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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亱煌绯
评论:随意
宋澈总是太善良,他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净土。即使是最穷困潦倒之人,亦值得拥有尊严。
闲暇间,他常望着门前那棵歪脖子树沉吟:“愿天佑苍生,愿魂归各宿。”
我不清楚他此前经历过什么。若不是我偶然得知他的身世,谁会想到一个御医世家的子弟会亲自跑到贫穷落后的山沟沟里,走进四面漏风的茅屋,为被疾病所困的穷人免费看诊,配药,甚至亲手服侍他们……呵,开什么玩笑,任谁听了都会觉得这是白日做梦。
“扶贫济困”、“救济苍生”,他总爱将这些挂在嘴边,也这样做了。
我尚且记得那年,与他初识不久。我两结伴同行,偶然路过一个小村庄,途中听闻他的一位独居的老年患者逝去后,长年不见的儿子将老屋贱卖给了别人。新主人那日刚好搬家。他便借着帮忙的由头,跟新主人进了老屋。
屋里头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除开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之外,就像是老人家还住在这一样。
他站在那个被岁月侵蚀得不成样子的老屋里,目光紧紧锁定在那些被新主人随意翻动的遗物上,眉头微微蹙起,眼中满是忧伤,他的每一次呼吸都显得格外沉重,喉头鼓动着,将不舍深深咽入肚中。
新主人对那些遗物并不感兴趣,他随意地翻动着,口中还念叨着:“哟吼!没想到这老头还蛮整洁的呵。”他的目光在那些破旧的香囊、磨损的木簪上徘徊,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值钱的东西。“还有几个破瓷器,应该挺值钱。”他自言自语地说着,然后开始将这些他认为无用的东西随意丢弃。
宋澈急忙抬手阻拦,语气中带着一丝哽咽:“兄台。这些老物什你若不要的话,我能不能拿走一些?”
“行啊。随便拿。反正我也打算丢掉了。”新主人随口回道。
“那就多谢了。”宋澈礼貌回道。
他小心翼翼地拾起一个从梳妆柜里被扔出来的小木匣,仿佛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那并不是个什么名贵的木匣,甚至称不上好看。他低着头,指腹轻而缓地拂过木匣的表面,捧着手心仔细摩挲。
他带走了老人珍藏的小木匣——他已经听老人家如数家珍般,说起里面的每一件物什的故事听了不下百次。尽管岁月已经抹去了他大部分的记忆,唯独这小木匣里装着的记忆,随着木匣的每次闭合,被隔离在时间之河外,永远保持着最初的模样……
他后来同我说,他看着老人家的遗物,有些恍惚——那被父亲常挂在嘴边称赞的儿子,连父亲的遗物都没整理,就将老屋随意贱卖出去了。
他还记得,那位老人曾经多么珍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物件。每当夜深人静,老人总会小心翼翼地打开那个小木匣,一件件地抚摸着,眼中闪烁着对往昔岁月的怀念。那些破旧的香囊、磨损的木簪,还有那些瓷器,每一样都是老人生命中的一部分,是他与这个世界剩下的,唯一的联系。他不想老人家再一次被遗弃。
彼时我安静坐在他面前听完了这个故事,漫不经心地回了他一句:“宋清泽,天下苍生有数不尽的苦,你这般的良善之辈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他点点头,“可医者当仁心,清泽自无影。”
良善之辈啊,良善之辈。
作者:土木风
评论:无声
我们苏醒于土地之上,土地之中,土地之间。天是一片灰暗的混沌,云纵横交错。云交织在天的皮肤上。
神见天地晦暗,就使一把冷的闪电,将天划开了。
天的皮肤裂开口子,从世界的一头裂到另一头,光与空气自裂口中流下。神见世界已经敞开,又从天外传来雷鸣,要赐我们以启示。
可我们还愚钝。土地之上、土地之中与土地之间的生民听见雷声轰隆,纷纷恐惧地向地里藏去。神于是厌烦了,离开了天上,并将光也带走了。神走时,无人敢探出头来,因而无人见过神的样子。
我们便生活在敞开的天穹下。土地莹白肥沃,土上可以漫步,土间可以穿行,土中可以挖掘洞穴,休憩安居。凡有土地的地方,我们便能生活,生活到了年岁,又能繁衍。很快,土地就已拥挤不堪。
这日,生民们在地上漫步时,一年长者站出来,说:
“盲目的人们啊!你们每日只知低头,抱怨身子挨着身子、脚踩着脚,可曾有人昂首望过天上?我问你们,这天是为何而敞开的呢?”
这人便是头一个先知。对先知的话,生民们面面相觑。他们尚未开智,因着无人见过神的模样,也无人信神。便有人说:
“天是闪电划开的;天敞开来,只因为有闪电。”
“那么闪电又从何处来呢?”先知又问。
人们摇头,不知闪电从何处来。先知说:
“我不责备你们无知,因你们苏醒得晚,眼上还蒙着土间的尘灰。可早在你们尚无知觉的年月,早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我就已擦亮我的双眼,见神运作这个世界。是神将你们置入这世界,又将天空包裹起来,为使你们沉睡;又是神使那闪电划出裂口,为给你们空气,使你们繁衍得遍布大地。而神如今不来照望你们,是因祂已留下三个清醒之人,要教你们听懂祂的教诲。这启示是我睡梦中听见雷鸣而悟得的。而我要教你们的第一项教诲便是:神敞开天,是叫地上的民到天外去。”
人们听了先知的话,起初茫然,又捧腹大笑。他们嘲笑先知,反说他痴愚:
“天那么高,你又未生翼翅在你的背上。你的腿与我们一般短,身躯也与我们一般小,倘若不是发痴,怎会觉得我们皆能登上天去呢?”
先知见人不信,便带领在地上的民到世界边缘去。世界的边缘即是土地与天相接的地方。天有九千个人高,将生民围在世界上;另有九千个人深,埋在土下,将土地笼在世界里。灰白的云纵横交错在天上。
先知向云上踏出一足,云便托着他的足;又向上攀,云便挂住他的身。先知向天上登去,云也不坍塌,直登到四千五百人高,这便是第一个神迹。
先知攀在天上,对地上、地中与地间的民说:
“自我之后的人,必能与我一样,在天上攀登。攀在天上的人,又必能到天外去。”
攀到九千人高的地方,又将尚未传授的事告予我们,说:
“雷鸣必与光一同来,雷声来了,便是神来看视祂的土地与祂的民。”
说罢,从天的裂口边消失不见了。
这就是我们认得神的那一日。从此,世上便分信神的人与不信神的人。信神的人结成群,群又结成队,向天外攀去,方知世界之外有还有八个世界,或遍布黄土,或遍布细白土,人便在其中繁衍。或有遍布黄色巨石者,人不能住,就将消息捎回天底下来。
当神的民已遍布世界与其他各世界,神便来了。祂来时,光将九个世界都照亮,光芒刺目,从此人们便知神不可直视,见神时应是低下头的。神降下启示,雷鸣竟比划开天幕那日更加贯耳,使土地也微微震动。神降完启示,命祂的化身作一柄巨叉状从天的裂口中降下来,潜入土地中,使世界震荡,底下的土地与生民升至上层来,上层的翻至底下去。从此,我们明白神教我们迁徙,并常常变换土地中的住所。
神做完这一切,又带着光离去了。神的民中,无人听得懂启示的雷声,天底下的生民遂各从其类,按已有的教导繁衍生息。神感到满意,从此常来照看,另八个世界的民却见不得神的面。各世界的生民碰面时,黄土界的民却说神的化身也降在黄土之中,不教人迁徙,只变作一道冷的、白的弧壁,作碑似的插在土里。其余各世界的民听了,应声附和,有说神是五个巨大的孩童,皮肤黑黄,身子灼热,头上覆薄甲,背上遍栽一人高的幼树;有说神是两道三人高的矮壁,巡游于各世界之外,将无家可归的民载在矮壁的沟壑中。
各世界的民各自说出神的样貌,却各不相同,且都不真,因他们的心已变了,神不降于不真心信祂的生民中。他们嫉恨天底下的民得神照拂,遂编出谎言,想使天底下的民不记得神的样貌,又相互怨怼,竟因他人与自己所说不同而打斗起来。自此,各世界再不遣人来,天底下也再不遣人去;世界便又只有一个了。
神的民从此只生活于天底下。神的民繁衍,莹白的土地就拥挤,便把不信神的赶到天外去,教他们去不信神的民中生活。不信神者离开后,神则更常降临于天上,以雷声降下启示;神的民却怠慢了。自先知离去后,神初次降下雷鸣时,人为此惶恐,因无人听懂这启示,也无人能执行神的谕令;神第九次降下雷鸣时,人已怠惰了,无人再揣摩神的意思。
神于是暴怒,要治民的罪。神将整个世界提至光中,令祂的民双眼刺痛,只得藏进土地之内;又让巨叉似的化身弯折,缠一透明的弧壁降下,将许多土地与藏在其中的生民一同取走,再不使其回来,并落下三颗白色半圆的巨石,石里发出瘴气,闻者皆恐慌逃窜。生民惊骇,地上与地下遍是哀嚎,从此便知神给予民土地,也能将土地收回;神给予民生命,也能将生命收回去。如此受了三次罚,神的民再不敢怠慢神的言语,仍无人能懂雷鸣的意思。有人便说:
“我们尚愚钝,未到开悟的时候。而神既能知我们怠慢,必也能知我们的心意...再渺小卑贱的造物,也应寻寻四周,看有何物是可回报给神的。”
这人便是第二个先知。他教生民为神祭祀,先用土地间的粉尘,团为小块,于雷鸣时运至巨石上,神却仍发怒,使土地少了许多。世界复又拥挤,而天底下的东西除土地外只有生民,便将因神发怒而不信神的杀死,也排在巨石边。神再没有来,人们便知这祭品是好的,平息了神的怒火,从此便常常祭祀,每到拥挤时便在巨石边奉上杀死了的祭品,且再不用揣测雷鸣中的谕令了。第二个先知得了敬重,众人在世界边缘为他与他的子孙划了土地,使他主持祭祀的事与其他各种事务,并所有帮忙、执行祭礼的也一同得了土地。从此,世上便又分有地的人与没有地的人,懂祭礼与不懂祭礼的人。第二个先知死后,他的儿子就是祭司;儿子死后,孙子就是祭司,并创造文字,修了祭礼典。我们如今的祭司就是第二个先知的血脉。祭司传到第五代的时候,有地的人愈来愈多,没有地的人则愈来愈挤,也愈来愈不信神了。神得知这件事,使祂向第一个先知传达启示时的法子,让雷鸣入祭司的梦,叫他明白祂的意思。祭司便将神的谕令告诉众人:
“那不信神之人,你必取下其头颅、胸、腹、肢、足,眼搁在胸上,头颅放在腹里,肢插在腹四周的土地上,足垫在身下,搁在巨石周边;另剖出肚肠,抹在世界边缘与巨石相对的地方,各对其主人的躯干。这其中,头颅的壳不可破一点,肚肠抹好前也不可使气断了。凡祭祀,都要守这礼。否则凡地上、地间、地中的民,长子与长女都必死;凡守礼的,则必有福泽降在你们身上。”
众人便杀不信神之人,按神所命令的,将头、胸、腹、肢、足、肚肠各自摆好,神果真又没来过。这便是第二个神迹。
生民从此更加信神,敬重祭司,又为祭司划肥沃地,不信神之人也愈来愈少了。一些年月后,神却觉祭品不够诚心,又发起怒,取走许多土地,再降下三块巨石。众人便又取不虔诚之人做祭品,取食土过多之人做祭品,取无土地也无家室之人做祭品;仍有不足,便取孩童祭祀,因孩童身躯白嫩,与土地相近,可为土地的替品。祭品见多,神仍发怒,便有人在神的民中散布道:
“神降罚,必是有事出了差错。我们虽祭祀,却仍不懂神谕;虽繁衍,却从未使神嘉奖过。神降罚时,只取上面的土地,可见神愿祂的民待在地下,不愿看见人的身躯在土间穿行的模样。”
然而神的民仍是愚钝的,竟有一半之众受了蛊惑,与其站到一边。祭司叫人封了他们在底下的土地,他们便扰了仪式,拆毁圣坛,将执行祭礼的人钉在巨石边上。神的民与其厮杀,断足与死了的躯干都横在土地上。莹白的土地染成黑的那一天,神降临,天外传来震耳欲聋的雷声,尖得像刺,却再没有化身降到地下来,也不降罚到祂的生民头上,因这地上都是祂的祭品,残毁的圣坛中也盛满异教徒的血肉。这一切蒙神悦纳,人们便明白:那不信神又扮作信神的人,竟使神的一半生民蒙上了眼。众人听祭司号令,将扰了祭礼的人全作了祭品,摆在土地的面上,以为事情就这样办好,便各自回去,安居乐业了。
“然后呢?”我问,“世界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呢?”
一个孩子从我身边游窜而过,速度极快,白皙的身躯在强光下闪耀着,掠过时简直像一条白线。在他的足下,土地的每一块颗粒都被照得洁白而近乎透明,前所未有的灼目光芒泛滥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已分不清是从何处透进来的。地上乱七八糟。红棕色的陨石,整个尸体,祭品的残肢,巨石,祭坛的碎片,张皇逃窜的同族的腿。我从未如此清晰地看见这一切。而向上望去,那裂了口的天穹已被削去大半,只余一座山的高度,无数人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着,深色的后背遍布在云层间,像白底溅上的棕色斑点。
我揉了揉眼睛,不愿相信自己刚刚成年,刚刚从地下钻出来、拥有新的意识,就面对一个这样的世界。只有两条腿的老太太则用她颤抖的声音接着说:
“然后——然后。唉。不知谁又惹了神发怒——又或者祂从未对祂的造物满意过——祂再次把世界升到光中,使世界震荡,将表面摆了祭品的土地全都取去,再用那划开了天穹的闪电,将天切去了一半——并从比天更高的地方降下灾厄,让陨石重重地落在地上。”
“陨石,”我说,“红棕色的,开裂的,有时带细枝子的那个吗?”
“无论是谁闻了那陨石的气味,必会发疯逃窜,逃窜完则必死,”老太太说,“因神发怒了,人们要治祭司的罪——祭司则说,这是神要让我们攀到天顶上,就像第一个先知那时一样。为了作证,他亲自踏在云上,向上爬去。”
“快要爬到天顶时,从天空之外果真伸来两根顶端覆甲的触须,将他接走了,想必是神的肢体——人们于是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登,希望能不必与世界一起死去。可惜我爬都爬不动了——神要把世界和我一起毁灭掉了——唉,唉...”
她叹着气,无论我再问她什么,得到的都只有一样的回答:“唉,唉”——我于是向她道别,漫无目的地在地表散步,一边避开那些红棕色的玩意,一边思索着眼前发生的事。许多同族从我身边飞驰而过,陨石的气味则熏得我头晕脑胀、视野昏黑;不知不觉地,世界边缘的云幕已经到我眼前了。神的那对触须就守在我的头顶上方,接走了一个个攀到顶端的人,却使更多爬了半途的人扑簌簌地落在地上。因太久没与外界来往,绝大多数人已忘记怎样攀爬天空,足也不再抓得牢云层。我浑身无力,一点也不想爬那玩意,就伏在一颗大些的土粒上,冷眼望他们像雨点一样落下。意识与视觉一起渐渐暗下去了;我看见一道银色的闪电,将天幕又裁得矮了些,却不确定是不是幻觉;紧接着,天边又传来雷鸣,像三个不同的声音在交谈。神应该只有一个的,我迷迷糊糊地想。照第一个先知所说,先知倒该有三个;第三个先知又在哪儿呢?现在,倒是我的前足和我的触角成了一边三个。地有三个,天幕有三个,神的触须也有三个了。当三个重影熔化在一起,我陷进一片黑暗里时,那雷鸣于我竟像说话一样了。我听见其中一个问:
“快死光了吧?”
另一个答:
“还有好多在米底下。”
又有另一个说:
“等下翻一翻就好了。”
“我再撒点花椒。”第一个说。远处随即传来陨石落地的声音。
“我不相信只有这么点,可我抓住的确实都已经在水盆里了。”
“还要再剪矮点吗?它们爬得好慢耶。”
“...”
祂们七嘴八舌地聊着,其中许多词我并不理解,却因听懂祂们说话而感到幸福。很快,我的意识已沉到地底;彻底消散在虚空中之前,我听到其中一位说:
“...下次搬家换个密封米桶吧。”
免责:无声
原本想写的写一半不知道咋写了,完全死掉,所以还是无声吧
“您好,这是您借阅的书,一共六本,还书期限是一个月,到期前您可以续借一月,祝您享受阅读。”我将手上的书做好记录后递给站在面前的借阅者,后来者看起来有些着急,差点没撞到前一个人,他慌忙地道歉,声音有些大,让不远处书架前挑书的路人都回头看了他一眼。
“您好,在图书馆请尽量保持安静哦。”
“好的,非常对不起。”他鞠躬,大声道。
感觉我好像做错了什么。
我叹了口气问来人:“您好,您需要什么帮助呢?”我抬头看到他的脸,愣了一下,他必然会找到我们这样的图书馆,而我则是第一个被他找到的,我改口:“我想您可以去Z区42号架看看,也许有您想要找的东西。”
其实Z区没有42号架,我只是想让他等到我下班。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疑惑,但看起来像是本能一样地接受了这个指引,往馆内走去。
很好的品质,希望接下来也能保持。
夏天的下午总是清闲得叫人犯困,我坐在电脑前忍不住想起那个突然的客人,像都市传说一样,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些人想要追求某些也许在人类理解之外的知识,而这样的人会被妖精所收藏的知识吸引,在无意识中找上门来。我从小听到这样的故事,但成年到现在已经两百年,我、我的朋友,我们这一代人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类。也许人类已经满足于自我所探索的世界,不再需求不被认同的未知了吧?我曾经这样想过。
但我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就认出了他,怎么会认不出来呢?他被知识吸引的时候,我当然也会被他的所执所吸引啊。
夕阳西下的时候人影寥寥,我没有见到他出门的身影,想来是在书海中找到了方向,在送走最后一批阅览者之后,我拉上了阅览室的门,往里走去。
我见到他睡在靠窗的座椅上,枕着一部厚厚的影印,那是一本心经的手抄本。我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在他面前,这一动作显然吵醒了他,他睡眼朦胧地抬起头看我:“你……尾巴露出来了。”
“都说了那不是尾巴,是翅膀!”我下意识反驳,然后看到他的表情突然反应过来,无奈地低头,这位客人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笨,看,我这不就把尾巴送给他了吗?
我看他稍微眯起眼睛,有点满足地笑起来,向我伸出手:“女士,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周破顽,怎么称呼?”
虽然没有尾巴,但我都听到了我的尾巴在地上拍来拍去的声音,我握住他的手,闷声道:“我是歌,称呼随意。”
“很高兴认识你,小歌女士。”他收回手,把原本拿来当枕头的那本心经推了过来,“其实我没有找到Z区,我在路过O区的时候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它看起来和其他的书完全不一样,和我见过的另一本书给我的感觉很像,我都看不懂,于是我想,也许我真的找到了地方。”
我很想问他那个“我都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我拼命忍住了,我想他可能也并不聪明,只是运气够好。我听到我自己问他:“另一本书?”
不出我所料,那本书是他求索的源头。在周破顽的家族中,一直有一本无字书被祖祖辈辈流传下来,这本书的存在被他所知的所有人视为寻常,没有人想知道这本书到底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人对它被保存被供奉提出过怀疑,仿佛这本书自然存在在那里,所有人就应该对它顶礼膜拜。但为什么?他从小就不解,为什么自己不被允许随意翻看那本其实一个字都没有的书,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祖先们的注视下发誓会为这本书的保存做最大的努力,他一开始以为是自己作为小辈所以无法理解长辈们的情怀,但就连他的弟妹们也那么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件事,他在家族中是格格不入的那个人。
“所以你就把它偷了出来?”
“我只是让它和另一本空白的本子换了个地方。”他狡辩道,“那些人没有一个能认出来我把它掉了个包,可见他们的虔诚不过是虚伪,而我对它难道不能称得上一种忠诚吗?”
“但你不也看不懂这本书吗?”
“但我应该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看懂它的那个人了吧?毕竟我找到了你啊,小歌女士。”我不知道周破顽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我却无从反驳,我想他一定不是轻松地踏入这座图书馆的,毕竟他虽然衣物俱存,但细看就能看出这些织物已经被浆洗过不知多少次,他全身上下都泛出破旧的痕迹,面上也被不符合他心气的沧桑掩盖,但那份执念无论如何都无法被遮挡,它就这样引领他来到人类之外的世界。
“那么,如你所愿,请把你的那本书拿出来吧。”
那本无字书在破碎,它越接近那本心经,就越扭曲,一直到成为一个黑洞,周破顽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他甚至将手探进去,脸上还在笑。
太阳落了下去,我的面前什么都没有。
作者:八千鸟
犯完病我爽了,请携带适量脑子观看。人还是亲友企那几个人,但不了解也完全不影响阅读,因为他们全部都被我架着刀ooc了。cp混乱如早上八点的首都机场,纯爱的地狱,对混邪来说也是地狱。
关于评论:暂时关闭一下,正在大修此文中
Ho1:秦归
【你是秦归,一名刚刚炒了自己鱿鱼而失业的前黑帮老大,你的xp是干净的男孩子,你的雷点是和好兄弟抢对象。】
今天对于秦归而言,是有点不平凡的一天,因为几个小时前,他刚刚辞职了,不干了。
昏昏的灯光,晃晃的月亮,空无一人的街道,和滴在街角水洼里的血。让他不禁去想,是不是每一个黑帮老大金盆洗手的时候都这样。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夜间营业的药店,守夜的医生是个披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进门的动静把在昏昏欲睡的他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这人有点爱大惊小怪。他这样想着,把一只胳膊伸过去,及时堵上了那张即将尖叫出声的嘴。
“绷带,膏药,随便什么都行,你有没有办法先把我血止住?它好像流得有点久。”
Ho2:陆思非
【你是陆思非,一名药房医生,因为实习工资太低迫不得已和一群可疑的人大院合租。你的目标是在这个全是男同的世界防止被gay,最好还能和女神搭上话。】
陆思非是个医生。妙手仁心的医生,慈悲为怀的医生,从大学入学就把医德二字铭记在心的陆思非有着即使面对血肉横飞的场面也能镇定救治的心理素质,病人安心是他的宗旨,家属放心是他的口号。但无论一个医生如何专业,当你在大半夜看到一个一米八多的人披头散发、满身是血、一路的血脚印弄脏了你同事下班前刚拖的地,还是不免做出些人类常见应激反应——不是因为他怕鬼。正当他准备尖叫一声然后给自己一拳以重新回到安全的睡眠中时,一只滴答着血的胳膊还好死不死地横过柜台捂住了他的嘴,幸好属于人类的理智声音及时传来他才意识到这是顾客。
“咋伤的啊?”刚问完他就后悔了。在这异国他乡遇到的同胞一般只分为两种人,良民和混的,而眼前这哥看着就不适合前一种。
店里陷入了恐怖的沉默。清创,上药,包扎,正当陆思非哆哆嗦嗦地想着遗产给谁和怎么跟太奶解释的问题时,对方终于开口了。
“你有没有地方住?”
“啊?”
Ho3:覃苛
【你是覃苛,你是一名男同但你不相信爱情,你什么也不相信,爱情是一盘不用风吹的散沙,但你想找到一名你可以相信的固定约炮对象,要求身体健康,且品貌优良、不谈感情者优先。】
人生就像一辆地铁,不仅在于坐久了会重新回到起始站,而且还会在途中遇见各种操蛋的事,比如被人偷钱包或者退休后遇到前上司等。
这是沈暮今天早上拿勺子搅豆浆时想出来的哲学。
“又或者在吃早饭的时候被强行拽到阳台上。”覃苛接到,试图逃脱拽着他后衣领上的魔爪。“你这到底改了个啥啊,小心让沈黎安看到你这幅嘴……”
密码正确。背后的手一松,覃苛被精准丢入旁边的另一张椅子里。
“唉,你有没有觉得他最近不太对劲?”沈暮忧郁地45度角俯视对面的厨房,从这个角度嘎刚好可以完美地监视在厨房忙碌的他弟。
“你这么闲还不如下楼去把碗洗了。”
“怎么能这么绝情呢覃苛苛?我可是只把这些事情告诉了你,要是你不跟我聊的话,我就只好憋死在你房门口,你明天早上起床就看到一具尸体抠着你的门框,而这都是因为你今天……”
“沈黎安相关问题收费。”
“来聊五块钱的。”
覃苛熟练地进入人机模式,人最忌讳的就是和钱过不去。
“我昨天倒是碰到他出门了,说是出去找人。”
“他会不会发现了什么?最近他总试探我认不认识当时在场的人。”
“纸是包不住火的,要不你还是尽早主动招了吧?”
没聊两句,大门吱一声被推开了。
“咦,陆思非旁边那谁?”
Ho4: 沈暮
【你是沈暮,一名前黑帮大哥,你暗恋自己的亲弟弟,为他和哥们闹掰金盆洗手后惊觉他好像被渣男pua了。你空闲时的爱好是调戏你的钢铁直男室友,同时狠狠地向他秀恩爱。】
“好了到了,你要不先在客厅沙发上凑合一下吧,我先去补觉了——”陆思非一进门就打出个巨大的哈欠,“客厅在那边,然后这里是厨房,你饿了看看厨房有没有人说一声。”
说完他就逃也似的溜进自己的房间,留下秦归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他刚刚说和厨房里的人打个招呼是吗?
朝着厨房的方向,果然有个身影在忙碌。这个人,怎么有点眼熟?
“你看他干什么,有想法?”
秦归闻声看去,意外地看到了熟悉的脸和满眼的醋意,他默默地在心里扇了自己一巴掌,朋友妻不可欺,只有人渣才会看上兄弟的人。
“你怎么在这。”
久别逢旧友,沈暮下意识地想掏根烟,摸到裤口袋才想起那些烟早就被他泡了水丢垃圾桶了,咬咬牙把这个想法在脑海里掐灭,“我在这怎么了,我住这儿啊。”
“为了他?”秦归往厨房的方向瞥了瞥。
“什么嘛。”沈暮就像一只被挠了下巴的猫,口是心非地摆出一副我爽死了再多说说的表情,“这是我弟弟,和我一起住不是很正常。”
他把“很正常”那几个字咬重音了,秦归想。一些成熟的黑帮老大会有一些直觉,前黑帮老大也一样,他现在就有那种不太好的直觉。
自古以来结义的人好像就得是三个,当年他们在江湖上快意恩仇的时候,领头的除了老大秦归,还有桀望和沈暮。可惜世事难料,兄弟塑料,不久前沈暮突然离开了组织,问其原因只说是厌了倦了,想去过平静的生活。即使明显另有隐情,但道上混的是不应该多费口舌的,按照国际惯例他们打了一架就放人了。
“你呢,怎么回事?”
“我……”秦归不知道怎么说,他本来就不擅长说话。
他要说什么,因为发现和好兄弟桀望喜欢上了同一个小弟于是心理上接受不了落荒而逃?说出去就很丢面子,道上混的本不该这么婆婆妈妈,于是他也找了个借口,和桀望打了一架后离开了。
“和你一样。累了。”
两人心照不宣地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沈暮先开口。
“其实吧,一个月前,那个不小心闯进来的人就是我弟弟。”
Ho5: 沈黎安
【你是沈黎安,在被所谓的英雄救美后你义无反顾地陷了进去,你的苦恼是亲哥哥是一名弟控,你更大的苦恼是你追的对象似乎也是一名弟控。】
在厨房里的沈黎安打了个喷嚏。看来天气转凉了,要勤加点衣服。
对,“天冷了记得加衣服”,这不是又有理由出门去找阿门德了么。沈黎安心情很好地收拾完厨房,边吃小馄饨边思考今天怎么甩开他哥。
说起他和他哥为什么最近闹的这么不愉快,其实是一段非常烂俗的故事。一个月前他莫名其妙遭遇了黑帮,一片混乱中救下他的人就是阿门德。当他拐进那条巷子里的时候,阿门德和其他几个人也被堵在那里。现在抢劫都这么明目张胆声势浩大了吗?总之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黑帮的人已经都跑了,是阿门德挂着彩问他没事吧还把他送回家。
而令他心生芥蒂的就是在那一片混乱中看到了他哥的身影。
很明显,他哥一定是知道点什么,但不管怎么追问,沈暮就是一口咬死他只是路过的。
相比之下,阿门德就好太多了。他似乎对这些帮派小混混们很熟的样子,并很真情实感地把他们挨个骂了一遍。看起来他被针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想到这里,沈黎安不由得又同情又愤怒。可每当他和哥哥提到对方时,他哥却黑着脸说这人多半自己也有问题,这算什么理,受害者有罪论?
他哥真是难以沟通。
备注:感觉还能再犯一倍的病,反正人物还有很多,可以一个个迫害,话说这换行格式怎么不按我写的来,随便吧
评论要求:随意
作者:阿苔
评论:无声
其他:自家pc的同人文,包涵模组xdxf的剧透。赶死线写的不推荐看,之后会进行修改……
白帝辞坐起身,他发现自己正处于一片巨大且平静水面的中心,随着水波微漾自己所乘的白色小舟如春日杨柳在和煦暖风吹拂下轻晃,怡然又令他心中升起一股无比眷恋的怀念感。
此处是何处?
散落的黑发滑落耳畔,白帝辞抬手托起一缕怔怔望着。自己确是黑发,但似乎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又如雪如玉一般洁白。
向前追溯,却只记得自己乘于白舟之上,于半梦半醒之间顺着急促的江流被送过千山。江水匆匆,岸边之景幕幕闪过,却都是自己无从干涉的彼世之事,就如顺流而下的现状般无力改变分毫。看久了白帝辞便逐渐麻木,他坐在船头蜷起身子双臂环着膝盖,就那样怔怔的望着奔腾的江水发呆。他知道自己正被送去归处,那是他自己选择的沉眠之所。
但此处又是何处?
这并不是他应去的地方,但似是他......渴求已久的梦中所愿。
轻桨交错划动,小舟便靠了岸。
将白舟固定在木桩上,水底散去的游鱼又聚拢回来,似是好奇的打量着这位贵客的身影。白帝辞垂眸望了它们一会儿,蹲下身子指尖轻点水面,一条墨青色的细长小鱼一游一停的摆动着鱼鳍小心翼翼的靠近,又啄食了两下他的指尖。白帝辞觉得有些痒,他重新站起身,脸上多了一丝温和的笑意。
岸边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兴许是许久无人居住,屋顶瓦片与门旁石墙大多染上了青苔斑驳的绿色。而就在古朴的青绿色之中一片带着淡粉的柔软洁白正在视线尽头散发着无穷的吸引力。白帝辞踏着安静的步伐向那抹白色赶去,石砖小路带领他来到了一户院门大开的人家—— 一棵高大的杏花树正突破院墙的限制遮盖于屋檐之上,满树绽放的白色花朵随着微风撒落下打着旋的花瓣,为院子铺上了一层不同寻常的白毯。
这就是为他准备的居所,白帝辞如此确信。
就在这时,那朵下花瓣雨的白云中突然探出了一个黑色的脑袋。“您好!” 一只眼睛亮亮的黑色大鸟张开坚硬的喙部,却是吐出了人言。随着翅膀的扇动声乌鸦落在了院门最上端,两只爪子交错着一跳一跳向白帝辞靠近,“白宗主回来了!白帝辞回来了!” 它兴高采烈的大声宣布,丝毫不在意村落的宁静被自己撕了个粉碎。
“请进!请进!” 乌鸦再次扑腾着飞起,这次降落在屋门旁,翅膀带起的风把花瓣毯扇出了一个小坑。
未经思考身体就先动了起来。白帝辞快步走向屋门,古井无波的内心升起一股强烈的喜悦。他不记得那人的样子,却觉得那人的言笑溢满了自己的大半个过往;也不记得那人的神态,但心脏却仍镌刻着为此牵动的抽痛与不寻常的律动。他突然了然,为何自己会对这片清泽感到如此的亲切与怜爱,为何自己渴望违背天命在此永远停留……因为这一整片宁静的湖水,以及这座小小的村庄,都有着那人身周的氛围。这氛围将自己包裹其中,就如哪一次宁静的初遇,无需忧心天下,没有生死离别,那人的眉眼便是世上最重要最令人心动的东西了。
房门未锁,古旧的木门稍一用力便吱呀开启,屋内寂静无声。白帝辞的视线依次扫过灶台、水缸等农家陈设,最终望向了窗台下阳光笼罩中的某样物体。
那是一条用发丝编制的手链。白色长发被搓成缕缕丝线巧妙的缠绕成杏花的样子,花蕊是如白帝辞双瞳一般的血色玉珠,又有金色的细丝从中穿插修饰着,令它更显精致。白帝辞望向自己手腕上那条成对的墨绿色编发手链,垂下眸子,将这条扣在了它的旁边。
他还隐约记得这是那人亲手为他戴上的。
乌鸦弹跳着飞向他的肩膀,“信物!” 它叫到,“玉箫!”
“嗯,谢谢你。” 他掩起眸中的落寞摸了摸乌鸦的小脑袋,乌鸦闭起眼睛享受的磨蹭起他的手指。
“我知道,我会一直在这里等着他的。”
作者: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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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是梅雨时节,楼道的墙皮也总散发着像是因为长期浸泡在潮湿空气中而沁出的疲旧味道。声控灯常年是坏的,偶尔在某几个瞬间猛然想起般亮一亮,闪烁又熄灭,这光芒反而让人吓一跳。在白天也要近乎摸黑地上楼,在楼道仿佛永永远远的气味里沿走廊拐一次弯,转一次身,便能精准地握上我家的门把手。似乎自我注意到这一点开始,每次我从学校回来,推开门时所见的都是他笔直的身影,宛如一支青竹。他多数时候在阅读,有时手拿书望着窗外。他何以每次都能在我之前候在家中呢,我不知道答案,也没有问过。关上门后,在楼道的穿行仿佛一场遥远的幻觉,家里总是窗明几净,空气中有淡淡的线香的味道。我说:我回来了。他放下手里的书或其他东西,回过身看我,回答:嗯。
即便如此,他晚上总要再出门一趟。我尚小时不明白究竟,现在想他多半是去打工的。他不对我解释,我也并不向他提问。
在我更小更小的时候,他应该比现在更活泼,比现在更多笑容,更有生气。到底转折出现在哪里?在我仍算稚幼的年纪里,我赖在他身边用手指抚摸他的眉间,好像这样就能把一切都抚得平整,抚得恢复如初。他挂着淡淡无奈的神色,但并不劝阻。他闭上双眼,任我干脆把整个手掌都贴上他的额头眼皮。那是婆婆还在的日子。
然而,我对婆婆的印象也并不算深刻,即使她陪伴我们的记忆远比记忆中的父母要长。她总是好脾气,会做很好吃的饭菜,念诵很多经文。她信佛,眉目言语间也有佛般的慈祥。那时候他整个人已经变得少言而坚韧,我已经不再明白他在想什么。我还是找机会赖在他旁边,他已经不会给我如从前般热切的回应。婆婆离开的时间恰好碰上雨季,我撞见他打很多的电话,语气冷硬得不符合他那时的年纪,有时还有争吵。在某个夜晚,我看见他站在客厅里握着电话哭了。他哭得剧烈而安静,不时迸出的啜泣声纳在细密敲着窗的雨点里,我却能看见他颤抖的背影。在那之后的一个白天,我们参加了简单的葬礼。我和他都没有流泪。我始终望着他的背影。我们没有谈论过这整件事。婆婆的照片洗成黑白色,放进客厅一角的佛龛里。
或许在更遥远的小时候,我仍会向他问一些问题,执著地追要一个答案,那时他比现在有更鲜活的神情,更鲜活的痛楚,更直白地为我展露。我记得他说,不要再问我了。他握着我的肩膀,深深低下头。在那之前我是否有瞥到他的表情?在那之后我说了什么?我此后再也不向他问一些事情。
婆婆习惯下午在佛龛前阖目念经,那些低声而虔诚的喃喃经文伴着线香的气息,在每一个午后袅袅飘在客厅中。她离开后,他在周末和假期仍会延续这件事。我缩在沙发的角落,在他的声音与线香味中意识沉浮,那仿佛是最舒倦的一段时间。他开始这样做之后,许多经书从不知道哪里的角落浮出来,被放在茶几的抽屉里。
“心经是什么?”
有一天我问他。我的本意或许是想问这是不是也是一本经文。
他放下手里的书,想了想,招手让我过来。“手少阴心经的简称,”他说,手虚虚比划过我的胸口和手臂,“与手太阳小肠经相表里,上接足太阴脾经于心中,下接手太阳小肠经于小指,本经首穴极泉,末穴少冲…可治如心痛、心悸、咽干、口渴……等。”
我有些呆愣地听他说完,忍不住反驳:“我问的不是这个……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吧?”
“怎么,”他很淡地笑起来,但终究是笑起来,把手里的书抛到我怀里,那是一本医书,“你不相信我?我说的是对的。”
那天我没有问下去,我们止步于这个玩笑般的话题,以轻松的口吻聊天。我知道他是想学医的。
我已经逐渐长大,日子理应是越来越好些了。他选择本地的大学,也确实地读了医。我考到外地大学时,他已经在读研究生了。我在每个可以的周末回来,有时只在他的学校门口见他。反倒是他有忙得不能回家的时候。在某个深秋的下午,他在接过我递来的咖啡时始终难抑一阵轻咳。我们又在很多个周末见了很多次面,他的咳嗽始终没有好转。后来我知道他开始咳血。
此后又发生了什么?我们究竟怎样分别?怎样互相说了最后一句话?我如何能够向前将这里抛在身后?这段记忆一直暗沉不清,而我已经习惯于不去追问了。在许久之后,我又抽空回了一次这里。那老旧的楼道仍与记忆里如出一辙,但已经鲜少住户了。无数扇已呈破败的门紧闭着,我们曾经的那扇也是一样。他不在这里,他当然不会在这里。我回到如今我的家,即使同样收拾干净,采光敞亮,房子与房子间的不同仍如此鲜明。我有时仍要想到他。……奇怪的是,明明是我往前走了,我却总觉得离去的是他。仿佛是他从这个客厅里走出去,再也不回头,于是这一切才会如此不一样。我仍然做着他以前做过的事,在空闲的下午面对佛龛喃喃地诵经。在我阖目默念的时候,我的脑海中模糊地闪过潮湿黑暗的走廊,窗明几净的屋子,线香的味道与一截背影。我没有驱散这些杂乱的念头,而是就这样一直将经文念诵下去。那是我的心经。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一
凌晨十二点半,距离新年还剩两天,我在演出的酒吧门口那条街上捡了个金发的小孩回家。
我虽然是个行善积德的好市民,也远没有好到见了倒在地上的人就要带回家奉献爱心的程度。事实上,我的形象总被朋友戏说是街边小混混。我是看上了他的——你想啊,打扮得那么考究,身上穿的那质地,一看就是牌子货。从他的长相看来也是个小年轻,总是家里有些小钱才能有这样的条件。万一这一帮不小心立了大功,奖赏八成也是少不了的。
反正是个年轻的公子哥,敢半夜一个人躺在路边,兜里多点少点也没差——我向他那看着鼓囊囊的外衣口袋里摸去,确实碰到了一叠略有些粗糙的纸。
我失望地发现那只是叠信纸。更失望的是,他哼哼唧唧了两声,突然醒了过来,睁着一双清澈得能望到底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我的手。
真倒霉!我一介市井小民可惹不起这麻烦。
“你是?”
“啊,我,看你倒在路上,东西都掉了。你看,你家在哪,帮你打车?”
“我,那个,我、我不记得了……”
不会吧。
无所谓,反正也算个有点种混混吧。总之人都捡回来了,对着现在已经睡死的人干瞪眼也没用。家里的狗早就睡了,我决定先去洗个澡,不能为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赔了自己的休息。
鬼使神差地,我看了看他已挂在一旁的外套,又摸上了那个口袋,展开了那张纸。从名字看来像是个女的写给他的——有意思。我顺着往下看去,一时竟感觉额角滑下了冷汗。我顾不上把动作放轻,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按着原有的痕折回去的,只是迅速地叠好将它放回原处。
“怎么了?”
“喂,那边的……我问你,你不会是自己跑出来的吧?”
他不做声了,样子像只被雨淋湿的金毛。他四下望了望,终于抬起头,噼里啪啦一下倒出几年份的苦水,并不管听者是否有心,仅仅是要把它们排出去。
可惜,他的烦恼对于几年前还是吃了上顿愁下顿的我来说很陌生,我让自己显得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并没有再与我交流的意思,只是完成了项对象是谁都无所谓的任务,留下光线微弱的夜灯在深夜里的出租屋中静默良久。最后我随便总结出“你也是挺不容易”的结论开溜,回房睡觉的脚步蹭得拖鞋踏踏响。
我并不承认最后自己还是赔上了休息,只是比平时多了翻来覆去的冗长的前奏而已。
早晨的光透过窗帘缝隙钻进房间,偶尔有几声鸟叫和上学的高中生骑自行车的声音。我习惯早起,早起能让自己多出一段放松自己、打理房子的时间,早晨那股能感染人的蓬勃朝气也是很值得珍惜的。像我这种从一无所有开始的人,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把握更多的东西。
可能因为昨天折腾了好一番,我实在又困又倦,只好放弃了感受朝气这一宝贵的活动。朦胧之中,我听见有人在客厅抱着吉他唱什么。
明明是同一首歌——不同于我所热衷的摇滚,从木吉他上拨动出的音符如行云流水,好像有细丝般的雨落在耳边,歌声在风中飘荡,在雨中飞扬。顿时我有千万个想要询问却说不出口的问题,异样的不安堵塞在胸口,泉水一样突突地跳。
“你还没走?”
乐声戛然而止。金发的家伙猛然回头,貌似刚才一直没发现我已醒来,正倚在门框边听着。
“那个,我看到琴架上……”
“歌倒是唱得挺好听,混声也很通透。这歌是挺久了,没想到你居然听过。”
“家里没……很少有人会这么用心听我唱歌。我只是想起,以前经常和姐姐听这首歌。”他的耳根蹭一下红起来。想必他也意识到自己该离开了。他尽量让自己收拾东西的动作显得利落又有余裕,不幸的是紧锁的眉头出卖了他。
“喂,你以后打算怎么办?有地方去?”我突然开口。
“对不起,不过我不叫喂。”
“好吧,小鬼。我是说,你走了要去哪住?”
他刚要回呛,张开口,却顿了顿,终于从喉咙里滚出了句“我会有办法的”,毅然决然大步流星迈向玄关,连鞋也忘了换就准备开门。
“谢谢你……再见!”
“——你要是不想走。”我瞟了一眼鞋架。
他一愣,转过身,向我投来疑惑的眼神。我怕自己显得突兀,又补充到:“你歌唱得还不错……有兴趣和我一起玩不?”
“也许还能遛狗?”他瞟了一眼边上堪称豪华的狗窝。
“那不行。狗必须由我亲自遛……等等、你这家伙接受得还真快!房租你可要付啊!”
“我没钱。”他沉下脸别开视线。
“哈,没钱!”
“我可以给你当,嗯……管家?”
“我还有雇得起管家的时候!”
“毕竟是我这个档次的。”
幼稚得没救了。然而毕竟是我提出来的,我深吸上一口气,叽里呱啦开始交代起来。他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心不在焉,相反,他听得很认真。到这时候我才又想起来,跟平常自己打交道的不同,他好歹是个体面家庭养出来的。再说竟有勇气出走,我心里也十分好奇他能干出什么成就来。这么算下来,假如他有工钱了,我能收点租费什么的,还能有点小赚。不过关键不在这里,我心里明白得很。
他缺双耳朵,聆听他的声音的耳朵。
二
新年前夕的早晨七点半,我从沙发上睁开眼,发现他已经不在家了。早餐还有一份留在餐桌上。我在餐桌边四下搜寻,并未发现哪里有理应出现的便签条的踪影。我又望了望那个比我睡的沙发看起来舒服上很多倍的豪华狗窝,里面果然也是空的。
还真是,亲自遛狗啊……
我说着,亲自咬了口盘子里的煎鸡蛋。
总体来说,我认为自己的表现十分良好,不仅亲自吃完了早餐,还亲自冲干净了叉子,甚至亲自把盘子放在洗碗池里泡上了,当然最后也亲自挨了遛狗回来的那人一顿训。不就是刷个碗吗?打扫整理我可都不在话下,必须要让那人为他说出的话后悔!姐姐总说,十句空话也比不上一件实事,我斗志昂扬,在他刚扛上吉他出门的那一刻,就迅速投入了光荣的劳动实践中。
可是晚饭怎么办呢?要是像中午那样拿冰箱里的速食对付倒好,不过依那个人的性格,我一定会被骂的。虽然对他夸下如此海口,可是饭……我可以说是一点都不会做。
十分钟后,他在电话里破口大骂,说我打破了他在回家路上难得享受晚上没有活动的宁静。他像是踹了一脚路边的石子还是什么,被吓到的路人小姑娘连忙跟妈妈说还好石头叔叔不会哭。
“什么世道!家里家外都净是些莫名其妙的人,这世上怪人还真多。”
我无语凝噎。
二十分钟后,也许路人小姑娘就会在附近的超市看见石头叔叔杀手,和一位风度翩翩、优雅时尚的好青年,一起在货架前买年货。
我对于年夜饭并没有多少特殊的记忆,只是在兴师动众的家庭聚会上看着一个个样式精美的餐盘里装着各式各样造型精致的美食,由穿着典雅的漂亮小姐逐一送上来。有的味道十分惊艳,也有的难吃到差点叫我当场就吐。每年我都是看眼缘吃些,只记得几样尤其好吃的。
所以他说要“打边炉”,我足足反应了好一会才给出回复。
“你、你还是……锅炉工吗?”
“啊?”
房间里静得只能听到倒数新年的钟声和锅里的汤冒着泡的声音,再听下去连自己的心跳也像要同频共振了。我一点也不擅长应对这种安静的场面,这样空气总是会变得沉重,人至少应该活得轻松点才是。
看来对面的人是不会在我开口之前打破沉默了。我只好试探性地问:“你每年都是这样吗?一个人做点什么,然后安静地跨年。呃……也许还有,跟狗说一声新年快乐?我是说,至少比起现在,应该再热闹点吧?虽然放了电视,你好像也没听……”
“在听啊。”
“那是重点吗……”
“唠唠叨叨的。这不是在等你开口吗?”
“我……”
“不想也无所谓,”他叹了口气,起身收拾餐桌,“碗拿来。”
明明只是刚认识自己,这世上怪人还真多。
凌晨,我躺在沙发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又或许自己正做着一场长久的美梦,不愿睡下后在第二天睁眼时清醒。那人房间的门缝里还亮着灯,我就爬起来坐着,面朝那道光发呆。
结果他拎起吉他开门时被沙发上立起来的我吓了一跳。他没有开灯,应该只是打算把吉他放出来就睡。他瞟了两眼还坐着纹丝不动的我,就转身准备回房睡。
“我觉得,我好像获得了新生。”
他停下,回头看我。我呆楞两秒,迅速把头埋在膝盖里,恨不得为这中二的发言冲下楼掰开下水井盖跳进去。我听见他从房间里搬出一张板凳,放在我旁边坐下。我抬头,接着又是一阵诡异的沉默。
三
“我也想做个好孩子的。”
“喔。”
“但我不想辜负自己的内心,我想做我真正能爱上的事。”
“好吧,但你还是要过活的。”
“我、我好想妈妈……”
“那就去见她。”
“可是……再也见不到了……”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应他了,转头用一副我也不知道看着是怎样的表情看着他。
“姐姐按爸爸安排的那样结婚了。”
我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已经没有人会支持我了,姐姐也不会,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分享着一副耳机,偷着一起听歌了。我只能自己……”
“你,有一个人听过吗?”
“嗯。它的左右声道不一样,这是后来才发现的。”
他又把头埋回了膝盖里,肩膀也不住地抖动,哭了个痛快,哭得额前的刘海像蛇爬过,哭得眼睛都肿起来。又过了很久,他再悄悄抬头,发现我还坐在那个位置,居然吓了一跳。
“那个……”
“有话就说。”
“……要不要,先关灯?”
“哈?”我一头雾水。
“你说过,要节省电费。” 他瞟了瞟他卧室一直亮着的灯,满脸是委屈。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捧腹大笑,乐得眼泪都冒出来了。才想着“这人又要搞什么名堂”,居然冷不丁冒出来一句这个。
“你这小家伙真有意思!”
他也破涕为笑:“你一点也不温柔,明明要留在这里看我的狼狈相,完了眼泪也不擦一个——我可不像你这种人。好吧,既然是我让你把眼泪给笑出来的,我也会负起责任擦掉你的眼泪!”
“睡觉去!”我一把推开他,拖鞋蹭得踏踏响,砰的一声关上房门。
四
我看着那人一张不耐烦的脸,总觉得我们的相遇是他的一场劫数,像雨,稀里哗啦就冲坏了他原有的生活。然而雨并不总是坏的,对要在春天发芽的种子来说,每一场雨都金贵得像久旱逢甘露。就像现在,我听见自己心房一震,仿佛有颗种子要破土而出。
“愣着不走,你是要等到下个年都过了吗?我可要走了!”
他的脸迎着早晨的阳光对着我。我伸手上去掰开他皱成一团的眉毛:“眉头皱多了人会变得更老。”
“我可活不了那么久。”他白我一眼,牵着狗转身走了。
我忍不住大笑出声。自己又何必担心区区一场雨能冲垮他什么呢?不如说,如果多做了不必要的担心,他反而会认为自己被人小看,大概要发火的。
去看妈妈的路上,我望着晴朗的,海一样蔚蓝的天空。
我承认:我是个胆小的人。我害怕回头,所以只好拼命向前奔逃。
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我在无边际的夜中下坠,面前立着一个糊成一团的黑影,引着我不受控制地开口。
“医生和护士来来往往,嘈杂的声音快把我淹没了。我看见妈妈身上的管子被移除下来,突然就听不见心电图机的声音了——听不见那属于生命的,有规律的跳动声。
“我被医生赶了出去。我靠在门边,感觉自己的心脏前所未有地在强烈跳动着,我被死死揪起来,又被狠狠摁在墙壁上,周而复始。我感觉全身血管都通了电,血液上下翻腾,就要从喉咙里涌出来了。父亲、哥哥和姐姐都不在——我该去通知他们的,我该去的!我冲出医院大门,可是外面正在下雨,我被淋湿了。路过的护士把我拉回来训了一通。她用手指着我湿透的裤子上凸起来的方块形的东西,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是带了手机的,原来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于是我拨了父亲的电话,却只有一阵忙音,拨不通。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拨电话了,所以我知道,拨不通并不是它沾到水坏掉的原因。”
黑影只沉默相对,然而他却自顾自说了下去。
“我又转手拨了姐姐的。”
雨水像瀑布一样流进下水管道,天晴以后,走在街上就能听见水在地下流动的声音。
下水管道就像一座城市的血脉,在水泥和柏油的皮肤下纵横交错,维持着这座城市的生命。天空被雨洗刷过后,夜里就能看到很多星星。蒙在星星前的尘会凝结上雨水,然后不堪重负,向下坠落,一直淌进地下。
这是雨的旋律,我喜欢这样的声音。尽管在家门口的街上会遭人侧目——毕竟凑在雨后排流的井盖边听水声,实在不能算是件雅事,但我不在意。它们都会被沉淀过滤,最终干干净净地回归大海。
“他们说我真是可怜的孩子。妈妈没了,悲伤过度,发了疯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这有多么惬意。不过父亲听不得那样的话,他知道我还理智着,把伞撑在我头顶,呵斥我进了家。
“丧礼那天也下着一样的大雨。妈妈总说要回归大海,我想是她等不了了,便叫了雨水做她的使者。”
我惧怕这团影子。简直像黑洞一样,要把我所有肺腑里的话都抽空。于是我强迫自己闭上了嘴。
许多戴着悲伤面具的人前来吊唁,向父亲表演着他们的沉痛。也有来送别妈妈前往大海的,他们会静静地看着她启程的碑石,伸出手来接雨,用眼神与我打照面,表演的人却不会——糊弄父亲已耗上他们不少宝贵的时间精力,没人有必要来糊弄妈妈、糊弄我。可分明有些人连糊弄父亲都不会,看不见他平静深沉的眼里蕴含着哀伤悔恨的泪。
咦?泪。
我还在惊讶眼眶的热度时,面前的黑影不知何时转成微微发着光的白色,环绕在他的身边,散发出暖暖的味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于是想伸手捉住那团影子一探究竟,它却突然被拽起来在空中乱飘。我咬着牙,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影子扳回自己面前,影子却开口说话了。
我吓得一愣,放跑了影子。
睁开眼睛的时候,那人充满嘲弄的脸就出现在我正前方。我重新合上又睁开了几次,他还是在我面前。我束手无策,只好望着他,突然感觉眼睛涩涩的。
“泪痕,”他漫不经心地说,“已经粘在脸上干掉了。”
“老大不小了,还爱看人笑话!”
我弹射起身,光速冲向洗手间的镜子,悲哀地发现干涸已久的泪痕在历经几次大力眨眼后断成了一截一截的。我连碎发也顾不上撇在一边,接起水就往脸上泼起来。等我终于觉得自己已整理好心情,回到客厅,却没了他的影子。正想着他又上了哪去,厨房边的门砰的一响,一个冰凉的东西带着水珠贴上我的脸颊。
“真不好意思,但这是我准备喝的。”
“我已经是成年人了。”
他自顾自喝了起来。
“梦见什么了?”
“问你个问题。你喜欢雨吗?”
五
我一如既往坐在一旁,安静地听着。见他不作声了,我就开口接话。
“你现在也会那样胡乱地做事?”
他突然爽朗地笑出声来。
“你说呢?也许我打雷了都不敢往树下过。”
“你太夸张了点吧!”
“我才没骗你。妈妈去世之后,我也更惜命了……生命是很脆弱的,我们说不定哪天就会死掉。所以我才想逃离那里,按照自己的活法,不留遗憾地过完每一天。”
他确实是个真诚又简单的人,对世道想得简单,对人也想得过于简单,这就对我放下戒备,轻松愉快地聊起天了。噼里啪啦讲完,他一副释然的样子,伸了个懒腰,再看看我,脸上挂起了笑。
真是青春啊,丝毫不用为生计发愁。我可能也有点被感染了。我瞥了一眼家里已经睡着的狗,生出一个主意来,起身走向玄关,蹬掉拖鞋,换上皮靴,抓了摩托车钥匙,打开门。
“你要出去?”他看着我开门的背影,最后总算有点悟性,后知后觉地起身,披上外套追了出来。我就撑在摩托旁边,从箱子里翻出另一个头盔抛给他。他手忙脚乱地接住,盯着那个头盔,说:“想来我好像还没坐过一次你的摩托。”
“上车!”
“你要带我去干什么?”
“带你兜风。”
“兜风?去哪?”
“不知道,总之去未来看看。”
他只是愣愣地被我一把扯上车后座。凌晨三四点的街道空无一人,我们好像真的在尚且无人触碰到的通往未来时空的路上,月下奔逃,拂晓抵达。
“我现在,脑子里,净是梦到的影子在耳边说的话。”
“影子讲的什么?”
他沉默片刻,搭着我的手突然放松,一下张开了手臂。
“如果害怕回望过去,那就逃得远远的,直到远得看不见尽头的未来。”
“中二病啊?”
“我觉得这是我有史以来最幸福的时刻了,真的,像小时候和妈妈去海边玩那样幸福。”他没有搭理我的吐槽,接着自己的话头往下说。
“那就好好感激我吧。”
“也许我会认为,即使面对未知的恐惧也可以不去害怕……”后座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小,像是说话的人有意要让它消散在风里。
“听过不打不相识吗?不知道的东西,就是要去与它交手,才能认识啊!”我恨铁不成钢地回应。起码这是我一贯的作风。
“——与未知的东西交手,让它变成已知吗。”
我不耐烦地应了一声。
“你说过要当我的第一个支持者。你会一直支持我吧?”
“你找茬吗?”
他不再回应我,只是在黎明前凛冽的风中开怀大笑。
那天,我工作了一整晚。本该回了家立马休息的,却心血来潮陪着他疯逛了半夜,回来时疲倦得沾床就倒,一觉沉沉睡到了正午。我很久没有做梦了,那天却也做了一个。
我梦见了以前乐队里尊敬的前辈,他说着一些相信我能把别的所有事照顾好,只是真担心我忙起来顾不了自身的话。想起我刚住上单独的公寓不久,竟累得病倒了,一连就是三天,这情况还是前辈认识我以来头次见,竟着急忙慌地拎了一堆东西跑来看我。
“我是一直想不通。就凭你这狂野奔放,就差把横冲直撞四个字写在脸上的性子,我估计着你家里的状况也不太乐观,甚至做好了勇闯鸡窝的准备——每个角落都去看了,楼顶砖头围的菜地里辣椒长得好好的,狗也还活蹦乱跳的,录好的新曲demo都给摆桌上了,只有人窝在被子里头烧着。要我来编个《俗世奇人》续篇,肯定给你这人写在第一个。”
后面说了些什么记不清了,大概也是些与当年没什么区别的东西,我也不愿再想了。起身拉开窗帘,外边的阳光亮得眼睛都开始刺痛。我这才反应过来已经正午了。我推开房门想要叫来那个金发的家伙瞧瞧心情怎么样了,却怎么喊都没有回应。
我找遍了全屋,也没发现他的身影,甚至连他带来的个人物品也一并消失了。借用的我的衣服和被子都洗好烘干了,叠得整整齐齐躺在沙发上。我四下搜寻,并未发现哪里有理应出现的便签条的踪影。我又望了望狗窝,狗还在里面睡着,好像也没有被吵醒过。
我此后再也没见到过他。
PS:没什么意义的交叉视角,感觉有点逻辑混乱对不上题目,但是就先这样吧(缓缓躺倒)……
作者:猫箱
免责mode:随意
脑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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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是在逃命的时候闯进这间收容室的。
当时突破收容的一无所有正蹲在她后方大概五米处,已经摆出了远距离攻击的姿势,而这条该死的走廊长得过分,出口遥远得仿佛位于世界尽头。逃不掉了,要死在这里了——她绝望地想。
然后主管的声音从耳麦里响起,一如既往地冷静与淡漠,“右手边的收容室,进去。”这道指令让玛丽条件反射地撞向旁边收容室的门,撞开门后还差点摔在地板上,她迅速稳住身体,反身关紧门。
即便隔着厚重的收容室大门,丢失目标的一无所有那愤怒的咆哮也依然传入了玛丽的耳朵。她倚着门,心有余悸地滑坐在地上。直到这时她才看清自己进了哪一间收容室——布满血迹的浴缸静静地占据收容室一角,取代淋浴头悬在上方的那只手掌往下滴着血。滴答,滴答,水滴的声音在并不宽敞的收容室里回响不绝。
是血浴缸。
虽然玛丽今天刚来到这家公司,还未正式开始工作就遭遇了收容突破事件,但公司的提前培训让她迅速冷静了下来,她回忆着培训部Hod部长的课程,想起血浴缸只是TETH级异常,处理正确并不会发生危险,这让玛丽紧绷的神经终于得以缓解。
深呼吸,保持镇静,玛丽小心靠近浴缸,正如资料上所介绍的,浴缸里盛满鲜血。伴随着浓郁的血腥味,一种难以名状的绝望与忧郁席卷而来,这绝望甚至比刚刚一无所有的追杀来的更为厚重和压抑。
玛丽情不自禁地将手搭上浴缸边缘,不知为何她忽然想起死在后巷的家人,父亲去阻拦破门而入的清道夫,而母亲把她推进橱柜,接着两人都被杀死。年幼的玛丽捂住双耳紧闭双眼,但肉体被撕裂碾碎的声音,以及随之而来的令人作呕的咀嚼声,仍然顽强地钻过她的指缝,钻进她的大脑。她拒绝理解那些声音意味着什么,只能拼了命地抑制着喉咙里的啜泣。不知过了多久,所有声响都消失了,玛丽推开橱柜门,迎接她的只有四处飞溅的血迹。
除了这些血迹,什么也没有留下。面对空荡荡的房间,她甚至流不出一滴眼泪了。
从回忆中惊醒,玛丽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在哭。点点滴滴的泪珠落进浴缸,而那汪血泊沉默而温柔地接纳了它们,接纳了这些迟到了十多年的、痛失亲人的悲伤的泪水。
接二连三的水滴逐渐汇成涌泉,玛丽撑着浴缸,泪流不止。透过模糊的视线,她看见浴缸里伸出一只手臂。真奇怪,明明是从血泊里伸出的,这只手臂却干净而苍白。手腕一翻,掌心向上做出邀请的手势,而玛丽也看见了腕部那些纷杂交错的割痕。
不知为何她能够想象得到,这只手臂曾经的主人,像是妄图割开什么枷锁似的用力切割着自己的手腕。那么手臂的主人最后斩断了枷锁,自由了吗?从这无边际的忧郁深海中解脱了吗?
玛丽隐约觉得并没有,即便是死亡,也依旧被绝望的锁链束缚着,在这个失去希望的世界里,生与死的界限已然模糊,一切都是无谓的挣扎。
但至少,死亡能够忘却所有痛苦。
——她握住了那只手。
宛如一场舞会的邀约,手臂慢慢将玛丽带向血泊。
指尖触及液面,冰凉的,让她眨了眨眼。
而接下来,是从耳麦传出的,主管难得惊慌失措的喊叫。
听上去相当紧张,而且声音大得差点震破她的耳膜。
这下玛丽完全清醒了,她停下动作,看着交握的两只手。那只苍白的手也没有继续使劲,倒不如说从一开始它就没有用很大力量拖拽。
玛丽摘下耳麦——主管实在是太吵了——她向血浴缸低语:
“抱歉,我果然觉得……即便这个世界已经烂透了,但只要活下来总会找到希望,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来脑叶公司工作。”
玛丽绽开一个小小的微笑,她反握住那只手,双手拢起,轻轻抵住额头。
“毕竟,直面恐惧,创造未来,不是么?”
轻声呢喃,宛若祈祷。
“而且……如果爸爸妈妈看到我这么年轻就去找他们了,他们一定会伤心的,我还是想做个乖女孩。”
语毕,玛丽松开手,那只白皙的手顺从地收回,重新沉入深红的水面之下。滴答,滴答,血珠依旧有条不紊地滴落,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工作结束,玛丽推开收容室的门,恰好看见身穿拟态的劳伦斯坐在旁边喘气歇息,而不远处,其他员工拖着化为茧的一无所有,看起来正准备把它拖回收容室。
劳伦斯听见门打开的声音,差点跳起来以为又有异常突破收容,转头发现是玛丽。他松了口气,挥挥手向她打招呼:“嗨,工作顺利吗?”
“嗯,”玛丽笑了笑。“非常顺利!”
END
作者:魇
评论:笑语
刘晓梅抱着丈夫的特制骨灰盒,走过贵宾通道,来到她丈夫预定的靠窗位上坐好。太空电梯还有十五分钟才会开始启动,现在她能看到的只有围着视野的一串串钢筋水泥。刘晓梅就这样看了一阵,索然寡味地看向座位扶手,拿起了上面的视听装置,戴在头上。
装置自动开机,刘晓梅的眼前出现了一位外表无可挑剔的帅气男人形象,“刘晓梅女士,您好,我是本次航班的人工智能‘盘古’。”那个男人的形象发出了声音,“请您节哀顺变,您的丈夫若知晓您准确的执行了他的遗愿,也一定会含笑九泉的,同时也希望您本身也能够享受本次旅程。”
“享受,我怎么享受?”刘晓梅心里想着,却只是点点头。试听仪捕捉到这个动作,瞬间回归到了透明模式。
太空电梯终于启动了,刘晓梅把骨灰盒宝起来,贴在窗户上。“你看,它升起来了。”她说,“我感觉还好,跟坐电梯似的,甚至比电梯还稳当。”
“是的,太空电梯以追求舒适安全为第一要务,以方便旅客能够更好地享受旅程。”盘古的声音从视听仪中传来,“很高兴您能够感知到这一点,并将其分享出来。”
刘晓梅用微笑来回应人工智能的话,保持了笑容几秒钟后才想到这儿配备的视听仪大概不是最先进的型号,不会捕捉到眼睛以下的面部动作,于是她说:“谢谢你的讲解。“
“不客气,我一直在,您可以随时呼叫我为您进行服务。”盘古说。
“我想……我没有什么需要服务的,至少现在还不需要。”刘晓梅说,她并不擅长和别人打交道,人工智能也一样,孩子已经不太爱跟她聊天了,家里的人工智能系统也是遵循丈夫设定好的模式运行。
“好的,半小时后会有服务机器人来巡舱,如果您需要用食物和水,可以吩咐它们为您送来。”盘古说完,便不再有动静。
刘晓梅继续看向窗外,她觉得现在已经升得很高了,下面的房子小小的,像她给孩子们买的积木,一块一块整整齐齐码在一起,又一盒一盒地排成一片。接着,一层白色的厚重帘子盖住这些盒子,那原来是云彩,她已经在天上了。
刘晓梅突然惶恐起来,她只做过两次飞机,第一次是为了回家给父亲奔丧,第二次是陪着丈夫看病,两次的结果都是让她无比难过的。她本就不喜欢这样悬浮的感觉,如今又平添了一份恐惧,只能抱紧了手中的骨灰盒,紧紧闭上眼睛。
“刘晓梅女士,您的手环向我报告您的心率异常,请问您是否需要帮助?如果需要,我会在三分钟内派遣医疗机器人过来。”盘古的声音从视听仪中传来。
“我……我还好,不用派机器人来。”刘晓梅说。
“您的医疗记录显示您并没有恐高症,但结合您的行程和消费记录,我发现您两次升空的原因和结果都是相对负面的,我可以理解为您是因为这些事情导致心情不好么?”盘古说。
“随便吧。”刘晓梅心烦意乱地说,她倒没想干脆摘下视听仪,这种状态下,能随便说说话分散一下注意力倒也不错。
“那么我们随便聊一些什么吧,刘女士。”盘古说,“您说话声可以大一点,这里是贵宾舱,配备有最新的隔音仓板。”
“行。”刘晓梅说。
“我理解您的心情,刘女士。”盘古说,”人类从鸿蒙之初便习惯了仰望星空,但如今,我们可以脚踏云朵,这怎能不算是一种震撼和伟大呢?”
“可是……可是这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一旦出了事,怎么办呀……”刘晓梅说,她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瞄向窗外。
“请您放心,太空电梯有各种保障旅客安全的措施。”盘古说,“您看,现在我们已经到达平流层了,这里上冷下热,和刚刚路过的对流层有所不同。听起来有些反直觉,但这正是其魅力所在。现在舷窗外的实时温度为负三摄氏度,而和这样的寒冷仅隔了半米的仓内,保持恒定舒适的二十六摄氏度,一九零三年开始升空的人类,大概不会想到他们创造的奇迹会更加如此神奇。“
刘晓梅看着舷窗外的空寂,叹了口气,说:“你这说话的样子,听起来像我丈夫一样。”
“您的丈夫是一位名满天下的工程师,我认为您很享受和他的婚姻,否则不会在他去世后遵照遗愿带着他的骨灰乘坐他参与设计的太空电梯。”盘古说。
“是啊。”刘晓梅说,别人都说她很幸福,她也不认为自己不幸福。“他很好。”
“您的丈夫也是是您父亲精心挑选的良婿,对于这桩婚事,对于你们的婚姻生活,四位老人都非常满意。”盘古说。
“说点别的吧。”刘晓明说。父亲是对的,丈夫也是对的,生活中不需要轰轰烈烈的情感,平平淡淡才是真。
“好的,我继续为您讲解我们的旅程:我们即将到达中间层,这是一处看似荒凉,实则充满对流的美丽空间。若我们身处高纬度地区,黄昏时分,您就有机会欣赏到美丽的夜光云。”盘古说。
“但我永远不可能摸到它。”刘晓梅说。
“是的,但这样的美景,纵然只是看着,也一样能让人感到心旷神怡。”盘古说,“相信您的丈夫也会赞同这样的观点。”
刘晓梅没有说话,她觉得手里的骨灰盒重如泰山,原来就算她活生生地坐在这里,看着舷窗外,听着人工智能为她量身定制的讲解,这趟旅程似乎也不是完全属于她的。她觉得喉咙发酸,有什么东西从眼眶里落下,掉在视听仪的镜片里。
“刘晓梅女士,我已给您的座位派遣服务机器人。”盘古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机器人会在两分钟内到达,请您保持镇定,不要解开安全带,机器人会在八十秒后到达……”
“我不想被服务。”刘晓梅想说,她想尖叫,想嚎啕,想把骨灰盒扔出去,想在地上打滚,甚至想砸开舷窗跳进这“壮丽的中间层”。服务机器人过来了,它殷勤地说着“您没事儿吧,”温柔地抚摸着她的肩膀,把纸巾塞在她手里,那温暖的触感像丈夫,也像父亲。
刘晓梅的呐喊化成了一声低低的哽咽,她摘下视听仪,把骨灰盒放在腿上,接过纸巾,擦干了眼泪。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玫瑰乐园突然多了星星的碎片。
事实上,这儿并没有玫瑰,甚至没有花,而星星的碎片五颜六色的,倒使得这片荒芜之地似乎真的春光明媚起来。
这座城市早在十多年前就彻底毁灭,成为一堆废墟,只有寥寥几人艰难存活于此,翻找硕果仅存的食物,担忧还能安稳度过几日,却过去十多年。
“A,你说它们来自哪里?”B是个扎着双马尾的粉碎花裙姑娘,娇娇俏俏的,眼睛像是黎明前的星子。
“没有人会这么无聊,可能是哪次空间风暴卷来的吧。”黑框眼镜的青年A掀开一块废品,下面刚好有几个罐头——也幸亏后信息时代的自然资源匮乏,多半都是这样保质期超长的合成营养素罐头。
“我想起来很小的时候,和父母去过一个碎片展览,据说是全球顶尖的展品,也没有这些美丽。”
“那是科技发展最快的几年,因为对功能性陨石的追捧,无数的空间技术应运而生,专业采集公司相继建立,政府甚至成立了相关管辖部门。”A看着那些星星碎片木然道,“这是一篇相关论文的内容。”
“虽然不能否认你知道的真多,但是A你也太喜欢背文献了。”B有些不满地撅嘴,嘟哝道。
“因为我的父母是研究这方面的专家。”A将罐头装进随身的破烂腰包里,“如今他们也不知道被埋葬在哪个空间裂隙的残渣里。”
玫瑰乐园是B想出来的名字。她说如果在语言上将某些事情讲得美好点,生活就不至于那么难挨。同理,星星碎片也是。
而用字母称呼彼此是A提出来的,他认为人类一旦互通姓名,就会产生羁绊,如果某一天对方忽然遭遇不测,便会悲伤。
在这个空间风暴随时可能出现撕裂周围的时候,他的论点不无道理。
尽管他们似乎十分好运,相识十多年,仍都存活于世。
只是约定俗成,A没有改口星星碎片为功能性陨石,B也还是叫着青年A。
“A,你不觉得这些罐头很难吃嘛?”B皱起眉头,有一搭没一搭拿铁勺敲击着罐头边。
“现在有食物就应该谢天谢地。”A全无反应地一口口将罐头吃得精光,然后拿出软布擦拭下勺子,水是珍贵的东西,能省则省。
“可是你吃的时候甚至都不皱眉,这也太奇怪了吧。”
“既然痛苦本身必然痛苦,那么去感受它有什么必要呢。”A将软布叠整齐后递给B。
“不对!只有感受,才会产生意义。”B摇头,浅棕的发丝在光下晃出片淡淡的暖色虚影。
“你快点吃完,我要关灯了,电也很稀缺。”A没接话,他摘下眼镜搁在破桌上,督促道。
“今天不看文献嘛?”“感觉……”A有些不解地垂首,“烦。”
当A拉闸,城市里为数不多的灯又熄灭一盏。
“喂,A,你说如果我们有天遇到逃不掉的空间风暴怎么办?”
B的声音从屋子对面传来,A摸索着戴上眼镜,他讲话不喜欢看不清。
虽然地上已满目疮痍,但月球和星辰似乎半点未变,凉森森的光芒透过碎裂出一些缝隙的屋顶,刚好跌在少女的脸上,将她的眼睛照得更加明亮
“那就只能接受死亡吧。”
“可是我不想你死。”B说得很缓慢,中间停顿了三次。
那抹明亮摇动着开始折射,像镜子或者玻璃的碎片,A觉得那种被他暂定为“烦”的情绪又涌上来。
于是他摘下眼镜道:“没什么好难过哭泣的,不过是所有人的归宿。”
半夜,A被窗外奇怪的轰鸣吵醒。
“A,外面的风声好大。”少女的声音在他睁眼的那刻响起。
“别想那么多,接着睡吧。”他闭上眼,忽然发现这好像是自己讲过最有人情味的一句话。
“你不要睡,我想和你说话,”B轻轻柔柔地道,又有些哽咽,“我骗了你很多事情。”
“比如说其实我不吃不喝不睡也没事,却假装这些是必需品。”
“还有那些我带你去找的罐头,其实都是我半夜找到又重新藏起来的。”
“我知道空间风暴什么时候在哪里会来,所以每次我们刚好躲过都不是巧合。”
“以及最重要的一条,越美丽的星星碎片,预示着越恶劣的空间风暴。”
三十五年前,联邦研究局发现了一块奇特的陨石。
它似乎蕴含着无尽的能量,只要剥离一点,就能使很多产业飞速运作起来。
于是联邦总局不再满足这仅仅一块,勒令研究局尽快寻找到源头。
他们终于找到陨石来历的行星带开采,不断拖拽其投掷到几个特定区域。
二十五年前,有学者发现随着行星带的锐减,地球的磁场渐渐变得紊乱。投掷区互相的影响产生微弱的风暴灾害。但他们的联名上书被总局直接保密镇压。
此时有个学者发现,陨石居然可以和生物的融合,而那些生物会产生变异。进化越高层的实验体能力越强,但融合的过程也更痛苦,并且成功率更低。
他和配偶犹豫是否要将研究结果公诸于世,因为这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伦理问题。
还没等讨论出结果,助手却将之告诸于媒体,那些预知风暴、引力抗体、基因重组等等的能力被大肆宣扬,公众欢欣鼓舞,他们将重回乐园。
联邦总局紧锣密鼓成立名为“星星计划”的特别专组,并胁迫最初的学者夫妇加入研究。
实验体的目标是,人类。
“我是研究所最小的孩子,也是最成功的实验体。”
“因为我发自内心觉得那些碎片美丽,即使我的父母把我留在了‘展览会’。”
“那对夫妇总是温柔地摸着所有孩子的头,在被问起称呼时说,叫我研究员就好,不然以后分别了一定会难过。”
“我那天预测出有空间风暴将毁灭研究所。”
“他俩解开了所有的电子锁,笑着与我们挥手作别。”
“他们对我说,莎莉亚,如果可以,请帮忙照顾好萨万。“
萨万静静地听着,觉得身体的疼痛似乎也没有那么难挨。
可能因为莎莉亚总是说,空间和空间的错位,就像是种奇迹,它们不是在撕扯什么,而是在结合什么,所以应该称为时空之吻。
于是他拍了拍莎莉亚的头,道:“我知道了,没关系。”
“我听说星星没有变成碎片前,都是在空间裂隙后快乐地生活。”
“你应该,很快就可以回家了。”
“那里会是乐园。”
作者:崔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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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她努力睁大眼睛,天花板上白炽灯稳定地亮着,在眼前投出一片青黑色阴影。闭上眼,阴影便转换成距离自己更近的,接近焦褐色的状态。
血液流淌出去,却并没有太多的痛感升起,身体也似乎越发的轻盈起来,像云一样,像某些植物在特定时期飘散的絮一样,她距离那光的源头也越发近了。
可光是冷的。
————
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了。
翡又从口袋里翻出一粒薄荷糖,急切地用后齿咬碎,口腔里已经满是薄荷糖的味道,只能尝出苦和麻木的辣味。她戴着帽子和造型夸张的眼镜,嘴角有些神经质似的抽动,没什么办法,又用手捂住嘴同搁浅的鱼那样不停抽气,蹲在便利店门外停车区附近,手机界面上还留着同霖也的短讯。
[小飞鸟,今天需要加班,晚一些回来(亲吻)]
[好——]
她知晓,霖也又要去见那个人了。谁会想到霖也那种家伙居然真的会瞒着伴侣和所谓的同事私下会面。
翡见过几回那位同事,褐色长卷发总是打理到每根发丝都仿佛有固定安排,穿着打扮很讲究,讲话做事也显得干练。据说曾经就和霖也有过一段暧昧不清的时光。
第一次正式见面,说正式多少有些夸大的嫌疑,其实就是同霖也恋爱以后请了朋友来共同的家里聚餐,临走之前同事小姐笑着讲:“多谢款待,晚餐非常好吃,不过作为前辈的提醒,和霖也在一起,你可得小心啦。”
她脑袋晕晕乎乎,鼻尖全都是同事小姐洗发水的味道。隔了半晌才在洗碗时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和那种人的话,比不上吧。
究其原因,霖也为什么会选择她呢。
分明翡只是个不怀好意的跟踪狂罢了。
这样问了霖也之后,对方也说不出什么理由来,似乎是被这种忽然出现的“前任女友修罗场”吓到了,跨坐在沙发上一遍遍亲吻翡的眼睛,笨拙地讲些什么翡的全身上下都是珍宝是非常漂亮的小飞鸟之类的昏话。
翡看向她的眼睛,心想,霖也总是不明白自己的心意啊。
2
“你这是在做什么。”
恍惚之下切刀不小心划到了手,翡忍不住轻声问。
又记起来这似乎是霖也和她讲的第一句话。那时她从包里换上便装,收敛自己脚步跟在霖也后面——当然这是错误的,但要怎么样进入霖也的住址呢,只是偷偷在窗外观看,查找她的社交平台和购物记录什么的早就已经不够了,那现在只有跟上去了吧。
毕竟有时候就是没有什么好办法。
她只顾着看霖也在甜品店用舌尖去碰触勺子上的奶油,灯光下这个画面美丽极了,她试图回想起在课程上讲述过的某些文艺复兴画作,但纷乱的脑子一幅都记不起来,身体几乎要开始发抖,一个声音尖锐地叫喊:看啊看啊,这就是霖也。于是近乎盲目的伸出手,拜托,飞蛾应该怎样抵抗火光呢?那么她又应该怎样去抵抗霖也。这在美丽的虚幻的快乐的幻觉当中,同某位路过的人相撞。
翡被撞到后坐在商场的瓷砖地面上,清醒了些许。
“您这是在做什么?”
那是她第一次在霖也的眼睛里看见自己,与周围格格不入的,狼狈又不合时宜的自己。
太好了。
这一切都太过美好了。
她回过神,看着在水流下已经停止流血的细小伤口,手指尖有些酥麻。
香薰蜡烛,成套的餐具,点缀在盘子侧面的迷迭香,紧闭的窗帘和自己用注射器添加在餐点中的药物。
希望霖也可以喜欢,这可是她准备了很久的礼物。
翡坐在桌边等待,她很擅长等待,正如在又目睹了两次霖也和“同事”的私下来往后,她通过渠道得到了这些药物,并且在今夜加入饭菜之中。
这当然不是报复,只是在想着,霖也什么时候再看看她呢?霖也什么时候可以再得到她呢?在社会规则中让人接受没用的东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她今天就来支付这样的代价。
“小飞鸟——”
霖也回来了,就让一切开始吧。
3
霖也眼睛里映着翡的身影。桌上摆着霖也带回来的天堂鸟,上面已经沾染上血迹。
霖也并不太配合。
她原本想象着霖也喝下酒水,身体软软的,这样就可以在霖也的生命结束之前抱一会儿她,拥抱是多么富有纪念意义的实践啊。
但霖也居然挣扎起来,嘴巴里含含糊糊似乎有什么话要讲,拼命朝门的方向爬,太难看了。她再也忍不了了,从厨房里取出刀,划开霖也的血管。
终于安静下来。
你要讲什么呢?翡没有去擦洗刀具,用手去摸霖也的脸,她还睁着眼睛,神情却不显得惊恐。
你要去哪里呢?翡深深吸气,慢慢为霖也整理头发,将破损的衣物尽可能还原。然后躺在她身侧,将刀具送进自己的心脏。
请看到我吧,
请得到我吧。
4
当人类有幸遇见一只飞鸟。任是谁都会难以抑制心脏疯狂跳动,皮囊也会被喜悦撑到爆满。
洁白的羽毛会在光下透露出深浅不一的层次;造物主所馈赠的可爱姿态更不必多提……霖也激动于自己被飞鸟所垂青,甚至有时会生出骄傲自满:多么羞涩的小飞鸟,愿意跟随在自己身侧笨拙打转,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让她展示出不同的情态。
当然,当然,最紧要是那一颗跳动着的鲜红的心脏。
对于飞鸟,一开始不宜过度接近,否则会引起对方不必要的惊吓。
给予的适当的自由空间,但需要高度的关心。
霖也控制不住的想大喊,难道要假装不知道可爱的小飞鸟正在我的附近么,要怎么控制的了。可顺理成章的认识之后她也要想更多,难道要让可爱的小飞鸟去寻找其他人么?难道要让可爱的小飞鸟离开么?
霖也总是不明白自己的心意。
不过这次她大概想清楚了。
纪念日这天晚上,霖也外套口袋里装着高价从实验组同事那里购买,当然还要加上时长数月的软磨硬泡感情牌才能得来的氰化物,手里捧着定好的花推开家门。
“小飞鸟——”
我回来了。
5
那么就让我们再饮一杯酒,她想这样她就不用忧虑于飞鸟的离去了。
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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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节奏有点不对!)
秋风萧瑟,吹乱雨丝,天地间雾气朦胧。连山的枫林下开着一家旅店。
“您......?”店小二扫了一眼店里,突然看见一幕,瞪大了眼睛。他急急向前,或许是想要弄个清楚。
“止步!”
“别靠过去,此人或许已成非人。”有一位抱剑侠客喝止住了店小二。
在两人面前,有一位长人,神情惶惶不安,泪涕横流,手在空中胡乱地舞动。他哭声呜咽,不大能让人听清,只觉得忽远忽近,凄惨无比。
抱剑侠客仍然抱剑,神情肃穆却又不见紧张,站定说道:“此......人必然是孤心入体了。”
“孤心,意味着古往今来独一的心。它究竟从何来,至今还无人得知。我们只知道,但凡孤心入体的人,都会绝情断义,不仅从此往后再不与朋友交往,甚至连自己父母也要抛弃。”剑客似乎是想要与店小二解释,自顾自说了一长串,“若是从此遁入山林,倒还好了。他们喜怒无常,但又喜欢流连市井说些胡话,像个疯子,倒是比乞丐还不如了。”
店小二还是一副震惊的模样,“孤心入体,可这位客官昨夜还是好好的呀?”
“孤心入体,就是这么突然,又没有来由的事情。”剑客轻叹,怜悯的眼神扫过那个长人,又故作轻松地笑道,“这孤心入体倒也有几分好处,首先是身高会再长,你看这人手长脚长,就是没啥肌肉。”
一旁的身高只有五尺的店小二懵懵懂懂地听着,似乎没想明白怎么就聊到了身高的事情。
“呜呜呜——我靠!”长人突然从椅子上掉落,四肢立在地上,头在空中不停甩动。
“妈的妈的,我的黑神话悟空还没玩完就TM来到了这个鬼地方,卧槽我冤啊,我冤啊。我没被大卡车撞啊!”
“大卡车大卡车大卡车......”
那长人状若疯狂地抖动脑袋,一直重复着相同的几个音节。
秋风穿堂过,给本就穿着薄衣的店小二更带了一丝凉意。屋外正在落雨,仿佛从天落下的巨幕,让他感到恐惧。掌柜的今日也不在店里,本以为只要应付几个行脚客,怎生碰到这事!
“呃~呃~曼~波~”长人手一撑,从地上浮起来。
这人身这么长,居然又这么轻,定是有妖物附身了!店小二两腿战战,转头看向剑客,发现剑客的眉头也越聚越深,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这人......”剑客摸了摸下巴,“似乎有些过于兴奋了。”
“大,大爷,这话又怎么说啊?”
“我从前也见过孤心入体的人,倒也没像这个这么闹腾的。难道是孤心不适,又要另寻他人?”
“啊?大爷,师傅,道爷,您就不能收了这啥孤心吗?”店小二连退几步,害怕下一秒就看见神魔妖怪透体而出,向他扑来。
“孤心是心,而非妖怪。”像是知道了店小二的想法,剑客轻描淡写地补充着设定。他张口一吐,舌下飞出一柄小剑,在屋内绕转,“我们修道之人自有修持,倒是不怕这孤心,只是你......”
“我......”店小二心中本就慌乱,现在就更不知道要干嘛了。
长人突然开始自转,两手伸直像两杆木桩,两腿倒是乱甩,把桌子也踢倒了。
“我,我不干了,我回家去了!”店小二把肩上的毛巾往地上一扔,头也不回地朝屋外雨幕奔去。
长人转动一停,趴倒在地,嘴上又开始说些奇怪的话:“Tik Tok,哔哩哔哩,老婆......”越说声音越低,直至无声。
一时之间,房间里只剩下风雨声。
“唉,那店小二错过了一次仙缘呢。”剑客说。
“错过了毛线。你最多也搓点老泥给他吧。”长人若无其事地从地上爬起来,说到。
“老泥也是仙缘。”剑客把剑一提。剑瞬时变小,纳入他的耳朵里,“倒是你,胡话说得挺有水平。”
“我......”长人眯起眼睛,“我自然也有我的仙缘。”
“呀,那倒不错。那师弟,既然你疯病已解。我们不若上路?”
“师兄,你奶奶的。”长人表情不变,骂得畅快,“你是不是忘了我们为啥要演这一出疯戏。”
“怎么?”
“还不是全怪你和师姐装逼说学会了子母钱,又被她顺走盘缠只剩五百文,我们至于一路餐风露宿,不敢入城,只敢在这荒郊野岭招摇撞骗?”
“还有这事?”剑客佯装讶异。
长人闭上眼,深深叹气,“真有。”
剑客走向柜台,开始翻找。有几个带锁的,也被他伸手一抹撬开。
“师弟,这里就我们两人的钱。”
“原本也没打算拿走别人的钱,你不是会子母钱吗?”
“原来如此,这便是子母钱,那我也不算骗人。”剑客拿着钱笑嘻嘻地走回来,“我已大成了。”
屋外风雨还在下。剑客拖了两把椅子放在门口,两人坐在椅子上,微寒的秋风吹在脸上,好不惬意。
“等等雨停?”剑客说道。
“师兄,若是那位店小二冒雨回家,得了病,那算不算是你的因果。”
“我掐诀避了他的雨。”
“那你生生骗走他的五百文,算不算你的因果?”
“我自然有仙缘留给他,远胜五百文。”
长人问完,摊开手脚,心中快意。
“师弟,装逼是什么意思?”
虽说秋雨连绵,但今次的倒还停歇得早。两人生怕那店小二再回头,不顾泥泞,冒着傍晚的夕阳出门了。
说那店小二也没一路奔回家,找个凉亭躲了下雨。当时亭里有位姑娘也同在此避雨,他说了今天的经历,又突然发现自己雨里奔来,竟是滴雨未沾,故事便更说得起劲。两人交流甚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