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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拾阶
关键词:深度
文体:小说
原作:《摩登三国》
cp:曹操×陈宫
#有一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cake&fork设定
抽烟易导致口腔溃疡。
陈公台过去从来没在意过这句医嘱。
当他还领着中牟县县令的俸禄时,陈公台一心想让自己死得快一点。这一隅之地的诸多琐事,日复一日,并不繁重,只是足够消磨掉人的意志。生逢乱世,人命如草芥,如果没办法改变它,那还不如早些透支掉这人生。
口腔溃疡反而很少来找他的麻烦。955作息的公务员,偶尔加个班,俸禄虽说不高,养活一家老小也绰绰有余。但凡谁敢像他陈公台这么不要命地摄入重焦油和尼古丁,大概都能维持个不上不下的好心情。只是偶尔溃疡长得不是地方,先被滤烟嘴蹭到,再被充满口腔的辛辣烟雾刺激,尖锐的痛楚足以让人倒抽一口气。
他倒乐在其中:浑浑噩噩的日子里,难得抓住这么一点活着的实感,挺好。
——
决心戒烟之后,陈公台才真正领略到这毛病的磨人之处。
右下角的时间早就变成了0打头,报表里的一行行数字全是重影。昏昏沉沉中,手指不自觉探进裤兜,捻了根烟出来。动作行云流水,本能一般,直到滤烟嘴含进嘴里才发觉有异。
青葡萄味的维C棒清清凉凉,像可供吸食的口气清新剂,提神有限,甚至连补充维生素的效果也值得怀疑——没日没夜加班燎出的一嘴溃疡丝毫没见好的趋势。
戒烟更易导致口腔溃疡。陈公台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想起当初那句不知道在哪听到的医嘱,心里头讪讪地添了一句。
有总比没有强。陈公台摇摇头,咬着戒烟棒猛吸几口,起身拎起椅子上的外套,准备躺在旁边的折叠床上眯一会。
兖州刚刚接手,即便有陈公台这个熟悉地情的本地成员在,仍有成堆的开荒以及交接工作要做。后勤采买了一批折叠床和睡袋堆在各自的办公室里。996乃至007的作息已经维持了几个星期,所有人都在靠意志力和意式浓缩撑着。
除了曹孟德。
小臂被从脸上挪开,嘴唇上传来濡湿的触感,还有点痒。陈公台犹迷迷糊糊,勉强睁开眼睛:“曹孟德?”
回应他的是一声轻轻的“嗯”,以及趁开口时探进来的舌头。
两个人哪一个都不清醒,曹孟德吻得毫无章法,勾着他的舌头来来回回地吸吮。加班太多就容易精神失常,关于他的老板最近时不时半夜跑来发疯这件事,陈公台已经习惯了。疼痛也敌不过疲劳,他重新闭上眼睛,予取予求,只是双手搭在了曹孟德的腰上,避免从狭窄的折叠床上摔下去的事故重现。
溃疡面很快渗出了血,舌尖齿间全是泛着腥的咸味,压上来的人反而疯劲上头,捧着他的脸吻得更加起劲。陈公台彻底痛清醒了,皱起眉,在曹孟德的后脑勺上敲了一下。
没反应。陈公台只好稍使了些力,又敲了一下。
曹孟德知难而退,发出一声轻轻的鼻音,听着是已经困懵了。
陈公台本想低低地骂一句,见状叹了口气,把他从身上搬下来,起身冲去了卫生间。
漱口的清水吐到洗手盆里,已经变成粉色的,搀着一些血丝,在惨白的灯光下格外唬人。更要命的是,满嘴的溃疡痛得人无计可施,焦躁得很。哪怕重新咬了根戒烟棒在齿间反反复复地碾,也丝毫无助于缓解。
算了,横竖这老板是他自己选的,担子也是他自己揽的。陈公台深吸一口气,往脸上拍了点水,戴上眼镜重新坐回了办公桌前。
晃动鼠标后,他往身侧看了一眼。
把他折腾到被迫继续加班的罪魁祸首鸠占鹊巢,正趴在折叠床上熟睡。电脑荧幕的光落在曹孟德的侧脸上,把浓重的黑眼圈和杂乱的胡茬照得格外显人憔悴,衬得面色更加难看。陈宫想了想,到底没起身去开顶灯。他扳开桌灯的开关,又把刚从曹孟德手里抢回来的外套披在了那人身上。
——
真正发觉这医嘱确有道理,已是身在下邳。陈文台捡起重焦油,抽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凶。口腔溃疡重新找上门,发作的程度远甚于当初不分昼夜地疯狂加班。
下邳城几乎弹尽粮绝,负隅顽抗。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曹军迫于粮草压力,自行撤退。他如今每日无事可做,又总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做来做去,最终大概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看来加班对这毛病没什么影响。陈文台吸着辛辣的烟雾,不无自嘲地想。
他拿下烟蒂,伸手在堆得快满溢的烟灰缸里按灭。滤烟嘴上无一例外地沾着血,说不清是来自于溃疡的口腔黏膜,还是干裂出伤口的嘴唇。
陈文台决心再去见一次吕奉先。他心知这一次,这位主公多半仍不肯听从自己的谏言。
他披上外套,看了看窗外灰蒙蒙的天色:冬天的雨格外阴冷,但愿它下久一点,逼得曹军早日撤回才好。
初十,大雨倾盆,漫天水幕。
临湘城北有一座小小的客栈。不过十来间客房,客人也是常住不满的。
炎炎暑气被暴雨驱散,昏暗的天色。凉爽的水汽让人忍不住泛起困来。掌柜兼小二正在柜台上撑手打着瞌睡,倒不是偷懒———整个大堂内也不过角落一桌客人而已。
恍惚中似有嘤嘤哭泣之声,奈何夏乏正狠,掌柜咂巴了下嘴,换了个姿势入睡。
坐在嘤嘤哭泣家伙对面的男子痛苦地揉着眉心,还要一遍遍地给对面那只妖怪倒茶,时不时温声安慰:“多喝热水。”
哭泣的家伙狠狠地擤了一把鼻涕,细长的狐狸眼肿得像门缝,半点也没过往的风姿。它哭哭啼啼地向桃花道人抱怨:“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就不应该下山,我要是不下山也不会遇见我二姑妈家三姨奶奶的外侄孙女的儿媳妇家表妹的堂姐的外甥,我要是不遇见我二姑妈家三姨奶奶的外侄孙女的儿媳妇家表妹的堂姐的外甥,我就不会去镇上,我要是不去镇上我就还是清清白白的好狐男……”
它可怜巴巴地哭诉自己的委屈:“您知道我们公狐狸过得有多难吗?母狐狸们根本不愁白嫖清白小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需自己建一个庄子,就算知道母狐狸们身份可疑,那些做着妖怪痴心一片美梦的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送上门来。如今世道步入正轨,都是合法的买卖,只取一点点元阳,薄利多销,连地府的阎君上来查过几次都不曾取缔。”
它抹了一泡眼泪:“我们公狐狸呢,想取一点元阴那是千难万难,一不小心就要背上一条痴情的人命,叫那七十二道天雷劈个稀碎。”
“理解理解。”桃花道人将面前的茶杯推给对面的公狐狸,“那妇人虽然找我告状,但如今我见了你,气息清和纯正,倒确信你未曾害人性命,自是不会冤枉你。”
公狐狸打了个哭嗝,听桃花道人提起罪魁祸首,周身气息更是悲愤:“哇……她太欺负人……狐狸了!”
有道是乱世出妖祸,如今国泰民安,人世间一片祥和,妖怪们也大多安分守己。但修炼还是要修炼的,日日夜夜都要靠修炼才能勉强维持生活的样子。
新生小妖代越来越多,修炼资源也越发紧张,如何快速有效地改善修炼进度已经成为妖众们需要好生思考的问题。
泰山府君向来公正严明,经过妖界老辈的多番上访求诉,总算在人妖灵三界立下了新的规矩。
那就是交易。
合理合规的交易。
不违背人类的真实想法,不扰乱社会安定,不影响人类的健康寿命的前提下,通过交易获取少量的精元。
人是天道之子,数量之多,就算是取这微量的精元,也足以让新生小妖代们平稳地度过幼妖时期了。
若是某些急功近利或者是贪婪成性的妖邪,迫害了凡人的性命。那么就需要行走于世间的监察者出来维持秩序。
桃花道人,算是其一。
除了偶尔有比较强大的妖邪为害,大部分时间桃花道人接到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纠纷。
比如说被黄鼠狼用大母鸡在梦中交易的苦主在第二天早上发现收到的是一只瘦苦伶仃的小公鸡,比如说路遇美妇一夜云雨便想娶回家结果被拒绝就恼羞成怒上门诬告妖怪害人的贪心男,还有明明点名要的是身娇体软易推倒的美娇娘结果睡到的是美娇郎……
但是像哭得这么惨的公狐狸,桃花道人还是第一次见到。惨得活像隔壁攒了一年的坚果结果被人类无意中发现全部拉走的松鼠。
此事,还需说到三个月前。
公狐狸在这窝崽子中排行第二,且叫他狐二郎。
狐二郎原本在山中与父母为伴,虽茹毛饮血,倒也无忧无虑。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父母看向他的眼神开始充满了愁绪。
"我家的二郎可怎么办呢?"狐二郎偶然听见母亲与父亲在洞里念叨,"这般大的年龄了,竟还奔于山间偏野里,丝毫没有身为妖族的志气。"
妖族的志气,又是什么呢?
他只是听说成型的妖怪都要下山历练,若有所成方才荣归故里。
他身边的姐妹,早早地便跟着伙伴们下山修行,只有他,伙伴一不小心都吃光了。咳……
总而言之,或许是到了下山的时机。
就今日下山罢!狐二郎这般想到,妖族寿命长久,倒也不需一时之间的告别。他整理了自己的小包袱,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自己的山洞。离开的时候,心中未免有些空落落的,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
直到四个时辰以后,他才终于懂得,那是好像忘掉了点什么的情绪——他忘记问父母妖族下山历练到底是要做些什么?
好在遇上了他二姑妈家三姨奶奶的外侄孙女的儿媳妇家表妹的堂姐的外甥,虽然长相略有些眼生,但身上的气息俨然同出一辙。两只狐狸攀谈许久,总算确定了互相的亲戚关系。
那只狐狸见二郎懵懵懂懂,便自告奋勇做起了二郎的向导,告诉他山下不远处有座镇子,虽不是十几万人的大城,但也有几位狐族亲友混迹其中。他拍着二郎的肩膀,感叹道:"若不是世道艰难,谁又愿意远离家乡呢?"
狐狸问二郎,下山是想做个长久的买卖,还是随缘而定。二郎一向稳重,自然是打算先签订个中长期的合同。狐狸便教他:"我瞧你这化形也就略称清秀,靠脸吃饭显然是不太靠谱。尤其不可去寻那些单纯清白的娘子,否则难以脱身。你且去找个贪的,与她多些金银类的交往,来回几次,交易便可成了。"
狐狸叮嘱道:"你可要记住,第一次交易,你可一定要问'我与你讨件礼物可好?',她若是应了,才可拿些精元,否则是要叫府君大人抓去的。"
狐二郎追问道:"那怎么知道那女子是贪还是不贪呢?"
狐狸笑答:"这还不简单,你且多去那绸缎胭脂首饰铺子,专瞧那些逛得多买得少的。这类女子想来经济不甚宽裕。你再装作偶遇,言见之有缘,非要送些礼物。若轻易便送出去了,又不见回报,便是那种贪的。"
狐二郎顿觉言之有理,千恩万谢,背着小包袱便去也。
到得镇上,住得几日,真叫他寻上一位。这妇人新寡,时下流行的胭脂水粉说得头头是道,又极为贪嘴,便生袋里摸不出几个新鲜的银钱。狐二郎既瞧中了她,便巴巴地登门诉说了相思之意。
此地民风宽泛,倒也不太讲究寡妇二嫁。就是狐二郎长相太过普通,穿着朴素,妇人打量二郎的眼神便审视起来。
"你说爱慕我,爱慕在何处?"妇人追问道。
狐二郎支支吾吾,好半天才勉强说出贪慕妇人颜色这等话来。
妇人半信半疑,但眼中还是透露出些自得的喜色。见二郎呈上的玉镯,心中欢喜,看二郎顺眼了一分。便应道:"那我且看看你的诚意。"
二郎见事情有望,心中自是欢欣鼓舞,将自己小包袱里的宝贝换了好些银钱,买上最新的胭脂水粉绫罗绸缎,一日日地往那妇人家中送去。
送了半月有余,见那妇人神色松动,期期艾艾地说出了那句话:"我与你讨件礼物可好?"
妇人听了这话,眼中笑意便淡了。她瞪了狐二郎一眼,转身便进了屋子,那关上的屋门差点拍扁了二郎的鼻子。二郎心中纳罕,还未回过神来,屋门突然又开了,就见着原本送妇人的礼物一股脑从屋内丢出,砸回了二郎的脑袋上。
"我且道你有些诚意,万没料到竟然是如此计较回报的家伙!"妇人怒气冲冲地嚷道,将二郎赶出了院门。
狐二郎是一头雾水,却连忙抱住妇人大腿,一番哭诉道歉,连续几日又是连连不断地礼物送上。
且又过了半年有余,二郎心道时机成熟,又再次问出了这句话。
谁料又被这妇人劈头盖脸一通痛骂,之前送去的礼物再次原样退回。
狐二郎满腹委屈,只道自己真是诚意不足,连一点点微末的小心思都被瞧了出来,只得连连服软,继续了送礼之旅。
这般一而再,再而三,日子便拖了三五年。
狐二郎的小包袱空空如也,精元是一分不得。他心灰意冷,直觉这人世难料,妖族的志气也磨得七七八八。
他想,这下山的历练果真不是谁都能做得,他也不求荣归故里,还是回山里晒太阳吃些新生下来的小伙伴为好。
也不知道那妇人从哪里听闻到狐二郎要离开的消息,带着一众家属迈着步子怒气冲冲地找上门来,揪住他的衣领愤怒大骂,道狐二郎是个渣男,玩弄妇人感情。一群人围着指指点点,吓得狐二郎心神俱裂,一不小心现了原形,化做一只狐狸逃窜而去。
桃花道人拍掌而笑:“惨惨惨,你只道人欲之贪婪,却不知貔貅之性——许进不许出也!”
文:旬夜
文体:小说
关键词:本人
备注:来源于一个不知道结局的梦
1、
半吊子的咖啡店开在海边。
不算这片开发区最热闹的地方,赚钱的夜市开在半公里外的大沙滩上,到了晚上都灯火通明。
这里白日客人多,到夜里海风吹过海面像是下一秒就要将整个世界裹挟进深海中。
靠海的都怕风。
贺子桓来这的第二年就刮了一次台风,整个海边店面全都关了门。
回来那天他们顶棚被掀了一半,招牌“棋路”的路子剩了个“各”,足字旁进了海里,露出里面盘根错节的电线。
这店里三个店员兼店长都是他们自己,其中一个兄弟当初有些门路,内部价拿了这儿的店面。原来以为是中心地段,结果偏了点,当然这个“点”是那位哥们咬字着重强调过的。
反正,两年多,生意还算凑活。
来他们这儿的大多都是漂亮姑娘,年轻小伙,成群结队,有的开着小车,嫌弃中心区收费贵,就也偏到了他们这儿。
小咖啡馆,冰饮热饮有,甜点小吃也有。
贺子桓店后门对着沙滩。设了一个栅栏,成天日晒风吹,沧桑得很,表面剥落了,露出里面木头的纹路,上面用各色笔写着到此一游,或者是一排铁链扣着情人扣。
见到马栎杉的那天,贺老板正穿着沙滩裤,手上拿着个椰子对着愁苦的大太阳思考人生。
因为二店长严书棋为了给自家女朋友做刨冰,把厨房给叫的一团乱,而大店长程成橙烤羊肉肠给后厨搞得一股味。
贺子桓了撂挑子,抱着开好的椰子,抽根吸管就出来避难。
冰镇的椰子汁水顺着便宜的蓝白吸管顺进食道里,甜的同时还带着古怪的水果味。马栎杉坐在栅栏最外面的那个老旧木桩上看海面,还风吹着他的衬衫吱哇乱转,像是下一秒就要被吹飞的蓝白色风筝。
贺子桓走了过去,抓这眼前“风筝”的手,说道。“先生,这个是用来挂情人扣的,不能这么坐,哪怕你很轻。”
那时马栎杉回头看他,清冷的五官上露出一点温和。海风吹得碎发迷了眼睛,他说。“是吗,你看着也很轻。”
-
马栎杉是一个人来的。
将入秋的海滩成了这个沿海城市人们最乐意的来的地方,太阳不那么炙热,风吹在脸上依旧是暖的。午后海水滚烫又飞快冰凉起来。
海边的沙滩在夕阳里,会被海水和黄昏吞噬,砂砾一点点凹陷下去,露出里面死亡的贝类。
贺子桓在海滩边一共见过马栎杉四次。
第一次是在情人锁的木桩上,第二次是海边的灯塔。
那个废旧的瞭望塔已经很久没有使用,它的灯泡坏了,伫立在夜里像是海上的墓碑。偶尔会有飞过的鸟在上面休息。那天傍晚,他顺势望过去,灯塔最高处的空窗里露出一截白色的衣裳,一个青年人探出头,白色的衬衫随风飞驰,好像下一秒就要坠落。
贺子桓那时飞奔过去,手上给客人准备的烤鱿鱼和两扎啤酒都摔在地上。
沙滩稳稳接住它们,啤酒开心得吐着呕吐似的白色泡泡——噗嗤——噗嗤——
“喂!你怎么上去的!快下来危险!”
“你——叫我吗?”远远的灯塔上,青年人对了一个口型。他在海风和夕阳昏暗的光线里辨认对方的意思。
“我,叫,马栎杉——!”
“啊?”
“马栎杉——!
“什么妈,妈什么妈!你快下来!”
-
他和他在那座灯塔上喝过啤酒,向下丢过花生壳,当然还有谈天大笑时不慎掉落的鱿鱼卷。
晚上无人的海滩,他们的孤岛一样的灯塔里被海顺吞没。
直到夜晚结束,直到他们都沉沉欲睡,
不远处海平线泛起白肚,整个世界是听涛一般静谧的蓝白色。
那时马栎杉靠着空空的窗洞,融在那片蓝中,像是昏暗的白日,又像是坏掉的老旧电视机,放着冒雪花的港式音乐。
“很高兴认识你。”
阳光升起。他抓着手上的啤酒瓶,绕过黎明拥抱了眼前的贺子桓。
空气里有海风的气味,有不远处渔港船只的汽油味,有啤酒残留的麦芽气,还有马栎杉身上的味道,冰凉凉,带着冬眠前,植物残存的气息。
那并不像一次约会。
而是一次来自海妖的邀请。
海妖将出海的水手引诱进自己的巢穴,给予他编制梦境,并挖去他心脏的一部分,将自己放了进去。
水手并不知情。
-
冬日将至的季节里,海滩上会有烟火。
贺子桓的店里加他拢共三个店员。平日里忙的时候就连轴转。
还未正式步入冬天的时间里,来海边的人并未减少,就像有人爱去俄罗斯的冰天雪地里来露天烧烤一样。没有人会不爱烧烤,如果不爱,那还有火锅。
在海边支起铁架子,电烤摊子噼里啪啦,海浪还有远处中心夜市的灯光,像是把整个冬季都无限期延后。
马栎杉手上提了一堆礼物,被贺子桓抓来当苦力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种步入精神病的恍惚。仿佛在说哥是来人间是喝露水的,您让我来撒孜然合适吗?
合适。
当天噼里啪啦爆汁牛丸和芝士焗土豆都表示很合适。
贺子桓是个生的好看小算盘哐哐响的奸商。
马栎杉穿着侍应生的衣服,被迫游走在沙滩和后厨,他看似轻车熟路,实则手上不稳。
但他能装。
当天的啤酒销量被卖出了新高。程成橙和严书棋在调侃贺子桓那嘴巴厉害,还能忽悠个这么好看的小工。贺子桓数着账单小票,回头看着故作镇静的马栎杉偷偷笑出了声。
新鲜的牛奶被冲进萃好的可可中搅动成旋涡。
热乎乎刚出炉的小食被运上桌,在嘴里嚼上半日能吞下人间烟火气。
他们忙碌地擦身而过,运作的咖啡机和后厨闷热的锅气,轮转在海风侵袭的冬夜中。有吹落树梢的雏鸟滚落,风吹乱它的绒毛,它暖烘烘又毛茸茸,发出“啾啾”的声音。
-
这一张条海边商业区,属于市内政府开发项目。前三年竣工才做了点宣传。
每日七趟车三小时一班,准点就开,从不等人。
入夜了。
夜深人静的山路上,末班车发出三声开车鸣示,车灯亮起,沿着漆黑的夜划出一道亮色,接着顺着山道蜿蜒而上。
贺子桓从店门里走出来时。
马栎杉正站在海边由着海浪将他的双脚一点一点埋进贝壳里。
远处唯一的电线杆发出明灭的光线。所有一切指向不明,只有一排黑色的剪影。
“你说,还有多久,它们会把我吞没?”他像在问他,又像在自言自语。
贺子桓走过去,学着马栎杉脱了鞋踩在海水里。
入秋夜里的水像针,密密麻麻钻紧骨子里,他们的脚泡在流动的水中,被带走温度,置换了属于人和人的亲密。
“真冷。”贺子桓握住马栎杉的手,指尖不轻不重地扣住,温度却冰得像是不属于人。
眼前人像是被一阵风吹来,落在这片海边,单薄的衣服和细瘦的手腕,像是随时都要消失的旅行者。
贺子桓看着他,忽然心头一动,将他们收握紧。“周末中心区有一场活动,你要不要来。”
马栎杉偏头在海风里望着他。“为什么邀请我。”
“为什么不能邀请你。”贺子桓很疑惑。人和人如果要发展亲密关系,他们都必须要获得独处的空间。——他也许是在向他约会。
“你想和我约会吗?”
贺子桓看着马栎杉,又低头看着他们扣住的手。“我觉得没什么不好。”
马栎杉沉默着没说话,要说什么,很久,像找不到答案似的叹了口气。“贺子桓——”
“嗯?”
他走了一步,脚尖带动海水,发出安静的回声,水中的沙细而绵软,前倾的时会将脚趾尽数埋进去。
“邀请我是需要礼物的。”
隔岸不夜的中心商区,焰火被点亮在天幕炸开。那一刻,贺子桓在在河岸焰火里,感受到了唇间冰冷的触碰。他听见马栎杉轻又缓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如果可以,真想和你在未来看太阳。”
-
他等过他无数次。
在无人的街道,落雨的公交站,还有那些雨后晴空的咖啡店外。
他等过他,在无数个冬天和夏天。
然后让春秋沉在记挂他的长长梦里。
周末的商业街总是人来人往。
那天小老板在约定的地点等了某个人一天,他手里抱着那个作为他们初次“约会”的礼物。
商业区奶茶店里依旧有热可可的气味,混杂着不远处随手面包的小麦气味,贺子桓在太阳底下,一双映着光的透进虹膜,像是一颗浅黄色的琥珀。
他那天等了他很久,直到夕阳西下,那双琥珀色眼睛混进晚霞的橙红色。
没等到人的小老板把最后把礼物扔进附近的垃圾桶里。
那是个拍立得。他逛了一个晚上买的。
他本以为马栎杉会喜欢。
-
贺子桓回头看向店里的时候,海边远远望去一片漆黑。
程成橙和严书棋已经开始收烧烤架。
海边的咖啡馆到了冬天关门的时间总是早了些。
路上只有几个路灯闪烁,风从路两旁房屋的缝隙里吹来,他把手上的包甩了甩,进门的瞬间顿住了脚步。
“嘿,小马等你半天都要走了!”
“怎么才回来!?”
贺子桓愣住,他顺着方向望向后门的位置。不远处情人扣的木桩上,马栎杉穿着一件黑色外套,他回头看他,站起身,手上正提着一个行李包。
贺子桓觉得有些不对,他朝前踏出一步,远处的马栎杉却往后退了一下。
明明隔着那么远,他却看清了对方的表情,马栎杉只是看着他,眼神一如往日平静。
却不知怎么的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他在害怕?
贺子桓心跳漏了一拍,下意识想朝对方走去。马栎杉却快了一步,提起行李就往外跑。
人的直觉究竟有几分准贺子桓也不知道.但他有种预感,如果现在没有追上那个人,他也许就会消失。身体的反应速度比往常快,可是黑衣的青年人窜进夜色里几乎找不到影子。
“马栎杉——!”
四周是深夜的海岸,狂列的海风被黑暗浸没裹挟着不远处的浪涛声。
“马栎杉!”
他又喊了一声,四周空荡荡一片。
下一秒,远处海滩废墟里传来一阵巨大的爆炸声。
一瞬间,他满脑子是那个人刚刚看他的眼神。
黄白色刺目的光线像是一把利刃隔断了浓稠的黑夜。
他睁大眼,那一秒,黑色的海岸边,所有仓皇和恐惧,还有远处刺目的火焰全部映在了他放大的瞳孔里。
-
你有没有见过他?
谁?
那个在海滨瞭望塔上被炸死的,我的心上人。
-
贺子桓在一年半之后,离开了他的小咖啡店。
店里招到了新人。是个漂亮小姑娘,面试的原因是喜欢上大门后贺子桓设计的情人扣。
她有天问贺子桓,马栎杉是谁?为什么和他的名字写在一起。
贺子桓喝着果汁说说,哦,那是一个在瞭望塔被炸死的倒霉蛋。
程成橙赶紧过来把新店员揽了过去。“听他放屁。那个瞭望塔一年前遭不住台风塌了一半,后面政府给拆除了。我们这是半个旅游商圈,要爆炸死过人生意还怎么做。”
也是也是,谁都没有见过那次爆炸。
就像谁也没有见过马栎杉一样。
-
贺子桓一个人度过了很多的冬天。
冬日下雪的街道他习惯一个人,回头的时候,看自己的脚印。
那没有遇到过他的爱人,就像他至今无法确认马栎杉是否存在。
他只是在那个破碎的幻觉里,记得那场爆炸的大火。和他在废墟里掘出的属于他的残骸——那并算是一个人的身体,横截面平整光滑,像个人偶。
那个人偶静静闭着眼,浑身绷带,露出它断裂的手臂的胸腔,却长开手臂,像是拥抱。
又像是等待着他的挖掘。
他的马栎杉消失了。
他开始将自己藏匿进长长的梦境里,去重复那个遥不可及的夜晚——在某个四下无人的夜里,他提前一步,拉出即将离开的马栎杉。问他,我怎么才能救你。
那是他万分之一的祷告。
他想也许有天上帝会听到。
-
2020年12月12日。
贺子桓从梦中醒来。
那日清晨阳光普照。
冬日的风还未来得及席卷这座南风城市。
他披着风衣,从咖啡店里出来,路灯闪了两下,由绿转红。
导航开启,系统提示离他下一个要到达的目的地还有1.8公里。
头顶掠过影子,贺子桓抬头,望着天空掠过的鸟,按下了手机快门。
四周都是往来的上班人群,还有上学的学生。
远远有汽车鸣笛。
红灯转绿,人潮向前。
他手机里最新的照片,是鸟类空中一闪而过的剪影,像是某种模糊的幻像。 ——有人和他擦肩而过。
他说。“好久不见。”
十几岁出头的少年人背着单肩包,穿着白色衬衫。他比他印象里的马栎杉小了好几岁。他抬头看他,像是赴一场蓄谋已久的约。
“我来了,陪你看太阳。”
-END-
评论要求:笑语
文:贩卖机
备注:全篇都是宛如呕吐物一般的屁话。使用了作业关键字【本人】。
正文:
“所以这就是你喝茶喝到撑理由吗桃鼻子老道?!”
小武说着,重重地拍了一下面前的八仙桌,小茶碗里的花草茶被震得洒出一半,桃花道人在心里暗道一声可惜。
若不是这八仙桌一副看起来就很沉的样子,小武倒是更想直接掀翻它来解气。
这事件的开端就要从上个月中旬说起了。
那是一个普通的下午,一边进行着日常工作一边摸鱼的小武收到高中同学发来的微信。
【不是吧不是吧,说着没空回学校看看结果今天被我抓个现行?】
小武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便单发个问号过去。于是一分钟不到,他便收到同学的回复。那是一张校门口的照片,大概是单手抓拍的缘故,图有些模糊,就算是放大来看,小武也猜不到同学发来这张照片的意义何在。于是他向同学发送了今日第二个问号。
【?】
【还搁这装呢?这个不就是你吗?得亏我有照片为证,要不就让你给蒙混过去了。我就在校门口这堵你呢,出来请客。】
于是小武在翻来覆去地盯着照片十分钟后,打出了他今日的第三个问号。
【?我不是我没有?我这工作日正常上班呢哪有空倒三趟车回学校去啊。你别是认错人了吧。】
小武会这么说是因为照片上一个只有大半背影的路人穿着与他近期经常穿着的是同一款式颜色的外套。这当然马上遭到同学的反驳,什么【我有看到脸只是没拍下来】啦,【那个习惯性踢一下台阶的动作绝对是你】啦……小武就只当他是不甘心承认认错人的狡辩。不过这也让他回忆起快一个月前发生的相似事件:闲聊中同事提到周末跟小武擦肩而过的事情,地点则是在与小武家完全相反方向并由于路途经常大规模塞车而导致他想去因为而懒得去的景点。那位同事并没有开奇特玩笑的嗜好,于是两人在默契达成一定是认错人的结论之后便转移话题。
有一有二……只要不再有三,小武倒是乐意当它是偶然。
于是,大约为了反驳小武的偶然论,第三次事件发生了。
这一次是在他回家的路上,正巧有个每天经过都想去吃但是又每次都因为人多不想排队等吃不成的餐厅,而小武也正巧有转头扫一眼那家餐馆,心里默念如果今天一个人没有就进去吃这样的屁话,然后连脚都不肯停一下就走过去的习惯。于是他然后便看到了在人满为患的餐馆里,坐在窗边的某个食客的侧脸。没错,这一次小武看的很清楚,那是他自己的脸。
这下小武算是慌了神。接连三次遇到一个跟自己完全一样的人,总归不是什么好事情。小武便决定找个人看看。
经过朋友的朋友推荐,小武拿到一个地址。那是一个虽然位置不算偏远,但也是旧城区少有人往的地处。小武直到顺着小巷子七拐八拐的到达,才发现这城市里居然还存在着这么个破旧的道观。而朋友的朋友所推荐的“桃花道人”便是居住在道观的一间偏房中。
“请问桃道长在吗?”小武敲敲大开着的房门,探头向里面张望,屋里到还算整齐干净,只是各个年代的物件毫无规律的摆放堆叠着,让整间屋子都透出一种微妙的不协调感。
“不是桃道长,是桃花道人。”一位梳发髻的道士背着手从正对着的门踱方步走来,他T恤上印着的巨大的红心和“ILOVEU”字样,让小武在此人的靠谱程度上大大地犹豫了好一会。
“桃……道长,您好。”
“不是桃道长,是桃花道人呀。”桃花道人说着,从古色古香的香炉里拿出颇具现代风格包装的花草茶。这是他最近的爱好,虽是这么说,但其实也已经有六七年了。
“桃,桃道长,我是来……”即便如此,还是被称呼成了桃道长。桃花道人的心情可想而知有些低落。小武颠三倒四地讲述着事情经过,桃花道人中途不得不打断他好几次才听明白。
“我大概懂了,”桃花道人给自己添上第三杯茶。“这情况嘛,估计是离魂。”
“哦……”小武似懂非懂地附和,只等着他接下来的解释。若不是朋友与朋友的朋友拍着胸脯表示此人在专业问题上绝对靠谱,小武早就要出门左转派出所报案去了。
是的没错,这间道观的邻居就是派出所。这也是令小武迷惑的方面之一。
“钱的话……”小武有些迟疑,虽说此处选址在封建迷信活动和诈骗一般不会选择的地点,但也保不齐有哪位仗着胆大心粗就要搞在最危险的地方行骗这一出。而桃花道人目前正完美符合这个形象。
“倒也不是钱的问题啦。”桃花道人嘬了一口花草茶。他发觉比起桃花茶来,他更喜欢的果然还是香草柠檬茶。
“这事儿我只能告诉你原因,破解的方法嘛,那还得你自己来。啊,一半的几率吧。要是成功的话。嗝儿~”
桃花道人仰仰头,打了一个充满桃花茶味的嗝。悠闲的态度看的小武火直往头上冒。
于是便发展出险些掀翻八仙桌的事故来。
***
“哎呀,你听我说完嘛。”桃花道人犹豫了半天,才勉强放弃把洒在桌上的茶水收回杯子里的想法。
“这个本来就不是能解决的事情嘛。一般来说,离魂这种现象总是莫名其妙的出现,‘你’出现在想去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成行的地方,然后被自己或者其他的人看到。这种事有一半的情况下会像出现的时候一样莫名其妙的突然消失,所以也不必担心。硬要解释的话,差不多就是‘你的一部分’帮你去实现你的未竟心愿这样的情况。等他把你去不成的地方都走一个遍,之后也就不再出现了。”桃花道人说的倒是轻松。只是其中“一半的情况”让小武心里略微有些警觉。
“那……剩下一半呢?”
“那就是另一种情况了。本人的阳寿将近,一部分魂去他没去成的地方还个念想,然后……”
“然后?”
桃花道人一拍手,双掌摊开。“没了。”
“顺带一说,这两种情况完全相同,没有区分的方法。唯一的判别方法是,把‘你’出现过,也就是你最近想去但又没去成的地方都走一个遍。在那之后,如果你活着那就是普通不会出事的情况,相反的话就是另一种。”
“那我要是一直不去是不是就……?”
“人嘛,该死总还是会死的。”
毫无铺垫的直白回答。小武半口茶差点呛在嘴里。
小武以为他知道这个桃花道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了。接下来大概就是个以“我有个秘方”开头,吓唬人乖乖掏钱的骗局。于是小武干脆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接,打算引得他说出个价格来,就直接给他拎去隔壁派出所。自以为猜对接下来情节发展的小武是如此兴奋,以至于忽略了道长高他一头,他压根不可能拎得起来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实。
“桃道长,要想彻底解决这事,你看,我该怎么做,”小武做出掏口袋准备付钱的样子。
于是桃花道人很认真的想了一会,思考的长度然让小武想当然的以为会说出一堆玄乎其玄的无营养屁话和天文数字一般的金额。小武连踹翻凳子擒拿老道时的台词都想好了,最后等到的是一个无意义的解决方案。“没什么好做的,就等着。”
小武这次是真的呛到了。
“你别担心,虽然没什么解决方法,但那叫什么来着。万一,对、万一呢?没事,没事啊。”桃花道人随意的摆摆手,催促小武离开。“走吧走吧,回家吃顿好的,想去的地方都抓紧去逛逛。没事,别放在心上,啊。”
小武差点摔死于道观的台阶上。他非常确定这老道和他的道观能好好地呆在这完全是因为选了个好邻居。
思前想后,小武最后还是请了一整天的假,去把“自己”出现过的地方都去一个遍。这一半是为了赌老道那个“万一呢”的概率,另一半,则是打算回来之后去老道面前跳一把打他的脸。而至于藏着的那点了个心愿的小想法,连小武自己都拒绝去想。总体来说,整个过程都还算是普通,除了景点风景只有宣传册上十分之一的优美程度,和由于刚走到高中校门口就突然回忆起后门玻璃上班主任的半张脸只得逃命一般的回去外,倒也没有什么值得小武留意或者是作为谈资的东西。这一天下来唯一能发条朋友圈的事情,也就只有餐馆排队时间没有想的那么长,食物倒真是值得排这个队这种毫无营养的小事了。
第二天无事发生。第二周无事发生。
……
于是打这之后,另一个小武再没出现过。小武倒是也有回去再跟那个桃鼻子老道聊聊的想法。只是想到桃花道人不着调的行为给他当时脆弱的内心造成的打击,他便又放弃了这个想法。又想着说不定随着“去跟桃花道人聊聊天”的想法,已经有另一个自己天天的在桃鼻子老道门口晃来晃去,又或许另一个自己已经把那个不靠谱的道人吓了一跳,这想法倒是让小武颇为满意,也就逐渐地把这事抛回到脑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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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狗剩
正文:
尊敬的菲尔德先生:
见信好!
关于您和太太此前收到的那封匿名信——声称您十年前失踪、已经被认定死亡的女儿还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的那封信,确实令人生疑。我理解警官不愿为了这一封不知真假的信件去重启已经定案的陈年往事。但我很乐意接受你们的委托,无论是否能探寻到真相,至少我可以验证一下这到底是不是一个恶作剧。如果只是为了排遣寂寞而去娱乐一对可怜的父母,那实在是太过分了。
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些头绪,然而许多的证据已湮灭在时光中,无法验证是否这就是真相,因此请姑且当成一个故事看待吧。
在接到委托的三天后,我搭乘了每周只有一班航班的飞机前往卡尔德拉,落地后还需要坐几小时的车才能到达最后的目的地——蒙特镇。
卡尔德拉在国际上默默无闻,而蒙特镇因自然景色秀丽,物价低廉,倒是在周边国家中是个小有名气的度假胜地。这里遍布以此为生的家庭旅店,但是很不巧,我遇上了十年一次的大整修,那片区域的旅店都已经暂停接客,挂上了准许施工的牌子。
幸运的是,在临近傍晚时分,我还是找到了落脚点。老板与老板娘都是本地人,热情好客做的一手美味佳肴,就算有那么些许好财之心也不过是他们的可爱点缀。为了避免麻烦,我必须在第二天天一亮就离开。感谢女神!至少我不会露宿野外。
整个旅店没有其他客人,所有的房间都任我挑选。我一眼就相中位于三楼的套间。那有个巨大的阳台正对着海湾,右侧却是一片绮丽神秘的雨林风光,是疲惫旅人绝佳的休憩处。由于明天就是施工日,所有寝具早早被收了起来。不过为了满足我美好的度假体验,老板娘仍然热心肠的为我重新布置好它。
瞧,我就这样顺利地住进了你们当初曾经住过的屋子。
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回忆一下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吧。
十年前,你们带着双胞胎女儿佩利莎与凯西在这里度过了八天的愉快时光。丛林徒步探险、海湾的阳光沙滩,每天都玩得十分尽兴。
在准备回国前一天,你与妻子靠在这个阳台上欣赏旅行中最后的日落美景,忽然想起已经很久没有过两人世界了——很快你们就有了计划:先沿着海岸在落日余晖下散步,回来的路上再找一个富有情调户外酒馆小酌一杯,就像恋爱时那样。
唯一放心不下的便是姐妹俩,她们毕竟才十四岁,刚刚脱离儿童的范畴。让两个女孩独自呆在这里总让人有些顾虑。女儿永远是最贴心的小鸟,她们慷慨的让出自己与父母依偎的时间,为了让大人们安心,还是姐姐佩利莎亲自反锁了大门。
“我会给你们开门的,我保证不会睡着。”
这也是你们最后一次见到姐妹俩。
两小时后,你与妻子俩挽着手再一次返回旅店,登上三楼最后一级台阶时好心情瞬间无影无踪——远远就能看到那扇本应该被锁上的房门敞开着。双胞胎的鞋子、衣物都在,人却不见了踪影。
熟悉地形的老板带领志愿者在附近搜寻数小时一无所获;姗姗来迟警察仍认为这可能只是青少年贪玩,或许她俩再过会就会自己回来了。
这种敷衍的态度激怒了神经紧绷的家长:你立刻联系了大使馆,请求自己国家的帮助。
眼见着一桩“小事”就要演变成国际事件,当地警方很快为他们的怠慢作出了弥补:迅速调集了专业搜救队,又在老板找来的当地向导带领下分成四路寻找失踪的双胞胎姐妹。同时,他们还来了专家对现场进行调查。对一个落后的小地方而言,这已经是相当大手笔了。
没多久,调查结果就出来了:房内没有任何搏斗、打斗痕迹,房门也没有被撬开的痕迹,它是从里面被打开的。
另一边,在地毯式搜寻了两天后,有一支小队在位于距离旅馆不到三公里的一处隐秘丛林中,发现了几块人体组织。经过DNA验证后,确定这些“肉块”的主人正是你们的女儿。当地政府对此事件有了初步的推断:佩利莎和凯西或许想要去丛林里探险,为了能自由活动,她们专门等到父母走后才自行离开房间。由于当时恰好是准备晚餐的时间,老板与老板娘正在厨房忙碌,导致无人目击到她们走出旅店。这一带有不少野兽出没报告,姐妹很可能在探险过程中遭遇了不测。
这种充满漏洞的说辞显然无法说服失踪者家属,但有一件事却是几乎可以肯定:双胞胎恐怕已经遇难。因为又过了两周,搜救队几乎翻遍每一寸土地,都没有找到她们的踪迹,或者更多的遗体。
由于缺乏后继支持,绝望的父母不得不接受了警方的推论,这桩声势浩大的双胞胎失踪案最终以“青少年擅自踏入危险区探险遇难”定案告终。
——现在,已经十年过去了。事实上,在这期间你们曾经不断收到她们的线索。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声称见过你们的女儿。
你们追着她们的踪迹寻找,但每一次都扑了个空;又过了几年,在得到最后一条目击报告后,就再也没了新情报。
直到你们收到这封匿名信。
其实在出发来此地前,我先行找到了寄出这封匿名信的人。显然他是头一回做这种事,虽然已经尽可能抹去了一切会被发现真实身份的痕迹,但依然留下了巨大的破绽。
出于隐私考虑,我只能说那是一个有些瘦小怯懦的小老头,暂时称之为道尔顿先生。尽管我们只进行了一次谈话,我仍然敢担保他与佩利莎和凯西的失踪无关。
我开门见山的向他说明来意,道尔顿先生起初惊慌失措想要逃跑,在我的劝解下最终还是坐下,一五一十将所知道的一切托盘而出。
事情要从他独自去了达黎加看望老朋友说起。这里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除了来来往往的豪车,你还能看到街头有不少女性将自己作为商品来换取一些面包钱。而道尔顿先生在经过某个路口时注意到有那么一个姑娘:她的皮肤比其他人更白皙,她的金发在周围一群深发女人中显得格外醒目。
很快这位姑娘也发现了他的不同:她与道尔顿先生有着同一口口音。她趁着独处的空隙,拉住道尔顿先生苦苦哀求。
“我叫凯西。请你帮帮我,帮帮我。”
凯西自称在多年前被人绑架,在恶人的控制下被迫成为了一名性工作者。她从内衣中掏出一张照片,这是她最后保留下来自己的东西。照片上是一对长相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她们脖子上戴着一条颈链,坠子形状十分独特。
“那是双生的符号。”凯西的眼泪混着劣质妆品,在她脸上留下一道道黑色痕迹,“这是我的姐姐佩利莎,这是我。他们杀了我的姐姐,他们绑架了我们。求求你了先生,看在我们是同胞的份上,帮帮我吧!”
然而她还没等到道尔顿先生回应,有人敲了敲门。凯西瞬间失了声,如同听到了恶灵呼唤似的瑟瑟发抖。他们的独处时间已经用尽,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人走进来示意她离开。凯西只好老老实实穿上衣服跟了过去——她低着头,甚至连一个求助的眼神都不敢有。
道尔顿先生至今还在为他没能及时报警而愧疚,凯西凄惨哭泣的脸庞时不时会出现在梦中。没过多久道尔顿就提前结束了行程匆匆回国,一到家就将所遇到的事情都写在了匿名信中。
只可惜他撒了一个小小的谎,道尔顿先生并非一回来就寄了信。
道尔顿先生有一个妻子,非常富有的妻子,他的生意他的一切都依赖于她。偶遇凯西后又过了整整五年,在道尔顿太太过世后,他才敢悄悄说出这件事。
一切也就说得通了——你们第一次收到女儿的线索是失踪后的第二年,她首次现身于塞鲁斯;五个月后,有人在斯塔尔见过她;第三年的春季,她又在特瓦里伊出现……她的足迹沿着宽广的罗塞昂河一路向西,第六年的时候,她最后一次被人在格文港看到,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直到四年后,道尔顿先生将信悄悄的塞进了你家的邮箱,双胞胎才再一次被提起,让你们误以为女儿们还活着。
可怜的佩利莎和凯西,那些尸块来自于佩利莎,却让所有人以为姐妹都在失踪的那一夜遇难。来做一个推测吧:在你们离开旅店后,双胞胎被人从房间里掳走,准备在一些地下市场进行奴隶拍卖。任何一个依赖旅游经济的地方政府都会想尽办法避免传出威胁游客安全的案件新闻。经过你们的努力,这件事传回了国内,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了寻找双胞胎的行列中,所有人瞪大了眼睛等着官方能给出一个合理解释。迫于压力,当地政府不得不重视起这桩失踪案。
犯人显然也被打乱了节奏,他们急需引开警方的视线,至少需要让他们认为双胞胎已死亡,尽快停止搜寻。于是可怜的佩利莎成为了这枚“烟雾弹。
而凯西在亲眼目睹了自己同胞姐姐被残忍杀害后的第六年,才真正拥抱了死神。
假设以上推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剩下了最后一个问题:犯人是如何带走了双胞胎?
为了这个问题,我在阳台上整整呆坐了三个半小时。我有预感,我一定已经发现了真相,只是有什么细节被忽略了。我像是一名陷入绝境的水手,知道岸就藏在风暴的背后。正当我拼命地向真相的边缘靠近时,房间照明忽然熄灭了。刚刚剥开一角的迷雾再一次化为更厚重黏稠的黑暗,所有的思路生生折断。
我冲下楼想找老板责问一番,却发现一楼也深陷黑暗之中。老板与老板娘都在大堂,正与一陌生人交谈。
“发生了什么?为什么灯灭了?”
“刚刚断电了。我很抱歉,先生,恐怕在整修完成之前都不会恢复了。”随后他有向我介绍了那位陌生人,“这位是格雷先生,和您一样正在寻找可以休息的地方。”
格雷看起来非常年轻,大约只有17、8岁,他像是刚刚从雨林里爬出的野人,脸上、头发上、衣服上到处都是污渍。格雷背着一个巨大的双肩包,鼓鼓囊囊塞得满满的,随着他的动作能听到哐啷哐啷金属碰撞的声音。直到他坐下来开始啃面包,也没有将它从肩上卸下。
我对老板的小生意小算盘并没有兴趣,我只想找回被打断的思路。朝格雷点点头算作打过招呼后,我又陷入了自我的世界。大概是我的焦躁表现得太过明显,老板忍不住问道:“霍里斯先生,您如果有什么烦恼的话不妨说出来,兴许我们能帮到您!”
——说起来,我是不是还没有告诉过您,在这里我的身份是一名“作家”?
老板显然对我以双胞胎失踪案为原型的“小说”(当然是经过了艺术加工的)非常感兴趣,唯独关于双胞胎是如何从内部失踪的问题始终找不到合适的答案。
“会不会就像你现在这样,自己跑出来的?”格雷忽然说道。
对哦,假设那天晚上旅馆停了电,姐妹俩因为害怕跑出房间想看看是什么情况,结果刚打开门就被潜伏在外的犯人掳了去。
不过也有一半的概率,双胞胎忽略了这一场小小的事故,躲在安全门内干脆呼呼大睡。况且如果断了电,其他客人没有理由对这件事保密。
“如果我是对此做好了谋划的犯人,应该不会考虑用这种充满不确定因素的方法。”老板笑嘻嘻的加入话题,“先生们,不如听听我的想法。”
“难道没有人怀疑过老板和老板娘吗?啊,不是说我自己,我指故事里的。”
旅店的主人家做这种勾当显然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们相当熟悉每一种“商品”的价值。这对美丽可爱的双胞胎才刚见到他俩不过十秒,就被暗暗定下了价格。但可惜的是姐妹俩始终与父母形影不离,他们一直找不到可以下手的机会。到了第八天,离双胞胎一家回国的还有最后一天,两人决定铤而走险。
按照计划,老板娘趁他们一家外出游玩时先行藏入房间内,等到晚上所有人睡熟时再想办法将双胞胎带走。没想到事情比他们预设的情况的更简单,双胞胎的父母主动将佩利莎和凯西留下,走之前还不知道自己的女儿们正和魔鬼待在一个房间内。
房间里留下的他们各种痕迹也不必刻意去清除——作为一切事务亲力亲为的老板,所有房间在夫妇俩打扫时或多或少都会留下痕迹,所以用清扫客房用的推车将“货品”进行转移也是最轻松的方法;一切完成后,两人再从厨房后门回到旅馆,假装自己一直在为客人们准备食物。
更何况他们非常清楚,只要没有太过明显的证据,当地政府出于各种因素考虑会想尽办法将责任推给游客。
“怎么样,我这个推断是不是更加合理一些?”老板得意洋洋地说道,顺势搂住了因被设定成凶犯恶人而一脸不高兴的老板娘。
“确实,好像一切能解释了。不过,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可以推论出凶手是谁,没有证据也无法定他们的罪。”格雷抬头看向了我,“抓不了凶手的小说,还能继续吗?”
这怎么可能难倒我?在老板侃侃而谈的时候我已经想起自己到底遗漏了什么细节。
“太简单了,我们可以设定他们俩极尽一切可能剥削完姐妹俩的价值,当然也有不值钱的东西卖不出去,其中一些款式精巧别致的小玩意他们自个留了下来,”我指了指老板娘的脖子,“比如说,一款造型独特的颈链。啊,恕我冒昧插一句题外话,您是双子座吗?”
老板娘捂着脖子,怒气冲冲地等着我,看来对我的故事相当不满意。她从老板怀中挣脱开来,丢下一句:“我要回去睡觉了。”便匆匆离开。老板耸耸肩,追着妻子的脚步而去。
格雷也不再发表意见,我们的话题到此为止。他坐在黑暗中面朝老板他们离去的方向。我看不清他的脸,也不知道格雷是在思考,还是只是睡着了。直到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前,格雷都维持着同样的姿势一动不动地坐在原地。
翌日清晨,我按照约定早早前往一楼退房。不过奇怪的事,我没有找到老板、老板娘,也没有瞧见那个格雷。整个旅店处于极度的静谧之中,和周围挂上了施工牌的空楼一样。
在我登上回国的飞机、给您写这封信前,我仍然没有得到他们任何消息。
相对来说,双胞胎的失踪案并没有多么复杂或者巧妙的作案手法,但因为各种各样的谎言导致案子总会遇到奇怪的困境。旅店老板的谎言让所有人以为双胞胎死于野兽之口;道尔顿先生则误导了你们寻找凯西的方向;
至于您,如果您仔细想想就能发现并没有对我说谎的必要。双胞胎失踪案后,其母亲于三个月后自杀,一年后其父亲因酒后驾车与一辆满载卡车相撞当场身亡。一家五口仅剩下当初因过敏无法外出而留在祖父家的小儿子还活着,这些都是公开可查询到的信息。
作为一名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侦探,我并不会因为委托人的真实目的而变更自己探究真相的初衷。因此如果您对这桩失踪案还有任何的疑问,欢迎您以真实身份前来我处,我自会事无巨细的为您进行解答。
格雷.菲尔德先生,我将在此恭候您的大驾光临。
阿莱克.霍里斯
敬上
*****
两周后的宁静午后,阿莱克家的门被人直拍得砰砰作响,他从邮差手中接过一封退信。
这封信并没有人打开过,封口完好无损。阿莱克饶有兴致得数起邮戳边一连串的印章,它像是碾转了几个城市后又按照原路返回。邮差指着其中一枚好心提醒道:
“先生,这个地址可没有这户人家呀!”
END.
MODE:求知/笑语
备注:
其实最初是写了关键词作业的,但是发现了一些特殊问题不得不放弃了那篇,紧急重新写了活动文,肉眼可见充满了匆匆忙忙和逻辑死……呜呜
文:aikeye
文体:小说
关键词:假面舞会
备注:我大部分都忘了所以随便乱写的
正文:
这篇文讲述的是关于我本人第一次参加假面舞会的体验。
所谓的假面舞会就是一群人要在一个匿名的写文活动中用欺瞒他人的文风以及高超的演技来隐藏自己身份并从其他人作品的细节中揭发真实作者为目的的游戏,当我想着以我超神的演技能够随便完美通关的时候,一颗如梦魇般的种子就这样种下了。
起初我的想法是只要掩盖住自己平时的一些写文上的习惯加上平常不会用的叙事方式那么一命通关是完全可以的嘛,这样想着的我把平时随便写写散落的文段给强行增长,给分段之间加上平时不用的长段隔离符号,甚至把对话放在了文段中间,尽量少写的地得因为我真的是到现在都还没太搞懂怎么分,甚至还为此摒弃了自己喜欢随便加无厘头搞笑neta的本能。
等活动开始后还把所有文都发给了某反正你们不认识的亲友,让他来猜哪篇是我写的,他也只能用文中我曾经用过的原创角色的名字来猜是不是我写的,结果那篇还不是,我当时瞬间膨胀。
哇,当时我真的是在想我已经天下无敌谁与争锋,但是到最后我才发现我实在是太年轻太天真了。
——
在第一天,虽然出现了一些飙车文被老福特反复屏蔽加诈尸的事故但这无伤大雅,在剩下的所有文都放出之后,第一次的致命推理就要这样开始了,而液某人理所当然的信心满满。
“你看这个打得特别随意的回车……”
“噗!”第一句话就把液某人打破防了,是未曾设想过的盲点呢。
仿佛戈登的心咯噔了一下,液某人的喉咙也只是恰好噎了一下罢了。就像最后的晚餐里一样,一说你们中间有个人出卖了我,别人有的愤怒有的迷惑而有些人握着钱袋就打算跑一样,如果不是网络一线牵的缘故,现在的液某人怕是已经完全出局了。
“还有这的地得错了吧。”虽然液某人觉得自己已经很克制了,但其实不然,最后还是错了一堆。做梦吧!只要是中国人就跑不掉要写的地得,最后还要靠别人帮他改,液某人弱得一塌糊涂这种事情就不需要我反复说明了谢谢。
草啊这就是历尽数届假面舞会成年人的实力吗?太强了……
液某人只能为自己被剖析的体无完肤还不能当面反驳而在屏幕后面被折磨得满面疮痍呕心沥血。
“这种种征象都只指向液某人啊……”这时液某人感觉自己就像光着身子跟小姐一起躺在宾馆的床上之后被门后衣柜里床底天花板上跳下来八百个扫黄打非警察包围一样。
双眼无神,目光呆滞,人生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第一天就要die了吗?液某人,真是太可悲了。
“你觉得是那就是……”失去了精神以及灵魂后,液某人领悟了最强的回复技能,既然不能逃避那就直接模糊不清的承认它。虽然输掉假面舞会没什么,但还是让液某人陷入了自我折磨之中。
对不起……是我太弱了……先走一步各位……
“……”对方看着液某人的反应反而对自己完美的推理感到了迟疑。
“……说起来好像液某人是直接档头就写对话并且的地得也有可能是障眼法……”就这样他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推论并找出了其反驳点。
“而且这个感觉……”推理人陷入了一阵沉思。
突然灵光一闪!“是回音!”
?
这时在宾馆的下面发生了一起特大黑帮在毒品交易中因为擦枪起火而展开了火拼,甚至有人拿出了他妈的火箭炮把宾馆里面的洗浴中心给炸了,世界瞬间陷入了一片水火交融之中,而液某人趁着这段时间带着他的小老婆跑了!
液某人虽然困惑再加上迷惑,但转念一想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呀!
不愧是我!逃过了一劫!
“对!其实我觉得所有文都是回音!”
没错!其实我们群里有一个最究极的秘密那就是所有人都是回音的人格之一扮演的,所有人都是回音的分身之一,我们所有的谈话都只是回音的自言自语所以所有文都是回音写的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真理吗!
液某人奇怪的自我催眠开始了,甚至群里的大家也跟着进入了状态之中。气氛瞬间变得欢快活跃了起来!
“没错我也是回音!”
“群里的大家都是回音,只有你不是而已哈哈哈哈哈哈。”
“我们都是回音身体的一部分,没想到吧!”
回音让液某人暂时逃脱了被猜到的命运,谢谢你!回音!
——
最后液某人靠着扮演一个完美掩藏了自己文风的角色,用破绽满分的文成功赢得了假面舞会的胜利,甚至用骰娘骰出来的结果成功扫射到了一个人实在是强运啊!是液某人的胜利——
end
评论要求:笑语
作者:语谖
虚伪。周炎在心里暗暗吐槽,方礼低下头继续看报纸。
“如果没别的事情,我就先走了。枪给你放在哪?”周炎问道。
“随便哪里都可以。”方礼还沉浸在报纸里。
“哦,那我放在椅子上了。”周炎贴心地用餐巾纸盖在上面,转身离开了。他不想被牵涉得太深。七组的名头他听过,道上流传着一些似是而非的谣言,好的,坏的,香艳的,刺激的……这些谣言唯一的共同点是,七组并不像是一个组,更像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他们所追查的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刑事案件,而是更为隐秘的事件。周炎自认这辈子只想混吃等死,不想搀和其中。
方礼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他翻过一页报纸,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目送周炎走过街角,一名身着黑色套头帽衫的男子从旁边的桌子旁走了过来,拿起枪坐在方礼对面:“你就这么放他走了?”
“他会回来的。”方礼放下报纸,“组里还好吗,鸣音?”
付鸣音将帽檐又向下拉了拉,叹了口气:“糟透了,你还活着这事,目前只有我知道。思绮姐现在代为主持大局,对外宣称你在进行一项秘密调查。上头肯定知道你昨晚出现在了爆炸现场,但并不相信咱们提供的验尸报告。你一走,金严那个老头就被派过来,啧,意思很明显吧。”
“金处才34岁,别叫他老头。”方礼翻了一页报纸,“思绮怎么想的?”
“自然是继承您的遗志了。”付鸣音揶揄地说,着重强调了“遗志”两个字,“思绮姐现在正在暗中调查那晚谁出现过,虽然证据被掩盖得很好,但是夏野和安明道在追踪这条线索,不知道能被瞒多久。”
“我挑的人,自然是出类拔萃的。”方礼脸上露出骄傲的笑容,“咱们的直属上司,郭老,怎么说?”
付鸣音翻了个白眼:“什么都没说。”
“那按照咱们之前的预案来处理。思绮那边,由着她去做,能不能找到我看他们的本事了。一方面昨天来偷袭的那群人,的确需要重点关注,一方面也能骗骗上面的眼线。如果上面真的牵扯到了狐狸这件事里面,那刚好引蛇出洞。常言不是说吗?要想骗过别人,得先骗过自己。”
“啧,思绮姐得知真相后,不过轻饶您的。”付鸣音咬着牙说。
“这就不劳你费心了。”想到刘思绮可能的反应,方礼的笑容变得有些僵硬,“当务之急是盯紧各方,抓住那条狐狸的尾巴。哦,对了,”他看了一眼付鸣音手中的枪,“把我的配枪放到Firework里,你做得到吧?”
付鸣音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着方礼,嘴张开又合上。
“我知道。但是那人,知道的有点多,事情结束之前,最好还是让他跟着我。”而且周炎本身也有点不对劲。方礼在心里默默补充。
付鸣音似乎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好,那我去办了。”
“辛苦了。”方礼无视了付鸣音的欲言又止,看着他离开,然后他拿出手机,熟练地输入号码,发送短信:“我需要您的帮助。”
周炎驾轻就熟地从小路摸回Firework的后门,溜进厨房。曹明正在切菜,看到他来了,吓得差点切到手指。
“我就知道你逃出来了!可吓死我们了。”曹明放下菜刀,“怎么回事?”
周炎坐到旁边的椅子上:“出了点事。”他不知为什么有些心神不定,双手一会握拳一会松开,“啊,顺便,我的确不是跳脱衣舞的料。”
“那个客人是谁啊?居然能搞到仇家这么大动干戈。”曹明追问道。
七组的组长,一个有着漂亮皮囊的混蛋。周炎想着,忍不住笑了起来。曹明看得莫名其妙:“到底谁啊?”
“没谁。”周炎敷衍着说。七组这些人,还是少牵扯为妙,知道的人少一个是一个。
“少来,是个漂亮的富婆?”曹明走过去推了周炎肩膀一下,“你这笑的,我还不知道。来来来,说说看。”
“不是,是个男的。”周炎笑意藏不住了,“你别问了。”
“哦,好看吗?”曹明失去了兴趣,转身拿起菜刀继续做午饭,“我没看出来啊,你居然也是gay。”
“啊,我不……什么声音?”周炎敏锐地抬起头,外面似乎在吵闹些什么。
周炎和曹明赶快向外走去,Firework酒吧的营业区正乱作一团,史云波和打杂的梅天晓正在努力弄清状况,而一群穿制服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为首的一个高个子女人冷冷地发号施令:“把周炎交出来。”
文:汉尼
关键词:深度
文体:小说
原作:《黑暗之魂》、《血源诅咒》
cp:灰烬X猎人
灰烬和猎人的相遇时,猎人正在手撕一个亚楠镇民,是真正意义上的手撕,一枪崩个对面措手不及,然后一个贴身接近,手从子弹崩开的伤口处伸进去,生生把内脏血肉全部撕开,血肉开裂的声音很响,有点像灰烬杀死埃尔德里奇时听到的那些,接着就是肉体倒地的砰咚声。整个过程只用了三秒,干净利落到灰烬想为猎人鼓掌,实际上他也的确这么干了。
听到声音猎人才回过头来看他,那一刻灰烬毫不怀疑对方是把自己当成了猎物,或是敌人,总之是那些不友好的东西。但是接着猎人的蓝眼睛里就透漏出了迷茫,似乎是无法判断眼前这个一身盔甲的人形生物究竟是朋友还是猎物。
灰烬直摆手:“你等等啊,我是好人。”
猎人的手杖啪嗒一下掉到地上。
猎人自我介绍自己是猎人,也许以前他还有名字,但是玩偶和格曼都叫他猎人,那个名字已经太久没人提起了。
灰烬挠挠头,只好说自己是灰烬,名字没有,因为自己是被初火烧过的人,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被烧成了灰烬的前柴薪。
猎人问灰烬来自何处,灰烬说我之前还在古龙顶打银骑士来着,下一秒就看见你在我面前撕人。
猎人很认真地回忆了一下,说,我没听过古龙顶,有别的地名吗?
洛斯里克?法兰要塞?幽邃教堂?这些名字很响亮的。
这里没有那种地方。猎人坐在台阶上,火铳和手杖就放在手边,他屈起一条腿,另一条伸开了踩着下面的楼梯,优美的曲线被拉长舒展开。
那这里是哪?
亚楠镇。
这是个和洛斯里克不一样的世界,没有太阳,不再有火,也就意味着灰烬的使命不在了,往日的沉重责任在一夕之间似乎消散下去,他可以理直气壮地闲下来在小教堂里偷懒。这么一对比就显得猎人也很懒,他在教堂里休息,困的时候就找个隐蔽但舒服的角落蜷缩着,醒来就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发呆,那些扭曲的怪物就在他不远处走过,让人看一眼就能把昨晚的饭都吐出来。
这让灰烬一度产生了怀疑,猎人在这个地方究竟要做什么。
“我是为了治病而来。”猎人对他说,“但是用血疗的代价就是被拖进古神的梦境。”
这听起来像是被骗上了贼船?灰烬心想。
“所以?你的病现在如何了?”
“不知道,但是已经很久没有发作过了。”
“那你可以离开了啊。”
猎人摇了摇头,拾起了他的猎枪和手杖,向那些怪物走去。十秒后他甩掉手杖上的血液,向灰烬伸手:“要走吗,去找让你回去的方法。”
猎人的战斗方式很奇特,走路飘飘忽忽,侧滑和翻滚交替,却又异常狠辣,绕后、开枪、撕开血肉一气呵成,有时又直接冲上去和对方硬碰硬,手杖甩开就是一条长鞭,把对方抽得毫无还手之力,疯癫得很。
灰烬对于这种战斗方式不是很习惯,他总是喜欢扛着一面盾,靠着对方被弹刀的档口给对方一记背刺,在他的世界,技巧是个好东西,但是没有力量的技巧就是花拳绣腿。然而猎人拿出小木盾并告诉他这是这里最好的盾之后,他立即就放弃了战斗的想法,转而老老实实跟在猎人身后。
这算是个明智的做法,这座看上去和洛斯里克同等甚至更加繁华的城镇,凶恶程度却不亚于环印城,处处都充满了精巧却恶毒的陷阱。在连撞三次陷阱,被五个狼人贴脸之后,灰烬终于意识到为什么猎人的行走路线会那么诡异了——他全是在躲避陷阱。
“抱歉。”
那一天他们没能走出太远,不多时他们回到了小教堂,猎人拖着一身血,有怪物的,也有他自己的。灰烬不小心碰倒狗笼放出了疯狗,猎人替他挡了一下,被狗一口咬在腰上,最后猎人不得已拖着他在小巷里逃跑,被狗啃在身上好几口,血涌出来和衣服上其他怪物的血混在一起。
猎人的脚步已经有些虚了,倚在灰烬身上被他扶进去,他比灰烬高了半个头,腿长脖子长,挺像月光蝶,但是倚在灰烬身上时又仿佛没有重量,轻飘飘的,卡萨斯骷髅估计都比他重。猎人在角落坐下,熟练地摸出一管鲜血,灰烬还没来得及问猎人这是要做什么,就见猎人毫不犹豫地对着大腿猛扎下去。
灰烬看着猎人发出一声放松的叹息,身子逐渐软下去,呼吸也绵长起来。他靠过去,把猎人放平躺在地上,为了方便猎人睡得更舒服,他摘掉了猎人的帽子和面罩,那面孔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年轻俊秀,也更加苍白柔软。他本以为按照猎人的那个风格,他本人应该也是个疯疯癫癫的瘦削老头。
但是这个世界都是疯的,猎人只是他们中间不那么疯的一个,那么他的面孔比他们年轻一些也说得过去。
时间仿佛就此停驻,这里没有日升月落,只有永远的黑夜。猎人偶尔会出去,过不了半天又回来,多数情况下他不会受伤,衣服干干净净的,却是一身的疲惫,仿佛走出了很远。
灰烬也曾好奇过猎人为何不去其他地方转转,找找其他的人。
猎人指指空中的血月:“这里已经没有几个清醒的人了。”
“我觉得你还是算了吧,我应该是回不去了。”
灰烬和猎人一起坐在门口,看着眼前的怪物在地上爬。知道他们曾经是人这件事丝毫没有影响到灰烬,因为在洛斯里克这种事情也不少,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世界半斤八两。
“你……不传火了?”
偶尔灰烬也会想过火熄灭的世界。
如果火熄灭了会如何?那是灰烬曾经在大书库时偶然翻到的,有的学者在对世间种种观察后写下的推测。他们称呼那为深海时代,火已消失,所有来自火中的生命都将消散,亦或是回归他们最初的样子。深海时代已然有它的生物,就像火出现之前的巨树和古龙,新的生命也将诞生在新的黑暗时代。
“那个时候我应该也不在了。”
“你是不死人。”
“不死人也是来自火中。”灰烬给猎人展示他的腹部,从一部分血肉已经转化成了粗糙的树皮,甚至还有几片滑稽的树叶。
猎人摘下手套,指尖滑过那些树皮,灰烬已经感受不到猎人的手指了:“初火燃烧过巨树,于是我们从树中诞生,现在火已渐熄,我们也要回去了。”
“还有多久?”
“不知道,我有黑暗之魂,所以我应该能够活着看到初火熄灭的那一刻。”灰烬对于死亡没有什么抗拒的,灵魂被灼烧之后的沉睡就仿佛沉入深海,他看着光芒离自己一点一点而去,连同那些苦难和悲哀,而自己也在一点一点下沉。世人恐惧不死人就像恐惧死亡,后者意味着永恒的终结,而前者竟然能够从那终结中再一次返回。但是他注意到猎人的眼神不太对劲,故意打了个哈哈,“没事,我活得够长啦,好歹我也传了两次火。”
灰烬伸了个懒腰:“你又是为什么留在这里,你的病明明已经好了。”
猎人擦拭猎枪的手突然停下了,现在他摘下了面罩,此刻他蹙眉的表情远比那一天他昏睡时更加生动漂亮。
“你有想过要拯救一个人吗?”
灰烬顺着猎人的目光看去,从这里向远处看去,猎人目光尽头是一个跪在地上祈祷的背影,白衣在夜晚中白得似乎要发光,巨大的木轮靠在他的手边。
那时他只是个初出茅庐的猎人,躲在亚楠的角落中不知所措,他试着找寻一些还算清醒的镇民或是猎人同僚,但是很快发现,不论他做什么,他救不了镇民,而他的同僚们,不是死于狩猎,就是醉于鲜血之中,变成他们自己的猎物。
“我尝试过很多办法,但是我救不了他,除非我不去碰他。”
那个人是他遇到的第一个,确切说是挚友般的存在,强大,温柔,和格曼不同,他陪着猎人在这个黑暗残酷的世界中逐渐站稳了脚跟。猎人毫不掩饰对他的景仰,于是,他替那个人去寻找了那个禁忌的地方,该隐赫斯特。
如果知道一切的结局,也许他就不会去那里。
第一次的时候他恍恍惚惚地走出该隐赫斯特,最后跪倒在雪地中,身边是马车的残骸和马的尸体,在梦中寒冷无法伤害他,但是他依然在该隐赫斯特的风雪中蜷缩起来。他想起那个在房子里求他去找爸爸妈妈的女孩,他从没给她带回过什么好消息,但她依然感谢他,她哭着说:“谢谢你,好猎人。”
最后他带回了小教堂的消息让女孩去那里寻求帮助,他自以为那是救赎,直到他从猪肚子里挖出了红丝带。
你救不了任何人,你所做的一切只会害死他们。
最后他一路杀回猎人梦境,当他手刃格曼时,他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等的神明。月神在血月中降临,巨大的手掌捧起猎人,手指收拢,额头亲昵地贴上来。
“优秀的猎人,你将会得到你的奖励。”
“你可以给我什么?”
“在这梦境里,你想要的一切。”月神的手掌裹着他,因为三根脐带的影响,她无法侵蚀他的神智,猎人有了和月神对话的机会。
“让这一切重来,回到我刚来到亚楠的那一天。”
“奇怪的猎人。”月神丑陋的脸抵上他的额头。
“我当然有。”
“但是在我再一次苏醒前,他就已经死去了。”
那日他直面埃尔德里奇时,他所爱之人还剩最后一口气。
我砍下了一位神明的头颅,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爱着他。我抱着他的半截尸身去到了重生之母的面前,我向那位女神发誓,我愿背弃我所有的信仰,我愿承担薪王的悲惨命运,即使化作蛆人永世匍匐于地,也要请求你,拯救我的神明,拯救他于被吞噬的痛苦和绝望中,请让这银色的月亮重新升起。
请求你,我请求你,重生之母,罗莎莉亚啊——
“看来我们是同病相怜之人。”猎人抬手去摸他的脸颊,蓝眼睛出奇地温顺,“你重复了多少次?”
“太多了。”灰烬喃喃道,他从没数过,但他知道那足够他摸遍洛斯里克的每一块石砖,轮回久远到连亚诺尔隆德的阳光都变成了久远的记忆。
猎人递给他一个物件,那是一个红宝石胸针,宝石明亮美丽,嵌在镂空的金属底座上。灰烬握着它,向猎人投来疑惑的目光。
“一个朋友的遗物。”猎人咧咧嘴,勉强给了他一个微笑,“挺好看的,但是我拿着没什么用。”
他看着灰烬,突然吻上来。
猎人的皮肤很白,也许是因为他长久地处在这片被黑夜笼罩的城镇的缘故,当他在黑暗中褪下衣服,躺在那些深色的布料中时,更是白的近乎发光,甚至一点疤痕都不带,光洁白皙得不像一个战士。灰烬的皮肤在长久的风吹日晒下变成了粗糙的小麦色,伤疤一层叠着一层,他说不准那些都是什么时候来的,是他成为灰烬之前,还是他醒来之后。
他们在小教堂的角落里相拥,猎人眼底的绝望和泪水在灰烬面前翻腾上来,如同他撕裂的肉体中翻滚而出的血液,在他们周身蔓延开来,猎人从没这么脆弱过,在灰烬怀里他仿佛化成了一滩破碎的血肉。灰烬吻下去,将它们一一收集好,聚拢,又将它们变回原本的那个猎人。
灰烬醒过来的时候,外面依然一片漆黑,教堂里被点上了蜡烛,老太太睡在椅子上,昏沉中叨念着一些灰烬听不懂的话。远远有犬吠声传来,猎人背对着他躺着,摘了帽子和面罩,解开了头发,身上盖着他的黑风衣,正睡得沉。他修长的身子蜷起来,缩成一小团,因为寒冷微微发抖。
灰烬抬手,从后面抱住猎人,怀里的身子温暖柔软,如同火焰。
“我想带你去看看阳光,亚诺尔隆德的阳光。”灰烬小声说着,他有些渴望猎人听到这些,却又希望他听不见。
猎人醒来时,灰烬已经消失了,仿佛他从未来过一般,连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他送出去的红宝石胸针躺在手心,被五指轻轻拢着,仿佛曾经有个人将它郑重地交还给猎人,并将他的手捧在手心。猎人裹着衣服坐起来,有点点月光洒到教堂门口,血月有时颜色会变得很浅,那个时候看上去就好似阳光。他突然就心痒了起来,仿佛找回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有什么已经枯死的东西在生根发芽。
“怎么了,我的朋友?”
阿尔弗雷德有些搞不懂他的这位小朋友,明明看起来那么年轻,做事却疯疯癫癫的,但他欣慰的是他的小朋友每一次都能清醒地回来,这多少让他有点放心。
小朋友站在他面前,左手猎枪右手手杖,还是穿着他一贯的风衣,只是盯着他不说话。这让阿尔弗雷德有些担忧他是不是又去亚楠外面疯了,但是仔细看他的眼神依然是清醒的,于是他觉得小朋友应该是又什么话要说。
猎人快速地贴上来,却在阿尔弗雷德身前半步停住。
“我要走了。”
“这次又要去哪?”阿尔弗雷德抬手,给了猎人他熟悉的治疗魔法。
小朋友的眼神有些暗下去,很快又明亮起来,那是他熟悉的眼神:“不回来了。”
阿尔弗雷德的手上一顿:“……那,路上小心。”
他再一次站在了月神的面前,格曼的尸体倒在他脚边,他从怀里掏出那三根脐带,一把全部捏碎。
“你终于醒悟了。”
月神再一次降临,
时间不会倒流,梦境重置了,但是死去的人再也回不来了,梦境基于记忆诞生,他追逐的只是一个停留在记忆中的幻影。一切早已结束,真实世界的阿尔弗雷德并没有他这位朋友,同样那个女孩也早就死在了兽灾中。
“是啊,但是我有了新的愿望。”猎人望着月神,突然露出了微笑。
他有些向往阳光了。
灰烬坐在篝火旁,山巅之上的太阳已经被侵蚀成了一个火色的圆环,面前的初火已经只有一小团篝火那么大了,他记得在他还没成为灰烬的时候,那时的初火燃烧起来足够把天空都吞噬,生命诞生在火中。如今火已渐熄,生命也要回归到他原本的样子,他们从巨树中来,在火焰燃尽之后就要回到树中去。他的树化已经开始了,但是由于黑暗之魂,那将会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足够他看着这个世界重归黑暗。
他们救不了这个世界,就算他可以再一次从墓地中爬起来寻找薪王们的灵魂,但是下一次,再下一次呢?初火的熄灭几乎成了必然,他想起来洛斯里克那对依偎着死去的王子,他们唯一错的就是加速了这个进程。
在他最初醒来的时候,亚诺尔隆德仍是神都,如今连洛斯里克也陷入了混乱。
灰烬在迷糊中听见了那个声音,什么东西被撕裂的声音,按理说这里是初始火炉,不会再有人来了。
他看见了猎人,确切说是不成人形的猎人,他的皮肤变得黏腻半透明,带着某种水生生物才有的光泽,那双曾经缠绕在灰烬腰上的修长双腿也没了,一团一团的触手支撑着他走过来。他的面容也已经模糊,看上去就像潮湿人形——那些不需要火就能诞生的生物。但是灰烬确认,那就是猎人。
“你怎么……”
猎人直接扑上来,所有的触手绕上灰烬的身子,灰烬伸手去抱他。
“你说的对,这个世界的确是没有希望了,但是我的世界也毫无指望。”
“如果可以,我想和你一起死在深海里。”
评论要求:笑语
标题:《死神扬鞭而来》
作者:橙子
正文:
火车仅跑过一半的行程,半个小时前,火车头却已锈在漫长铁轨上的某一点上。
囿于教养,绅士淑女们平和地忍耐着空虚时光。一位年轻女子打开车窗向外观望:顺着蒸汽的轨迹向车头处追溯,一列蠕动的黑线恰巧将铁路拦腰截断。乡间的风托起女子的发绺,吹红她的面颊,她兴奋地唤了一声:“鸟!”语罢,她扶住同行人的肩膀,“爷爷,您看那些人:鸟嘴头套、羽毛披风——他们穿得可真像鸟!这下您观鸟当真不用搜索树丛了!”
同行的老人掀起眼帘望了望对桌的陌生男人,压低声音阻止道:“伊丽莎白!我的傻孩子啊!”陌生人倒也不恼,他合拢十指,微笑着说:“先生,我们应该是遇上'乌鸦之秋'了。看环境,我们正停留在王都西北方的西克可利一带。秋收时节,此地抢食的鸦群总是数量众多。为此居民会化装成乌鸦的模样、模仿乌鸦的行为离开村庄出游,以祈丰收。”
老人合上报纸——他在看小说板块——从鼻子里哼出一点声音:“嗯,真是令人遗憾的习俗。”
“如您所言。”陌生男人附和道。
“爷爷要去的观鸟点也是这样吗?”伊丽莎白搂住老人的胳膊问。她毕竟是个年轻孩子,正是耍性子的年纪,况且极可能早被惯坏了:她说这话时,眼睛透过鬓边散落的鬈发瞟向本要结束对话的男人。在她恶作剧般的目光下,男人海蓝色的眼瞳轻轻颤抖着。
“先生,与您交谈非常愉快。……我是阿莱克•霍利斯,此行要前往苏恩•德莱克村。冒昧一问,您要去哪呢?”
“苏恩•德莱克?”
“我与您同路吗?”
“不!……你也是去观鸟的?”
笑容再次于阿莱克•霍里斯的唇边绽开:“是的。而且我听说苏恩•德莱克的鸦肉馅饼是一绝。”
“怎么可能!我从没听说过,至少不会端上正经餐桌,那也太晦气了。”
“是这样吗?”
“是这样没错。你年轻,可能不知道苏恩•德莱克曾经出过的怪事……”
“即便发生过怪异事件,您也要去吗?”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七八年了。”老人喃喃地说,“没人确切地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捕风捉影的事不必太信。”
“……'有什么可怕的呢?',是吗?”阿莱克•霍里斯说,“正巧,我这有一些关于苏恩•德莱克事件的……口述。您听后再做决定,如何?”
“爷爷!”伊丽莎白欢呼道。老人按下孙女的肩膀,他不断扫视霍里斯的脸,喉咙里发出猫一样的呼声。“你讲讲看吧。”他终于说,“伊丽莎白,让佩吉过来带你去吹吹风。”
“爷爷!!”
阿莱克•霍里斯摊开双手:他的外套扣眼里别着一朵新鲜的蓟花,他小心地拨正垂头的花后,花朵又落入霍里斯左胸侧的衣褶阴影中。“那我开始了,老先生。”
“克莱德•布瑞吉的兄弟巴赫失联了。巴赫鳏居,他住在花园大街一栋完全属于他的宅邸中。巴赫独来独往、不宴宾客,平日与克莱蒙也少有往来。克莱德发现巴赫失踪的那个早晨,新入职没多久的他推开上司,冲向巴赫的家。他在那找到了巴赫尚未寄出的一封信件——写给克莱德的信件。他的兄弟是一名建筑师,他曾经参与了多次王都重要桥梁的设计,工作十分繁重——而他在信里写'辗转反侧以至于无法专心工作,想去外出一段时间散心疗养',并大谈乡下某某村庄空气如何如何,还嘱咐克莱德近日不要登门拜访。于是顺着这条信息,克莱德动身前往兄弟向往的小村,而这个村子里有这样一则传说:'死神骑着由排泄物变就的鸦群组成的马走过,途径处无不生灵涂炭’……”
“……克莱德到访时已接近黄昏,他入住前用余光瞥见了一个穿着黑色斗篷、骑着黑色瘦马的人在旅馆邮箱旁徘徊。次日晨间他在旅馆用餐,下榻旅店的早餐并不丰盛,食物种类寥寥无几,好在份量充足,足以果腹。旅馆主人布鲁克是个热情好客的男人,他亲自为克莱德端上自制面包,而克莱德借此机会为向老板套话,却被老板用主食配方搪塞了过去。老板天真烂漫的小女儿却意外地健谈,她给他讲了村子里流传的故事,克莱德则告诉小姑娘他昨晚的见闻。小姑娘听后十分吃惊,她开始怀疑是不是死神来了。她说之前店里也来了一位布瑞吉先生,说不定这是一个预兆,死神是来找拥有这个姓氏的人的——克莱德自然不相信。他问小姑娘:之前那位布瑞吉去哪了?
“小姑娘说他在小村闲逛数日,却时刻念叨着石块、木料和什么图纸,某天寄出了一部分信件后他没用午餐便急匆匆地走了,走的时候没有问列车发车时间。镇子外部周边有几处地点他非常感兴趣,也许他再会去那一带。
“虽然不符合礼数,寻兄心切的克莱德依然请求小姑娘带她去那几个地方看看,小姑娘欣然同意。走在路上,溪流与小路伴行,泥腥味、接骨木的气味与工厂污水刺鼻的异味充斥着溪畔,克朗、克朗的杂音总环绕在克莱德身旁。为了缓解紧张,克莱德决定扮演一位稳重的长者,他给这个孩子讲起了巴赫小时候与河流的轶闻,那个永远让父母担心的、木讷寡言却会为了人造鸟巢的摆放角度而与父亲争个面红耳赤的巴赫。而小姑娘却讲起了自己哥哥的故事——她那上城工作、在王都定居、最后再也没回到老家的哥哥。她的哥哥在王都什么都干过,干得最久的非水下建筑工莫属。她还说她的哥哥水性很好,但在王都却不得不进入箱子里工作——因为修一座桥在水下花的时间实在太久了。
"通往村外的马路不平整,路面有许多沟壑与坑洼,人或车马经过便会激起浮尘。为什么不修路呢?小姑娘踢了踢坑洞内凋零为粉灰的土壤:'哦,不必担心,总有一天这里会长出花朵与麦子来的。'克莱德问了过路的鸟的名字、问了这个小镇里别的年轻人的去向(这里的人基本都姓布鲁克)。而克莱德逐渐回忆起兄弟抗拒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委托方与社会舆论带给他的巨大压力。
“爬上一座小丘后,小姑娘向他展示了他兄长最感兴趣的地方:一片靠近河流的开阔地带,那里已经可以看到河对面一家小型工厂的轮廓了。小姑娘说那里是传说中死神的灭亡之处,颇具传奇色彩。克莱德凝视着那片区域,发现泛黄的草甸中隐约有黑色的影子闪动——他本想冲着影子呼唤巴赫的名字,然而这念头立即随着高草的起伏熄灭了:影子竟在风中忽地散作一堆墨点,并向西边的丛林流去。
“克莱德指着它们问:'那是什么?'
“小姑娘寻声望去:'喔,那是下午的太阳。'……
“……是的,午后的太阳在西沉,小姑娘说的没错。克莱德只是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答案罢了。他只能以沉默相对。克莱德没有立即回到房间,他在外面走了走。没有溪水的小道上依旧充斥着敲击地面的声音,时远时近。本打算打道回府的克莱德这时意外撞见一场对话:有人嘱咐某个小厮模样的小孩,让他绕开旅馆走,不要与旅馆内的陌生人说话。克莱德逮住小孩并逼迫小孩告知他原委,小孩只能把克莱德被截下的电报——已经被揉皱了——还给他:原来巴赫今早已经发消息来了,电报告诉克莱德,巴赫'已返速回详见信。'
“克莱德痛斥,说昨晚看见的骑马黑衣人莫非是来偷自己的信件的,压根没有死神这回事。这时小厮睁大眼睛说:'先生,死神是白色的,因为它是从排泄物乌鸦中生出的虫卵里破壳的蛆,最终死神会被乌鸦马甩下去摔死,乌鸦们做完这些事情就爬回了各自所属的泥土中,滋养下一轮的谷物与野花'……
“克莱德听过这个故事,联系到小姑娘白天所说的话,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他冲上旅馆房间,拿上钱与手枪,也顾不上衣物行李,急忙向车站赶去。刚踏出旅店大门,他就看见昨晚的黑衣人佝偻着站在邮箱前,而那个故弄玄虚的家伙一看见克莱德的脸便尖叫着扔下手里的东西夺路而逃:又是一封寄给克莱德的信,信封已经被黑衣人粗暴地撕开了,内里露出一小行字。不过此时克莱德来不及读信也来不及生气,这时他只想尽早离开此处。他不愿意再与村人接触,因此无法乘坐任何代步工具,只得步行。因为走的是出村子的路,有些部分与白天他走过的路是重叠的,月光很亮,洗刷着遍布漩涡状阴影的坎坷路面,伴行的河流安静得不像话。是谁在影子里?是谁在灌木中?就在那段路上,他看见一只黑色的马喷着响亮鼻息从远处向他走来,
" '克莱德我的小弟,你必须离开那个地方你不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它漆黑的躯体披被满月惨白的光亮,显得狂野又雄壮;
" '理智告诉我那不可能,但它确实在我耳边嘶鸣'
"它的肌腱似乎是在跟着它的步伐抖动,但那运动着的轮廓随即暴露出交错的鸟嘴与羽翅来——
" '那是——'
"那是一团啸叫着的乌鸦,那是乌鸦组成的黑马。 它向他走来——口嚼子泛着热气,歪歪斜斜挂在嘴边;它向他走来——眼瞳上翻、涎沫外溢、浊气冲天、黑蝇嗡鸣;它向他走来——他向他走来——他向它压来——慌乱间克莱德拼命攥紧了枪:砰!砰!砰!砰!砰!苍蝇与乌鸦轰然坍塌,月光下、小路旁,流水淙淙、银白色。
“克莱德扑倒在地,嘴里涌上一滚食糜的气味,他嘶声大笑起来,被呕吐物呛得咳嗽又大笑起来。你来啊。你来啊?他只觉得力竭,浑身痉挛不止。他大口喘息,余汗浸透了他的衣裳。你来啊,你来踏碎我啊。他支起自己,目及溪水闪烁处:那竟立着一位赤足的少女——
“旅馆老板家的小姑娘踮着脚站在溪边,向溪里张望着。克莱德顺着小姑娘的目光看去:他看见上游有一个白色的东西在水面上浮沉。近了,那是一具被泡得发白发胀的死尸,小姑娘出神地盯着死尸的脸露出微笑,用欣然且颤抖的语气念道:
“ ’最后的最后,死神——这白色的虫卵在强健而汹涌的血管中溺亡。’
“那正是克莱德的哥哥。
“那周的报纸上刊登了这样一则通告:
“通告:昨夜王都 褐桥上有一人跌落,距目击者称失足者失事前曾于桥上狂奔。失足者遗留灰色呢大衣一件、空弹手枪一把、火柴半盒、镇静药物一瓶(其中药物已尽)、证件若干,据此警方确认失足者姓名为巴赫•布瑞吉,对此我们深表遗憾。”
“……天啊。”老人说。
“白色是好颜色。”阿莱克•霍里斯答。
—————
备注:1.5大纲改动版,非常柴JPG。并非完整剧情,我祈祷活动能延期TATT想认认真真把它写完。
故事还需要调整。
想要读者老师们锤我(尤其是剧情),想写好它orz
另:想问问空空那种转场奇怪(讲故事讲不干净)的缺陷有没有好一点点hh
免责mode:求知/笑语
文:梨七生
关键词:假面舞会
题材:小说
标题:《舞会·晚餐》
正文
辛斯望着眼前的大门,神情麻木。
华美的衣装和精致的面具,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没有买或者租过这些只凭肉眼就能看出价值不菲的衣着,哪怕只是有些剐蹭和磨损也足以让他半年的薪水泡汤。
可这些现在就穿在他的身上,打扮得像个中世纪的贵族。
令他如此的不只是衣着,还有他缺失的一段记忆,这段记忆时间并不长,但却让他把来这里的原因和昨晚睡着之后的事全忘了。
手背上清晰的痛感告诉他这不是梦,但面前的大门明显不属于他的“现实”。
一个百货公司的普通销售,何德何能来到上流人士的庄园,这种顾客如果要接待起码需要经理或者管事级别的领导。
而他明显不够格。
或许是觉得再胡思乱想也无济于事,他试着推开面前的门。
就在手即将接触到门的时候,门主动开了。
宽敞的大厅中正在举办假面舞会。
参与者们身着不输他的华丽打扮,有的在跳舞,有的在交谈,一派和气的景象。
辛斯走进大厅,试图寻找一个落单的人攀谈以了解情况。
一位年轻女性走了过来,虽然脸被面具挡住,但金色的秀发让辛斯想起了他的初恋。
“这位小姐你好,我叫辛斯,能否占用你一些时间?”辛斯主动叫住了对方。
“哦,当然可以,先生你好,我叫简,不得不说你和我前男友的气质过于相似,在看见你时我吓了一跳。”
“希望他和我都没有给你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简笑着揶揄道:“那混蛋对待事情的处理方式让人窒息,虽然是我不对在先,可他简直比深冬时郊外的雪湖还无情。”
辛斯急忙辩解:“我可不会这样,我和初恋分手的时候她甚至都没反对。”
看着辛斯手足无措的样子简笑得更开心了:“好了,所以辛斯一你开始找我有什么事?”
“说来奇怪,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个舞会了,就连这身衣服是什么时候穿上的都没有印象,也不知道主办人是谁。简你知道吗?”
“这舞会就是德蒙老爷邀请一些人过来玩而已,既然过来了你肯定也在邀请名单上,不用担心。”
“德蒙老爷是谁?他在哪里?他应该知道来龙去脉。”
“放轻松。”简安抚道“既然来了何不玩得开心点,等到晚餐时你想知道的一切都会有答案。”
辛斯不再追问,他望向简的眼睛,那汪碧蓝简直能滴出水来。
这让他想起初恋来。可她不叫简,也不会出现在此地。
毕竟,是他亲手把她扔进郊外的雪湖,而现在已经过去十多年了。
“辛斯先生?”简注意到他在盯着她的眼睛发愣。
“哦抱歉,你的眼睛美到让我有点出神。”辛斯局促地回答道。
“谢谢,我的朋友都这么说。”简摸了一下被颈环装饰着的脖子。“我该去找朋友们了,有机会再聊。”
说完不等辛斯反应过来就匆匆离开了。
他望着简离开的背影有些愣神,恍惚中想起初恋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纪。
摇摇头,他走进人群中,试图继续找人了解情况。
一个男人成为了他的目标。
此次与会的宾客们不知为何都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个男人也一样。
他很像辛斯大学时认识的好友莱恩。
“先生你好,我叫辛斯,方便占用你一点时间吗?”辛斯打量着对方,试图确认他的身份。
“可以,辛斯先生你好,我叫约翰,有什么事吗?”约翰正了正自己头上的礼帽。
“请问你知道德蒙老爷是什么人吗?不知为何我失忆了,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来这里,也想不起来德蒙老爷是谁。”
“德蒙老爷啊,他是个慷慨的慈善家,在我迷失的时候他为我指明了方向。”约翰似乎非常在意自己的帽子,总要扶一下好确认它戴在应该在的位置。
辛斯也注意到了这点:“约翰先生似乎很在意帽子?”
“不,只是头上不巧受了伤需要用帽子遮一下。”约翰解释道。
“真是抱歉。”辛斯道了歉,心中却若有所思。
“我要去找朋友,先失陪了。”约翰似乎不愿意说更多,只道了别就匆匆离开。
辛斯还没回过神来,脑中想着莱恩的死状。
他一点也不后悔,毕竟莱恩翘了他的女朋友,还在他去质问的时候出言辱骂他。
“你就是个混球!”这是莱恩的最后一句话,在说完这句话转身要走的时候,辛斯拿桌上的金属摆件重击了他的头。
一招致命。
之后的处理方式当然和他出轨的初恋一样扔进了雪湖里,整个过程轻车熟路,完全看不出是第二次杀人。
一开始他还在担心警察会找上来。可巧的是两个受害者一个与家里关系冷淡,另一个是孤儿。
他们的消失甚至没人报警。
可他们两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想着或许是自己过于神经质,辛斯继续寻找着看起来熟悉的人,一对儿夫妇进入了他的视线。
“先生女士您好,方便打扰几分钟吗?”熟悉的开场白。
男士开口了:“你好辛斯,我是强尼,这是我爱人珍。”
“我因为不明原因失忆了,忘记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也忘记了德蒙老爷是谁。”
“哦,那真是可惜。”珍回道。“德蒙老爷是个慷慨的人,他邀请客人过来一般都是为了吃喝玩乐热闹一些,没什么特殊的意思。”
强尼接过话茬:“只可惜我和珍之前吃了些不干净的东西,现在完全没胃口……”
他看了看表:“还有一会儿德蒙老爷就来了,我们先去准备一下,小伙子玩得开心。”
话音未落二人就转身离开,甚至没给辛斯挽留的机会。
望着二人的背影,辛斯想起了那顿和初恋父母的晚餐。
那时初恋已经死了半年,当初恋的父母敲开辛斯的家门的时候辛斯甚至没想到他们会来上门。
“你知道我们的女儿去哪里了吗?”这对夫妇似乎对于联系不上自己的女儿很是不爽,但却还没到要报警的程度,也许在他们眼里只是小姑娘又闹脾气了。
即使事发突然,但辛斯却早已想好了借口:“我也不知道啊,我的女友早就和我的朋友一起跑了。即使是我也联系不上他们。”
两人正准备走,辛斯却把他们留了下来,还请他们吃了自己做的大餐。
这一留,就再也不用走了。
然后就是感人的团聚时刻,一家三口和女儿的男朋友齐齐整整。
悦耳的铃声打断了辛斯的思考。
人群开始嘈杂起来。
一个绅士模样的中年人从内室走了出来。
“先生们女士们,欢迎来到我主办的假面舞会,希望各位玩得开心。”
简短的发言表明了他就是德蒙老爷。
辛斯错身上前:“德蒙老爷,方便打扰一下吗?”
德蒙老爷看见辛斯似乎有点吃惊:“这不是辛斯吗?怎么了?”
辛斯说了自己失忆的事,试图从德蒙老爷那里得到答案。
“呵呵,别想多了,一起来吃个晚餐吧,到时候就知道了。”
德蒙老爷带着他走进屋内,富丽堂皇的装饰令他目不暇接,可内心的疑惑却只增不减。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到一阵眩晕,随后不省人事。
再次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盘子上,面前就是身形变得巨大,穿戴整齐准备开餐的德蒙老爷。
餐叉穿过身体,德蒙老爷斯文的进食方式此刻却成了辛斯的酷刑。
直到辛斯的最后一声尖叫消失在德蒙老爷的喉咙里。
“味道不错。”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2020.10.18
虽然写在故事里是温暖慵懒的代名词,但我真的很讨厌晴天下午的阳光。温暖但让人恐慌,就像在精神上刷了油放在太阳底下炙烤一样。凡是照进阳光的地方,都吵闹得让人绝望。
要我说,上午就应该阳光灿烂,下午就应该下雨,等到傍晚时天光从地平线上来,层层雨云从天际渐次散开变成漫天霞彩。然后夜空晴朗极了,前半夜星月之海里有人放牧云朵,后半夜天空只属于银河。等到太阳升起,晨曦带来新的灿烂早晨。
只有下午必须下雨,只有下午应该在黯淡的乌云和清清的雨声里度过,应该窝在昏暗的屋里做事,或者到外面的雨里发疯。
哪一样都比全遮光窗帘都挡不住的疯狂日光要好。它特别没礼貌而且聒噪。
它会闯进屋子里,把你原本舒适的环境搅乱,进而从眼睛里闯进你的脑子里,非要折腾到你注意它。就好像在你需要安心做事、尤其是需要沉浸在某个状态里的时候,拼命在外面拍门大喊大叫,一定要破坏你的创作情景和心情的熊孩子。它打扰你并没有别的意思,它找你、这样折腾你,并没有任何事情要做或者要告诉你,只是想闯进来让你注意它而已。
你没法拒绝,因为它熊得无孔不入。就算拉上窗帘也能看到一个老式电影一样的亮方块儿在漆黑的窗帘上亮起来,你不得不尽量让自己无视装着你意志的这个方盒上被人开了个漏光的洞,想尽办法把精神集中起来才能稍微削弱它的影响,因为它太晃眼了。
如果你的房间没有遮光窗帘,那就更惨了,它会围着你转,跳到你身上,逮着你捶,直到你忘记脑子里所有的事情,什么计划都执行不了,被它气得七窍生烟却拿它没办法——怎么着?你还能把光赶出去不成?
它真的很烦,如果你有完全不透光的房间还好,它进不来。可是一旦有一个孔,对,只有一个孔的时候,它漏进来的那一小点光又别具欺骗性。这一点点的光给你安静生涩的感觉,好像知道自己不讨你喜欢,这次是拼命钻着缝跑进来,赔礼道歉的。万一你桌上刚好有一些亮晶晶容易反光的小东西,它就会给你变把戏,在你桌上投下漂亮的光影,哄你高兴。万一有水,唉,水从来是向着它的,会陪它给你弄一片微微晃动的光纹,让你的意识沐浴在其中,直到心里像沉在水底一样平静,我猜你也会像我一样在注意到那光做的水时会心一笑的。万一这个时候你妥协了,开始觉得“下午的阳光其实也挺可爱的”,那你就完了,你迟早要放它进来。然后你就要迎接洪水一样的猖獗的光,原形毕露横冲直撞涌进你的房间,即使你大脑被它吵得一片空白,也一定能意识到自己在后悔的。
它只有在累了的时候才可爱。到傍晚,它没那么精神了,不那么明亮了,带着侵略性的,像是在眼睛里装了白炽灯似的颜色也变得柔和多了。这时候才像是能够沟通,能够说话的样子,才能放弃给你添乱,偶尔也送你一些带着晚风和花香气息的灵感。到最后它可能给你瑰丽霞光作告别礼,然后跟着下班的太阳一起回家。
这个时候你也许会觉得它还是蛮懂事的,有种少年到了青春期的腼腆和秀丽。甚至可能还会觉得它有点英俊,进而觉得那活力四射的样子其实也不赖。
但别忘了,如果明天是晴天,到了下午它就会故伎重演,继续拍门大叫给你捣乱。下午的阳光是不会长大的,它永远都是熊的。即使在傍晚它能在两个小时内长成浪漫的少年,也一定会在第二天下午变回去。
但人又能怎样呢?太阳上班是势必要带这个熊孩子的。我只有期待到了下午雨能来接班,让太阳干脆别来了。
说实话,在这么写的过程中,我又开始发觉这个小混蛋的可爱之处了,但是为了自己还能好好做事,就让它停留在想想的层面上吧。
你瞧,这家伙闹得我停下手里的事,写了这么多字来骂它才冷静下来。我不指望所有人都跟我有一样的想法,要是你喜欢,那就都给你好吗?求求你把它带走,让我能清净清净。
但这不现实,我也只能想想罢了。
唉,继续干活儿。
好——吵——啊——
作者:江橼
关键词:假面舞会,本人
题材:小说
标题:我非我是我
正文
周一王强起了个大早,他找出去年买的新衣服,穿身上对着镜子照了半天,笑的像个傻子一样。
“强子,你还没出发啊?”七点半,下夜班的工友回来了。他们疲惫又兴奋的拉着王强转圈,夸他换身衣服气质都不一样了。
“人家事业单位朝九晚五,这点儿没上班呢。”王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任由工友扒拉自己。
“九点才开门,那你起这么早干啥?”
“这不是生物钟嘛,到了五点就睡不着了。”至于到底是小学生春游兴奋地睡不着,还是雷打不动生物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嘿,行吧。”工友见他精神头挺好,也不再多说什么,一个个胡乱洗漱一通,倒头就睡了。
王强安安静静的坐在床边的小圆桌旁,吃掉了托工友带回来的凉油条和豆浆。
一边拍着肚子,一边看钟。
八点整。
他起身,带上工友送的旧手机,带上工地捡的不记名市民卡,带上身份证和用纸包好的现金,蹑手蹑脚出门了。
明明是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王强却跟繁荣的大街格格不入。
脚下生风的上班族一手提着包,一手拿着纸袋装的早饭,路口等红绿灯的功夫,干掉了纸杯里的咖啡;相约出门玩耍的青年背着滑板,扛着摄像机,记录下城市的活力。
在他们眼里,看到的是城市的未来。
而王强不一样,他走在路上满脑子都是——这里的天桥是我修的,这栋楼也是我修的,这路的沥青是我铺的……
所以他走在路上就跟旁人不一样,别人或许还有些在公众场所的矜持,而他,像是回了家的老大爷。
一个字。
拽。
从工地出来,步行一公里就是公交站,刷市民卡乘车,然后在交管所站下车,步行200米抵达目的地。
王强一只脚踩进交管所大门,门口警卫一探头,他就又把脚收回去了。
值班交警: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
“来干什么的?”警卫打开窗户,套出半个身子跟他搭话。
王强站直了道,“来,来报名考驾照的。”
“哦。体检从那个楼进去,二楼东头。门口有牌子。”
“好的,谢谢。”
顺着警卫所指,王强看到了新旧掺半的办公楼,按着路线走果然看到了门口硕大的牌子“体检中心”。
他乖乖排在队伍最后,好奇又羡慕的望着前面穿黄色卫衣的年轻人,心想,如果当年自己考上了大学,是不是也能像他们一样发光发亮。
他低头看看自己,去年买的爆款灰色线衣,此时便觉得像是一只打了发蜡的老鼠。
“下一个!”
听到声音,王强心里一紧,深呼吸,推门而入。
“您好。”
“您好。体检60,证件照15,扫码看这儿,现金给我。身份证。”工作人员头都没抬,手转两圈指完,最后落在查验身份证的读卡器上。
王强手忙脚乱的掏出纸包,数了75块的零钱出来,最后放上身份证。
“咦?”
王强在摄像头前僵硬地笑着。
“你身份证过期了?”
“啊?”笑脸一收,他皱着眉走上前,“不可能啊,身份证后年才满十年……”
工作人员当即把电脑屏幕掰过来,指着上面的红字,让他自己读。
“无法读取信息……”
王强挠了挠脑袋,有些怀疑的自言自语,“是不是跟手机放一起消磁了?”他以前倒是有听说过公交卡和手机放一起消磁的,难道身份证也可以?
工作人员两手一摊,把钱推回他面前,“那我就不知道了。你去派出所问问吧。下一个!”
王强拿着钱和身份证浑浑噩噩的走出交管所,掉头去了派出所。
派出所接警,拿走了王强的身份证。
“哎,那个王强。”户籍办的警察招手,把人叫过来。“你这个身份证8年前就申报遗失补办了。”警察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神情。
王强一愣,旋即更加迷茫。“不可能啊,我6月高中毕业办的身份证一直用到了现在,没丢过啊。”
“7月底就补办新的了,你真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吗?”警察继续观察。
“那时候我都出来打工了,火车票还能买,没丢啊。”
“是吗。”警察闭了闭眼,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你再好好想想,这真的是你的身份证吗?”
听完这话,王强傻眼了。乖乖,不是自己身份证还能是谁的?他也没地方去搞一张新的了啊!
“真是我!王强,xx年x月xx日出生,毕业于莲花岗第一中学,老家就是莲花岗的。同志,你再查查,看是不是把我跟哪个同名的搞错了?”
然而户籍警清楚自己并没有搞错。
所以他能想到的唯一可能就是这人办了假证,但做假证的太敬业了,给了他一张捡来的真身份证。
“那行吧,我叫人陪你回一趟老家,开个证明。主要证明下,你是‘王强’本人。”
“嗯嗯。”王强忙不迭点头,等候期间还给工头打了电话,说明自己要多请几天假。
作为“事业上升期”的员工,工头对王强还是很好说话的。本来他现在就不用去工地上工了,最近的任务就是赶紧把驾照考出来,尽快到岗给领导开车。
“没事没事,你忙你的,这边你别操心,哈。”
“谢谢,谢谢!”
被派来跟王强一起行动的民警叫吕鹏亮,是去年进所的青年干警。
“我记得,小吕也是莲花岗的对吧?”
“对,我小时候跟亲戚住在那边。”吕鹏亮一边收拾包,一边找前辈要车钥匙。“说起来好多年没回去了。”
“那正好趁这时候回去看看。”
“嘿嘿,那我走啦,师傅。”
“走吧走吧,路上小心。”说完,老警察便瘫回椅子上,吹他的金银花去了。
吕鹏亮出来的时候,王强正蹲在大厅门口的台阶上,之所以没坐地上,大概是怕弄脏了衣服。
“王强,这边。”吕鹏亮带他上车,路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过了中午,这才进了莲花岗地界。
“你老家怎么走?”
其实王强也很多年没回来了,修过的路都变了模样,也不知道有没有记错。“应该是往这边。”他有些迟疑呢指了个大概方向。
吕鹏亮也不在意,顺着他指得走,大概是迷路两次吧,两人终于找到了村子的正确入口。趁着天还早,径直赶往村委会。
如今的村子早已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土夯路变水泥路,白粉墙变小瓷砖,老槐树也变成了槐树墩。王强在村口问了老人,问到了村委会的地址。
罗书记是去年新上任的,老书记临退休突发心梗,人没挺过去走了。年过四十的老罗是村子里的孩子,但他年轻的时候出去读书了,这要不是为了回来看父母,他也当不了这个村书记。
“警察同志,有什么能帮忙的你尽管说。”罗书记热情地握着吕鹏亮的手,满脸笑出来的褶子。
“你们村,有没有一个叫王强的?现在应该是二十五六岁。”
“王强?王,强……”罗书记念叨了两句,回身扒拉起老书记的笔记本。“有有有,找到了。喏,这个。”
吕鹏亮细读,发现内容的确跟王强说的一致。于是他追问,“有照片吗?”
“照片……我想想啊。”罗书记原地转了一圈半,突然想起来了几年前人口普查的事。“有有有,不过是好几年前的了。”
“那也行。”
于是罗书记从糖盒子里把一打用皮筋儿扎的证件照拿了出来,挨张找背面写着王强的。
可站一旁的当事人却脑子发蒙,“人口普查?那年我没回来啊。”确切的说,他从外出打工后就再也没回过老家。
爹妈都不在了,还回来干啥?
“啊?”罗书记被他这句话问的,也蒙了。“这同志是……”
“我就是王强。”
“嘿,不可能。王强那孩子我见过,比你个头要高得多。人家发育晚,上大一的时候窜了个子,好家伙,一米八多呢!”
“书记,您是不是记错了?”王强指着自己说,“我是王建国加的王强啊。”
“我说的就是王哥家的孩子啊。”罗书记神情里迷惑掺杂着不满。“怎么,看人家父母双亡有好前程,就想着冒名顶替?现在各方面都这么公开透明,还能有谁能替得了谁?”
这话说的,王强差点气笑了。
“我就是我,还需要证明我是我自己,还需要别人来证明我是谁?!那要是世界上没有人认识我了,是不是我这个人就不存在了?”
吕鹏亮皱了皱眉,道,“一个人存在就会有痕迹,你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会查清的。”
“那你倒是说,怎么查。”从小长大的村子没法证明自己,人口普查自己还缺席了,还能怎么查?
吕鹏亮想了想说:“去学校,找当年教过你的老师。”
王强眼睛一亮,赶忙跟上。嘿,果然还是人民警察靠谱!
但接下来连续多日的走访调查却是让王强彻底心灰意冷了。
小学班主任说:“啊,王强啊,那孩子我记得,学习可认真了,一点儿都不活泼。这是王强?哎哟,警察同志你别开玩笑了,那孩子大学毕业后我见过的,比他高多了,一米八几哩。”
初中校长说:“王强啊,现在可出息了,据说是博士?哎年纪大了我也记不清了。啥,近期照片?有有有,就这个。当年他回来探望老师们的时候,捐了好几百本名著给图书馆,这是当时合影。一米八的小伙子,棒的!”
高中任课老师说:“哦哦王强是吧,记得记得。哎,没想到当年才一米七多的小孩儿眨眼都那么高了。”老师望着吕鹏亮身边穿灰色线衣的人,上下打量一番,忽然露出惊诧的神色,“哎哟,对对就他!王强——”
“对,我是——”
“当年上高中的时候就他这么高。”
“……”
没有人,没有一个人认出他就是王强本人,甚至连吕鹏亮都怀疑,这人真的是王强吗?可若他不是,那他又为什么会来派出所报案?
“只剩最后一个办法了。”吕鹏亮攥紧方向盘,“找户籍。”
随后两人来到了莲花岗的户籍办。在窗口办公的老民警笑眯眯的望着两人,和颜悦色的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得知是兄弟单位查案,老民警可积极了。忙前忙后的跑手续,给他们找资料。
“我跟你们说,当年那孩子的户籍还是我给他录的呢。”老民警这样说。
不一会儿王强的档案有了,电子版的。
从出生记录开始,打疫苗的记录、学籍档案、查体记录……非常完整,没有缺项。
但却跟王强的真实经历截然不同。
记录里的“王强”上了大学,去了大城市读书。虽然后来父母出意外离开了,但好在已经成年,自己生活也完全没有关系。
读完本科又读了研究生,甚至还出国读了博士。现在又入职了全球百强企业,成了王强在大街上遇到都不敢仰望的存在。
“这不是我。”
吕鹏亮对着电脑看了许久,问,“那你是谁?”
“我是王强……被人冒名顶替了的王强。”
“那你能证明,你就是你吗?”
“不,我没法证明。”
明明自己就在这里,却好像哪里都没有他。
“王强”再次低头,看到了身上已经好几天没换过的灰色线衣,便觉得好像成了过街的老鼠,灰溜溜的。
吕鹏亮最后把王强带回了派出所,他打算带回去跟师傅同事商量一下,这案子怎么办。
待二人离开,老民警摸出兜里的老花镜,眼镜一戴笑容一收。用笔在笔记本上记下了今天的工作总结。
末了,他不由写道:多少钱才能买到别人的人生啊。
“二十万?”
不,不够,那只是他收下的红包。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