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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眠春山
原作:综艺《创造营4》 rps 于洋X赞多
凌晨,水声浙沥的洗手间里,赞多在洗手台水盆的倒影中看见了于洋。
当时赞多把脸埋进一盆冷水里。冰寒刺骨,激得他太阳穴酸涨作响。炽白灯光粼粼,被他撞散成一水晃荡泡影。银箔满目熠闪,像反复练习到后来眼冒金星。他靠这盆苍白的水,冷冻自己残余的激情和不甘,脱离水后,也长久地注视那汪碎月。而当视野里,突然渗进了一片五彩斑斓,有一瞬令他产生了过曝相片重新上色的错觉。
在这个时间点遇到于洋,他有些讶异,更多是好笑。于洋身上的花花睡衣,第一次看时他就很喜欢,烂漫夸张的色彩,披在这个外表沉稳的人身上,像他丰沛有趣心灵的具现。花花于洋睡眼惺松,头发飞逸,看他还要微低头,离了背背佳就有些猫背,破坏着自己白天的笔挺形象。赞多觉得自己该是对他笑了的,像尝试做无事发生的笑闹。可于洋看了他的笑,扁了扁嘴,一把环住他肩背,拍了拍,轻轻带他往外走。
于洋有什么想要别人做的事,从来不会勉强,通常是一本正经,用三寸巧舌和亲切方言,缠磨到对方妥协,没脾气耐他如何。不过对上语言不通的赞多,他惯常的忽悠大法不灵光,舌头打了结,只能连比带划。出乎意料,赞多顺从地跟着他,松懒疲乏。或许他对于洋这类性子的人,一向容易迁就,又像他刚被浊潮拍打过,抓住他这根浮木,顺水漂流。能在舞台上跳惊艳全球的House的大神,仿佛新生的腿还没组装好,往于洋肩背上猛挂,于洋夸张地做了个吃力的嘴型,赞多憋笑得乱颤,脸颊挨蹭在于洋肩窝,传染得于洋胸膛发烫。
走廊拐角里的琴房相对森冷,空间不多,平日往来人少。但于洋还挺喜欢这里。被月光晕开的夜色,眷顾此地,不是彻底而密不透风的黑,像一箱夜晚的海浪,泼在房间里。光自玻璃窗始,透入空间,从月白到深蓝,再过度到朦胧的阴翳。窗外偶有橙黄灯茫晃悠移过,稍微映亮房间,像屋子在间隔许久地舒缓呼吸。于洋从宿舍取了东西,蹑手蹑脚折返,进来这里时,看见他示意先进来等他的赞多,缩着无处安放的长腿,背对他蜷坐在椅上,看向窗外灯束,软耷湿发上水珠泛现幽光。一瞬间那个宽阔背影,看去恍惚几分单薄。
于洋涌起看隔壁家小孩的大爷式心软。他拿着软毛巾,往赞多湿漉漉的脑袋上搭,顺着毛,从额头薅到后脑勺底,惊异于赞多头发的细软。他犹记初舞台时,赞多伴着满身光芒与全场喝彩,向A区他的方向走来,矜持而浑身压迫,而于洋是渴望同他握手的人潮的一份子。握完手,他一时紧张,手脚都不知往哪摆。
而当下,吃吃的笑和细声细气的“痒”声从手底下传来,赞多的脑袋全然放松,跟着他手左摇右晃,仰抵在于洋扶托住他的掌心里。于洋想,如果不是机缘巧合,他们在一个宿舍相遇,他对赞多的印象,可能就只停留在那日庞然而单一的锋芒了,而不是这热烫、鲜亮的,脆弱的人。
他示意赞多拿着毛巾,在他带过来的袋子里翻找,他上岛时特意带了一大箱零食,为抚慰深夜饥饿时容易悲从中来的心。他摇晃一款日式风味的零食,颇有点献宝之意。赞多笑起来,却摇了摇头。此刻相比零食,他神迷于缥缈投射他们的光影,想问于洋,窗外那束会平柔晃过的光是什么,过往车灯、跑道上照射灯,还是海岛边际穿风而来的灯塔?但他想了半天,区分这三种表达的中文,被混沌脑海蒸发。他看着带他来这个安宁好似遗世之所,费力搜刮他听得懂的词汇,用他故乡风格零食哄他的于洋,当下那一刻,他觉得那光是什么都不重要了。他一手握住于洋在跟前晃的手腕,一手捂住心口,点头磕绊道:“谢谢于洋,我很高兴。”
赞多居然不吃东西,于洋觉得事情严重了。赞多弓腰坐着,抓着那条毛巾,像那条毛巾就是所有他需求之物,得以远离了白日人心各异的练习室,抓紧他能且仅能掌握的,己身的一小部分。于洋想,他想让他更开心,不是为感谢他心意的高兴,而是更贪心的,不能知足的快乐,像他独自起舞时,自由肆意。
“我能帮你。”他拍拍赞多因长时间加练,肌肉紧绷的腿,掏出那瓶他为了练舞地狱,准备给自己老胳膊腿的活络油,开始语言障碍也无法阻止他的忽悠,给他灌输老中医配方神器,即使功力不到一成,也给赞多听得一愣一愣,并自告奋勇,要帮手跃跃欲试的赞多。那撸袖的阵仗,就差没往手上吐两口以表郑重了。
赞多褪下运动长袜,他的肌肉随时为爆发预备着,摸去满手兴奋与战栗的热度。他坐在比于洋高一截的桌上,裸露的膝盖和小腿,像一截暖白光晕,不像光照在他肌肤上,而像光融入了他周身盈散的淡辉。
他托着赞多的小腿。他的腿像野豹般劲瘦,一阵不由自主地痉挛。他按揉他紧张的肌群,听见赞多在他头顶哼了一声。他纤长十指沿皮肤按掐,手下活络油渗润肌肤,滑腻一片,指腹揉陷进他绵软膝窝,赞多又乐不可支起来,叠声嚷不要,又嘶声说冷,身体却前倾向他,交付且依赖。赞多是把心灵写在肢体上的人,毫不掩饰对接触的人的喜恋与否。
于洋手上轻快,拍打敲摁他双腿,像弹琴那样,无需多言,认真和一腔热烫,都在他指尖。他的手指像在他身上游走,赞多想起初见到于洋时,他一人端坐舞台,琴声砸落,沉吟高歌,全场都被卷入他不容抗拒的漩涡,所有听得懂他饱满声音中感情者,都因他落泪。全场动人的嗓音比比皆是,但像风中洪流汹涌撞来,令他瘫软在座椅,绵长发颤地吐息,令他饥渴且惋惜,为他无从理解的词意的歌者,属实凤毛麟角。
他低头,看见这个比自己还高的青年的发旋,于洋的前发垂落在他小腿胫骨上,鼻息拂在他膝盖骨,他猛地一震。于洋抬起头来,他紧张地瞪大眼睛看于洋,但没有抗拒,而是敞开,他的紧张只是调动全身心感知的承接。他的表情,让于洋想起了将一只大型犬推倒,翻开,暴露温腻内里,薅他肚子软肉的模样。
看他没有不适,于洋顺沿他肌理,圈捋刮揉,像要把他所有无法通过流汗挥发的高亢难平纾解,把不甘又疲累的蠢动,化作一滩舒缓的温吞水。他用于洋听不懂的语言,细声呢喃什么。日语和他很相称,唇吐出平薄轻巧的单音,到了末,像某种绵软的哼唧。
于洋暗暗想,幸好是夜晚。夜晚让脱轨的事情显得自然无匹,让忍不住泛红的脸得以隐蔽。顺着他膝盖往上,牵拉坚实得令人咂舌的腿部里侧,赞多愈发明显地颤抖,顶级舞者的身体开发与敏感,通常会在赞多意想不到的地方,猛烈扑他一跟头。于洋不动声色地移开。他借着额发遮挡,暗暗看一眼赞多,在赞多上挑的笑眼笑唇里,才突然意识到,赞多比他年长两岁的事实。
他笑起来的模样,不像平时那样毫无保留,大大咧咧,倒有几分像他舞台上那般。于洋迷迷糊糊想,虽然自己看上去比他年长,但赞多终究拥有年长一方的余裕。他为何时常会忘记,关于赞多的性别年龄种种。只有在这种时候,赞多衣襟松敞,以极放松的姿态,双手后撑,身型高大,优美而柔韧,向后懒散斜倚在桌上,薄唇向他勾起渗了月色的笑,于洋才会一一想起他的外在带来的魅力,他的强健,蓬勃,危险,想起他是令世人如何为他神魂颠倒。那双如刀锋凌厉,蕴含无数赛场厮杀的腿,坦诚而乖顺地抵着他。那如美神倾力雕琢的躯体与四肢,在他双臂一伸便能圈拢住的领地里,纵情舒展。
因而他的一切,都像是敞亮的,可触的。他眼角那抹突兀的红,便成了房间里刺眼的异色。于洋的手指轻轻比过他眼睑上方,赞多极缓慢地向他眨眼,看上去懵懂,却安定。
他们注视彼此,就像看来自那个不同的国家,关于美好事物与幻想的凝结,像看一段陌生而吸引人的,没有自己的历史。他们远隔重洋,只是恰巧做出了同一个航向的更改,他的睫毛,虚虚撩过他的指尖,两段人生便在这一刻交汇。窗外灯光平缓滑过,像梦中舞台的打光,无人弹奏的钢琴似有音乐缓缓流泻。那些让赞多红肿着眼,暗自流过泪的不公、酸苦,仿佛被赤裸相近的心消融。
窗外微光,像黑暗隧道里唯一的壁灯,恍惚令于洋想起爵士里琴键敲落的回响,风带来海水的咸气,他过往在河畔抱着吉他弹唱,也有江风温柔如斯。他的歌声,歌词里的故事,都像溶解浸润在这光芒与徐风中。赞多也同他一道,安静看着。从遥远的故乡,他一路走来,是否也有过画面光影相似的,不愿忘却的夜晚。
语言可以粉饰争端,扭曲本意,替虚伪丑陋的内心遮羞。像玫瑰的棘,他想拉落后的组员一把,反扎得他好意伸出的手心面目全非。他倾尽肺腑献上的歌与词,到头来成了在戏谑里消解的老派,不受娱乐一眼待见。它们是大声的,漂浮的,像拥挤气泡,往繁荣水面上升,蒸发。他们留在原地,慢慢消化被现实扎伤的血肉。过往在黑暗里跳舞,在无人应声的晚风里唱歌的日夜,他们就像在无垠大海里,漂泊不定。只能做一只锚,深深下沉,将自己扎到深不见底的泥地里,沉到繁华喧嚣、嘈杂声色都透不进的海底。
他手上一硌,才反应过来,他手里还抓着赞多的脚踝,那条纤细脚链被托在他指间。于洋看着赞多因暗红显出艳意的眼角,他自持较为收敛的那一个,也自觉有必要赶在气氛失速前把控下,尤其当那双上挑的眼睛多情地看着你时。他的比喻,是指低调笃定地沉下去,不是指在面对无可违抗的欲望时认命地下沉呀……他思绪乱飞的当儿,不料一番天旋地转的震荡。赞多扑过来,给了他一个巨大结实的拥抱。
于洋感到自己虽高却瘦的可怜骨架,在赞多的肌肉力量下嘎嘎作响。他抱住于洋,像在异国他乡抱住一个不够熟稔,却同样温沉的锚,他有着来自同个纯然彻透的世界相似的底质,共他在黑夜里宁静下沉,得以在最灿烂的年纪在海洋相遇。不论哪方国籍,内敛都刻进了他们基因,可他们的手足跨越沟壑,像热烈、而互相围裹护佑的火,灼烫着彼此后背。心跳逐渐趋同,像砰然烟火,忘却了过去未来,无声浓缩了千言万语,只存在于这空间,这怀里。
于洋想自己一生中有过、又还能有几次这样奋不顾身的费力拥抱。
……或许,很多。
他总算勉强可以在赞多的重量扎过来前稳住身形,觉得自己看上去,应该很像萌宠短视频里面养了只不清楚自己体型的巨怪的那些人,狼狈不堪。
赞多抱着他送的生日礼物手舞足蹈,开心得语言系统紊乱,又突然像反应过来什么似的,近距离扒住他,舌头磕绊打架:“我很久前就想跟你说,很想。”他脸颊通红,羞赧又兴奋,堂堂舞蹈大神,手脚居然有了点无措的劲。于洋不知为何联想起那天晚上的事,莫名其妙地,他也自乱阵脚了起来。在听到赞多那句话前,他就已经涌起了某个奇妙的预感——
但赞多抓着他手不放,慰烫热度滚滚传来,一字一字,认真说着:“你是一个,非常,非常温柔的人。”
果然吧,有赞多在,他就该去买一副更大,更厚,更能挡脸的眼镜的……
完
作者:伊西多
我所要描写的,是一个断层。在那个断层之后,我的人生面貌大变。所谓大变,并不是说我所听说的某些对统治地位虎视眈眈的势力夺权成功,抑或我的哪位朋友又死去了。不。只是我看到了某些新的事情,我意识到我是毫无意义的圆弧中的一环。
在这个断层之前,我的朋友娜丽雅娜死去了。娜丽雅娜,我的十七位最亲近的朋友之一。她临死之前,立下遗嘱,把她的两只眼睛分给了我,这是极其珍贵的馈赠。眼睛,体积不如她的大腿骨那么大,但却是我俩情谊的证明。别人拿到的几乎都是骨头制成的钻石——牙齿全制成了项链,送给了娜丽雅娜未曾谋面的父母和子女——独有我拿到的是她保存完好的眼珠。我翻来覆去地捻动那两颗蓝得冷峭的眼珠,我的心柔软地搏动。娜丽雅娜死之前必定回忆起了我,回忆起我的面容,我的身体,我的性器。娜丽雅娜,我的泪水潸然而下。
我打算把这对眼珠镶在面具上。我收藏了很多面具,但配备有眼珠的面具却是少之又少。毕竟,大多数死者的眼睛,还是被摘取下来以献给生者光明,这就是“河灯”一样的东西。我走向一家制作面具的店,店主是个身形婀娜的妙龄女子,绿眼睛,高鼻梁,白皙的脖颈边坠着两粒橄榄石。我看出来她脸上戴了面具,眼睛并不是面具上配的,但应该也不是她自己的,因为光芒太内敛了,也许是个老妇人捐献的。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约有四十多岁的男子,神态十分安静,大概也是戴了面具。我把那对眼珠托给女子看,她的绿眼睛中闪过一道幽微的火光。
“要女人的,还是男人的?或者,无性别者?”
“男人。”我说。娜丽雅娜生前曾考虑过变性,但那段时间她经历了征卵,不想再来一次大手术,这是实现她的愿望。
女子给我看了几张脸,我都不满意。她指了指店面深处,示意我自己去挑,于是我往深处走去,却不小心碰了那男子一下。我连忙说:“对不起。”他却一动不动。女子摇了摇头,说:“这是我的sleeping lover。”这下我又和那女子道了个歉,她倦怠地应了声“嗯”,说:“不瞒你说,你是本月第四个要让我解释的客人了。假如你对我的感情生活有任何意见……”“别误会。”我晃了晃手中的眼珠,说:“这是我朋友给我的遗赠。我很为她对我的感情而高兴,但你们俩,比我和她更好。他一定很喜爱你,才会把整个身体都遗赠给你。”女子抬起眼皮朝我一扫,轻声道:“谢谢了。”这话仿佛是一片柔软的羽毛,温糯地拂过我的脸颊。
在店面深处,我的脑海中仍回放着女子轻柔的谢谢。我尽力将神智放在眼前的面具上,但却仍然禁不住想:她是不是能成为我的朋友呢?我叫自己别去想她,要去想面具的皮肤状态……她那低柔的气声……鼻梁……她那碧绿的眼瞳……
我悚然一惊。一双血色的眸子,从一张僵硬、平静的面具上朝我看来。这张面具嘴唇半开半闭,线条极为怪异。它的眉毛也非常刻板,必定经过什么特殊处理。但撇开这些,它仍然端正英俊,符合我和娜丽雅娜的喜好。不过,它配备了原生的眼睛,假若要毁去这种和谐,未免暴殄天物,想必娜丽雅娜也不乐意见到这样。
我继续去挑别的面具,可心中一直挂眷着那血色的双瞳。最终,我还是绕回去,把它托到了绿眼女子的面前。她问道:“那么,你不给你的蓝眼睛挑面具了吗?”“不了。”我答道,“我想,把这个制成耳钉,应该也是不错的。”她嘴角微微一动,手指抚摸上右耳坠下的橄榄石。那粒小小的绿东西仿佛在我喉头发涩。尽管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愿称呼她为“橄榄”。
橄榄说:“那也好,不过,你不能现在就来拿。这张面具资料只是寄存于此。”拨动橄榄石的手指放下来,挨在我的手指旁边,“这是一件事故的遗产。按理说死者的所有遗体都应该充公,但你也知道人道主义法案。出售面具的财产要归入死者的亲人名下,需要走程序。”我心神不定地点点头。
临走前我要了她的联系方式。那男子坐在椅子上,仿佛隔着面具的眼皮在瞅着我。他如此爱她。虽然偏激,但却令人嫉羡。也许我以后还能常常再见到他。
一周后,我发信息给橄榄,询问程序走得怎样了,她说还没好,死者所在地区非常偏僻落后。我们聊了起来,约了出去,共度一个晚上,成了朋友。我打算寻找机会把她介绍给我的其他朋友。橄榄告诉我,她现在只和两个姑娘保持联系。“也不算朋友,熟人吧。她俩是朋友。”我也决心和她俩见面,尽管大概率不会成为朋友。
但我和她们还未见面,橄榄就告诉我,手续办齐了,我们要去交接。那天早上我们从床上爬起来,她柔软的手臂悬在我的脖颈上,我转过头去亲她,她看起来仿佛想躲,但最终还是把嘴唇贴了上来。在整段漫长的路程中我一直想着那个吻。橄榄没有闭上眼睛,她始终非常安静地盯着我。
我们到了那一家大工厂,这是节假日,只有门卫在门口睡觉,我们朝他出示了证件,他昏昏欲睡地招了下手就把我们放进去了。我们拐进那间厂房,一眼就看到了硕大无朋的机器。不知为何,在厂房外面,你根本是看不出它有多大的,只有到了里面,才会悚然发觉它的令人恐惧之处——你感到你虽然被幽禁但却看不到边际,或者一个人站在无比陡峭的地方,往下看去。明明是踏在平地上,却会有眩晕感。至于机器,那就像一只浑身黝黑、泛着冷光的巨型蜘蛛。我从来没见过制作面具的机器。它一层层地磊上去,身周抽出有四五个人那么粗的、蚰蜒般的管子。它身上嵌着块块红色半透明的玻璃,那红色是深浅不一的,我不禁怀疑是否有人在那后面张望。
橄榄握紧了我的手,我瞥了她一眼。她轻声对我说:“你看上面。”
有个小小的白影子攀在机器的外壁上。我吃了一惊。但这时候那小小的白色影子却似乎是伸出一只手臂来朝我们挥了挥。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人声:
“呀,思凡小姐。那你身边那位就是家明先生了?”鼻音有些重,有些哑,有些带笑。
“是的。”橄榄说。“面具呢?”
“在这儿呢。”他拿出一个盒子,举起来给我们看。事实上我们压根看不见。连他的脸都不知道,遑论面具。
“把它拿过来吧。”
“思凡小姐,抱歉,但我真的还想听你重复一下。多少钱来着?”
“九百四十七万。”
“九百四十七万。太多了。太多了。”他咯咯笑了起来,非常快乐地说:“有了这些钱……是真的吧?思凡小姐,你不是在骗我吧?”
思凡念出一串数字。“这就是你的账户没错,这些钱会被转到你的账户里,一分不少。”
“那就好。有了这些钱,我就能到城市里住了吗?”
“当然没有问题了。”
他笑了起来。虽然他的笑总是让人觉得没有底气,怯生生的,但却非常可爱。那团小小的白色影子跳下来,快速地移动过来。他跑到我们面前。我们仍然看不到他的脸,因为他头上也套着帽子,用拉链完全拉死了。但他却并没有在我面前停下,也没有在橄榄面前停下。他一直跑出了这过分的大、过分的空的厂房。
我和橄榄对视了一眼,橄榄看了一眼机器。我们俩一齐跑了出去。橄榄虽然穿着高跟鞋,但意外的速度还是很快。她扯住他的袖子,硬生生把他拽停了下来。“面具呢?你得把面具拿出来。”
“你们跑什么啊?”他声音闷闷地笑着说。
“面具呢?”我也跟着问道。我伸手想去拉开他的拉链。他挡开我的手,笑道:“在厂房里啊。”
紧接着我们都听到“噗”的一声。大地镇定地晃了晃。我和橄榄齐齐打了个寒噤,因为又是“噗”的一声。那时候我想到:还会再继续吗?
然后是无数尖利的嘶响。你看过鬼片吗?就好像无数苍白的幽灵从你身边张开了浮动的长长的嘴,呼啸尖叫而去。但在这一片喧嚣中,他的笑声却那样清晰。不是羞怯的、压抑的,是毫无疑问的放声大笑。
我和橄榄仍然在原地呆立。他走上前来,拍了拍我俩的肩膀。他是个很平常的男孩子,个儿高高的,长手长脚,肤色白皙,一双无神的大眼睛,这样笑着的时候,觉得牙露得太多,仿佛一个小孩子。
橄榄最先反应过来,她转过头去,接着就死死地捂住了自己的嘴,面无表情。那台机器现在只是一大块一大块的残肢断臂,它的管子着了火,熊熊燃烧着,喷发出熏人的气息。
“你感觉怎么样?”
男孩子咧嘴笑着,两排牙齿都露了出来。我还来不及反应,他就走到了她面前,手往兜里一伸又一抽,接着飞快地往她脸上划了一下。尖叫声。橄榄“啊”的一声尖叫,伸手下意识地要去捂脸。我看到她脸上,在伤口两侧,白花花的肉条翻卷了起来,还没等她的手接触到皮肤,脸皮就不堪重负,“啪”“啪”,扁扁地砸到了地面。裸露出来的皮肤比纸还白——那是一张眼球、牙齿和鼻骨突兀地摆放在平面上的脸。
半探出来的眼球下,泪水像窗户上的雨水般一滴滴滑下去。
“你的脸也是这样的嘛。”男孩子瞥了我一眼,他眼神中飞扬的神采令我浑身发冷。“和我哥哥现在的脸一模一样。”
“思凡……”我说。
橄榄一声不吭。她硕大的眼球转动着,转向地面。
“你还不知道吧?”男孩子笑着说,“她的脸——是说她真正的脸哦——你肯定见过的啊。就是那个坐在这位易思凡小姐店里的男人,他漂亮不?那就是思凡小姐本来的脸。他俩交换了脸。奇妙吧?”
“不过,对于你这种面具收集癖来说,又有什么是没见过呢?拿活人做的面具有什么稀奇。”
我拔腿想跑,但他好像事先就料到似的,一下子拽住了我的衣领。我的膝弯一阵剧痛,不由自主地倒在地上。我又惨叫了一声。他把手中的刀深深刺进我的小腿。我下意识地反手夺他的刀,他好像轻轻笑了一下似的,刀在伤口中一旋就拔出来,穿透我的手背,刺进腿上同样的伤口。
在我的呻吟惨叫中,橄榄平静地低头望着地面。
我似乎短暂地晕过去了一段时间。醒来的时候,我的两只手都贴着膝上,和膝盖一起被钉在地面上。充当钉子的是两根长长的空心铁柱。
“你醒了噢。”男孩说。
我张了张嘴唇,问道:“为什么?”
“总算问这句话了。”他笑着说,“本来我还在想,要是你再扯些别的什么,那就只好给你的胃里也捅一根铁棒了。”
“面具是我哥哥。”他问道,“你明白吧。”
哥哥。我的大脑用一分钟缓慢地反刍着这个词汇。
这是个早已被我们的社会废弃的词语。你很少有机会说出这个词。我们大概会有几个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极小概率下会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把你的脑子停一停。别再想什么我们不正常、我们是变态,类似这样的话。”他好像从我的表情中看出了什么,微笑着说。
“他死了。而且是在制造面具之后死掉的。”
他告诉我这场事故——在面具制造工厂的哥哥因为机器出了故障,亲自去修缮、擦拭机器,却摔进了机器当中。
“他的肌肉组织被切割的时候,他还没死。被切割完,也还没死。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那台机器启动了尸体修复程序,把他,一个活人做成了标本。”
“但是这是机器本身的故障,本身的程序调试问题。很惊讶吧,竟然没人需要为此负责任——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他笑着指了指那一堆残垣断壁式的残骸。
“现在我们能好好看看这台机器了。完全的废品。完全的干干净净。”
“我不会去报复别人。我心里从来没有过去报复这台机器的发明者、采办员,诸如此类的人。因为他已经死了。别的事情都是白搭。跟他死了这件事比起来,你们都只不过是蠕虫。哦,我忘记了,在卫生条件那么好的大城市里,你们说不定连蠕虫都没见过。”
“那就,线头,或者鼻屎吧。对你们的选择是随机的。我一定要炸了这台机器。那不是为了他开心或者我开心。我只是必须要这么做罢了。你或许理解这一点。也或许不理解。不过我不感兴趣。我只是觉得……会很有趣。要是能看着你们的脸被切下来,或者像你这样被钉在地上。”
他转头看了橄榄一眼。
“你们是朋友吧?”
我点了点头。
“那你想必也永远无法理解。你永远只拥有‘朋友’。你知道朋友以外的称谓吗?”
我没有回答。
“好了。我替你们报了警。放心好了,你不会有任何的麻烦。”他笑了笑,“我也不会。”
他站起身来,后退了几步,欣赏着远处机器的残肢,欣慰明快地咧嘴大笑。在笑声中,他走远了。这就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即使在警察赶到把我们搬上救护车的过程中,橄榄也一直沉默不语。她两只手各抓面具的一面,仔仔细细盯着它们瞧。
在伤养好后,我又去见过橄榄一面。我们俩的朋友关系至此已经是终结了,这是礼貌性质的见面。橄榄原来的面具已经修复不好了,但她并没有换新的面具。她的对面坐着两个年轻女孩,长相十分相似,都戴着耳钉,连小拇指纹身都一模一样。见到我来,原先毫无顾忌的她俩便先行离开了,只有橄榄一人。她戴着面纱,令人怅惘。那个男人仍旧一语不发。
我们没有聊多久。
“再见了。”临走前我们对彼此这么说,都明白不会再见了。但是她很快就会忘记我。这一点我清楚。
当我走出店门时,环顾四周。大街上的女孩戴着眼珠所制成的项链,对面老太太桌前坐着的年轻小伙子手链上挂满牙齿。我仍旧在想橄榄曾经的朋友,或许是唯一的朋友。我在想那种制成标本的爱。我为此感到羡慕。或许有的爱就是如此。
备注:空格是个人爱好
评论要求:随便,但如果要评论的话,希望你能告诉我你的眼中这个故事主要是关于什么
作者:尘灯
2015年的夏天尤其热,阳光炙烤着每一寸油柏路,焦糊味儿在车后座熏得杨亦远快吐了,他实在受不了扒拉着座椅说:“我认输了,求求了祖宗,开空调行不行?”
“不行!开空调耗油!”宋女士理直气壮地拒绝了,她在三十六个小时之前,刚激愤的与杨亦远父亲离婚,离婚证攥在手里还热乎着,她便怀着满腔的悲愤拐上十七岁的杨亦远离开了繁华无比的伤心地——上海。
“我是真的要吐了!”
“有塑料袋!”
“呕...”
————
杨亦远就是这么晕乎乎到南城的,下车的时候他几乎是滚下来的,口干舌燥,头晕眼花,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有点中暑,但是宋女士丝毫没有停下脚步。她从后备箱里拖出来行李箱,看了一眼面前六层楼高刚粉刷了外墙的老旧公寓楼回头冲杨亦远喊道:“搬东西!快!”
这房子里应有尽有,家具齐全。就是灰有点重,而且看上去有些年头没住人了。
杨亦远顾不得其他,在水龙头下洗了个脸又漱了漱口,感觉头晕稍微好一些,这才撑着碎瓷砖装饰的洗脸池感觉活过来了。
宋女士像个不能停下的八音盒舞女,她抖弄着防尘布,将桌子茶几擦拭干净,又一遍一遍洗干净地面,把窗户全部打开,扬尘在阳光下如同成群的蒲公英,耀眼的日光在瓷砖上弹跳。
————
“亦远,过来帮我套被子!”
“来了——”
杨亦远拖拉着脚步,不甚情愿地垂头走过去。捏住被子两个角,用力抖动,夏天的被子薄,因此不算费力。套完之后,宋女士指使着他去把空调擦干净。勉强收拾完屋子,太阳快落下,傍晚的小城镇吹来舒适的晚风。
“晚上吃什么?”东忙西忙一下午,杨亦远早就饿了。
“你自己去买点儿吧。”宋女士对着墙上那副难看古早的装饰画摸了摸下巴,思索寻个什么东西替代。
“顺便买点花回来吧。”宋女士道。
“什么花都行?”杨亦远问。
“难看的不要。”
“什么叫难看的?”
“你自己不会分辨吗。”
“好吧。”
杨亦远擦了擦脸,换了一件中袖的酒红色衬衣,从鞋柜上拿下钥匙。
————
晚饭的点,左邻右舍都开始做晚饭,楼底下也聚集了一群群打牌下象棋的老大爷,小孩儿三五成群的在墙根处玩儿游戏,大声嚷嚷像是要叫破喉咙。某层楼的窗户刷的被拉开,中气十足的声音穿透街道喊着某人回家吃饭,便有一员脱离人群,依依不舍地往某个楼栋走去。
宋女士不会做饭,她成天忙于艺术展,大概是中世纪宗教与女性自由一类的主题,跟杨先生离婚是她一路顺遂的人生中唯一一个大坎。她尖叫着说,可是你出轨!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居然出轨!大概从小锦衣玉食受人追捧的宋女士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不顾形象歇斯底里。
她是个顶有艺术情怀的人,南城是她与年少的朋友约定好老了就来悠闲度日的地方,也是她最后的黄金乡。
所以杨亦远猜她回来这里是想找回年少的尊严,而他则像是必须被携带的一件行李,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随之漂泊。
算了先不想这个。花店,他需要找一间花店。
在这里杨亦远没有代步工具,他打开导航显示最近的花店在三公里以外。南城的城建风格比较混搭,不过房屋楼层都不算高。杨亦远在阴凉下走的稍慢,仔细看着每一家的阳台,有人种菜有人种花,有人阳台上堆满杂物,有人阳台上单调的放着一把藤椅。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相同,杨亦远想起自己以前在上海那间房子里的阳台,好像常年都架着宋女士的画。松节油的味道,萦绕不散。当然也有他的画,他也画油画,宋女士从小培养的。
别人还在用十二色的水彩笔和蜡笔时候,宋女士就抱着他让他调油画颜料。油画颜料不要钱似的泼在宽大画布上,没有图形,只是肆意流淌,宋女士便高兴地夸他色感极佳。宋女士爱艺术,便笃定杨亦远也爱艺术,最好笑的是——他的确爱。
但与生俱来四个字让他恶心。
又走了十来分钟走到那家花店门口,幸好是开着门的,带着花发夹的店主看见有客人便迎了上来,她长得很清秀,一双纯粹的眼睛笑盈盈地看着杨亦远。
“先生您好,请问是要买花吗?”
杨亦远转了一圈,将满天星尤加利那一排都指了一遍,“一样一捧,哦,还有这些。”他转身又把雏菊那一排也指了一遍。
“确定都要吗?”店主有些惊讶,很少有人一次买这么多花。
“对,不用点缀...要不你拿个篮子给我装一起就行,我只要花。”杨亦远想了想,宋女士无非是自己插花摆着好看或者写生,应该不需要什么包装。
“我们这里没有花篮,我还是几束几束给您包起来吧,可以吗?”店主说话很慢很温柔。
“可以。”
“那你坐一下。”
杨亦远坐在高脚椅上,看了一会儿店主包花,她包的不快但是包出来很漂亮,认真的神情像是这是天底下头号大事。
这让杨亦远想起宋女士画画的时候可以一整天只吃两片面包,仿佛是某种艺术女神附体在她身上,催动她的胳膊作画。宋女士觉得这里是所应当的,所以杨亦远幼年好动,在画板面前坐不住的时候,她还一度认为他有多动症。
杨亦远他转了个面,坐到店主左前方。他就这么看着店主包花,小雏菊、萱草、黄菊花...
一丛丛短暂而艳丽的生命被包裹起来,在漂亮的包装纸里盛放。
————
花有很多,杨亦远两手捧抱着慢慢往回走,浅紫蓝的云从他头顶慢慢盖过去,因南城污染不重,所以可以看见淡淡的星子点缀在天边。
南城被一条江横穿而过,跨江大桥上猛烈的江风把杨亦远的T恤吹鼓起来。
他走了一会儿发现桥洞底下貌似有个棚子,大红色的棚顶破漏处被防水塑料盖着,看起来像是某个无家可归之人的藏身所。
杨亦远走下去,里面空无一人,只是摆放着很多毛毯,棚子四周散落各种塑料碗还有一些不锈钢的,里头有不知道谁吃剩下的肉。杨亦远转了一圈,捕捉到几声猫叫,他抬头去找,三只狸花猫站在棚子顶上,与他对视。
“喵。”杨亦远捧着花叫了一声。
回应的却不止一声,这里像是流浪猫的聚集地。
天色暗下来,深蓝色的布兜头盖住了南城,视线所及之处都笼罩着蓝。江水拍打碎石岸,水声漫长,杨亦远席地而坐,他怀里是花束,左侧卧着一只慵懒舒适眯起眼睛的橘猫,他们一起看江。
直到有个人骂骂咧咧地提着一袋子鸡胸肉和猫粮踉跄从坡上下来,那橘猫才灵活地跳起来。
杨亦远闻声扭头,天暗的只能看见轮廓了,有个人影从深蓝色里浮出来,慢慢填充色彩,出现在他面前。
“以前没见过你。”那人蹲下来,猫咪全部聚集在他跟前,撒娇打滚,蹭他的腿。
“今天搬来的。”杨亦远终于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碗了。
每个碗都被猫咪围起来,那人徒手从袋子里掏出猫粮,平等地一只碗放三把,再加一把鸡胸肉。
“哦。”他应了一声,声音被猫叫淹没了,那大概有二十多只猫。
“不给它们做绝育的话,会越来越多的。”杨亦远看着满地的尾巴,花色不尽相同。
“那有什么不好吗?”他无所谓地耸肩,抬眼看向杨亦远。
杨亦远顿了顿,他答:“新闻上都说流浪猫是鸟类杀手,越来越多会破坏生态平衡,而且流浪猫不绝育,发情会很痛苦,等到怀孕了也只会生下一窝新的、有上顿没下顿的、无依无靠的小流浪猫。这样又有什么好的呢?”
那人似笑非笑地睨他一眼:“喂,你未免太认真了点。”
“因为你们从来不考虑后果。”杨亦远感觉一股酸涩的热气从心口散发出来,他憋着气,用很慢的语速说,“小流浪猫会想,为什么我要被生下来跟着父母流浪。”
“你......”那人提气,又重重泄出来,“你家住哪,我送你。”
他把猫粮分完,在江边洗了洗手,很不讲究的往裤子上一抹,“走吧,天黑了。”
摩托巨大的轰鸣声和呼呼风声之间,杨亦远捧着花,花瓣飘飘遥遥在他身后落了一地,风里都是淡粉色玫红色。
路灯之间隔得稍远,每经历一片暖光,杨亦远便觉得自己离曾经的生活远了一些。
END
备注:最开始这个故事叫没有名字的故事,就是为了写一种孤寂抑郁的感觉。后来挑了个线,大概是作为父母附属品的孩子,顺从一切安排表面下对自我和家庭深深的厌恶。因为想合赞雪不露雪,所以故事写的很平淡,那种文字里透出的压抑与痛苦才是我想要的,希望有写出来。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落水
朝西坐在山头上,默默注视着天上的一抹斜阳。
看够了,他就起身,返回了山坡后的住房。
这是一个荒芜的星球,朝西或许是抵达此处的第一个生命,也是如今唯一的住民。
所谓住房,其实只是一艘已经坠毁了的逃生飞船,由于冲撞的速度不算太快,整艘飞船的结构保持得还算完整,这个行星的气候也比较稳定,使得他得以在这里生存下去。
在这小屋的背后还有一片不大不小的菜地,里面种着刚刚好够他一个人食用的蔬菜,虽然种类都不多,但都还算是他爱吃的类型。
他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五年之久,携带的肉类食品早已经吃完了,长期的食素让他面色有些虚黄,每天的精神也不是很好,其实在他的备用仓里是存有多种肉用动物的受精卵的,只需要简单的培育就可以开始养殖,以他一个人的食量,也只要稍稍扩大一点菜地的规模就足够了。但他知道自己的内心早已在这种孤独的生活中变得脆弱,不论养了鸡还是猪或是羊,他的心底里也一定会把它们当做自己的某种伙伴,进而无法狠下心将其屠宰。
为免徒增烦恼,他在一番犹豫之后他干脆拔掉了受精卵冷冻库的电源,反倒落得个干净利落。
他此时来到了小屋的前院里,把面前的相机调整好位置之后,等待着太阳来到他身后的小屋上头,拍下了自己背对着阳光的画面。
太阳在他的背后呈现为一个倾斜的椭圆状,这意味着它并不是一般形式的球状恒星,而是一种扁而平的圆盘状恒星,所以从地面看上去,它就是一个倾斜着挂在天上的真正意义上的“斜阳”。
这个行星的公转轨道和太阳的圆盘面存在一定的角度差,所以它会绕着圆盘的正面和侧面来回运转,使得太阳在天上的形状也出现周期性的宽窄变化,转到侧面的时候,太阳会变成一条刺目的细线,转回正面则又变成一个饱满的椭圆。
实际上,太阳的正面散发的强烈阳光本该让这颗行星变成灼热的地狱,侧面的阳光又太过微弱,以至于面朝这一侧的一切都变成冰封的世界,幸运的是,这颗行星的公转轨道在面向太阳正面的时候刚好来到最远离太阳的地方,转到侧面则反之,这才让这颗行星拥有了适宜生命——至少是适宜朝西生存下去的气候条件。
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朝西在为了长期的生存而搭建住所、蔬菜地等工作之外的最大爱好就是拍摄这个倾斜的太阳,至少每天拍摄一张,以此记录它的形态变化,严格来说,这或许是他唯一的爱好了,而在这个荒芜的星球上,在朝西空虚无趣的每一天里,这个太阳大概也就是朝西能够在生活中感受到的,仅有的变化。
他拍完之后就和以往一样在相机上看着最近几天的照片,把它们设置成连续播放,以此感受太阳不断变化的形状,却突然发现了一个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他刚刚拍摄的那张照片上,天空中出现了一粒崭新的光点,在仔细检查之前的所有照片之后,他发现每隔十四天就会有一个类似光点出现在他的照片里。
要么这是这颗行星的卫星,要么,这就是一个人造的物体,而后者对于独居在此的朝西来说,他并不希望是后者。
可是事与愿违,正当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一阵爆裂的引擎轰鸣声从高空中向他袭来,随后,天空中的斜阳被一道宏伟的阴影所遮蔽。
他紧张地看着这艘停泊在自己上空的庞大飞船,飞船似乎也在注视着他,不久后,飞船的侧面打开了一道舱门,一艘运输船从中飞出,继而停泊到了朝西的面前,一个身穿白色大褂、脸上长满胡茬的中年男子,和一个带着秀气的眼镜、神态天真的少年走出了运输船,径直向朝西走来。
“根据空间管理法案,重度危机区域管理法条,我们有义务告知你,此地不宜居住,请与我们一同离开。”胡茬男走在前面,开口时扫视了朝西一眼,当他说完这句话时,眼神已经转移到了周边。
“先生,这里很危险,我来帮您一起收拾行李,我们尽快离开吧。”眼镜少年落在胡渣男身后,语气诚恳,但目光不时瞟向天上,再看向朝西时神色间已经多了几分急切。
“我就住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自两人出现开始,朝西的双脚就没有再移动过位置,一如自己的双脚,他也如此定定地看着两人。
“先生,您真的应该跟我们走。”眼镜少年指向朝西的身后,那是太阳的方向,但此刻它已经被天上的飞船所阻挡,“最多只需要一个月那颗太阳就会爆炸了,这附近的一切都会毁灭的,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说了,我哪儿也不去,你们给我……”朝西皱着眉打算喝令两人离开,随即意识到了眼镜少年话语中潜藏的意思,“你怎么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
眼镜少年看向胡茬男,对方对他轻点头示意后就继续扫视起了周围,眼镜少年这才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您应该注意到了,这颗恒星扁平得就像是一张面饼,这是因为它的自转实在是太快了,在它赤道面上的离心力抵消了自身的引力,所以才会变成这种形状。”
“我上过学,说点我猜不到的东西。”
“但您可能不太清楚,一般的恒星是不可能达到这么快的转速的,它之所以能够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它曾经属于另一个恒星系,然后被甩了出来,并且获得了极大的加速,可是那个时候它已经是一颗红巨星了,这意味着它已经到达了恒星演化的末期,它越来越弱的热核反应无法支撑自身的引力,所以体积也逐渐缩小了,”眼镜少年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也许是说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他脸上的紧张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因为角动量守恒,它的体积越小,就会转动得越快,所以它的南北两极会收缩得更快,慢慢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别忘了我的问题,你为什么会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你说的时间准确吗?”
“先生,我得先说明白这些才能向您解释清楚,就是因为它的体积在不断缩小,而且也达到了演化末期,所以我们只需要通过它的质量和体积的比例就能大致估算出它距离超新星爆发的时间了,其实我们就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理论才冒着风险来到这里实地采集数据的,”眼镜少年推了推眼镜,给出了最终结论,“它随时都可能爆发,而这个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超新星爆发是宇宙中最为强大的爆炸之一,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哪怕远隔数百光年之远的生命体,也会被猛烈的伽马射线暴所摧毁,因此眼镜少年的神色非常严肃,他要让朝西明白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然后随同他们一起离开。
然而朝西并没有因此而展现出半点的恐惧或动摇,他暗淡的双眼里反而冒出了些许光芒,他似乎因为这个消息而卸下了某种重任一般,就连一直紧绷着的语气都松弛了下来。
“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朝西笑道,“你们还是快走吧,不要管我了。”
“可是……”
“我们已经尽了告知的义务,也尊重你的选择。”一直默不作声的胡渣男突然开口,随即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眼镜少年着急地看着胡茬男,又再挣扎着看向朝西,随后在朝西的笑容里败下了阵来,颓丧地与胡茬男一同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对了,我还有一个问题,”看着两人停下脚步后,朝西问道,“你们应该在很久以前就知道它快要爆发了,为什么还冒着险停留到了现在?”
“在出发之前,我们不知道这里具体的情况,所以预定的返航时间就是今天,”眼镜少年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向胡渣男,“他不喜欢打破任何规矩,坚决按照计划的时间离开。”
“原来如此,真是一个恪守规矩的好家伙,”朝西感叹道,“所以你们才会因为“义务”而冒着停留的风险来接我。”
“不只是这样,我们也是因为……”
“我很感激你们的好意,但我已经不想再遵守任何的规矩了,现在也不是说话的时候,”朝西摆着手打断了他,“快离开吧,不要再为了我浪费宝贵的时间了。”
朝西的目光随着起飞的运输船慢慢转到了悬浮在天空的飞船上,他已经透过飞船庞大的躯壳看到了他每天都会仔细观察的、那个扁平的、倾斜着挂在天上的斜阳,直到飞船已经轰鸣着化作了天空中的又一个光点,他也还一直带着轻松的笑容,死死地盯着同一个地方。
在飞船上,眼镜少年设置好了跃迁的准备程序,只要按下最后一个按键,他们就将在三十秒后以超过光的速度远离这个蕴含着即将爆发出恐怖能量的星域,他犹豫着,想说点什么,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犹豫什么。
“我们在这颗行星的轨道上停留了半年,而他一次都没有向外发出过任何形式的信号,至少我们从没接收到过,一般的逃生船也不会配备像他这么齐全的长期维生系统,”胡茬男替他按下了启动按键,跃迁引擎的启动倒计时也同时响了起来,“他一开始就做好了要在这里生活的准备,也就是说,他早就打算好要死在这里了。”
眼镜少年闻言,默默地扣好了安全带,眼光闪烁,不知在思索着什么,胡茬男也不再说话,随着倒计时的临近,船身开始了有规律的震颤,就在引擎即将启动的时刻,一阵刺耳的警铃在船舱中响了起来。
震颤随即停了下来。
朝西从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恒星随时有可能爆发,他也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降临,这并非因为他主动想要死去,而是除此之外,他已经找不到什么别的可以去实现的、具有意义的目的了,他脱离了整个社会,独自生活在这样的一个荒芜行星上,如果缺失了一个目的,那么每一天就都只能是一种苟活而已。
然而对于一颗恒星来说,即使它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尾声,也依然可能要经历成千上万年的时光才能迎来终结的时刻,而对于一个人,一个同样走到了暮年的人来说,这样的时光未免也太过于漫长了,所以哪怕朝西一直都知道,这颗恒星随时都有可能会化作超新星而爆发出闪耀整个宇宙的光芒,他也无法确定自己能否撑到亲眼见证的那一天。
这本是一种无法调解的折磨,这颗斜阳挂在天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默默地提醒着他,对于这个广阔而永恒的宇宙而言,身为人类的一生有多么的短暂而渺小,他从前所做过的一切在这种宏大的尺度上似乎都没有什么意义,而他想与太阳一同死去的想法,又是多么的可笑。
更何况他的身体一直就不怎么好,或许也有营养不良的原因,近几个月来他愈发地感觉到自己撑不了多久了。
眼镜少年的一番话让他突然又获得了希望,至多一个月的时间,这怎么也应该是能撑得住的。
“我与天地同寿。”
他几乎都已经能够看到那样的场面了,这该是怎样的一种豪爽。
眼看着天上的斜阳,他感觉到一阵难以抑制的激动涌上心头,这份激动沉重地压迫着他的胸膛,欢腾着挑衅他的心脏,大脑被充分的血液鼓动着,令他仿佛听到了某种低语,口中似乎分泌出了某种液体,让他好像尝到了某种枯臭,眼里也许被射入了某种光芒,使他只能看到暗淡却又混乱的流星。
他好像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在这种强烈却又仿佛不存在一般的痛苦如同潮水一般不断涌来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已经撑不下去了。
于是这些痛苦也就在这个时候变得淡薄了起来,他没有怨念,没有悔恨,只有一阵难以言说的复杂感受若缓若疾地出现,但他来不及去感受这种感受,就失去了所有的感受。
再睁开眼时,他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他眼前的少年,带着一副他刚刚还很熟悉的眼镜。
“先生,您终于醒了。”
“你……我在哪?!”朝西缓了缓神,随即在混沌的大脑中捞出了自己上一刻的记忆。“你们把我带到哪儿了?!”
“探索者P3-1,这是我们的科考飞船,”眼镜少年礼貌地微笑着,他并不知道这笑容在朝西的眼里代表着多么可怕的意义,“在我们离开之前,您的生命维持装置发出了警告,我们于是返回地面对您采取了紧急治疗,但您陷入了昏迷,我们不得不把您接上飞船,您已经昏迷了七天,现在我们已经快要离开危险区域了。”
“不,送我回去!”朝西闻言,用力支起了身体,咬着牙朝眼镜少年厉声道,“你们凭什么带我走?!”
“根据星际救援法案的要求,你孤立无援地身处一颗高危行星,并向周围发送了急救警报,我们必须带你走,”另一个人的声音传来,朝西这才看到靠在门边的胡茬男,他无所谓地看着朝西,这淡漠的神情莫名让朝西想到了他从前的上司,“如果你不想离开那里,就应该关闭自己的生命救援警报,否则任何收到警报的公务船都有责任对你施行救援。”
“你……我……”朝西语塞,然后颓丧地低下了头,“五年,我一个人在那里生活了五年,你觉得我会在乎它究竟是开着还是关闭了吗?”
“就因为你不在乎,你现在来到了这里,”胡茬男伸出食指指了指上空,“这世上有很多不同的规则体系,但他们都共用一种原则,他们总是会在应该生效的时候产生效用,无论你是否将其置之不理。”
“你还是不明白,”朝西紧紧地抓着床沿,胸膛里充斥着被扰乱了一切的怒火,“我已经跑到社会之外了,那里没有别人,只有我,只应该有我!而我现在就应该坐在那里!”
“我很遗憾你的遭遇,但我无能为力。”
“你可以把我送回去。”
“已经晚了,”胡茬男淡然道,“为了弥补救援你所花费的时间,我们至今仍在超功率加速,现在剩余的燃料只够飞往空间站,如果你这么想回去的话,我可以在空间站帮你雇佣一趟单程航班。”
“可那已经晚了!你们说最多一个月,也就只有三周它就会爆发了,到时候那里还能剩下什么?一大片高温的等离子体浓汤吗?!”
“再一次地,我很遗憾,但我无能为力,”胡茬男用眼神示意眼镜少年随他一同离开,随即径直离开了房间。
“先生,我也很抱歉,”眼镜少年愧疚地对朝西欠了欠身,但这更多是因为朝西的情绪,因为他还无法理解为何会有人渴望在某个特定的地点迎来自己的死亡,以他自身的角度而言,他很高兴自己救下了朝西,“不论您有什么需要,请通过平板通知我,我会尽可能招待您的,好好休息吧。”
眼镜少年也离开房间之后,朝西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他尚不能从如此快速变动的事态中回过神来,在他记忆中的上一刻,他还站在自己的小屋前,等待着与那颗斜阳一同终结,而此刻他已经远在几十光年之外,若是再等上三周,那颗恒星就将要独自死去,他竟能有机会让自己卑微无趣的一生活得比一颗恒星还要长久,这令他痛苦,比之前临死时分的痛苦更甚。
想到自己已经放弃了一切去到那个地方,却还是要在最终的时刻失去以自己想要的方式死去的机会,甚至又要在一次地被人带回那个他曾迫切地想要离开的人类世界,这些磨难无一不在向他表明着,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生活将会在他的每一次行动中注入肥皂水,然后吹成一片填塞着废料与臭气的泡沫。
他的内心充满了惆怅与彷徨,他不知自己该如何去做了,不知自己该如何面对这一波折。
他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一天后,眼镜少年再一次来到了朝西的房间里,经过了一天的时间,或许是自己阅读了一些文章,又或者经过了一定的思考,他觉得自己稍微有些理解朝西的想法了,但这种理解还非常地浅薄,虽然这件事事关他人的生死,但好奇的他实在无法压制自己探究的欲望,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他独自与胡茬男相处了太久,终于见到了一个新的面孔而有些兴奋,无论如何,他都想要找朝西好好聊一聊。
“你想过要离开你熟悉的地方吗?”朝西依然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但已经不再抗拒什么了,因此稍微思索后,索性说了起来,“我是指,永远地离开那里。”
“这……我没有想过,而且无论如何,总是有可能要回去的吧?”眼镜少年端来了一杯水,轻轻地放在朝西的床头上,“您就是这么想的吗?离开您熟悉的地方,到一个没人去过的地方,独自生活,独自……死去?”
“不,我也一样,我们都一样,不会随便决定永远地离开熟悉的地方,可如果反过来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待在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地方,我们每时每刻都会想着要离开它,回到我们熟悉的地方去,”朝西喝了一口水,闭上了眼,“而对于我来说,这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地方,都是陌生的。”
“所以没有人的地方,”眼镜少年努力地理解着朝西的意思,“才是能让您感到熟悉的、安心的地方。”
“是的,你有你的家,我也有我的家,那里就是我的家,”朝西看向眼镜少年,对方则羞愧地转移开了自己的视线,“你们突然出现在了我的家里,不经我的同意带走了我,而我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家里了,你明白吗?”
朝西的言辞并不激烈,然而正因为他平淡的口吻,眼镜少年感受到的愧疚也愈发地深切了,他沉默片刻,随后摇了摇头,从被迫离家的角度,他对朝西的感受有了些许理解,但他依然无法因此而确信自己做错了什么。
“可是您还活着啊,我们不是带走了您,是救了您不是吗?”
“可我从没说过我想要离开,”朝西叹了口气,“我也没说过我想要被救。”
“但是……”眼镜少年顿了顿,他突然理解了胡茬男总是照章办事的好处,“但是您向我们发出了求救信号,而我们返回的时候您已经昏迷了,我们只能带您走。”
“不用解释了,我知道,我知道你们做得没错,错在我。”
“不,这……我……”对于眼镜少年来说,他无从辨认这种情况中究竟是谁做错了,可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朝西却显然是一个受害者,单纯的他还没有准备好要迎接这种复杂的问题。
“你说过,那颗恒星是一个流浪者。”朝西没有再纠结这个话题,摆着手转换了话题。
“是的,”回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眼镜少年的神色好转了些许,“它原先属于某个双星系统,它的伴星发生了超新星爆发,强烈的爆炸把它甩出了从前的恒星系。”
“你看,它是一个流浪者,在它不知流浪了多久以后,又有一颗流浪的行星被它俘获,这两个星空中的流浪者相依为命,然后我来了,”朝西顿了顿,似乎会想起了自己在那里生活的时光,“从此一个太阳,一个大地,一个人,我们三个流浪者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
“可它也要爆发了,那里的所有东西都会在爆发以后消失的,一个快要消失的地方,怎么能够当做归宿呢?”
“你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光明的未来,还有漫长而精彩的人生在等着你,这当然不能被你当作一个终点,可无论是那颗恒星还是我,我们的人生都已经快要到尽头了,你知道吗,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准备好了,我的飞船上一直都存放着能让我长期维生的物资,我只是不知道该去哪里,该由什么时候走。
直到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乘着逃生船迫降到了那里的时候,我立刻就明白了,这就是我应该死去的地方。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在等待着它的爆发,那将是我生命中最为辉煌的时刻,我的死亡将释放出无比璀璨的光芒,耀眼得足以把整个银河点亮。
我可以在这阵烟火中和太阳一起死去,让它毁灭一切,毁灭我脚下的大地,毁灭它自己。
然后给予我所能想到的,最为浪漫的死亡。”
一边说着,朝西的脸上也一边多出了几分光芒,他幻想着自己本应该实现的梦想,在即将沉浸其中的时候看到了身边的少年,这些光芒随即暗淡了。
眼镜少年陷入了沉默之中,虽然他依然无法理解朝西求死的原因,但他感受到了朝西的真诚,这或许是朝西的理想,而他以救人的好心将其破坏了,他不由得去思考理想与生命的重量,良久,他得出了答案。
如果只能选其一,他将选择理想。
也许几年、十几年后,他会给出不同的答案,至少在现在,对于年轻的他来说,理想才是最重要的事物。
“我帮你,”他说道,“你可以用运输船回去,虽然速度达不到跃迁等级,但只要全功率加速,你应该可以在它爆发之前回到那里。”
“真的吗?”朝西睁大了双眼,他感激地抓住了眼镜少年的手,随即摇着头推开了对方,“不,这是涉嫌盗窃公务运输船的重罪,就算你把罪名推到我头上,你以后的工作也肯定会被影响的。”
“那也是我的责任,”眼镜少年握紧了拳头,眉头紧皱,“按照预定行程我们是应该直接离开的,是我求着他再多看看那里,这才发现了你。”
朝西再度睁大了双眼,两人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少年快速移动着双眼,在心里做好了计划,随后咬咬牙,第一次地认真地对上了朝西的目光。
“每晚的11点,他一定会去睡觉的,保险一点,我们就在半小时以后起来,我去把跃迁状态停下,你直接乘坐运输船返航。”
“停止跃迁,”朝西思索了一番,“一旦跃迁停止,你们剩下的燃料是不够让你们再次进入跃迁的。”
“没关系,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最多两个月也能回到空间站的,你不要管这些,你知道怎么驾驶运输船的吧?”
“嗯,我以前就是干这个的。”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
这会是一个大动静,出于某种原因,眼镜少年显得很是兴奋,他立刻打开门离开了房间,而朝西则也同样的兴奋了起来,他没想到还能看得到返回的希望,甚至有些坐立不安,但为了不被胡茬男察觉到什么,还是按捺住了激动的心情,如之前一般佯装萎靡不振的样子,好好地躺在了床上。
时间慢慢来到了夜晚,他在等待着约定好的时间,没想到胡茬男在十一点之前来到了他的房间。
“你……”朝西抬头就对上了胡茬男冷漠的双眼,这眼神让他很不舒服,“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顺便和你聊两句。”胡茬男没有进门,只是在门边站着。
“我和你没什么可聊的。”
“那就我来说,你听着吧,”胡茬男无所谓地拿出了一个平板,在上面翻找了起来,“在八天前,我们准备启动跃迁的时候收到了你的紧急生命求救信号,通常来说,这个信号中会包含你的个人信息,我当时多留了一个心眼,在公共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发现这个身份已经被注销了,这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你已经死了,要么,你设法让人口计量局相信你已经死了。”
“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而坠毁了,我乘坐逃生船迫降在了那个星球,事故救援小组误以为我死了,这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这虽然罕见,但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让我们假设事情就是这样的,那么为什么在这段时间里——至少在我们停留的这半年里,一次也没有收到过你的求救信号?而我们能收到你的紧急求救信号,这说明你的广域通讯装置还能运作。”
“太久了,我不想活了,你还不明白吗?所以我才想要回去,我要和那颗恒星一起死!”
“是的,我本也是这么认为的,”胡茬男把平板电脑推到朝西的面前,上面打开了一个新闻页面,“可我总感觉还有一些疑点存在,于是稍微留心查证了一下。”
看到新闻页面的同时,朝西的手就开始了颤抖。
“根据你逃生船的型号,很容易得出你能够航行的最远距离,而根据你每天都会拍摄的照片——原谅我检查了你的摄影设备,我从你最早拍摄的时间得出了你大致抵达那里的时间范围,于是进一步地从符合条件的区域跟时间里找到了你飞船失事的新闻,确实,如你所说,一颗陨石撞毁了你驾驶的飞船,根据调查结果,你已经船毁人亡,”胡渣男再次笑了笑,“可你现在还活着,这就不寻常了不是么?”
“是的,他们以为我死了,他们的调查错了,这又怎么了?现在还有什么分别吗?我已经不想活了,让我回去,拜托了,让我回去,让我死。”
“他们的调查结论是错的,但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在你的飞船残骸中找到了你的逃生船,这都写在报告里了,那你乘坐的逃生船又是从哪里来的?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你的‘小屋’——也就是那架逃生船,它的型号并不是报告里的这一种,所以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你通过某种方法弄到了一架没有编号的逃生船,伪造了飞船失事的表象,由于你飞船里的逃生船没有启动,调查人员不得不相信你还没有来得及逃走就死在了事故中,至于尸体,可能散落在了茫茫的宇宙中,他们找不到也就不会再去找了,而此时的你已经乘着另一艘逃生船驶向了某一个短时间内一定会爆发的恒星系,你知道除了你没有人会不要命地往这种地方跑,你也就不必担心暴露自己的行踪了,我说的对吗?”
朝西没有回答,但他的表情已经表明了一切。
“恐怕你的“死”为自己的家人,或者别的什么人带来了巨额的保险金,一旦你重新出现,你会因为保险诈骗罪入狱,而他们得到的一切也会被追缴,”胡茬男终于不再笑了,“这就是你不得不跑到这种地方生活的原因,而不是什么被社会所遗弃。”
胡渣男不再说话,朝西也只是低着头,沉默了良久之后,朝西默默地把平板放在了一旁,从此时开始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她病了,她也病了,我需要一大笔钱,可我拿不出这样的钱,就算把我的船卖了都拿不出来,我没有办法了,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朝西抬起头,正对向了依然淡漠地看着他的胡茬男,“不用送我回去了,打开气闸把我丢下船吧,求你了,她们的身体不能工作,我不能让她们没有这笔钱,你不用送我去任何地方,就在这里把我……”
话没有说完,但他已经知道自己不必再说任何话语了,眼前的男人不会为了他去违反任何规则。
“我很同情你,但你犯下的是重罪,我有义务确保你得到你应得的审判。”胡茬男伸出手拍了拍朝西的肩膀,随后道,“而且,他是个单纯的孩子,虽然你只是想回家,但你不该用欺骗的手段来让他帮你的。”
“我对他说的都是事实。”
“有选择的事实,比谎言更可怕。”
朝西闭上了双眼,不再动弹,也不再说话,他此刻人还活着,但他的内心似乎已经死了。
虽然他一直在求死,但他的内心在此之前似乎也还是活着的,可他现在的内心,似乎已经完全地死去了。
“我很抱歉。”
胡茬男又再一次看了朝西一眼,随后关上了门。
第二天,胡茬男吃完了他的晚餐,他想要喝上一口酒,但是酒柜中的酒已经只剩最后一杯的量了,他想了想,又把酒放回了柜子里。
眼镜少年突然打开了他的房门,正当少年想要说点什么,胡茬男也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船身突然出现了一阵猛烈的震荡,红色的警报声随即响彻整座飞船,这是飞船突然从跃迁状态下紧急制动的状态,两人同时意识到了发生的事,连忙向泊船舱跑了过去。
当他们赶到的时候,朝西已经打开了运输船的舱门,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以他能够骗过保险调查团队的手段来看,他对飞船的熟悉程度应该远超常人,在两人抵达的同时,他已经关闭了舱门,并降下了气闸舱,此刻已经处于随时都可以脱离飞船的状态了。
胡茬男打开了通讯,向朝西喊话道,“快停下!盗窃公务船只也是重罪!”
“那就来抓我吧,我已经检查过了,你们现在的燃料只够减速了,连调头来追我都做不到,我是不可能跟你们回去的!她们需要这笔钱!”
说话间,朝西已经完成了船舱脱离程序,不同于之前的颓丧,他此刻的神色坚毅异常,他的妻女还活在他真正的家里,他又怎么可能死心地绝望?
他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抹消了这几天在飞船里留下的痕迹,此刻不可能再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止他离开这里,他将以最大的功率向斜阳的方向加速,以超新星爆发的规模,他甚至不需要靠得太近,都会被强烈的爆炸余波撕碎。
只要他彻底地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即使胡茬男已经推测出了真相也无济于事,他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那么他的家人就还能依靠他的保险金活下去。
对于他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确保这一点,就足够了。
“停下吧,她们已经死了。”沉默良久后,胡茬男突然说道。
“别想骗我了,她们……”
“他说的是真的,”眼镜少年突然打断了朝西,他明显地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缓声道,“在你伪造死亡后的第五个月,她们就双双离世了,这是我刚刚查到的消息。”
“不可能!”朝西怒吼道,“只要有那笔钱,她们的病情是可以稳定住的,哪怕她们不工作也够用几十年!”
“可是你的公司……当时已经开始准备裁员了,你就在裁员的名单上,所以他们没有为你的保险续约。”
“不!他们凭什么?!”
通讯突然关闭了,眼镜少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朝西所驾驶的运输船此时已经开始了减速,缓慢地与飞船拉开了距离。
一阵猛烈的光芒突然从运输船的身后亮起,漆黑的宇宙似乎也在这个瞬间被照亮了,又或者,是这片空间中的每一粒尘埃,每一个气体分子,都被这阵绚烂的光芒所激引,一同向周围的每一个方向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
运输船渺小的身影,被这道光芒所淹没。
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但它似乎在向整个宇宙嘶厉地呼喊着什么。
这一阵强光可以持续长达几周的时间,他们看不到运输船去了哪里,而现在就算打开通讯,信号也会被淹没在强烈的射线暴中,但大约半小时后,他们感觉到了运输船在飞船边上停靠的震颤。
他终究还是回来了。
他没有再说过一句话,默默地跟随着飞船回到了空间站,胡茬男和眼镜少年把他送上了返回故乡的飞船,自此三人没有再见过面。
虽然因为保险失效,朝西不必因为诈骗保险而承担罪责,但他已经在法律上死亡了,他的妻女离世后,他的住房已经被收归国有。
在等待自己的身份重新审核的期间,他死于街头的寒风中。
备注:其实写的时候是有点想要达到“赞雪不露雪”的效果的,也就是绝望这一点,但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达到了效果。
另外,从我自己的角度来看,我对角色的塑造似乎比以前立体了一些,希望不是我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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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柳永生平相關
(一)柳永家世相關研究及其考證
目前世面上流傳的關於柳永生平之說,多有穿鑿附會,以訛傳訛之弊,這裡僅就通行版本及已有學者做出的考證進行梳理,另列出有確切年份可供對照者,方便參考。
1, 柳永之家世,有確切記載者,先簡錄如下。
祖父:柳崇
“既冠,屬王審知據福建,以公為沙縣丞。時審知殘民自奉,人多衣紙……(崇)因自誓終身為布衣,稱處士而已。”(王禹偁(954-1001年)《小畜集》卷三十《建谿處士贈大理評事柳府君墓碣銘併序》)
“以儒學著名,終身御布衣,稱處士。天德帝……召補沙縣丞力謝不往。後諸子仕宋,法當推恩,崇戒之曰:「不可奏請以奪吾志。」未幾,卒。宋累贈工部侍郎。子宜(柳永父)、宣、寘(音同志)、宏、宷(音同沈)(密)、察,俱為顯官。”(吳任臣《十國春秋》)
【存疑】王審知卒於後周同光三年(925年),按考證時年柳崇才八歲,王審知不可能召他補沙縣丞。按《建寧府志》、《崇安縣志》及《十國春秋》,非王審知而為王延政。
(註:
王審知(862-925年),被譽為開閩王,在福建向以美名傳世,福州至今仍存閩王祠以為紀念,與王禹偁《墓碣銘》所言“殘民自奉”全不相符。
王延政(?-951年),王審知之子,閩末帝,據傳其在位時,軍事活動不斷,橫征暴斂,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後敗於南唐李璟,敗後被俘。
據此,《墓碣銘》所稱王審知當為王延政才文實相符,至於是王禹偁之誤,亦或後世流傳中出現誤差,無法得知。王審知在閩至今傳名,而王延政之名早已被遺忘,許是導致此訛誤的原因之一。王禹偁與王審知年代相差不遠,想來不應出此謬誤。)
父親:柳宜(其餘叔父略,名見上)
生於南唐升元二年(938年),南唐時官至監察御史。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崇安縣柳宜,工部侍郎。”(乾隆修《福建通志》)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柳宜,五夫人,戶部侍郎。”(民國修《崇安縣新志》)(註:五夫為地名,今福建省武夷山市東南部,有“鄒魯淵源”之稱。崇安縣即今武夷山市前身。)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此二書記載皆有誤,按宋代官職考證,柳宜景德四年(1007年)年七十歲,已致仕(即交還官職,退休),終官中行員外郎,絕非工部或戶部侍郎這樣的顯宦。(詳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增訂本前言》一章,〈一、柳永的家世〉部分。中華書局出版。)僅列此處以供參考。
長兄:柳三復,生卒年未查,天禧二年(1018年)進士。
次兄:柳三接,生卒年未查,景祐元年(1034年)進士,與柳永同年。
子:柳涗,嘉祐八年(1063)進士。
“柳涗,丹徒人。擢(音同卓)慶曆六年進士第,為陝州司理參軍,以政績聞,特改大理寺丞。鄭獬當制,其詞云(略)。”([宋]劉宰《京口耆舊傳》卷一)(丹徒,即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
“慶曆六年賈黯榜:柳涗,三變子,著作郎。”(《建寧府志》)
“柳永有子名涗,字溫之,慶曆六年賈黯榜。官至著作郎。”(康熙《崇安縣志》卷七)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若按劉宰所言,柳涗改官之制文為鄭獬所寫,然鄭獬為皇佑五年(1053年)狀元,按時間推算不可能給柳涗寫制文,因此薛先生認為該說法中的時間可能有誤。(詳見同上)此條僅列於此以供參考。
侄:柳淇,皇佑元年或五年進士。
記載中於鎮江發現的柳永墓碑殘存墓志銘《宋故郎中柳公墓誌》為其所撰。
孫:柳彥輔(據[宋]黃庭堅《豫章黃先生文集》卷十載《書贈日者柳彥輔》曰:“柳彥輔是耆卿之孫,決王公貴人生死禍福。(後略)”)
(另附)
王禹偁(954-1001年),白(居易)體詩的代表詩人之一,根據其《小畜集》中收錄的詩文判斷,他與柳永之父柳宜應是相交多年的友人。
2,柳永其人
初名三變,字景莊,後更名永,字耆卿。生卒年不詳,正史無傳,宋人筆記多載其軼事,然真假難辨,出處存疑;其間以訛傳訛,相互駁斥者亦多,若以嚴肅態度議論,不應作歷史宣揚。
A,關於柳永更名之傳說有二:
① 為擺脫(朝廷對)“柳三變”之“(風流)惡名”的印象而改名:此說全不符邏輯,因即便改名,入仕途也要查證出身家世,不可能隱瞞,且若真能隱瞞,柳三變=柳永之事也不可能盡人皆知,故此說純屬小說家言,實不可信。
② 因病而更名,乞壽之意:永、耆二字,皆有長壽之意,此說較為可信。
生平相關梳理見後文。
B,確切生卒年不詳,作為詞家主要活躍於北宋真宗和仁宗年間。
關於柳永生卒年,目前學界較常引用的是唐圭璋先生的【約生於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說(參見唐圭璋《柳永事跡新證》),此說主要根據為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三所載的,柳永與孫何相交說,即柳永作《望海潮》投贈孫何(公元961-1004年)之事。
【疑點】若按雍熙四年說,結合《宋史•孫何傳》的記載,柳永投贈《望海潮》一詞時,最多不過十幾歲,以《望海潮》一詞所達到的藝術完整度,至少當是柳永的創作水平已達到一定高度時的作品,絕非是少年所為。有柳永少年時期所作七律詩《題中峰寺》留存可對比,此詩“對仗工整,格律謹嚴。然語乏新意,意境平平,顯然是一個少年的試筆之作”(曾大興《柳永和他的詞》語)。(按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之考證,柳永僅在淳化元年至淳化三年,即990-992年間在故里崇安,此詩當作於此時。另,按書中所引明嘉靖《建寧府志》所云,中峰寺位於武夷山中峰山麓,為當地名勝。)
而關於所謂的投贈孫何說,吳熊和先生在他的《柳永與孫沔(miǎn)的郊遊與柳永卒年新證》一文中做出了較詳盡的考證以證其偽。考證內容簡錄如下,詳見吳熊和先生本文。
① 孫何一生仕歷相當清楚,其並無“知杭州”,“帥錢塘”之事;
② 孫何為兩浙轉運使時治所在蘇州而非杭州,且轉運使之官職,與詞中“千騎擁高牙”語並不相配,“千騎”一詞向來專用於太守、知州一類官職;
③ 柳永有《早梅芳》一詞上孫資政,該孫資政即孫沔,“致和元年(1054)二月壬戌,孫沔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杭州。”(《宋史》卷二一一《宰輔表第二》)按吳熊和先生考證,柳永《早梅芳》一詞所述,與孫沔經歷正相符(可證柳永卻曾有寫詞投贈孫沔之舉)。
④ 孫何文名久著,“篤學嗜古,為文必本經義,在貢籍中甚有聲”,且與柳永家族似有世誼;而孫沔雖有平叛之功,然史謂其“跌蕩自放,不守士節”,且文名不稱。又,草書與行書中,“何”與“沔”字型相似,或是因此而導致傳抄之訛誤亦未可知。
由此可見,唐先生根據“投贈孫何”而推斷出的柳永生年似並不可靠。若根據吳熊和先生的這份考據,柳永卒年1053年說也當推翻,因其至少1054年時還在創作。(又見薛瑞生言,“直至嘉佑三年(1058)春柳永尚在汴京寫《臨江仙》詞贈劉敞。”)
而薛瑞生先生認為,唐先生“雖誤用材料,但推斷柳永生年卻大致不差,因此時柳永之父柳宜五十歲,已為晚年得子。”然而此言只能證明柳永生年不當在987年之後,而並非不能提前。
C, 流連坊曲,應樂工歌妓之請為詞,換取金物。
D, 與貴族士大夫階級的割裂。
關於柳永與貴族士大夫,甚至當朝皇帝(仁宗)之間產生矛盾的故事甚多,如為改官事求見晏殊,或是因寫詞忤仁廟,或是被仁宗貶斥,或是被蘇東坡所鄙薄等等,不一而足。其事雖不同,但其中心卻都相同,便是突出柳永【被貴族士大夫和政治中心所厭惡和排斥】的形象。
(柳永為磨堪改官之事拜見晏殊卻被嘲諷而退之事,出自張舜民《畫墁錄》。張舜民,生卒年不詳,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進士,他究竟如何得知數十年前發生在晏殊府中之事,甚至連二人之對話都一清二楚?存疑。)
這些故事到底有幾分真實,如今恐怕早已無法查證,但無論是真是假,其實都反應出了那個時代的士大夫階級對柳永及他身後平民化文學的排斥和厭惡。
(*關於蘇東坡之言是否有鄙薄柳詞之意,學界也是兩說,讀者自由心證吧,誰知道呢?)
柳永被貴族士大夫階級幾乎眾口一詞的排斥可說是事實,但他是否如傳言一般也被仁宗所厭棄,卻似有該檢討之處。
首先宋仁宗乾興元年(1022年)至1067年在位,繼位時年僅13歲,其實是劉太后垂簾聽政。若柳永確實在這段時間被朝廷貶斥,也當是太后之意,而非仁宗本人。(薛瑞生先生認為,這可能與柳詞中有對真宗佞道,演出“天書”鬧劇之事的腹誹有關。薛先生認為柳永《玉樓春》「昭華」「鳳樓」等詞有暗諷之意,但也有很多學者認為這些詞祗是單純的應製聖頌,並無諷刺之意。吳熊和先生考證《宋史•禮志》,對照柳詞中內容,認為“柳永可以說是‘忠實地’根據真宗‘佈告天下’的御撰《聖祖臨降記》來寫這兩首詞的。”(見吳熊和《柳永與宋真宗“天書”事件》一文)
(*我個人更認同吳熊和先生的說法,因為縱觀柳永詞,實在見不到他流露出什麼“諷刺”“尖銳”的情感,就連被錢鐘書先生評價為“(跟王冕的《傷亭戶》)可以算宋元兩代裡描寫鹽民生活最痛切的兩首詩”之一的《煮海歌》,其情感中心也是圍繞著“為民請命以求上達天聽”,而並不帶諷刺之意。)
1033年(明道二年)劉太后去世,仁宗親政,改元景祐,柳永便是在景祐元年登第,授陸州團練推官,為初等幕職官。
景祐元年的開科取士,不但擴大了進士及諸科名額,而且特開“恩科”,因此這一次取士特多。有學者便因此認為,柳永可能是以恩科而登第。但吳熊和,薛瑞生等先生根據宋代官制考證,柳永的科第名次乃是第三甲,而非作為“恩科”的特奏名。
柳永之侄柳淇所作《宋故郎中柳公墓誌》(明萬曆《鎮江府志》卷三六引)殘文有言:
“叔父諱永,博學,善屬文,尤精於音律。為泗州判官,改著作郎。既至闋下,召見仁廟,寵進於庭,授西京靈台令*,為太常博士。”
按此說,柳永似乎並不,至少在一開始並不為仁宗所不喜。
(*按薛瑞生先生之考證,此靈台令應為【陵台令】。其考證曰:“宋之西京即今之洛陽,屬京西北路;而靈台縣在涇州,屬秦鳳路,豈能連稱「西京靈台令」乎?”又曰:“……(宋)宣祖、太祖、太宗之陵寢在鞏縣永安鎮(今河南鞏縣南),合稱「三陵」。其後北宋各朝帝王除徽、欽二帝外皆葬於此……至真宗時,為尊崇祖宗,始置陵台令,兼管永安縣事(後略)”。而明代修《鎮江府志》,去宋已遠,修編者不知宋之典章制度,誤將「陵台」以為地名,而以為只有「靈台」而無「陵台」,遂成此誤。)
而《墓誌》中所稱“柳郎中”“寵進於庭”之言,羅大經認為此不過“諛墓之詞”,但薛瑞生先生根據宋代官制,以及對比柳永同年其他進士的升遷情況,證明了柳淇此言並非阿諛之詞,而是實說。具體例證請參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華書局)中《增訂本前言〈二、柳永生平行實〉》一章,此不贅述。
按薛先生的相關考證,柳永終官並非屯田員外郎,而當是前行郎中(從六品)的可能性為大,至少也當是中行郎中(從六品)。
3,柳永卒年
按前引吳熊和先生和薛瑞生先生所言,柳永至少在至和元年(1054),甚至嘉佑三年(1058)還在創作。
而又據:
“范蜀公少與柳耆卿同年,愛其才美,聞作樂章,歎曰:「謬其用心。」謝事之後,親舊間盛唱柳詞,復歎曰:「仁廟四十二年太平,吾身為史官二十年,不能贊述,而耆卿能盡形容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
(註:范鎮,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
“予觀柳氏樂章,喜其能到熹(嘉)佑中太平景象。(中略)是時予方為兒,尤想見其風俗(後略)。”([宋]黃裳《演山集》卷三十五《書〈樂章集〉後》)
(註:黃裳,字冕仲,福建南平人……建炎中,年八十七,卒。據《福建通志》卷四十六「人物」門載。)
按此二者所載之“仁廟四十二年太平……能盡形容之”,“熹(嘉)佑中太平景象”,理解為柳永應當在仁宗朝之後才去世,方與其文本相符。
薛瑞生先生嘗試通過柳涗的仕履來推測柳永的卒年,排除了嘉祐八年至治平四年之間的時段,因為這段時間內,柳涗參加應試,經歷改官,按宋制,守喪期間不得應試和出官等,故柳永不可能卒於此期間。因此薛先生推測,柳永之卒年的可能區間,應在嘉佑三年(1058)夏秋至嘉佑五年(1060)四月之間(算上守喪期27個月,否則柳涗趕不上嘉佑七年秋試),或在柳涗剛剛改官之後的治平四年(1067)。
4,柳永卒地
柳永葬地歷來有四種說法,除潤州(今江蘇鎮江)說外,其餘三種皆已被學界證偽,此不再表。
關於卒葬潤州一說,流傳最廣的為據葉夢得《避暑錄話》所載“王安禮葬柳”一事,先將事摘錄如下。
“永終屯田員外郎,死旅,殯潤州僧寺。王和甫為守時,求其後不得,乃為出錢葬之。”([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
“文康葛勝仲《丹陽集•陳朝請墓志銘》云:王安禮守潤,欲葬之槁殯無歸者。(中略)。三變始就窀(zhūn)穸(xī)。近歲,水軍統制羊滋,命軍士鑿土,得柳《墓志銘》並一玉篦。乃搜訪摹本,銘乃其侄所作(後略)。”(明萬曆《鎮江府志》)
【註】葛勝仲,1072~1144,丹陽郡(今屬江蘇)人。葉夢得,1077~1148年,蘇州長洲人。二人皆宋代詞人。王安禮於神宗熙寧八年(1075)時守潤州。
【疑點】“求其後不得”一語,前文已列出柳永家世,其有子柳涗,有孫柳彥輔,有侄柳淇,何言“求其後不得”?且按明萬曆《鎮江府志》所載,柳永之墓志銘乃其侄子所撰,既有侄子撰寫墓志銘,又何須王安禮來出資為柳永安葬?
按薛瑞生先生考證,“葛勝仲《陳朝請墓志銘》中語,經查今存四庫本與常州先哲遺書本《丹陽集》均無此文,亦無以與《鎮江府志》核對。”其考證又引例,舉出宋皇朝標榜“以孝治天下”,官員隱匿父母之喪或不安葬父母都會受到懲罰(包括降職、編管甚至勒停)(詳例見同上)。因此柳永死後絕不可能因“槁殯無歸”,而不得不待二十年後由王安禮出於同情而為他安葬。
【引申】關於為何柳淇於柳永卒後二十年方撰其墓志銘。
可能性:
① 古人喪葬習俗:寄葬、歸葬。(詳見薛瑞生相關考證)
i. 寄葬:先簡單埋葬,待子孫發達(比如當上大官)之後再正式以相應的規格安葬。(如周邦彥安葬其父,柳宜安葬其父柳崇。)
ii. 歸葬:在外鄉去世,之後由子孫帶回故鄉安葬,所謂落葉歸根者是也。
也就是說,先人在外鄉去世,由於一些原因,其家人無法將遺體盡快送回故土,因而只能向現實妥協,先將遺體在當地先簡單埋葬,待日後有機會了,再運回故鄉正式安葬。
*參見前文【柳涗】條,柳永雖為福建崇安人,但其子柳涗在地方方志中,已被認為是丹徒人,也就是說,最晚至柳涗時,柳永一脈已定居丹徒,應是無疑。按前文,若(關於柳永墓志銘的)記載屬實,其墓便在今鎮江,而丹徒便屬今鎮江市。也就是說,若此說成立,則很可能柳永去世後,因一些原因,其後代已遷居鎮江,不再回崇安,因此將柳永之墓遷往鎮江安葬,方便後代祭祀。至於究竟是為何選擇鎮江定居,而不返回崇安,便不得而知了。
關於我國古代喪葬習俗,主要是“寄葬”一說,筆者手頭無資料可查以相對證,若有相關資料書籍,煩請推薦。
另,關於所謂 “眾妓女出資葬柳七”之說,如前所說,不過小說家言,不可作史實論。然“吊柳七”之風俗,倒也未必純為虛構之言。柳永生前長年與樂工歌妓來往,與她們共同創作,(在藝術以及作品的傳播上)相互成就,其聲名遠播,“凡有井水飲處,皆能歌柳詞”,其去世之後,歌妓們自發為其追悼並非不可能事,一如現今有著名藝術家離世,許多同行或觀眾自發前往追悼紀念一般,實乃人之常情。只不過柳永名聲太大,所交遊者凡有名者又多為社會底層之歌妓,正符合當時民間喜愛之傳播題材(時至今日亦未曾改變),經各種傳播和文人之添筆,方成了如今所傳的“妓葬柳”說,也未可知。
此故事傳播甚廣,也是柳永諸傳說中最為人津津樂道之一,於其將其當做真實柳永的歷史,不如當做是一個柳永的藝術化(甚可說是娛樂化)了的形象,或是一個“雖因科場失意而落魄,卻意外在科場以外得以一展長材之文人”的文學意象來看待。
(關於作為文學形象的柳永之流變,可以參考程榮女士《從筆記小說“吊柳七”到雜劇〈風流冢〉——論古代作家筆下柳永形象的演變》(武夷學院學報第35卷第5期 2016年5月)一文。)
無論是“王安禮出資葬柳”,亦或“眾名妓出資葬柳”,雖然故事本身並不可信,然從其流傳之廣(尤其在宋代,流傳廣可以一定程度上反證出,它符合人們對其人其事的既定印象,或是當時人們的八卦喜好)即可證明,在當時人們(尤其與柳永同一社會階級的文人)的心目中,柳永【貧困潦倒】的形象是根深蒂固的。
這兩個故事的源頭到底自何而出,記載、抄錄並傳播(甚至加油添醋)的人們,是自何處而聞得此事,又是出於哪一種心態而將其書寫下來,如今都再難查證,然而無論他們如何更易其事(如王葬和妓葬之別),其不變的是對柳永【貧困潦倒】之形象的強調,無一例外。
那麼問題來了,出身官宦人家,父親和五個叔父,兩個哥哥都是進士(二哥與永同榜),明明連自己兒子柳涗也是進士,為朝廷命官;這樣的一個家族,即便不會說大富大貴(事實上按與柳宜相熟的王禹偁之記載,至少柳宜家在經濟上並不寬裕。),卻也絕不至於給人“貧困潦倒”的印象,可為何單單只有柳永被烙上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印記?這到底是他本人真實生活的寫照,亦或是旁人將自己的身世,投射在了這個“一生坎坷,沉淪下僚”的“同命人”身上?甚或是敵視他的士大夫階級故意為之,借以貶低譏諷之?可惜筆者實在沒有這種能力,將那些記錄者的身份身世一一探知,若能,或許能解開一點謎團?
(*一如王灼在其《碧雞漫志》中,引用前輩(不知何人)評價柳永《戚氏(晚秋天)》曰“《離騷》寂寞前年後,《戚氏》淒涼一曲終”一語,在其後評此語道:“柳(永)何敢知世間有《離騷》?”其對柳永之鄙視貶損可見一斑。
王灼此人是宋代推崇詩詞復雅,堅持“詩詞一家”論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論點與以柳永為代表的平民化詞風,以及詞“別是一家”(李清照《詞論》)論,天然互斥,水火不容。他在其作中更說:“若從柳氏家法,(詞與詩)正自不得不分異耳。”由此可見,他對於柳詞甚至柳永其人的強烈鄙薄,早已超出了評論作品本身,而是一種創作陣營之戰了。)
另外,曾大興先生對此曾提出一種猜想,即柳永出身“動修禮法”的官宦世家,他本人的“浪漫性格”(所謂留戀坊曲者是也),和對市民文學的喜好,對【詞】這一娛樂文學的偏愛(*詞源自民間,在當時的文人士大夫中是被鄙薄的,所謂“小詞”、“詩餘”者是也,這從詞早期發展中的內容題材選擇上也可見一斑),都是一個傳統的、嚴格的士大夫家族所無法容忍的。因此即便他的叔父們在京為官,卻也不願意出資接濟這個侄子,以至於柳永需要靠給歌妓樂工們填詞換取生活物資(所謂“妓者愛其有詞名,能移宮換羽……多以金物資給之。”羅燁《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本質是話本小說集,柳永的很多“事跡”實際都是出自這一類話本性質的書,實在不可當做真實歷史看待。讀者們若有意研究柳永真實之歷史生平,務必要細究其原始出處。本人才疏學淺,實在無能為力。)
柳永與其家族的關係究竟如何,從他留存的詞作中幾乎看不出端倪。前期為樂工歌妓創作的詞自不必說,帶有仕途渴望的投贈之作亦可不論,縱觀其後期羈旅行役之作品,作為文學主人公的那位遠方遊子所思念的,也往往是一個遠方的“佳人”,而非家庭中的父兄妻兒;就連“友人”這類對象,都極少出現。若單從他的作品去推斷他的社交情況,似乎很容易便會得出他的交往對象全是妓女的結論,甚至還有專業書籍因此得出“(柳永)一生沒有結婚”這種明顯與其所處時代風氣不符的結論。(按古人結婚甚早,外加所謂“父母之命”,就算柳永自己真的不想結婚,這婚姻又豈是他自己能左右的?)就連他“開宋詞悼亡之風氣”(曾大興語)的《秋蕊香引》等詞,所悼念者,也不是歷代悼念詩中的主角【詩人之妻】,而是一位歌妓(按詞中“尊前歌笑”一句,此詞悼念之對象必然是、或曾是歌妓的一名女性)。
這究竟是因為他真的割裂了與家族的關係,還是僅僅因為他的“眾多詩文”都已失傳,使得我們只能通過他僅存三卷的《樂章集》而誤得出此結論?
無論如何,柳永自少年離開崇安後便再不曾回去,當是事實;而他詞中所謂的“吾鄉我里”,究竟是他生活不過短短數年便再不曾回轉的福建崇安,還是那個寄託了他身為文人的志向和個人快樂生活的帝里汴京,或許只有千年前的他自己知道了。
千年已過,如今的柳永早已成為古代文人——尤其是鬱鬱不得志之文人的——或是自我投射的影子,或是借“白衣卿相”自我開解的“精神領袖”,或是同病相憐的異代知音。
曾有前輩歎曰:“……寫我輩落魄時悵悵靡托,借一個紅粉佳人作知己,將白日消磨,哭不得,笑不得。”([明]沈際飛《草堂詩餘別集》中評柳永《戚氏(晚秋天)》語)此語雖為一詞評,卻何嘗不是語者真心之歎息?
一如戰國時的宋玉成了宋代柳永的異代知音那般,柳永自己也成了後世如關漢卿(元),馮夢龍(明)等平民文人的異代知音。也許,作為文學意象的柳永,早已替代了真實歷史中的柳永,成為凝固在【柳永】這個外殼中難再改變的靈魂。
作者:小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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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吃完晚餐,盘碟全掀翻。走下草坡,河畔是一条步行道,石护栏。
听见茂生,闻嗅衰败。他靠坐在护栏下,蜷起双腿。抹把脸。城市与夜空的光辉在河面上浮烁,面前道路上,不可及之处有微弱影子微小晃曳。
有人走来。这很少见。他没动。仅仅呼吸着。
突然一道强光打来,让他差点成烟。
光。神啊!夜行生物。光。他瞬间窜起身,踉跄逃离最亮处,但已无法避免被看清楚。
那个人一手举着手机,和杀他的光一同看他。原地眨眨眼,打量打量。
他认出那是谁。在一间教室里一同呼吸,整个白天的刺耳嗓音与浑浊空气。不过他脑子里没有一个名字。此时他不觉得这真太好了,或这下糟糕了。
不过他还是交叠起手,将袖口往下拉,还知道要掩盖。他不去看光,光映到他转走一半的侧脸上。你受伤了?那个人说。不好意思,他摸查自己脸颊,撩起头发,额角有道口子。
现在他忽然就变了,万分急切地要除掉所有痕迹,溢出一丝新血都赶紧抹去,慌乱陡升时擦绽的拳关节也暴露出来。
那个人收起光源。让他呼吸终于顺畅,但不再能隐藏回无事之初。那人蹲下,摸索一阵搁地上的购物袋。递来三枚相连的创口贴。
他看它,愣站着。
清洗了伤口再用。我记得附近有个水龙头。一片朦胧黑暗里,那个人指往斜前方,草坡上边正经道路旁,有管理员小屋。
怎么会买这种东西?
我前两天买了一套刀具。在熟练使用前得做些准备。
正常人是不是应该说:我在学做饭?算了,他并不了解正常人怎么想。
这里没路灯,下次别走坡上,到处是坑洞。
很深,等不来树种,什么都可能踩歪掉进去,摔伤至亡。这些他清楚。他点头接下,人大概应该这么做。
也本应有道谢。那你为什么走这边?他问,发觉自己居然在延续好奇,感觉说话吐词时呼吸节奏的变化,怀念地十分新颖。
草地一片萎黄烧枯,冒出新叶。只有水的表面施舍的点片掠光,让他能看清此人一些部分。购物袋一定很沉,包装盒或某物显眼突起,略有刺穿塑料膜。
对方没在人之间交互对话应有的回应时段里做出任何回答。那之后指尖一般轻声说,明天见。沿着路走掉了,不再回头,袋子最摇摇晃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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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有个应在的人不在。教师出去打电话。回来后问整座教室,有没有谁曾见过。他不知道的名字,他不知道所有名字。问了一遍,确认一遍,没有回答。赶紧开始小测验,时间滴水宝贵。
有一个空位,时间变长,就变成周围住客宝贵杂物间。过了不知几天,他有运瞥见布告栏一角的寻人启事纸,才对上脸与名字。不那么对上,纸模糊、破损、被雨淋、受涂鸦、与警示一同被大张艳色今日喜讯遮盖。
未实现约定,他不觉得失去了,或做错了。现在还不饿。
波光映在那个人上半身躯上,像河流里浑浊朽臭无望清澈的水。映在眼中,在漆暗无人的小道上,一定在筹划一件有朝一日能自发光亮的事吧。
他不觉得被抛弃了,或无处泄愤。也没拥有过,什么都没有过。撕下效用结束的创口贴,扔进背后河里。
他听见两个人在谈论某件事,在他自己行路的一侧。
此刻夜晚已有一半按时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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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分处,他坐在洗手池上,
厨房台面上,
桥的护栏上,
石制护栏上。
一个人都不在,
人们在身后形色匆匆,
几个人像方便搬运不得不折断的木头,倚靠填满墙角落。
菜板与切好蔬果被掀出去了,水停不下地流。他抛起手里的东西,一张证件,几颗断牙,一串钥匙。
三枚钥匙,在那个人腰带上背影中簌簌响。家门、自行车、一处完全属于自己的小房间。
他不做评价。他想往后坐一点,靠住什么。千万别做。
他跳下地,往外走,被一只手扯住裤脚。他低头看。若能看见他露出了温柔,那是最可怕的。毕竟对动物而言,咧嘴是展露尖牙的行为。
·
大雨。让铁铲的木柄变得湿滑,难以结实受力。脚下泥土也同样,世界的一切构成捕兽夹。于是他完整一滑,摔在新土里,手臂被工具的锋利金属划开新一道长口,所有出血都沾满污泥。
被舍弃之处,由被舍弃之物纷纷填满,他的手抓住了,再边爬起边奋力刨开,饱腹后不缺力气。
一片衣角的颜色是对的。
他对一切不产生感觉。好似有一盆倾头到脚的脏水,曾将他洗涤干净。不过跪在脏湿夜里,呼吸疲惫,闻雨水、树叶与泥土混合繁衍的腐朽气味。
此乃自然之道。远处的人造灯火永恒明亮,光色再暖也无生命意义,威权漠然窥视夜中。
光。神啊。光。
在暴雨的恸哭间与洗刷后,那些再也无法被察觉。
·
评论要求:笑语/无声
作者:源源汪
“午时已到!”
黑云压城,菜市口前围满了百姓。熙熙攘攘的,却没有一个人在谈笑,只是都静静地站着,静静地看着。
监斩官旁的士兵瞧了身旁的时刻,时辰一到,立刻尖声呵道。
“行刑!”
随着这声尖利的宣判,几个身材魁梧,脸上又长满了络腮胡子的刽子手一齐拎起了身边的酒坛,灌下了一口烈酒,向举起的大刀喷去。即使是在这样的天气中,这些个杀人斩头的刀也泛着骇人的银光,像是在这样阴霾密布的天气中,它的光芒反而更闪耀。
他们将行刑台上的老老小小背后的签子摘去,被双手握住的刀都高高举起。
在不远处,一个身子瘦小且脏兮兮得分不出男女的小身影趴在一个高个子男子的身上。孩子紧紧搂住男子的脖子,不易察觉地微微地颤抖着。二人周围没有太多的人,但是即便是旁的人瞧见了这孩子,也只当是害怕砍头,并不做他想。
但若是细细去看,就会发现这孩子正死死地咬着男子的肩膀,像是害怕自己哭喊出声来似的。孩子的那一双眼眶是干干的,眼睛胀红,竟是一滴泪水也没有。只是每听到行刑台上的一点动静,这孩子就会忍不住地瑟缩。
“筝儿。”男子拍了拍咬着他肩膀的孩子后背,沉声说道,“走吧。”
他话虽这么说,目光却也没有从台上移开过,脚下也像是生了根似的,仿佛只要从这块土地上移开,脚下的根就会就此断裂,再无生息。他眼中闪动的情绪像是平静海面下的波涛,隐隐地在内里滚动着。
“我不。”
孩子从咬紧的牙关中漏出几个模糊不清却又坚决的字:“我不走,彭叔。”
“我……我不是妖怪……我爹爹在,我娘也在……菱姐姐……”
那孩子听见了刽子手喷酒举刀的声响,终于有些扛不住了。从哽咽的声线中中终于可以隐约分辨出,这是个小姑娘。
“彭叔……我不明白……菱姐姐,为什么……为什么要让她换走我……”
“这不是你的错。是因为我欠你爹一条命,而你是你爹的独女。”被叫做彭叔的男子静静地说道,这才看清,他的目光一直落在了行刑台上一角,某个蓬头垢面的小女孩身上,“你菱姐姐是我的孩子。她太懂事了,是我教她知恩图报,是我教她要尊敬长辈、要守护弟妹……是我对不住她,是我,怪只怪她此生不幸,竟然生作了我的孩子。”
他的眼神与台上那个小姑娘对上了。那姑娘愣了一下,面对着举起的大刀却居然面无惧色,反而对着他露出了笑容来。那一抹笑容就宛如沉沉的夜中,只在那一瞬盛开的昙花。单这一笑,叫他心中产生了不该有的私心。
若是菱儿自私一些,任性一些,不愿意牺牲自己……
……该有多好。
手起刀落,头颅落地。
那些血刽子手端的是这行中好手。一家上下人,整整一十八颗头颅就在这片刻之间落下了。
这一杀,便让那鼎鼎大名的大将军卫国公魏永正一家,从这个世上,永远地被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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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语谖
方礼一直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晒太阳,直到下午两点多,薛晴才满面春色的回来。她穿着一双簇新的棕色坡跟皮靴,左耳上戴了个造型挺夸张的耳环,长长的金色流苏一直垂到肩膀,在她那一头紫色长发里显得分外惹眼。
“哟,薛晴!好久不见!”方礼伸展了一下身体,懒洋洋地打招呼,像极了一只刚刚睡醒的猫。
“好久不见,听说你昨天带了个新男人回来?419?”薛晴甩了下头发,将金色流苏特地露了出来,脸上露出得意而暧昧的笑。第九大道没有秘密,来来往往全都在别人的窥视之中。这里的人都知道方礼是个向男人出卖身体的小白脸,但总有那些大胆的女孩子不介意这些,打算偷个腥什么的。薛晴并非其中最有野心的,但她也不放过现成的机会。
“没,是个朋友,我俩没那种关系。”方礼解释道,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笑容,“你呢?听说你最近没少气你爸妈啊。”
“还能有什么,老样子。”薛晴翻了个白眼,“要是也有人愿意包养我就好了。”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珠转了一下,“唉,你还别说,我可能不久就真要发达啦。”
“哦?”方礼挑起一侧眉毛,努力压抑自己的兴趣。
“你知道那个吗?就那个教。我不好说它的名字。”薛晴趁机凑了过去,挨着方礼坐下,一只手趁机扒在方礼的肩膀上,在方礼耳边吹气,“就是那个,你应该听说吧,能够让教徒进化的,那个。他们不让我们在会堂之外的地方说他们的名字,但是告诉你没关系。”她凑过去说了些什么,嘴唇几乎吻上方礼的耳郭,“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晚上带你过去看看,只带你一个。”
“不是周四吗?”方礼问道,“你还以为你这是什么秘密呐,来叔知道了,其他人都知道了。”
“嗨,我这不是,今天被看中,高升了吗。”薛晴抬起左脚,炫耀地晃了晃,“看,新鞋子!他们给买的。”
“一双鞋就给你骗走啦!”方礼嘴上开着玩笑,心里暗自回想自己刚刚的话有没有露馅的可能。在一双坡跟皮靴里藏窃听器,可有太多种办法了。
“那你呢?他给了你多少钱,让你跟着他。”薛晴问道,“那个包养你的老男人真的有钱的话,根本不会让你住在这里。”
方礼笑了一下:“别说我了,我有我的原因。你今天晚上带我过去呗,我也看看,你们到底被什么给迷上了。”
“好啦,那就说定啦。晚上七点半,咱们还在这里见。”薛晴高兴地站起来,向方礼甩了个飞吻,一蹦一跳地走了。
“不错啊,有男人包养,还和小姑娘勾勾搭搭。”周炎从不知哪个角落里走出来,揶揄地说。
“哦呀,你这是吃醋了?”方礼笑眯眯地问。
“怎么可能。”周炎坐到方礼旁边,和他隔了点距离,“怎么样,打听到你想要的了吗?”
方礼抬起头看着天空,这里的人都不富裕,能利用的都被利用了,空间也不例外。原本湛蓝的天空被晾衣绳和上面的旧衣服分割成了无数碎片。“算是吧。”方礼低声说,“那丫头说让我晚上和她出去,还不知道真是条线索,还是她约我的借口。”
“你的那封信,我给付鸣音了。”周炎从兜里掏出一盒烟,叼了一根在嘴里,“来一根?”见方礼摆手拒绝,他拿打火机给自己点上,“到晚上还有点时间,你打算干什么?”
“等着。”方礼眨眨眼睛,“现在上面盯得太紧,我不好动作。”他低下头,一双墨色的眼睛闪着明明灭灭的光,“我等得够久了,不差这点时间。”
下午的阳光亮得刺眼,街道上空无一人,人们不是在家里午休,就是已经开始了工作。即使偶尔有闲人,也都避开了灼热的阳光,寻一个阴凉处窝着休憩。只有周炎和方礼两个人,枯坐在阳光下,任由阳光炙烤他们的身体。
我就不该多事。付鸣音内心第一百次这么想。
他正站在今天的地37个集装箱面前,看着码头的管理员吆喝着让人打开它。
我就不该来,这样我就不会遇到周炎,也不会被卷进这个莫名其妙的事件被迫检验集装箱的货。付鸣音面无表情地看着装满了帕丁顿熊布偶的集装箱,他脚边的那只缉毒犬友好地蹭了蹭他的腿。付鸣音的心情更加恶劣了。
“您看,这箱货也是正常的。”码头管理以一种过分殷勤的语气说。
我当然知道。付鸣音叹了口气,象征性地拍了拍狗的头:“去,检查一番。”
作者:源源汪
前承:引子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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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蓉眨了眨眼睛,困惑地反问道:“实在对不住,您方才说了什么?”
“来谢您的救命之恩。”门前站着个衣着颜色朴素但是料子一眼看上去就连魏蓉这个穷教书的都看得出来相当华贵的青年一脸平静地回答着。这理所当然的表情让魏蓉觉得是不是自己忘了什么时候在隔壁山里的小树林里救过什么小狐狸,人家现在修炼成精变身过来报恩了。
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青年,长得五官端正,虽说不上是貌比潘安,但细看久了确实叫人觉得怪好看的。不过气质相当清朗,不像是戏文里会魅惑人心的狐狸精。
当然,这一切不过是她的胡思乱想。魏蓉盯着他的面容思索再三,并没有印象自己在何时替一个富家公子出过手——自己不过是一个穷教书的女先生,且先不论自己有没有救人于危难的这份高尚品德,就说自己身处的这个小村子一共就那么几户人家,今年最大的危险也就是东家的狗吓到了西家的鸡并追着它跑了三里路。难不成不是小狐狸,而是那天闯进自家院子的大公鸡吗?
魏蓉收回自己已经偏离了的想法又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并再次打量了一番面前的人,忍不住干笑道:“这位……少爷?您怕是认错人了吧。”
“不当如此。”那青年皱了皱眉头,他的眼神太过清明就连眼中一点点的困惑都能让人看得一清二楚,“约六月之前,您曾将一重伤之人送去医馆,难道不是吗?”他说完环视了一下四周,指着院角的一处栅栏说道:“我记得这处缺口,木桩朽了,断了一半,六个月前就是这样的。”
魏蓉不由得尴尬了一下。这处破损不大不小,本来三五日就能修好。但是在这乡野村庄里,大家都互通底细,鸡鸣狗盗之事极少,自己一个教书的也不养鸡鸭过活,一处破损并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因此这栅栏坏了她也懒得去修,一日拖一日竟已经拖了六月有余,居然突然被一个陌生人点明了,叫她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重伤之人?医馆?”她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喃喃地重复了几遍那青年的话,忽然之间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停顿了一下,“等等……”
这个词似乎触发了魏蓉的什么记忆。她的脑中忽然闪过了一些片段,再看面前的人的容貌,居然隐约间在那眼眉找到了一丝熟悉感。这时魏蓉是真的想起了什么,但是看着青年端正的面容又实在不敢确定,再次眯着眼睛盯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说:“难道你是那个欠我医馆钱跑了的大胡子……?”
听了这话,青年先是稍稍有些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眼角一下弯起了一个弧度,笑意立刻就爬上了眉梢。这一弯倒像是春色压弯了柳枝,叫看着他的魏蓉不由得心头一颤,反应慢了半拍。过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说得话有些不礼貌,连连摆手道起了歉:“对不住,对不住,我没有别的意思……”
“不必介怀,我当时确实狼狈。”似乎是因为照顾魏蓉的情绪,青年面上的笑已经褪去了,但是眼中却很难藏住东西,魏蓉还是从他的眼中看出了两分笑意,“当日事出紧急,不告而别。今日特来拜访,拜谢救命之恩。”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打被包好的什么东西,递给了魏蓉。
“不用这么客气……哎哟!”魏蓉刚想谦虚两句以表自己施恩不望报的高尚情操,却被塞进怀里的这个布包给搞懵了。她疑惑地看看青年,想也没想就径直打开了包着的布。于是一打银票就这么露了白,把毫无防备的魏蓉吓了一大跳。她反射性地把布料按了回去,似乎多露一份这一打银票就会不翼而飞了。她抱着包裹的手都抖了起来:“这、这是什么?”
“银票。”青年直白地回答。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是银票!魏蓉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我自然知道这是银票,我的意思是这一叠银票……是什么意思?”
青年眨了眨眼睛,似乎不太明白魏蓉的意思:“我来谢恩,这些自然是报酬了。”
魏蓉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手里的东西。虽然刚刚打开包袱就瞧倒了一眼,但是这银票的面值却看得真切。这一张张的,面值可都不小,而且用手捏一捏这厚度,里头少说也得有一千两吧。虽说魏蓉为了给他结清医馆的钱确实花了两个月的工钱,着实让她肉疼了许久,但是从天而降的千两银子拿着也太烫手了,心里头实在不安。
当下她就立刻把东西塞回了青年手里头。
“这我要不得。”
“为何?”
“这报酬太重了,我不能收。”
“你救人性命于危难之时,我心怀感恩想要酬谢于你,不过是一些银票,怎么就收不得?”
这家伙一脸的不解让魏蓉真是有苦说不出。
老实说,面对着这上赶着来白送的银子,你要说她一点儿都不心动那绝对是假的。那可是一千两银子啊,她一个穷教书的,不吃不喝干几年才能攒够这么多钱。但是拿着银票的时候,魏蓉脑子里总忍不住想到当时遇上这人时的场景,突然给这么多钱她心里实在是不踏实。
当时在河边见到他时,这人一身的血污,头发和胡子都结成了缕,也不知道几日没有清洗过了。他破烂脏污的衣衫上的裂痕一看就是刀剑割的,说不好就是被什么危险人物追杀而导致的,更搞不好他自己就是个危险人物。要是个行走江湖的侠客也就罢了,要是个官府通缉的罪犯那就糟糕了——况且就算是个侠客,说到底也是个混黑的,也是个惹不起的主啊。
当日就犹豫了许久要不要救他,生怕惹上什么大麻烦。但是后来围着这人转了八圈,还是觉得良心上过不去,不想见死不救,于是将他背去了村上的小医馆里,拜托了大夫救治他。
尽管三日之后这人就不告而别连账都没付坑了自己五两银子,魏蓉确实心疼了,但是其实走后数日之后也没人再来找事儿,自己也着实松了一口气。
现在看他收拾得干净整洁,一身衣服的料子光用看就知道不是平常人能用的,而且一出手就这么阔绰,搞不好真是做什么不法生意的,之前那次也是被人追杀所致。这一叠钱不知来处,魏蓉捏着实在觉得烫手。
她这种小人物可惹不得这种人。
“您瞧,我不过是将您送去了医馆,真的救了您命的还是大夫。”魏蓉眼神飘忽,努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虽说我确实替您付了医馆的钱,但也就是出了个钱,实在也算不得什么。就算当日不是我在场,便是换个人也一定是一样的做法。”她说着瞧了一眼面前的人,见这人仍旧要将钱往自己这里推,于是立刻话锋一转:“若是真的过意不去,那将五两银子还我便是,多的我可不要。”
这话让那人的手顿了一下,面庞上立刻浮现出了清晰的困惑和为难。
“这不好……”
魏蓉未免他说出更多婉拒的话,即刻打断了他:“这样吧,我再加一两。您还我六两算是酬谢,多的我是真的再不能要了。”
那人面上的困惑愈浓,估计是没见过收白送的钱还讨价还价的。然而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似乎再多做争论也显得过于刻意了,他轻轻地笑着叹了口气说道:“好罢。”于是招手叫来了自己的随从,从他那里拿来了六两碎银,交到了魏蓉的手里。
“多谢多谢。”魏蓉诚惶诚恐地接过了银子,原本瘪瘪的荷包一下子就被装满了,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再抬头去看,刚巧撞上那人略显失落的眼神,这让魏蓉忽然又有点儿不是时候的心软。要说人长得好看就是占便宜呢,现在魏蓉看着青年这副表情,居然觉得自己刚刚的做法有点儿不上道。说到底那些担忧也都没什么根据,这再三地推拒了,等于是在人家的热情上连泼了三四盆凉水。细想想,是有点儿不识好歹了。
“哎……”魏蓉突然招呼了一声,“这钱我收着有愧,但人总是要吃饭的。要您还是觉得过意不去,请我吃顿便饭,这事儿就算了结了,您看如何?”
青年眼睛忽然亮了,立刻答道:“好。”这一瞬叫魏蓉看得又是惊讶又是好笑,居然这么一个小提议就让这青年人的情绪由低转高,还真是没有料到。
刚刚进来送碎银的随从早在马车旁候着了。青年带着魏蓉上了这架马车,随从就机敏地立刻扬起了鞭子,让马车动了起来。魏蓉也是第一次坐这样高级的座驾,又是软枕又是华饰,叫人忍不住感叹有钱人果真不愧是有钱人。刚欣赏完一圈,想起来忘了说去哪里吃更好,正准备说村口赵姐姐的小饭馆就很不错,便见那青年对着赶车的随从吩咐道:“去城中我常去的那家酒楼。”
“好叻,少爷!”随从的回答响亮又干脆。鞭子一甩,马车就飞奔了起来。魏蓉随着惯性向后靠了一下——已经多少年没坐过马车了,这车夫骤然一加速,她扶着车窗居然一时没反应过来。甚至连一句回绝的话都没说出口,魏蓉就要被马车带出村子了。
身边马车窗户上的帘子刚巧被风吹起来了,赵家姐姐的小饭馆就从外头一闪而过。
作者:遠夜
出于某种难以言说的原因,我的眼眶中涌出两滴我不愿流下的泪水。
仰头试图让它们流回去,但已经沿着皮肤的纹理一点点向着下颚流动的苦咸味液体并不听话。
我微微低头,视线定格在如闪电纹路般裂开的智能机屏幕。
贴膜坏了好几个月,并且损坏面积还在持续扩大中。尽管偶尔会冒出找个贴膜店重新贴一张的念头,碍于自身的怠惰、裂痕暂时未影响正常使用以及从前光顾的贴膜店不知哪一天关了门这三个因素,使用了四五年的智能机便一直搭配着十分适合它的‘做旧’保护膜。
打开某著名短博客应用,惯例地跳出我根本不关心也不可能关心的广告,还是动态的。用香肠粗的手指点击芝麻大小的‘关闭’二字,终于能看看几百个不知是死是活的关注者这一段时间里发布的新内容——视间隔长短而定,也有可能全是已读博文。
迅速略过几条关注店铺的上新和平台推广,页面上开始出现我有几分兴趣阅读的消息。
眼泪的热气将小半边的眼镜蒸腾成雾面,噙着泪花的双眼一行行扫过这条被转发至我面前的新闻。
‘花坛埋尸案嫌凶自首,系受害者丈夫。据当事人坦白,疑为不满受害者长期不做家务活引发多次口角,回过神来已失手将妻子殴打致死。详细报道请点击链接XXX……’
眨了眨眼,手自动点开原博文的评论区。
排在第一的评论激烈地指责此博文措辞避重就轻,并借此抒发对周围乃至全体男性的强烈质疑与厌恶之情。略略一瞧,排在前几名的大多是类似的情感倾向,再之后夹杂着一两条劝前排评论莫要以偏概全的中立者。然后紧接而来数条对嫌犯的失手表示理解,批判死者懒惰、未尽到妻子应有责任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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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者在前几十条评论中反复出现,遣词造句虽然略有区别,但核心观念大同小异。他们争执起来失去理智的语言仿佛带有音色,让旁人看着就觉得吵闹不堪。
看腻了人们在互联网中吵架的我将页面切回自己的主页继续往下翻,没划几下屏幕,又是不同的关注用户转发了类似的内容到我的跟前。
‘杀妻’、‘逮捕’、‘不满’、‘家暴’,第一眼捕捉到的几个关键词与前几十秒刚看完的那条新闻十分相似,以至于我差点以为是两条由不同新闻社报道的同一案件。同样点进原博评论区快速翻看,除了言论更极端以外都和刚才的评论区没有太大差别。
‘现在的社会到底怎么了?现在这个时代究竟怎么了?为什么每隔几天就有家暴案杀妻案,我究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魔幻现实里?’——有一名用户痛心疾首地在新闻的下方道出了他、或者是她的满腔疑问。
随即,视线所及处就发现一条对他的回应,以及对此的辩驳。
‘只不过以前你不了解而已……现实一直都是现实,没什么改变。’
‘以前是多久以前?上个世纪,还是更久远?你敢说我们真的没有好过?’
虽然没有人回复这条终结了话题的评论,但它收获了二十多个赞同,这无疑显露出一些问题。时代在前进,社会、人类文明在前进,可是‘前进’却并不一定意味着不偏不倚。往前一步踏进深渊裂缝,在客观上,那也叫做前进。
寒风从打开的窗口中呼呼地灌进小小的房间,凌冽的寒冷如利刀刮过裸露在外的皮肤,冰冷的刺痛令我不禁踮起脚尖颤抖起来。家里其他房间都很暖和,只有这里冷飕飕的,我也不知道这是心理错觉还是……我现在所待的地方,就是最冷的角落。
家中亲人不吝啬在温度直线下降的冬季开启暖气,但这阵温暖的风总也吹不到这小小一隅。被迫承受仿佛连心也要冻结的低温,我发僵的手指继续划过屏幕。
——没有成功。
智能机的屏幕和我的手指都太冷了,即使用力地按上去也不给丝毫反馈。无奈地握住智能机在怀里来回摩擦,企图以传统的‘摩擦生热’来让它恢复正常的功能性。事实证明这很有效,搓揉几次的手指与屏幕都稍稍回温,我的网路冲浪之旅得以继续。
其实是想看一看喜欢在平台上分享生活体验、读后感、玩后感的用户有没有发布新的博文,可目前掠过去的几条里除了抱怨节假日还要加班之外,没有其他的了。似乎是被没有尽头的工作占据了太多的时间,根本不剩多少精力去阅读或者游玩新作品,自然也就无法撰写哪怕只是几句抱怨的点评。
随着自身年龄的增长,过去关注的或老或少的用户们也同步地累积着年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眼中所见信息由校园生活以及对考试的担忧,大幅度地转变成了工作上的牢骚、空白,以及对当今社会狰狞面目的憎恶、抨击、厌烦、恐惧。
我关注的那些,以前的博文大多是分享自己喜欢领域的相关内容的博主,现在也都或多或少地会转发一些时事并附带主观的评论,刚才看到的几条新闻就是这么来的。我本身并没有关注过新闻网的官方账号,是我关注的网络朋友们将他们关心的、看不惯的事情分享到我的面前,将我的世界拓展开来——虽然其中的大多数都是令人不快的新闻,但我并不在意,也对这些事情的发生不感到多么意外。
或者应该说,以前在意过、意外过,现在不这样了。
即便如此,泪水仍是没能止住。
视线模糊得有些看不清眼前的文字,一股脑往眼部周围汇聚的热度蒸出不少存货。它们流下来,仿佛源源不断的天上水。
我抽抽鼻子,无聊地继续往下划,数条汇报新增感染者的新闻连续出现,去年年初爆发的传染病在经过一段日子的低调之后隐隐有重返舞台的趋势。这里的评论区可比刚才的案件平和太多,基本都在忧虑未来的情况,害怕自己身处的国家再度和当今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一样沦陷。
一年不到的时期内因传染病死去了许多人,并且人数仍旧在增长。
‘记得当时有评论说每天戴口罩出勤,严防病毒的特殊模式会转变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没想到真的被说中了……’
这条情绪复杂的留言得到了众多认可,成为此条博文下列于第一的评论。悲观与积极的态度交错出现,偶有就国内外的医疗情况争吵起来的,但最终没有闹出太大动静。我所在的城市也在出现了新感染者的城市名单中,只不过数量仅个位,不至于引发大规模恐慌。
‘大家做好防护措施,一起度过难关。’
偶然瞥见的这条评论不在前排,但也有两三条零星的回复。鬼使神差地点开一看,‘我在国外,我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办了’排在底端,而呼吁大家共同努力的这位用户对这名海外同胞的回答,仅仅是一个‘拥抱’的表情。
“嘶……”
我抱紧自己,试图用掌心的温度让两臂的皮肤暖和起来,到处乱窜的风实在太大也太冷。
说起病症,被这场席卷全球的传染病拖延了大半年的体检终于在前段日子做完。每一位轻装前往体检处的人员心中大约都怀着侥幸,无端地觉得自己身体健康,我当然不例外。尽管偶尔有些腰酸背痛之类的问题,它们都不至于演变成更严重的疾病。
但医生却告诉趴伏在病床上的我,他说我已患了那种病,以后要多注意。
其实在去年的体检和平时的生活中我就有所预感,可是没想到居然病魔已经深入内部。收到医生衷心劝告的我心情沉重,而比那更沉重的是每一次症状显现时的痛苦和流出的血液——譬如现在。
虽然尚未察看,疼痛却已袭侵袭。
要将人撕裂般的痛楚席卷而来,伴随着这尖锐苦痛的必然是某一处的受损,和损伤后的鲜血。眼泪无法停止地流下,它不受控制,不知是因为难以承受的疼痛还是其他原因。抽出粗糙的纸擦去泪痕,却擦不掉这股泪意的源头。
‘快要结束了。’
每当冒出如此念头,体内的阵痛又会适时地告诉我,还远远没到结束的时候。
没完没了的折磨令人厌烦,浏览网路的兴致被格外漫长的病发消耗殆尽。再者,总是那些个牢骚、那些个愤懑以及那些个在地球的某处、这个国土的某处发生的小小案件挤满屏幕的感觉并不舒适,就仿佛手机的贴膜是因为承受不住这些东西裂开了似的。
身上裂开的伤疤威武地彰显其存在感,而正当此时,毕业后也常常联络的某位同学一连发送给我数条消息。
点开聊天框大致浏览一遍,还是之前就聊过几句的话题。
老同学与我家住得很近,大约只隔了一条街。然而这五百米不到的距离却像天堑,将我和她所居住的地段分割成两个世界。那块十分有年头的楼房破旧得难以想象还有人生活在里头,如今,这十几二十栋建筑也确实要被拆除。
作为破房子的拥有者,老同学一家能分到四五十公里外的新房子或者一些钱。可问题就在于会因拆迁而受益的不止老同学他们一家,而是连带着众多亲朋的乌泱泱好大一伙儿人。分到的房子能不能落进事实上住在破屋的老同学手里,仍是未知数,并且极大概率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她发来好几张图片,点开一看是附近地区的房源信息。不真的去找找,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如此反人类的房屋构造居然就在我身边。有进门直接是厕所的、面积小得可怜却有两层的,不过最多的还要属美其名曰‘可塑性强’,实质根本毛坯房的花言巧语。为自己一家寻找今后的住所时,老同学会像现在这样将看到的一些可笑的房型分享给我众乐乐。
但今天,她想说的不止这些。
老同学临时想约我出门,因为她的家中忽然有好一群亲戚拜访。这群不知打哪儿来的好亲戚专挑破房子快要被拆的时候登门与老同学的双亲‘联络感情’,未经允许就以主人的姿态闯进她的房间,环视一圈后竟‘语重心长’地教育起她来。
无非是没事找事的老三样,月薪、工作、结婚罢了。可也就是这三样,很难有人能够不被刻薄的长辈鸡蛋里挑骨头,更何况她还是个有缝的蛋。不堪其扰的老同学想出门逃避亲戚的围堵,于是找上了她为数不多的朋友,也就是我。
然而最近我也分身乏术,更遑论明天还是外婆的头七、后天要去领骨灰,有不少事需要办。想象一下便觉精疲力竭,只好婉拒了老同学的求救。
聊天框停滞了一会儿,她转移话题说起目前仍没有着落的工作。毕业两三年,老同学还没正儿八经地进过哪家公司做过哪怕一天工作,勉强靠父母接济生活。本来还能再撑一段日子,但遇到拆迁这种事,本就不稳定的生活变得岌岌可危。
对话框里的老同学半调侃地说到以后可能要把公园长椅当床睡,我却有些没法把这只当成玩笑看待。
我们生活的城市是一座现代化的摩登都市,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不乏衣着时尚的弄潮儿和西装革履的精英。就像所有居住在这里的人,和因向往而来到这里的人在脑海中描摹出的画卷一样,富庶奢靡、遍地黄金。
穷困潦倒的乡村里不一定有小康家庭,而车水马龙繁荣鼎盛的大都市里,必定有揭不开锅的穷人苦苦谋生。我家还算过得去,但老同学她好像快要不行了。我知道一些外出打工的青年在无力支撑时往往会选择回老家过日子,可是老同学的根就在这里,这座无论如何也与‘老家’二字关联不上的现代城市。
它看上去既不老,也不像个家。
我仿佛已经听到大型器械嗡嗡作响的启动声,看见那群破旧的矮房轰然倒塌。在曾经是老同学唯一归处的地盘上,将会拔地而起一座酒店或是其他的商业性建筑,与周边新建的科技产业园相得益彰,成为年轻白领和高技术人才荟聚中心。
据说附近的污河近年也在着手治理,我不太去那边,听老同学说以前臭气熏天的情况已经改善了许多。开发这块破旧城区的计划大概很久以前就板上钉钉,只是最近才时机成熟,无论如何她都逃不过。
客观来说,一切都在变好。但变好需要代价,老同学一家不幸成了这份代价里的一小部分。
他们就像躲藏在角落里的虫蝇,对日益光鲜的城市而言是需要驱赶出去的群体。如同污染的河流逐渐恢复其清澈的面貌时,以污水为栖息地的虫将失去藏身之所。当城市需要将无法创造价值的腐肉割去时,他们也跟着被剔除到无人问津的边缘地带,不得不在萧条与荒芜中寻找生存下去的意义。
但我那老同学的苦恼不仅限于此。
作为旁听者,我听她讲述过许多次家中亲戚的事迹。虽然说起来没完没了,概括出来那就是一句话,简直没一个像样的。就和这回自顾自登门‘拜访’,闻风而动的亲戚们一样,生肖得属豺狼,一窝全都不是好东西——连她的父母都是,只是毛病相较而言没那么严重。
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老同学,显然也不可能是多么健全的人。我听不懂专业名词和看起来都差不多的英文缩写,不过至少我明白,她大概有一点精神上的问题。这倒没有影响我和她的来往,毕竟我觉得大家都或多或少有点各不相同的小毛病……我指精神层面的。
思想正开着小差,手机突然的振动差点让我下意识将它丢出去。
“什么玩意!”
惊叫了一声,险而又险地托住了陪伴我好几年的智能机。不断刷新着消息的聊天框消失,黑色的界面取而代之,中间偏上的位置显示着两个白字,赫然是老同学在我通讯录里的备注。常年静音的智能机嗡嗡地振着,像只飞来飞去的蜜蜂不断地挑动我脑子里名为‘厌烦’的神经。
“居然还给我打电话?”
犹豫几秒,仍是按下了红色的圆圈——我不喜欢接电话。
其实我们俩都不喜欢用电话沟通,也不知她今天怎么了,或许即将流离失所病死街头的未来令她无比地恐慌,以至于克服了交际上的障碍?
‘?’
她抢在我前头发了一个问号,我只好把输入框里未来得及发出去的相同符号删去,解释起方才的情况。
‘我现在不方便接电话。’
瞧着像个万能借口,但她打来的时机确实不凑巧。所幸她没有追究,不然我也不太好解释我当下的状态。没如愿的老同学又盘算起预约我未来的休息日:‘好吧。接下去的周末有空吗,来不来我这边逛逛,以后可能没机会了。’
看到这条消息跳出来,我瞬间牙疼。
——这家伙又给我出了个难题。
窗外的冷风呼啸,吹进来结冰似的温度,却吹不走这一室的恶臭。长久地处在难闻的气味之中,我竟逐渐适应,就像在普通的环境下一般,正常地呼吸着没有第二个人能受得了的空气。
这是我的臭味,我习惯了自己的臭味,如同此刻的不近人情。
‘啊,到时候再说吧。’
在聊天窗口丢下这串比扑面的寒风更冰凉的文字,我干脆把手机丢在旁边,专心熬过最后一个阶段。暗下去的屏幕因新消息提醒而亮起,我却没了拿过来点开的兴致。
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有点烦,而且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忙。
“她以后不会真的要住大街吧……?”
总觉得没这么夸张,但我这位老同学一直以来表现出的气质着实和废墟非常匹配,平时也经常收到她一个人去各种荒凉的地段拍摄下来的照片。荒废闲置的残居,带着末日气氛的无人工厂,衰败的绿化和堆砌成山的建筑废材。如果不是知道她就待在市内没钱出国,我会以为她去了中亚哪个小国穷游。
‘难以想象照片中记录的是这座城市某处的景色,更无法想象它们中的大多数都在我的身边。’这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就像偶尔远望街景发出的感慨。转瞬即逝,也没有太深刻的寓意,就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声叹息,有时自己都发现不了的无意识动作。
但是远离日常的喧嚣,坠落至底端的寂静——她的照片中微妙地映照出了我的现在。裸露在外的皮肤都被吹成了冰,我想快点结束痛苦的忍耐,逃出这间囚牢。
‘扑通’
我身体的一部分掉进冰冷的水中。
抹去脸颊上快被风干的眼泪,擦拭沾了点点污渍的镜片。冥冥之中,我感觉到最后的时刻快要到来,我的痛苦即将告一段落。
他们烦躁而抑郁的生活,冲击人性底限的新闻,朋友跌入泥沼的求救——这些事情我都不关心了,我现在只关心自己,集中精神为自我解脱做准备。
有时候我会想,到底像我这样冷漠自私且碌碌无为的人和那些在新闻报道中出现的人,到底哪一方才是人类这个群体中需要摒弃掉的部分。
‘就像人体需要定时排泄掉代谢垃圾,我和那些人的定位,可能也和代谢垃圾差不多吧。’
没有论据,没有佐证,仅仅凭借主观感受胡乱得出的结论,甚至也称不上是个结论。反正我对答案并不感兴趣,即使知道了真相也可能仅仅木木地回应一声‘哦’的程度。
谁是需要被代谢的无用物,谁是社会发展的蛀虫,谁又是人类进步的遗留品,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拭去伤口处的血,也拭去沾到的脏物。它们落入水中,跟随漩涡一同消失。
我跌跌撞撞地扶住门框,僵直的腿脚快要失去知觉。
终于走出这间困住我的牢房,深深吸进一口气的同时,不由得饱含情绪地咒骂一句。
“妈的痔疮。”
END
免责:笑语
作者:浅间
原作:《原神》(游戏) 钟离X胡桃
坐镇往生堂的风水先生总爱念叨:“往生这名字雅俗共赏,起得好啊!”
先生以此为由,想从自己的专业角度来考量:为什么这家开在犄角旮旯里的小店,能一步步做大,一代代传承,直至从生意平平的棺材铺子变成整个璃月丧葬的主掌。
但生在往生堂内的胡桃却对先生的答案不甚在意,作为璃月港往生堂聪慧无双的大小姐,胡桃早早就意识到往生堂超然的地位,只是因了那唯有自家才能利落操办的天地万物之典仪——无论是渡人还是送仙,只要是往生堂出手,哪怕是璃月最挑剔的老学究,也找不出一丝毛病。
深知这是自家生意的命门,胡桃自小便流连藏书,想一窥那传家的宝贝。她上下左右,正看倒看,却始终未能寻到记载这类事宜的典籍,反而在坊间留下了“往生堂大小姐3岁便能倒立看古籍”的微妙传说,但一无所获对小小的胡桃来说也没什么关系——身为第七十五代堂主唯一的孙女,往生堂注定的未来当家人,她总能知晓这谜底。
初见谜底那天,是胡桃的六岁生日。
庆贺的晚宴设在新悦轩,行开蒙礼的吉时定在黄昏。
亲朋好友尽数坐了满堂,母亲却仍频频向着窗外张望,隐约听到父亲紧张说着“怎么还没来呢”“不会赶不上吧”,而高座堂上的爷爷却淡定地回答道:“别担心,和那位先生定下的‘约定’,从来不会有异。”
被迫着了一身厚重礼服的胡桃等得无聊,一边暗想“那位先生”是哪位先生,一边随意瞥了一眼窗外——怪她生得巧,生辰日正赶上七月半鬼节,暮色四合的傍晚,路上归家的人都行色匆匆,却有一人步履不疾不徐,仿佛超脱人世之外那般悠悠然走近过来。
偏西的斜阳照出他高挑的身形,也隐约照出他微长鬓发下眼尾染上的些许嫣红。本该是女子偏爱的妆容,却因为他俊朗硬气的眉眼,而不显丝毫的脂粉气——反而,是好看的。
没来由的,只一眼胡桃便明了:这就是满座宾客正等待着的“那位先生”。
男人很快进了新悦轩,然后被迎进宴席,父亲带着他走近过来,说:“小女胡桃,今日开蒙,烦请钟离先生主礼。”
见识过诸多大场面的父亲声音发紧,仿佛托付的不只是一场普普通通的开蒙礼。
胡桃没有质疑为何主礼是不认识的男子,但也未乖乖垂首静听,而是由下到上,打量起这位“钟离先生”:利落的裤装衬得笔直的双腿更加修长,腰线窄紧,却有宽厚的肩背胸膛,长发束在脑后,单耳挂着精巧的坠饰……小小女童的视线缓缓往上,最终直直落进一双带了嫣红眼尾的狭长的瞳,她一瞬恍惚着竟不知要移开眼去,直到眼前的男子微微躬身——他说:“请小姐行开蒙礼。”
温言七字,却让从来无法无天的胡桃乖顺垂下眼睑,难得规矩。
说是主礼,但女孩子开蒙正衣冠,断然没有让男子动手的道理。
胡桃对着雕花铜镜,看母亲按那位先生的言语指导,小心翼翼整理起自己厚重的礼服。她对衣妆没什么兴趣,便偷偷瞄向镜中的男人,他主礼的时候依然不疾不徐,神色里却多了些典则俊雅,那一脸肃穆庄重的样子,与人世似乎更加疏离。
正衣冠、拜师长,朱砂启智、开笔破蒙、击鼓鸣志、学童诵读……胡桃按了这位先生的指引,一项项完成,终于等到最后一项,赠入学礼。
小小的女孩一抬头,便见一身暗色的男人徐徐摘下手套,露出纤长白皙的指掌,他走近过来,也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支精巧的墨玉发簪,枝头拿殷红的宝石珊瑚缀成了盛放的梅。
礼服袖口宽大,胡桃藏在里面的双手握紧又松开,终于探出去,从他手中接过了那支她暂且用不上的漂亮簪子。
好听的声音响在耳畔,轻轻的,带着暖,他带了些微的笑意,对她一个人说:“生辰吉乐。”
然后那位先生恢复成不近人情的样子,站直身子,朗声道了“礼成”。
胡桃几乎是陶醉在他近在耳畔的那一瞬间,不再遥不可及恍若隔纱笼雾,而是像个伸手就能触到的、不会远离的人。
她不明所以,但她觉得,自己非常非常非常喜欢,这样的钟离先生。
开蒙礼之后,胡桃便老爱往自家店里跑,仪倌们都笑说“开蒙了就是不同”,但胡桃却明白,吸引自己来往生堂的不是纷纷杂杂的事务,只是那位先生罢了。
钟离先生并非总在店中,但每逢他在,璃月港内便定有大的葬仪。光阴流转,数年寒暑,胡桃慢慢发现大小典仪、事无巨细,这挂名客卿的男人总是无所不知不晓。她终于断言,钟离便是往生堂能一路壮大、传承至今的秘密。
发现这件事的时候,胡桃心里的雀跃远远大于了忧虑,她几乎是小跑着入了身为第七十五代堂主的爷爷的院子,微红着脸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既然钟离先生对我们往生堂来说甚为重要,等我及笄,能让他做我们的家人吗?”
素来泰然自若的爷爷那一瞬间被惊得跌了茶盏,看过来的眼神里带了对心爱小辈的宠溺笑意,却也满载了隐忧。他沉默半晌,才伸手抱住了自己日渐长大的孙女儿。
“胡桃啊,你有没有想过,什么样的人能熟知天地万物之典仪,永不遗忘,永不出错?”仿佛担心孙女意识不到自己想去往的,是条多么虚无的路,爷爷在短暂停顿后,又补上一句,“我初见钟离先生,也是在自己的开蒙礼上,那时他也如当下一般,谦谦君子,陌上其华。”
胡桃一僵,然后缓缓把头埋进祖父的肩膀,半晌,从来聒噪的女孩才终于找回了声音。
她说:“孙女糊涂。此事爷爷切勿……和钟离先生提及。”
璃月是有神明的国度。
岩王帝君摩拉克斯高居王座,护法夜叉和仙人们坐落四方,便是街头巷尾偶遇的、看似寻常的少年少女,也可能是持有“神之心”的、能调用神力之人——胡桃不清楚钟离先生到底是怎样的存在,但她知道哪怕身为往生堂的未来家主,自己也不过一介凡人罢了。
那个人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看过千载春华秋实的人生如将暮的黄昏,与他相比胡桃的人生才堪堪迎来晨曦——可是,等到属于胡桃的一日消逝于流逝的时光里,那个人也依然,会继续长长久久地停留在不变的夕照中……
胡桃第一次懂得了死别的意义,也感受到了生死的重量,虽然她依然爱逗弄万民堂大厨的小女儿,依然喜好随口胡诌些小巷打油诗,依然会和飞云商会的小少爷开展让旁人、尤其是担任裁判的重云哭笑不得的“以文会友”——但,仿佛半个家人一般的往生堂仪倌们总觉得, 自家小姐不再像个孩子了。
她开始沉下心去学习葬礼事项,处理店内事务,会用心对待每一场送葬奠仪而不再把这些当成孩童一本正经的耍闹。她跟随着爷爷完成一次又一次“摆渡”,暗夜里面色岑静的少女好像变了个人,清亮的梅花眼瞳里无悲无喜,看着竟似是比周遭的年长仪倌更加参透了生死。
众人一边感慨“不愧是往生堂未来堂主”,一边却总觉得,这样的改变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似乎太过沉重了。
往生堂第七十五代堂主倒下那一年,胡桃十三岁。
那一天她难得没有出门胡闹,而是约了钟离先生前来讲授奠仪规矩,可还没等来那位先生,却先等到了爷爷病倒案前的消息。
少女脚步仓皇地跑进自小便能自由出入的爷爷的房间,抬眼便见到了躺在床上微合双眼的老人。也许是因为没戴那顶饰有往生堂的标志的乾坤泰极六角帽吧,胡桃总觉得藏身床上锦被之下的人,显得有那么一点陌生——但当那人睁开眼睛,清明瞳子里熟悉的慈爱却又让胡桃立时红了眼圈。
“往生堂堂主的奠仪仪式,可容不得一丝差池。”床上的老者神情肃穆,看向胡桃的眼里仿佛燃着灼人的火,“胡桃你尚未独自主持过葬仪,可能担此重任?”
床前的少女在老人的注视下缓缓挺直了肩背,她抬手抹去脸上的泪,梅花瞳子里只余属于往生堂堂主的坚决:“胡桃必定,不辱往生堂之名。”
老人眼里的火光淡了,仿佛放下了一生最重、最后的一件大事。他抬手轻抚少女柔软的发顶,眼睛却看向门前静立的高挑男子,直到对方开口允诺:“她尚年少,我自当多为看顾。”
又十日,往生堂第七十五代堂主在宣告孙女胡桃继任往生堂主之位后,溘然长眠。
胡老爷子的葬礼,是璃月港的一段传奇。
主礼的新任堂主不过豆蔻年华,却给出了她能做到的最高规格, 隆重程度连堂内仪倌们都甚为惊叹。
少女头戴乾坤泰极六角帽,梅花眼瞳清亮如星,她身穿织有往生堂标志的暗色礼服主持奠仪,守灵、下葬、 立碑……一切都遵循古礼。纷杂繁复的事务被安排得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直让众人纷纷感慨“便是胡老爷子在世,也不会做得更好了”。
新任往生堂主的风姿让璃月人心悦诚服——但璃月港的人们却不知晓,奠仪刚结束,这位新上任的七十七代堂主便留书出走,鹅黄花笺上短短数句,只说她已然办好了“往生堂第七十五代堂主”的葬礼,之后,她要再去和“爷爷”道个别。
往生堂的掌事们束手无策,信笺层层转交,最后落到了见多识广的可靠客卿——钟离手中。
钟离先生拿着似乎还带了一缕少女甜香的花笺,纤长指节在案上不自觉轻敲几下,他起身出门,干脆利落,只留下带了无奈笑意的二字:“无妨。”
往生堂有个代代相传的秘密:从无妄坡出发,可达“边界”,那是存在于生与死之间的界线,是心怀遗憾, 抱有未竟之志的亡者所徘徊的地方。
仅往生堂主可翻阅的典籍里细致标注了进入边界的时空缝隙,却没有写明,想要真正进入“边界”内,还需一路驱邪斩妖,并破解一众机关谜题。
钟离找到胡桃,是在最后一道大门前。
这一处的机关类似“鬼打墙”,甚至能劝退不少拥有神之眼的资深冒险家——他一早便猜测胡桃会受阻于此,到的时候却惊讶发现,她已经解开了附着在大门上的迷局。
不知在重叠的时空里穿梭了多少次,虽然有往生堂秘术傍身,但胡桃的鞋袜并半截衣衫都染满水痕,历来白净的手脸上也沾了污渍。少女四仰八叉地席地躺着,累得颓然无力,嫣红嘴角却洋洋自得地扬起——直到看见走近的钟离,她才红透了脸翻滚起身,仿佛被长辈现场捉住的、做了坏事的小辈——看着她脸上漫到眼角的绯红,钟离已到嘴边的责备莫名就咽了回去,半晌长叹一声,默默递过去一方锦帕:“要进‘边界’,至少先整理好往生堂主的仪容。”
胡桃接过来,细细擦净手脸,随身的锦帕带了主人的温度,能闻到檀木般清雅的淡香。这物件实在太过寻常,让人错觉它的主人定是个讲究的普通人——但普通人不可能轻易抵达这生死的边界,也不能如他那般,单手便轻松推开那扇、任胡桃肩顶背挪也毫不动摇的厚重大门。
胡桃捏紧了锦帕,她暗想至少,他不再对她掩饰自己的不寻常,这多少,也是一种亲近罢?
门后的世界,是真正的“边界”。浓雾包裹着看似寻常的鳞次街巷,却一眨眼,便换成傍了小桥流水的茅屋。半透明的人影三三两两站着,偶有交流——他们已不是生者,却还没有去往彼方。
“边界”里不分昼夜,一切都凭感觉,胡桃没有拉着钟离同行,而是独自向前。她饿了便吃点干粮,困了便小睡一会儿,走不动了,就原地坐下歇一歇。纤细的少女穿行在变幻莫测的世界里,步履匆匆,脚步却坚决,可是时间随着干粮日渐减少,胡桃却始终没有见到爷爷。
吃完最后一口干粮的那天,一个面生的老奶奶出现在胡桃面前。
她说:“你跟老胡一样,固执得像块石头。”
她说:“从来没有往生堂主会徘徊在这生死的边界。”
她说:“回去吧,小姑娘。有人一直在等着你啊。”
胡桃回头,不知在缥缈雾气里站了多久的钟离默然走近过来,他说:“你爷爷讲究活着的时候好好活着,死的时候也无可畏惧。 遵从本心,做想做的事情,离世之时便没有什么遗憾可言。”
高挑俊朗的男人蹲下身,抬手轻轻抚摸少女柔软的发顶,他说:“你若是难过,便哭出来,这里没有人认识第七十七代往生堂主,你就是个寻寻常常的小姑娘罢了。”
胡桃想说“你不就是认识我的人吗”,可一张嘴,眼泪便合着止不住的哽咽声落下来,压抑太久的悲伤一旦暴露,就像决了堤的山洪再不可挡。
她想起爷爷把自己抱到膝上时朗朗的笑声,想起手把手教自己挥毫泼墨的大手,她想起第一次参与摆渡,她偷偷在衣摆上擦着手心的汗,头顶却忽然传来稳妥的暖,爷爷在清朗的月光里笑着说“怕就对了,对死不能心存敬畏的人,是做不好往生堂堂主的”……
胡桃一直哭到不知不觉睡过去——她很累、很饿,难过得不行,却又觉得轻松,好像终于决定担起什么,又放下了什么。
再醒来的时候,映在胡桃眼里的是熟悉的、璃月的黄昏。
夕阳淡薄的光芒洒在身上,身下是记忆中宽厚的肩背,周遭萦绕的,是熟悉的檀木香气。
这位先生背上背了个人,脚步却仍旧安然,胡桃伸手扶住肖想数年的肩膀,或许是一起经历了一场冒险,又或许是两个人挨得太近、身下的人太过温暖了,很多从未想过能说出口的话,这时却好似自然而然的,就能脱口而出了——
“仙人长生,人的一生却那么短,我曾经觉得,这对人来说真是太不公平了。可是爷爷走后我才发现啊,离开的人其实反而轻松,失去重要的人的痛苦,其实是留给了活着的人呐……”
“钟离先生已经活了很久很久吧?您送走了多少亲人与挚友呢?您经历了,很多很多次不再见的分别吧……”
“我以前总觉得,钟离先生虽然身在人世,却总像是和我们隔着什么。璃月港口舒服的海风、万民堂那么多好吃的、万文集市好看的话本子、乃至一年一次最最热闹的海灯节,您明明身在其间却从不融入其中……”
“是不是,只要不去拥有,就不用面对失去了?”
身下的人脚步微顿,始终沉默静听的男人长长呼一口气,开口带了无奈:“胡桃你,太过聪明了。”
少女垂下眼睫,轻轻将脸颊靠在男人颈间:“钟离先生,我们做个约定吧。”
“我会好好担起往生堂的责任,以往生堂第七十七代堂主的声名作保,做好璃月港每一次的大小葬仪,对生者死者,都会尽我所能,给到最好的服务。而钟离先生若有亲友离世,无论是送仙还是渡人,往生堂都会按您的需要,给到最高的规格。”
“我用我能做到的全部,来和你交换——我要你和我一起,去看遍璃月的山川草木,去尝尽璃月的人间百味,去和璃月的人们一起欢喜、一起悲苦——然后某一天,等到我再也不能陪伴你的时候,我要你一直记得我们一起度过的岁月,我要这些时光变成你永远的快乐——我要你,不要因为我的离开而难过。”
“你能和我,定下契约吗?”
往生堂第七十七代堂主胡桃,在主持完人生的第一场葬仪后,得到了“神之眼”。
少女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大大咧咧地将那带了璀璨神力的宝石展露人前——她说这是为了督促结契的人,不要忘了履行誓约。
往生堂的仪倌们见怪不怪,径自把这归为堂主的又一波“胡”言乱语——唯有好脾气的客卿钟离先生,每次都会耐着性子起身,陪陪这也许是闲得发懵了的大小姐。
End.
作者:江橼
“丽丽今年研究生毕业了吧?”
穿着藏蓝色工作服的男子躺在摇摇椅上,左边摆着茶具右边放着广播,手中还拿着今天的央报。
“是的嘞,”跟他斜对面坐着用手机听戏的老头晃着脚丫和脑袋回道,“下周就该从学校回来了。”
男子嗯哼一声,从报纸里抬头,“那你是打算让丽丽去哪儿上班啊?”
老头脚丫没停,伸手拿起茶杯抿了一口,“女孩子嘛,当然是放身边的好。我打算让她在本地找工作。”
“我觉得也是,还是放身边安心。再说了,咱本地的企业也有不少好单位,年薪几十万每年2-4个月的带薪假期,多好。”
说完,男子又酸溜溜补了一句,“挣得不少还轻松。”
“那可不,没有什么比女孩子挣钱更轻松的了。”老头赞同的点了点头。“哎对了,你家小十四今年多大了?”
男子伸手抓起挂在摇摇椅后面的夹子,翻到了第十四页,“哎哟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个月末就十八了。”
“啧啧,时间不禁混啊,眨眼那小家伙都成年了。”老头摸一把自己光秃秃的脑袋唏嘘时光飞逝。“那孩子你怎么打算的?不上学的话,得去打工吧。”
男子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可不是说,得去打工的。早些年让她好好学习不听,这下好,大学没考上,打工都没几个钱。”
似乎是深有同感,老头不禁坐直了身子,“我可跟你说,小十四的单位你得好好给看着点,她这年纪这么个学历,容易让人给坑了。”
他掰着指头列了几个上过本地新闻的企业,话里话外满满的嫌弃。“这几个厂加班不给加班费,假期量不足还不带薪,一年到头忙活一顿啥也挣不到。你还指望她孝敬你?怕不是她都得靠你养。”
男子听了赶紧把这几个名字给记下来避雷,心里打定了主意,即使小十四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工作,也绝不能让她去这几个火坑。
谁也不能把自己闺女往火坑里推不是!
安排完了小的,俩人闲聊着又回到了孩子身上,不过这次他们说起来了不用操心的大孩子。
老头换了台戏,跟着咿咿呀呀唱了起来。“你家那几个快生了啊?”
一听聊这个男子就乐了,因为小十四紧皱的眉头顿时舒展,“嘿嘿我跟你说,我家老大、老七还有十一她们仨,同天预产期呢!这一下就能生九个宝宝!”
“哎哟,那你可有福了!”老头也跟着乐了起来,一想到男子家那仨闺女的评价,就忍不住掰指头数那九个可爱的孩子,“你这次打算留几个?”
“一胎留了一个。”男子故作矜持,翻了页报纸,“孩子少了心里都不安生。”
“是这个道理。”老头笑着,殷勤地递了根烟过去,“还有没着家的不,匀我个。”
见男子想拒绝,老头赶忙接话,“老哥我不白要,给钱的。这个数。”他晃晃手,十五万。
这可比市场价高。
“就当可怜可怜老哥。这么多年了就丽丽一个出息的而且这还是没上班呢,老哥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男子迟疑了,他又拿出那个摇摇椅后的夹子,来回翻了几下,“别说老弟不给你面子啊,老六的孩子你要不?要就一口价二十万。”
那可是他原本想就给自己的,但一想到自己入行时老头的人情,再加上这两年对方的确收益不太好,就寻思着帮一把。
老六是个漂亮的,当年他买得可是三国混血种,花了不少钱的,再加上孩子智商也高,虽然没考博,但也是研究生毕业,那学历是没得挑。
就是三十万卖都有人买的。
老头显然也是了解行情的,知道男子给得是友情价,咬咬牙买了。
“唉,这一投资就是十八年啊!还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回本哟!”
男子笑着把夹子扔回去,再次躺好,晒着傍晚斜阳,跟着广播一起摇脑袋,“老哥哥哟,多虑了。”他跟老头算了笔账,“这孩子买回去花了二十万,养到研究生也就花二十五万,再学个艺术特长多加十万不到,一共才五十五万而已。等孩子上班,加把劲儿一胎生仨,你一年光公司抽成就能拿小十万。”
“只要不吝啬培养的钱,就绝对亏不了。”那毕竟母亲的底价在那儿了,生出来的孩子能便宜?
老头笑笑没反驳,对自己得的便宜很满意。“行了,下班,不跟你聊了,我要去接孙子喽!”
说完起身,他带着手机茶杯往院子外面走,顺手摁下了身后简陋公寓单元楼的门锁,那悬挂在楼门口的led灯牌亮了起来,上面写着——
代孕母体繁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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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说句心里话,别人大了,直接人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