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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散步
评论:随意
*赶死线赶得有点想死非常粗制滥造抱歉
“咚咚咚,咚咚咚。”
从门外传来颇有节奏感的敲门声。利欧从书堆里抬起头,慌慌张张地推了推眼镜。
“来了来了——”他用力把左手边书本堆成的小山推来一个小小的角度,又把自己的腿从层层叠叠的稿纸里拔了出来。跃过正倒着转动的古老时钟,避开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卷轴,当他终于抵达房门时,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敲门的人显然也不耐烦了起来,敲击的力度一次比一次大。利欧惊恐地看着门口他淘来的据说曾寄宿了邪神的花瓶不断颤动,赶紧刷地拉开了门。
“轻点轻点快递放门口就可以了我不买保险——哎?”
利欧的视线一开始甚至没能捕捉到人影。他困惑地略一低头,才发现门口站着一个看起来10岁出头的男孩。男孩出人意料地有着一头白发,一只手抬起似乎正准备敲门。见门打开,他仰着头看了过来,脸色很臭。
“小孩子……?你是有什么事吗,小朋友?”利欧蹲下来,声音下意识地夹了起来。男孩的表情似乎更差了。他恶狠狠地瞪着利欧,半天才挤出一句回答:“……散步!”
作为一条很宅的黑龙,阿拉斯托既不向人类交付自己的真名,也不曾在人间留下自己的痕迹。他的毕生爱好只有窝在自己的洞穴里睡大觉,任何会干扰这一爱好的事——比如有人类召唤他,比如有人类来讨伐他,比如有人类想借用他的力量……
他同族保护过几次人类后每年特定日子都会被360度无死角环绕播超大声放对神龙的祈祷,另一个同族抢了人类的财宝后暂居的洞穴直接变成了人类的打卡景点。如此几次之后,死宅阿拉斯托对人类的唯一印象:一种很烦很恐怖需要敬而远之的生命体。
所以当他被声音砸醒的时候,他一度以为自己睡出幻觉了。
砸,真的是砸。不知是谁的碎碎念具象化成了实体,每一个字都从半空中蹦跳着砸到阿拉斯托身上。不算很痛,但很有存在感。那个温和的男声还在不断念叨:“这样对不对啊……叽里咕噜……这里应该这样发音吗?……召唤……随便谁?”
声音说着随便谁,半空中裂开的传送通道里却明显传来了自己鳞片的气息。也正是因为有鳞片,此人像是有超浓重口音的磕磕绊绊的召唤词居然也发挥了效果。被烦得根本没法再睡的阿拉斯托吸气,呼气。
……总之得在不暴露自己是龙的前提下把这个人类解决掉!
于是,变化成人类后看起来只有10岁出头的阿拉斯托冲进了传送通道。
然后掉在了一栋房子前。
敲了半天门才有人慌慌张张地出现,开口时的声音和把自己吵醒的无二。
“你是有什么事吗,小朋友?”
青年撩起袍子蹲了下来,眼镜后的双眼像没经历过社会毒打一样清澈。阿拉斯托眯了眯眼,龙的视力和感知让他可以越过眼前的人类,从堆积如山的杂物——不是这人家里怎么这么乱啊!——后一个普普通通拿来垫桌脚的盒子里发现他的鳞片。
人类,你完了。黑龙冷酷无情地想。
“散步。”阿拉斯托盯着这个吵醒他睡觉又把他鳞片垫桌脚的人类,“我散步到这里的。你家里有果汁吗?”
利欧把这个很自来熟的小男孩迎进了家里,给他倒了一杯苹果汁。
是不是附近人家的孩子呢?其实有点社恐的利欧偷偷瞄已经自顾自在沙发上清出一片空地坐好的男孩。感觉以前没见过,不过他以前也不怎么和邻居打交道……
利欧是一名魔法使,虽然只能算个半吊子。自从祖父去世他继承了这间房子和祖父的藏书之后,就成天窝在家里研究魔法与神秘。他的天赋很差,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魔法天赋。一开始是出于对祖父的怀念,但研究着研究着,他也开始沉迷于探索人类认知之外的世界的乐趣。
不过也正因为沉迷研究,本就不爱和人打交道的利欧现在更是几乎与世隔绝。不算外卖员快递员之类的,他上次和人交流可能还得追溯到……呃……半年前?
“你叫什么呀?啊,我是利欧……”绞尽脑汁之后利欧总算找出了一个话题打破沉默。
“阿……布莱克。我叫布莱克。”不知为何一直看起来很不满的男孩拿起沙发上的一叠纸,整张脸都皱到了一起,“这是你写的?”
明明是白色头发却叫布莱克……利欧暗自腹诽,凑上去看了一眼:“啊……这是我最近写的《论人类使用龙语魔法的可能性》,还只是草稿……唉,不对,你看得懂吗?”
“狗屁不通。”布莱克超绝冰冷,“人类的身体构造就决定了他们无法使用龙语。你在研究没有意义的东西。”
涉及到自己热爱的领域,利欧顿时把别的全抛之脑后,也不管眼前只是个十岁的孩子,扶了扶眼镜开始辩驳:“不对,龙族用声音沟通魔法元素,那么只要用仪式和动作作为辅助,人类也有可能做到……”
布莱克像是也被激起了斗志,坐直了和利欧争论。利欧坚持己见,甚至从书堆里翻出了白板写写画画,还找了半天前人的研究。两个人就这个话题讨论了许久,又延伸出了许多魔法相关的探讨。利欧虽然天赋不佳,却在长久的研究生活中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布莱克看起来只有十岁,眼界却十分独特,在某些方面似乎也有很深厚的积累,利欧暗暗猜测他也许是某个大家族的孩子。总之,一个忘了自己之前在干嘛,另一个也完全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直到夜色降临,街道上的路灯纷纷亮起,两个人才回过神来。
“……我要回去睡觉了。”布莱克撇了撇嘴,“虽然你也很烦,但勉强可以算没那么烦吧。”
“是吗?”利欧意犹未尽,对布莱克的话只是歪了歪头,笑着问,“下次还来玩吗?”
“等我哪天散步再散到这里吧。”
男孩从沙发上蹦下来,自顾自地打开门跑了出去,也没有更多的告别。利欧看着关上的房门,那种与人聊天、探讨、畅所欲言的快乐仿佛还萦绕在他身边。
真是个奇妙的孩子啊,他还会出现吗?
答案是,会。
在那一天之后又过了半年,男孩敲开了利欧的房门。像是中间没有隔着半年的陌生一样,利欧和布莱克一起喝苹果汁、探讨关于魔法和神秘的问题。利欧告诉男孩自己把那篇关于龙语的论文修改完善之后投了出去,还在等待回信。注意到男孩对此似乎有些困惑,利欧兴高采烈地讲起了自己经验丰富的被拒稿生涯。他们又聊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像第一次一样,男孩说着“要回去睡觉了”就径自跑走。
又过了一年。利欧又见到了声称自己是在散步的男孩。这次他们的话题不再局限于研究,利欧说起过年的时候隔壁的婶婶送了他一篮自己烤的小饼干,味道十分不错。男孩沉着脸想了半天,说他出门散步之前把邻居暴揍了一顿,因为邻居试图偷他的财宝。利欧大惊失色询问男孩是否报警,只得到了男孩的一个白眼作为服务。他们又说起利欧的研究,论文被拒稿了,但有厉害的前辈觉得利欧的思路很有意思,给他写了信,至今也还保持着书信交流。
又过了三年。“我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呢。”利欧开门的时候如是说。容貌身高没有丝毫变化的男孩诧异地看了利欧一眼:“我只是睡了一觉而已。”三年里利欧的研究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他的论文被刊登在魔法界顶尖的期刊上,也应邀参加了几次会议。虽然在与人交流这件事上还是不太擅长,“但我有成长哦,应该还要感谢你当初散步到我家呢”。
又过了五年。这次来开门的不是利欧,而是他的朋友。从书房出来的利欧解释着“是朋友家的小孩”。“他来邀请我去他的婚礼……”利欧说。见有客人,朋友递上了请柬就告辞了。男孩没回答,只是看着整洁了不少的房间,然后突然问道:“原来那个垫桌角的盒子呢?”“放到书房里了,你要看吗?”迟疑了一会儿之后,男孩摇了摇头。“等我下次来再说吧。”他这么说着。这次他们聊的重点又回到了利欧的研究上,偶尔利欧会讲起自己新认识的朋友的故事。利欧的朋友在街上经营一家便利店,也因此认识了经常会去买速食品的利欧,两个人意外的很谈得来。
又过了七年。这次利欧的朋友也在。看到敲门的布莱克时,朋友困惑地歪了歪头。
“有点眼熟……”
“可能在哪里撞见过吧?”利欧笑着说。
朋友与利欧告别回家照顾孩子。利欧与布莱克在客厅再一次畅所欲言。从魔法,到龙,到传说中的各个种族,到世界之外的畅想。而那个以前被用来垫桌角的盒子,被好好地放在书架的最高层。
“你不结婚吗?然后养小孩。”讨论的中途,布莱克突然问。
“哎?没有遇见喜欢的女生……而且,如果对方不了解魔法的话,我的研究也得想办法瞒过去啊。”利欧苦着脸,“布莱克你……哎呀我都忘了,布莱克还是个孩子呢。”
又过了十年。时间没有在布莱克身上留下痕迹,却让利欧变得苍老了许多。学者的鬓间已经开始出现白发,利欧摸了摸布莱克视线停留的地方,笑了起来:“这下可以和你一样了哦。”
布莱克露出嫌弃的表情。
利欧领着布莱克来到书房。那个装着鳞片的盒子依旧摆在书架上,并没有灰尘,看来是每天都会擦拭的样子。
“给你。你想要这个吧?”利欧把盒子递给布莱克。
“还是放在你这里吧。我拿回去的话,散步的时候容易迷路。”布莱克慢吞吞地说,“我这次回去要睡很久。”
“是吗?那也还是给你吧。”利欧笑了笑,镜片后的眼睛里有布莱克看不懂的闪烁的亮光,“我刚好想和你说,布莱克……你知道吗,隔壁的婶婶几年前去世了。”
“送你饼干的那个。”布莱克自然地回答,神情有点困惑。
“是啊。你记得很清楚呢。”利欧伸手按上男孩柔软的白发,轻轻抚摸了两下。
“下次……不,没有下次了,布莱克。你最好不要再来了。”
阿拉斯托这一次睡了很久。其实对龙来说并不算很久,但自从认识了利欧,阿拉斯托每次睡觉的时候就会注意着早点醒来——每一次见到人类,对方的变化都很大。尽管知道人类的生命与龙有着巨大的差距,但从不出门的阿拉斯托还是第一次隐约地、具象地认识到这一点。
但阿拉斯托毕竟天生爱睡,于是这次提前和人类打了招呼,舒舒服服地睡到了自然醒。他变成人类的形象。白发的男孩还是没有变化,无论是外貌还是身高。去了那么多次,其实他早就记住了利欧家的坐标,这次也熟练地抵达了房门前。
“咚咚咚,咚咚咚。”他敲门,却始终没有人来开门。隔壁的窗户打开,年轻的女孩探出张脸:“你找谁呀?”
“利欧。就是住在这里的那个……”
“你在说什么呀,这栋房子上一任主人五年前就去世了,没有人住的啊。”
怀揣着自己都不能理解的微妙心情,阿拉斯托回到了巢穴。还没进洞,他就感受到了自己监护人的气息。
曾经此龙去偷人类财宝被发现引来一大堆冒险者,于是灵机一动开展收费打龙业务还把年幼的阿拉斯托拖过去当被打的演员龙的恐怖记忆再次浮现心头。阿拉斯托当即就想掉头,但想到自己精挑细选睡起来超级舒服的洞穴,还是鼓起勇气冲了进去。
“哟阿拉斯托!你居然没在睡觉而是出去玩了?对了我跟你说,我之前混进人类社会发现有个人类在研究龙语魔法,思路还挺有意思的。结果那个人类虽然天赋不行但执念很强,死了之后变成幽灵了哈哈哈哈……人类很有趣吧?而且而且,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骗你去收费挨打的时候你趴那儿睡觉掉了片鳞片,因为第二天就长好了我就没告诉你。结果那鳞片被当时的人趁乱捡走了……居然就是这个人类的先祖!是不是很搞笑?”
哪里搞笑?你欠揍的脸吗?阿拉斯托面无表情地无视已经开始边笑边打滚的红龙,视线移到角落里小小的、捧着书本的幽灵上。
“你怎么在这儿?”阿拉斯托问。
幽灵推了推眼镜,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呃……散步散到这里的?”
END
作者:【十二招】杏梓
Summary: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注:这是一篇DC漫画旗下的角色杰森·托德和提摩西·德雷克的同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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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杰森警惕地盯着那抹绿色,他的枪口对着对方,像个微笑,“提姆……还是JJ¹?”
“有什么区别吗?你我明明都知道,我没有DID²。”提姆笑了起来,他的嘴唇依旧鲜红,好像刚刚撕碎过一团碎肉,或是几个人,“放下你的小泰迪熊吧,它要窒息了。”
“区别是我是否要决定在你身上开几个窟窿,提宝。”杰森松开了手中的枪,“还有,不要用那些黏黏糊糊地比喻,你明明知道什么是‘正常’。”
他面前的少年尖声笑了起来,苍白的眼泪落在被硫酸和漂白粉腐蚀过的脸上,像是一粒水晶。
“告诉我吧,亲爱的小小鸟,正常的定义?正常是什么?告诉我愚人船的人除了吉尔还能去哪!³告诉我为什么一个地方一定要有蝙蝠侠和小丑……” 他贴近了面前的青年,手中的枪顶上了他的下颚,“或者说你想回答,正手和反手哪个更疼?”
“我更想回答,死亡和洗脑哪个更严重。”杰森歪了歪头,接住了枪口射出的黑色玫瑰,“我猜答案是哥谭。”
“哥谭。”提姆放开了手中的枪,拥抱住了眼前的人,“港口,它似乎确实符合一切的定义,我们被置于里外之间,我们向恋人谈论爱情,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⁴。而哥谭需要死亡,我知道,我拥有,于是小丑就是死亡,我也将成为死亡。疯人比死人更早的消除了死亡的威胁,所以小丑不会死,又或许小丑早已死亡。毕竟这座城市就是旧日文化的延续,它从不教诲,从不表达,从不提示。它只负责拉开帷幕,孕育演不完的欢歌。”
“我承认哥谭确实会令人堕落。”杰森带动着他的弟弟旋转,他脸上的烧伤飞舞着,像一只蝴蝶,“我不否认哥谭本身便期待着所有人坠落。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⁵,我们的灵魂就被这些占据着,哥谭就因为这些而伟大。就像我们不会否认我们永远不符合世俗对于正常的定义一样,我不会否认你说的话。毕竟哥谭确实如此,无可救药,却偏偏需要人拯救。”
“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西西弗斯式(sisyphean)很蠢,普罗米修斯也是。可是或许是我永远会被灾难吸引,又或许是我曾被那把箭射中胸膛⁶。我不后悔曾经的追逐,直到现在。”提姆完全无法抑制住自己的笑容,撕裂的皮肤和嘴唇连在一起,尖锐的呼啸喷出胸膛,“你知道的,我的现在。”
“和蝙蝠们一起过圣诞节的小丑?”杰森引导着面前的孩子弯腰,定格。“或许我们该聊聊,关于上次的人命,你会怎么赔罪?”
“你希望我怎么赔罪?” 这位新生的小丑眨了眨眼睛,“我送你一只死去的小鸟?”
“不,死去的小鸟已经足够了,我想我们不需要更多。”
杰森拽着自己的弟弟,看着那双依旧是蓝色的眼睛,没有变成绿色,这很好。他只是小丑而已,虽然无法痊愈,但也不会继续坠落。现在就很好,就这样就很好,至于剩下的,至于火焰,至于炸弹,至于一长串的死亡名单,至于肉眼可以看见的,伤痕累累的一生。这些都不重要,这些都……只是,不重要。
“少年泰坦依旧保留着你的位置,如果你想要,多一个小丑顾问也没什么不好。”
“是吗?”他听见那道声音带着惊讶,“是谁的主意?”
还能是谁呢?红头罩的身边就是蝙蝠电脑,而小丑则坐在蝙蝠侠的巢穴。正派,反派,反英雄。或许他们不该有什么牵扯,或许他们不需要藕断丝连,或许最简单的抉择就是放弃,或许蝙蝠侠不该,或许布鲁斯不该……可是布鲁斯老了,可是蝙蝠侠也老了。
“好吧,谢谢。”那道声音咕哝着,主动松开了手,“但是我是不会放弃我的计划的。”
“为什么?”
杰森是真的很好奇,他知道如果提姆想要,他完全可以恢复,他可以回到原来的一切,继续做他的红罗宾,保持不杀人的准则,继续在哥谭上空飞翔,去宇宙或者别的地方执行任务,在韦恩庄园享受晚餐,但是他没有。他住在阿卡姆,偶尔的出现伴随着鲜血和死亡,他们的所有见面,所有超越英雄,反英雄,反派的界限,只在蝙蝠洞,只存在于这个狭小而阴暗的地方。
“因为哥谭需要小丑。”
杰森猛然回头,他知道他们的谈论大多是空话,尽管其中夹杂着数不清的隐喻,但是它们依然是空话,是不着调的乐章。可是这句不是,这句中含有什么,它存在着什么,尽管只有一瞬,但是他确实感受到了来自虚空的一瞥。而这,令他毛骨悚然。
“就像某种地缚灵?” 杰森拿出了那支黑色的玫瑰花,那支提姆射向他的玫瑰。他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隐晦的含义,也不知道这些含义是否会与他不谋而合,但是他知道这朵玫瑰不属于自己,他的归处也并非自己。
“就像某种地缚灵。”
那个孩子轻轻哼起了歌,于是杰森也和他一起。
“带我回家,去疯人院,
从不孤独,在疯人院,
混乱掌控一切,多么美妙
见证了这一切,你却没有笑⁷
…… ”
提姆笑了,看看他们,混乱,荒诞,受害者唱着加害者的歌谣,反派躲在英雄的家乡,他们在哥谭,他们存在于哥谭,他们是港口的智者,他们是愚人船的疯子,他们是英雄,他们是恶棍,他们是艺术家,他们是荒诞的世界木偶,是默剧里大笑出声的演员。
他是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是罗宾,是红罗宾,是小丑。
他是杰森·彼得·托德,是无名小贼,是罗宾,是红头罩。
他们是哥谭的配角,是无人不知的蒙面疯子,是无人所知的普通人。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END
尾注:
¹ JJ: Joker Junior,就是小丑提的昵称,我记得动画里小丑用过“little JJ”的称呼,所以JJ应该是OK的。
²DID: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解离性身份障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人格分裂,在本篇中,提姆并没有分裂出小丑人格,他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虽然我认为这样会非常痛苦但是……是的他知道。
³愚人船和吉尔:愚人船的概念最初应该出自《亚尔古英雄传奇》,在文艺复兴时期被重新注入活力。在文化上,这些船上理想的英雄,道德模范,社会典范;但它在现实里确实存在,只是船上承载的是疯人。而“吉尔”是一个村落,类似于一个疯人渴望被遣送去的圣地(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阿卡姆?)。它的现实和文化的双重含义很有趣,而且非常对应蝙蝠家,所以我用在这里。
⁴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来自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顺便一提角标³的内容也是我在这里读到的。感谢福柯。
⁵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化用自波德莱尔的《致读者》。很适用哥谭。
⁶那把箭射中胸膛:其实是化用波德莱尔的《太阳》,这里是指决定追随蝙蝠侠的脚步。
⁷歌词来自《蝙蝠侠:阿卡姆骑士》游戏,小丑唱的(点头)。所以他们为什么知道……这是一个隐喻,如果有兴趣可以猜猜看。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踏仙门oc第二篇
岁月总是倥偬,变换白云苍狗。
“迦陵频伽,此云美音鸟,或云妙音鸟。此鸟本出雪山,在壳中即能鸣,其音和雅,听者无厌。” 他们这一族,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生与死的意识,也没有性别,只是为了维持浅薄亲缘,才编造出那些称呼。
从睁眼的那刻开始,彀瓴便知道自己的使命是要坐镇慈山,这是所谓父母传承下来的记忆,就像他的姑姑殷椽——他们都早便料到自己的死期。
慈山的百丈深崖和千仞白雪之下,埋藏的是能令天地动摇的气。莲台阁便是镇压的枢纽,每年需要吞噬一次迦陵频伽的生命。外面的一千盏灯以这生命为烛油,燃烧成一个牢笼。青山翠柏将动荡掩埋,落英缤纷,恍恍然是殷椽豆绿姚黄的衣袖,帮他将头发一缕缕梳起。她说,我们待在这里,便是要护人间太平,迦陵频伽,世代如此。
大寒,新雪轻盈飘零,楼外的桃花却是终年不落。明明他们的耳朵足以将遥远和人声鼎沸听得一清二楚,殷椽却总爱去山脚。除旧迎新的爆竹噼啪,她从村庄归来,卷出的风也带些硫磺硝石气。岁岁平安,她垂眸,把折来的腊梅递给他。
岁岁平安,迦陵频伽却是消耗品,凋敝到只剩下他和殷椽。
和他的冷漠截然不同,殷椽耐心且温柔。他总是觉得麻烦,陆生羽是麻烦、阙西东是麻烦,离别雀更是麻烦。哪怕他自己,又何尝不算呢?如果没有他,殷椽至少在进入莲台阁之前,还能独自周游天下。他对这些事的兴趣不大,而后却走遍列国,纯粹是因为殷椽走前,说外面的世界不看可惜。他捡那个麻烦,又默许对方继续捡麻烦,也像是从自己和别人的身上捕捉殷椽的影子。
莲台阁外的灯,承载着无数凡人的记忆和灵魂残片,也是他们稳固本身、修炼功法的根源。他年幼的时候闲来无事,便从山的这头数起,花费整整一天,发现确实一盏不多、一盏不少,恰恰是一千。有时旷野苍茫,一片片蓬蒿衰草作响,他突然想唱殷椽唱过的歌谣。凡人的记忆里常说,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他有些不懂伴随旋律的那些情绪是否能算作怀念。
殷椽之前的莲台阁所待何人,他压根不清楚,只有从殷椽在山脚下带来又送去的那些点心,可以证明确有其人存在。所有的生物都是因缘际会,此时彼时就像此世彼世,如果没有机会,再怎样也无法连接到,殷椽将他的手放在灯的表面上。琉璃灯盏里的火光耀眼,表面却温吞,一点也不烫手。
所以你修炼啊,要选那些喜欢的灯。她眉眼弯弯,青丝在云雾中飞扬。
月亮皎洁的晚上,殷椽会在山间飞翔。山风极大,她裙裾绸带随之舞动。凡人说,蜉蝣朝生暮死,蝴蝶不知庄生迷梦。蜉蝣和蝴蝶的翅膀也会是这样轻盈的吗?——后来他见过这些短命的昆虫,在和殷椽一般夜游的时候,会注意到那只捡回来的小鸟在松柏树梢立着,那样目不转睛又安静地注视自己。他们的寿命一样短暂,注视又一样轻盈。
至于为什么要捡陆生羽,好像也只是和想数灯盏和观察蝴蝶似的突然兴起。帮助凡人本就举手之劳,哪怕小妖对于他来讲也和凡人没太大区别,无非是多一项能变回原形罢了。所以在被对方抓住脚踝的时候,他也不觉得惊讶。对方求他收徒,可是他哪有什么方法学成仙术,无非也和殷椽一般将人领到莲台阁的千灯前,说谁和你有缘便去找他们。
倒是陆生羽出乎他的意料,参悟的速度快上好几倍。可惜只能活一千多年。他在心中默念出这句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这是自己第一次对生与死的感觉这么透彻。再去摸那一千盏灯,温度合手的竟多三百有余。殷椽说,待这一千盏灯一盏不烫也一盏不冰凉,就到你该去莲台阁的时候了。他本来对这些没什么所谓,却莫名又第一次有一些触动,好像凡人记忆里说的恐惧。尤其是后来陆生羽知晓他们这一族最终的归宿,奔走人间寻找解决方法,徒劳无功又讲要代他进莲台阁。
迦陵频伽如椿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尚且对天命没有半点办法,这凡间众生区区百岁、小雀鸟仅仅千岁的替代,又能顶什么用呢?他抚过千灯温度如常,在阙西东声竭力斯地质问中判断这感觉或许是茫然。
为什么要那样失望地注视我?你们和殷椽不同,和陆生羽也不同。他试图无视离别雀和阙西东对抗禁制时唇边眼角渗出的鲜血,最终还是松懈法力。
这些都与我无关,慈山本来只有迦陵频伽。踏仙门也不过是陆生羽说既然他是师父又有三个徒弟,合该算是个门派取的名字。
所以,他为什么要把那坛骨灰带在身边呢?
作者:八千鸟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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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研墨发现自己长出了毛茸茸的爪子和大大的尾巴,华丽丽地变成了一只小熊猫。
他转来转去迷茫了一上午,直到快到饭点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研墨,有没有好好反思呀?再打架下次还住单间哦!出来开饭了。”
研墨听见熟悉的声音一抬头这不原森么!
急促地发出了求救,原森却好像一点也不意外他是小熊猫,笑嘻嘻地打开了笼子门,把研墨一把抱了出去,然后扔进了——
——一堆小熊猫里。
原森从身后掏出一个小桶,开始从里面抓出苹果块抛洒在空中,“苹果之神听见了你们的呼唤!现在就降下大自然的馈赠!来吧,我的信徒们!哄抢吧!享受吧!感激涕零吧!”
研墨很想从头开始吐槽,但是身体不受控制地被苹果块吸引了:苹果!全世界最好的苹果!
但身体瘦弱的研墨怎么抢得过其他小熊猫呢?一片混乱中研墨好不容易抓到一块,就被隔壁一爪子糊到了脸上。
“陆思非!你又抢研墨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都吃了三块了!本苹神来这就办三件事,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你是不是今晚想住单间了!”
卧槽,研墨震惊中,隔壁小熊猫叫陆思非。这是真的陆思非还是假的陆思非?为什么原森分得清每只小熊猫是谁啊,我们不都长一个样吗,不对为什么会给小熊猫起这种名字啊!
他转过头看了看,名为陆思非的小熊猫没有任何特征,除了在抢苹果这件事情上比较积极以外,但会这么做的小熊猫这里还有一大窝。
研墨很想开口问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是陆思非,但他的语言系统在张嘴时变得一片空白。看来沈黎安是骗人的,动物根本没有什么语言系统……对了,沈黎安!
如果沈黎安还是人类并且和原森呆在一起,自己就能和原森沟通了!
“你好吵啊,研墨。”身后传来一个慢悠悠又怪熟悉的声音。研墨一转身,迎面撞上了另一只小熊猫的大脑袋。
那上面一双乌丢丢的眼睛不屑地盯着自己,明明嘴一点没动,研墨却感觉仿佛有字幕在自己脑海里自动生成,甚至有一瞬他觉得这只小熊猫冷笑了一下,“觉得很不可思议?别东张西望了,就是我。”
“沈黎安?”研墨震惊中,“你的能力怎么变成读心术了?不对,我也能知道你在想什么……这是,意念交流!”
“什么意念交流,这就是动物语言好吗!”名为沈黎安的小熊猫揣着一块苹果领着研墨远离了疯狂抢食的小熊猫群,找了个角落开始细嚼慢咽,“你醒的也太晚了,我们其他人早就到了。”
“那原森,他为什么不是小熊猫?还有陆思非,他根本不听我说话!”研墨一屁股坐在旁边。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还挺舒服……当小熊猫好像也挺不错的。
“你不是能听懂原森讲话吗?所以这方面,我们的语言系统都没有变,只是发音器官丢失才说不出话,你们本质都不会小熊猫语,想要交流还是得经过我哦。至于原森,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是人类,但能认出我们大概是又拿了剧本吧,我也没法和他交流。”沈黎安意味深长地看了研墨一眼,“所以说,本来该干的活还是得干哦。”
随即远处就传来了原森的喊声,“陆思非!陆思非你人呢?到点了上工了,管吃不管种是吧!”
沈黎安叹息一声,加快速度把手里的苹果块啃完,踱步到一个树桩后一把把躲在后面的一只体型较大的小熊猫踢了出来,“听到没,上工了!”
研墨看得目瞪口呆,原来翻译还有寻人功能。
“但是这个,呃,小熊猫养殖基地?”研墨环视四周,“也没啥危险吧,那些战斗人员呢?秦归能干什么?”
“劈柴。”
“殷秩?”
“发电。”
“生火还是原森自己生。”沈黎安懒洋洋道,“北顾还是管仓库的。”
“那我……”
“哦,你醒太晚了,因为交流有障碍,原森一直以为你废了,所以现在主要起到一个吉祥物的作用。不过你这个能力能干什么呢……”沈黎安冥思苦想,“逢年过节在年会舞台上制造气氛?好像有点太阴森了。”
“反正原森还不知道,你就接着当小熊猫吧!”
研墨的迷茫没有持续多久。他很快意识到小熊猫的生活也有很多事要做,比如吃饭、睡觉、爬木桩子,以及晒太阳等。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唯一记得的是空气中弥漫的苹果香味。
某基地里,又通了宵的研墨睡得正香。
“都大中午了要不要叫他起来吃午饭啊?我都饿死了。”
“再等会吧,桌上有两个苹果,你先啃了垫垫呗。”
Vol.229「骤雨」潮湿的心
作者:八千鸟
评论:随意
很多年前写的,捏着鼻子补完了,感觉还是有一些不通畅的地方
下个月我一定写连载!不被关键词诱惑!
我是在别人肩上醒来的。
脸侧的雨水渗进他的衬衣里,暖乎乎又黏黏稠稠。
“你是……谁……”雨声中他的回答隐隐约约,在我耳膜外回荡却进不来。
我大概是发烧了吧……
努力接起回忆的断点,只记得自己疯跑在雨中,冲着每一个人大喊大叫。可他们都只是木木然从我身旁经过,就算被我撞倒了,也只是拍拍身上的灰继续走,对我的求救充耳不闻。
再然后……
再然后?
我昏倒在雨里,任水冲刷我的身体。
迷迷糊糊间,有温热的东西擦着我的脸。
从梦魇中勉强挣脱,我感觉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要断了一样。
“醒了?”很远很远的声音传来,在房间里显得好低沉,“我找了你好久好久。没事了,到家了。”
好久好久?找了我好久好久的人?
我挤弄着眼睛,想看清他的脸。
“你, 你是谁?”
模糊的影子闻言明显地愣了一下,接着一只手就温柔地抚上了我的额头。
“烧得也太严重了吧,怎么会变成这样……”
一瞬间,十亿个名字一起钻进我的脑海,最后如雪花屏一般构成一片空白。
我摸索到了他衣服的一角,尽全力死拽着不放。
“我到底是谁?是谁啊?!告诉我啊!”
似乎是为了安慰焦虑的我,他叹了口气,把一个陌生的名字轻轻捞起。
一旁的猫瞪圆了眼睛。
今天是春天的第一天。
走出家门的时候,迎着阳光里的风,我对自己说。
马路被难得的晴日照得明晃晃,在尚未褪去的寒风中,亦可贪恋暖阳的一点点温度。街上的行人莫名地觉得少了,像是冬日的一个续篇,使我一时仿佛回到那些不愿出门的昏昏沉沉的冬天。
在常去的快餐店里买了熊爪包,站在街边的屋檐下等待着,旁边的店铺里传出来轻柔飘渺的音乐。“是Escape,”我在心里想,你说过的,“最美不过开头”,不过其实我后来发现MV也很好看。下次如果遇到你的话,试着记得告诉你吧。
老板娘的招呼让我回过神,拿起我的午饭道了谢,走出店门的一刹那我如此恍惚。为什么?脚下像是变成了黄砖路,沿着绿野仙踪里特罗西的脚印就能找到永恒的幸福。似乎有飞鸟掠过天际,我听见它们嘹亮绵长的叫声。
多雨的季节将至,这是最适合踏青的时候。大概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才会站在这座家旁的山下,费力地爬着一阶阶石阶,兜里还装了微热的熊爪包。
沿着长满苔藓的石阶拾级而上,远处密林遮挡间尚有今天早上未散去的晨雾水汽弥漫。难得的隐逸于尘世中的寂静,是与茶上浮涌的氤氲热气带来的不一样的安心。发尾擦过我的侧脸,空气中却没有风。
然后我看到眼前的土地豁然开朗,这是半山腰的一片空旷之地。
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小溪,蜿蜒着流淌在芳草之间。我边顺着它走,边看着它那清澈的溪底。这儿似乎是我从未来过的地方,美得像走进托马斯的画中仙境一般,迷惑着人暂时忘却悲伤。
一块不大的石头突然出现在眼前,石上围着神的绳结。一个女子正在那里祈祷,俄尔转过身笑着看着我。
我也看着她。令人印象深刻的,那是一个粉红色的女子——粉色的裙,绘着粉红色的卷草流云纹;粉色的鞋,粉色的唇,粉色的盘发带,提着粉色的篮子,甚至于她的脸和手,都是那样泛着一种淡淡的粉色。好奇怪啊!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惊奇,就好像全天下的女子本都应该是这样粉色的一样。
“这儿的是什么神明的神石?”我问。
“什么神也不是。”她笑着说。“神不能解决我的事。哪个神也做不到。”
我很惊于她那虔诚的态度和现在如此不敬的说辞,“那为什么——”
“是祈祷啊。神的上面,神也有信仰的吧,总会有谁来管这事的。”
“是怎样的事,连神都做不到呢?”
“法术。”她笑了,踏过溪中的碎石,走到溪水中的石上坐下,任溪水冲刷她的脚踝,动作就好像在跳舞。“我想要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不会任何法术。做不到的事情就做不到,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只是这样活过一生的几万天,不用考虑结果。”溪水映照着天空,她像是坐在云霞之中,出尘世般的浅笑。
“法术?真的吗?”我也笑了。我愿意在这一秒相信她。相信法术的人总是很单纯。
“是真的哦。”
“那,要是有一天您的愿望被神明的神明实现了的话,能不能别急着消去,而是先给我呢?”刚说完,我就觉得自己说的话是有多么荒谬可笑。二十几岁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对方也不是小孩子了,会被暗暗笑话的吧。
可她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她抬起眼注视着我,眼里满是悲伤。“也许真的可以。”她梦呓般的说着,接着问我:“可你要用它做什么呢?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当然不是。我不小了,没少听过那些神神鬼鬼的故事。也许真是有什么代价吧,我想。
“我不怕付出什么代价。我丢了一样东西,一定要找回来。”
“丢?”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笑了。“不,失去的东西是没有办法还回来的。”
“不管是一件你的珍宝,还是一条人命。”
......她真的都知道。
“但是,或许想要去吗?”
他还是发觉了。
看着我的眼睛带着犹疑。
“你别怕,你听,”我紧紧搂了上去,低声说,“我有心跳,怎么可能是鬼。”
一瞬间的迟疑后,他也紧紧回搂。
好像是要听得再清楚一些,再确认一些——
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的心跳声。
我们不会分开的。他默默地在心里说。
走出卧室,客厅的落地窗上落满雨痕,原来昨夜下过大雨了。他心爱的小猫咪蜷在沙发上,正呆呆地望着窗外的大海。
“早安,”他摸了摸猫的小脑袋,“昨晚下过大雨啦,你冷不冷呀?”
而窗外涛声依旧。
Summary: “我们结束了?”芭芭拉晃了晃手机,屏幕一片漆黑,“当音乐结束,我们又还是陌生人了?”
免责声明:随意
Warning: 这篇是DC旗下角色芭芭拉·戈登和科莉(星火)的无差向同人文。这其实是个非常非常有趣的故事。没看过不影响阅读,如果你能接受,那么let's go!!!
作者:【十二招】 杏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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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德海文,酒吧。
“我再说一次,我们是来探查环境的,不是让你乘机喝酒的!尤其是你,史蒂芬妮!”芭芭拉揉了揉眉心,此刻她无比确信,带史蒂芬妮和卡珊德拉来酒吧是一个再错误不过的决定。什么?你说卡珊没做什么?那只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暂时不能喝酒,但是至于其他的……
芭芭拉再次叹了口气。
“说实话,卡珊,我很确信那些木块没有暗藏玄机,它不会冒出什么暗器,毕竟这是海伦娜推荐的酒吧。”红色的长发被她夹在指尖,芭芭拉抬头,或许是上天的垂怜,又或许是布鲁德海文本身就有暧昧的魔力,她的双眼撞上了一颗璀璨的星辰。
“抱歉,失陪一下。”
她将钥匙放在圆桌上,卡珊知道怎么用它,这个酒吧和正义联盟有些牵扯,而且,即使她们喝醉了,那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被加练罢了,被我加练。芭芭拉想着,希望她们乖一点,不要打扰我的,成人时间。
她走向那团火焰。
“要请我喝一杯酒吗?”
出乎意料。芭芭拉挑了挑眉,她以为她是提出邀请的一方,现在看来,或许事件不会那么麻烦?棒极了,她喜欢这样,大家都心照不宣,也都对彼此有好感,拜托,这是酒吧,一点好感就足够她们放大成永恒了。
“好啊,一杯液体阳光。”
她的头发真漂亮,星火注视着面前熟悉的陌生人,她应该是认识她的,当然,谁不认识她呢?曾经的蝙蝠女,现在的神谕,永远坚毅顽强,无数次将她自己拼起来,也无数次带领着大家从逆境走向胜利,优秀的领导者,队友,榜样。她们算不上朋友,因为一些别的原因……星火及时回过神,她能听得出面前人的含义,她也知道有很多人对她痴迷,不过比起那些……男孩们,她果然还是更喜欢芭芭拉的这份体贴。
“金汤力?看来很适合我。”星火勾起唇角,在吧台上靠坐了下来,”你想要和我上床?“
“我很难说我不想,毕竟你知道,你的魅力无人能拒绝,迪克不行,我也不行。”芭芭拉露出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我喜欢这份夸奖,星火想到,我喜欢这份不加掩饰的赞美,像是我还是一团篝火一样,可是我已经不是了,可是我的灰烬已经大于火苗了。不过在她眼里,我似乎还是那团火焰?
“不过我并不是想……我并不只是想和你上床。你知道的,上床很简单,去酒店开个房间就好,我想要的不止这些。我想和你跳一支舞,在此之前,在一切之前,我想我们本应该在三天之后认识,所以在三天前,在现在,我们现在只是陌生人,我也只是一个迷恋你的美丽,恋慕你的强大的陌生人,抛开一切,抛开那些奇怪的绰号,我只是我,你也只是你,我在询问,而你也当然可以选择拒绝,仅此而已。“
她真的很会说,星火感到天边的晚霞此时在她的体内升起。陌生人,好吧,陌生人。她抬头看向面前的红发女郎,她的眼睛很美,她诚挚的表情很美,她有超棒的身材,她会是她喜欢的类型,毫无疑问,自信,漂亮,她会选择她,因为她就是她喜欢的类型。
“好吧,我答应了。但是事先说明,我所知道的舞蹈可不一定是个好东西。”
芭芭拉笑了,她看起来真的很开心,她的手穿过星火的腰肢,她整个人贴在她身上。她的眼睛中倒映着星火,又不止星火,她拉着她滑入舞池。
“甜心,我们在酒吧,我们只要晃动就好啦,我们只要互相贴近就好啦,我们不需要跳舞。”芭芭拉引导着面前的初学者弯腰,“我们只需要……”
“接吻就好。”
她们向彼此贴近,交换着气息,然后再贴近,直到她们触碰到彼此的唇齿,直到她们汲取着对方的温度,抚慰对方的不安,展现那份被气氛浓缩了百倍的欣赏,就好像她们真的爱着对方。
我们接吻,以拯救生命的开始,以止步死亡的悲伤¹。芭芭拉看着那双绿色眼睛倒映出的自己,她知道自己永远会沉迷于某种和自己相似的人,她知道她身上那该死的,可悲的弥赛亚情节²在对她叫嚣,她也知道她本应该在三天后崩溃,而不是现在,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企图将她拯救,明明她们都不需要拯救。
音乐结束了,她的自作多情也可以结束了。
名为“神谕”的义警主动后退了一步,就像她们以前的距离一样,不远不近,恰到好处。
“我们结束了?”芭芭拉晃了晃手机,屏幕一片漆黑,“当音乐结束,我们又还是陌生人了?”
她转身离去,却在下一瞬被抓住了手。
“我能邀请您上床吗?陌生人。”她对上了那双永远闪烁着绿色光芒的眼睛,那是星火,只能是她,“我看到你把钥匙递给别人了。那,和我回家吗?陌生人。”
END
¹我们接吻,以拯救生命的开始,以止步死亡的悲伤:化用斯特凡松的《冰岛往事·三·写信人》,原句为“除了亲吻,生命还会在何处开始?除了亲吻,死亡还会在何处止步?”
²弥赛亚情节:有两层含义,这里都有,芭芭拉一方面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和拯救别人,但另一方面又希望救世主来‘拯救’她。
mode:(是这么拼的吗)随便,下为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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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以奥丁为名,他叫星期三。他,万物之父,至尊之神,智者,奋斗者,狼语者,受欢迎者,苍白者,巫师之神,煽动者,酋长,读心者,戴帽者,持杖者,闻名之主,吊者之神,喷雾者,被需求者,圣父,至高者,攻城骑士,万物之父,胜利之树,凯旋之父,独眼者,持盾之神,闪烁之眼,震盾者,首领,智者,披斗篷者,奥秘守护者,可怖者,风暴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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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否应当去褒奖这些信守承诺的人。那好像只是一种知晓自己即将获利的愉悦感。平心而论,抛弃信诺的行为是不详的,然而达成诺言的道路却是用血肉堆砌的。
阴霾始终盘旋在女人们的头顶。她们的怀里是流星,前面是幽暗的密林,后方是觊觎这宝贝的疯狂人们。她们冒着风险测量了小路,带足了干粮,又在森林里跌倒了很多次,或许还被周围那些蹲守的人发现了几回。总之,不论先前摔倒了多少次,有多少人永远地离开了,她们都再一次义无反顾地出发了。
就像泰坦尼克号时没人想到这样精妙的设计会意外地撞上冰山沉没。女人们也不会想到在她们最周全的一次行进会出师不利。
队中的一个姑娘被飞来的石子砸昏了过去,差点绊倒后面抱着神像的同伴。领队很快判断出了方向,那人就隐没在树冠的高处。视线对上的下一刻,不等姑娘们有所调整,更多在暗处的人飞扑了过来。
寻常的械斗对姑娘们来说是简单的。她们并不柔弱,甚至比普通的人反应还要更快一些。但她们带着神像,她们不能落地。
或许一些看官读到这里会问及原因。而你要问我的回答。也许是因为离开地面她们跑得更快,又或者是这片森林的土地会如同母亲的身躯深深地将她们留在这里,就像那些沙漠里的流沙,破开她们虚幻的魔法。再或者,像一些传说一样,回去探望凡世的年轻人不顾告诫落地后成为了老年人;又或者罗波那将林伽留在了某个河畔无法搬走他的神,云云。
解释都是一样的。也许只是祂不当落入凡尘,又或者母亲不会松开她们的孩子。在血和生命面前这些都不重要。混乱的声音会迅速引来周围那些觊觎彗星的虎狼,然后简单的械斗会升级成围剿。好几个人都倒了,远远地传来脚步,越来越多的东西闻着血味而来。
这大概是这件事里面最幸运的一点了。她们还没有离开很远,最后一个人在同伴的保护下还是拼命回到了出发的据点。祂依旧是女人们侍奉的神,带回神的人却没活多久。她就那样躺着,见她的人却并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群狼环伺的境地只是看似艰难,想破解却分外地容易。只要以那怀里的宝物为筹码,去应付那些被吸引的人,欲望会自然地为她们开辟一条新的路,又何必去执着那个旧的誓言呢。
谁不喜欢琼额头玉面的天神呢,只要见到那漏出布衣的一角就会深深地迷恋上。绿荫里那人他只是在找走出这片森林的办法,却意外地见到了声势浩大的队伍,遂生出了想要一堵那纱布下的真容。什么好东西要如此神秘见不得光。
至少那写在这里等待女人们的领头,奈登,是如此听说的。他想那小孩一定是住的太远错过了那场盛大的流星雨,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们赶到的现场的时候正见这些少年在收拾躺的到处都是的女尸。估计是没发现什么好用的东西,那人正在生闷气。他把这些在森林里逗留的人带回了聚集地。
这些人大约是真的迷路了很久,饿地特别惨。他们一次性吃掉了奈登三天的饭。酒足饭饱之后,奈登问他们:如此小的年纪为何不好好地待在母亲的庇护下,却要跑来这危险的大深林里来。领头的那人回答:他厌倦了与母亲住一起时那日复一日相同的生活,于是就想着与伙伴们一起出走冒险来寻找一种新的可能。
这领头的冒险少年就是星期三了。奈登大概是费了一番口舌去说服这群野性不羁的少年们。可能还拿出了一年三成的收入,和一片区域的管理权。能让那些女人们吃瘪的人可不多见啊,那可是一群成了精的老妖婆。不过对星期三来说,或许还是奈登家里的酒更加吸引人。他在听说了那场盛大的流星雨之后是真的想要一睹那女神的真容了。
大概,或者,也许,创造一个永不忧愁吃喝疾病的世界,也算寻找新生活的一种吧。
Vol.241 「守护天使」 毛茸茸的天使
“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个守护天使。”妈妈总是在睡觉前,摸着她背上的胎记告诉她,“害怕的时候闭上眼,它会帮你捂住耳朵,跌倒了也不要怕,它会扶住你的。”
所以,当小满被坏人抓住,关在黑乎乎的屋子里的时候,她其实没有那么害怕。小满把头埋在怀里抱住自己,往墙角缩了缩。她相信,现在她的守护天使一定已经去找妈妈了,在妈妈来之前,她要好好的。
——
林慧芳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监控画面停在下午五点三十八分,那个穿天蓝色线衫、带着鸭舌帽的女人在校门口的杨树后站了许久,终于蹲下身和小满说话。继续播放的视频里,雨朦朦胧胧的下着,女人牵起小满的手向着路对面走出了监控范围。
“麻烦再看一遍那个便利店门口的录像。”她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豆豆……我是说孩子的狗,它跟着我一起出门之后先跑了,它可能……”
陈警官调出便利店的监控,在画面左下的小小一角,隐约可见半个小巷的出口。所有人紧紧盯着这小小的一角,本就不够清晰的画质在朦胧雨中显得更加模糊。
“暂停!后退!”陈警官突然喊道。屏幕上的时间倒回17:46.23,停住的画面中,一只黑白相间的边牧保持着奔跑的姿势,项圈上的铃铛在雨幕中闪过一丝银色的水痕。
“对!是豆豆!那个铃铛还是小满给它买的……”林慧芳身子前倾,几乎要忍不住扑上屏幕,她紧紧盯着那丝水痕,“它……它在追什么?”
“这个方向……东华街!调东华街的监控,找到那只狗!”
“发现了!它在追一辆白色面包车,车牌XXXXX!”
“车牌号和车型对不上,是假牌照!”
“车从北外环出城了,那个方向有一片车床厂的废旧厂房,附近还有一个村子。”
林慧芳听到警员们通报的最新进展,抓起湿透的外套就要往外冲,被陈警官一把拦住:“出发!联系那片的派出所配合搜救,便装,别惊了嫌犯!林女士你跟我一个车走。”
——
豆豆的后爪在水泥路上打滑,它在雨里面跑了太久,地面上都是胶皮摩擦的气味,空气中草木、雨水和食物的香气混杂,但还有一个特殊的味道,一个十分强烈的恶心刺鼻的味道,之前就是这个难闻的味道把小主人塞进了会动的盒子里带走的。
它在一处岔路口急刹,湿漉漉的鼻头快速耸动,难闻的味道停在了附近。跟着味道从路上跳下来,狭窄的坡道尽头、黑黝黝的树林里,一辆面包车静静地停在那里。
豆豆扒拉着紧闭的车门,又绕着车转了几圈,仔细分辨着遗留的气味。这很难,雨水带走了大多数,地面下是落叶腐烂枯朽的味道,空气中那股难闻的味道还有隐隐残留,然后是,小主人身上甜甜的奶香?
豆豆突然扑到树下,前爪飞快的扒拉着落叶,浅浅的落叶下,粉色的小书包扯坏了,书本散落一地,摔破的牛奶被雨水冲散。
味道从这里分开,难闻的往林子的另一头去了,但豆豆闻到绕回路上的那一边有浅浅的奶香。它在埋着小主人的树下尿了一点,又在回到路上的方向尿了一点,接着去追浅浅的奶香。
——
“找到车了,在这边的林子里!嫌犯从土坡把车开下来弃车了。”对讲机里的声音让林慧芳踉跄了一下。分叉的路口附近,陈警官打着手电,光束停在树下被挖出来的书包上:“小女孩的狗也追这儿了,把嫌犯埋了的书包给翻出来了,想办法找找那条狗!”
身后车边,技术科的王叔突然“咦”了一声,从后轮缝隙里扯出一缕缠绕着金色丝线的毛。“这是……丝线和狗毛?”
“豆豆的毛!”林慧芳的眼泪终于砸下来,“它的项圈是金色丝线编的,小满给它编的……”她颤抖的手抚过轮胎上凌乱的抓痕,想象着那个毛茸茸的小身体怎样拼命阻拦钢铁巨兽。
雨越下越急,陈警官的呼叫声中,警犬黑风也被牵了过来,它反复嗅了嗅书包,之后带着训导员追向豆豆的方向。
——
小满数到第一千三百只羊时,隐约听到远处传来铁门晃动的声响。
“汪!”
微弱的犬吠在静谧的雨夜中格外清晰,小满触电般跳起来,扒着铁门的缝隙努力往外张望,雨声中传来此起彼伏的"叮铃"声。
“豆豆!豆豆!”小满小声的叫着,跟着铃铛的响声走到高高的窗户下,小小的方形窗口嵌在两米高多的墙上。
“豆豆!豆豆!”听着一墙之隔的外面,铃铛声越来越激烈,一道黑白色身影跃过窗户冲了进来。小满被扑倒在地,脸上糊满温热的黏液。豆豆的舌头像沾了雨水的热毛巾,爪子在她外套上勾出细小的线头。她摸到狗狗后腿结痂的伤口,混着泥沙的毛发硬得像钢丝球。
“妈妈说过天使会飞……”她把脸埋进颤抖的狗肚子,“原来是真的呀……”
此起彼伏的犬吠忽然从四面八方涌来,紧闭的铁门被破开,手电筒的光柱刺破顶棚蛛网。当林慧芳带着满身雨水冲进来时,看到的是这样的画面:浑身脏污边牧盘成一圈,小小的女儿被围在中间,月光和警灯的光晕在他们身上流淌成温暖的河流。
后来小满总说那天的星星特别亮,警车顶灯把夜空染成紫罗兰色。妈妈用毛毯裹住她时,豆豆正歪头舔舐警察给的矿泉水,爪印在尘土间开出一串梅花。
——
橙黄台灯下,妈妈往温水里又添了勺蜂蜜。豆豆蜷在床尾打呼噜,爪子不时抽动两下,仿佛还在梦中奔跑。
“每个孩子都有守护天使,”妈妈搂住小满,轻轻摸着她背后的胎记,“它有时候是毛茸茸的,可能不会魔法,但会把你的味道记得比全世界都牢。”
窗外的月光淌进来,照着床头全家福里微笑的母女,和蹲在脚边的黑白色边牧。
——end——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要时刻保持理智真的很难。
“江江,”这已经是上班30分钟后老板打的第四个电话,“这个数据为什么不对啊?”
我深呼吸,保持微笑,双手摁死键盘,生怕自己一不小心青筋暴起,“昨天大老板刚刚调整的计算逻辑,但是在这个逻辑并不是全厂通用的,所以两边只能保一边。这边的数据自然是不对的。”
没有什么比效率800%更难看的了。
但是没关系,我只是个卑微打工人,老板说什么就做什么的。
并且,以上这种情况,在本周内已经发生过无数次,包括但不限于,报告不喜欢蓝色和黄色,要全都变成红色和绿色;真实数据没达标不好看,换成半月指标;指示牌贴的高低有差异,重贴……
没事哒没事哒,打工而已,又不是拼命,挣得就是这窝囊费。
“江江,你说我们今天能准时下班吗?”同样加班一周的旅途搭子在背后劈里啪啦打键盘。
我掏出口袋里的骰子,默念天灵灵地灵灵,今天下班行不行。
双数准时,单数做梦。
很好,点数5.
我保持微笑,劈里啪啦打字回复,“老天爷说准不了一点。”
事实证明老天爷是对的,我再次跟七点半的同事挤在一起打了下班卡,然后从班车中间缝隙里灰溜溜钻过,爬上自己的小破车。
“你说,都这个点儿了,回去的路应该不堵了吧?”旅途搭子一边系安全带一边说。
我再次掏出骰子,默念天灵灵地灵灵,路途顺利行不行。
双数通畅,单数拥堵。
很好,点数3.
“要不咱还是走高速吧。”
事实证明老天爷是对的,即使走高速也没能躲过这一劫。
“真难啊……不顾我死活的电动车,不看后视镜的大狗哥,大马路上逛街的老大众,逆向还在护栏侧的三轮,最后还有一个凭一己之力堵了整条左拐的新能源。”
搭子冷笑,“咱他妈就是那个跟在后面的倒霉左拐车。”
我闭上眼,看到了漆黑的未来。
没事哒没事哒,堵车而已,很快就到家了,周末又是复活的一天。
周六好不容易一觉睡到中午,省了一顿早饭,饥肠辘辘下点开蓝色软件,抢到18.8暴涨红包,再算一下店家本身优惠,挥手点下原价40豪华外卖,实付才18,划算!
就说没有人会一直倒霉,没有江江会一直水逆!
我从工装口袋里掏出骰子,默念天灵灵地灵灵,外卖准时行不行。
双数准时,单数准时宝。
芜湖,点数4!
我开始美滋滋摊在沙发上等外卖,好消息外卖准时到了,但是因为小哥进小区后踩了一脚狗屎,不好意思上电梯,于是把外卖放进电梯里,让我自己拿。
这没什么,有问题的是他忘了摁楼层。
我等了一分钟,发现电梯没动,刚摁下电梯按钮,左边电梯下来了,右边电梯也上来了。
外卖在右边电梯,我只能先把左边摁下去,再把右边摁上来。
但我等左边开始走以后,右边的又被人抢先了!
两分钟后,等右边电梯上来,外卖没了……
“不是,谁家好人偷外卖啊!”
此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半,饿了14个小时的我只感觉血压上涨,头不晕眼不花了,当即给保安室打电话。
外卖回不回来不重要,即使回来了也不敢吃了,谁知道偷外卖的往里面加了什么,但是得退钱!!
打工已经很辛苦了,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都穷到只有在红包涨到18.8的时候才敢点外卖了,偷我外卖这跟抢我钱有什么区别!
还钱,必须还钱!
但越是这种时候越要保持理智,不能骂人,不能说脏话,要保持礼貌。
深呼吸,平复心情,换一副假笑,来到监控室,站在保安身后笑眯眯地查监控。
“是给这户送外卖的外卖员,见你的外卖两趟都在电梯里,就拿走了。”
我寻思,那是我两趟没拿吗?那是我根本没抢到电梯好吧!
再说了,就算我不吃,那也是我拿去喂狗,也轮不到别人拿走。
“没关系,帮我联系一下这户邻居,麻烦他提供一下外卖员的电话和平台,谢谢。”
等待邻居回复期间,我还在想是报桥东的派出所还是桥西的派出所,这种小单他们都不爱处理,反正最后也就是赔偿调解一条龙,没啥大水花。
比我报警更早的,是外卖员的电话。
偷外卖的朋友在电话里哭天抢地的解释自己鬼迷心窍,非常抱歉BALABALA,看能不能原谅一下。
考虑到时间成本和肾上腺素褪去后明显疲惫的身躯,我决定原谅她。
最后,她花36块钱吃到了40的外卖,而我转手挣了18。
除了饿肚子,没有任何损失。
回家途中,我点开外卖平台,给店家点了个好评。
“饭应该挺好吃的,不过没吃到,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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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44 「污染」 班
晚上七点半,楼里的其他人已经陆续离开了,只有三层南侧的这间办公室,白炽灯管依旧顽固地亮着,惨白的光线打在堆积如山的文件上,投下幽暗的影子。敲击键盘的声音空洞而单调,像无数只蠹虫在啃噬朽木,而空调低沉的嗡鸣与冷却水机械的滴答一同构成了这死寂加班夜永恒的背景音。
我揉了揉几乎要被电子文档里密密麻麻的仿宋三号烙伤的眼睛,视线艰难地从屏幕里那份《实干笃行 接续奋斗 高质量推进XXXXXX ——在全市XX会议上的讲话稿(修订X稿)》上移开,落在桌角那份刚刚打印出的讲话稿上。就在装订的订书针的位置,一小块颜色格外刺眼的污渍,正幽幽的反着光。那污渍大概只有指甲盖大小,边缘带着些不规则的毛刺,像是一滴凝固的、暗沉的血,又像是被晕开的印泥。一股难以言喻的气味顽固的钻进我的鼻腔,不是热油墨那种臭味,而是更复杂、更令人窒息。它像是新启封的钢印印台里浓稠印油特有的、带着金属锈蚀的刺鼻气味,又混杂了某种难以形容的、仿佛从无数份积压文件深处散发出来的、被无数人反复摩擦过的陈旧纸张的发霉腐朽的气息,还隐隐透着一丝空调制冷剂的冰冷。这股气味从鼻子蔓延到喉头,带着一种无形的、粘滞的沉重感。
“啧……”我清了清嗓子,声音干涩沙哑。这地方,连刚打印出来的文件都在腐朽。
我下意识抬眼去看隔壁桌子的老张。他整个人几乎埋进了半人高的政策汇编和学习材料里面,露出的头顶花白稀疏。他佝偻着背,鼻尖几乎要戳到展开的学习笔记本上,右手握着笔,手腕悬空,以一种极其僵硬的姿势,缓慢地、一笔一划地抄写着什么,笔尖在纸上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他那件能看出曾经熨得笔挺的黑色西装袖口,沾染着一块同样暗红的、早已干涸的印泥污渍。保温杯里泡着枸杞红枣的水早已没了热气。
我收回目光,试图将注意力重新拉回自己面前这份讲话稿上,做发给上级前的最后校对。那些“深刻领会”、“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保障落实”的排比句,还有那些精心编织的、闪烁着“战略高度”、“全局视野”的段落,此刻都像一堆毫无意义的扭曲图案,在我疲惫的视网膜上晃动、重叠。我无意识的咀嚼着这些词,舌尖尝到的却是一股铁锈般的苦涩。目光不受控制地,一次又一次,飘向订书针下那块小小的、不详的暗红。
十点十七分,邮箱里收到了讲话稿最新的修改意见,但我的视线却难以抑制的看向那份纸质的讲话稿——订书针下的那块污渍,变了。
它不再是单纯的暗红,颜色似乎更深了些,边缘呈现一种令人心悸的、近乎淤血的紫黑色。面积也悄然扩大了一圈,从订书针的下方不规则的晕染开,蔓延到印刷的字旁。就连那股混杂着印油金属、发霉腐朽和冰冷制冷剂的气味,也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更加浓郁了,沉甸甸的淤积在桌面上方这片狭小的空气里。
更诡异的是,它开始“吃”字了。
那份讲话稿,靠近污渍边缘,原本印刷清晰的“部署”二字,“部”字的左侧,消失了。只留下同样沾染了黏腻暗红痕迹的“阝”,正被缓慢地、肉眼难以察觉地侵蚀。
一股寒意猛地窜上后颈,我手一抖把讲话稿扔在了电脑屏幕旁,污渍边缘接触到屏幕,于是屏幕上新收到的修改意见也染上了紫黑,文档中几个字块缺少了笔画,仿佛被什么贪婪的口器啃噬了。
“张主任!张主任!”我压低了声音,惊惶的推了推隔壁桌子那个几乎与文件融为一体的身影。
老张的身体被我推的一晃,轻飘飘的。他极其缓慢地、带着一种肢节摩擦折叠般的滞涩感,把头从文件堆里抬了起来。他目光空洞地落在我脸上,眼珠浑浊无光,眼白布满血丝,喉咙里发出一个含糊不清的音节,干涩的像两片砂纸在摩擦:“嗯?”
“你看!这个讲话稿!还有屏幕!”我指着电脑屏幕上正不断被啃噬的文字和讲话稿上无声侵蚀文字的污渍,声音因急促而有些变调。
老张的目光缓慢地、一顿一顿的移动,终于落在了那份讲话稿上。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极其缓慢的眨了一下眼睛,然后,用一种梦呓般平板、毫无起伏、却带着某种奇异“正确”的腔调开口:“……要讲政治……站位……对,政治站位必须拔高……领导……最新指示精神……要……深刻领会……讲话中要……体现落实……”每一个词都像生锈的齿轮在强行转动,冰冷、空洞,带着一种彻底的麻木。说完,他的头又像失去了支撑的提线木偶,僵硬地垂了下去。
我低下头,看到老张面前不知什么时候,也多了一份最新的修改意见,一块污渍正缓慢地、在他空洞的“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的呓语声中,逐步吞吃掉那些字。
我的血液瞬间凝固了。那不是老张,而是什么披着老张外壳的、被某种东西彻底格式化的……东西。
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我手忙脚乱的从文件下翻出剧烈震动的手机,十点二十一分。
我看着污渍沿着文件爬上手机边缘,一口一口吞吃掉接听键,然后来电被接通了。
声音从手机中传出来。起初是极其微弱的,像是信号不良般,断断续续的钻进耳朵,混杂在空调的嗡鸣里难以分辨。但很快,那声音变得清晰起来,带着一种令人头皮发麻的、刻入骨髓的熟悉感。
“……认识……要统一……纪律……讲纪律……政治站位……政治站位要再拔高!……”
是李局的声音!那个以原则性强、讲话永远高八度、能把任何议题都上升到“政治高度”的分管副局长!但那声音,不止是从面前的手机中传出来的。还有一道,它低沉、黏腻、带着仿佛印刷油墨特有的滞重质感,无比清晰地、就源自被我扔在显示器旁的讲话稿上那片不断蠕动、颜色紫黑的污渍!
手机坠落在地,我猛地后仰,心脏几乎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那滩污渍的表面不再是静止的,它像粘稠的、半凝固的血浆一样蠕动着,表面鼓起一个个微小的、暗红的气泡,又无声破裂。伴随着每一次蠕动和气泡的破裂,那模仿李局腔调的、冰冷黏腻、却又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正确”低语就清晰地响起:“……头脑……要清醒……立场……必须坚定……讲话……明天早上……有觉悟……是……奉献……奉献……”
那声音带着一种催眠般的强制力,更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威压,直直钻入大脑,在颅骨内震荡。强烈的眩晕感猛地袭来,胃里一阵翻涌。我死死地抓住桌沿,指甲几乎要嵌进木质的桌面里,才勉强没有当场呕吐出来。在我剧烈喘息时,老张那颗埋在文件后的头颅,极其缓慢的、发出仿佛纸张摩擦的“沙沙”声,朝我的方向扭转了及其细微的角度,浑浊的眼珠似乎短暂地聚焦了一下,嘴唇无声蠕动,仿佛在重复那低语中的某个词——“政治站位”?之后又迅速滑开,重新垂头抄写着面前的笔记。
我猛地从座椅上弹起来,带倒了桌角叠放的简报,纸张“哗啦”一声散落一地,打断了本就断断续续的低语。
老张的身体随着噪音剧烈地晃动了一下,那颗低垂的头缓慢地、卡顿着抬起来转向我。那张脸在惨白灯光的映照下呈现出一种死亡的灰败,皮肤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半透明的蜡纸,嘴唇干裂发紫,微微开合着,却没有任何声音。最可怕的是他的眼睛,眼白几乎完全被浑浊的暗红色覆盖,瞳孔扩散得极大,黑沉沉的一片,没有任何属于人类的情感或意识,只有一种深不见底的虚无,仿佛被印满了红头的废纸。
他就那样“看”着我,带着非人的、程序般的空洞。
一股源自本能的、最原始的恐惧瞬间冻结了我的四肢。霎时间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字在疯狂尖叫!逃!!!
墙上的时钟秒针咔哒咔哒一步步后退,走廊里的音响反复强调着“站位”,楼梯的扶手栏杆冰冷而坚硬。我踉跄着、用尽全身力气推开大楼沉重的金属门,门框摩擦着地面,发出艰涩刺耳的噪音,在死寂的大楼里如同警报拉响。我听到楼上、甚至身后,似乎传来几声椅子倒下的声音,还有那种仿佛关节生锈的、齿轮卡死的、迟缓而沉重的脚步声,伴随着纸张被拖拽摩擦地面的“沙沙”声。我不敢回头,一步跨出大楼,身后,沉重的大门在液压装置的作用下,正带着沉闷的、仿佛要碾碎一切的“砰”声,缓缓地、不可阻挡地自行关闭。
就在那门缝即将彻底合拢的最后一刹那,借着门内透出的惨白光线,我看到了——老张那暗红地、毫无眼白的眼睛精准的盯在了我脸上,乌紫的、布满细小裂口的嘴唇,极其缓慢地、以一种撕裂般的幅度,向上拉扯开一个绝非人类所能做出的、极端诡异而僵硬的弧度,如同一个被强行画在脸上的、标准化的“微笑”,手中还拽着一份被蠕动的污渍浸透的文件。
没有声音。
但一句仿佛由冰冷的铅字灼烧而成的、清晰无比、带着无限强制和笃定的低语响彻脑海:“你的……站位呢……”
“哐当!”
沉重的大门彻底关闭。
路灯散发着昏黄而疏离的光线,冰冷的、带着初春寒露清冷味道的空气灌入肺叶,带来一阵剧烈的呛咳。我贪婪地大口呼吸着,劫后余生的虚脱感侵蚀全身,紧绷的神经骤然松弛,巨大的疲惫感如同潮水般席卷而来,我扶着公交路牌缓缓坐下。
终于……逃出来了……
我下意识抬手,想抹去额上的冷汗,手指拂过额头,怪异的触感让我的血液瞬间冻结。昏黄的光线下,指尖上,沾着一小片粘稠的、散发着微弱光泽的、如同半干涸血液般的污渍。那颜色,那质地,和办公室里那吞噬文字污渍,一模一样!一股熟悉的、混合着印油金属、发霉腐朽和冰冷制冷剂的、令人窒息的气息,幽幽地从指尖飘散开来,钻进我的鼻腔。
“不……不可能……”我失声低语,声音抖得不成样子,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微弱而绝望。空白的大脑里,“站位呢”的低语不断回响。
就在这死寂的、令人窒息的瞬间,指尖那片粘稠的污渍极其轻微的蠕动了一下,那触感清晰地如同活物的脉搏。紧接着,一个冰冷、黏腻、如同红头文件上铅字直接烙印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站位……要拔高……拔高……”
作者:余轻舟
免责声明:笑语
本文最初是我与友人的“随机抽歌词写作”游戏产物,一篇cp配对为《黑塔利亚》中阿尔弗雷德F琼斯/亚瑟柯克兰的同人文,经后期删改与修正成为了如下模样。话虽如此,全文的戏份基本上都是配对中的后者的,介意的朋友可以注意一下。
谨以此篇献与已然离去的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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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I've got nothing
who am I to love you
when I'm feeling this way
and I've got nothing to offer?
洛城 我已一无所有
每当我如此感受
却没有可为你奉献之物
我还要怎样去爱你
亚瑟柯克兰醒来时感到一阵眩晕,有一瞬间他不清楚自己是谁、身在何方:他听见房门外木制楼梯被人踩踏发出的嘎吱声与隔壁房间模糊不清的谈话声,看见老旧干裂的天花板和边缘处斑驳发黄的米色墙纸。他坐起身,瞥见床下地板上零星散落的玻璃酒瓶碎片,于是有关昨夜争吵的记忆片段与宿醉带来的头疼才迟迟地灌进他的脑子里。
是的,就是这里。横跨整个美利坚的旅程以最西侧的加利福尼亚作为终点,没什么新意,无论是旅程本身还是它的所谓结局。亚瑟耸了耸肩,带着一阵盘旋在脑内的钝痛感起身收拾自己的行李。阿尔弗雷德果不其然地落下了点小东西,眼镜盒与印着显眼logo的棒球帽之类的,亚瑟想了一想,把它们留在了原位,尽管对方折返来寻找失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哦,也许那位粗心大意的失主现在已经坐在返回纽约的便车上了吧。
正午的骄阳热辣地倾泻而下,亚瑟走到旅馆大门前招牌投下的阴影边缘,而后下意识停住脚步。空气中弥漫着咖啡与大麻混杂而成的气味,有点熏人,但尚在忍受范围内;活泼的爵士乐旋律伴着霓虹灯的嗡嗡响声,隐隐约约从遥远的某处传来;形形色色的人从他眼前的街道上掠过,各异的身形连同拖在脚底的影子都被日光拉成古怪的长条形状,看不真切。一种怪异的情感伴着热浪正中他的眉心,不完全是因为这段戛然而止的关系,毕竟这样的结局——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确在他的预料之中。
但阿尔弗雷德带走的不止一段仓促的恋情。
亚瑟心中升腾起一阵突兀却熟悉的陌生感。洛杉矶于一夜之间化为一座奇异的原始丛林,不近人情又荆棘丛生,开满颜色奇异的花却没有一朵可供他摘下。他仍记得年轻的美国小伙以怎样的口吻同他谈起加州,谈起西海岸,谈起流传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真假参半的故事。但所有的词句在此刻都显得更为不真切起来。说到底,从整个生命的长度上来计量,美国西海岸对孤身一人的他而言实在太遥远了。蒸腾的暑气也无益于他扎根于潮湿土壤中的灵魂,反倒会将其灼伤。
唉。亚瑟突然觉得有点好笑,美国就是这样,这里的人和他说着大致相同的语言,但仍能让他真切地感到身在异国异乡。
某种或许会喷射蒸汽的机械所发出的恼人滋滋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无论如何,他该在天黑以前作出有关下一目的地的决定,最好再寻得一处落脚的地方。也许他该再在洛杉矶待上一夜,也许他该沿着来路返还东海岸,也许……不,现在还不是回家的时候,也不应该改道去纽约。旅途,属于他自己的旅途,还远没有结束呢,没必要提前为其写下潦草收场的句点。再往北一点就是旧金山,去那里看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说不定,缭绕在金门大桥与双子峰周围的雾霭于他而言才更像一种归处的象征。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此番期望也不过是另一段有关旅行和终点的幻想。
夏天就要结束了。汽车鸣笛声代替了对耳朵而言更为熟悉和宜人的蝉鸣。直到此刻,亚瑟才意识到:洛杉矶同阿尔弗雷德所描述的不一样,也同他自己所想象出来的不一样——甚至或许此刻他所感受到的洛城,也并非洛城本身的样貌呢。
幻想也好吧,这倒是不再让他烦扰了。不管怎样,他总是要去看一看的。
亚瑟柯克兰自嘲般地勾了勾嘴角。他拖起行李箱向前迈步,踏入这片聒噪的原始丛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