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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子
要求:笑语/求知
打从有记忆起,夜莺就在剧团里了,那时候前代的夜莺还在团里,路都走不稳的她常常在工作人员喊那位女主角的时候条件反射地扭过头去看。
除了夜莺,其他人都是有自己的本名的,比如铃兰小姐叫克莉丝汀,经常饰演各种大叔的黑隼叫雷恩,但她就叫夜莺,仿佛打出生就是只鸟儿似的,那位前代的女主角也是如此。
等长大一些,她听工作人员说起,团长收养的女孩儿都会成为团里唯一的女主角,代代团长如此,代代夜莺也是如此,“被赋予夜莺这个名字,说不定象征着团长认可的你身上那份天赋呢”对方这样解释道。小小年纪的她,对于这种夸赞很是偷偷开心了很久。于是她渐渐地接受了这有些微妙的“重名”,甚至把这当作一种特殊的荣宠,工作人员也会开玩笑般称呼她为“我们的小女主角”。
夜莺的养父是个很认真的人,五十岁的他几乎将毕生的热情倾注在了剧团里,他创作剧目、指导演出、钻研布景,几乎做到了事必躬亲的地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夜莺是十分崇拜自己的养父的,就像憧憬舞台上光彩熠熠的那位女主角一样——她该称呼她姐姐的,她们同为团长收养的孩子,对方只比她年长十几岁,放在普通家庭里并不违和。但她总是很难将对方与“姐姐”这两个字联系起来,非要说的话,她会觉得对方已经与“夜莺”这个名字,与女主角这个称呼融为一体了。那人皮肤白皙、明眸皓齿、一颦一笑皆是风情,一喜一嗔俱是戏,仿佛就是为了舞台而诞生的。
在练习形体的时候,在背诵经典剧目的台词的时候,在跟着乐队一起练习声乐的时候,在经历每一次失败和不如意的时候,夜莺都会在心底里抱怨,养父为何要把自己叫做夜莺呢?要她说,现在舞台上的夜莺是如此的美丽,如此的精致,再演个三四十年都不成问题,自己简直多余又蠢笨。
十二岁那年,在又一部新剧后的庆功会上,她终于没有忍住把养父拉到一边,悄悄提出了换个名字的请求。夜莺的表演实在是太成功了,不论是婉转的歌喉、精准的表情管理,还是掌控全场的气场,不会再有人比夜莺做得更好了,那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她宁愿成为夜莺的配角,百灵、黄鹂或者其他什么鸟都行,她想换个名字,就算不是鸟,也许可以有个真名呢?什么琳达、凯希、爱丽丝这种烂大街的名字都好……
但养父只是轻轻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注视着被人们围在中间,红唇明艳的另一个夜莺,回答道:“剧团经营了这么多年,之前每一代团长都有过两代夜莺同台的时期,你姐姐现在还年轻,可以这么两天一场,可劲儿地演,等她年纪再大一些呢?她生病了呢?舞台出意外了呢?之前演《红舞鞋》她发着烧,愣是撑到了谢幕才晕过去……孩子啊,团长可以老去,可以换人,夜莺才是这个剧团永远的灵魂。”
搭在她肩膀上的手带着老茧,莫名透出一股沉重感,她那一瞬间像是了悟了什么,再看向人群中的女主角时,有什么沉重的欣喜,和厚实的温柔,透过姐姐的笑容,和父亲的手掌,压在她的心头,缓缓酿成一股悠久的感动。
她再也没有提过名字的事情,而是更刻苦地投入到日复一日的练习中去,时光飞逝,她脸上的婴儿肥渐渐消去,出落得落落大方,微微上挑的眼角比姐姐更加娇俏,一举一动介于少女的灵动和女人的温婉之间,微微抿嘴一笑的时候,工作人员一晃神常常误把她认成另一位。
父亲对她的成长十分欣慰,并允许她戴上面具,去真正成为女主角,演出剧团的经典剧目《红舞鞋》。那次演出只是剧团很普通的一次演出,观众一如既往的捧场,工作人员一如既往的认真,区别只在于,面具后纵情歌舞的不再是完美的姐姐,而是她,是大家的小夜莺。谢幕时,她与父亲和乔装的姐姐对视,眼眶微微发红,这是他们三个的小秘密——她终于能扛起这个剧团了,这胜过新裙子,胜过好吃的甜点,胜过父亲送给过她的所有漂亮首饰,她终于配得上夜莺这个名字了……
然而,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得令人咋舌,在她成为“夜莺”不足三个月的时间后,姐姐就失踪了,空空如也的房间里只留下了一封简短得不能再简短的信,上面写着“父亲,妹妹已经是完美的女主角了,我终于可以去追求我的爱情了。不要找我。”
姐姐消失得干干净净,父亲大怒大恸之下一病不起,那段时间的剧团,是夜莺一个人撑下来的。如信里所说的,她“已经是完美的女主角了”,安排彩排、联络场地、检查道具、决定演出剧目,她熟练而妥当,白天准备演出,晚上照顾父亲,她只有偶尔得空坐下来的时候,才来得及叹一口气。怨恨吗?可能有点吧,她恨她走得如此果断,如此绝情,仿佛过去十几年的相处都变成了负担,像什么累赘似的……确实,她知道姐姐负担剧团很不容易,可父亲难道就那么不通情理吗?有什么是不能好好说说的呢?有了爱情,就不演出了吗?夜莺不能理解,也没有时间思考,光是繁忙的杂务和演出就要花费她大量的时间了,何况父亲的年纪大了,也需要更多的照顾。
姐姐逃跑的时候初秋的黄叶刚刚落地,父亲好起来的时候,院子里的小树都已经抽了芽。
这时候,她已经是彻彻底底的夜莺了,她比姐姐更坚韧,更努力,也更专注,也许是她还年轻,也许是她还没有经历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演出的磋磨,也许是她刚刚成为“剧团永远的灵魂”,初生牛犊的新鲜劲还没有过去,谁知道呢?她就是有种暗暗憋着的劲头儿,觉得自己能比姐姐做得更好,更配得上“夜莺”的名字。
从病榻上起来的父亲看起来苍老了不少,也和善了不少,他不再雷厉风行地忙这忙那,看他们彩排的时候偶尔会走神,走路也慢了下来,曾经被他拒之门外的岁月痕迹像是一股脑地全部倾泻在他的身上,让他不再是那个事必躬亲的团长,而是一个垂暮的脆弱老人。他向夜莺提议找个副团长来打理杂务,夜莺本想要拒绝的,但她第一次拒绝这个提议后,就看到父亲拖着羸弱的身体在一个一个检查道具,拗不过他的夜莺被迫承认,自己作为女主角,到底是没办法管得了所有事情的。
新来的副团长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这在剧团里意外地没有掀起什么波澜,大约是因为,一方面大家都预见到了团长要找个继承人,另一方面副团长那在各个大小剧团参演过的履历太有说服力。夜莺一眼就认可了这个年轻人,因为他眼里有跟父亲相似的,那种对艺术的追求的光,夜莺从小到大对这种光再熟悉不过了。
夜莺很喜欢副团长,他创作剧目、指导演出、钻研布景,给整个剧团带来了一股年轻的风气,而且本人很好说话,也喜欢跟人交流,不出两个月,就与整个剧团上上下下打成了一片。名义上的团长当然也就此如夜莺所愿退居二线,但他拒绝了夜莺让他出去旅行的建议——他常常会在办公室里一坐一整天,谁也不见。夜莺担心坏了,怕他把自己闷出个好歹来,或是回忆起姐姐的事情又把自己气个不轻。好说歹说之下,他终于接受了夜莺买的几十本新剧本,然而依旧在办公室一坐一整天,谁也拦不住。
久而久之,夜莺看他并没有再次生病,反而身体逐渐在好转,也就随他去了。毕竟,夜莺很忙,新来的副团长还很年轻,他有大把大把的新点子,创作的时候文思泉涌,夜莺得陪他试新戏,研究走位,还要定期参加各种演出,忙得热火朝天,父亲愿意安心养老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就这么忙到三个月后,剧团周年要再次出演《红舞鞋》的时候,夜莺才发现,自己好像将做满了批注那本剧本夹在那几十本给父亲的剧本里了,她一边诧异父亲竟没发现,一边急急跑去办公室拿——团长办公室本是禁地,父亲特意嘱咐过不许任何人进去,她本来也没想进去的,但敲门始终没有人应,而代理工作期间,父亲告诉过她全团的备用钥匙的位置。
就进去一下,拿了剧本就走。
不会被发现的。
被发现也没关系啦,这可是关乎今晚演出的大事。
她这么自我安慰着,打开了办公室的门。出乎意料地,里面窗明几净,只有一个书架上摆满了剧本和表演专业的书,里面有不少她都看过,感觉还挺亲切的。她指尖划过那几本自己常读的《演员的自我修养》和《礼仪学》,把不平整的几本按回了书架里。
“咔哒。”
书架缓缓地向一旁移动开,露出黑漆漆的缝,凉飕飕的风吹了出来,她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想要把书架拉回来,这大约是父亲的暗房之类的存在,说不定存储着剧团的预备资金,父亲看到一定要生气……了……
她不可置信地瞪着门缝里露出一角的皮包,上面画着的花纹她看着很熟悉,正是前代夜莺的,正是她的姐姐,在逃跑的时候,拿着的……
书架还是咔哒咔哒地往一旁挪动,直觉提醒她,不要看,不要深究,快把书架复原,快跑。但她还是一点点地抬起头,迈开腿,秉着呼吸向前了一步,书架全部拉开的那一瞬间,暗房里的灯光大亮,她不可置信地后退了一步。姐姐,前代的夜莺,明眸皓齿的女主角,正在她的正对面,仿佛在沉睡,但只剩下了上半身。
不止姐姐,这房间里,还有很多少女,她们或笑,或沉睡,或惊讶,但都只剩下了上半身……
夜莺颤抖的手指摸上姐姐的脸,冰冷的皮肤可以称得上栩栩如生……什么栩栩如生,她自嘲地笑了,这不就是,这不就是人的皮肤吗。
“你不该进来的。”父亲的声音近在咫尺,却吓得夜莺几乎要跳起来,她越过父亲想要逃离,却被牢牢握着胳膊绊倒在地,她第一次发现,父亲并没有苍老,他依旧充满了力量。
“你不该进来的。”父亲重复了一遍。
“对不起!对不起!求你,求求你,放我走吧。”泪水不受控制地流了满脸,精致的妆容全都花了,她扭动着,挣扎着,双手用力扣他的手,四肢并用想往门口爬。
一双修长的腿出现在了她的面前,然后是门喀嚓落锁的声音,她停住了挣扎,缓缓抬头,是副团长。
“她会发现这里,都是你的错。”父亲的声音有些生气,但大概光是按住她已经耗费了太多力气,他的语气并没有太大起伏。
“抱歉抱歉。”副团长的声音依旧充满了活力,他很快接替了团长,单膝压住夜莺的后背,将她的双手捆在身后。
“求你了,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不会跟别人说的,我会好好演戏,好好挣钱……”夜莺绝望地祈求。
“我大概不适合做艺术吧……一个喜欢上了男人,一个好奇心太重……”
他们并没有人理她,任由她哭叫打闹,仿佛她并不是一个需要交流的人,而是一个东西,一个道具,副团长熟练地把她绑起来堵上嘴放到一边,拍了拍手站起来:“也不能完全怪你,目前还没有人完整地做出真正的艺术,相比之下,你的这两位已经很接近完美了……啧,可惜了。”
“我已经六十多岁了……死之前恐怕都没希望见到真正的艺术了……还有剧团怎么办,新的灵魂还没有培养出来……”
“无妨,哪怕不能从头开始培养,去找个半成品也不是不行。”
“半成品?”
“啊,几个有相同爱好的朋友吸取了老一辈的教训,用圈养的方式培养了一批半成品,等这些女孩长大了,我们再挑自己喜欢的类型带回去进一步培养。”
“这,能行吗?”
“谁知道呢?艺术本就是个试错的过程,完美的灵魂还没人培养出来过呢。我明天先去领个半成品回来,《红舞鞋》可不能没有女演员。”
……
END
作者:暮夜
评论要求:随意
备注:写得很赶
恶龙常提起爱的字眼,这是邦妮被恶龙绑架来的第二天就发现的事情,这条性别不明的龙最喜欢的就是变成人形用那张漂亮的脸凑到邦妮面前,用极尽温柔的语气说着极其腻人的话。
亲爱的,今天你爱上我了吗?
恶龙总是这么说。
没有。
邦妮也总是诚实地作答。
恶龙这时总会假作难过地掉下些虚假的眼泪,这条恶龙披着人类外皮时最喜欢尽可能地贴近人类,但不论是那双吓人的金色竖瞳,还是毫不掩饰的龙鳞,龙角,利爪,都无一不证明着祂的非人身份,这条龙在有限的范围内竭尽全力地模仿着人,却在范围之外的地方维持着自己的骄傲,结果看起来反而怎么也不像个人,也不像邦妮常听说的恶龙的形象。
但恶龙却意外地对邦妮很好,每天都能为邦妮准备丰盛的晚餐,城堡里也有很多人类需要的东西,而且明知她是公主的替身,却也没有生气,只是经常问她会感到生气吗,然后用好像开玩笑一样的语气说可以的话,需要我去报复这个国家吗?
恶龙认真的时候平时晃晃悠悠的尾巴总会停止摆动,邦妮在注意到这点后更加觉得害怕,但她什么也不敢说,只是摇摇头。
恶龙对此似乎并不算很理解,祂总是哼一声,而后好像撒娇一样说
那就算啦,不过看在我愿意为你做到这个地步的份上,有爱我一点吗?
没有,邦妮诚实地答道,其实她并不想做这样容易触怒恶龙的事情,但恶龙的魔法让她不得不永远说真心话。
好吧好吧,但我是真心爱你的哦,就算是为了解除诅咒,我现在也是真心爱你的哦,恶龙总是摇摇尾巴答道,祂面容姣好,美丽得难分雌雄,忽略掉那些非人的部分,每每被恶龙用那张漂亮地脸长久地凝视,邦妮都有些小小的羞赧。
好在恶龙对于表白这项日常活动也兴致缺缺,使得邦妮不必过于紧绷,或者该说恶龙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恶龙大部分时间都显得傲慢而寂寞,恶龙不避讳自己吃过人的事实,也并不否认自己以后还会吃人,甚至恶龙偶尔也说,如果诅咒解除了说不定会把她吃掉也说不定。
恶龙说这话的时候,尾巴尖像邦妮见过的小狗似地欢快地摆动,这是恶龙兴奋的表现。
邦妮常因恶龙的毫不掩饰吓得躲在小角落,时常大半夜也睡不着觉,但每次被恶龙发现后,这条龙却又会意外很温柔地让邦妮枕在祂的大腿上,为她哼唱听不懂的歌谣,为她一下一下地梳理着她的长发,邦妮最开始很紧张,但又总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邦妮听不懂恶龙唱的歌,歌的曲调温柔而漫长,就像是松软的面包一样,邦妮问祂,这是什么歌呢,邦妮记得,那时恶龙好像愣了一下,每次提到情感相关的话题表情祂总会空上一瞬。
恶龙说,这是很久祂的母亲唱过的。
以前我不怎么觉得爱是如何珍贵的东西,现在忘却了爱与被爱的能力后,才觉得真叫人怀念啊。
恶龙经常这样说,邦妮不知道怎么形容这时的恶龙,有着寡淡的忧郁与无所谓,好像还有着深深的落寞,恶龙经常说起祂的诅咒是在被人爱上之前无法体会任何与爱有关的情感,祂似乎寄希望于邦妮身上,但却也不怎么相信人类能够解决此事。
好想被爱啊,我的梦想就是能够被爱啊。恶龙这样说着,眼睛却从来没有看向邦妮。
邦妮也不怎么觉得委屈,她是国王不知道从哪找来的替身,为了成为“公主”被抚养长大,但没有人在意一个早晚要献给恶龙的祭品感受,邦妮常常被锁在高塔里,尽管吃喝不愁,却什么也不会,每天只靠认识的一点字读翻了很多遍的书打发时间。
爱是什么呢,邦妮比恶龙还感到陌生。
爱,是一种很温暖的东西,当你感受到它的时候,就好像在寒冷的冬天喝完甜甜的热牛奶后睡在了很软很软的大床一样。恶龙这样描述爱,邦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真是奇怪啊,明明我全都记得,但现在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再次体会爱……恶龙有点苦恼地挠挠头,所以我才想到要养一个人类来爱我,这样诅咒就能解除啦!
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呢,邦妮心想。
为了这件事,我特地学了很久的人类饲养学呢!恶龙一边说一边掰手指,首先呢,不能变成本体,因为很大会吓到人类,然后呢,就算变成本体也要变得小小的,人类喜欢居高临下的感觉,嗯,还有要假装自己很弱,人类对弱小的生物比较容易产生同理心,最好是把人类当成脾气很坏的宠物一样养起来……总之,要注意非常非常多的事情!
邦妮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在恶龙大部分时候也不需要她说什么。
你不是我养的第一个人类,但看起来这次的人类好像也不会爱上我的样子呢。
恶龙总是这么说。
所以邦妮偶尔觉得,恶龙有些地方很像她,懦弱又胆小,但恶龙自己从来不觉得,即便通过魔法得知了这一点,恶龙也只是嗤笑一声。
区区人类,恶龙生气但又不能吃掉邦妮的时候常这样说
但第二天,恶龙还是会问邦妮,亲爱的,今天你有爱上我吗?
没有,邦妮也经常这样答。
恶龙从不因为邦妮的回答难过,悲伤,祂似乎比邦妮还要笃定会得到这样的回答,这样的恶龙让邦妮想到以前被关在高塔上的自己,想到这里,她鼓起勇气摸了摸恶龙的脑袋,手感意外的柔软。
恶龙的尾巴尖抖了一下,又抖了一下,但很快就又像以前一样慢悠悠晃起来,邦妮没有看过恶龙这样的反应,但猜想祂或许喜欢这个动作。
虽然你好像没有更爱我一点,但我似乎更爱你一点了,亲爱的。恶龙说,然后祂用手遮住了邦妮的眼睛。
只是亲爱的,希望你不要总是盯着我的尾巴 ,这是一种对龙来说很失礼的动作。
虽然恶龙好像看穿了邦妮揣测祂情绪的方法,却也不怎么生气,恶龙而后掐了掐邦妮的脸,和恶龙相处的过程有时候会让邦妮觉得自己养了一只情绪很差的小动物。
邦妮偶尔也会觉得这样也很好,作为这种心情的回报,邦妮开始认真地想要帮助恶龙解开诅咒。
是吗?恶龙眨了眨眼睛,可是你要爱上一头龙哦,没问题的吗?
邦妮点点头,恶龙反而看起来有些不快,但祂还是问,那亲爱的,今天你有比昨天爱上我一点吗?
嗯………邦妮自己也不知道,但魔法让邦妮点了点头。
恶龙的表情呆了呆。
是吗。
恶龙又喃喃道,可是诅咒并没有消失啊,我依然体会不到温度,体会不到快乐,体会不到爱……
你真的爱我吗?爱一条龙?一条把你再次关起来的龙?
邦妮没有来得及说话,恶龙就已经跑走了,邦妮隐约察觉到这大概并不是恶龙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情景,却好像自己也没有太多底气去肯定。
邦妮问自己,她爱这条龙吗,但这种感情就好像同情,好像怜悯,似乎不能称之为爱,但邦妮又觉得,这已是她能给出的全部东西了。
邦妮总觉得有些生气,明明这条龙和她都在一起很久了,他们却连姓名都不知道,明明这个家伙已经施下了绝对不能说谎的魔法,却根本连自己也不相信,她明明作为从始至终的受害者却难得想要帮助恶龙,结果却被甩掉了!
于是,邦妮头一次去寻找恶龙,在这座只有恶龙与她的古堡,恶龙总是小心翼翼地维护着她的个人空间,只在固定的时间找她,更多的时候邦妮不知道恶龙在做什么,所以邦妮花了很长的时间寻觅。
书房,房间,甚至阁楼都没有恶龙,邦妮最后带着最后一点可能性爬上了屋顶,那里有恶龙的身影,乃至邦妮被拐走的那一天都从未见过的——龙的身姿。
只是恶龙大抵还是将人类饲养学看得很重,体型并不巨大,只是跟瘦瘦小小的邦妮一般高,连带着本身霸道的身姿都显得不那么吓人,恶龙闻声转头,那双金色的竖瞳盯着邦妮就像盯着猎物。
喂,你不觉得你很过分吗,怎么能不听别人的答案就走啊!邦妮头一次,不知道从哪鼓起自己的勇气大声喊道,在想要得到别人的喜欢之前,要先报上姓名你难道不知道吗!
恶龙还是盯着邦妮,此时的恶龙就像是听不懂人话的生物,但并没有伤害邦妮的心思,看起来甚至像是马上就要飞走的样子。
我是邦妮.罗德里格斯,你可以叫我邦妮。
你呢,你的姓名是什么?
屋顶的风很大,邦妮不得不趴在地上以防被风吹走,但她还是努力地伸出手,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也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有意义,只是她望着恶龙,想起相处的岁月,便生出些勇气来。
其实她与恶龙是很相似的,邦妮心想,她被困在王国的高塔十八年,而恶龙也不过是被困在心里的高塔罢了。
我是……恶龙下意识地想回话,但又很抗拒,恶龙就像许久不曾开口说话一般犹豫许久终于挤出几个音节。
我是安。我的名字是安。
是吗,安,你有一个很好的名字。邦妮试着慢慢地靠近龙,尽管这条恶龙现在缩在与她遥遥相望的另一个方向,但她还是试着招招手想让龙过来,不过龙没有听她的话。
但是,我想说——你真是个笨蛋!邦妮鼓起勇气大声地说道,你是不是从来没有想过,解除诅咒的方法不是需要别人爱上你,而是要你自己觉得你有被别人爱上呢?
没想过,恶龙此时倒是答得很快。
你是不是觉得,一定得是爱情才能解开你的诅咒呢?
恶龙没有说话,只是眼睛愈发明亮起来。
就是你的愚蠢,你的傲慢,让你一个人永远也找不到答案,大——笨——蛋——!
邦妮贫瘠的知识让她找不到什么词汇宣泄她的情绪,她气鼓鼓地站起来想要更有气势一些指责这个害她被抓去做替身现在还被软禁的始作俑者,结果一阵大风吹过,身形单薄的她一下子就被风吹下了屋顶。
然而迎接邦妮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恶龙的宽阔的后背,在被拐走的那天恶龙用魔法让她沉睡,所以这是邦妮第一次清醒地感受恶龙真正的模样,恶龙下意识化出的真身像移动的城堡一般巨大,但胆小懦弱的邦妮不知是否是面临了死亡的危险,反而一点也不害怕。
安,你好厉害啊。
真的吗,邦妮,你一点都不害怕吗?我可是龙哦,世上绝无仅有的恶龙哦,恶龙好像恢复了一些以前的精神,又开始说着些俏皮话。
是啊,为什么我要怕你这个胆小鬼呢,那你呢,你现在不想听听我的答案吗?
那亲爱的邦妮,请问你现在有爱上我一点点吗?
你猜猜吧!邦妮头一次没有正面回答,也头一次没有通过尾巴就察觉到了恶龙似乎也颇为高昂的兴致,于是邦妮将头贴在恶龙的背上,好像这样也离恶龙的心更近一些。
安,不要逃避自己的情感,也不要逃避他人的情感,虽然我不知道怎么去爱,但我想你教会我之后,我也可以分一点给你,我一定能够爱上你解开你的诅咒的!
可是我其实也不知道怎么去爱哎?
那我们就一起学吧!
恶龙好像头一次听到这样的回答,但这样的回答比以往那些直接的肯定更让恶龙感到安心,祂久违地感到心灵上的宁静,仿若干涸的土地淋上了第一滴甘露,尽管前路漫漫,但有朝一日深埋于土地里的种子中将发芽。
最后,恶龙带着祂的公主飞上了向着黎明的远方。
二
茂密的树林里,杂草和灌木疯狂生长,要不是有些大石头占据了路面,行者可能都看不到脚下的道路。一个穿着蓝色长衫的青年,悠哉游哉的在这崎岖难寻的道路上独自行走,一边走一边还轻声的呼唤着。
他的声音轻柔的仿佛耳语,气息穿过置于嘴唇前的手指被搅乱,让他的呼唤更加难以辨识。整个树林被不知名的微风拂动,响应似的发出沙沙之声,仿佛在回应或者传播着年轻人的呼唤。
密林里原本四散在空中的紫色蝴蝶突然化作明亮的斑点,最终消失在空中。那些惊恐失措的孩子在发现妖怪女孩消失后不但没有安心,反而哭的更大声了。
“怎么办?大柱哥,我们被妖怪丢在这里了。”一个扎了通天辫的小男孩拉了拉最大的那个孩子的衣襟,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问道。
大柱虽然也十分害怕,但也不愿意在同伴的面前露了怯,立刻挺直了腰杆,大力的拍了一下胸脯。
“怕什么,妖怪走了我带你们下山。这里我很熟,没有妖怪的干扰,我们一定能够自己找到回去的路的。你们不要哭,省点力气,不知道要多久才能下山呢。”
他的话起到了一定的安抚作用,大大小小的孩子渐渐停止了抽泣,一起把目光投向了暂时的领头人,等他给大家带路。
被寄予厚望的男孩,紧张的在裤腿上擦了擦手心里的汗,强装镇定的说:“你们别急,让我看看我们走到哪了,刚才那个妖怪出来,我们乱跑了一阵,先得看看已经偏离了道路多远。”
他选了一棵大树,像猴子一样灵活的爬了上去,打算爬到树顶确定自己的方位。他们的家就在山坡下的一小片平原上,这里的山岭并不陡峭,只要到高出,就一定可以看到村子所在的方位。
可是他爬啊爬啊,上了十几尺高度后,就怎么都无法更近一步了。明明手每一次都抓握住更高的树枝,脚每一步都踩在更高的树丫上,但树冠间露出的天空却永远遥不可及。
当他低头看向地面,因为爬的太高,已经不太看得清下面孩子们的面孔。一层灰色的雾气弥漫在他的脚下,遮的每个人的脸都面目模糊。就连孩子们的呼喊加油之声都变得遥远、飘忽,听起来透着几分怪异。
“奇怪……”大柱嘀咕了一句,一只手牢牢的抱住树干,另一只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明明是三伏天,又爬了半天树,可手上的水却是冰冷的,让他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寒碜。
继续向上爬还是回到地面?他把额头抵在树干上,一边休息一边思考。自从发现被那个小女孩骗进森林,已经过去了大半天。早饭还是几个时辰前吃的,刚才一路逃命,连口水都没顾上喝。按理说现在应该是又渴又累又饿才对,但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居然一点饿的感觉都没有,难道这片妖怪树林有什么法术不曾?
这时一道阴影快速的划过了天空,小小的影子掠过树冠,大柱立刻抬头看向天空。眨眼间,那影子又一次飞过了他的头顶。少年揉了揉眼睛,确保不是自己中暑产生的幻觉,如果他没看错,那似乎是一只白色的鸟,脑袋圆圆的,翅膀有点方,拖着两撇短短的也有点方的尾翼。
这一发现阻止了他放弃的念头。对着自己手心吐了口唾沫,少年鼓足了力气,用最快的速度往天空爬去,孩子们在地面的呼喊突然尖锐了起来,仿佛在求救又仿佛在哀嚎。
但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催促他。
不要回头!
越往上空气变得愈发的厚重,粘稠的仿佛一层油膜。大柱觉得胸口闷闷的,每一次伸出手都变的沉重艰难,脚下仿佛坠了两个大石块。但求生的本能告诉他,这是唯一的活路,一但停下来,就再也没有机会看到真正的天空了。
四周的树枝树叶都开始向他包围,刮擦着他的手脚和身体,某一刻大柱肯定有几只冰冷的手从树枝里穿了出来,撕扯着自己的衣服和头发,想要把自己拉回地面。但他咬紧牙关,不顾身体上剧烈的疼痛,一次又一次的把自己拉向天空。
树枝已经变得不再是树枝了,它们扭曲了起来,变成绿褐色的藤,缠住他的手他的腿他的躯干,大柱绝望的松开双手,身下原本提供支撑的树干也如同蛇一样扭动起来,他已经无依无靠,必定坠入深渊。
此时刚才飞过天空的白鸟再一次的掠过,在这处树冠的缝隙上盘旋了一阵,突然拔高冲向天空。
大柱张开嘴,发出无声的哀嚎,他的手指尽力的伸向白鸟,祈求那只莫名出现的鸟能带来什么奇迹。可那鸟儿的身影在碧蓝的天空越来越小,最后化作了一粒白点溶于天幕之中。
少年一切的希望也随着白鸟的离去而消散了,他奋力伸出的手逐渐泄了力气,慢慢软了下来,树叶像潮水一样涌来,想要把他完全裹住。面对这样窒息的场景,他眼前一阵阵的发黑,不由自主的闭上了眼睛。
这时一个淡淡的声音突然在他的耳边响起:“不要睡。”
一只有力的手突然抓住了他的胳膊,那不是树枝中隐藏的冰冷的鬼手,而是温暖的人类的手。那只手轻轻的一拉,伴随着什么东西撕裂的声音,大柱猛的一下睁开了双眼,眼前重新看到了光亮,然后他就随着一大泡的液体,砰的一下摔在了草地上。
离开耶利塔的时候,这个小镇如同他来时一般寂静。
刚出镇子没几步天空就开始飘雨,莱耶斯一手替他撑起伞,高大的身体替他走在上风向的方向,一手拎着他们两人共同的行李。说是行李,其实也不过是一个手提箱,几件衣物罢了。
有几丝雨顺着风吹到阿莱克脸上,他有些不适地拉高了大衣的衣领,结果被莱耶斯拉的更近。
一切看上去还和那一天没什么不同。
10月21日那天阿莱克带着莱耶斯从纽约出发,飞机火车汽车最后换到步行,第三天的晚上他们终于穿过了群山和树林,站在这座偏僻小镇的入口处,面前是歪扭的铁门。
暗红的锈蚀也掩盖不了铁门原有的精致和庄严,雕花盛放于栏杆上,连叶片都带着微风吹过的弧度。在没变成这样之前也许它们真的起到了保护入口的作用,但是现在不砸死行人已算万幸。莱耶斯伸手去扯,在门之间扯出了一人宽大缝隙,阿莱克从门之间狭小的缝隙里钻过,尽量不去触碰那两扇已经摇摇欲坠的铁门。
穿过门后拾级而上,甬道里的状况比他预料中的要好,没有碎肉,没有黏腻刺鼻的液体,石砖干燥整齐,连一点青苔都找不到。除了昏暗和寂静,这里什么都没有,他们的脚步声就是这里最大的动静。他仿佛一只撞进虚空的萤火虫,手中扑闪的灯火快要淹没在黑暗中。
甬道的尽头有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光,隐约可见一个坐着轮椅的人影。
“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上一个异乡人还是三年前的事……”
引路人转着轮椅和他并肩前行,嘎吱声混合着一种奇怪的低音回荡在空旷的街道上。稀薄的雾气飘荡在街头,街道上没有灯,连两侧窗户里的灯光也没有,幸好今晚还有月亮,不然真不知道要怎么找路。
“请问,这里的路灯……”
“坏掉了。”引路人的嗓音不比他那嘎吱的轮椅好到哪去,“但是也没什么,没有路灯之前我们也如此活着。”
阿莱克这才发现,那股古怪的低音,正是来自两侧的民居中。那些房子保持着近乎古旧的建筑样式,破旧,装饰乏善可陈,房子上所有的物件都有实际的用途。黑暗中似乎有无数生物裹着粘液蠕动,湿滑的咕叽声此刻听起来几乎是在撕咬着耳朵。他尽可能不去想那些紧闭的窗帘后面究竟有些什么。
莱耶斯从喉咙里发出低吼,阿莱克悄悄用手肘在他的腰上顶了一下。
委托人给他们在这里订了最好的酒店,但是看着眼前这幅样子,他很怀疑那个所谓的酒店能比汽车旅馆好上多少。
所谓的酒店在小镇西南方向,在这之前阿莱克只把它当成了某种宗教场,毕竟也不会有别的地方会有这种华丽的尖顶。门前的雄鸡风向标已经折断,要死不活地挂在半空中。引路人直接推门而入,迎面一股腐朽潮湿的味道撞过来,酒店大堂空无一人,只有前台一处小小的烛火,天花板上画着油画,天使大军的翅膀遮天蔽日,挥舞着燃烧的利剑扑向下方的大龙。
引路人摇着轮椅吱嘎吱嘎地来到前台,不断按着铃。
很快一个长脸的侍者从后面的黑暗中走出,乍一看上去他似乎没了下巴,整个脸和脖子都连在了一起。
“这是那位大人的客人。”
侍者点点头,走上来从莱耶斯手上接过了行李箱,领着他们从电梯上楼。酒店内部仿佛贵族的宅邸,复杂程度远超想象,大约在十分钟后,侍者在一扇门前停下,一把黄铜钥匙被递到阿莱克手中。
“楼下的餐厅和娱乐区随时都可以使用,祝您在这里过得愉快。”
隔天他一早就去了镇子上闲逛,莱耶斯被他留在酒店的房间里。阿莱克按照早先信件上的地址,一路找到了委托人事先约定好的见面地点。
当他抬头,第一反应是自己是不是穿越回了某个维多利亚时期剧集的拍摄现场,不然面前这栋建筑顶上那华丽的的尖顶和墙壁上诡异又繁复的石雕外饰究竟是哪儿来的。
想到这他再一次低头,深深看了一眼脚下的石板路。
他以为这种混杂了十八世纪西部淘金风和维多利亚风格的镇子早就该消失了。
作者:旬夜
CP:烨凌
要求:无声
1、
羽凌风睁开眼,看到的是上仙宗里他屋子的天花板。
【系统】
他在脑海里叫了一声,发觉耳边传来一阵滋啦滋啦的电流声。几秒,然后又归于死寂。
我去,这不靠谱的不会是没电了吧?
羽凌风坐起来,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掐掐自己的脸。
没错,还是那个英俊的他,还是这个倒霉的仙宗,还是这个坑爹的修仙世界。
但前提是,他早几十年已经不住上仙宗了。
怎么忽然就回来了?!
-
要说那百年前仙魔大战,楚烨听从羽凌风的话自毁根骨,最后被仙门合力击下无妄崖。此后不过半载,楚烨便入魔率领魔族进攻众仙门,百里仙山生灵涂炭。
最后时刻羽凌风以自毁仙体为代价,开启逆转阵法,将三界灵气炼化,生生开出了第四界,将进攻的魔族一举封印于此。
魔族千万年被镇压,怨气凝重,到头来不过是求个栖身之地。恨意滔天也不过魔尊一声令下。当日魔尊楚烨于仙灵交界处立下三生石,承诺今后已三生石为界,仙魔两族永不相侵,魔族千年之间不出世外境。
那日魔尊楚烨抱着自己师傅尸身,带领魔界众部一步步走进他家仙尊为他开辟的栖身之地。
他咽着血泪,耳边只回荡那人临死前的那一句。
【阿烨,天地若无你容身处,师父就替你造一个。
所以不要再恨了……你带师父回家,师父和你一起回家】
自此仙魔两界诸事落定。
至于羽凌风,他的仙体已毁,本来任务完成就可以回自己的世界了。
他整个功德圆满,特别是洗白点在最后一刹那直接爆了。别说是回去,就算拿洗白点让系统给他开个异世界一日游,他都能玩到明年。
但临了临了,系统给他播放了一下楚烨在境外之地守着他尸身可怜兮兮的样子。
抓着他手掉眼泪的样子。
抵着他额头说徒儿错了的样子。
那耷拉着尾巴和走失小狗似的样子。
羽凌风觉得自己当场得了心律不齐,胃痉挛和急性心绞痛。
“那个……”他问。“……咱还有得商量吗?”
【很抱歉,本次是宿主回主时空的最后机会。如果放弃,系统将和宿主原时空切断联系哦~】
“那你不能让我看着我徒儿这样吧?”
【要么回原时空,要么留下,宿主大大只能二选其一呢。】
羽凌风陷入犹豫,而画面里的楚烨拿起了刀。
“我靠!他是要干嘛!?”羽凌风急了。
【也许只是想削水果呢。】
“骗鬼呢你!不回了不回了!快放我过去,不能让我傻徒弟就这么死了啊!”
于是楚烨再次见到他家仙尊的第一眼,就是羽凌风一把抓住他准备削苹果的刀,下一秒,白皙的手指biu~得血溅三尺。
“……师,师尊……”
羽凌风本想煽情两秒,下一刻,整个人炸毛兔子似的跳了起来。“哇!疼疼疼!我手疼——!”
“师父师父你别乱动,快松手——!”
那画面真是鸡飞狗跳,其乐融融,师徒情深,nice~
-
“所以这到底是什么情况?”羽·境外地住了几十年·前上仙宗仙尊·告老还乡·但婚后生活美满·凌风摸着下巴,摇头摆尾得看着周边的陈设。
是他家大大仙门没错。
可自从三生石立下之后,他已经和仙门再没有往来。
特别楚烨如今彻底入魔,和仙气相冲。
他也不想对方不痛快,就成日在境外之地倒腾点科技树,没事用洗白点让系统带自己去异世界捞点什么天工图,长翅膀的喷火龙,四个轮的战斗机甲车回来什么的。
小日子活得好不快活。
他就记得自己这次想让系统整点不一样的,可回到上仙宗算什么嘛。
“喂喂喂!系统,这就是你的不一样啊……”
耳边又是一阵电流。
羽凌风不爽得哎!了一声,推开门往外,忽然一个矮不隆冬的身子撞进他怀里。
小孩?上仙宗这两年招新人了?
只见那小孩愣了一下,诚惶诚恐退了两步。“仙尊,是弟子唐突。”
“没,没事。”羽凌风不在意得摆了摆手,却在那孩子抬起头的时候慢慢睁大眼睛。“……萧五道连孩子都生了?”
谁知那孩子,怯生生看他,道。“仙,仙尊在说什么,弟子,就是萧五道啊。”
羽凌风和个兔子一样瞪着眼一抖一抖。“你你说你叫什么。”
“弟,弟子,萧五道。”
靠——!这回是直接穿越时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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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到空间能量错乱,系统暂时进入休眠模式】
【检测到空间能量错乱,系统暂时进入休眠模式】
【检测到空间能量错乱,系统暂时进入休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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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早些年,原装的羽凌风对楚烨的态度到还不到喊打喊杀的地步。
按如今羽凌风继承的记忆来看,作为《降魔主宰》的第一反派,仙门之首,资质也是百年一遇,早早进入大乘境,成日就在那轮回峰上闭关想着能不能往上清天冲一冲。
而楚烨不过是一个他在下山救来的孩子,那不过高高在上的仙者,某次浮光掠影般的恻隐之心,对个资质平平的凡人,他能有多放在眼里。
那时楚烨也不是亲传弟子。
住在轮回峰后山的茅屋里,没人管他,羽凌风早早辟谷,轮回峰不开灶,他只要么饿着,要么走着崎岖的山路下山去和外门弟子的食堂那蹭个饭。
那时候,所有人都会看着这个身着白袍的孩子,努力挺直腰板却有些紧张的样子。
其实一开始,所有人在看楚烨被仙尊带回来时,心中充满羡慕,有艳羡有嫉妒。而渐渐的,他们发现这个所谓仙门首座的开门弟子,仙尊根本没放在心上,回头来倒抵不过一条闲来无事捡的狗。
于是那点艳羡,嫉妒,有的成了可怜,有的变成了嘲讽和轻慢。,谁还不能踩上一脚呢。
-
羽凌风摇着扇子进楚烨屋子的时候,看到几案上摆着的几张红纸。
上面胡乱的笔墨写了一个“福”字,歪歪扭扭,一看就是出自孩童之手。
这是人间过年的旧俗,仙门已出凡尘自是不会循这些旧礼。
这上仙宗里,恐怕这只有这个上山没几年,还思念人间的楚烨才会想着做了。
“哎~我这小徒弟字儿写得是真不行啊~还没我写的好。”羽凌风笑着吐槽,忽然意识到他家系统罢工了,整个人尬在原地。
空气里只有冬日呜呜的风声。
羽凌风没劲得撇撇嘴,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忽然眼睛一亮,拿着笔在小楚烨认认真真写的福上画条龙。“哎,这过年没画生肖怎么能行呢……”
窗外初雪飘落,皑皑积了一夜四处银装素裹。
羽凌风霍霍完楚烨的福字,便顺着山路而下。太久没有来上仙宗,他竟然多少有点恍若隔世的感觉。
记忆里原装羽凌风对小时候的楚烨残留的印象极少。孩子内向也不爱说话,唯一能说得上的有点就是乖巧,每次都在给他请安或者给他请安的路上。
“哎,我的阿烨,我的好徒儿,你在哪儿呢?”
少了系统的身边叽叽喳喳,羽凌风觉得整个世界寂寞得很,这种安静得让他觉得有些不适应。就好像天地间就他一个人,无一无凭。因为系统的原因,这种孤独的感觉羽凌风少有体会。他忽然想,在仙门最开始的那些年,楚烨是不是就是这样一个人过来的。
他忽然想立刻见到楚烨。
但没了系统的地址报备,羽凌风只能动用灵识,眉心金光毕现,他心目一探,便锁定了不远处湖边的位置。白衣仙者脚下腾翔而起,飘飘然而去。
可惜羽凌风这些年给楚烨抱着腰飞惯了,落地没注意直接大马趴摔雪地里了。
此刻不过六岁的楚烨,生生看着一个那么大的白色不明物体砸了下来,手上一抖,篮子里的红梅掉了一地。
“谁!”
雪花四溅,哗啦哗啦。
羽凌风灰头土脸从雪堆里抬起头,面对一脸目瞪口呆的楚烨,伸出五指,不尴不尬打了个招呼。“嗨~!”
丢人丢到家了。
羽凌风暗骂,以后再也不让楚烨带着飞了,装懒没几次,落地都生疏了。但算起来,要丢人也是当年的羽凌风丢人,他家楚烨早八百年都知道他不是原装货的秘密了。
这么想着,羽凌风神清气爽,决心翻身而起。
“师父……”像是回过神,一袭白衣的小仙童亮起了眼睛。“师父!”他急冲冲过来,又像是怕失了礼数,在羽凌风面前停住了脚步。“师父不是要闭关三月,怎么……”
他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羽凌风,手脚踌躇。“我还以为,以为今年都见不到师父了。”
小奶娃自生的白白净净,一双眉眼已经依稀有楚烨成年后卓绝的影子,却带着种乖巧的可爱。
啊——!多好一孩子啊!羽凌风!!
我这么好一阿烨,怎么给你整得到我手上要打要杀的。
个苍天呐,你看到我家小阿烨背后的圣光了吗!作孽啊作孽啊!
羽凌风痛心疾首几欲撞墙。
但此刻的楚烨哪里知道他家倒霉师父的内心,只觉得仙尊看着他一脸扭曲,好像他命不久矣的样子,慌忙垂下眉眼。“师父,我没有乱跑,昏定晨省我都有按时,我只是,只是看着要过年了,想出来摘点东西……”
羽凌风这才发现对方手上的花枝,红梅傲雪,此刻趁着四周一片银白,艳丽得很。
“你来采花枝?”
“啊……是!”小楚烨看了看自己的手,急急点头。“我看师父屋子里的花瓶花也枯了,就瞧着后山红梅开得好,想年关了给师父换上。”
“倒是漂亮。”羽凌风伸手接过,端详了两眼。那花枝是小娃娃刚刚踮着脚采的,花枝尾端还沾着点雪屑。他看着小孩冻得泛红的手,下意识抓着小楚烨将自身灵力渡了过去。
一时间,白衣孩童周遭浮起一片薄光,风雪顷刻间被隔绝开。
属于羽凌风的暖意源源不断由心口而来。
楚烨愣愣得看着蹲在面前为他渡灵力的师父,有些诧异得伸手探,而指尖触碰到羽凌风脸颊的时候,羽凌风懵懂地扭头看他,四目相对,吓得他一退。
羽凌风却笑开了。“看吧,这下是不是不冷了。”
“嗯。”孩童慌忙点头,他迈着腿小心跑回后面,把散落的红梅枝和篮子捡了起来,又小心翼翼跑回来在羽凌风身边站着。
似乎没见过这么亲近的师傅,他一双眼小心瞥着羽凌风,试探得看着他。“师父。”
“是要回去了?”
“嗯。”孩子两手抓着花篮点头。羽凌风歪歪头,顺手抓起孩子的手就往回走。“那就回吧。”
孩子的神色怔了怔,又看着两人交叠的手小心翼翼握了回去。他小小声道。“师父。”
“怎么?”
“徒儿今天很高兴。”
羽凌风低头看他。孩子却看着自己手上的花篮子,不敢瞧他。“山上的师兄弟们都不过节,徒儿本来以为今年新年要自己一个人过了。可师父出关了。徒儿没想过在年前能看师傅一眼。”
羽凌风说不出什么感觉,只是微微用力把小孩的手握住。
山上的路很远。
而楚烨一个人山上的路却更远。“你若是想为师了,可以练功。找些事做,终究会好一些。”
“可徒儿资质愚钝,连最基本的引气入体都做不到。”
“放心,你的本事以后可是要一骑绝尘的。”哎!羽凌风心叹。我的好徒儿你在担心什么,你可是男主诶!未来魔界一哥!你担心引气入体?
“真的?!”孩子亮着一双眼看他。
羽凌风摸摸他的头,笑得一脸自豪。“自然,你可是我的首席弟子啊。”
孩子像是得到了什么天大的礼物,整张脸泛着一种激动的红。片刻,他像是鼓起勇气,对羽凌风说道。“师父,今日年关,师父能陪徒儿守岁吗?”
“没问题!当然!”
【嗞啦——!】
【宿主,不要做太多影响历史发展的事哦~】
我靠!你什么时候修好的吓我一跳!
【就在宿主刚刚落地不小心砸进雪坑的时候。】
你就不能不提这茬吗?
羽凌风拉着小楚烨的手面不改色,心里默默骂了声娘。说说,什么情况,怎么就给我送到过去来了。
【这个系统也不清楚哦~~~~】
这还有你不清楚的事?!
【虽然不知道状况,但这边系统还是建议宿主大大不要多做关心楚烨的事哦。】
凭什么。我亲徒弟还不能疼了?!
【那宿主大大还记得原版羽凌风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楚烨赶尽杀绝的吗?】
走在青石板台阶的脚步忽然顿住。
【六岁。】
【楚烨六岁那年,羽凌风莫名发现楚烨哪怕天生没有灵根,体内却有他触及不到的道。】
你说的道,该不会是主角光环吧?
【也可以这么理解,那是羽凌风在轮回峰苦修多年却无法理解的东西,原主反派修为是很高的,否则初宿主大人当初也不能通过自爆仙体和后台数据修订开辟出第四界哦。】
【所以他很快意识到,楚烨可能会是那个超越他,更快问鼎天道的人。】
雪地里的人像是愣住了,一动不动,任由雪花落在他的肩头。
【可宿主大大你还记得刚刚自己和楚烨说了什么吗?】
——你若是想为师了,可以练功。
——你的本事以后可是要一骑绝尘的。
【楚烨在六岁那年,不知道为什么从一个与世无争的小徒弟,变成了一个就算没有灵根也日复一日苦修的人,拼了命似的。】
“呵——”
羽凌风忽然觉得很可笑。
这算什么。他的阿烨从小到大都没有受到善待,最后却死于非命。
楚烨,《仙魔主宰》男主,自小受尽欺辱,被众仙门构陷被逼入魔,最后成为杀回师门,向师父报仇之后,被心魔入侵爆体而亡。
这算什么男主待遇?
他们凭什么——?
【宿主大大,我们是不能长久得留在这个时间点的,所以你此刻对楚烨所有的好,都会变成日后羽凌风向毫无防备的楚烨挥出的刀哦~】
“师父,今天徒儿给您煮碗糖水尝尝好吗?”一旁小小的孩子抬头看他。
羽凌风落在小小的孩童身上,他目光湛湛,一时无言。
许久,他张张嘴,有些无力得叹了口气。“为师……为师忽然记起,今日还要闭关,不能中断……”
“这样……”身边的孩子乖巧得抬头。“徒儿知道了!”他闪烁的眼神里映着羽凌风模糊的脸,将那万分不舍藏了个七八。“其实今日能看见师父,听师父说这些话已经心满意足了。徒儿不会打扰师父闭关的,屋子里的红梅徒儿每天换一只新的,等师父顺利出关。”
“好。”羽凌风点头,松开他的手。“那你先回去,我去看看掌门,一会就回轮回峰。”
小小的孩子点点头,提着花篮一路往上。
风雪一路,万千石阶只有他一人。
他的背影很小。“阿烨——!”羽凌风远远喊他。
孩子回头。
他顿了顿,只能笑道。“路上多雪,你慢些。”
“好!”
羽凌风向着孩子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直到对方消失在视线中。
【检测到宿主大大情绪波动,需不需要播放音乐缓解悲伤氛围。】
“闭嘴!也不看看是谁害的……”羽凌风低头看着手里的花枝。
【宿主大大也不要太悲伤哦,我这里有一个好消息。】
什么?
【我们可以回去了哟~~~~~】
什么情况?刚刚你不是说不知道怎么来的吗?
【先前开异世界通道的时候莫名其妙被拉进来了。但好在现在这股拉力已经消失了。】
“这算什么?”羽凌风看着楚烨消失的方向不满得叉腰。“让我心梗的一日游吗?”
【系统不知道呢~(*^▽^*)但某种程度上,也许这里是宿主大大本就该来一次的时间哟~~~~】
“什么意思?”
【哎呀,(*^▽^*)作为唯物主义的系统,不好提一些奇怪的因果论哦。】
“美得你!不说别说!回家!”
刹那间,凌空之中一道光芒四散而起。
时空门打开的时候,羽凌风抓着手里的花枝走了进去,境外之地内灵力丰沛四季如常,一阵春风拂面而来。
羽凌风手中花枝摇曳,待光芒散尽的瞬间,对上成年楚烨一张“你又哪儿去了”的脸。
好家伙,想着自己刚就是趁着楚烨去议事厅部署的时候偷溜的。
说好的一起让系统搞次异界游,结果没带他,是自己理亏。
羽凌风赶忙举手投降。“这次真不是故意的,说来你不信,我可能忽然被什么东西扯着跑你小时候去了。”
魔尊嘴角扬起一抹算账的笑,视线落在羽凌风手上又微微一怔。
“真的,你看!这花就是刚你给我的,还说给我煮糖水,我还给你的福上画了条龙……”
见楚烨沉默不语,羽凌风赶紧打商量。
“真不怪我,你要怪怪系统,虽然你打不到它,你要不信……等等!”下一秒,远行而归的人,被人结结实实抱在怀里。羽凌风拿着花枝被抱了个满怀,只觉得楚烨这次的拥抱有些用力。
“师傅说的话,徒儿有什么不信的。”
熟悉绵长的呼吸近在咫尺。
羽凌风松了口气,想离开,却发觉的半天楚烨都没松开的意思。“……阿烨?”
“师父再让徒儿抱一会。”“哦。”
轮回峰后山的梅花,少年楚烨给羽凌风摘过一次,那个雪化的年初,一日一枝,直到他的师父闭关结束。之后是为什么不摘了呢,因为那人出关后,以他擅闯寝殿为由罚他禁足面壁了三月。
等他出来,梅花早就败了。
许久,他听见那人叹息般笑道。“……回家了。”
羽凌风也笑了起来。“是,我回来了。”
境外之地远山春风扶地而起,万山臻萃,钟灵毓秀。
而后漫山遍野,花团锦簇,有大好春光。
浮生漫漫,大道三千。
爱恨嗔痴,不及百年前那场电光火石,寒梅灼灼,你我相遇,原来一眼,已是千年。
-END-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备注:抱歉滑铲,后续可能会修
零几年——具体是几年不重要,零三年,亦或者零八年,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二零二一年,我照旧会写成二零一四年或者一七年,好像我的时间就停止在那里,所有的事情交错着发生,上一秒刚刚跟房东磨了三小时签完短租合同,下一秒又重新回到铺满银杏叶的大学,脚下占满了银杏叶尸体的臭味——诸如此类。所以零几年,无所谓。夏天,和平街——亦或是什么别的地点。记得我第一次离开和平街,好像婴儿被迫离开母体,哐当哐当的火车卧铺是母亲在宫缩,到站下车的一刹那,坠地的婴儿开始哇哇大哭。后来我到过很多个地方,走过上百条和平街,每条和平街上都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人,无所事事吊儿郎当,我才恍然惊觉,和平街可以复制,孩子可以再生,只有我过去的十几年就像破掉的羊水,狼狈地撒了一地。
零几年,夏天,我尚待在和平街的羊水里。那天热得要死。白晃晃的大街上,少的是人,多的是鬼。我死掉的好友在和平路转三阳柳路的交点处朝我招手。我拎着两大袋快化了的冰棍走过去,挑挑拣拣,分给她一根比较完好的老冰棒。
这座城市向来热,天地熔炉似的,人在其中熬煮。和平路没几个人,偶有几个熬化了的、扭曲的背影,像口袋里捂久了的玉米软糖。只是那天格外热。我躺在凉席上,后背湿剌剌的。蓝白的塑料电扇嘎达嘎哒转,扇页许久没洗过,吹出来的风腻着一层油灰,呛人。厂里的收音机放着天气预报,说城市即将迎来千禧年以来的最高温。翻身,凉席嘬着皮肤,啵啵啵,撕下粘在墙上的口香糖似的,拉出长长的线条又断掉。细刺扎进胳膊,懒得拔出来,微弱的刺痛。
“格老子的,又他妈躲在这里偷懒。”厂长,也是我大伯,“啪”一下踢掉电风扇的线。常年在厂里,他嗓门不是一般的大。
他绷着一条皮带,肚子上面勒得鼓鼓的,看着很滑稽,很像我吃过的老寿星葱油饼干纸上印着的老寿星的额头——前额突出来一大块。葱油饼干很好吃,四块五块钱能买一包,里面有扎实的三长条。
“去,买点冰棍。”
“冰柜里的呢?”
“早没了。还不快起来!”他叼着烟,嘴巴张得大,烟掉下来,又被几脚踩灭。
我捏着手里软啪啪的纸币,两张二十。外面太阳大得很,劈头盖脸得抽下来,我不想在这个天出门,但也不想回去打包纸碗。我撬了辆自行车——妈的,座垫烧腚。
“我不想要吃老冰棍,有没有四个圈?”好友很自然地用两根指头捻着老冰棍的封口晃啊晃,“你听,里面都化了。”
“爱吃不吃,不吃拉到。”我拎出另一根老冰棍,在我应当尖叫、跑开或者做出什么巨大反应之前,身体快于脑袋坐回她旁边。撕开一个口子,嘬里面划掉的糖水,后扯掉剩下的包装,把冰棍塞进嘴里。我嚼着碎冰,牙齿传来的冷感逐渐使我平静,混沌到当机的大脑开始缓缓转动,我开始思考很多问题,我是谁,我在哪,她是谁,是鬼吗,今天是几月几号……碎冰从牙齿这端搅到那端,化成温糖水。我并不十分害怕,只觉得恍惚,见到好久不见的人,我该说点什么、能说点什么呢。我原以为我再也见不到她——毕竟我死后她肯定早就投胎去了,况且未来八十多年(假使我活到一百岁,那时间就更长了),发生的事情太多,我未必能像现在这样记得她……最后我的思绪落到——她到底能吃冰棍吗?
“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但现在不要问好不好?
“为玉姐和若瑜姐现在怎么样了?”
“陈姐去了部属师范,念汉语言文学。张姐我只知道去了D市,念什么专业不知道。她们考出去后就没怎么回来过,过得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但……她俩闹掰了。”我终于偏过头瞄她的神情。
“啊……真是没想到呢。”
“确实,没想过。”我拆开第二根老冰棒。
“你听上去不怎么惊讶。”
“我没想过的事情太多了,这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件。”譬如我从未设想一种在工厂打零工的生活,每天装配七八百条纸碗——传送带哐哐吐出纸碗,我哐哐叠起来,刷拉一下用袋子套好封口码进纸箱,熟练到闭着眼睛就能摸出纸碗少没少,其实少了也没事儿,但我有工艺精神——纸碗上面印着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以及一个倒着的福。江汉大道每十个人里有八个人用着我装配的纸碗,嗦完热干面或者蛋酒就连碗带剩下的残汁一把子丢进路边垃圾堆——我的12个小时,就这么被扔进垃圾堆。我曾往碗里面抹口水以示小小抵抗,我被自己恶心到了——上街过早时总觉得碗里除了塑胶味还有一股子馊口水味——遂不再干,老老实实装配纸碗。
总有那么几个孩子天生会给其他同类带来压力,我(活着时)的好友、我的堂姐陈为玉、我堂姐的好友张若瑜都是。如果我是烂泥塘,她们就是天上漂浮的白云,肆无忌惮地把阴影投射到我的身体上、心灵里。因为陈为玉的存在,我爹妈坚信我们家的血液里刻着学习的DNA,只是我还不够用心。操,用心,多么蒹葭的一个词,无论如何我都够不着碰不到,它就是水中央水中坻水中沚的伊人,让我魂牵梦萦饱受折磨。为此他们对我进行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身心打击,并隆重邀请陈为玉赏脸给我补课。彼时我只在爹妈口里听过陈为玉,知道她在一中的尖子班,成绩很好,跟我这种考不上高中就要去读技校的人完全不一样。我对好友说,我要给她一个下马威。
可你甚至还没见她一面。
那又怎样?我会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我的厉害。
好友咬着四个圈含含糊糊地开口,可拉倒吧,我不知道你这样做有什好。你在掩饰你嫉妒她,她完完全全打击到你了。我讨厌好友的口无遮拦,她刚刚还用了我的零用钱买冰激凌,现在却不肯站在我这边。她无法理解我对即将到来的陈为玉的敌意,她对一切女性都抱有天然的好感,私底下管她遇到的每一个女性都叫sweetie。嘿。她戳我的胳膊。你看到了吗?今天找零的sweetie,她递给我硬币的时候对我笑了,她有两个梨涡!你到底有多少个“sweetie”?她撅起嘴,很多,而且会有更多。你从来不这么叫我。嘿,你很怪诶。她抱起胳膊,夸张地发抖。
你会后悔的。
好友坚定地咬掉后一口四个圈。
我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当我再一次找到好友,翻白眼大笑的变成她。
“你还记得你前几天那个样子吗——像这样——”她翻着白眼,“然后眼睛抽了——哈哈哈哈哈”不知道是不是用力太猛,她猛地捂住眼睛蹲坐下去,却依旧笑到不能自已,哗啦啦啦啦像拉风箱一样。
我蹲下去,掰开她捂着眼睛的手,她还在笑,头一晃一晃的。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别动。”摁住她的脑袋,仔细检查她的眼睛——除了笑出来的眼泪之外屁事没有。我颓丧地垂下头,深吸一口气:“你说的没错,我后悔了。”
我准备了几个劣质的恶作剧,什么在凳子上涂胶水啦,在桌子上放红墨水等会儿假装不小心碰倒洒她一身啦,甚至还斥资买纹身贴——对方保证贼逼真——贴在胳膊上,打算不经意露出来。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然后呢?”
“然后她进来了, 我放弃了。”
“你搁这儿演电视剧呢?”她捧着我的脸左看右看,“这张脸也当不了主角啊。”
“滚滚滚。”我向后仰,甩开她的手。
陈为玉进来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我不应该这么对一个她。她穿着一条白底碎花裙——看着比好友大不了多少。我再没品也不能让穿着裙子的女孩被胶水粘在板凳上,白裙子上撒红墨水。多傻逼多贱啊。结果就是我抢在她坐下前一屁股坐在本属于她的涂满胶水的凳子上,凉不拉几的胶水噗叽湿了裤子。我听见我的屁股在流泪。我听她讲卷子,讲得真好,可我听不懂。可她的声音真好听。她带了一些书,说适合我这个年纪看,可以积累一些语文材料。我不爱看书,但我想跟她说上话,所以我故意把书页翻得很响,然后随手指一段问她什么意思。她靠过来,肩膀不小心碰到我的肩膀。
有一次我家里有人来打麻将,一桌一桌停不下来。堂姐便叫我去她家补习。在她家我见到张若瑜——她一手举着吹风机,一手捧着湿漉漉的黑色长发。见陈为玉回来了,便放下吹风机,很亲昵地将脸搭在她肩膀上。湿漉漉的长发在堂姐衣服上留下一串水渍。“这是若瑜,我最好的朋友。”她们一起给我讲题,讲得我飘飘乎乎云里雾里。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好友叫出来,很严肃地问,一颗心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吗?“你下流,你去死。”
后来补习变成我、好友、堂姐、堂姐的好友四个人。我和好友准备中考,好友冲一中,我在纠结去哪所技校。纺织技工学校女生一定会很多,但我并不想当一个男纺织工。机械化工技校听上去不错,但这也意味着我可能成为一个男和尚。陈姐和张姐约定好去Q大分别念中文和英文。再后来好友死于车祸,对方刹车失灵,在交叉口撞上路灯。堂姐留在本地,张姐去了D市。张姐离开的那天,我跑去她门口蹲她,看着她们一家忙里忙外,我没好意思上前打招呼。倒是张若瑜眼尖,看见我,第一句话问,你堂姐呢。我摇头,说她没来。她又问,是她让你来的吗。我摇头。风吹起她长长的黑发,她冷酷地点点头,跟我说再见。此后十几年,我再未见过她。
“你都不问问我吗?”
好友站起身,踮着脚比了比身高,我顺从地低下头,尽管如此,她的手还是只能勉强够到我的额头。
“你长高了好多。”
“那可不,你不看看你都走多久了。青春期窜个儿可快。”
“你现在在念什么?”
我沉默。
“你得考个大学啊。”
“你烦不烦,还管这个。”
她很怜悯地望着我,欲言又止。
“希望我下次见到你,你能成为一个大学生。”
我沉默,我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再见,未知和等待都让我感到痛苦。我想起张姐头也不回地走掉,迅速地踹破羊水出市。当时我不理解,现在我隐约碰到羊水温暖且脆弱的薄膜,犹豫着是否要撕开,却开始羡慕她的勇气。
那天,我一个人吃完了两大袋冰棍。近黄昏,太阳混沌如鸡子,热气渐渐散去,我肚子胀痛如临盆的妇人。
文:鹤野
评论:笑语/无声
我小的时候,也在家里养过小动物。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在年幼时都会对宠物有非同一般的热情,反正我是这样的,而在可供挑选的宠物类别当中,我最喜欢兔子——我已经不记得这种强烈的“喜欢”的来源了,可能源于动画片里频繁出现的兔子形象,也有可能源于它相比起猫猫狗狗更加奇特的外表特征,总之我缠着父母,说我想要一只兔子,我就想、只想要一只兔子。
母亲爱干净,不愿意在家里养小动物,但母亲在一所小学中办寄宿点,拥有一间临近学校的空旷房屋的使用权,她告诉我我只能把兔子放在那个房子里,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然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我的兔子。
我依旧记得母亲将它带到我面前的情景,一团白色的绒球在蓝色的笼子里晃来晃去,小小的,软软的,比我的两只手大不了多少。我隔着笼子看它的时候,它也会看看我,红色的眼睛一动不动。我把它放出来,想要学着电视里抱宠物那样的姿势抱着它坐在椅子上,可是我一打开笼子它就飞快地窜出来,“嗖”地一下钻进了桌子底。当时已经接近傍晚,我们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或许是因为第一天接触这个可爱的小生命,我们都不愿意用粗暴的方式把它赶出来,我和母亲尝试了敲打桌子的“威逼”和摆出萝卜的“利诱”,但都以失败告终,最后父亲率先感到不耐烦,他向桌子底下伸出手,粗糙黝黑的大手攥住了白绒绒的身体,兔子挣扎了一下,于事无补地被拎出了桌底,然后被塞进了笼子。
年幼的我对于喂养这只属于我的小兔子有着高涨的热情和过于敏感的心思,因为担心它在室内被闷坏了,于是我就把笼子提出去,打开门,让它在室外的草地上跑动。路过的同龄人总会投来或奇怪或羡慕的目光,但无论是哪一种都让我感到紧张。于是我蹲下来抚摸我的白兔子,含混地回答那些大孩子的问题。它已经和我熟悉了,不再抗拒我的触碰,只自顾自啃着草茎。它在进食的时候往往支着耳朵,两只尖耳呈四十五度斜角,而如果我在这时抚摸它,它的耳朵会乖顺地顺着我的动作慢慢伏下来贴在后背上,变成一个浑圆的白球。
我们度过了一个很愉快的下午。傍晚时我们又要离开,于是我打开笼门,它却似乎不愿进去。我站起来挪动脚步,它居然也跟着我一起移动,我退一步,它进几步,鼻尖在我的红色小皮鞋前端嗅来嗅去,我倍感惊奇,巨大的惊喜和满足感填满了我的胸腔,这种欢乐的情感充斥着我的大脑,像迷幻剂一样让我感到一阵飘飘然。我将它送进笼子里,同以往一样不舍地离开了,下一次,我想,我们还有下一次相处的机会。
我并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它,后来再去探望兔子的时候,我只觉得它好像长大了一圈,跑起来更快了一点,耳朵更难抚下去了一点,母亲在一旁看我追着兔子,脸上露出一点古怪的表情,我看看母亲,又看看兔子,还以为是我没及时打扫它留下的排泄物让母亲不高兴了,但她却问:你不觉得这只兔子有哪里不一样吗?我愣了一下,摇摇头,然后母亲说:原本的那只兔子被冻死了。现在这只是她为了安慰我,特意上街新买的。
我看着手心下拢着的,新的兔子,难过的情绪后知后觉地涌上来。我想起它跟着我到处跑的白色身影,难过地想着:我们才刚熟悉彼此不久,我的第一只兔子就离开了我。
对于第二只兔子,我其实并没有太多清晰的印象,大抵是因为生活上的忙碌,母亲带着我在各个补习班之间辗转奔波,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带我去看望它,等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那只蓝色的笼子已经空了。
笼子的门是上下移动的推拉门,第一只兔子因为体型较小,似乎也不那么有力气,所以一直好好地待在笼子里,但是第二只兔子明显比它有力得多。那间房子位于一楼,阳台下方横着一张长板凳,在我们的猜想中,那只兔子用鼻尖顶开了门,跳上板凳,再跳上窗台,然后从防盗网的空隙里跳出去,跑进学校里,不知所踪了。
关于这只兔子,还有一个有趣的后续。大概是一年或者几年后,我在距离那所学校不远的少年宫里上舞蹈课,不大的孩子在课间时总会聚在一起聊天,某一次我们提到喜欢的动物,有人说自己家的阳台上有小鸟筑巢,有人说自己家里养了两只小狗,这时有一个小女孩说起,他们学校,就在她的隔壁班,有一天上课之前,同学们在讲台下发现了一只兔子。我们都大为震惊,毕竟兔子不是像流浪猫、流浪狗一样比较普遍和常见的,那可是一只兔子啊。我脱口而出说道,这怎么可能呢?她看着我笃定地说,她亲眼看见的,就是一只兔子,一只白白的,胖胖的兔子。我暗自吃惊,心里将它当作一个遥不可及的都市传说记下了,这只兔子的故事也会在未来被我当成茶余饭后的小故事讲与他人听。而后来我将这个故事再告诉他人时,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性:那个女孩就读的学校,正巧就是和那所大房子相近的小学,也就是说,那极有可能就是我的第二只兔子,那只仿佛精怪一样忽然出现又消失的兔子,也许曾顶开一扇蓝色的小门,然后跳上低矮的水泥阳台,毫无眷恋地扑向它的自由。
再说回当时的我,那时我因为失去了第二只兔子倍感难过,因为它消失得过于突然,于我而言就是更加难以接受的事实。于是我缠着母亲,央求她再给我买一只兔子,母亲被我弄得烦了,最后像是为了打发我一般,挥挥手答应了下来。
我拥有了第三只兔子,我不记得它和之前的两只兔子到底有什么区别了,大概是体型更大一些?脾气更古怪一些?总之,我将我强烈的情感,我所有的遗憾倾注在它身上的时候,它对我置若罔闻,只把毛绒绒的屁股对着我,抱着它的胡萝卜静静地啃。我一遍又一遍地蹲下来,抚摸它的耳朵和背部的绒毛,但它似乎不习惯甚至讨厌我的触碰,总是挪来挪去地躲开。我的耐心逐渐消磨殆尽,然后发酵成另一种情绪,后来兴许是因为它吃饱了,连我伸过去的胡萝卜都爱答不理,我突然愤怒了,第一只兔子缀在我身后跑的模样又浮现出来——你怎么能不理我呀,我想,我这么喜欢你,你怎么能不理我呢?于是我几步跑过去,拎起它的耳朵,把它重重地甩了出去。白色的兔子飞出去撞在墙上,想一块被摔到案板上的年糕。然后它掉下来,跑了。我追上去,在母亲房间里抓住了它,我听见一声古怪的声响,似乎是从它的腹腔里冲出来的声音,这是兔子叫吗?我不知道,总之我抓住它,然后抱起微微发抖的兔子,把它装进笼子里,用铁丝固定住,然后离开了。
几天之后,母亲告诉我,那只兔子吃不进食物,缩在笼子里也不动,总是发抖,排泄也失去了规律,她说了一会,露出一点不耐烦的神色,又不说了,摆摆手让我自己去照顾自己闹着要养的兔子,于是我去了,抱着一点愧疚去了,但是这点愧疚就像那恐怖的情绪一样来得莫名其妙又飘忽不定,我在笼子边蹲下,摸着它毛茸茸的背,沉默了一会,回头张望几下,趁着母亲没往这边看的时候,托起它来,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
又是几天之后,我的第三只兔子死了。母亲将它的死讯带给了我,我应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母亲盯着我看了一会,说不会再给我买兔子了,我也只是点点头,然后洗净了笼子,把它收进了落满尘埃的角落里。
要求:无声
最好也不要看,因为完全是自嗨型同人()
尝试在ddl之前写另一篇,如果没写出来这篇就保底
太拉了受不了了.jpg
“你怎么在这里?”正在哭的立花希佐被身后传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她抽噎着擦了擦眼泪转头,见到了一个赤发的男生。
“我……嗝……我没事。”也许是哭得太久,她一下没止住气,打了个哭嗝,这叫她有些尴尬,抿住嘴没有继续说下去。
赤发男生看起来和她差不多大,瘦瘦小小的,他脸上露出担心的表情,有点慌张地翻了一遍口袋,摸出纸巾递给立花希佐:“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哭,我以为这里不会有人,所以很惊讶,吓到你了吧,对不起。”
确实,立花希佐也以为这里不会有人的,这是神社的后山,而且她为了不让同来的朋友找到她,还特意往里走了一段距离,结果没想到还是被人发现了。她摇摇头,接过纸巾,胡乱擦了擦脸,仰头努力笑了起来:“谢谢你。”
男生看起来有些紧张,他往后倒退了两步,结结巴巴地问她:“你……你怎么了?刚刚为什么要哭呢?是迷路了吗?”
“谢谢你,我没有迷路啦,你呢?怎么会来这里?”
“这个嘛……”男生挠了挠头,有点害燥,又开口,“我想要捡点什么特别的东西回去,这样我就不会忘记我今天抽中的签文了,听起来是不是很幼稚?”
“不会,那你找到了吗?”立花希佐吸了吸鼻子,看起来心情已经平复了,她认真地摇摇头,问少年。
他坦荡地笑了起来:“没有,我先看到了你。”
他向立花希佐伸出手:“你不要难过啦,一个人在这里哭的话会被妖怪带走的,来,我们一起出去吧!”
“我也是因为抽中的签才躲到后山去的。”赤发少年小心地拉着立花希佐往外走的时候,她突然开口。
“什么……欸?是怎么了吗?抽中凶了吗?”男生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
“并不是这样,但对我而言,却和凶签是同样的。”立花希佐继续说下去,也许是面前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的缘故吧,那些怕小苍担心,难以在她面前说出口的话自然地流淌了出来,“我有一个哥哥,我找不到他了、一点消息也没有留下,就这样不见了,前两个月的时候,父亲还会努力去找哥哥,但现在只有咒骂,我虽然明白父亲的心情,但还是觉得很难过。
“……哥哥现在在哪里呢?我怀着这样的心情去抽签,却只得到希望渺茫的结果。……实际上,我本不应该擅自来到玉阪市,但我却像闹脾气一样,和朋友来到了这里,明明是想要祈求神明的关照,却又不愿接受这样的答案。”立花希佐叹了口气,摇摇头,“我也知道将期待寄托给神明是很不负责的,但我的确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并不是不负责的。”男生打断她,认真地说,“这是你要传递给神明的思念之情,有这么真诚的感情作为筹码,就连神明都会为之动容,当然不能说是不负责的!”
“是这样吗?”立花希佐笑了笑,“谢谢你。”
“是这样的!”他重重地点了点头,又说,“我们交换抽中的签吧!我抽中的是吉,这样我可以把我的运气分给你,你哥哥一定会回来的!”
“谢谢你,不用啦,像你所说的那样,我所抽中的签是神明听到我的思念之情后再给予我的启示,况且,这支签也没有那么坏,我相信哥哥过段时间一定会和家里联系的!”立花希佐轻轻摇头,语气坚定。
“啊,我们出来了。”男生回头看她,“你要去哪?我送你!”
“谢谢你,不必啦,我第一次来这边,还想再看看等会的花火大会,据说玉阪市的花火大会是临近几个城市里最热闹的,错过以后也许就要没有机会了。”立花希佐摇了摇头,静静地笑着,她站在人群里,却像是要消失一样,折射出一片热闹中的静谧之地。
男生看起来有些恍惚,呆愣了一会,直到被迎面而来的路人撞到,才终于醒了过来,他扯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在人潮里大声对立花希佐说:“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有机会再来到这里,那么,我能请你和我一起看吗?”
“好呀。”她有些惊讶,但还是点了点头,隔了一会儿,又低声说了句,“谢谢你。”
男生恍若未闻,他笑着在前面对她招手:“去那边吧!一定是看烟火的好地方!”
他的背后绽开一朵绚烂的烟花,立花希佐点点头,跟着他往前跑去。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觉得,她的那些愿望也好、盼望的人也好,一定能穿过人群,一直传递到神明的居所,终有一天会实现。
作者:轻拍拍
评论要求:求差评
王春阳把盛着面团的不锈钢盆搬到茶几上,洗了手,回到电脑桌前坐下。
面团只有一只拳头那么大。王春阳打定主意,如果一小时之内妈妈不打来电话,就把面团扔掉,晚上出去吃火锅。
王春阳不是个合格的意面神教信徒,甚至于,他根本不是信徒。但他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七大姑八大姨都是。所以他也得是,没有人问过他的意见。当他年纪还小时,并不知道每周都要进行的祷告仪式——和面、煮面、拌面、端起盘子原地顺时针转三圈——是一种宗教行为,而不是人类生存所必须的。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已经太晚了,就像他的名字——人们已经将“王春阳”与他这个人绑在一起,哪怕名字根本不是他自己选的。
王春阳看了一眼时间,下午三点三十分。他打开微博,向下滑了两页,似乎没找到感兴趣的话题,随后打开一个虚拟偶像的直播间。妈妈一般会在四点钟打来电话。此刻王春阳被烦闷与紧张填满了,电话会打来吗?应当是会的,每周都会,除非他们这周参加家族祷告,那样便顾不上自己,那最好。
手机震动一下,是女友发来的文字信息,“今天还要做祷告吗?”王春阳哼了一声,把手机丢在一边。明知故问,你永远不会遇到这种难题,因为你有幸出生在一个不信教的家庭,不必每周花大把时间进行过时了的祷告仪式,不必每年神诞日听亲戚们的狗屁教义布播——他们还会觉得是你占了便宜,应当心怀感激。
他与女友认识一年有余,早就没了如胶似漆的甜蜜。爱就是这样吗?王春阳不确定。他不知道自己概念中的“爱”与其他人说的是不是同一种东西,但如果偷懒地用“爱”这个字眼,确实可以免去很多麻烦,特别是需要说“我爱你”的时候。
视线转回电脑屏幕,粉粉嫩嫩的虚拟偶像正在聊最近的流行性肺炎给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对你这样的人是最没有影响的吧,王春阳想着,右手控制鼠标再次刷新微博。三点四十分。我到底在做什么?美好的周六就这样从我身边溜走了,都怪这个破祷告仪式。他找不到什么具体的东西来责备,只好责备宗教。但不可否认的,宗教确实在其中扮演了某种角色。
鼠标滚轮咔嚓咔嚓,隔壁房间传来室友练习钢琴的声音。王春阳忽然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身体前倾凑近屏幕,接着后仰,“哦哟”一声。他选中了一段微博文字,取消,然后再次选中,脸上露出隐约的笑意。随即用电脑打开微信,扭着身子抓过手机,登录,飞速打字,发出些“战略级天使”、“第二部”之类的话。
在点击发送前,他短暂地犹豫过。几位朋友对这部书并没有兴趣,可自己为什么还要这样做?是炫耀,是标榜,是在给自己贴标签吗?但他确实在这种行为中获得了某种精神上的满足。
在接到妈妈的电话时,他仍然是笑着的。
“最近有没有向面神认真祈祷啊?”在听到第一句话时,王春阳的笑容迅速冷却下来,心思也在一瞬间落回了狭小的出租屋。开门便是问句,自己是在警察局做笔录吗?自己又犯了什么错?这句审问般的话打消了他所有聊天的兴致。
“嗯。”他回答。
“这周的祷告做了吗?”
“没有。”
“一猜就知道你没有做。你把视频打开,就相当于咱们在一起祷告,面神会看得更清楚。”面神是意面神教的唯一神,法力无边,化身万千,他的化身寄于万物,因为万物皆可由线条,即面构成。
“哦。”王春阳在心里冷哼,你这么会猜,干脆去猜猜明天双色球大奖。他不喜欢祷告,他觉得这种荒唐的仪式完全是在浪费生命,他对面神没有哪怕一丝信仰与敬畏。他不相信家人没有隐约感受到,他们只是装聋作哑,挟持自己以维护神的面子。
“咱们都是面神的信徒,有什么事情,常跟面神说说。”
说个屁,王春阳故意把面团重重扔在面板上。
“哎呀!这么重干什么,吓死我了!吓到我不要紧,别让面神不高兴,” 妈妈的哎呀声极其尖锐,当她遇到突发事件,受惊的总不止她一个人。
什么面神不高兴,明明就只有你被吓到,还要拿面神作挡箭牌。王春阳有了立刻挂断电话的冲动。他按捺住心情,将徒手压薄的面饼分成两半,再用擀面杖分别碾成片状。
“你说你长这么大,也不会做饭,只会煮面条。有时间多学学。”妈妈飞快地说着每次祷告中自由发挥的例行台词,一边用刀将面片切成细条,打散,均匀沾上干面粉。爸爸完成了擀面的任务,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这个话题已经讨论过数十次,前几次王春阳还愿意阐述涉及的社会分工和效率问题,后来他放弃了。他发现无论解释多少次,哪怕以妈妈被说服结束,几天后她仍会像失忆般再次说起同一个话题。后来他才明白,妈妈只是在享受讲话的过程,至于内容则无关紧要。那么讲话的对象呢?一定要是自己吗?王春阳感到一阵恐惧。他觉得这种感情太过深沉,就像信徒对面神的信仰,没有理由,没有终点,令他下意识地逃离。或许连面神也觉得这是负担,所以才从不显灵。
“你先去烧水,等我儿子把面条切好,赶个时候一起下锅。”妈妈对镜头外的爸爸说。王春阳将刀刃磨过面板,切下一根面条。每当妈妈使用“我儿子”这种指代,他就会感到极度不适。他有种被宣告主权的挫败与恼怒,刺耳地就像“我家的狗会在厕所大小便”、“我新买的菜刀很锋利”,好像自己是件没什么主意的附属品,而她正拿着这件东西对别的什么人展示。
他停了好一会儿才继续动刀。
“小心点,慢点切,别切到手。”妈妈叮嘱。
王春阳彻底停了手,把刀放在面板上,刀刃向着自己对侧,抬头盯着手机摄像头。
“哎哟,又嫌我多说话,你妈你还不了解吗,就是絮叨,好,下次不说了。” 妈妈一边笑一边说。
下次,又是下次。她说这话的时候大脑真的在运行吗,又或只是一种低等反射活动?他们口中好像所有事都可以用“下次”一笔带过,却永远不会兑现。王春阳重重喘了口气,如果我表现出怒气,她又要显出伤心的样子,说些“我们都是面神的信徒”、“别人想让我说我还不会说呢”;有时说得急了,还会摆出严肃的神情,“养了你这么多年”、“面神知道了该有多伤心”。他的思绪瞬间便被浮现的记忆占据了,硕大的无力与愤怒潮水般上涨。
王春阳看着面板,六根刚切好的面条整整齐齐,白花花的。在娘胎里我就该用脐带把自己勒死,他恨恨地想。他觉得自己体内的血液在鼓动,在加热,有许多力量如猛虎待出笼,他迫切地寻求发泄,而身体的形状束缚着自己。王春阳将左手用力伸展开,盖在还没切开的面皮上,五指收拢,把秩序破坏,柔软的面在他掌心混为丑陋的一团。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妈妈吓了一跳。
“不想吃了。” 王春阳生硬地说。
“胃不舒服?平时少吃点外卖——”
“我说不想吃。”他加重声音。这话很难理解吗?为什么她喜欢曲解我的话?
“不想吃就算了,这次算了,面神不会责怪的。”妈妈哄着孩子。可这是最令王春阳反感的语气。灶上的水在沸腾,水面不断上升。他一把抓起剩下六根面条,丢进沸水。手指用力过猛,面条的顶端被捏在一起,而末端还粘在面板上——这几根面条被他扯断了。
晚上九点,王春阳在床上醒来。床铺被他搞得一团糟。
下午的祷告在安静到压抑的气氛中迅速结束。关掉视频后,他在床上发泄了一通,抱着枕头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眯着眼睛打开手机。
二十二条信息,三个未接来电。他瞬间清醒不少,按下回拨。
“喂,那什么,你吃饭了吗?我刚醒,我下午——”
“我知道,你下午跟家人做祷告了吧。”女友的声音很平静。
“对,做完祷告我就睡着了,我真的特别不喜欢做祷告。我刚看见你发的消息,你吃晚饭了吗?没吃的话我们去海底捞,我请。”他从床上跳下来,打开灯。他思索着如何道歉,怎样才能表现出诚意。
“你还问我有没有吃晚饭?”电话里的声音陡然大了起来,“昨天你怎么说的,是不是说好今天晚上一起出去?你是不是答应的好好的?结果连人都找不到,你答应的时候到底有没有用脑子?你他妈是不是天天都在敷衍我?”
“不是,我是真的,我没想到睡这么久,我当时真的状态很差——“王春阳的脑袋还没有完全转过弯来,无意识地辩解。
“那你他妈长着嘴巴不会说话?你答应下来是故意耍我吗?操你妈!“电话挂断。
“不是,我——“王春阳察觉到对方可能会错了意,他说的状态很差是指今天下午的祷告,而不是昨天晚上。可对方并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他甚至不知道这件事在余生中是否有机会得到澄清,或许就连自己都会在第二天忘掉它,因为再如何解释这句话也无法逆转这场争吵了。
“操。“他把手机丢到床上,仰面躺下。他感到无力,失望,一切都索然无味。他本计划明天与女友约会,甚至奢望对方敏锐地察觉他的苦恼,可以从此获得一丝慰藉。可这一切都落空了,迎接他的不是温言细语,而是子弹。房间里灯还亮着,他有点分不清现在是夜晚还是白天。肚子叫了起来。
他翻了个身,趴在床上熬了一会儿。但饥饿感愈盛,只好爬起来穿衣出门。
女友的手机关机了。王春阳放弃找她的打算,徒步走出小区。他感到自己胸中郁积着说不清的烦闷,可这是从哪儿来?与家人的不愉快,还是与女友的争吵?月明星稀,路灯太过明亮。看起来都是自己有错在先,可源由又是哪里呢?是这次祷告吗?若是世上没有这莫名其妙的面神,自己的生活是不是会变得更好,没有每周祷告,妈妈便不会打来电话,自己也不会睡着,错过约好的晚饭——听起来一切都很美好。
他好像找到了罪魁祸首,找到一条不会有人受到伤害的路。可他下意识觉得这段推论好像有些瑕疵,仿佛面对一个硕大的线团,差一点点便能抓住那根线头,一切难题就全部迎刃而解了。这种只差临门一脚的短促的诱惑使他头晕目眩,他的肚子又叫了起来,这才觉悟这种炫目可能是饥饿带来的。
王春阳走进路边一家面馆,点了一碗牛肉面,三根肉串和一瓶啤酒。他平时决不肯吃这么丰盛,但与火锅相比又简陋得多,于是在这个夜晚他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顿晚餐。在等面的时候,他因口渴先喝了两口酒,酒量又不大,醉意很快便绽放出来。
他的思绪浸泡在酒精中,海绵般膨大了,在洗碗池中四处冲撞。他开始思忖刚才的推论。没有每周祷告,妈妈便不会打来电话?不对,问题就在这里。妈妈无论如何都会找到理由打来电话的,祷告只是一条显眼的绳子,是地面上的茎和叶,而地下早就有数不清的根须将他们紧紧缠住了。那根须在他出生前便开始生长,错综复杂,张牙舞爪,哪怕他现在认清了这一现实,也无力将其全部剪断。
他又喝了一口,眩晕感更重了。他第一次喝酒时并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醉酒,甚至也不知道什么是眩晕。他只是感到脑中一阵肿胀,思路变得短小而直接,像按动一次性打火机拆出的电池时乍现的电火花。但要把这种感觉形容给别人听是很难的,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壁障,他们的心灵永远无法瞥见哪怕一眼。于是他便从世俗的概念里、从别人口中偷来一个词,“眩晕”。那是他第一次真正理解词语背后的含义,体会到人们为了相互沟通做出的巨大努力。
他咬了一口肉串,没什么滋味。不要辣椒?自己好像这样说过。那便怪不得别人。他抬起头,饭馆墙上挂着一副印出来的古埃及壁画。古埃及,他想起看过的书,他们没有透视的概念,一切内容都以能最大程度表现对象的角度呈现,因此人类正面的眼睛、侧面的鼻梁,鸟的翅展和腹部可以毫不避讳地一同出现。古埃及人便由此能更理解他人,也更被他人理解吗?对了,就是这里,说到底,一个人怎么可能理解另一个人呢?他皱着眉,夹起两根面条,沉迷于永远无法证实的假设。王春阳游魂一般将面条送进嘴里,嚼了两口,突然意识到比起他人,另一个显著又无力反抗的罪犯正是口中面条。
他终于抓住一丝报复的可能,仇恨又顺势蔓延到那个从未露面现身的面神身上。王春阳把筷子用力插进碗里,“呲啦”一声推开凳子,几乎像一头野猪一般横冲直撞到饭馆门口。左手叉腰,右手指天,两眼直视夜空大喊:“面神,你是傻逼!傻——逼——!“
他想,若你是万能的,将人造成这样,自然罪大恶极,当得起这声骂;若你不是万能的,便乘着语言像凡人一般苦恼去吧!他自觉给面神出了一道难题,得意地大笑起来。
作者:小矮
要求:笑语
备注:凑数
医生阿姨与护士姐姐在说话,我听见了。最近几次身体检查时,我中途就会睡醒。我能很清楚地听见,她们每次都以这个节奏按下机器按钮,嘀——,嘀嘀,嘀。然后她们站在我的两边,开始说话。
“长度……浓度……还是没怎么变。”
“唉。她活不过十三岁。”
这个时候,我睁不开眼,张不开嘴,也感觉不到疼。
我今年九岁了。马上,马上我就要十岁了。走廊那一头有一间病房,曾有一个小哥哥在那里过十岁生日。当晚,整间病房挂满彩带,地上都是礼物盒。灯熄了又开,传出一阵阵的起哄与欢呼,来看望他的哥哥姐姐们唱起歌。我听见他的爸爸妈妈不断对他道歉,对不起,这么重要的日子,只能在这里凑合着过。过两天你就可以回家了,到时候我们再庆祝一次。
我不知道我哪一天才满十岁。他给我定了一个日子,几个月前他就早早地对我说,会给我隆重庆祝这一天。但其实他也不知道,我究竟哪一天生下来的。
几年前,医生阿姨和护士姐姐在我面前提起他的时候,总会说“你爸爸啊,他……”“他不是我爸爸。”我说,“我是他捡来的,不是他生的。为什么要把他叫做我爸爸?我没爸爸也没妈妈。”她们笑了。她们看上去并不高兴。后来她们直接用他的名字来跟我说他的事情,我没再反对。
他们早就认识,因为我小时候,他曾在这所医院打工。后来他的年龄太大了,医院不要他了。他现在已经五十多岁,打着好几份工,他曾告诉我的有建筑工人、厨房下手、夜班保安。
在我记忆里,我大部分时间都住在病房。他时不时会带我出去玩,偶尔会带我回他住的地方。我很少去那里,算起来,一年大概会在那住上十几天。除夕夜,那间屋子很小,柜子上和地上挤着衣服、厨具与脸盆。我睡在他的床上,他打地铺。被窝与医院病床的气味很不一样,他总说,这可是刚洗晒了收下来的。
等我回到医院,她们问,“这次在家住得如何?”“那不是我的家。”我说。一个家里应该有爸爸、妈妈和我,傍晚,温暖的灯光亮起,我们三个人坐在餐桌边,笑着吃香喷喷的晚餐。故事书里都是这样说的、这样画的。但在他那里,我们只能坐在地铺上,从放在小板凳上的碗里夹菜,在小小的屏幕上看炫目的舞台演出。
从小到大,我有好几次见到,在医院走廊的角落,他和一个阿姨说话。他们站得很近,曾经让我心里很不安。不过到现在,那个阿姨看起来也不会变成……他们也不会变成一个爸爸和一个妈妈。当然不可能了,阿姨漂亮又年轻,和他一点也不搭。
“你住院是很花钱的,知道吗?一天就要花……”医生阿姨对我说。有一天我忽然意识到,她其实每天都在说。然后她再说,我就不理她了,低头看他刚刚给我带来的书。这本书上有好多照片,每一页都是好宽广的大地,江河、海洋、山脉与森林。
他刚刚出去了一会儿,现在回来了。他和医生小声说话,他们又关上门、出去了。过了一阵,他再回来,坐到我的床旁。
“我们明天再出去玩吧?”他说。我点头。“我想吃甜筒冰淇淋。”我说。他捏了捏我的手。他的手真是粗糙。我小时候也被他的胡渣扎过脸,我有印象。现在我再也不让他那么靠近我了。
他的脸完全比不上电视里的大明星。他的个头不高,还有点驼背。他长得太老了,我们出去玩的时候,曾经还有人对我说“你爷爷对你真好呀!”
我们出去玩,从来没去过游乐园。他说,医生说啦,你不能坐过山车的。我都九岁了,我当然知道:他没钱。他最多给我买一支冰淇淋,然后用自行车载着我沿路往前。
他总是带我去不用花钱买票就能进的公园。我小时候一直去的一片公园改建了,现在我们会去更远的一块地方。那里有一片树林,小路在林间蜿蜒,经过一座亭子。沿路走到尽头,可以看见大江。天气好的时候,远处有人钓鱼,近处许多人走下阶梯,在浅水中游泳。夏天,他牵着我往下走,踩进一阶的水中,他马上叹道:“好凉。”
“你也来试试,很凉快的。”他对我说。我摇头。我觉得太冷了,而且我讨厌湿漉漉的。旁边有几个大哥哥正大笑着互相泼水,看起来好吓人。他一脸遗憾。我更喜欢坐在亭子里,看阳光、阴云与小雨,蚂蚁与蜗牛,远远的鸟。嫩叶、花与黄叶我都见过几次,但到了冬天我就拒绝再出来玩。
有时,我坐在公园里睡着了。迷迷糊糊地,感觉我倚靠着他的肩膀,躺下来枕着他的腿。他将外套盖在我身上,掖好边角。他的手轻轻摸着我的头发,有时会说“又该剪了……”等我醒来、他将衣服拿走时,我身上泛起一阵凉意,就像他转过身去,让我不开心。
他说要为我隆重庆祝我的十岁生日。而这天,他们都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等我满十岁,我就只能再活三年了。我想大声叫嚷,我有好多话想问他,但他最近总是好几天才来一次。我在医院里到处跑,和护士姐姐对着干。
“你遇到什么伤心事啦?”我钻进一张床下,靠躺在床上的姐姐低头问我。我在这里住了很久,每间病房我都熟悉,她是刚住进来的。她的声音好温和,我听了,也停下动作,不想再闹了。她就像妈妈。
我一直都没有妈妈。如果我有个妈妈,我一定什么都会对她讲。我要告诉她,我好难过,为什么只有我什么都没有。
“姐……姐,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意思呀,我看不懂。”我举起最近得到的一本外国小说,问妈妈。
“好,让我来看看。这个呀,是这样的……”
我一直赖在妈妈的床边,然后坐在床上,往她身旁靠得更近。她用一边手臂环住我,继续给我讲故事。她的怀抱比他粗糙的手舒服得多,像吃很苦的药时给的那杯温热甜水一样舒服。他还一直都不来见我,我才不是他的女儿。
第二天,我起了床,马上再去找妈妈。病房里,她正在和医生说话。那位医生姐姐我知道,她一直和各种姐姐打交道,最后总是会……
妈妈……阿姨手里抱着一个襁褓,开心地流着眼泪。
“真幸运,他是个健康的孩子啊。”
我感觉我的心被童话里带毒的绣针刺了一下。
我没有看路,不听旁人的声音,跑了好远。我很快就跑不动了,脚一滑,撞在一个小弟弟身上。他向后摔在地上,顿时哇哇大哭起来。
我被一只手拽起来,抓得我好痛。我抬头,一愣。是以前总和他说话的那个阿姨。他们说话时总是把我支开,但她一定见过我的。阿姨看见是我,也一愣。
然后她露出一个表情。那就像是,医院里夜班的清洁工驱赶捣翻垃圾桶的流浪狗时,会露出的表情。但她没有骂我踹我,只是甩开我的手,然后去扶那个在哭叫的小弟弟。
“哎呀我的宝贝,不哭,不哭啊。”
在医院大厅里,我一直坐在地上。我没有哭,也不疼痛。
“姐姐,你让好多姐姐都有了孩子,是吗?”我问那位医生姐姐。
她就像是怕我,总是不和我说话。她正对着我,眼睛看着别的地方,“是呀。这是我们医院的特色,最前沿的人工育婴技术,只要用卵细胞……”
“那你能给我一个妈妈吗?”
姐姐没有回答我。过了一天,她来我的病房,送给我一罐多彩的水果软糖。“你是有妈妈的,不然你是从哪里来的呢,”她对我说,“只是,你妈妈不要你了。”
“为什么?”我一问完,心里就完全明白了。
“她甚至……不愿意给你再花一分钱。”她说,“其实啊,你爸爸的钱根本不够的。如果你愿意,”她对我苍白地笑了笑,“我们都可以做你的……妈妈。啊,对了,你爸爸,你可别让他知道我说了,他最不让我们说了。
“他最爱你了。”
他终于来了。他的眼睛带着可怕的黑眼圈与血丝。我今天才忽然看到,他的头发花白稀疏了好多,快成为一个更难看更没有阿姨要的人啦。
“我准备给你买一个生日礼物,我挑的是这个,你喜欢吗?”
“我不要,”我说,“我们出去玩吧。”我看向窗外,“今天天气好好啊。”
又是一个夏天。我不知道自己是哪一天出生的,但我忽然就悄悄地想好了,今天就是我的生日。“我要下来了,”我站在水面之上的一层阶梯上,朝他伸手,“千万别松开我啊。”
“肯定不会的。”他粗糙的手握紧我的手。
江水真的好凉,我一脚踏进去,就一哆嗦。他急忙用两只手扶住我。
适应以后,它就没那么可怕了。就像是冰淇淋。水浪就像生命监测仪上的波线,有节奏地一遍一遍,淌过我的脚背。
我望向远处,夕阳正躺在江面上。在这之后,我还有三个,或者两个夏天。
我们吹着晚风,我的双手牵着他的双手。
“爸爸。”
“嗯。”
天黑了,我紧紧地抱住我的爸爸。
“我们回家吧。”
作者:夏获无
评论:随意
骄阳升起的天边浮现出一个摇晃的剪影,一位骑士骑着马走来。
此人几乎一无所有,唯有祖上传下来的盔甲一套,战马一匹和他自己。
骑士昂首望去,面前的平原之上搭建着无数帐篷,一座绵延数里的军营在他面前展开。我来得正是时候,他想。
骑士扯动缰绳,横过自己的骑枪,停了下来。
两名骑马斥候拦住了他:“站住,你是做什么的?”
“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是来参加西部人和东部人的战争。你们是东部人的军队?”
两名斥候警惕地打量眼前的骑士,他们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迷惑:“你瞎了眼吗,我们怎么会是东部人。”
“啊,你们当然不会是东部人。”骑士瞧了几眼对面西部人特有的高颧骨,点点头,“当然啦,西部人嘛,你们发起正义之师,不就是为了和东部人决一死战嘛。”
“不错,我们西军为德尔贝伯爵夫人效力。夫人为了报伯爵的……”
“好!”骑士大手一挥,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只要是为正义和荣誉而战,你们就能得到哈利骑士的效命!请带我去见那位高贵的女士吧。”
哈利骑士被带进军营,自然有负责此事的幕僚前来,将他带进军中大帐。
大帐篷与普通帐篷许多不同,布置得几乎如一座宫殿,许多华美装饰妆点,其中最高贵的装饰品便是此刻唯一坐在宝座上的德尔贝伯爵夫人。哈利还未仔细看清,便被要求跪下。
奉剑,取剑。哈利感受到自己的宝剑在自己两肩的铠甲上各点了一下,最后回到了哈利手中。
整个效忠仪式都由伯爵夫人身旁的一名贵族代为执行,哈利瞄了一眼此人的纹章,鸢尾花环绕,是“鸢尾”骑士,哈利想,在寒灾后重建的科亚地,荣誉的效忠仪式越发简陋了。效忠仪式中,其他的贵族们一眼也没瞧这边,他们对着中央的沙盘争论不休。
效忠仪式一结束,这儿就没事留着哈利了。哈利走出去时,帐篷外又有两名捧着剑的铠甲走进来。
西军在此地整顿多日,每日都有许多人物前来投奔,哈利不过是众多骑士中的一人罢了。
东军在烈日的直射下抵达战场,无需什么话语,战斗一触即发。
西军蓝旗,东军红旗,像哈利这样的半路加入的骑士也收到一条蓝色布条。
战斗一打响,西军的骑士们就汇聚成一股,撞进敌人的步兵阵地,孱弱的民兵挡不住骑士们咆哮的冲击,突破!突破!突破!……最后回身,反向再一次打穿阵线。
哈利随着骑兵的军锋奔驰,耳边只有无数马匹的蹄声,如同无数杂乱的鼓点。
战场的另一侧,东军的骑士们一样收割无数步兵的性命。就如同享用餐前开胃的小菜。
在步兵间冲杀了几个来回,像是有默契一样,战场上最尖锐的两把刀子终于向着自己最大的对手冲去。终于,哈利骑士听见了无数的战吼,盖过了马蹄声,响彻这片战场。
第一次对冲就有三分之一的骑士落马,哈利骑士伏在马上保存体力,让过了几杆凶狠的长枪。在策马回转时,哈利骑士张弓一射,将一名敌方骑士射落下马。
第二轮冲锋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哈利骑士撞翻了一骑,骑枪挑落了一骑,自己身上也多了三个口子。左侧肩膀重重挨了一下,使不上力。
第三次冲锋中,双方都失去了之前的威势,两只骑兵撞在一起,把所有骑士撞成一片散沙,红色蓝色混在一起。所向披靡的骑兵队消失了,只剩下各自为战的骑士们。
哈利眼瞅见代表“鸢尾”的旗帜缓缓倒下,他巧妙地在几对相互厮杀骑士之间穿梭,避过几名红头巾骑士的追击,撤到战圈的边缘,他看到红色和蓝色的骑士散落开来,在更远的地方,在傍晚夕阳的照射下,整个战场越发混乱,红色的旗帜压倒了蓝色。
不必再犹豫,哈利催动劳累的战马,向战场的反方向奔去。
天边的太阳越发昏暗,哈利跑到平原的边际上,不远的前方就是一片树林。哈利已经跑了足够远。
然而从树林里突然转出三名骑兵,骑兵身上的红色布条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其中穿戴最花俏的骑士一见到哈利,就不管两名同伴,驱动马匹,放平长枪冲了过来。
勇气有加,鲁莽过甚。哈利在双方相撞的前一刻闪过对方耿直的长枪,把自己的骑枪送进敌人的身体。
哈利继续向前,顺手取走对手的长枪,哈利自己的骑枪已经破损得不堪使用。
剩下两名骑士对视一眼,分两边包抄过来。
哈利纵马对着其中一人猛冲过去,“碰”“啪”两声不同声响,对方被自己刺空的长枪带偏了身子,哈利任由左手的盾牌脱手飞出,右手先一步弃枪拔剑。一剑枭首。
此时最后一名骑士才刚刚转到哈利右侧,看到同伴这么快就倒下,他愣了一下,驾马退到一段距离之外停了下来。
“嗯?”
“阁下好武艺。在下威廉=维克托爵士,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威廉横放骑枪,摘下头盔,尽力露出一个笑容。
“哈利。”哈利收剑入鞘,侧着身问道,“爵士大人有何指教。”
“哈利骑士如此武艺,何必为东军效力。如今西军大势已去,不如加入我东军。”
哈利不动声色的托起自己受伤的左臂放在两腿上,从威廉的位置看不到他的状况:“阁下何必多言,我为正义与荣耀而战,今早就已经对德尔贝家族宣誓效忠了。”
“哦,是吗?”威廉瞧了瞧哈利身后,那里空无一物,只有荒凉的平原上倒伏的杂草,“阁下可知为何我等在如此远离战场的地方。”
“……为何?”
“我们发现了德尔贝家族的马车,你们的那位女士早就乘着马车先一步逃离战场了,我们的同伴在林子中截住了她们。阁下可知东军为这女人开出了多少价码。哈利骑士若愿意助我抓住她,一块领地的分封少不了。”
哈利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好!”威廉指了指地上的尸体,“阁下可以取走一条红色布条带在身上,以免身份误会。”
哈利慢慢探出手,用枪挑起一条红色布条,随后又解下身上的蓝色布条,将两块布一起塞入怀中。
进了林中,果然见到一辆马车,四周倒下许多尸体,一名幸存的护卫正将德尔贝女士从马车中扶出。
威廉呼啸一声,纵马上前,一枪从后面刺死护卫。尖叫声中,德尔贝女士扑倒在地上。
这位年轻的女士不过二八年华,突然的丧夫,多日的战事,一切的压力都压迫着这副娇弱的躯体。可怜的人儿倒在地上,一只苍白如大理石的手臂勉强撑起身子,另一只手抚在胸口。身后的夕阳透过稀碎的枝叶将残破马车的影子压下来,掩盖住四处横列的东军西军将士们的尸体,血流浸湿枯叶,浸透大地。一切就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
哈利四处观察,周围已经看不到其他人影,德尔贝伯爵夫人的最后一名护卫刚刚倒在威廉枪下。这里只有威廉、哈利与伯爵夫人。哈利又瞧了一眼马车,散架马车里的财物洒了一地。
威廉爵士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果然是她。”威廉握紧了手里的缰绳,“我要立大功了。”
哈利瞄了一眼激动的威廉,尝试着活动左手。刺痛不断从左手上传来。
“我的骑士,为何要与敌人的骑士并驾同行?”伯爵夫人的声音暗哑,那是笼中啼尽了血泪的夜莺的声音。她认出了骑士的身份:“大人,你今早才向我的家族宣誓效忠啊!”
“夫人,还请投降,如此您还能有最后的体面。”威廉策马上前,劝道。
“东部人哪里有体面给他们的敌人!”
天边最后的光芒落在德尔贝夫人高贵的额头上,她奋力撑起身子,冲着哈利喊道:“骑士大人!请想想正义,想想荣誉!人们常常为财富,为利益改变自己的心意,但这世上有什么是非得丢弃尊严和荣耀才能获得的呢?东部人能给的东西,德尔贝家族一样能给您。”
威廉呵呵笑了起来:“你们已经败了,夫人,何必再做挣扎!”
“此战虽败,西军未必会败。北方的帕里斯爵士忠心耿耿,还有,还有费尔莫……”
“啪!”地一声,长枪穿过盔甲,威廉应声而倒。
德尔贝夫人呆呆地看着哈利出枪,收枪,下马。呆呆地被她忠诚的回归的骑士扶起来。
“当然,我的心中自有正义,女士。之前不过是假言取信于他。如今东军势大,我们需向北方投奔帕里斯爵士。”哈利骑士将伯爵夫人扶上威廉的马,回头扫了一眼马车:“如今只有将财宝暂时放下,待到来日重整旗鼓,在下必会为您取回失去的一切。”
苦命的伯爵夫人有了一时的依靠,总算不至于让苦难悲痛继续折磨自己,她理了理自己披散在自己额前的发丝,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的一切全靠大人您了。”
“在下自当尽力。”
两匹马儿重新上路,在完全暗下来的夜色中,向北方跑去。
德尔贝夫人伏在马背上,终于从之前一连串的灾难中慢慢平复心情。马匹有力的奔跑重新将她撑起。所幸此人终究回心转意,只要能够越过红河,就能……
马匹嘶鸣,夫人尖叫了一声,看到前方的哈利骑士停了下来。坚硬盔甲构建的身影挡住了夫人的视线。
哈利转过身看向德尔贝。
“骑士大人,怎么……”德尔贝夫人颤抖的声音几乎无法出口。
“夫人,为什么您的马车会出现在离战场这么远的地方?您和您的护卫为什么要逃离战场呢?”
“不,不是的。兵败之下,无奈逃亡,我不是想要抛弃我的将士。”德尔贝夫人口不择言,拼命地辩解,“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问这种事?为什么?骑士大人,等到了安全地方,我必定会给骑士大人一个交代。独自逃亡非我本愿,对各位骑士的亏欠也一定会加以补偿。”
德尔贝夫人向着前方苦苦哀求。然而哈利铁定了心一动不动:“抱歉了夫人,是您不义在先的。”
这一刻黑暗中骑士的脸似乎变得清晰起来。
“光?为什么有光?为什么黑暗中会有火光!”德尔贝夫人的恐惧再也掩饰不住,嗓音嘶哑。
“不止是火光,夫人,是东军的骑兵。”哈利拉扯缰绳,让出半个身位。
之前趴在马背上未曾看到的景象出现在德尔贝夫人眼中。那是移动的星火汇聚而成,那是上千名骑兵的奔行。哈利骑士比夫人更早看到,也更早听到了骑兵的到来。
哈利从怀中取出红色布条,任由蓝色的那条落到地上。
“以东军统帅泽尔与帕里斯伯爵的名义!前方的骑士,报上你的来历。”
“在下哈利,一介骑士。为了正义与荣耀,我抓住了西部叛军首脑之中的一人,正要献予贵军!”
(END)
写于2022.1.13
明明写的是中世纪骑士那一类的题材,写的途中总会不时幻视成在写中国古风。尴尬。
一开始为了【荒唐】这个主题,打算写成哈利完全没有理由的当墙头草。最后还是屈服自己的理性逻辑改成现在这样了(虽然还是很怪就是了)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一、命
我是个算命的。听到这句话,你是不是想说,我是个骗子?或者,我算尽了别人,却算不清自己?
有时候,我自己也这样怀疑。我从小就饱经生老病死之苦,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续娶,继母性情凶恶,我饥一顿饱一顿,缺衣少食,就这样长成了少年。我继母也生了一个弟弟,他眼里就跟没有我这么个哥哥似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继母要送我弟弟上学去,却叫我去放牛。我躺在柳树下,肚子里直叫,又没有东西可吃,只好倒头去睡,醒来时却发现牛不见了。我找遍了左邻右舍,前村后村,连条牛尾巴都没看见。我知道,回到家里肯定要挨上父亲和继母的一顿毒打。想到父亲柳条鞭子的厉害,和继母的洗衣棒槌敲在孤拐上的滋味,我就打战。可是又不能不回去呀!要是我耽搁了,只怕会挨得更狠。于是我只好就这样,拖着两条腿,战战兢兢地走回家去。
可是继母和父亲都不在家。我只看见床上放着件崭新的褂子,大概是给弟弟做的吧。我忽然觉得悲伤起来,人家这么对我是应该的呀,我不是人家的儿子呀!或许我注定就要被这些人折磨死。都是命,是命要让我穿着这样破旧的衣服,光着一双脚,脚底满是扣子大的老茧,一直走到死路去。
可就在这时,我脑中突然一转念。大概命就是要这样驱使着我,但假如我偏不那么走呢?它要看我穿着小到吊上膝盖的裤子去死,可要是我……要是……
于是我脱下了自己的破衣烂衫,换上弟弟的新衣服,偷偷拿了家里的一些钱,就从那里逃出去了。我想到镇上去,却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算命的瞎子,我想何妨一试,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师傅。
我师傅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会注目瞎子吗,因为觉得他们不会看见?那他也不是真瞎,所谓的两只翻白的眼睛也不过是放进了我给他摘的花瓣。他对我还算过得去,没有理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话,很尽职责地教了我算命的窍门。后来,一家客栈的寡妇老板娘戳穿了他扮瞎子的鬼话,他就留在了那儿,叫我吃了他俩的喜酒。我不爱当小二,就辞别了他,只身云游四方。
我不再是那个打着赤脚逃走的孩子了,我算了许多人的命。但静下来仔细想想,我却还是感到困惑。我从命的窥视中逃走了吗?还是它暂时把目光从我身上转开了呢?我算到的那些东西是真的吗,我花了大力气刻在脑子里的那些金科玉律,口诀歌谣,就是命运的守则吗——还是它随口呸出的一口唾沫呢?
我想往东方去。去年的冬天我就有此打算,现在,我还是在路边走。一条不大不小的黄土路,有疏疏几条车辙,从路边的林子看出去,可以瞅见湿润的田地和柔蓝色的长河。
有个和尚在路的那边诵经。我这才看见,这边的林子还掩藏着一座不大的寺,寺名“菩提”。我觉得有几分口渴,便上前问道:“师傅,我走了长路,不知道能讨口凉水喝么?”
和尚睁开双眼,道:“可以,请这边来。”
我进了菩提寺,喝了他一杯茶,他又请我歇一歇。他虽是个和尚,倒不拘束。寺虽然不大,但是看佛前香灰与蒲团,知道也不算香火冷清。和尚法号灵犀,知道我是个算命的后,忽然来了兴致。
“施主,你给多少人算过命?”
“大约总有几千个吧。”
“都是些什么人?”
“有男,有女,有县令,商人,衙役,婊子,小姐,丫头,老头儿,老太太。”
“那施主,你一次算命,要多少钱?”
“四十钱一次。”
“那,今天小僧就请施主你算一次命吧。”
我颇觉得诧异。“灵犀师傅,是你要找我算命吗?”
“不。”他笑了,“我们佛家,不信宿命,只信因果。施主,这边请。”
我跟他到了后院。一带粉墙低矮,翠竹潇洒,沿墙开了几块地。顺着他的手,我才看见在墙角,有一个兔子洞。他伸手进去,捧出了一只极小的灰色兔子,举给我看。
“施主,你给人算命,那也能给兔子算吗?”
“可以。”我连忙说。倒不是我夸口,我师傅教给我的窍门儿很多,不止有八卦阴阳,观气色,排八字,求签打卦,测字占星,我都懂得一些。“但灵犀师傅,你不信宿命,却让我给这只兔子算命,是有什么讲究吗?”
“这兔子原先是一窝,住在后院的长草中。只是我师父见后园久荒,就吩咐我把它开辟出来——也就是如今这副样子了。兔子失去了遮挡视线、庇护它们的草,便一只一只地,渐渐被苍鹰捕捉殆尽,如今只剩这么一只孤雏。”
“我不信宿命,只信因果,但因是我等僧人开荒,果是兔子被鹰攫取。我虽然于心不忍,可是苍鹰与兔子同为生灵,不能有所干涉。所以才请施主你来看看,它的命到底如何?”
灵犀师傅仍在地下蹲着,我就也蹲下来,瞧瞧这只兔子。它是毛绒绒软绵绵的一团,一动不动,只是微微地发着抖。两颗灰色的圆眼睛仿佛是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如此幼小又可怜的一团血肉。
我心头一动,答道:“灵犀师傅放心,这兔子……会好好长大的。”
他摸了它两下,小心地把它放回去,笑道:“那就借施主的吉言了。”
我们站起身,我向墙外望去:“灵犀师傅,外面种的是什么树?”
“是杨树。”
“假如全种上樱桃,那倒是很好。”
灵犀一笑。“樱桃树能结果子,当然很好。不过,这也是施主算出来的吗?”
我但笑不语。
谢过灵犀师傅的茶水后,我拿了钱,他送我到路边。我走了几步,又转过头去看他,他仍合掌站在路边,闭目喃喃地诵经,怎么也看不出来他有那种怜惜弱小的慈心,更会叫人忘记,他是个和我差不多年纪,而且英俊端秀的青年男人。
这不是什么好事。我没有掷钱,也没有掷珓。我是完完全全地看到,感受到了。兔子会活下去,那里有片樱桃林,而他的身边会有一个女婴,名字就叫芳樱,她的力量太大——她难道会把他毁灭吗,就像鹰天性就是杀戮一样?
我相信我感觉到了命。总算轮到我窥视它一次了吧?可是我怕得很,不知道自己要走多久,我只想赶紧逃到东方去,却不敢断言自己走在什么路上。
二、人
上灵下犀,这法号不好,因为灵犀一点通,未免聪敏太过,反而会使人易受蒙蔽,慧根浅薄。
这话是师傅评我的,我却看得很开,今生蹉跎过,那再修来世,也就是了。师傅听了我这样说,倒也不生气,只是摇摇头,一个人往禅房打坐去了,他不愧是个得道高僧。
我有时会想,我今生做了僧人,那也说不定是前世打了多少坐,念了多少经,乃至于捐了多少功德才换来的,若是我今生不修缘,不矢志成佛,那倘若来世再入了那滚滚红尘中可怎么好?多少贪嗔痴怨,五蕴六尘?可也得清心寡欲,善自修持。
但我不想念经的时候,就觉得我着实已犯了许多戒,再犯一条,也就好像柳叶落到已被落叶铺满的水面上,是九牛一毛的添头。说不定我下一世会投胎成一个女人,即使落发剃度做了比丘尼,比我如今还要勤奋地持戒,也是永世成不了佛。
女人不能成佛。男人有七宝,女人有五漏。话虽如此,其实我并未看出己身宝贵之处,至于女人,我见过的数目比未南飞的大雁都少。
又是一天早上。我照惯例做完早课,就去后园那里。一到了那,灰色的兔子妙妙就朝我跳过来。它有四岁,养得肥肥的,聪明又听话。我给它取名妙妙,意为“妙哉妙哉”,因为我觉得天女散花还是不足,再加以赞叹,手舞足蹈,那就无瑕可指了。
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
突然有个清脆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它叫什么名字?”
是个女人。我虽然没见过几个女人,但总还见过男人。这其中的差别,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我说:“名字是自称,兔子不会说话,又怎么会有名字呢。”
女人嗤地一笑。“你不是个老实和尚。”
“坐在树上的女施主,怕也不是什么正经施主。”
“你们和尚专爱打机锋,牙尖嘴利的,我是说不过!但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可不要骗我。”
“小僧怎么敢,小僧倒是要谢女施主,没有坐在那些樱桃树上。它们才迁来没几年,小僧还指望它们开花结果。”
“它们会开花啊?”她显得有几分怀疑。
“女施主不是说过么?出家人不打诳语。”
她用那双眼睛瞧着我。妙妙如果真能口吐人言,那一定要对着这两丸美玉大喊妙哉妙哉。
她轻轻巧巧地从树梢一跃,就稳稳站到了墙头。
“对,但如果你是个在家人,那你嘴里的谎话,只怕数都数不清。”
我不必当个在家人就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这点不必解释。她一来,我嘴里的话就变多了,这才是大事。我想,下辈子我大概真要去做个女人了。
“女施主,”我问道,“你会轻功?”
“一点点。”
“那要小心,不要摔下来。”
“要是摔下来了呢?你这地方,可是偏僻得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个郎中大夫,到时候只怕要劳烦小师傅了。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小师傅的名字。”
“要是摔下来了,那小僧又要询问一番女施主,譬如女施主究竟为什么要坐在树上,窥探本寺——小僧法号灵犀。”
她嘻嘻一笑,纵身便跳。我看清她穿的是双淡淡鹅黄的绣鞋,缝了米粒大小的珍珠做出花样。
“小师傅,我问的是你俗家的名字。你总不会忘记了吧?”
“施主,一入佛门,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不知道施主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看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不知是谁?”
“我未嫁的丈夫。”
“女施主,”我大惊道:“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僧自幼出家,什么未婚妻子是决计不可能有的!”
“哼。”她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把我弄得心头发毛,这才从鼻子里出了一声,抬脚便走。不过走了三五步,忽然又转身凑了过来。这次,她的鼻尖实打实碰到了我的脸颊。冰凉的一点,像随时会化似的。“我的俗名叫袁呈。”这一句却又伴着暖热的气,云一般飘在人的耳畔,熏得发痒。
我不寒而栗,悚然地抬头去看她,彻底打灭了那些似有若无的心思机巧。她却勾着嘴角,投来一眼,这回真的走了。
自这一次后,袁呈常常来访。我并没有什么办法避开她。闭门谢客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身手矫健,要翻墙,开门,开窗,毫无难处。我的师傅年纪渐长,花在我身上的心思并不是很多。于是她就这样,登堂入室,不拜佛,不烧香,结鬟插戴,站在我面前,不屈不挠地打探。
她当然已经知道,灰兔子的名字叫妙妙。顺带也知道了我当年请人算的那一卦。“这人既没用金钱,也没叫你抽签,一只兔子有什么气色,别是他说了句吉祥话哄你吧?”
“他说的是真话。你看,妙妙都这么大了。”
“即使是真话,也保不齐不是信口胡说、凑巧蒙对的真话。倒是你,你们佛法禅宗把算命占卜看作邪戒,你却是为什么要信这些呢?还是说,你不信佛?”
“女施主……”
“叫我袁呈。”
“袁呈。”我只好说,“你说笑了。我自幼修佛,焉有不信之理。”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连所见都不能勘破真实,何况佛法经书。”
“那是自然。”我心平气和地说,“倘若这个年纪就已经能勘破真实,小僧便会明白,红粉骷髅,又怎么会和你攀谈呢。”
袁呈被噎住,反而回嗔作喜,露出一个媚笑:“所以,你还看不破。”
“女……袁呈,小僧并非你的未婚丈夫,这话小僧说了已有数次了。”
“那又怎么样呢?我并不是因为觉得你像我的未婚夫才屡屡来找你的,而是因为你让我喜欢。”
“慎言!”我脸一阵发热,却被她抢白道:“你是觉得你做了别人的替代品吗?可是,你又怎么能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呢?”
说毕,她就吻了上来。我推拒不得。
事情完结后,她还要和我相约,就定在三天后。
晚上我想了很久。她是个如风如影、捉摸不定的女人,而我是个破了戒的和尚。或许我此生注定无法成佛了。不过世上做和尚的人很多,其中,曾经有妻有子者有之,杀人放火者有之,奸淫妇女者有之。我只犯了这一次错。如果为此跌进那十丈软红中,那才是不值。我决定自己不再见她了。三天后,我没有赴约。
她跑来找我。头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对我失约?”
“袁呈,我是个和尚。”我答道。
她的嘴唇动了动,忽然又扑上来亲我。她亲遍了我的嘴唇,鼻梁,眼睛,眉毛,额头,还想再往下,我推开她:“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
“是,你已经错了一次,那再错一次又有多大区别?”说着,她就去解我的衣服。我攥住她的手腕。
“袁呈,你不明白吗?或许是没有区别,可我不愿再错。”
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依然是如此碧清的一双妙目:“世上有多少僧人?恒河中的一粒沙,对你的佛祖而言有多大区别?可是你对我却……”
“袁呈,是我对不起你。”我答道,“但我修佛不为佛祖,我为修来世。”
“修来世……你记得自己的前生吗?那人于你,不就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吗?”她愣愣地问。
我不能回答她,我估计了多少我前世的功德。于是我只能这样回答:“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前尘缥缈,然而总归是在,袁呈,我们前缘已尽,如果今生缘未尽,那来世再谈吧。”
她举起衣袖,静静地在烛光下拭泪。
她走后没有再来,我得以继续我的修行生活。每天仍然那样,到后园去看一看妙妙,眺望粉墙外的天空。
一个月过去,又是一个月。由冬入春,初夏时分,樱桃树第一次开花了。它有一股极淡的粉香,朴素无华的样子。
早课后。我喂完妙妙,又去路边诵经,却突然听见一阵哭声。依着声音寻找,竟然在一棵樱桃树下发现了一个女婴。她裹在淡紫色的襁褓里,哇哇地哭着,我一时间手足无措,只好等在那里,希望有个人能来抱她。
但是没有。最后,我把她留了下来。我心里似有所感:她的眉眼,她的笑容,都那么像一个人。我不敢去细想,红尘太深,稍不留意,便会沉溺其中。
或许她身上流着我的血,可我仍让她姓了袁。因为是在樱桃花下捡到了她,所以,她的名字就叫芳樱。
三、天
不得不说我遗忘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假如你是神,那你一定会理解我的,我们活得太长了,失去了记住一些事的心情。你不是神吗?那么,倘若你修得我们这些心境,说不定你也可以修炼成神——虽说我之所以是神,并不是因为修炼,而是生来如此。
我有一切。如果一切都任我处置,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写着我的名字,我想那也就是我的。
这样看来,我也一定拥有灵犀。或者岑适。或者林景龄。或者张寅。或者随便我爱怎么称呼他,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我有权利命名。
有一次他年纪很轻就死了。只有二十几岁,还未娶妻。我去看了很多次他的坟,立的碑渐渐歪斜,终于有一天,我去看的时候,发现它倒塌了。我想到土中他骨殖的虚影。
那也是我的。但我却不能有所为。
我也有我的责任。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所以我要保护它们。我小心翼翼地制作,修补,防护,这些过程是孤独非常的。
我遇到过很多人,把他们都忘记了。但我却还记得他,也许是因为他那座倒塌的墓碑,和在夕阳、疾风下,我渐渐明白我无法挽回的那些灰暗。我看到他,一次又一次地,挤出产道,被不同样貌、同样疲惫的汗涔涔的妇人接在手里,把他按上她们鼓起的乳房。我看到他鱼一般张开了嘴,哇哇大哭。我看到他慢慢地长高长大,有一天抬起眼睛来看看我,看看飞鸟之上,云层之上。然后他把眼光放了下去,他娶妻,生子,融进攒动的人群里,像水滴进大海那样杳无踪迹。然后在某一天,他死了,他的血液停止流动,在他的身体里干涸。所有这些旧的灵魂,所有的如藤般密密纠缠的缘分,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又明白,他是我的,但不只是我的。
于是我终于心血来潮,服从了我一时的冲动。
男人们的身体,感觉总是相差不太大的。但至少在那一天,他给我的感觉无比清晰。我几乎忘记了我有一天也会忘记他。我想:袁呈,灵犀,缘承灵犀,这段缘分是我写就的,他属于我了。
但他却对我说:“我不能再错。”
我哭了。我求他。我不知道要怎样向他说明。谁见过佛?为什么要为了那些虚妄的谵语而拿“来世”来搪塞我?他有几千几万,没有尽头的来世,世界生灭,死者再临——而我呢,我有什么?易逝的水与火,和茫茫的灰色的广漠?
他用静默把我赶走了。
而我在一天之后又回去,闯进他的房间。大声道:“灵犀……”
接着就愣住。是那个老和尚,他的师傅。
他朝我手掌合十,俯首行礼:“女施主。灵犀不在,他去后园看兔子了。”
我转身就想走,他叫住我:“女施主。”
“那些事情,老衲都知道。只希望女施主能高抬贵手,放过老衲这个唯一的弟子。”
我垂首片刻,道:“大和尚,你不要把我说得像什么邪魔外道。什么高抬贵手,什么放过?你知道些什么?”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灵犀愿意许下他的来世,女施主难道还不满足吗?”
满足?我呵呵笑了两声,脱口说道:“来世?大和尚你不要得寸进尺!有今世必有来世,既然今世已在那前世有何不可,他要抵押来世给我,你又怎么知道他前世没有抵押过!不只前世,”我喘一口气,“他抵押得太多,早就是我囊中之物了!”
老和尚猛然抬眼,眼里满是恍然。我心生不祥的预感,还未来得及再说些什么,就听到他缓缓道:“女施主,你怎么能够确定,前世的他就是今世的他呢?”他抬手止住想插话的我,续道:“女施主,刚刚是老衲估计错了,但你所说却令我大有所得……他前世已把今生许给了你,可是他并没有前世的记忆,前世今生有何相关,女施主,你又怎么能说,他们两个是同一人?”
“胡言乱语!”我厉声喝道,“没有记忆就不是同一个人吗——”
“当然!”他断言,“女施主,人因记忆得铸造——”
“人因行动得铸造!”我厉声道,“倘若是你,倘若我叫你忘掉你所有记住的东西,难道它们不曾发生吗,难道你这老和尚就不是这等可憎模样了吗——给我忘!”
他立时闭上眼睛,嘴角抽动,脸像被火烧似的抽搐起来。我硬生生控制住自己把他那个光头敲个稀碎的冲动,转身便走。他却在我身后,发出痛苦的、越来越低的声音:
“他什么都不记得……他已经改变……他是另一个人……”
最后,火哔哔剥剥的响,他的声音熄灭了。
我心里满是愤恨,直奔后园。灵犀就蹲在那里,耐心地抚摸着兔子,它是一大团灰扑扑毛绒绒的毛球,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在仔细吃着青草。
或许会有那么一世,它是人而他是兔子。
我想,人太多了,我丈量不尽。但我可以把他们标记为一个不断不断再来的人吗?记忆,这些别人灌输进他脑中的东西,也足以作为判断他是否改变的证据吗?记忆不断在变动,如果我有了新的记忆就不再是我,那我活得太久,遗忘得太多,难道有人会认为我不断地更新,不断地成为另外一个人?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也是不同的,婴儿和成人也是不同的,失忆的人和记忆完整的人也是不同的,一块泥巴待在河底或者被挖掘起来,烧制成佛像,难道这就不是同一块泥巴?记忆不过是印象。不过是经过大量歪曲捏造的镜子里的虚影。不过是没有真实性的、海滩上的指印。
我后退一步,在原地坐下。灵犀已经不见了,他走了。
我摊开手掌,看着我的掌心,慢慢地缩小,慢慢由光滑无痕生出掌纹。
那也无妨。我活得太久了,太孤独了。我几乎感到厌倦,不再想要无限期地等待他从虚空中游到现实,然后在我的眼睛里再次消失。
或许这次真的会有所不同。他已经抵押了那么多,那么多前世,来世,只差一个今生。
我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那片樱桃林走去。我感到我的身体在一点点改变,在减少,变化,回归。
但如果我也是一个全新的、在一瞬间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一切会有什么变化呢?如果我也是那个老和尚老眼中的一个不会再来的人,如果我也做了他手里的兔子,如果这一切都颠倒了。
树还年轻。我的身上还残留一点未隐藏的力量,借助它,我预感到我的新名字会叫芳樱。
notes:摆烂后的发泄性写作,总体写得还挺顺的,灵感来源是紫萱和徐长卿,b站评论总是重复“他们三个(指徐长卿的前世)不是一个人”,使我联想起某篇重生文里的男主1认为重生前的男主2遇见的自己和自己不是一个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替身并且吃醋抑郁,我不解,我大为困惑,我想到某些人,他们认为某些有处情的人或者说处情本身就是对sex经验匮乏的自己感到的不安焦虑缺乏自信,我十分迷惑,不理解人们何以如此割裂,如此双标,如此热爱臆测。但我又联想到人们对于be美学的盲目追捧及自我感动。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类的缺点真是层出不穷,使人无语,如入鲍鱼之肆,竟然有着不一样的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