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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备注:无脑恋爱,真的很无脑
1、
这是林弈打工的第三周。
风和日丽春光明媚还加上万里无云,隔壁店里的萨摩耶今早照例找他们店里的金毛撒欢了5分钟。打卡机显示,这是今天开店位置的第27单。
生意有点差,毕竟是周末。
“一杯茉香奶绿。”
“现喝,打包?”
玻璃门折射着太阳明亮的光线,整个店里没多少人,林弈的视线不由自主飘向某个角落的发光体——穿着白衬衣的人挑了个阳光普照的座位,桌上那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被光照地和加了buff似得。
林弈觉得他得瞎。
这家伙叫许望。
严格来说当了林弈将近六年的同校,从初中开始,他就不停听说许望的光荣事迹,什么打架斗殴,逃课上网,勾搭妹子始乱终弃。反正,有个妹子被他抛弃之后在操场上哭的和杀猪似得,林弈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耳朵疼得慌。
可以这么说,林弈几乎就是听着许望的“英雄”事迹长大的。
然后到了高中,他们竟然又在一个学校。市重点。林弈正常发挥,许望是初三浪子回头超常发挥。所以林弈听说许望特么又出现还在自己隔壁班的时候,内心是很不是滋味的。
但对方高中后走起了暖男路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特别后来还成了校篮球队队长,每天都能听到班上女生叽叽喳喳。
今天怎么怎么又险些撞到许望啊。
什么对方篮球打得特别好,还是小队队长,太全能。
最过分的竟然还有人说许望那头自然卷特别帅气。
林弈这就特别不开心了。
毕竟,许望那头毛是他初中毕业自己去理发店卷的。你怎么都不想想,那家伙时卷时不是特别卷的头发肯定不是天生的。
为此林弈想到许望,满脑子都是装模作样的斯文败类。
直到许望进他店的那一天,斯文败类四个字,直接升级成了禽兽。
他还记得许望那天点的是杯美式咖啡,不加奶不加糖。
他端杯子到对方位置上,许望从一堆作业里抬头叫了他的名字。“林弈……”
“恩。”他把咖啡放在桌子。手还握着杯柄,却听到许望说道。“林弈,我看上你了。”
浑身僵硬了片刻。
林弈难以置信地扭过头,许望正撑着下巴对他笑。
然后他愣了好久,当场抓起咖啡一饮而尽。
“好喝吗?”
“挺好喝”林弈木像个木头桩子。好一会,他木道。“我,我再去给你弄一杯。”
>>>>>>
嗯……许望目测不是个弯。
或者可以说笔直笔直的简直日月可鉴。
毕竟人初中到现在一堆的桃花债,就没有一朵是男桃花。
所以那句我看上你了究竟是什么意思,林弈在心里七拐八个弯楞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他问发小。
发小说,人就是看上你了。他又问,那要是个男的呢?
发小说,那就是你得罪他了。
林弈一听,懵了两秒,忽然意识到好像还真有那么一回事。
不远不近,就是上两周。
前学校办场校内篮球赛,许望那班正好和林弈那班打对手赛。
要知道许望是校篮球队队长,一顶三不行一顶2.5那还是有的,带领的队伍那就是“死亡队”。但那几天他们班长吴哲偏偏和文娱委员告白了,对方说要是赢了篮球赛就答应他。
于是全班男生都疯了。不争馒头争口气,不争口气我们要给班长争个妞啊!
一场碾压赛,硬生生就扛出了个加时赛。
当时林弈那时候完全是去凑数的。他什么都好,就是打球特臭。结果那天,倒数计时7秒,球传到他手上,林弈也不知道是小宇宙爆还是祖坟上忽然冒了青烟怎么的,站在几乎半场的位置对着篮框投出了一个空心三分球。
压哨三分逆转全局。
瞬间全场都疯了。
他被一群哇哇大叫的队友抛上了天,一扭头正巧对上了许望的视线……对方靠着球架对他一笑。
感情……那好像正好是许望来这家店的前两天。
天地良心。
林弈想,自己怎么就惹上了这么个祖宗。
2、
说起来,林弈打工的地方有个特色。
那就是他们店里的wifi隔三差五就换一个。
用的最多的是“今天不吃肉”和“明天就减肥”的英文缩写。很直观地反应了他们店主的心情和恋爱状况。因为店主他女朋友嫌他这不到30的啤酒肚丢人现眼,总勒令他减肥。
有次他俩吵架,还把WIFI密码改成了“绝不相信爱情”。
人来问完wifi,林弈下一秒就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许望来的那天,wifi密码正巧是“天气不错啊”。后者听完后意味不明地对他一笑,笑的他浑身发毛,活像个千年聊斋。
林弈是真摸不清许望的意思。
他也没敢问。
毕竟人要没那意思,问出去,他面子往哪儿搁?要一问人真有那意思,那就别要脸了,这……直接就要命了。
于是林弈整天颤颤巍巍的,一颗心七上八下,差点没‘吊桥反应’。但许望从头到尾也没做过什么。在学校因为不是一个班,也没什么串门找他说话的先例,来他店里,许望也就老老实实点个美式,把那五三望桌上一摊,方圆几里都是他那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气氛。
搞得林弈都不好意思撵他,否则那都是摧残祖国的花朵。
以至于到了现在,店长看到许望来了,都笑呵呵道。“小弈朋友来了啊,又在等小弈下班呢?”
许望没反驳。
林弈没敢反驳。店长天天感慨着年轻人就是有爱。
但其实他俩的最多的对话也就那几句。
“今天喝点什么?”
“照旧。Wifi密码改什么了?”
他们是……真没什么关系。
>>>>>>
夏末的季节,云层都厚厚地积在天上,只有头顶摸不清尽头的漆黑天幕。
家里来了最后通牒,要让林弈两周后去上高考周末辅导班,这意味着他的打工只能进行到下周周末了。想想自己工资还没领多少,林弈有点不高兴。
慢慢悠悠在街上骑着不想回家。路过初中学校的时候,忽然刹住了车。
林弈看到许望的时候,他们隔着密集的铁栅栏和小半块的操场。
今天许望没来店里,林弈还纳闷对方跑到了哪去,没想到在自己这找到了人。
四周的教学楼灯光都被熄灭,那人站在操场中央,有无数雨丝被灯光印成细密的银线。他想许望应该已经湿透了,可却好像没有知觉一样,是不是脑子傻了。
只是等林弈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抓着湿滑的围栏,和某人一样翻进了学校。
雨水滴在伞面上,发出一点闷响。他走到旗杆下,许望正好转头来看他。
“你在这做什么?”
“看你在这来看看。”林弈躲在伞下,有些尴尬地挪了挪身子。
他觉得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怪,毕竟就他俩这情况,还没到深夜翻墙送伞的交情。
得,淋死他算了。
林弈心想。可看到许望几乎湿透的衣服脚又迈不出去了。
脑内整一个天人大战。
许望只是静静站着,许久,他垂了垂眼,扭头往围墙边走去。
那瞬间,林弈脑子里所有可能性都朝着“你个真事儿逼”狂奔而去。
毕竟中华语言博大精深,他怎么就偏偏料定许望对他是有意思的。从小到大这八荣八耻你白背的,大雨天的有伞不给遮,你这是要气死谁啊?
他一把拽住许望手腕。“下雨了。进来。”
离开的脚步顿了顿。
雨水顺着对方的发尾还往下落,许望转过头看他。“你怎么和以前还是一样?”
林弈有些愣神,他完全不理解对方嘴里的以前是什么意思。
下一秒,身边一挤,伞下一个人变成了两个。
他听见许望慢悠悠地语气道。“周末陪我出门买东西。”
用的不是祈使句也不是疑问句,稔熟地想相识已久的老朋友。
3、
其实,林弈初中是见过许望打架的。
想想,这大约就是许望嘴里说的那个“以前”。
想来夜路走多能撞见鬼。
林弈那时候也就初二,作业没带,初中清校夜里不让学生进。
他又担心第二天被老师告家,硬是冒着雨翻了学校的围墙。
翻进去的时候,他就听到吵闹的人声,男女都有。
那年头的学生似乎对于在学校打架有种莫名的向往,白天不能打就晚上打。
一个两个还挺兴奋。
一群人大乱斗,还把林弈翻墙的路给堵了,他蹲在柱子后面抱着他那歌颂祖国大好河山的作文本,涕泪横流,心想自己怎么就这么背。
他就这样在柱子后面蹲了半天,久到外面声音都散了,才敢拖着麻掉的腿从柱子后面爬出来。
大晚上大白月亮在天空照着,林弈看着瞬间有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可还没笑出声,他就对上了蹲在墙角抽烟的许望的脸。
用许望的视角,林弈大约就是见了鬼。整个眼睛瞪得老大,一直手指着他。“你!你你你……”了半天。
外头风光霁月,鸟静虫鸣。
林弈脸上却像盏走马灯,几乎把那人生六苦都参透了,硬生生憋出了一句话。
“你!抽烟不好,少抽点!”
那语气相当笃定。
许望愣在原地,一时没反应过来,一口烟卡嘴里,直接给吞了下去。
这便是许望和林弈初中唯仅一次对话。
算不上好,也说不上坏。
在他们记忆里存着,占着小小的一块。
过了太久,林弈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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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双怎么样。”
“还行……”
周末商场球鞋店里都是来来往往的人。
林弈是被许望拽出来的,人笑的一脸乖宝宝和店长说,能不能让林弈请个假。然后店长看着祖国花朵们乐开了花,大手一挥准了。
顺便免了林弈一个下午的工资。
其实,和许望出来林弈也并不是不愿意。
他做了一个多星期的自我建设,想着人要没做过分的事情,就不能这么误会人家。
结果一路上,许望贴心如他妈。
马路让他走里面,进店帮他推推门,时不时还一句,你渴了吗?到林弈觉得自己像个被老母鸡护着的鹌鹑。
直到许望在球鞋店打算帮他换鞋的时候,林弈心理防线彻底塌了。
“许,许望,这不合适。”“什么?”许望还维持着给他换鞋的姿势,询问道。
林弈努力寻找合适的词汇。“你没必要送我东西,咱俩也没倒这份上。”
“没什么,送完就到那份上了。”许望弯眼一笑,哄小孩似得。“是不是吴哲偷偷告诉你什么了。你别理他。我和他说了,他说你要没意见,他也支持。”
这种你别担心,你爹已经同意的台词,着实把林弈吓得脊梁骨一抖。
于是他一脚把许望踹飞的时候,自己的表情比许望还要震惊。他缩在椅子边上,大有我下一秒就要拉爆这颗手榴弹的气势。“许望,你死心吧,我不喜欢你,我们两个男的是不会有结果的!”
要知道,按林弈这性格,这么正面地和恶势力有多不容易。
他觉得世界都应该给他掌声,许望的眼角却抽了抽。“你……你说什么?”
“我……我们是真的不会有结果的。”
“不是,吴哲那家伙到底怎么和你说的?!”
“他没和我说什么。我猜的。”林弈表示并不想坑队友。“你,不是说你看上我了!”
“我那是看上了你的球技!想拉你进篮球队!”许望脸都绿了。
“吴哲那王八蛋说你那是瞎猫碰死耗子,不给同意,死活要你自己肯才行。不是,林弈你脑回路是怎么长的……”
想来那大约是林弈人生至今为止最长的几秒钟。
他的脑子像个生锈的铁壳,咔哒转了两下,发出了嘣!地一声脆响。
篮球队……所以才给他买球鞋。对哦,这就是明显挖墙脚的怀柔政策。
头顶大白灯笼照着,心里小凉风吹着,林弈自打出生都没觉得自己有多自恋。
忽然觉得,全在这一刻补齐了。
4、
自打那天之后,许望就没来过林弈打工的店里。
店长说,哎呀,你们年轻人真好还会闹矛盾。你那好朋友都不来了。
然后就特别贴心地顶着他日渐消瘦的肚腩,把wifi密码改成了“兄弟抱一下”。
林弈生无可恋的把这密码念了几天,心想着,能改成“人生火化”吗,我觉得自己这辈子到头了。
于是,在他人生到头不到半天之后,他等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阿弈,许望出事了。”
其实。林弈一直很嫌弃他们班长给他的称号。“阿弈”“阿弈”听着就像在叫隔壁阿姨。
但那一刻,林弈来不及嫌弃,只是跳出柜台,一把抓住吴哲的肩膀。
“你说什么?”
“我也不知道具体的。靠!”吴哲还喘着气,一把推开舔他脸的金毛,掏出手机。“说是,许望以前打架的视频被人爆了。”
林弈把手机接过来。
是一段低画质的视频。画面中间蹲着一个人,周围嘻笑着轮流上前。画面一点点旋转,最后出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上,他面无表情,站在人群之外。下一秒视频黑屏。
“不是,许望以前真是这种人?”吴哲语气里还有点难以置信。“刚篮球队里直接就打起来了,你看学校论坛,都刷疯了。”
林弈闻言打开论坛,平日偶尔刷着男神真帅和校园八卦的页面上都是密密麻麻的新贴,就像板块被恶意屠屏了一样,清一色的视频截图和谩骂,还有一些长得和微信朋友圈的标题。
【震惊!所谓男神不过人渣,八一八高三学霸不为人知的一面】,起的绘声绘色简直男默女泪。
这些林弈是知道的,初二那年他们学校出现过一次严重霸凌事件被闹得沸沸扬扬,还上了地方报纸。许望也在其中之列,因为不是主犯所以被记了大过。
林弈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只是手在不自觉发抖。“那……那许望呢?”
“不知道,据说是篮球队的人要开除他。反正我刚刚是去劝架的,喏,脸还被不知谁给挠了。”林弈懒得理他们班长的脸,毕竟人文娱委员都和他在一起了,挠个一两下又不会变成单身狗。他想给许望打个电话,却忽然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对方的电话。
他第一次发觉自己根本不认识许望,他们是真的一点也不熟悉。
“怎么办。”他抓住吴哲的手,觉得自己脑子冒火。“这家伙会去哪儿啊?”
5、
现在想来,林弈和许望的许多次偶遇都是和翻墙有关。
十有八九,那天都还得下点雨。
不过好在今天没雨。
就是林弈翻围墙进来的时候,险些摔成个跛子。 许望坐在操场的双杠边上,抬头望着不远处的教学楼。老旧的建筑,所有灯火都已经熄灭,像个空空的壳子。
“你还真喜欢我们初中。”林弈顺手撑着铁杆翻上双杠,四周都是深夜草木的气味,偶尔头顶有飞机闪着星星点点的灯掠过,两人就这么并肩坐着。
“以前打完架就喜欢来学校坐坐。”许望声音和往日一样慢悠悠的。“这里夜里空荡荡的,又没有人,就感觉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
“放眼望去都是朕的天下。”林弈点点头,一米二的水平双杠,两个人和羊肉串似得串在上头,还真有点居高临下的味道。他动了动扭到的脚踝。“对了,你怎么都不接我电话。”
“哦。我就说怎么又7、8通陌生来电。以为恶意营销,我加屏蔽了。”
林弈直接咽的不想说话。想他为了要许望电话,刚在篮球社还险些和人打起来,这家伙竟然把自己给屏蔽了。嘴角打架的淤青还新鲜,林弈直接开损。“可不是,许望大大初中开始就阅女无数,隔三差五姐姐妹妹的骚扰电话,哪能随便接啊。”
这要搁平时林弈哪敢和许望这么说话,这明显是被气地够呛。他今天找了许望一下午,工资还特么没了,想想就亏。
“我怎么就忽然阅女无数了,到现在我都没女朋友。”许望忽然反驳。
“卧槽,你要脸吗?当初一班那妹子被你始乱终弃,在操场哭的和杀猪似得,全校都知道了。”
“那她表白我拒绝她了而已。谁知道哭得和我对她做了什么似得,直接把我吓得那天下午没来学校。”
“这么说来你还挺委屈?”
“可不是。”许望得意道。“我初中那么老实,也就打打架逃逃课上上网,别的事我什么都没干。”
林弈不说话了。他本来还担心许望因为帖子的事情想不开,现在感觉这人直接脸可以砌城墙。根本不用担心塌。他扭过头,眼神却微微一震。
视线里,许望垂着眼,脸上没有半丝喜悦的神情。
“那为什么……”林弈想问问当初的事,却不知道许望是否愿意开口。
“朋友。”许望轻笑了一声。“其实那个被打的人,抢了我朋友的对象。用那时候的话来说,我们兄弟被带了绿帽子,我们就想给对方一点教训。很无聊吧?
可我们那时候心里真是那么想的。
人就是这样,没有人告诉你是错的时候,你会觉得一切是理所当然的。没有收到惩罚的时候,谁都不会因此而害怕。”
“所以你道歉了?”
“没。”许望淡淡道。“直到被抓到教务处,我心里都还不服气。而且我巴不得被开除。”
“那你为什么……”
“我爸。”许望顿了顿,声音里第一次有了点波澜。
“说来也奇怪,这个人吧,从小到大都窝窝囊囊,就爱家里横,没事揍我。以至于我和他关系也很差。但他有个毛病,要面子得不行。
曾经为了点芝麻豆点的事在小区里和人吵了一下午,就是为了他所谓的那点颜面。所以我一直看不上他,只是没想到……”他顿了顿。“那次他给人跪下了……为了求人再给我一次机会。
啪一下……”
他手比划了一下,抵着额头笑了起来。“太吓人了。”
他朝天叹了口气。“所以……无所谓了。”
他那人悠悠舒了口气。“那些都是事实,是我要为过去背的债。他们爱什么时候翻什么时候翻,要骂我,我排挤我,都是我应得的。人不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总没有比那时候更差了。”
“你很厉害。”林弈话一出口就后悔了,看着许望扭头对他眯眼笑的表情,整个人把头埋了下去。其实他自己都没发现,从某种程度上,林弈对许望的事事儿妈的很,但他总是在心里事儿妈,表面上却又装地云淡风轻。从初中到高中都这样。
林弈不是个脾气差的人。
或者说,由于天生长了张有点婴儿肥的脸,再加上五官清秀,总有人爱把他和老好人挂上钩。
所以他冲进篮球社,对那些嘴巴不干净的人动了手,直接吓坏了吴哲。
老班长一颗心七上八下才把人劝回来。觉得自己交了个假朋友。
可谁说不是呢?
林弈怕许望,从来都怕。可同样的,他也比谁都关注这个人。他一直不能理解自己的这种关注的意义,甚至在许望和他表示亲近的时候,他下意识的做法就是把这层关系摔得越远越好。
“……老实说,我没准嫉妒你嫉妒得要命。”
“啊?”
林弈干脆把头埋地更低,语气却讪讪的。“以前你被你们班主任抓在走廊训话。我就心想,怎么会有这么狂的人。逃课,顶撞,群架,嘴里成天骂着人傻逼。
说真的,许望,我真的一点也不喜欢你这个人,还有你的做事方式。
但你好像一直都这样没变过,你比谁过的都像自己。从始至终,你都敢按你自己的想法来。对了就对,错了就担。我想过,如果换成你我,这时候我会做什么,我可能会疯了吧。巴不得堵住所有人的嘴,不让他们发出一点声音。”
“可你呢,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
坦然得让人害怕。
他曾经在许望身上看到了自己叛逆,狂妄的影子,却又在后来看到了他羡慕的未来。
那个人就像一面镜子,无时无刻在映照着自己的懦弱。
所谓的好孩子,优等生,他却忘了自己心中最想成为的样子。
“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种人……真是。”让人讨厌。他握紧了拳头。
“林弈。”
整个脑袋被人掰得转了半圈,林弈回神时候对上许望的眼睛。探照灯白色的灯光照在他们身上,许望的手指蹭过他的嘴角,眯了眯眼睛。“你刚打架了。”
“没有。”林弈胡乱地想遮住受伤的嘴角,身子不稳险些从铁杆上摔下去。却被许望一把捞住。
“可刚收到短信,说刚刚有人为了要我电话,来篮球队和人打了一架。”
“什么……什么时候?”
许望勾起嘴角。“就在你说,世界怎么会有我这种人的时候。”眯着的眼睛依旧带着往日的三分狡黠,却似乎多了些看不懂的情绪,他注视着林弈,很久忽然笑道。“林弈……我看上你了。”
那天,林弈依旧是从学校翻出去的。
只不过他把许望推了个大跟头,和当初踹了人一脚一样霸道.夜风在耳边吹过,他听不见逆风声音,也嗅不到草木气味。
唯一记得的,一轮上弦月挂在天上。
那晚的月色,真的很漂亮。
7、
后来,将近一个星期,林弈都和自带隐身效果一样,消失在许望的视线里。
或者这么说,以前他是见到许望,林弈都是尽量躲着走。现在他是远远见到许望,直接就撒腿跑了。
反正无论上学放学,林弈都宛如一只疯狂的兔子,风一吹都能窜个百八十里。
吴哲直接就被逼疯了。
他跑去隔壁质问许望,后者由于最近‘绯闻缠身’,十分淡定地抓起讲台上量角器。三秒后,他们班上的几个男生左右手抓着吴哲,直接把人架了回去。“别别别,咱们别和他打,他当初混过的。”
日子就这么过。
没人知道许望在想什么。同样,也没人知道林弈的。
之后的日子,他们两个就像两条平行线,不相交织,各不往来。从许望篮球队撤职离开,到视频风波渐渐落下帷幕,再到倒霉催的期中考试。
然后就是入了秋的落叶纷飞。
林弈最后一次去打工就是期中考后的周末。
那天,店里的大金毛照例在他脚下撒欢似得转了一圈又一圈。至于店长,由于媳妇儿来看他,整个绽放地像朵盛开的向阳花,把事儿都丢给林弈一个人做。那天店里生意还挺好,一整个甜品店里位置被坐了有七八成,背景音乐播着,四周都是喧闹的人声。
林弈穿梭在各个卡座之间,直接被忙成了一颗陀螺。
然后许望出现了。
像是整个世界忽然被丢进了一个重磅炸弹。林弈脑子里乱糟糟成了一团毛球,手脚不听使唤,饮料品种点错了三次。
林弈不知道对方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
毕竟这大约是从那次球鞋店之后许望第一次光顾。总有点非奸即盗的意思。
许望倒不忙,照例点了份美式,付完款就找个角落,大大方方地开启了他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在叽叽喳喳的店里来了个僧人入定。
店里的人来来往往,林弈一个人下单送餐,死命拖拉,终于还是硬着头皮把咖啡送到许望桌上。“WIFI密码多少?”
许望没抬头,手上还不紧不慢写着应解的公式。林弈看了眼秀恩爱的店主,却僵在原地,咿咿呀呀半天没憋出一个字。
“怎么了?”许望抬头。
“额,密码是……%*R^%&……”那点声音真是比蚊子还小。
“什么?”许望的表情瞬间疑惑地厉害。他倒是不怕林弈跑了,就是担心这家伙是不是最近傻了。“你大点声。”
“唔%*R^%&……”林弈又重复了一遍,这次声音大了点,只是被店里的音乐和吵闹声盖过了。他也不管许望有没听见,立马拔腿就走,许望却在身后喊了他名字。
“喂,林弈!”
身后的声音让他猛地站住脚步。
心脏不听使唤,乱糟糟的思绪成了沸腾的血液涌入四肢百骸。
林弈觉得自己开始恶毒。
是你来招惹我的,我头疼脑热了这么久,你凭什么都好好的。从以前到现在,你凭什么都是好好的。
他深吸一口气。转过头来,许望在大太阳里依旧干净地发亮。
他心想,这人,真他妈的好看。
“我喜欢你!”
他们隔了三四个卡座,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几乎半个店都听得见。许望似乎是愣住了,怔怔地看着他。于是那一刻,所有的喜怒哀乐被牵系在那画面的尽头。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了眼前这一点。
那个人目光渐渐融进了名为喜悦。
午后的阳光顺着玻璃窗透进落在他们的眼角眉梢,潺潺地像是淌进了过去的岁月。
有人走过来拥抱了他。
他听那人说。
“巧了,我也挺喜欢我自己的。”
阳光正好,秋日依旧。
冬季未远。想来不久,早春随后。
-END-
# Vol.210 「怪人」《生还者》
作者:昂昂
评论:随意
气血涌上脑后,蒋婉架不住手脚的疲软踉跄倒在了门旁。胸口大幅度的起伏抽泵着急需的空气,手臂接触的木板门吱呀呻吟,一时之间房屋周围只剩下蒋婉的喘气声和门的附和。
只消片刻蒋婉就清明过来。
多少听说过,老人们会提前去拍好自己的相片,黑白的,用于离开以后。
蒋婉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尘,再次望向摆放着正冲门口的奶奶的所谓“遗像”。也没办法,自己离开这么久东西仍然是那样老旧得摆在原地,这十几二十平的面积只有面朝着门的方向堆放着一堆纸盒木板和一些偶尔会需要的物品,这堆物件成了奶奶的柜子桌子只要有放不了的东西都放这。因为这里了唯一没被姨妈他们夺走的是个连窗柜都缺失一半的木质碗橱,那里放着些易碎品,理所当然没有相框的归置之处。
“婉婉?”
一道男声打断了蒋婉的思绪,迎着朦胧的月光,她看不清男人的模样,好在他们下午通过话,不然就算见清模样,蒋婉也不敢保证自己会认出来他。
“马叔。”
男人端着两个叠在一起的碗走过来,身上还留有白酒的辛辣味,蒋婉不着痕迹往家里退了一步。他发现蒋婉看了看自己的碗,连忙解释说这是自己的晚饭,只不过因为喝酒导致吃了很久。
他空着的手抓了抓后脑勺,带着一丝关怀向蒋婉说了奶奶今日的餐食情况和身体状态。蒋婉听着就知道马叔单独给奶奶定了餐,他们这小地方不知道会不会有外卖,或者是去深处的家庭式餐馆买了两餐。马叔这人爱喝酒,随便一碟花生米就够他一顿的菜式了,独居的家里几乎不怎么开火,偶尔吃顿好的也就是去餐馆和别人一起喝酒罢了。
蒋婉盘算着要如何感谢他,给钱他必定是不会收的,大概是送他两瓶好酒吧,虽然蒋婉明白,马叔这个年纪虽然不到奶奶的地步但也不适合饮酒过量了,但除了酒他似乎什么也不需要。马叔之前还能做工的时候做泥瓦匠赚了不少,人也和善,就算现在看着容貌也不差,除了顿顿沾点酒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这么多年连次酒疯也没见过。但他仍是孤身一人。
她听奶奶说过,就是因为曾经喝酒误了去城里领证的车,那个女孩在民政局的门口淋了一天的雨没熬过来,之后也就是大家所见的样子了。
年少的蒋婉抬起头看奶奶问她,“那为何马叔不戒酒呢?酒是坏东西。”
奶奶当时笑了笑,伸手拢了拢蒋婉的发辫,粗糙的手蹭过蒋婉的脸。
她说:“我们妹妮还小,不知道,这世上没有有错的物。只有,只有啊,有错的人……”
那时的蒋婉眨眨眼试图去消化这超出她年纪理解的话语。
现在的蒋婉看着马叔洗到发白的蓝工装裤、破旧的T恤衫以及明显开胶的鞋,缓缓向前了几步。
“多谢马叔了,这几年我不在,您肯定也照顾了不少奶奶。等过两天我把奶奶带去医院情况稳定了再请您吃饭,我还可以陪您喝两杯。”
马叔爽朗地笑了,说这没想到我们婉婉出去这几年还出息了,会喝酒了。
“不过,婉婉,女孩子家的少喝点酒,尤其是在外面。”他似乎想伸手摸摸蒋婉的头,却在半空之中停下,转而接过另一只手的碗。碗筷摆弄间碰出清脆的声响,稍稍将气氛扭转。
“我知道的。”
蒋婉点点头。
马叔也不再寒暄示意自己去洗碗然后要好好休息一番,他看了眼房间里的照片,示意蒋婉安心奶奶就是年纪大了会瞎想进医院检查检查知道结果后就会安心了,还要求蒋婉一定要告知奶奶的检查结果。蒋婉颔首,他便离开了。
她看着他远去的身影,有些沉闷。
我知道的。
那您知道吗?
蒋婉回过头再次看了看奶奶看似随手摆放的黑白照片。照片里的奶奶抿着嘴笑着,脸上眼旁嘴角都有着褶皱,这是人无法抵挡的衰老。她将目光与照片里的奶奶对上,顷刻间涌上泪水,蒋婉用手捂住嘴。
奶奶,为何你的眼睛,也这般老去了?
奶奶,为何你在笑,拍照的时候你在想什么?
想我?想我决绝离开未曾告知你?还是想我和您曾经的儿和儿媳一般骤然消失为给您留有余地?
为何从不让我回来?
为何从不告诉我,您正在老去。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藤萝撒了一地的夜露,晚霞垂了半边的星幕,合到半途的花瓣重新舒展了,长裙的金发少女一步一步走过茂盛的草地,风送来沙沙的絮语,向她表达着欢迎。轻盈的脚步停在小径通幽尽头的矮屋。
笃笃笃。
门扉大敞的屋内,缭绕的雾气带着莫名的气味,让人不敢擅自打扰,与沉闷的、漆黑的室内相契合的,黑袍的女子安静守在桌边。直至密密的星河跨过长空,将霞光掩入深深的墨色,这屋里都唯有魔钵中液体翻涌发出粘稠而浓密的声音。
一滴亲缘的血,一捧无源的水,一轮月色舀进暗沉的红色,一纸陈年溶解浮光……银白的月光从空中坠入水面,凝成一捧有如实质的月纱,虚虚悬浮在魔钵上,跪坐在矮桌边的女子轻轻揭起纱的一角,让流光在指尖反复涌动,才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宙斯与勒达的女儿,廷达瑞俄斯的继女,人世间最美的海伦啊,斯巴达今日的风如此自由吗?墨涅拉奥斯竟舍得让你到我这处来。”
等候在门边的少女这才踏入室内,她金红色的绸缎般的长发恰如其分地荡出一个完美的弧度,纤细的腰肢盈盈不堪一握,秋水般的眼睛有些湿润,神赐予她人间最美丽的容颜,赋予她可以模仿任意一个女人的声音的能力,被称为海伦的,神的女儿。
“我是来请教您的。”
黑发的女子只是发出不屑的轻笑,一点点将月色纺成的月纱抽出,齐整堆叠在上,漫不经心地问:“请教我?有什么是值得集万千宠爱的你请教的呢?我又有什么回答你的义务?”
“希腊的人们称赞你万分聪明,但也是最恐怖的女子,为了让取到金羊毛的伊阿宋顺利离开,你将你的兄弟阿普绪耳托斯杀死,利用父亲寻找尸体的时间跟伊阿宋逃走;科任托斯城国王克瑞翁要将女儿嫁给伊阿宋,因为担忧你谋害他的女儿要将你从城中驱逐出去,反而害死了自己和女儿;你的丈夫抛弃你,于是他和你的两个儿子便死在你的宝剑下,你手中皆是爱人和仇人的血,可你为何还能如此爽快地活着?同样被爱情抛弃了的,科尔基斯的公主美狄亚,请求你告诉我。”
美狄亚狠狠地咬着牙笑了,上挑的眼角有几分发红:“你不必将那些事拿来刺痛我。我的儿子们现在埋葬在海角上赫拉的庙地里,那是他们最好的归宿了。哪怕我不杀他们也活不成的,难道我的仇人就会让他们好过吗?何况,我决计不能让辜负我的坏东西享了天伦之乐。”
“可是那伊阿宋王子,你不是爱他吗?爱到稀世珍宝金羊毛拱手奉上,爱到不惜手刃至亲,既然那般爱了,又怎么能做到这般绝情呢?”海伦说到这话的时候,面上显出几分凄苦来。
“你可知道,金羊毛不仅象征着财富,还代表着英雄不屈不挠的意志和对幸福的向往,伊阿宋,哈,他曾经多么勇敢又聪明,与举世皆知的大英雄们披荆斩棘来到科尔基斯,像诗里歌颂的那样。可后来呢?”美狄亚发出一声嗤笑,“恬不知耻想要借着克瑞翁的女儿爬上高位,为此不惜抛妻弃子,还要千回百转为自己辩白几句,那时我就向女神赫卡忒起誓,他们里头决没有一个人能够白白地伤害我的心而不受到报复!
她顿了顿:“所以啊,神王的女儿,英雄既然不是一辈子都是英雄,那凭什么,单单要求我们的爱亘古不变呢?好像我们便是给他们做注脚的,只顾被他们吸引了视线,奉献出全部的心和所有的宝物来,成就他们的佳话,等他们私欲需要的时候,再被一脚踢开,无情丢下,天底下哪有这样好的事情?”
“所以,天下聪明又漂亮的女人那么多,科尔基斯的美狄亚却唯有这么一个啊……”海伦摇了摇头。
“错了,天下最美的女人海伦也只有一个。莫说你了,那科任托斯城邦里,同情我,劝慰我的妇人,哪一个又不是独一无二的呢?你要是只想要听听我的故事,再来无所谓地点评一二,那现在迎你回程的船便该扬帆了。墨涅拉奥斯想必比我更愿意歌颂你的独特。”美狄亚从桌边站起,手腕上的银链发出悦耳的声响。
“不,你的故事的确比竖琴还要动听,虽然不美好,但却有力量。我羡慕你,憧憬你,连我听了也感到振奋,可我不是为此而来的……”海伦双手捂着脸,哀哀地落下泪来,泪水顺着她皎洁的面庞流到白皙的脖颈,“我从阿波罗神的祭司,克律塞斯曾被希腊人掳走的女儿那里听说这战争的进展,人们的哭声让我心烦意乱,我站在塔楼上看我爱的两个男人互相争斗,无法分辨我对他们的感情。我为了帕里斯离开了爱我的丈夫和可爱的女儿,这真的是值得的吗?海神涅柔斯曾警告我们的船只,这样必将付出代价,当时阿芙洛狄忒安慰了我,让我不必着慌。然而,苦难果真发生了,比我想象的更加可怖,更加难以承受。帕里斯从战场上逃跑的时候,我既爱他,又感到卑视。奥德修斯和狄俄墨得斯来偷窃雅典娜神像的时候,我又由衷地想要帮助他们。同样曾为了爱情抛弃一切的美狄亚啊,我已深陷黏腻的泥潭进退维谷了,因而卑劣地向您伸出手来,祈求您拉我一把。”
银色的流光月纱被美狄亚抛到空中,变成映着光影的幕布,呈现的正是海伦站在塔楼上,看墨涅拉奥斯与帕里斯决战的那一幕。
美狄亚看着画面里柔弱而又美好的少女,叹了口气:“你从一个失去爱的可怜女人这里,又怎么能找到关于爱的答案呢?”
“不,若是人世间还有谁手中掌握着我想要的答案,那就只有您了……”海伦放下了手,泪痕在月色下像水晶般的点缀,她固执道。
“你的美貌太惊人了,这是赐福,亦是诅咒,没有人不想夺走你的美貌。我明白,即便现下已尘埃落定,墨涅拉奥斯宽恕了你,可十年的创伤真切地横亘在你们之中,你原本就不爱他……”
月纱上显出斯巴达的国王,海伦的继父廷达柔斯将向海伦求婚的英雄们聚在一起,让他们起誓不对海伦的丈夫兵刃相向的场面,然后通过抛戒指选择了墨涅拉奥斯成为海伦的丈夫,斯巴达未来的国王。
“是,你原本就不爱他,你们的婚姻原是投掷一枚戒指的结果,那戒指也可以选择机智的奥德修斯,或是狄俄墨得斯。待你们步入婚姻的殿堂,你才开始说服自己爱他。别说这些求婚者了,”
美狄亚看向海伦,月纱上的场景变成年轻时的海伦在阿尔忒弥斯神庙里跳舞的场景,那时的她与现在别无二致,“庇里托俄斯和特修斯闯进神庙把你掳走,抽签决定谁来拥有你,失败的那个,又去地狱试图诱拐冥后,他们爱你吗?帕里斯死后,特洛伊人便争着要为你安排一个新的丈夫……
“你的美貌太惊人了,就像坐拥一笔全世界都渴求的财富,拥有你比爱你更重要。”
海伦盯着月纱上,天真不知世事的自己:“我恨我的美丽,我的美丽让我本身显得多余,我多希望自己是一样毫无思想的物品,任他们夺去吧,也免得劳神去思索这些。”
美狄亚神色复杂地看了眼她:“若是我,更想要舍弃这一身无用的美貌。”
“舍能舍得干净吗?”海伦扭头,“如果没有金羊毛,伊阿宋会爱上你吗?”
“谁知道呢?”美狄亚抬头,“我的痛苦已经太多了,这实在是其中很一般的一部分。”
“所以,你们其实也不一定相爱吧。”海伦像是抓到了一根稻草,倔强地问。
“哈。”美狄亚像是听到了天大好笑的事情,“神的女儿啊,我问你,爱是什么?”
“是勇敢,是渴望,是唯一。”海伦这样讲着,她又想起了帕里斯来了,只是脑海里,宴会上初见那一面惊艳越来越淡了,她再次感到那种窒息般的痛苦涌了上来。
“若这爱拒绝了你呢?”
“那我仍要爱他。”
“若这爱辜负了你呢?”
“自然要原谅他。”薄幕抖了抖,上面是海伦鼓励海格特和帕里斯再次走上战场的样子。
“若这爱让你抛弃朋友?”
“我原本就没有朋友。”
“若这爱让你放弃亲人?”
“我追随他。”薄幕上,正是海伦与帕里斯乘船离开时的场景。
“若这爱摧毁一切?”十年征战的光影一一掠过,死去的英雄,痛苦的母亲,被当做战利品的少女……
“……”海伦低下了头,“为何我们的爱要负担这一切呢。”
“因为你们之间不是爱,是臣服。他臣服于你的美丽和自己的欲望,你臣服于任何能够支配你的人。既然臣服于力量,就要背负其他力量的反噬和掠夺。我问你,若墨涅拉奥斯当时没有离开,你还敢跟着帕里斯逃走吗?”
“……”
“也许伊阿宋从不曾爱过我吧,但那又怎么样呢?同样的道理,他接受了我的爱,就要背负我千百倍的恨。爱是如此明晰的双刃剑,哪有空空被人享用,用完就被丢弃的道理。这样你与那墙角的花瓶有什么区别?”
美狄亚伸手,那条月纱飞到她手上,变回漂亮的绸缎笼在她身上:“美丽的少女啊,你并不是来找我要帮助的,你是来找我要恨一个人的勇气的。可这勇气根植于我深深的无尽的爱,那是你没有的东西。帕里斯逃遁,你只感到卑视,他死去,你只担忧自己的处境。
“你走吧。”
朝霞揭起半边夜幕,一层轻轻的白霜已覆在植被上,晨间百灵啼出第一声清脆,向世间最美的女人道别,她来时与去时,步履同样匆匆,同样沉重。
END
作者:阿苔
评论:随意
其他:是自家oc的设定文。
这是一只小狗的故事。
小狗是最普通的杂种狗,有着淡橙和白色的软绵绵蓬松松的毛发,折下来的圆润棕色耳朵,以及棉花糖一样卷起来的白色大尾巴。她只是所有普普通通的小狗中的一只,在偏远的村落里过着平淡的生活。
要问她有哪里不同于常人,甚至能突出于众兽之外的地方,嗯……一定是那点了:她的愿望比谁都要单纯,比谁都要强烈。
“我不想看到身边人痛苦,我想把这个世界变成温柔的,所有人都能安心和幸福的世界。”
听到她这样说的动物们嘲笑她:“蠢货!这个世界这么大,凭你这样一只小狗怎么可能做的到!”、“养尊处优的你怎么能明白其他兽的痛苦,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生命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就是踩踏着其他兽的痛苦前行的!你健健康康活着的,就代表在你走过的路上埋葬着很多兽的尸体!肩负着那些诅咒的你没有资格说出这些荒唐的话!”……说着这些话的动物们或者面带讥讽,或者眼神流露出悲伤,唯一不变的是每只动物的语气里都透露出某种欣快感。动物们越聚越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就好像在围观哪个即将被处刑的罪人。每只动物都在用高昂的声音表达着自己的观点,一时间那个地方沸沸扬扬,好不热闹。
声音好大,好吵。折耳小狗带着有些尴尬的笑容捂着耳朵挤出了层层包围圈。没有兽阻挡她,实际上现在已经没有兽把注意力放在它身上了。它一路小跑着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子,坐在床上发呆。
在这个远离了争吵的安静场所,婉转的鸟鸣声时不时在窗外响起。清风吹拂,多种树木的叶子相互摩擦,沙沙作响。野花野草的姿态更加轻柔,小狗想象着它们把自己的一团团香气像放孔明灯一样小心翼翼地托起来,缓缓松开手,心中满怀着祈祷和祝愿目视着它们远行。
小狗知道他们说的都是事实。小狗也知道他们只是把自己对生活的恐惧和不满发泄在了她的身上。小狗原谅了他们,或者说一开始就没有记恨他们,因为这个世界是那般的残酷和无奈。她明白,所以如果这样的举动能让邻里们释放出一点点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情绪,那一切都不算什么。毕竟她的愿望比谁都要纯粹,比谁都要坚定。
‘只是……’她晃着腿思考着,‘如果不解决那些问题,愿望永远都不会变成现实。’
于是在第二年,一切都准备就绪的小狗踏上了旅途。
如果现在的我无法理解大家的苦难,只要我去体验就可以了吧?
每旅行到一个地方,小狗都体验着不同的人生。以半年为期限,以职位为选择单位,小狗每次都认认真真记下别人的话语或者自己的感受。
她沿街乞讨过,气温骤降的夜晚因饥饿扭曲的胃部就好像漆黑大海上的漩涡。她蜷成一团打着哆嗦,地平线上的星星散发出冰冷无机质的光芒,让她感觉自己就像被嵌入大理石中的可怜的小兽。
‘好温暖……’她迷迷糊糊想着,身体好像已经融化在对方的怀抱中。‘真希望时间能够永远停留在这里……’这种与死亡最为接近的情感让她体会到了什么是永恒。
她受邀在富丽如皇宫的别墅里参加过晚宴。角度绝佳的宴会会场下,中城区和贫民窟三三两两的灯光就好像草原上无尽羊群的照膜。举办人走到她身边“景色不错吧?我还特地匹配了性能极好的望远镜,要看吗?”“这可真是难得的机会,有劳您了。”她笑着向对方举了举酒杯。
“你还能出去…!!!”妓女同伴怒吼着抓着她胸前的毛发,好难受,快要窒息了。“凭什么你想堕落就堕落,想自由就能回去快活?!!你把我们看成了什么?!?!”
……
她杀过人,也曾从刀尖逃脱;她感受过爱的欢愉,也体会过独自一人的寂寞;她曾创建过丰功伟绩将他人踩在脚下,也脖带项圈成为过被剥夺人格的商品……为什么她能做到这些?大概是因为她拥有着比谁都要单纯,比谁都要强烈坚定的愿望吧。
终于,她感到足够了。
旅途的终点是一座不知名的小城市。城市里的环境让她想起自己的家乡,于是她向城主申请了废弃教堂的使用权。
她花了一个星期时间把被野草和藤蔓覆盖的原生态小教堂恢复成了曾经充满威严的样子。之后她好好洗了个澡,穿上简单的神父脖饰站在了巨大圣洁的彩色玻璃镶嵌画下。
在阳光的照耀下,干净漂亮到有些透明的白色毛发就像洗刷覆盖一切的大雪。好似镀金的淡橙色看着暖洋洋的,让人想起秋天的松子与落叶。
站在圣坛上的她圣洁纯净的像是天使。
“噗。”一直跟着她的恶魔好像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物,忍不住笑了出声。“何必呢?这个旅途又是什么?”
“嗯……只是一个经历?或者说仪式?你知道的,这只是必备的过程。”她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好吧好吧。”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恶魔摇了摇头,“反正一切都由你来决定,我们都是辅助你实现愿望的工具罢了。”这么说着,她就消散在了空气中,永远也不会出现了。
从前有一只小狗,她坚信着无比愚蠢的愿望。
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她发现自己已经可以把一切都当做游戏或故事看待。自己超脱于剧本之外,又深陷于剧本之中。
从那刻起,小狗的身体停止了衰老,她成为了一位神。
神的话,即使是不可思议的愿望,也能实现的吧?
小狗坐在圣经台上,晃动着双腿等待着信徒的到来。
Vol.210「背叛」《背叛》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电视剧睡魔同人,噩梦成真续)
巨大的帐篷装载着梦想、音乐和喧闹,在数百人环绕的场地中央,身着鲜艳服装的艺人们正在卖力的表演。和普通的马戏团不同,这里主打的都是怪胎,所谓的PT的怪奇秀已经火遍了整个美国,每天都有大量的游客涌入到这座巨大的帐篷里,等待欣赏一场无与伦比的奇幻梦境。
PT•巴纳姆像往常一样站在自己的瞭望台上——一个位于观众席后高处的小台子,俯视着今天的观众,他们的痴迷、尖叫与疯狂让他十分满意,这意味着这些人回去后会积极的宣传这里的表演,带来更多的观众和更多的钞票。
脚下传来打火机清脆的咔哒声,他低头看向身后的隐藏楼梯,发现有个穿着亚麻色贴身西装的金发年轻人正靠在上面懒洋洋的吸烟。在光线不算明亮的帐篷里,他依然带着漆黑的墨镜,镜框完全遮住了眼睛。在周身素淡的色彩中,那副墨镜就像两个漆黑的深洞,引人注意。
“怎么,表演不够吸引你吗?”作为一个十分关心自己商品的老板,巴纳姆总是乐于倾听消费者的声音。
听到他的提问,那个年轻人似乎吃了一惊,猛地抬头,微微张开了嘴巴,薄唇下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啊,我没想到这里有人,只是想抽支烟。”他晃动了一下夹着烟的手臂,咧嘴笑了笑。
“来吧,这里的视野更好。”巴纳姆招了招手,不知道为啥,他觉得眼前的人有些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这里,你才能看清空中飞人的飞跃动作。”
年轻人从善如流的跨上了最后几阶台阶,他伸出了右手,友好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柯林斯。”
“巴纳姆。”马戏团主人带着一种自负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我认出你了,外面到处都是你的海报。还有那些报纸,总是有你的照片还有你的马戏团。”
“第一次来?”巴纳姆满意于对方的反应,得意的挑了挑眉,“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节目吗?”
柯林斯依然挂着轻松的笑容,手指点了点下方:“这里是第一次,不过我以前看过你的博物馆,那可真是杰作。不少人从那边出来后,回家做了几晚的噩梦。”
“也包括你?”巴纳斯笑了,位于百老汇街头的怪胎秀博物馆已经烧毁多年,眼前的年轻人当年去的时候恐怕还是个孩子。
柯林斯笑的更厉害了:“我可爱死那些梦了。”
“喜欢噩梦?那可真是特别的爱好。”
“彼此彼此,你喜欢的这些……特殊的人士,也是另人印象深刻。”柯林斯靠近了点,像是在说一个秘密。“我特别喜欢那些身体结构特殊的,暹罗兄弟,三个乳房的女人,侏儒将军……”
“那可说不上是爱好,我只是提供他们一个工作的机会。这些特别的人,在社会上很难谋生,而大家对看到一些特别的事物总是饱含热情。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探索欲,驱使着我们不断去发掘那些新奇的、陌生的、怪诞的事物,来刺激我们的头脑,愉悦我们的身心。”
柯林斯点头附和:“确实如此。更何况,他们会给你带来大量的金钱和名气。”
巴纳姆摆了摆手:“我更愿意称之为一种互惠的关系。”
“不错的尝试,双赢的局面。”柯林斯自言自语道,把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跳台。鼓点密集的落下,把气氛烘托的愈发热烈,穿着紧身亮片礼服的女孩,顶着一头氤氲的粉色头发从高台上轻盈的跃下,双手握住单杠,荡向帐篷的另一边。
她的搭档从另外一侧也荡了过来,伸长了双手准备接住飞来的同伴。然而千百次训练的成果在这一次出了意外,女孩的手并没能稳稳的落入男性搭档的手中。在众人的惊呼中,年长的杂耍艺人猛地往下一坠,仅靠脚掌钩住了自己的杆子,成功的抓住了即将坠落地面的女孩的一只手,把她从摔死的境地拉了回来。
观众们看到这有惊无险的一幕都大为激动,疯狂的鼓起了掌,以为这是最新的安排。然而身为马戏团老板的巴纳姆可明白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他勉强维持着自己的风度和柯林斯告别:“看样子我得去后台看看,你得一个人享受接下来的节目了。”
“当然没问题。”柯林斯悠悠的吐出一口烟气,慵懒的挥手告别。“我听说前两天你们的缩骨专家失踪了,好像到现在都没找到。我可喜欢他的节目了,本来应该在空中飞人后面的,对吗?”
巴纳姆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转了回来:“你消息还挺灵通的啊,那家伙失踪前还预支了我半年的报酬,我怀疑他是看上那个女人跑了。”
“不,他没有跑。”柯林斯十分肯定的回答,“他的尸体装在一个行李箱里,今天下午在长岛的海滩被人发现了。”
巴纳姆往前走了两步,几乎和柯林斯脸对脸了才停了下来,仔细打量眼前的人。
“你的消息确实很灵通啊,请问来找我有什么事?”话说到这个份上,他要还看不出对方有目的而来,他就白混这么多年了。
“只是来谈谈。”柯林斯喷了一点烟雾在对方脸上,满意的看到那张自负的脸上一闪而过的恼怒。
“那这里可不是什么适合谈话的地方,要不来我的办公室?”巴纳姆试探的问道,双手展开,似乎是邀请,又似乎是戒备。柯林斯的身后,隔着细细的金属栏杆,就是直达地板快速通道。轻轻一推,就可以让他坠落十几米,摔得肝脑涂地。
“为什么不呢?”柯林斯似乎没有感觉到对方的杀意,而是轻松的耸了耸肩,贴身擦过了巴纳姆的身边,走向了楼梯。
办公室距离帐篷有点距离,是个小型的帐篷。从这里可以清楚的听到观众的欢呼和惊叫,但沉沉的夜色把发光的帐篷包裹的像一个远方的梦,虚幻而飘渺。
巴纳姆从容的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借着倒酒的功夫,把枪揣进了怀里。他得搞清楚面前年轻人的身份,再决定下一步如何处置他。到了他这种地位,什么事情都经历过了。一个乳臭未干的家伙可别想从他手里捞到什么好处。
“威士忌?”他把酒杯递了过去,柯林斯毫不怀疑的接住,把酒杯在鼻子下面晃了晃,品味了一下酒浆散发的香气。
“所以,你花了5刀过来就是为了告诉我,我们团员的不幸遭遇吗?”巴纳姆靠在自己的书桌上,抿了一口酒,开门见山。
柯林斯举起酒杯,让灯光可以透过酒杯里的液体照射到自己的墨镜上,那些浓度不同的液体在酒精中扭曲成不易觉察的暗流,只有在光线下才能分辨出即将完全融合的药物。
“我只是好奇,你团里以前失踪的那些团员是不是也装在什么箱子里,沉在某处水底。”他喝了一口,舔了舔嘴唇。觉得麻醉剂对酒的味道影响不大,所以干脆一口干掉了杯子里的琥珀色液体。
“好奇心可是会杀死猫的……你是什么人,私家侦探?警察?”巴纳姆看着对方毫无知觉的喝下了可以让大象昏倒的麻醉剂,心里放松了不少,随意的问道。
“你可以把我当作某个寻找合伙人的创业者,我喜欢你兜售恐惧和猎奇的方法,我也喜欢你做事的风格还有你的影响力。”柯林斯摇了摇头,像是不胜酒力似的,扶住了一旁的椅子。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缺少一个合伙人呢?”巴纳姆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继续诱导对方谈话,拖延时间。
柯林斯扶着椅子缓缓的坐了下来,从西装里掏出了一把尖锐的匕首。他握住匕首,轻轻的指向马戏团长,用含糊的声音回答:“因为你的马戏团少一个飞刀手,像我这么厉害的。”
那天,奇流偏离了他上班的路。
在微寒的秋风里,他感受到一股歉疚。对他学生时期犯下的恶事。
那当然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至今也没有人找上门来,也就是说...
无关紧要,吗?
奇流并不这么觉得。那股歉疚驱使着他眼看着到站的车门缓缓关闭,然后自己坐着不动。
下一站下车,跑着去的话大概也能赶上刷卡。
奇流看着下一站的车门缓缓地关闭。
自己依旧坐着不动。
他一阵恍惚,似乎是发现了自己作恶的原因。
老板的冷笑似乎已经在耳边响起。但他没有确切的感受。他想起他上学时老是逃课,或是假病混出校门的事情。
当时只觉得天气甚好,来往行人又少,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现在四面都是人,要下地铁还得挤出人群。
一站站路过去,人逐渐少了下来。奇流随意等了一站,下车去了。
没有目的的他走起路来比别人都显得自由,双腿晃得不紧不慢也就罢了,肩头也松松散散。因为坐姿不好加上久坐,他的半边肩头又酸又痛,不得已要经常摇头晃脑。
后方突然袭来一股大力,奇流被冲得一个踉跄。两只手环住奇流的腰,又将他从跌倒的状态扶了回来。
那两只手一下抓住了奇流的手,像弯弓一样往后拉去。某人的膝盖正毫不客气地顶在奇流的腰上。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了。奇流刚被松开手,想要揉揉肩膀,却又有两只重拳轮流从天空砸下。
“姜闻,你想干嘛?谋害本县长...”
“怎么,你要吃火锅去?”
叫姜闻的是个女孩。话音刚落,她又一肘子压在了奇流的肩上。
“我在救人!我看你腰酸背痛脖子要断了似的。”
“你到底从哪来的?二话不说从后面顶人...”
“我从后面来的啊!我一看这背就知道是你!”
奇流破口大骂:“那还得是我,不是我你赔钱去吧!”
姜闻走上前来,与奇流并肩,歪着头笑嘻嘻地盯着他。
奇流面无表情,心中却在大笑:都几年了还是这招,你看我看你一眼?
......
“别看了,要撞上人了。”奇流伸手把姜闻揽到他的身后。一个男人,火急火燎地走着,边走还边打着电话,连迎面要撞上人了都不知道。
男人走过,姜闻又重新走上前来。
姜闻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你怎么在这儿。”奇流看着她,问到。
“我有钱,想去哪去哪。”
姜闻,有钱。
“倒是你为什么在这,你公司完全在另一头吧。”姜闻问到。
“我今天不是很想上班啊。”
“理由是什么?骗你老板的。”
“我今早想起了以前的错事,想去教堂忏悔。”
奇流善于自我欺骗。
“这他能接受?你明天就要被开了吧。”
“我也没有办法啊。”奇流叹了口气,对着姜闻说道,“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的最后保险。哪天混不下去了,我就找你结婚。”
奇流,脸皮很厚。
奇流与姜闻是从小开始的好友。高中时候因为两人亲密的关系,姜闻的名字加上他的精神状态,奇流被取了个“师爷”的诨名。也有人叫他“马邦德”。他自己倒也不抗拒,只是在和姜闻对骂的时候,会管自己叫县长。
“要去教堂吗?”姜闻问道。
奇流当然不会去教堂。
咖啡店里人很少,飘荡着咖啡的香味。早晨咖啡师正在研磨咖啡豆。这是相当好的一处咖啡店。奇流喝着果汁,看着店内的电视。
电视正在播放早间新闻,国内的国外的,好事坏事都从那位穿着深色西装的女播音员的嘴里娓娓道来。
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个时代的人类能够了解这么多世界上的事。有关无关暂且不说,恒沙数的事件,光是“知道”就让人发疯了。
低头调理咖啡的咖啡师突然抬起头来。他把电视转到了本地频道。
本地频道倒是没有什么战争瘟疫地震海啸一类的新闻。只有偶尔的刑事案件以及大多数的民事纠纷。
瓷城是个二线城市,四季分明,人口不多。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汇集山珍海味,常有食在瓷城的好名声。
穿城而过的灵江带来凉爽的天气,美味的河鲜,以及偶尔漂来的尸体。如同电视里正在播的那样。
新闻里的尸体从上游漂了下来,结果被桥墩卡住,没能流走。在一个清晨被晨跑的大爷发现。
“晨跑,果然不好啊。把大爷吓一跳。”
奇流发出懒狗的声音。
姜闻趴在桌子上喝着咖啡。
“刚才跑过的那个男的。我听到他说的话了哦。”
“啊?”
“我说我听到他聊电话的声音了。”
“哦。”奇流想了一想,“那要玩一下小时候的游戏吗?”
“嗯。”姜闻头也不抬地说道。
“那么,他说了什么?”
作者:贩卖机
备注:_(:3」∠)_本来月初想写个背叛了高中时期的自己成为无聊的大人的人的同人。
_(:3」∠)_但是没写出来!
_(:3」∠)_所以写了这个。
_(:3」∠)_应该是所有打工人的愿望了吧。
_(:3」∠)_希望公司自己爆炸。
评论要求:笑语
这是个开局同样平庸无奇的周一。
早上7点25分,苦逼打工人小施的眼睛在闹铃激烈的咆哮声中不情愿地睁开,而大脑则依然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
书柜上养了快有两年的蜥蜴正精神十足地扒擦着饲养箱的外壁讨要它的大餐,于是小施便把旁边小盒里最后几只蟑螂连着盒子里的残渣一股脑地倒进饲养箱。
明天网购的新饲料蟑螂就该寄到了,他收件地点一向是填在公司的,下班时得记得顺便带回家来才行。
真麻烦,不想上班。
小施在心里嘀咕着,给自己倒了杯水。
秉持卡极限操作的惯例,他从来都是拿白水当做早饭,喝完直接上班去的。然而由于周一debuff加持下的失智状态,一杯水有一半被他倒在杯子以外,沿着桌沿一直流到地上,而后又让他一脚踩了进去。
“咕嚓。”
踩入水中的触感从脚底迅速飞入大脑。
小施的大脑勉强清醒了一点,抬起脚,袜底已经湿透。
一双袜子在滴水,两双袜子没干透,还有一双刚踩了水。比起只穿一只袜子的选择,小施倒是更倾向于直接摆烂,直接穿着湿袜子去上班。
算了,就这样吧。
只是才刚出门十分钟,小施就对这个不清醒下做出的决定万分后悔。
水分充足的袜子黏哒哒地粘在脚底,这让他走起路来极不顺畅。他甚至感觉得到充满了水分的鞋内随着他走路发出噗哒噗哒的声音。
早知道,就把袜子脱掉了……现在可好,变成行为艺术了吧。
大概是穿着湿袜子走路。还在走神的后果,小施一脚就撞上了正挡在人行道中的小推车,小推车里的土豆撒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小施连忙向一旁小推车的主人道歉。
“哎呀没事,没事,你们年轻人啊就是急躁,不要急嘛……”
一边应付着老人家絮絮叨叨地讲述着人生经验,一边快速捡起滚一地的土豆。
什么从容不迫的人生经验,我可是要迟到了啊!
小施内心咆哮着冲进地铁站。
只可惜由于他一贯以来的卡极限时间操作,车在他的眼前关门,开走了。而接下来的一班车则要十分钟之后才来。
小施理所当然的迟到了。
不知该说他对时间的把控力是超强还是糟糕,他迟到的时间也是刚好的十分钟。
真不错。
办公桌上如预料中的一样放着几份文件,小施随便翻了一下便连同笔记本一同挪到角落里去。并没有特别紧急的任务,工作也不会自己长腿跑掉,就算是边摸鱼边做也没有任何问题。小施对自己死线滑铲的水平相当自信。
而当他悠闲地摸鱼过大半天,整理桌子的时候,发现笔记本下压着一张手写便条:
紧急!!!
顶头就是这么两个大字,还用笔画了好几道着重线。
要命了。
留言的内容是一件今天必须完成的工作,看时间是早上写下的。小施估计,是因为今天迟到与前来交代工作的同事刚好错过,同事便留了便条。
离下班时间只剩一个小时,小施匆匆检查了一下工作量。这可不是赶工一小时就能做完的程度。没办法,只好留下来加班了。
要是早点看见就好了,小施不由得痛恨起今天摸过的所有的鱼。他恨不得学会大时间回溯术把摸鱼的时间都用来赶工。
这工作一做就做到了晚上九点多。
小区楼下多了个没见过的夜宵摊。小施决定在这里把晚饭解决一下。
“老板,多加辣!”他说着一口气灌下半瓶冰可乐。
然而才吃过不到一小时,小施就感觉肚子里面在翻江倒海,还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就要喷射而出一样。没办法,他只好扶着肚子前往医院。
“急性肠胃炎。
你在xx小区那个新开的夜宵摊吃东西了吧。”
“你怎么知道?”小施怀疑这位急诊科医生有当半仙的天赋。
大夫一乐,朝旁边一努嘴,“看到没,那几个人也一样。”小施回头一看,旁边输液室坐着四五个人,苦着一张脸,一手按着肚子,一手挂着输液瓶。他很快便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一同吊着瓶,输液室厕所两头跑,一直折腾到天亮。
而由于这个突发事件,小施成功获得了三天的病假条和两盒药片。
原本还以为是领导和同事良心发现,完全没受到电话打扰睡了整整两天的小施直到周四才发现,他的手机早就没电自动关机了。等他充好电,开机,果然等着他的是一堆未接来电,短信以及微信。而且大多数都是来自同事。
肯定是工作上的事情。小施决定放着不管,直到他再打回来。
工作嘛,能拖的时候当然还是要拖啦。他回头去逗蜥蜴,它正半醒不醒的趴着晒下午最后的一点阳光。
啊,对了,饲料,记得是周二就寄到公司……
咯噔。
万一……
算了算了,周五还是要去上班的。到时候也不是不能拿。
小施立马打断了自己脑内那个不怎么好的未来猜测。
没多久被同事再次来电话吵醒。果然的先问了他两句身体就谈到了工作。
“……哦,对了。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啊?”
“嗯。对。你不用来了,公司炸了。”
“啊???”小施完全没能理解同事说了啥,明明每个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完全不明白。
“炸了???”
“对啊,炸了。昨天不知道哪里跑出来很多蟑螂,跑的到处都是。公司里今天找了灭虫公司去喷药。好像是电线被蟑螂咬穿了吧,又加上喷雾里有什么成分。结果就这么炸了。”
“不过喷药时候东西都搬走了,人也都出来了。所以倒没啥大事。就是这段时间得在家办公了。”
同事叹了一口气。
“但是到底哪儿来的这么多蟑螂啊?”
小施看了眼书柜上的蜥蜴,没敢说话。
我要是说,这都是因为一只湿袜子,你会信吗。
当然。这句话他并没有说出口。
1、
克里斯·格里菲斯在五岁前最大的乐趣,就是幻想他的邻居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有一个坏毛病,趁父母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翻过自家的围栏,溜到隔壁家的院子里,然后在那棵巨大的紫杉树下荡秋千。那秋千造型精美,材料结实,据说已经有十年没人来保养过,却依然牢固稳当,而这十年间,树的枝干也愈发粗壮,树枝遮天蔽日。
除此之外,这里和镇子上那些寻常的小屋没有任何两样,红屋顶,白墙壁,门廊用白漆刷好,门前吃草地郁郁葱葱,只是门窗紧锁,窗帘紧闭。克里斯注意到那是些简单却华美的丝绸,用细密的针脚绣上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优美图案,透过其中两片没有拉得那么严实的窗帘缝隙,他看见那屋中有一台梳妆台,那不是一个公主能够配得上的,高贵庄重的样式,没有一个年轻女孩能够承担那么沉重的纹饰,起仿佛童话中女王的梳妆台。
如同一位女巫隐藏在都市中。
五岁那年他最大的乐趣结束了。隔壁的屋子终于迎来了它的主人,但是并不是他想象中的女巫,而是一个男人,一副标准的美国海报里才会出现的样子,湛蓝眼睛,金子长发,还有健硕的身材和英俊的外表,是那种从你身边走过男男女女都会回头的类型。
转天男人便亲自上门,送上亲手做的烤肉表达问候, 克里斯这才算看清,男人大块的肌肉几乎要将那件可怜的上衣撑爆。
“哇哦,你们的孩子很可爱。”
“谢谢,不过他有些怕生。”母亲将他从墙角后拉出,“克里斯,来和奥丁森叔叔问个好。”
“叫我哈罗德吧。”男人蹲下来,但是视线依然比瘦小的克里斯高上了一头,“你好,克里斯。”
2、
在几年的好奇之后,小克里斯终于有机会能够一窥“魔女”的房间。好心的哈罗德叔叔为他保留了荡秋千的乐趣,而格里菲斯太太很高兴在学校和社区之外她有了个可靠的地方供小克里斯玩耍。小克里斯对此没有异议,也不能有异议。
在一个盛夏的午后,他被母亲送到奥丁森家的门口。透过大门看去,阳光舍弃了客厅,家具精致的边缘和花纹在阴影中扭曲变形,成为某些他不敢辨认的东西,发出若隐若现的沙沙声。而在黑暗的尽头,奥丁森先生将一头金子般的长发系成马尾,正在厨房里忙来忙去。
小克里斯被母亲推入屋子,大门在他身后砰地一下合上,在母亲渐行渐远的脚步声中,他哇地一声哭出来。
一个魁梧的身躯靠近他,轻柔地将他抱起:“怎么了孩子?”
小克里斯答不上话,只有哭,恐惧的惯性依然残留在他的脑海里。
“我明白了,你怕黑是吗?”哈罗德抱着他穿过客厅,径直走进厨房。沐浴到阳光的那一刻,小克里斯停止了哭泣。
“哈,抱歉,我的宠物这几天生病,见不得阳光。”哈罗德将克里斯放在高脚凳上,从桌子上拿下一块曲奇递给克里斯,“下次你再来她应该就好了。”
克里斯看着阳光从他的金发上滚过,最后停留在他硕大的肌肉上,于是克里斯忍不住嘀咕道:“但是……黑暗真的很恐怖。”
“那是当然。”哈罗德背对着他,用力将碗中的蛋液打发,“黑暗里我可什么都看不见。”
这让小克里斯忍不住兴奋起来:“你也怕黑吗?”
“当然,黑暗里什么都可能有。”
“但我看不出来。”小克里斯嘟起嘴,“你一定是害羞了,你一定在骗我。”
“为什么?”
“妈妈说男子汉不应该胆小,我应该为此羞愧。”
哈罗德放声大笑。
“这是我们男子汉的事情,别听她的。”他转过身来,面对着克里斯,手上动作依然不停,“男子汉当然会恐惧,但是男子汉不会退缩。”
“不退缩?”他的小脑袋无法理解其中的差别。
“我也怕黑,每到夜晚,我就会感到绝望和恐惧,就好像黑暗中有什么要把我吃掉。”哈罗德比了个怪兽的脑袋,小克里斯睁大了眼睛,“但是我不会躲起来,如果那怪物真的袭来,我一定会打败它。”
“她会陪着你吗?”
“她?”
“你的宠物,你刚刚说她生病了。”小克里斯一脸认真,“我能看看她吗?”
“她是个温柔的大个子,但恐怕她会吓到你。”
“我不怕的!”他叫嚷起来,“我才不怕。”
“好好好,知道你不怕了。”哈罗德从抽屉里翻出手电筒,牵着他从高脚凳上下来,两人一起走进昏暗的客厅中。这次克里斯看清了,在客厅的一方角落里,放着一个巨大的半透明收纳箱,高度足够和克里斯的身高持平,相当现代的风格和周围复古的装饰格格不入。
“她应该刚刚睡醒。”哈罗德从上方照下去,克里斯也探出头去。
一条棕色的巨蟒安静蛰伏在箱子里的木屑中,枕着自己繁复的花纹慢悠悠地打哈欠,察觉到有人接近,巨蟒吐了吐信子。
克里斯伸出手,巨蟒对于贴近的热源有些疑惑,但随即还是抬高脑袋贴了上去。冰冷光滑的鳞片贴上来,他噌地一下收回手。
“她碰我了!”克里斯兴奋地宣布。
“看来她相当喜欢你。”
3、
小克里斯七岁时,妈妈给他生了一个弟弟。
“来看看他,克里斯。”格里菲斯先生和太太招呼他。克里斯站在哈罗德身边,不知所措,一如他昨天半夜被临时送到哈罗德家中时。
“去看看他,克里斯。”哈罗德的手掌轻轻抵住他的后背,“以后你们就是兄弟了。”
“兄弟?”克里斯抬头看他。
“那是能和你共患难的人。”
共患难的第一个意思,就是分走所有本该属于你的东西。克里斯吃着这周第十五顿冷吐司,从冰箱里拿出的吐司又冷又硬,他的一颗乳牙松动了,只要一碰就会钻心地疼,他只好用里面还算完好的牙,就着水一点一点磨。
格里菲斯太太的摇篮曲从楼上传来,伴随着大量节奏轻柔但意味不明的语气词。那个房间,克里斯记得,还有他最喜欢的唱歌小熊,可惜它现在是那个婴儿的了,他被勒令不能拿回他的小熊,“男子汉不需要小熊,但是你的弟弟需要。”
也许他该去帮哈德森太太捡报纸,她是这一带出手最阔绰的人,半年他就能再买一只唱歌小熊。正想着,突然他嘴里一阵剧烈的疼痛,紧接着是铁锈的气味和一颗硬物,他连面包一起吐出来,在这一堆湿哒哒的红白混合物里翻找,最后找出一颗樱桃核大小都没有的乳牙。
克里斯跑进厨房,从冰箱里拿了一袋冰,直接按在脸上,当口腔里最后一丝铁锈味也消失之后,他伸手进去,在下牙龈上找到了那个断掉的牙根。硬物和软肉摩擦手指的感觉异常怪异,但是现在乳牙已经下来了,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克里斯捧着那颗牙,在自来水下洗净,然后他走出门去,外面的天气就和他现在的心情一样好。小克里斯掂起脚尖,用力地仰起头看向房檐,他比划着,在家里的草坪上不住后退,直到找到一个他满意的距离,然后,用力向上甩动手臂——
现在他独立完成了这一切,连阳光都更耀眼了些。
4、
“我不高兴。”
克里斯瘫在哈罗德家的高脚凳上。
“我记得现在应该是你的西班牙语课。”
“那个早就结束了。”
“你不回家?”
克里斯发出一声含糊的哼哼:“麦克那小混蛋天天跟我过不去,我不想回去。”
哈罗德在他对面坐下:“打回去试试。”
“打过,被我妈骂了。”克里斯的声音更小了,“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我是不是她亲生的。”
“那就和她大吵一架吧,只要你开心就行。”“我可不要,那样她就更有理由在外面说我的坏话了。”
说完他更加放肆地趴在桌上,哼着荒腔走板的调子。哈罗德没有再说话,屋里一时只有他喝茶的声音,克里斯的歌声,以及耶梦加得翻身的沙沙声。他到现在都不敢相信竟然真的有人管自己的宠物蛇叫耶梦加得。
他隐瞒了哈罗德这段时间一直头痛的事情,他只当是课业太重睡得太少的后遗症,每天往嘴里扔两片阿司匹林凑合应付着。反正和妈妈说了她也不会太在意,去医院的话自己还得自己去排队,没那个时间。
觉得有些扛不住的时候,他佯装有些劳累,告别了哈罗德,慢吞吞往自己家里走。院子里的紫杉树依然郁郁葱葱,但是秋千在几年前就因为损坏被哈罗德以危险为由拆掉了。
克里斯躺在自己的床上,盘算着先睡一觉,等醒来的时候要是头不痛了,就继续写作业。反正他的成绩足够作为他的担保,一次两次不写也不是什么问题。他一直习惯于此,未来应该也会如此。
——如果没有隔壁传来的重金属噪音。
麦克最近迷上了死亡摇滚,而格里菲斯太太竟然真的就给他买了音响。他现在由衷赞美那些政府人士无限阉割孩子们能接触到的内容的行为,他不怪他妈,真的,他只怪那些让麦克接触到死亡摇滚的人,到底是什么精神变态才会让一个十岁的小孩接触这种东西。
克里斯用枕头捂住脑袋。
很烦,烦到想杀人……对啊,为什么不杀了呢……
为什么不杀了呢?
5、
哈罗德站在格里菲斯家门口,手中拎着一把锤子。他先敲了敲虚掩的门,在等待半晌依然无人回应后,推门而入。
室内一片漆黑,死寂充斥着整个空间,哈罗德扫视整个屋子,转身上楼。
踏入二楼的那一刻,血腥味骤然加重,哈罗德粗略估计了一下,三个人。二楼和一楼似乎没什么区别,死寂和黑暗,只有一个房间,隐隐透出光亮。房间里,克里斯证低头坐在自己的床上。
“你还是想起来了吗,巴德尔。”哈罗德,或者说是托尔,站在门口,堵住了他最安全的那条路。
克里斯对此的回应只是挥下手里的球棍,一条蛇尾从托尔身后猛然挥出,替他挡下了那根棍子。
“看看我们都衰弱成什么样了。”嘶嘶的声音自他身后发出,一个蛇脑袋搭上托尔的肩膀。耶梦加得探出头:“要是在以前,我们这会应该还在用刀剑厮杀。”
“你倒不用提醒到这个份上。”托尔嘟囔着,举起了手里的锤子。
“你是巴德尔,还是史尔特尔?”
他们不是神明,当他们的思维能够被人类所理解时,他们就已经和人类是同一存在。洛基是最早发觉不对的,在巴德尔出生前,光明就已经存在,巴德尔并非奥丁的长子,为何在他死后芬布尔之冬就迅速降临,一切的解释只有巴德尔带走了光明。光在他死去的那一刻便悄然变化,然而霍尔德早已被流放之荒野上,终日行走于黑暗中,无人再有能力阻止他。
光明,野火,灭世之火,他们三个的本质并无区别,这就是洛基能察觉到他的原因。他们注定了同生共死,只要有一个活于世上,剩下的两位也终要复活。
他们是那个上古文明最后的遗孤,穿越了漫长的岁月,他们追杀光明之神至今。
6、
警笛撕破这片社区的宁静时,托尔刚刚回到家里坐下,耶梦加得从他身上下来,绕在他的手臂上
“我始终怀念那些,耶梦加得。”托尔倚在他的藤条摇椅上,目光看向园中遮天蔽日的紫杉。耶梦加得将脑袋挂在扶手上,靠在他手边。
“宫殿中间也有这么大一棵树,我总是爬上去下不来,每次不是父亲就是叔叔把我捞下来……”
“到了那一天,海拉会来接我们吗?”
“纳吉尼法已经在路上了。”耶梦加得吐出蛇信,“我能听见她在船头的歌声,还有父亲的竖琴。”
“想不到他竟然也会来。”托尔捂住脸,“来检验我的成果吗,你能不能让海拉透漏一下他带没带他的法杖?”
许久之后,耶梦加得才再次吐信:“父亲没有那个心情,他的琴声很哀伤。”
“为你吗?”
“为我们。”
“我是没想到这一天这么快……”托尔嘟囔着起身,声音伴随着他走进房间逐渐远去,“房屋出售和转让的手续哪有这么快就能解决……”
“……我可以让他们在海上再等等。”
耶梦加得的声音淹没在紫杉树的歌声里。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生日蛋糕】
【纽扣】
【腐朽的锁链】
【五朵卡萨布兰卡】
【一曲蓝调】
屏幕中的池子开始沸腾,其中混杂这无数生物的碎块,绿色,红色,更多的是棕黄色,无数暗沉的色块在翻滚。
“最重要的,是这盘早已录好的磁带。”用两只手郑重地将录音带放入一只老旧的播放器中,主任按下播放键。
【现实与幻想,一体两面。幻想是一次跳跃,带着梦和天真跃起,足以触及生命最高的进阶。直到我们落回现实,脚踏实地才意识到所谓残酷……】
池子中的骚动愈发剧烈,池中内容物高高上扬越过了地面,整间房子都开始弥漫一股又一股灰白的雾气,雾中似乎有无数肢体在舞动。即使隔着屏幕也能感受到振动,不亚于一场突入而来的地震,宛若站在导线即将燃尽的火药桶上。市长,24号城的市长,昨日才刚上任的市长先生,差一点就要转身逃离,所幸周围的工作人员足够镇静,抑制了市长先生的恐惧。
“简直就是地狱。”市长吐出一口气,才发觉自己的声音即微弱又嘶哑,嘴唇的颤抖久久不能平复。
“我们称之为【魔女的坩埚】,大部分时候,连我们也无法确定从中会诞生出什么。”主任向后撩起头发,拿起电子笔在终端上轻触,房间内的雾气被驱散,露出从中诞生的形体。
那似乎只是个裸体的人类男性,目光呆滞面容呆板。和刚刚声势浩大的一幕相比,这个结果似乎显得十分违和。市长以探寻的目光看向主任,她却只是笑着示意等待。
那个造物开始行动,它的行动让人想起机器的运作,精密毫无变化,但随着它的行动,随着它听着房间里播放着的节奏反复的曲调,随着它将房间内的一切信息收入脑中,沉寂的冰块开始融化,它的眼瞳开始转动,面庞开始生动。它走到摆放着蛋糕的桌子边,毫不在意上面的各种从池子里溅上去的秽物,捞起一块放进嘴里咀嚼起来。
此时市长才意识到真正的违和之处,它体型略大,像是人类放大了一圈的样子,同时非常干净,在这个到处都是粘液和污浊的房间里显却能不沾染一点。
市长看着它触碰纽扣与锁链,嗅闻花朵的香味,在一连串的行动后换上了一身人类的伪装。
“这一切,就像是一个仪式。有什么意义吗?”
“没有任何深意,唯一的意义就是让他取回人类的形象,规范它的行为,让它像人一样行动。”主任按动按钮,一套服装从房间顶部落下,吸引了那个生物的注意力。“他的原身应该是参与五十年前战争的士兵中的一员,那时候为了胜利,不管是怎样的手段都愿意尝试,变成和怪物类似的存在也是一种战斗的方式。这些花朵、锁链、蛋糕等等,对过去的他来说应该是无比珍贵的纪念吧,因此可以作为锚点将他作为人的部分唤醒。可惜长期的污染让它只能按照事先设定好的程序行动。”
它捡起衣服,开始用鼻子辨别气味,随后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低沉吼叫。当它穿衣服时,市长注意到怪物的身躯开始变化,让他想起妻子制作蛋糕时用到的面团,发酵过的面团——收缩与膨胀。当它穿上衣服时,衣服已经很合身了,或者说,它已经很合衣服了。现在,它已经完全像一个正常的人类。于是它像一个正常人类一样,拉开房间的门,走了出去。
“它不会……我是说,它看起来太诡异,太危险了。”市长连连摇头,他昨天才任职了24号城的市长职位,今天终于了解到了这座城市最黑暗的一面。
“它只对它的同类感兴趣,它是最棒的猎手。接下来它会在我们的引导下前往目标的活动区域,它有最灵敏的感官能力,其他怪物逃不过它的追杀。”主任抬手捏了捏眼镜框,“请冷静,市长先生。它对我们的城市不会有危害的。”
“竟然要把城市的安全托付在这种怪物身上。”
“不,我们当然不会将全部希望寄托在这个我们无法完全理解的东西上,为此我们才努力建立起一整个城市的防护系统,我们研究室不过是其中的一环。但是,市长先生,请仔细想想,在这片大陆的17座现存城市里,我们24号城一直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果,建立了最繁华的市区,每年因意外死亡的人数一直处于最低水平,这一切成就,都在于我们敢于冒着风险投入那些最危险的技术。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太危险了,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这个东西,我们不能依赖这种不可靠的防护措施。”
“为什么不能反过来去利用呢?我们有一整套完整的研究计划,经过六十年,三代人的研究,当我们借此制造出真正可控的生物兵器时,我们才能真正避免使用这个不可控的未知的怪物。”
池子上方骤然打开一个口子,随着狂躁的吼叫声,两头相互纠缠的怪物落进池子,溅起无数汁液。出门时不过是人类模样,回来时已经完全是野兽的模样,将猎物拖回自己的巢穴。两头怪物的撕打隔着厚厚的墙壁也能穿透过来,翻滚的体型几乎将整个屏幕填满。
“看吧!只需数分钟时间就能将潜伏在城市里的害虫揪出来,如此高效!这才是人类存活下来的希望!”主任的声音中蕴含着兴奋,或许她自己也意识不到这份狂热,远远超过科学研究的范畴。
只有市长惊恐地看着怪物拖拽着败者的尸体,缓缓沉入混沌的池沼之中,恍惚间似乎整座城市都将被这个小小的池子吞没。
神啊,过去我们费尽心力驱逐出去的怪物,如今却由我们亲手豢养。
(本来后面还想一半,但是怎么写也接不上,好苦恼。我怎么就这么僵硬啊啊啊)
作者:狐獴
评论:随意
江湖人可以没喝过陇地“一碗楼”里最烈的酒,但不会没听说过“无曲剑”的名号。
有人说他至少已成名三十年,还有人说他只是个弱冠少年,传言纷纷,但有两件事人人笃定。
一、“无曲剑”的美,二、“无曲剑”的正直。
首先,人们通常不会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似乎是用一个一文不值的优点掩盖他的人格的光辉,用赞美来轻贱,但这个形容在“无曲剑”那里是醒目的,更何况他还有第二个优点以衬托他的美。若说一个人正直,江湖人也不会太信,毕竟江湖是血的江湖,是天真愚钝浇灌泼洒出的江湖,是背叛的江湖,但正如人们笃信他的美,人们近乎天真地笃信他的正直。一个人若有了这两样,那他便是神。
项秋生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对这两点也深感认同。
夕阳溅血,京城荒郊半人高的枯草也溅血。
夕阳的血是大盗宏星子溅上的,她与项秋生交手了半柱香的时间,力竭亡于秋风刀下,被窃六年的神通玉现在正静静躺在项秋生怀里。项秋生并未舒展神情,只因此处还不停地溅血。
是雄狮的血,是豺狼的血。
人迹罕至的荒郊,此刻竟聚集了十几个人,错,应该说是十三个人,和一个人。
十三个豺狼虎豹般的白莲教人,一个铁骨铮铮傲然屹立的“无曲剑”郑武曲。
郑武曲的衣袍早已染红,虽是神情傲岸,可显然已撑不了多久。
“今日北镇府司指挥同知郑武曲在此,尔等伏诛”
他的声音已不像往日一般恢弘,但目光仍是睥睨。
换做别人,白莲教众会觉得他可笑,可面前的无曲剑说出这样可笑的话,他们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他们吼出声,扑向已气空力尽的无曲剑。
刀锋过处,秋风横扫,杜鹃声断,命消蒲苇。
郑武曲诧异地垂下剑锋,打起精神整顿衣袍,向项秋生一揖。
“素闻‘一诺无生’大名,今日一见,果真古道热肠,郑某佩服。”
“你却和传说中的不大一样。”项秋生打量了几眼郑武曲,抄着手和他扯闲篇,“有人说你年龄很大了,我看并不见得,都说你很美,那倒是真的。”
郑武曲的确很美,面相略带阴柔,气质却没那股子忧伤地矫揉造作,躯干线条流畅,筋骨分明,站在荒郊的枯草地里,无损亦刚亦柔的超越性别之美,男性和女性的优点都聚拢在一处,不得不说是造物奇迹。他年龄并不大,看起来可能刚过而立,这样年轻就能享誉江湖盛名,令人艳羡。
“郑某只是食官禄,尽臣职,受国恩的一介武夫而已,”郑武曲并不介意别人怎么说他,“江湖朋友人抬人,抬举多了就失了真。”
“你这人很有意思,”项秋生哈哈大笑,“不是江湖人?不知道上个月被你杀了的‘血满天’和‘鄱阳鹰’听到这话作何感想?被你缉回的韩王宝藏又该如何评判?”
“郑某只是奉令诛杀滋扰百姓,目无法纪的匪患,断不会因私人恩怨涉入江湖事务。”
“怪不得你这么神秘。”
“‘秋风刀,一诺无生’名头也足够响亮,世人传扬你一诺千金,为了完成诺言死不回顾,也绝不会背叛朋友。”郑武曲把话头引到了项秋生头上。项秋生不置可否,嘿嘿一笑“江湖上的人通常会这样褒扬自己,看你信多少了。”
郑武曲也笑了,笑的风清月朗,那股子官家“端着”的劲也没了,整个人平易近人了起来。
“那我说我也不会背叛朋友的,你相信吗?”郑武曲含笑问他。
项秋生点了点头,“一个人做官往上爬,终究会变成很多人嘴里的恶人,但你却还是所有人口中的君子,你这种人,不是大奸大恶,就是大能大善,为了相信世上还有好人,世人还没昏聩,我选择相信后者。一个正直的人,不一定不会背叛朋友,但一定不会背叛道义。”
郑武曲松散随意地陪项秋生坐在茅草堆上,解开飞鱼服,慢慢包扎身上的伤口,不远不近地跟他闲聊,他虽不在江湖,但对江湖事了若指掌,谈吐风趣得体,让人很难不爱。
待他包扎完毕整好衣衫,二人便要分别,项秋生思忖一下,从怀中取出一物抛给郑武曲,道,“你是刚杀了人的官,我是刚杀了人的匪,为了无曲剑下能活命,这东西交你了。”
郑武曲接过拿物件一瞧,脸色就变了,像是扔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丢在茅草堆上,起身疾声问道:“你从哪里搞来的这邪尊玉!”
项秋生莫名其妙,这玉是刚从宏星子手里缴下的,宏星子六年前窃走了前朝丞相墓里的宝贝,就属这件最珍奇,郑武曲怎么可能不知道。
郑武曲沉声道:“这宝贝可能确是你说的神通玉,但已然沦为了邪教招引符。你看这玉一面是无生老母,背面是修罗鬼母,正面主生,背面主死,这种双面相,就是我家乡白莲教人信奉的天尊相。”
“邪教玉符,那至于怕成这样?”项秋生疑惑道。
“这不光是邪教玉符的问题,”郑武曲脸色煞白,眼角略微抽动,“是一个传说,传说白莲教天尊斩下恶鬼头颅,挖出碧色鬼眼,雕成招引符,于大劫之时附身其中。天尊降世,必有一生一死,天尊功德圆满之时,必带百万教众横扫世界”
项秋生摇摇头,“神鬼之说不足为信,有可能是前朝人为了保护丞相墓,放出的流言。”
“流言与否,我不知道,但据我所知,天尊玉符在这六年里已杀了不少人,只要有人遇到天尊降世,那无生老母所面朝之人能生,修罗鬼母所朝之人会死,没有例外。”
项秋生不言语,看向神通玉。暗淡枯黄的茅草堆上,碧绿的神通玉被暗淡的月光照耀,闪烁着邪恶的绿光。
云过雾遮,所剩无几的月光也消失了,可神通玉却绿得更肆意了赴,仿佛在嘲笑官家人和江湖人的胆魄。
“对不起,你说的这些我很难相信,”项秋生摇摇头,“也许你经常要剿灭白莲教,对这些掌故了解较多,但我不信神不信鬼,玉便是玉,你若不收,我自拿去当了换酒。”
郑武曲看着项秋生拾起神通玉,表情变得更难看了。
“你能不能……”他犹豫再三,终于张了嘴,可话说到一半,突然哽住,瞪大了眼睛。
血!
神通玉不知何时,染上了鲜血,可让郑武曲失声的并不是这个。
夜已深,雾更浓。项秋生拿着神通玉,猛地打了个哆嗦,就看见郑武曲腰间飞鱼服颜色深了一大片,下一瞬间,潇洒优美的公子人便如一滩烂泥一样倒了下去。
项秋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低头一看,他指尖挂着的神通玉,无生老母一面正朝自己,雕绘地栩栩如生的无生老母笑容邪恶,而另一面持杵的修罗鬼母正朝着倒下的郑武曲,杵上还犹然滴着鲜血。
天快要亮了。
“轻歌明月上,山河入高楼,不念故乡远,旧友到西洲……”
留仙花已贵为赤水镇第一楼的留仙楼老板娘,决计不会像五年前那样轻易露脸登台给食客们献唱,可今天来了个有趣的家伙。
说是有趣的家伙,也是晦气的家伙。
那人不甚高大,满身伤痕,脸上也被划掉了一大块肉,可那家伙喝的酒比今天其他所有食客喝的酒加起来都多,都烈,纵使留仙楼迎来送往,赤水镇上也没遇到过这么神奇的人。
更何况他还带了一口棺材。
是的,一口不错的棺材,打眼一看就知道是梓木,那人把棺材抗在肩上,大摇大摆地进来叫酒叫肉。留仙花一曲歌毕,满堂喝彩,他却似浑然不觉。留仙花冷哼一声,翩然下台,姿态万千地坐到了那人对面,棺材旁边。
留仙花问:“客人是从哪来,来我们这小镇做什么?”
留仙花问:“客人带着这棺材里,可是葬的有人?”
从没有人会三句话不理留仙花,故而留仙花两句没问出个声响,第三个问题就陡然尖锐了起来。
留仙花问:“客人带的棺材里,可是客官杀的人?”
项秋生木头似的表情终于动了,被削去一块肉,结了厚厚一层黑茧,已经皮肉扭曲脸泛出一丝叫苦笑的东西。他对留仙花轻轻说,“是我杀的,也不是我杀的。”
一诺无生,一诺无生,会杀了朋友,也会自杀,可他总会信守诺言,决不背叛,他来到了郑武曲的家乡,赤水镇。
(tbc、挺喜欢这篇写出来的风格,应该会继续写下去)
作者:段涯
评论:随意
“当你许诺永远时,至少应该拥有实现永远的能力。”徐燕说。
我仔细地回忆了一遍我们相知相识的过往,才回过头,谨慎地问道:“我没对你说过永远吧?”
她冲我翻了个白眼:“你太破坏气氛了。”
“你才破坏气氛吧。”我回以一声嗤笑,“别搞得好像咱俩在演什么苦情剧一样。”
她坐在我们一起买的桌子上,没有说话,晃了晃腿。我又瞥了她一眼,问:“桌子怎么算?”
“你不是回老家吗……”她本能地接话,回过神来,音量突然拔高:“到底为什么是你回老家啊!”
“为什么不是我回老家?我在家有车有房还有人脉可拉,回去过得可好了。”我说,开始给手底下的箱子封箱。
我其实不是很能明白她在介怀什么。
我们不是情侣。但多年来除了不上床不接吻以外,和情侣也没什么两样。我们同吃同进,无话不说。她的同性恋朋友,几乎每一个都会把我们误认成情侣。我真的想说,拜托,尊重一下两个单身女青年纯洁的友情啊!
很久以前,在她还没意识到自己更喜欢同性的时候,我们曾经在玩笑时约定,如果将来我们都单身,就一起养老。
她说这话时的语气很轻浮,我当时看待未来的态度也还轻松随便得很,因此毫不在意地答了:“好啊。”几年后她旧事重提,问我想不想和她合租,倒把我吓了一跳。
不过,坦白说,几年同居下来,我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一状态,有时真的觉得我们会一起到老了。
直到年初,我们各自回老家过年之后再聚首,她说她去相亲了。她说她可能要结婚了。
消息来得太过突然,我一时都不知道该说恭喜还是提醒她留意对方为人,最后傻乎乎地来了一句:“还好你和你前女友已经分了。”
她原本表情有点忧郁地搅和着咖啡,闻言朝我翻白眼:“那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
我想说其实我一直以为你和你的一个朋友在玩暧昧。最后只是笑。我自己没什么机会看到自己的表情,但很多人都说我这么笑很蠢。
我以为她会笑,但她好像很伤心,脸上没有表情,眼睛盯着一个地方就不动了。过了半晌,我笑得脸僵,有点尴尬地收敛了表情,才听到她低声说:“对不起。”
“有什么对不起的……”我有些不解,更多的是不知所措,转而问道:“那你要回老家吗?”
“不回。”她叹了一口气,“他,那个男的说他想去我们那边工作。”
“这样啊。”我点点头,心想还挺体贴,却沉默了下来。
这之后……其实说不上是因为她,但肯定是受她影响,我终于辞职,准备回老家。给出的理由是照顾父母。她不信。
本来她就在慢慢收拾东西准备随时走人,没想到最后是我先走了。
徐燕无聊地晃着腿,结果一脚踢到了桌腿,龇牙咧嘴地蹦下来捂着脚。我笑得有点头疼,半晌才停下来:“小心点啊。”
她幅度夸张地朝我翻白眼,表情凶狠。
我继续笑嘻嘻:“所以说少emo,想东想西的,这不就马有失足了?”
她瞪我:“所以说和你讲少女情怀就是白费功夫,你这人没心没肺的。”
“可是人有悲欢离合,这种事情我们早就知道了啊。”
她沉默了半天才说:“知道归知道,但有时候还是觉得……好像我背叛了你一样。”
我只好又支棱起来安慰她:“你要这么说,辞职回老家的我才是背叛的那一个吧。”
她皱着眉头思考反驳的话,我赶紧加快语速:“所以说别惦记谁对不起谁了,一期一会的缘分,有过就很好了。”
半晌,她闷闷不乐地说:“你还真是看得开。”
我松了一口气,转身去看卧室里还有没有遗漏,心想,因为我不在乎啊。
“因为你不在乎吧。”她说,“你一直都是这样……”
我没有回头,突然有些好奇她希望我在乎什么,但她什么也没说。
我粗略地扫过一遍房间。她蹦进来问我:“晚上一起去吃饭吗?”又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了。
但是很可惜。我抱歉地摇头:“我约的四点的车。”
“这样啊,结果连顿散伙饭都吃不上。”她说着,笑了笑,好像觉得事情很有趣。
这件事情我也无可奈何,只能干巴巴地开空头支票:“以后总有机会的。”
“嗯。”她笑着说。
把最后一件行李也搬下去之后,我站在楼道里,回头对倚着门框的她说:“谢谢你。”
她看着我,眼睛一如既往地明亮。
我说:“再见,徐燕。”
不会再见了。唯独这一点我们心知肚明。
这是我的责任。
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她的热情,却不肯付出爱情的我,最后被她抛下也是合理的吧。
即便我如此无理取闹地心怀怨恨,却还是假装自己毫不在意。她是否明白我的心思呢?我觉得她知道,只是……最后一次纵容我吧。
我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觉得是她背叛了我呢?明明我从始至终,没有一次主动选择了和她站在一起。
要求:随意
我们厂里有两种班:一个是我做的通勤,早八晚六;一个是倒班,晚七早五。这么上了四五年的班,有些人从来没碰过面。
我们办公室专做对外的财务,头头是个泼辣豪爽的女人,都叫金姐。办公室还有三四个姑娘做会计,都是精明跳脱的性子,很好相处,偶尔也嫌吵闹。厂里别的男同事都羡慕我在这办公室,我也不好说,每每只有苦笑搪塞。
金姐年纪不算大,但做事极为妥帖。不光是我们这些经她料理照顾的对她依赖,领导也重视金姐的本事,又是职称又是提干的,给金姐的名字下面挂了不少实实在在的荣誉。我们私下聊天,说是没点酸溜溜,那也不可能;但是自己确实也做不成金姐那样,又有什么好嫉妒人家。同办公室的小孟会计就讲过,她比金姐晚一年上班,本来心气高,专门去抢做招标的活,没想差点搞砸了;后面还得是领导把金姐换去救场。小孟会计去年结了婚,生了一个顽皮的女儿,现在与老公忙得灰头土脸,每天只等下班了。
这天我打好了几张单子,准备拿去找领导签字批示,刚站起来就听金姐喊我,让我顺路把什么材料一并带去。我一瞧,不过是个补填的报销单,往常是月末才用。我说今天怎么突然……金姐打断我,说领导要的。
我走去楼上签字。领导问我,今天还有什么急事要忙吗?我说单子签完暂时就没什么紧张的了。领导说,那先别下去了,跟着去小会议室开个临时会议,算是凑个人头。
小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我找了个最远的位子坐下,向旁边的二把手偷偷问是什么事?二把手看我一眼,把烟从嘴上移开,压低声音说,不是好事,本来这种会要每个办公室出人代表的,老头估计不好意思叫小金。我心想,是什么事还能不好意思叫金姐?
老头就是叫的领导,今年头发已经全白了。领导挟着他用惯的小号破笔记本进来,随手甩上门坐下。二把手从烟盒里挑出根中华,往领导面前一抛;领导笑骂了一句,捡起烟自己点上,开始念通告:某年某月某日几时许,我厂职工金xx于xx路某某足浴店消费600元……
在场几个年纪大的哈哈笑起来。我扭头看向二把手,这老技师也在笑,叼着的烟头扑扑地往下抖着灰。领导也在笑,说了句安静,又往下念:……用于店内女技师手淫服务,结账时xx路派出所进行扫黄打非排查行动,予金xx拘留x日,x元罚款……
我又看看二把手。二把手睨我一眼,我低声问金xx是谁?二把手也低声道,是倒班的,你不认识,但是是你们办公室小金的爸爸。
我吃了一惊。领导本来在叫二把手的外号,见我们正在说话,便收了笑意,说:叫他来是他们办公室都是小女孩,这小金呢,她也不好看。听听就行了,回去别乱讲。那小姑娘呢,也不好听,也不要给她们说。
二把手说,大家都有数的,不会乱说。
旁边两个工程师也跟着说,又不是好事,谁也不会多这个嘴的。
回办公室的路上撞见了做技术的小刘,嘴里还念叨着测试数据,一身油污。他刚做了爸爸,为了宝贝女儿,一改往日的偷懒耍滑,满心都是要赶紧挣个高级出来。
小刘见我是从四楼下来,好奇问了几句。我刚说了句领导找去开通告的小会,小刘就乐了,说是不是金老爷那事?我说你怎么知道。
小刘说,咱们厂里就这么多人,谁还不知道这个呀。你是不认识咱金老爷,明年就六十了,这老当益壮……
我也忍不住乐。小刘撇嘴,说,会计一办公室,老头特地喊你去,看来也是觉得难看,可不敢给那群小姑娘知道。你说这金老爷是怎么想的?
我说,金老爷好像还是金姐的父亲。
小刘叹道,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金姐。
我说,金姐上半年才得的提干呢,公示期还得几个月,还不稳当,也不知道会不会对她有影响的。
小刘说,我倒不是说金姐提干这事,你知不知道金姐要结婚了?
我愣了愣。小刘又说,金姐虽然说干活好,人长得也漂亮,到底三十多岁了,找到个老公不容易。你看金老爷这爹,不是给闺女找事吗?
我说,金姐知不知道这事?我记得金姐说她从家里搬出去住了。
小刘说,通告都贴在宣传栏里面,虽然谁也不看宣传窗,保不准金姐恰巧路过了扫一眼呢。再说了她亲爹蹲派出所好几天,她真能不知道?
我叹气,说金姐也是难,怎么有个这个爹。
小刘瞥我,说,金姐是倒霉,但是金老爷不也一样是倒霉吗?怎么就遇到扫黄打非了呢。你说这人背运那是真背,老司机开这么老多年破车,就这回翻船了。
我听着总觉得不像好话,但我嘴笨,一时也回不来什么话,只说自己还要回去打单子,就匆匆下楼了。
年关岁末,财务这会儿的活总是最多的。就是孩子还小的小孟会计,也不得不挤出时间跑来加班。我们几个未婚的觉她辛苦,好说歹说帮她分了活,劝她按点下班,说小孩还是要紧。
跟我们这群手忙脚乱的货色不同,金姐依然是那副游刃有余劈波斩浪的样子,手底下几叠凭证,照样有条不紊,甚至还得空给我们煮些花茶。小方会计边敲键盘边哀叹,说金姐你怎么还能这么高兴?金姐笑道忙过这一阵我可就要去休婚假了,你们讲我开不开心?
办公室里一片艳羡不满。金姐等我们声音小下去,又说:咱们都加油,我要了两个礼拜假的,婚礼还得回老家办;这一通的活得你们跟我一起加紧,不然下个月你们抓不到我来做扫尾了。
我问,金姐下个月都不在阿?
金姐说,怕什么,有事再给我打电话呗。
小方会计说,金姐少有这么长时间不在厂里,见不到金姐,心里还有点虚呢。
金姐乐了,说你们少在这给我架,我可两三年没休过年假了,下个月谁也不准喊我回来,求我也不行!
办公室里又是一阵嘻嘻哈哈。
金姐的婚礼办得低调,厂里谁也没去。只是突然来了位红光满面的师傅,长相很可亲,讲话十分客套,说是送金姐的喜糖来的。
我们道了谢。小孟会计活络,首先向那师傅说恭喜,叫他金师傅。我们转了个弯,也学着叫金师傅,跟他说恭喜。小孟会计跟他寒暄,说金师傅一向都是晚班,今天白天也不休息了,匆匆地来分喜糖?金师傅满脸喜气,说这是金姐特意交代了,要专门送来她办公室的,又说等金姐休假回来,要喊我们办公室一齐吃饭的,教我们一定腾出个周末来。我们连忙说好。
等金师傅一走,我们办公室便静下来,只有些各自打字或拆喜糖盒子的声音。倒是小孟会计出声惊喜道给我们的喜糖更多一件什么好东西,说要带回去给她女儿能吃。我说我不爱吃这些,这盒也给你家小妹呗?小孟会计道了谢,喜孜孜地走来拿去盒子。
我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盯着摊开一桌的发票凭证发呆。金师傅一进门就知他是金姐的父亲,两人都是周正的窄脸,鼻梁稍拱,脾气也是同出一辙的豪爽大方。金师傅头发只是花白,浓眉上有几根长寿毛,眼周皱纹却不多,炯炯有神的一副神气喜人的模样。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能去足浴店找嫖,弄出这么一套丢人的动静。我本以为出来这种通报,不论是金姐还是金师傅本人,断不会敢于使金师傅大张旗鼓地跑去厂里各处结交;未想金师傅会这么利落,替金姐往通勤的办公室跑来走去,身形姿态依旧笔直坦荡,仿佛事情从未发生过,或厂里人全不知道这事。
几天后,我跟小孟会计一同出外去办一件公事。路上我问小孟会计说金师傅,小孟会计却神秘一笑,说有什么奇怪的?老金到底没退休,班还是一样要上的;金姐也并没有辞职的意思,亲爹也换不了,日子还不是一样要过下去?
我讷讷点头,只觉得这话有些道理,但我依然不是很能信服。我总以为金师傅或金姐身上会因此引发一些风暴,或者情绪出现什么突然爆发,但是都没有。也许他们是在装模作样地硬撑,也许是真的不当一回事;也许同事们其实都是些表面文书,金师傅的风流落地不过一件茶余饭后的男人间的笑话,谁也不会认真做个污点,戳去金师傅脸上难堪。也许他们并不觉得这事值得如何。真正怪异的大约只有我,偏替别人家的逸事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