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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06「黄金」《炼金症》
作者:舞舞纸
免责mode:无声
*
被拒之门外的少年没有善罢甘休,他一咬牙,绕着红色的砖房跑了一圈,找到了几扇颜色浑浊的玻璃窗。他运气不错,有一扇一头高的玻璃窗没有关,只用百叶窗草草挡住了外面的视线。少年后退几步,助跑冲刺攀上了高窗的窗台。他撩了撩这道百叶窗,发现它颇具分量,但再重的百叶窗也只能遮挡视线而已。少年轻轻一推,百叶窗和窗框间出现了一道空隙,他在窗台上坐下,放下一只脚,再放下另一只脚,然后双手一撑,让自己的臀部离开支撑。但预料中的坚硬地面没有落在他的脚尖,倒是一股粘稠又湿冷的液体一瞬间没到了他的小腿。他心中暗想不妙,下意识地抬脚,但使了吃奶的劲,也没有挪动一毫。他双腿并着黏在了液体里,脸面上盖着一扇不轻的百叶窗,他什么都看不到,手忙脚不乱中一把扯下了整扇窗子。失去重心的少年重重摔在地上,他运气不错,口鼻着地的地方没有那种液体。
少年双手反剪,被捆了起来,他的双腿还被那种液体黏在一起,到了灯下他才知道,那虚掩的高窗下端端正正地摆着一桶胶水,粘的就是他这样不走正门的访客。
砖房的主人端着一杆上了膛的猎枪,黑洞洞的枪口抵着少年的脑壳。
“莫,莫医生,我不是坏人,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父亲……”
少年几近哀求的声音丝毫没有唤起对方的同情,只换回了一声上保险的声音。
“镇上有医生,你也不是镇上的人,你是谁,谁派你来的?”
“我,我不是坏人,我爸爸他染了恶病,只有你能治了。”
“笑死,治恶病还要找我?我还没听说过有病是我能治别人不能治的。”
“医生,但你是医生吧?”
少年想抬头,想一睹这位自己找寻已久的医生的尊容,也想让这位医生看看自己眼中真挚的情感。
发现少年想动,握着猎枪的手腕使力,毫不客气地将他的脑袋戳在地上。
“我已经不是医生了。”
端枪的房主毫不客气地说道。
*
少年来自山城齐安镇,齐安镇有很多矿山,盛产煤炭,偶尔也产黄金和宝石。
少年的父亲是镇上一家中上水平的矿产公司的会计,他们家不能和矿主比,但也过着比矿工优渥太多的生活。少年在当地的学校读书,学习数学和拉丁语。他成绩很好,任何一个老师都能为他开出“品学兼优”的介绍信。如果学业顺利,毕业后至少能成为一名不错的会计,如果再学点额外的技能,就可以进入更好的公司,获得更高的收入。
少年那哪怕不算飞黄腾达但也算岁月静好的人生计划在三个月前被一场工人暴动打断了。
那天暴动的矿工冲入了少年父亲就职的公司,用矿镐砸坏了公司的保险箱。保险箱里的钱不多,毕竟公司的钱都存在银行里,保险箱里放的都是合同和印章。这些连存款都没有的工人不知道银行是什么,固执地认为公司的钱是被当日当班的会计藏了起来,他们软硬兼施,然后发展成了殴打拷问,最后那名当班的会计被打断了一条手,腰部以下都失去了知觉,那些工人觉得这个会计没有理由这样为老板卖命,留下一句“搞错了”就走了,他们下一个目的地是老板的大宅,不过这些都和少年没有关系了。
少年的父亲就是那名当班的会计,除了已经彻底断掉的手骨和腰椎,他还被不间断的剧烈疼痛缠身。他失去了工作的能力,理所当然地被公司解雇了。他记不得是哪一个工人打的他,就算记得也不可能向那些一无所有的工人讨要赔偿。少年的家一下子垮了,家里的积蓄像流水一样流进了医药费这个黑洞,母亲要看护父亲不能出去工作,少年在密密麻麻的算式里算出了自己不可能读完大学,便拿自己攒的零用钱去咨询律师,“弃养父亲是犯罪。”得到了这样的警告,他只好含着泪向学校递出了退学申请。
他到医院找了一份与数学无缘的体力活,这份工作的地位和收入都不如他力所能及其他文职,但他希望通过这份工作认识一些医生,给他们留下好的印象,以便父亲得到更上心更优惠的治疗。
终于一名同情心泛滥外科年轻医生在闲暇时听说了少年的家事,他愿意在下班以后为少年的父亲免费出诊。结果这一诊,诊出了少年更大的烦恼。
医生在少年父亲折断的手臂里发现了一块黄金。
一开始医生以为这块黄金是在那次暴动中扎进父亲手里的,他做了简单的手术,将那块金子取了出来。结果在一周后的复查中,在相同的位置又发现了一块较小的黄金。之后的几周,医生都在相同的位置发现了金块,将金块一一取出后,父亲是手臂也发生了萎缩。
“说萎缩不太准确,令尊父亲手臂塌陷是因为少了一段骨头,在手术的过程中,我已经尽量不伤害他的骨骼血管和肌肉,但是,现在的样子就像我这一个月来取出的异物不是金子是骨头一样。”
年轻的医生不敢再对父亲动刀,找来了更有经验的老医生。老医生看了父亲的病历后,怀疑他患了恶病。
所谓恶病,是无法用经典医学理论和物理药理解释的病症。这类病症,除了患者被恶魔诅咒外没有其他解释,只能通过神秘学、炼金术和魔法进行诊断和治疗。
医生是治不了恶病的,老医生专程找来了诊疗恶病的怪医,这个怪医穿着破旧的黑色长袍,看起来不像医生倒像巫师或者死神,浑身上下充满了不祥的气息。
“怪医就是这样的。”老医生见少年和他母亲脸上充满狐疑和不安,于是小声解释,“他们看上去很怪,但是是恶病的专家。”
狭小的卧室中躺着少年的父亲,少年、少年的母亲、年轻医生、老医生在墙边缩成一堆,屏气凝神地看着怪医把病人手臂举起来又放下。这位专家不负众望,很快就认出了少年父亲的病。
这是一种在矿工中流行的病症,患者身体的某个部位会产生性状与黄金相同的结块,随着时间推移,结块会越来越大,最后会把整个患者都变成金子。与经典医学中的骨质感染不同,这种病症无法通过切除病灶的方式治愈,即使截肢,病灶也会重新出现在患者其他部位。这种结块不但不能根除,在侵蚀患者的过程中也不会杀死患者,它们只会让患者身体剧烈疼痛,除此之外,不会为患者造成其他生活障碍。
“这种病被人叫作‘炼金症’,是黑窑矿主们发明的,他们把这样的矿工当成宝,只要发现这样的矿工,他们就会用几枚金币的价格把他们雇来,让他们被‘意外’困在矿里。等他们彻底变成金子,炼出的价值就会远超看起来很高的雇佣金。”怪医说,“这是一种绝症,但相对‘善良’,因为病人死后能留下大块的黄金。所以一些家属在发现家人患病以后会放弃治疗,因为就算再怎么努力,医生能做的只有给病人开些减轻痛苦的麻药而已。麻药治不了病,而且减轻病人痛苦会延缓结块扩散,为了尽快得到大块的金块,连止痛都不给吃的家属也是有的……”
两位医生听得认真,但少年和他的母亲对怪医的掉书袋没有兴趣,他只在乎自己的父亲。
“绝症是无法治愈的。”怪医见家属对病的讲解没有兴趣,便直接下了结论,“你们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如果放弃治疗,病人剩下的寿命大概还有十年,这十年间的每一刻都会遭受刺骨的疼痛,加上他的瘫痪,会活得非常辛苦。如果坚持用最好的麻药,可以,嗯,可以让病痛减轻个一半吧,病人的结块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延缓扩散,也许你爸会比较轻松,但是,但是!”怪医用重音打断了少年和年轻医生之间的关于麻药价格的讨论,“炼金症不是不死症,金块不会杀掉宿主不代表宿主不会死于其他原因。麻药的副作用很大,假设每天都吸有效剂量的药,不出两年病人就会死于药物中毒。”
生不如死地活十年还是稍微轻松地活两年,少年无法判断,他只能将选择的权利交给母亲。
“呵呵呵,还没完呢。”怪医见少年和他母亲露出犹豫不决的神情,脸上浮现出足以称之为邪恶的笑容,“如果放弃治疗的话,病人去世时能变成整块金子;如果用麻药的话,结块侵蚀的速度会减缓一半,加上侵蚀的时间只有自然死的五分之一,恶病是和病人共存亡的,病人去世的时候就是恶病消失的时候,那样的话——嗯?我听说小家属在学校学过数学?”
听到怪医点自己的名,少年一怔,回过头来反刍怪医刚才的话,“一半”“五分之一”“病人去世的时候”“恶病消失”……当他理解了怪医的言外之意后,气得一跃而起,一把揪起了怪医的领子。
“啊,我可什么都没说,诊查就到这里结束了,麻药你找那两位医生就可以开,剩下的我也做不了什么。两位家属节哀吧,恶病就是这样的。当然你也可以找找其他的恶病医生,毕竟恶病学学无止境,其他医生有其他处方。”
怪医拨开少年的手,大笑着走了,他也没有收诊查费,似乎少年的愤怒和少年母亲的绝望就是最好的报酬。
*
“我要听的不是这些,你怎么找的我这的,谁告诉你我,还有我在这的?”
房主把少年拖到了砖房的地下室,把他吊在了梁上,少年的腿被风干的黏液紧紧粘在一起,他不敢动,绑住他双手的绳子连着枪架上猎枪的扳机,一点轻举妄动就会让那对准自己的枪口喷出火舌。解放了双手的房主在少年正对面的工作台上磨刀,他故意把刀磨得锃锃响,每一声尖锐的刮擦都在少年的身上激起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
“我的父亲得了炼金病,我找了所有能找到的恶病医生,他们都说我爸没救了。”
“然后有人说我能治?谁说的?”房主的双眼中露出凶恶的光。
“不,不,没有说你能治,我是不想让父亲再痛苦下去了,所以想请您为我父亲安乐死。”
“安乐死?”房主加快了磨刀的动作——这刀会被磨得锋利无比,是不是一刀砍断猎物的脖子全看心情,“我已经退休了,比起医生我更想做一个杀手。”
“但,但我听说你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您曾经是一名保家卫国的军医,在战场学会了安乐死术,让很多人免于了病痛的折磨,安详地——”
“安详个屁。”
枪口喷出火舌。
Vol.206「黄金」《晚餐》
作者:夏获无
时间总是不够。
当亥托雷在调色盘上搅和了一分钟的颜料而没有在画布上多添上一笔时,他意识到今天的作画到此为止。
一个小时前他从落下的夕阳中抓到那抹灵感的色彩,之后在画面上却表现不出他想要的感觉。这幅荒野的风景画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平衡去表现那份荒凉。
到此为止。亥托雷把工具全搁到小桌子上,拎起那盏提灯,再次确定墙上钟表显示的时间。
6点。亥托雷旋转提灯的机关,让光芒更加明亮。6点34分。
时间紧迫。把备忘录在脑海中过了一遍,亥托雷匆匆走出画室,把门锁上。要确保屋内每一处的灯光都恰到好处,灯芯都是最近做过调整的;地板、墙壁和楼梯要一尘不染,值得庆幸这间房屋虽然宽敞,一人独居不会产生太多的灰尘,辛勤的每日打扫也很重要;最关键的是二楼,亥托雷上楼打开每间房门,确保其内的布置保持原状。
很好,维持着上周的布置。亥托雷用手指摸过案几,没有灰尘,清洁工打扫得很仔细,也没有擅自移动那些桌椅。亥托雷重新关上房门,最后是展示间的情况……
一串门铃声打断了他的思考。
亥托雷狐疑地瞧了眼玄关,时间不对,他还没来得及把一切安排好。但他没别的选择,他们就是喜欢玩突击。
门铃又一次响起来,这次更急促了。亥托雷尽量摆出笑容,走过去打开门。
“嘿。”门外是尼克,一身做工精致的礼服,几颗精致的装饰在门灯下闪烁,“晚上好!”
“啊……嗨。”一个预料之外的客人,亥托雷安心不少,但很快又警觉起来,“晚上好,朋友,你怎么来了。”
“我正巧路过,就想过来看看,下周的艺术展览准备得怎么样了。”尼克很自然的越过亥托雷,走进屋子。“我来看看你的新作。”
尼克算是亥托雷的老相识,一向对亥托雷的艺术作品支持有加,相互之间也不会计较礼仪上的问题。但现在不行,亥托雷想,尼克出现的时机很糟糕,就快没时间了。
尼克已经转过走廊,他对这栋房屋就像在家里一样熟悉。亥托雷连忙跟上,两人先后迈进被他们称作“展示厅”的房间,用来放置亥托雷即将出展的作品的房间。那是间一场宽敞的大厅,房屋的前任主人似乎曾把这里作为舞厅使用,不过对亥托雷来说,这里舞动的是他艺术的结晶,他的作品。
此时大厅内摆放着数座雕像,亥托雷进来时,尼克已经停在最中央的雕像前欣赏起来。那座雕像是所有雕像中唯一展现人形相貌的。
“天使,你用黄金塑造了一位天使。”尼克感叹道,“真神奇,你怎么做到让黄金表现出如同大理石雕塑那样庄严的氛围的。这是镀了一层金子……”
“纯金,几乎是纯金。”眼下亥托雷今晚没有兴趣深入探讨,“和其他雕像一样。”
其他的雕像,它们环绕在那座天使周围,没有长鼻子的长牙象,缺了条尾巴的鳄鱼,缺失牙齿的狼群……所有的雕像都破损不堪,这形成了一种同一的诡异的风格。唯有天使完好无损,使其在众多雕像中的形象越发突出。
“你仍打算像对待别的雕像那样对待这座天使像吗?”尼克指了指靠在一旁墙上的锤子榔头和锯子。
“当然,我没打算特殊对待。”
亥托雷沉思片刻,决定给出一个让尼克捉摸不透的答案:“当你看到某类作品时,会觉得他们存在某种共通之处。相似的结构,相似的技法,要想突破这种无法琢磨的相似性,需要某种混沌的手段。破坏作品原有的结构,让不可控的伤痕来替我完成最后的一步。”
“这就是为什么你的雕塑总是那么特别。”这个回答似乎让尼克感到满意,他退回到门边,“大家都很期待下周的艺术展览,我和拉法特给你找了个顶好的展览位置。”
“谢谢,我尽量努力。”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至少你没必要自己做那些琐事。”尼克指着房间角落的拖把抹布和水桶,笑着说。
“我有请清洁工,只是打扫卫生有助于我寻找灵感,提高专注。”
“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又相互客套了几句,尼克随后告辞,亥托雷满脑子希望他早点离开以至于忘记道别。听着马车载着尼克远去的车轮声,亥托雷长舒了一口气。
还有时间吗?亥托雷不敢去看钟表,只能尽快将拖把之类的扫除工具放进杂物间,再次检查了一遍,似乎是没有问题了。但还有时间给天使做解体吗?
又一次,铃声响了。
亥托雷先瞄了眼门洞确认门外人的身份。很好,是我等的那个人。亥托雷在脸上挂起笑容,打开了门。
“夜安,亥托雷。”门外站着穿戴华美衣裙的俏丽少女,看去不过二十出头,容貌甜美。
“欢迎光临,瓦伦汀小姐,请进。”
“希望我不是来得太早。”
“你预约在八点半。现在才过八点,你总是来得那么早。”
“因为人家已经等不及了呀。”
“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请随我来。”
亥托雷带着瓦伦汀小姐穿过大堂,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走上二楼,而是绕过楼梯,走进“展示厅”,将那座天使雕像展示出来。
瓦伦汀小姐先在周围其他几座黄金雕像上一一扫过,随后以她自己独特的眼光欣赏了天使几秒,歪过头问道:“你打算让我把它整个包了吗?”
“当然不是。”总不能说自己来不及处理它了吧。亥托雷想,“这次我想就由您来指定部位。”
“这是某种新潮的服务吗?那就来只翅膀好了,类人形状的我不习惯。”
亥托雷从一旁拎起一把锯子:“没问题,请去老位置稍等片刻,马上给你送来。”
当夜晚降临,人们也将开始自己一天中的最后一餐,对某些忙碌的人来说,晚餐或许只能草率了事,但晚餐也算得上工作与休息之间一条不那么明显的分界线。能够放开姿态,放下端着的架子,自由自在的享用一餐美食,可以很好的去除一天的疲倦。
“……所以说,我爸总是要求我们规范用餐礼仪啥的。拜托~光是为了不饿死自己就已经够累了好吗?”瓦伦汀轻松扳动黄金的羽毛,将其送入嘴里,一块块金子在她嘴里嘎吱作响。还剩一大半的天使羽翼摆在盘中,旁边还放着一大杯饮料。瓦伦汀狠狠地啜饮了一大口,“你是怎么把黄金熔化又能让它保持在这个温度的?我记得黄金的熔点有一千度吧。”
“要让黄金屈从于形态的变化,并不只有温度一种手段。”亥托雷矜持地笑着,“独家秘方。”
“要是你愿意公开秘方,应该能从我的族人那里赚不少钱。想喝一杯温度刚刚好的黄金液,你都不知道有多难。”
“那你就多帮我拉拉客人,让他们都到我这里来用餐。”亥托雷适时地献上殷勤,“有凡瑟家的小公主打广告,我的店肯定能生意兴荣。”
“说到拉客,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你一下,我的好厨师,你这家偏僻的小店可不好找呀。”瓦伦汀狡黠地笑了笑,“你是不是忘记把店牌摆出去了?”
诚然,在一天的忙碌过后,人们总是会有所疏忽。亥托雷忙里忙外,考虑良多,终究还是漏算了一点,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所幸他还有机会补救。
当你途径四风街,你会发觉这是一条十分宁静偏僻的街道,除此之外似乎别无特别之处。但如果你有远超常人之视觉,便能发现在四风街178号的门口,摆着一块特殊的店牌,上面用特殊的笔写着:
亥托雷铂金私人餐厅
提供黄金、宝石等餐饮服务
另有油画、瓷器可供享用
每周二开店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写于2022.5.31
(滑铲怎么说,滑铲。来不及做各方面的调整细化了,以后找机会修改。)
作者:【七招】四戎
中靶:0/12 全勝
《雪夜归途》
世间每日都有流动的人,永远不缺新的故事。
1.
一声惊蹄起,万束血溅落。
堂内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还有正在血中抽搐的人:“这个鸟鸟......你是,你是猎人榜上排名第一的,的......”
一道黑影一束声音,干净利落:“你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人能准确的说出我是什么样的人么?因为见过我的人,都死了。”
突然,一支无名剑从黑影左面凌空而来。剑光如电,势如惊雷,直奔要害,却终于颈间。
黑影也不慌,顿了顿,道:“欸,不考虑再进一寸么?这还差点火候。”
“牙尖嘴利,这么笃定我不会杀你?”来者先是一愣,接着便反问道。
“无所谓,我本就该天诛地灭,我认栽。”黑影嘴上如此,手却在倏忽间摇动纸扇,四射之物宛如绽开的烟花。
寒芒四聚。
暗器?! 千零之心下一惊,凭着高超的平衡力后退一步,侥幸躲过了致命的暗器,右肩衣物被难防的银刃划破,慢慢地渗出血迹。看似文弱书生倒也满心狠劲,当真人不可貌相,大意了。
千零之何许人,打打杀杀的场面都算是小儿玩戏了。缓住身形后,当即召出武器将黑影逼至角落,确保其无计可施无处可逃,接着不急不缓以袖抹去肩上的殷红。
“这行不适合你,不会武就好好在家待着。”
家......黑影的眼神有那么点溃散,却转瞬变得精亮起来,缓缓开口道:“放开我吧,这样僵持只是浪费时间。何况你根本不想取我性命。”他提起手腕,隔着衣袖抓住对方的手腕,努力为自己扳回一点气势,再次开口道:“这行适不适合我,你说的也不算。进攻与防守我确实不擅长,我只精于拆招。来一招接一招,接一招拆一招,你对我毫无恶意,也无敌意,招招放水,根本无招可循,我又如何反制你?”
被猜出意图,千零之倒也不怒,放下限制对方的武器,挥挥衣袖似是将接触过的痕迹抹灭。对视一眼,既无话可接,便是扭头,提起剑往门口走去。
“当真想放过我?你会后悔的。想活的人九死一生,想死的人大难不死,命运真捉弄人。”
只剩幽幽长长的声音回荡在厅里:
“世道险恶,人心难防,换行吧,我只说这么一次。”
2.
梧桐树下人影晃动,剑气凌风划落斜里枝叶无数。风动之处,衣袖翩飞,可窥见臂上显露出的肌肤白皙,却满布伤疤。
“好剑法,只是为何却非人舞剑,而是剑舞人?”
千零之闻声而望,未见其人,却见一鸟悬于枝上,长喙红眼,浑身浅绿如翠玉,尾上绘有神秘纹路。再细看,鸟后立一人,竟是当日黑影人。
千零之道:“梧桐栖凤凰,百鸟不敢犯,是只好鸟。我们又见面了?”
“路过。”来人气定神闲地对上双眸,略带笑意。
千零之也来劲了,“你倒说说何为剑舞人?”
来人爽快答道:“简单,人舞剑,剑随人动为人所用。剑舞人,便是人为剑用,可是人怎么为剑用呢?你又是怎么做到的。”
“你仔细看看这剑。”视线顺着手势一路向下,扫至剑尾,像是一节一节骨尾。
所持为骨剑,乃取本人右手小指骨,淬炼剑心,唤醒剑灵所得。
“剑道之士,却不配正道之剑,净搞这些邪魔歪道之术。”眉尾上挑,话中竟无法分辨是指责还是赞赏之意。
“我所有修为被废,筋骨尽断,皆为正道所为,只因我救了不该救的人。这正道不要也罢。”
“你也不会武?”话里的疑惑一览无遗。
“我会却无法使,如今只是个废人。能做的只有凝心力靠意念驱动这剑灵为我所用。”
“想听我的故事吗?我家族世代为国君近卫,为国为民别无二心,我三岁习武,六岁登擂,十二岁一战成名。好一个风华正茂名扬天下。后来他说横国不缺武者不缺武力,独缺善辩之才有谋之士......“
千零之没有出声,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人影会意,便道:”......我便自断武脉,自废一身修为。用三年学文学他人十年。哪知当朝昏庸国君终日沉迷美色无心理政,我无意辅佐他又无法割舍家世与他为敌,便出来这逍遥山水,从此什么国与国的战事纠纷与我无关。只愿潇洒人间,只要雇主给足银子,什么都可以到手,再不巧就遇到你了。“
人影尾音落下,没有继续出声,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千零之意识道他该开口了:“这般看来也是有缘,交个朋友吧。”
“青与。我的名。”淡漠的神情里有神采渐渐荡开。
“千零之。”欢快地答道。
青与上前一步,抬手故意将衣摆轻扫过千零之的指骨断裂处,幽幽开口道,“痛吗?”
千零之倒也不怒,勾起嘴角低低地笑起来:
“不过如此。”
3.
千零之十四岁那年,因为贪玩去了离家不远的村里,借此逃过了抄家。他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只知道他从此没有亲人了,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他在人间的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寻找当年的仇人。
当然他也算是找到了。在和他仇人交朋友之后,他发现了他的朋友是他的仇人。
他的第一反应是:我要杀了他。
他的第二反应是,这会不会太过残忍?改一下吧。于是从“我要杀了他”变为“我会让他见血”。
他的第三反应是,找人。
他找了三天三夜,想起曾被青与提及的山——无名山。
黑河以北,无名山以东,属横吴两国交界地,边战不断。无名山,传闻曾为两国主要交火地,三峰之战死伤惨重,无数名将陨落此地,死后又被野兽进食,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此山,如今仍是荒山野岭之地,鲜有人问津。
千零之就是在此找到青与的。
青与坐在萧条的断崖旁,面前是无底深渊。
青与感到有人在拉他,回过神来,开口道:“那里葬着我的父母。”
“那里?那里什么也看不到。”
“那里。”青与只是喃喃地重复着,看不出任何表情,“那里,那里......”
千零之盯着青与的眼里的红血丝,叹了一口气:“你在这坐了几天?”
“不记得了。”
晚风灌入袖中。感受到寒意和饥饿感,千零之开口道:“饿吗?”
“饿。”青与闻言愣了一下,又突然爽快地答道。
我会让他见血。千零之此时倒是想起了自己找人的目的。见谁什么血就不重要了吧。
他上山,找工具,杀了只野兽,当晚烤来一起吃。
月明星稀,野旷风惊。山是冷的,人却没那么冷。
4.
青与把千零之当朋友了吗?当了吧。
至少在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之前,他是真的想跟他的朋友一直做朋友。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后,他只想逃离,去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不能再和他的朋友有什么联系。
赏金猎人拿金办人,自然也有人出金办’赏金猎人‘。江湖里,青与得罪的人得占一半。
有句话他没说错,想死的人大难不死,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他将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却总有人出现、接剑、回身、抵挡,这一切都不过一瞬间。
“为什么救我?我杀了人,我杀了你所有亲朋好友。你不会和我说你不知道吧。”青与不停地颤动,只能用低低地声音道:“不要原谅我,你要恨我,恨我。”
“人没有救仇人的道理,但我永远有救朋友的理由。苍生熔炉,无人无辜,也无人幸免。”
那日,寒风凛然,冷意刺骨,从来都能在顶嘴上占上风的他从未如此难堪过。
5.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
短短两年,吴国率军连破横国无数险关要道。攻势渐渐加强,战事吃紧。
重嘉二十三年深冬,吴军将横国兵马引入己方腹地,并于山谷中启用事先安排好的阵法,众计并用,大败横军。以一往无前之势,攻至横国主城。
兵临城下,陷万民于炼狱。
天无二日,国无二主。
新旧秩序的倾轧里总要有踏出新一步的人。
国陷后三日,无名山断崖旁,大雪纷飞,人影晃动。
青与立于崖旁,不像是在问什么人,更像是在问自己:“国破了,何以为家,何处是家?”他停顿了一会,又开口道,“我本以为我什么都不会在意,却终究不过凡人之心吧?我对曾经长大的地方有感情吗?”
猎猎晚风,吹得割骨。
“当真不愿和我走?”实在看不下去,便走上前。
前方的站立者视线平时远方,缓缓开口:“横国之士,士不侍二主。”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也不是那个意思。”
“这鸟你留下吧。”青与伸手,比了个手势,山间一道凌风惊起,准确无误地降落在其指尖,飘下了几根碧色羽毛。”不过这漂亮的大鸟要是心情不好可是会啄人的,你可要小心。“
“我可不懂鸟语。”千零之就没好气地说道,“你留我也没用,所以你还是自己好好带着它。”
青与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你会懂的,因为你想知道它会跟你说什么。”
千零之没由来地不安起来:“你知道我知道你想干嘛,所以,如果我还想劝你的话......复国吧,以你的话,你想就做的到,至少留个执念在。”
“是我杀的你双亲,是我抄的你全家。”青与突然升高了语调,紧接着便努力压制自己地怒气与悲伤,克制自己尽量不要在这事上伤到对方。
谁知对方只是淡淡地一句:“我不在意那种东西。”
“你有什么脸说你不在意。”仿佛随时都会暴起,缓了一会,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声音渐渐柔和下来,“复国对我也不过黍离之悲。”
千零之仍然不愿放弃劝说地机会:“活着就还有希望,不要逃避,去看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你为什么不恨我?我没有脸去接受你不恨我这个事实。你想怎么样,继续和我做朋友吗?这朋友你能心安理得地做下去吗,你不会在深夜里突然惊醒梦道自己地朋友双手沾着双亲的鲜血吗?你会吗?你不会吗?”
一语命中,一语惊醒。
意料之外地回答,一时语塞。有太多东西横亘在个人情感之外。想要开口,却再也不知还能说什么。
“你转身,不要回头,就这样一直往山下去。我计算过了,我们可以一起到达山底。”
冬日积雪深厚,山地路滑,纵有一身本领也无法施展,只有小心地一步接一步,这样一来,下山时间便是可以掌控的。
这些都被你算计到了吗。算计别人,算计朋友,算计自己,好大的一局棋。
“我去你大爷的滚,你可别想让老子听你的。”
“你可愿最后依我一次?”
没有回应。对视一眼,眼里清澈干净,毫无渣滓。
也罢。
随你。依你。
扭头,转身,背负长剑,落雪肩头。
从此地起,迈步,披一身风霜、推冰雪万里,去赴一场成全。
6.
认识过已足够快乐。
评论:无
医学相关描述差不多都是我瞎编的私密马赛
顾瑜觉得现在的情况不能再糟糕了。一片漆黑的展览馆大厅里,他用手机灯光反反复复地查看自动门的开关和一边贴着的紧急使用说明,他摁了十六次紧急开关按钮,但那扇故障已久的玻璃门只是一动不动,反射着两个隐约的人影,沉默不语地堵住了他们离开的路。
最后顾瑜叹了口气,直起腰颇不好意思地说:“没办法了,打不开。”
陆萧牙提着资料袋,手机屏幕的荧光映着她没什么波动的脸,她“嗯”了一声,把目光从屏幕上移开看向面前局促的大男孩:“我以为你在五分钟前就能意识到这一点。”
顾瑜早已习惯了她的说话方式,闻言只是挠了挠头,四处环顾了片刻:“有其他的出口吗?”
“紧急出口关了,过了门禁时间之后除了正门其他的地方都会上锁,”陆萧牙说,“在你和自动门较劲的时候我已经确认过了。”
“不好意思啊,我不应该这么晚约你来展览馆的。”顾瑜很想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但在此刻还是忍不住露出了一点愁容。
“没事,最近忙着做解剖实验,我也只有这个点有时间。”陆萧牙又低头戳了几下手机,“我已经联系负责人了,过一会他们就来检修,现在我们可以找点事做。”
顾瑜看了眼周围,突然断电的展览馆四处漆黑,手机灯光一晃而过,如同一只惨白的瞳孔四处游移,四下无声,顾瑜在这荒诞的场景中有点走神,“那我们现在该做什么呢?”他望着黑漆漆的大厅说,只是那话音还没落,就听见远处传来柜门开合的声音。顾瑜被吓了一跳,连忙举起手机朝那边看去,只见陆萧牙站在柜子前,米色风衣被灯光晃得微微发白,她好像翻找到了什么东西,捣鼓片刻之后只听“咔”的一声,一束强光猛地迸发出来,将展厅一角照得亮亮堂堂。
陆萧牙从柜子里拎出一盏大功率提灯,四处晃了晃,看顾瑜微微发愣的样子解释道:“之前和老师在这边做实验的时候也遇到过断电,老师就告诉我一楼大厅有备用的提灯。现在正好,我们的手机电量要省着用。”她调整了灯光照射的角度,向着展厅的方向偏了偏头,“走吧,来都来了。”
顾瑜觉得现在的情况不能更糟糕了,夜间十点十二分,两个医学生来看人体标本展览,刚踏进大厅就碰上断电,被那扇玻璃门无情地锁在展览馆里,挣扎无望之后要在陆萧牙的提议下拿着一盏灯去展厅看标本。倒不是说他会害怕什么,下午刚和大体老师告别的医学生见到人体内脏就像见到教科书一般亲切,只是——他看了眼提着灯走在自己前面的纤细背影——只是,他在陆萧牙面前表露出的些许茫然和被动让他感到有些羞愧,这出乎意料的状况和微妙且刺人的情绪将他从初次“约会”的紧张和兴奋中拉回,再次意识到这个决定实在是无比糟糕。
是的,对于顾瑜来说,这是一场“约会”。并不是没有人对他惊世骇俗的想法提出过质疑,许久不见的高中同学在微信上得知了这个消息,不远万里从隔壁城市跑过来,只为了能亲手把他拎起来倒一倒那颗脑袋里的水。“虽然你们医学生看高清解剖图就像看漫画书,”白樾身形高大,勾着顾瑜的肩膀一下一下地拍他的胳膊,语气疲惫又无奈:“但你真的没有意识到在第一次约会的时候面对展柜里的一排骷髅说悄悄话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吗?”
“也不一定要说悄悄话……”顾瑜满脸通红,“只是交流一下,只有我们两个人……这样。”他小声地找补:“而且,萧牙她是那种……很特殊的女孩,听我说你就明白了……”
两个人在快餐店里吃完了两份套餐,续了三杯圣代,顾瑜的故事还没讲完,最后白樾咬着吸管双目失神地说:“我总结一下,那个女孩能对着尸体照片吃红烧牛肉面,经常深夜在实验室出演校园怪谈,对解剖的兴趣浓厚到学院里传言她有恋尸癖——”他看着低头戳着冰激凌的顾瑜,“所以你觉得她除了学术交流,对其他的一切邀请都不会有兴趣?”
顾瑜不知道,但仅从结果来说,他确实猜中了一部分,陆萧牙从实验台后面转过头不假思索地同意他的邀请的时候,他费了好大力气让自己看起来显得云淡风轻,他不记得自己走出实验室的时候有没有同手同脚,只知道自己应该快点离开以免被谁看见脸上的傻笑。
而现在他跟在陆萧牙身后,看着她走进黑洞洞的通道,马尾的发梢一晃一晃,他承认自己有点后悔了,他应该鼓足勇气邀请她去咖啡厅或者图书馆,即使是冒着失败的风险,也比给对方留下这样一种糟糕的体验要好。
但此刻也已经没有别的选择,顾瑜在心里叹息。黑暗使得脚步声更加明显,两人的足音和回响交叠在一起,微妙的距离逐渐消弭。顾瑜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我来吧。”他指了指提灯。
陆萧牙将提灯递给他的时候,两人的指尖相碰了一瞬,他们觉得彼此好像都停顿了一会,也可能没有,陆萧牙半藏在黑暗中的脸毫无波动,只是点了点头。
陆萧牙觉得现在的情况不能更糟糕了。在第一次约会就遇上这种小插曲,多少都会让人心生不愉,他们才刚刚走进大厅,天花板上的灯就毫无预兆地熄灭了,她得承认在那个瞬间自己少见地有些焦躁,突发状况会影响当事人的心理,无论怎样他们都无法再回到一种相对平常的心态来面对这次约会。顾瑜并没有看见陆萧牙在黑暗中怔愣的神情,他颇为紧张地检查着自动门的时候,陆萧牙回过神来思考一切可以离开的通道——种种尝试均被证实为无效之后,她只能努力让这场古怪的约会延续下去,至少这样不会让这个敏感温柔的大男孩感到失落难过。
在她答应顾瑜的那个下午,她看着他说了“再见”然后略有僵硬地走出实验室,她并没有多想,直到她的室友抱着笔记本蹭过来,看看门口又看看她:“你就这样答应了?”
“怎么了?”陆萧牙不解,“我也想看展览。”
花泽露出一点奇怪的微笑,有点疑惑又有点忍俊不禁:“这是你们第一次约会欸。”
“……什么约会?”陆萧牙转过头看着花泽,日裔女生长着一张甜美可爱的小圆脸,笑起来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就是约会啊。”花泽说。
“……这是约会吗?”
“这是约会啊。”
“这是顾瑜第一次邀请你,对不对?”花泽说,“虽然地点很奇怪啦。”
陆萧牙思索片刻,“地点很奇怪吗?”
花泽沉默了一会:“……好吧,也不奇怪。”
答应了邀请的女孩在室友的提醒下突然感到手足无措,事情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吗?她需要为此承担某些无形的责任吗?她需要在自己的大脑中清理出一块特殊区域来处理某些事、某些关系和情绪吗?她思考了很久,但她一无所获。
无法得出结论,她决定顺其自然。陆萧牙对这样的事情毫无经验,她今天穿了自己很喜欢的米白色风衣,在赶往展览馆的途中,她那被实验数据塞得满满当当的大脑少见地产生了一点紧张的神经激素,她觉得自己的心跳微微加快,但脸颊和手指依然冰冷,现在他们穿过通道进入展厅,站定在标本柜前,安静又仔细地观看起来。事情逐渐滑入一个平稳的阶段,他们慢慢地移动,从一个展柜走到下一个展柜,人体器官悬在透明的容器里,灯光闪过一个又一个标本,两道身影穿行在光与暗的边缘,空旷的展厅里只剩下一点点细碎的脚步声。
一切似乎都在逐渐回归正轨,他们只需要按部就班地走下去,时不时说两句话,等待校工来把门打开,这就是这件事情的全部了。顾瑜觉得有点紧张,又有点难过,还有点不甘的希冀,他看着展柜里的标本,觉得自己的灵魂正在缓缓地脱离出肉体,从他的口中滚落的专业词汇变得拗口又陌生,他看不见临近光明的另一个人的眼睛,只觉得除了听觉和视觉以外的感官都在逐渐被剥离,黑暗挤压着他们,将他们圈禁在狭小的光里,在逐渐弥散的沉默中,他们鼻息相闻。
在奇妙的氛围之中,陆萧牙无端地想起一只死在教学楼下的鸟,那是一个阴雨天,她匆匆走下楼时瞥见一个人正在花坛边挖土,手里捧着一只死去的小青鸟,她放慢脚步,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顾瑜?”被点名的男孩猛地颤抖了一下,抬起头不太好意思地说:“咳……下午好。”
“你在埋葬它吗?”陆萧牙好像没看见他的窘迫,站到他身边注视他掌心的小鸟,“嗯,我准备去艺术馆,从这边路过的时候刚巧看到。”不知是不是因为葬鸟的行为突然被同学撞破而感到不好意思,顾瑜脸上有些泛红,说话也有点磕绊,他们短暂地四目相对,然后顾瑜垂下了目光,微笑着说:“你要去实验室吗?”
教学楼离艺术馆不近。陆萧牙的眼睛注视着一组肝脏标本,思绪乱飞,她几乎从来不会观察学习对象的时候分心。他应当是在等人。陆萧牙无法阻止自己继续往下想。他在等谁?
两个各怀心思的年轻人缓步行走在一片漆黑的展览馆,在人体器官的簇拥之中约会,听上去就像什么黑色幽默。他们举着提灯走过干瘪的人体,走过灰白的脏器,如同穿行在怪诞诡异的丛林,注视那些标本就像在注视自己——赤裸的、干净的、纯粹的,这就是人,这是他们,这是我们。
他们伫立在空荡漆黑的展馆中,两道身影之间横着一盏提灯,他们安静地注视着一个在福尔马林中泡得发白的心脏,看它裸露着神经和血管,不再跳动的心脏连血色都被清洗得干干净净,静默地漂浮着。
它曾经属于谁?
它曾经是如何热烈又鲜活地跳动?
在光明的孤岛之中,他们听见自己的心跳,于是在一种共同的幻觉之中,那颗已经了无生机的心也鼓动着血管,轻轻地挣动了一下。
一些疑问呼之欲出,一种冲动正在挣破牢笼,于是顺理成章地——他们同时张开嘴。
“咔”的一声,灯亮了。
顾瑜:“……”
陆萧牙:“……”
重新被光明眷顾的他们看到了彼此的眼睛,安静持续了片刻,顾瑜猛地眨眼:“你先说。”
陆萧牙看着他:“不,你先说。”
顾瑜:“……好吧。”他空着的手摸了摸鼻子,但没有移开目光:“这周六你有时间吗?”
陆萧牙沉默须臾,突然露出一个浅淡的微笑。
陆萧牙:“我准备去艺术馆。”
作者:【七招】暮夜
中靶:0/11 全勝
这是在哪里?作者恢复了意识,手脚被束缚的感觉并不舒服,在黑暗中作者其他的感官变得比以往更为明晰,淅淅沥沥犹如奏乐般的雨声、吱呀叫唤的老旧窗户声、呼啸的风声,还有凝重而黏稠的、宛若实质一般的东西,作者想,是什么呢?恐惧、愤怒、悲伤、不安,嫉妒…不!都不是,那是更为深重而复杂的………
一定是我想多了吧,作者打了个寒颤,而后她听到脚步声、关窗户声、搬椅子声。最后,罪魁祸首坐在了椅子上。
“你杀了人。”一个年轻而动听的女声说。
“我?我怎么可能会杀人?”作者几乎是下意识地问道,但这种疑问很快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没错,你杀了一个人。”女人站了起来,她冰冷的双手颤抖地贴在了作者的脖子上,似乎有什么柔软的东西也碰到了她,些微瘙痒的触感,就像是…羽毛一样,但作者来不及细想,一股非人的怪力将作者连同椅子一起提起,作者还觉得自己在做梦,但痛苦的窒息感在提醒她,这就是现实。
——一个不知是谁的女人找上门来,报复对象是几乎身无分文的三流网文作者。
未关紧的窗户再度被山里的风雨敲开。
嗬嗬气音从作者口中破碎地溢散,在意识与痛苦都即将消弭于黑暗之际,女人将作者放下,她又坐回了椅子上,在作者大口呼吸着空气时,女人再度开口,她的声音婉转若鸟鸣。
“佐藤礼奈,笔名「天仓」,于2022年2月29日23:49分,你用你的笔杀死了“歌子”,你记得那柄刀吗,它就这样直直地插在,啊,这个地方……”女人的手放在了作者柔软的酥胸上,在她的手之下,一颗心脏正在鲜活地跳动着,但她还继续说,像是要让杀人犯回忆杀人现场一样说着,“那是个多冷的雪夜啊!温度跟血液一起流失,一切都逐渐变得灰白,然后…你知道发生什么了吗?”
作者保持沉默。
“有只乌鸦来了,你知道的吧?乌鸦最喜欢闪亮又漂亮的东西了不是吗?”女人冰凉的手又覆在了作者的一只眼上,即便隔着黑布作者也无比清晰地感知到,比起人的手,更接近于鸟类的爪子,而这爪子现在渐渐收拢起来,锐利的爪尖隔着薄薄的黑布给作者带来了些微的刺痛感。
“它叼走了歌子的眼睛。”女人的声音渐渐颤抖起来,“它叼走的……是我的眼睛啊!”
轰隆——
窗外一声惊雷响起,黑布被女人解开,作者终于得以见到女人的样貌,犹如丝绸般长而顺滑的灰褐色长发,显眼的耳羽,以及那双漂亮的黑珍珠般的眼睛正直直地望着她,这几乎就是作者想象中的“歌子”的样子——一只漂亮的、脆弱的、愚蠢的、注定要因为复仇死去的小鸟。感谢上帝,此刻歌子的两眼都还安在,作者脆弱的心脏不用遭到二轮打击。作者的额头开始冒冷汗,她沉默了一会,时间并不长久,却足够煎熬。
“你是…歌子吗?”
歌子没有回答作者,她的眼泪像断了链的珠子,她问道,“为什么我要死呢?”
为什么呢?来自笔下的角色站在了作者的面前质问,作者首先想起的是昨晚的大断电,作者因此失去了昨天一天的奋斗成果,或许,这就是歌子能够走到自己面前的原因。
“你的死,是这个故事的一环。”作者说道。
“故事?故事难道会比角色的性命更重要吗?只是一个故事?”歌子似乎觉得不能理解,当然了,一个书中的角色怎么会理解呢,歌子继续问道,“你不是神吗?只要你愿意的话,一切都能够改变的吧!你明知道那个家伙如何可憎,为什么不让他死?”
作者被捆在椅子上,看着歌子的时候却像看着被困在笼子里的小鸟。
作者没有回答歌子的问题。
作者只是作者。
“你能放弃复仇吗?放弃使你不断燃烧直至殆尽的愤怒,你就能收获平和得近乎平庸的幸福。”作者伸出了手,不知何时束缚作者手的绳子也杳无踪迹,作者伸出手抚摸歌子的脸。
“歌子,当你背井离乡,逃离这片伤心之地,温和将把你的棱角磨平,你不再愤怒,不再绝望,因而也失去耀眼之处。”作者为歌子擦去眼泪,而后继续说道“你会有乖巧的孩子与和善的丈夫,但过去的阴影是无法摆脱的,你以为你会忘记,但并没有,当你为你的孩子唱起摇篮曲,你依然会想起,你美妙的歌喉曾为你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不过你依然会阖上双眼陷入再宁静不过的黑暗,去等待明天的到来。”
作者说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的心咚咚直跳,在这个偏僻山脚下租的房一个人久了,说话对她来说无异于一种久违而巨大的消耗,而安娜不知何时变成了真正的小鸟,待在作者的手上,作者知道这种鸟,这叫做夜莺。
或许一用力就能掐死了。作者心想。
“歌子,平庸会杀死角色,也会杀死故事。”
也会杀死我,因为没有稿费我就要活不下去了,作者在心里补充道,而鸟自然不会开口说人话,它只是望着作者,就像一只真真正正的鸟一样。这对作者来说好极了,至少她现在没有性命之忧了。而夜莺也并没有停留太久,它很快就展开翅膀朝着敞开的门窗,朝着山间的大雨飞去,奔赴向那个注定要它死去的玫瑰。
作者走到了窗边,雨随着风落到她的脸上,冷得让人打颤,作者终于睁开了双眼,入目的是一片熟悉的黑暗。
原来刚刚是在做梦,醒来的时候出租房的电还没有恢复,山里还在下雨,窗户仍在吱呀叫唤。于是作者起身去关窗户,这一次作者确认过她上好了锁。
作者:【五招】江櫞
中靶:1/10 大勝
巴瓏(首狙)
•夜半
中都乃王朝核心,住在这儿的达官显贵数不胜数,不夸张得说,站在戏鸢楼上往下扔一金豆子,砸到的十个人里有五个都是皇亲国戚——往上数三代多少都跟先帝沾亲带故。
传到第九代皇帝这里,倒是只有一位封号王爷了。
“八月初六,定王薨。”
一身黑红劲装的付家辉捏着这手感甚好的纸片,皱起了眉头。
定王,取安定一义,是当朝天子平蛮夷之乱、稳皇家威仪功绩的代名词。先帝不仁荒淫无度,虽子嗣众多但活到成年的只有老三和老九两个;弘治三十一年冬,大雪,蛮夷违反诸侯条约掠夺了王朝边境三城,并拒绝朝贡;九王爷见不得百姓受苦,亲自披挂,将那蛮夷杀了个片甲不留,不过三月有余,边境已然恢复了平静。
也正是这开春时节,佞臣谗言九王爷功高盖主,这是想逼先帝立储,三王爷争权更是暗地里派出手下刺杀九王爷于凯旋途中——
但九王爷民心所归,真龙护体逃过一劫,反手领兵逼宫,扬了自家父皇的寝宫,坐在了那黄金打造的御座上。
九王爷——现在应该称之为皇帝陛下——念及多年手足之情,并未想追究三王爷残害同胞之罪,但三王爷心中有愧无颜面对昔日兄弟,便自缢于王府院内。
陛下含泪厚葬兄长,将那早就想好的称号封给了自己的亲侄子——三王爷嫡子张淇海——也就是如今的定王爷。
当然,以上全都是九王爷登基后自己改的史记,至于真相如何,且是被上一代史官带去了阴曹地府吧。
嘈杂夏夜,定王府内,张淇海斜靠在案边,伴着明亮烛光看话本子,梁上忽传来一道沙哑人声。
“皇帝要杀您,”
此事仿佛早已料到,张淇海没有丝毫意外,平静地问道,“定下何时?”
“八月初六,祭祖大典前。”
“嗯,那本王可得好好谢谢皇叔,选了个不错的日子。”说着,他抬手捻一页纸,继续读穷酸书生赶考路上夜宿荒林与女妖艳遇的故事。
天家无情,张淇海真是一点儿都不意外,这种你死我活的场面哪有奇思妙想的故事有趣?
“王爷,”正看得入迷呢,敲门声响起,“还未就寝?”那人声音清透悦耳仿佛自成曲调,但话里透出一股无奈。也不等主人应允,便挑开门锁踏入屋内。
入目,穿着亵衣的定王爷正匍匐于床榻,往被子里塞话本。
“咳咳,阿辉你还没睡呢?”他一秒坐正,微笑着摆出王爷威仪,只是背后双手小动作不断。
来人正是一刻钟前还在其他人家房顶夜游的付家辉,这会儿他同样一身亵衣,只是外面多披了件斗篷,仿佛已经睡过一觉儿。
付家辉看看王爷再看看床,看看主子过于明媚的笑颜再看看被子里露出来的话本,闭目深呼吸。
“王爷,一个时辰前您就该睡了。”那会儿还是他亲口说自己今天要早点休息的。“明日游湖,您是不打算去了吗?”
虽然定王爷正值年轻,本该在朝堂上发光发热为王朝尽一份力的,但无奈他自小不爱读书,更不堪习武;夫子让他读四书,他跑去画鹌鹑;将军让他扎马步,他跑去弹古琴;可真让他去画画弹琴了,又滑不溜地跑去茶楼听书看戏,拿着全王府的口粮捧伶人。
最后还是陛下看不过眼去,差禁卫将小侄子绑回府好生看着。皇后心软,那么小一孩子不能出门连个同龄的玩伴都没有,该多寂寞啊!于是请旨于陛下,从清白人家那里找了个年纪相仿的小子送进来。
张淇海是王爷,他可以不学无术,付家辉不行。
张淇海不爱读书,他就给小王爷读话本;张淇海不爱习武,他就练成一身武艺保小王爷平安;张淇海想要画画,他就给小王爷镇纸研墨。
刨除掉出身差距,俩人跟同胞兄弟并无不同,甚至于比他皇叔宫里的皇子公主更加亲近。
二人相伴这么多年了,付家辉又不是那愚钝的,怎会看不清自家小王爷的性子?故意熬到这个时辰,怕就是想找借口推了明天五公主的邀约。
但能平安活到成年的张淇海又岂是能轻易让人看透的?
他是想要推了游湖,但更重要的,是试探一番付家辉的态度——毕竟,他可是皇叔埋在自己身边最深的一颗刺啊。
“泛舟游湖好生无趣。”张淇海说道。
付家辉了然,虽然小王爷跟陛下的关系很好,但跟那几个同辈却不行,两边凑一起不上演全武行都是礼仪师傅教得好。
但他一个做下人的,有些话可说不得。
“即便要推,理由也有很多,您万不可拿自己身体开玩笑。”他妥协道,“明日一早属下便去向五公主赔礼,您现在可以休息了吗?”他挪几步来到烛边,浅色的眸子无奈地注视着对方。
与其让小王爷自己折腾,不如放在眼皮子底下放心。
目光相接,张淇海心头微动,肚子里花花肠子转了好几圈,面上只笑颜更灿。
有意思,往日严于律己且严以待人的小侍卫居然妥协了?
付家辉见自家主子终于安稳地躺好,闭上了眼眸,这才熄灭蜡烛,退出屋子。
待他走远,先前向张淇海汇报的沙哑人声,再一次从梁上传来。
“殿下,付家辉,要防。”
那可是接了狗皇帝刺杀令的暗桩杀手啊!
黑暗之中,没了笑脸的张淇海未睁眼,悠然回答:“防,自然要防。但本王有些别的想法。”
通过刚才付家辉那意外妥协的态度判断,杀掉自己这件事,他有些抵触——当然,张淇海并不是自信地说打了十几年的感情牌,能够敌过皇命,可以让付家辉手下留情不杀自己。
只是抵触命令的原因,让他颇为好奇。
屋内沉静许久,张淇海忽又开口吩咐,“明日在沉香楼候着,祭祖大典本王也得给皇叔送点礼才是。”说着,语气渐冷。
这些年了光收礼可不行,他怎么也得给皇叔回点。
“遵命。”
打发了手下,又知晓了自己准确的被刺时间,张淇海今晚意外地睡得很踏实,可以说是自付家辉入府以后,睡得最踏实的一回。
他甚至还做了个一场梦,梦见金碧辉煌的寝宫一隅,有一寒铁打造地精致鸟笼,说鸟笼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它里面关的可不是宠物,而是个人。
那人双手戴着镣铐吊于笼顶,平日里顺滑的长发束于颅顶,带着暧昧地杂乱感,恣意垂落在泛着微红的肌肤上,每一缕发丝都紧紧抓住张淇海的目光,让他喉咙干涩。
梦里他伸出手,穿过笼子缝隙,轻抚那人脸颊,修长的手指掠过长出了胡茬的下巴,然后一路下滑到喉结——
骤然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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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这么久终于接到任务的付家辉此时正窝在床上,背靠墙角,毫无睡意。
从记事起他就是皇帝的暗桩,学会说的第一个字不是“爹”、“娘”而是“是”。
皇命不可违,那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服从。
他本以为自己应该对接受命令杀掉张淇海坦然处之——毕竟这么多年他都是为这一件事而活的——可不知为何,今夜收到命令的那一刻,他觉得很难受。
“王爷是个好人……”
排除皇亲贵胄那固有的骄横外,张淇海的确是个好人。他会在偷偷跑出去看灯会的时候帮走散的平民小姑娘找爹娘,会因为跟将军府家的小子逛花楼忘了时间而买糖葫芦回来给自己赔罪,会指使自己去暴打听戏时偶然撞见的小偷混混……
付家辉无声低喃,越是想起这些事,越是觉得浑身都不舒服。
手指有点发麻,胸口还闷闷的,仿佛中毒一般连带呼吸都略有痛感。
“……是愧疚吧?”
杀掉一个好人,那肯定会感到不舒服——虽然这是他杀手生涯的第一单生意。
他迟疑地给出答案,好像、大概只有这个词是符合题意的。
再或者用市集上货郎的话来说,“这么多年了,就是养条狗都有感情了。”
他想,可能这两条多少都沾点边,愧疚和不舍大概都有,分不清哪个比重更大,更重要。
“嘿,男子汉大丈夫这么优柔寡断做什么!”想了半天整不明白这些复杂的东西,付家辉索性来个一刀切。
反正小王爷必须要死,自己一定要动手,那就不必想这么多。
“既良心不安就想办法补偿。”他也不过是求自己心安。
刑部对待死刑犯,不也是在行刑前给吃顿好的安慰一下嘛!
大不了,明天起他不对小王爷那么苛刻就是了。
心下有了决断,付家辉也收敛了心思,“哐当”一声躺下,进入梦乡。
•隅中
祭祖大典不只是皇家盛事,更是民间大事。
大典开始前七日,便开放都城,以供各国往来贸易;前三日,取消宵禁开放夜市;有翻山越岭而来的商贾,有横跨江河的戏班,他们带着闻所未闻的瑰丽故事相聚于此,歌颂天子丰功伟绩。
中都有十万百姓,这会儿大概有一半多都聚集在此,赶牛车拉木材的,街边摆摊卖吃食的,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挂着文墨猜字谜的……各式各样好不热闹。
张淇海既然已经找理由推辞了无聊的游湖,这会儿自是换一身衣服跑来西市凑热闹。端看这场景一眼,付家辉就知道自家小王爷打的什么主意。
他一贯是喜欢热闹的,就算有王爷的身份拘着,也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往人多的地方钻。
张淇海出门时用的借口是淘点好东西,在祭祖大典上献给自家皇叔,但付家辉晓得,这人就是想出去玩。要是搁以前,他肯定又要搬出早已设计好的套话,板起脸来对小王爷进行一番说教,好激起对方的逆反心理,从而让他“出于自己的意志”而玩的更加放肆。
但今日,这些废话他却不想再说了。
反正再过三日小王爷就得去跟老王爷见面了,多此一举不值当。
付家辉再次深呼吸,眼神复杂地望着面前气质独特的青年,接下了话头,“那公子可有想好买些什么?”
这番倒是出乎张淇海意料,他不动声色地别过头,上了轿子,隔着帘子跟小侍卫聊天,“皇……叔叔喜好字画,可大师的笔墨就那么多,怕是早就被别有用心的人买下。”他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为难的神色,即便这都是他的胡扯。
他根本不知道自家皇叔喜欢什么物件,更甚于他觉得比起那无用的、没点文化底蕴根本看不懂的书画辞赋,他那皇叔更喜欢冷冰冰的铁刀。
嘴上这么说,礼还是要送的,不过早已经准备好了。
等轿子到了坊市街口,张淇海下轿,便打发轿夫去一旁候着,自己带着两名拿东西的小厮跟贴身侍卫付家辉扬长而去。
张淇海心态敷衍,他看东西如走马观花,与其说是在挑礼物,不如说是在找时机甩开付家辉好去沉香楼密谋大事;但他也知道,作为自己的贴身侍卫,跟丢了主子那可是大失职。
他一边想着法子,一边扫过周边摊贩,付家辉就跟在他身后,大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时刻注意主子需求,剩下一点好奇心瞄着四周新奇物件。
成人之前付家辉还经常跟——哦不,应该说是追赶——偷偷翘课跑出来玩的小王爷逛坊市,那时候两人可好打发了,冬天就一人一根糖葫芦,夏天就一人一碗去火凉茶,太阳西斜就回府。
哪像现在,糖人都激不起他的兴趣了。
张淇海余光瞥了一眼跟在侧后方的付家辉,观察着对方神态,忽然心生一计。
他未停脚步,抬手指向前方不算太远的一家玉器商铺,“阿辉,你说玉石如何?”
付家辉一愣,旋即认真思索一番,回道:“公子不妨前去一探,若是有合适的,再好不过。”他话未说满,毕竟他也不知道天子喜不喜欢玉器,但听小王爷的语气又颇为心动,便说两句废话给递了梯子。
果然,张淇海听了面上露出笑容,顺台阶而下,“那便去看看。”
说话间,他悄悄伸出手,小指勾住付家辉的手指,微微用力往自己这边拉了拉。
付家辉一僵,倒是没直接抽回手,抬头望向自家小王爷,满目疑惑。
这是要干什么?
然而张淇海这么多年了增长的不只是心机、野心和学识,脸皮也厚了不少。顶着充满探究的目光,他愣是权当没看见,压根儿没把自己的小动作放心上。不过该有的解释,他还是补充了两句。
“人多,容易走散。”
说完,更是得寸进尺地攥住了付家辉整个手掌。
那一瞬间付家辉直觉得自己铁一般冰冷坚强的心,跳了起来。针扎一般急切地想要挣脱,但服从的天性战胜了本能,这是他的主子——起码在天子命令以外是——他不能拒绝主子的命令。
几个呼吸后,付家辉再次用昨晚思考出来的理论说服自己。
算了,反正距离八月初六也没几天,小王爷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于是他既没认同也为反驳,任由小王爷牵着自己穿行于人海。
试探得到想要的结果,有了牵手成功的好开头,张淇海更是愈发没了分寸。他带着付家辉进了玉器店,大手一挥让掌柜的吧所有新款玉佩都拿出来瞧瞧。
其实两人都是不佩戴玉佩的,这习惯吧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张淇海小时候特别皮,因着自家皇叔满心都是想把他养成一个废人,各种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不计成本地往他面前送;可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当朝天子又图个青史留名,于是就绕了许多弯路,变着法儿的把张淇海往外骗。
最开始张淇海也是年纪小,着了道,每每上当都翘掉夫子的课,翻墙出去找乐子。那时候小娃娃的他并不在乎自己的穿着打扮,完全交由侍女打理,各种象征身份和地位的佩饰自然全都拉满。
这就导致他翻墙的时候,不是被墙头蹭掉了这个物什,就是那些东西搅合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而付家辉便是循着这些,每次都轻松而快速地抓到他。
自那以后张淇海就再不佩戴任何饰品了,即便王府库房里各式各样的玉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个放在角落里落灰,都不看一眼的。
自家主子都不戴,作为贴身侍卫的付家辉自然也不佩戴,当然,更多的理由是那些东西对他施展功夫而言是累赘。
但此时,对这些东西一向不感兴趣的张淇海却是一反常态地挑了起来。
付家辉也只是疑惑了一瞬,将目的解释为给皇帝挑礼物,也就不觉奇怪了。
虽说是突发奇想,可这些精巧的玩意儿看多了真的有些上瘾。还真让张淇海看中了一对儿——对,没错,这玉佩竟是成对儿的。
“公子好眼力!”店掌柜一见面前气质斐然的公子目光有了停留,当即拿出看家本事,将那块墨色玉佩递到张淇海手中,自己则隔着精巧的匣子展示搭配的另一块冰晶玉佩。
“这是安大师新作,您手中这块‘黑豹’,是这一对儿玉佩的主佩,是高官厚禄之相!”说完,掌柜又将手中的白玉往前递了递,“这冰晶白玉则是‘冰鹤’,乃富贵长寿之相,送与心上人可谓不二之选。”
除去店掌柜说的这些,张淇海看重的倒是其他一点——这两玉佩跟自己和小侍卫可真像啊。
一个隐忍、危险、伪装温顺,一个抗争、高洁、委曲求全。
这让他不禁再次畅想,若自己不是皇室,若他不是暗桩,两人就做平凡兄弟该多好啊。
“付钱。”张淇海没再多问,抬手招来小厮处理买卖,自己则伸手取出那冰晶玉佩,转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系在了身旁走神的付家辉腰间。
“公子,这可是不得!”
怎么什么东西都往他身上戴啊!这可是给女子的!
“这戴上挺好看的。”他一派“这是本王赐予你的,给本王好生戴着”的语气,随后又拿起墨色玉佩戴于自己腰间。
好像完全没有听到刚刚店掌柜最后所强调的那句话一样。
“公子……”付家辉试图做最后挣扎。
反观张淇海一副不解神色,“如何?”
“这不妥……”这是未来王妃才能戴的啊!
“有何不妥?”张淇海不傻,怎会猜不出付家辉心里所想,但他就是不搭话。
付家辉急的头上都冒汗了,卡在嗓子眼的话就是说不出来。
见对方憋不出下文,张淇海也不再等,再次牵住付家辉的手,带人往外走。“阿辉,我们再去其他地方逛逛!”
于是,在付家辉错过了最佳拒绝时机之后的半个时辰里,他在经历了被自家小王爷各种喂食的“折磨”后,终于在对方更加过分的举动中丧失理智了。
说起来,那根本不算什么危险事件,不过是一群孩童玩耍起来没注意周围,直挺挺往自己身上撞来而已。付家辉早就知道身后有小孩冲撞,可他根本不在乎,被撞一下又不会多疼,索性躲都没躲,但张淇海就不一样了,他就是小心了一些。
眼看着小孩儿要撞上来的时候,他打手一揽,握着付家辉紧致的腰,将其带入自己怀中。
完事儿还语气亲昵地询问,“有没有受伤?”
要不是当时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导致他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怕是付家辉能爆发意外的语言天赋,连自家主子都怼。
受伤?这是在质疑他的武艺吗?
但这时候的付家辉脑子一片空白,除了砰砰乱跳的心以及仿佛要烧起来的指尖再无其他。
“阿辉?”
没有得到回答的张淇海再次出声询问,唤回了付家辉的理智。他克制自己身体的本能反应,轻轻逃离小王爷身边,撂下一句“属下去买您爱吃的云糕,马上回来”便跑了。
无暇多想,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必须立刻、马上离开张淇海身边。
小王爷不会武功追不上,只得在后面扯着嗓子吆喝,说自己在沉香楼等他。
等人影走远后,张淇海骤然改变了全身气势。
一瞬间从平易近人的富家子弟,转变成了生人勿进的贵公子。
此时西市行人愈发多了起来,因为要替主子采买物件,两名小厮早早地就落在了后面,但想着主子身边还有侍卫付家辉在,便未曾多心。这会儿身旁没了眼线,张淇海也不再耽误时间,径直前往沉香楼。
隐秘的房间内,早早候着的几人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多数是在聊之前张淇海布下的命令。
他们男女老少各有千秋,唯一的共同点便是他们都认为张淇海,才应该是王朝的正统继承人——而不是那凭借杀父弑兄抢夺皇权的九王爷。
“今日主子与暗桩这番亲近,恐怕会传入那位的耳中。”白发老者捻着兰花指,取一块糕点送入口中。
旁边同伴嗤笑接话,“早就说了,兄弟们暗地里把那个付家辉干掉便是,岂会有如今这些麻烦?”
“主子想要的人,你敢杀?”有好事的故意挑起事端,“你要是敢在主子面前说这个,恐怕今儿我们就得先给你收尸了。”
“怎么说不得!”那人还犟,“要是真探明那人与主子异心,杀他怕是都用不到我。”
或许,比起一刀毙命,那时候的付家辉更希望不要落入张淇海手中才好。
“诸位,聊得可好?”
没有任何征兆,张淇海出现于房内,落座主位。
•人定
付家辉长这么大还从未如此失态,怎么说也接受了好几年王府礼仪教育,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做出把主子抛在原地的行为。
但此时他也旅顺不明白自己到底想干什么。
说是愧疚吧,的确有,说是不舍吧,也有,但这远远不够,这些距离填满整颗心还差得远哩。
“啊——想不明白,我到底怎么了?”
他是一个杀手,他冷酷无情没有心,如果皇帝下令,他甚至能对襁褓中的婴儿痛下杀手——本应该是这样的。
在七岁被送到定王府做眼线之前,他就是被这样教育养大的。
但是从见到小王爷那天起,一切都不一样了。
付家辉一个人蹲在无名巷子的角落里,死死摁住自己脑袋,试图将脑海里不停浮现的小王爷的笑脸驱逐出去,最后,他一熟悉的呼唤,打断了他的自我折磨。
“你在做什么?”
抬头,只见一只黑色的乌鸦蹲在墙上,在这脑袋俯视自己。
“买云糕。”付家辉瞬间收敛心神,语气和态度都变得强硬。他没有急着起身,而是用余光注视着那只鸟,眉头不禁皱起。
“省省吧,我今天不是来找你打架的。”那鸟再次穿出人声嗤笑道,“上头那位见你如今与小王爷相处甚好,打算再助把力。”
不说还好,这话一出付家辉耳朵都竖起来了,心里的异样变了个味儿,继续不动声色地追问,“如何?”
“后日小王爷要上山,拜帝庙。那位的意思是,这山就不用上了,意思意思就行。”
大家都暗地里接头这么多回了,付家辉猜谜语人的谜底也非常熟练,对方这意思是皇帝打算在上山的路上就找机会干掉小王爷,连八月初六祭祖大典都不用参加了。
见付家辉沉默,黑鸟临走又补充道,“当然,人还是得你亲自动手。”下不了手的暗桩,就是废人,没必要留。
说完,扑棱翅膀飞向远方。
等黑鸟离开,付家辉缓缓起身,刚刚还一通乱跳的心已然平静,甚至有些平静的可怕。仿佛再多动一下,脚下的冰面便会支离破碎。
“呼……”他抬起头,呼出一口气,“我得赶紧回去,王爷还等在沉香楼等我。”说着,他行尸走肉般离开巷子,买了云糕朝沉香楼飞奔而去。
等他到的时候,小王爷已经喝完一壶茶,听完半折戏,正缠着乐师弹琵琶。
“回来了,阿辉?”张淇海海靠在太师椅上,仰着头看他,伸手讨要云糕。
随后一行人又在沉香楼消磨时光到夜市开放,又去外面逛了一圈,这才钵满盆满地返回王府。翌日小王爷再无力气外出游荡,在府内躺着纳凉,央着付家辉在花园舞剑,懒散过完一日。
终于,时间来到八月初五,祭祖大典前日。
一大早定王府的奴仆便忙碌起来,虽说行囊什么的提前好几日就已经在打理了,今日不过是将一些不重要但随身要用的准备好,就能准时送自家主子上轿出门,但他们仍旧不敢有丝毫懈怠。
捧绫罗绸缎的,端香炉玉碟的,盛吃食糕点的,忙得不亦乐乎。
作为半个主人公的定王爷张淇海,自然也是一早就被侍女从床上拖起来,攒发,换衣,佩饰,熏香……连带着时常跟在他身后的侍卫付家辉也没放过。
这大概是付家辉人生中第二次穿这么隆重的衣裳,上一次还是在小王爷成人那日。
墨色的束口劲装,一对银质护腕,袍子上还绣有代表福寿康健的松鹤,青丝束于颅顶,雄姿英发。如若不说他是家臣,恐怕会被误认成将军家的公子。
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他刚走出房门,迎面撞上同样刚刚打扮好的张淇海,两人同时抬眸,倒是付家辉在半道看到了对方腰间的玉佩。
迟疑片刻,他返回房内,自己将放于枕下的冰晶白玉戴好了。
这成对儿的东西,就要成对儿戴才是,不然小王爷自己戴多尴尬啊。付家辉这样想着,默默夸自己一句,真是王朝第一好侍卫。
“阿辉这番打扮真好看。”面对付家辉,张淇海从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听到熟悉的对话,倒是让付家辉找回了一些从容,他抿抿嘴角回应道,“王爷惯会说笑,倒是您如此这番出门去,定要让青巷的美人们带花送果。”
张淇海顺着他的说法幻想一番,胳膊上不免起一层鸡皮疙瘩,识趣的不再搭话。
此去拜帝庙一路付家辉拒绝了小王爷的同程要求,倔强的骑马随行;他时刻紧绷,生怕一个失察让皇帝派来的援兵刺杀得手——正如皇帝所说,人,必须他亲自动手。
随行的奴仆和侍卫都觉得付家辉认真过头了,这拜帝庙也不过是出了中都城,往外二三里,再爬一个时辰的山路而已,还在天子脚下,能出什么事呢?
若是这心声让付家辉听见,怕是要耻笑,就是因为在天子脚下才更要担心啊!
反观张淇海则安稳地呆在轿内,享受着顶棚带来的阴凉,吃着诸侯上供的水果,时不时看看窗外天景,算着手下上场的时间。
说来也巧,这张淇海不愧是跟当朝天子有血缘关系,二人连搞事时机的选择都如此一致。祭祖大典前日,皇帝想要制造一起蛮夷复仇、蓄谋刺杀定王爷的热点,以此来除掉皇室血脉的正统继承人,一如当年他利用蛮夷弑兄杀父夺位一样;而张淇海则是用自己做筹码,伪造意外遇袭的热点,以此来暴露中都治安的不可靠性,将压力给到自家皇叔头上,帮这本就不稳定的国内外局势再晃上一晃。
午时将至,两拨不同势力的杀手不约而同从山中各处倾巢而出!
此时他们的目标是一样的——刺杀定王爷。
付家辉见势不妙,拔剑便冲!他的唯一目标便是守住小王爷的轿子,不让任何人伤害到他。但双拳难敌四手,再加上来“刺杀”的意外翻了一番,更是难以招架,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眼看着箭矢就要刺进轿子——
被人拖住的付家辉心下一急,强硬变招,拼着胳膊硬挨一刀的代价摆脱刺客,冲向轿子,一把抱住无处可去的小王爷躲闪开来。
许是察觉了计划有变,在张淇海无法下达命令的时候,他的得意下属无奈急中生智,差人伪装成王朝禁军将定王府一行救下。
此番举动,张淇海的计划算是毁了大半,一来暴露了自己有暗藏人手一事,二来是不利于接下来的行宫刺杀计划。
不过他现在无暇顾及这些,满目都是付家辉流下的血。
“你受伤了?”他被付家辉抱在怀里压在身下,完完全全护住,他的手只是随意搭在了付家辉肩头,便摸了一手血。
“快,传御医!!”
“无事,王爷。”付家辉赶紧放开小王爷,坐起身上上下下将面前的人打量一番,见并无损伤,这才放心下来,“只是小伤,王爷不必挂怀。”他本就是贴身侍卫,存在的意义便是替自家主子续命,受伤而已,不是什么大事。
但这在张淇海看来,却是天大的事。
就连梦里他都舍不得让这人受一丁点儿伤,而这群、这群歹徒却拿刀划了那么长一道口子!
“莫要多说,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配合大夫治伤。”见随行御医颤巍巍赶来,张淇海起身,沾血的手在袖子里攥紧又松开,再次攥紧,终于稳定心神开始主持大局。
他虽装作纨绔,却不是扮做傻子,指使下人的能力还是有的。一番忙乱之后,入夜时分定王府一行还是抵达了半山腰的避暑山庄。
按照惯例,他们将在这里住一晚,然后明日一早上山顶,在帝庙等天子参拜。
因着护主有功,付家辉当晚不必当值。张淇海也借着这个好机会召见了自己的下属,一番赏罚之后,定下了新的弑君计划。
“主子,这可有些冒进了。”下属听完略感不安。自家王爷这计划,都已经不是暗杀、刺杀了,过于光明正大了。
“有何不可?”张淇海现在越想越觉得此前自己过于保守,什么都想要准备完美再行动。瞒骗暗桩,营造假像,暗地经营,神不知鬼不觉地让皇帝死于梦中……
现在看来,其实夺回皇位的时机早已成熟。
在场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许久也没憋出个一二三,便顺了主子的令,各自散去做决战前的最后准备。
旁的都走光之后,张淇海一个人来到窗前,望着天上月光,再次攥紧了莫名颤抖的手。
他在害怕。
他发觉自己根本无法想象付家辉不在身边的情景,甚至连将其囚禁在自己身边的决定都有些摇摇欲坠。
自己真的想要这样的结局吗?
不再自由的鹤,还是它原来的模样吗?
张淇海闭上眼,脑海里闪过的全都是付家辉充满活力的身影,他在习武,他在舞剑,他在追偷偷逃跑的自己……他不适合呆在华贵的牢笼中。
正如那展翅欲飞的仙鹤不应困于一掌之间。
等到月色高悬,睡不着的张淇海行至别院,背靠着付家辉卧房的门滑坐在地。
他想,这会儿付家辉应该是睡了。
“阿辉,我时常回想,如果我不是王爷,你不是暗桩,咱俩只是一对普通兄弟该多好。”他声音不大,更像是喃喃自语,“想科举我们就一起去私塾读书,想从军就一起去校场习武,喜欢银钱还可以学着当掌柜、货郎。”
“不必每日生活在殚精竭虑之中,不必每日醒来都先摸摸脑袋是否还在脖子上。”
他又想起二人放肆的童年,叹息着长大后不如以前的亲近。说起来,二人不再亲切还是张淇海自己先开的头。
当然,他不是忽然开窍了,发觉了主子跟下人的身份差距,而是他察觉自己对付家辉异样的感情。
这种感觉无法言说,只是每每想起对方,心里就觉得满足,酸甜难耐。
“你也知道,我喜欢热闹,尤其喜欢灯会,那仿若误入星空的感觉让我沉醉。但我更喜欢跟你一起去的灯会,那时的我,仿佛拥有了整片星空。”
话音刚落,背后大门忽然打开,晃得他一个踉跄,差点跌个底朝天。
探头,是付家辉。
“咳咳……你没睡啊?”他还以为趁着药劲儿早该睡了。
付家辉抿着嘴角没有说话,只是给了对方一个眼神,让他跟上。张淇海也不问,尴尬地笑了笑自己爬起来,掸掸衣服上的灰便跟了上去。
付家辉腰间挎剑先行于前,张淇海手无寸铁坠在后面,两人如此一路无话,顶着月光便走到了山顶帝庙。
霜雪一般的月光照耀下,庙宇都生出光晕。
就在张淇海心里略有紧张和不安,想要开口说点什么打破这难受的气氛时,只见眼前寒光闪过——他送给付家辉的那把剑,竟是压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恐怕,自己今晚就要魂归九泉……了?
他正想着等到了下面怎么跟自家父亲打招呼,就试着有水珠落在了脸颊上。
睁眼,是付家辉难得落泪的场景。
“大老爷们的说话能不能直白点?”他双手握剑,下一秒就能要了小王爷的命,但他下不去手,“属……我才读了几天书?能把话本念完整就不错了,你还给我整些、整些云里雾里的!”
“张淇海,你是不是喜欢我?”
付家辉是个武人,虽然是个天赋异禀的练武奇才,但这并不代表他读书就很好。方才张淇海在自己房门外嘀哩咕噜那么一堆,他也就听懂了最后一句,却还有些不敢确定。
而此情此景下的张淇海早就已经无暇去听付家辉在说什么了,他不顾脖子上的利刃,探身向前,即便被划伤鲜血直流也未曾停下。
“我……我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感觉跟你说的是不是一样,就是、就是,如果你死了,我大概——”
“唔!”
张淇海双手捧着付家辉的脸,终于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嘴。
贪婪了几分柔软之后,他笑着回答,“是的,就是喜欢。”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
无论如何,付家辉就是喜欢自己。
“……可是我要杀你。”他是暗桩,是皇帝豢养的走狗,是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这样的身份,让他如何能相信张淇海所言?
可张淇海并不在乎,因为今日之后,那个命令付家辉杀掉自己的皇帝,将不复存在。
月亮藏于云后,漆黑之中,中都城的火光和钟声更为醒目和刺耳。
“陛下驾崩了!”
本身帝庙就离着都城不远,王宫的呼喊声自是在深夜更为清晰。看来,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你……”付家辉一时怔住,花了好一会儿才理顺清楚当下状况。“你杀了皇帝?”
“对。”张淇海重新躺回地上,用袖子擦了擦脖颈上的血迹,“皇叔的大太监是我父亲留下的眼线,要刺杀皇叔,其实并不难。”
他等的,其实是自己的羽翼丰满。
“那镇关将军也是你的人?”不然无法解释为何此时中都未乱,猜也知道肯定有人镇压住了禁军。而在他印象里能与张淇海扯上关系的,就只有镇关将军府的公子了。
“没错。”张淇海甚至懒得解释自己是怎么搭上这条线的。
“……这么说,你一直在耍我?”顺着线索一路向下,付家辉不难得出真相。成年后的疏远,流连烟花之地的放肆,故意惹恼自己的行为,全都是眼前这认为了支开自己偷偷密谋的举动。
“咳,倒也不能这么说。”张淇海死不承认,开玩笑,这要是承认了自己还能有好果子吃?“这是我表达心意的方式——不那么成熟的方式。”
不用多说,付家辉此时已是杀心渐起。这人耍了自己十几年,尤其最近几日格外过分,牵手、搂腰、亲吻……虽不能说是假的,但一想到这种前提条件下自己说出的那番不知羞的话,他就觉得整个人都仿佛被架在了火上烤!
付家辉用力握了握了剑柄,最后还是没舍得一剑刺死张淇海。他抬起胳膊,照着对方胸口实打实来了一拳,权当泄愤。
张淇海也不气,被结结实实打了一拳险些吐血,还笑出了声音。
“咳咳咳,如此好日子,辉哥可不要失手把寡人打死了啊——”
“还知道叫辉哥?”付家辉咬着牙,又给了他一拳。
不过这次,却是根本没用力。
“再叫一声就饶了你。”
“辉哥!”
“嗯。再叫一次。”
“辉哥——”
作者:【七招】夜雨
中靶:0/10 全勝
距离群山六十公里外,一个人正在以奇怪的方式前进着。他躺在地上,用脚发力推着自己向前。
他每蹬一次腿,便伸开手脚躺十分钟,看着天上的云飘来飘去。也没人催他,于是他便用这方式一次次拉近与山脉的距离。
直到草原上开始下雨,他一下子跳了起来,拉开一扇门跑走了。
门后是另一片没有下雨的草原。不过已经入夜。天空中没有云彩,月亮正是满月,因此很亮。
他的新的欲望还没有诞生。于是又一次躺在了地上,睡去了。
睡着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一只大山雀对他说:
“你,你要到那座山去!我,我命令你。”那只大山雀神色十分“理所应当”。
他便也理所应当地点点头。
“是的,之前已经听你说过了。我正在路上。”
“好!你一定要早点去到那个地方,否则你我都赚不到大钱。”
大山雀单脚抓着树枝,单脚举起来摩擦,似乎是在表达“钱”的意思。
“我一直都在看着你!别给我偷懒!”
大山雀拍拍翅膀飞走了。
他抬头看向大山雀离去的方向,心里思考着,一天前进四百米究竟算不算偷懒。
一切都由定义决定。无论是单词也好,句子也好,长文也好,没有定义就什么也不是,既没有意义,更没有感情。
他站起来,看着远山。从前他在城市里上班时,视野里的高楼大厦看起来比山还高。只是走出几公里外后,便矮了下去。山高就高在,走了几十千米,也不见它高度的变化。
“操!”他大声发泄着,迈步往前走去。
大山雀顶开空中的透明翻盖门,钻进了一个颇为人工的地方。
虽然大小适用于鸟类,但是键盘鼠标的式样都是给人使用的。大山雀只能用它的小爪子移一下点一下,非常不便。按了几个键后,显示屏上显示需要指纹解锁,更是重重的一击。
显示屏在大山雀眼里像个沙袋。
“只能再往上走!”大山雀拍拍翅膀,又往上飞去。只是此处空间本就狭窄,它飞起两个鸟身便撞到了天花板。
此时它又往上一顶,竟然又是一个翻盖门。它钻出去。空间改变的同时,它的身体也有了变化。大山雀招牌般的两团白色消失了,小尖嘴也缩进去,翅膀伸长,皮肤替代羽毛...
它变成了一位裸女。说是裸女,其实只裸了上半身。下半身是从鸟儿变过来时,毫无变化,只是变大了的厚厚的绒羽。
它跑跑跳跳,来到一座显示器前,伸手一拍!
显示器立刻开始跑加载条,然后非常快速地显示出了,那个人在草原上前进的俯视图。像素太低,只有一个点表示他,十个点表示山脉。
他与山脉。只差了七个像素点。
“这他妈还看你妈啊!操!”她一脚踹在操作台上。
空气里湿气很重。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较低层,因此并没有什么光线。如果愿意抬头,倒是能看到天上的雨滴在通过高层时,七彩的反光。
今天下的是暴雨。即使在最底层,也有密密麻麻的雨丝落下来。他贴着墙壁,头顶的雨檐实在太短。他不得不让背蹭上一层污渍。不过路还是得走,他紧贴着墙,好像电影里看过的间谍贴着高楼的玻璃。
这时他看见了,雨中有一个人影。那人影在雨里缓缓向他靠近。走到近前,他才发现了。那雨原来是穿过肩膀往下掉的。
“原来是全息投影。”他想。
“不然哪有人想在这雨里不带防护装置地走。臭到明天。”
好听的声音传过来。
“啊。”
他想接话,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接。
这时候该说,“对”还是“是”,还是“确实”呢?
这是他和大山雀的第一次相遇。
大山雀很快露出了她残暴的本性。具体的表现就是说脏话,并且伴随暴力。
他在吃了大山雀三脚后,得到了他的昵称。
鼹鼠。
“你住得太低了,光线也少,搞得你眼睛眯得像鼹鼠一样。以后你就叫鼹鼠,明白吗?”
大山雀女士住得只比鼹鼠高了一层。
但是鼹鼠真心认为这位女士是个大人物。因为她说了一个故事。
“我几年前走出过这座巢都。走了几千千米,爬上了一座山峰。”
“站在顶上,这巢都里住得最高的畜生们也没有我高了。”
“然后我对着巢都的方向,大声地喊。”
那女人现实里也在大喊:“我说:‘操!!!’”
“顶上的人也听不到。”
“旁边的人听得到。”鼹鼠说。
她冲过来,死死抱住鼹鼠。“我就喜欢你这一点。”
“你对周围的人很温柔,又对上面没什么野心。而且还是个脑机过敏者。”
“你只要这么做再这么做,我们就能自由啦。”
她抱着抱着,右手不知何时勒住了鼹鼠的脖子,越说越激动,勒得鼹鼠脖子一片红。
“明天就出发。”
底层的雨,在中层变得鲜亮起来。回廊的灯光为雨染上一层昏黄。山雀与鼹鼠沿着回廊走向灯火辉煌的地方。雨声因为就滴在回廊外的飞檐上,反而比远处的歌声更响。
鼹鼠表现得很宁静。他好像把整个人沉在水里,四肢都有股奇妙的漂浮感,既没有过分地紧绷也没有太过放松。
山雀看起来虽然也正常,但她就像追赶着什么,动作都比平时快一分。
计划就在今天开始。
一路上没有看见人。因为宴会已经开始。两人在回廊不断前进着,也没有什么老爷爷来盘问他们的来历。
歌声远远地传来。两人也不再前进,坐在栏杆上休息了起来。
半边的天空上闪着灯光,环城的航线时不时有飞车穿过。两个人像在热带丛林抬头看树冠。
顶层只有边缘散出几抹光晕。这座千万级的城市的夜晚居然是如此宁静。
“好安静啊。”现在空气里只有歌声、雨声和飞车穿梭的声音。这里虽然是巢都的边缘,但也和巢都中央并无区别。
“现在只要坐在这里就可以吗?”鼹鼠问道。
“那不然呢?”大山雀笑了。
天上似乎有无穷的雨正在落下来。大山雀坐在栏杆山摇摇晃晃,和着远处微弱的歌声摇摆着身体。
鼹鼠伸出手接住雨水,一闻,果然还是有股臭味。
“鼹鼠,你是脑机不耐受吧。今天第一次戴上脑机,有什么感受吗?”大山雀问道。
“很平稳呢。能看到不少以前看不到的东西。”
“那你能看到那个和那个建筑之间的巨幕吗?”大山雀指向一个地方。
“看不到啊。”
“那你听得到我的脚步声吗?”大山雀站在地上,开始跳一段踢踏舞。
“听得到。木头的声音。”鼹鼠回道。
“那不还是没听到!”
大山雀笑得更开心了。她弯着腰,盯着自己的脚尖。脚尖掠出,脚跟跺下,踩出旋律。
“怎么样,我跳得还不错吧。”
她又跳完了一段,直起背。鼹鼠盯着她。她看向远处。
“还是有点太黑了。回去吧。”
鼹鼠顺从地跟在她的身后。
“不对,我要检查你的脑机开了没有。”大山雀一个转身抓住鼹鼠的脑袋,然后看向鼹鼠耳后,“很好。”
“现在已经脱离了检测区域了。那我把我的脑机重新开起来了哦。”
大山雀重新扭开旋钮,扑面而来的就是十几个警告信息。
“无有权限......哎,关掉关掉。”
造型各异的飞车穿梭着,带着炫目的光效。它们绕过燃烧的巨幕冲入巢都的内部。指示灯一段一段响起,并有机器人将它们指引到各自的道路上。背后歌声传来的地方,一尊百米高的人像从地面站起,一圈烟花绕着她的腰间炸开。她的歌声空灵而有穿透性,仿佛巢都的另一头也能听见。
大山雀摸着头“哎呦哎呦”地叫起来。鼹鼠什么反应也没有。
“你当然什么事都没有。快点,扶我回去。”
鼹鼠终于在草原上醒来,站起来往山走去。他的心情高涨,仿佛有一只飞鸟要从他的胸中撞出来。他终于跑了起来,越跑越快,像风一样。在这草原上没有阻挡,只有月光照在他的身上。
他头顶投下一道黑影。他知道,那是大山雀在跟着他。
他来到山的地方。他掉了下去。
无数信息冲进他一个月前装上的老式脑机里。鼹鼠掉进一片黑暗。没有东西能将他从黑暗中捞出来。脑机已经完全被涌入的信息占领。
在外面山雀已经将他的身体放入冰水中,避免他被大量的信息烧坏脑子。
鼹鼠的眼前突然爆出一块紫色。紫色没有形状,只是鼹鼠的大脑在高喊,你获得了一块紫色。脑机正在努力读取信息,让他们能转化成具体的脑信号,出现在鼹鼠的眼前。紫色、黄色、红色,无数的颜色出现在鼹鼠的眼前。紫色很近,而与它为邻的黄色却好像远到了天际。脑机无法正确读取这段数据,将它以乱码的形式出现在了鼹鼠的脑海里。
错觉、幻觉相互叠加消灭。
“这只是个证明,鼹鼠。”山雀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这证明,我们看见的东西,谁也没能理解。”
几百年前,码农把年代久远的代码称作屎山。因为各种原因,代码难以阅读,难以修改,又因为一些别的原因,代码甚至难以取代。
承载整座巢都虚幻与真实的也是一座巨大无比的屎山。人们在屎山的最高层敲敲打打,却不清楚下方到底是什么。巢都的诞生距今已七十余年,在当初建造他的时候,脑机还使用的是鼹鼠安装的老式脑机,甚至还在借用政府部门的数据库。七十年里,巢都也建立了自己的计算中心。但在从老版本到新版本的更迭中出现了问题。巢都在早期实现了太多需求,整体更迭会相当不易。因此他们改动了其中一部分,而留下了一部分还在使用原来的逻辑。巢都的某一部分,可能是飞车路线计算,也可能是广告投放顺序,大到巢都的福利发放,小到早晨阳光的入射状态。巢都的最基础的一部分,就裸露在鼹鼠的脑海里。
鼹鼠还在沉睡着。在他脑海里经过的信息不停地被山雀导出,分析。大部分都无关紧要,只有少数能指引他们前往正确的地方。
鼹鼠沉在冰水里,大山雀也躺在他的身旁。容器之外,是一片黑暗的房间,只有老式的空调还在运作。
不知过了多久,鼹鼠被山雀摇醒。他全身通红地躺在床上。比起身上像要融化似的痛苦,他的精神更是暂时丧失了部分机能。
滚滚而来的乱码如同草原上的野火,烧去了他脑里的某些结构。他可能在未来几个月能都无法辨别远近。
山雀的脸看起来就在他眼前一厘米处,却遮住了他百分之九十的视线。
山雀笑着。她摸着他的脸。她拥抱着他。那人体的触感传入鼹鼠的脑海。那是没被信息烧掠过的草原。那触感勾起了他的记忆,而记忆会让他重新回来。
“信息作为资源无关紧要,有人要有人不要。但计算处理信息的能力是真正的黄金。”山雀竖起食指说。
“有钱人把握着信息与算力。他们本来应该和古代的有钱人一样死去把钱传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传一代总有一天他们的算力份额都会被花完。但算力不仅仅是金钱,也是长生药。”
“他们用算力将自己带进长久的梦境,他们用算力网罗世间合适的肉体,他们用算力计算自己继续活着的可能性。”
“直到他们的大脑真正死去。”
“算力不会顺延给他们不知哪来的子孙。而仅仅会作为他们的份额从此永远不会被使用。”
“鼹鼠,我叫你鼹鼠好吗?我们要深入这座屎山。从那里将这些流散的黄金重新挖出来。拥有了这些黄金,即使是最尊贵的巢都的神灵,也要为我们所用。”
“你明白了吗?鼹鼠。”
那个女人的手指轻轻从鼹鼠的三棱髻滑落。
鼹鼠点了点头。
作者:【五招】販賣機
中靶:0/9 全勝
①
凌霜月逃婚了。
这是她出嫁的前一日,对象是打小时候就定下,未曾谋过面的娃娃亲。而逃婚的原因嘛,倒也不是叛逆对亲事早有不满,更不是心已许他人志难改。
只因着那长她一年,生自书香门第的未婚夫自幼身体孱弱,患有顽疾,看遍名医试遍验方也无济于事,随着年龄渐长,这病也是愈加沉重。而这成婚的准备也是匆忙的紧,都传言说是公子的病突然加重,家里一时间没有好的法子,病急乱投医,竟想出了个提早几年结婚冲喜昏招。而凌霜月家里居然也点头同意。
而作为四时镖局大掌柜幺女,自幼习武的凌霜月可容不得这个,她哪儿能乐意嫁给个不知还能活个几天的病秧子兼书呆子?自然是一听得消息,便谋划起逃婚的事宜来。
至于如何逃,凌霜月想的也是格外简单。只要找个家里人一时半会不会想到的地方,待个十天半月,等事儿乱过去,仗着爹爹和和哥哥们心疼,多撒撒娇自然也就无事了。
而她看中的中转地,便是附近无人居住的一处山间小屋。那本是一家空置多年的农户,偶尔有猎户樵夫在其中过夜,倒也是个不错的暂居点。
无论如何,凌霜月的出逃计划都算是格外顺利,只是为成婚特意剪裁的华丽衣裙着实不便于行动,凌霜月小小地可惜了一下,便干脆地将它脱下来,往腰间一系,大大咧咧地往半山腰走去。
远远地,她就看到有烟自小屋的方向飘出。有人在那边?凌霜月决定先观察一下附近情况的再过去。
她攀援着树枝逐渐接近小屋,见一片灌木正适合隐蔽观察,便直接脚尖一蹬树干,一个借力便轻松跳了过去,却不想灌木后正有一人被树影全然遮蔽,她这一跳,倒是不巧正撞到他怀里。
“哎呀!”
“哎呀!”
两声惊叫几乎同时发出。树下书生装扮的少年正专心侍弄一株花,猛地被隔壁树上飞来一人砸中,自也是吓了一跳,口张了几次也没能说出句来。
而凌霜月细细打量这书生,只觉得他样貌倒是耐看,又想不通这里怎么会出现这么个书生,一时间竟也忘记起身。直到树上有鸟“嘎”地叫了一声,书生才反应过来,急忙扶了凌霜月一把。
“姑、姑娘还是害怕点的好,毕、毕竟小生也、也不是什么好人。”虽是些小说里纨绔公子哥儿的常见台词,他却说的磕磕巴巴,语气也像是背诵台本一般。
凌霜月决定戏弄这老实书生一把。
“那可真巧,俺也一样!”
凌霜月轻巧一侧身,便躲过了他伸出的手,再借力轻轻一推,那书生只觉得站立不稳,一下跌坐在地。
凌霜月噗呲一笑,“怎么,这么不经摔的?”那书生坐在地上,脸急的通红。方才一推,凌霜月便看出这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若不是她收了五分力气,只怕骨头都要给他摔折。
“小生……”刚刚的话果然不知是背的那本闲书上的台词,书生这次再开口,方才是平日里的模样。
“小生什么小生?说话倒是个文绉绉的。我,凌霜月,逃婚来此宝地。请问先生尊姓大名呀?”凌霜月大大方方地行了个礼。
“小……鄙、鄙人白清和这厢有礼了。”书生慌忙还礼。
凌霜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又不会吃人。你还是好好说话吧。瞧你这手无缚鸡之力的,还学什么风流公子哥儿说话。
你这地方,借我住个两天呗。”
说完,也不等白清和回话,便自顾自翻过篱笆,进了小院。
一只鸟不知从哪棵树上飞下来,拍拍翅膀停在书生的肩上。
“这鸟儿是你养的?”凌霜月好奇地看着这只浑身漆黑的小鸟,试着用手去捋鸟头顶的羽毛。那鸟要躲开她,却被她手箍住逃脱不得,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任她一通乱揉。
“啊这……且,且算是吧。”
“这是老鸹还是喜鹊。”凌霜月边说边揉着鸟的羽毛。
“嘎哦!”不情愿被捋毛的小鸟发出一声颇似人模仿乌鸦啼叫的奇怪叫声。
“它有名字吗?
没有啊,那不如……就叫鸦鸦吧。”
被强行叫成鸦鸦的鸟扑腾着翅膀,啄她的手表达抗议。
“那就是同意咯~鸦鸦!”凌霜月伸手又是一通乱揉。鸟瞥了她一眼,侧过头去。凌霜月竟在其中看出了“这小女孩精力也太旺盛了,真让人心累”的复杂含义。
是自己看错了,还是说——
“鸦鸦你是不是会讲话呀?鸦鸦,说‘你好’……”
鸦鸦白了凌霜月一眼,挣开她,径直飞回到树最高的枝上去。
②
又经过几番胡闹过后,便到了吃饭时间。
房内没有空间,两人便将桌子架在了小院中央的凉棚底下,
白清和下厨,做了几个简单小菜。口味虽说十分普通,好在凌霜月也不是挑食的人,甚至趁兴不知从哪翻出一瓶酒来,给自己和白清和各满上一杯,就着山间风景,倒也算是绝配。欲与白清和碰杯,对方却说身体不好,不可多喝,一大杯酒只是浅浅抿了一口。鸦鸦也跳上桌子,啄些菜和米粒来吃。吃不过几口,便把头凑向酒杯,一副想要喝酒解渴的样子。凌霜月忙拍了下它的脑袋。“那个可不是给你这样的小鸟儿喝的。”鸦鸦甩甩头,一副不屑与她争论的样子,又啄起米粒来。
除却白清和偶尔咬文嚼字,说些掉书袋发言的习好,凌霜月倒是意外地与他聊的来。她脑内一切关于书生都是书呆子的刻板印象早已全无。
说着说着话,凌霜月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越过桌子,就往白清和衣服上凑,像小狗一般地伸着鼻子嗅来嗅去。“你这衣服味道倒是好闻,不像爹爹和我那几个哥哥,天天价一身的汗臭。要是白家那小子也跟你一样可就好了。”
白清和往回缩了缩身子。凌霜月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接着说道:
“你这姓氏,倒是跟我那未来的夫家一个样。要是他模样长得也像你这样俊俏,能文会画的,虽说是有那么一些个学问,又不至于迂腐穷酸,性情也算是不错,即便是身体弱些,我指不定也就嫁了。”
“那你可曾见过他么?”
“哪里曾见过。我也只是听家里人说,他打小就体弱多病,拿药汤当水喝,药丸当饭吃的主儿,怕不是浑身上下一股子药味儿。脸色定也是病恹恹、惨白兮兮,等到了夜里,连鬼也得让他的脸色给吓住。况且像他这种世代读书人的家世,天天的泡在故纸堆里边,耳朵眼里进出的都是些科举功名啊,四书五经啊的,保管的是一副老秀才相,迂腐可憎。”说到这里,她用鼻子哼了一声,来表达她的不屑与气恼。
“谁要嫁给他啊。我也不过二八年华,万一过门儿不两天,他再……呸呸呸!反正啊,他可嫁不得!若不是小时候爹爹找来的道士给算了一卦,说我跟他有命里注定的缘分,还说那红线早就在月老那儿牵好了,我也不至于逃婚出来。但要不是逃婚,又遇不到你了。可真是两难。”
凌霜月说着,叹了一大口气。白清和放下筷子,搜肠刮肚地打算要掏出些“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类的说辞来劝慰她。
“……话说回来,明儿个我们去山下溪水里捉虫子怎么样。我今天来时,看到那里很多蜉蝣,在太阳底下飞着,可好看了。”凌霜月转移话题的速度倒是一绝,白清和搜肠刮肚才想好的词一个字也没能用上。凌霜月手指比划着蜉蝣的大小,鸦鸦则只是别过头啄菜吃,权装作没听见。
“……心之忧矣,于我归息。”白清和冷不丁冒出一句诗。
“那,蜉蝣岂不也可以算做是朝闻道夕可死了?”凌霜月不知又想到哪里去,突然开口,把白清和听的一愣。
“啊?”
③
第二天午后,为了不被凌霜月“骚扰”,鸦鸦早早地回到白清和的房间,瘫在桌上眯着眼睛晒太阳打盹,一副老头子的姿态。一听到有人推门的声音,“嘎!”地一声扑棱着翅膀跳起来,飞上架子装作在玩砚台的样子,偷偷地瞥向门口。看只有白清和一人进来,便懒洋洋地飞回去,又张开翅膀重新瘫作一滩,甚至打了个带着酒味的饱嗝。
白清和见它这样,不由得“噗”的一声笑出声来。
鸦鸦抖抖羽毛,发出哼的一声。
白清和忙敛起笑容来,“仙君勿怒。”嘴上说着,语气里的笑意却是藏不住的溢出来。
鸦鸦撇撇嘴,“孤不与小儿置气。”从声音到语气,都与上年纪的老头子别无二致。
对于鸦鸦说话这事,白清和似乎习以为常。只捡下首的椅子坐了,翻起书来。
鸦鸦叹了口气“这女娃儿甚是吵闹,孤不得安歇。”
“她呀,是活泼了些。”白清和嘴角溢出笑意。
鸦鸦似乎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酸臭味,摇头道“汝悔否?”
“不悔。”白清和看着书,目光却像是穿过书看向远处。
这恋爱的酸臭味可越来越浓烈了。
“三年换三日共处,足矣。”
鸦鸦又叹了口气。
“若非如此,霜月将三年,甚至更久的耽误在我这个将死之人上。那才是……”
“清和——”
凌霜月的声音与敲门声传入一人一鸟耳中的同时,她的身影便已出现在了门口,甚至手中还抓着一只兔子。
鸦鸦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起,作出一直在梳理羽毛的样子。好在凌霜月注意力完全放在白清和那儿,没看到鸦鸦一脸慌乱,也没闻到它身上传来的酒味。
“这兔子不是你养的吧?”凌霜月摆摆手,手里的兔子随着摇晃了几下。“我在凉棚底下晒太阳,正巧看见它吃你种的花,我随手这么一捞,就给它抓住了。你若是乐意,我就等晚上生了火把它烤来吃怎么样?昨天尝了你的厨艺,晚上就来尝尝我的。虽说我别的菜不怎么会做,烤肉可是一绝,就连嘴最刁的林叔都夸我野兔烤得好。
怎么样?”
凌霜月眼睛直直地看着白清和,既是询问又是恳求,这白清和哪里拒绝的了,自然是同意了她。
凌霜月熟练地处理着兔肉,白清和自觉插不上手,只好回去侍弄花草。这凌霜月手底下忙碌,嘴也是不闲着,从天气到园艺,与白清和聊了个遍。处理到一半,又拿着些碎肉跑去要喂鸦鸦吃。鸦鸦干脆懒得理她,又怕她一手的油污凑上来又要弄脏羽毛,索性飞到树上躲清净。
④
天已全黑,鸦鸦早就扔下这二人去房间内瘫着,只剩下白清和与凌霜月还守着篝火闲聊天不肯离开。
“不如,我们一同走罢。找个深山里的村子住下来,教书打猎。也不至于饿着。”也不知是触了哪根弦,又或者是没忍住喝空了酒坛的缘故,凌霜月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说完,更是不顾妄图转移话题的白清和,凑上去热切地等着他的回答。
白清和眼看着凌霜月的脸越凑越近,她唇上沾着的油光越来越贴近白清和的鼻尖,烤肉的香气让他不由得吞了口口水。凌霜月的眼里映着跳跃的火光,闪闪发亮。大约是太靠近篝火的缘故,白清和的脸一直红到脖子根。
白清和的鼻尖快要触到凌霜月的唇上。后脑已经触到篱笆,再也无后退余地。嘴唇蠕动几次也讲不出拒绝的话来,反而将脸憋得更红。
“孤男寡女,授受……授受不亲。”白清和强行闭上眼,才躲开她的逼问。最后更是闭着眼,用手支撑着,往后挪动着离开。
凌霜月愣在原地看他坐在地上倒退着离开,又好气又好笑。只想给他一拳,却又怕这一拳下去打出事故来,无处发泄的气力最终只得挥给空气。
⑤
直到傍晚,白清和都故意躲着凌霜月走。
而凌霜月把他堵住,则是在听到动静,发现白清和收拾好房间,带着鸦鸦打算悄悄离开的时候。
“你要到哪里去。”凌霜月抱着胳膊,斜靠在树上,铁了心的要拦下白清和来。
“我……”
“你是不是……嫌我烦了?”
白清和不知怎么回答她,只好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听到凌霜月努力忍着的抽泣声,慌乱的抬起头来,正对上她咬住嘴唇忍住抽泣却藏不下泪珠的脸。
“你、你可不要哭呀,你一哭,我也要哭了。”白清和手忙脚乱,哪里顾得上其他,便将他如何用三年寿命与鸦鸦换得在此处的三日相见细细说了。
“其实,我的本意与你一样,也是逃婚。毕竟我自幼体弱,自记事来几乎不曾出过家门;从去年无法行走起,更是连房门都无法出得。已病至如此,却还要娶一未曾谋面的女子为妻,我自是不愿的。能用三年寿命换得三日自由,自是极好。”
白清和用尽一生演技,装出轻松满不在乎的语气来。
“且我原以为,你生在镖局,自幼习武,见多识广,与我这等坐井观天只知书本的呆子,是截然不同的人。
现今想来,是我狭隘,妄加揣测了。
如今得三日共处,不枉此生。”
凌霜月哭得泪水糊了一脸。白清和本想伸手去擦,却又怕这手一旦伸出去就再不可能收的回,只得强忍着转过身去。
“走罢。”夕阳即将被远处山头吞没,鸦鸦出声提醒白清和,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鸦鸦你,你会说话的?我要是早知道,我就……”凌霜月抹一把满脸的鼻涕和眼泪,嘴里还不停地讲些话。
白清和强忍住不去看她,道别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口。
“你不要走!”凌霜月伸手阻拦,却被鸦鸦挡下。
“此乃定数,汝莫阻拦,拦亦无用。”
“那我,我用三年换他,三年不够的话,三十年也行。”凌霜月依旧不肯罢休。
“今汝换他,明他换汝,无穷尽矣。归去罢!
汝缘已尽矣!”
鸦鸦说罢,拍打翅膀飞回白清和的肩上。
凌霜月靠在树上,看着白清和一步步往山中走去。一袭素衣如蜉蝣之翼,随风飘飞。直至再也不见。
作者:【八招】巫念桃
中靶:0/11 全勝
名剑春衫秀失踪已是十七年前的故事。
其主霍夫人与她的爱人十七年前被发现死于院中。爱人的展鸿剑折在地上,好似飞鸿断翼,雪亮的剑身血迹斑斑,如点点惨恨。
与霍夫人形影不离的春衫秀则不翼而飞。
距离霍夫人离世还有十七个月零三天。霍夫人忽然心有所感,与爱人商议退隐江湖。爱人向来尊重霍夫人的主意,很快托至交找了处僻静难寻的山院隐居,有意远离纷扰。
奈何这江湖进的容易,说退,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霍夫人与爱人前半生肆意武林,杀的人多,救的人多,爱的人多,恨的人更多,结下的恩恩怨怨如乱麻飞絮,找不到源头。
这宗命案最终不了了之。
在这个不被细究的故事里,与春衫秀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位至交,以及故事里一个刻意被隐去的细节——一位尚不足月的婴儿。
春草离离。
时间是最好的坟墓。
至交原是一介书生,姓杨,为人颇有些孤傲。在游船上结识了好诗善饮的霍启秀段鸿夫妇,三人论道古今,谈天说地,酒酣耳热时,霍启秀拍舷高歌,段鸿剑走游龙,杨生挥毫泼墨,好不欢快。
十七年前那桩命案压在杨生心里。
不久前杨生曾收到霍徐夫妇二人的传信。
段鸿在信中提及夫妻二人喜获麟儿。
“院落外正好生长着一排年轻得杉树,嫩得好想要滴下水来。又值春日,故给孩子取名‘春杉’,希望他能像杉树一般健康长寿。”
有意让孩子认杨生做干爹。请他到院中小叙。
等他赶到时,入眼的是两具在阳光下僵硬的尸体。好友段鸿的剑折在地上,剑身上的血迹无声地昭示着一场苦战。霍启秀的翠绿长剑春衫秀不翼而飞。
绿茸茸的杉树枝头浸饱了血,红宝石似的在阳光下煞是晃眼。
房内婴儿不谙世事的啼哭融化在血腥的院落。
再过一个时辰,春杉就要满十七岁了。
他继承了霍启秀和段鸿的容貌,周正的眉眼,只是缺少了他们二人的肃气。下一秒就要笑开了的样子。
杨生细细描摹着春杉的样子,深深叹气。这样弱不禁风的身体,如何承载血海深仇。只是十七年来的愧疚日日夜夜啃噬他的心灵。他梦见与至交在游湖上共醉,借着月光企图看清他们的脸。下一秒,他推开门,看见院落里的尸体。
他企图将仇人一一列举,却没有头绪。
他只好带着孩子在院落里等。
等凶手再一次出现。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两天、三天……
时间如杉树上的滴水。滴滴答答十七年。
他早已疲倦。
他等到了春杉十七岁。
他把春杉叫到跟前,带着一种报复似的恨意向着具柔弱的躯体灌输排山倒海的仇恨。
你娘叫霍启秀。
你爹叫段鸿。
十七年前他们死在这里,死在你现在站的这块位置。
十七年前我也站在这里,他们的血浸湿了我的鞋袜。他们的血溅到杉树上。
他望着春杉干净的脸庞,沾满湿润泥土的布鞋。
你娘用的剑叫春衫秀。
你爹用的剑叫展鸿。
他想起游船上夫妻二人接连舞剑的样子,脸上浮上些许温情。
但那天——你爹的剑被拦腰斩断,就落在你的脚边。
他的面目一下狰狞起来——
“我娘的剑呢?”
你娘的剑至今下落不明。
你爹娘十七岁踏入江湖。
你现在也已经年满十七。
杨生似乎已经燃尽了,眉目逐渐也平和起来。
仇人的线索藏在那柄丢失的剑里。
去找。
去找!
我该去哪里找?
杨生沉默。
那天,杨生赶到院落时,看见往北的路有血痕。院内的种种迹象表明凶手同样身负重伤,很可能走不远。他正欲循着血迹一路向北,一门心思只想找到那凶手与他同归于尽。大不了死在他手里,九泉之下再与他们相见!但院落里嘹亮的啼哭拖住了他寻死的步伐。
往北。
往北。
二人就这么僵硬地站在院落中,直至夕阳把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其中一个影子动了。
春杉走出院落,远方呈现出不确定的深蓝。近一点,是犹豫的紫。再近一些,是稀释了的橘红与灰橙,再近,就是未知的苍白。
春杉回头,院落内,一柄断剑已经插在义父身上。
展鸿的一半随夫妻二人入土,另一半终于迟迟找到了它应有的去处。
春杉埋葬了义父,迟疑地抽出断剑。
剑已经锈迹斑斑。
他把剑用布包起来背在背上,好像有了依靠。
他一路向北。
杉树退变成人高的荒草。从荒草处又生长出几绺青烟。大雁拨开烟向着远方飞去,带来风和雪的气息。骡马走在厚厚的雪道上,留下延展至天边的印记。春杉踩着脚印。义父生前那句“向北”被积雪覆盖。
他像四散的雪花飘荡在广阔的大地上。
那条向北的路延伸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就像树干生长出不同的树杈,指向不同区域的天空。春杉停在分岔路口。
出发伊始,他始终向北前行,淌过河、跨过山、走过桥、穿过丛林、路过稀疏的村庄、绕过无人的沙漠。
他要找一把叫“春衫秀”的剑。
有星星的夜晚,目标像天空中明亮的北斗七星。
然而长久的奔波使本就孱弱的春杉筋疲力尽,某个雨天,他病倒在一个破败的寺庙里。
春杉寻了一块安静地方睡去。等他醒来,雨已经停了。从漏风的屋顶向外看去,是没有云与月与星的夜。
春杉走出寺庙,打算继续前行。
夜色与大地浑融成一片。
他一会儿走在天上,一会儿走在地面。
春杉头一次找不到路。
直到天蒙蒙亮,浓稠的夜色褪去,露出腥白的沙砾。
继而泛起微弱的霞光。
春杉痴痴地望着。
初生的太阳一眨眼吞天吐地,滚滚红霞铺天盖地向前翻涌。鸟雀惊醒,扇翅而起,发出锐利的啼鸣。
霞光散去。橘色的太阳温和地悬浮在碧蓝的天空中。
春杉痴痴地望着、不假思索地追着太阳走。
他忘记自己的包裹落在那个破败的寺庙。
直到他突然惊醒、停下,他已经偏离了既有的轨道,走在了未知的路上,刚刚的某一个瞬间他已经全然忘记“春衫秀”,忘记自己为何会站在这里。在之后的路上,“春衫秀”像水面上的倒影,飘飘飘忽忽地浮现又隐去。
直到他停在路口。
与他一同停下的,是一对羽毛青翠的鸟。
“我该去哪儿?”
一路上他习惯同各种生物、非生物对话。
“你要往哪去?”
春杉回头,脚印已经被积雪重新覆盖。
白茫茫一片,不知来处,不知去路。
“我要找东西。”
“找什么?”
春杉皱眉。
“春衫秀”这个名字距离他太遥远,他站在这里往回往,“春衫秀”比大雪尽头的点还要再远一些。
他走了太久太久。
“某个秀丽的……”
他企图从水里掬出倒影,倒影鱼一样滑走了。
“往南吧。往南走。”
春杉点头道谢,正欲走向左边的路,身后传来鸟儿清脆的鸣叫,它们在他头顶盘旋许久。
阳光将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雪粒融化成水,沾上湿润的泥土。泥土亲吻细碎的青草。草地上鲜艳的野花缠上春杉的草鞋。
他顺着路南下,在闹哄哄的街市迷路,咬一口热腾腾的馒头,帮孩童追回落在树上的纸鸢。他捡起一块藏满心事的手帕,叠好,随手塞给路过的青年,青年人茫然地捏着手帕站在原地,等来了一段按下不表的缘分。
春杉走过弯弯的桥,拂过轻柔的柳,乘一艘竹伐顺着河流漂荡。
他游荡在广阔的河道上,好像翻飞的柳叶。
春杉有些乏了,脱下鞋袜,躺在竹筏上。
两岸,山如春衫秀。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幕一
场上设内室,室内窗前设桌椅摆设等,窗外连楼台,远处设扁舟。
【旦淡妆捻帕上】【旦按眉心介】(白)可恨日长无人伴,而今无事,作何消遣耶?唯一睡也。
【小生青衫转过楼台上】(白)哎呀——这里怎有人无事辜负好风光,且叫我唤她起去。
【小生持礼介】(白)姊姊呵——,且莫睡了啊(唱)来看这夏日落水好潋滟,来看这藕花迎风惹人怜,姊姊你窗外便是好风光,怎将好景凭白负,却赴周公虚妄约啊!
【旦做惊醒介】(白)窗外何人?
【生】(白)廊下惜花人也,我见姊姊愁锁深闺,一时不忍,来寻姊姊见见人间。
【旦站起侧身问】(唱)我夫行商已两年,我恋人间他何堪?且在这深闺久候,你说我愁锁深闺,不过我甘愿做此孟家节妇也。你快快退去,我可饶了你这浪——荡——子!
【生后退动摇介】(白)姊姊你!【坚决介】(唱)姊姊你心中分明恨,不过是流言人语惹你脑,姊姊呀,你看这窗外,只有接天莲叶映日红花,只有天边浮云池下红鲤,哪有人消息啊,你与我结伴相游同玩耍,此事(白)天知地知——(唱)只你我知啊,哪怕你那贞节牌坊拿不稳!
【旦捧心气介】(急唱)你说天知地知只你我知,可偏生鬼神有知,瞒过他人不容易,鬼神叩心更难答,你说我如何出此樊笼,我如何出此牢笼?【旦拂袖下】
【生】(白)姊姊走得这般急,不愿再听我说一句,该如何是好!(唱)姊姊啊,我不信你心如铁石难动摇,我不信你身似囚鸟不恋林,(白)有了!且让姊姊(唱)先归去,莲生自有妙计也——【生笑下】
幕二
场上设内室,室内设桌椅摆设等,一侧设木柜
【贴旦上】【作打扫介】(白)小姐进了顾家门已三年,第一年有姑爷日日相伴,好不快活,哪知男儿志不在闺阁,姑爷年前出海去,一去两年没见了,我那小姐啊,恨不得是日日廊下将窗望,夜夜烛下把信看,哪知道——(唱)姑爷出海已两年,头年尚有书信来,今年音讯全无传,天灾人祸要如何——(白)啐,小姐听了这话定要秋兰掌嘴的,呸呸呸【自打嘴介】,(又唱)姑爷你是不知小姐日日将你念,不求富贵不求前程只求一个夫妻双全啊。【行至木柜打扫介】(白)咦,这里什么时候有了一个琉璃盏?好漂亮的一个琉璃盏啊!(唱)形似荷花惹人怜,色如天青自在观,此物可比倾城动人色,只可惜 啊 锁在柜中无人赏,就好像我那小姐——
【旦唤】(白)秋兰,怎么还在打扫?
【贴旦惊介】(白)呀,小姐催我了,且先把这琉璃盏放下,赶紧做完去见小姐。【转下】
【场另一边生上】(白)正是如此,姊姊(唱)姊姊啊,你是那笼中金雀鸟,你是那池里红鲤鱼,你是逃不掉出不去,只有夜对烛泪空自怜。可那归鸟也要夜投林,池鱼也会跃龙门,只有姊姊一个人(白)留在原地守在闺中等那个不归人。可恨,可恨呐!【转介】(白)叫姊姊出来的法子,到底要落在这小婢身上了【下】
幕三
【贴旦弔场介】(白)小姐多久没有出门过了,近来天朗日清,我秋兰啊,是三劝小姐,终于劝得小姐出来散心了【转下】
场上设栏杆楼阁,布景设湖景
【旦扶贴旦上】(唱)步登高阁,目极云天,这盛景应不识我,可风月分明笑我,笑我作茧自缚、笑我自骗自怜,竟空空辜负这大好时光啊
【生巾服上,坐舟中介】(唱)叹好景空对我一人,叹惊鸿被锁房深中,我观世人多无趣,只有姊姊值得一看,可叹!可叹!【立起望介】(白)呀,姊姊出来了!(唱)姊姊啊,我盼你欲死,一点苦相思在心头难解矣,好在你是云自归天来,是水该落地去,且叫我同你过墙也!
【旦望介】(白)秋兰,你见那边,是不是有船家?
【贴旦四顾介】(白)小姐,哪里啊?呀——那船家来了!
【生乘船下介】(白)这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姊姊呀,又见面了!
【旦惊介】(白)船家……呀,竟是你。
【生笑介】(白)不错,正是我。
【旦】(唱)我道他是浪荡子妄图诱骗我,不想竟是这样堂堂一好人,我观他姿容美丽,身姿窈窕,原是女儿扮男装,(暗白)我不曾见过这等人才,他为何一再寻我,且叫我问他一问,【转介】(白)敢问姊姊尊姓大名?居于何处?要去往何方?
【生持扇笑介】(唱)姊姊啊,小妹姓何行七,恰同姊姊一地生,就在邻村三里外,自幼我便慕你好名声,如今见这美景你空辜负,我实是不忍,故来寻你啊。
【旦】(白)何无伴侣?
【生】(白)家中无长兄,又无幼弟,我便做了个守灶女儿,着男儿打扮,又只有一个老婆婆看守门户,只有我独身前来,惊着姊姊是我的不是也——【俯身拱手介】
【旦辞介】(白)姊姊莫如此啊,我正要谢姊姊啊(唱)谢你一语敲醒我,谢你领我出尘楼,(白)若是没有姊姊你,我又如何再见这(唱)天阔云高好壮丽,清风徐徐好清凉,小荷尖尖游鱼俐,鸥鹭惊起玄鸟飞(白)姊姊说得对啊,我夫离家后,我竟生生辜负如此好风光,实是不知是也!
【生下船介】(白)姊姊莫如此,既来此,姊姊可愿同我一同游览这好风光?
【旦欢笑介】(白)姊姊相约,我怎敢辜负?
【生旦把臂同游下】
幕四
场上设秋景庭院,一侧门内设内室,远处一角设残荷
【生巾服作病态上】【生咳介】(白)咳……这秋风一起,再无盛景可看了,好在……
【旦匆忙出门相扶介】(白)贤姊妹身子不适,怎么不在家好生将养着,倒来寻我,也不怕身子坏了。
【生强笑介】(白)我想姊姊了,便来寻你,姊姊不嫌我就好。
【旦笑介】(白)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我如何会嫌你,你来找我,我心里欢喜还来不及啊(高声)秋兰,倒茶来。
【生咳介】(白)姊姊……不必多礼,我且在庭院中坐会就好。(唱)恨这金风乍起,吹得山泉浊,吹得草木黄,更吹得我命不久矣!今活一世,独不忍舍了我姊姊啊,万般言语在喉中,竟不敢说一字,只可吞声咽气,做一个伤心人【泣介】
【旦笑介】(白)好妹子,怎面色凄凄,你也学那些文人骚客,要书伤秋之怀耶?
【生笑问】(白)姊姊不伤秋?
【旦】(白)而今无甚要付与寒秋的了,哪有情怀要伤呵?
【生抚掌而笑介】(白)如此再好不过了。姊姊,这里风寒,未免伤身,不如我们进屋?
【旦笑挽生,高声又唤】(白)秋兰,取我那乌龙茶来。
【贴旦上】(白)喏——【寻介】不在这里,也不在那里,呀,我记起来了,在柜子里!【作开柜门介】【琉璃盏滚落砸地】呀——琉璃盏!
【生栽倒介】(白)命也、命也,我命休矣!
【旦大惊,悲介】(白)七娘,你如何是也!
【生复立起,作魂介】(唱)姊姊啊,我本天地一精魄,受你情思点拨方通灵,化作琉璃盏伴你身旁,(白)我见你久困愁城,心下不忍,化形来见你,姊姊啊,请你莫要伤心,我此番本就来同你告别,愿姊姊你日后好生珍重,我回天地去也。【魂飞介】
【旦悲介】(白)七娘啊,你何至于此——【泣下】
【尾声】琉璃器皿莲花心,为报通灵结草还。想必前生爱夏日,今朝只等藕花开。
一点补充
关于名字:旦-何蓉娘&生-何莲生 两人的名字都选的是和荷花相关的意象,生是由旦的种种复杂的情感点醒通灵的(不安、不甘、恐慌、思念等等),所以不自觉地模仿了旦的姓名,而她想要以她的方法来“拯救”旦也是因为旦的这些情感,可以说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明了旦心中的情感的一个人,设定上旦作为家中长姐,在比她小十来岁的幼弟出生前也被当作守灶女教育,这也是生模仿的一方面
原本是想要用被琉璃盏自己破碎惊醒旦作为结尾,只在尘土中留下一瞬间的讯息,却马上被风吹散。想的是这样能让标题同时作为荷花和梦境的指代,但最后还是想要让生将这一切说出来。她度不过这个夏天是注定的,秋天到来她也会像荷花一样凋零,所以还是不要让她留太多遗憾啦!(琉璃盏的造型可以参照元代莲花型玻璃托盏)
以及:体量还是太小了!但是我尽力了,我的脑子不容许我将它扩写下去了qaq,未来有点文化再回来说吧!
作者:不落虚
要求:随意
四月底,长安烟雨蒙蒙的,人来人往的但是大多数都行色匆匆,也对,不知何时这雨就会下得变大,总是压抑的。
赵二也是如此。
他怀里紧紧抱着一个小包裹,从街前一路沿着矮墙小跑到了自家的门口,气喘吁吁的。进了里屋,他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裹,又端着家里唯一算得上值钱的灯盏擦着了火,这才敢揣着怀里的东西放在了破旧的木桌上。
是一个镶金琉璃盏。七彩幻光借着烛火一照,流光溢彩,那光映在地上竟能零碎组成一支展翅欲飞的凤凰。
惊人的华美,但这也吓坏了赵二。
一道惊雷响当当地炸在了赵二耳边,他给吓得一激灵,差点滚到了地上失手打碎这盏。说是这盏从宫里流出来的,宝贵得很,说不定是哪位大人的用物——这是给赵二这琉璃盏的堂叔公说的。堂叔公他老人家以前宫里当过差事,当然不是那没了根儿的东西,是那贵人宫里的侍卫。说是先帝极其宠爱的嫔妃用过的宝物,乃是先帝赏赐的。那嫔妃自然爱惜得紧,日日让人拿出来擦拭,逢见人来她那宫中就拿出来大肆炫耀一番。可惜这嫔妃没个一儿半女环绕膝前好生寂寞,美人终究年老色衰,宫中新人时时有而先帝又喜新厌旧,她得宠时得罪了不少人,还就是最后落得一个二人不复相见的下场。
这盏也就辗转几番,最后被赵二拿着老母亲的首饰和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给捞了回来。
这盏是给不出去了,他想,这凤凰乃皇家的标志,好生藏起来吧。他小心翼翼把原来的那块布包裹住了这琉璃盏,又从柜子底下翻出了一个老旧的破木匣子,小心翼翼的把它塞了进去。雨还在下着,但是有些东西随着赵二把匣子埋在院里那颗老树下的那一刻,便死去了。
他是枕着雷雨声睡着的。
——雨急青枫暮,云深黑水遥。梦归归未得,不用楚辞招。
赵二恍惚间他听见有人在敲门,披着外衣下床拉开门一看,是个水淋淋的女子,就那么站在门前。他大惊,慌忙擦亮了灯去照,以为是神鬼之类。毕竟……他越过那女子看了眼老树。
霎时间亮如白昼,随机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炸雷声。赵二拉回了思绪,迅速拉上门的动作之余,似乎带着些……害怕——那女子不见了。
日子又这么过了下去,除了这一夜。赵二回归了自己四处跑货的日子,又在城外仓库压着了受了伤。唯一那点闲钱又送去了大夫和抓药,折腾许久可迟迟不见好,动作剧烈了便会止不住地咳血,他基本上是跑不了货了。
最后一口血,落在了老树底下。
李走目睹了这一切,那个夜晚机缘巧合之下他看见了赵二埋匣子,赵二一死,他就敏锐地感觉到自己的机会来了。他知道赵二无人会来看望,便悄悄翻过了中间那道矮墙,步入了他家的院子。照记忆里那个回荡千百回的位置,挖出了那个木匣子。他欣喜若狂地抱着那个木匣子又翻了回去,悄悄的藏在了那不起眼的角落里。
那琉璃盏似乎是有什么奇异似的,竟使得李走经营的那家小铺子越做越大,得了好机会让其在京城一时名声大噪。李走也从此安置了新宅子,随后又入了几房新美人,生活过得一帆风顺。只是夜深人静时,李走总会想起赵二那张愁眉苦脸的脸,再后来居然连梦中也会相遇,那时的他在梦中,欲言又止又无话可说。
——“再后来呢?接着说啊!”台下嗑瓜子的听众们见这老头吊在这里不上不下,纷纷不满地叫了起来:“接着!咱们老听些花前月下男女爱恨的酸言苦语,这天天的都腻味了!”周围的人纷纷附和,看架势是非得在这把这怪志奇谈给听明白了。
再后来啊……
当今晚年听信谗言,宠幸宦官,后宫前朝相勾结妄图一手遮天。和所有昏君明君换代的故事一样,无非是民间起义、亲王带兵等等……
吞天的大火,慌叫的人民,负隅顽抗的京城少爷兵。当然李走带着全家连夜收拾细软,往江南逃难去了,他也没忘了那个匣子。
“那匣子里装的还是那个琉璃盏,李走可时时刻刻记挂着。”说书先生给自己冒烟的嗓子灌了一大口茶,打开扇子摇了摇:“说回来,赵二有个远房的亲戚,京城破的那时他匆匆来赵二荒废已久的院子看了眼。那门啊可烂到不行,”说到这他比划了两下,作出一副万分嫌弃的模样“一推可就烂碎了,他那表亲也不知赵二是个啥情况,便走了。”
细碎,光洁如新,闪烁,远处跳动的火光映衬着那凤凰展翅欲飞。他四下环顾无人,塞进了怀里。
其间过程不表,可最后经过几番转手,那琉璃盏送进了新帝宠爱的妃妾那,听闻那日妃妾大喜,对新帝如此宠爱自己的证明爱不释手,还重重赏赐了自己宫里的每个宫人。
没人知道这琉璃盏的来历,它只是一只华美精致的镶金琉璃盏罢了。
作者:【八招】輕拍拍
中靶:12/12 失敗
暮夜(首狙)、巫念桃、格子、江櫞、烤魚、漢尼、落水、蜂銀、夜雨、四戎、販賣機、月溪明
李执目力极好,还隔着二百米就看见官道上横放的圆木栅栏。他极自然地从右手边下了野地,走出几米,脱下裤子撒尿。之后提起裤子,转到右边向回走。
小姐已经出城,约定在西南未名镇镇南绸缎庄见面。可现在官路上全是家丁,等自己自投罗网,只能翻山。市井流传西山有猛兽,常有游人旅客进山却再不曾出现,连尸体也罕少找见。如果不是猛兽,怎么会连尸体也不见?李执望着横在西南的连绵青山,心一横,又沿着路走了几百米,猛地折进一片茶田,顺着田埂向西山前进。
李执进了山,一路未遇麻烦,沿着药农和猎手踩出来的小路又行了半个时辰,直到四处枝叶密不透风,看不见任何山外的光景,才停下来。他找了块大石头坐下,等到气息喘匀,解下包裹,掏出一块烧饼和水袋。先喝了两口水,烧饼下肚,又站起来张望,可哪怕是用手抬起眼前的树枝,前面仍有千树万叶。他在林木和枝叶的缝里,勉强看见自己走过的官道,行人仍隐约可见,才发觉山上步行速度比平地上打了对折还不止。走路并不慢,可在山上总不能走直线,七拐八折,净是绕弯路和回头路。
树干上苔藓少的那面是南,李执背起包裹,结合官道位置辨清方向,找了条勉强通人的狭径钻了进去。他原本预想,沿官道再走五里就是驿站,租匹劣马,太阳落山前就能到未名镇。现在进了山,翻出去至少三天,之前也未做翻山的准备。他倒并不担心自己,而是担心小姐。分别前,自己叮嘱过她不要住客栈,小姐没带多少财物,凭她的本事足以自保。可三天没等来自己会和,保不齐心慌打听消息,露了行踪。
想这些也无用,李执按捺心情,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早抵达未名镇。他没怎么登过山,最多是偶尔陪小姐游山,可那走的是修出来的石台阶,没想到野路如此难行。虽然还未入夏,可地上仍铺满不知哪年的落叶,每一脚都不知深浅。他只好想方设法抓住手边的一切可抓握的东西,很快便不知抓了什么带刺灌木,扎出个口子。李执从怀里摸出一方手帕,凑到鼻尖嗅了嗅,犹豫片刻,绑到受伤的右手上。又扯碎一件旧衣服,给右手再包了几层。
这时候太阳甚至没有丝毫要落山的意思,可他觉得已然经过了足够漫长的跋涉。他放慢步子,砍了一根合适的树枝当拐杖。左手拄着拐杖,右手不敢用力,只好拿手指去抓身旁的树干。他感觉大腿有些僵硬,可能是刚进山时步伐太急,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五里,有五里吗?或者十里?肯定没有十里。李执又走了一段,翻过一道山脊,地面迅速下倾。他试着走了几米,发觉下山比上山还要费力,每走一步,双腿都要抖两下,于是找了处稍微平缓的石堆坐下休息。
没有风,也没有叶片碰撞。他这时才听见鸟鸣不止,此起彼伏,远近错落。先前大概是全部力气都用在赶路,一点声音也没听见,让他错以为这座山是死的。可这一路上,他确实没听见什么奇异的叫声,不由放松,猛兽应当确只是传言。可哪怕没有猛兽,翻出这座山也远比自己先前想的艰难。他吐了口气,阳光变成泛着红的金色,直着照进他的眼睛。他意识到太阳要落山了,才想到晚上要生火,于是一边下山,一边拾捡较干燥的树枝和有驱虫作用的植物。
李执清出一片较干净的空地,把火堆点起来,再用点燃的驱虫草把自己围在当中。干粮勉强够吃,但水不够,明天得找到水源。山里找水不难,明天应当顺着山谷走。一路上他没看见什么大型动物的痕迹,这对他来说是好事,但也可能是看见了没分辨出来,他远称不上山民猎户。天气不热,没有多少毒虫,见到最多的是爬行缓慢的马陆。他赶在天空完全暗下来之前,又在附近搜刮了一遍,把能烧的东西集中起来。山中的枯枝很潮湿,烧起来浓烟阵阵,有些呛人。
他正要把烧饼送进嘴里,忽然听见一阵扑棱声,有只鸟落在他面前,绕着火堆蹦蹦跳跳。这只鸟灰扑扑的,只有脑袋顶有撮绿毛,身子有自己拳头大小,喙很短,尾羽修长。李执有些奇怪,他见过的鸟类通常都畏火,还从没有主动凑到火堆边的,于是从衣服上捡了几粒饼渣扔过去。灰鸟也不怕人,一路低头啄食,几乎要跳到他身上了。
李执忽然冒出个念头,不如将这鸟捉来烤了,多少算个肉食。于是在右手上多放了些碎渣,打算趁灰鸟来啄时,一把将其捉住。他的右手还缠着手帕,能看见几点血迹,上面是几片焦黄的面渣。李执眼睛不眨地盯着灰鸟,可灰鸟转了转脑袋,呼啦张开翅膀飞走了。李执兴致全无,把右手上的食物倒进嘴里。等他吃完这块饼,又把剩下的几棵驱虫草扔进火堆里,得到一些聊胜于无的慰藉,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
李执是被雷声惊醒的。山里风吹草动,他睡不踏实,半梦半醒。可这第一声天崩地裂的轰鸣终于在短短的一瞬使他完全清醒。天光晦暗,云层并不厚实,但足够落雨。他不清楚具体的时辰,四周不至于不见五指,至少也是天快亮的时候,又或者早已过了天亮,只是积云把日光遮住了。
明火灭尽,剩下些粗壮树枝仍在阴燃。李执爬起来,双腿稍有些酸痛,但不碍事。他用身下垫着的包袱皮把东西收拾好,拄着树枝继续下山。得在雨水来临前找到一个避雨的地方,他想,但这全凭天意,天色阴沉,枝叶又密,他瞧不见何处有什么破庙破屋。他只希望赶在落雨前下到山谷,找到块大点的山石挡雨。他看不出这雨会下多大,要下起来才知道。右手的伤口早已不再出血,很快就能结痂,可他仍不敢太用力。
步行间,在没有云层的地方,天空一点点透出灰白的光来,四周的山景也逐渐明快。李执松了一口气,天仍是会亮的,看来这场雨不会很大。可无论多小的雨,山路都会变得更滑更危险。晚些再下雨吧,他不住祈祷,可第一滴雨水终究还是落了下来。雨水滴滴答答落在活着的、或是腐烂的树叶上,连绵响成一片。李执没有刻意放缓脚步,他想趁水还未浸透,抓紧时间抵达谷底。
“吱喳!”一道刺耳的噪声从右边脚下响起,把李执吓了一跳,左脚一滑,身体后仰,就要顺着坡一路摔下去。他反应过来,丢掉树枝,也顾不得手上的伤,碰到什么就抓什么,整个人翻了好几个圈,终于抱住一棵还算结实的樟树。他缓了一会儿,直到雨水把他的后背浇透,先动了动腿,双脚蹬实,才一寸一寸地把自己仰面翻过来,背后也不知是雨水还是冷汗。
李执下到山谷的时候,雨仍淅淅沥沥地下。他此刻满身泥泞,活像一头野猪。他打算这一天就顺着山谷走,哪怕雨停也不能再上山。由于降雨,谷地四处都有溪涧流淌,他把水袋里的水喝光,装满溪水,接着冒雨找寻柴火。没过太久,他发现一处可供躲雨的天然石檐,于是在那里点起一堆火。
柴火噼啪作响,过了好一会儿才烧起来。李执脱下衣物架在一旁,整个人凑近火堆。他先前在山坡摔倒之后,试图继续向下,但没下到十几米,就发现前方居然是一面陡峭崖壁,无路可走,若是不留意摔下去定然没命,只好手脚并用爬回另寻他路。于是他想起摔倒前听见的那道古怪噪声,究竟从何而来,是野兽么?不太像,那么是虫鸣还是鸟叫?他印象中没有什么蟋蟀或鸟能发出那样的声音,随即想到昨晚遇见的那只灰鸟。可那声音用意是什么呢?单纯是巧合吗?
李执想不明白。他不觉得鸟类有多聪明,会说人话的八哥鸟也不过是学舌而已。正当此时,忽地又听见呼啦啦振翅,一只顶着绿毛的灰鸟收拢羽毛落在旁边,两粒小眼睛瞪着李执。李执伸了伸脖子,怎么看怎么像昨夜同一只鸟。这只灰鸟跟着我做什么,莫非它喜欢火?李执猜不出缘由,他又不是鸟,自然猜不到鸟的想法。他只是觉得这鸟能如此亲近人,说不定通人性。若是通人性,那么定是来帮助自己的。李执一拍手,觉得自己想通了关键:灰鸟肯定是眼见雨天路滑,自己又走近悬崖,才出声提醒。于是满心欢喜,朝灰鸟握了握拳。又掏出块烧饼,掰成两半,将一半置于地面,示意灰鸟来吃。
饼刚放到地上,手尚未收回,灰鸟已经跃到饼上,不住啄食。李执愈发肯定这只鸟能懂人意,新鲜里带着敬畏。说书人的故事里,山野精怪常有些神通,不如问问雨何时停,再问哪条路容易走?他正要开口,灰鸟扑棱起翅膀,撞进细雨中不见踪影。
等到翻出山,见到小姐,把这件事说给她听,她肯定不信,李执舒了口气,脸上带着笑。天下那么多志怪异事,看来也不全是假的。他伸手摸摸晾着的衣服,还是湿漉漉的,于是打算再等一阵。滑倒造成的擦伤,当时并未察觉,安定下来反倒火辣辣地痛。过了小半时辰,李执正昏昏欲睡,突然听见动静,睁眼一看,那只灰鸟又回来了,嘴里叼着个青皮果子。
李执伸出手掌,灰鸟居然松了口,果子落到手上。他用手指把果皮擦净,细细打量,这只果子圆滚滚的,拇指大小,有点像青枣。可现在不是枣树结果的时候。他不认得这是什么果实,于是望着灰鸟,灰鸟动动脑袋,像是在等他吃。
灰鸟一路帮我,这果实虽然从未见过,但它特意衔来给我,必然是山中珍果,吃下大有裨益,李执想,干脆地将果子送入口中,咬下一半。再看另一半,果核极小,黑色扁平如苹果籽,果肉却发红,溢出红色汁水。没什么味道,脆脆的,口感不错。李执稍有失望,吃掉另一半,吐出果核。
火堆灭了不知多久,连缕烟也没有。李执醒过来,看见柴火堆居然变得有小山一般高,吓了一跳。他想爬起来,可胳膊的感觉跟往常不同,扭头看见原本长着胳膊的地方竟然变成覆盖了灰色羽毛的一对翅膀。一只顶着绿毛的灰鸟站在火堆旁,像是在等他。那只灰鸟叫了一声,声音尖锐刺耳,但不再是噪声,李执忽然听懂了鸟语中的含义。
“想吃我,去死吧。”
灰鸟扇动翅膀飞走了。李执恐慌中连滚带爬来到溪水边,看见自己的倒影,已经变成了一只灰扑扑的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