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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是二宫小姐,不是王家卫那个宫二小姐,她爸按现在的话说是个精日,给她上户口的时候本来想叫二宫苗子,结果派出所不给上,所以就叫苗二宫。原因不论,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很喜欢。
二宫小姐是我在奶奶家大院里的几个小伙伴之一,小时候我和爸妈隔周周末去我奶奶家,爸爸们在客厅股票足球红塔山,妈妈们在厨房皮蛋青菜红烧肉,孩子们去院子里沙包弹珠捉迷藏。跑的最野的那个女孩就是二宫小姐。我们在大院里撒丫子跑到了93年,那一年我们上了小学,她爸妈离了婚,大院里再也没见过二宫小姐的身影。
又见到二宫小姐是大二的时候。我一个高中好哥们跟我说,他家里有个远房亲戚的女儿今年考上了我们学校,女孩子家家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万一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希望我能照顾照顾。我播了同学给我的手机号,女孩声音有点耳熟,三聊两聊越听越觉得不对,我说我靠你是不是二宫啊,她说我靠你是不是孙兔啊。
小时候我没觉得二宫小姐有多漂亮,现在长大了再看……就还挺好看。二宫小姐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我校某世界排名靠前的专业。我一开始以为她变成了一个那种爱学习的乖孩子,后来我发现她也不是乖,就是聪明,聪明的人干什么都厉害。我拉她来我们电影社团,本来只是想给她认识几个朋友,没事可以过来玩,没想到一年后她已经能靠写伍迪艾伦的深度影评来赚稿费了。她拿到稿费我俩就去吃好吃的,我俩的消费习惯极不健康,我家里月初给我打生活费,我把手机话费和买电影杂志的钱留下来,剩下的钱跟她出去大肆挥霍,等我钱花完了她就带我吃食堂,因为她有直接打到校园一卡通里的奖学金补助,虽然没法提现,但能让我俩在食堂吃的很好——那时候我和二宫小姐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了,首先我没法拒绝一个才貌双全又有共同经历共同语言的美少女把我上了而且还是互交一血之后跟我说要不咱俩搞对象吧这件事,其次我喜欢她。
我和二宫小姐甜甜蜜蜜腻腻歪歪。我大她一届,大四的时候打算考研,这样能多陪她一年,但是学校给她提供了一个去日本深造的机会,一去五年。她爸希望她去,然后留在日本,我跟她说你去吧,这次机会确实难得,对你以后的职业发展也是好事,至于你要不要留下,可以再说。那天早上我5点多起床,从一起租的房子把她送到机场,给她拎箱子,帮她整理一些没法带走的东西,目送她过了安检。她就像平时出去玩那样,普通地走了,然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
(我……)
考研当然是没有考上,我在当地找了个平面设计的公司上班。
(房间太安静,太空旷了……)
放弃考研是我割断校园生活脐带的最后一刀,我在贴吧里交到了一些兴趣相投的新朋友,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我好想她。)
新的朋友又培养了我新的兴趣,我用两个月的工资攒了一架性价比挺高的自行车,每周日和朋友们结伴骑行成为了新的生活仪式,这能让我从设计行业的繁重压力中短暂解放出来。
(为什么不联系。)
骑行团里有一位皮肤黝黑的女孩,是我之前考研目标学校的研究生,大家都叫她小黑。小黑笑起来很好看,不笑也很好看。她会跟我讲三岛由纪夫,我会给她讲希区柯克,后来我们渐渐就不再跟团骑行,而是二人私下单约。
(为什么不联系呢。)
小黑是本地人,周日到周四会跟家里说住宿舍上课方便,其实是来我这里过夜。有一天她跟我说,能不能告诉爸妈她在谈恋爱,我哈哈大笑,我说你又不是中学生了怎么还怕早恋啊,她愣了一下,也跟我一起笑了起来。
(她已经忘了我了吧……)
第一次去小黑家里时,我笨拙地在熟食店买了很多烧鸭烧鹅烧肘子。小黑的妈妈和爸爸都很热情,招呼我多吃点,我积极要求洗碗,小黑陪我一起洗。饭后她父母回到房间里睡午觉,我在她的房间里亲吻她的胸部,她用颤抖的气息小声说别这样,万一被看到怎么办,然后用双手轻轻抱着我的头。
(我该忘了她了吧……)
我妈坐飞机来看我之前我跟小黑吵了一架,原因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本来说好了她跟我妈我们三个人一起吃个饭,结果她跟我说导师有事找她走不开,无论如何也走不开,我妈在这里的整个一星期都走不开。
(我该怎么忘了她……)
这个事情让我很生气,我和小黑分手了。朋友们一致觉得这件事上是我傻逼,我傻逼就我傻逼吧,总之事已至此,来来来喝完下一杯还有第三杯。很久以后我和小黑恢复了友善的朋友关系,骑行团的活动也不再互相避讳。小黑的新男朋友不会骑自行车,但这不耽误俩人最后结婚生子过上了幸福生活,这些都是后话。
(我好想她,我想见她。)
骑行团的楚哥拉我出来创业,搞门户网站。我对互联网那些东西似懂非懂,但是楚哥给我开两倍工资这事儿我懂。我们一开始的办公地点在郊区一个民宅里,楚哥是CEO,嫂子是会计,我是美术,还有俩程序俩产品。人少事多,事多,事巨他妈多,我周末骑行的次数越来越少,忙,真的忙。一直到我们融到了第二轮,手底下有了几个小弟,我才稍微轻松一些。此时低头一看,腰间已有了一圈赘肉。
(我常常会想象某天晚上在一个酒吧跟她偶遇的场景,我该说些什么?她会说些什么?)
楚哥把公司卖了,带着我们几个核心开始了又一次创业。我拿分到的钱买了两套房,把我爸妈接了过来住一套,我和学妹住另一套。学妹是我大学的学妹,有次回学校那边撸串,她和舍友也在那,我跟她们本来也不认识,结果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奇妙误会,我帮她们赶走了几个小流氓,她觉得我人挺好,我觉得她人挺好玩,我俩搬进这房子的日子是我们在一起的两周年纪念日。
(她会想我想她这般地想我吗?若是如此,这也太难受了,但若是她不想我,忘了我,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吧。)
学妹毕业后,楚哥给她在大厂里找了个游戏文案的工作。我爸妈一直催我们赶紧把证领了,她妈妈对我比她大好几岁这事儿耿耿于怀,害怕我骗了她女儿。
(说到底,没有谁会如此执拗于一个人这么久吧。我到底是想她,还是在患得患失,还是只是因为老了,开始怀念从前的生活了呢。我是真的想她吗,还是只是陷入了一种执念……)
楚哥第二次创业赚到的钱远超出我们所有人的预期,但是没多久楚哥查出了白血病。几个骑行团的老朋友参加了楚哥的葬礼,吃饭的时候我跟他们坐在一起。我们说还好小黑的女儿没继承她的肤色,小黑跟我们一起哈哈大笑,她现在胖了不少,笑起来还是很好看。
(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我应该是哪里做错了什么吧。她爸嫌弃我穷,没出息,我爸妈也看不上她爸,我们心照不宣地默认了那时候的分离就是我和她之间的休止符。现在她应该已经过上安定的生活了吧,她的面容在我心里也变得模糊……)
(我还是想她。)
我在公司里位高权轻,又在股市大赚一笔,于是踌躇满志辞了职出来创业。但是我的运气好像用完了,最后我的财产只剩下最初买下的两套房子和一辆车。
(我会像打喷嚏一样,随时随地毫无理由地开始想她。我想象在骑行中经过的车窗里意外发现她,于是加速靠上去并着她骑,她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说你有病吧。我摘掉风镜和头盔跟她笑嘻嘻的说,苗二宫。她左看右看忽然认出我来,然后我跟她相谈甚欢。我想象春节回老家的时候在候机厅里有人拍了一下我的左边肩膀,我往左一看没人,再往右看,是一个长发的女孩喊我的名字,她说孙兔,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我说我去,野生的苗二宫刷新了,然后我跟她相谈甚欢。我想象……)
(我没有办法想象相谈甚欢了些什么,我只是想她。)
在我最膨胀的时候,学妹因为受不了我出轨而离开了我;在我变得落魄了之后,学妹原谅了我,回到了我身边陪伴着我。我俩结婚了。
(我想起夏天的步道上她走在我的前面,微风用她的发梢挠得我脸痒痒;我想起她趴在自习室的课桌上小睡,醒来后发现半边侧脸印上了书上的油墨;我想起有一次我们晚上在阳台做,我坏心眼打开了窗户,她害羞地拼命捂住自己的嘴不敢叫出声;我想起她爸在饭桌上毫无遮掩地羞辱我,她直接泼了她爸一脸茶汤,抓起我的手起身就走;我想起临走之前最后一夜,我从身后抱着她,用手抚摸她的胸部,她说我今天不是很想,我说好,那早点睡吧,等下还要早起;我想起她走后我一个月没有换床单被套,因为舍不得洗掉她的气味……)
我和二宫小姐不期而遇。
儿子跟他妈在看大夫给我家狗洗澡,我从商场出来抽根烟。一个长头发女的掀开门帘从商场里走了出来,她闻到烟味往我这里瞥了一眼躲了一下,我把烟掐了往前走了两步追上了她。
我说,苗二宫?
她回过头来看了一眼,说,孙卯!我天,孙兔!我靠我靠……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我说,真巧嘿,你怎么跑这附近来了?
她说,我跟朋友出来吃个饭。哎你怎么在这儿啊,我以为你后来回老家了呢。
我说,没,我留这儿了。
她说,我天这太巧了……哎那什么,我叫的车到了,回头咱们联系哈。
我说,行。你慢点啊,前面那地上结冰了。
她说,嘿嘿没事儿,我走了哈,拜拜!
我冲她招了招手,她关上出租车门,出租车拐过一个路口,离开了我的视野。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是OC的HP故事,仅使用原作设定
即使是空闲的休息日,霍格沃兹的图书馆里也不乏勉力勤奋的身影,然而从门口进来的两人看起来却并不像其他自习的学生那样一本正经,而是有些欲盖弥彰地左右观察了图书管理员片刻后,才轻手轻脚绕到几个书架的背后,找到了在此恭候多时的同伴。
“什么事怎么选在图书馆见面,让格伦戴尔女士听到又要训我们了。”其中一个红发的少女低声急促地说道。
“内容太多,我总不能把这些全借出去。”金发的女孩儿也压低了声音。
几个霍格沃兹的新生还是看什么都新鲜的年纪,格兰芬多也从未限制过他们自由探索的激情,于是“霍格沃兹异闻探险队”这种未经注册也人员不固定的组织应运而生,旨在完全靠自己发现学校里那些会变的楼梯、会动的画像,还有古堡的教授们和幽灵们的秘密。
这次,收到了其中活跃分子的召集,他们就急急忙忙来了图书室。
“这次是关于什么事的?”长着雀斑的男孩看起来倒不太在意这些规矩,而是两眼放光地看着金发的少女。
“首先是一份采访记录,你们自己看吧。”
*
“亲爱的孩子,很高兴有人来跟我聊聊,魔杖学是一门复杂而神秘的魔法学科。你们不会专门开设这门课程是不是?”
“是的,先生,不过我在一些书上读到过,妖精和巫师就带魔杖的权利争夺已久。巫师严格地保密关于魔杖的学问,所以,您认为是魔杖让巫师变得更强大吗?”
“更强大?不,我不这样觉得。实际上,我更愿意把魔杖的作用描述为,让巫师更精准地操纵魔法的工具。”老人温和地笑了,“是的,更精确。”
“我不太明白。是说魔杖能够精准魔法的指向和威力吗?可是妖精可以不用魔杖而施魔法呀。”
“这就好像,只要你是个巫师,就应该差不多能用任何工具表现你的魔法。但最佳效果一定是来自巫师和魔杖间最紧密地结合。这些联系是复杂的,最初是相互吸引,继而相互探求经验,魔杖向巫师学习,巫师也向魔杖学习。”
“您把魔杖说得好像有感情一样,好像它们可以自己思考。”
“你怎么能肯定它不是呢?”老人不以为忤,神秘地笑了笑。
“所以,您的意思是说,是魔杖拒绝了妖精?”
“魔杖选择巫师,对于我们研究魔杖学问的人来说,这一直是显而易见的。”
“我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魔杖会选择自己的主人。”
“我并没有说它不是这个意思。”老人挤了挤眼睛。
“我现在相信您是位拉文克劳了,先生。”
*
“让我们继续之前的话题。您之前说到,魔杖并不能让魔法更强大,而是更精确。”
“是的。孩子,我想你可能也听说过一些传说,一些搞文学创作的巫师热衷于宣传似真似假的小故事,什么通过谋杀转手的魔杖,可以主宰人命运的魔杖,死神的礼物魔杖,嘿,我承认这听起来很唬人……”
“恕我冒昧,您的意思是那些都不是真的?”
“回忆一下我之前说过的,魔杖会选择自己的主人。试想这样一个场景,如果一根魔杖,它倾向于那些自信、好斗、渴望力量的巫师。”
“那他们就会很容易在争执中死去……或者,在争执中成为著名的强大巫师?”
“或者二者兼得。”老人点点头,“魔杖的所有权有精细的规则,但是被征服的魔杖通常会服从于新的主人。”
“是的,是的,我能想象,相比于自己原本的魔杖,那些巫师也许会把自己征服得到的魔杖作为战利品进行炫耀,而杀死他们的巫师也同样如此,于是有一些魔杖就这样流转了下来,成为传说中令人生畏的事物。”
“你比我想的要更有天分,孩子,魔杖学有时候要求我们从那些材料和理论里跳出来,从更现实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成果,你考虑毕业之后来进修魔杖学吗?”
“不了先生,虽然这个提议很吸引人,不过我想要探究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
“我感到很抱歉,我应该找个更完整的时间来回答你的问题的,在接到你的邀请的时候,我没有想到你想得这么深,他们是怎么说的?耽误年轻人的时间就像犯罪,是不是?”
“正相反,您给了我一些时间来消化这些难得的知识。那我们继续吧,您刚刚提到,魔杖的所有权有精细的规则,那么,要真正拥有一根魔杖,并不一定要杀死它的前任主人,对吗?”
“当然,当然。只要被你夺到,那么它就可能是你的。当然,夺的方式很重要,另外也取决于魔杖本身。通常说来,一根魔杖被赢取后,它效忠的对象就会改变。你甚至可以使用没有选择你的魔杖,只不过,如果是你赢来的,它会比别的魔杖更愿意执行你的命令,并且执行得很好。”
“那有能力夺取魔杖,是否意味着魔杖承认了巫师的强大呢?”
“你似乎对强大很执着。”
“抱歉……”
“不,这没什么可耻的。我的很多同行也执着于制作出足够强大的魔杖——所以我一贯不支持那些文学作品过分夸大魔杖的作用,对孩子们的影响太大了。他们就不能写些黑魔王或者魔法斗篷这种一看就虚假的东西吗?总之有些人被那些传说迷住了,他们沉迷那些书面的记录和魔法历史上若隐若现的踪迹——如果非要追溯的话,一些魔杖在历史上的确有踪迹可寻。它们的历史是挺血腥的,但我猜巫师们流的血要比那些器物本身更能引起强烈的欲望,总是让年轻人热血澎湃,是不是?但我得说,他们误入歧途了。”
“要喝口茶吗?”
“谢谢……我有点激动了是不是?我的一位朋友……可以算是朋友吧,有段时间声称自己获得了一根‘死神的魔杖’,也许是某种促销手段,你可以想见,如果传说他在研究和复制死神的魔杖,这对他的生意多么有利啊。但是,厄运比生意先造访……”
“我很抱歉。”
“他是个很有天赋的魔杖制作者,但他被引诱了,被那些故事和有莫大诱惑力的器物。它们会引诱他,也会一样引诱那些渴慕强大的人。我在你身上看到了与他类似的天赋,所以我更不希望你重蹈覆辙。记住,孩子。魔杖从来没有最强,只有最适合。”
“我会谨记您的教诲,先生。”
“你问的问题很深奥,欧洛斯先生。我预感到你会在魔法的道路上走很远,希望你不要迷失自己。”
*
几个人凑在一起一目十行读完了内容,红发的少女咂了咂嘴:“所以说,老魔杖是假的?真是童话故事?”
“嘿,这是重点吗?”金发少女不满地瞪了她一眼。
“咦?这不是重点吗?”她缩了缩脖子,顺着对方的手指指向看了过去,“那重点是……欧洛斯教授!这居然是他小时候做的采访吗?”
“小点声!”其他人赶忙凑过来捂她的嘴。
“上次找到的,魔咒课的笔记,是不是谁也说过是欧洛斯教授的字迹来着?”
“对!”雀斑男孩从兜里掏出被精心折叠起来的一页纸。
*
魔咒 (Charm)是给某一物体或生物增加特定属性的符咒。魔咒与变形学不同,魔咒会更改或增加物体的属性,它注重于让物体“做什么”而非让物体“是什么”。例如,变色咒让物体改变其颜色;飘浮咒使物体飘浮;快乐咒提高生物的情绪。
……
一个带有持久性魔咒的物体被称为“被施魔咒” (bewitched),通常魔咒的持续时间比其他类型符咒的持续时间要长一些。
……
要想成功地施魔咒,不仅需要集中精神,还需要正确地挥舞魔杖、准确地念出咒语。如果没有这样做,魔咒可能会发射失败,并且还会有咒语回火的风险。
一段手写的小字批注:集中精神——魔法的力量,正确挥舞——与魔杖进行配合,准确念出咒语——表达自己的需求。即输入指令,调动能力,输出魔法。本质力量来自自身。
另一种不同的字迹:那么力量来自自身的哪一部分呢?大脑?心脏?手臂?还是像血液一样流遍全身?
小字批注:也许可以通过麻瓜的医学来研究?
另一种不同的字迹:切掉手还能尝试,切掉大脑和心脏,人都死了也没法研究了吧?
小字批注:也许可以通过施法感受来判断,施咒时魔力的运转和控制多少是有一些体现的。集中注意,可能指向的是调动大脑里的魔力,但是并没有从大脑向手臂流动的感受,但也可能因人而异,需要进一步的判别方式。
*
“欧洛斯教授上周帮我批改作业的时候给我写了一些解答,我敢肯定这小字是他的字迹。”雀斑男孩言之凿凿。
“那另一个呢?你们谁认识?”金发少女左右看了看,见大家都只是摇头,便不再多说,“不过这次我发现的可不止这些。有两篇报道被夹在这本《初级魔咒》里面,好像被当成了书签。”
她从面前的书架上抽出那本书。
*
埃尔森·怀特事件最新报道:有关埃尔森·怀特恶性事件的调查仍在继续进行。在埃尔森·怀特的自白录像发布之后,贝德福德郡、苏格兰中央区、北爱尔兰道恩郡等多地发生数起袭击麻瓜的恶性事件,埃尔森·怀特均宣布对此负责。普遍认为这是埃尔森·怀特的支持者所为。魔法部今日再度强调,其中三起袭击的真凶已经落网,请不要被仇恨情绪蒙蔽双眼。一位魔法部发言人今日午后表示:关于对始作俑者埃尔森·怀特的缉拿工作无可奉告,欢迎各位踊跃提供线索。
*
预言家日报快讯:昨晚,魔法部接到举报,法琳·格兰诺检举哑炮艾克·汤姆逊以残忍的手段谋杀了他们的好友埃文·史密斯并将其做成了魔药。傲罗在现场还发现了汤姆逊用埃文身上的各种材料做实验的记录,此事之恶劣令人发指,望各位巫师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
*
“唔……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红发少女挠了挠头,“看着是挺恐怖的,不过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只是这些当然不算什么,不过你看背面。”
金发少女将埃尔森·怀特相关的报道翻到了背面,只见上面用娟秀的花体字写着:“小乌鸦,你要的报道和录像我帮你要来了,暑假后见~记得你答应帮我补习的事~”
“小乌鸦……你的意思是……”
“欧洛斯教授是叫瑞文(Raven)·欧洛斯,我在想这个小乌鸦会不会是指他。”
“乌鸦(Crow)和渡鸦(Raven)还是不一样的吧,这样扯上关系是不是有点强行?”红发少女言语之间有些不认同。
“好吧,也可能是我多心了,那如果不是的话,这个小乌鸦会是谁,要这两份报道是要干什么?”
“还有,这个自白录像。”雀斑男孩指着纸条,“这个人不仅送来了报道,还有自白录像也给了这个小乌鸦,但不知为何只有报道留在这里,你们有听说过这个录像吗?”
众人都是摇了摇头,哪怕出身于巫师家庭,家人也不会过早让孩子们接触如此血腥的社会事件,更遑论给他们看连环杀人犯的自白了。不过这倒是激起了他们的兴趣,都打定主意要找个机会找找这录像才好。
“咦,你不是怀疑小乌鸦就是欧洛斯教授吗?不如我们去问问他有没有这个录像带?”红发少女灵机一动,提议道。
“能行吗?”金发少女有些犹豫。
“欧洛斯教授是出了名的好说话,我们就说从图书馆看到了这个报道,好奇自白的内容,他最多说自己没有,总不会因此扣我们的分。”雀斑男孩倒是支持得很。
“好!那就这么做。”三人不再犹豫,把书放回去后一副学习很累的样子装模作样从图书室离开。
……
“埃尔森·怀特的自白录像?有啊。”
瑞文·欧洛斯果然是十分好说话,他径直起身,在自己的书架上翻找片刻,就拿出一卷看起来有些年份的录像带交给了他们,倒是让他们把“打算以此为主题写一篇论文”这样自损八百的理由咽回了肚子里。
“谢谢教授。”三人齐声道谢后,又嗫嚅半天。
没等他们提出,欧洛斯教授就再次开口:“我这里就有录像机,想看的话,就在这里看吧。”
于是,在三人感激的眼神中,他替他们打开了录像机,然后坐回桌前继续批阅作业。
*
埃尔森·怀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
他眼神平静地向前注视着某个地方,顿了顿开口了。
“我不恨你们。”
“很多人认为,至少那些发明保密法的家伙们觉得,巫师比麻瓜强太多了,多到会对麻瓜世界构成威胁。所以强者就应该受到限制。魔法部的那些大人们,是因为骨子里的优越感,因为身边都是些跟自己差不多的大人们,做出的判断。”
“但是啊……”
“嘿,算了。我相信你们肯定会调查我的,你们会看到那些报道里经常提到的,什么糟糕的童年啦,没用的爸妈啦,多事的邻居啦,坎坷的生活啦。那些搞麻瓜研究的会用什么心理学分析来分析去,从我哪天没吃饭滑坡到反社会人格是如何形成的。”
“所以,为了避免你们白费力气,现在录的这玩意儿我给预言家日报和唱唱反调也都寄了一份。”
“我不恨你们。”
“我只是为你们感到好笑。”
“从来没有任何一条狗娘养的规则会强制要求人隐藏自己的优点,就算是麻瓜手里会喷火的家伙什,只要搞一张持枪证,也能光明正大挂在家里。”
“但偏偏我们从小就被这样要求,‘国际巫师联合会保密法第十三款,任何可能引起非魔法界成员(麻瓜)注意的魔法活动, 均属严重违法行为。’哈。你们甚至没有给个正当防卫的条目。如果一个巫师被麻瓜用枪指着,他能指望谁来救自己呢?你们吗?”
“所以,在大人们这样异想天开的要求下,要么,我们最好像野兽一样死死抱团,谁来干我们,我们就去干他们;要么像魔法部的大人们一样,把自己跟麻瓜完全隔绝,互不干扰,也别去搞什么麻瓜研究、做什么友好交流;要么放弃高傲的巫师身份,去学习麻瓜的技术——那上什么霍格沃兹、布斯巴顿、伊法魔尼简直是浪费时间,不如把小家伙们送去牛津剑桥;最后么,就像我这样。”
“只要把有威胁的麻瓜先杀死,就不会被麻瓜威胁了。”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是不是?”
“说起来,很多人都得谢谢我呢。摆在我家储藏室的哪个头,可能就是尾随你们老婆孩子的麻瓜,等着把你们送上绞刑架或者火刑架。当然,那些无差别杀人的危险分子我也没放过。麻瓜的漫画里好像管我这样的人叫什么来着?义警。哈!”
“其实我跟这个侠那个侠也没什么区别嘛,他们那个超能力跟我们的魔法有什么不一样?所以我决定,我,埃尔森·怀特,宣布对包括理查德·沃森、约翰·利维等在内的四十五名麻瓜的死亡负责。”
“并且我在此发出号召,那些不愿意装傻装瞎的巫师,你们杀死了麻瓜,都可以说是我,埃尔森·怀特做的。”
“魔法部的大人们一定会很想要抓住我。我会尽量多挣扎一会儿的。”
“那么,你们呢?”
*
房间里的气氛一时有些沉寂,三个人似乎没想到这内容如此劲爆,一时都有些无言,反而是那边批改作业的欧洛斯教授头也不抬:“这刚好是我下节课准备讲的内容,你们可以回去提前想一想,做做准备,到时候课上分享一些心得。”
这是比“写一篇论文”来得轻松,不过却也没有让三人如何松了口气,他们只是再次向教授道谢后,心情沉重地朝公共休息室走去,倒是忘了开始探索这一切的初衷——对于小巫师们来说,教授的秘密和连环杀人案的有趣程度也不相上下,多少都是一分收获,也谈不上是亏是赚。
而另一边,看着学生离开的教授却并没有继续批改作业,而是靠在椅子上,看着跟录像带一起翻出来的两个小瓶子。片刻后,他起身,将其中一瓶倒入了桌边的冥想盆里。
*
咕嘟。
桌上的坩埚冒出一颗黏腻到有些恶心的气泡,水仙根的粉末在破开的泡沫上翻飞了片刻就沉了下去,另有一些人体组织一般的东西粘连着被卷上来,很快又被吞没到液面之下。
明明是腐朽中含着腥气的难闻味道,坐在旁边的人却如品珍馐,露出陶醉的表情,他熟练地把桌上一味又一味魔药材料放入锅中,时不时顺时针或逆时针搅拌两圈,然后在旁边的纸上匆匆记下两笔。
这张纸看起来已经被涂涂改改了好多次,隐约能从还未被标记的部分看出,是一段针对巫师魔力的研究,被反复画了横线的部分是“魔力究竟存储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仍未探明”。旁边则是列了不少魔药材料的名称,有的画了叉,有的打了勾,还有少数几样后面空空如也。
男人很瘦,是那种不正常的消瘦,有些营养不良和过度劳累叠加起来的憔悴,但他的眼睛又异常明亮,是那种兴奋过度的炽热。他好像笃定这次的尝试会有用似的,一眨不眨盯着坩埚中每一丝细微的变化。
“我知道!我就知道!”在坩埚中的液体变成金色的一刹那,他兴奋地跳了起来,又害怕破坏了好不容易做出的成品,只局促地用力挥了两下手。
……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男人兴高采烈地把一个女人半推半拉进屋。
“嘿,艾克,冷静点,什么成功了?你前两天说自己在研究的东西?”
“对!我早就说过,我早就说过!魔药才是一个哑炮的出路,我找到办法了。”
“你慢点,哑炮的出路,你在说什么呢?你要去以贩卖魔药为生了?那倒是一桩好事,埃文一直教你魔药的知识,这么重要的决定你怎么不把他也找来?”
身后的门被砰的一声关上,艾克丝毫没搭理对方的问题,只是自顾自地把人拉到桌前,坩埚中的金色液体早已被精心存放在瓶中,周围的材料也被清理一空。
“这是……福灵剂?还是某种增龄剂?”女人端详了一下,“我魔药课学得不好,但是看起来不太像。”
“当然,亲爱的法琳,都不是。这是,哑炮觉醒剂,厉不厉害?”
“那是什么?”
“独角兽的尾毛、水仙根的粉末,加上非洲树蛇皮,还有几粒柏木碎屑,与魔杖同源的材料能让我和魔杖匹配得更好,”艾克张开了双手,露出疯狂的笑容,“他们不是总嘲笑我是个哑炮吗?只要喝下了这个,我就能获得运用魔法的能力,就能变得跟你们一样!”
“独角兽的尾毛,柏木……”法琳一边念着这些材料,表情逐渐从疑惑变成了恐惧,“那是埃文的魔杖……你做了什么?”
“噢,我忘了,最重要的部分~还有巫师的血。你知道吗?”他用一种令人有些恶心的垂涎目光上下打量着法琳,“你知道吗?你们巫师的魔力,主要存储在血液里。是的,他们虽然没有实验出来,但是我实验出来了,比那些巫师更出色,更快速,更聪明,我发现了,毛发的含量最低,喝起来最干涩,几乎感受不到魔力,肉的口感要好一点,但几乎没什么效果,血最成功!你的父母不是总因为我是哑炮不让你跟我待在一起吗?现在好了,我马上就要成为巫师了!跟你门当户对!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埃文也会为我们高兴的!”
“……”
“昏昏倒地。”
*
从这段记忆里出来,他又将另一瓶记忆倒入了冥想盆。
*
“你确定吗?”
“你已经确认过很多次了,我确定。”
“可是……”
“我知道,什么排异反应啊,什么感染风险啊,什么高危年龄啊,你都说了不知道几百遍了。你知道这是谁的手吗?你知道这只手能做到什么吗?你知道这根棍子是干嘛的吗?有了这些,还愁什么感染什么疾病,只要一挥~就搞定了。”
“真的吗……要是这手的主人这么厉害,怎么会落到你手里?”
“哈,一点点小小的计谋,实际上,我的目标更换过不止一次,你懂得,跟那些怪胎打交道总得有耐心,你得让他们感受到真挚的感情,我是说,就好像你打从心底里把他们当朋友似的。越是怪胎越是渴望感情的,是不是?得崇拜他们,但又不能太有距离感,要热情,又不能太狂热到没有分寸,然后么,他们就会开始邀请你到家里去聚会。他们还觉得自己装正常人装得很像呢,嗤,我一眼就能分辨出怪胎的房子。总是有些奇奇怪怪看不出用途的东西和散发着古怪药物的臭味。”
“嘿。”
“知道知道,我没忘了你的问题。这怪胎么,也有聚在一块的和孤身一人的,虽然我擅长分辨他们,不过能遇到什么样的还是很看运气。你说我巴巴地上去跟人家打好了关系,圣诞聚餐的时候他们直接一家人招待我,那我还怎么下手?只能自认倒霉。不过人不会总走霉运,好歹让我逮着一个落单的。我到家里一看,明显是独居,柜子上放着这根棍子,我就跟自己说,‘就他了,你的好运来了老山姆’。”
“然后你就谋杀了他?”
“话别说这么难听,放在以前,这些怪胎都是要被推上火刑架的,给我做点贡献怎么了?”
“那,你用了他的手,就不会上火刑架了?好吧好吧,别那么看着我,所以你是怎么拿到他的手的?”
“很多耐心,和一点运气。只要有心,跟这些怪胎飞快地搞好关系还是很简单的,他们当然会有戒心,可是,嘿,谁会防备一个可怜的少了条胳膊的邻居老人呢?而且还会做很好吃的苹果派和用他仅有的一只胳膊热情地帮他们忙。老山姆老眼昏花了,想必不会发现他们的不寻常,一个孤独的老人想要跟邻居多走动走动,套套近乎,多狠心的怪胎才会不愿意给他个好脸色啊。可是,嘿嘿,他们谁会想到,老山姆会在苹果派里下上几粒安眠药,然后梦里就送他们上了吊~”
“这么说被你杀了的,呃,怪胎,不止一个?”
“啊,这不是一开始还是太鲁莽了嘛。我遇见的第一个怪胎也是孤零零一个,那真是我邻居,我眼睁睁看着他喝醉了之后随便甩了甩棍子,就把洒了汤的衣服清理得干干净净,还嘟嘟囔囔说什么,要是有什么什么石头,一定能保我长生不老。然后第二天我再提起,他就说自己是喝醉了胡说的。嗬,谁会信他的鬼话,只不过我把他家搜了个底儿朝天也没找到什么长生不老的石头。呿。”
“所以你干脆想把他们的手缝你自己身上,可是你知道怎么用这些搞到石头吗?”
“嚯,医生你还挺内行!不过这就不劳您操心了,嘿嘿,这事啊,商业机密。”
“看来你这是有高人指点?”
“嘿嘿,秘密。聊了这么多,咱们什么时候开始啊,怀特医生?”
“现在开始吧,闭上眼睛,祝你做个好梦~”
*
“魔法的本质是什么?”
“巫师的强大和平庸是哪些因素决定的?”
“你有没有想过,魔力到底存储在巫师的什么地方?它会变多吗?会减少吗?如何恢复呢?”
时至今日,他闭上眼还能回忆起刚听到这些议题时候的兴奋。与霍格沃兹教授的、书本上见到的、教授们口中听说的完全不同的,更本质、更纯粹的问题。他甚至质疑自己为什么不曾注意和试图去研究这些。
提出这些问题的人是个天才,而由天才提出的问题,无疑也需要天才来回答。他相信自己就是那个天才,最适合回答这个问题的天才。
练习重要吗?那为什么哑炮的默默然比很多练习多年的巫师还要强大?
天分重要吗?妖精和家养小精灵可比小巫师们有天分多了,可他们终究只能在自己擅长的区域故步自封,任何更进一步的努力都是徒劳。
那,是妖精们耿耿于怀的魔杖制约了他们吗?可即使是人类巫师,初始的魔杖选择也并不由自己决定。
难道是简单的一句“各个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可以解释的吗?
不,他的直觉告诉他,它们虽然看起来虽然如此简单,但却可能是任何一个巫师没有抵达过的极限。
整整两个月暑假期间,他把一切都丢在脑后,属于拉文克劳的每一条神经都在躁动,连一直以来的目标傲罗和计划准备的N.E.W.Ts考试都被他遗忘了……只顾埋首于魔法实验室里,不分昼夜地整理各种文献和采访,实验不同魔咒的威力。
他尝试过不同人魔杖的效果,包括未被夺取的和夺取过来之后的,分析魔咒的施放手感和效果并逐条记录;他切断自己的右手尝试无魔杖施法,或者干脆冒着失控的风险变成肢体残缺的阿尼马格斯,体会其中细微的区别并记录;他对比耗干魔力和几乎流干血液对于施咒的影响——为此虚弱了整整半个月——并认真地在实验结果上写下“血液比魔力的存量更影响施咒效果,但不排除血液内存在魔力的可能,毕竟魔力究竟存储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仍未探明”……
奥利凡德跟他说,希望他不要在漫长道路上迷失自己,他礼貌地告诉对方,自己并不想成为多么强大的巫师,他只是单纯想要得知这个答案罢了。他没有撒谎,他心里很清楚,要是让教授和魔法部知道自己的研究,恐怕这辈子都不要想傲罗的事,但起码在当时,也许甚至是现在,这个问题的答案都比这一切要更重要。
可是……
每个故事的悲哀之处,在于最美妙的高潮,总会有个急转直下的“但是”。
这个“但是”来得不算突兀,但内容却足够出人意料。毕竟,即便再沉迷于讨论,再忘我地实验,他也不能完全放弃学业,更遑论让对方留在霍格沃兹等一个自己的答案。不过他们很快约好了下一个假期,更多的数据,更大的规模,更过激的实验,只是想到这些他就兴奋得彻夜难眠。
于是开学的时候,他迎来的不仅是实验遗憾的中断、倍感难舍的告别、备考N.E.W.Ts的通知,还有预言家日报的大量新闻。他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些似曾相识的恶性事件和被误认为属于凶手的实验报告——上面的每一行字都是自己仔细斟酌写下的。
在他沉醉于那些精妙的理论和推导,那些危险的实验和尝试时,有什么无法控制的恐怖事情发生了。他并不难猜到始作俑者是谁,几乎是立刻冲回了寝室,掏出双面镜质问对方的所作所为。
“有什么问题吗?”他以为对方会演一演的,装个傻,或者辩解两句,哪怕是撒谎呢,他也会看在两个月朝夕相处的情分上骗自己相信他。可对方轻飘飘地回答一如既往,像是当真不理解他为什么会如此激动。
“有什么问题?!有人死了!麻瓜……还有巫师……”
“那些尝试你不也做过?我甚至好心把你的结论也给他们了,免得他们走弯路。”
“我不一样,我是想要……”
“啊,你想要找到答案,为此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他们是想要变强大,为此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有什么问题吗?”对方耐心很好地又问了一次,“而且,我们不是约好了下一次要拿更多的数据和样本来尝试吗?有人心甘情愿做志愿者,对我们不是好事吗?”
“可是有人死了!”向来的好口才在此时似乎都断了线,他几乎有些蠢笨和木讷地重复了一遍。
“人总是要死的,那些没有章法的疯子迟早会害死人,区别是现在额外给我们做了贡献罢了。你能不能成熟点。”对方的不耐烦仿佛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他听过这样的口气,对方在面对自己懒得应付的蠢货时向来是这样不耐烦的。
没有给他更多的反应时间,像是已经完成了对他的某种考察,对方意兴阑珊地靠回沙发里:“失陪了,欧洛斯大少爷。”
黑布蒙上整块镜面,直截了当地为两人的交流画上了句号。
如果现在的自己回到当时,大概有十几种办法反驳,反唇相讥也好,没皮没脸也罢,总归不会是明明气势汹汹来责问最后却哑口无言被单方面挂断通讯。
最让他没有底气的,也是最终那句没能说出口的询问。
实验,还要继续吗?
他最终没能问出这一句,也是那一瞬间他才意识到,相比于对方需要他,他更需要对方。
能够坦然接受自己激进的研究方式的人,只会比自己更激进,能不在乎自己的魔杖让他随意测试的人,更不会在意别人的魔杖。如果说自己是在知道这些的价值的前提下为了最终的答案愿意牺牲这些的话,对方就是完全不在意这些价值,所以只有那个人能提出那些让他着迷的问题,包容地为他善后扫尾,悉心照顾被流血和魔力枯竭折磨到濒死的他。也因此,在意识到他不过是囚于桎梏起舞的“伪疯子”之后,对方能毫不留恋地潇洒离去——这仿佛错在他身上似的,什么时候罔顾人命成了优点了。
但他没有底气去质问,没有立场去指责。“我伤害我自己是为了研究献身,伤害别人就是犯罪了!”明明只要这样说就好了,但他说不出口。因为可耻的,隐秘的,他还期待着圣诞假的约定,期待着在只有两个人的实验室里尽情地讨论禁忌的知识……
他有求助于他,所以无计可施。
他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只有两人知道的实验室,连里面的设备和仪器都没有回收,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说不清是一则又一则预言家日报上的报道让他感到愧疚和无法面对,还是模模糊糊期待着某一天能够继续。
掐灭最后一丝幻想的,是那人后来给他寄来的两瓶记忆,来自他们实验的受害者,仿佛就那么大剌剌地摆在他面前,告诉他“即使假装视而不见,也无法改变你也有责任的事实”,也告诉他“无法接受这样的后果,实验也再无继续推进的可能”。
他终究拒绝了魔法部法律执行司的邀请,没有成为自己期盼已久的傲罗,而是选择留校任职,这并非因为他意识到了过度的权力会助长自己的好奇心,而只不过是他害怕去调查那些散布的实验记录引发的一次又一次的事件罢了。
瑞文·欧洛斯,在17岁那年,终于承认,自己是个贪心的胆小鬼。
END.
作者:诸子百
评论:笑语
看前提示:灵异和超能力世界观,逻辑不通,没有文化,谨慎观看!!!
随着灯光降落,凌晨1点的办公区内送走了最后一波员工,没了白日的车水马龙更美了前半夜的灯火阑珊,在时钟点滴流逝下,催促这些日日夜夜奋斗的年轻人离开这个吃人的地方。
“小颖,我们先走了,你也不要呆的太晚。”最后一句客套声过,这家有着狼性文化的不知名公司短暂落加班帷幕。只剩一位刚入职没多久的前台小妹在打理明天要用的东西。
“什么破公司,加班到这么晚。”
前台小妹目送人走后,手中的整理动作依旧不停,苦兮兮的甩出十分幽怨的话。她手中的是明日开会要用到的基本物品,送到办公室她的工作也将要完成。
借着微弱的灯光,前台小妹穿过已经黑下的办公走廊,哪怕外面仍有灯光常亮,它们也无法照进半点光亮,依旧被夜晚吞噬。整座公司寂静无声,她走出的每一步在此刻变得格外清晰。
“咯噔...咯噔..”
她向左不断拐弯,短短几秒的路程走的异常的艰难,不管怎么前近似乎都在原地不断的打转,墙上不变的宣传板永远走不出去的左拐角,不知循环的第几遍她身后的灯光被彻底掐灭。无源头的风凭空簌簌响起,前台小妹撂下手中的东西,她低头顺着手中唯一的光源向墙面摸去。她试探着不断摸索直至打开走廊的开关,可无论怎么打开顶上依旧毫无反应。
如此怪异的异常让她瞬间提高警惕,尽头窗口外的灯光在霎那间仿佛变得更为遥远。要如此重复下去恐怕一辈子都走不出去,她放弃寻找光亮向一直袭来的风声走进。与其说是风声,愈加走进愈像是什么人在含糊不清的低喃,嘟嘟囔囔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咯噔…咯噔…”
前台小妹依旧巡着这股奇怪的声音向前走去,这下该要拐弯的位置下凭空摸出一条笔直的小路,面前是一扇熟悉再不能熟悉的门,她抬起手机,光源照向门牌,上面印着清晰的三个大字“老板室”,这便是声音的源头。
她感到有些意外,却又像是冥冥之中的事情,她想起前日接待过一位姓秦的先生,模样年轻却散着不同常人的气质,得知他是老板请来看风水的道家大师,细问下才知道老板说公司有不干净的东西,之后将他带去这间老板室,没有半刻时分不知说了些什么,这位秦先生便被老板大发雷霆的赶出公司,之后了无音信。
她轻轻一推,门竟轻轻虚掩出缝隙,说来奇怪平日老板室的门锁只有她与老板能够打开..怎的这么轻而易举的…
闷在门内的声音在打开的那刻更为清晰,无数道喃喃自语的杂音扑面袭来,伴随冷风悠悠拂过她的身侧。仅一步之遥的距离手机的光照投射进去,直接被屋内漆黑的环境迅速吞噬,她用力一开,大门才敞开半个身的宽度,这下她才看清其中的景象。
老板室内巨幅落地窗突兀摆列其中,她老板的糟糕品味映入眼帘,是货真价实的老板室没跑了。纵然有落地窗外隔壁灯光的加持,屋内四角的阴影笼罩下怎么也看不清过于具体的形状,使她凭空出现不详的预感。
她尽力向前张望,一股强烈的视线逼退前台小妹前进的步伐,黑暗中一团不知道什么物体的人形生物迅速靠近,直至看清那双直勾勾的眼睛。不知被什么驱使着,她鬼使神差下走进房间,一只脚伸进去就踩到敦实而又柔软的东西….她闪电般头皮发麻,整座公司..这种视线…这种声音…这种脚感,莫非————
她想到了什么,。低下头发现———
“我低头一看,嚯!”
她停顿,面前两个警官的注意力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让审讯室内本就凝固的气氛更加不妙。
“人家发现老板的尸体就在脚下,当时太害怕了都不敢动的说..”
的说?领头警官被这措辞恶心的抬起头,直接收起手中的纸张。他一眼看准审讯室角落的监控,幽幽红光有些扎眼,他轻轻歪头朝笔录小哥说了些什么,说罢二人心领神会的将红光彻底熄灭。
“你去那里干什么,又是抓小三?”他道。前台小妹闪过一秒心虚的神情,压低嗓音朝笔录小哥的方向瞟了一眼,犹豫几秒才迟迟试问:“尚警官..这能说?”
“监控关了,这是自己人,乔涵。”尚警官语气中依旧平淡,只有跟他近的人就能听出细微的差别。趁他的语气还没有进一步的进化,才急忙开了口:“嗯对,是抓奸委托,他的妻子发现他这几个月有大额的个人流水,想要账单的话我给你发一份。”
“那你说的人影是从哪里来的?难不成是你说的道士的附身灵?”
尚警官身旁的乔姓小哥说话直截了当,一句话戳中要害。“这些年用这种伎俩骗人的邪道可是不计其数。”
“不太可能。”她摇头,“他走后我用他来时的方位卜了一下,他不得参与因果不是常人,并且——”
她从包里拿出手机,翻出白天时公司老板室的照片,巨幅落地窗旁是一面红木书柜,柜上摆着一尊又大又显眼的佛像,那是一座木质像塑。佛像的全身藏在书柜的暗角中,乍一看与整扇书柜融为一体,它全身没有任何颜色的点缀,眼睛似闭不闭,神情上像是睥睨整间办公室,六只佛手如莲样张开分别指着不同的几个位置,无序乱摆的几只手臂放在佛像身后,给人强烈的不和谐感。
余尚不断放大照片彻底看清佛像的手势,愈看愈是神情沉重。“手臂指向六煞位,办公室坐南指北无靠墙,风水无解。”
他将其余角落打量个七七八八,照片中干净敞亮的地方在他眼中可没有那么的光鲜亮丽,之后才缓缓吐气,说个痛快:“他是找死吗?明显的聚怨鬼像,人还活着就开始给死后找个位置。”
小乔警官见状凑近看着屏幕,看向照片后发现不对。“慢着。“他提出心中的疑问 “死者既然请了佛像,为什么会请道家人来看风水?”
“多半是他脑子有问题,被什么人给忽悠了。”手机主人抢答,她将手机中的证据一股脑的发给了尚警官,“这尊大佛是他以重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淘来的,账单中不断的大量金额据我调查流入了不同古董商家的手中。 他天天上贡自然功力。。。”
她又从包中拿出一块小小的惊雷木,这是一块仅比硬币还要大的红色小木牌,牌的角落细细刻着名字,不必仔细观察就能看见牌子底下被劈出一道附有黑烟的裂痕。
“昨晚佛像中的东西现身后实在是情况紧急,我没有带够家伙事儿,只能勉强把那个家伙封住,按它现在的法力今晚就会解封。”
余尚接过小木牌,他与常人的肉眼不同,余尚能看见牌子上隐隐散出附着的阴气,这是对方很直接的战书与挑衅。
“这块牌你收着,记得今晚下班后10点左右过来,我先回去准备法器。”话说着她擅自起身,动作中带着潇洒,就像要回家一样自然。
“岑..岑!”小乔警官想要制止她的离开,不过小姐两字没说出口,急促的小高跟走向门口,对方关门前强行塞给小乔警官一张名片,留下一句:“这是我的名片,有需要加我V。”
小乔警官被突如其来的场面搞得一头雾水,他将名片放在桌上,带着一些犹豫他转头问向还在研究木牌的余尚,“余尚,放她走行吗?字还没签呢。”
“你看看他名片上写的什么。”余尚将面前的名片翻开,上面赫然印着“司空亓”三个大字。
小乔警官有些惊异道:“没想到是个女骗子。”
“不,男骗子。”余尚几乎没有思考的脱口而出,
“难不成他是网上说的。。嗯。。伪娘?”小乔警官憋了好久才说出了这个字眼,惹得余尚微微一笑,余尚却又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来说明司空的体质问题,只好选择作罢:
“也不..这倒是把我问住了。”
余尚关上审讯室中最后灯光,漆黑中的指针持续转动,几个小时的流逝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夜晚的办公室区照常通明。
此刻是夜晚的9点50,照以往安排加班结束后,公司里最后一个员工挤出一丝微笑与前台小妹打了招呼。
“佳颖,我先走了哦。以后江湖再见~”
最后员工带着满脸的班味在打卡后减淡半分,头也不回的走进电梯,多一秒是一秒的也要离开这个刚死过人的地方,殊不知一个身影与他擦肩而过。不知是深夜的幻觉还是来者自身的气场,看不清具体的容貌,他手中拿着灯笼,灯笼在黑暗中散发着一阵阵含有幽怨的冷光,这种光掩盖了他的身型,直至身影进入光源处才看清来者身份。
前台小妹放下最后一沓文件,瞥了一眼后便帮他解了外来身份的门禁。“你还真卡点来啊。”
余尚手握魂灯踏进公司里,迈出的第一步就感受到这个小公司的不寻常,随后转过身同前台小姐对视,眼神落向她手中的大份文件夹,“你倒是蛮敬业,员工走了也不显回原身。”
“前台岑佳颖这个身份总该过完这一晚才能结束。”司空拍拍垒的跟小山丘一样的办公用品后带头前进“走吧,让前台小妹带你去老板室。”
她所在的公司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距老板室总会有一段距离。
“乔警官怎么没来?”司空不想难得的气氛冷却下来,突然问起下午笔录时的小哥。
简短的前进中余尚迅速观察着公司内的角角落落,他同样能感受到在朝什么东西不断靠近,司空的一问让他接了话茬:“他今晚值班,怎么你对他感兴趣?”
今晚二人在魂灯的照耀下没了鬼打墙的阻挠,就算路上有一团黑雾试图笼罩,也会被其中的光耀吓退半分。很快他们来到老板室门前,这时司空讲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他身上有鬼气,精神气也不稳定,怕不是在家里遇到什么脏东西。”
余尚手中魂灯感受到门后的强烈能量,白色的光频繁闪烁开始蠢蠢欲动,灯把微微颤抖意要驱使余尚走进门内,“他们家特殊,少管为好。”
余尚讲出这样一句常人不知所谓的话语后毫不犹豫的打开身前门锁。
能有多特殊,莫非。。
嗷————
房间内凄厉的惨叫声打断司空的思考,“什么怪动静?”
他不假思索推开房门,扑面而来的哭音直冲天灵盖。眼前的画面即便见过好几次,还是会被之场面感到触目惊心。余尚手中这盏人头大小的灯笼内无数双手臂不断溢出,手臂在狭窄的出口中挤出蔓延,如同交错的藤蔓无序的伸向邪佛四周的阴影之中。
木质书柜中的东西被其逼近着摇摇欲坠,狭窄的出口渐渐扩大,那些东西争先恐后喷涌而出,灯笼上盘旋的手掌不间断抓握彷若一朵开不败的花,花蕊的洞口吞下屋内遍布铺开的阴影,邪佛佛像同样被这股力量狠狠砸在地上,半截阴影模糊的身躯死死扒在佛像的头颅内不愿放手。
木质的佛像始终只是一个躯壳,他背后的六只手臂在猛烈的冲击下几乎裂开。大块人形阴影在强制分离后才显露出魂状形态。褪下佛像的伪装鬼魂早已没了人的理智,余尚便知这是一具用正常言语也无法交流的怨魂。鬼魂内无法遮掩的怨气在空气中止不住的弥漫膨胀扩散,灯笼挣脱余尚手中直接浮在空中,它不顾脚下的残缺灵体,大口的吸食眼前灰蒙蒙的怨气。
“他与别人有孽缘,纯暴力手段解决不了。”余尚抬头看向大快朵颐的灯笼,他的语气无比担忧。
在来的路上便隐隐发觉这座办公室的古怪,一只怨魂怎会在短时间的滋养里成长的那么快?
怨灵的哀鸣传彻整个公司之内,轰然打开办公室内的怨气越过门缝,而是整座公司的怨气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的不断聚集而来。这些庞大的怨气明显不是一朝一夕积攒而来,这座公司的老板倒地后。抑制不住的情绪终于在今晚攒积爆发,扑来的怨气把老板室的门吹得轰然大开。
成团的怨气被灯笼的手掌伸手阻拦如同探囊取物般不断采颉,另一团则被残余灵体吸收,有了外部的加持它缓缓起身。二人深知只要它的魂不灭,这座公司怨气足够他汲取,并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如此简单的道理余尚自然知晓,可让它彻底魂灭反倒有了难度,局外人站外就能看出这是板上钉钉的冤亲债主,像他这样的伏鬼人最为忌惮这层生前暗夹怨杀,倘若没有外力的协助,恐怕很难彻底歼灭。
“叮————”
余尚脑袋后面传出一道清脆的声响,响声不大却余音袅袅。阵阵涟漪从身后荡出,不断外扩笼罩整间室内,悠扬的铃声震的余尚头皮发紧,怨气像是预知到什么本能的急忙逃窜,试图跑出老板室外,可惜为时已晚。小小的空间早已被铃声彻底封死。
所谓琳琅震响,十方肃清。
余尚清晰感受到有人上前,身后人步伐与将才有了不同,那人手臂抬起越过余尚头顶手中纸钱扬向空中,无数铜纸钱被人凝成黄团迟迟不散,正在此时从间隙中有声音传出:
“余警官你向后退一步,我怕烫到你。”
余尚退后暗中观察,司空手中的铃铛正是三清铃。他手上的铃铛没有想象中的大只反倒小巧,手柄处被红布缠绕看不清其中花样。通体为黑,铃舌处隐隐亮光,司空轻轻摇晃紧接二声铃响:
“叮———”
音量同前一声相比更为尖锐,音波涌进铜钱纸团,铜纸钱此刻四散八落倾泻而下,四窜的怨气在铃声的作用下扑向纸币直至点燃,同四面八方迸溅出道道火树银花,还没落地火点在瞬间稍纵即逝,不到一会儿周围的黑雾已经消散的无影无踪。
“你怎么变了回去?”余尚才看清眼前的不再是前台小妹,而是一位身着常服的成年男人,头上的红黑挑染异常显眼。他摘下一枚完整的纸币展示给余尚:
“纸钱为障眼法,只有局外人才能发动,要不然岑佳颖这个前台小妹也会深陷其中。”纸币上除却符文外,《不加班》三个字标到最大。
“没有一个打工人会拒绝这样的条件。”司空手中的纸币凭空燃尽,角落的怨灵还是没有任何反应与动作。“除了这个人。”
“六年前他是这里除了老板以外最大的主管,老板夫人还只是他的秘书。”司空从垒成小山高的文件夹里拿出黄符与毛笔。“当年的秘书与现在的老板在这里做了他,哪怕尸体已经处理,这里整座公司就是他最大怨气所在。”
司空凑向余尚身旁,低声道:“一会我抓住他的尘缘线,你就立刻动手。”余尚点头,没有任何呼唤动作下灯笼悄无声息的落回手中,灯笼懂事的将笼内烛光熄灭,房间立马恢复成漆黑一片。
司空脚下比划着魁罡步接近办公桌下,毯下怨气含着血气交错吸进他的鼻子里,当年的案发现场在这里没错。他手中挥动第三声铃,
“叮————”
铃声大到更甚,简直是震耳欲聋彻底吸引冤魂的注意力。司空迅速收起铃铛,黄符夹在他的双掌之上,经过人气沾染的黄符在手中闪闪发光,怨灵窜向墙面,直勾勾的盯着他的双手意要扑灭这对黄符。怨灵靠近之时司空迅速向前躲闪,怨灵进了桌中,桌上早已用毛笔画上圆圈,它后顿欲火焚身,就这还不忘奋力攻击司空的双掌。
没成想怨灵不讲武德吐了一口浓厚又黑漆漆的怨气,它这口气重逼得司空前后躲闪不及,双符咒跟同无状无形的变化中短暂没入水下。怨灵见人突然消失不见,左右观望下他盯上黑暗中的余尚。怨灵试图走出办公桌外,在它们早已野生的本能里眼前的余尚就是令无数鬼魂垂涎欲滴的上等补品,比唐僧肉还要大补的好东西。
怨灵收起吐露在嘴边的黑气,朝身后倒着离开。这样稍有懈怠的瞬间被司空抓住,只见他迅速恢复实体双掌贴紧怨灵额头,毛笔怼向符咒鲜红的笔迹从额头划过头顶,司空反夹毛笔双手空闲施以法印,两根拇指死死摁紧脑门,直至怨灵以及其诡异的姿势停了下来一动不动。
笔迹的尽头有六条血色红线向办公室的四处不断延伸,不同红线指向六煞位,怨灵的身躯不断透明乍一看要与整个办公桌融为一体,其中一根死死拴在佛像上。另一个根则冲进余尚所在的位置上,它还是不死心。
“咔嚓”
六根线一根断,清脆利落的响动让余尚接到信号。灯笼浮动挡前,烛光刹那点亮,那根红线触到烛笼之中的鬼火,又一次尝到鬼魂的甜头,那群东西又该蠢蠢欲动了。
“咔嚓”
“咔嚓”
“咔嚓”
“咔嚓”
“咔嚓”
在灯笼的吞食之下六根悉数全断,面前的怨灵在无数双手的夹道欢迎下进入了灯笼的大家庭,此时此刻真乃六根清净。过了寂静的几秒后,办公桌那边司空才有了动作,第一件事就是他长长舒了一口气的,事情才算是落了幕。
余尚打开靠近墙面的灯,没了阴灵的作用灯顺利点亮,月光下落地窗前逐渐反射出该有的灯火阑珊。点亮后他看到司空依旧拿着法器,他走向屋内四角手中不忘结着单印检查。
“今天要是没有你,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事,谢谢你。”司空说罢立即拐过另一个墙角,嘴中突然念着什么东西试图掩盖现在略微尴尬的场面。
“不用感谢。”余尚简单的四个字让本就冷下来的气氛更为凝固。
又过了半晌,余尚又问“既然这样,你这次的委托岂不是空手而归?”
“没错,直接打了水漂,血本无归。”
“嗯...”
司空亓:今日倒霉催(1)/1 完美达成
-end-
vol.234「无尽旅途」《硬币》甄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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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胡迪联邦,夜色沉沉,乌云盖世,繁华都市的霓虹划破苍穹,炫目的光亮却并没有驱散黑暗,反而映衬得天空愈发阴森恐怖。
灯火辉煌的都市中心,电子大屏幕里,主持人低沉冷冽的声音响彻人潮汹涌的广场。
“恐怖分子头目赖提斯·派森,25岁,煽动民众,组织非法武装,对抗联邦正义之师,对新联邦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比例严重失衡的照片中,赖提斯站在断壁残垣中向远处眺望,低垂的乌云、四溅的鲜血将他衬托得阴森可怖。
“听说那赖提斯是个狠角色,真不敢相信他这么年轻。”
一女子摇头叹息,眉头紧锁。
“哼,年纪轻轻就走上邪路!”
旁边的男子嗤之以鼻,眼中满是不屑。
“他就是个疯子,新联邦的祸害,就该被绳之以法!”
旁边的路人大声附和道。
“可我看他那眼神,不像是个简单的恐怖分子。”
另一人低声嘀咕,若有所思。
“里面似乎藏着不少故事,谁知道呢。”
越来越多的人停下脚步,电子大屏幕前,关于赖提斯的报道仍在继续,而人群中的情绪却开始变得复杂。
“你们真的相信那个赖提斯是恐怖分子吗?”
一个年轻人质疑道,他的声音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
“当然!媒体都报道了,还能有假?”
一个中年男子立刻反驳,他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坚定。
“可媒体说的就一定是真相吗?”
年轻人不甘示弱,他举起手机,展示着一些从网络上搜集来的信息。
“你们看看这些,都是关于赖提斯的不同说法,难道我们就不能有点自己的判断吗?”
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一些人开始动摇,他们看着手机上的信息,眼神中闪烁着疑惑。
“你们别被这些谣言给骗了!”
一个男子高声喊道,他的声音尖锐而急促。
“媒体是公正的,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地诬陷一个人,那个赖提斯就是个恐怖分子,这是不争的事实!”
“我们看到的就是真相吗?”
另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她的声音中带着几分激动。
“媒体也有被操纵的可能,我们得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心去感受。”
正当广场上渐渐陷入沉默,画面一转,屏幕中媒体记者们蜂拥而至,手持麦克风,镜头对准街头巷尾游行的民众,大肆宣扬赖提斯的“罪行”。
一个个参与游行的民众高举着被打了红叉的赖提斯照片,声嘶力竭地呐喊。
“他是个疯子!是新联邦的祸害!是他掀起了战争!”
耶胡迪联邦的媒体记者穿梭其间,镜头捕捉着每一个细节,麦克风传递着每一声谴责,舆论的漩涡中,赖提斯的形象被不断撕裂、重塑。
在耶胡迪联邦媒体的狂热煽动下,每一篇报道、每一条新闻都如同烈火烹油,将耶胡迪联邦的舆论推向了沸点。
屏幕上,赖提斯的形象被刻意扭曲,与“恐怖”、“威胁”等词汇紧密相连,仿佛他已化身为灾难的代名词。
联邦政府大楼内,灯光彻夜不息,决策者们面色凝重,手指在计划上划过,最终定格在一个危险的标记上——核武器
“为了国家的安全,我们必须采取极端措施。”
一锤定音后,决策者们一锤定音,随即靠在舒服的沙发椅上,相互点头示意。
重兵集结,战车轰鸣,整个耶胡迪联邦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笼罩。
街头巷尾,人们议论纷纷,恐惧与不安在人群中蔓延。
在这股风暴的中心,赖提斯却显得格外冷静。
他站在秘密据点的窗前,凝视着远方,眼神中既有坚定也有忧虑。
这场战斗已经避无可避,但真正的敌人不是那些荷枪实弹的士兵,而是那些躲在幕后,颠倒黑白,操控舆论、煽动仇恨的人。
“你们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卑鄙。”
赖提斯沉声开口,声音在空旷的秘密基地中回响。
广场上,民众的目光在电子大屏幕和手中的标语间徘徊,心中的疑惑如野草般疯长。
“真的要动用核武器吗?这会不会太过分了?”
一位母亲紧抱着孩子,眼神中满是忧虑。
“可耶胡迪联邦媒体说赖提斯是恐怖分子,反社会反人类,威胁国家安全啊。”旁边的父亲试图解释,但语气中也透露出一丝不确定。
人群中的议论声此起彼伏,质疑与恐惧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股无形的力量。
还没等民众从疑惑与恐惧中回过神来,天空突然划过一道刺眼的光芒,紧接着是巨大爆炸声。
没有丝毫预兆,城市兀地炸开,刚才还聚在大屏幕前的人们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人群惊恐地尖叫,四处逃窜,但那无情的火光却如影随形,吞噬着一切。
“这帮卑劣的家伙竟然偷袭!”
密室中,赖提斯咬牙切齿地低吼道。
“就算想杀我,民众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他太明白耶胡迪联邦拙劣的把戏,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偷袭,就是为了出其不意致他于死地,在安全和快速之间选择了“最优解”而已。
至于那些无辜牺牲的民众,只要他死了,把黑说成白,不正是他们擅长的事情么,如同十几年前那样。
但此刻,他已经没有时间愤怒,他清楚这不过是开胃小菜,真正的危机还在后面。
人群如潮水般涌动,尖叫与哭喊声交织成一片,这混乱之中,几道身影却逆流而上,便是赖提斯为首的所谓“恐怖分子”小队。
他带领着手下,如同黑暗中的猎豹,敏捷而无声地穿梭在废墟之间,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找到那枚专门为他们准备的的核武器,阻止这场无妄之灾。
当他们抵达核武器所在的隐秘地下入口时,赖提斯的心中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预感。
地下室深处,昏暗的灯光摇曳,投下斑驳的影子,为这未知的空间添上一抹神秘。
赖提斯小组步步为营,每一步都谨慎至极,生怕落入敌人的陷阱。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与他们开玩笑,当他们即将触及核武器控制台的那一刻,地面骤然塌陷,如同恶魔的巨口,将他们吞噬。
“陷阱!”
赖提斯大吼,眼疾手快地拉住身旁即将坠落的队员。但猝不及防之下,几人还是坠入了无尽的黑暗。
他咬紧牙关,强忍着伤痛,在黑暗中摸索,寻找着那一线生机。
终于,在一个隐秘的角落,他们发现了通往上一层的阶梯,如同绝境中的曙光。
但当他们艰难地爬出陷阱重见光明时,却看到了耶胡迪联邦的决策者,耶胡迪联邦军队总长官正站在核武器旁,脸上挂着轻蔑的笑容,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赖提斯,你还真是个烂好人啊。”
他嘲讽道,语气中充满了不屑。
“为了那些无知的群众,竟然冒着这么大的险。”
赖提斯的眼神冷冽如冰,他紧握双拳,内心的怒火在燃烧。
但他知道,此刻的愤怒和冲动都是徒劳。他必须保持冷静,找到反击的机会。
“你错了。”
赖提斯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他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不是为了群众,而是为了真相和正义,你们这些躲在幕后、颠倒黑白的人,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决策者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抹阴冷。
“你以为,你真的能赢吗?”
他嘲讽地开口。
“看看周围吧,你的小队已经被我们的人包围了,你无路可逃,赖提斯。”
赖提斯迅速扫视四周,果然发现自己的小队成员都被耶胡迪联邦的士兵牢牢控制住了。
“我从未想过要逃。”
赖提斯的声音冰冷而坚定。
“我只知道,真相和正义永远不会被埋没,你们这些人,迟早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赖提斯猛地冲上前去,迅速夺过了决策者手中的武器。
然而,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一枚硬币从赖提斯的口袋中飞出,滚落到了核武器的操作按钮旁。
那一刻,整个地下室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所有声响都戛然而止。
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聚焦在那枚硬币之上,它仿佛成了这场对局中最为关键的棋子,牵动着每一个人的神经。
那些与赖提斯对峙的人们,脸上写满了惊恐与不安,他们深知,任何一丝不慎都可能触发那场无人愿意面对的灾难。
赖提斯却没有丝毫恐慌,他凝视着那枚硬币,心中涌动着复杂的情感,那不仅仅是一枚普通的硬币,它承载着他童年的欢笑、家庭的温暖,以及那场将他生活撕得支离破碎的战争的记忆。
他缓缓向硬币走去,每一步都似乎承载着千斤重担。
他弯下腰,以一种近乎仪式感的姿态,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捏起了那枚硬币。
这一刻,他的思绪如同脱缰的野马,奔向了遥远的过去。
“妈妈,今天吃什么呀?”
小赖提斯蹦蹦跳跳地走进厨房,好奇地问。
妈妈正在忙碌地准备晚餐,脸上洋溢着慈爱的笑容。
“嘿,小家伙,今天有你最爱吃的炖肉哦!”
妈妈说着,轻轻揉了揉赖提斯的头。
爸爸则在一旁帮忙,他抬头看了看赖提斯,笑眯眯地开口。
“咱们准备吃饭了!”
晚餐后,一家人围坐在院子里,仰望着满天的星星。妹妹粘着赖提斯,要他讲故事。
“哥哥,给我讲个英雄的故事吧!”
妹妹眨巴着大眼睛,满怀期待地说。
赖提斯想了想,开始讲起了一个关于勇士打败恶龙、拯救村庄的故事。
他讲得绘声绘色,妹妹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发出“哇”的惊叹声。
父母则在一旁慈爱地看着他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那时候的赖提斯,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然而,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光仿佛成了他生命中永远的痛。
那时候的故国,也是一个充满和平与繁荣的地方,人们和睦相处,共同建设着美好的家园。赖提斯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幸福地生活下去,直到永远。
然而,好景不长。耶胡迪联邦主导的侵略战争的爆发,彻底摧毁了他的生活。
那帮人,那些发动战争的人,像恶魔一样闯入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他永远记得那一天,父母为了保护他和妹妹,拼死抵抗那些入侵者,然而,他们还是太弱小了,无法抵挡那些残酷的敌人。
最终,父母倒在了血泊中,妹妹也在他的怀中渐渐地失去了呼吸。
那一刻,赖提斯的心仿佛被撕裂了一般,他痛苦地嘶喊着,却无力挽回亲人的生命。
而现在,这枚硬币再次勾起了他的回忆,他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捡起那枚硬币,仿佛捡起了那段逝去的幸福时光。
赖提斯紧紧地握着它,仿佛握住了过去的幸福和痛苦。
赖提斯
慢慢转身,面向硕大的核武器按钮。
1.赖提斯 派森 a person of justice 正义之士音译
2.耶胡迪联邦 耶胡迪 希伯来语犹太人音译
3.无尽旅途 指的是被自私自利战争贩子侵略致死的人的复仇之路
“切掉的手指,是会重新长出来的。”
手机放在床沿上,开着免提。仍然戴着那副手铐的梅原靠在床边,眼盯着屏幕,原本蜡黄的脸孔两颊微微泛红——兴许是因为之前说了太多话。黑发孩子跪在床尾,很入神地听着。白发孩子双手环抱在胸前,靠在象牙白的衣柜边上。自从那群乌鸦审视过自床底下推出来的那具躯体、也不去啄食就一只接一只地自窗口离开,她大抵也明白了那实在不是一具尸体;梅原拨通杜的电话以后,她更无话可说了。于是拧着眉毛和另两人保持距离,像是在生闷气。
黑发孩子把脸凑到手机屏幕边。“我没见过人的手指切掉了还能长出来呀,杜老师。指甲倒是会长的。”她伸出自己的手,对着窗外的光端详。“而且,就算活人的手指还能长出来,死人的也总不可能吧?您明明说,您的未婚夫已经死在车祸里了。”
“小兔崽子。”杜的嗓音自话筒里传来,显得格外喑哑。“你是那个黑头发的。布兰卡总喊你作她的小狗。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白发孩子——也就是布兰卡——眉头的纹路更深了。仅看她眉眼之间,几乎能把她错认成一个半老婆子。黑发孩子答道:“我叫千夜。”
“姓什么?”
“我姓花江。”
“好,花江。你去打开床头柜从上至下数第三个抽屉。”
千夜伶俐地站起身来,拉开抽屉。布兰卡偷偷往边上跨一步,踮起脚尖去看;梅原只是有些失神地望着她的背影。
杜的声音继续从听筒里传出来。“看到那个木匣子了吗?”
“看到了。”千夜把匣子端起来,有些困惑地在双手之间倒腾,举起贴在眼前逐面逐角地检查。“这个匣子,怎么没有可以打开的地方?”
“是这样的。”杜说。“我原来没打算再打开它。——你把它砸碎吧。”
“砸碎?”布兰卡高声质疑道——梅原注意到她似乎总在质疑。“千夜,别听她的。谁知道里边装着什么——”
千夜回头看了她一眼,眯着眼笑起来,把木匣子举高到头顶,然后放手。布兰卡跺了一下脚;木匣子的角碰撞地面,木片纷纷碎开来。原来这匣子就是薄木片粘成的,并不牢固。千夜掀开地板上的碎木片,露出一叠背面朝上、四零八落的小尺寸照片。
布兰卡走过来,俯下身去帮千夜捡照片。梅原坐在原地,看着她们。
布兰卡慢慢把照片叠成整齐的一摞,再翻过来。
每一张照片都是相同的构图:一具躯体端坐在画面正中央,双手平放在大腿上。背景几乎都是些曾有人迹、现已荒芜的地方:废弃的医院、泳池、展馆、游乐园……身体上穿的倒是干净的寻常衣服,其中衬衫和T恤居多。相同背景、相同衣着的,统一都是两张,原本应当是连续放的,刚才匣子一摔才散开了。照片该是胶片冲洗的,右下角打着橙色泛光的日期,从四年前到今年内,同背景同衣着的都是同一天内拍摄,而不同场景之间隔了数周到数个月不等。
这些连续两张的照片之间,唯有一点显著的区别:
一张里,双手是完好的。
另一张里,双手都只剩下右手小指:其他的手指,全都在第二指节的尽头干净利落地断开。切面处理得漂亮,没有糊状的混着血的肉渣,骨肉皮之间的分层清晰可见。
“这些都是他的照片。”杜的声音像是美杜莎冰冷的蛇发,湿淋淋地缠绕在屋里三人的耳畔。“看到了吗,他反复生长和凋落的手指?”
他们沉默。梅原感到窒息:缓慢的、溺水般的窒息;离初始的向死念头逐渐远了,悔恨从水底浮上来,此时再笨拙地扑腾四肢为时已晚,死亡的前兆像铅一样从指尖和趾尖灌入血管,沉重的……他想起他见过的溺水者的浑浊的双眼。他想起父亲缓缓合起的眼睛。
“不。”千夜说。
一阵尖锐的笑声爆发出来,像雀鸣。那笑声来自布兰卡薄薄的胸腔:她的肋骨振动。她捂着胸口,几乎是歇斯底里地笑出来,前仰后合。
她伸出手:颀长、苍白、柔软,像患白化病的鲶鱼,她的手指掐住一张照片,拇指指在照片中央那张脸下边。她胜利般地举高了照片,手臂在空中快活地摇摆。
“杜老师,杜老师,”她咯咯笑着,“我看到了什么?”
梅原从她手里夺过照片,放到眼前看。
方才布兰卡的拇指指向的位置,死者的脸上有一块不自然的凸起;在那凸起之下,露出一小撮红褐色的毛发。
“人皮面具?”梅原缓慢地发声,“这不是你的未婚夫,杜老师。”
布兰卡掩住嘴,又扑哧一声笑出来。千夜凑过来看,也了然地微笑。
“这不是人,太一先生。”她抬起头,注视着梅原。
“这是一只猩猩。”
TBC
他偷溜进来时可没人告诉他这里四通八达容易迷路。
好吧,这是第五个一模一样的路口了。夏遥旭避着月光,悄咪咪推开第二十个房间的门。
白狼神女在上,他总算找到今晚的目标了。
据说这面具是神殿的仪式用具,名字叫“云端弦月”,一年只雕一副,一副只用一次。到了年底,就得另雕一副一样的用于年祭。
而这用过的面具,就从月狼族里抽签赠送给一位幸运儿,寓意着一年的好运和神明的眷顾。
抽到过的人没份——长生种嘛,得让他小辈。
前两日参加婚礼时看见的:那东西帅极了,谁带着都好看,可惜没能近距离观赏。
但他仍然感觉不爽:该死的,月狼族已有快七十年没人结婚了,偏挑他和白秋夜的休息日,原本约好的饭和街全部打水漂了!
他可期待月狼族的城市与小吃,白秋夜的空闲少又短,就这么被占了!
晃了晃脑袋,甩脱那些有的没的和幽怨情绪。夏遥旭颇为新奇地拿起放在纯银支架上的夜云遮月。(自从来到盖西林斯,他一直保持着这种好奇心旺盛的状态,也许也因为他终于一身轻松了)
这张半脸面具有着明显的手工痕迹,额头部位镶嵌着一枚正圆的白月玉,这种玉产量稀少,是月狼族中为数不多留存下来的古产物。
面具整体像凸起的弦月,戴着时只遮住上半张面孔,两侧垂下流苏和玉珠,面颊部位还坠着森白的骨牙;特殊绣艺让上面的十二月相随视角闪烁星空般的墨色。
“想戴?”白秋夜不知什么时候在他身后,穿着一身吊颈长裙和黑色的短披肩,身上的金饰丁零作响;白发原本是挽起的,现在被她放了下来,带着一些弧度垂在颈侧。
此人没藏好尾巴(是的,生理层面的尾巴,他仍然不习惯自己的变化),尾尖蹭到了些许月光,于是白秋夜结束洗浴便来找到了他。
夏遥旭被她惊了一下,有点做贼心虚地抬了抬手中的面具,要将其放回纯银支架上:“嗯,第一次见,有点想戴。”
“戴吧。”白秋夜一句话让他顿住。
随后他瞪着眼转过半个脑袋,红发都被甩过肩膀,垂在胸前,像是凸显他的震惊:“这不是很重要的仪式用品吗?”
是可以随便让外人戴的?!
白秋夜没什么表情。她一直都没什么表情,就算刚刚抓住一个乱碰重要物品的冒失鬼也一样。
对,夏遥旭是溜进来的,抓住得被赶出神殿,白秋夜倒是能保住他,就是免不了一些小麻烦。
或许是压抑得久了,此人在来到盖西林斯后,内心深处属于小孩的幼稚和玩心越发复苏。常常失踪不见或是偷溜进各种地方“探险”,偏偏谁都打不过他,神官们为此焦头烂额,打得过他也管得住他的人叫白秋夜,而她则没有下限地为他四处开绿灯。
至于流言蜚语,她当然知道族人们都称呼夏遥旭为“神女的童养媳”,长生种嘛,看谁都是小孩。而月狼族的性别观念浅淡,“童养媳”这个词甚至是中性词。
夏遥旭更不用说,在人类里也是个小孩。所以,所有人都小看他,同时,所有人都让着他。
谁会和小孩置气?尤其是这小孩还特别天才特别聪明,时常嘴甜,平时也没什么心眼,就当个四处好奇的街溜子,还会帮你的忙。往大了说,他也算族群的半个救命恩人,带神女归族的代价是他数十年无法返回故乡,多宽宏大量?
对此现象,白秋夜乐得所见。返璞归真?谁知道呢?反正对他来说是好事。
她接过面具,忽然瞧了夏遥旭一眼,一点狡黠地光芒从里面露出:“我雕的,我想让谁戴就让谁戴。”她将面具抛回去,不像是好整以暇地看他:“戴吧。”
这一下倒是让夏遥旭紧张起来了。他不想戴?不,他想。但在白秋夜面前戴?他有点不情愿,或者叫,害羞。
这种别扭的感情和“就这一次机会错过没了”的想法冲突碰撞,夏遥旭在三秒内经历了剧烈的心理搏斗。
“你、你闭眼。”他最后这么说,出口就后悔——这说的什么话!
但是白秋夜真的闭了。
他也不好食言。
小心翼翼将这面具戴上,接触皮肤的地方传来短暂的温凉,尺寸刚好,甚至不会硌着额头偏上的龙角。雕的时候就是均款?
额头嵌玉的地方似乎是可活动的,并不需要压着额头的皮肉,也不会留下压印。
他刚刚睁眼,就和白秋夜的双眼对上视线。
那人的嘴角分明是平的,眼底却弯起一些,分明是在笑。
她故意的。瞅准了时机和他眼对眼呢。
夏遥旭戴了几秒就不自在了,说到底这东西根本不能也不配叫他带上,立刻要把面具摘下来。
但他刚掀起一点,白秋夜便上前两步抚正面具,气息离得很近,让他忍不住屏息。
她打量着夏遥旭,变出一面小镜子,状似平静地问道:“喜欢么?”
瞧着镜子里的自己,夏遥旭不得不承认:这面具真帅啊!
说白了他也才二十岁,根本还是个小孩。当然会喜欢看着帅的东西。而且别说,这面具长在他审美上,还叠了一层异世界的buff。
他向来不和白秋夜撒谎,但偏偏他在某些地方是个拧巴的人,开口时磕巴了好几个音节,庆幸面具遮住了脸,因为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心脏也跳的飞快。
“挺,挺喜欢的……”
“是吗。”白秋夜眉毛扬起,这下谁都能看出她的高兴了,但现在只有夏遥旭能知道。
白秋夜问他:“想要吗?”
“这不是抽签送的么……”
白秋夜打断他,双手抱臂,竟难得显出任性的模样:“我雕的,我送的。”
意思是,没人敢有意见。
“但是,我不是月狼族。”夏遥旭很是不自在,不配得感像春笋一样冒头出现,总是如此。
说着,他就要把面具摘下来。
白秋夜阻止了他的动作,两个拇指摁在面具眼孔下方,剩下的手指贴着他的耳朵,极其近的距离,他看见白秋夜的耳尖有些红晕。
这人就这点不好。分明不会在意各种眼神目光,却又以各种理由搪塞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敢拿,想要的东西不敢说。
有人问了便笑,回答又是尖锐刻薄的:死了又拿不走。
好像他准备好死掉。
白秋夜心情其实不好,她刚刚开完会,雷厉风行地定下了年祭的时间和流程,接下来还要去王庭商讨对外族的交互倾向,免不了一顿鸡飞狗跳。
所以她现在其实是十分暴躁的,容不得任何人拒绝她。
她不悦地凑近夏遥旭,金眸闪躲一下又坚定注视回去,而夏遥旭已经呆住,木木地从面具眼孔内回望过去,属于普通二十岁青年的清澈眼神从中露出——这是一个很愚蠢的表情。
“……”她难得有些迟疑,说出来的话又直白又隐晦:“这东西是一年雕一个,抽签也是惯例。前提是,雕它的人自己不想留它,也没有指定赠送。
物以稀为贵。年轻人们都用它当见证信物,婚礼上会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我前两天带你参加婚礼时你就注意到了,不然不会现在溜进这儿近距离观赏。
想想,我送你的东西,哪一样没有企图?怎么离了家,反而笨了。”
白秋夜松开手,食指指腹小力推了推他的鼻尖,颇为鄙夷却真心实意地骂了句:
你这傻子。
本文为扭曲仙境jamikali同人文
一条土路,出发前记得用黑加仑灌满你的酒壶——【不期而遇】
在临近放学的时间突然下起了雨,jamil有点懊恼,因为他是没有带伞的。座位后面的女同学们在窸窸窣窣地讨论什么,随后她们当中的一个人像是被当成代表派了出来,大声喊jamil的名字。他只好转过头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刚开始下雨的时候。“那女生的手指着窗外,”你在捻窗外的花,结果被雨水打了。被吓了一跳的样子很帅呢。“
她们这样说着又开始聚着脑袋嬉笑,jamil完全没听懂她们到底在高兴什么。
他便在不解中挨到了下课,那群女生——jamil现在怀疑她们只是为了取乐子而说点胡话,她们追逐打闹着跑出去了,到最后都没有一个好心人来告诉jamil她们到底为什么说那些话,真是过分。jamil也收拾了书包往教室外走,外面的雨已经下得有一点规模了,倒没有大到能给人洗个澡的程度,如果要描述的话,正适合拿去煮汤,就是这样大的一场雨。
这样的天气适合打起一把水蓝色的伞,躲在下头忧郁的阴影里拿出随身听放潮湿的歌。不过jamil手上不仅没有伞也没有随身听,能起挡雨作用的只有卫衣自带的兜帽。兜帽是暗红色的,jamil拉上兜帽挤入打伞的学生之中,从上往下看,他就像一条有点呆板的鱼,在雨水拍打的池子中避开了路上所有的浮萍往前走。
他一路走到学校旁边的车站。jamil的书包里有一个硬币,他可以用这个硬币来坐公交车,也可以到附近的便利店借一下公用电话打给老爸说“我没带雨伞”。不过家里人不一定有空来接他,而且,咳,怎么看都是“下雨天戴着湿漉漉的兜帽沉默地回家”比较酷吧?有时候青春期的儿子一言不发地淋了场雨并不是因为他的心情不好,而是因为他觉得那样更加帅气哦。这样想jamil就有点想去便利店买泡泡糖来嚼着等车,可惜jamil只有一个硬币。
一个硬币可以用来乘车、打电话、买泡泡糖、和kalim玩猜正反游戏,两个硬币可以买一条水手巾、租公共雨伞、在网上下载一首喜欢的歌,三个硬币可以送潮湿的衣物去洗衣店,五个硬币可以进旁边的电玩店躲雨,十个硬币可以买一把雨伞,二十个硬币可以打车。
车站上方挂着的电视广播正在放今日新闻,jamil抬起头看向屏幕,男主持人神情严肃地念诵稿子,其后方则是在播放类似于现场播报的视频。
“……近日受到台风的影响,未来几日将多地连续数日出现中大降雨,居民出行前注意查看天气预报……“
jamil要坐的车是特快专线,从学校门口出发绕过大半个城镇直达居民区,其中会路过asim公园。这班车是几年前新增的,只有在初中放学的日子开放。它快速便捷的特性让jamil节省了不少回asim家的时间,听说这班车是某个大人物在背后推动建立的,其目的是让自己的儿子可以在休息日更早地见到他的朋友。至于这班车到底有多快呢——它还没有到站,来接jamil的专车就到车站了。
jamil并没有认出来那辆黑色长轿车是来接自己的,直到它在车站前停下,贴了防窥膜的车窗慢悠悠地降下来。在车窗被摇下的过程中jamil想里面坐着的人的发型有点像kalim,这个人的眉眼也像kalim,他的表情也像kalim,原来里面坐着的人就是kalim。
“下雨了。”kalim边说边从里面递出来一把伞,“我就坐车来接你了。”
周围的学生便一齐看过来,jamil在万众瞩目下放弃他原本斜倚的广告墙走向kalim坐着的车。雨天的阴郁心情突然就一扫而空了,jamil其实有点尴尬,毕竟有这么多人在看着他,kalim拿着雨伞的手还停留在半空中,jamil把那伞带手一起推回去:“你直接开门让我上车不就好了吗?”
“噢,我想你说不定会需要用伞——”
kalim从里面打开车门。然后,也许是习惯性的动作吧,jamil也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kalim在推开车门后从里面钻了出来,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和jamil不同的是kalim可没有戴兜帽,这下真的需要打伞了,jamil只好又去拿kalim手中的那把伞。伞是新型的设计,打开时需要从顶端用力按一下,kalim生怕jamil不会似的,积极地伸手想帮助他打开雨伞。伞身上本来有有点湿,一通折腾后两个人都被雨水扫了一脸。
原来你这样着急地想见我。jamil忽然想。
我为什么要这样麻烦地打伞呢,直接教这家伙坐回去不就好了吗?jamil又想。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浓稠的夜,腥黄的雨,没有月亮。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越织越密、越下越紧,宛如蛛网一般的黄雨。
黑色的树影在雨中扭曲地私语,嘈嘈切切,切切嘈嘈。细耳去听,那树音也是扭曲的、嘶哑的、如鬼魅般听不分明。
倏忽一道闪电——
世界快速闪灭。
在那惨白的一瞬间,坟地里的衰草绷直着向上、向上,此刻它全然没了草的纤弱,硬挺着如不甘的僵尸的手,恨不能死死拽住那闪电,叫它照亮一切,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它是唯一的荧光。好教周遭的梦里的梦外的人都看看,看看哪——透过离离衰草,透过黄泥石沙,透过蛇虫碎卵——地底下尸首的胸腔,那被河水泡得饱胀的鲜红心脏正渴饮着渗透下来的雨,发出有节奏的咚、咚、咚的音律。
咚、咚、咚。
咚、咚、咚。
我从床上惊醒时,下意识看向客厅的方向。
有人在敲门。
“给您放门口了——”
传来遥遥的呼喊,我也提亮嗓门应和了声,这才松下身子,汗津津地倒在床枕上,好一会儿才神形合一。等到梳洗完毕,走到门口,先是通过猫眼往外小心一探——什么也没有。我暗笑自己被一个梦吓到了,打开门,忍不住惊呼一声——鞋柜上放着一大捧玫瑰,深绿色的包装纸,外罩浅绿色的纱网,中间用浅黄色缎带打上一个纤细精致的蝴蝶结,衬得玫瑰愈发娇艳。满怀欣喜地将其抱起,好沉!玫瑰中间插了一张喷了香水的粉色卡片,捻起来,低低地念着——
遗憾情人节当日不能陪你左右,特买玫瑰聊表心意。
脸不住地发烫。
咬着下唇,做贼似的左右看看,幸好正是午睡时分,走廊外没有人。这么一大捧玫瑰,太招摇了,若是让左邻右舍看见,指不定明天传成什么样。又略遗憾,没人路过,这捧花只能自己欣赏。单身女子被人送花,虽容易招致风言风语,但总归是件荣耀事。
将它抱回客厅,窝在沙发上,脸贴着花束,蹭着柔软的花瓣,好似接触到情人亲昵的抚摸。馥郁的玫瑰花香幽幽地钻入身体,熏得身体都泛出美妙的红。
忍不住埋怨起来,百货公司就这么忙?情人节也不叫人放假?只顾着自己的业绩去了。又想,怎么买这么大捧,有九十九朵么,实在是浪费——小小一束足以。只恨自己第一次恋爱,不会养花,拿这捧热烈的浪漫束手无策。
我从中抽出一朵最艳丽的修掉刺剪去一截茎,在镜子前对着头发比划,最后简单扎了个丸子头,将其插在侧面。左欣右赏,会不会太招摇了?却又暗自得意。一切收拾好后,我前去上班。
一路上都是挨挨挤挤的情侣,手挽着手肩依着肩,遇见这样的,我加快脚步从旁傲然穿过,不屑露出半分羡慕,长他人士气。也有吵架的,女子背过身去,男子不耐地哄着,我便一步分作三步偷偷旁听——两手空空,活该被骂,女人真该擦亮眼睛!
平时不过十几分钟的上班路程,今日竟走了快半小时。踏进百货公司,冷气从头罩下,我的心也一下子空了。说不羡慕是假的,无论吵也好甜也好,总归是两个人在一起。哪像我,男友是百货公司的经理,我又在百货公司下属的饰品专柜做销售,两人忙到一块去。他所在的办公室在三楼,我在一楼,偶尔他会出来倚着走廊的扶手,看向我的方向,我在下面朝他笑,这隐秘的见面令我感到欢喜。
我们的相识简直是浪漫小说里的情节,雨天借伞,一来二去便相识相知。他是我理想的男友类型,光是一双多情的眼睛就令我心跳不已。更不消说我们在文学上有许多共同话题,我爱尤瑟纳尔的故事集,那神秘清隽的想象与戛然而止的故事令我神往不已,可每当我将其推荐给其他友人,得到的无不是敷衍着的“有空再看”。唯有他不仅读了,还与我爱着同一个短篇。在收到送回的书本,看着里面写着批注的便利贴时,我的心流淌了一地。此后我便主动出击,追到男友。因此,当我得知男友比我年长许多时,我虽惊讶(我以为他至多比我大五岁),却也很快接受。当他低顺着眉眼,用那一汪秋水的眼睛望着我说“我在这里无亲无友,你给予了我不少慰藉”时,我的心酸得发皱。这个可怜的、英俊的大龄男人!我迫不及待去爱他。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不敢相信。
刚到柜台,同事小朱便眯着一双翘眼,指着我头上别着的红玫瑰,也不说话,只是娇伶伶地笑。瞧她那样子,说什么都藏在眼里了!我作势要拧她的脸,她才挥挥手变回正经样,擦拭展柜的玻璃去。只是眼睛是时不时往我这儿瞟。我受不住,朝她矜持地点点头,小朱立刻露出“我就知道”的表情。见她马上要开口问个没完,我立马假作要清点库存溜之大吉,随她怎么想去,我有更要紧的事。
时钟已经走到六点五十七分。我在盯着分针,心里跟着熟着:五十八、五十九、七点!
我满怀期待地看向柜台对面,那是一家临广场的咖啡厅,通体的落地玻璃,能无遮拦地看见里面忙碌的店员,柜台里摆放着精致的蛋糕切件和妙龄女郎风姿绰约的背影。没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店门。门上的电子铃都会响起好听的音乐,咖啡混着甜点的香气从开合的门里散溢出来。我看着她靠近柜台,微微倾身跟店员点单。那位店员是个年轻的毛头小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靠近弄得面红耳赤。我想她一定是笑着的,红润的唇角微微陷进去,那是一个迷人而危险的弧度,就像陷阱中的红苹果。
我透过玻璃凝视着。
那位笨手笨脚的店员再次开口——“您要喝点什么?”
——意式浓缩。我想象着她开口的样子。
她每周三七点都会来这家咖啡厅,点同一杯意式浓缩,接着坐在靠窗的位置,也不喝,就这么消磨时光。来这里的女郎多得是,她美得独具一格。永远梳得饱满的乌黑光丽的秀发,搭配一身旗袍——她似乎格外偏爱绿色,墨绿的旗袍贴在身上,幽幽的绿光随着身体的幅度摇曳,使那轻薄的布片活过来似的,人人看它,它也看着人——丛林深处的绿蜥蜴一般滴溜溜地盯着你——一种令人呼吸一窒头皮发麻的美。所过之处一片辛辣潮湿的植物气息,地上仿佛都蜿蜒出一苔藓。
我曾暗自猜过她的姓,徐姓太俗辣,陈姓太中庸,叶姓太轻薄,配不上她那有分量的美。自那一天——我清晰地记得,或许很多人也同我一样清晰地记得——那是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七点整她推门走进咖啡厅,那时我正在给一位顾客介绍耳环,目光却越过展示台、透过落地玻璃落在她的侧脸、她的背影、她纤细的脚踝。我看着她坐在窗户边,周围的人的目光隐隐如鬼火罩在她身上。
那时我刚认识男友不久,见到这样的人,第一眼便自惭形愧。真是奇怪,我因为一个陌生女子感到自卑,或许是因为和男友的进展太顺利,又陡然遇到这样美丽的人,心里便忍不住泛起疑虑,他身边没有这样的人么?他为什么会和我走得近?越是想,眼睛越不自觉地追逐着她,渐渐地脑海里竟然不再是男友,而全是她的轮廓。我向来唾弃追着人看的色迷迷的男人,但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这让我面红耳赤。此后每个周三七点,或早一些或晚一些,她都如约而至,周而复始。我想应当姓周,周女士,zh——ou——周——我在心里念着,嘴里念着,越念越觉得是了,以至于我同她第一次搭讪,不小心将“周女士”脱口而出,惹她讶异。
“你知道我的姓?”
我大窘,只觉得有火星子从耳朵烧到心脏。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晚上八点左右,闪电突至,滚滚闷雷紧随而来,不消一会儿,大雨倾盆。她坐在窗边看外面形形色色狼狈躲雨的人。间或有人上前,手里拎着散,似乎是在询问是否要一同出行,她摆摆手把那些人打发走了。我只看了一眼便忙于眼前的工作,因下雨,不少人趁着躲雨的空档顺便看看耳环项链等首饰打发时间,只有我和小朱两人,忙得团团转。当晚的成交量不少。直到我忙完了,再望向咖啡厅的方向——那里已经开始打样,灯只留下在她周围的几盏。此时她显得格外寂寞。
雨还在下。
等我将一切盘点完,咖啡厅已经打样,她静静地站在玻璃外面看雨。百货公司里的灯也暗了下去。她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
我让小朱先走一步,自己攥着伞上前——
“一起走吗,周女士?”
“你知道我的姓?”
她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得柔和,带着一点讶异,好似暖风熏得游人醉。我几乎无所遁形。
我们一起走到车站,交换姓名,此后便是沉默,只有雨声、风声和来往车辆的轰鸣。黑暗把一切感官放大,我能嗅到身侧传来的暖烘烘的香气,她喷的什么香水?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想问问,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偶然碰上随即分离的肩膀,如春柳拂水,泛起涟漪。
在我所等的公交即将到来时,我将伞留给她——“你用吧。”
她叫住我。
我回头,头发在风雨中凌乱,并不能看清她的身形。
香气扑面,脸上的发丝被拂去,我下意识屏住呼吸,顺着她的动作仰起脸——她靠得极近,我被她黑夜中依旧明澈的双眼摄住了心魂。直到眼下传来尖锐的疼——短短一瞬——又很快变为轻柔的抚摸——
“我今天一见你,就觉得你像极了我的……妹妹,”她顿了一会儿,声音发飘,“你让我感到格外亲切。”
指尖向下,一直到我的手腕处,她拉过我的手,一声轻微的细响,手腕被冰凉的金属贴上。 “这是我妹妹的手链,一直保管在我这里。你和它有缘,它是你的了。” 我素来没有戴饰品的习惯,陡一戴上,手腕觉得有千钧重。
旋即,那股香气连带着指尖的温度离开了我,她已经轻飘飘地后退。冰凉的雨滴落在我发烫的脸上。“车来了。”
公交车灯照亮了她的脸,美丽的、苍白的、惊心动魄的。
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我匆匆忙忙投币上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窗上倒映着我的脸,雨水打湿的头发被她抚到耳侧,眼下有一枚弯而锐利的指甲印。
回到家,打开灯,对着灯举起手腕,那串手链在灯光下泛着银光,好似她雨中的一双冷瞳。我竟生出了被她牢牢注视着的错觉,这让我脸热心跳。
到下一个周三。从早上开始我的眼睛就时不时地看表,看一次在心里算一次距离七点还差多久。我从未觉得一天如此漫长。 越接近七点,我越是感到焦虑,小朱用手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戏称“你的眼睛都快长在钟表上了!”我惊觉自己似乎着了魔,悻悻然低下头,心里祈祷着最好有客人来,让我分散注意力。只是在服务客人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咖啡厅那边瞟去,看看她今天来了没有。我强迫自己回神,打足十二分精神应对眼前的客人。
等到我休息时,她已经施施然落座在以往的位置,身边斜架着长柄伞——是我们上次一同使用的伞。恰巧她也回头,在她看我的瞬间,我第一反应是躲避她的视线。我多么像一位猥琐的男客啊!好一会儿我才肯抬眼,发现她还看着我,嘴角如同鱼钩一般微微凹陷,我是那甘愿上钩的鱼儿。
今日是情人节,她一个出人现在咖啡厅。她的男伴呢?她的男伴也抛下她为工作忙碌奔波吗?她有男伴吗?她也同我一样感到寂寞吗……我顾自陷入思绪,却不知何时她走到我所在的柜台前,她似乎有些近视,微微弯腰,细细地看着展柜里的耳环。带着卷儿的长发从一侧垂下,她用手撩着,一幅合宜的仕女图。
“这一款红宝石耳坠很衬您今天的旗袍。”
她抬眼,并不看我手中的耳坠:“你别着的这朵玫瑰好看。”
她的手虚虚地伸过来,轻纱罩面一般停在我耳侧,迟迟没有落下,我的心随着她的动作兀自快了许多,说话也磕绊起来:“这是男友送的……你的男伴肯定也为你准备了比这更美丽的花束。”
她收回手,抬头望上看了一眼——
“他今天忙,”神色意味不明,“我收不到了”。
我为她打抱不平,这么重要的节日他居然缺席,继而开始嫉妒这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男人,他拥有这么好的女友,却不肯为她从工作中抽出身来,甚至不肯送她一捧花。这是何等鱼目的人!
她开口,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笑:“他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你见了就会知道的。”字如毛绒滚珠,从我手臂滚过。
我将玫瑰取下来送到她面前。她将脸往旁边侧了侧,我顺势别在她耳畔。
“你男友送的,不要紧么?”
“家里还有很多,”我差点咬了舌头,“……你值得更好的,我是说,希望你不要寂寞。”
她仿佛才看到我手中的耳坠,捻起来对着灯光看了看,说:“帮我戴一下吧。”
她比我略高一些,我走到她身侧,请她坐在转椅上。 我将她的头发撩至耳后,冰凉的发丝从我手背滑过,如幽幽的蛇吐着信子。用手拈起耳坠——不知怎得,小小的耳坠几次从我手里滑落,我感到窘迫极了,脸也开始发烫,不敢呼吸。她的香水与上次那个雨夜是同一款,使我仿佛置身于雨林,被野蛮的香气熏炙着。我握着耳坠的手微微发抖,半天也没戴好。她的手覆上来,很自然地从我指间顺走耳坠,也不看镜子,就这么戴了上去,尖尖的勾子穿过她的耳洞,也穿过我的心。
她站起来买单欲走。我叫住她,却不知该说什么。
“下周这个时候,你还来吗?”
真是一句废话。
她从随身拎着的小包里拿出香水放在柜台上,推给我:“谢谢你的玫瑰。”
走前,她看向我的手腕,似乎只是闲闲一问:“今天没带那串手链?”
我下意识捂住——我怀揣着连自己也说不清的心思日日佩戴着手链——她既然送我,我又喜欢,为什么不能戴?可到底是怕被她发现,每此她到店时,我都忍不住将手背到后面去,生怕被她发现了,又要回去。这很没道理,没道理东西送了人被要回去,可我就是忐忑,做贼似的。
我便跟她讲起昨天的梦。这是很不应该的,甚至有些冒犯,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相谈论梦境的地步——这比同睡一张床还要私密,意味着精神上完全向对方打开。但鬼使神差地,我讲了——梦里那样的夜晚,那衰草离披,那凄凉坟地。那梦境令我头晕,以至于早起时疏忽了床头放着的手链。
她静静地礼貌地听着,头微微侧着,我一边讲一边想,她会想些什么呢?这个梦实在是没头没尾,她会觉得无聊么?会害怕么?我应该讲些别的令她高兴才是。
她走后,我拿起香水做贼似的躲进休息室,往脖子上喷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包裹着我,给人以耳鬓厮磨的错觉,想到这,我又慌忙把香味打散。我搞不懂自己的心了,我说什么、想什么全然不由我自己决定,好像有什么茫茫然之物摄住了我的心魂。在这最不该的时刻,我想到了男友,许许多多的事情如万花筒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旋转变换,越不去想越是要浮现,好像水上飘着的塑料球,怎么也按不下去,令人神晕目眩。就这么昏沉着昏沉着,我已然回到家,窝在沙发里,手里把玩着那一小瓶香水。香气浮沉中,男友突然开门,我下意识把香水塞进沙发缝里,抬头看他。望着他下巴处青色的胡茬——他曾经有过胡子么?再细回想,却只能想到磨砂玻璃似的脸,我竟然已经对他的脸陌生了。
男友走近,我下意识往旁边坐。
“你买香水了?”他往日低沉而温和的声音在此刻变成了水中的鹅卵石,寡淡无味。
下一个瞬间,我面前的这位英俊的男人的脸一下子变了——那是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见到的怯懦到有些丑陋的表情,顺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了藏在后面的香水的一角。
女人的第六感真奇妙,在一瞬间我便想通了很多事情。
原来她感到寂寞是因为我。这样的想法既令我感到痛心,又带着一种奇异的滋味——一种短暂的头皮发麻的欢欣。紧随而来的是愤怒,对面前男人的愤怒,我盯着眼前的男人,我盯着他,他一句话不说。那一刻我明了,他并不打算向我解释一切,只是低垂着眼睛,像无数次使用过并得到奖励的婴儿一样滥用自己的脸蛋,企图令女人心软,以此逃脱自己的罪责。他依旧是英俊的,但这样的英俊如画皮,而我,有那么一瞬间依旧为这画皮而晃神。他是懦弱的,我也是。
我请他离开。他走时,还停留在门口回头望。在电灯的点缀下,那真是一双多情而莹润的眼睛。我毫不客气地关上门,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最终脱力地蹲坐在门口。他也曾用这样的眼睛望过她吗?她又是如何回望这双眼睛的?想到她——她是否还沉溺在这双眼睛中?可他背叛了她!她期盼着他回去吗?我想到她灯光下寂寞的身影, 一阵冷一阵热,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会怎么看我呢?在他与我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怨憎过我吗?一想到她可能因此而对我产生怨憎,我就想把自己卷起来,缩到最小,再变成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脑袋。现在他回去了,她的寂寞会消失吗?她之后还会去咖啡厅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这些念头如大字报在我的脑海里旋转跳跃,放大缩小,令我头昏眼花,气力尽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在门边睡着了,第二天去工作也心不在焉,擦拭饰品时险些把它砸在地上,好在小朱及时从我手中抢救下这些“受害者”。她看我状态不对,勒令我去坐着休息。我真想把时钟拨到周三。
分针与秒针像棍棒,缓慢地熬着时间这一大锅麦芽糖。我是掉进去的老鼠,被煎熬得皮滚毛裂。
我望着咖啡厅来往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不是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冲进那个人的办公室,质问他人在哪里。
我怕她不来,又怕她来,更怕她不是一个人来。
她一个人走进咖啡厅。依旧是意式浓缩,依旧坐在窗边,依旧很寂寞。她的爱人——可以这么说么——回到她身边,但她的寂寞却比已往更甚。往日丛林的繁茂与生命力被黑色的长裙吞噬,远远看去如夜色下的衰草。
为什么她不高兴?为什么她感到寂寞?我走上前,脚步越来越快——
临近却又慢了下来。
我是以什么身份去问?问到了又能怎样呢?我想做什么呢?我问的这些真的能帮到她吗?
但还是开口,话转了个弯:“你是他的——”
她伸出左手,我看到左手无名指根处的一截皮肤略白。
心下了然,随即问:“他成功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不高兴吗?”
她看着玻璃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以为我会高兴。在我跟他结婚时,我也以为我会高兴。”她的眉头蹙起,似乎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你呢?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高兴吗?”
我摇摇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婚?”
她笑了一下,一下子锐利起来,两眼灼灼,带着一丝不甘心:“为了得到他我付出了太多。”
我想了想,跟她讲沉没成本,企图劝她及时了断脱身。她只是听着,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到我口干舌燥,停下来时,她才轻轻地、轻轻地咧开嘴,声音似雪:“你不知道我付出了什么。”
说到这里,她朝我勾勾手:“跟我来。”
她叫了个的士,去距离这里七公里开外的一座山。那是这里有名的坟山。
下车,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这几天一直在下小雨,进山的路湿软泥泞,两旁的野草有半人高,争先恐后往路中间挤。此时天色已晚,阴风阵阵,野草在夜色中张牙舞爪,时不时能感受到皮肉被草隔开的细痛。我不识山路,走得跌跌撞撞,她却如履平地,一袭黑衣似幽魂游荡,直直往坟墓边飘去。要不是她是活人,我简直要怀疑自己被鬼魂精怪所引诱,要骗去肉体凡胎。我叫住她,问我们去哪儿。她的声音被风从远处送来,她说去见她妹妹。
不知走了多久,在我即将坚持不住要放弃时,她说到了。
夜里我什么也看不清,只凭借感觉,感到自己被野草包围。风声渐紧,草与草撕咬着,发出刷剌剌的声音。
“你跟她长得真像。”黑暗里,一双冷手猝不及防抚上我的脸,指尖在脸上逡巡。我下意识瑟缩,却没有躲开,只是屏息等待,“就在这儿,她这儿有一颗小痣。已经消了啊。”我眼下一紧,那道指甲印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细细簌簌的声音,聚拢精神细看,是她蹲下来拨开野草抚摸面前的墓碑。
“我的妹妹先爱他——”她缓缓开口,“接着我也爱他。他只能属于一个人,怎么办?”
“怎么办?”
“他这样一个懦弱的人,用一双眼睛骗了我们,在我们之间犹豫不定,我只好逼他一把。我的妹妹死了,可他却跟我说他心里放不下我的妹妹,真是搞笑。”
“妹妹是怎么……” 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拧紧了声音。
又是一阵沉默。直到云层褪去,一轮薄月探出头来,月光下,她的背影格外瘦削,声音也细骨伶仃——
“溺亡。”
“你说她一个怕水的人为什么会去河边,又为什么会溺亡?没有人救她吗?怎么会有人忍心不救她?”她抬头看月亮。旁边的野草在她脸上形成的阴影,像一湾黑色的泪。
她并不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寥寥数语讲得不清不楚,我听得不明不白。我想她或许只是想跟人说说话。
“我为什么从来没有梦见她?她不肯见我么?”
她没有等我的回答,自顾自站起来离去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咖啡厅出现,我也没有再见过她。打听了一下,在百货公司就职的男人也已经离开了。
某个晴朗的一天,我去花店让店员帮我包了一捧适合祭拜的花,搜寻记忆里的路线,再次来到梦里的那座坟前。到那里时,我看见坟前已有一大捧郁金香,看样子是这几天刚放的。我蹲下来,看了一会儿,起身准备走时,起风了,坟墓周围新长出来的草发出刷剌剌、刷剌剌的声音,好似从地下冒出的雨。
感情真是奇怪,我到现在还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黑夜里伶仃的身影,想着想着,夏天到了。
作者:【十一招】周秀霞
评论方向:笑语
光明洲的名字出自那位避世不出的暗精灵。
或者说,无限光明的,只要不离开海边的灯塔,光明洲就永远是一片乐土。
“我就说你戴着那东西很容易被雷劈吧,多少也相信一点我的话。”
创世的女神在自己的世界里被雷劈了:这事说出去显然令人忍俊不禁。笑也笑了,后面藏着的该解决了——世界的底层逻辑出了问题,本来用于抵抗其他神明干涉的防御机制开始反噬创造者的权能。
他抱膝蹲在软皮座椅上看着玛拉忙前忙后,趁她经过伸手摘掉了那圈高高翘起的头饰。对方忙着从厚得像小山的笔记中翻找修复漏洞的方法,懒得搭理他的胡闹,他只好自讨没趣地收手。
根据玛拉的说法,这是她创造出这个世界的第一百年。她问了许多从小世界登上来的神,东拼西凑地写出一份创造万物的方案,又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给他们栖息地,忙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用一节指骨做过一个试作品,这才把他唤醒了。
——那为什么叫上古妖精?这个世界的历史不够称作上古吧。
——因为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以后,从世界诞生之初就存在的你无疑就是来自上古时代。而且我的朋友成神之前就属于这个种族,在那边也叫上古妖精的。
——显得我像个老头子。
——……好吧,我去问问哥哥。我是没有想象力的母亲真是抱歉。
——我没在怪你,不要这么委屈……上古妖精就很好,真的。
按照清醒的时间来算,他那年刚好十分上古地五岁半。
玛拉最终把怎么都修不好的东西打包丢进了一片裹着云的梦境。那之后的百年里,她没有太多事情可做,每天下午完成“神明”的工作从塔顶下来,拉着他去塔外面扫扫雪。那其实是挥挥手就能完成的事情,可她依然乐此不疲。
他不理解这样的行为,赖在塔里不愿意走,她喜欢扫就让她扫好了,外面那么冷。然而从第五十年起,不知道是被缠得受不了了还是偶然兴起,他终于戴上厚手套,和玛拉一起拿起了扫帚。
如果他知道从今往后所有的雪都得他来扫,真的,那么他绝对不会踏出大门一步。
虽然降生时就拥有神格,可她刚拿到创世的权力不久,权能用得不熟练,对自己的身份也还没习惯,和子民的距离近到连他这个试作品都比她像个神。
不过,大家都挺喜欢她的。
有时候他和玛拉一起捡冻成冰块的贝壳,会撞见下船的渔人抱着一个桶。他们都不需要进食,可对方还是会塞来几条水产——玛拉只好找了一块透亮的宝石,打成水缸,把几尾鱼养在塔里。
那些人热情惊喜地喊着女神,然后兴高采烈地叫他的名字,显然对他的出现很是新鲜。似乎每个人都早就听说过他,一直期待着一场见面。他疑惑的目光投向玛拉,后者则是若无其事地扭过头去。
那时塔所在的还只是相当平凡的小镇,除却紧邻的城镇和族群,甚至还没有人知道神明的存在。大约是镇子领导者的男人敲开了塔的大门,对他表明自己的来意:众生未经神启,滞步不前,应该让他们明白生命的真谛和此世的真理。一番话砸下来叫他稀里糊涂地点了头,信仰命运女神的教会很快有了雏形。
后果是,几个月之后玛拉跑来问他什么时候成了命运教会的枢机主教时,他看着母亲惊讶的神色足足愣了半分钟。
“……你相信我,这件事我自己也不知道。”
自打他一觉醒来成了命运教会的主教后,原本悠闲自在的生活就一下子变得忙碌起来:编写圣典、总结教义、收集女神的伟大事迹……闷头写作了三天三夜,望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空白纸张,他索性做了张问卷压在玛拉的工作台上。
“他们……哎呀,这……”对方拿着那张问卷翻来覆去地想破了脑袋,“不能过几百年再填吗?”
“他们的寿命没那么长。在普通人的视角看来你已经非常棒了,抛下羞耻心尽情自我夸奖吧,反正是以我的名义。”
“这件事尤其困难。”玛拉像个刚解冻的贝壳似的趴在桌面上,捏着笔虚空比划了两下:“给我点时间,我要拿出小时候背神界条例的动力了——你为什么跟哥哥越来越像了?明明没见过面。”
“有吗?哪里像?”
“盯着我完成工作的时候非常像。可能这就是梅菲他们讲的隔代……这也不是隔代啊。”
直至母亲被日积月累的巨大悲伤击垮的那天,他方窥得所谓「命运」权能的深意之一角。一切都发生在初生的世界被填补完整的瞬间。
作者:大馍头
在瓦赫兰的西南部倚靠阴雨连绵的纳阿山脉,一年中难有几个日照。不足千余人口的小城镇,布曼,卡尔·艾薇花光了身上仅剩的钱才辗转来到的地方。她一到,先是去当地的披萨店逛一圈,出来时手上多了一块未被店员清理的火腿披萨。接近深秋的夜晚,地上湿漉漉的,道路并没有多少行人和车辆,教堂沉重的钟声回响在雨后的余韵里。一个穿着破烂连帽外套,内搭露脐的工字背心,酷似背包客的女人懒懒散散靠在街角的大树旁,嘴里叼着披萨的一角与守旧的城镇格格不入。她甩开背包,还未凝固的芝士顺着边滴落在麦色脐腹上,女人粗糙地用外套衣摆擦掉食物残渣,连着外套拉链一齐拉上。艾薇从背包里掏出一本巴掌大的册子,再次确认,随后按日记上写的地址,走到一栋房屋面前。
她攥住背包带的手紧握,稍稍整理一下仪容,敲响门,大约半分钟后有个妇人打开门,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后,温和地将她迎进去。
逼仄的入厅走廊澄黄灯光昏暗,右边墙上悬挂着一对硕大的鹿角,尽管她在尽量压制自己的探头探脑,但注意力仍然被那对栩栩如生的鹿角所吸引,角的顶端看似尖锐且锋利。
“那东西对独居的老人很危险对不对?但你祖母十分爱惜它们。你...”妇人边解释着,一回头发现艾薇正在伸展身躯。“我一路走过来有些腰酸,伸展一下比较好。”扭头往前走的脚步不停,带着艾薇直径从客厅旁的楼梯走到二楼。“尽头的房间就是奥蒂利亚住的,隔着她的右侧房间是留给你的。”
“奥蒂利亚现在情况怎么样?”艾薇将裤子口袋里的东西往下压了压,忧心忡忡地跟在她身后,急急走在前面手已经搭上房间门的妇人听到问话,撤回做出一个祈祷手势。“不太好,半年前还能正常走路,现在要靠轮椅了。”
“哦...这可真是...”艾薇费力地想了想才说道:
“我要是能早些来见她就好了。”
妇人推门进去,一位坐在窗前的白发老人呆呆地看着窗外,门口边摆着一辆轮椅。
“我相信她会理解的,这是我的号码,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以打客厅的电话联系我。以往都是我和另一位护工玛格丽特在照顾奥蒂利亚,但玛格丽特在上周失踪了,新的护工还没那么快到岗。”
“我明白,邮件里提到了。那关于她的健忘症...?”
“这正是我要说的,她时常会认错人,已然叫不对任何人的名字了。”妇人安慰般地拍拍她的手背,继续说:
“但应该也还记得一些事的,她偶尔会跟我说起你的事。”
“...哦?”
“是的,虽然你们见面的次数不太多,但她还是记得你从小就喜欢大自然,想登山冒险...”
“看来祖母跟你说的话应该要比跟我这个孙女说的更多。”艾薇像是点评陌生人般,反而截住妇人喋喋不休的话语,气氛一时有些尴尬,艾薇摸摸鼻子。“不好意思,我不太会说话。”
“没事,也到我下班的时间了,我还要赶去做祷告。”妇人看上去没将艾薇的话放在心上,仍然温和地笑着嘱咐了一些其余事项并交出钥匙后离去。
艾薇走到老人身边,尝试和老人聊两句,老人依然呆呆地望着窗外,对她的话没丝毫反应。她也没急着继续交谈,拎起卸下来的包回房,将门锁好,时隔半个月终于能躺在柔软的床铺上。
她并没有入睡,直到教堂的午夜钟声再次敲响。艾薇听见房外过道的木板嘎吱作响,似乎有什么东西从地板上碾过去了。
艾薇轻手轻脚地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类似装快餐的油纸袋,将右手伸进去,对准门口。
“谁在那?”
苍老的声音在半分钟后颤颤巍巍地响起。
“什么?玛格丽特!是你回来了吗?我为什么没看见你在哪?”
“不!不是玛格丽特!是塞拉!”
艾薇贴在柜子边松了一口气,她快步走过去打开房门,门口却空无一人,尽头的门是关着的,走廊的灯也还亮着,她仍警惕着,拖鞋边滚落着一枚银色长条的方块,她蹲下身捡起,映着光银块闪烁着的字母,定睛一瞧,写着的是姓名‘玛格丽特·琼森’。艾薇心下一惊,再抬头,灯骤然灭了。她的视野一黑,还未等按下扳机就被重物击晕在地。
醒来时视野还是一片漆黑,艾薇的后脑勺隐隐作痛,身体被绳索束缚住。但这些都不是最该注意的事,她确定自己闻见了潮湿腐烂的腥气,以及来自周围,人群的低诵声,遮盖住她眼睛的黑布被取下,她花了十几秒钟适应光线,周遭的景象差点令她呕吐起来。
巨大的石墙中央吊着一个烂肠破肚、表情极度惊恐的女人,在艾薇身旁低颂,身着白袍的人们正在如同野兽般轮流啃咬那个女人的身躯,脸颊上洋溢着崇敬满足的笑容。女人的身后用鲜血描绘着扭曲的太阳图案,中间画着五芒星,而五芒星的内部还涂着一个奇怪的符号,艾薇曾在日记里见过这个符号,那是一个试图掌控恶魔的古老邪教组织,而这本日记就是塞拉的。她是在一次旅途中和塞拉相识,一见如故,相知相爱,在一起长达一年有余。两人长相有四分相似也是她们结识的起因。塞拉在死前给她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和日记以及身份证。请求她将自己的祖母带走,据她描述,她的祖母因阿尔兹海默症状日益明显,迟早会被邪教献祭。
他们想要召唤魔鬼,需要先找到祭品以及容纳魔鬼灵魂的躯体。
当然,艾薇来这儿的目的也不是出于单纯为情人照顾她的亲人,原因很简单,她没钱了,塞拉告诉她可以在她祖母房间找到金额相当可观的现金,现金已经拿到了,而她的保命手段,就是来源于身份不对。她顶替塞拉的身份来到小镇,而献祭必须要特殊的日期,时刻,以及祭品诞生的日期,反之,惩罚将会降临在举行仪式的人身上。
饶是有心理准备,还是被眼前的一幕恐慌到瞬间惊出冷汗,她心跳如鼓想尝试发出声音却吓得不敢动弹。那个被吊在石墙上的女人是不是就是玛格丽特?
“求求你!”
石墙上的女人被解开了勒住口鼻的布条,她朝着艾薇的方向发出凄厉的哭喊,但艾薇不认为她的目光是落在自己的身上,而是身后。
“我不想死!求求你!”
随着哭喊,艾薇察觉到一个穿着白色袍子的人从她的身后走了出来。低诵的人们纷纷停止吞吃的动作,那是一个头戴着骇人羊头的人,羊头的内里连着眼球一起被掏空,遗留下的只有外皮毛和羊角,黑洞洞的眼眶看不见内里人的眼眸。
“玛格丽特,你直到现在还没死,正是神的力量。”
“不过,也该死了。”
冰冷、男女难辨的声线明明是不曾听过的声音,艾薇却莫名的熟悉,兴奋的人们将石墙中央的女人托起,由羊头人高举起手中的木槌对准女人的头部,玛格丽特在绝望中发出最后的叫喊。
“塞拉——!”
艾薇的心沉到了谷底。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9.14修改
正文:
河流如线,吊热气球一般吊住大海,线太细,于是海动荡不安,连海上吹过的风都是惊惶的,像解脱了绳子冲撞的长毛犬。
风声里,三个人出现在海滩上。统一的藏青水手服,两女生并肩而行,背后男生拿着相机。她俩个子高,步子迈得大,男生比她俩略矮一些,步幅就急些,女生中矮点儿的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他追上没有。走到一处,橙红色的夕阳刚刚碰着一点儿海水,点了一道淡开的血痕,男生喊道:“就在这儿拍张照片吧!”两女便停下,他摆相机,她们调整姿势。
矮一点点的长脸长眉,两岸青山相对出似的开阔,肉鼻头,眼珠湿漉漉的黑,气质充盈。高一些的眉峰锐利,双眼皮褶皱宽宽抹开,满蕴精光,嘴唇却薄而苍白,有种肉食动物的倦怠。矮的要搂她的肩,她扭了下身子,不肯就范。那只手收回去,到了腰际,被她一把握住,男孩正好摆弄完相机,跑过来站定,就势揽住较矮女孩的肩膀,三人面对闪光灯绽放微笑。咸味的空气里,还游走几缕长发上的檀香。
微笑放下去,较矮女孩道:“要是小晃的乔伊也在就好了。”这话仍有笑的余韵。小晃,大名晃代的女孩眉头一皱道:“他来不来都不重要吧——而且他也不爱拍照。”“我还以为美国人更喜欢拍照呢。或者,基督徒有什么教规……”晃代突然截住话头:“爱生,别再说这个了。他说音乐让他没办法定在那里拍照。”这没来由的解释回护,好像爱生在咄咄逼人,给她噎了一下。她们是同窗兼同桌,同吃同行,数年密友,了解彼此如同手掌,骤然哑口,好脾气的爱生片刻才补起一个笑:“只是想让大家留个纪念,如果以后见不到了的话。”爱生的男友,给他们拍照的砥绵规裕是本地人,乔伊却是个浪子艺术家,家又在美国,明天此地一场风暴,谁知他卷到哪里?
规裕走过来,问两女:“这么晚了不走吗?我家招待烤鱼,现在的鱼籽最饱满了,爱生喜欢吃鱼籽吧?”
规裕家里开了个烤鱼店,从小耳濡目染,说起烤鱼就像招揽客人,晃代听了一歪头,眼光跳到爱生脸上。“我还想再看看海。”这句话分外高雅,“爱生,你再陪我一会吧。”
她发话了,规裕只好先走。他不觉得海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大片的水,漂浮若干食材,一大盏色泽诡异的生鱼汤。但是他莫名有点怕爱生,好像他俩都是客人,她却替他排队,拿人手软一样。
岩岬突进海中,背后滩涂,空无一人。夕阳渐溶,天色暗蓝,海鸥划道白弧逃走。晃代两手揪住呼扇的裙子,拢平坐在岬头。爱生看她坐得那么边缘,未免害怕,没在她身边坐,蹲下来,手绕过她肩上,慢慢攀纽在一起。晃代两只脚套着棕色皮鞋,从岩石上垂下来,偶尔摇晃一下。半天的静寂后她说:“真羡慕你,嫁在烤鱼店,天天吃烤鱼的日子可是不错呢。”
爱生用一个笑容,软化了话里的暗刺:“我只是觉得,砥绵爱生听起来很好。”
晃代垂了头:“美国呢?你觉得美国怎样?”
海激荡着,像是身周围裹了一层层嘶哑的小风。爱生收紧手臂,声音轻轻的,几乎溶开在这海的低语里:“是要和乔伊一起吗?他求婚了吗?”
“他想要一个日本式的新娘,”晃代淡淡道,“他觉得现在的日本人太美国了。他心里的日本式,是像艺伎那样满头插着花簪,后脖子留两道不涂白,穿着黑留袖嫁给他——他不知道那叫黑留袖呢。”
“那么,美国也没什么好的。”
“也许是结婚没什么好的吧。”
“但是,人终究要结婚啊。男人不重要,孩子是可爱的。”
晃代的手像草丛中的蚱蜢忽然跃起,拍在爱生的手上。“那,只要孩子不就好了吗?很多人不都是这么长大的吗。我们不都是这样长大的吗。”她转头,急迫地寻找爱生的眼睛。
晃代的父亲是士兵,死在了海外。他渡海的时候妻子正怀妊,在满心对男孩的期待中,起了“晃”这样的名字。生下来了,却是个孱弱的女孩,死人也无从知晓,只好由外祖母改名为“晃代”。
“那怎么可能?”爱生睁大眼睛惊讶地笑,“我小的时候见不到爸爸可想他了,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要我对着菩萨祷告,要我好好睡觉,快快长大,长大了就能到四国去,把爸爸接回来。”
晃代的眼睛轻轻眨动一下,像萤火虫收敛翅膀,微光熄灭。四周降下透明的黑,海潮翻动。
晚上,她们还是在规裕家吃到了烤鱼。晃代先一步离开。三天后,她失踪的消息在当地人中弥散。
她想:“现在我活着。”
千千万万人山呼海啸:“你现在活着。”
于是她有了头颅,她抬起头颅,余下的体块一一垒起。千千万万人团团围住她,无一不手执利刃,挥砍劈剁,刀刃与肢体齐落。背后忽地绞来一只手,几根瘦骨撑开黢黑干皮,像一只大蜘蛛灵动地钻进眼眶,眼珠清脆地脱眶而出,在地上弹了几弹。主人也随之瘫倒在地,无数躯体淹没他。不知哪里又扯了老长一团白花花的肠子,疾奔的人来不及站定,被绊得踉跄跌倒。她下意识地大力挥手,那人的脖子平平裂开一道缝隙,正好和肩线平齐。头颅向后仰倒,裂口处圆而小的骨面探头,一小半血肉勉强维持住头和背的连接。原来,她的手里也握了把刀。那道雪亮跃进眼里只一瞬,脚步声放大,头颅摇摇欲坠的那人身子前扑。脚掌跺在他背上,踩上他甩到地上又反弹起来的头颅,鼻子嘴巴在地上摩擦挨挤,新的人借力飞起,她脖颈一凉,从脖颈处爆出血线来。没觉出痛她便又一挥手。刀没有刀把,只有刀刃,深深嵌进她的手心里,直剁到对方的骨头,从刀刃上震进她的骨头里。抽刀再刺,从右颊进,半边刀刃捅穿左边嘴角,她发力收刀,右边脸颊的肉整块断裂,白色尖齿在颊肉里亮亮地一闪。然后她的胸腹凉彻心扉,低头看去,不知何时已被一刀豁裂,内脏正混着血丝脱出。她终于倒地。
再醒过来时,她站在一条铁灰色的河里。周围笼罩灰雾,有几个人形影影绰绰。河水重重压在她的脚背上,滑腻地漫过去。她抬脚,有奇怪的阻隔感。
灰色的河面上,无数细小白色的蛆钻进钻出。河水是糜烂的血肉泥浆,搅合尖利的碎骨。血泥缓缓流动,血拖不动的那些肉糜,便沉降至底。流动的血肉沼泽里,她无思无想,只机械地拔出腿脚,又再度将腿脚夯入其中。
终于走到对岸了。她迈步上岸,听到“咔嚓”一声。她腿脚的血肉已悄悄消融在灰河里,只余细瘦的腿骨脚骨,支撑不了肉身,就这样轻巧折断。她伸手,徒劳抓到一把灰雾,便堕入灰河里,无尽的血沫蛆虫覆盖上来。
“我还活着。”
一个念头在空寂中滋生,一瞬间,她再度坐起。她是完好的,完整无缺的。她站起身,只看见四周一片青光,晶亮刺眼。头上似胡须长垂无数青白的尖锥,脚底下的地面涩滑硬实。
好冷。冷得眼皮都眨不动,牢牢粘在眼球上。
地面是大块剔透的冰,冰层太厚,往下看去,所见只有一层又一层的深冻,以及照映出的自己的形影。紫淤的胴体,横亘道道冻裂的深沟,仿佛是先被宰杀分解冰冻再把死肉粘在骨殖上的。窸窸窣窣的,在耳边不断,是皮肤在深寒中片片开裂。她整个人像一朵不断绽放盛开至零落的青莲。
她依旧往前走去。
脚掌落地,即被冰粘住,再生生撕扯开,留下两行殷红脚印。
“我还活着。”
在一波又一波的意识涣散里,她的思维像春蚕吐丝,抱定这一个念头,把它牢牢包裹起来。
沿路绽放一簇簇的青莲,与红莲。
满大街的女人都对她侧目而视。她们穿的都是花花绿绿的时新料子,叫裁缝比对着外国杂志上金发蓝眼的洋女人做成的时尚新衣,这女人却显自己独特似的,一身板正的黑留袖。她身形既修长,眼睛又发出宝石的火彩,丝毫不因服饰的黑而损减光辉。穿的是和服,但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慑服于她纯日本式的高贵。
有意无意的目光织成一张网,被黑留袖女子轻软地冲破,踏在脚下。她也扫视行人们,在正午的阳光下,每张脸都是太平无事的行色匆匆。
走下窄街,横穿马路,看到的即是朱红圆柱,飞檐灰瓦,捧出一面绿地金字的匾额:照得寺。阳光炽烈,金字却灰,灰得像雨中的海面。门口守候的小和尚,一看到黑留袖女子就跳起,跑来道:“您怎么称呼?住持已经等您很久了,这边请。”
“Iris。”黑留袖女子淡淡一笑。她口音十分标准,那笑也就坦然。因此小和尚只能操着蹩脚的发音称呼她“Iris女士”。住持也是一样。今天寺里不接待,专为迎接这位贵客,希望从她手里多掏出几个钱来。住持引着Iris参观诸佛,心里庆幸寺并不大,和服拘束下迈出的小小步子周转得来。
那些平常佛像,住持估计Iris不感兴趣,天气又热,Iris来得晚,恐怕耽误了她的午饭,先领她看寺里的宝物缅玉卧佛。平常这尊佛像都用黄幡围起,不准游客靠近。Iris比住持要高,佛像虽卧,也比她高出一截。她抚摸佛身,触手生凉。佛殿本就宽绰,凉幽幽一屋子的檀香,玉佛还要更凉。
随后去看千佛塔。住持算一个老实和尚,本意只想引Iris看看寺中各处,她捐多少款子等于最终考核,自己不过尽人事听天命。然而,他们绕着那一千个小佛像转圈时,他偷眼觑她,暗道不妙:Iris那一张小巧精致的脸上,平平展展并无一丝意绪荡起。脑筋急转,他便请她去看藏经阁,那里清净,凉快,后院还有金鱼池。住持想,她是美国人的遗孀,美国大概没金鱼吧?就算有,也比不上他精心伺弄的品种。
Iris在藏经阁里依然了无意趣,听到金鱼,笑了笑,更像惊讶于住持的异想天开。看金鱼要从后门出去,临出后门,她却忽然停下脚步,折返到后门边,那里用玻璃蒙着一张画卷,画卷半卷半展,展开的部分上,横分成数个区域,各画了青蓝皮色的小小人群。
“这画的是什么?”
住持一看女施主有了兴致,赶忙殷勤趋奉:“这是地狱图像,是五年前,一个画师捐给寺中的,说是他家祖传……”
“我能看看么?”
她尽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于是卷起的部分也摊开来。全是各种名目的地狱,怀毒害想,手执各种刀剑,更相斫刺的是想地狱,因为㓟剥脔割,想谓为死;冷风来吹,皮肉更生,寻活起立,自言:“我活。”余众生言:“我想汝活。”寒冷至极冻至皮肉开拆如莲花的,据颜色的不同分为青莲地狱、红莲地狱、见骨的白莲地狱。受业火焚烧的,是无间地狱。其余还有灰河地狱、黑绳地狱、叫唤地狱、堆压地狱等等,用笔很细。能想出这么多折磨人的所在,又有人能如此细致地画出来,简直如梦一般了。Iris看得出神。看完后,住持让小和尚收拾画卷,正要和女客去看鱼,Iris却说自己想去看横三世佛。
是看,而非拜。这里香气最重,住持唯恐女客不喜欢,Iris倒没说什么,只是走到三座佛下,看他们一个个低眉垂目,这便是慈悲相了。她转头,住持和小和尚都站在阶下,Iris本来就高,这一下更是高而又高,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
她想起一个女孩,穿绀色水手服,头发熏得香气缭绕,好温柔洁白的一张脸,这佛座下的鸽子,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Iris说要去吃午饭,住持强留不住,给她雇了车。他心里七上八下没有底,只好自己去看鱼了。
Iris去的是家烤鱼店,要的是盐烤鱼配鲜切柠檬片。她一进来,所有人都偷眼看她。老板娘圆圆脸儿,也很秀丽,笑问道:“您是哪里人?”
这美人也笑道:“您看我是哪里人?”
她说日语时,咬字总显得有些迟疑,好像她很久没有开口说过话一样。
老板却说:“我看嘛,您就是这里的人。我原籍不是本地,所以我最会看人。”
“你猜对了。”Iris一笑,“也许我以前还来过你家吃过烤鱼呢。”
“那不可能。”老板娘转身端菜嘴里还说着,“像您这样的美人我怎么会不记得呢?”
Iris不做声了。有食客笑道:“美裕,上次你说这次要请我喝清酒,记不记得?”
老板娘爽脆地回过去:“请你喝海水才对吧!”一众人哄笑起来。又有人问:“美裕,昨天好像在照得寺那边看到你了,你不是十五号去吗?”
“照得寺今天有事情不接待,纪子告诉我的。”
“还是你哥哥的事?”
玻璃门又开了,进来两个女生。穿一样的吊带连衣裙,肩带连接处镶嵌大扣子,只有颜色不同,一个草绿,一个粉红。两人提了大手袋,一望而知是来旅游的。老板娘迎上来,问两人吃什么。两个女生点完菜,坐在Iris旁边,偷扫她几眼,叽叽喳喳起来。草绿说:“想不到四竈先生的故乡竟然是这样!”
“说是他家人已经全部搬走了。”
“那肯定的吧,毕竟是被人举报的……”
两名女生一起骂了几句那举报者“狼心狗肺”“禽兽不如”“该下地狱”。粉红说:“如果能见见四竈先生的女儿就好了。他在四国的那个儿子,我去年见过。在这里的女儿只听说叫爱生,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草绿说:“我倒听说……”她凑过去在粉红的耳边密语了些什么,粉红骇道:“啊?”声音大了些,周围的食客都看过来,她赶忙放低了声音:“男方那么薄情吗……?”
“局外人看来会觉得是正常选择。”草绿才说了一句,老板娘端着她俩的菜过来了,她便接过道谢。老板娘且不走,笑道:“两位小姐看起来不是本地人?”
“听说这里的鱼很好吃,我们特地来吃鱼的。”草绿眨眨眼睛。
旁边有个年轻的食客,嘴里还塞着鱼就插嘴进来,急着在女孩前出风头:“我们这里的海鱼好吃,那是有缘故的。听我说:多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八月,有一个女学生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位女学生在我们这里可是有名的美人,名字叫作永井秋夜……”
“永井秋夜?”经过的老板娘问,“我怎么记得是贯井呢?”
“贯井,贯井。哇,老板娘,你记性果然好啊!”
老板娘睨他一眼:“你们小年轻记性太差才对。”随即对草绿粉红两人说:“他接下去就要说,这人叫秋夜,是个预言,因为她最后一次被人见到就是在要入秋的夜晚。还有人说,在一家新娘珠宝店见过她,所以我们这里的人都叫她秋夜的新娘。据说她要和人私奔,结果被男的抛弃,就跳了海,从那以后,我们这里的鱼都特别好吃。其实以讹传讹的多得很,她名字的汉字,也不见得就是秋夜。我们家还和这个女人沾点关系呢。”
“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老板娘朝问话的客人飞去一眼:“你自己想吧!”
草绿粉红两人已经埋头吃起来。Iris吃了不过一半,望着门外来往行人出神。粉红见她抬头,瞄一眼,贴过来问:“您也是来旅游的吗?”
“不,我之前在美国住,这次回…家乡看看。”
“就您一个人吗?”
“其实我这次回来,就是因为我丈夫去世了。”看粉红脸色一变,Iris又安抚她道:“我想这个结局,他大约也挺开心的,他是个虔诚 的基督教徒。太虔诚了,我想,比起人世间,他更喜欢天堂呢。”
其实Iris这个名字就是教名,只是她自己并不虔诚罢了。
“您有孩子吗?”
“两个。也都和他们的父亲一样。太像他了,所以都没有留住。”
她谈笑自若,没什么伤心的样子,穿的还是黑留袖,这样结婚的礼服,令女孩们惊讶。直等她出门,她们还回头看着她。Iris头上插的珠花颤颤巍巍,正面时被她的眼睛压制住,倒看不出什么,看背面时,珍珠亮得炫目,给粉红的眼睛刺了一下,急忙转过脸去,再去看时,她已不见了。
翌日,住持收到Iris的支票,数额令他欣喜若狂。不过她另有嘱咐,要他在佛前供奉三个牌位,一切所需信息附上。三人都是外文,只有名字。
我还活着。
但是,或许,我早已成了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之中,用无数的色受想行识,消磨我的恶业。
那么,我的恶业是什么?那让我转生为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中的,一切未尽未出先世所造的恶不善业?
我一件也不记得。也许我曾经在哪一世间投生为人趣,和错误的人结了婚(他现在,大概投生在了大号叫大那落迦中吧,因为他从来没有真正清醒过,“饮酒生于号叫处,斟者生于彼近边”),害了我和他所生的孩子,可能也害了他。也许我做人趣时受到的惩罚都一文不值。
但是我永远不会为了逃避那落迦的痛苦,就妥协于增上生和决定胜的空谈,不论这一起心动念又要让我增寿量多少年。
也许我马上就会躄地不起。
然后,一个念头,我就又活转来。
不过,我还是站在那落迦中,一动不动,做一棵冰柱。
我开始听到奇怪的声音。先是一个人在唱歌,牠的声音又尖又细,背景似乎伴随着流沙下坠的声音。然后是炸耳的聒噪声,群鸟振翅,长鸣。有什么东西深深吸气的声音,始终没有吐气。有虫子窸窸窣窣的摩擦音。有金属敲击。有笑声。水滴声。有我在聆听的声音。有莲花绽放。傍生趣被磨榨。沸腾。嚎叫。鸽子拍打翅膀……
一个声音说:“晃代,是你吗?”
我等着余下的声音,但再也没有了。我也不能发出声音。我的喉管已经僵硬,如同一支骨笛。我的嘴唇动弹不得,我的舌头已在口中断裂为数块。
这个声音继续说:“乔伊的歌,我已经听过了。虽然是晚了很多年。你过得幸福吗?不需要一直都幸福,我想,没多少人有那种福气,大体上平稳就很好了。你应该很幸福吧。在乔伊的歌里,那个‘头戴花冠的日本新娘’是不是你?”
我可以回想起那首歌。她在月光照射的大海上,头上的珠花和月色融为一体,诸如此类的描写。换了别人也一样,谁都可以买下一整套昂贵的艺伎头饰,穿上和服,和他一起私奔到美国——只要她有钱。
所以我会说,那不是我。
但是,在一切有情中,能够说出这句话的人,只有贯井晃代。如果我还是贯井晃代,我会告诉她,那顶花冠是用一次举报换来的,举报对象是一个政治犯,很早就逃到四国的罪人。因为犯下了这一次罪,贯井晃代的一生都成了罪业。
“我希望是你。”她说,“但是,如果不是你,我也能接受。如果你正在哪个地方腐烂,也不要紧,有一天,也许明天,我也会腐烂。”
我的牙齿打颤。我的喉管咯咯作响。我发出细小的呼气声。我感到我的头颅、四肢、肢末、躯体,都不断地被酸液浇淋。肥大的雨珠打透我的全身,与血水融汇,在地上流淌。
“我——我很后悔。我后悔对你说,我们一定要结婚。还有,孩子很可爱。其实,我都不怎么认识我爸爸。有些人说他伟大,还有些人说他罪大恶极,但是这和我本应该没什么关系。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活下去。为什么仅仅因为一个我不怎么了解的男人,我的生活就完全变了?”
不再下雨了。我全身也不再剩下多少皮肤,突然来临的赤焰裹住了我。火焰刺穿我的血肉,在我血管筋络中游走,我听到骨髓与神经噼啪熔断的声音。奇异的肉香味飘溢在鼻端,下一刻,我整个人如同一支硕大无朋的红烛,爆燃起来。火焰在我全身燃烧。我不复存在,只剩下这一团火。我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火焰在四面八方蔓延的声音。我被烧得通透,毫无间杂。
然后,我想:“我还活着。”
现在我活着。
这一个念头空空荡荡,没有回声。
fin.
后记:本文中描写的那落迦(泥犁、地狱)场景来源:《瑜伽师地论》卷四、《长阿含经》卷十九、网络搜索等。咱佛经其实非常朋克,看了之后想把全天下佛教徒or有宗教信仰者全烧了。Just kidding。bgm:Playing Dangerous——Lana Del Rey。
作者:绿鲤
评论:随喜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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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户人家准备换车了。
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是孩子上学时六万买的二手,如今已经开了十五年。其实从一年前父亲就在想着换车的事,只是可以动用的存款买不起什么豪车,也养不起太好的车,必须得好好考虑一下性价比。尽管他们早就想好了新车到手后旧车给直到这几年才考了驾照的儿子没事开开练手,但光是考虑新车到底要买油车还是电车就纠结了半年,半年里三天有两天都在饭桌上开着○音听汽车博主分析这个那个,得儿子无奈又怜爱地看上一眼说“这条已经播了六遍了”才舍得关掉吃饭。
他们从A牌的甲系列研究到B牌的乙系列,本地的车展也看了七八回,试驾也十好几辆了。总是前儿说好了要买电车,隔了一周又说要油车。车展看到第四个,又说要混动的。从动了念头起拖过来这么久,总是反反复复地推翻之前的决定,儿子每次听到“这次一定要买了”,就能预见到他们的主意突然就改了。在这来来回回的拉扯中,他都没把父母说的“换车”这件事当回事。单位的考核在即,搞得像高中似的兵荒马乱,他要专心看书备考才行,什么都别的挂心不上。
但考完那天他买了卤菜回到家想小小地庆祝一下,才到桌边,就听见端菜出来的母亲神神秘秘地跟他说:“我跟你爸刚刚买了一辆新车,是电车。”
“啊?”儿子就那个猫视频上的猫一样的表情,愣了一下。随后他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俩会拖延半年年突然一夜之间做下决定了。
“从这个月开始,国家有政策,可以把旧车报废换补贴,有两万呢。”
“哦,那还不错啊。”儿子这么附和着,进厨房去拿全家人的筷子。买新车是好事,但小伙子没那么高兴。
他从没想过要报废旧车。
他在这辆车的接送下考上了高中、考进了大学,如今自己也工作了,虽然驾照是去年才考的,也没开过几次,但听说要报废旧车,他突然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像这个夏天的暑热一样长久地漫上来。
他知道所有的生命都有寿命,而所有的物品都有使用寿命。无论是他养的猫,他玩的塑料玩具,还是载了他十几年的车——总有一天会死,会氧化到一折挂在○鱼都没有人要,会被市场淘汰连维修件儿都找不到——前年父亲因为不记得是引擎还是什么的问题去修车时,修车师傅已经说过有些零件都停产了,有钱的话买辆新车得了。
他想过这车可能会被再次转手到别的人家,唯独没想过会在自己看得到的时候报废。晚饭后他走到院子里,看着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好端端地停在院子里。
除了车皮上有点儿不知什么时候多出的划痕在诉说着它已经服役多年,香槟色的小轿车就像过去好多年那样停在这老家的院子里,他看着总有点于心不忍。
夏夜安静,但到处是虫鸣。
他走到车边上,摸了摸副驾驶那一侧的后视镜。
“你不开心啊,小豆儿。”车先吱声了,它从他小时候就听大人这么叫他。“今天不是考完试了吗?”
“考完了。”
“感觉考得不好?”
“考得很好,肯定能过。”
“……家里要换新车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闷闷地回答,不知该怎么跟车提这种“为了换一辆新车要报废你”的决定,车却很平淡地接下了话。
“嗯,我知道,要把我送去报废,可以领补贴换新车。你爸爸这几天开着我跑来跑去,一直在办各种手续,我都知道。”车突然有点乐了。“你因为这个不高兴?”
“那可是要把你送去报废诶。”
“所有车最后都是要报废的。”
“你知道报废车子是什么样的吗?”
浏览记录里那么多解压视频,他总是从开头盯着看到最后,从刮太空沙到捏碎肥皂,各类题材无所不包,但少数几次看到以报废车辆压缩回收钢材为主题的视频,他总是在一片“好解压”的弹幕里连滚带爬地逃出去。在他看来这个可不兴爽,总会让他联想到“粉身碎骨”“万劫不复”之类的词汇,那压缩的机器就像是什么鬼门关似的,拆得只剩骨架多少看着还有一口气的物品进去了,出来就是“尸体”,是“永别”了。
“还能用的东西会被拆下来,比如椅子、轮毂、引擎、雨刮器这些,送去给别人修车用,拆完剩下来的钢架送进机器里,然后就没了。”车轻快地报着他父亲和别人谈论这事时听到的内容,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明天要送他去上学,最后笑了一声:“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在二手车市场上看中的是另一辆黑色的车,你爸爸再怎么说我是当年的顶配,你也没那么喜欢我呢。”
“接送我上放学的是你,又不是那辆车。”年轻人靠在车边上,皱着眉看着驾驶座。
“哎哟,重情重义的小豆儿。”车“但是有新车是好事,我也跑了很多年了,引擎开始怕潮了,空调总也修不好,后车窗也不灵光了。这下可以休息休息了。”
“下辈子你来做人,我做你的车。”
“哈哈,将来要是那辆新车也必须报废了,你不得再把下下辈子也许出去呀。还有小猫呢?娃娃呢?几辈子够呀?别人都是悲天悯人,你倒悯起车来了。”
“我们和人不一样,下辈子是属于人的,我们车没有。”车悠悠地说。“不要觉得亏欠我,小豆儿。人就是这样活着,亏欠不过来的。”
他俩都沉默了很久,随后车慢慢补了一句:
“这件事肯定也是你爸爸去办,你不用送我去。”
“我也不想亲手送你去报废。”小豆儿眼眶子蓦地一热“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吗?”
“明天再给我洗一次车壳吧,好多东西报废的时候要拆下来,不值当洗了。把外壳冲冲,干干净净上路。”
“这可是真的上路了。”小豆儿哭笑不得,而车更讨打地嘴了他一句“怎么,走的那天你还要给我放点哀乐么?”
“我爹会打断我的腿,我还是给你放点《大悲咒》吧。”
“别吧,轮回六道不是六车道,没有一条是留给车的……你这个人咋想着超度车呀!你要真想放点什么,就放那个听起来很有夏天味儿的《心经》吧。你坐车上的时候放过,那首好听的。”
“好。”
第二天小豆儿找出了母亲买来浇花却总被父亲用来洗车的水枪,在一旁外放着那首有吉他伴奏的《心经》,把香槟色的小轿车仔细冲洗了一遍。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这么拿着水枪帮父亲洗车,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也是这样,二十多岁回来了也是。扬起的水花在夏天的阳光里亮闪闪的,车的外壳也闪着一层金沙滩一样的碎腻珠光,车属于这个家的每个夏天都是。关了水后,他在父亲“儿子非要费这遍水是不是有点傻但姑且放任了”的目光中拿毛巾把车擦干净,拍拍副驾驶的后视镜,站在太阳地里把手头的这一遍音乐放完。
“那就,一路顺风。”
父亲开车去报废的那天他在上班,他没有亲自去送。等下一个星期五他回到家的时候,门口的鞋柜上已经放下了新车的钥匙。听父亲说,那是一辆黑色的小车,外观挺酷的,已经停在家里的车位上了。父母问他怎么不去看看,他说反正总要去看的,也不急现在。
“当年第一次买车的时候你不是就喜欢黑色的车吗?”
“嗯。”
他先想到的是,现在已经没有那样一辆香槟色的车了。
他应该怎样去认识这辆新车呢?新来的车没道理承受前辈留下的“影子”。不然二十年后他再跟它聊天的时候,怕不是它也会说“当年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不是很喜欢我呢。”
现在父母不再叫他的小名了,新车多半也不会再叫他小豆儿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瘪瘪嘴,觉得更需要被超度的是他自己。但还是按照车说的,再次打开播放器,放起了那首夏天味儿的《心经》。
他总要去看那辆新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