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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生煎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无害的失踪。
关于世界末日的流言应该是人们在世纪末的独特消遣。世纪进行到尾声时,人们就开始从各个文明的神话预言里找到关于世界终结的只言片语,用来证明这个世界无法正常运行到下个世纪。这样的事进行过很多次,距今最近一次的世纪末,依然有形形色色的末日预言,新的世纪也如期到来。这个新世纪的第一天有一次月全食,这是可以预测的天文现象,也有许多人观看新世纪的第一次月食。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和往常的月全食时一样,从一个缺口开始渐渐变小,最终消失。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月亮没有重新出现。
月亮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失踪了,像借着月全食挡住了月光,在黑暗中逃走了一样。自古以来月亮总是女人逃亡的最终目的地,而这一次月亮逃走了。也和女人从家逃往月亮、自此失踪一样,月亮的失踪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海水照旧涨落,植物照旧生长,就像家里少了一个人,但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可时间久了以后,少了一个人的家就会显露出问题。起初是鸟不再在夜里鸣叫了,一些古诗词里描写过的月夜鸟鸣不再能看见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是诗人们写不出诗歌了,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诗人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里最不重要的人,诗歌也是文明火种最先烧完的部分;再后来渐渐的,画家对着画布无从下笔,作家写不出一个字,也渐渐没有了新的电影、电视剧和游戏。从古以来月亮都是艺术的源头,人看见月亮,自然而然地就发明了音乐和诗。月亮的失踪抽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艺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他们认为艺术是好的,但偶尔也妨碍人过踏实的生活,月亮除了是艺术的源头,也是疯癫和癔症的化身。
但再后来,人们不再相爱了。情诗总是在月下写出的,情歌总是在月下弹唱的,月光会柔化人的轮廓和棱角,月光让人爱上另一个人。月亮离开后,再也没有人能容忍另一个人未经月光修饰的棱角,再也没有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月亮的失踪终于真正影响到了世界的运作,世界末日的预言似乎终于应验。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并没有就那样走入一个温和的末日,反而是像Lisa李这样的人得益于月亮的消失,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月亮消失之后,人们想过很多方法来弥补它的空位。最早的想法是发射一个人造月亮卫星进入月亮的轨道,但每个国家都想按自己的意愿设计并发射这款新月亮。没有月亮是不行的,月亮太多也会坏事,于是大家各自妥协,签订了不率先发射月亮协议,人造月亮卫星的计划就不了了之。之后又有一些制造人工天穹屏幕播放月亮的计划,但因为成本太高,工期太长,也没有了下文。最终获得成功的是发条月亮,一种简易便携的小型人工月亮,能够自动悬浮在地面以上二米左右的位置,原理和机械手表相似:拧紧发条,它就会开始发光并缓缓升起,随着时节变换圆缺,如果在室外使用,还可以用稳定的速度跟随它的主人行走。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月亮,关于月亮款式的纷争也就停下了。月亮再次升起在每个人的房间,月光重新开始照拂人类,房间里的人工月光和自古以来照拂山河岁月的月光没什么两样,人们又重新获得了诗歌、绘画、艺术和爱。
Lisa李的职位叫做“月亮工程师”,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在流水线上组装人工月亮。面试时的表格要求填写英文名,她就随手写了一个Lisa,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被人称呼为Lisa李。制作发条月亮是一种精致的、充满艺术性的工作,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和月亮一样精致,尤其是负责最终组装月亮步骤的人,所以必然不可以用吴桂丽之类的名字,而必须改为Sherry吴。如果制作月亮的人缺乏艺术感和爱的能力,发条月亮的月光就无法带来艺术和爱,如果制作者身上有更多其他杂质,月光就会让人写出怪异的文字,甚至变得疯癫。
是以最适合在这些月亮工厂里工作的,就是像Lisa李或Sherry吴这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大多出生于平和普通的家庭,接受过教育,在同辈中成绩优良,每个人都至少有一个艺术或文学类的学位。她们正满足了人们对月光的全部需求:月光是柔和的,不像日光那样富有攻击性,不会随着时间变换出诡谲的光影,在那温柔的微光后隐藏着深厚的艺术和爱的积淀。
天空中还有着真正月亮的时代,Lisa李这样的人是没法获得这样好的工作的,她们之中的一部分也许也不能接受到现在这样好的教育,最多在办公室里谋得一个茶水间附近的职位。她们的职称里带着“工程师”,听上去受人尊敬,虽然工作很辛苦,又总是需要加班,但薪水也相应地抬高,足以让她们在平时过得相对宽裕,或是积攒下不错的积蓄。
Lisa李就和她的同事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里,深夜下班后她们总是结伴骑着自行车回家,夜晚空旷的马路上,凉风吹拂她们年轻的脸,那时一整天里唯一轻松的时间。
这些月亮工程师们很少使用发条月亮。人们都喜欢月亮,月亮是神秘而美丽的,但把神秘拆解至一个一个螺丝和连杆,神秘就不再神秘了,她们眼中再也看不到神秘美丽的月亮,只能看见机芯和卡槽。生产浪漫的人总是感受不到浪漫。
组装月亮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往左边的半球里安装机芯,校准时间,装上发条,最后将两个半球合在一起,其中唯一精密的部分是用镊子小心连接机芯的每个接口。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流水线旁,把一个一个零件组装成小小的月亮,再送上流水线,送到商店,送去每个人的房间。Lisa李过去二十年里学习的历史、文学、美学和哲学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也用不上,但那二十年里学习的内容却又是获得这份工作所必须的。
Lisa李也尝试过想象,从自己手中组装起来的小小的月亮,是否会被哪个诗人买走,悬浮在诗人铺满稿纸和书本的房间里,让诗人写出浪漫的句子,在读者心中燃起爱的微火。可是人为什么会产生爱,她却想象不出来。
Lisa李有时也会思考,几百年前的纺织厂里,也有这样日夜不休运作的流水线,也是年轻的女人在流水线旁一整天一整天地工作。月亮的失踪改变了她这样的人的命运,又似乎没有改变什么。
年轻的月亮工程师们和Lisa李都很相似,思考的事情也很相似,常常会产生和Lisa李相似的苦闷。这种时候,年长的前辈就会来拍拍她们的,让她们从库房里带一个发条月亮回家。在工厂里对于Lisa李那样的苦闷有着相当简易的解决方案:拿一个发条月亮回家,放到房间里,在月光里感受爱这个世界的冲动。尽管年轻工程师们不怎么热衷于沐浴月光,但月光的疗效仍然很有用。唯一要谨记的守则是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
这条守则是Lisa李上岗培训时学的第一条守则,在季度培训和每年的考核时也会被不断地重新提起,但培训老师从不解释为什么不要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为什么强调不要独自使用,Lisa李也从未听说过因为使用了自己制作的月亮而发生的事故,就好像全世界的月亮工程师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这条规则绝不越界一样。
Lisa李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氛围让她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遵守规则。这一天下班,她打算去库房里领一个月亮回家。发条月亮整整齐齐码放在货架上,没有上发条的月亮只是一个个黯淡的凹凸不平的球体,是仿照人类曾经拥有过的那个月亮做成的外壳,看上去既不浪漫也不神秘,但正是这些小小的球体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作。
Lisa李像往常一样取下了一个月亮,却忘记了检查制作者的名字。很难说这是一次失误,还是Lisa李潜意识中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那条守则的氛围。这一天没有同事和她一起回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凉风照旧吹拂她的脸庞。她把发条月亮放在自行车的前框里,骑着自行车,忽然之间想要让月亮照着她回家的路程。于是她停下了车,给发条月亮拧紧了发条。
小小的月亮闪烁着发出微弱的光,缓缓地升了起来。在月亮离开手掌的瞬间,Lisa李在署名位置触摸到了一个熟悉的“L”,她的心猛然地跳动了一下,但月亮已经悬浮到了她前方,嵌在无月的夜空中,仿佛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一样。于是Lisa李不再去思考守则,她踩着自行车,继续往前驶去。夜风把她的头发向后吹去,小小的月亮稳定地维持着在她前方数米的距离,她像在追逐着月亮一般。
Lisa李想起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月亮失踪的时候Lisa李,或者说李小娥还很年幼,不知道要珍惜那所剩无几的人类拥有月亮的时光。即将逃走的月亮沉默而慷慨地把月光铺洒到她身上,铺洒到每个人身上。年幼的她只知道一首描写月光和故乡的诗歌,她在心里想,明月光是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啊,没有比明月光这三个字更加简明清晰的描述月光的词语了。于是她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源于月光。
这是Lisa李在别人制作的月光里从有过的感受。发条月亮的月光让诗人重新开始写诗,月光的作用那么显著,却从来没有一个月亮工程师成为诗人,好像制作月亮的人自动就会失去创作的愿望。而就在刚刚,她自己的月光照耀到她身上时,Lisa李突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她为之学习一切的理由,并不是为了人类文明延续,并不是为了给艺术家奉献灵感,并不是为了给人们输送爱的能力,而是为了她自己在月光下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感受的狂热冲动。
她凝视月亮,月亮也凝视她。这无理由的狂热让她想起在更久以前,那些对着月亮吠叫的野兽,一些在月下游荡的疯人,一个爱上月亮、自此发狂,宣称要摘下月亮的皇帝。这明明是她制作的一颗机械月亮,由Lisa李这样的年轻女人来制造发条月亮,正是因为她们和平温顺,不会在月光里混进让人发疯的杂质。她从不知道人造的月光里竟然也会让人产生这样狂热的感情,但这好似又合情合理:在几百年前疯癫,癔症和歇斯底里本来就是专属于女人的疾病,怎么到了发条月亮工厂里,偏偏就只有女人制作的发条月亮是温顺和平的呢?
她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要凝视自己制作的月亮。她忽然觉得,也许过去亿万年天空中本来就没有月亮,月亮是人类共同的幻觉,人只不过从月亮里看见了自己。人凝望人自己,人爱上的也是人自己,人坠入自我的深渊,于是就会发疯。她凝望自己的月亮,她凝望她自己。
这一天回家的路仿佛长得没有尽头,Lisa李也希望它不要结束。她追逐着自己的发条月亮,在无人的马路上前行。在无穷无尽的路上,她的小小的机械月亮越升越高,她为了追逐月光,也一起向上升去,向着月亮的方向驶入夜空,和过往的故事里那些逃往月亮的女人、从夜空逃往虚空的月亮一样。
第二天的太阳照旧升起了,月亮工厂照旧运作着,把月光送到人们手中,没有人记得Lisa李,会有新的Lisa徐或Lisa张来代替她。新的月亮工程师们进到工厂,开始学习第一条工作守则:
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发条月亮。
——END——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
练习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评论要求:随意
Die Krähe(乌鸦)
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家境还算殷实,且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继续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姓氏与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都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再由他们执行。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成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啊。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给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英雄主义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人,为了荣誉和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大学生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毕竟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当你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每天都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大多数时候,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纯熟,何其残酷!您曾见过鹰隼捕猎吗?它们从空中凝望地面,以一种集中得骇人的眼光注视着自己的目标——之后俯冲到地上,干净利落地拧断脖子,将指爪插进猎物的肋间。我们与这群动物的唯一区别即是杀人不为肉食。当他的枪旗举起时,每个人都必须找好即将刺穿的对象,一片未经保护的胸膛或一张轮廓分明的、素不相识的面孔;而当其再次落下,数十秒之内,你所选定的那张脸便会在马蹄轰鸣中送到你的枪尖底下,那表情往往令人胆颤。他如此将敌军的阵列撕开一条条口子,一次次地令人将一切丢在身后,重新列队,踏着一地残躯烂肉冲刺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贯穿和劈砍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里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常常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零星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这一军种的训练成本之高昂;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诱人踏进陷阱,或把自己作为其他危险行动中的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规划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这会儿已经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背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经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被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经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在震撼中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屑诱捕了几只鸟,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际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得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用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屑也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被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让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说实话,我仍对此心里发怵。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个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看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贯穿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他轻轻地说,“…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候呀。
我坐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蜷成一团,眼睛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头的铁架是连在木板上的,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双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德语。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哭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与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休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响,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我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适合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二十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
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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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附:此篇为个人IP《万千亿我》世界观下原创短篇。
题目:第零类接触
我们都知道,和未知目标接触按照程度可分四类:
第一类接触,仅目击其大致轮廓(包含其外容器,如飞行器、步行代步工具等)。
第二类接触,除目击外,同时伴随有其他感受,如耳鸣、皮肤刺痛、嗅到烧焦气味等。
第三类接触,见到真正鲜活的未知目标本尊或其团队。
第四类接触:与未知目标有直接互动,从谈话到碰触,甚至高度参与其社会生活。
通常情况下,未知目标来源于未被明确记载过的世界团。虽然大家对“有万千亿世界与我们共存”这种事都或多或少有些了解,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巨大的感官震慑中保持冷静。不知幸运还是不幸,我必须得学会适应这个情况,因为我已经被选中成为穿梭向导,而且现在,我已经坐在教室里在听课了。实际上,刚刚讲到的四类接触就是我的现学现卖。
那么接下来,我需要了解到的知识点就是“第零类接触”。因为从事穿梭向导这种动辄就要进入中间域,并在其中寻找各个世界团这样的工作,我们很难避免面对一些常人不太容易遇到的情况。这其中之一就是——遇到“唯一神”。
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唯一神并不是创世神。经过长达一个半世纪的研究,我们可以基本确定,创世神就是“阿”。智慧生物大多跟她有着确定的血缘关系,极少数个体则和“阿”的最初造物“卡”有关。实际上,我还听说过一个有点疯狂的都市传说,那就是各国都有秘密关押着“最初母亲”,也就是第一批从阿的血中演化出的女性人类,逼迫她们和各种各样的男性人类(也可能是雄性动物)生下后代,并将其用于各种生物领域的科学研究。
至于唯一神,目前对于祂最主流的推测就是,祂创造了“阿”。导师告诉我们,唯一神其实跟很多见过祂的人说过自己的名字——或者说祂希望被如何称呼,你懂——但那个发音很难用人类或者类人生物的声带模拟出来,倒是和一些棘皮动物摩擦骨片时发出的声音有极多相似之处,如果我们有幸亲耳听到就会理解她为什么会这么说。通常情况下,祂的形象会表现为一个有着众多扁平触手的片状旋涡体,超乎常规认知的庞大,即使没有巨物恐惧症,也很难不被其震慑。不过我们可以不加掩饰地流露出恐惧,实际上,无论我们表现出的情绪是厌恶、狂喜还是别的什么,甚至无动于衷,都不会引发任何不良后果,你只会看到那些缓慢飘舞的片状触手和远处若隐若现的旋转着的巨大片状旋涡,它们在世界和世界之外,安静且客观地存在着。
当然,如果尝试与祂交流,还是有一定几率会得到回应的。只要内心足够强大,对应的身体器官也足够结实,和祂“聊”上两句不是什么过于艰难的事。不过这始终还是有风险的,我们的身体结构终归无法承受祂的频率,交流超过三秒,罹患脑部疾病的风险就会成倍增加。导师说,她曾经有一位学生,男性,年轻,健壮,对这份工作报以极大的热情和勇气,在和其他学员打赌之后,在穿梭至中间域时和唯一神交流了大约两分钟,然后在回归之后,立刻七窍流血死掉了。法医解剖了他的尸体,发现脑组织已经变成了一堆红白混合的碎屑,组成颅腔的骨片嵌合结构也被破坏,那些骨片本身也变成了松脆的饼干,用镊子夹起时,甚至还在簌簌掉渣。
综上所述,老师表示,在中间域时,如果遇到了唯一神,就当做无事发生,继续做好手头的工作最好。前几次遇到时真的按捺不住好奇心,也可以看一眼,或对祂礼拜,然后迅速回归工作状态。如果我们还想不遵守这个规矩也没问题,反正所有的协议都在那个冒失男孩死后针对这个情况做出了对应修订,死于犯傻不会获得任何经济赔偿,反而会导致自己的直系亲属无法获得穿梭者向导资格。
第一堂课到此为止,导师收拾好教具走出教室。我去洗了把脸,趴在走廊的栏杆上深呼吸了几次,最终整理好了心情,准备迎接下一堂课——第一次尝试真正的世界穿梭,也就是说,尝试进入中间域。
教室中的桌子已经全部沉入地板,椅子换成了更加舒适的躺靠模式。我们在导师的言语指引下,尝试找到同时激活自己大脑静息态和工作态的开关,也就是进入“超域态”。这确实有点难度,一方面,不是每个人都能主动进入静息态,虽然我对此经验相对丰富(毕竟我从五岁开始学习攀岩,已经保持了十三年每周十小时不间断记录),但仍不敢保证每一次都能顺利进入“心流”状态;另一方面,超域态是需要同时保持静息态和工作态的部分功能活跃,但比例并不能固定——这与个人体质、性格、健康等等都有关,且目前对此的研究也在初步阶段——总之,你要找到一个最恰当的频率,才能接收到其他世界团中对应的波长,进而产生共振,最终进入到中间域。
我大概是真的拥有对应天赋,体感三分钟左右,我就有了那种“清醒做梦”的感觉,接着,像在睡梦中起飞一般,我跃进一片乳白色的半透明空间中。
这就是中间域,我无比确定,而且我还发现,我的确来过这里,在梦里,在神游发呆时,在偶尔攀岩失败跌落中,我曾短暂地在此停留过。怪不得我会被选上,我的确就该做这个工作。
在我欣喜若狂时,祂出现了。
第一节课的导师说得没错,我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这个,而当那些片状的、巨大到每一条都可以覆盖住整片大陆的触手开始向我压下来时,我短暂地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也失去了一切的念头。那触手停在离我头顶很远很远的地方,却像把万千亿世界都裹在其中一般,庞大,客观,亘古不变。
我跪倒在地,谦卑地对祂礼拜,哆哆嗦嗦地念叨着支离破碎的词句。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真正地开始穿梭世界,甚至只成功了一半,我还年轻,我不想死——
接着,像在睡梦中一脚踏空般,我猛地回过神,发现自己正坐在教室里,胸口的衣服被鼻血打湿了一大片。
我成功了,也失败了,但我还活着,单这一点来讲就足够我庆贺一阵子了。导师听完我的描述之后明显在努力憋笑,但她很耐心地安慰我说,我已经做得足够好了。要知道,本学院第一次进入中间域最快记录也不过是二分三十六秒,之后,那个创下记录的人因为打赌,脑子碎掉了。我用纱布堵住鼻孔,捏着鼻子听,不知道应该露出什么表情,只能尴尬地咧嘴笑笑。导师继续安慰我,说就算看到万千亿世界团在眼前展开时,那种场面也未必一定震撼。她总觉得那看起来像是药瓶里挤挤挨挨的胶囊,而她有轻微的密集恐惧症。
不管怎样,下课铃响了,我们都松了口气。我的鼻血也止住了,我想去食堂看看有没有金枪鱼沙拉,也许还要加上一条燕麦面包和半支奶油煮玉米,我饿得够呛。
在毫无秩序可言的斯克哈地表,想维持一个规则实验室,需要超乎寻常的强大。幸运的是,达西-嘶-嘶-格鲁玛-沙拥有这份恐怖的力量。她靠它震慑住了自己的兄弟,父母和邻居,让这个她亲手建造的规则实验室运行了三百历,并且,因为她已经接近永生,所以这个实验显而易见会持续运行下去。
规则实验室占地面积其实并不算大,实际上,达西每次进入时都需要扭转自己的部分躯体,以适应那些被她亲手扭曲成无限形的规则通道。但她不会对此感到腻烦,她爱自己制造的规则,更爱这规则衍生出的万千亿世界,至于那些世界中各种各样的生灵,哦,它们简直可爱得无以复加。她甚至很爱那个最初试图逃逸但现在还在持续在各个世界团中穿梭的小东西,它给她带来了太多乐趣。最近,达西发现陆续出现了其他更新更渺小的穿梭者,她记录并观察它们,尝试与它们交流,同时总结它们出现的规律。
刚刚的那个,似乎是个新的,达西想。她为它取了新的代码,仔细地将所见所闻刻录进芯片,并将观察记录归档。
接下来,达西-嘶-嘶-格鲁玛-沙走出她的实验室,将自己暴露在斯克哈地表富含强酸颗粒的雾气中。她来到祭坛边,那上面已经摆好了达西和她子侄们共同猎杀的一头科根兽的大脑和脊髓团。此刻,那几位子侄正顺从地退到达西身后,伏下她们多节的肢体。
所有的人在达西的带领下,对着天空摩擦起自己身上的骨质甲片,发出在她们一族的语言中,代表这样含义的声音:“我的神,今日我为您献上我的祭品,请您继续赐予我健康、强大和永生。”
她们谦卑地祈祷着,因为虽然此刻雾气弥漫,但她们的的确确都见过她们的神祇——在偶然的雾气消散时,那透明的晶状天空后,有一对折射出璀璨黑色的圆形瞳孔,偶尔会对她们投来庞大,客观,亘古不变的一暼·。
vol.237【美梦成真】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观前提示:本作品背景存在克苏鲁神话相关,背景涉及COC7th及其拓展规则绿色三角洲(DG) 下的模组《失灵》,可能存在关于模组关键性内容的剧透。请有计划游玩模组的读者谨慎观看。出场角色尼尔的形象为游玩该模组的PL星云所创作。 以上可以接受,那么请观看正文部分。 在你的印象中,这是第三次,或者第四次来亚当森·考克斯的家里做客屋内的陈设井井有条,至少它们看起来不像你住的单身公寓,楼上的房客跳踢踏舞时会有一片片白色的粉尘从天花板上飘落,给所有暴露在外的东西覆盖一层石灰质成分的糖霜。你在门口的地垫上抖落鞋面上的积雪,奥克兰冬天的一部分随之落在门槛外。 日历还停留在11月中旬的某个日期,于是你的思绪又回到了接到任务的那天,你们的时间就是这样不知不觉被联邦调查局和“那个政府组织”逐渐蚕食掉的。亚当森挑起几十页翻到今天的日期,上面是彩色油墨印刷的奥克兰。这座城市既是你出生的襁褓,也是在未来埋葬你的橡木棺椁。 好啦,别站着了,去坐到沙发上。你听见亚当森的有些沙哑的声音从厨房那边传来,接着就看见地板上反射的一串深褐色的脚印,带着雪水的泥泞和潮湿。他端着两个不成对的马克杯,把其中一个盛着热水的递给你——他的杯子里则是咖啡。水蒸气在杯口盘旋,像是几个月前夏季的晨雾。你想起你们守夜时他嘴里哈出的白气,以及在狙击枪扳机上颤抖的手指。冬天的夜晚太漫长了,即使你知道它只不过是失眠的具象化体验,太阳沉下去,然后永远不会升起来。积雪吸收了你听觉神经能捕捉到的大部分的声音,因此你们现在所处的空间有点像是一个寂寥的白色宇宙。 “你喜欢看电影吗?”亚当森从不第一个开口,他在这个时候说的话通常是让你闭嘴。他突如其来的提问让你不知道该回答他什么,你是电影爱好者?不,这样回答看上去有些草率,你又不是那些会把“旅游/音乐/文学/电影/……”类似的标签写在互联网论坛个性签名上的人。那么让我们换个回答吧,你确实看过很多电影,只不过是作为打发时间的手段。他点点头,棕色的虹膜里是干涸已久的血色,“我也是,你看过哪些?” 如果在场的有你和他之外的第三个人,或许会觉得在你和亚当森的对话有些不自然,不不,你亲爱的同事兼任务搭档没有被灰人*占据身体,那是因为你们的注意力都不在对话本身,而在更远的地方。你用牙把香烟的滤嘴咬成扁平的橄榄形,告诉亚当森你看过哪些电影,从现实的悬疑惊悚一直说到不那么现实的丧尸爆米花片。他的目光则始终聚焦在狙击镜上,你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听进去了,又听进去了多少内容,只记得那天你们是如何沿着积雪的小路一边行走一边掩盖自己的脚印,奥克兰不是个经常下雪的城市,但我们都知道凡事总有例外。他租来的雪弗莱载着你们从白色的宇宙驶向了黑色的宇宙——有多少人知道夜晚的海会和天空融为一体?你的香烟已经被点燃了,火星在通过车窗缝隙飘进来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亚当森单手从烟盒里翻出来一支烟叼在嘴边,在等待信号灯变成绿色的间隙,他凑过去用你嘴里的那支点燃了他的那支。 “尼尔,我记得你下周有空,”他朝惊讶的你笑了笑,“我请你看电影,在老地方。” 你的回忆和你的睡眠一样都会被某些东西突然打断,这正是你来到这里的原因——现在终于知道他那天到底听进去了多少你关于不同题材的电影审美取向。因为亚当森当着你面从柜子里掏出来的光盘盒达到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厚度。 “你到底是从哪弄到这么多……”你想说什么,却被他抢先一步:“《控方证人》,《无人生还》,黑白版的,《无妄之灾》,《十二宫》……还有什么,啊,《闪灵》。”——你有些感动,说实话,出现这种情感并不丢人,毕竟你是由复杂神经系统构成的碳基生命,而不是你见到的那些像雪一样冰冷、像虚无一样不可名状的存在,这是你唯一能和它们区分开的地方:感情。 亚当森拿着光盘盒在你眼前晃了晃,“嘿,尼尔,别告诉我你假期还处于失眠状态。”——是的,他说的没错,但你只是在揣摩别人对你透露出来的那一丝感情,如同潮间带的生物用触须摄取海水中微小的浮游生物。“……你到底还有多少惊喜瞒着我?”你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亚当森笑了几声,你能从他的眼睛读出来对方毫不掩饰的喜悦。 你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了两声,或许是因为自己太久没有感受到这种正面的情绪了。它就像一杯高度酒一样让你感到飘飘然,脚踩在雪地上,然后猛地陷进去。亚当森挑了个放松的姿势坐在沙发上——哦对了,这个时候那张沙发还没被用来当作堵门的工具。 空气中弥漫着灰尘电离后的味道,电视机反射出的黑白两色光打在你的脸上,而你的视线大多数时候停留在这个小小家庭式影院正在放映的电影,少部分则逸散到了你的同事身上:亚当森·考克斯似乎从未在穿着打扮上真正拥有过假期,包括现在你看到的他和工作日的他也没有任何区别。浅蓝色的亚麻衬衫是这个人的第二层皮肤,包括它所传递出来的温度。 你觉得自己有些冷了,于是往他身边稍微靠了靠,正在播放的画面是被砍头的受害人倒在浴缸里,“颈部动脉应该不止这个出血量,而是和喷泉一样。”你拎着马克杯的杯口说道。 “或许他们没那么多巧克力糖浆当作替代品,”他让自己整个人都陷进沙发里,“甜蜜的负担。” “甜蜜的负担。”你重复了一句他的话,因为困意已经让你的眼睛睁不开了——真稀奇,伟大的睡神修普诺斯怎么会有闲情逸致去可怜这个常年失眠的人。有某个温暖且带有重量的物品盖在了身上,或许是从沙发上拽来的某条毛毯——你想反抗他的行为,你没有睡着,至少没有进入所谓的深度睡眠。但他开口了,“睡吧,尼尔,祝你有个好梦。” “至少现在,你已经美梦成真了。”你闭上眼睛,再睁开时,手中多出了一片安眠药。白色的椭圆形药片,看上去就像香烟滤嘴的横截面——它是借助你的想象构造出来的产物,凌驾于物理世界的既定法则之上。“亚当森·考克斯”褐色的眼睛看着你,但你只感觉到毛骨悚然的陌生。因为你在几天前亲手杀死了他,用了远超正常治疗剂量的安眠药。现在坐在你身边的不过是一个像雪一样冰冷的幻影,一个黄衣之王借由你的记忆和他真正的灵魂杂糅而成的投影,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存在人类的感情……火车倾轧轨道时的金属撞击声提醒了你现在还在“剧院”里,一个现实世界和“彼岸”——他们,这群疯子邪教徒叫它卡尔克萨。 你跌跌撞撞地带着一身酒气从混乱的一月十二日之夜跌落到了这里,物理法则无法诠释黄衣之王,同样也无法诠释祂最满意的两个造物:剧院和卡尔克萨。在你的眼中,它们是从宇宙虚无主义的羊水中诞生出来的畸胎瘤,但就像你并不知道剧院其实是一列围绕着卡尔克萨环行前进的火车,你同样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再次见到那位死去的同事兼行动小组搭档。你依然称呼他为“亚当森”而不是别的名字,因为他们有着相同的名字和相貌,相同的性格和说法方式,至少你得承认那个吻——他在幻觉和现实之间连同安眠药一起给你的吻让你回忆起了一些熟悉的感觉:你们在去年的冬季,不,时间并不重要,它有可能只是一个美梦而已。但你确实记得鞋底碾过积雪时的感觉,和他冰凉的那只手贴在你脸上的触感,死人和冻得够呛的活人在体温上还是有区别的,因为死亡是围绕着一个人的永恒寒冬。 亚当森的手覆上你的手心,你们手随即十指相扣,如同含着珍珠的牡蛎。那片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安慰剂随即化为卡尔克萨的一滴雨水,“这就是‘心想事成’,尼尔,你拥有你自己都不了解的力量,”他潮湿的声音在你的耳边呢喃——梅菲斯特也曾对浮士德作出过相同的许诺,“你可以用它做很多你在现实世界已经无法达成的事情,比如说……你一直渴望却求而不得的事物。尼尔,祂能让你美梦成真。” 你的本能在抗拒着这一切,他在你有所行动前就松开了你的手。车窗外的风景开始逐渐变得昏暗,列车驶入了哈利湖中,那些你在格林伍德宅邸的儿童房里见过的奇异海洋生物涂鸦现在都变成了现实,到底是吉姆看到了它们后画出了那些涂鸦,还是说事实截然相反。显然这个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哲学层面上。 亚当森无光的眼睛看着它们在湖水中漫无目的地漂流着,他的目光并没有停留在你身上。“列车什么时候会达到目的地?”你这样问他。 那个熟悉的陌生人回以轻浮的笑声,“或许‘明天’就到了,或许永远都不会到。我们正在前往卡尔克萨舞会的途中,继续沿着列车车厢走下去吧。尼尔,你坚信黄衣之王不可能给予你幸福,那就看看吧,直到你意识到自己能在梦里得到一切。” 注释: 1.灰人:神话生物米·戈的造物,具体外形和传统形象中的外星人相似。详细介绍请以《绿色三角洲:掌局者指南》中的内容为准,在此只做简要概述。
作者:米琪雅
标题: 濛濛时雨
评论随意
如果有什么不太明白的地方,除了我写的不好之外,那就是我特意留了很多不明所以的空间,因为我想调理一下每次写都恨不得把前因后果全抖搂出来的习惯,拆掉很多东西来呈现一下,就是,读者自己解读的意思(?)
和之前的莲替傀同世界观,架空但架得比较漫不经心。感兴趣的话可以顺便读一下前篇。
莲替傀: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531443/
“过山的时候,小心那座庙。”
阿婆这句干枯的叮嘱砸在地板上时,她正细细地碾阿婆的药。那些药在她眼中是一模一样的干枯焦褐,用玉杵一触,就会发出呻吟般窸窣的断裂音。
阿婆靠这些药吊命,她觉得,阿婆和这些药一样,被这抵抗不住的阴暗潮湿煎着,煎着,不知什么时候,最后的精气神就会从七窍蒸散而去。
不知为何,阿婆那句话听得她心脏惊跳了一下,手中的玉杵下一刻就碾歪了。她诚惶诚恐地屏住了呼吸,手中的动作却没停,做出专心致志心无旁骛的模样。她自觉蠢笨,跟着服侍阿婆的婢子学了好几次,终于能一丝不错地把药材拣选出来再一一料理,刚才手中那一歪,她只觉自己先前的小心努力都化为乌有,但田家的婢子侍立在走廊的阴影里,没有任何人厉声指责她,她舌尖抵住上颚好一会儿,抵到脸色有些发白了,才缓慢地把刚才的害怕悄悄吐了出来。
她记得那座庙,每次过山,她都觉得那座庙,好像在哪里呼唤着。
楚女郎的影子斜斜地歪在潮湿的地面,沉默地翻书。她小心地朝那个方向瞄了一眼,目光刚递过去,就和楚女郎不离身的小童视线撞个正着。她忙忙将眼神移了回来。这一下,她更害怕了,她方才分明用余光察觉,阿婆在盯着自己看。
看。她不知道那目光是善意还是恶意,是怜惜还是警告。她害怕被关注,从小如此。
论理她该管阿婆叫伯祖母还是什么的,但她不懂。她还没懂事就学会怎么偷东西吃保住性命,知道怎么让自己不要过分伶俐(会惹事)的同时不要过分愚钝(会挨打),被人牙子转手卖了两次,在戏班子和花楼里努力挣了五六年命,突然一日,有人拨开了黑乎乎的帘布,把她从空气污浊的房间带了出来。刺目的光照到她脸上,她只隐约看清来者的轮廓,身形纤细,是位潇洒的女郎。
女郎仔细看了看她的脸,准确无误地叫出了她的名字。
“你是鸳鸯。”是笃定的陈述,不是试探的问句。
她跟随着这笃定的话语轻轻点了点头。
“我姓楚,田家托我寻你回去。”
楚女郎的目光她也有点怕,她不知道在对方眼里,到底看到的是自己,还是别的什么,总觉得女郎的目光像穿透了很多本不存在的东西,最后又轻轻落在身体上,她能察觉到女郎对她没有恶意,可是女郎对她也浑不在意。楚女郎虽然在看自己,眼睛里却没有自己。
被带回田家的这十来日,她过上了前所未有的舒适生活,睡了很柔软的床枕,吃了没有异味的食物,头一次连续十天从来没有挨过打挨过骂。她知晓了自己本是田家人,短命的父母阴差阳错地弄丢了自己,而后双双在寻觅中无望早逝,也知晓了田家求到了楚女郎这里,女郎很擅长,那叫什么?“术数卜算”?总之就是很会看卦算命,终于把她找了回来。阿婆知道她叫鸳鸯,皱了皱眉,不知是不是嫌弃这名字粗鄙,却又叹了口气说,既然已经习惯了,那就不改了。
她每一日醒来都忍不住想,田家为什么要找自己回来?只是因为父母死前还在找自己吗?可是她对这停留在讲述里的父母没有任何印象,她也无法做出缅怀的哀伤模样。她确实过得比在戏班子里挨饿受冻被打被骂的时期好了太多,但她心里那个小小的鸳鸯,时刻在等那把悬在头顶的锋利铡刀重重地落下来,切断她的焦躁不安。
“鸳鸯,你去送楚凉姑娘过鸦岐山。”阿婆的喉咙里似堵住了,听起来格外嘶哑。
永不停息的绵绵雨声倏然一停,摔下“嚓”的一声脆响。
那把铡刀落下来了。
她眼睛合起来,再睁开,鞋面上又溅了泥点子。抬起头,三人已行在崎岖的山路。说是让自己送楚女郎,可是看楚女郎自如行走在前方的样子,并不像需要送的样子。女郎贴身的那名从不说话的小童,不知叫苏苏还是素素,正拿着田家招待的缠丝麻花糖,一边跟在她身旁,一边开开心心地吃着,小童嘴巴沾着两粒芝麻,比之前不言不语的样子可爱许多。
鸦岐山,她回田家的这段时日,日日都要穿过山径林道去城镇取药。这座山连着这座田家的宅邸,全部都笼罩在昏沉迷蒙的雨云里,阿婆的药如果提前带回宅内,半日就会被水气侵蚀,移了药性。阳光像是厌弃此地的湿润雨意,万万不肯穿破云层照入山中。她偶尔深夜惊梦,能听到这座传承数百年的老宅发出不堪重负的叹息,一寸寸,一丝丝地被无孔不入的潮湿压至崩坏。
田家人大部分都搬到山下的镇子里,可是阿婆执意不走,明明这里光听到持续整夜的雨声就枯燥得让人抓狂。
“老太君说的那座庙,鸳鸯姑娘见过吗?”楚女郎人在前方自如地走着,手里的伞很不成规矩地倚在肩膀上,女郎衣袖上的墨色纹路被雨水洇湿,好像活了一样,在白色的裙子上流动游走,让她看得有点目眩。
女郎走前好像跟田家要了好些东西,但现在左看右看,也不知女郎把那些物件拾掇去了哪里。
“见过的。有一次取药回来,雨水突至淹了路,只好找雨少的地方避一避,结果就走到那里……阿婆说那里不祥,让我不要再靠近。”
她回忆起那日,原本就淅淅沥沥的小雨不知何故骤然变大,她刚想着坏了,不知道何处能暂时避一避,就看到竹林深处有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路,曲折着引人跟随至深处。她好像一直听到水滴敲击到空空的水缸里的声音,又脆又哑,又吵得让人发蒙。她当时只想朝唯一没有雨的屋檐下走去,正待伸手推开那小庙的门——
她的手被人扣住了。
她大吃一惊。前几日的回忆和眼前的场景折叠在一起,田家婢子当时惊怕的脸像水洗一样褪色消散,此刻伸手捉住她手腕的女郎侧过身来看向她,深深凝视。
明明前一刻还走在难行的山路,而此刻,那扇又小又灰的门正在眼前。
水滴敲击到空空的水缸里的声音。一声。
敲在她的心里。
她眼睛合起来,再睁开,感觉有人从她肩膀后面重重地推了她一把,身体猛地失去了平衡,没有被扣出的手用力往前一按。
——庙门打开了。
楚凉看向瞬间握空的那只手,再回头看看来处,本就离奇出现的青石板小路已然消失不见,一路贪吃着缠丝麻花糖的簌簌更是不见了踪影。
常年被云雾笼罩的鸦歧山,骤然下起了畅快的雨,被水滴敲打的地面升腾起土腥气,泥浆逐渐汇涌成肮脏的浊流,在山道间不止不休地蛇形而下。
身边再无旁人,而庙门冷漠地半敞开,被推开了一个人的空隙。
“这样啊。”楚凉没有笑,也没有再说话,右手于空中捏算数次后,轻轻迈进了那扇门。
那不是田鸳鸯的幻觉。那个水滴敲落的声音,正来自里面。
有什么东西,在等待她来。
☆☆☆
她这是怎么了?
她感觉到喉咙里好干好痒,只要一呼吸,就有烫伤一样的疼痛感。她尝试着咳嗽了两下,不但没有缓解,却觉得干渴的体验更加强烈,她甚至不得不伸手扶住自己的脖颈。
好险,要是再这么咳嗽下去,脑袋也许就要掉下来了。她脑中突然闪过荒诞不经的怪念头。然后她被自己莫名其妙的联想吓到了,她慌乱地在狭小的空间抚摸自己的身体,想要确认自己安好无恙。
眼前的房间非常紧窄,想要全身舒展开的话,就必须躺下伏在地板上,只要抬起身子,就要蜷缩起来。总觉得曾经也住过这样的房间……是什么时候呢?她心里闪过一些模模糊糊的影子,但是总也抓不住。
感觉除了这股异常的干渴感,她一切都还好。她想,这里是哪里?好像刚刚她在和谁说起了什么……旁边是什么声音?
一滴一滴的,液体敲击着容器的声音。怎么了,是下雨了吗?她努力听着,那声音似乎很遥远,偶尔又突然清晰得像在身边。她有点害怕。
“鸳鸯……”她听到一个轻软的声音在呼唤她。她心里升起一股欢喜的同时,身体剧烈地抖动起来。
咦,为什么,这是怎么了……她一方面觉得这个声音熟悉得让她快乐,同时嗓子干哑得让她不想作答。
“是,是你……吗?”她回应了,在昏暗的房间里,她朝那个隐约记着的小窗口伸出了手,指尖触到了流动的空气带来的凉意。另一个人的手亲切地和她相握,在她的掌心放下了一粒什么东西。
“鸳鸯,别怕,我来陪你了。”轻软的声音这样对她说,“现在太乱了,我找不到更多的药,这个是我托父亲帮我买来的丸剂。鸳鸯,你一定会好起来。”
原来我生病了啊……她想,她想不起来对面这个声音归属于哪个姓名哪张面孔,她只迷迷糊糊地想,这个人对我真好,愿意给生病的我找药。
“鸳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听着劝慰的话,感受着那忽远忽近的水滴的声音,慢慢合上了眼睛。
“让她出来!”这次是一个冷漠的声音。她有些害怕起来,她努力把身子蜷缩起来,那个冷漠的声音伴随着暴躁的脚步声冲了进来,听起来是那种看到不顺心的东西就会直接一脚踢飞的类型。
轻软的声音拦住了他。“父亲大人,你不是答应了要好好保护她的吗?”我需要被保护吗?为什么……她感觉脑中好像缺少了很重要的东西,她不由得往前匍匐着前进了一点儿,想要听得更清楚一些。
可是声音却像是远去了,只有水滴的声音不停歇地缭绕在她周围。她觉得好渴,好干,水到底在哪里呢。
冷漠的声音在一片混沌中大喊了几句,但她还是什么都听不清。只感觉那个熟悉的声音被带离此处,她听到那个暴躁的脚步在来回度步,最后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必不会让此等妖邪引来祸乱……”冷漠的声音又说了些什么,声音又弱了下去。
她感觉自己体温越来越高了,口中的干渴已经到了很难忍耐的程度。水,哪里有水可以喝……她害怕地想,什么妖邪,发生什么了,为什么自己都不明白?
“鸳鸯!”这次又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她听起来有几分焦急,“鸳鸯,你听我说……他们疯了!他们原先答应至少保你的性命,可是……”有一双手从小小的窗口伸出来,把一枚钥匙放在她手心。
“你听我说……明晚这个时候,你就逃吧!外面虽然很乱,可总能想办法活下去!”那双手急急地握住她发烫的手掌,用力地握紧了片刻,然后放手一推。
她在说什么啊……她感觉自己连思考都变得迟缓了,她缓慢地立起身子,去摸索狭窄房间的门,她虚弱地尝试用力推开,那扇门居然就开了。她看着掉落在地上的锁,心里一片茫然地想,刚才是自己用钥匙开了这个锁吗?原来之前自己都被锁在房间里吗?到底,到底,怎么了呢……
她拖着沉重的身体,听着一滴一滴的水声,朝外面走去。她总觉得,这个潮湿且阴沉的大堂,即使没有光照进来,也好像一座……
庙?
那个声音说,让自己,快逃……逃去哪里?外面正逢灾乱,自己又是罪臣之女,若不是田家愿意看在过去的情谊上庇护自己,自己早就死了……诶,她茫然地想,一切是这样吗?这是,我吗?
“真是好骗……”冷漠的声音突然从背后响起,“你身怀妖邪,世间岂能容你?”
她无声地尖叫了起来。那一滴一滴的水声,也变得急促。
她的胸口好痛,喉咙好痛,脖颈好痛,四肢百骸,无一不痛。她觉得自己在这座小小的庙里重复死去了数十次,她不停地遗忘,又不停地醒过来,她永远感觉到干渴,可骤降的急雨始终只在这座庙之外,而她,永远走不出这座庙。发生了什么,发生了什么?她好像被人斩杀在这座大殿,又被细细地拆散四肢和躯干,她好渴,好痛苦,可是她被下了重重封印,让她只能在回忆起的时候,为这座鸦歧山下一场骤雨。
她好似在一片让人无法动弹的沼泽里,徒劳地尝试传出她的恐惧,她扭动,挣扎,却没有激起丝毫的涟漪。只有雨声,只有水滴。她忘了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停止了挣扎,那种黏稠的绝望缓缓爬满了全身,她的喉咙如此干渴,她的体温如此灼热。她听着自己的雨声,知道自己终于会成为深渊的一部分。
“不是哦。”
她的手腕突然被人捉住了。她猛地睁开了眼睛。楚女郎的脸出现在她的面前。
“不是什么事情都会像他们想的那样。”楚凉淡淡地说,左手两根手指之间夹住一枚燃烧的符纸,她的左手漂亮地从上往下一画,有什么东西像是从鸳鸯身上剥落了下来。
“你是鸳鸯。”楚凉捉住几乎变得透明的少女,定定地看着她,然后又将目光移到另一旁,轻声说,“你,也是鸳鸯。”
“数百年前,田家蒙昧贪婪,本答应庇佑旧友遗孤,收了顾家家财,将你安置在这处小庙里。可最终他们偏信虚妄之言,认为顾家女身怀异象,若不把你封印在此,百代千载后,残留的怨气必将破除封印,为田家带来滔天覆灭之劫。”楚凉微微垂下眼帘,露出有些讥诮的神色,“真是无事生非,让后人徒受了百年时雨之苦。”
她在一旁听得恍然,回想起刚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诸事,前后串联,虽还有很多不明之处,难怪阿婆提到田家人总是早逝惨死,莫非正是先人行事有亏,那田家找自己回来,其实是……
她心中惊悸。其实自己是作为安抚的祭品?
楚女郎静静地看着符纸烧完,撇了撇嘴:“本来就没打算用田家的法子。”
“不是什么事情都该像他们想的那样。”她又重复了一遍,“拜托你了,田小姐。”
我?我还能做什么?我……女郎为何唤我田小姐?她默默地想着,那水滴击落的声音扰得她心烦意乱,本是幻觉一样的干渴又在喉间索求。
啊,原来是这样。她明白了,她朝着庙宇后的那个窄小的空间走去,水滴的声音有条不紊,越发清晰。
她从壁柜里找到那枚小小的玉杯,她握紧它,手里还残留着刚才两双手交握的温柔触感,她想,这片刻不停的水声,到底是鸳鸯的血,还是鸳鸯的泪?她手指触到杯底的刻痕,感觉曾经坐在这里,抚摸这小小的凹痕无数次。那大概,是个“田”字吧。
“鸳鸯……”她呼唤起这个名字,好像数百年前,还有另一个田家小姐,也跪坐在这里,向昏暗的房间伸出手去。她爱护她,怜悯她,想要庇佑她,但最终没能救了她。
“鸳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握住那枚玉杯,看干涸的玉杯突然盈满了清澈的液体,她小心翼翼地饮入口中,喉咙的干渴好像终于消散,而她自己的眼泪突然大颗大颗地流下,敲击在玉杯里,发出又脆又哑的声音。
“鸳鸯,我带你离开这里。”她轻声地说,即使她不知道那个鸳鸯到底身怀什么异象,做出过什么事情,岂能让她生生世世在这小庙里哭泣不休。
她转头就想呼喊楚女郎。女郎算无遗策,当初能找到自己,就一定有办法破了这座小庙。她一转头,刺目的光照到她脸上,她只隐约看清来者的轮廓,身形纤细,是位潇洒的女郎。
她一喜,又一愣。阳光?
她抬起头看向天空。遮天蔽日的雨云就仿佛从未出现过,淡蓝色的天空露出了自己温煦的底色,只有丝丝缕缕的白云,在空中做出装点的样子,阳光温暖地普照大地。
这座庙宇已然消失了。身边有什么虚幻的东西,本与自己交融在一起的某种连接,也发出无声的破碎之音,她握紧手里的玉杯,感到那个鸳鸯推开了那一夜没有推开的门,走出了没有走出的路,离开了不再存在的小庙。她虽然自觉蠢笨,却为她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她缓缓地躺了下去,在阳光里睡着了。
☆☆☆
楚凉站在鸦岐山的界碑上仔仔细细地看,用手指比着碑身上的字,开心地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
入庙之后消失无踪的贴身小童簌簌,不知何时回到了她身边。
“哎呀,你不要一脸不高兴嘛。”楚凉伸手揉乱簌簌的头发,被簌簌凶狠地瞪了一眼。“那个情况又急,如果不把你支开,我恐怕进不得那座庙,那封印有些偏门,不是楚家熟悉的那几处。下次一定会让你时刻在我身边的,好不好呀?”
簌簌脸上还粘着吃麻糖的芝麻,被楚凉轻轻巧巧地拂去了。
“幸好这次先收了定金,不然田家那帮老疯子看到这个结果,说不得还要掰扯掰扯,哼,信什么若封了野雨师将此山润泽百年,则田家兴旺昌盛的鬼话,行如此悖天淆理之事,倾覆之因本就是自己亲手种下,得不幸之果,又有什么好说。”
楚凉从袖子里摸出一枚钱币,她径自朝山外走去,感受风息鸟鸣,手指间钱币翻动,偶尔被掷向空中,又被她“啪”地收回掌心。
她心里浮现那位固守在老宅的老太君的身影,微微一哂,那位老夫人,一直在挣扎之中,一面觉得鸳鸯这孩子被特意寻回只为了做牺牲品好生可怜,一面又想着牺牲她一人或许可保其余子孙安全,她又希望此事可成,又不希望此事可成,才在那十日间犹豫反复,行为有众多矛盾之处。
但错的就是错的,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阳光如此明亮,山林间却还有着湿润的水气,只觉得四处均被荡涤一空,全无滞碍。楚凉带着簌簌在山径间穿梭,间或还能听到清脆鸟鸣。
好一片,干干净净,晴空朗照。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注:本文最后结尾部分有使用AI工具进行协助创作)
很久很久以前,在那个现在叫做吐鲁番的地方附近有座陀罗山,不是陀螺山,也不是火焰山,要火焰山往南再往南。陀罗山上有个妖精叫陀罗大王,这陀罗大王本是一名天将,当年因为齐天大圣孙悟空中略于是就被贬下凡间,精魄落在一株葡萄藤上,成为了一个葡萄精。众所周知葡萄藤越老,结出来的葡萄越甜,而且这个葡萄精还要修炼,吸收天地精华,结出来的葡子葡孙各个又大又圆,香气逼人。葡萄藤野蛮生长,遮沙天蔽毒日,葡萄又香甜喝口味美多汁,这片葡萄林给往来沙漠的胡汉商人提供了不少方便,久而久之有人在这里定居了下来,变成了一座小小的村落。虽然变成了妖精,但是这位前天将一心修善德积善果,希望能早日回到天庭,所以它从不吃人,还帮百姓驱赶恶鼠毒蝎,也就是方圆几百里内没有人烟,要不然这陀罗大王的名号早就可以显赫一方了。
一日,陀罗大王从禅定中惊醒,召集了手下的小妖们,说道:“哎,你们这帮卖钩子哎,一天天给你们葡萄酒喝上羊肉吃上,日子过得潇洒的很吗。”领头的小妖回道:“哎~老大你这个话说的撒,我们喝的酒都是你给倒哈的,我们吃的羊都是你给宰哈的,你把我们照顾的就像热沙子一样热烘烘的,我们心里就跟圆月亮一样明晃晃的。老大你撒事情有吗,我们铁叉叉子木头棍棍子拿上二话不说就来了,你说往左,我们一钩子窜到山沟沟里,你说往右,我们一头攮到水边边上,一个二个脚底哈火星子给你跑出来。”陀罗大王点了点头,道:“攒劲,攒劲。刚才吗,天上一个嘴子电打一样直接往我脑子里说给了,说有个唐朝和尚往西天走的呢,弄不好要从我们这邦山头头走上一哈。一个事情嘛,万一他要来了,咱们把他给拦哈,不能让他直接过去;二一个事情嘛,这个唐僧肉吃了长生不老说的呢,但是咱们人不杀,肉不吃,日攮一下折腾一下就行了;还一个事情嘛,唐僧几个徒弟有呢,里面有个吃桃子拿棍子的,你们给我好好把他掏给一顿。这个事情天上交代哈来的,咱们好好~给弄上一哈,回头升天了吗功劳都有的呢!”妖精们听了之后十分激动,齐声回道:“么有麻达!尕尕的事情!”
当然,咱们都知道,西游记里并没有提到陀罗山,因为唐僧一行人途径此处时选择了取道火焰山,于是有了智斗铁扇公主大战牛魔王三借芭蕉扇这一出精彩的故事。你看,唐僧体格固然不弱,但他的几位徒弟却又是何方神圣,也就他骑马才跟得上团队。所以就这样唐僧骑着马跟着取经团从东土跑到天竺,跑团嘛,有些支线没走到是常有的事。
但是陀罗大王不一样,他可不知道这些旁的事情。天庭直接匿名传命下来,不管谁说的,这事都得当个事,于是陀罗大王天天操练手下的小妖精们,如临大敌,严阵以待。妖精们在山脚下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搞得村子里的百姓们也都知道了这个事情,天天茶余饭后唐僧长唐僧短聊个不停,虽然这事跟他们都没什么关系,不过八卦之心人皆有之吧。
过了阵子,陀罗大王掐指一算,唐僧一行人应该差不多该到了,于是让手下的小妖一天三巡三报又三问,严密监视来往过客,一旦发现可疑行踪马上上报。
过了阵子,变成一天两巡两报,有过路的生面孔再问。
又过了阵子,恢复了一天一巡一报,生面孔抽问。
又过了阵子,客栈里的流行话题变成了魏征斩龙王的时候龙王是龙形还是人形……
……
“大事情!大事情有呢!”小妖急匆匆跑上山头喊到:“天上馕坑打翻了吗火炕塌掉了,火石头往地上砸的呢!”陀罗大王跑出山洞,看见天上从北边飞来一阵砂石,仔细一看,砂石赤红滚烫,裹着火就飞了过来。这些砂石要是换了别人未必认得出来,但陀罗大王可曾是在天庭有过编制的,各种稀罕玩意儿吃过见过。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陀罗大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这他妈的是太上老君炼丹用的五色灵石!烧起来一万年不带灭的!
这火雨虽未冲山头而来,却径直飞向山脚下的村落,陀罗大王顾不上琢磨这些东西是怎么从火焰山飞过来的,直接眼观鼻鼻观心,原地掐起了咒念起了诀,双睛翻黑脚底生根褪去了人形,驱动十成法力悉数灌注于数十里内外的藤根。霎时间手臂粗的葡萄藤上下翻飞,泥土和砂石伴着火雨遮天蔽日。
天地生阴阳,阴阳蕴五行,五行相生相克,纯火之物本是土精的天生克星。陀罗大王同时甩动着成百上千条藤蔓,既不能伤着百姓,还得拨挡开天降真火,在此之下根本无暇顾及自身安危。一块块陨火灵石打在葡萄藤上,击之则折,燃之则断,陀罗大王面目狰狞五官蜷曲,硬生生以一己之力对抗这天降灾祸。身边的小妖急得吱哇乱叫,有点道行的赶紧给大王输借功力,修为尚浅的飞奔下山救助百姓……
约摸半个时辰后,天上地下终于消停了下来。胡藤村的村民无一遇难,但陀罗大王却已散尽一身气数,化作一株枯藤。
日子一天天过去,因为没了葡萄藤的护佑,胡藤村也已改名胡田村。数年后,唐王遣朝散大夫王玄策出使吐蕃,途径此地时听闻了陀罗大王的事迹,心下感慨万分,于是修书上秉唐王。唐王读后击节赞叹,于是下诏赐更胡田村名为护天村,免赋税五年。追赠陀罗大王为守护天使,追封县男。
要说起唐王跟天庭的关系,那可真是讳莫如深。总之当御诏在护天村宣读完毕那一刻,陀罗山上忽然飘来了七彩祥云,山顶更是有一道瑞光从天而降。村里最老的老人说这是因为陀罗大王得了唐王天子的敕封,于是灵魄得以重返天庭,当得正位。那七彩祥云里都是吹笙奏琴的仙女,而那束瑞光中反射出的星星点点,就是当年救助百姓的小妖们,跟着陀罗大王一起成仙了呢!
正所谓:
谪落凡尘陀罗巅,黄沙青藤伴流年;
天火飞坠挥袖去,劫灰散尽见真颜。
帝王敕赐云间字,霞举犹携百姓烟;
莫道仙凡因果事,明月枯禅善恶间。
作者:落水
免责MODE:无
第一章 野草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老话,”医生对肖郎问道,“叫做闲得发霉?”
“但霉是真菌吧?”肖郎还是忍不住去挠自己的胸口,“我这里是草啊。”
“多数人确实是伴生真菌,少部分会像你一样伴生草本植物,非常少见的情况下,连木本植物都会出现的,”医生仔细解释道,“总之,虽然结果上是皮肤发生异变,但这是心理问题导致的生理变化,所以通常归类在精神科,而不是皮肤科,明白了吗?”
“好吧,”肖郎点点头,接受了医生的解释。
其实他还有些不明所以,但已成习惯。
“所以要怎么治?”肖郎再问道,“定期过来谈话吗?”
“这个当然,”医生点头,“定期的检查是必要的,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生活方式需要改变,这方面我也会根据情况给你一些建议,具体就要你自己抉择。另外,这个症状对生活的影响很小,临床上也没有发现危害,所以部分患者会无视它,或者尝试与之共存,原则上我们不建议这样,但确实有这样的选项,你可以考虑一下。”
“不能手术移除吗?”
“这很困难,不论是真菌还是野草,它们的根系已经在你的身体里蔓延开了,你可以理解为癌症的扩散,就算把看得见的部分切了,剩余的部分也还会再长出来,有时候切掉一根,可能会长出两三根来,情况反而更糟,只有情况过于严重的时候可以考虑适当移除一些,缓解病症。
总体而言,我们还是需要通过改善生活习惯的方式,让你的心理问题解决,反过来影响你的生理状态,使你的身体不再适宜它们生存,到时自然就解除掉了。”
“这样……”
最终,肖郎在精神科待了半个多小时,离开时,医生又给他递来一张纸条,上面有一个二维码。
“这是本地的病友群,你可以加加看,人数不少,他们的意见或许对你有帮助。”
“好。”
肖郎把纸条夹进诊断书里,与医生告辞,随即离开了诊室。
门外已有五人等候,其中三个人看不出来,或许是“普通”的精神问题,另外两人则相当明显。
一个从脖子旁长出一支兰花,开得正艳,似乎有着良好的照料。这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有什么精神问题的样子,面带微笑,神色轻松,肖郎刚从中走出,他就点头致意着从旁走了进去。
另一个则从手背上生出一株灵芝,已有拳头大小,神色忧郁地坐在长椅上,低头不看人。
肖郎多看了他一眼,好一朵肉灵芝,他如此想道。
此后,他再没有回过这个地方。
在返程的网约车上,肖郎忍不住再次打开诊断书,看着里面的内容,心绪起伏不定。
伴生综合症-草本植物型-结缕草。
患者生活乏味,节奏单一,缺乏激情,长期持续后因心理异变引发伴生综合症……
这些评价是医生仔细了解过肖郎的情况以后给出的,他刚刚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现在看,却莫名有些说不清的不适感。因为被医生用医学化的术语,将自己的人生描绘为乏味、单一且缺乏激情,就颇有种盖棺定论的意思。
所以,无论自己的感受如何,他过的都是一种科学定义下的无趣人生吗?
为什么?
就因为自己的胸口长了一蓬草吗?
结缕草?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他不忿起来,却也知道这于事无补,如果不认可这种判断,就该去做点什么。
“师傅,我换个目的地可以吗?”
“app上修改就行。”
“好。”
十五分钟后,酒吧,肖郎点了一杯自己过去常喝的酒,目前感觉……一般。
差不多在工作了以后,他就会定期到酒吧喝上几杯,基本不喝醉,只是在微醺时离开,然后徒步回家。除此以外还有定期去看电影、定期去吃火锅等类似的事。
过去的他常常做这些事,那当时对这些事应该是感兴趣的才对,他应该是在享受生活的,那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项一项地就不再做了?
他实在回想不起来。
按照医生的说法,他是长期生活乏味才会从胸口长出草来,先不论自己是否认可这个乏味的定义,仅从常识来讲,在定期会离开家门到外面做各种娱乐活动的时候,他的生活应该是不“乏味”的。
虽然现在不知为何,以前喜欢的酒感觉没那么好喝了,但为了改变这个乏味的现状,他也应当恢复这样的习惯才好。
包括其它各种各样的习惯,定期去做些什么,就当是定期服药了。
至少先除掉这根草。
几口酒下肚,胸口变得更痒,他不耐烦地挠了几下。因为总挠它,从胸口冒出来的那部分草茎早已被挠烂,但又长出一些来。
长得真快啊,肖郎这么想着,第一次用这种角度体会到了春风吹又生的含义。
再喝几口,他又有些迟疑起来,一个尖锐的问题浮现——既然他早在很久前就不再做这些事了,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自己不再能从这些事之中找到乐趣,那继续再做这些自己感觉无趣的事,难道就能变得不“乏味”了吗?
面前这杯酒不就很乏味吗?
重新发现它们的趣味?还是去寻找新的趣味?
我都奔四了,为什么还是非得去开发新的兴趣不可?我什么时候报名过人生兴趣班吗?
熟悉的酒缺失了熟悉的口感,但酒精带给了他熟悉的感性,思绪既混乱,又在细枝末节上较真,几口把剩下的酒喝完时,他已做出决定。
拿出诊断书里夹着的纸条,扫码,添加。
先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吧。
第二章 九爷
九爷是个开朗的短发女人,最大的特点是头发,染成墨绿的短发间还夹杂着一些柔软的长条形草叶,两者搭配在一起,形成一种颇有风格的发型。
“这是韭菜哦,”九爷并不避讳肖郎的视线,反而主动露出头顶,“每天要用柔软剂打理,不然会立起来,好麻烦的。”说着又笑起来,“所以他们叫我韭爷,就是韭菜的韭。”
她是病友群的群主,扫码以后加的不是群,而是她的微信,要肖郎先发自己的诊断书验证以后才能加群。进群之后,她就私聊肖郎,问他要不要到活动室里看看,这是病友群公用的地方,先来熟悉一下。
于是肖郎就来了。
也许是些许酒意的影响,来之前他没什么感觉,而在赶来的路上,那一小杯的酒精已经代谢一空,此刻就莫名拘谨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肖郎干巴巴地回了一句,视线开始向周边转移。
好在九爷没打算就这个话题聊太久,既然是带人来熟悉环境,更重要的还是介绍情况。
“这里原本就是一家书店,”九爷带着肖郎向里走去,“十几年前的老书店了,后来经营不下去,打算卖,我就包下来了。多数书都留着,定期还会进一些新书,你看,咱不少病友就经常到这来看书,你可以随便看,借回去也可以,登记一下就行,有想看的书可以在柜台那找,没有的也可以登记一下,我们进新书的时候也会参考大家的意愿。”
肖郎又看了九爷一眼,她看上去还很年轻,大概30左右,想不到这么有实力。
这间“活动室”的位置不算很好,稍有些偏僻,但也算是在商场周边,地铁、车站都挨着,空间也很大,占地几百平不说,还有两楼。
而且茶水、零食都免费供应,除了书以外,还单独隔出几个小房间,有会议室,也有棋牌娱乐之类的,听她的意思,完全是自己独立支撑着开销,而且毫无压力的感觉。
“说是活动室,其实基本上就是看书、喝茶的地方,也方便跟病友们交流,”大概逛了一小圈,九爷总结道,“咱们这种病嘛,普遍来说,看书就是最有疗效的法子,特别是现在的人很多都不爱看书,但又都认同看书是有意义的事情,看得越多,好像就越有价值,有的人看着看着病就好了。”
她没把话说完,如果是熟人的话,她会补上一句“其实都是狗屁”。
这里的书她看了一大半,头顶的韭菜是越看越旺。
而且在“生活节奏单一、乏味、枯燥”的这种人群里,喜欢阅读、绘画或写作的比例确实要比一般人要高许多,所以病友里的“书呆子”并不少,看书真那么有用,他们一开始又是怎么病的?
这间“活动室”其实也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休闲场所,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活动,在这里看看书、喝喝茶,不时跟人聊几句,是大部分病友都能接受的选择,九爷维持着这么个地方,也就只是给大家一个走出门的理由而已。
不说对病情有没有好处,起码多点社交活动,多认识些有共同爱好的人,对整体的心理健康总归会有些好处。
当然,看书看多了,病忽然就好了的人确实也不少,但在她看来,这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病,也就没有所谓治愈的说法。
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三两句说不清楚,她也不会跟新来的病友讲太多。
先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好,”肖郎点点头,朝旁边随便一指,“那我先去那边看看。”
“行,有问题可以找我,不用太拘束,”九爷摆摆手,往另一边走了。
肖郎随便逛着,很快发现一本颇有兴趣的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
九爷远远地看了一眼,满意而放心地离去,植物组又加一员新人,确切地说是草本组,她还是挺高兴的。也不知道肖郎会选择治愈还是共生,她个人希望是共生,这毕竟不是什么要人命的“病症”,至少大部分时候不是。
正准备离开书店时,另一个管理员小刘快步走了过来,神色凝重。
“九爷,廖毅那边出事了。”
“啊?”九爷一愣,廖毅那边……她忽然猜到了发生的事情,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是菌锅吗?”
“是,”小刘苦着脸,“食物中毒,听说有十几个人,现在已经送医院了。”
“操,”九爷没忍住爆了一声粗口,她早提醒过廖毅很多次,要注意安全,没想到还是出事,“你留在这里,注意群友情绪,知不知道是哪家医院?我过去一趟。”
问清地址后,九爷快步离开,往医院里赶去。
菌锅,又是菌锅!
真菌共生派的这些家伙!
第三章 菌锅
廖毅今天很高兴。
真菌,或者说蘑菇,本就是他最爱的美食,而在罹患伴生综合症之后,他又有幸参加病友群里的菌锅活动,进而发现了新的世界。
从此,他就成了群里对菌锅活动最为热衷的人之一,一开始只是积极参加,后来慢慢就自己组织,现在已经俨然成了真菌共生派里最活跃的人。
不过之前的几次菌锅活动,有几个病友之间闹过几次不愉快,使得大家近期都有些抗拒,不太愿意参加。
经过他一个多月的沟通和疏导,终于又有十五个病友同意,今天就在廖毅家里办活动,现在时间已经差不多,他就提前把桌椅和电磁炉、锅底等都搬到院子里,还有搭配的肉和菜、作料等都一一备好,就等群友们到达即可开动。
在他调整着桌椅的时候,三个人各自提着几包不同种类的菌子走进院里,大家都已经熟悉环境,院门没关,他们就直接进来了。
“老廖,都忙完啦?”
“廖哥,还有没有要帮忙的?”
其中两人熟络地跟廖毅打了招呼,另一人则是生面孔。
“不用,都弄完了,就等你们来,来坐,”老廖招呼了几句,看向不认识的那位,“你就是张阳吧?”
“对,是我,”张阳伸出手来,“久仰大名,初次见面,廖哥好。”
他是新人,只在群里跟大家聊过,线下碰面还是第一次,能参加这次活动,他还有些兴奋。
“什么大名不大名的,都是朋友,”廖毅与他握手,因为对方是新人,就顺便问道,“你的应该能吃对吧?”
“能,”张阳笑了,“我这还有检测报告,我一起带过来了。”
“不用,”廖毅按住张阳的手,又把对方另一只手里的袋子接了过来,“来,菌子都给我,我处理一下,冰箱里有啤酒饮料,都自己拿啊。”
“好嘞。”
廖毅高兴地招呼着人,没过一会,十几个人就齐了。
因为人多,拢共分出两桌,都是一样的菜,不过既然是菌锅,主要还是各种菌子。
种类上来说,来了多少人就有多少种菌子,这个活动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每个人带来的都是他们自身所伴生的菌菇种类,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搭配。
实际上,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几个同样伴生真菌的人因为聊到偶尔会把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做成菜,味道意外地不错,于是决定几个人一起用自己身上的菌子来做菜,又慢慢吸引到更多人,才逐渐形成的不定期活动。
这种事在伴生草本植物的人身上也很常见,完全不足为奇,因为很多人伴生的本就是蔬菜类的植物,或者可以做药的类型,例如九爷的韭菜。
伴生真菌的话,最麻烦的就是毒性,但在确诊伴生真菌后,不论患者本人有没有意愿去食用、或让他人食用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毒性检查都是必定要做的环节。
因为真菌的毒性不会只停留在“蘑菇”上,很多时候这些菌子产生的孢子也是有毒的。
对于伴生着有毒真菌的人来说,要么是过敏,要么不小心的话,也可能会在日常活动中在手上沾染孢子,或者孢子落入杯子、饭菜里,都可能导致中毒事件。
所以只要检测出伴生了有毒真菌,基本就没有共生这个选择了,必须想办法将其治愈。
这部分病友不会参加以上活动,也就保证了活动的基本安全。
但即便安全,这些真菌毕竟是从人身体里长出来的,自己吃也就罢了,让别人来吃就不免有种异样的感觉。
其一是,这人的皮屑、油脂等会不会进入到菌子的褶皱里,难以清洗干净?其二则是,这会有一种吃掉他人身体的心理暗示,特别是在参与者里有男有女的情况下,更是会有一种潜在的性暗示。
于是就导致之前的菌锅活动里不时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状态,乃至于女病友被骚扰,进而爆发矛盾的情况。
所以现在就需要避免使用大家身体里长出的菌子,而是用购买同种菌子作为替代的方式来进行。
对廖毅来说颇为可惜。
就好比人工种植的菌子,味道和口感几乎无法与野生采集的菌子相比拟,野生的菌子实际上也比不上从人体里长出的菌子。因为人体的环境不同,提供的营养也不同,比野生的就要多一些特别的风味,少数时候会有点怪,但多数情况下都极为好吃。
廖毅最开始参加的就是“人工菌锅”,现在吃不上了,也不可能私下单独找人去要,那样实在太怪了,也就只好选择用普通的菌子来代替。
其实他真正的打算是用无害的小活动来过渡一下,先降低大家的抵触心理,以后再慢慢物色一些合适的病友,比如性格、观念相近的,或者全员男性,同时对人体伴生的菌子抵触心理较低的群体,做一些小范围、人数较少的菌锅活动。
他想得很好,可惜事与愿违,事情的走向终究还是脱离了他的掌控。
当他意识到情况不对时,火锅已经差不多吃完了,先是有人头晕、腹痛,然后快速进展到不受控制地呕吐,在场中有多位经验丰富的人,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并要求尚未出现异常的人催吐,以避免中毒,或者减轻中毒的程度。
然而,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接连不断地出现中毒反应,剧烈的头晕下,又没人能够驾驶汽车。
之所以要在廖毅家举办这个活动,是因为他住在郊外,家里有大院子,足够让容纳数十人,但相应的,最近的医院也在十几公里之外。
所幸周边还有邻居,廖毅强撑着叫开了隔壁老杨家的门,请求协助,老杨又叫来更多人,终于在事情无可挽回之前,把众人送到了医院。
其中一人吃得较少,中毒反应更弱一些,经急救后,约半小时就清醒过来,只是仍未完全脱离中毒反应,还需要继续治疗。
在此之后,九爷才接到出事的消息,匆匆赶来。
当晚,病房里,廖毅脱离危险状态,并稍微清醒了一些,九爷来到病房里,长久地看着他,不发一言。
“对不起,”廖毅避开了九爷的视线,“我没想到会这样,大家都是买来的,不应该……”他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是不是那个新来的,那个张……张阳?”
“不,他是正常的,是你们其中之一买到有毒的菌子,具体是什么情况还要化验,然后是谁买来的也还不清楚,”九爷抱着臂,冷脸看着廖毅,“除了道歉,你就没别的想说的了吗?”
“那还有什么,”廖毅再次低下头,“运气不好呗。”
“这不是运气问题,”九爷不耐烦地用脚掌敲了敲地面,“如果你们都在正规的店里买菌子,大概率不会出问题,而你作为组织人,就该把好关,或者自己亲自去买,这次只是没出人命而已,还有几个人还在昏迷,你就管这叫运气不好?!”
廖毅沉默了。
“除此以外,你真没什么想说的了?”
“我不知道你想让我说什么。”
九爷叹了口气,“那我就直说了,你的病早就好了对吧?”
廖毅仍不松口,“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邻居知道你伴生真菌,送你们过来的时候跟医生说过,医生当时不确定你们之中是不是有人伴生了毒性真菌,保险起见就顺便对你们所有人做了检查,”九爷冷冷地看着廖毅,“然后发现你的病已经痊愈了,你到现在还想装不知道?”
廖毅没说话,但默认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九爷质问道,“既然已经痊愈了,为什么还待在病友群里,还组织活动?你们之前的活动给的教训还不够吗?”
“不生病又怎么了?”廖毅抬起头来,怒问道,“我只是请大家到家里来吃顿菌子火锅而已,我犯法了吗?”
“你想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有数。”
廖毅再次移开视线,“没别的事你就走吧,既然我已经不是病友了,那你这个群主也管不到我。”
“好,好得很,”九爷冷笑一声,转身离开,但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忍不住问道,“你知道我最气的是什么吗?不是你组织活动搞出事,也不是你病好了还瞒着我,是你真的在治病,就是说你也当这是病对吧?”
九爷揪了揪头发,却从头发里扯出几根断裂的韭菜,神色愈发恼怒,她从不愿把这件事当做病来看待,今天却亲口承认这是一种病,而且说了很多次。
“你一直是共生派的人,社会上对我们的歧视和偏见你最了解,你也知道大家有多努力地想要把它当做生活的一部分去共存,而不是某种心理疾病。”九爷怒视着低头不语的廖毅,“而你呢,你是怎么拉得下自己的脸,去跟他们一起吃自己身上长的东西的?你不是把它当成病了吗?吃别人的病灶,你不恶心吗?”
廖毅莫名笑了,自嘲般笑道,“玉米感染真菌以后会变成乌米,比一般的玉米更好吃,你不知道吗?”
闻言,九爷惊讶到几乎说不出话来,“你怎么敢说这样的话……”
随后便再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步离开了。
廖毅苦笑着拉上被子,蜷缩起来。
好羡慕啊,羡慕那些仍在生病的人们,至少他们还能从自己身上获得美味的菌子,而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记得在治愈派里有一个人,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但对那人的事迹记忆犹新,据说他原本伴生了剧毒性质的真菌,努力治愈之后,又因为生活的变化,再次患病,而第二次伴生的居然是鸡枞菇。
因为生活的缘故而患病固然可惜,但还是好羡慕啊……
没有人会故意搞乱自己的生活,即便是廖毅,即便是为了吃也不行。
也不知道那个人最后治愈了没有,据说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胸口会在一夜之间长出一米多高的鸡枞,真的真的……好羡慕啊……
第四章 共生
“方便的话,能说说你是怎么患病的吗?”
小刘和肖郎坐在书店二层的饮品区里,九爷离开之后,他继续在柜台看店,而肖郎在店里逛了几圈之后,就找他来主动询问病友群里聊到的一些东西,特别是所谓的“共生派”和“治愈派”。感觉站在柜台边聊这些不太合适,小刘就找人帮自己看一下,带肖郎来到二楼坐下聊。
这是新人常有的疑问,他倒是也习惯了,只是想先了解下肖郎的情况再说。
“我也说不清楚,我自己没什么感觉,前几天忽然感觉胸口有些痒,拉开一看长草了,等到周末就去医院里看,然后就被介绍过来了。”
“这样啊,”小刘点点头,这也是常有的情况。
从普遍的情况来看,这种病确实可以说就是“闲得发霉”,宽泛地讲,就是当一个人的生活太过清闲,无所事事,也没有太多想要实现的目标,浑浑噩噩地活着的时候,其心理状态就可能让身体内的环境发生变化,使其变成适宜某种真菌生长的状态,然后接触到某种真菌,实现伴生。
而一般环境中最为普遍的真菌就是霉菌,所以是字面意义的闲得发霉。
更多类型的菌子属于小概率事件,植物型伴生就更是稀有,而且这种病的患者很多时候都喜欢宅在家里,不爱出门,他们甚至完全不记得自己在近期接触过这些植物的生长环境,就有一种屋顶积水之后,忽然发现积水中长出几条小鱼一般的莫名其妙感。
这就是大自然啊,小刘常常如此感叹。
“先说说治愈派吧,”小刘收回发散的念头,说明道,“这一类中大部分是现实所迫,不得不治愈的类型,譬如感染了有毒真菌的情况,不治愈的话就会有生命危险,那还是治愈的好。”
“嗯,”肖郎点头,“可以理解。”
“另一部分则是个人的观念,譬如说对自己身体里长出异物感觉恶心,无法接受的,或者认为这有损形象之类的,虽然伴生的真菌或植物完全无害,对健康没有影响,甚至于有益于健康,也还是想要治愈的,这样的人也不少。”
肖郎再次点头,这仍然可以理解,说实话,目前的他就有些接近这一类,不是很多,只有一点点,但确实有些膈应。
特别是胸口总是痒痒的,这着实烦人。
“最后的一部分就是对心理疾病和生活状态这两者比较敏感的人了,”小刘长出一口气,对这类人群颇有些遗憾地说道,“因为这被归类为‘心理疾病’,所以就认定自己应该治病的,或者说因为医生说过,是因为生活状态有问题,导致心理疾病,又再导致患上这些病的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确实存在问题,就会积极寻求治疗,改善生活方式。”
肖郎隐约察觉到,小刘的观念似乎与此不同。
“你觉得这么想不对吗?”
“不好意思,”小刘反应过来,有些歉意地笑了笑,“作为管理员,我应该保持中立的,特别是还不清楚你的情况之前,不该对这个有批判性的倾向。”
“没关系,我就是想听听你们的看法,”肖郎摆摆手,不在意道,“我之后还会去问其他人,要不然你就以病友的身份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也行吧,”小刘点头,“那我就说说我们共生派吧。”
“请讲。”
“这么说吧,我们首先就认为这不应该被称作是一种病,病这个词是很重的不是吗?只要沾上这个字,就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几乎所有人都会这么想,但这真的对吗?”小刘摇了摇头,“我觉得不对,当然,对于部分运气不太好的病友来说,他们可能伴生的是有毒性或者刺激性的真菌或者植物,或者本身对伴生物过敏,这种就不得不去治愈,但这种情况和感冒、发烧没什么区别,就是身体健康出现隐患,不得不去解决,仅此而已。”
说到这里,小刘不由得叹了口气,喝了口茶才继续说道。
“关键在于,一旦认定这是一种病,也就认定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是错的,这才是最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就以我来说吧,我大概是在大学的时候伴生草莓的……”
肖郎下意识地看向小刘的右肩,他穿着短袖,右手的袖口处和领口附近,确实冒出了几片叶子,小刘见状干脆拉起袖口,让肖郎看个仔细,但此时没有花也没结果,如果他不说的话,肖郎也看不出这是草莓。
“继续哈,”小刘放下袖子继续说道,“现在我已经毕业5年了,毕业之前我就常来这里,毕业之后工作一直不怎么顺利,九爷就问我要不要来帮她看店,我就来了,8年了,我从没觉得我的生活有什么不对的。是,我确实不会积极地出门去社交,不去做那些常人喜欢的娱乐活动,没有特别的目标,就只是上下班,吃饭,喝水,洗澡,睡觉,但这又怎么了?我有在工作,我自己养活自己,如果遇到合适的人,我也会恋爱、结婚、生子,很多病友也是这样的,除了身上长出草或者菌子以外,和别人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不过是安静一些,生活单调一点罢了,但这有错吗?”
小刘几乎忍不住质问道,“就因为生活单调,就要认定我们有病吗?难道生活就一定要有某种特别的意义才行吗?所谓无意义的人生就不应该存在吗?说到底,真的有什么人生是无意义的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普普通通地过完我的一生,不犯罪,不伤害他人不就够了吗?为什么还要被人用病态这种词汇去描述、去看待?”
一时之间,肖郎不由得有些难以呼吸的感觉,有些被小刘这几句话给镇住了。
“不好意思,”小刘摇摇头,“我有些上头了,只是我真的很认同九爷的观念,不管我们身上长出什么来,不管别人说了什么,只要不危害健康,怎样的活法都是正确的,都是有意义的。用她的话说,在被人当成菜来吃之前,难道韭菜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吗?”
肖郎笑了笑,没想到面前这个小子比自己年轻不少,看待生活的方式却似乎比自己成熟许多。
“堂堂正正地活下去,认可自己的生活,就是认可自己,”肖郎笑道,“是吗?”
“没错,”小刘也笑了,“这就是我们共生派的理念。”
“这样啊……”
“那么……我叫你肖哥可以吗?”小刘认真地坐直身体,“肖哥,我刚刚说的这些所有的类型里,你更认同哪一种?”
“现在我还说不上来,而且听完你说的这些话以后,我其实还有一个疑问。”
“请问吧。”
“我假定你说的是对的,那我可不可以这么想,很多人生病,就是因为在心理上无法认同自己的生活,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对,这不一定是自己有这种感觉,也可能是社会、环境的因素,周围的人所说的话,或者他们隐约散发出一种氛围,一种虽然不需要明说,却能让你感觉到自己哪里做得不对的气氛,慢慢地,人就病了,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吧?”
“嗯,我懂。”
“那么假设这个人变成了共生派,他开始理解自己,接受自己的生活方式了,也开始认为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那他不是应该就此痊愈了吗?”
小刘愣住了,肖郎继续追问道,“为什么还能继续共生?”
“我也不知道,”小刘苦笑道,“其实之前是有解释的,大概是说生病的原因错了,不是因为心理的异常而导致生理变化,而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本身,就可能让身体变得容易与真菌或者植物共生,但后来还是发现不对,因为你说的情况确实发生过,真的有人什么都没做,只是跟我们聊过之后认可共生派的理念,然后过一段时间,不知不觉就痊愈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这个该怎么解释,但我知道的是,不论如何,不该这么简单地把它归类为一种病,然后开始否认自己,认可自己的生活方式,认可自己习惯的、喜欢的生活方式,这绝对不是什么错误的选择。”
“我明白了,”肖郎点头,沉思片刻后微笑道,“你说服我了,至少目前为止,我确实更偏向共生派,或者说,我希望我能像你们一样去看待自己。”
“那太好了,以后多来,多交流吧,九爷应该会很乐意跟你聊这些。”
“我会的。”
肖郎喝了口茶,向后靠在椅子上,忽然感觉松了一口气。
某种莫名的压力已经不知不觉间消散一空,良久过后,他才意识到胸口已经不痒了,拉开一看,结缕草仍然铺展在他的胸口,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似乎……看上去更鲜艳了些许。
几分钟后,肖郎离开书店,刚走到大门口,就见迎面走来一个少年。
“你好,请问一下,”少年有些拘谨,“这里是伴生综合症的病友活动室吗?”
“对,没错,”肖郎有些好奇地看了看对方,“你也是病友?”
“我不是,我……”少年连忙摆摆手,“是我太爷爷……”
“这样啊,”肖郎点头,暗中松了口气,如果这个年纪就开始认为人生没有意义,未免过于浪费大好的年华,“那你是来找你太爷爷的吗?我带你进去?”
一边说,肖郎一边还在想,没想到有如此高龄的病友,但刚刚在里面似乎没看见。
“没有,他不在这里……”少年的脸色愁苦起来,“他已经不在了。”
“啊?”肖郎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我太爷爷他……”少年的手和眉眼都纠结着,最终还是抬起头,对肖郎问道,“请问你也是……病友是吗?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是这样的,”少年一边回忆,一边阴郁地说道,“我太爷爷他人挺好的,对我很好,对家里人也很好,但前不久感冒以后忽然身体就垮了,然后住院,然后……三天前就过世了……唉……其实家里人差不多也猜到他可能挨不过去,私下里都说,其实不错了,太爷爷他90多岁,一生无病无灾,家庭圆满,年轻时的事业也很好,家里人也没有矛盾,就算这么去了,也算是喜丧,应该高高兴兴的。他自己……”少年吸了吸鼻子,“他自己清醒的时候也这么跟我说,说不要难过,他只是年限到了,他该去下辈子继续享清福了,要我高兴一点……”
少年明显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稍微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道。
“但在他过世之后,他头顶开了一朵花……”
肖郎的呼吸凝固了。
“医生说,这是伴生综合症,是一种心理疾病,”少年抬起头来,直视着肖郎,“所以太爷爷其实走得并不安详,不是吗?临死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自己这辈子过得没有意义,才会生这种病不是吗?”
“医生跟你这么说的吗?”肖郎凝重地问道。
“没有,他们没直说,但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肖郎实在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能给出答案的人已经离世,但看着少年的脸色,他猜到少年或许想问的是别的问题。
“你仔细想想,除了这个问题以外,你是不是其实还有别的问题要问?比如……自己?”
少年眨了眨眼,又想了想,随后点头,又摇头,“我也说不好,就是……如果太爷爷那样的人,一辈子过得顺风顺水,到头来也会觉得自己一辈子没什么意思,那我得活成什么样子才行?”
“我明白了,”肖郎放松下来,这倒是可以回答的问题了,“这样,你往里走,就在柜台那里,有个小刘……不是,你叫他刘哥就行,他应该能解答你的疑问。”
“好,”少年对肖郎点点头,“谢谢你。”
“没关系,去吧。”
肖郎摆摆手,看少年走进书店里,心里莫名有些奇怪的感觉。
此时的他也说不好自己该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共生派那样,接受这一切。
但努力吧,努力就好。
完(后续可能会续写,但近期无此计划)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今天是枯骨的休息日。这个说法有点奇怪,枯骨不需要工作,所以对枯骨而言没有工作日的概念,也就是说,每天都是枯骨的休息日……总而言之,今天是枯骨的休息日。
枯骨躺在泥土上晒着太阳。若是下雨,就享受雨水的滋润。风若大,就伴着风起舞,有时在白天,有时在夜晚。蚂蚁会来开宴会,蛇会来避暑。偶尔会有飞鸟们叼着枯骨飞到天上,带枯骨去自己的家里住一段日子。
有段时间,枯骨身边有很多其他枯骨。或许在曾附着着皮肉血筋时,它们是伙伴,是敌人,是同一窝的幼崽,但现在它们只是枯骨。枯骨没有记忆,记忆属于大脑。枯骨多时,它们便会合唱,在夜间发出幽幽的磷火,那是奇妙的蓝绿色,安静而不张扬。枯骨通过合唱的方式来与其他枯骨共鸣,若身边没有其他枯骨,那就安静地躺着,等待自己被风化、侵蚀、降解。等待的过程十分漫长,开始的时候总会觉得有大把的时光;等待的过程也十分短暂,结束的时候让人依依不舍——全世界的休息日,大抵都是这样度过的了。
枯骨被松塔砸成了两节(还有很多细小的碎片)。枯骨不会疼痛,也不会痛苦。完整、疼痛、痛苦,这些使命对枯骨来说过于严肃,休息日就要有休息日的样子,不应该去理会那些严肃的事情,该让自己开心而放松。枯骨无所谓开不开心放不放松,那么就这样静静地一边腐朽,一边被松塔砸成两截,这也是一种不错的消遣。
枯骨从不抱怨。泥土里,沙砾中,河床下,哪里都一样,舒不舒服对枯骨来说同样过于严肃了,说到底,枯骨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才要腐朽风化的——当然也没有不喜欢——枯骨就是,只是,躺在那里,度过休息日。
枯骨出现了空腔和孔洞,它躺在那里,任由风吹过,把它吹得叮当作响,或是发出哨声。风像调皮的孩子,有迹可循,情绪化,而且从不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枯骨只是躺着,温柔地抱着风,等风停留,或是通过自己。休息日,就应该抱着软绵绵的风度过才对。
枯骨热情地邀请蚂蚁吃掉自己。可能没有那么热情,也并没有邀请过谁,甚至也不只是蚂蚁。但总之,如果想要吃掉枯骨,或者要做别的什么,枯骨都不会拒绝。若有蚂蚁的宴会,那么大家就欢聚一堂,各自或一起做着喜欢的事情;如果周围没有蚂蚁,枯骨就躺在那里,独自悠闲度过这个休息日。
某个休息日结束后,枯骨不见了。这个完整的过程缓慢而绵长,枯骨先是缩小,然后变轻,接下来变成两截或更多,两截中的每一截又变成两截或更多,这样一直变下去,就像躺在床上伸了一个无尽的懒腰,身体漫无边际地伸展,扩大,摊平,最后突破了极限,爽快而无声地变成了别的东西。风不跟枯骨道别,因为枯骨已经成了风的一部分,大地亦如此。枯骨在风中又见到了飞鸟,在大地中又见到了蚂蚁,它们短暂交汇停留,然后风去往风的方向,大地回到大地的故乡。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女士,这里的鸽子可是不能抓的!”
少女猛地转身,两条麻花辫几乎要甩到卫兵脸上。她低头看看手里那只肥硕的鸽子,又抬头看看卫兵,哭丧着脸说:“啊,卫兵老爷,我只是想抚摸一下它……”
鸽子扇扇翅膀飞走了,少女也跟着想溜,却被卫兵拦住。“女士,”他严肃地问道,“您在这里干嘛?是专门来抓鸽子的吗?”
“不是的,不是的!”少女赶紧摇头,“我其实是……想来广场乞讨……但是突然发现我没带乞讨用的铁盘……”她注意到卫兵的嘴角抽搐着,吓得往后一缩,却听卫兵道:“既然如此,你跟我来,我那里有个喂鸽子的铁盘。”
过了几分钟,少女就坐在了广场的喷泉边,面前摆着铁盘,等待过往的贵妇人或者绅士能掏出点小钱币扔到里头。白云飘来又过,日光暗了又明,好不容易,面前出现一团黑影,她兴奋地抬起头,摆出可怜的表情,却发现这人还是卫兵。
卫兵看见了少女空荡荡的铁盘,也看见了少女巴巴的表情,虽然那表情很快收了回去,变作一幅恐惧的模样。他心里想笑,却只是说:“女士,没人经过吗?”
“他们都没停下来吧……”
“这样是不行的。”卫兵说,“乞丐在这里从来就不太吃香,卖艺的倒还能捞到点油水。女士,你没什么才艺吗?”
少女犹豫了。她感到舌根在隐隐作痛。但天气是这么的热,阳光又是这么的刺眼,片刻后她说:“我会讲故事。”
“什么?”卫兵不大相信,于是少女又重复了一遍:“我会讲故事。”
她抬起眼睛望望卫兵:“要不,卫兵老爷您听一下?”
卫兵不应该擅离职守。不过,这个少女有一双动人的蓝眼睛,而他还有一个伙伴,正在无所事事地喂鸽子。
少女名叫安娜,来自离首都很远的一个小乡村。她家里本来还有父母和弟弟,但去年叛乱的M伯爵的军队经过了他们村子,烧杀抢掠,捅死了安娜的父母,摔死了安娜的弟弟,把安娜掳到了她家房屋后,在那儿强奸了她。她在血泊里竭力呼吸着,而最后一个小伙子正沉默地系裤腰带。房前,有人问:“完事了吗?”小伙子答道:“对!”那个声音说:“捅死她!”小伙子说:“好!”他拿起了刀,接着就走了。
安娜反应过来后立刻坐起身,半跑半颠地往后山冲去。她两腿间火辣辣地痛,像有什么掉出来了一样。身后有噼噼啪啪的声音,士兵们烧了她家的房子,连带那三具尸体一起。一小时后安娜找到了一条小溪,她在那里洗了个澡,因为哭得近乎脱水,不得不又到小溪的上游去喝了些溪水。
安娜不想回去,她不愿意面对那个已经被烧毁的家。士兵们是从东来的,于是她决定向西走。走了一天后她开始发高烧,倒在树下不省人事。她梦见了很多血和尸块,梦见了她那个已经被烧光了的村子,并且恐惧地想起这些都是真的。现在世界上还认识她的人,就只剩下那些奸淫她的士兵,安娜甚至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这么大的仇恨,她却没有能报的那一天。
安娜在黑暗里醒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仍然发热,但不那么热了,她又继续往前走。安娜走啊,走啊,直到她看见了一块菜地,这时候她才感到肚子饿极了,这几天来她什么都没吃。
菜地里种的是莴苣,肥美脆嫩。安娜吃了很多又拔了一些,突然觉得身上一阵凉意。她抬起头,看到了一个女巫。
当然是女巫,除此之外安娜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名词能用来形容这个生物。它罩着一身黑袍,在清晨微冷的阳光下,像最后一缕未褪去的夜色。黑袍的兜帽松松垂在脑后,露出它的头颅,那是一整块泛着精钢亮色的金属,似乎是熔融时被突然冻住,于是成了凝固的流体,眼睛是红宝石,嘴巴是蜂窝,一开一合。
“你偷了我的莴苣?”
安娜颤抖着站起身来,手里还捧着一堆莴苣。她赶紧把它们都放在地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太饿了!我……我没什么能还你的……”
安娜本来想说,要不我给你当女仆吧!但,女巫的脸太可怕了,她没有说出这种话的勇气。
“偷吃我的莴苣就要付出代价。”女巫冷淡地说。
“什么代价?”
女巫思考了一会儿。“留下来,”她说,“陪着我。”
这本就是安娜想要的。她迫不及待地说:“我答应!我要为你做些什么?”
“你只需要陪着我就行了。”女巫答道。
安娜没多想女巫为什么要让她留下来,也许女巫是寂寞了呢?
于是她走进了女巫的城堡,这里外表破败,内部却富丽堂皇。女巫让她在自己隔壁的房间住下。从此,安娜过上了仿佛置身天堂的日子。她只需要每天陪女巫一起吃饭,她吃真正的饭而女巫往嘴里倒进大量白色的细小粉末,剩下的时间都任凭她支配。安娜在悠闲之中甚至操持起了女巫的莴苣田,女巫也不拦着她。女巫有自己的活儿要干,那就是在炼药房里炼制些什么。
那畦莴苣田被安娜照料得很好,叶子丰丽得像贵妇人裙摆上的蕾丝花边,青翠欲滴。有一天,安娜给它们浇完了水,坐在田边,注意到一只鸟儿在天空徘徊,似乎是想下来吃点莴苣的样子。安娜准备它一飞下来就拿块小石头扔它,过了一会儿,它却飞走了。
安娜只好继续盯着那畦莴苣田。越看,她就觉得自己嘴里分泌的唾液越多。它们看起来那么脆嫩,那么好吃,即使偷偷尝一株,女巫也不会发现吧……
安娜伸出了手,一下一下抚摸着莴苣的叶子。这时候,只听女巫喊了一声:“安娜!”
她赶忙撤回了手,跳起身来:“有什么事?”
女巫站在门边望着她,神情让安娜看不懂。她朝安娜招招手:“跟我过来。”
安娜头一次踏进了女巫的炼药室。这里有一口大锅,热气腾腾,不知道煮了什么,汤汁是炫彩的银色。
女巫示意安娜坐下,然后开门见山道:“我要把你的牙齿通通换成这些冰钢。”
冰钢?“那是什么?”
“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总之这是很珍贵的材料。我不会害你的,张开嘴巴。”
“等……等等!”那口沸腾的大锅快把安娜的魂给吓没了,“但是,为什么要换我的牙齿呢?”
“当然是因为你本来的牙齿很容易坏啊。”
哦,原来是这个原因!安娜刚松了一口气,却又听到女巫说:“人类的血肉之躯太容易坏了,这样的你是不能够陪我太久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你的全身都换成冰钢,就像我这样。我们就从牙齿开始吧。”
“不!”安娜脱口而出。
“为什么?你不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了。但这时,安娜看到了女巫的神色。女巫那张如同金属流体的脸,本来是看不出什么表情的,只有红宝石镶嵌的眼睛,直直照向了安娜,幽微的红光就像鬼火,又妖娆又可怕。她哆嗦着牙齿,回答道:“因为,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你什么都没跟我说……能给我一晚上时间吗?我想听你讲述一下冰钢……”
“你对冰钢感兴趣?”女巫的声音突然带上了一丝兴奋,安娜知道自己找准点了。
毕竟,女巫对泡在炼药室里那么感兴趣。同样地,一个关于她研究内容的问题也能挑起她的兴趣。更何况这个人是不出意外将要永远陪伴着她的安娜呢?
她从冰钢的原矿、选矿方法、熔铸调配一直讲到如何用冰钢代替人体。这方面她是唯一的大师,也是唯一的成功品。尽管没有眉毛,女巫也讲得眉飞色舞,直到今天再也没有时间留给她们用冰钢代替牙齿,但她仍坚持问安娜:“你觉得怎么样?”
“非常酷。”对着女巫张大了的蜂窝状嘴,安娜猛的打了个寒战。她决定逃跑,而且不能耽搁,就在今晚!表面上,安娜还装出一幅天真的样子,硬生生打了个哈欠。女巫让安娜去睡,她自己也很快灭了灯。估计着女巫睡着后,安娜就爬起来,打开门,走下楼梯,然后开始逃跑。
夜晚的山林让安娜害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她把绿幽幽的莴苣抛在脑后,拼命疾奔。
可无论她跑得有多快,夜风还是追了上来,在她耳边愤怒地喊叫:
“你这该死的坏孩子!骗子!小偷!”
安娜不开口,只是跌跌撞撞地颠踬奔跑。
“只会逃跑的懦夫!”
“如果不是你,你家人不会死的,知道吗?”
“那几个士兵是看上了你,才杀了他们!”
“而你甚至不愿意和他们一起死,不愿意和他们一起躺在你家被烧毁的土地里。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夜风中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尖,说出的话语也越发伤人,安娜终于忍不住喃喃道:“你说谎……”
“哈哈哈哈哈!”夜风大笑起来。安娜惊得浑身一凛,嘴里传来剧痛。她更竭力地奔跑,把夜风也甩掉,但嘴里仍然是痛,有什么液体不断地流出来。追赶她的女巫扯掉了她的舌头,作为安娜偷吃莴苣的代价。
“怎么样?”安娜满怀期待地看向卫兵,“这个故事精彩吗?会有人听了我的故事,愿意给我点银币吗?”
“……”听这个故事真是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卫兵暗想。可看着安娜那双阳光下闪亮的明媚双眼,他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贬低的话来,最后只得问道:“嗯,精彩……之后呢?安娜失去了舌头该怎么办呢?”
“卫兵老爷,你是在同情安娜吗?”
“……是。”
“你人真好!”安娜兴奋得跳起来,一把抱住他,又意识到了自己在干什么,尴尬得倒退一步。卫兵也闹了个大红脸,赶紧低头,咳嗽了一声,再抬头时换成了严肃的模样:“那么后来呢?”
等听她讲完自己的故事,他就推荐她去自己姨妈家的餐馆当女服务生,卫兵想。
“后来嘛……故事我还没想好,但可以是这样的——女巫又找到了失去了舌头的安娜,把舌头还给了她。就这样,安娜从为了几棵莴苣可以拔掉别人舌头的可怕女巫那里成功逃脱了。”
“嗯?女巫为什么要把舌头还给安娜?”卫兵疑惑道。
“谁知道呢,也许她自己偷偷装上了安娜的舌头,反正那种事情她肯定也能做到。然后她发现,有一条血肉舌头的感觉太好了,冰钢做的小零件根本比不上这条布满味蕾的肉,她又回忆起了有味觉的快乐,忍不住对她门前那畦莴苣田大流口水,最后赶在她亲口啃光自己的莴苣田之前,硬生生拔下了这条舌头,又为了避免自己控制不住,把这条舌头还给了它的主人。”
“但你不是说,女巫的嘴是蜂窝状的吗,可以倒进粉末,却无法塞进莴苣。”
“嗯……也许女巫的嘴是蜂窝状,只是为了方便传播声音,她发现这具身体仍不完善,所以进行了改造,让自己能吞下莴苣?又或许,她发现人类原本的身体还是最好的?”
“那样的话她就没必要想着改造安娜了。”
“所以这只是个未完成的故事。”
安娜显得有几分沮丧,卫兵忍不住去安慰她:“故事未完成也无所谓,只要够精彩就好了。”
虽然一个听众也没吸引来,他俩的身边空无一人,喂鸽子的盘子还是干干净净……卫兵提醒自己,这是善意的谎言。
“嗯。卫兵老爷,您等着看吧,这个盘子里总有一天会装满银币的!”安娜攥紧拳头,露出不服输的神情,随即又不好意思似的笑了起来。
阳光下洁白的鸽子从她头顶疾飞而过,她的金发随风轻轻摆动,眼睛眯成两条细缝,笑出一口整齐的贝齿。卫兵着迷地看着她,也忍不住笑了。因为阳光太过刺眼,女孩的笑容太过夺目,他或许是没有看见,或许是下意识忽略了,在她嘴里,舌根处闪过的一道银光。
宫女有一个于她而言并不太实用的能力。
她能感知到死亡。
这个能力并没有给她带来什么财富,毕竟所有人的结局都一样——死亡是永恒的归宿,因此大部分时间,她看到的都是混沌。死人长眠于地底,一切归于无的混沌。大部分时间她看到的人也是如此——每张脸上都笼罩着连绵不断的雨。若一个人快要死了,笼罩着的雨反而少了,逐渐露出明晰的轮廓。
她若在其他地方,倒可以当个算命的,用这个能力赚一笔小财,但保不齐会被人揍一顿,谁也不想知道自己快死了。可她偏偏是一位宫女,在小得不能再小的王朝,守着一位孱弱得不能再孱弱的小皇帝。这对她而言或许是件好事,毕竟她没有什么别的能力,算不上聪明,也说不上灵巧,只有一终日双被雨雾笼罩的忧郁的眼睛。
宫女第一次看见母亲孱弱的笑容时,母亲躺在重重珠帘的背后,枯槁的手甚至无力掀起珠帘。她轻咳一声,示意宫女往前一步。宫女的眉眼睫毛痒痒的,那是母亲隔着珠帘抚摸她,像一滴雨落上去。在珠帘的缝隙间,她拼凑着看清了母亲的脸。那横亘了一生的雨终于停了。母亲叹息道:“你是一个命苦的孩子,生来同别人不一样。”的确如此,宫女被阴湿的雨浸泡,人也如雨中的苇草一般纤弱而敏感,整日惶惶不可终日。死亡是吹向她眼里的沙粒,她的双眼常常被硌出泪水。夜深人静时,她总会对着月亮哭泣——那是她为数不多能看清的事物。梨一般小而薄的月亮,莹润的月亮,缺了一角的月亮……它始终高悬在天空,温柔地回应着每一个人的注视。母亲比她想象中要瘦小,眼睛却像月亮。
“你也是一个幸运的孩子,你遇到了一位心软的皇帝。这世间心软的人可不多。”正是这位心软的小皇帝将宫女病重的母亲接了过来,母女二人拥有了短暂的团圆。小皇帝虽说是皇帝,但他并不像传统意义上的皇帝,一是他太过纤丽孱弱(这对皇帝而言并非好事),二来他的国度更是小到不能称为“国度”(这对皇帝而言也并非好事,但幸好他并不图什么青史留名),只有一小块地,前三里后三里。只有三个人,小皇帝宫女和她的母亲。在宫女的母亲下葬后的第三天,小皇帝对宫女说:“你出去走走吧。”层层华服压在小皇帝的身上,他连说话都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怎么能行呢?没有我,谁来服侍您穿衣?没有我,谁来服侍您洗漱?没有我,谁来帮您准备一日三餐?”宫女将皇帝视作自己的弟弟,她走了,面前这个小孩恐怕会被冠冕压折头。这是大不敬的事,但谁让这是个国度不像国度皇帝不像皇帝宫女不像宫女的地方呢?
“我的身体太过虚弱,无法离开这个地方。我想让你当我的眼睛,替我看看外面的世界。”
宫女最后看了一眼面前的人,淅淅沥沥的雨里闪过小皇帝苍白的眼睛。再一看,又被雨雾遮住了。
宫女踏上了旅途。
她并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她忘记问小皇帝何时才能回去,唉,糊涂。她就这么一边琢磨着一边走,一边走一边琢磨,像蒲公英随风而去。当她回头望时,已经找不到来时的方向。她试图往回走,可是总是会去到新的地方。她找人买了一份地图,可是她所在的国度太小了,小到地图上根本没有标识。那双忧郁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很快,她的眼泪汇成漩涡。慢慢地,又变成细流,蜿蜒向前。她顺着自己的眼泪走,希冀泪水会将自己带回家乡。
在细流的尽头,宫女见到了一张人脸。这么形容到不是说她遇见鬼怪或者妖魔,毕竟这并不是什么精怪故事,而是她实在是很久很久没看过清晰的活着的会动的脸庞了,嵌在身体上显得格外奇异,以至于她见到时下意识惊呼了一声。
“你好没礼貌。”人脸开口(宫女没有问他的名字,我们只好以人脸作为代称了)。没等宫女开口,人脸又道:“你要去哪里?”
“我想要回我的国度。”
“你的国度?”人脸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你是说,你的国度?”
宫女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一位宫女,小皇帝还在那里等着我回去告诉他一些好玩的事情。”
“那你知道了哪些好玩的事情?”
宫女怔住了,一路上她忙着哭泣,无暇顾及周围发生的一切。无论是旷蓝的天还是萋萋的草,无论是莽莽的沙还是巍巍的山,无论是柔嫩的柳叶还是傲霜的红梅,无论是飞过秋雁还是啼鸣的夏蝉,无论是围着篝火跳舞的他乡客,还是吴侬软语的酿酒人,一切的一切都没有脚下的路来得更让她专注。
人脸叹了口气道:“你跟我走吧。正好我要回家,你也要回家。”
“可我们要怎么回去?我找不到路了。”
“登楼。”
“等楼?”
“对,登楼。我曾听无数诗人说过,登上高楼,凭栏远眺,就能看到家乡的方向。顺着那儿走,就能回家。”
人脸不知道,诗人的话是最不靠谱的。他们用最真的心说最假的话。他们口里最妙的酒是最寡淡的水,最近的距离是最远月亮。
“我们要登上哪一座楼?”天底下那么多楼。
人脸不紧不慢地掏出一幅破了的地图,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圆圈,一些被涂黑了,一些没有。
“天下的高楼再多,也有走完的时候。”人脸已经走了九万九千七百公里,登上八千八百六十座楼。还剩下多少楼,他没数,也从不去数。他只是沉默地登楼,下楼,就跟宫女自顾自流着泪往前走一样。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二人才相遇。
宫女随着人脸一起走。
他们登上天底下最繁华的楼,被人当作乞丐赶了出来。他们登上荒山破庙外两尺高的败楼,被老鼠追得滋哇滋哇叫。他们翻山越岭蹚河渡海,登上人际罕至处的石楼,和早已成白骨的将士度过了不太美妙的一晚。他们手里地图上的楼越来越少。他们走过的地方越来越多。
终于,夕阳西下时,芳草萋萋处,他们来到了地图上的最后一处楼。
人脸已经不复年轻。
残阳似血,将他的身影拉成一柄斜刀。
“上去吗?”宫女轻声问。
人脸沉默。他望着眼前的楼,它静谧,它古朴,它在斜阳的余晖中默默地默默。它看上去与天底下其他的楼没有什么别的不同。
许久后。人脸颤颤巍巍地抬起脚,慢慢地慢慢地落脚。一步。一步。一步。每一步,天都黑一点,直到他的身影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
宫女并没有随着一起。她在楼下等,等了许久,人脸没有下来。
宫女也没有上去。
她又照着地图走了一遍,记下沿途的故事。
等到宫女晚年的时候,她终于怀着平和的心情登上这座高楼。
那天天气很好。天蓝得透明,阳光温柔极了,微风吹皱湖面。
楼上没有尸骨,什么都没有。
宫女凭栏远眺。柳絮飘摇,扬花纷飞,又是一年春天。她既没有看见人脸口中的“那个地方”,也没有看见她心里的那个地方。
宫女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的第二天,那个小小的王朝就已灭亡。
“你终于来了。”
“是啊,我终于来了。”
夜晚,高楼上,母亲,小皇帝和人脸围坐一起,听宫女讲述一路上发生的事。人脸听到兴味浓时,忍不住引吭高歌。母亲在一旁鼓掌。小皇帝也穿着轻便的白衣,忍不住小声应和着。这位忧郁的不幸的宫女终于冲破了阴雨,在生与死的交界找到了落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