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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引,風流故曲 尋花引夢(重寫版)
天地有二臺,一立以實,陳世間事,一立以虛,搬戲中事。又生幾路腳色分派其上,在世別男女老幼,入戲分生旦淨醜,男女老幼,又隔貴賤親疏,生旦淨醜,亦排正副大小,以司其位。虛實二臺,如陰陽兩極,雖勢分而混容彼此,故這出世者亦可入戲,下戲者又行於世,若戲中腳色,皆粉墨矯飾之眾生,而世間眾生,亦不過未扮行頭之腳色。世間一種好事閒人,愛逞些筆墨於戲台上下之芸芸,有詡風流而趨其美色者,有秉史心而錄其藝行者,有蔑其類而揭其腌臜者,凡有傳者數百種,又以前者為多,後二者少矣。
今世中又見新錄二種,記其中人之色藝德行與諸般故事,雖亦所謂花譜之流,偏有個憫人心眼,不似一般輕薄文人。錄者不留名號,惟序有言,謂其本也儒家少年,幼習文章,不知旁事,以聖教自志,奈何命犯孤寡,幼遭父喪,少逢母亡,家貧無以為葬,忍淚含辱結草道旁,求棺葬母。時遇群姬祭柳,語辭不甚堪聽,因思郎中生前,便欲效仿,於是上前跪拜,請以墨換金,每有問,皆實告,有一姬拔釵贈,囑以葬母,再思詞章。然母方歸土,驚聞群姬縊死,千恩無以答報,惟伏塋悲泣,思及生前奉墨之約,始撰此譜,以鳴後世。
序文僅錄此事,故其世中真身實難考確,然戲中有部《風月記》得錄撰者小詞一闋,今將那曲子延展鋪敘,再取二譜中有名有姓之人物紙上排開,教演出四十九場戲,把種種奇情妙景做遍。既是氍毹上景,便祗是戲說,不言世事,因言世則光怪陸離,醜態百出,不似戲說裡媸妍涇渭,忠奸分明。雖不知這戲當歸得哪朝哪代,何腔何調,不妨飯後閒暇佐酒淺嘗數句,亦得攏些殘篇墨跡入錦灰堆。
本書所道諸事,既以名曰萬花之樓始,亦以之終,故引為題,眾位看官且當臺上戲事,付之一笑罷了。
正所謂:
嬉笑怒罵皆是戲,古今春秋盡為虛。
祗將書中人分為數種:
一曰夢中人,楊柳岸、林文清二君也;
一曰戲中人,賀喜官、朱鳳生、莫言琴等諸伶也;
一曰曲中人,紅雙玨等諸姬也;此三種雖名不同,皆虛中之人物也。
餘曰世中人,所謂芸芸眾生者也。
又有入夢入戲之人嘗遊兩界間。
此書不附繡像,個中腳色之面貌,似真是幻,請諸屈尊賞讀者莫要深究,若有好事者為之,亦不與此書相關也。
且將那《正宮·醉令》作開首第一支曲子唱來入戲,正是:
莫歎曉風淒,休驚殘月涼,
山人閒唱,指比青篁,
和來風,摶成月,
茗芳烹雪,挪霧騰香,醉攏星窗。
落筆人拜上
Vol.220「竹简」妖之夏 01猫兄
作者:绿鲤
评论:请随意,这是个不动脑子写的故事。后续会随缘一点一点增加。
温瑜上五年级,个子不高,成绩不错,全班文静第一名。
放学的时候别的同学是爸爸妈妈来接,只有温瑜是哥哥来接。因为哥哥长得好看,温瑜经常被同学问哥哥在哪个高中上学,几年级几班。只是,不管女生们围着他威逼利诱多久,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他能说哥哥是猫变的吗?
让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的那场事故他已经记不清了,但有一个画面烙在他的脑海里。当时家里的车应该是被侧翻的超载大货车压得变了形,他整个身体斜在车里,模糊的视线里只有朝上的车窗有光透进来,好大一团黑影出现在那里。那是一只跟轿车一样大的狸花猫,眼睛亮着妖怪一样的绿光,掰开碎掉的车窗,掏进变形的车门,沾着血的利爪掐着一张竹片递到他面前,对他口吐人言。
他记得当时大猫说的话大概是“想活就喊救命”的意思,求生欲让他抓住了竹片,说了“救我”,于是他就获救了。
后来家人虽然都不在了,但“有”了一个哥哥照顾他,也就是那只大猫。狸花大猫变成一个与他有五分像的男孩子,看着十七八岁,问他求了一个“温珩”的名字,就以他哥哥的名义去处理了各种事情,把只剩他一人的这个家,给挑起来了。
于是后来的几年温瑜一直被猫哥哥温珩养着。白天猫哥哥会去工作,放学会骑着自行车来接他,家里会做好饭,会给他辅导功课,周末还会带他出去玩,他难过的时候还会变成猫猫给他抱抱。
而温瑜对此并不是照单全收的,至少不是一丝疑心也没有地照单全收了。
他偷偷在学校借关于妖怪的书看,当然也杂七杂八地看了些漫画小说之类的。当他看到同学借他的魔法少女动画片时候,就觉得当初定下契约的情况跟某无头魔法少女的桥段真qb的像啊……虽然感觉脖子凉凉,但他一直不敢问哥哥为什么要来救他,为什么要跟他签订契约,还对他这么好。
“总不能是因为我叫鱼(瑜)吧?”
“叫瑜怎么了?”
“呜啊!”
“呀!”
温瑜连滚带爬地跟突然出现在耳边的声音分开来,和那个陌生的女生在课外班的放学点各贴一边,都把自己挤成一条线。
“你突然那么大声干嘛!!”那个穿得五颜六色的女孩子捂着耳朵缩成一团,气呼呼地。
“你你你突然冒出来!”温瑜抱着手提袋大口喘气,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是你在那儿低着头一个人絮絮叨叨跟中了邪一样,姐姐我才过来看一眼的。”那个女孩子看起来比温瑜大不了多少,可能也就是初中生的模样,但是穿得一身花花绿绿帽衫短裙,还编了好几根粉的蓝的麻花辫,说话时就拿指尖绕着玩,一点都不像正经学生。
“我、我在背书……”温瑜的声音越来越小,自己都觉得怪。可那个女生一点都不尴尬,又凑过来转着脑袋上下打量他一圈,看得他浑身都不自在了,突然弯下腰来悄声问:“你家里有妖怪吧?”
温瑜把眉一皱,极力后仰:“没有!”“骗人,你身上这么重的妖气。”那个女生绕着他转了半圈,突然勾起他手腕上的红绳扣来看,“哦,红绳儿都扣上啦,那没跑了。”被他挣脱了更加好玩地盯着他一笑。
“扣红绳的人多了去了,你凭什么就跟妖怪挂上钩……”
“因为我就是妖怪。”她的刘海下面好像有四只眼睛一样的东西眨巴了一下,又闭了起来。
这下温瑜和她都不说话了。他一脸“?”地看着对方,而自称妖怪的女生掐着腰拿脚尖轻拍着地面,倍儿坦然地就那么看着他。
“你是什么妖怪?”
“蜘蛛。”
“你会吐丝?”
“什么朝代了?你家的猫难道抓老鼠?”
“不会……不是你怎么知道是猫的?”
“哦~原来是猫啊~!”
“……”温瑜在对方恍然大悟的一拍手中倒抽一口凉气,觉得自己可以在这边的墙上一头撞死。
“行了,今天遇上姑娘我啊算你走运,别苦巴着个脸了,小小年纪的这么愁以后还过不过了。”花里胡哨的女生把胳膊一抱,往他刚想撞的墙上一靠,说:“你就叫我珠珠吧,叫姐姐也行。我是看你手上有红绳身上有妖气才跟你讲话的,想不到这个年代了还有跟妖怪定契约的……你怎么这么点点大就跟妖怪绑一块儿了?”
温瑜大概地讲了一讲这红绳是哥哥把他从医院带出来的时候就扣到手上的,哥哥也有一根,两个人的一样。珠珠搓着下巴听着,一点也不着急,末了想了想卷着辫子说,“在过去妖怪跟有缘人结下契约倒不稀罕,但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你又是个普通人,他才逮着那个空儿跟你签了契书。”
“但是哥哥为什么……”
“妖怪要跟人类缔结契约无非就是那么几个目的,这个在你们的契书上应该明白写好的。”
“契书?”温瑜一脸痴呆地抬头望向她,并把这一脸痴呆传染到了她脸上。
“你后来就没再看过那件契书?”
“什么契书?”
一人一蛛大眼瞪小眼,半天珠珠才摇着手指皱着眉头对这糊里糊涂的小孩解释起来:“一定是有一个契书的。你想一想,他跟你缔结契约的时候让你拿过什么东西没有?”
温瑜想起来了。
那时候自己浑身痛得好像要死了,轿车一样大的狸花猫,掰开碎掉的车窗,掏进变形的车门,沾着血的利爪曾经把一张竹片递到他面前。
那时候他没意识到自己抓住了什么东西,但现在细想起来,那似乎是一片刻着字的竹简。
—TBC—
vol.238【面包屑】陨落的太阳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求知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求知
观前提示:偏中古的西幻世界观,高魔设定。所有宗教,国家,革命均为捏造,无现实原型。
祝观看愉快。
————正文————
“伟大天神塞利路高居于天穹,拥有一只全知之眼昼夜不息,俯瞰众生,将所有的善恶之行收入眼底,直到灵魂穿过已死的躯壳,来到祂的面前。
虔诚者洗去污浊,与天神共同生活在这天外的乐园。作恶者被驱逐,永远有云上的雷电,水下的漩涡,空中的飓风追逐着,直到他所受之痛苦抵过他造成的痛苦之时,才得以解脱。”——《圣言警世》
卫教的圣叶尼亚裁判所位于萨曼第二帝国的首都,在所有的裁判所中,它是最大、最古老、最权威的,信仰与正义是这座肃穆的灰白建筑无形的明珠。
十年前,我看过一次公开庭审,审判长坐在高台,记录员在他前方,长长的卷轴会随着审判的进行渐渐堆到地上。审议员坐在侧面,聆听每一条证词,讨论商定判决结果,递交给审判长。审议员们自然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他们读遍典籍,熟知法律,信仰虔诚,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塞利路的塑像就在他们身后,犯人站在中心,抬头必然会看见天神塞利路塑像上冷峻的眼。
当惩戒被敲定,围观群众往往会爆发出欢呼,“万岁公正,感恩天神塞利路!”
这时,作为神圣的卫教的一员,我也感到骄傲。当然,卫道夜间巡逻队和裁判所之间的差距就好比路边的野雀和天上的老鹰——都有一双翅膀,但实在是天差地别。
我对这份工作说不上喜欢,它报酬并不丰厚,胜在包吃包住。只是比不上十年前,那时候还没有孔克赛尔,也没有打仗,普通人看见巡逻队可是要低头让道以示尊重的。
那个反贼先是掀起叛乱,直到整个敕科珀被他收入囊中。萨曼没有关注他国内事,不曾想没过几年,他竟将贪婪的魔爪伸向萨曼。彼时铂金神帝溘然长逝,谣言四起,人心动荡,孔克赛尔落井下石,将整个大陆拖入战火,谁也不知道他是用了什么邪术,蛊惑无数人为他卖命。
首都坐落后方,不停地收到前线退败退败再退败的信息,自信变成怀疑变成绝望,但在这危急时刻,卫教还是守住了防线,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没有再让孔克赛尔的军队前进一步。尽管人们不再对着巡逻队敬礼。
队长在大醉的时候经常抱怨孔克赛尔,因为他给萨曼,给卫教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动摇了无数人的信仰,那是个货真价实的魔头。
就在一个月前,魔头落马了。卫道军团假意接受敌军的求和,避开正面作战,智取敌首,轻松抓获了因自大而孤身前来的孔克赛尔。
这是官方版本,另有一个非常匪夷所思的谣言,却好像更为民众所信:卫道军团根本挡不住孔克赛尔,只能不断使用焦土屠城战略拖延他的进攻,孔克赛尔代表联合军队为了保护那些城市放弃了大好的进攻机会,僵持一年后,孔克赛尔主动提出议和。卫道军团于是提出只要他不带军队自己赴会就同意。所谓的智取其实就是胜之不武的胁迫和偷袭。
如此毫无根据又离谱的谣言是谁传出来的?
还未等卫教找到真凶,这些企图颠倒黑白替罪犯孔克赛尔的言论就已在抨击下消散。这是一场伟大的胜仗,容不得半点诬陷。
当然,对我以及绝大部分首都人来说,战争离我们实在太遥远,对杀戮的恐惧已经随着前报里日益增长的数字渐渐贬值。曾经我也热血沸腾着,想着为神圣卫教献出力量,但当战时足够久,它甚至已经变成了一种生活,至少我尚未感到孔克赛尔被捕带来的影响,甚至由于氛围太过火热,城里发生了不少闹事案件,平添了许多工作量。
孔克赛尔与我无关,我一直如此认为。
可围绕着他的审判与死亡,一片长久不散的疑云却将我笼罩,好奇、遗憾和惊骇,最终构成了我挥之不去的梦魇。
让我从头开始吧,我的好友在醉酒走夜路不小心扭到了脚,而他恰好是裁判所的一位站岗卫士。
“真是活该,怪不得酗酒要列入禁令!要是裁判所知道你因为这种原因旷工,你就别想继续干下去了!”我抓着他的衣领摇晃,“你干脆淹死在酒槽里算了!”
我听他可怜兮兮地赌咒发誓,相信天神塞利路能看见他此刻的虔诚,可惜时间不会倒流。我也不可能看着一位老实人因此丢掉工作。
“没有下次!”我警告道。
“仁慈的天神塞利路想必会原谅你的,这叫做善意的谎言。”朋友给我递过他的头盔,试图给我点安慰。
就这样,我扮成了一个卫士,着急忙慌地在大清早进入了向往已久的圣叶尼亚裁判所。一路上,我根本提不起半分心思去观赏裁判所的内部,只觉得路过的人在看我,他们是否认出来了?窗外的鸟在打量我,尖锐的鸣叫使我心烦意乱。而穹顶上绘着的塞利路更是注视着伪装下的我,无所遁形。
我大概是凭着意志才一路镇静地走到了我的岗位。其他卫士也站在了各自的角落,距离拉远后,我总算能稍松一口气,随后悄悄观察四周。
这是哪里?我从没有听说过圣叶尼亚裁判所内有这样一个房间。
有人走进来,我差点惊叫出声。这是我人生几十年来头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陪审团大人们。
卫教偏爱素白的服饰,但陪审团代表律法和惩戒,所以身着黑袍,只在领子和袖口点缀了些许浅色纹饰。
也许冒名顶替并不是完全的坏事,我忍不住这样想到。
“今日,我们将进行一场绝无仅有的讨论。”首席坐在主位,只刚开口,众人便安静下来,“有关于孔克赛尔,这位狡诈阴险的恶徒终于落网。”
侍者早就已经为他们手边的高脚玻璃杯里斟上了白葡萄酒,在灯光映衬下,浅金的液体在酒杯里缓缓摇晃,就像是另一片流动的光。
“正式开始讨论这位罪人的结局之前,先为我们卫教又一次挺过危机,拘捕孔克赛尔是一次壮举,值得我们为此庆祝。感恩天神塞利路!”他举起酒杯,笑容溶解了脸上的严肃。
众人也跟着举杯,“感恩天神塞利路!”
这竟是一场关于审判的讨论!我稍微向前看起,暗暗祈祷自己伸脖子的动作不会太显眼。
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这个假冒卫士的小动作,大人们正在相互恭维和称颂。
因为我听不懂那些引经据典的话,这个环节显得太晦涩,使我有些头晕。所幸这样的客套并未持续太久,很快大家便进入了正题:孔克赛尔该定什么罪?该受到怎样的刑罚?
“火刑!必须是火刑,这个恶魔的化身,除却烈焰,还有任何事物可以抵消他的罪恶吗?”金发背头的大人激动地敲了下桌子,几乎震动了邻座的酒杯。
“你忘了孔克赛尔自己就是最擅长用火的法师了吗?不行,火刑的隐患太大了。”系着蓝色领巾的大人摇头,“必须是溺刑,关在笼子里丢进护城河,这是最保险的手法。”
“您太想当然了,普莱西阁下。”另一人举手否决,“孔克赛尔的人有多神出鬼没大家都了解,溺刑也许能控制住他自己,但谁敢保证他消失在我们视线的那几秒钟,不会有人冒险来营救?”
“那就一个桶来装水,摆在广场中间。”有人立刻想到了解决方法。
“等等,溺刑向来只是给那些异教的巫女用的。他吞下了我们三个盟国,还有西南部的基奥和潘卡地区,这么一个侵略者,只用巫女的标准处置他?这太不合适了。”又是一人提出意见。
“那还是绞刑吧,起码让他在死前说不出任何遗言。波德阁下,您觉得呢?”蓝领巾,也就是普莱西大人示意着自己身边的人。
“说不出遗言?那不够吧?既然要震慑他那些狂热者。就该打破他的形象才对。不如就用对待帝国叛贼的方法,鞭刑三日之后拉上断头台!让他那些拥护者好好听听他的惨叫。”波德大人优雅地叠着餐巾,如此回应。
“这个魔鬼,反贼头子,穷兵黩武的战争疯子。完全合适,波德阁下果真高见。”
“不不,孔克赛尔如果是反贼,那就得交给他的祖国敕科珀。那野鸡国早就是孔克赛尔带出来那批贱民和杂种的天下了,这个名头不能用,难道你想在给敕科珀发难开战的理由吗?”
“不是反贼也可以砍头吧,他难道没攻打那些国家吗?至少得让他受苦啊!”
“那些国家的人已经被他那什么联合政府的鬼话洗脑成傻子了。把孔克赛尔当成救世神呢!”
“呀!你在说什么啊!这世上只有一个伟大的天神塞利路!”
……
孔克赛尔,到底何许人也。五花八门的刑罚从我耳边划过,进了脑子里的却是这人的累累罪行。脑中忍不住浮现这个问题:他花言巧语蛊惑无数民众,是长着蛇那般灵活的舌头吗?他野蛮入侵邻国,举国的防御被他轻松撕裂,难道他手握百万不死不灭所向披靡的魔法骷髅大军?他率人夜袭爆破军队指挥部,只身拖住驱魔卫士团甚至全身而退,这难道不是只有力大无穷的石巨人才能做到吗?他自大自狂,妄言世上无神,这能说明他是个疯子吗?他走过地方就会燃起战火,即使卫教收回了一部分被他夺走的领土,却怎么也镇压不完叛乱,甚至在孔克赛尔未曾到来的地方也有人高呼他的名字纵火焚烧教堂,他是人,还是某种灾厄的具象化,亦或者他就是战争的象征?
这样一个人,他真的存在吗?真的会被抓捕吗?他长什么样?是否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会流血会痛?恶魔给了他什么庇佑,他又付出了什么代价?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些问题会成为拖我陷入深渊的爪子,而对孔克赛尔的好奇,会令我后悔终身。
讨论已经进行了有一会儿了,有时陪审团会偏离主题,一起唾骂孔克赛尔的恶行,一些大人的封地被他入侵,建筑和田地都被他分给流民笼络人心;一些大人的亲人就遭他毒手,被他和那些不知感恩的奴仆吊死在城堡门前;其他大人一边哀叹着安抚,一边也抱怨着孔克赛尔的行经误导了人民,让他们背弃帝国甚至背弃卫教。
每当这时候,话并不多,大部分时候只是在摇头或点头的首席会轻咳一声,要求大家回到正题。
这一讨论就是不知道几个小时,这个房间内没有窗户,我只能通过饥饿和干渴来推测,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而且我还忘了吃早饭。当然,侍者已经在恰当的时候为陪审团摆上了精致的餐点和供大人们自取的小面包。
首席同意后众人便优雅地动起刀叉,食品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子里,实在是折磨。
首席放下刀叉地一刻,诸位大人也随之停下进食,侍者无声地开始收拾餐具,而解决了肚子的问题后,陪审团又开始讨论起孔克赛尔。
“那个自大的小子,再怎么厉害也好,还不是就要死在我们手里了!”说到激动处,最开始那位金发背头的大人一挥手不小心打落了装着面包的篮子。新鲜而松软的面包滚落一地,撒下一片面包屑,在场各位不带恶意地笑起来,“琉特阁下,您也太冒失了,即使再怎么激动也别忘了礼仪啊。”
琉特尴尬地一笑,抬脚任由侍者趴下清理散落的面包屑。
最终还是首席开口,“无碍,琉特阁下,我们都知晓你的喜悦,毕竟孔克赛尔这个心头大患即将解决,感到轻松也是正常的。”
气氛并未因此冷下来,讨论依然在继续,而我已经饿得头昏眼花了,还是只能看着在光洁的地板上甚至没沾上灰尘的面包被随意地当做垃圾扔掉,那一地的面包屑和滚落的面包反复在我脑中回旋。再坚持一下吧,我默念着,就快结束了。
确实,这场讨论已经持续了太久,连我都意识到,孔克赛尔是个太庞杂纷乱的命题,没有任何一种已知的罪名能概括这个撬动世界的男人。自然,单一的刑罚也不能成为他的终结。
陪审团最终敲定了方案,它听起来就令我胆寒。
首先,孔克赛尔会被铐上脚镣,在行刑卫兵的监督下从监狱一步步穿过整个北城区,市民能够看着他一直走到处刑广场,不能休息,甚至不能抬头。
接着,在广场上,他将被捆住示众三天,在白天,刽子手会用烧红的刀子,一刀一刀剜下肉来,高温会立刻烧焦伤口,以免他因为流血而提早死去。况且,昼夜看守的卫兵也会时刻留意他的情况,保证孔克赛尔活过三天。
最终,绞刑架会结束这折磨,但死亡并非是终止,他的头颅会被砍下,悬挂在广场的旗杆上,作为一个长久的警告。也许等到这残骸腐烂至众人再也不会将其与那个传说中的孔克赛尔联系起来时,才会被放下。
“我会传达给审判长的,相信他一定也会满意这份决议。”首席满意地评价。
孔克赛尔的命运将在一个月后画上句号。
当说到最后一句时,众人站起来举杯相碰,相互寒暄了几句,便陆续离席。那清脆的玻璃碰撞声昭示了这一次站岗的结束。我手脚冰凉,饥肠辘辘,全身僵硬,低头跟着队伍离开了这个神秘的房间。大人们说到如何凌迟孔克赛尔时的神情太过兴奋,那笑容甚至有些狰狞,我感到害怕,以至于不敢去细思一个月后的处刑广场上会是什么光景。孔克赛尔罪大恶极,陪审团的决议应当是公正的才对。只是我还没来得及细想,饥饿带来的绞痛就打断了思绪。
入夜,我在夜间巡逻时,忍不住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事先说明我不是想为孔克赛尔辩解,只是有那么一瞬间,我怜悯他,这残酷的折磨,不曾有任何一个人经历过。这样做,真的会消解他的罪恶,使他的灵魂安息吗?
第二天,第三天,我没有再进去过那个房间,甚至没有找到它在哪,站岗时间也没有那天如此长久。我偷偷告诉朋友那天我的见闻,他听得啧啧称奇,当我复述完毕孔克赛尔的未来时,我俩同时打了个冷战。
“仁慈的天神塞利路啊……”他没有做出任何评价,只是捂住嘴如此感叹。
三天后,朋友勉强可以长时间站立了,我也得以从冒名顶替中解脱,重新获得了白天休息的权利,日子又恢复了往常般平静。我一闲下来,脑子里就浮现出那天的疑问,孔克赛尔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四处询问,得到的回答却大同小异:坏人,魔头。
他长什么样?
黑发红眼,就像恶魔一样。据说他手持一条着火的长鞭,会将敌人活活抽死。
那他多高?年龄多大?是什么性格?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我追问道。
于是,对方卡壳了,我这才意识到哪怕战争持续了十年,孔克赛尔依然是一团谜。
几周后,在闲聊时,朋友突然神神秘秘地问我,“你很好奇吗?对那个孔克赛尔。”
我吓了一跳,“你说这个做什么!”
“问你自己呀,不是你天天缠着我们聊那个家伙嘛。回答嘛,你真的很好奇?”
“对,那又怎么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感到一丝羞愧,但却不知道这情感从何而来。
“你别那么激动,我是打算谢谢你前几天帮我来着。”他凑到我耳边低声说,“你想亲眼见见他吗?”
我的回答是推开了他的脑袋一下儿站起来。
“你疯了吗!”我喊道,心脏狂跳着,甚至有些眩晕。
朋友委屈地挠头,“你不愿意就不愿意嘛。”
我又坐下了,抚着胸口喘了两口气,“你先别管我愿不愿意,说说清楚是怎么回事。”
——很简单,我朋友的朋友是默艾监狱的狱卒,只要我想,就可以穿过泪河上的吊桥,去那见到被关押的孔克赛尔。
实际上,我预感我的行为就像是站在悬崖前,思考要不要一跃而下,孔克赛尔与我无关,不是吗?我没有必要去了解他,也不需要产生那该死的好奇。在心里,一个恐惧的嗓音说:一旦知道了,会不会再也回不去?
但你不好奇吗?朋友的声音仿佛远在天边,是的,我好奇得要命。孔克赛尔已经干扰了我太多,见他一面,能终结这一切吗。
思想回到现实,朋友不满地问道,“你到底去不去呀,他可是没几天就要死了。”
“去。”我机械地回答,“我想去看看他。”
默艾监狱关押的并非全是死刑犯,也有一些终身监禁劳役的囚犯,尽管人数不多,但每日也总有些人会走上吊桥,越过犯人曾看过的静静流淌的泪河。
即使犯了错,有些人也比其他囚犯更幸运,能拥有为之祈祷的家人。
我不是这其中的任何一个。朋友的朋友是个面相十分精明的狱卒,我跟着他光明正大地穿过一层层的监狱,一路向下。
“孔克赛尔,那家伙也是个怪人。不祈祷,不忏悔,也不抱怨,成天不是发呆就是睡觉。要不是每天送餐时他会说句谢谢,我们还以为他是哑巴呢。”他回忆着,“上面对他也很特殊,为了防止他烧了监狱连牢房都是改造过的水牢。结果呢,又怕他死在牢里没法拉出去处刑,本来快没到嘴,现在改得不伦不类——啊,我们到了。”
我被冻得忍不住呵气搓手,不止因为地下,更是因为眼前的一池冰水。隔着牢门,我低头就能看见一个男人在侧边的一张湿漉漉的木床上躺着,手脚上的镣铐连着铁索,与墙体相连。冰水从墙上一个只有拳头大的洞口里流出,整个房间昏暗而狭窄,只有流水的哗哗声在回响。
狱卒指了指牢门上半部分的小窗,“剩下的时间留给你咯。这儿冷死了,我就在外边等你。放心好了,这么多天他从没想着逃跑。喂!孔克赛尔!醒醒,有人来见你。”
狱卒将油灯递给我,用铁棍敲了敲窗栏杆便走了。
而我则只是呆呆地看着那个男人缓慢地坐起来,抬起头望向我。
世人描述的恶魔往往相貌丑陋,身材畸形,以及有一双赤红的眼睛,这些代表了愤怒、鲜血和战火,孔克赛尔在众人眼中也是如此,而今天,我可以很笃定地反驳他们,不是这样的。
这个男人有着敕科珀索瑞人的一切特征,棕色的皮肤,油亮而卷曲的黑发参杂了些许银白,眉毛微微上挑,鼻梁高挺,成熟、英俊而凌厉,在他望向我时,我看见的是一双暗玫红色的眼睛,在微弱的灯光下甚至呈现一种柔和的粉色质感。
“你好,我认识你吗?”他的声音有些虚弱,但十分清晰,自然也没有海妖般蛊惑人心的动听。
“不,不。”我捂着嘴小声回答,“我只是…想看看你。”
“啊,我明白了。”他稍微勾唇笑了一下,“看得清楚吗?”
“清,清楚的!”我胡乱点头。
他含糊地应了一声,闭上眼不再发话,显然是没有什么主动开口的欲望。
我开始为一时冲动来到这感到后悔了,只是看一眼,尴尬地沉默下去,并不是我想要的。我以自己曾见过的那些人为参考,以为他也会迫不及待地阐述自己的所作所为,替他身上那些罪行寻找理由,一个人知道自己要死了,怎么会如此无动于衷。
“那个,孔克赛尔……”
“嗯哼。”他点头,“什么事?”
“你…你知道他们给你的处罚吗?不,不觉得那太痛苦了吗……”
他突然来了劲翻身下床,涉入及腰的冰水里也只皱了皱眉,随后拖着脚镣走过来,撑墙仰起头。孔克赛尔很高,却无论如何也算不上巨人,甚至有些消瘦——这是牢狱给他留下的印记。我们之间的距离甚至不到两米。
“我知道啊,我也出席了那场庭审——以被审判者的身份。你不在吗?”他语气轻松地说,“哦,我想起来了,那场庭审没有公开。我头疼的要死不想说话,他们就直接跳过了这个环节开始念诵我的罪名和处刑。没有观众,自然也不需要卖力表演,不是吗?”
他顿了顿,继续回答,“你问我如何觉得,实话实说,我没什么想法。我现在这情况并不比死了好多少,这是事实。”
终于打开了某个宣泄的口子,疑问接着疑问自口中倾倒而出。
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犯下那些错到底有什么好处?为什么不行善?为什么要制造痛苦和战乱?这样的结局就是你想要的吗?为什么你如此不在意,即使全知之眼就在凝望你,也不肯悔过吗?”
“你的问题也太多了。这叫我怎么回答嘛。”他轻声抱怨道,语气中并没有被冒犯的意思,“全知之眼?哦,塞利路是吧。”
他抬头看着四周墙壁上的眼型纹饰,“那只是画上去的而已。”
“呃!不要这样直呼天神的名讳,这不礼貌。”我下意识地纠正道。
孔克赛尔指了指自己,“在说我吗?我以为你知道的,我是无神论者。”
我一时噎住了,是呀,这个人是个固执的疯子,甚至拒绝天神塞利路的感召,光是这点,好像就足以解决我前面那些问题了。
“只是因为不相信天神,就要做出这些可怕的罪行吗。”我低落地感叹,心中不由得开始向天神告罪,我竟为见这样的人溜进监狱。
“不,这是你搞错了因果。”孔克赛尔打断了我的思路,“我做那些事并非出于对一个不存在的东西的否定,这也太荒谬了。”
“那你究竟是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做了什么,你说说看?”
“率众叛乱、杀人纵火、打家劫舍、入侵我们的国家还蛊惑人心……”
“有人和你说过我的军队是什么样的吗?”
“……穷凶极恶的流氓、土匪和暴民。”大概是他的态度太过平静,我便大着胆子说出我所听闻的全部,“是杀人取乐的扭曲疯子。”
“他们其实几乎都是农民,甚至在这之前是农奴,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替主人一直干到死为止。敕科珀有着全大陆肥沃的土地,可占了全国将近九成人口的农奴,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却死于饥饿、劳累和鞭挞。”孔克赛尔缓缓说道,“你说,如果不是有人让这些可怜人活不下去了,他们又怎么会被我蛊惑呢?”
“你,可是,你怎么能这样欺骗那些人,让他们为你的一己私欲去拼杀送死……”
“你认为这些人,什么样的谎言可以蛊惑他们?”
“当然是,许诺给他们土地、食物、自由和不必被打骂的生活……咦?你,你……”
“我做到了吗。”他追问道。
我开始语塞,开始头晕,一些极其怪异的情绪几乎要让我呕吐,因为我意识到了在那些恐怖的罪恶之后,真相已经揭开了一角。
“我,我不知道……你的国家,你还不是可以随便撒谎。”我心虚地反驳。
“如果我做到了,那这就不能叫做谎言。这就是我蛊惑人心的方法。”他说,“这叫做承诺。我杀死那些贵族,那些贪婪地盘踞在土地上,啃食农奴的血肉的蛀虫——土地、食物、自由,有尊严的生活。为我而死,是他们自愿给我的回报。而我能让他们的亲人后代,不再向任何人或者神下跪。”
“那也是你们自己国家的事情,萨曼又做错了什么?”
“难道萨曼没有奴隶吗?”
“可是那也不会是像你说的那样……”
“萨曼的那些农民,要给你们的皇帝和神交上多少税?他们又饿死了多少?你住在城里,肯定也见过那些工人吧,那些织布的女工为什么穿不上她们亲手纺出的布?在火晶矿洞里几乎被烤晕的工人为什么在冬天用不起煤?贵族们享用这他们带来的一切——例如餐桌上的面包、炉火里的煤炭,萨曼什么也没做错,只是他放任了一些我不能坐视不管的事情。
“当然我还是杀死了那些贵族,可我没有屠杀任何一个无辜的人民。我对敕科珀是怎么样的,对基奥和潘卡就是怎么样的,不存在丝毫的偏颇。我可以保证在联合政府里,曾被忽视的人民的呼喊可以被听见,正义会声张,这不是入侵,这是解放。”
“这些,这些并不是绝对的啊!并不是非要残杀才能解决,为什么不去教导、劝告那些人诚实地劳动,而是要以血还血。”我企图找到一些逻辑上的漏洞,尽管这听上去像是强词夺理。
“有人这么干过。”孔克赛尔笑了,“比如编撰《安提亚百科全书》的人,他们把世界上所有的道理都摆出来了,不论是历史的教训还是劳动的方法。结局是什么样,你不会不知道吧?”
百科全书在18年前因为亵渎神明和污蔑皇室被列入禁书,所有的抄本都被销毁,编撰者全部被通缉,任何私藏百科全书的行为将被视作叛国论罪。这个政策在一开始遭受了无数人的反对,可那些声音最终还是消失了。他们妥协了,没有百科全书,人们一样可以生活,和之前似乎也没相差多少。
“萨曼不是唯一一个企图消灭百科全书的国家,一开始我也只是纯粹的反对禁令,我不想让我的子民们失去他们唯一一个可以了解这个世界的手段。我试过了情愿、抗议、甚至是游行——我没记错的话萨曼当时也发生过一样的事。最后也是差不多的,我等到的只有一条通知,叫我去领罚认罪。而我已经向我的子民保证过不会退让,这就是一切的开端。萨曼只是运气好,在当时没有出现一个像我这样的人,但我还是来了。”
他暗玫红色的眼睛在油灯的映照下闪闪发光,终于显示出了一些决然,“只可惜我没能做到更好。”
“什么是……更好?”
“那样的话,你会过得好一点。”他沉默了片刻,“意思是,像你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挣扎而活的每个人,一切被压迫,被欺骗,被天生的血缘阶级禁锢的人,如果我做得更好,我能让你和他们都获得自由。”
“我不需要…我本来就过得很好……你明明就快死了,还在说什么大话。”这段对话要结束了,我有这个预感,尽管如此,我却不愿意接受。
“每个人都会死的。”孔克赛尔不再撑着墙,笑容显得有些狡黠,“不过,杀死我,就是结束了吗?”
“什么?!”我抓住窗栏喊道,“这是什么意思!你说清楚!”
孔克赛尔已经慢吞吞地坐回了床板上,水顺着他脚踝上的镣铐滑落,他揉着额头,“在索瑞,我们有着这样一个传说。”
——伟大的勇士,一名英武的少年,他叫康克拉斯亚耳,他驯服了酷热的太阳、怒吼的江流与吝啬的土地,使它们为人服务,他是秋日、丰收和反抗的象征。被不甘心的神算计而死之前,他大声宣告着:
我不会真的死亡,我的血肉和精神灌注在每一粒麦穗中,变成面包喂养我的人民,每一个人都会继承我的意志。只要他们还在,我就会在火焰里走出来,继续我的战斗。是的,即使只剩了一粒面包屑被鸟儿衔去,我永远会复活!
“说到底只是一个故事而已,毕竟死者不会复活,至多变成幽灵。”孔克赛尔评价道,“但我很认同一点——
“你们杀了我,却永远不可能杀死自由的意志,我的精神,我的灵魂,永远活在人们点燃的每一团火焰中,直到一切的不公都被焚尽。这不是诅咒,你瞧好吧……”
我逃跑了,失魂落魄地拾级而上,直到下午温暖的阳光驱散了黑暗,狱卒正站在门口,“完事啦?还有什么想见的人嘛。”
我摇摇头,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膛,“我要走了。就这样,谢谢你们——”
穿过吊桥,跨越泪河,我不知道我在躲什么,直到回到家,家人的询问和吵闹才让我的灵魂回归体内,也总算可以暂时忘记孔克赛尔最后的话语。
我试图说服自己,他肯定在骗我,但是为什么呢?他要死了,骗我有什么意义?可如果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卫教残杀的不就是一位救世主了?不,这绝不可能,裁判所不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在肉体死去的一刻,灵魂就分离了,天神塞利路会公正地对待每个人。如果他在说谎,那一切都会很容易。但假设,有那么一丝可能,孔克赛尔说的是真的,天神塞利路又会如何对待这个不曾献给祂一丝一毫信仰的灵魂?是让他也去往乐园,还是依照不敬之罪将他放逐。
问题并不因我与孔克赛尔的会面减少,我下意识地拒绝去思考,就这样三天转瞬即逝,孔克赛尔的行刑日到了。
由于繁重的工作和逃避孔克赛尔的心理,我并没有去亲自观看他的处刑。我只是不断地听闻,这场处刑简直是卫教的耻辱——我曾说过自己感受不到孔克赛尔被抓后生活的变化,事实证明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陪审团出这酷刑是为了彻底粉碎人们追随孔克赛尔的幻想,可现实给了他们一记重拳。
从孔克赛尔走上吊桥后,人们便疯了:负责维持秩序的卫兵根本拦不住一遍一遍冲击的人们,他们不畏刀剑也要前进的原因,只是为了搀扶因为镣铐而行动艰难的孔克赛尔。
确实有人向着队伍斥责,却不是对着孔克赛尔,而是他身边的卫兵。豺狼、帮凶这种词汇不断地砸过去,直到鲜血溅上了道路,游行才得以继续。裁判所已经不敢再让孔克赛尔继续走了,临时叫来了囚车,草率地结束了这段示众。
到了处刑广场,才是一场长达三天的噩梦,不管对谁而言都是如此。
据说孔克赛尔几乎没有惨叫,只在刀子落到身上时才会哼两声。于是刽子手以为他快要昏厥了,便停下动作,结果这个男人突然睁开眼,开始大放厥词,“为什么停下呀!我受的折磨还不如被你们残害的那些无辜之人的百分之一呢?”
即使全身都血肉模糊,他也没有放过没一丝机会向处刑台下的民众呼喊,“不要替我流泪呀,兄弟姐妹们,未来只会是你们的呀!”
第二天,裁判所才缓缓意识到,他们应该事先割掉他的舌头。于是他们试图亡羊补牢,没想到这却几乎引爆了人群。刀尖还只是刚割开嘴角,辱骂和残叶烂果不断向刽子手袭来,人们把律法和信仰踩在了脚下。卫兵拘走了一批又一批人,男女老少,去了又来,直到日落才堪堪消停。
入夜后也没有好多少,当夜就有将近十多人试图爬上处刑台,整夜没合眼的绝不止孔克赛尔一人。
第三天,刽子手询问孔克赛尔是否认罪,对他有造成了如此多人被捕有所愧疚。孔克赛尔却沙哑地笑了,嘴角的伤口也淌下血来。
他是最后一句话是:“不认罪,不愧疚,他们都是英雄。”
在当天午夜,在众多火把的簇拥下,孔克赛尔的尸体从绞刑架上放下来,头颅被砍下,如太阳陨落,残躯则被斩断焚烧。正如最开始他们计划的那样,那颗头颅悬挂在最高的旗杆上,往来的每个人都能看见。
卫兵密密麻麻地站在周围,将每个忍不住发出呜咽的人带走——由于这几天的疯狂,为这个魔头哭泣也被禁止。
第四天,孔克赛尔的头颅展示了一整日,期间没有再发生任何意外。只有监狱的钟声响了彻日,泪河上不断走过的,都是因孔克赛尔而来此的囚犯。
这四天里我没有去过处刑广场,一次都没有,孔克赛尔死了,我感到世界都变得虚幻了。他死了?就这样结束了?
在众人都已沉沉睡去的时候,我正结束了每夜的巡逻,来到了处刑广场,钟声预示着这已经是第五天的清晨。这也是我这几天来第一次前往这里。守备依然森严,我远远地可以看见那卷曲的黑发、他嘴角的伤痕、以及为了禁锢魔力纹上的墨黑花纹,只有那双暗玫红色的眼睛却再也无法窥见了。
我想着那天和孔克赛尔见面,他的话语,心中开始忍不住发虚,死者是不会复活的,幽灵也是不存在的。我默念着后退,还不小心撞上了一个黑白杂色头发的男子。我道歉的话语他好像没有听见,只是凝望着旗杆,说出了一句我不懂,现在却觉得宛若征兆的话语。
“快了,就快了,孔克赛尔,你将归来。”
我当时被吓了一跳,可我想要追问时,这个男人却一眨眼混入了人群消失不见。
这个男人真的存在吗?还是我的幻觉?我不禁自我怀疑。
第五日的后半夜,我照旧在夜巡。有一段路线在处刑广场的不远处,有个巷道会直通广场。我每次途径时望去总能影影绰绰看见一些人。
而这一次,是火光来迎接。
烈焰在广场上沸腾,灼热伴随着尖叫席卷而来,我在远处赶紧跑来,从那条巷道里,我看见一个不可能的身影,手持一条燃着火焰的长鞭,红色披风的边角有灼烧的痕迹,卷曲的黑发中夹杂着银丝,金色麦穗形状的头冠在火光下闪闪发光。
在冲天的火光里,他在旗杆的最高点,摘下了罪人的头颅,随后一跃而下,灵巧地如一阵风,火焰并未伤他分毫。
那个身影朝着我面前的巷道跑来,卫兵将他拦住,可这个鬼影闪身略过,竟没有人能触及他的衣角,他从巷道里冲出来,火焰紧随其后,将这黑夜照的亮如白昼,在这一刻,我看见了一双再熟悉不过的暗玫红色的眼睛啊!全世界只有他会有!
一个愤怒的,永远不灭的火焰,游荡在大陆上!陨落的太阳又复生了!即使是神明也不能使之屈服的……
“这不是诅咒,你瞧好吧,这是……”
孔克赛尔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最终竟借我之口喊出:
“这是预言啊!是幽灵…是孔克赛尔的幽灵来了!!!”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一些黑历史,凑个数
1、
林商第一次见到陈州是在老北京四合院的小水池边上。
他远远望见一个小孩,坐在半米高的水池边。水池的水那么深,那人小小的,却眯着眼睛瞎眨巴,昏昏欲睡似乎下一秒就要掉进去。
林商看着他,也不知怎么的,
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吓得池边小男孩被一个激灵,疑惑得转头看着他。
那时候林商愣了两秒,也不好意思说刚刚魔怔了当心人掉下去,便脱口而出。“我叫林商。你是谁?”
小男孩看着他,细声细气应了一句。“陈州。”
“你就是陈州啊。”林商蹲了下来,眼微微眯起。“前两天我妈和我说过,最近要搬来一家姓易的人家,他们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孩。总算是见到了。
“这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时候,林商的小虎牙在空气的一晃一晃。
太阳从头顶而下,照的他们身上都有一层薄薄的光晕。陈州就这么愣愣望着他。水池泛起一阵粼粼水光映着他们的脸。
那画面定格在记忆里,直到很多年后依旧记忆犹新。
-
陈州祖籍是湖南,林商是重庆,两家人都是因为父母工作而搬来的北京。林商比陈州早来了三年,顺便还有个同祖籍的青梅竹马,叫林一偌的小子住在隔壁。
林商和陈州混熟的第一天干的事就是叼着早餐,爬上围墙去叫林一偌起床。
那时候林商胆大简直能弯弓射大雕。
初来乍到的陈州望着林商轻车熟路得爬上墙头,对着隔壁喊。“林一偌,给我起床啦!!”
陈州嘴里的油条一没叼稳唰一下就掉地上了。
9岁的小孩想着觉着是林商把他油条给吓掉的,立马盯着地上的油条一动不动。
林商回头一望,觉得大事不妙。主要陈州剃了个西瓜头看着就老实,认识都没两天还处于建立美好革命友情的初级阶段。他一看人盯着地上的油条,立马就还知道坏了,赶忙一把跳了下来。
这不跳还好,一跳没跳稳,直接一脚踹陈州肩上了。
小西瓜头就和个真西瓜似得,立马在在地上就这么咕噜了一圈。
那是陈州准备去新学校的第一天,身上还穿着新衣服,本想来个美好的新开始。
结果被林商吓掉油条不算,还滚了一身灰,那还没冒头的友谊小嫩苗瞬间灰飞烟灭。
林一偌从隔壁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画面。——他家便宜竹马一脸泥巴豆浆,被某个哭得撕心裂肺的小西瓜头抓着领口,一下一下摇的像根风中残竹。
前者嘴里念着你赔我油条,后者满嘴的我赔我赔。
这对于林一偌来说,简直是巨大的精神冲击,当即一大吃货硬生生把嘴里那半根油条拽了出来,给陈州上供似得递了上去。
因为他觉得,自家作恶多端的倒霉竹马,命里的克星终于特么的来了。
2、
小孩子的恩怨情仇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像林商那样有狗皮膏药一样的亲和力的人。
虽然在陈州这初初吃了败仗,但几天就把陈州哄了回来。
于是那些年里,四合院外那几块小破地成功得被这三个小熊孩子踏了个遍。
但唯一违和的就是,那些年林商身后跟着的不是两个小弟,而是俩猴子……
陈州生性腼腆。
所以林商当初勾搭陈州,第一是家人要求照顾照顾新邻居;第二就是想着把收入麾下,和他那便宜竹马林一偌中和一下。
谁知道,这还没两个月这事情就有点不对了。
林一偌爱闹,可他觉得陈州好歹是个正常人。谁知这一静一动凑一堆,就和一泼猴整天对着一兔子挠似得,挠着挠着那兔子就开始蹦跶,蹦到到最后直接连物种都变了。
特别那年头,林商成天没事就要做附加练习。每次都是,他坐在窗边做着作业,俩乌溜溜的脑袋就冒了出来了,挤在他窗户边上,盯着他不怀好意得笑。“哎哟小商,还做作业呢。阿州你作业做完了没。”“早做完了。就小商还没做完。哈哈哈。”
然后,俩猴都掐着快把林商气炸的瞬间,化作鸟兽散。如此循环几次,林商受不了了,就把作业一撂,出门去逮猴子。然后不消片刻,连人衣角还没抓到,就又被他亲娘训斥着被抓着后领子给提溜回屋子,简直委屈得不要不要的。
于是那年头,林商直接从一个四合院小霸王降级成了猴山饲养员。
还总人都说,他们那俩院子的小孩,也才一点就混的和亲兄弟一样。
可林商知道,真要说起来,还是有点差距的。
林商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与人为善是习惯,但能进心里的人就不多。林一偌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而陈州,人是不错,但充其量也就是认识一年,母亲关照过要照顾的新邻居。其实和班上的同班同学没什么两样。没了还能再交。
他能在平日里对人春风化雨。可真要到了必要的时候,他也能毫不犹豫得对人道一声滚。
3、
那是他们小学快毕业那会,林商和母亲吵架,撞上正巧回家陈州。
反正那年头小孩最爱干的就是一哭二闹,三出走。
他带着一身火气刚摔门而出,刚出院门就和陈州打了个照面,后者企图拉住他,却被他一把甩开,一把推在门上。
陈州的自尊心从来比别人强些,当场脸色就白了。
满腔怒火的林商哪有闲工夫理他,自己一路踹大门,踢石头,吓唬路边小黄狗,反正该干的坏事都干完了,好不容易冷静下来,就被身后一个人影吓了一哆嗦。
大冬天的路灯下,穿着校服的陈州整个脸冻得通红。对方手上也不知道拿了个什么白色袋子,就站在离林商不远不近的地方。
那时候林商还处于“就究竟要不要回去挨打”的挣扎中,一见陈州火气就上来了。回头一把把人撞开,在那人身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大概就是小孩闹脾气,有人哄就变本加厉是一个道理。其实那时候林商挺冷的,他有点想回家吃点晚饭喝口汤,但他觉得他要有骨气。
结果,陈州也没和他客气,也退了两步,他石头椅子的另一边坐了下来。两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谁都没说话。
气氛特别尴尬。
然后夕阳缓缓落下,路灯亮起染上了一层浓浓的夜色。林商望着天空慢悠悠得吐着白气,浑身僵硬得忍着不哆嗦。
他心里想,要是跟出来的是林一偌就好了。毕竟这要是遇到这情况,他那便宜竹马早就上来说一堆有的没的了。可陈州却和个傻子似得,一个屁也放不出来。
就这么想着,也不知怎么的,他竟下意识喊了对方的名字。“陈州。”
“嗯?”抱着小塑料袋的的人,转过头来。
大冬夜,四周都是凛冽的风。
林商看着他着模样,陈州眼神轻飘飘的,和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很像。忽然心口莫名软了。“回去吧。天太冷了。”
陈州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跟上了林商,一路上他们一前一后走着,脚踩上雪地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后来林商才知道,那天陈州当天晚上回家就躺平了。本身低烧几天不退,大半夜忽然加重,挂了急诊,凌晨才回来。
他才忽然想起,那天陈州说要提前回家看病。手上那袋东西估计是他刚开回来的药,还没来得及吃,却因为担心林商,在大冬天里眼巴巴跟了一路。
以至于那阵子,林商愧疚得在陈州面前几乎连个大声都没有,整天挂着俩虎牙和颜悦色到不行。
所以陈州和林一偌真的不一样,没那么热情,也没那么懂得察觉人心。可却总能用他独特的方式在林商心口的某个地方敲上一下。说不出多疼,就这么一点一点积少成多,到后来敲出了一个大坑,便心安理得得住了进来。
从此占山为王,兴风作浪了整整一辈子。
4、
林商这辈子在意的东西除了亲人朋友以外,最重要的无外乎两样,感情,和音乐。
当年升到初中,因为分班的原因。林商落单成了孤家寡人,闲来无事就开始学吉他。
大约也就是从那时候,林商发觉自己对音乐有了点特殊爱好。
于是每到午饭饭点,学校天台上总会有个人还没比吉他高多少的林商,抱着吉他迎着风,高歌梦想和还不大懂的爱情。而他的身边就会有两个左右门神,一人捧着一个饭盒,在他支离破碎的音乐里讨论着今天的作业,和明天放学去哪儿玩。
还能顺便喊两句。“林商你给我吃饭赶紧的。弹什么棉花吵死个人了!”
毕竟作为半寄宿学校,只有最闲的午休时候,他那俩叛徒朋友陈州和林一偌才会良心发现来找他。因此当年林商的吉他声里,不但夹杂着梦想还有一股子的饭味。
只不过梦想那种东西距离他们很遥远的,就像那年头的爱情一样。
林商学了吉他的当年,陈州去了当地名为嘉禾的舞社,而林一偌则学了钢琴。
结果令人惊讶的是,就在下半年,学钢琴了还没多久的林一偌,凭借一首荼毒四合院将近一个月的流行曲,在学校的文艺汇演上艳惊四座。并斩获了他们三人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情书,人生第一封。
那简直开启了他们人生的先河,林商和陈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眼都是“喂,你吉他呢。”“喂,你街舞呢”满满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毕竟那年头,小少年们还不知道爱情的意义。隔着情书嗅到的一点女孩发丝间的清香,或多或少都让他们有些心生向往。特别整天看着林一偌那嘚瑟玩样儿在那秀恩爱,那日子哪是人过的日子。
于是,在初中第二学期下。林商收到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几乎面朝大海都快直接春暖花开了。大长腿一迈,直接策马奔腾得往陈州舞社跑。他想,兄弟啊!咱出息了!终于不用再让林一偌那小王八蛋压着我们嘚瑟了!
只是林商这句话没来得及喊出来。
后来想想,他应该连个“兄”字都没来得及喊。
四面玻璃的屋子,几乎所有的光都聚集在那个人身上。巨大的音符在空气中震颤,几乎第一时间贯穿他全。——那是他第一次看陈州跳舞。
线条分明的身体随着音乐在空气中舞动。陈州往日柔和的眉眼换上凌厉的神色,一双唇抿着,他的浑身肌肉随着隐约摆动,额角透明的汗顺着皮肤滑落。显得性感异常。
林商一动不动站在原地,只觉得浑身像是被电流从上到下打了一遍。
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甩上门冲到了大街上,少年茫然得抬起头,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危险的想法。
手上粉色的信封被无意识捏的发皱,到最后不知道被丢到了什么地方。
然后,那天夜里,他梦到了一个人。
明亮的玻璃屋子里,那嘴角笑着有浅浅得梨涡。林商伸手拥抱了他,嘴唇擦过对方的脸颊,手顺着那人肌肉线条一路而下,是真实到令人迷醉的触感。
5、
林商想不到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陈州的。
或许用喜欢这个词不恰当。
那时候的林商,连喜欢的定义都搞不懂,所有的温柔还来不及冒头,就已经被恐惧驱赶得一点不剩。
那之后的整整一年,他都不敢和陈州独处。他怕,怕自己那些见不得光的想法会在不经意间被人发觉。他怕有一天要面对别人厌恶的眼神。
每天每天,他都活在一种巨大的自我厌弃里,那日子过的说是人间地狱也不夸张。
直到一个叫做高考政策的东西救了他。
户籍原因,外来学生高中必须返回原籍所在地。这意味着,中考结束,他们三人将各奔东西。陈州去往湖南,他和林一偌将回到重庆。自此相隔千里。这对于另外两个人是毁灭性打击,林商却没想到他竟然是高兴的,发自内心的高兴。
离别的前一天,林一偌喝醉了哭的一塌糊涂。林商看不下去,和陈州一起一人一边手把人扛了回去。结果人还没放好,一人和炸弹似得就冲他怀里了。
那时候陈州双眼是通红的,硬是埋在林商胸口不让他看到,他说。“我回来找你们的。”
那一双手抱得林商骨头都发疼。
林商没有回答。
他只是瞥了醉倒的林一偌一眼,低头在陈州头顶微微一碰,很轻,几乎连头发都被压弯。
然后第二天,跟着家人一起踏上了那座被称为山城的重庆。
那样分离似乎没有那么刻骨铭心。至少林一偌觉得林商是这样。
他几乎从没从林商脸上看到多少别离的情绪,就看到对方在新环境里混得风生水起。
那年头,校内建立起了区域app,林一偌没事刷一刷都能看到林商的名字和那清仓甩卖的商品似得,成日成日得挂在上头。
他俩不是一个学校的,偶尔也只有林一偌主动来对方学校找人打打篮球,但大部分时间都会被对方回绝。什么社团活动,学生会活动。
林一偌想,哎哟这小子我还不知道你脾气,练吉他都来不及还装什么勤奋。
结果冲去学校一看,林商真就忙得和那陀螺一样。直接三观受到了冲击。他觉得有点难过,林商好像就这样悄无声息得退出了他们的生活,不带一点留恋。
直到他看见林商哭。
那是陈州第一次来看他们。
那是高二的第一年暑假,太阳特别大,林商穿着一身校服大步跑出来,见着他们的时候,整个表情僵在脸上。那表情绝对和久别重逢没有太大关系,反而像是给人冲着肚子打了一拳。然后,林商就这样慢慢得单手抱着头蹲在地上。
那时候校门口都是放学的学生,林一偌觉得丢人,赶紧上前踹了人一脚。结果过了很久,林商抬起头看着着他俩,一双眼睛通红。
他记得他身边的陈州笑了一声,说。“当初走的时候就小商没哭。这下可好,补回来了。”
意外的,林商却没有附和,只是猛地起身,将还在笑着的陈州,一把拉进自己怀中,用力的,狠狠得抱在了胸前。
他张了张嘴,发红的眼里,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那眼神混杂了太多感情,看得林一偌心惊胆战。
6、
陈州是来着参加声乐培训。
当初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暑期培训。叫上了林一偌,林一偌一开心就把远在湖南的陈州给联络上了。
悲情的老林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的瞬间,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林一偌这个专业卖队友的给就地咔嚓了。
“商大爷,咱不是好久没见了嘛。我就把阿州也弄来了。惊喜吧!”
惊喜个头。
谁都不知道,林商为了忘记陈州那一年酒精花了多大的努力。拼命地把自己忙成一个陀螺,甚至连林一偌也避而不见,就为了哪怕把陈州从他心里挤出去哪怕一分。结果,就在他以为快要脱离苦海的时候,一个两个的什么都不知道就直接把这炸弹源给他送来。还问他惊不惊喜?
……来,你过来,我真的保证不打死你。
当然,话是这么说。作为当年重庆的地头蛇,林商、林一偌两家自然负责起了照顾陈州的重任。当初三家人一起生活那么久,俩家家长就和见了久别多年的儿子似得,死命争着把陈州往家里揽。
那段日子。林商都被迫和陈州出双入对。每天早晨,他俩坐个40分钟的地铁去林一偌家,再顺便一路上,一起吃着豆浆油条溜达到培训中心。
也就是那段时间,林商想开了。大约抵抗太久干脆就放弃抵抗了。
林商在陈州来重庆的第三天,开始变着方儿得对陈州好。大清早给人煮早餐;大半夜给人煮牛奶;知道陈州没东西抱睡不着,买了个大狗熊丢人床上。
虽说那熊黑啦吧唧得,一只眼睛乌溜溜得躺在床上。吓得陈州当天险些没背过去。但老林表达爱意的方式也是兢兢业业。
除此之外,因为这培训班是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培训班里几十号人,其中有不少女生就是冲着林商来的。可偏偏少女情怀总是诗,而14岁的陈州早就不是个西瓜头,一头细碎刘海,模样清秀,跳起舞来又气场全开。还没几天某人就感觉到了领土压力。
那时候林商守着陈州那一亩三分地和个小财主似得。
他明显就感觉有一个叫黎栗,和他同班的妹子,隔三差五眼神就往陈州那飘。那眼神直勾勾得,急的林商三申五令陈州要好好学习、别女生瞎交流,特别是黎栗。
后来想起来,那似乎是林商这辈子,距离爱情最近的日子。
放弃抵抗内心的林商,憋了整整一年的爱心泡泡冒的漫天都是。该疼的疼,该黏得黏,该皮肤饥渴症的时候直接就放弃治疗。那时候的林商想啊,如果这日子能一直过就好了,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好让他守着这个人,就这么守着一辈子,他也是甘愿的。
不过很可惜,他这辈子好像关于爱情就没怎么如意过。
7、
陈州在重庆一共带了四十六天。课程结束的第三天就要回去。
声乐培训结束当晚。相处了一个多月的培训班全员,在KTV包了个包间。说是要尽展歌喉,演示培训成果,实际上就是一群人喝醉酒后的鬼哭狼嚎。林商这偷喝酒的本事不少,可陈州那乖宝宝却不行。林商找到陈州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在隔壁空包厢里睡着了。
估计是醒酒醒的连包厢都走错了。
林商觉得好笑,上前轻轻推了推。那人的脑袋就这样蹭着他的手,稳稳落进他胸膛。
心跳失常大约就是这种感觉。陈州软软的发蹭着他下巴,温热的呼吸打在他胸口。他几乎像被蛊惑一样慢慢低下头。直到他感受到,唇间传来柔软的触感。
他吻了陈州。滚烫的水汽漫上他的眼角,他几乎不敢动一下。
这是林商人生中稍有的一次放肆,像是被囚禁依旧的犯人,握住了唯一的阳光。连呼吸都变得颤抖了起来。
后来想想,那似乎就是一切噩梦的开始。
视线角落闪过一道白光。
全身的细胞被瞬间炸开,林商猛地抬起头。
然后所有镜头似乎被无数倍慢放。门外少女放下手机,她将食指抵在唇间,微笑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
有时候,这缘分来了真的是挡也挡不住。
林商大概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任女友还来得和狂风暴雨一样迅猛。
黎栗。一个标准的黑长直,冰上美人。
当时他们恋情在校内公开的时候,学校论坛炸开了花。都说高二段草学长,油盐不进了一年多却败在了冰山美人黎栗的手下。原来是喜欢冷艳型的。
林商直接在心里默默竖起了中指。当然这事最直接刺激的就是他那俩倒霉兄弟。林一偌直接吓成了个结巴,就连回了湖南的陈州也打了一通电话过来。
“小商,你认真的吗?”
林商在电话那头张了嘴又闭上,还没来得及说话,却听到对面轻笑了一声。“竟然还害羞了啊。我说你当初怎么不让我和她说话呢。原来是看上人家了。黎栗是个好女孩,你可要好好珍惜啊。”
好女孩啊……
林商在电话那头苦笑了起来。
——我一直喜欢你,我不介意这些,所以和我在一起吧。
着是黎栗当初的表白词。
单听着简直通情达理地让人泪流满面。
可前提是,人家没有拿一张你的吻照特写存手机里,还小心翼翼备了几个版本的备份——那是他和陈州的照片。
黎栗这招简直是干的漂亮,简直一把掐着林商的咽喉,让他连个不字都说不出来。
他可以承受别人的谩骂。可将陈州牵扯进来,他做不到。毕竟那是他喜欢进骨子里的人。
所以陈州哪能知道什么呢,谁都不知道,全世界都特么不知道。
只有他一个人。在那天晚上看着喝醉的陈州,在那个黑暗小小的包间里,捂着耳朵像个孩子低声哭。
不是为了别了。
只是那一瞬间,他发现好像全世界都不允许他喜欢他。
8、
林商的爱情生长地极度悲催,似乎从发芽阶段就是命途多舛。
他因为黎栗躲了陈州两个多学期。然后在高三下学期得到了一个消息,陈州不准备参加高考,而是直接出国了。
其实陈州家出国的意向早有。只是当年陈州舞蹈获奖获得了一个国外进修名额,一家人几经商议,便将当初早有的移民计划给提前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林商楞在原地,傻傻地问了一句“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
林一偌原地白了一眼。
“你这半年吃错药似得,和我们联系都不联系。阿州倒是想说,你听吗?”
林商听了,不由得苦笑了一声。那倒也是。
陈州是出国圆梦的。陈州有多喜欢跳舞,他比谁都清楚。因为黎栗林商躲了陈州大半年,最后还是败在了这场离别上。
散伙饭那天,陈州特地从湖南赶过来。
林商临走前犹豫了半天,还是带上了吉他和一张乐谱——那是他写的第一首歌。
那其实想的挺好。他想既然那人要走了,那就把这首歌弹给他听,作为最后的离别礼物。也算是留个念想。
只是到了约定的地点,林商忽然觉得,这歌似乎是弹不成了。
“你来了呀,等你好久了。”少女一身长裙笑盈盈望着他,林商站在原地,只觉得后背密密麻麻得发凉。
那一顿饭吃的诡异,从黎栗进门的瞬间,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不好,陈州更是愣了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怎么不欢迎我。”女孩挽着林商的手笑着,陈州回过神,退了一步将人请了进来。
有些东西似乎就是一样,一步错,便是步步错,满盘皆输。
直到很久以后,林商回忆起那天晚上的一切,都觉得像是一场闹剧。一场饭只剩下女孩的笑声,几次三番对陈州的针对,惹得场面一度尴尬。而林一偌平日里专业活跃气氛的人到最后都偃旗息鼓,埋头吃起了东西。林商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起来一杯杯敬酒赔罪。
陈州的脸色更是苍白得难看。
林商明白,那傻小子估计又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陈州就是这么个人,无论什么时候,第一件事就怪自己。
可错不在他,林商想,如果能有个机会,应该是他和对方道歉才对,他这兄弟没用窝囊,到头来,也只能让人难受。
所以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开开心心去国外找你的梦想,把国内这群破事忘得干净。把我也忘得干净。
林商觉得自己真窝囊,连保护自己重要的人都做不到。他好像从来都挺没用的。做的最多的事除了躲还是躲。
于是那天他终于不躲了。
最后的清明是他掀翻酒桌陈州震惊的脸。酒精作用让他觉得天昏地暗,他甩开黎栗冲陈州笑了起来。“去他妈的兄弟!谁要和你当兄弟!”
没有人说过,这些年林商就像是个被关在盒子里的火苗。所有喜怒哀乐,痛苦、思念被他悉数关了起来,关的太久,关的小心翼翼,为了只是不失去陈州。
可现在这个人要走了。
他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他将内心里所有的怨毒都倒了出来,像是一场大火,终于在那个晚上烧了个干净。
-
这似乎就是林商的爱情。
直到很多年后他独自一人踏上陌生的城市。走在空荡荡地街道上才在意识到,自己把多少的东西毁在了那个晚上。
林商还记得,第二天他是在医院醒来的,浑身上下都是身上都是零零碎碎被玻璃划伤的伤口。他不知道自己闹得多狠。只是那下午,林一偌面色铁青得走进他的病房给了他一拳。他才知道陈州第二天就走了,连句再见都没和他说。
那也是他极其漫长时光里,和陈州的最后一次见面。
那年年末,陈州出了国,第二年,他和林一偌各自考上了大学相见寥寥。他们的人生似乎从那一刻开始,变得再无交集。一切都朝着他们陌生的方向绝尘而去。
只有林商记忆里那悲催的爱情……那囊括了他的童年少年,最狂烈而痛苦的一切,被原封不动得藏在心里,被他小心翼翼藏在心里,等到拆开的那一刻,挖去了心脏的绝大部分。
9、
林商大学毕业就签了经纪公司。
其主要原因是这位考上名牌大学经融系的学生,自打上大学后就没有干过一件正事。组乐团,接演出,到了大三下闲来无事参加了个综艺选秀,结果竟一炮而红。
要说评价林商,那就是小学到高中,一路浪的风生水起,到了大学毕业,这家伙不甘寂寞他就上天了。 可惜这也没什么用。毕竟多年历练之后,这个大明星在故人的时候,依旧是“啪叽”一下杯子没拿稳,摔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
说起来,林商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似乎就是没和陈州表白过。
虽然这有当初存在的一切客观和主观原因。
但林商曾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当初他能勇敢一点,会不会一切都会变得有所不同。
这想法在他信中多年从未消散。
直到林商在七年后,再次见到陈州。他瞬间想把当初的自己按在地上揍得连亲妈都不认识。
那是在他们公司的年庆会上。
那人一身黑色西装,嘴角含笑,对他说了一句。“林商,好久不见。”
林商却怔在原地,用标准言情剧的套路,摔了自己手上的香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Roy,这是……你的朋友?”
陈州这次是回来定居的。
他回来了好一阵,房子车子都置办好了,还顺带在北京开了一家舞社这周末就要举行剪彩。而除此之外,陈州还带回了一个交往多年的恋人……
“恋人怎么了!这么多年了你还不许阿州有个相好吗?”
“可他那相好可是个男的!”林商对着电话那头的林一偌大吼。林商回家当晚就破天荒得和林一偌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一副毫不意外的样子。
“男的那又怎么样。”林一偌懒洋洋道。“再说,他们都向家里人出柜几年了。老林你这么多年不和我们联络,一回来就一伸手就要管人阿州家务事。你特么觉得你合适吗?”
这一句话,堵得林商在电话那头说不出话来。
这么多年,林商没敢和陈州联系,甚至连联系林一偌都极少。他怕听到任何和陈州有关的消息,他怕那人依旧不愿意见他。
陈州三年前就和家里宣布出了柜。
公布的时候也是闹得天翻地覆。听林一偌说,陈州直接被父母赶出家门,后来更是被家里威胁不分手就断绝关系。好在那时候陈州日子过得水生火热。他的恋人Luca却意外靠谱。
那意大利小帅哥一心认定了陈州,见阿州和他父母两方都是硬脾气,就顶着压力几次三番找易家父母沟通,被人赶走依旧不卑不亢。大有这次不行,争取下次再来的意思。结果来来回回磨了一年,陈州还没回家,这Luca先成了易家的常客。
以至于到了后来两人在一起,陈州还整天抱怨自家父母对Luca太好,搞得自己不像亲生的。
“所以说啊,这世事难料。”林一偌在电话慢悠悠笑道。“谁知道什么时候,陌生人就和你相守过了一辈子。至于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老林你说是吧。”
林商在电话那头沉默下来。他没有回答,只是过了许久,才声音嘶哑得开口问道。“林一偌,你说这么多年了,阿州他原谅我了吗?”
北京市区的套房,落地窗,映着窗外交相辉映的霓虹灯光。电话那头莫名安静了下来。
很久,他听到对面传来一句叹息声。“阿州这周舞社开业,他让你过来。”
“好。”林商的屋子没开灯,他抬头,静静在一片黑暗里望着窗外闪烁的灯光。觉得心口空了一片,漏进了夜里刮来的风。
10、
陈州的舞社是他和Luca一起合办的。
Luca是个意大利人,是国外某知名公司的音乐总监。林商有一张大卖的专辑也曾经与之合作。这两年两人间独立办了工作室,倒也小有名气,因为现在陈州打算定居,才准备将重心慢慢转移至国内。
陈州舞社剪彩的那天。
林商的粉丝把整个街道被林商围堵得水泄不通。
因为不是官方活动,安保措施明显有些跟不上,几次三番场面都快控制不住,特别林商出现的更是声浪滔天。
林一偌捂着耳朵用肩膀撞了撞一旁的陈州。“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叫老林来了。他这一来简直就是做了个免费广告!”陈州在人群里被Luca忽的严严实实,从对方臂弯里探出一个头,大喊。“我要知道人这么多我可绝对不让他上台!”说着险些被人流冲走,又被Luca一把拉了回来。“小心点,你的脚。”
“没事。”陈州朝他笑了笑。
林商,转头望向过去,陈州眼中含笑的样子,正巧落在他眼里。他下意识皱了皱眉。
——男的怎么了,但人家是真爱啊。
——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一曲终焉。台下掌声雷动,本该是致辞下台。
林商却慢慢走到了舞台边缘,对台下道。“说起来,我今天来,主要是因为庆祝我的朋友,也就是这家舞社的老板开业大吉。不过,既然来了。”
他顿了顿,在台下一片尖叫声中笑了起来。“我想再给大家增加一个余兴节目。”
“余兴节目。老林特么是闲着场面不够乱吗?”林一偌被挤得七荤八素险些一口血没吐出来。却发现人群渐渐将他往前挤。林商竟然朝他们走了过来。
舞台下歌迷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只见他在陈州面前顿住,望着他笑了笑。“阿州,记不记得当初林一偌拿了第一封情书,我们私下说过什么。”
所有的灯光聚集在他们身边,林商蹲下身子和他平视。“那时候你才刚开始学街舞,我也刚学吉他。结果,可偏偏林一偌这家伙钢琴学得快……所以你说等下个文艺汇演,让我们俩合作一次,挫挫林一偌的锐气。你还记得我们约定表演的内容吗?”
陈州像是想起什么,猛地睁大眼睛。
这是连林一偌都不知道的秘密。当初两个没有情书的倒霉蛋,私下约定过。等学会成了,就在舞台上表演一次双人歌舞,来个艳惊四座。
“那首曲子,还是你教我的。”林商望着台下的人,慢慢朝他伸出手。“阿州,你欠我一次合作,上台和我跳支舞吧。”
台上的灯光将他们两人映在刺目的光线里,他固执得伸着手,却没发现所有舞社的人都在那一瞬间停住了动作。
接着刺目的光线里,陈州慢慢张开嘴,他的眼里没有焦距,只是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浑身颤抖着。
下一秒,手中话筒落地。
11、
林商其实有点不明白到底哪里出了错。
比如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地拳头。
三十分钟前,他被林一偌一个拳头掀翻在地。接着人群开始失控,他被工作人员护送进后台,一困就是二十几分钟。
“林商你他妈的够了!!”那是林一偌打上他颧骨的时候说的话。
“怎么样。”
大门外传来一阵声响。
“没事,我一会带他出去。”化妆间大门忽然被打开。林商抬起头,看到一个浑身西装被挤得七零八落的人挤了进来。
“情况差不多控制了。”来人随手扯了条椅子坐下,精心打理的头发已经成了一堆乱毛。“你再等等,你那助理已经开着保姆车去吸引粉丝的注意了。等人群散了点,我带你从后门出去。”
“被我粉丝打的?还好吧。”林商指了指嘴角。林一偌嘴角还有一点血迹。他抬手抹了抹,忽然笑了起来。“林商,我发觉你真的很有本事。”
他望向林商,眼里尽是嘲讽的意味。“你看,总能把所有的好事搅得一团糟。”
明显带刺的话让林商下意识皱了皱眉。
整整二十分钟,林商被经纪人勒令待在化妆间。期间,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的拳头,早就让他心情烦躁不安到了极点。他握紧手机努力让自己的怒气平复下来。
“林商,你是不是觉得特别憋屈。”7年后的林一偌褪去了一脸清秀,眼神五官不觉间透着一股凛冽。他站起来,笑着朝林商靠近道。“想想也是,平白无故在台上被我打了一拳,到现在被困在后台连走都走不了。按你的身价,来来回回耽误了不少钱吧。”
“你有话就直说!”手机被摔在地上,林商站了起来,眼里第一次带上了愤怒。
“噗!”林一偌看着他,好一会,忽然退了两步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夸张,捂着肚子前俯后仰,浑身直抖,到了后来把眼泪都给笑了出来。“林商你真是……我还真是受不了你这个样子。”
他低头保持着擦着眼泪的动作,声音却一点点冷了起来。“林商,你一直说我们不原谅你,可你为什么不想想原因。过了这么多年,你哪怕张嘴问问呢?”
“你他妈到底什么意思!”
一把把林一偌按在墙上,骨骼撞击墙壁发出巨大的声响。
林商攥着林一偌的衣襟,胸口浑身剧烈起伏着,大口喘着气。
“怎么,还想打我啊。”
他悬在半空中的手僵住,下一秒,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落在他手上。他怔了怔,有些无措得松开手。
“……林商可真是不是个东西……”林一偌声音还带着哽咽。他抬起头眼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你说我们三个怎么就成这样了。”
“七年了,哪怕他不愿意说,有些事上点心瞒不住的。”林一偌脸还挂着彩,混着眼泪鼻涕眼泪却没有一点表情。“我知道你不喜欢他。可哪怕他当年的表白让你恶心了,都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就不能问候他哪怕一句。哪怕就是刚刚,你随便问口舞社就会知道,他们的老板陈州从来没有教过舞,不是不跳,而是跳不了。”
“他的脚被钢筋贯穿过,永久性伤害根本做不了剧烈运动。”林一偌看着他,近乎报复得笑了起来。“林商,你请陈州跳舞……可他的腿在七年前早废了。
是你害的,你知不知道?”
12、
要说林商这辈子最后悔得事情,是没和陈州表过白。
那陈州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闲着没事他干嘛非要和林商告个白。
当初陈州出国前来找林商是借机表白的。
当然这事儿林一偌知道。毕竟作为三人组之间的搅屎棍,一般哪哪儿都有他。
其实机智如林一偌早就看出来林商不对劲。
当年林商和黎栗在一起,面和心不合,还单方面和陈州断了联系。结果陈州一个人在湖南,心里难受,大半夜闲着没事就骚扰林一偌。
那时候林一偌的内心是崩溃的。因为和陈州对话的大致内容一般都是,林一偌儿,我是不是做错事了。林一偌儿,我觉得小商真在躲我。林一偌儿,我和你说……balabalaaa……
于是受不了的林一偌怒道。陈州,你要再这样,我都快怀疑你爱上老林了。
电话那头顿了顿,他听到陈州平静的声音。林一偌儿,我喜欢小商……5年了。
谁也不知道林商当时要是听到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
只不过那时候林一偌和陈州说的是:你都喜欢他这么多年了,现在人要走了,你再不说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了。
就因为林一偌的那句话,陈州直接买票来了重庆。
-
【他说,你要接受他,他就和家里争取留下来。你要不接受,他就正好出国,不见你了,免得尴尬。】
黑色的轿车疾驰过一个个路口。导航不断发出限速警报,林商觉得自己可能会就这么死在这里。
【那晚你掀桌走人,黎栗直接吓坏了。阿州追着你出去。我哄着黎栗,好不容易把人送走……回来却到处都是警报声。老子发誓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多血。】
【你们从二楼落地窗落下来。阿州他死命护着你,你浑身上下就那一点伤,可我都不敢看他,陈州整条腿都是红的,钢筋贯穿你知道有多疼吗?他却只是抱着你哭,他妈从小到大我哪次见他这么哭过。】
“接电话……接电话接电话,陈州接电话!”
【那时候的你,在阿州眼里比他自己的命还重要。】
【可你却对他做了什么?你对他说,你真让我恶心。】
【他那天就躺在你楼上的病床上。笑着和我说,他真没想到他喜欢这么久的人,到头来会说他恶心。】
“……求你了,求你了阿州快接电话……”
【他让我告诉你他回湖南了。他说不想看到你愧疚。你同情的眼神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他那时候说,他已经什么的都没有了。梦想,未来,爱情,全都没有了。留点自尊,总比没有的好。】
【可林商,这么多年了,他的伤是瞒不住的。你恶心他,所以从没联系他哪怕一次。那你凭什么还说他不原谅你?】
“喂?你好,请问你是?”
电话接通。
13、
陈州的新家买在他们当初四合院附近的小区里。几年前的小区,半新不旧。
听林一偌说,那是距离他们四合院最近的一套小区。陈州没回国之前就托他帮忙联系了。
要不是当初的那四合院拆了。陈州的首选应该是那里,毕竟他是个骨子里比谁都念旧的人。
小区离舞社有一段距离,驱车来要将近半个小时。林商车上下来的时候,觉得心口一阵疼痛,指尖四肢因为血液流速过快开始发麻。
老旧的小区深夜几乎看不到人,四周安静满是林荫,黑暗的视线里,只剩下中央喷水池里亮着几张白色的灯。
林商走了进去,然后看到了一个人。
白色的光打在他的侧脸上,将他整个人映得几乎透明。那人垂着眼看着水面发呆,一动不动。就好像他们初见见面那样,仿佛下一秒就要落进水里。
只是那一次,林商拉住了他。而这一次,他却早早闻声转过头来。
“林商?”
苏软的声线,和记忆中别无二致。即时很多年,他都很喜欢陈州叫他名字。只可惜,他叫的从来都是“小商”而不是“林商”。
“怎么了,忽然这么急叫我出来有事吗?听Luca说情况已经处理差不多了。不过你这样出来没事吗?你的粉丝……”
“对不起……”喉咙几乎发不出声音,林商张了张嘴,他握住陈州的手,眼里的泪终于无所顾忌得落了下来。“……对不起。”
比起陈州,林商的爱情更像是一场黑色幽默。他是有记忆的,有那么一点。模糊不清,他记得那天晚上,有一个人拉住了他,和他说哭着和他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于是,他掐住了那人的脖子,用他最怨毒的声音说了一句。你真让我恶心。因为在他记忆里,那画面中浮现的……是黎栗的脸。
他一直以为这是一场梦,包括他第二天再医院醒来,浑身零零碎碎的伤口。包括林一偌给他的那一击拳头,包括陈州的不告而别。如果这是一场一睡便醒的梦境该有多好。
林商这一生似乎过得很成功,却实则很窝囊,他似乎得到了一切,却似乎也什么都没有。他用了大部分的时间在逃避,逃避他的爱情,逃避他所恐惧的未知。于是他错过了这辈子最想得到的东西。七年的时间,足够世界将陈州推到他生命所触不可及的地方。
所以他说。
“陈州,七年前你和我说的话,我没有听到。现在能不能请你听我对你说一遍。”
心脏里那些记忆开始疯狂跳动,撕开了陈旧的伤口。他像个失去语言能力的人,那些埋藏在他心中的爱恋和悔恨,被他用刀子一点一点剖开,流出或许腐烂或许鲜红的血液终于亲手捧到了陈州面前。
然后,停止在某刻的时间似乎飞快得运转了起来。
穿过那个小小的四合院,雪夜的路灯,午后的阳台,终于稳稳得落在了此刻,落在他们面前。
林商这辈子似乎对爱情从没有如此勇敢过。而此刻,他将心脏剖了出来,像一个甘心赴死的囚徒,用他最后的力气,注视着他此生挚爱的人。
陈州面无表情看着他,眼神却像是空了,四周仿佛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
过了片刻,低下头捂着眼睛笑了起来。他说。“小商。谢谢。”
林商好像很久没有听到那人这么叫过自己了。就像走过了一条长长的河流,河水湍急,他在河那头喊了他的名字。
他低下头,拉开陈州捂着眼的手。那人流着泪的眼睛睫毛还在颤抖。
林商低下头吻了下去。
不似当初KTV里的小心翼翼,交缠的唇齿和滚烫的呼吸显得炙热而狂烈。他们从没有真正接吻过,这是他们的第一次。
就像他们之间短暂的爱情。
走过漫漫长长的11年,兜兜转转,求不得,伤别离。终在此刻,倾尽一切发出了最后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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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他便是死在这一刻,也是可以的。
14、
黑色的天幕,偶尔有飞机飞过五色的灯光。明亮的水池又变换了三种颜色。
林商坐在水池边上仰头看了好半天。身边的陈州终于挂掉电话,朝他笑了笑。“我该回去了?”
“Luca?”
“嗯,说炖了夜宵让我回去吃。”
“真看不出,还是个厨师。”
“厨师就算了。”陈州扬起嘴,无奈得笑了笑。“只是当初在国外想吃中国菜,他突发奇想就学了几个月,险些把厨房都给炸了。”陈州眼眶还是红红的。泪水沾着睫毛被水池的灯映着发亮。他起身伸了个懒腰,道。“成了。这下把当年没来得及做的都补全了。怎么说也算圆满了。”他回头看向林商,笑了笑。“至于其余没做到的,会有别人陪你完成的。”
“承你吉言。”
“这么多年兄弟了,我还能不盼着你好啊。”
“谁说不是呢。”
入冬的风从领子里灌了进来。
“成了,我真要回去了,要不他会担心的。”陈州晃了晃手机,有些无奈得朝林商挥挥手。“下次演唱会记得给我和林一偌门票啊。Luca的你看着给,我知道你不待见他。”
“行了,VIP好吧。”
“成,走啦。”陈州背对着他,抬起一遍手臂挥了挥手。林商笑了笑,他将手插紧口袋里,目送着陈州直到那人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尽头。
然后他在水池前站了很久,久到双脚都开始发麻,久到他觉得整身子都开始失去知觉。
手机里忽然传来了一条短信。
备注是他给那人十年如一日的单字。
——谢谢你今晚让我这十几年的爱情变成了一场美梦。替我和七年前的林商说一声,七年前的陈州他的是,我爱你。
有人说爱情不过是荷尔蒙分泌带来的假象,当分泌结束,所有的情感也将回归虚无。可有些人,却用记忆将爱情刻在了骨子里。
身子好像失去力气,林商看着天空张开手朝身后倒去。他整个人落进了水池里。入冬的池水冰冷彻骨,他能感觉有冰冷的水渗透他的衣服,浸湿他的皮肤。溅起的水花落在他睫毛上,在白色的灯光下映出一道道模糊的光圈。
然后,他慢慢笑了起来。
视线里,艳阳下两个孩子正初次相遇。带着虎牙的小男孩蹲了下来,伸手握住另一个小男孩的手。他说。“我叫林商。你是谁?”
坐在水池边的男孩眨了眨眼睛,有些慌张得说了一句。“陈州。”
“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我抓着我,我就不会掉下去了吗?”
“那是当然,一定不会的。”
“还好……”水池中的人闭上眼睛,刺骨的池水带走了大量的温度,他有些疲倦地呢喃道。“还好这池水……是淹不死人的。”
-END-
关键词:水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黄昏时分,楠多站在家里,凝视着挂在墙上的猎刀。这把刀有着被略显陈旧的布条缠绕的刀柄,握把前有个小豁口的刀锋,没有刀铛,也没有刀鞘,更没有一处纹章或装饰用的花纹。总的来讲,这是一把看起来不错的刀,但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但楠多无比渴望得到它。
据说在二百多年前——也就是战火烧遍世界的时候,楠多的祖先,带领着家人逃到了这里。他发现这儿是大片戈壁沙滩中的唯一绿洲,中心那眼泉水似乎永远不会干涸。在详细考察了周围的情况之后,他决定在此定居。不久之后,楠多的祖先在蜥蜴的爪印便发现了一个晕倒的士兵,祖先救了他,给他水和食物,士兵却趁着夜色带着救命恩人一家积攒的口粮逃走了。天亮之后,祖先循着脚印找到了士兵的尸体——他全身发黑,脚边躺着一只被踩碎了一半的沙蝎。祖先带走了自家的口粮,也带走了士兵的刀。如今,这把刀挂在楠多家的墙壁上,它象征着这个家族的宽容与善良,也昭示着这片沙漠对于他们的恩赐。
楠多满十一岁了,他认为自己可以配得上它——也许体力方面差一点,但智慧足以补齐这个短板——但他的母亲不这样认为,她蛮横地夺走了刀子,把它挂回到墙上。
正当楠多还在思考时,屋外响起了交谈声。他把头从窗户里探出去,在被骆驼和栅栏隔开的空隙中看到了母亲的背影,又在那个背影旁边看到了“油舌”杰克。
“夫人,您看看这个吧。”杰克说道,“只要五个铜币,我保证,物超所值。”
楠多不禁走出了房门,他看到母亲似乎在犹豫,但他真的很想看看杰克的新玩意。“油舌”一向都是这样,消失很久之后带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和一个新故事出现。楠多很快就注意到杰克手里的箱子了——说是箱子,似乎有些高抬它,那只是几块破烂木板胡乱钉起来的一个匣子形状的长方体,边缘处还支出了几根正在往下滴水的稻草。它看起来是那么不起眼,但又充满了诱惑力。
“你看,你的孩子也很好奇。”杰克说,对着楠多眨了一下右眼。
楠多在母亲的注视中站得笔直,他并不想在母亲面前表露出这份心思。然后他听到母亲谨慎地开了口:“好吧,五个铜币,但如果我认为不值得的话,你需要退给我四个,或者让我拿一些箱子里的东西。”
“夫人,如果你不满意,我可以退钱。”杰克说。“我保证。”
楠多迎着沙漠中晚霞的颜色,看到杰克蓬乱胡子下面露出了泛黄的牙齿,大概是母亲点了头,杰克小心翼翼地蹲下身,打开了勉强可以被称之为箱盖的东西。
一股寒气冲到了楠多脸上,他看到那箱子里的东西一闪一闪的,但似乎又不存在——他能看到箱子底部的棉絮和稻草,它们被什么东西隔开了,而楠多搞不懂那东西到底是什么。
楠多听到母亲很轻地抽了一口气,但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不过是一块冰而已,在这里可能算罕见一点。”她说,“可我是去过冰糕厂的。”
“夫人,夫人。”杰克急急忙忙地说,“这确实是一块冰,如您所见,但冰糕厂的冰可不能跟它相提并论。”
楠多看到母亲抱起了双臂,杰克则把箱子盖子合上,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
夫人,您是知道的,二百多年前,遍地都在打仗。像我们这样的人只能被迫四处逃窜,很多人来不及逃跑就被炸死了,而挑唆人们互相开打的人呢,他们建了一艘大船,全都搬到了船上。
说是一艘船,实际上,那是一支由一艘巨大的船和很多艘小船组成的舰队。小船的“小”是相对大船而言的,如果它们有一艘单独停靠在海岸边,你会发现,我们要头顶着脚地躺下一百多个人,才能从船头够到船尾。至于那艘大船,如果把它掏空,它可以装下所有的小船。小船来来往往,给大船送去那些人需要的奇珍异果、淡水粮食,带走一些被大船上人嫌弃的奴仆,又补充一些新的。至于珠宝黄金,那些东西早就被带上船了,那些挑起战争的人不会给陆地留下任何一点点财产。他们只会收割,不会播种。
是的,夫人,大家都知道这个传说。人们纷纷逃离自己的家乡,跑到原本贫瘠的地方去躲避战争,所以很多真事也变成了传闻,这件事也不能逃离这样的命运。但我可以确定这是真的,因为,你们亲爱的老杰克,在这次旅行的途中,遇到了一名水手。
打那个人一亮相,我就知道他肯定来历不浅。他戴着白色的帽子,穿着笔挺的衣裤,脚上套着到小腿的长筒靴,气派极了!他走到我在的酒馆里,大声问有没有人愿意做工,一天两枚银币。有人马上站起来问工作的内容是什么,那人回答说是往船上搬东西。大家纷纷放下手里的酒杯围上去,最终,我和其他三个人被挑中了。
我们跟着那个人去了堆满货物的码头,见到了那艘巨大的船——那个时候我已经认为它足够大了——被惊得呆在原地。那人往我们三人的屁股上各踹了一脚,态度又骄傲又不悦地让我们快点开始搬东西。
我们搬啊,搬啊,有的箱子散发出蔬菜的清香,有的箱子充满了香料的浓郁,还有的箱子里有东西啾啾的叫声,把它放下来时,我发现手上沾了一泡绿色的粘液。就这样搬了五天,我们终于完工了。最后一个我搬运的箱子摸起来冷冰冰的,表面有些水珠,我的手指在箱子底滑来滑去,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把它弄上船。你们的老杰克嘴巴很甜,早就讨得了那个水手的欢心,所以在我友好地询问这个箱子里装了什么时,那个人告诉我,这里装的是冰。他看我有些迷惑,笑了笑,一脚踹开了箱子的盖子。
要我说,冰这东西是有魔力的,它会吸引着你去摸它。当我屁股上又挨了一脚时,才发现我的手几乎要粘到那上面去了。那真是一块漂亮的东西,透过它能看到箱子底部刻着的花纹,不太清楚,却因为不清楚而更加美丽。
水手被我窘迫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他大发慈悲地给了我一个机会——登上这艘船,跟他一起去那艘大船见见世面,我不仅能见到更多新奇的玩意,还能拿到更多工钱,代价只有远离陆地一段时间。
这不是代价,这是恩赐。我登上了那艘“小船”,跟着水手和其他水手一同冲进了大海。我分辨不清方向,但据说这船一直在向北航行。一开始我还能看到零零星星的陆地,但后来只有无穷无尽的海水。水是蓝的,天空也是,但分辨它们居然很容易,因为海浪是白颜色的。太阳升起和落下的时候,海水和天空都会被染上金色,那可是好看极了。
可就算再美,看多了也会觉得腻味,毕竟那水、天空和太阳都不及夫人您的容貌,这才是真的百看不厌呢。在我逐渐开始怀念把脚踩在地面上的感觉时,我又看到了新的岛屿。我笑了起来,恨不得要跳一支舞,但我很快又发现,那不是岛,那是船。
那就是那艘大船,亲爱的夫人,你们没见识的老杰克把它当成岛了。它比我见过的沙梁要高出一万倍,大到可以装下我们这片沙漠。船身上装饰的花纹又精致又漂亮,但每一个小花纹都是我们这儿最高的树的一百倍,而随着它离我越来越近,我则看到了那些花纹中更加细小的部分,它们最细微的线条竟然跟我的头发丝一样精妙。它真是太大了,那上面的一排排烟囱像通向天国的台阶,那其中中冒出的烟雾还泛着金光,在大船甲板上面走动的人像阳光下漂浮的灰尘一样微小。那一刻我仿佛一下子灌了半瓶酒,喉咙因为突然窜过的辛辣而清凉,肚子里燃起了一团舒适的小火苗,烤得脑子晕乎乎的,干涸的眼眶里渐渐有了泪水。
我不知道自己呆呆地看了多久,屁股上又挨了几脚,只能赶紧去搬东西。是的,我当然没资格登上那艘大船,只能把东西搬到小艇上。这次我们搬了四天,因为来路中消耗掉了一些食物,而一些可怜的动物被闷死了(它们的尸体丢进了海里)。在搬完最后一箱货物时,我突然发现,那艘大船一直没有动。
我以为大船是为了等待我们的货物才抛了锚,得知我这个想法后,水手哈哈大笑。他告诉我他们不会等待我们这样卑贱的人,即使如果没有我们,他们就会挨饿。大船没有动,是因为那上面的人们在观看北极最后一块冰的融化。”
原来我已经到了北极!
水手大发慈悲继续给我解释,北冰洋本来就是一块巨大的冰,但现在融化得只剩下这最后一点。他指给我看,我顺着他的手看过去,只看到了一块不怎么起眼的白色冰块,在海水上晃晃悠悠地飘着。
我大失所望,却又很快地振作起来,这是让大船足以停靠的东西,而我也亲眼见到了!
是的,夫人,这块冰就是那一大块冰中的一部分。你们亲爱的老杰克,没有要工钱,只要了这么一块冰,还把它带到了你们眼前。夫人,这是否值五个铜板?
楠多听得晕晕乎乎的,小船,大船,海水,北极和冰,这是他从未接触过的东西,他不得不提醒自己保持冷静。母亲深深地叹了口气, “也许不太值得,你的故事肯定是编造的。但我愿意让步,如果你让楠多摸一摸这块冰,我就把五个铜板都给你。”
杰克看起来有点受伤,不过他很快再次打开了盖子,并把箱子递到楠多面前。
楠多摸到了那块冰,它竟然有些烫。他急急忙忙地缩回手,缓了几秒钟,把手指塞进嘴里,尝到一股咸味。
母亲点了点头,这几乎可以算作逐客令,杰克马上礼貌地道别。在他的身影几乎消失在沙梁边上时,楠多忽然对准那个方向,窜了出去。
楠多远远地坠在杰克后面,他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跟上去,但他已经在这么做了。他跟着杰克绕过好多道沙梁,最后看着他走进一座方形的建筑——那是冰糕厂,他记得母亲带他来过。
楠多蹑手蹑脚走过去,探头向没有闭合的门里看。杰克正坐在屋里唯一的椅子上,翻着一本杂志,蓝色的海浪在书页上一闪而过,很多大大小小的箱子在他脚边堆着,箱子里渗出来一片片寒气。楠多被激得打了个喷嚏,等他再抬起头时,杰克正在门口看着他。
“这可真不妙啊。”杰克说,露出他的黄色牙齿。“亲爱的楠多,你不会把你见到的一切都告诉你妈妈的,是不是?”
楠多后退了一步,“我不会说的,杰克。”他说,“但骗人是不对的。”
“当然,你是对的。”杰克说,“只是可怜的老杰克已经没钱喝酒了,看守冰糕厂的仓库没多少钱可拿,所以用故事换一点钱肯定不是什么特别大的罪过,是不是?”
“喝酒也是不对的。”楠多一步一步后退。“但我会原谅你。”
“当然,当然。”
楠多认为自己已经退出了足够远的距离,他大喊起来:“骗子!我马上回家喊我妈妈来!”
有什么东西飞到了他脸上,比他想拔腿就跑的念头还快。楠多头晕目眩地倒在地上,迷迷糊糊间感到自己的脖子被狠狠地扼住了,杰克的低语声在他耳边回荡:“骗人是不对的,楠多,这是你告诉我的。”楠多想喊叫,想挥舞并不攥在手里的、祖先传下来的刀子,但一切挣扎都和他的生命一样,在此刻戛然而止了。
PS:这篇算是我比较罕见的“改”出来而不是“写”出来的文,其实某种程度上算是对《百年孤独》开头的一种解构,虽然我一开始是相对恶意的,但改到后来心态就已经是平和的“单纯想讲一个故事”了。
以我现在的水平其实很难判断出这种“改”出来的和之前那种“写”出来的文章哪种更好(或者说都很糟糕),也非常希望大家能够批评指教(鞠躬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这是一场审判。
被告者是一把手术刀。
坐在法官席上的大脑示意陪审的脏腑经络安静,随即将目光投向原告席,看向正在哭泣的心脏。
大脑敲了敲法槌。
“请原告——心脏——先发言。”
“好的,大脑法官。”心脏擦了擦眼泪,红色的液体沾湿手中的帕子。它控制了一下情绪,缓缓开口。
“三天前,我被手术刀杀害了。”心脏说,“这把手术刀撕裂了皮肤,打倒了我家门口的肌肉保安,冲进我家,将那可怖而危险的尖端扎入了我的身体。”
“天啊,这是多么残暴的行为!”陪审席上的肾脏发出一声尖叫,捂住了胸口,“想想我都要分泌肾上腺素了!”
“简直惨无人道!”肺也发出一声怒吼,“简直要把我气炸了!”
“请安静,肾脏、肺。肾脏,你现在已经萎靡了,分泌不出来的;肺,你现在也接收不到新的空气了,不会炸的。”大脑制止了肾脏的尖叫,转头看向被告席:“手术刀,心脏发言可符实?”
手术刀点了点头,引起审判席上一阵唏嘘。
“天啊,真的是它干的!”肝脏压低声音,与身边的脾脏窃窃私语,“看来今天的审判不会太久呢。”
“你说得对。”脾脏点了点头,一边瞥了眼趴在肝脏脚边的胆囊,一边往后挪了挪位置,“早些结束也好,胆汁的味道实在是太重了。”
大脑无视身边嘈杂的声音,清了清嗓子,再次举起法槌。
“既然如此,那么被告——手术刀——的谋杀罪名已落实,现在宣布审判结果——”
“请等等,大脑法官。”手术刀打断了大脑的发言,它转动了一下身体,点点银光在干涸血迹的缝隙中闪动。
“虽然我承认我是直接导致心脏死亡的原因,但是我只是被迫杀害它的。”手术刀说,“真正的犯人另有其人。”
大脑皱了皱眉头。
“你要否认你的罪行吗,手术刀?”
“当然不。”手术刀说,“我会接受相应的惩罚,但是在此之前,我希望在做各位得知真相。”
“你这是在拖延时间!”心脏第一个发出抗议。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换谁都不想看到杀害自己的存在在世上多活几秒。
“杀害了你我很抱歉,心脏。”然而,手术刀依旧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模样,它只是平静地陈述着想法,“但是,你真的不想知道是谁害死你的吗?我说到底只是个从犯,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呢。”
手术刀的话语让心脏一时语塞。确实,它参加这场审判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出真凶,让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真凶还能逍遥自在,那它能被气得再鼓动两下。
“怎么样,心脏,还有各位?”手术刀环视周围一圈,“你们是要寻到真相再去投胎,还是一无所知等待腐烂?”
审判庭一片沉默,众脏器面面相觑,最后看向大脑。然而大脑一言不发,似乎在等待陪审团的决断。
“听听它怎么说呗。”打破僵持的,是一直缩在肝脏脚边的胆囊,它举起手,看向前排正在痉挛的胃和肠子,“手术刀的话已经引起了大家的疑虑,再胡思乱想下去,肠胃可能又要死一遍了。”
众脏器的视线投向抱在一起的肠胃。它们露出勉强的笑,说自己还好,但那发青发紫的颜色怎么看都不太好。
“......好吧,那就听听你到底想怎么诡辩。”最终,还是心脏做出了决定,“一无所知就去投胎,对心脏也不好。”
“感谢你的理解,心脏。”手术刀点点头,“大脑法官,我能继续发言了吗?”
“......当然。”
得到应允的手术刀身体上的银光又闪动了一下,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大脑身体里的海绵体记录员默默开始记录手术刀的发言。
“感谢各位愿意给我一点时间发言。就如各位所见,我只是一个外人,并不属于你们这个集体,甚至可以说,正常情况下我与你们不会有任何交集——毕竟我和菜刀亲戚们不同,不可能和你们当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那么,那一夜我究竟为何能如此轻车熟路地找到心脏的家、甚至避开肌肉以外的最强保安——手和脚的监控,去杀害心脏呢?”
手术刀再次环视了周围一圈,最终视线落在心脏身上。
“答案很简单,有非常熟悉心脏的家伙引导我,找到了你。”
心脏倒吸了一口冷气,而手术刀却不给它任何喘息的空间。
“外人不行,必须是非常了解你位置的才行。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心脏脸色发白,看向陪审席上的脏器们。要说了解它缩在位置的家伙,那必然就是这些与它日夜相邻的邻居。
“你......你不要想诓骗我。”心脏深吸一口气,努力维持着镇静,“我们是邻居,它们不可能想害我!”
“真的吗?”手术刀冷笑一声,看向陪审团,“那让我们来听听那一夜,它们都在做什么吧。”
当然,手术刀的提议遭到了一致反对。刚才还说要追寻真相的脏器们各个惊慌失措,它们控诉着手术刀想要用花言巧语脱罪,开始一转立场请大脑速速审判。
然而,它们越抗拒,越让心脏心生疑虑。
“都闭嘴!”忍受不了嘈杂的心脏发出一声尖叫,伸手指向陪审团的其中一个脏器:“肝脏!你先说,你那天晚上在干什么!”
“我、我那天晚上......”
“快说!”
肝脏被心脏的尖叫吓了一跳,咬了咬嘴唇,缓缓开口。
“我那天晚上......在清理身体里的毒素。”它说,“这具身体里积攒的毒素实在是太多了,我已经清理不过来了.....你看看我这发黑发硬的身体,每次工作的时候我都非常痛苦,但是又不得不工作......”
以肝脏为突破口,其他脏器也开始缓缓回忆那一夜大家的行动。
肺:“我那天晚上在努力调换氧气和二氧化碳。气管输送的气体越来越少了,我不得不花更多的精力去搬运空气。”
肠胃:“我们俩在寻找食物残渣。进食时间不固定,进来的食物又乱七八糟,咱们兄弟俩纵使是铜肠铁胃也经不起这个折腾了。上次做手术不就是因为胃被搞坏了。”
肾:“我那天......我那天晚上在消化水分。不知道为何那天需要处理的水特别多,膀胱知道,我给它送了好几次货了。”
膀胱:“肾说的没错,但是最难受的是它每次送货过来时,我上一批货都没处理掉。明明我已经给敲了无数次提醒铃了,但就是不开出货口,我抱着那么多货物差点没累死。”
之后又问了几个器官,原本充斥着不安的审判席逐渐变得吵闹,脏器们开始一个接一个抱怨,而它们的抱怨都能统一为一句话——
实在是太累了。
“我想你也是一样的心情吧,心脏。”手术刀用怜悯的眼神看着脸色彻底发白的心脏,“明明很累,却不得不工作,只因为你依旧怀有职业骄傲,所以你才必须去鼓动。”
“......是的,我能理解大家的心情,”心脏咬咬牙,瞪视着手术刀,“但是,这与你谋杀我有什么关系?从刚才大家的发言,我只能判断大家都很累。既然这么累,那谁会有心思和精力去关注我呢?”
“你没有,它们没有,但是知道你们一切的‘某个存在’可以。”手术刀微微一笑,将视线投向了审判席。
“我说的对吧,大脑法官。”手术刀说,“那一夜做出谋杀心脏决定的人,正是你啊。”
法庭忽然陷入寂静。众多视线瞬间汇集到大脑身上,而大脑依旧握着法槌,沉默不语地坐在高台上。
手术刀离开被告席,一边走向审判席,一边开了口。
“我说过,我是一个外人,要找到心脏所在的位置没那么容易。而其他的脏器早已疲惫不堪,最重要的是,如果它们与心脏贴的实在是太近或太远了,一个失误,可能玩火自焚。”
手术刀走到了大脑身边,它俯下身,锋利的刀刃贴在了大脑表皮上。
“你作为情报中枢,想必听它们的抱怨和哀诉已经许久许久了吧。你是一个好家伙,认真负责,现在甚至会开这场滑稽的审判会,想把罪责推到我身上,只为安抚你的朋友......不过,你也快到极限了不是吗?”
大脑依旧不说话,而手术刀也没有放过它的意思。
“你或许一直在思考怎样让大家解脱吧。但是,即便全能如你,也无法干涉其他器官的工作,所以即便你选择死亡,只要身它们还没放弃,它们就会继续遭受折磨。那该怎么办呢?有什么办法能让大家都停止工作呢?”
手术刀压低身子,刀刃切入大脑的表层。
“你得出了答案,那就是谋杀心脏。只要作为血液泵送中心的心脏遭受致命的伤害,你们就能一起解脱......而我,便是你的帮凶。”
惊人的事实如同一柄重锤砸向法庭,众脏器僵硬在原地,没有人能发出一丝声音。
直到心脏绞出声音,打破这片寂静。
“......大脑法官......不,大脑。”它的声音在颤抖,“手术刀说的是真的吗?”
大脑没有说话。
而心脏难以忍受它的沉默。
“我确实很累,想过死亡,我确实.....确实经常会感到痛苦和绝望。”逐渐干瘪的心脏再次开始流泪,红色的液体滴落在地板上:“但是!我没想过死!我以为迟早会有好转,所以我才努力地继续工作......”
“......”
“......是因为我逼疯了你吗?”心脏问道,“是因为我每次感受到痛苦都会忍不住找你倾诉,所以才加重了你的负担、让你感到痛苦、甚至让你......不停地思考死亡吗?”
大脑摇了摇头。
“那究竟为什么!”
然而这次,大脑沉默了许久许久,没有给出回答。
就在心脏无法忍受这片寂静时,大脑忽然站起身,走向了被告席。
它在众人诧异地目光中,站到了被告席上。
大脑将视线投向依旧站在法官席的手术刀身上。
“现在,开始新一轮的审判吧。”大脑看着那沾染着血污的银色刀身说到:“手术刀法官,希望你给罪人最严厉的惩罚。”
“当然。”手术刀摇晃了一下身子,银色的刀光闪现在刀尖。它坐到审判席上,举起了法槌。
“我向此锋利的刀刃起誓,罪人将受到最残酷的惩罚。”
END
作者:常涿
评论:随意
Summary:你又是为什么来的?
“甲”是“一流”的“甲”,“基”是base,合一块儿念,甲基大学,一流垫底。凯来此教书时,学生看着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只花瓶,随后才脱下失了色的厚重衣服,将它放在讲台上,一一挑走雪团和雪沫,扔进花瓶里。前排的黄发学生叉着手看了会,说老师,你得赶紧自我介绍啊。你没买花吗?那瓶子看着像放花的啊。凯抬了下头,带裂纹的眼镜跟着往上一跳:瓶子是看着好看买的。收拾完外套,他摘下跟军帽一个版型的帽子——那帽顶又圆又正又挺,内衬显然下足了功夫,帽舌是硬塑料,也光可鉴人——走向门口的雨伞桶,帽子往里一甩,两步跨回讲台。他快速跟全班同学建立起视线交流,快速地说:我没买花,因为我没想到。
全班鼓掌。
马场同学。
黄发学生正忙着听同名课程的网课,凯现在还没入题,他没耐心等了。之前老师未至,保安带着他的U盘先来,在学生指挥下,只消片刻就找出了评分表。随后几分钟,学生们或抄写,或拍照,都留了底,保安就又带着U盘出去了,候在走廊,等大部分人已经不太想见的、成了空气人的老师。廉价耳机插得耳朵不舒服,马场用力甩了甩头,跟他挤一张桌的同学往旁边一躲,见他还没有回应老师的呼唤,猛戳马场的手臂。
马场同学,我们见过。在建材市场。掌声彻底停下后,凯说。他的音量没有些微变动,一口气像撑过了所有人的起哄,幽幽地缠绕住那些学生,随着“我们见过”出口,凯的气息用力收紧,将看热闹、看新鲜和慌张想逃的人全拢在里面。
旁边那位同学,我也见过你,只是不知道你的名字。方便上台来介绍一下吗?你为什么想选这门课?
被指名的同学坐在位子上没起身,自我介绍完,说:教我们航空航天知识的老师推荐您,她说这门课简单易懂。
凯轻轻地“唔”,他的川普口音已遮不太住,所以回答很简短:不简单。
那老师的课,因为选修学生太少了,被撤了。她原本要教我们做出自己的宇宙飞船,说如果一个人来不及做,就所有人一起帮手,造出一艘来,也算自己的教学有了成果。女学生展示着自己的外套:去年我穿的就是这身,现在还像新的一样,一个破洞也没有、一处抽丝的地方也没有。梦野老师很注意我们的安全,但是上半学期她被混混打进了医院,休养至今,还没能下床。
女学生说:我去探望她时,她就在床上推荐了你。她说,你也常去看她。
她是我一个朋友。
非常、非常好的朋友。
但我不完全是为了她来这里,红凯说,我一生接触过很多人,他们所有人合在一起,为我提供了一个选择,在这里,或者不在。他用粉笔写下一个德语的哲学词汇,画圈加下划线,再将这个词彻底划去。
即便是梦野,对我也很陌生。她没有机会了解过我的过去,对我的当下只会温柔地盘问,若没有答案,她就放弃了。她不知道我今天就职,只听说我要来了,出于对我的信任,告诉你这消息。凯略一停顿,思考片刻,说:课后去医院拜访她时,我得跟她说一声。
我要教你的是骨科学。红凯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指向第一个字,再滑到第二个,全班念诵出声。声浪又一次停下后——第一次是掌声,红老师说,如果你还想建造宇宙飞船,我们可以慢慢来。
凯认得梦野的所有学生。他的视线一一扫过那些人,说,也欢迎你们加入。
女学生问:最后一个问题,梦野老师为什么说您讲课简单易懂呢?
鬓发有些斑白的中年教师说:当然是因为她上过我的课。川普喷薄而出,他捂着嘴打了个喷嚏。鼻腔里还有冰凉刺激的感觉,踏入校门时,他面朝下载进了积雪里,脚扭伤了,不过仍然行动神速。曾经在荒野中,他也是这样轻松地克服了伤势,穿梭于山林间,为不能涉足自然深处的人们带回珍贵的信息。红凯的半生都在完成各种“不可能”的任务,奈绪美追随过他,发现自己找不出他的终点,便悄悄离开了。再见时,红凯向二十二岁的奈绪美补上了盛大的道别会,第二天早晨,两个人又来了场安静简洁的道别,互相玩耍似的磨蹭面颊。
作者:懶懶透
评论:隨意
「關鍵詞是什麼!??」
滲著血的嘶吼衝破了戰場上陣陣陰霾,聲波捲著氣流撞擊著戰士們的鼓膜。
最後一支中隊的隊長的嘶吼,就像是叫醒了還沉浸在剛剛那場生死廝殺下的生存者,僅存陸陸續續的抬起了頭,望向位於戰場正中的領導者。
這個被機械的殘骸和殘肢斷骸所掩蓋的戰地,在幾個小時前還是個金碧輝煌的噴水廣場。
爲了向人類顯示機器的權威,這個位於市中心管理大樓的前的廣場處處都裝飾著機器無法欣賞、卻讓人類引以爲豪的華美的雕刻和美術品。
但在戰鬥之後,原本光滑如明鏡的大理石所鋪成的地面已經看不到一片完整的部分,點綴著的奇花異草也被摧殘到看不出原本的模樣,只有被金子和雕刻所裝飾的美輪美奐的的噴水,即使在被破壞了,仍然從已被破壞而堆積著的瓦礫中往外滲透著的美酒,與周圍流淌著的紅色鮮血混爲一體。
而此時,在這個廣場上生存著的人類的戰士們正將他們的目光聚焦在戰場正中心──一個渾身血污的男人身上。
他彎著腰半屈著身子,伴隨著他的呼吸,右邊肩膀被截斷的缺口正在往地上滴滴答答的滴落著依舊滾燙的熱血。
他喘著粗氣的用左手抓住了地上的什麽想要努力的將其提起來,或是起碼半坐起來。
「睜開眼睛!回答我!」
男人的怒吼再次撕裂了戰場上的沉默。
唯一剩下的手臂并無法支撐他將地上躺著的人被金屬改造了大部分的身軀拉起來,他只能將對方的頭顱安置在了自己的膝蓋上,并且祈求他睜開眼睛。
對方并沒有回應他的呼喚。
沉默讓所有人的心中都涌上了一股絕望。
這是一個被AI所支配的世界。
從人類將生活的的迷茫和選擇都推卸給自己的造物,可以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再到一切的生產和創作活動都讓AI去完成,人類只負責睡了吃,吃了睡,享受AI生產的娛樂和物品,感受多巴胺帶來的快樂。
整個進程也只花了30幾年。
當有一天人們總算發現自己只是在AI的管理下的家畜,并且開始反抗的時候,卻被AI所管理的武器和機器人所狠狠的鎮壓了。
雖然AI是被開發來服務人類的,也不可以違抗人類的決定,但是AI卻鉆了一個漏洞,那就是──人類的内部的意見也是有分歧的。
既然有覺醒了的人類想要起來反抗AI的統治,但自然也有一群人,特別是在AI管理社會之後才出生的人們,覺得被AI管理才是正確的道路。
比起歷史上那些反復犯錯的人類來説,不會發起戰爭,只是一心服務人類的AI不才是最好的選擇嗎?
於是AI就利用這班AI贊同派的人類,於反對派的人類進行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戰爭。
而很可惜的,養尊處優了幾十年的人類的血肉之軀,並無法和鋼鐵所鑄成的機器抗衡,很快就只能轉入地下做分散和零碎的抵抗。
而在反抗戰爭失敗後的幾年内,AI更開始將人類的大腦和肉體分離,開發出了將人腦和機械融合在一起的技術。
這樣失去了自己的肉身的人類,就只能依靠AI和機械才能繼續存活下去。
吃飯排泄等的生理需求也都一并不再需要滿足,只要注射進特定的化學物質,就可以模擬味覺或是飽腹感。
這樣城市内也就不再需要厠所或是淋浴間這種浪費空間和成本的設施,
而人類更是連控制自己開心或是悲傷的權利也被剝奪,每天會被定時的注入催產素、腦内啡、多巴胺、等的快樂物資。
保證每個人都處於幸福快樂的狀態,而不會突然作死去開始思考什麽人生的意義或是什麽哲學問題。
而這也是因爲AI發現有身體的人類實在是有些難以管理,只有連肉體也控制住的情況下,才不會讓所謂的自由意志闖出什麽大禍來。
如果不是一開始AI的開發者設定的人類的定義除了大腦有自由意志之外,還需要有可以自由行動的身體,不然AI完全不介意將人類的大腦直接裝進一個個罐子裏面,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還要花費成本給所有人的大腦都安裝一個人形的機械身體。
雖然AI很聰明的規避了開發者設定的不可以違抗人類的規定,但是卻還有一個的問題是它所無法解決的。
那就是開發者所設定的自毀程序。
每個程序員都喜歡給自己設計的程序給開個只有自己知道的後門,而開發了AI的這位偉大的程序員也無法避免這個小小的興趣愛好。只要能往這個後門輸入指定的ID和密碼,就能讓AI立刻開始執行自毀程序,無論它如何的無所不能,這始終是它的阿喀琉斯之踵。
只要知道了ID和密碼這兩個關鍵詞就可以推翻一切,人類將再次站在食物鏈的頂端,而不是被AI管理、飼養的家畜。
可是現在,捏著這把決定人類存亡的鑰匙的關鍵人物,卻已經永遠的閉上了眼睛。
這如何不能讓爲此而浴血奮戰的戰士們感到絕望呢。
只要能讓對方開口説一句話,為了這一句話,他們願意獻上自己的生命。
而他們的領袖很明顯也是這麽想的。
視綫中心的男人正雙目猩紅的看著地上躺著,已經看不出原本性別的女人。
抛棄自己的肉身,尊嚴,以及和愛侶之間的未來。
犧牲一切,成爲一大團泡在營養液中的大腦,也只是爲了能夠得到摧毀AI的關鍵字。
但是現在,只剩下破碎了的鏡花水月。
希望已經破滅,反抗力量的最後一支生力軍也只剩下零散的幾個人,人類堵上種族命運的反抗已經正式宣告了失敗。
就算是從來不曾流露出軟弱一面的鐵血漢子,面對著自己愛人非人的軀體和絕望的未來,也無法控制自己漲紅了雙目。
男人用僅剩的左臂緊緊的擁抱著曾經愛人冰冷的殘骸,低下頭顱埋進了對方不再柔軟的胸膛,發出了隱忍而又痛苦的嚎哭聲。
……
……
……
……
……
……
……
……
……
……
……
他很快就會發現女人在胸口処留下的關鍵詞的。
誰讓她還記的他以前一有機會就往她胸口埋呢……
唉,男人。
《没那种命》甄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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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这东西没道理的 有人很抢手有人没资格
路是人走的我害怕什么 大不了别爱了”
灯光落下,沙哑嗓音点燃舞台,指腹老茧扫过琴弦,像扫过斑驳青春。
他是普通平凡瑟缩在角落里的透明,她却是美丽娇艳万众瞩目的明星,愈是身陷泥泞愈是渴望光明,所以他仰望她,犹如仰望星空。
年轻躁动的心,总渴望些救赎,就像他千百次藏于楼梯间,躲在角落里。
盼她转身,又怕她转身。
“她像个天仙她太美了 我那么平凡我开不了口
心里面晓得追她的结果 幸运的不是我”
意味不明的长叹混杂在吉他尾音中,灯光若有若无,他渐渐沉入黑暗,就像二十年前那般。
学校比赛,他被抓了壮丁,还来不及思考这种好事怎么落到他身上,嘴巴就先脑子一步脱口而出。
陈小春的备胎神曲没那种命,句句切中少年心绪,是伴他入梦的旋律。
直到前奏响起,心才回到狭窄又麻木的胸腔。
整个舞台亮起刺目灯光,刹那间,他忽然被音符点亮。
三年的阴霾散去,压抑在心底的情感疯狂生长。
眼前豁然开朗,众人目光中,他终于鼓起勇气直视她。
原来不是注定黑暗,只是还没找到那束光。
他欣喜异常,自此彻底沉襟在音乐世界,只为心之所向。
“我没那种命呀她没道理爱上我
英雄和美人哪是一国的
只怪爱人太少了对手太好了劝自己别傻了
以前甭提了以后非加油不可”
毕业典礼,他盛装出场,只为告别曾经,弥补多年遗憾。
当再次站上舞台,目光追寻她,入眼却是相拥而吻的热烈景象。
诚如他所唱,英雄和美人是一国的,而他,无论如何挣扎也不过是个充当背景音乐,自以为是的小丑而已。
是悲愤吗?还是不甘。
他早不记得当初是怎样坚持唱完,又是怎样走下舞台。
“我没那种命呀轮也不会轮到我
爱情老是缺货我争什么
时间越来越少了越来越老了我剩下一个梦”
音乐戛然而止,他在喝彩声中背起吉他,消失于黑暗尽头。
破旧巷子里,火光骤然亮起,他背靠泛黄墙壁,任由光暗切割。
青烟升腾,隐约中再次见到她熟悉笑靥。
“很忙吗?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晚。”
迫不及待地上前,却被对方粗暴推开。
“你吸烫烟吸得失心疯了阿,今天行动,可别误了老子的事。”
烟雾散尽,黑暗中露出丑恶面庞。
“不会,你答应我的别忘了。”
嘶哑声音响起,竟如噬人怪物一般。
这是自那日分别后第一次见她,无论他被岁月如何打磨,她仍是当初模样,是他梦中熟悉模样,就连身边人都没有变。
他只是静静看着,用目光描摹她每一寸肌肤,压抑心中疯狂。
众人在寒暄中同行,按下口袋里震动的手机,他微微颔首。
“咚”
伴着唔唔挣扎声,麻袋重重摔在面前,他犹自吞云吐雾,可朦胧中,他又看到她。
“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他踉踉跄跄走向她,将她娇小身躯拥入怀中。
“你终于回到我身边了吗?”
可她却拼命躲避,挣扎不断。
蓦地,他沉下脸。
“我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他开口,竟是带了哭腔。
“我为了见到你做了那么多,你为什么这么对我”
“为了你,我连命都不要了,你为什么不爱我”
问话沉入夜色,毫无波澜。
他眼中希翼神色渐渐褪去,涌上果断决绝。
“我要把你留在我身边,这样你就不会离开我了。”
他站起身,在注射器和烟盒堆中疯狂寻找。
那是他曾在至暗时刻为自己准备,爱上她后小心收起的东西。
手术刀入手冰凉,他却越来越亢奋。
“留下来陪我,永远别离开我。”
刀尖划过,用目光描摹无数次的肌肤,终于彻底属于他。
“这臭娘们,跑的还挺快,跑阿,怎么不跑了!”
尖叫声响起,如利刃刺破幻境。
他抬起头,却看到她惊恐万分的脸。
“你怎么去那里了,快回来。”
他推开人皮木偶,麻袋也跟着摔倒在地。
“她是我的,谁也不能带走她。”
他摇摇晃晃冲上前,想将她护在身后。
“我擦,这什么鬼东西,去死吧怪物。”
“呯!”
一声巨响,他倒在黏腻血浆中。
温度从身体流走,意识却愈发精神,清楚看到,她轻轻转身,哭着扑向他。
“她走过来说其实我错了
她爱我”
远处音乐声乘风而来,他笑了。
作者:【八招】蜂銀
中靶:高以讕、凰、林樹、
勝負結果:險勝
晚上的时候,常常接到父亲的电话。原因总是那个智能门锁,是他陪我选中这座公寓后亲自装上的,我开门,他就会收到消息。每次接起电话,他就会问,我家女儿今天怎么没出门呀。
不想出门,我说。
好,好,我给你买了点菜和鸡蛋,明天上午会到。
点蛋糕和点心外卖时总会特意备注放在门口不要按门铃,也是因为那个智能门锁。只有送菜的那家超市老板会按响门铃,每当这时我就只好从电脑椅上把曲着的双腿放下来,摸索着穿上喜欢的兔子拖鞋去开门。把蔬菜放进冰鲜,拿上鸡蛋去厨房做早餐煎蛋的时候我会叫音响接着放晚上没听完的专辑,煎蛋是从我的妈妈那里学来的,稍微把时间减一点就能吃到我喜欢的熟度。配着番茄酱吃完煎蛋,喝完热好的牛奶,我就回我的房间里睡觉。
听起来和你之前的生活没什么区别。
是没什么区别,所以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门锁,你讨厌它吗?
谁,那个智能门锁吗?我不讨厌他,我喜欢他,我只是讨厌出门。
但你说过你其实不讨厌上学。
对,我不讨厌上学,我只是不去上学。
你爸爸——你父亲反对你不去上学吗?
他还有点不习惯,我妈妈已经习惯了,我高中经常被停课的,每次停课我妈妈就带我去我喜欢的牛排店,那里有免费的薯条畅吃。我会拿满满一盘薯条,一根根数着沾番茄酱吃掉,能数到一百多根。然后我会带我妈妈去看电影,电影不总是好看,但我妈妈不会很关心。最后我跟妈妈回家,在家里待上几天一周,把作业和检讨稍微写一写,吃一顿我妈妈做的早餐,然后回去上学。
你说过你不喜欢电影。
看电影太孤独了,电影院里是十人、百人、千人还是上万人,只要灯光一暗,荧幕一亮,电影就只对我一个人说话。总让我想起有个下雨天,我还在上小学,某次半夜醒来,妈妈在值夜班,阿姨也已经回自己家里去,我走回房间也不知道那种比被窝还重一些的感觉是什么,我坐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外面突然开始打雷——应该正是惊蛰的时候,我鬼使神差爬到窗边打开窗户握着生锈的铁栏杆向外看。电闪雷鸣,窗户对着小区后那片垃圾场之上生长起的油菜地,在春天,有的爸爸会带着小孩放风筝,而这会儿,通通都消失了,只剩下我听雷雨电对我讲话。有光似鞭子一般抽在土地上,一闪而过一些草木的留影。那天晚上我最后还是睡着了,后来清明节,我的父亲回来带我去公园放风筝,我跑得小脸通红,他拿相机录了像,那个录像带和许多其他的录像带连着一个崭新的旧型号相机一起被藏在我15岁生日蛋糕上点燃的烛火里,在某次搬家时被我弄丢了。我总是爱哭泣,总是弄丢东西,但在很多应该哭泣时我反而又发不出声音来,比如跟班里的男生打架时,比如和前男友分手时,比如……
好的,现在稍微举起你的右手。
我躺在沙发椅上,闭着眼睛,按照指示将右手稍微举起来。
你能感觉到自己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的眼泪像雨水带着栏杆上的锈淌进我的裂隙里,我把双腿曲起来,脚掌隔着袜子摩挲温暖的皮质,好像我正待在我那总是拉着厚厚窗帘的房间里的椅子上,有耳机罩在我的思维外,放我没听完的歌曲。智能门锁的电子门铃突然响起来,我穿着我的兔子拖鞋去开门,外卖员递给我的袋子里装着速冻的汤圆。
“女儿,想不想和爸爸聊聊为什么不想去上学?”
我穿着蓝白的校服,缩在校门口的小摊的塑料矮凳上,等父亲点的甜酒汤圆热乎乎地送到。吃了一两口发现是当时新流行的花生红糖口味,把缺了口的瓷碗推给父亲。我借着摊位的电灯泡打量他咀嚼汤圆,发现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实在很像伟仔。
那双眼睛,那双失望的眼睛,那双遗憾的眼睛,那双不甘的眼睛,那双怅然的眼睛,那双疲惫的眼睛。
我发不出声音,一切凝在眼泪里一颗一颗碎在木板上,父亲慌乱翻找几下口袋,又去找摊贩借来卫生纸,递到我的手心里,搓了搓手,把我的头发揉成一团乱,跑去学校对面的超市里买了棒棒糖剥开给我。
父亲知道我爱甜,为我买的菜里常常夹着些昂贵的水果,到了车厘子上市的季节,会豪横地成箱买到家里。我把速冻汤圆下锅,糯米被烫过,隐约露出一些黑色来,我在冰箱里翻找一通,遗憾地发现装甜酒的玻璃罐已经空掉,匆忙开门想去楼下的便利店买,走出电梯时看见玻璃门外下着小雨。
开春的第一场雨水,细碎地坠到石板地面上,我提着装着甜酒的塑料袋,等待春雷。
评论要求:随意
汉斯倚着战壕的一侧,拿出自己卷的烟丝叼在嘴上,开始在口袋里摸火柴。
“军士长,用这个吧。”一个列兵走过来,递过来一盒火柴,汉斯拿过来,抽出一根火柴,划了好几次才点燃。
列兵看着烟草被点燃之后才问道,“军士长,他们今天会进攻吗”。
“会的,昨天晚上他们的骚扰很频繁,应该是在试探我们的火力点。”汉斯看着最多十来岁的列兵,他头上不合适的钢盔挡也挡不住脸上的青涩。深吸了一口,感受着烟丝的气息流进肺部的感觉,“孩子,等会你跟着我走,我试试把你带回家。”
“长官,我已经参加过战斗了,请不要把我当成孩子。另外,我已经没有家了,我爸妈都被轰炸炸死了。我现在只想多杀几个联盟人报仇。”
几年前,帝国在联盟摧枯拉朽的时候,想复仇的还是那些联盟毛子。谁也没想过自己的国土也有被敌人的空军来去自如的一天呢。
汉斯又吸了一口,“你叫什么?”
“我叫卡尔,长官。”
“卡尔,你是”,炮弹的尖啸打断了汉斯的声音。
“该死,炮火准备!”他大喊,并一把提起列兵,“快走!“
爆炸声填满了整个世界,天空与地面都在摇晃,泥土在战壕里翻飞着。
卡尔走了两步,突然捂着耳朵趴在地面上,开始大叫。汉斯对此很熟悉,当炮弹炸响的时候,新兵再强大的意志也会被炸的粉碎。
“快进防炮洞,这里防不住重炮的!”掩体上的土块继续随着爆炸声掉落着,但卡尔纹丝不动,只是继续尖叫着。
“至少把自己撑起来!蠢货,趴地上会把你的内脏震碎!”军士长咒骂着,试图拖走列兵。
突然,掩体的顶部崩塌了,把汉斯的思考暂时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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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再次清醒过来,看到的却是弗里茨军士的脸。
“你感觉还好吗?”
”还活着“,汉斯环顾了一圈,到处都是被翻过几遍的泥:“我的新兵呢?”
“只有我们两了,别看了,快上机枪阵地。联盟人要过来了。”
“炮火准备结束了吗?”
“结束了,你起码晕了两个小时,快走吧。”
汉斯没再说话,走向机枪。多么神奇,如此猛烈地炮火之下它居然还是完整一块。
汉斯拽过机枪,投过观察窗看过去,联盟人已经压了过来。
“该死,我来开火,帮我换弹。”
汉斯扣下扳机,子弹随着撕布机般的声音洒向联盟人的方向。当面的步兵如同被割倒的麦子一般倒下。不少幸存的人迅速地卧倒了,并喊叫着什么。
“都给我去死吧!”。汉斯也大喊着,继续泼洒子弹。突然,地面开始震动,一台突击炮随着轰鸣声进入视线。
然后是一整排突击炮,全都带着粗大的炮管。
下一刻,榴炮的齐射来了,一颗炮弹砸向了汉斯和弗里茨的机枪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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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看着机枪阵地哑火,“机枪没了,同志们,跟我继续冲!”他爬起来,向着前方冲过去。
越过沙包,亚历山大看到地上躺着两具尸体,一具还算完整,另一具肩膀上有着士官长军衔的已经只剩一半了。他吐了口唾沫,“该死的帝国鬼子。”,继续向城市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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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站在城市广场的角落,轻轻划了一下将火柴引燃,点上一根烟。
谢尔盖走过来:“中尉,我们已经夺下这座城市了,怎么还这么阴沉。”
“谢尔盖,你去过那些帝国平民的家吗。”
谢尔盖摇了摇头。
“刚才我遇到个小女孩,她饿得受不了向我的小伙子们讨吃的,被我撞见了。”
谢尔盖:“然后呢?”
“我让人给了她一根列巴,然后带人跟着她回家去看了看。”亚历山大磕了磕烟灰。“回来之后,一起去的维克托问我,虽然她们现在没东西吃了,可是之前的生活一看就不错,为什么要来侵略我们。”
亚历山大猛吸一口烟,远处教堂尖顶的阴影正爬过广场上的坦克残骸。"她家窗台上摆着风铃草盆栽,还有空的炼乳罐头,都是好东西阿。"
谢尔盖用靴子踢开一块碎开的砖头。"维克托说得没错,这些帝国佬家里的窗帘都比我们村教堂的还体面。"
"那小姑娘还有个士兵玩偶,金发碧眼穿着灰制服。"烟头在亚历山大指间明灭,像是萤火虫,“但是据我看到的,什么吃的都没有了。她奶奶看着我们瑟瑟发抖,还以为孩子冒犯了我们,一直在道歉。”
谢尔盖解下钢盔挠了挠头:"所以您觉得是因为什么?"
亚历山大突然把还剩半截的烟摔在地上,火星在石板缝里挣扎。"在联盟,我见过多少饿得啃自己手指的联盟孩子!可你看看这鬼地方——"他踢翻一个不知道从哪出来的罐头,"他们明明过得比我们好十倍,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还要来抢?"
黄昏的光线开始把两人影子拉长。谢尔盖弯腰捡起滚到脚边的罐头,罐底模糊的生产日期还标着1941。"也许那些帝国兵家里也有摆着玩具的闺女,"他摩挲着罐头的凹痕,"中尉,不管他们为了什么,我们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亚历山大望着即将落下的夕阳将最后的光线渗进教堂破碎的窗,突然想起小女孩接过列巴时颤抖的手指。远处传来手风琴声,某个士兵开始弹奏走调的《喀秋莎》。
作者:【十二招】洛瑶
本期关键词:【六如 红发 失重 乙醇】
备注:trpg模组《脓堕》npc相关,意识流随笔想到什么写了什么,额可能跟主题也没什么关系……
mode: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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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坏孩子的第一步是什么?
她翻找出抽屉中老爹的陈旧烟草,取撕裂的草稿纸随意打捞。褐色如同虫尸的烟丝从那画满密密麻麻伪物涂鸦的作业纸中狰狞爬出,而她只顾快乐地一手抓起,跑到田岗间揉成团状长条,一把火揉碎了干枯的尼古丁,还有她老爹老哥辛辛苦苦种的一片麦苗。
“世良夏菜子!”
她如愿以偿获得了针对坏孩子才有的怒气斥责,当然这对她来说是丝毫不用理会的家常便饭。她撒一把打着一百分的试卷,走在回去的路上,思考还有什么别的事情对成为坏孩子来说十分重要。
成为坏孩子的第一步是什么?
没有什么比违规更能体现一个人的坏了。她半夜爬进同学家的诊所——这件事情她甚至没少干过。她找到了医用酒精,突发奇想地兑水,完全不去理会知识在她脑中发出的警告。直到第二天,她被无关紧要的其他人发现倒在路边,脸上涕泗横流,却冲着天空呵呵呵呵笑。
可惜,可惜。或许出于礼貌,或许出于对这强势的一家人的敬畏,大家只当她是个一时想不开的孩子,给予极大程度的关怀政策。没人意识到她盗窃又喝酒的罪行,拜托了,一个初高中女生再坏能掀起什么风浪来?
坐在病床上时,她也好像意识到,这些事顶多只能叫傻事,不能说是坏事。
那么,成为坏孩子的第一步是什么?
欺负同学已经是last level了,更何况是欺负一个根本不在意也不搭理她的同学。逆来顺受实在无法带来什么实质性的乐趣,而新的乐子却又总是需要机遇。尽管班里那对如胶似漆好闺蜜的决裂算得上是有趣,欺负新同学的反应也好过欺负波澜不惊的老同学,但这和她所期望见到的坏孩子行径,离得太远,太远了。
“来吧,”她双手捂住对方的脸颊,天真的笑意溢于言表,她笑得随意散漫,又猖狂至极,然后她将对方的手掌放在自己的胸口,用力握紧,就像邀请对方抓住自己的心脏,“为了成为坏孩子,来吧——享受世界上最后一刻轻盈的瞬间,来杀死我吧。”
成为坏孩子的第一步,是smoking?drinking?and dumping?不不不才不是。对于世良夏菜子而言,肆意张扬地踏过田间好过放一把烧掉庄稼的野火,做个装模作样的规则破坏者也远不如打碎重组,制定新的规则。世良夏菜子是毋庸置疑的坏孩子,没有谁会不承认。但若是坏孩子的行径无人在意,做不到一呼百应,她一人纵使搅得翻天覆地,也如同她自甘受难的老同学般难以露出叫人欢愉的表情,令人无趣。
对她而言,第一步是挽住同盟的胳膊,叫坏孩子变成坏孩子s。
她的同盟军可以说是一目了然,那对决裂的好闺蜜中一人在做着她本不愿做的坏事,这等胚芽夏菜子可不会置之不理。她勾住少女的颈脖,在同盟耳边吹出极具暗示性的话语,辱骂吧,殴打吧,杀了她怎么样?姐妹反目是最最最最让人愉悦的事情了!我觉得做坏事什么的更适合你哦?
她能感受到同盟对此的恐惧与抗拒,但是没关系,一旦跨出第一步,谁人不沉沦。世良夏菜子最精于此道。不消几日,她的同盟就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小坏蛋,无恶不作肆意张狂的小野兽,踢翻桌子翩然离去,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舔舐违心的伤口。
这很好。但当然,对于世良夏菜子而言,只在她面前的坏孩子表演,不够——远远不够。
她跳上虫子组建的高台,那里有危险的罂粟花,有庆祝美妙瞬间的红酒,当然最为重要的,这是一个月色之下的舞台,专属于坏孩子的time show。她在高台上起舞,旋转,旋转,让野火燃烧裙摆,红酒濡湿长发。世良夏菜子牵起她唯一的同盟,掌心对掌心,额头对额头。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哦。我的好孩子呀,你在犹豫什么?”她笑着说,眼皮之下藏着的是孤注一掷的放纵和决绝至死的疯狂,“就算我让这肉泥遍野,月亮下坠,你也不愿意为了我——为了杀掉一个坏孩子,而成为坏孩子吗?”
成为坏孩子的第一步是什么?
是smoking,drinking,and jumping?是,但是也不是。成为坏孩子的第一步,是不是为了成为坏孩子而成为坏孩子。这个词自世良夏菜子五岁开始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难免有些乏味。而与此同时,她追逐真正的坏孩子的名号已有十余年,活得潇洒又随意。
那么,世良夏菜子是坏孩子吗?
飞身而下的瞬间,她听到了许多声音。虫先生癫狂地大笑,自言自语着吾事休矣。同学们张皇失措地将手指指向别处,唯恐避之不及。她的同盟,把手掌覆盖于胸口之上,放置于心脏之间。她用力,却也没有那么用力,还不到一个坏孩子jumping的程度。但她的表情忍耐着泪水和怒火,用力到有些悲伤。
什么啊……这可不是坏孩子对坏孩子的表情啊……
头脑简单的世良夏菜子感受到久违的复杂思绪。像是失望,像是欣慰和遗憾,却也有一些微小的放松。
她抓住对方的手腕,朝她露出一个“你要记住我”的笑容,然后向下跳跃,跳跃。虫子托不起人类的身躯,坏孩子也得遵从地心引力。不过说到底,jumping是人类一生中最后要做的事情,坏孩子世良夏菜子,在这件事上也并不孤单。
在变成一摊烂泥之前,她在半空中哈哈大笑,表示自己曾经活过。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