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他说,巴士还是开得太慢了,路上还堵了。”
“呜哇,好难。”奇流苦着脸嘬了一口果汁,“首先,他应该刚从一辆巴士上下来,并且有明确的速度的对比对象。”
“确实,毕竟他说‘路上还堵了’,这个语境就不可能是选交通工具的阶段吧。”
“那倒也不一定,可能他是个心思特别缜密的人,提前知道了实时路况,然后提出建议之类的。”奇流简单地推翻了自己的论点。
“或许他不是心思缜密,而是想要找个理由翘掉不想去的聚会吧。”姜闻眯着眼。
“‘啊,对,对,巴士还是太慢了,路上还堵了。今天可能来不了了,下次再聚吧,不不不,哪好意思让你们等啊,拜拜。’”姜闻把右手盖在耳朵上,绘声绘色地模仿着她想象里的那个人,“然后转头就回家睡觉了。”
“哈哈哈哈哈。好计谋。”奇流笑得很开心。
一只小飞虫落在棕色的桌面上,奇流将食指竖在飞虫前,好似一块磨亮的花岗岩从天而降。飞虫被吓跑了。
“就算他是刚从巴士上下来吧。那会是什么巴士呢?”
“距离上分类要么是长途巴士,要么是短途巴士吧。嗯——”奇流把下巴靠在桌子上。秋天的木质桌,凉快又有木头的香气,“他说‘巴士还是太慢了’,他应该事先就知道巴士可能会慢,可是他还是选择了坐巴士。是不是因为他缺少选择呢?”
“‘巴士还是太慢了’,这至少不会是跨省份的,不然坐飞机的话明显会更快。”瓷城有机场,顺着奇流今早翘班的路再过几站就能到。
“那这也不会是在城内,城内如果要快,也有很多比巴士更快的选择。”
“所以说你认为他既不是从别的省过来的,也不是从几条街外过来的,而是从省里的几个小城来的。因为那里要进城的公共交通只有巴士。”
“嗯。”
“有点勉强啊。”姜闻感叹到,“他可能没钱。”
没钱等于坐不了飞机,也坐不了滴滴。思考就是没意义的。
“姜闻,你没有看到他是个有钱人的证据吗?。”
“没有哦,不如说还是比较穷的。”
奇流叹了口气,好像放弃了。
“那就没戏了吧。十四个字还是太少了。”
“有没有什么有趣的事呢?”奇流的手指开始在桌子上画圈。
“那我们来想想他为什么要赶得那么急吧。”姜闻小姐似乎还不肯放弃。
“他有一个想要赶上的目标。那目标的时间准确性是在几小时以内。”
“时间准确性又是什么单词。”
“你想啊,他在最初认为巴士可能太慢了,但又选择了巴士,说明巴士虽然慢,但理论上应该能够赶上目标。也就是说他把胜负堵在了巴士是否能赶上这件事上。巴士既然不能瞬移,那么赶上赶不上实际也就相差不多,几十分钟的差吧。”
“那个人在见到我们也依旧在赶路,说明他还是留了缓冲的时间的。事件还没落幕,他需要继续赶路。”奇流突然挠了挠鼻子。
“我们刚才遇到他是在几点来着?”
“嗯——蛮早的,十点吧。”
“如果是省内的巴士,夜间是不会运行的,他必须要赶最早的那班车。”
“今早省内的巴士有延迟了的吗?”
“他完全可以提早一天来啊?”
“那十点不就太晚了吗?他一定是今早上刚到的所以现在才那么心急火燎。”
已经十一点了,两人只在浪费时间上是如此得擅长。为了不与稍后出笼的都市丽人们撞上,奇流打算早点结束他的早午饭。
咖喱香味浓郁,吃起来却有不怎么粘嘴,和米粒混合起来,相得益彰。
“你说,他有没有可能是上了车才想起来可能赶不上这件事,其实并没有在事前想那么多啊。”姜闻伸了伸手,好像是想打一下奇流,又因为他正在吃饭而放弃了。
“当然有啊。人怎么可能完全按着‘推理行动’呢。他可能是上班迟到了,只是还和别人打着电话抱怨刚才的巴士呢。”
“啊——”姜闻完全地沉默了。
奇流忙着把洁白的米饭刮到一边的咖喱里,米饭与咖喱离得越来越远,盘子好像被摩西分开的红海。
“等一下,真的有!”姜闻突然喊起来。
“今天早上岐县向瓷城的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因此巴士延迟了近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岐县的巴士一般多少分钟有一辆?”
“三十分钟一辆。”
门上的铃铛叮铃叮铃响着。奇流拿勺子一下一下点着被刮得干净的盘子。
“为什么明明延迟两小时也能赶得上还要坐首班车呢?”奇流发问。
“可能首班车比较便宜?”
“大巴哪里分这个。”
“他的目标越早越好,而且其实并不准确。”奇流想了一下,又补充了一点,“而且需求的出现是在昨天晚上巴士停运后。否则他就会乘昨天的车来到瓷城”
“他到底来瓷城是干什么来的?”
“那这就太多理由吧。工作,考试,看望家人。”奇流站起身,“就算是工作,也不是迟到了就不用去。”
“我要去上班了。”他做出一个悲伤的表情。
“你丫根本就是恶意翘班吧。”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备注:同人 / 背景:《驱魔少年》神亚
1、
亚连沃克第三次见到那朵花苞的时候,手上的洗碗泡泡从手腕上滑了下去,渗进衣袖和手腕的衔接处,黏糊又冰凉。
他盯着那朵花看了好几秒。
胡乱地冲了下手掌,带着一路水珠跑了出去。
花蕾的生存期总是不算长。
有些花白日盛开,夜晚蜷缩,第二日绽放如初。
有些花朝生暮死,绚烂不过一刹。
而剩下最后一种,早在开放前,就已死在干旱或寒冷中。
它们从未拥有一秒花期。
——这朵花早该死了。
这是亚连沃克在昨天夜里下的结论。
近日入冬,前夜里下了霜。这种娇嫩又脆弱的漂亮东西总扛不过这种天气。
可奇怪的是它还活着。
沾水的手,指尖微微触碰花朵的边缘。寒冷中人的感知能力会减少。少年人却目光专注,指尖触碰时,隔着一点虚无的空气,他古怪地感觉到一阵少有的温暖。
一如水汽漫上眼眶。他忽然笑了起来。
-
【战后】一个简单又尘埃落定的词汇。
它意味着战争结束,胜负已定,继往开来。
这是属于幸存者的新世界。
他们高呼着属于胜利,同时歌颂圣洁持有者们在最后战役中的勇敢与奉献。
战后的世界产生巨变——诺亚消失了,一同消失的还有存在于人间上千百年的圣洁与恶魔。
最后战役那夜,沉睡的似乎神明睁开了双眼。
祂平等地收回了对人类全部的祝福与诅咒。
像是遵从了“某个人”的愿望,赋予了世界全新的安宁,与之对应的,祂切断了全部人类可以了解神和触碰神的路径,永远地离开。
无论是第一次大洪水中留下的诺亚,还是人类。
神赐予了最后的祝福,让他们继续平凡又孤单的继续生存在这个星球上。
像是某种爱,又像是某种惩罚。
驱魔人失去了神赐予的力量,沦为普通人,黑色教团的存在变得诡异又稀薄,在圣战后的几年,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想来人们总是健忘的。
忘却痛苦,重拾笑脸,他们在曾经用鲜血筑起的土地上幸福生活,放声高歌。
也许在不久的百年后,他们将彻底忘记这场战争,忘记这世界上曾经存在过那些怪异和守护者,和那些暗无天日血淋淋的岁月。
然而,这也是那些曾经的牺牲者们共同的愿望。
2、
亚连沃克在战后,选择了离开教团在国外定居。
最后的落脚点不是英国,而是远在东亚的日本,同行的还有同在黑色教团的前元帅神田优。
为什么两人会选择一道,个中缘由许多人都不明白。
毕竟当年剑拔弩张的两个死对头,如今决定在彼此的往后余生低头不见抬头见。
想来也是需要一些勇气的。
亚连沃克这个寄生型的驱魔人,在失去圣洁后左眼在第二天就彻底失明,被寄生的左手被医疗班努力救了下来。但由于长期寄生化,他的左臂比常人脆弱许多,上面布满大大小小面积的红色纹路。像是某种新生血液流淌的痕迹。
许多寄生型驱魔人在战后,都不得不开始思考身体衰弱这个问题。
长期负荷圣洁后的身体脆弱不堪。
如果战争没结束,他们可以选择和带着圣洁的躯体一起消亡在战场上,而现在,他们必须坠落人间,思考怎么重新作为一个普通人该怎么生活。
亚连沃克第一次洗碗的时候,因为左眼失明,估算错了位置,盘子啪地一下,在地上碎成了好几瓣。
神田优插着手在后面嘲笑他。“白痴豆芽菜,你让我想到了水里的水藻,勾不住东西的那种。”
暖和的初秋光线落在白发少年人的脸上,他神色不虞地转头看向自己的同伴。
“呐,神田。”他银色的头发长了,落在肩上,松松扎了个马尾。他挑眉走过去对上神田优对的视线。“你刚刚,难道,是在嘲笑我吗?”
“啊,虽然身体是没用了点,但智力还没有完全退化到不能用呢。豆芽草。”黑发的同居人此刻露出赞赏的神色。这是神田优和亚连沃克相遇以来,少有的表示肯定的口吻。
亚连沃克闻言笑了笑,下一秒飞速将手上洗碗的泡泡糊了对方一脸。
泡沫反射着日光,神田优一脸面无表情地恼火。
亚连沃克则手背捂着嘴哈哈大笑。
秋日正好,他银色发丝在阳光下晃动泛着亮色,像是一道道从天上落下的星星。
-
战争后的几年内,黑色教团的整体属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的世界战力中心,如今在军方政府间平衡调整,教团的力量渐渐下沉至各个政治中心。
哪怕战争结束,他们依旧时刻掌控着世界的脉络。
只不过失去能力的驱魔人被彻底当成了弃子。
哪怕拥有考姆伊一干人的极力争取,被遣散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那年,亚连沃克当年获得了一笔足以还清库罗斯欠下的借款,还能让他后半辈子随意挥霍的遣散金。他对此很平静,但不用在为了库罗斯的借金东奔西跑确实是一件好事。
只不过曾经在他身边金色小家伙,这次却没法再和当初一样,将这些金币往嘴里塞。
它不存在了。
一如某些摇摇欲坠的乌托邦。
“有用吗!哪怕是最后一点让步呢?凭什么连个家都不给他们留!”
那天亚连沃克抱着本部战亡成员的名单,站在会议大门外,听着考姆伊暴怒的声音,他伸出自己脆弱苍白的左手,伸向日光的位置,看着他们眨了眨眼。
想来这世界不需要失去力量的英雄,哪怕剩下唯一一两个让历史铭记。
人类只需要属于人类的历史。
世界已经开始朝着属于人类的新未来脚步大步向前。他们是前时代车轮下的残渣,理应被清除。
是时候走了。
他对自己说。
3、
初次搬到这座小镇的时候,亚连沃克身上还包着绷带。
房东幸田太太是个独居的老妇人。
刚搬家的第一天,神田看着屋子里的一切,少有的露出了满意的目光。
因为是少有的西方面孔,房东太太看着亚连沃克,有些好奇地问了他和神田的关系。
想来,这一黑一白的发色,说彼此兄弟,遗传学都不支持。
亚连沃克自然地笑了起来。“他是我恋人。”
他将准备好的礼物送给房东太太,后者露出了慈爱的神色“原来是这样。”
她摸了摸亚连沃克的脸颊。”虽然有些辛苦,但祝福你们。”
-
神田优和亚连沃克最后选择定居的地方是一个南部的边缘小镇,
连绵的山脉和稻田,远远能看见被供奉的老神社。
搬来那天,亚连沃克就和神田优在附近的小镇里逛了一圈。
那是祭典后的第二天,山脚下还残留了一些烟火燃烧后的残灰。他们逛了好一阵,靠在附近的长椅上休息。
四周都是和煦的风。
那时亚连沃克手上的伤还没完全愈合,像半个木乃伊似的在长椅上“啊——真是累死我了。”
身旁的神田优斜睨了他一眼,哼了一声却带着点上扬的笑意。
风和日丽,春光融洽。
想来神田优和亚连沃克第一次接吻,似乎也是这样的好天气。
只不过,回想起来当天死对头的心情都不太好。
一些鸡毛蒜皮的口角,下一秒自然而然进阶成了剑拔弩张的战斗,还顺带砍坏了教团食堂的桌椅。这已经是无数次神田优和亚连沃克的彼此日常了,只不过残留一丝理智的两人还是秉承着不破坏公务伤及无辜的原则,飞窜到了外面的空地上。
“嗞啦————!”
神之道化对上六幻,嗞啦窜出一阵火花,光影穿梭间又像是钢琴上的黑白键。然后,不知是谁担心刀锋过身子偏了方向,于是擦身而过成了空中撞车,两个死对头噼里啪啦就抱着彼此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那大概也算不上一个吻。
两排牙磕在一起,顺带撞了半边脸,没面瘫已是万幸。
接着两个脑袋上冒着蒸汽似的热气,然后他们给了彼此一个仇人似的眼刀。
他们怒不可遏地分道扬镳,在离开的的道路上越走越快,然后感应到了某种奇怪的心跳声。
“可恶!”一切都很正常。
-
“神田!你敢相信吗!?”
亚连沃克第一次看到那朵花的时候,从厨房窜到客厅把这件事告诉了神田优。
他们平日是靠猜拳决定谁洗碗的。
那天胜利的神田优正躺在屋子的长椅上,对着全家冬天唯一有阳光直射的地方放松身心。
亚连沃克过去的时候对方正睡着了。
一把木质的长刀放在对方身侧。亚连沃克俯下身,听见了神田优平稳的呼吸。
他蹲在躺椅边,小心压低了声音。“呐——神田,你敢相信吗?我刚刚看见了一朵花,就在我们家窗外。”
他声音很轻,像是怕吵醒对方似的。“你说冬天要到了,它能活下来吗?”
经历过死亡的人总是浅眠。
神田优亦然,平日里亚连沃克总是怕吵着他。
阳光照在他们身上,将那点温暖渗透进皮肤,血液。墨色的双眼睁开,落在亚连沃克身上。“白痴豆芽菜,你刚说什么?”
亚连沃克看着神田优,下意识用目光去描摹对方的轮廓——异于常人的苍白皮肤,凛冽的眉峰。失去圣洁的寄生型驱魔师如今的视力只剩一半,为此能装下的东西也原来越少。
世界已经如此陌生。
于是,总会让人祈祷那些美好的东西能够长长久久。
沾着水的指尖轻轻碰了碰眼前人的鼻尖。少年人笑了起来。“花。冬天里的花。”
他一灰一浅的眸子在阳光里几乎透明,光落在他眼里。神田优静静看着,眉目里透出几分温柔。
“你说它会活下来吗?”亚连沃克问。
“什么?那朵花?”
“嗯。”亚连沃克点点头。
“会的。”神田优如是说。
4、
亚连在离开教团的前夜,在空旷的露台上见到了李娜丽。
少女的墨绿色长发在风中扬起,映着身后的银色月光,让人想起无数次她踏着黑靴恣意起舞的身影,而此刻她失去的飞行的能力,张开手臂扑进了他的怀里。
“亚连君!”
李娜丽拉近了和亚连沃克仅剩的几步距离。
贴近的胸膛能感觉到心脏的跳动,近在咫尺的啜泣声不容忽视。亚连沃克下意识伸手轻拍对方的后背。谁都曾为这样的女孩心动过,即使此刻也会将她温柔地放在心上。
亚连沃克垂下眼,他手上抱着厚厚的纱布,只能用残存的一点力气,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亚连君,为什么……一定要离开?”少女轻柔的声音却在质问。
为什么呢?
是啊,为什么。人们总爱向神明祈祷。
祈祷明日的口粮,祈祷灾厄远离,祈祷所爱之人复活。而他呢?
亚连轻笑了起来。“我想和神明再做一次交易。”
“什么?”少女在他怀中抬起头。
少年看着她。“我曾经一直在遵循着某个人的要求活着。李娜丽。”他喊了少女的名字。“你试过作为另一个人存在吗?走在不属于自己的路上,遵循着某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期待,一路往前。直到消失。”
墨绿色的瞳孔带着悲伤和疑惑,白发人笑了起来。“可我没有消失,一些意外,或者说,一切幸运,我本该消失却最终活下来。于是,活下来的我,这一次贪婪地要些更多一些——比如踏上一条不被任何人暗示,只遵从自己内心的路,而在这条路上,我希望能和我爱的人一起……”
“你爱的人……”少女微微一怔,她旋即目光掠过高高的教团塔楼落向某个方向。“是……”
银发少年将食指抵住嘴唇,有些耍赖似的笑了起来,他微微眨了眨左眼。
“秘密。”
-
秘密,就是这世界上永不会为人知晓的真相。
比如亚连沃克和神田优成为情侣这件事。只要亚连沃克不说,神田优能把这真相憋上一辈子。
神田优曾经逃离过教团。
在亚连沃克的帮助下,带着支离破碎的阿尔玛消失在诺亚方舟中。
从那一刻起,他真正逃离了两辈子都禁锢着他们的束缚,拥有了真正的自由。
可就在所以有人以为他将远走高飞的时候。
他回来了,并且成为了教团的新元帅。
那时候亚连沃克“叛逃”,被神田和提艾多尔找到的时,银发少年忍着圣洁的暴走的危险当场和神田优来了个标准又亲切的“会晤”。
六幻和退魔剑,咔嚓咔嚓地在空气里载歌载舞。
那股热闹,令人厌恶地就好像属于亚连沃克的所有一切都没有改变过。
那仅是一秒的错觉。
下一刻,神田给亚连沃克送来了一玻璃瓶子的金色碎砂——蒂姆更比。
那个小时候他拥抱着的,玩偶一样柔软的同伴,会在他难过时用翅膀抚摸他脑袋的朋友,此刻变成了陌生又细碎。
亚连沃克怔怔地看着它,呼吸有很长时间的停滞。
下一秒,他逃走的动作简直来的毫无犹豫。
可惜一段时间不见神田优步步紧逼的能力渐长。
那人缠住他进了方舟,两人瞬移落地之后的争吵像是扔进油桶的炮仗。
该死。逃不过,又逃不掉。
于是所有悔恨痛苦不甘和担心杂糅在一起。
属于亚连沃克地小丑的面具被揭开,露出笑脸后狼狈不堪的内里。
乱糟糟,噼里啪啦砸了一地。
那是第一次,亚连沃克在神田优面前如此狼狈的哭泣。黑发孑立的男子在不远处静静注视着他,亚连沃克哭了多久他就站了多久。
直到白发少年平静下来,他们四目相对,神田优收了手里的六幻,一步步走到他面前。
高马尾眼里是低沉沉地宿醉微醒般的杀意。居高临下连天灵盖都是黑的,唯有一双眼似乎下一秒就要将他千刀万剐。
亚连沃克看着眼前这个“死敌”,不知怎么地,觉得心头有什么东西沉稳地坠落。
恐惧依旧未散去,可莫名心不甘情不愿地找到了依凭。
但这是神田优,他的死对头神田优。
——他接受了那个本不该再出现的,神田优的帮助。
于是在某次战斗里,亚连沃克正踩着恶魔将退魔剑扎进对方脑袋,头顶的神田优一身而过,替他挡下了从身后来的攻击。对他说了一句。“我不会比你早死。”
那时,黑发在空中扬起,散着荷花香气,“死对头”的目光依旧冰冷。“亚连沃克,在我死之前,我的命都归你。”
那一刻,属于亚连沃克的所有感官能力被无限放大,又好像被无限收缩塌陷,最后一场大爆炸将他的心碎成镜面般的漫天雨幕,每一片都映上了神田优的样子。
被诅咒地眼眶一阵滚烫。
他回头看着神田优,微微吸了一口气。“……知道了。”
神田优这人不爱欠人情,面瘫又嘴臭。但因为锱铢必较,所以放弃了自由,放弃的所剩无几的光阴,仅将他所有剩余的一切都交给了他。
世界上有一个为亚连沃克而来的人。只为他而存在。
可恶,混蛋,简直强买强卖。
“你简直……”少年人呼吸滚烫又咬牙切齿。
……你简直犯规,神田优。
5、
亚连沃克曾和神田优畅想过未来的日子。
说不清好坏。
只是刚巧在战斗结束后,他们靠在残垣断壁里看月亮。
负伤的指尖不小心触碰到身边人的手腕,皮肤相触,意外地冰凉。
那次,平日里有点别扭的神田优一反常态地伸出握住了亚连沃克的指尖。
银发少年愣了愣神,他浅灰色的眼睛看了四周,发觉没有人注意,嘴角忽然扬起了笑容。
“神田——”他便自顾自地说。“要是能活下来……我是说,如果我们都还能活着,要不要去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看看。就像我小时候跟着我师傅那样,走到哪里算哪里,如果万一遇到了喜欢的地方就住下来——”
“住下来做什么?”
后来的话被平静的声音打断。
少年人上挑的尾音上扬着,他好像是笑了。“在一起。”
那一刻,他并没有听到神田优的回答,只是感觉被握着的指节慢慢收紧。
下一刻视线被什么遮挡。
温吞的呼吸间。
亚连沃克只觉得墨色的发落在他身侧,他周身被荷花的香气密密匝匝笼罩着,他扣住神田优握着他的手,任由某个贴近的亲吻达成一个长久有效的誓言。
-
亚连沃克和神田优在小镇上住的三年,迎来了第一个访客。
书翁拉比。
这个把驱魔师当副业的人是他们教团里少有的几个还有“工作”的人。
忙忙碌碌不知道走了几个国家。这次似乎是特地过来的。“亚连——你们也太无情了,这么久了都不和我们联系。”
被人揣了个满怀的感觉并不算太差,但亚连沃克觉得不太好喘气。“拉……拉比,松点……”
“不要,我想你了!”
这些年,亚连沃克有断断续续和教团里的伙伴来过几封信,不过真人真是一个都没见。
久违的家人到来,红色的头发依旧扎眼,让亚连沃克心里少有的暖和。
拉比带着伴手礼,糯米团子打开的时候,亚连沃克像是长出了并不存在的猫耳朵,一秒窜了过去。
万年不变的胃口依旧是亚连沃克的标志。看着像仓鼠一样把嘴塞得满满的亚连,拉比伸手比了比他的脑袋。“亚连,你这几年又长高了吗?”他说话总是带着些鼻音,此刻熨帖地让亚连沃克翘起尾巴。
“有吗?”银发少年勉强从食物里抽开眼,朝一旁的人道。“神田,拉比说我长高了。你有觉得吗??”
“没。”插着手臂的黑发青年对着新来的“客人”一脸不爽。
拉比惊讶地迟疑了片刻。
随即,露出了投降的表情。“优……还是和以前一样嘛。”
“嘁。”
亚连沃克看着神田扭头的不耐烦样,咬着糯米团签子,勾着拉比往屋子里走。“不要理他拉比,他平日里对房东太太态度就好的很。装!”
拉比打了个哈哈。大概是他们离开教团之前所有人都不知道亚连和神田的关系,以至于他看着多年见面就鸡飞狗跳的两个人,就这么成了老夫老妻,心里着实有些颠覆。
但书翁不愧是书翁。
片刻后他开始愉快地参观这两人的小屋。
几年下来,亚连沃克和神田优屋子被改造地很有人情味。
装潢风格都很朴素,只是一楼却被摆了两张欧式躺椅,此刻面对着向阳的落地窗,简直就是专门用来犯懒晒太阳用的。
“房东太太说,不出门晒太阳容易骨质疏松。”亚连准备着午饭,在他身后解释。
“……骨质……疏松?”年轻的书翁的内心跌宕起伏。他给这两人的年龄做了个加法,思考了半天都扯不上骨质疏松这种话题。
“呐,亚连,你才18岁,你有这种自觉吗?”他觉得亚连沃克真的是,从骨子里冒出一种养老的气息。
后者面不改色。“就身体状况来说,我不止18咯。”
——寄生形驱魔师圣洁消失后,平衡打破,衰老也会快与常人。
“所以啊,预防一下骨质疏松是正常的。”顺便他指了指在一旁帮忙洗菜的神田优。“神田也是,他更不爱动。”
拉比掠过厨房忙碌的身影,看向正在躺椅上晒太阳的神田,忽然觉得神田优和亚连沃克简直是绝配。
-
说起来,亚连沃克第二次见到那朵花的时候,正是冬日倾盆的大雨。
那时候狂风席卷着雨水落在窗户上,噼里啪啦砸出一道道水痕,接着雨水河流一样覆盖了玻璃表面。那时候他站在厨房的窗子边,静静地看着那朵柔弱的花在大雨里被砸的东倒西歪。
亚连沃克忽然觉得心烦意乱。
忽然神田优站在他身后问他。“亚连,你在看什么?”
他不知怎么的转过身,紧紧拥抱住了对方。
他忽然问。“你会死吗!”
其实亚连沃克有很长时间都不恐惧死亡。
【一只手为了人类,一只手为了恶魔。】
那些自毁似的牺牲,将他放在了救世主的位置上,他将所有的伙伴护在身后。面对死亡和痛苦也巍然不动。所以哪怕遭受了“教团背叛”,哪怕遭受了“自我毁灭”,他依旧遵循着那条贯彻牺牲的道路一往无前。
只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位背负着神之枷锁的殉道者忽然有了私心。
于是那些遥远的死亡变得紧迫又可怕。
亚连沃克开始恐惧,开始患得患失,想着哪怕多一日也要努力呼吸。
脑海里,渐渐浮现出的是一双墨色的眸子,跳跃的生命,还有铺天盖地的冷冽的荷花香。
【我被你拉入人间,拥有了双脚,站在了真实之上。】
“白痴豆芽菜。”那时候的神田优明明在嘲笑他,却用了温和的语调,他说。“放心,我会活着,活很久很久。”
于是莫名其妙的眼泪落了下来。
亚连抱着眼前人,下意识不停说谢谢。像是对着上天,又像是对自己。
那是一种祈祷。
是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是所有悲伤都被避过后的万分之一。
“谢谢你还活着。”
6、
拉比在神田优和亚连沃克这儿住了三天。
期间,亚连给拉比介绍了那朵角落里的花。
那朵花近来还不错。它在寒冬里舒展着他柔软脆弱的身子,青色的花苞托着里面浅黄色的花瓣。瞧着像是要开了。
“也许再过两天就要开花了。”拉比说。
“是啊。”亚连沃克洗着碗,嘴里还嚼着拉比递过来的食物。这是现在唯一剩下的几个“伴手礼”了。还是今天早晨拉比在行李箱里发现之前忘给的。——估计马上就要没了。
“对了,忘了告诉你,李娜丽要结婚了。”拉比靠在窗边看着花,忽然道。
洗碗的少年微微一愣。下一秒,他被吓得糯米丸子卡了嗓子。“嗯……唔!”他满脸通红地好不容易咽下去,满手泡泡的手指着书翁直发抖。“拉……拉比?!!”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现在才说!
他的眼神暴露了一切。
“嘛~我忘了。”红发损友挠着脑袋,一脸不能怪我的表情。
“你,你在我们家三天!”
“啊啊……还不都怪亚连你做饭太好吃了,所以我一开心就忘记了。这不是才想起来。”
亚连沃克满脑子都是考姆伊哭出大海的画面,瞬间一头黑线。“……那个,我能问问,准新郎,还好吗?”
“还,好吧。”拉比摸着下巴点点头。“被考姆伊追杀了三天,躲过了几次投毒和暗杀。最后被新娘子找借口安排来找朋友参加婚礼了。”
亚连沃克愣了几秒,眼睛眨巴眨巴两下。“你——”
“对的。”逃过一劫的书翁摊开手抖了抖。“我还活着哦亚连~”
意外冲击着少年的心脏。一切有点意料之外又好像是在情理之中。
亚连沃克急于找人分享此刻的喜悦,忙探出身子朝客厅的神田喊。“呐!神田——有个好消息!”
对方还在躺椅上晒太阳,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拉比却拉住了他的手。神情有些严肃,他问。“我问,你愿意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我当然愿意了。”本来愉快的少年忽然愣了愣,慢慢挣开拉比的手。“……所以我要告诉神田啊。这么重要的事情……”
“优的话,我会想办法的。”
少年怔了怔,随即,他笑着挣开拉比往客厅走。“……我问问他。”
“我是说!”身后的手又用力拉住,脑子里像是有刺耳的嗡鸣声,极刺耳地一下。亚连沃克转过头时趔趄了一下。
要赶快走。
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
身后的声音却依旧喋喋不休,手被拉住了,要挣开才行。
“亚连,我是说,你,愿意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少年低着头,片刻极慢地挣开对方的手。“我说了拉比,我得问问他……”
“问谁呢亚连?”祖母绿的双眼里满是悲伤。亚连沃克忽然想起自己见过这样的眼神。
“优他听不见了,你该知道的,我是来找你的!”
那一刻,濒死的冬日的花朵,在暴雨中苟延残喘,折断了嫩枝,又遇上了冬日的霜降。
亚连静静看着站在拉比身后的神田,那人一如既往清冷的神色,只是目光偏向了屋子的另一个方向。他如有所感地顺着方向望去,客厅躺椅上正躺着一个人。
那人眉目清冷,却有些消瘦,此刻正沐浴在阳光里,睡得平静又安稳。
是啊,他又听不见。
——亚连君,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离开?
——因为想和神再做一次交易。
——那是我恋人。
“神田,我看见了一朵花,在我们家窗外……”
如果它都能活下来,你是不是也能睁开眼,再看看我呢?
7、
那一天,亚连沃克在时间的边缘中,遇见了被囚禁的神。
那是一个洁白,残破,又诡异的人形。
祂没有嘴,却发出了声音。
灭世之日。千年伯爵利用梦之使徒罗德创造了无数个逆转时空吞噬空间。
心之圣洁持有者亚连沃克迎战当场,首当其中。
在那个被吞噬亚连沃克的空间里,神明纯白的躯体流出鲜红的血液,血液途径适格者的脚下,和亚连沃克亚连体内圣洁发出共鸣,从他左肩上长出沉重又巨大羽翼。
无数悲鸣笼罩而下。
他惨叫着跪地,在数不清的刺耳叫声中,他忽然听见一个温柔的女声,被无数人的声音堆叠在一起。他们是第一次洪水中死亡的“人类”。
他们问他。想活下去吗?
那瞬间,他眼前像是划过了无数的时间,目光掠过生死,掠过古老的战场和残垣断壁。
少年透过时间看见了死亡和战争。无数的血淋淋的哭嚎,以及所有即将实现的未来。一个个圣洁整齐排列铺展在他头顶上方,形成等边的十字,一如诺亚头顶上的圣痕。
——过去的“人类”给予了人类救赎,他们要挟了“神”,将祂拉下神坛。
给予渺小生灵一次活下去的机会。
神对他说,你想要什么。
——我可以完成你一个愿望。
那是仅剩的一个愿望。
亚连沃克把这个愿望送给了世界。他祈愿创造一个没有神明和恶魔的未来——一个只属于人类的世界。在那里会有无数新生命在此诞生,再平静消亡。
只是对应的,他没法再许另外一个愿望。
一个关于拯救那个遥不可及的,鲜血淋漓的,在神降夜前夕几近濒死的,他的爱人的愿望。
-
亚连沃克是在昏迷的第四天醒来的。
临时搭建的医疗中心只有一个薄薄的顶棚,大雨中顶棚的缝隙下雨水落在他的指尖。
治疗结束的神田优就躺在他隔壁的床上睡着。
抽离圣洁的左手满是绷带却没有一点力气,他体内的涅亚消失了,剩下一个空荡荡又残破的自己。
亚连沃克努力伸出右手,指尖触碰着神田优。说了声“早。”
却没有人再回应他。
第二驱魔师,本就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
六幻吞噬着神田优所剩无几的生命,却也给了他活下去的能量。而如今圣洁消失了,似乎也连着神田优灵魂一起剥离殆尽。
谁也不知道神田优为什么留了一口气。
也许是为的不比亚连沃克早死。
亦或者,只是心有不甘,没和这个获胜的人说一句“干得漂亮。”
只有亚连沃克,这个如今自保都未必够格的人,顶着教团里所有人的反对,独自带着神田优离开了。
他想,神田优遵守了他的约定没有死去。
那他也该遵守诺言,带神田去别的地方看看。走一步看一步,哪怕走到再也坚持不下,多一天也是好的。
他就这样日复一日往前走。一个虚弱的前任无默认,失去了左眼,还带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另一半,路并不好走。
他曾想,就这么和神田优死在一个陌生城市也不错。
结果某天,神田优“活了”。那天亚连沃克在处理早饭,锅里的热油和噼里啪啦的鸡蛋叫的聒噪。神田优靠在一旁的墙上,和他说“你这傻子,鸡蛋都煎焦了。”
亚连沃克愣了几秒,任由锅里的鸡蛋变成了焦褐色。
——神田优还在床上睡着。
他张了张嘴,古怪地笑道。“你不能醒过来吗?用那身体和我说话,你看看你现在瘦得就剩下骨架了。”亚连沃克面对“神田优”如是说。
后者看着他,一脸面瘫道。“豆芽菜,我回不去。”
他想,是的,他回不去,也醒不来。
可有一个神田陪他说说话总是好的,他就能坚持地更久一点,再久一点。
久到他甚至忘了,他一直是一个人,狼狈地,可笑地,无妄地,固执地守着一个可能永远不会醒来的心上人。
书翁此刻的手是冰凉的,抓着他的肩膀轻轻摇晃。“亚连,我是来找你的。”
8、
李娜丽的婚礼选在原黑色教团附近的礼堂。
亚连沃克将神田托付给了房东太太,这么多年,第一次踏上了只有他一个人的旅程。
华丽的教堂,从穹顶还能看见黑色教团的旧址。
婚礼那天,许多旧时的伙伴都出现了。亚连笑着和他们拥抱,回头他意外看见“神田优”正站在拉比身边,嫌弃地打量他。
因为李娜丽的坚持,拉比穿的礼服有一套加了东方元素。
中式的红礼服配上拉比红色的头发,让对方此刻看上去像个红晃晃的灯笼。
——这兔子是疯了?穿的这么丑?
亚连沃克猜到了神田要说什么,他瞪了神田优一眼,便走到拉比身边和人祝贺。
拉比大力拥抱了他。“亚连!我还担心你不来了。”祖母绿的眼里带着歉意。“抱歉,那天我不该……”
亚连微微摇了摇头。“拉比,垂头丧气可不像你。”
红发书翁闻言笑了起来。“这是第一次。”
“什么?”
“从你把优从教团里带走,来见我们的第一次。”
亚连沃克朝他笑了起来。他目光掠过拉比落在不远处的李娜丽身上,对方眸子里映着礼堂的光,但看着他喜悦地像是要落下泪来。
“对不起。”他说。“让你们担心了。”
-
礼堂的钟声响起,亚连沃克和神田优在一起,看着李娜丽被考姆伊牵着走进礼堂。一片玫瑰花雨里所有人陷入欢腾。神田优看着前方,忽然轻声道。“你该答应他的。”
“什么?”
“你该把我送回去。”神田优目光沉沉看着远处。
伤重的驱魔师,本该被送去教团集中治疗中心,哪里会有政府的支援,让驱魔人安安稳稳度过余下的一生。如果不是亚连沃克强行带走他,神田优此刻也应该在那里。
是他硬生生把神田优的一切背到了自己身上。
“亚连,你太钻牛角尖了。”神田不常叫亚连沃克名字,哪怕他们在一起后也是豆芽菜豆芽菜的叫。亚连沃克内心一怔,眼前的神田“身体”渐渐透明,在空气中消失了。他说。“别让自太累。”
阳光透过教堂穹顶落在少年人伸出的空空指尖。
亚连沃克怔了片刻,回过神,台上的旧友已经开始交换戒指。耳边是热闹的欢呼声,白鸽被放出礼堂,掠过一片自由的影子。
【你是否愿意,和他相伴一生,无论富贵,贫穷,疾病还是健康……】
“……我愿意。”亚连沃克阖眼,低头按住自己的心口。
我愿意。
9、
小镇入了冬了,所有的树木被盖上了一层皑皑白雪。
亚连沃克洗碗的时候,看到屋外的花也被埋在了雪下。
差了几天,它终究是错过了花期。
拉比和李娜丽度蜜月在赤道边缘享受着他们冬日里没有的阳光。他们给亚连和神田寄来了信,少年从字里行间想象出了那两个人美好的蜜月生活。
新年后的那几天,亚连沃克在整理家里旧物的时候,找到了些有趣的东西。
是他们曾经的团服。
当初离开的时,他把一些旧物小心翼翼折好塞在了箱子底下,本想着再也不会打开,而如今,被尘封着,除了多了些褶皱和沉甸甸的时间味道,依旧是熟悉的手感和模样。
他有些怀念地试穿了一下,发觉衣服竟然大了些,回过神才注意到胸前纽扣背后神田优的字样。
脸上没来由地一阵发烫。
明明相处了这么多年,可好像他们之间的亲密都停留在了遥远的战前。
他似乎还来不及和神田优有多亲密。
少年人一下在蹲在地上,羞赧地将头埋在膝盖和手臂里。
鼻尖嗅到了旧衣服的气味,却带着那一点弱不可闻的莲花香。
他小心伸手拥抱住自己。胸前却被什么东西卡住一样,他伸手去检查。发现神田衣襟口袋里塞了个东西。
是亚连沃克的照片。
不知道什么时候拍的。
上面的亚连正靠在教团的餐厅桌上睡着,似乎是饿太久直接睡着了。
亚连举起照片在阳光里看着,想着神田优这种闷骚人少有的浪漫——这是他们是战斗前夜穿的那一套衣服,那是他们赴死前唯一相伴的东西。
亚连笑着将手中的照片放在心口,就好像那人在某次战前,在死亡之前将他藏在胸前一样。
那天,他走下楼梯。
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屋子,照在神田身上,是温暖的淡黄色。
少年人走至神田优面前,将双手撑在躺椅两侧,表情中多了一丝难以察觉的古怪。
“我开始后悔了。”
躺椅上的人依旧安稳地熟睡着,亚连沃克看着神田的眉眼,有些自嘲的说。“这几年我常会有一个想法,如果当初我许愿让你活下来该多好。想了好几次,那是我曾经,绝不可能有的念头。”
曾经的亚连沃克愿意为他人付出一切乃至生命。
于是神明给予了世界一次全新洗牌的机会,也给予了亚连沃克爱和自私的权利。
所以他后悔了。
他终于明目张胆地贪婪,后悔没向神明乞求另一个愿望。
为什么活下来的不是你呢?
多么过分的念头。
让人觉得自私又恶心。
少年眼中泛着水色,他张了张嘴,有些难以抑制地颤抖着。“……是你把我变成这样的,混蛋神田。”
这么自私的我,不完整的我。如此卑劣的我。
被你丢下的我。
他将照片抓在心口,难以抑制地放声大哭。“快点醒过来吧。否则,我永远只能是一个人。”
那日是落雪后回暖的天气。
阳光照在户外有冰雪消融后苏醒的生命。
就好像神明亲吻世间给予的一次复生。
少年眼角的泪落在爱人枯瘦的指尖,温暖地顺着指缝一点点落下。在这里的三年,每一年的孤独每一年的期待,每一次的呼吸都是为了等待一个人的到来。
温暖的午后。
熟睡多年的人动了动指尖,像是遵循着某种指引,慢慢扣住了属于他的那人的手腕。还太多虚弱的身体,连触碰都没有力气。却让少年浑身一怔。
他低头,对上一双有些陌生却熟悉的墨色眸子。“……A……llen”
他来不及呼吸,甚至来不及喜悦,只是一瞬不瞬看着那双久违的眼。 “上次你说的那朵花……开了吗?”神田问他。
这是他们分离的第四个年头。
也许会有第四年,第五年,在那些遥遥无期的孤独未来里。
有人从一片昏暗中醒来。
于是,那些期待,在心头开出五颜六色的花,所有的分离被光阴眷顾。
那就今天吧。
入春的天地一片生机,窗外冬日枯死的花朵正抽出细嫩的芽。
远处山上,小镇老旧的神社香火鼎盛。
在那绵延的群山后,春日出海渔船,越过洋流,跨过大西洋;在那更遥远的西方,异国年轻的小姐靠在窗边品着当日的下午茶,空无一人的黑色教团外,曾经举办过无数次婚礼的礼堂,今日又响起了属于新人的钟声。
这是被神明眷顾洗礼后的世界。
这个世界没有战争,日复一日,生机勃勃。
而他们存在于此。
“好久不见。”
于是自此后,人间万千美景,千万人群。
他们都可以一起去看了。
-END-
作者:莫特
评论:无声
作为人类,长时间呆在纯色的环境里会开始感到压力和焦躁,会迫切想改变现状,想得到这里没办法拥有的东西。
而囚徒川的游戏又像是一把悬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随时提醒你,嗨!你已经死了,但是你还能再死一次!玩笑一样的游戏和嘲讽一般的休息日把人变成了拉满的弓,背叛的选项就是弓弦上的利箭,一切都是看你的手用什么样的方式松开,是用利箭穿透呢?还是放开空弦?
神威鸟羽在第二日的时候去了礼堂,没有人的时候去的,也不能说没有人,奇妙的“转学生”坐在坐席上笑着和他打招呼。
白色的。
很奇妙,他没经过任何人同意,也不需要任何人同意,躺进了对应自己照片的棺材里,很宁静,闭上眼睛的时候他在想,如果棺材是黑色的那就更好了。
酒店是白色的,礼堂是白色的,棺材是白色的,白川奈奈是白色的,但是他是黑色的。
“鸟羽哥哥,你把我们的秘密告诉第三人。而且是半真半假的,你这是最恶毒的谎言。”
耳边传来的声音不是转学生的,转学生的声音有些健气,和她的外表一样,像是冬日暖阳,给寒冷的人能带来一点点温暖。这个声音他太熟悉了,深入血肉、骨髓的熟悉。
是“八百坂白乌”的声音又不是八百坂白乌的声音。
他去父亲医院检查过自己,借着认识的精神科的医生做了简单的表格自查,虽然最后想办法删掉了那个结果报告,但是还是被父母知道了,统合失调症而已,他觉得并不影响任何日常生活,也不影响工作学习,只不过生活中偶尔会多上那么一个“人”。
她留下了一句话之后又走了,听起来有点生气。
下一次她出现的时候是在野餐会上,年轻人没办法在压抑了几天意识到自己死了根本不需要吃东西或者怎么吃身体也不会有变化之后能拒绝无限量的BBQ,或者是就像是广播说的,享受24小时休息的时间,宁静和平,哪怕脸被按到烧烤架上、被烤肉签子扎穿喉咙也不会死的毫无波澜的一天。
“八百坂白乌”出现在他给相识的几个同学送完烤串之后,她用《理想国》遮着半张脸,没有光华的眼睛盯着他,她说:“你背叛了我们的誓言,你说过只会陪着‘我’跳舞的。”
“我还想在这里暂时多‘活’一会……”
“鸟羽哥哥,从你背叛‘我’的那一刻开始,你已经没办法回头了,在这里你竟然选择合作?”
烧烤架的炭火发出细微的燃烧声,在嘈杂的摇滚乐里根本没有人听得见。
“八百坂白乌”还在问他:“你没选背叛的原因是没本事吗?”
真是刺耳的声音啊,哪怕她的语气那么平淡那么正常那么像她,但是还是让神威鸟羽把烤串签子扎进了手心里。
是啊,做着伪善合作的事情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只是因为没本事去背叛。
他想稍微为了那点不可能的事情多“活”一会,有机会看到电影落幕的明天就好。
“她”没等到神威鸟羽的答案,也不需要他的回答,像是樱花树飘落的花瓣一样消散了。
“如你所愿吧。”
签子从手心拔出来,带落了连成串的血珠,石榴籽一样的血把铺地的白色樱花染成盛放的血樱,在这个白色的世界里有这么一个小小角落仿佛回归了正常一样。
遇到了两次前辈的神威鸟羽终于面对了一次同级生。
可靠的阳光的温柔的同级生——柏原亮太。
如果有挑事的……不对,不是如果,是确实有挑事的同学说过,“神威,你和柏原撞人设了吧?”
啊啊,努力的优等生和偏科的优等生,温柔可靠和温和稳妥、一样的乐于助人、一眼的眼镜仔、甚至连泪痣都是镜像的……如果不是白皙的神威看起来过于“柔弱”和被阳光眷顾元气满满的柏原气质上差别太大,真的会让人感叹一句镜子里相对的两个人。
神威鸟羽知道柏原亮太拿他没办法,有一些难以令人察觉出来的控制欲的人是不会喜欢把自己缩在堡垒里的人的,不踏出围城就不会被发现弱点。
其实看见对手是他倒是让神威好奇了一下,他一直觉得柏原很聪明,是会隐藏自己心思但是又在可控范围内透露出去的那种,感觉他们挚友组一直在濒临崩溃的边缘维持微妙平衡,但是这和他神威鸟羽有什么关系呢?
他只是有一丝在意透过他人眼睛看见的自己是什么样的罢了。
“白乌”带来的压力让他决定了普通、中庸、从众是没办法的,那个人的手从深渊伸出来抓着他攀着他,让他越陷越深。
“柏原同学。”
“神威同学。”
两个男人站在巨大的镜面之前点点头,已经足够了解了,自己非他友人,不可能有天真的友情混杂在生与死的选择里;而他也非纯粹的好人,既不弱小可以骗取同情,又不强大到难以控制。
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合作呢?
神威鸟羽背过身去,推了一下眼镜进了选择的房间,虽然确实是没什么本事的人,但是也要尝试一下对吧。
红色的按钮像是昨天野餐会昙花一现的血樱,其实那朵樱花在他捡起来之前就没了,血色转瞬融入了白,更直观地说,像是被吞噬了,被囚徒川吞噬,把不属于这里的不和谐之音消灭掉,一如雪白,干干净净,谁也不知道积雪层下到底有什么。
“咔哒。”
按钮陷入又弹起,红色的、特别的、不和谐的按钮,然后身旁的桌上出现了一把银色的蝴蝶刀。
他把这把小巧迷人发着寒光的东西随手塞进制服口袋里,轻轻松松走出了房间。
“直面我最大的恐惧,拥抱三分钟?谁会抱啊。”
也许神威真的会拥抱,走出门的那一刻他看清了对面的东西,是个人影,是他无比熟悉朝思暮想甚至扭曲执念犯病到产生那个人幻影和自己对话。
八百坂白乌。对,没错,娇小柔弱阴沉的12岁的妹妹。
她,应该用“她”,身上还是国中那件黑底赤襟的水手服,系着松松垮垮的蝴蝶结,黑眼圈严重的脸上有着审视他的表情,手上提着一把和她身材并不契合的长条包裹,估计是武士刀吧,然后对着神威说;“我不会拥抱你。”
“对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神威鸟羽笑了出来,从喉咙里泄露的嘲讽的轻笑慢慢变成了肆意的大笑,他抱着肚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眼眶周围的热气把镜片带起了一小块白雾。
他摘下眼镜擦了擦眼泪看着对面,那个人的脸在失去了眼镜的辅助后那么模糊,但是他知道,对方一定在挑眉想,“我的恐惧为什么发了疯。”
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怎么能用这么可笑的方式让他最重要的妹妹出现在这里,即使有着那张脸,甚至声音都变得一样了,但是他没傻也没疯,那不是八百坂白乌,不是他的白,是他的好同学,提着刀会杀掉他的好同学。
“她”把包裹打开了,拿出了在他猜测范围内的武器。
他把手伸进了口袋,握住了比手术刀更加危险的武器。
奔跑的风声还没来得及在耳边呼啸就停了下来,神威下蹲重心弯腰欺近了“八百坂白乌”,蝴蝶刀尖细的刀刃划破了布料与皮肤绕开了肋骨直直埋入肌肉,他垂下眼帘,镜片之后的目光带着阴冷和狠毒,正当他打算扭转手腕准备发力让双刃的小刀更加侵入胸腹去划破脆弱柔软的脾脏时左手已经没办法动了。
冰冷的武士刀切进了他的身体,“八百坂白乌”借着神威刺到左肋的距离用力挥起了武士刀,对着他劈砍下来。然后他能够听见刀刃划开肌肉细微的声音,能听见左肩峰处的骨头发出痛苦的吱鸣,他的锁骨和肩胛骨努力卡住刀刃保护着他。
“滴答滴答。”
两个人的血液汇聚在了一起,红色的地面浅浅的反射着他们的身影,在对方的眼里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好好学生怎么会受过这么重的伤,过量失血造成体温急速流失,视线里时不时出现重影,连意识都有些模糊,身体也没办法支撑自己再站着,然后他跌坐在地上看着捂着伤口向门口离去的人。
回来!回来!看着我啊!!
愤怒的声音只能在胸腔响起,无力颤抖的嘴唇没办法把它吐出来。
看着我啊!你为什么没有发现我在……
最后的肾上腺素作祟,神威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捂着肩膀和那只估计已经断掉了的左手扑向了要离开房间的妹妹。
“八百坂白乌”被抓住手臂,整个人被神威带倒在地上,回转过来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想说什么已经来不及了,喉咙被沾满了血的手掐住,神威压在他身上,逐渐用全身的力量死死卡住他的气管,他想掰开神威的手却不知道那只单手为什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大的力气。
眼镜已经丢了,人也看不太清,肩膀的血顺着垂下的手臂全流到“八百坂白乌”的身上,神威的眼神里没有一点光芒,表情狰狞扭曲,加上脸上那些溅到的血,像是无差别伤人的疯子一样。
他现在确实疯了,只想把这个不是白的人杀掉,手指一点点收紧,身下的人快只剩下出的气了。然后他听见了有人在叫他,那张和八百坂白乌一模一样的脸明明已经没法发出声音,但是他敢肯定他听见了,他绝对听见了,听见了有人在叫他。
“鸟。”
手不由自主松开了一点,给予了对方一丝空气,也给予了一丝逃生之路。
柏原亮太喘息着,发狠把手指插进了他砍出来的伤口里,这是他造成的伤害,是他了解的地方,是他可控的地方。指尖捅着滑腻的肌肉触到了骨头,他掰着森森的白骨让神威痛到松开了自己,再补上一脚踹开这个混蛋,艰难地爬向出口。
身后的人死不死与他何干,他也想活着!
什么算是拥抱?是亲密的身体接触吗?那压制和掐算吗?半死不活的未成年人能完全让另一个人三到五分钟得不到空气窒息而亡吗?如果不能带来死亡,那能算是另一种“亲密”的接触吗?
囚徒川的房间永远是雪白一片,只有两条血路在这间房的镜子里缓缓消失,仿佛被这片纯洁的地面吸收了一样。
明天对于世界而言永远是一个奇迹,你永远不知道迎接你的究竟是生还是死。
作者:暑退
评论:随意
事情的开始,是任贤齐的一首歌。
那时候李序还小,大约六七岁,蹲在小院里帮助一群蚂蚁搭桥回家,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不远处飘来母亲冷嘲热讽的话语。
“丑八怪才跟虫子玩,脏死了,滚出去半小时,把虫子抖干净了再进家门。”
李序有些害怕,又有些不解,母亲眼里的冷漠让他不知所措地犹豫了一会儿,最后他在那冷冷的注视下走出了家门,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时,听到了从商店劣质音响里飘出来的歌声。
“橘子的香味
恍恍惚惚 热天下午
从大雨里突围冲出”
突围冲出的不仅仅是这首歌,还有歌里的橘子。
在父亲经年累月的沉默和顺受,母亲信手拈来的嘲讽和打骂中长大的李序,变成了一个酷爱橘子香味的人。
每一年的秋季都是李序最爱的季节,最好闻的的橘子自然成熟,芳香上市。
李序会把橘子皮一点一点细致地剥下来,剪碎,或者搅碎,然后用酒精灌入撞了细碎橘子皮的容器里。
接下来,只要等待几天,待到酒精挥发得差不多的时候,剩下的,就是好闻的橘子香水。
橙黄色的,暖亮的香味。
李序的生活很忙,读书的时候忙学习,因为他的成绩总是不能使母亲满意,90分的时候被质问为什么不能考100分,100分的时候又问为什么不能每次都100分。等长大了,又忙着讨生活,五年跳了三次槽,工资翻了三倍,自己攒出了首付买了房子,车子,可回回见到母亲,却总是垂着头,听母亲说“以前隔壁那个谁谁谁,如今如何如何飞黄腾达,哪像你这样的窝囊废,快三十了,混成个鬼样。”
从小到大,只要母亲开始讲话,李序就把脑子一分为二,一半跟着母亲的话语,应付着各种无法回答的问题,一半陷入了催眠,想象着橘子香水那甘甜的气味,橙亮的液体,被喷洒出来时在阳光下映出的七色彩虹。
一般他会把七色彩虹这段自己最美好的记忆放在母亲训话完毕后的半分钟后进行回味,因为这样余味最为悠长,整个世界都清净了,唯有那道彩虹和散播在空气里的尾调环绕着他,给破碎的自己一点拥抱。
母亲是不喜欢他捣鼓这些的,觉得就性别来说,捣鼓香水,让李序像个神经病和变态,她不愿意带着个有香味的男孩出门。
刚开始尝试制作的那一年,李序在房间里贮藏半成品的角落被母亲翻了个透,等他放学回到家,母亲带着胜利上扬的嘴角,向他宣布这个秘密的破产。
李序抿着嘴没有说话,看着母亲扬长而去。
第二年,第三年……李序的坚持终于让母亲不屑于再进他的房间翻看丢弃这些无聊的东西,只是在想起来时随意地尖酸刻薄几句。
李序的新房终于装修好了,他不再回有父亲母亲的房子,他住进了只有他自己的房子。他的房子里有一个玻璃柜子,里面是他这些年里手工制作还有从各处收集而来的橘子香水,他特意为这个柜子做了一排暖黄色的射灯。每天回家后,无论多累,打开灯光,闻一闻味道,李序就能得到释放。
这一天,也像以往的每一天一样,工作忙到昏头转向。这一天,又跟以往的日子不太一样,他研究多年的心血被人剽窃一空,还被倒打一耙。
李序在单位被上司指着鼻子骂,同事表面没说什么,可背着他议论什么的都有。李序随身携带的橘子香水几近空瓶,撑到下班回家时,只剩一具躯壳。
可打开射灯时,却发现那些早晨出门还整整齐齐摆列在柜子里的橘子香水们一个都没有了。
手机响了,是父亲打来的,父亲说,下午母亲来过,看到这些香水,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硬是要把这些东西处理掉。
“我没能拦住。”父亲嗫嚅着说,“但也不是什么坏事,男人要香水干什么,你说是吧。”
李序在垃圾桶里找到了那些瓶瓶罐罐,透明的、晶莹的瓶罐底部,还残留着少量的暖黄色液体,倒在手上,稀薄的香味散发出来,很快弥散于空气之中。
尾调消失了,彩虹破碎了,李序抱着装满一整个袋子的空瓶,去追逐着地平线下的阳光了。
“都是橘子香水害的!不然我家李序怎么会死!我当妈的能害孩子吗!我都是为了他好啊!”
母亲在警戒线外对着警察咆哮控诉,顺脚踢开了一片晶莹的玻璃片。
评论:随意,祝阅读愉快。
天气实在是太热了,林柠拧开水龙头。水从她手中流过,从手腕一直流到手,手指、手指尖,一股股前赴后继的水流。流动,流动。
自她踏上这片广袤的土地,耳朵曾遇到各式各样此起彼伏的声音,大多是些和蔼的问候,偶尔也会听见些市侩的聒噪。不能怪她太容易被推销员盯上:皮肤白皙,眉眼清秀,衣服也都是都市里潮牌新品的样式,这样一个女子丢到大漠荒烟的敦煌里去,是有些突兀的。
可林柠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融入当地色彩了,她郑重地将自己衣物的颜色都挑选为与敦煌文化相近的色彩,仿佛一位远道而来的信徒,心中虔诚无比。但真正双脚踏上此处尘沙时,才意识到在满目灰黑的背景色里,身上的红与绿有多刺目,好像她才是那个壁画里出尘入世,反弹琵琶自天而下的姑娘。
终于走到荒漠,风卷沙砾,无垠的沙漠在眼前徐徐展开。她蹲下捧起眼前一抔黄土,手掌抬起让它们和夕阳齐平,然后沙砾与眼泪就着残阳缓缓顺指缝溢落,直直砸向地面。
一
林柠从小学起路过报刊亭就走不动路,小说月刊、文学杂志、动漫画报……她总要翻一翻的,况且翻一翻又不要钱——老板娘还总是笑眯眯的,跟画报上的笑脸小人一个样,而笑着的大多都是好人吧——所以报刊亭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去处。她乐意站在亭子前,从报纸翻到杂志,再从期刊看到画报,直到姥姥很不好意思地对老板娘赔着笑脸叫她不要翻了,快拿一本书回家看才算为止。以前林柠是只看正文的,但最近她发现了边栏和底栏的乐趣,比如这次买回来的杂志,每页的底部都标了各种各样神奇的宣言:“喜欢科幻小说,偶尔打游戏,我的名字是xx,地址在……”xx是一个看上去不太像真名的昵称,类似的信息还有很多,虽然林柠没有真的计划马上就对其中某一个地址寄出信件,但还是很认真地一条条看过去,小小的脑袋里盘算着“这个和我兴趣一样,这个不太喜欢……”一直盘算到妈妈喊她吃晚饭。坐到餐桌上夹菜时,她看着手里的青菜,想起刚刚好像看到了不太认识的词:“敦煌”。
“它是什么呢?”将青菜放进嘴巴里的时候她还在想着,“也是青色的吗?”
二
兰伊和往常一样,午睡一睁眼就计划着看敦煌纪录片。
“急什么。”妈妈把拖鞋从床那头踢过来,“昨天舅舅给你买的书看了吗?”
“急什么。”兰伊学着她的口气慢慢下床,脚踢踏起拖鞋窜到沙发上之前不忘按开DVD。
“都要谢谢你舅舅,”妈妈还在絮叨,“过个生日给你买盘讲敦煌的纪录片,这下可好,迷得连书也不看了,天天都要盯着那个离你那么远的地方……”
“看看看,我看。”兰伊顺手从沙发上抽来一本封面画着大嘴小孩的杂志摊开反扣在腿上,应该是表妹上周来做客时落下的文学杂志。
电视上镜头切到美轮美奂的飞天壁画。
“哇……”兰伊和杂志封面的小孩一同张大了嘴。
噗嗤,妈妈乐了。
关掉电视以后兰伊举起反扣在大腿上的杂志,发现它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无聊,既是因为当期文章确实有一点趣味,另一个原因则是它底栏的小字。
如果真能交到朋友就好了——楼下又传来一对夫妻吵架和摔盘子的声音——呆在家里实在太无聊了。
三
“给你的信。谁寄给你的呀?”
兰伊妈妈到家时,发现女儿又在沙发上看那部敦煌的纪录片,她实在太爱那个驼铃声声,阳关三叠的大漠古城。“轻盈舞殿三千女,飘渺飞天十二台”的美,怎么看也看不够。
兰伊接过信封,很诧异的答自己也想不出会有谁给自己写信。打开以后才了然:是前一阵子投在杂志底栏的征友启事起了效果,来信者自称林柠,表示对兰伊寻找敦煌文化爱好者的交友启示很感兴趣。兰伊手指拂过薄薄的纸张,这轻轻一张纸,此刻竟突然贵重起来,就是别人要拿钱来换她也不给的。她感到一股暖意从心头源源不断地生出,客厅茶几上那盆稍稍干枯的花也入眼了起来,而且说不定浇浇水,过几天就能起死回生了呢?她飞奔到书房里去抓过信纸和笔,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而且是和她年纪极为相仿的人——是可以理解她对敦煌的热情与爱的。
寄过回信,兰伊望着墙上的时钟发呆。这座时钟是某个亲戚送的,兰伊特别喜欢钟座下方小猫头鹰摇摇晃晃的设计,过了许多年它还是一样可爱。盯着它看久了不免恍惚,如坠梦境一般,兰伊有种自己刚刚才从亲戚手里收下它的错觉,心中涌现出第一次在沙发这个角度望向小猫头鹰的喜悦。“吃饭喽——”兰伊猛地被喊醒,钟表表面已经掉了漆。
她虽是个孩子,这几年却尝尽了大人世界的苦楚:父母离婚,自己又疾病缠身,只得在家休养,整日里看不痛不痒的纪录片。至于为什么是纪录片,兰伊喜欢镜头语言的公允和旁白的平稳。四平八稳对生活来说太难得了,她愿意普通地活下去,假如身体给她机会的话。
但无论如何,时间总在平静而平等的流逝,兰伊渐渐和林柠聊了起来,信件准时出现在邮筒和信箱里,偶尔会比预计晚几天。等待是种甜蜜的折磨。
四
林柠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寄出了交友信,没想到对方回信很快,态度也很真诚,“如果有时间可以读一读边塞诗歌。”信里如此提议,林柠本就钟情文学,于是很乐意寻来读,加之她长期积累,理解能力自然不在话下,很快就可以和兰伊畅谈茫茫大漠里的羌笛胡笳了。
“这是我们的文化,”兰伊在信中坚定地写道,“你要记得,林柠。你要学习,你要感受,你要体悟,然后你会爱上她的,我保证。没有哪一种色彩比飞天更绚丽,也没有哪一个名字比敦煌更动人。即使她蒙千年之尘,即使她受时间之霜。”
林柠提出假期一起去敦煌,她已然对这浩荡回肠的文化屈腰折服。但很奇怪,兰伊拒绝了。“我的生活像一座巴米扬大佛。”她解释,也不管如此隐晦的暗示是否能被理解。病情再一次加重让普通生活的期望被现实击中,碎成飞舞在空中的尘埃——看似轻盈自由,受到重力后缓缓下沉——最终沉入废墟,无处可逃。出于安抚,兰伊邀请林柠来自己家里做客。希望到时候头发不要掉太多,她边写边想。“我买了你上次说卖空买不到的糖果哦,你想吃红色草莓味的,对不对?给你留着,都给你吃。”她忍不住孩子气地许下一个郑重的承诺,然后第一次等邮递员将信件拿走后才离开邮筒,期盼糖果的甜味儿能够给朋友带去些许慰藉。
五
林柠很久都没有收到信了,她等啊等,从初二等到初三。自从她开心地答允兰伊的邀请以后,接近半年,她什么都没有收到。一向宅在家里读书的小姑娘竟然跑去离家很远的邮政总局查询是不是有漏发给自己的信,连父母都觉得奇怪,而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
是学业太忙了吗?林柠暗自揣测。初三起学业任务陡然加重,她一边写作业一边构思给兰伊的下一封回信,心不在焉的笔画爬满了作业本。
六
盛夏将光影交付给树叶,墙上的阴影随着树叶摇摆,晃出了夏天的邀请函。林柠大学毕业后彻底打扫了一遍屋子,发现一大捆当年青涩的来信。当时的自己没有时间和能力做的事,现在自然要帮她一一实现。抱着这样的信念,林柠站在这个稍显破落的老房子面前,微微犹豫着,抬脚迈进了门槛。
七
兰伊的妈妈其实不太理解为什么女儿特意叮嘱保管好这个小礼物盒子,说是有人来取,她就只好等着,等了许多年也没有人来,后来慢慢就成了等她自己。等她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适应女儿的离去,适应漫长看不到尽头的夜晚与生活。最终她还是适应了清晨刺眼的阳光,多看几次天亮眼睛就习惯了。阳光投射进屋子的时候,桌子上的小礼物盒子就更显得神秘,里面会是什么呢?兰伊妈妈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这份诱惑,阳光将盒子晒得很暖,她轻手轻脚打开包装,好像再一次感受到了女儿的体温。她已做好打算,里面的物品无论价值再高她都会包装好,接着等它的主人。她思忖着,女儿如此看重它,应当是关于敦煌的东西,又或者会不会是贵重物品?
是一盒红色外包装,因为过期已经粘连在一起的黏腻糖果。妈妈有点疑惑。
八
从兰伊家离开后,林柠一阵目眩,她倚靠着楼梯栏杆,窗外的阳光在她眼前晃动,心口和眼睛一齐被刺痛。楼梯间阴凉,她却深感中暑一般的窒息感。打点好行李,林柠第二天即启程前往敦煌。
路程遥远,特别是气候干燥,对人体适应能力有一定挑战,但兰伊却越来越心安,整个人平静如一汪泉水,在热闹嘈杂的观光车里显得格格不入。数字观展时无数精美的壁画和塑像呈现在眼前,林柠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兰伊的文字第无数次浮现在她眼前:“你要记住:记住祖先的千里跋涉;记住文人墨客的笔墨飞扬;记住曾经无人问津的千年古刹;记住过去无人打扰的绝色壁画;你还要知道她们正在褪色,她们正在凋零,她们正在被时间吞噬。所以这才是我们记得的意义,如果我们不去传承,没有人帮我们传承;我们不有所作为,那么世界上没有民族将帮我们作为。”
在熙攘的人群中,林柠抬手悄悄擦掉眼泪,她想自己应当是完全明白了这些话中的含义。每个塑像的眼神都模糊了,却因此更加温柔。十年了,林柠喃喃道。从第一封信寄出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十年对于敦煌来说,可能实在是太短了,但是对兰伊的想念,一定还会持续很久。
正是因着这样坚韧而无所穷尽的惦念,才让林柠今后走上讲台每一次讲授《莫高窟》这篇课文时总会说上一句:“中国最美的景色,在祖国西北的敦煌……”
作者:四戎
评论:随意
北方的春天还是暖和的,我时常在街上流浪,从早到晚,甚至就支着帐篷勉强凑活过个夜。这一凑活,凑活了无数个深夜,在街角看街灯长亮于夜,再看它们即将天明时匆匆收工,一切归于寂静,寂静。再被破晓的汽笛声拉回过神来。街角无言,街角一向无言,只是身上莫名地承载了无数无理由的寄托。它默不出声,就像是无条件地包容闹腾,却见证着人间的迁移,行者的悲喜。这地区生态不错,从街上走两步是住宅区,满眼的大草坪,还有不时晃过的兔子,松鼠。这些白日里恨不得隐身消失于某处的生命,在夜晚时不时地四窜,身影诡异,总还是会吓到不少出来此地的行人。
北方的冬天就不怎么样了。虽说我是个喜欢寒冷远胜于任何一丝温暖的人。在那种一片白茫,滑落的水珠会一瞬间凝结的极寒气温里。我永远无法说,我可以在这种情形下维持生命体征超过5个小时,别提过夜。于是我会不停地变换停留的区域。我不喜欢做任何计划,做事全凭一时兴起,不期待任何结果,就不用考虑后果。不稳定,不确定,不到最后一步没有定论,这种诡异的模式吸引着我,像是那个挂着鱼饵的钩子,我可能永远咬不上它。但愿者永远想要追随着。
沿街一直往北走,那里是一片大湖。准确地说,春天的时候是一片大湖,冬天的时候是结实通道。在春天想不明白所有可能通向的目的地,在冬天全都可以想明白,甚至可以实践一遍。我形单影只,装备匮乏,在有限生命条的规则下,我预计自己完成不了往返。我和它的缘分就是这样看一眼,知道它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一个地方存在着,或是未来哪一天我只能说它存在过,我没和它建立联系,但是我不会后悔。我的兴趣只是发现它,知道它有趣,接着我就满足了。当然,我没办法给出百分百的定论,但是我可以给出我浅薄的猜测——它是这个世界上一处美丽的角落。原因是,我正巧遇上从那遥远的我视线所不能抵达的远方迎面而来的人们,我偷偷地从他们的脸上读出了喜悦。但是下一秒,我害怕这份迎面而来,我害怕我进入了他们的视线,即使我仍然渴望着能获得这个世界更多的信息,可是我落荒而逃了。
我往西走,有人群聚集成一个圈。我在远处观望,冰上被他们凿了一个洞。意识到了他们在干什么,我不自觉地笑了。可有意思了,冬天钓鱼,钓上岸往冰上一放就是速冻,省心省力。当钓鱼的人群里有人意识到了在那个不远处有一个奇怪的人乐呵呵地一边傻笑一边盯着他们,他的眼神往我这飘,试图“捕捉”住我,我一惊,吓得朝相反的方向快步离去。
春天我在街上流浪,冬天我一路跌跌撞撞来到了一处还算是温暖的公立图书馆。图书馆,知识的圣殿,无数知识分子慕名而来,我这庸人不知哪来的勇气,跑去和他们凑热闹。他们来这里汲取知识的力量,我却来这里抓住一根漂泊的芦苇想要活下去。无他,我只是贪恋暖气的温柔。就像这世间每一个庸俗的人对纯洁美好之物不可遏制的贪慕。如果大家都是各取所需,我想还是尽量能为他们做点什么。我无数次去镜子前,反复整理衣物,无数次自我否定里总有概率诞生一次“还凑合吧”式的自我安慰。
必定的,我不敢坐在任何一个公众场合的中央。一个人的注视已足以让我费劲心神地想要逃脱,一群人的视线足以让我猝死在逃离的路上。被人看到,在人群里,总是能让我在一瞬间将人类全部的debuff叠满。
所以我永远坐在那个角落,面向大厅,有些时候,人们在做的事情会被我的感知力传达到我的感受上,而他们不会注意到那个地方有一个我这样的人。这让我很安心。
好景不长,我收到了一个询问。一个女孩,背着个书包,她在我斜前方的位置询问我:“你好,请问你介意我坐在这个位置吗”她的声音很好听,这可能是我为什么没有犹豫就同意的绝大部分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她身上总给我一种错觉,她是那种可以非常轻易隐身于人群中的人。这点特质也许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构成我的同类气质。这给我带来了某种近乎变态的期待,我好奇,我想知道,有那么一点点像我的她,会变成什么样。我知道我没有任何一丝的未来,但她和我不一样,她必定要拥有最美好的命运。
我无处可归,所以我在这24小时图书馆里偷偷地住下。而没什么意外,我每天无时无刻都会在这个位置上。大多时候为了防止因举止怪异而被注视。我会从书架上随机拿书,假装自己是个认真的读书人。模仿人们看书翻页的频率和姿势,时间到了就去换一本书。没人有会知道,事实上我大多数字都不认识,我什么也看不明白。我只是在做这样一件事情,让自己有点事情干。
但让我意外的是,她每天会在早上7点准时出现,晚上9点准时离去。她从她的包里掏出她的本子认真地做着她该做的事。我并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她是什么人?这个时间她没有其他该做的事吗?她在做什么呢?是什么力量让她每天准时出现在这个地方呢?又为什么她只出现在这个地方?
这时我突然又不安起来。或许...或许我所待的这个位置是这个女孩一直以来的长期位置呢?我只是在某一天比她早到了图书馆,不小心把她的位置给占领了,这一占就是永久性的。如果是这样,我会被讨厌吧?
我有无数的想法,但我永远不会开口问出任何一句话。可能是我没那么好奇,也可能是我就是这么个被动的人,但更多的原因可能是就像我曾经提到的,我没有与这个世界建立哪怕一丁点联系的需求。
像是一种约定俗成,只要想,每天就能见到。说起来就像是命中注定的浪漫,但这么一想我只会自嘲起来。
这个故事没有什么浪漫的发展,也没有在我生活里激起甚至一小点的水花。它就像往常一样,是往常里我经历的每一个故事的变体。
我想日子可能会就这样过下去。我会每天都见到她,然后,我会每天都不认识她。
直到有一天我意识到,可能永远永远永远我...我也不知道我想什么。
那一天,她没有来。我没有办法像正常人那样感受“没有来”是一件什么事情。我尽可能地去描绘它,就像什么永恒的,连续性的,一定会就这样运动下去的东西,突然断了。
她没有来的同时,我的桌上多了一张字条:
“你好,陌生朋友,我不会再来这个地方了。所以这张字条也许更像是一份正式地道别。这些天你总在这个地方,给我一种心安的力量。你总是在安静地阅读,我被那份求知所震撼。我仿佛看到了某种生命力,这种力量支撑我走过了无数个想要放弃的瞬间。我又有勇气了。我要走下去。谢谢你!”
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字条的时候,我没有什么感受。第二天早上我又想起这件事情。可能突然受到了什么触动,我第一次露出了奇怪的表情。
你问我有什么感受,我只会想说,原来在这种地方装得人模人样的,我就真的可以做到人模人样了。
原来,我也可以。
end
(emmm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写完了..。)
作者:乘零
评论:随意
取个好名字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尤小玲常常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够霸气,普通到显出几分敷衍。所以在有能力以后她毫不犹豫地把中间一个字去掉了。过了好久尤家父母才知道这件事,这时的他们早没了从前的气性和可供挑衅的权威,最多抱怨几句为什么没跟他们商量。玲,玉声也。她的名字本身没有意义,只是上户口时工作人员问了,他们就顺口这么说出来了而已。而她那个称得上青梅竹马的邻居陈末,倒是可以说是人如其名。
陈末从小跟着他奶奶生活,不爱说话,存在感竟然也低得出奇,像放置在时间里的一道阴影。“文静”是老师惯用的评语,属于“孤僻”的替换词。在脑海里找了找,见没有丝毫印象,将这两字写上去就是。陈奶奶戴着老花镜去翻他的学生手册,看不惯自家孙子没有朋友,所以找上了隔壁同龄的孩子。陈末从不违逆他奶奶的意思,尽管认为没必要,但还是每天等在尤家门口。小学起,尤小玲后面就跟了一个身影,隔着两三步的距离,偶尔搭几句话,只当是同路人。
学生对于可以管制他们的教师通常很敏感,有一段时间他们班上那个非常严厉的数学老师胖了点,还变得很爱笑。后来知道原来是她怀孕了,已经在准备结婚事宜。每次临放学,她未婚夫都会开着车来学校接人。一群学生不光喜欢讨论老师那枚戒指——她拿着三角板往黑板上比划着时,手上的钻石尤其显眼,便引得课堂上一阵窃窃私语。放学则围着护栏往下看,然后就着陈末和尤小玲起哄,说是他们男女朋友,天天一起回家。无论陈末跟他们解释了多少遍也没用,倒是尤小玲略微粗暴的方法起效了。她直接两脚踹到纠缠不休的那人屁股上,指着陈末,“还说?怎么不说大点声,这我小弟懂?”
于是尤小玲荣获“校霸”称号,明面上是没人再开两人的玩笑了。私下陈末倒是经常收到别人对对方的评价,嬉笑地说上些“你老婆很凶啊”之类的去惹他白眼。不过升入中学后,这些幼稚的东西终于减少。学校抓早恋,青春期的学生就下意识规避男女之事,不得不按捺着心里面的蠢蠢欲动。
此时的陈末依旧是尤小玲的“跟班”,这么多年下来甚至已经得心应手了。那会儿言情小说盛行,什么黑道太子、校园top4火得一塌糊涂。里头的主角被描写得强大又专情,封面上的帅气脸庞不知俘获了多少读者的芳心。尤小玲也跟着看,一连被老师没收了好几本依旧乐此不疲。有时候她没空,陈末就去书店替她买,从一堆花里胡哨的书里选出一本《帝国太子的女人》。
如无意外,他们之间纯然的友谊应该能维持很久,多年后还能感慨自己的人生竟有良友相伴。但是大多曲折离奇的故事都启蒙于现实,事情的转折很快出现了。他们这个小城里的毫不起眼的学校突兀地来了个转学生。听说之前是在日本读书的,家里在港城有很大的势力。“小少爷”来报到的那天又下了一场秋雨。奶奶早上给陈末煮的面里卧了鸡蛋,他翻出来两口吃完,然后到楼道等尤小玲出门。女孩子碰了碰他的脸,又摸摸自己的,“你感觉怎么样,没睡醒吗?”一路跟人东拉西扯终于到了学校。第三堂课,任课老师带着转学生进教室,简单地说明后让他自我介绍。陈末昏昏沉沉地抬头,黑板上已经潇洒写着“方其琛”几字。
那人穿的可能是从前的校服,裁剪良好的白衬衫、灰色格裤,上面精致的校徽看着就和这里格格不入。他把名字说完,在老师开口前先说了结束语:“今后会跟大家好好相处的。”配合着略微的一躬身,恍若小说男主的家世容貌还有温文尔雅的做派。不巧,陈末坐在角落,旁边则是班里唯一的空座位,上面早垒了一沓新书。顿起的骚动还未平复,方其琛就顶着众人隐晦的注目走到他面前。“我是坐这里吧……你好?”他说。窗户进来的风湿润,空气里夹杂着丝丝缕缕的雨雾,扑面却只让人觉得冰凉舒爽。陈末略略点头,却已经忘了具体回了他什么,大概是因为那场持续了很久很久的低烧。
实际上方其琛并没有在这个小地方待太久。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他已经和尤小玲分手。约着他们再见一面的短信被陈末错过后,他就出国了。眨眼多年过去,陈末某天忽然想知道远处自己从未感受过的风是如何的,亦或是陌生的街道、擦肩的行人。拿着相机记下了太多地方,走走停停,他却没想过找方其琛赴一个太迟的约。他不知道自己在究竟在方其琛的恋情里扮演着什么角色,又是怀揣着什么心思把尤小玲交由他退回的戒指藏下来。错失了最后的机会,如今谁都没有了那份少年人的莽撞后再见面,陈末就多一阵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心虚。
十几年下来,曾经的小城发展得很不错。年前的老同学聚会之后,陈末现在就在其中一人新开的酒吧兼职调酒。尤玲则升职成了“尤总”,忙着到各个城市出差,反而不像先前那样有空天天来捧场了。方其琛,难以想象一个人留在别人脑海里的影像竟然可以做到经年不褪色。媒体报道中偶尔会看到关于他的只言片语,而陈末能在这儿发现对方得以归功侍应清场。趴在桌上睡着的人不是醉倒,被喊了两声就抬起了头。陈末临出门时回头去看,正好同他对上视线,因此站住了脚步。
“好久不见,陈末。”他没醒酒般歪着头托腮,话里没有丝毫生疏,自然得像是午觉睁眼后接着的一句随口调笑。陈末在吧台后面退了两步,同样的“好久不见”就没了下文。“……喝点什么?”只得背过身拿酒,听见他说“Tequila”。和自己拙笨的口舌正相反,陈末一直觉得方其琛的嗓子念英文特别好听。无论是抵着上颚去发音,又或是齿碰着齿、唇点着唇。但凡试图将目光停驻到他身上、以一种躲闪着的凝视,自己与他的差距便尽数浮现出来,进而自惭形秽。
也许是自小生活在外国环境的缘故,在学校里他就不必操心英语成绩,甚至还能给陈末和尤玲补课。陈奶奶对这个孩子的印象特别深刻,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方其琛其实是陈末的第一个朋友。一起学习也好,玩闹也罢,她总归是乐于见到自家孙子不那么形单影只的。夏季的末尾,陈末出生,父母紧跟着离婚。简直是胡闹,爱了就亲亲密密地生下孩子,结婚了才发现处处不合,又离得轻易。就这样撇下孩子分道扬镳,逢年过节都见不着人,让他跟着一个老婆子长大。陈奶奶不止一次心疼孙子没有父母,他性情那么乖,可以说体贴过了头,要是以后自己死了,徒留陈末一个人孤零零……
尤小玲敲响医务室的门,老师不在,屋里的两人几乎是同时转过了头。方其琛是自来熟界的佼佼者,陈末实在不习惯。可又是这位新同桌把自己扶到医务室的,为了不陷入更尴尬的面面相觑里,这段时间他们就保持着那种有一搭没一搭的谈话。“早上你还说没事呢,看看现在。”尤小玲冲进来,把下意识站起来想走的陈末按了回去,“校医有没有给你吃药?退烧了吗?”用手背探完他额头的温度,她才想起这儿站着个没见过的人。陈末任由她摆弄,在面对尤小玲时他已经学得乖觉,再偏头指向一旁,言简意赅地给她介绍:“……这就是那个转校生,我同桌,方其琛。”
学期开始老师已经宣布了此人的存在,着重渲染了他的优秀以及强调大家不要做出什么事情来破坏学校的形象。传到隔壁班的尤小玲那儿,她跟陈末嘀咕“怎么这么大的架势”时难免有了期待,结果左等右等都没见人来报到,热情过去她也就把这事给忘了。“你好你好,陈末真是麻烦你照顾了……”话里的当事人一脸无奈,拉住尤小玲:“不要在别人面前以一副我家长的口吻说话。”方其琛听着他们的话笑,跟着调侃:“闲着也是闲着,不麻烦,而且陈同学很乖。”
尤小玲乐得快要拍桌了,“喂,你们俩……”,本来陈末脑子里就是迷迷糊糊的,现在更是不知道怎么反驳。不欲跟二人多争辩,他直接往外走,结果正好撞上老师进门,又给拦下询问状态。看陈末一一回答了,尤小玲就在后面搭住他肩膀:“走吧,回去吃饭了。”方其琛落他们几步跟着,一路碎碎念:“你们关系这么好……原来是从小一起长大……你不嫌弃我话太多吧?”尤小玲有问必答,就差和他说上一句相见恨晚了,当然是摆手否认。“ ……那我能到陈同学家里吃饭吗?”听见他问,下意识点头:“好啊……”
“不行。”幸好陈末及时截住话头,尤小玲那个被哄得找不着北的脑子终于反应过来,干笑两声:“啊、抱歉哈哈。”方其琛见被识破,便绕到陈末面前,笑嘻嘻地卖可怜:“陈同学拒绝得好冷漠,我在这里一个人都不认识,家里又没人……”陈末不为所动,他继续说:“我以为我们是朋友了,还在医务室守了你那么久……”“因为老师没叫你回去。”眼看着尤小玲跃跃欲试地想帮腔,陈末干脆打断他,并心中腹诽:“为的是借机逃课才对。”
上午时候班主任就打电话来说陈末发烧了,但不是很严重。陈奶奶心里挂念,拿着毛线针怎么也织不下去,临放学就频频地去看钟表。今早的雨刚停,太阳光隔了重重的云才降下来,阳台上的芦荟长势喜人,水滴挂在嫩绿的刺上。她又出去把几棵小盆栽归位,扫掉地面的枯叶,总之是不肯闲下来。玄关传来钥匙转动的声响,陈末进门,尤小玲朝自己家走,在外面跟她招手:“陈奶奶。”“诶玲玲,末末回啦。”她应声,刚要拉住陈末看看情况,就见到了从他后面冒出来的少年,“奶奶好。”
相较于他人喜欢追求波澜壮阔的人生,平淡无奇、一成不变的生活或许更适合陈末。若是可以一辈子都和奶奶待在一个小城,恐怕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仅仅是从每天相似的阳光中摄取的些许幸福,他便感到满足,不再往外踏出半步。“这杯,日出。”陈末心不在焉地把方其琛想要的烈酒调成了眼前果香馥郁的红橙色酒液,推到方其琛面前。
“其实有件事,我没来得及跟你说……”跟方其琛的几句叙旧之后二人便陷入了安静中,陈末回想着方才他们提到过的话题,率先开了口。他觉得对方是在为没有参加奶奶的葬礼而抱歉,但其实没必要。他们从相识到相离才多少年,距奶奶离世又过去了多少年。“是关于尤小玲的,”他盯着方其琛手边的酒杯,转了转卡在骨节间的尾戒,顿了一下继续说:“她后来一直都没和你碰过面,但是她让我还给你的东西、就是那枚戒指……”方其琛抬眼看他,作倾听状,“嗯?”
虽然奶奶叫陈末“末末”,但尤小玲和陈末从来都是直呼对方的名字。而方其琛,他很快找到了陈末的专属昵称,连带着尤小玲跟着喊。“陈陈~”她扑到陈末课桌前,双手交握:“陈陈拜托~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陈末停下笔,抬头:“如果你变回正常的话。”尤小玲左右看了看,扯了他前桌的椅子反坐,正要细说。方其琛也把脑袋靠过来:“怎么了?”结果这人丝毫不领情,“去去,这是我俩的事……”还要凑到陈末耳边去讲。
方其琛讨了个没趣,只能自己站远些,抱臂靠在窗边仍觉得不爽,转身把窗户打开了。陈末听她说完,蹙着眉跟她确认一遍:“名字、叫什么?”“诶呀!”尤小玲拍桌,捋了捋被风吹到嘴角的头发,再度俯身,稍微提了点音量给他复述。只见陈末点点头,答应下来。尤小玲便心满意足地叉腰,转而对方其琛怒目:“不知道现在很冷吗?开什么窗,陈末感冒了怎么办!”陈末也不明所以地转头,处在两双视线下的方同学只得哼哼两声,反手关上了窗。
直到放学,方其琛都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悄悄话,关键是尤小玲竟然不见了踪影。“她呢?”方其琛跟着陈末,走路还要一步三回头地看她有没有追上他们,终究是没能按捺住好奇心。“尤小玲到底要你做什么?”陈末轻描淡写:“她留下值日了,让我替她去买东西。”现在走的确实不是陈末回家的路,但方其琛自然是没有明白,“就这样?至于神神秘秘的?”“嗯。”陈末迈进店门,视线扫过各种花哨的书封,看着方其琛在书架前的琳琅满目驻步,戳了戳他后背:“嗯……好像叫做《忧伤可以不说话》,封面是蓝色的……”
回到陈末家时,方其琛显然很得意,好兄弟般勾着他的脖子,“最后还是要靠我才能找到嘛,陈陈……”陈末很不习惯这样的亲密,拿手肘抵住方其琛心口。“其琛也来啦。”陈奶奶听到他的声响,在沙发上坐起,亲切地拉着他过去。“这帽子差不多了,来,试试。明天我再收收尾就好了……”“诶,谢谢奶奶。”方其琛嬉笑着应声,头顶上拖着几根零散的毛线问他们,尤其是陈末:“帅不帅?”
年尾的时候方其琛回港城了。陈奶奶先是可惜不能一起过年,转念一想又觉欣慰。果然还是要回家才对,也不知道他家里人怎么就忍心放他一个人在这里念书。陈末被奶奶支使去给门口新买回来的两颗小金橘挂上红包。他父母是惯常不回来的,哼,没忘记往陈末卡上打抚养费就好。陈奶奶瞥一眼电话,刚决定不去想这些糟心事,铃声却突兀地响了。
只听了第一句,陈奶奶便被逗得喜笑颜开起来,“好、我们都好。诶,末末——”陈末在外面探头,脖子上围了条喜庆的红色围巾。“其琛打电话来了,你跟他说话吧。”奶奶连连招手。陈末已经加快速度把手头的红绳都绑上了,结果依旧得了几次催促。等接手了电话,安静中就是近在耳边的呼吸声,陈末抿了抿唇,“……你好。”方其琛的笑声经由听筒传递:“陈陈,我只是想,提前祝你新年快乐。”陈末嗯了一声,补充道:“谢谢……你也是。”
幸福是世界上极少数人才能握在手中的东西,短暂、又易逝。因此,和陈末的通话挂断没多久,方其琛嘴角的微笑就无法再维持下去。方父板着一张脸,盯着他:“怎么,又是在哪里认识了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方其琛慢吞吞地将手机收进口袋,朝他挑眉,“您有事?”他的父亲并未被这般满不在乎的模样激怒,仍维持着那副严肃神色,厉声强调:“我警告你,方其琛。你在外面玩几个女孩子都好,都随你。但你要是坚持,要敢再出格一点,别说你爷爷,我先饶不了你。”忍耐几句已是极限,方其琛可不想等他接下来的叱骂,转身就走。余下的一句从背后传来:“还想待在方家,就给我记住了。”
各家有各家的不和,新年里隔壁尤家也不消停。尤父尤母给尤小玲添了个弟弟,三、四个月正是爱哭的时候。高龄产子本就艰难,尤母边修养边工作,少不了要尤小玲帮衬,基本上一放学就要赶回家看顾弟弟。陈末翻着一张试卷,奶奶在几团毛线球里挑挑拣拣,刚想问末末喜欢哪个颜色,隔壁就传来一声叫喊,陈末手下笔画不停。
这声响不同以往,像是打碎了什么,然后是女人几乎崩溃地咒骂:“……尤林你要不要点脸,六年,整整六年!你不嫌得上脏病我还嫌呢!还有这个儿子,我是做什么要怀他……”尤小玲原本在婴儿房里刚把弟弟哄睡,如今被吵醒了便又是一阵哇哇大哭,但已经没人顾得上了。尤小玲不是蠢人,木着脸听了几句就明白了事由。打开房门,迎面就是她妈妈吼的一句:“哭什么哭!”尤父坐在沙发上不发一语,尤母满脸是泪,紧抓着手里的抱枕猛然往她的丈夫身上打,口中呜咽着。尤小玲不知该做什么,傻站在那儿,哑声喊:“妈……”
陈末写不下作业了,方才的争吵停歇了一阵继续响起,他放下笔起身。“奶奶,我出去一下。”结果陈奶奶叫住他,拍拍身旁的软垫示意:“末末你别动,来,这儿坐。让我去把玲玲叫过来吧。”这些事情的确不是他能管的,陈末低声答应,看着奶奶叹着气摘下老花镜。尤小玲眼圈发红,努力压制着嘴唇不自觉的颤抖,到了陈家,终究是忍不住向亲近的人哭出来:“奶奶、陈末……怎么办,怎么办啊……”陈奶奶的手在她的背上轻轻拍着,“没事,他们会处理好的,都和玲玲没有干系。你还有我们在呢,对不对?”
方其琛在宅子里应付那群麻烦亲戚累个够呛,元宵都未过,就借口开学溜之大吉。大人的世界切实不适合孩子。尤父尤母前几日在商议离婚,闹得不可开交,结局却是不了了之。期间张嘴只会哭的婴孩没被嫌弃,反而是尤小玲,夫妻二人从前对她的种种不满似乎都在那一刻爆发开来。不离也好,像团垃圾一样被他们踢来踢去的骂战她可算是受够了。到底是一切归于正轨,仿佛各自有各自的不幸,又仿佛谁都在面上嘻嘻哈哈。除开陈末,他不爱笑。但他却敏锐地察觉了身边两个小伙伴的变化。
尤小玲最近沉迷逛精品店,乌鸦一样被那些亮晶晶的饰品吸引,粉色的手机上不光贴满了水钻和亮片,还绑满了挂饰。“嘿!”她偷偷摸摸地进了陈末的书房,在后面突然一巴掌拍在他肩头。实际上陈末早就听到了她跟奶奶的交谈,此刻只是平淡地翻了一页书,“什么事?”尤小玲不满地撅了下嘴,把一个小玩意儿扔在桌面上,“这个。”起先陈末以为是钥匙圈,毕竟她就喜欢买这些。直到它轱辘地转了两轮,“啪”地安稳下来。
是一枚戒指,外圈十分素净,只有细细刻下的暗纹,却有一圈碎钻嵌在内里。“怎么了?”陈末将它拿起来,随便地套进食指。“这东西竟然要上万块钱。”尤小玲痛心疾首一般,话里全是难以置信,给他强调:“上万!”“方其琛买的?”听到这话,陈末就确定了。不知是价钱太贵还是怎么,他下意识就把戒指从指节间拽下了,刮蹭得皮肤发红。尤小玲还震撼于方其琛的大手笔,没有注意到这一幕。陈末放下心,收回目光,问她:“提前的生日礼物?怎么不戴上?”
“尺寸不太合适。”尤小玲把两手伸在他面前,向他展示自己的十指,“你看我这么漂亮,怎么可能会给随随便便的戒指套住。”陈末配合地点头,提议:“那我给你准备条项链吧,串起来戴着。”离她的生日还有一段时间,零花钱加上前段时间的暑期工资应该足够买上一条和这枚戒指相配的。尽管每个月父母分别都会给他们转来生活费,但奶奶年纪大了,不能总指望着存款里的钱花。有机会的话,陈末仍旧会利用闲时打工补贴一下家里。
关于生日,和他们两人不一样,奶奶看日期更习惯用旧历,因此陈末过的也是农历生日。尤小玲只知道陈末每年的庆祝日期都不固定。为了保密,制造出“陈末收到都感动哭了”的场景。关键还是要靠方其琛出马,经过二三试探,他成功地在奶奶那里问出了陈末的出生日期。巧的是,就在尤小玲生日的后一天。“什么?这怎么来得及!”虽然二人经历了一番慌里慌张、互相推卸、手忙脚乱的行动,依旧在最后的时刻布置好了惊喜。
昨晚陈末才替尤小玲把她的项链戴到脖子上,今晚便轮到他做主角了。不知道为什么鬼鬼祟祟地把他叫到了方其琛的公寓。“喏——”尤小玲背着一只手,作出“请”的姿势,示意他把面前礼物山上盖着的布揭开。陈末看了看左右的玫瑰和蛋糕,甚至还有蜡烛摆出来的道路,难得沉默了。“你们谁要表白?”他问。尤小玲为他出乎意料的表现呆了一会儿,“哈?不是啊。”陈末平时不是很聪明的吗,怎么这会儿就没有点主人公意识呢。隐在暗中的身影也被他说出口的问题惊到,方其琛握了握拳,指甲掐在手心。
既然接下来的流程不太需要了,他索性不藏了,直接走出来。到陈末面前,将手上那个礼物盒递上。“方其琛,你……”陈末看着他的眼睛,见方其琛笑着垂眸:“生日快乐,陈陈。”盒子打开,是一对耳钉,纯正的红宝石散发着瑰丽的色泽。陈末也向他们抿出一点微笑,“谢谢……但是,今天好像不是我的生日。”比起那两个神思不属的“主谋”和“受害人”,这场闹剧里,就显得尤小玲的反应才是最大的。“什么?怎么回事?方其琛!”被点名的人摸着自己的脑袋,一脸无辜。
陈末松了手,那枚戒指就像钟摆一样在方其琛眼前晃荡,被链条牵引着,在半空中划出银亮的光芒。“那时候她说不会拿着了,让我还给你。”陈末碰了碰脸,倒了一口冰水咽下。“我没有按她说的去做,抱歉。”方其琛似乎有些困惑,将戒指拿起来细看,才从记忆深处翻出来这件事。“是我、你,不是,怎么还是到了你这里?”其实方其琛本来不至于这样支支吾吾的,只是他在官网精心挑选外加没敢送出去的礼物而已,到底是随手给了别人。那时的他趁着午休,每次都用放肆而大胆的目光描绘这枚戒指原定应该的主人。借着酒意,沉淀下来的情愫便尽数转换为迟来的羞涩。他暗暗嘀咕的声音陈末没有听到,玻璃杯和尾戒碰出清脆的响声,陈末再一次:“抱歉,应该代表着你们之间很重要的东西吧。她哭得很伤心。”
“陈末,我和方其琛在一起了。”某天,尤小玲好像是总算想起了自己忘了提的事,不经意地在他面前说起来。陈末没有抬头,笔尖在纸上晕出墨迹,问:“谈恋爱吗?”尤小玲用余光小心翼翼地觑着他的神色,张嘴:“啊。”稿纸上的公式思路清晰,男生盯着它沉吟了一会儿,把答案写到了本子上。“虽说不提倡,但只要不影响成绩,那也很好啊。”尤小玲和方起琛有时候会约着陈末出去,游戏厅、水上乐园、卡拉ok。两个都是爱玩闹的,偏他总是扫兴,要是他们真的凑作堆那也挺好。“你、真的,这么认为啊?”女孩子在坐着的桌子跳下,转而双手扒着陈末的桌面,只露出脑袋问。“嗯。”
这又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他们每次出去玩照例会问一句陈末,然后得到他否定的答案。回来时尤小玲和方其琛并非都是开心的,或许性格相似的人待在一起总会有各种各样问题出现,不是每个人都能喜欢并接纳“自己”的不完美。他们也偶有争吵,接着就分别找到陈末,要他评理。陈末更希望他们别吵架,和睦相处,好好谈恋爱。之前那个恶作剧般的生日派对给他带来了好几部藏书,要是没被他们打断,他看的速度肯定能提升至少一倍。
“喂喂,别看了,那家伙说要带我们去海岛上玩。”这一听就知道尤小玲还在生方其琛的气。最近他们都没再争吵,陈末当然不想搅合进去,淡淡地拒绝:“你们去就好。”“可是奶奶代你答应了。”陈末看出去,客厅里的陈奶奶朝他笑笑。事实证明那是一场错误的旅行,陈末依然努力规避着小情侣们的行程,因此也无法得知他们突兀分手的原因。与任何一次闹着玩般的分开不同,尤小玲异常的冷静,问起她只说是玩够了。方其琛则愈来愈少出现在学校,他的家里已经为他安排好留学事宜了。是去哪里,陈末自然不得而知,或许是澳大利亚,或许是英国。
一天晚上,尤小玲避过奶奶找到陈末,她脸上惶惶,欲言又止。陈末耐心地等着,她最终一咬牙说了出来:“我这个月的月经它没有来,怎么办,陈末,我、我要是怀孕了怎么办……”前言入耳,陈末先是莫名,再反应过来她是什么意思。“是上个月?”尤小玲闭着眼睛点头,像是在面临审判。夫妻关系的破裂首先影响到的就是孩子,陈末是这样,尤小玲也不例外。尤家父母之间已然势如水火,偏偏还住在同一个家里。尤小玲当然不敢在他们面前说出这件事,只能求助于陈末。
“你已经确认过了吗?”陈末的脑子里还有点乱,背过身揉揉眉角等她回答。“确、确认什么?”尤小玲搓着手指,弱弱地问。“你不是……算了,你就在这里坐着。”陈末按着她的肩膀,盯着她嘱咐:“我去买试纸,你待在这里。一会儿出了结果,我们再做打算。知道吗?”尤小玲早就六神无主了,只知道点头。方其琛知道吗,他,是因为发生了那种事才分手的吗?一系列问题在心底里盘旋,陈末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出门再回来的,又是怎样担心地即将来临的结果。索性这几个高中生里根本没有闹出“人命”来,只是虚惊一场。尤小玲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摊在沙发上,吓得直拍胸口:“幸好……”陈末的话在一旁戳着她:“现在还不能百分百确认,过段时间要再验证一遍,或者去趟医院。”尤小玲摆手,“知道了。”
两人多少冷静下来了之后,陈末就又想起了方其琛。他还未开口,反倒是尤小玲先提到了:“我不想理他了,方其琛,他要去留学了对吧,反正以后都不可能再见面的。我也不想见他了。”陈末听着她表露的意思,斟酌着发问:“你、和他,你们之间……”“陈末。”尤小玲很少这样认真地喊他的名字,“嗯……”,他应声。“这个、给你。”女孩子撩开披散在后颈的头发,掰着项链的卡扣,把戒指放到陈末掌心。“帮我还给方其琛好吗?”
“陈末,对不起。”“为什么这样说?”她摇头,“没什么,就当是对不起刚才给你添的麻烦。”“好吧。”陈末跟着躺倒在沙发靠背上,尤小玲顺势歪倒在他肩头,盯着天花板。“如果,如果我有些事没有跟你说,并且一直也不会跟你坦白的话。你可以原谅我吗?”陈末摸摸她的头发,碰到了几滴眼泪,“是对我很重要的事?”“它或许重要,或许不重要……”尤小玲好像也不确定,眨着泪眼看他,顿了顿便斩钉截铁地补充:“总之是你会不在意的事。”陈末失笑:“那不就行了。没关系,这件事我会原谅你的。”“啊,真的啊?”“真的。”
如果冬天那个出过太阳的午后,陈末说橙红色的落日很漂亮的那一天。有人选择逼问他何以始终沉默,何以如泛泛众生般缄口不言,他是否就会丢下懦弱,在该勇敢时选择剖白自己。可惜夕阳日日有,且日日不相同。他和陈末之间的关系最多是再说一遍“好久不见”,别无其它。方其琛喝掉了杯底仅剩的一口,颜色浓艳到极致的“日出”,跟陈末笑着说有缘再见,出了酒吧。他的手机亮了亮,屏保是一个人在拍摄东京塔。他的双手裹在厚手套里,衣领露出一角红色的围巾,旁边还有一个人想凑到他的相机前观看。那一则无关紧要的讯息没有引起主人的注意,方其琛瞥了一眼,四点零六分。正适合去看日出。
另:
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
作者:蜂銀
评论要求:随意
我的婚姻刚刚破裂,我找不到一份工作。
我坐在酒吧里喝便宜掺水啤酒,两个女人坐在吧台旁,和我相隔两个凳子,其中的一个和我聊了起来。
“你是干什么的?”
“目前来说,什么也没干。”我拿出烟盒里倒数第四根烟给自己点上,说。
时针刚指向六,附近只有这个酒吧会在这个点开始接客,我今天是步行来的,花了三十分钟。
另一个女人看过来,她涂着跟我太太喜好相近颜色的口红。
“所以说,你现在没有工作。”女人这样讲。
“是的,我没有工作。”
“难怪。”女人又喝了口面前摆着的调制酒。
“我叫M。”她说。
我们大约有十五分钟没再交谈,我慢慢把杯里的酒灌进肚子。
“你要走了?”M问。
我点了下头。
“没有工作的人,你在——”M看了看时钟,“六点四十二分,你在这个时候离开去做什么?”
“我回家。”
“我是说,现在还很早。”
“我回家去写作。”我这样讲。
M睁大眼睛,她转头对同伴说:“他说他写作。”
她又转回头来,“我们报了成人夜校,再过三十分钟,我们会去街对面上阅读课。”
“你们学些什么?”
“我们看那种网站上的文章、报道,一篇接一篇的看。”M的同伴说。
“我更喜欢看经典一些的,像盖茨比那种。”M耸耸肩,“总归是有区别的。”
“是的,是有区别。”我笑了笑。
“你写一些什么?”
“我写剧本——给电影用的那种。”
“你是一个编剧?”
“我是一个导演…不,我曾经是一个导演。”
我拍过一部电影,我掌控那部电影——从剧本到摄影,全是我一手操办。
“你拍过电影?”
“差一点拍成了,投资的人撤了资。”
“真可惜。”M把杯子里最后一口酒倒进嘴里。
“没什么可惜的。”我说。
我们一起出了酒吧门,M拉着她的同伴向我道别。
“你们为什么要去上那个阅读课读网上的东西?”我问。
“上课的老师说,我们会需要这个技能的。”
“什么技能?阅读会是一个技能吗?”
M想了想,学着某人(也许就是她的老师)的腔调:“要像进食一样,”她很严肃说,“把文章撕扯开来,获取信息。”
“高效!我们要的是高效的阅读!”在M的躯壳里,一个男子激动地大喊。
“你也想学吗?”M的同伴问我。
“不,不用了。”我说。
我回到家,把大衣挂在入门旁的挂钩上。公寓里很暖和,父亲正穿着睡衣看电视。
“在看什么?”我问。
“某部约翰韦恩。”父亲说,“坐下来看看,你妈还没回来。”
“我今天在酒吧遇到两个女人,她们在上一种成人夜校。”
“你也想去上?家里没这钱,你跟那女人离婚时还找我借了两百元。”
画面里,约翰韦恩转身时迅速地开了一枪,正中决斗的另一方,毫无悬念。
“我不会想的,她们花钱去学怎么读网上的文章跟报道。”我说。
“女人总会把钱花在这种没用的地方。”
我们接着在电视上看电影,直到片子演完。
“我去睡觉了。”父亲起身进到房间里。
我关上灯,从柜子里翻出自己电影的录像带放上,从厨房拿来一瓶酒。
我一边喝酒一边看自己的电影,主要在喝酒。
我看见一个男人,跟我差不多落魄,他背着一个编织袋,坐在公路旁。
“你好。”我向他打招呼。
天气很好,自然光打在我俩的脸上,造出很合适的阴影。
“你好。”
“你背的是什么?”
“胶片,很多胶片。”男人回答。
男人从编制袋里一卷卷地掏出胶片来,有些是负片,有些是正片。
“这些都不要了吗?”
胶片卷一起在阳光下曝光,画面消去,什么也没剩下。
“它们都没用了。”男人和我一起看着胶片,说。
“你要去哪里呢?”
“我准备搭辆车,我要去参加一个葬礼。”
“谁的葬礼?”
“艺术之神的葬礼。”男人这样说。
“艺术要死了吗?”
“是的,我也快死了。”
我陪男人坐下来,我掏出香烟分给他。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电影之神。”男人叼着烟凑过来借火。
“你也快死了?”
“很快——当孩子觉得没必要再在电影院看电影时,我就死了。”
“那谁会活着?”
“谁知道?大家都会死去。”
“你长得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我说。
“我从没想过要活成别人想象中的样子。”
我们沉默着呼吸尼古丁和焦油。
“你不会死的,我在写剧本,我还要拍自己的电影。”
“谢谢你,但我会死的,新媒体之神要来杀我了。”
“那我在努力些什么呢?”我有些想哭,我几乎落下泪来。
“你可以站在摄像机旁花十几天等一场合适的风,但别为我努力。”电影之神把烟屁股扔在地上。“是你们让观众相信在那一刻真的会有风来,不是我。”
“所以根本没什么神启。”我说。
“是的。”电影之神伸出手比着大拇指,一辆破烂的巴士从远处驶来,停在我们身前。
我醒来。
已经是白天了,我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盖着大约是晚归的母亲盖上的薄毯。
披上大衣,我来到大街上,时候大约还很早,并看不到什么行人。
一个年轻人在街口摆弄照相机。
我走过去,问:“能给我拍一张吗?”
“能的先生,三张一元钱。”
我摸了摸自己的口袋,里面有喝酒找的一元钱。
“拍三张吧。”我说。
我先是从衣兜里掏出香烟盒,拿了一根叼在嘴里点燃。
朝青年使了个眼色后,他拍下第一张照片。
我又从地上捡起一个小石头,作势要抛出它。
“现在!”我喊到。
用尽全力,我把那块石头扔得远远的。
“我不知道怎么拍,先生,我不擅长动态摄影。”青年一边按下快门,一边讲。
“再来。”我几乎是在尖叫,捡起另一块石头。
Vol.211「千年」《石头》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随意
当叶子变得焦黄,风中带起丝丝凉意,秋天就到了。
和过去的无数个秋天一样,一切生命都开始为即将到来的寒冬做准备。和曾经的秋天不同的是,一场地震发生在这片山林之中,人们在裂开的山体发出的轰鸣中惊慌失措,直到大地的振动停止。
一些岩石随着振动脱离了大地和大山,而被自然的伟力粗暴撕扯下来的众多石块中的其中一块石头,在树丛之间滚动着,顺着山坡最后一头扎进山脚的泥土之中。
就这样,石头在这里扎下了根,从此一动不动。风吹雨打,不知过去多久。
直到风从北方带来冰雪,又是一个冬天,雪在地面上积了厚厚一层,也在石头上盖上白袄。远处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跋涉而来,在石头旁停下脚步。
“还撑得住吗?”高大的那个说道。他们赶着去城郊的庄园,等风雪一停就从城里出发,踏着数尺深的积雪。两人都穿着厚实的棉袄,仍然被冻得够呛。做父亲的不由担心自己的孩子。
孩子狠狠地吸了两下鼻子。“累。”孩子点了点头,但推开了父亲递过来的皮毛织成的围巾,“不冷,就有点累。”
父亲咕哝了一声,将石头上的积雪扫开。这块石头大概到大人的腰部,横躺在那里。所以他双手伸过孩子的腋下,把他抱上石头,“在石头上休息下再出发。”
“太冷,太硬。”孩子在石头上不安地扭动着,“又冷又硬,不舒服。”
父亲将孩子抱下来,认真打量这块石头,看到这块石头上有许多凹凸不平的棱角——石头经受的风吹雨打太少,还不够圆润。父亲将围巾对折铺在石头上,再将孩子重新抱上去。
“这样好多了。”
“这样好多了。”孩子有模有样地学着说话,露出一个开心满足的表情。
“休息一会儿再走,等回到家,让阿妈给你熬汤圆吃,吃了汤圆就暖和多了。”
“嗯!”
两人歇息了约莫一刻钟的时间便重新长路。只有石头留在原地,卸下了身上的积雪,仍是一动不动。
沉雷隆隆带来倾盆大雨,连绵的雨声中被一连串急促的马蹄声破开,一队骑兵经过石头,迎面碰上了斥候的回报。
“将军——”
“停!”临头最高大威武的骑士喝停了骑兵,他下马听取斥候的报告,眼睛扫过那块石头,他呼唤自己的亲兵:“地图!”
相比过去,石头已经平缓了许多,可以让地图安稳地放在上面了。负责后方步兵指挥的副将和参谋很快请过来,几把纸伞撑起勉强围住了地图,军情紧急,顾不上风雨交加。
他们的交流越来越大声越来越急迫,还伴随这各种激烈的手势,显然将军对现状并不感到满意。
“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再难走的道都不是借口!确保道路通畅供大军通行,这是命令!”将军收起地图,结束了这次临时会谈,结果,结果最重要,“把这块石头也移开,我要足够宽敞的道路。”将军指了指刚刚被当做桌子的石头。
挪开一块石头后,道路看起来似乎空旷了不少。大军在路上匆匆而过,石头躺在它的新位置上,仍然是一动不动。
此后春去秋来,赶路人的闲谈带来了京城被攻破的消息,旧朝灭亡,新朝已立。江山更易,石头仍然是石头。
待到某日天方亮,太阳早早播撒光辉,许多工匠趁着尚不炎热的时候早早出工的时候,一只粗糙的手拂过石头光滑的表面,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细细地打量着石头,随后这位年轻人转过头问道:“师傅,这块石头看起来不错。”
“老石匠,你的小学徒问你呐。”
老人这才抬头看过去,正好看到年轻人圆脸上绽放的笑容。老人嘟囔了俩下,把手里的旱烟往车辕上一敲,走过去指着年轻人骂道:“小滑头,你又搞得什么东西?”
老人一停步,路上走着的两辆牛拉车子也停了下来,车上装得都是刚从采石场开掘出来的石料。
“不是啊,师傅。我在很小的时候这块石头就在这儿了,每天从这条路上经过,去采石场的时候都能见到这块石头。我挺好奇为什么不动这块石头。”
“你小时候,嘿,在老头子我小时候,这块石头就在这儿了。”老石匠拿手敲了敲石头 “前朝,嗯,是前朝的前朝,那时候连海平城都还没建起来,这块石头就已经在这儿了。恐怕有六七百年了。”
“你问为什么不动它?因为当你走近海平城,看到城楼和那扇厚实的城门的时候,你会知道你到了海平城;更早一些,当你走到那条沣河,站在开国皇帝修建的那条石桥的时候,你会知道你已经到了海平城;而在更早的地方,当你在这条道路上看到这块石头的时候,人们就会知道,前面就是海平城了。”
“人们不会动它,想不到去动它,或许是因为石头已经是这一切的一部分了。”老石匠把烟杆子从左挥到右,把路上行人,路尽头的河流与桥梁,远方的城池和群上,全数兜进来,“而你,年轻人,如果你真的闲的想找这块石头的麻烦,那你就好好学早点出师,别整天折腾老人家。”
随着老石匠干哑的嗓音,工匠一行人又重新带着石料上路,只把石头留在那里。
后来,终究是没有石匠来带走石头,或许是当年的年轻人改变了曾经的想法,决定让石头继续留在那里,又或者单纯忘记了对这块石头的关注。石头仍留在那里,一动不动。偶而也有醉汉卧倒在石头上,将喝剩的酒液倾倒在石头;偶而也有天真的孩子盯着石头,仔细研究上面的条条细纹和缝隙中四处攀爬虫蚁;石头又经历了数百个春秋的交替;又见证一个王朝的变迁;无数人生的悲欢离合,石头都在,有宛若不在。
历经千年,石头经历的变化又何止万千,却仍是那块一动不动的石头
END
(听着石头歌写的,很零碎的一篇。= =)
写于2022.10.31
作者:寻闻
评论:无声
1
尤诺·霍斯劳从出生起,就看着府邸外连成片的血蔷薇在花园盛放。他的父亲,当时的霍斯劳家主,他记忆里一个带着猛烈蔷薇花香和血腥气的男人,曾经用冰冷染血的徽章戒指触碰他的额头,对着尚在乳母怀中的尤诺如此说道:
“霍斯劳家族的血蔷薇,是生长在亲族和仇敌的血肉上的。”
他年幼的眼睛望向那些艳丽的花儿,向父亲伸出的手被乳母不动声色地拦下。他没有哭泣,霍斯劳家主华美的银色盔甲反射出的冷光让他的眼珠干涩。
那之后尤诺曾多次望着花园发呆,他的母亲就埋葬在那里某处,未来的某个时刻他的父亲也会走进那些土壤里,与那些蔷薇和霍斯劳家族的命运结合在一起。
破碎的皮肉在土地里糜烂,多汁的眼球上扎根着暗红色的根系,血色的枯骨露出被粘稠血液浸透的丰沃泥土,艳丽的花朵无视自然规则地拥挤盛放着,就连花香也带着血腥味儿。
这是霍斯劳家族引以为傲的象征,这些只要有血肉便能盛放的花朵经年不绝地旺盛,霍斯劳的姓氏也就长久在这片土地屹立不倒。
当他逐渐明白这片花园真正的含义之后,他的手已经有了抓握霍斯劳花瓣鞭磨出的薄茧。
尤诺·霍斯劳沉默地厌恶着那些蔷薇。
2
在他沉闷的少年时期,严苛的体术训练和礼仪培训的间隙,尤诺的父亲迎娶了一位新妻子。没有婚礼,没有神明的见证,她是在一个夜晚怀着身孕独自搬进府邸的。
那个尚未出生的孩子就是霍斯劳家的次子,狄亚罗斯·霍斯劳。
狄亚罗斯的母亲,尤诺父亲的侧室,那个漂亮又短命的,对玫瑰喜爱到疯狂的可怜女人。她的陪嫁是一屋子盛放的红玫瑰,与府邸花园中的血蔷薇极其相似的花朵,却有着甜蜜馥郁又苦涩的香气。那些玫瑰有时也会长出杂色的花苞,她会将它们剪下、风干、碾成粉,再悄悄撒进血蔷薇的花园。
“那些都是我的家人。”某次她对尤诺如此说道,“但您的父亲并不喜爱它们。”她苍白的手指捻着粉橙色的粉末,将它们与暗红色的泥土搅合在一起。
然而她本身却是一个与那些开得狂放恣意的艳丽花朵完全不相似的人。她的玫瑰旺盛而狂野,香气馥郁而霸道甜美,而她只是个娇小苍白、体弱多病又少言寡语的妇人。
可能她们唯一相似的地方就是美丽——那种浓烈又脆弱却又尖锐得要每个爱上她的人都心口染血的美丽。她漆黑的卷发包裹着她精致的一切,她美丽得毫无血色,她美得毫无生机,她的身体会散发出比她豢养的玫瑰更加浓烈的香气,甚至盖过了整个府邸中血腥味,直到他的父亲进入她的卧房,更加凌厉的血蔷薇与玫瑰的花汁糅合,变成一种复杂又惑人的香味。
这种味道令他作呕。
3
狄亚罗斯出生的那个夜晚是压抑无声的,就像这座宅邸内的每一个日夜一样。
新生的男婴裹在软绸子和细纱棉的襁褓里,在铺满玫瑰的婴儿房里沉睡,十几把烛台将这个房间照得亮如白昼。
刚生产的妇人坐在镶金的摇篮旁的一把椅子上,纤瘦又苍白的一只手虚虚搭在摇篮边沿,指尖触着婴儿红润的脸蛋。面无血色的妇人身下仍在渗血,从腿间向下染红了白绸的睡裙,又在她足弓处汇聚成一小滩暗红,血腥气溶在浓厚的玫瑰香味中令人头脑发晕。
尤诺透过门缝看见她在发抖。闷热的夏日夜晚好像冻伤了这个弱小又美丽的女人,让她不住地颤抖。
男性不被允许参与这场惨烈的生产,尤诺的父亲只是匆匆进入确认了新生儿的健康便离去了,无人在乎这个破裂的子宫,仿佛剥离了胎盘的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是向来柔弱的妇人从这场无意的谋杀中幸存了下来,她撕裂的阴道正缓慢愈合。而她在颤抖。
尤诺就是在这时溜进来的。
她看见了正在往门缝中窥视的少年,没有躲闪与遮掩的力气和意图,她招手让他进来,她的眼睛内没有羞耻,只有带着疼痛的柔情。
于是尤诺第一次看见了他的弟弟狄亚罗斯,那是他见过的最为可爱的婴儿。
4
狄亚罗斯自小就是一个甜美的孩子,他与尤诺不同,他天生就带着一股纯真的勇气。
狄亚罗斯以一个孩童所能拥有的所有的力气无私地爱着一切。他会向他的父亲伸出双臂乞求拥抱,尽管他们冷漠的父亲只会鄙夷幼童自发的亲密,他也会照样去亲近;他会在每一次尤诺练习归来浑身血痕的时候向尤诺露出笑容,鲜血和伤口吓不着他,因为他还暂时无法理解疼痛,他只会笑着将拥抱和亲吻给予他喜爱的哥哥。
年幼的次子几乎继承了他母亲的一切而没有半分霍斯劳家族历代相传的特征——乌黑的卷发,漂亮上翘的眼尾,白皙的皮肤和纤细的骨架,他甚至与母亲同样体弱。
尤诺的父亲将狄亚罗斯的性格归结为懦弱,认为他身体的虚弱是因为血统不纯,他厌恶和疏远这个孩子。而尤诺,尤诺在他可爱弟弟散发着玫瑰花香和一点牛奶味道的发间逃避自己。
霍斯劳家族的长子自一出生就注定要带上血红纹章点缀的光亮的银质家主戒指,尤诺在十六岁那年生日得到了一枚纹章戒指,与霍斯劳的家主戒指不同,更加轻巧与简约,但其后的意义沉重——尤诺霍斯劳在十六岁这一年被指定为霍斯劳下一任家主。
将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人生的如此盖棺定论无疑是残忍的,尤诺用超出他年龄的成熟心智接受了这种宣判。他的父亲骄傲于长子身上贵族的教养和自觉,只有尤诺知道他大半是出于想象自己出走之后如花苞一般的弟弟必定无法在这个家里存活下来的恐惧。
只有狄亚罗斯,他最最亲爱的弟弟,要保持永远的纯真。
尤诺抚上篆刻纹章的戒面,如此想着。
文/杏子红
评论:随意
豪侠
传闻“武林豪侠榜”排名第一的大侠谢飞雨被后起之秀鹤云天击败了。
传闻鹤云天用了他几年前一鸣惊人的绝招,“一鹤擎天”。
传闻谢飞雨那把名列“江湖神兵排行榜”第三的“销雨剑”被鹤云天以掌力震碎。
传闻谢飞雨亲手将代表豪侠第一的戒指传给鹤云天,从此退出江湖。
鹤云天刚到名侠齐聚的豪侠馆门口,便听到如上议论。
这也难怪,不论是谢飞雨还是销雨剑,都是近十年中江湖人津津乐道的话题,鹤云天今年不过二十岁,也是从儿时便听着谢飞雨的传说长大的那一辈江湖人。
豪侠馆中向来只有“武林豪侠榜”排行前一百的名侠才有资格踏入,这里都是熟识谢飞雨和鹤云天的熟客,遇到此等大事自然是要打听第一手八卦,鹤云天一只脚才跨过门槛,馆内本热火朝天讨论着的名侠便都齐刷刷止住话头,一窝蜂涌向鹤云天,争着要问他这一战始末。
鹤云天年纪虽轻,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沉稳,不论前辈同侪问什么,他都始终谦和有礼,从容应答。
“是谢前辈让着晚辈。”
“侥幸而已,只胜了谢前辈一寸剑锋。”
“谢前辈早已有意要将销雨剑重锻,倒不是因为这一战之故。”
人人都看见,他的手指上,那枚只属于“武林豪侠榜”第一名的大侠的戒指正闪闪发光。
此外,他一袭白衣,腰间悬青玉佩,始终带着春风化雨般的笑容,活脱脱一个风流佳公子,自他进入“武林豪侠榜”起,便同时也名列“武林公子榜”第一至今。
豪侠馆众人听了,更是不住赞叹他“少年风流”“毫不居功自傲”,鹤云天含笑谢过,又交谈了几句,才露出几分为难之色:“晚辈今日原与人在二楼雅间有约,前辈们可否容云天稍离片刻?”
豪侠馆二楼雅间不是寻常人能去的地方,只接待贵客。所谓“贵客”,不止于武功,更在身份地位,人品样貌。
众人目送鹤云天被侍女领着走上二楼,都十分艳羡。
在“武林豪侠榜”第二位待了快二十年也没能晋升的“霹雳手”段唐叹了口气:“后生可畏!我这一把老骨头,早该退出江湖了!”
同样名列“武林公子榜”的“百晓生”霍轻柏更是暧昧一笑:“鹤兄这是艳福不浅啊。”
“这是怎么说?”
众人一齐追问,霍轻柏轻摇蒲扇,摇头晃脑道:“各位有所不知,这豪侠馆背后的老板娘,可是个绝世美人,有倾国倾城之姿,二楼雅间“贵客”的规矩便是她定下的,除她之外,再没人能用二楼雅间。鹤兄定是被她看上了!倒也不奇怪,以鹤兄这般人才,仪表堂堂,风流潇洒,我若是女人我也要爱上——”
鹤云天被侍女引入雅间时,约他之人早已在屋内相候。
与楼下霍轻柏所传言的不同,那女人相貌平平,目光锐利,鹤云天只与她对视一眼,便立即低下头来,再不复楼下的春风得意、游刃有余。
“花老板。”
花老板应了一声,淡淡道:“答应你的,我都已做到了,如今名声地位一样不缺,你可还满意?”
鹤云天点头如捣蒜,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花老板神通广大,云天早已知晓。先前答应您的银票我已带来了,这是一年份的费用,您看够不够?”
花老板接过银票,却不点,只扣在桌上,微微一笑:“做生意讲的是双方的诚信,你信我,我也信你,鹤大侠已经是‘武林豪侠榜’第一的大侠,这点钱定然不会亏了我的。”
鹤云天忙道“自然自然”。
“有件事还需和鹤大侠说清楚,今年您这一年,豪侠榜第一的位置是您的,但明年可未必。谢飞雨已经表示,愿意出双倍价钱买断未来十年豪侠榜第一的位置。”
鹤云天立时脸色大变,满面惊惶:“这、这怎么好?我才刚刚坐上第一的位置,怎么一年便要换人了?花老板您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您明明说,只有我这样的人做豪侠第一才能代表江湖形象……说会给我特别优惠!我哪里做得不好吗?花老板您说,我都能改!”
花老板眉头微皱,语气却是一样的客气有礼:“鹤大侠您误会了。之前确实是谢大侠没有续费,如果谢大侠因此退隐,下一届豪侠第一自然就是现在名列第二段唐段大侠,但段大侠的形象实在有碍观瞻,为了维护武林的整体对外形象,我才向购买了十年‘武林公子榜’第一位置的您提出,可以以优惠价购买此后一年的‘武林豪侠榜’第一,这也是对老客户的特别回馈。但如今谢大侠主动提出续费,你们一样都是我们的老客户,也是一样的一表人才,一个是翩翩公子,一个是英武豪杰,一样能代表江湖形象,我也不想厚此薄彼,那就还是老法子,价高者得。”
鹤云天忙松了口气,急不可耐道:“这就好……谢大侠出什么价,我出他的双倍!他已经做了十年的第一,也该退出江湖了!我才刚刚坐上第一的位置,我的时代才刚刚开始,我不能昙花一现!要什么价花老板您尽管说,我都出得起!”
花老板露出满意的笑容:“好的,那我再和谢大侠那边协商下,有结果后会再通知您。请您放心,我们一向是公平公正,价高者得,不存在内幕交易,力求让每一位客户圆满实现自己的大侠梦。”
鹤云天也扬起标志性春风化雨的一笑,恍然又是先前的翩翩佳公子:“花老板办事,云天一向放心。有花老板这样的人在幕后主持武林正道,实在是武林之幸!”
鹤云天一走出二楼雅间,楼下众人便又围了上来,这回却换了个话题,问他豪侠馆的老板娘是否真如霍轻柏所说,是个绝世美人。
鹤云天沉吟片刻,露出神往之色,言语中却带着敬意:“花老板并非寻常女子,有她实是武林之幸。”
“鹤兄这话说得……看来真是情根深种,情人眼里出西施啊!”
鹤云天只含笑摇头,代表豪侠第一的戒指在他手上熠熠生辉。
人人皆赞叹有鹤云天这样武功高强、人品风流的后起之秀做豪侠第一,实在是武林之幸。
豪侠馆内洋溢着快活的空气。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ff14同人,阴间CP,奥尔什方x泽菲兰,含非角色梗
看着玩就行
泽菲兰对于这场婚礼的存在与否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对他来说,这只是另一个来自教皇的命令,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执行而已,最好能做到最完美。虽然也不是没有私下和沙里贝尔他们讨论过这件场婚礼背后的意义所在,但泽菲兰相信教皇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他他所应该知道的一切。
不过看起来,至少那个“合适的时候”不在婚礼前。
自从正式加入了苍穹骑士团后,泽菲兰已经很少再穿盔甲之外的衣物了,于是这身礼服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脑后的白色纱幔也总让他的脖子有些发痒。他捻了捻袖口上的碎花,布料很好,做工也很精细,如果非要让他来评价,这绝对是出自伊修加德最好的工匠之手——只是泽菲兰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有一天会穿上它。
对于这座苍穹之禁城而言,这种丝滑的布料实在是太单薄了。他早早关上了窗,壁炉里的柴火也没有断过,但窗外的风雪从未停下过脚步。冰冷的气息正透过彩窗与白纱礼服一点点地侵蚀进他的身子,这种精致而脆弱的东西,在伊修加德是无法熬过千年的风雪与龙炎的。
距离任务开始还有约摸半个时辰,门却被突然敲响了。正在端详着袖口设计的骑士思绪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他以为会是某个又要来开他玩笑的兄弟,但很快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定了。也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可都和自己熟悉到了不能再熟悉的程度,而刚刚的敲门声,明显满是礼貌的克制。
况且,他的兄弟们此刻必定正在圣雷玛诺大圣堂附近巡逻。
于是泽菲兰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继续看着那个方向,只是继续研究着袖口的设计。他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将袖口的布料拉到最长,试图盖住无名指上的戒指。苍穹骑士团的团长由衷地希望这个东西在仪式后就不需要再戴着了。有这个膈人的东西戴在手指上,必然会影响日常的训练与巡逻,怕是不能再好好地挥舞他的碎心了。
礼貌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就在泽菲兰决定还是自己去打开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的敲门人终于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哦,是他,今天的另一位主角,泽菲兰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回去了。来者不再穿着那件锁子甲,而是一身与他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的白色礼服,只不过是另一款式的——泽菲兰倒是希望两个人的礼服可以交换一下。不过真是少见啊,这种白色。对于伊修加德的居民而言,他们早已看够了无垠的积雪,会选择让这种颜色出现在典礼礼服上的工匠,怕是只能来自温暖而遥远的的南方吧。
奥尔什方在紧张,这是泽菲兰最先意识到的他的情绪波动。他的一只手在反复地抚平衣角,整个人更是浅浅迈进了房间一步便直挺挺地停在了那儿。他看上去从未出席过今天这种场合,也是,根据泽菲兰对他为数不多的了解来看,面前这位似乎驻守在巨龙首的时间更长一些。
没有被允许继承福尔唐家姓氏的精灵恐怕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清楚现状,虽然泽菲兰也是。不过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里的孩子,往往无法拒绝族长提出的要求,就像他,从他刚刚能够记事开始,教皇的命令便就是绝对的——托尔丹七世陛下会给所有人带来神的庇护。在泽菲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缺席每一场孩子们的故事会,为骑士的孩子们祈祷,让他们在长大后成为优秀的骑士。
哦,走神了。泽菲兰啧声,很快用其他动作掩盖了方才的小小失礼。
“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说,仪式要开始准备入场了?你没必要来亲自通知我的。”
出于礼貌,泽菲兰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奥尔什方。他的碎心不在身边,这让他的骑士礼看起来有些古怪。如果泽菲兰的情报没有错,福尔唐家似乎还有另外两个嫡子,还是说面前这位确实有什么让教皇刮目相看的过人之处,但这都不是他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奥尔什方点了点头,泽菲兰抬起手,搭在了他朝自己伸出的手背上,跟着他离开了房间。
有些古怪又有些变扭,但泽菲兰很好地克制住了。这是符合婚礼仪式的必要礼仪,作为骑士长,他会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