F国的皇室掌握着大部分石油资源的开采权,罗瓦塞已经习惯了与那些懒惰贪婪的皇室合作,伏低做小又谨小慎微,从他们那儿分一杯羹,说实话如果不是法律保护,皇室的权势早已式微,罗瓦塞虽然对皇室有些不屑,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该讨好什么人。他显示了十二万分的尊敬以及对自己的鄙陋的惭愧。公爵显得颇为满意。周围的宾客们也多在低声交谈,只有他右手边的那位女士,似乎颇为高傲,丝毫没有要和别人多聊的意思。
他们寒暄完,管家就前来介绍今天的菜品,今天一共有六道菜。管家一会儿蹦出法文单词一会儿蹦出东亚语言,罗瓦塞只知道今天有道牛排有道色拉有个鹅肝酱其他的没太听懂。然而他最擅长的就是“社交应和”,就像他其实从来没听说过公爵出身的那个北欧国家却依然要装作自己有所耳闻一样,他听着管家介绍菜品频频点头,显得颇为满意。
等管家祝他们用餐愉快转身离开,服务员为他们端上了一只石盆,大概有他的脑袋那么大,里面装着柠檬片和清水。罗瓦塞不知道这是做什么的,以柠檬水来说似乎过于多了?他偷偷瞟了瞟邻座,黑发的女士用这柠檬水洗了洗手,然后用一旁的毛巾擦干。罗瓦塞连忙依葫芦画瓢镇定地也洗了洗手。侍从们为他收走了毛巾和石盆。
在一整段参观之后,罗瓦塞确实已经饿了,客人们陆续开始品尝餐前面包。
“罗瓦塞先生,我听闻月牛全宴上一共是十二道菜。不过我们这次只能算是一次品菜,所以只提供了六道佳肴。月牛全宴每年的菜品都不一样,这次的品菜会也是为了明年的月牛全宴试菜。可以说,我们是第一批品尝波尔谢大厨新菜品的人了。要知道波尔谢大厨首屈一指,目前只为洛克斐尔集团工作,除此以外谁都无法请他出山。”
这倒是罗瓦塞第一次听说的事情,他以为这次的月牛宴就是商人的废物利用,将多出来的食材再次贩卖。不过确实,那么高的价格也许该有一些新东西,这才让他感受心理舒适一些。罗瓦塞白手起家,平时日子过得有些抠门,他日常用的眼镜断了脚他都不会轻易扔掉,平时的衣服也总是重复穿——当然为了这次的月牛宴,他搞了一整套新行头。这可是三千万美元的月牛宴,他绝对不会否认这种让这份花销更加“值得”的事实。一想到自己马上品尝到的将是最新的、最高级的料理,而且他甚至比全世界权势最盛的领导人们都要更早吃到,他忍不住又想哼起歌来。
公爵朝他看来,他清了清嗓子,冷静了一下。
很快第一道菜就来了,管家又报了一遍菜名,但是罗瓦塞还是听不懂,不过罗瓦塞也吃过不少世界顶级的菜品,他一看盘子就知道这是道典型的韃靼牛肉料理。这道中规中矩的开盘菜,通常还会配上面包。果然,身后的侍从,又为他端上来了亮片白面包切片,烤得外皮脆黄,但是内部白净松软。
这道菜十分漂亮,鲜红的生牛肉被整齐地压成一个扁平的圆饼,就像是天上的血月,上面叠着如同黑珍珠一样饱满靓丽的鲟鱼子酱,而这轮红月的周围,有着白、黄、绿、红,八种指甲盖大小的配菜围成一圈,摆放在深蓝色闪着星光的圆盘上,就像是夜空中的群星拱月。
这实在是太美了!罗瓦塞没有吃就已经发自真心赞叹起这道菜的精巧。周围也有众人啧啧称奇的声音。
管家一一介绍这盘子上的八种配菜,有来自澳大利亚的奶酪,佛罗里达的热带水果,波尔谢大厨特制的白汤酱——特选了母鸡高汤分成五步共炖煮8小时作为原料。波尔谢大厨的白汤酱加了自己的独特配方,含有他家乡的椰浆作为配料,椰浆清香,为油腻的白汤带来了更多层次——还有酸甜的梅子酱、蟹肉泥、脆瓜、鲑鱼子酱、酸菜汁。
管家的话实在是有点长,特别是他谈起波尔谢的家乡的时候讲了太多逸闻,罗瓦塞只能面带微笑,管家时不时讲些俏皮话,他就“哈哈”地笑出来捧场。终于,管家请大家用餐。罗瓦塞迫不及待地拿起刀叉,小心翼翼地将这轮满月一切为二,稳住因为他的切工而摇摇晃晃的鱼子酱,然后一一沾上八种配菜。他又拿起一片白面包,这白面包只有他小半个手掌大,将牛肉和配料叠到面包上,已经显得空间不足,繁重的配料叠在上面摇摇欲坠,顺着罗瓦塞的胖手就要倒下来。他赶紧用叉子稳住配料,一口将那面包全部塞进嘴里。
毫无疑问的美味!
鱼子酱腥气被酸甜的配料盖住,只剩下海风的鲜味,鲑鱼子在口中爆裂开来,多汁而清爽。
酸味彻底打开了罗瓦塞的味蕾,他的饥渴更胜。他急忙拿起另一片面包,将另一半牛肉挞刮过餐盘上所有的酱汁,将餐盘舔舐得干干净净,然后叠到了面包上。椰汁与热带水果混合鲟鱼子的咸腥撵过舌尖,让罗瓦塞想起美女的肌肤。以及最重要的必然是这道菜中的月牛肉,生牛肉被处理得丝毫不带血气,肥瘦恰到好处的口感就像是与刚才的美女来了一场新鲜多汁的舌吻。这白面包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和了过于浓郁香醇的酱汁。就如同有了光才有阴影,有了酸才显得甜,整道菜缺一不可。
罗瓦塞将整道菜肴下肚,侍从立刻从他身后递来了擦手的毛巾和柠檬水。罗瓦塞悠然地洗了洗手,口中还回味着刚才的牛肉挞。他原本就已经饿了,面包虽然垫了垫他的肚子,但是这还远远不够!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张望着等下一道菜。
他看到邻座的公爵还在慢悠悠地处理第二片面包,不像罗瓦塞简单地将牛肉一切为二,公爵将牛肉、鱼子酱均匀地平铺在面包之上,他用餐刀一点点将牛肉和鱼子酱整齐地铺了上去,腰背挺直优雅极了。罗瓦塞一下子觉得有点脸红,公爵不愧是皇室,礼仪得当。而自己进食的姿态确实不怎么好看,他下意识地挺直了腰背。
等客人们都用餐完毕交谈一阵,管家又款款走上前来开始介绍第二道菜。侍从们随着他的讲解端上了佳肴,这道菜也十分的好懂,蜗牛壳配着经典的欧芹酱,是一道经典又美味的法式蜗牛,侍从还配上了餐酒。这让罗瓦塞有些失望,蜗牛确实很不错,但是这不是月轮特牛,他也不是为了蜗牛付的这三千万的。他忍不住嘀咕了出来:“又不是名字里面有牛就算是月轮特牛。”好在这道菜也足够赏心悦目——须说,赏心悦目,审美极佳是这种级别的菜品最基本的要求——黑沉沉的石盘中,明亮的黄油在碗底铺了一圈,被黄油围住的三只蜗牛大小、形状都一摸一样,三只蜗牛首尾相连围成了一个等边三角形,绿色的欧芹酱点缀在蜗牛上,就像是三角的三个顶点。一副典型的现代几何画呈现在罗瓦塞眼前。
管家终于完成了冗长的介绍,罗瓦塞开动了起来。这道菜味道确实是不错,这道菜与刚才的牛肉挞肥瘦得当的口感完全不同,蜗牛紧致的蛋白质在牙齿间弹开筋道极了,香浓的黄油和松露溢满了鼻腔,颇为享受。虽然心里有些不满,但是他还是很快吃完了盘子中的三只蜗牛,侍从为他收走了餐具,他看了看周围,其他人还在用餐,他也许应该吃慢一点,不然只有他一个人东张西望实在是有些愚蠢!
过了一会儿公爵也吃完了,他放下刀叉,慢慢地擦了擦嘴,等他收拾停当终于开口与罗瓦塞搭话:“罗瓦塞先生,您刚才说的‘又不是名字里面有牛就算是月轮特牛’有些偏颇了。”
罗瓦塞赶紧礼貌地回应道:“是我失言了。”
“您可能没注意塞巴斯蒂安的介绍,这道菜并不是蜗牛,蜗牛壳中所放的也是月轮特牛的牛肉。我们今天的六道菜品包括甜点的主要材料全都是取自月轮特牛。”
罗瓦塞有些吃惊,他吃过的法式蜗牛数不胜数,刚才的菜品怎么看都是典型的蜗牛的口感与香味,他有些半信半疑。
“波尔谢大厨对于当前流行的分子料理自然也很擅长,刚才塞巴斯蒂安提到,这些蜗牛都是用俗称‘牡蛎肉’,也就是牛的板腱肉烹调制作,因为口感充满韧劲,而后将蜗牛肉完全打散蒸馏成了气体,注入蜗牛壳再用欧芹酱封住,这才让牛肉充满了蜗牛的味道。”公爵样了扬眉毛似乎颇为得意,就像是他亲眼看着波尔谢大厨做的菜一样。
罗瓦塞真是吃惊极了,但是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要知道分子料理就擅长于将食材打乱甚至到分子层面,改变物理性质来制作与原材料完全不同的口感的菜品。他曾经尝过有名阿德里亚大厨用蔬菜制作的鱼子酱——那鱼子酱不但有鱼子酱的口感还有更多鱼子酱所不能给与的新鲜味觉,实在是太过于美妙。但是即使如此,阿德里亚大厨的鱼子酱从味道上也能分辨出些许维和,而这盘蜗牛,罗瓦塞完全没有任何怀疑!能做到口味口感如此相似实在是颇为难得。当他知道了这道菜的秘密,如果让他再尝一次一定会有全新的体验!这三千万才不算亏本!后悔就像是油井漫出的黑漆漆的油溢满了他的心头,如果给他机会再吃一次就好了!他不应该那么囫囵吞枣的!
他向侍从招了招手,低声询问是否可以再来一碟。
“请稍等,我需要请教一下塞巴斯蒂安先生。”说完他的侍从就去寻找管家了,管家看来很忙碌。
罗瓦塞一边品着餐酒一边与公爵闲聊,公爵不愧是皇室,见多识广,还平易近人。他给罗瓦塞讲起了不少著名厨师的轶事。说实话,这些名厨,阿德里亚、杜卡斯、卢布松等他都见过,他雇佣过他们为自己做菜,也请客人们尝过名厨的手艺,但是不像公爵这样与这些名厨都能交好。
“保罗他很害羞,有一次有人想要见他,他便躲在后厨不肯出来。对方太钟情于他的厨艺,偏要来厨房见他,那人见到保罗站在柜台后面,激动地夸了保罗好久,然而其实保罗早就溜了,留下一身衣服挂在那边当作替身。事后保罗觉得不好意思,就答应再为他准备一次晚宴,那人还是执意要见他,眼见那人要进厨房了,保罗做菜做到一半,拿着汤勺赶紧从后门跑了,那位客人追了他半天只好放弃。”
罗瓦塞听得哈哈大笑,只盼着自己也能和保罗·卢布松有这样能聊聊趣事的关系就好了,罗瓦塞虽然尝过卢布松的菜,但是害羞的卢布松当然不可能见他一个普通客人。
过了一会儿,侍从回到了他的身边,“非常抱歉,因为月轮牛肉的食材非常有限,并没有足够的食材为您再制作一道月轮蜗牛。塞巴斯蒂安先生对此感到非常抱歉,他现在有些琐事缠身,他说过一会儿一定亲自过来向您致歉。”
罗瓦塞点了点头打发了侍从,这倒是他意料之中的结果。他只后悔自己太过无知,吃得太快,下一道菜一定得先好好听听管家说了些什么——倒不是他不想听,但是他的A国语并不流利,管家的话又总是掺杂别的国家的语言,他时常听不明白,原本随行有个能干的秘书也是他的翻译,但是随行人员均不得进入公馆,他倒是没注意条款上面怎么写,但是为了参加这次的月牛宴,不管写的是什么他也闭着眼睛签上了字,最后只能让秘书在公馆外等着——他看了看公爵,虽然没人给他翻译,但是他也不会完全不懂A国语,也许他应该多和公爵聊聊,公爵说话优雅又发音清晰,知识渊博,和他交流很愉快。罗瓦塞虽然因为没有尝到蜗牛有些失望,但是公爵说的这些已经够让他在其他朋友面前显摆起来了,想到这里这三千万更加香甜。说实话,他认识的上流人士王公贵族也不少,愿意付这三千万的也不罕见,但是月牛宴因为食材有限,最终采取的是抽签制,交付了三千万的定金才有机会参与抽签,如果没有抽中会返还参与费——洛克菲尔以自己的公信力担保抽奖绝不会作假也不会有裙带关系——毕竟如果作假被发现,他也没办法应付那么多上流贵族的征讨。从结果来说这次的名单上大部分都是“名不见经传”的角色,比如罗瓦塞,他不过是赚点开采石油的辛苦钱,但是和掌握权力以及世界经济命脉的真正名流相比,他不值一提,他虽然对洛克菲尔一直崇拜有加,但是从来没有机会结识洛克菲尔更别说走走后门了,可见抽签的公平性。他一边笑着和公爵聊天,心想着一定要记住公爵告诉他的种种逸闻,然后开始幻想回去之后的风光无限。罗瓦塞能被抽中这事,他便已经觉得“高人一等”“上天眷顾”,再想着他回去后描述起月牛宴时众人倾羡的目光,他已然是飘飘然。由其是那个自以为是的大皇子,明明是罗瓦塞这样的商人养着他们,他却总是狗眼看人低,把罗瓦塞当作仆人一样呼来喝去。有一次罗瓦塞还要为他做上马用的踏脚凳!大皇子羡慕又恼怒的颜色肯定很好看。罗瓦塞笑得更开心了。
很快一位五十岁左右、发鬓有些白的侍从走上前开始为客人们开始介绍第三道菜。那位塞巴斯蒂安管家看来确实很忙,好一会儿了还不见他回来。
第三道菜是一道菜茸汤,侍从从罗瓦塞身后将盘子端上来的时候,罗瓦塞认真地观察了一下,绿色清新蔬菜泥之上点缀着各色的豆子,就像是绿叶从中的各色小花争奇斗艳,但是他唯独没有发现牛肉的踪影。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要知道公爵刚才说所有的菜肴都是月轮特牛作为食材制作的,这道菜不应该没有牛肉的踪迹!那么极有可能的是这些蔬菜也是分子料理的奇迹!这些蔬菜也是用月轮特牛制成的蔬菜!这次他一定要好好品尝一下。
等这位鬓角花白的侍从讲完了,罗瓦塞便学着公爵的样子,新换上来的汤勺盛起了半勺蔬菜泥又加上一些豆子,豆子多了,他便抖下一些,豆子少了他就又加一些,调整到和公爵差不多的比例,才一口放进嘴里。
与刚才的鲜美紧致的“蜗牛”不同,菜茸汤的做法是蔬菜泥伴着奶酪和各种香料,口感浓郁,蔬菜泥的颗粒在罗瓦塞的舌上翻滚而过,他慢慢地品味,确实是有着一些牛肉的味道!这次的牛肉被彻底打碎成了糊状,但是不需要多说,他都能想象这必然是牛肉中最嫩滑的肩胛肉。他舔了舔唇,又挖了一勺,这次他品味到了软软的香甜的云豆,再一勺他吃到了糯糯的沙沙的鹰嘴豆,下一勺他似乎闻到了菠菜带着一些苦涩的清香,就像是他幼时田野雨后的泥土味。
他心满意足地品完了这一道菜,这次他吃得比公爵还慢,他擦拭嘴巴的时候,公爵面前的餐具已经被收拾干净,开始喝杯中的红酒了。
“分子料理实在是太厉害了!”
“确实如此。”公爵微笑着,“没想到牛肉能做成偏硬的豆类的口感,实在是太厉害了。我曾经听说过僧侣们因为不能吃肉制品而发明了素食料理,其中就有用豆制品模仿肉类的口感和味道,如此想来肉类模仿豆制品的口感和味道也是相似的做法吧。”
罗瓦塞正要夸赞蔬菜泥的话被噎了回去,要知道他以为那个绿色的蔬菜泥才是月轮特牛所制成的,没想到竟然是那些大小不一的豆子才是牛肉制品!要知道那些如花朵般色彩各异的豆子品类粗算也有5种以上,波尔谢大厨要用牛肉模仿五六种不同类型的豆的口感和味道!
这顿宴会真是时刻都能给罗瓦塞惊喜!
正在这时,管家塞巴斯蒂安彬彬有礼地向罗瓦塞问好,他是来为蜗牛的缺失道歉的,看来他已经忙完了别的工作。罗瓦塞自然已经不介意了,毕竟这道菜茸汤更加精妙。公爵也向管家打了一声招呼,开始询问是否能见一见波尔谢大厨,他想当面感谢一下美味的菜肴。可惜的是波尔谢大厨为了今天的晚宴十分忙碌,今晚恐怕没有时间出面。
管家很快就开始介绍第四道菜肴。终于轮到主菜了,这道菜是最能体现牛肉肉质的菲力牛排,牛排上面叠上了一块鹅肝,黄色的酱汁在牛排上画出了富有艺术感的图案。这黄色酱汁又是波尔谢主厨家乡的热带水果,波尔谢大厨热衷于将自己的家乡的味道融入料理,他出生在与法国很远的赤道附近,后来去了法国求学,因此他的菜肴总是带有强烈的个人印迹又充满新奇感。但是除此之外这道菜没有别的任何配料了。
罗瓦塞满怀期待地开始品尝。最顶级的食材不需要任何配料。香嫩的牛肉被煎得恰到好处,鲜嫩多汁,菲力不愧是整头牛身上最精华的部位,罗瓦塞竟然感受不到一点点牛肉的韧劲,牛肉进入他的口中自然而然地与他化为一体。他也吃过顶级的月牛,那牛肉也是入口即化,唇齿留香,但是他感觉到月轮特牛更胜一筹!他原本想保持一些体面,但是他实在忍不住又切下了一大块塞进嘴里。
变故就在这个时候发生的,罗瓦塞的嘴里还咬着刚切下来的牛肉,宴会厅猛然响起了巨大的爆炸声,冲击力震碎了餐盘,将用餐的宾客冲得无法保持平衡。靠近墙一侧的侍从们更是被爆炸波及,躺倒在地不停地哀嚎,宴会厅中充斥着宾客们的尖叫。烟雾过后罗瓦塞背后的墙露出了残壁断垣,被开了一个大口子。
一个皮肤黝黑的人冲了进来,手中拿着一叠东西大喊了起来:“这是骗局!你们被洛克菲尔骗了,这根本不是月轮特牛,这是普通的月牛!我们根本没有那么多月轮特牛!每头牛只有我是波尔谢,今天的晚宴也根本不是我做的!根本不是我!我这里有证据,请你们看一看这些照片。”波尔谢说着带着强烈口音的A国语冲到卓前,将自己手中的照片和一些文件撒给在场的人们,“这是洛克菲尔欺骗你们的骗局!这根本不是月轮特牛!”然而惊恐的宾客们只是一个劲地远离他!
管家指挥着其他侍从将这个“波尔谢大厨”制服。这个闯入者的眼里有着愤怒的泪水,他似乎知道自己的命运,但是还是一声声地喊着:“他们是骗子!你们被骗了!”声音逐渐远去。
罗瓦塞还没回过神来,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了,他刚才还在品味美妙的牛排,突然却有了这样一幕。在他愣神的时候,身边其他宾客已经愤怒地喊了出来:“这是怎么回事!先不说到底是不是骗局,这就是你们的安保系统吗?如果我们受到了伤害你们该怎么负责!”
“抱歉,让各位有了不好的体验,我们一定会对此负责的。”管家立刻干练地安抚起了大家,“请各位随我到休息室休息一会儿,更换衣服,检查伤口,我们将很快给出一个结论。”管家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有侍从将闯入者散落在地上的照片和文件全收拾了起来。
“不许收!他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把照片给我们看!”另一位宾客已经踏前一步。想要夺过照片,却立刻被侍从制止了。
“这些都是谣言,请相信我们,我们花费了巨大的心血准备了这次的月牛宴,绝对不会有允许以次充好的事情发生的!”
显然,侍从的人数太多了,那位言辞激烈的宾客也只能不悦地站了回去。
在休息室里的等待总是漫长的,医生们为各位宾客检查了身体确认众人安好之后就离开了。而罗瓦塞脑中不断地开始回想起那些菜肴,第一道的牛肉确实很鲜美,但是也许普通的月牛也能做到,第二道第三道真的是分子料理吗?不不,他确实从菜茸汤里吃出了牛肉的味道,这可是他的亲身体验!但是公爵说豆子是牛肉做的,他却是从菜泥中品出的牛肉味的,这到底是是怎么回事?
他看向公爵,只见公爵脸色铁青地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罗瓦塞不敢再去看公爵,他又看了看坐在他左手边那位冷漠的女士。那位女士还是冷着脸,紧张地左右观望,手都绞在了一起。罗瓦塞赶紧移开了视线,防止与她对上。
罗瓦塞是一个典型的商人,如果有机会让他省钱,他绝对不会手软,他的石油卖起来也掺了不少水分。如果说洛克菲尔为了赚钱以次充好,他觉得这实在是太无可厚非了!他甚至要暗暗生出钦佩,他几乎已经坚信了他被骗了。然而原本该是“春风得意”“衣锦还乡”,现在他却要变成一个笑话。恐怕他的那些朋友都会更加肆无忌惮地鄙视他了!他好不容易获得的“尊重”都会成空!一下子罗瓦塞如坠冰窟,浑浑噩噩几乎失去了知觉。
直到休息室的大门再次被打开,随着侍从们的簇拥进入休息室的是大名鼎鼎的洛克菲尔,他穿着优雅的燕尾服,系着白色的领结,开始他的声明。
“非常抱歉为各位带来了这样不好的体验。”
“洛克斐尔先生,久仰大名了。”客人中立刻有人恭维了上去。
“您好,我也很荣幸与各位行业翘楚、尊敬的皇室宗亲见面。我必须再次为今晚的不愉快致歉。请容我解释一下刚才的事由。”他的笑容诚恳自信,就像罗瓦塞常在海报上见到的一摸一样,洛克斐尔身后的侍从拿出了一台投影机器,很快空地上投出了刚才那位闯入者的三维投影照片,“这就是刚才的闯入者——再次为我们的安保欠缺道歉——可以看到他与波尔谢先生非常相似,这位艾伦·波尔谢先生是波尔谢大厨的胞弟,艾伦一直在怂恿波尔谢先生从我们这里独立出去,创建新的餐馆品牌好让艾伦拿到分红更好地控制波尔谢先生,然而波尔谢先生早就看穿了他的阴谋并且求助我们,艾伦见这事不成,便转而威胁我们集团。这次的袭击也是他想让我们身败名裂的阴谋。实际上塞巴斯蒂安,中途有离开便是发现了入侵者,去处理这件事情,但是最终还是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我非常抱歉。”
洛克斐尔深深地向在座的嘉宾致意,以示歉意。
“而他所说的我们使用的食材是假货根本是无中生有的事情,请各位放心。洛克斐尔集团一直很重视行业口碑,断然不会做这种事情。要知道,提供月轮特牛给月球开发国以外的民众,我们已经是顶着各个国家的压力,我们没必要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退一步说,我们是随机抽签的,如果宾客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洛克斐尔集团又怎么敢欺骗各位呢。”
“照片呢?证据呢?”刚才那位怒火冲冲的想要抢夺照片的客人又站了出来,这次罗瓦塞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他,他有着棕色的皮肤,乌黑微卷的头发。
“阿努先生,那些作假的照片和文件没有什么意义。当然,我们还是会展示给各位看。”洛克斐尔一边说着,一旁的投影上快速地展示起了刚才的照片和文件。
“不知道各位还有没有什么别的疑问。”
那位客人显然其实并不满意,但是,罗瓦塞看着侍从们腰间的配枪,觉得客人们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太好了,我知道无论我们做些什么都没办法补偿各位,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能为你们再举办一次月牛宴。遗憾的是我们的食材实在是有限。为了不浪费珍贵的月轮特牛的食材,我们已经重新布置了宴会厅,请各位继续用餐。”
“你们不应该对此做出金钱补偿吗?”格里高里公爵发问,他的声音阴沉,完全听不出刚才在晚宴上的耐心。
“那是当然,我们将返回1/3的费用给各位。由于月牛宴的成本实在是高昂,我们无法全部返还。我相信各位比起钱财更加希望的是品尝到月轮特牛的料理,请别忘了,各位是地球上为数不多的品尝到月轮特牛的人这个事实。”
公爵似乎对这份“折扣”没有意见,罗瓦塞自然也没有意见。
“这真是太慷慨了!洛克斐尔先生!”从洛克斐尔一进门就开始套近乎的那位客人再次惊叹了起来。
由洛克斐尔领头,他们回到了另一个宴会厅,音乐重新响起,接下来的菜是寿司,宴会厅的长桌的中间部分突然降了下去,重新升上来的时候,中间变成了一个环绕的寿司台以及有名的日料名厨MAYA先生,他现场为每一位宾客切下肉块、炙烤、手捏了寿司,最后完美地退场。
最后的一道菜是嫩生牛肉,牛肉上覆盖着一层海盐片,有些咸又有种若有似无的鲜味,口感非常有趣。
正餐结束后,洛克斐尔还提供了咖啡。说实话,罗瓦塞并不喜欢咖啡。但是管家这时介绍道,咖啡并不是关键,这里的咖啡的配奶正是月轮特牛的牛奶,才是精华,于是罗瓦塞便也尝了尝,他从来不喜欢咖啡,不管是不是月轮特牛的奶作为配料,这都不重要。
之后他和公爵倒是没有再多聊什么。最后宾客们纷纷离场的时候,他与公爵道别:“今天的牛肉真的太美味了,公爵,我们可真幸运不是吗?祝你有一个美好的夜晚!”
公爵讪笑了一下与他道别:“确实如此,你也是,祝你有个美好的夜晚。”
只有阿努先生听到他们的谈话后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你们不会相信洛克斐尔的鬼话吧。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他。”
不论如何今晚恐怕不会太美好,罗瓦塞想。
第二天,罗瓦塞那位能干的秘书来到他的房间递给了他最新的报纸。报纸上的一个几乎找不到的小板块写着“阿奴集团破产,麦克·阿奴被发现猝死在宾馆。医生判断是由于破产刺激带来的血管爆裂。”
秘书继续报告着昨晚的工作:“阿利克斯把钱退了回来,说不是他完成的工作。关于格里高里公爵,他是B国的皇族远支,是现任王的表舅公的第三子的第二子,公爵的头衔名副其实。不过听说财政状况并不好。”
“我知道了。”
“今天国内有什么消息传来吗?”
“国王和皇子都发了信息来问昨晚宴会的情况,他们希望与您视频通话。”
“混蛋,怎么不早点接过来!”
“我现在就为您联系。”
罗瓦塞又收拾了收拾头发,理了理领子,通信很快就接通了。
“尊敬的陛下!真是好久不见了!”
“哦,罗瓦塞,给我讲讲昨晚的事情。”
“那可真是独一无二美妙的月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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