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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诗人在五月放下了笔
在六月拿起了锯
七月采集浆果,劈柴伐木
八月平整了石子路
九月在河边盖起了小木屋
十月筑起了篱笆
十一月烧开了初雪融成的水
十二月在熊熊的壁炉前打盹,手里端着酒杯
一月拿出粮食,迎接新的一年
二月在破洞的衣服上舞弄针线
三月加固了房屋
四月,猎人用鹿和野兔去城里换了斧子和猎枪
猎人在十二月放下了锯
在一月拿起了笔
二月给远方写信
三月送走了老狗
四月挖出葡萄的老藤,挂上了棚架
五月和朋友一起,抽烟,吃肉,大醉或微醺
六月游泳,钓鱼
七月弹起了吉他
八月采摘群星之下的鲜花
九月捡起一片落叶,夹在书里
十月在思考着哲学问题
十一月,诗人用羊皮装订书籍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1、
宋沐第一次见江临泽,是在他父亲所谓的家宴上。
他中午还和自己同桌炫耀新买的手机,顺便打了几局连胜准备回家吃晚饭,忽然被他爹一个消息叫去了最近的酒店。
订的包间还挺大。
宋沐心想,那八成没好事了。
他爹就这狗德行,但凡有求于人的时候,都十分热情。刚他电话里左一个小沐左一个小沐叫他,他就知道,今晚上,这货怕是不给他弄个后妈是不能善。
果不其然,打开门一看,哇,好大一个后妈。
“小沐,来这是你连阿姨,这个,是你弟弟江临泽。”
宋沐目光一偏也没仔细看,只心想,俄罗斯套娃吗,还能买一赠一了?
那时候宋沐才十五岁,套了个蓝白校服,露出点不以为意的笑。“那什么,你们,领证了?”
“是,下午刚领的。”他爹顺手把他新媳妇儿往身边一拉。
宋沐面色如常得点了点,走到最近桌边在醒的红酒旁,抓起醒酒瓶喝了个精光。“那什么……嗝,新婚愉快,我先走了。”
“喂!宋沐你站住!”
身后传来宋敬文骂骂咧咧又被人拦住的声音,还有那一句。“抱歉啊,阿岚,这孩子平常不是这样的。”
宋沐咧了咧嘴,心想他爸还真是会给自己打圆场。
但实话实说,宋沐的确是个出名的好脾气。
他可能就是别人爸妈嘴里常说的隔壁家的孩子,生的白净,一双眼又大又亮,过年抓出去溜两圈红包都是收的最多的那个。
宋沐这人从小对什么都挺好的,唯一一点可能是对自己亲妈有点愧疚——小时候出的车祸,他妈妈把他护在怀里死的,所以这么多年他爸也没找新老婆。
而宋敬文这些年做生意满嘴跑火车,把宋沐也带得满嘴开火车,这俩火车头平日里关系相处的也不错。
按理说,他应该对他爸给自己找了个新老婆这件事没什么意见。要说怎么忽然就起了火,大约是因为那声“弟弟”。
——那并不是他妈妈生的孩子,凭什么是他弟弟。那句“弟弟”好像一下子把他心里某个位置挤走了。
宋敬文平日里做什么都雷厉风行的,他都习惯了,但这次不行。
他好像还没来得及和他妈告别。
于是那天宋沐喝完一大瓶红酒,蹲在路边对着电话哭,电话拨到他死党那去了。他边撒着酒疯边喊“妈,我好想你啊……”
他哭得声情并茂。
以至于他甚至没看清他所谓的弟弟长什么样。
后来他想,还好没看清,要不没准他这辈子对这便宜弟弟都没好印象。
-
江临泽和连岚之后来住进宋沐家里,是第二周的事。
其实当宋敬文领证开始,家里添人这件事已经板上钉钉了。
宋敬文是个好说话的人,但一般所谓“大事”上也从不征求宋沐的意见。
宋沐倒也还好。
毕竟他是宋敬文这老狐狸的亲儿子,能屈能伸。除了最开始措不及防的失态,小狐狸飞快调整好了状态。他在连岚之和江临泽入住的当天就和和气气吃了顿饭。
饭局上无非是一些尴尬又不是礼貌的客气。
唯一有趣的大概是宋沐闲来无事叫了江临泽一声“阿泽。”
他当时也就是客气一下。但初来乍到连岚之却忙不迭想让江临泽赶紧应一声。
于是在一声声“快叫哥哥呀”的催促中,才十岁的小孩筷子往桌上一拍,头也不回得跑回房了。
整个画面有种一气呵成的尴尬。
当了半天八面狐狸的宋沐不知怎么得,心里冒出了一点惺惺相惜的痛快。
但也不过一秒,他就调整好表情。“没事,小孩脸皮薄,我回头给阿泽买个礼物就好。”
他那一句话说得真诚又轻巧。
然后第二周,嘴甜的宋沐就申请了住校。
理由是初三学业压力大,住校好节省时间。
那学期平日家里根本见不着他人,更别说那根本不从兑现起的礼物了。
礼貌,识趣,听话,构成了当年宋沐的全部。
他没有打算去打扰宋敬文新建立的一家三口。
他想,他自己也能过得不错,虽然并不算太习惯的住校生活,但也不算差。白日里上课,晚上和死党在宿舍插科打诨,那些年南城的风都是暖烘烘的。
只是某次,他回来拿换季的衣服,忽然觉得家里的布置有些陌生——柔软的入门地毯,玄关的暖黄色的灯,阳台舒展的爬藤和向阳花,以及客厅上一幅他爹和连岚之的婚纱照。
那些变化就像是冬日雪后某些青绿嫩芽在生长,生机熠熠得舒展在阳光之下。
他站在那里像是个路过驻足的客人。
宋沐心想,挺好,宋敬文有家了。那些盘旋的思绪在他心口起起伏伏,忽然他听到一丝声响。
一回头大门打开,进了一个小孩。那人短袖短裤的夏天校服,他手上还拿着个小学生明黄色的安全帽。
他朝对方笑起来“阿泽,你回来啦?”
来人并没有什么建立家庭和睦关系的打算,从他身边走过。
宋沐无所谓耸耸肩,只是忽有所感,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却撞进一双眼里。
那双眼睛生得好看,瞳孔比常人深上许多几乎是纯黑色,却被玄关窗子的光映出一点彩色。只是,如果眼神中没有带着厌恶和警惕,也许会更好。
后来,宋沐和他死党说:“我觉得我爹那便宜儿子以后会和我争家产。”
那时候,玩着他的游戏机超宋沐床上丢了个消食饼干,那你自求多福吧,电视剧长子一般是被害死的那一个。
而后宋沐心想,江临泽能不能害死他还两说。
但世界上要真有一个人要害他,那一定是他爹宋敬文。
2、
宋敬文,中年丧偶,事业有成。
在他奔向50大门的前夕遇上了他的第二春,他春风得意马蹄疾,巴不得一朝就看尽长安花。
于是新的户口本还没捂热乎,他就着手致力于建立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了。
一家四口人,宋敬文没问题,连岚之没问题,宋沐也没问题,唯一一个有问题的,就是那个油盐不进才10岁的小崽子江临泽。
连岚之这人,为人和善,性格温婉,奈何她的儿子,是个独逼。
于是在宋敬文不知道时第几次热脸贴了人江临泽冷屁股后,他把自己魔爪伸向了自己的亲儿子。
那天,宋沐叼着冰棍,打着游戏,目光瞥见宋敬文那便宜儿子江临泽不声不响绕开宋敬文走回自己的房间的时候,他心里还偷乐呵呢。
结果,回头就看到他爹不尴不尬望着他,那眼神……
“勿搁恁。”(不可能。)他瞪大眼吸溜了一下冰棍,摇摇头。
“儿啊——”他看到他滚圆的一个爹飘了过来。
想当年,宋沐亲妈还在的时候,曾说过她和宋敬文的一些恩爱史——“当年爸爸追妈妈的时候可浪漫的咧,每天来妈妈公司接妈妈下班,都带妈妈最喜欢花。”
宋沐知道他妈其实不怎么喜欢花,宋敬文能让他亲妈这么一个不爱花的人喜欢上花——可见他这人有多难缠。
“小沐啊,你看,真好你和阿泽年纪相仿,也比较谈得来……”
妈的,你管15岁和10岁叫做年纪相仿??宋沐眼神里透着一种看智障的慈悲。
“哎——你别这么看我,就……你不是想今年暑假去考完试去集体旅游嘛……”宋敬文说。“对了,还有你特别想要的那款游戏本……”
那一瞬间,他觉得他爹果然是个做生意的。
宋沐挑眉,他把手上冰棍一口塞嘴里,拍了拍对方肩膀:“嗯嘛要丢,你哆”(什么要求,你说)
后来宋沐回忆起来,这大概就完美得诠释了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
-
江临泽,10岁。
一个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
宋沐听自己亲爹提过——连岚之的前夫是个不怎么样的人。
当初和连岚之在一起的时候,母子俩都受了不少苦,但碍于各种原因没法离婚。连岚之几次想着去死了,没想到对方某次酒后从护栏边上掉下去了,成功把自己送进太平间。
如此想来,那段日子对江临泽来说也不知道算好还是坏。
一个折磨人的父亲死去了,母亲又孤身一人没了收入来源,险些挨不过,靠着没日没夜做活才勉强支撑着日子。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宋沐打心眼里知道,江临泽这家伙和他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毕竟这样环境生长出来的小孩普遍都难搞得很。
但好在江临泽这个家伙,有一个明显的软肋。
-
“阿泽阿泽,我们这周末一起出门逛逛吧。”
那天,宋沐抛着俩苹果,门也不敲地直窜进江临泽房间时,后者像是见了鬼一样,抬头看他。“为什么?”
为什么,来找我。为什么,来烦我。
那眼神大概二者兼有,但当年的小学生江临泽还不够沉稳,点在作业本上的笔尖都划出了一条线。
宋沐目光落在那看了一眼,笑着递上手上的苹果。“岚姨她有点担心我们关系不好,想让我们多联络联络感情。我想你来南城这么久也没怎么逛逛,刚好我们周末出去,岚姨也放心。”
打蛇七寸,江临泽这个半大不大的死小孩,浑身上下倔得不百毒不侵,但遇到连岚之的事,他总会下意识得退一步。
所以在来之前,宋沐先去阳台找了晒衣服的江临泽他妈。
果不其然,后者拿笔的手微微动了一下。“知道了。”
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
那时的江临泽声线还介于孩童和少年之间,语气却冷淡。
宋沐笑了笑,心满意足得走了两步,一把倒在了对方床上。江临泽的床平日都收拾得整整齐齐,此刻被子连着床垫一起陷落了下去。
他皱着眉头像是自己床铺被子脏了,宋沐却慢悠悠把自己舒展开伸了个懒腰。“真好,岚姨一定很开心。”
“哦,那你爸也是。”
宋沐闻言愣了愣。从被子里挪出半只眼睛,目光落在书桌边的江临泽身上。
小学生此刻早已低头,和往常似的四平八稳地写起了他的作业。
宋沐若有所思看着他,忽然他咯咯咯把头埋进江临泽的枕头里笑。“哈哈哈哈阿泽,没准我真的挺喜欢你的!”
他笑得过于大声,扰得故作老成的小学生被迫抬起头:“神经病!谁要你喜欢。”
“哦。”宋沐一听收了声,发出点忍不住的闷笑。“但……那你要和我这个神经病哥哥好好相处哦,我会对你很好的……”说罢,他沉默了下来,像是某种冬眠的动物,蜷缩在床上。
江临泽回头望去,看见宋沐将头埋进他的被子里。
他望到对方一点凌乱的发尾,和略有些单薄的背脊,就像是枝蔓,从高高的空中坠了下来。
小孩有了片刻恍神,那刻似有风从窗户吹进,微微摆动了宋沐的发尾,又像是幻觉。
他仔细辨认了一会,又收回了目光。
-
江临泽来宋沐家里的第一个夏天。
告别了初中的宋沐如愿以偿参加了他的夏日旅行。
由于小时候出过车祸,宋沐失聪过一段时间。
后来一经历高强度的运动,或身体疲劳了就会出现大频率耳鸣。
为此宋敬文之前老不愿意让他独自出门。
好在这次托了江临泽的福,加上心理医生也表示这么多年没复发,问题不大。宋沐终于能如愿以偿参加他的初中毕业旅行。
只不过,宋敬文给他送上车的那天,费劲巴拉交代了一堆注意事项,甚至企图和宋沐这几个准高中生一起去营地的样子。给宋沐搞得那叫一个丢人。
等宋沐旅游回来了,也没闲着,老老实实按约定抓着江临泽搞了几次团建。
有时候他俩一起,有时候带上全家。
宋敬文两父子该说不说,就俩鹦鹉精,社交能力从来没差过,再加连岚之偶尔露出的温柔一刀。江临泽多少也是开了窍。
记得江某人第一次主动叫宋敬文“叔叔”的那天,宋沐人在宿舍刷着手机。
他躺在床上刷手机,收到宋敬文一排感谢和恭喜发财时。
头顶的死党兼上铺室友林邵良从床上伸出一只脚,宋沐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一脚踹了上去,给人踹得吓了一跳。“艹!宋沐你神经病啊!”
宋沐也没说话,只是穿了鞋子就走了出去。
他坐在操场的单杠上,抬头看了下天空,又看自己家里的方向。
那是暑假刚结束的第一周,大晚上的风都还带着热意。
他的家离学校其实不远,这整片学院区,小初高包了圆,外围就是宋敬文的家,只需要走个二十来分钟就能到。
他盯着方向好一会,又低头打开某个短信对话框,输了个一行字。【今天天气挺好。】
那是个没人回复的聊天框,这么多年,只有宋沐一个人孜孜不倦的消息。
他沉默着和那个对话框面面相觑,直到手机顶部跳出一个对话框。
是江临泽的消息,小一个多月下来,他和江临泽多少也达成了一些公式。
【这周末你爸和我妈打算搞个家庭聚餐。】
翻译:宋敬文又开始搞家庭情感培养了,你得回来。
界面显示对方对话框还在输入。
宋沐回了一句。【周五。】
对面的正在输入取消。
片刻跳出一条。【好。】
3、
想来,在和江临泽相处的最初那两年,宋沐和对方的交流大多都只是例行公事。
宋沐这脾气从小到大朋友很多,对于江临泽来说,说破天不过是一个被迫在一个屋檐下,必须联络好感情的陌生人。
他并不知道一个比自己小了五六岁的小孩心里头想的是什么,也不乐意知道。
他只是平静地看着宋敬文把他的小家搞得有声有色,然后思考着自己大学应该选个多北边的城市,要多远,他才能这辈子都不用再回来。
那时候的少年人总以为自己要长大了,想着再一天,多一天,等长出一双翅膀飞得远远地离开。飞到哪里都可以。只要能落下来他就能活。
只是有时候,亲情是一条线。
连着血脉,平日无知无觉,等某天不小心断开,疼得人措不及防。
-
江临泽来家里的第一年冬天,宋敬文出了件大事。
宋沐他爹是个做生意的,平日里应酬交际多,喝的酒也多,总有那么几次是醉醺醺回来。
连岚之一开始都等着他,后来宋敬文心疼人,就说留个灯就好。
毕竟醉了也不至于看不见路,想来宋沐这个爹多少有点高估了自己。
于是在某个夜晚,他醉醺醺地从二楼楼梯上滚下来,成功把自己送进了ICU。
那件事宋沐后来想起来是有些后怕的。
他当时在宿舍,平日睡得早,第二天才看到他爹已经入院的消息。
想来,要不是那夜江临泽起来发现了不对劲。宋沐这个亲爹,可能就真的这么安详地一路把自己睡进了太平间。
那两天,宋沐请了假,和连岚之轮流在医院陪床。
也好在宋敬文这个中年男人福大命大,抢救了几小时,当天中午就下了重症。第三天隐隐约约醒了两次,医生来检查过后确认各项指标正常,所有才人松了口气。
等到第四天晚上,连岚之赶着宋沐回去休息。
毕竟是个高中生,她推着让宋沐第二天也别来了,赶紧去上课。
那天是一夜的暴雨。
等他到家的时候,几乎已经湿透。他站在客厅滴滴答答冒水,迎接他的确实满屋子都亮起来的灯。
倒也不是说家里没开灯的习惯。只是那天屋子里开了满满的灯,从客厅到阳台,一楼二楼。哪怕玄关的有片霓虹灯也不能幸免。
宋沐浑身是湿漉漉的水汽,在那片五颜六色里觉得自己回到了什么蹦迪现场。
平日打扫的张姐这时候早走了,想来罪魁祸首是谁已经十分清楚。
屋外轰隆隆炸开一声雷,那一刻,宋沐清楚地听到了一声尖叫声。
他皱了皱眉,转头看向一楼的某件屋子。
此刻那声音已经消失,只有屋外的雷鸣又浅浅响了几下。他走过去推推门把手没有推开,拍了拍门:“江临泽,你在不在里面?”
没有人回应。
片刻,一道闪亮照亮了整个天幕。接着又是一声炸雷。
然后,他听到了一阵清晰惨叫,那声音有些尖锐又沙哑,像是某种濒死动物发出。
“喂!江临泽,开门!”
他不知道那小孩在屋子里到底在做什么。
想了想,他跑到二楼衣帽间拿了备用钥匙。
那一串钥匙常年没用,宋沐就着雷鸣和尖叫声一个个试,终于试到推门进去。
雷声轰隆。
不大的屋子,和门外如出一辙被开了所有的灯,角落里一堆被子,像是用柔软的布料构成了虚假的堡垒。
宋沐盯着那诡异的被子混合物好一会,叹了口气,伸手过把那堆连人带被子的东西抱在怀里。
做了什么亏心事了,这么怕打雷。
怀里的人在挣扎,但宋沐一个高中生力气怎么也比一个小学生大,他手脚并用把人往怀里拽。“好了。是我,宋沐。”他手摸进被子里,在一堆布料里找到一个脑袋,捂住对方的耳朵。“没事了,别怕。”
雷声还在断断续续。
他也不知道对方听不听得见,只是一动不动抱着怀里的人。直到窗外雷鸣终于渐渐沉下去,他才从被子里捞出一个汗津津的脑袋。
小孩闭着眼睛,额头和发尾都是湿的,讲额头抵在宋沐心口低低喘着气。
他抽了床头的纸巾给人擦汗,末了问了句:“要不,我帮你叫岚姨回来?”
江临泽沉默着,伸手抓住他袖口。
宋沐心想,果然还是小孩子,受了惊吓就是粘人,他将耳朵靠过去,听对方在说什么。
“……不许……”
那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却是一声咬牙的威胁。“不许告诉……我妈。”
宋沐乐了,他拍拍衣服。“行——我不说,我去关灯。”
一迈步,他衣服被人拽住,一回头,临泽睁着眼看他。宋沐笑道。“我身上湿透了,等我洗个澡过来陪你。”
“不需要。”
他半笑半认真弯下腰和江临泽平视。“那我怕黑,你得陪我。”
那天夜里,洗完澡的宋沐把江临泽和一堆被子搬回了床上。
累的脱力的小孩额头抵着他手臂,不情不愿却睡得飞快。 宋沐也懒得和一个小孩计较,他和连岚之发了个消息,说阿泽睡了。
回头一闭眼,睁开已经是天亮。
雨后清晨的晨光干净得几乎透明。
他侧头看着在他怀里睡着的江临泽,给人掖了掖被子。那时的手机显示6点26,闹钟还差4分钟就要响,他把当天的闹钟关了,轻手轻脚关门走了出去。
宋沐当时心里想着宋敬文的病,并也没注意到许多。
比如屋子里有亮灯的按钮声,比如在他离开之后有人睁开的眼睛。
他就这样在腰酸背痛的一场大雨后重新回了学校。一周后,宋敬文出院。
家中一切如常。
春去秋来,人间各色花都开上一遍。
不知为何,在那年秋末,意外开出了宋沐的一朵小桃花来。
4、
宋沐高一下学期,江临泽的小学六年的小学期。
宋敬文开始渐渐把工作的重心往家庭里转。
约莫是在鬼门关走了一趟,他时不时就感叹起生命可贵,并表示,钱是永远都赚不完的,但家庭才是永恒的港湾。
为此他还顺道想忽悠宋沐从学校搬回家里住。
宋沐必定是抵死不从的,一是他在家里住得不痛快。
第二个,也是他没法说的原因——他恋爱了。
这事儿说来有点莫名。
宋沐所在的市重点平日住校生不能出校门,除了周末可以回家,平日里连出个门都要打申请。
所以宋沐平日想透气的时候,会选择在傍晚或者晚上去操场的运动区,找个单双杠坐在上头。
一个青春期少年人,在夕阳,晚风用一种减少富贵包的姿势仰望天空,让风吹过他精心捯饬的发型。
那天他在手机里和宋敬文说了这周末补习不回来的事儿,屏幕上忽然蹦跶出一个全新的聊天信息提示。
内容是【我喜欢你】
宋沐觉得自己瞎了。他盯了那行子好几秒,想着今天是不是愚人节,又确认了一眼发送人,下意识嘀咕了一句。“不是吧。”
接着,对话框里又一条新消息。
【你要是喜欢我,就回头。】
他几乎是下意识想回头确认,但转一半就觉得大事不妙了。
可脑袋卡半路也收不回来了,等宋沐目光对上后桌脸上紧张又欣喜的笑容——他咕嘟咽了口口水。心想,完犊子。
-
宋沐换情侣头像这件事是江临泽先发现的。
那天宋敬文提议周末全家一起去游乐场,江临泽给他发了个消息报告。
等宋沐确认了要回来之后,江临泽问了句。【你头像怎么只有一半?】
宋沐张嘴就来。【随手找的,不错吧。】
【情侣头。】
宋沐当初炸了,心想这六年级的死孩子懂什么叫情头。
他一把坐起来,差点脑袋磕宿舍床上,咔咔打了几个字。【没有的事。】
对方不紧不慢回了句【我看见了。】
说起来,江临泽的小学和宋沐所在的高中其实就隔了一个十字路口。
学院区的悲哀就是你和你的女朋友走在路上,旁边可能会穿过一两个小学生。
而江临泽就是那个该死的小学生。
【你爸不知道,这事和我没关系。】
“艹!”宋沐一脑门子的汗冒出来,砸回床上大声骂娘。心想这江临泽都什么人啊。
回头,他上铺林邵良从床上探下一个脑袋,一脸贱兮兮看他:“羽哥,又和你家闫淼淼闹别扭了?”
“闭嘴!”他怒火攻心,一脚狠狠踹了对方的床板。
-
想来,青春期的恋爱尝试就像是某种冒着古怪香气的出炉蛋糕,没准你并不喜欢,但总想尝尝它的味道。
宋沐的初恋算不上多美好,但也挺不错。
荷尔蒙分泌,暑气腾腾,树荫摇晃。
阴差阳错的成了顺水推舟,宋沐硬着头皮的初恋,冒出了属于那个夏天甜腻又温软的朦胧爱意。他们牵过手,看过电影,然后在某个夏日午后亲吻过脸颊。
--------
于是小半个学期之后,连宋敬文走咂摸出味儿来,觉得他儿子不对劲,以前是不经常回家,现在几乎是十头牛都请不回来了。
好在那年是江临泽的小升初,宋敬文自然不放过这个家庭团建的机会,宋沐学校和江临泽小学就隔着个十字路,他勒令对方和他们一起等江临泽考完试在校门口接他。
宋沐嘴上硬的好好的,一个下午不见人,找了闫淼淼一起压马路。
小情侣避开了宋敬文和连岚之在的那条街。
路上的摊贩比往日的多,似乎是看准了考完毕业考的小学生和一堆家长肯定多少会买点奖励,那天的学生街比往日热闹。
他给闫淼淼买了两个棉花糖,拉着手你侬我侬。
结果,不知什么时候,街道上忽然热闹了起来——一群小学生考试结束,门口熙熙攘攘的像是养殖场里放风的鸡崽。
手机里不多时也传来宋敬文催促他回去的消息宋沐看了一眼,忽然拉起闫淼淼往往另一条街跑。闫淼淼拿着棉花糖问他:“诶,你跑什么呀?”
宋沐笑得像是只使坏的萨摩:“逃命!”
五颜六色的棉花糖在风里摇摇晃晃,他拉着心上人到了一个人少的街角,女孩子乱了的发型,衬着脸上的笑意更叫好看。
空气里有棉花糖甜腻的香味,他心脏砰砰跳,不知道是跑步的原因还是心动。
他看着闫淼淼忽然低头吻了下去。
那也许算得上宋沐第一个意义上的吻。
贴近的嘴唇不敢动,只有呼吸慢悠悠在皮肤上挠出痒痒的温度,等他拉开彼此的距离,闫淼淼耳朵都红了,他轻笑了一下,刚想要再吻,目光一偏,落进一双熟悉的眼里。
许久不见的小孩儿个头倒是拔高了不少。
宋沐回过神,将闫淼淼拉到身后,朝他笑:“你怎么从这出来了,岚姨的前面巷子口等你。”
江临泽没说话,只是目光落在他身后闫淼淼身上。宋沐看了一眼,上前揽住人肩膀,把江临泽拉到一边,将那还没吃过一个棉花糖塞人手里。“送你的。”
一些并不算高级的贿赂。
他朝他微微俯身笑道:“别和他们说见过我啊。”
“宋沐——”
江临泽的声音介于少年和童声间。宋沐像是冒出了坏心眼子,揉乱了对方的头发:“没大没小,叫哥。”
江临泽瞪他。
宋沐哈哈大笑,松开拉着闫淼淼挥挥手跑了。“一会找你们,帮我保密——!”
那时手上棉花糖,轻得像是一阵风。
空气里弥漫的糖的香味。
步入少年时期的人站在路口,像是望着一串迷宫,向左向右,找不着方向,最后饥饿感侵蚀了他。他将糖扔在地上,看着它们顺着巷子滚成一团污浊,皱了皱眉。
“宋沐。”
4、
宋沐所在这座南方的城市,到了秋天也不见降温,酷暑的尾巴尖一日日赖着。
明明到了10月多,天气也热得要将人逼出汗来。
来这儿的第二年夏天,江临泽升了初中。
他顺理成章的进了宋沐当初所在的初中。于是他俩学校的距离从当初隔着一个十字路口,瞬间缩短成了隔着一扇铁门。
说起这扇铁门,也有些渊源。江临泽所在的初中,是市内知名私立校,教资精良。
但由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它所处的位置同宋沐的市重点高中仅仅只是一墙之隔。更准确的说,是将原本这座重点高中南边圈出一块,连着校内人工湖和一排铁栅栏和几条学生街,将这所初中包裹于腹中。
于是,这两所中学每天清晨都会出现一个很奇怪的场景——顶着一头乱毛睡眼惺忪的宋沐,从宿舍出门,越过小半个操场,隔着栅栏探监似的,接过江临泽递过来的早饭。
有时候江临泽也没吃,两人就会隔着铁栅栏,坐在假山石头上有一搭没一搭吃着连岚之准备的,属实有些丰盛过头的早餐。
连岚之是一个温柔到有点母爱泛滥的人。
她始终认为宋沐在食堂吃饭是受了大委屈,于是,从江临泽初中第一天,宋沐就彻底失去了去食堂刷卡吃早饭的权利。甚至有时候江临泽起迟了,连岚之还会把自己儿子鸡仔似的提溜出去,拍拍他鼓囊囊的书包。“走吧,带去和你小沐哥哥一起吃。”
次数多了,被来操场做值日的同班看到了,还调侃宋沐。“羽哥,又吃你家小媳妇儿送的爱心早餐啊!”
宋沐大骂:“你眼睛瞎掉了,这我弟!”
-
说起来,江临泽好像是从来没叫过宋沐哥哥。
每次喊他,不是“哎”“喂”就是宋沐,总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宋沐对此不甚在意。
毕竟他叫江临泽弟弟也不是因为多喜欢。宋敬文从楼梯上滚下来滚滚得他属实心有余悸,这种嘴巴上下一碰就能让他爹高兴的事,他总不介意多做两次。
只是,称呼这种东西有时候叫着叫着就会成习惯,习惯会生出潜意识。
而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大概也就是潜意识。
-
江临泽升上初中的那学期,在南城市重点高中和隔壁初中发生的一件大事。
两校的几个学生,几个学生跨校斗殴,并持械伤人,其中一人受伤严重当场送医。
当时事情闹得也挺大,甚至还上了地方新闻。
要说,这事儿和江临泽的破脾气也有一些关系。
不知道是不是当初被他亲爹祸害的,江临泽人平日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态度,哪怕宋沐这个嘴里开过光的也讨不着什么好。
更别说那认识没几个月的同学了。
私立校学以教资优良著称,有高分进来的,自然也有动了点手段进来的。
于是好的好到头,坏的也坏到头。
江临泽这独来独往的性格,再加上他扎眼的相貌和成绩吃了香,一下就成了活靶子。
他不得罪人,但总有人看不惯他。
可躲得过一次两次,却又饶得过几次。
被人围着的时候,江临泽手上拿着准备给宋沐的早饭。
初中部的后巷,临近着平日隔绝初高中那面长栅栏,平日顺着那旧停车道,走下去就能看见高中部那上锁的铁门。江临泽往常都是走到这条走廊尽头,在铁门栅栏边上才能找到宋沐,把早餐送过去。
可这次,他没走到头。
青春期的男孩总是长了个却不长身板,少年人薄薄的身子被推到墙上,手上的玻璃饭盒在保温袋里碎了,碎玻璃撒出来凌乱散了一地被人踩着。
“捡起来。”江临泽目光冷冰冰的。
眼前的五个人眼里却带着戏耍的恶意。“捡?我一会让你连着玻璃一起吃进去。”
于是,等宋沐等得不耐烦翻墙过来找人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江临泽被一群人围攻的场面。唯一幸运的是他当天身边还带着个做值日顺便要蹭饭的林邵良。
他俩趴在墙上一脸震撼:“你那便宜弟弟一对五还能打两下,挺灵活啊。”
宋沐张着个嘴,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把林邵良推下栅栏:“灵活个屁,快去把他们几个做值日的叫过来,我弟被揍了!”
-
宋沐是个不会打架的。
多年遵守校规校纪,除了偶尔爬爬墙逃逃课,平日里也没做过什么坏事。
可对于自己待了三年的初中,他真是太熟了。
废弃停车长廊位置偏僻,除了值日了几乎没人会来。大喊引人注意怕也是天方夜谭。江临泽身上已经挨了几棍子,再这样下去要出大事。
乘人不备把其中一个人踹飞的时候,宋沐心中还感叹了一句:这里没监控器记录一下我的身手真是可惜了!
江临泽发现他来了,愣了一下,一不小心手臂挨了一闷棍,往后退了好几步。宋沐一把把人拉了过来,一比五和二比五怎么说也是后者靠得住。
“我说你不给我送早饭呢。”
“在忙。”江临泽一脚踹出去抢棍子的时候,宋沐也没闲着,把人一脚给绊了。
整个画风忽然多了点闲聊的意味。宋沐心下一松。
可下一秒余光瞥见江临泽脑后棍子,他脚下一顿,上前一肩膀将江临泽撞开。
宋沐那时也没想那么多,只是下意识觉得这一棍子后颈下去江临泽够呛。于是他眼边光线一暗,那一棍子他躲来不及,直直从太阳穴砸下来。
他在那瞬间,清晰听到一排铁片用力摩擦金属的切割声。
只是那声音来自于他的大脑。
身体并没感觉到痛,但双脚开始摇摇欲坠。微微抬头,头顶的太阳好像忽然被切割成了无数块。撕拉碎裂开,又落下,仿佛一场倾泻而下的玻璃雨。
四周的风开始变得尖锐了,就像遥远地吹动了一片金属森林,在脑中发出巨大刺耳的轰鸣。他没意识到这是什么原因,只是恍然动了动眼珠子。
迷茫间,宋沐好像又回到了6岁那场车祸里。
车辆撞击,阳光中无数的车窗碎玻璃爆炸,他什么都听不清了,就在死亡的边缘,抬头却看到了一个人——江临泽手足无措站在那里,怔怔看着他,像是吓坏了。
宋沐赶忙踉跄退了一步站稳。
他摇摇头,刺耳的嗡鸣还在继续,除此之外,他什么也听不见。
四周一切声音在玻璃罩之外,颅内传来刺耳的嗡鸣和自己的喘息声,他忽然有些恐惧地意识到那是什么。
还不行——林邵良他们还没到——
眼皮上有什么发烫的东西流下,热乎乎遮住了半边眼睛,他保持平静地抬头盯着眼前一群人,努力发出声音。“……差不多得了,给个面子。”
他也听不见,不知道自己声音也是大是小,只能稳着身形站着又不敢倒,就那么一动不动跟眼前的一群人对峙。
直到余光瞥见几个十分熟悉的人已经带着帮手翻墙过来了,他才松了口气。
他回头看了眼江临泽,想对他笑笑,却发现江临泽像见鬼似的看着他。
他低头,地面滴滴答答铺了一地红,他忽然意识到江临泽在怕什么。
他心里不痛快:“来救你……还嫌弃我,没……”
——没良心。
最后一句话来不及说。
而后连着他的身体,和失控的意识,一起栽进了一个颤抖的怀抱里。
5、
现在想起来,宋沐的高二生涯真可谓是“丰富多彩”。
毕竟谁能想到,他早上出门拿个早饭,还能把自己拿进了医院里。
而事件本身主人公江临泽,却因为不知道哪里来的躲揍技巧,竟然在五个人之中游刃有余,到最后也就擦破了点油皮。
“我就是犯贱。”宋沐躺在病床上这样想着。
那时候宋沐倒霉蛋因为脑震荡大吐特吐,正觉得自己人生四大皆空,五感尽失。
与此同时,在离他一点多公里外文德中学的操场上,整开展着一场学生检讨会。
参与检讨的,除了揍江临泽的其中两个人以外,还包括了当时手掌包着一圈圈绷带的江临泽本人。
这事儿还是后来林邵良来医院给他送试卷的时候告诉他的。
那时林邵良吃着宋沐的探病水果,对他道:“你那便宜弟弟,怕不是什么妖怪吧?”
宋沐那时候被脑震荡和失眠正折磨得死去活来,眼神无欲无求:“那烦请您拿宝塔给他收了,炼化了,少了这个大麻烦,我还能谢谢您。”
林邵良抱着个椅背,看着他。“你弟今儿记了个大过。”
“什么?”宋沐一下傻眼了。心想这被揍的还能被记过还有没有天理了。
林邵良伸手,拍拍他肩膀道:“哎,你个小倒霉都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就你被救护车接走的下午,你那便宜弟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根铁棍,直接去了其中一个人的班,对着人脑子轮下去了。嘿。下手那是够黑啊,人直接没起来。”
宋沐愣在原地,林邵良嘴角抽抽道:“离谱吧,我听了也不信。
那所有在场的都不敢信。最离谱的是他这打人动作太顺畅,太理所当然了——从进班级到打人一气呵成,在场的都被惊得还没反应过来。
他就这么又带着棍子去了隔壁班,把隔壁那个俩脑袋也砸了……两个班,三个人,今早做检讨仨都还在医院里……”林邵良动了动眼珠子“这小子最狠的是棍子用的还是生锈的,一人送一针破伤风,当然,也包括他自己。”
宋沐愣在原地,半晌才眨巴眨巴眼,忽然觉得自己的头更痛了。
“别和我说话……我脑袋疼……”
-
那年,宋沐被脑震荡折磨了整整两周。
意外受伤勾起了些旧症,加上耳鸣发作,又间歇性聋了几天。
那段日子宋敬文忙前忙后,除了探视宋沐这颗倒霉的脑袋,最大的事就是解决江临泽的那一架带来的麻烦。
要说来,在这件事上,江临泽的确算是受害人,只是后来他在教室持械伤人这件事是在影响恶劣,学校一开始甚至在开除这件事上做过考量。
好在事件双方都想着大事化小,宋沐这里也实打实躺了一个,又牵扯上了隔壁重点校,最后干脆一人记了个大过事情也算了了。
记得,宋沐回家那天,耳朵还半好不好。
连岚之在煲了汤给他,在厨房里忙进忙出,香味顺着玄关盈了一房间。那天屋子里太阳很大,明亮却不刺眼,他站在玄关看之前没见过的那个水晶多肉。
那时江临泽刚好放学进来,见到他的时候愣了愣。
他看了几眼宋沐,不知道为什么走过还和他并肩站着。宋沐反应了半天才知道对方想扶他。他笑了笑:“我好啦。”
耳朵里声音还像是泡在海水里模糊不清。
江临泽看着他,用缠着绷带的手抓住宋沐的手腕,张了张嘴:“哥。”
-
宋沐很久还会记得江临泽第一次叫他哥的场景。
他也说不清那算是美梦还是噩梦,只是盯着那个画面心想街口的铁树是不是开花了。
那件事件后,宋沐一家的关系变化很大。
一场意外带出的连带结果,如同移植的树木在大雨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生根。
宋沐在家里休养了两周。
那两周,连岚之每日忙进忙出,变着花样给他煲汤。
医嘱说要静养,多睡眠多补充营养,于是那段日子,即使在白日里头,他们家里也没什么声音。
而宋沐大多时候都半梦半醒着。
他被迫泡在难忍的梦魇里,隐约只记得,连岚之进来过好几次,又拿了热水给他擦脸,屋子里窗帘拉着,只漏出一点白日的光亮,他微微睁眼看着,喊了声:岚姨。
等他再睁开眼,屋子里书桌上亮着一盏小小的灯,江临泽正背对着他,坐在他书桌边上写作业,少年的身子挺拔却还有些单薄。
见他醒了,他站起来,走过来按亮了宋沐的床头灯。
床头柜上摆着保温盒和一个小碗。“我妈怕你醒了会饿,想喝粥吗?”
宋沐点点头。江临泽拿着枕头让他靠着。
熬得软稠的粥被倒出,在灯下冒着热气,宋沐伸手接过。
江临泽坐在床边看他,婴儿肥的轮廓褪去,看着更像是处在少年时期,又带着点不合时宜的沉稳。
“够热吗?”
“还好。”
陶瓷汤匙触碰碗壁发出“叮叮”声,江临泽面朝着宋沐的方向,却似乎不是在看他。“你睡太不好?”
“嗯……总做梦。”宋沐漫不经心得喝着粥,有一搭没一搭应着。
“是噩梦?”
拿勺的手顿了顿,宋沐看向他;“怎么这么问?”
“你在梦里,好像一直在说‘对不起’。”
周遭昏暗,床头灯的光明亮的尽数落在江临泽眼里,宋沐那一刻有种被看穿的错觉。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笑了笑,仰头把剩下的粥一股脑灌进肚里,把碗递给他。“帮我和岚姨说谢谢。粥很好喝。”
少年人没有再问,只是点点头提着保温盒离开。
书桌上的灯也亮着,摆着一排习册和草稿本,上面密密麻麻不知道写了什么,像是题又不太像,宋沐望了过去,忽然把江临泽叫住。“阿泽。”
江临泽转过身,偏偏头询问似的。
“我难受是因为以前的事。”
“嗯。”
“你没做错。”
“什么?”
“这次的事。无论如何,你没有任何错。”宋沐朝他笑了起来。“过得放松点,别每天和小老头似的。”
6、
那年冬天,南城没下雪,只是过了霜降时候依旧冷得人发抖。
江临泽买了辆车,骑行来往穿梭在学院区里,有时候宋沐周末回来也见不着他人。
后来问了连岚之才知道,对方最近加了校里篮球社,几乎都在社团里。
有次宋沐到学生街给闫淼淼买礼物,见到两三人经过,目光一偏,却见了江临泽。对方身边三两成群,瞧着有说有笑的模样。
他站在街边看着,觉得有意思,随手拍了张照片给宋敬文。
【你新儿子最近社交能力见长。】
不一会宋敬文回了条消息【你岚姨说你拍得真好看。】
他看了眼,低头呵了呵手,将礼物塞进袋子里。而手机一震,跳出一条新消息。
【明早想吃什么。】
他抬头,隔着一条街,江临泽站在人群里望向他,摇了摇手机。
他笑着朝江临泽挥了挥手。回了消息【都好。】
想来,那似乎宋敬文那个重组家庭,最像一个家的时候。所有一切朝着契合的方向一点点靠拢。
也是那一年,江临泽的性格变了许多。
他本来就生得了人喜欢,眉目一柔,露出笑意倒颇有几分宋沐平日的意思。
这样的性格想必不会再给他们惹出什么麻烦。
家长总是欣慰于孩子的温柔体贴,他们总觉得这证明着孩子已经开始长大。只有宋沐偶尔见了会忍不住皱皱眉。
于是他闲来无事就去逗弄这个便宜弟弟。
等江临泽被招惹烦了,露出生气的表情他又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他笑得放肆,眯起眼像是只聒噪又漂亮的鸟,叫嚷着。“这就对了嘛!小小年纪的,装什么装!”江临泽无奈,目光一跳,抬眼恍然,好似刹那见了天光。
-
也是那一年的第二学期,文德中学开展了一场校内篮球赛。
江临泽作为篮球社成员,自然是代表了班级出战。
那天是周五。
宋沐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多的人,趁着自己体育课拉着闫淼淼来加油。
而林邵良这个可怜人作为体委被安排去捡排球了,而后为自己不能参与本次逃校看球表示深深的嫉妒和谴责。
【你明天要上课吧。】
【也不看看我是谁?】
的确,他宋沐是谁。
手机里还是他和江临泽昨晚的消息。
而宋沐,这个在隔壁文德上了三年课的人,已经拉着着闫淼淼,神不知鬼不觉的从大门走了进来。
此刻他正迎风招展站在一群初中生里被尖叫声淹没。
俩高中生拿着手机在一堆初中生里浑水摸鱼。
好在全校赛事,各个年段一般谁也不认识谁。
闫淼对这翘课混入隔壁学校这件事觉得有趣的很,心思也不在球赛上。
宋沐隔着人群看着赛场里的江临泽。就听见身边的几个小姑娘嘀嘀咕咕说那10号打得真不错。
宋沐与有荣焉,尾巴刚翘起来。“厉害吧,那我弟弟!”
两个讨论的女生惊讶得看着他,又指了指江临泽。“你说10号吗?”
“他叫什么呀?”
“江临泽。”宋沐说。“第一实验班的。”
“那你?”
对方一脸犹疑,宋沐笑着指了指隔壁,微微用手挡着嘴。“……隔壁高中溜过来的。”
两个女生愣了愣,贴在一起笑了起来。
其中一个斜刘海的姑娘拿着手机。“要不介意,你可以给我他的微信吗?”
宋沐当场乐了,心想江临泽这小子不错嘛,刚要点头,球场传来上一阵欢呼,抬头是江临泽又半场进了个三分球。
好家伙!
少年人半年时间又长高了不少,10号球服随着跳跃扬起来,让宋沐忽然有种对方长大的错觉。
他落下来,转头看过来的时候,目光和宋沐对上。似乎是觉得意外,只是那么看着他。
被汗染湿的头发贴在额边,眼里却像是含了光亮了起来。
宋沐不由张了张嘴,觉得喉咙发哑。
“那个……可以吗?”
斜刘海的女生还眼巴巴看着他。宋沐拿着手机,看着已经打开的屏幕又按了锁屏。“哎,我随意给,怕他生气。得麻烦你亲自找他要了。”
“什么嘛!”
“噗——”宋沐回头,看见闫淼淼笑得弯起来的眼睛。
他无奈笑道:“你怎么?”
“没有啊——”闫淼淼双手环抱着他手臂,像是看见什么好玩的事情,靠着他。“我刚刚本来,还担心多两个情敌,结果看到我男朋友像个大母鸡似的,揣着自己弟弟的微信不肯给。我忽然放心了。”
“放心什么。”
“你弟弟比你受欢迎呀——!”闫淼淼踮起脚贴在他耳边笑起来。宋沐听出对方的调侃,被他一把拦住腰抱在怀里,女孩逃不开,更大声地埋在他胸口里笑。
宋沐笑得无奈却也拿她没办法。
忽然人群里窜出一阵惊呼。
一颗球从球场里砸了出来,宋沐下意识抬手将闫淼淼护住,抬头时,却看见江临泽摔在地上抱着腿。
他一颗心凉了半截赶忙冲进去。
“没事吧!”他蹲在地上抓着江临泽的肩,膝盖一片血口子,他都不敢碰。“怎么忽然摔了。”
少年人抬眼看他,微微抬手将他挥开。“……没事。”
宋沐看不过去,一把把人手臂扛肩上,问:“医务室在哪儿。”谁知道下一秒手臂被用力推开。“不用了,阿召,过来。”
宋沐愣在原地,有些干巴巴得看着江临泽被一群人搀去医务室。
闫淼淼上来询问怎么了,他忽然觉得有点没意思,朝人笑了笑。“回去吧,人家的事,管那么多做什么。”
-
想来,那几乎只是那个遥远年月里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
毕竟那天晚上江临泽就给宋沐发了消息,内容除了平日的聊天意外,着重感谢了宋沐能来看他比赛。
宋沐当时挂在学校操场单杠上,看到江临泽消息的时候,只冬日里被围巾压着的呼吸莫名轻了许多。
他“咻——!”得一下往沙地上一跳,抬头拍了一下天空的星星。光污染里剩下一片墨蓝夜空和几块亮光晕染出的灰斑。
他发给江临泽。【看,星星。】
【在哪里?】
【很多。(认真思考.GIF)】
【宋沐,你在故意耍我?】
【你再找找呀。】
而后对面再没了回复,过了一会,手机里跳出一个消息。【你来校门口。】
那是宋沐已经散步渡到了宿舍楼外,看见消息立马拔腿往校门口跑。
少年人穿着羽绒服,里三层外三层已经看不见脚上的伤口,只是脸上包了块纱布。
他提了提手上的保温壶,朝他道;“我妈让我给你来送个汤。枸杞叶,明目的。”
校门口只有一道白炽路灯斜斜打在江临泽身上,明明如今长高不少的人,此刻却依旧显得小小一个。宋沐隔着校门的伸缩护栏看着江临泽,下意识摸了摸他的脸。“疼不疼?”
冬日寒冷,指尖触在脸上也不觉得温暖,只有麻木的触觉。
江临泽却像被烫了一样,退了一步:“……宋沐,你这样,很像是电视里爬出来的恶鬼。”
宋沐接过保温盒,好整以暇看他:“哦,那你再不走,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抓进来。那你可就再也走不了了。”
“好啊。”
“啊?”宋沐愣了愣。“你说什么?”
江临泽微微偏头看了他一眼。“晚安。”
7、
江临泽来的第三年,14岁的人升上初二。
而宋沐迎来了他的地狱高三。
市重点实验班,学校就是冲着冲分去的。
几乎从上半个月期开始,宋沐都不怎么回家了。
周末集训,不定期大考。
一群人早在高二暑假就已经整装待发,从踏进高三教室开始,便是一场大战。
环境里造就的压力让人没办法心安理得放松,搞得宋沐每天晚上在操场单双杠上仰望天空的时间都变少了。平日里不是刷题就是参加集训。
周末回家也就一天,有时候干脆都见不到人。
宋敬文这时候也不端着他和谐家庭建设者的心思了,让宋沐爱怎么来怎么来。
有次街上撞见他和闫淼淼肩并肩在书店买材料。
隔着店铺玻璃,宋敬文朝他伸出了一个大拇指。
接着手机消息——【谈恋爱可以,注意劳逸结合啊我的儿。】
宋沐当场脸黑得和锅底似的,回头发了个信息给连岚之。【岚姨,我刚在街上遇见我爸偷抽烟了。】
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受伤的只有一个宋敬文。
于是,随着年关的一声炮响,辞旧迎春,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也悄然而至。
那个学期,宋沐意外生了次胃病。
高考压力和长期作息不规律,半夜胃痉挛去了医院。胃镜照出了息肉和十二指肠溃疡,属于是该增生的增生,该烂的烂。
结果就是,连岚之不干了——除了送早饭,午饭也要给宋沐送,晚上还要给他熬点汤。
而江临泽,她的亲儿子已经脱离了儿子的范畴,每天三趟给宋沐送吃的。
宋沐也没办法了,拒绝无果,想了个辙,在他们学校铁门雨蓬位置那搞了个折叠桌子,遮穿越铁栅栏一人一边,感觉和狱友吃饭似的。
“你说你就不能提提意见吗?一天三次,这来回得多少时间。我都替你累。”
那时候江临泽刷着手机上的题库,一边整理着他的饭盒,看都不看他哥。“也总比晚上两三点被人叫醒赶去医院好。”
“那是意外。”
上了初二的人抬起眉眼,视线平静的罩在入夏明黄斑驳的树荫下。“确实,一次就够了。”
他从栅栏缝隙里接过宋沐收拾好的餐盒。“晚上喝什么,我妈今天还炖了糖水,甘蔗的。”
宋沐砸吧砸吧嘴。“给我装多点。”
-
那年的夏天,十年不遇的高温席卷了南城的上空。
高考百日誓师后,一天天倒计时飞驰而过。
接着艳阳和震耳的暴雨席卷而下,终于迎来六月。
在高考倒计时的最后三天宋沐回了家。
用他们班主任的话来说,该学的学好了,或者选择集训,或者回去调整状态,你们随意。
十年磨一剑,到了试锋时。总之,战场三日后开。
于是那三天,宋敬文去庙里烧香拜佛去了,还放了盏天灯。
宋沐习惯了他爹多年做生意积累的迷信态度,然后在连岚之“我觉得你还可以再吃一碗”的目光里把自己又吃圆了一圈。
等到高考那天,万里无云,晴日正好。
宋沐出门之前打开了自己的手机。
他像是心有所感地点开一个没有备注的短信窗口,那是一个从没有人回复的对话页面。
上一个消息还是一个月前。
他说:【妈,生日快乐。】
他滑了滑过去的消息,划过一排排自言自语,最后将聊天页划到最底,在对话框里输了一行字。【我出发了。】
那日艳阳高照。
次日大雨。
接着在一个雨过天晴的傍晚,宋沐结束了他的高中生涯。
-
后来回想起来,那年高中的暑假。
宋沐似乎过得很快乐,在出了成绩后的一周就参加了暑期旅游一去就是大半个月,接着风风火火飞向了他的新学校。
只是,高考成绩出来前的那小半个月,宋沐一直状态不算太好。
他一反常态,几乎天天都闷在家里,平日打打游戏,或者偶尔出门一次,回来也没有什么精神。宋敬文觉得自己儿子是不是高考考砸了,心里还是估摸着复读还是给人做心理辅导。
等到高考查分那天,宋沐迟迟没有动静。
宋敬文像个泌尿系统出问题的,在宋沐房间前面转悠了不知道多少次。最后还是连岚之帮他去敲了个门,宋沐坐在电脑前,看着探头探脑的两个人,指了指屏幕上的成绩。
宋敬文走进前看了一眼就乐开了花。宋沐也看着他笑,那也是这段日子,宋沐少有的笑容。
只是开心后,他又一个人出了一趟门。
之后的那个周末,他们班级办了庆功宴。
这种活动的场次也十分清晰明了,前面谢师,后面转移阵地一群学生继续发疯。
当天到场的人不少,宋沐那一宿舍的狐朋狗友都来了,因为考得都不错,一个两个脸上冒着一种如狼似虎、“今天死活要搞点事”的光芒。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宋沐。
当天他联合林邵良他们一个宿舍的人,发疯似的折腾,抓着人1比3,1比5地喝,见人就劝酒。在顺利把一小部分人折腾趴下之后,又抓着他们班主任软磨硬泡和他猜拳,全场的都傻了,班主任也傻了,整个场面混乱得宛如猴子开会。
最后宛如大军压境,所到之处一杯不留。
在一阵KTV鬼哭狼嚎和游戏节目过后,宋沐自己也已经喝的五迷三道摸不着北了。
他本来打算和林邵良两个人互相搀扶着回家。
结果等他晃晃悠悠出广场的时候,在公交站附近看见了一个人。
“给我打车,送我回母星!啊——!再见——地球!”林邵良已经醉得嘴里开始吐泡泡了。
宋沐还好保留了一丝作为人的清醒。把林邵良丢到后座的时候,他脑子里有一个想法——一个初中生送两个高中毕业的成年人回家,这究竟是谁接谁。
一路上,他企图保持作为哥哥或者是一个正常人类的理性,结果还没到半路。“哇——!”
-
从宋沐高中往家里,平日骑车要10分钟,走路20分钟。
高考结束后的学校,平日总有一片教学楼沉浸在黑夜里,如今放了暑假,只有零星几间教室亮着灯。高考一轮一轮,他们结束了,于是一批名为准高三的学生接替了他们的位置。
一如某种薪火相继。
宋沐大半路就已经晕车了,最后干脆让司机送林邵良先回去。他和江临泽下车走。
作为一个成年人,宋沐觉得自己不大可能迷失在这座城市里。
但准初三学生江临泽并不这么认为。他拖着宋沐去便利店买了水,又买了醒酒药让人吃下去,夜风吹散了一点酒意,脑袋却更加混乱。
宋沐被江临泽半架着。
平日里二十分钟的路,一下子被拉得很长,天上月亮和学院区夏日夜间香樟树的气味都带了几分凉意。宋沐觉得惬意,又觉得累,身子不自觉往江临泽身上靠。
他这才发现两年开始抽条拔节的人,竟然隐隐约约长到他眉头的位置,宋沐侧过头,鼻尖就能蹭到江临泽的脸颊。
“你别乱动。”
“哦。”
喝醉酒半醒的人乖得很。他靠着江临泽,低头看着他们影子,发现两个差不多的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那影子重重叠叠缠成一块,他看了一会忽然咕咕咕笑了起来。
那声音却又不像是在笑,落在江临泽耳边,他下意识将架着宋沐的手攥紧了点。
“我没事了,可以自己走。”
“好。”少年人拉着他的手依旧没有放开。
宋沐叹了口气,像是卸力一样往后倒。
他挣扎想脱开江临泽的搀扶,却摇晃了一下,被江临泽顺势拦住了腰,两人一把子倒在地上。“……我自己能回去。”
湮了人际的巷子口。
宋沐靠坐在墙边,路灯将他夹在半明半暗的阴影里。
他不打算走了。江临泽站着看着他,似乎在思考怎么把这个发酒疯的人弄回去。
“不是不让你们来了吗?”他喝醉了,耍赖似的看着他,尾音都微微翘着。
江临泽却不搭理他,宋沐吸了吸鼻子。
“我爸呢?”他怎么不来。
“他有事。”
“他能有什么事……”宋沐的声音带着笑意,由一点醉意泡着,像是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
江临泽静静看着他,似乎想说什么,最后只是慢慢蹲下来。
宋沐的眼里落着巷子灯的一点光亮,望向江临泽的时候好像夜里湖水中反光的石头,粼粼映在湖面之下。
可他又问江临泽。“那你怎么来了?”
“我来接你。”
他心情不知怎么,像是泡在气泡水里的腌梅子,咕嘟咕嘟冒出不知酸甜的古怪泡泡。
他抬手摸上江临泽的耳边。“嗯,还是阿泽好。”
“你不高兴?”
“我有吗?”
“最近一直这样,从你高考完那天开始。”
宋沐看着江临泽,心想对方成天上课,哪里来的观察力,可他又觉得有意思,噗嗤一声低下头。“没有没有,我心情很好,我高考成绩拿了市前十,我高兴地很。”
他抬头笑:“你看,我像不开心的样子吗?”
江临泽只是看着他,半跪着身子和他对视:“我知道。”
宋沐迷蒙着眼看着江临泽,他眼里像是热热蒸腾起水汽,心口呼啦啦塌了一片吹进夏夜含着树荫气息的风。“……我好羡慕你呀。”他说。“阿泽。”
他喊他名字。
少年人的神色却变了变。“羡慕我什么。”
“你知道吗,以前宋敬文从没给我接送过。”他轻轻抬手,指尖停在江临泽耳际。“小学,初中,哪怕家长会。他很忙。”宋沐笑着看他,像是在陈述某种事实。“我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打算让他来,来了也是那样子。他从来不骂我,他是不讨厌我,却也没有那么喜欢我。”
“宋沐。”
坐着的人眼里泛起微微的水汽,他嘴角笑容渐深,“可他这两年变了,打算做一个好爸爸了。阿泽,你还记不得你小学毕业那天,宋敬文来接你。那个傻子开了车来,车就停在巷子口,把路给堵了。他那时候被人骂了,手里还拿了这给你助威的旗,向人乐呵呵得道歉,他说,不好意思呀,我儿子小学毕业了,我来接他。”
“……我都没见过他那样。”
他的尾音像是埋在一阵雨里,下一秒就要落下。
“阿泽。岚姨是个很好的人……有些人总是能装着对别人好,一天两天可以,久了总是要破绽。可你妈妈不是,她待人好得有些过分,常把都整个心窝子掏出来,吓人的要命。所以我很羡慕你有这样的妈妈。”宋沐的指尖掠过江临泽额头,摸着他的眉边。“所以,阿泽,我一直就在想,你不能像我一样。家里装乖的一个就好了。
你是我们家里长大的,岚姨疼你,我爸疼你。你得过得很好,很好很好,要比我好。”
他指尖抚过江临泽脸颊又落下,却在半路被人握住。
宋沐叹了口气,轻声道:“……我要走啦。”
握住的手腕被用力攥紧,宋沐皱了皱眉。
“你要去哪儿?”江临泽直勾勾看着他。
“北方吧。”他想了想又摇摇头。“不是,我本来想去北方的。后来选了阳城,很近,飞机只要一个多小时。淼淼说不喜欢北方,说太冷了。我就想C大也不错,我本来打算就我们两个去,然后就在那里落地生根不回来了。”
他看向江临泽,张了张嘴,忽然砸下一滴眼泪来:“可她去不了了,怎么办压……明明答应我了,又说太远了,她去不了了。”
那个本来要和他一起走的人,没有能考上。
他为了她选了一座南城,到时候能去的也只有他一个人。
“你说。”他吸了吸鼻子。“老天是不是总爱在最后和我作对,要不然为什么,我想的人和事到头来,都会丢下我走了呢?”
“我明明都不想要什么了,为什么就一点都不给我留……耍我呢!”他终于像是泄气了一样,捂着眼流眼泪,无声得像是淹没在巷子的阴影里濒死的花。
路灯下有夏夜盘旋照亮的蚊虫,经过,散开,又像是尘埃。
他的眼泪砸在江临泽指尖,像是唤醒了冬日过后土壤里的植物。
少年人的指尖颤了颤,伸手揽住他后颈的动作也很慢,宋沐只是微微被带得抬头,被泪水打湿的唇被柔软得入侵。他微微眯起眼,没有意识要反抗,轻声喘息后,盈满的泪水顺着眼尾落在少年人捧着他脸的指缝间。
那大概是个吻,因为太过温柔,倒像是要溶进夜色里。
直到很久,江临泽将吻着他的唇分开,宋沐嘴还微微张着,来不及反应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江临泽伸手擦了擦他的眼泪,说:“到了大学别谈恋爱了。还有三年,你等等我吧,宋沐。”
宋沐恍恍惚惚,忽然发现眼前人,像是一本书。
明明陌生的封面,被他们相处的岁月写上了密密麻麻的文字。
像是乱码,又像是错位的秘密符号。
而此刻,这本书轰然在他面前展开。
每个字都陌生,只有一个吻在告诉他。
上面的文字,都关于他自己。
-END-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香港黑社會罷了。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嗯,喜不喜歡我們少當家,說話?!嗯?!
李仲達和他老爸坐在自家奔馳平治旅行車上面,他老爸開車,他在後面當乘客。一人一根煙,他老爸抽的那根紅雙喜含在嘴裡,點火沒點正,斜斜地燒著。他自己那根七星煙點太過了,捏在手裡燒得很快。他們要去赤鱲角那個機場,他要去日本。他老爸叼著煙,一邊說話,那根煙也上下一抖一抖。他這輩子的所有話都好像是從煙頭那邊抖出來的。老爸說,去了日本就好好呆著扎馬坐莊。記不記得你阿叔那一根線香怎麼灭的?你老爸我阿,還從來沒出去那麼遠過,去幫我走一趟看看。好不好?仲達?
李仲達愣一下,才點點頭。好像剛才講話的不是他老爸。是在他們家隔壁住的張太太,兒子被人殺死在樓上後,見了誰家男孩都要喊“阿大”的那一位。
“知道了,老爸。方才沒聽出來你在講我。”
李仲達把煙掐掉,跟他老爸答話。
“說的是什麼話?這裡又沒別人,我不跟你講是跟誰講?後備箱又冇放鮮貨。”
“你剛剛喊我名字,我一時間忘記自己是誰,是這個意思。”
“怎麼會阿?”
“因為我準備改名字了。”
“日本名?”
“嗯。”
“臭小子,這麼快就不認祖宗啦?”
“才沒,我只是要在那邊呆很久,起個日文名字比較省事。”
“記住,你是老李家的人。”
“我記得的。”
“記得就好,袋子裡面有炒麵,餓了就拿出來吃。”
“我帶去機場吃。”
老爸這時候抽完一根煙,把煙頭在車上煙灰缸裡摁幾下滅掉,又拿起來一根點上去,講:“仲達,你拿我電話,叫阿山去美真那裡訂花,葬禮用的。”
“又死人阿?”
“張太,昨天晚上從樓梯上摔下來,頭開了花,人就沒了。”
李仲達點點頭:“喔。”
“陀地無常啊,哪個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時辰到。在外面走路你要帶眼,別搞到要我去給你收皮返屋企。”
“張太不是自己跌死自己麼?”
老爸淡淡笑了:“還不知道。”
李仲達點了點頭,他手裡已經是抽到第三根煙。
“仲達,成田機場下來後,你就在那裡站一會兒,等七仔來車你上久本先生那裡。你先見一面、去打照面。”
“老爸,要不要買點東西帶過去敬敬人家?”
“日本的東西不用你帶,都是日本人。我叫七仔取了一套好茶具,過去就好啦。”
“知道了。”
“仲達,你在那邊是掛什麼名?講一聲給老爸我曉得,我好幫你打聲招呼,讓兄弟照應你。”
“我現在是掛‘慎人’這個名,唸法是Makoto啦。”
“好,老爸曉得了。”
李仲達現在覺得有些想睡了,眼皮像是吸飽水夾在衣架子上面的棉襪,在往下墜。他認得路的,車子馬上要到機場了,再撐幾分鐘也就差不多了。往窗外面看,火燒雲在遠處起來了。李仲達小時候總覺得晚霞這東西鮮艷過頭了,總叫他想起拿來堵住出血鼻孔的衛生紙條——被染成紅紅的。可現在他也想不起小時候那會兒幹什麼流了那麼多鼻血,也沒什麼好想的了。現在他又想到,反正等下很快上飛機了,上去飛機睡也是一樣。車子終於在機場前面停下來的時候,太陽正在落山了。剩餘的天輝日光像熔掉的黃金一樣慢慢在空中淌下來,落在北嶼公路斑駁的瀝青地上。
機場那邊已經有幾個人候著他,李仲達一眼就認出那個穿著棒球衫、壯得像頭熊的高大男人,正是他老爸的貼身護衛。人稱狼叔,本名據說也是叫什麼郎的來著。狼叔走到車邊,拉開車門來,聲音很低地說:“少東,接你去上雲頭。”
“狼叔,今勻還要勞煩您老。”
“少東俾面,這都我該做的。”
狼叔同李仲達並排坐在要飛去日本的班機上,現在窗外已經黑下來了。但飛機還沒起飛,機艙裡面空氣是乾冷的,還有膠皮味道。狼叔提前有買西瓜汁飲料帶上來,問少東主要不要喝。李仲達掠準又是老爸叫狼叔一定要買的,他喝著果汁,看機艙裡面其他人。大多人都低著頭,看報紙的、閉眼睛養神的、抱孩子餵奶的,各自都有事情忙。機艙燈是緩慢流動又很溫吞的黃色,照在狼叔皺起來的眉心和嘴邊舊疤痕上面。李仲達想起上水老家,圍村的鄉下家門口有一條石頭很多而水淺的小溪,在黃昏下來時候被落日染上一層橙金色。溪裡魚仔身上長的鱗片、趴在溪水底的石頭和水面都一齊在殘陽裡閃閃發著光。飛機要起步上天了,狼叔側過來身子幫李仲達扣上安全帶,再把自己的也扣上。身體被安全帶很好地束起來,叫他突然想起小時候某個夜晚來——中了熱傷風而發起高燒的自己被狼叔抱在懷裡跑去送到診所。狼叔的臂膀結實暖和,讓小小的李仲達在那時候安心,覺得油麻地並沒有那麼冷和不講道理。
“少東主,先瞓陣啦,要飛四個鐘。”
“叔你唔歇一歇?”
“我中午瞓過了,你歇先。”
狼叔叫李仲達先歇一歇,把棒球衫外套折起疊好給他墊著頭。李仲達跟他講過謝謝,然後阖目要養一養神。其實李仲達已經睏了,還是抬眼看了狼叔一眼。狼叔輕輕跟他講話,睡,少東,到地方下來我叫你。李仲達點點頭把頭靠在狼叔外套上,慢慢睡過去。
二〇〇七現在香港九龍邊上大概是十一點二十多,日本這一邊已經過零點。李仲達下飛機,外套還給狼叔,拖著步子往外面去。這時候他看見出口那地方有人招手,燈光不算亮,出站口那裡往外看,燈更是黑得像整條街都死光光一樣。那隻手亮晶晶閃著,大概是戴了幾隻金戒指。李仲達心裡一動,覺得那八成就是他老爸安排來車他走的人。李仲達走去,叫一聲:“七哥!叫你久等!”
“我食完夜飯剛來,怎麼會久?”
七哥笑了,一隻手輕輕撫著垂下來的前髮,那頭髮後面藏了一隻盲眼。另一隻手捏著李仲達琵琶骨要他跟緊來,七哥就在前面先走。狼叔拿著東西跟少東並行走,走到車子前面。八代喜美漆成銀色,車尾貼著掉半邊Type R標紅章,牌照上寫品川300せ10-22——李仲達認得這車,七哥有寫過賀年片來,伴著相片夾在信封,這車就氣派地停在相紙裡。狼叔給李仲達拉開後位車門,讓少東主先上去,自己隨後也上。
狼叔問:“七哥,車去邊度?”
“車去東武酒店叫少當家落釘卸火,我哋三個一間房。”
“屌,有冇搞錯?冇其他房間咩?”
“叔,唔好怪我啦。你同少當家瞓床,我瞓沙發。”
“你仲要開車,瞓床上啦。”
“之前已經瞓過啦。狼叔你成日叫我七哥七哥,其實都可以當我阿爸啦。”
七哥發動車引擎,一聲不講就把一隻黑色行李袋甩到後座。狼叔沒講話,穩穩接住那包東西。像接一包從天而下的磚頭。車里只剩下引擎嘟嘟響,七哥開車總像在趕路逃命,還像是趕著送葬。過去大當家天天這麼講,還說:七仔,亂開!都唔敢搭你車。倒也還是順著七哥性開了,因為那時候少當家還是少爺,冇車證實在不好上路的。
狼叔翻一翻那隻行李袋子,拿給少東主。李仲達摸了一陣子,伸手拿來那本護照。李仲達盯著護照封皮看一陣,然後翻來。那裡邊印著名字:慎人,久本慎人。
李仲達嘴裡唸,慎人,久本慎人,Hisamoto Makoto……然後他又唸一次才把護照合上。就像每天做好林小姐給他佈下的日語功課還要合上書背單詞,背給誰聽也不知道,也像是合住阿叔遺囑裡那一本說要專留給他好好管在手下面的賬本。總之合上去,事情就算是記住了。
七哥眼睛沒離軚盤,開口講:“電話我聽日整好拿來。”
然後頓一頓,捏起來旁邊放的純淨水喝幾口,又說:“少當家仲有冇吩咐?”
李仲達講:“七哥開車先,等下再話你知。”
到東武酒店其實也不算太遠。十分鐘過車子一停穩,李仲達便同狼叔將證件交給七哥手上,就在大堂的沙發上點了煙坐一坐。七哥去辦入住,畢竟他日語說得最好。入住手續辦完,七哥走回來,要狼叔給他一隻抽。問起來他就講:在日本人地方上買一盒紅雙喜貴得駭死人咗。
上了房擱下東西,狼叔就催少東主去早洗一洗歇著。李仲達點點頭,抱了換洗衣物和毛巾,進去浴室洗頭。七哥在沙發上坐了會兒,好像想起什麼事情,又站起來。搬過幾張凳子拼在沙發旁邊,他打定主意就這樣子睡過一夜。
“七哥,你夠唔夠瞓阿?”
“狼叔你大隻過我,我將將好瞓得下啦。”
“我又冇話要跟你換。”
“我就知你會叫我瞓床上啦。”
狼叔淡淡笑一笑,伸手輕輕摸摸後腦上頭髮,說:“你側身瞓啦。唔好跌到地,四圍滾啦。”
“知啦知啦,我瞓覺老實到爆。”
李仲達頭上包毛巾洗完出來,低聲說讓狼叔也洗洗,早點上床來歇。說完就一頭栽進床上,悶悶地哼了幾聲,身體縮進被子裡。
“累斃我阿今天。”
他真覺得自己今天要累散架,便早早爬上了床要睡。行李裡帶過來的書,現在也沒有要伸手拿來看的心思。李仲達閉眼前還聽見狼叔和七哥在飲茶講話,說明天上午帶少東家去置辦一身像樣衣服。
李仲達一夜睡到窗外天大亮,連夢也沒作半個。從床上起來已經九點過去一刻鐘,李仲達慢慢推開棉被坐直來,看七哥狼叔早打理好儀容,七哥連頭髮都抓好,等他起身。
李仲達笑著懶懶地罵:“唔叫我起身,你哋兩個係咪靜雞雞去食好料阿?七哥?”
“我哋邊有膽出去偷食阿!頭先飲咗少少茶湯——等你起身啦。”
七哥嘻嘻笑了,回完他話,端起一隻白瓷杯慢慢飲一口水。輕輕對他講說少當家快去執靚好自己,我哋三個上街去‘食好料’!
李仲達剃了鬚也刷牙洗了臉,對鏡子整好頭髮後穿了衣服。
由酒店出來,七哥開車,帶他們去吃拉麵。吃完拉麵去新宿,新宿什麼都有,衫又正,食又正!古錐閣古怪,怎麼看都看不完啦!
到拉面屋坐下來,說是吃麵,其實店主人家什麼菜都曉一屑屑。七哥點了份炒飯,一邊吃一邊說話:“玩夠啦,聽日見久本先生。茶具我執好咗,該教嘅我會教,該撳你出去嘅我亦唔會手軟⋯⋯少當家,你就當自己乜都識得啦。”
說完還嗆一口米進去,咳了兩聲,沒當回事一樣繼續去吃。
李仲達沒講話,拿著吃麵的筷子在味增湯裡攪一攪,把那幾塊油花撥到一邊。他忽然想來樓上蔣阿姨煲雞湯,那湯面上浮一層肥油。每年過節她都差家裡阿嫲提過來一碗。老爸說人家一番好意,仲達,飲啦。他一氣都飲掉,然後半夜起身肚屙蹲完出來,兩腳都痺到好像死掉。
看李仲達的老爸,李伯淳那頭,他派阿山出去同美真講好葬禮用的花。阿山剛跑歸來,李伯淳就拍一拍人家肩膀講:行啦,我要去同張太揀壽衣、睇棺材,仲要睇靈堂租唔租得起,紙紮人亦要執齊。
阿山就急急跑到外面為他開車門。
不過,李伯淳同阿山話:“車我自己揸。”
阿山識趣地坐後排去了,只低頭看自己鞋尖。
“阿山,你要唔要返屋企先?我車你?”
“唔使啦,大當家去咗邊度?”
“去睇阿傑。”
“邊個阿傑阿?”
“張太個仔。琴日伊老母都死咗,點都要話伊知一聲啦?”
車開到路口要等信號燈,李伯淳把車停下,把手伸進口袋裡摸了半天,摸出一根煙來。他叼上煙,阿山掏出火機湊過來給他點著,吸了一口,絲絲的煙氣就從他嘴裡散出去。他回頭來看一眼阿山,才繼續講:“你遲過志平嚟呢度,你唔知,我唔怪你啦!”
志平是狼叔的正名字,平常沒有人會叫,只有大當家叫。名字這種東西,本底就是家裡阿爸哥哥弟弟和女人會叫。大當家想怎麼喊狼叔的名,他高興就好啦。誰叫狼叔畢竟投到大當家門下來,被叫做什麼那攏是大當家伊家己的事。阿山剛來跟著大當家做事那時陣,是狼叔一手帶住他,手把手教,生意該怎樣做就怎樣做,攏有規矩給阿山貼著學。狼叔總是話少。七哥共他呆著時,話就多一點。阿山其實有點怕狼叔,亦都可能是因為尊重,覺得有一些話該留著自己想。而今大當家似乎準備同他徐徐講一點來了。
阿山今時不知道是不是能開口,是不是該叫大當家同他講。結果他只說,信號燈快變了。大當家沒說話,回頭過去繼續盯外面的車,盯著信號燈。車里就靜落來。
今仔日仲達已經落釘下在日本,有七哥帶住伊去見久本先生。
大當家幾日且就攏忙住辦葬禮。
久本先生同仲達之間嘅事點樣、張太喪事點樣,攏要去見下回分曉。
作者:维基
评论:随意
*为作品《虚缪都庭》原创角色相关的后日谈
深夜的时候,维多利亚总会忍不住悄悄将手指探进自己的口腔。
几乎无人发现,她的一号犬齿是一颗精巧的种植牙。即便是过了数年,医生捣碎牙髓的酸痛感仍然回荡在她的面颊深处。
仪器精密地杀死神经,冰冷的水淌过舌苔。
只是在难以入睡的夜晚,这酸胀的微妙的痛苦才会以记忆的形态回到她身边。
“维多利亚?”高大的男性时不时转过头瞟一眼她揉按自己眼袋的动作。
“又没睡好吗?”
“算是吧。”
她很难解释自己对人的憎恶从何而来。
不管是什么人,哪怕是维克多这样纯粹的性格,都曾偶尔感受过她语言里渗出的寒意。大多数人被这响动的寒冬刺过之后,就不会再选择和这年轻的巫婆继续交流下去。
刚刚加入莱布拉的时候,人事担忧过维克多这样的非人能否适应莱布拉这样高度社会化运作的秘密结社。
事实恰恰相反,维克多和性格各异的成员们迅速熟络起来,甚至还能帮忙调解维多利亚和她同事的矛盾。
矛盾。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和维多利亚产生口角后用两个小时时间解释维多利亚并非出于恶意出口伤人,以及花更多的时间帮受害者打下手去安抚受害者激动的情绪;或者是掏出自己本就微薄的工资来购置酒水和食品带着面瘫的小巫婆上门去赔礼道歉。
好在维克多的人缘确实很不错,绝大多数成员也不好意思继续大吼大叫下去。新纽约的天气不错,几根热狗下肚,这堆事就算过去了。
“像个金毛的小刺猬。”不愿透露姓名的眼罩女性如此评价道。年轻人用冷漠和礼貌掩盖自己的不安是一件很时髦的事,可惜在三十多岁的老人们看来,多少有些幼稚了。
但是维克多知道。他在虚缪空洞之中纵览一切维多利亚经历过的感情,也知道——那颗断掉的牙齿。
野蛮的小孩不相信年幼的维多利亚说恒牙断掉便不会再长,于是按住她,几个人一起伸手拔掉了她刚长出的恒牙——他们甚至不知道恒牙和乳牙的区别。
沾满泥土的腥臭的手指的味道,血液特有的铁锈味;她想挣扎,四肢却纹丝不动的无力感。
她被按在草地上,看着夜空。
群星在嗤笑着。
在那之后,她的牙齿有了一个看起来很愚蠢的豁口。
在那之后,她便主动不去笑,虽然也没什么能值得笑的事情发生。
她看他人的目光,和数年前她审视那些愚蠢——野蛮的孩子们的目光一样。所以她不会张嘴,所以她用衣服遮蔽起每一寸皮肤,不留下任何缝隙。仿佛只要触摸,就会感到过敏。
她也很少张开自己的嘴。
只要将口腔封闭起来,一切感情和酸胀感都会跟着咽进去、连同会招惹麻烦的语言一起。
“维多利亚,你有……补过牙吗?”
“有的。”
“我能看看吗?”
维克多紧张地提起了这个话题,他像座随时会倾倒的铁塔一样傍在维多利亚身旁,尾巴也不像平时一般柔顺,反而如枯枝扎成的扫把一样为电梯的镜面留下数道划痕。
维多利亚沉默了一会。
直到回到住宅,二人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但是维克多无言地收拾好衣物后,维多利亚突然说:“可以。”
“诶,真?”
“因为你不需要补牙,或许唯一能看到人类修补牙齿的机会只有这一次。”
维多利亚似乎是深思熟虑过后才作出了这个决定。“你看,我也不是做不到换位思考的。”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且诡异。
维克多摘下手套,露出布满棕色绒毛的大手。即便被毛,人们仍然能从这双手分明的骨节和指垫厚度上察觉出这对结构应有的力度。
他认真地清洗了两遍手,随后来到靠在沙发上的维多利亚前,两个人狭促地像是一对初次接吻的恋人。
维多利亚闭上眼,别过头去。但是她又想到自己已经说出的话不应该收回来,于是在面子和本能面前选择了面子。
她的嘴唇打着战,艰难地花了一个世纪慢慢才张开。
“不会掰断你的牙齿。”
维克多在心里默念道,随后用食指轻轻贴上了那颗犬齿——就像他见到的所有牙齿一样,不管是嘴里的,还是被他的拳头打出来的。
仅仅持续了一瞬间,维多利亚就扭过头去闭上了嘴。
“行了……吧?我在干嘛啊…………”
“哦。我觉得就和平常的牙差不多。”
“……有吗?我其实很害怕被人看出来。”
“完全看不出来啊。”
“——”
“刚才发生的事太蠢、也太诡异了。”用冷峻的目光补充了一句“敢说出去的话你知道吧?”之后,维多利亚钻进了她那决不允许任何人踏足的私人空间。
过了十分钟后,维多利亚破天荒地弹出了个脑袋:“你要进来陪我看恐怖片吗?”
“仲夏夜那部?”
“嗯。”
维克多用粗粝的大手梳了梳自己的粗毛,没有不识趣地发表“哇,我第一次被允许进你的卧室诶。”之类的感想。而是蹑手蹑脚地钻进去了那间一直很神秘的房间。
他知道,维多利亚也想寻求着改变。
从张开自己的嘴开始。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一盏鹅黄的灯笼沿着树林小道摇晃而上,蹦跳湍急溪流,沿旷野的衰草尖上左右飘晃,一路抵达海崖边上。大风吹来,提灯少女的裙裾散开,状如芙蓉花瓣。
“你今天也过来了?”白发钓叟坐在黢黑礁石堆里,抬眼瞟过,目光又垂落回被风晃得到处乱晃的鱼线。
“是啊,”少女把灯搁在沙地边,双手拢住裙摆,芙蓉花瓣于是从中折断,流苏丝绦滑落,像河水般流过,“虽然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何,但时辰一到,总是想着要来看一眼。”
“这片海,没什么好看的。”
“或许是夕阳吧,这样普照万世的东西,每日最初生发和最终落下的时候却都只是如此小的辉光几点。”她轻盈地踩在礁石平坦处,旋转挪腾,直到老叟旁不远处,“灯笼和萤火也类似如此,但还是让人感到抱歉——我为何在这儿,你又为何在这儿,都变得微不足道。”
“我和你不一样,”老叟开口时须眉皆抖动,“我到这儿钓鱼,是为某个目的,于我而言重有千钧。”海风咸涩,少女抿嘴、皱起柳眉道:“这真难懂。”
灯笼里的火苗在不远处忽明忽灭,金红的潮水一点点褪色,天空渐变为蓝紫色,灯影在沙地上围绕,圈出一片淡黄光晕。
“谁都会这么觉得,尘世间总是少有容易明白的事。”老叟提竿再抛,钓钩划出银色弧线,"今夜便钓这千年前的月光。"
"月光?"少女蹲下,目光看向渺远处刚刚露出半轮的月亮,皎洁如新,银白如洗。
"人间的一切,无可不来,正如灯笼的光线无处不可去。"鱼线突然绷紧,老叟翻转手腕,提竿而起的末端银光闪烁,却是半片残破砗磲,他取下砗磲递交给少女,"你看这贝母,和月光又有什么区别呢?你是否也在曾经有过这样的朱钗,上面也存在这样的装饰。"
"我提这盏灯来此,"少女接过砗磲仔细端详,用手指描摹纹路计数,“已有三十日。”说罢她把砗磲递还给老者。
"时间在这里是打结的渔网,虽然我从来不用。"老叟小心接过砗磲,装入怀中摸出的破旧褪色荷包,“你没有发现,每一天的落日都没有区别吗?”他说罢一笑,"你每天来说的语句,说不定也在五十年前就讲过了。"
“这样久远的时间,以我的岁数又何以存留呢?”少女的绣鞋陷在退潮后绵软的沙地里,轻微的水渍氤氲,却没有浸湿花纹。静默中,夕阳和弦月同时悬挂在天空上,遥相对望,海浪远退,留下满布闪光纹路的滩涂。
“构成记忆的形式与你所想或许并不相同,”再次提竿,老叟的吊钩上仍旧是砗磲,只是改换颜色,“你看这块贝母,和之前那块质地一致,只是颜色稍有不同,但它们的经历可能截然不同,活过的年岁也不尽然,只是恰好有两片都被洋流带到这里。”
“就像落日和夕阳?月亮和婵娟?”
“大体如是,它们拥有不同的名字,但归根结底并非不同的事物。”
“你知道,”少女捏起一把沙,又翻手看它们簌簌落下,“我每日前来就像是发梦,比如您,比如这片海,还有这盏灯。梦中日复一日地重复,只是每次,蜡烛的颜色形状不同。”
“那便不能说是梦。”老叟缓缓起身,落日余晖描摹出他模糊影子,“这盏灯是你带来的,蜡烛与自我可能并无区别,正如本心在人间沉浮。”
少女听罢不语,风从她发梢滑过。海浪拍岸低吟,似来自很久以前的某声呼唤。
“你是为看海而来,”老叟盯着那灯笼的微弱火光,像是穿过无数时光,“还是为寻找一个人,或是一段记忆?”
“我不知道,”少女呢喃,“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属于现在。每当落日之际,无名的急迫召唤我到此,可我连那人的模样都想不起了。”
“她早已在海中沉眠,你来,只是替她守灯。”
少女怔住,灯光忽明忽暗,仿佛随她的心跳波动,“那我呢?我是谁?”
老叟眯缝眼看她,眸中仿佛藏着某场整冬朔雪,他往吊钩上捏饵,边道:“你是一段回声,是风中遗落的名字——你的存在,是为她不被彻底遗忘。”
“那你呢?”
“我?”老叟莞尔,翻开荷包,盘摸泛光砗磲,“我是那条不相信线会断的鱼,偶尔从忘川里钓些旧梦。”
海风将灯火吹得几近熄灭,少女迅速起身,过去用双手拢住气孔,火苗渐平定下来,徐徐摇曳。她轻声道:“那我们今夜,就一起守着这盏灯吧。”老叟点头,又不紧不慢抛出一竿。
落日彻底坠下,海天之间,那盏鹅黄的灯在风中不灭不动,混入星辰。
作者:伊西多
评论:随意
从几年前的某一天,我注视着父母逐渐衰老,记忆力衰退,对话失去逻辑,家庭中年轻的我作为唯一的儿子,地位逐渐攀升。我独立了,收入颇丰,身份是有地位的医生,比起做护士的姊姊,当然更有底气与父母对抗,只不过他们自知年老,率先示弱,我们的关系竟渐渐平和了。
我回到家乡,提着行李箱,爱人不进去,坐在驾驶座上,撅起嘴唇,朝我要一个吻。我虽然呆傻,反应总是缓慢,但自从和现任在一起后灵透许多,当即弯腰贴上他的嘴唇。没有伸舌头,我的家乡是闭塞的小镇。吻毕,爱人驱车离开,我向他挥手。
姊姊隐芳早已到家,我嗅到了她身上的一股猫味儿。她侧躺在自己房间床上,正眼也不瞧我。母亲从厨房出来,接过我手中的行李箱,里面放了我给父母买的一些补品中药,我的换洗衣物,当然,还有静音的按摩棒。父亲在卧房里,短视频的声音传过来,他听力不佳,声音总是摁到最大。母亲叫了他几声,他才从卧房里走出来:“隐西,回来了?”
隐芳却一直不出来。直到要吃午饭,她才出现。我已经太长时间没见过这个亲姊姊的脸,实话说倒也没有想念。母亲问她,她新交的那个男友为何不带回家,随后看向我,说:“正好,你弟弟还没见过呢,让他见一见多好。”
“梅隐西的对象都不带回家,我带回家干什么。”隐芳意有所指地说。
“隐芳!”母亲剜她一眼,我镇定地舀了一勺汤进嘴,然后笑道:“你攀我吗?我跟你不一样啊,我不着急——我还年轻。”
隐芳的脸青了。父亲的目光在我和隐芳之间转动。母亲怒道:“隐西,你说什么?”随后便是隐芳急躁的接口:“你跟我不一样?哈哈,哪里不一样,带回家来的人不都是——”“能不能好好吃饭,吵些什么,让别人听见了不丢人现眼吗?”父亲的怒吼迫使她住了口,我知道她没说出口的话是什么,隐芳和外人没什么区别,都眈眈注视想揭我的短罢了。我冲她露出一个挑衅的冷笑,随后便是她那碗米饭冲我直飞过来,我一偏头,碗飞撞上墙,碎片四溅,趁其他人的注意力被碗的碎裂声吸引之际,我撑着桌子,狠狠扇了她一个耳光。她一愣,随后尖叫起来。我从桌边退开,无视她尖利的哭叫和父母的吵嚷,转身离去。
在我的卧室睡了一个午觉后,门外的吵闹声终于消停。我打开反锁的门,隐芳的房门还开着,房里空空荡荡。父母的卧室门半开半闭,他们的说话声低低的,像怕人听见一样。
“你算了吧。隐芳找着了对象,你就得谢天谢地了。你就别管你儿子了,事情闹大了你是不是就愿意了?”母亲嗔怨地说。
“我这是什么命!一个两个的生下来都是气我来了,我家祖坟哪里风水不好吗?”父亲的怨气令人发笑。
“是!都是你家祖坟风水不好。”母亲冷漠地说,“你这话说得还算有点良心,总算不怪罪我没给你们姓梅的生出好孩子了。”片刻后,她又叹道:“隐西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啊!你记不记得,他上大学的时候,和玉涟的事情?”
片刻后,父亲说:“解家的玉涟?”我心里一动,他续道:“他早忘了吧。”
“不啊!哪能?他那时候和那女孩子玩得真好。我那时候也觉得这个女孩子真不错,老彭人就不错,这个女孩子跟老彭性格很像,大方外向,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父亲只是沉默。他再说话时,声音更低了。“她没有了。”
“没有了?”
“找不着了!”他肯定地说。
我想起了那个女孩,爱说爱笑的嘴唇柔软嘟起,眼睛大得让人疑心合不上去,睫毛浓密硬直得扎手心。她在她家里是最高的一个,腰上的脂肉白皙丰裕,解玉涟,这三个字她写得大开大合,潇洒似男孩。
“就是在那年她和隐西玩得挺好的时候。读大学的时候找不到了。警察调查,调监控,也什么都没发现。”
母亲笃定地回答:“我不信。以老彭那个性格,玉涟没有了,她不会去找吗?”
父亲抬高了声音:“你这人怎么这样呢!没有了她怎么去找?她能找着?”
正门豁朗一声响,隐芳进来了。她双眼红肿,一见我即逼视。我即刻从门旁退开,父母听见了这响声,不多时,也从卧室出来了。没等他们叫我,我先回了自己的房间。
晚上吃过晚饭,我拿出我的按摩棒,躺在床上,一个人享乐。按摩棒在底下嗡嗡作响,我斜倚床头,思绪游移不定,最后落到“玉涟没有了”上。
我们认识的时候,我从我的大学逃回家,原因是我的恋爱。我爱上了我的同班同学。当然,他是个男的,还是个小人,我的告白遭到他拒绝后,我恳求他,不要告诉别人。他嘴上答应得好好的,但不久后,我的性向私隐便在私下里小小传扬开来,我质问他,反而被他侮辱,无可奈何,学期末考试完,没放假就逃回家里。玉涟是我邻居的大女儿,也在大学读书,但比我大两岁。她的学校放假比我们早,我回到家时她已经在家待了几天。我窝在家里,情绪低落,是她先找上门来,说手头有两张表演票,本来一张给她,另一张是留给她的弟弟玉涛的,但玉涛要补习不能去了,问我去不去看。我性格比较内向,不太想和不熟识的人一起出去,但母亲害怕我在家憋出病来,几乎是把我推出去的。她性格很开朗,一路上没冷场,不停给我递着话头。我注意到她的美丽,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无礼念头:要是她做了我的女朋友,一切不就迎刃而解了吗?要是我有了一个女朋友,一切恶意的流言不就……
女人我一向是看都不看一眼的,但有的人就喜欢这种冷淡。玉涟就是这种人,我不擅长那种热火朝天的交谈,她似乎反而为能够掌握话题走向而高兴。我们聊了些什么,我已经忘记了。那场表演的内容,我也全部忘记了。可是,有些事情,是无需回想,就能使你牢牢记住,并且在记忆中仍显得那么鲜活的,你的大脑是块画布,别的东西一经落笔,是那么粗糙、欠缺细节,这些过往却栩栩灵动,如一尾悠然游曳的红鱼。你发现自己可以是如此有天分的画家,你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为了记住这些过往才出生的。那场表演的主持人声称自己要送出一些礼物,观众可以在台下接,一瞬间人头攒动,玉涟也推我说:“咱们也去吧!”
我没去。从童年开始,我就是那个抢喜糖都羞于上前的孩子。她去抢了,并且幸运地抢到了。回家的路上,我忘记了我问了她什么,也忘记了她如何作答,只记得她满含迫不及待的兴奋声音:“我给我弟抢了一件T恤!”她弟弟名叫玉涛,和她父亲一样的沉默寡言。我们那个时候,一胎是女孩,可以生第二胎,我就是第二个弟弟。我和隐芳的关系坏得令人不解,或许不是令人不解,只是这关系烂到为它稍作思考都是浪费时间。隐芳与我表哥的关系格外亲厚,她不是讨厌弟弟,只是讨厌我这个弟弟罢了。我却厌烦一切姊姊。玉涟的欢呼雀跃,她对弟弟的爱,也一样的厌烦。这是怎样一种爱呢,我不擅长给爱命名,父母对我的爱,我一样艰于描述,那大概是种务于控制的惯成之爱。她对玉涛的爱大概是纯然的手足之情。不过,手足之情,那其实是骗人的。我是个医学生,我见惯了人的肢体,累累然堆叠拥挤,忙不迭地彼此践踏以争得通天之途,踩在别人的残肢断臂上,你就是伟大的,被别人踩在脚下,七零八碎,你就是群氓之一。千万不要把人类想得多么高尚……我知道的,她的爱,也只是一种习惯罢了,一种优美雅致、为人推崇的习惯。
我和隐芳之间的习惯则是不被人推崇那种。我们从小关系就不好,偶尔靠近一点下次恶化得会更剧烈。母亲身上有一半的我,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潜意识里都把她视作一团雾气,一团飘着光屑、可以溶解于我的雾气。而隐芳则要神秘得多。女性每个月流一次血,家里准备着粉色包装的卫生巾,小时候我偷偷拆开一片,它洁白得暧昧,刻印小小的花纹。我把它随手丢进黑色的镜柜后。这种洁白和隐芳格格不入,她是一个热衷于黑灰色调的女人。我的脑海中存留些许对她的好印象:她的手指干燥温暖,莫名的香皂气味;她少女的乳房饱胀像膨起的面包,和母亲干瘪的乳房大为不同,我不敢去触摸。(而母亲的乳房,正因其干瘪垂吊,扪在手中时触感是令人眷恋的没有弹性的柔软可亲)只有她的衣服,那黑色的丝绸衬衫,那层层褶皱的黑色纱裙,那脚后跟脱出得极轻易的灰白单鞋,那阴湿的令人不快的霉气,她的衣服上摞了长年梅雨的残垢,我一嗅就清楚,我一穿就一身的凉意。
是,我时不时穿隐芳的衣服。在我年纪还小的时候,我父母把这个视作他们期盼的儿子无伤大雅的小小玩笑,可随着儿子长大这行为仍然不改,不知道从哪天起,他们觉得可怕了起来。儿子问他们,自己穿上这衣服,像不像姊姊的时候,他们尴尬地干笑着,姊姊恼怒地斥骂着。没有用。家里不会没有女人的衣服的。没有女人,就没有我,正因如此我才觉得可怕,原来我是一个仰仗别人才能存在的人。
没有隐芳,或许也没有我,不过我既已存在,一切已成定局。
我的家乡有座小山包,是我爬过最好爬的山了。山顶有座小小的红亭子。下午接近傍晚,玉涟来叫我,两人一起去爬那座山。花了大概一个小时,我们就爬到了顶。玉涟从顶上俯视山下鳞次栉比的房屋,我则看着那团将要沉没的红日。有人给她打电话,我不知道是谁,但她接了起来。我一时无聊,想逗逗她,于是吹起了口哨。玉涟忽然一笑,对电话那头说:“你问我旁边是谁吗?”
突然之间,我掰下她的手,捏尖了嗓子大声:“你是谁呀?我们在外面爬山呢!你怎么不一起来爬?”我尖着嗓子说话时,声音很像女孩子。电话那头还没做声,玉涟一瞬间笑起来了,笑得极为放肆,有如一盆水当头泼下。她笑得那么欢快,好像是真的被我逗笑了,真的很开心,好像我父母第一次看到我穿姊姊的衣服一样——我出去时,那些老女人们,说我像个日本娃娃。她对电话那头的人说:“是我邻居家的一个小嫚!好了,不跟你说了!”说完便挂了电话。
她的笑声仿佛还在空气里振动。我决定就在这时候开口:“玉涟。我们在一起怎么样?我……喜欢你。”我说“喜欢你”的时候脸在发烫。因为我说了假话。
玉涟嘴角抽动着,苹果肌凸显了几下。她在憋笑。我的第二次告白也没被认真对待。这有什么好笑的?“对不起。”她看到我的表情,轻声道了个歉,于是之后的笑便肆无忌惮了起来。“隐西,我也喜欢你。但我只想和你一起聊天,一起玩,再没别的了。你很好,真的。和你在一起特别开心。”
太阳落下去了,红光在天边敷得极薄,一看就知道,一会儿就脱去了。我脸上的热度也被风吹冷了。我说的是假话,但我的屈辱是真的。玉涟轻声对我说:“天要黑了,我们走吧。”
我极亲热地一把攥住她的手。我想说点真话。假话,都是逻辑严密的,一环扣一环的,我的真话反而寥落零碎。“但是我需要你。”我对她说。她的手安分地待在我的手心里。“我……我……”
我可悲地说不出来。吞吞吐吐地,所说出来的不过是:
“你不用对别人承认也可以。但是,你能不能,在我同学面前,扮演一下我的女朋友呢?他们都不认识你,之后我就会和他们说我们分手了,你只需要假装一下。好不好?我……拜托你。”
她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可是她答应了。刚好玉涟开学日期比我迟几天,我们约好我先到学校,她随后来。她愿意被我拥抱,或者亲吻,在我的同学面前,就那么一次。
假期结束,我回了学校。那些恶毒的谣言还是如影随形,我甚至不太愿意出门,只一心期盼着玉涟的出现。等了三天,她没有人影。我开始嘲笑自己,为什么犯蠢,觉得她会来。她自己能从这件事里得到什么好处?我吃了别人的这么多亏,怎么到现在还像个仰仗别人指路的瞎子一样,四处碰壁,头破血流,却还心存希望?
可是第五天,她竟然真的到来。事先没通知我,而是叫门卫叫我出来,用的借口是“我是梅隐西的女朋友”。
从床上爬起来后用最快的速度洗了个澡。冰水劈头盖脸地浇下来,我清楚记得那时候我都来不及高兴,身子一擦脸一抹我就穿上新衣服跑去见她。玉涟那天穿了一件黄白格子相间的吊带裙,背着小包,活泼快乐。她率先牵起我的手。
那天我们在校园里互相依偎。手拉着手,脸贴着脸。她的皮肤光滑而细腻。我们甚至还互相亲吻。她亲我的脸,我亲她的嘴唇,当然是不伸舌头的那种。她涂了口红,亲完后,我去洗脸,她坐在台阶上补口红。快乐像水一样清凉,流过心间抚平焦躁,悠游恍惚,我几乎怀疑这是我躺在床上做的一个梦。
那么,我同学因此停止了他们那些恶毒的谣言吗?
笑话。
那些恶毒的谣言只在班级里小范围地传扬,我的名声还没臭遍整个学院。和玉涟亲吻遍整个校园又有何用,再者说,难道我还能够和玉涟在所有同学面前接吻抚摸吗?就连最早传播我的性向的那个男学生,都根本没有看到我们接吻。
我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不知为何,我和她亲吻时,的确快乐得毫不造作。阳光在我们的皮肤上剧烈燃烧,她的手臂在我的手心里渐生湿意。
这是一次无人知晓的隐秘约会,却足够充实快乐。直到下午,我才送她离开。不巧的是我们坐的出租车堵在了半路上,等不及,本打算下车先凉快一下,但旁边有一座小山,山脚下有个小卖部,那里是给来爬山的游客提供饮料的,我给她买了一瓶冰红茶,已经冰成渣了。她说想到山里走走,我们便一起往山后走去。
山没什么漂亮的,说来只是绿而已。似乎也没多少游客,一路走来,我们一个人也没见到。只有偶尔几只蝉哑哑地嘶叫几声,时至今日我听到这种力竭的鸣叫,都觉得它是不甘心自己即将死去。
“知了叫得真烦啊。每次听到知了叫,都恨不得拿竹竿把它们全部粘下来。”
“哎,反正它们在地底下待了那么多年,你就让它们多叫叫吧,也就这么一个夏天而已嘛。”玉涟忽然笑起来,“其实小时候我和我弟弟经常去粘知了的。买那种绿色的,小手形状的,‘粘手’,我现在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我也粘过。”我说着,慢慢握住她的手。拿过冰红茶的手,冰得吓人。她像痒一样笑起来,也同样缓慢,然而坚决地抽回去。我有点吃惊,抬头去看她的脸。那是一种奇怪的神色,我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人对我露出这种表情。同学,老师,父母,姊姊。眉毛皱起,嘴角微微下撇,不是发怒,她的眼睛是灰的,像要下雨了……好像她要哭了。那漫天的雨水,好像是为我而汇聚的。但我手里却没有伞。
“你肯定知道啊。”玉涟说,“你小时候,我们不是一个学校的,但是我看见过你。几次吧。隐西,你小时候,真的特别漂亮,我爸妈这次跟我说起你的时候,我以为我听错了,我想,你不是妹妹么?——当然了,你现在也很漂亮。”
“你才漂亮呢。”其实,我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只是觉得应该打断她。我匆匆地再扫视她一眼:黄白格子的吊带裙。一双穿白色单鞋的大脚,脚背青筋暴起。她是美丽的,我一开始就说过。我低头就能看见自己的脚,那也是一双大脚,踩了双黑色凉鞋,还能看见晒出的印迹。“干嘛这么谦虚啊。”这句话我不得不平缓地吐出来。这只是开玩笑的话,没意义的话,我是在暗示她,我们就继续说这种没意义的话吧。——真的,我已经不耐烦尝试让别人理解我了。理解我的人永远都会理解我,第一眼看见我就会理解我,不理解我的人永远不会的。甚至不配得到我的解释。
你能理解吧?
在那条林荫道上,那条平坦的、离河流不远、蝉鸣阵阵的小路上,她是这样说的:“隐西,你是个好人,我觉得你很勇敢,所以我想见见你,我没有别的意思。”
她漂亮,所以说我漂亮。她是个好人,所以说我是个好人。她太谦虚了,只是不大诚实,明明每一句话都是弦外之音,却非要说自己没有别的意思。
女人就是这样。她们太好了,世界上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我低下头,以认罪的姿态说:“你都知道啦?……”
她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抚慰地摸上我的手臂。我再去牵她的手,手指卡进她的指缝。玉涟没有抽回。
亲爱的、亲爱的姊姊。她肯让我吻她。让我拥抱她。让那瓶冰红茶掉落在地上。她是个女人,一时软弱的女人,使我也软弱起来,我的手握紧时使不上力。这应该吗?
我是个勇敢的人。我一手拽她的头发,另一手推她的肩胛,大力地将她的额头甩撞在山崖上。只需要一下,那声音从骨头里一路清脆地震上来……第二下顺手得多,在头顶,因为她整个身体已经软了,操使她的身体更容易了些,她的头顶凹陷进去,像裂开了的西瓜,尽管黑发里看不出血迹,血是在山崖上,地底下,溅洒开来,我一松手,她就委顿至地。然后我走开。
不知道多远,反正不是很远我就找到了一块大小合适的石头。我走回去,她是否有挪动,我看不出来,也不太重要。
先被我捣碎的是眼珠。确切地说,连续几下后,还包括大部分眼眶骨。
鼻子嘴唇和牙齿不太重要。骨头总是很坚硬,皮肉总归有韧性。没人想浪费时间把舌头砸碎,哪怕它已经暴露得差不多。
没人路过,从我们来的一路上,到她在我的怀里,衣服上血迹斑斑,我得小心看着她摇摆的、粘稠的那团脑袋,不要让头发贴到了我的身上留下血迹……没有人。
吊带裙子脱起来不太困难,因为是比较宽松的。她的内裤是白色的,于是此刻她整个人都是洁白的,只有头颅,是一团黑色、白色、红色的乱七八糟,要想亲吻,根本找不到下口之处,分不清亲的是哪里,也没剩多少可以亲了。
我便把她推入河中。河水没多少血腥味,我用河水洗了脸、脖子、腿脚。我的衣服是黑色的,没太多血迹,也看不太出来。
她的包我带了回去,用火毁灭。她的裙子,我穿在了身上,我的衣服下面。那裙子有一股淡淡的香气,我穿着它,发觉自己的心跳得那么大声,搏动那么剧烈:
扑通。扑通。扑通。
但那天晚上下起了暴雨。我坐着公交回了学校,下车后被淋得如同水鬼,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什么香气都消失了,闻不见了。我不知道自己发了烧,我只觉得浑身酸痛,仿佛哪里的骨头都开了裂,躺在床上时忍不住地要呻吟,病痛之中我几乎什么都忘记了,却奇迹一般支撑着不是特别难看地走到了辅导员的办公室。我乞求、威胁她解决一下关于我的流言,我哭了,闹了,尖叫,哀告,下跪,乃至于要打开窗户从这里跳下去。她们上来拦阻我的时候发现我的皮肤是那么烫,才惊恐地把我送到校医院。我病得差点死掉。
醒来时,流言就消失了。和玉涟消失得一样干脆。我就这么顺利地读下去了,直到毕业、工作。我在学校待着,很少回家。即使回到家,我也不乐意出门。我担心谁会给我打电话,但是没人,除了近年来我的男友。我从没听说过什么女尸的事情,我的意思是,女尸确实有很多,但都不是裸体与毁容的。裸体与毁容,女尸,这太难听了。她叫解玉涟。美丽而活泼、爱说爱笑的,那是解玉涟。为了给弟弟抢到一件t恤而欢呼的,那是解玉涟。聪明细心、善良温和的,那是解玉涟。裸体的、毁容的、不知道在何处慢慢腐烂、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子的……这就是解玉涟。
在我胸腔里彭彭的撞击声,这就是解玉涟。亲爱的、亲爱的姊姊。连母亲都没有去寻找她。仿佛不去寻找她她就永远活着。她是永远活着了,母亲不会衰老吗?她在哪儿呢,母亲难道不会这么暗暗地询问自己?这念头缭绕如一柱青烟,雨天里,烟气浓得熏人。现在倘若她还活着,应该有小孩了,美丽活泼的小女孩,和朋友们一起去粘知了,善良得长大后会为这些无害的小孩行径而忏悔。母亲或许是这么想的吧。我不知道。我终究不是女人。我躺在床上,在按摩棒的嗡嗡声中射了出来。把这根玩意儿抽出来,用酒精湿巾随擦了擦,就随手扔在了桌子上。
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了,我早就淡忘她了。听到父母谈论她的消息时,才一并想起来。我想起那天在林荫道上、在河边、在奔逃回学校的路上、在大雨中,我恐惧吗,后悔吗?或许吧,但是这些感受我尽数遗忘了。那个包里有身份证,火车票,零零碎碎,我全部毁烧。她在我的梦里也没出现过,或许高烧也把她从我的梦中烧去,尽管我曾经这样承诺:终我一生,直至我也死,无论怎样死,我将永志不忘。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题目:《技术不够你爱——漫聊阿德恩诉多速公司案》
【以下文字为AI辅助生成并整理,以便听障人士阅读。】
小可:“聊点不一样,人生免徜徉。”哈喽大家好,欢迎回到“水吹山侃”,我们是一档杂谈类节目,很高兴再次在电波中与您相会。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有:我们的老朋友,以毒舌著称的阿姨——“美美”!
美美:大家好,我不好。看到我不好,大家感觉会更好!谢谢大家,我是美美。(罐头掌声)
小可:我新结识的好友,踢踢踏踏单平台订阅量超三百万的女性主义者——“阅心”!
阅心:大家好,我是阅心。(罐头掌声)
小可:以及同样多次做客我们频道的技术大拿,现任人工智能纠错主管——谢师傅!
谢师傅:大家好,我是谢师傅,小可老师叫我小谢就可以了。(罐头掌声)
小可:这期节目的标题是“技术不够你爱”,听众朋友们肯定在点进来时就发现了,这是通过剽窃科幻大家罗伯特·海因莱因的《时间足够你爱》这一书名而来的。当然了,我们本期的主题,其实是想借“阿德恩起诉多速公司旗下教育-辅助型AI产品‘多伴生’”一事,聊聊关于技术和技术之外的一切。
首先我给不太了解的朋友们先介绍一下相关的信息,“阿德恩起诉多速公司“这件事呢,大致的过程是,阿德恩先生在今年年初失去了他的工作,在不断求职且被婉拒的过程中,他也说服自己的妻子放弃继续做全职家庭主妇,利用曾经拥有的博士学位去求职。可阿德恩太太的求职之路阻力更甚,数十家公司在简历初筛阶段便以“工作空窗期过长”为由拒绝了她。听过太太的哭诉后,综合自己家庭的情况和律师朋友的建议,阿德恩先生决定起诉当初给了太太“当全职家庭主妇”这个建议的‘多伴生’AI产品出品公司,也就是多速公司。
小可我对于这件事情当然是有一定看法的,不过我想无论是我还是听众朋友们,肯定都想先听我们的毒舌美人,刚刚染了一头漂亮红发的美美老师,来聊聊对于这件事的看法。
美美:好的,谢谢小可。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是:炒作,噱头。这个阿德恩,和他的伴侣,乃至家庭,远远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但他就是要去告‘多伴生’,告的点还是十多年前给出的人生建议,如果我没记错,在一部分地区,一些重大案件的追诉期也不过就是二十年吧!大家都知道,我是博士肄业的,当时我的情况是我父亲早逝,如果我全职读博,会无暇照顾病重的母亲。那么难道如果我现在的上司因为“美美没有博士学位”而炒掉我,我就要去给母亲的骨灰罐刨出来摔碎了再踩两脚,埋怨她病的不是时候么?
虽然给建议的是AI,但听从建议的人是你,默许了你的选择的是你的家人。AI虽然各方面都渗透进了我们的生活——当然,我是眼睁睁看着一切发生的,好的,我停止我的老登行为——但最终做出选择并且践行的永远是身为人类的我们自己。
我小的时候,特别喜欢一种叫“小品”的语言类节目,我记得里面有一个金句就是“人哪能不出错呢。错了再改,改了再犯,犯了再改,改了再犯,千锤百炼呗!”阿德恩夫妇求职失败,无非就是在承担当初选错的后果,他们一个在大厂混日子,一个在家里混日子,主动放弃了逆流而上,选择随波逐流。但我们都知道,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放下了船桨张嘴看天,臂膀哪怕曾经有力也会萎缩。这时他们如果选择重新拿起船桨,一点点锻炼,哪怕没有曾经划得快,至少也不会直接被大浪拍死在沙滩上。但他们做了什么呢,哭哭啼啼地让全世界都接受他们自己选择的非生理性退行,甚至要别人为他们的行为买单。他们何止不千锤百炼,简直是连错了就改都做不到。
我是打心眼儿里瞧不起这样的人的,而一想到他们居然还有三个孩子,我就更难受了。到底得抽中多好的基因彩票,才能平衡掉这对父母的不作为带来的影响啊!虽然我平时就很瞧不起多速公司,但在这件事上,我明确地更瞧不起这对夫妇多一点。
小可:谢谢美美老师!其实我个人对此的看法也是“炒作”居多,但不可否认的是,只要谈到“家庭主妇”,就无法避免聊到性别结构相关的话题,下面请阅心老师从女性主义的角度,来聊聊对这件事的看法。
阅心:好的,谢谢小可。其实我不可能代表全部女性主义角度啦,在这里我只说我个人对此事的看法,希望大家不要过于上升。
首先我想说的是,阿德恩太太,她是有名字的,虽然很多媒体和自媒体中都略去了这个,但我查到,她叫刘书畅。他们的孩子是分别是,大女儿祖赫拉·阿德恩,随父姓;二女儿刘流,随母姓;小儿子穆罕穆德·阿德恩,随父姓。
刘书畅在读本科时,通过学校社团活动,认识了国际交换部的在读研究生哈桑·阿德恩,两人一开始只是普通朋友,然后通过一系列活动才发现彼此的闪光点,最终决定在一起。哈桑是中东人,但其父亲非常开明,并不反对儿媳是高知异国异教女性,甚至对于儿子选择留在妻子身边的决定予以支持。在刘毕业后,二人才举办了婚礼,他们的爱情故事直至这场风波之前,都在二人所在的大学被传为佳话。
这样看来,做出“成为全职家庭主妇”这样的选择,刘书畅应该是责无旁贷的。而在她搞砸一切时,哈桑又像伤痕累累又失去了神力的天神一样,还在尝试庇护她。但是大家应该能注意到,作为这个“天神”一般存在的哈斯,基本上没有给自己的妻子出镜的机会,甚至在接受采访时都极少用“书畅”、“刘”等名称来指代妻子,只是不停强调其“我太太”“我爱的人”等伴侣身份。
基于这些信息,我认为,当初刘书畅选择成为全职家庭主妇,并不一定是被迫的,但也不一定完全是主观性极强的。
我想我们应该有一个共识,学历并不完全等同于视野。虽然刘书畅拥有博士学位,但她的人生大概从来都是随波逐流的,所以她才会在择业问题上听从AI的选择,同时遵循了丈夫的默许。而从其孩子的姓名来看,虽然体现出了哈桑一部分“进步”的状态,就是二女儿也随母性了,但其大女儿的姓名、儿子的姓名和女-女-男的孩子性别顺序,同时也体现了其顽固的男性中心主义思想。拥有这样意识形态的人未必会穷凶极恶,甚至可能一直对妻子和家人耐心负责,但在重大人生问题上,他给别人的选择往往是利他——也就是说,对方的选择让自己暂时收益最大的。
我当然希望刘书畅在这其中至少能够保持一份内心的平和,但就目前的风波来讲,这一切都不好说。我也希望借由这场风波,能够给一些习惯了随波逐流的女孩子敲响警钟——如果你将自己的人生绑定在别人的战车上,那么你的未来会如何,很大程度上不会取决于你,而是取决于他人对你的态度。
小可:谢谢阅心老师!虽然我非常赞同阅心老师的观点,但作为一个男性,我也不得不说,即使是积极参与生产活动的我们,很多时候也有着很多的身不由己。领导逼迫你站队时,也相当于把你绑上了他的战车(笑声),说不准之后他跳下战车时,甚至还要你给他的战车陪葬。OK那么我不过多表述这方面的事情了,我们请谢师傅来讲一讲其中的技术原理,从丰沛的情感落到冷硬的规则中,尝试借由技术层面的知识,来判断“多伴生”是否有罪吧。
谢师傅:好的,谢谢小可。再次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从事的工作啊,“专业标注”这项技术的原理是“通过人类专家对模型输出的系统性修正与标注,构建高质量训练数据,驱动模型迭代优化。”这个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太拗口了?没关系,这是也是我用语言模型生成的,让我来给大家用人类语言解释一下。其实这项工作就是在训练模型时,人为地干预生成结果,相当于给结果分门别类地“打戳”,然后让模型记住,在下次生成结果时,避免类似的错误。
所以说从技术角度来看,我对整件事的看法是这样的:这跟提问形式有关,与技术可能有关,与性别关系不大。
接下来让我仔细阐述我的观点啊,首先,无论站在什么角度,都不会认为在我们国家,“家庭主妇”是一个职业,或者说工作岗位。我的年纪跟美美老师差不多大,我们都知道,家庭主妇是没有“五险一金”的——好的对不起我也停止我的老登行为,国家保险金制度也已经取消了十年了(笑声)——所以如果假定当初提出的问题是“职业选择规划”,输出结果包含“家庭主妇”,那么我觉得,阿德恩夫妇未必没有胜算。但如果当初提出的问题是“人生选择规划”,那么输出结果就算包含“家庭主妇”,也是无可挑剔的。但这里面有一点比较麻烦的是,大语言模型对于问题的存储时间是很短暂的,而阿德恩先生明显也是经过了高人指点,一直在这个问题上含糊其辞,所以我们目前无法得知原始问题,也就没办法通过问题得出他是否拥有胜算。
退一万步讲,哪怕我们假定,当初的问题就是“职业选择规划”,且专业标注师已经禁止输出“家庭主妇”等类似的结果,我们依然无法避免AI幻觉的出现。而在已经生效的法律法规中,我们是允许AI产生一定程度的幻觉的。所以对于这部分的判定,就我个人的经历来讲,也很难判断出结果究竟如何。
某种程度上,我是赞同美美老师的观点的。AI只能提供参考,做出选择的永远是人类,而承担后果的也是人类。AI发展至今也不能作为“替人类做决策的工具”而存在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个,它是智慧的、有意识的,同时也是盲目的、人云亦云的。作为AI相关工程师,我可以自豪地表示这就是我们的孩子,但孩子究竟会长成什么样子,到底是个未知数。人类个体的孩子如此,人类整体的孩子也不能逃离这个命运。而为人父母,我们能做的,只有做好表率。就像我小时候之所以能够认真做作业,是因为我的母亲一直在边上努力编写她的论文,至于我的那些一边看电视一边督促孩子做作业的同学,他们现在的境遇……对不起,我不太清楚,已经很久不联系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这场风波的影响是很恶劣的。我期待着AI能够被更公平公正地对待,就像我期待我的孩子做出一番事业一样。不过事到如今,我也接受我的孩子碌碌无为,可如果大语言模型的未来是平庸,那么人类的未来——即使是暂时的——恐怕也难逃此劫。
小可:谢谢谢师傅的精彩发言!谢师傅不仅讲了技术层面的事,也讲了为人父的心情。我个人对AI同样抱有这样沉甸甸的期待,但我会更积极一点,因为“人类必将找到出路”。就算在大语言模型上走了弯路,也不过是给未来去掉了一个错误选项而已。
好,感谢大家收听此次的“水吹山侃”,感谢美美、阅心和谢师傅三位老师的积极表达,让我们,下周再见!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
【记者】
你杀了人。
清澈的童谣声在你的耳边回荡,你看着自己手心的血,精神有点恍惚。
你杀了人。
“一根棍子轻轻打,二双筷子里外扒,三人小组爱说话,四个小兵不害怕, 五个朋友力气大……”
是家乡孩子们常常唱的童谣,但你已经来不及分辨其中的意思,满心只有不能被小孩子们看到尸体。
你慌不择路地拖着尸体塞进车的后备箱里。死者你认识,是常常来杂志社闹事的家伙,之前不依不饶说你报道失实,让老板扣了你一笔工资。但你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又会跟这家伙对上了,上次的记忆还停留在中午有些心情郁结,多喝了两杯。
现在想起来,隔壁桌确实有个人看着很像这家伙。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你抹了把脸,看了看手表,19:10,你计上心来,朝着郊外一处荒废的野地开去。
没一会儿你就到了,把尸体丢进猎人废弃的陷阱坑里,没提防自己也跟着滚了进去。
头好痛。大概是宿醉吧。
你站在埋好的土堆边,按下通讯珠给欠你钱的同事发了个消息,让他代替你去参加今天假面舞会的采访,并要求他保密,不然就揭发他购买违禁品的事情,他连连称是,让你放心。
之后一切风平浪静,那个地方偏僻得很,你打赌他们连尸体都找不到。
你还是那个著名的记者,报道着花边新闻和名人八卦,听说劳班阁下是个萝莉控,对娜娜莫殿下有不一般的心思,艾默里克阁下似乎有见不得人的喜好,与埃斯蒂尼安同吃同住。哗众取宠的标题给你带来大把的收入,也让你淡忘了醉酒后不明不白的那件破事。
艾欧泽亚每天死那么多人,有谁会在意少了个闹事的家伙呢。
直到有一天,你隐约听到通讯珠响了响,没等你接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你就继续做你的著名记者。否则就等着身败名裂吧。”
你惊慌失措,分明,分明不应该有人知道的。你又觉得那天给坑里填土的时候似乎确实感受到过一阵诡异的视线,但你记不清了。
无论如何,你要藏住这件事,就要帮那个神秘人破案。你心想,“凭我这么多年的经验,一桩小案子还不是易如反掌。”
你如约到场,门口带着面具的仆人递给你一个滑稽的头套,你撇了撇嘴,不暴露身份倒是正合你意。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包裹在一团黑衣服中的主持人顶着滑稽的鲶鱼头,说出的话却让你心底发冷。
你定了定心神,开始听案件的全貌……
【跑腿】
你杀了人。
清澈的童谣声在你的耳边回荡,你看着自己手心的血,精神有点恍惚。
你杀了人。
“一根棍子轻轻打,二双筷子里外扒,三人小组爱说话,四个小兵不害怕, 五个朋友力气大……”
是小时候常常听到的童谣,配合着野外森冷的气氛,显得格外的诡异。怎么会这样,你只是想做做兼职跑腿啊。你懊恼地想着。
昨天因为送错了东西被罚了奖金心情不好多喝了两杯,结果醒来的时候就已经跟没呼吸的尸体躺在一起了。这个尸体好死不死还就是你送错东西的对象,仔细想起来,昨天喝酒的时候似乎隔壁桌确实有个人看着很像这个家伙,但你只是个跑腿啊,你就算跟人起冲突,也不可能……
你懊恼地挠了挠头。索性这个坑足够大足够深,你抄起旁边的树枝和铲子手脚并用把土往坑里堆,把自己累个够呛,才终于把土堆填平了。
你力竭瘫坐在地上,对着土堆发呆。
事情怎么会这样呢?你不过是……
还好,除此之外一切都很顺利。甚至没有人来问过你这件事,也是,艾欧泽亚每天死那么多人,有谁会在意少了个不起眼的家伙呢。
直到有一天,你隐约听到通讯珠响了响,没等你接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你就继续做你的跑腿。否则就等着被辞退吧。”
你惊慌失措,分明,分明不应该有人知道的。你又觉得那天给坑里填土的时候似乎确实感受到过一阵诡异的视线,但你记不清了。
无论如何,你要藏住这件事,就要帮那个神秘人破案。你心想,就算是,就算了为了生计,你也要用你见多识广的能力把问题给解决了。
你如约到场,门口带着面具的仆人递给你一个滑稽的头套,你撇了撇嘴,不暴露身份倒是正合你意。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包裹在一团黑衣服中的主持人顶着滑稽的鲶鱼头,说出的话却让你心底发冷。
你定了定心神,开始听案件的全貌……
【死宅】
你杀了人。
清澈的童谣声在你的耳边回荡,你看着自己手心的血,精神有点恍惚。
你杀了人。
“一根棍子轻轻打,二双筷子里外扒,三人小组爱说话,四个小兵不害怕, 五个朋友力气大……”
是家乡孩子们常常唱的童谣,但你已经来不及分辨其中的意思,土坑里味道差得很,你也不知道前一天分明在喝酒的自己怎么会在这个倒霉的土坑里醒来,身边还有个满头是血的家伙,仔细想起来,昨天喝酒的时候似乎隔壁桌确实有个人看着很像他。
如果是你崇拜的伟大调查员希尔迪布兰德,一定会在这个时候沉稳地思考得出结论,但你不是,你只是个又懒又丧的死宅,你只想懒在家里一睡一整天。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你抹了把脸,手脚并用往坑外爬,然而这个时候,你似乎感觉到身边的尸体动了动,你吓得魂飞魄散。慌乱中,你似乎踩到了一块松动的石头,身子一歪又磕晕了过去。
等你再醒来就已经在医院里了,隔壁床的病友关切地询问了你的状况,你问他是谁送你来医院的,他摇头并不知道。
头好痛。大概是宿醉吧。
该不会刚刚的那些想法也都是梦吧……
你再次回到印象里土坑的位置,那里已经被填平了,你懒得多想,索性把这一切都抛在脑后。之后果然一切风平浪静,你还是个废柴的死宅,一睡一整天。
直到有一天,你隐约听到通讯珠响了响,没等你接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你就继续做你的废柴死宅。否则就等着失去自由吧。”
你惊慌失措,分明,分明不应该有人知道的。你又觉得那天从坑里爬出来的时候似乎确实感受到过一阵诡异的视线,但你记不清了。
无论如何,你要藏住这件事,就要帮那个神秘人破案。你心想,“是时候追随希尔迪布兰德阁下运用智慧了,说不定我也有调查员的天赋呢。”
你如约到场,门口带着面具的仆人递给你一个滑稽的头套,你撇了撇嘴,不暴露身份倒是正合你意。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包裹在一团黑衣服中的主持人顶着滑稽的鲶鱼头,说出的话却让你心底发冷。
你定了定心神,开始听案件的全貌……
【调查员】
你杀了人。
清澈的童谣声在你的耳边回荡,你看着自己手心的血,精神有点恍惚。
你杀了人。
“一根棍子轻轻打,二双筷子里外扒,三人小组爱说话,四个小兵不害怕, 五个朋友力气大……”
是小时候常常听到的童谣,你不知道眼前这个家伙为什么会唱。小时候你一听这个就头疼,小朋友也不爱跟你玩,但没关系,你自己读书学习,因为天赋異稟,你成为了一名调查员。
虽然没有那位调查员那么有名,但你也为很多人解决了问题,甚至在城市的护卫队里颇有名气,这让你有些得意。
这次的委托人有些诡异,他非但不崇拜你,甚至经常用奇怪的眼神看你,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
你下决定要向他证明自己,可偏偏他要你找的人就像根本不存在似的,你气闷得很。
“鼎鼎有名的调查员也不过如此嘛。”他嘲讽的嘴脸怎么看怎么恶心。
再回过神的时候,你已经在面对着埋着他的土堆发呆了。身边有不少人知道你接了他的委托,如果他失踪了你一定脱不了干系,你看了眼时间,现在是19:55,你从口袋里拿出争执时从他身上摸走的通讯珠,联系飞空艇订了两个小时后往返于乌尔达哈和格里达尼亚的飞空艇票。你一向未雨绸缪,这是聪明的调查员必备的。
一切都很顺利。甚至没有人来问过你这件事,也是,艾欧泽亚每天死那么多人,有谁会在意少了个麻烦的家伙呢。
直到有一天,你隐约听到通讯珠响了响,没等你接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你就继续做你的著名调查员。否则就等着身败名裂吧。”
你惊慌失措,分明,分明不应该有人知道的。你又觉得那天给坑里填土的时候似乎确实感受到过一阵诡异的视线,但你记不清了。
无论如何,你要藏住这件事,就要帮那个神秘人破案。你心想,“凭我这么多年的经验,一桩小案子还不是易如反掌。”
你如约到场,门口带着面具的仆人递给你一个滑稽的头套,你撇了撇嘴,不暴露身份倒是正合你意。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包裹在一团黑衣服中的主持人顶着滑稽的鲶鱼头,说出的话却让你心底发冷。
你定了定心神,开始听案件的全貌……
【混混】
你杀了人。
清澈的童谣声在你的耳边回荡,你看着自己手心的血,精神有点恍惚。
你杀了人。
“一根棍子轻轻打,二双筷子里外扒,三人小组爱说话,四个小兵不害怕, 五个朋友力气大……”
是家乡孩子们常常唱的童谣,你每次听到都烦躁得想打人。
眼前倒在血泊里的家伙刚刚也唱了,你挠了挠头,烦躁地想着,怎么有人不怕死敢来惹你呢,难道没听说过你打架有多凶吗?你手里拿着粗糙的木棍,又往他头上招呼了一下。
你开着车,尸体在后备箱里,你看了眼时间,19:15,宿醉让你头昏脑胀,今天是几号来着?你恍惚记得昨天是1号你跟别人约架的日子,结果对方失约了,你恼恨地喝了一晚上酒,那今天大概是2号。你打算把这个尸体随便找个地方丢了就去找失约的嫁祸打一架。
把事情都解决完已经是20:05了,你一向有一边走神一边把事干完的能力,你想了想,径直去不远的地方找到那个失约的胆小鬼,虽然自己也挂了点彩,你还是把他揍了个半死,然后一起被送进了医院。
今天医院格外的忙,没什么人关注你,你自己找了个床躺下睡了。隔壁的呼噜声真吵。
没什么人问过你死人的事情,毕竟,艾欧泽亚每天死那么多人,有谁会在意少了个碍眼的家伙呢。
直到有一天,你隐约听到通讯珠响了响,没等你接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你就继续做你的街头混混。否则就等着被恒辉队抓走吧吧。”
你暴躁不已,分明,分明不应该有人知道的。你又觉得那天给坑里填土的时候似乎确实感受到过一阵诡异的视线,但你记不清了。
无论如何,你要藏住这件事,就要帮那个神秘人破案。你心想,“凭我这么多年混社会的经验,一桩小案子还不是易如反掌。”
你如约到场,门口带着面具的仆人递给你一个滑稽的头套,你撇了撇嘴,不暴露身份倒是正合你意。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包裹在一团黑衣服中的主持人顶着滑稽的鲶鱼头,说出的话却让你心底发冷。
你定了定心神,开始听案件的全貌……
【主持人】
和你约好的医师失踪了。
那是一个神神叨叨的医师,他说你的身体里不止有一个你,你的精神确实不太好,总是容易恍惚,但是一个身体里有好几个人这种谎话你根本不相信。于是他和你打了个赌,他会变换不同的身份来接近你,并且留下点什么证明,让你意识到真相。你可有可无的答应了,能直接揭穿一个骗子也是好的。
一天,他接通了你的通讯,说是一切都准备好了,5天后会再和你联系,还让你去莫古力那里查收一份邮件。
你没有在意。
当你意识到医师失踪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半个月后了,最后的消息是他预定了3号晚上从格里达尼亚到乌尔达哈的飞空艇。
3号那天?你做了什么?你完全没有印象了。
你决定先去看看那份邮件是什么。
邮箱里是一份厚厚的计划,里面写满了那5天里他会用什么样的身份和理由同不同的你接触。
你翻看着这份计划,调查员、记者、跑腿、混混、死宅……这是你完全没想到的。
按照计划,1号那天医师会作为委托人和调查员接触,而在这之前,他已经去记者的杂志社投诉过、点名跑腿送过东西。
时间断在2号那天,你完全没有相关的记忆,但如果真的和医生说的一样,他们说不定会知道些什么。
你闭上了眼睛,学习着医师曾经跟你说过但你不屑一顾的方法,想象着通讯珠的声音:“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你看着逐一出现的5个人,心底有些泛冷,幸好你提前给所有人蒙上了头套。
“请你们来的目的,是找一个人。失踪的人是一个医师,最后被人看到是上了从格里达尼亚到乌尔达哈的飞空艇,再之后,就神秘失踪了,希望各位可以解开医师神秘失踪之谜。”
END.
作者:亱煌绯
评论:随意
“辟雾小姐,许久未见,望一切安好如旧。”
“很抱歉,临近新年的时候还要麻烦辟雾小姐帮我办事。不知你是否还记得两三年前我跟你提到过的‘初阳时不时就会尖叫着从梦中醒来,在白天盯着某处的空气发呆许久’的事情。我最初只当是她此前的经历带来的精神性创伤,并未太过在意。可近来总觉得,有些地方开始变得不对劲起来了……”
“最初,她哭着同我说,她梦见很多人拿着武器互相砍向对方,残肢四处飞溅。她将手一次次刺入对方的胸腔,心脏在掌心抽动、滚烫的血喷到她脸上的感觉有多么的真实。她梦见和一群看不清脸的人谈天说笑,相互嬉戏打闹……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算正常。梦见的打斗完全可以解释为是她被活祭时,潜意识想做出的反抗。至于那群人……我承认,我确实把她关在家里太久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想要有朋友一起玩耍也正常。”
“可大约两个月前,九都刚开始下雪的时候,她同我说,总会在不经意间瞥到目光边缘站着个红衣服的家伙。我便给她做了次全身性的检查——尤其是大脑——除了右眼球被强行摘除导致的神经彻底坏死,没别的问题。”
渡边谟渊停下笔,长长舒出一口气。他捏了捏紧蹙的眉心,转头望向仍在被窝中熟睡的初阳。初阳的呼吸很平缓,偶尔能听见轻微的喃喃声。
兴许是个好梦。渡边谟渊扯了下嘴角,伏案继续写道:
“直到我看见她拿着树枝在雪地上写出了一段古苍卫语——就是一个月前拜托你查找来源的那段文字。你知道古苍卫的文字结构有多抽象繁琐。即便是简化后的现代苍卫语,也花了我月余多才勉强认得全基础结构。是的,那段话没有写错字,没有语序和语法的错误,而且写得非常工整。用古苍卫语写的书籍都暂存在你那了,她不应该,也不可能写得出来!我问她是从哪学的,她说是那个红衣人教她的。然后指着旁边说‘他就在那里’。该死!我什么都没看到!我根本没看到她说的红衣人!我故作轻松地让她自己去玩,转身躲在暗处盯着她。她就像真有个人在她身边一样,对着空气说话——不是自言自语,是对话那种。当晚我就把致幻类和精神链接的解除术全给她上了个遍,没有作用,半点没有!”
笔尖重重落下一点,浓墨迅速在纸上洇染开来。渡边谟渊握着羽毛笔的指尖泛白,微微颤抖着。片刻后,他继续写道:
“感谢辟雾小姐提供的古代资料,非常有用。根据资料和我当年对那个部族的实地考察,他们供奉的神灵早已离去,或者陷入沉睡。族内的祭祀肯定知道这件事,但他这么多年仍在‘传达神谕’,仍在举行活祭仪式。真是个该死的家伙,他们供奉的火神要是知道这件事肯定一把火把他烧成.”
渡边谟渊忽地睁大了眼睛。
当年活祭的时候,渡边谟渊正站在人群外围围观。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将台上景象遮得严严实实,他只听得到台上传来的祭品撕心裂肺的尖叫声。举行到“遮目”阶段,里层的人们忽然尖叫起来,向四周逃窜。或许是慌乱之中有人撞翻了火盆,火势很快蔓延起来,场面一片混乱。
是出于良心的不忍,或是对知识的追求?在某种神秘力量的牵引下,渡边谟渊逆着人流踏上祭坛。
他看见祭品浑身赤裸瘫坐在祭坛上,右眼只余空洞,往外涓涓淌着血。血液淌过脸庞,在滴落过程中燃起一簇簇幽蓝的火焰。
他偷走了祭品。
随后,熊熊大火将整个村庄吞入腹中
火……
难道说初阳看到的红衣人……就是他们供奉的神?来自苍卫的神?不,九都本就是从苍卫中分裂出来的,在九都供奉苍卫的神灵并不奇怪。
渡边谟渊将面前写了大半的信纸揉成团,重新起笔:
“辟雾小姐,许久未见,望一切安好如旧。”
“万分感谢你此前为我寻来的古代资料,这让我想明白了一些事情。此前拜托你查找的古苍卫语写自初阳之手,我知道这有些匪夷所思,但结合她近来的总总表现,这恐怕是件我们这个层次所不能接触的事情。具体的事情我过几日再与你当面详谈。麻烦辟雾小姐大晦日当天亲自动身去一趟老地方碰头了。”
“另,圣诞快乐。随信附赠的涂鸦是初阳嚷着要给你的。她很想你。”
“渡边谟渊。”
作者:【十二招】亡狗
弗朗西斯科未曾预料到,马丁内斯也会这样淅沥沥地下雨。
两天前,弗朗西斯科携带着友人葛兰西的一小瓶骨灰,越过灰域,远涉重洋,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瑞瓦肖的气候本就偏寒,再加上几日里连绵不绝的细雨,整个马丁内斯从内部向外透露出一股同人相隔的凉意。毫无疑问地,弗朗西斯科选择在褴褛飞旋旅社落脚——这里算得上马丁内斯最热闹的地方了——港口的工人、远道而来的企业代表、整日游手好闲的嬉皮士、脑子里一团乱麻四处乱撞的“条子”,当然还包括他这样的人,来自遥远世界的流亡者,为寻找伊苏林迪竹节虫踏上这片大陆——这群毫不相干,甚至有些互相矛盾的人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在这里——在被风雨阻隔的前两日,他就干脆扎根在旅社大厅的角落,默默地看着往来匆匆的过客。如同人们对伊苏林迪竹节虫的想象那样。
伊苏林迪竹节虫,一种传说中像芦苇一样的“幽灵”昆虫。它存在于这神秘的大洲,又或许从来没存在过。可不管别人怎么说,葛兰西一直相信着它的存在,于是他便穷尽半生,背井离乡,在伊苏林迪洲追寻这神秘动物的影子。在梅西纳人眼中看来,葛兰西的行为是可笑至极的。一种看不见摸不到又真实存在的可怜昆虫?怕是五岁的小孩都不会上这个当!弗朗西斯科也不相信,这是自然,一个活得悠然自在的梅西纳人何必要去挂念这天方夜谭般的传说呢?但他还是为了朋友遗愿来到这里了,葛兰西在灰域的长时间的流亡生涯终究让他英年早逝——这便是追求那遥不可及的竹节虫给他带来的惩罚。在临终之际,葛兰西紧紧地握住了弗朗西斯科的手,他自觉自己是为那竹节虫而生的,于是便也想要归根于那片曾出现过那昆虫的土地——最终这位忠诚的追寻者就这样化作了他手中的一瓶土。
今天是弗朗西斯科到瑞瓦肖的第三天,缠绕在马丁内斯上空的阴云终究是被冬日的暖阳撕开了一道道裂缝。大海的波浪缓缓地冲刷在马丁内斯海岸,温暖的阳光穿过旅社擦得明净的玻璃,给人一种久别重逢的暖意。他想是时候了,于是收拾好简单的行囊,打算开始为朋友准备的“寻根之旅”。他缓步走下楼梯,大厅中的喧闹声再次布满了他的耳朵。经过两日的洗礼,他早已习惯这里的热闹,径直走向了前台。吧台后站着的是一个约莫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他身着一件紫色的衬衫,在衬衫之外则是一件标准的马甲,鲜红艳丽的中短发在他头上喷涌而出,暂且掩盖住了发根深处的乌黑。见到他走了过来,年轻人热切地招呼起了他,先生,昨夜您过得怎么样,有什么需要的吗。
弗朗西斯科的目光快速地扫过吧台,最终停留在那台精致的咖啡机上。他露出微笑,您帮我弄杯咖啡吧,记在我的账上就好。吧台后的小伙子马上就动了起来,娴熟利落的动作使任何一个看了的人都会觉得心满意足。趁着这功夫,他注意到了吧台右侧墙壁的一张照片,现在看来这张照片是如此的引人注目——上面是两个男人的合影,其中一个穿着同样的紫色衬衣和黑色马甲,另一位的穿着则显得过于乖张——这人神情扭曲,未曾修剪过的毛发在他脸上肆意地生长着,他一下子就想起了自己的朋友。
想来您应当是对那张照片感兴趣的,显然手头上的工作并没有占据那年轻人太多精力,您也是为了寻找伊苏林迪竹节虫来到这里的吧,那张照片正是我父亲与那发现竹节虫的男人的合影。上一次目击竹节虫的就是这个看起来“迪斯科”得一塌糊涂的家伙,要没有他,估计这世上也就没人再相信有伊苏林迪竹节虫了。
这突如其来的情报一下子点燃了弗朗西斯科心里的一把火,在他看来那神秘的竹节虫当然只是某种集体的幻想,他从未见到过任何真正观测到竹节虫的记录。那这位神秘动物学家可曾拍下这伟大动物的照片?他追问着。
神秘动物学家?不,那家伙是个“臭猪猡”,他可没有带着工具记录这些神秘动物的灵气。但大家都知道他说的是真的,不是因为他从不说假话,而是见过他的人都能从他眼中的倒影一窥那神秘生物的轮廓。说着说着,他就将弄好的咖啡摆了上来,您可以多在马丁内斯逛逛,这里到处都是“他妈的”竹节虫。
二十年前,马丁内斯经历了一次大修整,在那之后,大革命的痕迹逐渐在这片土地上退去,一股现代化的风从马丁内斯海滨吹向了整个瑞瓦肖。弗朗西斯科站在褴褛飞旋旅社的门前,他环顾四周,旅馆南边有一座修复后的菲利普三世的纪念碑。这位放荡的国王在环岛中心,被四周的钢铁洪流围绕着。他打消了一睹国王尊容的想法,转身向马丁内斯的深处走去。
与褴褛飞旋旅社紧邻着的这栋建筑在数十年前被称为东德尔塔商业中心,在大修整后,它同样获得了更现代化的外观和更时髦的名字。可惜新面貌并没能使这里重获第二春,弗朗西斯科抬头望去,这栋有着些许梅西纳风格的建筑并没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直到他将目光落在建筑底部的书店,上面印着大大的伊苏林迪竹节虫的海报。
进了书店,他几乎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书店正中心的柜台,上面放满了“见了鬼”的竹节虫书籍。那昆虫的名字淹没了他的眼睛,于是他只能依稀辨认出其中一些标题《加尔特谈伊苏林迪竹节虫》《伊苏林迪竹节虫百年历史》《警察与伊苏林迪竹节虫秘闻》《马丁内斯与伊苏林迪竹节虫的不解之缘》……弗朗西斯科心里清楚,这些书里都没有真正的伊苏林迪竹节虫,他还是应当走出门去,同那些马丁内斯的古老影子交谈。
沿着海岸再继续走一段距离,他注意到了一面未遭修整的老墙,上面有着用红油漆写得漂漂亮亮的涂鸦“我爱你,坤诺”。他本以为这是哪个艺术青年脑子一热的表白,可走近了才注意到墙脚下的警示牌。这涂鸦也是那发现了竹节虫的警察留下的,展示牌上大肆宣传着竹节虫对瑞瓦肖的重大意义,还有的就是这特色的竹节虫带给了大众什么样的好处。可他没从上面找到有关坤诺和那警察的答案。
再向里探寻,就是马丁内斯的码头了,这段时间游客不多,正是较清静的时候。清凉的海风与浪涌的清脆声从海湾边向他飘来,他闭起眼睛,将一切都交给了瑞瓦肖。他看到他的灵魂从躯体中升起,越变越轻,温柔的阳光径直穿过他的身体,投射到他身下的钢铁丛林中去。倏尔,一股遥远的声音从他内心深处响起,寻找吧,再去寻找吧,只要你肯坚持不懈,我的孩子,总有那么一瞬间,你会看到你们前仆后继地所追寻的那个幻影,她一定是存在的。
太阳映照在他背后的公寓和褪去了战争伤痕的海岸线上。他看见远方一座古老的海堡尤其突出,仿佛并未受到这笼罩万物的光芒的影响,那突兀的阴影使他从幻想中惊醒……他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站了多久。
孩子,你傻站在那里干什么呢,可千万别寻短见啊。声音从弗朗西斯科的身后传来,确切地说是后上方。循声而视,一位和蔼的老人站在公寓三楼的走廊里正一边吸烟,一边向他挥着手。
您多虑了,我只是……稍微出了神。弗朗西斯科回应着。
那你是来干什么啊,小伙子。老人扯着嗓子喊着。
那一瞬,不知是不是感受到了老人带给他的安全感,弗朗西斯科不自觉地就张开嘴回应了他,竹节虫,我来这里找伊苏林迪竹节虫。
那老人轻轻地笑了笑,告诉他,在这里你是找不到伊苏林迪竹节虫的,你要是真心想找,就到海岸的那边去找吧!
真的存在吗,伊苏林迪竹节虫?弗朗西斯科几乎是带着哀怨的语气向老人发问着。他用讽刺铸造的盔甲正在老人眼中慢慢地熔化,他的内心深处也渴望着一个肯定的答案。他并不是不相信伊苏林迪竹节虫的存在,只是害怕自己的追求被人嘲笑。于是他隐藏着自己,甚至站在了朋友的反面,讥讽着朋友的同时,也讥讽着自己。
当然,我的孩子,它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也存在于你我的心中。也许今天你没法在这里找到它,可就算没找到又能怎么样呢?放轻松孩子,我们还有的是时间尝试,失败的经验同样是我们的力量。老人向他露出了一个和蔼的笑容,那是暮色苍苍的前人看到迎头而上的后辈的由衷宽慰。
弗朗西斯科告别老人,他沿着海岸线,向反方向寻觅着竹节虫的踪迹。他跨过矗立着的水坝,踏足马丁内斯的新经济中心。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再次从这片土地上拔地而起,用高大的阴影覆盖着这个曾经的小渔村,财富的引擎在这里肆意地咆哮,而远处的海浪时不时地冲击着这一侧的海岸,发出一阵阵低沉的轰鸣声……
小渔村早已不见了踪影,衰败的铜臭重新笼罩着这里,高贵的造物同财富一起涌入这里,将不修边幅的野草野花一并吞没。
弗朗西斯科在这片新开发区漫无目的地游荡着,时常能看到一些宣传着伊苏林迪竹节虫和那发现者的告示牌孤零零地立在那里。他没有试着走近它们,他想在这里找到更自然、更野性的东西。于是他往深处去了,他看到了那座古朴的教堂,人道主义之母的蜡画骄傲地屹立在那里,她椭圆形的脸庞上写满了悲伤。再往后便是不久前刚刚完工的地之角公园,被精心设计挑选过的鲜花簇拥着这里,来来往往的行人只顾得匆匆地拍照留念,之后离去。
夕阳的余晖映射在他面前的灯塔上,他再次闭上了眼睛,全心投入了自己的感官。温暖的触感在他身上荡漾,大海的声音在他耳旁回响,芦苇的清香在他面前拂过,他再次同瑞瓦肖年轻的命运腾空而起。他注意到一个老人的灵魂飘荡在那里,他仅仅是沮丧地坐在那里,盯着眼前木柴上行将熄灭的星星火焰,全然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之后在老人的身边出现了芦苇,一根根的芦苇。
弗朗西斯科的心急剧地跳动了起来,他注意到那巨大的生物正舒展开来。那生物用着她那小小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他激动得双腿直打颤,险些跪了下来。
那昆虫注意到他的激动,就靠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
弗朗西斯科同她对视着,泪水默默地从他眼角流出。
我存在。一阵声音从竹节虫的方向传来。
弗朗西斯科的泪水最终无法控制地涌了出来,划过他那崎岖不平的脸,重重地砸在了地上。他清醒了过来,眼前的幻象慢慢地褪去了。但他知道,自己没有失去理智,没有发疯,刚才眼前的不只是幻象。她存在,她在瑞瓦肖的上空盘旋着,而在未来的某一天她一定回到这片土地——红色的巨人来过,就永远不会逝去。
等到她回来的那一天,便不再需要流浪。
弗朗西斯科从背包中拿出了挚友的骨灰,向前一挥,让他随着风去了……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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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布奥特曼》+《假面骑士W》同人
* 我想写轻松向的.jpg 包含大量私设、造谣、未知时间线、人物ooc,都神秘联动了让让我
尽管早已可被称之为光之生命体,但红凯一直保留着那些在他被圆环选中前的习惯。比如进食,比如睡眠。与之相对的,伽古拉虽然也爱喝咖啡、也会睡觉,但总像是含人量更低的那个。还在辛苦爬山的时候,医疗兵闭眼时小战士在警惕四周,医疗兵睁眼时小战士还在警惕四周。他们决裂之后,伽古拉更是时常让人怀疑他已经进化成了更高级的生物——比如不用睡觉还会瞬移的鬼什么的。
虽然敢这么和他说的话迎接自己的只会是蛇心剑。堂堂欧布奥特曼自有自己的生存智慧,上述内容只会偶尔腹诽,绝不会宣之于口。
但可以说的是,从泽塔的地球离开之后,那些属于军械库队长蛇仓正太的特质像海水退去后的砂石一般,静默地留在名为伽古拉的岸上。又或者那些原本就是海岸上的存在,只是经海水冲刷后更加明晰了样子。
……所以,伽古拉其实挺爱赖床的吧?
从被窝里爬起来,拉开窗帘看了眼外面天色的凯如是想。
思绪戛然而止于背后丢来的枕头。凯回头,窗帘被拉来的缝隙中投进来的阳光正好照亮了被窝里蛇闪着青光的眼睛。
“拉上然后滚出去。”曾有着充分的996乃至007经验,因此现在格外珍惜睡到自然醒的机会的蛇仓先生轻柔地说。
“伽古拉……”凯举起双手,语气无辜又自然地回应,“你忘了吗?今天要和翔太郎他们去吃烤肉的。”
沉默三秒后,床的方向传来十分响亮的“啧”声。
搬来这座名为风都的城市还没过多久,伽古拉的侦探社也在上周迎来了开业一个月纪念日。风都是一座总体来说非常和平的城市,没有千奇百怪的怪兽,除了他们之外目前也没见到几个宇宙人。伽古拉每天最大的乐趣除了指挥某位光之战士出去找猫找狗完成委托并不给工资以外,就是和街对面鸣海侦探事务所的硬汉侦探斗嘴。啊,不过伽古拉坚称自己是在逗小孩。
虽然作为侦探只是后起之秀,但伽古拉可是有着教主、队长、通缉犯等多种履历经验的资深专业人士,崭新出炉的蛇仓事务所也算经营得有声有色。嗯,至少比门可罗雀要好一点。前几天,一位丢失了爱宠的顾客本着来都来了的原则向一条街上的两家事务所同时发布了委托。不到半天,长相甜美的猫咪在树上细声细气,红凯与左翔太郎在树下面面相觑,伽古拉与菲利普在后面点头致意。
胜负难分,委托人很豪爽地给两边都付清了费用,并为表感激赠送了自己名下自助烤肉店的餐券。总之这样那样,这样那样,当红凯回过神来的时候,两边已经定下了在烤肉店再决胜负的约定。
发生了什么?被伽古拉难得语重心长拍肩嘱咐“这次就靠你了我们稳赢”的红凯很迷茫。
回到现在,清醒过来的蛇迅速地完成了出门准备。衣柜里高定服装批发衬衫挤在一起,衣柜前的蛇仓盯了半天,旁边的凯兴致勃勃地举起手中的T恤。
“穿这个吧?这可是宇宙热销款,我走了后门才买到的。”为后辈生意添砖加瓦买了一整箱的O50好前辈说。
“以后禁止你买衣服。”勤俭持家的蛇仓·前·队长一边抽出一件黑色衬衫一边说。
目标的烤肉店离两家事务所并不远,店的门口张贴着字体夸张的宣传海报,配以精心调色的、仿佛能闻到其香气的烤肉照片。先到的两人被引到窗边的座位,没过多久,作为对手的两位侦探一边对话着一边推门走进。
……这两人到底有多少件颜色不同但款式一样的衣服啊,伽古拉想,肯定和自己旁边这家伙有共同语言。
“好巧啊,我们刚到。”凯担起了打招呼的重任,朝正在捍卫自己室内戴帽权的翔太郎和他身边的菲利普挥挥手,目光中略带困惑。菲利普无视自己至今看到红凯还是会下意识装深沉的搭档,轻快地拉开椅子坐下后回答:“小亚树去约会了哦。”
“原来如此。”虽然遇到的次数不多,但那位警官先生每次出现的时候都会和鸣海侦探事务所所长如胶似漆,就算是凯也看得出两人感情深厚。两人一来一回间,翔太郎有点拘谨地拉开菲利普身边的椅子,一抬头就对上蛇仓戏谑的目光。
“人也到齐了——”坏心眼的蛇说,“那就开始吧?‘用烤肉来一决胜负’,的那个。”
如果能回到几天前,翔太郎一定会拼死捂住自己的嘴。好吧,他承认——对于那位虽然总是很优雅得体但偶尔会让他莫名背后一寒的蛇仓侦探,以及某种意义上很想让他引为知己的红凯助手——他的确存在着那么一点点竞争意识。但再怎么说,脑子一热就喊出“既然如此我们就用烤肉一决胜负吧”……不对吧!他想说的明明是“既然如此要不我们一起去吃烤肉吧”啊!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是蛇仓略带调侃的话语太阴阳,还是那天风都的风太喧嚣?啊,紧随其后淡定地接上“有趣的主意呢翔太郎”的菲利普也要承担一半……四分之一……至少八分之一的责任吧?
但覆水难收,说到做到才是硬汉本色。对面的蛇仓敲了敲桌子:“那就比谁吃得多,没问题吧?”
尽管事到如今已经和侦探没有半点关系了,风都的侦探先生还是一边摘下帽子一边面不改色地回答:“啊,绝对会赢的。”
才怪。
虽然彼此都心知肚明所谓烤肉比试更多的是玩笑性质,但翔太郎也不是没考虑过己方的胜算。年轻人应该比较能吃,但菲利普的食量又弥补了这一点。综上所述,目标是保小输争平——
穿着奇怪T恤的红凯再次一手五碟肉地走了回来。
“哎?”菲利普看了一眼桌上属于红凯的、垒成小山的空碟子,又看了看即将加入山峰的新的十碟肉,双眼亮了起来,“好厉害啊。翔太郎,我们输定了哦。”
“这种事你不说我也知道……”
凯一边飞速把肉铺开,一边思考着般断断续续地说:“我以前……嗯,是做体力活的……所以饭量比较大?”
为什么是疑问句?
不知为何在烤肉店里喝咖啡的蛇仓煞有介事地点头:“没错,这家伙的……唔,同乡,都是大胃王。所以整个村都很穷,只能出来打工。”
勤勤恳恳给肉翻面的凯震惊地看了蛇仓一眼。
“啊,原来如此。”翔太郎干巴巴地应了一声,“那蛇仓先生以前是做什么的?”
蛇仓沉思了几秒,然后神色自若地回答:“做安保的。”
“哎?”
“咳、咳咳……”
翔太郎的思绪尚且停留在“居然是安保完全没想到”,蛇仓身边的红凯却像是被肉呛到,拼命地咳嗽了起来。蛇仓有点嫌弃地往旁边挪了挪:“你干什么,凯?”
红凯还没回话,早就放弃战斗转而探索店里提供的点心口味的菲利普心满意足地放下叉子,盯着蛇仓陷入沉思:“安保……吗。其实感觉更像雇佣兵哦。”
“哈哈哈怎么可能啦菲利普……”
“咳咳、咳!”
红凯仿佛受到二次伤害一般,咳嗽得更剧烈了。
战斗的结局,自然是蛇仓方的压倒性胜利。消失的肉量已经到了其他桌客人都投来惊叹目光的程度。就算是停下进食,宣布自己已经吃饱了的时候,红凯的表情也没有多大的变化,令人不禁怀疑他是真的吃饱了还是给老板一个面子。相比之下,蛇仓的食量完全是正常人水准——甚至可能还要低一点。翔太郎一开始倒还怀着点努力的心思,在见识到了世界广阔之后立刻做出了明智的选择。在服务员满含敬畏的告别声中,两组人走出了烤肉店。
“站起来就突然觉得好撑……”
“在这里吐出来的话,我是不会抬你回去的。”菲利普表情认真。
“才不会吐!”
旁观的蛇仓发出毫不掩饰的轻笑。翔太郎迅速扭过头,先放过了自己情谊冰冷的搭档。“这次算你们赢了”……不对,怎么还在说这种话!“今天吃得很开心”……感觉怪怪的。“下次再以侦探的名义一决胜负吧”……要不就这个?
在硬汉侦探神色变来变去的时候,还是今日MVP AKA 大胃王红凯先生率先开了口。“有空我们事务所做客吧。”红凯笑着说,“我请你们喝咖啡。”
“不准浪费我的咖啡豆。”蛇仓说。
“他的意思是欢迎你们来玩。”红凯翻译。
“啊?”
“好啊,我也很好奇蛇仓先生喜欢的咖啡口味。”菲利普轻快地说,包容地看眼自家搭档,“抱歉,翔太郎有时候会笨笨的。”
“菲——利——普——”某种意义上的监护人(过去式)拉长了声音威胁,又按了按帽子看向蛇仓与红凯,“呃那个……谢谢,一定会造访的。”
“下次是不是就要用咖啡一决胜负了?”蛇仓挑眉。
“……”翔太郎啊翔太郎,你再也不要脑子一热就说话了!
侦探与侦探互相告别,带着满身的烤肉香气各回各家。
风都,一座被风吹拂的城市。
直至现在,这座城市也被“和平”之风笼罩着。而为了保护这座城市(大概)而展开的侦探对决……大概,也许,还会继续?
“伽古拉。”
“嗯?”
“其实你挺喜欢那两个人的吧?”
“……废话这么多?让你去问假面骑士的情报你问了没?”
“呃……你知道的,大家很穷都出去打工了……”
“哈?”
END
文:讷
mode:随意
2.0版本,已修整并完结
*《黑塔利亚》冷战组cp向,读前请注意。
*国设
太阳升得太高,让人后背出汗。阿尔弗雷德在副驾驶上挪了挪身子,觉得被安全带固定着的自己像灼亮光线下的一道烤鱼。他不可置信地往身侧瞥了一眼,那个穿着大衣、围着围巾、甚至戴了手套的家伙面色如常地握着方向盘,看样子没出一滴汗。
“你是人吗?”他不禁问。
“我们都不是人。”伊万温和地提醒。
好吧。阿尔弗雷德阖了阖眼。他啪嗒一声掰下聊胜于无的遮光板,在座椅里往后仰头。发动机嗡嗡的声音谱成持续得近乎永恒的单调乐章,他避不开光线,感觉那一团亮斑灼在咽喉处。车窗是打开的,温凉的风不断灌进来掀乱他的碎发,阿尔弗雷德在车子向前行驶的平稳节奏里闭上眼,任由自己的意识逐渐渐下滑,陷入清醒与睡眠之间朦胧的点。
今天并不算热,只是阳光灿烂。太阳浮艳而有风的天气,他们在会议室的圆桌边像要坐一辈子。阿尔弗雷德在中场休憩时下决定冲出来跳进停车场里随便一辆车只用了一秒。他瞄准的那辆车钥匙插在里面没拔,阿尔弗雷德转动钥匙的时候感到另一边车窗前落下一片阴影。伊万立在那里面无表情地敲他的车窗,他停顿了一下,意识到其实还没来得及上锁,下一秒斯拉夫人就坐了进来,还好好地系上了安全带。
“美/国君……”这个人慢慢地开口,阿尔弗雷德望了一眼后视镜,“先闭嘴,专心看hero超高技巧的过弯。”他一脚踩实油门,汽车呼啸着向前冲去,车窗摇下来迎接满怀的风,后面传来的零碎叫骂也因此隐隐约约。
“我比较想看你驾照被没收时的表情呢。”伊万说,声音也被风声撕得模模糊糊。
阿尔弗雷德从后视镜里瞥了他一眼,本来应该涌出来的呛声的话安静地待在肚子里。他们已经把纷乱的人影和话声都甩在了车尾气远远的后面,柏油马路在眼前笔直铺开,早晨淡金色的阳光落在其上,会议开始得的确太早。飒沓的风充盈于车内,将他们的头发衣领衣角搅得纷飞,他在余光里看到伊万有些郁闷地捉紧乱翻的围巾下摆。他没有笑出声,但他的嘴角的确微微扬着。
阿尔弗雷德踩下油门,往前一口气开了两个小时,两人都没有说话。刚开始手机不断震动着弹出消息,他腾出一只手瞥了一眼屏幕,按了静音丢到后座。车载音乐净是些让他听了耳酸的曲子,翻了几首后就干脆关了。他们在静默中不断前行,没有选择目的地。阳光逐渐有些刺眼起来,汽车早就上了高速,阿尔弗雷德在一间休息站停下车,两人放倒平展后更加宽敞的后座座椅,躺下来睡了一觉。待到醒来时还是同样的阳光,阿尔弗雷德发现他裹在了伊万怀里。这辆车没有安遮阳帘,明亮的、金色的阳光跨进车内,落在伊万安静的眉眼间,使阖起的长长睫毛在脸上映出浅淡的阴影。睡着前的车子里原本略嫌闷热,伊万却似乎完全不受影响。不知道夏天的国家大约也不知道热度。阿尔弗雷德沉默地注视着他被太阳沾上淡金的眼睫,慢半拍才反应过来现在自己也周身温凉,原先的一点燥热不知所踪得像从未出现。他回过神,对上一双紫色的眼睛,过于浅的虹膜衬着日光像太剔透的两颗水晶。
“你抱够了没有。”伊万开口,刚睡醒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温黏。
“我原谅你。”阿尔弗雷德宽宏大量地起身,“啊,还是说这是你的熊式拥抱*?不会成功的。”
伊万很给面子地笑了。但就笑了两声。他们没有交谈,重新调正椅背,伊万坐上了驾驶座,阿尔弗雷德探身将后座的手机捞回来,后者可怜地在他手心发烫,时不时弹出一两条消息。他有点困惑。“别人就算了,”他说,“但到现在基本上所有人都偃旗息鼓了,弗朗西斯是怎么回事?”
“这是他的车。”伊万一边说一边发动车子。
阿尔弗雷德眨了眨眼。
伊万伸手调后视镜,阿尔弗雷德现在得歪下身子才能从里面看见他的眼睛,“你没听到吗?他最近提的新车,今早的会议上十句话有五句在吹嘘它的引擎和曲线。你跳上来的时候他就在不远处,一边发出尖锐爆鸣‘把琼斯小混蛋给我揪下来’一边百米冲刺,所以我就过来帮忙转告。”他解释。
“你是坐进来了。”阿尔弗雷德指出。
“我也想试试它的引擎和曲线。”伊万露出一个纯真的微笑。
他擦着限速踩油门,阿尔弗雷德嵌在副驾驶里昏昏欲睡。他突然清醒过来时感到一只戴着手套的手落在他的脖颈上,阿尔弗雷德猛地掀开眼皮,动作剧烈到好像眼镜都往下滑了一点。
“……”他和伊万对视。伊万,一只手扶在方向盘上,一只手按在他脖子上,眼睛还在和他对视。阿尔弗雷德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先点评哪一点。
“你看路。”他最后说。
伊万若无其事地收回手。“你脖子被晒红了。”他总算把脸转了回去,好心地指出。
阿尔弗雷德下意识摸了摸脖子。被伊万触碰过的凉意还留在那里,那块皮肤却在指尖下微微发烫,他只感到脖颈那处有点发干。“我以为你要用一种很高难度的方式把我掐死。”他开玩笑,自己都觉得听上去更像只开了半句玩笑。伊万用一种明显听起来是捧场的笑声平淡地笑了一下。于是太阳也变得有些泛凉了。
“你原本打算往前开多久?”伊万问。
“开到我想要回头为止。”阿尔弗雷德说,他在迎面的风里捋了一把头发,微眯起眼睛,“不过今天还真够长的。”
“因为现在昼长夜短。”
“我不知道要开到什么时候。不过,嘿,你想不想在公路上看落日?”他说着起了兴头,“你至少看过一两部公路片吧?现在倒有点那种意思。在落日时分一路往前疾驰,”他张开五指,风在指缝间摇曳掠过,阿尔弗雷德兴致勃勃地笑起来,“就是差些好音乐!这台车音响不赖,可惜死胡子品味有限。”
“还有入夜后如何安顿成问题。”伊万评价道。
“你说话很扫兴。”阿尔弗雷德说。
“我能理解你的意思,”伊万接话,“毕竟上世纪我一直期待能欣赏这种艺术。当时大家普遍期许美/利/坚的太阳就快要落山了。”
“不知道最后是谁的太阳落了。”阿尔弗雷德评价。
“别着急。”伊万用一种无限包容的口吻说。
阿尔弗雷德悻悻地收回手。“你在嘴硬,欣赏到落日的人终究是我。”他说,忽然感觉近五十年的旧日时光如阴影般从头顶一掠而过。一阵跨过时间的冰凉扑上他的周身。阿尔弗雷德闭了闭眼。
“弗朗西斯这台是敞篷车。”伊万说着按下一个键,车顶发出和谐的嗡鸣,缓缓往后收去。艳阳高照。“所以我想可以彩排一下日后愿望达成的光景。”
阿尔弗雷德无声地勾了勾唇角。“我回去就送你几箱公路片。”
“专门在落日时开车的那种?”
“我家有一条日落大道。”阿尔弗雷德宣扬道。“还有音乐剧。你没听过?各国版本……”
“噢,烧掉的那条。”伊万说。
美/利/坚闭了嘴。
“我饿了。”他过一会儿开口。
“我也有一点。”伊万说,“前面有没有休息站?”
阿尔弗雷德摊开手展示败于法国人的连番轰炸、电量耗尽、无用地发着烫的手机。
“……我的手机在会议室。”伊万往他的手心看了一眼。
他们大费周折地绕了好一段路,回到了之前歇息过的休息站。
事实证明事情还能更周折。他们走进休息站的便利店,两个大国意识体站在地板上翻遍了所有口袋,凑出来的现金只堪堪够一份最便宜的速食快餐加一瓶可乐。
“我分你一半可乐。”阿尔弗雷德大度地说。
“我不想喝。”伊万说。
“我们买不起伏特加。”阿尔弗雷德冷笑。
他们买了快餐和碳酸饮料走回车子,靠在放低椅背的座位里吃起来。的确昼短夜长,看天色离太阳落山还有一段时间。食物加热过依然太硬,阿尔弗雷德吃的心不在焉,他抬眼看身侧的伊万,没有车篷的阻碍,阳光严丝合缝地笼罩在他们周身,为伊万勾勒出浅淡金色的轮廓。斯拉夫人专心垂向饭盒的眼睫不时随动作颤动,因为光线的原因仿佛有了温度,又仿佛确实是日光所遗留下来的两弧金屑,随着每一次眨眼蝶翼般轻飘飘盈起,即将须臾消融于渐侵的暮色里。
但太阳分明依旧浮照。
他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却被伊万一把反扣住手腕。皮手套冰凉的皮革贴着他,连他自己都感到那处脉搏正在薄薄的皮肤下疯狂跳动。阿尔弗雷德抬起眼,伊万那双玻璃珠一般的紫眼睛就等在那里,两相沉默,他们在一片静寂里沉沉对视,差不多有五秒没有动作,也没有人挪开视线。
像解除诅咒一样,同一时间两人又活动起来。伊万举止自然地收回手,阿尔弗雷德拐了个弯抓起可乐。又沉默了一两秒。“我就是想吃那块牛排,”阿尔弗雷德开口解释,他没等伊万说话就把饭盒里最后的牛排挑走了。
伊万确实没说话。那双眼睛又在看他,阿尔弗雷德很费力地咀嚼这块过老的肉,牙齿和发韧的蛋白纤维打架用了快半个世纪,他感到腮帮子发酸。他好不容易才咽下去,只腾出空若无其事地向对面的人一扬眉,生动地传递“又怎么了”的问句。
伊万没理他,无事发生一般低下眼挑盒饭里的蔬菜,好像注视阿尔弗雷德和注视叉尖软趴趴又没有色泽的花椰菜没有什么区别。阿尔弗雷德只好也把头低下去,转而摩挲手里的饮料瓶。他灌掉半瓶可乐才冲掉被那块牛肉折腾得舌尖发涩的不快,塑料叉停在盘子里的烤土豆旁边,忽然对这份快餐失掉了所有的兴趣。
“你刚才的体温要比正常人高1.2°C。”伊万突然说。
这人戴着手套还能扮体温计?“哦,因为我是人类灯塔。”阿尔弗雷德干巴巴地回答。
伊万摇了摇头。“不,”那双玻璃珠一样的眼睛盛起笑意,“不。”
阿尔弗雷德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窝囊。他当时没出声说“你是质疑hero的璀璨地位还是想说我有点发热”,只是回敬了白眼。永远不顾当地天气全副武装穿得严严实实的家伙大概脑子就是有点问题,温度之类估计也只是随口胡诌,况且这天气确实不够凉快,况且,阿尔弗雷德用力揉太阳穴,把当时忽然加快的心跳归结于今天太早起床导致的窦性心动过速。他们在车里很无所事事地准备等落日时分再开车上路。没有手机,弗朗西斯的车里一点能解闷的东西都没有,他们也掏不起钱买便利店里无聊的杂志。两个人吃完饭并肩坐在一起,谁都没说话,空气里升起一点迟来很久的微妙。阿尔弗雷德夸张地清了清嗓子,伊万先开口。
“这太阳到底什么时候落下去?”
“你说我们会不会其实开到阿拉斯加了。”阿尔弗雷德勇于畅想。
“依会议地点和我们开的方向来看,”伊万说,“摩尔曼斯克更有可能一点。”
“现在这个季节你们那里早就看不到极昼了。”阿尔弗雷德反驳。
“说得好像你们现在就有一样。”
他们莫名其妙地辩论一会儿极昼现象及旅游问题,阿尔弗雷德嘲笑伊万家适合招待游客的时间实际上根本少的可怜,伊万踩了阿尔弗雷德的脚。从这里为起点,聊天开始变得泛泛,从季节说到土豆的做法。没人提被抛掉的那场会议,没人问开过日落之后怎样。说得有点口干舌燥,可乐早就喝完了,最后决定躺下来歇息着等。太阳还没开始落,反而有点刺目,于是又合上了敞篷。阿尔弗雷德在后面扒拉出一条花纹毛毯,两人评判了一番弗朗西斯的品味。椅背放下来,他们并肩躺下。一小段安静的空档。
阿尔弗雷德张了张口。他们没有谈论今早的事情,也没有谈论明天会怎么样。但他其实一直很想问出口,你今天早上为什么要坐进来?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要离开,明明这理应看上去莫名其妙?他盯着车顶。没有看窗外,斜斜落进来的阳光陈在脸颊不远处的座椅皮革上,即使不注视仍传递来似有若无的热度。伊万无比安静地待在他旁边。他什么都没说。他忽然好奇伊万那边是否也承蒙着太阳的温度,但懒得起身去看。
他们搭着毯子躺在一起,等待那个瞬间。不知不觉睡了过去。阿尔弗雷德在深夜迷迷糊糊睁开双眼,车内安静得像一隅宇宙中永恒无声的真空,伊万熟睡的侧脸偎在他身侧的毯子里。不远处的高速公路上偶尔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听上去遥远得事不关己。他望了一眼车窗外,没有艳阳,没有落日,世界黑茫茫一片。
*一种并购方式。在商业领域指敌意收购方虽事先告知目标公司,但之后不管对方意愿如何都会进行并购,通常带有强制性。其名称“Bear Hug”(熊的紧抱)带有压迫感,暗示收购方的强势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