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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
练习
作者:杨生煎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无害的失踪。
关于世界末日的流言应该是人们在世纪末的独特消遣。世纪进行到尾声时,人们就开始从各个文明的神话预言里找到关于世界终结的只言片语,用来证明这个世界无法正常运行到下个世纪。这样的事进行过很多次,距今最近一次的世纪末,依然有形形色色的末日预言,新的世纪也如期到来。这个新世纪的第一天有一次月全食,这是可以预测的天文现象,也有许多人观看新世纪的第一次月食。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和往常的月全食时一样,从一个缺口开始渐渐变小,最终消失。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月亮没有重新出现。
月亮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失踪了,像借着月全食挡住了月光,在黑暗中逃走了一样。自古以来月亮总是女人逃亡的最终目的地,而这一次月亮逃走了。也和女人从家逃往月亮、自此失踪一样,月亮的失踪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海水照旧涨落,植物照旧生长,就像家里少了一个人,但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可时间久了以后,少了一个人的家就会显露出问题。起初是鸟不再在夜里鸣叫了,一些古诗词里描写过的月夜鸟鸣不再能看见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是诗人们写不出诗歌了,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诗人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里最不重要的人,诗歌也是文明火种最先烧完的部分;再后来渐渐的,画家对着画布无从下笔,作家写不出一个字,也渐渐没有了新的电影、电视剧和游戏。从古以来月亮都是艺术的源头,人看见月亮,自然而然地就发明了音乐和诗。月亮的失踪抽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艺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他们认为艺术是好的,但偶尔也妨碍人过踏实的生活,月亮除了是艺术的源头,也是疯癫和癔症的化身。
但再后来,人们不再相爱了。情诗总是在月下写出的,情歌总是在月下弹唱的,月光会柔化人的轮廓和棱角,月光让人爱上另一个人。月亮离开后,再也没有人能容忍另一个人未经月光修饰的棱角,再也没有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月亮的失踪终于真正影响到了世界的运作,世界末日的预言似乎终于应验。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并没有就那样走入一个温和的末日,反而是像Lisa李这样的人得益于月亮的消失,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月亮消失之后,人们想过很多方法来弥补它的空位。最早的想法是发射一个人造月亮卫星进入月亮的轨道,但每个国家都想按自己的意愿设计并发射这款新月亮。没有月亮是不行的,月亮太多也会坏事,于是大家各自妥协,签订了不率先发射月亮协议,人造月亮卫星的计划就不了了之。之后又有一些制造人工天穹屏幕播放月亮的计划,但因为成本太高,工期太长,也没有了下文。最终获得成功的是发条月亮,一种简易便携的小型人工月亮,能够自动悬浮在地面以上二米左右的位置,原理和机械手表相似:拧紧发条,它就会开始发光并缓缓升起,随着时节变换圆缺,如果在室外使用,还可以用稳定的速度跟随它的主人行走。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月亮,关于月亮款式的纷争也就停下了。月亮再次升起在每个人的房间,月光重新开始照拂人类,房间里的人工月光和自古以来照拂山河岁月的月光没什么两样,人们又重新获得了诗歌、绘画、艺术和爱。
Lisa李的职位叫做“月亮工程师”,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在流水线上组装人工月亮。面试时的表格要求填写英文名,她就随手写了一个Lisa,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被人称呼为Lisa李。制作发条月亮是一种精致的、充满艺术性的工作,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和月亮一样精致,尤其是负责最终组装月亮步骤的人,所以必然不可以用吴桂丽之类的名字,而必须改为Sherry吴。如果制作月亮的人缺乏艺术感和爱的能力,发条月亮的月光就无法带来艺术和爱,如果制作者身上有更多其他杂质,月光就会让人写出怪异的文字,甚至变得疯癫。
是以最适合在这些月亮工厂里工作的,就是像Lisa李或Sherry吴这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大多出生于平和普通的家庭,接受过教育,在同辈中成绩优良,每个人都至少有一个艺术或文学类的学位。她们正满足了人们对月光的全部需求:月光是柔和的,不像日光那样富有攻击性,不会随着时间变换出诡谲的光影,在那温柔的微光后隐藏着深厚的艺术和爱的积淀。
天空中还有着真正月亮的时代,Lisa李这样的人是没法获得这样好的工作的,她们之中的一部分也许也不能接受到现在这样好的教育,最多在办公室里谋得一个茶水间附近的职位。她们的职称里带着“工程师”,听上去受人尊敬,虽然工作很辛苦,又总是需要加班,但薪水也相应地抬高,足以让她们在平时过得相对宽裕,或是积攒下不错的积蓄。
Lisa李就和她的同事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里,深夜下班后她们总是结伴骑着自行车回家,夜晚空旷的马路上,凉风吹拂她们年轻的脸,那时一整天里唯一轻松的时间。
这些月亮工程师们很少使用发条月亮。人们都喜欢月亮,月亮是神秘而美丽的,但把神秘拆解至一个一个螺丝和连杆,神秘就不再神秘了,她们眼中再也看不到神秘美丽的月亮,只能看见机芯和卡槽。生产浪漫的人总是感受不到浪漫。
组装月亮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往左边的半球里安装机芯,校准时间,装上发条,最后将两个半球合在一起,其中唯一精密的部分是用镊子小心连接机芯的每个接口。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流水线旁,把一个一个零件组装成小小的月亮,再送上流水线,送到商店,送去每个人的房间。Lisa李过去二十年里学习的历史、文学、美学和哲学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也用不上,但那二十年里学习的内容却又是获得这份工作所必须的。
Lisa李也尝试过想象,从自己手中组装起来的小小的月亮,是否会被哪个诗人买走,悬浮在诗人铺满稿纸和书本的房间里,让诗人写出浪漫的句子,在读者心中燃起爱的微火。可是人为什么会产生爱,她却想象不出来。
Lisa李有时也会思考,几百年前的纺织厂里,也有这样日夜不休运作的流水线,也是年轻的女人在流水线旁一整天一整天地工作。月亮的失踪改变了她这样的人的命运,又似乎没有改变什么。
年轻的月亮工程师们和Lisa李都很相似,思考的事情也很相似,常常会产生和Lisa李相似的苦闷。这种时候,年长的前辈就会来拍拍她们的,让她们从库房里带一个发条月亮回家。在工厂里对于Lisa李那样的苦闷有着相当简易的解决方案:拿一个发条月亮回家,放到房间里,在月光里感受爱这个世界的冲动。尽管年轻工程师们不怎么热衷于沐浴月光,但月光的疗效仍然很有用。唯一要谨记的守则是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
这条守则是Lisa李上岗培训时学的第一条守则,在季度培训和每年的考核时也会被不断地重新提起,但培训老师从不解释为什么不要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为什么强调不要独自使用,Lisa李也从未听说过因为使用了自己制作的月亮而发生的事故,就好像全世界的月亮工程师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这条规则绝不越界一样。
Lisa李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氛围让她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遵守规则。这一天下班,她打算去库房里领一个月亮回家。发条月亮整整齐齐码放在货架上,没有上发条的月亮只是一个个黯淡的凹凸不平的球体,是仿照人类曾经拥有过的那个月亮做成的外壳,看上去既不浪漫也不神秘,但正是这些小小的球体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作。
Lisa李像往常一样取下了一个月亮,却忘记了检查制作者的名字。很难说这是一次失误,还是Lisa李潜意识中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那条守则的氛围。这一天没有同事和她一起回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凉风照旧吹拂她的脸庞。她把发条月亮放在自行车的前框里,骑着自行车,忽然之间想要让月亮照着她回家的路程。于是她停下了车,给发条月亮拧紧了发条。
小小的月亮闪烁着发出微弱的光,缓缓地升了起来。在月亮离开手掌的瞬间,Lisa李在署名位置触摸到了一个熟悉的“L”,她的心猛然地跳动了一下,但月亮已经悬浮到了她前方,嵌在无月的夜空中,仿佛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一样。于是Lisa李不再去思考守则,她踩着自行车,继续往前驶去。夜风把她的头发向后吹去,小小的月亮稳定地维持着在她前方数米的距离,她像在追逐着月亮一般。
Lisa李想起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月亮失踪的时候Lisa李,或者说李小娥还很年幼,不知道要珍惜那所剩无几的人类拥有月亮的时光。即将逃走的月亮沉默而慷慨地把月光铺洒到她身上,铺洒到每个人身上。年幼的她只知道一首描写月光和故乡的诗歌,她在心里想,明月光是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啊,没有比明月光这三个字更加简明清晰的描述月光的词语了。于是她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源于月光。
这是Lisa李在别人制作的月光里从有过的感受。发条月亮的月光让诗人重新开始写诗,月光的作用那么显著,却从来没有一个月亮工程师成为诗人,好像制作月亮的人自动就会失去创作的愿望。而就在刚刚,她自己的月光照耀到她身上时,Lisa李突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她为之学习一切的理由,并不是为了人类文明延续,并不是为了给艺术家奉献灵感,并不是为了给人们输送爱的能力,而是为了她自己在月光下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感受的狂热冲动。
她凝视月亮,月亮也凝视她。这无理由的狂热让她想起在更久以前,那些对着月亮吠叫的野兽,一些在月下游荡的疯人,一个爱上月亮、自此发狂,宣称要摘下月亮的皇帝。这明明是她制作的一颗机械月亮,由Lisa李这样的年轻女人来制造发条月亮,正是因为她们和平温顺,不会在月光里混进让人发疯的杂质。她从不知道人造的月光里竟然也会让人产生这样狂热的感情,但这好似又合情合理:在几百年前疯癫,癔症和歇斯底里本来就是专属于女人的疾病,怎么到了发条月亮工厂里,偏偏就只有女人制作的发条月亮是温顺和平的呢?
她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要凝视自己制作的月亮。她忽然觉得,也许过去亿万年天空中本来就没有月亮,月亮是人类共同的幻觉,人只不过从月亮里看见了自己。人凝望人自己,人爱上的也是人自己,人坠入自我的深渊,于是就会发疯。她凝望自己的月亮,她凝望她自己。
这一天回家的路仿佛长得没有尽头,Lisa李也希望它不要结束。她追逐着自己的发条月亮,在无人的马路上前行。在无穷无尽的路上,她的小小的机械月亮越升越高,她为了追逐月光,也一起向上升去,向着月亮的方向驶入夜空,和过往的故事里那些逃往月亮的女人、从夜空逃往虚空的月亮一样。
第二天的太阳照旧升起了,月亮工厂照旧运作着,把月光送到人们手中,没有人记得Lisa李,会有新的Lisa徐或Lisa张来代替她。新的月亮工程师们进到工厂,开始学习第一条工作守则:
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发条月亮。
——END——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评论要求:随意
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只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熟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呵。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给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道。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子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我那英雄主义理想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粗人,为了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文化人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残酷,何其纯熟!他把人诱进他的陷阱里,像个老练的猎人一样,叫他们死得像被拧断了脖子一样干脆利落——然后就这样丢在身后,踏着一地残躯烂肉走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切割和贯穿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溃败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否出于同情,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突围之类的危险行动,或把自己作为其中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谋算好的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到这会儿已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让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十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在震撼中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我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碎诱捕了两只乌鸦,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空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的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碎都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让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被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了。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个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看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贯穿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他轻轻地说。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刻呀。
我蜷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缩作一团,眼睛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板前连着一个铁架,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熟悉的语言。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哭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与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修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音,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已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合适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是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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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20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
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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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
作者:米琪雅
标题: 濛濛时雨
评论随意
如果有什么不太明白的地方,除了我写的不好之外,那就是我特意留了很多不明所以的空间,因为我想调理一下每次写都恨不得把前因后果全抖搂出来的习惯,拆掉很多东西来呈现一下,就是,读者自己解读的意思(?)
和之前的莲替傀同世界观,架空但架得比较漫不经心。感兴趣的话可以顺便读一下前篇。
莲替傀: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531443/
“过山的时候,小心那座庙。”
阿婆这句干枯的叮嘱砸在地板上时,她正细细地碾阿婆的药。那些药在她眼中是一模一样的干枯焦褐,用玉杵一触,就会发出呻吟般窸窣的断裂音。
阿婆靠这些药吊命,她觉得,阿婆和这些药一样,被这抵抗不住的阴暗潮湿煎着,煎着,不知什么时候,最后的精气神就会从七窍蒸散而去。
不知为何,阿婆那句话听得她心脏惊跳了一下,手中的玉杵下一刻就碾歪了。她诚惶诚恐地屏住了呼吸,手中的动作却没停,做出专心致志心无旁骛的模样。她自觉蠢笨,跟着服侍阿婆的婢子学了好几次,终于能一丝不错地把药材拣选出来再一一料理,刚才手中那一歪,她只觉自己先前的小心努力都化为乌有,但田家的婢子侍立在走廊的阴影里,没有任何人厉声指责她,她舌尖抵住上颚好一会儿,抵到脸色有些发白了,才缓慢地把刚才的害怕悄悄吐了出来。
她记得那座庙,每次过山,她都觉得那座庙,好像在哪里呼唤着。
楚女郎的影子斜斜地歪在潮湿的地面,沉默地翻书。她小心地朝那个方向瞄了一眼,目光刚递过去,就和楚女郎不离身的小童视线撞个正着。她忙忙将眼神移了回来。这一下,她更害怕了,她方才分明用余光察觉,阿婆在盯着自己看。
看。她不知道那目光是善意还是恶意,是怜惜还是警告。她害怕被关注,从小如此。
论理她该管阿婆叫伯祖母还是什么的,但她不懂。她还没懂事就学会怎么偷东西吃保住性命,知道怎么让自己不要过分伶俐(会惹事)的同时不要过分愚钝(会挨打),被人牙子转手卖了两次,在戏班子和花楼里努力挣了五六年命,突然一日,有人拨开了黑乎乎的帘布,把她从空气污浊的房间带了出来。刺目的光照到她脸上,她只隐约看清来者的轮廓,身形纤细,是位潇洒的女郎。
女郎仔细看了看她的脸,准确无误地叫出了她的名字。
“你是鸳鸯。”是笃定的陈述,不是试探的问句。
她跟随着这笃定的话语轻轻点了点头。
“我姓楚,田家托我寻你回去。”
楚女郎的目光她也有点怕,她不知道在对方眼里,到底看到的是自己,还是别的什么,总觉得女郎的目光像穿透了很多本不存在的东西,最后又轻轻落在身体上,她能察觉到女郎对她没有恶意,可是女郎对她也浑不在意。楚女郎虽然在看自己,眼睛里却没有自己。
被带回田家的这十来日,她过上了前所未有的舒适生活,睡了很柔软的床枕,吃了没有异味的食物,头一次连续十天从来没有挨过打挨过骂。她知晓了自己本是田家人,短命的父母阴差阳错地弄丢了自己,而后双双在寻觅中无望早逝,也知晓了田家求到了楚女郎这里,女郎很擅长,那叫什么?“术数卜算”?总之就是很会看卦算命,终于把她找了回来。阿婆知道她叫鸳鸯,皱了皱眉,不知是不是嫌弃这名字粗鄙,却又叹了口气说,既然已经习惯了,那就不改了。
她每一日醒来都忍不住想,田家为什么要找自己回来?只是因为父母死前还在找自己吗?可是她对这停留在讲述里的父母没有任何印象,她也无法做出缅怀的哀伤模样。她确实过得比在戏班子里挨饿受冻被打被骂的时期好了太多,但她心里那个小小的鸳鸯,时刻在等那把悬在头顶的锋利铡刀重重地落下来,切断她的焦躁不安。
“鸳鸯,你去送楚凉姑娘过鸦岐山。”阿婆的喉咙里似堵住了,听起来格外嘶哑。
永不停息的绵绵雨声倏然一停,摔下“嚓”的一声脆响。
那把铡刀落下来了。
她眼睛合起来,再睁开,鞋面上又溅了泥点子。抬起头,三人已行在崎岖的山路。说是让自己送楚女郎,可是看楚女郎自如行走在前方的样子,并不像需要送的样子。女郎贴身的那名从不说话的小童,不知叫苏苏还是素素,正拿着田家招待的缠丝麻花糖,一边跟在她身旁,一边开开心心地吃着,小童嘴巴沾着两粒芝麻,比之前不言不语的样子可爱许多。
鸦岐山,她回田家的这段时日,日日都要穿过山径林道去城镇取药。这座山连着这座田家的宅邸,全部都笼罩在昏沉迷蒙的雨云里,阿婆的药如果提前带回宅内,半日就会被水气侵蚀,移了药性。阳光像是厌弃此地的湿润雨意,万万不肯穿破云层照入山中。她偶尔深夜惊梦,能听到这座传承数百年的老宅发出不堪重负的叹息,一寸寸,一丝丝地被无孔不入的潮湿压至崩坏。
田家人大部分都搬到山下的镇子里,可是阿婆执意不走,明明这里光听到持续整夜的雨声就枯燥得让人抓狂。
“老太君说的那座庙,鸳鸯姑娘见过吗?”楚女郎人在前方自如地走着,手里的伞很不成规矩地倚在肩膀上,女郎衣袖上的墨色纹路被雨水洇湿,好像活了一样,在白色的裙子上流动游走,让她看得有点目眩。
女郎走前好像跟田家要了好些东西,但现在左看右看,也不知女郎把那些物件拾掇去了哪里。
“见过的。有一次取药回来,雨水突至淹了路,只好找雨少的地方避一避,结果就走到那里……阿婆说那里不祥,让我不要再靠近。”
她回忆起那日,原本就淅淅沥沥的小雨不知何故骤然变大,她刚想着坏了,不知道何处能暂时避一避,就看到竹林深处有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路,曲折着引人跟随至深处。她好像一直听到水滴敲击到空空的水缸里的声音,又脆又哑,又吵得让人发蒙。她当时只想朝唯一没有雨的屋檐下走去,正待伸手推开那小庙的门——
她的手被人扣住了。
她大吃一惊。前几日的回忆和眼前的场景折叠在一起,田家婢子当时惊怕的脸像水洗一样褪色消散,此刻伸手捉住她手腕的女郎侧过身来看向她,深深凝视。
明明前一刻还走在难行的山路,而此刻,那扇又小又灰的门正在眼前。
水滴敲击到空空的水缸里的声音。一声。
敲在她的心里。
她眼睛合起来,再睁开,感觉有人从她肩膀后面重重地推了她一把,身体猛地失去了平衡,没有被扣出的手用力往前一按。
——庙门打开了。
楚凉看向瞬间握空的那只手,再回头看看来处,本就离奇出现的青石板小路已然消失不见,一路贪吃着缠丝麻花糖的簌簌更是不见了踪影。
常年被云雾笼罩的鸦歧山,骤然下起了畅快的雨,被水滴敲打的地面升腾起土腥气,泥浆逐渐汇涌成肮脏的浊流,在山道间不止不休地蛇形而下。
身边再无旁人,而庙门冷漠地半敞开,被推开了一个人的空隙。
“这样啊。”楚凉没有笑,也没有再说话,右手于空中捏算数次后,轻轻迈进了那扇门。
那不是田鸳鸯的幻觉。那个水滴敲落的声音,正来自里面。
有什么东西,在等待她来。
☆☆☆
她这是怎么了?
她感觉到喉咙里好干好痒,只要一呼吸,就有烫伤一样的疼痛感。她尝试着咳嗽了两下,不但没有缓解,却觉得干渴的体验更加强烈,她甚至不得不伸手扶住自己的脖颈。
好险,要是再这么咳嗽下去,脑袋也许就要掉下来了。她脑中突然闪过荒诞不经的怪念头。然后她被自己莫名其妙的联想吓到了,她慌乱地在狭小的空间抚摸自己的身体,想要确认自己安好无恙。
眼前的房间非常紧窄,想要全身舒展开的话,就必须躺下伏在地板上,只要抬起身子,就要蜷缩起来。总觉得曾经也住过这样的房间……是什么时候呢?她心里闪过一些模模糊糊的影子,但是总也抓不住。
感觉除了这股异常的干渴感,她一切都还好。她想,这里是哪里?好像刚刚她在和谁说起了什么……旁边是什么声音?
一滴一滴的,液体敲击着容器的声音。怎么了,是下雨了吗?她努力听着,那声音似乎很遥远,偶尔又突然清晰得像在身边。她有点害怕。
“鸳鸯……”她听到一个轻软的声音在呼唤她。她心里升起一股欢喜的同时,身体剧烈地抖动起来。
咦,为什么,这是怎么了……她一方面觉得这个声音熟悉得让她快乐,同时嗓子干哑得让她不想作答。
“是,是你……吗?”她回应了,在昏暗的房间里,她朝那个隐约记着的小窗口伸出了手,指尖触到了流动的空气带来的凉意。另一个人的手亲切地和她相握,在她的掌心放下了一粒什么东西。
“鸳鸯,别怕,我来陪你了。”轻软的声音这样对她说,“现在太乱了,我找不到更多的药,这个是我托父亲帮我买来的丸剂。鸳鸯,你一定会好起来。”
原来我生病了啊……她想,她想不起来对面这个声音归属于哪个姓名哪张面孔,她只迷迷糊糊地想,这个人对我真好,愿意给生病的我找药。
“鸳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听着劝慰的话,感受着那忽远忽近的水滴的声音,慢慢合上了眼睛。
“让她出来!”这次是一个冷漠的声音。她有些害怕起来,她努力把身子蜷缩起来,那个冷漠的声音伴随着暴躁的脚步声冲了进来,听起来是那种看到不顺心的东西就会直接一脚踢飞的类型。
轻软的声音拦住了他。“父亲大人,你不是答应了要好好保护她的吗?”我需要被保护吗?为什么……她感觉脑中好像缺少了很重要的东西,她不由得往前匍匐着前进了一点儿,想要听得更清楚一些。
可是声音却像是远去了,只有水滴的声音不停歇地缭绕在她周围。她觉得好渴,好干,水到底在哪里呢。
冷漠的声音在一片混沌中大喊了几句,但她还是什么都听不清。只感觉那个熟悉的声音被带离此处,她听到那个暴躁的脚步在来回度步,最后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必不会让此等妖邪引来祸乱……”冷漠的声音又说了些什么,声音又弱了下去。
她感觉自己体温越来越高了,口中的干渴已经到了很难忍耐的程度。水,哪里有水可以喝……她害怕地想,什么妖邪,发生什么了,为什么自己都不明白?
“鸳鸯!”这次又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她听起来有几分焦急,“鸳鸯,你听我说……他们疯了!他们原先答应至少保你的性命,可是……”有一双手从小小的窗口伸出来,把一枚钥匙放在她手心。
“你听我说……明晚这个时候,你就逃吧!外面虽然很乱,可总能想办法活下去!”那双手急急地握住她发烫的手掌,用力地握紧了片刻,然后放手一推。
她在说什么啊……她感觉自己连思考都变得迟缓了,她缓慢地立起身子,去摸索狭窄房间的门,她虚弱地尝试用力推开,那扇门居然就开了。她看着掉落在地上的锁,心里一片茫然地想,刚才是自己用钥匙开了这个锁吗?原来之前自己都被锁在房间里吗?到底,到底,怎么了呢……
她拖着沉重的身体,听着一滴一滴的水声,朝外面走去。她总觉得,这个潮湿且阴沉的大堂,即使没有光照进来,也好像一座……
庙?
那个声音说,让自己,快逃……逃去哪里?外面正逢灾乱,自己又是罪臣之女,若不是田家愿意看在过去的情谊上庇护自己,自己早就死了……诶,她茫然地想,一切是这样吗?这是,我吗?
“真是好骗……”冷漠的声音突然从背后响起,“你身怀妖邪,世间岂能容你?”
她无声地尖叫了起来。那一滴一滴的水声,也变得急促。
她的胸口好痛,喉咙好痛,脖颈好痛,四肢百骸,无一不痛。她觉得自己在这座小小的庙里重复死去了数十次,她不停地遗忘,又不停地醒过来,她永远感觉到干渴,可骤降的急雨始终只在这座庙之外,而她,永远走不出这座庙。发生了什么,发生了什么?她好像被人斩杀在这座大殿,又被细细地拆散四肢和躯干,她好渴,好痛苦,可是她被下了重重封印,让她只能在回忆起的时候,为这座鸦歧山下一场骤雨。
她好似在一片让人无法动弹的沼泽里,徒劳地尝试传出她的恐惧,她扭动,挣扎,却没有激起丝毫的涟漪。只有雨声,只有水滴。她忘了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停止了挣扎,那种黏稠的绝望缓缓爬满了全身,她的喉咙如此干渴,她的体温如此灼热。她听着自己的雨声,知道自己终于会成为深渊的一部分。
“不是哦。”
她的手腕突然被人捉住了。她猛地睁开了眼睛。楚女郎的脸出现在她的面前。
“不是什么事情都会像他们想的那样。”楚凉淡淡地说,左手两根手指之间夹住一枚燃烧的符纸,她的左手漂亮地从上往下一画,有什么东西像是从鸳鸯身上剥落了下来。
“你是鸳鸯。”楚凉捉住几乎变得透明的少女,定定地看着她,然后又将目光移到另一旁,轻声说,“你,也是鸳鸯。”
“数百年前,田家蒙昧贪婪,本答应庇佑旧友遗孤,收了顾家家财,将你安置在这处小庙里。可最终他们偏信虚妄之言,认为顾家女身怀异象,若不把你封印在此,百代千载后,残留的怨气必将破除封印,为田家带来滔天覆灭之劫。”楚凉微微垂下眼帘,露出有些讥诮的神色,“真是无事生非,让后人徒受了百年时雨之苦。”
她在一旁听得恍然,回想起刚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诸事,前后串联,虽还有很多不明之处,难怪阿婆提到田家人总是早逝惨死,莫非正是先人行事有亏,那田家找自己回来,其实是……
她心中惊悸。其实自己是作为安抚的祭品?
楚女郎静静地看着符纸烧完,撇了撇嘴:“本来就没打算用田家的法子。”
“不是什么事情都该像他们想的那样。”她又重复了一遍,“拜托你了,田小姐。”
我?我还能做什么?我……女郎为何唤我田小姐?她默默地想着,那水滴击落的声音扰得她心烦意乱,本是幻觉一样的干渴又在喉间索求。
啊,原来是这样。她明白了,她朝着庙宇后的那个窄小的空间走去,水滴的声音有条不紊,越发清晰。
她从壁柜里找到那枚小小的玉杯,她握紧它,手里还残留着刚才两双手交握的温柔触感,她想,这片刻不停的水声,到底是鸳鸯的血,还是鸳鸯的泪?她手指触到杯底的刻痕,感觉曾经坐在这里,抚摸这小小的凹痕无数次。那大概,是个“田”字吧。
“鸳鸯……”她呼唤起这个名字,好像数百年前,还有另一个田家小姐,也跪坐在这里,向昏暗的房间伸出手去。她爱护她,怜悯她,想要庇佑她,但最终没能救了她。
“鸳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握住那枚玉杯,看干涸的玉杯突然盈满了清澈的液体,她小心翼翼地饮入口中,喉咙的干渴好像终于消散,而她自己的眼泪突然大颗大颗地流下,敲击在玉杯里,发出又脆又哑的声音。
“鸳鸯,我带你离开这里。”她轻声地说,即使她不知道那个鸳鸯到底身怀什么异象,做出过什么事情,岂能让她生生世世在这小庙里哭泣不休。
她转头就想呼喊楚女郎。女郎算无遗策,当初能找到自己,就一定有办法破了这座小庙。她一转头,刺目的光照到她脸上,她只隐约看清来者的轮廓,身形纤细,是位潇洒的女郎。
她一喜,又一愣。阳光?
她抬起头看向天空。遮天蔽日的雨云就仿佛从未出现过,淡蓝色的天空露出了自己温煦的底色,只有丝丝缕缕的白云,在空中做出装点的样子,阳光温暖地普照大地。
这座庙宇已然消失了。身边有什么虚幻的东西,本与自己交融在一起的某种连接,也发出无声的破碎之音,她握紧手里的玉杯,感到那个鸳鸯推开了那一夜没有推开的门,走出了没有走出的路,离开了不再存在的小庙。她虽然自觉蠢笨,却为她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她缓缓地躺了下去,在阳光里睡着了。
☆☆☆
楚凉站在鸦岐山的界碑上仔仔细细地看,用手指比着碑身上的字,开心地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
入庙之后消失无踪的贴身小童簌簌,不知何时回到了她身边。
“哎呀,你不要一脸不高兴嘛。”楚凉伸手揉乱簌簌的头发,被簌簌凶狠地瞪了一眼。“那个情况又急,如果不把你支开,我恐怕进不得那座庙,那封印有些偏门,不是楚家熟悉的那几处。下次一定会让你时刻在我身边的,好不好呀?”
簌簌脸上还粘着吃麻糖的芝麻,被楚凉轻轻巧巧地拂去了。
“幸好这次先收了定金,不然田家那帮老疯子看到这个结果,说不得还要掰扯掰扯,哼,信什么若封了野雨师将此山润泽百年,则田家兴旺昌盛的鬼话,行如此悖天淆理之事,倾覆之因本就是自己亲手种下,得不幸之果,又有什么好说。”
楚凉从袖子里摸出一枚钱币,她径自朝山外走去,感受风息鸟鸣,手指间钱币翻动,偶尔被掷向空中,又被她“啪”地收回掌心。
她心里浮现那位固守在老宅的老太君的身影,微微一哂,那位老夫人,一直在挣扎之中,一面觉得鸳鸯这孩子被特意寻回只为了做牺牲品好生可怜,一面又想着牺牲她一人或许可保其余子孙安全,她又希望此事可成,又不希望此事可成,才在那十日间犹豫反复,行为有众多矛盾之处。
但错的就是错的,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阳光如此明亮,山林间却还有着湿润的水气,只觉得四处均被荡涤一空,全无滞碍。楚凉带着簌簌在山径间穿梭,间或还能听到清脆鸟鸣。
好一片,干干净净,晴空朗照。
vol.237【美梦成真】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观前提示:本作品背景存在克苏鲁神话相关,背景涉及COC7th及其拓展规则绿色三角洲(DG) 下的模组《失灵》,可能存在关于模组关键性内容的剧透。请有计划游玩模组的读者谨慎观看。出场角色尼尔的形象为游玩该模组的PL星云所创作。 以上可以接受,那么请观看正文部分。 在你的印象中,这是第三次,或者第四次来亚当森·考克斯的家里做客屋内的陈设井井有条,至少它们看起来不像你住的单身公寓,楼上的房客跳踢踏舞时会有一片片白色的粉尘从天花板上飘落,给所有暴露在外的东西覆盖一层石灰质成分的糖霜。你在门口的地垫上抖落鞋面上的积雪,奥克兰冬天的一部分随之落在门槛外。 日历还停留在11月中旬的某个日期,于是你的思绪又回到了接到任务的那天,你们的时间就是这样不知不觉被联邦调查局和“那个政府组织”逐渐蚕食掉的。亚当森挑起几十页翻到今天的日期,上面是彩色油墨印刷的奥克兰。这座城市既是你出生的襁褓,也是在未来埋葬你的橡木棺椁。 好啦,别站着了,去坐到沙发上。你听见亚当森的有些沙哑的声音从厨房那边传来,接着就看见地板上反射的一串深褐色的脚印,带着雪水的泥泞和潮湿。他端着两个不成对的马克杯,把其中一个盛着热水的递给你——他的杯子里则是咖啡。水蒸气在杯口盘旋,像是几个月前夏季的晨雾。你想起你们守夜时他嘴里哈出的白气,以及在狙击枪扳机上颤抖的手指。冬天的夜晚太漫长了,即使你知道它只不过是失眠的具象化体验,太阳沉下去,然后永远不会升起来。积雪吸收了你听觉神经能捕捉到的大部分的声音,因此你们现在所处的空间有点像是一个寂寥的白色宇宙。 “你喜欢看电影吗?”亚当森从不第一个开口,他在这个时候说的话通常是让你闭嘴。他突如其来的提问让你不知道该回答他什么,你是电影爱好者?不,这样回答看上去有些草率,你又不是那些会把“旅游/音乐/文学/电影/……”类似的标签写在互联网论坛个性签名上的人。那么让我们换个回答吧,你确实看过很多电影,只不过是作为打发时间的手段。他点点头,棕色的虹膜里是干涸已久的血色,“我也是,你看过哪些?” 如果在场的有你和他之外的第三个人,或许会觉得在你和亚当森的对话有些不自然,不不,你亲爱的同事兼任务搭档没有被灰人*占据身体,那是因为你们的注意力都不在对话本身,而在更远的地方。你用牙把香烟的滤嘴咬成扁平的橄榄形,告诉亚当森你看过哪些电影,从现实的悬疑惊悚一直说到不那么现实的丧尸爆米花片。他的目光则始终聚焦在狙击镜上,你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听进去了,又听进去了多少内容,只记得那天你们是如何沿着积雪的小路一边行走一边掩盖自己的脚印,奥克兰不是个经常下雪的城市,但我们都知道凡事总有例外。他租来的雪弗莱载着你们从白色的宇宙驶向了黑色的宇宙——有多少人知道夜晚的海会和天空融为一体?你的香烟已经被点燃了,火星在通过车窗缝隙飘进来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亚当森单手从烟盒里翻出来一支烟叼在嘴边,在等待信号灯变成绿色的间隙,他凑过去用你嘴里的那支点燃了他的那支。 “尼尔,我记得你下周有空,”他朝惊讶的你笑了笑,“我请你看电影,在老地方。” 你的回忆和你的睡眠一样都会被某些东西突然打断,这正是你来到这里的原因——现在终于知道他那天到底听进去了多少你关于不同题材的电影审美取向。因为亚当森当着你面从柜子里掏出来的光盘盒达到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厚度。 “你到底是从哪弄到这么多……”你想说什么,却被他抢先一步:“《控方证人》,《无人生还》,黑白版的,《无妄之灾》,《十二宫》……还有什么,啊,《闪灵》。”——你有些感动,说实话,出现这种情感并不丢人,毕竟你是由复杂神经系统构成的碳基生命,而不是你见到的那些像雪一样冰冷、像虚无一样不可名状的存在,这是你唯一能和它们区分开的地方:感情。 亚当森拿着光盘盒在你眼前晃了晃,“嘿,尼尔,别告诉我你假期还处于失眠状态。”——是的,他说的没错,但你只是在揣摩别人对你透露出来的那一丝感情,如同潮间带的生物用触须摄取海水中微小的浮游生物。“……你到底还有多少惊喜瞒着我?”你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亚当森笑了几声,你能从他的眼睛读出来对方毫不掩饰的喜悦。 你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了两声,或许是因为自己太久没有感受到这种正面的情绪了。它就像一杯高度酒一样让你感到飘飘然,脚踩在雪地上,然后猛地陷进去。亚当森挑了个放松的姿势坐在沙发上——哦对了,这个时候那张沙发还没被用来当作堵门的工具。 空气中弥漫着灰尘电离后的味道,电视机反射出的黑白两色光打在你的脸上,而你的视线大多数时候停留在这个小小家庭式影院正在放映的电影,少部分则逸散到了你的同事身上:亚当森·考克斯似乎从未在穿着打扮上真正拥有过假期,包括现在你看到的他和工作日的他也没有任何区别。浅蓝色的亚麻衬衫是这个人的第二层皮肤,包括它所传递出来的温度。 你觉得自己有些冷了,于是往他身边稍微靠了靠,正在播放的画面是被砍头的受害人倒在浴缸里,“颈部动脉应该不止这个出血量,而是和喷泉一样。”你拎着马克杯的杯口说道。 “或许他们没那么多巧克力糖浆当作替代品,”他让自己整个人都陷进沙发里,“甜蜜的负担。” “甜蜜的负担。”你重复了一句他的话,因为困意已经让你的眼睛睁不开了——真稀奇,伟大的睡神修普诺斯怎么会有闲情逸致去可怜这个常年失眠的人。有某个温暖且带有重量的物品盖在了身上,或许是从沙发上拽来的某条毛毯——你想反抗他的行为,你没有睡着,至少没有进入所谓的深度睡眠。但他开口了,“睡吧,尼尔,祝你有个好梦。” “至少现在,你已经美梦成真了。”你闭上眼睛,再睁开时,手中多出了一片安眠药。白色的椭圆形药片,看上去就像香烟滤嘴的横截面——它是借助你的想象构造出来的产物,凌驾于物理世界的既定法则之上。“亚当森·考克斯”褐色的眼睛看着你,但你只感觉到毛骨悚然的陌生。因为你在几天前亲手杀死了他,用了远超正常治疗剂量的安眠药。现在坐在你身边的不过是一个像雪一样冰冷的幻影,一个黄衣之王借由你的记忆和他真正的灵魂杂糅而成的投影,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存在人类的感情……火车倾轧轨道时的金属撞击声提醒了你现在还在“剧院”里,一个现实世界和“彼岸”——他们,这群疯子邪教徒叫它卡尔克萨。 你跌跌撞撞地带着一身酒气从混乱的一月十二日之夜跌落到了这里,物理法则无法诠释黄衣之王,同样也无法诠释祂最满意的两个造物:剧院和卡尔克萨。在你的眼中,它们是从宇宙虚无主义的羊水中诞生出来的畸胎瘤,但就像你并不知道剧院其实是一列围绕着卡尔克萨环行前进的火车,你同样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再次见到那位死去的同事兼行动小组搭档。你依然称呼他为“亚当森”而不是别的名字,因为他们有着相同的名字和相貌,相同的性格和说法方式,至少你得承认那个吻——他在幻觉和现实之间连同安眠药一起给你的吻让你回忆起了一些熟悉的感觉:你们在去年的冬季,不,时间并不重要,它有可能只是一个美梦而已。但你确实记得鞋底碾过积雪时的感觉,和他冰凉的那只手贴在你脸上的触感,死人和冻得够呛的活人在体温上还是有区别的,因为死亡是围绕着一个人的永恒寒冬。 亚当森的手覆上你的手心,你们手随即十指相扣,如同含着珍珠的牡蛎。那片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安慰剂随即化为卡尔克萨的一滴雨水,“这就是‘心想事成’,尼尔,你拥有你自己都不了解的力量,”他潮湿的声音在你的耳边呢喃——梅菲斯特也曾对浮士德作出过相同的许诺,“你可以用它做很多你在现实世界已经无法达成的事情,比如说……你一直渴望却求而不得的事物。尼尔,祂能让你美梦成真。” 你的本能在抗拒着这一切,他在你有所行动前就松开了你的手。车窗外的风景开始逐渐变得昏暗,列车驶入了哈利湖中,那些你在格林伍德宅邸的儿童房里见过的奇异海洋生物涂鸦现在都变成了现实,到底是吉姆看到了它们后画出了那些涂鸦,还是说事实截然相反。显然这个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哲学层面上。 亚当森无光的眼睛看着它们在湖水中漫无目的地漂流着,他的目光并没有停留在你身上。“列车什么时候会达到目的地?”你这样问他。 那个熟悉的陌生人回以轻浮的笑声,“或许‘明天’就到了,或许永远都不会到。我们正在前往卡尔克萨舞会的途中,继续沿着列车车厢走下去吧。尼尔,你坚信黄衣之王不可能给予你幸福,那就看看吧,直到你意识到自己能在梦里得到一切。” 注释: 1.灰人:神话生物米·戈的造物,具体外形和传统形象中的外星人相似。详细介绍请以《绿色三角洲:掌局者指南》中的内容为准,在此只做简要概述。
作 者:重编程
mod:笑语/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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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矿头皮埃尔遇见他的学生艾萨克的时候,距离他死亡只剩五年倒欠一天。经年累月穿行在甬道中令人的精神异质化,逐渐通晓万物,直到有一天他们开悟般预见死亡到来的日子。皮埃尔并不例外,他是芸芸众生里平凡的一个,白天皮埃尔走入带来沙滩风情的、轻柔繁复 的洛可可风格的地门,夜里却与一个十六岁男孩在地门入口不期而遇,这当然该归咎于甬道种种隐秘而神奇的特性。某些特性告诉他,他是他与甬道的孩子,他奉献全部青春的祭牲,他的爱情和死亡。
两个事实可以印证老矿头皮埃尔的判断。第一,晴明的月光下男孩细嫩如羊羔玉的躯体上,微不可察地映照着凸起肋骨的阴影,和细碎如针般因冷激而剧烈收缩的毛孔。男孩的线条并无突出,却展现出某种区别于女性的线条所喻示的冷峻。这些细节只能属于不事劳作的尚未完全成熟的男性,而这一代的年轻人自12岁起开掘甬道,令过多苦力和伤病过早地留下了痕迹,他们热汗淋淋、脏话阵阵、衣服垢秽,他们快乐但从不沉静。他要么从未生活过,要么只能经由甬道诞生。第二,月光刺入尤深的男孩的腰背,苍白得几近模糊,只有原本就如同錾制石英石般苍白的肤色才能如此,而这种肌肤老皮埃尔只在另一人身上见过,那个人就是他自己。这也就是说,男孩与他归属同一个人种,来自同一座荒弃的城市,它的名字业已消亡,他只知道自己是最后一个爱尔兰人,他补充道,现在有两个了,遗憾的是,男孩并不知晓自己的来历。
罗格营地里生活着不少盎格鲁·撒克逊人、欧罗巴-地中海人,但皮埃尔从未见过其他的爱尔兰人。也许在其他聚居地还存在着爱尔兰人?皮埃尔不知道。漫山遍野的甬道令人们迷失在通往结局的路上,散落成苟留残喘的小聚居地,依靠脆弱的共识、坚强的劳动与血液稀薄的纽带维系着彼此的生命。这些共识,比如历法,由开掘者从不同甬道中带回,它们通过各种各样奇异的符码记载,密码般无法阅读。
对于皮埃尔来说,甬道是某种难以被解读的隐喻、危险的谜题,一个永远无法被串联的意象群,他曾经付出青春的所有去追逐谜底,但不得不承认,今日的他并不比少年时了解这些甬道的本质。一些事实无法更改,比如甬道们尺寸风格各异的入口地门,或昏暗或明亮的墙砖垒砌水蚀石灰岩裸露的粗糙,烂羊毛毡、书卷、苔藓石头、封尘、尸体、金属锈蚀或其他任何容易积累的气味,甚至,某些甬道里面,季节和天候径自更替着,从洞口喷出灰风、焚风、沼气,甚至鸭掌大的棕色的落叶,甚至皮毛上附着粮食种子的兽群,甚至这次,另一个爱尔兰人。除了这些不可否认的事实以外,一切外延和内涵、解读和思考都无法确定甚至无法互参佐证,除了密码——尤其是密码。
并非所有甬道都可进出,但极偶尔的,未经破译的密码能够开启从前封闭的甬道之门。这些新的甬道会带来更多密码、更多关于甬道的猜测,也会带走更多开掘者。
从六个不同甬道中带回的密码最终拼凑成一套343天的历法,皮埃尔主持了解读工作(除他外没有人能)。而带回他的男人被认为后来将成为皮埃尔的继任者。因为历法的嬗变令季节开始更替,大地重新长出黍、茱萸、葵和芦笋一类早已绝迹的作物,人们则得到了永远过不完的闰月,和庆祝循环的节日。即使如此老矿头皮埃尔也从未教导继任者任何密码的知识,他的动机以尊严为面具,夹藏阴暗的嫉妒,却根植于对自己人生心血的独占欲望,一种神圣的忠诚。
这也就是说,十二月二日他带回艾萨克以后,一切都不一样了。按照习俗(也是某种明悟),预感到死亡征兆的开掘者们从不居留营地,他们点验过惯用的几件装具,携带上寥寥物资,然后遁入他们最初踏足的那条甬道如归入象冢,但皮埃尔没有这么做,他只是给男孩起名叫艾萨克,若无其事地继续生活。
——有些事情改变了。继任者告诉皮埃尔,他尚处壮年,头脑中甬道的痕迹并未深刻到老人们的境地,无从得知昨夜之事。
——是吗,我不知道。
皮埃尔专注地盘着背包绳。
皮埃尔宽松的棕色斗篷外裸露的臂膀,线条依然饱满分明,这些附着着色斑的、粗粝的大臂和鼓胀的小臂曾经缔造过那么多功业。他端望硬朗的皮埃尔微微出神,曾经打翻财阀和军阀的这双臂膀,带领垦荒队治退林莽的这双臂膀,某日甬道内蔓延而出獠牙的狼种,这双臂膀战斗直至深夜,生生将狼首扼死,继任者在夜里捕捉着、回味着这些故事,他就是这样长大的,他怀着崇圣的心态踩过每一条老人曾踩过的甬道,他的身躯日益壮实。而老皮埃尔只是日渐衰老,却不曾衰弱。
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劈柴的家伙,这个人脚上穿着簇新的棕色鹿皮靴,收腿工裤,一件发黄的、大码的白亚麻衬衣他曾见皮埃尔穿过,这个人挥舞着容易崩到自己的、危险的弧圈,卖力地将柴墩分成小块。
——那个人是谁?
老皮埃尔也回首望去。
——那是我的学生。
他吆喝一声:“艾萨克,过来。”那人便将斧头丢下,小跑来了,而继任者所见的只是一张鬈着棕色短发的软弱的面孔。
艾萨克富有感受质,精神平稳而反应迅速,除了身板瘦弱以外具备成为一名优秀开掘者的所有条件。他如新生儿般布满细小绒毛的耳道似乎能听见所有广阔而模糊的声响,在甬道里,这些声响几乎是辨别方向的唯一手段。但老皮埃尔认为艾萨克的气质不属于甬道,他无法想象艾萨克独自走入同身高不成比例的地门的情形,无法想像他细瘦的骨架是怎么负重曳屣在幽深的洞中,靠沉重的镐头敲击石壁的声音判断隐藏通道。他的气质属于书斋,另一种智性的劳作。所以老皮埃尔认为艾萨克应该是破译密码的那个人,而非带回密码的那个人。
因此哪怕艾萨克对于自己的来处抱有极大的热忱,并且也熟习了各式装备的操作——更不用说关于甬道的知识和秘闻——老矿头也从未批准过他任何一次参与开掘的申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有三四年,艾萨克学习探险技术的机会都很少了,他指根部白色的茧因不再握住绳结而褪去,被拇指、食指和腕部黄玉色的柔软的茧代替,这些痕迹则来自伏案、学习,来自他消化殆尽的皮埃尔前半生所有密码学的积累。
而带回密码的那个人,他花费比以往还要多的时间精力去开掘,他打开了缀饰在野百合和紫藤萝藤蔓中那口,被黄花梨柱和金丝楠木束柱簇拥着的彩窗,甬道之门,还有远方被青铜浇筑而死的旷野上伫立的宫阙,他从中带回了生息的羊群和铺设铁道的技术。他分开季风与巨大如触手的马尾藻,从浪花遍布的甬道里带回深海的声音,一颗长着鬼脸的绣珠宝螺。夜晚,他把宝螺悬挂在房檐下,整个营地便伴随着滔滔不息的浪潮入梦。继任者的威望越来越高,他懂得用龙舌兰的球茎制作通神饮料的技术,能合唱任意一首劳动调子,他向每一个人分享龙舌兰的秘密,和他们一起娱乐,他将铁道铺至已打开的甬道门口,以及愈发年老的皮埃尔门口。老人这时已经离群索居,而继任者仍经常前来探望他,也正是这时老人明白了人们盼望的是一个矿头,而从来不是谜底,他发现得太晚了,这一天距离他的死期还剩1个月。
于是晚上皮埃尔唤来艾萨克,用自己石像一般的手从下面托着他的脸庞,他说:“明天一早,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吧。”
灯心草出奇明亮,艾萨克疑惑而温顺的眼神看着老人的眼睛:“我现在这样挺好,老师。”
“……你不想去甬道中看看吗?”皮埃尔还是说出来了,“毕竟,你总是在读密码,但密码只是甬道的一部分,不是吗?”
艾萨克终于欣喜地笑了,他吻过老人,然后像一只小马那样撅着突子到处打点行囊去了,而老人对着顷刻间烧尽的灯芯出神了许久,对空敞的门洞补充道:“别留遗憾。”
次日一早皮埃尔就送艾萨克坐上铁道矿车。艾萨克身披一件棕色雨衣般的大皮斗篷,这就是传奇开掘者皮埃尔的克服斗篷,被认为拥有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魔力,能保持佩戴者永远维持巅峰直到脱下的一刻。当然是假的,皮埃尔不曾命令过自然,只是自然总服从于他,他的力量与日俱衰,只是这送别片刻的衰弱已胜过二十年来的总和。然而,另有一人穿着相似的斗篷守望在晨昏一线上,仍然回味着老人所泄露出刹那的、他从未见过的软弱,直到少年亲吻老人摇动矿车向远,他拉动道岔转换的扳手,目送害群之班马碾过预先决定的路线,扑向最为深长神秘的甬道如扑火。
白天里继任者堵住老皮埃尔,他告诉皮埃尔:“你的寿数所剩无几了。”
老皮埃尔点点头。
“这是因为你那个学生,他会杀了你。”
继任者敲了敲自己的脑壳,老皮埃尔这才惊讶地发现他已经成长到如此境地,他早已比自己更深入甬道,以至于轻易读出了他的命运。
“你已经知道我的死法了?”皮埃尔问。
“你不会死。”继任者答,“我会杀掉艾萨克。”
他话语的响度令二人的鬓角剧烈跳动着,但老人摇着头:“不要那么做,艾略特不是祭品。”这句话立即招致更为剧烈的反弹。
“为什么?是我做得不够好还是不够多?为什么您从未——?”继任者自己卡住了。
老人于是疑惑道:“抱歉,但我听不明白,你叫什么名字?”
于是继任者对皮埃尔的最后一丝好感也消散了,他的神情无关悲喜,语气也变得平缓而放松。
“好吧,我叫保罗。”他说,然后自深褐的斗篷下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手斧,伐向纯真年代里最后仰望的大树。
丛林向深处蔓延,艾略特对富含土和水的空气感到源于落单的振奋。老人曾经告诉他,开掘者总是独自行动,极端环境下最危险的绝不是甬道,而只会是另一个开掘者,这是血液统计学换来的规定。现在,铁矿车停下来了,艾萨克的面前青铜浇筑的旷野呈放射状收缩,旷野中心庄重的金属宫阙大门敞开,他怀着郊游般的心情走入其中,而老皮埃尔险而又险地躲过金属的凿击,然后为硬木柄所击倒。
入夜以后,保罗将这段末梢道岔的铁轨熔铸成粗重的锁链,封禁了青铜宫阙的大门。人们已习惯通过铁路关联甬道和营地,没有人会再来青铜宫阙。保罗最终没有杀老皮埃尔,他把他扔进地下监牢,一如皮埃尔曾经对军阀和财阀们,以及其他异己分子做的那样。
2
老师的手记连质感都还原得很到位,艾萨克看得出甬道内壁呈现典型的砖石混凝土结构,烧结表面,无金属加强筋。阶梯平整而干燥,停滞的空气中一股雨后稻草和煤渣的气味。这些气味在艾萨克脑子唤起丰富的想象,这里盛产最孤立的一种符码,一种类似方块的、结构如竹子一般的符码,只是不位于当前的深度。
长期生活在营地令甬道变得不再具体,就如同雨、雪任何一种天象或苹果下落、羽毛上升等现象。人们生活在现象之海中,漠不关心地顺从暗流飘荡在世界的浪潮里,而甬道所创造的现实不过其中尤其强烈的一股,待到最初的激浪过去后,将其纳入生活秩序并不比纳入一场大流行病困难许多。这就是生活在经验里奥秘:习以为常,直到因此遇险。
艾萨克想着,真正接触甬道使开掘者明白,甬道绝对不是种种奇异特性的显化,更不是诸般未知现象的总和,它实存于此时空,正如开掘者实存于甬道中,青铜宫阙并不比艾萨克更加虚幻。但同时,甬道坚实的物质本征与它从未被观测、解释的来历,二者并不冲突,也绝不互参互解。艾萨克眼前并行着两种现实,甬道,和甬道的虚构,前者只有事实而没有逻辑,后者荒诞至极,却又总是被作为前提强加于每一个人身上。艾萨克用镐头敲击砖石,里面传来砸中钝物的反冲感,他隐隐有些明白过来,在甬道诸般奇异的特性中密码只是最无关紧要的枝节。那么自己的出身之谜呢?如果把所有关于甬道的故事比作王子复仇的戏剧,他不啻为最后一幕刺向叔父的那把剑,不,只是剑柄上的宝石而已。
仍然无法回答甬道是什么,艾萨克正在理解皮埃尔,克服斗篷帮助他撑起60公升容量的大背囊,他的脚步越来越轻快,贪婪地循视周遭。即使眼前的景物总意味着上一个瞬间的复用,他的心里还是生出一股近于羞愧的怨恨。艾萨克想,老师花了整个青春追逐甬道,而他最好、最好,无伤大雅地违背老师未曾宣之于口的命令,晚点再回去吧。
开掘者间最富盛名的一个传言,说根据球体的原理,接近地表的空间尚且充裕,而地底深处则狭窄逼仄得多,相近的甬道将在深处贯通、交叉——进一步说,在足够深的深处,所有的甬道将互相连通,就如同一个谜底令整夜的沉思恍然。艾萨克想,不过是个一厢情愿地预设了好结局的愿景,实际上,没有人到过那样的深处,连老师也没有提及过。但倘若自己证实了那里,即使老师也会予以褒奖?
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品剥夺了时间感,他只觉得已经走了很远,密码并未如预兆般出现,而一些不安的兆头已经发生了。例如耳畔间歇响起地层深处熔炉吞噬燃料的声响;空气中不再有气味,嗅探也失去吸入气柱的知觉;混凝土材质砖缝被丁香细小的根侵蚀如侵蚀泥土,地砖斑点遍布……
艾萨克心想,这些斑点一定也曾出现在老师的梦境中,但随着他继续深入,就连这些斑点也如笋皮般剥落了,除此之外,褪去的还有纹理、亮度、决定反射和散射的系数,等等构成质感的因素。所剩下的只有色彩和色差本身,石青与绣青、靛青与藏青、茶青色与墨青色,双色、四色,几十种差别微小的青色的混合,几千个灰度梯度的条纹,上百万像素级的色块,在艾萨克的视场里同时被声明差异,被要求关注。当他如行军般前进片刻,整个甬道向他凸来——墙壁既是棱角也是弧面,色彩既雷同又径庭,注意力既集中又破碎。艾萨克作为人的智慧裂解得自然而然,本能的部分则迫不及待地填补上心智的缝隙,古老的完型机制接管局面,开始将最细碎的表面拟合为人脸。当艾萨克的知觉再次恢复时,三面活墙壁伫立于他的面前。
三张巨神的脸轰隆隆地逼近,其一者兴奋,一者冷漠,一者忘乎所以地哭泣,他们的语调符合神情,声音大得出奇。
第一张脸:“为了更大的繁盛,巩固统治是必要的。”
第二张脸:“如果可能性带来衰弱,那逃遁就是必要的变通。”
第三张脸:“没有可以坚信的意念,失去可以贯彻的路线,背叛了二者任一,又与灭亡何异呢?”
三张脸如蛇般探出,几乎逼至肌肤相贴的地步。艾萨克握紧了镐子。
“忘记你所知道的,便可以延续。”
“有所改变,我就让你看见新的道路。”
“如果你想从我这里通过,宁可成长也不要妥协。”
三面活墙不可撼动地压迫而下,越贴越近。艾萨克大声呵斥:“停下!你们在说什么!”
没有回应,脸们重复着谶语压迫到艾萨克皮肤上。艾萨克把镐头支起来,用镐头和木柄抵着地板与垂泪巨脸,而振奋与冷漠巨脸已然压迫他的肉体。
闻所未闻。无法理解。艾萨克无法建立这些谜语的联系,但拐棍已吱吱作响,他颀长的身材被揉进冷脸高耸的苹果肌、鼻梁,以及哭脸的眼睑形成的狭缝。
“第三个,我选第三个!”青年答道。三张脸静滞一瞬,然后满意地缩回墙壁中间,天花板打开了,活门如软体动物缩回砖缝之中,艾萨克赖以认识事物的观念一个一个回来,然后甬道视野灭点发出荧荧白光,好像鮟鱇鱼默默等候无法忍受黑暗的小鱼儿那般明灭着。
简单的滑行触诊后,艾萨克初步判断,肋骨大致折断4根,胫骨应力性损伤,应该还有多处肌肉拉伤但无法判断。现在,他完全靠着老师的斗篷撑着啦,一旦脱下来,恐怕会因为伤势严重立马昏厥吧?已经够了,已经付出许多了,他得到了基于自然语言而非任何一种符码的文本,被某种类似生命的现象袭击,也见证过甬道颤栗的触摸,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吧?
可甬道究竟是什么?
艾略特忽然理解了皮埃尔,连带理解了甬道,这无关任何本质主义的形而上学,而纯粹只作为事实发生了:甬道最本质的特性是诱人入迷。他不想停在这里,绝对不想,宁可成长也不要妥协。他纵身而起,朝波光荧荧更深处走去。
下降的阶梯停止之处,就是白光所在,一片广阔的平台区,整齐地嵌着铆钉和铜环的石英石大门伫立此处。他紧了紧斗篷,叩响铜环。
3.
门扉被打开,每天都有门扉被打开,每天都有开掘者被投入邻近的囚牢,观看保罗一次又一次收紧缠裹皮埃尔全身的、带棘刺的铁丝网。那些铁钩穿过皮埃尔的掌心、肩胛骨,以及小臂桡骨中间缝隙,像吊起半扇山羊那样吊起他。保罗用烧红的钳子拔掉皮埃尔的指甲,剜掉了老人的眼睛,钳断了他的牙齿,然后熨烫过他身上的裂口,小心翼翼地控制着皮埃尔不要出太多血。那些被关进来的开掘者,大部分是老人的旧识,少数则是自视甚高或对保罗腹非心谤的年轻人,他们如猴蹲踞在监笼最内侧,死死贴着墙壁,不让通道的光芒照在身上。保罗有时会冷漠地环顾这些人,然后责令他们往皮埃尔的伤口上撒尿,再用盐水清洗,如此往复。他盛情款待参与其中的开掘者们,然后亲手喂皮埃尔吃下发臭的野兔肉,酷刑结束后保罗总是亲吻皮埃尔的肋下,他双目平视的地方,而不顾任何垢秽。这些开掘者被释放了,很快又扔进一批,而一部分被释放者会反复回到皮埃尔郁积着毒气的地牢中,向他详细转述甬道探险的新发现和罗格营地的近况,令他不至于觉得与世隔绝。
皮埃尔在折磨中潜心聆听着这些东西。诸如营地三番五次的扩建,年轻时远不可及的甬道被开启,新作物的成熟和《甬道诸象事观》编纂委员会的成立,以及保罗所开拓的被认为是新时代的功绩。这些新闻偶尔能成为他的宽慰,他发觉折磨不但不能杀死他,反而令死亡越来越遥远了,他的双眼早已被剜去,却渐渐能看到黑暗中凸起的轮廓,周遭不触既鸣的惶恐的心脏。皮埃尔看见保罗的怨毒,连同他自己的怨毒。时间过去四个月欠一天,距离他的死期最后一天的时候,他看见保罗又披着棕色的披风走来,觉得有必要告诉他。
“这样杀不死我,而且,如果我想,随时都能释放自己。”
保罗照常亲吻过他,回应道:“我当然知道,但您不能也不会这么做,因为您同样知道我所知道的,您理解我。
“我不会否定您,相反,我宣扬您生前的事迹,我们编纂《甬道诸象事观》,将您奉为甬道之子,而我们将永远是甬道幸福的选民。”
皮埃尔摇晃了一阵,说:“放我下来。”
“不,哪怕我这么做你也不会走出这里。因为您的现身必然引起动乱,许多人将因此死去。您爱着我们,不是吗?您不会让这样的悲剧发生的。”
“那么,艾萨克呢?在所有声音里,我没听到过他的消息。你们杀死了他?”
保罗走进地牢中,用脚驱散毒气和秽土,瓦砾间肥沃的地面开始生出荨麻和各种颜色的花朵。
“不,我们没有。”保罗抬头盯着老人空无一物的眼眶,他觉得这两个洞唐突地冒在皮埃尔的面孔上,显得滑稽而荒谬,“他只是深入甬道,至今仍未回来。”
“现在,你们可弄明白甬道了?”
保罗终于笑出声音了:“不,我是矿头,我不关心它到底是什么。我不靠秘密组织大伙儿,我靠的是制度,用很多血检验过的制度。你明白吗?我只是不希望开掘者们徒劳地死去,只是这样就好了。”
“那是不可能的,保罗。”皮埃尔说。
“穷极甬道同样是不可能的,谁都做不到,你,我,我们都做不到。” 保罗不笑了,他绷着脸告诉皮埃尔,“你把甬道看成某种神圣的东西,但甬道和营地是一回事,不过阐释甬道靠语言的暴力,而统治营地靠暴力的语言。”
保罗顿了一会儿,接着说:“唉,毕竟是您的请求,我怎么会不乐意呢?”
那些扯着铁钩的钢索循声松脱,皮埃尔霎时落入荨麻和各色鲜花铺就的柔软织锦。保罗离开了地穴,并没有锁门。老人真的没有站起来,他像一滩烂肉摔在地上,趴着,然后用脸朝尖刺之间奋力拱着,寻找并咬住鲜花,扯出它们,吃掉它们的球茎。地牢之口,温牛奶一样滴落的光线渐渐随皮埃尔人生中最后一个白日消逝,他觉得从没有这么冷过,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孤独,直到夜里保罗又回来了,他整夜整夜照看着老人,对他倾诉自己的功绩像念一本童话书,把鲜泉水润进他皱巴巴的紧闭的嘴唇。
火烧过的丛林里,我们清理掉所有树根,多麻烦,但现在庄稼一片一片地长着,黍啦,燕麦啦,成群的肥羊走来走去,看着多舒坦呀。现在营地改名罗格城啦,荒野里冒出来好多外地人,都说是迁过来的,什么人都有,撒克逊人呀,希伯来人呀,阿拉伯人呀,蒙古人呀,还有辨不出来的旁的什么人,成天到晚闹哄哄地冗在市场里,总要给他们找点事做,又要组织动工,成天就忙这些了,再也下不了甬道,唉唉,你怎会知道呢?我把地牢也变成了甬道。这里只过去一个月,外面却像过去了十年。我们的排水系统,一条条整饬的小街,在一座座杏黄色水蓝色的房子顶上种着鲜花,响着海潮的声音,日落的时候城市像着火了一样,总吓我一跳,外地的姑娘们头上别着白百合花,我们的小伙子也别着,除了可怜的包着头的阿拉伯人,但白头巾多漂亮呀,好吧,开掘者们简直要住不下啦,又要列装新式装备,白头盔上嵌着荧光灯,穿在身上的装具,防水的绒皮鞋子,我力排众议。有组织地开掘可比以前快多啦,我早就告诉过你,“奇特现象”也好,“密码谜团”也好,根本的问题并不是如何去归结甬道,而在于这种归结本身是什么,我们的两支队伍已经探明甬道的尽头啦,最迟明早,所有甬道都要被打开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你猜猜底下是什么……
皮埃尔的注意力不在保罗的话上,他被皮埃尔流出的意识带得神游天外,两个空荡荡的眼洞前做梦一般浮着往昔的画面。那时他还很年轻,在开掘者的营地里,在篝火照不到的冷冰冰角落里落泪,即使如此那些尖厉的视线还是如影随形,因为他第一次进甬道就当了逃兵。又冷又孤单,要不跳进火里吧,这样犹豫起来的时候,那个被他背叛的单薄的棕色身影迎着他的目光靠近了,他护住头和肚子准备挨打,落下的却只是一件携带野花香气,和热乎乎体温的斗篷。
温暖的黑暗盖住了他,可靠地抵抗了周围的视线。这个借给你,反正是我自己缝的,穿坏了再看着赔吧。她对他说。
4.
“你要出来吗?”
“不,我就在这里等人。”
“在地里?等谁?”
“等都柏林。”
“都柏林是谁?你不会一直在这里等吧?你怎么吃饭呢?”
在虚掩着的石英石大门下,艾萨克见到了白光的源头,被埋在地砖下,只有头颅像灯泡一样探出来的女孩儿。或许是艾萨克的问题太多了,她撇撇嘴发起了呆。
艾萨克走上前用铁镐刨起地砖。女孩制止他。
“哎,你干什么,别把我家刨坏了。”
“胡说八道,你家怎么可能在甬道里。”艾萨克继续往外挖土。发光女孩双手一垫,艾萨克的镐头差点落在女孩肉上。他一心惊,铁镐好险不险地偏过女孩,激出点点火花。
他刚想斥责女孩胡来,谁知道女孩放在地上的手一撑,直接从地里挤了出来,她的身下也不见容得下身躯的空洞。
“你满意了吧?”女孩啧啧道,“人家是地缚灵。”
艾萨克注意到女孩从砖缝钻出来时,如液体般黏滑的姿态,不由相信几分。
“因为埋在地里,所以叫地缚灵?”他真诚地提问。
女孩闻言似有些困扰般道:“不……不是因为这个。”她浮起来转了两圈,看见艾萨克的眼睛惊讶得微微睁大,才点着头继续说:“我可以去任何地方,只是不能离开这里。仅此而已。”
艾萨克问:“不能出去的话,你该怎么生活呢?”
女孩有些恼:“地缚灵懂不懂?本姑娘已经死啦,而且,已经死了很久了。”
艾萨克想起老师曾说过开掘者撞鬼的故事,既惊疑又好奇:“原来你是鬼。你还见过其他人吗?”
“才不是鬼!鬼是骂人的话,你要是再叫我鬼,本姑娘就吃了你!”
艾萨克赶紧举起镐子:“你还说不是!”
地缚灵女孩作势要扑,艾萨克边缩边挥舞铁镐,但女孩只是朝他翩然一转,倒垂着头挂在她耳边了。
“吓你的。”
艾萨克觉得心里毛毛的,砰砰跳着,转着眼睛找起了继续向下的道路,却被女孩立刻点破了:“门被我藏起来了,你别走呀,陪我聊会儿天,好久好久没聊天了。”
史无前例的重大突破,艾萨克想,一个居住在甬道里的地缚灵,可以交流的死者,和传言中不一样,不但不吃人,而且交流欲望非常强烈。
“你还遇见过其他人吗?”他改变主意了。
“你是第一个能看见我的活人。你们来了,我就一直在你们耳边喊,可是从来没人理我。”女孩道。
艾萨克不禁有些同情:“我叫艾萨克,”
女孩矜持地点点头:“我叫长安。”
艾萨克嘀咕道:“你刚刚说,别人曾经来到过这儿?”
“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很壮,短短的络腮胡子。打扮和你很像。”
艾萨克点点头,他天天看见这个人,以前是老师的跟屁虫,后来则见得少了。
“还有其他人吗?”
“你的问题真多,没完没了的。”
艾萨克耸了耸肩,解释起开掘者这个行当,然后说:“没办法,我就是做这一行的。开掘甬道,破解密码,然后揭开甬道的秘密。”
“密码和甬道的秘密,比如呢?”
长安闻言笑了,那不是蔑笑,而是介于兴趣和鼓励之间的笑容,但艾萨克却解读出了嘲笑的意味。就好像在说“甬道能有什么秘密”一样,艾萨克想,他的眼神突然轻蔑了起来,心里生出厌恶,甚至不想再回答,也不想听女孩说出任何一句话。这种厌恶首先吓了艾萨克自己一跳。
哪怕有失偏颇,地缚灵的一手材料也无疑是最宝贵的,如果老师在这儿,恐怕会央求长安告诉自己一切吧?但艾萨克发现,自己正抗拒着长安的论断,哪怕这个论断比现有一切阐释都接近真相。难道就因为她是甬道的地缚灵,就因为这个身份,她的话语权威就凌驾于自己,或者老师身上?不,不是因为这个。他真正厌恶的是甬道神秘的面纱,他们心血费尽想要撕开的面纱就这么轻飘飘地揭开。简直一地鸡毛。
“地缚灵究竟是什么?”艾萨克问她。
“真是敏锐的小鬼,又敏锐,又无聊,不和你说话了。”
长安把一头光纤般的秀发甩到身后,钻进天花板,不见了。耳畔响起模糊的、石砖松动的声响。
“除非你追上本姑娘。”
艾萨克环绕平台区巡视,那些原本空无一物的砖石上,块块布满或陌生或熟悉的符码,以极高的密度连缀成块面,几乎将平台吞噬般。而向下的洞口漆黑一片,尽头隐隐泛着白光,前方遍布神奇的未知,那是甬道所许诺他的一切,艾萨克突然意识到,长安令人厌恶的一面正在于随意地玷污这种许诺。
他将期盼已久的密码宝库抛在脑后,向长安奔去。
5.
原本黑漆漆的甬道发起了光,这些光来自艾萨克梦寐以求的密码,遵循解读的规律刻印在墙砖上,就如同以谜底呈现的填字游戏。
这就是老师毕生追求的东西了,倘若他在这儿的话,一定会欣喜若狂吧?艾萨克这样想着,却不愿停留片刻,即使以他的密码学水平只消片刻就能解读一句。但墙砖上又何止千句万句?这是长安的主场,只要她想躲,甬道便配合她凹凸翻涌,如躯体般变化着。
艾萨克不管不顾地向前疾行,然而,随着深度继续下降,他的前方突然出现了岔道,这些岔道的墙壁形制、外观截然不同,令艾萨克想起那则关于交叉联通的传言。更糟糕的是,他的脑中似乎有许多声音低语着,听起来都像他自己的。
——并不一定要追上长安,不是吗?
——那个激动人心的传说难道不比一个鬼魂更值得追寻吗?
——甬道的终点,一切的谜底,不正是你所追求的?
……
这个三岔道口,他想,他绝对之前见到过,三个岔口的形制,彼此的位置关系,符码排列的疏密细节,都使艾萨克确信他不久前经过这里。但他更确信自己一路直行,不曾进入岔路。
这个违背直觉的衔尾之环令艾萨克的理智又一次出现裂痕。他停下来,观察如肠道般蠕动的通道,那些符码密如绒毛。
——用镐子挖一条路吧?
——或者,去找回头路吧?去看看别的甬道?
——无论如何,要立即做出一些改变。
他已经不能分辨自己的思绪,太多太多杂念不停打断他的思考,那种支离破碎的感觉又回来了,理智的外壳溶解了,神智的内容物触角般的冒出来,拓印在甬道之壁上,于是那些密码的意义如蠹虫般流进大脑。
实体的触感令艾萨克稍微安心下来,那些低语声音似乎不再令人厌恶。密码的谜题解开了,那不过就是好些种语言的交杂,记载不同地域和民族的人们平淡的小事。艾萨克记起老师写在手记开篇的话——我们若要研究所有的密码,就必须先解答一个迄今未提出的问题:“密码为谁而存在?”太荒谬了,它不为任何人存在,它本身就是每一个人存在的记录,每一个人及其整个的存在与意识,都是密码的一部分。
阿卡夏记录的一角烧录进少年的脑中,仿佛向牛奶里倒入一桶熔浆。艾萨克眼前的甬道越来越模糊了,这些记录就是甬道存在的方式,它们变化着,增殖着,如同地下河流般复述着,老师曾认为这种记录像城堡般坚实,然而它们也不过只是虚构,被诉诸以终极意义上的、全人类的追忆,如同城堡的投影。
艾萨克想,这就是甬道的谜底了。除了被虚构以外,甬道不可能还会以任何方式存在。
艾萨克以全新的视角打探着周围,现在甬道,和甬道的虚构,融为一体了,它们互相生产出对方,面貌相异,实质却相同。没有什么是不能诉诸经验的,没有什么是不能习惯的,他这样想着,逐渐发觉甬道能以任何他希望的形态存在。以艾萨克为中心,砖石重新恢复整饬坚硬的形态,如波纹转入静水般。现在长安能做到的,他也能。
那些光影缭乱的所在豁然洞开,甬道地面倾斜,视线末端的长安亭亭玉立,而艾萨克骑上大背囊,在斜度越来越高的地面上滑行如电,他的背后甬道尽数瓦解,无数发着光的语言的砖石雪花般崩塌,席卷,被拉成漏斗形状的翅膀。
这时艾萨克预见了这个故事该怎么结束:死去的开掘者回到甬道变成鬼,而被人遗忘的故乡之名则变成地缚灵。地缚灵长安与失落的城市融会贯通,变成一个人,而他自己也将与老师融会贯通,变成一个人,老师再与地缚灵、城市、甬道、密码贯通——故事的规则总是在最开头变多,靠近结尾却越来越少。他的伤势足以致死了,但克服斗篷一如既往支撑着他,黑沉沉的甬道里女孩散发出纯洁的白色光芒,晕开砖石亘古不变的青色。甬道就要走到尽头了,一切的虚构终于崩塌为虚构的一切,坏灭成无聊的疲乏,但至少不是现在,至少,他还来得及做点什么,他绝不妥协。
“找到你了,长安。”
“欢迎回来,都柏林。”
更深处的昏暗一如既往,少女展颜一笑,说:
“前面就是甬道的尽头。”
6.
“谢谢你,长安,我自己去吧。”艾萨克说
长安应允着,不断地为他洞开甬道之墙。
艾萨克走着,心里涌出一股从命运中开释的奇异感觉,就好像被放逐的王子从未得知远方生父的消息,就好像神谕和启示都不曾降下,只是过着简单的日子。他终于来到了甬道的尽头,那里只有另一堵墙。在这堵墙松动的石砖间,夹着一张折起来的纸条。
艾萨克:
当你看见这条讯息时,皮埃尔马上就要死了,这是他的命运。希望你不要憎恨我,因为杀掉他的人不是我。真诚地讲,我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敬仰他、尊重他,在我12岁那年,我来到开掘队,那时他就已经是罗格营地的矿头了,我曾经那么憧憬、那么崇拜他,几乎像崇拜英雄那样(皮埃尔确实是我们的英雄)。自那以后我的生命中就只有他的命令,以及开掘。据说我在开掘上很有天分,但我耗尽心血全力以赴取得的成绩,在他那里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时我想,他是不是从未注意过我。
这些话庸俗且无聊,我想你拼命来到这里肯定不是为了看这个,但来都来了,你也没别的可干了,我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这些事,以后也不会对其他人说,还是看完他吧?
皮埃尔认识你以后老得很快,从那时我就知道你终有一天会害死他,却未想过这天会来得这么快。你被他领到营地的时候什么都不会,连用锹挖野营灶都要皮埃尔教,他教你和教我们时不同,这种不同我说不上来,而且,他从不说我们是他的学生。一开始我很嫉妒这一点,也想不通为什么他会对这么一个毛头小子如此上心,在开掘队里,我才是他的铁杆嫡系,有段时间我一度以为他要扶持新矿头了。但后来我发现了,也许你自己感觉不到,但皮埃尔以师生之名对你行监禁之实。艾萨克,我只正儿八经地见过你一面,还是在你来的头几天。你自己想想,这五年里你跟多少人说过话?开掘队乃至营地,甚至有人并不知道你的存在,你已经二十多岁却没下过甬道(因为他不允许)。我觉得这不是正常的、健康的对待一个人的态度。也许你觉得生活在皮埃尔强加式的溺爱中很好,很习惯,但他终究是会死,你终究是要长大的,不会再有人替你安排生活,不会再有人不厌其烦地教你解决问题,你必须自己掌控自己的生活,艾萨克,你必须成为你自己。
皮埃尔把甬道看得太复杂太神圣,连带着也影响了你。他从未讲过自己的过去,我也不愿意置喙这部分我不了解的,特别还是皮埃尔的人生态度,我尽量只从效能上评价。在开掘上,皮埃尔并不是一个务实的人,他知道的比我们都多,恐怕很久以前就想明白了,甬道的一切都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但营地离不开甬道,没有这么个期许和奔头团结大家,是没办法开展工作的。虽然甬道本身并不为任何人存在,但甬道恩惠我们每一个人,也正是所有人的添砖加瓦构成了甬道本身,这个添砖加瓦本身既是我们的每一个人的生命热情,我们的血液、暴力,也是我们的言语和语言,我们的的虚构。从这个意义上讲,甬道是为“每一个个人”存在的。所谓“为个人存在”,只有在个人意识到甬道本身存在的前提下才是存在的,而不论这种“意识到”是理性的还是悟性的——事实上,我花这么大篇幅这样说“甬道为个人存在”,目的不在于真的去阐述甬道,更不是为了下一个本质性的定义,而在于暗示一种属于每个人的可能和权力——即自己去解释甬道,去创造甬道。
皮埃尔觉得一个人只拥有甬道是不够的,还应该拥有一个虚构的世界,至少拥有这种可能和权力,为此他把甬道塑造成一个只有喻体的隐喻,一个只有谜面的谜,在他的愿景里,甬道的可能性是无限的。但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我清醒地知道,人们对于甬道的虚构是有限的,或者说,甬道的虚构其实是人们以有限的虚构去无限地接近甬道被无限虚构的可能性,通过两种方式,语言和暴力。我对皮埃尔的理想主义精神抱有无限的敬意,但我已经预见到虚构本身因其虚构能力的丧失而逐渐疲乏——到那时甬道的可能性还存在吗?
尤其是你的到来让他更加软弱,你成了他逃避现实的出口,你置身事外,自给自足,我见到你的时候,总觉得你活在没有甬道的自己的世界中,当然这里有皮埃尔的责任。艾萨克,在那时我就明白,在他死之前我必须拯救你,至少让皮埃尔离开你。我和皮埃尔不一样,我虚构的甬道里只有事实,没有谜语,来自血液,遵从暴力的逻辑,我会按我的方式,像使用工具那样使用甬道,但我不会滥用血液的创造能力。我希望我们能开掘更多的甬道,我也希望能建立比皮埃尔更伟大的功绩,我希望皮埃尔有一天能够好好看着我,认可我。为此我必须杀死皮埃尔,至少在事实上杀死他,用我的虚构毁灭他的虚构,在旧的罗格营地上建起更繁盛的新世界。
我希望你不要怨恨我。至少,老皮埃尔一定理解我,而且并非不认同我,他只是无法背叛自己,他做不到。事实上,我是很诚恳地说这个话的,你博学多识,尤其通晓密码学,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而且,你还是皮埃尔正儿八经的学生,你的身份在未来对营地的建设发展中作用很大,我希望你回来以后,能帮助我一起建设营地,我许诺你得到应有的光荣和功绩。我想这也是老皮埃尔的愿望。
如果你不愿意,出于理智我也会杀死你,但我真心实意地反感这么做,也不愿意对你做皮埃尔做过的事,我希望你把皮埃尔的斗篷交给我,然后放弃艾萨克的名字,用新的身份活下去。
最后恳请你考虑我的邀请,诚挚的。
保罗
7.
天快要亮了,朝阳快要出来了。保罗垂着头注视着膝盖上老人的头颅。他被他规整地很体面,仪态端正而且仪容整洁,残疾且憔悴的身体遍布色斑,被素白色的宽纱布裹藏得很好。老人睡得很沉,吐在保罗膝盖上的呼吸一下比一下衰弱,保罗心想皮埃尔八成要死在梦中了,倒不失求仁得仁,只是自己只能陪他到这里了。
直到晨光入水滴入地牢之口,保罗轻轻放下皮埃尔的头,用花丛垫着它,起身离开了。他前往开掘的第一线唤来多支开掘队的负责人,以及大量基层骨干,要部署新几条甬道的勘探计划。突然之间,地面开始剧烈地摇晃,大地霎时间高高低低裂成陶器的碎片。在无数人惊恐的目光中,周围的甬道开始塌陷,所有的砖石都向深处滚去,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吸引着它们,目可能及的一切甬道同时缓慢而坚定地塌陷着,带来隆隆的破灭之音,简直像地层深处敲响了一口铜钟。然而清晨的天空边滚着金红色的流云,燃烧着炽烈的火焰一样的光芒,这种光芒正缓慢而坚定地消逝着,大地深处却亮起了荧荧白光。
在这种灾难下在场无人组织,立马作鸟兽散,一会儿就跑光了。极少数的人惊惶却好奇地留在营地,小心翼翼地窥探着甬道。
保罗甩开所有人,急迫地赶到地牢入口。垮陷的地面将下去的小甬道彻底堵塞。他不顾一切地挖掘着,终于打开了一道看得见老人的缝隙,他伸手去够老人,但距离太长了,缝隙卡住保罗的肩膀,他的手臂徒劳地拍在老人脸上。
皮埃尔惊醒了。他眼前仿佛看到遥远的地平线下,一个单薄的影子披着棕色斗篷向他款步走来,一如梦中那样。那个影子看起来是那么年轻,甚至比皮埃尔记忆中年轻地多,简直就像个孩子一样。
保罗最后一次向皮埃尔伸出手,皮埃尔也举起手,向前努力地够着,他们最终握在一起。所有甬道的故事都结束了。保罗看见老人脸上露出他从未见过的幸福笑容,他知道很久以前,在故事开头,他一定已经实现了他全部的愿望。
END
是夜,本来就没多少人老城区被浓雾笼罩着,这雾一节又一节一团又一团,能见度极低,十米开外就看不清人和物。路边老旧又缺少维护的街灯灯罩上全是飞蛾蚊虫的尸体痕迹,本来光线就暗淡,还在浓雾里只能泛着点点黄,比起灯来说更像是夜晚的鬼火。
“哈……哈……”
有人穿梭在浓雾里跌跌撞撞逃跑着,一路上撞到了街边的广告牌,又撞翻了几个垃圾桶,抖抖腿甩掉挂在鞋子上腐烂的厨余垃圾之后继续跑着。
身后跟随而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那人也越来越紧张死死抓住自己的衣服减少阻碍自己的东西,落荒而逃中在跑上台阶时自己把自己绊倒在地上。
“别抓我!别抓我!我不想去!我还没死!”
他跌跌撞撞在地上爬着,挥舞着手骂着,只想躲开身后袭来的红线,看起来毫无威胁的红线像是有生命一样飞舞着,有好几次差点缠上他的四肢,他不傻,本能告诉他只要被缠上了就会被彻底抓住了。
“没办法啊。”
清澈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难以看清的浓雾里显现出少女一样的人影,那人趴在地上手脚并用躲着,惊恐间看到那个身影甩了甩手,红线再一次突破浓雾疾驰而来。
“哥哥说了要把你抓住的,你不能再留在人间了,都会出事的。”她语焉不详地说着,一步步逼近地上的人。
地上的人,或许不应该称之为人。
那是一位有着中年男性外表的尸体,在“他”身上能让人一眼判断是尸体的地方就只能是蔓延到脸上的尸斑了。
“滚开!不要!我还没死!我要回家!!我的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我!”尸体吼叫着,声音已经开始变得嘶哑狰狞,模糊,它匍匐在地上僵硬的肢体已经没办法让它活动起来,只能用关节在地上磨蹭着往远处爬,他想着有人和他说过,如果在浓雾里被追逐的话只要离开雾就安全了。
事实总与愿望相反,灵巧的少女没花几步就追上了他,冰凉的红线已经缠上了他扭曲的四肢,逃跑的尸体像是被操控的木偶一样失去力量摔倒在地上,只能瞪着眼睛看着少女蹲在他的身边检查他的情况,然后叫着别人的名字做善后处理
“望恩!望恩!”少女仰头看了看浓雾四周,低声骂了一句臭家伙,又换了个称呼继续叫人,“你快出来!我要生气了!”
“来了来了,小森!我找不到方向了!”
被叫作小森的少女皱着眉毛叹了口气,朝着某个方向一甩手,手腕上的红线飞了出去,在雾里抓出了一个年级比她稍大一点的金发少年,少年被红线拽过来之后又被小森点着肩膀骂笨蛋。
望晚森拽着红线控制地上的尸体不要逃跑的时候突然回头问了一句望恩:“你的烟镜呢?”
“哈哈……弄丢了……”
望恩摸着后脑勺笑着,他也不是故意要在雾中迷失的,只是作为一个毫无灵感的普通人他根本看不清浓雾里的东西,视线里全是阵法的迷雾,就连声音都模模糊糊听不清。
他在追着红线奔跑的时候早就把墨镜一样的烟镜弄丢了,没了这个专门做出来和开天眼一样的身外之物之后他连雾中的红线都看不清,只好站在原地等着。
“你……”望晚森没好气地说,“每一副烟镜的材料都很麻烦的,而且这东西是为了让你用上保护自己的!”
“对不起嘛,我下次给它捆上绳子!”
“我应该给你捆上绳子才对!快搬,收了铜钱之后快点找到烟镜就回去。”
望恩皱着眉毛拉开裹尸袋,把被红线捆紧的尸体塞进去之后垮着脸狂甩手,一边甩还一边说:“小森你今天又动了红线肯定抹血了,你绝对不可以碰哦,这个很脏碰到伤口感染就不好了。”
“我的身体不会……算了,找到了吗?”
等黑色的圆片墨镜被望恩卡在头上之后他背上裹尸袋坐到了望晚森机车后座上,油门一拧往十王街开去。
背后的尸体其实是个很普通的中年人,有全职在家的妻子和刚上中学的儿子,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因为单位裁员半年了每天外出假装在工作,但是已经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终于想不开在前公司大楼上跳了下去。
望雾亭收到保护协会那边的消息时已经拿到了初步的调查结果,但是“已死之人”他们没有权限去处理,就丢给了这边两个刚成年的“编外成员”。
一米七的尸体不算难背,就是机车挤下三个“人”来说有些难受,坐在后面的望恩吹着风突然说了一句:“那个阿姨一定很伤心。”
“嗯。”回答他的是风里模糊不清的声音。
周女士确实很伤心,从丈夫跳楼的消息传到她这里的时候有一瞬间像是天塌了一样,她握着手机靠着橱柜缓缓滑下,无力地坐在厨房的地板上,就那么睁着眼睛让眼泪从眼眶里滚落,锅里炖着的是玉米排骨汤,她特别加了一些切得很好看的胡萝卜,因为老公和儿子都喜欢吃,而且汤底会变得更加鲜甜,这是她炖得最好的一道汤。
但是有一个人已经吃不到了。
手机里模糊的说话声已经被挂断了,她哭了好一会之后站起来关了火,在本地的妈妈群里发了个消息问其他妈妈们有没有什么工作招人,然后看了看客厅的时钟,离儿子放学还有三个小时,他长大了可以自己回家,所以现在的时间能让她找到证件去认尸办手续。
周女士这一刻十分冷静,抖着手给儿子写了一张便条告诉他先吃饭妈妈爸爸有些事晚点回来,然后用老张之前公司发的纪念品冰箱贴贴在冰箱上。
她并不想看清现实,但是这一刻孩子只有她了。
孩子一夜之间也沉稳了很多,她也走出家门开始工作,本来应该是告诉老张的好事情,但是三天发生了意外,小张回家看到了自己已经死了的父亲坐在沙发上。
老张,或者准确地说是老张的尸体,那个从天台跳下来头部摔坏四肢骨折的爸爸坐在沙发上,破风箱一样的嗓子呼呼发出可怖的声音在职责他和妈妈。
“你们是一点都不在乎我了是吗!无视我!是不是要赶我这个没用的家伙离开这个家!”
“不孝子!我叫你这么多天你都不理我吗!读书读傻了吗!”
“你也是,你妈也是,都当我不存在吗!”
小张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尖叫声和眼泪一起涌出,他已经接受了爸爸不在的事实,可是面前这个比鬼更可怕的家伙……他居然靠着那半张还勉强能看清的脸知道这真的是爸爸的脸!
老张扭动着身子站起来,打算拽着儿子手去教训一下的时候卧室里冲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她拿着化妆椅狠狠打在“丈夫”的背后,本来就无法保持平衡的尸体跌跌撞撞磕在茶几上,溅出腥臭的浑浊液体,周女士抓着吓哭的儿子就跑。
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一直到被人拦住。
那个刺猬头的青年叼着烟含含糊糊说:“先到我店里歇两天吧,我知道有人能处理这种事情,但是我要先和你们说清楚,这种处理是完全处理干净,魂飞魄散那种,能理解吗?在你们眼里你老公,你亲爸,魂飞魄散,没办法去投胎的。”
“可是……”周女士眼眶通红眼窝深陷,眼白被血丝爬满,她抱着儿子的肩膀给哭个不停的孩子一点点温暖和力量。
“没有可是,而且你儿子手上被抓伤了,虽然……嗯……我看到的并不是僵尸,可是这样也不安全,总要找人处理的,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派出所那边应该也会接到报警电话了。”
“唉。”青年看着这对母子叹了口气接着说,“等下我打个电话。”
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被妖鬼保护协会的刺猬头分会长交给了望雾亭,望雾亭交给了望晚森和望恩,连警局也接到线索市殡仪馆丢失一具待火化尸体。
现在这具伤了孩子暴躁的尸体在望恩的背后,他跟着望晚森推开了花窗木门,跨过了门槛,走动中带动的风让门口的风铃叮当作响。
“海哥!我和小森回来啦!”
作者:咪橘
免责声明:笑语
一个你妈又把你生出来了的故事。
——
“阿海……”那个声音打开了他。
卜忘很唐突地在哭,又很勉强地在笑。那些汹涌的眼泪、不知所措的情感没完没了地淹没了他——那些东西根本就不属于卜忘。可卜算云的手温柔地抚摸上他的脸颊,白骨掐着他。卜算云很久没有这么做了,他像捧起一口井水,很可怜地看着卜忘:明明你看起来是很需要帮助的。
卜算云、卜算云......!
他的双眼含着热泪,痛苦侵犯着他的大脑,暴露出来的脆弱摧毁了他,他只能像卜算云希望地那样很可怜地挣扎、痛哭着,嘶吼问他:“你做了什么...!”。
那头柔软的黑发被汗水打湿了,一缕缕粘在脸上。那姿态让卜算云沉进回忆里,他又把手伸回来抵住下巴,画皮鬼斟酌的时候不似往日疯癫,但却更吓人的。他像捏一个泥人一样操控卜忘:多哭一点,哭得眼尾发红,泪水洗干净面庞,生气没有了——但这样也不像。那多笑一点,笑容要刚刚好,嘴角不要咧开太大,柔和一点,不要生人勿近,但也不能春风拂面。
多平静、多拒绝、多留恋、多疯狂。
卜忘感觉到泪水像火苗,烧干了他的面颊;感到笑容像剪刀,剪开他的嘴角。
而卜算云还是那样斟酌着、头痛着,说:这样不像。
卜忘,真没用啊。
“这样一点不像。”
他像扔掉一样废物,俯身熄灭了那根鬼烛。
第二天,他给卜忘送来别的东西。
门前放着一铜盆的滚水,蒸蒸冒着热气。卜算云坐在铜盆面前,他的上身赤裸着,露出他光滑的腹部,柔嫩的肌肤。卜忘蜷缩在床脚,七八岁的小孩身量实在瘦小,躲藏起来就像一盆枯萎的植株。长期的营养不良和鬼气浸透让他看起来大病初愈、惨白如纸,他不敢去打量卜算云的眼睛像黄澄澄的葡萄。
这个疯子又想干嘛?
这个疯子又想怎么折磨我了?
卜算云:“小忘。”
卜算云最“恨”他的时候,就会这么叫他。
“过来一点,小忘,”他笑容灿烂,张开双臂像是在迎接卜忘,“来妈妈身边呀。”
卜忘被他吓得一激灵——他像疯了一样逃跑,可房间四下无窗,卜算云像逗弄老鼠的猫。他只能跌跌撞撞地打翻了铜盆,滚水砸在卜算云身上,泛红的皮肤蒸腾出一缕缕不祥的黑烟,而卜算云只是假装慈爱地捞起他,把他装进自己的怀抱。
那皮肤是冷的,死人一样。紫色的头发是活的,水藻一样缠在自己身上。
卜忘又开始莫名地哭,开始莫名地笑——卜算云仁慈地接管了他一切的痛苦和挣扎。他让卜忘在失控的五感中忘记正要发生的、想起来最高兴的——红穗、穗穗——那个紫色的鬼把白骨化作尖刀,像切开饱满的黄油,切开自己露出鲜血淋淋的腹腔。
“卜忘、小忘……我再把你生出来吧!”
[你再出生一次!]
“你再听话一点、再像他一点——”
他感觉到模糊的血肉闷窒了他的口鼻,卜算云掐碎他的肩骨成一滩碎肉和骨泥。他紧闭的双唇还是品尝到了腥甜的粘液。
我被装进他的子宫了吗?这个男鬼有这样的孕育的器官吗?我现在还在无声地流泪,还是绝望地笑着?
他品尝到一点卜算云的血肉,像高级的刺身。食物的味道太过鲜活,好像看见了卜算云生前活过的模样:他和那个黑发的男人用力地拥抱——他完全打开自己,摆上餐盘邀请对方取下他的脊骨、啄吻他的皮肉,像解剖一条活鱼、品尝一道甜美的珍馐。
他在痛苦和冷漠中贪婪地又活一次。
[我是愿意的。]卜算云在心底充满“爱意”地说。
[就这样死吧。死在望海手里。]
[我很满意——我很高兴——]
他把更多的卜忘挤进了自己的身体里。卜算云很眷恋地感到陶醉,他感到卜忘属于望海的一部分再次和他密不可分,可是同望海密不可分又让他感到一丝怨愤和恨意。
我是什么东西?卜忘问自己。
他感觉眼泪吞食着对方的血与羊水,笑容感染上对方的思念与厌弃。
我是乌鸦吗?卜忘问自己。
我吃谷物、浆果、昆虫和腐肉;我吃卜算云多余的记忆、没用的情感、父亲的尸体;我吃我自己,吃我的恨、我的爱、我的痛苦和渺小。
卜忘感觉他的头部完全融进了卜算云的腹腔。对方开始缝合肚皮上的伤口,银针却怎么也穿不完全隆起的皮肉,就像卜忘怎么也无法缩回他的子宫。
流着冰冷黑烟的血液刺痛了卜忘,他在一片五感失控中找回了一份独属于自己的感情。
唯有恨意。
他想。
唯有恨意是属于卜忘的。
他枕着这份恨意睡觉,他避开发疯的卜算云时,红穗说他眼睛像燃烧的火苗,于是他又枕着爱意醒来。
很久很久以后,卜忘回想:
他就是这样认识自己的父亲的。
作者:烤鱼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科罗教授心满意足地站起身,关掉了显示屏。实验大获成功,一直以来压在他肩膀上的沉重负担像是被拖进回收站一键清空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飞快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像逃跑似的离开研究所。天知道他有多久没有回家了!作为生物科技研究所的主任研究员,科罗教授以他天才般的创造力成为了研究所里不可或缺的存在。毫不夸张地说,研究所离开了科罗教授,就仿佛一台没有发动机的汽车。
科罗教授乐意把自己奉献给科学事业,但并不代表他愿意奉献自己的全部。持续进行了太久令人身心俱疲的工作后,科罗教授终于忍无可忍,决定逃离这里。
于是他进行了实验,实验相当成功,他从今以后再也不用到研究所来了。科罗教授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在他行驶在回家路上的时候,连续的红灯也无法破坏他的好心情。
他开始畅想自己未来的生活。自然地,作为一个出色的科研工作者,他积累了相当大的一笔资产。他可以用这笔钱买下一座海边的别墅,每天听着海浪的声音醒来,然后在沙滩上把自己的皮肤晒成古铜色。环游世界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比起这个,他更喜欢待在家里,全情投入于最新的体感游戏设备。他已经买了一台,只是根本没有时间体验,不过不要紧,从现在开始,他拥有了足够多的时间。
想到这里,科罗教授放肆地大笑起来。他停好车子,迫不及待地用钥匙打开房门,向着空荡荡的房间大喊:“我回来了!”
科罗教授理应早点发现异状,只是一时的兴奋挤走了他的理性,让他忽视了房间里若有若无的披萨饼味。因此在彩带“嘭”的一声,从礼炮里喷到他脸上的时候,他对此毫无准备,惊恐万分地后退几步,重重地撞上了身后的铁门。
“欢迎回家!”
惊魂未定的科罗教授颤抖地看向面前的几人。除了他以外,这里一共有三个人,每个人都拿着一个礼花筒,对科罗教授露出如出一辙的笑容。令人惊恐的是,他们每个人都长着和科罗教授一模一样的脸。
“你来的正好,披萨还没凉透,坐下吃吧。”左边的科罗说。
“我们还以为你会来得更早一些。”右边的科罗说。
“根据统计,间隔在缩短。不过也不排除有意外。”中间的科罗说。他看了仍在发抖的科罗一眼,伸手搀扶他:“吓坏了?没关系,大部分人都是这样。除了第一个。”
科罗教授勉强从冲击中恢复了一些。
“这么说,我不是第一个?”他跟着科罗们来到客厅,他们往他手里塞了块披萨,尚有余温。
“我们都不是。这里住不下那么多,1号到5号都去了海边的别墅,”科罗之一说。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是11号,他们两个是13和17号。”
都是质数,科罗教授想。这个发现让他找回了一点平静。他又吃了点披萨,觉得自己好多了。
“那我是几号?”他尽量保持心平气和,好让自己不被接下来的数字吓倒。
“27号。”科罗13回答。这让科罗教授感到安慰,比他预估的最坏情况还要好上一些。
“那他们都在哪儿呢?”
“我们买下了一栋公寓,大部分的人都在那里了。我们几个负责留在这里,给新来的说明情况。”科罗17说。
“我的天啊……”科罗叹气。他从来没有预想到这种状况,这是他的失误,也是所有科罗的失误。随即他又想到了关键的一点:“那,我的存款……”他看到几个科罗的眼神,立刻改了口,“我是说,我们的存款,还有多少?”
“仍然足够我们维持生活,不过仅仅是目前。”一个科罗说。
“预计在科罗增加到35人时达到饱和,届时我们会出售海边的别墅。”另一个科罗说。
“天啊,就没人想想办法,停止这一切吗?”科罗教授大叫,“这世界上一模一样的我,已经有二十八个了!”
三个科罗一齐盯着他,于是科罗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
为了摆脱工作,科罗教授想方设法克隆了自己。
光是克隆人的身体可不够,想要克隆人能够完美地代替自己工作,科罗教授的记忆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如果克隆人知道自己是复制品,怎么可能乖乖配合科罗教授呢?于是科罗又把关于克隆的记忆从克隆人脑中删去,自觉这样万无一失。
但是科罗教授毕竟是科罗教授,他对工作的厌倦早晚会压垮他,让他产生克隆自己的念头,并付诸实施。就这样,科罗教授一个接一个地复制自身,不断地用另一个自己代替自己工作,可以预见的是,在科罗教授的存款用完之前,这样的循环会一直持续下去。
所有的科罗都心知肚明,想要打破这样的循环非常容易,只要他们肯把一切都告诉最新的那个科罗,但是无论是哪个科罗,都不会这么做。
四个科罗倒在沙发上,异口同声地发出沉重的叹息:
“实在是不想工作啊……”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女士,这里的鸽子可是不能抓的!”
少女猛地转身,两条麻花辫几乎要甩到卫兵脸上。她低头看看手里那只肥硕的鸽子,又抬头看看卫兵,哭丧着脸说:“啊,卫兵老爷,我只是想抚摸一下它……”
鸽子扇扇翅膀飞走了,少女也跟着想溜,却被卫兵拦住。“女士,”他严肃地问道,“您在这里干嘛?是专门来抓鸽子的吗?”
“不是的,不是的!”少女赶紧摇头,“我其实是……想来广场乞讨……但是突然发现我没带乞讨用的铁盘……”她注意到卫兵的嘴角抽搐着,吓得往后一缩,却听卫兵道:“既然如此,你跟我来,我那里有个喂鸽子的铁盘。”
过了几分钟,少女就坐在了广场的喷泉边,面前摆着铁盘,等待过往的贵妇人或者绅士能掏出点小钱币扔到里头。白云飘来又过,日光暗了又明,好不容易,面前出现一团黑影,她兴奋地抬起头,摆出可怜的表情,却发现这人还是卫兵。
卫兵看见了少女空荡荡的铁盘,也看见了少女巴巴的表情,虽然那表情很快收了回去,变作一幅恐惧的模样。他心里想笑,却只是说:“女士,没人经过吗?”
“他们都没停下来吧……”
“这样是不行的。”卫兵说,“乞丐在这里从来就不太吃香,卖艺的倒还能捞到点油水。女士,你没什么才艺吗?”
少女犹豫了。她感到舌根在隐隐作痛。但天气是这么的热,阳光又是这么的刺眼,片刻后她说:“我会讲故事。”
“什么?”卫兵不大相信,于是少女又重复了一遍:“我会讲故事。”
她抬起眼睛望望卫兵:“要不,卫兵老爷您听一下?”
卫兵不应该擅离职守。不过,这个少女有一双动人的蓝眼睛,而他还有一个伙伴,正在无所事事地喂鸽子。
少女名叫安娜,来自离首都很远的一个小乡村。她家里本来还有父母和弟弟,但去年叛乱的M伯爵的军队经过了他们村子,烧杀抢掠,捅死了安娜的父母,摔死了安娜的弟弟,把安娜掳到了她家房屋后,在那儿强奸了她。她在血泊里竭力呼吸着,而最后一个小伙子正沉默地系裤腰带。房前,有人问:“完事了吗?”小伙子答道:“对!”那个声音说:“捅死她!”小伙子说:“好!”他拿起了刀,接着就走了。
安娜反应过来后立刻坐起身,半跑半颠地往后山冲去。她两腿间火辣辣地痛,像有什么掉出来了一样。身后有噼噼啪啪的声音,士兵们烧了她家的房子,连带那三具尸体一起。一小时后安娜找到了一条小溪,她在那里洗了个澡,因为哭得近乎脱水,不得不又到小溪的上游去喝了些溪水。
安娜不想回去,她不愿意面对那个已经被烧毁的家。士兵们是从东来的,于是她决定向西走。走了一天后她开始发高烧,倒在树下不省人事。她梦见了很多血和尸块,梦见了她那个已经被烧光了的村子,并且恐惧地想起这些都是真的。现在世界上还认识她的人,就只剩下那些奸淫她的士兵,安娜甚至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这么大的仇恨,她却没有能报的那一天。
安娜在黑暗里醒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仍然发热,但不那么热了,她又继续往前走。安娜走啊,走啊,直到她看见了一块菜地,这时候她才感到肚子饿极了,这几天来她什么都没吃。
菜地里种的是莴苣,肥美脆嫩。安娜吃了很多又拔了一些,突然觉得身上一阵凉意。她抬起头,看到了一个女巫。
当然是女巫,除此之外安娜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名词能用来形容这个生物。它罩着一身黑袍,在清晨微冷的阳光下,像最后一缕未褪去的夜色。黑袍的兜帽松松垂在脑后,露出它的头颅,那是一整块泛着精钢亮色的金属,似乎是熔融时被突然冻住,于是成了凝固的流体,眼睛是红宝石,嘴巴是蜂窝,一开一合。
“你偷了我的莴苣?”
安娜颤抖着站起身来,手里还捧着一堆莴苣。她赶紧把它们都放在地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太饿了!我……我没什么能还你的……”
安娜本来想说,要不我给你当女仆吧!但,女巫的脸太可怕了,她没有说出这种话的勇气。
“偷吃我的莴苣就要付出代价。”女巫冷淡地说。
“什么代价?”
女巫思考了一会儿。“留下来,”她说,“陪着我。”
这本就是安娜想要的。她迫不及待地说:“我答应!我要为你做些什么?”
“你只需要陪着我就行了。”女巫答道。
安娜没多想女巫为什么要让她留下来,也许女巫是寂寞了呢?
于是她走进了女巫的城堡,这里外表破败,内部却富丽堂皇。女巫让她在自己隔壁的房间住下。从此,安娜过上了仿佛置身天堂的日子。她只需要每天陪女巫一起吃饭,她吃真正的饭而女巫往嘴里倒进大量白色的细小粉末,剩下的时间都任凭她支配。安娜在悠闲之中甚至操持起了女巫的莴苣田,女巫也不拦着她。女巫有自己的活儿要干,那就是在炼药房里炼制些什么。
那畦莴苣田被安娜照料得很好,叶子丰丽得像贵妇人裙摆上的蕾丝花边,青翠欲滴。有一天,安娜给它们浇完了水,坐在田边,注意到一只鸟儿在天空徘徊,似乎是想下来吃点莴苣的样子。安娜准备它一飞下来就拿块小石头扔它,过了一会儿,它却飞走了。
安娜只好继续盯着那畦莴苣田。越看,她就觉得自己嘴里分泌的唾液越多。它们看起来那么脆嫩,那么好吃,即使偷偷尝一株,女巫也不会发现吧……
安娜伸出了手,一下一下抚摸着莴苣的叶子。这时候,只听女巫喊了一声:“安娜!”
她赶忙撤回了手,跳起身来:“有什么事?”
女巫站在门边望着她,神情让安娜看不懂。她朝安娜招招手:“跟我过来。”
安娜头一次踏进了女巫的炼药室。这里有一口大锅,热气腾腾,不知道煮了什么,汤汁是炫彩的银色。
女巫示意安娜坐下,然后开门见山道:“我要把你的牙齿通通换成这些冰钢。”
冰钢?“那是什么?”
“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总之这是很珍贵的材料。我不会害你的,张开嘴巴。”
“等……等等!”那口沸腾的大锅快把安娜的魂给吓没了,“但是,为什么要换我的牙齿呢?”
“当然是因为你本来的牙齿很容易坏啊。”
哦,原来是这个原因!安娜刚松了一口气,却又听到女巫说:“人类的血肉之躯太容易坏了,这样的你是不能够陪我太久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你的全身都换成冰钢,就像我这样。我们就从牙齿开始吧。”
“不!”安娜脱口而出。
“为什么?你不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了。但这时,安娜看到了女巫的神色。女巫那张如同金属流体的脸,本来是看不出什么表情的,只有红宝石镶嵌的眼睛,直直照向了安娜,幽微的红光就像鬼火,又妖娆又可怕。她哆嗦着牙齿,回答道:“因为,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你什么都没跟我说……能给我一晚上时间吗?我想听你讲述一下冰钢……”
“你对冰钢感兴趣?”女巫的声音突然带上了一丝兴奋,安娜知道自己找准点了。
毕竟,女巫对泡在炼药室里那么感兴趣。同样地,一个关于她研究内容的问题也能挑起她的兴趣。更何况这个人是不出意外将要永远陪伴着她的安娜呢?
她从冰钢的原矿、选矿方法、熔铸调配一直讲到如何用冰钢代替人体。这方面她是唯一的大师,也是唯一的成功品。尽管没有眉毛,女巫也讲得眉飞色舞,直到今天再也没有时间留给她们用冰钢代替牙齿,但她仍坚持问安娜:“你觉得怎么样?”
“非常酷。”对着女巫张大了的蜂窝状嘴,安娜猛的打了个寒战。她决定逃跑,而且不能耽搁,就在今晚!表面上,安娜还装出一幅天真的样子,硬生生打了个哈欠。女巫让安娜去睡,她自己也很快灭了灯。估计着女巫睡着后,安娜就爬起来,打开门,走下楼梯,然后开始逃跑。
夜晚的山林让安娜害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她把绿幽幽的莴苣抛在脑后,拼命疾奔。
可无论她跑得有多快,夜风还是追了上来,在她耳边愤怒地喊叫:
“你这该死的坏孩子!骗子!小偷!”
安娜不开口,只是跌跌撞撞地颠踬奔跑。
“只会逃跑的懦夫!”
“如果不是你,你家人不会死的,知道吗?”
“那几个士兵是看上了你,才杀了他们!”
“而你甚至不愿意和他们一起死,不愿意和他们一起躺在你家被烧毁的土地里。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夜风中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尖,说出的话语也越发伤人,安娜终于忍不住喃喃道:“你说谎……”
“哈哈哈哈哈!”夜风大笑起来。安娜惊得浑身一凛,嘴里传来剧痛。她更竭力地奔跑,把夜风也甩掉,但嘴里仍然是痛,有什么液体不断地流出来。追赶她的女巫扯掉了她的舌头,作为安娜偷吃莴苣的代价。
“怎么样?”安娜满怀期待地看向卫兵,“这个故事精彩吗?会有人听了我的故事,愿意给我点银币吗?”
“……”听这个故事真是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卫兵暗想。可看着安娜那双阳光下闪亮的明媚双眼,他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贬低的话来,最后只得问道:“嗯,精彩……之后呢?安娜失去了舌头该怎么办呢?”
“卫兵老爷,你是在同情安娜吗?”
“……是。”
“你人真好!”安娜兴奋得跳起来,一把抱住他,又意识到了自己在干什么,尴尬得倒退一步。卫兵也闹了个大红脸,赶紧低头,咳嗽了一声,再抬头时换成了严肃的模样:“那么后来呢?”
等听她讲完自己的故事,他就推荐她去自己姨妈家的餐馆当女服务生,卫兵想。
“后来嘛……故事我还没想好,但可以是这样的——女巫又找到了失去了舌头的安娜,把舌头还给了她。就这样,安娜从为了几棵莴苣可以拔掉别人舌头的可怕女巫那里成功逃脱了。”
“嗯?女巫为什么要把舌头还给安娜?”卫兵疑惑道。
“谁知道呢,也许她自己偷偷装上了安娜的舌头,反正那种事情她肯定也能做到。然后她发现,有一条血肉舌头的感觉太好了,冰钢做的小零件根本比不上这条布满味蕾的肉,她又回忆起了有味觉的快乐,忍不住对她门前那畦莴苣田大流口水,最后赶在她亲口啃光自己的莴苣田之前,硬生生拔下了这条舌头,又为了避免自己控制不住,把这条舌头还给了它的主人。”
“但你不是说,女巫的嘴是蜂窝状的吗,可以倒进粉末,却无法塞进莴苣。”
“嗯……也许女巫的嘴是蜂窝状,只是为了方便传播声音,她发现这具身体仍不完善,所以进行了改造,让自己能吞下莴苣?又或许,她发现人类原本的身体还是最好的?”
“那样的话她就没必要想着改造安娜了。”
“所以这只是个未完成的故事。”
安娜显得有几分沮丧,卫兵忍不住去安慰她:“故事未完成也无所谓,只要够精彩就好了。”
虽然一个听众也没吸引来,他俩的身边空无一人,喂鸽子的盘子还是干干净净……卫兵提醒自己,这是善意的谎言。
“嗯。卫兵老爷,您等着看吧,这个盘子里总有一天会装满银币的!”安娜攥紧拳头,露出不服输的神情,随即又不好意思似的笑了起来。
阳光下洁白的鸽子从她头顶疾飞而过,她的金发随风轻轻摆动,眼睛眯成两条细缝,笑出一口整齐的贝齿。卫兵着迷地看着她,也忍不住笑了。因为阳光太过刺眼,女孩的笑容太过夺目,他或许是没有看见,或许是下意识忽略了,在她嘴里,舌根处闪过的一道银光。
作者:格子(敗)
狙中:巫念桃、月溪明、蜂銀、暮夜、高以讕
(首狙:巫念桃)
灵感来源:PC游戏 不要喂食猴子
1.
卡尔有一个秘密,他可以通过一台电脑监控别人的生活。
这个别人当然很有限,是三个不知道为什么买了盗版手机的倒霉鬼。他可以通过电脑偷听他们的通话记录,检视他们的消费记录,翻阅他们的手机相册。
他们在他的眼里近乎全裸。
2.
这台电脑是卡尔从市场里淘到的二手货,看到桌面上的奇怪图标时,还当是卖电脑的格式化没格式干净。
不过也许是图标的那个眼睛看起来太有设计感,也许是stalker这个名字听起来颇有几分中二病会喜欢的幕后黑手感,总之卡尔放下了打给二手店老板的电话,鬼使神差地点开了那个软件,然后被刷出来的一连串窗口晃瞎了眼睛。
3.
软件的操作并不难,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傻瓜版,三个人的手机分别对应001-003的窗口编号,窗口界面与普通手机完全一致,他只要点开就能看到对方每个应用的记录。卡尔很快就摸清了三个人的情况。
4.
001号是一个40多岁开便利店的大叔,名字叫杰森•怀特,支付记录里全是货款,相册里能找到一张中规中矩的一寸照,通讯记录都是跟家人和熟客,结婚十几年的妻子,两个乖巧的孩子,看起来是个常规意义上的“老实人”。只有能看到他短信和照片的卡尔知道,每周四进货的时候,他都会去跟自己的情人私会。而他的情人刚好就是上级经销商的老婆,里外账面一起作假,那些货款有多少用作他途不消多想。
卡尔很羡慕他,幸福美满的家庭、无忧无虑的生活、漂亮懂事的情人,男人这一生想要的无非就是这样了,卡尔时常这么想。
5.
002号是一个21岁正在上学的学生,与卡尔同龄,名字叫黛西•琼斯,中等偏上的容貌,开朗活泼的性格,喜欢寻找各种美食、甜点,与闺蜜有永远聊不完的话题,像每一个拥有着青春的女大学生一样,让卡尔感到嫉妒,又感到一些隐秘的喜欢。
作为平庸而边缘的校园单身狗,他几乎第一眼就对相册里这个笑得阳光而温暖的女孩子有好感,这点哪怕在对方卷入各种风波后,也没有变化。
6.
003号是三个人里境况最差也最普通的。雷恩•霍克,汽车修理厂的临时洗车工,将近三十孑然一身,很少有人找他,他也很少找别人,手机相册空空如也,跟本人一样看起来一穷二白。他是唯一卡尔连长相都不清楚的对象,之所以知道他的工作还是因为有几个熟客会提前发消息跟他预约洗车。
7.
不好说是出于窥探的隐秘快感还是因为黛西的照片,总之卡尔没有卸载软件,也没有再联系二手店的老板,而是把电脑留了下来。
在课堂上查资料的时候,在图书馆写论文的时候,在房间打游戏的时候,他都会时不时看看软件里亮起的红点,偷窥三个人平淡的生活。
杰森又去和情妇幽会了,黛西去探了一家新的网红店,雷恩的手机依旧空空如也……三条安定的平行线沿着他的生活轨迹在每个地方留下印痕,枯燥的生活都变得有期待了起来。
8.
这三个人中,他最关注的自然是黛西,他想象自己跟黛西一起去探店,喂她吃面前的冰激凌,一起去游乐园,去看电影,那些照片频繁出现在他的梦境里,一帧一帧构筑爱恋的幻觉。逐渐地,他开始不满足于这种想象,他想从电脑屏幕的背后走出来,他知道她就在隔壁城市,他知道她的喜好,知道她每天路过的风景,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参与进去呢?他开始设计他们的相遇,计划他们的未来,他路过礼品店的时候都要停下来,想一想她会喜欢其中的哪一个……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002的相册跳了十几个红点。那是隔壁城市新开的一家甜品店,他也看到了宣传广告,不过那不是重点,重点是,有几张照片拍的角度不太好被删掉了,而删掉照片的一角,似乎露出了一只男人的手……
卡尔感到自己被背叛了,这毫无缘由,毫无根据。他意识到,黛西甚至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所有幻梦都是他一厢情愿的臆想,而那只手戳破了这泡沫。
9.
「听说了吗?上级代理史密斯先生失踪了。」
两天后,001的窗口跳出的这句话给古井无波的生活砸出了新的涟漪,正在图书馆写作业的卡尔被这句话吸引了注意。
史密斯先生正是被杰森戴了绿帽的那个冤大头,也是因此,卡尔和杰森都对这件事体现出了相当的关注和兴趣。
「什么情况?」
「听说晚上出门去买东西就再也没回来,家里人打电话问了一圈最后报了警。」
「还有这种事?那这周的货怎么办?」
「等上级代理那边安排呗,而且不还有史密斯太太吗?」
「说得也是,那我就等通知了。」
一转头,杰森就给史密斯太太打去了电话询问情况。那边似乎还有警察问话的声音,两人不欲多讲,只说了目前的情况还不清楚,警方还在寻找线索云云,寒暄了两句便挂断了。
这下史密斯太太可就成了有钱的寡妇了,卡尔这样想着,又想到在黛西那里惊鸿一瞥的那只手,心里愈发对杰森有些羡慕了起来。
10.
卡尔尽力说服自己,那只手可能是黛西的父亲、长辈或者别的什么朋友,
但心中的不甘和恼怒还是让他努力寻找起这个被删除的男人的痕迹。他顺着黛西的各种社交账号研究,翻找手机的最近删除记录,从男人戴的手表、黛西的关注账号,还有互动情况,他摸到了一个无人问津的社交小号……
只有两个关注,头像是简单的两个字母D和M,记录着两个在一家私房菜认识的人从相识到相爱的点点滴滴……
跟他想的一样,黛西对跟自己口味一样的人会有好感,喜欢粉蓝色的小饰品,跟喜欢的人有永远说不尽的话题,只不过那个“他”的位置已经被人捷足先登,总之卡尔做了再足的准备也没有用了。
11.
黛西的小号似乎是两个人共同打理的,只是她上的频率要高一些,他们有专门联系和经营这个号的情侣机,大概是男人买给黛西的,低调的银色机壳上面贴着对方的首字母贴纸,显得隐晦又亲昵。
忍着痛苦,卡尔翻完了小号上的所有内容,有他们牵着的手、喝的同一杯饮料、空缺能合成一颗爱心的戒指、一起吃过的菜、一起看过的晚霞、酒店窗外的彩虹……
然后他通过小号的关注顺藤摸瓜找到了男人。他叫马尔斯,是一家加盟超市的经销代理,比黛西年长十岁有余,有自己的家庭,推特首页上就是一张温馨的全家福,这也是两人关系如此藏着掖着、讳莫如深的原因。
12.
就在他思考该如何应对黛西的小号的时候,一直没有动静的003号窗口亮了起来。
「你再也不用担心他了。」
混在003号窗口朴实无华的「今天有空吗?去洗车」和「好的。」之中,雷恩的这条信息十分显眼,然而由于是本地发出的,卡尔并没有新收到信息的提示,于是等他看到的时候,已经是对方惊慌失措发来的回复。
「你做了什么?他去哪儿了?」
「他不值得你这么惦记。」雷恩的少言寡语在此刻显得尤为急人,卡尔此时感觉跟这个备注为劳拉小姐的人一样心急火燎了起来。
「别做傻事,警察会查到你的。」
「没关系。」
这段对话就这样不了了之,搞得卡尔被黛西小号弄坏的心情更加不明朗了起来。
13.
被吊在半截的好奇心和对黛西的恼怒让卡尔感觉自己要疯了。
一种莫名的破坏欲从他心底升起。
毁掉她吧。
一个声音在心底这么说着。
自己得不到的别人凭什么这么简单就能得到?
能给老男人当情妇,本身也不是什么检点的女人……
卡尔选择性地无视了记录里体现出的志趣相投,以最大的恶意揣测黛西,将她变成一个屈服于金钱,甘愿出卖自己的人。这才能解释为何她没有选择自己,而选择了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老男人。
毁了她吧。
卡尔顺从了内心的声音,他开始收集证据、截图,按照时间分门别类地整理完,编辑了长长的一段文字,然后登录了黛西学校的BBS。
然后,迟疑了片刻,他又退了出来。转而登录自己的账号,将整理好的东西发给了黛西……
14.
这算得偿所愿了吗?卡尔不知道,但等他冷静下来的时候,聊天框里已经充满了黛西恐慌的回答,她愿意答应他的一切条件,换取他不揭露这一切。
而他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在下周一的晚上约黛西见面。
一切顺利得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卡尔想,等见面了,他一定要向黛西证明,自己才是更适合她的那一个,但他转念又觉得,这样不自爱的人,不值得自己真心以待,他喜欢的无非是黛西的长相,又何必为了她费那么多心思呢?横竖自己有这些证据在手里,并不怕对方不配合……
带着这些复杂的思绪,卡尔向后一倒,陷入了旖旎的梦境里。
15.
事情的发展好像逐渐不妙了起来,001号那边,杰森担心警方会查到自己和史密斯夫人的关系和作假的账目,正在清理证据,但过程并不顺利,毕竟两人的联系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是买礼物的收据还是开房的记录,都是一笔大麻烦,何况还有许多记不清的情况。002号那边,可能是因为卡尔的威胁,黛西的大号和小号都停止了更新,几乎不再与其他人联络和聊天,窗口经常几个小时都不动一下。003号那边,雷恩一如既往的毫无波澜,那个名叫劳拉的女士也没有再发来信息。
卡尔抓心挠肝地想要知道后续,但他能联系他们的途径只有那个软件和那只眼睛,只有通过窗口能窥见的他们手机的一部分,狭小、逼仄、局限。
他不甘心,不能完全掌控他们的生活,了解发生了什么,他不甘心。
16.
卡尔受不了了,他决定主动出击。
他去买了个手机小号,通过梳理杰森手机里删除的照片和信息,大致列出了一个需要处理的清单,以匿名邮件的方式发给了杰森,落款是“一个未来可能需要你帮助的好心人”,语义之中的威胁意味鲜明。
然后又给黛西发了消息,从对方痛苦的回应中得知,马尔斯已经几天没有联系她了——这让他感到隐秘的快乐,对方到底是有成熟社会关系的男人,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导致二人分道扬镳,这就是黛西选择的“爱情”。给她个教训,天真的小女生不知道谁才是对她好的人罢了,卡尔自得地想着。
最后,他又用小号给雷恩发了消息。
「我知道你做了什么。」
「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你也不希望劳拉出什么事吧。」
「你想要什么?」
雷恩意外地谨慎,丝毫不肯透露任何细节,就在卡尔想要放弃从这种打哑谜的方式中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照片一角的那只手。
「我可以帮你,但你也要帮我。」
……
17.
交换秘密总是让人更加亲近,比如雷恩在得知卡尔的目的是将一个叫马尔斯的男人找出来打一顿之后,也稍稍放下了戒备。
于是卡尔得知,他替劳拉解决了她的丈夫,在漆黑的夜里把他打晕推进了河里。原因是他撞破了劳拉和雷恩的婚外情,如果离婚的话,劳拉可能拿不到一分钱。
「我不在乎他们离婚,但劳拉有自己应得的一部分。」
这个孑然一身、意外简单的男人这样回复道。
18.
卡尔实际上帮不了雷恩什么,这是自然的,他只是嗅到了八卦的气味,于是凭借通讯内容里的只言片语诓对方交代。
交代完之后呢?
要报警吗?卡尔有些迟疑。
放在通话键上的手指动了又动,最后收了回来。
他没法解释得知信息的来源,也不愿暴露自己偷窥别人的怪癖。
这是他们的人生,自己干嘛非要搅进去呢。
他轻松地躺回床上,这样想着。
「记得把手机里的短信记录清理一下,提醒劳拉也是。」
毕竟,还有两天,就是跟黛西见面的日子了。
19.
事情意外的顺利。从杰森的几通简短的通话中,卡尔得知他成功瞒天过海,解决了账目上的问题,也藏好了自己跟史密斯夫人的私情,只是史密斯先生究竟去哪儿了还是个谜,警察到现在也没有找到。
黛西消沉于马尔斯的消失,对跟卡尔这个威胁者的见面也没那么抗拒,只是兴致缺缺,但卡尔有信心在了解了她的一切之后攻略她。
雷恩那边恢复到了洗车日常,时不时还会跟卡尔的小号联系。
20.
很快到了和黛西见面的日子。为了这次见面,卡尔专程换上了新买的衣服,还去花店挑了束黛西在小号上提到过最喜欢的风信子。
地点是黛西定的,据说是郊区的一家私房菜馆,除了路途有些遥远外没有别的缺点,早就知道她算得上是老饕的卡尔对此并无疑虑。
去私房菜馆要坐很久的公车,临走前,卡尔思虑片刻,还是带上了电脑。
他逐渐发现自己已经无法摆脱对这三个窗口的依赖,哪怕是这么重要的约会上,他依旧迫切地想要知道黛西有没有在跟谁发消息、打电话,想知道杰森和雷恩那边的情况有没有变化。这种迫切的情绪只有摸到电脑打开软件才会好转。
21.
「我不用帮你了。」
坐在车上看着三个毫无动静的窗口发呆的卡尔手机发出了一声震动,他看着雷恩的消息略感疑惑。
「你什么意思?」他快速回复道。
「马尔斯,全名马尔斯•史密斯,我四天前把他打晕推进了河里。」雷恩发完这条消息,再也没有了动静,徒留卡尔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和电脑的三个安静的窗口……
22.
直到来到目的地,卡尔依旧没有从这奇妙的巧合中恢复过来。
他草草将电脑收起来,思索着怎么跟黛西讲这件事,还是根本不讲,丝毫没有注意到,这家私房菜馆看起来没有一丝油烟气。
门口的服务员也没有询问他任何信息,而是径直带他来到了一个房间。
“黛西•琼斯小姐在里面等您。”对方这样说着。
然后卡尔推开了门,看到了“黛西”“杰森”还有一个身材精壮的男子,他们的背后是许多块屏幕,上面的影像正是盯着屏幕的自己。
卡尔惊呆了。
23.
“卡尔•威尔逊先生是吗?哎呀呀,感谢您对我们真人秀节目的配合出演!”一个有些啤酒肚的男人笑着从旁边走了出来,“这是我们新打造的一款叫做窥视的真人秀,展现普通人面对掌控别人所有隐私这种诱惑会有什么反应。您的表现太精彩了,我们的节目一定能大卖的!”
“这一切……都是假的?实,实际上什么事都没有?”卡尔呆呆地问。
“当然是假的了,都是我们节目组的编剧编出来的。你不会希望是真的吧!”导演得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就庆幸没事吧,侵犯隐私权、敲诈勒索、藏匿证据,要是真的你怎么不得进去几年……”出演黛西的女生似乎对卡尔有些意见,撇了撇嘴说道。
“不过目前看节目效果真的很好,哎呀发出去这么多台电脑,就数你的节目效果最好,这么一看也是一种好运气吧!”导演连忙打断了黛西,“软件装有插件可以自动获取电脑前置摄像头的功能,这确实有点侵犯隐私,不过你都这么愿意看别人的隐私了,对自己的隐私一定没那么在意吧,哈哈哈。”
只有卡尔呆呆地看着面前几个屏幕上清晰的影像,他看着自己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凑到电脑前,看到自己查到黛西的小号时狰狞的表情,看到自己敲诈杰森时兴奋的眼神,看到自己扭曲得意的笑,看到过分激动的时候嘴角还留着没擦干的黏稠唾液和食物碎屑……
卡尔痛苦地捂上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