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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酒色财气四堵墙,许多迷人里边藏,若是跳出迷墙外,便是生长不老方!
话说正德十七年,京城而来的几位名捕路过扬州,甫一进城就被官府请了去,原是城中一夜之间多了七头七尸,身首异处,此案错综复杂,只好央求几位名捕查明真相。
几位名捕明察暗访,剥茧抽丝,竟是在三天之内破了这奇案。
诸位且听,这扬州城内有三个泼皮,岁数最大的姓马,大约三十出头。老二姓李,年纪也就二十七八,最小的姓冯,二十五六。三个人平日在这扬州城内撒泼打横,靠着敲诈乡亲也算混口饭吃。日子久了,三个人臭味相投,于是找了个破庙,对着关羽像赌天发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三个人一个头磕在地上,结为异姓兄弟。
然而这三兄弟各有所好,马老大贪财,一文铜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所以这几年也算攒下了一点身家。冯三好色,有了点钱就花在了窑姐身上。不过最要命的还是那李老二,李老二好赌,弄得钱都扔给了骰子牌九,不止没存下钱,还欠了一屁股债成天被债主堵门要债,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只能出门躲债。还好这李老二还有个亲哥哥,是个杀猪宰羊的屠夫,看到弟弟落难,就在自己家附近给他租了个破屋小院,让李老二勉强容身。日子久了,李屠夫对东躲西藏的弟弟略有微词,李老二自己心里也不是滋味,他想着总不能一辈子这么寄人篱下躲着,还是得弄点营生把债还了,于是就开始多方打听赚钱的门道。
你还别说,在李老二打听之下还真让他找到了这么个营生,他一个债主子是扬州府官兵的小头目,前几日这小头目带着手下查抄了一批皮货,几个人偷偷扣下没有上报官府,准备私下卖了赚点外快。可惜这种事情不能大张旗鼓,私下偷卖的价格自然也比市面便宜许多。李老二算了一下,觉得其中颇有赚头,不如自己弄些钱盘下这批货物,雇艘小船带到京城去,赚的钱还能还赌债。
不过他可没有本钱,只好去找冯三商议,然而那冯三好色,也是存不住钱的主,两人商议了半天掰不出一文钱来,这时冯三想了个主意:“虽说咱俩没钱,但咱们那结拜大哥有呀,不如拉上他一起,到时平分如何?”李老二想了想觉得也是个办法,于是两人套上褂子,连夜去找马老大商议,马老大一听有钱赚自然心喜,于是欣然同意,三个人开始张罗租船搬货,其中细节就不一一细表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咱们再说回李屠夫这面,李屠夫这人好酒,脾气又暴躁,故而年过三十也没成家。不过倒是有个相好,是个寡妇,两人平日偷偷摸摸,也算是有了夫妻之实。这寡妇长相不错,不过性格却很轻佻,是个嫌贫爱俏的姐。为了生计跟了李屠夫,又私下嫌他粗鲁暴躁,平日里经常背着屠夫勾三搭四。自从李老二投奔了哥哥,这寡妇就看上了李老二,有事没事就找这小叔子拉拉扯扯。日子一久,邻里都开始传起了闲话,其中尤以李老二那破屋隔壁的鱼贩子传得最凶。这鱼贩子是个不修口德的主,平日就好传些闲话,但凡一件事有三分影,他就能传成十分真。有一次惹怒了一个姓黄的船主,被指着鼻子大骂:“我早晚找人弄死你这长舌的王八。”他还不自知,继续以传些闲话为乐。
这一日夜里,李屠夫喝多了酒,醉醺醺地往自己的肉铺走,正巧撞到了这鱼贩子,鱼贩子看了看李屠夫,打趣道:“呦,你还喝酒呢?心是真大。”
“俺喝酒怎么了?”
“你在这喝着黄汤,却没想到自己已经做了这个。”说着鱼贩子用双手比了个王八的手势。
“你这狗嘴吐不出象牙的东西,这事不说明白,俺绝不与你善罢甘休。”平日里李屠夫也听了些风言风语,今日又喝了点酒,听着鱼贩子说起这事勃然大怒,提起拳头就要开打。
鱼贩子看屠夫怒了,赶紧说道:“你也只敢打我,却不敢找那狗男女算账,此刻你那相好怕是正和你弟弟在那破屋里风流快活呢。”
“我又有何不敢,你且等着瞧。”李屠夫本就喝多了酒,再被鱼贩子一气,酒劲上涌,一把推开了鱼贩子骂骂咧咧地冲回了肉铺,抓起把杀猪刀就赶往了破院。鱼贩子见大事不好,趁机也溜回了家。
单说那李屠夫抓着刀来到了破院门外,他心想:“老话说得好,捉贼捉赃,捉奸在床。我要是在门外叫嚷起来,他俩死不认账不是显得我没理了吗?”于是他先轻推了下院门,发现门没关,于是拿着刀悄无声息地走了进去,一路来到了卧房门外,借着昏暗月光探头偷看。
这一看可不得了,屋里虽没点灯,可是借着月色还能看清两具白花花的肉体正在行那苟且之事。
“好一对奸夫淫妇,今日我就让你俩知道厉害。”李屠夫只感到气血直冲头脑,借着酒劲也发起了狠,他一脚踢开屋门,拿着杀猪刀冲了进去。他那杀猪刀平日杀猪宰羊磨得飞快,屋内两人也没想到此刻会有人进来,毫无防备之下被他一人一刀,正砍在脖颈之处,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李屠夫借着酒劲连杀两人,鲜血喷得满脸都是,他拎起女子人头看了一眼,正是他那相好。暗骂一声,扔在一边,接着抓起男子头发,恶狠狠地骂道:“老二呀老二,当哥哥的对你不薄,没想到你居然勾搭嫂子,罪不可……”话没说完,他就愣在了原地,原来借着月光他看出,手中这人头居然不是自己弟弟,而是个陌生男子。
一瞬间李屠夫冷汗就透了后背,酒劲也消了大半,心里开始懊悔。
“我这是杀了人了,虽说杀的是奸夫淫妇,毕竟也是连杀两人,这要是惊动了官府,只怕就是杀头的重罪。”想到这,他心里一横,“我得嫁祸他人,才能逃脱这杀头之罪。”想到这他拎起了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走出屋外。
此时李屠夫想起,那爱嚼舌根鱼贩子就住在隔壁,和这李老二的破院只有一墙之隔,李屠夫看了看这墙,心里暗道:“就是你这长舌害得我落到如此地步,干脆这两颗人头就送你了吧。”想到这,他拿过人头隔墙就扔到了鱼贩子家院里,接着回身进屋准备处理尸身。
就在这时,李屠夫突然听到院门被推开,他大惊失色,这要是有人进来看到现场,自己是难逃法网,想到这,他抓起尖刀,趴在窗边偷看院里。只见一个男人拎着个圆滚滚的东西偷偷摸摸地走了进来,接着四处张望了一下,掀开院里水缸,将那东西扔了进去。借着月光李屠夫看出那正是一颗人头。与此同时,李屠夫也认出那人正是自己弟弟的结拜兄弟冯三。
“好你个冯三,这是想嫁祸我弟弟呀。”李屠夫刚干过此事也算轻车驾熟,他也不细想,一把抄起杀猪刀,推门就冲了出来,“好你个冯三,给我站住。”
冯三正心里有鬼,哪想到会被人发现,听到这喊声一抬头,就看到个满身鲜血的男人抓着刀冲了出来,顿时将他吓得三魂出窍,转身就跑。李老大也抓着杀猪刀紧追在后。两人就在这夜里一追一逃,不过心里都有鬼,谁也没敢大叫。
要问那冯三为何今晚提着人头来这破院,此事倒是说来话长,前文不是说到他们结拜兄弟三人合伙倒卖皮货吗,可惜此事出了些岔子,那官兵头目似乎另有了买家,开始推三阻四。眼看到嘴边的鸭子要飞,可急坏了冯三,他暗想官兵头目为人,除了好赌就是好色,想到这他突然想起一事,连忙拉住了官兵头目,轻声笑道:“这位官爷,您要是成全了小的,小的送你一件美事可好。”
“你且说来听听。”
“官爷可知道杨柳胡同那个年轻寡妇?”
“那娘儿们的确长得标致。”
“只要官爷把这批货给我们,我有办法让官爷和她成其好事。”
“什么办法?”
“那寡妇看上了我那结拜二哥,可惜我二哥是个榆木脑袋,今天早上我听他说,那寡妇暗示今晚要去找他,让他留门。把我那二哥被吓得躲了出来,估计今晚都不敢回家。不若官爷偷偷去了,别点灯火偷偷留门。等到木已成舟拿了那寡妇的短,还不是手到擒来。”
说完这话,两人嘿嘿一笑,这批货物也算是给了冯三。
冯三自觉办成了大事,于是回到雇的船上报喜,可是却没看到李二,只有马老大正等在船上。冯三只说事情办成,马老大大喜,破天荒地请冯三吃酒。
两人喝了几杯,马老大借着酒劲说道:“这次之事如果办成,两位贤弟功不可没?等卖了货物,我们六四分账,绝不会亏待了两位贤弟。”
听到这话,冯三心中不悦,这次的事多亏了自己才能办成,于是低声道:“哥哥,不是小弟不敬,我和二哥才分六成,每人三成?”
“分六成?我是说我六你们四。”
“凭什么?这不该三人平分吗?”
“当然是凭是我出的钱。”马老大理直气壮地说道。
借着酒劲,两人大吵了一通,冯三站起身来走出船舱,恰好遇到一直坐在一旁的船主。冯三刚要告辞,船主起身在他耳边低声道:“三人平分,我肯呀,本钱我也有。”
要说这船主为何说出这一句话,那就得从他为人说起,这船主姓王,也是个贪财的主,平日里挖活撬行,得罪了不少同行。自从接了这个生意,他心里就一直盘算,“这趟要是跑成,我收的钱财不过是这三人所获的十分之一。我辛苦跑船一趟,凭什么大头让这三个泼皮赚了?”他越想越是憋气,于是暗下去找了那官兵头目,官兵头目另有的买主其实就是这王船主。本来此事眼看就成,结果冯三一个诡计让这王船主如意算盘落了个空。
这王船主本就在那生闷气,结果听到冯三和马老大争吵,心里又打起了算盘:“我养船几年,本钱倒是不缺,不如少吃些亏在里面分上一杯羹。”于是看到冯三出来,他连忙走了上去低声挖起了墙角。
那冯三本就在气头之上,听了这话更是火上浇油,他回头看了看马老大,心里起了怨念:“好你个马老大呀,咱们三人结拜为兄弟,说好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结果现在有了好事,你对兄弟且不如一个外人,那这兄弟不做也罢,你就等着报应吧。”想到这他应了船主一句,怒气冲冲地回了家。
再说那马老大,也是暗自生气:“冯三你小子只是动动嘴皮,本钱是我出的,门道是老二拉的,这买卖要是有什么不顺,你们毫无本钱,拍拍屁股走人便是,我的积蓄可是都压在其中。我念在兄弟情谊分你们四成,你倒是挑肥拣瘦了起来。”他几杯酒下肚,酒气上涌越想越气,本身也是个泼皮。就拎起酒壶挽起袖子摇摇晃晃地走向了冯三的家,准备再和他理论理论。
路上琐事放下不表,这厢马老大来到冯三的家,推门进院打算再理论理论。没承想酒气上头,吵出了真火,马老大直指着冯三大骂起来:“老三你给我听好了,这买卖可都是我出的钱,要不是念在兄弟情谊,我早踢开了你和老二分账去了,你若是再不识好歹,这兄弟咱们不做也罢。”说完这话他怒气冲冲准备推门离开。
说时迟那时快,马老大还没摸到院门,就听到身后阴狠的声音:“不做就不做。”接着马老大项颈一凉,立时倒地。
砍了马老大的自然就是冯三,他本就喝了点酒,又在气头上,听到马老大这番话,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于是抓起家里劈柴的柴刀,一刀将马老大砍倒在地。
看着尸身倒地,鲜血喷涌,冯三后背一凉,酒也醒了气也消了,剩下的只有后怕。
“我杀人了!而且这马老大和我是结拜兄弟尽人皆知,为钱争吵也有人看到,官府不用细查就能查到我头上。这可如何得了!”他冷静了一会,一条奸计上了心头,“二哥呀二哥,这事还得对不住你一趟了。正巧你今晚不在家中,我只需趁黑抛尸野外,再把人头藏去你家,官府查上来只怕一时半会你也说不清楚。我趁此机会和那王船主快快地将货搬了,等到查到我时,我早远走高飞去了。”
想到这,他抄起柴刀,一刀将马老大人头砍下,又洗了脸换了身衣服,偷偷摸摸拿布包了人头赶往李二的破院,可是他哪想到李屠夫酒后杀人,此刻正在那李二的破院之中,于是就有了前文。
李屠夫和冯三两个人一追一逃,跑向了冯三的院子,不过此刻各自心中有鬼,都没敢声张。冯三当先逃入自己的小院。正看到那砍了马老大的柴刀被扔在一旁,他一把抓起,心里也发起狠来:“今日之事不能败露,反正杀一个也是杀,杀两个也是杀,不如我就和你拼了。”想到此处他抄起柴刀,回身砍向刚追进院的李屠夫。
那李屠夫屠宰牲畜见的血多,不怕杀生,可这冯三也是泼皮出身,平日打架斗殴也没少过。两个人此刻都发起狠来,刀刀瞄准了要害。到底是冯三年轻些,气力也足,扭打之间找到个空隙猛然劈中李屠夫脖颈,李屠夫惨叫一声,栽倒在地,脖子被砍断了一半,当场身死。
砍死了李屠夫,冯三手一松,将柴刀丢到地上,看着李屠夫的尸体暗自气恼起来:“这叫什么事呀,我这一颗人头刚送出去,结果又招来一具,还好我住得僻静,四下无人,这要是让人看到,我还怎么逃得脱。”
刚想到这,就听到院门一响,一个男人推门而入。那人看了一眼院里,惨呼了一声:“我的哥哥呀!”
冯三定睛一看,居然是李二。
要说这李二为何来到冯三家那也是说来话长,上回书说到李二因那寡妇纠缠心情烦躁,于是早早地躲出门去,又因为家丑不好意思见两位结拜兄弟,于是独自一人在外面喝了一天酒。到大概天黑,他心下一横,还是打算跟屠夫将这事说清了,反正待这生意做成了自己就有钱还债了,也不必再依靠哥哥租房。于是他打了点酒,带着赶往李屠夫家,可是到了门外却发现没有人在,街坊只说李屠夫拿着杀猪刀出门去了,方向似乎正是自己住的那小院。他一听直呼大事不妙,哥哥素来暴躁易怒,自己虽然不在,那寡妇可是在自己院中的,这要是撞到多少得惹出些祸事。
想到这,李二连忙跑向自己小院。甫一推开院门,他就看到地上几处血迹,大惊失色下赶忙冲入房间,一眼看到房中一男一女两具无头赤裸尸体倒在床上,而哥哥已经不见踪影。看这情况,他也猜到必然是李屠夫杀了两人,于是也不敢声张。没想到四下检查了一下,又发现马老大的人头扔在自己水缸之中。这一下他真是丈八的和尚摸不到头脑,打死也猜不出这一晚究竟发生了何事。不过他也知道今晚马老大和冯三喝酒,此刻找不到哥哥,那就先去找冯三吧。就是如此,他连忙锁了院门,赶往冯三的家。
结果刚一推门,好巧不巧就看到冯三满身是血,柴刀扔在地上,而地上倒着两具尸体,一具虽然没了脑袋,可看衣服他就认得是马老大的尸身,而另一旁正是自己的亲哥哥李屠夫。
看到这情景,李二悲愤地高呼一声:“我的哥哥呀。冯三你这狼心狗肺的混账,和我见官去。”接着扑上来就要抓冯三。
冯三被人撞到了现场,一看是李二,心里也知道这事无法善罢甘休,此刻他杀红了眼,心想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今天连着李二一起料理了吧。于是抓起柴刀砍向了李二。可是他和李屠夫方才搏斗了一场,虽然侥幸获胜,自己也耗费了不少力气,上来几刀竟都砍空了,李二看他丝毫不念兄弟情谊,这时也发起了狠,正巧看到屠夫的杀猪刀扔在尸体身边,于是借个机会抓起了杀猪刀对着冯三脖子就砍了下去。一刀下去,鲜血飞溅,冯三直接人头落地。
李二抓着杀猪刀,看着这满院的人头尸体,心里也犯了嘀咕:“今天出了这么多命案,而且死者不是和自己相关,就是死在自己院里。这要是被拉上公堂,且不说自己能不能说得清楚,哪怕说得清楚,青天大老爷又能不能信?到时候棍棒之下,自己还得受那皮肉之苦。再加上平日就被债主追债,此刻哥哥已死,自己再无牵挂,不如就趁夜逃了,一了百了。”想到这,他匆匆赶回了自己的破院,准备收拾些东西跑路。
就在他收拾东西的功夫,就听到院门轻响,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推门而入。他连忙从窗户一看,却发现正是那鱼贩子。
话说鱼贩子逞一时口舌之快激怒了李屠夫,看到李屠夫拿刀出了门来他也知大事不好,又不敢上去拦截,只能逃回了家。躺在床上,他思来想去,觉得不妙,本来这事就是自己添油加醋,编出来的,这要是李屠夫真闹出事来,自己岂不是搬弄是非,挑拨之罪。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个时辰,他心下不安,觉得还是应该偷偷查看一下。于是穿衣起床,刚出了房门就看到院子里两个黑乎乎、圆鼓鼓的东西。他借着夜黑仔细观看,这一看不要紧,只吓得他大惊失色,那是两颗血淋淋的人头。其中一颗正是寡妇的,而另一颗他却不认识。
说来也是死催,看到这不认识的人头,鱼贩子好奇心起,他偷偷推门而出,悄咪咪走到了隔壁院门,先是侧耳听了一会,发现里面没声,于是大着胆子推门而入,打算看一看发生了什么。也是无巧不成书,正撞到李二回家收拾东西。
李二看到鱼贩子,气就不打一处来,平日这鱼贩搬弄是非,他也有所耳闻,只是自己那“嫂子”实在轻佻,若是因这事和那鱼贩子吵起来丢人的还是自己,于是只能强制压下怒火,哪知道今日出了如此大祸,多半就是由他挑唆的。
思及此处,李二气上心头:“好你个搬弄是非的小人,今日这祸事和你脱不开关系,今日我就让你这小人给我哥哥偿命。”他一把抄起带回来的杀猪刀,推门冲出了屋。
那鱼贩子以为家里没人,正在院子偷偷打量,哪想到李二径直冲了出来。看到明晃晃一把尖刀,鱼贩也知道大事不妙,转身就跑。可是李二杀意已决,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去,一刀砍向鱼贩子的脖子。鱼贩子只来得及发出声惨叫,就鲜血飞溅,人头落地。
李二一把拎起鱼贩子的人头,啐了一口。他突然想到,自己身无分文,就算逃跑也得有点盘缠傍身。看着这鱼贩子的脑袋,他突然想起一事——当初咱们提过,这鱼贩搬弄是非,惹恼过一位姓黄的船主,那船主说了句气话:“我早晚找人弄死你这长舌的王八。”此刻自己杀了这鱼贩子,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去找那黄船主敲诈点钱财去吧。
想到这他找了件破衣服把鱼贩子人头一包,于是拎着衣服借着黑夜赶往了黄船主的船。一盏茶的工夫,他到了黄船主的船前。黄船主知道他是个泼皮,也不敢惹他,把他迎上了船。
“李老弟深夜来找我,所为何事呀?”
李二倒是也没废话,把衣服一摊,扔在了桌上,鱼贩子那人头咕噜噜滚了出来:“黄老哥不是要找人砍了这长舌的混蛋嘛,我今日是来领赏的。”
“这……我当时只是一句气话,这可如何是好呀?”黄船主大惊失色。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我跑路急需些盘缠,我跑得了便是无事,我要是被抓,那免不得就得供出老哥了。”
“李老弟,你这是……你这不是害我吗。”面对着无妄之灾,黄船主半天才说出这么句话。
“多了我也不说,还请老哥资助一二。”
面对泼皮的敲诈,黄船主也是无奈,只得进了自己船舱,打开箱子,拿了一些银钱。就在这时,他看着箱角扔着一包东西,他想了一下揣在了怀里。
黄船主拿着银钱走出房间,把钱给了李二后苦笑道:“李老弟呀,钱我也给了,你若是真的事发,不会连累老哥了吧。”
“拿了钱财,我自然守口如瓶。”
黄船主转身从厨房酒坛倒了两杯酒,把一杯递给李二苦笑道:“那老哥只能祝你一路顺风了。”
李二接过了酒,一口喝干,接着道:“那我和哥哥就后会有期了。”话刚说完,突然感到腹中剧痛,“你……你这酒里有毒。”说着他强忍疼痛,抓起腰间的杀猪刀,就想砍向黄船主。
黄船主早提防着他,自然不会被他得逞,看他剧痛之下手脚无力,一边退避一边阴森笑道:“这是你逼我的,我本是一句气话,你倒是给我按了一顶买凶杀人的死罪,你逃不逃得了老天知道,真要是被抓,我才不信你不会泼我脏水,到时我有苦说不出,反正都是重罪,就别怪哥哥我心狠了,这砒霜本来是药老鼠的,剩下半包就喂了你吧。”
李二气急之下胡乱挥刀,然而越是运动,气血运行越快,没过几下,刀子脱手,人也摔倒在地中毒身亡。
看着李二身死,黄船主心里也是一阵嘀咕,自己不甘无端背祸毒死了李二,可到底也是犯下了杀人重罪,一旦官府来查,自己难免脱不开干系。看来需得嫁祸他人,才能换得自己平安。
想到这他突然想起一人,都说同行是冤家,那王船主平日撬行挖角,抢了他不少生意。这几日,李二又包了他的船,嫁祸给他既能出口恶气,又合情合理。
想到这,黄船主想要抬起尸体嫁祸他人,可惜尸身沉重不便搬运,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拿起杀猪刀砍了李二人头,将尸身推到水中,接着看了看鱼贩子的人头,心想:“老王呀老王,看我多大方,这次就买一送一吧。”于是他拎起两颗人头,随手将杀猪刀揣在怀里,抹黑走向了王船主的船。
摸到船边,黄船主发现船上居然无人,于是偷偷跳上了船,张望了片刻,选了个大鱼篓将两颗人头扔了进去。刚做完这些,他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句:“什么人?”
那喊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王船主。他与冯三达成了交易,在那暗自心喜。等到马老大离开,他就下船去了酒馆,打酒割肉庆祝了一番,酒足饭饱这才哼着小曲往船上走,此刻在他心里这买卖已经跟了他姓。哪知道刚走到船前,就看到一个黑影鬼鬼祟祟地摸上了船,他以为是小偷,就跟了上去,大喊出声想要吓走对方。
黄船主一听是他回来,心想这下糟了。他把心一横摸出杀猪刀转身劈头就砍了过去。王船主只当对面是个小偷,哪想到对方竟要杀人灭口,此刻看到刀光想要再躲却也晚了,只来得及一偏头,就被杀猪刀砍在脖子上,他只来得及惨叫一声,接着眼前一黑,人头落地。
黄船主砍死了他,也怕那一声惨叫惊动他人,于是赶紧夺路而逃。
待得天亮,有路人发现尸体吓得赶紧报官,一时间七头七尸,身首异处,案子之错综复杂让官府也束手无策,幸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几位名捕顺藤摸瓜居然将事情还原了个七七八八,将黄船主抓到官府,虽然他杀李二是迫于无奈,但是杀王船主可是死罪一条,于是定了秋后问斩,身首异处,自此此案一共八头八尸,宣告结案。
尘埃落定,铺头整理了卷宗,归案入库,于卷宗扉页附注:
“酒色财气迷人眼,天道不爽,报应循环!”
注:灵感来源是无限团的一个调查任务,感谢我的主神.jpg
文/鹤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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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得稀碎,随便看看
我和朋友抵达那家小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天是阴的,灰蒙蒙一片,我叹了口气,觉得这一趟来得真是不值。
朋友看我面色不佳,打着哈哈安慰我,他调大了车载音乐,嗓门也连带着高起来,大声说:“这家店可好吃了,我跟你说,吃东西就该去这种不起眼的苍蝇馆子,你看你天天在市区里吃的哪个不是料理包,这家可是纯手工做的,肯定不一样。”
我兴趣缺缺,但没好意思面上表现出来。一周前公司裁员,我成为了一个新鲜出炉的无业游民,朋友得知了消息,大老远跑过来把我拽出公寓,要带我去爬山转换心情。
我是不理解爬山为什么能转换心情,办公室坐久了的后果就是现在我的身体早跟生锈机器人没区别了,下楼买个早餐都能累死我,这一趟到底是放松还是谋杀,我不好说。
今天天气欠佳,爬了一早上的山,看见的全是云和雾,半点山色也瞧不着。下山之后直奔饭馆去,想着满足了口腹之欲至少还算点慰藉。
但当我在那家店里坐下之后,我再次后悔了。店开在半山腰,藏在一片稀稀落落的树林里,没有什么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气,就是普通的水泥房子瓦片顶,墙面上一半裸露的红砖,一半坑坑洼洼的灰色水泥,简单粗犷的装修风格,如同一刀劈开皮肉裸露出乱七八糟的森森白骨。
我坐在红色塑料凳子上,看着朋友,他摸了摸鼻子,镇定自若地喊:“老板!点菜!”
店里空无一人,安安静静,只有生锈的绿色风扇在头顶呜呜转。过了一会,门帘掀开,走出来一个中年女人,脸上木木的,没什么表情,看见我们,淡淡地点头,从柜台后面抽出一张过塑的菜单放在桌上。
“招牌是猪肉包子和卤鹅。”老板娘说。
我低头看菜单,都是些家常菜,好在价格还算合理,于是随便点了几个菜,掏出了手机。
朋友看我捣鼓手机,又嫌无趣。“哎哎别看了,平时还不够你看的,收了。”
我抬眼看他:“你怎么跟我妈似的。”
朋友:“哎儿子,妈给你讲个故事。”
朋友:“从前有个女孩——”
从前有个女孩,名字叫小圆。
小圆生在一个极端扭曲的重男轻女的家庭,她的母亲叫王翠,是被父亲李富买来的媳妇,结婚的时候摆了两桌酒席,送走稀稀落落的宾客之后,关上房门,就这么潦潦草草地生了孩子。
王翠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名字都没取就被李富溺死在了水缸里。王翠没说什么,收殓了小小的遗体,只留下了婴儿脖子上自己亲手做的平安符。
不知是不是那压在枕头下的平安符起了作用,王翠生下的第二个孩子是个男孩,丈夫和岳父喜笑颜开,这个孩子就在这个狭窄的家里顺遂地成长,唯一的一次风波,是王翠在儿子三岁的时候,见他还是身体瘦弱,便从枕头下拿出了那个平安符,戴在他身上,被丈夫看见之后暴跳如雷,一把拽下布符,撕得稀碎扔进了臭水沟。
王翠没说什么,她站在水沟旁看了一会,看那红色的碎布起起伏伏,被缓慢蠕动的黑水裹挟着向远方走去了,在那死去的孩子给她留下的最后一丝痕迹也消失不见的时候,王翠忽然若有所感,她低下头,扶住了自己的肚子。
王翠毫无预兆地怀孕了,不久之后生下了第三个孩子。产妇还在坐月子的时候,邻里经常听见这家传出激烈尖锐的辱骂,李富拿着棍子抽打王翠,逼问她这是谁的孩子,而王翠抱着襁褓里的婴儿蜷缩在角落一声不吭。李富想效仿第一个孩子的做法,愤怒地想要抢过女婴摔死在地上,但他没能如愿,王翠突然疯了一般扑上来撕咬他,这个浑身虚弱骨瘦如柴的女人,胸膛里好像烧起了一把火,她面庞扭曲可怖地尖叫着,抓起一切可以抓到的东西往男人身上砸,暴怒地尖叫:“不许碰我的女儿!”
这个女孩艰难地活了下来,王翠给她取名叫小圆。
而就像是冥冥之中的轮回报应,隐形的矛盾并没有随着时间消失,小圆生性孤僻,总是呆呆地望着墙角,伸着手在空气里划动,后来女孩逐渐长大,在又一次屡见不鲜的争吵中,她坐在角落的小板凳上,看着父母摔打着争执,突然咯咯笑着,伸出手,指向父亲身后。
“姐姐。”小小的女孩笑得很开心,“姐姐来了。”
王翠没有对小圆说起过她被溺死的姐姐。李富惊恐万分,嫌弃变成了厌恶和恐惧,他把小圆拎起来,扔出了家门,王翠冲上去要拦,李富一怒之下,抄起了门边的锄头。
夜里,李富扛着一个麻袋出了门,在后山草草埋了,一个小小的身影跟在他后面,一路走一路哭,李富没理她,埋完就下了山。
而小圆留在了那座山上,再没回来过。
朋友端着一脸神秘,贱兮兮地停下讲述,大概是看懂了我眼里的无语和愤怒,在我骂他的前一秒话锋一转,道:
“十年后的大年三十夜,警局接到了李家村村民的报案——”
十年后的大年三十夜,警局接到了李家村村民的报案,起初没有人在意火焰爆响的声音,它在塞满了爆竹声的黑夜里不足为道,直到那呛人的味道越来越大,钻进邻近的院子里,邻居挥着手骂骂咧咧地走出来,静了片刻,扯着嗓子大喊起来:着火了!
大火被扑灭之后,村民在屋子里找到了一大一小两具尸体。李富家里住着祖孙三代,但屋子里只找到了李富的父亲和儿子,户主李富本人则不知去向。
村民们报了警,两天后,警察在村西头发现了一堆尸块,警犬在小山坡上狂吠,小警察一铲子下去,带出一大块沾着血的泥土。
警犬一路找到了后山,警队忙到了下午,林林总总挖出了八袋尸块,最后警犬在一个坡地下狂吠,牵着绳子的警察抬头看了一眼,忍不住转头呕吐起来。
小山坡上孤零零地长着一棵树,树下放着一颗淌血头颅。
队里的老警察面不改色绕着头颅转了两圈,指指地下,说,别停,再往下挖会。
老警察:凶手把他切得这么碎,撒饵一样一路埋上来,最后把头放在这里,你觉得他想表达什么?
于是警队继续往下挖,十分钟后,挖出了一具尸体,尸体的头骨上有一块豁口,像是被钝器砸出来的。
市局对这起案子展开了漫长的调查,但始终一无所获,而在距离李家村几十公里的山里,一个年轻女人开了家店,做起了人肉生意。
“这家黑店专做人肉包子,还会用尸水来做卤肉,味道鲜美入味,但是碍于位置偏僻,而且店面装修普通,生意一直不太好。”
“所以老板想出了个办法,雇佣合伙人给她拉客,只要把人骗进了山,就再也没有出去的机会了。”
“哈哈。”我敷衍地拍了拍手,“真是辛苦你为了吓我特意编个故事了。”
“干嘛啊,听着不像真的吗?恐怖片里不是都这样吗?怪谈必是真的,标着闹鬼牌子的别墅肯定会闹鬼,女主角永远会在追逐战里平地摔。”朋友摇头晃脑。
说话间老板娘上了菜,我夹起包子放进嘴里,含糊道:“你也知道都是套路了,这故事真是有够烂俗。”
我们俩折腾了大半天,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满桌的菜堵住了朋友的嘴,店里顿时又安静下来。
我打量着碗里的包子,觉得它没有朋友吹得那样好吃,没什么肉香,还泛着一股隐约的酸味,老板娘在厨房里切肉,菜刀一下一下剁在案板上,咚,咚,咚。
木桌油腻,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古怪的香,熏得我有些头昏脑胀,头顶的风扇还在半死不活地转,女人没完没了地剁肉,一下比一下响,一下比一下重,声音越来越大,每一下都像敲在我的太阳穴上,我终于有些受不了,想要喊她小点声,这么想着,我匆忙地嚼着嘴里的肉包,却在某个闪电般的瞬间触碰到了什么。
我猛地愣住了,舌尖试探性地舔了舔,坚硬的片状物,不是肉渣也不是软骨。
朋友看我脸色发白,问我怎么了。
厨房里的剁肉声不知什么什么时候停了,我流了满背的冷汗,匆忙吐出嘴里的东西,不敢多看,拽起朋友就跑。
“诶你跑什么啊没付钱呢。”朋友一脸莫名其妙,我看见厨房的帘子掀开,露出了女人面无表情的脸,把钱包甩在桌上,拉着朋友头也不回地逃了。
上了车以后他惊疑不定地看着我,怀疑我脑子真出问题了,我把自己塞进副驾驶,指挥他赶紧开车,朋友不明就里,只能在我的催促中手忙脚乱地照做。
等到车开出了山道,再也看不见那店面,我才松了口气。
“干什么啊?你不会真被吓到了吧?”朋友也缓过气来了,嘲笑道:“早说你害怕嘛,我就不讲了。”
“放你的狗屁。”我呼出一口气,“我他妈的好像吃到指甲了。”
他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杀人犯还知道毁灭证据,做人肉包子的不懂挑挑食材?我看你脑子是真出问题了。”
“……也是。”我回忆起来,觉得自己真是有点神经过敏,就没反驳他,任由他嘲笑了,“不过这家店太邪门了,还是跑了好。”
“随便你吧。”朋友嗤笑了一声,“哎,不过刚才那故事还差个结尾没讲完,不讲完我难受,我继续了啊。”
我作势要抽他,他毫不在意,不管不顾地继续说道:
“女人为了保证拉来的客人能够顺利成为自己的货品,还想出了一个保险,让他们信赖的朋友把人带过来,在店里先吓一下他们,再把人放跑,这样他们就会认为自己死里逃生,从而放松下来,全然不知自己已经在去往屠宰场的路上了。”
“这些自作聪明的客人啊,以为自己逃过了一劫,瘫坐在座位里大喘气,而他们问的第一句话,往往都是,接下来咱们去哪?”
我干瘪地哈哈笑了一声,抬手狠抽了他一下,“差不多得了,下次别他妈讲了,有够烂俗的。”我躺在座位里伸了个懒腰,问,“接下来咱们去哪?”
作者:阿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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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没有半点文笔,很烂
余淮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讨厌菜市场,在里面的时候她总会没来由地感到烦躁和心慌,每次母亲和摊贩老板讨价还价她总是默不作声将自己挤在大颗圆包菜或是土豆堆旁的小角落里,在心里不断默念着“快点结束,快点结束”。而等到采购完毕拎着沉重的大包小包离开那个嘈杂拥挤一团乱麻的大棚子的时候她感到自己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进行一次深呼吸,就连大马路上的空气都带着开阔清新的自由味道。
实际上激起余淮这种反应的不只有菜市场。曾经她跟着妈妈去过一条卖香料的小巷,与菜市场比起来那里要冷清许多,两排年代久远又没有维修过的一层小平房像是已经被空气里的潮气泡透了,石灰粉刷墙壁呈现出霉斑一样的暗灰色,得了皮肤病一般大片厚层的向下脱落着。本就狭窄的道路被小摊贩展示着八角花椒辣椒等干料的纸箱子挤得只剩下了一溜,无所事事的店主大叔们会在她们走过时看她们几眼,或是漫不经心地在自己家香料纸箱中间挤过,顺手抓起几粒花椒捏一捏再扔回盒子里。香料小巷位于公园和回家的公交车站中间,是最短的直线距离,但自从走过一次后余淮就央求着母亲带她绕路,宁可在疲惫的状态下多走几百米,也不愿意再经过那条令她心理不适的小巷子了。
余淮曾经尝试着分析自己讨厌菜市场和那条小巷的原因,因为杂乱吗?因为讨厌商人?好像都差那么一点。不过小孩子的兴趣点总是转移得很快,这么讨厌的问题就不要在意了,不如去做点其他有趣的,比如去看看动物图册。
余淮喜欢动物,非常非常喜欢,即使是对于当时的她来说有些深奥的猫咪饲养指南她也能全神贯注读下去。她最喜欢的那一本里收录了全世界猫咪品种照片以及性格特点,每次翻看那一部分图册,余淮都会在心里细致地考虑着自己喜欢什么猫、家里适合养什么猫,最后综合得出一个令她满意的答案。就好像那并不只是一本书,而明天父亲就能把自己选好的那只小猫崽带回家了一样。
不过先来到余淮家里的不是猫咪而是一只小小的白兔。余淮并不介意,小兔子的可爱早已征服了她的心。
在那个年代,科学饲养兔子的方法还没有普及开来,就连相关书籍也很难在书店里找到。父母告诉余淮,兔子是吃新鲜菜叶子的,而我们不愿意为了牲畜买一颗完整的白菜,如果你想养着它你需要去菜市场捡拾别人扔掉的白菜叶。即使心中万般不情愿,余淮还是答应了。
这是余淮第三次为兔子收集菜叶时发生的事。
那天早上他们全家一起出动开车去了城市里最大的菜市场。早晨的菜市场总是热闹非凡,就好像半个城市的人都为了看余淮捡垃圾的热闹,都为了嘲笑她不辞辛苦挤到了这个爆满的棚子里。她仅仅收集了两片菜叶就撑不住了,向父亲要来车钥匙后快速挤出人群,爆发出对于小孩子来说惊人的走路速度回到汽车旁边,打开车锁,把自己关进去,锁好车门,一气呵成。
新车里的味道沉闷难闻但令她安心。心中的烦躁感终于散去,她平复着呼吸,透过贴了黑色薄膜的车窗观察着窗外行人打发时间。家里兔子的存粮已经吃完了,而自己捡到的可怜的一点点菜叶甚至不够它一天的伙食。余淮只能在心里期望着父亲母亲能多捡回一些菜叶填补自己失误造成的空缺。
就在这时她注意到车窗外的一位行人弯下了腰。
那是一位叔叔,原本他应该和其他行人一样径直从两辆车的间隙中穿过去,一共六七步的距离,这么短的时间里大部分的行人连表情都不会有任何变化。
但他走到一半停住了,并弯下腰捡起了路边的半个橘子。如果不是他这一连串的动作,余淮甚至没有意识到这里还有半个颜色耀眼的湿垃圾。
余淮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唤,她睁大眼睛趴在车窗边上全神贯注盯着那个叔叔。她觉得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一件本不应该被任何人看到的事情:
他好似随意地撇了一眼前方,同时用左手拍掉了黏在橘子皮上的小石头粒和灰尘。收回目光,他动作熟练丝滑地剥开只剩一半的橘子皮,掰掉未被橘子皮包裹着的两三个橘子瓣,把那些部分随便丢在地上——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目光简直是黏在那半个橘子上,没有半分偏移。
余淮的心脏跳动的很快。
她看见那个叔叔将剩下的部分一齐塞入了嘴中。
天呐。
那个男人咀嚼着橘子瓣拍了拍双手。他好像察觉到了什么,浑浊的眼珠撇了过来。
余淮赶紧远离了车窗,她万分紧张地将身体缩成一团试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心跳如鼓,车窗上的单面透视膜这时是她唯一的依靠,也令她感到无比忐忑不安。
她不知道那位叔叔有没有看到她,他只是随意的离开了,迈着与来时同样的步伐十分普通的消失在了她的视野里,与其他人没什么不同。
余淮的心却像炸开了一样。她感到不可置信。为什么,那不是垃圾吗?虽然从道理上讲确实还有能够食用的部分,但是,但是,被扔在地上的,没有人要的垃圾是不能吃的,如果被人看到了会被鄙视,会被排挤,会被看不起,会被认为是——低下的人。
对,就像她现在的想法一样。她不愿意去接触那位叔叔,她感到不可思议,她会离那位叔叔远远的。
她不想成为那样的人。
她害怕成为那样的人。
余淮知道这是一种歧视。身边的大人总是在教导她人人平等,即使是清洁工也值得尊敬,对于社会不可或缺。实际上就连她也用这个题材糊弄过几篇作文。但她也知道这种歧视是不可能被消除的,因为自己也在这样想啊,那就会有千千万万和她同样或者更差劲的人也会这样想。
况且她并不想捡垃圾吃,她想吃的是干干净净鲜亮完整的水果。她不想每天早上五点以前起床,她不想吆喝着喉咙去吸引客人,她不想为了几毛钱和客人讨价还价,她也不想在湿漉漉的石灰房子里等待着不知何时才能到来的一单几块钱的生意。
她害怕被歧视,她害怕饿肚子,她害怕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她害怕贫穷。
余淮害怕贫穷,怕到会蜷缩在床上哭泣发抖。
她好像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不喜欢菜市场。
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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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
我五岁的孩子在他的妈妈面前大骂不合理的世道。
“他妈的!不!”
对于这个尚是凡人的他,他没能说出道理与伦理来改变这个世界。只是又骂了一遍,然后突出了自己的态度。
他说,不。
我们拥有第一个孩子是在六年前。一天早上,我醒来,育儿信息突然在第六感中跳动。我无法形容那种感受。硬要说的话,可能像是柔软的鞋子里落进了一颗石子。我急于将石子倒出来,倒转了脑与Ai的认知结构。于是育儿信息如潮如海地从外网涌来。
震旦告知我们可以在一年内生育一位男婴。生育前的准备工作将由他进行负责组织。我们会通过进食、激素、调节记忆来变成一对称职的父母。
我们会做爱,会受孕,会失去Ai、工作、现代世界各式各样的广告,然后度过安稳安宁安静的十八年。
失去Ai的那一天,我听到玻璃幕墙外盛大的风雨声。一个智慧的灵魂脱离了我的身体。我被留在一片空旷的荒野里。我转头望向妻子,她抬头看着我。
我们成为了偷食禁果后的亚当与夏娃。
八个月后,我们的孩子诞生了。
两岁时,我爬出了房间。手臂有些酸了,我便仰面倒在地上。地面有着一股青草的芳香,柔软的土地托着我的后脑。天空上孑孓在乱舞。土地像有灵魂一样把我钉在那里,想要将我吞进肚里。
我的母亲坐在房间里可以看到屋外的躺椅上。她永远不会像父亲一样躺在上面并拼命往下压试图将躺椅压坏。她站起身,向我走来。
“妈妈妈妈,天上有好多孑孓在飞!”
她坐下来。妈妈的手指抚摸着我的下巴,手掌狠狠地揉着她两岁孩子的脸蛋。她的脚趾顶着我的脑袋。那时我的头还很软。
“是的呢。好多孑孓。”
有没有骗过震旦我不知道。但我应该骗过了我的丈夫。精神的磨损比身体的磨损更加严重,却更为隐蔽。多巴胺对我身体带来的是相同的刺激,但在我的灵魂里却带来违和。我无法得到相同的欢愉,反而是在没有激素注入时感到更加悲伤。
我已经活得太久。与我不同,丈夫还很年轻。他还想着制造自己的后代,创造“派别”,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创造好的变化。
全是我生来便从未想过的事情。我太过自我。甚至比自私的他都更加自我。或许就是因为这个,震旦找到了他与我结合并且生了一个孩子。
不过这些对我的冲击都不如Ai离开我的那一瞬。世间的一切都变得真实。风雨冲击着玻璃幕墙。我害怕得坐到地上,抬起头一看。他也在看着我。
那时我知道,真正的生活到来了。
孩子成长得很快。他活过的这几年在我眼里就像以后漫长岁月的预演。有理论说,人之所以18岁后才能接受Ai植入,是因为需要为一切幻境制造锚点。这样,他在接受记忆与激素时才会感到确定的“感受”。一切都会回到这开始的十八年。
我难道是因为那最开始的十八年才变得如此拧巴固执的吗?可我已经忘了啊。
如果是这样,我要对这个孩子......
我揉着他的头。我经常亲他。我扯起嘴角夸他可爱。
我有时也想教他愤怒。在他抱着我的腿亲昵地嗅着味道的时候。他应该更坚硬地对待一些终将离开他的东西。
于是我说:“他妈的。”
“妈妈,他妈的是什么意思?”
“呃,他妈的是‘他妈的这关你什么事’的缩写。”我还是不想让他知道愤怒是什么。
“那,爸爸偷偷玩我玩具的时候?”
“你说‘他妈的!’”我皱起鼻子,做了个鬼脸。
“他妈的!”
“他妈的!”
我没有想到她会得“记忆迷因”这种接近都市传说的病。
无论如何调节身心激素范围,因为记忆被污染了,人始终会感到悲伤。震旦已经要求她重返天界,并且再也不会存在。她的记忆会变成垃圾被粉碎消失,直到她自己也不会记得。新的记忆会带来新的存在。我将失去,男孩也将失去。
虽然没了一个人和我分哺育积分,但没了Ai,我没法止住我的眼泪。
我的六岁孩子在咒骂这个世界。他终究会停下。
我今年十八岁。在同批植入Ai的人里是少见的单亲家庭。但其实一旦进入上界,亲缘关系就会被切断。大家会走进不同的岗位,工作到遥不可及的未来。以前的人倒还会说工作到几十岁,现在就完全没有这个概念了。终生的学习,终生的工作。
不过,我总觉得,我只要一进到上界,就能见到母亲。虽然老爹和我说了什么“记忆迷因”、“记忆粉碎”,但如果母亲的灵魂会因为所谓“记忆迷因”而变得永远悲伤的话,那我肯定也是受影响的一员。
周围的人们都在翘首以盼。父辈在期待完美欢愉的回归,小辈在期待他们命定的转折。
而我走进早被描述过几百遍的改造仓,期待感到悲伤。
作者: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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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灯火不再,万籁俱寂。
女人穿着一身柔软的睡裙,声音也像被风吹动的裙摆一样轻飘飘的,“好多人在外面啊,妈妈,他们一直在敲门……”她捧着手机,伫立在灯光大亮的客厅中央许久。
紧接响起的人声照应着她的话,那是一个约有七八岁的小孩子,嗓音中带有雌雄莫辨的稚嫩与乖巧:“阿宁姐姐在家吗……我们说好要带小白去公园的呀,你忘记了吗?”
外面,名叫小白的不知名生物用爪子挠着门,配上“汪汪”两声狗叫,似乎在催促。
“快点给我开门吧,阿宁姐姐,我想要进去……”
“好饿……你在家的,我闻到你的味道了哦……我可是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来找你了,姐姐怎么将我们约定好的事情忘记了啊!”
“砰!”
“砰!”
门外的生物显然已是急不可耐,不断地撞击阻拦着它的屏障。
虽然知道它们绝对进不来,一惊一乍之间的声响还是令女人僵直着身躯,放缓了呼吸。很快,那种小孩子誓达目的方肯罢休的动静渐消,尚未有松口气的机会,便又换成了彬彬有礼地轻轻叩门。
……这次会是谁?
孟宁控制着自己的思绪,努力将心神转向耳边传出的叮嘱,对面人丝毫没有深更半夜被吵醒的怨怼,温声细语地安慰着她:“……刚才睡得还好吗,别理会那些讨厌的东西……好孩子,没事的,你什么都没有听见……”
咚、咚、咚……
是了,这些只是自己的心跳而已,血液经由脉搏传遍全身,因为太过紧张,便如同擂鼓一般在耳边炸响。
“哈,你真的这么觉得吗,孟小姐?孟宁?”
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声音叫出自己的名字时实在怪异,孟宁背着门,蜷缩成一团不敢回头。
门外传来一道又一道规劝与质问,交叠成扭曲难辨的嘶吼声:
“幼时至今,你有几何离开过这个房间?快点死去,然后将身体让给我!胆小鬼也配活在这个世界……”
“你那失败又无趣的人生,大家都很嫌弃啊,根本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
“现在把门打开,乖孩子。勿要抗拒,加入我们……”
许是夜风太凉,而她衣裙单薄,孟宁难以遏制地在发抖。恶毒的诅咒虫子般钻进了脑子里,为了不被逐渐嘈杂起来的喋喋不休所淹没,她将指尖攥得发白,紧抓着如今唯一与旁人相连的、可沟通的桥梁求助:“妈、妈……”
“宁宁!听得见吗?妈妈在这里!不用担心,明天我们就带你去加固精神力场……还记得我上次带给你的种子吧,是风信子来着,之前宁宁还说注意到它开花了,可以告诉妈妈是什么颜色的吗?”
“是、是……”
女人顺着电话中人的引导,驱使着身躯站起来。
来自外头的嘲笑却愈演愈烈,即使隔着一层薄薄的门板,它们阴鸷的爪牙也时刻在她脆弱的精神边缘叩击,动摇她的心绪,等待着趁虚而入的瞬间。
人心掀起鬼魅,从古到今,被鬼怪悄无声息替代的人不知凡几。它们可能诞生于一件物品、一句咒骂、一缕不起眼的风……却充斥了暴戾与邪恶。
哪怕社会发展至现在,拥有针对精神力场锻炼的技巧、各种用作防范的“护身符”以及涤荡心灵的“歌者”,想要以以上对抗鬼魅无形的“思想”入侵依旧十分困难。
自从少时孟宁近距离目睹过邻居小孩的死亡后,她的精神力场就出现了缺口。相当于给鬼魅留了道后门,只需敲个锁便能彻底掌控这具躯体,可比勤勤恳恳地壮大自身快多了。
某天孟家父母在半夜时分睁开眼睛,看见孟宁站在他们的床边,尽管什么都没做,那也够吓人了。
这种“梦游”状态非常危险,简直是在等着哪个幸运鬼入驻一样。
常年替孟宁治疗的医师听说了这件事后,强烈建议他们在孟宁休养好前不要太过亲近。鬼魅善隐藏,你永远不知道拥抱时被爱着的人是会露出微笑还是会掏出你的心脏。
当然,也方便了那些玩意儿每天都可以无从打扰地围绕着孟宁争抢。
翌晨,东曦既驾,清风习习。
面对日光,昨夜蜂拥而至,在外头堵门的鬼魅尽数躲藏了起来,只余一只坚持不懈地仍在骚扰。
“阿宁姐姐……”
“那是我的身体,姐姐说好赔给我的,可不可以还我……”
“……”
讨厌的小鬼!
孟宁躲在被窝里死命捂着耳朵,试图抵挡那可怜兮兮的喊声,却无济于事。
冷静下来!
她还记得父母今天会来接她进行精神检测,千万不能被影响,否则可就功亏一篑了。
“砰!”
“砰——”
砸了半天门见屋子里的人没反应,它不知是累的还是终于恼怒了,开始折腾那只一直跟在身旁的狗,嘤嘤似的哀鸣不绝于耳。
孟宁小心翼翼地贴近猫眼,向外窥觑,门外空无一物。明明声响就在咫尺之遥,现实却是绝对无从看见鬼魅之身形的。
“姐姐!”
听见小孩儿叫喊的刹那,硕大的血瞳蓦然显现,与她睁圆了的杏眼对上!
原来它就倒挂在门框上蹲守她,顶着一副纯稚的幼儿面孔,实则内里时时刻刻流淌着粘稠的恶意,透露着无须言明的狠毒。它说着:“身体快还我……”
但是孟宁一把打开门,将它掀下来时居然还有些错愕。
“一直在这里没完没了的吵吵,姐姐我啊今天可是有大事情要做的。”
“孟宁”的十指如铁勾,狠狠地插在小鬼的血肉里,在哀嚎作背景声中像是拧毛巾般将它和“狗”搓成一团,“现在——给我滚远点!”
清理干净门口,“孟宁”回到房间。自少时起,镜中的女人便时常显出这副怯怯的样貌,看着很受欺负。此刻,她端坐在床前,耐心地等待着敲门声来临,再迈着与从前别无二致的步伐出去迎接。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1、
王陆出生的那天,天上落了个扫把星。
按王陆的世界观里,那玩样儿学名叫哈雷彗星。
王陆来自另一个世界。一个科技高速发展,一个核弹能把武侯县移平的世界。
所以,王陆自打这辈子睁眼开始,目之所及,全是愚民。
王陆少爷,从小就高人一等。而在王家村大多数人的视角里,王富贵家那小子,人不坏。就是别人在做什么,他就不做。
人家孩子刚出生要哭呢,他不。
人家孩子穿个开裆裤满街跑呢,他不。
人家孩子学习不好给先生骂呢。他不。——他把先生说哭了。
他有点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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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小爷我明显拿的是个男主剧本啊。”长大的王陆小爷双手一扬,捋了捋自己并没有刘海的发型,表达了他对人生的不满。
作为一个“年少有为”的“有志青年”,王陆落在了一个要娱乐没娱乐,要科技没科技的架空世界,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憋屈。
“毫无挑战!毁我青春!”
于是,在某天某个仙人骗了他的小金人,啊不是,小铁人,并且说他没修仙根骨之后,王陆做了来这个世界最认真的决定——他要修仙。
毕竟一个天生开着挂,头顶另外世界知识buff的人,放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是他的特殊通行证。王陆都没觉得修仙有什么难,不就是上个仙门,过个关吗。
他都想好了,到时候修炼成这世界的第一仙王,什么地球,月球北斗星,没事儿他随便穿越。
到时候没准回家《火影》都完结了。(真的完结了,早几年就完结了。儿子都生了。)
所以王陆上灵剑山,不过是一个一时兴起的决定。
至于什么时候栽进去的。
大概是……理由有三,第一是秃头峰实在太穷,第二空灵根实在是没法修炼,还有……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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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陆第一次正式将海云帆纳入自己生活范围,大概就是那个坑队友坑。聪明人看人总是比较有优势,第一眼能感觉到海云帆的特别。
虽然这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小少爷,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傻白甜,但同样的,他对自己并没有恶意。聪明人的交往从来就是各取所需。
虽然王忠是不错,但他太蠢。跟着他混了7年也没混出什么高一点的智商。他们缺乏心灵交流,深入交流。
王陆缺知己,太缺了,王家村那民风淳朴的地方,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无敌,就是如此的寂寞啊……”小少爷叼着根狗尾巴草,看着天空,眼角滑落了一滴少有的眼泪。
而海云帆,几乎就成了老天送来给王陆的最佳队友,好用,聪明,还……长得好看。
“颜值也就比本少爷差那么一点点啦。”王陆用手潇洒得一摸自己的额头。“收了。”
所以,他一路上对海云帆都挺照顾。
如果说海云帆在金桥上说要和他结伴同行是另有目的。那王陆早八百年就对这模样俊俏的小少爷心怀不轨了。
好货要早抢,小爷可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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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陆的至理名言里,人生有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负过伤,一起分过脏。”
而海云帆后来几年,体内含铁量逐年升高的原因有很多。
但最重要的一点,王陆所在的无相峰——他穷。
“小海,我师傅那个疯女人,又把我开赌局赢来的钱抢了!她这次学乖了,连我裆里的都没放过!”
“所以……王兄……”海云帆微微一怔,手指朝王陆上下扫了一遍,最后停在某个尴尬的位置。“你……还,还好吗?”
“不好!”王陆鼻子一皱,整个人往海云帆肩膀上蹭,边蹭边咕咕。海云帆比王陆矮点儿,他还得弯腰。
“王兄你别担心。”那时,小海拿出了他的符咒。“我最近学习的符咒很不错,或者我可以试试多做些符咒,我的保鲜符咒,和营生符咒还是很吃香的。王兄,你需要多少灵石,没准我可以努力一下。”
你看,他多贤惠。
你看,他多体贴。
妈妈我要……(妈:你闭嘴!)
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的傻子,傻子可以被王陆骗。
这世界上也有很多聪明人,聪明人可以和王陆合作。
这世界上也有很多王陆打不过的人,那些人以后将变成一座座被王陆跨过的高山。
而海云帆有些不一样。
他说不出哪里不同。但确实是不一样。
王陆第一次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他阵用海云帆送的隐身符站在滕云堂顶上,缥缈峰四周都是环绕的雾气。
他站在一截瓦当边,风把他的白色塑料雨衣,不是,是真传弟子服吹得猎猎作响,他双手交叉在胸前,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微微垂眸看着地面上的一切。
——内门弟子放学了,陆续从滕云堂出来,再成群结队来来往往要朝宿舍走。
他就这么静静看着。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很经常做的是事。
小时候他躺在襁褓上看他爹他妈给他摇摇篮哄他睡觉,一个两个笑的像傻子。
后来他会走了,给狗脖子上挂了个树枝,挂了肉,骑着狗吓唬了整条街的小孩,看着他们鸡飞狗跳。
后来他上了私塾,他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超时空的智慧碾压了先生,看着他先生嘤嘤嘤得咬课本。
他像是一个误入副本的人,在来之前和系统充好了外挂,他的一切都如鱼得水,要什么有什么,做个门派测试还要达成一个全通成就。
但他就是觉得有点没意思。
他站在风里,阿秋得打了个喷嚏。——然后远远得看见传送阵里来了一个人,穿着普通弟子的衣裳,头发衣服都打理得整整齐齐。
他像是风在法阵里转了一圈,却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落地后,朝着他的方向扬起了头。
那人笑了笑,传了个传音纸鹤过来。
“王兄,是你吗?”
王陆那时候像是个调皮被抓包的小孩,他双手叉在胸前,却忽然低头笑了起来,额边两缕发丝随着他低头的动作被风扬得飞起。
他那天心情不错,连落在海云帆面前,勾着他肩膀的时候,脚尖都是点着的。
-
王陆从十岁之后就很少再梦到原来的世界。
一是因为记忆有点太遥远,二是他开始慢慢接受自己没法回去的事实。
世上有种东西叫做纽扣。
系着事物的两端,一旦断开,看似密不可分的东西,就会发现其实早已毫不相关。
从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那天,过去的一切都和王陆没有关系了。
王陆聪明,接受事情很快,也薄情寡义。
所以他没有为他过去的亲人怎么哭过,他甚至都没有常去想他们,因为刚出生的孩子有哭的权利,长大之后就没有了。
毕竟他有爹,他有妈,他还有青梅竹马。
而现在,他还有了师傅,还有了这倒霉的每天要泡的药浴,和那坑爹的无相剑骨。
要说王陆长到这么大,人生里第一次遇到的坎,就是那空灵根和无相剑骨。
王舞是个魔头,是个被摘去节操和靠谱度的如来佛祖,逮着他这个无法无天的孙悟空就往那药浴里按。刚开始那几次王陆都觉得王舞是不是看上他,想要泡他。
结果他确实被泡了,泡药浴,泡到每天都快脱层皮。
还好他身边有个海云帆。
他也不明白,找个人唠嗑,说话其实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王陆在说,他满嘴计划,满嘴抱怨,满嘴的高铁火车,但他觉得整个灵剑派,也就和海云帆或者王舞聊天有意思。
但王舞欺负他,他搞不过他师傅。
可海云帆好,有多好。他乖,乖了还贤惠,贤惠了还好看,好看了还面皮薄,有的时候调戏一下,本来白白的皮肤会泛红,耳朵会和块滴血一样。
每每这时候,海云帆会把头偏过去,有些生气却又不失礼貌得说。“王兄,你别闹我了。”
王陆就会偷着笑,笑道胸腔里那点烦闷都散了,轻快得像是要给起来。
他想,世界上没有王陆小爷做不到的事,如果有,那就是方法没对,他明天就会想出来。
特别在海云帆面前,他想要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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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我明天就想要统治世界!”
“倒霉徒弟你做梦吧——!”下一秒,他被王舞的翠竹剑打得“嗷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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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带海云帆进藏经阁的时候,王陆还没有经验。
他是把海云帆背进去。——双手叉腰,勾着海云帆的腿,身子前倾,背着人一步一步脚印。因为海云帆贴着隐身符,搞得王陆像一只努力要站起来的王八。
旁边守门的师弟们大为诧异。“王陆师兄,你怎么了。”
“我腰疼。”那天他俩刚吃完饭,海云帆重量增加了两斤,王陆肚子也滚圆,背到一半王陆还闷闷得吞了一个“嗝”。海云帆正挂在他肩头,听见了,就在他耳朵边,小小声笑了一声。那声音很软,像是小虫子在他心口挠了一下。
“你笑什么?”王陆不乐意了。
进了藏经阁,海云帆用书挡着脸,捂着笑和他鞠躬道歉。“实在觉得王兄,太过辛苦,心中感激得友如此,喜不自胜。”
我信你个鬼!
其实王陆很好能分清海云帆究竟是在骗他还是在说真话。
他懂海云帆,海云帆也了解他,他像是一汪水,流经王陆的脚下,一开始只是看着清澈,透亮,带着微凉,接着一点点漫过他的脚背,浸没脚踝,漫上膝盖,抚过手腕,最后直至胸口,王陆仰身一倒,便心安理得溺在里头。
那水淹不死他,那水待他温柔,总能恰如其分得在他心里漾起涟漪。
他喜欢得很。
所以他开始为海云帆打架,为他对抗朱秦,带他去小青云,因他接受琉璃仙的擂台,甚至后来,他想为了海云帆他踏平军皇山。
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会下意识将海云帆护在身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所有规划里,一定会出现海云帆这个名字。
只是他某次极少的梦里,又梦到了过去的世界,那世界车辆飞驰,霓虹闪烁,灯红酒绿带着他曾经无数次的向往怀念。
然后有人在他身后喊了一声。
他醒来睁开眼,是海云帆的脸。
那日他穿着冬日的长裘,脸上带着少有的惊喜似的笑。他说。“王兄,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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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四季如春的无相峰,被内门弟子的一次法术实验搞得四月飞雪。
方鹤长老在玄云堂大声咆哮不要做这么奇怪的实验,被风吟乐呵呵得说换个季节也不错。
于是所有人披上了长裘,少见的隆冬大雪中,春日开的桃花了纯白的雪花面面相觑。惊蛰后的昆虫给雪烫了脚,滋哇乱叫得埋回土里思考要不要过冬。
他们落在缥缈峰上时,外门弟子和内门弟子和一群疯狗一样在雪地里打滚。
闻宝的一柄玄铁剑被征用了,插在雪人身上被当了手。
小琉璃拱了个超级玉米雪人在雪地上,“师弟师弟”得喊他们来看。
王陆瞧着心想着都什么牛鬼蛇神。
他回过头,才发现海云帆已经在雪地里玩疯了。
军皇山四季如春,海云帆从出生以来就没见过雪。他手上防护咒都没有,徒手抓着雪在手心里团。他身上一件白色长裘,里面露出普通弟子的蓝白衣裳。脸上尽是少有的笑。
他朝王陆喊。“王兄!雪是冰的!”
初春的晨光落在他的眸中,一阵流光。
王陆心口猛地一动。
下一秒,海云帆一个雪球砸进了他的怀里,在他胸前散开。
雪的确是冰凉的,顺着他的脖颈就划开,落进心口冰冰得却让心跳快得异常。
那瞬间,四周的嘈杂声一下子撞进了他的胸口,他闻到了草木的清香,感受到了雪的温度,听到了积雪落在地面的沙沙声响。
他张了张嘴,像是迷茫又像是慌乱得看着海云帆。
他有些无法理解,有疑惑得感受到了沉甸甸的重量,他似乎在空中飘了很久,终于在此刻尘埃落定地落了下来。
这是属于他的世界,有他的父母,他的朋友,他的师傅,他的门派,有他从出生以来一步步踏出的脚印。
他叫王陆,生于此,长于此,带着前生的记忆,却不愿离去。
而他眼前这个人,他叫海云帆。
缥缈峰的树梢的雪摇摇欲坠,树下的少年人目光深远,凝视着不远处奔跑的人。他喊了声。“小海,等等我。”
那一刻,雪落了下来,擦过他的肩头。
他奔跑向前,有个人,稳稳得落在了他的心上。
-END-
作者:汉尼
评论要求:笑语
流言是从港口穿出的,听闻的每一个人都信誓旦旦,保证他们都看到了英雄身边那位漂亮的精灵在找结实的大船:要结实的,起码受过三个魔法师加固祝福的大船,足够抵御海怪的攻击,也能抵挡利维坦掀起的巨浪。
他们伟大的英雄,独一无二的黑魔法师,要去奇迹海。
这事吓坏了一群人,谁都知道奇迹海是什么地方,所有奇迹都会陨落的地方,那里不存在任何希望,每隔数百年,那里就会诞生一只足够毁灭世界的灾兽。
这看上去只不过又是一次英雄临时兴起的送死之旅。
谣言传出前一个月。
“我觉得有些不太对。”
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黑魔法师,他们伟大的英雄,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们的小妖精刺客又烧糊了一锅浓汤,身为战士的矮人匆忙冲过来抢救。精灵弓箭手此刻正抱着他的竖琴在楼下的街道上放声高歌,年长的贤者兼白魔法师刚刚回了他们的魔法师协会,走之前骂骂咧咧说这次一定要把预言水晶球从会长手里弄过来。每个人都忙忙碌碌,只有他们的人类牧师和他一起坐在桌子前,熟练地用小刀刻木雕。
小妖精在哭嚎,矮人一边咒骂一边把食材哗哗倒掉,他默默望向牧师,牧师叹息一声,放下手里的木雕。
“那么你觉得哪里不对?”他语气轻柔,这个胡子拉碴头发成绺的男人展现出了不符外表的温和举止。
“……你看墙上我的画像。”
那画像就在他们的对面,画面有些抽象,但依然能根据剪影辨认出是个强壮的短发男人,举着大剑对抗面前举着魔杖的魔王。
“没什么不对。”牧师微笑,“这不是我们之前在飞铃谷和影龙战斗的画面吗?”
“我是个黑魔法师。”英雄干咳一声,“那个时候我拿的是法杖。”
“上次在鼠尾草平原你的大剑用得也挺好的,估计是被什么人看去后传开了。”牧师微笑。
“我是中长发。”
“一点小小的偏差无伤大雅。”
“我是北方高地人,我没这么矮,也没这么健壮。”
“北方高地人已经消失了一百多年了,幻想和现实有差距很正常。”
“……我四十多了,画像上那个人肯定没超过三十岁。”
“你的身手和二十岁的年轻人一样矫健。”
“……你从哪找来的画师。”
“那是我们的小精灵画的,你确定要找他算账吗?”
往后的两个星期,伟大的英雄无时无刻不在怀疑这一切,直到两个星期最后那天,他做出一个足够震惊全城的决定。
“我要去奇迹海。”
小妖精被他这话吓得打翻了一碗汤,带着一裙子汤渍扑过来,急得啊呜啊呜哭。
精灵把小妖精拎起来擦干净放回位子上,把最后一口水果塞进嘴里:“给我个理由?”
“……我听到那儿有某种巨大野兽的低语?”英雄想了想,“没准是新生的灾兽。”
“我们之前在那附近的绝望崖已经把最后一头巨兽解决了。”
“我听到了。”英雄强调,“再说奇迹海那种地方,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成吧。”
英雄独自驾驶着那艘大船出海了,背着一柄黑色大剑,扬起风帆,向着遥远的奇迹海域。精灵连夜给他写了一份操作守则,但是在他们第一次登船时,英雄就已经从船长口中记下了所有的操作方法。
自他的航行开始,那股低语便愈发清晰,甚至变成了清晰连贯的吼叫。
并非像外界猜测的那样,这个想法在他宣布前就已经在脑子里转了一个星期了。从他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那天开始,那头野兽的声音就一直在他的脑海里隐隐回荡。虽然听不清,但是根据他对于兽语的了解程度,那里面应该不乏各色咒骂。
但是野兽理应不会有这种清晰的思维和连贯的语言能力,他猜测那也许是什么有了智力的灾兽。
航行一个星期后,英雄看到了飞龙崖,巨兽的低语也终于清晰起来。
这一刻英雄感觉仿佛回到了港口码头的工人中。天知道为什么这只生物会对那些人类的荤话和诅咒如此熟悉,仿佛他真的在那里待过一年以上。
以防万一,他打开了一个扩音魔法,然后用类似的兽语回骂了一句。
吼叫暂时消停下去,先是一句回骂,英雄确认那其中夹杂了自己的名字。接着那吼叫就变了调,变成了纯粹的警告和更脏的话。
如果会听他就不是英雄。他给风帆上了一个风魔法,加速向着奇迹海中心驶去。
期间那股吼叫一直在变调,从警告到怒骂,最后变成了恳求和撒泼打滚。如果他听不懂兽语,大概听起来这些并无区别。
现在他看清楚了,那只怪物的身影。那是个蜷缩在一方小小孤岛上的巨大白色生物,一身白色的容貌,只有两只黑乎乎的眼睛露在外面,连他身下的岛仿佛一个小到不合适的垫子。
“嘎呜——”巨兽对着船嘶吼,但是在英雄耳边这成了一句毫无力度的威胁,他一把把那把大剑甩到巨兽脸上。这东西和它的体格比最多只能算的上是一根木刺,但是怪物却伸出爪子稳稳接住。
“解释解释?”黑魔法师用扩音魔法喊,“这是你的东西吧。”
英雄去了奇迹海,然后就和很多童话故事里的那样,壮烈牺牲,以自己的身躯消灭了灾兽之源。
从此世上再也没了灾兽,也不再需要英雄。精灵抱着他的竖琴四处弹唱,牧师回到他的教会,矮人和小妖精天生坐不住便四处走动。
在无人知晓的原野上,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慢慢走着。
“下个城镇你别乱说话,说了我还得费劲清理记忆。”高个子的人对矮个子的人怒吼。
矮个子的人扯了扯兜帽,帽子下的黑眼睛无辜又明亮,他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从嗓子里挤出一声:“嘎呜。”
作者:四戎
备注:别点别点,真编不下去
评论:无声
我是个oc人,我有很多个oc,但是更多的oc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扼杀在我的懒惰之中。
要问我最大的人生梦想是什么,很简单,我想有机会见一次我的oc。
一个创作者是怎么创造自己的oc的,他们究竟会往里面注入了自己什么情感呢?也许最多的,最明显的,最结尾的,只会剩下一种“从未存在”的遗憾。那种遗憾随着时日的增长只会越来越像插在表皮上的针,动一下疼一下,动一下插得更深一点,时刻提醒着,你碰不到你碰不到。
人们总说你总有一天会遇见一个你心动的人,那是你无法逃离的宿命。殊不知,爱的倾注对象却是多元的,爱的形式也是多样化的。
所以比起心动什么真实的人类,我爱我的oc,自私且坚定。不论是带着情欲的想要疯狂占有的爱,还是纯粹的毫无目的的只是想勾勒出他们的爱。我疯狂地抱住数位屏犹如抱着我前半生的碌碌无为和后半生一眼望尽的总和。一笔一笔一笔,他们活着,所以我活着。
不分昼夜,不分场合,即使我不是坐在我的工具前,即使我只是呆坐在那无聊的会议上,即使我无法自由活动我的双手,他们永远蹦跳在我的脑子里。我们会以意想不到又难以概括的形式交流,比如我能听见他们对我说“我不喜欢这套服设。”我会在第一时间为他们更换新的,我觉得最好的,最适合他们的。他们之间的关联形成了一张复杂的大网,紧密的交织着,彼此的“触角”正有条不紊地传递信息。他们的过往到未来是一条线串起着的,同时串起着的还有彷佛平行的我的过往和未来。
我比谁都更相信他们存在着。他们在那里鲜活地蹦跳着,向我倾述着,接住我的所有“宣泄”。
如果有一天有人问我,给你一个穿越到oc世界的机会,你会怎么选择。
并且,如果此刻,只要你做出选择,选择就会成真。
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去,于是,我真的去了。
我见到了被我赋予生命的人,那种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一旦见到,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能笑得花枝乱颤。无数次的梦境在此处重叠成真实。我见到了我的oc,我伸出手轻微碰到眼前微卷的发梢,我惊吓般抽回手。是真的!是真的!我碰到了!他们向我介绍他们,我安静地听着。这种神奇的感觉,明明是我给他们的故事,却由他们向我介绍他们自己,总有很多地方我害羞地思考为什么那时候会想出这么神奇的故事线,让我的oc经历这非常不好意思。我在干什么!!?我吃惊地发现他们在我的设定里新生出了另一个他们。他们并不是顺着我规定的路线成长,反而他们带着我一起去探索了在他们身上还会发生的其他故事——他们带我去了另一个地方,他们告诉我了他们另一种可能性。我被带走了,心满意足用已知的期待与碰撞未知的可能。在这里我诞下了他们,他们领着我去那里,他们诞下了我。我的新生包裹着我的旧体,借着那份力量进行蜕变。我正想感谢他们,我发现,我什么都没有触碰到。
消失了。消失的是他们,消失的连同我。
把一切葬在那里。
我醒了。刚才是一场梦。我就说天下怎么会有这种好事,我怎么可能会有机会见到我的oc。
回到现实,比起“我触碰到了我的oc”这种美梦更让人难以启齿的是,此时此刻,现实世界中的我正在干什么。我在和人约会,然后我睡着了。有那么一点点丢人,但这不怪我,约会对象是别人分配的,约会场所是我迷迷糊糊跟来的,就连约会这件会被人误以为浪漫的事情都是一个我必须要完成的无聊透顶的任务而已。
我的约会对象有些尴尬强忍着镇定,他又觉得似乎应该关心一下我,于是他说“是工作太忙了吗?”
我不知作何回答,我全将这归功(罪)于我昨晚睡眠不足。
“睡眠不足的原因嘛...我太期待今天的见面了。”我再次糊弄过去,即使我觉得不管怎么说话我都是个傻瓜。
但事实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总之,这场约会是进行不下去了。至少不会有后续的“连锁反应”。
正合我意。
我愿意一辈子在世俗世界里孤独终老,守着我脑子里构建的无数只灵动的生命。
作者:暑退
评论:随意
嘿,你好,我是克里克苏,我是一只,呃,目前来说,是蝴蝶。
这是因为我刚把蛹咬破钻出来,还不太适应新的身份,每次介绍自己的时候脑子都有点转不过来。
当我还是一只毛毛虫的时候,我经常在一些有横有竖的圆形铁栏杆上散步,这是我的天堂,走累了就钻回脚下的绿宅,啃上一大顿,然后呼呼大睡。生活在我的眼里安详宁静,与世无争,毕竟这里只有我一只毛毛虫。
有一天我睡醒的时候,发现一对巨大的眼睛悬停在我的面前,差点把我吓到当场去世。那双眼睛没有感情地瞪着我,我也只好努力地回瞪它们。别问我为什么,这只是一种生存本能。
就在我眼睛酸胀到快要裂开的时候,大眼睛们突然弯了弯,一个声音从它们下面冒了出来:“你好呀小毛毛虫,我叫陈安妮,我21岁啦,你刚出生吧,你有名字吗?”
那个声音等了我两秒钟,就在我在考虑要不要用力地咬两口叶子表示我们语言不通的时候,又响了起来:“不如……你就叫克里克苏吧。”
略略略,我努力地想吐个舌头表示不同意,但是那个声音又轻又短地笑了:“你的猫猫头好可爱啊。”
我们毛毛虫界,都是些无父无母的孤儿,就更别提名字了。我告诉了一只偶然路过的蝴蝶,有一对会说话的眼睛给我取了名字,蝴蝶告诉我,毛毛虫不需要名字,因为取了名字的毛毛虫长大后飞不远。
我只好一边抗拒这让我飞不远的名字,一边享受陈安妮每天来看我的时光。
大眼睛陈安妮会在早晨拨开我绿宅的层层大门跟我说早安,给我带一些食物碎屑,然后我们会一起坐一会儿,大多数时候是沉默,偶尔陈安妮会说话,她似乎有一个神秘的倒计时,还有很多次不愉快。下午我爬到叶片上玩耍时,陈安妮偶尔会过来看看我。
大眼睛陈安妮虽然声音又轻又柔,可是形状却很少发生变化,几乎一直都是杏仁的形状。我很想告诉陈安妮,弯起来的时候她很好看,我努过力,在陈安妮来的时候把自己身体扭弯,可她看不懂,甚至原本在眼睛里的光泽也突然变暗了。
“别死啊克里克苏。”她的声音变得沉沉的,“我们要一起变蝴蝶啊。”
原来陈安妮也是一只毛毛虫啊,可是怎么有这么奇怪的毛毛虫呢?
我问另一只偶然经过的蝴蝶,这世界上有没有会流泪的毛毛虫,它说,毛毛虫怎么会流泪呢,毛毛虫的一生太短了,短命的虫子才没时间流泪。
可是陈安妮会啊,有时她的眼泪像露珠一样挂在睫毛上,有时像瀑布一样流下来,甚至有一次她的眼泪落在了我的头上,差点把我闷死。
我想,也许陈安妮并不是一只毛毛虫。
不是毛毛虫,为什么也想变蝴蝶?
变蝴蝶很痛,真的,虽然我还没有变过,但是我就是知道。
当我在蛹里化为一滩浆,意识慢慢远离的时候,痛觉都已经麻木了,最后一刻,我祈祷:让我成功吧,这样也许陈安妮就能和我一起变蝴蝶,我们就能聊天了。
意识开始回笼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正在啃咬什么东西,随后一缕清风渗了进来。
好冷!我不由地打了个寒战,朝着外面有温度的光钻去。
我的洞口咬得太小了,钻出去很费了一番力气,差点把翅膀给折了。
啊!翅膀!我猛然意识到,我成功了!
我飞了起来,空气围着我扑棱打转,把我托上托下。
我的视野不再局限,我看到了天空,看到了大地,看到了我还是毛毛虫时小小的生活空间。
陈安妮呢?我开始焦急地寻找起她来,我不知道自己在蛹里待了多久,陈安妮成功了吗,还是她已经飞走了?
嘿!陈安妮!你在哪里?
我绕着她曾经出现过的空间飞来飞去,我不能自己走,不是约好了要一起变蝴蝶吗?
等待未果,我小心翼翼地穿过自己曾经散过步的栏杆,想要飞到陈安妮住的地方去看,她曾经告诉过我,她就住在里面。
窗户上有一层水汽,就像我进蛹前一天看到的陈安妮的眼睛,我透过窗户往里看,房间很小,很安静,到处都是叠得高高的书。
房间里有一个巨大的蛹,我用脚蹭干了一点水汽,把眼睛贴到玻璃上,想看得更清楚一些。这蛹是如此巨大,我觉得如果能成功的话,大概是所有蝴蝶的王。
就在这时,房门一声巨响,有两个人冲了进来,我听见他们大叫:“安妮!安妮!!快、快打120……”
原来她就是陈安妮,她不是毛毛虫,她是一个人类。
人类也需要破茧成蝶吗?他们明明已经是生物链的顶端了。
我在那扇窗户停留了2天,看到陈安妮被放进了一个奇怪的有透明盖子的盒子,然后又被抬走了。于是我明白了,陈安妮大概是失败了。我跟着陈安妮的盒子飞啊飞,最后在她盒子外面的石碑上栖息了下来。
如今,我很快就要产软了,石碑下方正好有一片灌木,这样我生产完就能和陈安妮一起睡在这里。那只蝴蝶说的没错,有了名字后,真的飞不远了。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凌晨十二点,我放下了手机。躺在床上闭着眼,脑内却浮现出刚才在MeiPO上刷到的一句话。
“——无论原型是蜥蜴还是蛇,总之,龙这种生物是不存在的。”
不出意外,评论和转发里吵了八百层楼。否定的人翻出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辩驳,认为古人若未亲眼见过神鬼之事,怎么可能让一个概念流传千年;肯定的人则搬出一堆科学书刊,强调现在已是新时代,任何事情都应用科学来证明。
直到放下手机之前,我都在翻看这些争执,而当我的身体陷入黑暗之中时,我终于得以听到自己的声音。
——龙怎么可能不存在?
我的心这么驳斥着。
我曾经见过龙。那时我刚成年,虽说心智还不够成熟,但辨别是非的能力以及记忆力至少都达到了一个正常年轻人的标准。而且我也未患有癔病,虽说神游天外的次数或许比常人更多一些,但这并不代表我分不清幻想与现实。
也因此,我十分肯定那日为了上课而穿过山道时,所经历的事并非白日梦。
我清楚地记得,遭遇奇异的那天,太阳比往日更早升起。待我洗漱完毕、抓起装着课本的包出行时,我站在宿舍走廊看向天际,金色的光芒已经穿透云层,笼罩着远处的操场与操场旁边的街道。
那时正是冬天,我遥望着远方的金光,有些纳闷为何这个时点能看到如此璀璨的景象。毕竟按照之前的经历,这个时间点整个学校都应被笼罩在黎明前的黑暗中。
但纳闷之余,我却又有些高兴,毕竟上课的教室离我的宿舍有些遥远,我必须翻过一座安置在学校里的山才能抵达我的目的地。那座坐落在学校中的小山虽然修了山道,可是拜那些茂密的树林所赐,在阴天与夜晚,路径总是看不真切。
然而今日既然太阳已然升起,而且光芒甚至较以往更甚,那想必途径山道时,也不用担心一脚踏空,最终落得个狗啃泥的下场。
于是带着好心情,我出发了。
进入山道后,如我所料,比往日更加璀璨的阳光穿过了枝丫,将光斑清晰地投射在地面上。我踏着那些光点向树林深处走去,恍惚之中有一种自己在畅游光海的错觉。原本绿色的枝叶看起来比往日更加葱郁,尚未散去的薄雾如同一条条丝带缠绕在树干周围。点缀在枝叶上的露珠比水晶更加晶莹剔透,草木的清香拂过我的鼻尖,唤醒我身体中尚未清醒的知觉。
越往树林深处走去,我的大脑就越清醒,五感也比平时更敏锐。我将这愉悦的身心状态归功于肾上腺素的分泌,毕竟我昨天彻夜未眠,现在精神状态如此良好实在是有些可疑。
常说熬夜过度会秃头,或许这种亢奋也会让毛囊过于兴奋跳离我的头皮。为了不青年早秃,我在心中暗暗发誓,今夜要早些休息。
然而,在我发誓还未结束时,那片平铺在台阶上的积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积水所在的地方正好是连通三条小径的连通口,这个交汇处的大小不超过三平米。若是平日这摊积水绝对不会吸引我的注意力,然而今日毕竟金光灿灿,昨夜也未有半丝雨迹,而这积水面积虽只有连通口的二分之一大,但也不是倒泼两瓶矿泉水能形成的。
而且,从我当时所在的位置看过去,这汪积水在这金灿灿的世界中如同一个异类。它灰蒙蒙的、颜色肉眼可见的比周围的环境要暗一截,像是白纸上的黑点,又像是鸡蛋饼上的芝麻。
若未察觉还好,一旦察觉了以后,我的视野里就再无周围的金光。我盯着那湾积水看了半晌,等回过神来,我已朝它走去。
随着我的接近,那湾积水逐渐占据我视野的更多角落,也注意到那如同镜面一般的水面。灰蒙蒙的水面像是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铜镜,表面虽然打磨平整,但是倒映出来的事物却怎么都看不真切。那水面里有树影、有白云、有天空,但是所有事物都比我所看到的要暗淡许多。
是角度的原因吗?
我一边揣测,一边再次拉近距离。我逐渐看清糊成一团的树影其实是无数枝条交错而成的整体,而白云正挂在那些枝条的缝隙中,如同一根穿梭在棉麻之中的细线。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天空阴沉沉的,明明云朵如此洁白,灰色的天幕却像是在预告雷雨即将到来。
……嗯?
我抬头望了望天空,穹顶蓝的刺眼,阳光织成的金色薄纱覆盖住天际。然而低下头,水潭中的天空却阴云密布,只剩那穿针引线般的白云穿梭在枝丫之间,成为积水中唯一的色彩。
头顶晴空万里,脚下却阴云密布。我在抬头与低头之间反复多次,才确定自己并未看错两者的差异。
是因为水面本就颜色较深,所以才会产生如此差异吗?还是说,是我站位不对,所以才会让我的眼睛欺骗了我的感官?明明数分钟前我才觉得头脑清楚、身心愉悦,为什么却不得不因为一个水潭,打破我舒爽的心情?
我无法描述驱使我下一步行动的,究竟是好奇心还是因为睡眠不足导致的莫名怒气。但当我意识到这个差异时,我再次迈开腿靠近那个水潭,双眼死死盯住水潭中的景色,试图寻找出真相。
我不再关注草木的清香,也不再留意枝叶上的光晕,我的所有注意力都被水潭深处的景色吸引,我迫切地想要知道造成视觉差异的真相。我调动起所有的感官去理解并记忆积水倒映出来的景象,并且搜刮着脑海内所有与物理相关的知识,尝试给我所看到的景色一个合理的解释。
角度、折射、视力、位置,我从所能想象的每个名词中寻找着真相,并随着思考走到了积水旁,直到脚尖抵在了积水的边缘。我低头看着身前的积水,然而里面倒映出的景象却与之前无异,依旧只有灰蒙蒙的天空、交错纵横的枝丫以及游动在枝丫之间的白云。除此之外别无它物,甚至连我的倒影也没有——
……我的倒影?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的大脑停止运转了一瞬。我一边在心底嘀咕“为什么没有我的影子”,一边下意识俯下身,尝试让自己的身体更加接近水面。在我的身体逐渐贴近水面时,我的头脑甚至在执著地告诉我,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一定是站的位置不对”。
然而,当我的膝盖开始弯曲,甚至下意识伸出手想要去触碰积水时——
“不可以来这边。”
一个声音阻止了我的行动。那个声音缠绕在我的周围,分不清到底是从哪里响起。被打扰了注意力的我停下了动作,抬头环视周围,身边却没有除我之外的生物。
正当我怀疑自己产生了幻听之时,我又听到了水珠在水面上弹跳的声音。我本能地看向唯一有印象的水源,却只看到原本寂静的积水开始泛起涟漪。那涟漪最初只是缓缓地扩散,水面下的景色尚且能被分辨,可是随着时间流逝,涟漪扩散的越来越快,而水面之下的景色也逐渐被搅成碎片!
我终于感到有些不妙,下意识地向后退了半步。就在此时,积水的水面“啪”的一下凸起,一根白色的带鳞片的尾巴露出了水面!
我惊得轻呼了一声,那带鳞片的尾巴仿佛听到了我的声音,随之朝我所在的方向扭动了一下。它细长如蛇尾,可是尖端却有着鱼鳍一般的褶皱。或许是平日神游天外的习惯发挥了作用,虽说我此时惊惧不已,但我却依旧在脑内寻找到了拥有这条尾巴的生物。
是龙。传说里、连环画里、电视剧里、博物馆里的龙都会有这么一条尾巴。
白色的龙尾又打了一圈转,在我以为它要对我发起攻击时,那条尾巴却缩回了水面,原本被搅碎的水面重新荡起一圈圈涟漪。
在那涟漪之下,白色的尾巴正在轻轻拍打着水面,就像是在敲打玻璃一般,唯一的区别是玻璃不会随着敲打出现涟漪般的波纹。在我僵在原地,只能瞪大眼睛看着那条白色的尾巴反复敲打水面数次后,那条尾巴似乎终于腻了,缓缓向积水深处潜去,最终消失不见。
涟漪逐渐变得平稳,最终,积水又恢复了之前那般静谧。我依旧愣愣地站在原地,直到草木的清香再次拂过我的鼻尖,重新唤醒我的感官。
我缓缓环顾四周,温暖且灿烂的阳光依旧普照着大地。树叶被阳光染成金色,而白色石面的山道也散发着淡淡的白晕。位于连通口的积水诚实地倒映着蓝色的天空,它闪闪发亮,像是落在人间的一勺银河。
我动了动僵硬的腿脚,在犹豫再三之后,终于还是选择走上前,看向那汪积水的水面。水面里倒映着蓝色的天空与偶尔飘过的残云,以及我局促不安的脸。积水中没有树影、更没有那穿梭在树影间连成一片的云。
难道……一切都是我的错觉?
在我自我怀疑时,我的脚背忽然传来一阵凉意。我低头看向自己的双脚,鞋面与裤脚已被水沾湿。
我缓缓抬起脚,看向鞋底。明明鞋面与裤脚都在滴水,然而鞋底却是干的。如果是我自己走神、一脚踏入积水,那我的鞋底必然也有水渍。
可是,鞋底没有。
这一切都不是错觉。
那么,刚才看到的那个也确实就是——
龙尾。
我不可能看错,我虽然不是什么神龙爱好者,但是耳濡目染之下我不可能认错。虽然刚才一时慌了神,但是或许现在我可以更加冷静地观察那汪积水,试试能不能再看出点什么猫腻。
然而,当我再次看向积水时——积水却不翼而飞,只留下裤脚潮湿的我站在原地。
只有脚背上传来的冰凉提醒我,我刚才经历的一切都不是幻觉。
“……唉。”
想起当时脚背上的触感,我却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我当时甚至做好了翘课的准备,然而无论是龙还是积水,都不给我继续深究的机会。哪怕我之后数次刻意走到那个岔路口尝试再次接触神秘,却依旧没有任何收获。
那是仅此一次、却又转瞬即逝的神秘。即便每位朋友都跟我说,那是我睡眠不足产生的幻觉,是我神游天外的习惯带来的幻想,但我依旧坚信,我当初的经历绝非虚幻。
“唉。”
我再次叹了口气,睁开眼,看着天花板。一缕浅金色的光芒晃过我的视野,我忍不住眯了眯眼,才发现房间比我躺下时要亮的多。
太阳光顺着窗帘上方的缝隙透入了房间,我瞠目结舌地看着那条横过墙角的光,缓缓扭头,看向床头柜上的闹钟。
天已经亮了。
“唉。”
我第三次叹气,缓缓爬起身,走向窗户。当我拉开窗帘的一瞬间,我听到了正前方传来了“啪嗒”的一声。
窗外,一条白色的长尾正在敲打窗面,而玻璃窗上,正泛起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END
Vol.216「睡眠不足」《达芬奇的优质睡眠》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醒来。
醒来。
“唔……”又一次在沉睡中被唤醒,又一次被打扰,理智和思维蜷缩在脑袋更深处,不愿出来。
“该起床了,年轻人。你的身体睡够了。”
“但我的…没有,睡够。干嘛不干脆让我一直睡到满意为止?”
“每一点时间都很宝贵,多学点东西对你没坏处。何况在解决关键问题之前,你总是没法睡够的。”窗帘被拉开,阳光让本就不情愿睁开的眼睛又眯了起来,“上学时间,孩子。”
……
……
亚克一开社团活动室的门,就有一股暖气铺面而来,他浑身打了个抖,利索地进屋关门,把风雨挡在门外。
“都这时候了,还跟冬天似的冷,这鬼天气。我都有半个月没见到太阳了。”亚克在门口踩干鞋子上的水,再把伞叠好放进雨桶,才向室内坐在椅子上听到动静看过来的两人打招呼:“下午好,静学姐,还有,小文子也好。”
“下午好,亚克。”黑色长发的女性坐在桌子对面温柔地笑了笑,“我还以为不会有人来帮忙了呢,毕竟你们现在那么忙。”另一位站起身来的马尾女孩则恶狠狠地回答:“别用那个称呼叫我!”
“抱歉,成,只是开个玩笑。”亚克嬉笑着找位置坐下,“我来帮学姐赶本子的进度,是要在五月份前完成吧?”
东条静用掌心抚开自己微蹙的额头,虽然眉目间有些憔悴,但她用妆容掩饰得很好:“这次要在四月底前完工。唉,早知道就不弄彩色了,画得我头疼。秀文,把那块板子给亚克。”
“都说大二生这个时候最忙了,各种考试各种活动。润州姐和皮特都没来,你要过的考试也不少吧?”成秀文把平板电脑递过去,“还是说你打算摆烂放弃?”
“为什么不能认为我已经有一个完美的计划来解决所有呢?”
“你会有什么好主意?考试抄别人的试卷,让别人帮你写报告论文?我听说休伊教授让你们去裘巴罗宫殿博物馆写观察报告还是论文啥的,每天去一次,每次写一篇,要持续一周哩。还有魔药考核、外语专业四级考试、社会实践报告……,你们时间应该都排满了!”
“成秀文,你还是个大一生,大二的事情不用搞这么清楚,”亚克在座位上不安的扭了扭屁股,显然他也不像自己说的那么有把握:“抽出个把小时来总是没问题的,学姐以前可是帮我了很大忙。这叫报恩。”
东条静把成秀文头上竖起的发丝理顺,安抚了一番激动不已的大一女孩:“冷静点,小文。怎么感觉你比他们还着急呢。”
“可是,明年就轮到我了呀。润州姐说她已经写了一天的报告了,晚上四点的时候她们的宿舍灯都还亮着。肯定是在熬夜赶作业!”你怎么知道人家四点灯亮着的?亚克想问,但明智地没问。
“负责我们的还是那个库拉雷教授,这个学期他还叫我们冲进一间空教室去抓空气,我根本就搞不懂他。”成秀文的脸越说越白,显然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所以,其实我是想问,如果有什么方法可以度过这恐怖的一个月的话,请务必告诉我!”
“好吧,其实也没什么,还是那句老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是有的’,我计划了一个月的时间表,采用一种特殊的睡眠方法,也就是达芬奇睡眠法。”
“达芬奇睡眠法?”
“有人提到达芬奇?”对话中的三人转过头去,正好看到有人门口探出半个身子,手里提着两大袋子。
亚克向新进来的人招了招手:“嘿,亥托雷,你来得正好,雕像大师,我们正聊到和你有点关系的话题。快进来吧。”
“我离雕塑大师的境界还差得远呢。”亥托雷谦逊地笑了笑,举起手里的袋子,“我刚看到学姐在群里发布的求助公告,所以就过来看能不能帮上点忙,顺便给你们送点吃的。”
“啊~真贴心,小雷。”东条静站起来接过一个袋子,“我看我们边吃边聊,之后在画我的本吧。”
四个人在另一张桌子上摆开外卖,亚克炫了半个汉堡一杯可乐后开始讲故事:“你们知道,我平时会帮老师们拿拿文件讲义什么的,前几天,我帮塔塔老师放她的书回办公室的时候,听到肯尼老师在和库拉雷教授在聊天。”亚克把手一指亥托雷,“他们在聊你的事。”
亥托雷嚼着薯条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肯尼老师说‘亥托雷上课总打哈欠,经常上课到一半不见人。我问了其他几位老师,他们也承是一样情况’。”
“我还以为上了大学老师都不会管你了,他们不是应该对班级的情况不热心的吗?”成秀文有些惊讶。
“他们是不管你,只要你不犯事。不过他们一样会聊学生的一些情况,他们也经常吃学生的瓜。”亚克耸了耸肩,看向亥托雷,“我之前都不知道,库拉雷教授是你的长辈。”
“库拉雷…教授,算是我的叔叔吧,不过平时我也不会特意去找他。”
“库拉雷教授就和其他老师解释,说你小时候患了失眠症,后来通过达芬奇睡眠法治好了。”
“等等,库拉雷跟你说,我小时候有失眠症?”
“不是跟我说,是跟老师说,我只是偷听到了。你每天都要睡好几次觉,每次睡一小段时间就醒,知道你活动了几个小时又回去睡觉,对吧。而且已经养成习惯很难改正了。”
成秀文惊讶地看着亥托雷:“我都不知道你有这样的经历,难怪你经常课上到一半就消失不见了。”静学姐也是一脸关切。
“见鬼。”亥托雷双手盖住脸上所有的表情,深吸了口气,好一会儿才放下手,“好吧,现在你们知道这个真相了。不过放心,我的失眠症早就治好了,我现在生活很健康的。”
“没错,我后来去查了下资料,达芬奇睡眠法也叫多相睡眠,简单来说就是将人原本一天一次的睡眠分散成多个睡眠周期,每次只需要睡很少一段时间,就能保持3-5小时的完全非常精神的人体活动。达芬奇就是靠着这个睡眠法才能完成如此多如此惊人的成就的。”
“听起来有点像午睡。”静沉吟了一会儿说。
“意思是早上睡一次,下午睡一次,晚上睡一次,深夜再睡一次?”成秀文板着指头数道,“这样靠谱吗?”
“当然靠谱了,这边不是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顺便问一下,亥托雷,你的比例是多少。”
亥托雷明显愣了一下:“比例,什么比例?”
“就是睡眠和清醒时间的比例啊。”
“哦,那个……大概2比4吧。”
“两个小时睡眠,活动4小时,”亚克掐指一算,“那你也没节省时间。”
“我本来就不是为了节省时间,我这是习惯,是生理需要。”
“好吧,好吧。我也不是追求这么一直这样,我就希望把这个月的时间尽可能利用起来。”亚克嘿嘿笑了起来,“其实这两天我已经开始按计划行事了,怎么样,没看出来吧。嘿嘿,我计划一开始活动4小时,睡1小时,之后再慢慢缩短睡眠时间,争取每次睡半小时,这样我每天能节省出3、4个小时的时间学习。”
亥托雷把吃完的快餐垃圾收进袋子里,一边没好气地说:“希望你能一直这么精神。”
“当然了!学姐这边我也会每天抽1小时来帮忙的。”
“我也大概每天1小时,嗯。”
“那就谢谢我可靠的学弟们啦!”静学姐开心的地双手合十偏向一边,“学姐我好感动哦~”
之后,似乎正如亚克宣言的那样,每天1小时的援助,在3位后辈的帮助下,同人本的完成速度大大提高,东条静看着日历上的死线,也不再觉得可怕了。只是,到了达芬奇睡眠计划公布后的第七天,亚克缺席了。
“没有来。”亥托雷看着空着位置的椅子,点点头。
“没有来呢。”成秀文同样揣着手点头。
“我发的消息也还没有回,”静皱着眉头,手指不断敲打着电子屏。
成秀文凑到亥托雷身旁低声说:“其实现在不用帮忙学姐也赶得及了,所以小雷你明天不用来也可以了,我看你最近精神也不太好。”
“听起来不错……”亥托雷打了哈欠,正要说些什么……
“啊?!考试时睡觉被抓取辅导了?”东条静的喊叫吸引了两人的注意,“他到底睡成什么猪样,会被老师抓去批评啊?我真的…………”
亥托雷和成秀文互相看了看,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自己的笑容。
“看样子明年不太应该向达芬奇学习他的睡眠方案。”
“嗯,我在考虑现在就去裘巴罗博物馆写观察报告,明年再交上去,应该也可以吧?”
“应该可以,我听说那里的展览品已经几十年每换过了。”
……
……
END
(写完回头一看,好家伙全是对话。。。还可能有些不太合理的点,之后在看着改吧。顺便一说,达芬奇睡眠法目前应该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嗯)
作者:月溪明
tag:笑语
(还没写完,先传上来保命)
23.
①
童尧停下飞舞的双手,将桌上的玻璃杯递到我眼前,眼含期待:“给,尝尝吧。”
阳光穿过透明的杯壁,由各种颜色液体混合而成的浅绿色液体中许多绿色小圆球浮浮沉沉,像是绿色的星海。
我愣愣地接过,小心翼翼抿了一口。
微微的凉意从口腔蔓延到全身,仿佛被清凉的风穿透身体,身上残存的困倦被驱散,我的精神不由得一振,就像美美地睡了一觉后,浑身都变得轻松且自在,充满活力。
绿色小圆球进入嘴中,我轻轻一咬,富有弹性的外皮顿时破裂,内蕴的糖浆扩散开来,过分浓郁的甜味却在混合了清凉液体的丝丝酸涩后被中和,显得恰到好处。
“味道怎么样,喜欢吗?”他双手支在桌面,托着脑袋问我。
我没说话,只是微微点头。
他仿佛受到了极大的鼓励,浅褐色的眼睛里绽放出别样的光彩,如同美丽的宝石。
“那就好,以后你想喝就跟我说,我给你做,绝对不会出现上次那样没钱买的情况了。”
上次?空荡荡的脑海中找不到他说的上次是什么。
我默默无语,下意识又抿了一口杯中液体,这次却觉得舌尖泛起阵阵苦意。
P18
②
啾啾~
窗外传来清脆活泼的鸣叫,我仿佛得到了赦免的命令,逃避地转头望向窗外,只见十几只或灰黑或灰白的小鸟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叽叽喳喳,看上去无忧无虑,活得天真烂漫。
童尧注意到我一直看着窗外,开口问道:“出去看看吗?”
一个多月了,我还是不习惯他的体贴和熟稔。他跟我说了很多过去的事情,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像个旁观者一样听着他讲述过去的种种,总觉得隔了一层无形的壁垒,所以我下意识有点抗拒着童尧的体贴。
不过我确实也想出去看看,苏醒之后就一直待在室内,能交流的对象只有偶尔到来的童尧,这样实在是有些无趣了。
3
第一次出门,我隐隐有些激动,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似乎驱散了内心的些许负面情绪。我忍不住抬起手,观察着身体被阳光照射的样子。
我照过镜子,知道现在自己的肤色白得吓人,有遗传的因素,也跟我虚弱的身体状态有一定关系。但在阳光下,苍白的皮肤浮现了很浅的红晕,看起来稍微健康了一些。
我放下手,余光看见一团黑影窜了出来,身体先于大脑反应摆出了进可攻退可守的姿势,身边的童尧后我一步做出同样的姿态。
下一刻,黑影的信息才传入脑中,原来是一只松鼠,是我反应过度了,我放松下来。
童尧轻轻叹气,语气有些感慨:“是松鼠啊。”
我看了他一眼,猜测他应该是想起了以前养过的那只松鼠,院子里还放着当时养松鼠的笼子,只是现在沦为了鸟儿玩耍落脚之地。
在他讲述过的故事里,那种松鼠是我送他的。
P10
④
灰色砖石路面上留下了树叶的痕迹,连叶脉都清晰可见。虽然略显凌乱,但给一成不变的地砖增加了别样的韵味,让这一小块地方与周围有所区别。
我不禁联想到自己,低低感叹了一句:“即使是落叶,也想着在世界上留下自己的痕迹。”
童尧听见了我的低语,脸上闪过一丝惊喜,我猜他应该是惊喜于我的开口,毕竟这一个多月里,我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或许在他看来,愿意开口说明我正在进一步恢复。
他的眼里没有我,只有以前的我。
可我呢,现在的我不该存在吗?
P21
⑤
我们走到了汽车站,童尧熟练地去窗口买了两张票,然后回到候车室坐在我身边。
他目露怀念之色,又开始对我说起从前来。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刚结束任务,两人都精疲力尽了,你要我坐在这等你,你先去买票,结果我在这坐了一下午,眼看着所有的车都走了,你还没有回来,我想去找你,又害怕离开这里之后你找不到我。等到天都黑了,汽车站都关门了,你终于回来了。你跟我说,你本来买好票准备回来,却遇上了突发状况,所以一时间忘了我还在候车室。我本想随口抱怨两句的,但是看到你身上的伤更重了,走路都摇摇晃晃的,我心里什么怨气都没有了,只是在心里发誓,以后绝对不会让你孤身作战。”
看来“我”以前挺照顾童尧的,听他说“我”还是他的队长。
可那都过去了,我已经不是“我”,他说的过去越多,我越烦躁。
⑥(玩具车.jpg)
“为了能尽早回去休整,你想了个巧妙的办法,带我偷偷爬上了凌晨工作的货车。货车声音很大很吵,车厢里货物的气味和尾气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也很难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