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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风
1、战栗
厨房里的银壶咕噜作响,索菲亚从卧室赤脚跑出来,飞扬的头发带着浓烈玫瑰香气,我斜倚在沙发上看她哼着小曲,提起银壶给我泡一杯热茶。
电视喧喧嚷嚷令人心烦意乱,我只好转了台——莫比国王的飞艇正要经过这片区上空,建议群众出门观望这艘难得一见的全金属飞艇是如何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再转,洛普丽斯的花海被两名游客摧毁,原因是该二人多年有仇,在赏花时意外遇见于是大打出手,目前执法队已将二人逮捕并估算损失;还是很无聊,再转,标题是阿道苏国家公园巡林员消失时恐怖录像曝光——
“哥哥,这个,看一下呀!”她一把抓住我的手,双眼紧盯着屏幕。
我也顺势拉她坐下。
有旁白在述说,似乎该新闻刚开始:“……1月29日,阿道苏国家公园因连日暴雨而进入闭园期。巡林员迪奇与同事凯克值班一星期。根据凯克口述,当日下午5时左右,迪奇在监控内发现似乎有游客擅自入内,于56号熔岩池旁逗留,于是提议外出将其遣返。以下是户外监控摄像头中的记录。”
我有些心神不宁,似乎看下去就会有什么令我不适的东西出现。但无奈索菲亚仍抱着我的手臂,只能陪她看下去。
屏幕里出现了滂沱大雨,茫茫雨幕里山和地面都融成一片。两个男人撑着红伞的背影往前走。远处出现了一个灰色的人形,大概就是他们说的偷渡游客。巡林员们指着那个背景说了几句话,大意是那个人很奇怪,这么大的雨他竟然没有撑伞,是想自杀吗?
他们离灰影越来越近了。大概是附近正好有一个监控器,我们总算能看清两人的样貌:迪奇比较壮硕,长了一把乱糟糟的红胡子;凯克瘦高,目光阴沉。矮壮的迪奇独自向灰影走去,呼喝着让对方离开池边。但对方没有丝毫反应,像一棵死去的树,伫立不动。
很难说在那一刻我身体上的直接反应——每一寸皮肤的毛孔都仿佛即将窒息般,拼命挣扎呼吸,索菲亚马上发现了我的不对劲,她连连摇着我的手,但很快她也感觉到了:
镜头里,迪奇上前伸手去拍对方,他离得这么近,恐怕也还未能在暴雨里看清那东西的实质。他的手从灰色的形体上陷下去,接着褪色,从手臂,到衣服,到他撑着的鲜红的伞,都在一瞬间被同化成极度恶心的深灰色。那样的颜色是无法描述的,比贫民窟的水沟、战争的雾霾、太平间的角落还要恶心一百倍的颜色,直击所有人的眼睛和灵魂。
我几乎是同时捂着头倒下去,索菲亚跳起来冲进洗手间,她再也顾不上我了,我的小妹妹,在她十五年的生命里从未遭遇过这样的恶意。我勉力抬头继续看往屏幕,耳边充斥着凯克狂乱的尖叫。他很勇敢,马上就冲到迪奇身边,但太迟了,一切都消失了,成了疯狂的暴雨里一滴深灰色的水,归于大地。
在意识消失之前,凯克跪在雨中的姿势仍烙印在我脑中。
2、暴雨
我们的城市也进入了雨季。关于迪奇和灰影,我与朋友们讨论过,但没有任何收获,他们甚至没有与我们相似的反应。另外,类似的新闻再没出现过,但我暗地里收集了近期失踪者的信息,其中有好几件都发生在暴雨天。这个发现令我更加恐惧。
事发后的一个月,我与索菲亚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令我们安心的小屋子里。她仍然会在早上给我煮一壶茶,但再没有坐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了。
又一个暗沉沉的早晨,我从床上坐起来,眼睛还未睁开,就听见雨点打在玻璃上的声音。
索菲亚敲我的门,笃笃声紧促着我赶紧下床。她披散长发,瞳孔里全是掩饰不住的慌张,并且说不出话来,只紧紧握着我的手臂,将我拖向客厅的落地窗旁。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她想让我看什么,洁白纤细的手指指向远方,指向虚无。我顺着指尖看去,视网膜里慢慢浮现了一点灰色。
令我恶心不已的疼痛和眩晕感又侵袭而来,这一次我选择用手撑着玻璃,我们互相搀扶着,看倾盆大雨里,灰色随着雨水降落地面,凝聚成人影。
“它是活的吗?”我的妹妹怯生生地问,嗓音全是颤抖。我不敢转脸去看她,怕那东西会立刻消失。
“很难说……很难说,我不知道,”它就停在那里没有移动:“或许不是活的,只是一种……什么烟雾,有毒的烟雾,化学物质,所以才会褪色。”
她呜咽一声,腿慢慢开始发软,我也一样。她说:“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哥哥?等雨停了,它还在吗?”
我依然无法回答她,或许现在可以选择报警,但怎么跟执法队说呢,这里有一个灰影,请你们马上过来逮捕它吗?
索菲亚低声念起祷词,她祈祷在雨停之前,灰影消失前,不要有人经过这里。我也一样。在此刻无边的恐惧里,唯有祈祷让我能稍微安心。
- TBC -
作者:语谖
方礼亲手为袁刚系上领口上的最后一颗扣子,然后将领子整理好。
深蓝色的制服上金色的扣子在灯光的照射下格外醒目,躺在白色床单上的袁刚双手交叠在胸前,棕色的短发支棱着,就像平时一样。他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仿佛下一秒钟就会睁开眼睛,边笑着边敬礼,然后用欢快的语调说:“组长,您有什么吩咐?”然而这已经是不可能的,光是把他的身体拼凑起来,就花了法医七个小时的时间。尸体碎得太厉害,又有一些被城市里的野生动物啃食掉了,修修补补也让法医伤透了脑筋。但这是第七行动组组长方礼的意思,法医也只好照办。
方礼退后两步,最后看了袁刚一眼,面无表情地转身走出停尸房。付鸣音跟在他身后,手里拿着袁刚的验尸报告:有穿刺伤,烧伤和性侵的痕迹,死于溺水,死前被割下部分肢体,享年21岁。
太年轻了。付鸣音在心里暗自叹息。他和自己同岁,自己入职的前一天他刚刚去卧底、。组长刘思琦在做介绍的时候曾经提到过自己有一个室友,不过去执行任务了,等他回来就能见到,付鸣音没想到自己和这位未曾谋面的室友第一次见面,竟然是这种情况。
前面的方组长后背挺得笔直,留给付鸣音一个干脆利落的背影。他穿着一件考究的卡其色长风衣,脚踩着深棕色的皮靴,每一步都稳稳地踩在白色的地砖上,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回荡着。
组长可能会有点内疚,毕竟是他决定让袁刚去执行卧底任务的……付鸣音暗自想道。
“哦呀,鸣音,你是觉得我在内疚吗?”方礼头也不回地问。
付鸣音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这让他差点把自己绊倒。
“你理解错了,鸣音。”方礼没有等他回答,就继续说下去,“我不是会后悔的人。更何况,袁刚也不是第一个为此献身的。他的牺牲,为我们带来了珍贵的情报,这就够了。与其用眼泪哀悼,不如用胜利告慰。现在不是退缩的时刻,就算是整个小组包括我在内通通牺牲,只要能揪出对方的狐狸尾巴,我也是不会回头的。”
眼前这个男人该说是心志坚毅呢,还是执迷不悟呢,付鸣音并不知道。付鸣音和袁刚没有任何私交,但是看到本该成为室友的人惨死,说是完全无动于衷,付鸣音做不到。有那么一瞬间,他也的确在迷惘这样的坚持是不是有意义,这起案子到目前为止已经牵扯到了太多人的死亡,连环杀人狂“狐狸”的手法残忍至极,每具尸体都突破了常人所能承受的底线,而且手法成迷。付鸣音不是科班出身,半途加入刑警队伍,还是进入了专门负责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七组,全仰仗于前面这个人的慧眼识人,他以前的职业并不光彩,是方礼和他说,他可以有更好的选择。而现在,付鸣音开始重新审视他当初的决定是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了。
付鸣音深吸了一口气:“在袁刚先生胃部找到的芯片里面的内容已经被破译完毕。袁刚前辈是……为了保护线人才被抓住的。线人的具体情况并不知道,但是袁刚先生提供了一个联络用的电话号码。所有的内容全部以录音形式被记录,我推断最可能的情况是,袁刚前辈用语音记录完这些后,立刻吞掉芯片,然后就被抓住……杀害。”付鸣音提到袁刚时,下意识使用了敬称。
“那么,电话号码是?”方礼停住脚步。
“啧,组长,您真的要亲自出面吗?您之前从来没有出过外勤了。”付鸣音鼓起勇气说道,“而且你和我一样,并不是科班出身。我,”他咽了口吐沫,“我调查过您,您是因为一桩黑客相关案件才被调到这里的,并没有进行过专业训练。您亲自出马,这风险太高了。如果真的遭遇不测,整个第七组,还有目前所有的努力都会付诸东流的。”
“我知道了。”方礼打断了付鸣音的话,“然后,电话号码是?”
“080-8528-0080.”付鸣音叹了口气,报出了一串数字。他早该想到,凭借自己的几句话让方组长回心转意,简直是痴心妄想。这个男人一意孤行惯了。
“好的,那么之后的一段时间,第七组就拜托你和思绮了。”方礼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关上了门,拿出卧底用手机,拨通了电话。
- TBC -
作者:浅间
【一】
青草色的木质挂钟上,橙色的短针停在数字7。
而随着黑色秒针的转动,同为橙色的长针正一秒一秒逐渐接近12。
叶理推开玻璃拉门,走进利用三楼户外平台改建的小巧庭院,一边向坐在花坛边的两桌客人微笑致意,一边按亮了露天小院里暖色的灯盏。
春日将至,似乎连夜晚降临的脚步也变得拖沓了些。天色将暗未暗,马路上的路灯还没点亮,但不远处的居民楼,成片的方形窗口已经透出暖黄。
有客人向叶理搭话,说今天俱乐部三明治的面包烤得软脆合宜——叶理向来喜欢和客人拉拉家常,但抬头看看挂钟,总是热情话多的店主这次却只回应了很节制的简短感谢。
周日的晚上客人来得都挺早,每一桌的菜品都已经上齐,擦干净厨房操作台上的水迹,叶理暗暗想——她差不多,该到了吧?
不远的电梯间传来电梯开门的提示音,然后是不急不缓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映在向外开启的玻璃店门上的身影纤长——她终于踏着他的期待走进门来,身上穿着生成色的衬衫罩针织厚开衫,长及小腿的裙子下摆打着风琴褶,中长的墨色发丝柔软散在肩头上。
“楼上隔间空着么?”她微微笑着提问,既不怯懦拘束,也没有故作熟稔。
叶理熟练地说出每天都要重复N次的“欢迎光临”“有位置的”“您先随便坐”“我待会儿把菜单和水送上来”,然后在目送她上楼之后,长长舒了一口气。
他在围裙上擦擦手心的汗,把柠檬片和温水倒进水壶,在托盘上摆好餐巾纸和菜单牌,然后从消毒柜底层取出专为她准备的水杯,一边轻轻搁上托盘,一边不自觉地微微笑起来。
真好,她今天也来了呢。
【二】
这是一家开在Loft公寓三楼的私人咖啡馆,主营店主自己烘培的单品咖啡,也有常规的意式咖啡和品种不多的果汁饮料。除了饮品,餐点也供应意面三明治沙拉这类简餐。
一楼进门并排放着三张四人座的方桌,往里是用玻璃拉门隔开的小厨房,再往里,是能放下两张双人桌的小庭院。
二楼有两个布置温馨的大包间,每间可以坐下7、8个人,剩下的空间做成了一个卫生间和两个简洁布置的小隔间——墙面镂空、挂着帘子,内部空间两个人坐都有点紧凑,是专门为独自前来的客人准备的单人空间——她每次来店里,都会选离楼梯更远的那间。
一份蒜香培根意面。
一份土豆芝士沙拉。
一杯热的耶加雪啡。
暂时就这些。
叶理在点单卡上写下她今天的晚餐,鼓起十二分的勇气才终于假装不经意地开口——“我今天新烤了芝士蛋糕,配单品咖啡很适合,你每周都过来也算熟客啦,送你一小块尝尝?”
她错愕了一秒,然后落落大方地开心笑起来,她说:“好啊,谢谢店长。”
叶理摆着手说:“不用谢不用谢,店长什么的太夸张了,这家店就我一个人呢……你……叫我叶理就好啦。”
她微微弯着眉眼,说:“好啊叶理。”
想一想,补充道:“你可以叫我阿阳。”
结束点餐走下楼梯的时候,叶理感觉不止膝盖,整个人都发软——真好啊,告诉了她我的名字,被她叫了名字,还知道了怎么叫她。
他尝试在心里喊一声“阿阳”,随即“不行不行不行”到整个耳根都烧红起来。
太亲近了……
根本叫不出口啊喂!!!
【三】
高中毕业叶理就自己拿主意去了沿海。
进专业的西厨培训中心学习了两年,然后到星级酒店做学徒。
在酒吧区和西点后厨里泡了三年,终于出师到别的店里历练。
再过了几年屯够本钱,于是回老家开了自己的店。
叶理性格其实很外向,开朗大方,无论是应付店里形形色色的客人还是咖啡豆或食材的供应商,都能够面面俱到进退得宜——但是,她,不一样。
叶理记得她第一次来的那天,同样是周日的傍晚。
很冷的冬天,咖啡店的淡季,那天晚上店里没有客人,他窝在厨房给自己做意面当晚饭,却忽然听到有人进门的声音——
女生戴着贝雷帽,大半张脸都埋进粗线编织的围巾里,进门“呼哧呼哧”吐着白气解围巾,解到一半嗷嗷叫——“老板你居然没有开暖气!”
他关小了火跳出来开空调,说“请坐请坐,稍等一会儿就暖和了!”
而她一边把围巾重新系好一边哀嚎,“快给我来点吃的吧——什么都好,是热的就行!”
顾客是上帝,叶理果断贡献出了自己的晚饭。
当热腾腾的意面合着餐具端上桌,店里也终于暖和了些。
他看着面前的的女孩子一圈圈解下围巾,露出小巧的脸庞,微红的鼻尖,玫瑰色的嘴唇,搭配明亮的眼睛凑成一张好看的脸。
她手上拿着叉子卷面条,动作利落,像他在酒店里见过的名媛一样优雅,嘴里却连一块配菜都不剩的,把一男人份的加量晚餐吃了个精光。
咖啡店里的暖光灯照着她,整个人都仿佛弥散出暖融的光芒来。
累月积淀的咖啡的香气,黑胡椒混着洋葱培根的意面的味道,空调制热的轻微白噪音仿佛放大了好几倍,连暖风微微扫过头顶的感觉都变得无比清晰——叶理感觉自己第一次,这样认真地看到了这个世界,他一瞬间忽然觉得——如果这一生都能在温暖的地方给这个人做好吃的,每一餐都能看到她这样开心的表情,那,一定,是个非常非常幸福的家吧。
心脏砰砰跳个不停。
他甚至不敢动一动,只怕这仿佛不真实的当下会被自己搅碎成冬日傍晚的一个梦。
他看着她搁下叉子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说“谢谢你啊”“味道很好”“多少钱呢”。
他想她要走了,就像每一个偶然光临的客人那样——这个念头几乎让他的心脏缩紧一般痛起来。
他舔舔干涩的嘴唇,说:“你是新客人,打个八折——下次一定,要再来哦。”
她扫码付款,裹好围巾,出门前隔着层叠的毛绒,说“一定啦”。
她离开得像到来时那样轻巧。
而叶理看着她消失,讷讷扶着椅背坐下,隔了好久才发现,自己居然哭了。
【四】
后来她真的再来了。
虽然没有做任何约定,但每个周天的傍晚,她都会来店里。
先吃晚饭,然后来杯喝的,一直待到接近打烊。
叶理会每半小时进去添添热水,她大部分时间都一脸认真地对着笔记本屏幕敲敲打打,有时候会撩起刘海用发卡别住,好看的脸就更加清晰地袒露出来——叶理偷偷觉得这样子很居家,比她着装齐整的时候更好看——然后就越发觉得自己没救了。
收走被吃得干干净净的意面和只剩下两块生菜梗的土豆沙拉,小心把装饰着新鲜薄荷叶的芝士蛋糕放到女生面前,叶理拉开房间里聊胜于无的第二把椅子,略显局促地坐下来:“这个是我正在尝试的新甜品,能尝一下,简单说说意见么?”
银色的小勺子从上往下,切下一口量的芝士蛋糕和连带的一小块饼干底,然后舀起送进玫瑰色的嘴唇里。
她不急不缓地品尝,嘴角轻轻扬起来,吃完第一口却默默搁下了勺子。
“你说这个是店里的新品——是骗人的吧?”好看的眼睛直直望过来,里面却完全没有生气或开心的情绪,“重芝士蛋糕这种甜品,基本上全靠材料。这样好的味道,全靠成本来堆——这不是能放在店里常规售卖的东西哦。”
被拆穿了啊。
绕远买回的新鲜牛奶,亲手做成奶油奶酪,连做饼干底的黄油都是手工摇了半小时的产物。
不用香草精,专门买了香草荚,细细剥取出香草籽,来取最天然的香气。
连装饰用的薄荷叶都提前选好了用哪一枝,甚至还选了两片备用。
制作的时候便忍不住笑起来,想象着她也许会很喜欢的样子——那么,事已至此,要怎么才能混过去呢?
叶理正想开口,耳边却响起炸雷——
“你觉得,你喜欢我吧?”
女生虽然在笑,表情却仿佛要哭出来。
“对不起,但那个应该——只是错觉罢了。”
阿阳埋下头,将手伸向眼瞳。
再抬头的时候指尖上多了一只深色的美瞳,而摘下伪装的左眼,是奇异的,带着金色流光的青绿色。
“妖精有的时候,会让人类产生这种,好像恋爱一样的错觉呢……一直没有注意到对你的影响,是我的失误。以后我不会再来了——谢谢你啊,给我做了这么多好吃的。”
阿阳笑笑,利落地收拾起自己的物品,重新戴好隐形眼镜,然后起身凑到已然呆滞的叶理耳畔——
“不要尝试告诉别人哦——没有人会相信的。”
以妖精的灵敏,绝不可能被人随意捉住的手,却忽然被包裹进了暖暖的掌心。
在阿阳面前总是羞怯忍耐的温柔店长,此时笑得无比清朗,甚至带了点痞气。
男生纤长的食指在眼角轻点,墨色的眼瞳渐渐弥散成浅淡的紫色——
“变幻瞳色的法术很简单的——等打烊之后,我教你好了。”
- TBC -
作者:香无妄
永与清溪别,蒙将玉馔俱。
无才逐仙隐,不敢恨庖厨。
乱世轻全物,微声及祸枢。
衣冠兼盗贼,饕餮用斯须。
—————————《麂》杜甫
七月。
夏日炎炎,暑气蒸腾。
岳州城地处西南,三面环山。这些山险峻挺拔,山顶常年积雪。每当最炎热的季节,积雪便会有所消融,化作无数条山溪从山谷中奔流而下,汇聚至岳州城北面的萃河之中。岳州城内街道以红色角砾岩铺就,旱不飞灰,雨不泥泞,萃河从北面被引进城内,一分为三,三分为九,最后分作一百零六条水渠贯穿整个岳州城。这些山顶下来的雪水流淌奔走在岳州城内,穿街过巷,入墙绕户,使得整个岳州城都带着一股清凉明朗的生机。
岳州人好酒且善酿酒,酒名为西岳,酒水清冽甘醇,若是此时踱步城中,必可以看到各家各户门前的水渠中飘飘荡荡着大大小小的酒瓶,由青色的麻绳制成的网兜搂住。待客时只需去家门前水渠里捞出一瓶,倒出来的酒碧翠莹莹剔透如玉,浸泡过雪水后更是冰凉沁人。
燕隼最是喜爱夏季的岳州。若是识得燕隼之人,就算平日里寻不着,这个月里,总能在岳州城内找到他——燕隼不是醉倒在流云楼里,就是叫流云楼的老板娘丢在了酒楼门口大街上。
连宏岳派的悟禅大师都说,若是不确定燕隼是不是死了,只需看在七月岳州城里寻不寻得见燕隼。
此时的燕隼醉了。
他正躺在流云楼老板娘的大腿上,老板娘正慢条斯理地给他剥葡萄。这西域葡萄甘甜甜多汁,再加上媚眼如丝的老板娘,醇厚浓郁的西岳酒。即使燕隼不想醉,他也必然是醉了的。
流云楼既然有老板娘,那必然也有老板。而流云楼的老板此时正在一楼埋头算账,好像那个大腿上枕着别的男人的老板娘不是自己老婆一样。
花欻欻来的时候就是见到这番景象。他咚咚咚地从二楼又跑回一楼,瞪着老板道:“你居然不生气?"
老板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珠子,嘟嘟囔囔:“我有什么好生气的。”
花欻欻指了指楼上又指了指自己:“我要是你,我非得把他丢出门外去!”
老板闻言抬起头来看了花欻欻一眼,复又低下头继续盯着账本,不紧不慢道:”昨日酉时,前日午时,大前日申时,大大前日......我自然都将他丢了出去。“
花欻欻跳了起来:”你为何丢他!“
老板慢条斯理道:”因为他钱不够,付不起帐。不仅我丢他,就算是我老婆也是要将他丢出来的。”说完这句话,老板突然看向了花欻欻的背面,道:"你瞧。"
花欻欻回过身来,就见两个九尺来高的壮汉一人提手一人拉脚,将燕隼从二楼架了下来。不等花欻欻反应过来,燕隼已经划出一条完美的弧线落在了酒楼门外。
老板瞧了瞧日头,将账本往后翻了几页,工工整整写下些什么,花欻欻依稀望见未时二字。
花欻欻愣了半天,方才喃喃自语:”我不仅想不到有不怕戴绿帽子的老板,还想不到老板娘的闺房里还藏得下两个这么大的男人。“
老板微微一笑,随即他挥了挥手,叫来一个伙计,问花欻欻道:”客官您是要酒还是要板凳?“
花欻欻奇道:”要酒我倒是懂,要板凳又是什么意思?“
伙计伶俐道:”客官想必是要等燕大爷,但燕大爷不到太阳落下,月亮升起是醒不来的。若是在小店内喝酒饮茶等燕大爷是再好不过,若是即不饮酒也不喝茶,小店也会提供一条板凳,给客官您坐坐。“
花欻欻摆摆手:”已经醉了一个,难道我也要喝醉不成?至于茶那劳什子,喝起来最是没味。”话虽是这么说,花欻欻往前走了两步忍不住退了回来,“既然跟着燕隼都到了这里,尝上一坛也不会醉。还是给老子上酒!”
话音刚落,就见着美丽的老板娘手里拎着一小坛子酒过来,风姿绰约,袅袅婷婷,那举手投足的风情连花欻欻见了也忍不住发呆。谁料这老板娘把酒坛往桌上一顿,原本笑靥如花的神情一收,并狠狠瞪了花欻欻一眼,鼻孔里哼了一声,扭身就走,活似看到了一个采花大盗!
“直他娘!我未必不比燕隼那花花小子看起来纯良得多?”花欻欻气得直哼哼。身边的伙计则一边麻利地替花欻欻倒酒一边笑道:“小店酒水管够,客官还需要什么随时吩咐小的!”
店里的伙计够热情,西岳酒又是香醇诱人,花欻欻叫酒香一引,一时之间顿时将老板娘忽喜忽怒的坏脾气抛之脑后。
等到花欻欻醒来的时候,睁眼看到一双黑亮亮的眼睛。这眼睛正带着笑意,朝他眨了又眨。花欻欻一个受惊从地上坐起,才发现是燕隼正坐在一条竹制矮椅上,右手撑着膝盖托着下巴瞧着他。见他醒了,才笑道:“怎么样,西岳酒是不是名不虚传。”
花欻欻一时不知道身在何方,茫然四顾,才发觉自己也正躺在西岳酒楼门口的石地上。
“这西岳酒后劲也太足了!"花欻欻指着天边微亮的月亮道,”我这一醉竟是睡到了夜里。“
燕隼抬眼瞧了一眼天上,微微笑道:”那是太阳。“燕隼解释道,”我醒来的时候见你正巧被丢出来,我便去北城的赌坊里赌了一个时辰,赢够了酒钱,又去酒楼里喝了一宿,直到老板要关店,我见你还未醒,只得讨了一条椅子,坐在这里等你。”
花欻欻大怒道:“难道你就不能给我开个房间,扶我去躺一躺?“
燕隼微微笑道:”第一我不喜欢背男人,第二付完了酒钱,我也没有钱去开房间。“
花欻欻道:“你赢了多少银子?”
燕隼道:“六百两。”
花欻欻从地上跳了起来:“这流云楼的酒莫不是金子做的,你我一共也不过喝了十来坛。”
燕隼慢条斯理道:“流云楼的酒虽然贵,但也就一两左右一坛罢了。”
花欻欻道:“那剩下的钱呢。”
燕隼盯着花欻欻笑:“你喝醉了酒,砸碎了老板最心爱的一盏琉璃灯树,两台玉盆景,七十六坛西岳酒,还有老板娘最喜欢的红木雕花床。你还拎着老板的衣领大骂人家是个窝囊废。若不是我拦着他们,你怕是叫酒楼的人用菜刀砍作了花泥。“
花欻欻大惊失色,望着燕隼只觉得他面上的笑意背后不怀好意。他那嚣张的气焰呲地一下就灭了,只得垂头丧气地跟着燕隼,半点声都不敢作。清晨的岳州城很安静,偶有几个豆花面摊正在架摊子。燕隼指挥着花欻欻跑腿买单,很是威风凛凛。
吃过早餐,燕隼又带着花欻欻到了一家药堂,取了几大包药,花欻欻虽不懂医术,也认得出这些药材专治外伤,心下更是以为自己将那老板揍得不轻,当下噤口不言,如一只待宰的鹌鹑。燕隼叫他给钱他给钱,叫他提药他提药。燕隼还拿了一支百年的老山参,价钱贵得花欻欻牙疼心梗。
两人拿了药往回走的路上,花欻欻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老板他,还活得成吗?“
燕隼微微笑着也不答话,只是停下了步子瞅着花欻欻。花欻欻背脊一凉,再次老实闭上了嘴巴。
原本以为燕隼提着药必然是去流云楼找那老板替他治伤,谁知燕隼领着花欻欻过流云楼而不入,却又沿着门前的水渠连续翻过了五六座石桥,七弯八拐地进了一条暗窄的巷子里,又走了一阵才到一户人家门口停住。花欻欻瞧着那摇摇欲坠的木板门,裂纹都快交织成蛛网的围墙,心中叹道这流云楼定是叫燕隼这种喝酒不给钱的客人祸祸多了,才连个像样的住宅都住不起。
花欻欻朝门内探头望去,地面倒是洒扫地干净,整个院子一共才三间屋子,狭小的很。许是那破门声响够大,正前方的屋子便有婆子闻声挑了帘子出来,见是燕隼,老皱的面上带了点喜色。燕隼和气地问道:"醒了没?"
那婆子摇摇手,又比划了几下,竟是个哑的。
燕隼将手里的药递给了婆子,又迈步朝那屋子走去。
此时天已大亮,这小屋内却仍是昏暗的很,但花歘欻毕竟是习武之人,一眼便瞧见床上躺的是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这少年面如金纸,气息微弱,也难怪燕隼诈了花欻欻一根老山参来吊命。
燕隼边替那少年把着脉,边问花欻欻:"听说你在锦州城过得逍遥自在,为何又在着西岳城冒出头来了。"正说话间却听得叮当一声,见着一个圆滚滚的玩意从床上滚了下来。
"确实有事找你。"花欻欻下意识地去瞧地上那玩意,下一句话就给噎在了喉咙上。
燕隼见着花欻欻那眼睛一下瞪得老大,瞧了瞧自己,又去瞧了瞧床上那个少年,喃喃道:"我不是找你,我是找他。"
见燕隼面上疑惑,花欻欻又忙忙改口:"不不不,我是来找你。"
似是越说越乱,花欻欻忙伸手抹了一把脸,试图捋清道:“我是来找你,但是我是受人之托,找到你来去找他!”
见燕隼还是不明所以,花欻欻忍不住抓起地上那玩意扑到燕隼面前,一边扬着一边大声道:"阳城的乌家,就、就那个号称蜀中第一世家的,灭门了!"
燕隼总算把目光移到了那个东西上———是一个黑铁造的牌子,牌子上刻着些繁复的花纹,正中心有个大大的乌字。
- TBC -
作者:回音壁
“为什么会这样呢……第一次在死后转生到异界,第一次获得上位种族的强力天赋,两件快乐的事情叠加在一起,应该带来更多更多的快乐……为什么会这样呢……”
天蓝忧伤地蜷缩着,触碰着自己的身体。
一个清亮的女性的声音说道:“别在那儿碎碎念了,快检查一下你的身体有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声音中带着一些期待和一丝不耐烦。
天蓝长长地叹了口气,看了回去。
说话的女人个子不算高,身材很好,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色袍子,乍看上去像是只有二十来岁,不过仔细看就会感觉实际上要大得多。
天蓝叹口气站起身来。察觉自己没有穿衣服,他抬手打了个响指,一团混杂蓝色与绿色的萤光粉末像烟雾般把他覆盖,然后变成了一套朴素的T恤牛仔裤套装。
这是他第一次使用这个能力,甚至是他第一次使用超凡力量,但他却用得无比自然,甚至在用之前都没过过脑子。直到这套衣服成型,他才猛地察觉自己做了什么。
“好厉害!”他突然兴奋。
“厉害吧。”那女人洋洋得意地说,“感谢我把你的种族设定为侍宴魔吧,要是别的法师,多半会设定成深渊牛头怪或者猪面魔呢。”
天蓝看向她,迷惑地眨眨眼睛。
那女人伸出一只手,食指在天蓝面前摇了摇:
“对了,你刚才说了转生啊什么的,不过我提醒你一下,你可不是什么转生者魂穿者之类的。毕竟,你的肉身和灵魂都是我刚刚亲手创造出来的嘛,我的使魔。”
天蓝略感头疼的捂住头。
回忆起来,这都是那个自称女神的生物的陷阱。
那一天,晚上接近十点,天蓝刚刚下班。实际上他七点半就可以走了,但为了蹭公司的加班车补,他硬是磨到了九点半钟才动身。
十分钟后他就后悔了。
他在楼下便利店里遇到了一起纠纷。前因后果天蓝闹得不是很清楚,似乎是有个逃家来打工的妹子被父母指婚的丈夫追到打工的便利店里来,双方吵了起来然后动手吧。天蓝见丈夫这边人多,就偷偷地打电话报警,结果被后不知被什么撞了一下,再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座文艺复兴仿古希腊风格的殿堂建筑里。
汉白玉筑造的高大殿堂正中,摆着一张巴洛克时代风格的写字台,两边是发绿的铁皮文件柜,柜中摆满了撑得满满的塑料文件夹。写字台上摆着个看不出是什么的设备,设备的正上方是一个凭空投影出来 的显示器画面,从界面来看似乎是个类似论坛的东西。
“怎么样?这套‘人类公务机构年代混搭风主题包’?”
坐在写字台后面的白衣少年将手在写字台上一撑,越过桌面,就势在桌子上坐下,两腿垂来下来一晃一晃的。
天蓝好险没把“不就是把素材随便一摆吗”说出口。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少年说,“你已经死了。”
天蓝低头摸了摸 自己身上,没发现有要爆炸的迹象,松了口气。
“你【已经】死了。”少年强调了逻辑重音,“这是个陈述句,had been dead,过去完成时态——你的母语可能不太重视这个——而不是说你被我用暗杀拳点中了秘孔。刚才你被人从背后一刀扎穿了心脏,当场去世,救无可救了。而好心的我呢,为了奖赏你见义勇为未半而中道崩跙,不对没有后半句,总之就是决定送你一场大富贵。”
天蓝的脑子一时有点转不过来,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
“为什么我一点都不吃惊?也不害怕或者恐惧什么的。”
“因为你现在已经没有身体了,也就没有那些腺体让你产生情绪 。 ”少年摆摆手,“你可能听不出来不过我上面那句话是大写黑体字的。”
“你玩梗很溜啊……虽然都是些小众的老梗。”天蓝很快就适应了这场对话,开始没大没小。少年倒是不以为忤,反倒耐心解释了一句:
“在你的已知、未知、非知但可知的一切领域内,我都是全知全能的,这也包含了一切小众梗的全知和一切玩梗的全能。正如吉祥院丽华无双也包含了拉面无双。”
天蓝无视了这个更加小众和冷门的梗:“全知全能……也就是说,所谓的神?”
“没错。”少年满意地点点头,打了个响指,瞬间变成了一个有银色长发、身材很好的女子,慵懒地斜坐在办公桌上,“用这个姿态,你比较好理解吧?”
“过时了。”天蓝淡淡地说,“现在流行的是高耸的石柱和宽广的穹顶组成恢弘的巨人王殿,青铜的长桌,然后你要坐在长桌的上首,笼罩在灰白的雾气里,看不清面目。”
“你莫要骗我,那个还不是真神呢。”银发女子撇了撇嘴,又恢复了少年的姿态,“算了,不玩了,说正事。”
天蓝立刻摆出一份恭敬且洗耳恭听的态度。
少年满意地点了点头,又打了个响指,空气中立刻浮现出三个方框来。方框中有线条勾勒出复杂规则的装饰性图案和一个含义不明的logo——简单来说就是类似卡牌游戏的卡背的东西。
“在你所知的范围内,这可以被称为穿越,或者是转生。你可以做出选择——
“一开始就拥有强大的力量,面对艰难的挑战,并有可能以凡人之身踏 入超凡。
“一开始非常弱小,面对弱小并逐步升级的挑战,并有可能逐步进化为超凡。
“或者,一开始非常弱小,面对并不艰难但复杂的挑战,但一开始就是超凡之身。”
天蓝打量着三张卡牌,开始沉思。
“来,做出选择吧。无论哪一种,你都绝对会进入刺激、愉快、写成小说大概不会进入月票榜或畅销榜但至少可以签约的精彩人生。”
“是我的错觉吗……”天蓝的手微微抬起,好像要指向第三张卡牌,但生怕不小心误触,又立刻收了回去,“第三个选项好像被异常华丽的金光特效包围,这个金光还像呼吸灯一样闪啊闪的感觉让人特别想点下去的样子。”
少年笑而不语。
天蓝叹口气,伸手,点中了第三张卡牌。
少年的笑音更浓了:“可以问一下理由吗?”
“我有一个小小的人生经验——”天蓝皱着眉,有点拿不准的样子,“如果你对游戏内容和游戏玩法一无所知,那至少不要违抗新手引导。”
说完这句话,他的灵魂就被时空的裂隙吸了进去,再醒过来时,就变成了眼下的状况。
如果违抗一下就好了——天蓝有些后悔地想。
不见天日的密林深处,可疑的血红色魔法阵,不远处样式古怪而危险、一看就没经过安全审核的违建小屋,还有面前的女人——
一个看起来既稳重又成熟、却会制造深渊魔族当作使魔的人类女魔法师。
还有天蓝自己——有着俊秀少年的外表,却从后腰处延伸出四片柔软翅膀和一条细长、鞭子般的、尖端还带有毒针的尾巴,种族是“侍宴魔”——一种名义上算是中级魔族,但实力却只在低级魔族中上水平、主要工作是在恶魔领主和大君的宴会上充当服务员和活跃气氛(偶尔也兼职食物)。而且正好是面前这个女魔法师制造的使魔。
艰难不艰难不知道,不过这个情况似乎真的很复杂。
面前的女魔法师完全不了解使魔内心的纠葛,笑莹莹地向他身出手来(顺便一提,手心向上):
“我是克莉丝汀娜,姓氏不重要。你可以称呼我为女主人、美丽而尊贵的女士,或者长公主殿下。”
“住在密林深处的疯狂魔女长公主殿下啊……”天蓝很懂气氛地单膝跪下,将自己的手放在女魔法师的手上,“该不会正好有四个魔法学徒参加试炼,准备前来拜访这个地方吧?”
“你似乎意有所指,不过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呢。”女魔法师看似很开心地笑道,“来吧,开始工作了。”
虽然新的人生刚刚开始,天蓝已经开始怀念能够玩梗的少年神明了。
- TBC -
作者:贩卖机
冬日小镇的夜晚格外寒冷,尤其是在这个天空阴沉,还不时有风吹过的天气里。
旧的积雪铺展在角落尚未融化,新的雪花已开始飘落。
这是一个很小的镇子。
无论是背负着沉重工作的成年人还是玩耍嬉戏的儿童,早就借着天黑前最后一点微乎其微的光亮回家去了。只有从几户人家窗户里透出的昏暗摇动着的烛光映着积雪,照出道路昏暗的轮廓。
镇中央的广场漆黑一片。
一个黑影踏着积雪,不急不缓地穿过广场。仿佛黑暗对他的视力毫无阻碍一般地绕过木桩和栏杆、跨过砖石,径直地走向有流浪者们聚集着的背风墙角。
这处角落里聚集了大约五六个人,蜷缩着身子挤在一起勉强取暖,其中一个人正在一下一下的擦着火石,试图引燃他们面前被雪淋的潮湿的小草堆。不用去想也能知道这些人都是“灾变”的受害者。到处都是这次“灾变”所导致的大规模迁徙逃难,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火终于被引燃。在昏暗的光亮下,流浪者们打量起这位来客。
深色的兜帽长袍遮盖住他的整个身体和大半张脸,从身形来看大约是男性。在这样的黑夜和装扮下,却不会给人哪怕一丁点引起负面情感的想法,甚至在他的周边奇妙的散发着温暖与慈爱的氛围,以及令人无法起疑或者害怕的安心感。
其中一个流浪者想要出声问询,却那不是被恐吓或是惊惧下的反应,而更近似于天使悲悯的眼神注视下的自然反应。他们上一次有这样的感受还是在家乡的教堂。
他沉默着挨个从头到脚的观察了每个人一遍后,似乎对这群人失去了兴趣一般,稍稍整理被风吹乱的长袍一角,转身前去下一个流浪者聚集处。
他一离开,那令人不敢妄动的威严感便随他的离去一同消失。
大约是草真的太过潮湿,流浪者刚刚点起的小小火苗莫名其妙的熄灭了。
在观察过几个流浪者和一群只顾着玩耍忘记回家的孩子后,他的目光停留在一处墙角。
那处背风的墙角下,单单只坐着一个大约十五岁的少年。他与其他人同样的衣衫单薄,仅靠着堆在一起的稻草和麻袋勉强取暖,浅灰色的头发因为疏于打理而像一团乱麻一样窝在头上。
他向少年走去,罩袍被风吹起,露出衣角上圣殿十字的标志。被兜帽遮住大半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安心与慈悲的伪装一角被掀起,露出了藏在其下的野心。
少年听到响动,抬起头来打量了他一会,对于他自袍罩底下散发出来的奇异且温和的吸引力毫不关心,只是伸手把盖在身上的布片拉上去一点。
黑影的初步引诱失效了。
“孩子,你不应当在这里。”黑袍人更进一步地放出诱饵信号,就像是隐藏在美味糖衣中的不明内核。
伪装成令人安心话语的糖衣包围了少年。
像是魔法一样,黑袍漆黑的仿佛吸收掉一切光线的长袍下面微微发光。
少年再次抬起头来,这次他的眼睛里有了一点光亮。他便知道这孩子终究是被他打动了。
“跟我走吧,孩子。圣殿会给你一个去处的。”他伸出手,少年顺着他的手看过去,便看到他令人信赖笑容的小半张脸。
这次少年没有再犹豫,他抓住了那只伸过来的手。
“很好,孩子。现在,告诉我你的名字。”
“雅阁。”
***
雅阁感觉到他是与人类不同的存在。
准确的说,他是被人制作成这样的。紧闭着的左眼中,镶嵌着繁复的魔法咒语构筑成的花纹。那已经不是一只眼睛了。虽说视力并未出现异常。对空间和距离的感知也完全没有问题。但这些并不是用那只眼睛“看”到的。
他不知该如何形容这种状态。对他来说,这种感知能力与看见并无区别。
毕竟在他的认知中,这就是看见。
他看得到脚下粗糙坚硬的地板上布满有规律的纹路,即使光线微弱,他也能辨识清晰那与铁笼外的墙壁上的图案一样。他听得到远处一直存在的人们说话的声音,只是那语言他无法听懂,又时不时会被人的哭泣声夹杂着野兽的悲鸣盖过。
无法行动,身体被铁链与铁笼束缚着,以及极度的饥饿感和异常灵敏的感官。
这便是雅阁在他所拥有的全部记忆的初始时刻所感知到的一切。
后来他将这个时间点定义为“出生”。
- TBC -
作者:阿萦
国庆节后,新安市蝉鸣销声积云匿迹,卷云丝丝缕缕铺上了天。正午的阳光依然毒辣,夜风却一天天凉了起来。
这天午后三点,严老师按掉手机闹钟,披上薄外套,捧起桌上的一大摞机械原理作业,走出办公室去二教楼上七八两节课。
穿着短袖衬衫的纵云谲是在严老师下楼时遇见他的。
机电系楼西南侧的楼梯间窗口朝西,阳光毫不吝啬地把楼梯间照得一片暖黄。办公楼的楼梯不如教学楼宽敞,两个成年男人交错通过需要相互避让,免不了打照面。
纵云谲上楼,迎着光,皮肤被晒得金黄,笔直的浓眉下双眸熠熠生辉,嘴唇丰润饱满,面目有三四分肖似年轻时的蓝翔代言人。
纵云谲逆着光没看清严冬青的脸,但分辨得出这个青年Omega已经完全脱去了少年的青涩,大概率是个老师。他想:“大学老师很难找对象吗?这个O居然没被标记。”
纵云谲是建康康佳华电子有限公司的HR,来新安学院找机电系党委书记查志刚谈应届生集中实习的合作。
康佳华电子正值转型期,想培养一批下得车间上得办公楼的人才,前两年自主招聘的几个新安学院毕业生还挺符合公司期望值,便有了与新安学院合作的意向。
毕业生向母校反馈康佳华电子不仅想要流水线工人,也是真心培养人才,这才促成了这次校企合作。
现下双方合作意向明确,纵云谲与查书记的第一次面谈进行得很顺利——双方就校企合作协议书上的条款充分交换了意见,预备立马开始各自走流程,尽快落实合作。
协议书内容敲定,纵云谲便告辞了。合作还要一步步进行。
过几日就是新安学院的秋招,纵云谲准备在双选会上先散一波集中实习报名表,也需要等查书记那边敲定最终实习名单,所有他还得在新安待两天。
从学校出来,纵云谲明显感觉到温度在下降,于是先回宾馆换了身休闲的秋装。他投宿在学校门口的一家宾馆,楼下是一片依托学生开发的商业区,吃喝玩乐都很方便。
纵云谲换上秋装出门,天空已被夕阳染成了橘色。
由于新安是座旅游城市,纵云谲觉得第一顿可以尝尝土菜。不过他对新安学院不熟,所以只随便捡了家土菜馆进去。
校门口的小饭馆格局相近,玻璃大门里几张细长的四人餐桌,用餐区和厨房之间是收银台,收银台旁边是楼梯和点菜柜。
纵云谲进门时正是饭点,一楼的五张桌子都有人了,服务员忙着传菜,没人注意他。他本想换家土菜馆看看,若还是客满就去吃烧烤或者快餐,蓦地发现左手第二张桌边面对大门独坐的人是下午在楼梯间偶遇的那个Omega。
人生何处不相逢。
那个Omega面前摆了一屉酱色的半透明圆子,餐具已经拆了,举著要吃,不像在等人。独自下馆子,应该是单身。
有了这个判断,纵云谲走到那个Omega桌边停下,微笑道:“打搅了,可以拼桌吗?”
虽说学校里遇上个把陌生A不稀奇,但一天之内遇到同一个A两次,严冬青不至于认不出来。拼桌不是过分要求,严冬青作为这家土菜馆的熟客没必要挡老板财路,点了点头。他甚至放下筷子,扭头向收银台方向招呼老板加一套餐具。
老板姓陈,是个灵活壮硕的青年,能炒几个地道菜,客情好时会去后厨搭把手。严冬青招呼时,陈老板正在后厨配菜,闻声嗓子一亮:“来啦。”
陈老板钻出厨房便瞧见了坐在严冬青斜对面的生面孔。他翻了一下严冬青的菜单,猜这桌要加菜,立马麻利地拿了一套餐具,又浇了壶热茶拎在手里,迎了上去。
陈老板上来前,纵云谲和严冬青都未开口向对方攀谈。
与陌生人拼桌完全可以各吃各的,但土菜馆毕竟不是面馆也不是快餐店,严冬青觉得自己先动筷子怪怪的,准备等纵云谲去点菜了再动手。严冬青把自己先前放到一边的瓜子推到了纵云谲面前,然后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装作四处看风景。
纵云谲没有拒绝,一边拈起瓜子开嗑,一边悄悄打量起严冬青——他先前没来得及看清严老师的模样。
严冬青短发微卷,皮肤细嫩白皙,鼻梁笔直,鼻头却肉乎乎。若不是嘴唇太薄,这本该是一张娇憨的脸。
陈老板很快拿着餐具和茶壶上来,向着严冬青热络道:“严老师今天照顾我生意啊,还带朋友来。请朋友吃饭一道干豆角烧肉不够吧?”
纵云谲一愣,发现陈老板把自己当成了严冬青的朋友。他没有解释,反而和陈老板一起看向严老师,等着看严老师的反应。
严冬青哑然。
陈老板立马觉出自己大约是猜错了两人的关系,好在严冬青答话了:“陈老板客气了,这位只是来拼桌的。”
陈老板连忙告了声罪,转向纵云谲,请他去点菜柜点菜。纵云谲从善如流,跟着去了。
纵云谲有心勾搭严冬青,站在点菜柜前对陈老板那句“老板喜欢什么口味”置若罔闻,问:“严老师一般来点什么菜?”
陈老板努起下唇,抬起拿菜单的左手蹭了一下下巴,思索着客户口味算不算隐私。
纵云谲专心研究着点菜柜里的食材,没有盯着陈老板也没催促他,似乎只是无心一问。
陈老板想,严冬青自己都跟这个人同桌吃饭了,他推荐一下菜品能有什么问题,便自然地接过纵云谲的提问,介绍起来。
最终,纵云谲点了一客茶笋排骨汤,一道菌菇煲和一份铁板毛豆腐。
- TBC -
作者:江橼
千峰明月千重景,万江游子万山行。——万山客
序章:万山客
初冬小雪,堪堪掩盖城门红顶,巡查的卫兵一个个提着酒葫芦,大冷了便嘬一口,继而和同僚侃侃而谈;拄着拐杖的僧人也还捻着佛珠,一步步离开湿冷破庙,去城里寻一能遮风挡雨的住处。
我也随着人流涌入洸城,穿梭于人山人海的坊市,流连于纸灯婀娜的河畔;在那喧闹之处,寻觅着此行的目标——一家挂着“九”字招牌的客栈。
那店铺不难找,随便问个夜市摆摊都能得到准确路线,毕竟它实在是太显眼了……
我顺着摊主所指走去,嘿,果真当得它挂门口那诗——琉璃玉瓦红灯游,铜鹤欲飞柳梢头;叫卖讥诮人生气,万山来客万年酒。
当真是陈独秀。
我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正踌躇不前拿捏不定,一长得顶好看的男子便一把将我拽进了门。外面寒风凛冽,屋内温暖如春,怪不得男子手捏一把精巧小扇,身着青黛丝绸长衫。
“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
男子玲珑小扇半遮面,等待着我的回答。
“您可是客栈东家,陆十方陆公子?”我恭敬作揖,措辞拗口,行的是历朝扣手礼。
只见男子秀眉微皱,好似想起了什么,旋即放松了表情,“听口气,公子便是堂上派来的伙计?”
“正是。在下吕四方。”
听完我自报家门,陆十方像是见到了什么新鲜玩意,当即提拉着我左右打量,“乖乖,吕字底下居然添了新丁!这可是正儿八经稀罕事!”
江湖势力错综复杂,但大多都是居一方而不动,唯独这九杂堂开遍各国、各城,最开始的当家人都以百家姓起始,一城据点一家人,城亡家亡无新人。若是这城换了名,易了主,便又会有新的姓氏撑起。
如今我所在的洸城陆家客栈,便是这城易主后的新东家。不过比起我头上还有几十人的吕家,眼前只剩一人的陆家才是真的稀罕。
“陆公子,”此番我是奉命而来,故无心言它,“按照您与堂主的约定,在下会在此处打工三月,直到过了新年。也望您遵守约定,将洸城的无字册借于在下一览。”
他混不在意的摆手,似是在打发烦人的虫子,“晓得晓得~他的事本公子记着呢。倒是你,进堂上几日了?”他指了指柜台旁边的小凳子,示意我坐下说。
我接过他递来的粗瓷茶杯,心却被那比玉还润的手给勾走了。磕绊了好几次,才把话说明白,“不过七日。”
若不是从玟城到这里太远,吕家又实在抽不出多余人手,堂上也不会随便在路边抓一野小子就入了籍——没错,我就是他们在路边抓的野小子。
别说培养了,就是与九杂堂有关、与江湖势力有关的各种知识,都是勉强灌装完成!到现在我脑袋里还是一团浆糊。
什么百锻山庄、留仙谷?什么方清观、玄光寺?这都谁跟谁啊?跟我九杂堂有半个铜钱的关系哟?
见陆十方仍旧一脸茫然,我便又补了一句,“从玟城到洸城,快马加鞭六日。”今夜,便是第六日末。
这下子他明白了,当即换上“早知如此”的表情,弯腰从柜台下取出一木匣,普普通通毫无特色。而正是这朴实无华的箱子里,却装着天下所有人都想要的东西,也是每一个九杂堂成员义不容辞要守护的——无字册。
“如此,便怪不得你。”陆十方取出册子,交与我手,“那规矩,我来教你。”他忽然指着那没有字的册子封面,正色道,“朝堂有史记官,撰录帝王将相山河社稷;下野有九杂堂,书写江湖百态民生万象。本来两者泾渭分明互不干涉,你写你的我记我的,但总会有江河入海之时。”
“这,就是九杂堂所录,关于各个时代不为人知的历史。它是野史,也是正史。故,无字册,众口传——《万山客》。”
“以后要说就说万山客,别说什么无字册,听着就没文化。”
“……哦。”
我寻思,自己的九年义务教育算白上了,连名字审美都比不过别人。无言反驳,默默翻开那本《万山客》,映入眼帘的俊秀字体就像陆十方本人一样,骨正,却又放浪。
“还有,以后不许叫我陆公子。”他又一次强调,顺便给我的杯子添了茶,“叫少东家。”
“好的,少东家。”其实我想皮,再叫一声陆公子,看对方会不会用眼神杀死我,但一想到那眉眼如丝的场景,算了,还是乖乖改口吧。“那个,这……书,我现在能看吗?”
尽管我的任务是将洸城无字册的内容记下,三个月后回到玟城再背诵于堂上诸子,但乍一来什么都没做,就先拿到了副本奖励,总觉得有些不太真实。
反观陆十方就很坦然,他似乎根本就没把这东西当宝贝,完全忘记了外面有多少人在惦记着它。“史书写了,不就是让人看的吗?而且你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不抓紧时间看,再好的记性都记不住的。”
无字册不许抄录,这是九杂堂创始人立下的规矩。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每一城的无字册在帝王更迭、国破城亡之时都会送归堂上封存,除此之外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将内容带出。若非当下为特殊时期,我就是来借阅半柱香的时间都不成。
毕竟外面还流传着一堆骇人听闻的谣言。
“不过,你为何要记录整本呢?”陆十方斜靠在柜台内的软榻上,小扇扑流萤般惬意,“堂主要的,不过是与辛小侯爷有关的内容罢了。”而那些东西,不过是最近几年发生的,根本无需追查更多。
但这些辛密又如何是我一介新人所能知晓的?听完,我也只能是摇头,说不得违背堂主令的话。
陆十方一见我的态度,索性不再劝,“那你便看吧。”
我见他开始闭目养神,便轻手轻脚地起身关了客栈大门,外面的熙攘吆喝也逐渐归于沉寂。我开始沉浸于无字册所写的世界,踏入与记忆截然不同的历史。直到入更打邦声将陆十方惊醒,我这才收敛心神,重新回到当下。
“少东家,醒了?”
“嗯。”陆十方还迷迷糊糊的,他摸索着起身往楼上走,估摸着是想回自己房间去睡,走一半了才想起来没给我安排住处,便停在楼梯上,手肘撑着扶手,手掌托着脑袋,道:“你,随便找个没人的客房住吧,反正总共也没住几个人。”
“好的,少东家。”以微笑送走未来三个月的饭票后,我拿着柜台上的油灯上了楼,寻了角落里一间看上去就不是上房的屋子推门入桕。
等我脱了衣服钻进被窝,在被月光映的明亮如昼的屋子里无聊地盯着天花板时,脑袋里想的却是刚刚在无字册上看到的一句话。
“京运40年末,乐央元年初,长公主昔,下落不明。”
- TBC -
文by:回音壁(败)
投票统计:回音壁6票,爱可液2票,琳艾2票,魇1票,汉尼1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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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位于城市繁华地带的高楼上,一个可以俯瞰整个城市最热门街道的房间。房间装修很简单,但每一件家具都精挑细选,不但价值高昂,还曾经在历史上占据重要的位置。
K就坐在曾属于某位沙皇的胡桃木办公桌后面,缓慢而耐心地、一下下地敲打着键盘。随着他的敲打,文字慢慢填满了显示器。
【……夏东蚀在堕仙陵中找到了天元仙草,看守仙草的重明兽对他提出要求,杀死入侵的天府林氏传人作为交换。夏东蚀不同意并盗走仙草,将重明兽引到天府林氏祖地,在乱战中拿拿了火婴剑。】
K打下最后一个字符,又从头看了一遍,点了点头,像放下了重负一般,将窗口关掉,把文件拖进聊天软件,顺便附上一句语音:“这个月的大纲。”
“收到,我们马上转发到枪手。”对面立刻回答,然后又小声补了一句:“把您宝贵的大脑消耗在这种垃圾文学上面,真是巨大的浪费。”
“这就是代价。”K淡然地说,这种淡然多半是由于他不能有强烈的情绪起伏,“至少这是个浪好的休息,它有效调用了我平时不会使用的大脑区域。”
一边说着,他一边打开记事本,翻到“本月遗愿”那里,在长长的一串中找到“《天符蚀魂》正常完结”,在后面打了个勾。
K年纪尚在中年,但消瘦的外表让他看起来颇具老态。他的身体机能有七成要靠机器维持,每两三个月就会死上一次。
他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但他现在还不能死。
这时,门铃响起。
K按了回应键,没有说话。门外传来防化门开启的声音,然后是脚步声,然后防化门关闭,消毒剂喷洒,经过长长的流程之后房门才打开,一个比他年轻20岁的青年走了进来。青年身上没有穿着平时的高档西装,而是一身白色的无菌服。
“L.”K打了个招呼,“你不该在这里。”
“我是你的秘书,我应该在你身边。”L不甚恭敬地说。
“但你也是我的代理人。现在是关键时刻,你应该出现在外面。:”
“正因为是关键时刻,我认为,我应该在你身边。”L深吸一口气,“我要陪着你看到最后,无论是不是成功。”
“……”K沉默了片刻,“现在前线战况如何了?”
“已经锁定他了。”L说,“如果能成功的话,邪专办应该能有个集体二等功吧。”
他刻意没有提这件事对K个人的重大意义。
眼前这个比真实年龄要老太多的男人,此刻的身份不止是邪专办——邪愿专项处理办公室的智囊,同时也是一个背负着近三千年因果、无法解脱的苦命人。
他的天赋决定了,他是最有可能斩断这三千年因果的人,因此,虽然他的身体状态已经不适合再活下去,邪专办仍然要不惜一切代价保住他的性命。若不是邪专办的大量人手和资金,没有人能背负像他一样多的遗愿而活。
无论是邪专办,还是K自己,都被执念驱动着,要将这份因果和宿命斩断于这一代。而L就是那份执念的执行人。
K按下遥控器的一个按钮,显示器亮了起来——不是办公桌上用来写网络小说的那一台,而是占据了一面墙的监控画面。有些画面从不同角度对准 市中心的“友谊之环”雕塑,有些监控着不同方向的行人,也有一些只显示了空荡荡的房间。
“两千七百年了……宿命的对抗。”K喃喃自语,“【耍笑郎】,你搅扰世界三千年,也该瞑目了。”
三千年前,耍笑郎第一次出现在世间。第一代耍笑郎的生平已经很难考察——他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带有一些不合时代的恶趣味,喜欢恶作剧取乐,但在那个年代,即使最轻微的恶作剧,也可能是严重的罪行。因为惊扰贵人车驾而被拿问后,耍笑郎盛大地自爆——伴随着死亡,将自己的遗愿传达出去:
「耍笑郎驻世永存」。
这或许是那个时代的他对世界能做的仅有的报复。
三千年中,这个愿望在不同的继承者中代代传递。有时候是推翻王朝的反贼,有时候是天下闻名的杂耍人,有时候是善作伪书的史学家,有时候是恶名昭著的食人者,有时候是残杀婴儿送给父母的快乐犯,有时候是微博上无理搅三分的杠精。
唯一的共同点是以恶作剧嘲弄人理的那股恶意。
公认的十三个王冠级邪愿中,最血腥可怕的是「汝不可行淫」,最危害社会的是「个人风格」,而最不可控的就是「耍笑郎」。
K和L盯紧了监视器。
这已经是K面对的第三个耍笑郎。
上上个耍笑郎在被K找到之前就已经传愿而死,或许是因为当时已经老了吧。上个耍笑郎是个恶质的连环爆破犯,由于太过危险,K使出全部智谋逼他现形传愿,没有特意去捕获他。而这一代耍笑郎偏好投入大笔金钱去搞极度夸大的儿童游戏,思想跳脱,却非常看重仪式感,K因此费了很长时间终于抓到他的思考脉络。
今天是友谊之环这个被本市人诟病已久的市政面子工程落成八周年,非常适合耍笑郎做点什么。
苍天不负苦心人,一辆suv沿着街道徐徐而来,看起来非常普通,但K和L已经确定这就是目标了。
车开到雕塑附近,车身微微震动起来。车身顶部,机械装置翻出,接合,最后变成一根笔直伸向前的机械臂,前端有一个U字形的叉子。
“推铁环呢。”L说。
“一如所料。”K说。他的手指微微颤抖。
完全不知两位猎手的心情,suv挤开其他车辆,机械臂直直冲向友谊之环雕塑——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两米高的铁圈,想要将它加速推动,推离基座,在道路上滚动起来。
K哼了一声。机关发动,电流通过铁环,将它变成强力的电磁铁,将机械臂固定住,安设在基座中的陷阱发动,瞬间破坏了suv的轮胎。两名特警赶步上前,将车门猛地拉开——
坐在驾驶座上的竟然是个假人。
“追踪信号。”L通过对讲机吩咐道。控制假人的遥控信号并没有中断,假人甚至还对特警比了个V。这一代的耍笑郎喜欢极限玩法。
很快,遥控信号的来源已经锁定,特警们以最快的速度向那里追扑去。K却不再等待他们的回复,反而认真观看起监控画面中的那几个空屋。
耍笑郎可以在信号范围内的任何地方,但这几个房间都是事先被锁定的他的“安全屋”,无论他在哪,只要在友谊之环附近的范围之内,都必然要回到安全屋处理证据和变装。
果然,特警找到的只是一个被绑在玩具火车上的手机而已。
监控画面上却没有异样。耍笑郎没有回到安全屋。
K的眼睛却眯了起来。
他在监控道路的画面上注意到了一个人。
或许是他逆着人流而动的步态,或者是他动作中透出的一丝恍急,或许是他的体形唤起了记忆…不论如何,K就是突兀地注意到了这个人。
也许是因为K连续20年都在研究耍笑郎,现在他的潜意识给了他回报。
K将那个人指给L,而L则指示了附近的特警。
很快,画面上,那个人突兀地奔跑起来。几名特警从不同方向冲向他。
一场搏斗。
最后,却在K和L的久久沉默中收场。
“我们追丢他了。”联络中传来一个气喘不止的声音,“不过,我们打斗中得到了他的皮肤样本,只要做dna分析…”
K制止了他再说下去,看向L。
“B计划。”他说。
L沉默了一会:“真的要这样吗?”
“这是成功率最高的方案。这一代耍笑郎有强烈的自毁倾向,喜欢具有明确且尖锐讽刺性的场景,而且我们得到他的皮肤样本之后他就必然会暴露了,最终他有八成会这么做。”
K平淡地解释道,然后停了一下,说:“我背负的遗愿太多,不可能再挺过下一个二十年了。这是我最了解的,可能也是我唯一能了解的耍笑郎。我不想再把抓住他的愿望传下去了。”
L点点头,拿出一包药片,别过脸去。
K将药片含在口中,不一会,他的脸色变得青紫,呼吸急促,却好像完全吸不到空气一样。他用手抓住咽喉,身体向一边歪去——
然后他突然坐直了身子,像是痊愈了一样。
“啊,「捕笑者」变成了「耍笑郎」,多么讽刺。「耍笑郎驻世永存」,我接受这个愿望了。”
他从抽屉中拿出无痛注射器,将强效镇静剂打进自己的血管。
三个月后,一尊雕像放置在邪专办的大厅里。那是一个不过中年却面容苍老的瘦削男人,是邪专办前任智囊。他接受了额叶破坏手术之后,在三个月的时间内,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手术,在活着的状态下被转化成雕像。
他被捉住了,他驻世永存。
- END -
文by:艾连(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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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来到这里呢?”幽暗的灯光下,卜者和来人对坐着,他们之间的木桌上摆着大大小小的水晶球,水晶球里光影流动。
“我想要知道我怎么才会死。”来人是个衣衫褴褛、体格健康,却又精神不振的年轻人。
“哦?”卜者轻轻皱起了眉头。
卜者留着长长的、有些干枯的头发,瘦得下巴尖尖,一袭粉红的长裙衬得肤色暗黄,但细看能看出来,其实还是个少女。
“可我只能占卜命定之事啊。”她说。
“不,不是这样的。”年轻人的语气透露出焦躁和绝望来。他想要站起来走两步,却在猛地抬起头、和卜者视线交错的刹那冷静下来——深潭般的,细雪般的,冰凉又温柔的视线。
“不是那样的。”他理了理思路,重新开口说,“我是,背负着名为‘永生’的神罚之人。”
卜者怔了片刻,低下头,带着奇异的哀伤微笑起来:“那确实是……让人痛苦的惩罚。”
这一次换成年轻人愣了。他喃喃地说:“你明白,你居然明白!”
“对你来说,一切事情都有明天,明天永远不会消失,明天是不是也永远不算到来呢?无穷的生命,就像海滩上的沙子那样取之不竭,很容易让人觉得无聊吧?更何况——”卜者那咏叹似的语调起起伏伏,好像也吹动着屋顶的蜡烛,“只有你是永生的,除了你,每个人都有他的年代,但你没有……你是永恒的过客。”
“是的啊!”年轻人看上去快要哭出来了,他简直想抓住卜者的手用力摇晃几下,才能表达知音难觅之情,“我知道的所有人——所有人!他们都会离开我,永远离开,而我根本无能为力……不但这样,他们还会不断地忘记我,我在他们的记忆中就像烟雾,一旦离开他们此时此刻的思想,就会迅速地变浅变淡,只要睡一觉,就忘得什么都不剩了!这不是太可怕了吗!”
“我听说‘永生’是大巫师最严酷的惩罚之一,果真名不虚传。”卜者叹了口气,说,“那么,可怜的人,我愿意帮助你,探查你想知道的事。不过提前说好,水晶球未必会给出让你满意的答案哦。”
年轻人感激地看着卜者:“什么都行,让我知道一点什么吧。”
卜者把双手罩上一个水晶球,闭目凝神了一会儿。好像过了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她才睁开眼睛,思绪似乎还在另一个世界,不自觉地低语:“是应该这样……”
“怎么样?”年轻人急忙问。
“你的永生既然是巫术的效果,必然也要用巫术来解除。”卜者把视线重新聚集起来,对他说,“你会为了复活另一个人而死。”
“复活……吗?”
卜者点点头。
年轻人等了一会儿,却不见卜者再开口,追问道:“没有更多的了吗?”
卜者不说话,只向他伸出一只手,掌心向上摊开着,纤细瘦弱到极点的手指微微弯曲,像是在索要什么东西。
年轻人看到对方好像有点不满的表情,顿时窘迫起来:“那个……真的没有了……”
少女冷淡地把手收回来……然后“噗”一声笑了。年轻人感到受骗:“喂!”
他这副模样逗得少女笑得更欢了,一边笑一边说:“好啦,知道你不挣钱也不会死,不是身无分文已经很不错了。”
年轻人嘟嘟囔囔:“这哪里好笑了!”
少女不再开玩笑,正色道:“我不知道解除‘永生’的那个巫术是什么,但是我推测是‘替死’——就是说,如果有生者愿意代替死者,死者也不愿意死,那么死者就可以复活,不过代价是复活的人要完成替死者的一个愿望。”
“这么容易?”年轻人叫出声。
“……”少女脸上又出现了那种复杂的表情,“你这么想要死吗?”
年轻人梗了一下,哭丧着脸说:“我没有什么好活着的了……没有人记得我,没有人爱我,我和路边的野狗有什么区别?我可以什么都不做,不用吃也不用喝,就这样一直在街上游荡,可是这样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还不如真的死了呢。”
“但是你没有呀。”少女认真地看着他,“你还走进了这里,用你最后的钱买了一次我的占卜,想要知道你的命运。这是很了不起的事……你根本就还没有放弃你的生命,所以它也不会放弃你的。”
年轻人呆住了。他觉得少女的话好像一把柔软的大锤,下下敲在他的心上。
我……没有放弃吗?
“你不觉得,既然有了无穷的生命,应该拿它做一些别人做不到的事吗?虽然大家都记不住你,但你可以记住别的人,你可以做那个过去和现在之间的纽带。所有人都会为这一点感激你的……就算他们后来会把你忘记,但在那一刻他们对你的爱都是真实的啊。”少女继续说,“你看,人们转瞬之后就把你忘记,和他们过几天就把其他一面之缘的人忘记,有本质的区别吗?爱本来就不是长存不散的东西,重要的是一刹那的真实……”
她越说声音越低,后来几乎变成了自言自语,最后说话声融化在空气中一般消失掉。
年轻人在沉默中思考了很久,然后忽地抬起头:“我明白了,谢谢您。”
少女被他的话惊醒似的,粲然一笑:“不要那么叫我,听上去太老了。”
年轻人老脸一红:“啊,好的……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因为我而复活的那个人,有什么特点吗?”
少女想了想,说:“她能记得你。”
年轻人再次道谢,走出帐篷。
他看到漫天星辰飞舞。
星辰是不变的,每一年,每一年,它们出现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位置。
但年轻人变了。
也许过了几十年,也许过了几百年——如今的他,想必会让那个帐篷里的少女完全认不出来了。
他记住了很多事,关于历史的,关于神明和巫师的,关于自己的,但他记得最清楚的,还是在那个昏暗的帐篷里,卜者对他说的一席话。
后来, 一位巫师告诉他,“永生”之所以能让人不死,是因为加诸其身的咒语不断地汲取着另一个人的生命,永生之人理当死多少次却没有死,那个人就会真正地死去、再转世多少次。当他问如何能知道这个人是谁时,那位巫师说出的话让他震惊:“他能记得你。”
从那以后,他不再随意对待自己这具不会死的躯体。他像所有人一样饮食、作息,生病吃药,天冷加衣。他一边在大地上行走,一边寻找那个“能够记得自己”的人。
他想,世界之大,到底要怎样才能遇到那个独一无二的灵魂呢?这简直就像要一场雨中的某一滴水,正好落在某一片叶子上一样。
天空中突然落下一声惊雷,紧接着就下起了暴雨。
他匆匆忙忙地跑到路边的公交站下避雨,看到了一个和自己一没有带伞的人。是一个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衣裙,像一座小小的白塔。
暴雨笼罩中,天地间仿佛只有车站的屋顶造出的这一小方避风港,温柔地护卫着他们。
他们以几乎相同的频率一起大口喘了一会儿气,然后一对视,两个人都笑出来。
女孩子的肤色很白,脸上泛着剧烈运动后不自然的嫣红,但丝毫没有破坏她的美感。
几乎惊心动魄……年轻人转回头,看着倾盆而下的雨帘,大声自言自语似的说:“好大的雨啊!”
出乎意料地,女孩子回答了他:“是啊,很久没下过这么大的雨了!”
年轻人再次转过脸去看她,觉得她似乎在隐藏着兴奋。他问:“你很喜欢下雨吗?”
“嗯……雨天的城市和平时很不一样。”女孩子说,“你住在这附近吗?”
年轻人摇摇头:“不是,我是来做志愿者的。怎么了?”
她顺着马路指了一下:“那边有一个下沉式的小广场,排水特别差,大雨天会变成池塘,边上的水流得像瀑布一样,我还在里面见过鱼!”
年轻人哈哈大笑。
女孩子又问:“你在哪里做志愿者?”
“医院。我是做临终关怀志愿者的。”
“哦……你每天都来吗?”
年轻人想:我是每天都来还是两天一次,还是一周一次……甚至今天之后再也不来,对别的人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但他还是说:“我周末两天都来,平时要上班的嘛。”
他们都很高兴地继续聊了一会儿,暴雨和来时一样快地退去了。年轻人和女孩道别,慢慢地走回家。
萍水相逢……他想,不过确实很喜欢她。
谁又不是萍水相逢呢?对于他来说,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初遇,他早已习惯了。
年轻人回到家里,打开笔记本准备开始加班,在车站碰到的女孩的形象却闯进他的脑海,挥之不去地徘徊。
他停下手上的事,不知道望着哪里出神,恍惚间又看到女孩苍白的脸转过来,笑容倏地绽开,像浮雕浮在雨幕之上。他情不自禁地说:“你……”
幻觉轰然消散了。雨幕落在地上,摔成一地的水花,水汽混着他的余音,缭绕在室内。
年轻人揉了揉自己的脑袋。难道有自己这样让别人无法记住的人,也就有让别人无法遗忘的人吗?那是一种幸福呢。
这时候他的手机屏幕亮起来,是一个名叫“晚晴-临终关怀志愿者”的群聊消息:
“孙先生刚刚去世了,默哀”
年轻人在医院做临终关怀的交流疏导工作,孙先生是他一直陪护的一位病人。
他想:又有人离开了。
他尽力不让自己对于离别麻木,但那很难。尽管你们都不能记住我……尽管这样,我还是希望能够在同样的环境里过得久一些,仿佛这样就真的能和世界形成纽带。
第二天,年轻人又到医院去。
因为孙先生去世了,他今天服务的是另一位病人。他打开病房的门,进屋后关门的瞬间,听到了一个让他难以置信的声音:“是你?”
他猛地转头,看到昨天在车站偶遇的女孩坐在床上。
——这一定、必然、毫无疑问是命运吧?
年轻人呆在原地,好像一个爬了一辈子山,终于在一天的傍晚登上山顶的人一样,因为看到了世界上最壮阔的夕阳而泪流满面。
这就是那个被一句咒语和我联系在一起的灵魂,这就是那个每一次转生都承受着本不应承受的、风灯朝露般须臾生命的人……
他终于找到了这滴雨,脆弱的、与众不同的雨滴。
这一定是命运吧。
女孩子见他没有反应,又问:“是你吗?”
他把自己从巨大的震动中拉回现实世界,点点头说:“是我……真是太巧了,不是吗?”
女孩活泼地笑起来:“我昨天就猜到你说不定是我们医院的志愿者了,只是没想到这么巧。”
年轻人回答了什么呢?他不知道……他好像一直在看女孩的脸,又什么都没有记住。
以后每一周他都来找女孩,这很自然,陪护的病人一般都是固定的。但只有年轻人知道这对他的意义。
他不再是天地间漂泊无依的游魂和过客,他知道在某个地方,有一个人也许会在某一刻想到他。他的一切牵挂和期待有了着落,偶尔还有回响。
他原先早已习惯他人的遗忘,现在却怎么也不能泰然处之了。他有一次忍不住和女孩说:“你知道吗,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记住我的人。”
女孩惊讶地说:“真的吗?怎么会这样?”
他说完又后悔了,他仿佛把自己放在一团乱线的中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解起。他有点不是滋味地胡乱说:“算了,你忘掉吧。”
“那怎么可能?我刚刚才听到的话,不可能说忘就忘……你要是不想说的话,我不会继续问的。”女孩看着他的神色说。
年轻人听罢,愣了愣:原来这就是被情感所牵绊的感觉……他几乎都要忘了。这么患得患失、犹豫踌躇,连说一句话都要后悔的感觉,他居然一直以来就是在寻找这样的自我折磨吗?
但我甘之如饴。他想。
接纳我吧,记住我吧,在这个冷漠的世界上,你是唯一一个能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存在的人啊。
女孩的病情渐渐恶化了。她昏睡的时间越来越长,清醒时也大多在疼痛中度过。
年轻人有一次在她醒来后、疼痛又不太剧烈的时候问:“我可以借一本你的书吗?”
女孩回答:“当然可以,你要看什么?”
“我不是要看。”年轻人说,“只要是你的书就可以。”
女孩已经很虚弱了,她再也不能像曾经那样,自己偷偷跑到医院外面了。她直直地看着年轻人:“那你要干什么呢?收藏吗?”
年轻人说:“我要用它来复活你。”
女孩当然不会信以为真,她觉得这只是又一个故事,大概没人知道她从年轻人那里听了多少这样的故事。她很感兴趣地问:“哦?要怎么做?”
年轻人拿了一本书,摊开在面前,举起双手做出抓住两边的书页的动作,说:“我要拿着它念一句咒语……”
女孩等着年轻人继续说,却没有等到。年轻人“啪”地合上书:“但这是个秘密。”
年轻人遇到女孩一年后的一天,又下了一场暴雨。他走在下班回家路上,在带着潮气的月光中接到了女孩的死讯。
他回到家里,找出那本书来,拿着它念了一句没有人听得懂的话。
局促的居室瞬间被白光所淹没,女孩生前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她在出现的那一刻就知道了一切,她说:“所以你说的都是真的。”
年轻人点点头。
“那你希望我完成你的什么愿望呢?”
年轻人留恋地看了女孩最后一眼。他想,这是我这漫长的一生,看到的最后一幕了。
他说:“我很想感谢你……所以你不用完成我的什么愿望。活下去,活下去就可以了。如果可以的话,忘记我吧。”
就这样结束吧,我这漫长的一生。
他松开抓着书的手,松开了自己和世界的最后一丝联系。
- END -
文by:香无妄(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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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到家的时候,妻子陈芸香刚做好饭菜,正指挥着家里两个小的捧着碗端到桌子上。
老黄解了外套,去厨房里洗了手,甩着水走到餐桌边上,低头嗅了嗅:“真香啊。”他故意扬高了音调夸赞妻子。
陈芸香嗔了他一眼:“十几年了,也没看你换个新鲜词。”但显然是高兴的。
今天的菜色比较简单,香菇肉片,虾仁蒸蛋,蒜苔腊肉再加上一碗玉米排骨汤。老黄不喜欢吃剩菜,所以陈芸香的分量弄的不是很多,每次刚刚够四个人吃完。
陈芸香替老黄夹了一筷子排骨,悄声说道:“今天中午我回来的时候,看见隔壁那两口子又打起来了。先是那男的回家骂骂咧咧,把他老婆骂得火起,扬着爪子就给他挠上了。”
老黄听了忍着笑,他委实不想幸灾乐祸地太明显,但光想想那世界大战的场景以及隔壁女人的战斗力,便能知晓大概的惨况。
陈芸香继续道:“后来我才知道,说是那价格又降了,看来是赔了钱。”
老黄从鼻孔中哼了一声,跟妻子道:“早说了,做人不能恰烂钱,几年前我就知道这种钱赚不长远的,还容易把名声搞烂。你看看,现在哪个公司不知道我老黄家信誉好。”
说道这里,他颇有些得意:“你前几年还怨我,如今不正说明我高瞻远瞩。”
陈芸香这几年倒是对老黄服气得很,也觉得自家老公高瞻远瞩,走在了同业人员的前边。
老黄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跟妻子说:“过几日再去劝劝老三媳妇,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让老三早点想通,这事一直这么拖着也不是回事。”
陈芸香脸色也不太好看:“我原本觉得老三媳妇是个实心眼儿的,不容易作些幺蛾子,谁知道会来这么一出。”
老黄不以为意:“实心眼儿好,总比那些恰烂钱的好。”他摸了摸坐在旁边小女儿的头,小女儿头发养的极好,顺滑的很,一看就知道从小营养充足,他笑了笑,低声道:“不能恰那些烂钱,做事要讲信誉。”
小女儿闷头吃饭,也不知道听没听懂。
吃过午饭,老黄又喝了杯茶,眼瞅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跟妻子打了个招呼出了门。
他提着公文包,路上也遇上些熟人,点点头打了个招呼,偶尔也停下来闲聊两句。他倒不在乎迟到,毕竟如今他不缺这点工资,只不过嘛人还是不能闲着。虽说跟他一个院子里的,大多都跟他一样搞了点副业。有的目光短浅,就跟隔壁似的,如今往里赔钱,也不知道还搞不搞得下去,有一些学着老黄搞了个长线,虽然没老黄名声响亮,毕竟是吃穿不愁,便就辞了职,遛鸟打牌早早地过起了退休的生活。老黄是个闲不住的人,那单位的班依旧上着,做起事来比那年轻人还认真,用老黄的话说,这就是干一行爱一行。
“如今,我这行也算是半个家族企业。”老黄有时候想起自己的副业,心里还是颇为得意。只是如今几个儿子做事远远没有他那般高瞻远瞩,不过好在听话,也不算太坏。
大概五点多的时候,老黄的电话响了,一看号码他那眉头就不自觉的飘了飘。电话里是那熟悉的破锣嗓子,只不过不如以往的喜气洋洋,反而透着些气急败坏:“那该死的薛老头,把我给坑死了!”
老黄一听,追问道:“老薛干什么了?”
电话那头的人跟老黄大吐苦水:“那薛老头,还跟我再三保证,说是他精挑细选的上等极品,阿呸,一个恰烂钱的黑心货,差点没把我这个公司给害死。”
老黄弹了弹手指上的灰,漫不经心又带点指责道:“谁叫你信那薛老头而不找我这‘老黄头’,还不是看那头抽水高,嫌我这收费不便宜呗。”
电话那头连忙叫到:“你这可真是冤枉我了,要不是那客户铁了心又冲昏了头,非要带点文化底蕴,我也不会特意不找你。”
老黄嗤笑道:“那就是这客户不懂行了。”
“谁说不是呢,我都劝了半天,可他们啊,就是固执得看不上。”电话那头也不知是真叹气还是假叹气,“如今一锅进牢狱,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进了水。”
老黄忍不住坐直了身子:“一锅进监狱了?”
“老薛没事,不过这一行是做不下去了,但那客户,跟着那恰烂钱的货,叫局里一锅端了。”
老黄挂了电话,忍不住从抽屉里掏出了一面镜子,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轻声道:“做人要讲信誉,恰烂钱的事做不得。”
又过了一段日子,那电话又打来两次,自从老薛出了事,电话那头倒是对老黄越发客气了。老三家的事情也解决了,一时间老黄的心情越发舒畅,跟妻子几回亲密,倒是意外中喜了。妻子有些嗔怪老黄老不正经,老黄却不以为意:“这年头医术这么发达,五十来岁生子倒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你也不看看我们院子里,那些闲的无事的,六七十了还在努力耕耘。”
妻子倒也说不上喜不喜,只是盯着肚子低声道:“就怕不太健康。”
老黄摆摆手,签上小女儿的手,跟妻子说要出门一趟。妻子点点头,将老黄的公文包递给他。
小女儿一路上安静的很,对车马流水也不太好奇。等进了办公楼,便听着老黄的吩咐一一跟着喊叔叔阿姨。
那破锣嗓子老早就等着老黄了,见了老黄的小女儿不由得夸奖起来:“还是老黄家风好,女儿又乖又听话。”
老黄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堆文件递给破锣嗓子,破锣嗓子翻着看了看,露出满意的笑容来,又指挥秘书将备份递给了坐在旁边的几个人。那几个人跟着翻了翻,或许是不太懂,开始低声讨论起来。
破锣嗓子点了点老黄,悄声跟老黄说:“要不说我公司信誉好呢,好几个中介拉这个客户,还是叫我拿下了,如今就看你这些资料能不能留住这帮子大爷了。”
老黄此时也有些紧张,他虽然是自信得很,但到了临头,总是有些紧张,怕着十年的心血就此白费。他从不恰烂钱,每一个都是好吃好喝养的标标致致的,他一向都认为好东西贵精不贵多,从不盲目生产。
破锣嗓子又低声道:“到今年这年头,我倒是确实有些佩服你,前些年,为了冲业绩,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他们都干得出来,你倒是一直立身正,到如今,货反而是一股清流了。”
老黄道:“我也是将心比心,若我儿去了,谁愿意找些扒灰苟且的玩意儿,就跟那后院猫似的,纯是纯了,那质量一点儿都上不去。”
破锣嗓子道:“要我说,前些年太乱了,倒是如今市场越来越好,我们生意也做的舒服。倒是现下市场规矩了,反而有些闲来无事的家伙开始抗议了。说句不好听的话,那还不是事情没到自己头上,要到了自己身上,倾家荡产都想找上我。”破锣嗓子跟老黄掏心掏肺,“我这行真是积德了,全世界每天每刻死这么多人,谁看的过来,要没我这种中介公司负责两方衔接,谁认识谁。说我这收费不便宜,他们也不想想你们这些养货的就容易了吗?万一生病受伤什么的,就得赔钱,心智歪了,也得赔钱,若是这货没人看得上,还得砸手里。”
他抽了口烟,瞥了一眼还在嘀嘀咕咕的那几人:“如今政府管理的严,万一出个恰烂钱的货,提出些过分的要求,那不是自己遭风险吗,如今我们这公司替他找人又替他筛风险,还有什么不满意。”
老黄深以为然。
这时那群人已经商量好了,几人对望一眼,其中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性慢慢走到老黄的小女儿面前,伸手替她拢了拢头发,温柔地问道:“你有什么愿望?”
小女儿眨了眨眼,乖巧道:“没有。”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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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复活检察官,这是我的故事。
复活检察官是一个新兴不过十余年的职业。自从替代死亡法出台以来,这个职业便应运而生。替代死亡法让人们可以用生命去交换一个愿望,而复活检察官的职责就是记录下这些愿望,并保证他们能被完成。复活检察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为了保证公正,我们不能被复活,也不能主动辞职,只能在这个岗位上干到死。但是这份工作薪水优渥,待遇良好,社会地位崇高,所以吸引了很多出身不好的孩子,特别是我这种从小就被父母抛弃的孤儿。
我从事这份工作已经有整整十年了。我自诩见过不少奇怪事件,也见识了人性至善和治恶的一面,说真的,干这行就得有这点觉悟。最开始,替代死亡法是为了权贵而生,用大量的金钱来交换生命的延续,这本身也不算什么善良之举,但在这个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阶级越来越固化的世界,这算得上是一举多得。法律的设计者们并没有规定复活的次数,他们天真地以为,生命的价值如此昂贵,没有人能支付得起第二次复活的价格。他们保证捐献生命的人知道自己的所有合法权力,然后派我们保证捐献者的愿望得到满足,以为这就足够了。
但他们低估了人类,或者说,他们高估了人性。
我们正面临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有一个人,为了保护他的隐私,我们称呼他为史密斯。这位史密斯先生在短短五年内被复活了11次,这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史密斯先生正值壮年,身体健康,有运动的习惯,他没理由在五年内死亡十一次,此外,他的替死者们唯一的愿望都是希望史密斯继承自己的财产然后重新开始。这种离奇的愿望和死亡频率让我们产生了好奇。当时我们的权限不足以进行这样的调查,于是我们一致决定,以个人的名义委托私家侦探进行调查。结果出乎意料。这个被复活了11次的男人是个人渣,他用感情控制和他交往的男男女女们,然后自杀,他的交往对象爱他至深,以至于不但用自己的生命去复活这个人渣,交换的愿望还是希望人渣继承他们的财产,然后好好活下去,重新开始人生。侦探还告诉我一件事,史密斯先生挑选的交往对象,往往是背景单纯,人际关系简单,和家人关系不好,且有一点小钱的单身青年,男女不限。这个结果让我们哭笑不得,义愤填膺又无计可施。
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在我们之中展开:这合法吗?这该被允许吗?如果人们可以用生命交换金钱或者其他愿望,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能用生命交换虚假的满足感呢?但是,出于朴素的道德感,我们又觉得这种事情无法被容忍和原谅。
就在这时,和我们同样义愤填膺的那位侦探,将这件事公之于众。
这件事在媒体上迅速发酵。媒体并没有公布史密斯先生的真实姓名,但是死亡信息都是公开的,很快有好事者揪出来史密斯先生的真实身份。我们松了一口气,以为事情解决了。然而,万万没有想到,在一片道德的谴责声中,我们迎来了第十二位受害者。
“您知道他之前有过十一位情人吗?”我的同事问道。
“我知道。”这位年轻的男人说道,“我也看了那些报道。”他顿了顿,“但是媒体不了解他。我和他在一起很久了,我比任何人都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从同事的眼里读出了无奈。
就没有什么办法吗!
我们目送着又一位牺牲品从容赴死,然后史密斯先生带着笑容重生。他站起身,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假惺惺地对着空气鞠了一躬,结束了他拙劣的表演。我们从监控屏幕上看到,他甚至没等踏出我们办公楼的大门,就开始拿出手机联系他的下一个猎物。我们不知道他还有多少备胎,也不知道他还打算死多少次。我们甚至不知道我们低估了人类的智商还是爱情的伟大。
“呵,人性!”我的一位同事摇摇头,自嘲地说道。
我们把工作之余的时间全都投入到了这件事情上。这不是诈骗,至少我们无法证明史密斯先生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这也不算故意杀人,毕竟史密斯先生的行为是故意合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倒是算得上是教唆他人自杀,可是教唆对自杀行为有完全的认识能力的人且自杀行为没有侵害或威胁到他人的情形下,根本不算犯罪!我们一筹莫展。
就像是挑衅一般地,史密斯先生意外地时常造访我们,甚至带着他的现任女友,一个有着漂亮栗色卷发的文静的女孩子。他假装伤心地带来花束,焚烧给他的前男女友们,不知廉耻地惺惺作态。我的手握得死紧,但我知道自己无能为力。这人渣还要作恶多久?我怀着悲愤的心情转身离开,去执行自己的下一个任务。
我未曾预料到,事情的转机就在这个任务里。
有时候,为了保险起见,死者和替死者之间会在双方还活着的时候签订契约,也会有替死者找到我们,提前表明自己的意愿。而这一次,罕见的,一名替死者自愿表达了替死意愿后,将死者主动要求撤销这一决定。我被派来核实这一事情。
“我知道我快要死了。”那位拒绝了旁人替死的老人被称为老约翰,他躺在床上,虽然瘦得皮包骨头,但仍然精神矍铄,“我已经走完了漫长而精彩的一生,我没必要继续活下去了。”
老人很受爱戴,那位想要替他去死的志愿者哭着对我说这位老人是如何凭借一己之力改变了这个小镇的。
“老约翰就是一个十足的圣人,他可以感化任何人。”志愿替死者擦着眼泪,“我们都曾堕落,都曾迷失,但是他拯救了我们,就如同有魔法一般。不论何时,每当我们遇到困难,去找老约翰,他总能告诉我们该如何去做。”我当时以为,这只是中夸张的比喻。
当晚,我呆在房间里,突然接到了老约翰的电话。
“孩子,你似乎有心事。”老约翰说,“或许我可以帮你。我活了太久,经历过了太多事情。”
我如实说了史密斯先生的事情,对面沉默良久,说道:“我们都曾堕落,都曾迷失。带我去吧,孩子,或许我能帮助你。”
我带着老约翰回到办公楼,暂时安置在我的宿舍房间。他坐在轮椅上,一言不发,神色萎靡不振。我的同事看到他的第一眼甚至觉得他已经死了。
史密斯在老约翰到来的第二天再次到访。无视我们的横眉冷对,他依然带着一束鲜花去焚烧,而他身边的女孩子换了一个。
“果然是多线发展!”同事恶狠狠地说。我们的职业让我们觉得不该和其他人发展亲密关系,同事说出这番话并不是出于嫉妒,而是单纯的不齿。老约翰杵着拐杖从我的房间走了出来。“就是他吗?”他问道。“是的。”我回答。老约翰点点头,跟着走了过去。
我和同事迅速地跑到中央监控室。我们办公区的所有角落都处于监控之下,以避免我们以权谋私。说真的,选了这行的人,对人性多多少少都有点绝望,以权谋私的可能性还不如毁灭世界的可能性大。
老约翰走进悼念室,礼貌的冲史密斯先生微笑了一下。后者的表情凝固了,拿着鲜花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这位小姐,请让我们单独呆一会。”老约翰平和地说。
“等等,这不对劲。”我的同事指着监控说道,“那个姑娘就这么出去了!毫无反抗,一言不发,就像……”
就像被操纵的木偶一样。我们一起在心里补充这一句。
史密斯先生的手紧紧攥住花:“我曾听我的老师说过,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是天生的催眠者。”
老约翰笑了:“是的,你的老师说得对。而且我很庆幸,你并不是那种人。”
史密斯先生眉头紧皱:“你想要做什么?如果你杀了我,外面有足够多的人拍着队复活我。你杀我的频率越高,我越能快速地获得财产,杀我是在帮我!”
“孩子,当你活到我这个年纪,你就会发现,死亡不是惩罚,而是恩赐。”老约翰从容地说,“是的,我会杀你,而且我会亲自替你去死。而你,你需要弥补我犯下的罪孽。我本不该用这份罪孽惩罚任何人,但是你的所作所为让我觉得,你值得这份殊荣。”
“你已经对我催眠了吗?“史密斯先生紧张地问道。
老约翰点点头。
“你这个死老头子对我下了什么暗示!”史密斯先生抓狂了。
“我的心脏不太好,因为我做了亏心事。”老约翰一字一顿地说,“你也做了很多亏心事,想必你的心脏也不好。”
惊人的一幕发生了,在老约翰说完这句话的那一刻,史密斯先生真的捂着心脏倒下了。
我和同事面面相觑。
史密斯先生被第十二次宣布死亡,老约翰请求复活他。他的栗色头发的女朋友也提出了同样的请求,可是替代死亡法里明确规定,当替死者多于一人时,年长者优先。替代死亡的技术核心掌握在少数几个科学家手里,我们作为普通的执行者并不知道它的原理,但是可以确定的是,生命的长度并非等价交换。这在制度创立之初就有过考虑。自然情况下,人是活不到180岁的。但是如果一位95岁的老人替一名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死亡,这名婴儿依然可能活到95岁,甚至更老。被替代的只有死亡本身,而不是剩余寿命的交换。也是基于这个理由,政府才批准了这一计划的实施,看上去,人们只是单纯地愚弄了死亡。
史密斯先生醒来看到哭泣着的男女朋友们时,表情可谓精彩。这不是我们干的,我们没有这个精力。但是我们委托的那位好心的侦探义务干了这件事,他通知了每一个史密斯先生正在交往的人,让他们过来庆祝史密斯先生的复活。但是这位“健忘的”侦探不小心说错了时间,他把下午两点说成了凌晨两点。为了表达他的歉意,他自掏腰包租用了我们办公楼的会议室,还买了足够多的红茶和纸巾,提议开个追悼会。追悼会在第三名倾诉者发言时彻底失控,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自己的恋人同时交往很多个人,更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自己的恋人和他交往的所有人都说同样的情话。当我们表示可以免除会议室的租借费时,侦探先生大度地拒绝了,他提出的报酬仅仅是来围观史密斯先生的表情。我们也顺水推舟地同意了。
想来被二十多个男女朋友排队分手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史密斯先生脸色铁青,抿紧嘴唇。当混乱的一个半小时过去,在送走了最后一位心碎的女士和心满意足的侦探先生后,我们终于可以和史密斯先生单独相处了。
“说吧,那个该死的老头的愿望是什么!”史密斯先生垂头丧气地问道。
“老约翰先生的愿望是完全保密的,需要您亲自确认。”我将那个装有愿望的信封交给史密斯先生。
侦探先生离开得太早,他错过了史密斯先生最精彩的一次变脸。
“我做不到!”史密斯先生扔下信纸,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这……我做不到!我情愿去死!”
我拿起信纸看了一眼:“我认为,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并且,作为复活检察官,我们会督促你完成这个愿望的。”
“你有没有搞错!”史密斯先生失控地大喊道,“谁知道这个死老头的孩子在哪里!有几个!他自己都说年轻时有段时间年少轻狂了!而且万一他的孩子遗传了他的能力,面对天生的催眠者,我毫无胜算!”
“那你恐怕要赔上一辈子了。”我尽量不让自己笑出来,“很遗憾,我们的相关法律并不完善。”
我们之后派人跟踪了史密斯先生一段时间。虽然他很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地四处寻找老约翰的后裔。有时候我和同事会好奇,这世界上真的有人拥有这种天生的催眠能力吗?还是说,老约翰只是一位更高明的心理操纵者呢?这一切不得而知。我们所能做的,只是竭尽全力调查异常的替死案例,并且在能力范围内尽量保证公平。
我是一名复活检察官,这是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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