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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烤鱼
评论:笑语
“我们死后会去哪里?”
“我不知道。如果天堂和地狱真的存在,我们会下地狱。如果那个传说是真的,我们会一直重复生命里的最后一天,直到阳寿耗尽。”
“也可能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黑。”
“只是一片黑。那样就再好不过了。”
“我希望他们能把我们的骨灰洒进大海。”
“或者埋入土里,成为新生命的养料。”
“那样就再好不过了。”
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写下这些文字的人以为自己聪明到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天真地认为自己能够决定如何处理自己的遗体。把骨灰洒入大海?真是浪漫,可惜我们永远不会允许她们这么做。
前段时间这边的高中出了一起杀人事件,两个闹了矛盾的女学生互相往对方身上捅刀子,一个捅在腹部,一个捅在胸口,最后全死了。虽然看起来普通,但凭我多年的办案经验,这件事没那么单纯。随后的搜查也证实了我的猜测,我们发现其中一名死者弟弟登记的电话号码,与另外一个号码有着频繁的短信来往,并且内容均经过加密。
这加密在我看来完全是小儿科,只不过是凯撒密码加摩斯电码的组合,我不用借助电脑就能破译。比这艰难百倍的密码我也破译过,他们这类人总会想方设法地藏起一些什么,而挖掘他们可憎的秘密就是我的工作。不出所料,互相发送短信的就是这两名死者,她们真正的关系,暗中的谋划,也随着这些文字的破译浮出水面。这根本不是杀人事件,而是一起被伪装的自杀案件。
为了叙述方便,我把这两名死者分别称为A和B。A的母亲坚决否认女儿会自杀,为此不惜称自己的女儿是个天生的杀人犯,从小就虐待家中猫狗,长大后发展成霸凌同学也是顺理成章。我理解她的行为,如果是我,为了保住自己来之不易的工作,我也会这么做。在我对她出示了多达百页的短信内容之后,她跪在地上,求我把她的女儿定性为杀人犯。我怜悯她,但A走到今天这一步,和她失败的教育脱不了关系,她也要因此承担责任。
B的父母则显得冷静许多,我认为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并非公职人员。在我出示了证据之后,他们无奈地认同了女儿是自杀者的事实,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临走时他们问我,家中的儿子以后是否还能参加公职考试,得到答案之后,他们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这样的明知故问让我忍不住在心里发笑,他们还期待一个什么样的答案?自杀本就是罪大恶极,他们的女儿还妄图掩盖罪行,可见父母的教育极其失败,这样的家庭中诞生的孩子,决不允许出现在公职人员的队伍里。
两位天真愚蠢的女孩,以为演一场戏就能逃避自杀的罪孽。破译后的短信里详细记录了她们的计划,先是在公众场合口角,制造不合的假象,再逐步将矛盾激化,最后发展成殊死搏斗。她们讨论怎样的搏斗能确保两人最终被对方杀死,最终确定为现在的方案。她们执行得不错,第一眼看上去的确很有迷惑性,过程也很真实,在找到短信记录之前,没人能确定这是伪造的。我不禁要发出叹息,她们为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绞尽脑汁,如果这样的精神能用在正途上,能为这个社会创造多少价值啊!
至于她们自杀的理由,不过只是区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A和母亲关系很差,经常遭到打骂,B成绩不好,觉得家里人更宠爱弟弟。不过只是这点小事而已,比她们还要痛苦的人不是比比皆是吗?还有自由,她们觉得自己的生活缺乏自由,事事都被管理和束缚。“这里已经没有了生的自由,现在更是没有了死的自由。”A在短信中写下这样的文字,这是对《自杀法》的极大藐视。自由?殊不知无限止的自由从来不存在,她们所追求的自由也只会把她们带向罪恶的深渊。
父母辛苦养育她们,社会为她们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希望有朝一日,她们能成为反哺社会的人才,可她们做了什么?只是因为一点小事,她们背弃了自己身上的殷切期待,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千方百计,执意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她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亲人下半辈子都会生活在痛苦之中,女儿自杀会让他们再也抬不起头来?
不,她们明知道这一点的,只是她们太自私,把自己的诉求放在第一位,从来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实在是罪大恶极!她们的死去,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果人人都像她们这样,还有谁来为社会创造价值?
她们没有资格拥有骨灰。
为了弥补失去的社会资源,也为了让他人引以为戒,她们的遗体将被回收,加以最大程度的利用。解剖课的教材?那并不是这些罪人能够担任的。她们的肉会被剔下做成饲料,骨头被磨碎做成肥料,大脑和可用的内脏会被取出,用于科学研究。有人说这样太过残忍,然而既然他们已经放弃了自己的身体,那么我们来替他们使用,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可即便是这样,也弥补不了她们犯下的罪!她们本该为这个社会创造数十年的价值,光是分解她们的肉体怎么能填补这巨大的空缺?
我已经处理了太多类似的案件,一起办案的同事走马灯一般地调离,只剩我还坚守岗位。他们说我铁石心肠,我却觉得他们才荒谬,为何要与自杀的罪人共情?时至今日,我仍然认为,每一个自杀者都死有余辜。
即使那人是我的女儿。
幸好我早就和A的母亲离了婚。
Vol.208「余辜」《回乡》
作者:夏获无
洪兴帮帮主唐初掌控铜锣镇多年,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有一天镇上来了个陌生的少年,少年一身蓑衣斗笠的行头,显然是日夜兼程,斗笠帽檐还蘸着清晨的露水。少年站在街口一抖蓑衣,就有许多雨水被甩落下来。
天空灰蒙蒙的,昨夜下了一晚上雨,如今虽然停了,太阳仍是不肯出来,只有几只乌鸦绕着房子上空盘旋。
少年看了会儿天,似乎是意识到天空多半是放不了晴,便收拾起斗笠蓑衣放在路边,走到一家刚出摊的早餐铺子前,点起了早餐。
“一份豆腐脑。”少年打量了一下摊子卖的食物,“不,算了,还是只来一笼包子吧。”
“诶,诶。”卖早餐的老伯迎合了两声,看了一眼笼子里,低低地出声说到:“包子马上就好,马上好,您先坐。”
老伯缓缓伸直腿,伸手去够那叠成一座的椅子。少年也不着急,只是细细地打量起老人家。老伯头上绑着一圈白色的头巾,身上的衣服也是工作服翻过来,露出了白沉沉的底,上面甚至因为沾上了汤汁有些泛黄。
不过是每个镇上都会有的寻常早摊贩,少年却看得出了神,直到老伯的声音响起。
“诶哟,这怎么办啊。”
少年回过神,正看到老伯手上的椅子,椅子用了有些年头了,上面的漆也掉了色,甚至能看到这椅子断了一条腿。
“这这,这怎么能行。客人我这就给您换一条……”
少年走近了,看向摊子后面,还没摆出来的那几把长方椅子横在在地上,一条条的状况都不怎么好,不是断了椅子腿就是有几道裂痕。
“抱歉啊客人,这些椅子用了许多年,都不太顶用了,我给您找个好用点的。”
少年摇摇头,拿过老伯手中的三腿椅子,摆在地上随后便坐了下来。
“没事。”少年屁股下的椅子稳稳当当,似乎三只腿也和四只腿一样好使,
“这怎么行……”老伯苦着脸正要说话,却听街口出传来了喧闹声,这吵闹声虽然不大,老伯却如同听到轰鸣雷声一般,话也没说完缩回了摊子里。
少年侧过头看向街口,正看到一群大汉喝着号子走来,为首的却是个矮个子,只有常人一半高低。
矮个子先是在街口停下来,眼睛滴溜溜地巡视了一遍街道,身后的大汉一个个露出凶容,街上所有人都停下来,一时野雀无声。
矮个子满意地点点头,便侧过身子,向早餐摊走来。
“小子,你是哪里来的,你毛爷昨天可没见过你,干什么来的。“
少年看了一眼矮个子,有看了看他身后跟过来地一群大汉。
“我干什么的,跟你没关系吧。“少年硬起胆子,回了一句。
矮个子顿时瞪起眼睛:“嘿!这么些年了,就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你小子,从哪个乡下嘎达来的,连你马七爷都不认识?“
说着,马矮个子跳起来就是一个巴掌扇过来。
少年猝不及防下想要稳住身子,谁下坐得不稳,直挺挺地摔倒在地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原来是个傻子啊,哪有人坐缺了腿的椅子,怪不得你会摔倒啊。“
马七爷连同他身后的大汉一起笑了起来。少年躺在地上,显然是摔得颇重,一时间竟然站不起来。
马七爷收住合不拢的嘴,眼尖正看见地上一张折成四折的纸落在少年身旁,似乎是从少年口袋里掉出来的。他连忙跳过去,抢在少年之前抢过纸。
“金玉楼地契!还是正本,小子,你怎么会有这东西。“
少年一听马七爷念出纸上写的字,脸都吓得惨败。
“我有地契关你什么事,这地契又不是你的?”
“你要是早几个月来我无话可说,今个儿,金玉楼还真是我们洪兴帮的,小的们!给我把他抓起来!带回帮里!”
少年撑起双手拔腿就跑,显然也是逃跑的老手,然而洪兴帮的汉子们显然更加熟练,几人冲上去就把少年扑到再地,随后敲晕绑上绳子一气呵成。少年还没挣扎就晕了过去。
马七爷满意地收起地契,环顾四周,街上行人仍是气不敢喘一个。
马七爷收回目光,瞪了早餐摊地老伯一眼:“老头好好干,别忘了这月地例钱!”
随后待人扬长离去。
“‘金玉满堂’旗下的房产地契,从来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正本藏于总楼,副本存放于分楼。唯有两本地契都到了手,才算是此处的真正主人啊。”
处在镇子最中心地段的金玉楼,原本乃是商帮‘金玉满堂’所建的分部,如今内部却已经被改为洪兴帮的总堂,洪兴堂堂主唐初此时正坐在堂上。
唐初拿起刚拿到手的地契,把它仔细地叠在桌子上的另一张纸上,随后满意地点点头。
“所以我才怎么也想不通啊,小伙子,你手上怎么就会有这张地契呢。”
少年双手反剪被绑在椅子上,死死闭着嘴,瞪着唐初。
“不愿意回答是吧,马七,你去跟镇长说一声。”唐初放下地契,招了招手。
马七连忙凑上来:“老大,说什么?”
“就说,我们这刚抓了个贼……”
少年一听连忙喊道:“别,别叫官府的人来,我说,我是金玉满堂派来检查地契的!”
“你当我傻啊,哪有派一个毛头小子来做公事的,再说检查地契都是带副本去总部,傻子才会把正本带到外面啊!”马七喝到,“果然不老实,还是要让官府来审一审。”
“实在不行,我们这里也是可以审的。”唐初一出声,站在两侧的人就上前一步,一个个举起手中的长棍。
少年才注意到一旁原来站了四个大汉,比起之前街上的那几个更壮了两圈。
“这是我们帮的四大金刚,一个个力大无穷,若是他们的棍子打在你身上,我怕你那小身板是一下都挨不住啊。”
“我说,我说实话!我是偷来的地契,从金玉满堂的总部里偷来的。”
“偷?“唐初微微扯了下嘴角。
“还不老实,金玉满堂总部什么地方,你个小孩能偷出地契来?”
少年观察到两旁的壮汉蠢蠢欲动,连忙出声澄清:“是真的啊,我师傅是江南道最好的盗贼,小爷是江南最好的偷儿!”
唐初和马七对视了一眼,问道:“你能偷出金玉楼的地契,还能偷别的吗?“
”眼下他们丢了地契有了戒心,不过等上几个月,小爷我想偷啥还不跟玩儿一样!“提到自己的专业,少年似乎也不胆怯了。
唐初点点头,把手头上的几张纸拿过来,递给马七:”拿给他去看看。“
少年接过纸,顿时目瞪口呆:”这,这是……“
”这是金玉满堂在这镇上别的几处房产的地契,可惜都只有副本,终究在手上捂不热。”
“你想让我帮你偷正本的地契?”
“不错!”
“我偷了地契,你能保我安全吗?”
“当然,看看我手下这四大金刚,各个算上江湖第一高手,金玉满堂一个商派,哪里是我们对手。”唐初让马七搬下来一个箱子:“只要事成,这些就是你的。”
箱子打开,闪着金光的金块整齐排在一起。
少年没看箱子,反而问道:“四大金刚是不是有个第五人?”
“你在说什么蠢话,都叫四大金刚了还能有第五人不成!”
“那就好。”
少年平淡的声音响起,他双臂一张,双手间寒光闪过,原本束缚着他的绳子不知何时已经断开。
少年鬼魅般的在堂间穿梭,双手双刃,似轻似柔地在四大金刚地脖子上一一,随后飞身上堂。
唐初刚刚站起
刀刃已至咽喉。
“我对你的钱不敢兴趣。”杀手掏了掏胸口的口袋,从里面拿出一张小纸条,念到:“我是为了童清穗和其他这些年来被你们迫害的人们而来的。“
话还会未说完,堂下的四名壮汉已捂着喉咙和唐初一起倒下。
“啧。”杀手抿了抿唇,“刀快了。”
一切刀起刀落不过在刹那之间,只留马七呆立,嘴里“嗬嗬”,说不出半句话来。
“小个子侏儒,险些忘了。“杀手甩手掷出匕首,结果了堂上最后一人的性命。随后一跺脚,少年冲天飞起,鸦叫声中,越过帮众们徒劳的包围,向城外飞去。
铜锣镇西边,排列着许多低矮土房,每座房子墙上都劣迹斑斑,一座房子的墙上沾着各种暗红沉绿的污渍,主人似乎也没心思去清理,因而在众多房子里中尤其显眼。
住这间房的童老伯家里出了事,原本该去看顾摊子的女儿如今倒在床上不省人事,一把年纪童老伯无奈亲自出摊,早上等马七爷巡逻完了街,便顾不得装样子卖早餐,急急就回了家。
洪兴帮指明要自己家的女儿,女儿以死相逼躲过一次,却不是长久之计。月前老伯托人带去消息,只盼外地的儿子能尽早赶回,倒是一家人逃去外地,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家闺女落入虎口。
童老伯握着女儿的手坐在一旁,焦急着等着不知会何时到来的希望。
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童老伯抖了抖身子,叹了口气,便开了门。
门外却空无一人,静寂的街道只有几声乌鸦的干瘪叫声回荡,老伯困惑地四下张望,一颗悬着的心到底是落了下去。
老伯转身正要关门,却发现有什么卡住了墙。他弯下身子,捡起一看,却是一锭银子,一封家书。
飞起的乌鸦盘旋升起,绕空飞旋几周,向着城外落去,落在那年轻人的肩膀上。
黑羽阴影之下,那人却无半点年轻相貌,身量拔高一截,挺胸而立,面庞方正,双目灼灼有神,却是一副青壮年模样。
“喂喂,我说阿立啊,一个小小分舵,你何必自己亲自出马,还费许多手脚搞来金玉满堂的地契。现在出发,只怕赶不上京城里的行动喽。”
“无妨,左右每天多赶点路程便是。若不是亲自来一趟,又怎么会知道洪兴帮行事如此跋扈,简直与强盗无异。金玉满堂与洪兴帮之间本就有些龌龊,给他们添点乱也好。”
“走吧。”
乌鸦振翅飞起,阴影散去,重新露出那张略显稚嫩的年轻面庞,少年整了整衣裳,最后瞧一眼这座小小城郭,背过身向着夜色走去。
END
评论要求:随意
写于2022.7.31
(又是滑铲的一个月。武侠风格好生难写,感觉头发都多掉了两根)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背景参考白城恶魔的故事】
温斯特小姐总共在芝加哥度过了三个夜晚,每个晚上,她都失去了一样东西。
第一晚是她出生那天,焦急的父亲带着难产的母亲驱车闯入夜色去找自己认识的医生朋友,带着急切和一身尘土叩开他的家门,祈求他的帮助。
漫长的奔波和等待消耗着温斯特夫人的体力,也吞噬着他们的希望,于是,当呱呱坠地的温斯特小姐发出第一声啼哭时,没有繁星,没有夜风,只有温斯特先生崩溃的眼泪和满室的血腥味。
第一晚,她失去了母亲。
第二晚是婚礼之前,年迈的父亲特意陪她来挑选一身穿戴一次珍藏一世的婚纱,婚礼的对象是坐拥种植园的乡绅——年轻的小伙子对她一见钟情,不在意她略显单薄的家境,还愿意额外照顾独自抚养她的父亲,热情的追逐让人坠入爱情的蜜河。如此的良配,父亲也尽力想表明几分态度,与婚纱店细细叮嘱每一个细节,一定要定上一套配得上温斯特夫人遗物里那套珍珠饰品的婚纱。
见惯了朴素自然的乡下风景,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的温斯特小姐几乎要被鳞次栉比的商店和琳琅满目的灯光晃瞎了眼,风里混着点心的甜香、香氛的醇香,诱惑着人们心甘情愿掏出自己的钱包,温斯特小姐自筹并非是那种冲动消费的人,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布置精美的橱窗——那支翠绿的耳环很称她金色的头发。
然而这般的惊鸿一瞥,竟在倒影里见到熟悉的面容,从昏暗无光的小巷里映射出的,与陌生的浓艳女子拥吻的人,精壮的轮廓和熟悉的发色,与即将与自己在教堂里宣誓的人一般无二。
车轮行驶在平整的路面上,不像乡下的碎石子路上那般颠簸,微凉的晚风裹着让人流连的香气后调奏出几声挽留,像是发现了她的怔楞,仔细将定制婚纱的票据收入怀中的父亲疑惑地看向她。
“不,没事,父亲。”她微笑着替父亲将他鬓角的银发顺着晚风挽到耳后。
回程的路上,阴云遮蔽了月色,连旷野的星光都显得黯然。
第二晚,她失去了爱情。
第三晚是世博会召开之际,宏伟巨大、美轮美奂的古典主义风格的白色建筑群拔地而起,机遇和挑战一并在井喷的盛世中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已经变成琼斯夫人的温斯特小姐也无法拒绝这种繁华的诱惑。她作为琼斯太太勤恳工作、安分守己的几年,让风流的丈夫毫不介怀她的梦想,让可靠的佣人愿意接下照顾两个孩子的重担,让她可以去那被称为“白城”的奇迹,一睹现代工业与古典主义糅合下仙境的全貌。
她想起炫目的灯光和橱窗,想起甜腻的面包醇香,想起惊鸿一瞥时,与自己漂亮的金发那么相衬的翠绿耳环。哪怕仅是一个片段,哪怕仅是一段时间,她想要抛弃自己温吞的婚姻和平淡的生活,投身那流光的漩涡里——像是追逐一个一触即分的,泡沫般的梦。
于是她毫无负担地,轻盈地踏上旅途,夏日的麦浪和灼热的风长成她的翅膀,
在天色渐晚,红霞染上天边一角的时候,她来到了目的地附近。酒店的一层是几家布置简约的商户,有药店,有服装店,接待处布置得很温馨,花瓶里的花都是新鲜的,还带着香气,让她感到格外亲切。
“欢迎您,莉莉·温斯特小姐是吗?”出于某种不可言说的期待,她登记的时候用了自己未出嫁时的闺名,这让她感到自由而轻松。
酒店老板穿着简约但干练的便服,不显得过分刻板,但又十分精干,笑容有礼而亲切。
“是的,我预,咳,我预定了一间房。”短暂的局促后,她抓紧了手里的提包,露出了板正而拘谨的笑。
“当然。您的房间在207号,需要我带您过去吗?”对方毫不在意她的露怯,脸上的笑容毫无变化,将对应房间的钥匙摘下递给她。
“咦?就是这里吗?不愧是大城市啊~”被唐突而活泼的声音打断了对话。
踏入酒店的,是穿着长裙带着草帽,看起来身手矫健的少女,大大咧咧得,让人能看到她手上的粗茧,随着“白城”的出现,这样从各个地方来的年轻姑娘不在少数。
“您可以在那边稍微休息一下,等我帮这位小姐将她的行李拿上去……”
“不,不用了,”莉莉摆手拒绝了他的热情,“您一个人很难忙得过来吧,我自己能行。”
“那好吧,房间里的物品有缺少损坏的,都可以来找我。我就在前台。”
“您人真好,这位……”
“霍姆斯,您可以叫我霍姆斯。”
“霍姆斯先生,十分感谢,那我先去房间休息了。”
“这位是怀特小姐吧,您的房间是……”
谢过了温文尔雅的老板,她提着手提箱踏上了温馨的木色楼梯,随着脚步声发出吱嘎的轻响,交谈的人声和清脆的门铃都被抛在身后,狭窄的楼道算不上令人身心愉悦,但念及这里黄金的地段和物美价廉的房费,这反倒是一种令人安心的适配了。
楼道上挂着工整的牌子,狭小的房门朝向不同的方向,温暖的地毯吸纳了所有的声响,顺着走廊前行,然后左拐,然后再右拐,再往前走几步,然后左拐,走到走廊的尽头,路过了一排功能不明的特殊装置和排气口,她终于看到了207的门牌。
这里被四条不同的楼道环绕着,门前还挂着白色的铃兰,显得干净又亲切,推门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精致的烛台和收拾规整的沙发,悬挂在墙上的壁灯和工艺画无一不体现着布置者的用心。
但是相比自己家里,这里还是显得格外得逼仄,也许是没有窗户的原因,好在柔软的大床和沙发稍稍安抚了有些疲惫的身体。
砰
背后的房门关上,她突然背后冒出一股寒意,猛地回身,却只能看到紧闭的房门和粉刷平整的墙壁。
也许是整日的奔波和兴奋让自己过分紧张了。
她这样安慰着自己,陷进柔软的沙发里,掏出一本打发无聊时光的书。
……
不。
有什么不对。
在漫长的寂静中,她突然意识到。
太安静了。
没有嘈杂的脚步声,没有隔壁交谈的人声,空气里充斥着一股令人紧张的安静,绵延不绝地充满了她的周身。
太安静了,安静得仿佛整个酒店里只有她一个人,此时,路过的通风口和那些意味不明的装置闯入了她的脑海……
她突然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慌,从微微发麻的脚尖一路蔓延到头顶。
冷汗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下来,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充斥着一股诡异的味道,然而当她想要起身,出门到前台去找那位温文尔雅的霍姆斯先生的时候,突然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的无力感。
一定是过度紧张导致四肢发麻了。
不要自己吓自己。
她抚着胸口,告诫着自己。
不要自己吓自己。
缓了缓紧绷四肢传来的酸痛,当她再次试图起身的时候,关闭的壁炉,打开了。
她惊恐地看着带着鸟嘴面具的男人走了进来……
她想要呼救却发不出声音,想要起身却无法行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伸出戴着雪白手套的双手,将她拖入壁炉后的黑色滑道上,推入深渊……
深渊原来是有模样的,构造精密的肢解架,宽阔干净的手术台,还有装着不明液体的大炉子……还有搁置在这里的,不知名生物的血肉,放置整齐的人体骨架……
莉莉四肢僵硬地滑入这里,仿佛待宰的羔羊,不敢想象自己即将经历什么,这里的东西又是从何而来。而霍姆斯甚至在把她推入这里之后,没有紧随其后,而是将她搁置在这里,面对着一室的恐怖。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久到她都恢复了一部分行动能力,可以扶着墙站起来,前后行动几步,霍姆斯依旧没有到来,于是一种名为希望的东西又燃起了,像是三十几年前她父亲曾期望的那样……
麻木的双手几乎打不开门锁,然而越是着急越是难以自制,当门锁终于发出咔哒一声的时候,她几乎要落下泪来。
螺旋的楼梯向上延伸着,几乎能看到光,尽管她自己也觉得那可能是幻象,她笨拙地,跌跌撞撞地沿着台阶向上,一圈又一圈,背后泛着冷光的深渊逐渐在变远,前方通向一楼的大门在逐渐靠近。
快了,近了。
马上就要到了。
嗤。
一声笑在空荡的楼梯间回荡。
在来得及反应的时候,脚下不知何时伸出的绳索将她绊了个趔趄,弹开的铁板断绝前进的道路,失去重心坠落的几秒被拖得无限长……
在坠落的瞬间,她看到戴着鸟嘴面具的男人,那双带笑的眼睛依旧温文尔雅。
她看到那个名为怀特的少女,紧闭着眼睛蜷缩在房间的角落,身上满是青紫伤口。
她看到深渊张开了巨口……
第三晚,她失去了生命。
END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注:可能引起不适,提前致歉!
挂满蛛网和铁锈的扇叶吱吱响着。外头依稀有虫声,树叶在风里攒动。一夜比一夜热,尹山没敢开窗,屋里弥漫开肉类腐烂的气味。豹舍里的黑豹已饿了两天。肉块,肉排,鸡蛋……尹山计算着。多出来的食物没法处理,他偷偷给狮子喂了一些,剩下的统统堆进员工宿舍角落。一开始是新鲜的血味儿,接着能闻出腥臊,48小时后则被高温发酵变成一团酸水四溢的灾难。尹山不在乎,可还是被熏得干呕起来。又或者是因为紧张。
两天。豹子可以忍受一天禁食,两天令它饿急,三天也许能要它的命。尹山不想要黑豹的命,也不愿意太折磨它。他下定了决心,迅速站起来,走出房间。四下里寂静一片,相隔很远的路灯困倦地站着,照亮一小块主道。豹舍的位置十分偏僻,光被树荫隔绝,难以视物。尹山踩上豹舍外的草坪,草甚至是凉的,瘙得他痒。
尹山觉得有些古怪,但说不上来怪在哪儿。一盆河水在他胸腔里涌着,撞出隆隆响声。忽然间他脑海里有雨瓢泼而下,劈头盖脸将他浇回幼年和深秋枯干的草地,一头母牛拖长嗓音叫着,而他已经跑开牛棚好远好远了。他直跑下山坡,房子的灯光都看不见了,却还听见牛在叫,叫声比他的心跳声更响。雨淋透了他,他光着脚,草屑粘满脚背,瘙痒难当。他怕得无暇理会。
尹山摸着黑走向豹舍的铁闸门。这时他感到脚底一阵刺痛。有什么东西卡在他的脚掌上,血正汩汩往外冒。他这才明白古怪之处,原来他出门忘记穿鞋,就这样在动物园里走来走去。他把那东西拔出来,是一块玻璃瓶碎片。他放下受伤的脚掌,站在草地上顿时成了种煎熬。他不理会。
豹子隐匿着,人眼看去笼子里似乎什么也没有。尹山看了一会儿,四肢紧绷,担心那黑豹已经死了。但他很快注意到一颗闪亮的珠子,镶在两颗矮灌木之间,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那是黑暗中豹子的眼珠。它醒着,也一定闻到了血。尹山舒了口气。
他想象到,豹子可能饿得整晚睡不着,在铁闸门边不断徘徊。它不知道饲养员为什么让它挨饿。他们相处有两个月了,打一开始尹山就觉得它美。那时黑豹还没有成年,毛发杂乱无光,但有着惹人怜爱的天分。尹山跟其他饲养员讨论如何给它搭配营养,食谱换过好几轮。不多久它就变得矫健,身姿挺拔,皮毛也如上等丝绸般滑顺。尹山总认为它可以更美。于是他偷偷给它饲喂活物。兔子,很容易买到的肥嫩的兔子。深夜或黎明他带着猎物来探望黑豹,只为了看它杀死小动物的姿态,看血是如何真正从生命中奔涌而出。
现在黑豹正在等着它的猎物。
尹山打开铁门,进去后再细心地锁上。他踩到豹舍里铺满草皮的地面,像踩了一块软绵绵的沼泽。他流了太多血了。他蹲下,手脚并用地挪动到笼子正中央,蜷缩起来,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很小。然后,等待。
等。遥远的时空中,尹山听到妈妈如是说。妈妈轻轻地把他推进牛棚里,妥贴地关上门。雨下得很大,牛棚一角在漏水,水洼直延伸到其中一头母牛的蹄边。屋里传来摔砸东西的响动,还有女人的压抑的哭声。
他被滚烫的庞然大物压住了。他了然地展开了身体,平躺到草中,彻底放松下来。他的鼻子正对着黑豹的鼻子。豹子马上低下头,咬住他的喉咙。尹山不受控制地发出一串痛呼,这痛呼又被豹子的尖牙和呼气声掩盖,显得微不可闻了。在豹子隆隆的呼吸声中,他和他漂亮的动物静止着,还是等。
等。尹山坐在牛棚里,听见母牛低声呻吟。他原先以为自己听错了,后来发现那确实是母牛的哼声,跟屋里女人的声音一样疼痛。他警惕地瞪着母牛。接着他见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至少对此时的他而言不可思议——一只小小的蹄子钻出了母牛的下体。他瞠目结舌,背蹭着墙连连蹬脚,恨不得把自己塞进砖头缝里。两只细细的小腿慢慢从母牛身体中滑出来,裹着层粉红的薄膜。那是血吗?两只小蹄子上是在往下滴血吗?尹山记得别人说过,母牛是会生小牛的;但这会儿他只觉得那是鬼,是妖魔,从母牛身子里钻出来就要杀死母牛,也要杀死他,还要杀死妈妈。但如果它能把那个男的杀了倒也蛮好的。他看着这红色的鬼,突然有点期盼它的降世。他等着。四只细长的腿掉了出来,然后是半截桶形的身体。尹山惊骇地瞪着,一时忘了自己本来要做什么,连后退的动作也停止了。母牛痛苦地低喘,顷刻间那个小小的妖怪从母牛体内整个滑出,带着一股可怖的血流,淌得遍地都是,跟屋顶漏下的雨水混到一起。也是这时,屋里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男人抬高声音怒吼,敲打声,跺脚声,某样东西锐利的落地声。同时尹山还听见雨,听见母牛的喘气和舔舐,听见胸腔里隆隆巨响。
尹山的意识很模糊。黑豹紧贴着他,毛发抵在他的肩旁。他或许觉得痒,又感到自己脚底的伤口被什么亲吻了。他还觉得自己的内脏在被向外扯动,胃袋被吮吸。他动弹不了,也无法证实哪些部分是自己的幻觉。也许全都是幻觉,黑豹还叼着他的脖子呢。但这些幻觉让他感到不可思议地美妙。等他死掉,豹子会吃他的。他只要等。
等。他惊魂不定地等了好一会儿。他失去时间概念了,他觉得他在牛棚里坐了十年。他打着抖弄开木门,妈妈和那个男人都躺在地上。他确定了好几次,妈妈没有呼吸了。他心慌意乱,想要再看看男人是不是活的,但做不到。他无法再等下去,跑进雨里,跑下山坡,直到天亮起来,他才终于听不见母牛的哭声。
尹山好像等到天亮了。他的眼前晃过一颗闪着光的小球。尽管周遭仍旧黑暗。
作者:段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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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许诺永远时,至少应该拥有实现永远的能力。”徐燕说。
我仔细地回忆了一遍我们相知相识的过往,才回过头,谨慎地问道:“我没对你说过永远吧?”
她冲我翻了个白眼:“你太破坏气氛了。”
“你才破坏气氛吧。”我回以一声嗤笑,“别搞得好像咱俩在演什么苦情剧一样。”
她坐在我们一起买的桌子上,没有说话,晃了晃腿。我又瞥了她一眼,问:“桌子怎么算?”
“你不是回老家吗……”她本能地接话,回过神来,音量突然拔高:“到底为什么是你回老家啊!”
“为什么不是我回老家?我在家有车有房还有人脉可拉,回去过得可好了。”我说,开始给手底下的箱子封箱。
我其实不是很能明白她在介怀什么。
我们不是情侣。但多年来除了不上床不接吻以外,和情侣也没什么两样。我们同吃同进,无话不说。她的同性恋朋友,几乎每一个都会把我们误认成情侣。我真的想说,拜托,尊重一下两个单身女青年纯洁的友情啊!
很久以前,在她还没意识到自己更喜欢同性的时候,我们曾经在玩笑时约定,如果将来我们都单身,就一起养老。
她说这话时的语气很轻浮,我当时看待未来的态度也还轻松随便得很,因此毫不在意地答了:“好啊。”几年后她旧事重提,问我想不想和她合租,倒把我吓了一跳。
不过,坦白说,几年同居下来,我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一状态,有时真的觉得我们会一起到老了。
直到年初,我们各自回老家过年之后再聚首,她说她去相亲了。她说她可能要结婚了。
消息来得太过突然,我一时都不知道该说恭喜还是提醒她留意对方为人,最后傻乎乎地来了一句:“还好你和你前女友已经分了。”
她原本表情有点忧郁地搅和着咖啡,闻言朝我翻白眼:“那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
我想说其实我一直以为你和你的一个朋友在玩暧昧。最后只是笑。我自己没什么机会看到自己的表情,但很多人都说我这么笑很蠢。
我以为她会笑,但她好像很伤心,脸上没有表情,眼睛盯着一个地方就不动了。过了半晌,我笑得脸僵,有点尴尬地收敛了表情,才听到她低声说:“对不起。”
“有什么对不起的……”我有些不解,更多的是不知所措,转而问道:“那你要回老家吗?”
“不回。”她叹了一口气,“他,那个男的说他想去我们那边工作。”
“这样啊。”我点点头,心想还挺体贴,却沉默了下来。
这之后……其实说不上是因为她,但肯定是受她影响,我终于辞职,准备回老家。给出的理由是照顾父母。她不信。
本来她就在慢慢收拾东西准备随时走人,没想到最后是我先走了。
徐燕无聊地晃着腿,结果一脚踢到了桌腿,龇牙咧嘴地蹦下来捂着脚。我笑得有点头疼,半晌才停下来:“小心点啊。”
她幅度夸张地朝我翻白眼,表情凶狠。
我继续笑嘻嘻:“所以说少emo,想东想西的,这不就马有失足了?”
她瞪我:“所以说和你讲少女情怀就是白费功夫,你这人没心没肺的。”
“可是人有悲欢离合,这种事情我们早就知道了啊。”
她沉默了半天才说:“知道归知道,但有时候还是觉得……好像我背叛了你一样。”
我只好又支棱起来安慰她:“你要这么说,辞职回老家的我才是背叛的那一个吧。”
她皱着眉头思考反驳的话,我赶紧加快语速:“所以说别惦记谁对不起谁了,一期一会的缘分,有过就很好了。”
半晌,她闷闷不乐地说:“你还真是看得开。”
我松了一口气,转身去看卧室里还有没有遗漏,心想,因为我不在乎啊。
“因为你不在乎吧。”她说,“你一直都是这样……”
我没有回头,突然有些好奇她希望我在乎什么,但她什么也没说。
我粗略地扫过一遍房间。她蹦进来问我:“晚上一起去吃饭吗?”又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了。
但是很可惜。我抱歉地摇头:“我约的四点的车。”
“这样啊,结果连顿散伙饭都吃不上。”她说着,笑了笑,好像觉得事情很有趣。
这件事情我也无可奈何,只能干巴巴地开空头支票:“以后总有机会的。”
“嗯。”她笑着说。
把最后一件行李也搬下去之后,我站在楼道里,回头对倚着门框的她说:“谢谢你。”
她看着我,眼睛一如既往地明亮。
我说:“再见,徐燕。”
不会再见了。唯独这一点我们心知肚明。
这是我的责任。
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她的热情,却不肯付出爱情的我,最后被她抛下也是合理的吧。
即便我如此无理取闹地心怀怨恨,却还是假装自己毫不在意。她是否明白我的心思呢?我觉得她知道,只是……最后一次纵容我吧。
我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觉得是她背叛了我呢?明明我从始至终,没有一次主动选择了和她站在一起。
作者: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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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啊,渴啊,人得给太阳热熟……管他,熟了也好,没准过路人遇着他,能把他拆拆搬下山去,他落叶归根,路人也吃几顿荤。
正是三伏天,柳三背着个沉甸甸的大篓子,艰难地迈步往山下走,重就算了,反正他背后的划痕与茧早就习惯,日头实在毒得很,炎热成了一堆无形的滚烫的沙,简直要压死了他。鼻子里嘴里都干得要裂,该流的汗也给蒸没了,一股子冒烟的干臭快把他整个人腌入了味。他干脆把自己想成了块老肉,阳光和土地再怎么两面烤,他也是没油可冒的。
他转头,依稀在背篓缝隙里看着了他前些年饿死的妹妹柳絮儿,从前这小丫头总缠着他上山,又总恨不得离他几尺远,篓子也耍赖不背,搁那双手捂鼻子,嫌他味大还是怎么的,实在气死个人。
小丫头就埋在这山上,他们穷了,山就把她吃了。
柳村给高低的山环成了个看不见外头的小圈,人都出不去,他们柳村世代靠的就是山,山上瀑布山下河,现今一气儿干了。像这样雷公招了大旱的年头,他们也没人能找别的去处,这也是山,那也是山,还是靠山过活。
入目的山头皆是光秃,热死的都是能吃的肉,干死的都是能卖的柴,拾山是关乎活命的事情,柳村人都是争着抢着的,谁都没闲功夫去管别人,低点的山头快没东西拾,就得越爬越高,时候到了,一头栽在山上就成,再也用不着下来。
越高的山头越是冷清,路上已经见不到人。
脚下的地是脆的,踩得重了就会碎成干土渣,柳三低着头看着,一路走着,一路想着,“爬不完了。”
他一脚踩空,背上的东西哗啦一下散得四处都是,有些挂着山坡,有些直直滚下去。险之又险,柳三好歹是回了神,扯住了扎着根的枯木。
那树皮糙,扎根也深,倔得很,连柳三那崎岖厚实的手掌心都被它狠狠挫开了一道大口子。他一看,吓呆了——渗出来啥?不是红彤彤的血,都是黄惨惨的沙。
他挣扎着,黄沙从他手掌心的口子里涌出来,顺着手臂一路流着,他的脚怎么也踩不着实地,脚下也是沙土的河,攒动着,要吞了他,柳三那些个微不足道的,用来活命的心气被一下戳漏了去,脚底踩不上实落,土块散架,树枝散架,他觉得自己也该散个架算了。
勤快的来早,懒汉们来晚,差不点儿离,饱死的饿死的,吃的可不都是满肚子黄沙吗。
柳三睁不开眼,分不清是炎热里的风沙,还是脚下的沙,倏然埋没了他。
……
这多凉快啊。
柳三做了梦一样,想着自己一脚落空,得是踏回了一千年前,山洼里还没有蚂蚁窝一样的柳村,只有稀拉的茅草屋子装着稀拉的人家,山泉还没给一大群村人当妈喂奶,流成了溪河,又远又长。
他摸不着头脑,也就摸不着头脑地照样活着,比起做渴死的黄沙口袋,实在是乐得很了。
渴了饿了,这山里可是什么都有,转两圈能就吃饱,有力气了,他也不再做山里的独来独往的野人,拾掇拾掇就在山洼里圈了块地,给自个盖房子还种米粮,邻居看小伙健壮肯干,于是柳三找着了邻家的女儿做老婆,后来生了娃娃,做了爹爹,娃娃又生了娃娃,做了爷爷。
再下去又是怪了,柳三在他这梦里成了老柳,村人当他是个神,都传他这老不死的柳三爷活了三千岁。老柳眼见山洼洼里的人越发多了,垦的地、开的山也愈大,他人老得没力,却也没见要死,每日就窝在新打的圈椅里等着吃粮,甚至闲得慌,辗转学了个文词儿叫顺理成章。
这些天热得很,祖宗碗里的米粮都见了少。他家小辈问候这神异的老祖爷,问地里不长庄稼了该怎么办,老柳想了半天,没答上来。年轻时候的事情,没必要记得多清楚嘛。
“吃咯!”
老柳摇头晃脑,举起他那只精致还画花的白瓷碗,眯着眼端详,山包正正好合上碗边,黄麻麻的山好像被装进碗里,他觉得很高兴,把山看作米粮,碗满了,肚子也会再满的。
他说:“问山呗,咱们靠山吃山。”
小辈们聪明,挖了换了山上肥土,用来种粮。
又满意地填饱了肚子,老柳躺在床上,听见窗外轰隆隆的,好大动静,有一片天,黑压压地倒下来了。
作者:寻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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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尤诺·霍斯劳从出生起,就看着府邸外连成片的血蔷薇在花园盛放。他的父亲,当时的霍斯劳家主,他记忆里一个带着猛烈蔷薇花香和血腥气的男人,曾经用冰冷染血的徽章戒指触碰他的额头,对着尚在乳母怀中的尤诺如此说道:
“霍斯劳家族的血蔷薇,是生长在亲族和仇敌的血肉上的。”
他年幼的眼睛望向那些艳丽的花儿,向父亲伸出的手被乳母不动声色地拦下。他没有哭泣,霍斯劳家主华美的银色盔甲反射出的冷光让他的眼珠干涩。
那之后尤诺曾多次望着花园发呆,他的母亲就埋葬在那里某处,未来的某个时刻他的父亲也会走进那些土壤里,与那些蔷薇和霍斯劳家族的命运结合在一起。
破碎的皮肉在土地里糜烂,多汁的眼球上扎根着暗红色的根系,血色的枯骨露出被粘稠血液浸透的丰沃泥土,艳丽的花朵无视自然规则地拥挤盛放着,就连花香也带着血腥味儿。
这是霍斯劳家族引以为傲的象征,这些只要有血肉便能盛放的花朵经年不绝地旺盛,霍斯劳的姓氏也就长久在这片土地屹立不倒。
当他逐渐明白这片花园真正的含义之后,他的手已经有了抓握霍斯劳花瓣鞭磨出的薄茧。
尤诺·霍斯劳沉默地厌恶着那些蔷薇。
2
在他沉闷的少年时期,严苛的体术训练和礼仪培训的间隙,尤诺的父亲迎娶了一位新妻子。没有婚礼,没有神明的见证,她是在一个夜晚怀着身孕独自搬进府邸的。
那个尚未出生的孩子就是霍斯劳家的次子,狄亚罗斯·霍斯劳。
狄亚罗斯的母亲,尤诺父亲的侧室,那个漂亮又短命的,对玫瑰喜爱到疯狂的可怜女人。她的陪嫁是一屋子盛放的红玫瑰,与府邸花园中的血蔷薇极其相似的花朵,却有着甜蜜馥郁又苦涩的香气。那些玫瑰有时也会长出杂色的花苞,她会将它们剪下、风干、碾成粉,再悄悄撒进血蔷薇的花园。
“那些都是我的家人。”某次她对尤诺如此说道,“但您的父亲并不喜爱它们。”她苍白的手指捻着粉橙色的粉末,将它们与暗红色的泥土搅合在一起。
然而她本身却是一个与那些开得狂放恣意的艳丽花朵完全不相似的人。她的玫瑰旺盛而狂野,香气馥郁而霸道甜美,而她只是个娇小苍白、体弱多病又少言寡语的妇人。
可能她们唯一相似的地方就是美丽——那种浓烈又脆弱却又尖锐得要每个爱上她的人都心口染血的美丽。她漆黑的卷发包裹着她精致的一切,她美丽得毫无血色,她美得毫无生机,她的身体会散发出比她豢养的玫瑰更加浓烈的香气,甚至盖过了整个府邸中血腥味,直到他的父亲进入她的卧房,更加凌厉的血蔷薇与玫瑰的花汁糅合,变成一种复杂又惑人的香味。
这种味道令他作呕。
3
狄亚罗斯出生的那个夜晚是压抑无声的,就像这座宅邸内的每一个日夜一样。
新生的男婴裹在软绸子和细纱棉的襁褓里,在铺满玫瑰的婴儿房里沉睡,十几把烛台将这个房间照得亮如白昼。
刚生产的妇人坐在镶金的摇篮旁的一把椅子上,纤瘦又苍白的一只手虚虚搭在摇篮边沿,指尖触着婴儿红润的脸蛋。面无血色的妇人身下仍在渗血,从腿间向下染红了白绸的睡裙,又在她足弓处汇聚成一小滩暗红,血腥气溶在浓厚的玫瑰香味中令人头脑发晕。
尤诺透过门缝看见她在发抖。闷热的夏日夜晚好像冻伤了这个弱小又美丽的女人,让她不住地颤抖。
男性不被允许参与这场惨烈的生产,尤诺的父亲只是匆匆进入确认了新生儿的健康便离去了,无人在乎这个破裂的子宫,仿佛剥离了胎盘的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是向来柔弱的妇人从这场无意的谋杀中幸存了下来,她撕裂的阴道正缓慢愈合。而她在颤抖。
尤诺就是在这时溜进来的。
她看见了正在往门缝中窥视的少年,没有躲闪与遮掩的力气和意图,她招手让他进来,她的眼睛内没有羞耻,只有带着疼痛的柔情。
于是尤诺第一次看见了他的弟弟狄亚罗斯,那是他见过的最为可爱的婴儿。
4
狄亚罗斯自小就是一个甜美的孩子,他与尤诺不同,他天生就带着一股纯真的勇气。
狄亚罗斯以一个孩童所能拥有的所有的力气无私地爱着一切。他会向他的父亲伸出双臂乞求拥抱,尽管他们冷漠的父亲只会鄙夷幼童自发的亲密,他也会照样去亲近;他会在每一次尤诺练习归来浑身血痕的时候向尤诺露出笑容,鲜血和伤口吓不着他,因为他还暂时无法理解疼痛,他只会笑着将拥抱和亲吻给予他喜爱的哥哥。
年幼的次子几乎继承了他母亲的一切而没有半分霍斯劳家族历代相传的特征——乌黑的卷发,漂亮上翘的眼尾,白皙的皮肤和纤细的骨架,他甚至与母亲同样体弱。
尤诺的父亲将狄亚罗斯的性格归结为懦弱,认为他身体的虚弱是因为血统不纯,他厌恶和疏远这个孩子。而尤诺,尤诺在他可爱弟弟散发着玫瑰花香和一点牛奶味道的发间逃避自己。
霍斯劳家族的长子自一出生就注定要带上血红纹章点缀的光亮的银质家主戒指,尤诺在十六岁那年生日得到了一枚纹章戒指,与霍斯劳的家主戒指不同,更加轻巧与简约,但其后的意义沉重——尤诺霍斯劳在十六岁这一年被指定为霍斯劳下一任家主。
将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人生的如此盖棺定论无疑是残忍的,尤诺用超出他年龄的成熟心智接受了这种宣判。他的父亲骄傲于长子身上贵族的教养和自觉,只有尤诺知道他大半是出于想象自己出走之后如花苞一般的弟弟必定无法在这个家里存活下来的恐惧。
只有狄亚罗斯,他最最亲爱的弟弟,要保持永远的纯真。
尤诺抚上篆刻纹章的戒面,如此想着。
作者: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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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永远是假的。哪怕再像真的,也是假的。”
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温冉正在百无聊赖的马原课本上画小人,老师在讲台上唾液横飞地讲物质世界的本质规律,舍友在旁边美滋滋地跟新找的男朋友发消息,盛夏的蝉孜孜不倦地发出鸣叫,她在炎热的教室里出了一身冷汗。
“……小冉?小冉你没事吧?”
教室里的人已经快走空了,舍友收起了手机,偌大的脸突然出现在温冉面前,将她吓得回了神。
“啊,不,没什么。”她摇了摇头,想要再看一眼手机,却发现刚刚停留在主界面上的短信消失无踪。
“你今天怎么呆兮兮的?快点,食堂的卤肉饭晚了就没有了!”舍友催促着拉起她的胳膊,将她从呆滞和迷茫中拽了出来。
“啊,不好意思!”
她歉意地加快了速度,将东西往背包里一丢,跟着舍友离开了教室,只留下风微微吹起窗帘,露出窗台上飞速枯萎的花朵,然后一瞬间消失不见。
两人一路飞奔到食堂的时候,正赶上最后两份饭,在舍友谴责的目光和后面人压迫性的注视下,温冉硬着头皮端走了最后一份,擦肩而过的时候,排队的人群中传来一声低语:“假的永远是假的。”
温冉猛然回头,手一抖险些摔了餐盘,但是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并没有什么眼熟的人影,她踌躇了一下,试图返回刚刚路过的取餐队伍,被舍友一把拽了回来。
“看什么呢?走了。”
“啊……哦……”温冉兴起的一星半点的勇气被磨了个干净,回头亦步亦趋地跟上舍友,试探地发问:“你刚刚有听到人说话吗?什么真的假的之类的……”
“没有啊……什么真的假的,你今天怎么奇奇怪怪的?”舍友皱眉,径直找了个人少的桌子拖着温冉坐下。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平日里最喜欢的卤肉饭都显得有些食不知味,温冉用筷子扫兴地划拉着,不提防看到埋在米饭下面的盘子上似乎有字,她心头一紧,猛地扒了两下,在盘子上用歪歪扭扭的黑色写着的,依旧是那句“假的永远是假的”。
捏着盘子边缘的手泛出紧张的白色,温冉这次笃定地知道,那个东西,又回来找她了。
“小冉你没事吧?”注意到她布满冷汗的额头,舍友擦了擦嘴凑过来看她。
“这,这个……”温冉抖着手指着盘子。
“这盘子怎么了?”舍友奇怪地问。
“你……你看不到吗?这里有一行字……”温冉死死盯着这行字,然后就看到那行字在自己的注视下缓缓变浅,最终消失。
“没有啊,小冉你是不是昨天熬夜刷小说困晕了,要不回去补个觉吧。”舍友担心地拽了拽她的手。
“可,有可能吧……”温冉磕磕绊绊地点了点头,但再也不愿意碰盘子里的食物了。
显然的,怪事并没有因为温冉的刻意规避而变少,路边的白墙上、公用洗手间的镜子上、宿舍上铺的床板上,甚至睡着之后,充满迷雾的梦境深处……
跌跌撞撞在看不清的梦里四处摸索的少女已经许久没有过这种彷徨的感觉,那种窒息感沿着雾气蔓延上来束缚住她,像无形的手拖拽住她的四肢,攀附在她的肩膀上,沾染在她的衣摆上,将她弄得沉沉欲坠。
当她终于抵不住这种侵蚀,狼狈倒在地上,浓密的白色沿着她散开,露出下面的镜子,里面的面貌,一块延展到无尽边界的镜子,而镜子的另一面,并非温冉所熟悉的,自己日常的样子,而是另一张脸。
一张她熟悉又陌生的,刻意不想要想起的面孔。
温冉从梦中惊醒,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希望拥有她那样的人生】
少女曾许下这样的愿望。对着流星、对着许愿池、对着神像,在每个传说能实现愿望的地方,务必虔诚地许下这样的愿望。
想要像对方一样受欢迎、一样开朗、一样富有,一样坚定、一样成熟、一样聪明……
想要拥有对方享有的偏爱、瞩目和尊重……
在少女有限的认知里,对方的生活几乎是完美的,于是自然而然的,在绝望的时候,痛苦的时候,在孤独的角落无处可逃的时候,少女便想要将此作为出口,作为依仗,作为希冀……
直到少女对着那口井许下心愿。
一个声音在她的脑海里响起了。
“契约达成。请把左边的嘴角放下来一点。”
黑漆漆的井水里映照出她的模样,她跟随着脑海里的声音一点点改变自己,最终让镜像里的自己与印象里的她别无二致。
“她”露出一个微笑。
脑海里的声音并没有因这一个极为相似的笑容而收敛,反而更进一步。
不属于自己的情绪,不属于自己的思路,拥有一群时髦而肤浅的朋友,来到了有名但自己不喜欢的学校专业,她被操控着变成现在的样子,但她并不喜欢,也不期待。未来成为被安排好的,“她”应该拥有的样子。
终于有一天,她厌倦了,在脑海中的声音发出指引的时候,她试探着,试图拒绝,然后那个声音就再也没有响起过。
一开始的时候,她是惊慌的,因为那个“契约”,因为那口井,因为玄幻的一切都历历在目。
命运会有无偿的馈赠吗?
担惊受怕了一年,她才终于适应了自由的生活,勉强维持着“那个存在”为自己经营来的成果,不至于跟原本差得太远,又能够自由自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现在报应来了,她看着眼前天花板上密密麻麻的字,消沉地再次闭上眼,尽管她感受到,某种存在随着她的无视,潜入那些字里行间,冲她包围了过来,无所遁形,无可逃避。
但她不想再努力了。
在一片黑暗中,她感觉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被彻底吞噬……
END
文/杏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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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末日在垃圾场
“本市东部地区23:00左右会产生强阵雨,请市民出门注意携带防强酸……”
电子合成的女声戛然而止,终端提醒收到了一条新的语音来电,杨国福站在垃圾场里,深吸一口气,做完充足的心理准备后点了“接收”,果不其然被刘玉梅的喝骂扑了一跟头,险些一头栽进眼前的垃圾山里。
“杨国福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你凭什么喝掉别人给我点的奶茶还替我确认送到,我们两个彻底完了!完了!听清楚没有,完了!我已经在外卖平台上把你举报了,外卖这份工作你也别想做了,穷光蛋!带着你的戒指睡在垃圾场吧!”
刘玉梅没给他反应的时间,直接挂了电话并拉黑,杨国福尝试回拨十来次,也只有嘟嘟嘟的系统音。
刘玉梅经常和他吵架,每天说“完了”的次数比网络上的世界末日预警的次数还多,杨国福觉得他们是小吵怡情,不吵不痛快,但是没有一次是和今天一样把他拉黑。
杨国福心里着了慌,难不成这女人这次是认真的?
他慌忙打开外卖平台,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权限进入了,“外送员”模式是灰色的,无法启动,只有“满20减5”的优惠券在他眼前闪动,试图诱惑他立刻下单购买。
他关掉外卖平台,有点迷茫。
他没料到是这样的结果。他早知道刘玉梅在外面有别的男人,但他始终相信刘玉梅的承诺“你是我唯一会携手走入婚姻登记局的男人”,从来没有干涉过。今天实在是老天爷开的玩笑,刘玉梅新的网恋对象为她点的奶茶刚好被自己接了单,而自己又刚好把它和自己点的奶茶搞错了。
起初他以为道个歉,把自己的那杯奶茶抵给刘玉梅也就完了,自己甚至都没追究刘玉梅有别的男人,刘玉梅有什么资格追究自己喝别人点给她的奶茶。但刘玉梅这个女人一向不按套路出牌,偏偏大发雷霆,她甚至还因此扔掉了他们的订婚戒指,说他们完了。
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该死的这么巧合,他们谁也没想到那个时间点会有一辆垃圾车路过。
于是那枚花了杨国福十年积蓄的钻石戒指,就在他眼前画了个圈,义无反顾地落进了垃圾车里,一秒都没带犹豫,甚至不给他多看一眼的时间。
那是货真价实的二十万啊。
杨国福一股血气冲上头顶,哪里还管刘玉梅说什么,跨上小电驴就冲上街,尾随着垃圾车一路追到垃圾场。
“本市东部地区23:00左右会产生强阵雨,请市民出门注意携带防强酸雨衣。”
电子合成的女声再度响起,杨国福低头确认了下时间,现在是22:15,距离他走进垃圾场抛垃圾山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距离强酸雨到来还有四十五分钟。没多少时间留给他了。
他太过匆忙,甚至没来及带上防强酸雨衣。自从十年前地球启动secure模式后,强酸雨成了常见的气候现象,这种雨衣也变成了出门必备品,谁也不想在浓度堪比王水10:1稀释液的强酸雨里洗澡,肉体凡胎可经不起大自然的考验。
杨国福站在垃圾场一角,极度的精神和肉体上的疲惫让他几乎无法分清“十万块掉进了垃圾场”、“自己被未婚妻甩了还丢了工作”和马上就要迎来新一轮强酸雨”这三件事哪一件更坏,更无可挽回。
在他辛苦刨了五个小时后,眼前的垃圾山依然比市郊区的南山还要巍峨数倍,看一眼都让人绝望。他没戴口罩,嗅觉已经接近失灵,酸味从鼻腔毛细血管一路冲到头顶,占据了他的大脑。
这个老实忠厚了大半辈子的男人突然很想骂人。
他想骂刘玉梅,怎么就那么不安分,不愿意好好过安生日子呢;骂那个点奶茶的混小子,可能都没见过刘玉梅的脸吧,这女人一向高p,专挑年轻帅小伙。他还想骂那个路过的垃圾车,骂网络上那些每天散播世界末日谣言的吹水老哥,那些闲得要死的富二代,说不定刘玉梅就是在和其中一个搞网恋。
他更想骂这个烂糟的世界,十年前那场世界末日的时候就该直接爆炸,什么secure模式,什么生命保卫战,这种世界又有什么保卫的必要。穷人从来不怕死,富人才怕死,穷人还要为富人的恐惧买单,替他们累死累活搞建设搞工程就为了他们能活下去,什么道理。
最后他愤怒又不甘地骂了一句“操”,继续刨他的垃圾山。
作者: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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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那天先是下了有一夜的雪。第二天五点钟不到,送牛奶的李阿姨跟同事刚分别取了奶箱,预备分头开始自己工作时,听到附近传来一声闷响,然后是远远的一声尖叫。
李阿姨八点钟交了空奶瓶,准备下班回家去。她一路走一路听着早些时候的新闻,就是在自己工作的那个高层小区,今早有人跳了楼。也有人说是意外。
有人说:“是意外,那小区有二十八层呢,天台谁都能上去的。”
也有人说:“不是意外,听说那人被戴了绿帽子,后来尖叫的就是他老婆……”
又有人说:“听说跳楼的是个女的。”
回到家里,李阿姨的同事跟李阿姨打电话:“李姐,你听说没有,早上那个小区有人跳楼了,他们门卫说是有人从自家窗户翻下去的,是个小孩儿……真造孽。”
李阿姨说:“哎呀,真吓人呢。”
还是小区的门卫说得准。坠楼的是个初三的学生,跟父母吵架气得摔摔打打,不小心撞开了没锁死的窗户,从家里翻了出去。那声尖叫其实是孩子的父亲,他站在孩子卧室门口安抚气哭了的妻子,眼睁睁看着儿子掉出窗户。
李阿姨听着没什么感觉,只是拿出手机来,给还没下班的女儿打了好几个电话。女儿是在什么工地做设计的,下午有点忙,几次按掉了李阿姨的电话,让妈妈发微信给她。李阿姨只发,想你了,突然想看看你。女儿回得不太及时,说:你是不是早上又去做那送牛奶的活啦?天太冷了就别干了,都退休好几年了,早上也睡会儿。李阿姨说,我闲不得嘛,得找点事做。
晚上李阿姨跟女儿说了白天的见闻。女儿听着也是没什么感觉,但她听完就要挨着爸爸才肯玩手机,李阿姨的老公笑话她胆小。
李阿姨说:“真可怜哪!才这么小。咱家以后是不是得给窗户上个安全锁?”李阿姨家在十七楼。
李阿姨的老公说:“咱家是横向的钢丝推拉窗,平时拉上了就牢了,他们家那种肯定是外开的窗户。”
女儿说:“高层怎么会弄外开的窗户呢?肯定也是推拉窗。不过他家窗户应该是没关好,不然也不能掉下去。”
李阿姨看看窗外,又开始下雪了,一粒一粒的在黑透了的夜里显得伶仃。她对女儿讲:“我送到月底,下个月就不干了。跟人家说好了是一个月,起码得说话算话吧!不能有头没尾,半途而废的。”
女儿说:“那你明天出门穿厚点,我刚看了天气预报,又得下一晚上呢。”
李阿姨的老公说:“下雪了还得去?我给你发红包,你不要去了吧!”
李阿姨乐了,说:“你的钱又不算赚来的,有啥意思?”
女儿却说:“爸爸你居然还有钱发红包?你的卡不是都绑在妈妈账户上的吗?”
李阿姨的老公轻轻抽了女儿一巴掌,低声说:“私房钱,私房钱……本来也要给你的,你说了就不给了!”
一家人笑作一团。
李阿姨虽然说得豪迈,心里到底有点发虚的。她做这活儿本不为了挣钱,但是起早贪黑,路上又下着雪,教人有些害怕。她远远地看到了同事,两人隔着一条马路高声呼喝着对方的名字,赶紧走到一处。
同事是个三十来岁的西北女人,平时是很泼辣大胆的。她扯了扯围巾露出嘴巴,对李阿姨低声道:“李姐,你还好是去二期送的奶,我也运气好,虽然在一期,但是那几栋楼里的远。你不知道——给出事的那栋送奶的小方,昨天下午还被警察喊去了呢!说是调查情况。”
李阿姨吓了一跳,说:“这怎么回事?不是说那家小孩自己掉下去的么?”
同事说:“警察么,肯定都要问的。小方虽然没啥事,但是也被吓着了呢,今天都说请假了。毕竟是他们家人自己讲的,具体是不是,谁知道呢?你说对不对啊,李姐?”
李阿姨不太赞成:“现在小孩儿都是宝贝,具体怎样,肯定是意外摔下去的呗,不然还能怎样?小孩儿故意跳下去的?”
同事说:“李姐,你不知道现在小孩抑郁症,心理疾病,可多啦。他们家前一天晚上,凌晨三四点,咱们送奶是五点半前都得送到不是?他们家还在吵架呢,别人家可都睡着。你说这事……”
李阿姨扯住同事的袖子,告饶一样:“哎呦,哎呦你可别说了,越想越害怕!我待会儿还要自己送三栋楼呢,你可别再吓我了!我也就一个孩子,我可听不得这事!”
同事瞧瞧李阿姨,闭上了嘴。
李阿姨的工作还是在两天后就收了尾,没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坚持到月底。原因是接下来又得下大雪,加之那边小区的惨案,李阿姨的老公跟女儿都反对她凌晨三点多出门去做这苦力。她老公这样劝她:“你们那边送奶的小同事,都被叫去问情况了,自己还吓得半死,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一回事呢!闺女一年到底也不少工资,家里又不是艰难到需要去赚这辛苦钱,咱们何必呢?还下着大雪!”
李阿姨也觉得恐慌,当天就跟上面的奶站打了电话。对方很理解,顺势跟李阿姨结算了工钱,划掉了未来几天的考勤。李阿姨老老实实在家待了一个多月,觉得实在无聊,女儿就去找朋友给她抱来只猫,在家养着玩儿。
抱来的猫是只雪白的狮子猫,眼睛是碧蓝的,李阿姨特别喜欢那双眼睛。李阿姨的老公下班回家逗猫玩,猫咪调皮,往窗户上跳;李阿姨两口子吓得不轻,赶紧去查看窗户的锁扣是否牢靠。
李阿姨抱着圆乎乎的小猫,又想起前些日子那高层小区的事。她想起自己还有之前同事的微信,就给那热情多话的西北女人发了消息打探。那女人确实亲热八卦,一五一十地就对李阿姨讲了,说是确实那家孩子是意外坠楼,只是前面跟父母早已吵过多次,孩子父母对他偶尔打骂,甚至装了摄像头偷窥孩子的房间——也是这摄像头洗脱了父母的嫌疑,因为是孩子自己时常开窗透气,甚至有时会把半个身子探出窗外。至于那天,不过是白天孩子自己开了窗,晚上下雪才将窗户拉回了一半。本来高层的窗户都有些要求,开不了太大,以防住户坠落的;但是初三的男孩子还没拔节,学习又苦,瘦瘦小小的,自然是一下就摔出去了。
放下手机,李阿姨长长地叹了口气。她想到自己一家,女儿上初三的时候是十五岁,自己跟老公是四十岁——现代人结婚生子都晚些,那对父母大概也有四十出头。这个年纪没了孩子,得是多么痛苦……但是对那孩子呢?为什么都能在孩子的房间装摄像头,却不阻止孩子自己开窗户探出去半个身子来?
玄关响起开锁的声音。小猫从李阿姨的老公怀里跳下来,欢欢喜喜地扑到门口——是李阿姨的女儿今天早早下了班。女儿边脱外套边说,今天下大雪,客户也说不去看了,就喊了同事帮忙带了自己一程,提前跑回来了。路过什么地方,听到有些送葬队伍里的吹拉弹唱的声音,好听是好听,就是有点渗人。
李阿姨没搭话,倒是她的老公问:“怎么还有唱的?”
女儿说:“像是念什么的,那种拉长的调子。今天可还下大雪呢,也苦了他们。”
李阿姨摸摸圆乎乎的小猫,心想,生老病死,怎么都得有唱歌奏乐的需要呢?哪怕是下大雪,出殡也不得耽误。还真是麻烦!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今天是肖恩被困在梦里的第十天。
说是第十天,也只不过是他第十次经历醒来这件事,一切可以依靠的计时手段都不复存在,或者不值得信任。
是的,梦里的一切都可能是假的,包括手边的刻痕、墙上的日历、永远停在15:42的钟表、不会落下的日头和南方的启明星。
他曾从漫长的昏睡中醒来,独自行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眼前的风景都有种莫名的熟悉和模糊,然后在他缓慢地回忆起与之对应的记忆和细节时,渐渐清晰。直到血色布满,灾厄降临,狰狞的虚影举起屠刀,将毫无反抗的他切成脉络清晰的肉片。
于是他再次在漫长的剧痛中陷入昏睡。
他曾从磨人的寂静中醒来,衣服布料摩擦身下的床铺发出的声音与聒噪的耳鸣一起震得眼前全是黑色的噪点,然后在自己熟悉的狭小的家里拼了命地寻找躲藏的地方,他不能理解为何自己永远跑不到记忆中门的地方,卧室,到走廊,走廊尽头,门,不,是厨房,厨房左拐,窗户,不,是盥洗室,回去,回头,怎么是卧室……
咚、咚、咚,近了……是脚步声,他知道那是谁……于是只好蜷缩在床板下屏住呼吸……却还是无法躲过看不清脸的男人不疾不徐地走向卧室,停在床前,缓缓弯下身,那两团马赛克的眼睛与肖恩一眨不眨地对视,将他从床底拖出来,然后用钉子贯穿四肢。
于是他再次在惨烈的尖叫中失去意识。
……
于是他第十次醒来,恐惧已经成为了本能,逃跑已经成为习惯,他抓上身下硌着自己腰的手机,就要不管不顾地先离开家。
家。这个象征着安全和幸福的词,在肖恩的概念里已经与痛苦和折磨深深地挂钩,再不能成为他的庇护所。恰相反,他总觉得,在家里如果被“那个男人”找到的话,会受到更久的,更严重的,更血腥痛苦的折磨,有一次他几乎被放干了全身的血,却依旧没有昏过去……
所以肖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看是否能找到家门,然后拼尽全力逃出去,再在自己熟悉的小镇上与“那个男人”捉迷藏,随着他记忆里的小镇逐渐健全,他能与男人周旋的时间也在逐渐变长,这让他感到一丝希望。只是偶尔也会有运气差的时候,第七次醒来,他不知为何又找不到家门了,那次男人给了他不愿意再提及分毫的痛苦回忆和漫长凌虐,他甚至隐约感觉到自己的一部分在那一次中被永久地丢失了……
也因此,每次醒来,他都要先核实家门是否能够打开。肖恩随手把手机塞进口袋里,不管不顾地朝记忆中的家门走去,所幸,这次并没有出什么意外,他成功地来到了外面的镇子上,这里的建筑已经随着他记忆的拓展展开了不少,路上的报刊亭,街角的便利店,甚至自己曾经藏身过的花坛和垃圾桶。
店里的店员,肖恩不记得他们的长相,于是他们便整体是一堆模糊又恶心的马赛克,让他联想起男人的眼睛,他无法从记忆里找出更多关于它们的东西,于是它们就保持着这样介于真实和虚幻之间。肖恩曾试图用货架和它们阻挡那个男人,但对方却能轻易穿过人群,穿过砸向自己的货架和零碎的商品,然后将肖恩堵在货架的夹角,把一包一包的湿纸巾糊在他脸上,直到难闻的气味充斥鼻间,堵住所有呼吸的空间……肖恩至今回忆起酒精棉的味道都会本能性地开始干呕。
因为没有分多余的精力给那些已经熟悉的建筑,这次他在街道上跑了更远,接下来被涂上颜色的是一家医院,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肖恩电光火石间就能想到一万种跟医院有关的恐怖死法,他并不想其中的任何一种实践在自己身上,而那个男人目前为止,都是用他所在地方的物品折磨他的,因此他往更前跑去。
至少目前他还没有听到恐怖的脚步声,这让他感到一丝安慰。
然后他看到了一栋房子。
跟自己所住的差不多的房子,院子里还有一团马赛克,在他来得及挪开视线停止思考之前,他记了起来,那是一条狗。
汪。
清脆的叫声打破了街道的寂静,也几乎喊停了肖恩的心脏。别叫,别让他听到,别把他引过来。肖恩急得脸上全是水痕,分不清是汗水还是眼泪。
汪汪汪。
不,求你了,别叫。
肖恩一边继续向前跑着疯狂想要远离这里,一边祈求着,但接踵而起的狗叫声并没有渐渐远去,肖恩疑惑地回头,看到了惊悚的一幕,没有拴绳的狗正朝着自己跑来,而后面慢悠悠地跟着那个男人。
肖恩腿一软,几乎要跪倒在地上。颤抖的腿几乎无法继续奔跑,但他很快就意识到,不是自己在抖,而是放在裤兜里的手机在大力震动,震得自己腿都发麻。
这时他才第一次意识到,在之前的九次醒来时,自己从来没有过手机这个东西。
空白的屏幕上什么都没有,但倔强地继续响着,肖恩只要继续向前奔跑,接通了电话。
“……喂。”他喘息地挤出一个音节。
“……肖恩……家……肖恩……”断断续续的声音从电话的那一头传来声音,然后咔嗒一声被挂断了。
肖恩疑惑地看了看屏幕,然后在挂断漆黑的屏幕上看到了男人的倒影,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自己背后。
冰冷的手术刀捅入体内,凄厉的狗叫声在背后响起,肖恩略带震惊地看着,被甩在后面的狗冲了上来,狠狠撞开了男人,虽然这也带着手术刀在自己体内转了一圈,还将男人刻意避开的致命部位划了个大口子,但,这次对方无法折磨自己了。
肖恩甚至觉得自己在两团马赛克般的眼睛里看到了震惊,然后就在快速大出血中陷入了昏迷。
……
于是他第十一次醒来。
手机还在自己身边,一切都毫无变化,在他打算去找那只保护了自己的狗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喂?”
“留在家里,肖恩,留在家里,家才能保护你。”对面的女声仿佛知道他马上要做的就是开门逃跑一样,先下达了指令停住了他开门的手。
“你是谁?”肖恩皱眉,感觉对面的声音出奇地熟悉,想要确认对方的身份来确定是否应该信任对方,毕竟如果再拖延自己就要跑不掉了。
“先找东西抵住门,找武器,躲起来。哪怕我骗你你也可以在被抓住前自杀。”对面仿佛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快速简短说道。
肖恩只犹豫了两秒,就决定听对方的试试。一方面,对方甚至给出了试错的办法,另一方面,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有点熟悉的声音是可信的。
肖恩飞快将门前的斗柜推到大门口抵住,然后跑到厨房找了一把餐刀握在手里,躲进了衣橱。
嘭。
随着厚重的衣橱门紧闭,肖恩一边听着外面的一片寂静一边握紧了手机。
“现在,你是谁?”
“你的妹妹。”对面停顿了片刻,“好吧我知道你不记得,早在第三回联系你的时候你就已经没法在梦里记起我了。”
“第三回?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得了一种病,肖恩,一旦睡着,就需要外力唤醒,不然就会永远被困在噩梦里。这一次你沉睡的时间已经比上一次长了三天了。”
“那我该怎么醒来?”他急切地询问着。
咔嗒。
令人心底发凉的,漆黑的衣橱里漏进了一丝光亮,肖恩来不及听电话对面焦急的声音在说什么,他甚至没有听到阻挡大门的斗柜被推开的声音……
没有什么能阻挡那个男人,他看着模糊的马赛克人影出现在自己面前,如此清晰地认识到。然后,他举起了餐刀。
鲜血从脖子里喷涌而出,在渐渐模糊的视线里,他有一瞬间感觉自己在两团马赛克般的眼睛里看到了诧异的神情,不过他很快就失去了意识。
第十二次。
肖恩拿起了手机,也许是上一次通信过的原因,空空如也的手机里多了一个联系人,标注着妹妹。肖恩没有迟疑,他快速起身把家里的所有入口都锁上,然后找了个离门窗最远的角落,握着餐刀按下了拨号键。
“失重,肖恩,从高处跳下来。”对方仿佛知道发生了什么,直接连打招呼都省去了。
“哪有高处?”肖恩快速地查看着周围,“医院可以吗?”
“不,得在家里,肖恩。留在家里你才是安全的。”对面响起翻笔记的声音,“你之前整理自己的噩梦发现,离开房子以后死亡的速度会变快,醒来之后会遗忘很多东西。衣柜、壁橱,什么地方都行,你得从上面掉下来……快点,要来不及了……”
肖恩鼓起勇气从藏身处走了出来,时间已经过去不少,男人快来了,他回忆着之前在房间里乱窜时看到的东西,偌大的房子里竟然连个梯子都没有。
哒……哒……哒……
皮鞋的声音响了起来,是盥洗室的方向,他来了。
肖恩走投无路,他自暴自弃往床上一倒,然后就势往地上滚去,在男人的衣摆出现在卧室门口时,肖恩的后脑勺重重磕到了地上……
“醒了醒了!”欢喜的女声不像电话里那么失真,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头粉色的头发,刘海显得有些稍长,身边散落着两本笔记,大概是电话里提到的自己的整理,视线模糊看不清内容,床头的钟表时针和分针匀速地行走着,发出令人心安的机械声响。肖恩伸手,上面还连着点滴针,大概是给自己补充营养用的,还有些仪器连在自己身上。他揉了揉发胀的眼睛,表上显示着10:53,是个普通又令人安心的时间。
“这次比之前时间都要长,你是又忘了什么吗?”妹妹担心地询问道。
“一开始,我根本没有手机……”肖恩松了口气,这样回答着,看向对方,然后在惊惧中停住了。
他看到,自称为“妹妹”女人,粉色长发下原本是脸的部位,只有一团模糊的血肉……
“啊,那可太糟糕了,得提前想想办法呢……”对方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自顾自地拿起笔记翻找着,似乎真的试图帮他找到办法,脸上的血一滴一滴滴在笔记本上,床单上,而这些地方早就遍布了陈旧不一的血迹。
我,真的醒了吗……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1、
王陆出生的那天,天上落了个扫把星。
按王陆的世界观里,那玩样儿学名叫哈雷彗星。
王陆来自另一个世界。一个科技高速发展,一个核弹能把武侯县移平的世界。
所以,王陆自打这辈子睁眼开始,目之所及,全是愚民。
王陆少爷,从小就高人一等。而在王家村大多数人的视角里,王富贵家那小子,人不坏。就是别人在做什么,他就不做。
人家孩子刚出生要哭呢,他不。
人家孩子穿个开裆裤满街跑呢,他不。
人家孩子学习不好给先生骂呢。他不。——他把先生说哭了。
他有点叛逆。
-
“毕竟小爷我明显拿的是个男主剧本啊。”长大的王陆小爷双手一扬,捋了捋自己并没有刘海的发型,表达了他对人生的不满。
作为一个“年少有为”的“有志青年”,王陆落在了一个要娱乐没娱乐,要科技没科技的架空世界,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憋屈。
“毫无挑战!毁我青春!”
于是,在某天某个仙人骗了他的小金人,啊不是,小铁人,并且说他没修仙根骨之后,王陆做了来这个世界最认真的决定——他要修仙。
毕竟一个天生开着挂,头顶另外世界知识buff的人,放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是他的特殊通行证。王陆都没觉得修仙有什么难,不就是上个仙门,过个关吗。
他都想好了,到时候修炼成这世界的第一仙王,什么地球,月球北斗星,没事儿他随便穿越。
到时候没准回家《火影》都完结了。(真的完结了,早几年就完结了。儿子都生了。)
所以王陆上灵剑山,不过是一个一时兴起的决定。
至于什么时候栽进去的。
大概是……理由有三,第一是秃头峰实在太穷,第二空灵根实在是没法修炼,还有……
还有……
-
王陆第一次正式将海云帆纳入自己生活范围,大概就是那个坑队友坑。聪明人看人总是比较有优势,第一眼能感觉到海云帆的特别。
虽然这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小少爷,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傻白甜,但同样的,他对自己并没有恶意。聪明人的交往从来就是各取所需。
虽然王忠是不错,但他太蠢。跟着他混了7年也没混出什么高一点的智商。他们缺乏心灵交流,深入交流。
王陆缺知己,太缺了,王家村那民风淳朴的地方,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无敌,就是如此的寂寞啊……”小少爷叼着根狗尾巴草,看着天空,眼角滑落了一滴少有的眼泪。
而海云帆,几乎就成了老天送来给王陆的最佳队友,好用,聪明,还……长得好看。
“颜值也就比本少爷差那么一点点啦。”王陆用手潇洒得一摸自己的额头。“收了。”
所以,他一路上对海云帆都挺照顾。
如果说海云帆在金桥上说要和他结伴同行是另有目的。那王陆早八百年就对这模样俊俏的小少爷心怀不轨了。
好货要早抢,小爷可不是傻子。
-
在王陆的至理名言里,人生有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负过伤,一起分过脏。”
而海云帆后来几年,体内含铁量逐年升高的原因有很多。
但最重要的一点,王陆所在的无相峰——他穷。
“小海,我师傅那个疯女人,又把我开赌局赢来的钱抢了!她这次学乖了,连我裆里的都没放过!”
“所以……王兄……”海云帆微微一怔,手指朝王陆上下扫了一遍,最后停在某个尴尬的位置。“你……还,还好吗?”
“不好!”王陆鼻子一皱,整个人往海云帆肩膀上蹭,边蹭边咕咕。海云帆比王陆矮点儿,他还得弯腰。
“王兄你别担心。”那时,小海拿出了他的符咒。“我最近学习的符咒很不错,或者我可以试试多做些符咒,我的保鲜符咒,和营生符咒还是很吃香的。王兄,你需要多少灵石,没准我可以努力一下。”
你看,他多贤惠。
你看,他多体贴。
妈妈我要……(妈:你闭嘴!)
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的傻子,傻子可以被王陆骗。
这世界上也有很多聪明人,聪明人可以和王陆合作。
这世界上也有很多王陆打不过的人,那些人以后将变成一座座被王陆跨过的高山。
而海云帆有些不一样。
他说不出哪里不同。但确实是不一样。
王陆第一次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他阵用海云帆送的隐身符站在滕云堂顶上,缥缈峰四周都是环绕的雾气。
他站在一截瓦当边,风把他的白色塑料雨衣,不是,是真传弟子服吹得猎猎作响,他双手交叉在胸前,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微微垂眸看着地面上的一切。
——内门弟子放学了,陆续从滕云堂出来,再成群结队来来往往要朝宿舍走。
他就这么静静看着。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很经常做的是事。
小时候他躺在襁褓上看他爹他妈给他摇摇篮哄他睡觉,一个两个笑的像傻子。
后来他会走了,给狗脖子上挂了个树枝,挂了肉,骑着狗吓唬了整条街的小孩,看着他们鸡飞狗跳。
后来他上了私塾,他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超时空的智慧碾压了先生,看着他先生嘤嘤嘤得咬课本。
他像是一个误入副本的人,在来之前和系统充好了外挂,他的一切都如鱼得水,要什么有什么,做个门派测试还要达成一个全通成就。
但他就是觉得有点没意思。
他站在风里,阿秋得打了个喷嚏。——然后远远得看见传送阵里来了一个人,穿着普通弟子的衣裳,头发衣服都打理得整整齐齐。
他像是风在法阵里转了一圈,却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落地后,朝着他的方向扬起了头。
那人笑了笑,传了个传音纸鹤过来。
“王兄,是你吗?”
王陆那时候像是个调皮被抓包的小孩,他双手叉在胸前,却忽然低头笑了起来,额边两缕发丝随着他低头的动作被风扬得飞起。
他那天心情不错,连落在海云帆面前,勾着他肩膀的时候,脚尖都是点着的。
-
王陆从十岁之后就很少再梦到原来的世界。
一是因为记忆有点太遥远,二是他开始慢慢接受自己没法回去的事实。
世上有种东西叫做纽扣。
系着事物的两端,一旦断开,看似密不可分的东西,就会发现其实早已毫不相关。
从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那天,过去的一切都和王陆没有关系了。
王陆聪明,接受事情很快,也薄情寡义。
所以他没有为他过去的亲人怎么哭过,他甚至都没有常去想他们,因为刚出生的孩子有哭的权利,长大之后就没有了。
毕竟他有爹,他有妈,他还有青梅竹马。
而现在,他还有了师傅,还有了这倒霉的每天要泡的药浴,和那坑爹的无相剑骨。
要说王陆长到这么大,人生里第一次遇到的坎,就是那空灵根和无相剑骨。
王舞是个魔头,是个被摘去节操和靠谱度的如来佛祖,逮着他这个无法无天的孙悟空就往那药浴里按。刚开始那几次王陆都觉得王舞是不是看上他,想要泡他。
结果他确实被泡了,泡药浴,泡到每天都快脱层皮。
还好他身边有个海云帆。
他也不明白,找个人唠嗑,说话其实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王陆在说,他满嘴计划,满嘴抱怨,满嘴的高铁火车,但他觉得整个灵剑派,也就和海云帆或者王舞聊天有意思。
但王舞欺负他,他搞不过他师傅。
可海云帆好,有多好。他乖,乖了还贤惠,贤惠了还好看,好看了还面皮薄,有的时候调戏一下,本来白白的皮肤会泛红,耳朵会和块滴血一样。
每每这时候,海云帆会把头偏过去,有些生气却又不失礼貌得说。“王兄,你别闹我了。”
王陆就会偷着笑,笑道胸腔里那点烦闷都散了,轻快得像是要给起来。
他想,世界上没有王陆小爷做不到的事,如果有,那就是方法没对,他明天就会想出来。
特别在海云帆面前,他想要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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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我明天就想要统治世界!”
“倒霉徒弟你做梦吧——!”下一秒,他被王舞的翠竹剑打得“嗷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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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带海云帆进藏经阁的时候,王陆还没有经验。
他是把海云帆背进去。——双手叉腰,勾着海云帆的腿,身子前倾,背着人一步一步脚印。因为海云帆贴着隐身符,搞得王陆像一只努力要站起来的王八。
旁边守门的师弟们大为诧异。“王陆师兄,你怎么了。”
“我腰疼。”那天他俩刚吃完饭,海云帆重量增加了两斤,王陆肚子也滚圆,背到一半王陆还闷闷得吞了一个“嗝”。海云帆正挂在他肩头,听见了,就在他耳朵边,小小声笑了一声。那声音很软,像是小虫子在他心口挠了一下。
“你笑什么?”王陆不乐意了。
进了藏经阁,海云帆用书挡着脸,捂着笑和他鞠躬道歉。“实在觉得王兄,太过辛苦,心中感激得友如此,喜不自胜。”
我信你个鬼!
其实王陆很好能分清海云帆究竟是在骗他还是在说真话。
他懂海云帆,海云帆也了解他,他像是一汪水,流经王陆的脚下,一开始只是看着清澈,透亮,带着微凉,接着一点点漫过他的脚背,浸没脚踝,漫上膝盖,抚过手腕,最后直至胸口,王陆仰身一倒,便心安理得溺在里头。
那水淹不死他,那水待他温柔,总能恰如其分得在他心里漾起涟漪。
他喜欢得很。
所以他开始为海云帆打架,为他对抗朱秦,带他去小青云,因他接受琉璃仙的擂台,甚至后来,他想为了海云帆他踏平军皇山。
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会下意识将海云帆护在身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所有规划里,一定会出现海云帆这个名字。
只是他某次极少的梦里,又梦到了过去的世界,那世界车辆飞驰,霓虹闪烁,灯红酒绿带着他曾经无数次的向往怀念。
然后有人在他身后喊了一声。
他醒来睁开眼,是海云帆的脸。
那日他穿着冬日的长裘,脸上带着少有的惊喜似的笑。他说。“王兄,下雪了!”
-
常年四季如春的无相峰,被内门弟子的一次法术实验搞得四月飞雪。
方鹤长老在玄云堂大声咆哮不要做这么奇怪的实验,被风吟乐呵呵得说换个季节也不错。
于是所有人披上了长裘,少见的隆冬大雪中,春日开的桃花了纯白的雪花面面相觑。惊蛰后的昆虫给雪烫了脚,滋哇乱叫得埋回土里思考要不要过冬。
他们落在缥缈峰上时,外门弟子和内门弟子和一群疯狗一样在雪地里打滚。
闻宝的一柄玄铁剑被征用了,插在雪人身上被当了手。
小琉璃拱了个超级玉米雪人在雪地上,“师弟师弟”得喊他们来看。
王陆瞧着心想着都什么牛鬼蛇神。
他回过头,才发现海云帆已经在雪地里玩疯了。
军皇山四季如春,海云帆从出生以来就没见过雪。他手上防护咒都没有,徒手抓着雪在手心里团。他身上一件白色长裘,里面露出普通弟子的蓝白衣裳。脸上尽是少有的笑。
他朝王陆喊。“王兄!雪是冰的!”
初春的晨光落在他的眸中,一阵流光。
王陆心口猛地一动。
下一秒,海云帆一个雪球砸进了他的怀里,在他胸前散开。
雪的确是冰凉的,顺着他的脖颈就划开,落进心口冰冰得却让心跳快得异常。
那瞬间,四周的嘈杂声一下子撞进了他的胸口,他闻到了草木的清香,感受到了雪的温度,听到了积雪落在地面的沙沙声响。
他张了张嘴,像是迷茫又像是慌乱得看着海云帆。
他有些无法理解,有疑惑得感受到了沉甸甸的重量,他似乎在空中飘了很久,终于在此刻尘埃落定地落了下来。
这是属于他的世界,有他的父母,他的朋友,他的师傅,他的门派,有他从出生以来一步步踏出的脚印。
他叫王陆,生于此,长于此,带着前生的记忆,却不愿离去。
而他眼前这个人,他叫海云帆。
缥缈峰的树梢的雪摇摇欲坠,树下的少年人目光深远,凝视着不远处奔跑的人。他喊了声。“小海,等等我。”
那一刻,雪落了下来,擦过他的肩头。
他奔跑向前,有个人,稳稳得落在了他的心上。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