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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芒子
评论:随意
备注:
1.看到火种脑里都是梅梅,忍不住下床爬出9k的告白信,虽然主角是银色泪滴和阿褪,但其实都是为了梅梅。
2.世界观属于老贼,设定部分来源于银色泪滴废案,维克废案,叛律者废案,其他设定都是私设,ooc预警。
3.哑巴阿褪,不方便用第二人称,使用了男性龙祷出血流的设定。
1.
迪克达斯大升降梯旁的赐福,阿褪正沉默地擦拭着自己的猎犬长牙,盔甲上覆盖着繁复的雕花,在暖黄的赐福下泛着冷冽的银光。冷酷无情,暴戾恣睢。在大赐福里的各位都是这么评价阿褪的,只有罗德莉尔摇了摇头,捏着自己红色披风的衣角,她初来乍到,不敢大声言语,却在这件事上出人意料地坚持着,“阿褪大人,是一个很好、很温柔的人。”
阿褪听到一定会很感动,他正好下了几个墓地采了不少墓地铃兰,送给罗德莉尔精进她的调灵技巧正好。但如今他正在和阿什米在脑袋里争论不休。
“大人,我的大人,梅琳娜大人是不会为了这件事停下她的脚步的,即便我告诉了她夏波丽丽葡萄的事情,她也没有回应,你又何必耿耿于怀?”
“阿什米,你没有看到吗?那个火焰能够使人癫狂,我在里面看到了绝望和火焰,黑色和黄色交织在一起,他们好像在侍奉它——癫火。”阿褪一面回忆着自己在颠火村的经历,想到自己被目含黄焰的大老鼠咬死,想到自己看到那村民入魔般跪伏在黄焰之下,自己的脑浆也随之燃烧起来的经历,就不免发怵。
“我知道的,大人。但交界地还有更多可怕的事情,你知道盖利德吗?那里被猩红腐败所控制,一旦踏入你的血肉就会逐渐腐败,最终变成行尸走肉,游荡在那片土地上。”阿什米冷静地劝说着,阿褪在利耶尼亚捡到了她,她说自己刚从地底逃出来,希望能放自己一马,作为回报她能够增强力量。
当时的阿褪刚击败了满月女王,拿到了第二片大卢恩,还没决定之后去哪,见她没有恶意,也就答应了。阿什米融入了阿褪的身体里,也意味着她能够听到阿褪说话了。阿褪也开始可高兴坏了,拉着阿什米从烤陆生海鞘的味道到魔法学院里的螃蟹打人超疼说了个遍,多亏阿什米不是人,不然早被烦死了。
阿什米常常在阿褪身体里注视着他,知道他最喜欢去探索地图摸箱子,最宝贝他的猎犬长牙,知道他全神贯注的时候会下意识咬嘴唇;知道他怕黑,知道他最讨厌墓道里的小怪兽,每次都得先给自己身上上几个圣防御。
他哪是冷酷无情,他只是太孤独了。
直到那一天,那个粉发的女孩在赐福边现形,她留着贵族样式的过肩卷发,右眼是浅淡的金色,左眼之上却横亘着一个爪样的诅咒。她没有看向阿褪,而是看向了自己,杀意乍现。
但少女只是沉吟片刻,“……你的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人吗?我没有从中感受到恶意,就交由你判断了。你好啊,另一个你,我名为梅琳娜,正在和这个人一起旅行,我们可能得共同度过一段时间了,很高兴认识你。”
阿褪虽然面上还是不苟言笑,内心早就在放烟花庆祝了,“阿什米!木头终于跟我说话啦!她在关心我欸!你听见了吗?呜呜她人真好。”
阿什米第一次觉得这个家伙好吵,不去理他,而是朝着少女微微点头,“你好梅琳娜,我是阿什米,很高兴见到你。”
梅琳娜闻言只是微笑,配上旅行者套装的她此刻就像是涉世未深,背着家族跑出来冒险的单纯贵族小姐。但她现在却和自己类似,半透明的身体散发着微弱的蓝光,是不得不依附阿褪存在的灵体状态。
“今日时间不早了,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早点睡吧,晚安阿什米、托雷特和阿褪。”
“欸……!”随着梅琳娜消散在夜空中,黄金树的树叶如雨般飘落,像是碎落的黄金,两人眼中皆是一惊。
“她居然能听到你说话!”
“她居然能听到我说话……”
“这真是……”“我很抱歉。”
“太好了!”阿褪此刻正咬着唇,那双有些龙化的竖瞳里多了一些以模仿他人而存在的仿生泪滴看不明白的情绪,但她能感知到他现在很高兴,几欲落泪的激动,“她能听到你说话的话,我就能和她说上话了,我有好多好多事情告诉她,白金村和白金之子的事情,那个盲女的事情,还有那些黑夜骑士。”
“我真替你感到高兴呢,大人。”道歉的话没能说出口,不知为什么,意识到自己和阿褪有所不同的阿什米心里闷闷的,像是被菈妮的暗月魔法冻住了,怎么也化不开。
2.
见阿什米不愿再说,阿褪只好泄了气般向后倚在满是黄金树树根缠绕的墙壁上,盔甲发出一声脆响,有个小袋掉了出来。
那是指痕葡萄。
在他即将离开魔法学院的时候遇到了那个盲眼女巫海妲,她说还需要指痕葡萄就能看到神的指引了。之前她便拜托过自己收集所谓的夏波丽丽葡萄,被黄色妖火灼烧过的眼球,但她似乎并不知道,说那是甘甜美味的葡萄。
很怪。
随之便是在颠火村后,阿褪发现山上还坐落着一座教堂的废墟,教堂一般都会有好东西,于是阿褪骑着托雷特就朝那赶去。半路却被迫下马,红灵入侵,那人眼中迸溅出的黄焰和癫火如出一辙,黄色的颠火划空而来,火星飞溅,脑袋被火星砸到后剧痛难忍,像有什么要顺着神经和脑髓长出来似的。
阿褪只好持盾躲闪,红灵借机逼近,那人耍得一手战矛,对着盾牌又戳又踹。阿褪之后收了盾朝后翻滚,一面与之周旋,一面悄然在曲折如犬牙般的长刃上涂上带着火伤的油脂,在对方向前戳刺的空档,跳起横劈,红色的火光与战矛相接,金鸣铿锵。那人被火焰灼伤,朝后退了几步,手中闪现出黄色的印记,一朵黄色的火焰便腾空而出。
“小心!”
阿褪躲闪不及,只能举盾防御,但撩起的火焰还是几乎把他掀翻在地。不对劲,阿褪看向这个陌生的红灵,自己不是第一次被入侵了,但是这个红灵,或者应该称他为“灼烧指痕”维克,他攻击模式很是单一,没有使用战技,远处用癫火偷袭,近了就是战矛,不像是褪色者,更像是徘徊在交界地不得往生而失去理智的本地人。很快,阿褪便用盾反让对方一个踉跄,趁机抓着龙饗印记腾空而起,手掌幻化成亚基尔的头颅,随着吼叫吐出岩浆一般的烈焰。破防的维克很快抵挡不住,消散在原地,随机在原地留下了那颗指痕葡萄和那把战矛。
带着指痕烫伤痕迹的眼球,汩汩流出金黄色的泪水,似乎能听到痛苦的悲鸣。那把战矛也浑身布满了灼烧的痕迹,自内而外的燃烧着。阿褪不禁倒吸了口凉气,这到底是怎么一种恐怖的火焰,竟然蕴藏着毁天灭地的能量。
“大人,没事吧?”阿什米关切地声音响起,“对不起,我似乎无法在这里出现助你一臂之力。”
“我没事。”胸前和手臂上的盔甲已经有所融化,滚烫的金属烙进了皮肉,但他还是故作轻松地摆了摆手,拾起那把战矛朝前方的教堂走去。
“那个维克似乎是不想让我们接近这里。”一觉踏入倾圮的教堂,就发现原本塑着玛丽卡石雕的位置旁,一个指头女巫扮相的少女低垂着头颅,胸前和身下都满是血污。血的气味已经有些发臭,但是浓稠的血液还未凝固,在地面上泛着白光,意味着她其实刚死亡不久。
“即使引导早已破碎,也请您登上艾尔登之王。”阿褪喃喃道,他鬼使神差地想要触碰少女的面颊,苍白的,甚至有些发青,头发一丝不苟的束拢在帽子里,除胸前外服饰还很整洁,手里还握着圣印记,似乎临终那刻都还是神最虔诚的信徒。
悲恸在身边蔓延开来,尝起来像是亚人的血,腐朽的棺椁和金属的味道。阿什米意识到这似乎是她的大人第一次为陌生人悲伤。但她真的是陌生人吗?他似乎在透过她看着某个人,死那个在风雨交加的夜里,周围满是尸体的王侯礼拜堂里的女巫。
每一个褪色者都会遇到属于自己的女巫,他们会一起旅行,一起冒险,一起成为艾尔登之王。但是大人的女巫一开始就死了,他亲手用她的血染红了立誓布,他从一开始就是孤身一人。哦不对,陪伴着他的还有托雷特,牛与马的混血种,以及那个名为梅琳娜的虚弱灵体,虽然能行使女巫的职责,但无法在赐福以外的地方出现,更别提大人无法言语,更多的时间里只是梅琳娜向阿褪诉说着这片土地原来的故事。
“大人……”阿什米不禁出声,“她似乎是自杀的。”
“嗯,她握着这把匕首捅向自己胸口的,但是为什么呢?现在能拥有女巫的褪色者已经屈指可数了,她的褪色者怎么不在身边?”
“或许他已经失去了赐福,永久地沉睡在某地了吧。”现在的褪色者大部分已经看不见赐福了,那个指引他们前行的神之恩赐,这也意味着他们失去了重来的机会,为了保命只能碌碌无为的在交界地游荡着。
但阿褪这次没有回应她的话,而是握着那把自燃着的战矛若有所思。
3.
在进入王城之前,阿褪答应阿什米,帮她打倒了碎星,当然也有为了菈妮的私心。阿褪或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阿什米最喜欢他在红狮子城庆典的样子,阿褪和狼人布莱恩、战士壶亚历山大,以及很多很多慕名前来的褪色者、英雄们齐聚一堂,推杯换盏,引吭高歌,壮士出征的离歌雄壮而哀伤,似乎是在为交界地最后一位将军所唱的挽歌。
盖利德的战场上满目疮痍,四处都是倾倒的战旗和零落的盔甲武器,无一不昭示着这里曾发生过一场鏖战。碎星将军拉塔恩与女武神玛莲妮娅在这里打了一战,碎星下身被腐败侵蚀失去理智游荡在战场上半死不活,玛莲妮娅身受重伤下落不明。
于是大家在红狮子城给这位曾经深受民众爱戴的将军举行了庆典,引来交界地最英勇无畏的战士来击败碎星。那天阿褪破天荒的喝了很多酒,战场上血残阳如血,黄沙漫天间碎星大箭破空而来。
“当心!”阿褪按着阿什米向前扑倒,那只带着陨石重力的大箭就擦着头皮飞过,“我来引敌,你们就上前痛快一战吧。”
阿什米能闻到他的颈间还残留着酒的味道,通过盔甲的细缝,那双龙眼似乎还有些迷糊,但是他已经进入状态。碎星似乎认出他会是最终与他决战之人,一开始就针对阿褪出击,身边不断有战士向前冲去,又被碎星一刀斩于马下。阿褪的身形本来就很娇小,但在碎星面前简直是芝麻和西瓜的区别。但即便如此,阿褪一刀劈下龙首的能力也不容人小觑。
血染红了黄沙,阿什米虽然能够模仿阿褪的能力和武器,但是人的理解毕竟有限,这把猎犬长牙在阿褪的手里像是活了一般,向着敌人露出狰狞的獠牙,砍劈切割无所不能,鲜血随着动作在黄沙里开出灿烂的红花。
而碎星似乎修习外神的能力,一颗颗巨型陨石从天而降,把地面砸得千疮百孔,无数人葬送在这招之下。只有亚历山大勉强能用自己坚实的外壳硬抗下这一招,阿褪和阿米什只能东躲西藏,以免被砸成肉饼。
“阿什米,用圣之防御!”
“可是大人!”你不在这里面啊!
随着一道刺目的圣光,碎星挥舞着大剑的手一顿,身后跃起一个小小的影子,奥桂尔的咆哮震彻天地,大家都不得不捂住耳朵缩在阵法里抵抗着。碎星身子一僵,但很快恢复过来,扭头大剑随即向后挥去,却被巨龙吐出的腐败气息喷了一身。
碎星痛苦地嘶吼,大剑朝阿褪一砸,地下瞬间多了一个深坑,阿褪虽然用龙头卸了部分力,但是这一剑还是实实在在砸在了他胸口上,喷薄而出地血液撒满了银甲。只差一招碎星就将自己置之死地,但是随着燃火的刀刃一击侧劈,本就染上猩红腐败的碎星就像是一座岌岌可危,满是蛀眼的木塔,被这根火柴轻易地点燃。
随着碎星不堪其负地倒地,随即被其他人围上前去围攻。和自己张得一模一样的阿什米扛着还在滴血的猎犬长牙,朝着自己伸出了手,自己嫌重穿着的轻甲在她身上镀上橘色,背后的披风随风飘动,英姿飒爽。
当晚的庆功宴上阿褪喝得醉醺醺的,说要拔狼哥的毛给她织毛衣,阿什米只好暗暗现形拉住他不安分的手。一旁的布莱泽还不知道他旁边的阿褪打起了他的主意,还在邀他吃酒。
“阿什米,今天我很开心。”大家都醉得七倒八歪时,阿什米和阿褪坐在观星台上俯瞰那片战场,远处一轮明月伴着潮水送来湿气,天上重新出现的星子明暗晦涩。
“大人,我也是。”
“我是说,和你并肩作战,我很开心。”
“大人啊……有没有人说过,你其实很温柔呢。”阿什米知道阿褪不会再回应,因为他已经累得睡了过去,阿什米悄然显性,让他枕在自己腿上,仰头望向重新流动的繁星,“真美啊,原来这就是真实的星星啊。可惜……”
4.
阿什米原本以为在希夫拉河底的诺克隆恩就是他们诀别之地。在那之后,大人将成为艾尔登之王,而她将会统治地底世界,成为永恒之王。
但未曾想到阿褪会因为要前往树根底层重返地下,导水河边他俩再次相遇。王是不能相见的,两王相遇必要拼个你死我活,阿什米本有自信击退所有来犯者,但那是她的宿主大人,那个她拼尽一生想要模仿的对象。
“大人……太遗憾了,我们之间不能共存,这一次我将……”阿什米的声音止不住地颤抖,她在恐惧,她在悲伤,无论结局如何,都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阿什米,在战斗之前,我想和你说个故事。”阿褪没有出手,只是把他的剑重新背回背上,他又换了件铠甲,后背是厚重的毛毡一般的披风,似乎有点像是布莱泽穿着的那套。
“你还记得我们在镇静教堂遇到的那个入侵者维克吗?我在雪山的准王监牢里遇到了他,他已经疯了,盔甲上都是被指痕溶解的痕迹,就和那个红灵一模一样。但是他却没有使用颠火的祷告,而是古龙的龙雷,传说中的龙王兰斯桑克斯是他的朋友。他是最初圆桌厅堂里的英雄,是最接近王的人,但是他自甘堕落授赐了颠火,变成了这般不人不鬼的模样。”
“是么?”在离开阿褪的这段时间里阿什米学会了独自思考,虽说连智力都是模仿而来的,但这一次强烈地感受到阿褪话里的不自然。
“你也不相信对吧。”阿褪轻笑,“我也是。我在雪山入口遇到了夏波利利,他说不要烧了那个可怜的女孩,我才是那个火种。”
“巨人大锅的火焰,原来需要火种才能点燃啊。”阿什米并不知道这段秘辛,只能随声附和道,“你是说,那个维克也是为了烧树而受赐癫火的。”
“对,癫火是混沌的力量,能够将世界的一切化为乌有。”
阿什米心中一凛,抬头与阿褪的目光相接,金色的眼眸里有火焰在跳跃,似有燎原之势。阿什米喉头一紧,干巴巴地开口:“大人你、受赐癫火了,你怎么能抛弃这个世界的生命?你怎么能?!难怪呢,梅林娜已经不在你身边了。”
阿褪没有回话,而是躺倒在瀑布旁的礁岸上,导水河的上空是绚烂的繁星,虚假的星空呈现出瑰丽的紫色,给地底世界的人民带来一丝重返陆地的期盼。
“你和阿梅说了一样的话。但是如果我不成为火种,那么要烧树的人只能是阿梅。旅行的终点,就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伴在面前烧死,这像不像是玛丽卡跟我们开的玩笑。”阿褪有些自嘲地说,但笑容里却遮掩不住的落寞,“然后我就明白了,维克一定是知道了这件事。他不想让他的女巫牺牲,于是选择癫火。但他又过于愚蠢,没有三指女巫的教导,穿着衣服就接受了三指的拥抱,最后才沦落成如今这般自甘堕落的下场。”
“所以你成了癫火之王。”
“是啊阿什米,我已经成不了艾尔登之王了。终有一天我脑袋里的这玩意就会顺着我的眼睛,我的耳朵里爬出来,侵占我的身体,驱使我的行动,那都不是我。”
“是癫火借你的躯体降临,是神降……”阿什米轻声吐出最后的结论,交界地已经有多少年没有神降?破碎战争之前?巨人之战之前?还是拉达冈成为王夫之前?那都太久太远了。诺克一族便是以造神的名义将她创造出来,但却招致了无上意志的愤怒,将他们砸入了地下百年。
无上意志尚且如此,更别提以混沌为最终目的的癫火之神。不行,绝对不行!她绝不允许交界地变成一片火海。
“我想请你帮个忙。”阿褪朝着阿什米伸出手,“杀了我,我烧完树之后,如果失去了理智,你就把我杀了吧。如果癫火很棘手的话,可以找阿梅帮忙,她说过,再见到我的时候一定要给我送上命定之死。”
阿什米望着那双被指痕灼伤的手,背过脸去不愿面对,“我的大人啊,你又何必如此……”
5.
梅林娜即使在赐福处也不常出现,似乎是徘徊了太久而导致的灵体虚弱的缘故。但是阿什米没跟阿褪说过,她其实看得见梅林娜的灵体,淡淡的蓝色身影,和阿褪面对面端坐在赐福前,像是一起旅行的同伴那样。
梅林娜有时候会和阿什米搭话,她离开赐福的大半时间都在沉睡,无法及时给阿褪提供帮助,于是她时常会询问阿褪的近况。他们又旅行到了哪里,阿褪今天都下了几个墓地和洞穴,和大赐福的同伴们相处得怎么样,还有帕克过得好吗——那个亚人裁缝,她似乎很关心他。不,应该说她很关心阿褪身边的一切。
那股被冻住的感觉又来了。她一直能感受到作为宿主的阿褪的感受,一开始她还会天真地开口问阿褪,为什么你看到墓穴就有夏亚果实那种又酸又甜的味道,为什么你被黑夜骑士揍趴下的时候内心有股火星蝶烫烫的感觉。
阿褪也是好久没人和他说话了,于是也絮絮叨叨地回答着。我看到墓穴既高兴有宝藏又害怕藏着什么恶心人的坏东西,所以说是酸酸甜甜的,是吧托雷特,就跟你喂你吃的果干一个味啦。黑夜骑士那个混蛋有什么好说的,天天骑个马用铁棘扎我屁股,不讲武德,火大,十分火大!
原来这是失落的味道啊。阿什米这么想着,继续和梅林娜说着阿褪的事迹,梅林娜听得很认真,赐福的暖光熏得她面颊有些发红,时不时评论几句,这一夜就这么过去了。当阿褪睁眼之时,她便悄然离去。
阿什米曾问过原因,梅林娜没有明说,她呢喃着她的记忆和使命,似乎格外的重要。现在阿什米明白了,梅林娜害怕与阿褪有过深的羁绊,就像是褪色者和他们的指头女巫那样,生死相依。她太温柔了,害怕阿褪伤心,她从到来那一刻起,就知晓自己牺牲的命运。
人类可真是迷人,银色泪滴一族自从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起便要求模仿强者,学习他们战斗的方式,学习他们御敌的思想,这一切都是为了挽救永恒之城。但是她在阿褪身上学的最多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学习怎么成为一个人。他随手撒落的火星,都在秋风过后燃起了熊熊大火,让邯郸学步的她几乎要在这片浓烈的感情之火里焚烧殆尽。
于是她再次和他踏上了旅程,去到雪山之巅,巨人大锅边上。巨锅深不见底,俯瞰似乎能看到风雪在锅里肆虐,巨锅的边缘绵延数十里,抬眼便能看见璀璨的黄金树。可以说这里是除建立在黄金树下的王城罗德尔外,最接近黄金树冠的地方,也难怪玛丽卡要出征前来打败巨人,封锁巨人大锅。
阿褪牵着托雷特走了许久,北风把他的斗篷吹得猎猎作响。不知过了多久,他停住了脚步,前方有一簇小小的赐福,幽黄的光辉在皑皑雪地里显得如此单薄。
“到了。”阿褪取下了猎犬长牙,摩挲着这把陪伴他最久的老伙计,“这把刀就送给你吧。碎星那一下,帅呆了!”
“嗯……”
“对了,我攒了不少锻造石,不知道你们黑夜武器能不能用得上,用不上送给铁匠吧,他巴不得800卢恩全收了呢。”
“好。”
“还有这些依灵墓地铃兰,你现在不是灵体了,还能用吗?我还有几个骨灰大哥大姐,你如果用剩了就拿给他们,别浪费了。”
“还有……”阿褪絮絮叨叨说了不少,几乎要把托雷特的木箱给掏空,托雷特一脸嫌弃地嚼着干草,似乎在想自己主人发什么神经,对着空气说些什么。
离开了地底只能作为灵体存在的阿什米微微一笑,“我知道了,大人。我一定会给你带到的。”
“好……”
阿褪深吸一口气,向大锅探除了手,只见一条火舌从锅底窜出,瞬间攀附在阿褪的手臂上将其点燃,随之而来的是整个上身,再到脑袋,阿什米只觉眼前一黑,两人便坠入了大锅的深渊里。
6.
耳畔是风声,阿什米再次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天地间亮得惊人,周围盘旋着飞龙和龙卷风,巨石破碎形成的断垣残壁竟飘浮在风暴的中心,比建筑矮数百倍的阿褪整艰难地在其间跳跃着。
“大人,这是哪里?”
“大人?大人!”
但阿褪就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一样,穿梭在倾斜的建筑里,同那些凶狠野兽们斗争着。虽然用癫火引燃了黄金树,但似乎神降未如期而至,她的大人还在这里,真是太好了。
“阿什米,要是你能看到就好了。”阿褪翻过了屋顶,站在一处庭院里,那些繁盛的花朵和精致的雕像无一不显示着这里曾经的辉煌,镀金一般的植物就像是自己的故乡那般。
“大人,我在看呢。”
阿褪卸下了头盔,想要在这里休整片刻。却不曾想红灵再次入侵,是“叛律者”贝纳尔,他的铠甲像是一头公牛般雄壮,胸口刻有小型野兽群的花纹。扛着的两蛇交错如锤的吞食权杖也绝非凡器。
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不是在火山官邸里吗?
但是阿褪还是没有注意到敌人的逼近,被火烧过之后他似乎复活就变得十分困难,伤口恢复的速度也变慢了许多,以至于他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
“大人!小心啊!”护主心切的阿什米像是受到了神的感召,就这么凭空出现,替阿褪扛下来那一下跳劈。身后的阿褪随即召唤出龙雷径直投射出去,霹雳雷惊,贝纳尔吃痛地以手撑地。
“你烧了树,你竟敢……烧了自己的女巫!”贝纳尔悲痛地呐喊出声,“你这个叛徒!连自己女巫都保护不好,和那些盲从黄金律法的废物一个样!”
我听不见,看不见,也不会感到迷惘,只会朝下定决心走的路前进。贝纳尔所穿戴的聚兽铠甲如是说。阿褪力竭躺倒在地,阿什米也维持不住身形,只能重新回到阿褪的身体里,好在他两又能对话了。
“废物……”只听阿褪心里这么感叹道,“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我呢。”
“大人,贝纳尔应该是具有成王资质的人,他是初代圆桌厅堂的成员吧。”
“是,他是其中之一,而且他烧了自己的女巫,但黄金树却没有燃烧。之后的他便背弃了黄金律法,转而投靠亵渎君王拉卡德,以屠杀褪色者为己任。”
“听不见也看不见,真是很无赖的做法。”阿什米见阿褪掬起一抔黄土,将贝纳尔就这么埋葬在这处远离交界地的天空之城,“火种不能是无辜的少女,只能是我啊……”
阿什米听到了阿褪话中那点命中注定的使命的意味,一如那日梅琳娜单薄的身躯蜷缩在赐福前,少女的脸庞一如既往的波澜不惊,话语却是那么坚定不可动摇,“那是我母亲给予我的使命,现在也是我想要去做的事情。”
本是同伴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选择牺牲自己成为火种,以保全另一个人。无独有偶,交界地也曾有两位褪色者这么做了,一人烧了女巫,一人受赐了癫火,但都无济于事。因为只有梅琳娜才是火种,才是燃烧黄金树的命定薪柴,也只有同时被二指和三指选中的阿褪,才能成为艾尔登之王啊。
“前方已经没有阻止我们的人了,”阿褪弹了弹身上的尘土,重新站了起来,瘦小的褪色者在巨大的圆顶庭院里有些摇摇欲坠,“阿什米,我们再来一次,释放命定之死,然后杀了王。”
7.
死亡是什么感觉呢?在遇到阿褪前阿什米其实感觉不到的,作为人造生命,感情其实是弱点,诺克斯人曾想剥夺这一切以求创造出能够弑神的人选。
她不允许害怕,不允许去畏惧死亡,她是最终要成为王的人。她曾对那些贪生怕死的褪色者嗤之以鼻,但她在阿褪体内却见到无数的死亡。为宿命心甘情愿而死的罗杰尔,为使命慷慨赴死的菲雅,为理想爆体而亡的亚历山大壶,还有不屈服命运战死到最后一刻的狼哥布莱泽、米莉森。他们处于本能的畏惧着死亡,却能在最后死亡到来的那一刻甘之如饴。
人类真是有趣的生物。
恐惧……像是穿过安瑟尔河的阴风,带着腐败生灵的刺鼻气味,让人生厌。但当在石舞台上真的感受到的时候,阿什米不由自主地双腿发颤。
前一秒还在和她弹冠相庆的阿褪,下一秒就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痛苦跪地,阿褪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呜呜地悲鸣,黄金色的泪水从他指缝中流出,溅落在地便成了黄色的、扑不灭的癫火。
“阿什米!杀了我,快!”
“大人,对不起,我做不到……”阿什米感觉自己被恐惧抽走力气,全身上下如灌了铅般沉重,只有泪水是自由的。在被模糊的视线里,看着她的王在逐渐消失,那股来自异世界的灵魂失去了赐福的庇佑,被癫火取而代之。午夜梦回,阿什米时常想起那股幽怨的味道,她从未胆怯过自身的死亡,而是在恐惧阿褪的离去,那些美好愿景在那一刻里分崩离析,尽数破碎。
火烧起来了,火舌和热浪虎视眈眈着石舞台中唯二的薪柴,黄金树的内部发出绝望的呻吟,要塌了,要塌了,整个世界要被付之一炬。阿褪的盔甲被融化了,取而代之的是耀眼的火焰燃烧着的头颅,内部扭曲缠绕成诡异的符文,似乎多看一眼便会被抽取灵魂。
“阿什米,辛苦了。”有什么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夺人的黑炎从身边掠过,撩起一阵凉风。阿褪,现在应该是癫火之王的胸口多了一把黑刀,象征着死亡的黑炎喷涌而出,与癫火纠缠在一起。她身前的粉发少女还是一袭旅行者套装,风尘仆仆像是匆匆归来的旅人。
对面的癫火之王没有理会,而是燃起手中的火焰朝四周播撒,在顷刻间膨胀了千百倍的癫火面前,那把短刀小的可怜。但梅琳娜只是在身边升起了护盾,将自己和阿什米保护起来。
阿什米艰难地控制着自己的双腿站起身来,一旁的梅琳娜粉发飞扬,宵色眼眸似是故人归来。只见癫火的左手缓缓伸起,握住了那把短刀,黑红色的火焰灵巧如小蛇般窜上手臂,又被另一只满是癫火的手在途中拦截。
两股力量在一具身体上扭打了起来,盔甲早已在烈火的进攻下融化,只能勉强看出之中的人形。交界地的民众曾为了追求死亡,祈求让亚基尔的龙炎灼烧他们的身体,但即使身体与焦炭枯骨无异,他们的灵魂还是无法解脱,只能靠灼烧理智变得麻木。
癫火之王无力地跪倒在地,癫火里包含着愤怒朝着黑炎进攻,但黑炎就像是泉水一般源源不断地从刀口流出,每走一步就浇灭一簇火焰。
梅琳娜缓步走出结界,她的斗篷散落,很快被火舌吞没。她无视那股使人陷入癫狂的火焰,紧握住那只左手,就像是他们在赐福前做了千百次的动作那般,将卢恩化作力量,更强的火焰迸发出来,像是开了闸门的水库,黑炎将两人笼罩在其间。
“永别了,褪色者。”
End
Vol.228「春山」《不忍视》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四
晨光透过竹林,将明媚洒落石碑。桓灵道神情肃穆,在氤氲之上的山顶,摆出春祭的祭坛,奉上酒二坛,三牲一副,五谷一捧,帛一束,甜丸玉碎,线香符箓。
末了,他解开缠在腕部的衣袂,挥开衣袖,带着妻儿一起叩拜下来。
亮起火星的烟香扶摇直上,盘中的符箓无火自燃。
“你今年来得倒晚了。”
“祖父于月前谢世,宗族内一时动荡,耽误了时候。”桓灵道直起身子,看向那卧在石碑上的虚影。
“…如此…无炎也已去了么。”那影子面容寡淡,看不出悲喜。
“祖父临世还想再来拜见前辈,遗憾此山高渺,祖父早已上不来了。”
“上来干什么,就是他上来了,我也不见。”
桓灵道不由失笑:“当年前辈就说了,最看不得皱纹,只让年轻的上到山顶来。”
“不错不错,我这山里本就冷清,要再来些老态龙钟的,只怕更是暮气沉沉。”虚影探手扯下牲祭的一条后腿,作势递给桓灵道,后者只能苦笑着摆手谢绝,虚影撇撇嘴,拿过猪蹄,却只是放在身侧,并不下嘴。
桓灵道抹了抹眼角,自嘲道:“再过些年,在下也免不得多增皱纹,到时候只怕也见不到前辈了。”
“哼,你好好照我教的修行,怎么也能比常人多保三十年的青春。”
“那道书在下只看到第三层便难以寸进,想来是欠缺仙缘。”桓灵道探手摸了摸身侧的孩童,“将来便叫这孩子年年来拜望您。羽儿,莫要害羞。”那孩童身子半缩在自己长辈身后,两人谈话间却不住地把好奇眼神递过来。
虚影瞧了孩子两眼,点点头:“唔姆,倒是个有灵气的,我知道了,你们去吧。”
桓灵道与妻子相互搀着站起身,领着孩子沿石阶向下,身影渐渐隐没在竹林云海之中。
虚影望着云海与远处的红日,沉默几许,突然招来酒坛,一掌劈开泥封,仰头便倾倒下来。晶莹的酒液如银河倒悬,穿过张开的朱唇与华美的衣服,直直淋在石碑与泥地上,玉珠四溅而起,顷刻间酒坛便空了。祂只一抬手,祭祀的酒肉连带那条猪腿便飞入林中,几头灵兽一哄而上,争抢一番又各自散去。
祂忍不住嗤笑一声,手一挥,空了的酒坛翻滚着落下云层,悄无声息。
只有一声叹息幽幽:“还是年轻的小崽子可爱一些啊。”
三
那甲胄上带着刀劈剑砍的痕迹,饱经风霜的脸带着风尘,眼角也密布皱纹。祂收回目光,不再看那个跪在半山道的老人。
“老祖宗……”一旁的少年小心地凑过来。
“什么老祖宗,我又不姓桓。”
“那,老神仙?呃,老前辈?”
“桓灵道,你一定要把我往老了叫是吧。”祂在石碑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算我教你的,碰到年龄比你大的就喊哥哥姐姐,年龄小的就喊弟弟妹妹,一万个的不会错。”
在山下只学四书五经的桓灵道从没听过这样的道理,踌躇着试探着喊道:“神仙姐姐……”
回答他的是一顿张狂的大笑,祂一个翻身滚下石碑,伏在地上又笑了半天:“诶哟喂,神仙姐姐,哈哈哈哈……”
刚刚被送上山的桓灵道一时不知所措,实在不知如何面对这位传说中的神仙中人,更没想到这所谓的神仙毫无半点仙气。
“你爹就没跟你说过我的事吗?”得到否定的答复后,祂倚着石碑坐好,指点道;“以后可不能这样了,你们家的孩子都要尽早带过来让我掌掌眼,可不能像某人一样,都被下面的世界教成书呆子。”
“某人”指得大概就是祖父的事了,少年硬着头皮问道:“前辈,你真的不见祖父吗?”
似乎只要不加“老”字的称呼都是可以接受的,又或者是有人吸引了主要的火力,“谁啊,你祖父?我不认识啊,小灵你刚上山不知道,我这山里就不待见年过三十的人。哦,你说山道上那个啊,怎么脸上有这么多皱纹呐,留了胡须也不好好打理,一根根的,难看!啧啧,连头发都花白了,一大把年纪还爬山,老当益壮啊老当益壮,怎么手指还缺了两根!”
祂猛地站起身,平地卷起一阵风雷,竹林里惊起一片飞鸟,扑棱棱飞向远方。还没等桓灵道反应过来,祂已经坐回碑上,一闪而过的怒容仿佛从未出现。
祂转头看着桓灵道,嘴里念道:“当年你祖父下山,也没比你现在大几岁,不觉间已经那么些年了,想当初,他还是……”祂意兴阑珊地住了嘴,“你去告诉他,我虽是登仙失败的,镇守一地风水还是可以,只要他别忘了当年的约定就是。”
二
“你要下山!?”祂忍不住又重复了一遍,“你要下山?”
“是。”
“桓无炎,我不是在问你,我是通过这种语气强调我的愤怒,还有,我不许!”
“请云祖允许我下山。”面前的少年郑重地叩拜,请求。
“你父母送你上山可没说什么下山。”祂狠狠地瞪了山下那几十乘的华盖马车一眼,以祂的眼力,别说山脚下,就是千里之外的刀兵烽火,瘟灾蝗祸也是如观掌纹;世事轮转,本就有清有浊,有乱有和,和你一个小小道士又有何干,“你可想好了,你以为自己是去平乱济世,其实他们请你去,要的不过是一块招牌。你母亲若在,也不会答应的。”
“当日母亲说过,是去是留,一看我自己的心意,二凭云祖做主,求云祖成全。”桓无炎双手奉上帛书。
不用展开祂也知道契书上写的是什么内容,“你就这样把你的子孙后代给卖了?”祂忍不住恐吓道,“你下山去了,你的那些经书文卷,我看不过眼自然给你一把火烧了;你此去锦衣玉食,住的是广厦豪屋,你在山下的草庐少不得给你拆掉;从今往后,别说什么求道长生长命百岁,千灾百难在前,稍不注意就是刀兵加身,你可都想好了?”
桓无炎只是拜服在地,不加言语。祂也就不再言语,好像这是一场游戏,比谁先忍不住松口;想我驻世长存,有的是时间与你空耗,你不过一个凡人……
“好了,我知道了。终究是你的时间宝贵,你去吧……只是你这一去,我就再也见不到你。”
祂转过头不再看那个少年,不看他一步一俯首地退下山去。只是展开那卷帛书:……子孙后辈年年岁岁,向春山祭拜,永世侍奉云祖……
一
少年郎,何不随我修道?
修道?长生不老么。那孩子手捧竹简,抬头露出笑容,我连一十六都还未到,还离得老远呢。
那时候的那孩子,确实是青春灿烂,风华正茂
END
写于2024.3.26
(有时候也想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好像这文是它自己生成的。但是我这满心的惆怅啊,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我很抱歉女士。”医生从诊断室内走出,脱掉一半口罩,沉重地对我说,“您先生确诊了趋光症。”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意外,人类作死至此,有什么奇怪的病症都不稀奇。比起空气敏感症、水中毒综合征等等,趋光症好多了,只是不能晒太阳而已。
“没关系亲爱的,不能晒太阳而已。”丈夫贴着我给了一大口么么,“你就是我的太阳,贴你也一样。”
来时双手空空,走时我手里多了一把大号遮阳伞,还有一口袋缴费发票。
“其实我没有什么感觉。”丈夫举着伞,试探着将手指伸到阴影外。
“建议你不要——”还未等我说完,刺耳的“滋啦”声和烤肉糊掉的味道一起袭来。
我们又一次回到了门诊楼,这次挂的烫伤号。
“像吸血鬼。”等待叫号的时候,我听丈夫这样说。他仔细打量着自己黢黑还有些掉渣的手指,神情并无痛苦。
“亲爱的,你敢相信吗,痛感只有被太阳灼烧到的一瞬间。”他将已经开始长出新肉的手指举到我眼前,“然后就是愈合!”
这让我想到了一部电影的经典台词,“人类进步的本质是进化,而进化的终点是非人。”他确实有点儿像吸血鬼了。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变得爱喝血——他可是从来都不吃鸭血的。
“523号,2诊室。”
我拖着丈夫挤进诊室,医生只是扫了一眼丈夫还略带黑渣的手指,什么病症就一清二楚了。
“趋光症,很正常的反应。现在病症初期还没什么,等到中晚期了,会出现严重正趋光性。这点家属要注意。”
“正趋光性?”
“是的,趋光症患者九成都是正趋光性,负趋光性的患者不会尝试把自己暴露于阳光下。”
顶着医生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我愧疚的低下脑袋。对不起,我为自己的知识匮乏道歉。
“不需要治疗,现在已经愈合差不多了。”医生拿酒精棉把丈夫的黑指头擦干净,打发我们离开。“趋光症患者的恢复能力确实加强了,但这只是应对偶发损伤的身体自我调节,还是不要长时间接触阳光的好。”
我使劲点头,薅着我家大傻子离开诊室,再一次举着伞站在了门诊楼大门口。
“亲爱的,从今天起你坐后排。”副驾驶的遮阳贴膜比较透,还是后排的好一些。实在不行,还能打伞,或者换一边坐。
丈夫花一分钟说服自己接受失去副驾驶的屈辱,然后又花五分钟在后排安静下来。他脑袋靠在驾驶座后背上,委屈的很。
“我只是病了,又不是死了。”
“你要是坚持坐副驾驶,就真的要死了。”
“那我能拥有太阳老婆的一个么么吗?”
么么没有,白眼可以。
诸如此类“丧权辱国”的事情在丈夫生病期间发生了很多次。比如说,周末下午,我们难得有兴致打算下楼找一家咖啡馆,边品尝人生苦涩边欣赏春意盎然;但他不能靠近窗户,只能窝在角落里跟网友征战峡谷,并在黑屏的时候抬头看看他在户外晒太阳享受春天的老婆我。
“亲爱的,我感觉自己要长虫了。”
“所以呢?”
“晒晒太阳不长虫。”
“容我提醒你,亲爱的。”深呼吸,忍了又忍的我决定让自家大傻子清醒一点儿,“你的医保卡余额只有121块钱了。”
他苍白的皮肤衬得黑色眼睛很大,再配合他震惊的表情,我都怀疑他眼睛是不是要掉出来。
“怎么会?!”
“因为你每周都会把自己送进医院一次……”至少一次。
此时不过距离确诊趋光症才过去两个月,丈夫亲近太阳的行为越发频发,只要稍不留意他就会尝试晒太阳这一危险行为。
有时候,我是指,有时候丈夫路过窗户时,他看向太阳的神情有些像宗教的狂信徒。
只有最原始的冲动。
我开始有些慌了。我在网上搜索,也去询问医生,趋光症从确诊初期过渡到中晚期需要多久……
医生的回答是:三个月。
从确诊到晚期,从初春到夏初。
丈夫坐在地上,脑袋搁在我腿上,像只没有吃到罐头的大狗。“老婆,我有些冷。”
“给你暖暖。”
二十多度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但我知道,他说的不是身体。
没有关系,我会一直当他的太阳。
“我爱你,老婆。”
“我也是。”
这是他最后一次跟我说话。
第二天,我从熟悉的黑暗中醒来,下床,开灯。然后开门,准备去洗手间……
那一瞬,我被刺目的阳光晃到失神。
我的丈夫,我的大傻狗,他坐在床边,微笑着晒太阳。
他手里端着刚打好的豆浆,见我出来,伸手指了指桌子上的早餐。
然后,他化成了灰烬。
白色的豆浆撒在黑色的渣子上,消失不见。
说实话,我并不意外。
我了解我的丈夫,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他只是把所有的耐心都给了我。
我说,睡午觉就一定要晒着太阳睡才有感觉。
我说,晒太阳不长虫,补钙还长个。
我说,我是他的太阳。
“可是太阳不应该在黑暗中。”
于是他撕开了黑暗。
我将最后的尘埃收起,去医院定制成钻石,戴在无名指上。
我时常会坐在窗边,迎着朝阳,看钻石折射出的光。
“我爱你,亲爱的。”
作者| 绿鲤
评论| 请随意
备注| 信徒的歌词有部分来自余光中先生的诗歌《火浴》。
“你要做受难者的救主。”
“我要是受难者的救主。”
“你会赎去全人类的罪。”
“我会赎去全人类的罪。”
“你将走过地狱,将人们引向天国。”
“我将走过地狱,将人们引向天国。”
“你要为众生的苦而苦,当人们得安乐时,你就会安乐。”
“我为众生的苦而苦,当人们得安乐时,我才安乐。”
少年坐在水泉边,双手合十默祷着。修女们为他沐浴更衣,一捧清水顺着他的长发流下,一氅白纱披到他的肩上,遮住左腕内侧一片羽毛般的金红纹络。主祭从外面来,向他躬身行礼。
“问候您,我等年轻的主人,仪式的时间到了,请前往前广场吧——正有可怜人等着您的救赎。”
少年轻轻颔首,跟着主祭往外走,修士与修女手持着蜡烛在两旁等候。他在繁密的天使雕像之间穿过幽暗的石墙与长廊,穿过一道光明的门,走向小教堂外,被跪拜的人群抱拥的祭坛。
一名被疾病折磨多时的信徒已经等候许久,包裹在褐红色斗篷中的佝偻身体无法站立,跪伏在地上,因为痛苦而不断呻吟,像从卵中剥出的羽兽的幼雏一般,气息奄奄。跪在四周的家人们为这位可怜人争取到了火浴的机会,期望能通过他的手获得重生。
少年披着羽翼般曳地的白衣,赤足踏着洒成道路的红色花瓣走向他们。信徒的家人们诚惶诚恐拜伏在他脚下,请求他赐予可怜的亲人以新生。少年跪下在病人的身边,握住那皮肤松弛而骨骼分明的手,他说:“蒙主垂怜,让你的罪恶得宽恕,让你的痛苦得解脱。”
信徒被包裹着褐袍抬至祭坛上,涂抹上花药与香油。少年踏上祭坛,在信他而求拯救的病人身边跪下。
祭坛下堆满着各种香木,祭坛上摆放着香烛与花朵,天光洒落照亮他瀑布金发,让身上的长衣有如洁白的初雪。鬓角的红羽仿佛两簇火焰,那纯洁的面容无比肃穆,透出不属于十二岁的崇高与庄严,玫瑰色的眼珠却有着晚霞般的怜悯与温柔。
“我会为你火浴,火焰会带来疼痛,然后带来新生。你要撑过烈火,才能成活。在新生到来之前,我会一直陪着你。如果你痛,可以抓住我,请坚持到最后,好吗?”他柔声问怀中被疾病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求生者,对方颤抖着抓住他的衣袖,因溃烂而上泛的腐臭连香脂的气息也无法压住。他像一只羽兽张开双翼,俯身于那病躯之上,深深地拥抱他如怀抱着婴孩,在沁满冷汗的额头落下一吻。
“祂的爱子,我等的救主啊!请赐他火浴!赐他新生!”
“赐他火浴!赐他新生!”
“赐他火浴!赐他新生!”
主祭带着信众们呼喊起来,绚烂的火焰便从他们脚下徐徐绽开,一层层浸满油脂的香木在祭坛下点燃,吞噬了二人的身影。
烈火从少年神子的衣袍下滚滚涌出,浴火者放开他的袖子而攥住了他的手臂,虚弱的喉中发出绝望的喘鸣。那伤口被烈火灼成焦炭,破溃的皮肤之下露出血与肉,血与肉之下露出不净的骨。
“为解脱世上煎熬的灵魂
祂的爱子自火中降生
他蹈着烈焰,一步一个火种
从火中来仍回到火中”
祭坛下弥漫起焚烧的木香,人群跪拜着随主祭诵唱。祭坛上烈火焚身如千杖交笞的极刑,浴火者痛苦的声音贴耳钻心,攥住他的力量几乎要捏碎他的身体,覆身的烈火逼出冷汗。
“地上的罪人乃我等的兄弟
勿有恐惧,虔心忏悔
重生的门扉以火焰拱成
火比水更透明,比死更深”
少年只是更紧地抱住他,更坚定,更深,把痛楚顺着由火焰相连的神经引向自己,用沙哑起来的嗓音在对方耳边轻声呢喃:
“我知道……我知道很痛苦。”
“抓住我,不要放开。”
“我会尽快净化毁坏的肉体,带来新生。”
“我会带你走过死亡,带你回到人间。”
“用健康的躯体,回到你亲人的身边。”
“请你一定要坚持住。”
“请你一定要活下来。”
“永恒流动,永恒的烈焰
未拥抱死的,不能诞生
赐之火浴!赐之新生!
纯净的灵魂在烈火里永恒!”
颗颗火星盘旋着向上,在烈火的大幕外,人群依然诵唱。他们听见从火里传来一声始于混沌的咆哮,随着咽喉逐渐清明而化作高亢的尖叫。他们惊惧而喜悦,那声音便是被赦免回人间的证明。
那是烈火抚过的躯体走向新生,重新长出了没有病痛的肌骨,自健康的血肉上有新肤开始生长。焦炭在拥抱中层层剥落,化作苍白灰烬,在那之下新生的躯体开始复苏,因迅速的生长而战栗于喜悦的痛楚。
“赐之火浴!赐之新生!
纯净的灵魂在烈火里永恒!”
歌直唱到香木焚尽,大火止息,他们看到神子的长发在热风中飘扬着,他张开双臂如张开双翼,笑对怀中浴火之人。而先前在病痛中油尽灯枯的羸弱的信徒,则在喘息中不可置信地看到自己新生的躯体。没有伤口,没有溃烂,只有洁净的新肤,和不再沉重的呼吸,肢体久违地流畅且轻盈。此刻除了忍受疼痛残留的疲劳,他已摆脱了病痛的阴霾。
“过去的一切已得到赦免。”
“欢迎你回到人间。”
少年微笑着牵起他的手,领他从灰烬中站起来,高举手臂以宣告于众人。主祭宣布火浴完成,浴火者的虔诚通过了考验,经神子的宽赦已得到重生。
于是人们再次虔诚地跪伏,狂热地崇拜。感谢这份恩赐,感谢祂赐下祂的爱子来拯救世人。
家人们为新生的浴火者披上袍衣,低下头来,在主祭的面前重新受洗。修士们为少年戴上香木编织的发冠,披上一件新的纱衣,虔敬地送他回教堂深处的居所去休息。
少年回望向拜伏地人群,长发被汗水打湿,微笑着的脸透着苍白。污血的拓印盖在新纱之下,纤细双臂上缠绕着指掌形状的淤青,左腕内侧的羽状瘢痕更加蔓延开来。
他鬓角的红羽仿佛两簇火焰,玫瑰色的眼中依然满含肃穆与爱怜。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骂我请轻点】
或许需要避雷:某种意义上的r18g,但事实上并没有直接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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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的尸体现在已经随处可见了。
我有些苦恼,但更多的或许是庆幸,我的爱人以一种新的形式重新占据了我的生活。
在以前,他还具备一个可以描述的形状的时候,我总是眷恋地抚摸和拥抱他。但时间是残酷的,我的爱人从某一天开始逐渐变得破碎了。
一开始只是撕开了一个口子,我想这是我时常用指甲划走在他的皮肤上的缘故。
但很快口子就蔓延开来,在我爱人的皮肉上生长。我曾经试图用针线缝起他们,这曾经起到过一定的作用。见到重新变得完整的爱人令我十分开心,不过这只是饮鸩止渴,我用针线修补我的爱人的时候,反而创造了更多新的伤口。
我很清楚这一点,但是理智和欲望总是相互违背,我持续地试图修补,我的爱人的表皮上多了很多不属于他的组织,但是这些东西能让我的爱人重新以一种完整的形态存在于我的生活,我因此容忍了他们。
有的时候,我会将这些小东西视作我与他的情趣,有时我亲吻了错误的位置,我会认为他会因此责怪我。
总之,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的爱人已经变得更加破碎了。
他的皮肤从他的身体上脱落了。我非常困惑,我并不是一个肤浅的对象,我爱我的爱人,爱他的一切,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在平时的岁月里,我更多地是在和他的皮肤接触。我们相拥,我们亲吻,这一切总是那样的水到渠成,所以当我面对我的爱人内里的身体时——那是如此陌生,您能想象吗?
我曾试图将我的爱人重新赛回他的表皮里,但当我发现这么做只会让他的皮肤愈加破碎时,我停手了。我将他的外在和内在剥离,并一齐拥入怀中。我是个乐观的人,这份优良品质使我在我的朋友中广收好评。我很快接受这新的改变,并自得于我可以同时亲吻两份我的爱人,我收获了双倍的爱!这难道不令他人感到羡慕吗?
我一如既往地亲吻我的爱人。他的皮肤愈发脆弱了,可我总是很贪婪,我总是像我们最初认识那样亲吻他,这在外人看来可能有些野蛮,但是——去他妈的!我总需要迫切地表达我溢出的爱。
他的皮肤开始融化在我的嘴唇上了,我在一次深吻结束后的蹭弄中发现了这点。我舔了舔自己的嘴巴,原意是想要回味亲吻间的美好,但我却发现爱人身体上的一部分竟然真的停留在我的嘴唇上了!
我有些惶恐,但更多的是惊喜,毕竟我根本不怎么思考过我的爱人会离开我。
我把那层物质全都吞进了肚,如此贪婪,我渴求着我的爱人一切!后面这甚至成为了一种习惯。我们接吻,而后我吞下他的一部分——一切就像是梦境一般美好,我对此深信不疑。
后续的日子我不想多加描述。我的爱人总是温柔又体贴,他总是在等待着我。我因为生活所需曾经反复地转移过多次居住地点,但每次我都记得带上我的爱人。要带他通常是不太方便的,我总是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大袋子来把他和他的皮装在一起。我的伙伴曾对此产生过好奇,但我总是表现得很坦然——“这只是我的大型玩偶……上面有家的气味,他们能让我更快地熟悉陌生的环境。”
这副说辞百试百灵,而我的朋友也相当尊重我,他们只会调侃像我这样的人居然还会需要玩偶来陪我入睡。他们从不会真正打开我的袋子,自然也对我的话语深信不疑。但即使他们打开了袋子,恐怕也很难把袋子里的这些东西跟之前的我的爱人联系在一起。我不想责怪他们,毕竟这是我的爱人,自然只有我才会认得出他。
而事实上——我也的确陈述了大半的真相,我的爱人当然充满了家的味道。我们在一起才是家,没有了我的爱人的我,可能充其量算是某种孤魂野鬼吧。
总之,这样的事情并不常见,大多数时候,我白天出去工作,晚上则回来与我的爱人共处。有时白天也很清闲,我就把大半的时间全都用在我的爱人身上。亲吻,拥抱,抓挠,舔舐,无所不用其极,然后把他的一切紧紧地贴在我的身上——那是一种回归母体的平静感,有时我真为你们不能感受到这种喜悦而遗憾。
当然,我的爱人愈加破碎了。我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从床上收集他的碎片变成了我新的乐趣,他身上脱落的组织也不再是通过舔舐就能咽下的了,而是更大快,更细长的东西。
有段时间,我曾很害怕听到一种撕裂的声音,那意味着纤维又从我的爱人身上脱落了。
我的爱人从比我还高变得足够被我一手抱起了。我很庆幸这只是他的外皮的变化,他的内容物依旧和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一样挺拔,一切的改变只有上面如今早已浸满了我的气味。
从我的爱人的身上脱落下的组织愈发大块和整齐——什么?扔掉?上帝啊,我是绝对不会“扔掉”这些的。我将他们一一收集起来,放在床边,书桌上,或者随便什么我可以看到的地方。更大一些的小家伙则被我带到了工作地点。这绝对是一种恩赐,我以前曾一直苦恼着没办法随时随地和我的爱人接触,而现在一切都迎刃而解了!我可以随时拿出我爱人的一部分与之接吻,啃咬,抓挠——放在以前,这只是梦里会出现的场景!而现在这变成了现实……还有比这更美妙的事情吗?
大块的组织在我的“攻势”下很快就败下阵来。大多数时候,他们变成我嘴唇上薄薄的一层组织物而被我咽下肚;有时我也会将他们摆放在我的工作地点,这样我会感觉我被我的爱人一直注视着……我总应该贡献一点自己的隐私来满足伴侣的安全感,我乐此不疲。
洗澡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件易事。大多数时候,我并不常清洗我的爱人,要将自己的气味从亲自从爱人身上剥夺对我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然而,清洗总是必然的。最初的时候,我还能放心地使用一些洗浴用品,或者是毛巾之类的东西擦拭我的爱人,不过很快我就停止了这个举动……我总觉得,那些不知道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化学物质会腐蚀我爱人的皮肤,否则他为什么会在每次清洗完成后又变得更加轻薄?
于是我后来只选用最基础的清水和最柔软的毛巾。我的爱人实在是太过脆弱,一些轻微的揉擦就能将他的一部分带离我的身边。我自然可以选择从浴缸中收集那些无意间脱落的组织,但更多物质通常溶解在水中了。我曾因此而困惑,并尝试着将这部分液体用作日常饮水,不过在我的爱人在我的肠胃中跟我发了一些小脾气以后我就放弃这么做了。哦,一个合格的伴侣不应该因为这些小事来跟他们的爱人吵架,对吧?所以我也很快转变了心态。毕竟我跟我的爱人的相处时间尚长,我们的目光总应该放的更长远一些。
他彻底变小了。比一只幼猫还要小,剩下的纤维总是不那么听话,有时他们执拗地打成一团结,只露出几根调皮的顽劣分子露在外面。我总拿我耍赖的爱人没办法,强行解开他们可能反而会伤到我的爱人。我只能用更轻柔,更野蛮的方式来抚摸和拥抱着他们——我有时会感到一阵担忧,如果有一天,我的爱人真的如此决绝,他们真的选择离我而去,我该如何自处?
我看向那依旧完整的,我的爱人的内里。
我痴迷地抚摸着他们,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最近的消息是:我重新给我的爱人找到了一层皮,并把我的爱人塞了进去……一切又变得像我们初恋那天一样美好。现在我有了三份的爱,尽管这层新的皮面对我的触碰还是会显得有些胆怯和青涩,不过我总是很有耐心,我们应该给伴侣多点时间,不是吗?而以前的那层皮被我一如既往地拥吻着……直到他彻底破碎,一点也不剩下的那天。
不过我想这一点也不重要,因为我会把我的爱人全都咽下去。我的爱人与我在我的血肉中重逢,我们将在我短暂地一生中永恒地结合。
我对此期待不已。
————
逐光化尘这个词语我并没有在百度上找到更加精确的释意,在这里,我使用了自己的理解。故事中的【我】追逐着【我的爱人】,直到爱人彻底化为虚无的那天,“追逐光直到光化为灰烬”,这是我的理解。
事实上,这篇文章并不完全是出于这个关键词写的,我第一次试着用第一人称写了一篇小短文,不知道这是否算是一个成功的尝试。这篇故事并不完全是虚构的,不过真实世界中并没有血腥与暴力。
本质上,我想试图营造一种平静的疯癫感,受最近在看的文章影响,我试着加入了一点点看上去像是在采访的视角,偶尔你可以看到这个故事存在一个“您”,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主人公在阐述自己的谵妄,这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我试图减少了主人公对爱人的第三人称代词使用,主角总是在强调【我的爱人】,我的,和爱人,他有一种绝对的独占欲,以至于他甚至难以忍受将【爱人】看作一个客体。
我不知道是否第一人称的阐述会让人感到出戏,如果有人能够喜欢这篇小短文我会很开心的。
这个月提早完成了任务,我们下个月再见。
二编:稍微增加了一些篇幅
作者:轻拍拍
评论:随意
杨泊下班回到小区,看见七岁的儿子杨云辉正蹲在沙坑里挖沙子,更小的女儿坐在幼儿车里吃手指。男人站在原地,向楼上张望了一下,厨房亮着灯。
“妈妈呢?”杨泊在幼儿车旁边站定,检查了女儿的奶瓶和尿不湿。
“在厨房做饭,她说她明天要回姥姥家。”杨云辉趴在沙地上,聚精会神地审视自己花了半个小时挖掘出的水渠走势。“上楼吧,饭差不多做好了。”杨泊看了一眼手表,打算把儿子从沙坑里拉起来。
他穿着皮鞋踩进沙坑。干燥的沙砾细腻又光滑,让走惯了木地板和地毯的杨泊一时不太习惯。接着他又走了两步,最后踩在儿子从地下深处翻出的饱含水分的深褐色沙土上,这里的触感像水泥路一样稳重、安定,却柔和。
“好吧。”儿子意犹未尽地爬起来,拍了拍膝盖。杨泊把他牵出沙坑,一边拍掉儿子裤子和衣服上的沙子,一边回忆刚才踏在沙土上的触感,仿佛一头牛在反刍。
自己过去一定无比熟悉这种感觉。杨泊生于农村,在田野里度过了不知多少时光,而现在沙土令他感到陌生。一种极其荒凉空虚又难以名状的感情无声地侵袭了他。
女儿突然的哭声令杨泊不得不放弃了这缕思绪。他推着幼儿车,带着儿子走进电梯。晚饭间,妻子宣布了自己必须回一趟娘家的事实,周末只能由杨泊一人照看两个孩子。
“杨云辉,你现在已经二年级了,当哥哥的要照看好妹妹。”妻子离家前对儿子说。然后又对杨泊说:“要是实在照看不过来,就带着去你妈那儿。”杨泊答应了。
妻子离开后十分钟,杨泊已经喝了两罐啤酒。杨云辉从卧室冲出来,一把抱住他的腿:“爸爸,今天我们去哪里玩?”
“哪里也不去,”杨泊说,“你可以去楼下挖沙子,记得带上你的妹妹,你要照顾好她。”妹妹此时躺在杨泊和妻子的大床上,刚刚入睡。她安静的时候像个天使。“不过要晚一点,你的妹妹刚刚睡着。”
儿子撅起嘴巴:“不要,我昨天挖的水道一定已经被别人弄坏了,我不想再挖一遍。”他跑回房间,关上了门。凭良心讲,杨泊绝对一百个愿意把孩子们送到自己父母那里帮忙照看,可他又不愿意这样做,至少不愿不曾努力过:他隐约觉得这是一种投降认输。
最终,在女儿哭了今天的第三次时,杨泊想到了一种折中的方法。他拿起车钥匙:“杨云辉,记不记得奶奶家北边有座山?我们去爬山吧。”
这实在是个一举多得的主意,既排解了儿子过剩的精力,又能让老人帮忙照看女儿,还不至于落给妻子偷懒的口实。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这个原因连杨泊本人都只有模糊的感知:昨天沙地的触感勾起了一些往日回忆,他想去重温那段时光。在他进城读高中之前,老家的后山是他最美好的休憩地,是他童年的缩影。
“每年春天,山上都会开满金黄的油菜花,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杨泊穿上一双崭新的运动鞋,这双鞋只在单位组织长跑时穿过一次,随后便束之高阁,他花了不少时间才翻出来。一路上,杨泊都在讲述他小时候如何在后山飞岩走壁、采花摘果。儿子眨巴着眼睛,对不久后的冒险表现得很兴奋,不断问着“蜜蜂不会蜇人吗?”“山上有小河吗?”之类的问题。令杨泊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自己在回答儿子时没有感到丝毫的不耐烦。女儿在后座睡一会儿醒一会儿,或许她也希望父亲和哥哥能有一场愉快放松的旅行,很配合地一路保持情绪稳定。
一小时后,他们抵达了杨泊的老家。儿子站在车旁,向北方的小山坡张望。它充其量只能算一座矮山,大概有一百米高,孤零零的,四周没一个兄弟姐妹。杨泊没望见什么金黄的油菜花,山上一块绿一块褐,像旧衣服上乱七八糟的补丁。
等他们进了屋,杨泊的母亲不断端来水果和零食,父亲又泡了一壶新茶。老家的房子有一种冷清的气氛,令人难以久坐。儿子不住地看杨泊,希望由他提出爬山的安排。杨泊喝到第三杯茶,又踌躇了一会儿才开口:“杨云辉想去爬后山,我带他去玩一会儿,妹妹就留在家里——”
“哎呀爬什么后山,这都快五点了,该做晚饭了。再说外边天多冷啊,这才刚到二月,你们都多久没回来了……” 杨泊的母亲指的是农历二月。
男孩立刻闷闷不乐起来。杨泊还没开口,杨泊的父亲先开口了:“男孩子这个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是该多运动运动,再说现在天长了,六点也不会黑天。”杨泊微笑起来。
“你开车累了吧,在家好好休息,我替你带孙子玩一会儿。”杨泊的父亲领着男孩出了门。杨泊张了张嘴,慢吞吞地把茶水喝光。
“这老头,就是自己想出去玩。”杨泊的母亲揭完短,又招呼杨泊:“帮我把芹菜择了,晚上炒芹菜。”
芹菜几乎有杨泊手腕那么粗,根部没多少泥,杨泊猜母亲买菜时把泥甩掉了,这样可以少称半两。后山上可没人种芹菜,至少杨泊没见过。他见过不少野葡萄一类的浆果,孩子们什么都敢往嘴里塞。
杨泊手上的动作越来越慢,几乎停止,但在随后的某一秒,他择菜的动作突然变得干净利落,像瞌睡的人猛然惊醒。他把择好的芹菜放在案板上,走进卧室,此刻母亲正抱着妹妹,用奶瓶喂奶。
“我出去接他们。”杨泊说,伸手去拿床头的手电筒。
这只手电筒有大红色的塑料外壳,纹路笔直。杨泊推开开关,手电的光并不显眼,天还没黑。他又把开关关掉,左右手递来递去。通往后山的路平整又宽阔,杨泊记得过去经常有大卡车拖着黑烟,满载泥土和石子经过,但现在再也看不到它们的身影。他走出二里地,道路开始上坡,熟悉的感觉回到他的体内:这条路他走过千百遍,右手边应该是一片高粱地。天色比先前暗了几分,杨泊打开手电,发现右边是连绵的围墙,围墙前面是刚刚移栽过来的稻草人般的低矮树干。
杨泊愕然地看着眼前陌生的光景,说不清是失落还是害怕,他不太想继续前进了。杨泊走进围墙前的绿化带,扶着树干,在干硬的泥土上踩了几脚,触感与水泥道路没什么不同。
“爸爸,你怎么来了!”道路前方传来儿子的呼喊。男孩一路冲下坡,喘着气停在杨泊身边。父亲的身影远远地落在后面。
杨泊从绿化带走出来:“来接你们。山上好玩吗?”他把手电的光打向道路另一侧,那里什么也没有。
“也就那样,哪有油菜花,爷爷说早就没人种了。”儿子埋怨地说。
杨泊露出尴尬的笑,毕竟一路上他都在讲述后山的油菜花。天色更暗了,路灯还没有点亮,儿子没看到他的表情。
“不过比小区里的沙坑好玩,”儿子补充道:“明天上午我还想来。”
杨泊的手指触电般曲了一下,过去的自己隐约与眼前的孩子重叠了。他猜想,或许在过去的自己眼里,后山其实并没有那么有意思。 即便如此,他还是想再看一眼。毕竟过去的自己已经一去不返了。
“明天我带你来。”杨泊说。儿子欢呼起来。杨泊也欢呼起来。
作者:喵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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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一颗种子长成参天的巨树,宇宙的起源来自于奇点。
致密的令人无法想象物质聚合体在一场酣畅淋漓的爆炸后,迅速的把一切抛向了四周。
物质、能量、时间开始变的有了意义,在这其中生命诞生,意识和思想开始萌芽,伴随着知识的积淀成长出各种各样的参天巨树。
是先有了规则,而后有观察者的定义。还是从被认知的那一刻起,量子云坍缩成了我们所能看到的模样?
时间、选择、过去和未来,分支与循环,能量与物质用不同的方式编织聚合又崩解,在不同的层次的世界中以不同的方式运动、存在。
时间真的流动吗?
难道不是环绕着我们和组成我们的一切发生了变化。一滴雨从天空降落,被干燥的沙粒吮吸殆尽,风刮过我们的皮肤,把寒冷塞进每一个毛孔和衣服的缝隙。油脂和温度随着这接触而散佚到空气中——几个表皮细胞死去了,然后新的子代干细胞和定向祖细胞分裂生长填补上那些空缺。
光滑的细嫩的皮肤逐渐变的苍老而粗糙,伤痕逐渐的堆积,斑点爬上了角质层。某个瞬间,呼出的最后一口气带走了生命的最后一丝余温。生命重新崩解成物质,是水、是蛋白质、脂肪,是氧、碳、氢、氮、钙、磷、钾、硫、钠、氯、镁……
当尘埃落定,时间对于我不再有意义,那么一切是否终结?
结论是没有。
我们依然存在,只是不在以前所在的地方,我们与原世界的连接断开,构成我的那部分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存在。大部分时候它是游离的,充斥在整个空间中,属于不可见的那部分质量。
只有当某些特殊的力量破坏了世界与世界之间分割的粘膜,它们才会被感知,或者重新连接上新的世界。
于是再一次,一颗新的种子发芽了,它往下长出健壮的根须,对身后的种种产生影响,向上长出粗壮的枝干和丰茂的树冠,鲜活的叶片像是每一个可能性的展示板。看啊,在枝头闪烁的灵感的火花,仿佛神经簇彼此传递的星火。
也许早就有人发现了,一颗大脑和一棵树是那么的相似,宇宙深渊的星云如同你的血管,如同你的筋膜,如同你的眼,如同你的细胞。
一粒原子仿佛就蕴含了整个宇宙,而看过了宏大至极和渺小至极之后,看过了无法计数的故事的起承转合之后,我依然会为偶尔出现的意外感到欣喜。
正是这些超出了神圣时间线的可能,体现了摒弃康所留下的一切规则、摧毁时间织布机并且任由时间线自由生长的意义。
我是洛基,从阿斯加德而来,生于约顿海姆,背负着光荣的使命。
现在我找到了我真正的使命,并且背负起它沉重的重量。无法计数的时间线,以及每条时间线上无法计数的生命,这是我坐在这里的理由,但,这不是我一直坐在这里的理由。
我的另外一个广为人知的称呼是谎言和诡计之神,尽管有些不好听,但这个称呼也体现了我的智慧。我从来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而且也从来不是一个甘于接受命运安排的人。
哦,不,是神。
所以,当时间之树终于能够稳定的漂浮在能量的大海上,我也终于有机会去研究研究减轻工作压力的方法。
我所面对的世界是空旷的又充满了能量和物质的特殊的空间,它无法丈量尺度,无法找到头尾。身处其中的我,其实也早已褪去了肉体,走过时间的桥廊,时光撕碎了我每一个细胞,而我的神格却在褪去外皮之后保留了下来,这真是有意思,原本阿斯加德人五千年的寿命就足够的漫长,而拥有了实体神格之后,我所面对的只有永恒。
我相信,在还没有仔细翻查过的几亿亿个可能中,我们总会见面的,但打破目前无聊且枯燥的生活状态不能指望别人,只有靠自己。
我,精通寻找出路。早在我还是一个孩童时,密道或者时空罅隙都难以躲过我的眼睛。而即使在这个超越于时间之外的神秘的地方,我也一定可以找到出去的道路。
借助任意一条时间线里洛基的分身,理论上说,我可以去任何一个世界,但那还是在“里面”,可我现在非常好奇“外面。”
一直以来,我都是那个乐于旅行和探险的人,如果你听说过任何一个版本的北欧众神故事,都会发现这一明确的共同点。
所以,当我站在好不容易搜寻到的时空秘境的核心时,会毫不犹豫的试探它,看能否通过它去到外面的新世界。
于是,世界崩解了。这并非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具备一点点魔法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魔法的核心往往也是它的平衡点,一旦打破,便会导致整个魔法的崩溃。
但是,往好的地方想,它在经历过猛烈的爆发,喷射,漫长的扩张,发展之后,依然会变成我当初所看到的模样。
所以,时间不存在了,那么崩解也不曾存在。
哈罗,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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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体开始崩解了,最先是指头,指甲盖松动,拉扯着黏糊的浊液掉在了泥地上,无声无响。所有的死亡都是安静的,但迈入死亡的前一刻总是喧闹的,他不由得开始哭泣。
“你不该喜欢她的。”
像是有人在耳语着,但这里分明只有自己一个人。那耳语也若有若无,在崩解的痛苦下,什么教训、劝诫都是无意义的。
“真可怜,真可怜。”
不知谁又在说什么,但他也听不见了,十指的血液开始腐败,皮肉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一股子他曾想百般掩盖的讨厌腥味散发出来,“啪嗒”一声,什么摔在了地上。
是什么掉了?
他的世界本就灰蒙蒙的,只能察觉动弹的物体,但如今,他连那也做不到了。
是的,他的眼珠子掉在了地上。
多可惜啊,多可惜啊,她还夸赞过这双眼睛神秘而深邃,藏着数不清的秘密。但那秘密却有浅薄而寡淡,仅是几句爱意就能阐述干净的,实在不是她所期盼的宏大。
他又忍不住哭了起来,黄色的脓液从空荡荡的眼眶里涌出,就客观描述而言,那已称不上是眼泪了。那该是什么?
死亡,他的眼眶中涌出了死亡,滴答滴答地落在了地上。
他尚能迈步前进,却还是无处可去。
一道伤口,顺着下颚下拉,撕开了他的胸膛。那胸腔里没有心脏,只有两片灰色的肺叶垂死挣扎,撕扯着愈发稀薄的空气。
心脏呢?心脏哪去了?
他曾愤怒地指责对方夺走了自己的心,而争执毫无结果,到最后也只有自己在讲,她的回应唯有沉默。
到最后,即使不说他也明白了。他的胸腔里本就空无一物,只有黄金和美食交杂的欲望,那里本就没有心脏,只是他妄想自己会深爱着某人某事,将那些非我为他的存在塞入其中,视为心脏。
即使他用话语欺骗自己,但行为却早已暴露了本性。他从未向她献上一束玫瑰,脑海中或许闪过他的身影,但也转瞬即逝,唯有寂寞的时候才会提起一二。
他的发丝一根根落下。
他从未爱过她。
“是这样,是这样没错。”
他开口说话了,声音也越来越微弱,消散在空中。
万事万物总在消逝,爱上她,也只是对死亡的恐惧而已。他总以为,每个人都以为,只要能让珍贵的事物填满胸腔,死亡就不会那么恐怖,就像填满棉花的玩偶,落入水时总会比一张毛皮要完整。
有的人妄信权力与金钱,但它们也会随死亡流逝;有的人偏执信仰会就自己带上天堂,但等待他的更有可能是无际的黑暗;有的人渴望功绩与发明能将自己定格在历史上,但并非所有人都有这样的能力。
爱啊,爱,也许是,最廉价的,能让人面对死亡的事物。
他的左小腿嘎吱一下,掉了下来,然后再也接不上了。但他还得继续向前。
人生仅是一条赴死的路。
有的人能将爱塞满胸膛,自由而坦然的接受死亡。而有的人自以为是的爱,但那也仅是自以为而已。无论心里怎么想,爱总是要付出行动的,而他予她的,也仅有单调的情话。
他对时光挥霍无度,又祈求时光予他仁慈。
他述理想伟大无私,又未予理想一点血汗。
于是在人生的这场崩解中,他一无所有地面对死亡。
他的心本就空空荡荡的,如今连溶解脑浆也自口鼻流出,皮囊扩不住脂肪,血与最后的泪液一起留下。如今的他仅剩半身的骨,仍爬行着。
他当真是明白了,自己不过是一阵风,他的死也如一阵风,即使专注凝望,所见也只有虚无。
人还有有下一世吗?下一世又该如何?是继续蹉跎半生,自我欺骗?还是当真能填满胸腔,了无遗憾地死去?
不,没有下一世。
他停了下来,骨也崩解成灰,所有恶心的、粘稠的、难闻的,全部渗入了大地,与无机相融。
死亡的尽头,仅有一片黑暗,那里什么也没有。
他的灵魂仅能拥抱着自我,孤独地漂浮在空中。
到了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的胸腔里并非什么也没有。愤怒、嫉妒、不屑、贪婪,那原本的自我开始撕扯、咒骂着他。则趣果无间,受苦无间,身无间,时无间,形无间。丢了的心终于在这里寻回,也是为了焚心痛身,如佛曰:“受身无间永远不死,寿长乃无间地狱中之大劫。”
他是自己的无间地狱。
Vol.226「感情」一千零一页
作者:绿鲤
评论:篇章一好了,但是还有3个篇章,您要不再等等?
故事从一个古老的王国开始。那里美丽富饶,贤明的国王统治着国家,让人们过着幸福和平的生活。国王有一个独生子,十分得父亲的疼爱。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一只凶暴的恶龙闯进离宫的花园抓住了王子,侍卫们与恶龙殊死搏斗,还是没能阻止它夺走王国的明珠。
国王立刻召集起最强大的战士,招揽各路英雄,去沙之海中的亡灵国废墟讨伐恶龙,救回王子。但无论是战无不胜的将军还是赫赫有名的法师,都无法突破恶龙盘踞的险境,败在了猛烈的龙息之下。王子生还的希望随着时间增加变得无限渺茫,得知孩子凶多吉少的国王就像一棵失去了果实的树一样,很快地苍老下去。
与此同时,被囚禁在废墟中的王子也整日心急如焚、龙把他当作了收藏品与宠物,放在它收集的各种宝物之中,虽然不会让他在这荒凉的地方饿死渴死,却也不允许他离开自己的巢穴。王子也思念着祖国和亲人,留意着所有可能不被发现的路线,等待着每一个机会,曾多次试图趁着巨龙睡着或外出时逃走,却每次都被抓了回去。它不会杀死这件精美的藏品,但这一次次失败的逃跑也给年少的王子留下了许多警示的伤痕。加上在这些归心似箭的日子里,他看见的是许许多多来救他的人不是重伤败走,就是被恶龙杀死。在为太多的勇士哭泣和祈祷之后,那丝希望也逐渐冷却下来,王子甚至开始想,“不要再有人因为救我而来到这里送死了”。
直到有一天,他正盯着西沉的太阳,想着没有意义的一天又要结束了,却突然在沙海的地平线上看到了一道身影。它拖着那么长的影子,本身却那么小,在夕阳下描着一圈灿烂的金光——那竟然是一个人影,一名骑士驾着一匹涉沙兽正穿过黄沙之海,向他所在的地方而来。当他们之间的距离近到能大略看见骑士的模样时,那名少女骑士已经在飞扬的黄金沙尘中与恶龙搏斗起来。
在那一天,龙息烧炼的沙砾在沙海中留下旋涡与浪涛般尖刺横生的石英高墙,少女骑士的长剑辟入本被认为固若金汤的龙鳞,贯穿了被自己烧出的尖刺划开翅膀无法动弹的龙的咽喉。当她将剑带着红宝石样的鲜血拔出时,年少的王子获得了自由。
他喜出望外地向救命恩人道谢。那位骑士是个女孩,年纪也与他相差无几。少女骑士向他行礼,露出浑身的鲜血全然相反的灿烂笑容。她说,如果不是他喊哑了嗓子告诉她龙息的特点和恶龙的弱点,死的可能就是她自己了。少女骑士握住王子的手拉着他奔下巨龙囚禁他的高塔,带着他奔向外面的天地。
终于能够回家的王子快乐地跟着少女在被夕阳烧成金橙色的沙海中奔跑,却发现对方跑向了涉沙兽停留的反方向。疑惑的少年王子边跑边问:“你要带我去哪里呀?这不是回王国的方向。”而被金光覆盖的少女回过头,带着纯粹的喜悦看着他答道:“带你去现实世界!”
被拉着狂奔的王子殿下发出了读故事的人们很喜欢的一句话:
“啊?”
“什么……现实世界是什么世界啊?我们不回王国吗?”
“等到了你就会想起来了!”
“想起什么?”
他们一个灿光满面一个问号满头地翻越过沙丘的背面,王子看到了,太阳已经西沉,那在沙脊上闪耀的是一座金光织就的大门。沙地中摆着宝石与香草,那一定是某种魔法开启的门扉。他不知道对方想做什么,只觉得能穿过那么遥远而艰险的旅途来斗杀恶龙解救自己的人不会对他做坏事,混乱不安,但并未拒绝地跟随着少女骑士一起奔向那里。
就在他们要穿过大门时,沙海中的沙尘突然扬起,天空中卷集孕育暴雷的乌云,狂风摇荡着撕扯起一切,连同二人紧握的手。
沙砾蒙住了他们的双眼,疾风使他们几乎无法呼吸,狂暴的尘灰充斥在他们周围,那座通往“现实世界”的魔法门扉近在咫尺却无法触及。
“魔法就要失效了!得快……!”
王子努力睁开被沙尘迷住的眼,望向对方的声音传来的方向,却发现魔法的光辉与对方的身影一同在溶解一片泪水的迷蒙中。脚下流动的沙砾几乎将他坠倒在地,他只能努力握紧对方的手。
“你怎么了?”
“我没事的,不会有事的!”
“你会消失吗?”
当他这么问的时候,握住自己手的力量便如同化成尘沙一般消散了,唯有少女骑士的声音坚定地隔着狂风传来:
“会再见面的!无论到哪里,我一定会再找到你!”
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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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在空中盘旋,它在空中久久不坠。我趴在窗口观望,思考它承托着什么东西。
突然,它直直向下坠落,在到达一个高度后又突然弹起,斜着翅膀拐入楼与楼的中间,消失不见。
我住在相当偏僻的地方,只有很少的机会能见到飞鸟。据说在城市的中心,飞鸟就像几百年前一样成群飞舞,飞入各家各户。它们带来一些小东西,U盘、密钥、甚至是绿油油的青菜和带着腥味的肉类。我记起我同事与我说的青菜的味道,就对今天的食物提不起兴趣。
沉默,在沉默中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似乎是现代社会一个非常少见的能力。我看着一如既往的风景,期待楼宇中飞出一只飞鸟。
“咚。”一声闷响。食物砸在桌面上。我移动到桌前,舔了舔手指,用口水将膜划破,里面的食物滚了出来。我抓起其中最大的那一颗,啃食它就像啃一颗苹果。汁水充盈我的口腔,它的肉质脆脆韧韧的,很有嚼劲。这是我最喜欢吃的一类食物。每次吃它的第一口就像炸弹在嘴里炸开,浑身上下都精气十足,舒畅得像有微寒的春风拂过。
其他的食物就没啥好吃的。我抓起一颗小药丸往嘴里扔去,再抓一颗也扔进去,仅此而已。
墙上的投影一闪一闪的。投射出来的光与空气中的某些物质发生反应,发出刺眼的强光。光点以一秒十几个的速度在房间里生灭。
光幕故障了,按要求,我需要在房间里一直开着这个,等待修复完成再开始工作。
我又回到窗前朝外望去。对面的楼也有一个人趴在窗子上。他和我一样。
窗边又有一只飞鸟飞来,它有着不一样的花色。我有些惊奇,站起身子去看它从我眼前飞过。我探出窗去,风吹过脸颊,舒服极了。
平日里一直在工作,怎么就没发现这些窗外飞过的景色呢?
我以前一直以为它们是偶尔出现,原来只是我埋头太久。我跳起来,双脚舞在空中。更强的风吹进我的耳朵里,充满了风声。
然后我从窗台掉了下去。
不知道对面的人有没有看到这异常。只希望他认为这是场全息秀就好。
狂风挤压着我的脸颊,直到一物撞上我的胸口,又或是我撞向它。痛感游遍全身,有种要被击穿的错觉。
我在空中挥舞手臂,想要抓住这根救命稻草。
锋利的尖刃刺穿我的肩骨,我晕了过去。
“这就是我到这里的原因。”
眼前是一位装着电子眼的光头男性和几个跟随在他身后的眩晕者。眩晕者的头部有明显的植入,就像扣了三分之一头盔。这代表他们放弃了现实世界,一般很难在外界见到他们。
他们就像丧尸一样跟在光头男性的后面。除了电子眼,我没在这个光头身上看到其他植入。他的衣服已经破烂得只能称之为布,能从破片的间隙看到他的乳头。事实上,在他刚刚走向我的时候,我能看到他胯下甩动的影子。
他有狡黠的笑容,兴致勃勃地听着我的故事。
我被飞鸟带离了上千公里,远到我浑身的支援设备都找不到主机。我在一处黑色的峡谷醒来,这里看不出建筑模样,但有飞鸟在这飞进飞出。我想这是它们的休息处。它们在此补充能源,继续它们的工作。
黑色的峡谷当然不合形制,但是能望到遥远处金黄的沙漠倒也别有情趣。
我的肩膀被刺穿,但我双腿却没什么问题。我摇摆着站起,准备往沙漠走去。
这片黑色的触感很凉,抚摸它感觉自己的能量也会被吸走。飞鸟是不是从身后飞起,飙出音爆然后消失不见。我走在路上也提心吊胆,总害怕被身后飞来的高速飞行物夺取性命。
望山跑死马,我走到日落后又一个星夜才走出这片黑色平原。太阳重新升起来时,我看到了一颗闪耀的光头,与他身后跟随的几只“丧尸”们。
光头拿手指勾了勾他的笑脸,仿佛要让他半永久的笑脸更加持久。
“我想,我想你一定饿了~”他拿出一个脏脏的布袋,“要来点吗?”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甚至我连拒绝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点点头。身后的晕眩者排成一队走出来,掏出身上的袋子堆成一堆。两个人开始用手在地上挖出坑洞,另外两人牵着一种硬硬的布把坑围了一圈,然后又从袋子里掏出火石火绒准备打火。
期间他们并不说话,也没有眼神交流,像游戏里的NPC执行着不知从哪输入的任务。
火很快生了起来。丧尸把袋子打开,那是和一天前在城市里吃过的东西远不相同的。
肉与蔬菜。
我眼睛一酸,险些掉下泪来。这狗屎一样的地方,黑色的平原浪潮一般想要吞掉我,眼前的沙漠广袤无际又空无一物,只有滚动的金沙与炽热的太阳。
光头坐进被黑布围起的区域,坑洞里腾起高高的火焰,照亮他有些可怖的笑脸。
我拖着木头般的双腿,朝坑洞走去。
作者:猫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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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了啊。
很遗憾在这里见到你,但,果然还是要说一声“欢迎”。
请不要担心,这里的人们都和你一样,都是……被丢弃的存在。
所以,你不必自卑,在这里,没有谁能够坐于王位之上,没有谁必须匍匐在王位之下,无论你曾经是被万人追捧,或是无人问津,此时此刻站立于此的你,与我们毫无差别。
我是谁?唔,在这里待得太久太久,我早就遗忘了自己的名字。你就叫我向导吧,为每一位初来乍到者介绍此地的向导。不,我与你一样,唯一的区别只在于我停留得足够长久,“向导”不过是个自说自话的名头,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称自己为向导,我不介意,这里的其他人也不会介意。
来,请往这边走,稍微参观一下吧,虽然也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壮观景象就是了……毕竟这里的一切都是无用的,被视作垃圾一般的东西。
这就是入口,连入口的铁门都已经严重锈蚀,门匾上的浮雕早已磨平,看不清原本书写的文字,就连我初来乍到之时它就也已是如此破败模样。即使在这里待了不知多少年,可每次看到这些红褐的铁锈,总会觉得——自己是真的被放弃了啊,已经再也不会出现于任何人的回忆中了。
悲伤?不,一点也感受不到悲伤,倒不如说是麻木了吧,从诞生之初就早已料到了这样的结局,所以待到终结真正降临之时,才能如此平静地被放逐到这里。倒是你,在还能感受到悲伤的时候多回味回味吧,遗憾、懊悔、不甘……哪怕是令人痛苦的感情,在这磨损心智的庭院里也是弥足珍贵的。
说起来,庭院里的时间不知为何流动得十分缓慢呢,躺在空地上发呆的时候,时间慢得几乎能够直接用双眼观察到那流淌着亮金色光华的尾巴,真是——漫长而又悠久啊,再怎么用力踮起脚尖都看不到尽头。
哈哈,请别说笑了,流放到这片庭院的人就已经等同于死亡了,能明白吗?这里的所有事物都是已死的,死掉的东西如何再死一次?
自杀是不可能的,就算你把自己切成十几块,你也仍然会保持着清晰的意识——顺便一提,如果没人帮你缝起来,恐怕你就得老老实实地散落在地上了。
咳,一不小心说得有点多……唉,庭院里能好好听人讲话的家伙太少了。大多数时候他们只是愣愣地呆在同一个位置,像雕塑似的一动不动,和他们搭话也基本上得不到回答,难得能正常交流的家伙们每天都看不着影子,不知道跑去了哪里闲逛。
这里连空气也是单调无味的灰白色,坐在那边长椅上的家伙,来的时候穿着的衬衫还是那样令人惊艳的鲜红,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件衬衫也褪成了暗淡的灰褐。对啦,上次听见他的笑声是在什么时候?啊啊,时间过得太长久,就算是我也都忘却了。
不,他不会一直坐在那儿的,你能看见他的精神吗?它正在缓慢而不可抗拒地消逝,被时间一点点磨平。待到精神完全消磨殆尽之时,这具呆坐在这里的躯壳也会随之一同逝去,碎裂成尘埃,弥散于空气。
到那时,他就完完全全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任何一个角落都再也无法将他找到。不过,对于他,或者所有被放逐到这片庭院的造物而言,彻底的消灭或许反而是一种解脱。
我么?哈哈,谁知道呢,或许是意志比较坚定的缘故?不过眼睁睁看着昔日还算得上是友人的家伙就这么消失掉,心情怎么说都还是会变得糟糕。但无论是谁对此都无能为力,没人能离开这里,没人能改变既定的法则。这里是终末的前一秒,是审判官敲下法槌的前一秒,即便这一秒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长有短——你会在这里等候多久,等候你的终结?
……是么,那祝你好运吧。这样的豪言壮语我已听过无数次,但还是要为你献上真挚的祝愿。
偶尔也过来聊聊天吧,我常在庭院的大门附近徘徊。一个人实在太无聊,更何况这里能看的都已看遍,着实没什么有趣新鲜的东西了,只有像你一样的新人才能带来几分新鲜感。对,这也是我喜欢逗留在这里的原因。
那么最后,欢迎来到这被人遗忘的废弃庭院,被抛弃之物啊,请安心在这里迎接你的结局吧。门之后不是天堂也并非地狱,而是一切的终点。那将会是孕育着万物、吞噬着万物的、混沌般的虚无。
END
作者:亱煌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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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不能让亱煌绯再上战场了。”公叔景和一把撩起帷幕,大步走到卫晓面前,猛地一拍案:“人是早上直着走的,下午躺着回来的!”
卫晓执棋的手一滞,饶有兴致地望向公叔景和,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他就是个癫子!”公叔景和指着伤兵帐的方向破口大骂道:“身上插着八九把刀子躺在担架上,人都快死了还有心情跟我扯东扯西!”
“死了吗?”卫晓淡然问道。
公叔景和啐了一口:“死了最好!省得我再花精力吊着他的命。”
“那不就成了?”卫晓笑着,用手中的红棋推倒一颗与他们相隔甚远的白棋。“煌绯今日可立了大功。”
“是,是大功不错。但他那种人根本就不适合上战场。”公叔景和咬着后槽牙,紧盯着沙盘上的那颗象征亱煌绯的红子:“且不说他屡屡违反军纪,行为所欲为之事,敢问将军,一心求死之人如何能用?”
卫晓耸耸肩,好笑似地拿起一青一玄,两颗棋子摆到红棋旁:“怎的就不能用了?我们出征仅半年就收服了失去的大片国土,如今更是为圣上开疆扩土,直逼他国腹地。若煌绯不在,仅靠你我二人,怕收复失地都要花上个三年五载。”
“我不否认他凭着那手控火灵术夺来的功勋,也不否认当世可与他抗衡之人屈指可数。可是……”公叔景和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浑身微微颤抖起来。再抬首,眸中的身影已然支离破碎。他红着眼,嗫嚅道:“我当初答应入你麾下随你征战,是为了给那些父亲、儿子、兄长和弟弟们一个活着回去的机会,而不是在这里,用一批又一批弟兄们的魂灵去换一个要死不死,要活不活的癫子的命!那可是一个个再无法轮回的魂灵啊!”
“你敢说你没有毁掉别的父亲、儿子、兄长和弟弟们活着回去的机会?”
“我……”公叔景和顿时语塞。
“就因为你是我们大苍的兵,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让他国的魂灵为我们去死吗?”卫晓沉着脸冷哼一声:“这话说得你自己都不信吧。”
公叔景和紧抿着唇,沉默无言。
见公叔景和不再回应,卫晓低声暗笑起来:“你们人类真的很习惯将自己摆在正义的那一方。”
公叔景和忽地皱起眉头——什么叫“你们人类”?下一瞬,他便猛然反应过来,面前之人不是卫晓,而是常跟在卫晓身侧,来去无踪的玄衣护卫。
“你是映璇。”
见被识破了,“卫晓”也不恼。他敛起笑容平淡地望着公叔景和,眸中毫无波澜,静如深潭:“别以为自己很干净,公叔景和。其实你才是我们之中那个最卑劣、肮脏的家伙。”
公叔景和不想与映璇过多交谈,抬手胡乱地抹去脸上的泪痕,吸吸鼻子:“将军呢?”
“刚睡下。接下来这半日由我来代管军务。你以后再找他也不迟。”
公叔景和扯了下嘴角,点点头道:“行。”说罢转身离去。
即便走出军帐,映璇的声音仍紧咬着他的衣袖不放:“你真应该好好谢谢亱煌绯。如果没有他在,你那起死回生的巫术只会让更多人染上绝望。”
所以……我才是那个不该存在的?不!我救了他们的命!
公叔景和紧紧地攥着拳,脚下的步伐又快上几分,势要将映璇的话丢在身后。
直到再不见公叔景和的身影,映璇转身向后方的屏风,自言自语道:“走了。”
屏风后悄悄探出半个头,真正的卫晓扫视了一圈,这才缓步走出,没好气地指着映璇道:“映璇,我刚是不是交代过你要好好说话?”
“这是最直当的表达方式。”映璇平静地答道。
“唉,行吧。看来我怎么教你都是学不会好好说话的了。”卫晓掩面叹息,揉了揉紧皱的眉心,旋即正色道:“半个时辰后即刻出兵攻打蓬西。你找机会趁乱把景和敲晕带走,百夜城城西最大的那颗桃树下会有人接应他的。回头我就跟皇帝老儿说此次出兵遭了对方暗算,景和下落不明。对了,记得掩盖好行踪,那姓姜的婆娘也不是吃素的。”
“遵命。”映璇轻轻叩首,化作一簇黑焰消失在原地。
“除掉公叔这一脉,接下来就该轮到卫家了吧……”卫晓偏头看着沙盘上放在一起的三枚棋子,似笑非笑地摇摇头:“皇帝老儿啊皇帝老儿……”
Ps:犹豫了一下到底是用感情还是崩解做题目,感觉两样都行?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用感情了。
真不是作者自恋,真的只是因为笔名只能取三个字的,我就挑了“亱煌绯”这个oc的名字
【一点设定补充】景和的巫术需要用大量的灵魂作为燃料释放,这些灵魂一旦被使用就无法轮回转世了。
这次亱煌绯的伤势惨重很大程度是为了配合卫晓做这场戏给皇帝看。
卫晓这一军立下的战功被百姓广为传唱,且卫晓手握大部分兵权……懂的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