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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招】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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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群山六十公里外,一个人正在以奇怪的方式前进着。他躺在地上,用脚发力推着自己向前。
他每蹬一次腿,便伸开手脚躺十分钟,看着天上的云飘来飘去。也没人催他,于是他便用这方式一次次拉近与山脉的距离。
直到草原上开始下雨,他一下子跳了起来,拉开一扇门跑走了。
门后是另一片没有下雨的草原。不过已经入夜。天空中没有云彩,月亮正是满月,因此很亮。
他的新的欲望还没有诞生。于是又一次躺在了地上,睡去了。
睡着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一只大山雀对他说:
“你,你要到那座山去!我,我命令你。”那只大山雀神色十分“理所应当”。
他便也理所应当地点点头。
“是的,之前已经听你说过了。我正在路上。”
“好!你一定要早点去到那个地方,否则你我都赚不到大钱。”
大山雀单脚抓着树枝,单脚举起来摩擦,似乎是在表达“钱”的意思。
“我一直都在看着你!别给我偷懒!”
大山雀拍拍翅膀飞走了。
他抬头看向大山雀离去的方向,心里思考着,一天前进四百米究竟算不算偷懒。
一切都由定义决定。无论是单词也好,句子也好,长文也好,没有定义就什么也不是,既没有意义,更没有感情。
他站起来,看着远山。从前他在城市里上班时,视野里的高楼大厦看起来比山还高。只是走出几公里外后,便矮了下去。山高就高在,走了几十千米,也不见它高度的变化。
“操!”他大声发泄着,迈步往前走去。
大山雀顶开空中的透明翻盖门,钻进了一个颇为人工的地方。
虽然大小适用于鸟类,但是键盘鼠标的式样都是给人使用的。大山雀只能用它的小爪子移一下点一下,非常不便。按了几个键后,显示屏上显示需要指纹解锁,更是重重的一击。
显示屏在大山雀眼里像个沙袋。
“只能再往上走!”大山雀拍拍翅膀,又往上飞去。只是此处空间本就狭窄,它飞起两个鸟身便撞到了天花板。
此时它又往上一顶,竟然又是一个翻盖门。它钻出去。空间改变的同时,它的身体也有了变化。大山雀招牌般的两团白色消失了,小尖嘴也缩进去,翅膀伸长,皮肤替代羽毛...
它变成了一位裸女。说是裸女,其实只裸了上半身。下半身是从鸟儿变过来时,毫无变化,只是变大了的厚厚的绒羽。
它跑跑跳跳,来到一座显示器前,伸手一拍!
显示器立刻开始跑加载条,然后非常快速地显示出了,那个人在草原上前进的俯视图。像素太低,只有一个点表示他,十个点表示山脉。
他与山脉。只差了七个像素点。
“这他妈还看你妈啊!操!”她一脚踹在操作台上。
空气里湿气很重。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较低层,因此并没有什么光线。如果愿意抬头,倒是能看到天上的雨滴在通过高层时,七彩的反光。
今天下的是暴雨。即使在最底层,也有密密麻麻的雨丝落下来。他贴着墙壁,头顶的雨檐实在太短。他不得不让背蹭上一层污渍。不过路还是得走,他紧贴着墙,好像电影里看过的间谍贴着高楼的玻璃。
这时他看见了,雨中有一个人影。那人影在雨里缓缓向他靠近。走到近前,他才发现了。那雨原来是穿过肩膀往下掉的。
“原来是全息投影。”他想。
“不然哪有人想在这雨里不带防护装置地走。臭到明天。”
好听的声音传过来。
“啊。”
他想接话,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接。
这时候该说,“对”还是“是”,还是“确实”呢?
这是他和大山雀的第一次相遇。
大山雀很快露出了她残暴的本性。具体的表现就是说脏话,并且伴随暴力。
他在吃了大山雀三脚后,得到了他的昵称。
鼹鼠。
“你住得太低了,光线也少,搞得你眼睛眯得像鼹鼠一样。以后你就叫鼹鼠,明白吗?”
大山雀女士住得只比鼹鼠高了一层。
但是鼹鼠真心认为这位女士是个大人物。因为她说了一个故事。
“我几年前走出过这座巢都。走了几千千米,爬上了一座山峰。”
“站在顶上,这巢都里住得最高的畜生们也没有我高了。”
“然后我对着巢都的方向,大声地喊。”
那女人现实里也在大喊:“我说:‘操!!!’”
“顶上的人也听不到。”
“旁边的人听得到。”鼹鼠说。
她冲过来,死死抱住鼹鼠。“我就喜欢你这一点。”
“你对周围的人很温柔,又对上面没什么野心。而且还是个脑机过敏者。”
“你只要这么做再这么做,我们就能自由啦。”
她抱着抱着,右手不知何时勒住了鼹鼠的脖子,越说越激动,勒得鼹鼠脖子一片红。
“明天就出发。”
底层的雨,在中层变得鲜亮起来。回廊的灯光为雨染上一层昏黄。山雀与鼹鼠沿着回廊走向灯火辉煌的地方。雨声因为就滴在回廊外的飞檐上,反而比远处的歌声更响。
鼹鼠表现得很宁静。他好像把整个人沉在水里,四肢都有股奇妙的漂浮感,既没有过分地紧绷也没有太过放松。
山雀看起来虽然也正常,但她就像追赶着什么,动作都比平时快一分。
计划就在今天开始。
一路上没有看见人。因为宴会已经开始。两人在回廊不断前进着,也没有什么老爷爷来盘问他们的来历。
歌声远远地传来。两人也不再前进,坐在栏杆上休息了起来。
半边的天空上闪着灯光,环城的航线时不时有飞车穿过。两个人像在热带丛林抬头看树冠。
顶层只有边缘散出几抹光晕。这座千万级的城市的夜晚居然是如此宁静。
“好安静啊。”现在空气里只有歌声、雨声和飞车穿梭的声音。这里虽然是巢都的边缘,但也和巢都中央并无区别。
“现在只要坐在这里就可以吗?”鼹鼠问道。
“那不然呢?”大山雀笑了。
天上似乎有无穷的雨正在落下来。大山雀坐在栏杆山摇摇晃晃,和着远处微弱的歌声摇摆着身体。
鼹鼠伸出手接住雨水,一闻,果然还是有股臭味。
“鼹鼠,你是脑机不耐受吧。今天第一次戴上脑机,有什么感受吗?”大山雀问道。
“很平稳呢。能看到不少以前看不到的东西。”
“那你能看到那个和那个建筑之间的巨幕吗?”大山雀指向一个地方。
“看不到啊。”
“那你听得到我的脚步声吗?”大山雀站在地上,开始跳一段踢踏舞。
“听得到。木头的声音。”鼹鼠回道。
“那不还是没听到!”
大山雀笑得更开心了。她弯着腰,盯着自己的脚尖。脚尖掠出,脚跟跺下,踩出旋律。
“怎么样,我跳得还不错吧。”
她又跳完了一段,直起背。鼹鼠盯着她。她看向远处。
“还是有点太黑了。回去吧。”
鼹鼠顺从地跟在她的身后。
“不对,我要检查你的脑机开了没有。”大山雀一个转身抓住鼹鼠的脑袋,然后看向鼹鼠耳后,“很好。”
“现在已经脱离了检测区域了。那我把我的脑机重新开起来了哦。”
大山雀重新扭开旋钮,扑面而来的就是十几个警告信息。
“无有权限......哎,关掉关掉。”
造型各异的飞车穿梭着,带着炫目的光效。它们绕过燃烧的巨幕冲入巢都的内部。指示灯一段一段响起,并有机器人将它们指引到各自的道路上。背后歌声传来的地方,一尊百米高的人像从地面站起,一圈烟花绕着她的腰间炸开。她的歌声空灵而有穿透性,仿佛巢都的另一头也能听见。
大山雀摸着头“哎呦哎呦”地叫起来。鼹鼠什么反应也没有。
“你当然什么事都没有。快点,扶我回去。”
鼹鼠终于在草原上醒来,站起来往山走去。他的心情高涨,仿佛有一只飞鸟要从他的胸中撞出来。他终于跑了起来,越跑越快,像风一样。在这草原上没有阻挡,只有月光照在他的身上。
他头顶投下一道黑影。他知道,那是大山雀在跟着他。
他来到山的地方。他掉了下去。
无数信息冲进他一个月前装上的老式脑机里。鼹鼠掉进一片黑暗。没有东西能将他从黑暗中捞出来。脑机已经完全被涌入的信息占领。
在外面山雀已经将他的身体放入冰水中,避免他被大量的信息烧坏脑子。
鼹鼠的眼前突然爆出一块紫色。紫色没有形状,只是鼹鼠的大脑在高喊,你获得了一块紫色。脑机正在努力读取信息,让他们能转化成具体的脑信号,出现在鼹鼠的眼前。紫色、黄色、红色,无数的颜色出现在鼹鼠的眼前。紫色很近,而与它为邻的黄色却好像远到了天际。脑机无法正确读取这段数据,将它以乱码的形式出现在了鼹鼠的脑海里。
错觉、幻觉相互叠加消灭。
“这只是个证明,鼹鼠。”山雀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这证明,我们看见的东西,谁也没能理解。”
几百年前,码农把年代久远的代码称作屎山。因为各种原因,代码难以阅读,难以修改,又因为一些别的原因,代码甚至难以取代。
承载整座巢都虚幻与真实的也是一座巨大无比的屎山。人们在屎山的最高层敲敲打打,却不清楚下方到底是什么。巢都的诞生距今已七十余年,在当初建造他的时候,脑机还使用的是鼹鼠安装的老式脑机,甚至还在借用政府部门的数据库。七十年里,巢都也建立了自己的计算中心。但在从老版本到新版本的更迭中出现了问题。巢都在早期实现了太多需求,整体更迭会相当不易。因此他们改动了其中一部分,而留下了一部分还在使用原来的逻辑。巢都的某一部分,可能是飞车路线计算,也可能是广告投放顺序,大到巢都的福利发放,小到早晨阳光的入射状态。巢都的最基础的一部分,就裸露在鼹鼠的脑海里。
鼹鼠还在沉睡着。在他脑海里经过的信息不停地被山雀导出,分析。大部分都无关紧要,只有少数能指引他们前往正确的地方。
鼹鼠沉在冰水里,大山雀也躺在他的身旁。容器之外,是一片黑暗的房间,只有老式的空调还在运作。
不知过了多久,鼹鼠被山雀摇醒。他全身通红地躺在床上。比起身上像要融化似的痛苦,他的精神更是暂时丧失了部分机能。
滚滚而来的乱码如同草原上的野火,烧去了他脑里的某些结构。他可能在未来几个月能都无法辨别远近。
山雀的脸看起来就在他眼前一厘米处,却遮住了他百分之九十的视线。
山雀笑着。她摸着他的脸。她拥抱着他。那人体的触感传入鼹鼠的脑海。那是没被信息烧掠过的草原。那触感勾起了他的记忆,而记忆会让他重新回来。
“信息作为资源无关紧要,有人要有人不要。但计算处理信息的能力是真正的黄金。”山雀竖起食指说。
“有钱人把握着信息与算力。他们本来应该和古代的有钱人一样死去把钱传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传一代总有一天他们的算力份额都会被花完。但算力不仅仅是金钱,也是长生药。”
“他们用算力将自己带进长久的梦境,他们用算力网罗世间合适的肉体,他们用算力计算自己继续活着的可能性。”
“直到他们的大脑真正死去。”
“算力不会顺延给他们不知哪来的子孙。而仅仅会作为他们的份额从此永远不会被使用。”
“鼹鼠,我叫你鼹鼠好吗?我们要深入这座屎山。从那里将这些流散的黄金重新挖出来。拥有了这些黄金,即使是最尊贵的巢都的神灵,也要为我们所用。”
“你明白了吗?鼹鼠。”
那个女人的手指轻轻从鼹鼠的三棱髻滑落。
鼹鼠点了点头。
作者:【五招】販賣機
中靶:0/9 全勝
①
凌霜月逃婚了。
这是她出嫁的前一日,对象是打小时候就定下,未曾谋过面的娃娃亲。而逃婚的原因嘛,倒也不是叛逆对亲事早有不满,更不是心已许他人志难改。
只因着那长她一年,生自书香门第的未婚夫自幼身体孱弱,患有顽疾,看遍名医试遍验方也无济于事,随着年龄渐长,这病也是愈加沉重。而这成婚的准备也是匆忙的紧,都传言说是公子的病突然加重,家里一时间没有好的法子,病急乱投医,竟想出了个提早几年结婚冲喜昏招。而凌霜月家里居然也点头同意。
而作为四时镖局大掌柜幺女,自幼习武的凌霜月可容不得这个,她哪儿能乐意嫁给个不知还能活个几天的病秧子兼书呆子?自然是一听得消息,便谋划起逃婚的事宜来。
至于如何逃,凌霜月想的也是格外简单。只要找个家里人一时半会不会想到的地方,待个十天半月,等事儿乱过去,仗着爹爹和和哥哥们心疼,多撒撒娇自然也就无事了。
而她看中的中转地,便是附近无人居住的一处山间小屋。那本是一家空置多年的农户,偶尔有猎户樵夫在其中过夜,倒也是个不错的暂居点。
无论如何,凌霜月的出逃计划都算是格外顺利,只是为成婚特意剪裁的华丽衣裙着实不便于行动,凌霜月小小地可惜了一下,便干脆地将它脱下来,往腰间一系,大大咧咧地往半山腰走去。
远远地,她就看到有烟自小屋的方向飘出。有人在那边?凌霜月决定先观察一下附近情况的再过去。
她攀援着树枝逐渐接近小屋,见一片灌木正适合隐蔽观察,便直接脚尖一蹬树干,一个借力便轻松跳了过去,却不想灌木后正有一人被树影全然遮蔽,她这一跳,倒是不巧正撞到他怀里。
“哎呀!”
“哎呀!”
两声惊叫几乎同时发出。树下书生装扮的少年正专心侍弄一株花,猛地被隔壁树上飞来一人砸中,自也是吓了一跳,口张了几次也没能说出句来。
而凌霜月细细打量这书生,只觉得他样貌倒是耐看,又想不通这里怎么会出现这么个书生,一时间竟也忘记起身。直到树上有鸟“嘎”地叫了一声,书生才反应过来,急忙扶了凌霜月一把。
“姑、姑娘还是害怕点的好,毕、毕竟小生也、也不是什么好人。”虽是些小说里纨绔公子哥儿的常见台词,他却说的磕磕巴巴,语气也像是背诵台本一般。
凌霜月决定戏弄这老实书生一把。
“那可真巧,俺也一样!”
凌霜月轻巧一侧身,便躲过了他伸出的手,再借力轻轻一推,那书生只觉得站立不稳,一下跌坐在地。
凌霜月噗呲一笑,“怎么,这么不经摔的?”那书生坐在地上,脸急的通红。方才一推,凌霜月便看出这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若不是她收了五分力气,只怕骨头都要给他摔折。
“小生……”刚刚的话果然不知是背的那本闲书上的台词,书生这次再开口,方才是平日里的模样。
“小生什么小生?说话倒是个文绉绉的。我,凌霜月,逃婚来此宝地。请问先生尊姓大名呀?”凌霜月大大方方地行了个礼。
“小……鄙、鄙人白清和这厢有礼了。”书生慌忙还礼。
凌霜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又不会吃人。你还是好好说话吧。瞧你这手无缚鸡之力的,还学什么风流公子哥儿说话。
你这地方,借我住个两天呗。”
说完,也不等白清和回话,便自顾自翻过篱笆,进了小院。
一只鸟不知从哪棵树上飞下来,拍拍翅膀停在书生的肩上。
“这鸟儿是你养的?”凌霜月好奇地看着这只浑身漆黑的小鸟,试着用手去捋鸟头顶的羽毛。那鸟要躲开她,却被她手箍住逃脱不得,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任她一通乱揉。
“啊这……且,且算是吧。”
“这是老鸹还是喜鹊。”凌霜月边说边揉着鸟的羽毛。
“嘎哦!”不情愿被捋毛的小鸟发出一声颇似人模仿乌鸦啼叫的奇怪叫声。
“它有名字吗?
没有啊,那不如……就叫鸦鸦吧。”
被强行叫成鸦鸦的鸟扑腾着翅膀,啄她的手表达抗议。
“那就是同意咯~鸦鸦!”凌霜月伸手又是一通乱揉。鸟瞥了她一眼,侧过头去。凌霜月竟在其中看出了“这小女孩精力也太旺盛了,真让人心累”的复杂含义。
是自己看错了,还是说——
“鸦鸦你是不是会讲话呀?鸦鸦,说‘你好’……”
鸦鸦白了凌霜月一眼,挣开她,径直飞回到树最高的枝上去。
②
又经过几番胡闹过后,便到了吃饭时间。
房内没有空间,两人便将桌子架在了小院中央的凉棚底下,
白清和下厨,做了几个简单小菜。口味虽说十分普通,好在凌霜月也不是挑食的人,甚至趁兴不知从哪翻出一瓶酒来,给自己和白清和各满上一杯,就着山间风景,倒也算是绝配。欲与白清和碰杯,对方却说身体不好,不可多喝,一大杯酒只是浅浅抿了一口。鸦鸦也跳上桌子,啄些菜和米粒来吃。吃不过几口,便把头凑向酒杯,一副想要喝酒解渴的样子。凌霜月忙拍了下它的脑袋。“那个可不是给你这样的小鸟儿喝的。”鸦鸦甩甩头,一副不屑与她争论的样子,又啄起米粒来。
除却白清和偶尔咬文嚼字,说些掉书袋发言的习好,凌霜月倒是意外地与他聊的来。她脑内一切关于书生都是书呆子的刻板印象早已全无。
说着说着话,凌霜月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越过桌子,就往白清和衣服上凑,像小狗一般地伸着鼻子嗅来嗅去。“你这衣服味道倒是好闻,不像爹爹和我那几个哥哥,天天价一身的汗臭。要是白家那小子也跟你一样可就好了。”
白清和往回缩了缩身子。凌霜月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接着说道:
“你这姓氏,倒是跟我那未来的夫家一个样。要是他模样长得也像你这样俊俏,能文会画的,虽说是有那么一些个学问,又不至于迂腐穷酸,性情也算是不错,即便是身体弱些,我指不定也就嫁了。”
“那你可曾见过他么?”
“哪里曾见过。我也只是听家里人说,他打小就体弱多病,拿药汤当水喝,药丸当饭吃的主儿,怕不是浑身上下一股子药味儿。脸色定也是病恹恹、惨白兮兮,等到了夜里,连鬼也得让他的脸色给吓住。况且像他这种世代读书人的家世,天天的泡在故纸堆里边,耳朵眼里进出的都是些科举功名啊,四书五经啊的,保管的是一副老秀才相,迂腐可憎。”说到这里,她用鼻子哼了一声,来表达她的不屑与气恼。
“谁要嫁给他啊。我也不过二八年华,万一过门儿不两天,他再……呸呸呸!反正啊,他可嫁不得!若不是小时候爹爹找来的道士给算了一卦,说我跟他有命里注定的缘分,还说那红线早就在月老那儿牵好了,我也不至于逃婚出来。但要不是逃婚,又遇不到你了。可真是两难。”
凌霜月说着,叹了一大口气。白清和放下筷子,搜肠刮肚地打算要掏出些“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类的说辞来劝慰她。
“……话说回来,明儿个我们去山下溪水里捉虫子怎么样。我今天来时,看到那里很多蜉蝣,在太阳底下飞着,可好看了。”凌霜月转移话题的速度倒是一绝,白清和搜肠刮肚才想好的词一个字也没能用上。凌霜月手指比划着蜉蝣的大小,鸦鸦则只是别过头啄菜吃,权装作没听见。
“……心之忧矣,于我归息。”白清和冷不丁冒出一句诗。
“那,蜉蝣岂不也可以算做是朝闻道夕可死了?”凌霜月不知又想到哪里去,突然开口,把白清和听的一愣。
“啊?”
③
第二天午后,为了不被凌霜月“骚扰”,鸦鸦早早地回到白清和的房间,瘫在桌上眯着眼睛晒太阳打盹,一副老头子的姿态。一听到有人推门的声音,“嘎!”地一声扑棱着翅膀跳起来,飞上架子装作在玩砚台的样子,偷偷地瞥向门口。看只有白清和一人进来,便懒洋洋地飞回去,又张开翅膀重新瘫作一滩,甚至打了个带着酒味的饱嗝。
白清和见它这样,不由得“噗”的一声笑出声来。
鸦鸦抖抖羽毛,发出哼的一声。
白清和忙敛起笑容来,“仙君勿怒。”嘴上说着,语气里的笑意却是藏不住的溢出来。
鸦鸦撇撇嘴,“孤不与小儿置气。”从声音到语气,都与上年纪的老头子别无二致。
对于鸦鸦说话这事,白清和似乎习以为常。只捡下首的椅子坐了,翻起书来。
鸦鸦叹了口气“这女娃儿甚是吵闹,孤不得安歇。”
“她呀,是活泼了些。”白清和嘴角溢出笑意。
鸦鸦似乎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酸臭味,摇头道“汝悔否?”
“不悔。”白清和看着书,目光却像是穿过书看向远处。
这恋爱的酸臭味可越来越浓烈了。
“三年换三日共处,足矣。”
鸦鸦又叹了口气。
“若非如此,霜月将三年,甚至更久的耽误在我这个将死之人上。那才是……”
“清和——”
凌霜月的声音与敲门声传入一人一鸟耳中的同时,她的身影便已出现在了门口,甚至手中还抓着一只兔子。
鸦鸦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起,作出一直在梳理羽毛的样子。好在凌霜月注意力完全放在白清和那儿,没看到鸦鸦一脸慌乱,也没闻到它身上传来的酒味。
“这兔子不是你养的吧?”凌霜月摆摆手,手里的兔子随着摇晃了几下。“我在凉棚底下晒太阳,正巧看见它吃你种的花,我随手这么一捞,就给它抓住了。你若是乐意,我就等晚上生了火把它烤来吃怎么样?昨天尝了你的厨艺,晚上就来尝尝我的。虽说我别的菜不怎么会做,烤肉可是一绝,就连嘴最刁的林叔都夸我野兔烤得好。
怎么样?”
凌霜月眼睛直直地看着白清和,既是询问又是恳求,这白清和哪里拒绝的了,自然是同意了她。
凌霜月熟练地处理着兔肉,白清和自觉插不上手,只好回去侍弄花草。这凌霜月手底下忙碌,嘴也是不闲着,从天气到园艺,与白清和聊了个遍。处理到一半,又拿着些碎肉跑去要喂鸦鸦吃。鸦鸦干脆懒得理她,又怕她一手的油污凑上来又要弄脏羽毛,索性飞到树上躲清净。
④
天已全黑,鸦鸦早就扔下这二人去房间内瘫着,只剩下白清和与凌霜月还守着篝火闲聊天不肯离开。
“不如,我们一同走罢。找个深山里的村子住下来,教书打猎。也不至于饿着。”也不知是触了哪根弦,又或者是没忍住喝空了酒坛的缘故,凌霜月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说完,更是不顾妄图转移话题的白清和,凑上去热切地等着他的回答。
白清和眼看着凌霜月的脸越凑越近,她唇上沾着的油光越来越贴近白清和的鼻尖,烤肉的香气让他不由得吞了口口水。凌霜月的眼里映着跳跃的火光,闪闪发亮。大约是太靠近篝火的缘故,白清和的脸一直红到脖子根。
白清和的鼻尖快要触到凌霜月的唇上。后脑已经触到篱笆,再也无后退余地。嘴唇蠕动几次也讲不出拒绝的话来,反而将脸憋得更红。
“孤男寡女,授受……授受不亲。”白清和强行闭上眼,才躲开她的逼问。最后更是闭着眼,用手支撑着,往后挪动着离开。
凌霜月愣在原地看他坐在地上倒退着离开,又好气又好笑。只想给他一拳,却又怕这一拳下去打出事故来,无处发泄的气力最终只得挥给空气。
⑤
直到傍晚,白清和都故意躲着凌霜月走。
而凌霜月把他堵住,则是在听到动静,发现白清和收拾好房间,带着鸦鸦打算悄悄离开的时候。
“你要到哪里去。”凌霜月抱着胳膊,斜靠在树上,铁了心的要拦下白清和来。
“我……”
“你是不是……嫌我烦了?”
白清和不知怎么回答她,只好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听到凌霜月努力忍着的抽泣声,慌乱的抬起头来,正对上她咬住嘴唇忍住抽泣却藏不下泪珠的脸。
“你、你可不要哭呀,你一哭,我也要哭了。”白清和手忙脚乱,哪里顾得上其他,便将他如何用三年寿命与鸦鸦换得在此处的三日相见细细说了。
“其实,我的本意与你一样,也是逃婚。毕竟我自幼体弱,自记事来几乎不曾出过家门;从去年无法行走起,更是连房门都无法出得。已病至如此,却还要娶一未曾谋面的女子为妻,我自是不愿的。能用三年寿命换得三日自由,自是极好。”
白清和用尽一生演技,装出轻松满不在乎的语气来。
“且我原以为,你生在镖局,自幼习武,见多识广,与我这等坐井观天只知书本的呆子,是截然不同的人。
现今想来,是我狭隘,妄加揣测了。
如今得三日共处,不枉此生。”
凌霜月哭得泪水糊了一脸。白清和本想伸手去擦,却又怕这手一旦伸出去就再不可能收的回,只得强忍着转过身去。
“走罢。”夕阳即将被远处山头吞没,鸦鸦出声提醒白清和,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鸦鸦你,你会说话的?我要是早知道,我就……”凌霜月抹一把满脸的鼻涕和眼泪,嘴里还不停地讲些话。
白清和强忍住不去看她,道别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口。
“你不要走!”凌霜月伸手阻拦,却被鸦鸦挡下。
“此乃定数,汝莫阻拦,拦亦无用。”
“那我,我用三年换他,三年不够的话,三十年也行。”凌霜月依旧不肯罢休。
“今汝换他,明他换汝,无穷尽矣。归去罢!
汝缘已尽矣!”
鸦鸦说罢,拍打翅膀飞回白清和的肩上。
凌霜月靠在树上,看着白清和一步步往山中走去。一袭素衣如蜉蝣之翼,随风飘飞。直至再也不见。
作者:【八招】巫念桃
中靶:0/11 全勝
名剑春衫秀失踪已是十七年前的故事。
其主霍夫人与她的爱人十七年前被发现死于院中。爱人的展鸿剑折在地上,好似飞鸿断翼,雪亮的剑身血迹斑斑,如点点惨恨。
与霍夫人形影不离的春衫秀则不翼而飞。
距离霍夫人离世还有十七个月零三天。霍夫人忽然心有所感,与爱人商议退隐江湖。爱人向来尊重霍夫人的主意,很快托至交找了处僻静难寻的山院隐居,有意远离纷扰。
奈何这江湖进的容易,说退,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霍夫人与爱人前半生肆意武林,杀的人多,救的人多,爱的人多,恨的人更多,结下的恩恩怨怨如乱麻飞絮,找不到源头。
这宗命案最终不了了之。
在这个不被细究的故事里,与春衫秀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位至交,以及故事里一个刻意被隐去的细节——一位尚不足月的婴儿。
春草离离。
时间是最好的坟墓。
至交原是一介书生,姓杨,为人颇有些孤傲。在游船上结识了好诗善饮的霍启秀段鸿夫妇,三人论道古今,谈天说地,酒酣耳热时,霍启秀拍舷高歌,段鸿剑走游龙,杨生挥毫泼墨,好不欢快。
十七年前那桩命案压在杨生心里。
不久前杨生曾收到霍徐夫妇二人的传信。
段鸿在信中提及夫妻二人喜获麟儿。
“院落外正好生长着一排年轻得杉树,嫩得好想要滴下水来。又值春日,故给孩子取名‘春杉’,希望他能像杉树一般健康长寿。”
有意让孩子认杨生做干爹。请他到院中小叙。
等他赶到时,入眼的是两具在阳光下僵硬的尸体。好友段鸿的剑折在地上,剑身上的血迹无声地昭示着一场苦战。霍启秀的翠绿长剑春衫秀不翼而飞。
绿茸茸的杉树枝头浸饱了血,红宝石似的在阳光下煞是晃眼。
房内婴儿不谙世事的啼哭融化在血腥的院落。
再过一个时辰,春杉就要满十七岁了。
他继承了霍启秀和段鸿的容貌,周正的眉眼,只是缺少了他们二人的肃气。下一秒就要笑开了的样子。
杨生细细描摹着春杉的样子,深深叹气。这样弱不禁风的身体,如何承载血海深仇。只是十七年来的愧疚日日夜夜啃噬他的心灵。他梦见与至交在游湖上共醉,借着月光企图看清他们的脸。下一秒,他推开门,看见院落里的尸体。
他企图将仇人一一列举,却没有头绪。
他只好带着孩子在院落里等。
等凶手再一次出现。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两天、三天……
时间如杉树上的滴水。滴滴答答十七年。
他早已疲倦。
他等到了春杉十七岁。
他把春杉叫到跟前,带着一种报复似的恨意向着具柔弱的躯体灌输排山倒海的仇恨。
你娘叫霍启秀。
你爹叫段鸿。
十七年前他们死在这里,死在你现在站的这块位置。
十七年前我也站在这里,他们的血浸湿了我的鞋袜。他们的血溅到杉树上。
他望着春杉干净的脸庞,沾满湿润泥土的布鞋。
你娘用的剑叫春衫秀。
你爹用的剑叫展鸿。
他想起游船上夫妻二人接连舞剑的样子,脸上浮上些许温情。
但那天——你爹的剑被拦腰斩断,就落在你的脚边。
他的面目一下狰狞起来——
“我娘的剑呢?”
你娘的剑至今下落不明。
你爹娘十七岁踏入江湖。
你现在也已经年满十七。
杨生似乎已经燃尽了,眉目逐渐也平和起来。
仇人的线索藏在那柄丢失的剑里。
去找。
去找!
我该去哪里找?
杨生沉默。
那天,杨生赶到院落时,看见往北的路有血痕。院内的种种迹象表明凶手同样身负重伤,很可能走不远。他正欲循着血迹一路向北,一门心思只想找到那凶手与他同归于尽。大不了死在他手里,九泉之下再与他们相见!但院落里嘹亮的啼哭拖住了他寻死的步伐。
往北。
往北。
二人就这么僵硬地站在院落中,直至夕阳把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其中一个影子动了。
春杉走出院落,远方呈现出不确定的深蓝。近一点,是犹豫的紫。再近一些,是稀释了的橘红与灰橙,再近,就是未知的苍白。
春杉回头,院落内,一柄断剑已经插在义父身上。
展鸿的一半随夫妻二人入土,另一半终于迟迟找到了它应有的去处。
春杉埋葬了义父,迟疑地抽出断剑。
剑已经锈迹斑斑。
他把剑用布包起来背在背上,好像有了依靠。
他一路向北。
杉树退变成人高的荒草。从荒草处又生长出几绺青烟。大雁拨开烟向着远方飞去,带来风和雪的气息。骡马走在厚厚的雪道上,留下延展至天边的印记。春杉踩着脚印。义父生前那句“向北”被积雪覆盖。
他像四散的雪花飘荡在广阔的大地上。
那条向北的路延伸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就像树干生长出不同的树杈,指向不同区域的天空。春杉停在分岔路口。
出发伊始,他始终向北前行,淌过河、跨过山、走过桥、穿过丛林、路过稀疏的村庄、绕过无人的沙漠。
他要找一把叫“春衫秀”的剑。
有星星的夜晚,目标像天空中明亮的北斗七星。
然而长久的奔波使本就孱弱的春杉筋疲力尽,某个雨天,他病倒在一个破败的寺庙里。
春杉寻了一块安静地方睡去。等他醒来,雨已经停了。从漏风的屋顶向外看去,是没有云与月与星的夜。
春杉走出寺庙,打算继续前行。
夜色与大地浑融成一片。
他一会儿走在天上,一会儿走在地面。
春杉头一次找不到路。
直到天蒙蒙亮,浓稠的夜色褪去,露出腥白的沙砾。
继而泛起微弱的霞光。
春杉痴痴地望着。
初生的太阳一眨眼吞天吐地,滚滚红霞铺天盖地向前翻涌。鸟雀惊醒,扇翅而起,发出锐利的啼鸣。
霞光散去。橘色的太阳温和地悬浮在碧蓝的天空中。
春杉痴痴地望着、不假思索地追着太阳走。
他忘记自己的包裹落在那个破败的寺庙。
直到他突然惊醒、停下,他已经偏离了既有的轨道,走在了未知的路上,刚刚的某一个瞬间他已经全然忘记“春衫秀”,忘记自己为何会站在这里。在之后的路上,“春衫秀”像水面上的倒影,飘飘飘忽忽地浮现又隐去。
直到他停在路口。
与他一同停下的,是一对羽毛青翠的鸟。
“我该去哪儿?”
一路上他习惯同各种生物、非生物对话。
“你要往哪去?”
春杉回头,脚印已经被积雪重新覆盖。
白茫茫一片,不知来处,不知去路。
“我要找东西。”
“找什么?”
春杉皱眉。
“春衫秀”这个名字距离他太遥远,他站在这里往回往,“春衫秀”比大雪尽头的点还要再远一些。
他走了太久太久。
“某个秀丽的……”
他企图从水里掬出倒影,倒影鱼一样滑走了。
“往南吧。往南走。”
春杉点头道谢,正欲走向左边的路,身后传来鸟儿清脆的鸣叫,它们在他头顶盘旋许久。
阳光将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雪粒融化成水,沾上湿润的泥土。泥土亲吻细碎的青草。草地上鲜艳的野花缠上春杉的草鞋。
他顺着路南下,在闹哄哄的街市迷路,咬一口热腾腾的馒头,帮孩童追回落在树上的纸鸢。他捡起一块藏满心事的手帕,叠好,随手塞给路过的青年,青年人茫然地捏着手帕站在原地,等来了一段按下不表的缘分。
春杉走过弯弯的桥,拂过轻柔的柳,乘一艘竹伐顺着河流漂荡。
他游荡在广阔的河道上,好像翻飞的柳叶。
春杉有些乏了,脱下鞋袜,躺在竹筏上。
两岸,山如春衫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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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一
场上设内室,室内窗前设桌椅摆设等,窗外连楼台,远处设扁舟。
【旦淡妆捻帕上】【旦按眉心介】(白)可恨日长无人伴,而今无事,作何消遣耶?唯一睡也。
【小生青衫转过楼台上】(白)哎呀——这里怎有人无事辜负好风光,且叫我唤她起去。
【小生持礼介】(白)姊姊呵——,且莫睡了啊(唱)来看这夏日落水好潋滟,来看这藕花迎风惹人怜,姊姊你窗外便是好风光,怎将好景凭白负,却赴周公虚妄约啊!
【旦做惊醒介】(白)窗外何人?
【生】(白)廊下惜花人也,我见姊姊愁锁深闺,一时不忍,来寻姊姊见见人间。
【旦站起侧身问】(唱)我夫行商已两年,我恋人间他何堪?且在这深闺久候,你说我愁锁深闺,不过我甘愿做此孟家节妇也。你快快退去,我可饶了你这浪——荡——子!
【生后退动摇介】(白)姊姊你!【坚决介】(唱)姊姊你心中分明恨,不过是流言人语惹你脑,姊姊呀,你看这窗外,只有接天莲叶映日红花,只有天边浮云池下红鲤,哪有人消息啊,你与我结伴相游同玩耍,此事(白)天知地知——(唱)只你我知啊,哪怕你那贞节牌坊拿不稳!
【旦捧心气介】(急唱)你说天知地知只你我知,可偏生鬼神有知,瞒过他人不容易,鬼神叩心更难答,你说我如何出此樊笼,我如何出此牢笼?【旦拂袖下】
【生】(白)姊姊走得这般急,不愿再听我说一句,该如何是好!(唱)姊姊啊,我不信你心如铁石难动摇,我不信你身似囚鸟不恋林,(白)有了!且让姊姊(唱)先归去,莲生自有妙计也——【生笑下】
幕二
场上设内室,室内设桌椅摆设等,一侧设木柜
【贴旦上】【作打扫介】(白)小姐进了顾家门已三年,第一年有姑爷日日相伴,好不快活,哪知男儿志不在闺阁,姑爷年前出海去,一去两年没见了,我那小姐啊,恨不得是日日廊下将窗望,夜夜烛下把信看,哪知道——(唱)姑爷出海已两年,头年尚有书信来,今年音讯全无传,天灾人祸要如何——(白)啐,小姐听了这话定要秋兰掌嘴的,呸呸呸【自打嘴介】,(又唱)姑爷你是不知小姐日日将你念,不求富贵不求前程只求一个夫妻双全啊。【行至木柜打扫介】(白)咦,这里什么时候有了一个琉璃盏?好漂亮的一个琉璃盏啊!(唱)形似荷花惹人怜,色如天青自在观,此物可比倾城动人色,只可惜 啊 锁在柜中无人赏,就好像我那小姐——
【旦唤】(白)秋兰,怎么还在打扫?
【贴旦惊介】(白)呀,小姐催我了,且先把这琉璃盏放下,赶紧做完去见小姐。【转下】
【场另一边生上】(白)正是如此,姊姊(唱)姊姊啊,你是那笼中金雀鸟,你是那池里红鲤鱼,你是逃不掉出不去,只有夜对烛泪空自怜。可那归鸟也要夜投林,池鱼也会跃龙门,只有姊姊一个人(白)留在原地守在闺中等那个不归人。可恨,可恨呐!【转介】(白)叫姊姊出来的法子,到底要落在这小婢身上了【下】
幕三
【贴旦弔场介】(白)小姐多久没有出门过了,近来天朗日清,我秋兰啊,是三劝小姐,终于劝得小姐出来散心了【转下】
场上设栏杆楼阁,布景设湖景
【旦扶贴旦上】(唱)步登高阁,目极云天,这盛景应不识我,可风月分明笑我,笑我作茧自缚、笑我自骗自怜,竟空空辜负这大好时光啊
【生巾服上,坐舟中介】(唱)叹好景空对我一人,叹惊鸿被锁房深中,我观世人多无趣,只有姊姊值得一看,可叹!可叹!【立起望介】(白)呀,姊姊出来了!(唱)姊姊啊,我盼你欲死,一点苦相思在心头难解矣,好在你是云自归天来,是水该落地去,且叫我同你过墙也!
【旦望介】(白)秋兰,你见那边,是不是有船家?
【贴旦四顾介】(白)小姐,哪里啊?呀——那船家来了!
【生乘船下介】(白)这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姊姊呀,又见面了!
【旦惊介】(白)船家……呀,竟是你。
【生笑介】(白)不错,正是我。
【旦】(唱)我道他是浪荡子妄图诱骗我,不想竟是这样堂堂一好人,我观他姿容美丽,身姿窈窕,原是女儿扮男装,(暗白)我不曾见过这等人才,他为何一再寻我,且叫我问他一问,【转介】(白)敢问姊姊尊姓大名?居于何处?要去往何方?
【生持扇笑介】(唱)姊姊啊,小妹姓何行七,恰同姊姊一地生,就在邻村三里外,自幼我便慕你好名声,如今见这美景你空辜负,我实是不忍,故来寻你啊。
【旦】(白)何无伴侣?
【生】(白)家中无长兄,又无幼弟,我便做了个守灶女儿,着男儿打扮,又只有一个老婆婆看守门户,只有我独身前来,惊着姊姊是我的不是也——【俯身拱手介】
【旦辞介】(白)姊姊莫如此啊,我正要谢姊姊啊(唱)谢你一语敲醒我,谢你领我出尘楼,(白)若是没有姊姊你,我又如何再见这(唱)天阔云高好壮丽,清风徐徐好清凉,小荷尖尖游鱼俐,鸥鹭惊起玄鸟飞(白)姊姊说得对啊,我夫离家后,我竟生生辜负如此好风光,实是不知是也!
【生下船介】(白)姊姊莫如此,既来此,姊姊可愿同我一同游览这好风光?
【旦欢笑介】(白)姊姊相约,我怎敢辜负?
【生旦把臂同游下】
幕四
场上设秋景庭院,一侧门内设内室,远处一角设残荷
【生巾服作病态上】【生咳介】(白)咳……这秋风一起,再无盛景可看了,好在……
【旦匆忙出门相扶介】(白)贤姊妹身子不适,怎么不在家好生将养着,倒来寻我,也不怕身子坏了。
【生强笑介】(白)我想姊姊了,便来寻你,姊姊不嫌我就好。
【旦笑介】(白)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我如何会嫌你,你来找我,我心里欢喜还来不及啊(高声)秋兰,倒茶来。
【生咳介】(白)姊姊……不必多礼,我且在庭院中坐会就好。(唱)恨这金风乍起,吹得山泉浊,吹得草木黄,更吹得我命不久矣!今活一世,独不忍舍了我姊姊啊,万般言语在喉中,竟不敢说一字,只可吞声咽气,做一个伤心人【泣介】
【旦笑介】(白)好妹子,怎面色凄凄,你也学那些文人骚客,要书伤秋之怀耶?
【生笑问】(白)姊姊不伤秋?
【旦】(白)而今无甚要付与寒秋的了,哪有情怀要伤呵?
【生抚掌而笑介】(白)如此再好不过了。姊姊,这里风寒,未免伤身,不如我们进屋?
【旦笑挽生,高声又唤】(白)秋兰,取我那乌龙茶来。
【贴旦上】(白)喏——【寻介】不在这里,也不在那里,呀,我记起来了,在柜子里!【作开柜门介】【琉璃盏滚落砸地】呀——琉璃盏!
【生栽倒介】(白)命也、命也,我命休矣!
【旦大惊,悲介】(白)七娘,你如何是也!
【生复立起,作魂介】(唱)姊姊啊,我本天地一精魄,受你情思点拨方通灵,化作琉璃盏伴你身旁,(白)我见你久困愁城,心下不忍,化形来见你,姊姊啊,请你莫要伤心,我此番本就来同你告别,愿姊姊你日后好生珍重,我回天地去也。【魂飞介】
【旦悲介】(白)七娘啊,你何至于此——【泣下】
【尾声】琉璃器皿莲花心,为报通灵结草还。想必前生爱夏日,今朝只等藕花开。
一点补充
关于名字:旦-何蓉娘&生-何莲生 两人的名字都选的是和荷花相关的意象,生是由旦的种种复杂的情感点醒通灵的(不安、不甘、恐慌、思念等等),所以不自觉地模仿了旦的姓名,而她想要以她的方法来“拯救”旦也是因为旦的这些情感,可以说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明了旦心中的情感的一个人,设定上旦作为家中长姐,在比她小十来岁的幼弟出生前也被当作守灶女教育,这也是生模仿的一方面
原本是想要用被琉璃盏自己破碎惊醒旦作为结尾,只在尘土中留下一瞬间的讯息,却马上被风吹散。想的是这样能让标题同时作为荷花和梦境的指代,但最后还是想要让生将这一切说出来。她度不过这个夏天是注定的,秋天到来她也会像荷花一样凋零,所以还是不要让她留太多遗憾啦!(琉璃盏的造型可以参照元代莲花型玻璃托盏)
以及:体量还是太小了!但是我尽力了,我的脑子不容许我将它扩写下去了qaq,未来有点文化再回来说吧!
作者:不落虚
要求:随意
四月底,长安烟雨蒙蒙的,人来人往的但是大多数都行色匆匆,也对,不知何时这雨就会下得变大,总是压抑的。
赵二也是如此。
他怀里紧紧抱着一个小包裹,从街前一路沿着矮墙小跑到了自家的门口,气喘吁吁的。进了里屋,他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裹,又端着家里唯一算得上值钱的灯盏擦着了火,这才敢揣着怀里的东西放在了破旧的木桌上。
是一个镶金琉璃盏。七彩幻光借着烛火一照,流光溢彩,那光映在地上竟能零碎组成一支展翅欲飞的凤凰。
惊人的华美,但这也吓坏了赵二。
一道惊雷响当当地炸在了赵二耳边,他给吓得一激灵,差点滚到了地上失手打碎这盏。说是这盏从宫里流出来的,宝贵得很,说不定是哪位大人的用物——这是给赵二这琉璃盏的堂叔公说的。堂叔公他老人家以前宫里当过差事,当然不是那没了根儿的东西,是那贵人宫里的侍卫。说是先帝极其宠爱的嫔妃用过的宝物,乃是先帝赏赐的。那嫔妃自然爱惜得紧,日日让人拿出来擦拭,逢见人来她那宫中就拿出来大肆炫耀一番。可惜这嫔妃没个一儿半女环绕膝前好生寂寞,美人终究年老色衰,宫中新人时时有而先帝又喜新厌旧,她得宠时得罪了不少人,还就是最后落得一个二人不复相见的下场。
这盏也就辗转几番,最后被赵二拿着老母亲的首饰和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给捞了回来。
这盏是给不出去了,他想,这凤凰乃皇家的标志,好生藏起来吧。他小心翼翼把原来的那块布包裹住了这琉璃盏,又从柜子底下翻出了一个老旧的破木匣子,小心翼翼的把它塞了进去。雨还在下着,但是有些东西随着赵二把匣子埋在院里那颗老树下的那一刻,便死去了。
他是枕着雷雨声睡着的。
——雨急青枫暮,云深黑水遥。梦归归未得,不用楚辞招。
赵二恍惚间他听见有人在敲门,披着外衣下床拉开门一看,是个水淋淋的女子,就那么站在门前。他大惊,慌忙擦亮了灯去照,以为是神鬼之类。毕竟……他越过那女子看了眼老树。
霎时间亮如白昼,随机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炸雷声。赵二拉回了思绪,迅速拉上门的动作之余,似乎带着些……害怕——那女子不见了。
日子又这么过了下去,除了这一夜。赵二回归了自己四处跑货的日子,又在城外仓库压着了受了伤。唯一那点闲钱又送去了大夫和抓药,折腾许久可迟迟不见好,动作剧烈了便会止不住地咳血,他基本上是跑不了货了。
最后一口血,落在了老树底下。
李走目睹了这一切,那个夜晚机缘巧合之下他看见了赵二埋匣子,赵二一死,他就敏锐地感觉到自己的机会来了。他知道赵二无人会来看望,便悄悄翻过了中间那道矮墙,步入了他家的院子。照记忆里那个回荡千百回的位置,挖出了那个木匣子。他欣喜若狂地抱着那个木匣子又翻了回去,悄悄的藏在了那不起眼的角落里。
那琉璃盏似乎是有什么奇异似的,竟使得李走经营的那家小铺子越做越大,得了好机会让其在京城一时名声大噪。李走也从此安置了新宅子,随后又入了几房新美人,生活过得一帆风顺。只是夜深人静时,李走总会想起赵二那张愁眉苦脸的脸,再后来居然连梦中也会相遇,那时的他在梦中,欲言又止又无话可说。
——“再后来呢?接着说啊!”台下嗑瓜子的听众们见这老头吊在这里不上不下,纷纷不满地叫了起来:“接着!咱们老听些花前月下男女爱恨的酸言苦语,这天天的都腻味了!”周围的人纷纷附和,看架势是非得在这把这怪志奇谈给听明白了。
再后来啊……
当今晚年听信谗言,宠幸宦官,后宫前朝相勾结妄图一手遮天。和所有昏君明君换代的故事一样,无非是民间起义、亲王带兵等等……
吞天的大火,慌叫的人民,负隅顽抗的京城少爷兵。当然李走带着全家连夜收拾细软,往江南逃难去了,他也没忘了那个匣子。
“那匣子里装的还是那个琉璃盏,李走可时时刻刻记挂着。”说书先生给自己冒烟的嗓子灌了一大口茶,打开扇子摇了摇:“说回来,赵二有个远房的亲戚,京城破的那时他匆匆来赵二荒废已久的院子看了眼。那门啊可烂到不行,”说到这他比划了两下,作出一副万分嫌弃的模样“一推可就烂碎了,他那表亲也不知赵二是个啥情况,便走了。”
细碎,光洁如新,闪烁,远处跳动的火光映衬着那凤凰展翅欲飞。他四下环顾无人,塞进了怀里。
其间过程不表,可最后经过几番转手,那琉璃盏送进了新帝宠爱的妃妾那,听闻那日妃妾大喜,对新帝如此宠爱自己的证明爱不释手,还重重赏赐了自己宫里的每个宫人。
没人知道这琉璃盏的来历,它只是一只华美精致的镶金琉璃盏罢了。
作者:【八招】輕拍拍
中靶:12/12 失敗
暮夜(首狙)、巫念桃、格子、江櫞、烤魚、漢尼、落水、蜂銀、夜雨、四戎、販賣機、月溪明
李执目力极好,还隔着二百米就看见官道上横放的圆木栅栏。他极自然地从右手边下了野地,走出几米,脱下裤子撒尿。之后提起裤子,转到右边向回走。
小姐已经出城,约定在西南未名镇镇南绸缎庄见面。可现在官路上全是家丁,等自己自投罗网,只能翻山。市井流传西山有猛兽,常有游人旅客进山却再不曾出现,连尸体也罕少找见。如果不是猛兽,怎么会连尸体也不见?李执望着横在西南的连绵青山,心一横,又沿着路走了几百米,猛地折进一片茶田,顺着田埂向西山前进。
李执进了山,一路未遇麻烦,沿着药农和猎手踩出来的小路又行了半个时辰,直到四处枝叶密不透风,看不见任何山外的光景,才停下来。他找了块大石头坐下,等到气息喘匀,解下包裹,掏出一块烧饼和水袋。先喝了两口水,烧饼下肚,又站起来张望,可哪怕是用手抬起眼前的树枝,前面仍有千树万叶。他在林木和枝叶的缝里,勉强看见自己走过的官道,行人仍隐约可见,才发觉山上步行速度比平地上打了对折还不止。走路并不慢,可在山上总不能走直线,七拐八折,净是绕弯路和回头路。
树干上苔藓少的那面是南,李执背起包裹,结合官道位置辨清方向,找了条勉强通人的狭径钻了进去。他原本预想,沿官道再走五里就是驿站,租匹劣马,太阳落山前就能到未名镇。现在进了山,翻出去至少三天,之前也未做翻山的准备。他倒并不担心自己,而是担心小姐。分别前,自己叮嘱过她不要住客栈,小姐没带多少财物,凭她的本事足以自保。可三天没等来自己会和,保不齐心慌打听消息,露了行踪。
想这些也无用,李执按捺心情,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早抵达未名镇。他没怎么登过山,最多是偶尔陪小姐游山,可那走的是修出来的石台阶,没想到野路如此难行。虽然还未入夏,可地上仍铺满不知哪年的落叶,每一脚都不知深浅。他只好想方设法抓住手边的一切可抓握的东西,很快便不知抓了什么带刺灌木,扎出个口子。李执从怀里摸出一方手帕,凑到鼻尖嗅了嗅,犹豫片刻,绑到受伤的右手上。又扯碎一件旧衣服,给右手再包了几层。
这时候太阳甚至没有丝毫要落山的意思,可他觉得已然经过了足够漫长的跋涉。他放慢步子,砍了一根合适的树枝当拐杖。左手拄着拐杖,右手不敢用力,只好拿手指去抓身旁的树干。他感觉大腿有些僵硬,可能是刚进山时步伐太急,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五里,有五里吗?或者十里?肯定没有十里。李执又走了一段,翻过一道山脊,地面迅速下倾。他试着走了几米,发觉下山比上山还要费力,每走一步,双腿都要抖两下,于是找了处稍微平缓的石堆坐下休息。
没有风,也没有叶片碰撞。他这时才听见鸟鸣不止,此起彼伏,远近错落。先前大概是全部力气都用在赶路,一点声音也没听见,让他错以为这座山是死的。可这一路上,他确实没听见什么奇异的叫声,不由放松,猛兽应当确只是传言。可哪怕没有猛兽,翻出这座山也远比自己先前想的艰难。他吐了口气,阳光变成泛着红的金色,直着照进他的眼睛。他意识到太阳要落山了,才想到晚上要生火,于是一边下山,一边拾捡较干燥的树枝和有驱虫作用的植物。
李执清出一片较干净的空地,把火堆点起来,再用点燃的驱虫草把自己围在当中。干粮勉强够吃,但水不够,明天得找到水源。山里找水不难,明天应当顺着山谷走。一路上他没看见什么大型动物的痕迹,这对他来说是好事,但也可能是看见了没分辨出来,他远称不上山民猎户。天气不热,没有多少毒虫,见到最多的是爬行缓慢的马陆。他赶在天空完全暗下来之前,又在附近搜刮了一遍,把能烧的东西集中起来。山中的枯枝很潮湿,烧起来浓烟阵阵,有些呛人。
他正要把烧饼送进嘴里,忽然听见一阵扑棱声,有只鸟落在他面前,绕着火堆蹦蹦跳跳。这只鸟灰扑扑的,只有脑袋顶有撮绿毛,身子有自己拳头大小,喙很短,尾羽修长。李执有些奇怪,他见过的鸟类通常都畏火,还从没有主动凑到火堆边的,于是从衣服上捡了几粒饼渣扔过去。灰鸟也不怕人,一路低头啄食,几乎要跳到他身上了。
李执忽然冒出个念头,不如将这鸟捉来烤了,多少算个肉食。于是在右手上多放了些碎渣,打算趁灰鸟来啄时,一把将其捉住。他的右手还缠着手帕,能看见几点血迹,上面是几片焦黄的面渣。李执眼睛不眨地盯着灰鸟,可灰鸟转了转脑袋,呼啦张开翅膀飞走了。李执兴致全无,把右手上的食物倒进嘴里。等他吃完这块饼,又把剩下的几棵驱虫草扔进火堆里,得到一些聊胜于无的慰藉,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
李执是被雷声惊醒的。山里风吹草动,他睡不踏实,半梦半醒。可这第一声天崩地裂的轰鸣终于在短短的一瞬使他完全清醒。天光晦暗,云层并不厚实,但足够落雨。他不清楚具体的时辰,四周不至于不见五指,至少也是天快亮的时候,又或者早已过了天亮,只是积云把日光遮住了。
明火灭尽,剩下些粗壮树枝仍在阴燃。李执爬起来,双腿稍有些酸痛,但不碍事。他用身下垫着的包袱皮把东西收拾好,拄着树枝继续下山。得在雨水来临前找到一个避雨的地方,他想,但这全凭天意,天色阴沉,枝叶又密,他瞧不见何处有什么破庙破屋。他只希望赶在落雨前下到山谷,找到块大点的山石挡雨。他看不出这雨会下多大,要下起来才知道。右手的伤口早已不再出血,很快就能结痂,可他仍不敢太用力。
步行间,在没有云层的地方,天空一点点透出灰白的光来,四周的山景也逐渐明快。李执松了一口气,天仍是会亮的,看来这场雨不会很大。可无论多小的雨,山路都会变得更滑更危险。晚些再下雨吧,他不住祈祷,可第一滴雨水终究还是落了下来。雨水滴滴答答落在活着的、或是腐烂的树叶上,连绵响成一片。李执没有刻意放缓脚步,他想趁水还未浸透,抓紧时间抵达谷底。
“吱喳!”一道刺耳的噪声从右边脚下响起,把李执吓了一跳,左脚一滑,身体后仰,就要顺着坡一路摔下去。他反应过来,丢掉树枝,也顾不得手上的伤,碰到什么就抓什么,整个人翻了好几个圈,终于抱住一棵还算结实的樟树。他缓了一会儿,直到雨水把他的后背浇透,先动了动腿,双脚蹬实,才一寸一寸地把自己仰面翻过来,背后也不知是雨水还是冷汗。
李执下到山谷的时候,雨仍淅淅沥沥地下。他此刻满身泥泞,活像一头野猪。他打算这一天就顺着山谷走,哪怕雨停也不能再上山。由于降雨,谷地四处都有溪涧流淌,他把水袋里的水喝光,装满溪水,接着冒雨找寻柴火。没过太久,他发现一处可供躲雨的天然石檐,于是在那里点起一堆火。
柴火噼啪作响,过了好一会儿才烧起来。李执脱下衣物架在一旁,整个人凑近火堆。他先前在山坡摔倒之后,试图继续向下,但没下到十几米,就发现前方居然是一面陡峭崖壁,无路可走,若是不留意摔下去定然没命,只好手脚并用爬回另寻他路。于是他想起摔倒前听见的那道古怪噪声,究竟从何而来,是野兽么?不太像,那么是虫鸣还是鸟叫?他印象中没有什么蟋蟀或鸟能发出那样的声音,随即想到昨晚遇见的那只灰鸟。可那声音用意是什么呢?单纯是巧合吗?
李执想不明白。他不觉得鸟类有多聪明,会说人话的八哥鸟也不过是学舌而已。正当此时,忽地又听见呼啦啦振翅,一只顶着绿毛的灰鸟收拢羽毛落在旁边,两粒小眼睛瞪着李执。李执伸了伸脖子,怎么看怎么像昨夜同一只鸟。这只灰鸟跟着我做什么,莫非它喜欢火?李执猜不出缘由,他又不是鸟,自然猜不到鸟的想法。他只是觉得这鸟能如此亲近人,说不定通人性。若是通人性,那么定是来帮助自己的。李执一拍手,觉得自己想通了关键:灰鸟肯定是眼见雨天路滑,自己又走近悬崖,才出声提醒。于是满心欢喜,朝灰鸟握了握拳。又掏出块烧饼,掰成两半,将一半置于地面,示意灰鸟来吃。
饼刚放到地上,手尚未收回,灰鸟已经跃到饼上,不住啄食。李执愈发肯定这只鸟能懂人意,新鲜里带着敬畏。说书人的故事里,山野精怪常有些神通,不如问问雨何时停,再问哪条路容易走?他正要开口,灰鸟扑棱起翅膀,撞进细雨中不见踪影。
等到翻出山,见到小姐,把这件事说给她听,她肯定不信,李执舒了口气,脸上带着笑。天下那么多志怪异事,看来也不全是假的。他伸手摸摸晾着的衣服,还是湿漉漉的,于是打算再等一阵。滑倒造成的擦伤,当时并未察觉,安定下来反倒火辣辣地痛。过了小半时辰,李执正昏昏欲睡,突然听见动静,睁眼一看,那只灰鸟又回来了,嘴里叼着个青皮果子。
李执伸出手掌,灰鸟居然松了口,果子落到手上。他用手指把果皮擦净,细细打量,这只果子圆滚滚的,拇指大小,有点像青枣。可现在不是枣树结果的时候。他不认得这是什么果实,于是望着灰鸟,灰鸟动动脑袋,像是在等他吃。
灰鸟一路帮我,这果实虽然从未见过,但它特意衔来给我,必然是山中珍果,吃下大有裨益,李执想,干脆地将果子送入口中,咬下一半。再看另一半,果核极小,黑色扁平如苹果籽,果肉却发红,溢出红色汁水。没什么味道,脆脆的,口感不错。李执稍有失望,吃掉另一半,吐出果核。
火堆灭了不知多久,连缕烟也没有。李执醒过来,看见柴火堆居然变得有小山一般高,吓了一跳。他想爬起来,可胳膊的感觉跟往常不同,扭头看见原本长着胳膊的地方竟然变成覆盖了灰色羽毛的一对翅膀。一只顶着绿毛的灰鸟站在火堆旁,像是在等他。那只灰鸟叫了一声,声音尖锐刺耳,但不再是噪声,李执忽然听懂了鸟语中的含义。
“想吃我,去死吧。”
灰鸟扇动翅膀飞走了。李执恐慌中连滚带爬来到溪水边,看见自己的倒影,已经变成了一只灰扑扑的小鸟。
作者:【一招】淺間(已轉讀者)
中靶:2/11 險勝
落水、蜂銀
首狙為艾連(未報名不計票)
姜遥是个穷大学生,并非修辞,而是家徒四壁那种。
助学贷款和补助金勉强抵平了学费,但人活着,吃喝住用都是钱。
第一学期东拼西凑好不容易读完,第二学期靠着兼职捉襟见肘地挨了过来,到大二家里已经再挤不出一分钱,而学业压力起来了,也没法再频繁外出打工。
开学多久他就连续啃了多久的馒头,甚至开始对着回收桶里的剩菜饭心动,某个晚上饿得睡不着,大半夜跑到男寝顶楼喝西北风——推开门的瞬间,没见过的男生顶着一头被夜风吹乱的半长碎发望过来,细瘦的身子骨上安了一双暗沉无光的眸子,他手里夹了一点暖红的光,仿佛漆黑夜色里诱着飞蛾的火。
明明不认识,但他递烟过来的时候姜遥顺手就接了,理所当然呛出一连串的咳嗽,甚至带出几点泪,但姜遥自己都没想到,这眼泪呛出来,就再止不住。
回过神来已经对着素不相识的人倾囊倒出了短短十几年人生里的苦楚,压在肩背上的山峦摧枯拉朽地倾倒而下,向着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人。
姜遥脑子懵圈,突然崩溃的情绪无处安放和发泄。然后忽然的,脑后被人兜了一把,带着烟味的、潮湿的、柔软的触感,强势压在了唇上。
两人就着夜色挨到一起,在学校天台上和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做着几乎是最亲密的事。姜遥迷迷糊糊微微张开了嘴,耳朵里是对方近在咫尺的喘息声。他想,这个人或者自己或者世界,一定有一个疯了——但又不得不承认,山一般在心里死死压抑多年的艰难困苦似乎都有了出口,宣泄出来。
那人离开前报了寝室号和名字。姜遥没听,因为根本没打算去找人。
不属于自己的肌肤带来他者的触感,平心而论感觉不坏,但这不能让荒唐的事情正常起来。
接到通知要发奖学金的时候姜遥已经啃了快两个月的馒头,他揣上银行卡小跑出门,几乎是含着热泪去找辅导员登记。
卡号写到一半有人被人拍了拍肩膀,一抬眼,就撞进双熟悉的眸子里。
半长的碎发染了浅浅的异色,暗沉的眼瞳则是墨黑的,唇很薄,是小姑娘们会喜欢的那种带点色气的形状和颜色,衣服的版型挺好,掩盖住了有点瘦弱的身形。
姜遥咽了口唾沫,有点尴尬地看了看自己洗到褪色变形的衣着——白日天光下,贫苦与富贵,都如有实质般无处遁形。
在办公室外被叫住的时候姜遥没觉得意外,但他没想到对方绝口不提那天的故事或者事故,而是很亲切的,递过来了一只“鸟”。
蓝色的外壳,做得很圆润,能看到开关和类似音响的功能组件,但看不出来到底是个什么。
“我导师的人工智能项目,正在招募志愿者。每天保证半小时的有效交流时间,一个月给200块补贴。”男生一边说着一边递过来张皱巴巴的志愿者协议,是很标准的校内项目协议书,200块的补贴金额,也着实是校内实验才能给得出手的价格。
姜遥是真的需要钱,看完协议没什么问题,当场就签了。
把刚报给辅导员的银行卡号又填了一遍,确定无误之后一边递过去,一边小声说了“谢谢”。
这样的项目在学校内不缺人应征,而这个人,看起来也不像是会满街拉人当志愿者的人。
他随身带着这鸟和协议多半就是抱着能和自己“偶遇”的心思,而距离两人在天台上的初见,已经过了快一个月。
“口头上道谢没诚意,真想谢谢我,不如一起吃个饭好了。”男生笑了笑,在姜遥拒绝的话说出口前,抽出饭卡摇了摇,“一食堂,我请客,30块以内你随便点。”
不是昂贵到可以交换什么的东西,只是和小蓝鸟一样,一点点小小的善意。
姜遥于是从善如流地答应,换来对方满意的一笑,他纤薄的唇,扬得很诱人。
大学食堂补贴高,十几块钱就可以吃得很好。姜遥没有客气也没有狮子大开口,比照着对方的餐盘,选了两素一荤。
两个人从进门打饭到坐下开吃,话没说几句,气氛却是安适的。
姜遥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但自己是什么都没想的。他一口一口认认真真地吃光了餐盘里的饭菜,收拾餐具的时候很自觉地把对方那份也一起拿起来。
“之后还能约你吃饭么?”发色浅淡的男生单手托脸,漫不经心地笑着。
“307室,姜遥。你请客的话随时都可以。”姜遥答完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吃食堂就行。”
那天之后那人其实来得也不算勤,他的邀约没什么规律,更像是心血来潮一时兴起。
有时候一周三四次,有时候半个月都不见人影,但每次约,都是一食堂的两素一荤,两个人默默打菜默默吃完,也没什么特别多的话可讲。
姜遥不知道这人是不是搁他这儿做慈善,但哪怕真是慈善他也不觉得被侮辱或者有什么不堪。
名为“穷困”的大山让他早已放下了所谓的自尊自强,况且说破天去,也不过就是学生食堂里十几块的饭。
对姜遥生活改变更大的反而是那只圆滚滚的假鸟。毕竟从接手它的第一天开始,就背上了每天陪鸟聊天半小时的固定任务。
这AI傻得可怜,日常问答都牛头不对马嘴,虽然姜遥锲而不舍地和它对话,但聊天仍然总是中道崩殂。
原本以为是数据库空空的全新品,可某天室友拿着卷子问一句古诗,傻鸟却意外地立马接上了下句。一个寝室的男大学生们集思广益,把脑子里能想起来的唐诗宋词都过了一遍,大家惊讶地发现在诗词歌赋上,这只傻鸟竟有着堪称海量的积累。
室友们纷纷吐槽这样的输入对人工智能有什么意义?
姜遥没多说话,心里却暗笑,这鸟的前任,真偷懒到不是东西。
姜遥不可能靠那200的补贴和那人的请客过活,但不得不说,二者让他之后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了很多。
之后时间往后走了两年,秋招接着春招,姜遥终于熬到了走进社会这天。
他随身带着的小蓝鸟经过两年的调教,机敏聪慧得像个人类孩子,充分展示了他在AI育成上的经验和成果——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总之第一份工作合同,姜遥签到了比意料高得多的数额。
男生数了数合同上的0,有种背上的大山即将被一点点移开的惊喜。两年多来他第一次主动去到那个人的寝室,也没什么要紧事,就是单纯的、难得的,他想,请他吃个饭好了。
他完全没想到,会撞见他和人唇舌交缠。
脑子里“嗡”一声,下意识退开两步,他甚至顺手帮他们带上了门。
姜遥脚步趔趄地走到天台上,吹了会儿冷风才发现自己的不正常。胸腔里烧灼般的酸楚不该是一直以猎物自居的人会产生的东西,他又缓了一会儿,才终于想明白,看重这场暧昧不明的关系的,可能不是看似主动了两年多的他人,而是被动被照顾了长年累月的自己。
肩背之上,忽就又沉重了几分。
姜遥暗想是不是有的人,生来就注定是不可能轻松的。
哪怕挣扎折腾着从一座山下艰难逃生,天上也还有更多的高山暗笑着,在他自以为解脱的时刻,轰然压下来。
他一瞬间觉得累到脱力,但很快又麻木地振作起来——从小长到大,姜遥实在太善于背负了。他比谁都明白直视压力只会让人崩溃瓦解,你只能在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不看不想假装它们并不存在,才有余力去做些什么,哪怕是无用的。
和以往不同的是,他人生第一次不是想要摆脱什么而是想要留住什么——可,用什么能留住他呢?
一不留神喃喃出了口,兜里的小蓝鸟滴滴一声后,莫名响起了咏叹般的声音——
我给你荒落的街道、
寂灭的落日和郊野的月亮。
我给你长久以来对月自苦的心伤。
我给你我故去的先祖,
他们的亡魂被生者在大理石的铭文中颂扬;
我给你我书笺中的一切洞见,
以及我生命中所有的幽默和担当。
我给你我浪荡前生未曾有过的忠诚和信仰。
我给你,
我拥在自己内心的深藏——
此心不狡饰文辞、不亵渎梦想,
不被时间、欢愉或逆境染指彷徨。
我给你未临人世的多年之前,
一枝黄玫瑰在日落之时的影像。
我给你我的寂寞,
我的阴郁,我内心的渴望;
让我贿赂你,以迷茫、危险和败亡。
明显的情诗,AI念起来却像白水一般波澜不惊。
姜遥先是惊呆了,然后沉默聆听。
他没法想象那个人对着近乎空白的AI念出这样句子的样子。
但这不影响,他借着这只小蓝鸟的口,假装听到了多年前他无心的吟诵。
纯属幻想的温情至少在这短短的几十秒里护住了他。
从层峦叠嶂避无可避的群山中。
作者:【六招】落水(已轉牢頭)
中靶:6/9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巫念桃、蜂銀、夜雨、月溪明
在山的那一头有一条河,河水的尽头有一片海,海的那一边是一个荒漠,荒漠之中有一个湖泊,湖泊深处有一个洞穴,洞穴与一条地下暗河相连通,暗河流向了一个峡谷,峡谷的终点处,就是那座传说之中的鸟人山。
鸟人山上有鸟人,很多鸟人,这是鸟人的故乡,也是鸟人的埋骨地,更重要的是,这是每一个鸟人一生中必须经历一次的试炼场,他们需要从山地振翅而起,一路攀升,直到飞跃鸟人山上最高的鸟喙峰为止,才算是得到了天空的认可。
得到认可的鸟人将迎来真正的生命意义上的蜕变,而不被认可的鸟人,只是披着翅膀和羽毛的人而已。
所以啊溜的愿望,就是找到这座山,去飞,让人像鸟一样飞,让鸟人成为真正的鸟人。
谁能想到这么一找,就找了整整二十年。
“能找的地方我们都找过了。”茂林站在啊溜的肩膀上,用他一贯尖锐的嗓音说道。“你还能想到哪个我们没去过的地方?反正我是想不到了。”
“找不到也要找。”啊溜坐在树荫下,无奈地拍了拍在他肩膀上缩成了一小团的茂林,用略作安慰的姿态说着不容置疑的话。“想不到,也得想。”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最后一个鸟人,不论他是做鸟人还是人,都没有区别的,也没有去区别的意义了,不是吗?”茂林反问道。
“不,有意义的,一定有意义的。”
啊溜休息够了,就站起身,再次启程。
鸟人不见了,很久很久以前就不见了,只剩下那些从未得到承认的鸟人们还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着。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怀揣着“耻辱”跑到人类世界生活的鸟人们也没有逃脱消逝的命运,最后的最后,这世上只留下了一个独苗。
但至少在人生的前半段,他还是快乐的。
“你还有很多时间。”在很多年前开始,茂林的羽毛就在逐渐脱落了,他扇了扇自己有些斑秃的翅膀,竭力在啊溜的肩膀上保持着平衡。“而我没有了,我已经老了,我没有多少时间了,你明白吗?”
“我明白。”啊溜停了下来,看了一眼茂林,再次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可我停不下来,我停不下来了。”
“你看看我,你仔细看看。”茂林张开翅膀,鼓起了自己身上的所有羽毛,朝啊溜质问道。“当初你说你要找鸟人山,我说好,我陪你,但我已经陪了二十年了,你的人生还有几个二十年?三个,四个?我呢?我只有这一个!”
“我……”啊溜张着嘴,半晌也说不出一句话,最终还是摇着头,倔强地继续向前走了。“你可以走,我不拦你。”
一阵振翅的声音和热风一起吹到了啊溜的侧脸,茂林不发一语地飞走了。
但在三天后,他还是再一次地回到了啊溜的肩膀。
两人都没有说什么,仿佛之前的冲突从未发生过。
高地,平原,丘陵,低谷,洞窟;河流,沼泽,湖泊,海洋,冰川;荒漠,雨林,湿地,森林,草原。
他们走过了一个个不同的地形,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区域,在不同的时间里走动,奔跑,驾车,乘坐飞机,划船。
一路朝着那个不存在地图上的地点前进,远离,迷失,偏转着。
在茂林已经衰老到几乎无力再举起翅膀的时候,在他的羽毛几乎已经脱落到无法再支撑飞行的时候,他们找到了那座另一头有河流的山,顺着河流抵达了尽头的海洋,飘过海洋找到了那一个荒漠,在荒漠中遇到了那一个湖泊,在湖泊中潜入了那个洞穴,在洞穴中摸索到了那条暗河,从暗河中漂流到了那个峡谷,并在峡谷的尽头找到了自己的终点。
鸟人山。
“那就是鸟喙峰吗?”茂林用不再清脆的沙哑声音问道。“一点都不像啊。”
“我觉得挺像的。”啊溜扫了一眼茂林灰扑扑的短喙,难得打趣道。“只是不像你的。”
“但我飞不动了。”茂林仰视着远处的山峰,虚弱地说道。
“关你屁事?”啊溜再次瞥了茂林一眼,随后再次看向鸟喙峰,脸上满是干劲和满足。“是我要飞,我带着你飞。”
攀登早已不是什么难事,相对于他们已经走过的路,相对于他们已经消化的时光,这座山峰仿若平地一般。
但不可避免的,越是接近目标,疑虑就越是像气泡般浮上水面。
当啊溜的双脚踩上鸟喙峰最顶端的岩石上的时候,看着从未如此开阔的天空,看着从未如此渺小的大地,他的双脚开始了不受控制的颤抖。
“怕了?”茂林讥讽道。
啊溜难得地没有还嘴,他皱着眉,紧紧地盯着自己脚下的近乎垂直的悬崖,是的,他怕了,但他还是慢慢地张开了自己的双手。
他没有翅膀。
但他将要飞翔。
人类可以飞翔吗?
显然是不能的,所以啊溜摔了下去,快速且果决地摔了下去。
他张着双手,任由自己朝着鸟喙峰微微张开的中间摔落,狂风吹拂着他紧闭的脸颊,他几乎睁不开双眼,不断逼近的大地也让他心生恐惧,但他依然强迫着自己睁开眼,注视着大地的临近。
他在等,在等天空的回应与认可,在等着蜕变,以及蜕变后的振翅而起。
可这份等待未免也太久了,即使对比他已经用掉的二十几年,也依然太久了,一个早已盘旋在他心底却始终被他刻意忽视的念头变得强烈了起来。
传说,是真的吗?
不同于摔落的另一种恐慌出现了,逼迫着他调整了自己的姿态,他背对着地面,像拥抱天空一般坠下,也就在他转过身的那一刻,他看到了人生中最美妙的画面。
茂林的身体蜷曲着,快速地向着大地旋转着坠落,他的身体迅速地生长着,新生的皮肤与羽毛不断生出又不断脱落,似乎在短短的几秒钟里就已经度过了十数年的生长,这些脱落的羽毛与皮肤像是一朵盛开在天空中的花朵,围绕着茂林的身体,同步地旋转着,下坠着。
盛开着。
哗。
茂林张开了双翅,张开了不再浑浊的双眼,张开了修长而明亮的长喙。
一声无比嘹亮的啼鸣声,在两座鸟喙峰中回荡。
飞跃了鸟喙峰,茂林终于成为了真正的鸟人。
他煽动着自己巨大的双翅,俯冲而下,在啊溜坠落地面之前,抱着他划过了一个优美的弧线,并再次回到了鸟喙峰的顶端。
两人并肩站立着,沉默着注视与一分钟前同而不同的风景。
“你想过吗?做一个鸟人,像我一样。”
“没有,鸟人挺好的,但做人也没什么不好的,我想帮你实现你的愿望,也想亲眼看看这个地方,仅此而已。”
“可你比我还要急迫,好像是你要变,而不是我。”
“因为我还有好几个二十年,而你没有。”
茂林笑了,啊溜也笑了。
在两人的笑声中,茂林再次张开了翅膀,向着天空飞去了。
虽然他得到了认可,获得了新生,但这个新生依然是短暂的,他的寿命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增长,实际上,就在他们俩站在这里欣赏风景的片刻时间里,他的羽毛已经开始了再一次的脱落。
他要飞,要用自己全新的姿态,用自己渴望了多年的姿态,完成自己生命中最后一次的飞翔。
啊溜坐了下来,仰着头看着,看着天空中的那条优美的弧线,弧线上不断有羽毛脱落着,像是一朵花,在一边绽放,一边死亡。
鸟人需要找到属于自己的鸟人山,去飞越,去得到认可,才有成为真正的鸟人的资格。
对于人类来说,这种麻烦的过程从来都不需要,也不重要。
人就是人,不论善恶,贫穷或富裕,低贱或是高尚,或者如此种种,始终是人,也必然是人。
何必去做一只鸟?
作者:【八招】烤魚
中靶:9/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暮夜、落水、蜂銀、夜雨、巴瓏、月溪明
公主被恶龙抓进了巢穴,等着王子来救。
恶龙问公主:“你觉得多久会有人来救你?”
公主想了想:“这里离我们国家有点远,走路得走上十几天。算上召集人手,筹备物资的时间,最多一个月,就会有人来。”
恶龙扳着手指头算数:“一个月,也就是三十天。短了点儿。那你觉得这里怎么样,想在这儿多待几天吗?”
公主摇头:“你这深山老林里,肯定什么都没有,我还等着回去和姐妹们开茶会呢。”
“我这里也有茶,你可以和我开啊。”
“和你开有什么意思啊。”公主撇嘴。
“好吧!那你要怎么才愿意在这里多留一阵子?”恶龙问。
公主想了想:“你能变成人吗?”
恶龙说:“OK!”
嘭的一声,恶龙变成了一个长着角的小孩。公主打量他,表情很复杂:“虽然挺可爱的,但我对未成年没有兴趣。”
“那怎么办!”小孩哭丧个脸,“要是你一个月就被人救回去了,大家都会嘲笑我的!”
“小小年纪不学好,跑出来抓公主玩,他们嘲笑你也是活该!”公主毫不留情。
“才不是呢!隔壁山里的龙,三岁就出去抓公主了,我今年都八岁了,妈妈说,抓公主就得从娃娃抓起!”小孩非常不服气。
“那你也抓个娃娃,说不定还能定娃娃亲。”
“不行,抓公主最好抓适婚年龄的,抓小孩也是要被龙笑话的!”
“你们龙怎么那么喜欢笑话别的龙啊?”
“龙就是这样,什么都要比!”小孩开始抱怨,“多大开始抓公主,抓的公主有多漂亮,公主的国家实力有多强盛,打退了多少人类,公主在这里待了多久,方方面面,全都要比出个高低上下,要是被龙比下去了,好久都抬不起头来!”
公主评价:“你们龙真怪。我从前以为,龙抓公主是因为对公主一见钟情,想要娶公主回家呢。”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事情早就变得不单纯啦!”小孩气鼓鼓地说,“现在抓公主已经变成了证明自己的途径,就连我这种对公主不感兴趣的,为了不被龙小看,也只能去抓一个回来!”
“龙也不容易啊!”公主感叹。
未成年小龙给公主安排住处,公主惊讶地发现这里竟然有床。
“你平时也会睡床吗?我还以为龙只会趴在山洞里睡觉。”
“这可是为你准备的。以前有个同族,给公主睡茅草堆,公主实在受不了,自己逃跑了,到现在都在被龙取笑。”
“……”公主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表示有床睡真的很不错。
“如果需要洗澡的话,淋浴间也为你准备了,饮食方面,虽然不像宫廷里的厨师,但我也会做几个家常菜,还有如果你无聊了,我这里还有飞行棋和桌游……”小孩殷勤地说。
公主皱着眉摇了摇头:“这一切都太荒谬了,我本来以为自己会经历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却没想到和我的想像相差甚远!龙已经不再是传说中强大而蛮横的种族,我现在只觉得你们愚蠢,为了攀比,你们做了太多没必要的事,本来传闻中烧杀掠夺的恶龙,现在却沦落到给人类当仆人的地步,我真的不理解这其中出了什么差错。”
小孩哭丧着脸:“你骂吧,多骂两句,让我那些天天比来比去的傻逼同胞听见最好。”
“它们要是能听见,非吃了我不可。”公主摇了摇头。
公主在山里住了半个月,恶龙小孩好吃好喝地伺候她,把她当祖宗一样供着。公主为人随和,没提什么过分的要求,闲着没事就和小孩打桌游。
不过有时,公主也会看起来有点忧伤。恶龙问她怎么了,她回答说:“不知道爸爸什么时候派人来救我……”
“我派了情报员去打听消息,要是有进展了,它会回来的。”恶龙说。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公主和恶龙正在玩叠叠乐,山洞里突然冲进一只鸟,大喊着:“报告!报告!”
小鸟飞进来,一头撞在叠叠乐上,积木稀里哗啦塌了一地。
“你干什么!刚摆好的!”恶龙不满。
“营救公主的队伍出动了!”小鸟说。
“出动了?”公主跳起来,“有多少人?”
“就,就一个人……”小鸟小声说。
“就一个人?”公主难以置信地说。
“就一个人!”恶龙兴奋地说。
“那我肯定一下子就能打跑他,这样就能再拖一个月,第一次抓公主两个月也算不错了,至少妈妈不会念叨我,说我时间太短……”恶龙喜不自禁,一边在房间里踱步一边喃喃自语,但旁边的公主肉眼可见地陷入了情绪低落。
“就一个人?就一个人?”公主咬着她的手帕,不甘心的说,“隔壁国家的公主被抓,他们可是出动了一百人的队伍攻打龙的巢穴!可只有一个人来救我,要是我回去的话,肯定要被人笑话到死了!”
“那就别回去了,多住一段时间嘛!”小鸟在一旁帮腔,“反正回去也是遭人耻笑!”
恶龙看公主这样,哈哈大笑:“说我的时候振振有词,你不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更多人来救你,就会被人嘲笑吗?”
“烦死了,公主的辛苦你又怎么能懂!”公主双手叉腰,“被恶龙抓走是公主的宿命,如果一个公主没有被抓走过,那就等于没有魅力,不仅要在茶会上被指指点点,也不会有王子上门提亲。被抓走之后,来营救的阵仗要是小了,就会被认为不受重视,要是迟迟没人来救,就相当于被国家抛弃,再也当不了公主。当然,最好的还是遇到帅气又有钱的恶龙,到那时营救的队伍会直接变成婚礼的仪仗队,这样的公主在茶会上就是最受尊重的存在。现在这个样子,摆明了是父王不打算为我的事费心,我还是别回去比较好!”
“那可太好了,等那个人一来,我直接把他烧成焦炭。”恶龙美滋滋地说。
“情报我带到了,我得赶紧走了,”一旁的小鸟说,“我还急着送下一家呢,这年头信使不好干,总有比你口碑好又速度快的。你们慢聊,拜拜!”
“小鸟也不容易啊……”恶龙感叹。
公主和恶龙又打了半个月的桌游。这一天,在他们玩大富翁的时候,洞口处突然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
“请问这里是龙的巢穴吗?”
恶龙起身:“来了,我去把他烧了。”
“七分熟就可以了,不要太狠。”公主说。
恶龙来到洞口,看见一个气质优雅衣冠楚楚的年轻人,正向它行礼问好。
“您好,您就是恶龙先生吧,请问公主在这里吗?”
“在,不过她不打算走。你要是不走的话,我就喷火。”恶龙威胁他。
年轻人礼貌地微笑:“原来如此,如果公主没有离开的意向,那就打扰了,我这就走。不过临走前能请您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忙?”
“请您在这张纸上面按个手印,或者盖个印章也行。”年轻人递过一张纸,恶龙接过一看,上面写着“人龙和解协议书”。
“还有公主如果方便的话,也让公主来签署一下吧。”年轻人又拿出另一张纸,上面写着“自愿滞留承诺书”。
公主从山洞里出来,看着纸上的内容,十分不解:“为什么我还需要承诺自愿留在这里?”
“我也不明白这‘人类方在未被击败的情况下与龙方达成和解’是什么意思。”恶龙也一头雾水。
“是这样的,事实上,我是一名勇者,”年轻人解释,“现在拯救公主愈发困难,她们总是有各式各样的理由不肯离开,可是最后我们勇者却需要承担失败的名声。救不到公主的勇者会失去竞争力,他们会被普遍认为是没有能力,之后也会逐渐接不到工作委托,因此我才需要这两份文件,来证明我在这场营救行动中没有落败。”
公主和恶龙面面相觑。他们最终还是签了文件,送走了勇者,勇者非常感激,说有机会给他们寄礼物。
勇者走后,公主感叹:“我从前觉得,书里写的公主,恶龙和勇者的故事是很单纯的。”
恶龙也感叹:“没想到轮到自己,却发现是一件如此复杂的事。”
“可究竟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公主问。
“也许所有地方都错了。”恶龙说。
他们一起叹了口气,然后回山洞里继续玩大富翁了。
作者:【七招】阿千
中靶:0/13 全勝
“不急不急,兽语者马上就要到了,到时候让医生好好地给我们宝贝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不痛不痛,我给你揉揉,揉揉就不疼了。”梧桐一边抚摸着拉特的头,一边轻声安抚。她忍不住看看太阳,弦月日,晨时三刻,约好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但是兽语者那边丝毫没有动静,她发出去的消息也毫无回应。
一定要给这个兽语者差评,兽语者兽语者全是噱头,不过就是兽医,梧桐又急又恼,忍不住心里埋怨。她的手一停下,拉特又露出了明显的痛苦的神情,她赶忙又安抚了起来。
兽语者就是古时候的兽医,兽语者并不是真的能与宠物沟通,这个名称一开始特指研究麻兽的医生,麻兽普遍很友善,而且研究者们往往能分清麻兽叫声的含义,看起来就像能和麻兽说话一样,就传出了兽语者这个称呼。随着麻兽的普及,兽医们都标榜自己是能听懂宠物说话的兽语者,这个称呼也逐渐传开,渐渐的兽语者这一词就代替了兽医。
终于,梧桐听到了门铃的声音,她手边躺着的麻兽一下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警惕地看着门口。拉特没生病的时候还会帮梧桐看门,虽然他那么小一只,还有肉肉的爪子,肯定没有办法对任何人造成攻击,但是有他的陪伴,给了独居的梧桐很大的安全感。如今,拉特那摇摇晃晃病入膏肓的样子,让梧桐忍不住伤感起来,她想着不管花多少钱,也一定要给拉特治好,便忙不迭地去开门。
来的正是她约的兽语者。
那个兽语者,戴着口罩和白大褂和帽子,只露出一双亮着的眼睛,看上去颇为专业,他还带着一只蜂鸟,通常只有水平高超的医生才会因为设备需要过多,都会带一只蜂鸟辅助机。这让梧桐心生好感,她一下子忘记了刚才的埋怨。
“医生,拉特他前两天开始就没有胃口,一直在难受地‘啊啊’叫,后来我发现摸摸他的脚,他好像就好受一点了。我搜索了一下可能是关节病变,我就买了药,但是我又不敢给他乱吃,没有没有,我还没吃。你看看这个对不对。他小时候得过焦虑症,我根本不敢给他乱吃药。”医生还没换鞋,梧桐已经一股脑地开始讲述拉特的情况,还手忙脚乱地拿出药品展示。
兽语者并不搭腔,只是说:“知道了,让我看看麻。”梧桐忍不住又给这个兽语者减分,身为兽语者却对生病的小动物丝没有表达任何关怀,更别说还迟到,简直是缺乏职业道德。
不过兽语者动作倒是很熟练专业,她——梧桐通过声音分辨出了兽语者的性别——迅速地就在门口架起了便携诊台,熟练地抱起拉特,称量体重,检查毛发骨骼,开始询问拉特的日常饮食生活习惯。拉特在兽语者的手下拼命挣扎,梧桐也只能帮着兽语者控制住拉特。但是拉特一直在叫唤没有停过。一声声都叫进了梧桐的心底,她恨不得受苦的是自己。
“吃了什么?”
“最近都没怎么吃。”
隔了好一会儿,兽语者才回应:“嗯,那运动了吗?”
“拉特他不太喜欢动弹。”
“超重了。”
梧桐连连称是:“我觉得胖胖的比较可爱,所以不太限制他吃喝。我之后要限制一下吗?”
兽语者又很失礼地沉默了起来,也不回应。梧桐心底的不信任感油然而生,但她只能安慰自己,毕竟医术的高明与否与性格教养也没有什么关系。
兽语者测量过了体温体重等常规检查,一边设置起了新的检查设备,一边又开口:“能不能带一些它的的粪便和平时吃的食物过来,我要看一眼。”
梧桐连连称是,赶忙跑去麻兽的厕所那边收拾粪便。麻兽是很爱干净的动物,它们排泄完之后会把粪便都盖起来,它们不怕水,甚至还会用水清洗自己。但是由于梧桐不太喜欢湿漉漉的环境,所以家里没有设置麻兽的清洗装置。梧桐用保鲜袋封好了粪便,又去厨房倒了一些麻食,噔噔噔地跑到门口。
然而门口已经空无一人,拉特和兽语者都消失不见。
“吱、吱吱。”蜂鸟在格雷特的头顶吱吱乱叫,但是直升机的声音一下子就盖过了蜂鸟的鸣叫。
“下面的逃犯听着,如果你现在束手就擒,我们还能保证你的生命安全。”
格雷特抱着拉特在山中奔跑,浓密的树林遮挡住了直升机的视线,警方不可能发现她的位置,他们只是虚张声势而已。
然而,现在的情况实在是太糟糕了,既然被警方追踪到了这里,那么山里的麻兽聚集地会发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格雷特伸出手指,与蜂鸟连接,下达指令:“告诉贝尔马上进行转移,把现场的情况与他同步,然后切断网络。”机械鸟的眼睛闪烁起来。
格雷特因为自身要搭载兽语者的工具,把通讯导航等功能都设置到了蜂鸟上,切断网络之后的“蜂鸟”不能再为格雷特导航,但是为了防止警方入侵AI获取自己的位置,格雷特只能这样做。格雷特凭着记忆在山林里打转,花了好久终于找到了他们设置的野生麻兽聚集地。
然而聚集地里一片狼藉,一只白色的麻兽腐烂的尸体躺在外面,正是格雷特上次送来的麻兽。新来的麻兽似乎受到了排挤。
格雷特往山洞里瞧去,洞中的麻兽们突然拿起石头有组织地开始向外砸,再也不见家养宠物时候友善的模样。这是格雷特可以预见的事情,回归野生的麻兽们逐渐了有了新的社会结构和野性,这正是他们想要看到的。然而,已经形成了固定社会结构的麻兽们也许不会接受新成员了。
格雷特手里的这一只麻兽肯定不能再留在这里了。她决定找一个洞窟休息一晚上,躲过警察再说。
贝尔在山下的宾馆住了几天,但是没能听到任何关于“拐带麻兽的逃犯”的消息。
他和格雷特原本都是兽医专业的学生,然而对于动物的研究越是深入,越是感受到动物们的痛苦,尤其是宠物们,被圈禁在房子中、被限制行为,他们见过的80%的宠物都有心理问题。由于心理问题不容易被发现,宠物们所承受的痛苦永远不会被发现。最终他们慢慢开展了这个计划,目的在于将宠物麻兽放归自然。这座山里的实验已经渐入佳境,然而不幸的是兽语者格雷特送新偷来的麻兽过来的时候,终于还是被人发现了踪迹。
格雷特已经好几日音讯全无,警察也还没离开。但是贝尔也不是单纯地等待,他也有了新的目标,宾馆的住客中也有一个带着麻兽的女人,那个女人正在出售麻兽。她的麻兽是一只黄色的麻兽,戴着粉色的项圈,身上脏兮兮的满是污渍和腥味——这对麻兽来说很少见。那只麻兽总是颤颤巍巍地站在她的脚边,用双手想要抱住那位女士的腿,但是那个女人却总是躲开。
贝尔试着去套近乎,但是那个女人很颓然,很少说什么。他们聊到麻兽的时候那个女人露出了厌恶又恐惧的表情,说:麻兽就是动物而已。
贝尔想,确实如此,麻兽就该是动物,而不是宠物。
最终那个女人离开的时候,麻兽被扔在了垃圾站,贝尔将它捡了回来,准备放到另一个试验地去。格雷特一直没有消息,估计是凶多吉少,他找的警察也只是告诉他别等了,还告诉他山上的麻兽群也已经被官方处理了。贝尔只能收拾起东西,他还有很多实验场要照看,只好等事态平息之后再回来看看。
贝尔帮那只麻兽洗干净,麻兽被贝尔冰凉的身体吓了一跳,但是又很快适应了。麻兽的身上全是血污淤青,不知道经历过什么。清洗项圈的时候,贝尔发现项圈和麻兽头发缠绕的地方,缠上了一些芯片碎片。他伸出手指与那芯片碎片连接起来,那似乎是格雷特的蜂鸟。
贝尔意识到,这只麻兽正是格雷特带来的新麻兽。
他忍不住落下泪来,格雷特必然是已经牺牲了,而他一定会将这只麻兽带到新的实验基地,完成格雷特留下的事业,让它回归自然。
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梧桐再也不养宠物了,她内心对兽语者充满了恨,原本拉特可以安享晚年,但是拉特永远不会回到自己身边了。
作者:【七招】格子
中靶:0/12 全勝
“你听说了吗?西边的那座山,说是要死了?这山怎么死啊,还见谁都说,怪逗的。”
“呿,早就听说了。要我说,这么大张旗鼓地昭告天下。多半是死不了的。”白鸟不耐烦地挥了挥翅膀。
旁鸟见它像是不愿多提这事似的,悻悻住了嘴,仰着头专心研究哪颗果子更红一点。
反倒是白鸟等了半天,没再等到对方开口,恨恨踩了两脚树枝,把后面的抱怨咽回了肚子里。
日头在叽喳细碎的鸣声中逐渐西斜,树荫间的光斑逐渐扩大成光圈,烧成一地的热辣,明晃晃打在低矮的,看不出模样的山头上。
这曾经是座挺好看的小山,密密麻麻的绿树伸着千奇百怪的枝丫,候鸟带来的种子洒在草丛里开成颜色各异的花,松软的泥土总是散发着雨后潮乎乎的香气,风一吹,树叶草叶哗啦啦地响起来跟唱歌似的,十里八乡的小鸟小兔子都慕名来看。
小白鸟就是那时候跟这座山熟络起来的,它长得好看,唱歌又好听,不乐意跟那些“野鸡”成天搅成一团,一时挑拣它们弄脏了自己的尾巴,一时嫌弃它们唱歌五音不全,连它们常去的山头都显得泥巴巴脏兮兮的,让鸟看了讨厌。但这座山软乎乎的,小白鸟能缩在大片叶子的间隙里,仔仔细细梳理自己的羽毛,或是与它一唱一和些即兴的小调。
小白鸟偶尔会问:“我不会给你带种子,也不会跟它们一样叽叽喳喳夸你好看,你怎么不生气呀?”
小山慢悠悠地,思考好久,才让风带去自己的答案:“你唱歌好听。”
又过了许久,等得小白鸟都不耐烦了,风才送来后半句回答:“这就够了。”
这座小山跟外面的“妖艳贱货”不一样。小白鸟在树枝上晃着腿,用了个跟人类学来的新词。
但小山也有缺点,它不怎么爱说话,被小白鸟逼急了,它才慢悠悠地低低说几句“山有山德”之类的,然后被小白鸟一口气呛几十句,便又软乎乎地不说话了。
小山头有点傻。小白鸟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自己只好勉为其难多照顾照顾这个傻山了。
然而,小山是有主人的,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小白鸟气的差点从藤蔓做成的秋千上摔下来,它气势汹汹地飞过去想要问个究竟。却看到了一个趾高气扬的人类在小山前面指指点点,他要砍掉漂亮的小树,拔掉可爱的小花,专门开辟一片地方建黑石头砌成的房子,再拉起围栏,用肥沃的土地种些食物……
“你就不发表点意见吗?就任他瞎搞?”小白鸟挥着翅膀,想要俯冲突袭人类,给他啄个半身不遂,却被宽大的树叶抱了个满怀,闷得声音有些变形。
“山有山德。”风里的声音还是慢悠悠,软绵绵的,但带着点喜悦,带点喜欢。
完了。小白鸟两根细腿外八一撇,坐了个屁股墩儿。完了,小山头还挺喜欢这个人类。
“那要是他不喜欢你了呢?”
“这片土地都是这个人类的。”小山的声音依然淡淡的,带着点喜欢,比夸小白鸟唱歌还要多的喜欢。
“他要是往你身上扔垃圾呢?要是把你砍得光秃秃丑兮兮呢?”小白鸟挣开了树叶,不死心地问。
“……”
小山没有说话。
小白鸟觉得自己的话真是“振聋发聩”,它刚要再补充几句,却发现小山并没有在想自己的问题,而是在配合着人类的脚步整理凌乱的杂草免得他绊倒。
年轻气盛的小白鸟向来只有自己不理人的份儿,哪儿被人这么无视过,直被气了个倒仰,啐了一声“傻山”便飞快地飞走了。
没有温柔的风来送自己,也没有树脂的清香做礼物,小白鸟孤零零地越飞越气,决心再也不管这傻山的事了。
后来,便是路过的候鸟、飘零的树叶、逃走的兔子、串门的小鹿送来的消息。
起初人类跟小山大概是很好的,小白鸟也很不乐意听那些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日常,但很快,后面的消息就糟糕了起来。人类将山上的东西挖得差不多了,开始喊朋友来山上玩,将垃圾丢得到处都是,有次差点着了火。
再后来,人类看上了隔壁的一座山,山上有珍贵的山珍,春天还会飘好看的小白花。人类觉得黑石头房太单调,太丑,绿树太普通,山上的小动物太吵……再后来,人类在那座新的山上建了个新房子,自己搬了过去,那些用旧了又舍不得丢掉的东西,朋友们聚餐的工具,都还存在小山那里。
再再后来,人类想在新山上打造什么“生态园区”,从小山挖了一车又一车的土运到新的山上,将小山生生挖平了十米。
再再后来,人类把种在山上的观赏植物移走了,坑洼的园圃荒废了,自己也很少再回来了。小山靠着候鸟们偶尔路过丢下的种子,靠着雨露与阳光,又缓缓将满目的疮痍养出了点光风霁月的美感,然而每每努力成功一些,就又有“生态园区”那边的新垃圾倾倒过来,或是又有运土车过来挖了土就走……
再后来……
再后来,小白鸟长成了大白鸟,它决定出去逛逛。于是,找了个日子,它乘着风就上路了,它驭过彩虹,穿过青云,飞过了很多地方,见过了很多小山头,听过了许多故事。
它也认识了很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开始时,它不厌其烦地跟他们讲自己的故事“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它是一座山,后来它被人类圈住了……”后来,它逐渐讲厌了,它意识到,那片小地方的一座小山,跟这么宽的天空,这么广的森林,这么大的世界比,真的只是座小小的山而已。
飞过许多地方的白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回来的那天晚上,它去看了自己面目全非的老朋友,小山已经不能叫小山了,它又矮又黑,上面遍布着坑坑洼洼的洞,最大的那棵榕树都被人连根挖起带走了,月光照在地面上,在腥臭的污水里反射出不甚明显的光。
白鸟酝酿了一会儿,开口还是没忍住那个刻薄的劲儿:“山德就让你变成这种东西吗?”
小山声音闷闷的,带着些疲惫:“我想去死了。”
“哈。”白鸟的一席话都压在嗓子里,只发出尖锐的一声嘲笑,缓了缓,才咬着牙问,“我还从未听说一座山能死了。人类到底有什么好,你揍他啊,用你的大树去打他,用你的藤蔓去绞他,喊上蜜蜂去蛰他。区区脆弱的人类把你逼死了算怎么回事?!”
“这片土地都是这个人类的。”小山像是解释过千百遍的样子,熟练地掏出这个理由,“我又能怎么办呢?只是我太累了,我有点想要死去了。像大树枯萎,像风沙散尽,像河流干枯……”
“说到底!究竟是谁规定这片土地是他的!分明就是个自说自话的蠢货,也就骗骗你这样的傻子。你可是座山啊,你发起火来,能天崩地裂,能绞灭生灵,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白鸟絮絮叨叨把外面听来的文词儿往上堆,生怕唬不住这个傻山。
“但是我太累了……”尾音的叹息被风拖了很长,也把白鸟的话压回了肚子里。
“那至少也得拉个垫背的,我看你还挺喜欢那个男人的,不如跟他同归于尽。”白鸟扇了扇翅膀,眼珠一转,这座傻山怪喜欢那个人类的,一定不舍得……
“也行。”
“嘎?”白鸟愣了半天,发出像鸭子一样的困惑,它自觉难听,忙把后半句咽了回去,然而任凭它再怎么问,小山再也没有回应过它的疑问了。
回到家乡的日子格外得忙,有许多小动物来缠着白鸟讲外面的故事,有人提起“西边的那座山”,它就佯装不屑地嘲讽两句,只是这件“山要自杀”的奇事到底传得沸沸扬扬,连人类都听说了。
据说人类特意急匆匆从新的房子赶了回来,找了垃圾车清理了垃圾,又好好翻新了山上的黑石小屋。
白鸟觉得那个傻山大概又被哄好了,心里有些不屑,又有些别扭。
然而还没等它别扭几天,西边就发生了大地震,据说地面裂开了个大口子,将整座山囫囵吞了进去,连带着在黑石小屋里睡着的人类一起……
小山大概真的很累了。
白鸟悻悻地想。
作者:【五招】伊西多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漢尼、落水、蜂銀、巫念桃、夜雨、月溪明、四戎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妈妈常常这么对我说。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FF小姐也常常这么对我说,声音的高低粗细和妈妈的不差分毫,活脱脱就是她打开窗户对窗下的我呵斥的声气,假如妈妈听到一定会像我一样吓得心惊胆战的。正因此,我从不会让FF小姐在妈妈面前进行这项表演。FF小姐引起的不满已经够多了,我不希望所有我的亲人之间再有什么冲突,尤其,尤其是妈妈。
FF小姐是只鹦鹉,是我八岁那年,也就是说,妈妈和我的继父结婚的那年,在垃圾山上的一台空微波炉里捡到的。当时正好在下雨,我和TT一起在垃圾山下玩,我们都看到了山下溢出来的五彩斑斓的污水,TT的那张长得跟继父很像的布满雀斑的红脸立刻变得很白,她就像妈妈常说的那样,“对一切都不理解”。假如不是我听到了有人用歇斯底里的尖细女声重复着“好冷啊”,TT一定会扭头就走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好多少,在我把FF小姐从微波炉里提出来高高举给山下的TT看时,我听见她用纯正的首都口音说道:“一只死鸡有什么好找的!”
TT对什么都不满意,从一开始她就警告我不要给FF小姐取这个名字,尽管我告诉她这是因为我的中间名和姓氏的简写就是FF。我是米米·F·F。她说她才该给宠物取这种名字,因为她的姓氏是确定的,而我的姓氏一定是妈妈从不知道哪家理发店门口贴的过气明星那里剽窃的。她应该庆幸她没有继续往下说我的妈妈是个人尽皆知的妓女,否则我发誓我要把她那头玉米须一样红里透黄的卷毛通通拔下来。我不在乎这句话是真是假,就算全镇的人都在传又怎么样呢?他们还说我的继父是个好男人,全是因为在镇上呆的时间太短才被我妈妈的花言巧语迷惑了,和这么一个除了一张俏脸儿以外别无所有的疯疯癫癫的头号淫妇结了婚。他们说的全是假话。
而且说真的,还有谁比我继父更像个疯子呢?他说妈妈“大晚上弹琴一定是有病”,明明他大晚上的颠颠倒倒从外面回来,有什么资格说我妈妈!那时候TT已经睡了,我跑到我的房间里把FF小姐放到桌子上,一出房间就看到他打了妈妈一巴掌。我发出哨子般的尖叫,冲到他面前,恨不得把他从妈妈、从这间房子里推开,他喷着酒气的骂声震耳欲聋:“不知道爹是谁的小杂种!滚开!”他的手掐着我的脖子,我身体一轻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过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坐在床头,垂着脑袋默默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动了动我的四肢,觉得仿佛哪里都像抻长了的橡皮泥痛得松软不堪。妈妈的脸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像大多数时间一样一动不动什么都不注意,直到我从床上坐起来抱住了她。她的眼睛闪烁得像在怕什么,她的身体温暖却僵硬,片刻后她终于回手抱住了我。那一刻我真的希望我俩都是橡皮泥捏成的小人儿,可以揉塑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事后TT告诉我,我昏迷了三天。继父在把我打到昏迷之后恐怕自己也担心出什么事,就没再为难我妈妈出门去了。我很担心他还会回来,只有我和妈妈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简单那么漫长,而有了他后的日子就是惊心动魄的短暂。我又问TT有人给FF小姐喂东西吃吗?TT翻了个白眼:“当然有啊,就是你倒霉的大姐姐我。”我反驳她:“你才不是我的姐姐呢。”我说这句话是不想让她察觉我身上的任何异样,在那昏睡的三天里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就像那些一夜之间苍老的人。
TT用轻蔑的冷笑作为回应:“那你就不能对学校里的那些人解释一下吗?他们都说我是你的大姐姐,不管是你的什么事情都拿来嘲笑我。”我反感她拿别人的错来指责我,就没好气地回嘴:“你以为他们不知道吗?我又有什么办法。”“他们”指的是学校里的所有人。他们这样骂我:“住在垃圾山上的人,连血里都带着毒。离她远点,她身上都是细菌!艾滋病毒,淋病,梅毒,她妈妈就生出这个畸形的葡萄胎娃娃。”
我们住在垃圾山上,我们连血里都带着毒。TT和我越过垃圾填埋场,她的步子还是带着小心翼翼的拘谨,但已经不会对时不时传来的刺鼻气味或者高高堆起的五颜六色的垃圾大呼小叫了。她跟我描述过她爸妈离婚前住的房子,她说外面就是草坪和树林,空气中飘满清新的花香味。我想她这些口角春风应该对着学校里的同学去吹,这样他们说不定就不会再叫我“垃圾公主”,叫她“垃圾公主的姐姐”,他们似乎认为我们住在垃圾山上就一定是我们生产了这些垃圾,是我们毒害了这片土地,是我们召唤来死神给他们的亲人送上癌症。
就跟我料想的分毫不差,学校的人果然多了新的嘲笑我的话,“怎么,你那个继父终于看透了你妈妈啦?”“小垃圾挨了大垃圾的揍啦!”我不得不堵住自己的耳朵,想离开的心思又重了一些,不仅仅是离开这个垃圾山,所有的人所有的国家是不是都一样?
放学后有男生拦住了我们,说他想送TT回家。男人的窃笑声在四周低低响起,有人嬉笑:“他还真不害怕淋病……”TT的脸色一下子难看极了,当即质问:“拿什么载,你的摩托车吗?别忘了这里还有我妹妹呢,等你开得起轿车再说!”男生的脸色由红转青,周围静了下来,TT朝他脸上吹了口气,看着他下意识往后一躲,冷笑道:“就这样还想亲我?泡你那些二手妞去吧!”
走到最后一段路我快步追赶上她,瞅见TT仍然一脸严肃。我清楚她有多么心高气傲,被这种男孩追求不啻一种耻辱。但是我仍然慢条斯理说道:“你是不是有点太冲动了?万一他真进了克莫拉……”TT打断我说:“你懂什么!哼,就他?再说了,难道你很喜欢克莫拉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看到家门口停了一辆黑车,心顿时绞紧了,连忙快走几步仔细打量:太好了,这辆车还是簇新的,不是继父那辆旧车。那么会是谁呢?莫非又是哪个男人来找妈妈了吗?满腹狐疑中我拉住TT的手走进家门,只听到有大叫的声音:“克莫拉来啦,克莫拉来啦!”
现场的人谁都没叫,叫的是FF小姐,它在笼子里扇动翅膀拼命扑腾。两个穿T恤的男子围着它大笑,腰间的枪支乌黑发亮。我下意识往前走了两步,才反应过来TT早已经站住了。
“你们是谁?我妈妈呢?”
“哦,姑娘们回来了。我们听说你俩不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谁是这家丈夫的女儿?”
“是我。”TT说。
左边那人吹了声口哨,突然抬手扣动扳机,子弹擦着TT的耳边飞过,打穿了一块玻璃。另一个人警告:“听着,安静点。”要不是他这句话,说不定TT会告诉他:“我俩可是谁都没叫。”
我以为他要对TT问:“你这小娘们在学校里为什么对我表弟尖酸刻薄?”谁知道他问的却是:“你知不知道你那个该死的老爸偷走了‘牛眼睛’的一把快枪?还用那把枪射中了你这该死的小妹妹的老妈,那个出了名的贝阿特丽丝的肚子。把那娘们儿送进了医院,他妈的,你那老爸就该下地狱,他怎么就不肯安安分分下呢,天知道他现在在哪个街区里窝着呢!你抖什么呢小美女?”接着他又扫了我一眼,立刻笑得前仰后合:“我的天哪,马诺,你看看这位姑娘,这张脸就像死人一样!”
叫马诺的说:“你能不能别那么多废话,咱们俩还是赶紧把这个姑娘提回去。你叫什么名字?别动!”他俩站起身,朝TT包围过去。
贝阿特丽丝是我妈妈的名字。叫这个名字的人现在在医院。哪家医院呢?我的大脑有一瞬间围绕着这句话旋转,非常冷静地思考着,但我的腿却一下子就软得站立不住,肠胃里似乎有车轮在转来转去,想吐什么又没得吐。要不是TT的尖叫挣扎声唤醒了我,我大概会吐出胃酸。我看到那个废话男硬生生将她拦腰抱起,那个叫马诺的帮住她两条腿,就像老鹰抓小鸡,除了她的尖叫又清脆又惨烈,两条胳膊挥舞着试图抓住掰开废话男的手。暴行激发着勇气在我的头脑和四肢里涌动,我发誓那一刻我只有愤怒,无奈我的腿脚却软得无法前进一步。混乱中格朗一声,竟然是FF小姐撞开了笼子,空中划过一道彩色的电弧,紧接着就是一声男人的惨叫,FF小姐迅速撤开,那个废话男暴跳如雷,拔出枪来,四声枪响后,我发现我竟然还站在原地,FF小姐慢吞吞飞到桌子上站定,嘴里噙着一颗眼球。而那两个壮汉则不再动弹,他们不知何时放开了TT,她正躺在地上,发出夹杂哭腔的呻吟声。
有个穿西装的男人,把枪口对准了他们。
马诺说:“老兄,搞搞清楚,你要跟克莫拉作对?”
男人从牙缝里渗出一丝轻笑。他就站在我家门口,背着阳光甚至看不清脸,只能听到他操着一口过于纯正流利以至于一听就不是本国人的意大利语说:“你能让克莫拉跟我作对吗?快滚。”
他们还真就滚了,连眼睛都没带上。
我从地上扶起TT来,把她被弄得一团糟的衣服整理了一下。她坐在椅子上,用惊魂未定的红眼睛注视这个提着枪的男人,他则问道:“你们是贝阿特丽丝的女儿?”
我没回答,因为一转头就看见FF小姐在吞那颗眼球。我木在那里几秒钟才跳起来,想把那颗拖着血管的圆球抠出来,但为时已晚。这当儿气喘吁吁的TT仿佛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语调里简直还带点欣喜:“是的,先生,您是哪位?”
我低声对FF小姐说:“吐出来,求你了,吐出来!”但它毫不理会我,紧紧闭着喙,圆圆的小眼睛发着光。
“我是伊维聂尔。”男人只说了这句话就住了口。我抓着FF小姐,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打算先把它装到笼子里去,站起身时才发现他俩都直盯着我,下意识用手一抹,意识到我的脸上全湿了。
TT过来抱住了我,但我立刻推开她。我向伊维聂尔先生问道:“对不起,你能自我介绍得详细点吗?我从没听说过什么伊维聂尔。”
他把枪插进裤腰,走过来蹲下身,看着我说:“你叫米米,对吧?”
“你的妈妈叫贝阿特丽丝,但父不详。你妈妈去年结婚,就是和今天偷走了克莫拉的枪、打伤了你妈妈的那个男人,她和他从认识到结婚只花了几个月时间。他俩的婚礼我还去过,当时你穿一条白裙子,背上还有两个蕾丝做的小白翅膀。这些信息够吗?”
他掏出一块手帕揩拭我的脸:“米米,这里从以前就没有安全过,之后也不会再安全了。为什么不这样呢:你,还有你姐姐,你们两个先到我家里去避一避?并不是我夸口,比我家更安全的地方全国都找不出来,就算是克莫拉,又或者玛菲亚,也填不满我的宅邸。等过了这阵风头……”
我及时截断话头:“伊维聂尔先生,你知道我妈妈现在在哪儿吗?”
“当然,我这就可以带你去见她。”他朝我伸出一只手,“咱们走吧。”
我抓紧了手中的FF小姐。伊维聂尔先生见我不回应,又转向TT问道:“你呢?”
我央求道:“TT,别去。你和我,我们两个一起去陪妈妈吧。”
“但是……”我刚听到她说了个“但是”,不由得用力摇了摇头。“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你不是我姐姐,怎么会和我一起陪妈妈?”
TT的脸色一下子冷下来:“你为什么不跟着我?伊维聂尔先生明明说了……”
“姑娘们,别吵了。”伊维聂尔先生做了个停的手势。他问TT:“你要去我家吗?”TT点了点头。于是这就成了最后的安排,TT去他家,我去医院陪着妈妈。
我们坐在他的黑车上,离开了垃圾山上我们的家。我手里提着装着FF小姐的笼子、从家里收拾出来的鸟食、钥匙,TT坐在车前座,我一个人坐在后座上。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但我无暇顾及。
伊维聂尔先生还给学校打了个电话,向老师说明我俩的情况。老师答应得很痛快,也许我妈妈的事他已经听说了。
我们先一起去了医院。我很少进医院,这里的人都穿着白色的长褂子,在镜子般光滑的地板上走来走去。我们上了十一层楼,在一处病房前停下来。伊维聂尔先生对我说:“进去看看吧。”
我听从了他的话,觉得自己是在演戏,他就是我的导演。门仿佛是被一片安静给挡住了,我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推开。在窗边,太阳照耀着妈妈的床。只需要一眼,我就知道是她。
妈妈今年才给自己剪了一头短发,它们都乱糟糟地压在枕头上。她闭着眼睛,谁也不看,也不像在睡觉。
伊维聂尔先生扶住我的肩膀:“你妈妈情况很不好。”接着他又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话,主要就是妈妈非常危险,有可能、多半会死。他问我还要不要在这里陪着妈妈,我的回答比之前更坚定。
妈妈对我们说的话一点反应都没有,从我们进门到他走。TT和FF小姐都在他那里,病房里只剩下我和妈妈,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不敢动她哪怕一下。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梦里隐约听到了妈妈的声音,一个激灵醒了过来。笃笃,笃笃,是有人在敲窗户的声音。
但是这里是十一楼啊!我不知道病房的灯开关在哪儿,只好抓起桌子上的台灯,轻手轻脚拉开窗帘,立刻被吓了一跳,赶忙打开窗户:是FF小姐!
FF小姐飞了进来,歪着头看我。我问:“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在伊维聂尔先生哪儿吗?天哪……”我先把窗户关上,随后摸出手机打算给伊维聂尔先生打个电话。手机上显示:11:30。突然FF小姐说:“米米,别怕,别着急!”我的手顿时开始打战。
这是妈妈的声音,但妈妈从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你听我说,你妈妈的情况现在很危险。”
这是伊维聂尔先生的声音。
“但是我有办法救她,而且我也愿意告诉你这个办法,这个秘密。”
这是TT的声音。
我被惊得哑口无言,鹦鹉当然会说话了,可是它们应该只会模仿别人说话,而不是像一个人一样,说出有顺序有逻辑的话!
“回答我呀!”它突然用我的声音说:“米米,你难道不想救你妈妈吗?”
“我是不是在做梦?”
“当然不是,你只是个小傻瓜。”FF小姐发出叹气的声音,这次,声音是我的。
我摸摸它,又摸摸我自己。它的羽毛摸起来是真实的。猛然间我发起抖来:“所以?你会说话……你就像人一样聪明?”
“我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很多呢,毕竟我已经活了三百年了。”
这回的声音我从没听过。
“不可能!你不要骗我,你有什么证据?”
“我可以向你依次叙述这三百年来所有上位的统治者。”
“但那些东西在书上都能读到!”
“嗯……你已经相信我会读书啦?”它嘎嘎笑起来,被我一把掐住了脖子。我控制不住手发抖,威胁道:“你最好别骗我,否则我现在就掐死你!”
“好了好了,放开我,听我说!”它在我手里挣扎着,最后我还是放了手。它又煞有介事地咳嗽了几声,这才说道:
“米米,我真的没有在骗你呀。如果不是时间紧迫,我一定有更好的办法向你证明我自己。首先,我为什么能活三百年?那是因为我有逃避死亡的办法,只不过这个办法需要牺牲其他的生命罢了。之前的我都是找到濒死的生命,你不知道有多艰难。但是现在我已经活得厌烦了,世界上还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呢?有什么值得为之停留的东西呢?所以我发现,死亡反而是神秘的,值得探讨的,他要来就来好了。但是米米,你想要你的妈妈活下去对吧?你愿意为此付出什么代价?告诉我吧。”
“我的生命。”我立刻答道。
“随处可见的答案啊。”FF小姐又发出一串笑声。“不过,别人的生命呢?”
“什么都没关系。只要妈妈能活着,我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都一样。”
“那么你是不在意牺牲我的生命咯?幸好,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FF小姐的声音严肃起来,“所以我就让你信任我,并且教会你这个逃避死亡的办法。”
她取得我信任的办法,是让我去垃圾山那边挖东西。据她说那是一大笔钱,但我现在离垃圾山太远了。好在FF小姐有办法:她给我叼来了一只钱包,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的,有可能是医生的。
我们离开医院,叫了出租车,来到了垃圾山。远远的我看见我家竟然亮着灯,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慌。FF小姐说:“说不定是克莫拉的人。”
夜晚的垃圾山飘散的腐臭味似乎比白天还要明显。天上一轮明亮的圆月撒下幽幽的白光,真奇怪,夜晚是白色的而白天却是金色的。我一开始选择用手挖,很快就因为恶心而停下了动作。我觉得手心处黏糊糊的发着热,这是因为垃圾山的泥土,我不清楚叫它“泥土”是不是严谨,毕竟下雨天雨水都淋不透它,只能汪汪地浮在地面上。我问FF小姐:“你知道哪里有铁锹吗?”
“我知道土里有很多铁元素。”
“操你自己去。”我说,“土里明明都是六价铬元素。”
“你知道得还真清楚。”
妈妈提到过这个,不过我没说出来。FF小姐鼓励道:“真的不深的。再说了,你会看到证据的,你会知道那个方法的,到那时候你就不必在乎身体如何了,反正可以换。”
“你是说你救我妈妈的办法就是给她换个身体?难道是换成你的?”
“快挖吧,时间不多了。”
于是我继续把手指刨进地里,抠挖出一捧一捧混着各种五颜六色不明物体的土。我一边挖一边想着FF小姐救妈妈的办法。如果真的是跟FF小姐交换身体,那么FF小姐就会作为我妈妈死去,因为她的话语中已经透露出了愿意为我妈妈做牺牲的想法。但是这能被叫做牺牲吗,是作为一个人死去更好呢还是作为一只鹦鹉活着更好呢?妈妈愿意做鹦鹉吗?假如她成了鹦鹉,那她就不能再弹琴也不能再画画了。鹦鹉的翅膀不能灵敏地拍打琴键,不能像妈妈的手那样,她的手又白又细,像夏天的小飞虫在琴键上翩翩起舞。她叮叮咚咚弹着曲子,又悲伤又热烈,火星四迸,碎解明灭。
也许我不应该太过于信任FF小姐的。也许这一切不过都是我的一场梦罢了,我醒来的时候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根本不存在什么说话很有逻辑的鹦鹉,根本不存在一个罗宾汉一样从天而降打倒坏人的神秘男人,不存在用偷来的枪打中妻子肚子的逃走的丈夫,不存在傲慢又怯懦的继姐姐。最后连这个世界都不存在,我只不过是空气里写下的一堆乱码,一个随机的排列。
可妈妈应该存在。我希望她在窗前弹着钢琴,一直一直。如果这真的是一场梦,就让醒来的那个我是在妈妈的子宫里倾听音乐的胎儿,我在妈妈柔软的器官里,我曾经是、始终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我想到那条母鱼,我们——我和某个为了躲避这些化学药剂已经远远搬走的男孩子——在路边的泥水坑里发现了它,它的嘴里不断冒出气泡,肚腹膨大得像怀了孕。男孩子拿出生锈的小刀,剖开它的肚子,那里面不是我们所想象的橙黄的鱼子,而是一团团粉红滑腻的瘤子。我们不知道那条鱼为什么在那里,就像我们不知道究竟是谁生产出了一座座垃圾山,并把它们堆积于此,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哪一股难闻的气味里的什么化学物质,让癌细胞在我们的身体里滋生,让我们的肺部长出肿瘤。
恐惧,到处都弥漫恐惧。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毒素,像被放逐的囚徒在这里被遗忘。过去的那些恐惧和阴影,现在都一齐跳出来压在我的心头。最鲜明最焦灼的就是我不要妈妈死,不要。
FF小姐大喊:“米米,你看!”
泥土中露出了几根细细的骨头。我的目光没有多做停留,伸手再下去挖,一下,两下,紫红的钞票跳了出来,铺满了我的眼睛。
钞票大概是真货,我只拿了几张揣在身上,以备空闲时间查验真假。不过说真的,我相信那不会是假钞。我把挖出来的那个土坑又亲手填平了,一边填一边要FF小姐把那个办法教给我,它说了十几句话,我催它继续说下去,它告诉我一共就这些就这样,简单得不可思议,意想不到。
在闯进我的家之前我让FF小姐飞进屋子里看了一周,里面一团糟乱,估计是克莫拉成员的遗迹,但什么活物都没有。我们跳进了我妈妈的画室,这里充盈着酒精和油画颜料的味道,妈妈喝醉了酒的时候经常在这里作画,她未完成的一幅画还搁在桌子上,涂抹着艳红色半透明的鲜血。我拿走了妈妈的颜料和画笔,小心绕过满地的碎玻璃从大门跑了出去。
夜风从我的耳边呼啸而过,我跌跌撞撞跑着,好几次几乎绊倒,FF小姐在我的耳边喊着“小心!”我不加理会,直到到了等出租车的地方我才问:“FF,我妈妈会变成什么样子,是变成你,变成鹦鹉吗?”
“干嘛这么想?”FF小姐大叫:“当然不是那么一回事!你妈妈还是你妈妈,她还会是原来的样子!你没有好好听我说的步骤吗……”她忽然闭了嘴,一辆出租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司机对这个组合应该感到很奇怪,一个小女孩和一只不知为何不飞走的鹦鹉,但他没问什么。直到进了医院我们才开口,声音依然是低低的:“所以她还会是原来的模样,对吧?”
“我跟你保证,米米,我绝不会说谎。”
她肯定的言辞和我怀里抱着的东西都给了我信心。我们俩一起上了楼梯,走到妈妈的病房门口,FF小姐突然对我说:“等等,里面有人。”
谁?我吃了一惊,这才想起我现在的模样该有多脏多可笑。我先跑到洗手间里把东西放在洗手台下,急匆匆洗了把脸才回到病房推开了门。一个男人俯下身,整个笼罩着妈妈,像蜜蜂伏在花上那样热切亲吻着她。他站起身来,赫然正是伊维聂尔先生。
“米米。”他看见我竟然毫不惊慌,伸手整理一下领带,问道:“你去了哪里?”
我这才意识到已经快天亮了。我反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你为什么要亲我妈妈?”
“我给你打了电话,没有打通。我想告诉你,你的那只鹦鹉,它叫什么来着?”
“FF小姐。”
“对。”他说,“很抱歉,它不见了。”它现在正在洗手间里守着那些东西。
“你好像总不能给我带来好消息。”
“对不起,我一定会为你找到它的。”
“没必要。”我说,“伊维聂尔先生,能请你出去吗?这是我妈妈的病房。”
“米米,你好像对我敌意很大。为什么你这么讨厌我呢?”
他挂着一抹恼人的浅笑缓步出病房,我触了电似的对他瞠目而视。他说得对,我讨厌他,但是我一直在尽力地掩饰这一点,难道他看不出来吗?为什么他要把话说得这么直接?“那你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呢?”我控制不住我自己突然发问,“我根本不认识你,你就只是个陌生人,你的目的是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你是为了……我妈妈吗?”
“有一部分是。”他回答道,“不管你信与不信,我认识她已经很久了,远比你久,从她少年时期开始,我们就是亲密的朋友。”
朋友?多好?我仍然瞪着他,心却不由得慢慢软化下来。他喜欢妈妈吗?那我应该对他好吧,因为对妈妈好的人太少了。
在他关上门走开之前,我提醒道:“妈妈醒过来之后,我会把这些话对她说的。”我又补充:“她一定会醒的。”
我可以肯定。
他一走我就奔向洗手间,FF小姐还在那里,见我进来就问我:“他说什么了吗?”我回答没有,抓起那些东西朝门外冲去,迎面撞上一个人,后仰倒在地上。
“我看到你跑过来了就想来看看。”面前的TT刚想过来扶我,目光扫过地上的颜料和画笔,又停住了,“这些都是……你要干嘛?”
我从地上爬起来:“你别管,你不是应该在伊维聂尔先生家吗?”
“你……”她话只说了一半就停住,拉住我的手臂不让我走:“米米,我从伊维聂尔先生家跑出来了,我觉得……”
“我现在没时间听你说话。”我不耐烦地挥开她,因为担心耽误时间,也不在乎自己说了什么难听的话。“你不是去了伊维聂尔先生家吗,那还为什么要来?你爸爸要把我妈妈害死了!他是个逃犯,你是逃犯的女儿,我不想看见你!”
“可是……”她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显出畏缩之色,“那些跟我都没关系呀!米米,伊维聂尔先生他……”
我喊道:“FF小姐,让她闭嘴吧!”
我的本意只是让她闭嘴,却没想到FF小姐想要去啄她的眼睛。TT被吓得逃到另一间病房里,好在那里的病人也是重度昏迷,在FF小姐真的啄出她的眼睛之前,我用茶壶把她打昏了,锁在了那里。天快亮了,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我用颤抖的手拔下了妈妈的头发,刺破了她的皮肤得到了鲜血。仪式非常简单,我的鼻端不断送来蛋白质的焦糊味道,火光是微小的然而又是确实的。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我总是因为一些小事而错过的生日,只有一个生日里我得到了礼物和蛋糕,那时也是这样闪着微光的白昼。FF小姐梳理着它的羽毛,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它,担心会出什么岔子。它衔起自己的一根羽毛投入火中,随后我好像听见了音乐声,FF小姐大叫着在病房里飞来飞去,它的翅膀上带着火,恍惚间我以为病房的墙壁都融化流淌。火光渐渐熄灭,FF小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几乎同时,我看到病床上的妈妈睁开了眼睛。
隔着呼吸面罩她对我说:“米米,动作快点!别害怕,过来!”
妈妈身体里的FF小姐在对我说话。一想到妈妈的灵魂此刻就在FF小姐的体内,我只觉得毛骨悚然。但我仍然朝她凑过去,只要简简单单的几秒钟,一切就都结束了。只要简简单单的几秒钟,一切就都结束了。
他的笑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我们又见面了,哦,不对,应该是我们终于见面了。”
巨大的力量推动着我,让我扑倒在地上。伊维聂尔先生站在我面前,手里掐着FF小姐——妈妈的脖子。瞬息之间它已经给扭了个对转,鸟儿的死亡如此轻易,而我来不及阻止,只能看着尸体软绵绵掉落在地,那感觉有如万箭穿心。
在我痛苦的呻吟声中,妈妈——FF小姐失声尖叫:“你是……”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伊维聂尔先生轻松地把她搂在怀里,任她在破败的身体里动弹不得。他用诗朗诵的优雅口气说道:“万事万物皆有尽头,但是你已经选择了无尽了。不是吗,狡猾的鹦鹉?从我的手中逃开,你把我当成了不知死期的凡人吗?”
“熟悉吗?”他又看向我:“那是你妈妈说过的话。米米,你伤心吗?”
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愕然,我缺乏语言去摆脱这种愕然。
“别太伤心了。你妈妈现在在我的国度里,睡得和那里的其他人一样安详,我实话告诉你吧,她对一切都已经厌烦了。她厌烦了这些男人,厌烦了这个世界,当然也厌烦了你。她爱的只有我,即使你真用了鹦鹉的秘术让她活下来,她也不会因此而对你有一分一毫的爱。”
伊维聂尔先生摸摸我的头。我浑身都开始作痛,从皮肤一直痛彻骨髓。他笑着继续说道:“所以就放手吧,她的身体属于我。谁不想逃开我?但成功的却只有这只鹦鹉。”
FF小姐到底是试图推开他还是怎样,我分辨不出来,在鲜血模糊了我的双眼之前,我只能看到她身体如同痉挛,原本属于妈妈的脸剧烈扭曲。伊维聂尔先生视若无睹地继续说道:“太聪明了。如此聪明的动物,让它的灵魂永远沉睡是种浪费,也不应该让你妈妈美丽的身体腐烂。”
“米米,你恨我吗?听我说,你应该爱我,就像你妈妈那样,因为只有我,才是永恒地在为你等待,为一切等待。”
说完这句话他就隐去了,连带FF小姐一起。
只剩我一个人躺在地上,痛得已分不清血液都流到了哪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病房的窗户里射了进来,隔着一片鲜红刺痛了我的眼睛。我想起妈妈的画作,它已化为飞灰在房间里漂浮。
病房外开始喧闹,我听到了护士的脚步声,病人的叫嚣声和更加沉重的皮鞋砸地的声音。脚步声原本是很快的,但假如你凝神去听就会发觉它速度越来越慢。有人撞开房门抱住了我,摇晃着我,声音急促地在我耳边叫着我,于是我听不清脚步声了。只有眼前的黑暗蔓延了上来,一点点侵吞着房间,地板,床铺,门窗,光线渐渐暗淡的灯,一切一切,都将归于我和妈妈的垃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