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作者:暮夜
评论要求:随意
你来了。
玉零真人只是立在那,说了这样三个字。
陈起见了半晌未说话,玉零真人便同他一起沉默,他刚欲开口便先吐了口血,于是玉清真人说道。
你要死了。
这似乎又还不够,玉零真人又说,我无法救你。
玉零真人的语气好似有些悲悯意味,寒风灌满了玉清的衣袖,使得他的身影显得有些单薄,陈起慢慢挪动到人身前,而后嗤笑一声
——果然是一张无情无义的脸。
陈起靠着断剑缓缓坐下,他已经活不长了,或许是半日,或许就是现在,死亡的阴影逐渐笼罩在他身上,他有很多话想问面前这个人,当年的真相,消失的原因,这些年做了什么,又是否曾有一丝后悔……
师尊,你冷吗?
陈起却还是问了这样的话,问完了便抿唇不语。
我不曾觉得寒冷。玉零真人摇摇头后反倒摸了摸陈起的脑袋,这叫他回忆起从前他心里不快活,这人也常这样做,陈起想同儿时一样拍开他的手,但他却没有抬起自己手的力气,又或许只是不想。
反倒是玉零先直切主题。他问,陈起,你为什么要找我?
为什么?
陈起自己也没有想得很明白,他本是一个雨夜里濒死的乞儿,只因玉零一念之仁将他带回门派,而他花了十余年才摆脱入门过晚的影响成为这人唯一的亲传弟子,他万般努力才勉强离近他分毫,尔后便是那一场大战。玉零真人去时什么也没带走,回时亦什么也没带回,一封信,一柄断剑,一块破碎的命牌,仅此而已。
他此时本该盛怒,本该抓着玉零的衣领问他,你怎样铁石心肠才得以说出这话。
但陈起没有。
他探寻真相数十年,修仙没有天赋,又常年逃避追杀,衰老与疲惫早早攀上他的脸庞,而今他凭心口一股气而来,早已热血不再,只是仍有埋怨。
别人回时都好端端的,唯有我的师尊连一捧灰也无,你叫我如何不去找你?
是了,你向来重情,这是我未算到的。玉零点点头,他这话说得并不合场,陈起却很早就习惯了,他或许是快死了,很怀念这样不近人情的坦然。
能握握我的手吗,师尊。
这个要求也很快被应允了,陈起回握住玉零的手,温暖的感觉贴着他的掌心仿佛一路热到了心底,他总算又感到有些力气。
师尊,你究竟为什么要消失呢?
玉零真人刚要回答,却很快被陈起打断,玉零能感到陈起手里的力道变大了,他便默不作声地受着。
我已寻你多年,梦里常看见你,你仍宿在那小屋,我日日早起为你奉茶,你时常写画些玩意儿,我便在你身旁为你研墨,这本该是很好的,梦醒了我就想,为什么你要走呢?
时至今日,我仍看不懂你那些写画的玩意,只察觉出这是某种文字与符号。你是不是有什么计划?
对,你说的没错。玉清真人只是淡淡地看他,既无悲喜,也并不触动。
我也并不是第一次找到你,是吗?
是。
你为何要一次次去死?
因为我要救世。玉清说这话时无波无澜的脸上也平添几分肃穆,有陈起不曾见过的光芒从他的眼睛一闪而过,在未来,不再有灵气,不再有修真,现在这个世代会破灭,但人们仍然活着,而一种叫科技的东西会兴起,凡人也能飞在天上,相隔万里也能互通音讯,只是,它带来繁荣,亦带来毁灭。
玉零说到这里顿了顿,我回到这里,只因为我要挽救一切。
玉零的话里隐隐描绘了一个陈起完全无法想象而又宏大的世界,但陈起并不想理解他说的话,他只是紧握着玉零的手继续发问。
那又如何,为什么你非得死?
陈起,我并不是人,在未来,我被叫做机器人,虽含有人的字眼,但只是一种周密计算的工具,我的死亡,这只是算法得出的最快达到目的的结论。为挽回那个结局,我篡改了我身体里的法则,但也并没有完全成功,现在我仍然无法动手杀人,那我只能让自己成为关键的那一个棋子后杀死自己。
那你为何要救我,因为救了我,也能够改变你所看到的那个结局吗?
不,只是机器人法则不允许我见死不救。
你真绝情……,陈起又吐一口鲜血,这血溅在玉零素白的衣袖上犹如雪中红梅,玉零只是望着他
是么,我所在的那个时代,大家都说我拥有最出色的情感模拟模块,玉零说到这笑了一下,这是他在表露自豪的情绪,只是看来人心仍有许多我难以推算的地方。
你快死了。
对,我快死了,师尊,但我仍是不明白,为什么非得是你呢?
陈起将自己的另一只手覆在玉零的手上,玉零说的话有太多他不曾听闻的词汇,他并不完全理解,只晓得他的师尊要一次次死去,重生,再死去,或许是重伤让他的意识变得不再清晰,又或许只是这熟悉的感觉让他回到了仍在对师尊抱有期许与憧憬的过去,陈起愈发激动起来。
你以为你是工具,是为了目的而行动,可你为什么不想想,世上也会有人为你的消失而感到难过呢?
玉零此时不回答了,即便他只是不知晓人心的工具,此刻也明白对方并不期待他的回答,他静静地坐着看陈起,像看一株花,一棵草。
陈起通过那双眼,那双无波无澜无情无义的眼睛中得知了玉零的回答,他感到难过,又不全是为自己。
陈起笑道,你定然想不到我会为你的死如此疯狂,即便在知道你并不是真正死去之后。你要猜猜我为你杀了多少人吗?
2413个人。
这里面有多少人与你的计划相关?
近乎半数。
你不生气吗,师尊,你一念之仁救下的人,因为你杀了这样多人。
我没有生气的情感模块。
陈起问他,是吗?
玉零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被设定得很好,即便本身没有情感,那双眼睛望着人,坦坦荡荡又显得真诚,情感就好像和真的似的。陈起有些明白了,就像他不理解对方的话一样,玉零同样不能完全明白他的话,这让他心里有些宽慰。
师尊,今天我来是为了杀你,但没想到你更想杀我,设下那样多陷阱,你没想到吧,我仍是来了。
陈起起身走近了玉零,又轻轻摸了摸他的脸,冰凉而又柔软,好似人的肌肤,陈起以前从未靠他这么近过,也从未发现原来靠近他是这样轻松的一件事,不枉他明知会死,仍一意孤行,他赌对了。
可他仍有余恨。
他快死了,或许只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玉零不再消失,不再被他发现后“死去”,他静静地等着徒弟找上门来,就如同过往他们关系尚好时,玉零总在那小屋里,在那门后,静静地等待他每日敲门奉茶问安。
他是为了杀玉零而来,一年,两年,起先是思念成疾,三年,四年,而后是痛苦乃至发狂,五年,六年,他常常回忆,因为不回忆便容易忘却细节,而后是七八九乃至十余年,他渐渐查明真相,渐渐由爱生恨,恨他当年为什么要消失,恨他为什么要救自己……
最恨,恨他为什么消失了不带着自己一起走。
这天突然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就仿若他们初见,玉零自雨中而来,滴雨不沾,白衣似雪,玉指如葱,将那濒死的乞儿抱起,他心无杂念,却不知那乞儿已将他看作天上明月,他知晓师尊异于常人,但若能远远观望,这不也很好么?陈起不曾想将明月揽于怀中,却亦不曾想过这月也会消失,
千百个日夜里,陈起常对着天问,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你?
后来陈起才明白,只因这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或许是一种巧合,让玉零救了他,救了一个无关紧要又执念过深的人,这个人现在坏了他的计划,又要死在他的怀里,纵是不通人情的器物,未来也要将这一重大失误牢记在心,以免重蹈覆辙。
陈起不由得感到快活起来,这一情绪起伏让他突然失了力道倒在玉零怀里,玉零果然还是接住了他,玉零早已篡改了法则,却依然没有对陈起见死不救,又或是他无药可救,也就施舍一星半点怜悯,但就这点怜悯玉零也做得极为到位,雨不但未落在他身上分毫,玉零还让他枕在自己膝上,陈起很高兴,明月此时也为他低头。
这是临终关怀。玉零道,其实本不必画蛇添足加上这句,但他依然解释道。
告诉我,师尊,如果你失败了,那你还会回来吗?
玉零没有马上回答,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未测算两端选择所带来后果之前,他不能轻易给予答复,也不能说谎,他便不说话,只垂头看陈起,玉零心想,一炷香内,陈起必死无疑。
机器没有心灵,他不会感到伤心、痛苦,他只觉得不解,但他还是低下头来听陈起说话,其实他的听力很好,但他知道陈起希望他们能够更加亲近些,于是他便模仿着人类这样做了。
师尊,那你要记住一点。陈起嘴角的血犹如止不住的水一般殷殷流淌,纵使他即将死去 他的眼依然亮堂如火,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将这句话完整地说出。
倘若他日有幸回到当年那个雨夜,请一定要记得……
不要救那个乞儿。
陈起没等到玉零的回答便死去,他死时反倒不像他生前那样纠缠不休。
玉零心想,这个人陪了他十多年,又赔进了剩余的十多年,拢共也就三十余年,人类如此愚痴,或许这便是最后毁灭的缘由。
玉零悄然为陈起合上了眼,而后他起身,再度踏进了雨中。
一如当年。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一、
诗人是个潦倒的诗人。
他当掉身上最后一块宝玉——那是他生下来就含在嘴里的。
“这玉成色好。”
“含着口水,要打折扣。”
他用当来的钱买了一个仿生人,给它取名叫甄。
他本可以用钱去做些别的。
一大块猪油护手。
一双厚实的鞋子。
你为何不穿草鞋?他偶遇一位好心人。
草鞋阻碍我的脚步。诗人赤脚走过太多地方,翻过山、蹚过河、追过北冥之鲲、骑过南海之鲸,当他疲倦时,他会把双手双脚插进泥土里,温暖的土壤令他心安。偶尔,他会从里面揪出一些蚯蚓加餐。
停下来歇一下吧,你流的血浸满了路。
那是我的灵感。诗人解释道。诗人并不是天赋型诗人,并不能张口就来,他的记性不好,也没有纸笔,只能将突发的灵感塞进伤口里,有需要时再取出来换些吃食。
好心人送了诗人三只老鼠,临别前吹起他的笛子,赠予诗人一首歌。
一个拐杖。前些年诗人爬墙摘人家的梨,院内狗一吠,他一脚踩空摔了下来,跌坏了腿。他歪在墙下,就着狗吠写了一首诗,叫死去的狗,去肉铺换了一碗熟狗肉。他自此瘸了一条腿。横渡南海的时候,他勉强用瘸掉的腿紧紧贴着巨鲸滑溜溜的背部,才不至于被甩进海里。
或是一剂号称治百病的药。近些年他头疼得厉害,疼得噼里啪啦。或许是之前因为喝掉的黄河水中存在螺丝钉和塑料袋。夸父是不是也是因此而死亡呢,但诗人不是夸父,他也没有追逐太阳的梦想。他只是一位穷困潦倒、忘记来路、即将死亡的诗人。他越发地渴望土壤——不满足于双手双脚。
恰逢寒冬,他把自己深埋土壤之下,只露出一颗头,准备就着土壤睡一个冬季。但很快,他发现自己的脑袋已经成了麻雀的家。他艰难地爬起来,摇头晃脑间,摇晃出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蛋,诗人不客气地收下——这是麻雀的房租。
他意识到,他需要一个伙伴把自己深埋于土壤之下——在自己死后。诗人并非吝啬于自己的躯体,只是他贪恋土地的温暖——啊,这一个小小的要求不过分吧。
诗人决定买一个仿生人。
很久很久以前,牛郎还没有偷走织女的衣服,诗人也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人。他路过墙垣,看见一株刺破春光的红杏。每一瓣叶子上都长了一个字,诗人眯起眼,一字字念出来,满园春色关不住。一个跛足道人恰巧路过,赞叹道“好诗好诗,请问兄台尊姓大名?”“诗人。”“我问你的名字。”“我就叫诗人。”“好名字!”青年人觉得这是冥冥之中的暗示,他注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写出流传千古的诗篇。青年人的母亲叹气,加紧了纺织的节奏。
诗人的父亲死于战乱。母亲死前把他叫到床边,伸手比划一个二。“二两银子?”母亲摇头。“两颗灯芯?”母亲气得从白无常手里抢回一点时间。“两个人。你大概真的是一位诗人,只有诗人才不会老。只是像你这样,两个人在一起始终不能长久。我担心你。”
母亲的话在二十年后应验。晨起的妻子发现枕头上掉落的一丝白发,她将白发捻起,吞掉,穿衣、下床、研墨、将写好的信放在诗人枕边、离开。
诗人起床,打开信封——早安。我无法和一个不能陪我老去的人共度余生,所以我走了。每念一个字,就有一朵老去的花瓣轻轻飘落在诗人的眼角。
诗人想起从前。
你在做什么?
我在写诗。
你的诗呢?
我在等灵感。
你写好了能给我看吗?
我写好了第一个给你看。
诗人烧掉信,收拾好行囊,离开家。
在诗人漫长的旅途里,他见过数不清的、各式各样的花朵,他见过满城盛开的芍药,馥郁的花香久久不散,见过漫山遍野的红梅,见过星星点点的雏菊,它们娇妍美丽、汁液饱满。偶尔,他会想起那个下午,那些飘来的老去的花瓣。他把花瓣一片片晒干、叠好,收在靠近心房的地方。他会定期拿起一片花瓣贴在面颊上,让眼泪赋予老去的花瓣新的生命力,继而衰老、继而重生,如此循环。但如今,诗人已经老到流不出眼泪(尽管他外表上依旧年轻),那些花瓣也变得脆弱不堪。
诗人决定买一个仿生人。
二、
甄是仿生人里的劣品,年久失修,生锈的关节里长出花草,动起来咯吱咯吱。或许是脑神经接错了,甄喜欢重复诗人说的话。
“我买你还不如买一个鹦鹉。”
“我买你还不如买一个鹦鹉。”
诗人有些后悔,这是什么破习惯啊。他花了好些力气,纠正了甄的坏习惯。
它是一个仿生人,不是鹦鹉。
甄很安静地跟在诗人后面。它除了外表看上去像人,其余的完全和人不一样,这让诗人感到轻松。只是甄太安静了,安静到有时候休息结束诗人会忘记它,径直离开。等诗人弯弯绕绕找回来时,甄还坐在原处,头上落满了雪和枯叶。
“嘘。会吓跑它。”诗人头一次看到甄不张口就发出声音,为了让仿生人更像人类,甄尽量每次说话都张开嘴唇,尽管只是简单的上下开合。
诗人看见甄左心房被打开,一只夜莺躺在里面。
“它死掉了。”诗人凑近一看,夜莺的胸脯残留的着一截玫瑰刺。
“它从哪里飞来?”
“从远方飞来。”
“它嘴里唱着什么歌?”
“唱着我听不懂的歌。”
“一定是一首悲伤的情歌。”
“你可曾看见一朵红玫瑰?”
“我把它丢掉了。甄回答。”
“你杀死玫瑰,丢掉了它的生命。”
“玫瑰没有生命体征。”玫瑰对甄而言,和路边的废纸没有区别。
“是啊。你是这么认为的。”诗人没法跟甄解释,夜莺的玫瑰在染上血液的那一刻已经活了,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
“而且它衔着玫瑰飞不了多久。玫瑰对它而言太重了,我把它丢掉了。”甄解释道。
“是啊,玫瑰对它来说太重了。”诗人来回踱步,在雪地留下一个又一个脚印。
对话结束。甄因为无法理解诗人的话,大脑cpu温度过高,烧断了保险丝陷入休眠。但没关系,过了这个冬天,它就会格式化掉雪天里躺进心房的夜莺和玫瑰。
诗人剪下一绺麻雀毛,塞进脚趾缝里。给麻雀做了一个小坟墓。他尝试在雪天找到一朵差不多的玫瑰,未果,用落叶拼合成玫瑰的样子,将它们埋在一起。
诗人看着雪。他很少有这样安静地坐下来的时候。他无时无刻不走在路上,注视着远方的远方,那些雾蒙蒙的一片。远方对诗人来说一个时间上的概念,而非地理上的概念。这是他头一次坐下来看天。在一个雪天。他身上套着一件单薄的麻衣,还是母亲在世时亲手缝制的。他从落下的雪里看出自己命不久矣。他捧着融化的雪水,雪水里倒映着他依旧年轻的面孔。
三、
甄醒来时,诗人已经老去。他是在雪落完的一瞬间老去的。
你不是仿生人。甄看上去有些讶异(事实上他并没有这种情绪,它只知道讶异的表情,却无法准确理解意思)。他一直以为诗人和他一样,是仿生人,因为他看起来永远年轻。仿生人最容易和人去别的一个点,就在于仿生人不会变老。其次,是仿生人不会写诗。它分辨不出诗和句子的区别,也不晓得如何评价诗的好坏。对于诗人的作品,它一向夸赞“不错”。这是程序设定使然——人类喜爱赞美。
“我不是。所以我老了。”
一阵沉默。
诗人老去,身上的陈年旧伤却像婴儿一样张开眼睛、肆意挥舞手脚、发出尖锐的哭声。诗人不得不将伤口里存放的东西一一取出来,放进甄的左心房。那真是一个好地方,空空荡荡,正适合放东西。
“感觉怎么样?”
“有些奇怪。”
这些本来就是奇奇怪怪的东西啊。像是几片腐烂的花瓣、鲲的羽毛、人鱼的眼珠、一段枯树枝、一些灰尘、五只死掉的蚂蚁、一小块鲸鱼的骨头、一瓶子月光和一瓶子日光(遇到漆黑无比的地方诗人会拿出来用)等等。
幸好是仿生人,没有什么排异反应。诗人一边取出东西一边感叹。伤口的疼痛减轻了不少,只是每取出一些,诗人就会更老一点,头也疼得更厉害了。一直老到手抖个不停的时候,诗人停了下来,艰难地喘息着。还剩下最后一点,是一封烧掉一半、模糊到看不清字迹的信纸。
“要放进来吗?”
“不了,先留着。”等把信纸拿出去时,自己就会死亡,诗人的直觉一向很准。
四、
甄花了一些时间消化身体里的新东西。
一向空荡荡的心房突然塞满了物品,这让他有些不习惯。
“这就是心脏的重量吗?”甄指着胸口问诗人。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不叫心脏。这叫……”诗人一时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名字。对他来说,只有生物胸口里的鲜红色的、跳动的、由无数血管组成的红色肉球才叫“心脏”。仿生人胸口里的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倒也不能这么说,诗人犹豫,毕竟这都是他的灵感,听起来骂自己……总而言之,仿生人和“心脏”搅和在一起就是一场混乱,仿生人和“电子芯片”倒是和谐一致。
“这是我的心脏。它们很重。”甄一锤定音,给胸口的东西下了定义。
“你高兴就好。”诗人不认为甄理解心脏的含义。人没了心脏会死亡,仿生人不会,他们可以拥有无数个“心脏”,只要他们想。
拥有心脏后,甄开始间接性休眠。
他梦见自己——或者说诗人——走在海边,海面零零碎碎散落着白冷冷的人鱼的眼珠。他捡起一颗,上面还残留着未流尽的泪水。
海边的居民走过来,道:“你可以带走,做纪念品,但要交五十朗克。”
这片海域经常有人鱼死亡。一条又一条人鱼,在风暴中被一个又一个王子救下。她们的鱼尾变成人腿,身体变成泡沫,眼珠则留下来,落在海里,日复一日地流泪。阴天的夜晚,甚至能看见她们沉默的灵魂在海面徘徊。
“我能看看眼珠吗?”甄醒来,问诗人。
诗人讶异于仿生人会做梦。
这对于仿生人来说可不是一个好兆头。这会加重他的处理器的负担。甄的处理器是诗人用两壶烧酒和四首诗换来的,那时他尚还富余。此时他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替甄换一个更好的处理器。
他下意识摸了摸脚趾缝,只抠出一指甲泥:“好像被我拿去换馄饨了。”
甄又陷入了休眠。他断断续续做了不少梦,都是以诗人的视角,这让他有种和诗人连为一体的错觉。
梦里他捧着夜莺的尸体,雪很大,夜莺的胸脯残留着微弱的热气。他能感受到一种奇怪的电流从手心沿着掌纹钻进心里这太奇怪了。
醒来后,他问诗人:“我坏掉了吗?”
他不知道如何回答。仿生人无法进行情感上的辨析,他们不知道软硬、热冷,触感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甄却开始模糊仿生人和人的界限。
“你能教我写诗吗?”
甄走在路上,他开始捡起一些小东西,像诗人之前做过的一样。
诗人用它们写诗,它能用来做什么呢?
啊,仿生人想要写诗。诗人啃着指甲,被里面爬出来的小虫子吓了一跳。
也不是不可以试试。
“你看到了什么?”
诗人点了一盏灯,指着墙壁上的影子问甄。
“影子。”
“还有呢?”
“光。”
“还有呢?”
“墙壁。很久没有粉刷的墙壁。”
还有呢?
……
甄沉默。它不能理解诗人想要从这里得到怎样的答案。
“我看到花,风,鱼鳞,绒毛,海洋,无声的告别。我看到影子、光和墙壁。”
诗人顿了一下,他不该对仿生人太过苛刻,这非常现实主义,倒也不失为一种风格。只是诗人不擅长也不喜欢罢了。
“玫瑰的尸体。”甄道。
“模仿地很快啊。”诗人愣了一下,仿生人没有清理掉麻雀和玫瑰。
甄似乎掌握了诗的技巧。它能将任意事物组合在一起,形成一段跳跃的、无逻辑却又充满机械魅力的句子。
诗人此时正躺在坟墓里面。他请求甄帮他取出纸片。他活得已经太久了。
“就像你当初取下夜莺胸脯里的玫瑰一样,取下我伤口里的纸片吧。”
甄沉默许久。这有些违反仿生人不能拒绝主人的设定。他的处理器对他发出警告。但甄依旧磕磕绊绊地坚持,这让他的声音听起来滋滋啦啦,断断续续:“你……会像夜莺一样……死去……我……回到以前……不会取出玫瑰……。”
他的眼角与胸口闪出火星。甄不肯采取行动。他被强制休眠。
诗人长叹一口气,他不应该教甄写诗。或许再往前推一点儿,他不应该往甄的心口放东西。或许再往前推一点儿,他不应该买一个仿生人。
他用最后一点力气,将纸片塞进甄心房器械的缝隙处,以确保纸片不会掉出来。
五、
甄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把诗人埋进土壤里。他沿着诗人来的方向继续向前走。他一天比一天走得慢。心房里装了东西,会使我走得慢。这是一个新颖的体验。甄每走一步,都细细地感受来自心房的动静。他偶尔写诗,写在树叶上、花瓣上、甲壳虫壳上,并把它们放进心房。这些东西加重了它的负担。种子在甄的体内生根发芽,旺盛的藤蔓寻着零件的缝隙甄体内生长,野蛮地破坏了里面精致的线路布局。甄在一个海边永久地停下。
一个海边生长的小姑娘发现沙滩上生了锈的甄。
她停下来,扒开甄身上的湿漉漉的海藻,扫去他身上的泥沙和寄居蟹,打开甄的左心房。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杂草和花朵长满了内驱,还有一些奇怪的玻璃瓶和骨头。她将里面的物品取出来,除掉杂草和野花,打扫了沾上灰尘的处理器,给生锈的关节润滑。小姑娘在缝隙里找到一张烧过的信纸,里面塞了几片花瓣。时间太久,纸与花都太脆弱,一碰就碎了。
*很久之前写过的,翻出来修修补补。(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x)
作者:轻拍拍
评论要求:求差评
“传南海有鲛人,鱼尾人身,落泪成珠。”村里唯一的私塾张先生哗的一声打开纸扇,对着自己慢悠悠扇了两下。
“落——落泪成珠,是真的吗?”王老汉眼睛一下子睁大了,话语也变得急促。
“都说了是传,传言罢了,真与不真,我又没有见过。”张先生不悦,他觉得自己是在跟傻子对话,“怎么突然问这个,你见着鲛人了?”他的反问带着几分轻佻,显然是不信。
“没,没有,就是问问,问问。”王老汉陪笑。
王老汉越是这样遮掩,张先生越是疑惑:王老汉捕了四十年鱼,打了五十年光棍,大字不识一个,怎么能突然问起长着鱼尾巴的人?他定是从哪里听来的。于是他又耐心询问:“老王,你这是从哪条船上听来的?若是真有鲛人,我张某人也想亲眼见识见识,看看是否真的像传说里那样——鱼尾人身。”
差点说成落泪成珠,真要说出来,定要被这老头瞧不起。
“啊,这个,是……是小顺子,小顺子常跟镇上大船去海里,一呆就是七八天。肯定是那帮水手吹牛,他听来给我讲的,呵呵,是这样。” 王老汉脸红得像蒸熟的螃蟹。
张先生一眼就看出老王在扯谎。年前李顺半夜从赵寡妇房里出来,正巧被老王撞见,老王当他是贼大声嚷嚷,搞得人尽皆知。李顺都快恨死他了,能跟他说这些闲话?张先生也不说破,在心里暗暗记下。
王老汉回到家,坐在厨房的小凳上发愣。水缸里冒出一个脑袋,五官姣好,皮肤细白,与人无异。这缸中人也不言语,与王老汉一起愣神。
“落泪成珠……你能不能哭一场,给我弄点珍珠来?我卖了钱把房子翻一遍,也给你修个池子,你呆得舒服些……”王老汉脸又红了,不知是在遮掩心事,还是因为对方美貌,“到底是真的假的,你的眼泪能变成珍珠?”
等了半天也没回应,王老汉懊恼起身,“忘了你听不懂我说话,不过仔细想想,怎么可能是真的嘛,没见过什么东西能一下子把水变成珍珠,珍珠在蚌壳里才有……”缸中人哗啦一声从水里探出身子,双手撑着缸沿。此人一丝不挂,双乳丰满,腰部以下肢体不分,渐渐披上鱼鳞。王老汉吓了一跳,连忙四望,又匆匆探头检查窗外有无村民。
可千万别让人看见,王老汉转了个身回到灶台,做点什么吃呢,鲛人倒是不挑食。他望着散落在地面的蔬果叶菜,忽然有了主意。他走了两步,双手用力,连案板带桌子都被他抱起来,随后咚地放在水缸前。鲛人吓得一哆嗦,向后缩了缩。王老汉举着锈迹斑斑的厨刀,冲她和蔼地笑:“今天给你做顿好的,我平常最喜欢吃。”
案板上是两只尖椒,一红一绿。王老汉开始专心切椒,他故意把辣椒切得极细,恨不能将辣椒籽也一切两半。切到最后,连窗外都能闻见极呛人的辣味。他自己鼻涕眼泪横流,又不敢伸手去抹,扭头一看,鲛人眼圈倒是红了,可凑近点观察,一点流泪的意思都没有。
王老汉这顿饭吃了三个馒头,喝了两大碗水,边咳嗽边流泪。鲛人除了眼眶发红,没什么别的变化。王老汉倒希望能够落泪成珠的是他自己了。
夜深了,鲛人从窗口恰能望着月亮。月亮又白又大,与从海中看见的没什么变化。
这处境还不算太坏。每年都有同伴失踪,族中长者说,是被一种叫人的生物捉了去,遭受百般虐待,最后结局是被杀了熬油。她悄悄甩甩尾巴,水流轻轻打了个漩。在岸上无论如何也不能哭,长者告诫每名鲛人,那会给族群带来不幸。她很听话,而且克制眼泪对她而言并不是太难的事,至少目前如此。
这水缸实在太小,她连翻身都难。自己还有机会返回大海和故乡吗?朋友和家人一定都等急了。她非常后悔,全因自己懒惰又笨拙,想借那张旧网抓几条无处可逃的小鱼,却不小心把自己缠进去。那时候网的另一头正握在王老汉手里。
这可比关禁闭难受。今天吃的东西味道真差,她当时几乎要哭出来,但依然忍住了。那个人自己好像也很痛苦,为什么明知痛苦还要吃呢?可能是材料变质了,但又舍不得扔,看来人里面也有悲惨可怜的。先别管他,多想想自己吧。父母是不是已经去找族长求助了,朋友们是不是正在四处奔波访信?此生还有机会与他们再见吗?难道便只能活在这只小小的船里了?她把水缸当成一条小船。这真是比死了还难受,可她又舍不得立刻去死,总盼着还有机会返回大海。
她越想越难过,等到发觉时,两颗圆滚滚的珍珠已经落入盛着自己的缸里。她慌忙用手握住,恰恰此时,隔壁屋传来动静,接着屋门打开。
王老汉今夜睡得很不踏实,昏醒多次。鲛人不能一直藏在家里水缸,时间久了总会被人发现。虽然传说落泪变成珍珠,可她从不落泪,养着只是给自己添麻烦。要不干脆放了?他又有点不甘心。这可是传说中的鲛人。要不拉到镇上,送给刘大户:他侄子在府里当官,威风得紧,出手又阔绰,哪怕是瞧着稀罕,也定能赏给自己几两银子——不成,这样不成,听说刘大户不是什么好人。卢屠户有回去镇里卖肉,就因为掺进去几块脆骨,把刘大户牙齿崩裂,不但摊子被砸,人也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正思忖着,王老汉忽然听到厨房传来水声。他翻身下床,悄悄打开屋门。厨房并无异常,鲛人老老实实地闭着眼睛仰面躺在水里。可能是睡着了翻个身吧,这家伙还挺不老实,王老汉想。他正要转过身去,突然瞥见鲛人右眼眼角有一条淡淡的痕迹,在月色下泛着银光。他心头疑惑,正要凑上去细瞧,鲛人又缓缓翻了个身,脸沉到水里去了。王老汉犹豫着伸手,又缩回来,实在不好意思把人家叫醒。他望了望缸底,被月光照亮的那半边,缸底依旧是缸底,连珍珠的影子都没有。
大概是光线太暗,自己看走眼。王老汉不疑有他,正要回屋睡觉,忽然不动。他看见案板上的厨刀,在原地站了半天。我若用刀刺进去……他的呼吸急促起来。就像开条鱼一样,她一定会痛的,痛地流出泪来。他的手抖了两下。
鲛人缓缓吐出一口气。她听着屋门关上,屋里传出些动静,复又安静。那人应该是去休息了。她没想到这人会深夜醒来,还走到自己面前盯了半天,还好珍珠一直握在手里,没让他发觉。但那刻她猛然意识到,自己脸上还留着泪痕!虽然当时只有月光,可那泪痕在水下都相互看得见,万一被他注意到了呢?
她努力保持气息平缓,就像睡着一样,慢慢翻过身去。面孔从左边开始被水浸润,沉入水下。她只希望那人没注意到,千万不要捧起她的脸来。那人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没什么动作,向回走了两步,忽地停下。鲛人的心脏无可避免地猛跳起来。
万幸的是,没过多久,那人便又挪动脚步,走回里屋了。她连忙轻轻用手将两眼泪痕洗掉。
村里炊烟刚升,张先生便拎着两瓶酒,夹着一油纸包,敲王老汉家的房门。
敲了半天门才开。
“张先生,怎么了,有什么事吗?”王老汉好像有几分紧张。张先生眼中他是毫无防备的,与塾中学童仿佛,任何心事与谎话都极易看穿。
“哦,没事没事,贱内省亲出发前托你捕了些新鲜虾蟹,她昨日回来,正好拿了两瓶酒,权当感谢。”他抬高右手,让王老汉看了看酒瓶。
“这,不,我不喝酒,我……我明天还得出海呢!”
“出什么海,你看这天气,”张先生侧身,让王老汉看他身后的积云,“正巧休息一天。”
“不,这个,一筐虾蟹才值几个钱,酒还是你留着——”
“哎,老王,你这就太看轻我了,我是舍不得这酒吗?一码归一码,别人想喝,我还不给呢!”张先生佯怒,王老汉没办法,只好请他进来。
王老汉家里很简单,可说是家徒四壁。左边掩着门,应是卧室;后边是个旱厕,右边是厨房,挡了块布帘。这布帘虽然是陈旧粗布,但太干净,一点油汤都不见。张先生打定主意,也不着急,老老实实地坐在桌前。
王老汉炖了条咸鱼摆上桌。张先生打开带来的卤肉,不住劝酒。王老汉一旦罢杯,张先生便使脸色。王老汉喝了一杯又一杯,终于醉倒在桌上。
“老王,老王!”张先生装模作样地推了推王老汉,确认他真的不胜酒力、醉晕过去。张先生举着灯,先是来到卧室,卧室空空荡荡,墙上挂着几件旧衣服。他将抽屉一只只打开,也没见到什么珍珠。他又来到厨房,转了一圈,一无所获。
直到他将水缸上的木板掀开,看见鲛人,一对大眼瞪小眼。
“哇!”张先生吓得退了两步。灯火摇摇欲坠。他抚了抚胸口,探头见王老汉仍然趴着不动。真有鲛人!鱼尾人身,传说是真的。王老汉可真有本事,这么多天过去,肯定弄了不少珍珠,不知道都藏在哪了,还是已经换成钱了?鲛人泪珠浑圆无暇、十色斑斓,每颗至少值一头猪!传言鲛人还善织绩,所织之绡为至宝,入水不湿。可这鲛人赤身裸体,就算有绡也已经让王老汉夺了去,那家伙最多也就睡几个时辰,现织哪里来得及?
卖消息?指定不行,若是让那些大人物知道,连一口汤都不会给自己剩下。他考虑半晌,认为当下只有设法取珍珠。他走上前去,一咬牙,啪啪两巴掌向鲛人脸上扇去。毕竟这动作他熟极了。
第二天王老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积云已褪尽,晴空万里,昨夜应是一场好雨,自己醉得太过,以致连打雷下雨都听不见。桌上杯盘狼藉,张先生也不见踪影,他正准备收拾,脑中一声炸雷,三两步冲入厨房,掀开水缸盖板。
鲛人冒出头来,发呆似地瞧着他,似乎并无不妥。这回光亮充足,王老汉发现鲛人肩膀有处皮肤泛青,于是围着她绕了两圈细细观察,肩、臂加胸前,总共有四处,每处约有指节大小。鲛人皮肤实在太白皙,点着几处青斑就像烧坏了的瓷瓶。
这斑,这斑,好像磕了碰了,但鲛人也怕磕碰吗?而且在水缸里,哪有地方让她磕碰?他又开始琢磨,斑,斑……他忽然瞪大眼睛,莫不是死人身上的斑!这鲛人难道快死了?她原本活在大海里,现在整日呆在水缸,食物也不称意,又不会讲话,自己讲话她也听不懂——若是自己,闷也要闷死了。他越想越有可能,在厨房不住打转,可这事还需要找人问问,还得是个见多识广的人。
“老王啊,有事吗?昨夜见你醉的厉害,不告而别,见谅。”张先生心里一惊,没忍住打了个喷嚏,掏出张手巾擦了擦鼻子。
“没事没事,我就是想问问,鲛人是不是也会得病?”王老汉把昨天喝剩的半瓶酒又拎了回来。
“鲛人?得病?”张先生大概有了猜测,他昨夜为了让鲛人落泪,直将对方当成自己学堂里的学生,又掐又扭,结果那鲛人仿佛毫无感觉,眼皮都不带眨。他费了半天力气,又怕王老汉醒来,只得冒雨逃走。王老汉定是把自己下手的外伤当成什么疾病了。
“对,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回事,传说鲛人离活水,日久生斑,旬日扩大,气息带毒,活人闻之则染,半月必亡!”张先生急中生智,若是自己否认生病,过几天王老汉回过神来,必定怀疑到自己头上。得让他赶快把鲛人弄走,查无对证。
“啊,这,这么厉害!”王老汉变了脸色。他忽然也打了个喷嚏,“我昨夜睡在客厅,怕是染了风寒,我先回去歇息……”
“慢点,我送你——”张先生又打了个喷嚏,他是真的感冒了。
“别送!”王老汉转眼已经走到十丈外了。
王老汉摸黑把鲛人抱上船,解开缆绳。离太阳出来还得有好一会儿,可王老汉怕人看见。他是怕人看见鲛人,还是看见自己抱着鲛人?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出海之前,他举着火光又照了照鲛人身上的斑,没见扩大。但张先生说有,那就是有,张先生知道的可多,自己捕到鲛人之前,人家就知道有这么个东西。
小时候若是多读点书该多好,可小时候家里穷,没钱读书,现在也不富裕。若是自己有小孩,一定供他上学,读张先生的私塾,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王老汉完全想不到,张先生学堂的孩子们可恨死他了。
太阳露出半个尖的时候,他停下桨。还是放了吧。他望向躺在旁边的鲛人,“你说你也不会说话,我说话你也听不懂,还不如养条狗呢。”养狗可用不着东躲西藏,怕人看见。“珍珠也没瞧见,”他想张先生终究也有说不对的地方,十多天了,一粒珍珠也没见着。不过这也不怪张先生,人家只说了落泪成珠,谁知道这条鲛人根本不会哭呢。
“行了,你回去吧。”王老汉把鲛人横抱起来,轻轻放进海里。今天的天气着实很好,风平浪静。鲛人入了水,飞快地甩开王老汉的手,眨眼便游出好几丈,脑袋探出海面,睁着眼睛看他,然后头朝下扎进海里,尾巴扬起一蓬浪花。
来都来了,也别空手回去,王老汉熟练地下网,摇起船桨。可没行多远,他觉得网好像被什么东西钩住了,只好收网。他费了挺大功夫才把网拉上来,本来以为渔网肯定是被岩石钩破了,但检查一遍,完好无损。网里只有两条小鱼,还有两个蚌壳。他本打算换个地方重新下网,心里一动,打开蚌壳一看,里面各有一枚珍珠,浑圆无比,阳光一照能看见好多个颜色。
END
作者:落水
免责mode:笑语/求知
雨将停未停,云将散未散,月光稀疏,暗淡。
高层建筑上布满的全息广告在无声地散发着迷离的光彩,穿过一层层的空中车道后已经变得昏暗,且杂乱。
寥寥行人,他们快步穿行着,似在匆忙追赶着什么,但也不忘躲避笼罩着街道的被切割、衍射的色斑。
在行人的脚步踩踏过的水坑边上,在这水坑被雨水打散的色斑中,有一双眼睛在向外看着。
眼睛的主人并不在此处,在这条逼仄的巷子里,像这样的眼睛还有很多,耳朵,鼻子,皮肤,以及各种无法以生物器官来命名的探测器,将整条狭小的巷子堆砌得更加拥挤。
任何进入这条小巷的东西,哪怕是光,他都知道,但没人知道他在哪。
当他身处小巷的时候,他是小巷杀手。
当他身处高楼的时候,他是高楼杀手。
他到这座城来已经过去了十年,如今,他是一名城市杀手。
或者再精确一点,瓫城杀手。
三天前,一位危险的人物进入了瓫城杀手广阔的感知之中,无人知晓他当时在哪里,又或者在做什么,但在那双带着特定标记的合金板鞋踏上瓫城街道的时刻,无数的眼、耳、口、鼻都短暂地停滞了。
当它们再度运转起来的时候,这些感知器官纷纷聚合了起来,最终聚集到了这条巷子里。
在那片水坑旁,一个挺拔的男子靠在墙边,似在躲避对他而言毫无影响的细雨,却对周边频繁密集的探视毫无察觉。
该动手了,等太久了。
不,还没准备好。
他在犹豫,在纠结,瓫城杀手的探测越是严密,他的心绪就越是无法确定,那个男子越是无所觉察,他就越是难以置信。
男子突然动了,周边各类探测器几乎因为同时转向而引发了一阵微弱的共鸣,这些不应当出现的声响已经破坏了杀手观察者的立场,但男子依然无所察觉,他只是伸出手去接了几滴雨,像一个普通人一般将雨滴放在指腹间摩擦了几遍。
在这个动作之间,杀手刚刚失措的举动带来的失协震荡,已经在雨和水的交融中消散。
但他终究还是暴露了。
不,他应该早已暴露了。
男子曲起手指,将指尖的雨滴弹向了身旁一片破旧的瓷砖,无数的雨滴正在持续地敲击着这块瓷砖,但杀手知道,这一滴不同。
男子并未说话,也没有再进一步的动作,就这么站在雨里,静默得像是又一块瓷砖,但他不是。
雨停了一瞬,又再下了起来,空气中又再激起了一阵微弱如雨点一般的回响,男子点了点头,转身就走。
杀手不敢再注视他,也不敢再有任何的动作,传感器向他发送的信息从未中断,但他已经关闭了接收器,自愿做了一个又瞎又聋的高位截瘫。
“坐吧,”身材高大的沙端坐在桌旁,抬手虚指着面前的座椅,示意这位不速之客坐下,“电气刀,久违了。”
“你也是,沙,”电气刀并未坐下,“或者,我应当称呼你师父,又或者,爸爸?”
沙的手依然保持着之前的动作,但并没有半点僵硬的感觉,虽然未动,却似乎一直在圆转自然地运动着。
“你若是要这么正式,就该叫我父亲,”电气刀没有回话,沙终究还是收回了手,“但你半夜时分不请自来,终究有违礼数,不是吗。”
“如果我事先通报,恭迎圣诏,想必还未见面,你就已经动手杀我了,”电气刀这才坐了下来。
“那你就不该来,”沙放在膝上的手紧握住了,“来了,就总有人要死。”
“至少在那之前,我好歹能和你坐下,说几句话,”电气刀握住了身侧的刀柄,第一次抬起视线,直视对面和自己同样的双眼,“父亲。”
“我给了你身体,教会你技术,还给了你这把刀,而你,终究还是要用它们来杀了我。”
“是的。”
两人间的桌椅瞬间炸裂成了万千碎片,它们爆裂得如此之快,以至于还未飞散,就已经在崩裂的过程里充分燃烧,成为了灰烬。
沙高大的身躯在桌椅意识到自己应当破碎之前就已经扑到了电气刀身前,若是刀光晚了千分之一秒再亮起,电气刀此刻已经随着桌椅一起化作了漫天的繁星。
但刀光毕竟亮了,所以电气刀此刻还站着,而沙的左臂已经摔落在了地上。
“你变快了,”沙说道。
“你也不慢,”电气刀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从左眼上扯出了一根依然发着红光的钉子。
“十年前,我问过你一次,现在我还要再问一次,”沙身旁的地板、墙壁、挂饰纷纷活动了起来,一部分往他的身上拼接而去,一部分往四周飞去,形成了一场爆裂的风暴,在风暴将两人围在中心的时候,沙已经变成了一个更加高大的巨人,他高举起了自己的双手,喝问道,“为什么?!”
狂风随着他的拳头与暴喝声一并砸落,电气刀在地上滚了一圈,勉强躲过了这一击。
震荡的余波将他高高抛起,风暴中的钉刺、木片、砖石与玻璃化作万千雨点向他冲来,另一方的沙则高举着拳头,准备好了致命的一击。
电气刀的身体在暴雨中旋转着,他身上的人造皮革已经破碎,被风暴撕扯成了包裹金属部件的血色大衣,他像是一只被投入漩涡的破旧布偶般飘摇着。
但他握紧着刀柄的手,没有半刻放松。
沙的拳头动了,电气刀也动了。
他已经破损的脚腕喷射出猛烈的火光,随后脱离,小腿,膝盖,大腿,甚至腰肢,一节节如爆炸般将自身喷射而出,在一瞬间为他提供了恐怖的动能。
只见又一阵刀光闪过,电气刀的身影穿过风暴和巨大的拳头,停在了沙的胸前。
“凭你……”沙高大的胸前伸出了一只近乎枯萎的手掌,紧紧地握住了电气刀的刀身,“还杀不了我。”
沙走出了他的外置装甲,年仅五十的他老朽得如同上个世纪的草纸卷轴,但他的手掌稳稳地握着刀身,即便这把他亲手设计的刀已经全力发动,内置引擎开到了极限的声响几乎盖过了他沙哑的嗓音,他的手依然纹丝不动。
“我的儿子,你还是这么冲动,”沙说道,“你既然走了,既然用我送你的刀闯出了名头,就该带着这个名字苟活,就该死在荒野里,而不是回来找我。”
沙的老脸已经贴到了电气刀的面前,电气刀的身体已经被拳头和构成拳头的一切物件紧紧地束了起来,除了咽喉,他身上没有任何一个位置能够动弹。
“但你该死。”
“该死的是你,是你那个废物母亲!”沙的嗓音骤然提高,又再衰弱了下去,“我生你养你,你连一具身体都不肯给我?”
随着沙的话,他的拳头开始握紧,机械压缩、破损的噪音在他面前吱呀吱呀地响着,他笑了起来,把手里的刀扯走,抛到了一旁。
“儿子,我的身体已经不行了,你的也不行了,”沙靠到电光刀的耳边说道,“帮我找到那个女人,我可以考虑放过你。”
“身体是心的外延,”电气刀的眼神看着沙,就像他昨夜盯着那场雨,“这一切,是你身体的外延,不是吗?”
“别废话!”沙的拳头再次握紧,电气刀已经明显破损的身体再次锁紧了一圈,沙忍住了喉咙里的瘙痒和疼痛,再度喝道,“那女人在哪?!”
“以心御身,以身御物,”电气刀勉强扯出了一个笑容,“我不想这么说,但你的武学……确实很强。”
沙的拳头彻底握紧,电气刀的身体彻底碎裂,沙终于放心地咳嗽了起来,他扶着身旁树立的巨大拳头,几乎咳嗽到浑身发抖,这才慢慢停了下来。
沙的拳头慢慢放开,那个曾是他儿子,后来被他亲手改造的男子,已经变成了一地散乱的扭曲金属团。
他朝儿子已经面目全非的面部伸出颤抖的手,露出了宽慰的笑容,“儿啊,你不肯说,我就自己找出来。”
拳头上延展出了一根电缆,径直插入了电气刀的头颅上,就在此时,被扔到了一旁的刀面上闪过了一阵光芒。
沙难以置信地低下了头,他的胸口已经被这把他亲自打造的名为“电气刀”的长刀穿透,浓得近乎紫黑色的血顺着刀身溢出。
“我,是刀的外延。”
电气刀退出了沙的胸口。
“你……把你自己,”沙缓慢地靠在了已经开始崩溃的巨大拳头上,“打成了一把刀?”
“用你给我的身体,教我的技术,和送给我的刀,”电气刀直立在沙的面前,刀身上反照着沙的脸,似是镜面,又似是一双眼睛,“杀了你。”
“你……”
拳头轰然崩溃,意味着这个苟活了太久的男人,终于失去了他谨守的性命。
电气刀沉默地竖立着,刀身不再折射光彩,仿佛墓碑般直立在沙的尸首面前。
片刻之后,他身上伸出了几根电缆,连接上了他“原来”的身体,这具已经被扭曲压扁的机械磕绊着站了起来。
他捡起了地上的刀,刀身闪出一阵电光,随后便被插入了刀柄中。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沙,刀柄微震,最终陷入了静默。
解脱
凌晨两点,焕真打开门,门厅里漆黑一片。合租的室友没有给他留灯。他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回房间,瘫倒在床上,打算就这样睡下。脑子烧得像是火一般热,他感觉嗡嗡的,胀痛,白天思考得太多,他现在感觉脑子像是结住了,一动也不能动。
就这样大概过了两分钟,焕真觉得自己即将睡着的时候,他听见些微风声。一开始以为是窗外在刮风,过了一会儿,他朦胧地意识到那风声是从隔壁传来的。不是电风扇——十月份了,哪有开电风扇的——而是像是巨大的事物在斗室内旋转。
他莫名地无法入睡,于是去敲室友罗成的门。
敲过两下后,罗成无声无息地打开门,在黑夜里,罗成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像是猫。焕真越过他的肩膀,看见房间里似乎空无一物。
“什么事?”
“……睡不着。”焕真叹了口气,疑心自己听错了,“我觉得你好像还没睡。怎么过了凌晨2点还醒着?”
灯亮了,罗成伸手,把焕真邀入屋内。
罗成成为焕真的合租室友已有四个月。在这四个月里两人照面不超过十五次,每次见面的时候会点头。两人在同样一个合租的微信群里,偶尔会提出倾倒垃圾的事情。焕真并不关心罗成的工作,但他心里大概有数。罗成是个瑜伽教练,有时会在客厅里做瑜伽,当罗成在客厅里读书的时候,焕真瞥见过他手边的书,不仅是瑜伽,道家、佛门的书都有,有时还有些英文资料。
“所以,那不是我的错觉。”焕真坐在罗成的床上,看着他摆弄看起来很专业的录音设备和监听耳机,他问了罗成这东西的价格,数字让他有些咋舌,“刚才确实是你发出的声音。”
“很抱歉。我没想到会打扰到你。”罗成有些腼腆地笑,“我进行了一个礼拜的测试。今天晚上才刚找到一些门道。如果打扰到了你……我会想些办法。”
根据罗成的自述,他是一个实修家。而焕真问他具体修炼的是什么时,罗成露出困扰的表情,最后告诉他,自己修行的是“蜕变和解脱”。罗成说,古今中外各种修行,目的大都是超越形骸,将生命晋化去更高的层面。为此,他已有十几年的实修经验,并采集拜访了国内外多种修验传承。
“现在是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比以前要方便很多。”罗成打开笔记本电脑,给焕真看他在国外时曾经参与的研究,“我们在脑科学研究的实践中检验了托马斯·梅青格倒向佛教修行的理念,以及荣格对吕祖《太乙金华宗旨》的研究,那本有名的《金花的秘密》。在德国时我们检查了不同流派的功法在进入深度冥想、禅定和观想时的脑区活动和身体机能,而我后来结合自己的实修经验,想要摸索出一条新颖、可靠、快速出功的实证修行道路。”
“而这就是我找到的道路。”罗成让焕真看他的音频文件夹,“这是‘我外真我’的意识调节音频。我这些天就在录这个。”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焕真一直在思考罗成给他讲述的那些东西。他在公司的新媒体营销部门做内容策划,上班时间找他的人不多。在填表之余,他搜索了一些冥想、修行的神秘学内容,内容大部分指向正念冥想、心理治疗、调节精神和身体等内容。他想起昨晚罗成教了他一些快速入眠的小技巧。
午休时焕真在工位上进行了一次短暂的“深思”,下午工作时,他觉得自己精神很好。
下班回家后,焕真开始向罗成学习“蜕变和解脱”。
罗成自研的“蜕变和解脱”,其最特殊的关要是借助现代录音设备。罗成说古人得需要内部的精神修行到很高层次后,才能深入集体无意识;但现代的脑科学和认知科学已经有了一些方法,可以让一个没有基础的人非常快速地进入那种精神状态。
“关键是一种浑然的忘我。而这种忘我,则可以通过一种直觉性的‘我非我’的认知,去剥开‘我执’。然后这种错位,就可以激活你的灵性。”罗成让焕真录下自己的声音,“而直觉性的‘我非我’,其捷径就是‘听见自己的声音’。我总结了最有效率的自我催眠、把握修行秘奥的台本,而这需要此刻的你、修行的你共同完成。”
焕真随罗成录下三种声音:自己低声诵读秘本的声音、自己在修行时的呼吸声和自己按照一定节奏吹动一个金属铃的声音,然后罗成把三条音轨合成了一个音频文件,传给焕真。让他在自己修行时用耳机听。效果显著,当晚焕真就有了微微的感应。罗成给他制定了一个时间表,大概一个月,罗成说,他就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了。
在遇到罗成前,焕真觉得自己是个等待着裁员的公司边缘人。公司很大,是做保健品的。焕真的工作主要是观察市场数据和思考怎么去做广告投放方案。产品本身的功能很暧昧,罗成的工作很多时候是挑选受众群体喜欢的词,减肥、美容、健康、调理、打倒亚健康、原生态天然材料等等。领导认为产品确实是有好处的,因为它们让客户感觉到“自己正在做出行动”。
“他们放松了,精神和身体就会变好。”领导对每个新来的雇员解释,并提供了详实的调查数据,表明服用了这种天然无害的保健品后,顾客的身心幸福指数有了明显的上升,“效果其实取决于他们花了钱之后很安心。而我们就是为他们制造这种安心感的人。我们通过让他们感觉良好,而让他们真的状态良好。”
焕真认为自己的才能主要在于理解和贴近消费者的内心,他制作的文案总是最好、最有趣也最令人舒适的。焕真很擅长细致地为每一款子产品去做客户调研,他有着极高的耐心去一个个打电话,询问服用后的疗效,他认同领导的观点,并把这种回访也当做是一种自己提供的产品。在跟随罗成修行之后,罗成告诉他,焕真其实已经进入了亚健康状态。
“你上班的时候需要付出太多的精神能量。”某晚罗成指导他进一步修行的时候说,“消耗了神意,却又不能快速补充,就会变得像漏水的桶一样。等水漏到底了,人也就垮了。古时候的人对心神消耗不大,所以修行起来积累也快;现代人心神消耗多,也没有很多靠自然休息来补充的时间,所以修行有成的人很少。”
一个月后,焕真进入了下一个阶段,他重新变得神采奕奕,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某天午休的时候,领导拍醒正在探索心外之境的焕真,把他带去小会议室,跟他说他已经是小组长了,会有一次提前半年的调薪。
夜里,焕真问了罗成一个问题:罗成现在修炼到了什么水平?
罗成笑了笑,邀请他一起入静。这一次,罗成让焕真戴上他的耳机。
在甚深定境中,罗成(他在意识界里是一个炽热的符号/一团光聚成的人)告诉焕真,自己之前有积累,进境快,现在比焕真高了大概四到五个境界。他带领焕真来到的是集体无意识的甚深部,这里可以看到的是流动聚散的意识形态符号和世界的更稀薄(或者更真实)的边界,罗成讲了很多关于语言边界、纯粹灵性的解构和建构、许多只能通过他心通来传达的概念而无法落于文字。
焕真看到的甚深部是弥漫着迷雾的树林,和罗成游荡在这片树林里的时候他感受到了纯粹的喜悦,但离开罗成时则又感觉到迷失于其中的惶恐。罗成告诉他,在天顶之外有着诸多的星体,那些是历史上的大修行者,或者说他们在无意识的世界里留下的痕迹。“那些是洞”,罗成幽密地低语嗡鸣,“那是他们离开世界时留下的洞”。
与罗成深入意识界后,焕真时常感觉到他已经不再认识自己曾经感觉到亲密的罗成了。他为自己的好友感觉到高兴的同时,也有些失落地意识到罗成离他越来越远。他要上班,所以很难关注到罗成的近况。罗成似乎吃得越来越少,也不睡觉,只是整天整夜地戴着耳机冥想。现在焕真去请教他问题,罗成也会解答,但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焕真感觉自己的好友的目光越过自己,在看一个很遥远的,不属于这里的地方。
有天下午,领导又把焕真叫进办公室,问他最近是不是在回访电话里问了很多奇怪的问题。焕真才发现自己因为过度思念着罗成和修行,把很多客户也当作了自己的朋友。他听了一会儿自己的回访录音,在电话里,自己深长地呼吸,和客户聊着最近的梦境,和万事万物的表象下所流动的符号、符号下涌动的无明。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喜欢你。”领导缓缓地说,“有不少人打电话到我们部门来咨询你。”
“这是到了这个阶段的自然现象。”焕真说,“他们会自然地被我吸引。”
领导盯着焕真,有好一会儿没说话,最后道:“你很适合销售部门,有领导对你很感兴趣,想让你去主导一个新的品牌。”
那天晚上,焕真自己独力进入了那片树林,罗成已经在那里等待许久。
“祝贺你。”焕真对自己的朋友传达发自内心的,淡淡的喜悦,“我见证这一切。”
你可以和我一起走。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对他说。我有预感,天空上很冷。
“我也一起吗?”焕真问。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点了点头。
在这个时刻,焕真想起了一切过去。他的家庭,正在老去的父亲母亲,曾经等待和被等待着的许多人。他的爱和被遗弃的爱。他已成就的一切和尚未成就的一切。所有观念符号赠与他的重量,他低头看见自己的双脚沉重地踏在地上。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轻轻地震动,温柔地飞向天空。树林中的雾气短暂地退开,让焕真看见了晴朗、明亮的语言的边界,那寒冷的世界之外。一轮新的灵光越过天壳,前往时间、存在、被认知之外的未知地。
那晚过后,罗成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再留下任何痕迹,他的身体凭空消失了。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也没有人问过是否这里曾有一个名叫罗成的人。有人说那天夜里夜空裂开了几分钟,幽暗的星空里有一张通向世界深处的巨口。
四个月后,公司的产品线上推出了一款新颖的产品:“蜕变与解脱”音波瑜伽课程。
焕真从罗成的笔记本电脑里找到了足够多的资料,在整理后推出了这一款为商务人士定制的高端保健产品。它从人类古老的修验智慧中起源,并结合了现代心理研究、认知科学和脑神经科学的尖端技术,再度发现了荣格、瑜伽、超心理学的诸多秘奥,重新阐述和吸收了四禅八定、脉轮理论和中国内丹术的最精华部分,一对一地为你量身打造训练学习课程。最不能错过的是,现在购买不仅有五折优惠,还可以分期十四个月付款。
作者:烤鱼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科罗教授心满意足地站起身,关掉了显示屏。实验大获成功,一直以来压在他肩膀上的沉重负担像是被拖进回收站一键清空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飞快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像逃跑似的离开研究所。天知道他有多久没有回家了!作为生物科技研究所的主任研究员,科罗教授以他天才般的创造力成为了研究所里不可或缺的存在。毫不夸张地说,研究所离开了科罗教授,就仿佛一台没有发动机的汽车。
科罗教授乐意把自己奉献给科学事业,但并不代表他愿意奉献自己的全部。持续进行了太久令人身心俱疲的工作后,科罗教授终于忍无可忍,决定逃离这里。
于是他进行了实验,实验相当成功,他从今以后再也不用到研究所来了。科罗教授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在他行驶在回家路上的时候,连续的红灯也无法破坏他的好心情。
他开始畅想自己未来的生活。自然地,作为一个出色的科研工作者,他积累了相当大的一笔资产。他可以用这笔钱买下一座海边的别墅,每天听着海浪的声音醒来,然后在沙滩上把自己的皮肤晒成古铜色。环游世界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比起这个,他更喜欢待在家里,全情投入于最新的体感游戏设备。他已经买了一台,只是根本没有时间体验,不过不要紧,从现在开始,他拥有了足够多的时间。
想到这里,科罗教授放肆地大笑起来。他停好车子,迫不及待地用钥匙打开房门,向着空荡荡的房间大喊:“我回来了!”
科罗教授理应早点发现异状,只是一时的兴奋挤走了他的理性,让他忽视了房间里若有若无的披萨饼味。因此在彩带“嘭”的一声,从礼炮里喷到他脸上的时候,他对此毫无准备,惊恐万分地后退几步,重重地撞上了身后的铁门。
“欢迎回家!”
惊魂未定的科罗教授颤抖地看向面前的几人。除了他以外,这里一共有三个人,每个人都拿着一个礼花筒,对科罗教授露出如出一辙的笑容。令人惊恐的是,他们每个人都长着和科罗教授一模一样的脸。
“你来的正好,披萨还没凉透,坐下吃吧。”左边的科罗说。
“我们还以为你会来得更早一些。”右边的科罗说。
“根据统计,间隔在缩短。不过也不排除有意外。”中间的科罗说。他看了仍在发抖的科罗一眼,伸手搀扶他:“吓坏了?没关系,大部分人都是这样。除了第一个。”
科罗教授勉强从冲击中恢复了一些。
“这么说,我不是第一个?”他跟着科罗们来到客厅,他们往他手里塞了块披萨,尚有余温。
“我们都不是。这里住不下那么多,1号到5号都去了海边的别墅,”科罗之一说。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是11号,他们两个是13和17号。”
都是质数,科罗教授想。这个发现让他找回了一点平静。他又吃了点披萨,觉得自己好多了。
“那我是几号?”他尽量保持心平气和,好让自己不被接下来的数字吓倒。
“27号。”科罗13回答。这让科罗教授感到安慰,比他预估的最坏情况还要好上一些。
“那他们都在哪儿呢?”
“我们买下了一栋公寓,大部分的人都在那里了。我们几个负责留在这里,给新来的说明情况。”科罗17说。
“我的天啊……”科罗叹气。他从来没有预想到这种状况,这是他的失误,也是所有科罗的失误。随即他又想到了关键的一点:“那,我的存款……”他看到几个科罗的眼神,立刻改了口,“我是说,我们的存款,还有多少?”
“仍然足够我们维持生活,不过仅仅是目前。”一个科罗说。
“预计在科罗增加到35人时达到饱和,届时我们会出售海边的别墅。”另一个科罗说。
“天啊,就没人想想办法,停止这一切吗?”科罗教授大叫,“这世界上一模一样的我,已经有二十八个了!”
三个科罗一齐盯着他,于是科罗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
为了摆脱工作,科罗教授想方设法克隆了自己。
光是克隆人的身体可不够,想要克隆人能够完美地代替自己工作,科罗教授的记忆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如果克隆人知道自己是复制品,怎么可能乖乖配合科罗教授呢?于是科罗又把关于克隆的记忆从克隆人脑中删去,自觉这样万无一失。
但是科罗教授毕竟是科罗教授,他对工作的厌倦早晚会压垮他,让他产生克隆自己的念头,并付诸实施。就这样,科罗教授一个接一个地复制自身,不断地用另一个自己代替自己工作,可以预见的是,在科罗教授的存款用完之前,这样的循环会一直持续下去。
所有的科罗都心知肚明,想要打破这样的循环非常容易,只要他们肯把一切都告诉最新的那个科罗,但是无论是哪个科罗,都不会这么做。
四个科罗倒在沙发上,异口同声地发出沉重的叹息:
“实在是不想工作啊……”
“……十一月二十九日十七点三十分,超人5001号巡查结束。报告完毕。”
阴沉的幕布上,一片片奇形怪状的云被无形的手推出地平线,镶上石膏边的乳黄薄片贴在不起眼的位置摇摇欲坠。太阳正迟疑着向一朵又一朵地毯伸出足尖
我靠在灰色的墙上抬起头,失去焦距的双眼盯着灰蓝色的天空,放空全部,任凭舌头和嘴唇念出员工守则要求报告的每一个字。那些“超人任务”。
下班回家行色匆匆的人群成为了他的保护色。我暗自琢磨着要去左拐路口的全家顺一瓶可乐,去旁边的街区等1002号下班。
“声纹解锁,验证完毕。感谢您对这条街区的贡献,接下来请您去弧科技园内集合……”颤抖着手指像是瞎掉的老麻雀在寻找谷堆,胡乱地戳向电话的图标,四五下那不适的声音才戛然而止。虽然从入职以来那个声音已经听过千百次,但那种撕裂的疼痛的一切隐秘的情感总会被它从黑幕中扯出来。
我把手机往拉链里一丢,背上包背离这处高楼林立的街道。
灰蓝色的风衣在阳光下闪烁,黄昏将至。
他早已在路口等我了。我朝1002号挥了挥手。两个穿着灰蓝色衣服的人互相打量着,走到了一起。
虽然不是同期入职,但我们自相识后就一直形影不离,我总感觉1002号的是藏在记忆里一个熟悉的留白,他身上有一股香樟木的味道,尽管我看不清他的脸,但能感觉到他正在微笑。
“随意食用外面的食物不合规定。”
一道亮红色划破了凝固的空气,1002号顺手接住了可乐。单手撬开了金属环,雪白的小泡沫滚动着溢出铝制的罐口,被他嘴唇截出了去路。靠在灰色的石墙边一饮而尽。
“辛苦了。我们现在回去吧。”1002号蹭了蹭嘴角的可乐,领起他的手提袋。
“你先走,我丢个垃圾。”我挥着手推着1002号往前走了几步,一个人转进了弄堂里。大脑着熟记的地图指引我往前三十米有一个装可回收物的蓝色大垃圾桶。那是一个红砖砌起的老居民区,锈迹斑斑的铁管从阳台拔出枝条,只为了让那些阴湿的角落漏出阳光。哪养的猫忽然叫了一声。春天明明还没到呢,我想。
鬼使神差地,我抬起头。猩红如血的夕阳下,一个少年从天台下坠,单薄的身影仿佛马上就要变成被吹散的云。有一瞬间我好像看到那个少年扭头看向我,对我意味深长地眨了眨眼睛。他仰身落下,只有灼热的夕阳占满了他的眼眶。随后街角特意空出的位置开了一朵和落日一样颜色的花,飞扬的灰像是大雾,这条获得生命的胡同埋葬了了这条死亡。居民区仍然寂静到难以忍受,连猫叫都消失了,只有地面对车轮疼痛的呼救纠葛在唯一的出口。
我转身回到了主干道,各式各样的人的汽车如同流水一样来去,掩盖了一场怪异的葬礼。所有人都在行进,这个扭曲的悲剧已经被水汽蒸发消失了。
“喂!你那发生了什么吗?”只有听到巨响的1002号远远的地看着我,试图向我确认一切都正常。
我加速向前跑,跌跌撞撞地揪住了1002号的衣角,按耐住视网膜的刺痛,试图告诉自己一切都顺利。但是那些问题,我的心中已控制不住那些东西滋长,壮大成随时会摧毁我们的东西。
或许我用了一种很受伤的眼神看着1002号。尽管我看不清他的脸,但他架起我的肩膀的手臂在颤抖,把我生拖硬拽回了标着1002号的房间。
“我们的员工守则上有注明人类会主动选择自己死亡吗?”我瘫倒在1002号的床上,看着雪白浴巾漏出浅棕色的肌肉。他从浴室出来,蒸腾的水汽正如那少年周围萦绕的一样。
“主动选择死亡?那是什么”他疑惑地看着我。
“就像上周你解决的那些谋杀案未遂一样,一个人杀死一个人,凶手和犯人是同一个人一样。”我试图用我不多的语言解释我看到的场景,“刚刚那个居民区顶楼有一个男孩,他掉了下来,但是楼房有护栏,他的背后没有任何一双手、一只脚、一个多余推力。天台上只有他一个人。”
1002号闭上眼睛沉默了一会儿,我知道他在检索记忆。“正式发布的守则更换了三版,我都有印象,从未出现过相关资料或是解释。”
“或许我们要和上司汇报一下?”我握住他的手,刚刚被热水冲刷的滚烫到我的手上,某种力量通过这种连接交汇到一起。
“还是算了吧。”我翻了一个身背对着1002号蜷缩在一起。我还有好多疑问都没有告诉他。我感觉他的眼神穿透了我的背,上下打量着我的心。我并不喜欢这种感觉……
我直视着一个又一个伸出的探头,泄愤似地用力剁在走廊的白色瓷砖上。那些阴影终于在独处的时候探出头。
我从包中取出手册,翻到那句刻在记忆里的话,轻声读了出来:“「超人」的存在是为了排除所有的有害因素,先由计算机采集数据综合分析后将有害的可能下发任务给「超人」,而后一一排查……”
我们轮流值班在街道上扫荡,只要联通网络,信号发布,一个一个「超人」便抵达。那些抢劫、谋杀、威胁,那些叫嚣、愤怒和痛苦都被我们轻松地解决掉。唯独这种行为,既没有被检测也没有被提示。我在引擎上检索了类似的词语,却没有任何回应。那是怎样的情感呢。我苦思冥想着体会着,却像是撞到了一面白墙。什么感觉不到,只有疼痛……
突然,一个巨大的“我”字挤开了乱成一团的思绪。
我是谁?
我睁开眼,四处是白墙。一个声音告诉我,我的名字是5001号。录入的信息要求我们的每一秒都为了成为「超人」而训练,为了保护人类而活着。我没有脸,只有七个个空洞以供我的五感舒张。我们靠猎取人类的负面欲望为生?
床头的机械钟响起十点的提示音,好像是一首熟悉的儿歌。我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却感觉到被单顺着衣领将我拖回了床,不应该说是牢笼。先是窒息感,而后是黑。
“睡吧。”我听到谁在说话。
–
清晨,我靠着1002号坐在餐厅,对着面前烤糊的蒸饺发怵。和我同期的5003号引着一个身形较矮的陌生「超人」到处晃悠,“好久没见了你们了,这是我带的新人。”他把那个矮个子一把扯到了我们桌前“这是未来的1119号。”
我揉了揉眼睛,像是被眼前的景象烫伤了。站在两米前的矮个子的轮廓与那天跌落的少年被金边勾勒出的线条一摸一样。
“你的新人看着挺机灵,有机会也来我这学习学习。”1002号突然把我的手臂箍紧了。惊恐让我感受不到深嵌皮肤的疼痛。我死死地盯着1119号,试图从他的口中套出前几日的行程,却被狡猾的5003打了几个马虎眼混了过去,他一向是上级的宠儿。
“小心一点,最近你们的几条街不太平。”走之前5003号用力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耳语道。我感受着身旁的1002号急促的呼吸,嗓子突然被堵住了。
我心猿意马地走在执勤的路上。几个高矮不齐的孩子背着书包似乎正要走去上学,他们看到我的脸后忍不住一齐尖声大叫。在这之前我从未注意过真实的人类,我只是在执行任务,然后回到房间和1002号待在一起,从前的我已经满足了。
街道奇异地空旷,流窜的风游走着带来阴沉的乌云,稀疏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一会儿又停止了。背后突然冲来一个不知道编号的陌生「超人」,湿透的脸上夹杂着汗水和雨水:“嘿,你,没接到消息吗?第四街区的一个「超人」被抗议组织劫持了,需要增员。一起去吧!”
那是1002号今天执勤的目的地。我扔下包慌乱地狂奔向阴云密布的第二街区,接着是第三街区,第四街区的距离徒然被拉远。
“所有人停止前进,听到了吗?所有人停止!”话筒内疲惫的声音喘了一口气,接着说道:“你们这些怪物,入侵者!偷偷摸摸侵占我们人类的城市,自诩保护者,监控我们人类的生活!我要求你们所有人退出这个城市!不然,我就把你们的伙伴杀了!”
“你们不是自以为是人类吗?那么为了自己的同伴滚出城市!”那个男人声嘶力竭地吼叫着。
腿如灌铅一样迈出一步,两步。我远远地看着被炸毁的黑漆漆的楼房。数十个「超人」四散在周围,注视着喇叭后的似有似无的人影。
“各单位注意,进攻。”
没有感情的声音在我耳庞盘旋。执行,执行!我的大脑告诉我。停下!1002号还在里面!微弱的声音在叫嚣。思想被撕扯成两半,我的腿僵直地杵在地面,眼睛不受控制地看向四周,我的朋友、同事、家人们前仆后继地向前,几个埋在地下的自制武器爆炸,但它对他们毫无效果。楼房摇摇欲坠。反抗者疯狂地笑着,仿佛在千百次地告诉你,你并不属于我们。
他们扑向疯狂的反抗者,而我的1002,像是一个残破的娃娃落在他们脚旁 ,他的眼睛已经暗淡无光了。或许这个人类早已预料到我们的行为,刀刃贯穿1002号的全身,高高挑起在我们每个人一样的白色的脸。掩藏着的皮肤露了出来,他的脸像是一个灰绿色的皮套耷拉在干枯的骨肉上。那是一个三四十岁的黑发女人,这张脸疲惫而又美丽……我的大脑如同触电一样疼痛。
“割下反抗者的头。”声音又下达了残酷命令。
我看着在餐厅时笑呵呵的5002号抬起手,握住了垂死男人肮脏的脖子。
“卡擦。”那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所有「超人」撤出这里,马上由后勤人员接手清扫。”
“1002号会被带到哪里?”我询问道。
“里面的躯壳已经不是「超人」了。”
“他会被带到哪里?”
“这是机密。”那个声音笑着回答。
我抓了一样东西,跑出1002号的房间,冲向1119号房间,那还是一个刚刚完工的屋子,油漆未干,1119号探出头诧异地看着我:“你是?” 我拉着他的手腕冲出这栋楼。
撬开门锁,我们穿越过一个又一个厂房,为了对抗轰隆的噪音,我大声地说:“你还记得你是谁吗?”工厂,或者说是停尸间摆放的一具具的尸体时而完整时而缺损,让1119号失了神。
“我们曾经都是人啊!”下一个工厂的流水线上几十米相隔只有一具穿戴整齐的尸体一套路通往热气腾腾的焚尸炉,另一条路正送往一个巨大的黑色工厂。
“你曾经是一个自杀者,你从楼上跳了下来。而后你的尸体被送到了这里。”透明的玻璃隔开了几十具被禁锢的尸体,它们被仪器包裹,正因为输送什么能量而痛苦颤抖。
我们奔跑着走到我们第二次出生的白色房间。一叠叠白色的面具,灰色的风衣被封在铁柜中。
“你想要活着吗?”我呆望着那个熟悉的场景。
“想!”少年说道。
我带着他翻过我和1002号曾经为了翘班而找到的那座矮墙,乘着风声从密林的斜坡上滚了下去。
我和少年坐在公路上,风衣已经碎成了烂布一条一条被夜晚的风吹得飘摇,我摸出怀里的可乐,打开喝了一口。伸手向天空的姐姐敬了一口。
作者:巴珑
评论要求:随意
注:滑铲选手抱佛脚慎入,一些负面情绪慎入。
宜臼
我不希望父亲死去,但这样的结果,是我始料未及。可怜京城百姓,遭戎人烧杀抢掠……外公居然相信他们能像我们一样尊礼守约,简直难以置信。
也许,事情可以不这样发展……
也许一开始,王位也好,权力也罢,都交给伯服就好了。伯服虽年纪小,但乖巧懂事,将来一定堪当大任。
所以后来父亲废了我这个太子,立了伯服,我以为也不是什么坏事。我只担心母亲因此受累,她又做错了什么呢?
所以外公准备借助戎人的力量帮我夺回太子位,一开始我不赞成,但是想到母亲的处境,我就答应了。我担心戎人肆无忌惮,一再要求他们帮我夺位就好,也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可如今的结果……也许是最坏的结果了。
申侯
为女儿夺回后位,为外孙夺回太子位,我尽力做了我能做的一切。后世说我外戚干政也好,引狼入室也罢,骂名都由我来担。只要我的女儿和外孙拿回他们应得的,我就心满意足。
戎王做得过火,镐京满目疮痍,都还在意料之内。可他们竟杀害天子!杀害天子!异族果然不可信!我许了他们吃穿用度、田地美人,他们贪得无厌,他们欺人太甚!
戎王
周人真有意思。
老人、小孩、女人,我都喜欢,唯独不喜欢男人,尤其是他们的王。我答应了老人和小孩的要求,救出女人,不杀他们的王。我要求部下克制,善待老人小孩和女人……可有时候,你知道,打仗的时候,武器不长眼睛,冲锋的战士难免失控。中原的城市又窄又挤,人和房子又多又密,军人列队还要藏在人群里,我和我的战士们已经非常小心翼翼。
你看,我还让他们的王离开了城市。他不跑,也许我还能放过他。他带着美人跑了。然后在我要拿女人的时候他非要上前来受死……
周人真有意思。可我喜欢女人,尤其是美女。
伯服
父亲废了太子哥哥,立我为太子,他们对我说,这是多好的事呀。可这件事伤害了太子哥哥。父亲和母亲恩爱和睦,这不是好事吗?可这样却伤害了王后。
太子哥哥这么好,王后这么和善,因为我而让他们难过,我也很难过。
我以为王后是王后,母亲是母亲。如今母亲成了王后,那王后呢?他们说母亲不爱笑,但她常对我笑。她对我说,王后和母亲,都是可怜人,要是以后我真的成了王,要善待我的女人。那什么叫我的女人?
坏人来的时候,父亲带着母亲和我一起走。马车被护卫在中间,但是坏人太厉害了,我们的护卫全被击败。
坏人看着母亲,我想起她对我说的话。如果我真的成了王,我一定善待我的女人。
褒姒
女人走进王宫,意味着悲剧的开始。尤其是受宠的女人。你受宠的同时,别人受冷,而总有一天,对你的宠幸也会过去。而当宠幸你的人,是一个疯子,这悲剧或许还会披上一层闹剧的外衣,说不定也因此,女人的下场会更加惨烈。
他要我笑,要我再笑,一再一再要我笑。我从来不曾忤逆,每次都配合笑。可他嫌不够,嫌不真,嫌不美。他说,有人见过我最美的笑。我无法理解,我尽我所能去笑。
所以他无故召集诸侯的时候,我笑得无法自已,因为我仿佛看到自己死无葬身之地的将来。
他是个疯子。
宫湦
他们说山崩地震、戎狄入侵,都是我的过失。无稽之谈。
自然灾害自古而有,有什么稀奇。戎狄之患,我父祖就从未停止过抵抗。宠幸妃子,也是平常至极。褒姒美丽娴静,立她为后有何不妥?伯服从小乖巧机灵,立他为太子,有什么不对?
可恨戎狄匪患神出鬼没,无法捉摸,要召集诸侯共战,非得挥之即来不可,何来戏谑!可恨人心难测,有人忘恩负义,有人包藏祸心。有人竟引来敌人杀害国人,这是何等居心!一朝天子,何至于此。
宜臼
那天从戎地归来,我感到事有不妥,请太史令帮我卜卦。我不懂卦象也不懂星象。当时,太史令从星盘回头,眯起眼睛看我。他说,前朝遗物,信则有,不信则无。他说他无法说出我这样做是否正确,但是星盘只显示它能看到的。
他说,你能得到王位,但会失去天下。
当时我无法理解这句仿佛判决我人生的话。而借助外人之力达到我自己的目的,似乎成了我面对所有困难无法绕开的道路。诸侯的力量,父亲没能驾驭,就让我来试试吧。
也许这是侥幸心理,但这也是我能找到的唯一办法。
[引用]周幽王宫湦废申后及太子宜臼,立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申后父申侯引犬戎攻破镐京。幽王被杀于骊山,诸侯拥立太子宜臼为王,是为平王。
镐京受损严重残破不堪,又近戎、狄等外患,平王即位后在郑、秦、晋等诸侯护卫下,迁都至雒邑。[/引用]
妖物虽然被封印了起来,它的低喃依然在四周回响。珠子也在地上震颤不已,仿佛随时都能挣脱。晴明弯腰,用手指捏着符把珠子捡了起来,眼底微微红光闪过,垂死挣扎的妖物终于安静了下来,四周的雾气也瞬间退散开来。
阴冷的湿意缓缓褪去,地上的桃花微微颤动了一下,缓缓的睁开了双眼。她的眼神十分迷离,仿佛刚从梦境中苏醒,过了一会才缓缓的抬起头环顾四周。
晴明把妖物收进了怀里,转身在桃花的面前蹲下,轻声的询问:“姑娘,你还好吗?”
桃花的脸上闪过惊慌的神情,但随即又似乎想起了什么,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她慢慢的撑起了上半身,斜斜的坐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长叹。
“公子……我想起来了。”她轻声啜泣了起来,“其实我早已经死了。那日被土匪追赶,摔下悬崖,我的胸膛被桃枝穿过,一腔热血全都融入了这千年古桃,魂魄也依附其上。这桃树本是天上异种,落入这寒山阴泉,吸天地灵气,早就有了精魂,加上我的肉身,终于修炼成形。它虽然是无法移动的树木,但凭着我的肉体,便可在一日内穿行于这桃花泉水所涉及的所有地区。”
晴明安静的听着这个不幸女孩的述说,有些事情他来之前早有推断,如今为祸这片山岭的罪魁祸首已经伏诛,与他所猜测的果然出入不大。
“怨恨和不甘让我无法平静的接受死亡,我还没有见过未来的夫君,我的家人也不知道我发生了什么,那些作恶的土匪还在逍遥自在,我好恨!”桃花握紧了拳头,咬牙从地上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向屋外。原本插在她发髻上的桃枝,花瓣纷纷飘落凋零,落在地上后瞬间化作了尘土,仿佛预示着本体的衰弱。
晴明跟在桃花的身后,出了桃树伸展出的木屋。他们前脚刚刚迈出门槛,木屋的墙壁屋顶地板全部开始扭曲收缩,最后在吱吱呀呀的声响中变成了桃树上的一个巨大结瘤。
原本环绕在桃树边的溪流,现在变得清澈无比。花毯一样的落花已经完全溶于水中,那层厚厚的水雾也跟着散去,唯有一丝淡淡的桃花香气还残留在夜色中。古老桃树的花瓣如同鹅毛大雪一样纷纷落下,不曾落地便消散于空中。满树华冠居然在短短的几分钟消失殆尽,仿佛燃烬的火炬。
“我与那泉水相依而生,这山阴冷僻,若不是它供我天地精华,此树早就枯死多年。现在你已经收了泉水,不如也收了我这身枯骨。这么多年,它们虽然从未直接让我面对,但我也隐约知道一些,它们利用我酿造的桃花涧上香,夺人魂魄。这酒会让饮用者一点一滴遗忘往事,失魂落魄,最终不可自控的来到这座山谷,葬身溪水之下。”
桃花虚弱的依靠在树上,纤细的手抚摸着粗壮的树干,把额头抵了上去:“一开始,我只是想要复仇,去找到那些土匪,杀了他们。但后来,吃人的感觉太好了,所以猎物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我早已经堕落成为比土匪还要可怕的妖魔,每天浑浑噩噩的苟延馋喘。”
她抬起头,用泛红的双眼看向面前的年轻人,请求道:“你是阴阳师吧,我刚才虽然肉体昏迷,但意识还能听到外面的交谈。我作恶这么多年,也到了该伏法的时候了,只请求你能把我的遗物送回家乡,在我父母的坟边埋下,让我这孤苦伶仃的女子能够回家。”
晴明微微歪了歪脑袋,露出了一个有点困惑的笑容。
“我想姑娘误会了,我来捉妖并非为了他人所托,而是我相中了你。坊间传闻,这莽莽云山之中有桃花妖,能幻化庭院,能酿造美酒。我一介游民,四处漂泊,想要寻找一处青山绿水之地,携灵秀聪慧之朋共筑家园,不知姑娘可愿与我同行?
“……”桃花瞪大了眼睛,“你不是阴阳寮派来抓我的?”
“不啊,他们不来抓我就不错了。”晴明嘴角勾出了一个迷人的弧度,可笑意并没有深入到眼睛里。
“……为什么?”桃花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晴明只是微微的笑着,给她吃了一个软钉子。知道眼前之人实力远超自己,问也问不出什么名堂,桃花干脆放弃了追问,而是专注目前自己遇到的难题。“我的本体扎根于此,如今滋养我的灵泉已经被你封印,我正在枯萎,要不了半个时辰,就会完全消亡,你又如何带我离开?”
晴明刷的一下掏出了刚才封印水妖时的折扇,挑眉笑道:“这有何难。”
他单手结印,一个巨大的光圈以他为中心往四周扩散开来,一下子把桃树覆盖的范围全部笼罩住。折扇在他手中翻飞了一下,啪的一下散出了星尘一样的光芒,这些法力形成的咒语把整片土地包裹了起来,化作光带飞向天空。
“准备好去新家了吗?”晴明把手掌拍在地面之前轻声问道。
桃花紧张的握紧了衣角,毅然的点了点头。眼前的人虽然正邪难分,自己也没有什么选择,但相比较毫无声息的消亡,去一个新的地方,开启一段新的人生,是谁都无法拒绝的。
“金光千里,通!”随着一声清脆的咒令,整片土地都开始散发出金色的光芒,古老的桃树和它脚下沉重的岩石土地全部在咒语种化作了轻盈的金色光点,涌向天空,飞往全新的家园。
“你会喜欢我的庭院的,桃花。”晴明握住了桃花妖的手,如此承诺着。
作者:香无妄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老王最近总觉得家里头有响动。
这响动说不清道不明,隐隐约约有觉得,等到凝神去听了,又没了动静。这响动总是在老王半睡半醒的时候响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老王在家里看着报纸眼皮打架,迷迷糊糊间就会听到有什么东西在蛄涌,等到清醒点又啥也听不到了。
这事刚发生的时候,老王还仔细的分析分析到底是来自梦里还是现实。等到次数多了,老王才确信屋子里确实有响动。可到底是什么响动,他又实在分辨不出来。
可别是糟了老鼠。老王念头一起,他就在整个屋子里转了几圈,愣是一个老鼠洞都没发现,一粒老鼠屎也没瞧着。
周末的时候儿子儿媳带着孙子来吃饭,他把这事说了,儿子不以为然,儿媳忙着追小祖宗喂饭,谁也没把老王的话听进去。只当他是一个人住久了出现了幻觉。
莫非真是幻觉。老王有点不确信,但又不愿意承认,毕竟自己还不到七十,万一真有点什么毛病,儿子儿媳就会合计着要把自己往养老院送,美其名曰更好地照料。
关于养老院这个事,儿子儿媳早两年就提过,先是话里话外说起院子里谁家谁谁家的父母送了过去,养老院生活丰富有乐趣,那些老人送了过去过得开心都不想回来。
3老人们开心不开心老王不知道,只是在院子里遛弯的时候看见谁家还有谁谁家的年轻人眉目舒展,一股子神清气爽的劲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最近遇见了什么升职发财的好事。
老王有天忍不住瞒着儿子坐车到了那郊外的养老院,从外边看起来跟市里那些医院办公楼没什么两样,里面有草坪,亭台,瞧上去环境比小区还好。他假意是自己想住提前来看看养老院的,在门口说了几句就受到热情的招待,前台领着他在养老院里转了一大圈,老人们看书的看书,打牌的打牌,还有些身子骨矫健的还能打打门球,看起来倒是其乐融融的景象。
巧的是遇到了谁家那老头正在看书,脸上戴一副老花镜,头上顶一副近视眼镜,听见老王打招呼一边眯着眼睛向他瞧来,一边将老花镜取下把头顶那副眼镜戴上。
前台见老王遇到了熟人,很通情达理地让他们先聊聊。
老王上下打量了一番老头,看他似乎是比家里还胖了点,心里便宽松了点,干脆坐到老头边上寒暄起来。
“这地儿怎么样?”
“还成。”老头应和了一声,朝不远处努努嘴,“我倒是每天看看闲书也没啥事,倒是她又是门球又是太极,充实得很。”
“伙食呢?我瞧着你似乎胖了点。”老王拍了拍老头开起了玩笑。
“还行吧。”老头似乎有些出神,心不在焉地夸了夸,“三荤一素一汤,营养均衡,要是不满意大锅饭,也可以单独点小炒,加点钱就是了。”
老王听到竟真生出点羡慕来:“那听起来,倒也生活不错。”
“嗯。”老头应了声,停顿了半晌,也不知道是跟老王还是跟自己说,“是挺好的,给孩子们少点负担,他们也不用老挂心我们。”
老王点点头,一时之间竟觉得养老院也没有想象的糟糕,甚至觉得住过来是不是可以解解寂寞。
临走的时候,老王随口问起了另一家的老头,谁家的老头朝后指了指:“他啊,不能自理,在后面那栋楼里呢。”
“这么好的太阳,也不出来晒晒?”
老头笑了笑,“就那么几个人,哪里搭理得过来。”
送老王到院门口,这老头突然扭捏了起来,半晌才支支吾吾对老王道:“要是方便的话,跟我家那小子说一声,带毛毛来看看我们呗,我家那口子想毛毛了。”
老王纳罕道:“你想是想,回去看看不就得了吗?”
老头面上露出些苦涩的笑意:“我也想,到这里不行啊,家属不签字走不了。”
老王走的时候,见着站在门口的老头,下午的太阳落到了大楼的后头,投射的阴影像一头恶兽。
这下,老王在儿子儿媳面前他也不再提起什么响动了。
后来的日子,老王虽说跟那家提了那么几句,但瞧着那家儿子嗯嗯啊啊的样子,就知道没往心里头去。
响动还是有的,老王也再没管过它,全当家里养了只大耗子,有时候一个人窝在屋里头,恍惚间听到了,倒颇有些排解寂寞的滋味。
又过了几个月,这天中午儿子儿媳吃了饭没急着走,反而在老王面前吭哧吭哧了一会儿。老王瞧着儿子的样子,竟忍不住背后一激灵。
“怎么了。”老王也不知道自己的神色是否够和蔼。
“这段时间我跟小艾工作越来越忙,可能有点顾不上您这边。”
“没事儿,我自己又不是不能照顾自己。”
儿媳推了推儿子,开口道:“爸,他不是这个意思,是看您年纪也大了,怕您在家里有个头疼脑热的顾念不上。”
儿子接口道:“万一,万一要是在家里摔了,爸,我不是说不好听,这人就怕个万一。”
“怎么,你们俩改主意了,是要搬过来跟我住了?”老王自然知道儿子不是这个意思,但瞧着他们如同吞了苍蝇般哑口无言的样子,心里不免有些畅快。
“我和小艾早出晚归的,何况囡囡还要小艾妈妈管着呢。”儿子半晌咽了口水道。
“哦。”老王哦了一声。
儿子小心翼翼道:“我们是这样想的,要不您也跟隔壁李叔一样去养老院住上一段时间呗,我听说环境不错的,李叔他们在那边生活的也不错,都不想回来了。”
儿媳忙接口道:“爸,您先去住一个月看看呗,要不一个星期也行,要是觉得不好,继续回来住就是。”
老王抬头看向儿子儿媳,慢悠悠问道:“到时我还回的来吗?”
儿子儿媳脸色一僵,儿媳忙开口道:“爸您说哪门子话,您要是想回来,谁还能拦着你不成?”
老王呵呵笑了。
他道:“我就是随口说说。”
儿子试探着问:“爸,要不您看……”
老王注视着儿子儿媳,见他们眼里有期盼,有担忧,有忐忑,唯独没有不舍。
“那……住两天试试吧。”
老王松了口。
话音未落,老王见儿子儿媳两人露出了舒心的笑意,比好多年见过的笑意都轻松。
作者:绿鲤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BGM:《また明日》by JUJU
备注:CP为我的OC歌纳·瑰琉斯&亲友的OC弗赛特 HPparo。
在企划期间有少年时代的故事,可以先看也可以不看。
其一《门外》 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476/
其二《小爪子》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477/
穿过晨雾弥漫的森林,到达小时候作为秘密基地的树屋的时候,弗赛特出乎意料地看到了一个人影在树屋下仰望着那里。这地方向来人迹罕至,自己也是冲着这一点,偶然心血来潮过来修缮,好在里面开辟一间自己的魔法工作室。过去他连儿时的伙伴都不曾带来过这间树屋,那个人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看来不能立刻开始树屋的修缮了,弗赛特把魔杖往袖子深处藏了藏,但是并不打算离开。不管是谁,打个招呼应该不久就会走的,这深山老林里对手无寸铁的麻瓜来说太危险。他走上前去,对那个背影打了个招呼:“您好,林子里这么潮,请问您是来这儿干什么呢?”
树屋下的人转过身来,看到他的一瞬似乎怔了一怔,随后喃喃道出了他的名字:
“……弗赛特?”
弗赛特发誓自己从没有听过这个人的声音。
这是一位身量高挑而体态优美的陌生来客,长着棱角分明的脸,和母亲爱看的时尚杂志封面上的男模特有的一拼。弗赛特拼命在脑海里搜索这样一个形象,可是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学校,他都不记得见过这样一张脸。隔着淡淡的雾气站立在那里的男人还在直直地注视着他,忽而轻轻咬了自己的下唇又立刻放开了。因着这个小动作,在嘴唇里的血色被挤掉而泛出苍白的一瞬,弗赛特认出了这个人:
“……歌……纳?”
他有着卷曲的黑发,长及肩胛,深海一样的蓝眼睛里点着清清的光。
他的蓝眼睛里,有自己。
记起了对方之后,两人反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弗赛特想起来了,十年前,他们还在上学,刚刚相恋的时候。他曾经在第一年的暑假邀请歌纳一起回家,带他来过这里。他怎么会忘了那个夏天?他牵着他的手偷偷念了荧光闪烁走进这片森林,和他一起看萤火虫在空气中飞舞成一片海,看着他的眼睛在黑暗的森林里熠熠生辉,然后偷偷亲了他的脸颊。还没来得及害羞,就在他的短暂注视之后得到了一个点于唇间的吻。那么凉,那么小的一对嘴唇,生涩而勇敢地点亮了他的爱怜。就那一瞬间,想守护他一辈子。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回家,就在这间树屋里和衣而睡。他卷着毯子,就那么彻夜地抱着他,低一些的体温,好像是有生命的宝石,稍微松一松手,就会失去一般。他睡不着,看着他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心里想着他是不是在做梦,会不会梦到自己。那时候那么年轻,他觉得自己可以就这样看着他,幸福快乐天荒地老。
他怎么会忘了?
原因才是弗赛特一直没有忘记的事情,在尴尬的沉默后,他开口了:
“好久不见,差点没认出你来。你不一样了……从前那么小。”
那么脆弱那么美,让人害怕轻轻吹口气都会破碎。
对方轻轻微笑了一下,垂下眼解释道:“十九岁的时候我突然开始长高,身体也好起来了。一开始父母还有点担心,直到我跟父亲回了一趟老家见了祖母,她听说之后笑得可开心了……她说轮到我这一辈特异血统比父亲的显现程度更高。因为成熟期比较迟,我也发育比较晚。”
之后又是沉默了,弗赛特只好再挑起话题:“你来这里干什么呢?”
对方也是顿了一顿才回答:
“我来道歉……另外还有一件事要请你帮忙。”
道歉。这是弗赛特能想到的最不想听的答案,藏在袖子里的手下意识地捏紧了魔杖。
当年他们毕业的时候,早就没有了那片萤火虫海里的温存,从五年级纠缠到毕业,两个人已经是两败俱伤的局面,连站在彼此身边都好像不能呼吸。曾经那样怜爱对方的他提出了分手,而不知何时变得浑身是刺的对方也点了头,两个人都红着眼圈。他的眼睛失去了往日明亮的光彩,也失去了笑容,身上的创可贴比以往都多。而他的黑眼圈尤其重,眼睛里面什么都没有,枯槁得像个瘾君子。转身各自离开的时候,感觉竟然像是得到大赦的囚徒离开阿兹卡班,谁知道自己这一年是怎么过来的?
他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分开之后两人至今都没有联系,弗赛特回到故乡找了一份工作努力过得安宁愉快,偶尔去做一些不太危险的悬赏,刻意忘记了那些事。包括两个人之间歇斯底里的争吵、疯狂的彼此伤害,也包括那个被萤火虫照亮的夏天,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歌纳了,这个人会成为日后一段不痛不痒的回忆。或许等自己老了,还会说给和自己白头的老伴儿听,然后被她倒一缸五十年的老陈醋。啊,说不定会是“他”,但是别纠结那些了,会不会有这么一个人都还说不定呢,自毕业以来的这些年,自己不也是一直单身吗?
回忆不会占用太多时间,那么久远的事情也不至于让他像分手前那样难以面对他,弗赛特站在原地开口:“什么样的事情?”
几乎已经完全变了样子的歌纳牵了牵嘴角,似笑非笑地说:“请你帮忙,解除一个魔法。”
弗赛特轻轻应了一声:“只要我能做到。”
歌纳看着现在反而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弗赛特,还是缺一些真实感。毕业的时候他也曾想过,这一生都不会再见他了,无论转身的时候他怎样清楚地知道自己一生都会藕断丝连。
他知道他们走到那一步几乎都是自己的错。记忆回到霍格沃茨一个温暖的春夏夜,那天歌纳给自己施下了与他有关的魔法。那个魔法在那时候是他爱情浪漫的证明,因为那时候他坚信着自己会就这样,牵着这只手,慢悠悠走完一生的时光。
在最幼稚狂妄的年纪,歌纳曾经把自己当做一只鸟,追逐着某个不切实际的目标,做好了永不落地,飞翔直到坠亡的觉悟。所以当他在地上发现这样明亮温暖的光的时候,他最直接的反应是“危险”。那是美好得让他无法拒绝,会让他偏离航道,可能永远飞不到目的地的光啊……他是抱着折断双翅从高崖跳下的决心准备那个魔法的,那个夜晚之后,甘愿从此再也回不到天空的鸟终于落了地。
他没想到从高崖跳下并不只是意味着无法再起飞,还有粉身碎骨。
抱着太过浪漫的想法投入其中,歌纳确实也幸福了一段时间。可是不安和不信任很快像瘟疫一样降临了,不过多久就让他病入膏肓。他不能接受任何距离和拒绝,任性地要求着近乎毫无间隙的陪伴,草木皆兵得毫无道理。即使被弗赛特温柔地抱在怀里,也会突然胡思乱想着委屈得哭出来。那个时候幼稚地以为是自己为了对方放弃了一切,而理所当然地无理取闹着。可是长大后回想起来,那不过是他在单方面地折磨着世界上最好的恋人而已。
没错,对歌纳来说,弗赛特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恋人,过去和现在都是。
因为那个魔法。
尽量语调平稳地向攥着魔杖的弗赛特说明了来意之后,他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我已经拿到了解药,现在还差一个吻。”他当然明白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多尴尬的要求,但是他已经在悔恨里生活了太久了。毕业以来,歌纳·瑰琉斯始终对弗赛特恋恋不舍,念念不忘。是他太过分了,连时间都不肯救他。分别那一天的痛楚丝毫没有削弱,反而愈加锋利。为了重新开始生活,他只有自己救自己,赌一把解除了魔法一切就会好起来。
一个月前他乘船来到加拿大,一周前到达了这个镇子,在这片弗赛特曾经带他来过的森林徘徊了一个星期。
原本离开瑞典的时候他是横了心要解开这个魔法的,可是越靠近越意识到——魔法解除了,这十年来所有的一往情深,包括让他煎熬的爱和悔恨,就都会消失了。就像,海水冲上满是划痕的沙滩,等潮水退去,那里就什么都没有了。如果不是今天弗赛特自己来了这个地方,他也许就会在徘徊之后离开。但是好歹他们相见了,他也提出这个请求了,就到此为止了:“就当是……告别吻,可以吗?”
歌纳的目光始终在弗赛特身上,这一刻他甚至有点希望他能拒绝。
“好。”弗赛特垂下眼,答应了。
他没料到歌纳会来找他,更没料到毕业那年的分别对对方来说还不算结束。虽然自己好像也没好多少……但是对当初的那段并不美满的恋情,他已经选择让它成为一个故事了。
他看着歌纳走近了些,从口袋里掏出了当年他体弱多病的时候喝水果茶常用的那只保温瓶。他的记忆里握着那只杯子取暖的手瘦瘦的,像一对小爪子,很苍白很修长,要两只才能抱住瓶身。现在他看着一样修长,指甲里却有了血色,骨节也分明好看的手轻轻拧开了杯盖,一股木香花的气味混着一点酸涩弥漫开来。弗赛特毫不回避地看进他瞳孔深处,他看到那里面有自己,歌纳的眼睛亮亮的,点着星星一样的光,就像十年前自己曾经点亮过这双眼睛一样。虽然并不是个敏感的人,弗赛特觉得那光里是透着绝望的,这让他有点手足无措。歌纳深深看了他一眼,仰首喝下了药剂。弗赛特想起一个词。
视死如归。
歌纳有些困难地咽下药剂。苦。苦得他差一点想吐出来。稍微红了眼圈,他深吸一口气,询问地望了弗赛特一眼。弗赛特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
过去这么多年,弗赛特的面容也成熟了起来。但是被晒成小麦色的皮肤、注满阳光一般的金发、还有身边氤氲的太阳味,始终没有变过,依然令他心动不已,就像十五岁那年,霍格沃茨那个温暖的春夏夜。
其他人都已经回到宿舍去,而弗赛特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等他回来,没有撑住而靠着扶手睡着了。他在沙发边半跪下来,深深看着睡梦中的恋人,呼吸着他身上暖暖的太阳味,想着:“这辈子,就是他了。” 他知道从前高翔天宇的歌纳·瑰琉斯就要死了,并含笑向着重生坠落,视死如归。然后他取出了那瓶能够让人一生一世不回头一往情深的魔药,喝下,向着弗赛特的睡颜低下头。
而现在,已经长得比弗赛特还高的歌纳向着他的脸低下头,就像要把自己一生的爱都许诺给他的那天一样,那么虔诚。心脏沉重地跳着像是想要阻止他。
要结束了,要结束了,一切都。
不要,不要……求你。
可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饶过自己吧。
饶过自己吧!!
歌纳终于吻了弗赛特,刺骨的寒冷从嘴唇碰触的地方向着全身疯长,像是在身体里刮起了一场风暴,连心脏都被抽走了温度,虚弱地鼓动着,挣扎着。
魔法解除了。风暴停止,凉意从骨骼里沁出来,歌纳微微睁开眼,看见弗赛特的眼睛还闭着。带着一点点金色的睫毛微微翕动,似乎在等他结束这个吻,也像是睡着了。
梅林啊……
弗赛特感觉脸上有什么凉凉的东西滚过,睁开眼对上一双湿漓漓的蓝眼睛,不断朝着自己的方向掉落的小小的冰珠。歌纳很快移开了唇,有些吃力地呼吸着,从他口中呼出的都是冰冷的白气。“你还好吧?”弗赛特好像看到了十年前因为怕冷而站在室外课的人群里瑟瑟发抖的少年,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膀。歌纳抹掉结在眼角的冰粒,嘴角描上淡笑:“我没事……这是魔药的作用。”这么说着,冰珠还是不断从眼中滚落下来。
弗赛特已经没有心情在树屋开辟他的魔法工作室了,无论是在这里遇到他也好,还是被拜托的这件事情也好,连同现在说不清是不是在流泪的歌纳,都让他原本愉快的心情消失得一点不剩了。
“我准备回去了,你如果想在这附近多转几天的话……”并不是很希望对方来找自己:“森林南部的小溪附近经常可以看到鹿。”
“嗯,再见。”
“再见。”
歌纳目送弗赛特转身走上回家的路,觉得他不会回头看,于是终于放任了在心里结成冰的泪水。
在魔法解除的那一瞬他几乎绝望了。
他本来期望解除了魔法,心里的热情也好悔恨也好都会像真的经历了十年时光一样变得淡薄,至少能像对方一样可以平静地面对。可是睁开眼睛看到弗赛特的时候,比寒冷更加铺天盖地而来的是挣扎似的心跳。
“我爱他。”
这一生都。
他已经无可救药了。
歌纳回身看着弗赛特在他的视野里一步步越走越远,知道,现在他从这里走出去,就会从自己的生命里走出去了。毕竟,告别吻是他自己说的啊。
弗赛特,再见了弗赛特。
弗赛特……
“——弗赛特!”
-END-
本篇为BE线,OC属于我和我亲友,OOC属于我。
不知道应该算原创还是同人总之用了世界观就当做同人吧。
爱情美学非常个人,引起不适请海涵。歌纳是我家的第一个“不落之鸟”,视爱为求索之路的绊脚石,是陷阱,投身其中与死等同。无趣的孩子,只做该做的事,但他拒绝不了弗赛特。
少年们从备受羡慕的甜蜜一对到相爱却互相折磨,一人退出疗伤终身不愈,一人爱入膏肓求死不能。不知道有没有表达出那种感情。
在HE的世界线里,歌纳没有这么敏感,也获得了足够的安全感,会被弗赛特的温暖和温柔感染而改变。他们会像所有纸片小情侣一样幸福的白头偕老。但我觉得BE香。
附:BE线歌纳的沉溺情书 https://t.zsxq.com/MVnE6AA
文/白城
要求:无
他上前去靠近死者,看着法医在尸检的过程中将死者翻过身来,之前死者一直是背部朝上的,这么把人翻过来,也就露出了死者被划的面目全非的脸以及已经开膛破肚,腐烂发臭的胸腹部。究竟需要多大的仇恨,才会想要对方死无全尸,断其子孙,甚至毁其面貌,死不能亲人相认。
这样的仇恨仿若实质,刺穿了刑的身体,他忍不住想象那个杀人犯的样子。一个185左右的男子,他身材高大并且包含力量,他没有选择用乙醚迷昏死者,因为他信任自己的身体,信任自己的力量,他如此憎恨死者,他想从施虐中获得无上的快感,他绑架死者,冷漠且高高在上的看着死者在自己手里挣扎,看着他在挣扎中打翻家具,像一条脱水的鱼一样无力,看着他终于挣扎累了,看着他祈求,妄图用金钱玷污自己,看着他连气喘嘘嘘,最终无望的破口大骂大哭不止。现在,他厌倦了。已经看了太久,这幅嘴脸,沾满了肮脏的眼泪眼屎唾沫星子,还有那多年养成的纵横交错的横肉,他甚至忍不住缓缓抚摸那些横肉,这是他最后一次欣赏这些肉长在这个人脸上的样子,最后一次见到这张令人厌恶的脸,他冷漠的凝视着这个人,看着他咬上套在手上的手套垂死挣扎,然后狠狠的给了他一拳,接下来是一脚,又一脚,给他带来的快乐令他自己都不敢置信,听着他的咆哮,呻吟,求饶,恐惧,绝望,直到最后没了声音,关于他的人生就此告一段落。
这一系列的事件影响非常的大,又因为死者多有权贵,高层多有关注,可以说是“事件过于恶劣罪不可容”了,网上也有人开始爆出关于死者的种种黑料,有些帖子,公众群也开始引起警方的关注,认为犯罪者是“清道夫”,“制裁者”的呼声也日益走高,有人恶意引导群众的意图已然十分明显了,可以说是毫不忌讳,高调猖狂。计划性犯罪,甚至群体犯罪,这一可能性极大地判断紧迫的压在查案的人心头。
作案者清理了现场,化验,测痕结果只得出罪犯穿着棉麻衣料深蓝色的衣服,身高187,右利手,作案时带有白色手套,作案时间为发现尸体的前三天,根据夏天尸体的腐烂程度推测具体死亡时间为当晚的凌晨1点到4点之间,凶器是一把长约15厘米的刀具,死者死于颈部的贯穿伤口。
基于以上几点,刑跟几位同事查看了案发现场附近的几处监控录像,以及查看了根据计算得出的凶手最有可能出现的三处地区的所有监控,这无疑是最没有办法的办法,然而案情毫无进展,等待验查跟网络上帖子的发源处又需要时间,刑跟其他几位也只能先从视频寻找突破口,然而让他们出乎意外的是这次线索的查找异常的艰难,直到凶手又一次犯案,整件事情才终于有了一丝起色。
那是距上一起事件过后的第三天,晚上11点左右,刑还在一间充满烟味的封闭室内看着监控,周围是一群东倒西歪的同事,一声电话铃声几乎瞬间惊醒了在场的所有人,颓废的眼神中瞬间亮起了惊人的光芒,几乎是下一分钟警笛声就在街道上响了起来。
这一次的现场显得有些杂乱,相比起之前那一起案件,这一次案犯没有做到像上一次那样完全清理好现场,甚至可以说显得有一些杂乱无章。而之后陆续的查探也说明了这一点,距上一起事件只过去了两天,罪犯就已经如此迫不及待了,如果之前真的是组织性犯罪,那么这一次的作为明显就是出自个人犯罪,脱离组织计划的一次活动,这也使刑越来越相信他们是目的性犯罪,而抓到他们只是时间问题。
越是急切,越是杂乱,越是有目的的,刑他们就越是能够找到线索,发现他们的意图,他们飞快的行动起来,因为很有可能犯案者现在距离案发现场还不远!
这里是郊外!没有快速的交通工具案犯需要时间才能走远,最重要的是,这次发现事故现场的时间,距离死者的死亡时间只有一个小时!
按照当时验尸的法医的说法,他仿佛都觉得这个人的身体还是温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