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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基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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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约了网友见面的日子,也是战争进行的第二个年头。
说是网友,其实彼此都能意识到这一份透过网线牵动的情愫,在这样一个暧昧的节点下开启我们的第一场约会,再合适不过。
对方是个可爱的寸头男性,高高的个子,浑圆的膀子;他笑起来的时候那满脸的横肉几乎要将本就细小的双眼挤没了。
我们聊了很多,又去打了会街机,最后在地铁站门口分手。
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出租屋,倒在那张满是汗臭味的床上。疲惫但微笑着拿出我的手机看了一眼,收到了来自对方一条短信。
“对不起,我还是更喜欢有男子气概一点的。”
“喂??”
“信息发送失败,请先添加对方为好友…………”
我在床上扎了个猛子。
盥洗池离我的床不到两米,我把脸堵在那面歪歪扭扭用铁丝固定好的镜子上。
只有长发稍微有些油了,为了约会准备好的风衣,熨帖好的裤裙——除了年前染好的金发在发根部分稍微有些褪色以外,我的造型明明是无懈可击的。
不,不是这些问题。
我瘫倒回床上。
或许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我终于鼓起勇气打开了电脑,删掉了一切有关他的聊天记录,还有那些我写的诗,我为他画的画,还有……该死,怎么E盘打不开了。
我把机箱拎出来,仔细检查了一下那块硬盘的状态,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这块固态带着25个G的资料和3个G未发表的作品一起归西了。
这是我第三次瘫倒回床上了。
我快速在脑海里检索了一遍最近的DDL,然后想起两天后是短篇小说交流会的截稿日期,而那篇我在这个月中旬就写完的《战争》此刻已经随着盘上的刮痕化作了一堆无序的0与1。
距离加入短篇小说协会也不过一步之遥……我这个月最期盼的事项之二随着暗恋的结束一起变成了泡影。
“西八……”我合上眼。
这场关于人生的战争,已经持续了足足两年。
虽然参加者仅限于我和我和自己以及无数被卷进去的身边的数人。但是其激烈程度一定不亚于近代的任何一场兵变,亦或是楼下烧烤摊去年的那场械斗。
“写啊……写啊……!!”我抄起键盘发起了冲锋号,却一头撞上那堵密不透风的挫败感,被弹回到了床上。
睁开眼的时候,两天的时间不知怎地骤然变为了一天。时间还真是奇妙呵!
战争,战争和一切争端中最重要的起因是什么?
一位居功至伟的野心家?亦或是技术和文明进步的必然?
或许都不是……我认为,最重要的反而是【受害者】。
因为【受害者】是最容易扣下扳机的人。
忽视一切的一切……只要人们发自内心地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他们就能轻易地对一群素不相识的人们扣下扳机,而【加害者】就此诞生。无论自己所在群体的数量是多么庞大,多么具有普适性,只要他们认为自己是被某物所加害的群体,便可以肆无忌惮地使用任何级别的暴力。
争端由此开始,永远不休止。
那么,自己作为少数中的少数,又该如何在这场暴力下求生呢?
浏览量毫不意外地没超过100。我不奇怪,毕竟自己的账号已经深陷算法的囹圄。就连我为数不多的粉丝都开始委婉地表示,想要看到我的作品实在是太困难了。
而后几天,我在最近取关列表里看见了他们的头像。
第……不知道多少次,我瘫倒在床上。我想:我确是败了,败给了生活,败给了人生。这场战争里没有赢家,只有一个郁郁不得志的我。
我又回想起自己撰写的我流战争论:到底是谁向我扣下了扳机,而我又向谁扣下了扳机?
若是全世界不赏识的人都是【加害者】,那我的【被害者】身份究竟是一个漂亮的幻觉,还是我此刻痛苦的来源?
——又过了几个小时,编辑委婉地找上门来,告诉我他们的投递通道已经关闭。
我知道这么做很不礼貌,但是我还是简单地点了下删除好友,然后把手机扔到一边,尝试挑战连续在床上睡眠72个小时。
我做了个梦……好吧,这种借口实在是太不入流了。
我在清醒的时候不可避免地回忆起了两年前的那段时光,我们一起在游戏和现实里穿行的一切美好。
而如今,我很想梦到这一切,但是他们已经失望地全部离开了,不屑于拜访我的梦境。
敏感而多疑的我,一次次扣下扳机,将他们赶走了。
这里并非战场,只是战败的加害者冰冷的牢房。
作者:凰
评论:笑语
我又梦到了安也。
这次不是她躺在病床上盯着镜子的画面,也不是她满身是血对着我微笑的样子,七年来第一次,我梦到了过去真正发生过的事。
雪白的墙壁,高抬的天花板,六扇打开的窗户,打结的窗帘、日光灯、吊扇,前后两面黑板和夹在窗户之间的名人画像,还有一排一排不那么整齐的、堆满了书的桌椅。
是我们初中时待了三年的教室。
我在靠墙的座位上坐着,把讲解完的英语试卷一张张折起来,塞进文件夹里收好。安也坐在我身边,翻着一本被浅蓝色的纸包住封面的书。
班级一周轮换一次座位,而那正是夏天开始时我会轮到的地方,紧靠贴着瓷砖的墙壁,身后一点儿就是窗户,离吊扇虽然有一段距离,但好在从窗子外吹进来的风足够凉爽,光滑的瓷砖也时刻散发凉意,不至于因为温度太高被热晕。
所以我相当喜欢这个位置,但那时候,七年前的我只是觉得每次轮到这个位置,看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格外顺眼。
在梦里我听见微弱的风声从远处飘来,电扇慢慢地转动着,发出沉闷的低鸣声,纸张摩擦的声响、书页翻动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散乱、没有规律,但是却让人觉得很平静。
接着安也依旧低头盯着她的书本,毫无预兆地开口:“你知道羽毛也有不同的名称吗?”
不知为什么,她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像是被埋在数千米的水下,又像是随着风一起从遥远的地方飘过来。我愣了一下,然后平静被打破,无数的声响一下子涌进来,盖过了风声与电扇的声音。
交谈声,水龙头打开的声音,走廊上背书的声音,黑板擦相互拍击的声音,楼下的哨声和打闹声,学校围栏外的汽车喇叭声,河对岸的火车鸣笛声——在那时原来有那么多不同的声音,而到头来我在梦里却只听见安也问我的问题。
于是我从卷子上抬起头来看向她,用一个问句回答了她的问题:“什么?”
安也把书翻回去几页,摊开来递到我面前:“鸟类的羽毛也有不同的名称哦,‘初级飞羽’、‘肩羽’、‘大覆羽’和‘小翼羽’什么的。”
我接过书,看了一眼翻开的那两页,发现那是几幅鸟翼结构和羽区分布的示意图,还有一些在梦里已经记不清细节的说明文字。
“那不都是人类方便自己分辨和研究才取了一堆名称嘛,”我这样说道,“鸟自己可不会给自己的羽毛取名字。”
那时候安也是怎么说的来着?在听见这样一句足以终结话题的话之后,她又说了什么呢?
我回忆着梦里跳脱的片段,忽然意识到自己是多此一举。既然那是关于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的梦,我干嘛还要抓着梦不放,而不是直接去记忆里翻找呢?
我笑自己又一次往死胡同里蹿,但是一想,走死胡同不就是这二十多年来我最擅长的事吗?自从安也死了,肇事司机蹲了牢子,毕业后与所有认识的朋友断了联系,独自一人离开家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念一个我根本毫无兴趣的专业——我任由自己“顺势而为”,就像一根脱落的羽毛随着风能飞多远是多远。
哦……是了,当时安也是这样说过。“可是如果不给它们取名字的话,人们就不会知道那是什么羽毛了呀,”她说道,歪着头摆出一副很不满意地样子看向我,“一根羽毛从鸟身上脱落,最后很可能就那么掉在地上或者水里慢慢腐烂了。如果那根羽毛幸运地跟着风飞到足够远的地方,被一个没见过它的人捡到的话,它难道不会想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吗?”
她说着,把书从我手里拿回去,抚摸着书页上那双张开的翅膀,又补上一句:“就像那个人想要知道这根羽毛该如何称呼一样。”
“啊?会那样吗?”我觉得自己完全没听懂她在说什么。但是话说回来,安也就是这样的。她总是这样,时常自顾自地说一些想法,完全不在乎别人能不能听明白。
她这样并不让人讨厌,反倒是让她变得意外的人缘很好,这也是我到现在都弄不懂的一点。同班的同学无论男女,好像都很乐意和她交谈,尽管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们在说,安也只是坐在那里,脸上带着“我在听”的微笑。
不过事情也有例外,孟星就好像总是能听懂安也在说什么,然后以同样奇怪的方式接上话。她俩的性格截然不同,却总是能说到一起去,这是又一个我至今没搞明白的问题。
孟星星——安也总这么叫她。她会以“孟星星~小星星”开头,说完一段话之后再以“怎么样呀星星”结尾。然后孟星就会点点头,用“我认为”开口,说完更长的一段话之后再用“你觉得呢”结束。
那个夏天刚刚开始的下午也是,安也正准备严肃地跟我“探讨”一下关于羽毛命名的问题时,孟星从教室外面走了进来。一看到她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我立刻就投去了一个求救的眼神,于是孟星没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端着水杯径直朝我们走了过来。
“聊什么呢?”她问道,在安也前面的空椅子上坐下。
“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安也认真地皱起眉毛,转向孟星,“孟星星,你觉得人类有必要给鸟类的羽毛起名字吗?”
孟星转着保温杯的盖子,瞄了一眼安也手上的书,笑了一下:“我认为很有必要,因为鸟类的羽毛太多了,你不觉得吗?”她说着忽然抬起头,把问题抛回给了我。
我清楚地听见自己胸腔里传来了“咯噔”一声。不是有那么一回事吗?人们在形容感觉不妙时总会说“心里咯噔一下”,我知道那并不只是形容而已,因为那时候我是真的听见了那样的一声“咯噔”,也确实感到了不妙。
不过好在,安也已经陷入了沉思的状态,根本没注意到孟星问了我什么问题。她侧着头想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我知道啦,像‘初级飞羽’和‘次级飞羽’这种名字,是跟羽毛生长的顺序和它们的作用有关,但是——但是如果你捡到一根羽毛的话,难道不会想要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是哪一只鸟的羽毛吗?”
“会啊,”孟星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不仅会想知道,可能还会再给它取一个名字,只有我会叫的那种。”
“啊!我知道,就像我叫你‘孟星星’一样,对不对?”安也笑起来。
孟星点点头,把杯盖放到桌面上,打开杯子的开关开始倒水。我看了一眼,发现那“水”居然是透明的棕红色液体,还带着明显的冷气。
“……你往保温杯里装冰可乐?”我感到不可思议,但又觉得对身边的这两个人来说,不管做出什么似乎都很“正常”。
孟星没理会我,扬起下巴把杯盖里的可乐一饮而尽,然后对我翻了个白眼。我知道那意思是“少管我”,于是知趣地没再说话,干脆又把注意力拉回到自己的英语试卷上。
但是安也显然不会错过这一点,在我移开视线的前一秒,她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很酷诶!”她说道,声音居然相当兴奋,“我也能喝吗?”
“喝呗。”孟星无所谓地挑了挑眉毛,又倒了一杯盖可乐递给安也。
安也很开心地接过杯盖,像孟星那样抬头一口喝光,然后把杯盖还了回去。这时候我以为她已经忘记关于什么“羽毛名称”的话题了,正准备安下心来继续整理东西,然而下一刻,安也的问题又冒了出来。
“如果你们捡到了一根不认识的羽毛,会给它取什么名字呢?”她问道,很明显是希望听见两个来自不同的人的回答。
“‘毛毛’或者‘飞飞’之类的吧,”孟星又是立刻就接上了话,“我也不确定,我还从来没捡到过羽毛。”
“没创意诶。”安也撇了撇嘴,似乎对这个答案不太满意。孟星又翻了个白眼,驳回了她的不满。紧接着,我看见她们俩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于是我知道这个答案非想不可了。
“呃……”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给一根假设中会捡到的羽毛起什么名字,于是便瞥了一眼摊在桌面上的英语试卷,试图从上面找到一个名字。
我的视线跨过大段大段的句子与一张张图片,终于在角落的一篇阅读里抓住了一个首字母大写、字体加粗的单词:“Quasimodo(卡西莫多)?”
“哇哦。”一声发自真心的赞叹和一声听起来比较敷衍的“赞叹”同时响起,我有些不知所措,但安也却又问道:“那第二根羽毛是不是该叫Esmeralda(埃斯梅拉达)?”
“或许吧。”我说道,但其实完全不确定自己说了些什么。安也用赞同又敬佩的目光点了点头,而孟星不爽地又灌了一杯盖可乐:“哦,所以拿《巴黎圣母院》里人物的名字来给羽毛取名就很有创意了?”
“嘿嘿……”安也笑了笑,没回答她,只是就那样看着孟星继续往杯盖里倒冰可乐。
一时间没人再说话,周围一下子显得安静起来。我又开始听见远处传来的杂乱声音,而可乐撞击杯壁发出的声响在这背景音里显得格外清亮。
“但是人类就是很喜欢给各种东西取名呀,”忽然间,安也又开了口,“每个人都有一个名字,虽然很多时候会有重复,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啊,有些人还不止一个呢。”
她说道,再次翻动手里的书:“如果不给某样东西一个名字,人们就不知道该怎么去跟其他人说那样东西不是吗?比如说,假如这本书不叫‘书’,我要怎么跟你说我拿着的是什么呢?”
我又愣了一下,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但孟星似乎完全没被困扰,只是笑了一下:“如果它不叫‘书’,那就会有其他的名称呀,用那个名称来指代它就好了。”
安也听了,看上去像是也怔了怔。紧接着,她也笑起来,轻轻摇了摇头。“我只是在想,鸟类是不是也会这样交流呢?”她说道,把书再一次翻回画着鸟类翅膀的那一页,“通过给其他东西取名字?”
“要是哪一天人类发明了可以翻译其他动物的语言的机器,我们就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孟星说道。
“会不会其实它们的语言里,也会有指代人类的名词呢?”安也点点头,继续说了下去,“如果是那样的话,我觉得它们会给自己的每一根羽毛起名字,那也没什么奇怪的吧?”
“确实。”孟星耸了耸肩。
安也停顿了几秒,看起来好像还想说些什么,但是下一刻,预备铃响起了。她没能说出口的那句话被铃声掐断在喉咙里,孟星站起来,一把捞过保温杯和没来得及盖上的杯盖向自己的座位走去,我也迅速塞好最后几张试卷,把下一节课要用到的书从桌斗里拿了出来。
安也慢悠悠地叹了口气,合上那本蓝色封面的书,把它放在桌子靠近我这边的那个角上,然后拿出了课本和笔记本。
这段记忆就到此为止了,我没有像以前一样在梦里自己补全安也的话和表情,在下一堂课开始时,我的梦就醒了。
没有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外面的天还黑着。我摸过手机,眯起眼睛看了一眼时间,才不到三点。四周静悄悄的,只有空调在工作的声响,和梦里的电扇一样低鸣着。我关上空调,闭起眼翻了个身,却再也睡不着了。
于是凌晨两点多,我爬起来打开灯,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我想找到那个没送出去的礼物,在七年前,没能送到就要满十五岁的安也手上的生日礼物。
我翻遍了衣柜和书桌的抽屉,拆开了四个封好的纸箱,最后在塞满了杂物和金属零件的那个箱子里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那个盒子被一层快递塑料袋包着,于是我又翻了几个抽屉找到剪刀,一边拆胶带,一边骂自己当时为什么要费劲包得这么严实。
足足拆了三分钟,那层已经开始老化的袋子才被我丢进了垃圾桶。我深深吸了口气,才敢把那个一面是透明玻璃的木盒拿到床边,坐在床沿上开始看起来。
一根柔软、纤细,洁白得不可思议,泛着珍珠光泽的羽毛被装在盒子里,即使已经过去了七年,却依然美丽得不可思议,甚至看上去比我刚捡到它的那天时的样子还要美丽。
我看了一会儿,打开盒子小心地取出那根羽毛,举到灯光下变换着角度,再一次试着辨认它。
这是一根属于白鹭的初级飞羽,最外侧的那一根。七年前我在江畔拍摄白鹭的时候捡到了它,那只鸟在我眼前展开翅膀,扑了几下,飞进青蓝色的天空里去了,只在水边的草甸上留下了这根羽毛。
白色的羽毛修长洁净,落在带着露水的草上,因为我的靠近而轻轻颤动,就好像它仍在飞舞着一样。我捡起了它,带回家里洗净晾干,又对着一张张图片仔细识别,最后才确定了它的名称。
一根初级飞羽,我想。就是那时候,我决定了要将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安也。
她一定会喜欢这个礼物的,我知道。于是我没有像之前说的那样,给我捡到的第一根羽毛取名为“Quasimodo”,而是把它放进了嵌着玻璃板的狭长盒子里,用一条蓝色的丝带扎好,花了近一刻钟打了个超级复杂的花结,准备在一个月后送给安也。
然而一个月后的那一天,这个盒子躺在我的书包里,没有见到本应拥有它的那个人。
我本来还想问问她,还记不记得讨论羽毛的那一天,还记不记得自己当时想说却没来得及说的话,但是她就像那只白鹭一样,很快就飞走了。我的礼物再也送不出去,而我也永远不会知道,安也想要给她的第一根羽毛取什么名字了。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两个人玩什么密室……”
昏暗的客厅里,我立于矮脚电视柜前皱眉俯视,思考上一次见录像带这玩意儿是在哪个年代。
阿飒则在我背后,找了个沙发坐下,毫不在意灰尘,也毫不在意血迹。他翘着二郎腿,拿过桌子上的咖啡杯把玩。
“你应该对自己的运气有点数儿,亲爱的。”他仿佛真的是花一百块钱来玩的一样放松。
我没好气白了他一眼。
“你运气也没好到哪儿去好吧。”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是一样的倒霉,俺俩也成不了朋友。“别在那儿研究破杯子了,赶紧来找线索。”
我今天还约了帅哥泡吧,可不能迟到。
“说不定,这就是密室之神的指引呢。”阿飒往前倾了倾身子,从下面把杯子递给我——底面朝上。
那上面写着一个名字——蝴蝶。
“啧,欧皇。”
接过杯子,我将其放回茶柜中,让它与周围的杯子姿势一致,下一秒,电视机柜弹开。
阿飒从沙发上起来,复又蹲在电视机柜前,将抽屉里的录像带取出,装进录像机。
“哦,开始了。”他快速后撤,将最佳观影位置让给我。我也不谦让,横跨一步,挡在电视机前。
“我叫阿福,今年十三岁……”电视机里,是一名少女的生日独白,一月三日是她的生日,可是妈妈没有回家,她许愿妈妈以后都陪自己过生日,但是却被晚归的妈妈骂了。
我没在意故事的合理性,甚至没怎么认真听故事,但我一如既往的抓住关键信息,报送给后方的阿飒。
“调频1020、5341、9800、3331.”
阿飒没有说话,按照我的指示调整茶几咖啡杯旁边的收音机,对应三个频段内都有不同的讯息传出,唯独最后一个,是一片嘈杂的滋啦声。
“年轻影后毁容死亡,美容机构唤醒青春系列产品申请科技专利,市青少年宫新上了一批昆虫标本……”阿飒一边讲一边记小抄,“听起来好像没啥联系?”
“……你早上几点起的?”我活动活动腿脚,从客厅走到走廊,扭头打量墙壁上内嵌展柜里放的物品。
阿飒紧追我的脚步,三两下来到我身旁,伸手从柜子里取出一顶紫色的刺绣帽子,“十点。这不一起床,就约你吃饭来了。”
没错,被卷入这个不知名的密室副本之前,我正在餐厅里跟他吃饭。
话题说到,昨天钓到的小鲜肉居然是有女友的,可把我恶心坏了。
但这不是能让我闭嘴不怼他的理由,“那我想,你一定是起床姿势不对,把脑子落下了。”其实我更想说,他压根儿就没脑子。
犹记得上个副本里,我遇到了一名可爱的女生,我俩加上阿飒是整个团队最后的活人,等出了副本,女生悄悄把我拉到一边,劝解我不要再跟阿飒组队。
“他就是个拖后腿的,根本没脑子!”
我很赞同的点头,“好看吗,帅气吗,战力够强吗?嗯,脑子换的。”
尽管我总是吐槽他,还嫌弃他,但不得不承认,阿飒真的是好队友——起码对我来说,是最好的队友。
“别以为我听不出来你在骂我傻。”他不满的将帽子戴在脑袋上,还不忘把那丑到极致的蝴蝶刺绣转到后面去挡住。
我没稀罕看他,就算再帅,也不能给我暖床,一无是处!
密室的走廊不长,说话的功夫我们就走到了尽头,左手边和正前方有紧闭的房门,右手边则是开了一条缝隙的洗手间。
按照闯到副本这么多次的经验来说,开门的洗手间里必然有奇怪的东西存在。
我甚至不用出声,只一个眼神,阿飒就带头冲锋。他脱掉碍事的西服外套,松开衬衣领口的扣子,露出半个胸膛,又慢条斯理的把袖子卷上去。
不得不说,我真的爱死他这爆表的男友力了。
“看好我的衣服,一千块新买的。”
“……”
容我收回前言。
阿飒收拾妥当,抬脚踹开房门,矮身躲过黑红影子的攻击,再看,就已经冲进去把那怪东西摁地上揍得满地找头。
真,满地找头。
我踢了一脚滚到我脚边的黑脑袋,抬脚踩碎,找到了一把金色钥匙。
阿飒也结束战斗,本想用洗手台洗洗手,没想到流出来的血,他手上的黑血一下子又被鲜血替换,甚至沾湿了衬衣。
“妈的,我的新衣服!”
“等出去了,我给你买新的。”
我不想在这破事儿上浪费时间,不带一点儿感情的熟练爱抚,顺便用钥匙打开了左手边的门。
是孩子的房间。
墙壁上挂满了蝴蝶标本,床头柜的台灯是坏的,抽屉里还有一本日记……标准密室搭配。
我望着书桌上没有组装好的标本框和标本,露出无语的表情。
“给我五分钟,排序。”
阿飒比个OK,“那我来搞定其他的。”而这些“其他”,具体指拆掉所有可能隐藏的机关,找到勉强能充当武器的物品,以及打穿与隔壁房间的墙。
“???”
墙壁倒塌的瞬间,我弹出满头问号。
“不关我的事!”阿飒收回踹墙的脚,高举双手,“我就轻轻碰了一下!”
“我信你的鬼!!”
于是话题有绕回来,要对自己的运气有点数儿。
如果说我是非酋,那么阿飒一定是欧皇。
得出此结论的证据,不限于人鱼副本中他随手捡的玻璃是人鱼之心,鬼村副本中他打翻的粥是蛆虫和腐肉熬的,狼人杀副本中查的第一个就是狼……
当然,还得加上今天这个。
我认命地放下手中进行了大半的排序工作,转身跨过破洞,来到隔壁房间。
入目,梳妆台前一具穿着真丝睡衣的尸体,通过镜子冲我微笑。
我回以微笑,然后僵硬转头,“你开的门,你负责。”
阿飒比了个OK,摩拳擦掌走向梳妆台,对尸体一番上下齐手,摸出了一张ID卡。他在忙活的同时我也没闲着,破解两个密码,打开藏在保险柜里的保险箱,发现一台像是POS机又有点像大哥大的东西。
还没等我研究出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阿飒就拿着ID卡凑到我身边,顺手把卡往机器上一刷。
“滴——验证成功!”
然后,机器显示上出现一串数字。
“啥意思?”阿飒皱眉。
“手术日期。”
我边说,边后退,“小女孩儿阿福的妈妈就是被毁容的影后,她为了重获新生,与美容机构签订合约,等阿福长到十三岁的时候进行换脑手术。”
“现在,把窗帘后面的墙锤破。”
无视阿飒懵逼的表情,我拨通小女孩儿房间,藏在枕头下的座机。
“一月三日,阿福的大脑达到可手术要求,影后本想当天就带她去手术,但没想到阿福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不过是妈妈的备用容器。”
“你恨她,所以你杀了她。证据就是你藏在尸体下的棒球棍。”
电话对面,传来仿佛野兽的低吼。
“如果不是阿福,影后也不会被私生饭泼硫酸毁容,是你毁了妈妈的一生!”
电话中的嘶吼更近了,仿佛就在耳边,但我不能挂断电话,扭头冲着阿飒喊,“你好了没有!”
阿飒用西服裹着肩膀,第九次对墙壁发起冲锋,终于,墙壁碎裂。
看到出口,我露出欣慰的笑。
对电话里怪物的语气也不觉轻快起来。
“但你还是太嫩了,美容机构的技术根本不是换脑,而是洗脑。那些蝴蝶,就是你母亲。”
说完,一把挂掉电话。在阿飒的催促中快速奔向出口。
蓝色旋涡前,我俩即将做出最后的选择。
【密室中的怪物,是蝴蝶还是阿福?】
【A 蝴蝶】
【B 阿福】
阿飒后退半步,把决定权交给我——他一贯如此信任我。
我深呼吸,摁下了第三个按钮,“我选C——它谁也不是。”
它是洗脑失败的阿福,是影响阿福的蝴蝶,更是二者结合的疯子。
“毕竟,人类只有一个头,而它有好几个头。”
【恭喜通关。】
离开密室后,我看了一眼重新出现在口袋里的手机,凌晨一点十五分,无视掉小鲜肉的夺命连环CALL以及轰炸短信,息屏,扭头望向跑去24H便利店买了矿泉水回来的阿飒。
“晚上去我家?”
他撕开一包湿巾,边擦脸边点头,“有夜宵吗?”
“有,螺蛳粉。”
“……我想吃烤冷面。”
“再逼逼连啤酒都没有。”
“行,你付钱听你的。”
“车停哪儿了?”
“草!我车钥匙落副本里了!”
……
所以说,人得对自己的运气有点数儿。
作者:照月游
原作:弹丸论破another-金城剑x铭苅冷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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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剑开始失忆了。
某种意义上这其实很容易发现,即使铭苅冷感觉到他在极力隐瞒,并且凭借他超凡的行动力与演技将这项任务执行得相当不错…至少看样子就连像影子一样日夜跟随在机关长身侧,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并传达他每一项指令的某位书记都暂时对这件事无知无觉。
铭苅冷看出他有意减少了外出巡查的次数——由于机关长日渐崩坏的身体状况,这项提议实际上已经被许多人无数次提起,而他要做的只是找一个不那么突兀的时机,用他那副没什么变化的表情表达出某种实际上近乎默认的否定。
与外出次数同步减少的还有他在谈话中提及过往事件的频率,这方面他并没有刻意遮掩,但在几乎所有人眼中都再正常不过:毕竟凤的遗照尚且没有褪色,并且就这样醒目地摆在他的座椅背后。
这也是应该的…铭苅冷听见有人在背后这样议论,从那场噩梦中逃出的最后三人如今再度减员,机关长和铭苅组长的关系似乎加速恶化,这样一想如果活下来的是凤先生或许氛围会相对没那么僵冷……这是一个没有恶意但仍然显得十分冒犯的假设,但她没有打断下属的这段闲话,甚至没觉得生气,只有一点微妙的好笑。
凤啊,铭苅冷想,他此刻…或许生前也是如此,就像一面代表某人意志的旗帜,只要他的照片仍存在于那间办公室里,所有人就都能同样心领神会地主动回避机关长想要掩盖的话题。
对于你来说,他一直都是那样好用吗?所以你可以毫不犹豫地让他为了你的计划去死,即使是现在的情况也一样,如果换成他的话想必会为你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吧。
——在被金城剑所隐瞒的,代表如月机关上下的“所有人“里,唯独需要把她分隔出去。通过某些没用的默契铭苅冷知道他已经察觉并默许她的知情,但作为当局者他大概并不知道她发现这件事端倪的时刻远比他想象中要早得多,即使他们忙得几乎数周都没有工作以外的时间。
说得更确切一点,铭苅冷是在凤的葬礼那天对这件事有所察觉的。
凤仍然穿着他那身衣角印着彩虹的风衣下葬,表情可以称得上安详,铭苅冷站在左侧以目光将他的脸描摹了一遍,心里不住地窜起难以抑制的怒火…但这是凤的葬礼。
这是凤的葬礼。她又默念了一遍,勉强忍住了隔着凤的身体给那家伙当面一拳的冲动,只是向他投去一个尖锐的眼神。
这时候金城剑也正好侧过头来看她,手里还拿着凤的草帽,帽子上挂着原本属于小桥川的护目镜……在他回头那一刻铭苅冷设想了无数种他此刻的表情,逃脱之后金城和凤两个人的情绪无论如何复杂晦涩对她而言都不算难解,但正因为如此在那一瞬间她反而有种久违的困惑。
铭苅冷的记性向来很好,她甚至还记得刚入学他做自我介绍时的样子,但铭苅冷忽然发现自己难以理解他现在的表情了,毫无疑问那代表着名为“茫然”的情绪,像面对一张被水洗过的油画。这原本应该很正常,铭苅冷也并非没见过他迷茫的时刻……但当他拿着那顶帽子这样看向她时,一切就都不正常了。
“铭苅,能来一下吗?”那天葬礼结束后他这样讲,铭苅冷于是从别人手中接过他的轮椅,推着他往办公室的方向走去。她仍然在思考那个眼神的含义,金城剑也不知为何没有开口,走廊上回荡着轮子滚过的动静与她一个人的脚步声。
总觉得有点似曾相识,她忍不住想,小桥川死的那天晚上她似乎也做过这样的梦,很难说是真的睡着了还是已经陷入昏迷,只有脚步声在梦境和现实的间隙里不断回响。刚入学时的铭苅冷大概会对所谓的不详预感嗤之以鼻,而如月机关的干部铭苅冷已经学会适当地相信一些似乎虚无缥缈的东西。
铭苅冷把轮椅和坐在轮椅上的金城剑安置在他的位置,自己则将放置于角落的前办公椅拖出来,在他对面坐下。
“你想说什么?”她开门见山地问,那件遗物已经伴随凤的身体沉入黑暗,金城剑却似乎仍然停留在下葬前看向她的那一眼,那时他还拿着什么如今已经消失的东西,因此指尖仍然不断地在轮椅扶手上摩挲。
听见铭苅冷的问句他很快地看向她,仍然是那种令她看不懂的茫然,但很快恢复成熟悉的样子。他仍然没说什么,但铭苅冷轻易地读出了那句话,他在返回机关的时候也这样说过 :陪我一下吧。
只是坐着吗?只是坐着。铭苅冷很难得地赞同了他的意见,一般来说他们两人待在一起时只要说话就总在跟对方唱反调,只有凤也在场时才能始终心平气和地谈点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她仍然在琢磨金城剑那个不知从何而生的奇怪眼神,仅仅出于一种直觉般的好奇心,或许也是为了减少对葬礼的回忆频率。
“……那顶帽子已经放进凤的棺材里了吗?”
正在此刻他却忽然问出这样毫无意义的话,铭苅冷从早晨以来就始终隐忍着的怒气再次被他的一句话点燃,金属制的冰冷桌面被手掌拍击得发出一声巨响,她从这家伙完好的那只眼里看见自己扭曲的表情,接着他被两拳打得后仰,已经开始肿起的脸上仍然是那种难以形容的表情。
即使是这样的陪伴也可以。铭苅冷从他的脸上读出了这样的意思,她松开金城剑已经被抓得起皱的衣领,重新在椅子上坐下,金城剑被她长久的注视盯得偏过头去,随即铭苅冷露出一个莫名的冷笑般的神情。
“……哈。”她原本是想说点什么的,但最终只发出了一个单音节,随即头也不回地离开。
在那以后他们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私下说过话,然而即使仅仅在繁杂的工作日程中有所接触,铭苅冷仍然从他在某些话题的沉默中推断出了失忆的真相。或许有她的确聪明的缘故,但大概与他们之间难以描述的羁绊有更深的关联。这种与本性关系更大的了解并不因为对方记忆的消失而减退,反而似乎像是露出水面的石头那样越发清晰。
从很早开始铭苅冷就知道他是信念坚定到极端的人,经过博伊德事件后她发现最开始那个“神经病警察”的绰号对他来讲仍然贴切。有时候铭苅冷觉得金城剑就像某种玻璃制品,在维持着难以污染的透明本质的同时也容易破碎,每一次摔碎重组都在消耗他的正常神经,剩下的某些部分也在重组的过程中遗失……只是她仍然不认为这是那种令她在意的情绪的来源。
一切变化似乎都从凤离开的那天开始逐渐发生,机关的氛围随着机关长出行频率的一再降低而逐渐紧张起来,这似乎代表着那种惊人的天运的消退,但身为当事人的金城剑却仍然保持着一副冷静的样子。
比起冷静,大概更多是疲惫到根本不想有多余的表情。结束又一天的会议日程后铭苅冷靠在椅背上漫无目的地想,某些时刻即使是她也有点难以抑制地羡慕这时的金城剑,即使主观上乐意甚至是主动要求背负死去同伴的意志许多年,在连轴转到呼吸和思绪近乎要一起停止的时刻仍然会难以避免地产生想要忘记一切的想法。
但如果真的开始失去记忆的话反而会恐慌吧……啊。
在这一刻铭苅冷忽然读懂了他们上一次私下交谈那天金城剑的眼神。原本应当是面对记忆流失的恐慌的,然而这对他来讲实在是一种难度太高的情绪,他一生中原本就为数不多的份额大概都在学级审判场上用尽了,因此即使下意识地想要传达类似的感受,最终也只能表现出无所适从的茫然。
铭苅,陪我一下吧。或许最终他的眼睛也只是这样说。
在下班时间里拜访他大概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铭苅冷想,即使仍然是在熟悉的机关长办公室,即使她早上还在这里跟一群人为了某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争吵。
“铭苅。”金城剑准确地喊出她的名字,表情原本是显而易见的疑惑,然而这种疑惑很快随着她拉出椅子的熟悉动作如同退潮的海水般离去了。
办公室的门开着,走廊的灯一盏接一盏地熄灭,在黑夜里他们两人的视力都不太好,只能看见对方的轮廓勾勒出同样疲惫的弧形剪影。
“那顶帽子已经放进凤的棺材里了。”很长很长的沉默后,金城剑听见她似乎叹了口气,说。
《妙舞芳唇》
作者:伊西多
糖与花之国的达拉公主芳龄十八,青春貌美,最近却不幸罹患了抑郁症,卧病在床。国王昭告天下,为给公主冲喜,他将举办一场舞会,由公主来选定那个跳舞最佳之人,择为夫婿。这位夫婿将分得他的半个王国,与达拉公主一同统治。
公主的画像传遍了王国。画像上,她浓浓黑发如夜色,坐在秋千架上,一只手托着下巴,向画师投来轻轻的、怕惊动了什么的眼光,像害怕画师发现她似的。她其实并不十分美丽,但却像个公主中的公主。似乎在一夜之间,京城旅馆人满为患,国王不得不下令,凡想参加舞会者,先得参与海选获取资格,不够资格者即刻逐出京城。
求婚人蕾音在看到画像三天后骑马来到京城,这时候已只能住在最糟糕的鸡毛店,不过好在她本就没钱。与众不同之处是她是个扮作男人的女人,在女人当中不算美,但若作为男人,那就是个漂亮少年。她一张圆脸蛋,头扎蓝色头巾,遮住剪短的金发,衣着破旧,即使在鸡毛店中也引人注目。这种妄想一步登天的穷小子令人不齿,住在鸡毛店里的每个求婚者都那么想。也确实,多一枚金币难道不算多吗?自己当然不在穷小子之列啦。
从下马那一刻起,蕾音就觉察到了这些不善的目光。走进店门时她一一扫视这些眼光的主人,尔后控制不住地露出一个得意微笑。身为女孩,她自认比男人更懂得公主的喜好,这一刻她感到自己犹如一匹骏马却踱进了猪圈。她挑衅的微笑在求婚者们之间再次激起了一阵窃窃私语,随后,敌意的沉默中,他们目视她走到前台,再带着行李爬上楼梯。
没人愿意靠近她。第二天一早,蕾音在房门口发现了一只死老鼠。她在衣襟处撕下一块破布,拎着老鼠尾巴系在了楼梯扶手处,让每个路过的人都看着它荡秋千。一直到海选前都无事发生。
海选之日,由求婚人组成的河流浩浩荡荡流向海选现场。路旁叫卖西瓜汁、烤面包、肉饼的声音和海选者的喧闹声吵成一片,不少京城市民紧盯着求婚者,他们崇拜公主,在他们看来,这些人之于公主就如脚下的泥。
骑马的武士来回巡逻,马儿都高大英武,与蕾音的驽马不可同日而语。其中一匹马在海选门前停驻,随着一声长嘶,马上跳下一个红发年轻人,腰间挂一把鞘上嵌金镂玉的长剑,看起来很是沉重。他站在门前,注视每一个求婚者经过。蕾音走过时,大胆地看了他一眼。他的两眼微微发红,嘴唇颜色也鲜红,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
前一个求婚者并没通过海选,红发年轻人笑着,垂下眼帘看地面。
蕾音想要他看向自己。别人的目光是她的兴奋剂。从小时候跟着村里一个出外游学归来的年轻人练习舞蹈的第一天开始,她就享受这种感觉。所有人都盯着她,她便脊柱上一阵战栗,她便双腿上传来大地的脉动,她便向大地回以震动,踏歌起舞。
红发年轻人抬起了头。他注目这个金发少年起舞。少年的双臂向外一展时,他骤然握住了腰间的长剑。少年的舞是幼狮的跃动,他感到自己需要抓住这唯一的武器,哪怕没有胜算。
舞毕,少年向他投来一个眼神。那双眼色淡而圆,清澈中带有一丝来不及收回的狠戾。
红发年轻人——莫雷,公主私生的堂兄——松开手里剑。握着武器已经是一种示弱,而最让他难以忍受的一点是:他不确定,公主会不会心仪于这样一双眼睛。
蕾音的海选理所当然地大获成功。主考官用一种珍贵的、皇家特供的蓝色颜料在她眉间点上一点,作为入选者的标记。同时,她被告知一个谜题:
“什么生物一出生就有三个主人,第一个主人制造了它,第二个主人把它视作礼物,第三个主人潜待着它?”
莫雷手中的剑当啷一声响,让蕾音小小吃了一惊。他满脸隐忍,像是心怀不满。
“你跳得很好。是场上我见过最好的。或许你不认识我吧?我是莫雷。”蕾音走过时被他叫住。
“我是伊雷。”蕾音答道。
“或许有些冒犯,不过还请你理解。你听说过安妮斯顿伯爵夫人吗?那是我的母亲。”
对于政事,蕾音向来不怎么关心,但这几天耳濡目染,多多少少也知道点,比如,安妮斯顿伯爵夫人就是上任太子的情妇。那也就是说,眼前这位就是公主的堂兄。
她顿时有些紧张,呆站在原地,同时却又不由得抬起眼睛,一眼一眼往他身上掷。好一个漂亮男人,此刻这份漂亮她不再臆想能够占有了,这一份水淋淋的美丽,就像沙漏突然被打破,沙子洒了满地。
“你看起来有点拘谨。你大概不是京城中人吧?”莫雷笑道,“在这里说话会耽误别人的海选,走,咱们出去说——只是随便聊聊,你有时间吧?”
“我不知道……我还想练舞。”
“你跳得已经足够好了。”莫雷眯起眼睛对她说,“相信我的眼光。粗粗看来,你只有一点不合格……跟我来吧。”
蕾音跟在他身后半步,头脑中思绪像打了结似的,不明白自己到底还有哪里不合格?但他却带她来到了一家小店。门脸窄窄的,进去之后却觉得中等大小,一个老头迎上来,黑色马甲里织了金线,在屋子里柔和的灯光下,不显眼的明明灭灭。
“给这位伊雷先生做一套新衣服。样式仿照我上次来做的那身。”莫雷对他说道。蕾音仍傻站着,扫视过这家裁缝店,啊,或许京城人对此有什么全新的称呼?她第一次感觉不确定。
裁缝要来给她量体裁衣时,她才惊觉退后,连连摆手:“不,不了,谢谢,但是我……不想让别人碰我的身体。别人的手指头一碰到我,我就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我……可以自己试成衣吗?”
莫雷朝她看来。金发孩子的脸色和眼神,以及肢体语言,他都熟悉。所谓仆人,下等人,不值得引起重视的人,小心翼翼,为免得罪自己,熟练一点的则殷勤,以期利用自己,但这孩子额头上那一抹蓝色却太过刺眼了。他对裁缝点点头,放这孩子进去换衣服。
男孩伊雷的一个优点是,尽管出身乡下,却皮肤白嫩,非常适合深色,特别是皇家的深蓝。他并不适合紧身长裤,穿上后一眼就让人觉得是个孩子在假扮大人,穿修尔科却颇为美丽,丝毫没有埋没在衣饰中的暗淡感觉。他说自己来自于北方,那里此刻正值捕鱼的季节,为了来见公主,他放弃了捕鱼,他对公主的仰慕胜过世间一切。
“那么,对于那个难题,你有什么头绪吗?”莫雷和蔼可亲地问他。
“是人吧?”伊雷回答。“三个主人,那就是三位一体。”
“嗯,我也认为是人,不过我倒有别的看法,那就是,三个主人是权力、欲望和爱情。但归根结底,我们的看法是一致的……你是一位朋友,伊雷。”
“我真是荣幸之至。”伊雷在镜子面前转了个圈,笑着说。
“你想好正式选拔那天跳什么舞了吗?”莫雷在镜子前和他并肩而立。
“还没有,但我知道,无论跳什么,我都会赢的。”
可笑的自信,可笑的天真,可笑的年轻人那点儿自以为是的幼稚。莫雷不相信达拉会爱上他,没有这种机会,他只是个小孩子。
但他送别这个小孩子,看着伊雷穿崭新尖头皮靴的小脚踩在地上时,就想起了这孩子的跳跃。伊雷的舞蹈像过分刺眼的阳光那样,几乎灼伤了他的视网膜,无论把视线转到哪里,他都能看到这隐隐浮现的阴影。
这孩子非常有天赋。莫雷今天结识了不少求婚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舞者中的佼佼者,可即使在这些人中,这孩子也一定是首屈一指的那一个。
但将来继承王位的不能只是一个舞蹈天才,莫雷暗自想道。他的筹划,他的智谋,还有——他掂了掂手中的宝剑。
伊雷是最后一个他会见的求婚者。事情已毕,他就跨上宝马,一路跑回自己的家中。
莫雷不仅是前任太子的私生子,还是他唯一的孩子,手中握着父亲和遗产,再加上母亲的资产,他住得十分豪华舒适。一跳下马,由仆人把马牵走,他钻进自己的书房,坐在椅子上,摊开信纸,打算给达拉写一封信。
最近这一个月来,从国王颁布给公主选婿的诏令起,每天晚上他都给达拉写一封信。鸽子从他的手中飞走,再次落进他的手掌中时,脚爪空空荡荡。他的口吻从恳切到哀告,从劝说到表白,没一封能获得达拉的些许回音。事到如今他已经无话可说,提笔在纸上写下“达拉”,尔后定住。
就在这时,仆人进来禀告,有人求见。
求见人是求婚者之一。是莫雷最早会见的那些人中的一个。跳的舞在莫雷选中的人中算中等水平,但脸是一等一的英俊。他进来时俊脸上表情扭曲,似是笑意又似是惊魂未定,还未对莫雷行礼,就嘶哑着声音说道:“大人,我请求您抓捕一个求婚者,我揪住了这个藏在我们之中的……骗子!小贼。”
莫雷听到“小贼”时眉心一跳,放下笔来:“是谁?”
“您今天见的那个伊雷。他根本没法中选,他压根不应该参加选举,他是个女人!您要相信我,我……”
这个求婚者一时中不知道该如何组织语言。他跑过来本是突发的冲动,他也和莫雷一样,留下来看了其他人的舞蹈。该怎么说明自己是因为嫉妒才去剥了那小孩的衣裳呢?书房里没有一面镜子,所以他也看不到自己脸上失控扭曲的肌肉,思绪百转千回中干脆一咬牙,把背在身后的手转了过来。他拿了那孩子的衣服,他希冀地看向莫雷,希望他能懂得这个证见。
莫雷抓起蓝色的修尔科,确认了一下。就是那孩子带走的那件。他看了求婚者一眼,随后摇铃叫来仆人。
“立刻把伊雷找来。求婚者伊雷。”他突然转过脸,和颜悦色对求婚者说道:“你先下去,到耳房里去,如果你说的属实……那你立了大功,我的朋友。等我抓到那小孩,我会让你和他当面对质。”
待求婚者走后,他继续吩咐仆人:
“额头上有蓝色的小孩。画像,你紧急去找选拔部的我们的人,记住不要走漏消息。务必把他——她?平安带到我这里,她身上有哪怕一处伤口,我都唯你是问。快点!”
“还有。”他转过身重新拿起笔,“让亚瑟看着刚才来的那个。告诉他,天亮之前你们没回来,就直接把这人解决掉,不必来问我了。”
这是他给达拉写的信中最短的一封。他请达拉一定要来,最后一次,这次之后再也不打扰。他用剑割破了指尖,把血滴在信纸上,还附赠一缕头发。
莫雷看着鸽子飞走,攥紧了拳头,在疼痛中又一次感到曾经丧失的掌控感。自己的揣测是对的,小孩伊雷是个骗子,毕竟北方不信基督,何谈三位一体。
这晚似乎真的是个幸运之夜。鸽子飞回,从它的脚爪上竟然解下了一封信。信上的字迹是莫雷熟悉的,长长的缠绕卷曲,既像藤蔓又像长发,属于达拉。她写信时一定心绪杂乱,莫雷看得出她的急匆匆。她说,最后一次。
从王宫骑马到这里需要两个小时。但假若自己去接她呢?他们可以共乘一骑,他可以贴着她的耳朵把话说完。没接触过她已经那么长的时间了,从童年时期第一次见到她开始,他们之间不见面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天。
莫雷相信自己是这世上最了解达拉的人,比起她的父亲,他的叔叔,当今国王,他还要有优势,因为他们是同龄人。甚至他陪伴达拉的时间比国王还要更多,国王要处理政务,而他却会和达拉在一起,与她共同消磨整个下午。
于是达拉的离开就像一种背叛。他突然意识到,达拉大概不会再允许自己那么抱着他了。莫雷为此而愤怒。
他闭上双眼,试着想象马背上的自己,抱着达拉。涉及到达拉,他就感到自己仍然是那个失去父亲、刚刚踏进王宫、不知所措的小男孩。就像看到达拉时,他看到的仍然是那个身穿白色纱裙的小女孩,她坐在秋千上,完全符合一个人对于天使的想象。天使们拥有如此纯洁的色调,却又身处另一个维度,丰富得难以理解。
仆人进来禀告,他们找到了伊雷。
莫雷告诉他:“处理好耳房那个。”这家伙走了背字,竟不能再多活几个小时。
伊雷进来时他才睁开眼睛。小孩不知道在哪扒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太大太肥了,额头上那抹蓝色沾了些尘土。她看着莫雷,眼中充满警惕,像一只不识好歹的野猫崽子,随时准备出爪挠人,拒绝接受自己的命运。
莫雷给她看那件蓝色的修尔科。他站起来,走到她面前,把修尔科披到她的肩上。她的肩膀颤动一下。谁知道那个死人对她做了些什么,他愉悦地想,死得也算沾点风流,虽说这点风流尚未成形,充其量是点意态。
带着这种想法去看她,突然觉得,她长大了,也会可爱的。
“别担心,我的朋友。”他突然贴近她耳边说了两句才直起身来。
“有人抢走了你的衣服,我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那人已经被关押起来了,他会被驱逐出京城,你不会再看见他,可以安心参加这场选拔。”
他满意地看见,伊雷的肩膀不再那么紧绷,慢慢放松下来。“谢谢。”她低声说,这次他能听出来,少年时期男孩女孩的声音本来就不太分明,她应该是刻意压低了声音。“他……有跟你说过什么吗?”
莫雷在她背后笑了,被小孩的粗糙震惊。不过他仍然亲切地哄骗:“他现在还被关押着,他说了什么我并不知情。”
“请把他驱逐出京城吧。”她低着头说,“他侮辱了我。”
“当然,当然。”莫雷安慰她几句,叫她今晚在他这儿睡。又说她可能已经引起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妒忌,问她愿不愿意这几天都在他这儿睡,旅馆那边还有她的行李吗?他可以派佣人去拿过来。她好像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答应了。于是他打发她去睡觉,还叫仆人给她做点夜宵,炖一碗安神的汤药,可怜的孩子,今天一定吓坏了。
走时她问他:“为什么你对人这么好?”
“你跳舞跳得真棒。”他这样回答,“达拉看见,一定会喜欢的。”
蕾音先吃完了仆人带来的宵夜,再躺在浴桶里洗了一个热水澡,最后按照仆人的嘱咐喝掉了那碗汤药。汤药味道不苦,但有种生涩感,她躺在无比柔软的大床上,手臂感受到丝绸的滑腻,真是幸福的生活,如果没有死亡的危险。
那个人一定是死了,她敏感地觉察到。莫雷不可信任,从他嘴里胡扯的那些话就能听得出来。权力和爱情,这不就只是欲望的一部分吗?什么三个主人的胡言乱语。那个抢她衣服的人威胁蕾音,他要去见莫雷,要举报她。即使他举报了自己,蕾音相信这也不会是死罪,毕竟自己连公主的面都还没见过哪。他死得很好,她很高兴。
但莫雷,他做这些事是为了什么?他杀了那个人,那想必是不愿被别人知晓自己是个女人。可之后他想要干嘛呢?
蕾音从床上跳下来,光着脚走到门前。门没锁,她尽量缓缓打开门,门外也没有看守。
整栋屋子好像都没有人,但空气里却萦绕着一股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她觉得自己像蓝胡子的妻子,狗一样地翕动着鼻子,朝着血腥味的源头走去。
我会是第几个妻子?
最终蕾音并没在血腥味的源头停下脚步。她下了两层楼,就看到了唯一的灯光,正是莫雷的书房。在那里,他正和人激烈地争论。他口气强烈,滔滔不绝,而另一个人则很少做声。
“我爱你,这句话我已经对你说过无数遍了,为什么你不相信我?”
另一个人虚弱地反驳他:“不,莫雷,我……”
“为什么你那么轻易地就被你的父亲说服了?”莫雷不允许她说话,他继续质问。“你就永远不愿意反抗吗,你要做你父亲的工具,你说那是责任,可为了不见我你称病那么久,把我的信全部烧掉了吧?然后你等着和一个新鲜的人结婚。整座城市的人都为你而沸腾。任何一个人都能取代我。你有你的爱好,你挑选新的人,而我——”
“住口。”那个人像终于找回了神智似的喝止他。“我不再允许你这样对我说话了。最后一次。你再这样,我马上就走。”
屋子里陷入了片刻寂静。在地上光脚站了太久,蕾音的双脚冰凉。
我知道她是谁了,她想。这个人之前她从没有想过,即使想到,充其量视为一种奖励,一种胜利的象征。
达拉公主那张画像没给人留下任何想象空间,只不过是一位普通的标致公主。此刻蕾音却想象她坐在书桌前,裙子上沾满深夜的露水,而莫雷站在她面前,不似白日那样彬彬有礼、运筹帷幄,相反,他亢心憍气,又俨然卑躬屈膝。
莫雷又说话了。“那么,达拉,最后我只有一个问题……告诉我你谜题的答案吧。我想看看与我所料是否相符。我还是世界上所有男人中最了解你的那一个吗?就告诉我这个吧,这是我唯一的请求。你的问题答案是什么?”
蕾音想象他抬起头,殷切望着达拉公主。而公主低垂着头,两手揪紧了膝盖上的华丽衣裙。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她忽然想道,说不定知道了这答案,他转身就会来告诉她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看中了自己,偏偏想要自己和公主结婚——不,自己知道为什么不是吗?因为她,蕾音,是个女人。
答案就是女人。所有的男人都是父亲、丈夫和儿子。所有男人都是女人的主人。
没有声音。达拉沉默着,莫雷在坚持等待。
此刻她或许可以逃跑的。不知道他们是否牵来了她的马,她并未听见一声熟悉的马嘶。但外面月色无比清明,足以照亮前路,也许大门也没有看守,也许虽然门锁了但她可以翻墙逃生。
蕾音还是个孩子,从没想过结婚。她来参选,不过是因为她想跳舞,她觉得自己跳舞比谁都好,不就是这样吗?她不是已经确认了这一点吗?
可是也许还没确定。也许她应该正式站到公主面前跳舞。也许全世界的人当中,公主可以是那个最权威的评委。
血腥味没刚才那么浓了。空气里仍是一片沉默,蕾音悄悄转身,踏着月色上楼,回到自己的卧室。
他们追逐的到底是什么宝物,以至于愿意为此杀人与被杀?她已经好奇了。她知道自己是最好的,她解开了公主的谜题,根本不需要愚蠢的莫雷多此一举地确认。跳舞她永远会赢,杀人她可以学习,她想要一探究竟。
【完】
《传说》
作者:綠鯉
我的妻子,洛丝佩,弗拉斯韦特当今的女王陛下,是一位受到国民爱戴的贤明君主。身为丈夫的我是她政务的协助者,也负责处理家庭事务以及贵族间的关系。王家的婚姻时常带着权力交易的意味,但我们的关系似乎不太受影响。或许这跟我不那么高贵的出身有关,我的家族也并未从中谋得什么特别的好处。而我的女王陛下会在任何场合挽着我的手,也不介意在旁人眼前与我亲密地交谈。
如今在王都,人们会说,女王陛下与亲王殿下伉俪情深,很是般配。但其实,直到半年前,甚至直到现在,街头巷尾与她有最多爱情传说的都不是我。
四年前,当时的陛下举办舞会庆祝洛丝佩公主的二十六岁生日,并为她挑选一位合适的夫婿。全国的适龄男子都可以参加,入选的条件也从贵族子弟放宽到了有功的军士与各领域的人才。即使家族的名号并不怎么响亮,作为爵子的我也在征召范围之内。时隔多年再次来到王都的我骑着马走在街上,到处都听到有人在说“这下罗伦特该回来了吧?”
“他已经走了那么多年,一次也没回过王都。”
“他再不回来,公主的年纪也等不了了。”
“说不定,公主这是在逼他现身呢。”
十二岁的我第一次跟随父亲来到王都庆贺军士们大捷凯旋时,就听说过赫尔南侯爵的长子罗伦特。他银发金眸,气度不凡,沉稳而优雅,魔法与剑术一样高明,是王都最受欢迎的贵族公子。父亲告诉我,由于伯爵夫人与王后是密友,罗伦特与洛丝佩一同长大,在童年几乎形影不离。避暑出游都一定要乘同一辆马车,直到长大了需要避嫌才分开。人人都说,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长大之后一定会结为连理。
我觐见国王陛下时第一次与他们两人照面。当时十三岁的洛丝佩殿下穿着一身淡金色的刺绣长裙,端坐在父母亲的身侧。在她斜一步的对面,身着蓝色朝服、腰佩刺剑的少年就是罗伦特。我对他们最初的记忆就是在庄严的朝堂里,高处大窗泻入的阳光披落在他们身上,就像一层轻纱蒙住他们的面容,朦胧如同壁画上的天使。
公主作为东道主引领我们这些来自各封地的贵族子弟游览城堡时,罗伦特因为居住在王都,从小出入王宫,会与她一起向我们介绍宫中的种种。我觉得一直看着公主太过冒犯,目光便时常停留在他身上,想着“我也想成为他那样”,明明只相差两岁,他却能获得我全部的钦佩与憧憬。
连我也觉得,他们俩就是应该在一起的。
记得那年海曼伯爵的公子在舞会上与公主跳舞回来,说公主殿下只用一舞的时间便令他坠入了爱河,而在舞曲结束后自然地接过公主的手的罗伦特就像把他从水里硬拔起来的蛮横渔夫。那腔调和动作都过于戏剧,令我忍俊不禁。
似乎正是得益于他的表演,在一旁的我也收到了洛丝佩的示意,获准邀请她跳舞。水晶灯下,她像绣在她裙摆的百合一般,在舞会大厅中四处盛开。那时候我不敢细看洛丝佩的容貌,只依稀记得她很美。
回到北方封地后我时常会想起那天她叩在地面的丝绸舞鞋,在层层的裙摆下一隐一现,像翻飞于花丛的蝴蝶。
但她不属于我们任何人,每一舞结束,她都会回到罗伦特的身边。
等我再次收到关于她的消息,已经是寒灾时。十六岁那年的冬天来得极其猛烈又格外漫长,王都一直到四月还覆盖着厚厚积雪。南方村庄有许多人畜冻死,柴火和存粮也面临告罄的危险。全国上下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野兽下山吃人的事件,以及冰雪魔兽袭击城镇的报告。
我家的封地位于北方森林,有着长久对抗寒冷的经验,父亲和掌握一定魔法的我留在封地主持防灾的事宜,以防万一。而两位哥哥带着多名顾问与一支骑士队伍在陛下的授意下被派往南方,去帮助其他的领主处理魔物。
当时还是公主的洛丝佩也给我写了信,询问我寒冷时期粮食的储存方法及分配制度;不同种类怪物的特性和弱点;防治低温时容易扩散的疫病的方法;还有解冻后如何尽快地恢复耕种、确保接下来不会有太严重的饥荒,诸如此类,很多很多……她让我尽可能说得详细一些,好帮助她的父亲一起保护弗拉斯韦特的人们。
我觉得她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很有王冠继承人的气魄了,只是囿于尚且年轻缺乏经验,但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的臣民。
我们的通信如同那个漫长冬天降落的雪片,到开春之后就慢慢融化消失。话题从应对灾难的方法和灾后的恢复,少许地蔓延到了各自生活中的事,然后戛然而止。我的署名永远是“你忠诚的臣仆奥多利”,而她则是“你真挚的洛丝佩”。我把她的信都放在一个专门的盒子里收好,当然,我也不会觉得这样就算是我在她眼中比较特别了。
赫尔南侯爵的封地位于南方,也在突如其来的灾难的打击下陷入了不妙的境地。在侯爵亲自带领军队迎战,以惨重的代价击溃冻气魔兽之后,罗伦特也离开王都前往那里顶上他父亲的位置。加上治理灾害造成的后续问题,有多年都没有回到王都。
我感觉得出来,有许多事情洛丝佩是替他问的。
所以在三年后,当我收到她的信,问罗伦特有没有出现在我的领地时,我十分诧异。也是到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在处理完了寒灾之后,罗伦特突然放弃了继承人的位置、舍弃了姓氏、离开了家族和王都,奔向了市井和旷野,再无消息。
至今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大家包括我们俩在内。
我们只知道,他们恰好到了适合婚嫁的年纪,一起为国家奔走、拯救人民,同甘苦共患难也验过了真情。明明鲜花已再次铺满王都的大街与郊外的原野,弗拉斯韦特已经复苏,正该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而罗伦特却在人们见证了他俩像所有的童话那样应该顺理成章地结为夫妻白头偕老的时候,离开了。
他在远离王都的地方作为雇佣兵和冒险家开始有了名声,自那之后再没回过家。而关于他的冒险传说越来越多,越来越引人入胜,在他离开王都之前他就是弗拉斯韦特的英雄了,在那以后他的脚步遍布整个大陆,传颂他的地方越来越多。诗人们更加愿意用长篇的诗歌来讲述他的历险与魅力,当然还有他与公主未能开花结果的爱情。
洛丝佩没有管那些诗歌,也没有提过婚姻之事,依然明媚优雅,做她热爱人民的公主殿下,直到她的年纪也快要到再不结婚就会有失王室体面的程度。
侯爵常觉得亏欠了她,却也不知道他的长子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们都写过许多的信询问那个男人究竟在哪里,为什么离开,但每一封都石沉大海。到后来,她也不再寻找罗伦特了,而人们都说,她还在等他。
那么多年过去了,先前的陛下终于宣布要在庆祝公主生日的同时举办一场为她挑选夫婿的舞会,她自己也同意了。
在寒灾时有功的我的家族也受到了邀请,印有她百合印章的信封送来时,父亲看了我一眼,便把这项殊荣给了我,为我准备礼服和马匹,让我前往王都应征。
出发前我想再给她写一封信,展开信纸又不知该如何落笔,整整七年未有通信,再见应该说什么好呢?我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裙边的百合刺绣与蝴蝶一般翻飞在地面的舞鞋,如今她已经是能够独当一面的王位继承人,而且已经是一名成年女性了,她会留长发还是短发?长到多高了?她还喜欢淡金色吗?她会认出我吗?
“我真挚的洛丝佩”,在那时的我来说,这个称呼只要想一想都会惶恐得脸上发烫。
当我想及信使说不定还没有我的马快,那封语无伦次的书信便又被封存起来。
毕竟,我总要去见她的,无论结果如何。
那年的春夏,弗拉斯韦特又变成鲜花的海洋,到处张灯结彩,挂起缤纷的吊旗来庆祝这一盛事——众人所爱戴的公主殿下就要结婚了。
那一次我骑马走在王都的街头,人们都说条件如此设置就是在等那个人出现,可是在所有的审定程序和预选中他都没有露面。我对罗伦特的感情是如此复杂。他是我们所有年轻贵族子弟的榜样,我也曾经憧憬着他来磨炼自己。我认同他与洛丝佩的故事是一段佳话,如果只有一个人能配得上洛丝佩,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罗伦特,可他却离开了她。我嫉恨他,轻易放弃了我们努力追求的一切,又知道这份嫉恨没有任何道理。
那些笃定的传说与猜测和这种情感一起伴随着我慢慢踏上了走向她的阶梯,那么多的候选男士中我并不是资质最好的,我们当中没有人比罗伦特离开前优秀,何况我比她还小一岁。而当我踏过铺地的长毯来到她面前,她的衣裙上依旧绣着淡金色的百合,留着寒灾时剪的利落短发,端庄地微笑着注视着我,向我递出一只手,像对每一位前来谒见她的应征者一样。
我低头吻她的手背,看见温柔的阳光洒落在她身上,就像一层轻纱从她的肩头披落,朦胧如同记忆之中。
只是这一次她的身边没有那位令人难忘的少年了。
舞会开在王宫前的广场上,直到最后一支舞都跳完,他都没有出现。而人们都在等他,他们都相信只要那个人来了,公主的夫婿便别无二选。但他没有来,一直没有来。
等终于到了公主从求婚者中挑选一个的时候,洛丝佩拿着花束在我们的面前端立,微微歪着脑袋,像是在思考问题,也像是在等待。
那时人群忽然开始骚动,一个男人悄然出现在开始退开的人群中,抱着双臂靠在花柱边望着我们所站立的舞台。银发金眸,身姿挺拔,从衬衫中露出的手臂上多了几条疤痕,下巴上也蓄起了胡须,但依然英俊非凡。
即使隔着那么远我也认得出来,那是罗伦特,十年过去了,他终于在洛丝佩决定终身的这一天回到了王都。
认出他的人群开始骚动,人们劝他上前的声音脸舞台上都听见,连侍女也顺着喧闹声拼命示意公主看那边,甚至于周围的其他求婚者也显出惊讶和欣喜的神色。队列中的我蓦地升起了一股焦灼的惶然,看向洛丝佩。而她深吸一口气,随着女仆的目光望向舞台下。
时隔多年他们两人终于隔着人海看到对方第一眼。
在他们目光交汇的一瞬,台下的人群安静下来,就像挤压的气球一般,屏息等待着一个好消息,一场爆发。
罗伦特向她抬了抬帽檐微笑致礼。她也报以微笑,而忽然后轻移脚步,捧着花束走向了我。
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心跳得分外沉重,以至于世界都变得一片安静。
“我忠诚的奥多利?”
“是,殿下。”
“叫我的名字吧,你真挚的——”
后来就如大多数人所知道的那样,公主的婚事就这么定下,新郎不是人们从十几年前就开始期待的罗伦特,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我。
而罗伦特本人在那个夜晚消失在为结局哑然的人海里,无人知晓他最后去了哪里。
现在她成为了弗拉斯韦特的女王陛下,同时也是我的妻子,我真挚的洛丝佩。
街头仍然有人说:女王陛下选择了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丈夫,其实是为了报复罗伦特不告而别那么多年,特意气他呢!但是这回洛丝佩下令去管了。
时至今日我依然惊讶于我是如何胜过与她感情那么深厚、曾经一起长大、又在成长中患难与共的人,怎么打败那些传说的。虽然我并不敢直接去问,这显得我对她不够信任,而我的妻子只是笑着说,“我忠诚的奥多利,你的表情藏不住一点心事。”
“因为你不是传说。”
【完】
《糖与龋齿与破碎眼球》
作者:高以讕
//龋齿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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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痛。
下颌骨右侧后方的第一磨牙上坚硬的髓质已经磨损殆尽。柔弱的神经仿佛就暴露在外,哪怕是舌头的轻微舔舐也会拉扯出绵长痛苦的线条。深吸一口气,仿佛能感受到冷气掠过时水分子在神经上蒸发,我捕捉那一瞬间,然后紧紧咬死牙齿。
——你在听吗?
——什么?
糖与花之国的小王子抬眼望我。水晶灯的光芒落在他眼睛里,被剔透的糖晶体切割成无数流转的的辉光,让他的眼神永远看起来没有焦点或者起伏,美丽与危险也只是其上平白展示的两面,中间仅有一条锋利棱线的隔痕。
他不说话。没有解释。下一秒平静的眼神毫无预兆地拉近,就这样吻过来。
晶体生命的绝大部分外层皮肤有人造皮肤覆盖,柔软与非晶体生命无异,但是口腔并不算在内。他一只手攀上我腰间,另一只手向上摸抚,指尖拂过我干枯空瘪的左眼眶。我闭紧右眼。砂糖的粗粝感紧贴我嘴唇,我被迫后退。不能。不可以。然而这种时刻的拒绝向来没有作用,甜腻的颗粒撞破嘴唇闯入潮湿温热的口腔内,我唇上的破口流淌出血液温热,而口腔中唾液混着融化的糖粒黏糊。一塌糊涂时,我感受到王子的舌头准确探查到龋齿的所在,糖粒变成锋利的刀刃,重重碾过脆弱的缺口。过量的甜度微颤着拉扯。神经在不堪的痛楚里尖叫。
——我终于推开他。他眼睛里的光点依然散碎、平静而美丽,与一分钟、一天、一个月,甚至更久以前别无二致。只有他脸颊沾上少许血迹与我嘴里尚且绵延不绝的痛楚证明刚才荒谬的行为确实发生,而非我肉质的、不可靠的大脑神经处于疯狂边缘时的幻想。
——您不该如此。我盯着他眼里最明亮的一块光点说。您是王子,而我只是侍卫。
他不说话。糖与花之国的小王子向来以乖张冷僻著称,在他的两个哥哥尚未因怪病死去之前,没有任何人对他抱有期待,因此他似乎从未得到过王室正统的教育。即使在晶体生命中他的性格也过于难以捉摸了,在糖与花之国甚至有不少人认为他是国王与人类结合诞生的产物。这当然是荒谬的说法,晶体生命与非晶体生命构造差异大到连交媾都不可能,遑论诞下子嗣。
——您是晶体生命,而我是非晶体生命。我身上腺体分泌的油脂、身体里流淌的体液会玷污您的身体。我看向他脸颊上的血迹微微叹了一口气,又要找医生为他擦拭修补皮肤了。
——后天晚上。他抬手擦去脸上的血迹,仿佛刚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时间倒流到最开始他把我拉进书房的时刻。牙痛已经平息了。刚刚发生的一切是幻想还是真实呢?头顶的水晶灯依旧漠然地闪亮着,洒下同一而无变化到称得上残酷的光辉。后天晚上的舞会。
——你在听吗?
——什么?
我说,如果你不去后天晚上的舞会,那我也不会去。王子淡淡地重复着,细长的手指塞给我一张装饰繁复的请柬。尽管是小王子的招婚舞会,却只有国王的头像印在上面,一同摆在明面上的是人尽皆知的暗示意味。还有,刚刚你的感受是什么?你嘴唇上的血,没有擦干净。
我定定地望着他。不劳您费心,我咬紧牙齿,硬挤出一个微笑。我没有什么感觉。嘴唇上的血迹已经干涸,我用力摩擦,只蹭掉一点褐色干枯的粉末。
——不可能。非晶体生命总是有感觉的。你们体内爬满的柔软神经不是很敏感吗?
这句话像一只透明的冰冷箭簇直直落在地上,扎进大理石地面,让无波的光滑平面泛起蛛网似的裂痕,切碎我佯做平静的影子。我的倒影碎裂。我想尖叫。在冷漠的水晶灯光辉下,王子的周身反射着同样美丽冷漠的辉光,他只是站立而已,并不理解、也不感受。这是晶体生命天然的优势,我明知道不能怪他,但是恨意从灵魂每一个破溃处满溢出来让我几乎站不稳,这就是非晶体生命不稳定之处。但是也不能完全怪我吧?我看着他半透明的、光线在其中折射又反射的眼球想,他太傲慢了。为什么可以仅仅因为对感受这一概念本身感到好奇,就故意撞破别人的嘴唇?
不劳您费心,我重复。我没有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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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感觉”呢?
梦里我回到八年前那个繁星遍布的晚上。新生的草味道清新柔软,蚂蚁爬过我手背,于是我抬起手尽可能小心地把它抖落。蚂蚁都爬到你身上了。我说,边吃吃地笑。年幼的小糖人睁大眼睛,接着毫不迟疑地抬起手掌,耐心地、一只接一只地压死寻觅着他身旁掉落糖粒的蚂蚁们。啊,对不起。他小声解释,这人造皮肤已经旧了,上面难免有些裂痕。
——那么,你能告诉我什么是“感觉”吗?
我仔细在脑海中搜寻,却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对于刚刚年满十岁的我来说这个问题似乎过于难以解释了。感觉就是感觉。对于非晶体生命——在很多语境下都特指人类——来说,这似乎是天然的事情。可是在那双折射着美丽光芒的眼睛的注视下,年幼的我无论如何都不肯承认自己的词穷。我随手摸到一块小石子,想了一想,拿捏力道轻轻砸了一下他的胳膊。
——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吗?
——嗯……胳膊被石头砸了。就这样。
——不会疼?
——疼?是什么?
我有点泄气地躺下。头枕着交叠手指,手背压在青草上,风一吹,青草和糖的味道混在一起飘向高而渺远的夜空,没有月亮的夜晚,夜幕上撒满细碎的星星。小糖人也跟着我躺下来。夜空很美、很漂亮。他忽然说,上面撒满的星星,就像散落的糖霜。
我腾地弹起来。你怎么会——?
他诚实地摇头。我不会。这是我听你自言自语时候说的,我只是擅自把句子记住了而已。
——我也想知道拥有“感觉”是什么样子。过了很久,他很小声、很小声地说,在草叶沙沙的摇曳声中,声音很快就被淹没了。我假装没有听见。任由这句话从耳边掠过去,但是心底里却有一个声音随着心脏的跳动一次次叠加,变得愈发不能忽视,像远处不知名虫子的嘶哑聒鸣一般令人烦躁——
——明明如果没有感觉的话。一切都会更轻松、更好吧?
.
距离舞会只剩下一天时间。我跟随小王子进入日厅,那里已经有王国的贵客在等候。
当小王子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时,老国王没有看他一眼,他的厚重的影子垂在桌子上,仿佛一块深色的幕布。他正与盐与石之国的王后谈话。盐与石之国的公主被压在母亲的阴影里一动不动,仿如一尊石像,光滑的脸庞没有一丝表情。在她身边站立的是钻与光之国的王子,这位年轻的王子人如其名,浑身上下闪耀着绚烂夺目的光辉,尽管很明显另外两位年纪更大的话事人极力忽略他的存在,他却丝毫不以为意,爽朗的声音一颗颗落在地面上,蹦跳出令人不得不承认美妙的声响。
噢,得了吧!他甩甩头发,整个大厅的天花板顿时映出美妙的花纹,纹样随着他摇头的节奏有规律地旋转。你们这些老家伙,为什么不能开诚布公一些呢?你把糖与花之国的秘宝交给谁,谁就会愿意和那个麻烦精结婚,然后你就负责在明晚的舞会上宣布一下,啪!他打了一个响指。这事就这样结束了,多简单!
太轻浮了。盐与石之国的王后瞥了他一眼,有些嫌弃地拍拂钻石王子兴高采烈的光芒。您不会把秘宝交给那样——她又瞥了钻石王子一眼——的人吧?再说,订婚还是要看当事人的意愿嘛。她的眼神第一次落在小王子身上。噢,看看这个稳重的孩子,多么能沉得住气呀,一看就堪当大事。她的嘴角上扬,眼睛却依旧是冰冷的石头,仿佛坠落下来就能将这大厅里的一切都轻易碾碎一般。当然,我们国家的公主一定能辅佐好他的。您觉得呢?她到底还是在和国王说话。
钻石王子毫不掩饰地翻了个白眼。然后又迅速挂上一副灿烂笑容。当然了、当然了,我和这位——呃——什么名字来着?算了。反正我也很配。看,我们都是亮晶晶的,对吧?
这个要看他本人的意愿吧?石之王后的话音更低沉、更冷了,让人联想起王宫背阴处的角落上爬满苔藓的青砖。
我不想选。在一片仿佛扼住人脖颈的沉默里,小王子的话语依然平静而且浅淡,仿佛只是在碰巧胃口不佳时拒绝一次午餐。我不想选。他站起身,但没有离开,右手抚上心口位置,然后接着向上直到左肩膀。你们选吧,他说,我无所谓,依然平静地、像主人熟练地把点菜的权力交给宾客一样彬彬有礼地。然后右手施力。咔擦声像一颗炸弹落在寂静的大厅里。他把自己的左臂整个卸了下来,扔到木质会议桌上,咚的一声,白花花的糖粒全部散开,像一道摆盘凌乱、品相不佳、出乎所有宾客意料的料理。
——这样已经足够了吧?他望向他的父亲,而后者正怒视他。
将剑抽出剑鞘的声音从未如此清晰过。空气好像变成某种奇妙的固体,可以承接挥刺和劈砍,并发出低沉又绵长的声响。王子现在受伤了。你们最好都不要轻举妄动。我抽出剑挡在他身前,盯紧手慢慢摸向腰间佩剑的钻石王子。余光中,似乎有什么向我倾倒过来、迅疾地、坚决地、仿佛雨滴从云中坠落那样自然地倾倒。
——就现在。你的感受是什么?
王子的身体摇晃两下,然后落向剑刃,柔软的人造皮肤破开,他摔碎在地面上。布满裂纹的白砂糖块,不规则的断面,散落的细碎砂糖。在已经称得上吊诡的静默里,剑刃上残留的糖粒,一粒一粒不可控制地坠落。
我把牙齿咬得太紧。
那颗已经龋坏的后槽牙又开始疼痛。
//破碎眼球之章//
.
如果没有感觉就好了。因为感觉狡猾、易变、盲目、不忠实。如果人没有相信它,脆弱的神经会日夜发出不满足的信号;如果人选择相信它,当坠入深渊时,它只会朝人绽放出无辜的、茫然的、蕴藏歉意却全然无用的笑容。这是非晶体生命致命的缺陷,时至今日,一些人也坚持认为这是他们在与晶体生命的战争中,最终惨败的原因。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当事实已成,原因就变得模糊而不重要。非晶体生命是更冲动、低劣、不完善的生命,晶体生命会负责统治他们。在平日里这种统治是平静的、柔和的、甚至充满尊重的,因为与非晶体生命相比,晶体生命的欲望更合理而且克制,这可能是由于它们拥有漫长得多的寿命。但如若发生什么事情,可以想见地,非晶体生命需要承担一些不属于他们的罪名。我被投入到大牢里,理由是图谋叛变和谋杀糖与花之国的王子。但是于我而言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在漆黑一片的地牢里滞涩低沉的笑声回荡,当我被吵到有些不耐烦时才发现,那原来是我自己的声音。
——你明明看见了。那时,你明明可以将剑移开的吧?
脑海中的小王子用平静的、没有起伏的声音质问我。在漫无边际的幻想里他又摔碎无数次,直到彻底散落成面目模糊无法再聚合的微尘。
——是的。我回答他,我可以。但是,我还是选择视而不见。
如果要完整严谨地讲述所有因果,这个故事就实在太漫长、太无聊了。若要将整个故事倒带,我甚至不知道该将它回溯至何时才是源头。人类发现晶体生命的时候?人类为了生产效率压榨利用晶体生命的时候?晶体生命开始反抗的时候?战火将我的家彻底焚尽的时候?得知曾经住在我家隔壁的晶体生命竟然是糖与花之国国王的私生子的时候?纷繁复杂的理由变成微不足道的尘埃,层层叠叠地累加成必然的结局。
——真是冠冕堂皇的解释啊。脑海中王子的脸已经彻底破碎,只剩下声音依然清晰。非晶体生命总是在自己细微又脆弱的感觉上堆叠很多宏大的词汇,最终却只会导致一切彻底坍塌。为什么不诚恳一点呢?他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悲哀,又像是某种悠然的不屑。你连你自己的感觉都无法面对,又凭什么认定对我的怒火和恨意是真实而非某种幻想?
——那你呢?我反问他,你不也看到那柄剑了吗?为什么还选择向那边倾倒?其实根本不必问,这个答案我心里比谁都清楚。因为他想。仅此而已。从始至终他一直都是那个样子,因为没有感觉,所以不会犹豫,不会彷徨,也不会后悔。永远不会顾及别人的目光,因为根本不明白他人的感受。正因如此,那双美丽透明的眼睛,永远不会理解我有毒的、腐蚀性的、想要毁灭他的意愿。
太不公平了。
我连眼泪都流不出来。黑暗里什么都没有,所以视觉外的一切感受都格外清晰。我感受到空空的左眼眶些微刺痛,但依旧干涸。随着心跳将血液泵到全身各处,龋齿的神经也有规律地打着痛苦的节拍。糟糕的结局,我想。但至少结束了。空无虚茫的黑暗里,我沉沉睡去。
梦里又回到我和他最后分别那天。天空灰色的,压得很低,草叶都沉沉伏在地上,曾经挺立鲜嫩的杆如今沾满粘滞的淤泥。再见,我先开口说,保重,你可别死了。至少活到十八岁,到时候我送你成人礼。
好,我答应你。曾经高度只达我肩膀的小糖人也长大了,身材纤细,肤色苍白。人造皮肤的表面更破旧了。稍微移动一点,就会有细碎的白糖粉末从缝隙里簌簌地掉落。他递给我沉甸甸的一小袋白糖,纯白色,没有杂质。以防万一,他说,毕竟战争不知何时才能结束。现在白糖越来越昂贵了。
我没有给他带礼物。口袋里只有几枚硬币,一个弹弓,几粒我精心挑选打磨的小石子。我把他们都掏出来摆在地上,你想拿什么就随便拿吧,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不太想承认根本就没想起来送他礼物这回事,又要努力强装慷慨。没想到他的眼睛却一瞬亮起来,真的可以吗?拿什么都可以?
——只要我有的,你随便拿。
——太好了!那天我第一次看见他笑。声音欢快清脆,嘴角却只向上翘了一点点,拉扯出对他来说明显陌生的弧度。我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看见他的笑容忽然贴近,然后剧痛从左眼袭来。血色糊住一切。黑暗。血腥味。灼烧般的疼。尖叫。痛苦。混乱。在忽然暗下去一半的世界里,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艰难地、痛苦地拼尽全力勉强维持自己的呼吸。是梦吧?我想。什么都做不了。能感受到的只有疼痛。像身体里被放了一把火,神经全部被烧成灰烬。
——你的眼睛很漂亮。他小心翼翼地捧着我的左眼球,指尖变成红色,血从他的指缝中滴落到草地上。谢谢你,我会好好珍惜的。现在,他牵起我的手,血沾上我的掌心,粘腻的感觉让我想呕吐。奇异的冰冷缠上来,有股莫名的腥甜。
——我们去跳舞。
记忆中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白光覆盖我,恍惚间,我以为自己到了天堂。
但当然不是。
牢门打开了。我看见那个熟悉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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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没有死?
——晶体生命不会那么容易死去的。我们体内有一个核,只要核不被破坏,我们就可以活着。
现在我知道如何确切地杀死他了。但我缺少武器。
——现在是什么时候?
——舞会当天的凌晨。你被关押了十八个小时。
在寂静一片的黑暗里,人对时间的感觉会变得紊乱,让我误以为这段时间比十八个小时要漫长得多。
——为什么来救我?
——我不是说过吗?今天晚上的舞会,如果你不去,那我也不会去。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说服老国王的。不过我也并不感兴趣。
——这是要去哪里?
——去跳舞。
——为什么?
——因为我想。
他一点都没改变。
空旷的舞厅里回荡着我们的脚步声。他被修复得很好,洁白的皮肤没有一丝裂痕,闪耀处仍然闪亮,柔软处依旧柔软。他一只手搭在我肩膀,而我搂住他腰肢。他的腰肢过于纤细。仿佛只要我稍微用力,他就会再次整个断裂,摔碎在地上。
光影在他眼睛里流转。我忽然想起我的左眼球,在那个当时以为平平无奇的日子里,也曾经被他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但当我再次以侍卫的身份见到他时,那颗脆弱的、肉质的、他曾经保证过会珍惜的、我的眼球,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果说恨意里不包含这一份是假的。尽管我明白不能指望他好好保存那颗易腐烂的眼球,但若说一次也没有幻想过那也是说谎。因为太痛苦所以就忘不掉了,因为想麻痹痛苦就开始构筑幻想了,因为幻想的存在爱好像开始发酵了,因为幻想最终破灭就恨起来了。非晶体生命所谓的感觉,是这样无逻辑又荒谬的东西而已。我说服自己这只是因为他太傲慢这一切又太不公平,但心底里当然明白恨是会增殖直到泛滥的感受,并且永远有理有据,会为自己的存在寻找理由。
不小心跳错了舞步。我向他道歉。他摇摇头,表示无所谓。对他来说什么都无所谓。我明明知道,却依旧无法不愤怒。
——现在,你有什么感觉?
在轻巧的、悠扬的乐曲声中,他的手指扣紧我的。头顶的灯光在他眼睛里旋转,洁白美丽、令人眩晕。他灵巧地踩着节拍,几乎是拖着我在舞动。虽然依旧没有表情,但他的声音却那么轻、那么悦耳,仿佛下一秒就要飞起来。我紧紧回握他手掌。我掌心滚烫,隔着人造皮肤将他体内的糖粒升温,我甚至可以幻想此刻他的手掌处的糖粒,一颗一颗黏糊地融化。
——我恨你。我自然地微笑着,慢慢地、一字一顿地说。
然后,在头顶明亮刺眼的水晶灯光的笼罩下,我忍不住笑起来,笑得仿佛心脏就要裂开,仿佛黑夜永远不会过去,白昼也永远不会来临。
//糖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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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太阳再次升起,然后落下时,舞会开始了。
空气中弥漫着躁动不安的气息。
各国收到请柬的贵宾纷至沓来。名义上所有受到邀请的人都是可以参与婚约竞争的对象,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所有人都清楚这场联姻的政治意味,也明白这场联姻对糖与花之国意味着什么,如果不是国力日渐式微,糖与花之国的国王不会如此急切地把自己仅剩的王子当做联姻的筹码。在舞会那高雅悦耳的配乐声里,流言在一双双精明转动的眼珠和涂抹着厚厚胭脂的嘴唇间流传。
他们说糖与花之国的国王也患上了那种怪病,在此前,这种怪病已经夺走了两个王子的性命。还有人说国王要宣布退隐,若是没有宣布,那就是要潜逃。一些人认为小王子必然与盐与石之国的公主联姻,两国都是晶体生命掌权的大国,他们的先王曾经联手,领导晶体生命击溃非晶体生命的统治。另一些人反驳,当今国力最盛的晶体生命国当属钻与光之国,如果老国王还没有彻底痴呆,那就应该将小王子许配给那位充满活力的钻石王子。
实际上,与其说他们关心小王子的命运和糖与花之国的未来,倒不如说他们在意的是糖与花之国的密宝。他们翘首以盼的并非以乖戾闻名的小王子的面容,而是据说在今天的舞会上,国王会将从糖与花之国建国后就一直锁在国库中的密宝赠予婚约者,以示糖与花之国的最大诚意。
我终究还是参加了舞会。
百无聊赖地穿行在权高位重的晶体生命之间,幻想如果有一把火烧过来,把这里彻底夷为平地。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所有入场的宾客都已经被严格搜身,禁止携带任何危险品,我连一把剑或者一根火柴都没有,两手空空。实际上,平日里作为怀有复仇之心的侍卫,总是需要把目光放在那位从来不会意识到我注视他的小王子上,根本没时间欣赏宫殿中光景。如今只当送给自己一个假期,我在舞厅里随心所欲地穿行,惬意自不必说,只是总萌生出无聊的念头。
其实自从凌晨跳了那一支疯狂的双人舞后,我总觉得有什么彻底燃尽了。一种奇怪的、空旷的感觉攀附我,仿佛支撑我的恨意终于彻底熄灭,如今游走在世间的,只是一具空无一物的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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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三支舞的时间后,音乐声慢慢弱下去。宾客们找到摆放自己名牌的座位依次落座。我找了半天,发现我的座位在最角落、最靠近门的位置。我耸耸肩。这毕竟是晶体生命们的聚会,倒也无妨。
老国王缓缓出场,站定,在高台上俯瞰所有宾客。一瞬间连空气中的呼吸声都弱了几分。我看见小王子站在他身后。盐与石之国的公主站在高台最右侧,而钻石王子站在左端。
老国王拿出一个乌黑的匣子。转身。
他的身影把小王子挡住了。
他向高台右侧走去。小王子面无表情。
老国王把盒子放到盐与石之国的公主手中。她的胳膊向下坠了一下,似乎盒子很沉重。
老国王转身。他的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发出声音。
高台上一线耀眼亮光匆忙一闪。我不由自主站起身来,扯到桌布,桌上高脚杯摔落,深红酒渍在地毯上氤氲出奇异形状。
老国王的头从高台上掉下来,摔了个粉碎。我快步向高台狂奔,两旁宾客都变成呆滞迟缓的残影。我没有看到小王子。盐与石之国的公主站在原地,手里仍然捧着盒子。钻石王子保持着出剑的姿势。
狂奔。吐气。呼气。视野晕眩。
为什么呢?我终于与钻石王子缠斗在一起时心想,只要离开就可以了吧?为什么偏偏有种想要留下来的感觉,在我头脑中叫嚣?钻石制的利剑朝我右眼刺来,我抬起右臂抵挡,剑尖刺入肉中划出不够优美但深刻的长弧。如果没有感觉就好了,我想。至少若是没有感觉,就不必遭受疼痛。我故意将右臂向钻石王子方向移动,剑尖入肉又深几分。血液顺剑刃流淌至剑柄,很快滴落他手上。他嫌恶地喊叫出声,手一松,我用左手劈手夺过钻剑。结束了吧?我还没来得及思考,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跑。
小王子牵起我右手,狠命拉扯,血液一股一股从右臂的伤口涌出来。我被拖着跑,踉踉跄跄,勉强跟上他脚步。鲜血浇灌疼痛带来恨意,怒火再次灼烧吞噬我。我就知道!你根本不在乎!我果然还是恨你!我恨你!我恨你!我——
后面的话被一声巨响吞没了。
他和我一起停下来回头看。我们已经跑出了宫殿和御花园,在不远处,刚刚还伫立着的糖与花之国的白色皇宫轰然坍塌在一片烟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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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有什么感觉?
我说不出话。脑子里一片空白。视觉听觉嗅觉一起失灵,甚至感受不到疼痛。
——这是送你的礼物。他说,语气依旧平淡。说点什么吧?
感觉渐渐飘回来。我看见溃逃的人群,听见哭喊和尖叫。血腥味和糖的生甜味混在一起,裹在烟尘里钻入我鼻腔。右臂只剩下疼痛,全身没有一点力气。左手一松,钻石剑摔在地上。
小王子弯下腰,将剑捡起来,剑尖对准自己,毫不犹豫地插入。
——糖与花之国的秘宝,都在这里了。我在舞会前将它们偷出来藏在体内,将原来那份换成易燃的磷。剑刃将他从腹部撕开一道口子,白花花的糖粒散落,一同滚落出来的还有各色各样令人眼花缭乱的珠宝。有几颗镶着金边的玉石叮叮咚咚落在地上,欢快地碎成悦耳动听的音符。
他望着我,身后大火的白光在他眸子里跳舞。你喜欢吗?
——你疯了?他已经站不稳了,摇摇晃晃地倒下去。我勉强用左手扶住他。你——到底——?为什么?
——因为我想,仅此而已。他慢慢地说。送你的成人礼礼物,我以为你会笑的。你现在是什么感觉呢?即使到了现在,我发现自己仍然不明白。
——再说一次“我恨你”吧。他说。他的腹部已经彻底空了,体内糖粒如流沙散落,轻得像一片羽毛。他眼睛里的光芒一点一点黯淡下去。当你说那三个字的时候,眼神比任何时候都要明亮。他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却依旧坚持着在心口处掏摸很久,最后递给我一颗雪白的糖晶。谢谢你当年送给我的礼物。我总以为……他的声音也渐渐弱下去,变成白糖颗粒相互摩擦的沙沙声,在爆炸混着尖叫的一片混乱声中,我必须把耳朵贴近他嘴唇才能听清楚。他把那颗糖晶递给我。我摸到他的指尖,才意识到原来如此冰冷。我总以为,把它当成核后,我也可以稍微有些“感觉”了。但是……
他的声音变得不可分辨了。我眼睁睁看着他彻底变成散碎的糖粒,从我怀中哗啦啦地散落,覆盖在各色名贵宝石上,只剩下一片茫然的纯白。
我抬起手。今晚没有月亮,黑色夜幕铺满散碎的星子。星光穿透糖晶折射过来,我看见在那颗糖晶正中心,我的左眼球望着我,一眨不眨,仿佛被包裹于一颗硕大无比的泪滴。
【完】
“尊我的名”
文/鹤见米琪雅
评论:随意
那年是值得我辈欢欣鼓舞的一年。港口的腥咸更胜以往,暴虐的大海吞没了众多失落的肉体,拥有无限可能的灵魂统统被我辈收割;峡谷的杏花出人意料地在春寒前齐齐开放,又在孕育果实的前夕尽数凋落,不识时务的暴雨让农户的心血化为负债的文书;邪恶的荒漠越发逼近绿洲,昔日甘美的泉眼只涌出让人绝望的泥浆,巨大的骆驼白骨上,我辈坐在砂砾的风脊上吹着口哨:好季节!好时光!
就在那一年,我辈试图劝诱那名红发红眼的少女,我辈匍匐在酒馆污浊的酒桶上,看她和她的旅伴不动声色地开门进来,众人熙攘交谈,并无一人认真打量她二人,但我辈与尔等凡俗之子自是不同,我辈第一时间窃窃私语:看呐,看呐!
我辈睁大了眼睛,发出风帆被灌满的呼啸声:好灵魂,好灵魂!我辈贪婪地簇拥在她周围,却为某种力量所推拒,只能在近在咫尺之处流下贪心的涎水。我辈手拉着手,在蜡烛的光晕上跳了起来,昏暗的酒馆顿时明灭不定,变得鬼魅。少女将兜帽取下,露出明艳无比的红发,即使在黑暗中也灼灼。除了我辈,人类也有不少人默默将不怀好意的目光投向她,我辈吸了吸鼻子,将黑暗的欲望悄悄捕捉,这将是宴会里恰到好处的调料,但这些都不过是偶得的小利,那少女的灵魂,不灭的瞳光,我辈仿佛被灯火吸引的蚊虫,苦苦思索如何不受伤地将之揽入怀中。
她的旅伴眼神正直,一看就是未被世事打磨过的年轻人,还相信勇气、希望和爱,他在少女的身前踏出一步,向酒保要了加入甘草的劣质啤酒,两个人对看一眼,一起大喝一口。瞬间温暖了身体之后,少女的瞳孔亮得惊人。“库拉比司,来演奏吧。”她笑起来,偏头朝我辈容身的黑暗望了一眼,我辈便不得不松开手,飞窜到梁柱被熏得黢黑的一角,和蝙蝠共处。这等惊人洞察力,我辈也不由得警醒起来,只是,只是,我辈便更对这少女的灵魂迷恋万分,垂涎三尺。
被唤做库拉比司的青年沉默地扶起随身携带的符德鲁琴,稍加调试,流畅的琴音就充盈整间酒馆,他的琴声熟练,一听便藏着扬名天下的野心和自信,而少女的歌声随后便自如地加入到旋律中,成为这场演奏当之无愧的主角。她的歌声真是惊人,声音中有着不输阳光的明亮锐利,他们两人竟成功让这处已经被我辈浸染得肮脏无比的酒馆,因音乐而原地苏生,恶意和黑暗突然从此处消散,连醉汉的眼神也能在歌声中渐渐清亮。
我辈听到第一个音节就只能哀嚎着退散,亦有同僚勉强藏在烟囱里,暗暗思索,诱骗她落入我辈的陷阱,成为我辈的战利品,到底存不存在可能性。
她是人类,区区人类,纵然有不可思议的歌声,但她不是孤身一人。人心易变,人心易染,只要小小的推动,就会有缝隙,有误解,那我辈自然有好时机。
我辈在萧瑟的草原上飞舞,传递着这个消息,我辈在遍洒死亡的树海里鼓噪,分享着这个消息,我辈在摩肩接踵的市场中怪笑,我辈知晓了她的名姓。
可惜,我辈因后来的赌约所限,不能在这里书写,少女此时只是凡人的名字,固然倾注了父母的爱意和祝福,也没有因此而不朽圣洁。少女与她的旅伴青梅竹马,彼此心意相通,想要前往王都参加一年一度的音乐会,我辈紧随在二人左右,按捺住作恶的蠢蠢欲动的心,按捺住想要推波助澜的手,还不到时间,我辈深知甘美的果实一定要在恰到好处时摘下才能一解长久的饥渴,人类的寿命何等短暂,我辈,擅长等待。
少女与旅伴的经历多彩绚丽,他们翻山越岭,风尘仆仆,共同品味过野外烘烤的红薯,清水煮过的泥螺,朽木烧裂的甘栗,他们承受过很多不为人知的惊险和辛苦,但音乐便是此二人的武器,越经艰难险境,少女的灵魂就越显奇异的辉光,而她的歌声也被进一步洗濯打磨,其动人之处,因少女从无忧无虑的童稚花园,步向远不可及的生之沼泽,却因步履艰难而日渐生出的宽容博爱之情,听到她歌声的人,便是被生活折磨得逐渐麻木,也能在倾听中重新获得起身的力量。
是不是有好时机了呢?我辈互相凝望着彼此空洞的眼眶,应该是时候了,应该试一试了。
只要让少女知道一次生命竟如此脆弱,她或许便只能畏缩不前,那美妙的歌声就会折损到干裂喑哑,那高贵的灵魂就会因此崩散,那便是我辈收割的时机。
我辈在狭窄的山路如同乌鸦一样静默入列,挥舞灰色的翅膀,发出无人能听到的长鸣,猝然出现的山崩落石,没有任何征兆地袭向跋涉的二人。
少女发出尖锐的叫声,我辈愉悦地聆听,微微抖动起翅膀。
她抱着少年面目模糊的身体痛哭失声,她的旅伴在意识消失之前只能勉力伸出被鲜血染红的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
我辈本以为少女的心之音将就此崩解,天空突然爆闪耀眼的光辉,我辈张皇逃窜,避之不及,稍有迟疑的同僚,即刻消融在强烈到不能直视的圣光中。听闻曾有幸从此次围猎中归来的同僚所言,那瞬间,少女被凡人的外表束缚下的后背,生出了天使才有的六翼,她的眼泪和旅伴的鲜血,羽翼上飞落的羽毛,以及少女哀痛破碎的心,让她变成了炽天使的容器,她从这一日起与天使缔结了契约,她便是天使的代理,她用旅伴挚爱的记忆作为代价,保住了对方的性命。那本该命丧此地的少年,遗忘了他曾如此深爱的伴侣,他只记得苏醒时候离开的绝美天使的背影,而不知那曾是和他朝夕相伴的爱人。
名为库拉比司的少年啊,我辈为他挥舞起右翼,仿佛在敬礼,又仿佛默哀,你恐怕此生不能再得知,你曾多么近地拥有幸福。他的生命被天使之力强行延续至死前的那一刻,他再无跳动的心脏和流动的血液,他不死不灭,但即使是我辈,也很难认可这样也算一种活着。即使让对方在漫长的时间里痛恨这诅咒一样的身体,也不想就此放他离去,少女这样偏执的决心,我辈只觉满口馨香,甘冽无比。
少女那灼灼的红色瞳光,仿佛火焰一样耀眼的长发,发自内心的对旅伴炽热的爱意,得到了神的认可,她便再也不能回归人间,我辈虽不算赢,亦不算输。若已为天使代理的少女心中的炽爱竟遭背叛,她狂乱的背翼能掀起怎样混乱的邪恶漩涡,只要一想到这样美妙的前景,我辈便不能甘心远离她的未来。
少女从成为天使的这一刻,抛弃了初始的姓名,她被称作——限于赌约,我辈依然不能在此记叙,她没有在凡人面前现身的资格,只身居住于梦境的夹层,那独属于她的圣地被她随心布置得和她旅途中某一处露营之地十分相像。凡人或许在某些浅眠的深夜,看到一片清澈的湖泊,湖水青蓝,仿佛本身在微微发光,池塘后是幽深的森林,圣洁的白光从林间映射而出,或许还能听到天使在低吟浅唱,若尚有心力凝眸看去,还能见到少女火红的长发。但有此缘分的凡人何其稀少,更多人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便立刻沉入更深的睡意,然后将这美妙的一幕封存在记忆的深处,第二日起身,依然为世间无意义的诸事忙忙碌碌。
我辈不会做梦,我辈只会偷偷啃食凡人的梦境,在他们的梦里灌入邪恶的烟雾和不净的水流,让他们因梦境不安,因梦境多疑,即使在这样不曾彼此直面的战场,少女也从未屈服于我辈,我辈能损毁多少人的美梦,她便能治愈多少人的噩梦,她以自己失去所爱之痛心理解世人庸碌的凡心。我辈原以为她的荣光与责任来得如此突然且沉重,或多或少会成为少女崩溃的一根稻草,不曾想她的心意竟坚定至此,我辈原只是垂涎她灵魂的香气,此刻竟也产生想要战胜她的欲念。
我辈所能寻到伤害她的匕首,便是那名为库拉比司的少年,少年因自己不知道的契约获得了不死不灭的生命,他的身体仿佛还记得与少女昔日的约定,步履不停地在世界各处进行苦旅,他随身携带的东西只有那把颇有年代的符德鲁琴,以及那根尾端染了鲜血却依然洁白的羽毛,据说在库拉比司抚琴的某些时刻,那枚羽毛会隐隐发光相和。库拉比司不会老去,容颜也不会有任何变化,他没有记忆,自然也不知归处,他徒劳地在世界寻找了一年又一年,数百年过去,他依然不知这根羽毛和他的渊源。
我辈能嗅到他溢出的疲倦和怀疑,他一定曾深深思考过,夺取自己记忆的这份契约,真的是祝福吗,难道不是出自恶意而来的诅咒?为何其他人都可以拥有明确目标的一生,只有他要为了永远得不到的结果不停前行?我辈在他的耳边窃窃私语,为他在黑暗中指引方向,去往那里吧,去往人间最后残留的天使居所,只要你靠近那里,你就有机会想起来少女曾为你做过的一切,只要你想起来,你的生命就会骤然终止,这就是少女为了挽救你的生命许下的契约,她以你永世不能取回的这份记忆,换你的生命能停止在这一刻。
诸君,若停下来思考片刻,或许也能得出与我辈同样的结论,少女在那一刻慌不择路许下的契约,其实已然让她处于绝境,她拥有与旅伴共处的许多光阴,但这份记忆永远只有她自己可以回想,失忆的爱人只会对漫长的生命感到厌倦,若库拉比司自己向少女许下愿望,想用这枚羽毛终结自己的生命,她还能平静地为对方吟唱祝福的歌谣吗?
我辈中有尤其擅长拨乱人心之弦的同僚,他用这数百年在人间仅存的天使之城布下了令我辈赞叹不已的小小箱庭,只待库拉比司前往此处,大戏便可开幕。
当地对天使的信仰衰落已久,固然供奉着和少女同源的羽毛,却将红色的眼瞳视为邪恶与不祥,庸众不会记得天使对凡人静水流深的恩慈,只会感到每当灾祸越深,便越有红发红瞳之人降临,将天使与不幸在传说中捆绑,我辈已让凡人的信仰化为拉她坠落的能量,每念及此处,我辈便情不自禁发出嘎嘎怪笑。
更何况那处山林深处的小小城镇,有身负无法离开此城怪病的明朗少女妃亚,亦有冒冒失失的不入流的魔法使纱利雅,还有双目失明的盲视舞女阿露缇和双目异色瞳的失声少女拉司蒂,这四位少女的背后,或多或少都会牵动库拉比司最终被掩盖的过去,我辈为此推演了无数次,不论那位红发红瞳的少女付出多少努力,最终她都会失败。
如果她承认库拉比司最终爱上了别人属于失败的话。
少女冷眼旁观我辈的诸多布置,可悲之处在于,她固然明了我辈布下的千丝万缕的手段,却无法正面迎击,她出现在库拉比司的梦境里,听闻对方近日烦闷的心事,笑着和对方交谈,仿佛时间回到了百年前,他二人不愧是曾经的伴侣,纵然库拉比司完全不记得眼前的少女,他和她的对话依然轻松自在,只是当他醒来,他能寻到的歌声不再来自红发红瞳的少女。
他的命运在我辈的推动下,和小城里的四位女子产生纠缠,我辈邀功地捧着命运的轮镜给少女观看,一遍又一遍,若他倾心于旅馆主人的女儿妃亚,他最终会为促使妃亚早逝的病而心碎,他会手持这枚羽毛许愿,希望全知全能的天使收回对他的祝福,至少拯救妃亚的性命,若他被纱利雅的笑容锁打动,他会在逐渐解开对方背后的阴霾后,坠入不愿醒来的幻梦,他将对着羽毛许下心愿,即使是幻妄也好,只愿和冒失的魔法使度过最后的余生,若他选择靠近阿露缇的神秘,那真是再好不过,阿露缇作为我辈的代行者,她无辜的心和必然承受的罪恶会让他忧心不已,他将请求天使施展她的恩惠,救救迷途的羔羊,而拉司蒂,那正是连少女本人都不得不承认相像的女孩,那和少女如出一辙的红色眼眸,同样击中人心的优美歌声,而库拉比司将与这样的少女朝夕相伴,他教导不会说话的她如何用歌声传达心中的情感,他像接近弱小的小动物一样小心翼翼地想要扶助她成长,而我辈会在一旁静静观看,推波助澜,制造一些无伤大雅但妙不可言的邂逅际遇,向来是我辈的拿手好戏。少女啊,灵魂散发出诱人的香气的少女啊,你在梦境里偶尔露出的寂寞的神色,你再不愿在库拉比司面前展现的歌声,你明明不愿他接近却又贪恋他接近的犹豫,这都是我辈最好的粮食。
如果少女在最后一刻都没有被库拉比司选择,她百年前执着的这一切,不就如镜花水月一般华丽地破碎了吗?
我辈静待那一刻的到来。
然而我辈居然失败了,我辈居然失败了!纵使相隔时日已久,在此做出记录的笔依然能感到当时我辈的恼羞成怒,为何,为何你不因此愤怒,不将不愉的怒火倾向这片无端质疑你的土地,为何你不选择毁灭,让背弃你的爱人和他新的所爱立刻消失于人世,为何你明知命运的齿轮一旦推动,你就将真真正正地失去他,不论你曾经与他多么默契,你都不可能抵挡过时间的魔力,为什么即使这样,你都没有从云端坠落?我辈筹谋了这许久的甘美的毒药,你竟想也不想地一饮而尽,却不见为它所伤?
少女仿佛知晓她早是我辈漫长赌约中的重要棋子,她朝向山巅站立,姿态悠然自得。
“因为即使从未被他选择……”她的话语中当然有落寞,“但最初做出选择的人,是我。”
她笑了起来,山顶雪融冰消,阳光普照,而她目光灼灼,发似熔泉。
“是我遵循我的心做出的选择,他选择离开,那又怎样呢?”
“我不愿长久地伫立在遥远的彼山,因为天色这般明亮,阳光仿佛要流淌下来。此地的人们既然已经不再信仰天使,那么这样的我,也可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离开了吧。”
“纵不被选择又有何妨,天下之大,自有我归处。”
她的落寞她的不甘她的不坦诚,我辈全都看在眼里,但此刻,我辈集体无声,哑然地凝视着少女的面容,即使此路风刀霜剑,我辈能自人间收揽千千万万个或许有无限可能的灵魂,这一刻也只能承认败退,输给一名少女炽热的心。她从这一刻收敛起作为天使的无限华光,寂寞又羞涩地对着库拉比司离开的影子微笑起来,然后转身向着反方向离开。
于是拥有灼灼瞳光的少女,拥有火红色长发的少女,拥有满腔炽热爱意的少女,再一次重新成为少女,她原本的名讳被库拉比司遗忘了百年,但在我辈失败的最终的时刻,少年竟奇迹地回忆起她,然后轻声呼唤了她的姓名,只是这浅浅的一声呼唤,终究抵不过与其他人生命的一再交汇,人类就是这么神奇神秘的生物,让我辈爱恋不已,只想把这些好灵魂三口两口摧毁撕碎吞吃入腹,而她也不再留恋地抛弃了那个姓名。她从已经不再信仰她的民众的传说里选择了自己的姓名:雪拉翡。这本是炽天使名讳在民间阴差阳错的误译,却又阴差阳错地暗合她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名字,那么这一刻起,这名字就属于她了。
尊我的名。她这样说,我辈便只能执笔记录下来,记录这一段我辈不愿重温,却又反复品味的故事,就在执笔记录的此刻,我辈依然能嗅闻到那不屈的灵魂之火,我辈毫不怀疑她的灵魂也在数次叩问中遍布伤痕,但她依然能露出脆弱又坚强的笑容,甚至,我辈听闻,在雪拉翡离去的那条山路间,有人有幸听闻了她的歌声。
呜呼,我辈亦想知晓,终得姓名的少女从何处来,将往何方,这份灼灼的好灵魂,到底能被哪位同僚收入囊中?甚至,她可否还会这样炽热地爱世界,爱一人,能读到这份记录的同僚啊,还望你有缘一探。
文/阿枝
评论:随意
其他:主角是我家oc,背景存在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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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的那边,黑海的这边,有一个幽灵族。
他们戴着尖顶帽子,长着锋利的尖牙,发出可怕的笑声。他们喜欢黑夜,他们向月亮献祭活人。
小孩子如果太晚回家或是偷偷爬上巫山就会被幽灵抱走献祭给月亮,从此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
缺颗牙的小孩在巫山上奔跑,他用力擦着眼泪,身上的衣服破了个大口,露出瘦弱单薄的身体,两条和手臂差不多粗细的腿上到处是擦伤。
而在他身后远远传来其他小孩的笑闹声。
他是巫山脚下城镇里的孩子,因为瘦弱总被别的孩子欺负,这次他们将他赶进巫山,不到晚上不让他离开,所以他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突然,男孩摔了一跤,爬起来时看见两双多出来的脚——两个戴着尖顶帽子的小孩。
“啊啊啊啊啊啊啊——”男孩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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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帽子的小孩住在巫山的另一侧。他们为了抓野味打牙祭,背着家里的长辈偷偷上了巫山。
结果没抓住小动物,反而吓晕了一个和他们差不多大的男孩。
他们等了半天,才等到缺颗牙悠悠转醒。
缺颗牙还很害怕,在戴着黑色帽檐红色帽尖的男孩的逼问下,才讲出了镇上流传的故事。
闻言,黑色帽檐红色帽尖的男孩倒竖着眉头,挥舞拳头:“我们才不会向月亮献祭小孩!”
他长着棕红色的卷发,褐色的小雀斑和一口小尖牙。看起来打人就很疼,缺颗牙吓着抱住脑袋。
但是拳头没有落在他身上,另一个戴着尖顶帽子的男孩拦住了黑色帽檐红色帽尖的男孩:“杰德冷静一点。”
他的帽子是紫色的,扎了一条南瓜色的系带。
“我咽不下这口气!”红帽子男孩说。
“我们不能到山的那边去。”紫帽子男孩说。
红帽子对男孩说:“你回去告诉你妈妈,我们是巫师不是幽灵,我们也不抓小孩!”
缺颗牙头摇得像泼浪鼓:“不行,不能让妈妈知道我上了巫山还见到了你们。”
红帽子哼气:“没用的东西。”
“可是杰德,我们也不敢告诉奶奶,我们跑出族地范围了吧。”紫帽子说。
红帽子小脸涨得通红:“谁说我不敢的!我就是故意的!”
紫帽子为难:“那你会被奶奶打的。”
“她打我打得还少吗!那个老太婆!”红帽子嚷嚷。
缺颗牙看他们,有点羡慕。
紫帽子劝不动红帽子,转移话题:“我是历斯,他是杰德,你呢?”
“我?我叫瑞考特。”
红帽子杰德重重哼了一声。
瑞考特抖了抖。
历斯无奈:“杰德看起来有点凶,不过他是个很好的人!”
“历斯!”杰德嚷嚷历斯的名字,历斯捂着耳朵,假装听不见。
瑞考特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你们关系真好。”
杰德不解:“我们一直这样,你没有朋友吗?镇上只有你一个小孩吗?”
瑞考特低着脑袋,扯了扯破了大口子的衣服,他已经可以想象回去后妈妈会有多担心,又会有多埋怨。
瑞考特:“其他小孩不愿意跟我玩……”
瑞考特看起来难过极了,历斯和杰德对视一样,杰德双手叉腰:“那你要不要跟我们玩?”
瑞考特不敢置信地抬头。
杰德说:“我们可以在这玩,还是你不敢背着其他人偷偷上巫山?”
瑞考特连忙说:“我敢的,我敢的!”
杰德笑容灿烂:“那就这么约定好了!”
于是三个人在巫山上一起抓野鸡和野兔子,历斯烤得一手好肉,杰德将自己总结的偷溜出门的方法传授给瑞考特。
三人分开前约好了下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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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族人不多,杰德的奶奶是族里的族长,杰德和历斯的父母都在海难中去世,历斯由杰德的奶奶收养。
两个人偷偷从巫山下去的时候,正好撞上其他孩子。
留着南瓜头戴着棕色帽子的男孩一下就猜出杰德和历斯偷溜上了巫山。
“说好下次带我们一起的!杰德说话不算话!”棕帽子的男孩嚷嚷。
杰德捂住他的嘴:“上次如果不是你偷偷藏了个鸡腿,我们怎么会被抓!”
“哥哥!杰德哥哥!”戴着浅咖啡色帽子扎着绿色蝴蝶结的女孩分开两人。
历斯跟棕帽子说:“抱歉庞庞,我们也是临时决定的。”
庞庞上次理亏,这次也不好说什么:“你们下次什么时候再上巫山?”
闻言,女孩也看着两人。庞庞和黛雅是兄妹,也是接杰德和历斯的玩伴,杰德和历斯对视一眼,杰德朝庞庞勾了勾手指。
这个年纪的孩子最容易有小秘密,杰德炫耀他们认识了新朋友,庞庞和黛雅都是一脸羡慕。
黛雅说:“可是奶奶不让我们接触镇上的人……”
“傻孩子,奶奶还不让我们上巫山,你上不上?”杰德故作高深。
黛雅还没出声,庞庞先喊到:“上!一定要上!”
杰德嘿嘿一笑,勾住庞庞的脖子,哥俩好的样子。
于是下次偷溜的时间就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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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的友谊是最纯粹与真挚的,巫师族的小孩是瑞考特交上的最好最好的朋友。
他们一起爬山眺望黑海,一起在山上看日出大喊大叫,他们还一起下河摸鱼,在河边烤鱼看星星。
小巫师们向瑞考特讲述了他们的故事。巫师的祖先相信月亮上有神明存在,神明给予黑夜光亮,给予海水运动的力量,给予万物生长的能量。
每月十五日,成年的巫师都会向月亮祭司,感谢月亮的守护。
瑞考特皱眉,瑞考特觉得小巫师们的传说有误。瑞考特偷偷从书店抱了书,跑上巫山。
瑞考特指着书本说,他们生活的这片地方,一天有近二十个小时都是黑夜,但是在南边,那里有漫长的白天,有色彩缤纷的百花。
小巫师们看着书本上绘制的太阳,发出“喔——”的声音。
黛雅说:“我想去南边看看。”
庞庞心有戚戚然:“爸爸不会同意的。”
杰德刻意清了清嗓子,所有小朋友都看向他。
杰德说:“我会带你们离开巫山。”
年纪不大的小孩隐隐可见领袖气场,他双手叉腰带着不容反驳的气势。
瑞考特眼睛亮了,他很早就有了这个想法,只是苦于无法说服父母,现在杰德让他看见了希望。
杰德也给了瑞考特勇气。
瑞考特又一次被镇上的小霸王推倒,他没有哭。
小霸王知道瑞考特偷偷爬上巫山,他咒骂幽灵,瑞考特愤怒了,用全身重量扑倒小霸王——“他们不是幽灵!”
被挑衅的小霸王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和瑞考特打了起来,他的拳头大人很疼,但瑞考特连抓带咬像个疯子。
两人都没讨到好。
瑞考特缺席了去摘树果的巫山之旅。
小巫师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轮流在巫山上等着。
最后,杰德从镇子的那一侧下了巫山,历斯追在杰德后面。
庞庞抱着黛雅不知所措,历斯说:“我会带他回来。”
杰德找到瑞考特,缠着绷带躺在床上,苍白的脸色透着不正常的红晕,大颗大颗的汗珠挂在额头上。
杰德和历斯吓了一跳,历斯把杰德拖回巫师族。
小巫师们都知道瑞考特被打伤了。
小巫师们很慌乱,因为他们的朋友在他们不知道的地方被欺负了。
小巫师们生气了,因为他们的朋友在他们不知道的地方被欺负了。
月圆前夜是巫师族的大们忙着击祭拜的日子,小巫师们趁着没人顾得上他们,闯入了镇子。
杰德顺手带上了刚满一岁的小博。
小博还不怎么会走路,但他很聪明,眨巴着眼睛似乎听懂了哥哥姐姐们的愤怒。他拍着手,幽灵从地底钻出晃晃悠悠。
巫师之所以被称为巫师,不光因为他们带着尖顶的帽子。
黛雅和庞庞对视一样,老树成精,树根从地下钻出,每家每户木制的扫把桌子长出了眼睛,开始大笑。
镇子上回响起不能停止的尖叫声。
当所有居民从屋子里逃了出来,杰德合掌,一具具白骨从地下爬出来,晃晃悠悠地走向小霸王一家。
幽兰色的火焰在白骨周围亮起,点燃了屋子外的稻草,将院子照的透亮。历斯面无表情,他知道这是错的,但他会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承担,他们要给他们的朋友撑腰。
“滚出来。”杰德说。
半人高的小巫师用魔力飘在空中,俯瞰狼狈趴在地上的一家人:“你若再欺负瑞考特,我们绝不罢休。”
“绝不罢休!”小博含糊地喊着,幽灵也跟着喊着
小霸王一家吓得涕泗横流,一边磕头一边许下承诺。
直到太阳在遥远的地平线小小冒出脑袋,漫长的黑夜结束,镇子才恢复正常。
不过小巫师们没有离开,他们放轻脚步,悄悄溜到瑞考特家的屋顶。
他们的小伙伴脸没有那么红了,看起来退烧了。
于是小巫师们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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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小巫师们终于在巫山上遇到痊愈的瑞考特。
瑞考特绑着绷带,他的小巫师朋友们也没好到哪里去。
庞庞被他爸爸狠狠揍了屁股,现在还不敢坐下,杰德也被他奶奶揍了,一边眼睛乌青。
“你们没事吧。”瑞考特担心他的朋友们。
历斯耸肩:“大人们很生气,但事情发生就是发生了,没有办法。”
杰德问:“你呢,你怎么样?”
“小霸王一家搬走了,”瑞考特说,“现在很多人都怕我……”
小巫师们担心地看着朋友。
瑞考特说:“不过我也没打算跟他们搞好关系,我的朋友是你们!”
小巫师们开心了。
但是瑞考特似乎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开心。
太阳快要落山,分别就要来临,瑞考特说:“我也要搬走了。”
“对不起……对不起……”眼泪大滴大滴地滚落,没有办法反抗大人的孩子无助地哭泣,“对不起……”
没有朋友的日子里,他无数次幻想过离开这个地方,去看看漫长的白天去看看争奇斗艳的百花……但是他从未想过梦想会是这么实现。
杰德重重哼了一声:“没关系,我们会再见的。”
红色卷发的男孩眨了眨漂亮的祖母绿的眼睛,郑重地道:“我们会再见的。”
瑞考特停止哭声。黛雅说:“你只是比我们提前了一步,我们会再见的。”
杰德想说什么,黛雅拦住了他。
他们不能逼瑞考特在家人和他们中选择他们,但是他们的友谊不会这么轻易就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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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半个月,山下的镇子彻底空了,没有人愿意住在闹鬼的地方。
杰德奶奶长长叹气,什么也没说,指挥族里的人准备祭祀。
巫师族靠海而生,在每个月圆涨潮的夜里他们都会祭拜月亮,祈祷月神保佑出海平安。
“根本不存在什么神明。”杰德小声埋怨。瑞考特的书给小巫师们洗了脑。
他们不用到祭坛,但是因为上个月他们趁着大人祭祀偷偷翻过巫山到镇上闯祸,所以他们现在被看住了。
庞庞的父亲负责看管他们。男人沉吟着杰德刚刚吐出的词汇:“神明啊……”
男人很高但不壮,只有一双手掌又厚又大。
庞庞下意识摸了摸上个月被揍的屁股,隐隐还感觉到了一丝疼痛。
“爸爸,杰德不是故意污蔑神明的。”黛雅说。
男人摇头:“没关系的。我也不相信神明的存在,族里大部分人其实都不相信神明的存在。”
“那为什么!”杰德大声地问。
“这是一个复杂的故事。”男人说,“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大部分时间都处于黑夜,依赖着月亮的光辉,这是其一。”
“其二是因为我们靠海而生,月亮的周期变化会告诉我们海水的涨势,未来的天气,保护我们平安顺遂。”
“其三是因为一个传说。传说黑海下生活着一个怪物,月亮能够加强那个怪物的封印。”
“其四……”
“还有其四啊!”孩子们异口同声,男人笑了起来,“最后一个理由是我自己的看法。”
“信仰神明举行祭祀活动并不是希望神明为我们做到什么事情,但是它并不是毫无用处,因为当将心寄托在一件事情上时,心会变得无比宁静。”
孩子们似懂非懂的点头。历斯抬头看天上的满月,抬手摁着心口。
黛雅说:“月亮周围有一圈彩虹。”
男人说:“看来明天会刮大风。”
一场很大很大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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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考特搬家了,小巫师们也不怎么去巫山。他们还没到出海的年纪,就在港口排排坐,等大人回来。
午后挂了一场大风,云看起来又沉又低。
“这也是月神的示警吗?”庞庞问,没有人能给他肯定的回答。
杰德起身:“我去高一点的地方看有没有船只返航。”
历斯跟在起身,庞庞摆摆手,没有动弹的打算,黛雅耸肩留下来陪庞庞。
杰德和历斯两个人爬到高处,眺望远方。
大风卷起他们的衣摆,两人同时摁住帽子。
“你有想过去别的地方吗?”杰德问。
历斯看着杰德。
红色卷发的男孩将眼珠转向别的地方:“巫山外,镇子外,还有很多很多地方可以去吧,你想去看看吗?”
“好啊。”历斯答应得很痛快。
杰德抬手锤他的肩膀:“好兄弟。”
两人又呆了一会儿,准备往回走的时候,远远地看见了镇子里乌压压的人。
“不大对劲。”杰德说,“我去镇子上看看。”
历斯抓住杰德的披风:“先告诉奶奶。”
两人跑回村子找到老人,老人沉吟,让杰德带孩子们躲到地下。
杰德答应着,找到胖胖和黛雅,抱着小博,躲到了巫山上——不会有人比他们更熟悉巫山。
乌压压的人群从镇子上了,他们穿着大斗篷,斗篷的上面也有个尖尖的帽尖。
孩子们感觉到了同族的力量,却没有那种安心感。
“我们怎么办?”
“再看看。”
他们没有跟上去,而是继续观察。
木质的家具化作庞庞的眼睛,他亲眼目睹了父亲的双手脱离身体。
九岁大的孩子被吓傻在原地。
杰德想回族里,黛雅紧紧搂住他的腰。
老树成精,黛雅能感觉到土地里混入的铁锈的味道:“我们也会死的。”
“那我们就不回去了吗?”杰德问。
黛雅还没做出回答,他们就被发现了。
“这里还有漏网之鱼。”突然出现在他们上方的男人说话强调有些古怪。
但是占据心头的恐惧让孩子们来不及计较这些古怪。
杰德用力推黛雅:“跑!庞庞,历斯,你们快跑!”
红色头发的男孩全身被白骨包裹,他握着骨棒垂向黑袍男人。
黑袍男人只是挥出武器,魔力波动就将杰德击倒。
“不自量力的小鬼,不过魔法有点意思。”男人扔出绑着锁链的镰刀,划向杰德的双腿。
一跟棕色的木棍拦在了镰刀前面,庞庞一把拽住杰德:“跑——”
历斯和黛雅终于反应过来,树根和鬼火甩向黑袍人,阻挡他的攻击,四个人一起跑进森林。
他们慌不择路,一直跑到溪边才停下来。
“族里,其他人……”黛雅的声音在抖。
杰德坚定地说:“他们会没事的,出海的族人会赶回来的,我们只需要坚持到那时候就好。”
黛雅还想说什么,但没说出口。
他们喝了泉水,还没来得及交流,黑袍人又出现了。
黛雅发出尖叫,杰德用白骨挡住攻击,掩护其他人逃跑。
庞庞一手抓着黛雅,一手抓着历斯,把他们推进森林。
黑袍人的黑刀斩碎了防御白骨,再次向杰德袭来,杰德被击飞出去,重重砸在树干上。魔力带给他的外骨骼出现了大面积的裂纹。
“又抓到一只小祭品。”黑袍人说,拿出一根黑色的棒子。
庞庞透过木质家具的眼睛见过黑袍人对村民使用他手上的仪器。庞庞猛地冲了出去,用头撞得黑袍人后退。
“跑——”庞庞的喊声终止在噼里啪啦的电流声中。
杰德看着庞庞绿色的眼睛失去光亮,红色的鲜血自他眼眶、鼻孔和耳朵流出。
“抓住一个,现在是第二个。”黑袍人说,接着将手里的棒子扔向杰德。
求生欲让杰德奋力跳起。
“庞庞————”杰德撕心裂肺的喊声惊飞了一大片飞鸟。
黑袍人嘴角带笑:“你要去陪他吗?”
杰德剩下的魔力只够生成两把骨刀,他放弃保护自己的身体冲向黑袍人,黑袍人也做好了迎战准备。
然而杰德在空中转身,钻进树林。
“跑——”杰德眼眶发红,脑袋里只剩下这一个字。
杰德东躲西藏,甩掉了追踪的黑衣人。
夜半,杰德找到了黛雅和历斯。
“我哥哥他……爸爸……还有哥哥……”黛雅说不出完整的句子,用力抓着历斯,把人护在身后。
庞庞九岁,杰德八岁,黛雅七岁,历斯其实最小,只有五岁。
“还有小博,杰德你的奶奶……”
杰德摁住黛雅的肩膀:“现在什么都别想。”
黛雅看着杰德的眼睛,杰德说:“我会保护你们,绝对会保护你们。”
黛雅冷静了下来,三个人一起缩在干枯的老树里,看着天空。
今天的月亮依旧很圆,天上没有星星。
黛雅开始背祈祷词,她背完一节后,杰德和历斯也闭上眼睛,背诵祈祷词。
熟悉的古语旋律心似乎真的让他们的心平静下来,不会恐惧。
巫山的黑夜总是格外漫长,但是不管过了多久,黎明总会到来。
历斯睁眼时,杰德和黛雅已经收拾好东西。
“我们去哪?”
现在不知道族里的情况,他们三个魔力微薄的小孩独自在外又很危险。
“我还是想回族里看看,小博也还在族里。”黛雅说。
历斯点头:“我无所谓的。”
历斯的双腿在抖。
杰德和黛雅都注意到了。黛雅说:“对不起。”
三人一边隐蔽,一边往族群的方向靠近。
杰德说:“小博藏在地下,会很安全。”
然而等他们靠近族地,地下的大门打开着,周围躺着族人的尸体。
杰德的奶奶也在里面。
小博在一个黑袍人手上挣扎,黑袍人抓着他的脑袋:“这个祭品太小了,不知道有什么用途,反正会死在运输路上,倒不如现在用掉。”
三人没有听懂黑袍人在说什么,但他们亲眼看见黑袍人吟咏陌生又熟悉的古语时,掩藏在云层后的月亮亮起一层血光,魔力从小博身上涌入黑袍人身上。
小博慢慢虚弱不再挣扎,等他再没有魔力,黑袍人将他扔到空中,用尖刀穿透了那小小的身体。
黛雅猛地吸了一大口气,杰德和历斯托住她的身体。
“我们必须离开。”历斯恳求地看着杰德,杰德知道历斯是对的。
杰德用力抓黛雅的胳膊:“我们走。”
三人再次开始逃亡,他们回到森林没有多久,又被黑袍人发现。
“这就是那三只漏网之鱼吗。”黑袍人一号说,黑袍人二号催促:“快点动手,好收工回去。”
他们逃不掉了。
杰德让白骨附体,准备为其他两人撕出一条生路,黛雅和历斯突然一人抓住他一边胳膊。
树根缠绕上黑袍人的身体,鬼火随之缠上。
“我们一起跑。”历斯说。
他抓着杰德的手,用尽全身力气奔跑。
忽然,他们身后发生了爆炸,爆炸的气焰将他们推出更远。
杰德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回身查看,顿时瞳孔紧缩:“黛雅!”
身体和树桩融为一体的女孩神色坚毅:“我要给爸爸和哥哥报仇。”
“不可以,那样会献祭你的灵魂。”杰德像要跑回去,爆炸的气焰再次将他推远。
和黛雅融为一体的树在杰德和历斯眼前被斩断,两个黑袍人只是衣服上落了尘土略显狼狈。
杰德和历斯都非常清醒地认识到,那是他们不可能战胜的敌人。
活下去变得很难,倒不如同归于尽。
杰德忽然明白了黛雅的想法,他抽出手,历斯又重新抓住他的手。
杰德看到历斯另一只手里抓着的布条,那是黛雅衣服的颜色。
“那是什么?”杰德问。
“地址,瑞考特家……”历斯回答,他眼底升起一丝希望,也许他们还能得救。
“我知道了,那就去吧。”但是杰德又一次从历斯手中把手抽出来。
……
变成一个人的历斯只能继续跑,没命地跑。
他是胆小鬼。
他是最没用最没用最没用的胆小鬼。
历斯咒骂着自己,被凸起的石头绊倒,从土坡上滚下去磕到脑袋,历斯躺在地上。
黑夜还没结束,天空不见一丝云彩和星光,只有又大又圆的月亮挂在天上,不详且可怕。
历斯想背祷告词,眼前却浮现出小博被尖刀刺穿的模样。原本可以熟练背诵的诵词仿佛呕吐物卡在历斯的喉咙里,让他一阵反胃。
月亮,神明,背叛了他们……
历斯陷入昏迷。
大概是大脑不愿接受现实,等到历斯再度醒来,他忘记了一切,他只剩下手里的布条。
文/鹤野
评论:随意
【铲!
-----------
我们一家搬到月亮小镇的时候,我大概才七岁。从地图上看,月亮小镇是星星点点的城市之外孤零零的一个圆,我 在得知那里没有大商场、没有游乐园的时候有些兴致缺缺,妈妈安慰我,说相对地,那里也不会有讨债的债主,我想到不用再小心翼翼地出门,不用把欠条一张张捡起来装到一起塞到床下、柜子下或是别的什么还有空间的地方,忽然又觉得可以接受了。
小镇依山而建,风景很漂亮,很多地方保留着比较原始的建筑,我们家挑选了一座位于山坡下的小房子,有一片独立的小院,从我的房间窗户向外看,能看见一片长着野花的山坡,山坡上的小树林里有一个废弃的木屋,据说是以前猎人居住的,现在已经变成了小孩子的秘密基地。
月亮小镇的生活很平静美好,居民也很友善,住在这里不需要防备邻居悄悄挖掉我们院子里种的水果,或是偷走接电的电缆,我们甚至花了好一段时间来适应他们的淳朴。到这里为止,月亮小镇的生活都很不错,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居民不信基督,他们信奉月神——我们在住进小镇的第三天,爸爸带回来一个月神雕像,说是村里的老人送给我们的入住礼物,那是一个工艺粗糙的木雕,像是手工雕刻的,边角处还留着一些突起的木刺,鹿头人身,身穿长袍,拿着长长的手杖,整个雕像最精细的地方是鹿头上的双角,被打磨得流畅又光滑,角的分叉很多,几乎有两个鹿头大,像是繁盛的树冠。
妈妈不喜欢这个雕像,说看起来总有点阴森,爸爸说我们应该入乡随俗,至少表面上要尊重他们的信仰,这样才能更好地被居民们接受。你也不想再被赶出去,然后再被债主找上门来吧?妈妈顿时又生气起来,叫嚷着如果不是你非要投资那些她看不懂的东西,我们一家也不至于狼狈地东躲西藏。我对类似的争吵已经见怪不怪,无聊地拿起雕像把玩,但很快也失去了兴趣,将它随手摆在了电视柜上。
一个星期后,我交到了第一个朋友,埃米·克拉尔,我们两家之间只隔着一百米的街道,认识他的第一天,埃米就带我去了山坡上的小木屋,屋里放着几个箱子,他熟门熟路地找地方坐下,搬出一个有记号的蓝色箱子,说:“这几个箱子都是我们镇上的孩子放在这里的,小木屋是我们共同的秘密基地,谁都不能独占它,所以大家放在这里的东西也各自收在箱子里,如果发现谁动了别人的东西,那他就会被所有人一起赶出小木屋。”
埃米从箱子里拿出两颗水果糖,递给我一颗橙子味的,我把糖果扔进嘴里,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那如果有人不信月神呢?也会被赶出去吗?”
埃米皱着眉看着我,露出一个古怪的微笑,“你在说什么呢?”我们靠得很近,我甚至能隐约嗅到他口腔里飘散出的葡萄甜味,小男孩笑得怪异,语气却理所当然:“怎么会有人不信月神呢?”
埃米不知道的是,那次交谈催生出了月亮小镇上第一个彻底不信月神的小叛徒。爸爸期盼着新的生意能获得成功,偶尔在出门时会对着月神雕像致敬;妈妈参加完镇上妇女们的茶话会后,往往会春光满面地带着许多水果和糕点回家,那时的月神雕像在她眼里也不是奇怪的令人心慌的小摆件,她一边嘟囔着似乎也不错,一边拿起雕像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而我坐在沙发上冷眼旁观,我看着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雕像,看着那鹿头没有瞳孔的眼睛,心里满是不屑。
月亮小镇的月神图腾主要组成部分是鹿头,居民也将鹿视为神兽,认为它们是月神的坐骑和伙伴,所以他们从不猎鹿,偶尔有一两只鹿从后山跑进小镇里,他们就会悄悄招呼大家来看,拿出碎肉喂给它们,一群人安静又欣喜地远远围着小鹿,目送它们吃饱喝足后蹦蹦跳跳地回到山里。我被埃米拉着,也站在人群里,但我只觉得他们的快乐让我不适。这种奇怪的叛逆随着年龄增长,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起初只是冷漠,后来逐渐发酵成厌恶。月亮小镇上的信仰习俗很温和,一周一次的祷告会,一月一次的晚餐祝祷,偶尔举行的扮神仪式,都是欢快又轻松的,教义也很简单,供奉月神,祈求安宁和丰收,但我自始至终都从未接受,这种抗拒在日复一日的祝祷声中鼓胀起来,终于在我十五岁时爆发。
我杀死了后山上的小鹿。事情是怎样发生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那段记忆被兴奋、暴戾和隐约的恐惧交错覆盖,涂抹成斑驳的一层,只有零星的片段提醒我那是真实存在的。凶器是我放在小木屋里的铲子,平时我用它在山上挖野菜和蘑菇,而那天用它敲死了那只年幼的小鹿,把它埋在了树下。整个过程中我都恍恍惚惚,似乎全凭本能行动,就那样拎着铲子回了家,妈妈表情怪异地看着我,问我的衣服为什么这么脏,我如同被一盆冷水泼醒,强装镇定地说只是在山上弄脏了,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浴室。
那件衣服上的红褐色无论如何也洗不掉,我把它连同铲子一起装在袋子里,扔进了垃圾车,直到目送它开出小镇才松一口气,但我回到家,抬头看见电视柜上摆放的月神雕像,鹿头没有瞳孔的眼睛注视着我,我忽然又恼羞成怒。在妈妈的惊呼声中,我抓起雕像扔在地上,鹿头的脖颈被摔碎,鹿角四分五裂。妈妈捂着嘴嘶哑地尖叫起来,质问我到底在发什么疯,“我们花了这么多年融入这里,现在你要把这一切都葬送吗?”她捡起雕像,说得语无伦次,看上去像是恨不得冲过来掐死我,她困兽一般原地徘徊了几圈,然后强装镇定地走出门去,傍晚时带回了一个新的月神雕像。
她的脸色有些怪异,在晚饭时说起和她交谈的那些女人,说她是如何小心又谦卑地向她们提出请求,她没有说雕像被损坏了,只说想要再拿一个雕像回家供奉,女人们没有责怪她,她们温和地劝慰她,“我们向月神祈求安宁和丰收,祈求快乐和平安,我们以爱相连,伤害月神及臣属的都将被驱逐、被流放。”她们脸上温和的表情却让妈妈觉得恐怖,像是模式化的笑面,像电视柜上没有瞳孔的鹿头雕像,女人们说:“只要你不伤害月神,月神也会庇佑你。”
妈妈说到这里,脸色越发灰白难看,“幸好你只是在家砸坏了雕像,你没做别的什么事吧?”
我低着头没有回答。
餐桌上氛围诡异,我们都没有再说话,某种无形的东西降临在这里,封住了我们的咽喉,每个人都只顾着埋头吃完自己那份,然后沉默地回到房间里去。
当天深夜,我忽然从床上惊醒,撑起身子聆听周围的声音,但除了虫鸣和闹钟的滴答声,没有别的动静,我却在这熟悉的寂静里浑身发冷,再无困意。我坐起身,试图找到违和感的来源,忽然间听到某种闷闷的声音从客厅里传来,我的房间在一楼,趴在门缝边能看见大半个客厅,我的心脏狂跳,赤着脚靠近房门,将门拉开一条缝,客厅里安安静静,墙上的夜灯亮着微弱的白光,我在门边趴了几分钟,脚底发麻,掌心冰凉,终于听见那闷声又不紧不慢地响起来,咚、咚,一道影子滑过茶几,滑过沙发,消失在冰箱后。
而我靠着门,开始浑身发抖,在那短暂的瞬间,我看清了那影子的形状。
那是一双鹿角。
我跑上楼,叫醒了父母,他们一脸莫名其妙,认为我是梦游了,要么就是错将噩梦当成了现实,妈妈看着我有点担心,询问我要不要去看医生,“这里的人都把我们搞成精神衰弱了。”她抱怨道,爸爸看上去也很是不满,“当初就不应该把那个雕像带回家,不,就不应该搬来这里。”
他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忽然停止了,因为我们都听见了那个古怪的闷声,它一下一下地响着,越来越近,像是停在了门口,然后门铃响了。
爸爸抄起了棒球棍,让我和妈妈小声地走到后门去,我们走下楼,看见客厅里依旧什么也没有,窗户外是空旷的院子,大门门缝下的一线光被两块阴影突兀地截断,爸爸轻声向门口走去,我还想再看,被妈妈推着从后门跑了出去。
我们站在后院里,听见门被猛地拉开的声音,棒球棍击打的声音,还有爸爸的惊呼,妈妈惊恐地叫了一声,我正想冲回去,就看见爸爸拉开后门跑出来,他满脸惊恐,手上的棒球棍不翼而飞,他催促着我们快走,把我们推向后院停放着的汽车。妈妈坐在副驾驶上慌乱地问他看见了什么,爸爸拧钥匙的手在发抖,钥匙磕磕碰碰过了很久才插进去,他呼吸急促,不管不顾地一踩油门,汽车撞碎了院子的栏杆绝尘而去,我在后座上向院子里看,只看到敞开的大门,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妈妈的情绪濒临崩溃,而爸爸像是终于找到了可以形容的语句,颤抖着说:“月神,月神来了。”
车在路上越开越远,月亮小镇里安安静静,好像我们家院子里发出的声音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直到我们驶出小镇,看着那个破旧的弯月形铁门在身后越来越远,车厢里的恐慌才被夜风吹散了一点。爸爸也从那种极度的恐慌中缓过劲来,开始断断续续地描述他看到的那个东西,“它长着一个鹿头,头上有很大的角……”他伸手比划,“衣服像是长袍,没看清楚,我一看见它就用棒球棒打它,右手痛了一会,不知道是不是伤到手指了。”
“然后呢?”我问,或许是我的声音比他想象中更平静一点,爸爸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然后它就不见了,我不敢多看,这地方太邪门了,我们今晚先在旅馆里过一夜,明天就搬家。”
然后车厢里就慢慢归于宁静,整件事情就像有头无尾的恐怖烂片,在远离了月亮小镇之后,所有令人恐惧的东西又会在我们的语言中被弱化成滑稽的闹剧,在彼此的埋怨和咒骂中被缩压缩成毫不起眼的插曲,车子在公路上越走越远,已经再也看不见月亮小镇,而我感觉所有令我自责的、愧疚的、恐惧的东西也随着小镇的远去而消散,我看着窗外千篇一律的夜景,迷迷糊糊地陷入了昏睡。
在那之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睡了又醒,看见窗外还是长长的公路,又闭上眼睛,这样反复不知道多少次之后,妈妈忽然不安地问:“我们走了多久了?”
爸爸搓着方向盘,他看起来有些焦躁:“不知道,我的手表落在家里了,该死,这条路怎么这么长。”
我睁开眼睛,这条公路像是永无尽头,黑沉沉的夜幕压在车顶,今夜没有星星,只有路边破旧的灯一闪一闪,路上安静得瘆人,我在这恐怖的寂静中逐渐失去了从容,掌心开始发冷,后颈的凉意徘徊不去,我趴在窗边费力地辨认着路边的景观,试图找到一些与众不同的,足以引起注意的东西,但这条公路永远千篇一律,路边的景物永远单调地重复,不知何时,公路上弥漫起了雾气,前方在那模糊的雾气有黑影浮现出来,我们远远看着那逐渐靠近的黑影,都不自觉地松了口气。“终于看到路标了。”爸爸说,“我们很快就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妈妈说。
我坐在后座上,死死盯着那雾气中的庞然大物,某种似曾相识的恐惧悄悄爬上了我的脊背,某种温热的东西又回到了我的掌心,我低下头,看见死去的幼鹿躺在怀里,血染红了我的衣角。
我终于不可遏制地尖叫起来,但周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没有父亲的呵斥和母亲的指责,我抬起头,看见前座上空空如也,汽车表盘依旧闪着光,车辆顺着方向滑行了一段,刚好在那黑影前停下。我恍恍惚惚地推开车门走下来,看见生锈的黑铁扭曲着拼凑成一轮弯月,摇摇欲坠地挂在半空,在夜风里微微摇晃,发出规律的、细长尖锐的摩擦声,刮擦过我的耳膜,像是鬼魂在耳边嘶声尖叫。
某个一直被忽略的东西在此时悄悄地破土而出,我终于明白真正的恐惧究竟来源于哪里,不是口口相传的歌谣,不是无处不在的嗡鸣一般的祝祷词,不是鹿头人身的月神图腾,而是某种更原始的象征,真正癫狂的所在。我仰头看着那在黑夜里摇曳的弯月形铁门,在它之上,月亮跃出云层,惨白的月光落下来,描摹过锈蚀的铁门,落在我身上,于是我的身体从指尖开始消失,然后是手腕,手臂,我低下头,看见膝盖悬在半空,很快我的腹部也溶解在空气里,红色的内脏掉出来,又被月光轻巧地吞噬掉,我的喉舌消失,再也发不出声音,最后的一颗眼珠徒劳地转动,它掉在地上,看见一轮明月高悬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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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TJ-304】
权限:绝密
范围:未知领域
简述:月亮镇存在来源不明的月神崇拜习俗,自某一时间点起,月亮镇全体镇民凭空消失,调查员只从当地医院里带回一个幸存者,详细数据转见档案TJ-305。
“档案内容如上。”文森特放下纸袋,将资料全部封回档案袋里,重新贴上封条,“你从刚才就一直在走神,薛,你在想什么?”
束着高马尾的青年将目光从窗外收回,看向文森特,含糊地“嗯”了一声,“所以我们现在要去见这个——”他伸手点了点档案袋,“TJ-305?”
“档案描述对象是一个目测年龄十二岁的男孩,生理层面上存在某些难以根除的疾病,目前在总部名下的医院接受监视。”文森特摘下眼镜,用眼镜布慢慢擦拭,语气淡淡,“他自称是月亮的代言人。”
“是吗?”薛撑着下巴,列车外的景色急匆匆地闪过,他目光游移,看向愈加昏暗的天际。
“啊。”一片沉默中他忽然出声,文森特戴上眼镜看向他,薛看着窗外,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今夜的月亮会很美呢。”
文/鹤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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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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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家搬到月亮小镇的时候,我大概才七岁。从地图上看,月亮小镇是星星点点的城市之外孤零零的一个圆,我 在得知那里没有大商场、没有游乐园的时候有些兴致缺缺,妈妈安慰我,说相对地,那里也不会有讨债的债主,我想到不用再小心翼翼地出门,不用把欠条一张张捡起来装到一起塞到床下、柜子下或是别的什么还有空间的地方,忽然又觉得可以接受了。
小镇依山而建,风景很漂亮,很多地方保留着比较原始的建筑,我们家挑选了一座位于山坡下的小房子,有一片独立的小院,从我的房间窗户向外看,能看见一片长着野花的山坡,山坡上的小树林里有一个废弃的木屋,据说是以前猎人居住的,现在已经变成了小孩子的秘密基地。
月亮小镇的生活很平静美好,居民也很友善,住在这里不需要防备邻居悄悄挖掉我们院子里种的水果,或是偷走接电的电缆,我们甚至花了好一段时间来适应他们的淳朴。到这里为止,月亮小镇的生活都很不错,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居民不信基督,他们信奉月神——我们在住进小镇的第三天,爸爸带回来一个月神雕像,说是村里的老人送给我们的入住礼物,那是一个工艺粗糙的木雕,像是手工雕刻的,边角处还留着一些突起的木刺,鹿头人身,身穿长袍,拿着长长的手杖,整个雕像最精细的地方是鹿头上的双角,被打磨得流畅又光滑,角的分叉很多,几乎有两个鹿头大,像是繁盛的树冠。
妈妈不喜欢这个雕像,说看起来总有点阴森,爸爸说我们应该入乡随俗,至少表面上要尊重他们的信仰,这样才能更好地被居民们接受。你也不想再被赶出去,然后再被债主找上门来吧?妈妈顿时又生气起来,叫嚷着如果不是你非要投资那些她看不懂的东西,我们一家也不至于狼狈地东躲西藏。我对类似的争吵已经见怪不怪,无聊地拿起雕像把玩,但很快也失去了兴趣,将它随手摆在了电视柜上。
一个星期后,我交到了第一个朋友,埃米·克拉尔,我们两家之间只隔着一百米的街道,认识他的第一天,埃米就带我去了山坡上的小木屋,屋里放着几个箱子,他熟门熟路地找地方坐下,搬出一个有记号的蓝色箱子,说:“这几个箱子都是我们镇上的孩子放在这里的,小木屋是我们共同的秘密基地,谁都不能独占它,所以大家放在这里的东西也各自收在箱子里,如果发现谁动了别人的东西,那他就会被所有人一起赶出小木屋。”
埃米从箱子里拿出两颗水果糖,递给我一颗橙子味的,我把糖果扔进嘴里,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那如果有人不信月神呢?也会被赶出去吗?”
埃米皱着眉看着我,露出一个古怪的微笑,“你在说什么呢?”我们靠得很近,我甚至能隐约嗅到他口腔里飘散出的葡萄甜味,小男孩笑得怪异,语气却理所当然:“怎么会有人不信月神呢?”
埃米不知道的是,那次交谈催生出了月亮小镇上第一个彻底不信月神的小叛徒。爸爸期盼着新的生意能获得成功,偶尔在出门时会对着月神雕像致敬;妈妈参加完镇上妇女们的茶话会后,往往会春光满面地带着许多水果和糕点回家,那时的月神雕像在她眼里也不是奇怪的令人心慌的小摆件,她一边嘟囔着似乎也不错,一边拿起雕像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而我坐在沙发上冷眼旁观,我看着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雕像,看着那鹿头没有瞳孔的眼睛,心里满是不屑。
月亮小镇的月神图腾主要组成部分是鹿头,居民也将鹿视为神兽,认为它们是月神的坐骑和伙伴,所以他们从不猎鹿,偶尔有一两只鹿从后山跑进小镇里,他们就会悄悄招呼大家来看,拿出碎肉喂给它们,一群人安静又欣喜地远远围着小鹿,目送它们吃饱喝足后蹦蹦跳跳地回到山里。我被埃米拉着,也站在人群里,但我只觉得他们的快乐让我不适。这种奇怪的叛逆随着年龄增长,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起初只是冷漠,后来逐渐发酵成厌恶。月亮小镇上的信仰习俗很温和,一周一次的祷告会,一月一次的晚餐祝祷,偶尔举行的扮神仪式,都是欢快又轻松的,教义也很简单,供奉月神,祈求安宁和丰收,但我自始至终都从未接受,这种抗拒在日复一日的祝祷声中鼓胀起来,终于在我十五岁时爆发。
我杀死了后山上的小鹿。事情是怎样发生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那段记忆被兴奋、暴戾和隐约的恐惧交错覆盖,涂抹成斑驳的一层,只有零星的片段提醒我那是真实存在的。凶器是我放在小木屋里的铲子,平时我用它在山上挖野菜和蘑菇,而那天用它敲死了那只年幼的小鹿,把它埋在了树下。整个过程中我都恍恍惚惚,似乎全凭本能行动,就那样拎着铲子回了家,妈妈表情怪异地看着我,问我的衣服为什么这么脏,我如同被一盆冷水泼醒,强装镇定地说只是在山上弄脏了,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浴室。
那件衣服上的红褐色无论如何也洗不掉,我把它连同铲子一起装在袋子里,扔进了垃圾车,直到目送它开出小镇才松一口气,但我回到家,抬头看见电视柜上摆放的月神雕像,鹿头没有瞳孔的眼睛注视着我,我忽然又恼羞成怒。在妈妈的惊呼声中,我抓起雕像扔在地上,鹿头的脖颈被摔碎,鹿角四分五裂。妈妈捂着嘴嘶哑地尖叫起来,质问我到底在发什么疯,“我们花了这么多年融入这里,现在你要把这一切都葬送吗?”她捡起雕像,说得语无伦次,看上去像是恨不得冲过来掐死我,她困兽一般原地徘徊了几圈,然后强装镇定地走出门去,傍晚时带回了一个新的月神雕像。
她的脸色有些怪异,在晚饭时说起和她交谈的那些女人,说她是如何小心又谦卑地向她们提出请求,她没有说雕像被损坏了,只说想要再拿一个雕像回家供奉,女人们没有责怪她,她们温和地劝慰她,“我们向月神祈求安宁和丰收,祈求快乐和平安,我们以爱相连,伤害月神及臣属的都将被驱逐、被流放。”她们脸上温和的表情却让妈妈觉得恐怖,像是模式化的笑面,像电视柜上没有瞳孔的鹿头雕像,女人们说:“只要你不伤害月神,月神也会庇佑你。”
妈妈说到这里,脸色越发灰白难看,“幸好你只是在家砸坏了雕像,你没做别的什么事吧?”
我低着头没有回答。
餐桌上氛围诡异,我们都没有再说话,某种无形的东西降临在这里,封住了我们的咽喉,每个人都只顾着埋头吃完自己那份,然后沉默地回到房间里去。
当天深夜,我忽然从床上惊醒,撑起身子聆听周围的声音,但除了虫鸣和闹钟的滴答声,没有别的动静,我却在这熟悉的寂静里浑身发冷,再无困意。我坐起身,试图找到违和感的来源,忽然间听到某种闷闷的声音从客厅里传来,我的房间在一楼,趴在门缝边能看见大半个客厅,我的心脏狂跳,赤着脚靠近房门,将门拉开一条缝,客厅里安安静静,墙上的夜灯亮着微弱的白光,我在门边趴了几分钟,脚底发麻,掌心冰凉,终于听见那闷声又不紧不慢地响起来,咚、咚,一道影子滑过茶几,滑过沙发,消失在冰箱后。
而我靠着门,开始浑身发抖,在那短暂的瞬间,我看清了那影子的形状。
那是一双鹿角。
我跑上楼,叫醒了父母,他们一脸莫名其妙,认为我是梦游了,要么就是错将噩梦当成了现实,妈妈看着我有点担心,询问我要不要去看医生,“这里的人都把我们搞成精神衰弱了。”她抱怨道,爸爸看上去也很是不满,“当初就不应该把那个雕像带回家,不,就不应该搬来这里。”
他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忽然停止了,因为我们都听见了那个古怪的闷声,它一下一下地响着,越来越近,像是停在了门口,然后门铃响了。
爸爸抄起了棒球棍,让我和妈妈小声地走到后门去,我们走下楼,看见客厅里依旧什么也没有,窗户外是空旷的院子,大门门缝下的一线光被两块阴影突兀地截断,爸爸轻声向门口走去,我还想再看,被妈妈推着从后门跑了出去。
我们站在后院里,听见门被猛地拉开的声音,棒球棍击打的声音,还有爸爸的惊呼,妈妈惊恐地叫了一声,我正想冲回去,就看见爸爸拉开后门跑出来,他满脸惊恐,手上的棒球棍不翼而飞,他催促着我们快走,把我们推向后院停放着的汽车。妈妈坐在副驾驶上慌乱地问他看见了什么,爸爸拧钥匙的手在发抖,钥匙磕磕碰碰过了很久才插进去,他呼吸急促,不管不顾地一踩油门,汽车撞碎了院子的栏杆绝尘而去,我在后座上向院子里看,只看到敞开的大门,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妈妈的情绪濒临崩溃,而爸爸像是终于找到了可以形容的语句,颤抖着说:“月神,月神来了。”
车在路上越开越远,月亮小镇里安安静静,好像我们家院子里发出的声音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直到我们驶出小镇,看着那个破旧的弯月形铁门在身后越来越远,车厢里的恐慌才被夜风吹散了一点。爸爸也从那种极度的恐慌中缓过劲来,开始断断续续地描述他看到的那个东西,“它长着一个鹿头,头上有很大的角……”他伸手比划,“衣服像是长袍,没看清楚,我一看见它就用棒球棒打它,右手痛了一会,不知道是不是伤到手指了。”
“然后呢?”我问,或许是我的声音比他想象中更平静一点,爸爸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然后它就不见了,我不敢多看,这地方太邪门了,我们今晚先在旅馆里过一夜,明天就搬家。”
然后车厢里就慢慢归于宁静,整件事情就像有头无尾的恐怖烂片,在远离了月亮小镇之后,所有令人恐惧的东西又会在我们的语言中被弱化成滑稽的闹剧,在彼此的埋怨和咒骂中被缩压缩成毫不起眼的插曲,车子在公路上越走越远,已经再也看不见月亮小镇,而我感觉所有令我自责的、愧疚的、恐惧的东西也随着小镇的远去而消散,我看着窗外千篇一律的夜景,迷迷糊糊地陷入了昏睡。
在那之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睡了又醒,看见窗外还是长长的公路,又闭上眼睛,这样反复不知道多少次之后,妈妈忽然不安地问:“我们走了多久了?”
爸爸搓着方向盘,他看起来有些焦躁:“不知道,我的手表落在家里了,该死,这条路怎么这么长。”
我睁开眼睛,这条公路像是永无尽头,黑沉沉的夜幕压在车顶,今夜没有星星,只有路边破旧的灯一闪一闪,路上安静得瘆人,我在这恐怖的寂静中逐渐失去了从容,掌心开始发冷,后颈的凉意徘徊不去,我趴在窗边费力地辨认着路边的景观,试图找到一些与众不同的,足以引起注意的东西,但这条公路永远千篇一律,路边的景物永远单调地重复,不知何时,公路上弥漫起了雾气,前方在那模糊的雾气有黑影浮现出来,我们远远看着那逐渐靠近的黑影,都不自觉地松了口气。“终于看到路标了。”爸爸说,“我们很快就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妈妈说。
我坐在后座上,死死盯着那雾气中的庞然大物,某种似曾相识的恐惧悄悄爬上了我的脊背,某种温热的东西又回到了我的掌心,我低下头,看见死去的幼鹿躺在怀里,血染红了我的衣角。
我终于不可遏制地尖叫起来,但周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没有父亲的呵斥和母亲的指责,我抬起头,看见前座上空空如也,汽车表盘依旧闪着光,车辆顺着方向滑行了一段,刚好在那黑影前停下。我恍恍惚惚地推开车门走下来,看见生锈的黑铁扭曲着拼凑成一轮弯月,摇摇欲坠地挂在半空,在夜风里微微摇晃,发出规律的、细长尖锐的摩擦声,刮擦过我的耳膜,像是鬼魂在耳边嘶声尖叫。
某个一直被忽略的东西在此时悄悄地破土而出,我终于明白真正的恐惧究竟来源于哪里,不是口口相传的歌谣,不是无处不在的嗡鸣一般的祝祷词,不是鹿头人身的月神图腾,而是某种更原始的象征,真正癫狂的所在。我仰头看着那在黑夜里摇曳的弯月形铁门,在它之上,月亮跃出云层,惨白的月光落下来,描摹过锈蚀的铁门,落在我身上,于是我的身体从指尖开始消失,然后是手腕,手臂,我低下头,看见膝盖悬在半空,很快我的腹部也溶解在空气里,红色的内脏掉出来,又被月光轻巧地吞噬掉,我的喉舌消失,再也发不出声音,最后的一颗眼珠徒劳地转动,它掉在地上,看见一轮明月高悬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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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TJ-304】
权限:绝密
范围:未知领域
简述:月亮镇存在来源不明的月神崇拜习俗,自某一时间点起,月亮镇全体镇民凭空消失,调查员只从当地医院里带回一个幸存者,详细数据转见档案TJ-305。
“档案内容如上。”文森特放下纸袋,将资料全部封回档案袋里,重新贴上封条,“你从刚才就一直在走神,薛,你在想什么?”
束着高马尾的青年将目光从窗外收回,看向文森特,含糊地“嗯”了一声,“所以我们现在要去见这个——”他伸手点了点档案袋,“TJ-305?”
“档案描述对象是一个目测年龄十二岁的男孩,生理层面上存在某些难以根除的疾病,目前在总部名下的医院接受监视。”文森特摘下眼镜,用眼镜布慢慢擦拭,语气淡淡,“他自称是月亮的代言人。”
“是吗?”薛撑着下巴,列车外的景色急匆匆地闪过,他目光游移,看向愈加昏暗的天际。
“啊。”一片沉默中他忽然出声,文森特戴上眼镜看向他,薛看着窗外,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今夜的月亮会很美呢。”
《無題》
作者:塵聆
一阵大风吹来,漫卷沙尘撕裂天空。
那扇门的虚影已经迷茫不得见,宛如从未相遇一般。
无数的花盛开在荒野,阿嬷的手指紧紧牵着自己。她低头,那深褐粗糙表皮隐隐透出血管青绿。不久的将来,阿嬷也会扎根于这片生机勃勃、却与生相反的土地。那是每个人的最终归宿,化作无知无觉的树木,摇曳于永不止歇的风中。
很早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是皇室的婚约者。
历来被选为太子妃的人,皆认为这并非殊荣而是无奈。谁都知道,她们自从成为类似植物的存在,便鲜有生育想法,更喜欢独自衰老。
然而每个人对此讳莫如深,似乎因此就可以隐瞒这事件,而使惶恐不存在——在这个国家,皇室早在多年前便成为只是象征的空谈,活着的臣民亦凋零到几乎难以为继的地步。尽管如此,王和后却还活着,囿于诅咒,他们必须等子嗣诞下后代,才能安息。
在这个国家,一天就像四季,一年又像一天,时间存在却又存在感稀薄,所有自苍穹落下和从泥土生长的都带着甜味。传说那抔纯白霜雪,是曾被臣民称作“糖”的货物。
然而自从被诅咒,通商逐渐凋敝,毕竟会在荒野开花的尸体就像一个怪谈,正如不老不死的王与后,同他们长不大的孩子,困在落而不化的雪堆砌成的洁白宫殿里,无人愿见。
是的,事实上皇室仍旧是那届皇室,只是太子妃人选不断变更,所有不幸中选的少女,直到死亡,都没能破解诅咒。
按理说她们没必要死,但是活着又如此迷茫,听说她们祈求上天可以离开,于是她们确实被回馈,在某个清晨像水雾被日光照射般突然消失无踪。多日寻找没有痕迹,只能当做已经死亡。
这也许会是她既定的结局,因为每个老人沉默看向她的目光,就像已经预见这必然会发生的事件。只是不是现在。
但那些和她同龄的姑娘,又惴惴不安中满怀希冀,像在凝视一座高山上的丰碑或是枝头最后一朵花、一片叶。似乎只要她不凋零,她们的未来就可以光辉万丈。
今天是她觐见皇室、会面她从未谋面婚约者的日子。
昨夜她发梦,穿过荒野,穿过她阿嬷、阿嬷的阿嬷和无数个如阿嬷般的臣民化为的花树,然后仰面躺倒,看见天空是如此湛蓝高远,名为雪花实为糖霜的絮状物正大片降落。
她被洁白覆盖,埋葬在这寂静无声的荒野,没有人路过,因为本就无人会注意,只有花树枝条无声撕裂她的视野。
这时,谁也不会和她说,她是那个万众瞩目的婚约者。
她抬起头,看向那两个玻璃罩内只有手掌高的小人。
你们就是王和后吗?她问。
是的,我的孩子在更深的宫殿,你去寻找他吧。妆容精致、衣着华贵的后道。而王沉默不语。
明明该诧异,她却没有任何想法,如无数年前在襁褓中沉默接受这个婚约,只是起身往后所指的方向走去。
走廊地毯是如同沙漠般姜黄的长绒棉,吞噬掉脚步和呼吸声,尽头只有扇同样颜色的门。她拉开门,感觉像在这片同一的世界里扯开一个口子,凉而清甜的风从里面呼啸而来。
是和那片荒野一样的气息。
太子殿下,您在里面吗?她问,内心极其平静,比她出生前的每一天都要平静。
无人回应。
于是她走进屋内,阳光从琉璃的穹顶静静洒落,被过滤成青蓝,照射在那株花树上,洁白的花瓣斑驳投下影子,撕开同样青蓝如明镜般的玉石地面。
再往里是另一面青蓝的门。
她又一次做梦,看见温柔莞尔的太子,那时王国还没有被诅咒,所有人都是平常的人类,死亡也会归于尘土。
他们就像无数记载里那样普通的恋爱、结婚、生子、老去。
婚礼时,她的阿嬷站在极其遥远的地方,表情因此模糊。所有庆祝鼓掌的人都看不清面容,只有鲜花的香气如此浓郁甜美,有如实质。
直到心脏停止跳动那刻,她想,为何我对这一切如此平静?
景象如布匹褪色老旧,突然像被无形的手撕裂开为碎片,又在空气中宛如燃烧似的,却没有火,只是成为灰烬。
她再次推开那扇门,如同扯开姜黄般扯开青蓝。
入目皆为座座近似的沙丘,她开始奔跑,直到自己气喘吁吁无力再往前。干渴使她跌倒在地。
她竭尽全力让自己起身,那阵撕裂天空的大风已经到她的身边,带着荒野里花和糖的香气。
无色无味的地,状似柔软却如此粗砺。她想。这里没有水汽,我不会被雪埋葬。
尘土会将所有掩盖,我会成为这粗砺的一部分。
风是如此轻盈,无休无止。
当它吹来时,便去撕裂天空和云层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