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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招】漢尼
中靶:格子
勝負結果:大勝
1
曾经这片大地上有一个国家,位处于地下于地上世界的交界处。每一年,春神都要从这里回到大地上,而王国则会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
但是这一年的仪式有些特殊。国王的独子即将成年,于是早在这一年仪式前一个月,国王就放出消息,在伴随仪式的舞会上,那位英俊又漂亮的小王子将从全国的姑娘们当中选出他最心仪的那一位并与她相伴终生。
当天城里的礼服店与珠宝店预约爆满,老板们不得不紧急扩招了一批学徒来赶上这些爆炸般激增的订单。听起来这就像是商人用来哄骗乡下穷女孩花一年的收入买一件华而不实的礼服的噱头,城里的姑娘们对此身经百战。然而这一次,既有童话,也有真金白银。
宴会当晚,城堡前的广场已经挤不下马车。王公贵族的女儿尚可坐着马车从他们专属的贵族通道进入王宫,而中产阶级的女儿们,只能抱着笨重的裙摆,踩着摇晃的高跟鞋,挤过人群,穿过石砖铺就的广场,一路不忘将簪子般的鞋跟从砖缝中拔出,最后等她们进入城堡时,等待她们的是层层的阶梯,落满了女孩们脚上落下的鲜血。
能落下鲜血的都是幸运儿,更多的女孩,被她们的鲸骨裙撑和人群困在更远的地方,只能抬起头,遥遥看向城堡中炫目的灯火,如同璀璨的星光,又如同绚烂的火焰。
小王子坐在他的宝座上,卫分隔而开的人海。那里花团紧蹙,脂粉甜软的气息与女孩们奶白色的肌肤交错在一起,然而他只看到花丛,孔雀的羽屏,他听见群鸟环绕着他歌唱,却无法看清她们的眼睛。但是这里都将是他的,他将要拥有一片森林,未来直到他死亡,他都将享有这里的每一粒尘土。他湛蓝色的眼睛犹如深海,又如同王国最璀璨的宝石,盛满最绚烂的烟火与最华丽的风景,那里已经无处为一粒尘土容身。
然而很不巧地,舞池中并不只有人类的女孩。庆典的规模过于盛大,以至于连荒野之上的那些东西也被吸引,但是进了城就要守城里的规矩,于是这些东西变为人类少女的模样混迹其中,肆意玩耍。
天真又无知的小王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选中了他不该选中的人。那是来自荒野的狂风,远非城堡寝室窗前的微风可比。
事到如今我们已经不知道小王子做了什么,但是我们只知道,那狂风被激怒了,于是狂风从天而 降,彻底封住了城市,也封住了抵达那里的春神。
头顶鹿角的牧神第一个发现了这件事,试图撞破风神的屏障,但是他哪里是风神的对手,只能不甘心地逃走。直到现在,如果有人去到这座城市的边上,还能看到牧神在树林中,哀怨地奔跑嚎叫,寻找着释放出春神的办法。
2、
这是一个从没见过春天的女孩的故事。
相传自从百年前的一场大雪之后,春天彻底不再降临大地,寒冬会消失,大地依然会回暖,植物却不再发芽,怪物伴随着酷降临。原本安居乐业的人们,为了生存只好躲进角落中苟延残喘,寄希望于春日能再次降临大地。
后来的人们称呼这场骤变为冬灾。为了能唤回春天,荒野上的各部落之间开始频繁地进行祈春仪式,用尽全力地祈祷,讨好神明,只希望春天能再次回归。
然而有些部落选择了战争。
那是一个受月神庇护的部落,就和往年一样,在冬日最冷的季节,他们拿出了一年来积攒的全部食物,用石头磨成的粉末和枯枝装点自己, 开始举行一年一度的祈春仪式,然而就在祈春仪式期间,他们遭遇了袭击。
部落里最小的女孩被大人们推进了摆放有月神神像的山洞,接着大人们消失在夜色中。女孩在山洞里躲了三天三夜,直到第四天的黎明前,她醒来时,只发现洞外风雪交加,但洞里并不止她一人。有个披着黑色斗篷的高大黑影在洞内升起了火。
“我在那堆废墟里找到你。”黑影低下头,兜帽下看不清脸庞。
“你是谁?”
“我是死神,来这里做点我该做的事情。”
女孩闻言低下头不断看着自己的身体,但是一切就和她昏过去之前一样。死神耐心地等她结束了观察自己的转圈。
“你没有死。你身上还有命运女神的丝线,连向北方某个我看不到的地方,我虽然可以切断那些线,但是我想那些线一定有存在的理由。”
死神背上镰刀,拖起庞大的包裹,女孩看到那里面装着密密麻麻的灵魂。死神离开了火堆,风雪已经开始模糊他的身影。
“等一下!那我应该怎么办!”女孩慌忙对着洞口大喊。
“你自己决定。”死神转过身,“或许那里就是你命运的尽头,你可以去看看,或者就留在这里,你的生命走到终点那天我们会再见面。”
死神的身影只是晃动了一下就消失在风雪和夜色编织的帷幕中,女孩刚要追上去就被寒风吹了满头雪花。她无法离开,于是只好在山洞中摸索,很快她就走入了山洞深处,大山的核心。在这里她听不到风雪的呼啸,也听不到敌对部落的呼号、亲人的惨叫,只有不知从何而来的微弱光线打在岩洞正中的一把白色弓箭上。
她握上那张弓时,一个黑影从那张弓上冒出,女孩被惊得踉跄地退回墙角。黑影很快凝聚成一个看不清面貌的人形。
“就是你想动我的弓吗?”影子的脖颈蛇一般伸过来,直贴女孩的脸庞,”哦……你身上还有我的印记。“
“您……您是月神吗?求求您救救我的家人!”
“当然可以,不过你得付出代价。”
“要什么都可以,求求您!“
“那拿上这张弓,从那条路出去吧。”黑影抬手指向山洞的另一端,一群萤火虫顺着黑影的指尖飞出,照亮了山洞中的另一条路,“你要带回更多的祭品给我。”
女孩拿起了弓,跟随着萤火虫,沿着那条路跑去。洞中道路狭窄,潮湿的空气扑打在女孩脸颊上,很快这份潮湿就变成了刺骨的寒冷。
“所以这就是你一路流浪到这里的原因?”
塔比接过约书亚递过来的汤,咕嘟咕嘟灌下去。
“是的……我答应了月神,我得给她带来更多的祭品。”
“有个地方还有些食物。”他说,“我带你过去吧。”
“不,我得去带回春天。”塔比反驳,“只有带回春天,我才能给月神足够的祭品。”
约书亚盯着她,兜帽下面是一张布满伤痕的脸,只有一双蓝眼睛看起来还像人。
“你打算去哪里找。”
“永春城。”
“早就没有春天了,那里也没有春神。”他慢慢地说,喉咙里呼呼的声音活像野兽受伤时的喘息。
“但是妈妈说有,我还有月神的弓箭。”塔比对他举起背后的弓箭,“妈妈说我是月神眷顾的人,我有她的印记,天生就该去寻找春天。”
约书亚并没有看那把长弓一眼,只是盯着塔比的脸,视线从塔比的脸上滑到她的领口,月神的印记有些许从领口露出。
“你不该去那地方,太危险了。” 塔比看着约书亚只是挥了挥手,炉火就突然燃起。
“你是魔法师吗?可以陪我去永春城吗!”
“我不会去的。”
3、
但是女孩和不怎么乐意寻找春天的魔法师就这样出发了。因为那把弓对准了魔法师。
永春城在遥远的北方,而要抵达那里,需要越过平原,翻过高山,最后穿越森林,才能抵达城市的外围。
穿越平原时,他们遇见了横冲直撞的羊群。羊群中全都是公羊,顶着歪歪扭扭的羊角,头羊是一只头顶长满了角的瘦小公羊,羊角在他头顶层层堆叠,绽放,甚至挡住了他的眼睛。他向两人介绍自己以不怕死的劲头博得了头羊之位,虽然他不知道那所谓的永春城在哪,但他乐意带着女孩和魔法师一起前往北方,只要女孩愿意交出月神的弓箭。
“那可太好了,赶紧把这个破东西拿走吧!”
女孩很不乐意这样, 魔法师虽不同意留下,但是却乐意交出弓箭。
“有了这个我们就能很轻易地狩猎。”
“还能留下母羊!我们已经很久没见过母羊了!”
羊群过于兴奋,开始不断顶撞二人。但是很快这些快乐的顶撞就变成了极富攻击性的撞击,羊群开始叫嚣着必须把弓箭留下,不然不会放他们走。
魔法师抓着女孩跑出羊群,试图远离这群疯狂的羊,但是羊群却紧追不舍,头羊也一下跃到一处土坡高处发号施令,似乎已经假设那张弓属于他们。
“那就来吧!”魔法师向身后的羊群喊道,“谁抢到这把弓就归谁!”
羊群依然朝他们狂奔而来,但是很快出现了异状,一只强壮的公羊将羊角对准了身边的另一只公羊横冲过去,伴随着一声闷响,被撞倒的羊倒在羊群中,再也没站起来。
羊群迅速起了波澜,公羊们开始将羊角转向身边的每一只羊。头羊在高处声嘶力竭地吼叫,但没有一只羊听从他的命令停下来。
魔法师拉着女孩转身想跑,却只见头羊一跃而起落在他们前方。
“把弓留下。”他低下头,尖锐的羊角指着两人,然后将角对准魔法师,“那个女孩也是。”
“她不是羊。”魔法师将女孩拦在身后。
“她迟早会是。”头羊阴冷地笑着,“我以前也不是羊,但只要进了羊群,大家都会变成羊,她将会成为优秀的母羊。”
他咆哮起来:“变成羊有什么不好!看谁不爽我们就能用角杀了他!我们就是这里的王——”
他还没来得及喊完最后一句话,突然就被一个巨大的黑影撞进风雪中。暴风雪阻碍了所有人的视线,但是女孩和魔法师清晰地听到了风雪中传来骨头被咬碎的声音,以及呛水般的呜咽。很快他们就知道那是什么了,黑色皮毛的巨兽从风雪中走出,嘴里还叼着被咬断喉咙的头羊。巨兽走过来时头羊还没有死,那种溺水之人般混杂着水声的呜咽就是从他口中发出。
“狼!狼来了——”
第一只羊发出尖叫,羊群慌乱起来,顾不上内斗,羊群试图四散逃命,然而敌人的速度比他跟更快,第一匹狼撞进羊群,将羊群一分为二,紧接着是第二匹,第三匹……羊群的惨叫很快在狼群的嚎叫中消散。
黑色的狼并没有参与狼群的狩猎,只是盯着二人,额头上的三只眼睛咕噜噜地转着。她的体格在狼群中尤其巨大。魔法师谨慎地将女孩拦在身后。
“你们也是羊吗?”狼群中最年轻最活泼的小狼围着魔法师和女孩蹦跶。听到动静的狼群围上来,在两人身边围成密不透风的一圈。
“显然不是,他们没有角。”他的同伴说,“没准他们是我们的同胞。”
“但他们也没有皮毛。”
“我以前也没有皮毛,我前不久才长好。”小狼竖起一只前爪。
“把他们带回去问问妈妈吧。”领头的黑狼发话,“妈妈总会知道。”
4
狼群簇拥着他们向北方区,去到山脚下,钻进一处裂隙。在裂隙深处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狼王,一头苍老的巨大母狼,她从皮毛和稻草堆积成的床铺上抬起头来,额头上缓缓睁开五只眼睛。据说冬灾降临的时候她就活着,她并不美丽,遍布全身的伤疤使她的皮毛斑驳,一道伤疤贯穿了她的整张脸。
三只眼的女统领向她描述外面发生的一切,狼王将目光转向两人。
“孩子们没见过除了羊以外的生物,如有冒犯算在我的头上。”狼王邀请他们在火堆前坐下。狼群在外面处理猎物,皮肉撕裂的声音传来。很快狼群就带着成堆的肉进来。
“他们都是你的孩子吗?”约书亚询问狼王,他刚为狼群重新升起火堆,眼下狼群正欢天喜地地烤着肉。
“不是。我没有孩子。”狼王惬意地趴着,“我亲眼看着冬灾降临。那会我原本是打算去死的,但是我捡到了第一个孩子,然后孩子越捡越多,没个头。我反应过来时,他们已经壮大成了狼群。”
“那你的伴侣是……?”
“我没有伴侣。”她趴回皮毛中。
“这不对,每个人都该有伴侣,不然要怎么活……”
“如果你拿伴侣当饭吃,那的确。”她发出一声冷笑,“不过我确实杀过不少公狼。”
狼群这时把刚烤好的肉送来,于是他们没能继续聊下去。晚饭后的狼群逐渐安静下去。
“如果你想留下,那就留下。”女统领说,“只是多两张嘴我们供得起,等你长大之后就加入狼群,我们一起狩猎。”
“但是我还得去永春城寻找春天。”
“什么春天?什么永春城?”母狼卧在石头上,漆黑的眼睛盯着塔比。
“北方的一个城市,据说那里永远温暖,植物永不枯萎。”
“小孩子的幻想,你别当真。”约书亚在一旁插嘴。
“ 我没有听说那里有什么永春城。”狼王回忆着,“很抱歉这些年来能够老去的狼只有我一个。”狼王回忆着,“传染病悄悄在狼群里流行,孩子们长大到一定年纪就会急剧衰弱,等不来老去就回归大地,他们只见过群山和平原。”
“但是春神被封在那座城里,我必须打破风神的屏障把它放出来。”
“那里根本就没有春天!”母狼跳起来对她咆哮,“那根本就不是春天!那里全都是诅咒!”
洞穴里一片死寂,狼群全都看过来,又在狼王的眼神中伏下头颅。
接着她转向约书亚:“她是你的女儿?你就这么放任她去那种地方?”
约书亚叹气:“她都拿那东西对着我了,我放不下心。”
第二天早上,塔比和约书亚走出山洞时,狼王正等在那里。狼群一阵骚动,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位老祖母走出洞穴了。
“很抱歉我不能留下你们,你们会害死整个狼群。”狼王说,“我会陪你们往前走一段,是时候离开狼群去做我早该做的事情了。”
狼群的女统领发出一声哀嚎, 哀切地绕着狼王呜咽,她的举措没有换回狼王的回头,狼王低下身背起塔比和约书亚,向着无边无际的树林中走去了。
5
于是他们继续上路。翻过群山之后就是树林,绵延的树林从群山蔓延到天际。狼王顶着暴风雪,背着他们一路跑进森林。他们不知道在风雪中走了多久,但是狼王很快就到达了极限。她找了一处空地将两人放下,眼神却依然看向北方某个方向。
“看来我只能到这里为止了。”狼王慢慢伏下身子,“我还以为有生之年还能回家看看。”
“你的家……是永春城吗?”
“不知道。但是从这里走出去就是。”狼王用鼻尖示意方向,“从这里往北确实有个废弃的城市,周围还有农场,你可以去那里找点食物,别去城市里,那里太危险了。”
“那你要怎么办?”约书亚问。
狼王还没有回答,几人身后的树林中便有动静响动,从森林里走出来的是一个顶着鹿角的大个子。
“好久不见,按照时间,应该说晚上好了,约书亚先生。”大个子说。
“我就知道!你是牧神的信徒吧!只有信徒才会被神明这样亲近!”塔比尖叫起来。
“很抱歉,我不知道什么是牧神,但是如果你想这么称呼我的话,请便。”那对硕大的鹿角发出浅蓝色的光芒,“你们的同伴需要帮助,她的状态不好,需要治疗。”
“早就没救啦。”狼王抬起头,“你能不能帮我找个安静的地方,暴风雪的声音太吵了。”
“如果您希望如此,我倒有个地方供您度过最后的时间。”牧神说着,数根触手从他的背上伸出,“从这里往西北方向一百米是我的居所,您可以在那里休息,你们二位也是。”
“但我得去永春城。”
“请不要去那里。”牧神的左手突然化作一把弓箭,更多的触手从他背上伸向塔比,“请不要靠近那里。”
遮天蔽日的触手几乎笼罩住了塔比,惊恐之下她拉开了弓箭,在那些触手上打出了一个洞,灵巧地从那个洞里跳出去向北方逃走了。
永春城近在眼前。厚重的屏障将整座城市裹入其中,女孩只能隐约看到其中茂密的树木。空中有一个巨大的影子徘徊。约书亚跟着她一起跑出了树林。
“那应该就是你说的风神。”约书亚看着那个影子,“走吧,你打败了它屏障也不会打开,去牧场吧。”
没有等塔比回答他便转身离开。虽然那个影子飞得很高,几乎只有指头那般大小,但是塔比还是拉开了弓箭。影子在空中停滞了一瞬,接着便一头栽下,重重砸在屏障之上,巨大的声响惊得约书亚回头。屏障高速闪烁着,几下闪烁后笼罩整个城市的屏障终于消散。
他们打开了屏障。绚丽的城市出现在女孩眼中,黑色的巨鸟躺在城市的中央大道上。但是喜悦还没来得及持续,一声咆哮就打断了她的思绪。一头黑色的怪物向她冲来,但她却脚下一软。塔比低头,看见自己的脚上生出了树根。
还没等她有进一步的动作,魔法师拦在她身前,就像他点燃篝火那样举起双手。塔比没有看清他手上拿着什么,也许那是他的法杖,但是怪物看到那东西便哀嚎一声,转头沿着城市的主干道逃走。
“我得带你去找牧神。”他抱起女孩,向着城外狂奔。
7
塔比醒来时在牧神的小屋,只是稍微一动就感觉到腿上火辣辣地疼。牧神背对着她,手里捧着一个红色的东西。狼王躺在不远处的地上没有睡着,约书亚坐在塔比窗前,一有动作他就敏锐地发现,牧神也紧随其后转过身来。
“你现在感觉如何?”约书亚扶起塔比,约书亚留意到塔比盯着他手上的红色果实,“我给你吃了些冥石榴,那是冥王的标记,可以抵消你体内的一部分诅咒。”
“诅咒?什么诅咒?”
“打开屏障的时候你就中了春神的诅咒,那些树根就是诅咒的证明。”约书亚把石榴籽还给牧神,“已经帮你切掉了。”
塔比掀开被子,看到自己双腿上都缠着厚厚的绷带。
你想听真相吗?
魔法师如此询问女孩。
数百年前这里的确曾经有过一个强盛的国家,举国信仰春神,每一年他们都能举办大地上最盛大的祈春仪式,久而久之,他们打动了春神。每一年春神重回大地时,总要从这里开始。
于是这个国家生出了整片大地最为硕大的庄稼,养出了最为肥硕的牲畜,发展出了最为强大的军队。依靠着几乎源源不断的物产,国土扩张到了空前的规模。
只是春天依然会离去,冬日依然会降临,季节的更替拖慢了国王征战的脚步,贪心的国王萌生了大逆不道的念头:如果将春神永远留在他的国土上,那他的土地岂不是能永远不间断地生产出食物,而他的军队也可以永不停歇地征战,直到征服整个大地。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如同野火一般,烧光了国王的全部理智。
在那一年末的祈春仪式上,当春神降临时,国王欺骗了春神,诱惑春神吃下了毒药。但是凡人的把戏无法骗过春神的眼睛,毒药对他毫无作用,却激怒了神明。接着春神的怒火席卷了整片大地,他发下诅咒,所有人和动物的身体都开始无限生长,生长,直到涨破,然后继续生长。
但是王国的小王子始终不赞成父亲的想法。持续的战争已经耗尽了民众的精力,这一切他都看在眼中,然而他却无力阻止父亲的想法。祈春仪式当天,他溜出城堡来到荒野上,向徘徊在荒野之上的风恳求,希望她能阻止这一切。
风神当然无法战胜春神,她只能徒劳地看着春神发下诅咒,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伙同牧神,尽量让更多的人逃走,然后用风封锁整个城市,延缓诅咒扩散的速度。
狂风吞噬整个城市的时候狼王就在城外的山峰上看着,但是即使她被牧神送出了足够遥远,她也无法逃脱那场诅咒。
"我的五只眼睛,就是诅咒在我身上的烙印。"狼王说,"正常的狼怎么会有五只眼睛。"
“所以回去吧。”魔法师说,“在春神的诅咒杀死你之前,去过点好的生活。”
塔比缩在毯子里,牧神借口去找食物和水,稍加收拾便离开了房子。房子里一时没了动静,狼王左看右看,很快就在温暖的地毯上睡了过去。
“山那边的狼群给了我一点肉和水,应该是安全的……”当太阳再一次升起时,牧神走进房间。约书亚还睡在火堆旁,狼王睡在他不远处,于是他决定去看看塔比的状态。
“塔比?”他掀开毯子。
然而那下面空无一物。
塔比朝着永春城的方向奔去。很快那座城市出现在她的视线里,没有屏障,黑色巨鸟的遗体还躺在废墟中,然而它的腹部似乎被什么东西破开了,漆黑的肋骨大敞着,偶尔那上面还会有几丝奇怪的光线闪烁。街道上多出了很多野兽在漫无目的地徘徊。她躲在花坛的后面,等待野兽们走开。腿上被切掉树根的地方又开始瘙痒了,塔比低头,只看到细小的肉芽从痂口处钻出。
她悄悄探出头去,看到野兽们像人一样站起来,手中握着弓箭,在巨鸟落下时砸出的废墟中游荡。顺着那里看去,主干道一路延伸,尽头就是连绵的城堡,如同山脉一样伫立在大地上,城堡的外壁倒映着天空的倒影。彩色的虹光从城市深处蔓延出来,整个街道都显得梦幻万分。
然而兽群总是不散去。一只走开,另一只就会走来。它们用酷似人的前肢在废墟里忙碌着,扒开瓦砾,挑拣出一些亮晶晶的东西,或是直接将瓦砾带走。
她腿上的伤口越来越痒了。树根似乎在她的皮肤下游动,微小的酸胀感游走在皮肤下面。她没有多少时间了。
她再一次举起弓箭。
8、
塔比小小的身子躺在废墟中,约书亚的角度看不到她的正面,但他知道那不会好,守卫机器人的武器是连发弹,她身子没有被打成肉泥已经算是温柔。牧神x835号医疗机器人跟在他身后,扫描仪对着塔比的方向打开了一下便关闭。
约书亚在她身边坐下,虽然眼前的废墟看上去和其他地方毫无区别,但是他知道春神的诅咒,或是说污染,已经蔓延了出去,打开屏障的那一刻所有人都被判了死刑。
其实冬灾并没有百年,至少连约书亚这样的当事人都还苟延残喘地活着。
约书亚给自己点了根烟,一个黑影悄然来到他身边。
“先生,请穿上防护服。 ”如果塔比活着,她就会认出那是死神。
“我会的,但我想先坐一会。”约书亚摇头,指了指身后的牧神机器人,然后看向塔比尸体的方向,“那孩子你们会怎么安葬?”
“她是你的亲人吗?很抱歉她身上的辐射浓度太高,我们只能将她连同所有携带物品去集中点进行焚化。”
机器人伸出机械臂,钳住塔比小小的身躯,但是机械臂刚抬起,塔比的身子就从钳中滑了出来,她太瘦小了,机械臂握到最紧依然无法紧贴她的躯干。她的衣服滑开,露出下面遍布整个躯干的增生肉瘤,每一颗都饱满圆滑形似满月。于是它又补上一根, 一只机械臂圈着她的腰,一只圈着她的膝盖,如此将她放进收尸袋中,接着捡起她手边的电磁弓,放进回收袋中。
“先生,请您离开,一小时后防扩散护罩将再次升起。”机器人再次警告约书亚。
约书亚摇摇手,这幅影像被摄像头录下,芯片判断出这是拒绝的含义,指挥机器人离开。
天空中有白色的雪花飘下,那些雪花落到手背上时约书亚感到一阵温暖。阳光洒在他面前的废墟上,机器人们在废墟里忙碌,带走死去的生物,回收尚可使用的物资,然后把它们分类,清理,运送到专门的地方存储起来,等待着不会再来的调用指令。明天,后天,大后天,一切仍旧如此。
作者:【十二招】洛瑶
本期关键词:【盲点 人格面具 落日夕阳 守护天使】
备注:同人属性,开心超人联盟的芬奇x莉莎
mode:无声
这片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站在岸上眺望与天空相连的海平面,一眼望不到边。乘船到远处被浓重的雾笼罩着,隐隐约约看不太清楚的一座大型岛屿,需要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海里有鱼,有虾,海面上也有鸟,时不时就俯冲下来叼走一条可怜的鱼。有些鱼有翅膀,开船时总能看到这些小家伙学习海豚跃出水面,透明的翅膀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七彩的光辉。也有海豚。每至黄昏,海平面上的巨大夕阳便剪影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像是海豚群在迁徙。
海上总是风平浪静。莉莎的船总是比别人更快更稳。因此客人也都喜欢坐她的船,去往陆上可能距离几十公里,而海上却只需数小时行程的村庄,去游历,去做生意,或是去探望他们的友人,亲人,甚至异地恋的爱人。
到底是做了多久的水手,才会让性格大大咧咧的她,都能记住这些小事呢。
有时没有什么客人,莉莎会用浆用力一推海岸,使船离开浅滩。她则坐在船里看着捕食的海鸟忽上忽下,被阳光染成金色的潮水起起落落,任凭风带着她的的船朝未知的方向漂浮,最后总能漂到这片水域的中央。
这时她便翻了个身,双手扶住船的边缘,俯身看着海面,看着深邃而不可见底的海底。船随着她的重力摇摇晃晃,几乎快与平面呈六十度倾斜,却从来没有翻过。莉莎在平静的,泛着一点儿波光的水面上看到自己的脸,水底的一条鱼因为受到惊吓而摆尾溜走,她的脸就如同张被揉成一团的纸,在涟漪中显得皱巴巴的,将她一惯的微笑扭曲得不成样子。
莉莎总是没来由得,对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说:“芬奇,我知道你在。”
风平浪静的海面是你,又快又稳的船只是你,就连夕阳下海豚迁徙的剪影,都是你的杰作。
可我却看不见你。
唯独几个你存在的证明,只有绕着自己马尾的风,只有开船时忽然加速的一瞬,只有渔夫出海时不再掀起的巨浪,还有一座深深埋藏在海底的宫殿。
有次莉莎照例呈危险角度对着水面自言自语,船却突然翻了,她毫无防备地跌进海中。莉莎并不怕水,她水性很好,不一会儿便找回方向浮出水面。深吸了一大口空气,她忽然想起小心超人与伽罗和她说过的话,他们说芬奇自愿代替星河石守护地星。他们见到芬奇的最后一面,就是芬奇带着不甘却坚决的背影,一步一步走向贮藏星河石的雕塑。此后上升的海底宫殿沉回原处,淹没村庄的海水又退入海洋,海的中心卷起一股水龙卷,电闪雷鸣。而一切终归平静之后,就再没有见过芬奇。
莉莎确定自己用了毕生最大的力气将空气吸入肺中,然后下定决心又钻进了海底。她决定要去看看那海底宫殿,即使触不到芬奇,也想驻足在他最后停留过的地方。
但莉莎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她不是小心超人也不是伽罗,她只是一名普通的人类,做不到长时间地不摄入空气。莉莎甚至还没有看到那座宫殿的影子,就已经憋不住了。她涨得满脸通红,像一条卡在夹缝中的鱼,进退两难。而时间毫不留情地流逝,每分每秒。莉莎只觉得自己的力气正在被包裹她的海水一丝丝抽走,再没有能力重新浮出水面。
她想起芬奇误伤她的那件事。
可恶,我还没有见到你啊……
……
当莉莎再次醒来时,她睁眼就看到被夕阳染红的云,层层叠叠地向东飘去。她的船还是好好地浮在水面,载着她摇摇晃晃,向岸边飘荡。但她的衣服却是湿的,凌乱的头发一缕一缕向外淌着水。她呈大字躺在船里,就像海面上一片树叶中的一只蚂蚁,居无定所,前路迷茫,这辈子都靠不了岸。
她呆呆地望着天空展翅回程的海鸟。它们倦了,在海上自由地乘风破浪一整天,最终总要疲倦归巢。莉莎没来由地哭了。
她现在经常这样无意识地流下眼泪。陷入困境的时候哭,伤心难过的时候哭,就连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微笑时,眼泪也会不自觉的淌出来。莉莎原来不是这样,开朗爱笑的她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没有人陪她一起冒险一起欢笑。
可她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那个她想要陪着的人永远留在了这片大海。芬奇变得虚无缥缈而又无处不在,莉莎知道他就在那儿,沉在海底的宫殿之中,但她碰不到也看不清,就连那座宫殿的影子都离她越来越远,就像是一场捉不住的梦。
莉莎感到一阵颠簸,她从甲板上爬起来,探头望向船外,原来是靠岸了。欧文站在岸上焦急地等她,见她探头,便急忙跑过去担心地问:“怎么在海上漂了这么久,是遇上什么危险了吗?”
“哪有,你要相信我,我的船可是这片海上最安全的。”莉莎向欧文露出一丝微笑好让他放心,欧文却是看出她落水了,依旧指着她的安全问题喋喋不休地大做文章。莉莎倒也不反驳,一边说着“下次一定一定会注意的啦”一边赔笑道。曾几何时,芬奇也和她说过类似的话。
“冒险的话,当然不能带你去。女孩子家家的,遇到危险怎么办。”芬奇坐在一颗果树下,将他的笔记本合上,对请求跟着他一起去冒险的莉莎正色道。
莉莎却不甘心,她不接受芬奇的说辞:“女孩子怎么了,我可厉害了,遇到危险也可以自保的,绝不会拖你后腿。况且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是我救了你呢。”说着她有些赌气地拍了拍自己别在腰间的弓箭,好像在为她射死攻击芬奇的毒蛇邀功似的。
“莉莎,我知道你很有冒险精神,我也不怕你拖我后腿。”芬奇的脸色柔和了许多,带着无奈的神情说道,“但接下来我要去做的事太危险了,而且只关系到我的个人恩怨,我不愿把你卷进来。
“带上我吧带上我吧,哎呀芬奇,我们不是好朋友吗,有什么事情不能告诉我的呢……”
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屋时天已转黑,暗蓝的天幕星星点点。莉莎洗了个澡便迅速跳上床钻进被子,很多客人选择在天刚刚转亮时就上船去到很远的地方,她得比那些人起的更早才行。莉莎伸手拿了床头柜上的笔记本想写些什么,自从当了水手,她就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把那些见识颇广的客人在坐船时与她的聊天记录下来,偶尔翻翻,生活才不至于那么无趣。
她打开日记本的时候才想起,今天她在海上飘了一整日,几乎什么都没有干。
莉莎想了想,提笔写道:“今天,我遇到了芬奇……”
下意识地写下了这行字,莉莎顿了顿笔,看着这本熟悉的笔记本,她抿了抿唇:“我想去芬奇在的那个海底宫殿,但是,我没能看到……”
“……他救了我一次又一次,他在守护地星。而我……只能陪着他,这是我唯一能做到、可以做到的事情。”
已近深夜,床头的烛火燃尽了最后一丝生命,火光剧烈地晃动了几下,便无可奈何地熄灭了。床上的少女靠着枕头早已入睡,枕边摊开的笔记本上有笔滑落。月光直射入窗棂,刚好照亮日记最后几行歪歪扭扭的字迹——
“从海的中央随风漂回岸边的时间,需要一整天。”
“像拉弓射箭一样当好一名优秀的水手,需要一辈子。”
fin.
oc文
林六是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她目前就读于一所叫“小城桥”的高中,之所以叫“小城桥”,是因为这所学校就在小城桥的旁边,至于为什么不用正式的大名,如“市中心第三中学”之类的名字,则是因为这所学校是一所职高,不入流的东西在人们的嘴里会逐渐失去原本的名字,比方说学校里最招人讨厌的那个老师在学生口中只有难听的绰号,比方说某个没人喜欢的男明星在网上更多出现的方式是姓名缩写,比方说三升市城北职业教育专业学校更被广为人知的名字是“小城桥”。
要好好学习!不然就会去小城桥!你考成这个样子,不如去读小城桥算了!你知道吗,小时候和你一起玩过的那个谁,竟然去读小城桥了!……这些是在学生与家长之间关于小城桥最常见的谈资,不过林六没听过这些话,她也未曾因为自己读的是职高而自卑。因为她的妈妈是从小城桥出来的,她爸爸也是,她的舅舅也是,再往上走她的祖辈连字都不认识。当她收到小城桥的录取邮件时,她妈妈的反应是:“呀——不知道我和你爸爸经常约会的那棵树还在不在。”
林六的父母是开明又落伍的两人,开明表现在他们并不关心林六的成绩,只关心宝贝女儿今天开不开心,落伍表现在他俩年轻时一个是精神小妹,另一个是黄毛。如果只是年轻时如此也就罢了,但他俩现在仍然推崇这类社会文化。
“今天晚上要去奶奶家吃饭,早点回来,下午的课如果没意思直接翘课回来就行了。”这天早上,林六出发去上学时,她的母亲照例关照她说。
她便骑着小电驴出发去学校。对于小城桥的学生而言,有一辆自己的电瓶车就和有一辆自己的法拉利一样,如果你的电瓶车是那种大屁股载人的老式电瓶车,那你完全可以在这所学校里横着走了。但林六不喜欢那种笨重的车,首先那种车很占地方不好停车,其次她也没什么需要经常载人的场合,最后这么丑陋的外表有碍她出门潇洒。忘记告诉你了,林六是一个亚比,亚比一般只会骑小巧但挂满了各种各样挂件的电驴,看起来就像一只被打扮过度的吉娃娃。
骑电瓶去学校是很快的,只需要十五分钟就能从她位于农村的家开到市区,但林六没那么想去学校,能拖延时间为什么要提早到学校?她就每一次上学都要走点歪门邪道,呃不是,野门瞎道,总之就是之前没去过的地方。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只需要最后能抵达学校,走什么路线又有什么关系?她就和以往一样专挑陌生的路走。
骑到一半她注意到路边有个老太太蹲坐在路边,林六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姑娘,而且很愿意在乱七八糟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她立即停车,询问那个老太太:“你身体不舒服吗?需不需要我打120?”
那个老太太抬起头来,看到林六后,她诧异地大叫——
“是红发妹!”
没错,林六是一个红发妹,准确来说她的体型不算妹的那一类,但从年龄上来讲她确实是妥妥的妹子。她的红发不是染的,而是天生如此。
“传说中的红发妹出现了!”
一时间,无数的路人从马路边、草丛里、汽车里、水井里、电视机里,骑着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汽车、UFO,齐齐地跑出来,每个人都喜出望外地喊着“红发妹出现了!”“是红发妹!”“红发妹终于来了!”
传闻,这个世界被邪恶的魔王所占领,人们民不聊生,遍地白骨,只有真正的勇者出现,打败魔王,世界才能恢复到原本的和平之中。真正的勇者有这样的特征:她长了一头红发,而且是一个妹子,简称红发妹。为了生活的平静,人们每一天都在祈祷“快来吧,红发妹”“快出现吧红发妹”“请拯救我们吧,红发妹”……终于,在这一天,红发妹骑着正义的电瓶车出现了!
“原来是这样。”听完他们的话后,林六说,“魔王在哪里?现在就带我过去吧。”
她从新手村出发,一路南下,拯救了一个又一个被魔王占领的村庄,经历了亲眼见证村民的死、被众人拥簇着前进、被剥夺了原有的力量被迫转职,她娴熟地掌握了各类冒险技能,攻击、防御、魔法、速度、蓝量、血条都达到了最高值。终于,她站到了魔王的城堡之前。
“哈哈哈哈哈哈哈!传闻中的勇者,就你这样的小女孩,也想要打败我吗?!”魔王放肆地嘲笑道。
“我是不可能输的。”林六冷淡地从剑鞘里拔出她的剑,“因为,我是高中生。”
传闻中的勇者终于打败了魔王!人们无不欢呼雀跃。林六告别了被她拯救的村民们,骑上电驴,骑了十五分钟,来到小城桥门口。走进教室,第一堂课已经结束了。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下午的五点三十左右,哈尔滨某钢厂的工人杜思源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家里的供暖停了。没有弄清情况的他问了住在隔壁的朱清,得知是员工家属院的供暖锅炉停了,“原因不明”。哈尔滨当时夜间的温度能低到零下三十,杜思源先是到市场从卖杂货的刘国强处搬了一箱蜂窝煤回家,随后又问了问隔壁院的表亲王红,得知这次是全厂的停供暖。
杜思源的妻子何晓在单位附属的小学当老师,班主任的她等到所有孩子都被家长接走后才回家,在路上遇到了放学回家的女儿杜若娟,带着女儿在市场买了她初二期中考试年级第一的奖励——一小罐水果硬糖。
妻子和女儿回家时,杜思源已经找出旧的取暖炉把煤烧上,何晓做一家子的晚饭,杜思源在炉子旁看着女儿写作业。温度有些太低,杜若娟写作业时写一段就把手贴近炉子取一会儿暖。一家人吃完晚饭,杜思源把煤拨出来一些放在钢盆里,把盆挪到女儿房间。叮嘱女儿看会儿课外书早睡,把窗户开半条缝后,杜思源回到客厅倒了些酒喝,何晓和他聊起最近厂里谈改制的事,杜思源和何晓“小吵了一架”,随后直接回到房间睡觉。何晓看了看女儿的状况,随后也休息了。
之后又过了快一周,供暖一直没有恢复,厂里已经闹过两次,领导也没有给什么回应。直到十二月十三日,供暖锅炉重新开动了,与此同时,钢厂开始给员工办下岗证。办了下岗证的工人还是上班,一天八元,但单位不再交养老保险,一个月有一百三十元的补贴。很快,杜思源也被办了下岗证,那天是十二月十五日,回到家的杜思源心情不是很好,和何晓又吵了一架。
到了十二月三十一日,世纪之交的时候,厂里办了大会,张灯结彩,马副厂长讲完话后下台时被年轻一些的几个办了下岗证的工人打了一顿,打人的被抓到派出所关了两周,马副厂长给送到医院,回来时杵着拐杖。
家里紧紧巴巴地过了一个年,到了六月,厂越来越艰难,办了下岗证的工人们也不让去上班了,全家只剩何晓当老师的一点收入。杜思源听说下岗本该有工龄买断的钱拿,跟着以前的一帮工友商量着去找厂里讨钱,和厂里起了冲突,激情之下有人失手杀了人,一众人都被抓走。那天是六月十六日,杜若娟放学回家看到母亲在哭,躲回自己房间里,晚上何晓没有做饭,杜若娟饿得不行,吃掉了那罐水果硬糖里的最后一颗糖。
杜思源一直没回来,家里逐渐揭不开锅,何晓的老师也快当不下去,最后经王红的介绍去了澡堂给人搓澡,赚的钱勉强够两人吃饭。到了十月五日,杜思源才回来,据他讲差点被判成杀人案从犯,审来审去还是放了出来。一家人抱在一起哭了一场,第二天杜思源出去在工地找了份搬砖的活,家里又渐渐好起来。
到了快年关,杜思源晚下班,结了一个月的工钱回家,路上被人一刀捅在腹部,抢了钱,人没能走到家。家里人一晚上没见到人,第二天早上去寻,是帮忙的朱清找到的尸体,报了案后警察里的熟人对何晓说最近案件频发,希望很小。何晓没什么反应,娘俩挨到过年,何晓办了一桌丰盛的年夜饭,晚上在家里烧了煤。
大年初一,上门的王红敲门无人应答,强行开门后见何晓躺在客厅地上,连忙打电话叫了急救车。母女两人只救回来杜若娟,女孩最后跟着王红一家生活,十九岁的时候独自离家去到长春,在一家舞厅打工时遇到了陈阳。
陈阳时年十七,跟着大哥来到舞厅。陈阳长得好看,一行人给钱大方,杜若娟跟陈阳见面没几次就上了床。床上,陈阳说他跟着大哥卖一些货,杜若娟说我懂,不用这么谨慎,你还年轻,不碰不闻就好。
杜若娟跟陈阳过了不少日子,陈阳那边的生意越做越大,人员也几经更迭。过了几年,陈阳最终当了大哥,杜若娟跟着陈阳出入各种场合。那时大家谈生意一般不爱带自己女人,总有别的新鲜妞会贴上来,但陈阳一直带着杜若娟。也因此,杜若娟多少懂得一些操作,陈阳也放心把部分事情交给她办,两人在零九年结了婚,结婚时场面不大,两边都没家人,朋友小弟加起来坐了七八桌。
后来,碰上中央严打,陈阳进去判了死,杜若娟判了五年,再出来物是人非,杜若娟到了长春,找了一家酒吧坐台,就这样到了现在。
——你还记得你父亲下岗那天吗?
说实话,下岗的日子我反而是记不清的。一定要说的话,我记得他被抓走那天,六月十六日,下岗应该是在那之前几天吧。我父亲某天回来就阴沉着脸,一般他这种脸色就没什么好事,我和我妈总有一个要挨打,但那天他没有碰我们俩,只是坐着喝酒。再后来过几天他听到说有钱被吞了,就跟着一帮人去厂里,上午出的门,到了晚上还没回来,王妈跑过来敲门说被抓了,我妈就开始哭,一直哭到很晚。我躲在房间里,饿得头晕了,就把最后一颗糖含在嘴里喝水一口口咽下去,这么喝了一整杯水,接着睡觉了。我很喜欢糖,到现在也爱吃,上学的时候收了不少糖纸,带到王妈家后走的时候没带,后面就没再这么干了。
——你觉得下岗怎么影响了你?
我以前是很恨下岗的,要不是下岗,我也不会没了爹妈,但下岗也让我遇见了陈阳。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呵,可能下岗就是风雨,只是来得太猛了,你知道吗?太猛了,太突然。
——聊聊陈阳吧。
陈阳是我男人,虽然不是我第一个男人,但他说我是他第一个女人,我信他。我遇到陈阳时他还是个小孩,一眼就看得出来的那种小孩,见过些市面,但没见过女人。看他进舞厅那个孬样就知道了——这孩子还干净,我就和他讲,你还年轻,卖货就卖货,别碰别闻,他也听我的。我们俩感情很好,别的大哥谈事都不带女人,他带我去,还让我管一些账。我不算笨的,跟他一起把生意做得红火,只是我们也都知道迟早的事,所以也没要孩子。陈阳爱说一句话,叫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不爱听,但他说得挺对的。
——你的故事会被我写出来,给很多人看,你介意吗?
你个小姑娘,跨了半个中国都找到我这里来了,你问了那么多人,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不介意。
对嘛,我现在就是个坐台的,说得文明点我还卖身,我还坐过牢,我不是什么干净的人。我的故事、我的这个狗屁人生,像我一样的人很多,比你能想到的多得多,我介意什么?我只是个普通女人。
——我只是觉得...有点像在你伤口上撒盐。
这算什么伤口撒盐,你看来可能觉得我这一路太不幸,太惨,我身上全是伤疤,但还是那句话,像我一样的人多,人人都怕痛,但痛这么久早该习惯了,你就算把我这些伤撕开,我也顶多给你哭一场看,哭完我还得活,大家都得活。
——你觉得我有资格写这些吗?
什么资格不资格,你想写就写,哪用想这么多,我确实就是这么一路活过来的,你骂我、看不起我、同情我,对我来说没有区别。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你要是不爱写了就不写。我跟陈阳去过一个旧钢厂,他在那里搞生产,我穿着大衣陪他啃馒头,有小孩过来问我们讨饭吃,陈阳问他们爸妈在哪里,他有资格问吗?我有资格讲吗?只是大家各有各的活法。有人死了,有人得活,活不下去就逃,逃,逃下去,然后接着活下去。
mode:笑语,求知(随便写,随便看)下为正文:
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国王“raj”一词,虽在日耳曼语族发展出了另一个词:king,cyning,koenig,但这个表示“王”的古代词仍然可以在“reach"的词源中找到。在印欧语系中,国王的概念是“伸出或伸展他的手来保护其子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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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喜欢偷懒的,这和保护生命的能量需要有关。往年的祭祀盛会有人缺席也就缺席了——大家都乐得躲懒——只要在高台上的首领点名时别被发现不在就行。但今年的所有人都汲汲营营地进行着这场从居所到会场的短距离迁徙。在这里居住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准掉出去往远处那雾霭中泛着白光的城市的队伍。因为没人敢保证那些首脑在想什么,又会喊上谁。到时候若是喊了却无应答,那戏台子就该塌了,而公认地,没人能承受得住首领们的怒火。
这就是这年祭祀的一桩不幸。而接下来要说的,是这年祭祀的幸运。
诚然,因着这繁琐的规矩,包括那姑娘在内的,每一个被上面那些领事啊,首脑啊,注意到的人都如丧考妣地装作一个没事人似的站在那空地上等着仪式宣判自己的死期,但今年的祭点又实在是不同。乌央乌央的人群挤挤挨挨在空地上,空气中充斥着人们散发的汗水和呼出的热气,平白地让这地方比别处高处了几度。他们的注意全在着磨人的环境上,没有资格站的离高台近一些,视力又不那么好,错过了高台上那些人的表情。因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今年的星期三和奈登——现在是人们的首领了,不关心这个,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们要和这些居住在仙境的女人们进行一场谈判。事实上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洽谈了好几天了,而今天,是他们洽谈结果的缔结仪式。但那些祭司们面无表情的脸上确让星期三产生了一种不太美妙的预感。他头一回觉得这些女人们除了躲藏和毫无公德的杀人之外还有可怕的另一面,那似乎是一种超出生命本身的毁灭欲望。这样的感觉只持续了一瞬,好在她们最后行动了起来,开始举行仪式。不论如何她们同意了共同执掌祭祀权力的协议。
女祭祀们希望被包围的困顿境地能减轻一些,星期三希望臣民的死亡不要那么地不受控制。不论如何,他们的期望至少在祭祀这件事上是一致的。若是这项协议真的能够成功的话,这里能够再和平几年。至少,在他们耗光那从天上来的流星之前都如此。
只不过,这些居住在隐秘之地的女人们已经搁置了天外之物的信约,普通人的信约在她们的眼中重量又有几何。
在递交条约那一刻,星期三切实地感受到了那伸手的女人宛如实质的毁灭欲降临到了自己头上,他的寒毛树了起来。然而他正欲向人群中的卫队发送信号时,却听得狂风从背后呼啸而起,那是从未出现过的振翅和摧折声。热浪从头顶喷涌而来,差点把他烧成秃顶。随后一个巨物砸了下来,把女祭祀们看似坚不可摧的神庙压塌了半边。
空气似乎凝滞了那么一瞬,随后人群开始尖叫,踩踏。混乱中,这些高台上的人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们宝贝一样,流星送来的神像,被带走了。
那些年长的女祭司们脸上露出了一种板着脸和怒火之外的松乏感,这让星期三见了有些怀疑:这些女人保守的到底是什么。但随后,珍宝被盗走的怒火占据了他。不论如何,维持这里的流星被带走之后,原来的生活都没有办法再继续。因此,星期三提出了结盟后的第一项合作:将那神像找回来,至少他们不应当让那合作的期望全都落空。
但那些年长的女祭司们在他开口前就仿佛看穿了他的想法和忧虑,她们说:“我们的使命已然结束,本不应该再出现在这里。”于是便带着众祭祀离开了,仿佛此前的一切全都从未发生过。然而那些年轻的却都留了下来。她们出生在这里,如此的不幸发生,她们应当维护和挽救。
卫队的效率非常的高,很快,躁动的人群便平静了下来。他们得知首领们组织了猎龙,很快队伍便会组织整齐然后出发。事情必会如首领们承诺的那样,等他们找回失去的流星,生活会如长久以来所期望的那般安宁祥和。
作者:刘果强
MOOD: 水的
风吹动帘子的时候,我正在擦拭最后一匹木马。那是我最晚收养的一匹,白漆剥落,鬃毛也掉得差不多了。它不像其他木马有名字,我只是叫它“那个”。
马厩空荡荡的,天光透过花玻璃,落在它身上,像给它披了件旧的婚纱。风继续吹,窗外是模糊不清的集市、走马灯、遥远的乐声,像是有人在庆典,也像是幻听。
“你又在发呆了。”那个声音又出现了,带着我熟悉的讽刺和微妙的心疼。
我没有抬头,“我只是觉得,这马厩有点太安静了。”
“你是说,你太安静了。”
我不回答,只是把木马的眼睛重新描黑。它的视线总是看着天花板,好像不愿意看见现实。
“你为什么总是修它们?你已经知道它们不会动了。”
“它们曾经动过,”我慢慢说,“在我还相信它们能带我去别处的时候。”
“可你不是已经知道了,那些地方并不存在吗?木马就是原地绕圈的东西。”
我皱了皱眉,手上的漆刷在不知不觉中断了线条。我突然想起那一次,我几乎逃出了这个马厩。
那是一个雨天,我赤脚站在屋檐下,看着雨水把地上的尘土冲成小河。那个时候,我听见了一阵真真正正的马蹄声。不是木头撞击地板的那种空响,而是带着体温与重量的奔腾。
我跑出去,追着声音,穿过泥泞和湿冷的风。可我终究被一条细小的锁链拽了回来——那是一只木马的缰绳,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它缠在了我的脚踝上。它没有表情地倒在地上,像在说:“你离不开我。”
那个声音在那时也来了,语气一如既往:“你以为你真的能跑出去?你没注意看吗?你一直围着同一个柱子转圈圈。”
我没有再追。雨停后,我默默把木马抬回了屋里。它眼里的水珠干了之后,留下了一圈圈模糊的裂纹。
我看着它们,现在已经记不清哪匹是哪匹了。它们有的披着金箔,有的只剩下骨架,有的头都快掉了。我知道它们每一匹都承载着某种“原本”的愿望——有人说要去北方雪地看极光,有人说要成为城里最好的手艺人,有人说要自由,要爱情,要盛大的谢幕。
而现在,它们都沉默着,在我的修补下勉强站立,等待下一次不会到来的旋转。
“你最近越来越沉默了,”那个声音靠得更近了,“你是不是又开始怀疑自己了?”
我想回答,但声音卡在喉咙里,只变成了一声唤不出名字的低吟。我看向镜子,那里面的我穿着沾满油漆的围裙,眼底有黑眼圈,嘴唇干裂,像是很久没说话了。
“你记得那匹红色的马吗?”声音继续,“你说那是你小时候最想要的——跑得最快,笑得最响。”
我点头。“我把它拆了。”
“为什么?”
“它太吵了。我每天都要努力让它静下来,不然我会觉得我没办法照顾其他的马。”
“可那是你最快乐的那一匹。”
我闭上眼,红色木马的残骸还放在仓库角落。我没有扔掉它,只是没办法再面对那种激烈的快乐——它会让我的手颤抖,让我意识到现在什么都不是。
窗外的天色又变了。日光被云层遮住,整个马厩陷入一种幽蓝的色调。我点了盏灯,灯泡的嗡鸣声成了房间唯一的脉搏。
“你其实一直都知道,旋转木马是原地打转的游戏,”声音像是坐在了窗边,“可你不愿意承认自己玩得太久了。”
我低头,不愿再听。
“你甚至不再让人坐上来了。”
我愣住了。是的,我把这间木马屋关了起来,不让任何人靠近。我曾经邀请过几个朋友来坐,但他们都说:“哦,这个好像不是能带我走的那种。”我笑了笑,说:“你不懂。”
后来我就不再邀请了。我只对自己说话,和这些不会回答的马,一圈圈,一年又一年。
但现在,我看着那最后一匹没名字的木马,它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着一种说不清的神情。我突然觉得,它不是不愿意给它起名字,而是我不知道该给它什么名字。
“你怕它是你。”那个声音说。
我没有否认。它确实像我——磨损、无法命名、站立着却不知所向。
“你有没有想过,这屋外可能真的有别的马在跑?”
我沉默了好久,然后慢慢站起身,把门打开了一条缝。
风立刻灌进来,带着青草的味道、远方钟声,还有一点点热烈的节奏。
马厩里所有的木马都在微微晃动,像是在等待什么。
我摸了摸那匹没名字的马的鬃毛,轻声问:“如果我出去一会儿,你会在这里等我吗?”
它当然不会回答。
但我好像听见它说:“你可以带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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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牵着狗,停在了那个园子前。
狗漫不经心地闻嗅着,偶尔摇摇尾巴,非常安逸。这条路它走了半个月,已经走熟了,如果说有什么别的鸟兽留下过气息,那已不再能激起它吠叫的兴趣,繁茂的绿草也不再能趁它不备擦过它湿润的鼻子,然后让它打上几个喷嚏了。
但比起城市里的家来,这里的乡间还是更加新奇一些。
狗毛茸茸的尾巴擦过我的膝盖,它拉了拉狗绳,无声地暗示我该走了,见我没有反应,又低低地汪了一声。我没有像之前的几次那样,弯下腰摸摸它的脑袋,然后迈开脚步。我又像之前的几次那样,伸长脖子,像饥饿的时候嚼半块干的没有一丁点儿水分的面包那样,眼神慢慢地蹭过这个园子。
其实是没什么可看的。园子垒了石墙,但很低矮,不需要踮脚,里面的树已经探出头来。说实话,那也不过就是些平常的树,色泽浓绿,一无可观。不过,走到这里,石墙就尽,换成了一道用粗树枝、藤蔓编就的柴门,藤蔓密集,粗树枝排布得也规整,看起来推动的时候不会一摇就散架,但却是完全的防君子不防小人,它比石墙还低,高个子的人费点劲儿就能跨入。而且,站在柴门前,园子里的状貌差不多已是尽入眼底。
这园子在山腰上,里面的景色完全可以视作山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围墙和柴门,我不会觉出任何突兀。里面树都不高,没有沉沉压下来的浓阴,人走在其中,充其量能算作花遮柳隐。中央被树木卫护着的,是一座小小的屋子,最值得一看的就是它,因它竟然是用竹子建成的。屋顶用竹篾编织,墙面是丛立的长竹,檐廊上平铺了粗大的半边竹片。有门,有窗,门与窗都大敞着,粗粗一看,里面不见人影。
竹子的黄绿色,比之土地,只略略新了一些。而通往竹屋的小径,铺的是大理石,尽管蒙上了尘垢土渍,却映着树上花粉红色的光辉。
我又瞥了柴门一眼,那上面挂着一把黄铜锁。锁还很新,不久之后,主人会为门户大开的正屋加一把锁吗?我相信不会,要防,那在建屋之时就防了,再说,防谁呢?
我和我的狗在一个月前来到这里,起因是我辞职后,一个新婚朋友打来电话,希望我能为她来参加婚礼的姥姥照看两个月的屋子。她悄悄向我透底,她不打算将姥姥放回来了。姥姥青年时就成了寡妇,过去的老姐妹们近年来都已陆续离世,这个村子里已经不剩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何况它又是那么的空空荡荡。年轻的男人女人们读书上进,离开此地,读不了书的就去打工,田地已半荒废,没有分毫崭新的气息。确实,姥姥出于往日的习惯,对这个空村还有点留恋,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她的外孙女需要她,有可能还会有一个小婴儿也需要她……朋友笃定,姥姥不会回去的。
我同样这么想。这个乡下,人们的乡音把杂货店叫作“联社”,玻璃柜台浑浊脏污,坐在柜台后的女人看上去也总有五六十岁,头上包着一次性发帽,发帽下传来劣质染发剂的香味,她似乎总想和我说话,似乎已有三十年没人听她说话,她说出的话都成了青蛙,咕咚咕咚,跳进井里,井蒸腾着腐叶的气息。她不知道我是个放逐者,自然,不会是永久的放逐,我需要一点时间舔舐伤口,而后鼓起勇气去迎接新的太阳和新的失败。否则,再待在城市里,我不仅仅是嫉妒每一个过路人,甚至有可能嫉妒我的狗那无知的快乐。而在这里目之所及全是中老年人,枯黄的骨头上包裹着松瘪的肉,看一眼他们干涸的眼睛,你明白他们过往的人生全是沙漠。
但我不相信这间竹堂的主人也会是个老年人。
狗抬头,隔着柴门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活像个人,温润润的,既像是谴责我偷偷钻进别人的园子,又像是谴责我把它拴在树上。它不安地刨了两下坑,在原地坐了下来。
我转身,沿着小径走向竹堂。
这园子如果有水,譬如一个小湖,一条小溪,那就更美了。然而,有了水,无形中就让建筑多了几分流动性,它便显得不那么幽静了。不那么像轻易就会被打扰,不那么像在等待,等待一个闯入者。
台阶半边被光晒着,半边埋在树影里,虽然是户外,做成台阶的竹节却光滑坚致,我把鞋子脱了放在台阶后,光着脚踩上去,脚掌下传来微弱的吱嘎声。有一丝微微的凉意,从脚底透上心尖。
登堂入室,进到室中,站到豁朗的室中心,三面都是光明。竹屋两进,后室的门是关着的。我所站的堂中,南窗下摆了一张柚木长几,一个麦秆编成的圆垫,几上乱糟糟的,我走过去,坐在垫子旁。
我先翻开了一个大本子,这是一个素描本,本子上用铅笔画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一只眼神倨傲的无毛猫;两头山羊,嘴角叼着草,方形的瞳孔中毫无感情;黑夜中的一长串路灯,与路灯照耀下的隐约可见的长桥,还有长桥后高楼大厦上亮起的几个格子;一张微笑的嘴,下排牙齿不齐;有规律地盘围成方形的花草藤蔓,用四方框起来,最上面的两角又各伸出一条斜线,看起来是一幅墙纸,……
然后,我看到我的右手边放着一本书。前面的书皮、序言等等都已不见踪影,只剩下一张目录,翻开目录,发黄的书页上,主角没有名字,这是个第一人称的爱情故事。在第153页夹着一支碳素笔,那一页的故事是主角重回旧乡,却发现原来过去了几百年,他所爱的女人早已经化为枯骨。在这一页上,书边用碳素笔勾勒出了一个女子的轮廓,寥寥几笔而已,不过能看出她是卷发。
没有照片,也没有笔记,也就是说,没什么能够从中识别出屋主人身份的东西。失望之余,我盯上了还没开的那扇门,也许里面有什么能够提供给我线索的东西。
就在我的手接触到门的那一瞬间,外面的狗突然吠叫起来,叫声很长。我停住了手,等它止住。也许它只是看到了一只飞过的鸟。一只肥鼓鼓的丑陋癞蛤蟆。它很快就会停下来的。我的狗并不是爱乱吠的那种。
它仍在吠叫。是什么?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出去查看一下情况,好好安抚我的狗,让它平静下来。然后,我应该回到我的住处,吃饭,睡觉,不管带着怎么样的心情。
我的心跳一阵快似一阵。
我看了一眼窗户,又看了一眼案几。园子里依然阳光大盛。书与素描本错落着,一看就有人翻过它们。
我推开了门。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一个故事,一个奇遇。
今天我们要讲的故事,和公主、王子没有关系,跟那些藏在森林里的女巫和魔法师更是没有半点关系。我知道人们常常会用“在很久以前”来开启他们的讲述,但你大概早就听腻了那样的开头,所以今天我们不会说那个,更不会讲王国的战争、恋人间的爱恨、巨龙与魔法,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也没有任何人能够如愿以偿,如果你要听这个故事,那就请停下脚步,在篝火边坐下,坐到我身边来,先喝上一杯热茶暖暖身子吧。
夜晚很凉,不是吗?你一定是跋涉了许久才来到这儿,就跟我们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往你来的方向走出去大概四千多步的地方不是有条小溪吗?我不止一次经过那里,那条溪有多宽、什么时候枯竭、什么时候会涨水,我都清清楚楚,就连溪水里住着哪些鱼、它们的家族里分别都有多少尾成员,我都清楚得不得了。
有一次——那是个下午——天气热得很,我从很远的小镇一路走过来,嗓子渴得像两块毛玻璃擦来擦去,好不容易到了小溪边上,正低头拿罐子舀水,就看见水面的波纹上映出了一个影子。你也知道,那里的溪水非常清澈,尝起来也很甘甜,因此即使有波纹的影响,我也一下子就看清了那个影子。
离奇的事情随时都可能发生在这世上的每个角落,然而换做是你看见小溪对面有一具骷髅也同样正在弯腰舀水时,你也一定会傻傻地愣在那里吧。我当时就是这样做的,手上抓着罐子,罐子的一半泡在溪水里,而我顺着倒影抬起头看见正对面的那具骷髅,手一松,罐子就这么掉进水里,像是早就想从我这里逃跑一样顺着水流奔向下游了。
老实说,一句骷髅在我看来根本算不上什么。我见过太多死人了,寿终正寝的、横死街头的;四肢完好的、肢体散落的;容貌如生的、皮肉腐烂的……当然,只剩下骨头架子的也是见过不少,可是骨头架子跪在小溪边上舀水,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是不是?我就知道你能明白那种感觉,从前我跟人们说的时候,他们要么说我是个骗子,要么笑话我编故事连三岁的孩子都不如,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只是觉得神奇,而不是——哦哦,抱歉,我说得太多了,夜晚的时光这么短暂,你还得好好休息呢,我们还是回到故事上来吧。
刚才我不是讲到抬头看见骷髅时,自己的罐子掉进了水里吗?听好了,接下来更离奇的事发生了,我还在那里愣着,不知道是该追着罐子往下游跑还是先揉揉眼睛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时,对面的那个骷髅突然动了。对,是的,你没听错,它——我姑且用这个代词来称呼它吧——它本来手里也拿着一个看上去像是碗的东西正在舀水,这时候就捧了满满一碗水,用它那两根骨头胳膊举起来,朝河对面的我递了过来。
你也知道那条小溪并不宽,当骷髅伸长它的手臂把水递给我时,我也伸长手臂去够,而小溪的宽度刚好够我接过那个碗。我从来不觉得一碗水能有多种,但那时候我差点没能拿稳碗,硬是用肩膀上的肌肉支撑着才把手收了回来,关节的骨头摩擦着发出咯咯的声响。中途我还洒了好些水,不过等我低头看着那碗水的时候,它又变成我所熟悉的那种重量了,白色的碗里盛满了溪水,在太阳底下轻盈透亮得仿佛碗里什么也没装一样。
我就这样盯着手里的水,直到它反射的光线晃花了我的眼睛。于是我又抬头望向对面那个骷髅,它看到我举着碗的样子,大概是觉得有点奇怪,就点了点头,看我依然没动静,又犹豫了一下——这太奇妙了不是吗,你居然能从一具骷髅身上看出犹豫——然后它再次举起自己的胳膊,好像捧着一个无形的碗一样,把那个“碗”凑到它的脑袋前,仰头张开两排牙齿,做出了喝水的动作。
从古至今的故事里还有比这更离奇的事吗?我竟然在被一个骷髅教喝水这件事,这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不管怎么说,当时我没有像现在的你一样笑出来,在那种情形下,这整件事情都比人们想象得更加有理有据、理所当然,如果你也在那儿,说不定就会跟我一样信服地遵从了骷髅的教导,一板一眼地按照它教的动作抬起手臂、把碗凑到嘴边、张开嘴把水喝下去。
好在那个碗只是个普通的、上了白釉的陶碗,不是什么想象中由头盖骨打磨成的,碗里的水也只是普通的溪水,和我每次到这儿来时喝的一模一样,还是那么甘洌、清凉,涌入嘴里的瞬间就润湿了我的舌头和喉咙。痛快地喝了大半碗水,我觉得自己又能说话了,也能有力气继续走下去了,于是就弯腰重新打了满满一碗溪水,捧着它递给对面的那个骷髅。
谢谢你的水,我这么对它说,现在我要去下游找回我的罐子了。骷髅没说话——这也是当然的。我看着它从我手上接过了那碗水,像刚才教我动作时那样喝了下去,然而很可惜的是,一具骷髅显然喝不了水,这同样是当然的。一整碗溪水就那么从它下颌骨的空洞里漏了下来,顺着骨架流下去,滴滴答答地落到地面上,把它跪着的那块地都浸成了深色。
这一次我没有再愣住,不论是谁,突然间见到这么多离奇的事情之后,再见到符合自己预期的事,大概都只会点点头然后离开吧。我就这样抱着没有什么事能再让我感到吃惊的态度站起身,快步跟着水流开始往下游走。然而我才走出去几步,余光就瞥见河对面有个东西一直在跟着我,转头一看,居然是那具骷髅。
我转过身的时候,骷髅也转过身望向我,就好像它上一秒只是和我一样在目不斜视地朝前走。我停下来,骷髅也停下来,它原本拿着的那个碗不知哪里去了,而我正要去找我的罐子。
好吧,那我们就同路走吧,我说。一路上有个陪伴也不错,即使它只是具骷髅,它不能说话,也喝不了水,跟我对视的时候也只有黑洞洞的眼眶在盯着我,但是管他呢,我要走的路那么远,一个人走、河对面有具骷髅在跟着我走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我都要走下去的,至于骷髅到底要去哪里做什么,难道我还指望它会给我回答吗?
事情就是这样,我最终在下游没能找到我的罐子,因为天黑下来了,我不得不往高处走一走,找个地方扎起帐篷,然后我就一直在这儿了。你问那具骷髅?哦……你的茶喝完了,要再来一杯吗?这是我特地去打了溪水回来煮的,很不错是不是?来吧,把你的罐子给我,让我来帮你倒满。
这个罐子又是哪儿来的?哈哈,你看,是这样,我从来没说过我只有一个罐子,不是吗?给你,这茶要趁热喝,你知道的——嗯?茶上面倒映出了一具骷髅?快别开玩笑了,你一定是看错了吧,这儿怎么会有骷髅呢?我们还是来喝茶吧,这么热的茶最能暖身子了,你喝下去就知道了。
mode:笑语/求知(写的不太好,但是改不动了)
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注:这里的人们没有宗族之分,又不是那么清楚自己的出生,因而将所有养育他们的女性长辈称作母亲,男性长辈则称为父亲。
近日迁徙队伍的情绪有些紧张,他们觉得自己似乎被未知的生物追上了。那未知者狡猾地很,如同幽灵一样盘旋在人们的身后,人们的脊背在一天中的某段时间里总是毛毛的。这多少让他们想起了在旧居边缘的林地里那些吃人的巫婆和鬼怪传说。
是夜奈登与星期三密谈。“你将我视作赋予你生命的第二个父亲,”奈登点亮了烛火,放在了小桌上如是说:“但你却违背了我的忠告。瞧瞧你都带了什么来。”星期三站在桌角一侧看着他:“我们需要人口来保证未来。”那个见多识广的年长男人像是终于听到了让自己发笑的东西,从鼻子里喷出一口气:“我看你也是像那些外围的人一样老得健忘了。出发前我是怎么说的,嗯?”“任何时候都可以再找新的。”星期三用树枝扒拉着前面的土,立刻接上了对方的问话:”是,但你放眼看这世界,你能保证我们不会死在路上吗?”闻言奈登仿佛听见了什么新鲜事,他嗤笑一声:“你什么时候...”话头刚起,奈登却好像察觉了什么,借着火光看向看向星期三的脸。
他从那人转瞬即逝的恼怒里捕捉到了一丝真实的忧虑。奈登严肃起来,不自觉地就想要对上星期三的目光,然而那里只有一个空洞的眼眶。他愣了一下,终于随即缓和了态度:”我确实不能保证会不会死路上。但是我能保证,如果你处理不好这些人,就别谈上路了。“
仿佛为了印证这句话,外面传来了喧闹声。只听一人大喊:”头!走散的人找到我们了。”两个男人一起走出屋子。星期三认出了其中一些。他们当中有支持他屠龙那几个神庙里的女人,还有一些则是原来居住地外围经常深入丛林的盗猎者。他们的在人群中的气质总是突出一些,衣着是深色的,时常残破,并粘上一些没有洗干净的兽毛。不过当前他们的外貌十分地统一:这些人显然高强度奔袭了很多天,身上沾满了草叶和泥土,一脸疲惫。
发生这样的事件,对于那些离散的人来说是高兴的,对于那些要考虑怎么多些床铺的人来说却是忧愁的。不过这里的人总是被幸运眷顾,探路的斥候今日下午刚走,剩下好几个铺盖,让这些新来的人不用后半夜在空地上吃西北风。
好在今夜是祥和的。不过星期三还是察觉出了一丝异样:这些神庙里来的人抱作了一团,向他们那个理应没有多余位置的帐篷走去。“你们头子呢?”他这样向那个带着屠龙队的人问。那人仿佛早知道星期三有这一问,答道:“她下午就和斥候一起走了,说是要去前面试试新的草,这几天都不会回来了。”答案略微超出了星期三的预料,于是他只得答道:“那,行吧。”但身后的姜平闻言脸色立马变得难看了起来。然而不等她发作,和她一起的五月就揽过她的肩膀,把她带走了。
那么从这里开始,就正式进入了天鹅篇。这段文字出现在这里大概是有些不合理的。毕竟按照上一篇的行动,我应当把命名放在最后。然而我希望这信息能尽快地被知道,便就放在这里了。至于是出于什么心态,或许是为了凑字数,又或者是再次掉书袋上瘾了。总之能写出这么无聊的东西大概不会是出于什么好心。
篇目本名“李尔”,或者“利尔”,或者“里尔”,叫什么的都有。但个人考虑到用人名做标题个实在是略微有些缺德——毕竟这样一说就好像都默认了所有人都知道某海上岛国在维多利亚时代某个皇家御用著名戏剧作家的著名悲剧——再者,只要去随便哪个地方大喊一句,对这个名字大多数人能想到的还是此剧目当中那个老国王,因此就改了。
事实上,有关李尔与他子女故事的改编在千年见大概是从未断过,就比如更被人知晓的莎士比亚的那一个。然而在最初的故事里,李尔的子女成为了天鹅,他到死也没能见上一面,这大概就是我给这一篇取名天鹅的原因。
看起来好像没写完,但实际上我本来就没有设置要找到另一个角色在这里,其实只是想要提出一个问题,但目前没有答案,所以只能停在这里
所以免责:笑语
米果的名字听起来奇奇怪怪的,像是网名一样,但其实是她的真名。这个名字很占便宜,尤其是在互联网社交之中,她就算完全实名上网,也没几个人会真能猜到现实里的她是什么样子。
当然,就算猜到了应该也认不出来,因为它是一棵树。
也应该觉得互联网发展有时还是有其必要性的,至少当一个存在在网路上说自己不是人类的时候大家都不会表示质疑——不过就是热衷于自塑自己嘛,大家都这样,这是互联网流行。
虽然以树来自塑自己的家伙很少就是了。
这很好解释,树们大多有漫长的生命,一觉睡醒就已经过去了太久,从前交往的对象都大变模样,而互联网更是信息更迭速度远超它们想象,多数树上次睡醒还是千禧年,拨号上网影响了一部分人的生活,但多数人还是勤勤恳恳地过着自己的日子,转头它们就见到移动网路的发展让所有人都大变样,长者们总不太容易能接受新东西,上网的树们也就变得极为稀少了。
但米果则不一样,她正是基本上随着网路发展而成长的那代树,按照人类的说法则是,z世代。
作为一棵树而言她的年纪还是太小,按理说应该要专心成长,但网路实在是太吸引她了,所以她一直在熬夜。作为开挂的存在,它上网都不需要有什么设备,直接用根系触碰到光纤附近的土地就可以轻松蹭网了。
和人类认知所不同的是,树的反应速度并不慢,直接表现就是,米果的网速很快。它还热衷于打竞技游戏,仗着自己的反应速度甚至成为了小有名气的“大神”。
唉,吾日三省吾身,今天欺负人了吗?今天玩弄了新的memes了吗?今天有没有在地狱笑话里打一通滚——对不起,差点忘了,自己是一棵树来着,突然翻滚恐怕能吓死几个人类。
米果听家里的大人们说过以前,以前人类还没有这么多的时候,这片土地上的生灵要比现在自由许多,不说本来就能跑来跑去的动物们和没人在意的杂草,树都可以随自己心情给自己更换坐标,大不了就留下半块根作出一副枯死的样子嘛,简单简单。
可惜啊,盛景不常,作为一种常见的城市观赏树木,米果就长在路边,它要是今天决定出门旅行,一个小时不到就能吓死几个守着监控的倒霉蛋。
还好有网络,网络真是太过便捷,以前人类互联网社群中有个梗图,大概说的是人类无法判断自己聊天窗口的对面是人还是狗,米果对此表示不屑:是人是狗多好判断啊,也就只有人类中心霸权才会无法识别,作为非人者,哪怕对面是自己现实中并没有接触过的物种,它们也能很轻松地判断出对方是不是人类。
就好像米果可以肯定,自己最近的游戏好友星琴绝对不是人类。
不比米果裸奔上网的大胆,星琴并不说自己是什么物种,甚至还刻意回避让自己成为互联网上的“它者”,米果并不理解它这么做是为什么,但这样也挺有趣不是吗?
米果也想过要不要同星琴出柜,但又觉得这实在是非常耍赖的一件事,如果证明自己是某种程度上的“同类”就能收获信任,那信任这种东西岂不是太简单且太无聊了吗?更何况星琴在网路上披着一张人皮,说不定它出柜还会带来反效果,那岂不是弄巧成拙?
星琴的坐标算得上固定,它和米果是同城,平时会发些风景照,一般是不同的天空,看起来是会进行一些小范围移动的类型,那估计不是像米果这样的大物件?至少在城市人眼里并不显眼。
唉,作为有知觉的非人者在人类社会中活着真是疲惫啊,都怪人类太自信,认为这个世界是属于他们的。米果有时候会这样想。
米果想找到星琴,除了想要进行“面基”这种无法和人类进行的活动之外,其实还有一个事情,就是她非常迫切地想要知道,到底为何星琴愿意以“人”的身份和人类共处呢?
米果虽然从小和网路上的人类互动,但它始终无法以人类自居,它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和人类之间的巨大隔阂,这种隔阂几乎完全是无法磨灭的,但星琴不是,它极为乐意并为让自己被人类视为人类而努力——到底有什么必要啊?米果想问,人类那边的世界就真的有那么吸引它吗?
它是一棵银杏树,无论生长在什么地方,米果都会成长起来,人类不算太坏的存在,但却也没法算是很好的东西,虽然米果不讨厌甚至说得上喜欢网络这种工具,但为什么,它愿意做一个人类呢?
哪怕永远都不能做一个人类。
Vol.249「女祭司」《相打》
作者: 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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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土是红褐色的,和干涸的血痂一起,板结在衣摆和靴面上。
塞勒丝跪坐在破败庭院的石墩旁,膝上放着那枚珍贵的圣牌散发着生命的光芒,光芒映照出一张疲惫而慈爱的脸。整个庭院弥漫着灰暗衰败的死亡气息,躺倒了厮杀后死者实体,而那新枝就在三步外的陶碗里,半浸没在清澈的碗水中。在塞勒丝眼中,那是庭院里唯一明亮的事物,其散发的光芒与清冷的月光相应和。
十六个月,接近一年半的时间。从接到神域开始,来到这片异教徒的土地,在异教徒的神殿——这座他们称之为“寺庙”的地方,终于找到了语言中的“新枝”。
“祭司大人。”身旁一个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
“安德森,好好休息,我一定会治好你的。”
“没有时间了,祭司大人。”倒在地上的扈从挣扎着拔下脸上的面甲,露出因失血与口渴而干瘪的嘴唇,露出那张坚韧忠诚的面庞,“还会有更多的人赶过来,您必须立刻将枝条送回去。”安德森抬手按住那枚圣牌,阻止它继续施放力量。“没有时间了!”
塞勒丝抿住嘴唇,与她同行的十六名扈从,只剩下两人存活,如果在这里放弃安德森……
“埃里克!埃里克!”安德森硬撑着呼唤唯一还能活动的扈从,接着继续劝告道,“祭司大人,以神的名义……”
“祭司大人!”年轻的埃里克声音发紧,他双手握着剑盾,快速地移动到祭司大人的身旁,“有人来了。”
塞勒丝握紧了手中的圣牌,将心神投入到结界之中,哪怕是有所损坏,结界也清晰地反映了侵入者的位置。只有一个人,只是来得好快。
塞勒丝站起身去拿新枝。“站稳,埃里克。”她的声音平静,带着高地人特有的硬质棱角“保护好新枝和我,如果有什么万一,带着新枝离开。”说完她把新枝塞进埃里克怀里,看着他把新枝仔细小心的包好,看着他重新拿起剑盾摆出架势。
接着塞勒丝举起圣牌轻轻晃动,波纹般的波动中,一支翠绿的新枝重新出现在她的手中。
入侵者穿过中堂直奔此地,不过又是几个呼吸的功夫,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
然后是“笃”的一声,由响就静,那人落在庭中,由动到止,没有一点突兀,显示出惊人的身体控制力。来人深深地的吸了一口气。
“呼——————”鹫津慢慢吐气,同时打量着四周,“血腥味很重,声音也很大。能在战斗中入场呢,我是这么想的。结果还是来晚了。”鹫津的眼神转动到严阵以待的两人身上,最后把眼睛定在那株碧绿的枝条上,“最好的时候,我出场了,也可以这么说吧。”
鹫津就像歌舞伎中的荒事那样立在庭中,站在明暗交界处,月光自他右肩劈下,袒露出半边肉体,以及横恒其上的伤疤刀口。其人并不高大,左手松松的按在左侧腰间的长刀上。他的脸庞隐藏在黑暗中,只把那双鹰隼般的眼睛盯瞧着两人。
“止步。”塞勒丝开口说着并不熟练的语言,“以神的名义,我们希望冲突。”
“树枝,给我。”浪人同样操弄着不熟的语言。对两方来说,这片土地都属于异国他乡,都不是熟悉的土地。
“这是为了供奉于神所必须的,你想要触怒神灵吗!?”
“神……”鹫津缓缓垂下头,似乎在考虑触怒神灵的下场,片刻后,鹫津抬起脸,露出一个似乎讨好的笑容,“神的话……”
“……又不是我的神”
一线雪白的光自武士的刀中流出,在月光下溅出一片明光,撕开了庭院里脆弱的平衡,直向塞勒丝而去。
直到它撞上一面城墙。
“亵渎者!”刀光在埃里克的盾牌上撞得粉碎,战吼声中埃里克的阔剑稳定而充满力量,将要劈向卑鄙的渎神者。
“他有第二把剑!”塞勒丝的忠言即时响起,埃里克的身体随声而动,原本将要劈出的长剑也转攻为守,及时架住了肋差的刀锋。火花碰撞迸射间,肋差刺进埃里克的肩胛,没等埃里克再有行动,一股大力狠狠将他击飞出去。
“埃里克!”
那武士竟然能一步跨越近十步的距离,挥出的第一刀看似威力无俦,吸引了埃里克的全部注意力,只有受神加护的塞勒丝看清了那挥出是一把碎裂的断刀,真正的杀招是另一只手探出的短刀。拔出短刀的浪人几乎将整个身子扑到埃里克身上,接着狠狠一蹬将埃里克踢飞,鹫津的身体就像疾风一样,刚一落地就朝塞勒丝杀来。
塞勒丝无奈取消正在准备的法术,右手举着枝条向前一伸,撑开一道光幕。鹫津的肋差“呛”的一声刺在屏障上,然后慢慢加力,刀锋一点点逼近塞勒丝的胸膛。
“埃里克!”塞勒丝猛地散去屏障,肋差骤然加速,却在将要刺中之时收回,向下一横截住那把刺向自己胸膛的短刀。
“相打……你做不到。”鹫津得意地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再次挥动肋差。
塞勒丝咬紧牙关应战,短刀与肋差之间刀光舞动,转眼就被逼在下风,险象环生下只能再次使用以命搏命的打法,这次鹫津的肋差毫无阻碍得贯进塞勒丝的胸膛,而那把短刀也被鹫津精确的手法按在手心。
“我说了……没用的。”鹫津满意地欣赏着女祭司苍白的脸庞,在她的胸口,衣襟环绕着肋差慢慢被红色浸透。鹫津松开肋差,抬手摘下她手中的枝条。
“我知道。”塞勒丝渗着鲜血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鹫津警觉地跳起,人在半空就被塞勒丝拼死扯住。再看那根枝条,已经缓缓褪去绿色的伪装,显现出圣牌的原形,上面的圣母像平静慈爱,并且光芒越来越耀眼。
“纳尼!!!”
鹫津奋力挣起身,试图甩开手中圣牌,塞勒丝死死扑上去按住他的手。鹫津像恶魔挣脱铁一样疯狂晃动身体,肋差拔出又刺入,在塞勒丝身上留下一道道血痕。
终于,圣牌在疯狂地扯动中滑出手中,滚向一旁。
哈哈哈哈哈。鹫津无声狂笑着望向塞勒丝,试图将自己的胜利施加在女祭司的绝望之上。
圣牌滚动着,滚动着,来到一具沉默躺倒的将死之人手边。安德森望着圣牌,似乎又从那光芒中找回了无尽的力量,而勇气,他从来是不缺的。安德森低头用嘴唇触了触圣牌的边缘,然后这人怀揣着无穷的底力,握着圣牌,扑向狂笑的武士。
纳尼!!!!!!!!!!!!!
“哈利路亚!”
“轰”
埃里克已经脱去一身的盔甲武装,换上当地人的服饰。他朝着山顶寺庙的方向,在心与灵之间划下十字。
阿门
在确认怀中新枝安然无恙后,埃里克披上斗篷,避开月光,将身汇入黑暗之中,急匆匆地踏上归途。
END
写于25.12.26
(练练写打架,小时候就爱看打架的地方,长大才发现打架不好写,而且大部分时候不是写文主要着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