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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一切都敲定了。剧院终于迎来了它命中注定的结局。剧院经理把电话听筒夹在颈窝里,在纸上一连记下数个日期:清场的时间,何时宣布停业,何时将仓库中的服装和道具整理出来,以待拍卖。在歌剧还兴盛的年代,这家剧院曾上演过若干精良的制作,其中有些颇为出名,因此股东们相信,至少它的仓库里还存有几颗金子可供掘取。
经理对此好像没什么感觉。即使他已经为此地贡献了自己的整个青年岁月,并且在过去的几年里,为了避免其破产而加倍兢兢业业地劳动,如今这一切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一项即将完结的工作而已,就像上一项、以及上上项工作一样。
他来到剧场,向早已等在那里的剧团成员宣布一件事:鉴于本乐季的时间还有不少剩余,董事会已经批准了他们的请求,即排演一场告别演出。观众席上的众人当即欣喜地窃窃私语起来。但是——他打断他们——那些要提前一年去请的大人物,歌剧导演、广告公司或专业的舞美团队——一个都不会有。钱呢,也没有太多。一切只能靠自己,有什么就用什么。
大家嘟哝着,没觉得有多惊讶。他们倚在红绒布包裹的椅背上,叽叽喳喳地盘算起现有的保留剧目,争论不休。两小时后他们做下决定:演《霍夫曼的故事》,就按照它多年以前初次在这里演出时的模样来演。人人都爱那一版制作,并且在那之后再也没见过更好的,既然是告别演出,那么非它不可。这就是让他们为自己在这家剧院工作而自豪的那种东西。
那服装和道具怎么办?经理说,原先的已经缺东少西,全部重新定做是不可能的。于是又有人提出,不如将整理仓库的日程提前——既然有些老道具能卖钱,换言之,就是剩下的都可以随意使用,大不了花点时间来修补。反正,现在也只有时间是充裕的......
他们先从最旧的那一部分翻起。据说在在场的所有人都还没到来之前,那个群星熠熠生辉的时代,年轻的赫伯特·冯·卡拉扬曾在此执棒,玛丽亚·卡拉斯也垂怜这家小剧院,在巡演途中为它献出过自己天使般的歌声,剧院方不得不为了她拆掉一部分座椅,以容纳蜂拥而至的观众。然而他们并没能找到卡拉扬用过的乐谱,又或是卡拉斯穿过的戏服,那些大概早就被人买走了。剩余的只有一些群演的衣物,已经分不清是哪一部剧的,落了厚厚的一层灰。接着是这家剧院曾经常用的那一批道具,即二三十年前他们还有些人气,能在周末卖出满座时候的。齐格弗里德的剑,那个内置机关、被砍一下就会断裂的铁砧;麦克白的头盔和板甲;波西米亚人里专门做旧过的桌子,供四位贫穷又乐观的艺术家用餐使用,还有那个被吊到屋顶上的小竹篮,用于存放他们过圣诞用的物资,有人还在里面找到了半块干面包——当年他们真的会吃掉舞台上的食物。(“不然怎样?假吃也太显眼了。”)还有捅死斯卡皮亚的那支银匕首——剧团里年纪稍长的女高音们对它再熟悉不过了——以及唐璜那身镶金边的丝绒斗篷,虽然被虫蛀过,但人人都记得,当年穿着它的人走动起来是如何意气风发,光彩照人。靠在仓库墙边的是一根桅杆,专门用作船上布景的,先是用于《水手比利·巴德》,后来涂黑了拿来演《漂泊的荷兰人》。再往里走,是曾经用于垫高舞台一侧的升降台和空箱子,因年头太长而被废弃。森塔从这里向大海纵身一跃,沃坦手握长矛,站在这里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即将亲手杀死的儿子。托斯卡曾在这里看着她的爱人走上刑场——她原以为枪口会抬高几寸,然而枪响过后,他应声倒下,血花绽放在他的胸口。而在木箱伪造的岩石搭出的错落有致的布景中,奴隶们轻声唱着:“飞吧,思想,乘着金色的翅膀......”
只可惜,原先《霍夫曼的故事》的服装和道具虽然找到一些,但果真不够一次演出可以用的。大家把最为昂贵和完好的那些东西收到一旁,剩下的则挑挑拣拣、缝缝补补,倒也补上了空缺。一些物件有了巧妙的去处,比如唐璜的斗篷,将刺绣移到新的丝绒布上之后,正好拿给一位反派角色穿,那张破桌子则被刷上清漆,放在第一幕的酒馆。至于不好替换的道具,如斯潘兰札尼博士那套怪诞的实验设备,烧瓶、软管,戈佩琉斯的眼镜之类的,则到那些才华横溢的现代歌剧导演遗留下来的东西里去找,例如外星实验室版本的《弄臣》,又或者是布景用了两千副玻璃镜片、像风铃一样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纳布科》......
之后他们开始排练。一切还是按老样子,先跟着钢琴温习乐谱,之后到台上排演走位、动作、灯光,如何伴随着表演来歌唱。作为本地剧团,演员们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已经驾轻就熟了,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而当其中哪个人暂时闲下来,剧院经理就会把他或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去,每人作一样的谈话,签文件,办一些解散前必要的手续。他在这里工作了二十余年,而有些人比他来得还要早。歌手们不在的时候,年轻的常驻指挥就在乐池里带领乐团排练,经理则按照老旧的登记表,一个接一个地给以前常来的观众打电话,介绍告别演出的相关事项,问他们是否要购票。有些无人接听,而接起来的那些声音听着大都年纪不小了。“真的吗?”其中好几个都这样问经理,“那剧院呢?之后拿来做什么用呢?”
“我也不知道。”经理诚实地回答。
每天他走进剧院,带人安装布景,采买必要的物资,和仓库管理员一起盘点库存物品,登记在册。如果歌手们需要他,他就坐在台下,兼任一下歌剧导演的职务。他像个马达似的一刻不停歇地运转,日复一日。有几次他看见某个歌手在背过身去时偷偷抹泪。有时乐池里的指挥向他打招呼,他也会向这个即将失业的年轻人挥挥手。有时他会在观众席末尾遇见几个来旁观排练的人,带着孩子。其中有人悄悄问他:“听说这里以后会把座椅全拆了,改成饭店,对么?”
“我也不知道,没人告诉过我。”他仍然回答。
演出当天,剧院经理给后台带来一样东西:一只玻璃做的假钻戒,钻石部分几乎和戒圈一样大,确保观众在台下也能看见。这是第四幕要用到的道具,他们嫌旧的不够透亮,新定做的今天才送到。之后他就忙着做其他准备去了。
他一连忙到晚上,累得晕头转向。待他终于在属于他的小角落,也就是离前厅与后台都最近的那个包厢里坐定的时候,观众大多已经入场了。放眼望去,所有脑袋都是白花花的,其中偶尔有几个其他颜色的,正在好奇地四处张望,像是白布上的波点。
这家剧院的观众已经和它本身一起老去了,经理想,连同他自己也如是。他和这里的大多数人互相看着对方长出白发。这时,身后的包厢门突然咔哒一声——他回头,然而门又立即关上了,只剩一个信封躺在地毯上。
“请务必在第最后一幕时认真注视舞台,且到演出结束后再打开此信,否则它将失去其全部魔力。神秘赞助人。”他拈起信封,上面写着。
剧院经理缓缓地坐回椅子上。自决定停业的几个月来,他头一次感到不安,好像心突然跳到了嗓子眼一下。能出什么乱子?他对自己说。往好里想是一出善意的把戏,再坏也不过针对他本人的恶作剧而已。即使不说,他也会好好盯着的。这样想着,他将信往口袋里一揣——与此同时,剧场内已经鸦雀无声。年轻的指挥走进乐池,接受人们的掌声,紧接着转过身去,突然之间,乐团就迸发出洪亮而利落的声响。歌剧开场了。
《霍夫曼的故事》,本剧一共包含四个互有联系、又互不相同的故事,经理已经看过它无数次,无论是赏心悦目的还是令人费解的制作,无论是从这座包厢里、从后台,还是从观众席上。他熟稔地默念着角色和情节的顺序。第一个上场的角色是林多尔夫。他是一位傲慢的议员,一个坏蛋,和另外三个故事里的反派角色一样,传统上都由同一位低男中音扮演。作为歌手,他年事已高,声音不如年轻时那么光洁漂亮,然而咏叹调唱得仍然活灵活现。紧接着,一群学生、士兵和无业游民吵嚷着地涌进酒馆,在那张原本属于艺术家们的桌子旁落座。仔细看去,他们的服装其实什么样的都有,是从不同剧组里搜刮来的,只是色调差不多罢了。诗人霍夫曼上场了,站在加固过的桌子上讲完侏儒的故事,开始和林多尔夫斗嘴。他一边唱着,一边演出醉态,摇摇晃晃地向前扑倒过去,又被别人接住。他几乎要贴到林多尔夫的耳边去挑衅,气得后者直翻白眼,而他的好朋友,由女中音演员反串的尼克劳斯,在一边看笑话。
第一幕没出任何岔子。灯光是暗黄色的,正如小酒馆里的煤气灯一样,隐蔽的聚光灯则一直在跟着演员走。观众席里几乎没有人出声。剧院经理的神经放松下来,渐渐地,他竟有点像是沉浸到梦里去了。他仿佛回到第一次来到这家剧院、也是第一次看到这部作品的时候,同一位低男中音演员,那时他的头发应该还是深棕色的,只是在台上戴着灰白色的假发,抬起下巴对人呼来喝去——不同的霍夫曼,但一样醉——暗黄色的,好像冒着气泡的啤酒一样的灯光,几乎能闻见纵情畅饮者口鼻中喷出的酒气。
然后是什么?一只木偶,以古希腊的神山为名字,装有七种宝石制作的眼睛。她开口唱歌的时候,空气中便弥散开青草与嫩叶的芳香。第一次听见时,他曾一度以为她的背后当真有一把发条。另一侧,鲜艳得骇人的试剂在烧瓶里叮咣直响,戈佩琉斯掀开他的大衣,数不清的眼镜如金属蜈蚣般连缀在一起,睁开一百双玻璃做的复眼。他轻飘飘地抽出其中一副,诗人就发了狂。他一路狂奔到冬天,穿白色睡裙的女孩为歌唱而殒命,倒下时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诗人和她的父亲抱头痛哭,魔鬼假扮的医生立在一旁,与议员和眼镜商人长着同一张脸,放肆地狂笑,那笑声令人汗毛倒竖。长笛又响起来了;潮湿的海风扑面而来,万事万物都笼罩在暗蓝色的夜里,在船歌中轻轻摇晃,发出微末的闪光。爱情的夜,甜蜜的夜,她们唱着。醒一醒,到威尼斯了,醒一醒。到第四幕了。
剧院经理当即清醒过来。他谨慎地扫视一圈,发现一切正常。剧场内一片昏黑的静谧,舞台上,达佩图托正独白着,以一种优雅的仪态踱着步,泰然自若地到台前来。这是低男中音歌手的饰演的第四个反派角色,长着上挑的眉眼,一头精心打理的黑色卷发,身披唐璜的黑斗篷。这位魔法师即将用钻石诱惑名妓朱列塔,让她为他夺取霍夫曼的镜中倒影,只为作收藏用。
达佩图托一甩斗篷,漆黑的丝绒布上便泛起粼粼波纹。他背对观众,得意地将手举过头顶,展示手上的钻戒。“闪耀吧,钻石!”他唱起咏叹调,“正如用镜子诱捕云雀!闪耀吧,钻石,吸引她,迷住她......”
剧院经理听见有人倒吸一口凉气,随后反应过来,那是他自己的声音。那颗钻石,那颗他亲手交过去的、本该由玻璃做的假钻石,竟在聚光灯下发出无比艳丽的火彩。起初他以为这是幻觉。紧接着他以为是谁拿错了,但剧院从未有过这样的道具。魔法师继续唱着,歌声温暖醇厚,像做成他斗篷的暗色丝绒,又像是陈酒。钻石在他手中不断变换起闪光的颜色和形状,放出近乎灼烫的光芒。目光一定是挪不开的,而倘若人有灵魂的话,那轻烟似的魂魄也一定会从眼与耳中逃窜出来,直直地奔向那道焰火而去。那不像是歌手本人会拥有的首饰。那是一颗真钻——他无法摆脱这个可怕的想法。他的眼睛告诉他,那像是一颗价值连城的真钻。
经理看见台上的达佩图托向他所在的包厢使了个眼色。每当舞台上出了什么意外状况时,他都是用这种方式来让他知道的。他完成演唱,将钻石按计划交给朱列塔,接着下台去了。
经理来到后台,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诚惶诚恐、如坐针毡地等待着。霍夫曼回到了酒馆,缪斯女神终于在舞台上方出现了;在她脚下,正派与反派,议员、木偶与失去女儿的父亲,所有角色都合唱起来:“让你的心死灰复燃吧!快乐一点,对苦难一笑置之吧!缪斯会抚平你的伤口......爱让你更茁壮,眼泪则让你更稳重......“
最后一个音奏出后,现场爆发出如雷贯耳的掌声,经久不衰,即使演员和乐团都已经谢幕了五六次也如是,好像人们永远都想再见到他们一次,没有人想与他们分别。剧院经理也被怂恿着架了出来,迎接他的是更热烈的掌声,即使大多数人并不认得他。然而,一切总是要结束的。大家还是心满意足地、疲惫地,恋恋不舍地离去了。
众人回到后台,凑在一块,七嘴八舌地说起那颗钻石的事,它到底从哪来,该到哪去,又是何时、怎样、为什么出现在这里。经理这才猛然想起那封信来。
他们战战巍巍地展开信纸,上面写着:
“我们赠予你们这世上最小也是最恒久的火焰,愿此火在你心中长燃,我的朋友!”
关键字:石中火 作者:喵哩 评论:笑语
阿罗汉走的时候,带走了和伊玄的尸体,虽然他死的不体面,但好歹雇佣一场,总不能让他就那么在沙漠里曝晒成干尸,被秃鹫和野狼分食殆尽。
阿育娅命人把尸体丢了以后也没再管,那个沙暴一样的女子一向是拿得起放得下,大仇得报以后,也不会困在过去,而是把目光投向了更广阔的未来。
和伊玄的尸体横挂在他的马背上,不时飘来酥油、青稞酒、烤肉和……血的味道。阿罗汉下意识的抽动了一下鼻子,低头看了看头发都快烧没了的前雇主。夜晚的星光下,他看的不是那么真切,但是有暗色的液体缓慢的顺着尸体后脑勺仅剩的几根发辫往下滴落。
阿罗汉伸手摸了一下那液体,粘稠的还带着温热,更加浓烈的血的味道扑鼻而来。他抬起手,示意队伍停下,然后翻身下马,小心的把和伊玄抱了下来。有人铺了毯子,他把本该早已死掉的人侧卧着放平,仔细的检查起来。
阿育娅的五根箭已经折掉了箭尾,箭头一个嵌在肩胛骨上,另外几根集中在后颈。这本是致命的位置,却因为和伊玄的长发削弱了杀伤力,精铁所制的箭头全部卡在了坚硬厚实的肩背部的肌肉上,并没有切断血管和神经。
所以箭伤并不致命。
他又伸出手,去探了一下呼吸。在沙漠的凉风中,他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的热度,但很快他看到了一丝水汽凝结在自己的护甲上。
阿罗汉这一瞬间有点犹豫,是不是该直接一刀给和伊玄一个痛快。毕竟眼下这种局面,他就算活下来,那也是生不如死,没有任何东山再起的可能。而失去了一只眼睛,并且严重烧伤的男人,后半生也会活的如同地狱行走一般。
他和和伊玄没有任何仇恨,这个疯子虽然很变态,但是对于佣兵来说还算是一个好的主顾,给钱大方,待人有礼,甚至有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讨好。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救活和伊玄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但他还是鬼迷心窍了一样下令:“拿烫伤膏和酥油来,还有止血药。”
佣兵们无条件的服从着他的命令,提供了他所需的物资后,自然的散开围成了一圈,就地扎营。
因为火烧的原因,和伊玄伤的最重的眼部伤口反而收缩不再流血。酥油烧掉了他的头巾和大部分头发,皮肤焦黑,一碰就会露出下面鲜红的灼伤的嫩肉。吐火罗族人崇拜火,也很擅长和火打交道。他们有着世间最好的烫伤膏,此刻被阿罗汉毫不吝啬的涂满了和伊玄的脑袋。
处理完烧伤后,他拔出了匕首,切开皮肤和肌肉,把那些锋利的箭头一一挖了出来。烈酒清洗,然后用棉线缝合,最后涂上药膏。
最后的伤是腿上,沉重的木床,差点压断了他的右腿,割开裤子,可以看到红肿的膝盖,在确认没有骨折后,阿罗汉随便撕了块布给和伊玄固定了一下膝盖,挫伤虽然不如骨折严重,但是如果拉扯二度受伤,以后搞不好也会落下残疾。
全部收拾好后,他把前雇主翻了身,拿出水袋,又给喂了点水。
这个幸运又倒霉的家伙,虽然还是昏迷不醒,却能下意识的吞咽。
这让原本还有点担心白费功夫的阿罗汉,稍稍松了口气。
“首领。”一个手下端来了刚煮好的肉粥,他点点头,接了过来,却开始考虑着以后该怎么办。
救人几乎是下意识的,等所有的手续完成后,他却开始头疼了起来。这么重的伤患,几乎不可能跟上佣兵的速度,而就算和伊玄挺过来,以后如何安置也是个问题。
裴侍郎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和伊玄是他用完抛弃的棋子,该死的人没有死透,到时候又是一个麻烦。
他看着粥上袅袅的热气,几乎就要叹气了。
“嘶……疼……”几乎不可耳闻的沙哑声音在冷寂的沙漠里听着分外刺耳。
阿罗汉垂下眼,俯视着呻吟的男人。
“……阿……育娅,好疼……”那人抽搐着,蠕动着,想要抬手去抓自己的脸。但早有预见的阿罗汉已经把他的手臂捆了两道,防止他乱动。
大颗的泪水,从幸存的那只眼睛眼角滑落,他的眼皮乱颤了一会,然后猛的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球惶恐的瞪着虚无,瞳孔放大的如同死人一般。
“救救我!阿育……娅……”他嚎哭的更大声了,像个没断奶的孩子。
阿罗汉微微皱起了眉头,鄙夷的撇了撇嘴。
“没用的家伙……”他在心里默默的骂了一句,然后又开始想到底为啥要救这么个废物。
和伊玄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是烈火中被灼烧的通红的石头,又遇到了冰冷的雪山融水,然后碎裂成了无数的沙砾。他被狂暴的风卷起摔落,刮擦、研磨、搓揉,最后只剩下可怜的面粉一样的沫子,洒在戈壁之上。
他嚎哭着,像是刚刚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一样。被灼烧过的呼吸道,每一次蠕动都像吞咽烧红的匕首,但那疼痛和脸上、头上的疼痛比,又没什么了。
他想起自己掐死的父亲,想着那断了腰,屎尿不能控制的,在床上一点一点腐烂的父亲,那浑浊的眼里是否早已看到自己懦弱儿子的未来?
这也许就是报应。
和伊玄纵容着自己哭嚎,直到受伤的气管剧烈的痉挛,咳嗽,让他像一条脱水的鱼在地上弹跳抽搐。
然后一击仁慈的拳头,击中了他的后脑勺,把他送入了暂时的安眠。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一种香甜的,带着微微苦尾的液体滴入到他干涸的嘴里,然后是清水。疼痛还在,但已经像是隔着几层羊皮的刮削,变得似乎可以忍受了。
他抬起手,抓住水袋,拼命的吮吸着,用力的挤压牛皮,想把更多的水挤到自己的嘴里。但很快,一只有力的手,抢走了水袋。
“阿罗汉……”和伊玄伸出手,用仅剩的眼睛渴望的看向自己的救星。“……我渴。”
“你的伤势很重,不能暴饮暴食。”阿罗汉把水袋重新盖好,收起。然后仔细的评估起和伊玄的状态。他有点意外和伊玄的平静,与上一次醒来时的状态相比,他简直平静过头了。
“已经过去多久了?”那个男人识时务的放下了手,开始左顾右盼,观察周围的情况。
“五天。”阿罗汉说话一向简洁,这五天和伊玄一直高烧昏迷,好几次他已经说起了糊话,浑身抽搐翻白眼,几乎所有人都以为他挺不过去了,但是没想到他居然熬了一阵子,又缓过来了。
这五天,他们原地扎营,并没有移动。但也是极限了,风一般流动的雇佣军很少会无缘无故停留在一个地方那么久。这是他暗中给和伊玄定下的最后期限,如果到时候这个男人还不醒,或者醒来后还是只会哭嚎,那么他就只能放弃了,吐火罗二十八骑不是什么慈善家,念在雇佣一场,他觉得自己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了。
“为什么救我。”和伊玄挣扎着要起来,绳子捆住了大臂,让他无法使力,最后还是阿罗汉拉了他一把。
“怎么说,你也是我们名义上的雇主,算是售后服务吧。”阿罗汉用这个理由试图同时说服对方和自己。
“那你能帮我报仇吗?成功以后,我把五大部落所有的钱都给你。”那个落魄的男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样子看着有多么可怜和狼狈,仅剩那只眼睛因为希望而闪闪发光。
“恐怕你付不起,也做不到。”阿罗汉怜悯的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他从第一次看到和伊玄就知道他担不了那么重的担子,成不了大事的。他每一次虚张声势的表演,都只能唬住愚昧短视的同伙,在真正的战士或者首领眼中,他一直都只是个可笑的小丑。
“……”一丝狠毒在那个男人的眼底闪过,然后是更多的失望以及绝望,他闭上眼沉默了半响以后,幽幽的开口。“那我以后怎么办,你救了我,而我却无依无靠,无处可去。”
“没有人想过你能活下来,但你活下来了。这难道不是个奇迹吗?”阿罗汉拔出匕首,割掉了捆着和伊玄的绳子,他觉得对方的精神状态应该已经不需要继续控制了。
“你有手有脚,也有些功夫,难道还不能养活自己?”
“这大漠有多么的恐怖和残忍,你难道不知道吗?”和伊玄像是觉得冷一样,蜷缩了起来,用手臂抱住膝盖,想把头藏进去。
阿罗汉眼疾手快的一把抓住了他仅剩的小辫,免得他脸上刚长得差不多的新皮又给蹭开了。虽然注定是毁容了,但一般能看和像鬼一样多少还是要看烧伤以后的护理的。
“!”那个男人脸上的表情像是刚吃了山楂的骆驼,纠作一团。
“你整个头都烧了,忘了吗?现在刚喝过罂蜜所以不觉的疼,但你要是碰到伤口就不好说了。”
这个动作显然也扯到了伤口,和伊玄的眼泪唰的一下就顺着好的那只眼睛飚了出来。偏偏对方还反应过来了,讨好似的小心的点头,看上去像是只被抓住耳朵,无处可逃的傻兔子。
虽然和伊玄一直觉得带着阿育娅送的两根羽毛看上去威风凌凌像草原的雄鹰,但其实阿罗汉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他像个支棱着耳朵的兔子,带着一种食草动物的警惕和心机。
他松开手,让和伊玄缓了一下。然后拍了拍手,站了起来。
“我们今天就会离开,这是烧伤药膏、干粮和水。”阿罗汉指着地上两个包裹介绍着,他停顿了一下,还是招手让手下牵来了一匹马,“这是我们的马,暂时借给你。等你找到安顿的地方,只要对它说回家,它会自己找到我们。”
“可天下之大,哪里还有安顿我的地方。”和伊玄扭过头,用仅剩的眼睛仰望着眼前的传奇佣兵王。
“你说过,我有些功夫,那让我加入吐火罗二十八骑雇佣团行吗?”他红肿的眼里带着一丝讨好和祈求。“你知道,我力气很大,剑术也不错的,不然也不可能在五大家族年轻一代里出头的。”
“……”阿罗汉俯视着这个可怜的男人,想着如果直接拒绝,他会暴跳如雷,还是失声痛哭。
“……求你了!”和伊玄伸出手,抓住了眼前救星的斗篷,用这辈子最卑微的语气恳求着。
“吐火罗二十八骑不养闲人,纪律严明,训练刻苦……”
“我做得到,我一定做得到,求你了!”仿佛看到了希望,那个男人猛的起身,一把抱住了阿罗汉的腿。
当然,他并没有成功的靠上去,因为眼疾手快的雇佣兵首领再一次揪住了他的头发,让他脆弱的新生皮肤免于和粗糙的皮革和金属亲密接触。
“起来,我们今天要赶很长的路,跟不上,我可不会等你的。”
“是!”和伊玄像个兔子似的蹦了起来,看样子腿上已经完全养好了。看着他屁颠屁颠收拾东西上马的样子,阿罗汉在心底重重的叹了口气。
为什么要救他啊……为什么……
作者:德蔚
备注:啊啊嗷嗷嗷是一个难产了很久,很断裂,还没改好的故事,但是ddl在即,先端了,先不要看呜呜呜。
张氏茶肆向来是个好去处,离着曲儿沟两三里,如若进出来往,少不了打这经过。
此刻,客人却不多,几个歇脚的贩夫走卒站在墙根,大口喝着凉水。一女子着一身靛青色劲装坐在棚下。她袖口紧束,斜背斗笠,长发高高束起,露出清秀的面容,周身透出一种教养良好的气质。
确乎惹眼,年轻的挑夫小达悄悄打量着。然而,她腰间所跨的三尺剑打消了他搭话的想法。他卸了担子,在衣服上胡乱擦了擦手,接过同伴递来的粗碗,将剩下的半碗一点一点地倒进嘴里,砸吧两下仍觉得口干舌燥。
女子面前的一盏粗茶和几片油饼已经放凉了,但她没有举杯动箸。她看着杯里那一畦浅浅的水,里面倒映出棚顶灰暗的茅草,不见其他。
母亲死了。怎样可以再见她一面?从八岁孩童到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在她的心头盘踞了十年有余,她从家中出逃,奔走数月,却仍然没有找到丝毫踪迹。
那应该是在多年前的夜晚,母亲给尚是孩童的梁清姚盖上被子,然后推门离去,月光从屋外倾泻进来,如云纱拢住身影,她提着一盏宫灯。梁清姚记不清母亲那时是否回头看她,而她为什么不多看黄晕。
急病所致,惟恐传染给她与哥哥。这是母亲的意思。仆役微屈着腰,同半大的少女说着。梁清姚用手指描画着木门上的花纹,窗棂纸透出些光亮,她回身走了。
再到后来,蚁群从心头爬过。她对着闭合的棺椁,悄悄把母亲为自己缝纫的织物投入火盆。烧过去的话,她是不是可以知道自己想要和她见面呢?火舌攀上绣线,须臾化为乌有。
不久,父亲说他梦见母亲了。一时,宫中议论纷纷。他们说她化为地龙,游入后宫井中,激起井水奔涌,他说她化蛇痛苦不堪,须得诵经超度。自此地龙恍若祥瑞,凡见井中隐有蟒身翻腾,鳞片光彩照灼,则毕逢吉事。一座宫殿在井上建立起来,佳肴、绢帛和无数礼器被陈于贡案之上,香烟袅袅。梁清姚当然也要去,她把自己可以想到的物品一并奉上。
但她朝井口探头看去,一潭深水,倒映出梁柱勾画的四角天空。
不该是这样的。
时光如流水,她望着那口井水,渐渐长大了。该如父亲起名时所期待的那样,柔情绮丽的文字,一副楚楚动人的委婉之态。梁清姚搁下笔,在夫子讲授的话语里走了神。
这些年她循规蹈矩,未曾见过的巨蟒却在心池激起波澜。井水通山川大河,地龙自可遨游其间,那为什么不出去看看?
“往而观其葬焉,其坎深不至于泉,其敛以时服。”她跟着夫子的教导,悠悠地念着课文,心里却想着新得来的剑谱。长久的心事在少女的躯体里固着下来,直到父亲谈起婚配,象征性般过问她的意见,梁清姚意识到离开的时间到了。
在一场宴会上,火星自古寺而起,快速蔓延至山中林木,人们慌乱不迭,疲于奔命。她趁乱拿走母亲留给兄长的剑,把自己的过往丢弃在大火之中。
“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雨淅淅沥沥地落,在土地上溅起泥点,牲畜、车辙、黄狗和来往的行客似乎都满不在意,就这么相继踏过去,各奔东西,于是地上就趟出一条条斑驳的路。那水顺着那深深浅浅的沟槽横流,裹着泥土,不知要通向何方。它在山体的皱褶里盘旋迂回,汇聚然后分离。她凝视着水中那张脸,波纹荡漾,那张脸随着水波摇摆,幻化出柔软的轮廓,长剑随着流水游去,排开血色的浊流,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
夜晚降临,梁清姚合上眼,月光却穿进她的脑海,她觉得自己如同一只赤色的鱼,两肋流出汩汩鲜血,却冒着一股劲向前游。只要,她沿着黄泉一直走,就可以见到母亲。埋伏、等待、突进、撕咬,池鱼溯流而上,进入混沌的水域。一路上,梁清姚也说不清自己走到了哪里,柔顺的鳞片在湍流里滑落,偶尔被剌出血洞,但她相信自己的伙伴。
长剑劈开竹叶轻风,在哗哗的水流鸣响,越来越轻,如若己身。然而,黄泉何在?轰然坠地的瀑布溅起水滴,氤氲的湿意却无法阻止内里的干涸。梁清姚越过烟云浩渺的南境,昨夜来到曲儿沟,业已认识到了这一点。水汽过去,地表的黄沙便会再次浮起,它们从脸颊上拂过,无处不在。
曲儿沟才不适合唱曲,更不适合说笑,如同细粉般的沙砾足以在张大的口舌中堆积,拼尽全力也吞咽不得。如鲠在喉,她克制住干痒,向店家发问,这才知道持续的降水使河水凶涨,最终脆弱的地上河床被冲垮,曲儿沟虽幸免遇难,却意味着村庄赖以生存的水流就此截断。
“您是不知道,那个双鹿镇就在旁边……整个被淹了。”小二表情夸张,一幅惊骇不已的模样。须臾,眼里闪着些狡黠的光,满脸的肌肉松弛下来,变作笑意,“改道嘛,唉天注定的事儿。”
“不过,您放心,客官,咱们店的吃食保准是十里八乡最齐全的,缺不着,有啥都一定给您紧着,您住起来保管满意!”烛火在厅堂里晕出昏黄的光影,目眩神迷,这让梁清姚觉得很熟悉,仿佛在暗处有无数双眼睛正悄悄看着她。她借口方便,趁机逃了出去。
河流在此处断了,母亲,我该往哪走呢。她拿起薄饼,狠狠咬下一口。
这时,有人走上前来,脚步小心翼翼。梁清姚抬眼看去,是个女人。
那人约莫四十岁的年纪,戴着深蓝色的头巾,边角处磨损出毛茸茸的线头,在晨风里微微颤着。她将它紧紧裹住头脸,低着脑袋,仿佛担心别人瞧见自己,但仍露出半张蜡黄的脸。见梁清姚看过来,她拍了拍身前小人的肩膀,小声地说,“去,来喜,去,同我教你的那样。”
那双手搭在瘦瘦的肩膀上,指节粗大,关节处膨出,指甲缝被泥土染成了淡黄色,看得出是个做惯劳力的。来喜晃晃悠悠地走上前来,黑黑小小的脸蛋在张嘴前扭捏了几下,或者说,更像是抽搐了几下,像是不习惯运用自己的肌肉似的。他说道,“善人,求善……分半个……饼……”他跌跌撞撞地开口,又尝试着再说一遍,一遍又一遍,好像要把话在嘴里捋顺,却越发磕巴。
“第一次讨东西吧。”梁清姚用手支着左脸,看向孩子,“这样可是不成的。”
身后的母亲率先跪了下来,拉着孩子的胳膊,扑腾一下跪在了地上,那孩子却仍是个痴痴呆呆的模样,念着先前的话。原是个傻的,梁清姚低头看着,“着实可怜。”这不是她第一次遇见行乞了。
“嗯……”梁清姚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度,“滚吧。”如若顺手一般,她摸向剑鞘,就好像擦拭待用一样。女人率先反应过来,牵起孩子离去。背影如同幽魂般,在白日里像两团气,一个木木的,一个蜷缩着。
梁清姚看着二人离开,忙唤来茶肆伙计,“真是扰人兴致,帮我包起来。”身后的短工却叽叽喳喳地议论了起来,小达清楚自己这群同伴在说些什么,他认出来这个呆愣的孩子正是自己的朋友来喜。他们怎么回来了,小达摇摇头,再度将货物放上肩头。
日头西斜,庙内的阴影拉长。梁清姚听见里面传来极轻微的窸窣声,孩子哼唧着睡着了,借着残破的窗纸看去,女人仍旧低着头,一只手正轻拍着怀中的孩子。她解下自己的水囊和一块干粮,估摸着时间,在黄昏来临时出现在破败的正殿门口。
见到骤然出现的人影,女人吓得几乎魂飞魄散,待看清是梁清姚,才瘫软下来,胸口剧烈起伏,眼中满是后怕与不解,“姑娘……你、你怎么……”
“路过,找个地方歇脚。”梁清姚淡淡道,走进殿内,随手将另一块干粮和水囊放在她们旁边,自己则在几步外的石阶上坐下,解下剑横于膝上,“谢谢你们带路。”
梁清姚又在茶肆坐了片刻,结算了茶钱,戴上斗笠,才不紧不慢地离开。她并未走向王氏离去的方向,而是绕了个大圈,凭着先前观察和王氏言语中透露的“废弃龙王庙”、“山坳”等零星信息,加上对地势的研判,在午后灼人的阳光下,如一抹安静的青影,迂回着向那座破庙摸去。
庙比想象的更荒颓,几乎与黄褐的山岩融为一体。她隐匿身形,远远观察,确认王氏母子确实又回到了这里——或许是因为恐惧,或许是因为孩子疲累,或许是因为这破庙终究是她们唯一熟悉的、能称为“掩体”的地方。看见她们小心翼翼钻入殿后某个更隐蔽的角落,梁清姚才悄无声息地靠近,选了个既能观察入口、又不会被殿内人直接发现的断墙阴影处栖身。
日头西斜,庙内的阴影拉长。梁清姚听见里面传来极轻微的窸窣声,还有孩子压抑的、因饥饿或困倦发出的哼唧,以及王氏低低的、带着无尽疲惫的安抚。她解下自己的水囊和一块干粮,估摸着时间,在暮色完全四合、山林归于寂静之前,如同鬼魅般出现在破败的正殿门口。
王氏正抱着昏昏欲睡的来喜,就着从破窗漏进的最后一点天光,小口啃着梁清姚给的粗饼。见到骤然出现的人影,她吓得几乎魂飞魄散,待看清是梁清姚,才瘫软下来,胸口剧烈起伏,眼中满是后怕与不解。
“姑娘……你、你怎么……”
“路过,找个地方歇脚。”梁清姚淡淡道,走进殿内,随手将另一块干粮和水囊放在她们旁边,自己则在几步外的石阶上坐下,解下剑横于膝上。她这个姿态,既提供了有限的补给,又保持着一种疏离的安全距离。
夜色漫上来,虫鸣四起。或许是黑暗给了人倾诉的勇气,又或许是梁清姚白日那包干粮和碎银、此刻去而复返却不多问的姿态,撬开了王氏紧绷的心防。
男人酗酒、懒惰,地里活计多半压在王氏身上,稍有不满或酒醉便是拳脚相加。来喜出生后体弱,更是被视为赔钱货、丧门星。黄河改道引发的连串灾荒让日子更难,王老三变本加厉。王氏不是没想过逃,但重重叠叠的大山让她绝望,一个带孩子的妇人,没有路引,没有投靠,出去便是死路,或者被当成流民、逃妻抓回,下场更惨。她也曾偷偷打听过帮工,可这年景,男人都找不着活计,谁要一个带拖累的妇人?最终,她只能带着孩子逃回这熟悉的、也是绝境的村庄范围,像野鬼一样躲进废弃的庙宇,靠着对地形的熟悉和极度的谨慎,偷一点,捡一点,在恐惧的夹缝里喘息。
“我没跟别人……没有。”王氏的声音在黑暗里发颤,反复强调这一点,仿佛这是她仅存的一点清白和尊严,“我就是活不下去了,想给孩子找条活路……哪怕像野狗一样活着。”她搂紧了睡着的来喜,眼泪无声地淌下来,“可这山……这世道……连当野狗的地方都没有。”
梁清姚默默听着,指尖划过冰凉的剑鞘。王氏的黄泉,不是一步坠入的深井,而是日复一日在绝望的山路上攀爬,却发现每一条看似可能的岔路,最终都指向悬崖。她的母亲沉入了宫中的深井,被赋予了虚幻的龙形;而王氏,正在被现实的重量,一点点压入这黄土的坟墓。
就在这时,庙外远处,突然传来嘈杂的人声和凌乱的火把光亮,迅速由远及近,中间夹杂着男人醉醺醺的怒骂和旁人的煽风点火:
“王老三,看准了,真是这儿?你那婆娘真有胆子躲这儿?”
“呸!错不了!有人亲眼看见那贱人在这边晃荡!还跟个外乡女人勾搭!肯定是约好了在这野合!”
“哈哈,老三,你这回可算逮着了!看紧了,别让奸夫淫妇又跑了!”
王氏的脸色在微光下瞬间惨白如纸,浑身抖得像风中的落叶,下意识地把来喜紧紧抱在怀里,惊恐地望向殿外,又绝望地看向梁清姚,嘴唇翕动,却发不出声音。
梁清姚眼神一凝,瞬间起身,将王氏母子推向殿后更深的阴影和一堆倒塌的杂物之后。“别出声。”她低喝,自己则向前几步,隐在一根粗大的残柱后面,手按上了剑柄。
杂沓的脚步声和火光很快涌到庙门口。为首的是个满脸横肉、浑身酒气的汉子,手里拎着根粗棍。旁边跟着几个看热闹的村民,举着火把,脸上带着兴奋的、看好戏的神情。其中一对男女,正是王老三的对头邻居,那女人尖着嗓子:
“哟,王老三,快进去瞧瞧啊!你那媳妇说不定正跟相好的在里头快活呢!这破庙,啧啧,倒是偷情的好地方!” 那男人也帮腔:“就是,老三,你这顶绿帽子,可是全村人都帮你看着呢!”
这番讥讽如同毒液,彻底点燃了王老三的羞愤和暴怒。他吼叫着,当先冲进破殿,火把的光照亮了空旷的殿堂,自然也照见了还没来得及完全藏好的王氏衣角,以及独立于殿中的梁清姚。
“贱人!果然在这里!还有你这个外乡的野女人!”王老三目眦欲裂,根本不给任何分辨的机会,或者说,他内心早已认定了“通奸私奔”这个能解释一切、也最能宣泄他无能的愤怒的答案。邻居的讥讽更让他觉得在所有人面前尊严扫地,而这耻辱,必须用最极端的方式洗刷。
他抛下棍子,像一头暴怒的野兽,直接扑向瑟瑟发抖、试图用身体护住孩子的王氏,一双铁钳般的大手,带着洗刷耻辱和终结一切的疯狂,狠狠扼住了王氏的脖颈!
“让你偷人!让你丢老子的脸!老子掐死你这脏货!”
王氏的挣扎瞬间微弱,脸孔在火光下迅速涨红发紫。来喜被这一幕吓得连哭都忘了。门口看热闹的村民发出一片惊呼,却无人上前。那对邻居脸上甚至闪过一丝快意。
就在王氏眼中光芒即将涣散的瞬间,一道冷冽的剑光,如同割裂夜色的闪电,自残柱后骤然亮起。
梁清姚动了。她本不欲在此地、在此刻杀人。但眼前的一切——男人被舆论煽动、毫无理性的杀意,看客们冷漠残忍的兴奋,以及王氏那即将被掐灭的、微弱的生机——构成了一个无法破解的死局。语言显得如此无力,要打断这即刻发生的死亡,似乎只剩下最直接、最彻底的方式。
剑锋精准地从王老三肋下的缝隙刺入,穿透脏腑。狂怒的吼叫戛然而止,转为一声短促的、难以置信的嗬嗬声。他扼住王氏的手松开了,庞大的身躯晃了晃,回头,瞪着突然出现的梁清姚,又低头看看自己身上迅速涌出的温热液体,然后轰然倒地,火把滚落一旁,光影剧烈摇曳。
死寂。
门口的村民,包括那对刻薄的邻居,全都惊呆了,脸上的兴奋瞬间冻结,化为纯粹的恐惧,看着持剑而立、面色寒如霜雪的梁清姚,看着地上迅速漫开的血迹。
梁清姚没有看他们。她迅速上前,探了探王氏的鼻息,用力掐了掐她的人中。王氏猛地吸进一口气,剧烈地咳嗽起来,眼神涣散,充满了濒死的恐惧和茫然。
“能走吗?”梁清姚的声音依旧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急迫。
王氏看向地上丈夫的尸体,又看向门口那些吓傻的村民,最后看向怀中开始哭泣的来喜,巨大的震惊和恐惧之后,一种奇异的感觉升起——那根一直勒在她脖子上的、名为丈夫和夫家的绳索,突然断了,虽然是以最血腥的方式。求生的本能压倒了其他一切。
她点了点头,挣扎着抱起孩子。
梁清姚不再多言,捡起地上的火把扔向一边的干草堆(火迅速燃起,吸引了门口村民的注意和慌乱),然后一把拉起王氏,避开正门,冲向破庙早已勘察好的后部缺口,迅速没入外面浓重的、无边无际的黑暗山林之中。
身后,是燃起的火光,是刚刚制造的死亡和必将引起的追索,而前方,是更深、更未知的群山,以及那条她依然要追寻的、渺茫的黄泉之路。只是此刻,这条路上,她不得不背负起另一段刚刚逃离的、滚烫而血腥的人间恩怨。
Vol.251 「石中火」 一场战斗
注:一个没头没尾的故事,一些没写过的东西的尝试,请随意取用。
————
掌心中的人软下去的时候,陆沉正在计算自己还能活多久。
他不知道这个习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三天前,也许是更久。他只是习惯性的数着,二十九、二十八、二十七……
他没有高兴,也没有悲伤,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那里塌陷了一大块,骨头茬子从皮肉里冒出尖来,血缓缓滑落。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很快,快得不正常。
二十六。
他抬起头。前方三十丈外,还有四个人。
那四个人站在道上,穿着一样的灰布长衫,腰间挂着一样的狭长弯刀。他们看着陆沉,看着倒下的同伴,没有任何表情。
为首的年轻人二十出头,浓眉大眼,面相憨厚。他开口,声音不高,却清清楚楚传入陆沉耳中:“你还能撑多久?”
陆沉没有回答。
年轻人点了点头,像是确认了什么,缓缓抬手握住腰间的刀柄。四口刀,在同一瞬间出鞘。
刀光亮起的刹那,陆沉已经动了。他没有等那四口刀落下来,而是迎着刀光冲了过去。他的速度快的惊人,快的完全不像一个身上带着旧伤、胸口刚刚塌了一块的人。
三十丈的距离,转瞬即至。
四口刀同时劈落,交织成一张网,从四面八方罩向陆沉。咽喉、心口、腰腹,每一刀都封死了他的一处要害,每一刀都带着必杀的决心。
陆沉没有退,一头撞进那张网里,一拳轰向使刀人的面门。
第一口刀从他肩头劈过,削掉一大块皮肉,露出森白的骨头,血喷出来,溅在荒草上。第二口刀刺入他的左肋,刀尖从后背透出来,血顺着刀身往下流,滴在地上。第三口刀横斩他的腰腹,刀锋割开皮肉,血流如注。第四口刀——
第四口刀没有落下来。
因为陆沉的拳头已经砸在那年轻人的脸上。
“砰!”
“当——”
另外三个人愣住了。
他们见过不要命的,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这个人明明被三刀重创,但他还在动,还在打,还在杀人。
“杀了他!”
有人吼了一声。三把刀再度扬起。
陆沉没有看他们。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伸手握住左肋的刀柄,用力一拔。
“嗤——”
血喷出来,溅了他一脸。他掂了掂那把刀,刀身狭长,刃口反光,是把好刀。
十九。
他抬起头,看着面前的三个人。
那三个人被他看得心里发毛。
这个人浑身是血,身上开了好几个窟窿,肠子露在外面,但他的眼睛还亮着,像两簇烧不灭的火。
“上!”
迎着刀光,陆沉挥出了手中的刀。
他不会用刀。他练得是拳,三十年的拳,一双拳头就是他最趁手的武器。但此刻,他把那刀当成了拳头的延伸,当成了自己最后一截骨头。
“锵——”
陆沉的刀断了,断成两截,一截飞出去,一截还握在手里。他的虎口崩裂,鲜血淋漓,但他没有停,握着那半截断刀,继续向前。
断刀刺进一人心口,那人瞪大眼睛,低头看着胸口的刀柄,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
另外两人的刀同时落在陆沉身上。一刀砍在左肩,刀刃深陷骨缝;一刀劈在后背,刀锋刮过脊骨。
陆沉身子晃了晃,眼前开始发黑,耳朵开始嗡嗡作响,手脚都开始发软。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血正在流尽,能感觉到心跳正在变慢。
但他没有倒。
他转过头,看着最后两个人。
那两个人握着刀柄,但刀身已经卡在陆沉骨头里。他们对视一眼,想抽刀,但陆沉的手已经握住了他们的刀刃。
肉掌握着刀刃,骨头卡着刀刃,让那两把刀无法抽回一寸。
那两个人的脸色变了。
“来。”陆沉说,声音沙哑的不像人。
“砰——”
他一头撞向其中一人的面门,额头对鼻梁。那人的鼻梁骨碎了,整个塌下去,血流得满脸都是。他惨叫着松开刀柄,捂着脸往后退,退了两步,脚下一绊,摔倒在地。
还剩一个人。
最后的一个终于松开了刀柄,转身就跑,跑的飞快。他不想死,不想死在这个疯子手里。这个疯子,他中了五刀,刀刀重创、肠子拖在地上,他不可能追上来——
他追上来了。
那人忽然觉得后背一沉,脖子被死死勒住。他不知道陆沉是怎么追上来的,不知道陆沉为什么还有力气跑。他只知道自己的脖子正在被勒紧,越来越紧,紧得喘不过气来。
“咔。”
一声脆响。
他的身体软下去,倒在地上。
陆沉也跟着倒下去,就倒在那具尸体旁边。
九。
他仰面躺着。
天是蓝的,有几片云,白的,轻轻的,慢慢地向西飘。云很漂亮,他很久没有看过云了。
他浑身的力气正在消退,从指尖开始,一点一点地消退。他能感觉到心跳正在变慢,一下,一下,又一下。
八。
七。
六。
五——
——完——
石中火这个题不知道切没切到,我的切题是在于这场的转折都是如暗室中一瞬间的火花一样,一瞬而过
免责:随意
前篇: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43152/
后篇:以后再修改
【红衣主教和查理分列两侧暗室上,红衣主教写信,查理展开案上信封。】
查理 教会果然想要趁机分一笔羹,但好在教会内部也算不上铁板一块,我虽不一定比得上我父雄才,但我承位顺利,国内形势又安稳,父亲实在是给我留下了太好的局面,我如何不能独立完成这一切?
红衣主教 教宗看不清这个国家目前的形势,现在已经不是二十年前,辰陛下虽然执政时间并不长,但国家安稳,国内上下一心,他又有意削减教会权力,若非时间太短,哪轮得到我们现在?即使是这样,被收走的权力也不可能一下就全拿回来,教宗已经老了,他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同皇帝沟通这种事,只能是我们这群同样有野心的人才能做的。查理陛下,我已经将我的真诚献给您,希望能得到您的真诚。
查理 父亲曾经教导过我,无论是哪个时代,皇室和教会之间总在虚与委蛇,皇权想要压倒教权,教权又想掌控皇权。如今我初继位,父亲之前同教会的那些隐藏在暗处的交易都会变动,重新由我来制定规则,这多叫人不安?这多叫人兴奋!
我将打开这些来自教会的信件,在权力的博弈中实战我接手这个国家的第一课,父亲,我自然会惶恐我不如你,但你已经死去,接下来将由我掌握这个国家,引导它往前。
(查理神色激昂,红衣主教静默祈祷,辰和法克纳尔上。)
法克纳尔 卢西恩阁下,家族此次委您以大任,实是好事,为何您却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
辰 法克纳尔,我不过是家族弃子,正是因为之前不受重视,而今才会被推出来。
(低声)不过这正是我所要,我并不在乎躯壳的未来,我本就是已死之人,又何来在意短暂重温生者的荣辱?教会此番携手众多贵族,准备压迫皇室,以达成他们十二年前就想要做的事情,可我当时都不曾真正低下头来,而今又怎会叫他们得逞?
(对法克纳尔)但你说的也不错,对我们这样不受重视的人而言,把握好此次的机会,也是可以将自身价值展现给家族的最好办法。我们该归队了,我们在这里。
(贵族众和教会众分列两侧上,众皆微笑,辰和法克纳尔走入贵族众之中)
贵族众 贵族永远存在,我们的家族为我们背书,在帝国的历史中永恒不变,皇帝、教会,同谁沟通都一样,谁给我们最大的利益我们就跟随谁。
教会众 愿女神保佑你们所有人,我们是女神的代言人,对权力并不在意,只是教会的尊严绝对不容许他人小觑。跟随女神的统治,跟随我们的教导,女神将引导这个国度,引导世界走向光明!
大主教 (面向教会众)先王不敬,当然也就不受女神之庇护,才落得中年而亡的地步;而今新王羽翼未丰,正是教导他最好的时间,女神荣光将重新照耀向这个国度的领导者。
此番同诸位联系,不过是女神的仁慈,那些皇家收拢的权力,于神明而言并无他用,我等不过是女神忠诚的仆人,又如何需要这些无用之物呢?女神会赐予虔诚者富足,只要尔等信爱祂。
(贵族众讨论,辰站在贵族众之间参与讨论,不久声息渐小,有领头者向大主教走去,辰站在他身后)
领头贵族 我等所需可谓一拍即合,本就没有太多需要犹豫的,而今众口一处,自然要请我们新的皇帝陛下参与这场宴会才好
辰 (站出来面向贵族众)我等贵族同教会不过是利益之交,而今走到一处,必不可忘记拿到属于我们的报酬(对领头贵族)设教区自然没什么不妥之处,但之前从未有过贵族缴纳教费的道理吧?
(贵族众哗然,同教会众对峙,场面紧张,杜维从热烈的气氛中跃出,姿态轻佻)
杜维 皇帝陛下倒是一语中的,接下来你待如何?
辰 破坏贵族和教会的联盟自然不可能,利益虽不可靠,却牢不可破,我只需要埋下分裂的种子——虽然它本就必将分裂,就已经足够让我推动局面了。
辰 (对贵族众)教会口称神谕,却从未放下过毫厘,今我等本有相同方向,都会被暗中设下陷阱,他们算计的当然不止帝王手中的权力,就连属于我们的富足也要恬不知耻地伸出手来,合作固然是眼下最为重要之事,可我们真能这样轻松地将自己的头颅牵引进绳索之中,成为任人宰割的猛兽吗?诸位公侯几人能接受这样的侮辱?
(贵族众讨论,声势浩大,教会众隐入暗处,毫无声息,只留大主教面对贵族众)
贵族众 (唱)人生在世,一切选择,火中取栗,我等为何?不过如此,荣耀也好,富贵也罢,唯有自我,不可剥夺。
领头贵族 (对大主教)大主教,我等合作之事,需得更细一步地研究才好了,虽知时不我待,可信任一事总是如此,荣光不灭,愿女神保佑您。
大主教 愿女神保佑您。
(大主教下,贵族众和辰下,杜维重上)
杜维 真是漂亮的一招,可你早已不是真正的皇帝陛下,那些你不知道的地方,你的儿子才准备了真正的惊喜给你,你可有面对它的准备?我多期望看到那样失败的你啊,该多有趣?
(灯忽灭,杜维下)
“天神降福咧——”
“地满仙咯——”
“众神归位哟嘿——”
“仙草生哟——”
“光阴冉冉哟嘿——地也勤哟——”
“万物平等哟嘿——阴阳轮转哟——”
“圣物出来哟,神的光芒照大地哟。圣物诞生哟,恩福齐天庆哟。”
阴暗的洞穴之中,有着一片透着月光的平地,月光从顶上的洞口处照射进来,除此之外日光也同理。
这里是双生密教的圣地,他们在这片隐藏在阴暗洞穴中的世外桃源内种植了十个世纪的双生水仙。
这一天,伴随着歌咒与叮当作响的银铃声,沉稳的鼓声和从远古时期口口相传而下的敬神舞一起,围绕着双生水仙展开了舞蹈。
双生水仙,是双生密教的一个圣物,那是一种类似于水仙的植物,一株上面往往会开两朵花,一银一金,金色为雄花,银色为雌花。有些时候金银两化的属性会相互调转。
他们敬它,也是因为只要服用了双生水仙,便也能短暂地转换自身的性别。他们认为这是神赐的礼物,也认为正因为如此,人的性别本身并不代表什么,不同的性别不过是具有着不同的特性,而不同的特性代表着适合不同的工作,而一旦有需要的时候,转换性别去适应其他的工种也是一个常规且合理的行为。
他们认为,这是只有神才能做到的事情,因此便将这个草药,称之为圣药。
此时站在稍远处一些的科研人员可不这么想。
那些伴随着音乐产生的神号,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种封建迷信的手法,那些口口相传下来的咒语以及仪式,不过是一些过时的手段。
在他们眼中的双生水仙是一个魔法植物,它并不容易种植,但是也不是非要通过咒语和仪式才能够进行培育。
但,如果要进行进一步的草药学对比的话,似乎就必须要获取这个圣地的资料,而他们为了进入到圣地中去观摩仪式就已经花了不少的功夫,现在还没有完全取得这群人的信任。
“要我说,只要给予了符合生长的环境,没有这些咒语也是可以的。”
其中一个研究员小声地吐着槽。
另一个拿着便携式仪器的研究员看着自己手中的数据,叹了口气。
“自信一点,你说的是对的。能量波动没有发生变化,这些咒语和仪式是只是双生密教的一厢情愿的可能性很大。”
研究员没有将话说满,毕竟便携性仪器有一些数据无法监测到,作为一个优秀的研究员,只要不是板上钉钉的,就不能把话说得太死。
“你们知道什么!”
在旁边的一名信徒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何的暴怒了一句,所有人都齐刷刷地看向了这个研究员。
他们的话确实有些影响到了仪式的进行,大祭司抬了抬手,示意他们继续进行仪式。
仪式被打断过后,进行得不算是顺利,但也算是全流程做完了。大祭司叹了口气,让信徒们先回去,只留了研究员下来。
为首的研究所所长向大祭司鞠了个躬,表示了歉意。刚才他在前方进行观看,并没有能够拦住自己的这几个研究员。
研究员看起来对此并不满意,但是没有说出来。
“我让你们来进行研究,并不代表允许你们来质疑我们的传统。”
大祭司说着又叹了口气。这个事情已经不是现在才发生的了,早在上一个大祭司还在的时候就有了。
科技的发展,迟早是会到达这一步,咒语和仪式的意义被人质疑,有更好的培育技术出现。
这些都不重要,它并不会动摇圣物的存在意义,也不会让信仰发生改变,只是当步骤变化,信徒们很难能够去接纳这种共性,然后去寻找信仰内核的特性。
同意他们参观这个事情,大祭司思考了很久,这并不容易。
更不容易的是,不只是他们的配合,他们也需要所谓的“科学”的配合才行。信仰不容置疑,技术也不容质疑。
仪器在神圣空间中架起,没有被探测到的数据给全部收集。包括四周的环境以及双生水仙的生长状态。
在这里,确实拥有着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的数据,培育环境不同,双生水仙的状态也不同。但是,他们之前的仪式和咒语也确实没有构成实质性的帮助。
“我们最好是带一株回去。”
其中一个研究员提议道。
“不可能。”
大祭司马上就拒绝了,让他们来研究还容忍他们的口出狂言就已经是极限,他们并不是封闭,但任何可能会被信徒们认为信仰被侮辱的行为,他都会想要去避免。
有些人是不能理解这一些的,但是这个所长似乎可以。
“先生您不用担心,这些数据便已经足够。”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在这里多待上几天,了解一下你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大祭司愣了会儿,点了点头,但是看向了另外两个人。
“他们两个不行。”
他的意思很明确,宗教需要革新,科学也是如此。
所长向着大祭司鞠了个躬,也算是达成了这个协议。
作者:贩卖机
备注:_(:3」∠)_这个月最后一天新建文档开始现编好极限。过年过的失去了脑子而且。关键词真的好难写啊!
_(:3」∠)_甚至这个月连流畅都没有。理论上来说其实应该接着上个月的背景写写那位K君和他店里一个总想把自己卖出去的旧匣子的故事的吧。但是差不多下午才有这个想法。来不及编了就这样吧。
_(:3」∠)_这个搭了多少关键词我也不知道。这个月的关键词好难。好想写点年初日记。
_(:3」∠)_其实确实还有个几百字废掉的完全是个人意识流呕吐物产出的屁话杂记的产出。但。年初总结和个人感想不配叠一千五百字交作业。就算了吧。
_(:3」∠)_我再也不死线蹦迪了(下次还蹦)
_(:3」∠)_好像上个月也是这么说的(是这么说的)
评论要求:笑语
“我必须得拿到这张桌子!”对面的人迫切的再一次向我提出他的需求。
我低头看了看他双手抓着不肯松开的,已有二十年工龄的量产旧三合板条案,叹一口气。
“不好意思啊客人,这桌子不卖。”脑子里想的自然是:“他有病吧。”
顺带一提,这是本月第五个走进店里来买我压根没想着卖的物件的人,而这个月的第一周才刚过半。
为什么啊——
等等,我好像知道为什么。
这话还得从上上个月底说起了。那一阵我的日子过的相当的不顺心,前两天才在厕所手一滑把上一个手机掉进马桶,接着就莫名其妙的跌了一跤摔坏了新的手机,前脚感冒刚好后脚就扭伤脚踝,时运简直是差到了极点。而那个月我的二手物品店的营业额是零。
正当我推着瘪胎的电瓶车一路寻找修车摊的时候,发现了那个“东西”。
那小东西正趴在绿化带里的一块塑料板上,我认得那个板子,那个是修车铺的招牌。
倒霉至极。
“唉。”并非出自我口,附近传来一声清晰的叹气。我四下寻找,却最终发现叹息声来自于脚下这个蜷在塑料板上的小东西。我大概认得那是只狐狸。
但是……狐狸会叹气吗?我不知道。
“唉。”于是我跟着也叹了口气。小狐狸疑惑地看着我。
“叔叔,请问……”狐狸发出了七八岁小孩子的声音。意外的是,我对此毫不感到意外。既然它能叹气,那么会说话也是理所当然。
“云上花园怎么走?”如果没听错的话,那是我家隔壁小区的名字,房价还挺贵。
叔叔?我倒也还没老到要被叫叔叔的年纪吧。带着股子不服老的劲,我蹲下跟他掰扯起来。
十十分钟后,我终于了解事件原委。这位跟随父母刚搬到这个城市没多久的妖怪小朋友,趁着家长不在偷喝了柜子里的洋酒,之后又溜出去玩,没想到喝醉跑的有些远,醒酒之后找不回家里去了。顺带一提,这还是在闻到这孩子嘴里的酒味后他才告诉我的。
“特别难喝。”小狐狸对酒做出如上评价。
趁我正在考虑如何把他送回家这当口,小狐狸左右张望了一下,在我面前变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这倒也不错,省的我拎着他后脖颈子往车筐里一塞,被路人当成伤害野生动物正义逮捕。
说起来,我是不是该害怕来着?
算了,管他呢。我丢给小狐狸两块口香糖,薄荷味的。省的他嘴里残留的酒味被家长闻到,到时候免不了一顿打。
“你有什么愿望吗?”在我推着破电瓶转头要往对面小区走之前,小狐狸叫住了我。“为了谢谢你送我回家,我要帮你实现一个愿望。”小狐狸摆出一副老到的架势,像是从哪个动画片里学来的。
我想要钱。
“……我想把店里的东西卖到需要它们的人的手上。”我斟酌了一下词句,好让我这话听起来不是那么的富含无趣的中年人的气息。
小狐狸“嗯嗯”的点着头,一副听懂了但又完全没听懂的样子,向我要去了店铺的地址。
我本来以为,那小孩至多是带几个跟他差不多大的朋友来我店里“碰瓷”,或是搞些什么“路过的人都进店看看”的小把戏。但现在这种情况……说真的,再这样下去,我真怕事后回过神来的这些客人,把我的店给拆掉。说不定还会被报警有人用迷魂药诈骗。
可我又确实的想要钱。
就在我还在犹豫的时候,第六七八九十位客人也已经带着奇奇怪怪的东西离开了。
现在来到店里的是第十一个客人。而这次被看上的,是打我奶奶年轻时候就嵌在墙里,已经半个多世纪没打开过的破窗框。
眼看着他一张张的往桌子上拍百元大钞,我背上的汗也是跟着越来越多。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匆匆收拾东西,关店锁门。去隔壁小区门口蹲守。
连续蹲了三天,我才看到那个变成小男孩的狐狸背着个书包慢吞吞的往小区门口走。
冲上去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一直没问过小狐狸的名字。
“你!站住!”
“?!”小狐狸被我吓得缩了一下。又想了一会才记起来我是谁。“叔叔,上次谢谢你送我回家,不过我偷喝酒的事情还是被我妈发现了,她盯了我快一个月呢。我这个星期才有空怎么样?店里的东西,都卖个需要的人了吧。”
我把他拉到一边,详细地讲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小狐狸一脸得意的听着。我则是越讲越急。
“我可求求你了,收了神通吧。”我恨不得抱着小狐狸的大腿哭。
“叔叔你小声点,别让我妈听见。”小狐狸急的跺脚,“不然她知道了又该骂我了。”
“好好好。你先把法撤了。”
小狐狸不解“可是叔叔你不是想把东西卖出去吗?”
“我不想!不是,我想!也不对……”我费了老鼻子劲,才给这狐狸小孩解释清楚。
“好吧。”小狐狸带着一脸“大人怎么都这么麻烦”的表情看我。“反正那瓶香水的效果也差不多该结束了。”香水?算了,我不打算细问,反正大概也是他们妖怪的一些小把戏吧,说不定又是这小孩偷偷拿家里的。
“叔叔你可千万别让我妈知道。”猜对了。
一天之后,第十七位客人扛着一块烂木板走出门去,在马路中央突然停下来。
我为什么要……买这玩意来着?
他思考了十几秒,迅速冲回店里,把木板往我柜台上一扔,眼神比他买下木板时还要恳切。
“老板,现在退货还来得及吗?”
我本来是想说货物售出概不退换的。但想了想店铺这几日的声誉——
于是我两手叉腰,大声地说“来得及!”
作者:五十步
评论:随意
说来好笑,他小时候从没好好看过云。
中年人举着手机站在石拱桥上,面朝西边。这个时候,阳光失去了锐角,变得性情温和,落霞出落得愈发瑰丽,让人移不开眼睛。
“老是拍天空,没意思。”小女孩一边抱怨,一边自顾自地跑下石拱桥,拐了个弯,被小树丛挡去大半身影。
远处的河面逐渐泛起金色,风送来水气的味道。河边的石栏杆上立着一只夜鹭,原本缩着脖子一动不动,忽然就舒展开翅膀,扇两下,起飞,低低划过河面,又盘旋着降落,立到对面的小泥滩上去了。
中年人沿着小女孩的路线,走到河岸边。
“看!”小女孩从一棵大柳树后面转出来,举起右手,摊开掌心,骄傲地向中年人展示一个小小的知了壳。半透明的壳还保持着向上攀爬的模样,背上裂着一道缝,脆弱得仿佛随时会碎掉。
阳光洒在女孩脸上,红扑扑汗津津的脸在发光。
“这个好玩。让我想起了云朵画师……”中年人看着小女孩,故意卖个关子。
“咦,你又要讲故事了……”小女孩蹲下来,清点起战利品——一个知了壳、两三个种荚、几颗小石头,都摆在地上。
“首先,云朵画师们胖胖的,是你从没见过的大胖子,每个都是。”中年人说。
“哈哈!怎么会都是胖子?”小女孩笑了。
“因为胖,才能像云一样飘在天上。你见过很瘦很瘦的云吗?”
“很瘦很瘦的云?有的,有的,见过的。”
“嗯,是不是被风一吹就散了,不见了?”中年人眼睛亮闪闪的,有点得意,“所以云朵画师都是胖子,比鲸鱼还要胖的胖子,飘在天上才不会被吹散。”
“是这么回事啊。那云朵画师是在天上画画的吗?”
“是画画的,有时会看到一些特别美丽的云朵,那就是他们画出来的。”
如果你能亲眼看见就好了。美丽的云朵由更加美丽的生物创造。这世上不可思议的事情可多了,如果你足够小,如果你足够老……中年人心想。
“可是,可是……他们在哪儿呢?我怎么从没见过?”小女孩追问道。
“在上海这里确实不常见,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即使在我们的老家,云朵画师也不是经常能看到的——因为他们啊,几乎是透明的。”
“切,没意思,反正看不到!我看你是编不下去了吧?”小女孩撇了撇嘴,“就跟上次那个成仙的故事一样。”
“别急嘛,基本上没有,但我还是找到了一个。就是现在,看那边……”中年人指向落霞的方向。
就是现在,就是现在……
金红色的落霞几乎在一刹那间变了颜色,那是一种梦幻般的色彩,也许有人会把它说成是紫罗兰色。但因为你有着如我一样的眼睛,便一定能看到那无论多贵的相机也无法捕捉的色彩……
小女孩仰着头,眼睛紧紧地盯着远处,一语不发,就这么过了许久。
色彩最终还是消散了,云朵恢复成了金红色。
中年人看了看手机,这次的时间大约是两分半钟。
“看到了吗?”他问小女孩。
“看到了,真美。可是,可是……”小女孩忽然间不知说什么好。
我懂的,我懂的。美丽,但悲哀。
因为云朵画师不再歌唱。
他们只在快乐时歌唱,曾经,在故乡,他们几乎没有不快乐的时候……所以天空中总是回荡着忽远忽近、若有若无的旋律。
“云朵画师是人吗?”小女孩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那可不是。他们,怎么说呢……整个一生有点像知了。”中年人思考着,缓缓说道,“老家的海里有一种大鱼,长得像鲸鱼,名叫鲲。鲲到了年纪会变化成云朵画师,还是长得像鲸鱼,只是比小时候更胖更大,也就更轻,轻过空气,飞到天上,只留下自己的壳。”
“咦?就跟知了壳一样吗?为什么我们从没见过?”
“因为这个壳啊,会被海里的小鱼小虾吃掉呢……有时壳会沉入海底,被慢慢吃掉,有时还来不及沉下去就被吃啦。”
“如果长得像鲸鱼,那他们怎么画画啊?”
“有时,他们会用气孔或者嘴巴喷出色彩,有时,他们会用又粗又短的鳍去推动云彩,组成更美的形状……但他们很懒,更多的时候就呆着一动不动呢,就看着云朵自己变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天色更暗了,小女孩恢复了生气,她从南天竹上薅下一把小红果子,瞄准泥滩上的小螃蟹们逐一发射“子弹”。
因为小时候从没好好看过云,所以很多细节中年人都记不清了。但有那么一个画面总在脑海里挥之不去——铅灰色的天空中,半透明的云朵画师们逐渐显露身形,像鲸,像云,他们无声地坠入泥泞而污浊的大地,一个接一个。
故乡回不去了。中年人也再没见过云朵画师。
他想:再过几年,或许几个月,她就会失去对知了壳、小螃蟹和云朵画师的兴趣。
又或许,终有一日,她会好好去看云。
无论怎样,她不会有回不去的故乡。
那么,说真的,云朵画师在何处落下?也许是一颗有着粘稠厚重大气的异星,也许就在上海隔壁的某个小城。谁知道呢?
这篇的同系列作品:
《故土难离》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45178/
《登仙!登仙!》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49089/
今天我想回顾一位英雄的故事。在各类文艺作品和影视剧里,我们经常能结识到带有英雄标签的许多形形色色的角色,他们有的老成稳重,有的粗中有细,有的极富幽默感。而这位角色并非天生英雄,但极具正义感,同时有着个人色彩浓重的冷幽默。从第一天上班就遭遇生化危机的菜鸟警察,到反生物恐怖组织的资深特工,里昂已经成为了广大玩家心目中的一个不可替代的符号。
21岁那年刚毕业的里昂去浣熊市警察局赴任,只是他并不知道迎接他的不是同事们举行的欢迎会,而是丧尸的撕咬。
浣熊市里丧尸在路边游荡,城市已经失控,幸存者寥寥无几。他从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到隐隐担心是否还有能取得联系的人。进入警察局,他尝试着救援一名呼救的同事,但失败了,这名警察未能逃出浣熊市,但临死之前传递出了逃脱的线索。在被丧尸扑倒的生死关头,马文·伯拉纳,浣熊市警察局的警长,将他救起,并给了他唯一的一把匕首防身。马文早已受伤,未能逃出警局。
“如果你看见那东西,不论他是否穿着制服……都不能犹豫。”
射杀昔日同僚变成的怪物,可能并不那么容易做好心理准备吧。
进入警察局西侧办公室,一切都静悄悄的,昏暗的灯光,熟睡在墙角以及办公桌边的“同事们”。他们还贴心的为里昂准备了派对,手电筒光的照射下,天花板处悬挂的“Welcome Leon”横幅闪闪发光。
菜鸟警察的第一个任务,是打开用同事们名字的首字母作为密码的小锁。在任务书的背面,还有人用潦草的字迹留了一句话,上面沾着血迹。
“很高兴你不在这里,菜鸟。”
经历几番波折,里昂和克莱尔一起,救出了体内携带G病毒残体的女孩雪莉,三人逃出浣熊市,但大多数的人,并没有那么幸运。那个晚上,整个浣熊市被夷为平地。
“身为警察的我,在那天死了。”
“我真的想忘了那个夜晚,那份痛苦……哪怕一秒也好。”
说这话的时候,是里昂在西班牙执行任务的途中,去营救被绑架的总统女儿。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在他的心里,还有解不开的结。
在这趟旅途中,里昂结识了一位新朋友,与一个熟人重逢,但随后与这两人都永久的离别了。
路易斯,前保护伞公司研究员,曾帮助制造出了可怕的生物武器。保护伞倒台后,他回到故乡,继续研究普拉卡寄生虫,起初他可能只当这是一份工作,当路易斯意识到自己又一次成为了恶魔的帮凶时,他内心的良知被唤醒了。他决定弥补这一切,尽管这意味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他风趣幽默、玩世不恭,剧情里不止一次地称呼里昂为“桑丘”。“桑丘·潘沙”,堂吉诃德的忠实侍从。每当这时候,里昂会说。
“你叫谁‘桑丘’?”
熟人克劳萨不再是搭档或教官,而是里昂必须亲手击败的强大对手。为了完成任务并获取力量,他主动让普拉卡寄生虫改造自己的身体。
被击败后,克劳萨要求里昂用匕首结束自己的生命。
“你的表现合格了,这是你的奖章。”
一路走来,里昂的行动也许能够取得胜利,但不可否认,在这过程里,他也在不断的失去。
每个角色都会有某个核心信念,我有时会思考里昂的核心设定到底是什么。这问题也许并不难,我想大概还是他身上始终如一的正义感和可贵的善意吧,尽管经历了无数次生死考验,他并未变得麻木不仁。
“就是为了帮助像他们这样的人……我才会成为警察。”
但即使是这样一个人,有时也会怀疑自己是否还在坚持初心。但好在有人能在这时候告诉他,你只是以为你变了,其实你一点没变。
除此之外,矫健敏捷、技巧华丽。但在游戏过程里我们或多或少总会有时候被丧尸抓咬到。说来惭愧,在生化危机系列当中我个人使用次数最多的,可能还是道具“药草”——生化危机系列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经典元素,是贯穿系列的标志性道具,陪伴了无数玩家的求生之旅,每当人物处于残血并陷入危险状况时,打开背包,取出保存已久的药草或其混合物,就能化险为夷。
为什么里昂被丧尸咬到了但是没有变异?得到的解释是在官方的设定里主角们都是无伤通关的吧,之类的。这样看来里昂的确有着惊人的身体素质,经验丰富,在无数次的危机当中总能挺身而出,力挽狂澜。
但我想说的是,英雄也是人,尽管常常被人们神化,但他毕竟也是一个人,有能够做到的事情,当然也会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英雄总是能胜利吗?
当然也会失败。只是大多时候我们总是对价值观有着这样的期待,正义战胜邪恶,认真胜过懒散,谦虚胜过骄傲,而英雄往往有着前者类似的品质。古龙在创作时显然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不止一次。《武林外史》中主角沈浪也曾被快活王所擒,但对于失败他却十分坦然。
“无论任何人都有失败的时候,只要他们胜利时莫要太过得意,纵然失败一次,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更有趣的,则是楚留香传奇系列的设定。我们再退一步,不是“只能胜利”,而是“没有败过”。香帅的“人设”是“不败”,就很好理解,他没有败过,但是看过全系列之后你能感觉到得到,作者其实玩了一个文字游戏,通过“不败”的噱头吸引读者,但在实际故事情节里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楚留香和名满天下的剑客薛衣人的比试,楚留香只躲避,而不正面抗衡对方的剑招,在比试中不求胜,但求不败。这样就是香帅不败,便是胜了,薛衣人不胜,便是败了,虽说一定程度上有失公正,但双方都接受这样的条件,倒也说得过去。再比如《新月传奇》一部,楚留香决定刺杀海上枭雄史天王,但在见到史天王的七个身外化身之后,自觉无法成功刺杀,就连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次是真的失败了。但他最后还是没有败,败的是史天王。这里我想说的是,尽管有的时候也许连你自己都会觉得你已经失败了,但是在你完全没有注意到的角落,可能命运的齿轮已经在悄悄转动了。那这种也算不败吗?当然算,人的意志当然会有死角,并不是全知全能,就算是英雄也会有他们看不到的地方。
这里其实还有很多例子可以讨论,比如当年人气角色五条悟的下线(不详细介绍了)。那时候我并没有完整看过这部作品(当然现在也没有),听一个朋友向我解释了这个情节在漫画里的实际情况后,一开始还觉得这个情节设置蛮有意思,一个战力天花板被反派打败了,反而会觉得作者在试图让这个角色向“人”的方向发展,而不是战无不胜的神。
英雄并不是不能失败,相反,失败后重新站起来,往往更让人印象深刻。
当然,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之前伏黑甚尔那里已经整过类似的活儿了,整段垮掉。
下一个问题,英雄们会死亡吗?
当然也会死亡。其实当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要死亡的时候,往往很快就能接受这个结局,这个时候对于死亡的接受度往往是很高的,当然这是在这一过程不可逆的情况下,比如从高空中坠下。
许多作品中也会给英雄安排死亡结局。比如JOJO系列中的齐贝林家族,他们的死亡往往伴随着牺牲,伴随着主角的成长或整体故事线的推进,并不是白白送死,类似的情节设置就会较容易让人接受。
说来说去,其实还是对于角色设定的一些思考,我们往往更希望设计出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我想说的是,这个角色越生动鲜活,就越像真实的人物角色,就越是会有作为人的独特的一面,或者说“抽象”的一面,有和这个人物设定相背离的一面,有血有肉,有自己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
我想说的是,如果有一天里昂下线了,也许这个角色也就真正活过来了。
那个时候,他会一一想起他们的面孔,从长久背负的痛苦中解脱吗?
“马文,少校,这就是你们的答案吗?”
生化9最近发售,又看到药草的关键词,很难控制住不往这个系列的内容去联想。又是很不幸地刷到了生化9的某个结局,结果就是写了一个这种类似杂谈之类的东西,最后加入了一些自己对于这方面的思考吧,有兴趣的也可以留言讨论,谢谢大家!
今天早上逛生化9评论区正好看到了这个评论,该说不说还真是一致啊,原文贴上来。
从键盘到鼠标,是你一直陪伴着我
从浣熊市到整个生化危机(除了那只菌菇怪),是你几乎一直贯穿整部生化危机
无论是那个女人还是从碍事到懂事的梨,只有你能做到形影不离
20多年来,故事带来了变化,你的形态也不拘一格
每次回忆到你,都能带来期待和放心
你的出现,总是伴随着期待
你的消失也会勾起那丝不舍
是啊,就是你,绿色药草
最后再贴一个之前看生化彩蛋视频时关于药草的一个文字描述,也是这篇内容的初始想法来源。也算是最后的收尾吧。好吧,都是我吃的,跟里昂没关系。
致那个一直这么干的人,
请你务必停止吃办公室的绿植了!我才不管你说什么,吃它们能让你感觉好点,那些草药可是要花钱的!
作者:【十三招】午鹄
免责MODE:随意
(写点段子)
刘某是个工作三年的快递员,平日一上班就喜欢开着小说软件听电子书,他为人不够老实,送货上门时,还喜欢透过猫眼偷窥收件人家里的情况。
若是家里有人,他会悄悄离去。
若是没有……他则会尝试登堂入室,干点不道德的勾当。
介于他负责的小区向来鱼龙混杂,他又善于掩饰,因此从未被人抓住马脚,甚至新年一过,公司分了一处新的小区给他。
那地方叫做“翠云湾”。
这日,刘某负责将一部手机,送至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他上门前打了电话,得知收件人和家人都在家后,收起心里的小算盘,准备拍好视频验完条形码就走人。
那知,收件人突然拉住他说:“我这儿有部旧手机你要不要?”
有了新手机,想把旧的处理掉很正常,但刘某没见过把旧手机送给陌生人的,面上有些迟疑。
“你放心,我的手机很好使,以前的数据也都处理掉了。你放心用。”收件人说。
刘某担心的不是这个,不过转念一想,不能正经用,当个小说播放器还是可以的,再不济还能拿去卖钱。
于是,他一口答应下来。
就这样,刘某送个快递反而收获了一部手机。
白捡东西,总叫人心情愉快。刘某下班后,一到家便迫不及待掏出手机摆弄——
他试图恢复手机数据。
可惜,那收件的老头处理得很干净,他恢复了半天毛都没见着,只好放下“通过旧手机窃取前任机主隐私”的念头,下载了一个小说阅读软件,在主页选了本玄幻修真的男主文,开始播放。
伴随AI男声一板一眼的阅读声,他煮了两包泡面,往里面放菜放酱放香肠,拌了个鸡蛋,煮好上桌,正要吃呢,AI音突然卡了一下,再出声时,变成一个嗓音清亮的童音:“好香啊……”
正经人会在主角大战世家老头儿的时候夹杂一句“好香”吗?刘某认为不会,因此立刻远离了手机,问:“你是谁?你干嘛?”
“叔叔好,我叫李宝瓶,今年十岁。”手机很配合,“我家住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叔叔,你能送我回家吗?”
翠云湾?那不是旧手机的来处吗?
刘某不想把这件事跟灵异事件挂钩,但谁家手机恢复出厂设置了,还能用儿童音,精准说出上一任的住处啊!
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他没敢细问,连忙答应了宝瓶的请求。
宝瓶道了句“谢谢叔叔”便没了动静,两秒钟后电子书恢复播放。可这时候,他哪有心情继续听书啊!
他顾不上吃面,连忙带着手机下楼。
只是他的电动车停在公司充电,金亭小区这破地方打不着滴滴,地铁也早停运了,他更不敢带着灵异手机徒步十公里,所以只好想着明天一定送宝瓶回翠云湾。
刘某一晚上没敢睡,不到六点便迫不及待起床下楼,骑着他的电动车赶往翠云湾小区。
六点钟,天微微亮。
刘某顶着朦胧的晨光,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始终没找着4栋12-4号。
怎么回事?
他惊疑不定,怎么其他楼都有12-4,偏偏4栋没有?他越想越害怕,这时宝瓶又突然说:“叔叔,你帮我找到家了吗?”
他连忙敷衍,“在找在找,你等等。”
他没听宝瓶的回答,在4号楼上上下下又跑了一遍,终于找到了12-4……此时已不能称它为住宅,大门不见了变成了墙壁,门口的私人物品都被清走,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刘某呆若木鸡,傻傻的站着。
“嘎吱——”
开门的声音。
楼道左侧的住户,一大妈挎着塑料篮出门买菜,瞧见刘某傻站在12-4门口,默不作声远离了他。但刘某像碰见救星似的冲上前:“这家人、这家……”
他语无伦次。
住户大妈再次拉开了距离,“上个月,这家人把门堵上就搬走了,小伙子你来这干什么?”
“我、我送它回来……”他掏出宝瓶展示给对方,大脑却一片混乱,搬走了?那他昨天碰到的人是?
住户定睛一看:“手机!?唉哟你送它回来干嘛?这家的小孙孙,就是路上玩手机不看路,被车撞没的!”
正巧电梯门开了,大妈立刻闪进去:“我先走了,小伙子你赶紧找地方把它处理掉吧。”
“哦好好好,”刘某胡乱应着,心里乱糟糟的一片。
“叔叔,你会扔掉我吗?”
等人离开,宝瓶突然开口说话。不知怎的,刘某觉得它的声音阴恻恻的,心里越发惶恐:“呃不会不会……”
“不会就好,你说过你要送我回家的。”
“这里、这里不就是你家吗?”刘某哭丧着脸道。
“不哦。”宝瓶用天真可爱的语气说:“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地方才是家,这里不是。”
“可、可我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我的妈妈喜欢网购,叔叔你只要找到小区里快递最多的那一家就好了。”
刘某听了觉得不靠谱,哪有谁快递多就认谁是亲妈的道理。但宝瓶的声音听上去可怜兮兮的,他也不想跟一只鬼长期相处,忙不迭地同意了。
刘某在翠云湾送了一阵子快递,知道小区里成天网购的人家住在哪,他把宝瓶塞进一只快递箱,连同其他快递一并拿到了11栋23-1门口。
放好快递,给收件人打了电话,他一身轻松地离开。
晚上,收件人下班回家。
她在门口拆了半天快递,从零食快递里拆出一只旧手机来。她以为这是商家不小心落下的东西,但联系客服,客服失踪了半小时后回答她说,这是回馈客户的奖励。
虽然不明白奖励为什么是只旧手机,但有东西比没东西好,于是她收下手机,准备拿去营业厅换个按键款的。
她的妈妈住在4栋12-1号,4号的对门。前阵子对门出了点事,妈妈受到惊吓,好久没敢用手机联络,可光凭座机、亲自登门传递信息的效率实在太慢。
所以她想,既然妈妈用不了智能机,那就买个老年机给妈妈好了。
夜深了,收件人躲在被子里玩手机。
不知为何,她总能听见客厅传来手机铃声——她披了件衣服走到外面,客厅没人,只有那部旧手机在茶几上发光。
紧接着,她听到一个清脆可爱的童声说:“姐姐好,我叫李宝瓶,今年十岁。”
“我家住在梧桐路金亭小区3栋22号,姐姐,你能送我回家吗?”
*****
删掉了不协调的“00”部分,增加了结尾,将整个故事重新闭环ʕ ◦`꒳´◦ʔ
——修改于2026.04.03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题目:织幔衣的女孩
我头痛,新的文案又被领导毙掉了。其实我很小心的,专门捡了她陪孩子的时间给她发过去(我订阅的专业人工智能体认为那个时间点的女人比较好说话),还预备了五个版本,力图让她挑到眼花缭乱。可我收到了什么?和昨天一样“再仔细考虑一下,这样写并不能体现出我们女人主体性”的反馈。
“我们女人”?好啊,既然都是女人,套用她们那个年代的流行金曲,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我客客气气回复了她,然后把笔记本从大腿上扒拉到一边,仰面倒在床上,摸到一边的被子拽过来,滚进那团等我温暖的怀抱里。今晚我已经燃尽了,她又没催,明天再说。
我嗅到一股特别的味道,像某种女娲炼化的矿石,也像某种神农种下的药草,还像燧人氏打出的火星。我循着那味道走去,终于看到了它的源头——一只搁置在案头的小香炉,而那边上,有一双手正在忙碌。
“你觉得这个织个什么幔帐比较好?”那双手的主人扫了我一眼,把手里的活计亮给我看,那是一颗耀眼夺目的星核,制造它的人正在苦恼给它穿上什么样的中衣。
“主体应该还是金属氢。”我说,“这颗可以多放一点铁和铜,这样就会有不同颜色了。”
那人立刻眉眼弯弯地笑了,“好主意!我好久都没织这么可爱的星星了,正好用这颗来恢复一下手艺!”
那人从案几后面站起来,走到我一旁的织机边坐下,手脚并用,一边哼着歌,一边高速地操作起来。我终于看到了这个人的全貌,但通过外表,我只能看出她应该是一位美丽的女性。于是我将注意力从她身上挪开,小心翼翼地打量起四周的景象。这里大概是一个工作间,有点乱,但条理清晰,连我一个外行人都能轻易看出哪里是操作区域,哪里是原料堆放区,哪里是休闲区。在这一切的尽头,似乎是一片璀璨的星海。
一旁织机札札的声音忽然停了,“我忘了!”美丽女士站起来,“你喝点什么?”
“低因咖啡,一颗方糖,不用放牛奶。”我说,然后在手上被递来一杯褐色半透明液体后,头脑终于提醒我除了“谢谢”,我还该说些什么了:“你是织……”
“叫我织女就行。”她笑吟吟地走回织机边上,继续她的工作。
“所有的星星都是你织的吗?”我喝了口咖啡,实在忍不住问她。
“一部分是。”她说,手上的动作没有停,“我毕竟是西王母的孩子,而她成仙之前,天上就已经有很多星星了。这个老家伙——“她拍了拍织机,”我妈妈也用过。”
“哇……”我发出了纯粹的感叹声。
“我也觉得很厉害,很自豪。”她笑出了声。
“所以女仙们都是负责制造星星的吗?”
“不,这只是众多修炼方式其中的一种,而我和我的母亲都恰好选择了这条路而已。”她说,“我也没有一直都用它来修炼,它是一种爱好,也是一种习惯。”
“好像做手工一样!”
“这就是做手工。”织女说。“材料不同,但过程高度类似。”
我点点头,然后呆在那里,不知所措地停在这种不知应该如何接话的状态中。
织女停下了比经纬线的动作,扭头看着我。“你不去看看星星吗,人类城市里很难见到这种情景。”
“是啊。”我说,挤出一丝笑容,甚至有点庆幸此刻不用观赏它有多难看。“谢谢,不用……我妨碍到你工作了吗?”
“不,我已经过了会被轻易打扰的阶段。”织女重新开始操作织机。“但这片幔帐我准备认真对待,所以只能给你讲讲我的故事了。”
啊哈,又来了,在别人的难处面前说自己曾经经历过多少困难,借安慰别人来显摆自己,即使是仙女也会如此。但我明显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只能听着。
“其实和你们了解的故事不一样,直到现在,我都认为牛郎是个好人。”
“哦。”我敷衍地说,“他偷了你的羽衣,但他是个好人。”
“他并没有偷我的羽衣,恰恰相反,他保护了我的羽衣。”织女说,“那个时候,我正在做织银河的准备,面对这么大的工程,年轻的我还是没办法对抗内心的焦虑和不安,于是我的母亲建议我出去散心……”
年轻的仙女走到河边,看着被风推水面打碎的月光,忽然心有所触。她踏入那条河流,搅动起更多涟漪,月光碎得更细更密,亮的愈发亮,暗的愈发暗。她脱下身上的羽衣,赋予那片银河应有的朦胧,渐渐的,眼前的河成了心里的河。她观赏着经纬组成的织物和月光水波的糅合,感受着这份胸有成竹。
但一切灵感终归要回归到劳作中去,虽然体验的时间可以延长一点。仙女选择让羽衣挂在树上自己晾干,而不是用神力让它迅速恢复如初。她继续搅动河水,试图让这个状态刻得更深,一切都不能打扰她,羽衣,抢夺那些璀璨织物的人声,和呵斥那些人的男人……它们都不能。
终于,年轻的仙女转过头去,看着河岸上跪坐在叠得整整齐齐衣服旁边的男人。在她的注视中,男人对她俯身行礼,然后起身离开。
仙女走出河水,叠好的羽衣飞到她身上,像它们从未被脱下过。她缀在男人身后,很久,男人回过身,又对她拜了拜。她在他弯腰的时候趴在他背上,而他背着她,稳稳地继续走。
“你不怕我是鬼狐吗?”仙女问。
“我一直按照父母的要求行善积德,不会有妖邪之物来打扰我的。”男人说,“有些人只顾眼前的小利,却不知道仙女娘娘驾到已是本地的福气,我已经将这些卑劣的人都赶走了。”
他们就这样一路走回了男人的家。
“所以说牛郎不仅没胁迫你,甚至你还……”我神色古怪,“你不觉得这样多少有点轻佻?”
“你是想说我在倒贴。”织女说,“没关系,你可以更随意一点。那边有椅子,也有坐垫,如果都不喜欢,还可以用云捏一个。让自己舒服些。”
我默默地攥紧了咖啡杯。
“其实你说的没有错,从你所在的道德要求来衡量,那段时间我确实在倒贴。”织女说,“那么,你还愿意继续听我的故事吗?”
我不想听,但在这里直说感受似乎很不礼貌,更何况我其实还是有些在意:“如果你单纯想找点刺激,那么你为什么不享受他的陪伴直到他死去,甚至还要给他位列仙班的机会?”
“因为我只想找点刺激,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好人。”
无论传说变化过多少个版本,人类对繁衍的最高想象也只有捏土造人,仙女采纳了牛郎的提议,把庙里求得的泥偶变成了两个满地乱跑的孩子。他其实很好懂,需求只有栖身之处、交通工具、够他吃穿用度偶尔铺张一下的开销、一个可以举案齐眉的妻子和几个孩子,但他不敢成为仙女的丈夫——他试过了,但她无法忍受他的粗暴和笨拙,给了他一个耳光——于是他便只敢祈求仙女赐予他除了自己拥有的部分。而仙女既然没办法成为人类一样的母亲,又不想逼迫他,就也只能先给他两个小孩。他也问过为什么不能用仙术变出金银,只是用织机纺织出布匹给他贩售,她尝试给他讲解关于欲望和阈值的关系,他听不懂,但也不敢再提出这个要求。
他们便这样过起了不标准的人类夫妻生活,直到西王母找了过来。
“棒打鸳鸯是真的?”我脱口而出。
“鸳鸯这种动物又不对彼此保持人类道德观里的忠诚,需要棒打吗?”织女哈哈大笑,“不,我母亲只是来找我回家的。”
“那你就听话地跟她回去了?”
“从结果来看是的。”织女说,“但其实我们认真地谈了一次……”
“你想织一片银河,这是你自己提出的计划,不是我强加于你的要求。”西王母说,“我从来都很尊重你的选择,这一点你十分清楚。”
“所以我选择跟一个人类男性玩过家家的游戏时,你为什么不肯让我继续扮演一个和丈夫举案齐眉的人类妻子呢?”仙女问她的母亲。
“我没有阻止你,只是在提醒你。”西王母说,“既然你也知道你是在扮演,那么我也没必要再说下去了。“
“母亲,东王公如何了?”
“他消失了,神形俱灭。”西王母说,“也许人类之间还会残留一阵子对他的信仰,但你知道的,我的孩子,他永远没有夺取我权柄的能力。”
“那么你希望这个小人类,连同他可笑的一切,都和东王公一样消失吗?”
“我的孩子,那是你的事,我在乎的从始至终只有你的一切。”
西王母的言行大概吓到了牛郎,所以在这对母女聊天时,他抱着两个小孩,一直缩在屋子的角落里瑟瑟发抖。仙女目送母亲离开后,饶有兴致地观赏着他的样子,“那么你呢,你又怎么想?”她问他。“你还想从我这里取得到什么呢?”
他在她的审视中,脸部不可抑制地扭曲了,似乎在愤怒,又似乎在懊悔,最终他用颤抖的声音嚎叫起来:“你不该这么对我,我是个好人,从来行善积德……”
她看着他,想告诉他其实他拥有的远远比他以为的多,想告诉他不是付出就一定必须会有回报,想告诉他泥土赋予的生命是真的……但她最终只是挑了一个他能正常执行的指令:“站起来,牵上你的牛,带着两个孩子,跟我去河边。”
他就跟着她走了,这是对的,他在做自己擅长做的事。
当这形容古怪的一家人站在河边时,仙女看着牛郎,问他,“这条河是我织的,你知道的吧?当时我刚刚学习编织星星,还不算熟练,只是跟着母亲的步伐照猫画虎,所以这并不是一条非常杰出的河,但我没想到却是它给我提供了灵感,也让我遇见了你。”
他摇摇头,忽然眼里亮起了希冀的光芒:“既然你都能织一条河,那么你也能给我织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是吗?“
仙女终于丧失了所有的耐心,一步步踏入了那条河。牛郎把两个小孩抱上牛背,狼狈地追逐着神明的脚步,冲进河里。
“他没有淹死,而是化作了神仙,是你的仁慈,还是西王母的?”我一边把云搓成一条细线,一边问,“总不至于一心想追媳妇就能成仙吧。”
“成仙其实真的没有你想的那么艰难。”织女说,“其实这是一个‘择优’的规则,在品性好的人类中,取其相对优秀也有执念的个体,再赋予一个机缘,就能位列仙班。你们熟悉的妈祖、唐僧之流,都是这样的。只是牛郎的执念让他无法晋升,而如果破除了他的执念,他便做不得神仙,会瞬间灰飞烟灭。”
“他的执念难道是……”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他马上过来。”织女叹了口气,“每天的这个时间都是这样。”
我在星星的海洋里看到了一片阴影,等它挪得更近了些,才发现那是一个骑着电动车的男子,而车座一前一后各坐了一个小孩。“今天你肯给我织媳妇了吗?”他一只脚撑在地上,双手匆匆忙忙脱下头盔。“我想了想,还是希望她不仅温柔贤惠,还要有钱。如果没有钱,有能够赚钱的才华也可以……”
“我不能这么做,牛郎。”织女说,“我跟你说过,一旦我给了你一位称心如意的妻子,你会因为满足愿望而变回人类,叠加上沧海桑田,你会瞬间灰飞烟灭的。”
“可我至少拥有过了。”牛郎说,“东王公至少争抢过西王母的权柄,还一度成功过!”
“是啊,是啊。”织女说,“可东王公至少争抢过。”
牛郎的脸皱了起来,他瞟了我一眼,戴好头盔,驶进了星海。
“你看他,从星空中一遍遍走过,却只想着求我给他一个人类妻子。”织女说,她手上的动作一直没有停,已经织出很长的一片斑斓花布了。
“可能正是因为见过太多,所以习以为常了?”我说,“你从仙女晋升为织女,是因为拒绝了牛郎的无理要求吗?”
“没有因为拒绝才能晋升的道理。”织女漫不经心地说,“无论是人类还是神仙,晋升永远都只凭借创造,我织成了银河,自然就从普通的仙女成了织女。牛郎千年一日地求一个妻子,所以他也只是牛郎。”
一股莫名其妙的情绪突然冲进了我的胃里,是啊,她本来就是仙女,所以她只要努力,就能成为织女。而同样在努力的我呢,只因为我是一个牛郎一样渺小的人类,就该被责备这里不够满那里不足?
“够了。”我说,放开云,放开咖啡杯,放开矜持和礼节,站了起来。“你讲这个啰嗦的故事到底是想表达什么,显摆你天生高高在上,嘲笑我们活该?”
织女终于把眼神从织布机上挪到了我这边,“我以为我们俩才更像,而不是你和他,所以我才会把我的故事说给你听,而不是单纯地听你跟我发牢骚——虽然对我而言,后者的难度明显更低。”她说,“我始终只是在讲述我的故事,你一直拥有叫停的权利,但你没有让我停下,我就直抒胸臆,自始至终始终如一。”
我手上没了咖啡杯,只能攥紧拳头。“可你说——”
“我话中的含义既取决于我的表达,也取决于你的理解。如果你认为我高高在上,那么就算我为此道歉,你也会在自己的意识里对此保持介意。”织女说,“而如果我没记错,你想要得到的,应该不能通过和我吵架来获取。”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股引我前来的气息渐渐开始融入我的血液,让我渐渐冷静,也渐渐抽离。也许缪斯是一条河,但谁又能说缪斯不能是一股开天辟地般的味道呢,毕竟,我在的这颗星球都是别人的习作。
“我要醒来。”我对织女说。
织女对我露出了一个浅淡的笑容。
曙光是一个麻烦的东西,只要你没拉好遮光窗帘,它就会坚持不懈地骚扰你。我勉强爬起来,把缝隙遮好,又躺了回去,还有半个小时闹钟才响,我不会放弃这宝贵的睡眠时间。新的文案我还是没有太多头绪,但我决定暂时不去想它,毕竟上司承诺的时间,足够我处理自己的挫败感和培养新的希望。
我在纷繁的思绪片段中,再次睡着了。
PS.这是我第二次解构牛郎织女故事了,大概是我生性容易厌烦,所以在看了一阵子女频爽文之后,感觉局限性很大且似乎并没有作者在努力寻求突破(也可能算法不认为我是一个喜欢寻求突破的读者所以没有给我推送对应文章)。虽然我个人的水平也不咋地,但我至少努力尝试了一下——重新划定一个对于“主体性”的定义范围。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实验性练笔作品
Part 1.
他找到那本日记已经有好几周了。从尘封的阁楼里翻出那些泛黄薄脆的纸张,从墨色里浮现一个全然陌生人的人生。严格来说,那未必是一本日记,也许是某本未出版的小说草稿。毕竟租下这间屋子时,房主就提到前任住客从事某种艺术工作,也许还是一位作家?
他从未见过如此有趣的日记。当然,他其实也没看过多少别人的日记。窥探隐私的快感和猎奇的冲击在他的心中搅成一团,某种微妙的感情像摇晃后汽水里的气泡一样,缓缓扩大,噼里啪啦地炸了个五光十色,如同他那日、今天所见到的晚霞。坐在阁楼里一口气读了小半本后,他狠狠地合上扉页,他意识到,自己竟不舍得一口气读完后面的内容。于是,在他能找到的任何空闲时光里,他追随着日记里的足迹,在那家偏甜的咖啡馆喝过同一款拿铁,感受所谓的空气中的香味在舌尖炸开的醇厚;去图书馆最靠里的书架翻过那本错版的小说,触碰作者反复修改手稿下的迟疑。仿佛有个难辨的灵魂陪着自己,一遍遍走过一条陌生而熟悉的轨迹,发掘这个城市里他从未注意的瞬间,与他的生活融为一体。他们融为一体。
他走到一片杨树林前,拿出怀里的日记。他对其中的笔触已经十分熟稔,仿佛亲临其中的风景。落日的余晖给霞光涂上暧昧的颜色,光晕拢住树梢。斑驳的光落在纸上然后一点点褪去,好像疲惫的一整天都逸散在风里。我走在松软的土路上,耳机里的歌声与风声摩擦出缠绵的连韵,这条路我已走了许多遍,仿佛定期来赴一个约。我喜欢不同材质的鞋子踩在上面的感觉,每一趟都相似,每一步都不同,让人远远地遐想起它所连接的,和埋葬的。所有的追逐终将回归这里,终将回归大地,这感觉令人安心。夜幕遮蔽了最后一缕日光的尾巴,小路也终于来到了尽头,我看着前方靠着杨树的身影,和他手中泛黄的日记本,感到一种意料之内的幸福。
在夜色愈发浓郁的深处,星辰铺了漫天,他将泛黄薄脆的本子放回阁楼,等待下一次约会。
Part 2.
我是机缘巧合下得到这份记录的,相较于那些“神秘园”引来的猎奇观众和缺乏常识的新手,抑或者被那些奇特景色吸引来的自然主义爱好者,我们更隐蔽,更有目的性,也对那些鲜有人涉足的区域更熟悉。有人自居“寻宝者”,也有人选择更特别的代号,我都没所谓,在我看来,不为世人所知是最重要的。显而易见,那些珍贵的线索总不会大剌剌地放入徒步探险的视频里供上亿人观赏解密。所以我们更信任私密的群组,甚至于经验主义的口口相传。这记录就是其中可信度很高的一份,我花了不菲的代价才得到它。特别保养的皮质很难撕毁和损坏,更难复刻,让人花钱花的更加安心。
霞光,最重要的是霞光。也许很多人都听说过,夜晚很危险,但危险与机遇并存是一句让人耳朵起茧的老话。所以,启程的时间不必太早,但行动要尽量迅速、专业。除了常用的工具以外,最好再带上一个有自己特点的标志性物品以备不时之需。从下车的起点开始,追着落霞的方向,第一个路过的浅池,里面的水是不能喝的——也许这点提醒略显多余,但我深以为既然这份记录价值不菲,也应该事无巨细才配得上其价值。沿着图上所示的方向,每个标记物都是独一无二且相吻合的情况下,第三个落日前就能抵达最终的山崖。不擅长的人也许要花上一整晚或是更久的时间才能到达崖底,但是无妨,我们的宝物就等在那里,耐心好到足以迈过上千年,不会吝啬这区区的一夜……
我最后看了一眼纸上的内容,晚霞才刚遍布西方的天空,我已踏着山崖上几块有些松动的落脚处熟练降到了最底,漆黑的洞口掩埋在半人高的杂乱草丛后,甚至看不出有人进出的足迹,想必早已被大自然打磨殆尽。我将嵌在帽子上的手电筒拆下握在手里,用长棍拨开草丛,在来得及反应之前,一股大力握住了长棍的末端,将我瞬间拖拽入深邃的黑暗里,将落霞落在了身后。
我整好衣服,摸了摸身上表示身份的戒指,拿好这份珍贵的记录,顺着山崖向上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