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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亱煌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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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不能让亱煌绯再上战场了。”公叔景和一把撩起帷幕,大步走到卫晓面前,猛地一拍案:“人是早上直着走的,下午躺着回来的!”
卫晓执棋的手一滞,饶有兴致地望向公叔景和,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他就是个癫子!”公叔景和指着伤兵帐的方向破口大骂道:“身上插着八九把刀子躺在担架上,人都快死了还有心情跟我扯东扯西!”
“死了吗?”卫晓淡然问道。
公叔景和啐了一口:“死了最好!省得我再花精力吊着他的命。”
“那不就成了?”卫晓笑着,用手中的红棋推倒一颗与他们相隔甚远的白棋。“煌绯今日可立了大功。”
“是,是大功不错。但他那种人根本就不适合上战场。”公叔景和咬着后槽牙,紧盯着沙盘上的那颗象征亱煌绯的红子:“且不说他屡屡违反军纪,行为所欲为之事,敢问将军,一心求死之人如何能用?”
卫晓耸耸肩,好笑似地拿起一青一玄,两颗棋子摆到红棋旁:“怎的就不能用了?我们出征仅半年就收服了失去的大片国土,如今更是为圣上开疆扩土,直逼他国腹地。若煌绯不在,仅靠你我二人,怕收复失地都要花上个三年五载。”
“我不否认他凭着那手控火灵术夺来的功勋,也不否认当世可与他抗衡之人屈指可数。可是……”公叔景和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浑身微微颤抖起来。再抬首,眸中的身影已然支离破碎。他红着眼,嗫嚅道:“我当初答应入你麾下随你征战,是为了给那些父亲、儿子、兄长和弟弟们一个活着回去的机会,而不是在这里,用一批又一批弟兄们的魂灵去换一个要死不死,要活不活的癫子的命!那可是一个个再无法轮回的魂灵啊!”
“你敢说你没有毁掉别的父亲、儿子、兄长和弟弟们活着回去的机会?”
“我……”公叔景和顿时语塞。
“就因为你是我们大苍的兵,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让他国的魂灵为我们去死吗?”卫晓沉着脸冷哼一声:“这话说得你自己都不信吧。”
公叔景和紧抿着唇,沉默无言。
见公叔景和不再回应,卫晓低声暗笑起来:“你们人类真的很习惯将自己摆在正义的那一方。”
公叔景和忽地皱起眉头——什么叫“你们人类”?下一瞬,他便猛然反应过来,面前之人不是卫晓,而是常跟在卫晓身侧,来去无踪的玄衣护卫。
“你是映璇。”
见被识破了,“卫晓”也不恼。他敛起笑容平淡地望着公叔景和,眸中毫无波澜,静如深潭:“别以为自己很干净,公叔景和。其实你才是我们之中那个最卑劣、肮脏的家伙。”
公叔景和不想与映璇过多交谈,抬手胡乱地抹去脸上的泪痕,吸吸鼻子:“将军呢?”
“刚睡下。接下来这半日由我来代管军务。你以后再找他也不迟。”
公叔景和扯了下嘴角,点点头道:“行。”说罢转身离去。
即便走出军帐,映璇的声音仍紧咬着他的衣袖不放:“你真应该好好谢谢亱煌绯。如果没有他在,你那起死回生的巫术只会让更多人染上绝望。”
所以……我才是那个不该存在的?不!我救了他们的命!
公叔景和紧紧地攥着拳,脚下的步伐又快上几分,势要将映璇的话丢在身后。
直到再不见公叔景和的身影,映璇转身向后方的屏风,自言自语道:“走了。”
屏风后悄悄探出半个头,真正的卫晓扫视了一圈,这才缓步走出,没好气地指着映璇道:“映璇,我刚是不是交代过你要好好说话?”
“这是最直当的表达方式。”映璇平静地答道。
“唉,行吧。看来我怎么教你都是学不会好好说话的了。”卫晓掩面叹息,揉了揉紧皱的眉心,旋即正色道:“半个时辰后即刻出兵攻打蓬西。你找机会趁乱把景和敲晕带走,百夜城城西最大的那颗桃树下会有人接应他的。回头我就跟皇帝老儿说此次出兵遭了对方暗算,景和下落不明。对了,记得掩盖好行踪,那姓姜的婆娘也不是吃素的。”
“遵命。”映璇轻轻叩首,化作一簇黑焰消失在原地。
“除掉公叔这一脉,接下来就该轮到卫家了吧……”卫晓偏头看着沙盘上放在一起的三枚棋子,似笑非笑地摇摇头:“皇帝老儿啊皇帝老儿……”
Ps:犹豫了一下到底是用感情还是崩解做题目,感觉两样都行?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用感情了。
真不是作者自恋,真的只是因为笔名只能取三个字的,我就挑了“亱煌绯”这个oc的名字
【一点设定补充】景和的巫术需要用大量的灵魂作为燃料释放,这些灵魂一旦被使用就无法轮回转世了。
这次亱煌绯的伤势惨重很大程度是为了配合卫晓做这场戏给皇帝看。
卫晓这一军立下的战功被百姓广为传唱,且卫晓手握大部分兵权……懂的都得……
作者:崔以观
评论:随意
——
1
她努力睁大眼睛,天花板上白炽灯稳定地亮着,在眼前投出一片青黑色阴影。闭上眼,阴影便转换成距离自己更近的,接近焦褐色的状态。
血液流淌出去,却并没有太多的痛感升起,身体也似乎越发的轻盈起来,像云一样,像某些植物在特定时期飘散的絮一样,她距离那光的源头也越发近了。
可光是冷的。
————
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了。
翡又从口袋里翻出一粒薄荷糖,急切地用后齿咬碎,口腔里已经满是薄荷糖的味道,只能尝出苦和麻木的辣味。她戴着帽子和造型夸张的眼镜,嘴角有些神经质似的抽动,没什么办法,又用手捂住嘴同搁浅的鱼那样不停抽气,蹲在便利店门外停车区附近,手机界面上还留着同霖也的短讯。
[小飞鸟,今天需要加班,晚一些回来(亲吻)]
[好——]
她知晓,霖也又要去见那个人了。谁会想到霖也那种家伙居然真的会瞒着伴侣和所谓的同事私下会面。
翡见过几回那位同事,褐色长卷发总是打理到每根发丝都仿佛有固定安排,穿着打扮很讲究,讲话做事也显得干练。据说曾经就和霖也有过一段暧昧不清的时光。
第一次正式见面,说正式多少有些夸大的嫌疑,其实就是同霖也恋爱以后请了朋友来共同的家里聚餐,临走之前同事小姐笑着讲:“多谢款待,晚餐非常好吃,不过作为前辈的提醒,和霖也在一起,你可得小心啦。”
她脑袋晕晕乎乎,鼻尖全都是同事小姐洗发水的味道。隔了半晌才在洗碗时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和那种人的话,比不上吧。
究其原因,霖也为什么会选择她呢。
分明翡只是个不怀好意的跟踪狂罢了。
这样问了霖也之后,对方也说不出什么理由来,似乎是被这种忽然出现的“前任女友修罗场”吓到了,跨坐在沙发上一遍遍亲吻翡的眼睛,笨拙地讲些什么翡的全身上下都是珍宝是非常漂亮的小飞鸟之类的昏话。
翡看向她的眼睛,心想,霖也总是不明白自己的心意啊。
2
“你这是在做什么。”
恍惚之下切刀不小心划到了手,翡忍不住轻声问。
又记起来这似乎是霖也和她讲的第一句话。那时她从包里换上便装,收敛自己脚步跟在霖也后面——当然这是错误的,但要怎么样进入霖也的住址呢,只是偷偷在窗外观看,查找她的社交平台和购物记录什么的早就已经不够了,那现在只有跟上去了吧。
毕竟有时候就是没有什么好办法。
她只顾着看霖也在甜品店用舌尖去碰触勺子上的奶油,灯光下这个画面美丽极了,她试图回想起在课程上讲述过的某些文艺复兴画作,但纷乱的脑子一幅都记不起来,身体几乎要开始发抖,一个声音尖锐地叫喊:看啊看啊,这就是霖也。于是近乎盲目的伸出手,拜托,飞蛾应该怎样抵抗火光呢?那么她又应该怎样去抵抗霖也。这在美丽的虚幻的快乐的幻觉当中,同某位路过的人相撞。
翡被撞到后坐在商场的瓷砖地面上,清醒了些许。
“您这是在做什么?”
那是她第一次在霖也的眼睛里看见自己,与周围格格不入的,狼狈又不合时宜的自己。
太好了。
这一切都太过美好了。
她回过神,看着在水流下已经停止流血的细小伤口,手指尖有些酥麻。
香薰蜡烛,成套的餐具,点缀在盘子侧面的迷迭香,紧闭的窗帘和自己用注射器添加在餐点中的药物。
希望霖也可以喜欢,这可是她准备了很久的礼物。
翡坐在桌边等待,她很擅长等待,正如在又目睹了两次霖也和“同事”的私下来往后,她通过渠道得到了这些药物,并且在今夜加入饭菜之中。
这当然不是报复,只是在想着,霖也什么时候再看看她呢?霖也什么时候可以再得到她呢?在社会规则中让人接受没用的东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她今天就来支付这样的代价。
“小飞鸟——”
霖也回来了,就让一切开始吧。
3
霖也眼睛里映着翡的身影。桌上摆着霖也带回来的天堂鸟,上面已经沾染上血迹。
霖也并不太配合。
她原本想象着霖也喝下酒水,身体软软的,这样就可以在霖也的生命结束之前抱一会儿她,拥抱是多么富有纪念意义的实践啊。
但霖也居然挣扎起来,嘴巴里含含糊糊似乎有什么话要讲,拼命朝门的方向爬,太难看了。她再也忍不了了,从厨房里取出刀,划开霖也的血管。
终于安静下来。
你要讲什么呢?翡没有去擦洗刀具,用手去摸霖也的脸,她还睁着眼睛,神情却不显得惊恐。
你要去哪里呢?翡深深吸气,慢慢为霖也整理头发,将破损的衣物尽可能还原。然后躺在她身侧,将刀具送进自己的心脏。
请看到我吧,
请得到我吧。
4
当人类有幸遇见一只飞鸟。任是谁都会难以抑制心脏疯狂跳动,皮囊也会被喜悦撑到爆满。
洁白的羽毛会在光下透露出深浅不一的层次;造物主所馈赠的可爱姿态更不必多提……霖也激动于自己被飞鸟所垂青,甚至有时会生出骄傲自满:多么羞涩的小飞鸟,愿意跟随在自己身侧笨拙打转,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让她展示出不同的情态。
当然,当然,最紧要是那一颗跳动着的鲜红的心脏。
对于飞鸟,一开始不宜过度接近,否则会引起对方不必要的惊吓。
给予的适当的自由空间,但需要高度的关心。
霖也控制不住的想大喊,难道要假装不知道可爱的小飞鸟正在我的附近么,要怎么控制的了。可顺理成章的认识之后她也要想更多,难道要让可爱的小飞鸟去寻找其他人么?难道要让可爱的小飞鸟离开么?
霖也总是不明白自己的心意。
不过这次她大概想清楚了。
纪念日这天晚上,霖也外套口袋里装着高价从实验组同事那里购买,当然还要加上时长数月的软磨硬泡感情牌才能得来的氰化物,手里捧着定好的花推开家门。
“小飞鸟——”
我回来了。
5
那么就让我们再饮一杯酒,她想这样她就不用忧虑于飞鸟的离去了。
作者:【十一招】阿氪
评论:随意
不是特别完整,两个月没写水平下滑很严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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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童臭,栗童臭,
栗童傍着个小舅舅。
爹爹在工地搬砖走,
栗童带回个红勾勾。
爹爹给栗童买糖吃,
哈哈!
栗童的糖被抢走喽……
过去的故事
歌谣是不说谎的,不过这首倒是个意外。它被专门讽刺粟家大坝子村里粟家的少爷——栗童。至于歌谣后头的真实性,倒也有待商榷。不过这是闲人干的事。
粟家,那在两百年前就是王法的象征。这大坝子村里,南山北水,这片小村就这么着正被大山林吊在半空中。天高皇帝远,就是十道金令牌还没有一场春雨和他粟家的一纸府令来得实在。那粟家的老爷绝少迈出过大门,却见着各式各样捧着金银饰物,山珍海味的人往里挤,连带着那西街口修门槛的张家富了三代,因为门槛没三天就得垫一回。一来二去一百年,山上的树木都被砍秃了一半,索性全被粟家拿来建府盖园修猎场。大坝子村里的村民,还专门地给粟府刻了个“山中紫禁”的匾。合着是一粒芝麻吃成个西瓜,他粟家索性屯起兵来,有多少?五百,大坝子村就是他的疆域,冠上了他“粟家”的大名。结果可倒好,没引来皇上的天兵,也没招来叽里咕噜说鸟语的罗刹人,反倒等来了一队穿着狗皮黄衣的日伪军,那粟家高高的炮楼上,也就不得不扬起那太阳旗,一扬就扬了好几年。
好容易是去了白的,换了红的,那粟家里被伪军打瘸了腿的老爷,看来是看见了些希望,没想到那“红军”愣是软硬不吃,坚持要打地主。那一代老爷心里惶惶地不安着过了快十年,临死前还念叨着钱呀钱呀园呀园呀。念叨有啥用呢?那什么“共产主义”,不知给村里的年轻人下了什么药,原本服服帖帖安安顺顺的他们突然就嚷嚷着要反地主,反什么封建制度。这下好了,园子没了,田地分了,粟家那“三殿一半园”给他分得就剩一间侧屋,羞得粟璧山拿头咣咣往墙上撞,这粟璧山就是粟童的太爷爷。粟童的爷爷就更不堪,本就是个老来子,才过而立之年赶好碰上外面闹运动,他家的“光荣历史”,就免不得被翻出来批斗一番,说成“现行反革命”。原本就变成了平头老百姓,又擦头削了一层。到了他爸这,粟家住的屋,赶好是原本粟府的佣人屋,原来的佣人齐老三的后代,居然发了财,买回了原来的正大殿。他父亲愧对祖宗,过祠堂都得拿提个箩筐罩脸,只好进城。说来巧,进城在那个年代刚好又成了个潮流,他爸又没有一技之长,就做农民工里最基本的活——工地里搬砖,粟童的妈就和他闹。你说这粟童可怜不可怜,他爸妈离婚都没说一声,连他爸都不知道,他妈居然就偷偷的和外头一王老五跑了。粟家从此在大坝子村里成了个笑话,还是真正“均贫富,等贵贱”的笑话。啥意思?就是村里的奶孩子——王剁板、刘麦子、二鼻涕等等,把唾沫星子吐到他粟家老家主脸上,他屁都不敢给你放一个,还得把另半边脸伸给你。粟家的身份就这样离奇巧合地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现在就轮到粟童卑贱了。
春
年关刚过,村东头赵跛腿掌柜的茶楼,还没把墙上的红纸撕下来。楼里的堂师学徒,和着呼出的水汽搓手,静静的,没什么话好说。第一批食客刚来,也没什么话好说。自己寻张乌木椅子,喝茶。茶碗上叮叮当当,老炉子劈劈啪啪,春风里呼呼啦啦,带着门楼上两盏纸糊的大灯笼扑喇扑喇地飘,正是蜡烛不必熄的时候。
赵跛腿没有忙事,眯着眼望着巷口,老秀才平常,早坐正桌上喝茶了。今天不知是不是又喝酒喝多迷糊了,居然现在还没来。
没成想,一小子没头没脑冲过来,差点儿把门口的几个散台撞翻。赵跛腿看他一副急忙样子,还以为是刘麦子又迟到了。这家伙套着肥大的蓝外套,一阵风划过去,简直叫人以为他在飞跑,令赵跛腿看不清脸。但他赵跛腿有个规矩,大坝子村里人不消说也知道——他每天必是自己摆茶楼外的散台,教喝茶吃饭的食客们落个便利。而挺着拐棍走路弯腰,尚且困难;过了身强力壮的年纪,又一身的伤病,摆个桌都难如升天。这一碰,桌椅横翻,他赵跛腿干了半天打水漂?况且,赵跛腿在孩子们中是出了名的桀,哪里受过这种气?刚想拿拐棍抽这家伙一顿,定眼了一看,嚯!这不正是他粟家少爷吗?
“咋,粟少爷,您今个大驾光临啊?”赵跛腿故意笑嘻嘻地摆出一副献媚样子,“满汉全席,咱小茶馆,做不出,十道大菜够不够招待?”
栗童不说话,继续往前走,踢倒了两三把椅子也不理,一副不把大坝子村捅个贯穿不罢休的势态。
“老子不去!”二十分钟前,栗童死死抱着大门口雕漆刻纹的大柱子,回过头对粟家老太太大吼着充了回老子,老太太足愣了两秒,又抄起扫把杆狠狠地往栗童身上抽去。
老太太眼里,一向好好的孙子,到了开学居然像撵猪进了屠场,那个哭,那个喊,倒正像是那把明晃晃的刀子吊在头上。奇了怪了,他栗童,正是大坝子村里少有的读书成了家的孩子。刘麦子、王剁板这些鼻涕虫,跟着老秀才学两个字,都像是揭锅时多抢了两碗饭,腰杆都直三分。可栗童天天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出了大山进学,却像见了瘟神样,叫老太太打也不走,劝也不走,气得栗童的爷爷坐在大门口石阶上倒气,把个老烟锅在地上敲得当当响。
大早上的闹了一回,老两口已不想再吃早饭。老家主把烟锅一磕,碰出一手灰来,随手一洒便往外走去。
“你出去做甚?”老太太白着眼,絮絮叨叨不知道嘟囔些啥。“你看你管的好孙!整天的跑野,不做个正事!”
“少废话!”老家主梗着脖子拦开老太太,“他娘的,起个床都不安生!我散去跛腿那头喝会茶歇歇,他爱跑哪跑哪,我今儿着还就不依了!奶奶的,没大没小!”
老太太也就不再劝,只是坐在门槛上继续没头没尾地聒。太阳从东头刚刚升起来,其他的男女老少,还享受着年关刚过那点闲暇,于是从大门出来时,总都带着一半戏谑、一半可怜的眼神,看着门口一副要死要活模样的老太太。
但是在栗童那里,事情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老太太揍他,赵跛腿讽他,他是一点生气的意味都没有,甚至连要生气这种事情都快要忘记了。他只是胸中带着口气往前走着,带着几分咄咄逼人的气势,往村后那广阔的田地走去。这么走下去,或许能去邻村,或许到了一半他就得累得在田垄里喘气——那一程路可不咋近!但栗童也不打算管下去。他走到垄上,纯粹是好向着田野另一边远望过去,好看到那个讨厌的班车什么时候开到。如果他幸运,在村子里那帮老家伙找到他之前能够继续走下去,他就能理直气壮地躲过那班车;而如果他能躲过那班车,他仿佛就有了充足的理由向班主任(恶童们喜欢直接叫他老王)解释他的旷课,或是逃课。即使班主任压根不打算听栗童说什么,他更宁愿想象,班上好像从来就没这号人过。
老王并不是什么讨人厌的人,正相反,任何一个认识他的人(大多数都是温文尔雅的正派人士)都希望自己压根和他没扯上过关系。你看看他!校服的外套很明显是大了,而且粘着沙土,几乎被污染成了一种令人恶心的灰色,像是从二手回收店里那堆积如山的衣物堆里挖出来的样子。脸上也显得黑乎乎的,像是从来没好好洗过脸。裤子也大了一码,靠尽职尽责的松紧带捆在栗童的腰上,否则就要立刻罢工。裤腿松松垮垮地拖在后跟底下,踩了他也不管。鞋呢,甭管是什么颜色,总之现在是灰的。不嫌弃这幅外表的人离得稍近了一点,总觉得自己好像要闻到一股臭味。其实不一定有,但是谁在乎?脏污就是形容栗童最好的词语,甚至讲到现在,还只是在他的外表上弯弯绕绕,他那恶劣的、卑贱的、倔强的、不通人情的、总带着股怒气的性格,甚至还一句话没说。他能把这股气撒给谁!
栗童就是这么个孩子,他不讨人喜欢,也很清楚自己不讨人喜欢,所以他也乐于和其他人保持距离。你看他现在还在田垄上带着气走着,公路和河流陪伴着他,向前不断地延伸着。他时而靠近,时而远离,直到大坝子村成为一个小小的点,邻村也成为一个小小的点。他在一个字面意义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感到累了,于是直接在田垄的边缘坐下,身旁是茂盛的狗尾巴草,面前是灰黄的土地。过了不久,感到疲劳,他就敢直接在田地上睡着,也不管地面到底算不算是干净,这是他的命。
栗童昨晚上没能睡好,那一觉睡得真叫一个痛快。吵醒他的是一股笑声,刚开始还让他感到一阵莫名其妙。那会他闭着眼睛,想着为啥光线照过来的强度不太对,是不是天阴了要下雨,为啥地面像在摇晃,是不是要地震。周围的笑声他全当在做梦,怀疑对光线和地面的疑惑也是梦的一部分。但是事实不是栗童想得这样好,笑声一浪接着一浪,而且愈来愈大,直到吵得栗童睡不着觉。于是栗童猛地睁开眼,却只看见满眼的棕黄色,于是伸出手来挣扎,终于撕扯开那片棕黄色。于是他发现自己在班车上,刚从麻袋里逃出来。
栗童不喜欢上学。他讨厌老王、同学、课桌、书本、上课铃、下课铃、教室、厕所、操场、大门、班车、车站到校门口那条街、街上的两元店、两元店门口的喇叭、“清仓大甩卖”的叫卖、街旁的那条小巷,反正他没喜欢过任何东西。他满脑子都是这些地方离他爸的工地很近,不想回大坝子村他总有一个地方去,而这些东西让他觉得自己的生命极其的……廉价。这是他唯一能想起来最能展现他的文化的词语,因为他也讨厌自己和自己作为学生的文化人身份。
麻袋那事不知道是哪个老头的杰作,栗童下车的时候还莫名其妙地带着这个袋子,于是他感到街上的人对他指指点点,但不知道上哪去扔掉这个滑稽的袋子。他就这么把这玩意带到了学校,因为他也说不出自己为啥应该把这个袋子随便扔掉而感到心安理得。于是全班人都看见了这个袋子,哄堂大笑。栗童就因为这种理由被老王命令站了两节课,这也怪不了老王——谁让他扰乱了整个班的早自习呢?
不过栗童站着还是坐着,对其他人一点影响也没有,上课照上,下课照下。栗童那同学们总喜欢聚成一团在下课时去厕所,栗童就永远一个人。他去厕所倒也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而不是透透气或者说说话。今天不是什么幸运日,栗童的日常仍旧雷打不动,于是他照旧去厕所,和另外几个人就不期而遇。老大今年初三了,栗童并不知道他叫什么,只能叫他老大,有时甚至得意,因为好像这样他身边剩下那几个就不配拥有姓名。唯有这个老大他格外害怕,最简单当然是因为他壮实,复杂点就不过是随众——当时这初中就没几个不害怕他。“没几个”在某天下午在某个小巷里被老大拿扫把棍改的长棍打得找不着北,钱被掏了拿去给他上网吧。栗童知晓他的恶,故意地就找了最角落的地方,低着头上厕所,看着面前被踩得遍布鞋印的瓷砖。唯一不知晓的就是他那天哪来的兴致非得站他旁边。
“哟。”老大拿一种极其轻佻的语气挑了个话头,栗童老觉得他好像在对着墙说话。
“我最近缺钱……”栗童几乎有些自言自语了。只想找个机会把裤子一提就往外跑。
“我最近也缺钱。”栗童感到老大的手搭在自己肩膀上,不由得感到不寒而栗。“今儿个晚上帮你好兄弟个忙呗?”
栗童不敢说话,他听到老大在旁边大声地骂了句脏话。
“你他妈聋了?”
别误会了,这和那句脏话并不是同一句,栗童倒觉得老大今天心情还挺好,估计这两天的确还有其他人给他送钱。他不敢说是,更不敢说不是。于是他从自己左边肩膀感受到一股无可阻挡的力量,接下来就感到自己和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其他人鞋印的脏水浸透了外衣薄薄的布料。于是老大继续对着栗童骂了句和他妈有关的脏话。不过栗童觉得挺无所谓,如果他那句话把妈换成爸,恐怕他真要爬起来拼命;不过骂的是他妈,那还没事。
栗童如果以后可能回想这一天,会发现自己好像没了从厕所之后的记忆,在那之后就是他放学之后走过那条曾见证了“没几个”的鲜血的小巷,看见老大已经在那里头等候多时了。于是他身上那点可怜的钱被抢了个空,而且被打了一顿,谁让他在帮自己好兄弟的忙时显得如此犹豫,如此没有兄弟义气呢?
栗童最后绕远路去了一趟工地找自己的爹,一半是因为没钱吃不了晚饭,另一半是因为没钱坐不了车。路上他想了半天自己该怎么解释自己一身的伤,但终究选了不解释,找了个摔跤的借口搪塞回去。毕竟对栗童来说,这才是他和他爸的常态。这也是他要钱的时候为什么多要了点,住工地宿舍,恐怕早晚要露馅。再者,要是他明天撞了大运,不得不再次坐车过来,那身上总有点东西,免得被打得比今天还惨。
其实大多数日子里,栗童都是这么过来的。所以所谓“如果以后可能回想这一天”,其实并没有足够的可能性。栗童最终还是坐上了回去的车。他又要面对老家主、老太太、赵跛腿、刘麦子、王剁板,他同样讨厌这一切,于是他在车上估计自己又要怀着那样的一股无名怒气结束这一天。又能怎样呢,他能把这股气撒给谁?
栗童说不准,但他的想法不骗他:下车看见了老秀才时,他真打算把气往他身上撒。倒不是要像老大那样拳打脚踢,他只想有人知道自己那股气。外人把这叫撒娇,他可分不清。老秀才住邻村,可天天来到大坝子村,去周围唯一的小学教附近的小孩。栗童见到他心跳得剧烈,因为唯有老秀才他把握不住。当初他妈跑了,整个大坝子村都瞧不起他爸,觉得他没本事。周围的小孩也欺侮栗童,恐怕从那时他就觉得被欺负是个理所应当。可老秀才仍然日日从邻村来,日日去教栗童,甚至比其他孩子还上心,让栗童发了奋,这才考出了大坝子村。栗童眼里头,这人真是个圣人,可就是个圣人他才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粟童,咋上学上出一身伤回来?”
栗童不知道怎么去回答。光是叫他本名而不用“栗童”这个颇有戏谑意味的绰号,就让栗童感到手忙脚乱。更别说后面跟着的问题,竟然是用了十分关怀的态度说出来,栗童更感到一阵害羞。他站在站牌那里搜刮了半天自己的大脑,拼凑了半天,只是极其小声说了一句“不要你管”,大概只有他自己听得见。老秀才已经不能再被叫做“秀才”,佝偻得已经需要拐杖才好站着了,因为晚年而好酒,眼眶总显得有些肿大,可眼睛里总有锐利的光射出来。栗童在小学课堂上见识过这种眼神,知道自己无论说什么都被看透得一清二楚,所以只是用自己听得见的声音作反驳。
“打小学你就不说话,可我清楚你。你是不是在学校里头被欺负了?”
栗童更不好回答,只是低着头沉默着,连“不要你管”的说法都忘记了。老秀才清楚这和说是没有什么区别,于是从口袋里搜出一卷纸币,靠在拐杖上数着,最后抽出两张递给了栗童。栗童知道老秀才的那点怪癖,天天宁愿从邻村走过来都要省点小钱去买酒。想到这点钱说不定就是他什么时候的酒钱,他实在是不敢收。老秀才伸过来的手就这么被他推回去。
“你拿着!”老秀才再把栗童的手推回来,“被欺负了,不管,再被欺负,这学还上不上了?”
“你懂个屁。”
这下完蛋了,栗童原本小声说给自己的话,就要被老秀才听到。栗童登时又羞又怕,钱也没拿就往村里逃去。若是在四五年前,他刚刚认识老秀才(那时还没有“老”字),他肯定有千万种可能被他像拎小鸡一样抓回来。可现在秀才已经是个老人,他又是个年轻小伙,于是逃之前他下意识回过头来,只看见老秀才站在原地深深地叹息。
栗童最后还是买了药,只不过靠他爸给他的钱,去了车费和占了大头的“意外险”(老大每天都得去那小巷,意外只取决于谁先过去),他也就只剩下买点红药水的钱。药店的老板也照例问他“咋一身伤回来”,但听起来总是刺耳。村里似乎达成了这样的一个共识:小孩若是带伤归来,只有可能是疯玩摔着了或者打架打的,总之不是什么好事。于是栗童这回可以理直气壮地用上“不要你管”和“你懂个屁”的法宝,而不需要考虑后果的问题。反正他们看来他也不过是个恶童。有本事你就别把药卖给我!
可睡觉之前他想起老秀才。他搞不懂老秀才为什么那样晚了还不回家,因为按常理他们绝无见面的可能。那股气不仅没有发泄,反而让他觉得那种恶语讲得不对。老太太总是要聒的,在她洗着他那套被脏水濡湿了又干的衣服时就更是如此。老家主照样不想和他讲话,天一暗就去屋里头躺着了。栗童不管这些,却总觉得对不起老秀才。不过栗童总是有本事在第二天把一切忘掉。这是他的命,和大坝子村与学校形成了精妙的统一关系。
日子一天天的就要这么过去,栗童也充分发挥了他爹那样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安身立命的本事,于是过去了的一天天,他也不怎么注意,也没什么独特的日子让他去关注。
所以后来栗童总是尽全力地为某天找出一些独特的意味。比如说某天下了大雨,他看着内涝的街道想着从未见过的大海应该有的洪涛;比如说某天那条街的两元店没有开门,于是那条街就不会响彻“清仓大甩卖”的喇叭声,他讨厌的事情就少了两件;比如说那天他刚好手里只有车钱而没有“意外险”,于是被老大和剩下那些人一顿好打。被揍的时候他手里紧紧攥着那几个硬币,生怕老大有那个本事把他的手也一起掰开。可老大的武德终究让他没有只是抢钱,而是想办法磨练打架的技术。于是栗童倒在那个小巷里,捂着肚子,全身上下黏黏腻腻,不知道是哪下整出血了还是地上有水打湿的。好在内涝是早上的事,而此时已经被排得差不太多,栗童至少剩下点运气,不至于泡在雨水里。他在小巷的坑坑洼洼中找到一个略高的地方,在地上倒着气,正好顺着自己脚边的方向看见巷子外人们的来来往往,但没有一个人在乎他。
他不知道周楼生是什么时候过来的,正如他那时也不知道周楼生竟叫这么个名字。当时他正从那种接近于无穷无尽的痛苦中解脱开来,从地上坐起来,抬头四顾,才发现老大之流早就没了踪影,大概是找其他倒霉蛋去了。小巷的尽头只有一个陌生的身影,看起来像一个女孩,直到她走近了,他才看到她身上的校服,于是在那抹蓝色里发现自己已经躺到了高中放学的时间,那时天色已经很暗。
那个女孩走到栗童面前,向他伸出了手。栗童再一次感受到在老秀才面前的那种窘迫。尤其是,这让他感到一阵愤怒,好像自己被打到了地上,是一件十分值得羞愧的事情。于是他带着这种愤怒,一把把女孩的手拍开,却在双手相触的时候,感受到了女孩手心的一种温暖。
女孩似乎没什么话好说,转身走出了小巷,对于栗童来说,今天就又和其他日子没有任何区别,直到他终于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早就被雨水打成了泥水),准备将日子重新进行下去时……
那个女孩又回来了,手上拿着创可贴、棉签和黄药水。像是中间有一种无形的遮蔽,她并不走到栗童身边,而是在他的附近站定了,将药物放在了一片较干的地上,放在因为傍晚最后的光而显得一片铅白的水坑旁边。栗童在拿起那些东西的时候听到一声“谢谢”,在气息通过自己的喉管时感受到一阵刺痛。仿佛从自己嘴里滚出来的东西是什么有棱有角的硬物。
“没关系。”女孩的声音也轻轻的。“你也坐车吗?”
“坐。”
栗童原本又想用起“关你啥事”的法宝,可看见了这个女孩,总感觉她的身上透露出一种忧郁的气息。她只是站在那里,光线昏暗,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只是感觉到自己看见她时,总像是看见了老秀才那个深深叹气的剪影。
前往车站的那段路上,两个人都只感受到一种尴尬的沉默。栗童习惯了走在后面,可周楼生总喜欢并排走着,于是栗童就尴尬地拖在周楼生的左后方。从后面往前看,可以看见她扎成马尾的头发,以及从耳朵那里向前看见的眼镜一角。而周楼生的侧脸,让他感受到了……美。但是那忧伤的面容只是让栗童感受到自惭形秽,仿佛自己第一次这么觉得。
周楼生已经坐到了等车的长椅上。她轻拍了一下身边的位置,于是栗童坐到她身边,双手托腮,手肘撑在大腿上,深深地将腰弯向大地。
“我叫周楼生。”周楼生看着公路的另一边,这时候小城已经接近沉寂,只是时不时有一辆汽车飞掠而过。“你叫什么?”
“粟童,可是大家都叫我栗童。”粟童也随着周楼生的视角看向另一边,周楼生只是微微点点头,可栗童总觉得她好像笑了一下。“为什么呢?”
“不……不关你的事。”
栗童的法宝好像失效了。似乎叫做“礼貌”是刚刚好,栗童无论对着其他人是多么顽劣,绝不敢对一个同龄的女性口出狂言。栗童也不知道如果周楼生继续问下去会怎么样,他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
“那你怎么会现在才坐车?谁欺负你吗?”
“又能怎样呢?”
周楼生不说话,直到班车开来。
已经是末班车了,从车窗里看过去,只能看到周围的村落在远处星星点点的亮光,来到公路的两边,就已经什么都看不清。周楼生把脑袋靠在车窗旁,随着班车的摇动轻轻晃动着。栗童最后看见她,是在自己下车时,那时她仍在车上,要一路地向前。
“以后你能等我坐车吗?”
栗童正准备下车,被这个问题吓了一跳。
“一个人走夜路,总让人很害怕。”
栗童后来会想,自己到底为什么在当时就答应了呢?或许是这个年纪总有一些逞英雄的做派吧。栗童并不在乎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早点和晚点坐车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区别。回到家时他把老太太与老家主吓了一跳,他们早以为他待在工地不回来了。
在那个晚上,栗童梦见老树开花。
TBC
作者:诸子百
评论:笑语
看前提示:背景故事偏向架空 与现实不符剧情会有漏洞欢迎小窗提问(此处21点规则为剧情服务与现实中有差距,注意甄别)
一声鸣笛过后,远处明亮桅灯晃晃悠悠着靠拢码头,一艘货轮随归零的响钟正不断靠近码头。谁知探照灯下有几人身影隐在阴影中意要伏击。对于灯下黑的团伙来说这是一个绝佳时机。黑暗中发出银质辉光,与此同时出现第二道鸣笛,仅仅眨眼间的信号下让每个人拉响警觉,两次鸣笛意味着将要泊船,同时意味着立即行动。
远海而来的货船少见用了老式材料,反倒成了这里最显眼的船只,它费劲力气传出第二道鸣笛。这下辉光来不及闪耀,等来的不是卸船拉门的闷响而是身后突然涌出的爆炸。爆出的火光比桅灯还要明亮,万幸的是火势被乱堆的铁质广告牌隔断,火浪扑向牌中央看清牌中的文字,上面写着:
“欢迎来到唐人街。”
这堆牌子其实堆在码头处,不到两步就是马路,后退两步便有一扇后门,同等材质的纂刻小牌死死的焊在门口,原来这是一间唐人街内的职介所。
路旁车辆自觉远离,等待出事车辆火势殆尽。他们心知肚明这里是唐人街中腹地,当地警方跨过街门都算困难,怎么会管这小小的车祸。
“细姐,外面介车怎么撞的?”
肥婶半开着窗户,窥见灰雾被这玩意染的满天火烬,到处都是红彤彤的,真比雷雨天还要可怖。她见此情形不忍关上窗户。
肥婶嘴没闲着不停啃着石榴。倒是门口的动静迫使肥婶身旁坐的瘦条女人立马撂了手中的吃食,细姐目送那人进了深处的办公室后,呶呶嘴示意肥婶投向办公室的方向:
“飞仔前脚刚进,后脚冷大少带着几个马仔来了,有嘢睇咯。”
“阿飞点的车?”肥婶听了这句立马感了兴趣,顺着细姐的话说着。细姐见这反应也有了精神,左看看右瞧瞧生怕她的话被旁第三个人听见。
接着压低嗓音,说出她心中的猜测:“估计大差不差,前几天你没看见飞仔麻叔两仔爷窝里斗,麻叔差点打死这个不孝子。”
“在哪?”肥婶的耳朵立马支棱起来,连忙追问道。
“能是哪啊?”细姐手朝上指着头顶,“兴隆蒲场咯。”
透过职介所的窗缝,便能看见不远处座落在楼顶的巢房。他的古怪形状与其他建筑显得更为格格不入,错综不平的外表下像是被堆砌的巢穴,建筑虽小可五脏俱全。
楼下是平常酒吧娱乐会所,楼上是众人心领神会的棋牌场所。远海而来的东方棋牌与西方赌博汇在一起,是这块地区任何底层人都能去的消遣宝地。麻叔就是兴隆蒲场的看场场头。
“嗐,在老家时他本事就大 。”肥婶摆摆手,“这下跟着来了大英国更是无法无天了。”
“他这个位置,撑破天也就是个看场子的头。”肥婶啐了口嘴里石榴籽,满嘴的不屑:“那还能有多大的造化?又没跟冷佬去了美利坚。”
“这你就不懂了,庙小好造化。”细姐看向那边的车水马龙,“那天我求到了好财运特地去的蒲场,没到门口就瞅见里里外外的哪个对他不客气,恨不得把钱塞他嘴里。”
不足二三人进出的窄小门口处挤满了人,一辆A型福特车晃晃悠悠着,昂首挺胸的停靠门口
“麻叔怎的来这么早。”有人急忙冲出门口伸向车把,福特车车身涂满黑的发亮的车漆十分漂亮,谄媚的脸庞被印着一清二楚。
“麻叔饮茶。”有人抱着一壶热茶在吧台候着,即便这是一座纯正又时髦的酒吧。
不少人目光驻足福特车后座,麻叔蹬开车门颇具气势磅礴的下了车,为了这次闪亮登场,这位膀大腰圆的老头甚至换上了平日最嗤之以鼻的洋人装。
麻叔身上的洋装明眼人都能看出不合身,左边长一截右边短一截,腰间的纽扣苦苦撑着初见端倪的啤酒大肚。就算这样所有人都愿自割双眼全当没有看见。
“麻叔什么时候到西洋场坐坐?”新来的靓妹挤出店门,火红的洋裙包裹着身姿让麻叔看直了眼。他啪地关上车门,换了一副和善的面孔迎了上去。“这就来,得来!”
麻叔笑盈盈的搂上靓妹,没走两步回过头,一个手势示意司机座位摇下车窗,麻叔喊着:“阿飞,停好后车再刷一遍车头缝多擦擦。”
说罢又前进几步,麻叔的小眼提溜转了两圈想着些什么,留下一句:“洗完去唐人街南城口接个客人到职介所,然后把钥匙还回来,别给弄脏咯!”就进了店里。
不少围凑而来的也见大佬进门后也零散散开,不出半分钟门口安静的一如往常,只剩阿飞跟这辆闪而亮的福特车留在原地。
“飞仔当真是他亲生?天天净被安排些泊车仔的杂活干!”肥婶说着又拿起串葡萄 ,这水果在这可是稀罕物,一颗一颗又大又圆,一根枝条能出无数籽粒饱满的大葡萄。
细姐敲敲桌子,十分笃定:“亲生,十足的亲生!我亲眼看到的,磨炼后生仔罢了。”
“可当真不嫉恨吗?...”
兴隆的西洋区内罗列仅一张扑克桌,狭窄的区域在麻叔的到来后挤的水泄不通。
麻叔见人聚的差不多,坐在庄家位置睥睨着四周,他大手一挥垒出小山高的英镑,
“今天我高兴,21点我坐庄,我输了折现。”
人群嗡的声下一拥而上,纷纷哄抢闲家位,大佬的牌技谁都想一睹为快,大佬的钱谁都想赚!麻叔他很享受如此众星捧月的感觉,他抓的正是这种心理,这是他最擅长的赌法,从未失手过。
红裙靓女坐在桌上,手中不断洗着扑克牌,大小王夹在腿缝之间惹人离不开眼。在众人注视下靓女分发纸牌。21点该是闲家的天下,雾里看花下迷惑庄家法眼。可面前四位赌徒眼前被小山高的英镑冲昏头脑,他们投出手中筹码,四个double双倍赌注无一人insurance保险,势必要孤独一掷。四人静等庄家最后一张的hit,麻叔见这阵势脸上的褶子都快笑开了花,就剩自己这张底牌。
“麻叔,阿飞回来了。”
关键时刻一个马仔凑近麻叔耳边。抑制不住的笑容被硬生生憋了回去。手中的半张牌摔向马仔脸上,“你发鸡盲啊 ,冇见到我玩正开心吗!”
半张牌迅速抽红马仔的脸颊,纸牌被风吹过轻飘飘落在桌上,牌面的图案阴差阳错下显露出来。
底牌加起超过21点,庄家毫无意外的胜,有些脾气的麻叔瞬间换了副乐盈盈面庞,拱手中仿若谦虚嘴角已经止不住的上扬;
“拜我小弟好运,勉强赢了各位,也是赶上天爷架云闲游碰巧了。”
麻叔从小山上拿出纸币,四张英镑铺在四人面前,“第一局权当练手,麻某又不是什么卑鄙佬,筹码我暂不收,钱收下就来第二局,现在离开来得及。”
他的语气轻飘飘,铺的甜蜜陷阱也令人飘飘然。两句话的功夫勾中了所有人想要赌一把的心思,想来想去里里外外怎么着也不亏。这里要是一间算盘会计室,这下死到临头的假账都能给你盘活了。
四人开始犹豫,三人动起了离开的心思 二人拿起钞票定好第二局,一人拿着筹码溜之大吉,零人不敢坐空余的位置。
什么? 原来你们就只是口嗨在假玩?众人面面相觑无人敢上。此时的此时就该发生点意料之外的“事故”了。
人群中伸出一只手,将仅有的筹码摆在桌上,第四人加入进来。听到坐下的动静,麻叔才抬起头来看看哪个胆大衰人敢跳他的火坑。
是阿飞。
阿飞稳稳当当坐在第四个位置上,手拿一粒筹码饶有兴趣的把玩起来。
麻叔的芝麻眼瞬间瞪大,先是一惊,刚要扬高的声调立马低了下来,“狗崽子耍完这局立马滚蛋。”
阿飞将手中筹码跟同掷下,他没有回答。因为日日夜夜被这样的语句浸着,早已没了反驳的欲望,任凭怎么说这个人也不会听得下去。
靓妹再次洗着纸牌,她的指甲剐蹭着纸牌边缘,灵活且快速的将几张A牌塞到恰好的位置,依次算下正好全在庄家桌下。在座血气方刚的大小老伙子被她身前的风景吸引住,哪还有功夫认出洗牌的脏手法。
又是一轮发牌,庄家数字首牌,桌上的三位赌徒忍不住看向英镑小山,透着庆幸的余光这下稳了。其实不然,阿飞刚刚就在观察老豆的神情,他哪怕不懂21点的规则,却也熟透这个麻甩佬的神情,这种稳操胜券的微笑是怎么也瞒不住的。如若这样,庄家离black jack仅有一步之遥,下轮的四张牌下定有Ace。
一张两张,阿飞数着,他上轮固定保险,心想Ace会在意料之中的再次轮变,只要抓住一瞬就能得知其中顺序。三张四张,麻叔手敲纸牌,暗示靓妹转移Ace。五张之下就是Ace,如若阿飞pass过轮,庄家就会胜利。
靓妹接收到信号,按着以往的流程熟练的问着,“先生,你是要stand or surrender?”
麻叔倚在椅上与阿飞对视,神情止不住的得意,阿飞乖仔你可要好好表现。刹那阿飞却挪移了眼神,将手上全部的筹码推到投掷区,淡淡讲出:"Double down。”
这样出格的突破束缚的行为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兴奋,听到这句,麻叔脸上的笑意顿时僵住,手中更为急躁的敲击牌面。转移,这个牌必须转移!逐渐紧张的气氛让敏锐的好事人抓住的机会,在边上窃窃私语。手牌迟迟不发,麻叔还在不断加压,有人被那张手牌吸引了注意力,众人死死盯着靓妹手中的牌,如此场景下她再怎么有大神通,也不会将手牌变成别的数字。
麻叔的脸逐渐变黑,靓妹不情不愿将牌发放阿飞牌下,阿飞捏起其中的一角见到了该有的字母——
“飞仔赢了?”
肥婶吃出小山一样高的葡萄皮,就连葡萄籽也难逃她口被吃干抹净。
“这我没瞧见。”细姐的语气也是遗憾,又补充了几句,“人可太多了。这刚发下牌没多久啊门口出了声响,说着什么..”
“嘁,这儿可没黑枪酒馆的地下赌场大,心倒比黑枪酒吧还要黑! ”
一句话的功夫比手上的弹药燃的速度还快,直接炸开了锅激怒了麻叔:“黑雏鸡开的赌场就是鸡场做鸡的!”
麻叔站起掏出手枪,回应他的是门外两声枪响,子弹比命重要,命比钱还重要,屋子里的赌客全都四散逃离,跳窗的跳窗,跑走的跑走,仅有的那张桌子在逃亡中被彻底掀翻,纸牌堆杂一起,那张牌究竟是不是Ace也不知了答案。
肥婶将桌上吃净的垃圾丢往脚下的垃圾桶,抬头后看见职介所办公室其中的身影,二人坐着不知在谈些什么。
“那张牌如我所料,确实是Ace,是黑桃A。”阿飞说着,他摩挲着茶杯,指缝中的血迹已经风干变黑。阿飞面前的冷大少脸上有了些许浮动,他带有颇具戏谑的语气回复,“桌上垒高的是50万英镑,假钞。他们爱用这一招,这是一出戏,门外也有安排。”
“是的,他们转移了注意力,之后我被家规处罚,中间我听说他去了伦敦市中见了大佬没有再回赌场。”阿飞戴着帽子,尽力藏住头上的绷带。他的声调极力放缓手上动作还是止不住的加快,“不过,不过那天我接完大佬后在车上发现了这个。”
阿飞拿出装在兜中的小东西,一只被擦拭的油光瓦亮的怀表,怀表中央篆刻着乌鸦的图案,微小又精美的手工刻线之中是隐藏不住的血痕。怀表的链条被不知名点燃的东西污染下成了有了黑色锈迹。冷大少拿起怀表,掀开怀表的钟盖,露出的不是钟表盘,而是精心设计的小型打火机。
“你就是用的这个?”冷大少摸起打火机的身侧
阿飞点头:“为了车身能更好看,用一种具有油的东西涂抹全车,看着就会又光又滑,只要沾火就会点燃。”
“这老坑死不足惜,伪造成意外事故就没有问题。至于这个关键证据。”他摸到了侧边的花纹,细看像是一串文字,这个名字他无比的熟悉——Scott.Stewart。
“这下没任何问题。”冷大少摸了一下怀表主人的名字,将怀表收进自己手中站起腾出这里的位置,
“下个月的蒲场就交给你负责阿飞,不,飞哥。”
-大概算end-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散步
评论:随意
*赶死线赶得有点想死非常粗制滥造抱歉
“咚咚咚,咚咚咚。”
从门外传来颇有节奏感的敲门声。利欧从书堆里抬起头,慌慌张张地推了推眼镜。
“来了来了——”他用力把左手边书本堆成的小山推来一个小小的角度,又把自己的腿从层层叠叠的稿纸里拔了出来。跃过正倒着转动的古老时钟,避开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卷轴,当他终于抵达房门时,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敲门的人显然也不耐烦了起来,敲击的力度一次比一次大。利欧惊恐地看着门口他淘来的据说曾寄宿了邪神的花瓶不断颤动,赶紧刷地拉开了门。
“轻点轻点快递放门口就可以了我不买保险——哎?”
利欧的视线一开始甚至没能捕捉到人影。他困惑地略一低头,才发现门口站着一个看起来10岁出头的男孩。男孩出人意料地有着一头白发,一只手抬起似乎正准备敲门。见门打开,他仰着头看了过来,脸色很臭。
“小孩子……?你是有什么事吗,小朋友?”利欧蹲下来,声音下意识地夹了起来。男孩的表情似乎更差了。他恶狠狠地瞪着利欧,半天才挤出一句回答:“……散步!”
作为一条很宅的黑龙,阿拉斯托既不向人类交付自己的真名,也不曾在人间留下自己的痕迹。他的毕生爱好只有窝在自己的洞穴里睡大觉,任何会干扰这一爱好的事——比如有人类召唤他,比如有人类来讨伐他,比如有人类想借用他的力量……
他同族保护过几次人类后每年特定日子都会被360度无死角环绕播超大声放对神龙的祈祷,另一个同族抢了人类的财宝后暂居的洞穴直接变成了人类的打卡景点。如此几次之后,死宅阿拉斯托对人类的唯一印象:一种很烦很恐怖需要敬而远之的生命体。
所以当他被声音砸醒的时候,他一度以为自己睡出幻觉了。
砸,真的是砸。不知是谁的碎碎念具象化成了实体,每一个字都从半空中蹦跳着砸到阿拉斯托身上。不算很痛,但很有存在感。那个温和的男声还在不断念叨:“这样对不对啊……叽里咕噜……这里应该这样发音吗?……召唤……随便谁?”
声音说着随便谁,半空中裂开的传送通道里却明显传来了自己鳞片的气息。也正是因为有鳞片,此人像是有超浓重口音的磕磕绊绊的召唤词居然也发挥了效果。被烦得根本没法再睡的阿拉斯托吸气,呼气。
……总之得在不暴露自己是龙的前提下把这个人类解决掉!
于是,变化成人类后看起来只有10岁出头的阿拉斯托冲进了传送通道。
然后掉在了一栋房子前。
敲了半天门才有人慌慌张张地出现,开口时的声音和把自己吵醒的无二。
“你是有什么事吗,小朋友?”
青年撩起袍子蹲了下来,眼镜后的双眼像没经历过社会毒打一样清澈。阿拉斯托眯了眯眼,龙的视力和感知让他可以越过眼前的人类,从堆积如山的杂物——不是这人家里怎么这么乱啊!——后一个普普通通拿来垫桌脚的盒子里发现他的鳞片。
人类,你完了。黑龙冷酷无情地想。
“散步。”阿拉斯托盯着这个吵醒他睡觉又把他鳞片垫桌脚的人类,“我散步到这里的。你家里有果汁吗?”
利欧把这个很自来熟的小男孩迎进了家里,给他倒了一杯苹果汁。
是不是附近人家的孩子呢?其实有点社恐的利欧偷偷瞄已经自顾自在沙发上清出一片空地坐好的男孩。感觉以前没见过,不过他以前也不怎么和邻居打交道……
利欧是一名魔法使,虽然只能算个半吊子。自从祖父去世他继承了这间房子和祖父的藏书之后,就成天窝在家里研究魔法与神秘。他的天赋很差,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魔法天赋。一开始是出于对祖父的怀念,但研究着研究着,他也开始沉迷于探索人类认知之外的世界的乐趣。
不过也正因为沉迷研究,本就不爱和人打交道的利欧现在更是几乎与世隔绝。不算外卖员快递员之类的,他上次和人交流可能还得追溯到……呃……半年前?
“你叫什么呀?啊,我是利欧……”绞尽脑汁之后利欧总算找出了一个话题打破沉默。
“阿……布莱克。我叫布莱克。”不知为何一直看起来很不满的男孩拿起沙发上的一叠纸,整张脸都皱到了一起,“这是你写的?”
明明是白色头发却叫布莱克……利欧暗自腹诽,凑上去看了一眼:“啊……这是我最近写的《论人类使用龙语魔法的可能性》,还只是草稿……唉,不对,你看得懂吗?”
“狗屁不通。”布莱克超绝冰冷,“人类的身体构造就决定了他们无法使用龙语。你在研究没有意义的东西。”
涉及到自己热爱的领域,利欧顿时把别的全抛之脑后,也不管眼前只是个十岁的孩子,扶了扶眼镜开始辩驳:“不对,龙族用声音沟通魔法元素,那么只要用仪式和动作作为辅助,人类也有可能做到……”
布莱克像是也被激起了斗志,坐直了和利欧争论。利欧坚持己见,甚至从书堆里翻出了白板写写画画,还找了半天前人的研究。两个人就这个话题讨论了许久,又延伸出了许多魔法相关的探讨。利欧虽然天赋不佳,却在长久的研究生活中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布莱克看起来只有十岁,眼界却十分独特,在某些方面似乎也有很深厚的积累,利欧暗暗猜测他也许是某个大家族的孩子。总之,一个忘了自己之前在干嘛,另一个也完全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直到夜色降临,街道上的路灯纷纷亮起,两个人才回过神来。
“……我要回去睡觉了。”布莱克撇了撇嘴,“虽然你也很烦,但勉强可以算没那么烦吧。”
“是吗?”利欧意犹未尽,对布莱克的话只是歪了歪头,笑着问,“下次还来玩吗?”
“等我哪天散步再散到这里吧。”
男孩从沙发上蹦下来,自顾自地打开门跑了出去,也没有更多的告别。利欧看着关上的房门,那种与人聊天、探讨、畅所欲言的快乐仿佛还萦绕在他身边。
真是个奇妙的孩子啊,他还会出现吗?
答案是,会。
在那一天之后又过了半年,男孩敲开了利欧的房门。像是中间没有隔着半年的陌生一样,利欧和布莱克一起喝苹果汁、探讨关于魔法和神秘的问题。利欧告诉男孩自己把那篇关于龙语的论文修改完善之后投了出去,还在等待回信。注意到男孩对此似乎有些困惑,利欧兴高采烈地讲起了自己经验丰富的被拒稿生涯。他们又聊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像第一次一样,男孩说着“要回去睡觉了”就径自跑走。
又过了一年。利欧又见到了声称自己是在散步的男孩。这次他们的话题不再局限于研究,利欧说起过年的时候隔壁的婶婶送了他一篮自己烤的小饼干,味道十分不错。男孩沉着脸想了半天,说他出门散步之前把邻居暴揍了一顿,因为邻居试图偷他的财宝。利欧大惊失色询问男孩是否报警,只得到了男孩的一个白眼作为服务。他们又说起利欧的研究,论文被拒稿了,但有厉害的前辈觉得利欧的思路很有意思,给他写了信,至今也还保持着书信交流。
又过了三年。“我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呢。”利欧开门的时候如是说。容貌身高没有丝毫变化的男孩诧异地看了利欧一眼:“我只是睡了一觉而已。”三年里利欧的研究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他的论文被刊登在魔法界顶尖的期刊上,也应邀参加了几次会议。虽然在与人交流这件事上还是不太擅长,“但我有成长哦,应该还要感谢你当初散步到我家呢”。
又过了五年。这次来开门的不是利欧,而是他的朋友。从书房出来的利欧解释着“是朋友家的小孩”。“他来邀请我去他的婚礼……”利欧说。见有客人,朋友递上了请柬就告辞了。男孩没回答,只是看着整洁了不少的房间,然后突然问道:“原来那个垫桌角的盒子呢?”“放到书房里了,你要看吗?”迟疑了一会儿之后,男孩摇了摇头。“等我下次来再说吧。”他这么说着。这次他们聊的重点又回到了利欧的研究上,偶尔利欧会讲起自己新认识的朋友的故事。利欧的朋友在街上经营一家便利店,也因此认识了经常会去买速食品的利欧,两个人意外的很谈得来。
又过了七年。这次利欧的朋友也在。看到敲门的布莱克时,朋友困惑地歪了歪头。
“有点眼熟……”
“可能在哪里撞见过吧?”利欧笑着说。
朋友与利欧告别回家照顾孩子。利欧与布莱克在客厅再一次畅所欲言。从魔法,到龙,到传说中的各个种族,到世界之外的畅想。而那个以前被用来垫桌角的盒子,被好好地放在书架的最高层。
“你不结婚吗?然后养小孩。”讨论的中途,布莱克突然问。
“哎?没有遇见喜欢的女生……而且,如果对方不了解魔法的话,我的研究也得想办法瞒过去啊。”利欧苦着脸,“布莱克你……哎呀我都忘了,布莱克还是个孩子呢。”
又过了十年。时间没有在布莱克身上留下痕迹,却让利欧变得苍老了许多。学者的鬓间已经开始出现白发,利欧摸了摸布莱克视线停留的地方,笑了起来:“这下可以和你一样了哦。”
布莱克露出嫌弃的表情。
利欧领着布莱克来到书房。那个装着鳞片的盒子依旧摆在书架上,并没有灰尘,看来是每天都会擦拭的样子。
“给你。你想要这个吧?”利欧把盒子递给布莱克。
“还是放在你这里吧。我拿回去的话,散步的时候容易迷路。”布莱克慢吞吞地说,“我这次回去要睡很久。”
“是吗?那也还是给你吧。”利欧笑了笑,镜片后的眼睛里有布莱克看不懂的闪烁的亮光,“我刚好想和你说,布莱克……你知道吗,隔壁的婶婶几年前去世了。”
“送你饼干的那个。”布莱克自然地回答,神情有点困惑。
“是啊。你记得很清楚呢。”利欧伸手按上男孩柔软的白发,轻轻抚摸了两下。
“下次……不,没有下次了,布莱克。你最好不要再来了。”
阿拉斯托这一次睡了很久。其实对龙来说并不算很久,但自从认识了利欧,阿拉斯托每次睡觉的时候就会注意着早点醒来——每一次见到人类,对方的变化都很大。尽管知道人类的生命与龙有着巨大的差距,但从不出门的阿拉斯托还是第一次隐约地、具象地认识到这一点。
但阿拉斯托毕竟天生爱睡,于是这次提前和人类打了招呼,舒舒服服地睡到了自然醒。他变成人类的形象。白发的男孩还是没有变化,无论是外貌还是身高。去了那么多次,其实他早就记住了利欧家的坐标,这次也熟练地抵达了房门前。
“咚咚咚,咚咚咚。”他敲门,却始终没有人来开门。隔壁的窗户打开,年轻的女孩探出张脸:“你找谁呀?”
“利欧。就是住在这里的那个……”
“你在说什么呀,这栋房子上一任主人五年前就去世了,没有人住的啊。”
怀揣着自己都不能理解的微妙心情,阿拉斯托回到了巢穴。还没进洞,他就感受到了自己监护人的气息。
曾经此龙去偷人类财宝被发现引来一大堆冒险者,于是灵机一动开展收费打龙业务还把年幼的阿拉斯托拖过去当被打的演员龙的恐怖记忆再次浮现心头。阿拉斯托当即就想掉头,但想到自己精挑细选睡起来超级舒服的洞穴,还是鼓起勇气冲了进去。
“哟阿拉斯托!你居然没在睡觉而是出去玩了?对了我跟你说,我之前混进人类社会发现有个人类在研究龙语魔法,思路还挺有意思的。结果那个人类虽然天赋不行但执念很强,死了之后变成幽灵了哈哈哈哈……人类很有趣吧?而且而且,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骗你去收费挨打的时候你趴那儿睡觉掉了片鳞片,因为第二天就长好了我就没告诉你。结果那鳞片被当时的人趁乱捡走了……居然就是这个人类的先祖!是不是很搞笑?”
哪里搞笑?你欠揍的脸吗?阿拉斯托面无表情地无视已经开始边笑边打滚的红龙,视线移到角落里小小的、捧着书本的幽灵上。
“你怎么在这儿?”阿拉斯托问。
幽灵推了推眼镜,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呃……散步散到这里的?”
END
作者:【十二招】杏梓
Summary: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注:这是一篇DC漫画旗下的角色杰森·托德和提摩西·德雷克的同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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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杰森警惕地盯着那抹绿色,他的枪口对着对方,像个微笑,“提姆……还是JJ¹?”
“有什么区别吗?你我明明都知道,我没有DID²。”提姆笑了起来,他的嘴唇依旧鲜红,好像刚刚撕碎过一团碎肉,或是几个人,“放下你的小泰迪熊吧,它要窒息了。”
“区别是我是否要决定在你身上开几个窟窿,提宝。”杰森松开了手中的枪,“还有,不要用那些黏黏糊糊地比喻,你明明知道什么是‘正常’。”
他面前的少年尖声笑了起来,苍白的眼泪落在被硫酸和漂白粉腐蚀过的脸上,像是一粒水晶。
“告诉我吧,亲爱的小小鸟,正常的定义?正常是什么?告诉我愚人船的人除了吉尔还能去哪!³告诉我为什么一个地方一定要有蝙蝠侠和小丑……” 他贴近了面前的青年,手中的枪顶上了他的下颚,“或者说你想回答,正手和反手哪个更疼?”
“我更想回答,死亡和洗脑哪个更严重。”杰森歪了歪头,接住了枪口射出的黑色玫瑰,“我猜答案是哥谭。”
“哥谭。”提姆放开了手中的枪,拥抱住了眼前的人,“港口,它似乎确实符合一切的定义,我们被置于里外之间,我们向恋人谈论爱情,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⁴。而哥谭需要死亡,我知道,我拥有,于是小丑就是死亡,我也将成为死亡。疯人比死人更早的消除了死亡的威胁,所以小丑不会死,又或许小丑早已死亡。毕竟这座城市就是旧日文化的延续,它从不教诲,从不表达,从不提示。它只负责拉开帷幕,孕育演不完的欢歌。”
“我承认哥谭确实会令人堕落。”杰森带动着他的弟弟旋转,他脸上的烧伤飞舞着,像一只蝴蝶,“我不否认哥谭本身便期待着所有人坠落。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⁵,我们的灵魂就被这些占据着,哥谭就因为这些而伟大。就像我们不会否认我们永远不符合世俗对于正常的定义一样,我不会否认你说的话。毕竟哥谭确实如此,无可救药,却偏偏需要人拯救。”
“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西西弗斯式(sisyphean)很蠢,普罗米修斯也是。可是或许是我永远会被灾难吸引,又或许是我曾被那把箭射中胸膛⁶。我不后悔曾经的追逐,直到现在。”提姆完全无法抑制住自己的笑容,撕裂的皮肤和嘴唇连在一起,尖锐的呼啸喷出胸膛,“你知道的,我的现在。”
“和蝙蝠们一起过圣诞节的小丑?”杰森引导着面前的孩子弯腰,定格。“或许我们该聊聊,关于上次的人命,你会怎么赔罪?”
“你希望我怎么赔罪?” 这位新生的小丑眨了眨眼睛,“我送你一只死去的小鸟?”
“不,死去的小鸟已经足够了,我想我们不需要更多。”
杰森拽着自己的弟弟,看着那双依旧是蓝色的眼睛,没有变成绿色,这很好。他只是小丑而已,虽然无法痊愈,但也不会继续坠落。现在就很好,就这样就很好,至于剩下的,至于火焰,至于炸弹,至于一长串的死亡名单,至于肉眼可以看见的,伤痕累累的一生。这些都不重要,这些都……只是,不重要。
“少年泰坦依旧保留着你的位置,如果你想要,多一个小丑顾问也没什么不好。”
“是吗?”他听见那道声音带着惊讶,“是谁的主意?”
还能是谁呢?红头罩的身边就是蝙蝠电脑,而小丑则坐在蝙蝠侠的巢穴。正派,反派,反英雄。或许他们不该有什么牵扯,或许他们不需要藕断丝连,或许最简单的抉择就是放弃,或许蝙蝠侠不该,或许布鲁斯不该……可是布鲁斯老了,可是蝙蝠侠也老了。
“好吧,谢谢。”那道声音咕哝着,主动松开了手,“但是我是不会放弃我的计划的。”
“为什么?”
杰森是真的很好奇,他知道如果提姆想要,他完全可以恢复,他可以回到原来的一切,继续做他的红罗宾,保持不杀人的准则,继续在哥谭上空飞翔,去宇宙或者别的地方执行任务,在韦恩庄园享受晚餐,但是他没有。他住在阿卡姆,偶尔的出现伴随着鲜血和死亡,他们的所有见面,所有超越英雄,反英雄,反派的界限,只在蝙蝠洞,只存在于这个狭小而阴暗的地方。
“因为哥谭需要小丑。”
杰森猛然回头,他知道他们的谈论大多是空话,尽管其中夹杂着数不清的隐喻,但是它们依然是空话,是不着调的乐章。可是这句不是,这句中含有什么,它存在着什么,尽管只有一瞬,但是他确实感受到了来自虚空的一瞥。而这,令他毛骨悚然。
“就像某种地缚灵?” 杰森拿出了那支黑色的玫瑰花,那支提姆射向他的玫瑰。他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隐晦的含义,也不知道这些含义是否会与他不谋而合,但是他知道这朵玫瑰不属于自己,他的归处也并非自己。
“就像某种地缚灵。”
那个孩子轻轻哼起了歌,于是杰森也和他一起。
“带我回家,去疯人院,
从不孤独,在疯人院,
混乱掌控一切,多么美妙
见证了这一切,你却没有笑⁷
…… ”
提姆笑了,看看他们,混乱,荒诞,受害者唱着加害者的歌谣,反派躲在英雄的家乡,他们在哥谭,他们存在于哥谭,他们是港口的智者,他们是愚人船的疯子,他们是英雄,他们是恶棍,他们是艺术家,他们是荒诞的世界木偶,是默剧里大笑出声的演员。
他是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是罗宾,是红罗宾,是小丑。
他是杰森·彼得·托德,是无名小贼,是罗宾,是红头罩。
他们是哥谭的配角,是无人不知的蒙面疯子,是无人所知的普通人。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END
尾注:
¹ JJ: Joker Junior,就是小丑提的昵称,我记得动画里小丑用过“little JJ”的称呼,所以JJ应该是OK的。
²DID: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解离性身份障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人格分裂,在本篇中,提姆并没有分裂出小丑人格,他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虽然我认为这样会非常痛苦但是……是的他知道。
³愚人船和吉尔:愚人船的概念最初应该出自《亚尔古英雄传奇》,在文艺复兴时期被重新注入活力。在文化上,这些船上理想的英雄,道德模范,社会典范;但它在现实里确实存在,只是船上承载的是疯人。而“吉尔”是一个村落,类似于一个疯人渴望被遣送去的圣地(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阿卡姆?)。它的现实和文化的双重含义很有趣,而且非常对应蝙蝠家,所以我用在这里。
⁴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来自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顺便一提角标³的内容也是我在这里读到的。感谢福柯。
⁵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化用自波德莱尔的《致读者》。很适用哥谭。
⁶那把箭射中胸膛:其实是化用波德莱尔的《太阳》,这里是指决定追随蝙蝠侠的脚步。
⁷歌词来自《蝙蝠侠:阿卡姆骑士》游戏,小丑唱的(点头)。所以他们为什么知道……这是一个隐喻,如果有兴趣可以猜猜看。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踏仙门oc第二篇
岁月总是倥偬,变换白云苍狗。
“迦陵频伽,此云美音鸟,或云妙音鸟。此鸟本出雪山,在壳中即能鸣,其音和雅,听者无厌。” 他们这一族,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生与死的意识,也没有性别,只是为了维持浅薄亲缘,才编造出那些称呼。
从睁眼的那刻开始,彀瓴便知道自己的使命是要坐镇慈山,这是所谓父母传承下来的记忆,就像他的姑姑殷椽——他们都早便料到自己的死期。
慈山的百丈深崖和千仞白雪之下,埋藏的是能令天地动摇的气。莲台阁便是镇压的枢纽,每年需要吞噬一次迦陵频伽的生命。外面的一千盏灯以这生命为烛油,燃烧成一个牢笼。青山翠柏将动荡掩埋,落英缤纷,恍恍然是殷椽豆绿姚黄的衣袖,帮他将头发一缕缕梳起。她说,我们待在这里,便是要护人间太平,迦陵频伽,世代如此。
大寒,新雪轻盈飘零,楼外的桃花却是终年不落。明明他们的耳朵足以将遥远和人声鼎沸听得一清二楚,殷椽却总爱去山脚。除旧迎新的爆竹噼啪,她从村庄归来,卷出的风也带些硫磺硝石气。岁岁平安,她垂眸,把折来的腊梅递给他。
岁岁平安,迦陵频伽却是消耗品,凋敝到只剩下他和殷椽。
和他的冷漠截然不同,殷椽耐心且温柔。他总是觉得麻烦,陆生羽是麻烦、阙西东是麻烦,离别雀更是麻烦。哪怕他自己,又何尝不算呢?如果没有他,殷椽至少在进入莲台阁之前,还能独自周游天下。他对这些事的兴趣不大,而后却走遍列国,纯粹是因为殷椽走前,说外面的世界不看可惜。他捡那个麻烦,又默许对方继续捡麻烦,也像是从自己和别人的身上捕捉殷椽的影子。
莲台阁外的灯,承载着无数凡人的记忆和灵魂残片,也是他们稳固本身、修炼功法的根源。他年幼的时候闲来无事,便从山的这头数起,花费整整一天,发现确实一盏不多、一盏不少,恰恰是一千。有时旷野苍茫,一片片蓬蒿衰草作响,他突然想唱殷椽唱过的歌谣。凡人的记忆里常说,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他有些不懂伴随旋律的那些情绪是否能算作怀念。
殷椽之前的莲台阁所待何人,他压根不清楚,只有从殷椽在山脚下带来又送去的那些点心,可以证明确有其人存在。所有的生物都是因缘际会,此时彼时就像此世彼世,如果没有机会,再怎样也无法连接到,殷椽将他的手放在灯的表面上。琉璃灯盏里的火光耀眼,表面却温吞,一点也不烫手。
所以你修炼啊,要选那些喜欢的灯。她眉眼弯弯,青丝在云雾中飞扬。
月亮皎洁的晚上,殷椽会在山间飞翔。山风极大,她裙裾绸带随之舞动。凡人说,蜉蝣朝生暮死,蝴蝶不知庄生迷梦。蜉蝣和蝴蝶的翅膀也会是这样轻盈的吗?——后来他见过这些短命的昆虫,在和殷椽一般夜游的时候,会注意到那只捡回来的小鸟在松柏树梢立着,那样目不转睛又安静地注视自己。他们的寿命一样短暂,注视又一样轻盈。
至于为什么要捡陆生羽,好像也只是和想数灯盏和观察蝴蝶似的突然兴起。帮助凡人本就举手之劳,哪怕小妖对于他来讲也和凡人没太大区别,无非是多一项能变回原形罢了。所以在被对方抓住脚踝的时候,他也不觉得惊讶。对方求他收徒,可是他哪有什么方法学成仙术,无非也和殷椽一般将人领到莲台阁的千灯前,说谁和你有缘便去找他们。
倒是陆生羽出乎他的意料,参悟的速度快上好几倍。可惜只能活一千多年。他在心中默念出这句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这是自己第一次对生与死的感觉这么透彻。再去摸那一千盏灯,温度合手的竟多三百有余。殷椽说,待这一千盏灯一盏不烫也一盏不冰凉,就到你该去莲台阁的时候了。他本来对这些没什么所谓,却莫名又第一次有一些触动,好像凡人记忆里说的恐惧。尤其是后来陆生羽知晓他们这一族最终的归宿,奔走人间寻找解决方法,徒劳无功又讲要代他进莲台阁。
迦陵频伽如椿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尚且对天命没有半点办法,这凡间众生区区百岁、小雀鸟仅仅千岁的替代,又能顶什么用呢?他抚过千灯温度如常,在阙西东声竭力斯地质问中判断这感觉或许是茫然。
为什么要那样失望地注视我?你们和殷椽不同,和陆生羽也不同。他试图无视离别雀和阙西东对抗禁制时唇边眼角渗出的鲜血,最终还是松懈法力。
这些都与我无关,慈山本来只有迦陵频伽。踏仙门也不过是陆生羽说既然他是师父又有三个徒弟,合该算是个门派取的名字。
所以,他为什么要把那坛骨灰带在身边呢?
作者:八千鸟
评论:随意
请注意:本文内含部分未经解释的提前设定,可能导致部分阅读障碍或引起疑惑
早上醒来研墨发现自己长出了毛茸茸的爪子和大大的尾巴,华丽丽地变成了一只小熊猫。
他转来转去迷茫了一上午,直到快到饭点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研墨,有没有好好反思呀?再打架下次还住单间哦!出来开饭了。”
研墨听见熟悉的声音一抬头这不原森么!
急促地发出了求救,原森却好像一点也不意外他是小熊猫,笑嘻嘻地打开了笼子门,把研墨一把抱了出去,然后扔进了——
——一堆小熊猫里。
原森从身后掏出一个小桶,开始从里面抓出苹果块抛洒在空中,“苹果之神听见了你们的呼唤!现在就降下大自然的馈赠!来吧,我的信徒们!哄抢吧!享受吧!感激涕零吧!”
研墨很想从头开始吐槽,但是身体不受控制地被苹果块吸引了:苹果!全世界最好的苹果!
但身体瘦弱的研墨怎么抢得过其他小熊猫呢?一片混乱中研墨好不容易抓到一块,就被隔壁一爪子糊到了脸上。
“陆思非!你又抢研墨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都吃了三块了!本苹神来这就办三件事,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你是不是今晚想住单间了!”
卧槽,研墨震惊中,隔壁小熊猫叫陆思非。这是真的陆思非还是假的陆思非?为什么原森分得清每只小熊猫是谁啊,我们不都长一个样吗,不对为什么会给小熊猫起这种名字啊!
他转过头看了看,名为陆思非的小熊猫没有任何特征,除了在抢苹果这件事情上比较积极以外,但会这么做的小熊猫这里还有一大窝。
研墨很想开口问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是陆思非,但他的语言系统在张嘴时变得一片空白。看来沈黎安是骗人的,动物根本没有什么语言系统……对了,沈黎安!
如果沈黎安还是人类并且和原森呆在一起,自己就能和原森沟通了!
“你好吵啊,研墨。”身后传来一个慢悠悠又怪熟悉的声音。研墨一转身,迎面撞上了另一只小熊猫的大脑袋。
那上面一双乌丢丢的眼睛不屑地盯着自己,明明嘴一点没动,研墨却感觉仿佛有字幕在自己脑海里自动生成,甚至有一瞬他觉得这只小熊猫冷笑了一下,“觉得很不可思议?别东张西望了,就是我。”
“沈黎安?”研墨震惊中,“你的能力怎么变成读心术了?不对,我也能知道你在想什么……这是,意念交流!”
“什么意念交流,这就是动物语言好吗!”名为沈黎安的小熊猫揣着一块苹果领着研墨远离了疯狂抢食的小熊猫群,找了个角落开始细嚼慢咽,“你醒的也太晚了,我们其他人早就到了。”
“那原森,他为什么不是小熊猫?还有陆思非,他根本不听我说话!”研墨一屁股坐在旁边。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还挺舒服……当小熊猫好像也挺不错的。
“你不是能听懂原森讲话吗?所以这方面,我们的语言系统都没有变,只是发音器官丢失才说不出话,你们本质都不会小熊猫语,想要交流还是得经过我哦。至于原森,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是人类,但能认出我们大概是又拿了剧本吧,我也没法和他交流。”沈黎安意味深长地看了研墨一眼,“所以说,本来该干的活还是得干哦。”
随即远处就传来了原森的喊声,“陆思非!陆思非你人呢?到点了上工了,管吃不管种是吧!”
沈黎安叹息一声,加快速度把手里的苹果块啃完,踱步到一个树桩后一把把躲在后面的一只体型较大的小熊猫踢了出来,“听到没,上工了!”
研墨看得目瞪口呆,原来翻译还有寻人功能。
“但是这个,呃,小熊猫养殖基地?”研墨环视四周,“也没啥危险吧,那些战斗人员呢?秦归能干什么?”
“劈柴。”
“殷秩?”
“发电。”
“生火还是原森自己生。”沈黎安懒洋洋道,“北顾还是管仓库的。”
“那我……”
“哦,你醒太晚了,因为交流有障碍,原森一直以为你废了,所以现在主要起到一个吉祥物的作用。不过你这个能力能干什么呢……”沈黎安冥思苦想,“逢年过节在年会舞台上制造气氛?好像有点太阴森了。”
“反正原森还不知道,你就接着当小熊猫吧!”
研墨的迷茫没有持续多久。他很快意识到小熊猫的生活也有很多事要做,比如吃饭、睡觉、爬木桩子,以及晒太阳等。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唯一记得的是空气中弥漫的苹果香味。
某基地里,又通了宵的研墨睡得正香。
“都大中午了要不要叫他起来吃午饭啊?我都饿死了。”
“再等会吧,桌上有两个苹果,你先啃了垫垫呗。”
Vol.229「骤雨」潮湿的心
作者:八千鸟
评论:随意
很多年前写的,捏着鼻子补完了,感觉还是有一些不通畅的地方
下个月我一定写连载!不被关键词诱惑!
我是在别人肩上醒来的。
脸侧的雨水渗进他的衬衣里,暖乎乎又黏黏稠稠。
“你是……谁……”雨声中他的回答隐隐约约,在我耳膜外回荡却进不来。
我大概是发烧了吧……
努力接起回忆的断点,只记得自己疯跑在雨中,冲着每一个人大喊大叫。可他们都只是木木然从我身旁经过,就算被我撞倒了,也只是拍拍身上的灰继续走,对我的求救充耳不闻。
再然后……
再然后?
我昏倒在雨里,任水冲刷我的身体。
迷迷糊糊间,有温热的东西擦着我的脸。
从梦魇中勉强挣脱,我感觉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要断了一样。
“醒了?”很远很远的声音传来,在房间里显得好低沉,“我找了你好久好久。没事了,到家了。”
好久好久?找了我好久好久的人?
我挤弄着眼睛,想看清他的脸。
“你, 你是谁?”
模糊的影子闻言明显地愣了一下,接着一只手就温柔地抚上了我的额头。
“烧得也太严重了吧,怎么会变成这样……”
一瞬间,十亿个名字一起钻进我的脑海,最后如雪花屏一般构成一片空白。
我摸索到了他衣服的一角,尽全力死拽着不放。
“我到底是谁?是谁啊?!告诉我啊!”
似乎是为了安慰焦虑的我,他叹了口气,把一个陌生的名字轻轻捞起。
一旁的猫瞪圆了眼睛。
今天是春天的第一天。
走出家门的时候,迎着阳光里的风,我对自己说。
马路被难得的晴日照得明晃晃,在尚未褪去的寒风中,亦可贪恋暖阳的一点点温度。街上的行人莫名地觉得少了,像是冬日的一个续篇,使我一时仿佛回到那些不愿出门的昏昏沉沉的冬天。
在常去的快餐店里买了熊爪包,站在街边的屋檐下等待着,旁边的店铺里传出来轻柔飘渺的音乐。“是Escape,”我在心里想,你说过的,“最美不过开头”,不过其实我后来发现MV也很好看。下次如果遇到你的话,试着记得告诉你吧。
老板娘的招呼让我回过神,拿起我的午饭道了谢,走出店门的一刹那我如此恍惚。为什么?脚下像是变成了黄砖路,沿着绿野仙踪里特罗西的脚印就能找到永恒的幸福。似乎有飞鸟掠过天际,我听见它们嘹亮绵长的叫声。
多雨的季节将至,这是最适合踏青的时候。大概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才会站在这座家旁的山下,费力地爬着一阶阶石阶,兜里还装了微热的熊爪包。
沿着长满苔藓的石阶拾级而上,远处密林遮挡间尚有今天早上未散去的晨雾水汽弥漫。难得的隐逸于尘世中的寂静,是与茶上浮涌的氤氲热气带来的不一样的安心。发尾擦过我的侧脸,空气中却没有风。
然后我看到眼前的土地豁然开朗,这是半山腰的一片空旷之地。
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小溪,蜿蜒着流淌在芳草之间。我边顺着它走,边看着它那清澈的溪底。这儿似乎是我从未来过的地方,美得像走进托马斯的画中仙境一般,迷惑着人暂时忘却悲伤。
一块不大的石头突然出现在眼前,石上围着神的绳结。一个女子正在那里祈祷,俄尔转过身笑着看着我。
我也看着她。令人印象深刻的,那是一个粉红色的女子——粉色的裙,绘着粉红色的卷草流云纹;粉色的鞋,粉色的唇,粉色的盘发带,提着粉色的篮子,甚至于她的脸和手,都是那样泛着一种淡淡的粉色。好奇怪啊!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惊奇,就好像全天下的女子本都应该是这样粉色的一样。
“这儿的是什么神明的神石?”我问。
“什么神也不是。”她笑着说。“神不能解决我的事。哪个神也做不到。”
我很惊于她那虔诚的态度和现在如此不敬的说辞,“那为什么——”
“是祈祷啊。神的上面,神也有信仰的吧,总会有谁来管这事的。”
“是怎样的事,连神都做不到呢?”
“法术。”她笑了,踏过溪中的碎石,走到溪水中的石上坐下,任溪水冲刷她的脚踝,动作就好像在跳舞。“我想要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不会任何法术。做不到的事情就做不到,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只是这样活过一生的几万天,不用考虑结果。”溪水映照着天空,她像是坐在云霞之中,出尘世般的浅笑。
“法术?真的吗?”我也笑了。我愿意在这一秒相信她。相信法术的人总是很单纯。
“是真的哦。”
“那,要是有一天您的愿望被神明的神明实现了的话,能不能别急着消去,而是先给我呢?”刚说完,我就觉得自己说的话是有多么荒谬可笑。二十几岁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对方也不是小孩子了,会被暗暗笑话的吧。
可她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她抬起眼注视着我,眼里满是悲伤。“也许真的可以。”她梦呓般的说着,接着问我:“可你要用它做什么呢?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当然不是。我不小了,没少听过那些神神鬼鬼的故事。也许真是有什么代价吧,我想。
“我不怕付出什么代价。我丢了一样东西,一定要找回来。”
“丢?”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笑了。“不,失去的东西是没有办法还回来的。”
“不管是一件你的珍宝,还是一条人命。”
......她真的都知道。
“但是,或许想要去吗?”
他还是发觉了。
看着我的眼睛带着犹疑。
“你别怕,你听,”我紧紧搂了上去,低声说,“我有心跳,怎么可能是鬼。”
一瞬间的迟疑后,他也紧紧回搂。
好像是要听得再清楚一些,再确认一些——
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的心跳声。
我们不会分开的。他默默地在心里说。
走出卧室,客厅的落地窗上落满雨痕,原来昨夜下过大雨了。他心爱的小猫咪蜷在沙发上,正呆呆地望着窗外的大海。
“早安,”他摸了摸猫的小脑袋,“昨晚下过大雨啦,你冷不冷呀?”
而窗外涛声依旧。
Summary: “我们结束了?”芭芭拉晃了晃手机,屏幕一片漆黑,“当音乐结束,我们又还是陌生人了?”
免责声明:随意
Warning: 这篇是DC旗下角色芭芭拉·戈登和科莉(星火)的无差向同人文。这其实是个非常非常有趣的故事。没看过不影响阅读,如果你能接受,那么let's go!!!
作者:【十二招】 杏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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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德海文,酒吧。
“我再说一次,我们是来探查环境的,不是让你乘机喝酒的!尤其是你,史蒂芬妮!”芭芭拉揉了揉眉心,此刻她无比确信,带史蒂芬妮和卡珊德拉来酒吧是一个再错误不过的决定。什么?你说卡珊没做什么?那只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暂时不能喝酒,但是至于其他的……
芭芭拉再次叹了口气。
“说实话,卡珊,我很确信那些木块没有暗藏玄机,它不会冒出什么暗器,毕竟这是海伦娜推荐的酒吧。”红色的长发被她夹在指尖,芭芭拉抬头,或许是上天的垂怜,又或许是布鲁德海文本身就有暧昧的魔力,她的双眼撞上了一颗璀璨的星辰。
“抱歉,失陪一下。”
她将钥匙放在圆桌上,卡珊知道怎么用它,这个酒吧和正义联盟有些牵扯,而且,即使她们喝醉了,那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被加练罢了,被我加练。芭芭拉想着,希望她们乖一点,不要打扰我的,成人时间。
她走向那团火焰。
“要请我喝一杯酒吗?”
出乎意料。芭芭拉挑了挑眉,她以为她是提出邀请的一方,现在看来,或许事件不会那么麻烦?棒极了,她喜欢这样,大家都心照不宣,也都对彼此有好感,拜托,这是酒吧,一点好感就足够她们放大成永恒了。
“好啊,一杯液体阳光。”
她的头发真漂亮,星火注视着面前熟悉的陌生人,她应该是认识她的,当然,谁不认识她呢?曾经的蝙蝠女,现在的神谕,永远坚毅顽强,无数次将她自己拼起来,也无数次带领着大家从逆境走向胜利,优秀的领导者,队友,榜样。她们算不上朋友,因为一些别的原因……星火及时回过神,她能听得出面前人的含义,她也知道有很多人对她痴迷,不过比起那些……男孩们,她果然还是更喜欢芭芭拉的这份体贴。
“金汤力?看来很适合我。”星火勾起唇角,在吧台上靠坐了下来,”你想要和我上床?“
“我很难说我不想,毕竟你知道,你的魅力无人能拒绝,迪克不行,我也不行。”芭芭拉露出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我喜欢这份夸奖,星火想到,我喜欢这份不加掩饰的赞美,像是我还是一团篝火一样,可是我已经不是了,可是我的灰烬已经大于火苗了。不过在她眼里,我似乎还是那团火焰?
“不过我并不是想……我并不只是想和你上床。你知道的,上床很简单,去酒店开个房间就好,我想要的不止这些。我想和你跳一支舞,在此之前,在一切之前,我想我们本应该在三天之后认识,所以在三天前,在现在,我们现在只是陌生人,我也只是一个迷恋你的美丽,恋慕你的强大的陌生人,抛开一切,抛开那些奇怪的绰号,我只是我,你也只是你,我在询问,而你也当然可以选择拒绝,仅此而已。“
她真的很会说,星火感到天边的晚霞此时在她的体内升起。陌生人,好吧,陌生人。她抬头看向面前的红发女郎,她的眼睛很美,她诚挚的表情很美,她有超棒的身材,她会是她喜欢的类型,毫无疑问,自信,漂亮,她会选择她,因为她就是她喜欢的类型。
“好吧,我答应了。但是事先说明,我所知道的舞蹈可不一定是个好东西。”
芭芭拉笑了,她看起来真的很开心,她的手穿过星火的腰肢,她整个人贴在她身上。她的眼睛中倒映着星火,又不止星火,她拉着她滑入舞池。
“甜心,我们在酒吧,我们只要晃动就好啦,我们只要互相贴近就好啦,我们不需要跳舞。”芭芭拉引导着面前的初学者弯腰,“我们只需要……”
“接吻就好。”
她们向彼此贴近,交换着气息,然后再贴近,直到她们触碰到彼此的唇齿,直到她们汲取着对方的温度,抚慰对方的不安,展现那份被气氛浓缩了百倍的欣赏,就好像她们真的爱着对方。
我们接吻,以拯救生命的开始,以止步死亡的悲伤¹。芭芭拉看着那双绿色眼睛倒映出的自己,她知道自己永远会沉迷于某种和自己相似的人,她知道她身上那该死的,可悲的弥赛亚情节²在对她叫嚣,她也知道她本应该在三天后崩溃,而不是现在,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企图将她拯救,明明她们都不需要拯救。
音乐结束了,她的自作多情也可以结束了。
名为“神谕”的义警主动后退了一步,就像她们以前的距离一样,不远不近,恰到好处。
“我们结束了?”芭芭拉晃了晃手机,屏幕一片漆黑,“当音乐结束,我们又还是陌生人了?”
她转身离去,却在下一瞬被抓住了手。
“我能邀请您上床吗?陌生人。”她对上了那双永远闪烁着绿色光芒的眼睛,那是星火,只能是她,“我看到你把钥匙递给别人了。那,和我回家吗?陌生人。”
END
¹我们接吻,以拯救生命的开始,以止步死亡的悲伤:化用斯特凡松的《冰岛往事·三·写信人》,原句为“除了亲吻,生命还会在何处开始?除了亲吻,死亡还会在何处止步?”
²弥赛亚情节:有两层含义,这里都有,芭芭拉一方面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和拯救别人,但另一方面又希望救世主来‘拯救’她。
mode:(是这么拼的吗)随便,下为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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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以奥丁为名,他叫星期三。他,万物之父,至尊之神,智者,奋斗者,狼语者,受欢迎者,苍白者,巫师之神,煽动者,酋长,读心者,戴帽者,持杖者,闻名之主,吊者之神,喷雾者,被需求者,圣父,至高者,攻城骑士,万物之父,胜利之树,凯旋之父,独眼者,持盾之神,闪烁之眼,震盾者,首领,智者,披斗篷者,奥秘守护者,可怖者,风暴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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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否应当去褒奖这些信守承诺的人。那好像只是一种知晓自己即将获利的愉悦感。平心而论,抛弃信诺的行为是不详的,然而达成诺言的道路却是用血肉堆砌的。
阴霾始终盘旋在女人们的头顶。她们的怀里是流星,前面是幽暗的密林,后方是觊觎这宝贝的疯狂人们。她们冒着风险测量了小路,带足了干粮,又在森林里跌倒了很多次,或许还被周围那些蹲守的人发现了几回。总之,不论先前摔倒了多少次,有多少人永远地离开了,她们都再一次义无反顾地出发了。
就像泰坦尼克号时没人想到这样精妙的设计会意外地撞上冰山沉没。女人们也不会想到在她们最周全的一次行进会出师不利。
队中的一个姑娘被飞来的石子砸昏了过去,差点绊倒后面抱着神像的同伴。领队很快判断出了方向,那人就隐没在树冠的高处。视线对上的下一刻,不等姑娘们有所调整,更多在暗处的人飞扑了过来。
寻常的械斗对姑娘们来说是简单的。她们并不柔弱,甚至比普通的人反应还要更快一些。但她们带着神像,她们不能落地。
或许一些看官读到这里会问及原因。而你要问我的回答。也许是因为离开地面她们跑得更快,又或者是这片森林的土地会如同母亲的身躯深深地将她们留在这里,就像那些沙漠里的流沙,破开她们虚幻的魔法。再或者,像一些传说一样,回去探望凡世的年轻人不顾告诫落地后成为了老年人;又或者罗波那将林伽留在了某个河畔无法搬走他的神,云云。
解释都是一样的。也许只是祂不当落入凡尘,又或者母亲不会松开她们的孩子。在血和生命面前这些都不重要。混乱的声音会迅速引来周围那些觊觎彗星的虎狼,然后简单的械斗会升级成围剿。好几个人都倒了,远远地传来脚步,越来越多的东西闻着血味而来。
这大概是这件事里面最幸运的一点了。她们还没有离开很远,最后一个人在同伴的保护下还是拼命回到了出发的据点。祂依旧是女人们侍奉的神,带回神的人却没活多久。她就那样躺着,见她的人却并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群狼环伺的境地只是看似艰难,想破解却分外地容易。只要以那怀里的宝物为筹码,去应付那些被吸引的人,欲望会自然地为她们开辟一条新的路,又何必去执着那个旧的誓言呢。
谁不喜欢琼额头玉面的天神呢,只要见到那漏出布衣的一角就会深深地迷恋上。绿荫里那人他只是在找走出这片森林的办法,却意外地见到了声势浩大的队伍,遂生出了想要一堵那纱布下的真容。什么好东西要如此神秘见不得光。
至少那写在这里等待女人们的领头,奈登,是如此听说的。他想那小孩一定是住的太远错过了那场盛大的流星雨,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们赶到的现场的时候正见这些少年在收拾躺的到处都是的女尸。估计是没发现什么好用的东西,那人正在生闷气。他把这些在森林里逗留的人带回了聚集地。
这些人大约是真的迷路了很久,饿地特别惨。他们一次性吃掉了奈登三天的饭。酒足饭饱之后,奈登问他们:如此小的年纪为何不好好地待在母亲的庇护下,却要跑来这危险的大深林里来。领头的那人回答:他厌倦了与母亲住一起时那日复一日相同的生活,于是就想着与伙伴们一起出走冒险来寻找一种新的可能。
这领头的冒险少年就是星期三了。奈登大概是费了一番口舌去说服这群野性不羁的少年们。可能还拿出了一年三成的收入,和一片区域的管理权。能让那些女人们吃瘪的人可不多见啊,那可是一群成了精的老妖婆。不过对星期三来说,或许还是奈登家里的酒更加吸引人。他在听说了那场盛大的流星雨之后是真的想要一睹那女神的真容了。
大概,或者,也许,创造一个永不忧愁吃喝疾病的世界,也算寻找新生活的一种吧。
Vol.241 「守护天使」 毛茸茸的天使
“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个守护天使。”妈妈总是在睡觉前,摸着她背上的胎记告诉她,“害怕的时候闭上眼,它会帮你捂住耳朵,跌倒了也不要怕,它会扶住你的。”
所以,当小满被坏人抓住,关在黑乎乎的屋子里的时候,她其实没有那么害怕。小满把头埋在怀里抱住自己,往墙角缩了缩。她相信,现在她的守护天使一定已经去找妈妈了,在妈妈来之前,她要好好的。
——
林慧芳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监控画面停在下午五点三十八分,那个穿天蓝色线衫、带着鸭舌帽的女人在校门口的杨树后站了许久,终于蹲下身和小满说话。继续播放的视频里,雨朦朦胧胧的下着,女人牵起小满的手向着路对面走出了监控范围。
“麻烦再看一遍那个便利店门口的录像。”她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豆豆……我是说孩子的狗,它跟着我一起出门之后先跑了,它可能……”
陈警官调出便利店的监控,在画面左下的小小一角,隐约可见半个小巷的出口。所有人紧紧盯着这小小的一角,本就不够清晰的画质在朦胧雨中显得更加模糊。
“暂停!后退!”陈警官突然喊道。屏幕上的时间倒回17:46.23,停住的画面中,一只黑白相间的边牧保持着奔跑的姿势,项圈上的铃铛在雨幕中闪过一丝银色的水痕。
“对!是豆豆!那个铃铛还是小满给它买的……”林慧芳身子前倾,几乎要忍不住扑上屏幕,她紧紧盯着那丝水痕,“它……它在追什么?”
“这个方向……东华街!调东华街的监控,找到那只狗!”
“发现了!它在追一辆白色面包车,车牌XXXXX!”
“车牌号和车型对不上,是假牌照!”
“车从北外环出城了,那个方向有一片车床厂的废旧厂房,附近还有一个村子。”
林慧芳听到警员们通报的最新进展,抓起湿透的外套就要往外冲,被陈警官一把拦住:“出发!联系那片的派出所配合搜救,便装,别惊了嫌犯!林女士你跟我一个车走。”
——
豆豆的后爪在水泥路上打滑,它在雨里面跑了太久,地面上都是胶皮摩擦的气味,空气中草木、雨水和食物的香气混杂,但还有一个特殊的味道,一个十分强烈的恶心刺鼻的味道,之前就是这个难闻的味道把小主人塞进了会动的盒子里带走的。
它在一处岔路口急刹,湿漉漉的鼻头快速耸动,难闻的味道停在了附近。跟着味道从路上跳下来,狭窄的坡道尽头、黑黝黝的树林里,一辆面包车静静地停在那里。
豆豆扒拉着紧闭的车门,又绕着车转了几圈,仔细分辨着遗留的气味。这很难,雨水带走了大多数,地面下是落叶腐烂枯朽的味道,空气中那股难闻的味道还有隐隐残留,然后是,小主人身上甜甜的奶香?
豆豆突然扑到树下,前爪飞快的扒拉着落叶,浅浅的落叶下,粉色的小书包扯坏了,书本散落一地,摔破的牛奶被雨水冲散。
味道从这里分开,难闻的往林子的另一头去了,但豆豆闻到绕回路上的那一边有浅浅的奶香。它在埋着小主人的树下尿了一点,又在回到路上的方向尿了一点,接着去追浅浅的奶香。
——
“找到车了,在这边的林子里!嫌犯从土坡把车开下来弃车了。”对讲机里的声音让林慧芳踉跄了一下。分叉的路口附近,陈警官打着手电,光束停在树下被挖出来的书包上:“小女孩的狗也追这儿了,把嫌犯埋了的书包给翻出来了,想办法找找那条狗!”
身后车边,技术科的王叔突然“咦”了一声,从后轮缝隙里扯出一缕缠绕着金色丝线的毛。“这是……丝线和狗毛?”
“豆豆的毛!”林慧芳的眼泪终于砸下来,“它的项圈是金色丝线编的,小满给它编的……”她颤抖的手抚过轮胎上凌乱的抓痕,想象着那个毛茸茸的小身体怎样拼命阻拦钢铁巨兽。
雨越下越急,陈警官的呼叫声中,警犬黑风也被牵了过来,它反复嗅了嗅书包,之后带着训导员追向豆豆的方向。
——
小满数到第一千三百只羊时,隐约听到远处传来铁门晃动的声响。
“汪!”
微弱的犬吠在静谧的雨夜中格外清晰,小满触电般跳起来,扒着铁门的缝隙努力往外张望,雨声中传来此起彼伏的"叮铃"声。
“豆豆!豆豆!”小满小声的叫着,跟着铃铛的响声走到高高的窗户下,小小的方形窗口嵌在两米高多的墙上。
“豆豆!豆豆!”听着一墙之隔的外面,铃铛声越来越激烈,一道黑白色身影跃过窗户冲了进来。小满被扑倒在地,脸上糊满温热的黏液。豆豆的舌头像沾了雨水的热毛巾,爪子在她外套上勾出细小的线头。她摸到狗狗后腿结痂的伤口,混着泥沙的毛发硬得像钢丝球。
“妈妈说过天使会飞……”她把脸埋进颤抖的狗肚子,“原来是真的呀……”
此起彼伏的犬吠忽然从四面八方涌来,紧闭的铁门被破开,手电筒的光柱刺破顶棚蛛网。当林慧芳带着满身雨水冲进来时,看到的是这样的画面:浑身脏污边牧盘成一圈,小小的女儿被围在中间,月光和警灯的光晕在他们身上流淌成温暖的河流。
后来小满总说那天的星星特别亮,警车顶灯把夜空染成紫罗兰色。妈妈用毛毯裹住她时,豆豆正歪头舔舐警察给的矿泉水,爪印在尘土间开出一串梅花。
——
橙黄台灯下,妈妈往温水里又添了勺蜂蜜。豆豆蜷在床尾打呼噜,爪子不时抽动两下,仿佛还在梦中奔跑。
“每个孩子都有守护天使,”妈妈搂住小满,轻轻摸着她背后的胎记,“它有时候是毛茸茸的,可能不会魔法,但会把你的味道记得比全世界都牢。”
窗外的月光淌进来,照着床头全家福里微笑的母女,和蹲在脚边的黑白色边牧。
——end——