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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生煎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无害的失踪。
关于世界末日的流言应该是人们在世纪末的独特消遣。世纪进行到尾声时,人们就开始从各个文明的神话预言里找到关于世界终结的只言片语,用来证明这个世界无法正常运行到下个世纪。这样的事进行过很多次,距今最近一次的世纪末,依然有形形色色的末日预言,新的世纪也如期到来。这个新世纪的第一天有一次月全食,这是可以预测的天文现象,也有许多人观看新世纪的第一次月食。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和往常的月全食时一样,从一个缺口开始渐渐变小,最终消失。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月亮没有重新出现。
月亮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失踪了,像借着月全食挡住了月光,在黑暗中逃走了一样。自古以来月亮总是女人逃亡的最终目的地,而这一次月亮逃走了。也和女人从家逃往月亮、自此失踪一样,月亮的失踪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海水照旧涨落,植物照旧生长,就像家里少了一个人,但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可时间久了以后,少了一个人的家就会显露出问题。起初是鸟不再在夜里鸣叫了,一些古诗词里描写过的月夜鸟鸣不再能看见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是诗人们写不出诗歌了,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诗人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里最不重要的人,诗歌也是文明火种最先烧完的部分;再后来渐渐的,画家对着画布无从下笔,作家写不出一个字,也渐渐没有了新的电影、电视剧和游戏。从古以来月亮都是艺术的源头,人看见月亮,自然而然地就发明了音乐和诗。月亮的失踪抽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艺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他们认为艺术是好的,但偶尔也妨碍人过踏实的生活,月亮除了是艺术的源头,也是疯癫和癔症的化身。
但再后来,人们不再相爱了。情诗总是在月下写出的,情歌总是在月下弹唱的,月光会柔化人的轮廓和棱角,月光让人爱上另一个人。月亮离开后,再也没有人能容忍另一个人未经月光修饰的棱角,再也没有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月亮的失踪终于真正影响到了世界的运作,世界末日的预言似乎终于应验。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并没有就那样走入一个温和的末日,反而是像Lisa李这样的人得益于月亮的消失,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月亮消失之后,人们想过很多方法来弥补它的空位。最早的想法是发射一个人造月亮卫星进入月亮的轨道,但每个国家都想按自己的意愿设计并发射这款新月亮。没有月亮是不行的,月亮太多也会坏事,于是大家各自妥协,签订了不率先发射月亮协议,人造月亮卫星的计划就不了了之。之后又有一些制造人工天穹屏幕播放月亮的计划,但因为成本太高,工期太长,也没有了下文。最终获得成功的是发条月亮,一种简易便携的小型人工月亮,能够自动悬浮在地面以上二米左右的位置,原理和机械手表相似:拧紧发条,它就会开始发光并缓缓升起,随着时节变换圆缺,如果在室外使用,还可以用稳定的速度跟随它的主人行走。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月亮,关于月亮款式的纷争也就停下了。月亮再次升起在每个人的房间,月光重新开始照拂人类,房间里的人工月光和自古以来照拂山河岁月的月光没什么两样,人们又重新获得了诗歌、绘画、艺术和爱。
Lisa李的职位叫做“月亮工程师”,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在流水线上组装人工月亮。面试时的表格要求填写英文名,她就随手写了一个Lisa,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被人称呼为Lisa李。制作发条月亮是一种精致的、充满艺术性的工作,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和月亮一样精致,尤其是负责最终组装月亮步骤的人,所以必然不可以用吴桂丽之类的名字,而必须改为Sherry吴。如果制作月亮的人缺乏艺术感和爱的能力,发条月亮的月光就无法带来艺术和爱,如果制作者身上有更多其他杂质,月光就会让人写出怪异的文字,甚至变得疯癫。
是以最适合在这些月亮工厂里工作的,就是像Lisa李或Sherry吴这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大多出生于平和普通的家庭,接受过教育,在同辈中成绩优良,每个人都至少有一个艺术或文学类的学位。她们正满足了人们对月光的全部需求:月光是柔和的,不像日光那样富有攻击性,不会随着时间变换出诡谲的光影,在那温柔的微光后隐藏着深厚的艺术和爱的积淀。
天空中还有着真正月亮的时代,Lisa李这样的人是没法获得这样好的工作的,她们之中的一部分也许也不能接受到现在这样好的教育,最多在办公室里谋得一个茶水间附近的职位。她们的职称里带着“工程师”,听上去受人尊敬,虽然工作很辛苦,又总是需要加班,但薪水也相应地抬高,足以让她们在平时过得相对宽裕,或是积攒下不错的积蓄。
Lisa李就和她的同事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里,深夜下班后她们总是结伴骑着自行车回家,夜晚空旷的马路上,凉风吹拂她们年轻的脸,那时一整天里唯一轻松的时间。
这些月亮工程师们很少使用发条月亮。人们都喜欢月亮,月亮是神秘而美丽的,但把神秘拆解至一个一个螺丝和连杆,神秘就不再神秘了,她们眼中再也看不到神秘美丽的月亮,只能看见机芯和卡槽。生产浪漫的人总是感受不到浪漫。
组装月亮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往左边的半球里安装机芯,校准时间,装上发条,最后将两个半球合在一起,其中唯一精密的部分是用镊子小心连接机芯的每个接口。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流水线旁,把一个一个零件组装成小小的月亮,再送上流水线,送到商店,送去每个人的房间。Lisa李过去二十年里学习的历史、文学、美学和哲学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也用不上,但那二十年里学习的内容却又是获得这份工作所必须的。
Lisa李也尝试过想象,从自己手中组装起来的小小的月亮,是否会被哪个诗人买走,悬浮在诗人铺满稿纸和书本的房间里,让诗人写出浪漫的句子,在读者心中燃起爱的微火。可是人为什么会产生爱,她却想象不出来。
Lisa李有时也会思考,几百年前的纺织厂里,也有这样日夜不休运作的流水线,也是年轻的女人在流水线旁一整天一整天地工作。月亮的失踪改变了她这样的人的命运,又似乎没有改变什么。
年轻的月亮工程师们和Lisa李都很相似,思考的事情也很相似,常常会产生和Lisa李相似的苦闷。这种时候,年长的前辈就会来拍拍她们的,让她们从库房里带一个发条月亮回家。在工厂里对于Lisa李那样的苦闷有着相当简易的解决方案:拿一个发条月亮回家,放到房间里,在月光里感受爱这个世界的冲动。尽管年轻工程师们不怎么热衷于沐浴月光,但月光的疗效仍然很有用。唯一要谨记的守则是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
这条守则是Lisa李上岗培训时学的第一条守则,在季度培训和每年的考核时也会被不断地重新提起,但培训老师从不解释为什么不要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为什么强调不要独自使用,Lisa李也从未听说过因为使用了自己制作的月亮而发生的事故,就好像全世界的月亮工程师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这条规则绝不越界一样。
Lisa李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氛围让她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遵守规则。这一天下班,她打算去库房里领一个月亮回家。发条月亮整整齐齐码放在货架上,没有上发条的月亮只是一个个黯淡的凹凸不平的球体,是仿照人类曾经拥有过的那个月亮做成的外壳,看上去既不浪漫也不神秘,但正是这些小小的球体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作。
Lisa李像往常一样取下了一个月亮,却忘记了检查制作者的名字。很难说这是一次失误,还是Lisa李潜意识中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那条守则的氛围。这一天没有同事和她一起回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凉风照旧吹拂她的脸庞。她把发条月亮放在自行车的前框里,骑着自行车,忽然之间想要让月亮照着她回家的路程。于是她停下了车,给发条月亮拧紧了发条。
小小的月亮闪烁着发出微弱的光,缓缓地升了起来。在月亮离开手掌的瞬间,Lisa李在署名位置触摸到了一个熟悉的“L”,她的心猛然地跳动了一下,但月亮已经悬浮到了她前方,嵌在无月的夜空中,仿佛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一样。于是Lisa李不再去思考守则,她踩着自行车,继续往前驶去。夜风把她的头发向后吹去,小小的月亮稳定地维持着在她前方数米的距离,她像在追逐着月亮一般。
Lisa李想起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月亮失踪的时候Lisa李,或者说李小娥还很年幼,不知道要珍惜那所剩无几的人类拥有月亮的时光。即将逃走的月亮沉默而慷慨地把月光铺洒到她身上,铺洒到每个人身上。年幼的她只知道一首描写月光和故乡的诗歌,她在心里想,明月光是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啊,没有比明月光这三个字更加简明清晰的描述月光的词语了。于是她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源于月光。
这是Lisa李在别人制作的月光里从有过的感受。发条月亮的月光让诗人重新开始写诗,月光的作用那么显著,却从来没有一个月亮工程师成为诗人,好像制作月亮的人自动就会失去创作的愿望。而就在刚刚,她自己的月光照耀到她身上时,Lisa李突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她为之学习一切的理由,并不是为了人类文明延续,并不是为了给艺术家奉献灵感,并不是为了给人们输送爱的能力,而是为了她自己在月光下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感受的狂热冲动。
她凝视月亮,月亮也凝视她。这无理由的狂热让她想起在更久以前,那些对着月亮吠叫的野兽,一些在月下游荡的疯人,一个爱上月亮、自此发狂,宣称要摘下月亮的皇帝。这明明是她制作的一颗机械月亮,由Lisa李这样的年轻女人来制造发条月亮,正是因为她们和平温顺,不会在月光里混进让人发疯的杂质。她从不知道人造的月光里竟然也会让人产生这样狂热的感情,但这好似又合情合理:在几百年前疯癫,癔症和歇斯底里本来就是专属于女人的疾病,怎么到了发条月亮工厂里,偏偏就只有女人制作的发条月亮是温顺和平的呢?
她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要凝视自己制作的月亮。她忽然觉得,也许过去亿万年天空中本来就没有月亮,月亮是人类共同的幻觉,人只不过从月亮里看见了自己。人凝望人自己,人爱上的也是人自己,人坠入自我的深渊,于是就会发疯。她凝望自己的月亮,她凝望她自己。
这一天回家的路仿佛长得没有尽头,Lisa李也希望它不要结束。她追逐着自己的发条月亮,在无人的马路上前行。在无穷无尽的路上,她的小小的机械月亮越升越高,她为了追逐月光,也一起向上升去,向着月亮的方向驶入夜空,和过往的故事里那些逃往月亮的女人、从夜空逃往虚空的月亮一样。
第二天的太阳照旧升起了,月亮工厂照旧运作着,把月光送到人们手中,没有人记得Lisa李,会有新的Lisa徐或Lisa张来代替她。新的月亮工程师们进到工厂,开始学习第一条工作守则:
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发条月亮。
——END——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评论要求:随意
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只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熟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呵。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给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道。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子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我那英雄主义理想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粗人,为了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文化人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残酷,何其纯熟!他把人诱进他的陷阱里,像个老练的猎人一样,叫他们死得像被拧断了脖子一样干脆利落——然后就这样丢在身后,踏着一地残躯烂肉走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切割和贯穿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溃败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否出于同情,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突围之类的危险行动,或把自己作为其中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谋算好的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到这会儿已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让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十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在震撼中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我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碎诱捕了两只乌鸦,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空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的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碎都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让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被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了。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个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看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炸破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他轻轻地说。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刻呀。
我困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蜷成一团,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板前连着一个铁架,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德语。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带着哭腔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与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修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音,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已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合适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是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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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20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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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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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
作者:格子(敗)
狙中:巫念桃、月溪明、蜂銀、暮夜、高以讕
(首狙:巫念桃)
灵感来源:PC游戏 不要喂食猴子
1.
卡尔有一个秘密,他可以通过一台电脑监控别人的生活。
这个别人当然很有限,是三个不知道为什么买了盗版手机的倒霉鬼。他可以通过电脑偷听他们的通话记录,检视他们的消费记录,翻阅他们的手机相册。
他们在他的眼里近乎全裸。
2.
这台电脑是卡尔从市场里淘到的二手货,看到桌面上的奇怪图标时,还当是卖电脑的格式化没格式干净。
不过也许是图标的那个眼睛看起来太有设计感,也许是stalker这个名字听起来颇有几分中二病会喜欢的幕后黑手感,总之卡尔放下了打给二手店老板的电话,鬼使神差地点开了那个软件,然后被刷出来的一连串窗口晃瞎了眼睛。
3.
软件的操作并不难,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傻瓜版,三个人的手机分别对应001-003的窗口编号,窗口界面与普通手机完全一致,他只要点开就能看到对方每个应用的记录。卡尔很快就摸清了三个人的情况。
4.
001号是一个40多岁开便利店的大叔,名字叫杰森•怀特,支付记录里全是货款,相册里能找到一张中规中矩的一寸照,通讯记录都是跟家人和熟客,结婚十几年的妻子,两个乖巧的孩子,看起来是个常规意义上的“老实人”。只有能看到他短信和照片的卡尔知道,每周四进货的时候,他都会去跟自己的情人私会。而他的情人刚好就是上级经销商的老婆,里外账面一起作假,那些货款有多少用作他途不消多想。
卡尔很羡慕他,幸福美满的家庭、无忧无虑的生活、漂亮懂事的情人,男人这一生想要的无非就是这样了,卡尔时常这么想。
5.
002号是一个21岁正在上学的学生,与卡尔同龄,名字叫黛西•琼斯,中等偏上的容貌,开朗活泼的性格,喜欢寻找各种美食、甜点,与闺蜜有永远聊不完的话题,像每一个拥有着青春的女大学生一样,让卡尔感到嫉妒,又感到一些隐秘的喜欢。
作为平庸而边缘的校园单身狗,他几乎第一眼就对相册里这个笑得阳光而温暖的女孩子有好感,这点哪怕在对方卷入各种风波后,也没有变化。
6.
003号是三个人里境况最差也最普通的。雷恩•霍克,汽车修理厂的临时洗车工,将近三十孑然一身,很少有人找他,他也很少找别人,手机相册空空如也,跟本人一样看起来一穷二白。他是唯一卡尔连长相都不清楚的对象,之所以知道他的工作还是因为有几个熟客会提前发消息跟他预约洗车。
7.
不好说是出于窥探的隐秘快感还是因为黛西的照片,总之卡尔没有卸载软件,也没有再联系二手店的老板,而是把电脑留了下来。
在课堂上查资料的时候,在图书馆写论文的时候,在房间打游戏的时候,他都会时不时看看软件里亮起的红点,偷窥三个人平淡的生活。
杰森又去和情妇幽会了,黛西去探了一家新的网红店,雷恩的手机依旧空空如也……三条安定的平行线沿着他的生活轨迹在每个地方留下印痕,枯燥的生活都变得有期待了起来。
8.
这三个人中,他最关注的自然是黛西,他想象自己跟黛西一起去探店,喂她吃面前的冰激凌,一起去游乐园,去看电影,那些照片频繁出现在他的梦境里,一帧一帧构筑爱恋的幻觉。逐渐地,他开始不满足于这种想象,他想从电脑屏幕的背后走出来,他知道她就在隔壁城市,他知道她的喜好,知道她每天路过的风景,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参与进去呢?他开始设计他们的相遇,计划他们的未来,他路过礼品店的时候都要停下来,想一想她会喜欢其中的哪一个……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002的相册跳了十几个红点。那是隔壁城市新开的一家甜品店,他也看到了宣传广告,不过那不是重点,重点是,有几张照片拍的角度不太好被删掉了,而删掉照片的一角,似乎露出了一只男人的手……
卡尔感到自己被背叛了,这毫无缘由,毫无根据。他意识到,黛西甚至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所有幻梦都是他一厢情愿的臆想,而那只手戳破了这泡沫。
9.
「听说了吗?上级代理史密斯先生失踪了。」
两天后,001的窗口跳出的这句话给古井无波的生活砸出了新的涟漪,正在图书馆写作业的卡尔被这句话吸引了注意。
史密斯先生正是被杰森戴了绿帽的那个冤大头,也是因此,卡尔和杰森都对这件事体现出了相当的关注和兴趣。
「什么情况?」
「听说晚上出门去买东西就再也没回来,家里人打电话问了一圈最后报了警。」
「还有这种事?那这周的货怎么办?」
「等上级代理那边安排呗,而且不还有史密斯太太吗?」
「说得也是,那我就等通知了。」
一转头,杰森就给史密斯太太打去了电话询问情况。那边似乎还有警察问话的声音,两人不欲多讲,只说了目前的情况还不清楚,警方还在寻找线索云云,寒暄了两句便挂断了。
这下史密斯太太可就成了有钱的寡妇了,卡尔这样想着,又想到在黛西那里惊鸿一瞥的那只手,心里愈发对杰森有些羡慕了起来。
10.
卡尔尽力说服自己,那只手可能是黛西的父亲、长辈或者别的什么朋友,
但心中的不甘和恼怒还是让他努力寻找起这个被删除的男人的痕迹。他顺着黛西的各种社交账号研究,翻找手机的最近删除记录,从男人戴的手表、黛西的关注账号,还有互动情况,他摸到了一个无人问津的社交小号……
只有两个关注,头像是简单的两个字母D和M,记录着两个在一家私房菜认识的人从相识到相爱的点点滴滴……
跟他想的一样,黛西对跟自己口味一样的人会有好感,喜欢粉蓝色的小饰品,跟喜欢的人有永远说不尽的话题,只不过那个“他”的位置已经被人捷足先登,总之卡尔做了再足的准备也没有用了。
11.
黛西的小号似乎是两个人共同打理的,只是她上的频率要高一些,他们有专门联系和经营这个号的情侣机,大概是男人买给黛西的,低调的银色机壳上面贴着对方的首字母贴纸,显得隐晦又亲昵。
忍着痛苦,卡尔翻完了小号上的所有内容,有他们牵着的手、喝的同一杯饮料、空缺能合成一颗爱心的戒指、一起吃过的菜、一起看过的晚霞、酒店窗外的彩虹……
然后他通过小号的关注顺藤摸瓜找到了男人。他叫马尔斯,是一家加盟超市的经销代理,比黛西年长十岁有余,有自己的家庭,推特首页上就是一张温馨的全家福,这也是两人关系如此藏着掖着、讳莫如深的原因。
12.
就在他思考该如何应对黛西的小号的时候,一直没有动静的003号窗口亮了起来。
「你再也不用担心他了。」
混在003号窗口朴实无华的「今天有空吗?去洗车」和「好的。」之中,雷恩的这条信息十分显眼,然而由于是本地发出的,卡尔并没有新收到信息的提示,于是等他看到的时候,已经是对方惊慌失措发来的回复。
「你做了什么?他去哪儿了?」
「他不值得你这么惦记。」雷恩的少言寡语在此刻显得尤为急人,卡尔此时感觉跟这个备注为劳拉小姐的人一样心急火燎了起来。
「别做傻事,警察会查到你的。」
「没关系。」
这段对话就这样不了了之,搞得卡尔被黛西小号弄坏的心情更加不明朗了起来。
13.
被吊在半截的好奇心和对黛西的恼怒让卡尔感觉自己要疯了。
一种莫名的破坏欲从他心底升起。
毁掉她吧。
一个声音在心底这么说着。
自己得不到的别人凭什么这么简单就能得到?
能给老男人当情妇,本身也不是什么检点的女人……
卡尔选择性地无视了记录里体现出的志趣相投,以最大的恶意揣测黛西,将她变成一个屈服于金钱,甘愿出卖自己的人。这才能解释为何她没有选择自己,而选择了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老男人。
毁了她吧。
卡尔顺从了内心的声音,他开始收集证据、截图,按照时间分门别类地整理完,编辑了长长的一段文字,然后登录了黛西学校的BBS。
然后,迟疑了片刻,他又退了出来。转而登录自己的账号,将整理好的东西发给了黛西……
14.
这算得偿所愿了吗?卡尔不知道,但等他冷静下来的时候,聊天框里已经充满了黛西恐慌的回答,她愿意答应他的一切条件,换取他不揭露这一切。
而他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在下周一的晚上约黛西见面。
一切顺利得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卡尔想,等见面了,他一定要向黛西证明,自己才是更适合她的那一个,但他转念又觉得,这样不自爱的人,不值得自己真心以待,他喜欢的无非是黛西的长相,又何必为了她费那么多心思呢?横竖自己有这些证据在手里,并不怕对方不配合……
带着这些复杂的思绪,卡尔向后一倒,陷入了旖旎的梦境里。
15.
事情的发展好像逐渐不妙了起来,001号那边,杰森担心警方会查到自己和史密斯夫人的关系和作假的账目,正在清理证据,但过程并不顺利,毕竟两人的联系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是买礼物的收据还是开房的记录,都是一笔大麻烦,何况还有许多记不清的情况。002号那边,可能是因为卡尔的威胁,黛西的大号和小号都停止了更新,几乎不再与其他人联络和聊天,窗口经常几个小时都不动一下。003号那边,雷恩一如既往的毫无波澜,那个名叫劳拉的女士也没有再发来信息。
卡尔抓心挠肝地想要知道后续,但他能联系他们的途径只有那个软件和那只眼睛,只有通过窗口能窥见的他们手机的一部分,狭小、逼仄、局限。
他不甘心,不能完全掌控他们的生活,了解发生了什么,他不甘心。
16.
卡尔受不了了,他决定主动出击。
他去买了个手机小号,通过梳理杰森手机里删除的照片和信息,大致列出了一个需要处理的清单,以匿名邮件的方式发给了杰森,落款是“一个未来可能需要你帮助的好心人”,语义之中的威胁意味鲜明。
然后又给黛西发了消息,从对方痛苦的回应中得知,马尔斯已经几天没有联系她了——这让他感到隐秘的快乐,对方到底是有成熟社会关系的男人,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导致二人分道扬镳,这就是黛西选择的“爱情”。给她个教训,天真的小女生不知道谁才是对她好的人罢了,卡尔自得地想着。
最后,他又用小号给雷恩发了消息。
「我知道你做了什么。」
「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你也不希望劳拉出什么事吧。」
「你想要什么?」
雷恩意外地谨慎,丝毫不肯透露任何细节,就在卡尔想要放弃从这种打哑谜的方式中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照片一角的那只手。
「我可以帮你,但你也要帮我。」
……
17.
交换秘密总是让人更加亲近,比如雷恩在得知卡尔的目的是将一个叫马尔斯的男人找出来打一顿之后,也稍稍放下了戒备。
于是卡尔得知,他替劳拉解决了她的丈夫,在漆黑的夜里把他打晕推进了河里。原因是他撞破了劳拉和雷恩的婚外情,如果离婚的话,劳拉可能拿不到一分钱。
「我不在乎他们离婚,但劳拉有自己应得的一部分。」
这个孑然一身、意外简单的男人这样回复道。
18.
卡尔实际上帮不了雷恩什么,这是自然的,他只是嗅到了八卦的气味,于是凭借通讯内容里的只言片语诓对方交代。
交代完之后呢?
要报警吗?卡尔有些迟疑。
放在通话键上的手指动了又动,最后收了回来。
他没法解释得知信息的来源,也不愿暴露自己偷窥别人的怪癖。
这是他们的人生,自己干嘛非要搅进去呢。
他轻松地躺回床上,这样想着。
「记得把手机里的短信记录清理一下,提醒劳拉也是。」
毕竟,还有两天,就是跟黛西见面的日子了。
19.
事情意外的顺利。从杰森的几通简短的通话中,卡尔得知他成功瞒天过海,解决了账目上的问题,也藏好了自己跟史密斯夫人的私情,只是史密斯先生究竟去哪儿了还是个谜,警察到现在也没有找到。
黛西消沉于马尔斯的消失,对跟卡尔这个威胁者的见面也没那么抗拒,只是兴致缺缺,但卡尔有信心在了解了她的一切之后攻略她。
雷恩那边恢复到了洗车日常,时不时还会跟卡尔的小号联系。
20.
很快到了和黛西见面的日子。为了这次见面,卡尔专程换上了新买的衣服,还去花店挑了束黛西在小号上提到过最喜欢的风信子。
地点是黛西定的,据说是郊区的一家私房菜馆,除了路途有些遥远外没有别的缺点,早就知道她算得上是老饕的卡尔对此并无疑虑。
去私房菜馆要坐很久的公车,临走前,卡尔思虑片刻,还是带上了电脑。
他逐渐发现自己已经无法摆脱对这三个窗口的依赖,哪怕是这么重要的约会上,他依旧迫切地想要知道黛西有没有在跟谁发消息、打电话,想知道杰森和雷恩那边的情况有没有变化。这种迫切的情绪只有摸到电脑打开软件才会好转。
21.
「我不用帮你了。」
坐在车上看着三个毫无动静的窗口发呆的卡尔手机发出了一声震动,他看着雷恩的消息略感疑惑。
「你什么意思?」他快速回复道。
「马尔斯,全名马尔斯•史密斯,我四天前把他打晕推进了河里。」雷恩发完这条消息,再也没有了动静,徒留卡尔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和电脑的三个安静的窗口……
22.
直到来到目的地,卡尔依旧没有从这奇妙的巧合中恢复过来。
他草草将电脑收起来,思索着怎么跟黛西讲这件事,还是根本不讲,丝毫没有注意到,这家私房菜馆看起来没有一丝油烟气。
门口的服务员也没有询问他任何信息,而是径直带他来到了一个房间。
“黛西•琼斯小姐在里面等您。”对方这样说着。
然后卡尔推开了门,看到了“黛西”“杰森”还有一个身材精壮的男子,他们的背后是许多块屏幕,上面的影像正是盯着屏幕的自己。
卡尔惊呆了。
23.
“卡尔•威尔逊先生是吗?哎呀呀,感谢您对我们真人秀节目的配合出演!”一个有些啤酒肚的男人笑着从旁边走了出来,“这是我们新打造的一款叫做窥视的真人秀,展现普通人面对掌控别人所有隐私这种诱惑会有什么反应。您的表现太精彩了,我们的节目一定能大卖的!”
“这一切……都是假的?实,实际上什么事都没有?”卡尔呆呆地问。
“当然是假的了,都是我们节目组的编剧编出来的。你不会希望是真的吧!”导演得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就庆幸没事吧,侵犯隐私权、敲诈勒索、藏匿证据,要是真的你怎么不得进去几年……”出演黛西的女生似乎对卡尔有些意见,撇了撇嘴说道。
“不过目前看节目效果真的很好,哎呀发出去这么多台电脑,就数你的节目效果最好,这么一看也是一种好运气吧!”导演连忙打断了黛西,“软件装有插件可以自动获取电脑前置摄像头的功能,这确实有点侵犯隐私,不过你都这么愿意看别人的隐私了,对自己的隐私一定没那么在意吧,哈哈哈。”
只有卡尔呆呆地看着面前几个屏幕上清晰的影像,他看着自己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凑到电脑前,看到自己查到黛西的小号时狰狞的表情,看到自己敲诈杰森时兴奋的眼神,看到自己扭曲得意的笑,看到过分激动的时候嘴角还留着没擦干的黏稠唾液和食物碎屑……
卡尔痛苦地捂上了脸。
意义不明的剧情,看个感觉得了(喂)
每日一问(并没有):她他它牠祂,分别都是谁呢?
————
马车嘎吱响,笼子咔哒摇,
孩子悄声哭,贼人笑声响。
眼皮一塌,看,世间只有她他它牠祂。
他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里,冷漠的看着蒙住笼子的黑布,上面的一个破孔漏了一点天光,一个明晃晃的亮斑招在他脚尖附近,告诉他现在的时辰。
他将自己缩紧了些,一身衣裳只剩了里搭,白衣染了不少污渍,斑驳的痕迹不知是血还是泥,藏在腰带里的小刀还硌着他,在孩子们的抽噎声中,只有它的冰凉叫他冷静。
和其他孩子不同,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是被拍花子拐来的孩子。爹妈死在战事里,作为唯一的嫡系,被旁支夺了权,又被旁支的某对夫妻卖给了贩子。
贩子转手将他丢给了另一个贩子,摁着脑袋洗了脸,觉着这张脸不错,刚好缺一个,便买了下来,打算将他送进宫里当下人。
到此为止,他似乎就是个身世凄惨的孩子——如果是,也就没有后话了。
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他叫夏遥旭,刚满8岁,被一对畜生夫妻药坏了身子,听他们说命不久矣,每日眼睛一睁一闭只是等死。
傻子丫鬟会送粥来,喂他。他笑丫鬟傻,被人骗来,给自己当下人。丫鬟笑回去,乐呵呵地说外面来了个方士给少爷你看病。夏遥旭脸上的笑容冷了些,被拴在家具上的手脚不能动弹,只一口口吃傻丫鬟喂来的粥。
谁知道呢,他们装模装样找来的方士是个人贩子,摸摸他的手,看看他的命,就要买下他收徒。
“红猫儿”这个名就是那方士给起的,他特不满意,但没反抗。傻丫鬟最后一次送他粥时终于把他要的东西带来了:只是厨房的一把小刀。
夏遥旭走之前给她自己的全部钱财,劝她离开这里,去别家当丫鬟。傻子没听,说着夫人要找她办事便往外头跑。她没看见“少爷”在她背后歪歪脑袋咧开嘴的神情,没听见他轻轻从胸腔里呼出的气,也没看见他手里,由自己亲手递过去的刀。
夏遥旭乖乖和方士走了,他敢打赌那对夫妻当天晚上就办了宴席——谁家灯火半夜通明?自然是最富的那家。方士揣进兜里的干食自然也是他们给的,就为了他能把自己带出这个城,最好永远别回来。
方士对他不好,不给饭不给钱,不过医好了他的身子,他自己养活自己:猎兔子、偷鸡、摸人口袋、抢人钱财……揍过不少人,连乞丐都被他抢过。
学了几年几招,夏遥旭听到方士要把自己买了,他还是没反抗。
交易谈得很快,两拨人喝着酒吃着菜,就说好了价钱。夏遥旭冷冷地从门缝偷窥,听到自己的价钱不低。当晚,他去院子外一颗槐树下摸出了自己的刀。
交货的前一天晚上,他摸进方士房里,趁他睡着,剐了他的心,挑了他一对招子,把鼻子削平又将耳朵割掉,剥皮太难了,他不会。最后还去拿了斧子,跌跌撞撞的把方士的脑袋砍了下来,帮他摆成他挂着嘴边的菩萨模样,将脑袋放在了他手心。
一只眼睛塞在他嘴巴里,另一只就在嘴唇外面;两只耳朵放在空空的眼窝里;鼻子放在脖子上。那些血就随便洒在地上,没被他放在心上。
第二天人贩子来领货就看到这么个场面,吓得六魂无主,口吐白沫。
交易品“红猫儿”在隔壁房阴恻恻地笑,沾血的衣服和刀子斧子早给扔进井里了。
夏遥旭装作一无所知的模样,好似一个正常小孩似的,吃了对面递过来的糖,上了他们的车。
“红猫儿”还是他的名儿,那些被拐来还不安分的蠢小孩嘲弄地叫他这贱名儿,夏遥旭笑眯眯地一个个应过去。后些天,一个被戳瞎了左眼,一个被砍了两根手指,最后一个被马踩死又被车轮碾过身子。
夏遥旭推的,那蠢货本就是个菜人。
过了几天,他就腻了,杀小孩还是没意思,他开始找机会听消息,知道了明日的山路有山贼出没,便晓得机会来了。于是现在他一个人呆在笼子的角落,半睡半醒地算着时间。
人贩子不值钱,但一起走的车队值钱。山贼或许不会抢人贩子,但他们一定会抢车队。车队走在前面,连着人贩子也得一块包了。
被马踩死的那小孩的骨头被他顺来几根:死了的人能当菜,干净的肉割掉煮来吃,骨头削削能当刺、针或者刀。人贩子不爱带这些,觉得晦气,是他半夜偷跑去刨了那蠢货本就很浅的坟,收了骨头自己磨。
这会儿倒要谢谢方士心血来潮教他的几下功夫了,一根骨针飞出去,戳进山贼眼睛里透了他的头骨,那人就软软的倒下去了,血洞让头发盖住,其他人一看,一抹,已经死了。
弄死山贼后果然引起了混乱,他算准了这群人贩子不会看着笼子,注意力全在山贼哪儿,毕竟他们惜命只惜自己的,现在就是他溜出去的最好时机。
人贩子没活下来,那群小孩被商人的车队一起带走了,夏遥旭跟着山贼去了他们的窝。
山贼问他怎么不跑,他说跑不了。
又问他怎么不和车队一起走,他说那车队的食物被你们抢走了,和他们走的小孩只是粮。
山贼头子点头让他留了,他和山贼混一起,杀人不用躲,吃饭全靠抢。
年纪小的山贼都不要和他抢饭——上一个搞红猫儿的人尸体被挂在最高的树上喂鸟。于是他现在每次都能吃饱了。
日子过得不快,两年很快过去。夏遥旭每天练字,写的不错,但写来写去也就那几个字。写得最多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用墨写衣服上,再也没洗掉过,不过那件衣服太旧,后来被他剪碎了烧了。
夜深人静,他蹑手蹑脚溜了,偷了一匹马,拿走了偷抢攒一年才够花的铜子儿。
他去报官了。
报的名字是红猫儿,可怜兮兮的说自己被人贩子丢给了山贼,每日吃不饱穿不暖,喝口水都得被欺负,实在活不下去了跑出来,求官大人救命。
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张脸又俊俏,特意抹的灰被故意浸水的袖子擦掉,勉强打理过的红发也不是一头乱毛了,他悄悄在心里犯恶心:那官爷眼睛居然直了。
红猫儿脸上哭得更带劲了,泪水直掉。
几天后,他看着山贼被剿掉,仓库的守卫被他抹脖子干掉了,有正常饭菜也不必剐心割肉,他拿了不少财宝,回城里时拐了个傻子当哥哥帮自己买房,养着他当傀儡。
官爷不是好货,剿了山贼拿了功还嫌不够,要他洗干净了穿女衣去陪床。
夏遥旭不乐意,不过红猫儿看人干过这事儿,方士只刚开始把他当人,这种事也不避着他,装装样子还行。
他以年幼为由拖了两天,只睡了觉,没干事儿。第四天晚上丫鬟送他来时看到官爷上吊的尸体,吓得尖叫昏倒,夏遥旭扶着丫鬟假装害怕。红猫儿又在笑了。
到此为止,他就是个没良心不正常的坏胚,但好人不偿命,坏人遗万年。
查案也没查到他头上,何况那官人的儿子只盯着官位,不在乎这个老子是谁杀的。没人管他了,他寻思就这么慢慢淡出人群,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算命的瘸子逮住了。
那瘸子力大无比,把他整个人当小鸡仔提溜了起来。不分由说就往他两耳戳了两针,疼得他差点把刀子拔出来给他脖子上来一下!他忍了,不能在大街上弄他。
“你个瘸子!干什么!”夏遥旭用脚踢他,以前那群小孩被抓起来就这么蹬的,有些不敢,一般不敢的人受苦少点。
瘸子嘿嘿一笑,眼疾手快地抽了针,又往他耳朵上挂了点东西,贱兮兮地笑道:“给你挂个长命锁呀!”
夏遥旭还没说话,瘸子就把他甩了出去,他摔在黄地上,杀心起了一半,不知怎么地,又不想杀他了。
两手撑地起来的时候,看见从脸侧垂下来两条带子,摸着像布,但里面缝了纸。红纸黑墨,画了看不懂的线和字,像是个符,但哪有这么长还挂在耳朵上的符?
“这什么?”他爬起来,问瘸子。
“保你平安的!”瘸子胡说八道,又从背后拽出一根不粗不细的红绳来,往前两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他脖子上一套,手指翻飞就这么系了个结,夏遥旭反应过来时已经结束了,他五指成爪去挠瘸子的下巴。
叮铃铃~
瘸子给他系了个铃铛!一直响!
“嘿哟喂!这么凶?”瘸子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摔在地上,摔一次不够,摔了仨次,直把夏遥旭摔得头昏脑花,眼冒金星。
“死瘸子!我弄…!呕!”夏遥旭刚要骂,那瘸子就往他喉咙里塞了个玩意,奇苦无比,叫他五官都皱成一团。
“怎么骂人呢臭小孩!都是好东西!”瘸子拍他脑袋,晕晕乎乎的夏遥旭接连吃瘪已经升不起心思,铃铛也不响了,呕了几下,闭上嘴不吭声了。
瘸子在他家蹭吃喝,赶不走也打不过。夏遥旭每次想杀他,都被那铃铛搅了事儿,一起杀心就响,这时候,瘸子就会过来把他抓起来往地上掼,力道很重,毫不收手。
夏遥旭终于学乖,收了杀心开始和他好好说话。
“你干嘛的。”他才问出声,瘸子就一巴掌拍他脑袋上。
“怎么叫的?”瘸子用手指指着自己,皱纹脸上贱兮兮的笑:“叫一声师爷听听。”
“什么师爷,我可没有师父。”夏遥旭条件反射想摸刀,铃铛响了一声,他立刻把刀放回去了。
瘸子眯了眯眼,放过了这一声铃音:“你再好好想想。”
“……那个方士?你是他师父?”
夏遥旭噗呲一声笑出来,往事在他脑子里过了一遍,红眼睛溜过一圈,阴恻恻盯着他:“徒弟是个畜生,你这师父当成这样?”
“我徒弟不也收了个畜生?”瘸子笑嘻嘻的抓了茶杯往嘴里倒,喝完砸吧砸吧嘴:“世上不是人的人那么多,再来几个也无妨吧,怎么,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我?”夏遥旭用长袖子掩住半边脸,红发披散,双眼弯弯,哼笑几声:“好人就会被打、被杀,我不当好人,我宁可当个坏人。”
“那不就得了!”瘸子大手一挥,抬手给自己倒茶:“这声师爷你叫不叫?”
“我不要比畜生小,你当我师父,我给你送终。”
“计较这个干什么……成成成!”
夏遥旭在水里看到了自己耳朵上挂着的东西,看着像长命锁,生父母给他挂过,后来被卖了自己的夫妻夺走给了自家儿子。这两个格外小,比拇指都小,挂着那么长的两条符,却不算重,叫人怀疑这是假的。
瘸子身上也挂着一个,他挂脖子上,那个有拳头大,银里泛着红。他不问,因为瘸子不会答,问就是问过,瘸子答:天机不可泄露。于是也只好继续挂着。
瘸子当了他师父,除了教他本事,也教他写字,还教他一些外族语言,听他说,他在外族的地盘呆过两年,也学会了那边的语言,寻思着这便宜徒弟迟早被通缉,说不定用得上。
夏遥旭翻了个白眼,学了。
过了四五年,瘸子忽然死了。
那天他本接了工作,要去林子里给人找人,然而起了还没出发,就听见街边在说瘸子死了。
夏遥旭找过去的时候人已经咽了气,这人安静的躺着,一双眼睛还没闭上,脖子上留着伤口,据说是被狼咬死的,手里还攥着挂在脖子上的长命锁,有人想抢,却扒不开手指。
有人带着个小孩来找他,说是为了救他家小孩,一看,讶道:“你是他养的小孩?”
夏遥旭瞥一眼小孩,又瞥一眼大人,不理后边那句话,哦了一声去收尸。碰着那抓着长命锁的手时,皱巴的五指忽然就松了。他顿了顿,把长命锁挂脖子上。
那户人家来帮忙,他又瞥了一眼他们,同意了。
葬礼和埋尸是他一个人办的,没有酒席也没有仪式,埋尸的坑挖得挺深,这样阿猫阿狗挖不出来。墓碑是个木牌子,他不知道瘸子的名儿,只能写某某人之师。
这个某某该写谁呢?
他想了半个晚上,半夜起来在蜡烛下用木枝练字。练完了字,开始掰那拳头大小的长命锁。
瘸子比他高,他平时也看不见这长命锁的顶儿,现在东西在他手上了,他才看见顶儿上的一个洞,形状眼熟,他摸索着摘下右边耳朵的长命锁,对准了,手指一顶,进去了。
里面调出来一张纸,用诡异的红色写着……
“偿”。
背面用黑得发青的墨写着:徒弟畜生是我教导不当,人命债师爷替你还了,下半辈子当个好人。
……
第二天清早,他拿出那把随身的、已经卷了刃的刀子,在木牌上刻了字:夏遥旭之师葬于此。
中午时分,他把傻子招来,让他把房子卖掉,又摁着傻子的头叫他在井边一块方砖的位子挖土,让他拿走了里面的钱财,叫他去别处人家找份工作。
傻子问他去哪,夏遥旭给了他脑袋一下,让他别管这么多。
傻子又问他耳朵上的长命锁怎么少了一边,夏遥旭默了默,还是那句话:
“别管那么多。”
末了,又补上一句:
“自己活好了。”
不要当好人,好人不长命。
作者:咪橘
免责声明:笑语
一个你妈又把你生出来了的故事。
——
“阿海……”那个声音打开了他。
卜忘很唐突地在哭,又很勉强地在笑。那些汹涌的眼泪、不知所措的情感没完没了地淹没了他——那些东西根本就不属于卜忘。可卜算云的手温柔地抚摸上他的脸颊,白骨掐着他。卜算云很久没有这么做了,他像捧起一口井水,很可怜地看着卜忘:明明你看起来是很需要帮助的。
卜算云、卜算云......!
他的双眼含着热泪,痛苦侵犯着他的大脑,暴露出来的脆弱摧毁了他,他只能像卜算云希望地那样很可怜地挣扎、痛哭着,嘶吼问他:“你做了什么...!”。
那头柔软的黑发被汗水打湿了,一缕缕粘在脸上。那姿态让卜算云沉进回忆里,他又把手伸回来抵住下巴,画皮鬼斟酌的时候不似往日疯癫,但却更吓人的。他像捏一个泥人一样操控卜忘:多哭一点,哭得眼尾发红,泪水洗干净面庞,生气没有了——但这样也不像。那多笑一点,笑容要刚刚好,嘴角不要咧开太大,柔和一点,不要生人勿近,但也不能春风拂面。
多平静、多拒绝、多留恋、多疯狂。
卜忘感觉到泪水像火苗,烧干了他的面颊;感到笑容像剪刀,剪开他的嘴角。
而卜算云还是那样斟酌着、头痛着,说:这样不像。
卜忘,真没用啊。
“这样一点不像。”
他像扔掉一样废物,俯身熄灭了那根鬼烛。
第二天,他给卜忘送来别的东西。
门前放着一铜盆的滚水,蒸蒸冒着热气。卜算云坐在铜盆面前,他的上身赤裸着,露出他光滑的腹部,柔嫩的肌肤。卜忘蜷缩在床脚,七八岁的小孩身量实在瘦小,躲藏起来就像一盆枯萎的植株。长期的营养不良和鬼气浸透让他看起来大病初愈、惨白如纸,他不敢去打量卜算云的眼睛像黄澄澄的葡萄。
这个疯子又想干嘛?
这个疯子又想怎么折磨我了?
卜算云:“小忘。”
卜算云最“恨”他的时候,就会这么叫他。
“过来一点,小忘,”他笑容灿烂,张开双臂像是在迎接卜忘,“来妈妈身边呀。”
卜忘被他吓得一激灵——他像疯了一样逃跑,可房间四下无窗,卜算云像逗弄老鼠的猫。他只能跌跌撞撞地打翻了铜盆,滚水砸在卜算云身上,泛红的皮肤蒸腾出一缕缕不祥的黑烟,而卜算云只是假装慈爱地捞起他,把他装进自己的怀抱。
那皮肤是冷的,死人一样。紫色的头发是活的,水藻一样缠在自己身上。
卜忘又开始莫名地哭,开始莫名地笑——卜算云仁慈地接管了他一切的痛苦和挣扎。他让卜忘在失控的五感中忘记正要发生的、想起来最高兴的——红穗、穗穗——那个紫色的鬼把白骨化作尖刀,像切开饱满的黄油,切开自己露出鲜血淋淋的腹腔。
“卜忘、小忘……我再把你生出来吧!”
[你再出生一次!]
“你再听话一点、再像他一点——”
他感觉到模糊的血肉闷窒了他的口鼻,卜算云掐碎他的肩骨成一滩碎肉和骨泥。他紧闭的双唇还是品尝到了腥甜的粘液。
我被装进他的子宫了吗?这个男鬼有这样的孕育的器官吗?我现在还在无声地流泪,还是绝望地笑着?
他品尝到一点卜算云的血肉,像高级的刺身。食物的味道太过鲜活,好像看见了卜算云生前活过的模样:他和那个黑发的男人用力地拥抱——他完全打开自己,摆上餐盘邀请对方取下他的脊骨、啄吻他的皮肉,像解剖一条活鱼、品尝一道甜美的珍馐。
他在痛苦和冷漠中贪婪地又活一次。
[我是愿意的。]卜算云在心底充满“爱意”地说。
[就这样死吧。死在望海手里。]
[我很满意——我很高兴——]
他把更多的卜忘挤进了自己的身体里。卜算云很眷恋地感到陶醉,他感到卜忘属于望海的一部分再次和他密不可分,可是同望海密不可分又让他感到一丝怨愤和恨意。
我是什么东西?卜忘问自己。
他感觉眼泪吞食着对方的血与羊水,笑容感染上对方的思念与厌弃。
我是乌鸦吗?卜忘问自己。
我吃谷物、浆果、昆虫和腐肉;我吃卜算云多余的记忆、没用的情感、父亲的尸体;我吃我自己,吃我的恨、我的爱、我的痛苦和渺小。
卜忘感觉他的头部完全融进了卜算云的腹腔。对方开始缝合肚皮上的伤口,银针却怎么也穿不完全隆起的皮肉,就像卜忘怎么也无法缩回他的子宫。
流着冰冷黑烟的血液刺痛了卜忘,他在一片五感失控中找回了一份独属于自己的感情。
唯有恨意。
他想。
唯有恨意是属于卜忘的。
他枕着这份恨意睡觉,他避开发疯的卜算云时,红穗说他眼睛像燃烧的火苗,于是他又枕着爱意醒来。
很久很久以后,卜忘回想:
他就是这样认识自己的父亲的。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女士,这里的鸽子可是不能抓的!”
少女猛地转身,两条麻花辫几乎要甩到卫兵脸上。她低头看看手里那只肥硕的鸽子,又抬头看看卫兵,哭丧着脸说:“啊,卫兵老爷,我只是想抚摸一下它……”
鸽子扇扇翅膀飞走了,少女也跟着想溜,却被卫兵拦住。“女士,”他严肃地问道,“您在这里干嘛?是专门来抓鸽子的吗?”
“不是的,不是的!”少女赶紧摇头,“我其实是……想来广场乞讨……但是突然发现我没带乞讨用的铁盘……”她注意到卫兵的嘴角抽搐着,吓得往后一缩,却听卫兵道:“既然如此,你跟我来,我那里有个喂鸽子的铁盘。”
过了几分钟,少女就坐在了广场的喷泉边,面前摆着铁盘,等待过往的贵妇人或者绅士能掏出点小钱币扔到里头。白云飘来又过,日光暗了又明,好不容易,面前出现一团黑影,她兴奋地抬起头,摆出可怜的表情,却发现这人还是卫兵。
卫兵看见了少女空荡荡的铁盘,也看见了少女巴巴的表情,虽然那表情很快收了回去,变作一幅恐惧的模样。他心里想笑,却只是说:“女士,没人经过吗?”
“他们都没停下来吧……”
“这样是不行的。”卫兵说,“乞丐在这里从来就不太吃香,卖艺的倒还能捞到点油水。女士,你没什么才艺吗?”
少女犹豫了。她感到舌根在隐隐作痛。但天气是这么的热,阳光又是这么的刺眼,片刻后她说:“我会讲故事。”
“什么?”卫兵不大相信,于是少女又重复了一遍:“我会讲故事。”
她抬起眼睛望望卫兵:“要不,卫兵老爷您听一下?”
卫兵不应该擅离职守。不过,这个少女有一双动人的蓝眼睛,而他还有一个伙伴,正在无所事事地喂鸽子。
少女名叫安娜,来自离首都很远的一个小乡村。她家里本来还有父母和弟弟,但去年叛乱的M伯爵的军队经过了他们村子,烧杀抢掠,捅死了安娜的父母,摔死了安娜的弟弟,把安娜掳到了她家房屋后,在那儿强奸了她。她在血泊里竭力呼吸着,而最后一个小伙子正沉默地系裤腰带。房前,有人问:“完事了吗?”小伙子答道:“对!”那个声音说:“捅死她!”小伙子说:“好!”他拿起了刀,接着就走了。
安娜反应过来后立刻坐起身,半跑半颠地往后山冲去。她两腿间火辣辣地痛,像有什么掉出来了一样。身后有噼噼啪啪的声音,士兵们烧了她家的房子,连带那三具尸体一起。一小时后安娜找到了一条小溪,她在那里洗了个澡,因为哭得近乎脱水,不得不又到小溪的上游去喝了些溪水。
安娜不想回去,她不愿意面对那个已经被烧毁的家。士兵们是从东来的,于是她决定向西走。走了一天后她开始发高烧,倒在树下不省人事。她梦见了很多血和尸块,梦见了她那个已经被烧光了的村子,并且恐惧地想起这些都是真的。现在世界上还认识她的人,就只剩下那些奸淫她的士兵,安娜甚至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这么大的仇恨,她却没有能报的那一天。
安娜在黑暗里醒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仍然发热,但不那么热了,她又继续往前走。安娜走啊,走啊,直到她看见了一块菜地,这时候她才感到肚子饿极了,这几天来她什么都没吃。
菜地里种的是莴苣,肥美脆嫩。安娜吃了很多又拔了一些,突然觉得身上一阵凉意。她抬起头,看到了一个女巫。
当然是女巫,除此之外安娜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名词能用来形容这个生物。它罩着一身黑袍,在清晨微冷的阳光下,像最后一缕未褪去的夜色。黑袍的兜帽松松垂在脑后,露出它的头颅,那是一整块泛着精钢亮色的金属,似乎是熔融时被突然冻住,于是成了凝固的流体,眼睛是红宝石,嘴巴是蜂窝,一开一合。
“你偷了我的莴苣?”
安娜颤抖着站起身来,手里还捧着一堆莴苣。她赶紧把它们都放在地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太饿了!我……我没什么能还你的……”
安娜本来想说,要不我给你当女仆吧!但,女巫的脸太可怕了,她没有说出这种话的勇气。
“偷吃我的莴苣就要付出代价。”女巫冷淡地说。
“什么代价?”
女巫思考了一会儿。“留下来,”她说,“陪着我。”
这本就是安娜想要的。她迫不及待地说:“我答应!我要为你做些什么?”
“你只需要陪着我就行了。”女巫答道。
安娜没多想女巫为什么要让她留下来,也许女巫是寂寞了呢?
于是她走进了女巫的城堡,这里外表破败,内部却富丽堂皇。女巫让她在自己隔壁的房间住下。从此,安娜过上了仿佛置身天堂的日子。她只需要每天陪女巫一起吃饭,她吃真正的饭而女巫往嘴里倒进大量白色的细小粉末,剩下的时间都任凭她支配。安娜在悠闲之中甚至操持起了女巫的莴苣田,女巫也不拦着她。女巫有自己的活儿要干,那就是在炼药房里炼制些什么。
那畦莴苣田被安娜照料得很好,叶子丰丽得像贵妇人裙摆上的蕾丝花边,青翠欲滴。有一天,安娜给它们浇完了水,坐在田边,注意到一只鸟儿在天空徘徊,似乎是想下来吃点莴苣的样子。安娜准备它一飞下来就拿块小石头扔它,过了一会儿,它却飞走了。
安娜只好继续盯着那畦莴苣田。越看,她就觉得自己嘴里分泌的唾液越多。它们看起来那么脆嫩,那么好吃,即使偷偷尝一株,女巫也不会发现吧……
安娜伸出了手,一下一下抚摸着莴苣的叶子。这时候,只听女巫喊了一声:“安娜!”
她赶忙撤回了手,跳起身来:“有什么事?”
女巫站在门边望着她,神情让安娜看不懂。她朝安娜招招手:“跟我过来。”
安娜头一次踏进了女巫的炼药室。这里有一口大锅,热气腾腾,不知道煮了什么,汤汁是炫彩的银色。
女巫示意安娜坐下,然后开门见山道:“我要把你的牙齿通通换成这些冰钢。”
冰钢?“那是什么?”
“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总之这是很珍贵的材料。我不会害你的,张开嘴巴。”
“等……等等!”那口沸腾的大锅快把安娜的魂给吓没了,“但是,为什么要换我的牙齿呢?”
“当然是因为你本来的牙齿很容易坏啊。”
哦,原来是这个原因!安娜刚松了一口气,却又听到女巫说:“人类的血肉之躯太容易坏了,这样的你是不能够陪我太久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你的全身都换成冰钢,就像我这样。我们就从牙齿开始吧。”
“不!”安娜脱口而出。
“为什么?你不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了。但这时,安娜看到了女巫的神色。女巫那张如同金属流体的脸,本来是看不出什么表情的,只有红宝石镶嵌的眼睛,直直照向了安娜,幽微的红光就像鬼火,又妖娆又可怕。她哆嗦着牙齿,回答道:“因为,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你什么都没跟我说……能给我一晚上时间吗?我想听你讲述一下冰钢……”
“你对冰钢感兴趣?”女巫的声音突然带上了一丝兴奋,安娜知道自己找准点了。
毕竟,女巫对泡在炼药室里那么感兴趣。同样地,一个关于她研究内容的问题也能挑起她的兴趣。更何况这个人是不出意外将要永远陪伴着她的安娜呢?
她从冰钢的原矿、选矿方法、熔铸调配一直讲到如何用冰钢代替人体。这方面她是唯一的大师,也是唯一的成功品。尽管没有眉毛,女巫也讲得眉飞色舞,直到今天再也没有时间留给她们用冰钢代替牙齿,但她仍坚持问安娜:“你觉得怎么样?”
“非常酷。”对着女巫张大了的蜂窝状嘴,安娜猛的打了个寒战。她决定逃跑,而且不能耽搁,就在今晚!表面上,安娜还装出一幅天真的样子,硬生生打了个哈欠。女巫让安娜去睡,她自己也很快灭了灯。估计着女巫睡着后,安娜就爬起来,打开门,走下楼梯,然后开始逃跑。
夜晚的山林让安娜害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她把绿幽幽的莴苣抛在脑后,拼命疾奔。
可无论她跑得有多快,夜风还是追了上来,在她耳边愤怒地喊叫:
“你这该死的坏孩子!骗子!小偷!”
安娜不开口,只是跌跌撞撞地颠踬奔跑。
“只会逃跑的懦夫!”
“如果不是你,你家人不会死的,知道吗?”
“那几个士兵是看上了你,才杀了他们!”
“而你甚至不愿意和他们一起死,不愿意和他们一起躺在你家被烧毁的土地里。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夜风中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尖,说出的话语也越发伤人,安娜终于忍不住喃喃道:“你说谎……”
“哈哈哈哈哈!”夜风大笑起来。安娜惊得浑身一凛,嘴里传来剧痛。她更竭力地奔跑,把夜风也甩掉,但嘴里仍然是痛,有什么液体不断地流出来。追赶她的女巫扯掉了她的舌头,作为安娜偷吃莴苣的代价。
“怎么样?”安娜满怀期待地看向卫兵,“这个故事精彩吗?会有人听了我的故事,愿意给我点银币吗?”
“……”听这个故事真是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卫兵暗想。可看着安娜那双阳光下闪亮的明媚双眼,他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贬低的话来,最后只得问道:“嗯,精彩……之后呢?安娜失去了舌头该怎么办呢?”
“卫兵老爷,你是在同情安娜吗?”
“……是。”
“你人真好!”安娜兴奋得跳起来,一把抱住他,又意识到了自己在干什么,尴尬得倒退一步。卫兵也闹了个大红脸,赶紧低头,咳嗽了一声,再抬头时换成了严肃的模样:“那么后来呢?”
等听她讲完自己的故事,他就推荐她去自己姨妈家的餐馆当女服务生,卫兵想。
“后来嘛……故事我还没想好,但可以是这样的——女巫又找到了失去了舌头的安娜,把舌头还给了她。就这样,安娜从为了几棵莴苣可以拔掉别人舌头的可怕女巫那里成功逃脱了。”
“嗯?女巫为什么要把舌头还给安娜?”卫兵疑惑道。
“谁知道呢,也许她自己偷偷装上了安娜的舌头,反正那种事情她肯定也能做到。然后她发现,有一条血肉舌头的感觉太好了,冰钢做的小零件根本比不上这条布满味蕾的肉,她又回忆起了有味觉的快乐,忍不住对她门前那畦莴苣田大流口水,最后赶在她亲口啃光自己的莴苣田之前,硬生生拔下了这条舌头,又为了避免自己控制不住,把这条舌头还给了它的主人。”
“但你不是说,女巫的嘴是蜂窝状的吗,可以倒进粉末,却无法塞进莴苣。”
“嗯……也许女巫的嘴是蜂窝状,只是为了方便传播声音,她发现这具身体仍不完善,所以进行了改造,让自己能吞下莴苣?又或许,她发现人类原本的身体还是最好的?”
“那样的话她就没必要想着改造安娜了。”
“所以这只是个未完成的故事。”
安娜显得有几分沮丧,卫兵忍不住去安慰她:“故事未完成也无所谓,只要够精彩就好了。”
虽然一个听众也没吸引来,他俩的身边空无一人,喂鸽子的盘子还是干干净净……卫兵提醒自己,这是善意的谎言。
“嗯。卫兵老爷,您等着看吧,这个盘子里总有一天会装满银币的!”安娜攥紧拳头,露出不服输的神情,随即又不好意思似的笑了起来。
阳光下洁白的鸽子从她头顶疾飞而过,她的金发随风轻轻摆动,眼睛眯成两条细缝,笑出一口整齐的贝齿。卫兵着迷地看着她,也忍不住笑了。因为阳光太过刺眼,女孩的笑容太过夺目,他或许是没有看见,或许是下意识忽略了,在她嘴里,舌根处闪过的一道银光。
文:艾连
关键词:【将死】
文体:小说
标题:《献给科恩》
正文:
埃里克·科恩教授老了。
他的头发早已花白,皮肤松弛,戴起了老花镜,爬上二楼都气喘吁吁。
他拄着拐杖在楼梯拐角处停了一会儿,从小圆窗里和邮递员挥了挥手,看着对方敏捷地跨上自行车绝尘而去,心里生出几分难以言喻的羡慕。
这是六月的早晨,暑气尚未聚积,微风拂动花园里的忍冬,带来一阵阵清香。保姆已经出门了,助理还没起床,两层小楼安静地伫立在薄薄的雾气中。
科恩教授来到二楼的书房,摊开笔记本,拆开一封刚刚从邮递员那里接到的稿件,准备开始上午的工作。他退休以后,还担任几份期刊的审稿人,却很难再像从前那样集中精神,找他审核的稿件也越来越少了。尽管人们总是恭维他:古董越老越值钱啦,老马识途啦……他会很识趣地笑笑,可是回过头来,只有自己知道不再年轻的感觉。
年轻,他把这个词在舌尖上过了一遍,脑海中闪回的是他读博士那会儿,为了刘维尔问题夜以继日地思考演算的日子——堆满稿纸的书桌,从上午到黄昏、阴天和晴天不同光线下的办公室,小圆桌上激烈又琐碎的讨论,最关键的灵感光临时晨跑的路线,甚至是得知自己的解答只是一种特例后那种懊丧的情绪。那时他正在智力和野心的巅峰,想想看,一个还在读博士的菜鸟,竟然敢(冒着没法毕业的风险)挑战刘维尔问题!这个问题从三百年前被刘维尔提出以来,无数数学家前仆后继地向它挑战,然而从未有人能够使这座堡垒陷落。它是如此棘手,以至于只是给出一个特例下的解,也足以使埃里克·科恩名声大噪,并得到一个不错的教职了。而他甚至还不满意,之后又多次向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发起进攻,却总以失败告终。
如今他不再主动去挑战了。时光消磨的不仅是肉体,还有意气,这点科恩已经心知肚明。有时候他会悲观地想,自己有生之年恐怕看不到刘维尔问题的解答了。这成了他心中无法弥补的一个遗憾,他只能叮嘱几个熟悉的编辑,如果有看到相关的稿件,务必知会他……
噢,稿件。教授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沉浸在回忆里有一会儿了,打开的钢笔戳在纸上,晕出了一块黑斑。他漫不经心地想,上了年纪似乎就是会喜欢回忆过往。
教授把注意力集中到这篇稿件上,扫过语焉不详的标题(“某某方法的新应用”),在作者栏停了一会儿。
A·斯米尔诺夫。老天,这年头居然还能看到只有一个作者的文章。科恩教授挑了挑眉,就连当年他的博士论文,发表时都写上了好几个合作者的名字。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要么是独行侠,要么就是十成十的门外汉。
摘要只读了两行,科恩教授就皱起眉头——不管斯米尔诺夫到底是不是门外汉,他的英文水平实在是有点感人。文章不长,他很快就把正文通读了一遍,觉得用狗屁不通来批评都说轻了:作者完全不解释他的思路,从头到尾几乎只是在不停地构造、构造、构造。那些纠缠的流形在他脑子里糊成一团糟,牵扯不清地互相倾轧覆盖。他一边思考编辑为什么会把这种文章寄来,一边准备在笔记本上写下拒稿的意见,余光突然瞥到结论中的几个字:“……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即将落下的笔尖停住了。这几个字像被打了聚光灯一样勾着他的视线,让他不由自主地坐直了。
他好久没有看到这几个字了。怎么没早点看到呢?按道理应该先读结论的,今天怎么忘了呢?不过还好看到了……科恩教授的心情转了几转,又想起文章里大量出现的那些生硬的语法、让人哭笑不得的搭配,不禁怀疑起来,这个作者真能把刘维尔的问题说清楚吗?那可是刘维尔问题!还有,他居然没有把它写在标题里。教授有点生气地想。
那可是刘维尔问题。
他带着这一堆想法嫌弃地思考了片刻,走神间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催促他:“再去看看,再去看看。”他一个激灵抬起头来,四下里空无一人。他自嘲地想,听力也开始有问题了。
科恩教授的目光落回桌上未完成的工作,就是否应该重新读一遍稿子挣扎了十秒钟——那个虚幻的声音在十秒钟后胜利了。
教授捏着鼻子,又开始从头看文章。文章当然没有变化,他读到的还是似乎毫无章法的构造,然而在某一行公式中,他察觉到了熟悉感。
这是……
他把那个式子重读一遍,立刻认了出来:这和刘维尔问题的一个关键公式太像了。如果它们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对应关系!
科恩教授的手有点哆嗦起来。久违的震颤席卷了他的心灵,在疾风骤雨的思维过程中,他像怒涛中的水手艰难地睁开双眼一样,死死地抓住灵光一闪的思路。
就是这样,一定就是这样!他急切地回到正文的开头,开始第三遍阅读。这一次,一切事情似乎都明了了。每一个对象都在刘维尔问题中找得到对应,每一步推导都有明确的目的,隐藏在符号中的思路如同海上的朝阳一般逐渐露出它的光芒,最终刺破了夜雾。
教授激动极了。他再次来到那个让他感到熟悉的公式时,简直想放声大笑:真是太巧妙、太有想象力了!所有的铺垫都在这一刻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前文庞杂的推演在这一步汇成结果,直指刘维尔问题的核心。他顿时理解了那个古老传说里,阿基米德为什么会一丝不挂地高喊“尤里卡!”了——他现在就恨不得昭告天下,世界上有这么精妙绝伦的思想!
他激动得从书桌前站起来,一不小心带翻了桌上的墨水瓶。“哐当”声把他稍稍拉回现实,他扶起墨水瓶(幸好盖子是盖紧的),又回味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刘维尔问题还只是被作者用一种全新的视角阐述了一遍。他应该继续读下去——不知道后文会不会给再他带来什么惊喜。
科恩教授一口气读到结尾。他惊呆了——按照这个思路,作者完全能够给出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他已经走了九十九步,只要再动一下脚,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到达那个多少代人苦苦追求的目的地,而他只是在结论中轻描淡写地加了一句:“这个结论可被用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骄傲,太骄傲了。科恩教授想。不过他无疑有骄傲的资本。年轻人总是这样。
教授胸中激荡的喜悦逐渐平静下来,忧虑开始冒了头:自己在刘维尔问题中浸淫几十年,尚且第三遍才读明白这篇文章,其他人恐怕没有几个能看得懂吧?这不行。这么优秀的成果要是被埋没,那将会成为数学的耻辱。
科恩教授的忧心忡忡被“笃笃”的叩门声打断了。他转过头去,看到来人轻车熟路地推开书房门,对他眨了眨眼睛:“早上好,科恩教授。”
看到这个年轻人,教授的表情稍稍舒展开来,慢吞吞地回他:“早——把你的嘴擦擦,路易斯。”
这是教授曾经的博士生、现在的助理,路易斯·戈德曼,一个聪明、讨人喜欢、胸无大志的小伙子。他走到书桌前抽了一张纸巾,一边擦嘴一边含糊不清地问:“今天有什么新闻吗?”
科恩教授指了指桌上的稿件:“刘维尔问题。”
路易斯的手顿了一下。“真的?”他看到教授靠在椅背上,用下巴点了点桌面,于是拿起稿件来,同样在第一眼看到了作者栏,“哈,斯米尔诺夫!”
“你们认识?”科恩教授捕捉到他不同寻常的语气。
“嗯……本科的同学。很久没联系了。”路易斯一边看稿子,一边回答。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怪人……典型,典型的他的风格。”路易斯飞快地把文章看过一遍,得出了跟教授初读时一样的结论,“恕我直言,教授,但这跟刘维尔问题有什么关系?就因为他在结论里写的那句话吗?”
教授心一沉。果然,果然大部分人都会是这样的反应,连他自己带出来的学生也一样。他斟酌着开口:“那要是我告诉你,它的确和刘维尔问题相关呢?或者不如说,它就是刘维尔问题的解答……”
“这不可……”路易斯惊讶地看着教授认真的神色,把说了一半的话吞回去,“好吧,也许是这样,但就算他把剩下的二十个希尔伯特问题全都解决了,这种程度的英文也不可能有期刊刊登的。他的毕业论文还是我帮忙修改的,否则他连学位证都拿不到。”
教授笑了笑:“这点我同意。所以我们应该帮他不是吗?”
路易斯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搁下了这个话题,来到书房另一侧打开电脑,为教授查收邮件。第一封就是编辑发来的其他审稿人的意见,路易斯大声念出来:“A·斯米尔诺夫《库克里方法在代数问题中的新应用》,其余两位审稿人给出的意见都是‘建议退稿’。”他转向教授,摊了摊手。
教授嘟囔道:“啊哟,啊哟……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你能帮我给他回一封邮件吗?”
路易斯点点头:“您说。”
科恩教授口述完邮件内容,心里升起一点宿命和怅然若失的情感。就在刚刚,他还在为自己没能解决刘维尔问题而遗憾,谁能想到下一刻,一份答案就出现在自己眼前呢?并且,他还要为这个答案的命运去战斗——尽管这份答案并非出自自己的手……
嗐。科恩教授宽慰自己,我们这样的老家伙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该让位给年轻人啦。
他又把视线投向稿件的作者栏。
A·斯米尔诺夫。
教授现在非常想见他一面。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一定是个极其有趣的人。
他问路易斯:“这位斯米尔诺夫先生的名字叫什么?”
“安德烈,安德烈·斯米尔诺夫。”
第二天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收到科恩教授的来信时,正在出租公寓里发愁。
早上房东敲开他的房门,第三次问他这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能交。安德烈觉得被打搅了,颇为脾气不好地朝房东嚷嚷:“我会给的!”最后两个人吵起来,房东气呼呼地对他说,要是这周他交不上房租,就马上找人来赶他走。
房东走后,安德烈渐渐消了气,开始觉得自己干了件蠢事。他恼怒地抓乱头发,恨恨地自我谴责起来:房东先生是个好人!圣母玛利亚,我房租已经拖了两个星期,他好心让我欠账,我居然跟他吵架!他今天居然还没有直接把我赶走!可是这些话他永远只是在心里想想,无论如何也没法说出来。
出租屋的天花板低矮逼仄,压得安德烈越发憋闷。他坐在床上困兽似的转来转去,最后思绪回到两周来每一次类似的思考的终点——都是约尔当的错。约尔当那个庸人,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有价值的工作,就是靠着嘴皮子拿到了升迁。那个位置本来应该属于自己!要是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约尔当竟然还公然讽刺他,说什么“总比某些话都说不清楚的家伙强”……他气得跟约尔当差点打起来,当天就拒绝了老板礼貌性的挽留,卷铺盖辞职了。
正值毕业季,两周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他发表的成果太少了,也找不到什么有力的推荐人,很少有研究单位会接受这样的申请。但他不觉得后悔,他只是恨透了约尔当,此外也有点恨自己。要是他早点开始好好学英语……
不过眼下显然有更要紧的事,他得想个办法把房租应付过去。不能全职研究数学也没关系,去找个临时工做一做,就像上学的时候那样。
他这么想着时,听到门外房东没好气的声音:“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有来信!”
他弯着腰走出去,讪讪地道了一声谢,从房东手里接过信。
安德烈看了看寄信人,不是哪家他投过申请的单位,而是一个私人地址,感到一丝疑惑。埃里克·科恩这个名字倒是有点熟悉,但他也想不起来这是谁了。
他拆开信封,坐在床边读起信来。
“亲爱的斯米尔诺夫先生:
“我是期刊《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审稿人埃里克·科恩,收到您有关刘维尔问题的来稿,深感惊喜。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稿件的行文方式和词句还需要大面积的修改和润色……”
安德烈看到这一句,一股无名火从胸口升起。他妈的!一个约尔当还不够,还要来个埃里克·科恩,是不是明天大街上的乞丐也能嘲笑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了?他想起来了,埃里克·科恩,不就是几十年前给出了刘维尔问题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解的那个人吗?特殊情况而已!瞧把他得意的!
他忍着怒气继续读:
“为了避免阅读过程中的误解,我试着将您的思路整理如下:
“……
“这部分思路与您的想法是否一致?如果您发现任何问题,能否来信告知澄清?另外,我强烈建议您将刘维尔问题作为文章的标题和主题写作,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非常愿意帮助您修改文章。……”
安德烈难以置信地读完了信。他知道自己文章写得糟糕,所以看到科恩准确无误地指出了他的逻辑时,他惊讶极了。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是怎么偷窥到我的思想的?这种惊讶很快又被毫无道理的鄙夷盖过去:好嘛,挺厉害的,既然都看懂了,那你去写吧!您文字能力强,您逻辑清楚,那就您去写吧!反正只有你们那些漂亮话才能发表,什么学术圈,就是这么一回事!你们玩去吧,我不配,我明天就去刷盘子,再也不跟数学发生任何关系!
“操!”他骂了一声,把信纸丢在地上。然而下一秒他就改了主意——不行,去他妈的……去他妈的数学!……但除了我谁也不能写这个。
他撕了一张草稿纸,把科恩的地址和名字抄在正面,在反面写上回信:
“科恩教授:
“非常抱歉,我的文章是一个月前提交的。它已经不重要了。你也不需要费心去明白文章的思路,因为作者已经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了。一切都与你无关!
“不是你的
“A·斯米尔诺夫”
安德烈无师自通地在倒数第二行的“不是”那里换了大写字母,之后又重重地描了两遍。然后他把这张信纸胡乱一叠,让它兼了信封,风似的卷出门寄信去了。
在路上,他想象着埃里克·科恩收到回信后,被气得吹胡子瞪眼、顺便再把自己的稿子撕掉或者扔进火炉的情景,心里满意极了,甚至洋洋自得地哼起了小曲。就该这么办,我写得再烂也是我的,别人都见鬼去吧!
可惜他没有看到科恩收到信的样子。教授没有发怒,更没有撕掉稿件——安德烈的那份稿子已经被他收进了一个文件袋。他沉思一会儿,确认自己理解了这封回信的意思,叫了一声助理:“路易斯。”
“怎么了,教授?”被叫到的年轻人从屏幕前扭过头。
科恩把老花镜摘下来,一边擦一边说:“如果你很想帮助一个人展示他的才能,但他自己却无所谓……甚至抵触,你会怎么办呢?”
路易斯一下就明白过来——这天保姆放假回家了,下午的信是他帮忙收的,安德烈那个粗制滥造的信封实在太过显眼。他反问道:“斯米尔诺夫又胡说八道了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教授坚持问他。
路易斯站起来走向科恩教授的书桌:“这要看情况。”
教授笑了:“对,看情况,你肯定会这么说。你从来不犯错误。”
“我能看看吗?”路易斯指着桌上那封信。
科恩把信递给他,路易斯皱着眉读完,毫不留情地评论:“他真应该去读读小学。”
教授喃喃道:“我如果执意要帮他,是不是违背他的想法了?”
“您别想那么多了,他不过是在置气。我说了这人很怪。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路易斯把信放下,拿起茶壶往门口走去,“我去泡茶。”
“他为什么说‘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你知道吗?”科恩叫住他。
“噢,这个啊,”路易斯在门口停下来,“他好像……最近经济不太宽裕。”
“好像?”教授重新戴起老花镜,视线越过镜片上方,看着路易斯的背影。
“道听途说。”年轻人重新迈开步子,“我去泡茶。”
路易斯从厨房回来时,就看到教授已经换好了衣服,即将出门:“我准备去拜访一下斯米尔诺夫先生。”
“什么?”
“不一起吗?见见老同学。”科恩拿拐杖在空气中画了个小圈。
下午五点,安德烈坐上回公寓的公交,整个人像棵打蔫的草。他刚刚结束辞职后投的最后一份研究工作的面试,没有通过。尽管已经和他上学时待过的餐馆老板说好了,晚上开始去打零工,但是这周的钱怎么也不够他交房租。除非他能说服老板预支工资,否则他至少还得再找一份工作。
安德烈郁闷而恼怒地想,如果不去教书或做研究,一个数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生想要谋生,甚至都和高中学历的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该死的数学——我要是读的不是数学就好了!
公交到站了,他一边无声地发着诅咒,一边下了车。刚刚走了几步,他就被一个人拦住了:“劳驾,请问西伯利亚公寓怎么走?”
西伯利亚公寓(瞧这个倒霉名字)就是他现在住的地方。安德烈狐疑地看了这人一眼,觉得他莫名其妙地眼熟。他用手一指:“这条路,直走,然后左转,然后直走,就到了。”
后面一个老人跟了上来,对问路的人问道:“怎么样?”
那个人追问:“在邮局边上那个岔路口左转吗?”
“是。”安德烈等着他说“谢谢”,然后就可以赶快走掉,他想早点去餐馆跟老板谈谈。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眼尖地发现后面的老人手里拿着一个熟悉的信封,他叫出来:“喂,等等。你们是谁?”
这大概出乎问路的人意料之外,他愣了一瞬间,才开口:“我们是来拜访住在这里的一位……”
他的话被安德烈的动作打断了——安德烈从老人手里抢过信封,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笔迹:“这是我的信。它怎么会在你们手里?”
接着他就看到了信封上的邮戳。
问路的人惊讶极了:“你的信?噢……你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可真是太巧了。”
安德烈这时也反应过来了,表情变得十分复杂:“你是埃里克·科恩?”
“我是埃里克·科恩。”后面的老人接话道,“你就是斯米尔诺夫先生吗?”
这个名字让安德烈十分不愉快。他竭尽全力保持着在老年人面前的素质,但仍然相当恶劣地回应:“我说了你不需要费心搞懂我的文章,不用就是不用,我自己写出来的文章,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用其他人来改它!”
“嘿,安德烈,”最开始问路的年轻人语气稍稍沉下来一点,“可别这么说。想想你的本科毕业论文。”
安德烈听到这句话,立刻想起来这个面熟的人是谁。“噢,原来是你,”他愈发烦躁,脱口而出道,“你用不着特地跑到这种地方来当面羞辱我。”
“谁告诉你……”路易斯简直被气笑了。
安德烈并不想让他说话,一只手把信封在空中抖得哗哗响:“我也没有时间听你们扯淡,现在我要去餐馆刷盘子了,谁也别想让我再碰数学一根头发。”
“一分钟也没有吗?”科恩走到前面来,不紧不慢地问。
安德烈看着他的脸,试图找到一点居高临下的优越气息,但是没有。教授的眼神非常平静、坦然,就好像他毫不怀疑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安德烈即将迈开的脚迟疑了一下,停在原地。
科恩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的文章是我今年读过的最奇妙的一篇,这项工作非常出色,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能通过它看到你的潜力。你这样的人要是离开研究领域,那对你和这个学科都是莫大的损失。”
“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安德烈不太强硬地回了一句,“我如果再不找个工作来挣房租,房东就要赶我走了。”
“工作我可以给你介绍,”科恩教授热心地说,“还可以在我家附近给你租一间房子,这样我们讨论问题也会方便得多。刘维尔问题三百多年没有答案,现在你手里有了一份地图,只有你最清楚这份地图该怎么看。你不希望把这件事告诉全世界吗?”
安德烈动摇了。科恩教授似乎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人,而且……还有介绍工作和临时住处。他那摇摇欲坠的自矜像被热牛奶泡着的黑面包,一点点变得软塌塌的。最后他妥协道:“我会考虑一下。”
教授听了,大概也就不再打算继续劝说,从内兜里拿出一张名片:“这上面有我的电话,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安德烈接过名片,一言不发地走了。他来到餐馆,和老板争论了一番,最终也没能让老板同意预支工资,心烦意乱地工作到餐馆打烊,拿了今天的报酬,准备回公寓去睡觉。
然而安德烈失算了。
他刚到公寓楼门口,就发现事情不对:好几名租客提着大包小包站在楼下,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安德烈走过去:“这是怎么回事?”
一名租客瞥了他一眼:“我们被查封了。非法群租。”
安德烈皱起眉头,飞快地跑上楼,看到房东正和两个穿制服的人说着话。他大声问:“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一个穿制服的转过来解释道:“你们的住房人均面积、公共设施人均数量都没有达到标准,属于非法群租,房屋署按照规定查封这处出租屋。抱歉,但请您另找住处吧。”
安德烈目瞪口呆。另一个制服人面无表情地说:“你最好趁房子还没被贴上封条,赶快去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如梦初醒地走进房间,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打包起来,拎着一个袋子走出了公寓楼。
半夜里的街道空空荡荡,那几个人的说话声显得格外响亮。安德烈听着他们讨论去哪里借住,发觉自己举目无亲。他鲜少感到孤独,此刻却觉得自己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像零散的、无助的细线,正在一根根地断掉。
一阵夜风吹过来,激得他狠狠打了个喷嚏。他把一只手揣进兜里,摸到了一张卡片。
卡片。
安德烈把卡片掏出来,借着路灯光,看清了上面的字:埃里克·科恩,住址,电话。
“……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两分钟后,安德烈的脸面彻底败下阵来。他拎起袋子,走向公用电话亭。
六个小时之前,和安德烈分开后,路易斯陪着科恩教授在附近散了会儿步,又找地方吃了晚餐,才乘公交往回走。在车上,科恩教授好像不经意地说:“你对那一片挺熟悉的。”
路易斯同样不动声色地说:“不是有地图嘛。”
教授的目光在他脸上扫了两个来回,看得年轻人忍不住伸手把自己的脸摸了一圈。然后教授狡黠地笑了:“承认吧,路易斯,你昨天下午出门就是来的这儿吧?‘道听途说’,那也得走对路才能听到想要的东西。”
路易斯一阵尴尬。
“这有什么可瞒着我的……”老人像是自言自语,絮絮叨叨开来,“我还不了解你吗?‘本科同学,很久没联系了’,你对他印象肯定不浅。他是跟你不一样的那种天才,是吧?你当年没有继续做研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遗憾,但是斯米尔诺夫的事让你上心了,你是希望我帮他的吧?”
路易斯沉默了一会儿,扯出一个苦笑:“我看您才是从来不犯错的那个人。”
教授摇摇头:“我犯的错可不少。最严重的一个就是一直没有认真带学生,要是你顺利读完博士,现在可能都在做副教授了吧?”
“那不是您的错,”路易斯反驳他,“我本来就不适合做研究工作。是我自己要读研究生,读出心理问题不得不休学也是我自己的事,您已经帮了我很多了。这件事是谁的错也不是你的。”
科恩教授无奈地看看路易斯,许久才说:“帮助年轻人是我应该做的。我的脑子没有从前好用了,也就能做做这种事……我只是怕你们有别的想法。”
他说的是“你们”,路易斯知道另一个人是谁。他说:“安德烈不会的,他跟我不一样。他会坚持学术上的追求,不管他自己是不是意识得到。他比我更像您……”
也更值得您的青睐。路易斯这么想着,却下意识地没有说出来。
教授笑起来:“噢,这点我不同意,路易斯。你是我的学生里跟我最像的,虽然你自己一直不想承认。”
“您说是就是吧。”路易斯无所谓似的说。
“你还在和自己过不去。”教授目光如炬地看了他一眼,路易斯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心虚。
夜色从车窗外渗进车厢里,明明灭灭的路灯光照得科恩教授的面容仿佛也在闪动。
“该过去了,路易斯。”他好像下了不小的决心,开口说道,“我也是一只脚踏在坟墓里的人了,之后你怎么办呢?”
路易斯的心脏好像轻轻缩了一下。他满不在意地回道:“总能找到工作的,卖保险应该不错?噢对,我听说华尔街的老板都喜欢数学系毕业的大学生,说不定我能去碰碰运气,没准弄个百万富翁当当。”
“只要你不后悔。”教授的语气不怎么严厉,路易斯却觉得它像一把戒尺,在他手心敲了一下。他没想出来该怎么接话,幸而这时公交即将到站,于是他说:“该下车了,教授。”
他们回到教授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科恩教授在书房看了一会儿报,就回了卧室。
路易斯一直待在书房。科恩教授在车上的那些话说得他十分不安——他死后怎么办呢?他在电脑上建起一个文档,在里面毫无条理地写下自己所有可能的工作,并在后面附上他的想法。
十二点钟过后,他终于暂时结束了这项工作,正准备去洗漱,楼下客厅里的电话铃突然响了。他疑惑着谁这么晚还打电话来,下楼去接起电话:“你好,我是路易斯·戈德曼,埃里克·科恩教授的私人助理。”
路易斯等了一会儿,对面没有说话。他接着说:“教授已经睡了,请问有什么我可以代为转达吗?”
“我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头说。
路易斯整个人暂停了三秒。那头似乎也很体贴地给了他三秒的反应时间,才继续说:“我有可能今天晚上,到教授那里借住一夜吗?”
一个星期后的早晨,安德烈震惊地发觉自己仍然住在科恩教授的家里。早餐时他愧疚地表示自己应该搬出去,被教授答非所问地回绝了:“噢,我当时说要给你在附近找个住处,但我最近太忙啦,你看,实在是没时间。要不你就继续住在这里吧,反正房子够大。”
科恩教授确实变忙了。现在他除了一般的日常工作,还多了一件事:和安德烈一起讨论文章。
安德烈最初对这件事相当抗拒。头一天下午,他勉强看在科恩教授让他留宿了一晚上的份上,同意和教授一起把信上写的思路再整理一遍。教授从书房角落里拉来一块白板(耶稣基督,到底什么人家里会有这种东西?),像给学生上课那样一边在白板上演算,一边解释。安德烈——尽管可能永远不会承认——渐渐对教授清晰的表述感到一丝欣赏,同时心中又升起不平来:他怎么能说得比我还要好?那明明是我的东西。
除了这个不太配合的学生,教授的演讲一直进行得很顺利,直到他突然在一个地方停下来。
“怎么了?”安德烈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
教授从面对白板的方向转过来:“这里有问题。”
安德烈的语气一下变得紧绷起来:“什么问题?”
“你看,为了证明能够继续推进,你导出了这个式子……”教授在白板上找了一会儿,然后圈出一行字,“对,在这儿。但它的成立的条件和你下面用到它的地方不太一样。”
安德烈皱起眉头看了一会儿,反驳道:“但加上这个条件完全不影响。”
“不,我在想,这里也许确实不影响,但后面呢?这一步的条件制约着后面所有的证明,你能够保证后面所有的证明都不受影响吗?这可能是个致命的问题。”
一阵堪称惊恐的战栗袭击了安德烈。他下意识地自卫:“这不可能。”
“噢,在你给出证明之前,这当然是可能的。”教授颇为不同意地回答。
对一些数学家来说,证明就是他们的生命——安德烈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仿佛是求生本能的驱使,他的脑子开始飞快地运转,思维在一片公式定理中左突右冲,试图证明教授的质疑是不合理的。
然而几乎在第一分钟里,他就隐约意识到:科恩教授大概说对了。一环套一环的证明就像河内塔,想要移动最底层的大圆盘,必须把上面的小圆盘先移开,而小圆盘上方又有更小的圆盘……穷尽这些圆盘所花的精力远超他的想象。他的思考渐渐力竭,每一个方向上似乎都被黑色的、细密的、铺天盖地的巨网所阻挡。他就像陷进泥沼的人,每一次挣扎都让自己陷得更深,直到最后不得不放弃。
“好吧,我承认,这也许是……致命的。”安德烈相当艰难地咬出这个词,然后立刻准备开始新的战斗,“但我会解决它的。我能借一些纸吗?”
安德烈一直到晚饭时间才舍得从草稿纸中抽出身来,迅速而心不在焉地吃完晚餐后,又奔回书房去继续演算。晚上九点半,窗外的余晖完全消失时,他终于在纸上看到了曙光。
他猛地抬起头,却发现教授已经不在书房里了,只有路易斯·戈德曼在书房另一侧的电脑前。他问:“科恩教授在哪?”
路易斯扭头看他:“教授去睡了。他有点发烧,你最好别去打扰他。”
安德烈仿佛被泼了一盆凉水:“哦,好吧。”
“也许你可以跟我说说?”路易斯试探着问,“我们先讨论完善一遍,再拿给教授……”
“我知道怎么跟人交流。”安德烈打断他。
路易斯无奈极了:“嘿——你根本不知道。你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社会生活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你。”
安德烈说不出话。
“你太戒备了。如果觉得所有人都敌视你、针对你,那他们就会真的敌视你、针对你。你该学着放松一点。他人并不都是地狱——你难道从来不跟人合作吗?”
“我不需要。”安德烈生硬地说。
“天哪。”路易斯低声感叹,随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问,“那这一回你也不打算写合作者的名字了?”
“谁?”
“当然是教授啊!”路易斯大呼小叫起来,“你是要把他对你的工作的贡献都独吞了吗?”
安德烈语塞了一会儿,给出了一个自以为很圆满的回答:“刘维尔问题可以让他自己写一篇文章,库克里方法这一篇是我的。”
“这简直不可理喻。”路易斯扶额,“教授肯定不会答应的……如果要就刘维尔问题新写一篇,你又不肯一起署名,他一定会把唯一的作者让给你。你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吗?他会失去把自己的名字和刘维尔问题的最终解答联系在一起的机会。他找这个机会找了几十年。”
安德烈本来想习惯性地脱口“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却在刹那间想起科恩教授说到“只有你最清楚该如何解释它”时眼中的光芒。那光芒似乎有种感召力,让他不由自主地住了嘴。
于是他强行换了话题——安德烈拿起草稿纸:“我们讨论一下这个。”
其他的事情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安德烈住在这里的第三天晚上,他向教授提出:“我觉得我们可以就刘维尔问题合作写一篇文章。”
教授闻言惊讶地说:“你真是这么想的?”
“我确实……没法独立完成它。你知道的。”安德烈说。
“噢,不是我烧糊涂了吧。”教授开着玩笑。
安德烈认真地回答:“不是。”
旁观的路易斯忍不住笑出来。
第五天,安德烈和科恩教授的合作文章遇到了第一个瓶颈。
路易斯向来是这栋房子里起得最晚的人,一般他吃过早饭来到书房时,科恩教授和安德烈已经把白板写满至少一遍了。他照常向教授问候:“早上好,科恩教授。”
教授回答他:“早,路易斯。”
安德烈和以往一样一言不发,但路易斯还是觉察出气氛不对:“怎么了?”
他发现白板几乎是空的。教授说:“我们遇到了一个……小问题。”
隔天下午,这个问题被路易斯解决了。安德烈听完他的办法,感叹道:“天哪,你怎么这么强。”
路易斯:“你不用担心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
安德烈无视了他的话:“你为什么没有在研究所工作?你肯定会干得比约尔当那个家伙好一百倍……呃,你不知道约尔当吧?”
路易斯避开他的视线,看到教授颇有深意地朝他笑笑。他有些恍惚地自问:我真的不合适吗?
第十天是周末,路易斯反常地早起了,在餐桌上遇到了安德烈。他们几乎同时说:“早。”
然后两个人都吓了一跳——路易斯觉得安德烈肯定没睡醒。安德烈一开始也这么想,然而他很快就觉得,这件事(跟别人说“早上好”“中午好”,哪怕自己一点都不好)好像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困难。
路易斯吃完早餐就出门了,安德烈溜进卫生间,对着镜子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早上好?”
下午他来到书房,试着若无其事地打招呼:“下午好,教授。”
“你好像在说‘您的罚单’。”科恩教授笑着说,“你如果不习惯可以不说,安德烈。不过如果能习惯它的话,这是好事。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会喜欢。”安德烈说。
“确实,人总得时不时说些没意义的话。”教授说,“但不用强迫你自己。”
第十五天的晚上,路易斯在科恩教授离开书房前把安德烈支走,问教授:“我能向您要一封介绍信吗?”
“喔?”教授从书桌前抬起头,“你要申请什么?”
“一个博士后职位。”路易斯说,“不是全职的,我可以继续做您的助理。”
“你终于准备试一试了?”教授颇为欣慰地说。
路易斯别过脸,故作轻快:“只是试一试。”
路易斯·戈德曼在读本科时,数学学院里流传着不少类似这样的笑话:“抽象代数学家的世界级难题:1、刘维尔问题;2、找到工作。”那个时候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一天同时直面这两个问题。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他除了试着找工作,还目睹着刘维尔问题在科恩教授和安德烈的手里渐渐瓦解。
开头是困难的。他们似乎被奇怪的陷阱缠住了,每走一步,就会在下一步产生新的问题,并且走出每一步的方法都是不一样的,似乎没有任何规律。安德烈只用一个下午和晚上就找出了第一步的走法,但之后的每一步都要花费两三天或更多的时间。没有规律是可怕的。路易斯数过,从第一个瑕疵出现,到安德烈整个证明的终点,还有二十九个环节,如果每一步都会出现问题,又没有一个能够一以贯之的方法,他们相当于要解决二十九个问题,而其中的每一个都可能让整个证明彻底失败。
到七月初,连路易斯都感到了疲惫。有人向他问起科恩教授:“他最近在做些什么?”路易斯回答:“他试图杀掉一只下金蛋的鸡,但现在发现它可能是条恶龙。”刘维尔问题虽然从未得到真正的解决,但一代代数学家在研究它的过程中,开拓了许多重要的新领域,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它的确是“下金蛋的鸡”。路易斯想,也许他们真的错了……也许刘维尔问题就不应该得到解决。也许解根本不存在呢?
科恩教授的健康状况也时好时坏。他断断续续地发着低烧,又因为增加的工作减少了休息时间。他仿佛被什么催促着,要尽快把未完成的事情做完。
路易斯一度后悔让科恩教授帮助安德烈。他本来可以过得更平静、更舒适的,拼命工作是年轻人的职责,老人在从前完成了自己的份额,就应该安享晚年了。可是如今,他过着跟安德烈差不多的作息,不知疲倦地耗尽着自己。
七月中旬时,他们的工作似乎终于度过了漫长的绝望之谷。在解决六个问题后,规律从杂乱的事实中显现了出来。证明的进度突飞猛进,不到两个星期,他们就走完了剩下二十三步中的二十二步,只差最后一步。虽然最后一步又让他们停滞不前,但安德烈和科恩教授都颇有信心——它一定是对的,否则怎么解释那些规律呢?
也许是因为工作进展顺利,一直困扰着科恩教授的低烧也消失了。路易斯战战兢兢了一个多月,至此终于稍稍舒了一口气。科恩教授决定给他放个小假,他问道:“那我的助理工作怎么办?”
“那个啊,安德烈可以暂时代替你。”教授说。
路易斯故意挑挑眉毛:“听听,等我回来大概就可以‘永久代替’了吧。”
科恩教授不和他争论:“假期愉快。”
路易斯·戈德曼放假的第二天,安德烈照例和科恩教授在书房讨论刘维尔问题的证明。
这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阳光从东南面的窗户照进来,所到之处一切都变得懒洋洋的。
科恩教授放松地靠在椅背上,看着安德烈在白板上写写画画:“所以这就是你昨晚想到的。”
“是,”安德烈说,“这一步和前面的那些有结构性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前面的规律在这里失效了。”
“嗯……这没问题。我觉得这个不同之处很熟悉,你觉得呢?”
安德烈看着白板想了一会儿,突然没头没尾地说:“原始形式。刘维尔问题的原始形式。”
仿佛咒语出口,他们同时想到了什么,两双灵光一闪的眼睛对视了一瞬。科恩教授直起身子,从书桌上拿起笔,安德烈也从白板前大步走过来。
这时楼下传来邮差的喊声:“科恩先生。”
“噢……”安德烈气恼地长叹一声——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来呢?他只好跑下楼去替教授收信。
除了信件之外,这一天还到了一个包裹。邮差从包里拿出那个大号信封,对安德烈说了一句什么。安德烈一门心思全挂在刘维尔问题上,十分敷衍地点头应了一声,拿过信件就准备往回走。
没想到邮差叫住他:“先生!您还没……”
这位邮差大概不是本地人,说话的口音让安德烈很不习惯,以至于后面的话他都没有听清。他意识到自己变得焦躁起来,做了几个深呼吸,转过去问:“抱歉,你刚刚说什么?”
两个人交涉了几分钟,安德烈才弄明白,他忘了签字。这几分钟里,他的大脑一刻不停地在沿着科恩教授刚刚指的方向探索,挖出的内容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
我必须,马上,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安德烈想着,感觉他的头盖骨里火花四溅,几乎就要到达爆炸的临界值了。
他飞快地签过字、把单据交给邮差,往回走到一楼门口就迫不及待地拿出笔,把那个最大的信封按在墙上,在信封背面演算起来。他有种强烈的直觉:他们今天也许能成功。
安德烈的呼吸变得紧张起来,现在他完全沉浸在抽象的世界里了。那些思想从他的笔尖急切又流畅地喷泻而下,仿佛冥冥之中,神明的手在背后推动着他。他断定自己的方向一定是对的,甚至能看到那层薄纱之下的神像的轮廓。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这个让全世界数学家追求了三百年、又把他和科恩教授折磨了两个月的谜题,就在他手中那一张小小的纸片上,慢慢卸下它的最后一件盔甲——
演算完成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仿佛被静音了。和他想象的一样完美——完美无缺。
一股热血直冲安德烈的头顶,他激动得从地上跳起来:“我算出来了!”然后手忙脚乱地捡起地上的信,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楼:“科恩教授!我算出来了!”
安德烈极度兴奋地冲进书房的门,准备接受教授的赞扬,却在进门的瞬间安静下来——
书房里很暖和,教授似乎是累了,靠在椅背上打盹。安德烈胸口一跳:他怎么没醒?
他又叫了一声:“教授?”
仍然没有回应。
安德烈呆呆地看着科恩教授的侧影。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灰尘在空中飞舞着,和老人的银发一样烁烁生辉。
他无知无觉地扔下手里的东西,快步走到书桌旁,看到教授的胸口已经停止了起伏。
桌上摊开的笔记本里写着几行字,和他刚刚写在信封背面的相差无几。
后来他才看到,那个信封装着的,正是他即将登在《纯粹与应用数学》上的文章的校样。那篇文章的署名作者只有一个。
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本来决定一生单打独斗,这一次却在文章的开头加上了别人的名字:
献给埃里克·科恩教授。
end
备注:文中的数学名词大部分是杜撰的:刘维尔问题是假的,库克里方法也是假的。但刘维尔这个人是真的,他是《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创办者,不过他更为人(指我这种物理专业大学生)所知的成果是刘维尔定理。
主角都是虚构的。在刚开始构思的时候,故事框架参考的是《费马大定理》,后来才发现随手抓的刘维尔跟《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关系(捂脸)。
如果想看更多关于原型人物(?)的梗,可以移步我的LOFTER http://hhhhhhelene.lofter.com/post/1f239c1e_1c7344358
评论要求(都是参考,不一定要涉及,因为很长所以只要能看完给个评论的都是大善人(?
1、因为发的前两篇都是很飘的东西,这一篇决定写得现实一点,所以想要知道大家对故事的合理性有什么感觉;
2、写大纲的时候没有路易斯这个人物,是后来因为不想让他过于工具人才加了一条副线,想知道这条副线加得是否自然;
3、一开始没有想到会写得如此长(……),因此没有具体地做人设,想知道人物前后的一致性如何,尤其是安德烈;
4、开头是刚看完一些翻译的东西写出来的,后面拖了一个月才写完,想知道前后文风有没有脱节;
5、其他比较关心的方面:节奏控制,段落过渡,数学细节会不会太多(……)
mode:求知 笑语
作者:乘零
评论:随意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涂抹我一切的罪孽。主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
礼拜天,住院部二楼、走廊最尽头的病房终于空了下来,向来尽职尽责的护士安妮需要进去收拾一番。僻静的单人间里,与天光一同倾泄进窗前的还有花园中矮牵牛的紫色,一圈光轮出现在天使喷泉溅起的水花上空。日前,病人就在这张床上将紧攥着母亲的手松开,回归了天主的怀抱。
来自教堂的福音遥遥牵扯着心神,安妮抚平了床单上的褶皱,拉上窗帘,走出门去。她在心底为那个曾住在这儿的可怜孩子默默祝祷的同时,也松了口气。
毕竟每天面对着一张扭曲而丑陋的脸、以及不知是谁纵出来的坏脾气,安妮护士能如同他的母亲那样对他日日保持着温柔的态度实非易事。须知遭受着病痛折磨的人没有那么好相处,但你若固执地想探望一下尽头病房的可怜人,最好还是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再抬手将房门敲响。
每次查房到最后,安妮小姐都会在这扇门前告诫自己:人的容貌不过是皮囊。尤其他只是一个孩子,甚至命不久矣!天生的疾病让他哭泣、恼恨、对他人发泄愤怒,这是可以原谅的。何况大部分时间他完全是个安静乖巧的孩子,只不过拥有一副堪称恐怖的面目,而这更不是他可以选择的。
并非是夸大,在孤儿院时这个小病人就凭借着他那张恶魔般的面孔吓哭了所有曾见过他的孩子。导致修女们不得不找一个单独的房间安置他,将之与别的孩子隔离开。
其实在他的婴孩时期,自身的丑陋还未显出这么大的“威力”,至少没有达到看上一眼便要作呕的程度。否则裹在襁褓中一声不吭、被抛弃在教会附近的他也不会被捡回去,而是回归为一坨血肉出现在了垃圾堆。噢,抱歉,这话似乎有些质疑修女的善良了。
总之,他好好地长到了六七岁,身边还有一个与他差不多年纪的小男孩作为玩伴。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孤儿院最受欢迎、最友善的人。亚伯不仅从未对他的样貌表露过嫌恶,还试图劝说其他唯恐避之不及的孩子一同接纳,仿佛根本不知道那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噩梦。
可惜大家对他的宽容也该止步于此了。随着年龄渐长,那张令人不适的面孔愈加恐怖。终于在一天把喊他来吃晚餐的小朋友吓跑,亚伯一直以来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好的回应。慌张地回到众人齐聚的餐厅后,他盯着银色的刀叉发抖,当晚就发起了高热。一连几天的梦中呓语连同他们之间的友谊一起烧毁了。
孩子们纵容他们交往,是因为知道亚伯迟早会明白美丑,和那个怪物渐行渐远,回到他们当中。不代表他可以随意欺负人,几个孩子义愤填膺。于是这天,他们决定好好地教训他一顿,至少该让他学会给亚伯道歉。
房门被踢开,黑暗便迫不及待地入侵了视野,内里阒寂无声。一时间结伴的几人都没有动作,角落怪异的阴影终于让人感到了些许惴惴不安。打头的不知被谁撺掇着,竟然敢壮着胆子走了进去。然而只喊出了第一声,透过窗帘间隙漏下来的微光,他们看见躲在墙角的怪物的脸后便一个单词也说不出了。
如同造物主突发奇想,将剩下的材料随意地混合。世间所有的缺陷尽数融到了一处,却奇异地叫他看上去依旧是一张人的脸。这份神奇居然连带着将他身上的其余扭曲一并掩盖了些许,不然手足上的瘢痕与随意生长的骨节恐怕得让他一露面就被称为恶鬼。
要说这只是长相丑陋便罢,可是将视线落到他的鼻子或者是嘴旁边,赫然横着一道血肉组成的豁口,伤口上血块颜料般干涸成恶心的深色。怪物的眼睛半睁着,向他们露出不详的笑容。在下意识地尖叫过后,几人你绊我我拉你地逃出了房间。
原来那天他当着亚伯的面,用厨房偷来的餐刀划开了自己的脸。一直没有被人发现处理,现在伤口已经感染到了十分可怖的地步。
由于孤儿院里需要照看的孩子太多,修女们不能经常过来查看情况,一切都拜托给了虔诚的安妮护士。初见时,谁能想到这个丑陋、瘸腿还神经质的小孩,竟然能在住院之际因祸得福,结识到他后来的母亲呢。只是时移事易,之后的一系列并发症令他直至死亡都未离开过医院。而那位可怜的夫人,再次失去了她的孩子。
修女没有在我面前说太多严厉的话语,她侧着头,将视线落在白色的被子上。一如既往的宽慰过后,她谈起有位夫人向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孩子,然后笑了笑,说她大概很快就会与我见面。对这个好消息我不置可否,也把目光放到窗外,任由阳光刺痛了眼睛。
事实上她来的比我想的要早,脸上的缝线即将拆下,我逐渐习惯了房门频繁开合。每日的昏昏欲睡中,我正埋首在被子里,听见声响又往里缩了缩。
安妮叫着病人的名字,对那个进门的女人点头,然后将空间让给了两人。女人搬过凳子在靠近床的位置坐下,双手抓着裙摆,许久,背后有一声试探的问候出现:“……你好?”
应当忐忑的孩子是我才对,她似乎抢占了这个身份。忽然我很想知道她到底是否明白自己作出了怎样的决定,迟来的顽劣让我猛地翻身起来,礼貌地正视她。可她却低着头,仍旧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能看清楚反应。直至我无趣地用被子蒙上脑袋,她才“啊”地出声,露出点笑的表情。
伊莎离开家族之时身无分文,只能变卖身上的首饰,幸得某位善心的先生资助才不至于沦落街头。后来入读的一所女子学院(令她如今能到别人家当家庭教师),也是归功于他的帮助。然而好景不长,在甜蜜的时日过去,那位先生于一次醉酒发怒时不慎将伊莎推倒在地。此举打落了他们的孩子,女人血流不止。纵使再多的懊悔,二人仍是分道扬镳了。
固然,她是个温柔的人,却得不到任何人温柔以待。
一开始病房里的氛围很僵硬,她几乎每天都会来,带上本书或者未尽的工作。伊莎女士与旁的母亲不同,从不要求些什么,当然这可能更多是因为我们之间复杂的关系。
我对她谈起想要去航海,做一位身体孱弱的冒险家。这个念头源于对面房间的老水手,他年纪已经很大,时常用异常骄傲的口吻讲起年轻时的故事。在海面上的风吹日晒下,从普通海员到掌舵的船长之位,他除了满身伤痛与大笔的钱财外一无所获。啊,还有些可有可无的人生感悟,如果不对着我说就好了,偏偏伊莎看上去是信了。
我就说起那些能够将人溺毙的波涛,即使一步都未离开过砖墙围起来的建筑,蓝色的天空与云层依旧可以畅想出童话书里的海面。她聆听着我话里的妄想,根据我的停顿适当地给出回应,要知道这时候的我已不再下得了床。
看着她嘴角的笑,即刻我就哭了起来,并把花瓶扔到了地上,撕扯着被子。她在嘲讽、她在可怜我!我早该说不喜欢童话,不喜欢阳光的。天哪,何时我才能质问出她为什么总是要把窗帘拉开!
因而有时候我在心里歌颂她,有时候对她破口大骂,而不仅仅像做贼一样为从天而降的幸运心虚。是偷,是抢来的,她的孩子死去了,就把无处安放的母爱分我一点。我常常在心底诅咒着那个怪物,用尽所知的一切恶毒话。又试图露出讨好的笑,尽管在她不安地询问中证明了这一举动失败得透彻。
若我撕碎了这根稻草,得到又失去的巨大痛苦马上就会把我吞没。该时刻保持着敬畏与恐惧的,我才不会在心安理得中葬送了自己。
在那个祷告室,视线放到了墙上钉着的十字架时,偶尔会有一个疑问盘旋在我的心里:我既非圣人,为何要生来受难。
濒临死亡的滋味并不好受,我的眼皮粘连在一起,除了痛似乎已经没有其他知觉。人们把木桩打进我的脑袋和各个关节,他们在我耳边窃窃私语。骤然,大火燃烧起来,吞没一切的同时也把我推到了地狱的门槛前。突然,亚伯最忠实的拥趸出现,打碎了眼前的幻象。我努力地对他们勾勾嘴角,眼见几人惊恐得无以复加,面上的笑容才沁入心底。
我从来不明白人们皆爱亚伯的原因,是他接近金色的亚麻卷发,还是他钴蓝的眼?或许正是有了黑暗,人才会想点灯,大多时候亚伯乐于在旁人面前和我交好以彰显他的善良与仁慈。在外,他温和友好的形象塑造得很完美,而背地里,我当然不会有那样好的脾性包容他的骂声。
“你的眼既看我不顺,不若就将它剜下来丢掉……”我把银刀抵在他蓝色的眼睛前面,亚伯的身体微僵,睫毛下意识地颤抖。我又将目标放在他的右臂,“你的手,是要将你整个人一同拖下地狱的,怎么不砍下?“
似乎早已笃定这是我的又一次恐吓,他压下我手里的刀,强撑着继续:“……你要是真想做什么,我无法阻止。”打了他的右脸便要把左脸也伸出来,不愧是神的儿子啊,多么地宽容,本该属于他的那份愤怒仿佛转到我这边来了。于是我紧紧抓着他的手臂,带着那把并不锋利的餐刀,借着他的手狠狠地划在了自己身上。
亚伯后退两步,拳头紧握着,却不是为了打在我身上。“疯子、怪胎!撒旦!”他大喊着,将落到手上的几点血藏进了掌心。我盯着他离去的身影无声大笑,世界太过偏爱与我,这样一个出生就该死去的怪物也能走在阳光旁边,成为圣人的踏脚石、需要消除的罪恶。
外面的天气很好,伊莎用轮椅推着我出去,若有所感般,她忽而提起亚伯。我曾经在孤儿院唯一的好友,他被领养了。和她相处时我已在尽力克制,所以这可能是她第一次看见我展现出如此歇斯底里的一面。我不能接受亚伯去到别人的家庭里做一个普通孩子。那个男孩是神的代言者,他该待的地方是修道院,是教堂,他该用那副虚伪的面目欺骗更多的人。
伊莎不懂我的怨恨,沉默地拥抱着我。
藏在暗处、仅存的巫师家族当中,塞伦这个姓氏已然没落。私欲既怀了胎,罪就生了出来。* 现任家主莱斯特在知悉了他身上那点稀薄的血脉后便不肯归于平庸,追求着力量而逐渐陷入疯狂。早年他有个病弱的妻子,生下的女儿在她死后一直交由女佣照顾。当莱斯特首次将目光放在这个女儿身上时,绝对不是因为迟来的父爱。
我刚出生那时曾见过莱斯特,他听到消息从书房匆匆赶来,发现无法在我身上检查到塞伦家最纯净的血脉该有的力量后便失望地离开了。
相信大部分在这儿做工的佣人都不知道家里还有个大小姐。她住在庄园的角楼,没有多少人见过,像童话里的长发公主。
有个女佣每天过去送饭,连带着几句闲言碎语回来。诸如美貌又如何,依旧不受老爷宠爱;经常盯着窗户发呆,恐怕这里有点问题(说这话时她手指点着自己的脑袋)。处境再差的贵族小姐也是值得艳羡的,又说去世的夫人给她留下了好多书,肯定很值钱。直到某天她发现伊莎小姐忽然大了肚子,就窃笑着和旁人猜测她的情郎是谁。
那时女人整夜的哭叫结束,女佣上去推门查看,迎面是浓烈的血腥气。大家也都知道了,角楼的伊莎小姐生下了一个父不详的孩子。
无辜的受难者怀抱着世界加诸给她的最大恶果,我的姐姐生下了一个糅杂了世界上最卑劣灵魂的我,致使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地狱的烈火中嚎哭。
我得知莱斯特妄图求娶一任优秀的妻子,转而希望血统更高贵的后代可以重现塞伦家族往日的荣光,便要求伊莎将我的骨灰洒在庄园后山上的埋骨地。以塞伦家最后一任巫师的名字,诅咒他们的血脉终止于这一代。
可是她从来都不听我的话。这是一句十分狂悖的言论,我知道。难道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父母要将他们与孩子的约定记在心里并且遵守吗?恰恰相反。在圣人的规训下,人的一生都要被孝悌束缚,要温良恭俭,才好让牧人带领。
然而我已听从了魔鬼的指引,只爱那爱我的人。她将我的谎言当成了真,带着我登上了远航的轮船。
世上既有了海,有了花,有了温柔恬静的女子,为何要多一个我,使她背负上苦痛。我只想在被子里蜷缩成虾子状,任由她的目光如伴生水波般碰触着我的背脊。我在白色、灰色、粉色的房子里空耗了丑陋的生命,于是也在流水的洁净中撕裂了身躯。海浪涛涛,原来世界如此喧闹,就请不要让我出生吧。
*忏悔诗第51篇、《雅各书》第1章
头痛,写得稀碎。比脑子里想的少了一部分,如果后面写了会补上去。
作者:米琪雅
标题: 温柔火
是一个写好大纲之后放置了两三年没写的稿,看到乐园这个主题词感觉脑中有个东西被触发了于是把它完善了!依然是想要尽量留白的同时呈现更多信息量的尝试,想要让很多事情发生但是又足够让人理解发生了什么,虽然看起来好像是科幻!但那一天只是很温柔的很温柔的火。
评价随意!7k字左右
A
即使城市都已死去化作废墟,他依然喜欢这里。
左锐阳抬头看看爬满铁线莲的天花板,大片大片的紫花开得恣肆。他掌心的解锁器发出细微的震动,顺时针一拧,锁头温顺地松了齿。这道老旧的门在被推开的同时发出吱的一声,虽然轻微,在一片寂静里也显得刺耳。
他的防护面罩不知哪里有点奇怪,覆盖到脖颈部位的装置摩得他皮肤一阵刺痛。他按捺住想要卸下来挠一挠的冲动,平静地等了两息。
屋内寂然无声。
他将枪口向下压,谨慎地走了进去。
这栋楼目测是办公楼,他刚才走上来的时候就留意到,连着好几层都是已经打碎的玻璃门,估计前辈们早已搜罗过一遍,按理不会再找到什么新东西。
左锐阳走到巨大落地窗框前,谨慎地看向窗外的风景。
有条不紊的街道,鳞次栉比的大楼。这里和那些发展几十年的老城区不同,是按照当时最合理的优秀规划,经过数年论证研讨才定稿开始建设的,没有突兀且不顺心的巷道,也没有以往城建遗留的负累,这座城市用最快的速度落成,野心勃勃地想要引入更多的人才和金钱,所有的建筑看起来都充满自信和力量,简洁果断,没有后路。
左锐阳点了一根烟。他本来想把面罩取下来,但最后他没有,只是静静地看着那支烟在他指尖燃尽。那点儿烟雾在空气中成形又飘散,他的目光顺着烟气在窗外停滞的马路上走了一路,然后他默默转身。
梁晖的消息同时传了过来。
——阿左,这里有信号。
左锐阳左手按住通讯器,娴熟地打字。
——好的,我就来。
a
等到左锐阳进店的时候梁晖已经吃上了,他叫的红汤馄饨,撒了一把新鲜白芝麻,远远看到那一碗红油就感觉香气顺着牙根要灌进去,催生出馋涎。老板娘看到人进来立马就把之前已经舀出来的虾仁小馄饨往他们那桌一端,紧赶着去招呼其他进来的客人了。
“叫你来都快二十分钟了,怎么迟这么久?” 梁晖自己被烫得不停抽气,还要分出半根舌头数落左锐阳,“再不来把你这份也吃了。”
左锐阳头熟稔地一歪,躲过梁晖筷子粗暴起落迸射的油花。他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一边掰着筷子一边轻轻哼着歌,虽然听起来有些跑调。
梁晖抬起眼睛瞥了他一眼,好奇地套他的话。“怎么怎么?是老师安排你带一下新来的转学生?”
“嗯。是个女生。”他简单地陈述了一下,将滚烫的小馄饨轻轻咬开,热辣的鲜香混合麻油的香味在他口里一塌糊涂地搅和。
梁晖在他对面发出嗤笑。
左锐阳认识梁晖的时机是初二换班。
他初一下学期考试成绩花样跳水,被无情的教育系统精确地从尖子班踢进混子班,当然,系统是不会承认分班上有这种考虑。这事让父母在砸锅摔碗吵架时拿来说嘴的话题又多了一个,只是他已经不是躲在阴影里嚎哭得喘不上气的小男孩,知道这套没用,等争吵的分贝up到受不了的程度,他就揣着钥匙出门。
青春期小孩不扛饿,左锐阳站在摊子前面目光呆滞地看着摊主卖出去五个,在兜里摸不出钥匙之外的东西,只能狂吸油脂的香气,鸡蛋在铁板上滋啦的声音和肚子的轰鸣互相应和。
梁晖是那个掏钱请他吃了一个手抓饼的家伙。
头发不合校规地留得过长,特意抓出耍帅的造型,直直盯过来的样子像是挑衅,仔细看眼角又带有笑容的弧度。这人带着善意请左锐阳吃饭,问出来的话却讨厌:从高级班下来的人都这么呆的吗?学习学傻了?左锐阳这才察觉这家伙是今天班级里草草扫过的五十二个新同学里的一个,面对对方有点好奇的笑,左锐阳很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
到期中考试,两人的称呼已经从装模作样的“左同学”“梁同学”变成互相恶心彼此的“阿左”和“娘(梁)子”。左锐阳做事情一板一眼,在旁人看来确实有股呆气,但是他深谙自我保护的中庸之道,再加上梁晖积极地给别人散发着“这人我罩着”的信息,他安然无恙地度过了换班的磕磕碰碰,偶尔还能考得更好一点让老师抱有点希望。
他们一起直升了同校高中,成绩不好不坏,努努力能考个大学,不努力老师也不太管。
高一下学期,随着那碗红油馄饨,他们磨合稳定的生活里闯进了那个人。
若干年后回想起这一开端,左锐阳总是能想起那碗红油馄饨,记忆真是混乱的载体,她从未在这一段剧情中登场,却一无所知地和这碗馄饨绑在一起。他后来和她谈及此事,得到的是对方摇摇晃晃的笑容,像映在水里的太阳,他想再看清一些,又随水波荡到不知哪里去。
他总觉得她就坐在他们吃馄饨的小店里,可能就在斜后方的一张小桌,安静地等着老板娘给她上菜。少年气的短发如果配合她的笑容,爽朗又平易近人。但板起脸时比班主任还吓人,被她凉凉地看两眼,会有点担心自己后脖子的安危。
她是詹旻尔。
B
梁晖靠在天台的墙上,反复拨弄着手里的采集器。
阳光肆意地洒落在周围,在病毒肆虐后的这个世界里,阳光比任何其他的东西都更振奋人心。从楼梯走出来的瞬间,左锐阳已经习惯了阴暗视野的眼睛会不由自主地眯起来。如此充足的阳光,让人很想自由地呼吸。
左锐阳轻手轻脚地走到梁晖身边,对方显然早就发现他了,却非要等他过来再凶狠地对他展开迟钝的攻击,两个人不做声地抱在一起互相试图把对方掀倒在地,身上的装备发出不堪重负且没眼看的吱嘎声,仿佛在提醒“夭寿啦!不要命啦!有感染生物在附近你们就死定了!”
两人相持了四五分钟,没有任何一方占得显著上风。二人气喘吁吁地躺在衰朽的天台地板上,一起发出了出发到现在第一声畅快的笑。
“所以这次也解错了?”左锐阳看着梁晖手里的信号采集器。
梁晖点点头,手臂无意识地朝上方扬起,像是对虚空中的某个人投降。
“詹,旻,尔。”他颇有点咬牙切齿地念出这个名字,“怎么都这时候了还有心思整这种东西啊!居然还这么难!”
左锐阳看了一眼今天的收获,向挚友伸出手,“走,回去整理一下。”
之前检索到的信号是以前的外出小组留下的标记点。
但,并不是他们想寻找的东西。
梁晖在左锐阳来之前已经把对应资讯输入给堡垒,堡垒会根据他们回传的信息分配对应的点数。后续如果要扩大堡垒防护区,这些信息都将有其价值。
有太阳的时候感染生物的行动力会变弱,所以白天的探索集中在清理区域寻找物资上面,现在已经是病毒爆发的第十年,已经稳定的据点听说已经能恢复生产自给自足,但左锐阳和梁晖都不打算一直呆在堡垒里,他们是最早在堡垒外开始进行清扫探索工作的小组成员,所以即使在情势好转的现在,他们依然愿意去冒险。
他们本次的任务时间是两周,申报来这里探索除了换点数,还有一个原因,这是他们解码出来的某个坐标的位置。
三年前,堡垒向全世界传讯宣布第一个清洁区建好了。庆贺的晚会上,左锐阳一眼看见了她。
她的脸和学生时代并无差别,头发理得很短,腰背挺得很直,坐在那里的身体线条像是随时可以暴起,下一秒可以是攻击可以是逃跑。梁晖正准备挥手打招呼,手却停了一下,左锐阳看到她侧过身体,露出了右边的脸庞。
那残酷的伤痕让两人的脚步同时顿住,她出现的时候左锐阳错觉回到了高中,而这伤让他骤然意识到,这个重逢的瞬间,和自己无数次想要沉湎回顾的少年时代决然不同。
好久不见。
詹旻尔笑着先向他们挥动了手臂,她站在那里,好像拥有某种改变空气质感的魔法,让光在穿过她周遭的时候变得清透。高中混熟之后,梁晖说她好像大喝一口之后汽水后,瓶子上端的那一截空气,感觉是空的,又好像是甜的。
左锐阳下意识地想要向前伸手触碰她无神的右眼眼窝,即使知道这行为莽撞无礼。
她和左锐阳以及梁晖的视线依次相交,好像洞察了他们一切的想法,她露出潇洒的笑容。
“我在世界各地留下了加密信息。”她眉眼弯弯地跟左锐阳和梁晖说,“我知道活着就很艰难了,做这种事好像在胡闹,但是如果有余力的话,去找找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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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锐阳看起来一板一眼,做事情循规蹈矩,不了解他的人会把他当做古板无聊的前优等生,四班活跃红人梁晖的小跟班。
但他并不迟钝。
左锐阳坐在图书馆通往二楼的螺旋台阶上,腿上摊放着一本推理小说,套着生物练习册的封皮。这里是监管老师的视野盲区,听说会有情窦初开的小情侣在这里亲昵的拥抱接吻。
他其实看不进推理小说,边阅读边思考会让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飞翔到数光年之外的异次元角落,那里有悬泉飞瀑濛濛清光微风徐来落英缤纷,唯独不会和他阅读的内容有任何关联。左锐阳小时候最爱这样放空大脑,父母开始吵架后,他就只能通过读书来寻求这种超凡的休憩。
“左锐阳。”
詹旻尔提着帆布袋站在台阶下方看着他。
左锐阳早就发现她了,但是他在神游,而且因为某些原因,他不太想和她讲话,所以继续神游。
詹旻尔笑笑,往台阶迈了两步,距离一拉近,左锐阳就不能再假装没听到,他“唰”地合上书站起身,确保自己占有身高上的优势,不至于对上视线就被对方看得心慌意乱。
“你最近都没和梁晖说话,是生气我们在做那个课外项目吗?”她一上来就单刀直入地挑破这件事,让左锐阳预备好的敷衍话术统统失效,他张了张嘴,有些泄气,又不想点头表示同意,只是把目光移开。
左锐阳在四班是可以考到班级第一的,只是他觉得努力考到这个位置没有意义,既然家里没有人会为这件事开心,那努力学习也只是尝试一下的作态。但不妨碍老师们依然觉得他是值得培养的,所以詹旻尔转学来之后,老师安排左锐阳来带她熟悉班里的情况。
詹旻尔是很容易交上朋友的性格,没有人会讨厌她,左锐阳只是花了一天的时间带她熟悉了一下学校的明面暗面的角落,适当分享了一些校园八卦,第三天,她身边已经不缺聊天的朋友。她头发很短,看着爽朗大方,平常却最爱穿裙子,所以绝不会被错认成男孩子。左锐阳从第一天见她就在想,这个人身上有种很奇妙的有冲突感的气质。
那种气质,他不讨厌,就像第一次见到梁晖那样,让他松弛,让他可以在对方面前露出不太寻常的真实。
他享受这种有点特殊的接触,可是当他发现梁晖的固定娱乐从和自己一起打球,轮流去对方家里(左锐阳要确定自己家里没人才能邀请)打游戏,以及周末找个地方看电影之外,突然又多了一个和詹旻尔跑课外项目,左锐阳必须承认,他不喜欢这种改动。
“一起来做嘛。”她把一份地图递过来,“我们去看了几个合适的地点,你一定会喜欢的。”左锐阳大感惊讶,心想对方居然直接跳过解释的环节改为邀请入伙,想起来梁晖评价上一届威名赫赫的学生会学姐为了达成目的可以“足够无耻”,他觉得詹旻尔也有类似的特质。
他脑中盘桓了三秒钟如何恶狠狠地羞辱式的拒绝对方的邀请,张嘴吐出来的话是:“好。”
一讲完,就看到从来不进图书馆的梁晖蹑手蹑脚地从另一个角落蹿进来,冲着他讨好地笑了笑,从宽大的校服里掏出两听可乐。
他们没有在图书馆当场喝和解可乐。疑心大起过来查看的监管老师当场抓获不良行为,他俩被双双赶出阅读室。詹旻尔自在地在一旁翻阅蝴蝶标本写真册,好像和这两人的闹剧没有任何关系。
他们那年花了两个月一起完成了这个左锐阳觉得很无聊的定向越野赛的筹划,包括每个打卡地点的选择,谜题的设计,三个人一起绞尽脑汁要让解谜能解出来又不会太容易,还要给所有参赛选手足够的线索来发现隐藏信息。左锐阳本以为一定无人参与,结果愿意花钱报名来找罪受的“冒险者”数量比他的认知多很多。
定向越野赛收掉的那天,詹旻尔颇有点懊恼地说:“结果还是有谜题没有被发现啊。”左锐阳和梁晖假惺惺地安慰她两句,收获一边一个不轻不重的肘击,但少女被人解开苦心设计的谜题而露出的笑颜,那光景长久地映射在左锐阳的心中。
所以他知道,梁晖也知道,她就是喜欢这一套。
C
詹旻尔留下的加密信息并不是海市蜃楼。
在日渐稳固的堡垒内网,也有少数人讨论这个奇妙的解谜,她失踪之前,已经陆续公开了五组信息码,有11个点位已被人采集并公开。
大部分是一个物资箱配一小段音频。音频会以今天的日期时间作为开场,随后是她的堡垒编号ID,她有时候是分享一段最近发生的事,有时候是念一首自己喜欢的诗,还有的时候她会轻声唱一段歌。这在一开始似乎只是她为了稳定自己的精神做出的尝试,像一本跟全世界公开播放的日记,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倾听。
左锐阳和梁晖找到过六段信息。他相信梁晖和他一样,无数次地重复听过詹旻尔的声音,听她说“这里是詹旻尔,谢谢你找到这段信息”,左锐阳会把手放在胸口逐渐握紧,感觉像在共谋着分享同一个私密的梦。
左锐阳和梁晖不是一开始就在一个小组里的。
混乱开始的时候,每个人都不知道接下来要应对什么,恐慌的爆发比病毒的爆发说不好谁更致命。左锐阳现在回忆起那段最艰难的日子,也得承认命运给了他太多机会,任何一次选择稍有迟疑,他就会化作迟缓前进没有神志的感染生物。
两人在安全掩体内相见的时候久久地拥抱在一起,久到梁晖最后要装作不在乎地擦掉眼泪再把左锐阳推开,不可思议的感激与劫后余生的茫然相重叠,从那之后两人就没有再分开过。梁晖开玩笑和他说如果自己感染了,希望左锐阳送他走。但左锐阳相信,梁晖一定会第一时间自杀,他的自尊不允许自己竟然会变成被感染的怪物。
不过,谁又知道呢,面对生死的大恐惧,情感脆弱如同枯干的落叶,会被轻易碾碎成沫。左锐阳自己有无数次想要从永无止境的恐惧里解脱,感染生物大概率没有意志,只是被病毒驱动着活动,那么没有意志的自己,即使非常丑陋,是否也不再为怨憎苦难所折磨呢?左锐阳相信这是一个很有诱惑力的思考方向。
和詹旻尔短暂的重逢让他回忆起自己不能说不快乐的高中。可这对他现在的生活没有帮助。所以他依然重复着探索与休息的固有生活模式,在这永无止境的重复中,再一次让他提起精神去探索那些加密信息的,是詹旻尔失踪的消息。
这也许说明人类就是不到失去就不明白其价值的生物,如果他从来没有与她重逢,他绯色的少年时代的记忆只会在他深度睡眠的梦里偶尔浮现一丝,可如果他明明知道曾经她与他们一样挨过了病毒与混乱,却在情势逐渐平稳越来越好的当下消失在荒野,那种说不出的痛苦只会更加尖锐。
寻找詹旻尔的加密信息变成了一种新的执念,仿佛只要多找到一些,她还活在人世的希望就会无端放大,那道声音就会在胸膛里反复回响,永不褪色。
左锐阳接到梁晖的信息赶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一边自我开解这里距离清洁区不远,已经很难遇到有威胁性的感染生物,一边苦笑着心想之前以为算错的坐标,居然只是找错了解码方式。
今天白天的天气非常好,阳光普照,不知是哪层楼的玻璃制品阴差阳错地引燃了布料,梁晖背对着他站在熊熊燃烧的大楼前,影子在他身后画出厚重的黝黑。
梁晖手中的采集器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今天是……”
“我是堡垒无界限医生成员,ID……”
中间的一段因为介质损毁,完全听不出在说什么,隐隐约约识别出来的声音似乎是柴陵郁禅师的那首示圆阇梨偈。
“我有明……颗,久……劳关锁,今朝……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左锐阳和梁晖没有交换眼神,但他们彼此知道他们想起了什么。左锐阳只觉得这剧烈燃烧的火焰好温暖。那跳跃的光,让他想起他们三人在阳台观看到划破天空的巨大彩焰,每个人都隐隐觉得有什么天翻地覆的事情发生了,而他们却在庆幸那一夜,有彼此心知肚明的事情没有讲出口。每个人都想要往前一步或退后一步,将错就错想要讲出的心事,最终熄灭在互相凝望的视线中。
那是对他们三人来说平淡无奇的一日,和曾经相伴的三年里每一个日夜一样。但对千疮百孔的世界来说,那是一切悲剧的开幕。
“这里是詹旻尔,谢谢你找到这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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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顺利考上同一所大学的几率比小行星撞地球的概率要高很多。
这两件事情相继发生了。
左锐阳,梁晖和詹旻尔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他们那不太平衡却又非常稳固的关系,没有因为高考而骤然终结,反而像是知道一旦到了大学,这种感情会加速变质成互相都不想面对的更深的牵扯,所以三个人在大学相见,都觉得那只是高中延续的一点尾音。
他们在ktv唱歌,詹旻尔滴酒不沾,但梁晖喝了很多瓶。左锐阳很早就意识到他们三个人熟稔地共同行动,带给他的除了炽热到有些飘然的快乐外,还同时带来难以形容的微苦,他一边苦思冥想有没有合适的理由逐渐回避和他俩的共处,一边又觉得和任何一边切断都会让他心灵上大受打击。
“你们知道吗?今天晚上,那颗被报道了一年多的小行星会擦过地球。我们这里可以看得到。”
苦思冥想的结果是选择一个感觉比较安全的话题开启讨论。
全世界都知道那颗直径50m的小行星很高概率会撞击地球,提前一年,相关媒体就纷纷预告这件事,也对坠落地点做了预测和应对,因为考虑到直径大小带来的冲击,并没有人对此抱有很悲观的心态,过去的一百年这种事情并不是没发生过。
人员伤亡,财产受损,这些都是可能发生的,但政府部门也乐观地认为损失会在可控范围内。
如果所有人提前知道这颗小行星带来了什么,世界会因此改变吗?左锐阳觉得一定有无数人考虑过这件事,即使知道“如果”是最虚无的妄想演练。
詹旻尔家楼顶有个视野很好的天台,提到今晚可以看到仿佛盛大彗星一样的景象,三人还是决定结伴去看看。三个人里有两个人带着醉意摇摇晃晃地往前走,而一点酒没喝的那个人眼睛亮如星火。嘈杂的街道上,疾驰而过的机动车的发动机声让人有些烦躁,好在没什么人大煞风景地狂按喇叭。白天的夏日还带有闷闷的潮湿,入夜却因为小风吹拂显得凉爽。
左锐阳路上讲了自己父母终于离婚,还分别和他表述自己为了孩子多年的隐忍辛苦,梁晖讲了抚养自己多年的奶奶今年住院了,他要经常去陪护,好在老人家身体还好,感觉再过段时间能恢复,詹旻尔则提到自己名义上的父亲突然告诉她其实她是领养的,只是这件事她早就知道了。大人似乎觉得过了十八岁,孩子们就一瞬间成长为什么都能接受的样子,左锐阳想,那为什么自己还是和高中一样,面对三个人同步向前的风景,依然做不出任何选择。
左锐阳很想说自己不知道原因。但他觉得自己知道,恐怕梁晖也知道,詹旻尔也知道。
大家在阳台上看到那颗随后为人类的命运画下转折号的小行星,它划破天际的彩焰如此迷人温柔,而左锐阳用余光看向自己两位挚友的脸,这一夜的辉光会在他心中永久留影,不仅仅是因为这一夜后,原以为不会给世界带来任何改变的小行星给地球带来了邪恶的病毒,也不仅仅是因为他最终没有讲出口的某些话语被他咀嚼再三,吞吃入腹。这一夜的所有纠结,挣扎,也许最终会湮灭为不值一提的青春里的一件小事。
本该如此。
可是应该倾听的二人或许早已接收到没有人想要戳破的幻影背后的真心。而三人以为可以这样在平静夏夜晚风中度过的日常,就此天翻地覆。
只有此时此刻,彼时彼刻,那照亮整个天际的坠星尾焰,只是一道让人惊艳的温柔的火。
詹旻尔的加密信息在梁晖手中的采集器里逐渐变成了听不清的沙沙声,那声音与他们当年醉意中相聊的声音重叠,他看到梁晖和詹旻尔十八岁的脸,大家带着不说破的笑容,靠在天台的栏杆上凝视天空,詹旻尔断断续续地念着: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文:小矮
关键词:深度
文体:小说
标题:《天空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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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entless - Wildcat!Wild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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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最高处、
天空最深处,
由黑暗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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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大多数人只听说过天空,顶多看过影像,但未亲眼见过。但每个人都认识海。
毕竟每个人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头顶几千米以上存在着的海面,在平静的日子里,微微泛起波纹。天光好时可以看清一段浅层的青蓝水体内部,海洋生物逡巡的影子。
这时密集的鱼群便很容易捕捞,也是渔获丰富的好日子。码头建在地上几千米高的塔顶,船只从那里起航,在接近海面处悬停,向上撒网。海水会减缓重力行动,看起来这一网差不多足了,轻轻扯动,束紧收获的网便带着水砸在甲板上。
在人类科技攀升到能够建造码头与渔船后,渔业成为一直占据重要地位的食物与能量来源。所以自然,对高层海洋的研究勘探发展,得到很大资源倾斜。除却生物新种类,人类在那更高处也发现了更多可以利用的稀有物质,初步建立稳定的海面往上采掘设施。这些建设只看资源分布不看地面环境,许多就悬在人口聚居的大城市上空,好在离那么远噪音影响力也不强。
越往高处的海,光照越暗,温度越低,水中空气变更稀薄,重力也发生不定变化,凶猛海生物种藏在幽暗海流中,环境危险度大增。但是探明那里有什么,是否存在最高点、在多高地方、是什么模样,弄清这些事对于全人类发展肯定是极具价值的。就算没价值,人类之中也有一群人,无论如何都想探明未知之事。
海洋是永远不会掉出前三位的热门研究对象。但是,L的好朋友,从小就对天空更感兴趣。说实话,是完全倾心于它。
有许多人会在沙滩旁观望天空,对天体运行有粗略记录浅层研究。但那是最冷门的研究领域,很难挖掘出什么利益,所以更少人有兴趣,也缺乏资源投入。从沙滩边缘往下看,白日的天空被湛蓝填满,又是那么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不仅捞不起什么宝贝来,天空对于人的下潜行动也更加险峻。佩戴简易装备就很容易升上高层一些的海洋,而沙滩对于所有普通人都是远远就拉起严密警戒线的,这规矩历史上很早就铁定。一旦有不清楚情况的孩童、无知无畏的人,失衡一脚踩入边际时常小范围变化的天空,跌下去就再也救不回了,只能看着他/她无力叫喊着往下远去,直至最后一丝身影声音消失在天际深处。
“它危险又没价值,你究竟喜欢它什么啊?”喜欢到要逆着一切阻碍去亲自看个究竟的程度。
“怎么说呢,”K思索着。“因为我对那晴朗日子里的色彩一见钟情?哎,你看,日月在那片夜间才会浮上来的黑暗中循环着出现、消失,仿佛在那背后还有新的空间,它们另外的轨道就在那一边。”
在地面以下,空洞最深的地方?
“我们都知道,海洋与我们的世界,是被天空中太阳放出的光反射、映射照亮的。正因有光照亮我们,我们才能够存在,才成为我们。究竟是什么东西,能够永恒放射那么刺眼热烈的光?偶尔亮的时间长,偶尔又短,为什么会有那样的循环?一定有些东西,我们一直看不见。只是站在沙滩上,我们能看到的天空还是太片面了。太远了,能获取的信息太少了。”
他必须去深潜天空,潜到比那些不认真的试探都更深的地方去。最深的地方去。
“这太危险了。”L叹气,“你不能……既然你们对天空缺乏了解,就应该按部就班,慢慢增加深度,用获取的新信息再调整下潜的技术。你不能一口气把目标定这么深。海洋研究都没这么大跨步过。”
“试试而已,没有高目标怎能有进步?”那家伙试穿着下潜装备,确认合身程度,响应正常。最后给出一笑,表示他梦寐以求之事终于可以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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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消失在了天空深处。
在正午时刻,他传回最后一段话。
“我看见,天变暗了。好快。比夜更纯更浓的暗色。从我腾空的脚下,笼罩了我。”
回收绳索应话音落点而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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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偏颇研究都因人身事故终止。通过间接认识的内部人士,L弄到了下潜深空装备的备用款式。有点不合身,他也没那么熟悉繁杂的使用说明,临阵硬上,但他一刻不能多等。
“我不愿意见到这一切。”帮他的人看着他说。“再见到这一切。
“但他是个谁都拦不住的人。你也是。”
“我要差一点。”L说,扣好头盔,下拉风镜,遮住眼睛。“我没能拦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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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新的吞噬人命传言的天边沙滩,常人更少出现了。站在天地交界处,L低头看了一眼晨光。剩余的绳索长度比之前短些,他不在意。深吸一口气,他不太用力地起跳。
打开衣装的辅助部件,会让下落速度稳定些。他仰头,看那沙滩边缘越来越远,几乎,看不见了。这么一会儿,陆地与更远的海都变成不够暗的虚影。他低头,看到身旁掠过的撕开薄云。越深也一样越低温,还有更大的风,这个深度很多人到达过。以此推论,K打算下到更深时,准备了御寒能力更强的装备材料。他将其裹紧。
他看了一眼还算在正常走的表。理应天已经大亮,但他总觉得没有习惯中那么明亮。他望见了太阳,但是……周围并未被它的光完全浸染。这让他意识到,他已经来到了很深的地方,看那些运转星球的角度已经变得大不同。
他往脚下看。与夜相比最深最浓的黑暗,从一点伸出无数尖牙触角,顺球弧朝着来到隐藏关卡的人类展开。他只能看着它,感觉到绳索不知何时早就断开了。感觉到说不出话,像是因为过度寒冷无法呼吸了。
黑暗是什么质地?什么温度?什么构成成分?张牙舞爪的墨水彻底漫过他的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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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睁开眼。在沙滩上爬起身。
他寻觅的身影就站在跟前不远处。
头顶上看不到任何水面波纹,像是天空。但是至暗的,似乎拥挤着满仓乌云。沙滩往前,水浪拍打着那人形的小腿。那看起来像是海,但是至暗的,溅起的水花也没有一点污染杂质,而毫不澄澈。
一切都是暗的,而他能看见,什么地方留了些怜悯的微光,足够人类辨识出重要信息。
一直伫立面对着海的身影,终于转过脸来。
“你怎么来了?你对这些是毫无兴趣的。”
“这需要问?”L甩掉头盔,没有任何擦伤砸瘪,但不能再用了。
“嗯。”他熟悉的声音变得半沉没,笑了一声。“你不该这么做的。答案就是你现在看到的一切。”
L爬起身,要去抓住那个影子的手。既然见到了,接着就要带回去。但他往前迈步,无法缩短一点距离。海浪继续在沙滩上涂离,这奇异景象。
“回去吧。然后放弃吧。把这一切当做梦幻,接受事实吧。”
“什么才是事实?”他咬咬牙道,“你说要我放弃我就放弃?”
他听见一声叹息。他感到气息突变,真实看见了正对着他的K的轮廓开始翻涌。没有脸庞、表情,没有尖锐犬齿、哀伤眼睛。那只是一团暂时固定在某个形态的黑暗。站在它开始冒出火焰。
“你听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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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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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睁开眼。马上呛到水,急忙求生稳住屏息。
咸得过分。他打量四周,黑暗随着他的飞速下坠逐渐显明,气泡之间有鱼影边角掠过。
他张开肢体想挣扎一下,但水性不好,结果只是继续蜷身紧紧捂住口鼻。不过下落速度也被水体渐渐稳固减缓一些,浸透的发丝上扬,一些基本能看清的鱼像绕水草一样自在经过他脸旁。
他往下望,看得十分清楚,船只已在不远处。就在正下方,没在捕鱼、似乎在暂时休憩。结果渔民就无比莫名地见一个人从海面掉下来,像跃鱼一样砸在了甲板上,溅开一滩水。
他勉强支起点上半身,猛咳了半天,谁都不敢靠近,见他身上穿的也一点不是入水装备。水顺着发丝衣角下滑滴落,水痕往外延伸。
他最后清了清喉咙,身体还在冷得发颤,他稍稍抬起头,看向海。
那最高处的黑暗。那最深处的黑暗。朝它伸出手,只是稍微这么想一下——
[不要过来。]
——他就浑身一震,每个组织器官都被撼动失衡片刻。像是世界新增了一句真理,谁都不可违背,谁都。只要心里还抱着那样的愿望,手臂都没有力气把自己完全撑起来,像是整片天空的重量死死压在背脊上,几乎又要窒息了,要砸扁碾碎成灰。
但他依然与之持续抗争,慢慢夺回一点呼吸。逆着一切阻碍,一点一点地,至少能挣开了前胸腹与冰冷湿漉漉甲板的接触,分出一丝缝隙,那就拼上了全力;像损坏卡顿的时针般,他将自己的脖子折起来,再次仰望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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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咯咯响着,就算全部被结冰、被击碎。
“我是、
“不会、
“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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