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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旬夜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属性:BL/伪骨科
1、
她想她一辈子爱过几个人,父母,师父,楚烨,却多少忘了她自己。
-
无尘宗不算个名门大派,在众仙门中人脉单薄,在遇到她之前,她的师父静衡真人成日想着就是振兴门派。毕竟上仙八大仙宗里,只有她们这门派清一色的女弟子。
无尘宗,修的是个了无痕。
她师父捡到她的时候,她的父母刚走,灾荒年里将她抱在怀里,一个女娃没被卖掉,没被吃掉,咽下了父母留下最后一口吃的,乖乖躺在他们的尸体里。
静衡真人见到她时,小女娃瘦骨如柴,身上的根骨确是难得一见。她问:“你愿同我一起走?”
汐颜儿只是摇摇头。
她指了指身边的父母,又张着嘴指了指肚子。
她想呆在爹娘身边。那两具干巴巴冷冰冰的尸体是她的天地。
-
汐颜儿在七岁那年明白了死。
静衡真人花了小半月,让这个不愿开口的哑娃娃上了无尘宗。
终于又花了半年让她开了口。
小娃娃张嘴的第一句是一声哭,张着嘴嚎着,眼泪从通红的眼眶往下滚。
那一刻,她明白了天地有离分。
但汐颜儿却天生固执。
那是她的脾性,认定的东西就一个,一辈子固执的事就一个,除非死了。
除非没了。
就像她师父在她上仙门替她卜的那副卦象。
天雷无妄——顺之可得,强求无期。
可她没听。
_
汐颜儿在无尘宗的第二十年,从筑基期成功修炼至金丹初期。
用全门派的话来说,汐颜儿小师妹是真正的天之娇女,天生天养的水灵根,同无尘宗的万象剑法几乎相得益彰。
可汐颜儿不晓得。
她只觉得师父让她学,她就该会。
她没了父母,师父便是她的天。
那些年众仙门里出不出几个人物。
算起来,唯一能与之抗衡的怕只有上仙宗的萧五道,而那个白冼月白长老的入门弟子也还比她入仙门早了十来年。
她是甲子难逢的璞石。
静衡真人算来多少是捡了个宝。
于是,年里年去,汐颜儿风头日盛。
她面容姣美,加之天赋极高,一下子跃入成为了仙门十大弟子。
而且还是唯一一位女弟子。
修仙者大多也不是无欲无求,结个道侣度过着漫漫百年千年倒也不在少数。
她却无心于此。
在这浩浩仙门之间,唯一让她上过心的,除了她师父,就只剩下那位身居众仙门之首的第一仙尊——羽凌风。
汐颜儿还记得,她第一次宗门大会入了三甲,那位上仙宗仙尊在观席台上起身。他一袭白衫,衣袂烈烈,对上她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
她仰望着那个众人瞻仰的对象,只觉得那人身后的天地之间似乎升起一层薄薄的白光,像漆黑乌云中蕴藏的滚滚暗雷,但电闪雷鸣间中又透着天光乍破的大盛之势。
她师父后来告诉她,那便是大乘之境。
仅差一步便是天道。
仙门之尊羽凌风。
那时候汐颜儿想,如此厉害的人,他的传承之人将是如何。
后来,她才意识到,她当时电光火石的一丝心念,竟成了她一生的劫数。
-
汐颜儿第一次见楚烨,是在宗门大会的试剑台上。
十年一度的宗门比武,她作为无尘宗首席弟子出战。
擂台另一方,白衣少年执剑翩然而下,他眉目清俊,目光带着三分恣意,身形一退,朝她做了个请的姿势。
她想,原来,这就是羽仙尊的弟子。
根骨不错,假以时日也许会是个人才。
可惜,还不是她的对手。
那时,师父让她无论如何一定要稳入三甲,像这样境界平平的小弟子她自然没放在眼里。
谁知那人嘴却毒得很。“我师父说了,看着年纪比我大的,叫声师姐是应该的。”
想来他们修仙之人,若是入了筑基境寿命都是百年千年,谁还将年纪放在眼中。
可这人却像要故意提一嘴损她似的。
汐颜儿觉得可笑。
如何?这试剑台又不是姻缘地。
倒不知他那一嘴的醋味是哪儿来的?
她想着三招内将人压制,多少不要打伤丢出擂台便是。却没想到,摔在擂台上的会是她自己。
而那一刻,她心脉震痛,手心是麻的,像是仙气凝滞的迹象。
汐颜儿的师父静衡真人早已入化神境界,她们曾经过招时,她感受过那种境界压制,只不过,她师父疼她,从不忍使出全力。
那电光火石间。
白衣少年人居高临下看着她,道;“师姐,承让了。”
天空云雾消散,天光透过千丈高空落在楚烨身上,他逆着光周身一片朦胧又刺目的白,像是天幕狠狠朝她倾轧而下。
汐颜儿忽觉得喘不过气。
她想,这不可能。
她不相信眼前这个不过十来岁的少年人能有这样的实力。直到萧五道落败,高高的观战台上一道白光打下,擂台上白衣少年人浑身元婴境的修为溢散而开。
“元婴初期?楚烨竟是元婴初期的修为!”
四周一片喧哗。汐颜儿蓦得抬起头。
她望着高台上的仙门之首羽凌风。
与过去高高在上的凌厉气势不同,那日的羽凌风敛了修为,如同凡人一般散漫得摇着折扇,与其说像个仙人,不如说像个富贵人家的闲散公子。
只是他望着楚烨的目光带着种骄傲。
温润柔和的气质就像是换了一个人,可眼中欣喜的目光确是真切的。
她还没得及惊讶。试剑台上的白衣少年人脚尖一点,他像一只归途的家雀,飞快得落在白衣仙人身边。
高高的观战台上,少年人像是一瞬间褪去了刚刚的剑拔弩张。
不同于对战汐颜儿时的傲气和尖锐,楚烨忽然笑了起来,眉目间尽是温柔和喜悦,还有一丝一闪而逝的讨好。就好像天地之间,只有他眼前这一个人。
她诧异得望着,看着那两个白衣飘然的人并肩而立,最后目光落在楚烨的眉眼间,她没移开目光,那一刻,她的心口像是被风吹了一个洞,呼啦啦得陷入了一地兵荒马乱。
楚烨。
她在心中默念了这个名字。
一时间,千回百转。
2、
汐颜儿没想过爱人。
就像在她上万宗仙山时也没想过自己有一日会修仙问道,甚至成为他人嘴里的最强弟子。
楚烨的出现,像是一片意外的叶落入她的心湖,涟漪阵阵。
她立身于波涛之外,看着自己沦陷。
她开始打听楚烨的过去。
她知道,原来楚烨也是孤儿,是和她差不多六七岁的时候被羽凌风从人间带来的。
除此之外,在他刚入山门的那些年,羽凌风对他不闻不问,他一个人长大受了不少的唾弃和谩骂。
她幻想着这个少年人独自在上仙宗成长的样子。
她开始学着心疼。
心口搅动得像是有些混乱的褶皱,无法抚平,搅得她心慌,只能难受得喘气。
她想,原来爱,是这么个意思。
她后来找着机会往上仙宗跑。
偶尔路过宗门,瞧见楚烨正和他师尊比试,白衣仙人一把折扇耍得好看,又不攻击,倒像兔子似的东躲西闪,气得他在后面喊;“羽凌风!你耍我吗!”
他眼里却在笑,阳光落在楚烨眼角眉梢,明朗又透彻。
她向来目下无尘,师父说无尘宗修的是无形无相,最高境界是以身为剑破万军。
师父让她求剑心,可她多年来剑心依旧无所答。
那一瞬间,她忽然明白了,她的剑,是要用来护人的。
而她的剑心。在这里。
-
汐颜儿听说楚烨被推下无妄崖的时候,她手上还拿着《绝尘剑》的剑谱。
天边远远似乎轰隆隆响起一阵惊雷。
又可能只是她的幻觉。
楚烨,魔族。
一个带着魔灵珠试图破坏仙魔结界的魔种,被上仙宗仙尊羽凌风联合各长老合力打下无妄崖。
而上仙宗羽凌风大义灭亲清理门户,终救三界于危难之中。
一时间,那个在宗门大会一战成名的少年人,被说着是百年难遇的天纵奇才,成为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人人都在为他的死叫好。
可汐颜儿明明记得,村民找他求救时那人只身涉险的模样。
那样迫切诚然的样子,又怎么会是装出来的。
那日,汐颜儿只身去了上仙宗。
同在八大仙宗里,她一路而上无人阻拦。
只不过羽凌风不见客。
她不顾拦阻推门而入的时候,门里的人只是微微抬头看他。
那人怀里抱着一只兔子。
目光落在她身上的时候,愣了片刻,像是接收到了什么信息,目光悲伤了起来。“你是来问阿烨的……”
阿烨。
她想,他叫得真亲昵。
她望着羽凌风说了一句。“阿烨死了。”
她看见那人一时间惶然的神色,低头看了眼怀里的兔子。
他张嘴似乎要说话,又说不出声,最后朝她笑了起来。
【……知道了】
他睁着眼,眼眶通红,像是他怀里的兔子一样手足无措。他又无声地说。
【我知道了。】
汐颜儿脑海又闪过少年人一跃而上飞向他所在观席台的样子,衣袂翻飞,宛若归雁。
她本想问羽凌风。
你不会心疼吗?
可那一刻,她忽然又觉得,不必再问了。
-
无尘宗多年从未有男子入内。而她汐颜儿不但带了一个男人,还带了一个灭世的魔头,简直可以称得上欺师灭祖、大逆不道。
汐颜儿从没想过自己会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
可将楚烨带回来的时候,她没有丝毫犹豫。
无尘宗离无妄崖的距离很远。
楚烨是如何逃出,并晕倒在这附近的,汐颜儿没有头绪。
她只是在确认楚烨气息后一颗心缓缓沉了下来。
她将楚烨带回无尘宗,小心将人藏起来,认真照顾他。一开始的楚烨很不配合,甚至对她恶语相向。
那个浑身是伤的少年人,周身像是冒出锐利的尖刺。他问她为什么救他。
为什么?
因为见过你恣意的样子,受万人拥戴的样子。所以不忍心。
我很庆幸你活着,却也希望,你好好活着。
哪怕我可能会被赶出门派。
汐颜儿天生的固执,她已经做好了被逐出师门的准备。
可她没想到,这件事,她的师父是同意的。
“无尘宗的宗主,谁说只能是一个人?”
楚烨养好伤站在剑冢正殿的时候,仰头看着匾额上的“道冠诸天”,说道。“你要的是门派兴盛,而有我在,我保证无尘宗会成为仙门第一宗。你不是当心天人五衰之后门派毁于你手吗?而我要的只有一样。”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只有一丝似笑非笑的邪气。
“我要上仙宗,灭门。”
3、
万宗仙山仙门十脉,当年仙魔大战,最后仅余八门。
无尘宗作为万宗仙山八大宗门之一,多年来人丁萧条青黄不接。
年纪轻轻的静衡真人当初临危受命,扛起了这风雨飘摇的门派。而汐颜儿是她多年来收的最有潜力的弟子。
静衡本身修为不高,也自知比不上其余掌门,为此,总是要让汐颜儿在宗门大会上争一争。
修仙门派面上一派祥和,多少心里的鬼主意咔咔作响。
想来当初仙魔大战两宗灭门,究其原因不是大战死伤,而是后两年的门派吞并。无尘宗是上仙宗的盟友,而今上仙宗如日中天,这个苟延残喘的门派,最忌惮的也是上仙宗。
今日敌,明日友,她和楚烨的目的竟然出奇的一致。
无尘宗在静衡真人执掌两百年后,将掌门之位传位给了自己的亲传弟子汐颜儿。这位年纪轻轻的女修一朝之间突破化神境。更有意思的是,无尘宗本次接任掌门的有两人,除了汐颜儿,另位则是当年仙魔大战中身受重伤,在无尘宗闭关百年的无尘长老。
没人知道这位长老的模样。
只有汐颜儿在无数个夜里,看着坐在城墙上的楚烨,一袭黑衣,抬头看着天一言不发。那时,他身上镀着银色的月光,还有时隐时现的魔气。好像要伸手去摘头顶上的那片月。
汐颜儿静静看着,想到画本里的那句诗——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她想。
那就是她的断肠人。
-
无尘长老与汐掌门统领无尘宗的那些年。
是仙门八宗最风云变幻的几年。
无尘宗杀伐果决。短短数载,仙山八宗下设共十九门,或战降,或被联合吞并。
一时间,无尘宗宗门日盛,大有直逼仙门之首上仙宗的架势。
当年的楚烨就像是放归山林的豹子,露出獠牙,于夜间暗伏一口口吞并着他需要的血肉。
他平时不露面,只必要时戴着半块面具出现在清剿的现场,一人则万夫莫开。
也是那时候汐颜儿才想通,为什么当年发现楚烨时,那人的伤并不重。更多的只是灵力混乱造成的昏迷。
魔灵珠救了他,让他在无妄崖的烈焰滔天里重塑了经络骨骼。
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还会留着圣灵根。
那一身仙骨,早该在无妄崖被废了才是。
那些年楚烨修为日进千里,经脉却像烧断的绳索一日日毁一日日重塑。
当初让他引以为傲的圣灵根如今就像一个团燎原的火星,在他魔气肆意的经脉里炸开每一寸经络。魔灵珠和他融合得越好,深夜里的反噬就来得更猛烈。
好在,还有一个汐颜儿。
无尘宗的心法大化无形,相生相合,可为人调节灵脉之气。
静衡真人曾对她说,楚烨身为魔族,阴差阳错易经洗髓有了圣灵根,如今被魔灵珠寄居,仙魔不容,身上两股力量相冲,稍有不慎就会爆体而亡。
若是楚烨将来企图打开仙魔封印,或者最后暴露招致门派杀戮,她只需为他调息时,让真气逆行,并将所有罪责推于他手,可当做清理门户。
到时候无尘宗还是无尘宗,众仙门不会为难她。
这位前掌门将一切事情都想得明白,却算漏了她的小弟子。
汐颜儿杀不了楚烨,她舍不得。
但她也的确相信,楚烨并不会祸世。
那个上仙宗里明媚的少年人,眼神里满满留恋世间,好像来人间就是为求一粒糖果,够甜了,便心满意足得如同倦鸟归巢。
而今,她想做他的那颗糖。
让他长久留恋这人间。
今日不行便明日,明日不行,还有长长久久的千年百年。
他们修仙之人,倒是能活得很。
4、
来无尘宗的第七年,楚烨捡了一只兔子。
一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兔子。
攻城略地那几年,楚烨有次着了道,本该被瓦解的奇琊山两大仙门暗中联手,合围之下,意外坠下悬崖。
汐颜儿带援兵下山救人时,浑身是血的人怀里抱着一只兔,而他一旁是同他半斤八两的母兔和一堆被啃烂的野兽尸首。
四周魔气肆虐。
那人和染血的幼兔一起,精疲力尽倒在杂乱的草丛里。
受伤的人将兔子小心翼翼揣在臂弯中。
他去了半条命,仙魔之气逆行,滚滚煞气让周遭树木都渐次枯萎。可他心口是用仙气包裹的小结界,里面纯白的灵力如雾气围绕,兔子动着它的三瓣嘴,他染血的眼角眉梢带着笑,像极了汐颜儿在上仙宗那年第一次见到他的模样。
无尘宗的那些年,但凡是入了门的弟子,都知道宗主最金贵他家的兔子。
草料要好了,住处要暖了,冬日不能有风,入了夏还要透气儿。
汐颜儿有时候觉得有趣。
楚烨这个杀伐果断的掌门人,在外头那些仙宗下部来看,就是个闻风丧胆的存在。
在兔子面前,他眉眼温柔得像是三月的山水。
也因为这只兔子,汐颜儿能时常坐在楚烨身边,兔子亲近她,楚烨抱着兔子在城墙上看月亮时,她也坐在他们身边看。
她问。“阿烨,你很喜欢郊郊?”
郊郊,那是她给这兔子起的名字,楚烨没有反对,他只说。“我以前有过一只兔子。”
“那后来呢。”
“被羽凌风烤了。”
-
羽凌风。
汐颜儿有时候也很难形容这个人。
她曾以为他仙姿卓然高不可攀,却见着他被楚烨一路追着打的样子,又觉得这个仙门之尊有些半拉不着调。
后来她以为羽凌风爱徒心切,却又听到他亲手将人打下无妄崖的消息。
但一面是三界太平,一面是身为魔族的徒弟,她似乎能理解羽凌风为什么这么选。
而这些年,她也没再听说羽凌风的消息,只知他在将楚烨清理门户后便宣布闭关。
关于羽凌风当年将楚烨推下悬崖的版本仙门中流传有百种。
汐颜儿并未见过。
楚烨也不愿说。
她只是偶尔提及羽凌风,从楚烨那字里行间里刻画出一个古怪的人。
蠢货,胆小鬼,阴毒小人,善心太过,像是两个极端,隐隐约约勾勒出两个身影。
想来,汐颜儿还是多少还是羡慕羽凌风的。
羡慕那个明媚恣意的少年人,曾将自己所有的敬佩,快意交给了他,一颗赤子之心,却又被他狠狠摔碎。
她曾为他不甘又为他委屈。甚至想,将来楚烨要是杀上上仙宗,她是拦还是不拦。
但那都是很遥远以后的事。
而现在,她坐在楚烨身边,看他一生黑衣融在夜色里,怀中的兔子纯白,像是在他心口点了一盏灯。
她只想这样的时间再长一点,再久一点。若是时间不再前行便好。
毕竟世间,也许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时候了。
她一日日望着。
直到第九年,她的师父,静衡真人离世。
-
仙家如凡尘,若不能问鼎天道,千年百年也终究逃不过陨落的命运。
静衡真人散尽修为,为的是门派兴亡和传承,多少也算死得其所。
只是这位无尘宗前任掌门死去的消息并未外传,就和百年前无尘真人重伤在闭关其实早已身陨一样,都是不需要外界知道的秘密。
无尘宗依旧扶摇直上,一日千程。
那日汐颜儿站在大雨里,看着剑冢一道白光闪过,白虹贯日落于葬剑台,铿锵之声远远传来,想起师父为她渡了三百年真气后的那夜青丝变白发。
她在雨里站了很久,久到头顶的雨水被遮挡。楚烨撑伞站在她身后,目光看着葬剑台。那是他许久以来,第一次没叫她名字。
他说。“师姐,时候要到了。”
那时的楚烨周身遍布难以压制的魔气,胸前魔灵珠的侵蚀密布蛛网一样的黑色纹路。
与其说是魔,倒不如是纵行于世间的魑魅魍魉。
她忽然想起静衡真人给她传修为的那日,楚烨靠在剑冢外的走廊上,身上还有没好完的伤。他说。
“这化神境的修为你不收怎么统领宗门。放心,修为散尽罢了,我也试过,她多少还能活个十年。”
那时候她还不懂,为什么楚烨要散尽修为?
她的师傅是为了山门,为了千年基业,而楚烨是为了什么。
她想问,却又开不了口。
衡真人死去的后半年,楚烨加快了宗门扩张的速度。
山门十九门已有五门劝降,奇琊山两度战败正式归顺;八大宗门中少阳宗、衍天宗已达成联盟,连山宗是敌是友以利为凭,纵横整个仙门,几乎近半以上渗透了楚烨的势力。
可同时,魔灵珠的吞噬和圣灵根的反抗将他的经脉烧的七零八落,好在他身为魔族,血统纯正,一次次扛下来,一次次反噬也愈发来势汹汹。
是仙是魔,是黑是白,总要选一个。
若是不选,便是逆天而行,天道天劫应声而来。
楚烨最大一次反噬来得很快。
无尘长老的阁楼被汐掌门用结界牢牢封了起来。
魔气像是源源不断的潮汐在深夜的结界里翻滚,圣灵根的光如同一道航船的锚狠狠从黑气的中心炸开。
汐颜儿用尽浑身灵力压制住结界四周,无尘诀心法化作万千金色符咒大雨般落下。
楚烨的嘶吼声像是一只被困囚的野兽,被斩断骨骼,剥皮拆骨。
她心口震颤,万千思绪激荡。
她长衣广袖,红衣浩荡,浑身红光照亮了万宗仙山的半边天。静衡真人的化神境被她在一念之中跃至炼虚。
她真的怕楚烨死了,那一刻,无尘宗的大象无形被她烙印在心中,她真的化成了一把剑朝着楚烨心脉间最暴虐的一团影子劈了下去!
无尘宗的心法,目空一切,包容万象,讲究的是融和和相生。
她没告诉过楚烨,在为他调理灵脉的时候,那些炸裂的灵脉会让神识相通。
其实她隐约见过很多关于他的记忆。
画面遥远。
就像是一些残旧的碎片。
碎片里,有漆黑的囚室,有秋日的暖阳,又鲜血淋漓,又有草木如春。
每一次,她都看得不真切。
过去,那些朦朦胧胧的画面会让她感觉和楚烨更加贴近。
她总想着,如果有一天看清了,是不是就能走进楚烨的心里了?
而那一刻,她看清了。
楚烨所有的记忆像是无数碎片排列成天空中的星辰,痛苦,喜悦,悲伤,不甘全部布满她眼前的世界。她张开手。它们像羽毛一样一片一片落下来。
那是楚烨的灵海,有破烂不堪的焦和地面,和烟波浩渺的满满星辰。
一时间,万千华光融进汐颜儿的眉心。
她想。
原来……当年楚烨并不是被羽凌风推下悬崖的,他是为了他散尽了魂力,想着哪怕十年,五年也好,跟在他师父身边。
他原来已经重活了一世,这辈子只想干干净净,不怀恨意地,想这么好好活着。
因为这世间有羽凌风。
繁花盛景,朝暮荣枯,不敌这一个羽凌风。
可他还是选错了。
他被打落悬崖,那个联合仙门一起围剿他的人却牢牢抓着他的手,他想,有什么用呢。你不想我死,可这世界也不容我。你也骗我。
那一刻他想着死,掰开羽凌风的手往下坠。
无妄崖烈焰滔天,是所有仙者的埋骨之地,他的骨骼皮肉被一寸寸烧毁,最后烧进他的心口,烧到灵根,他忽然感觉疼了。那是他两辈子唯一得到的东西,于是那个天生魔族的怪物蜷紧了心口,将那个破损的圣灵根护在怀里。
万宗仙山真大,一眼望不到头。
他浑身是伤,魔灵珠一点点恢复他的皮肉骨骼。可他不知道去哪儿。
去哪儿呢。
去哪儿呢。无尘宗之后,便是上仙宗,那儿有个屋子,屋子里有个羽凌风。
那就去那儿吧。
“师父……”
-
无尘宗烈焰焚烧过的无尘阁,四周是将息未息的火苗,和层峦叠嶂的山峰。
月色透过屋顶破碎的抬梁落了下来,汐颜儿怀里抱着昏迷的人静静坐着,楚烨浑身是灵力冲撞后未及消散的伤口。
血液被烧焦后和火星子一起遍布一地的黑。
汐颜儿低头看他,发丝落在他苍白的脸上,此刻的楚烨闭着眼,熟睡得像一个孩子。她伸手,将他脸上被汗沾着的头发拨到一边。
怀中人睁了眼,不知将她认错了谁。他问她。“……为什么,不选我……”
一滴水忽然落了下来,砸在汐颜儿手背上。
不是不救,而是不选。
他从来知道那人不想杀他。他只是恨,恨那人为什么不信自己真的能为他散尽魂力,无妄崖太高了,也太疼了,重活一世本他以为可以走向好结局,却不想在三界面前,那个人还是没有选择他。
明明那人和他说不解开封印,他记着;让他不要屠万灵,他也记着。他不想他死,却又让他再无处容身。于是以魔族之身死死咬着一丝仙骨,筹谋多年,只是为了名正言顺再见一面。
楚烨嘴角的血顺着脖颈滑落,他用尽力气抓住眼前的人,将她拉近怀里,先是低低地呼吸,接着急促得无措得啜泣了起来。那是汐颜儿第一次见楚烨哭,哭得像一个孩子。他问。“……你为什么不选我……师父,你为什么……不要我啊”
何处寂静地有风惊天而起。
她总以为还有百年千年,她可以慢慢等,可她发觉她可能永远等不到了。那一瞬间,她好像懂了眼前的人,懂他为什么一日复一日望着月亮。那月亮上有他的玉兔,有他的嫦娥,还有他的桂树团团。
他们心上都有一个心上人。
因为太过在意,太遥不可及,哪怕近在咫尺也不敢开口。
他的爱是他,他的恨也是他。
-
那夜,汐颜儿抱着浑身被冷汗浸透昏迷的人静静看着天空。
她又想到当年濒死的自己。
那时候她还叫小月儿。
她娘给了她今天的口粮,娘说不饿,她便吃了。
冬日的天真冷。
娘将她抱在怀里,和爹爹靠在一起。
她依偎着他们,饿着肚子,等着明天的下一个馒头。
可有些东西求不得,要不了得不到。
从一开始,就错了。
6、
十年一度的宗门大会,出了件大事。
当年落下无妄崖的魔种楚烨,摇身一变成了无尘宗的掌门参与了仙门大会。
仙山八宗,一团乱麻。
无尘宗所有人一口咬定,那楚烨早就死了,此刻的,便是百年前就在无尘宗重伤闭关的无尘长老。
他浑身一派正统真气,半年魔气没有。
而宗门八宗十九门多是楚烨埋下的势力,有近半掌门愿意为他作证。
想要去隐藏一件事,倒不如改了他,将他明目张胆放在阳光下。
如此谁都没见过无尘长老。
但谁也都见着了此刻的无尘长老。谁又能说他是当年死去的魔种楚烨呢。
那夜,万山仙宗剑拔弩张。
兵戈将起前,闭关近十年的上仙宗仙尊羽凌风忽然现身,目光扫过众人。“你们都说这是阿烨,好,现在谁去无妄崖跳一下能爬上来,我立马替你们将他杀了。”
他手中这扇轻摇,一双眼望向楚烨时,目光怔怔,却再说不出一句话。
楚烨回到无尘宗时,身上压抑的魔气反噬,几乎晕厥过去。
汐颜儿那天没有去救他。
她坐在过去楚烨常在的那个高台上,望着上仙宗一袭白影,飞鹤般落进魔气肆虐的无尘阁里。
她觉得楚烨这个师父真是厉害,究竟是差一步天道还是早把天道抓手上了,怎么什么事好像总能提前知道。
大乘境的仙力像一团月明晃晃照亮了半个山门。
先前还怒涛卷天的魔气顷刻风起云散。
都说无尘宗的心法包容万象,可真要救人,又有什么能敌得过大乘境的真气。
汐颜儿抬起头将楚烨只兔子抱在怀中,静静看着天上的漫漫星辰。
她想。
今夜
天上月落了凡尘。
终有人,得道成仙了。
-END-
评论要求:求知
一阵剧烈晃动以后,地宫坍塌了一段,向外走的路被堵死了。
“我们死定了。”希尔哭哭啼啼地说。“我刚刚看到瑞伊尔导师他们被埋住了。就在前面呜呜呜……”她瘫坐下来,非常伤心。传导电流的狂蛇软塌塌的趴在她身后,和他们一起等着腐烂。
“有谁能救救我吗?救命......”希尔双手捂着脸把头埋进膝盖,不停地抽泣着。
地宫里还有第二个人。
“吧嗒,吧嗒。”李阳走到她身边蹲下,不慌不忙地从背包里拿出来两块巧克力,拍了拍希尔的肩膀:“诺,先吃点东西吧。我看一会儿就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希尔抬起哭花了的脸询问:“谁?谁会来救我们?”她撕开包裹巧克力的那层塑料纸,扔到一边。把板结的黑褐色硬块吃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泪眼婆娑地看着李阳。
李阳安慰她说:“你看。”他伸出右手指了指她屁股后面紧紧贴在墙边的那根黑乎乎又粗又笨的电线。
“跟着它找到休息室,我就有办法联络到外面。”
“怎么联络?”希尔的眼睛像在野外看见萤火虫一样亮了起来。
李阳把希尔从阴凉潮湿的地上拉起来,她的手湿腻腻的。李阳温暖润滑的大手握住它,让希尔微微露出一丝不好意思的脸红。
“跟我来。”李阳说。他们沿着电线向隧道更深处走,挂在隧道两旁的灯火摇曳着翩翩起舞,在两人背后拉出一道道奇形怪状的影子。
“我们现在去休息室,地宫的大厅有工作组带来的电话机。它被安装在休息室里。”李阳开口给希尔打气。
“只要我们找到电话机,就能和留在外面的人通话!”希尔欢呼着说。
两人继续向前走,听到好消息,希尔明显变得精神起来,连走路的步伐都轻快了不少。
可是好景不长,隧道两旁的灯光遗憾地闪烁了几个瞬间,坚定地、长久的熄灭了。黑暗变成一只巨大的怪兽将他们吞噬。周围安静的可怕,李阳听见希尔又开始抽鼻子。
“我们完了。”希儿说。“没有电、找到休息室也没用。外面的人听不到我们说话。”
“该怎么办……”
脚步停下,李阳没有说话。他把希尔拉进怀里,希尔抱住了他,一米六几的个子刚好头埋进他胸口。不一会儿,胸口的T恤变得湿哒哒的。
他思索了一会儿,心中有了定计。
“没事,说不定只是暂时性断电。”他用手掌摸了摸希尔柔软的头发。女孩依旧趴在他胸口。
“我的背包里有手电筒,我们应该沿着线缆继续走。”
“……”
李阳继续开口:“我们先去休息室找电话机,试试能不能用。电话机的电缆被外皮包裹的很厚,很结实,一般不会轻易损坏。等找到了电话机,我试着维修线路,我们还是能出去的。”
胸口有了动静,很微弱的声音:“你真的会维修吗?”
“我可不会维修……”李阳脑袋里闪过这个念头。但他转瞬抛之脑后。
李阳把手伸到背包的夹层里抽出手电筒:“我父亲是电力局的中级技师。小的时候他经常做一些用电启动的小玩具给我玩儿。关于基础的零线火线知识我还是知道的。”
李阳的话给希尔打了一针强心剂。
她抬起头用自己衬衫的袖子擦了擦脸,又抽了下鼻子,说:“那我们快走吧,说不定休息室还有电。”
“是的,”李阳附和了一句。
“咔哒。”李阳打开手电筒,照了照四周的环境。狭窄的通道,空气充满湿润的土腥味儿,地上满是不规则有大有小的碎石。身边带着个拖油瓶,自己背包里的零食还剩下干脆面、花生和几块巧克力。
但他们要活下去。
“希尔,”李阳低头呼唤说,“握住我的手。一会儿走路的时候注意脚下。”
“好。”希尔紧紧握住李阳的右手。
李阳没再说话,他紧了紧背包的系带,换了个舒服的位置。
“走吧。”他说。
两人沿着乌漆嘛黑的通道继续往里走。依靠手电筒明亮的光躲避脚边凌乱的碎石、笨重的线缆和血肉模糊的人体。
“这玩意儿可不能叫她看见……”
于是到了某些关键路段,李阳会伸手捂住希尔的眼睛,叫她闭上眼不要看。
李阳的提醒卓有成效,希尔大概也明白李阳为什么不让她看的原因。一路上乖乖听从李阳的吩咐,什么都没有看,也没有说。
两人沉默着走完通往休息室的这段路。
休息室倚靠在地宫较宽敞的大厅角落。用安全坚固的高强度材料搭建,是他们探索小队的仓库和临时补给点。李阳和导师在休息室一起打牌聊天的时候,有人曾用电话机联络外面让再送些香烟和酒。李阳好奇的问过他的导师:“探索队不是不让送这些东西进来么?”
导师哈哈大笑着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拿出一根,点着,美美的吸了一口,说:“小阳,地下探索是枯燥的、麻木的。你知道,潘达尔人有殉葬习俗。越是身份高贵,陪葬品的数目也就越多。到目前为止,我们才挖到整个墓葬群的三分之一。连高品级武官的殉葬室都没挖到。以我们现在的进度,想彻底开发这里起码还得三个月的进度。你说,三个月不见天日,他们休息下来不抽烟喝酒还能干什么?谈恋爱吗?”
导师促狭地向女实习生们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现在应该考虑生存。”李阳从回忆里抽出意识。
他把手电筒的光打到休息室的方向,万幸,这里并没有受到地宫坍塌的影响。它屹然站立在废石堆和挖掘机械的残骸中,像个沉默寡言的卫士。
看到它没事,李阳和希尔都微微放心了不少。
两人腾挪着上前,打开休息室的门。
休息室最里面摆着一张双层上下铺床、一张木质圆桌摆在房间的正中央。上面摆着探索队员乱七八糟的杂物。靠近窗户的地方放了一张写字桌,电话机就静静地卧在上面。
“电话机!”希尔欢呼着冲了过去。
李阳也精神一振,跟在希尔后面走上前。
希尔手拿电话机的听筒,满心期待地把它放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安静,电话机里一片安静,能听见希尔忧郁的呼吸声。
“这儿是个休养的好地方。物资充足,温饱和休息不成问题。”李阳环视周围,大桶的矿泉水、压缩饼干、蔬菜包和挂面整齐的码在房子的东北角。旁边不远的地方放了一个小型的酒精炉。平时导师经常带着他在那开小灶。
“但是现在,得先安抚下希尔。”李阳回头看向希尔,她一动不动,仿佛化身为阿尔忒弥斯的石像,气氛僵的叫人喘不过气来。
“希尔,”李阳开口赶走沉默的怪兽。“一路走过来我有些累了。屋子里有床、有水、有食物,足够我们撑到探索队的救援。不如我们先休息一会儿如何?”
希尔默默地把手里的听筒放回原位。想了一会说:“我有些困了,先去睡了。”说完不等李阳回应就走到床边潦草地把被子拉开,钻了进去。
李阳并没在意。
李阳走到床前,希尔的床上隆起一个大包。她把自己牢牢地蒙在被子里面。李阳摇了摇头,爬上床的上铺。翻身,调整好睡姿。
“我也该睡了。”李阳想。“我需要睡眠。”
他闭上眼,立马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极安稳,没有做梦。
迷迷糊糊间,他好像听见电话铃的响声,希尔激动地大喊的声音。
他翻了个身,继续酣睡。
作者:【七招】四戎
中靶:0/12 全勝
《雪夜归途》
世间每日都有流动的人,永远不缺新的故事。
1.
一声惊蹄起,万束血溅落。
堂内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还有正在血中抽搐的人:“这个鸟鸟......你是,你是猎人榜上排名第一的,的......”
一道黑影一束声音,干净利落:“你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人能准确的说出我是什么样的人么?因为见过我的人,都死了。”
突然,一支无名剑从黑影左面凌空而来。剑光如电,势如惊雷,直奔要害,却终于颈间。
黑影也不慌,顿了顿,道:“欸,不考虑再进一寸么?这还差点火候。”
“牙尖嘴利,这么笃定我不会杀你?”来者先是一愣,接着便反问道。
“无所谓,我本就该天诛地灭,我认栽。”黑影嘴上如此,手却在倏忽间摇动纸扇,四射之物宛如绽开的烟花。
寒芒四聚。
暗器?! 千零之心下一惊,凭着高超的平衡力后退一步,侥幸躲过了致命的暗器,右肩衣物被难防的银刃划破,慢慢地渗出血迹。看似文弱书生倒也满心狠劲,当真人不可貌相,大意了。
千零之何许人,打打杀杀的场面都算是小儿玩戏了。缓住身形后,当即召出武器将黑影逼至角落,确保其无计可施无处可逃,接着不急不缓以袖抹去肩上的殷红。
“这行不适合你,不会武就好好在家待着。”
家......黑影的眼神有那么点溃散,却转瞬变得精亮起来,缓缓开口道:“放开我吧,这样僵持只是浪费时间。何况你根本不想取我性命。”他提起手腕,隔着衣袖抓住对方的手腕,努力为自己扳回一点气势,再次开口道:“这行适不适合我,你说的也不算。进攻与防守我确实不擅长,我只精于拆招。来一招接一招,接一招拆一招,你对我毫无恶意,也无敌意,招招放水,根本无招可循,我又如何反制你?”
被猜出意图,千零之倒也不怒,放下限制对方的武器,挥挥衣袖似是将接触过的痕迹抹灭。对视一眼,既无话可接,便是扭头,提起剑往门口走去。
“当真想放过我?你会后悔的。想活的人九死一生,想死的人大难不死,命运真捉弄人。”
只剩幽幽长长的声音回荡在厅里:
“世道险恶,人心难防,换行吧,我只说这么一次。”
2.
梧桐树下人影晃动,剑气凌风划落斜里枝叶无数。风动之处,衣袖翩飞,可窥见臂上显露出的肌肤白皙,却满布伤疤。
“好剑法,只是为何却非人舞剑,而是剑舞人?”
千零之闻声而望,未见其人,却见一鸟悬于枝上,长喙红眼,浑身浅绿如翠玉,尾上绘有神秘纹路。再细看,鸟后立一人,竟是当日黑影人。
千零之道:“梧桐栖凤凰,百鸟不敢犯,是只好鸟。我们又见面了?”
“路过。”来人气定神闲地对上双眸,略带笑意。
千零之也来劲了,“你倒说说何为剑舞人?”
来人爽快答道:“简单,人舞剑,剑随人动为人所用。剑舞人,便是人为剑用,可是人怎么为剑用呢?你又是怎么做到的。”
“你仔细看看这剑。”视线顺着手势一路向下,扫至剑尾,像是一节一节骨尾。
所持为骨剑,乃取本人右手小指骨,淬炼剑心,唤醒剑灵所得。
“剑道之士,却不配正道之剑,净搞这些邪魔歪道之术。”眉尾上挑,话中竟无法分辨是指责还是赞赏之意。
“我所有修为被废,筋骨尽断,皆为正道所为,只因我救了不该救的人。这正道不要也罢。”
“你也不会武?”话里的疑惑一览无遗。
“我会却无法使,如今只是个废人。能做的只有凝心力靠意念驱动这剑灵为我所用。”
“想听我的故事吗?我家族世代为国君近卫,为国为民别无二心,我三岁习武,六岁登擂,十二岁一战成名。好一个风华正茂名扬天下。后来他说横国不缺武者不缺武力,独缺善辩之才有谋之士......“
千零之没有出声,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人影会意,便道:”......我便自断武脉,自废一身修为。用三年学文学他人十年。哪知当朝昏庸国君终日沉迷美色无心理政,我无意辅佐他又无法割舍家世与他为敌,便出来这逍遥山水,从此什么国与国的战事纠纷与我无关。只愿潇洒人间,只要雇主给足银子,什么都可以到手,再不巧就遇到你了。“
人影尾音落下,没有继续出声,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千零之意识道他该开口了:“这般看来也是有缘,交个朋友吧。”
“青与。我的名。”淡漠的神情里有神采渐渐荡开。
“千零之。”欢快地答道。
青与上前一步,抬手故意将衣摆轻扫过千零之的指骨断裂处,幽幽开口道,“痛吗?”
千零之倒也不怒,勾起嘴角低低地笑起来:
“不过如此。”
3.
千零之十四岁那年,因为贪玩去了离家不远的村里,借此逃过了抄家。他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只知道他从此没有亲人了,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他在人间的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寻找当年的仇人。
当然他也算是找到了。在和他仇人交朋友之后,他发现了他的朋友是他的仇人。
他的第一反应是:我要杀了他。
他的第二反应是,这会不会太过残忍?改一下吧。于是从“我要杀了他”变为“我会让他见血”。
他的第三反应是,找人。
他找了三天三夜,想起曾被青与提及的山——无名山。
黑河以北,无名山以东,属横吴两国交界地,边战不断。无名山,传闻曾为两国主要交火地,三峰之战死伤惨重,无数名将陨落此地,死后又被野兽进食,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此山,如今仍是荒山野岭之地,鲜有人问津。
千零之就是在此找到青与的。
青与坐在萧条的断崖旁,面前是无底深渊。
青与感到有人在拉他,回过神来,开口道:“那里葬着我的父母。”
“那里?那里什么也看不到。”
“那里。”青与只是喃喃地重复着,看不出任何表情,“那里,那里......”
千零之盯着青与的眼里的红血丝,叹了一口气:“你在这坐了几天?”
“不记得了。”
晚风灌入袖中。感受到寒意和饥饿感,千零之开口道:“饿吗?”
“饿。”青与闻言愣了一下,又突然爽快地答道。
我会让他见血。千零之此时倒是想起了自己找人的目的。见谁什么血就不重要了吧。
他上山,找工具,杀了只野兽,当晚烤来一起吃。
月明星稀,野旷风惊。山是冷的,人却没那么冷。
4.
青与把千零之当朋友了吗?当了吧。
至少在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之前,他是真的想跟他的朋友一直做朋友。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后,他只想逃离,去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不能再和他的朋友有什么联系。
赏金猎人拿金办人,自然也有人出金办’赏金猎人‘。江湖里,青与得罪的人得占一半。
有句话他没说错,想死的人大难不死,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他将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却总有人出现、接剑、回身、抵挡,这一切都不过一瞬间。
“为什么救我?我杀了人,我杀了你所有亲朋好友。你不会和我说你不知道吧。”青与不停地颤动,只能用低低地声音道:“不要原谅我,你要恨我,恨我。”
“人没有救仇人的道理,但我永远有救朋友的理由。苍生熔炉,无人无辜,也无人幸免。”
那日,寒风凛然,冷意刺骨,从来都能在顶嘴上占上风的他从未如此难堪过。
5.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
短短两年,吴国率军连破横国无数险关要道。攻势渐渐加强,战事吃紧。
重嘉二十三年深冬,吴军将横国兵马引入己方腹地,并于山谷中启用事先安排好的阵法,众计并用,大败横军。以一往无前之势,攻至横国主城。
兵临城下,陷万民于炼狱。
天无二日,国无二主。
新旧秩序的倾轧里总要有踏出新一步的人。
国陷后三日,无名山断崖旁,大雪纷飞,人影晃动。
青与立于崖旁,不像是在问什么人,更像是在问自己:“国破了,何以为家,何处是家?”他停顿了一会,又开口道,“我本以为我什么都不会在意,却终究不过凡人之心吧?我对曾经长大的地方有感情吗?”
猎猎晚风,吹得割骨。
“当真不愿和我走?”实在看不下去,便走上前。
前方的站立者视线平时远方,缓缓开口:“横国之士,士不侍二主。”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也不是那个意思。”
“这鸟你留下吧。”青与伸手,比了个手势,山间一道凌风惊起,准确无误地降落在其指尖,飘下了几根碧色羽毛。”不过这漂亮的大鸟要是心情不好可是会啄人的,你可要小心。“
“我可不懂鸟语。”千零之就没好气地说道,“你留我也没用,所以你还是自己好好带着它。”
青与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你会懂的,因为你想知道它会跟你说什么。”
千零之没由来地不安起来:“你知道我知道你想干嘛,所以,如果我还想劝你的话......复国吧,以你的话,你想就做的到,至少留个执念在。”
“是我杀的你双亲,是我抄的你全家。”青与突然升高了语调,紧接着便努力压制自己地怒气与悲伤,克制自己尽量不要在这事上伤到对方。
谁知对方只是淡淡地一句:“我不在意那种东西。”
“你有什么脸说你不在意。”仿佛随时都会暴起,缓了一会,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声音渐渐柔和下来,“复国对我也不过黍离之悲。”
千零之仍然不愿放弃劝说地机会:“活着就还有希望,不要逃避,去看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你为什么不恨我?我没有脸去接受你不恨我这个事实。你想怎么样,继续和我做朋友吗?这朋友你能心安理得地做下去吗,你不会在深夜里突然惊醒梦道自己地朋友双手沾着双亲的鲜血吗?你会吗?你不会吗?”
一语命中,一语惊醒。
意料之外地回答,一时语塞。有太多东西横亘在个人情感之外。想要开口,却再也不知还能说什么。
“你转身,不要回头,就这样一直往山下去。我计算过了,我们可以一起到达山底。”
冬日积雪深厚,山地路滑,纵有一身本领也无法施展,只有小心地一步接一步,这样一来,下山时间便是可以掌控的。
这些都被你算计到了吗。算计别人,算计朋友,算计自己,好大的一局棋。
“我去你大爷的滚,你可别想让老子听你的。”
“你可愿最后依我一次?”
没有回应。对视一眼,眼里清澈干净,毫无渣滓。
也罢。
随你。依你。
扭头,转身,背负长剑,落雪肩头。
从此地起,迈步,披一身风霜、推冰雪万里,去赴一场成全。
6.
认识过已足够快乐。
作者:烤鱼
评论:笑语
“我们死后会去哪里?”
“我不知道。如果天堂和地狱真的存在,我们会下地狱。如果那个传说是真的,我们会一直重复生命里的最后一天,直到阳寿耗尽。”
“也可能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黑。”
“只是一片黑。那样就再好不过了。”
“我希望他们能把我们的骨灰洒进大海。”
“或者埋入土里,成为新生命的养料。”
“那样就再好不过了。”
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写下这些文字的人以为自己聪明到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天真地认为自己能够决定如何处理自己的遗体。把骨灰洒入大海?真是浪漫,可惜我们永远不会允许她们这么做。
前段时间这边的高中出了一起杀人事件,两个闹了矛盾的女学生互相往对方身上捅刀子,一个捅在腹部,一个捅在胸口,最后全死了。虽然看起来普通,但凭我多年的办案经验,这件事没那么单纯。随后的搜查也证实了我的猜测,我们发现其中一名死者弟弟登记的电话号码,与另外一个号码有着频繁的短信来往,并且内容均经过加密。
这加密在我看来完全是小儿科,只不过是凯撒密码加摩斯电码的组合,我不用借助电脑就能破译。比这艰难百倍的密码我也破译过,他们这类人总会想方设法地藏起一些什么,而挖掘他们可憎的秘密就是我的工作。不出所料,互相发送短信的就是这两名死者,她们真正的关系,暗中的谋划,也随着这些文字的破译浮出水面。这根本不是杀人事件,而是一起被伪装的自杀案件。
为了叙述方便,我把这两名死者分别称为A和B。A的母亲坚决否认女儿会自杀,为此不惜称自己的女儿是个天生的杀人犯,从小就虐待家中猫狗,长大后发展成霸凌同学也是顺理成章。我理解她的行为,如果是我,为了保住自己来之不易的工作,我也会这么做。在我对她出示了多达百页的短信内容之后,她跪在地上,求我把她的女儿定性为杀人犯。我怜悯她,但A走到今天这一步,和她失败的教育脱不了关系,她也要因此承担责任。
B的父母则显得冷静许多,我认为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并非公职人员。在我出示了证据之后,他们无奈地认同了女儿是自杀者的事实,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临走时他们问我,家中的儿子以后是否还能参加公职考试,得到答案之后,他们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这样的明知故问让我忍不住在心里发笑,他们还期待一个什么样的答案?自杀本就是罪大恶极,他们的女儿还妄图掩盖罪行,可见父母的教育极其失败,这样的家庭中诞生的孩子,决不允许出现在公职人员的队伍里。
两位天真愚蠢的女孩,以为演一场戏就能逃避自杀的罪孽。破译后的短信里详细记录了她们的计划,先是在公众场合口角,制造不合的假象,再逐步将矛盾激化,最后发展成殊死搏斗。她们讨论怎样的搏斗能确保两人最终被对方杀死,最终确定为现在的方案。她们执行得不错,第一眼看上去的确很有迷惑性,过程也很真实,在找到短信记录之前,没人能确定这是伪造的。我不禁要发出叹息,她们为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绞尽脑汁,如果这样的精神能用在正途上,能为这个社会创造多少价值啊!
至于她们自杀的理由,不过只是区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A和母亲关系很差,经常遭到打骂,B成绩不好,觉得家里人更宠爱弟弟。不过只是这点小事而已,比她们还要痛苦的人不是比比皆是吗?还有自由,她们觉得自己的生活缺乏自由,事事都被管理和束缚。“这里已经没有了生的自由,现在更是没有了死的自由。”A在短信中写下这样的文字,这是对《自杀法》的极大藐视。自由?殊不知无限止的自由从来不存在,她们所追求的自由也只会把她们带向罪恶的深渊。
父母辛苦养育她们,社会为她们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希望有朝一日,她们能成为反哺社会的人才,可她们做了什么?只是因为一点小事,她们背弃了自己身上的殷切期待,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千方百计,执意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她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亲人下半辈子都会生活在痛苦之中,女儿自杀会让他们再也抬不起头来?
不,她们明知道这一点的,只是她们太自私,把自己的诉求放在第一位,从来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实在是罪大恶极!她们的死去,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果人人都像她们这样,还有谁来为社会创造价值?
她们没有资格拥有骨灰。
为了弥补失去的社会资源,也为了让他人引以为戒,她们的遗体将被回收,加以最大程度的利用。解剖课的教材?那并不是这些罪人能够担任的。她们的肉会被剔下做成饲料,骨头被磨碎做成肥料,大脑和可用的内脏会被取出,用于科学研究。有人说这样太过残忍,然而既然他们已经放弃了自己的身体,那么我们来替他们使用,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可即便是这样,也弥补不了她们犯下的罪!她们本该为这个社会创造数十年的价值,光是分解她们的肉体怎么能填补这巨大的空缺?
我已经处理了太多类似的案件,一起办案的同事走马灯一般地调离,只剩我还坚守岗位。他们说我铁石心肠,我却觉得他们才荒谬,为何要与自杀的罪人共情?时至今日,我仍然认为,每一个自杀者都死有余辜。
即使那人是我的女儿。
幸好我早就和A的母亲离了婚。
Vol.208「余辜」《回乡》
作者:夏获无
洪兴帮帮主唐初掌控铜锣镇多年,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有一天镇上来了个陌生的少年,少年一身蓑衣斗笠的行头,显然是日夜兼程,斗笠帽檐还蘸着清晨的露水。少年站在街口一抖蓑衣,就有许多雨水被甩落下来。
天空灰蒙蒙的,昨夜下了一晚上雨,如今虽然停了,太阳仍是不肯出来,只有几只乌鸦绕着房子上空盘旋。
少年看了会儿天,似乎是意识到天空多半是放不了晴,便收拾起斗笠蓑衣放在路边,走到一家刚出摊的早餐铺子前,点起了早餐。
“一份豆腐脑。”少年打量了一下摊子卖的食物,“不,算了,还是只来一笼包子吧。”
“诶,诶。”卖早餐的老伯迎合了两声,看了一眼笼子里,低低地出声说到:“包子马上就好,马上好,您先坐。”
老伯缓缓伸直腿,伸手去够那叠成一座的椅子。少年也不着急,只是细细地打量起老人家。老伯头上绑着一圈白色的头巾,身上的衣服也是工作服翻过来,露出了白沉沉的底,上面甚至因为沾上了汤汁有些泛黄。
不过是每个镇上都会有的寻常早摊贩,少年却看得出了神,直到老伯的声音响起。
“诶哟,这怎么办啊。”
少年回过神,正看到老伯手上的椅子,椅子用了有些年头了,上面的漆也掉了色,甚至能看到这椅子断了一条腿。
“这这,这怎么能行。客人我这就给您换一条……”
少年走近了,看向摊子后面,还没摆出来的那几把长方椅子横在在地上,一条条的状况都不怎么好,不是断了椅子腿就是有几道裂痕。
“抱歉啊客人,这些椅子用了许多年,都不太顶用了,我给您找个好用点的。”
少年摇摇头,拿过老伯手中的三腿椅子,摆在地上随后便坐了下来。
“没事。”少年屁股下的椅子稳稳当当,似乎三只腿也和四只腿一样好使,
“这怎么行……”老伯苦着脸正要说话,却听街口出传来了喧闹声,这吵闹声虽然不大,老伯却如同听到轰鸣雷声一般,话也没说完缩回了摊子里。
少年侧过头看向街口,正看到一群大汉喝着号子走来,为首的却是个矮个子,只有常人一半高低。
矮个子先是在街口停下来,眼睛滴溜溜地巡视了一遍街道,身后的大汉一个个露出凶容,街上所有人都停下来,一时野雀无声。
矮个子满意地点点头,便侧过身子,向早餐摊走来。
“小子,你是哪里来的,你毛爷昨天可没见过你,干什么来的。“
少年看了一眼矮个子,有看了看他身后跟过来地一群大汉。
“我干什么的,跟你没关系吧。“少年硬起胆子,回了一句。
矮个子顿时瞪起眼睛:“嘿!这么些年了,就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你小子,从哪个乡下嘎达来的,连你马七爷都不认识?“
说着,马矮个子跳起来就是一个巴掌扇过来。
少年猝不及防下想要稳住身子,谁下坐得不稳,直挺挺地摔倒在地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原来是个傻子啊,哪有人坐缺了腿的椅子,怪不得你会摔倒啊。“
马七爷连同他身后的大汉一起笑了起来。少年躺在地上,显然是摔得颇重,一时间竟然站不起来。
马七爷收住合不拢的嘴,眼尖正看见地上一张折成四折的纸落在少年身旁,似乎是从少年口袋里掉出来的。他连忙跳过去,抢在少年之前抢过纸。
“金玉楼地契!还是正本,小子,你怎么会有这东西。“
少年一听马七爷念出纸上写的字,脸都吓得惨败。
“我有地契关你什么事,这地契又不是你的?”
“你要是早几个月来我无话可说,今个儿,金玉楼还真是我们洪兴帮的,小的们!给我把他抓起来!带回帮里!”
少年撑起双手拔腿就跑,显然也是逃跑的老手,然而洪兴帮的汉子们显然更加熟练,几人冲上去就把少年扑到再地,随后敲晕绑上绳子一气呵成。少年还没挣扎就晕了过去。
马七爷满意地收起地契,环顾四周,街上行人仍是气不敢喘一个。
马七爷收回目光,瞪了早餐摊地老伯一眼:“老头好好干,别忘了这月地例钱!”
随后待人扬长离去。
“‘金玉满堂’旗下的房产地契,从来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正本藏于总楼,副本存放于分楼。唯有两本地契都到了手,才算是此处的真正主人啊。”
处在镇子最中心地段的金玉楼,原本乃是商帮‘金玉满堂’所建的分部,如今内部却已经被改为洪兴帮的总堂,洪兴堂堂主唐初此时正坐在堂上。
唐初拿起刚拿到手的地契,把它仔细地叠在桌子上的另一张纸上,随后满意地点点头。
“所以我才怎么也想不通啊,小伙子,你手上怎么就会有这张地契呢。”
少年双手反剪被绑在椅子上,死死闭着嘴,瞪着唐初。
“不愿意回答是吧,马七,你去跟镇长说一声。”唐初放下地契,招了招手。
马七连忙凑上来:“老大,说什么?”
“就说,我们这刚抓了个贼……”
少年一听连忙喊道:“别,别叫官府的人来,我说,我是金玉满堂派来检查地契的!”
“你当我傻啊,哪有派一个毛头小子来做公事的,再说检查地契都是带副本去总部,傻子才会把正本带到外面啊!”马七喝到,“果然不老实,还是要让官府来审一审。”
“实在不行,我们这里也是可以审的。”唐初一出声,站在两侧的人就上前一步,一个个举起手中的长棍。
少年才注意到一旁原来站了四个大汉,比起之前街上的那几个更壮了两圈。
“这是我们帮的四大金刚,一个个力大无穷,若是他们的棍子打在你身上,我怕你那小身板是一下都挨不住啊。”
“我说,我说实话!我是偷来的地契,从金玉满堂的总部里偷来的。”
“偷?“唐初微微扯了下嘴角。
“还不老实,金玉满堂总部什么地方,你个小孩能偷出地契来?”
少年观察到两旁的壮汉蠢蠢欲动,连忙出声澄清:“是真的啊,我师傅是江南道最好的盗贼,小爷是江南最好的偷儿!”
唐初和马七对视了一眼,问道:“你能偷出金玉楼的地契,还能偷别的吗?“
”眼下他们丢了地契有了戒心,不过等上几个月,小爷我想偷啥还不跟玩儿一样!“提到自己的专业,少年似乎也不胆怯了。
唐初点点头,把手头上的几张纸拿过来,递给马七:”拿给他去看看。“
少年接过纸,顿时目瞪口呆:”这,这是……“
”这是金玉满堂在这镇上别的几处房产的地契,可惜都只有副本,终究在手上捂不热。”
“你想让我帮你偷正本的地契?”
“不错!”
“我偷了地契,你能保我安全吗?”
“当然,看看我手下这四大金刚,各个算上江湖第一高手,金玉满堂一个商派,哪里是我们对手。”唐初让马七搬下来一个箱子:“只要事成,这些就是你的。”
箱子打开,闪着金光的金块整齐排在一起。
少年没看箱子,反而问道:“四大金刚是不是有个第五人?”
“你在说什么蠢话,都叫四大金刚了还能有第五人不成!”
“那就好。”
少年平淡的声音响起,他双臂一张,双手间寒光闪过,原本束缚着他的绳子不知何时已经断开。
少年鬼魅般的在堂间穿梭,双手双刃,似轻似柔地在四大金刚地脖子上一一,随后飞身上堂。
唐初刚刚站起
刀刃已至咽喉。
“我对你的钱不敢兴趣。”杀手掏了掏胸口的口袋,从里面拿出一张小纸条,念到:“我是为了童清穗和其他这些年来被你们迫害的人们而来的。“
话还会未说完,堂下的四名壮汉已捂着喉咙和唐初一起倒下。
“啧。”杀手抿了抿唇,“刀快了。”
一切刀起刀落不过在刹那之间,只留马七呆立,嘴里“嗬嗬”,说不出半句话来。
“小个子侏儒,险些忘了。“杀手甩手掷出匕首,结果了堂上最后一人的性命。随后一跺脚,少年冲天飞起,鸦叫声中,越过帮众们徒劳的包围,向城外飞去。
铜锣镇西边,排列着许多低矮土房,每座房子墙上都劣迹斑斑,一座房子的墙上沾着各种暗红沉绿的污渍,主人似乎也没心思去清理,因而在众多房子里中尤其显眼。
住这间房的童老伯家里出了事,原本该去看顾摊子的女儿如今倒在床上不省人事,一把年纪童老伯无奈亲自出摊,早上等马七爷巡逻完了街,便顾不得装样子卖早餐,急急就回了家。
洪兴帮指明要自己家的女儿,女儿以死相逼躲过一次,却不是长久之计。月前老伯托人带去消息,只盼外地的儿子能尽早赶回,倒是一家人逃去外地,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家闺女落入虎口。
童老伯握着女儿的手坐在一旁,焦急着等着不知会何时到来的希望。
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童老伯抖了抖身子,叹了口气,便开了门。
门外却空无一人,静寂的街道只有几声乌鸦的干瘪叫声回荡,老伯困惑地四下张望,一颗悬着的心到底是落了下去。
老伯转身正要关门,却发现有什么卡住了墙。他弯下身子,捡起一看,却是一锭银子,一封家书。
飞起的乌鸦盘旋升起,绕空飞旋几周,向着城外落去,落在那年轻人的肩膀上。
黑羽阴影之下,那人却无半点年轻相貌,身量拔高一截,挺胸而立,面庞方正,双目灼灼有神,却是一副青壮年模样。
“喂喂,我说阿立啊,一个小小分舵,你何必自己亲自出马,还费许多手脚搞来金玉满堂的地契。现在出发,只怕赶不上京城里的行动喽。”
“无妨,左右每天多赶点路程便是。若不是亲自来一趟,又怎么会知道洪兴帮行事如此跋扈,简直与强盗无异。金玉满堂与洪兴帮之间本就有些龌龊,给他们添点乱也好。”
“走吧。”
乌鸦振翅飞起,阴影散去,重新露出那张略显稚嫩的年轻面庞,少年整了整衣裳,最后瞧一眼这座小小城郭,背过身向着夜色走去。
END
评论要求:随意
写于2022.7.31
(又是滑铲的一个月。武侠风格好生难写,感觉头发都多掉了两根)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背景参考白城恶魔的故事】
温斯特小姐总共在芝加哥度过了三个夜晚,每个晚上,她都失去了一样东西。
第一晚是她出生那天,焦急的父亲带着难产的母亲驱车闯入夜色去找自己认识的医生朋友,带着急切和一身尘土叩开他的家门,祈求他的帮助。
漫长的奔波和等待消耗着温斯特夫人的体力,也吞噬着他们的希望,于是,当呱呱坠地的温斯特小姐发出第一声啼哭时,没有繁星,没有夜风,只有温斯特先生崩溃的眼泪和满室的血腥味。
第一晚,她失去了母亲。
第二晚是婚礼之前,年迈的父亲特意陪她来挑选一身穿戴一次珍藏一世的婚纱,婚礼的对象是坐拥种植园的乡绅——年轻的小伙子对她一见钟情,不在意她略显单薄的家境,还愿意额外照顾独自抚养她的父亲,热情的追逐让人坠入爱情的蜜河。如此的良配,父亲也尽力想表明几分态度,与婚纱店细细叮嘱每一个细节,一定要定上一套配得上温斯特夫人遗物里那套珍珠饰品的婚纱。
见惯了朴素自然的乡下风景,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的温斯特小姐几乎要被鳞次栉比的商店和琳琅满目的灯光晃瞎了眼,风里混着点心的甜香、香氛的醇香,诱惑着人们心甘情愿掏出自己的钱包,温斯特小姐自筹并非是那种冲动消费的人,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布置精美的橱窗——那支翠绿的耳环很称她金色的头发。
然而这般的惊鸿一瞥,竟在倒影里见到熟悉的面容,从昏暗无光的小巷里映射出的,与陌生的浓艳女子拥吻的人,精壮的轮廓和熟悉的发色,与即将与自己在教堂里宣誓的人一般无二。
车轮行驶在平整的路面上,不像乡下的碎石子路上那般颠簸,微凉的晚风裹着让人流连的香气后调奏出几声挽留,像是发现了她的怔楞,仔细将定制婚纱的票据收入怀中的父亲疑惑地看向她。
“不,没事,父亲。”她微笑着替父亲将他鬓角的银发顺着晚风挽到耳后。
回程的路上,阴云遮蔽了月色,连旷野的星光都显得黯然。
第二晚,她失去了爱情。
第三晚是世博会召开之际,宏伟巨大、美轮美奂的古典主义风格的白色建筑群拔地而起,机遇和挑战一并在井喷的盛世中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已经变成琼斯夫人的温斯特小姐也无法拒绝这种繁华的诱惑。她作为琼斯太太勤恳工作、安分守己的几年,让风流的丈夫毫不介怀她的梦想,让可靠的佣人愿意接下照顾两个孩子的重担,让她可以去那被称为“白城”的奇迹,一睹现代工业与古典主义糅合下仙境的全貌。
她想起炫目的灯光和橱窗,想起甜腻的面包醇香,想起惊鸿一瞥时,与自己漂亮的金发那么相衬的翠绿耳环。哪怕仅是一个片段,哪怕仅是一段时间,她想要抛弃自己温吞的婚姻和平淡的生活,投身那流光的漩涡里——像是追逐一个一触即分的,泡沫般的梦。
于是她毫无负担地,轻盈地踏上旅途,夏日的麦浪和灼热的风长成她的翅膀,
在天色渐晚,红霞染上天边一角的时候,她来到了目的地附近。酒店的一层是几家布置简约的商户,有药店,有服装店,接待处布置得很温馨,花瓶里的花都是新鲜的,还带着香气,让她感到格外亲切。
“欢迎您,莉莉·温斯特小姐是吗?”出于某种不可言说的期待,她登记的时候用了自己未出嫁时的闺名,这让她感到自由而轻松。
酒店老板穿着简约但干练的便服,不显得过分刻板,但又十分精干,笑容有礼而亲切。
“是的,我预,咳,我预定了一间房。”短暂的局促后,她抓紧了手里的提包,露出了板正而拘谨的笑。
“当然。您的房间在207号,需要我带您过去吗?”对方毫不在意她的露怯,脸上的笑容毫无变化,将对应房间的钥匙摘下递给她。
“咦?就是这里吗?不愧是大城市啊~”被唐突而活泼的声音打断了对话。
踏入酒店的,是穿着长裙带着草帽,看起来身手矫健的少女,大大咧咧得,让人能看到她手上的粗茧,随着“白城”的出现,这样从各个地方来的年轻姑娘不在少数。
“您可以在那边稍微休息一下,等我帮这位小姐将她的行李拿上去……”
“不,不用了,”莉莉摆手拒绝了他的热情,“您一个人很难忙得过来吧,我自己能行。”
“那好吧,房间里的物品有缺少损坏的,都可以来找我。我就在前台。”
“您人真好,这位……”
“霍姆斯,您可以叫我霍姆斯。”
“霍姆斯先生,十分感谢,那我先去房间休息了。”
“这位是怀特小姐吧,您的房间是……”
谢过了温文尔雅的老板,她提着手提箱踏上了温馨的木色楼梯,随着脚步声发出吱嘎的轻响,交谈的人声和清脆的门铃都被抛在身后,狭窄的楼道算不上令人身心愉悦,但念及这里黄金的地段和物美价廉的房费,这反倒是一种令人安心的适配了。
楼道上挂着工整的牌子,狭小的房门朝向不同的方向,温暖的地毯吸纳了所有的声响,顺着走廊前行,然后左拐,然后再右拐,再往前走几步,然后左拐,走到走廊的尽头,路过了一排功能不明的特殊装置和排气口,她终于看到了207的门牌。
这里被四条不同的楼道环绕着,门前还挂着白色的铃兰,显得干净又亲切,推门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精致的烛台和收拾规整的沙发,悬挂在墙上的壁灯和工艺画无一不体现着布置者的用心。
但是相比自己家里,这里还是显得格外得逼仄,也许是没有窗户的原因,好在柔软的大床和沙发稍稍安抚了有些疲惫的身体。
砰
背后的房门关上,她突然背后冒出一股寒意,猛地回身,却只能看到紧闭的房门和粉刷平整的墙壁。
也许是整日的奔波和兴奋让自己过分紧张了。
她这样安慰着自己,陷进柔软的沙发里,掏出一本打发无聊时光的书。
……
不。
有什么不对。
在漫长的寂静中,她突然意识到。
太安静了。
没有嘈杂的脚步声,没有隔壁交谈的人声,空气里充斥着一股令人紧张的安静,绵延不绝地充满了她的周身。
太安静了,安静得仿佛整个酒店里只有她一个人,此时,路过的通风口和那些意味不明的装置闯入了她的脑海……
她突然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慌,从微微发麻的脚尖一路蔓延到头顶。
冷汗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下来,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充斥着一股诡异的味道,然而当她想要起身,出门到前台去找那位温文尔雅的霍姆斯先生的时候,突然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的无力感。
一定是过度紧张导致四肢发麻了。
不要自己吓自己。
她抚着胸口,告诫着自己。
不要自己吓自己。
缓了缓紧绷四肢传来的酸痛,当她再次试图起身的时候,关闭的壁炉,打开了。
她惊恐地看着带着鸟嘴面具的男人走了进来……
她想要呼救却发不出声音,想要起身却无法行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伸出戴着雪白手套的双手,将她拖入壁炉后的黑色滑道上,推入深渊……
深渊原来是有模样的,构造精密的肢解架,宽阔干净的手术台,还有装着不明液体的大炉子……还有搁置在这里的,不知名生物的血肉,放置整齐的人体骨架……
莉莉四肢僵硬地滑入这里,仿佛待宰的羔羊,不敢想象自己即将经历什么,这里的东西又是从何而来。而霍姆斯甚至在把她推入这里之后,没有紧随其后,而是将她搁置在这里,面对着一室的恐怖。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久到她都恢复了一部分行动能力,可以扶着墙站起来,前后行动几步,霍姆斯依旧没有到来,于是一种名为希望的东西又燃起了,像是三十几年前她父亲曾期望的那样……
麻木的双手几乎打不开门锁,然而越是着急越是难以自制,当门锁终于发出咔哒一声的时候,她几乎要落下泪来。
螺旋的楼梯向上延伸着,几乎能看到光,尽管她自己也觉得那可能是幻象,她笨拙地,跌跌撞撞地沿着台阶向上,一圈又一圈,背后泛着冷光的深渊逐渐在变远,前方通向一楼的大门在逐渐靠近。
快了,近了。
马上就要到了。
嗤。
一声笑在空荡的楼梯间回荡。
在来得及反应的时候,脚下不知何时伸出的绳索将她绊了个趔趄,弹开的铁板断绝前进的道路,失去重心坠落的几秒被拖得无限长……
在坠落的瞬间,她看到戴着鸟嘴面具的男人,那双带笑的眼睛依旧温文尔雅。
她看到那个名为怀特的少女,紧闭着眼睛蜷缩在房间的角落,身上满是青紫伤口。
她看到深渊张开了巨口……
第三晚,她失去了生命。
END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注:可能引起不适,提前致歉!
挂满蛛网和铁锈的扇叶吱吱响着。外头依稀有虫声,树叶在风里攒动。一夜比一夜热,尹山没敢开窗,屋里弥漫开肉类腐烂的气味。豹舍里的黑豹已饿了两天。肉块,肉排,鸡蛋……尹山计算着。多出来的食物没法处理,他偷偷给狮子喂了一些,剩下的统统堆进员工宿舍角落。一开始是新鲜的血味儿,接着能闻出腥臊,48小时后则被高温发酵变成一团酸水四溢的灾难。尹山不在乎,可还是被熏得干呕起来。又或者是因为紧张。
两天。豹子可以忍受一天禁食,两天令它饿急,三天也许能要它的命。尹山不想要黑豹的命,也不愿意太折磨它。他下定了决心,迅速站起来,走出房间。四下里寂静一片,相隔很远的路灯困倦地站着,照亮一小块主道。豹舍的位置十分偏僻,光被树荫隔绝,难以视物。尹山踩上豹舍外的草坪,草甚至是凉的,瘙得他痒。
尹山觉得有些古怪,但说不上来怪在哪儿。一盆河水在他胸腔里涌着,撞出隆隆响声。忽然间他脑海里有雨瓢泼而下,劈头盖脸将他浇回幼年和深秋枯干的草地,一头母牛拖长嗓音叫着,而他已经跑开牛棚好远好远了。他直跑下山坡,房子的灯光都看不见了,却还听见牛在叫,叫声比他的心跳声更响。雨淋透了他,他光着脚,草屑粘满脚背,瘙痒难当。他怕得无暇理会。
尹山摸着黑走向豹舍的铁闸门。这时他感到脚底一阵刺痛。有什么东西卡在他的脚掌上,血正汩汩往外冒。他这才明白古怪之处,原来他出门忘记穿鞋,就这样在动物园里走来走去。他把那东西拔出来,是一块玻璃瓶碎片。他放下受伤的脚掌,站在草地上顿时成了种煎熬。他不理会。
豹子隐匿着,人眼看去笼子里似乎什么也没有。尹山看了一会儿,四肢紧绷,担心那黑豹已经死了。但他很快注意到一颗闪亮的珠子,镶在两颗矮灌木之间,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那是黑暗中豹子的眼珠。它醒着,也一定闻到了血。尹山舒了口气。
他想象到,豹子可能饿得整晚睡不着,在铁闸门边不断徘徊。它不知道饲养员为什么让它挨饿。他们相处有两个月了,打一开始尹山就觉得它美。那时黑豹还没有成年,毛发杂乱无光,但有着惹人怜爱的天分。尹山跟其他饲养员讨论如何给它搭配营养,食谱换过好几轮。不多久它就变得矫健,身姿挺拔,皮毛也如上等丝绸般滑顺。尹山总认为它可以更美。于是他偷偷给它饲喂活物。兔子,很容易买到的肥嫩的兔子。深夜或黎明他带着猎物来探望黑豹,只为了看它杀死小动物的姿态,看血是如何真正从生命中奔涌而出。
现在黑豹正在等着它的猎物。
尹山打开铁门,进去后再细心地锁上。他踩到豹舍里铺满草皮的地面,像踩了一块软绵绵的沼泽。他流了太多血了。他蹲下,手脚并用地挪动到笼子正中央,蜷缩起来,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很小。然后,等待。
等。遥远的时空中,尹山听到妈妈如是说。妈妈轻轻地把他推进牛棚里,妥贴地关上门。雨下得很大,牛棚一角在漏水,水洼直延伸到其中一头母牛的蹄边。屋里传来摔砸东西的响动,还有女人的压抑的哭声。
他被滚烫的庞然大物压住了。他了然地展开了身体,平躺到草中,彻底放松下来。他的鼻子正对着黑豹的鼻子。豹子马上低下头,咬住他的喉咙。尹山不受控制地发出一串痛呼,这痛呼又被豹子的尖牙和呼气声掩盖,显得微不可闻了。在豹子隆隆的呼吸声中,他和他漂亮的动物静止着,还是等。
等。尹山坐在牛棚里,听见母牛低声呻吟。他原先以为自己听错了,后来发现那确实是母牛的哼声,跟屋里女人的声音一样疼痛。他警惕地瞪着母牛。接着他见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至少对此时的他而言不可思议——一只小小的蹄子钻出了母牛的下体。他瞠目结舌,背蹭着墙连连蹬脚,恨不得把自己塞进砖头缝里。两只细细的小腿慢慢从母牛身体中滑出来,裹着层粉红的薄膜。那是血吗?两只小蹄子上是在往下滴血吗?尹山记得别人说过,母牛是会生小牛的;但这会儿他只觉得那是鬼,是妖魔,从母牛身子里钻出来就要杀死母牛,也要杀死他,还要杀死妈妈。但如果它能把那个男的杀了倒也蛮好的。他看着这红色的鬼,突然有点期盼它的降世。他等着。四只细长的腿掉了出来,然后是半截桶形的身体。尹山惊骇地瞪着,一时忘了自己本来要做什么,连后退的动作也停止了。母牛痛苦地低喘,顷刻间那个小小的妖怪从母牛体内整个滑出,带着一股可怖的血流,淌得遍地都是,跟屋顶漏下的雨水混到一起。也是这时,屋里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男人抬高声音怒吼,敲打声,跺脚声,某样东西锐利的落地声。同时尹山还听见雨,听见母牛的喘气和舔舐,听见胸腔里隆隆巨响。
尹山的意识很模糊。黑豹紧贴着他,毛发抵在他的肩旁。他或许觉得痒,又感到自己脚底的伤口被什么亲吻了。他还觉得自己的内脏在被向外扯动,胃袋被吮吸。他动弹不了,也无法证实哪些部分是自己的幻觉。也许全都是幻觉,黑豹还叼着他的脖子呢。但这些幻觉让他感到不可思议地美妙。等他死掉,豹子会吃他的。他只要等。
等。他惊魂不定地等了好一会儿。他失去时间概念了,他觉得他在牛棚里坐了十年。他打着抖弄开木门,妈妈和那个男人都躺在地上。他确定了好几次,妈妈没有呼吸了。他心慌意乱,想要再看看男人是不是活的,但做不到。他无法再等下去,跑进雨里,跑下山坡,直到天亮起来,他才终于听不见母牛的哭声。
尹山好像等到天亮了。他的眼前晃过一颗闪着光的小球。尽管周遭仍旧黑暗。
作者:段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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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许诺永远时,至少应该拥有实现永远的能力。”徐燕说。
我仔细地回忆了一遍我们相知相识的过往,才回过头,谨慎地问道:“我没对你说过永远吧?”
她冲我翻了个白眼:“你太破坏气氛了。”
“你才破坏气氛吧。”我回以一声嗤笑,“别搞得好像咱俩在演什么苦情剧一样。”
她坐在我们一起买的桌子上,没有说话,晃了晃腿。我又瞥了她一眼,问:“桌子怎么算?”
“你不是回老家吗……”她本能地接话,回过神来,音量突然拔高:“到底为什么是你回老家啊!”
“为什么不是我回老家?我在家有车有房还有人脉可拉,回去过得可好了。”我说,开始给手底下的箱子封箱。
我其实不是很能明白她在介怀什么。
我们不是情侣。但多年来除了不上床不接吻以外,和情侣也没什么两样。我们同吃同进,无话不说。她的同性恋朋友,几乎每一个都会把我们误认成情侣。我真的想说,拜托,尊重一下两个单身女青年纯洁的友情啊!
很久以前,在她还没意识到自己更喜欢同性的时候,我们曾经在玩笑时约定,如果将来我们都单身,就一起养老。
她说这话时的语气很轻浮,我当时看待未来的态度也还轻松随便得很,因此毫不在意地答了:“好啊。”几年后她旧事重提,问我想不想和她合租,倒把我吓了一跳。
不过,坦白说,几年同居下来,我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一状态,有时真的觉得我们会一起到老了。
直到年初,我们各自回老家过年之后再聚首,她说她去相亲了。她说她可能要结婚了。
消息来得太过突然,我一时都不知道该说恭喜还是提醒她留意对方为人,最后傻乎乎地来了一句:“还好你和你前女友已经分了。”
她原本表情有点忧郁地搅和着咖啡,闻言朝我翻白眼:“那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
我想说其实我一直以为你和你的一个朋友在玩暧昧。最后只是笑。我自己没什么机会看到自己的表情,但很多人都说我这么笑很蠢。
我以为她会笑,但她好像很伤心,脸上没有表情,眼睛盯着一个地方就不动了。过了半晌,我笑得脸僵,有点尴尬地收敛了表情,才听到她低声说:“对不起。”
“有什么对不起的……”我有些不解,更多的是不知所措,转而问道:“那你要回老家吗?”
“不回。”她叹了一口气,“他,那个男的说他想去我们那边工作。”
“这样啊。”我点点头,心想还挺体贴,却沉默了下来。
这之后……其实说不上是因为她,但肯定是受她影响,我终于辞职,准备回老家。给出的理由是照顾父母。她不信。
本来她就在慢慢收拾东西准备随时走人,没想到最后是我先走了。
徐燕无聊地晃着腿,结果一脚踢到了桌腿,龇牙咧嘴地蹦下来捂着脚。我笑得有点头疼,半晌才停下来:“小心点啊。”
她幅度夸张地朝我翻白眼,表情凶狠。
我继续笑嘻嘻:“所以说少emo,想东想西的,这不就马有失足了?”
她瞪我:“所以说和你讲少女情怀就是白费功夫,你这人没心没肺的。”
“可是人有悲欢离合,这种事情我们早就知道了啊。”
她沉默了半天才说:“知道归知道,但有时候还是觉得……好像我背叛了你一样。”
我只好又支棱起来安慰她:“你要这么说,辞职回老家的我才是背叛的那一个吧。”
她皱着眉头思考反驳的话,我赶紧加快语速:“所以说别惦记谁对不起谁了,一期一会的缘分,有过就很好了。”
半晌,她闷闷不乐地说:“你还真是看得开。”
我松了一口气,转身去看卧室里还有没有遗漏,心想,因为我不在乎啊。
“因为你不在乎吧。”她说,“你一直都是这样……”
我没有回头,突然有些好奇她希望我在乎什么,但她什么也没说。
我粗略地扫过一遍房间。她蹦进来问我:“晚上一起去吃饭吗?”又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了。
但是很可惜。我抱歉地摇头:“我约的四点的车。”
“这样啊,结果连顿散伙饭都吃不上。”她说着,笑了笑,好像觉得事情很有趣。
这件事情我也无可奈何,只能干巴巴地开空头支票:“以后总有机会的。”
“嗯。”她笑着说。
把最后一件行李也搬下去之后,我站在楼道里,回头对倚着门框的她说:“谢谢你。”
她看着我,眼睛一如既往地明亮。
我说:“再见,徐燕。”
不会再见了。唯独这一点我们心知肚明。
这是我的责任。
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她的热情,却不肯付出爱情的我,最后被她抛下也是合理的吧。
即便我如此无理取闹地心怀怨恨,却还是假装自己毫不在意。她是否明白我的心思呢?我觉得她知道,只是……最后一次纵容我吧。
我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觉得是她背叛了我呢?明明我从始至终,没有一次主动选择了和她站在一起。
作者:逸途
评论:随意
饿啊,渴啊,人得给太阳热熟……管他,熟了也好,没准过路人遇着他,能把他拆拆搬下山去,他落叶归根,路人也吃几顿荤。
正是三伏天,柳三背着个沉甸甸的大篓子,艰难地迈步往山下走,重就算了,反正他背后的划痕与茧早就习惯,日头实在毒得很,炎热成了一堆无形的滚烫的沙,简直要压死了他。鼻子里嘴里都干得要裂,该流的汗也给蒸没了,一股子冒烟的干臭快把他整个人腌入了味。他干脆把自己想成了块老肉,阳光和土地再怎么两面烤,他也是没油可冒的。
他转头,依稀在背篓缝隙里看着了他前些年饿死的妹妹柳絮儿,从前这小丫头总缠着他上山,又总恨不得离他几尺远,篓子也耍赖不背,搁那双手捂鼻子,嫌他味大还是怎么的,实在气死个人。
小丫头就埋在这山上,他们穷了,山就把她吃了。
柳村给高低的山环成了个看不见外头的小圈,人都出不去,他们柳村世代靠的就是山,山上瀑布山下河,现今一气儿干了。像这样雷公招了大旱的年头,他们也没人能找别的去处,这也是山,那也是山,还是靠山过活。
入目的山头皆是光秃,热死的都是能吃的肉,干死的都是能卖的柴,拾山是关乎活命的事情,柳村人都是争着抢着的,谁都没闲功夫去管别人,低点的山头快没东西拾,就得越爬越高,时候到了,一头栽在山上就成,再也用不着下来。
越高的山头越是冷清,路上已经见不到人。
脚下的地是脆的,踩得重了就会碎成干土渣,柳三低着头看着,一路走着,一路想着,“爬不完了。”
他一脚踩空,背上的东西哗啦一下散得四处都是,有些挂着山坡,有些直直滚下去。险之又险,柳三好歹是回了神,扯住了扎着根的枯木。
那树皮糙,扎根也深,倔得很,连柳三那崎岖厚实的手掌心都被它狠狠挫开了一道大口子。他一看,吓呆了——渗出来啥?不是红彤彤的血,都是黄惨惨的沙。
他挣扎着,黄沙从他手掌心的口子里涌出来,顺着手臂一路流着,他的脚怎么也踩不着实地,脚下也是沙土的河,攒动着,要吞了他,柳三那些个微不足道的,用来活命的心气被一下戳漏了去,脚底踩不上实落,土块散架,树枝散架,他觉得自己也该散个架算了。
勤快的来早,懒汉们来晚,差不点儿离,饱死的饿死的,吃的可不都是满肚子黄沙吗。
柳三睁不开眼,分不清是炎热里的风沙,还是脚下的沙,倏然埋没了他。
……
这多凉快啊。
柳三做了梦一样,想着自己一脚落空,得是踏回了一千年前,山洼里还没有蚂蚁窝一样的柳村,只有稀拉的茅草屋子装着稀拉的人家,山泉还没给一大群村人当妈喂奶,流成了溪河,又远又长。
他摸不着头脑,也就摸不着头脑地照样活着,比起做渴死的黄沙口袋,实在是乐得很了。
渴了饿了,这山里可是什么都有,转两圈能就吃饱,有力气了,他也不再做山里的独来独往的野人,拾掇拾掇就在山洼里圈了块地,给自个盖房子还种米粮,邻居看小伙健壮肯干,于是柳三找着了邻家的女儿做老婆,后来生了娃娃,做了爹爹,娃娃又生了娃娃,做了爷爷。
再下去又是怪了,柳三在他这梦里成了老柳,村人当他是个神,都传他这老不死的柳三爷活了三千岁。老柳眼见山洼洼里的人越发多了,垦的地、开的山也愈大,他人老得没力,却也没见要死,每日就窝在新打的圈椅里等着吃粮,甚至闲得慌,辗转学了个文词儿叫顺理成章。
这些天热得很,祖宗碗里的米粮都见了少。他家小辈问候这神异的老祖爷,问地里不长庄稼了该怎么办,老柳想了半天,没答上来。年轻时候的事情,没必要记得多清楚嘛。
“吃咯!”
老柳摇头晃脑,举起他那只精致还画花的白瓷碗,眯着眼端详,山包正正好合上碗边,黄麻麻的山好像被装进碗里,他觉得很高兴,把山看作米粮,碗满了,肚子也会再满的。
他说:“问山呗,咱们靠山吃山。”
小辈们聪明,挖了换了山上肥土,用来种粮。
又满意地填饱了肚子,老柳躺在床上,听见窗外轰隆隆的,好大动静,有一片天,黑压压地倒下来了。
作者:寻闻
评论: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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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诺·霍斯劳从出生起,就看着府邸外连成片的血蔷薇在花园盛放。他的父亲,当时的霍斯劳家主,他记忆里一个带着猛烈蔷薇花香和血腥气的男人,曾经用冰冷染血的徽章戒指触碰他的额头,对着尚在乳母怀中的尤诺如此说道:
“霍斯劳家族的血蔷薇,是生长在亲族和仇敌的血肉上的。”
他年幼的眼睛望向那些艳丽的花儿,向父亲伸出的手被乳母不动声色地拦下。他没有哭泣,霍斯劳家主华美的银色盔甲反射出的冷光让他的眼珠干涩。
那之后尤诺曾多次望着花园发呆,他的母亲就埋葬在那里某处,未来的某个时刻他的父亲也会走进那些土壤里,与那些蔷薇和霍斯劳家族的命运结合在一起。
破碎的皮肉在土地里糜烂,多汁的眼球上扎根着暗红色的根系,血色的枯骨露出被粘稠血液浸透的丰沃泥土,艳丽的花朵无视自然规则地拥挤盛放着,就连花香也带着血腥味儿。
这是霍斯劳家族引以为傲的象征,这些只要有血肉便能盛放的花朵经年不绝地旺盛,霍斯劳的姓氏也就长久在这片土地屹立不倒。
当他逐渐明白这片花园真正的含义之后,他的手已经有了抓握霍斯劳花瓣鞭磨出的薄茧。
尤诺·霍斯劳沉默地厌恶着那些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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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沉闷的少年时期,严苛的体术训练和礼仪培训的间隙,尤诺的父亲迎娶了一位新妻子。没有婚礼,没有神明的见证,她是在一个夜晚怀着身孕独自搬进府邸的。
那个尚未出生的孩子就是霍斯劳家的次子,狄亚罗斯·霍斯劳。
狄亚罗斯的母亲,尤诺父亲的侧室,那个漂亮又短命的,对玫瑰喜爱到疯狂的可怜女人。她的陪嫁是一屋子盛放的红玫瑰,与府邸花园中的血蔷薇极其相似的花朵,却有着甜蜜馥郁又苦涩的香气。那些玫瑰有时也会长出杂色的花苞,她会将它们剪下、风干、碾成粉,再悄悄撒进血蔷薇的花园。
“那些都是我的家人。”某次她对尤诺如此说道,“但您的父亲并不喜爱它们。”她苍白的手指捻着粉橙色的粉末,将它们与暗红色的泥土搅合在一起。
然而她本身却是一个与那些开得狂放恣意的艳丽花朵完全不相似的人。她的玫瑰旺盛而狂野,香气馥郁而霸道甜美,而她只是个娇小苍白、体弱多病又少言寡语的妇人。
可能她们唯一相似的地方就是美丽——那种浓烈又脆弱却又尖锐得要每个爱上她的人都心口染血的美丽。她漆黑的卷发包裹着她精致的一切,她美丽得毫无血色,她美得毫无生机,她的身体会散发出比她豢养的玫瑰更加浓烈的香气,甚至盖过了整个府邸中血腥味,直到他的父亲进入她的卧房,更加凌厉的血蔷薇与玫瑰的花汁糅合,变成一种复杂又惑人的香味。
这种味道令他作呕。
3
狄亚罗斯出生的那个夜晚是压抑无声的,就像这座宅邸内的每一个日夜一样。
新生的男婴裹在软绸子和细纱棉的襁褓里,在铺满玫瑰的婴儿房里沉睡,十几把烛台将这个房间照得亮如白昼。
刚生产的妇人坐在镶金的摇篮旁的一把椅子上,纤瘦又苍白的一只手虚虚搭在摇篮边沿,指尖触着婴儿红润的脸蛋。面无血色的妇人身下仍在渗血,从腿间向下染红了白绸的睡裙,又在她足弓处汇聚成一小滩暗红,血腥气溶在浓厚的玫瑰香味中令人头脑发晕。
尤诺透过门缝看见她在发抖。闷热的夏日夜晚好像冻伤了这个弱小又美丽的女人,让她不住地颤抖。
男性不被允许参与这场惨烈的生产,尤诺的父亲只是匆匆进入确认了新生儿的健康便离去了,无人在乎这个破裂的子宫,仿佛剥离了胎盘的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是向来柔弱的妇人从这场无意的谋杀中幸存了下来,她撕裂的阴道正缓慢愈合。而她在颤抖。
尤诺就是在这时溜进来的。
她看见了正在往门缝中窥视的少年,没有躲闪与遮掩的力气和意图,她招手让他进来,她的眼睛内没有羞耻,只有带着疼痛的柔情。
于是尤诺第一次看见了他的弟弟狄亚罗斯,那是他见过的最为可爱的婴儿。
4
狄亚罗斯自小就是一个甜美的孩子,他与尤诺不同,他天生就带着一股纯真的勇气。
狄亚罗斯以一个孩童所能拥有的所有的力气无私地爱着一切。他会向他的父亲伸出双臂乞求拥抱,尽管他们冷漠的父亲只会鄙夷幼童自发的亲密,他也会照样去亲近;他会在每一次尤诺练习归来浑身血痕的时候向尤诺露出笑容,鲜血和伤口吓不着他,因为他还暂时无法理解疼痛,他只会笑着将拥抱和亲吻给予他喜爱的哥哥。
年幼的次子几乎继承了他母亲的一切而没有半分霍斯劳家族历代相传的特征——乌黑的卷发,漂亮上翘的眼尾,白皙的皮肤和纤细的骨架,他甚至与母亲同样体弱。
尤诺的父亲将狄亚罗斯的性格归结为懦弱,认为他身体的虚弱是因为血统不纯,他厌恶和疏远这个孩子。而尤诺,尤诺在他可爱弟弟散发着玫瑰花香和一点牛奶味道的发间逃避自己。
霍斯劳家族的长子自一出生就注定要带上血红纹章点缀的光亮的银质家主戒指,尤诺在十六岁那年生日得到了一枚纹章戒指,与霍斯劳的家主戒指不同,更加轻巧与简约,但其后的意义沉重——尤诺霍斯劳在十六岁这一年被指定为霍斯劳下一任家主。
将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人生的如此盖棺定论无疑是残忍的,尤诺用超出他年龄的成熟心智接受了这种宣判。他的父亲骄傲于长子身上贵族的教养和自觉,只有尤诺知道他大半是出于想象自己出走之后如花苞一般的弟弟必定无法在这个家里存活下来的恐惧。
只有狄亚罗斯,他最最亲爱的弟弟,要保持永远的纯真。
尤诺抚上篆刻纹章的戒面,如此想着。
作者:格子
评论:随意
“假的永远是假的。哪怕再像真的,也是假的。”
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温冉正在百无聊赖的马原课本上画小人,老师在讲台上唾液横飞地讲物质世界的本质规律,舍友在旁边美滋滋地跟新找的男朋友发消息,盛夏的蝉孜孜不倦地发出鸣叫,她在炎热的教室里出了一身冷汗。
“……小冉?小冉你没事吧?”
教室里的人已经快走空了,舍友收起了手机,偌大的脸突然出现在温冉面前,将她吓得回了神。
“啊,不,没什么。”她摇了摇头,想要再看一眼手机,却发现刚刚停留在主界面上的短信消失无踪。
“你今天怎么呆兮兮的?快点,食堂的卤肉饭晚了就没有了!”舍友催促着拉起她的胳膊,将她从呆滞和迷茫中拽了出来。
“啊,不好意思!”
她歉意地加快了速度,将东西往背包里一丢,跟着舍友离开了教室,只留下风微微吹起窗帘,露出窗台上飞速枯萎的花朵,然后一瞬间消失不见。
两人一路飞奔到食堂的时候,正赶上最后两份饭,在舍友谴责的目光和后面人压迫性的注视下,温冉硬着头皮端走了最后一份,擦肩而过的时候,排队的人群中传来一声低语:“假的永远是假的。”
温冉猛然回头,手一抖险些摔了餐盘,但是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并没有什么眼熟的人影,她踌躇了一下,试图返回刚刚路过的取餐队伍,被舍友一把拽了回来。
“看什么呢?走了。”
“啊……哦……”温冉兴起的一星半点的勇气被磨了个干净,回头亦步亦趋地跟上舍友,试探地发问:“你刚刚有听到人说话吗?什么真的假的之类的……”
“没有啊……什么真的假的,你今天怎么奇奇怪怪的?”舍友皱眉,径直找了个人少的桌子拖着温冉坐下。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平日里最喜欢的卤肉饭都显得有些食不知味,温冉用筷子扫兴地划拉着,不提防看到埋在米饭下面的盘子上似乎有字,她心头一紧,猛地扒了两下,在盘子上用歪歪扭扭的黑色写着的,依旧是那句“假的永远是假的”。
捏着盘子边缘的手泛出紧张的白色,温冉这次笃定地知道,那个东西,又回来找她了。
“小冉你没事吧?”注意到她布满冷汗的额头,舍友擦了擦嘴凑过来看她。
“这,这个……”温冉抖着手指着盘子。
“这盘子怎么了?”舍友奇怪地问。
“你……你看不到吗?这里有一行字……”温冉死死盯着这行字,然后就看到那行字在自己的注视下缓缓变浅,最终消失。
“没有啊,小冉你是不是昨天熬夜刷小说困晕了,要不回去补个觉吧。”舍友担心地拽了拽她的手。
“可,有可能吧……”温冉磕磕绊绊地点了点头,但再也不愿意碰盘子里的食物了。
显然的,怪事并没有因为温冉的刻意规避而变少,路边的白墙上、公用洗手间的镜子上、宿舍上铺的床板上,甚至睡着之后,充满迷雾的梦境深处……
跌跌撞撞在看不清的梦里四处摸索的少女已经许久没有过这种彷徨的感觉,那种窒息感沿着雾气蔓延上来束缚住她,像无形的手拖拽住她的四肢,攀附在她的肩膀上,沾染在她的衣摆上,将她弄得沉沉欲坠。
当她终于抵不住这种侵蚀,狼狈倒在地上,浓密的白色沿着她散开,露出下面的镜子,里面的面貌,一块延展到无尽边界的镜子,而镜子的另一面,并非温冉所熟悉的,自己日常的样子,而是另一张脸。
一张她熟悉又陌生的,刻意不想要想起的面孔。
温冉从梦中惊醒,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希望拥有她那样的人生】
少女曾许下这样的愿望。对着流星、对着许愿池、对着神像,在每个传说能实现愿望的地方,务必虔诚地许下这样的愿望。
想要像对方一样受欢迎、一样开朗、一样富有,一样坚定、一样成熟、一样聪明……
想要拥有对方享有的偏爱、瞩目和尊重……
在少女有限的认知里,对方的生活几乎是完美的,于是自然而然的,在绝望的时候,痛苦的时候,在孤独的角落无处可逃的时候,少女便想要将此作为出口,作为依仗,作为希冀……
直到少女对着那口井许下心愿。
一个声音在她的脑海里响起了。
“契约达成。请把左边的嘴角放下来一点。”
黑漆漆的井水里映照出她的模样,她跟随着脑海里的声音一点点改变自己,最终让镜像里的自己与印象里的她别无二致。
“她”露出一个微笑。
脑海里的声音并没有因这一个极为相似的笑容而收敛,反而更进一步。
不属于自己的情绪,不属于自己的思路,拥有一群时髦而肤浅的朋友,来到了有名但自己不喜欢的学校专业,她被操控着变成现在的样子,但她并不喜欢,也不期待。未来成为被安排好的,“她”应该拥有的样子。
终于有一天,她厌倦了,在脑海中的声音发出指引的时候,她试探着,试图拒绝,然后那个声音就再也没有响起过。
一开始的时候,她是惊慌的,因为那个“契约”,因为那口井,因为玄幻的一切都历历在目。
命运会有无偿的馈赠吗?
担惊受怕了一年,她才终于适应了自由的生活,勉强维持着“那个存在”为自己经营来的成果,不至于跟原本差得太远,又能够自由自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现在报应来了,她看着眼前天花板上密密麻麻的字,消沉地再次闭上眼,尽管她感受到,某种存在随着她的无视,潜入那些字里行间,冲她包围了过来,无所遁形,无可逃避。
但她不想再努力了。
在一片黑暗中,她感觉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被彻底吞噬……
END
文/杏子红
评论:随意
世界末日在垃圾场
“本市东部地区23:00左右会产生强阵雨,请市民出门注意携带防强酸……”
电子合成的女声戛然而止,终端提醒收到了一条新的语音来电,杨国福站在垃圾场里,深吸一口气,做完充足的心理准备后点了“接收”,果不其然被刘玉梅的喝骂扑了一跟头,险些一头栽进眼前的垃圾山里。
“杨国福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你凭什么喝掉别人给我点的奶茶还替我确认送到,我们两个彻底完了!完了!听清楚没有,完了!我已经在外卖平台上把你举报了,外卖这份工作你也别想做了,穷光蛋!带着你的戒指睡在垃圾场吧!”
刘玉梅没给他反应的时间,直接挂了电话并拉黑,杨国福尝试回拨十来次,也只有嘟嘟嘟的系统音。
刘玉梅经常和他吵架,每天说“完了”的次数比网络上的世界末日预警的次数还多,杨国福觉得他们是小吵怡情,不吵不痛快,但是没有一次是和今天一样把他拉黑。
杨国福心里着了慌,难不成这女人这次是认真的?
他慌忙打开外卖平台,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权限进入了,“外送员”模式是灰色的,无法启动,只有“满20减5”的优惠券在他眼前闪动,试图诱惑他立刻下单购买。
他关掉外卖平台,有点迷茫。
他没料到是这样的结果。他早知道刘玉梅在外面有别的男人,但他始终相信刘玉梅的承诺“你是我唯一会携手走入婚姻登记局的男人”,从来没有干涉过。今天实在是老天爷开的玩笑,刘玉梅新的网恋对象为她点的奶茶刚好被自己接了单,而自己又刚好把它和自己点的奶茶搞错了。
起初他以为道个歉,把自己的那杯奶茶抵给刘玉梅也就完了,自己甚至都没追究刘玉梅有别的男人,刘玉梅有什么资格追究自己喝别人点给她的奶茶。但刘玉梅这个女人一向不按套路出牌,偏偏大发雷霆,她甚至还因此扔掉了他们的订婚戒指,说他们完了。
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该死的这么巧合,他们谁也没想到那个时间点会有一辆垃圾车路过。
于是那枚花了杨国福十年积蓄的钻石戒指,就在他眼前画了个圈,义无反顾地落进了垃圾车里,一秒都没带犹豫,甚至不给他多看一眼的时间。
那是货真价实的二十万啊。
杨国福一股血气冲上头顶,哪里还管刘玉梅说什么,跨上小电驴就冲上街,尾随着垃圾车一路追到垃圾场。
“本市东部地区23:00左右会产生强阵雨,请市民出门注意携带防强酸雨衣。”
电子合成的女声再度响起,杨国福低头确认了下时间,现在是22:15,距离他走进垃圾场抛垃圾山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距离强酸雨到来还有四十五分钟。没多少时间留给他了。
他太过匆忙,甚至没来及带上防强酸雨衣。自从十年前地球启动secure模式后,强酸雨成了常见的气候现象,这种雨衣也变成了出门必备品,谁也不想在浓度堪比王水10:1稀释液的强酸雨里洗澡,肉体凡胎可经不起大自然的考验。
杨国福站在垃圾场一角,极度的精神和肉体上的疲惫让他几乎无法分清“十万块掉进了垃圾场”、“自己被未婚妻甩了还丢了工作”和马上就要迎来新一轮强酸雨”这三件事哪一件更坏,更无可挽回。
在他辛苦刨了五个小时后,眼前的垃圾山依然比市郊区的南山还要巍峨数倍,看一眼都让人绝望。他没戴口罩,嗅觉已经接近失灵,酸味从鼻腔毛细血管一路冲到头顶,占据了他的大脑。
这个老实忠厚了大半辈子的男人突然很想骂人。
他想骂刘玉梅,怎么就那么不安分,不愿意好好过安生日子呢;骂那个点奶茶的混小子,可能都没见过刘玉梅的脸吧,这女人一向高p,专挑年轻帅小伙。他还想骂那个路过的垃圾车,骂网络上那些每天散播世界末日谣言的吹水老哥,那些闲得要死的富二代,说不定刘玉梅就是在和其中一个搞网恋。
他更想骂这个烂糟的世界,十年前那场世界末日的时候就该直接爆炸,什么secure模式,什么生命保卫战,这种世界又有什么保卫的必要。穷人从来不怕死,富人才怕死,穷人还要为富人的恐惧买单,替他们累死累活搞建设搞工程就为了他们能活下去,什么道理。
最后他愤怒又不甘地骂了一句“操”,继续刨他的垃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