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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喂,老爹。”
“怎么了闺女?”
“我感觉自己做错事了……”
“发生什么事了?跟爸爸说说。”
“这周一不是查宿舍嘛,查违规电器,电烧水壶也属于不可使用的大功率电器嘛……我就按规矩给没收了。但是后来学校贴吧有帖子骂我,说我不长眼、早晚一天弄死我balabala……”
“你做的是对的闺女,规定不能用就是不能用。要是规定都能随意违反,那社会不用转了!那些骂你的帖子,有没有举报啊?可千万别放在心上。”
“还没呢,反正她们也就骂骂而已,我清楚的很。所以,我没错?”
“你没错,宝贝,听爸爸的话,别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安心学习,累了就跟朋友出去玩玩,无视这些没用的信息。”
“嗯嗯,好的老爹。那我去图书馆了,拜拜。”
“拜拜。”
街边一辆出租车上,司机师傅挂掉女儿打来的电话,担忧的神情中又透着一丝快乐。
“喂,老婆。”
“嗯?”
“刚才闺女给我打电话了。”
“刚才闺女也给我发信息了。”
“是跟你说没收大功率电器被骂的事儿吗?”
“一个事儿。”
“现在的孩子,还有一年高考了,就不能收收心学习嘛!还有精力去网上骂人,真是作业不够多。”
“咱要不去学校看看闺女?半个月没见闺女了,还有点儿想。”
“周末就去。”
司机再次挂断妻子的通话,美滋滋挂上空车表继续接单。
“这两天多跑点儿,给闺女买箱牛奶,她上次说同学给她的那款好喝的还挺贵。”
“师傅,去哪儿?”
“购物中心。”
“好嘞。系好安全带啊师傅。”
时间一晃到了周五,司机跟妻子吃过晚饭骑上电动车,吹着初春的凉风慢悠悠往超市去。
“买箱奶,再买把香蕉。”妻子坐在后座,对着手机备忘录数,“零食还买吗?”
“零食可不能买,”司机在前边说话,吃了一嘴风,“忘了之前闺女说吃零食长痘了?”
“自己在外面不知道吃了啥垃圾食品,长痘了还得赖人。”
“谁让你是她亲妈呢。”
“她长痘的基因可不遗传我。”
“也不遗传我啊!”
“啧,那不买零食买点儿啥?光奶和香蕉不够吃啊,不还得分给室友点儿。”
“那还是买零食吧。让闺女少吃点儿,多给同学分分。”
“……问你跟问南墙一样,我还是自己想吧。”
司机被嫌弃了也不恼,乐得清静。
俩人在超市转悠了一个多小时,别说要给闺女送的东西,连闺女回家要吃的东西都买好了。
“葱爆羊肉,爱吃。过年的时候闺女自己吃了大半盘。”
“可乐鸡翅也安排上,过年她表弟来,都让出去了,自己没舍得吃两口。”
“老婆,买点儿火锅底料?”
“买啊,要不辣的。”
“不辣的不好吃……”
“好吃的长痘。”
“……”司机撇撇嘴,认命了。谁让他住的女生宿舍呢。
周六九点,大包小包往后备箱一塞,司机拉着老婆快乐出发,没成想这刚进市里离着学校还有五公里的路程了,路上堵车了。
“怎么回事?”老婆抬头向外张望。可惜周围全都是寸步难行的车,啥也看不到。
“我问问群里。”司机点开出租车友群,问老伙计有没有知道这段路为啥堵车的。
别说,还真让他问到了,那位老哥发来一条语音,司机招呼老婆一起听。
“学校那边封路了,不知道发生了啥事儿,警察拉了警戒线,消防和救护车都去了,周围四个路口都限制通行。”
一听学校出事儿了,司机和妻子脸色一变,赶紧给闺女打电话。
十几通电话均未被接听,全都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在图书馆?没拿手机?”
妻子皱眉反驳,“有可能,但学校发生这么大事儿,学生们可能会被集中起来。”
“啧,我先找地方停车,反正也不远了,跑过去看看。”
东西什么的都不拿了,司机和妻子切到最右侧车道,找了个停车场停下车,拿着手机就往学校方向赶。
于此同时,学校女公厕内,戴着口罩防护周全的警官正皱着眉对着电话怒吼。
“一个小时了,各班少了哪个学生都查不来?现在的班主任都吃干饭的?我不管你的困难,半个小时内再给不出我名单,你就给我滚去内勤写报告。”
挂了这个又打通那个,“监控现在什么情况了?”
“秦支,监控室这边给了三份监控录像,从宿舍后面小路过去的位置摄像头坏仨月了没修,现在监控组已经拿回去看了。”
“行,抓紧时间,先找最后离开的人。”
秦支这边电话说完还没挂断,外面执勤的民警又跑来一个,“秦支,消息传开了,学生家长来了!”
“滴滴!”
“喂?”
“喂,秦支?查出来了!失踪学生一人,陶宁宁,女,16岁,高二一班。学生会成员,这周一查寝没收了好几栋宿舍楼的违规电器,被骂上贴吧热门。”
“滴滴!”
“喂秦支!监控查到了,特别清晰,昨晚上十点宿舍关门前有五个女生多次往返开水房和公厕,手里都提着热水壶,她们也是最后离开的。”
“很好!接着查,查受害者是什么时候被绑在这里的。”
随后,秦支转头对前来通报的民警吩咐,“联系陶宁宁家长,我们可能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他们。”
晚上九点,司机和妻子在分局调解室坐了十个小时,期间除了热水,什么都没吃。桌子上只有两个纸杯和一部装在证物袋里的手机。手机上挂着跳蚤市场五毛钱买的丑青蛙挂绳,是他们闺女陶宁宁的手机无误。
“大哥,嫂子,吃点东西吧。”女警再次将热过的盒饭放在桌子上,“审讯结束了,一会儿秦支来为你们讲解一下案情。”
又等了半个小时,秦支拿着一厚沓资料进来,坐在司机左手边。
“可能你们已经猜到了。”秦支抹一把脸,明明已经结案,他却觉得浑身被压得喘不动气。“周五下午,陶宁宁没有去上课,她室友报告说陶宁宁身体不适在宿舍休息。因为宁宁一直是个好学生,所以班主任没有对其过多关注,实则这个时候宁宁已经被绑在公厕了。”
“五名作案人承认了自己杀害宁宁的全过程,她们去校外买了新的热水壶,将宁宁绑在马桶上,用开水……”
司机木讷的开口,接上秦支说不出口的话。
“把我的闺女,活活烫死。”
右手边的妻子也神情呆滞,她头都不转的问,“她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不清楚,具体判决还需要通过法院。”
“我就问一句,”妻子无神的双眼直勾勾盯着宁宁的手机,“死刑吗?”
“……”秦支说不出话,是真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
但是无法保护所有未成年人。
司机和妻子没再多说,签字,回家。
“老婆,你会怪我吗?”深夜,漆黑的客厅里,司机和妻子隔着茶几无声痛苦。
妻子摇头,“我先走一步,不能让闺女等太久。”
“对不起……”
“该说对不起的不是你。”
几天后,陶宁宁火化,秦支悄悄到场,躲在角落里哀悼。
“怎么只有大哥自己在?他妻子呢?”哀悼结束,秦支目送司机亲朋离开时,忍不住问一起来的同事。
没等收到回答,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不好了秦支,出事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哆哆嗦嗦,“陶宁宁的母亲……”
“快说!发生了什么?!”
“她杀了陶宁宁的室友,然后……自杀了。就在学校的开水房。”
陶宁宁母亲杀人报复的案情非常清晰,去收拾女儿遗物时与室友发生争吵,谴责她们助纣为虐,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把室友们打晕,一个个拖到开水房,烫死。
正好上午这时候是上课时间,宿舍里没有人,再加上女生宿舍楼内没有监控,直到中午午休,有学生返回宿舍楼,才发现死了人。
为此,司机赔了受害者家属一大笔钱,连房子都抵出去了,只剩下一辆出租车。
接连失去女儿和妻子使他备受打击,他仿佛失去了灵魂的木偶,对外界失去了所有反应。
秦支带队调查了好几轮最终确定,妻子杀人属于冲动行为,司机并不知情,只得放他离开。
但是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这种感觉直到十几年后,放出杀害陶宁宁的五人的最后一个减刑出狱,终于得到了应验。
司机绑架了五人,将他们带到自己这些年蜗居的废弃建筑内,支了一口锅,烧开了水,将她们一个个开水下锅,煮熟捞出。
最后,自己开车冲进河里,自杀谢幕。
秦支带人赶到废弃建筑内的时候,现场唯一完好的物品,只剩下司机常年带的保温杯。
保温杯上,有女儿用油漆笔写的——
老爹,多喝热水。
《红山魂》
太阳正当空的时候,昆弥老汉坐在树下深吸一口气,让干燥热辣的空气在肺里过了一圈,然后放缓力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太阳晒得脊背开~
耕地耕到太阳落呦!
一年到头没酒喝~
老汉唱过几句,捞起树阴凉里的葫芦,里头还有小半葫芦冷烧酒的,晃起来哐当哐当。老汉的脚露在荫凉外面,被太阳晒得红彤彤,昆弥就把一片大蕉叶拿去盖住脚掌。
山路上有个背柴火的小人拄着树枝走过来,看见昆弥老汉躺在树下,走过来喊:“阿爷,有水没有?讨口水喝!”
这小人穿着双破草鞋,敞着胸,头上包着一束白布,笑嘻嘻地,像是地里长到一半的胡麻。老汉眯起眼睛,努力看他的脸,看清后却叹口气,摆手道:“走一边!没得水给你喝。”
小人用树枝敲老汉的葫芦,笑嘻嘻地说:“哎,有水的嘛!阿爷,行行好,给口水喝吧!”
“走!走走!再缠着,把你头砍下来!”昆弥老汉伸手握住身边的砍刀,敲得地上的石头咔咔响。
小人才看见砍刀,往后跳了一步,又看见树枝上缠着的红头巾,才吓了一跳,咋舌道:“阿爷!你是红水寨的砍头的莫?你放过我咯,开开恩!”
“你哪个寨子的?”昆弥听他猜出自己是红水寨的人,不禁坐起身,把小人吓得往后跑了好几丈远,“娃娃,走过来点,老汉不砍你头,你跟我说说。你是哪个寨子底?”
“木龙寨!”小人也不跑,也不走近,站在几丈外跟老汉说话,“诶,阿爷,你在这儿躺着,有人头给你砍不?”
昆弥老汉骂道:“再唧唧呱呱,把你地脑袋砍落充数!嘴巴上面毛都没出来,砍了你脑袋,龙王爷都不收。你想被砍脑袋,再回去寨子里,多睡几个日夜,长几把胡子再来,老汉头一个砍你底脑袋。”
“这里没得外人来!阿爷!你想砍人头,去外面,去城里面找人砍莫!”小人现在倒不怕了,老汉坐在地上,举起砍刀来他也不怕,笑嘻嘻地跟老汉说话,“我们寨子砍头汉比你灵光,我们寨子都是跟外面买人!你这傻憨憨地在路边等人,等到红河干了也等不到莫!”
小人啪嗒啪嗒走了,留下昆弥老汉一个人在树下坐着,老汉喝了几口玉米酒,舔舔嘴唇,等到酒上头,就眯眼在树下面睡了。
他正做梦,稀里糊涂梦见前日里寨子头人蹲在火塘前面,在夜里一起跟自己抽烟锅。
头人说,昆弥,今年太阳太大咯,雨都没得,只得等到太阳落,去河里挑水回来灌田,白天日头辣,又把水都晒干,几十年没见过干了这么久,寨子里的大大小小都要没活路咯。
昆弥老汉知道头人话里意思,默默抽烟锅。两个人的烟锅在夜里明明灭灭,村子外头,大大小小正在摸黑走山路,去山下的红河里挑水。昨天去过的人说,红河的水都下去好几丈,河底凹凹凸凸都能看见哩。
能从外面买人头不?昆弥老不好意思地问头人,头人啐了一口吐沫在火塘里,哪个有金银去买人来给你砍喔。有那份钱儿,拿去买米买盐不好咯。昆弥老汉,你是扎红头巾地砍头人,你阿爹是砍头人,你阿爷也是砍头人,要跟谷米神仙说话,让他老人家开开恩。都十多年没孝敬咯,神仙也要生气嘛。人头,你自个想办法嘛。你年轻时候不是能砍人头地嘛。
昆弥急道:那是年轻时候嘛,那时候来往人也多,有胡子的好头也多。最近些年,收米地来得都少。来往人一年到头没几个,哪有人头砍咯。
喔,头人虎着脸说,那你老了咯,没得用了咯,红包巾还我嘛。
啥叫没得用嘛。老汉大声嚷嚷。我这就!我出去给你砍个头回来!
老汉提起砍刀就出门去,摸黑里走,山路本来就弯弯绕绕,他在梦里走了半天,眼前突然一片红光,好像走到红河边上,河底里有东西发出红光来。昆弥停脚观看,河里一阵翻涌,一个胡子比昆弥还长,一直拖到肚脐眼的老汉从河里走出来,哈哈笑道:“昆弥老汉,你也跟我老汉一样,要做神仙咯。”
昆弥老汉又喜又忧,喜的是自己要当神仙,忧的是自己还没找到头砍落给谷米神仙,不免要给人落下话柄,就说:“红河水里的老神仙,你胡子比我长,智慧比我广。昆弥是包红头巾的砍头汉,就要去砍头来给谷米神仙,请它保佑地里谷米丰收。不然老汉我自己去当神仙,寨子里地大大小小都要饿死,还要骂我说,昆弥那个老汉,自己去当神仙,不管寨里人,不是好人。”
长胡子神仙摇头,说:“昆弥老汉,你砍了人头丢在红河里,人头都被我收去。谷米神仙根本不晓得。日后你要替我做这个神仙,你要知晓怎么跟谷米神仙打交道,今天我带你走一趟,你就知道要怎么做。”
于是河里涌出一辆金马车,昆弥老汉颤颤巍巍上了马车,金马车开动,轱辘转动便腾云驾雾,往高天里飞。长胡子神仙一边赶车一边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山有多大,你就有多大~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有多老,你就有多老~
昆弥老汉坐在马车里,风呼呼刮过,他看见黑黢黢的地上,随着神仙的歌声,有好多火炭一样的红点从土里钻出来。暗沉暗沉的,像是烧过一宿的煤团。这些红热的煤块从地上密密麻麻地飞起来,像是反往天上飞的的雨点,数也数不清有多少。好像地上、山上,直到远远的天边,到处都钻出火一样的小团团,海浪一样翻涌起来,哗啦啦地飞过金马车。昆弥发现它们竟然长得像鸟,红亮的光鸟,有翅膀,身体圆滚滚的,只是没有头。这些没头鸟往天上飞,飞到天的顶上,又往下飞回来。
长胡子神仙说:“这些鸟是谷米神仙呼出来的气,它们飞到天盖下面就没办法再往上飞,只能飞回来,谷米神仙就把它们吸回去。一吐一吸,就是一年过咯。春天谷米神仙把无头鸟吐出来,秋天再吸回土里去。这些气飞在树上,树就开花发芽,飞在田里,谷米就速速长高,飞在山间,就有红山民钻出娘胎。红山上下都是红土地,谷米神仙吐出来的气也是红彤彤的。”
无头鸟越飞越多,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把黑夜里的山川也照得透亮,天地间都是红色的火团在滚动。
长胡子神仙说:“你现在能听见谷米神仙,你听。”
昆弥老汉挖挖耳朵,就真的听见谷米神仙的声音,原来那是天地间无头鸟在飞,它们振翼的时候有好大风声,千百万无头鸟一起振翅飞翔,呼呼风声就像是一个巨人在呼吸,很缓慢的节奏,从地下到天顶,让昆弥老汉觉得连绵群山也在缩涨呼吸。
长胡子神仙又说:“你再仔细看脚下。”
昆弥老汉眯起眼睛往下看,看见红河弯弯曲曲在下方游动,原来红河下面是一条红鳞龙,正睡在河底。
昆弥老汉问:“这就是谷米神仙莫?原来是好大条长龙!”
长胡子神仙说:“这不是谷米神仙,这是祖先长龙!是红河里保佑你们的龙王爷,是我!”
昆弥老汉说:“龙王爷,原来人头都被你收去,怪不得谷米神仙不保佑我们。你能不能去给谷米神仙说说情,或者给我们洒点水。”
老龙王爷说:“昆弥!河水干了,是上帝在管,龙王爷管不起。起初我也不是龙王,我也是个砍头汉!我变成龙王是因为我死在红河里!”
昆弥也吃了一惊,喊:“死在红河里,就变成个龙王?”
龙王问:“昆弥,为啥红河是红色,红山是红色,红土地是红色?”
昆弥说:“小娃娃都晓得,是我们先祖死在这里,血把山和水染的红彤彤。”
红河龙王叹气说:“昆弥!我就是世上第一个砍头汉,也是第一个往红河里抛人头的砍头汉。你看红河下面卧着的那条龙,就是死人变作的祖先长龙!人腔子里有好多血,每有一个人死在红河里,龙就长长一寸。从我开始才有砍头汉,才有砍头献给谷米神仙的传说。但是我砍的不是外人的头,我砍的是自己人的头。我阿妈、阿爷,是我自己砍落他们人头,丢进河里。”
昆弥骇了一跳。
龙王却不解释,抬手指指天上还在飞的无头鸟,说:“昆弥,现在这些气被谷米神仙藏在红土里,但终是要吐出来。但谷米神仙把气吐出来,要有个引子,这个引子是你。你想做神仙,梦醒来就来找我!”
昆弥睁开眼睛,背上大汗淋漓,看见日头已经落下去,蓝黑色的天穹上,星星也要出来了,好像跟刚才做梦梦见红河龙王时候一样。白天热气还在,老汉感觉自己的脸还是红彤彤的。他爬起身来跺跺脚,心想这红土底下居然藏着那么多无头鸟,也不知到底是钻在多深的土里,如果自己掘一口井,能不能在地里挖出这些鸟来,让谷米神仙把这口气吐出来。
昆弥取下挂在树枝上的的红头巾往山下走,一路上看不见人,倒是能看见寨子里遥远的一点火光。昆弥想着梦里长胡子神仙的话,就往红河边上去。山路上能看见河对岸有别的寨子的人正在取水,取水的人从石崖上的洞窟路过,昆弥揉揉眼睛,竟然看见洞窟里好像有红色的无头鸟往外飞出来,再眨眼睛却又看不见了。
昆弥老汉提着刀走到岸边,看见河岸边影影绰绰站着三四个人影,老汉心中一动,红河龙王在梦里引我来这里,已经备好了人头?他悄悄走近去看,借着红河水倒映的星光看见其中两人依稀有一把胡子,心中不禁砰砰直跳。
“阿爷!”那三人中的一人突然发出凄烈的嚎叫,随后用力一挥,刀光闪处,一个人就木桩一样噗通一声倒下,一颗人头滚入红河的波涛。河水波浪翻涌,另一个人一声不响站在原地,好像对此一无所觉。持刀人再次号叫一声,挥刀砍下,第二颗人头也滚入波涛。
昆弥老汉愣在原地,明月升起,两具尸首在月光下模模糊糊的,红光闪处,竟化作两只无头鸟,往天上一飞,转瞬间消失无踪。
有个最小的人影站在后面,注视着这一幕。持刀人回过头去,喊:“你阿爷现在还能打猎,能挑水耕地,等你阿爷牙齿掉了,没有力气了,你来把阿爷头砍了,免得遭罪。”
小人含糊地嗯了一声,却转身跑走了。
昆弥老汉走上前去,持刀的人看着他,两个人手里都有明晃晃的砍刀。月光照下来,昆弥看见对方的面貌,一阵乌云飘过,把月光挡住,天再亮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没了。
月光下的红土看不清有没有血。
昆弥懂得了,原来千百年来,死人的血全部渗在地下,在地底下变成无头鸟,变成谷米神仙年年岁岁的呼吸。他瞅着河对岸那些黑黢黢的洞,河对岸的寨子没有砍头汉的传说,但他们有山洞里住着神仙的说法。如果人老了,牙掉了,吃不动苞谷,挑不动水了,就去河边的山洞深处,再也不出来。
昆弥老汉想再唱一嗓子歌,是说红山民的祖先,从红山肚子里钻出来的巨人木依吉。木依吉死后,从他的血里诞生了红山民。木依吉的血把红山染成红色,流到山下便成了红河。红山民们挖开红土地,就找到了谷米神仙。谷米神仙教给他们种田耕地,却要收取长胡子人头作为供奉。在这之前的砍头汉只知道谷米神仙喜欢有胡子的人头,胡子越密越长,谷米就能长得越密越壮,就去砍那些过路人的头,或者是敌对寨子的人头来供奉。
昆弥摸摸自己的下巴的胡须,软里带硬,自己的牙口近几年来也不如以往了,吃苞米的时候要自己手剥苞米粒。自己是寨子里最后一个砍头汉,却连刀都快拿不动了。年轻时候坐在树下等过路人,现在坐在树下自己都打瞌睡。
自己的血流在土里,也会变成无头鸟。
最开始,谷米神仙大约也有别的名字,在土地被开耕之前,红山地下的神仙。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你看着我们流血流汗。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是你的血,红土是你的肉~
红山人是你的魂儿呦!
红河寨的挑水人们排成行,打着火把走向红河,听见昆弥老汉在远处唱山歌。人们打着火把去找他,看见老汉远远地舞起砍刀,把自己的头砍了下来。老汉腔子里的血喷上半天高,头落入滚滚红河,身子却变成一只无头鸟,倏忽间飞上云霄。
夜空中的云朵忽然烧了起来,在云上面仿佛有些什么东西正在发光,热烈地翻涌起来,如同一口倒悬的大锅,云层中沸腾的血脂刹那间倾泻下来,千千万万点红斑从天而降,将众人打得湿透,却是久违的带着落日余温的暖和雨水,顷刻不停地渗入红土。
昆弥老汉是红水寨最后一个砍头汉,后来他们说,昆弥老汉去当了红水河的龙王,有时候还能听见他在红河里唱歌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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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取自云南佤族传说。
作者:伯欢
作者:艾连
评论:无声(复健ing
天快要黑了。
她坐在茶几前,看着桌上的精致小杯。那其实是一支香薰蜡烛,只是已经用了很久,杯里几乎空了。很规则的圆柱形,瓷做的,几乎纯白色,大约离杯口三分之一处的杯壁上有一圈菱形镂空,里面严丝合缝地嵌了玻璃,因此灌蜡时蜡油不至于流走。点燃的蜡烛顶端降到镂空处以下后,火光就会从菱形小孔中透出,把光点投在远处四壁和近处她的身上。随着蜡烛日渐缩短,光点已经从她的胸口移到额头,很快就要无处可去。
她默默估计着杯底那层蜡烛的厚度,觉得大概今天就会烧完。烧完之后怎样?她不知道。
可是天就要黑了。
所以她擦着火柴,倾斜瓷杯,小心地点燃蜡烛。杯中冒出一朵圆润的火苗,周围的蜡很快融化成油,烛光下温和清亮的一汪,如同恋人的泪水。
蜡烛是她在恋人死后买的。那天开了香集,市场上到处是卖香料、香囊、线香、香薰精油的小摊。她应朋友的邀请而来,在无数香气中游荡。在这一片扑人鼻端的热闹之中,她却失魂落魄。
黄昏很快来临,虽然离收市还早,朋友却因为路远只得准备离开。她不愿回家,继续在市上流连。就在那时,身边的一个摊主开始点燃蜡烛。
仿佛是从坠落的太阳中偷取来光芒,烛光又把小摊照亮。气味慢慢散开,温和的甜香拂面,令她恍惚间觉得周身蜂蝶环绕,即使春日的蔷薇园也难以比拟。摊主好像从她停下的脚步中读出什么:要来一支吗?一个人的晚上点燃它,会看到爱人的灵魂哦。
那就是这支蜡烛。
第一次点燃蜡烛时,她忐忑不安。如果见不到什么灵魂,往好处想,只是自己被骗了;往坏处想,恋人的灵魂也许已经消失。如果见到,又该做什么呢?
灼热的空气从火焰上方升起,膨胀,填满天花板之下的空间。微弱的香气像绸缎一样滑过皮肤,像蚕丝作茧,把她层层缠绕。
夜那样静,烛火几乎从不摇动,如同被封印的魔法。在这样的寂静中,她凝视烛光,视野里很快出现后像。可是我想要的不是这个,你许诺给我的也不是这个。她这样想着,捧起了瓷杯,轻轻呼唤恋人的名字:“……”
火焰刹那间挣扎一般摇动起来,融化的蜡油好像变得深不见底,会溺毙所有向它投去的目光。她仿佛看到香气从乌黑的棉芯中炸开,把她卷进狂风,使她艰于呼吸视听。
(没写完,先偷偷占坑
死寂这个词,如果魏蓉曾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此刻也能全身心体会了一遍了。
张东流,维持着逃跑的姿势,头以一个尴尬的姿势扭着,视线向下看着那人;那家伙,僵硬地维持着笔直的姿势,光溜溜白亮亮的大腿露在,小腿上的腿毛还迎风摇曳着;魏蓉趴在地上,僵直地抬起头,手中躺着那条罪魁祸首腰带。
死寂,仍旧是死寂。
那人在魏蓉和张东流的注视下,默默拾起了自己的腰带和裤子,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自己的裤子穿好。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仿佛像是过了永恒一般。但至少在他系好腰带后,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恢复了原状。
只是那人此时最想杀之人已然不是张东流,而是趴在地上还没完全起身的魏蓉——至于是什么原因,显而易见。魏蓉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说,虽知自己不想死亦不该死,但又觉得如若是自己经历这些必然也是羞愤难当的,似乎就也觉得自己并不太无辜了。
他气愤不已,手中刀剑已然转向对着魏蓉,正要劈下。
张东流突然大喝一声:
“你要杀就杀我!不许你杀先生!”
说着便向这边冲来。
这一声喝得,叫这人与魏蓉都给惊住了,毕竟这声音量之大,着实出乎人意料。而对于魏蓉来说则有更深一层的讶异。因张东流这孩子,这些日子虽开朗了不少,但经年习惯总是难以改变,话语中总透着三分他自己都不易察觉的小心,说话声也总是又轻且柔,极少高声喧哗,更不用提像现在这般大声呵斥他人。
想至此,魏蓉不由得心中一暖。
而那人正要对魏蓉下手,却又被张东流大声一喝,手中的动作难免便顿了片刻。而这片刻,瞧着便是个时机。魏蓉自然不会放过,人利索地从地上爬起来,只是人却未完全躲着刀剑走势,而是矮着身擦着那人身边向张东流跑去。
这空档她未用来让自己逃命,而首先想要保全张东流这孩子的性命。这些时日中,已对对方有了深厚感情的,又何止是那孩子一人?
魏蓉早已顾不得这许多,一把将张东流拉进自己的怀中,几乎将他整个人都包住。那人的刀式落在她眼中,魏蓉心中早有计较。她躲过了这一下,抢过了这小崽子在怀中,那家伙的下一式必然是躲不得的,少不得要狠狠吃上一记。但或许对方一击得手会有片刻的松懈,便有迹可循,能叫二人逃出生天。
只是不知这一下,自己现在的身板是否能还能吃得消。
张东流被抓进魏蓉的怀中时,似乎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先生想要做什么。一瞬间心中充满了恐惧,几乎顾不得魏蓉的动作,拼命挣扎起来,想将魏蓉从自己的身上推开,口中惊呼着,却只会重复“先生”二字。
魏蓉一边使着劲试图将张东流固定在怀中,一边在心中暗骂这小子真是不懂事,再乱动下去便不止是她一人受伤,而是两人都活不了。只是她心中同时也知道这孩子此时的挣扎是因为什么,暗暗地又有些欣慰,这几月果然没白养这崽子。
思绪万千如须臾,动作变换却不过刹那。
魏蓉霎时感到背后袭来的刀风,便知刀剑将至。眼睛不由得闭了起来,并将张东流抱得更紧了些。
当。
清脆的击打声在魏蓉的背后响起,那凌厉的刀势转瞬即逝。不知哪来的暗器,竟生生将那人的大刀击开,使得魏蓉和张东流逃过一劫。
那气势一卸,魏蓉立刻眼睛一亮。她不由分说,将张东流打横抱起,拔腿便跑。哪里还管是谁出的手,阻了这来杀人的家伙。此时此刻,哪有逃命重要?那人既能用暗器破刀式,那必定比她二人来得有胜算的多。这水里快淹死的,何苦去担心那还没落水的。
她脚下步子不停,立刻向那林子中钻去。在此处已住多年,这林于她来说早如家中后院,何处不好走,哪里又小路笔直,心中早已计算到了。魏蓉脚下飞快,那些衣袂翻飞和武器击打声,不消片刻就被隐没在林中叶间了。很快她只能听见鸟鸣与溪水潺潺声。这般宁静平和的声音,叫人觉得仿佛刚刚那一场生死争斗仿佛都不曾存在过似的。
这份平静却并未让魏蓉放松半分。她心中时刻思索着能安全安置张东流的地方:私塾那处必然是不能再去了的,难料那里是否有那人的同伙已经在埋伏了,若此时出现,就怕是自投罗网;别的地方虽稍安全些,但是整个村子不过一方小地,易于被人察觉,且来往村民又互相相熟,在性命攸关的情况下,谁知他们是否会愿意帮助一个与自家毫无关系的陌生小子呢?
想来想去,恐怕还是林子更安全些。
寻常的藏身处自然是不行的。况且此地地处南方,说是树林,实际不过是个小丘中的一隅小林罢了。看上去能藏人的地方,熟手只消片刻就成推断出到底有几处,寻起人来再简单不过。魏蓉不知那人是否有这等能力,但是也不愿拿张东流的性命来冒险。
她心思飞转,脚程也不慢。沿着山间溪流行了一段后,正到了一方山亭。
此处是村中居民郊游常来之地,又因不远处山中有古寺,也常有周边城镇居民造访。这处山亭便是大家聚会歇脚之所,一旁自然是辟了几处,给众人安置烤炉等器具,坑坑洼洼。坑中又常年铺叠了一些干草和枯叶,以及简易的木刺,为防止林中动物在此筑窝。否则等到郊游时节,大家岂非无处吃喝,只能瞧着动物出出进进,岂非抓心挠肺?
魏蓉扭脸一瞧,心思便动了。
——在陷阱中藏人,岂不正好?
作者:艾里
须知:不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他在公园花圃内行走时看见一位睡在长椅上的男人。这个地方,隐蔽幽暗,左右是一人高的灌木,枝丫高一簇低一丛,快到该修剪的时候了。他来是想偶然撞破些亲密的情人,到时他会将烫手的法典举在眼前,将耳背对向二位,却在快速经过时仍用余光打量他们局促整理领口或发丝的神态。男人将双手小臂枕在脑后,面上盖着报纸。他伸长脖子,发现是他上午看过的那一份。他顿感无聊,迈开步子走了。
“莱因哈特来过没有?”
“早来过。他一走进教室便问你有没有来。”
“你怎么说?”
“我说你死了!还能怎么说?他还答应要去参加你的葬礼。”
修勒用指甲拨弄钢笔尖。
“别开玩笑,你当时怎么说的?”
“说你在跟父母参加罢工。他没什么表情,叫我们翻开上次讲到的那一页。有人说这怎么学得完,莱因哈特叫他闭嘴。”
“太好了!他没管我。”
“因为过去半个学期,我猜他已经不想管你了。况且我说你跟父母在参加罢工,他可不好评论。如果说些什么不恰当的,我怕会有学生往他脸上扔宪法典。上个星期那些大四年级的人就是这么干的。”
“他们就跟野兽一样。我觉得干什么都行,在背后偷偷将他批得一文不值也好,就是不该正面跟他们起什么冲突。这里是法学院,教授可以起诉你。”
“再说吧。我觉得在起诉你之前,莱因哈特会先以多次旷课为罪名让你不及格。”
“不。不,不,他不会的。我会让他没办法给我不及格。你知道,我原本能去慕尼黑大学,甚至是去柏林——”
“如果你去柏林,可能两年前你就没学上了。如果你去慕尼黑,那就会被那里的党派运动烦得团团转。”
“我看这没什么不好的。如果他们任意一方赢了,说不定会再搬出一套新的宪法,那样我们学的东西又全作废了。而且这是全新的,崭新的!压根没有过往案件供我们研究。”
修勒左右晃动脑袋。
“我相信到那个时候我们应该不止会面临重新背诵宪法刑法,事实上,这是最没必要在意的一点……维尔利特,敏感话题,我们不该对一些东西视而不见。”
维尔利特站起来。他天生几乎压在睫毛上的眉头压得更低。
“立场太明确对你没好处。”
他临睡前为自己的钟表上好发条,后者在他想要的时间响起来。维尔利特从不会忘记这回事,以至于律所的同事笑他像法国人眼里的德国人。其他人没有午休时小睡一会的习惯,但他雷打不动地会闭着眼睛休息上半小时。仰躺在律所办公室那张沙发床上,用软壳笔记本或时政报纸盖住脸。时政报纸太薄,经常透光,他不喜欢。这样他会睡不着。
最新的委托人是一位波兰来的中年女人,黑发,卷发,发尾刀一般切过面颊,随后俏皮地上扬。维尔利特只需要看门上那块磨砂玻璃,有黑色的人影一晃,就知道是她。这时候他想起来用报纸遮住脸,佯装不知道波兰女人的来访。直到她径直站在他身前,受顶灯在他眼前投下一道阴影,将他最感兴趣的广告专栏遮住。
“修勒!他还好吗?从法学院毕业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他了。我方才还梦见他。”
“他很好。”
波兰女人扬起嘴角。
“他没去当律师,虽然他有律师执照。他怎么说来着?”
“遗憾的是,法律有百分之八十都依赖于政治。我很乐意在我获得对条文的敏感性之后离开这一行业,”弗里茨·修勒用指甲拨弄他那支钢笔笔尖,后者已经折成一个锐角,而弗里茨·修勒的动作像努力要将其掰回正轨,“然后做些我更感兴趣的事。”
“他一向这样。现在他在做什么?”
“在我的酒精商店做帮工。他说您是一位优秀的律师……至少您的毕业成绩是这么说的。”
“过奖了,称不上优秀,但是我会全力以赴。所以这位年轻人凌晨三点闯进你的商店,打碎所有的落地窗,还摔碎不少您的收藏。他最后是怎么被抓到的,也是修勒帮上您的忙吗?”
“他当天清晨就自首了。警方说他意识清醒,没有服用任何药物或酒精。”
“那他有说是为了什么吗?”
“他没说任何理由。他说直到律师来之前不会说任何一个字。修勒说这跟他支持的政治立场有关系。”
“修勒很喜欢将事情扯到政治层面上,这算是他的坏毛病。”
“事实上,我也这么认为。”
“事实上,我认为我们需要查看对方的就医记录,确认他是否有精神上的异常。当然,我希望他最好没有。因为如果他的行为不可控制,对方律师或许会用此理由为他开脱。不过您放心……无论如何您都会得到应有的赔偿。共和国在这点上最为公正,他们不会因为您是女人或者波兰人就向哪方偏颇。”
波兰女人看向黄檀木桌面,他一开始用来遮住面容的报纸躺倒在他手边。文字倒着。
“您说对方自首,那么至少他主动招供了自己的罪行,对吗?”
“他只说了这些。警方对他束手无策。”
“等到他的律师来之前他会说的。您之后回去请仔细回忆当天晚上的具体情形——从您被吵醒开始,最好写在纸上。列出您所遭受的所有损失。最好也写在纸上。”
“我会做的。但我很确信他给我带来的人格上的侮辱无法弥补。”
“您看上去对时政很感兴趣。”
“是的——我方才说过,我认为这跟他的政治立场有关系。虽然我此前并非对政治有狂热兴趣,但我经营一家酒精商店。我不是第一次遇见受政党教唆的人。他们都有一个恶劣的共同点:热爱酗酒。”
“我是个无党派人士,但我的职业操守要求我尊重您的想法。您认为他支持哪个党派呢?”
“我不知道。很多人对波兰人有意见。”
波兰女人偏着头,她的半侧面对向维尔利特。
“如果他为自己的立场自豪,我想他会自己说出来的。而且很显然,他自豪得不行。”
闹钟在他想要的时候响起。他办公室的窗帘密不透风,内侧昏暗且炎热。维尔利特不得不戴一副金边圆框眼镜,他每日需要阅读的文书不比大学时期多许多,可他却失去了青年时的精力,头颅重得抬不起来,鼻尖贴近纸面。沉重的头颅让他近视了。他望着办公室墙角,一盆绿植,砖红色花盆上有一处显眼的裂纹。他就看着那处裂纹。
办公室的门受人敲响,维尔利特的视线显然还未从那处裂纹收回,可他的嘴已经在请人进来。来人停驻门口,双手将便帽举在胸前。维尔利特没有看他,他在看那处裂纹。
“叙旧的事再说吧,我很怀疑我们之间有什么旧值得叙的。不过很抱歉,我不会为你带来新案子——诺瓦克夫人托我给你临别礼。”
“诺瓦克夫人?”
“你已经忘了!看来你的生意非常好。我就知道你会在这一行蒸蒸日上。那是大约三年前的事情,你业务繁忙忘了倒也正常。她是我推荐来的,当时她的店被一个毛头小伙砸得一塌糊涂。最后查清,那家伙只是时政新闻看得太多,一时起意,以为自己也能被当做英雄。”
“喔,你是说那个波兰女人。”
“波兰女人?她的夫姓是诺瓦克。”
“是的,是的,诺瓦克,我想起来了。为什么是临别礼?”
“她上一周回了波兰,有可能她不会再回来了。但她仍然感谢你作为律师为她及她的商店所做的一切——这三年来她从没忘记你。可惜她没法亲自来向你道别,所以她托我来了。这是当时幸免于难的她的收藏,也是她对你最后的感谢。”
“放在这儿吧。”
“你不想现在喝吗?”
“我在工作,修勒!”
“我看了,其实根本没有其他委托人正在等你。现在只有我们两个。”
“工作时间就是工作时间。你也不应该工作时间喝酒,即使你在波兰女人——你在诺瓦克的酒精商店工作。”
“那现在是我的商店了。她临走以前将店铺交给我。”
“你就待在这里,不怕你的店出事吗?”
“我把店铺关了门,一整天都关门,因为我要出门办事。况且,房东答应帮我看着些,他就住在商店楼上。他耳朵很好。”
“修勒,我不能跟你一起。”
维尔利特将双手撑在黄檀木桌面上,站起身。
修勒垂下眼皮,扫见对方手边的剪报。
“为什么?”
“你把酒带走吧。”
“因为你听说我是共产党员?”
“修勒,不是这个原因。一会我还得到外头去,我的委托人不方便到律所来见我。我不能跟你一起。”
“你不是无党派人士了,管诺瓦克夫人叫波兰女人?谁改变你了?你现在还会剪报了?”
“修勒,我说了,立场明确对你没好处!我对你的政治立场毫不关心。我根本不知道你还加入了共产党。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又不是因为这个才没法跟你一起的。我们可以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换一个我不需要出门见委托人的时候。”
“你害怕被人看见我们在一起!”
“我不是这么想的!”
“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维尔利特。你这个胆小鬼,投机分子,连这都不敢承认!民族社会主义为你带来什么好处了?”
“他们在维护共和国的权益!人民的权益!你以为我是胆小鬼吗?真正的胆小鬼是你!生长在这片土地,但是同共和背道而驰——德国在受人践踏,你们在想什么?你们在想什么?要把我们的尊严也共产了吗?我们的债务现在还没有还清!我们又为什么要还债,就为我们试图兴盛德意志吗?就因为这个?”
维尔利特的说话音量十分克制。他弯下腰,刻意压低自己的嗓音。
修勒同样站起身。
“支持投降的可是你!现在你要给自己判叛国罪了吗?”
“那时跟现在不一样。你没有进过军队,不会明白。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你根本就不是为了维护共和国的利益才加入政党。”
“是吗,是吗?至少我不会像你那样。假如我当时在慕尼黑,我当下就会意识到哪条才是正确的路。”
修勒沉默地重新戴上便帽。
“把酒也带走吧!我不想要波兰女人的东西。”
落地窗碎裂的声响没有在他期望的时间响起。维尔利特并非从午休时的短时间睡眠中醒来,而是在夜晚,距他入睡仅过去两个小时。他的窗帘很厚,房间内密不透风,他几乎看不见窗外的路灯光芒。他原本没有剪报的习惯。这个习惯至今仍会让他感到羞愧,如同被成人发现的,悄悄收藏糖纸的孩童。这股羞愧来自他的第一张剪报,其上登载着1930年的大选结果。维尔利特很高兴看见自己所属的政党受人瞩目,虽说他是在瞥见这条新闻后才决定结束自己的无党派人士生涯。窗外传来野兽的吼叫。他疑惑为什么城市里会有这么多流浪动物。他用鸭绒枕裹住自己的后脑及双耳,背对着窗户。
维尔利特躺在长椅上睡着了。一张报纸遮挡他的脸。他仍然保留自己在午休时小睡的习惯,只不过现今比起办公室的沙发床,他更乐意在公园内一处幽静偏僻的角落。他不会叨扰到任何人,因为他身边只有与人一般高的灌木屏障,将这处石子路便能抵达的公共场所营造成颇为私人的休憩场所。
他不喜欢自己方才做的梦,这让他回想起波兰女人送来的酒与她被砸破的落地窗户。那瓶酒如今仍在他公寓的酒柜处站立。他从来不敢告诉他的朋友们,这瓶酒曾经被什么人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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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滑铲创作请多包涵,联动前一篇【红甲琵琶】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063/ 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红纱帐落下,元谦把头搁在息月柔软的大腿上,长发像水中盛开的莲,在她白裙上徐徐散开。
女子柔软纤细的手,小心翼翼地拿着木梳替他篦头。也不知是最近操劳疏于打理,还是元谦的头发发质本身就不太好,息月总是很难一梳到底,银牙一咬,手上用力,便扯断了一根头发,缠在木梳上。
元谦吃痛叫了一声,抬眉斜瞥了她一眼:“你这手艺,怎么混成红牌的?”
息月掩唇一笑:“那还不是多亏郁四爷你垂怜。”
“可别叫我这个,”元谦头疼似的揉了揉太阳穴,“罢了罢了,不梳了,再梳下去,我就要秃了。”
元谦抬起指尖托起息月白腻的下巴,细细打量了一番她,才眯起眼睛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火场里灰头土脸的丫头,如今也出落成这样了。”
红色的指甲轻轻滑过息月的颊边,滑过玲珑的锁骨,滑过饱满的胸线,停在她腰间微翘的发尾,指尖灵巧地把玩着,一会儿打个卷儿,一会儿编个辫子。
息月觉得好笑,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喜欢玩头发,昨晚也是,他宿在这里,人都睡迷糊了,还不忘手里揉着她的头发——虽然她也清楚,他想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头发。
元谦拢了拢散开的衣襟,起身坐起,眼睛望向纱窗外熹微的晨景。
“四郎,别看了,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了。”息月娇嗔地推了一把元谦,转手悄悄把木梳上扯断的头发藏进衣袖里。
“谁说我等他了?”元谦挑眉道,一把揽过息月的细腰,“有你这样活色生香大美人在旁,谁管臭男人来不来。”
息月却甩脱他,自顾自下了床,对着铜镜开始梳妆打扮:“这话你倒是当着王爷的面说呀。”
说到那位阴晴不定的四皇子端王,元谦就跟吃了酸梅一样皱起了脸:“他?越来越古怪,说不得三句话就和我吵,要不就拉着我说那些国家大事,累死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可爱。
元谦也下了床,站在息月的身后,看着镜中的他们叹息一声:“他变了。”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都变了,长大了。”息月一面梳头一面说,“那你回家呀,今天不是你的冠礼嘛,还不回去?你和元孝哥也很久没见了吧,他会想你的。”
听见哥哥元孝的名字,元谦脸色微变,旋即笑道:“他怎么会想我?老头子是伪君子,他就是小古董,到头来也只有你这里舒心一点。”
息月嫣然一笑,抬头看了看日头,柔荑抓起梳妆台上的白玉骰盅:“那我们就赌你今天什么时候去冠礼。”
元谦没辙似的扶额道:“我就不该教你碰这些赌具,倒把你养成个赌徒了。”
“我只是个弱女子,已经一无所有,哪还有什么可赌的,”息月嗤笑一声,像要笑尽自己飘零的身世,“无非是玩罢了。”
十年前那场大火烧毁了她的家,她的童年,也烧毁了她引以为豪的脸和身份,如今的脸是元谦花了大力气给她换的,依然貌美,只是和名动天下的第一贵女再无瓜葛。
元谦方才说她女大十八变,仿佛一种嘲讽,但她知道他说话行事向来不拘小节,倒没有恶意,不过是希望她放下过去。
可若过去能那么容易放弃的话,她又何必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
息月抬头望向镜中元谦的身影,启唇道:“你说王爷会赢吗?”
元谦弯下腰来,凑到她肩旁笑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作甚,我们所有的赌注不都押在他身上了吗?”
息月浅浅一笑,转头去吻近在咫尺的元谦,耳垂下晃荡的白玉耳环竟是骰子样式,骰子蹭过元谦的脖子,凉沁沁的。
她从来不喜欢赌,她的父亲却是出了名的好赌,收藏了一屋子的赌具,那间屋子现在自然也没了,只余这白玉骰子和骰盅留下来,息月便将骰子制成了耳饰,常伴她左右,上面还有淡淡的血痕和焦黑。
父亲常说,胜败乃常事,可也没料到这场赌局,自己错了一招,便全盘皆输。
家里变故之前,息月总劝父亲不要赌了,在那之后,她发现自己也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只是这一次她不会输的。
元谦捧着她的脸推开了她的亲吻,红色的指甲撩起她白色的骰子,微微气喘地道:“我们不会输的。”
息月点头,像温顺的猫儿用脸蹭着他宽大的手掌,心里却恨恨地想,真想撅了他这长甲。
或许那样他就愿意吻她了吧。
元谦走后,息月从袖中取中那根元谦断了的头发,不是乌黑的墨色,而是一根白发,纯银的,差点以为这不是元谦的头发,而是他琵琶上的琴弦,犹自空空回响着他的声音。
她知道元谦有一把宝贝琵琶,寻常日子都舍不得拿出来弹奏,好像是端王送给他的,息月忽然发现,自己得了元谦许多东西,却还没有送过他什么。
他也有白发了啊。
息月一眼不眨,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和那根白发紧紧绑在一起,放入一个锦盒。
后来四皇子端王杀太子登基,惯例一场大清洗,息月站在菜市口眼看郁家和其他太子党的人一次次洒下鲜血,血流啊流啊,流到她的脚面,弄脏了她的鞋子。
那日新帝提议接她入宫,却被息月婉拒,这场豪赌她已经玩够了。新帝大怒,差点赐死息月,是元谦又一次挺身而出救了她。
息月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京城了,她偷偷坐船只身南下,到了岭南,将元谦的红甲琵琶和信送给元孝。她不知道元孝打开盒子之后会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很清楚自己唇角荡漾着欢欣的笑容。
“爹,娘,哥哥,姐姐,郁家没了,我终于为你们、为崔家报仇了。”息月跪在小小的灵堂,朝着一排排牌位,重重地叩首。
她解下白玉骰子的耳环,放到供桌上,转身拿起放在一旁的木盒,轻轻吻了吻红色的漆面,温柔地笑道:“走吧,四郎。”
死线狂奔,再次尝试看看写个短篇。这个只是开头,希望下个月还有跟梦有关的题目,这样起码有可能能把这篇完整版发出来。
开头就不要评了。
即使是对于伦敦这样的巨型城市来说也有容不下的东西,或者换一种方式来说:总有一些过于纯洁脆弱的新枝不适宜过早的接触伦敦这个巨大的染缸。不要搞错了,女王的国家依旧是资本主义的发源地,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准入价格,只不过有些更加慈和些,将它们直接写在了脸上。比如位于伦敦远郊的这座私立公学,它与它的同类一样,使用古建筑作为校舍,有着平整的草坪,使用各种能让人在看到的一瞬间就能联想到古老或是昂贵的东西作为装饰。但它也与它的同类不大一样,比如它实际上建校时间很短,如果有人能够越过持炬者们假设的种种障碍,那就不难发现,这片郁郁葱葱沉静和谐的古建筑群在五年前根本不存在,占据这片空地的是一家被关停的高污染企业,它的厂房虽然也颇有些年头,但是得益于工业革命时期数十年如一日的排放,这片地皮可以说得上是寸草不生。而且因为所有方的复杂成分,它从一百多年前就开始的破产清算直到五年前才终于结束,在这期间,伦敦本地的黑帮为这片地皮添加了多种腐质作为营养。伴随这些好心的营养物质一同渗入这片土地的还有数不清的怨灵厉鬼。横死的悲愤恨怨是绝佳的招灵材料,所以除了这些品类常见的鬼魂,还有些不那么常见的漏网之鱼也栖息于此:直到五年前,进入废墟探险的好奇宝宝们慷慨的向附近警局与公务人员们分享自己劫后余生的悲号,并且众口一词的发誓自己在工厂废墟里看到了恶魔。
不过这些传闻与现在的公学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认为圣经故事里那种长着羊蹄子羊脸的怪物会出现在现实世界。今天的公学内部也静谧和谐,正是午间小憩的美好时刻。
亚瑟后退了两步跌坐在地上,疼痛并未如约出席,但他却顾不上那许多了,他手脚并用的试图逃离。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不论他如何运动,都无法远离近在咫尺的那只金色的横瞳。巨大的恶魔向他附身,为了减少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是尽可能用单侧的眼睛贴近他。尖叫、泪水、鼻涕伴随着再也无法压抑的恐惧一齐迸发。那只巨大的黄色眼睛是离他如此之近,就像是一面镜子一样,忠实的照映出他的丑态。像是过了很久,又像是在片刻之后,那只眼睛中的镜像发生了变化,男孩停下了尖叫,他像是被镜像蛊惑一样,居然伸出手去触碰那只巨大的黄色眼睛。但就在他态度转变的一瞬间,几乎无法被人眼完全观测的巨大恶魔开始飞速缩小,并且在他的手指真的碰到对方眼睛之前,一只小小的,沾着些煤灰的手阻止了他:
“亚瑟 林赛?”
亚瑟眨了眨眼睛,看着眼前还没有他高的……绵羊人,大概吧。绵羊人似乎很不满意他的反应,他大声的清了清嗓子。这个动作使亚瑟想起自家的管家:金先生是个非常和蔼的中年人,但同时也有着非常严肃的一面,特别是在自己闯祸之后。但是眼前的小个子就完全没有那个气势了,虽然他也穿着一身非常讲究的西装,但当你浑身都长满了软绵绵的黑色卷毛,威慑力可能的确是一件比较难以追求的事情。
“国王在找你。”
“什么?”
绵羊人皱起了眉头,后退了两步,那只小小的手向着身后的方向做出一个展示的样子:
“那座城堡的国王正在找你。”
亚瑟顺着它的动作向后看去,果然在地平线上看到了一座巨大城堡,它用深棕色的石料构成的石墙狠狠地扎进周围的土地。亚瑟盯着那城堡看了一会,终于意识到违和感从何而来:没有护城河、箭楼,城墙顶上光秃秃的,几乎没有任何遮蔽,更不要提那过分宽阔且大敞的城门了。男孩顺着自己的观察沉默了一会:
“可我没说我是不是亚瑟 林赛。”
听到他说出这句话,那个绵羊人猛地扭过头来,盯着他看了一会,突然笑了一声,随后以一种与它毛茸茸圆滚滚的外貌完全不符的粗犷声音说:
“我他妈的不在乎。”
亚瑟没来的及反应,就感觉肩膀上被推了一下。下一刻,他就已经站在了王座厅里:
“亚瑟,你终于来了!”
戴着巨大宝石王冠的中年男人大喜过望的向他迎了上来,但他肩上披着猩红的大氅,但内里却穿着一件明显不怎么合身的淡蓝色休闲衬衫,如果说上半身起码在尝试,那下半身无疑是彻底放弃,亚瑟看着那件印着粉红火烈鸟的沙滩裤和白色洞洞鞋愣了愣神,终于确认了一件事:他在做梦。
作者:月溪明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雷恨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小有名气是个什么程度呢,雷恨水很谦虚地说:勉勉强强混了一个大神级别吧。
雷恨水是个学霸,高考以全省前几的名次考入了一个名牌大学。在大学里,他也没有像很多中学埋头苦学、大学就贪图玩乐的人一样放纵自己,而是一直从各个方面充实着自己的大学生活。
大四那一年,他的室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写起了网络小说,并且拉着他一起开始写。当时的他已经被成功保研,暂时没有什么别的事情,于是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室友,一起写起了小说。半年不到,室友放弃了这一突如其来的爱好,而雷恨水却发现了其中的乐趣,将其坚持了下去。
读研期间他并没有放弃写作,兼顾学业的情况下,他的小说竟然也受到了大量读者的喜爱,短短三年时间,他就成为了网站有名的大神级作者,笔名泪痕,其实就是本命的谐音。
研究生毕业后,雷恨水没有按部就班地进入企业工作,而是当起了全职的网络小说作家,他的成绩也足以让他的生活水平维持着不错的水准。
万事万物都不会一直顺利下去,小说连载也不例外,一本小说写到了中期,情节开始收束、伏笔开始揭露、升级后的力量体系的战斗如何平衡才能写得精彩等等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使得雷恨水的精神状态开始变得有些焦灼痛苦。
有一次他随手点进聊天群,想着跟以往一样潜水看着书友的聊天记录来放松自己,接受一点人间的气息。
因为这本书的成绩相当不错,有一定程度的出圈,所以群里新来了很多书友,当时他们正在热烈地聊天,讨论着小说的世界观、力量设定、各种情节。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每次到了主角团队发现阴谋的蛛丝马迹,或者情节紧凑激烈的时候,群里都会掀起一股讨论热潮,刚好最近就是这么一个时期,所以群里讨论的人特别多。但是这次不一样了,有个叫做凌霜的书友引起了他的注意。
凌霜跟其他书友讨论着小说的各项设定,猜想着未揭露的隐秘以及后续的发展,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猜想,思考之合理,推演之严谨都深得雷恨水的心,让他大呼遇到知己,甚至让他产生了新的灵感。这是雷恨水跟凌霜的初识,单方面的。自那之后,雷恨水对书友群的关注就多了很多。
凌霜是什么时候开始跟雷恨水有了更多的交流呢?雷恨水回想了一会,可能是那次吧。
书友群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讨论雷恨水的作品,有时候也会讨论一些其他的小说,或者一些有趣的事情。那个时候,凌霜分享着自己对于各种酒类的见解,给各个书友找一种印象酒。
雷恨水刚码完最新章节,设置好了定时上传,然后顺手打开书友群。当看到凌霜给其他书友说着自己对他们的印象时,雷恨水突然冲动地发了句:“那我呢?”
整个群静了一瞬,然后轰然炸开,纷纷讨论起雷恨水难得的冒泡行为,以及打趣式地追问某些形象非常精彩的人物结局。场面一度十分混乱,而凌霜也没有再发言。
雷恨水有一瞬间突然后悔自己的插言,这下好了,想看到的也没发看到。他准备关掉聊天软件,再理一理后续的思路和细纲,可就在这时,他看到电脑右下角有新消息提示,鼠标划过去一看,是凌霜发来的。
其实内容很简单,就是之前雷恨水问的关于自己的印象酒,但雷恨水看着简短的聊天记录,情绪却一下子莫名亢奋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要飘起来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只是在这股情绪作用下,跟着导航跑了十多公里去酒吧里点了这种名叫黑俄罗斯的酒,喝了个痛快。
这是两人第一次交流。
之后的时间里,雷恨水开始频繁发言,当然是相对于之前来说的,但是对书友来说也是很惊讶的事情了,群管理员甚至一度以为泪痕大神被盗号了。
有敏锐的书友发现,每次泪痕发言的时候,都是凌霜活跃的时候,或者说,就是因为凌霜活跃,泪痕才开始发言。
难道泪痕大神对凌霜有意思?不少人都这么想,但是看双方都没有表示啊,书友们也只能暗暗压下八卦的心。
雷恨水确实对凌霜有特殊的感情。他不知道凌霜是现实是什么样的身份,但是在网络上,凌霜落落大方,她的阅历似乎很丰富,看待事情可以从很更宏观的角度着眼。在他看来,凌霜神秘、高贵、但并不显得高高在上,反倒是有些风趣,充斥着别样的热情,他沉沦在凌霜发的每一句话中,感受着字里行间蕴含的凌霜的气息。
雷恨水开始尽量找机会多跟凌霜接触,他一改以往的作风,在群里冒泡的时间增多,他会去了解凌霜平时喜爱的东西,比如酒、比如电影,以便于找到共同话题。
雷恨水有时候会给凌霜分享一些印象曲,写一些印象诗,凌霜很高兴的收下了,也会接着跟他聊一会天。
日子就这么平静的一天天流逝,雷恨水的小说也接近了尾声。因为小说的出圈,原本还算圈地自萌的书友群涌入了更多新的书友。可是群里的气氛却不太一样了。新加入的这批书友更喜欢对雷恨水写的情节和设定指手画脚,说这里写的不合常理,那里主角开挂,俨然一派专家之感。
原先的老书友会附和,但更多的会跟他们吵起来,群里原本和谐的氛围不复存在,每天都是针尖对麦芒。有些书友会去劝架,毕竟能进书友群,说明至少是全订了的,多少也是投入了一笔资金,可劝架只能劝一时,过段时间又会吵起来。
雷恨水很不喜欢原本能让他放松的书友群变成现在这样,特别是发现在这样的氛围里,凌霜的发言次数越来越少,他也下场阻止过几次,但是效果并不好,反而让双方吵的更激烈。他一气之下,直接放出话来说自己绝不会因为其他人的看法而改变自己预先设置好的结局,并且亲自动手清理了几个引战的人,才勉强压下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可后续影响尚未平息。家里出现的一些变故和更新上的难点让他整夜整夜睡不着,勉强维持更新的同时已经无力去书友群潜水。等他好不容易处理好一切,回到正常生活状态后,他却连续几天都没看到凌霜再出现,一问才知道凌霜在那场事件中退群了,不仅如此,还有不少书友都退了群。雷恨水又去看他和凌霜的私聊窗口,发现凌霜已经将他删除了好友。
这是他最灰暗的一段时间,他从未如此深刻地感受到,网络时代下的人们联系是这样的脆弱,动一动手就能断开彼此的联系。他有些疯魔地去寻找凌霜留下的痕迹,并将之保存下来,仿佛这样就能假装凌霜还在。他一遍遍的温习着这些痕迹,一次次希望新加入的群友就是凌霜,但他失望了。
这本小说按照预期完结,并且成绩斐然,这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可雷恨水却并没有开心多久。只是几个月都没办法联系,雷恨水也就慢慢把这一份思念埋在了心底。
这段时间他也在陆续准备新书,上一本书完结后三个月,他就开始了新的连载,建立了新书的书友群。
随着情节的推进,字数的增多,排名的上升,新书的书友群也开始活跃起来,一如往昔。雷恨水偶尔还是会潜水看看大家的聊天,只不过次数比以前更少,他怕触景生情。
他偶然发现一个叫做零光片语的书友给他的感觉很像凌霜,顿时开始留意起来。可从零光片语的只言片语透露出的个人信息来看,与凌霜截然不同,比如凌霜间接透露自己在北方,而零光片语却是在南方,而且两人的聊天账号,空间内容都有不同。
雷恨水很在意这件事,他开始下场,有意无意地旁敲侧击,但零光片语的回答滴水不漏,这一切似乎都是他的妄想,难道是他太思念凌霜,才看零光片语像是看凌霜吗?
不,他继续寻找着可能的证据。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他找到了证据。
他打开对零光片语的私聊窗口,甩出两张截图,对着零光片语说:“这两张分别是凌霜和你的全订截图,上面显示的网站账号是同一个。”
他顿了顿,接着打字道:“你,就是凌霜吧。”
对方沉默良久,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不愧是泪痕,恭喜你,猜对了。”
【完】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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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阳升起的天边浮现出一个摇晃的剪影,一位骑士骑着马走来。
此人几乎一无所有,唯有祖上传下来的盔甲一套,战马一匹和他自己。
骑士昂首望去,面前的平原之上搭建着无数帐篷,一座绵延数里的军营在他面前展开。我来得正是时候,他想。
骑士扯动缰绳,横过自己的骑枪,停了下来。
两名骑马斥候拦住了他:“站住,你是做什么的?”
“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是来参加西部人和东部人的战争。你们是东部人的军队?”
两名斥候警惕地打量眼前的骑士,他们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迷惑:“你瞎了眼吗,我们怎么会是东部人。”
“啊,你们当然不会是东部人。”骑士瞧了几眼对面西部人特有的高颧骨,点点头,“当然啦,西部人嘛,你们发起正义之师,不就是为了和东部人决一死战嘛。”
“不错,我们西军为德尔贝伯爵夫人效力。夫人为了报伯爵的……”
“好!”骑士大手一挥,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只要是为正义和荣誉而战,你们就能得到哈利骑士的效命!请带我去见那位高贵的女士吧。”
哈利骑士被带进军营,自然有负责此事的幕僚前来,将他带进军中大帐。
大帐篷与普通帐篷许多不同,布置得几乎如一座宫殿,许多华美装饰妆点,其中最高贵的装饰品便是此刻唯一坐在宝座上的德尔贝伯爵夫人。哈利还未仔细看清,便被要求跪下。
奉剑,取剑。哈利感受到自己的宝剑在自己两肩的铠甲上各点了一下,最后回到了哈利手中。
整个效忠仪式都由伯爵夫人身旁的一名贵族代为执行,哈利瞄了一眼此人的纹章,鸢尾花环绕,是“鸢尾”骑士,哈利想,在寒灾后重建的科亚地,荣誉的效忠仪式越发简陋了。效忠仪式中,其他的贵族们一眼也没瞧这边,他们对着中央的沙盘争论不休。
效忠仪式一结束,这儿就没事留着哈利了。哈利走出去时,帐篷外又有两名捧着剑的铠甲走进来。
西军在此地整顿多日,每日都有许多人物前来投奔,哈利不过是众多骑士中的一人罢了。
东军在烈日的直射下抵达战场,无需什么话语,战斗一触即发。
西军蓝旗,东军红旗,像哈利这样的半路加入的骑士也收到一条蓝色布条。
战斗一打响,西军的骑士们就汇聚成一股,撞进敌人的步兵阵地,孱弱的民兵挡不住骑士们咆哮的冲击,突破!突破!突破!……最后回身,反向再一次打穿阵线。
哈利随着骑兵的军锋奔驰,耳边只有无数马匹的蹄声,如同无数杂乱的鼓点。
战场的另一侧,东军的骑士们一样收割无数步兵的性命。就如同享用餐前开胃的小菜。
在步兵间冲杀了几个来回,像是有默契一样,战场上最尖锐的两把刀子终于向着自己最大的对手冲去。终于,哈利骑士听见了无数的战吼,盖过了马蹄声,响彻这片战场。
第一次对冲就有三分之一的骑士落马,哈利骑士伏在马上保存体力,让过了几杆凶狠的长枪。在策马回转时,哈利骑士张弓一射,将一名敌方骑士射落下马。
第二轮冲锋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哈利骑士撞翻了一骑,骑枪挑落了一骑,自己身上也多了三个口子。左侧肩膀重重挨了一下,使不上力。
第三次冲锋中,双方都失去了之前的威势,两只骑兵撞在一起,把所有骑士撞成一片散沙,红色蓝色混在一起。所向披靡的骑兵队消失了,只剩下各自为战的骑士们。
哈利眼瞅见代表“鸢尾”的旗帜缓缓倒下,他巧妙地在几对相互厮杀骑士之间穿梭,避过几名红头巾骑士的追击,撤到战圈的边缘,他看到红色和蓝色的骑士散落开来,在更远的地方,在傍晚夕阳的照射下,整个战场越发混乱,红色的旗帜压倒了蓝色。
不必再犹豫,哈利催动劳累的战马,向战场的反方向奔去。
天边的太阳越发昏暗,哈利跑到平原的边际上,不远的前方就是一片树林。哈利已经跑了足够远。
然而从树林里突然转出三名骑兵,骑兵身上的红色布条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其中穿戴最花俏的骑士一见到哈利,就不管两名同伴,驱动马匹,放平长枪冲了过来。
勇气有加,鲁莽过甚。哈利在双方相撞的前一刻闪过对方耿直的长枪,把自己的骑枪送进敌人的身体。
哈利继续向前,顺手取走对手的长枪,哈利自己的骑枪已经破损得不堪使用。
剩下两名骑士对视一眼,分两边包抄过来。
哈利纵马对着其中一人猛冲过去,“碰”“啪”两声不同声响,对方被自己刺空的长枪带偏了身子,哈利任由左手的盾牌脱手飞出,右手先一步弃枪拔剑。一剑枭首。
此时最后一名骑士才刚刚转到哈利右侧,看到同伴这么快就倒下,他愣了一下,驾马退到一段距离之外停了下来。
“嗯?”
“阁下好武艺。在下威廉=维克托爵士,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威廉横放骑枪,摘下头盔,尽力露出一个笑容。
“哈利。”哈利收剑入鞘,侧着身问道,“爵士大人有何指教。”
“哈利骑士如此武艺,何必为东军效力。如今西军大势已去,不如加入我东军。”
哈利不动声色的托起自己受伤的左臂放在两腿上,从威廉的位置看不到他的状况:“阁下何必多言,我为正义与荣耀而战,今早就已经对德尔贝家族宣誓效忠了。”
“哦,是吗?”威廉瞧了瞧哈利身后,那里空无一物,只有荒凉的平原上倒伏的杂草,“阁下可知为何我等在如此远离战场的地方。”
“……为何?”
“我们发现了德尔贝家族的马车,你们的那位女士早就乘着马车先一步逃离战场了,我们的同伴在林子中截住了她们。阁下可知东军为这女人开出了多少价码。哈利骑士若愿意助我抓住她,一块领地的分封少不了。”
哈利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好!”威廉指了指地上的尸体,“阁下可以取走一条红色布条带在身上,以免身份误会。”
哈利慢慢探出手,用枪挑起一条红色布条,随后又解下身上的蓝色布条,将两块布一起塞入怀中。
进了林中,果然见到一辆马车,四周倒下许多尸体,一名幸存的护卫正将德尔贝女士从马车中扶出。
威廉呼啸一声,纵马上前,一枪从后面刺死护卫。尖叫声中,德尔贝女士扑倒在地上。
这位年轻的女士不过二八年华,突然的丧夫,多日的战事,一切的压力都压迫着这副娇弱的躯体。可怜的人儿倒在地上,一只苍白如大理石的手臂勉强撑起身子,另一只手抚在胸口。身后的夕阳透过稀碎的枝叶将残破马车的影子压下来,掩盖住四处横列的东军西军将士们的尸体,血流浸湿枯叶,浸透大地。一切就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
哈利四处观察,周围已经看不到其他人影,德尔贝伯爵夫人的最后一名护卫刚刚倒在威廉枪下。这里只有威廉、哈利与伯爵夫人。哈利又瞧了一眼马车,散架马车里的财物洒了一地。
威廉爵士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果然是她。”威廉握紧了手里的缰绳,“我要立大功了。”
哈利瞄了一眼激动的威廉,尝试着活动左手。刺痛不断从左手上传来。
“我的骑士,为何要与敌人的骑士并驾同行?”伯爵夫人的声音暗哑,那是笼中啼尽了血泪的夜莺的声音。她认出了骑士的身份:“大人,你今早才向我的家族宣誓效忠啊!”
“夫人,还请投降,如此您还能有最后的体面。”威廉策马上前,劝道。
“东部人哪里有体面给他们的敌人!”
天边最后的光芒落在德尔贝夫人高贵的额头上,她奋力撑起身子,冲着哈利喊道:“骑士大人!请想想正义,想想荣誉!人们常常为财富,为利益改变自己的心意,但这世上有什么是非得丢弃尊严和荣耀才能获得的呢?东部人能给的东西,德尔贝家族一样能给您。”
威廉呵呵笑了起来:“你们已经败了,夫人,何必再做挣扎!”
“此战虽败,西军未必会败。北方的帕里斯爵士忠心耿耿,还有,还有费尔莫……”
“啪!”地一声,长枪穿过盔甲,威廉应声而倒。
德尔贝夫人呆呆地看着哈利出枪,收枪,下马。呆呆地被她忠诚的回归的骑士扶起来。
“当然,我的心中自有正义,女士。之前不过是假言取信于他。如今东军势大,我们需向北方投奔帕里斯爵士。”哈利骑士将伯爵夫人扶上威廉的马,回头扫了一眼马车:“如今只有将财宝暂时放下,待到来日重整旗鼓,在下必会为您取回失去的一切。”
苦命的伯爵夫人有了一时的依靠,总算不至于让苦难悲痛继续折磨自己,她理了理自己披散在自己额前的发丝,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的一切全靠大人您了。”
“在下自当尽力。”
两匹马儿重新上路,在完全暗下来的夜色中,向北方跑去。
德尔贝夫人伏在马背上,终于从之前一连串的灾难中慢慢平复心情。马匹有力的奔跑重新将她撑起。所幸此人终究回心转意,只要能够越过红河,就能……
马匹嘶鸣,夫人尖叫了一声,看到前方的哈利骑士停了下来。坚硬盔甲构建的身影挡住了夫人的视线。
哈利转过身看向德尔贝。
“骑士大人,怎么……”德尔贝夫人颤抖的声音几乎无法出口。
“夫人,为什么您的马车会出现在离战场这么远的地方?您和您的护卫为什么要逃离战场呢?”
“不,不是的。兵败之下,无奈逃亡,我不是想要抛弃我的将士。”德尔贝夫人口不择言,拼命地辩解,“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问这种事?为什么?骑士大人,等到了安全地方,我必定会给骑士大人一个交代。独自逃亡非我本愿,对各位骑士的亏欠也一定会加以补偿。”
德尔贝夫人向着前方苦苦哀求。然而哈利铁定了心一动不动:“抱歉了夫人,是您不义在先的。”
这一刻黑暗中骑士的脸似乎变得清晰起来。
“光?为什么有光?为什么黑暗中会有火光!”德尔贝夫人的恐惧再也掩饰不住,嗓音嘶哑。
“不止是火光,夫人,是东军的骑兵。”哈利拉扯缰绳,让出半个身位。
之前趴在马背上未曾看到的景象出现在德尔贝夫人眼中。那是移动的星火汇聚而成,那是上千名骑兵的奔行。哈利骑士比夫人更早看到,也更早听到了骑兵的到来。
哈利从怀中取出红色布条,任由蓝色的那条落到地上。
“以东军统帅泽尔与帕里斯伯爵的名义!前方的骑士,报上你的来历。”
“在下哈利,一介骑士。为了正义与荣耀,我抓住了西部叛军首脑之中的一人,正要献予贵军!”
(END)
写于2022.1.13
明明写的是中世纪骑士那一类的题材,写的途中总会不时幻视成在写中国古风。尴尬。
一开始为了【荒唐】这个主题,打算写成哈利完全没有理由的当墙头草。最后还是屈服自己的理性逻辑改成现在这样了(虽然还是很怪就是了)
作者:亱煌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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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荣光元年,初夏。
是日,晴空万里。
岘西城西北方向二十里的一处军营。
曹钱造背着手站在半人高的木质高台上,不急不缓地迈开步子,从高台的一端踱到另一端。
他锋利的眼神扫过台下整齐排成数列的百来个新兵们,清了清嗓子开口道:“武技,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在战场上,战况瞬息万变。凭己之力击溃对手的同时,还要慎防偷袭……”
“靠,为什么我们要顶着这么大的太阳在这里傻站着听他长篇大论。”
队伍的最末端,夏仲平虚着眼看向无云的天空,低声抱怨起这群脑子里不知装了点啥的军官们为什么偏挑这么个艳阳高照的“好日子”把大家集中起来。
岘西这地儿虽在苍卫北方,晚上裹着棉麻入睡还有点冷,可一到白天太阳出来的时候,就恨不得光着膀子躲到阴凉地里。至于现在,这“大红太阳高高挂”的……
啊……怎么没云从头上经过啊……最好能一直挂在头上……
夏仲平被晒得思绪溃散,眼神飘忽。他忽然有点后悔自己当初在书院里为什么不好好念书,整日翻墙出去斗蛐蛐、跟先生作对唱反调、把先生的胡子悄悄剃光、往先生的抽屉里塞虫子、往水里放泻药……
好累……好热……娘的!先生偏偏在爹糟心的时候跑去告状!每天风吹日晒的,看把我这折磨成什么样?!手都起茧子了!还有住在同一营帐里的那些家伙,一个个臭得很!尤其是那个叫“祁煜宏”的傻子!真受不了一点!
念及处,夏仲平虚着眼瞥了瞥左手边那个站得笔直如松的身影。
真不知道是哪来的乡巴佬!每日训完还给自己加练?!癫子!回来满身臭汗,真受不了一点……
夏仲平翻了个白眼,百般无聊地观察起前面的队列——不少人和他一样耐不住,身形微摇,举目四望。显然也是受不了这燥热的天气,只是都没他表现得那么明显。
夏仲平长叹一口气,小声嘀咕起来:“什么时候能结束啊……干点人事吧……”
“这群家伙就没干过人事。”他的右后方传来低低的抱怨声。
“就是啊,脑子被驴踢了似的……”夏仲平点点头附和道。话音刚落,他突然愣住了。
自己站的不是最后一排吗?
他咽了口唾沫,僵硬地转过头。
一双琥珀色的竖瞳赫然映入眼帘,吓得夏仲平差点像个娘们似的尖叫起来,下意识地往旁边跳开,连带着祁煜宏一起摔了个底朝天。
(2)
曹钱造正讲到兴起处,忽见队伍的末端有些骚动。他圆目怒视,对着骚动处厉声呵道:“夏仲平!祁煜宏!还有最后头的那个!都给我滚上来!”
啊?关我啥事?
被当成“人肉垫子”的祁煜宏没缓过神来,抬头看向那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家伙——身高七尺有余,一身绛红色长袍,上绣火焰、金莲纹样;头戴镶红宝石紫金冠,腰系玄色绣金腰封;墨发半披半束,面容柔美,显得极其贵气。
不像习武之人,想必又是个花钱买功绩的主。
祁煜宏将夏仲平从身上推开,起身掸去衣服上沾染的沙土,在心里默默地给来人贴好了标签。
来者冷笑一声,背着手大摇大摆地从一众不明所以的新兵中走过。他高昂着头,望向台上脸色愈发阴沉的曹钱造,贱兮兮地笑道:“哎哟~曹都尉好吓人呐~”
听见这声阴阳怪气,曹钱造差点一口气背过去——他这辈子最不想碰见这家伙。
曹钱造当年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死前拉着这家伙痛哭流涕,把从小到大做过的亏心事都说了个遍,结果没死成。得,落把柄在这人手里了。
曹钱造面部肌肉抽搐几下,暗啐一口,背在身后的手不知何时攥成了拳,攥得死死的:“亱监军,您的出场方式每次都很别致啊。”简直目中无人,目无军纪,目无王法!
“谬赞谬赞。”亱煌绯嘻嘻一笑越上高台,施施然走到曹钱造身旁,凑到他耳畔道:“放心,我下次会找个更别致的出场方式,直到你看见我就双腿发抖、屎尿横飞为止。”
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颅顶,曹钱造禁不住打了个寒颤。他是真的,一,点,也,不,想,见到这家伙!
亱煌绯向来不按规矩办事,你叫他往东,他会先把你这个提要求的人暴揍一顿,再看心情决定往哪走。你没事不招惹他吧,他还会特地跑过来嘴臭你几句——比如现在。这是什么?是隐患!是不可控的隐患!迟早要出事的!
曹钱造咬牙切齿从牙缝里挤出一句:“那我真是谢谢你了啊。”
“都是一起睡过的,不用谢。”亱煌绯拍拍曹钱造的肩头,直起身子看向队伍末端:“后边二位打算傻呆到什么时候?曹校尉叫你们上来呢。”
这两人的亲密举动看得新兵们一愣一愣的。直到亱煌绯回头喊话,祁煜宏和夏仲平这才反应过来,迅速起身小跑到台前,或腾空跃上,或双手撑住台面借力蹬上。
等两人站好,曹钱造横跨一步挡在亱煌绯身前,将两人与亱煌绯隔开,黑着脸道:“我刚在台上说了什么,你俩复述一下。”
“锻炼武技,提升自我。”祁煜宏不假思索地回答。
“啧,你看看人家总结得多好。两句话能讲完的事还要在这里瞎叭叭这么久。”亱煌绯微昂着头,用“看垃圾”似的眼神蔑视曹钱造。
就你小子长了嘴,净会拆我台。
曹钱造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扫过一脸心虚样的夏仲平,点点头道:“很好。”他转过身望向台下众人:“这就是我今天将你们召集起来的原因。”
“废话真多。”亱煌绯小声嘀咕道。
“咳!”曹钱造清清嗓子,狠狠踏向亱煌绯的脚,被后者轻松躲开。
他若无其事继续道:“啊——为了促进你们之间的感情,培养默契呢,我们今天在这里举办一场比赛。你们可以选择单挑或者群殴,我不建议三个人以上一起上昂。赢的人留在台上继续,撑过三轮的今晚加鸡腿;输了的绕军营跑五百圈,天黑之前跑完,跑不完的明天加练。你也可以选择直接跑。至于挑战的对手……”他顿了顿,不怀好意地看向亱煌绯,音量提高八度道:“就由这位亱监军担当!”
嘿嘿,看老子不阴你一把……
亱煌绯扯了下嘴角。他明明只是顺路过来看曹钱造一眼,捉弄一下他,怎么就成陪练的了?
念头忽现,他转而笑道:“可以。我就勉为其难的陪你们玩玩吧。但是——”
卧槽,答应了?
曹钱造听得一激灵,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老曹你先来。输的跑五百圈。”
我就知道!
曹钱造嘴角抽搐,在心里无声喊道。
台下顿时躁动起来。
“曹校尉要跟那什么监军对擂!”
听得这番话,几个长期吊车尾的士兵默默收住了刚迈出的脚,站回队伍里——毕竟吃瓜看热闹的事谁都不嫌多。
他看起来很自信。曹校尉这表情……他的实力竟在曹校尉之上?这细胳膊细腿的,也不像啊……
祁煜宏静静观察着亱煌绯,没吱声。如是往常,他必第一个举手抢着上。可今天看曹钱造这狗吃屎般的表情,又不知这亱监军有什么能力、擅使什么兵器,他决定先观察一下。
注意到自己身上的目光,亱煌绯笑容更盛:“老曹,要不你直接开跑吧。”
台下一片惊愕。
“曹都校尉加油!干趴他!”不知是谁喊了一句。
“就是啊!给他露一手!不能让他瞧不起咱们!”
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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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潮湿的黑暗。
“地下洞穴里的生物视力往往不太好。”库洛斯在离我几米远的黑暗里不带温度地叙述,“视觉器官会退化,取而代之的是更为灵敏的触觉、嗅觉...有些生物甚至能进化出更为奇特的感知方式,比如蝙蝠。”他停顿下来,确认着从不可视的空间里折返的回音,接着说:“有趣的点在于,当我们身处同样的黑暗,视觉以外的感官也会变得更灵敏。”
我做着深呼吸,没有打断他,一种陈腐的湿气进入我的鼻腔,转化后的电信号在大脑皮层四处冲撞。
库洛斯注意着我的举动,缓缓补充:“被可悲的躯体限制的,不完全的进化本能。”他把目光聚焦在我的侧脸上,“可为什么一定要去感知外界呢?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环境,绝对无光,没有声音,空气里没有你能捕捉的气味分子,没有重力,你漂浮在这片混沌的中央。”库洛斯轻笑了两声,他意识到我们目前的处境和他的假设有一定程度的相似,但他还是继续着讲述:“所有的感知都没有用武之地,你只能模糊地感觉到‘你自己’。现在,问你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还要去感知?”
没有等待我的回答,库洛斯兴奋地乘上这股思绪一路狂飙,他的语速稍微加快了一些:“事实是,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至少算是简陋版:实验者被关在一个隔音处理过的黑暗房间,失去了绝大部分感知,他们基本都没能撑过24小时,有些人痛哭流涕,有些人自我伤害,坚持最久的一个人在一片黑暗里居然开始自慰...”
“你该提升下黄色笑话方面的品味了,库洛斯。”一个陌生的男声打断了他。我花了几秒来接受这个毫无活力的声音属于我自己,并听到库洛斯不满地反驳:“这相当合理,用原始的性快感来确认自我肯定有效,没准他还产生了一点点谵妄症状。”他又停顿了一下,恶趣味地笑了笑:“没准我就是你的妄想产物——一个有点神经质的话痨,用来当作孤独探索地下洞穴的同伴再好不过。来,试着回答一下你带有性意味的妄想给自己提的问题:当你什么也感知不到时,为什么还要感知外界?”
“首先,放弃你那套狭隘的,所谓‘万物尺度’的理念,去意识到你什么都不算,我也什么都不算。”我斟酌了一下词句,“来让我们把自己当作某个作家伏案时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某个计算机运行报错时产生的一些冗余。”
“然后呢?这个假设无法回答问题。”
“如果你认知到自己的无关紧要,你就失去了感知外界的必要性,恐惧——这个驱使你不断确认自我的动力已经消失了。”
“像某种狡辩。”
“是的,像某种狡辩。”我不自觉地笑了两声,“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地下洞穴的生物选择了进化视觉之外的感知器官,而不是想办法进化出一个能发光的器官?”我摸索着打开头盔探照灯的开关,微弱的光芒驱散了几米范围里的黑暗,一片粗糙无生机的灰黑岩壁映入眼帘。确认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后,我关上灯节约电量,在黑暗里继续自己的阐述:“我的猜想是,生物太自以为是了。一个相隔几十万千米的恒星的辐射被认作理所应当的给予,所以当生物处于黑暗中,就只想着回去有光的地方。不会想着自己发光,因为觉得不被允许。”
“你在以一种宗教化的口吻描述自己的想法。”
“本身这就挺有宗教意味的,最开始的燃烧,剧烈的氧化反应,放出的光和热被当作上天的赐予;圣经创世,神的第一句话是‘要有光。’;普罗米修斯盗火,也是对生火行为是否不被允许的猜疑和惶恐。”我摩挲着粗糙的岩壁,“我们都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创造一个符号去信仰,创作一种规则去遵守,创造一套体系去解释。”
库洛斯隔着黑暗反复打量我,“虚无而悲观。”
“当你被吊在一根绳子上,以一个自己无法掌握的速度被送进一个深度未知的地下洞穴,去遭受一种不被记载过的审判,你很难不悲观。”我叹了一口气,和他对视,“现在,共犯先生,让我们再聊点什么,路上实在太无聊了。”
“可我觉得已经没什么可以聊的话题了。”库洛斯不再说话,于是世界只剩下绳子摩擦岩壁的声响——规律的机械重复。
可能十分钟,又或许一小时,我触到了地面,支持力把我从半梦半醒的朦胧中唤醒。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解开了绳结,试图对抗地心引力站起身来,但双腿只传来麻木的蚁噬感,只好作罢。
吹着某部经典电影里的口哨小调,我背靠岩壁坐下来,和一双陌生的眼睛对视。
“你有点紧张。”眼睛说。
“确实有点,短时间难以行动的事实让我感到焦躁。”我轻轻捏了捏大腿,仍旧只有迟钝的感觉,“你听过我刚吹的口哨吗?”
那双眼睛眨了眨,显示出适度的疑惑:“我还以为你会问我一些别的问题。”
“可惜了,那是部好片,血浆四溅,配乐经典,导演实在有趣。”
眼睛又眨了眨,带着迟疑说:“你可以叫我达达,在你还没下来的时候,库洛斯跟我聊了一小会儿。”他停顿了一下来选择措辞,“我想在后面一段路上我们可以成为同伴。”
“所以说你真的也杀了人。”我笑了笑,“和你名字很相称,无意义的挑衅性。”
达达的轮廓在黑暗里逐渐清晰起来,他宽阔的肩背显示出一种无所适从的氛围,我耐心等待他斟酌词句。
“请原谅,我不是很理解你的一些话,可能是因为年龄差距...你也杀了人?”
“当然,来到这里的人都是杀人犯。”
我看向达达的眼睛,他有些窘迫地想避免和我继续对视:“那个...能问问你杀了谁吗?”
“我不记得了。”
“怎么会?你明明杀了人。”
“没有意义——只要来到这里,你的一切身份就都不再重要,你在这里,在这片黑暗中只作为杀人犯存在。”我稍微放缓语速等待他理解我说的话,“只有杀人这一行为定义了杀人犯,杀的是罪犯或总统都不重要,我们都只是杀人行为的结果。”
一小段沉默。
“可我记得我杀了谁,”达达不无痛苦地说,“我杀了我儿子。”
他闭上眼睛。
“我不介意听听经过。”
“最开始是他哭着找我说‘爸爸,我在学校被人欺负了。’我听说了之后,却反过来骂他‘都是因为你太软弱,给我坚强点。’我是知道那些小孩的,根本不会自我控制,找一些理由就开始施暴,只要遇上不好惹的人就会收敛。”
“后来某一天,学校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出事了,等我赶到医院时他却已经盖上了白布。”达达的声音开始有些颤抖,他略微停顿,接着说:“第二天我去了学校,那栋教学楼有七层,站在楼底想看见天台的拦网要把头很努力的后仰。我试着想找到他着陆的地方,但什么痕迹都没有,地面处处相同,连血也看不到。我又去到他的班上,二年四班,我一个个抓住那些初中生问是谁平时欺负我儿子,都没人回答我——全是一模一样的眼神,拼命闪躲。我最后被保安拖出校门,我蹲在那个门口,想等到放学,但被赶来的警察带回警署,和前一天同样的一个女人接待我,她甚至用同一句话安慰我,‘斯人已逝,生者如斯。’”
“晚上我躺在床上,就想起那天他找我说被人欺负时我的严厉来,到底哪里做错了?这种事我真的能解决吗?”
“我又想起那些对我儿子施暴的小孩来,都是谁?他们一定也会像我儿子一样,被冷眼相待,被群体排斥——‘看,就是他们害死了人。’他们回家和父母忏悔时,哭诉时,也会想起我的儿子的脸吗?他们也是杀人犯,但他们不会到这里来。”
我看着这个男人,这个父亲,他跪在地上。
“对,他们不会到这里来。”
“罪人不被法律惩罚,那我该怎么办?对法律无法制裁的人视而不见,和对法律无法保护的人见死不救不是没两样吗?”
“实际上——法律在相当多时候都是苍白无力的。”我回答,“仅从法律来看太狭隘了,背负罪本身就是罪人的惩罚。”
“他说的没错。”库洛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回来,加入对话,“有趣的是,霸凌的产生根本无法避免,这种行为是一个人在人格成长未完成的状态下必定要经过的伤害冲动和自我保护的发散,受害者只是被卷入了这种机制而已。”他嗤笑一声,接着说:“我们甚至不能说这种机制是错误的,只能从有人受伤的结果出发去谴责加害者,如果谴责的发起者同样不够成熟,这种谴责也会变成和霸凌同质的行为,甚至更加恶劣。”
库洛斯轻佻地吹了声口哨:“生物进化得来的本能才会有的醍醐味。”
“你们对别人的伤痛都是这种态度?”达达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还是那句话,在这里你只是杀人犯。”我慢慢站起身,“杀人犯该做的只有接受审判,所以我们该走了。”
“我顺着岩壁走了一段路,完全没什么变化。”
“那就远离岩壁走,我有点受够这种粗糙的无机质了。”我打开探照灯,借着灯光摸索,两人跟在我身后。
大约走了几十分钟,地面逐渐变得规整。我放慢脚步,面前是一段向下的阶梯,有风从下方吹来,带着一种腐朽的气味。“这是什么?”库洛斯提出疑问,我没有回答,开始沿着阶梯逐渐向下。
一时间只留有回响的脚步声。
我感到一种过渡,似乎正脱离地下洞穴,前往一个不在此处的目的地。在不断的下行中,我的名字似乎被完全剥离,一种完满到来,我进入一个无象征的世界。
我看到光,不自然的、电灯的冷光。
这是一个地铁站。
“我似乎出现了某种幻觉,你看到了什么?”库洛斯猜疑地提问。
“不是幻觉,这里是一个地铁站。”一个地铁站,我在心里再次重复,并生出一种确信。
一个小孩坐在等候的长椅上,我走过去,和他并肩坐下。
“你好,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小男孩问。
“恐怕我也没法给你答案。”我回答。
“没关系,外面很黑,我很害怕,但这里不黑,我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小男孩冲我笑了笑。
“你是一个人吗?你的父母呢?”路上一直没有开口的达达问小男孩。
“我不记得了。”小男孩露出回忆的神情,“但我还记得我的名字,你可以叫我莫斯。”他又笑了,给人一种很爱笑的印象。
“你在这里的时候有车来过吗?”我问他。
“有的,还有一些其他人来过,和你一样的人,他们坐上那列车离开了。”小男孩笑着冲我眨眨眼。
“我们是来接受审判的。”我这样说。
他惊奇地睁大眼睛,说:“你指望一个小孩能给你什么审判?你犯了什么错吗?”
我稍微纠结了一下措辞,但最终还是直接说:“我们都杀了人。”我注意到达达不满地皱起眉头。
“可我也没什么可以惩罚你的呀。”小男孩挠挠头。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问。
“谁知道呢,坐那趟地下铁吧,在路上自己想想?”他不确定地说。
大地传来规律的震颤,隧道里亮起列车的头灯。
“待在这里什么变化都不会有哦?”他眨眨眼。
列车到站了,车门缓缓开启。
“去吧,乘上那列车!”他喊道。
我站起身来,向车门走去。
一定有某种终点站等着我,我是如此确信。
车门在我身后合上,加速度和惯性撕扯,我握紧了把手。
地下湖里的苔藓亮起某种荧光,照亮了洞穴中一个孤独的身影,那个身影蜷缩着,哭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